此夜难为情第16部分阅读
人说道:“若舞风今日先杀了祁默,那岂不是替叶锦辰除了一个害虫,他叶锦辰要我破玉,又岂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如今,我有一妙计,在做的各位只要按舞风所想的那般做便就能一箭双雕。”
“门主有何高招?”
“各位只需准备,明蹶子,这封信就由你送给叶锦辰,就当是我对他的回礼。十三叔,这封信就让你交给祁默了。”倾舞风从怀中掏出两封信,交到明蹶子和十三叔的手里。
明蹶子看着信,疑惑加深。不由的发问:“门主究竟有何高招,还请明示。”
倾舞风回头,面具下的那双眼睛里满是怒火,他要让所有令他无法安宁的人通通尝到痛苦。
“祁默要的是牵连着月南国的凤缠龙玉,叶锦辰会为了澜珊而不惜以身涉险,这两个人都不弱,却都很执着,既然一切有利的条件都在我的手上,我又何苦去让他们辛苦相争呢。”
“澜珊不是……门主夫人的名字吗?”明蹶子疑虑道。
“没错,这次为了能让我和澜珊永远平静的生活也只有欺骗澜珊,让她受些委屈了。在坐的各位记住了。祁默和叶锦辰是我碎风必杀之人。”倾舞风被面具遮住的脸上无法探知他的神情,可从他的话中不难听出,他对叶锦辰和祁默的痛恨丝毫不减。
碎风组织的要是商议就此告一段落,但在天的另一个角落里,叶锦辰皱起的眉头无法抹平。倾舞风的书信很快就到他的手上,从他的字里行间他能明白自己的所有告诫皆为废话,
倾舞风是高傲的,他用自己唯一的高傲维持着自己在季澜珊心中的地位,但是他不知道,自己无论怎么做都无法将叶锦辰比下去。他所谓的铲除幸福的障碍也铲除了自己在季澜珊心中的唯一地位。
烛火在红台上摇曳着晕黄的身姿,叶锦辰拿起被放置在桌子上的书信,无声的叹了口气,心中那抹娇俏的身影怎么也无法忘记。倾舞风要挟他,如果他不想季澜珊死就在四个月内铲除祁默,否则,四个月后,他会不念骨肉亲情杀了季澜珊。
三个月后即使冬月,那时月南国正时至年关,他会为了这个国家的政事更加忙碌,倾舞风早就将一切拿捏妥当了。届时他是否真的会如信中所说用季澜珊交换祁默。叶锦辰不知。
他的心里乱如麻,本以为将澜珊送到他人身边就会断去所有对她的爱恋,不想在看见季澜珊被软禁的消息时,他的心仿佛被一把刀剜一般疼,恨不得自己能生对翅膀飞到她的身边,拥着她的肩膀对她说不要怕一切有他。
铲除祁默也早就被他当做目前最为紧要的事情,如果让他得到另外一块凤龙玉月南国的命运兴许就会被扭转。
“扣扣……”一阵轻微的敲门声,叶锦辰抬头,看向门关,是他的亲生母亲邵青萍。现月南国母仪天下的皇后。
“锦辰……”邵皇后迈动步伐,朝他慢慢走来。
“娘。”叶锦辰轻声回应。
“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回到月南国已经数日了,对皇宫里的生活还习惯吗?当初我们一家三口在竹林里过着简单幸福的生活,现在想来真是快乐。”邵皇后在他对面坐下,伸手抓住他的手握在掌心。
“没有,孩儿也想念那段日子。只不过当时孩儿不知眼前的师娘就是娘。很傻。”叶锦辰浅笑,反力握住邵皇后的手。
邵皇后嗤笑出声,看着叶锦辰的脸上的眼睛满是慈爱,眼角微露的细纹为她增添了风韵。洁白的手轻触叶锦辰的脸庞,本微笑的唇越抿越紧,好看的丹凤眼里竟然悄悄浮起雾气。唇的抖动弧度越来越大,最后竟然遮唇痛哭了起来。
“娘!你怎么了?”叶锦辰慌张的为邵皇后擦起了脸上的泪珠。
