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结婚第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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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占有欲,企图操纵我的灵魂。但仔细回想,我十七、八岁时,好似也从未如此幻想过?

    我曾经年少吗?

    嗯,有点怀疑……也许我这人无趣,太早熟。

    “双喜,我真不知该怎么说。”

    “那就别说。”这是真心话,不知从何说起的话,不如别说,免得你我双方尴尬。

    他聪明得紧,就此打住,没有再说下去,却低头吻我,吻得我嘴疼。这男人,太享受掠夺,也太习惯这习惯不大好。

    脚疼,舞完这一曲,我拒绝再接受邀约,躲到别墅招待用的露台。夜凉如水。

    抚抚裸露的双臂,倚着露台栏杆吹着带露的夜风,很是舒畅。露台上置了盆石榴盆栽,令我想起两句诗,怎么说来着

    曾是寂寥金烬暗,断无消息石榴红。

    这株夜石榴贪婪吸着夜露,若能这样吸个千年万年,说不得真能变化成精。我也不禁仿效它深深吸了口气

    一缕呛鼻的菸味飘过鼻端,我回过神,这才发现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他在抽菸。

    发觉我在看他,他偏过头,将菸夹在指问。“熏到你了?”

    “还好,不很呛。”

    他低笑。“来一根?”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我看着他手里的菸盒,摇头。

    他收了回去,没半点尴尬之色,对于被拒,显然很看得开。

    吞云吐雾一回,他忽然问:“贵姓?”

    “杨。”

    他一怔,随即点头。“老包带你来的?”

    “应该是。”b君是姓包没错,但“老包”?我不曾听人这样叫过他,b君不老,不过才三十有二。

    夜色里,仿佛看见他咧嘴一笑。牙齿没黄,还白白的,看来他不算老菸抢,但抽菸的姿态挺潇洒。

    我清楚眼前是一派浪子型的人物。

    “双喜?”他叫出我的名。

    “在。”在他叫出b君的姓以后,我没有很讶异。

    “这名很好。”他说。

    “多谢夸奖。”

    “人也不错。”他说。

    “只是不错?”我挑眉。

    他朗声大笑。“你是我见过最有意思的女人。”

    “我以为你会说我是你见过最厚脸皮的女人。”我面不改色。

    “我是说真的。”他举起手,状似发誓。

    我也立刻举起手。“我也是说真的。”

    “哪里真?”他一手捉住我。

    我故意上下打量他。“嗯,从头到尾,表里如一。”

    “错,我最是表里不一的人。”

    “谁谈到你了,我是在说本人。”

    “看不出来。”

    “那是当然。”我并不透明。“可以放开我吗?”他的手劲大得惊人,手腕有些痛。

    “我不想。”但他放轻了劲道。

    不痛,我也就没坚持要他的手离开我的手。

    他突然问:“我是不是见过你?”

    “应该没有,我没见过像阁下这样轻狂的人。”

    他笑,松开了我。“是吗?我怎么老觉得我们一见如故。”

    “一见如故?你是说在黑漆漆看不清你我面貌的夜色里?”我们所处的位置背着光,我根本看不清他的脸孔,只知道此君体形高大,以及一张嘴能言善道。

    他抚着下巴道:“不是照会过面,那就是缘分喽。”

    我笑答:“相逢自是有缘。”

    他突然压低下来。“如果早让我遇见你……”

    他声音模糊,我没听全。“你说什么?”

    “如果早让我遇见你……”

    我还是没听清楚。“怎样?”

    “我还是会像现在这样的想吻你。”说罢,他的脸罩下来。

    一个不礼貌的吻,却持续了很久。

    黑暗里,失去视觉,其它感官反而敏锐起来。

    我的唇被吻得发疼,我的舌被狂野的挑逗,菸草味刺激了鼻端,这吻是很意外的一个体验。

    很久以后,他离开,隐约可听见喘息,不知是来自我抑是他。也许都有。

    他在我耳畔轻喃:“我以为你会拒绝。”

    “为什么要。”

    “为什么要?”

    接吻是发生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再自然不过的一件事。“你吻得很好,我可以将这个吻解释为我有魅力令人情不自禁;反之,此吻若拙劣不堪,则是侮辱,我会狠狠甩你一巴掌。”

    “谢谢你的夸赞,我想如此是同意我再吻你一次?”

