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话事人第8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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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性地遗忘了那个亦舒大姐姐。

    李若彤她是一个幽默、乐观、漂亮、善良又喜欢挑战的是一个特别坚强勇敢的这么一个人。

    李若彤从小身体弱,她拍戏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艰辛,拍戏时身体很好的人都很难坚持下来的事情她靠着毅力加药物都做到了。

    她以前在一部戏开拍前会吃很多东西,防止到时候身体支持不住。每次外出拍戏都随身带很多药,到未来她也会随身带很多药,治胃痛的,治头痛的,治喉咙痛的,治敏感的……

    她从小就多病,痛起来很难忍的,但她总是坚强面对,或许也是这次股灾从小培养的吧。因此,面对小小难关,她才不会哭,更不会在赢病己面前吵闹,因为她妈妈和死去的爸爸分别的例子,明确告诉过她,不知道失去是什么的人最可怜,因为,他永远不会懂什么叫珍惜。很多东西,都在触手可及之处,但一回头却已不存在。

    小小年纪的李若彤不知道她对他是怎么样的感觉,更不知道应该处理,不过人小鬼大,与其消沉哀叹不如积极进行!

    李若彤嘴甜甜的道:“病己哥,你讲的噢!那我要吃好吃的炒河粉,还有鸳鸯奶茶,还有,嗯还要个那么——那么大个的棒棒糖。”她拖长了音,一手夸张的做着手势,一手摇晃著赢病己温暖的手朝他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的笑。

    望著李若彤自然的笑颜,赢病己心中没有感触是骗人的,不过他才不会心软,人只有一颗心,不能同时给两个人,更不能分给更多的人!

    做人就是要——绝!

    坏人有坏人的气魄,规矩有规矩的眉角;杀手有杀手的角度,游戏有游戏的魅力。虽然爱情诚可贵,病己更恋花丛游。

    他的野望人生,不需要任何一个女人束缚!

    刚才在她面前和亦舒调笑,也是提前打个预防针,萝莉养成什么地最好的还是叻!

    夕阳西下——

    天边有彩霞,有些淡紫、又沁了一点淡淡的粉红。

    沐浴在晚霞中,赢病己高大的身躯和李若彤瘦小的身躯,虽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却分外诡异的谐和!

    一步一个脚印,嘻哈无常。

    明报全体人员,望著刚才还和亦舒针尖对麦芒的赢病己,转眼间又和一个更年轻更清纯的妹子手拖住手,腻歪甜人的不行的样子呦。心下唯剩下叹服,一个字牛,两个字很牛,三个字哥给跪了!!!

    ………………

    …………

    ……

    返程之路,赢病己和李若彤是做着噗嗤哼哼地轮船过九龙的。回去的路上,两人的手里都提着香喷喷地美食小吃,当然还有林芳最爱吃地臭豆腐。

    一路有说有笑的,痛痛快快的吃着美食,逛着风景,一切的感觉都那样好。

    元朗。

    天色已晚。

    林芳杵在大门口,愁上心头,心底里急道:“咋还不回来呐,生个娃都有孩子了。

    ”

    李母李衣角,脸孔面向街尾,望眼欲穿道:“咋还不回来呐,生个娃都老死了。”

    ……

    昏暗的街灯、杂乱的巷弄里,一前一后有两个不同比例的人影走来,前方的那个较为高大挺直,后方那个只有他一半身高,也略显瘦小了些。

    “病己!?”“小彤!?”

    “是你们吗!?”

    李衣角始终紧蹙着眉心,此方见了身影,便情急地喊话道。

    老长时间不见人,自家女儿从没外出离自己那么长时间,能不急嘛。

    话音稍落,远远的就听李若彤带笑的回声,道:“妈!是我和病己哥。”

    见果真是李若彤他们,站在门口的两女总算舒了一口长气。这两人都是他们最重要的人,要是有什么闪失,无亚于天塌地裂!

    待两人走进了瞧,李若彤和赢病己两人手上都是大包小包的纸袋,远远的就闻到了各种小吃香味,嗯~还有点臭豆腐的味道,林芳第一时间就闻到了。

    赢病己回到家的时候,背上已经增加了一个包包了,俊秀的年轻脸庞都露出了淡淡的红迹,看来东西相当沉重。

    跟病己哥还没站定在两人身前,李若彤见到老妈,便像飞燕般投入衣角儿怀里,兴高采烈地露出大大的笑容,见老妈眼一瞪,怯怯地唤了一声:“妈!”

