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情第18部分阅读
,一瞬间有尘埃落定的感觉。
习习问她,想清楚究竟要什么,渺渺要的其实最简单不过,喝干净的水,吃有有营养的饭餐,作息规律,有一颗平静的心,用乐观的心情做事,然后能在适当地时候,认真地去喜欢一个人。
她坐在转椅里转了一圈,然后站起来,准备去菜市场买些菜,做顿好吃的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浣花溪附近就有菜场,渺渺也没换衣服,拿了钱包和钥匙,趿着拖鞋踢踢踏踏地走去菜场,居然有野菜卖,渺渺兴致勃勃地蹲着身子,挑了大把新鲜的菊花菜和马兰头,装在白色的塑料袋里面,绿津津的,带着水,看着就让人欢喜。买了各色的菇类,准备回去做个野菌煲,市场转了一圈,买了些肉,有买了些其他东西,在杂货铺买齐了调味料,才提着东西,趿着拖鞋踢踢踏踏地往回走。
居然碰上了难得的火烧云天气,天边红得像新娘的嫁衣,猎猎地燃烧着翻涌着,一派富足安详的盛世之景,渺渺抬头看了好一会儿,才慢吞吞地往旗家别墅走。
老远,就看见旗家别墅门口的行道树下停着一辆熟悉的兰博基尼,一个颀长的身影倚着车子,微弓着背,低着头在吸烟,简洁的白衬衫,形状优美有力的下颌、腕骨、指节都被通红的火烧云染上一层艳丽复古色彩,远远望去,仿佛是一张年代久远的油画。
渺渺赶紧走过去,“阮东庭?你——找我有事?”
阮东庭抬起头,将手中的烟熄了,接过渺渺手中的塑料袋,示意了一下,“先进去吧。”
渺渺赶紧拿钥匙开了门,一边让阮东庭进来,一边说:“正好我买了菜,一直都是你请我吃饭,这回我请你吧。”
渺渺其实也是自小娇生惯养的,这些家务事都是最近几年练出来的,好在,她本来就是个喜欢吃的,又挑嘴,做饭对她来说倒是不讨厌,再加上在孔娘子的熏陶下,有几个菜还真是很拿得出手,倒是阮东庭再一次让她大开眼界了,这位大少爷,大当家,大boss,比起渺渺来肯定更加十指不沾阳春水,更加奉行“君子远庖厨”,看得出,他对家事,确实不熟练,但,他有一个拿手菜——红烧肉。
阮东庭说,他念书那会儿,正是男孩子飞快地长身体的时候,一天吃四顿,晚上一样饿得慌,饿得实在受不了了,半夜起来到厨房觅食——阮家虽是家大业大,对家中子弟的约束却是非常严格的,他姐姐自然是疼他,却也知道无磨砺不成材,因此,这位富家公子求学期间倒和一般的留学生一样,需要勤工俭学,需要和人合租房子——那时他和一个美裔华人一同住在一户韩国人家里——这个人就是渺渺在慈善舞会上见过的章七——两个人半夜里常常在厨房不期而遇,都是年少轻狂的年纪,都是无肉不欢的食肉动物,一来二去,别的没学会,倒是烧得一手的好肉,他们那时候一人吃下一只四五斤重的肘子绝对不在话下。
渺渺听得要笑死,想像如今这个衣冠楚楚冷静自制的商业巨子挽着袖子大口啃蹄髈的样子,觉得时间真是个好玩的东西。
不过,阮东庭确实有一手,一盘色泽金黄,酥烂多汁,香味诱人的红烧肉上桌,一直烧不好荤菜的渺渺简直啧啧称奇,嘴馋地趴在桌子上先尝为快,一口咬下去,味道那叫一个赞,浓郁赤红的酱汁便溢出嘴角,渺渺伸出舌头小孩子般地舔了舔,对期待着望着她的阮东庭很肯定地点了下头。阮东庭的脸上便漾起浅浅的笑,简直有种风华绝代的味道了。
正在这时,阮东庭的电话响了,他脱下身上的围裙,走到门外去接电话。渺渺也没在意,起来摆碗筷——桌子上除了那盘红烧肉,其他都是出自渺渺之手。
阮东庭打完电话进来,渺渺正好端着野菌煲上桌,朝他笑了一下,“可以吃饭了。”
说着舀了一碗野菌煲的汤放到他面前,阮东庭愣了一下,还是拉开椅子坐下来,端起碗,白色的汤,鲜得素净,异香扑鼻。
渺渺也给自己舀了一碗,坐到他对面,指着桌上一盘样子有些奇怪的菜笑着说道:“这个是菊花菜,你没吃过吧,它的叶子很像菊花叶子,根部比较硬。我小时候住在寺里面,经常吃,那时候很不喜欢,嫌它味道苦殷殷的,谁知道后来没得吃了,却想念得狠。它的香味蛮奇异,细细嚼起来,还是很有味道的,我听卖菜的老农说,这个有药用,很清火,小孩子吃了,夏天不长痱子。”