    听得出他跃跃欲试,但我推拒。

    “不,一次带菸昧的吻已经足够。”奇异的是,虽带着菸味,他的味道,不难闻。

    他再次大笑。“你果然与众不同。”看来他是个爱笑的人。

    “谬赞。”我这时又突然懂得谦虚了。谁能说我不能够善变?没有。

    他突然静了下来。“看来一个吻打动不了你的心。”

    想打动我?他有何目的?“当然,杨双喜向来不容易收买。”

    他仰头大笑。“你令人难忘,但是我的女伴似乎在寻找我了。”

    我没有看见有人在找他,也许这是个借口,也许不是,我知道他不会是那种一个人赴宴的人。女伴,当然了。“顺风。”

    “我愿意你留住我。”他倾身向我。

    “君子不夺人所好。”

    “上天知道我不是君子。”

    “俗云:盗亦有道。”

    他突然站直身躯,比我预料的更为高大。一百八?不、不,他更高一些。但闻他说:“我从不替自己的行为找借口。”

    一个强盗,你怎能与他讲理。我识相地放弃。“那么,再见。”

    “你不问我叫什么名?”

    我笑。“我知道,你叫白居易。”琵琶行:相逢何必曾相识。

    他亦笑,谁知他究竟懂不懂我的话,而我也没奢望他懂。

    这年头传统文学事业没落,乃至被遗忘,是最悲哀的一件事。很多人明白今日股市收盘点数多少,与餐桌上吃鱼吃肉息息相关;但更多人不明白,传统值得保存,文学应被尊重。论起永恒来,人的生命渺如恒河之沙。

    “我们很快会再见面。”他站直身体走向灯火处,高大的背影顿时让我生起一股熟稔。

    我没有张望太久,也不急着从过去的抽屉里将薄弱的记忆取出,那太大费周章,况且这世上相似的人很多。

    今晚又跳舞,又站了太久,脚部的不适令我不得不找一个地方坐下来。

    赴宴的缘故,今晚穿的是一双镶水钻的高跟鞋,购置许久,却穿没几回,一直收在鞋柜里,一时找不到搭配礼服的鞋,才翻出了它,谁知它如此不中用,净会折磨我的脚。我考虑丢了它。

    不知过了多久,b君找到我,一脸气急败坏。

    “双喜,你躲在这里。”语气像在抱怨。

    我笑。

    躲?我只是在此稍事休息。

    看来躲猫猫的游戏中,此君并没有真正捉到老鼠。

    我伸长手臂,让他将我从椅子上拉起来。

    “我累了,想回家。”

    他面露犹豫,仿佛“回家”不是个好提议。“我尚未将你介绍给另一个人,你该去认识……”

    “今晚至此已经够了。”不愿意再多说,我陪着他来,不见得必须担任全职的女友角色。没有人规定我不可以厌倦或者情绪化。

    而此刻,我纵容自己如此表现。

    b君对我的坚持感到头疼。“但我现在还走不开。”

    这不是个理由,我笑道:“无妨,我能自己回去。”

    他定睛看我,似想从我眼神中看出我有几分认真。

    十分。我十分认真。

    他改变初衷。“我岂能让你陷我于不义。”

    我没那么阴毒。“怎敢?”

    这男人不习惯低头,但他聪明,略作让步。“我送你回去,陪我去同主人告辞。”

    我没异议。给男人保留尊严是必要的。

    此刻的意见不合也许打击了他的自尊,让他“护送我”回家这件事,很快就能弥补他“受伤”的心。

    瞧,我多么善体人意,哈!

    这样的日子不知道又过了多少日夜。

    一周过后,又是新的一周。

    白天献给工作,晚上献给应酬。

    老实说,有时我更讨厌台湾这种商场文化。

    我原不喝酒,为着必须应酬的缘故,开始认识白兰地与伏特加、干邑与威士忌。

    有客户钟情台湾高粱,橱柜里便长期置有金门及玉山高粱,以备不时之需。

    男人很难不坠落,而身为一个职业女性,也很难不跟着男人堕落。我已经尽力把持。

    应酬之余,男人的邀约似也成为推拒不掉的生活习惯之一,一天没有约会,一天就觉得有根筋不大对劲。

    前阵子易累、无食欲,上医院挂诊,大夫警告我需多休息,否则此具躯体用不到半个世纪。

    半个世纪,也够长了,我想。但想到半个世纪之后,我若有遗愿未能完美了结,我便需要再多一点时间。

    我让晓君把我未来一周行事历翻给我看。

    满满的行程,没一刻喘息,我看得头晕目眩。

    “晓君,我觉得累。”

