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话事人第7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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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玫始终没有与金庸往来,并于1998年病死,晚景凄凉。赢病己抱以同情心想,对渣男还是有些诟病地。

    不过对朱玫,金庸也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表达他的惭愧,不管经过多少风雨,不管两人结合到分手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还是承认,他是对不起朱玫的。这一点,并不会因为他的失败婚姻及丧子之痛而转移。

    金庸曾言:“别人怎么看我不管,但我对不起她。我的爱情观不够道德。一个人一辈子的爱情,只爱一个人,一生一世只爱一个人,我做不到。”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除了花心,还包括他身为商人的逐利与世故,身为政客的趋炎附势,这些,很多是为生活、形势所迫,都无损于他的个人成就及社会贡献。简单而言,瑕不掩瑜。键盘侠声名俱灭,也不废江河万古长流。

    赢李两人对视一眼,对于金庸的尊重都老实的没有打扰。

    办公室里重新变的安静下来。

    时间——

    滴答。

    滴答。

    金庸捧起手稿,带着金丝眼镜,看了一眼卷首又放下。不慌不忙,没有照赢病己说的话做。胡菊人从桌角办公桌上的小茶几上,重新倒了几杯茶给三人,老金深吸一口气,把飘起的茶雾吸进腹中,随后慢条斯理的一口喝干杯中的茶水,闭上眼睛,一副飘然享受的表情。

    老金一生长袖善舞、左右逢源,在不同的时空里,他一直走位风马蚤、话题万千,在生活中圆滑世故、追名逐利,花心痴心像段誉,中年晚年像韦小宝,甚至岳不群。对付赢病己这种人,老金自有他的一套方式,摸准了赢病己的脾性,凉了赢病己没多久,他又拿起稿子仔细的捧卷细读起来。

    从第一章,第一段开始,搜神记就展露了他的无穷魅力,至此老金一发不可收拾的看了下去。

    金庸的武侠小说和社评之所以受到读者喜欢,也离不开汉语的魅力。他多次说自己喜欢《资治通鉴》,古文简洁高雅,文字之美,一直是他希望学到的。?他的社评文字浅显明白,深入浅出,不仅见解独到,判断准确,而且语言富有个性便是因此。纵观搜神记全文,每段落每句话,都在散发着魅力,金庸心下没有半点怠慢。

    面对搜神记,即便是他也舍不得一目十行,而像嚼橄榄一样细心品味起来。

    搜神记虽仅仅一卷,但已经稍显端疑。那些让人血脉贲张,心潮澎湃的华夏远古逐鹿史诗,让人神往心醉,金庸更是为书中早早现身的《刹那芳华曲》久久萦绕不去。

    朝露昙花,

    咫尺天涯,

    人道是黄河十曲,

    毕竟东流去。

    八千年玉老,

    一夜枯荣,

    问苍天此生何必?

    昨夜风吹处,

    落英听谁细数。

    九万里苍穹,

    御风弄影,

    谁人与共?

    千秋北斗,

    瑶宫寒苦,

    不若神仙眷侣,

    百年江湖。

    虽未为之感动涕泪,却感触匪浅。

    查良镛阅世愈深,也便渐渐觉得,所谓神话鬼话,其实都是人话,写情写景,写的都是人生。所以抛开小说,这首词亦有道不尽的隽永。“八千年玉老,一夜枯荣”,“千秋北斗,瑶宫寒苦。”只这两句,便不知是多少人一生的写照。

    他是越看越爱,众所周知,《三国演义》有自己的咏史诗,但更多的、更经典的还是他引用的前人之作;以金庸之功力,也只不过引用前人成句,来加强作品意境。而搜神记的两首曲子《刹那芳华曲》和《天睿灵韵曲》,虽然遣词造句多有前人痕迹,但全篇意境浑然天成,自成一体,放在作品中俨然一笔画龙点睛,是不可多得的佳作。金庸没有看到之后的灵韵曲,但仅刹那芳华曲便可称之为是全篇之眼,主题所在。

    金庸百~万\小!说是安静的,面视此书更不愿被打扰也不肯多说半句废话,眼中只有搜神记!