“锦辰,我苦命的孩子,娘对不起你!”邵皇后一把抱住身前的叶锦辰,枕着叶锦辰的肩膀哭的更加伤心起来。
“孩儿不是活得好好的吗?所以,娘不用自责。”叶锦辰安抚着邵皇后,脸上始终带着面具一般的浅笑。
邵皇后在叶锦辰的安抚下逐渐平息了情绪,只是红着眼眶看着叶锦辰,想到心疼处便又断断续续的抽噎起来。
难得天下父母心,邵青萍打心里觉得自己对不起这个儿子。他受的苦远比他的兄弟中的任何一个都要多,流离失所,从小就生活在提心吊胆中,还是个孩子就亲眼看着身边的人为自己而死,更是被自己的父亲瞒骗了十几年,他的苦只有他自己知道。
第四幕血腥残虐第三十七话:必杀(下)
更新时间:2012-2-915:13:59本章字数:4196
邵青萍离开后,叶锦辰便一只坐在原处发呆,他要想的太多,没有一个能被他想通,甚至他开始觉得自己仿佛是个局外人,抑或者是一颗棋子。
“爷!天涯求见。”门外响起轻燕的声音,她一直躲在暗处,刚刚叶锦辰母子的对话她是听得最清楚的,在对叶锦辰的心情上多增加了同情。
“让他进来。”叶锦辰收起手中的信纸,整理好衣服为自己和门外的天涯各斟了一杯茶。
“爷!”天涯进门便就跪立在地,将头垂的很低。
“怎么了?银狐和东冥有消息了?”叶锦辰淡淡的品了口茶,疑惑的发问。
天涯抬起头,眼神复杂,接着便又跪下另外一个膝盖,趴伏在地痛哭出声。
“哭什么?发生了什么事情?”叶锦辰起身,来到天涯的身边,将他从地上扶起来。
“爷……东冥……他……他……死了……”
霍然的雷声从天际响起,屋外的树木在风的吹弄下显得妖如鬼魅,半开的窗户更是在风中咔嚓咔嚓的作响。
又一道闪电从天空斜斜的劈下,接着是震破耳膜的雷鸣声,天空被闪电照的亮如白昼,雨也很快就要到来。而叶锦辰的内心里也乱的一团糟糕。
“他是怎么死了……”叶锦辰无力的放下手臂,一步一顿的往桌前矮凳上挪去。
“东冥是被秦素儿一剑穿心而死,银狐也因东冥而分心,被秦素儿砍去了一个手臂,东冥的死让银狐大受打击,他现在一个人流浪在街头,昨日才被我的手下发现,如果不是他手中的那把剑我根本就认不出那人是银狐。”天涯说罢失声痛苦,屋外的雷电更加狂肆的劈砍下来。倾盆大雨将整个亲王府染的潮湿,屋檐下的雨帘如断了线的珠子,又急又大。
“银狐人在哪里?他还活着吗?”叶锦辰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激动的抓住天涯的衣袖,急切的询问道。
“银狐已经被天涯带回亲王府,他高烧不断,手臂被砍断的伤口也因为没有处理好而溃烂,现在正在由天魅照看着。”天涯如实禀告,眼眶中的热泪却未从断过。
“一定要救活他,让月南国最好的大夫给他治,已经失去了东冥,我不能再让这个和我喝过血酒的兄弟死去。”叶锦辰睁大眼睛,血丝在闪电下清晰可见。
“祁默!我一定不会放过你,我要让你血债血偿!”
数日前,天空下着雨,雨后天空出现了彩虹,街头巷角里蹲着一个浑身潮湿的男子,男子蓬头垢面,身上的衣服也已经破破烂烂,一只手臂齐肩断掉,伤口上的皮肉在雨水的浸泡下变成了灰白色,伤口上隐隐有着腐烂的臭味发出。男子两眼亮如宝石,却空洞无神的看向脚下水滩,身旁一把长剑稳稳的立在身边,剑上镶着一枚红玉,玉上不知用什么雕刻着一个“狐”字,男子的头发上水滴滴入身前水滩中,水滩中竟然浮现了一个男子的面貌。
“东冥……”男子轻声呼喊,眼中泪混合着雨水再度落入水滩中。
“银狐,她是我妹妹,我不能伤害她,她是无辜的!她是无辜的!”