    “杨小姐,你看起来需要休息。”

    “对、对,我的确需要休息。”我的身体强烈的向我抗议,偏头痛。“能否泡一杯咖啡给我,多谢。”

    “稍等。”

    支开晓君,我瞪着那份行程表。

    扣除掉已经排定的例行交际,此周剩下的四个晚上,都已被预约,甚至还有候补。

    晓君将咖啡送来,我已用红笔将表上一堆人名划上叉叉。

    “决定淘汰这些人?”

    “不,只是取消与这些人晚上与我的约会。”我将行事层交给晓君。

    晓君接过,道:“爱自己是应该的。”

    “我知道。”少喝一点酒,少吸一点二手菸。

    毕竟自己说老不老,但说年轻也不算真正年轻了。二十八岁的年纪,比二十九少尴尬那么一些些,但已相距不远。

    我真讨厌替自己“存老本”,仿佛人一生下来就是为必然的老化做准备,把全部年轻牺牲在积蓄上,多浪费。

    年轻应当及时行乐。

    然而晓君还是替我取消了那些约会。

    多出来的时间像是捡到的。

    原来晚上一个人在家听听音乐、看看电视、读读书,悠哉悠哉,也是好的。渐渐地,居然爱上这种感觉。

    a君打电话关照:“你最近消失无踪。

    我笑。消失无踪还找得到我?

    “在家做什么消遣?”

    我半开玩笑。“窝在家等死。”

    a君闻言变色。“别做傻事,你等着,电话别挂,我马上赶到。”

    “喂喂喂”这家伙竟以为我要自杀,看来我俩思想差距的确很大。

    我挂了他电话,他还是赶来了。

    若不是他,我这一生势必不会知晓,原来从天母到永和,不需要用到二十分钟。

    “你飞车来?”

    “怕你出事。”

    “我一个好端端的人会出什么事?”我才怕他在路上发生意外,我若成了罪人,他的错。

    他拥住我,双臂直打颤。“双喜,别吓我。”

    真想同他说:“老艾,是你自己吓自己。”但终究没说出口,这人举动莽撞,但真正令我感动。像爹妈一样,一日见儿女没吃饱睡好,一日不安心。

    “让我照顾你!”

    我推开他。“又说这浑话!”

    他急道:“但你总需要一个人陪伴,我保证当有一天,我们都老了,我仍然爱你。”

    我冷笑。“你想得未免太多。”

    “因为没有人不会老。”他满腔诚恳。“我们可以互相照顾对方。”

    这人太奇怪,不打算现在要怎么过,老想着老了以后要如何如何。

    我说:“老也不是今天明天的事,谁知道杨双喜享寿多少?”

    也许过几日我出差去香港搭的飞机坠机,也许睡梦里心脏突然停止跳动,我现在连计画后天要做什么都懒。

    人生人生,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他气急。“你固执得像颗硬石头!”

    石头大半是硬的。“你早该知道我向来如此。”

    我泡了茶请他喝,希望他脑袋清醒些,喝完送客,叮嘱他:“开车当心。”

    他忿忿然离去。

    我心头似了了一桩心事,但愿他从此不再上门逼婚,因我已七荤八素,昏头了。打发掉a君艾氏,b君包氏打电话来。

    “双喜,为何推掉我的约?”

    我心想,我又不止推掉你的约会而已。这人真是自大狂,晓君分析得有道理。

    “双喜,说话,我知你在家。”

    看着自己的脚,我道:“我缺一双合脚的鞋,上回跳舞后脚痛迄今,不愿出门。”

    他默然。

    许久,他说:“不打扰你休养。”

    我知道b君这人不习惯人家给他脸色看。

    “承蒙关照。”我说。

    打了一个呵欠,继续翻我的国家地理杂志。

    他回头又道:“对了,你要休养多久?”

    “问我的脚。”我笑答。

    “啧,少打哈哈,明天让人送新鞋过去。”他说。

    要命,来这招。

    无妨,兵来将挡。“新鞋磨脚,走不了二、三哩路。”

    他居然大笑。“正好,我并非要你陪我健行登山,如果你不想跳舞,我们可以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坐。”

    找僻静的地地方坐?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b君说的话。

    b君这人耐不住寂寞,否则依他性情,他不会与我搭上线。我们原是不对路的人。

    他挂了电话,隔天,我也收到了鞋,名牌货这是后话,我们继续说这一夜后头接进来的电话

    接着是c君。

    “双喜,几日不见你,甚思念你,明日可愿与我共进晚餐?”