    十万字阅读完毕,想起书中种种,即使是金庸面对此书,都有股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的念头。

    好长一段时间,金庸才放下手中的稿子,朝赢病己又笑了起来。见赢病己始终面色不动,克制住自己的不耐,随而对他伸出大拇指,谈笑风生地畅聊道:“沉稳大气,不急不躁,你不像一个后生仔,比许多成年人都要来的稳重!”

    见赢病己被老金头夸奖,李若彤比他本人还要高兴,乐的跟什么似得朝赢病己和金庸两人之间来回傻笑。赢病己却没有表示出高兴与否,撇了眼李若彤没理她,女人,需要安静。

    赢病己只道:“谢谢,还有待成长磨砺。”

    金庸在这刻观察到他脸上存在的无趣与蔑视,见他捉摸不定的个性,坐在椅子上,夹在胡菊人和赢病己李若彤地中间,默视道:“你确实比很多人强,给我的感觉很特别。”

    赢病己没有反应。心忖道。时间有限,你的废话引不起我的兴趣,快点步入正题吧。

    金庸细一审视,平静的道:“这本书,你写了多少了,恐怕不只这一卷吧。”

    赢病己简洁道:“嗯!本书我已经写完了,一百六十万字,只要签约,可以全部送上。”

    金庸这会真惊讶了,道:“一百六十万字一本书你都写完了才交稿子?”

    这次连胡菊人也都一并讶然的注视着他,毕竟那可是一百六十万字啊,这个年代可没有计算机码字,手写的困难他们不会不懂。

    金庸点点头,先是给予肯定,复再问:“毅力不小,能忍住写完才交稿,难能可贵。那你又是花了多长时间写完。”

    赢病己没傻到说出来,其实整本书还有一卷未完,但也一百多万字了,一个礼拜的进度能写出来,那太吓人了,即便是倪匡也不行,这个世界上也没人办的到,除非是超人与未知生物。

    因而赢病己语焉不详,用模糊的话语道:“今年写的,今天早上才完稿就出门,第一时间便上门明报了。”

    胡菊人闻言不由心神大震,彻底不淡定了,对他说道:“你这速度可够快的啊!据我所知还没什么人比得上你这速度!”

    赢病己的眼神冷酷狡诈,不带一丝感情的干笑道:“嘿,嘿嘿嘿,我啊和别人不一样,想什么东西都秒想,而且手速够快,从来都是一气呵成,所以写作对于我来说,速度从来都不是问题。”

    金庸赧然一笑道:“哈哈,有意思有意思,像你这么拼命写作,简直就像一个小倪匡了。”

    老匡敬业精神是数一数二的,从57年倪匡来香港,十几年来,他除了写稿之外还是写稿武侠书写了几百本,卫斯理系列几十本,后来名气越来越大,电影剧本数百部一年能够创作五六百万文字的牛人,世界史上汉字写的最多的强人,除了国外一个老毛子全球数他最牛了,赢病己非常佩服,所以金庸他这话对赢病己可是极大的赞誉了。

    事实上,这个年代,倪匡几乎是纯粹凭稿费收入致富的标志人物他不像金庸那样办报纸,也不像古龙那样主要靠小说改编电影、电视剧本赚钱,老匡谋生手段一直就是靠写作本身,如果纯粹和他比拼稿费的话,在70年代和80年代时期,港台地区还没有谁人能够拼得过老匡哋。赢病己拥有猫熊,倒是想做一个超越此人的汉人!

    老金忽一脸复杂的看着赢病己:“病己,你会出名的,你会出大名的!”

    对于金庸很肯定的断言,赢病己一怔,在他愣神之际,金庸从衣服上衔着的一只黑金色的钢笔,突然取下,递给赢病己道:“这只笔我送你。”

    赢病己迟疑了一秒钟,伸手接过。

    礼物是友好的表示,人以礼貌待我,我不能失礼,赢病己心中想到。赢病己没有虚伪的抗拒,这是长辈送的礼物,既然他送给你,你没有理由不收。

    赢病己表情带着感谢,又用简单的苍白的话道:“谢谢!”

    尽管不知道金庸的用意,不过一句谢谢,这并不折损赢病己的骄傲,弯的下的膝,才能跳得更高。

    然后紧跟着,老金从口袋里又掏出纸笔,飞快的写着。

    老金只写了一句话。

    渣男庸的一句话,却瞬间击溃赢病己的心神,让他脸色一变,心中大汗老金你够狠!

    “小赢啊,看你最近很缺钱吧!”