阮东庭点点头,“是没吃过。”
渺渺嘻嘻笑着,“阮东庭,像你这种长在繁华都市的,小时候肯定过得没我好玩。我跟你说,小孩子就应该放养在乡下,任他光着脚在山野烈日下疯跑,不然,没意思——你知道我是在寺里长大的,寺里面的和尚都吃素,我虽然不用守这条戒律,可你也要知道寺里面实在没什么油水,那时候我就和小漾偷偷去河浜里弄螺蛳——傍晚时分,在一个破草包上系上绳子,再塞几块石头抛下河去,然后把绳子的另一头拴在河边的一棵树上。第二天一早把草包慢慢拉上岸,草包上已栖满了螺蛳,一捋一大把——这个方法是寺里面的一个小和尚教我们的,他比我们大了三四岁,七八岁的时候被家里送上山出家了,这事儿后来败露了,小和尚受到了训诫,可他意志坚定,坚决不改,后来就还俗了。”
阮东庭微笑地听她说完,接着说:“我小时候确实没你们这么自由,我得学很多很多的东西,除了学校里的基本课程,家里面还有三四个家庭教师待命,我简直烦死了这些,于是我策划了一场出逃,那天家里面举办一场宴会,宴会快结束的时候,我躲在一个客人的后车厢,在伊斯灵顿的加油站下车,坐公车,我的计划很周详,一切能够找到我的定位仪、通信器材都销毁了,另外秘密购置了需要的工具,沿途路线也计划好了,甚至考虑了突发性事件,目的地是瑞士,这场出逃,我策划了三个月,那时候我九岁。”
渺渺睁大眼睛,啧啧,不得了嘞,小小年纪就已经展现出上位者杀伐决断心思缜密的风采了,“然后呢?”
阮东庭笑了,很豁达很为小时候的事儿可笑的样子,扬了扬了眉,“三天后我被警察找到,那时候我正准备登机,距离我的目的地只有两个小时,功亏一篑。”
渺渺笑出来,和阮东庭聊天真的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渺渺自己是个杂家,什么东西都沾过一点儿,什么都能扯一点儿,而阮东庭总能很好地接过她的话题。渺渺确实眼毒,阮东庭其人,看着是风度斐然,一本正经的冷淡模样,其实骨子里也是个玩家。不过,同样一个“玩”字,又跟旗小漾那种上天入地高尚的下贱的什么都玩得转的不同,这一位,只玩高雅的,高端的,非常自矜,非常洁身自好。这一位,每一根骨头每一根筋,其实都打上了贵族的烙印。
两个人一边聊天,一边吃,气氛一直很好,然后,开着的门被敲了敲,两个人同时望过去,居然是阮东庭的助理何足——
“何先生?”渺渺站起来,顺势邀请,“你吃饭了吗,一起吧。”
“不,谢谢。”何足转向阮东庭,脸上有显而易见的着急——
“阮先生,和日本sun株社的宫泽社长约定的时间已经快到了,您看是不是——”
阮东庭的脸上却丝毫不见焦急,只是压了压手,让何足稍安勿躁,“我知道了,你去车上等我。”
何足似乎还想说什么,张了张嘴,看看阮东庭的神色,再看了眼渺渺,还是将话咽回去了,转身去车里面坐着。
渺渺不是不识大体的人,知道何足急成这样,显然今天这次的会面对阮东庭来说肯定很重要,于是斟酌着开口,“阮东庭,你……”
话还没说完,阮东庭却打断了她,只见他依然安然地坐在椅子上,慢条斯理地端着饭碗吃剩下的半碗饭,看渺渺一副有话要说的样子,笑了笑,夹了一块红烧肉到她饭碗里,淡淡地说了句,“快吃吧。”
渺渺没法,只得坐下来,“你要是有事儿,可以先走,我看何先生很着急的样子——”
阮东庭笑笑,安之若素,“没事。”
阮东庭吃完饭,又喝了一碗野菌汤,才优雅从容地放下碗,擦了擦嘴,却依然没有要起身的意思,只看着渺渺,似乎有话要说。
渺渺也不由自主地看着他,等待着。
“渺渺,”阮东庭终于开口了,语气前所未有的郑重,“我必须跟你道歉。”
渺渺愣了一下,有点摸不着头脑。
阮东庭没再说话,只从身上摸出一只银色的收纳袋,推到渺渺的面前,然后黑阗阗的眸子诚挚地望住渺渺的眼睛,“很抱歉,一些原因,我查了你的红玉药师佛的来历。”