“银狐,求你求你帮帮她,求你不要杀了她,不要……”
“银狐……银狐……银狐……不要杀她不要杀他……”
男子脑海中突然出现很多声音,让他的头疼的欲裂,他用仅存的一只手不停的敲打着头颅,试图让自己变得清醒些。
“银狐,如果我死了……把我葬在高崖上,一定要让我能看见冷月国,哪里有我的家……”
“东冥……东冥……是我害了你。东冥,杀了你的人是我!如果你没有替我挡那一剑,也许你就不会死。东冥……”银狐将头埋进膝盖,哭的很小声。
阳光从厚重的云朵中冒出头,金灿灿的阳光照的人眼发花,从来雨后的初阳都带着神圣的光辉,那光辉的影响下,银狐抬起头,看见的却是东冥灿烂的笑容。
或许东冥是幸福的,他曾经多次对银狐说过,如果能找到他的妹妹,他就会退隐江湖,从此跟着妹妹安稳的过着乡间生活,只是他没有想到,终于见到自己的亲生妹妹却死在了唯一的亲人手里。
银狐黑亮的眼瞳里满是血丝,一个人身受重伤,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最亲的兄弟惨死,虽然用一条手臂留下了东冥的全尸,但是他觉得值了。
“祁墨……你得意不了多久,我会亲手杀了你,为东冥报仇。”他的内心如海水般咆哮,而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眼神呆滞的就像是灵魂出窍了一样。
巷子里是孩童的乐园,几个穿着粗布衣衫的孩童拿着手中的木头玩具嘻嘻闹闹的冲进了胡同巷尾,却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银狐蹲在巷子的一角,潮湿的身子不停的打着哆嗦。
一个年龄稍大的孩童颤颤的走上前,摇了摇银狐的膝盖,天真的嗓音问道:“大哥哥,你的家在哪里?怎么呆在这里?”
银狐缓缓的将眼神挪向孩童,张开嗡动的唇却说不出一个字,末了,他便再度低下头,眼神重新落在地面的水滩上。
“大哥哥,你等等,你受了好重的伤,我去喊爹爹来。”孩童带着另外两个小孩子快速的消失在了巷子里。
兴许是银狐受伤过重,等到孩童唤来他的爹爹,银狐已经斜斜的躺在雨水打湿的地面失去了知觉。
那名孩童的父亲是在本地做小买卖的,看见一个断臂的男子衣衫褴褛的倒在水泊里,急忙喊来附近的邻里,几人合伙将银狐送进了不远处的医馆。也因为这件事,闹出了很大的动静,才会让天涯放出去的探子得知了银狐的行踪。加上那把毒一无二的银狐剑更加让探子确定银狐身在此处。
天涯得到消息后便马不停蹄的赶来查看银狐的伤势,当天涯问到银狐的状况时,医馆的大夫把头摇成了波浪鼓。
“病人伤势过重,内伤加外伤,失血又过多,现在又淋了一整夜的雨,高烧不退,恐怕……”大夫话说不下去,一脸愁容的看着躺在床上嘴唇发干又满身火热的银狐。
天涯知道大夫已经尽力了,只能留在医馆里守候着银狐,待到烧稍微退下一些便回禀给叶锦辰。但不曾想,高烧中的银狐口中总是喊着东冥。
天涯疑惑,细细一听之下不由的心酸无比。
银狐伸直手,在空中胡乱的抓着,嘴里喊道:“东冥,不可以死,不可以死……”
接着又喊到:“祁墨,我要杀了你为东冥报仇。”
天涯紧紧抓住银狐所剩的唯一一只手,双眼中雾气氤氲,红通通的眼瞳里,泪水泛滥。
第四幕血腥残虐第三十八话:对峙(上)
更新时间:2012-2-915:14:00本章字数:3397