    赢病己不知道他怎么看出来的,自己难倒伪装的还不够好么。

    见赢病己微微动容的表情,金庸一笑,他从不会因某个人有才华或者名望对稿费问题有所让步,哪怕这是一点点钱对他的身家九牛一毛。送赢病己自己宝贝的钢笔是对他的看重欣赏,这并不矛盾。

    金庸好像已经看破了赢病己的想法似的,提笔写道:“看来你很缺钱,很急需一笔钱的样子,从你一开始跟胡总编的反应到现在我能肯定。”

    “明报是你的最好的选择,我们可以力捧你。”话说的好听,做出的姿态也好,收人的手软,赢病己蠕动了一下嘴唇,一语未发。

    老查手段高明,至少比老胡强得多,循之以利,晓之以理,却对稿费问题毫不让步,最后定在老胡给的千字57的酬劳。其越写越犀利,笔锋更强,在纸上字字珠玑,什么报馆开销大,便是经济不景气,连这次股票产生的动荡都提出来了,让赢病己说无可说,最后道:“在明报你起步会在其他报社飞的更高,将来获得的也绝对比那点蝇头小利要来的强。言尽于此,小友你下决定吧!”

    赢病己无语……

    o__o”…

    作家倪匡跟老查是好朋友,他曾这样说过:“他是一流的好朋友,但他却是最吝啬的老板。”

    《明报》的稿费一向定得不很高,至少它没有《东方》与《成报》那么高。

    大约七九年,在《东方日报》写稿,订明写三个月的连载,每天七百五十字,稿费是一千元。但在《明报》翻译日本推理小说,每天八百字,稿费只有六百五十三,比《东方》少了三百五十元。别人没有提过抗议。但倪匡和亦舒就不同了。兄妹齐向金庸抗议,电话,信件齐飞,要求加稿费。

    金庸总是左推右挡,以太极卸劲化去倪氏兄妹刚猛凌势。

    倪匡气他不过,乘住一场宴会,带住几分酒意,大声疾呼要金庸加稿费。

    他说:「查良镛,你赚了这么多钱,应该加加稿费了吧。」

    金庸笑笑说:「好好,我加!」

    总算把一场风波平了。

    事后,稿费真的加了,是百分之五,聊胜於无。

    倪匡不满,打电话去骂。金庸拗他不过,於是杀手铜来了。

    「好了好了,倪匡,不要吵!给你写信。」金庸用近乎哀求的语调说。

    一听写信,倪匡昏了过去,大叹:「我命休矣!」

    原来以论口才,金庸口才敌不过倪匡,但讲到写信评道理,倪匡绝对不是对手。

    倪匡怕写信,他是一字千金。写信白写没钱收,只有傻瓜才做。

    独有金庸是一等一的傻瓜,偏偏喜欢写信。

    倪匡说:「我从来不曾见过有一个人像查良镛那么喜欢写信的人。」

    坐言起行,过两天,查先生的信到了。拆开看,附列十几条条文,不是申诉报馆开销大,便是经济不景气,惟有节约。最后例必是吾兄要加稿费,势必引起连锁反应,意即谓你加,人也要加。这笔开销不轻,只把倪匡看得心酸难熬,最后惟有弃械投降,不提加稿费了。

    所以,一路到现后世赢病己穿越前,倪匡在明报的稿费都不太高。比起《东方》,《清新》《翡翠》大有不如。

    倪匡常自叹:「跟查良镛太熟,有时反而不好乱说话呢!」

    亦舒是继倪匡后第二个敢同金庸谈稿费的天下勇者。

    亦舒比倪匡还辣,她在专栏里直接提出,文辞尖刻,几乎在说金庸在刻薄爬格子动物。

    面对如此刚猛的攻势,金庸以不变应万变,甚而以静制动,一样把亦舒弄得服服贴贴,到了升任政府高官后,仍乖乖地化个笔名在写稿费不如理想的连载。

    本港文化界里,倪氏兄妹素以辛辣出名,居然都给金庸弄得服服贴贴。你说金庸的本领有多大?

    最后赢病己不知怎么的鬼使神差之下居然同意了,想不到今儿个我赢病己也降不住豺狼庸的笔杆,赢病己真有些欲哭无泪。

    赢病己答应之后,老金也停笔了。

    老查笑了,望着他j计得逞般的狐狸精似的笑容,赢病己面色平静下来,心底有些不岔。

    愤怒,奇妙的感情,有时让人强,更多地时候使人弱。赢病己是强还是弱呢?

