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

字数:7421   加入书签

A+A-
海棠书屋备用网站

    林乔的老家在一个叫做平林县的地方。过年整整十来天的时间,他除了看亲戚朋友,剩下就是和原来的朋友出去玩了。

    按照他原本的计划,在家里逮到初三就乘大巴车回去。他没有定火车票,每年他都抢不到回去的票。但是从小的玩伴,诸如宋辉,王季等人,执意留他。每天晚上串门吃饭实在消磨胃口,他挺到大年初六,拎了包就回A市了。

    他的那些朋友有的还在上学,有的也在外地。难得聚在一起,其中一个身边天天伴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没事儿凑在一块亲嘴。还有一个上学留了一级,闷在屋里复习。

    那个提前准备行李回家的人也在,他基本上是和林乔从小长到大的,两个人很少吵架,更没动过手,不知道是林乔的脾气太好,还是对方做事从来不过头。他似乎又辞职了,一整个年头都在往林乔那里奔。

    宋辉,就是那个朋友,又在抱怨家里人太烦。林乔有时候羡慕他,可他也羡慕林乔。因为林乔的母亲似乎对于林乔有一种过分的容忍

    林乔回到租房的时候,雪才停了两天,地上是冻实的硬邦邦的冰,树上屋顶上还挂着冰锥。林乔从小在偏北的地方长大,喜欢雪,也不怕冷,拖着行李走得飞快,一路上摔了俩个跟头。他踹开门,一扔行李,就去最北边的小房间找林明。

    “你回来啦!”林明见到他,开心极了。

    林乔告诉他自己摔了两个跟头,不过棉衣厚实不觉得疼;又说自己带了许多东西……他絮絮说了半个小时,才停下来。小孩仰着冻的红扑扑的脸蛋看他。他费劲地从口袋里掏出准备好的红包,塞给小孩:“新年快乐!”

    小孩没怎么别扭地收下了,害羞地要看,勾着指头拆,一边频频地看向林乔。“钱?”小孩又合上红包,推回来,“我不要的。”

    “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来的?”

    小孩子瘪瘪嘴,还是不好意思,林乔紧接着就问:“新年开心吗?”

    “肯定开心了!我又长大一岁了!”

    8、工厂的主任从调到这个部门,一直习惯性的挑林乔工作的毛病。林乔忍不住和主任吵过两次架,被许多员工看见了。第三次,主任训斥另一个与林乔搭配的女工,那女工可能脸皮薄,说了一会儿淌起眼泪。林乔站在一边,忍不住替她说话。主任又把矛头指向他,拿捏着他请假的事一遍一遍地指怪。林乔干脆撂挑子不干了。

    倒不是林乔真的爱多管闲事。被骂的那个女生一直比较喜欢林乔,工作以来帮过他不少忙。只是性格腼腆,从来没有说过喜欢之类的话。林乔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插进去说话,但做也做了,他反正也讨厌新来的主管。

    几个比较亲近的同事还是请他去吃饭。那姑娘也在,低着头坐在桌子的最里面,抬头看了他一眼,又缩回去了。几个人拿眼神指示他。说实话,林乔不喜欢不好沟通的人,那样的人很难猜中心思,做朋友的就会更累。所以林乔假装没看见,几句话把吵架的事情带过去了。那个被骂的女生全程低着头,一切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

    9、不过林乔还是要从头来过了。

    他有点愁。他辞职以后可以去干什么呢?他年轻有力气,样貌端正,肯定是可以找到工作的。他辍学的时候,一方面是觉得那个家庭自己恐怕适应不了;另一方面他敢肯定自己不是学习的人才。原本他以为从家里走出来会是另一种生活方式,可现在体验了也还是觉得不对。他想要的一直不是这个样子的。

    这四月的天,各个公司工厂,招收的职员差不多已经满了。

    林明趴在另一边搭积木——那是林乔代替飞机模型送他的礼物——突然停下来,一本正经地:“哥哥,不要难过。”

    林乔笑了,揉揉他的脑袋:“我没难过。好玩?”

    他已经在家里呆了一周了,小孩天天到他屋里玩游戏。

    林明很乖地没有不搭理他,还在安慰:“你慢慢找嘛,不要着急。”刚认识的时候,他见到小孩想要逗一逗,可小孩像个小呆瓜,不闹也不笑,最多只说一句“哥哥好”,或者再补充一句“哥哥再见”,可现在小孩虽小但已经会安慰他。林乔不记得自己十岁的时候是个什么样子了,那时候他还在上小学,大概整天和其他小学生们争吵打架。可是林明小学也没机会上了,他爸爸带着他搬到这个院子里,他就没有学可上了。林乔心里一动,说:“等哥哥以后找到工作,送你去读书怎么样?”小孩愣愣地望着他,显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林乔又笑:“好不好?”小孩还是愣愣的,像个发呆的木头。“他大概是不信我。可是一个小学生上学的钱我还出不起吗?”林乔纳闷起来。可是另一边,小孩已经自己把自己的积木碰倒了,哗啦啦散了一床。但是小孩还是眼睛亮亮地看着林乔。小孩是真心诚意地在笑,他很开心林乔对自己的关心。而对于大人来说,没有什么比看到自己喜欢的小孩闪闪发光地看着自己更开心的了。