    我没答应。“晚餐要吃什么?”我问。

    电话那头娓娓道来:“吃鹅的肝,猪的肚,用牛肋熬汤,佐以鸡血酱料……”

    我急忙打断他的介绍。:“我已决定吃斋一个月,再见。”啊,一个月内不必相见,不必听内脏经,更好。

    接完数通电话,犹似自战场归来,累煞我也。

    原来当你决定疏远一个人,此人过去的缺点便会自动放大到令你无法忽视的地步,太可怕,居然连半点瑕疵也受不了,过去我并未有洁癖。

    今晚我宁愿埋头大睡一顿。

    一觉醒来,也许杨双喜大彻大悟,决定从此当一个深居简出的人也未必。

    第8章

    突然对他人生活方式好奇起来。

    “晓君,你下班以后通常做何消遣?”

    记得有位知名已故作家说他平生最很“消遣”两字,好似人生没有其它要事可做,时间多到需要杀死,活得不耐烦。

    此君是谁,已记不起来,我本人倒无这种想法,不是活得不耐烦,只是觉得人生说穿了也“就是这么回事”,要道尽,三言两语便可:生与死,悲喜交集。

    消遣还是很必要的。

    “到超市买特价商品。”晓君说。

    “训练自己当家庭主妇?”不像晓君这等人所做的事,我问得诧异。

    晓君笑说:“才不,但与一堆太太小姐抢特价商品感觉很刺激。”

    我大笑。“不失为调剂身心的好消遣。”

    晓君接着说:“而且不伤身。”

    “除此之外?”总不会天天上超市购物,那太浪费时间。

    “偶尔到酒吧小酌,欣赏时常出没的俊男美女。”

    我点头。“有意思,人间众生相殊为可观。”

    “杨小姐最近做何消遣?”晓君反问我。

    “打毛线衣。”我说。

    她瞠目。“真不可思议。”

    我眨眨眼。“我也这么觉得。”

    晓君与我相偕大笑。

    对现代都会女郎来说,打毛线衣简直是古董级消磨时间的方式。现代人谁兴凡事自己动手。机器织出来的衣物物美价廉。

    我们是有一双手,但这双手已不用来做琐碎杂事,这双手致力于塑出自己想要的面具。我们用面具迎战生活,回到家,才卸除武装。

    我常认为这时代的女人是英勇战士,无时不刻与生活搏斗。

    晓君拿出一张名片卡给我。“这是我偶尔会去的那家酒吧,还不错,可以打发时间。”

    “谢谢,我会参考。”我接过,凑近一看,这家酒吧叫作“下班塞车时”。

    下班塞车时,我光顾这家晓君介绍的酒吧。

    我只打算来这么一次,因为这是晓君的空间。

    我想每个人都渴望为自己保留一个秘密空间可以埋藏情绪,任何如意、不如意的事,皆可在此找到安慰。

    我只是一时好奇,才前来打量,但并不愿因此侵占晓君的隐私。我当我在此是一名萍容。

    在吧台点了一杯威士忌加冰,想起晓君说这是一家有俊男美女出没的酒吧,眼神不禁四处飘移起来。

    我慢慢啜饮着酒汁,肩膀突然被拍了下,作贼心虚,我差点从高脚椅上跳起来。回头一看,果然是一名英俊男人。

    但这男人的面孔有些眼熟,我不禁叫出声:“小美?!”

    他同我一样震惊,但他这人向来泰山崩于前尚面不改色。“双喜临门,真是你。”戈洵美,我高中同学。

    “当然是我,真意外在此遇见你。”

    他在我身旁椅子坐下。“我同你一样意外。”

    是该意外没错。高中毕业迄今,算一算,足足十年没见过面,在这么小的一个岛上还能够老死不相往来,简直不可思议。

    我招呼酒保。“给这位先生一杯威士忌加冰。”

    他皱眉。“还没吃晚餐就喝烈酒,不怕胃穿孔?”

    “不怕不怕,胃出血都不怕,人生得意须尽欢。”

    “疯!”他探头探脑,像在找什么人。“你一个人?”