    赢病己面对金庸的注视,很平静。

    说到底,有力量,才能阻止改变。

    知道赢病己的小说已经完稿了,老胡也没在要求赢病己在这里连载,毕竟月刊是月刊,人家小说都写完了还在这连载算什么事啊,那中年编辑也是看在眼里,搜神记文笔华丽误以为肯定需要长时间码写才推荐到老胡这儿的。

    现在月刊不行了,明报剩下的唯有明报晚报,明报周刊,副刊武侠与历史。晚报首先排除,剩下的唯有八卦周刊和一贯的武侠与历史了。其实赢病己的小说也可以在明报周刊连载,有时候武侠与历史最火热的时候,排位排到完全没有的境地之下,也会让这些小说在明报周刊上连载,毕竟八卦花边新闻在这年代远没有后世那么多,很多人连炒作都不会。

    武侠与历史自然是最好的,不过一番犹豫过后,老金最后决定,和要求赢病己的搜神记连载到明报周刊上!

    《武侠与历史》周刊,是《明报》的第一份附属刊物。这份杂志创刊时,金庸的《飞狐外传》就曾在这份刊物上连载,在杂志的巅峰时期,金庸、梁羽生、古龙等等第一流大师级的作者,在杂志上挥斥方遒也有无数武侠小说锐,踊跃投稿。1972年9月23日,《鹿鼎记》在《明报》连载了1019天,结束时还有个小启:“金庸新作在构思中。明日起刊载古龙新作《陆小凤》。”但从此他的新作再无下文。随后古龙兄的《陆小凤传奇》接棒,宗师传位,堪称佳话。这个时候,《武侠与历史》杂志在香港武侠小说刊物中的地位是如日中天。

    因为武侠与历史有古龙镇场子,又有一大批如倪匡之流连载小说,此时正风光无限,根本不愁小说稿子,排位都不够了,而明报周刊最近除了李小龍这档子事儿炒得火热,便没有什么给力新闻了,所以金庸的决定也不无不可,毕竟在周刊连载的事例并不是没有。

    对于这些赢病己到没有问题,最后和老查以及老胡友好的协商下,打好合同,认真看清楚各项双方要求和义务后,签下了名字!

    与明报公司签订的是不低于100万字的长期连载合同。每期发表3万字,一个月也能得到12万字的稿费。并且强制要求,赢病己的稿子不可以胡充乱塞,质量至少要保持在今天十万字的稿件上。明报也可以单方面撕毁合约,如果销量不佳的状况发生的话……

    总之,基本上双方皆大欢喜,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并且赢病己还提前得到了三个月的稿费。

    金额——17100!!!

    港币!!!!!

    ………………

    …………

    ……

    15か腐女派亦舒,自然派青霞。

    搞定了签约这当子事儿,还提前预支了酬劳,赢病己终于拉着李若彤的娇嫩小手,脸上挂着笑颜,心情愉悦的走了。

    连李若彤埋汰自己没带她好好玩,下次要带她玩三天三夜的约定都满嘴应承,含笑答应了。

    哎呀,有钱就是舒坦啊。赢病己紧紧牵着李若彤的手,心里美啊,进了电梯,见里面站着四个拿着公事包的搓脸男子,也笑着打了个响亮的招呼,按了按1楼的按钮。

    几个人挤在一起,轻微的失重感觉,电梯缓缓下降。

    “10。9。8。。”

    叮咚~终于,电梯门开了。

    一个恍若少女的女人浑身上下大包小包的,风风火火地奔了进来。

    本是不经意间的一撇,却令赢病己为此女明昨皓齿,照人艳光所吸引,一双眼睛死盯着这个女人一瞬不瞬。

    她拥有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黑漆漆的眼珠子透着灵气和慧黠。

    她笑起来,整齐洁白的牙齿,衬着嘴角边两个小酒窝,会让人感觉到很甜很甜。

    “亦舒小姐。”“亦舒小姐要走啦,什么时候回来啊。”“亦舒好……”