夜安静的有些诡异,就连夏日草丛中该出现的蛐蛐都不见了踪影,像是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即将发生了一般,天空的月亮也变得晕黄,天空无星,似乎又有暴雨即将来临。
黎苍云坐在桌案前,用笔在一摞宣纸上画着,半开的窗扉正好将这晕黄的月亮框架其中,他时不时抬头看向那扇窗,像是在等待什么。
窗外传来鸽子的咕咕叫声,黎苍云大喜,走到窗前,一只鸽子从窗外的树梢飞上他扬起的手臂,他抓住鸽子,将鸽子脚下的竹签取下,一个细条纸张出现在他的手掌中,他放飞鸽子,取下灯罩,对着烛火便看起了密信。只是他脸上的表情能判断出,他对此次结果根本不满意。
他毫不犹豫的将纸放入烛火中引燃,眼看着纸在他的手指间燃烧成灰烬。
“天魅何在?”黎苍云对着关闭严实的门喊到。
“天魅在!国主有何吩咐?”门吱呀一声打开来,天魅恭敬的跪倒在地说道。
黎苍云理了理衣袖,坐到椅子上,一手托着下巴,深思起来,良久方才说道:“你速去金明县,探查祁墨等人是否离开,他们一有消息即刻通知于我。”
天魅抬头,看了黎苍云一眼,恭敬的握拳称“是”身影便翩然消失在夜幕中。
要说天魅本就是黎苍云的死士,从小便被黎苍云收留,待到十七岁时才被黎苍云安插在叶锦辰的身边,为的是一方面好好保护好叶锦辰,另一方面起到监视叶锦辰的作用。唯独只有天涯才是与叶锦辰从小到大生活在一起的兄弟。两人之间的感情可能已经超过了所谓的兄弟。
黎苍云刚从密探那里得到消息,祁墨带着郡主秦素儿和一批武功高手潜藏在金明县,金明县是个破落的小县,哪里到处都是流浪的外地人,也正是因为这样祁墨才能在阴谋败露后逃之夭夭而无法被追踪到足迹的根本原因。
黎苍云因他破彩南国有功,给了他掌握部分兵权的权利,不想,他竟然利用这点私底下招兵买马打算毁掉月南国。待到黎苍云寻子回国方才发现自己的儿子已经到了月南国,并且是叛党头领,这让他如何不气,隧即刻下令围捕祁墨等人,可惜,当他带着人围捕总督府时,祁墨府内早已经人去楼空,府内还有打斗的痕迹。
他便断定有人比他先了一步围剿了祁墨,至于这人是谁,他首先想到的便就是倾舞风,只可惜,他不知道还有他自己的儿子也参与了其中,不光如此,还被一群武林高手追杀,他一路单枪匹马的追踪才发现了倾舞风所藏身的山庄。
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儿子,才豁然发现,身份的暴露致使他与儿子之间的亲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唉!锦辰,若你懂为父的心,便就知,若你与季澜珊相爱只会是让你痛不欲生,甚至有失去生命的危险,即使她是你的命中之人。”黎苍云苦恼的叹了口气,眼神忧愁的看着天边的玄月。
黎苍云没有算到,当初在彩南国被当做无用之人的祁墨也有如此精明的一面,更没有算到,这一路纠缠,四个月便悄然过去了。
叶锦辰在这期间可谓是天天坐立不安,一面担心祁墨会趁机接近倾舞风夺走另外一块玉,令一面担心身怀有孕的季澜珊会不会因为天天生活在恐惧中而消瘦,可他自己却没有发现自己早就衣带渐宽了。
天气越来越冷,早上起来,屋外便结了一层薄霜,呼吸间总有白茫茫的雾气。身上的衣袍也从薄薄的夏衣变成了夹心的小袄。季澜珊抱着鼓起的肚子,在丫鬟的搀扶下走出了闺房的门,看见外面结着霜,像是看见了什么好玩的东西,两眼发亮,笑容灿烂如花。