    “诚如你所见。”我笑说。

    他微怔。仿佛我不该这么逍遥,早应被婚姻绑住。“单身至今?”

    “嘿。”我推他一把。“更不上道。”暗示我销不出去?

    “少来,杨双喜忌讳过什么?我又不是不认识你。”

    也许是遇见老友,我格外开心。“小美,你好不好?”

    “别那么叫我。”他拧起眉。

    我知道他一向讨厌人这么叫他。但是“计较什么?我又不是不认识你。”

    我嘻嘻地道。

    他举高双臂。“算了算了,男人不计女人过。”

    我猜他接下来要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男人通病!

    “你还没说呢,这几年你好不好?”

    “一半好。”

    有一半好已是万幸。这世上很多人连想得一半好都没有福分。

    我注意到他光溜溜无饰物的手指。“还是王老五?”

    他举杯牛饮,看来心情有些郁卒。

    他问:“你们女人是不是就只会关心男人结不结婚?”

    “一般人都是这样……”等等……他说“你们女人”?看来这男人似乎正为某个小姐大伤脑筋。我嘿嘿笑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他干笑。“美人没有,母夜叉倒有一只。”

    我突然明白了。小美已有了伴吵架中。“你平常不到这种地方来的吧?”

    今天是来买醉消愁,正巧遇见了我。

    “家教甚严。”干笑变苦笑。

    “妻管严?”

    他没有否认,是默认了?

    “打算结婚吗?”我问。

    “她想结婚。”他说。

    “你不想?”

    “不”他责怪地看我一眼。“问那么多做什么?”

    “关心你呀。”

    他翻白眼,向酒保说:“给这位小姐一杯雪莉酒。”

    “等等,我不喝雪莉,有诚意的话,威士忌加冰。”想堵我的嘴?

    他扫我一眼。“威士忌太烈,女人别喝太多。”

    我真好奇,一直以为这位同学会一辈子当王老五,如今看来,他竟像是个为情所苦的男人。

    “你以前没这么细心啊,是因为有了对象的缘故?”若是,我真要好好认识那位小姐不可,能将戈洵美这号大木头调教成这样,实是可敬。

    “休想套我的话。”他瞪我。

    不说,那我自己猜。“她要跟你结婚,而你不肯?”

    他不出声。

    “为什么不?如果你爱她的话。”

    他不语。

    我推他。“喂,你也说说话,一个人唱独脚戏多没趣。”

    他抬眼。“那么你告诉我,女人为什么需要婚姻?”

    看来他为“婚姻”所苦。

    这是个好问题女人为什么需要婚姻?

    我思索良久,回答说:“我可以给你很多答案,例如女人偷懒,需要男人负担她的生活;又例如女人渴望安定,希望男人提供保护……”

    “听来男人像是冤大头。”

    我耸肩,“即便如此,女人亦付出了代价。女人的一生将奉献于家庭、丈夫和孩子,乃至失去自我与自由。”顿了顿,又道︰“但是现在很多女人甘愿保有自由,婚姻不再是最重要的人生大事。”

    他皱起眉头,神情显得万分困惑。“但想结婚的女人还是很多,她们又是为了什么?”

    看来我的泛泛之论满足不了他,他只想弄清楚为何他的她想要婚姻。

    我笑说:“这问题你也许该亲自去请教那位小姐。女人何等复杂,没有一个女人能够知道另一个女人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他突然间大笑。“看来我问错人了。这问题问任何人都可以,就是不该问你。”

    “为什么?”我好奇地问。我不懂。

    他撑着肘看我。“你也打算不婚,不是?”

    “你在暗示我年纪老大?”

    “岂敢,我们同年。”

    同年,但不同样年轻,女人向来老得快。

    我说:“一般二十八的男人在事业上已小有基础,可以准备与爱侣共组家庭,养育儿女。你还算年轻。”

    他说:“一般二十八岁的女人事业上不必有什么成就,如你所说,她可以把生活重担转移到男人身上,唯一一个人生目标就是替这男人生两个孩子,并且养育他们长大。我们承受的压力因性别而有不同。”

    “瞧,你(你)观念多腐旧。”我们同声。

    “彼此彼此。”我们同病相怜。

    “唉。”我们同叹。“干杯。”

    杯碰杯,发出清脆响声。

    “其实,现在的女人并不一定都想当家庭主妇。”我说。

    “她不是。”他说。

    “哦?”