    赢病己猛然想起此人来历,不由神色微变,亦舒,原来是她,倪匡的妹妹,超个性的大小姐亦舒。

    1963年,十年前,亦舒便发表了首部个人小说集《甜呓》。十四岁时,已在《西点》杂志上发表其第一部小说《暑假过去了》

    亦舒十五岁的时候,已受报刊编辑追捧,在校园里一时风头无两。当亦舒一露头角就迅速成名时,两兄妹就成了香港文坛上的两朵奇花。并将亦舒、倪匡、金庸称为“香港文坛三大奇迹”。“金庸创作流行武侠小说,倪匡创作流行科幻小说,亦舒创‘流行’言情小说。另有笔名梅峰、依莎贝和玫瑰等。她的小说充满幻想色彩——虚无飘渺,却又执着而不肯放弃。她更具有敏锐的观察力与触觉,有擅于将平凡的字眼变成奇句的纔华,她的写作正如她的人,麻利、泼辣,而又快又多,但即使换上十个笔名,读者也容易一下子从作品中把她辨认出来。至今,亦舒的作品已结集出版的有七十种,代表作是《玫瑰的故事》、《喜宝》等。

    赢病己这岁数写书,跟她比起来,若真较真,还真自愧不如,要叫声前辈呢。面对此妞,他忽然之间,对自己刚才的自得,觉得好笑的很,那丁点快慰瞬息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你哋几個麻笠佬唔好烦我,我宜家正赶紧时间呢。”电梯里,亦舒却没空搭理他们,满脸不爱搭理的模样。

    亦舒的长相是一脸清纯,但亦舒一开口,赢病己便现!她不再清纯,只是一个可爱的小妇人。如果光听她说话,不看她的脸,赢病己甚至会以为是一个男孩子,因她此时此刻,说得又急又快又豪爽。这时候,赢病己明智的没开口,对她稍有了解的他知道,她不会让你插嘴,在她面前,你最好做一个讨人喜欢的、忠实的听众。

    但是,也许有那么一天,她会托着下颔,静静地听你高谈阔论。只是,你还没有说完上句,她已完全明白你的下句。而且觉得你太幼稚和可笑,完全不够成熟。她丝毫不客气,眯起眼睛,咬着下唇,然而,终于忍俊不禁,“噗味”一声笑起来。

    亦舒是舒明的。

    她也是矛盾的。

    她会用整月的稿费,去买一套贵的吓人的连卡佛名牌套装。也会穿着蓝色的牛仔短裤,套一件褪了色的t恤,到大饭店坐下来吃饭,左右顾盼,旁若无人。

    赢病己就好这口,好姑凉就要:卖得了萌,耍得了二;扮得了萝莉,演得了女王;晒得了下限,红得了脸颊;玩得了小清新,咽得下重口味;穿得了水手服,舞得了小皮鞭;听得了音乐会,吃得了大排档;我吐槽她就能毒舌,我面瘫她就能腹黑,亦舒真是极好得!

    不过不是人人都受得了她的挪揄的。如果作为蓝本,被她写进小说中,那么除了是当美丽的女主人公外,你会很不幸。因为不知为什么,她的脑子竟会装满那么多刻薄古怪的名堂。好好一句唐诗宋词元曲,竟被她倾手拈来,嵌进她那令人啼笑皆非的挖苦话中,配合得那样天衣无缝,令人不能不佩服她才思敏捷。

    她的生命力非常顽强,虽然有时也满嘴的愁,但这只是心血来潮,要向大众做做情绪表演。转眼间,她又嬉笑怒骂,嘻嘻哈哈,忘记刚刚还在自艾自叹,说这个社会无情无义,“血肉横飞”了……

    矛盾是她不快乐的根源,而且照她的苛求,天下不会有合她心意的男子。赢病已怀疑她最成功的小说,便是她自己一生的影子。有人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亦舒有追求理想的翅膀,却有爱慕虚荣的泥足。”

    然而,这才是人生。

    亦舒明白这点,所以赢病己觉得她也是幸运的。

    却说林青霞,她为「窗外」一片最近刚跟宋存寿一起到香港,刚巧是亦舒离开香港的前一天,也就是说明儿个亦舒就要远赴伦敦求学了,不料明报周刊硬是拉亦舒去访问她。

    亦舒已在试片间看过「窗外」,觉得林很清秀很孤傲,可是你让她大清早自港岛过海到九龙的启德机场接一个小女孩,真是怨气冲天,况且又马上得离开老家往英国读书,行李还没收拾,开这种玩笑!奈何中国人总得顾些颜面,于是早上九点居然到达飞机场。