“哇!好厉害,在21世纪,这个时候的霜应该还没有结才是,还是古代好,空气好,花多,树粗,真的好厉害。”季澜珊手舞足蹈,又是拍着手掌又是笑,玩得不亦乐乎,却把身边的丫鬟吓的花容失色。
“夫人小心,夫人不可……夫人你不能跑……”实在是难以想象,一个身怀四月的女人会抱着有些圆鼓的肚子在草地上又是蹦又是跳,笑得如孩童般天真。
倾舞风躲在柱子后,看着季澜珊活泼的身影笑得温柔,一双眼睛始终盯着她日渐圆润的身型,眼神总是有意无意的看向她衣衫包裹下的肚子,当眼神碰到肚子时,他的笑容更加迷人了。
她的身体里有一个他赋予的生命,那是他对她爱的倾注,也是他唯一会感觉到幸福的事情。只要事情结束了,他便带着她归隐山林,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他会让她吃好喝好,为他生一群孩子。
草地上的季澜珊无法感觉到自己的背后有一双对她满是爱意的眼睛,只一个人玩得不亦乐乎。草丛中不知道是什么在阳光的照射下发照着光芒,她像是一个探险者,琅琅跄跄便向那边跑去,就连脚下的石头都没有发现。
她惊叫一声,身子朝前趴去,倾舞风只觉得心里发懵,等他反应过来时,他已经将季澜珊搂在怀里了。季澜珊感觉自己跌进一个温暖的怀抱,她睁开眼睛,看着眼前的身影,脸红的像个苹果。
“舞风……”她小声的喊着。
“你要吓死我才甘心吗?都是当娘的人了,怎么做事情还是这么毛手毛脚,刚才要不是我及时把你抱住,这会……”倾舞风带着怒火对季澜珊说道。
“可是,不是还有你吗?我知道舞风会救我的。”季澜珊打断倾舞风的话,将手臂伸进他的腰怀,紧紧的抱着他的腰,细致的下巴搁在他的胸膛上,她就这样仰着头看着他,笑得纯真。
“真不知道该拿你怎么办。”倾舞风暗自松了口气,心中却是感谢上苍,让她没事。
倾舞风就是这样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即使他的身份让他看起来威武又狠毒,出手不留情,但是,只有真正关心他的人才知道,他是因为太在乎。如果不在乎又何必说出那么多令人细品之下感觉窝心的话呢。
第四幕血腥残虐第三十八话:对峙(插话)
更新时间:2012-2-915:14:04本章字数:7635
来辣文已经一年有余,我从那个对网文一无所知的稚女变成一个网站老手!这真是岁月催人老,想不服输都不行。
对于小说,我总是有着自己的执着,这个文可谓是在我手上毁的彻底,现在就来谈谈我跟小说之间的解不开的结,或许,你能从我的身上找到属于你的影子。
对于网文我已经彻底放弃了,从这最后一章出现开始,蝶火这个名字将彻底的消失在辣文的网站中,即使它真的存在过,即使它曾经活跃过,而我却将它丢弃。我不要辣文的一毛钱,因为一开始我就没打算拿这个当利益。
写文只是一个爱好,现实却让我彻底觉醒。我是懒人,我一直这么说,也这么做。
——by苏千锦
记得是初二的时候跟歪歪喜欢上写小说的。那时候文笔稚嫩,写小说像是讲故事,连段落分段都有问题。
而这就是我的小说道路的第一步。
每次回忆起来,总会想笑,笑自己当初和歪歪那份执拗的心。不论别人怎么说我们总是低着头,上课下课趴伏在课桌上写着。那时候,时间总是过的很快很快,转眼间,7年了……我和她已然变成了有工作的上班族了。
可是写作的心没有变化过。而她也经常问起我,你是否还在继续编造故事?我每次都会说:“嗯!我有!”