扑朔迷离的身世
渺渺咯噔了一下,一瞬间有点茫茫然不知所措,仿佛手脚都不是自己的,不知道该摆出怎样的表情才算合适。
就这么木木地坐在位子上,好一会儿,才伸手去拿那只银色的收纳袋,隔着布料摩挲着里面的红玉,然后,她抬起眼眸,去看阮东庭,目光中有一种男子的豪气,“你说。”
两个字,简洁,有力。
阮东庭一直看着她,这会儿站起来,绕过桌子,走到她身边,握住她拿着收纳袋的手,然后慢慢地在她面前蹲下来,将握着的手放到渺渺的膝盖上。
渺渺也不做声,目光、身子,随着他转,仿佛是一个对父亲言听计从的小女孩儿,只见阮东庭从收纳袋中取出那块红玉,指腹摩挲了一会儿,斟酌了一下语气,才缓缓地开口——
“这个红玉药师佛的挂件是明中期的东西,大概在建国初期流传到了国外,几经转手,它的得主很多都是很有名的银行家、收藏家,最后一次出现是在二十几年前的巴黎博古拍卖行,得到这块稀有挂件的是苏家的小公子。”
苏家,二十世纪初期在国内是可以媲美四大家族的存在,不过,当时的苏家掌权人很有远见,对于国内愈见激烈的政治斗争,初现端倪的军阀混战,很明智地选择了明哲保身,以烈士断腕的魄力将三分之二的产业送给当时最大的军阀,而暗中逐渐将剩余的家族产业移植欧洲,另拓疆土。凭借卓越的政治嗅觉,商业头脑,和雷霆万钧的手段,苏家很快在国外的华人圈站稳脚跟。
如今,国内基本上已无人提起苏家,但在国外华人圈,苏家却有着说一不二的地位,甚至在欧洲上流社会,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影响力。这一个传承百年的大家族,行事一向沉稳低调,却在二十几年前在上流社会的交际圈名噪一时,只因为一个人——
“你知道苏阿难吗?”阮东庭问出这句话时,语气有点微妙。
渺渺看着他,没做声。
阮东庭也没指望她回答,他站起来,面对着窗站着,从身上摸出一包烟,抽出一根,但似乎又考虑到渺渺,又将烟放回去了——
“苏阿难,就是苏家小公子,他是当时的苏家当家苏怫然的老来子,倍受宠爱,简直到了溺爱的地步——
阿难这个名字,一是为了纪念他难产去世的母亲,二也是怕养不活,毕竟是高龄产妇,孩子生下来很虚弱,取了佛祖的名讳,有渴望佛祖庇佑的意思在里面吧,也是从小就入了佛门的。据说这苏家小公子长得非常漂亮,而且自小聪慧,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进哈佛修习深奥的心理学。不过,同时,他的私生活也非常的混乱。
当时,以苏阿难为首的一帮巴黎贵族子弟在上流圈子简直声名狼藉——嗑药、吸毒、同性恋、群p、枪支、捧明星——纸醉金迷,他们疯狂无度地挥霍金钱、生命、他们的异想天开、心血来潮——苏阿难的脑子确实非常好用,至今巴黎上流圈子在玩的一些游戏,很多都是他的首创,他在南太平洋一个小岛上开辟的游戏场,可以媲美顶级的军事演习基地,多少人为此一掷千金趋之若鹜。”
渺渺静静听着,没插嘴,苏阿难——可以想象不是么,生来千娇万宠,又有一副精绝的皮囊,再加上绝顶的头脑,这样的人,你再让他低调,简直生生将他往圣人的路上逼,一句话,这厮生来就不是过朴素人生的料。这样一个孤绝的天才,一只妖丽的孽兽,你真无法想象,他要以怎样一种方式收场,而苏阿难同志,确实也没让人失望——
他十七岁的时候,诱?j了他十五岁的继妹。本来,这并不算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儿”,毕竟,在那个光鲜亮丽的圈子内部,有的是这种龌龊肮脏的事儿,乱?伦,一点儿都不算新鲜,何况,他们本就没血缘关系。
但,让所有人都想不通的事,苏阿难,似乎,爱上了他的继妹,不,应该说是对他的这个继妹简直是入魔了——而,那个一般被认为是幸运儿的女孩儿,不仅是个哑巴,据说,还是个痴儿——你说,这怎么不叫人愕然,匪夷所思,不敢置信?