    林青霞走出来的时候亦舒上上下下打量她,她也肯定的在那里上上下下的打量自己。忽然之间就觉得不枉此行,从此拜倒裙下,作为不贰之臣,她的漂亮不在五官之间,而是一切皆尽善尽美,连鬓脚、耳珠、眉毛、牙齿、手指、肩膀,甚至是双脚与脚趾,都无瑕可击。于是亦舒爱上了她,尽管她不看红楼梦,尽管她一心一意想嫁美国留学博士,尽管她拍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电影,她仍是同类型中最最好的。

    那天见完她之后,亦舒被明报周刊的编辑锁在社长室内写了五千字的林青霞,写完一张便即刻赶着排字,同时自己校对。

    这不,刚刚忙活完,亦舒就急忙收拾好东西,火急来火里去的奔出编辑部,让明报的众人看了一出,什么叫做风一般的女子。

    进入电梯里,亦舒先是暴躁的说了一句话,冲的里边的四个人赶忙闭嘴再不敢说话,这大小姐他们可没那狗胆惹。

    不过,偏偏就有人不信那个邪。

    在他们哑口无言,目不斜视之际,一个吃了雄心豹子胆的年轻小子,突然转过身对挤在众人中间,被所有人包围住的倪大小姐,伸出手来,招招手道:“亦舒,我要你做我女朋友。”

    赢病己的一句话,瞬间让所有人斯巴达了!

    所有人都将眼珠子瞪的滚圆,就快要蹦出来一般,满脸不可思议的盯着他,一动不动,全都倒吸一口凉气啊!什么人啊这是!

    亦舒面色好奇道:“真直接。”

    明明才第一次见面!

    本以为亦舒会将他臭骂一顿,甚至给他一个嘴巴子,没想到她却没按常理出牌,众人瞬间觉得世界快要崩塌了,都有股晕眩感。

    赢病己一手握住同样傻眼的李若彤,将头对视著亦舒,一笑道:“目的直接就好,或者,你要一个虚伪的过程。那,我自我介绍,元朗赢病己。兴趣,现在是你;嗜好,你是欣赏有怎样嗜好的人呢?”

    亦舒还是那个很不和善的语气,冷笑道:“我欣赏强者,能主宰自己的强者。”

    “你欣赏什么,我不想了解。”赢病己贴近脸颊,离她的面颊贴的更近了,轻佻的道:“不过,你让我有点苦恼了,我或许能主宰别人的命运,却不能主宰自己的心绪。”

    亦舒硬邦邦问:“你来这里干什么?”

    赢病己答:“卖书!”

    亦舒满腹狐疑地问:“你卖书?”

    亦舒不信,众人也不信。

    赢病己淡淡道:“反正都是谎言,听过即可。”

    “……”众人全部被秒杀……

    “哦。。”亦舒也无语了,没想到临别前见了一个林青霞,现在又见到一个比她还要来的个性的少年。

    其实刚才赢病己打量她的时候,她也看到了他,正如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也在楼上看你。在赢病己眼里,亦舒一身淡蓝色的紧身连衣裙,一条扎成蝴蝶结的淡蓝丝带,系在细腰间,简单的穿着却把她整个不可小瞧的身材勾画的相当婀娜,让人惊叹,嗯唯一的缺点在于,胸-部-不-太-丰-满。一头波浪状的黑色半长秀发,扎成高高的马尾,荡在脑后。她的叶眉,星眸,瑶鼻,没有瑕疵的镶嵌在脸上。衬着她白皙的皮肤,更显青春靓丽,漂亮的光滑脸上,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外貌恬美清纯,当然仅仅表现是外观上……。按照赢病己的审美标准,这个年纪的亦舒满分十分,可以打八分,上等姿容,可惜胸太小……。

    在赢病己眼里亦舒是美得,在亦舒眼里同样也是帅气迷人地,而且浑身上下充塞着时代感的魅力。野豹般的刚硬挺拔的身躯,高高的个子结实的肌肉很容易给人带来安全感。

    特别是他拥有一对迷人的眼瞳,此时正变得像狼一样注视着自己,以及他过人的气势外,这个家伙还有著一头会让女人妒嫉的浓密黑发。那对微挑的、轻佻的眉,浓密而有型,让人感觉的到他很不好惹。直且悍气的鼻梁、紧抿的唇线,也似在宣示他真的很有个性。