    “她跟你一样事业心很重,两年内连升两级。”

    我低呼!“看不出来你会喜欢这种女强人。”

    “刚认识她时,她小鸟依人,但我隐隐知道她有这份资质。”

    “你不能接受她的转变?”

    他又瞪我。“我岂是那种心眼之人。”

    我呐呐。“十年没见面了嘛,我怎么知道你跟以前还一不一样。”

    他哼声。“休小看我。”

    我吐吐舌。“照你这么说,她应该不是那种很缺乏安全感的女人才对。”这样的女人会想结婚?

    “咏贤不是,她坚强。”

    “喔,咏贤,好名字。”终于得知女主角的芳名。

    他斜眼看我。“你到底要不要听?”

    怪了,又不是我逼他说。若不是念及这男人嘴巴紧,难得这么多话,必是心中有着无法解决的困扰,同学三载,感情又不错,让我想帮他个忙,否则才懒得理他。他深吸口气,续道:“我们已同居三年。”

    “三年!”我怪里怪气地道:“戈洵美,你好本事!”照此推算,他不就年纪轻轻便抱得美人归。

    “共同生活,熟知彼此习性,互相迁就配合……”

    “但是你倦了,而她想要一个结果?”我臆测。

    “不。”他摇头。

    我好奇不已。“要不,是怎么回事?”

    “我们感情没变,长期以来,已习惯对方的存在,就像一对正常的夫妻……”

    这回,我识相的不打断他,让他继续说下去。

    他耙耙头。“咏贤想结婚,为这段感情下注脚,但我不愿,我们为此吵得很凶,我怕盛怒中伤害她,只得闭嘴不说话,等她息怒……”他愈说头愈低,脸埋进他手里,声音愈来愈细。

    “小美、小美……”我轻唤他。“你为何不愿?”

    他抬起头,苦笑道:“我想我是不愿意改变。”

    “改变什么?”

    “不愿意改变目前的状况,因为结婚,往往是爱情之死。”

    我深深震撼住。

    爱情之死……多可怕……

    我想,我已有些能够了解这位同学的心情。

    你爱一个人,希望对方快乐,偏偏对方所要求的是你最不愿付诸实现的东西,而你又不是不爱她……

    爱情乃成|人间炼狱一场。

    我拍拍他颓丧的肩,他勉强振作起来。

    “再一杯威士忌?”我问。

    “酒鬼。”虽如此说,他也没拒绝。

    何必太严肃?喝点酒解解闷也好。我招来酒保。

    喝酒时,他问:“双喜临门,你还记得陆承信吗?”

    “陆承信?他是谁?我该记得他吗?”我笑问。一连三个问号在脑中盘旋,就是想不起一个对应的脸孔。

    “你不记得了?”小戈一脸诧异。

    “谁?”

    他瞟我一眼。“算了,既然忘了就算了。”

    “喂,别吊人胃口,”真不道德。

    正想臭骂他一顿,谁知他竟然说:“这个人,你忘了就不必再问,反正我就算告诉了你,你恐怕也记不起来。”

    结果,他还是吊人胃口。

    但是他也没说错,没过几天,我是又把他说的那名字忘了。

    我的脑子里记了太多东西,一个不特别重要的人名,要我记住,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这实在不能够怪我。

    若果为这种事怪我,那我这辈子欠的债,真真三生三世也还不清。

    我不记得小美提到的那个人。

    但我想我永远不会将眼前这男人忘记。

    小美家中有人等门,先离开了,我多赖了一会儿,离开酒吧时,天色已晚,也没再塞车。

    我望着酒吧招牌“下班塞车时”,不禁会心一笑。

    谁愿意当一尾下班的鱼,被困在车水马龙的死潭水中发臭发闷?想必这老板亦是性情中人。

    与其困坐车阵中,不如下车到酒吧里点一杯酒。

    正当举头望招牌的同时,一个极性感的声音出现在耳后。

    “没想到你会来这里?”

    我全身寒毛似猫儿般竖起。这声音、这说话的调调,我印象之深像是前世已认识。

    我不愿转过头,但要花上好大的劲才能克制自己回头看。

    仿佛知我心事,男人在身后嘲讽:“怕我丑,破坏幻想?”

    我嗫嚅道:“白居易?”

    像说行话一样,那人道:“相逢何必曾相识。”

    我惊喜万分我原不知道我会这样欢欣见到他的出现现在我知道了!