起初写小说只能写300字,故事很短,都是梦境,如今,我依旧靠着自己的梦境来写小说。还记得第一个小说名字叫《与龙子相识》,那时候看八仙看得起劲,梦里看见韩湘子的扮演者从天际飞身而下,体态是个透明的龙,落地后,地面便燃烧起了大火。他被我取名——龙俊。
龙俊是龙王的私生子,被龙宫太子驱逐,只能委身人间,与女主生活在一起,多年后,女主方知自己喜欢的人是条龙……结局已经记不起了,只觉得,那个故事很美,美到无法忘记。
写小说会上瘾,是我现在最深刻的体会,不然,我怎么会将手稿坚持了6年,从去年7月份才真正的开始了电子稿。
这期间我看了很多很多小说,表姐也是个喜欢写小说的女孩子,似乎初中的女孩子都喜欢幻想,都喜欢写文,她告诉了我小说真正的样子。我记得那时候兴冲冲的将自己的一个小说给她看,她对我说:“小说不是对话,如果光有对话那就是话剧。”从那时候起,我试着学会描写,上语文课就更加用心,对诗词语句更是进一步了解钻研。
然后就出现了第二个男子,他是个个拥有灵力的男子——祁殳。
祁殳算是我的小说中印象颇深的一个男子,那时候,我的文笔已经进步了很多,小说中也不仅仅只是对话这些东西了。多了描写,多了感情的流露,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喜欢用第一人称“我”来描写。而我是第一次以一个男人的身份来写故事。
祁殳多时是忧郁的,他最在意的姐姐在他面前自杀,他辣文的女人当着他的面要杀他,他最后也没有活下来,被自己辣文的女人的哥哥刺了个透心凉。而他的死只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当时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只想他为了孩子死,不是为了爱人,不是为了情仇,不是其他,只是为了自己的孩子。他的名字来得也挺诗意的,祈祷,殳是我的姓氏中的一半体。所以,他是我,我也是他。这才有了第一人称的故事。至今我仍旧保留着祁殳的那个故事,他已经陪伴了我4年了……
记得当时激动的时候把这个小说给了我们的计算机老师看,老师是个孩子一样的大哥,他拿着我的小说,看完后轻声对我说:“你的故事挺不错!就是跳的太快了!如果能把所有故事都连接起来就更好了。还有就是人称问题,一会是他,一会又是一个人。不知道究竟谁跟谁!”我记得我听后还跟他反驳过,现在想来,当时应该是过度没有处理好,人称也挺乱的。这篇小说前部分语文老师也点评过,她说,这个小说的背景处理的不太好,逻辑不行,自此,我又多了注意,逻辑,必不可缺少的注意了起来。这在我后来写评中起到了很多的作用。
这样算来,接下来的这个人应该是我的小说中第一个现代男子——蓝若轩!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正在读高中,因为没有谈过恋爱,只想着写出一个浪漫唯美的校园故事。当灰姑娘遇见一个霸道的校草,和一个温柔的校草,她的命运会做何改变?
依稀记得故事的结局很好,蓝若轩护着女主,为她挡风挡雨,在听见她名字的时候知道了自己这辈子不能离开她了。蓝若轩是个斯文秀气的男孩子,戴着一副薄边眼镜,总是冷着一张脸,偶尔的笑容总是在女主的面前展示,只有对着女主他才会做疯狂的事情。比如当着众多讨厌女主的女孩子的面将女主揽在胸前,恶狠狠的警告着带头的女生:“她是我蓝若轩的女朋友,这辈子是,下辈子也是!”
然而故事是戏剧化的,我安排了他们的分离,安排了他们彼此误会。直到女主终于知道他真的不是因为他的孪生哥哥而爱上她的。
我记得,多年后女主画了一副画,一副蓝若轩的素描,素描中蓝若轩的模样清晰温柔。温柔的侧脸嘴角含着笑。他还是回来带走了她,带着她到他哥哥的面前,说了一生不变的爱的誓言,那时,女主已经是她曾经就读的学校的美术老师。
如果蓝若轩是个温柔的人,那接下来这个男人应该是个比较火爆的人——沈泽。
他是个出场很快,又结束很快的人物,因为他的故事仅仅只被我写了三分之一,记得写他的灵感来自一个赤膊男。沈泽的性格是个比较急躁的人,喜欢女孩子就直接去追,即使被情敌陷害也不放弃追逐,所以,他大概是个拼命三郎的角色。
他的故事被我一把怒火之后撕的粉碎,从他的故事那里开始,我停顿了一个多月没有写小说!已经记不起当时是受了什么刺激,只记得那些厚厚的写满故事的笔记本被我撕的体无完肤。包括蓝若轩那个已经结局的故事!仔细算来,手稿写了那么多年,也就只有祁殳被我保留了下来。
离开学校前我写了一个故事名字已经记不得了,可是里面的人物我依稀记得。他叫承印。意思为承诺如印。
他也是出现在校园小说里面的,那阵子我疯狂的写着校园小说,直到现在我还在用承印这个名字。曾跟莉莉姐讨论,以后我的孩子也要叫承印。如果我未来的老公大人看了我的这段话是不是会答应我孩子的名字叫承印呢?