    单纯刚看外表而言,无疑他很完美,如果再加上他碎剪掉的碎发来看,那……她可以给他九十几分。这年头的香年,绝大多数都留着长发,模仿披头士等摇滚青年,一副艺术家的打扮,殊不知这发型在后世的审美观来看,简直丑爆了,没有对比还不觉得什么,现在对上赢病己的英俊帅气的时尚短碎发,那些波波头和长发青年都可以去死了,特别是土包了的中分头和打了摩丝散发着臭味的头发。可以在加几分,虽然未能达到满分,他鹤立鸡群的外貌和气质已属难得,可以勉强给他加到满分。

    活了二十七年,眼光已经培养的极高的亦舒,都觉得赢病己非常非常有魅力,那赢病己再打扮打扮,出来唱唱歌拍拍电影,写写小说对这年代的普通无知少女,说不定做实力派之外,还可以做个偶像派!

    李若彤见两人眉来眼去的样,顿觉委屈的不行,尽管她和他之间并没有什么亲密关系。

    亦舒忽然察觉,投在少女清冷的双靥上,暗道:“幼女初长成,沉鱼落雁,人间殊色。”

    瞬息间面色一沉,如笼上一层寒冰,眼眸中射出两道慑人寒芒,凛然不可侵犯。

    虽然她自认为自己不会喜欢上这个小鬼,可是见他竟然斗胆牵着别的女孩子的手,还敢对自己,顿时不岔道:“小子,你有了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女伴了,还敢招惹我!你想的到挺美!我可没那闲工夫搭理你。”

    只听赢病己讶诧道:“我很温柔,从不勉强任何人。”

    绕是亦舒也被呛到了,咬着牙沉著脸,冷笑道:“从你口中说出的任何话,我都不会感到讶异。但你若想享齐人之福,我却并无与人共享的雅量。”

    电梯继续下降,时不时有人走进来,却没有一个人走出这个电梯半步,都挤在里面目瞪口呆的看着这离奇古怪的一幕。

    扑你老母的,这简直比看连续剧还要好看一万倍啊!

    赢病己嘴角微微翘起,眨了眨眼道:“我不在意你是否有这个雅量。”

    倪亦舒眉头微皱,继续冷眼冷言道:“但我在意。”

    赢病己愈来愈轻佻的道:“我不在意你的在意。”

    亦舒气的想活撕了他的嘴,咬牙切齿的从口中蹦出话道:“你知道什么是爱吗?或者你又有歪理了。”

    赢病己用满脸惊奇的表情和淡定的眼神,讶异道:“嗯哼!?好美丽的情感,爱情啊。爱情,能使人为之痴迷,两个字,就囊括了生物的求偶本能,占有欲望,与自毁倾向。”

    “你,你,仍是满口歪理……”

    在亦舒熊熊燃烧的眼睛里,起伏不定的胸膛外,赢病己望着她,眼睛里只有她的身影,一脸情深意重的道:“假如你是问我对你有没有爱的话,我可以直接对你说:我爱你;不用有疑问,因为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我想占有你!”

    静——

    死静——

    非常静——

    静的让人无法喘息,完全没有呼吸,完全没有声息,只剩下了电梯滑轨的下降声,满电梯的人都用像见到鬼了一般的表情来回扫视着挤在正中央的两人。

    赢病己脸上保持着博爱、深情的表情,至于他心底怎么想的谁也不知道,在场的人确是真服了,给跪了!

    至于亦舒、亦舒大作家、倪亦舒、倪大小姐呢?瞧,她一抹嫣红飞上,绯红了双颊,至于是被气急攻心又或者是羞的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所有人都在脑补,此时此刻此分此秒的亦舒已经气炸了,火山即将爆发!!!

    呼啦一下子,所有人都各自拼命往后靠,给足了亦舒空间,期待她拳打脚踢贼胆包天的小伙!

    谁知再一次让众人,大跌眼镜的事情发生了。亦舒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没动手也没动脚,更没用她尖酸刻薄犀利吓人的铜牙利齿咬他!