    我回过头,对上那张过分狂野的俊脸。

    他有一双像是随时随地都要调侃人的坏眼睛,迷死人。

    “我说过我们会再见面。”

    我从他眼中读出:“但没料到会是此时此地吧?”

    他笑弯了眼。“不再有人比你更知道我。”

    我没那么好骗。“我不知道你,你是谁?你是什么人?”

    他开口答我:“康洋,爱你、与你爱的男人。”

    爱情是天生注定好的。什么人会对什么人动心,完全是不可抗拒的事,不是在定好的人,约会一百次也还是要分手。

    康洋……是的,我相信我会爱上他。不是昨天就会是今天,不是今天也会是明天。

    而也许,在露台那一夜,我已经心动。

    康洋是“下班塞车时”的老板。

    我约会的时间全给了他。

    我们有时在酒吧里一起调酒给来客,有时在打烊后一起酌酒。

    不沾酒时,我们开飞车逐落日,有时也被警察追;有康洋在,犯罪好似也成了一件有趣的事。(这真是不应该,小小忏悔一下。)

    飞车累了,就窝在车里看海潮,肩靠着肩,分享那种只合宜存在于情人间的亲匿。

    我好似从来都没有这么年轻过,与他在一起,上山下海,无有不敢去的地方。康洋带我上翡翠湾玩飞行伞,起初我不敢,但看他飞得那么好,几次下来,忍不住也想上场试试。

    康洋是中华飞行运动协会的会员,我在他的指导下,很快就上了手。一开始飞向蓝天完了完了,从此我爱上飞行的滋味,再也不愿放弃。上司看我工作心不在焉,频频关照。

    我不答不怒不忿不在乎,笑得像花痴,他以为我发病,放我十天长假,勒令收假归来之时,务必将病情控制住。他还需要我为他卖命。

    我乐得收拾行李,与康洋出海去。

    他太懂得享受。

    我们乘私人游艇,从基隆港出海,到花东太平洋去贯鲸。

    看见游艇时,我本以为是租来的,想想不对,他驾驶技术极熟练,对待这船像对待自己的财产似的自在。

    我问:“酒吧生意这么好,买得起私人游艇?”这种船,在台湾似乎尚不流行。太招摇。

    他迳是笑,不否认也不承认。

    疑心在看见成群的鲸豚时被我抛得一干二净。我抱着他又跳又叫,活像刘姥姥入大观园,一副老土。

    “喔,双喜,你真可爱。”他圈搂住我,不住地吻我、吻,直到我忘记了鲸鱼、忘记了海洋,眼中只剩下他。

    “康洋,我们永远留在这里永远不要回去。”

    这里是人间的失乐园,在这个地方,可以不计较谁爱得多,谁爱得少?可以不管未来如何,甚至可以不问彼此的名。我真愿意相信爱情在这里能够直到永远。他笑而不答,一双眼盛着足以将我溺毙的满满爱意。

    我闭着眼,趴在他身上,享受着海风与阳光。

    舒服地叹了口气,我呢喃:“康洋,我已很满足,我永远不会忘记你。”

    很多人一辈子连爱是什么也不知道。曾经深爱过,已经足够。

    收假回来,我迅速进入平时备战状态,一切运作恢复正常,上司直呼“万幸”。

    “杨小姐,请看这个。”晓君拿着一本杂志出现,翻开其中一页。

    我瞥了一眼上头的俊男美女,笑问:“晓君,你想告诉我什么?”

    “康洋不只是酒吧的老板,他是冠亚集团的少东,前不久已和环球金融的千金订婚,婚期就在下礼拜。”晓君怕伤了我,含蓄地道:“杨小姐,衷心希望你们只是朋友之交。”她近在我身侧,我一切活动都瞒不了她。

    “如果我说不是呢?”我与康洋,不单单只是朋友。

    “早日忘了他。”晓君劝我。

    我摇头。“不可能,回忆太美好,忘记多可惜。”

    晓君急了。“但是他骗你……”

    我道:“他没骗我。”

    她悲愤有加。“我替你不值啊。”

    我仍是摇头。“我觉得很值得。”

    “值得?”晓君怪声道。

    我笑道:“是的,很值得。”我们有过的一切十分美好,在最美丽时结束,是爱情最好的结局。

    我谈了一场美丽的恋情,感觉非常满足。像是找到过一双合适的鞋,穿它去看电影。虽然这双鞋坏了、旧了,但美好的回忆依然不褪色。晓君呆住。

    她不懂,我知道。

    但无所谓,这原不关她的事,她有自己的人生要走。

    那么,后来呢?