可,你永远不该用常理去揣度苏阿难。他疯狂了,魔怔了,什么也不要了,从二十二岁到二十九岁,整整七年,他就守着他的女孩儿。女孩儿住在寺里面修行,从不见他,他在山脚下竹篱茅舍,箪食壶浆,过着苦行僧一样的日子。关于这位苏家小公子最后的消息,是十六年前女孩儿修行所在的珞迦寺的大火和苏家小公子的离奇失踪,据说,火是苏阿难亲手放的,当时有人看见他的确身处火海中,照理,那样的漫天大火,绝无生还的可能,但火扑灭后,却找不到他的尸体。
传奇一样的人,传奇一样的人生,连走到最后都要给世人留下瑰丽的一笔。短短二十九载春秋,这个苏阿难就经历了别人一生都没有的壮丽跌宕,他仿佛是来红尘历劫一般,整个人生,非常具有禅意。
渺渺揉着嘴角,这时候她已经没了一开始的紧张,有些事,一旦真正摊开来,才会发现,其实也没什么,绝对不要小看人的承受能力——苏阿难,这个名字在舌尖转一圈,细细的,咀嚼出了一种不一样的味道——渺渺几乎可以肯定,这个苏阿难跟她肯定有关系,别问她为什么这样笃定,有些事,就是有种冥冥中注定的,比如说血缘关系
渺渺抬起头,望着阮东庭,眼眸不可思议地亮,亮得纯净,仿佛小孩子一般,脸上,甚至还带了隐约的笑意,“阮东庭,苏阿难是我爸爸吗?”直接到近乎莽撞。
阮东庭摇摇头道,“我不知道。”
渺渺也知道单凭一块红玉,确实说明不了什么,而且,也没听说苏阿难有孩子的。不过,渺渺抬起头,盯住阮东庭的眼,“那么,我跟我跟博家有什么关系?”
阮东庭一愣,万万没想到渺渺会在这个时候提起博家。
渺渺当然不是傻子——
“旗小漾,你应该知道,他是我弟、弟!”
“渺渺,你的红玉药师佛呢?”