    衣角儿又狠狠瞪了她一眼,没好气地道:“死丫头,你没跟妈说,自个去哪了。”

    李若彤见此,没敢顶嘴。不过仍立马听到她口中咕咕哝哝着:“妈,林姨,我们这不是回来了嘛。”

    衣角儿抽出手一拍她的小脑袋瓜子。吓得她一下子后蹦开。

    李若彤可爱的吐吐舌,低下头的瞬间,眼睛却又瞄向了她的病己哥哥。

    她两的眸光在寂静的空气中交会,虽隔著一点距离,但彼此的眼瞳都彷佛只能够映入对方。

    顿了顿。

    赢病己从容不迫的对李衣角以及林芳,语气轻轻淡淡的道:“咱们进去再说。”

    “你……”

    没办法,林芳和李衣角儿对视一眼,转身走进了赢病己家。

    四人旋即进了大厅。

    此时,赢仙凤已经做好了一桌子菜。这妮子不仅长得貌美如花,温柔贤惠、体贴入微、利落仔细、有爱心同情心、明事理。

    而且还有当家庭主妇地才艺:日常生活中的一切事务无所不能、无所不精,厨艺更是精湛,做的一手好菜,菜虽然不丰盛,但经过她的手做出来,都是可口美味的家常小菜。

    这不,刚刚端完最后一叠菜,本有些烦躁的她,霎时眼睛一亮,抬眼一看四人进来,顿时惊喜的叫道:“你们可算回来了,病己你带若彤去哪了,可担心死李阿姨了。”。

    进来以后,林芳和李衣角也在看着赢病己他两,静静地等他们开口解释,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赢病己和李若彤两人四手,提着四个大袋子,将东西放下喘口气儿,赢病己才慢条斯理地解释道:“没什么,今天我出门去明报一趟了,临走时害怕彤儿一个人在家不放心,所以就带着她出门了。诺——这些都是在港东区买的,待会你们都来尝尝鲜。”

    “啊!”三人浅呼了声。

    “明报!?”

    衣角儿愣了下,好像他说的是外星语般难懂。

    林芳口不能言,只好由衣角儿替自己说了去。衣角儿和她相视一眼,顿时明她意思,转过头望著赢病己吐了口气,道:“你没事去明报做什么。”

    赢仙凤先是一愣,即而心中一动,又惊又喜道:“呀!病己,你真去明报投稿啦?怎么样怎么样,你快跟家姐讲,他们怎么说。”

    赢病己瞧她三一脸情急的模样,也不打算钓她们胃口,朝地上的纸袋努努嘴,淡淡道:“这些东西就是用稿费买的。”

    林芳满脸困惑。似再也忍不住,从口袋里掏出本本,在便条上速度极快的写道:“明报投稿?稿费?你们在说什么呢,我怎么不懂呢!?”

    她每次提笔的动作,大家都会留意,这次自然也不例外,看了她写的话,这会儿李衣角儿却已经稍有所明悟。

    衣角儿怔怔地望着落座的赢病己,期期地道:“难道说,病己你写了小说,给明报,他们还同意了?”

    赢病己不急不缓的喝着粥,感觉粥的米饭香在嘴里化开。

    “李姨!”却是赢仙凤,她挟了些许酱瓜放到赢病己的碗里,喜不自禁的替他道:“是的呢,病己很厉害的,你们瞧这段时间他不都是闷在房里么?其实啊这期间他都在写小说。我看了也觉得非常不错,只是没想到那么快就投稿了,而且明报竟然同意了。我到现在都觉得像做梦一样,太不可思议了。”

    衣角儿狐疑的看了看她,又转头望著吃喝着的赢病己,再度出声。“病己……”

    这会儿大家都已落座,围在紫黑色的圆木桌子上,赢仙凤体贴的给众人添饭盛汤。

    咽下一口粥,赢病己目不斜视,望着桌面上的美食,手里从衣服兜里掏出两样用纸保住的东西,放在桌子边缘处。随口道:“这是合同,还有三个月的稿费。”

    说完,将已经吃完的粥碗移开,又接过赢仙凤递来的金针蘑菇汤,深深吸一口,满足的道了一句:“一万六千块!”

    除了李若彤外,三人同着倒抽了一口凉气,道:“那么多钱!?”