在印象中那时我也写过死神这个角色。那个故事如果没有被我的礼仪老师拿去我应该会保存的很好。他的名字叫什么脑海中只是一丝火光闪过,却无法记清,或许我会想起来,只是时间问题。他的名字好像很有意义,对于女主来说很有意义。
女主和男主生活在一起,总是会看见很多死亡现场,在这死亡现场里,她总是能看见自己爱着的男人蹲在尸体旁边,手中一朵洁白的玫瑰,只要花沾到死者的血液就能将亡魂带走,那朵洁白的花就变成了火红的玫瑰。然后男主就将花送给女主,女主不止一次的看见,而后,女主终于爆发了,质问他究竟是谁,死神便在漆黑的夜里现身,女主的记忆如海水泛滥。她终于记起,这些日子跟自己在一起的男人其实只是个尸体,只因为死神住在他的体内他才能活动。女主也终于知道男主是怎么死的。她跟男主吵架,男主喝了很多的酒,下雪的路面上,男主看见街对面的女主不顾一切的冲上去,结果被车撞飞出去,手中的玻璃瓶碎片插进了主动脉,男主就将那满地的白雪染的通红……
这个情节被我用在了《单亲妈咪的可爱儿子》里面开篇日记里面。总觉得这样的场景很唯美,很壮观。
爱幻想其实是个苦差事,没事就绞尽脑汁的想,绞尽脑汁的找灵感,头发也大把大把的脱落。(科学证明,人一天最多要掉100根头发。人一生掉的头发相当于将头上的全部头发换12遍。)如果要说什么时候掉头发最多的话,大概是写千诺的时候。写千诺的时候是我的第一篇网文,虽然故事没有完结,也是从千诺这里开始,故事都没有完结的。
别人总结我,这是我的懒!其实不然,如果我懒,那11万字是怎么写出来的?如果我懒那15万字是怎么写出来的?或许只是我的思想疲惫了。我没有了千诺的灵感。
千诺是比较像祁殳的,悲惨的人生,不对,千诺是妖,蝶妖。所以应该说千诺是个比较悲剧的妖精。
现在这篇文还在辣文,已经断更半年多了吧,不知道因为什么就是无法找到他的灵感。可能是因为这篇文已经变得物质化了。因为《妖蝶千诺》已经签约给了辣文,第一次在网络发文比较激动,便不停的写。写到最后,发现了网站虚假的一面便灰心了。
千诺是妖界比较有名号的一个角色,不停蜕化,纠结千年前的恩恩怨怨,还有他的义父跟他之间的那个秘密,而我也只是写到了这里,还差7万就可以完结,而我就是无法下笔。无法继续,骨子里讨厌起妖蝶千诺这个文。可是我又深爱着这个角色。
蝴蝶骨针是他的武器,每次投掷都是潇洒自如,可是,这样一个风光的角色却被我虐的浑身伤痕,鲜血淋漓。记得很多人多我说过,说我是个后妈。这大概跟我过去看的小说有关系,男主被虐的凄惨,结局却非常美好。或许我骨子里希望千诺有好的结局。
妖蝶千诺算是一个比较失败的文,没有大纲,没有构思,埋了很多线条,埋了很多的伏笔,而最后,这些伏笔能被我挖出来的少得可怜。大概是从妖蝶开始,我的小说开始有了构思,一个完整的构思。
总觉得自己如果再这么写下去会被人家嘲笑!所以,这就当是我第一次用一个较长的故事讲述我的写作之路。但故事没有结束,我会继续……
过几天等我灵感回来,我会继续谈我笔下的男子们的!