    这么美的一场恋情却不能有所结果,看在许多人眼中,都深感抱憾。

    我不知道故事是怎么流传出去的,每回有人听到这里,便来追问我“后来怎么样了?”

    或者更有多事者,不甘心“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硬要替它添上一个结尾,内容大要无非是

    康公子抛下亿万家产及未婚妻,为追求真爱,与本人私奔结婚,生下一堆娃娃,最后终于得到康家谅解,重回豪门,一家人重此过着幸福怏乐的日子。

    多无趣!我回以冷笑。

    后来怎么样了,干卿何事?

    警告诸位别企图用番茄丢我,否则可有人会找你拼命喔。

    不信?

    好,有胆咱们试试。

    我拔嗓高喊:“陆承信快来人,有人要欺负你亲爱的老婆!”

    第9章

    ♂承信:你是天上的星!

    假期回到家,亲旧围在客厅里搓牌,我将鞋脱在玄关,打算悄悄上楼,不想惊动牌桌上的人。

    妈眼尖,瞧见了我。

    “承信,你要何时才要让妈抱孙?”

    “妈还年轻,不用急。”我忙应承。

    “承信,你中意什么样的女孩,姑妈替你牵个线如何?”

    “不敢烦劳,怕姑妈白忙。”我诚惶诚恐。

    “承信,你老大不小了。”

    “谢谢关照,我忙于研究,晚几年成家也是好的。”我笑道。

    “承信,你是不是不打算结婚了?”

    我说:“怎么会?大概是缘分还没到吧。”

    “这孩子老实得不像话,都快三十了,不见有来往对象,真令人着急呀……”家人常这样说。

    “不怕不怕,好酒沉瓮底嘛。”善心的邻居说。

    愧不敢当,还是悄悄退到一边,免得逢人再问起,让人为我婚事操心。

    我陆承信不过是一名大学副教授,即使明年升了等,仍只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男人。联考、甄试;助教、讲师……一路走来,从读书到就业,每一个步骤无不按照规矩。像我这样的男人,街上一把捉,要将我这个人“推销”出去,肯定要费一番大工程,劳民伤财,不如还是躲回研究室,整理未完成的研究计画来得实际许多。其实我不真如他人说的那样老实。旁人雾里看花,总不比本人亲自现身说法来得清楚。

    我不是没有遇见过喜欢的女孩。

    曾有一个女孩子,笑起来时,两颊露出一对小酒窝,煞是可爱,让人瞧了心情愉快,没有负担。

    我看着看着,看了许久,不知不觉就喜欢上她的笑。

    时历多年,我一直以为我忘了她,直到前阵子一个高中同学联络到我,提起她的事,我才发现原来我从不曾将她自记忆里抹除。

    多少年来,她的笑容就在脑海中伴着我,日日夜夜。

    这女孩有个好名,她叫双喜。

    双喜临门,喜气洋洋的,当时班上同学多如此叫她。

    那时她坐在我斜前方一个座位,爱靠着窗,上课时常不专心,功课却名列前茅。

    时常自书本中抬起头,静静看着她秀美的侧脸,恍恍惚惚宛如过了一世纪,又宛如方一觉晓,时间飞快。

    她撑着肘时,像罗丹所塑的沉思者。

    一张脸宜喜宜嗔,但笑的时候多,怒的时候极少,我不记得她有过什么悲戚的神色。她生性大方开朗,令人印象深刻。

    回忆一被勾起,才知道原来记她那么深,记得她当年一颦一笑,记得她当年青春如花。

    我深深切切记得她,但她已忘了我。

    “承信,星期六的事,别忘了。”妈打电话到我研究室。

    我满脑空白。“星期六……什么事?”

    “你秋桂姨替你作媒,不要跟我说你忘了。”

    有这回事?居然没半点印象!

    翻到周六行事历,我忙道:“妈,星期六不行,我有一场演讲。”校外单位邀我在教师会馆主讲“社会大学与终身学习”。

    “演讲?上回怎没听你说。”

    “你没问啊。”

    上回我们母子俩联络是什么时候?大抵是大半夜凌晨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