那个叫博开的美丽男子那时候的话其实一直都印在渺渺的脑海里,盘桓不去。也许,对一般人来说,这两句话,没有任何深层含义,但渺渺来说则不然,她的心思一向细腻通透,何况,这还是让旗小漾这大神变色的话,怎能不引起她的注意?渺渺的心思一转就转到了自己的身世上面——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旗小漾的人是旗渺渺,最了解旗渺渺的人,是旗小漾——
旗小漾太知道,对于孤儿的渺渺来说,一些人占据着怎样无上的地位。
比方说,无鸾。旗小漾从来不会去跟无鸾比较,因为知道,比不过——这让人挫败、嫉妒却也无奈,不过,对此,旗小漾还能一笑而过,还能坦然,因为,无鸾毕竟是养育渺渺的人,是渺渺的骨血一般的存在,何况,渺渺能够向他毫无保留地诉说无鸾,她愿意和他一同分享她的感情,她的心对他是不设防的。
再比方说,有血缘关系的亲人,这对渺渺来说绝对是有致命诱惑的,旗小漾能够放任渺渺去接近其他男子,去巧笑倩兮去周旋,甚至是骄傲是纵容,因为他有那个自信,渺渺对那些人不过是一时兴趣一时无聊,这是一个好玩的游戏。孤儿渺渺的心很小,很硬,很凉薄,兜兜转转,依然会回到他身边。但他却不能放任任何有将渺渺从他身边分离开的苗头,即使一点都不行。早说过了,旗小漾就是个严重儿童化的人,那种本质上的占有欲不会改变。
阮东庭望着渺渺,一直没说话,似乎在揣测她如何知道的博家,渺渺也不退缩地回望,良久,阮东庭才微微移开目光,“应该说,你跟博家没有关系,跟你有关系的是博夫人,也就是博工的母亲,井去秋。博夫人大学毕业后曾去巴黎旅游,失踪过一年,后来被找回来,五个月后在仁爱医院妇产科产下一个女婴,没过多久就嫁给了丧偶的博宗书,生下博家第二个儿子博工后,据说是得了产后忧郁症,身体也一直不好,在博工上初中那会儿过世了。”
“那么,那个女婴是我?”渺渺微微蹙了眉。
“我想是的。”阮东庭顿了顿,继续说,“有一段时间,苏阿难非常荒唐,有很多很多情人,我想,以他的那种猎奇心那种胆大包天的行事作风,他完全有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扣留一个来旅游的中国学生,渺渺,你没见过你妈妈,我也只看过照片,单看照片,就知道她是那种非常能激起男性收藏欲?望的女人,她非常美丽非常特别。当然,这些都只是猜测,你到底是不是苏家的孩子,我想,只有已经过世的博夫人知道了,也许,你的外公外婆也知道。”
渺渺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让阮东庭有些担心,是的,这样一个复杂的身世,真的,不是一个女孩儿可以轻易接受的。他知道,只要是孤儿,肯定在心里面幻想过自己的父母,设想过各种被抛弃的理由,然而——
“渺渺,你想见见他们吗?”阮东庭的语气有些小心翼翼。
渺渺奇怪地抬眼看他。
“我是说,你的外公外婆,他们还健在。”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在我一开始开《欢情》这文时,是不准备写渺渺的身世的,觉得身世之谜之类的会落入俗套,可是某一天晚上睡不着觉,脑子里就有了苏阿难这个人,以及他的故事,但如果要单独拎出来写个他的故事,又很累,咱太懒了。可要是放弃的话,又很不舍得,所以,将他写到了这里。
俗套就俗套吧。
所谓“孤儿”
阮东庭走之后,渺渺就这样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半边身子靠着门框,修长秀气的手指不停地摩挲着那块红玉药师佛,脸上的表情,静静的,轻轻的,仿佛所有的意念都变成很薄很淡的烟,以一种非常柔和的姿态,款款步出。
暧昧的夜色,清淡的月光,屋里面透出来的暖黄的灯光,笼着她,还有黑暗中隐约可见趴在墙角的油绿爬山虎,世界是静的,时间是静的,这样的旗渺渺,真的,非常有味道。
现在,唯一缺的,就是一支烟。
渺渺在想事儿——白天的事儿,对她的冲击确实很大,不过也没有阮东庭所想的吓到了,骨子里,这也是个混天胡地的糟糕玩意儿,不然,她又怎么会和旗小漾这不是玩意儿的东西一拍即合,如此厮混呢?由好好的一个佛门清净女孩儿变成一个“五毒俱全”的坏孩子——虽说里面不乏旗小漾的刻意诱导,可,渺渺也不是个没主见的孩子——现在想想,说到底,骨子里的遗传作用啊!
呵呵,怎么说呢,苏阿难这个人,以世俗眼光看来,确实不是个好东西,不过,渺渺这不是觉得自己跟他“关系匪浅”嘛,搞不好还是她亲爹,这心思就不一样了。说实话,渺渺觉得苏阿难这样的人生,让人倾倒!