    林乔一眯眼,看见小孩在窗户边看他买的小人儿书。

    那书他看过,只翻了一半,直接跳到结尾。总结四个字:没滋没味。不过小孩全不是他的样子。小孩微垂脑袋,默默的,他翻过一页,又头也不抬地看下去;嘴里也会衔一根他塞过去的棒棒糖。这个孩子可爱,午后半天,林乔无聊地吃零食;问他,他会一脸坚决地拒绝,但林乔塞过去,他又很顺从地吃下。他大概是害羞罢。这个孩子喜欢看书,和林乔初中里的班长一样。如果上了学,肯定也是讨老师们偏爱的一类学生。林明曾经说过,他从前的班主任很喜欢他。

    有时候,林乔玩游戏倦了,就在网上翻翻招聘书,又烦了,就哼哼歌儿,跟着小孩看两眼小说。他眼睛有点近视,要靠近了,撑着身子,才能看清上面的字。小孩觉察了,会微微凑过来,把书从自己的膝盖上移到两人之间。

    林明小小的,还没长大,柔软地贴着他。他有一种莫名的满足,像小时候交到了十分顺眼的同学,还没有开口,就已经因为某种原因成为好朋友了。他们可以拎着东西,消磨到傍晚时分,再慢悠悠地散步回来。时间总是走得或快或慢,却从来没有停下过,实际上它总是悄无声息地就溜走了,流落在昨天的大街上,花园里,羊肠小道旁……与其说这是遗憾的,毋宁说它是美丽的过去。

    第 6 章

    天气燥热起来,仿佛已经是夏天了。林明的父亲最近酗酒厉害,常常喝的面红耳赤。但是林长喜并没有过多地打小孩子,他甚至不再管孩子,有时候倒头就睡了。

    距离林明搬来又是一年的时间。

    除了他与小孩日渐亲密的关系,仿佛还是旧日时光。

    林乔带小孩在长街上吃东西。这条街的路面已经出现手指粗的裂缝,至少已经在风吹雨淋中淌了四十年。两边的店面老旧,门牌有的缺了彩灯,有的被划烂。往往店里经营着服装五金,里面坐一两个中年女人。他们在店里吃饭,中午偶尔小憩,听见动静,就擦擦眼睛看过来。但是不妨碍热闹,下班的傍晚有许多年轻人三五个停下来吃饭,女人们换了工作服挨家挨户地买衣服。

    小孩想吃馄饨,坐在风扇底下。

    “呦!林乔!”

    他回过头,就看见门口乱着头发的男人——同乡宋辉。

    宋辉脸上绷着一块纱布,大剌剌往林乔和林明对面一坐。“嘶!”他叫,把碰在桌沿的胳膊抬起来。

    他倒了杯水,笑起来:“怎么,你真的没工作了?”

    “还能是假的!我正找呢。”林乔觑着他脸上的伤,说,“你和人打架了?”

    旁边的林明看了宋辉一眼,又低头舀起了馄饨。

    “这小孩是谁?你弟那么大了?“

    “你不说就不说呗,这是林明,张镜哪有那么大。而且小明可比张镜乖多了,长得也好看多了好吧!”

    张镜是他的同母异父的弟弟,可能相貌上随了他父亲,和林乔一点也不像。其实林乔和林明模样上更加像兄弟。

    宋辉要了份面,埋头吃一会儿,说:“我不想在这边呆了,太无聊,没意思。”

    “你以前不是想去海南吗?正好你辞职了,一块儿去。”

    林乔低头看了眼小孩,正巧撞见小孩探过来的目光。他迟疑着说:“在这里待的也挺好的……你怎么突然要去了,我原来找你不是不同意吗?”

    “感觉没意思了。”

    他是个挺能疯的人,十三岁的时候就怂恿林乔去隔壁省找他爸。两个人卷着几张车票钱什么也不知道就上路了。一路又是挨骂又是挨饿,他们熬了两天,没有电话也没有钱,还是一个饭馆的好心人赞助了回去的车票。那个好心人的模样林乔现在还能记得。好心人是个高高瘦瘦的男人,穿着黑色的毛呢大衣,从钱包里掏出一把红的绿的钱币。

    “我也没那么想去了。”林乔说。

    他一只手轻轻放在小孩的背上——他在说谎。他还是想去南方看一看的,听说那里冬天也很暖和,海滩边生长着高大的椰子树。还有碧蓝的海水,金色的沙滩。他隐隐约约感觉到这几年可能是他最后的机会了。他心里清楚,等他年纪再大一些,各种各样的事情纷至沓来,他不会再有单纯为看一看风景而流浪的勇气了。但是他现在已经不舍得周围的一切了。好不容易相熟的邻居,还有眼前只有他可以依赖的小孩。