    霍然转过身子,亦舒对着电梯门,一瞬不瞬的看起来,久久不动,那专注的神情让人恍惚好像能看出花一般。

    满电梯的人,面面相视,纷纷心中大呼:女人心海底针,女人的世界我们不懂,亦舒的心只有神鬼才知了!

    “叮咚——”终于,电梯门开了,到了一层大厅。

    亦舒满脸宁静的跨步走出门,抬眼,远远的便瞧见一个女子在明报大门口俏生生地等着。亦舒见了来着,徐徐抬起皓腕,根根水葱般玉指,一掠乱发,娇靥上泛出高兴的笑容。

    赢病己拉着闷声不乐的李若彤走出来,笑笑。见亦舒激动而略显兴奋的反应,顺着她的目光远远望去!

    无疑这是一个美少女!

    她拥有清秀的容颜,独特的气质,或许有良好的家教,赋予她一种格外清纯的美丽。然而,十八九岁的模样,除了她那美丽动人的面容,还有她身上穿的肃穆典雅、又不失青春活泼校服!

    又是一个眼熟的面孔,因为离得太远有些看不清,赢病己却没多大兴趣!

    转头回看亦舒,赢病己一脸无害的冲着她笑。

    亦舒察觉到赢病己,微不可察的快速瞄了他一眼,他的嘴角虽噙着笑,可笑意似乎不曾达到他好看的眸心!

    亦舒不再看他,在后面的明报前同事们的聚拢注视下,恢复了面无表情,往那门口打招呼的女子走去。

    瞧她裙据飘曳的窈窕身影,一步一步,提着大包小包朝前走,赢病己望著她的消瘦背影,用最大声的声音,放声喊道:“好姑凉,请你给我支起耳朵听着,从今日起,我要以明铺路,踏出雄途!等你回来的那天,你会见到我赢病己的,香江、霸业!”

    赢病己狂傲中带有冷静。

    又是沉默。

    心事哪没讲出来,有谁人能知。

    强烈的邪氛,赢病己的话语,没有让亦舒的动作产生停顿,更没回头,若无其事只跟着那个少女迅快地上了出租车。

    远远的听她的声音,隐隐传来,幽幽期期道:“——呵,青霞,出征了。”

    16か做人就是要绝!有钱就是任性!

    “——呵,青霞,出征了。”不知道是说她还是她两呢?

    赢病已不得而知,或许,越是孤独的路上~越是要潇洒的走!

    不过他感兴趣的是这名字,摸摸下巴,注视着计程车远远行驶而去的影子,眼里精光闪烁:娘希匹,今天真幸运,不但遇见了亦舒这个赤炼仙子,还见到了风靡万千少男少女的林青霞。今天明报之旅,不亏啊!

    赢病已笑笑,转瞬间即将两人抛之脑后了,以后会有机会再见的,他坚信这一点,因为香江藏不下他这种疾病!

    实在话,赢病己对亦舒的感官是挺好的,跟她哥哥倪匡一样,合他胃口,不过他与她有爱吗。

    赢病己对她有爱吗?无,想也知道不可能,此先他已道明,顶多是喜欢与欣赏。亦舒说他懂什么是爱情吗?颠倒头讲,爱情也可以,也可以爱情,以情爱也可,情也可以爱!

    在她眼里,男人和女人,她对待的极是不同,按赢病己恶趣味的话说她是性别歧视。

    对待不同的人就应该用不同的方式交流,所以,刚才才有了赢病己骇人听闻的一幕。

    跟亦舒这种个性非常的人打交道,断然不能用莽夫式的蛮横话语交流,这只会引起她更激烈的反击。更不能用书生气的儒雅礼貌彬彬有礼来打交道。或许年轻时,她会吃这一套,但到了现在这个年龄像她这般特殊成熟、情商高绝的人来讲,对她有过一番了解的赢病己认为,她只会轻视你忽视你,把你当做可有可无的人儿,就像刚才那批人。

    收回视线,抚着李若彤柔柔的嫩发,赢病己道:“彤儿,咱们回去咯。嗯~对了你要吃什么都可以,为了补偿你咱们今天要吃喝个痛快,顺便打包给咱妈和咱姐。”

    李若彤一手抚·著颊靥,嗔怪的哼了他一眼,不过听他道咱妈咱姐的时候,又让她面红耳臊,心底里想病己哥的话太羞人了啦。

    少女早熟,这年代的妹子更熟!

    却是选择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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