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如何想的,灵感总是来的快去的也快!来得快的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其实能立马写完这个小说。当灵感枯竭时,我只能茫然无措的逃避自己的小说。总觉得无颜面见自己小说中的人物,没有这个能力去给他描绘好的未来,或者坏的未来。
如果笔下人物生气,可能叶锦辰才是真正应该生气的那个。被我虐的惨不忍睹,身体发肤都被我摧残的什么都不剩,穿琵琶骨,武功尽失,曾经光鲜的身份因为我的安排变成改国后的追缉犯。被当做前朝的余党四处缉拿,为了不给自己喜欢的女子制造困境,他支撑着孱弱的身体,四处逃亡。五个尽职的手下更是为了他死的死伤的伤。更令他气愤的应该是我把他辣文的女人送给了他的情敌倾舞风。更为过分的是,我竟然连他的真实的身份都布置了种种谜团,最后,我自己竟然也分不清他究竟是谁的儿子,谁究竟才是冷月国的三皇子。那种身份被互调的憎恶感应该颇深。或许只有他才有资格来骂我这个作者,我给了他生命,给了他前途,给了他悲惨的路程,却连最后的结局也是以流血告亡。
如今我已经迷茫,这个故事已经不在我的控制之中了。仅仅三万字就可以完结的故事,我迷茫了……不知道为何……
关于《此夜难为情》这个小说中我对不起的人太多了,季澜珊、倾舞风、叶锦辰……明明说好要以轻松的风格走,可到最后如何?虐——
总结如此,博尔淳算是我的文笔下比较有特色的一个了,已婚男,包养小情人。目的,守住自己的国家——大业。
如果按类别分类的话,我应该是比较喜欢玄幻言情的。至少我的文大部分都是玄幻言情。因为对现实不报希望,也写不出那些现实的文。爱幻想才导致了我的文比较玄幻。
博尔淳也逃不过被我虐的惨景,自己的妻子淳王府为他怀了孩子,可是,那个孩子却是带着阴谋来到人世间,为了这个孩子,他的妻子宁愿她死,也要保孩子。当他知道这一切都是阴谋的时候,他彻底的迷茫了。跟随在他身边的狐狸精也因为他而遭了天谴,突然间他失去了妻子,儿子,和悄悄爱上的狐狸精。但故事并没有结束。我给了他机会,让他和狐狸精再续情缘,他们果真能在一起吗?当我的终于从瓶颈中爬出一万字的时候,莫名的,稿件丢失导致我再也无法继续下去,不知道接下来是不是要给她安排一个好的未来……又或者……上天不喜欢这个文的构思,让它消失了。
总之那一万字消失对我来说真的是个打击!很大的打击!一个月都没有再动那个文了……迷茫中……
在迷茫的时候总会想着写另外一个故事,于是,我便写了《灼灼其华》。网络上搜索了一番,有叫灼灼其华的书,当然,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谁都知道这是首诗。
这真的要算是搞笑文了,也比较白痴。
穿红衣的男子在小说中尤其是古代小说中出现的较多,然而有些是因为喜好,有些是因为身份的代表,有些是代表人物性格。而我笔下的画澈的红衣仅仅是因为那个件衣服是他的喜服。他为了追回逃跑的未婚妻一怒将自己的喜服裁剪成了便服。而这之后他似乎爱上了红衣,总是一身红衣。红的妖媚,已经逃出了我的控制。
画澈算是性格古怪的一位吧,样貌阴柔美丽,像一朵莲花。江湖人给他称号“淤莲公子”他上面还有三个师兄妹。“沉兰”“黑梅”“残菊”名字一个比一个诡异,却是他师父玄机老人的得意弟子。
我曾经一度将自己的签名改成:“画澈,若你真的在意灼华,就继续折磨她吧。”没错,画澈是在折磨灼华,而他为什么折磨她?我也不清楚,只是凭感觉这么写的!
或许会有人说写小说的人变态,那么多的字天天打不嫌累。其实不然,如果你真正的爱上了写作,你会觉得笔是你最好最贴心的同伴。而今,手才是我最最不能忽视的同伴。我可以没有思想可以没有灵感,但是唯独不能没有手,我要靠这双手给画澈和灼华美丽的人生。
博尔淳跟画澈我对你们用心很深,请不要像千诺一般成为我的痛。同时我要鼓励自己,不能因为自己的纠结而逃避自己的小说,我是爱写作的!我一直都这么认为着。
第四幕血腥残虐第三十八话:对峙(下)
更新时间:2012-2-915:14:04本章字数:3864
碎风组织的魔爪延伸千里,仅仅一个小小的县城却已经成为了他们盘踞的地带。
当初建立碎风的倾老夫人也就是倾舞风的娘,为了让自己的组织不容易被彩南国打败,将自己的势力分布各处,让人从始至终都以为曾经被剿灭的地方就是总坛,其实不然。碎风真真的势力并非山匪草寇,而是一支由黎苍云亲手培出来的军队。
只是当年因为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而叛离了他的身边。
为头的是早逝的倾舜玉,也就是当年被先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