    “我原来想去,也是因为那里风景好看。暂时还是留在A市比较好,也许以后可以去那里旅游呢。”

    宋辉有些失望:“行吧,我一个人去。”

    “我听说开发区那边有几家还在招人,你可以去看看。”

    夏天的台风期后林乔找了一份在汽车公司的工作。这家工厂占地三千亩左右,从地图上看是一个长方形,紧贴着滨海公路,交通足够便捷。公司生产兼研发修理,它的对面就是一所职业高校,有不少在读的学生,每天下班,有穿着明橙色工服的人在两处往来。自然他们毕业后大多数是会进入这家汽车公司的。

    “林明,出来!”

    院子里的柿子树还挂着深绿色的叶子,浓密的撑出一片阴凉。不过早起的太阳并不毒热,而且柿子是一种吸引毛毛虫的木类,经常有把衣服晾在了树荫下的人抱怨。听说虫子的分泌物洒在衣服上面会引起皮肤问题,所以院子里的人往往把衣服早早地洗好,又挂得远远的,像一张一张青的白的旌旗。

    他俩站在一片湿哒哒的衣服边。第一天去上班的人总是有点空落落的,林乔捉摸着,从裤兜里抄出几张纸币和一把钥匙:“我今天要回来晚了,你出去买点吃的。想玩玩具游戏就去我房里。”“不用的。”林乔从小就喜欢送东西表示自己的喜欢。有一个不相熟的女同学请他参加生日会,同行的男生都是随手从商店里包的小礼物,只有他左挑右选,买了一个精致的木偶,回家以后还二次雕刻才送出手。他倒不喜欢那个女生,如果喜欢的话他可能整个都自己制作吧。他观察发现他这个品质应当是随了他的母亲,虽然家里穷,但那不妨碍她是一个慷慨的人。林乔根本没听拒绝,东西直接塞进林明的口袋里,拜拜手。

    第 7 章

    新入厂的林乔要和老员工学习技术,教他领他工作的是一个胡茬刮不干净的中年人,大约年长他十来岁的样子。徐至广,就是那个中年人,是个没脾气的大叔,一天都是软和和地笑着。他家在四川,个子一如南方人,矮了林乔将近一个头。刚见面就说:“唿,真高!”也是软绵绵含笑的。他把林乔当作后生,教的很认真。林乔静下心学习,大概弄懂了才从车间里出去。

    大概十点多了,他站在门口,提着晚饭,看小院灯熄了,黑黢黢的一片。这一带的人总是睡得很早,他们习惯了早起去上班。林乔孤零零地站了会,穿过两侧房子夹起来的小狭窄巷道,绕到林明家的窗边。林乔透过缝隙往里瞅:大人歪头摆手的躺在床上,小孩照例贴窗睡着,乖乖巧巧。林乔安下心,要走了。这个时候,里面有声音传出来。林乔回头,就看见小孩半个身子探在窗户外,扯着长得乱七八糟的蜀葵冲自己招手。

    花与叶子被他抖得簌簌地响。

    林乔拧着眉毛把他塞进去,小声说:“你怎么不睡?这么晚了!”

    “等你呀!”小孩天真地说。

    春暖花开。林乔心里有一片融化了的水,清的,软的,被风儿一个不经意吹皱了。

    “好了。“他揽着小孩,虚虚地抱了一下。“你等到了。”

    林乔过去不会回家吃午饭。可是小孩会认认真真把菜洗好放好,用过了的餐具留在桌上也会被洗的干净,他只是简单地把食材烧熟。一开始他让小孩过来吃饭,林长喜瞪着他,但似乎小孩也没有那么怕他,顶着林长喜的目光就过来了。后来,小孩在他家吃饭反而成了惯例,饭菜总是热腾腾的,小孩不挑嘴,吃完还会很懂事地帮忙收拾。

    隔壁的张大婶看见天天跑过来的林明,问:“他爸不管吗?”

    “没。”

    张大婶笑说:“这样也挺好。”

    显而易见的,林明养的胖了一点,像一根白萝卜。

    但是林长喜不懂得善待孩子。有一次,林乔下班回来,小孩被他爸打了,胳膊上擦出一大块血印,脸上在额角有乌青,显得可怜兮兮的。

    林乔心疼地抱着小孩检查,从头到脚,仔细扒开他的拳头,然后闷着脸要出去买药酒。

    小孩挣开,说不要。林乔就没去,干巴巴地坐在那里和小孩瞪眼。

    “张阿姨帮我清洗过了。”

    “哦。”

    “我不想你去。”林明从小没去过多少次医院,但是之前挂吊水的几次,让他觉得那里很难受。“不疼的。”

    “哦。”

    小孩又说,“你不要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