    还是衣角儿率先问道:“病己你不会骗我们吧。”

    她的话充满着不可置信,没办法赢病己这句话杀伤力太过巨大了。还是这里有经验,现任文员赢仙凤说道:“合同依我看,是真的。”

    赢仙凤先是从文件夹里抽出那合同,翻了几页,逐句逐句看完,最后双方落款,证明这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

    在赢仙凤说话的时候,林芳已经打开了写著稿费的信封袋。

    整整厚厚两大沓的一万六千元港币!

    望著水灵灵白花花美漂漂的港币,林芳大为愣愣,呆了一阵,和同样愣神的衣角儿互望了一眼,缓缓吐出一口浊气。

    李若彤好笑的皱起眉尾,自家的病己哥当然是最棒的,嘴甜的不行道:“当然咯,病己哥是天底下最棒的了!你们是没看到呢……”

    “嘻嘻,我跟你们说啊,赢病己哥啊……”李若彤贼贼一笑,咳了两声,清了清嗓,见大家都望著自己,美得就似书是她写的那样。遂对三人绘声绘色的说起这趟明报之旅,只不过不知道是有意的呢还是无意的自动无视掉亦舒这个人。

    李若彤滔滔不绝地讲了一堆,好半会才结束道:“嘻嘻,赢病己就是那么厉害,金庸先生还使劲儿夸他的写的好,说是已经有成大家的能量了。不过也提醒他不要骄傲自满,应该继续前行!”

    事实真相已经浮现,林芳几人脸上不再一头雾水,她们的眼睛愈来愈发亮,眉间的疑虑刹那间消失不见。听完李若彤的叙述都对赢病己刮目相看,连金庸都对他那么重视,还送他一支贵重的随身钢笔,而且表现的也颇为不错。

    赢病己在她们讲话的时候,已经消灭了一碗汤,今天吃了那么多东西,已经心满意足了。

    此时见李若彤这小妮子说完话了,他的眼眯了起来,心情甚好的点头,嘴角勾起一抹微笑道:“事情的经过,大概就是彤儿描述的那样。”

    四女闻言,又将目光转向他,赢病己一脸平静,淡淡道:“这一万六千块,是我三个月的稿费,明天我就会将除最后一卷外,所有内容都通通邮寄给明报,即时每个月他们都会给钱给我,预计刚好连载到明年过年,共计九万一千元港币!”

    九万元,九万元呐,对于衣角儿她们这些普普通通的人来说,无亚于一笔天文数字,足够在香江市中心买一两层楼了。

    虽然赢病己嘴上说的风轻云淡,但对于她们三人的冲击是不可想象的,一年不到就能赚那么多钱,是她们在做梦还是老天爷在开玩笑!?

    上天从不与人开玩笑,赢病己面色也忽而变得严肃起来,郑重道:“妈,这一万块,你明儿个就将欠的钱还了。剩下的那点,等我的书出版了,就能解决掉!”

    林芳接过钱,扯出开心无城府的笑容,愉悦的心情全写在脸上。

    她们欠的钱是算利息的,凭她们的工资偿还,算上吃喝用费,才需要几年偿还,现在直接支付一万六千元,最后清掉大部分欠款,即便以后赢病己没再投钱进去,她们也足以快速付清了。

    赢仙凤也高兴的笑开了嘴,这样这个家以后就能过上好日子,再也不用担惊受怕要债的人催上门了!

    望著笑开颜地一家三口。

    轻拭了拭额上的汗,衣角儿满脸复杂,情不自禁地赞叹道:“芳姐,你有个好儿子啊!”

    李衣角这句话绝对是发自肺腑的感叹,这年头一个月能赚一万块钱的人有几个?而且能像赢病己这么轻松的那更是少之又少,他比之太多太多成年人要来的强了,更莫提同龄人了。

    她现在对赢病己已经无可挑剔,没的说了,心里打定主意想要彻底绑定病己和彤儿,让他们在一起,那下辈子也不用替自个儿娘俩再担心了,女人始终是要有男人依靠的。

    林芳用力地点点头,喜极而泣,眼里掉了两行清泪,回想曾经所遭遇的一切,不禁感慨万分。

    众人忙安慰。

    一家人彻底沉浸在赢病己带来的好消息之中。

    饭桌上,其乐融融,好不和谐美满。

    17か萌贱萌贱的!大胃王猫熊!

    夕阳沉,月东升。

    酒足饭饱后,衣角儿带着眷恋的李若彤回了自家。不等林芳和赢仙凤睡下,赢病己便已躲进了房间里,闭门不出,谁也不能进来,美而言之创作小说!