一直纠缠自己十几年的身世之谜解开了,渺渺也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心里面,空落落的——说是解开了,可又模模糊糊的,说是还不清楚,她现在却拥有一个血缘上的弟弟——博工,是的,自己万万也没有想到,那个恨着自己的博工,那个让在瑞德全校师生面前恶意中伤她的少年,那个她差点儿害了的少年——这时候,渺渺才后知后觉地想到,幸亏,幸亏后来博开赶到了,否则,否则,她要如何面对那个少年,这一想,又想到了旗小漾——
渺渺心里面有点儿难受,显然,旗小漾应该是早知道她跟博家的关系了,可他依然,依然……
渺渺摇摇头,不愿意多想。
位于人民医院旁边的美院,建立于建国初期,几十年下来,树木参天,那从旧石缝中顽强生长的瓦松、野草蓬蓬勃勃地生长,墙根的青苔,年年枯又生的爬山虎,恣意地爬满整面老围墙,油绿的叶子被夕阳镀上金色的镶边。
这是春天的黄昏,正是香樟换叶的季节,风一吹,行道两旁繁茂粗壮的香樟便哗啦啦地掉叶子,以一种一去无回的磅礴气势,红得发褐发枯的香樟叶扑啦啦地在地上翻滚,很是壮观。
已经过了晚饭时间,校园里很安静,偶尔有用功的学生背着画板写生回来,会好奇地望望停在香樟树下的那辆显眼的兰博基尼跑车,这样的顶级好车还真是不多见呢。
车子顶盖上已经落了不少香樟叶,显然,这辆车停在这里有段时间了。
车里面,自然是阮东庭和旗渺渺。
渺渺坐在副座上,两只手藏在衣兜里,安安静静的,像个乖巧听话的女孩儿,只一双眼睛,专注地望着窗外,似在等待什么人。
忽然,没有任何预兆的,渺渺忽然急切地打开车门——
“渺渺!”阮东庭立刻就想追下去,车门打开,一只脚都已经迈出去了,却,又停住了——
路那边走来一个头发全白的老人,身上的穿戴一丝不苟,显得严谨又严肃,一手提着一只鸟笼,一手提着一只小型收音机,慢悠悠地走过来——美院靠近老城区,环境又清幽,有很多老人会来这里晨练或者饭后散步,但这个老人,一眼可见的好修养好气质,与这学术氛围浓厚的校园相得益彰。
最近季节转换,天气变化大,老人毕竟年纪大了,走几步,就感觉腰部老毛病有点犯了,将鸟笼换到另一只手,空出一只手痛苦地捂着自己的腰,正在这时,只见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跑过来,二话不说地扶住他,坐到一边的座椅上。
“哎,谢谢。”老人朝女孩儿说道,脸上的笑容因为疼痛有点勉强。
女孩儿没说话,只是将手抵在老人腰部,按摩起来,过了一会儿,才轻轻地问:“好点儿了吗?”
老人点点头,看向女孩儿,“没事,老毛病了,坐一会儿就好,你是——”老人的脸上有点迟疑,“美院的学生?”
女孩儿笑笑,没说话。
鸟笼里的画眉,发出清脆婉转的叫声,惹得老人将鸟笼提到面前,脸上露出喜爱的笑容,这时,身边的女孩儿开口了,“井教授,事实上,我是专门来找您的。”
老人的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将鸟笼放到一边,看着忽然一脸慎重的女孩儿。
“你找我?”
女孩儿认真地点点头。
“你有什么事?”
女孩儿撑在椅面上的手指微微动了动,停了一会儿,脸上露出恰到好处的礼貌、乖巧、崇敬,“事实上,我以前听过井教授的一堂课,是讲昆曲中的昆笛的,一直都非常感兴趣,我想做关于这方面的论文,所以才冒昧来找井教授您。”
老人一贯严肃的表情此时露出了微微的笑意,“喜欢昆曲?”
女孩儿诚实点点头。
老人接着问:“会唱吗?”
女孩儿有点羞愧,摇摇头,蛮不好意思。
老人却一点没有不高兴的意思,反而拍拍女孩儿的肩,“喜欢昆曲怎么能不学唱昆曲呢?昆曲这东西要自己会唱,不厌其烦地去唱去听,才能真正领略其中的妙处,不然,永远都是纸上谈兵——”
女孩儿安静地听着,偶尔点点头。
老人话锋一转,“你说你想做这方面的论文,想法是好的,年轻人对这方面感兴趣的实在太少了,像你这样肯特地跑来找资料,我也是十分支持的,说明你踏实肯干。不过,我已经退休好久啦,你要真想在这方面做出点成绩,我可以把你介绍给我的学生,他现在正在搞一个昆曲研究会,应该对你是十分有帮助的,这样,我把他的电话号码给你——”
说着,老人拿出别在衬衣口袋里的钢笔,女孩儿连忙递上小记录本。
老人唰唰唰地写下一个名字,和一串号码,然后将记录本还给女孩儿,一边说:“你放心,我这个学生最是乐于助人的,何况,还是个小戏友。”
女孩儿看着记录本上几个苍劲有力的字,然后忽然站起来,朝老人深深地鞠了一躬,脸上是欢喜腼腆的笑,“那我不打扰您了,井教授再见!”