    他有他的秘密,正如全天下人都有着自己或大或小的秘密一样。

    赢病己有太多太多不可告人的秘密,而且大多永不能向人倾诉!

    叹息一口气。

    尽情享受孤独吧!这何尝不是另一种美!

    打开电灯。

    眼下四下无人。

    轻轻地放下刚才背著的包包,赢病己朝躲在桌面上和一堆书夹在一起的猫熊轻唤道:“猫熊醒醒,我回来了,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闻声,静了一静。

    猫熊一个翻身,将身上盖住的书翻开,声音传来:“好吃的——!?”

    赢病己翻了翻白眼,这吃货,三两句不离吃。

    不过赢病己带的东西还真的是吃的,而且是特别为猫熊它准备地。

    这是从元朗巴士站旁,一间维修汽车站买来的金属,有坠子形的有针形螺旋形的也有浑圆戒指形地,一大包全是各式各样的小螺丝。赢病己下车的时候,顺道买了一大包,寻思着以后可以将这里当做杂货店,以后专门给猫熊置买食物。

    猫熊嘎嘎笑声飘来,稀里哗啦的就听它从本本的模样变成了熊猫的姿态。

    猫熊的眼里,很活跃的闪动着蓝蓝幽光。整个上下鄂都在磨动,证明此刻它非常鸡冻。

    猫熊手里捧着三炷香,抽了抽鼻子,道:“在哪呢,在哪呢,老豆。”

    赢病己起了捉弄它的心思,清清喉咙道:“你这个大胃王就知道吃吃吃,我哪里有那么多闲钱买这些东西。”

    猫熊一听,它微愣,还以为自己听错了。顿时不满的撇撇嘴道:“这位同学,你再这样我批评你啊!!!”

    见赢病己不像说笑的样子,猫熊顿时泪奔~~

    不可原谅啊!

    “这是我生命中最悲催的一天。迄今为止,无事能及。那是我经历过的,最悲惨、最痛苦、最伤脑筋、最恐怖的时刻,呜呜~”

    猫熊觉得智脑有股狂风大作,犹如台风来袭,只差没加上恐怖的海啸。抬眼望去,委屈的就快要从黑不溜秋地眼袋里飞流直下,横飞三千泪珠了。“坏蛋老豆,你别逗我了。”

    听着它几近低吼的咆哮,赢病己突地轻笑出声。

    赢病己的笑容凝在唇边。

    “不逗你了。”

    赢病己说着,蹲下身子,将捆绑袋子头的绳子解开,漏出鼓鼓满满的螺丝。慵懒的道:“得了,给你这个大胃王吃罢。”

    猫熊见一袋子金属,眼睛立刻闪烁个不停。

    弯弯的眼,猫熊傻笑个不停。

    乐得跟什么似的,一个筋斗翻空跃下桌子,飞快的在地面上跑动,一眨眼就见它已经爬上了袋子上。

    站在高高的袋子边缘,高举着香烟,做了一个高台跳水的动作。

    电子眼狂闪,圆滚滚的身子撅了撅臀,旋即尖叫一声:

    “呀go!”

    噼里啪啦。

    螺丝飞溅。

    ——跳入了螺丝的海洋中的猫熊,乐得找不着北,犹如一只肥胖地海豚一般在螺丝中跳来跳去,有趣的是那三根香烟总是不留遗力的闪亮著。

    从·螺·丝·中·将·头冒出来,赢病己好笑的现猫熊的模样被沾了车油的螺丝,染了它一身,原本半黑半白的皮毛,变成了一只带着斑点的小熊。

    所谓黑白两不分,潇洒一熊猫!

    山中走兽云中燕,陆地牛羊海底鲜,猴头燕窝鲨鱼翅,熊掌干贝鹿尾尖——木有!甩开腮帮子,撩开后槽牙。螺丝——如长江流水,似风卷残云,就跟倒土箱子里似的……

    猫熊爽了,张口就能吃下一把螺丝,横吃竖吃,上吃下吃,吃个不停,就是快乐!

    赢病己脸上带笑也不打扰它进餐,看的自己都觉得又饿了,猫熊吃食,分外激烈,山河变色,风雷惊掠——

    正常情况下,猫熊每天需要吃掉的金属质量起码在50千克以上,维持生命与行动力工作力,这也是赢病己不遗余力的给猫熊寻找食物的原因。

    半晌,小不点猫熊,神奇的吞下了大半袋子的螺丝,剩下零星几个恐怕坚持不了几秒钟,恐怕转眼就要被它吃完。

    这吃货,要是穿裤子,估摸它放个屁能把白裤衩儿崩成菊花儿的。

    赢病己笑嘻嘻地问道:“猫熊,吃得舒坦吧?”

    正吃得津津有味的猫熊点点头,瓮声瓮气道:“这铁做的就是好吃,有味道够厚道。”

    赢病己觉着怎么听怎么变扭。

    这又转眼工夫,袋子都空的瘪下来,猫熊用嘴叼住最后一个螺丝,轻轻抛起螺丝用嘴接住,咯吱咯吱地咬着,一边说道:“吃了个三分饱,不错不错。”

    哐当——

    什么东西翻落地上的声音响起。

    猫熊飞快地从麻袋里攀爬出来,然后一个后空翻,跳落地面哒哒哒的跑动,噔噔噔又顺着抽屉爬上了桌子。

    赢病己拍拍身上的灰尘,一脸哭笑不得地道:“猫熊,你刚才说什么,我没清楚,刚才那么多的东西,你就吃个三分饱啊!你这小肚子难倒装的是哆啦a梦的百宝袋啊!”

    猫熊电子眼闪了闪,不屑的撇了他一眼,大惊小怪,少见多怪!

    迈着八字步,摇头晃脑地来到赢病己身边。坐在桌子边缘,两条大肥腿不安分的晃晃悠悠地动起来,瞧它道:“老豆你什么记性,不是说过了吗,我的能量损耗的太多了,这点渣渣还不够我消耗。”

    说着,猫熊闪着电子眼,又腼着脸,一脸期待地看着赢病己道:“肚子老饿了,老豆,你明天继续给我弄点!?”

    赢病己一拍额头,听它再道:“嗯,最好换点口味的吧。老是一种我吃不惯。”

    泥煤,有区别吗有区别吗?金属还有什么味道!!!

    赢病己彻底无语,无力的拍了拍额头,走向了自己的床。脱掉了鞋袜放好,躺下过后,回想今天:“书已经卖出去了,今晚我们就将剩下的一卷熬夜完成吧。”

    猫熊在桌面上哒哒哒的四处乱跳,两首捏着香,身躯四肢乱扭乱舞的打着谁也看不懂地功夫。看来是吃饱了,又恢复了本性了。

    见猫熊没有反应,赢病己不满的嚷道:“喂,猫熊,你听到没呢。”

    猫熊估计是觉得腻了,又改变成在桌面上滚来滚去、滚来滚去。

    赢病己翻了个白眼,道:“我觉得你傻得有点儿好玩。”

    猫熊哼唧了声,躺在桌上撅着臀道:“谢谢哦,不过我觉得你坏得灰常讨厌。”

    “……”。

    “快点!”

    “知不知道劳逸结合呀!老豆,我可累了,要不放假一晚!?”

    “不行,我是人类都没累,你累啥累。”

    “喂喂喂,我是熊猫哎,你这样劳役我,我鄙视你!”

    得,遭到熊猫的鄙视了。

    赢病己没好气道:“胖猫懒熊,你快过来,不然明天没东西吃了啊!”

    “天呐!我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啊!我估计我是本世纪最悲剧的熊猫了。”猫熊满脸的自唠自怨,悲愤的道,不过动作可不敢不快。

    麻溜的站起来,撅着滚圆的大屁股,抬脚冲刺,三步并作两步,飞快而利落的跳到赢病己的床上,蹦的一声弹起来,跳到赢病己的怀里,猫熊摩擦摩擦道:“老豆啊,你就尽情的虐待我吧!”

    这什么熊猫啊这是······

    面对贱萌贱萌的猫熊,赢病已心中腹议的想。

    猫熊说完,已经眨眼间变回笔记本的状态模样,语音道:“能量稍稍补充了,可以继续自主创作了,接下来我一个人还是一起?”

    赢病己咳了声,想了想道:“剩下一卷也没多少,你辛苦些弄完吧,我想想下一部的小说。”

    “那好吧,不过老豆,明天我要加餐!”猫熊答应的到痛快,不过要的也够狠。

    赢病己嘴角微微抽搐,稿费一万七千多,给了林芳一万六,剩下的一小半在今天扫荡时已经花的精光,剩下一点照猫熊这吃法,指不定能撑几天呢。

    不过只要能坚持到下一部小说完成就好。想想萧逸、倪匡他们这些高产作家给十多家报刊同事连载的记录,赢病己心中突然一动。

    “猫熊,你说,你能同时码多本小说吗?”