说着也不等老人叫她,忙忙地跑远了。
渺渺当然不是真要做关于昆笛的论文,她也没有听过那个井教授的课,事实上,这是她第一次见他——井康生,美院国画系的教授,一笔妙手丹青,在美术界也算颇有名望,当然如今早已退休,当然,他也确实开过昆曲的选修课,因此,渺渺说听过他关于讲解昆笛的课,他一点也没有怀疑。他喜欢昆曲,曾经和一帮文人同好组织过堂会,这些,在美院都不是秘密。当然,最重要的是,井康生是井去秋的父亲。如果阮东庭说的都是真的,那么,渺渺应该要叫他一声——外公。
渺渺双手插兜,慢慢地往停在树下的兰博基尼走去,车旁,阮东庭远远目睹这一切,却没有任何插手的意思,只看着渺渺走近,才轻轻地问:“这样就可以了吗?”
渺渺点点头,抬头看着他微笑,脸上没有一丝不情愿不满足,也没有丝毫怨恨,她笑得豁达乐观,让阮东庭的心一下子有点被烫到了。
是的,渺渺就是这样的女孩儿——对于抛弃自己的亲人,心底深处,大概还是有那么一点怨恨的,社会赋予父母必须抚养自己的孩子的责任,可,渺渺觉得,一个人,出生了,就是独立的个体,就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了。固然奉献的母爱父爱亲人爱让人感动,可谁也没有义务要为了一个独立的个体而使自身遭受苦难,人首先要爱自己。所以,对于亲人的抛弃,渺渺不怨他们。她旗渺渺,生于斯世,长于斯世,始终保持一颗孩子一样纯洁的心灵,以诚待人,光明坦荡,那么又有什么,可以让她自己变得不快乐呢?
就算是找着了自己的亲人,那也是她自己的事儿,与别人无关,她心里面自己知道,不远处,还有个跟她血脉相连的人,安好地活着,过着质朴的日子,这就够了,她还是那个孤儿渺渺,什么都不会改变。
阮东庭送渺渺回到旗家别墅时,天已经暗下来了,树影幢幢,夜色中朦胧暧昧。
“回去泡个热水澡,早点睡觉,好好休息。”
渺渺下车,走了几步,回头看阮东庭——车灯打出两柱穿透力极强的白光,更衬得没有被光找到的地方漆黑一片,阮东庭就站在这黑暗中,身姿轮廓都不清晰,但即使什么都看不见,渺渺的心里也能马上勾勒出他的姿态,只因为,他这样守护的伫立,重复太多次,一遍遍地在原地烙印,使得渺渺不敢轻易去触碰,一碰就痛。
渺渺的心也许凉薄,却终归不是铁石心肠,回头看他那种站立的姿势,你会觉得温暖而安心——
“阮东庭——”
阮东庭上前一步,“怎么了?”
渺渺忽然有点心酸,感动,当然是有,可——渺渺摇摇头,抬起头,微笑,“谢谢你,真的。”声音轻轻的,怕泄露心里面的感情。
阮东庭这个人像是一盆健康的绿色植物,光线充足,他对她的好,都是克制而体贴的,不温不火,不动声色,却是深厚。
阮东庭没说话,黑暗中他的目光久久地停留在她身上,温柔而深刻,他摇摇头,嗓音醇厚而动人,“渺渺,你不必感到歉疚或者心有负担,你值得任何人对你好。”
渺渺的嗓子一下子被堵住了,一种感情似乎要冲出藩篱,冲破压制。
却在这时候,听到一个熟悉的唤声——
“渺渺——”浅淡、熟稔、漫不经心又专心一志的,温软、动人。
渺渺转过头,就看见黑暗中的轮廓越来越清晰,剔透幽黑的双瞳,带着清澈的笑意,总是苍白的皮肤,微泛淡红的唇,唇角勾着的动人的微笑,一步一步地从黑暗中走出来,语气和悦,举止斯文中带着不羁,宛如虔诚的朝圣者一般的圣洁,不是旗小漾又是谁?
出事了
旗小漾的目光落到阮东庭身上,然后笑了笑,礼貌、高贵、疏离,然后他走过去牵了渺渺的手,一言不发地走进旗家别墅。
渺渺既没说话,也没拒绝,像个乖孩子一样,随他进了院子。
院子里静、黑,夜风徐徐,撩起渺渺的碎发,差点迷了她的眼。她走到院子中央的时候,站定了,走在前面的旗小漾回过头,诧异地望着她,似乎不明白她怎么不走了。
渺渺站在黑暗中,眼睛像两汪深深深深的湖水,波澜不惊,以一种决然之姿望着旗小漾,极轻极静,极沉极重——
旗小漾在这样的目光中,慢慢转过身,与她面对而立,然后松开牵着她的手,头,缓缓地垂下,黑色的发便扑朔朔地盖下来,他的声音从里面透出来——
“渺渺,你不要我了吗?”非常轻,非常轻,浅浅的却有一种莫名的心酸和委屈。
渺渺黑亮的眸子里一下子窜出两簇明亮的火焰,死死地盯着眼前的人——听听,听听,这都说些什么,他倒是一副好手段,这样一副被人抛弃的可怜模样给谁看?是她不要他吗?是她不要他吗?是谁一走四年音信全无,是谁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到底是谁不要谁?
渺渺再也不看他一眼,一言不发地越过他,走进屋子——
旗小漾还保持着原来的姿势,没有任何改变,低着头,看不到任何表情,清冷月色下,越发显得一向单薄的身子孤单可怜,然后,他慢慢地抬起头,脸部清俊的轮廓慢慢显现,却是一张面无表情的脸,幽深的眸子没有喜悦,没有满足,没有伤心,没有任何情绪,他只是微微抬头,望向二楼亮起灯光的房间,似在斟酌,又似在等待,等待什么呢——谁也猜不透。
渺渺在和旗小漾冷战,这对他们来说,实在是非常稀罕。从小到大,他们当然也闹过别扭,可,两个都不是那种斤斤计较小气的人,有时候闹一下,没过多久就抛到了脑后,又高高兴兴地玩在了一起,像这一次这样规模大时间长的,还真没有。
渺渺从来就不是那种会大吵大闹的女孩儿,她很会隐藏自己的情绪,比方说,都知道她在生气吧,可你又说不出她到底哪里表现出自己的怒气了,她不拿冷脸子甩你,不拿阴阳怪气的话来挤兑你,你跟她说话,她也会应你,只不过,神情淡淡的,一副怎么样都无所谓的样子。
旗小漾当然明白她在气什么,不过,旗小漾这大神在外面风生水起,对付妖魔鬼怪手到擒来,嘴角一抹勾人的笑,眼神冰冷艳丽,默不作声地吞食,决不让半分情绪泄露,但面对自己的至亲旗渺渺,说真的,旗大神大失水准——你别看旗渺渺总一副平心静气乐观豁达的样子,真要拧起来,绝对是软硬不吃,难搞得很,这么多天,除了一些漫不经心的日常应答,旗渺渺只跟旗小漾说过一句话——
那天,渺渺下楼倒水喝,旗小漾和那个叫舒乞农的坐在沙发上谈事儿,这个舒乞农似乎和旗小漾关系很好,这几天,经常可以看见他出入旗家别墅,他们在商量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渺渺没兴趣,不过,有件事儿,渺渺即使再不愿意跟旗小漾说话,还是不得不开口。
渺渺一走近,旗小漾就感觉到了,停下和舒乞农的讨论,抬起头来,望着渺渺——
“下周一是旗叔叔的忌日,你别忘了。”说完,转身就走,走了几步,却又停下来,转过身,盯住旗小漾的眼睛——
“莎士比亚的名剧《安东尼和克里奥佩特拉》里的名将安东尼,当他思乡时,他说:‘我是罗马人,我要回罗马去。’当他思慕克里奥佩特拉的美色时,他说:‘我要回埃及去,我的乐趣在东方。’旗小漾,你呢?”
她的目光严肃而认真,声音掷地有声,有着美少年般的冷傲与冷艳,师长般的苛刻与严厉,她说完这句话,就转身端着水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