    笔记本模样的猫熊,已经飞快的进入工作状态,听到赢病己的问话,立马用不屑的腔调道:“你别小看熊猫好不好!我可是高智商的熊猫,ok,老豆!?”

    知道你是高智能啦,不过能不能别老提啊,耳朵都听出茧子了。赢病已将枕头放在背后,躺在床上,道:“既然如此,那就是能咯?”

    “嗯啊!几本都行,你就是要求我同时创作一千部小说都没问题,只不过我现在的状态最多只能每小时一万字,假若更新多本,那么分摊下来,那就是龟速了,只要你无所谓的话。”

    “更重要的一点,一部作品,我就要取你一根头发,假如你要想同时连载一千本,就要一千根头发;假如你要想有所创新,就要一滴鲜血,同样的一千本就要一千滴血!”

    “娘希匹!那我不成秃头加干尸了。”

    “嗯,可以这么说,假若你想同时更新一万本,十万本,要的越多失去的越多,到时你可能瞬间变成秃驴,吸成干尸。”

    赢病已汗了一个,不过也不错了只要缩减数量就行。

    想起股市的惨淡,引起的悲剧动荡,市民的哀怨,赢病己心中一动,周星驰为什么红起来,为什么那么火?仅仅因为他的电影搞笑无厘头么?是!也不是!在八十年代整个香港都沉浸在悲哀的状态,市场低迷,正是周星驰的无厘头电影,搞笑的表演让香港解脱,在周氏电影里麻痹自己,忘却苦痛,他的电影就像一壶壶酒,醉了人正是极美的。

    此时的香江不正是在沉浸在哀伤的洪流之中吗?

    或许自己创作搞笑幽默类的小说是个不错的主意。

    转瞬,赢病己又将这个想法泯灭掉了,因为他虽然也喜欢看喜剧,可是那绝大多数是放松心情时,看的电视连续剧和电影,小说嘛真的少得可怜。哪怕有也肯定没看完,因为这厮认为搞笑小说始终不如画面感加配音的影视剧来得强!

    想了一阵,玄幻、奇幻、武侠、仙侠、都市、历史、游戏、科幻、灵异,各大类小说,有些举棋不定,赢病已的一张脸阴晴不定,好书真的太多了!不适适宜的小说也太多了,怎么挑选是个问题!

    赢病已只有先挑选好各大类的小说,再分小类挑选那些既好看又好卖的小说。

    赢病己陷入了挑书一途中,心里面百爪挠心。躺在床上抬眼望去天花板间一片污垢。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天大地大,好书那么多?我该挑哪个呢?若果让后世那些手残党和苦逼党知道,赢病己竟然为此而迷茫,非得羡慕嫉妒恨死不可!

    写啥呢·····

    猫熊没搭理他,继续动作。

    想着想着,赢病己脑袋里徒然浮现亦舒清新纯净的面孔。

    亦舒?

    亦舒?

    亦舒!

    “哈——嘞!”赢病己终于想到自己该写什么了。

    18か和空姐同居的日子!言情,就玩纯爱!

    天上一阵黑古冬,好似白面往下扔。

    屋外忽然下一场大雨。雨声未绝,发出稀里哗啦的声响。

    房内静然。

    人一旦生活在一个无任何杂念的地方,脑中便会专注於一个思想。赢病己双手轻轻抓住猫熊,眼里失神。

    亦舒亦舒,这个名字究竟代表什么呢?给世人带来更多印象,记忆之中她是一个写言情小说的著名小说家,看她的言情小说就足以大概看出她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不同于金庸写的小说,真正了解他的人都知道老金和他书中的主角们差距甚远,而亦舒却将自己彻底融入进了她笔下的言情小说之中,看完她的全部书,差不多等于看完她的一生!

    那么言情小说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言情小说啊,这言情是中国旧体小说的一种,又称狭邪小说或才子佳人小说。以讲述异性或同性之间相爱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具体的环境描写来反映爱情的心理、状态、事物等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

    言情小说类型很多主要分为古代,现代等题材。其中又有重生文、穿越文、反穿越文、科幻文、宅斗文、宫斗文、玄幻文等不同题材。当然后现代的大多要发展多几十年。

    只不过言情小说的近代辉煌史却不是大陆,而是港台,它和武侠小说半分天下,男人看武侠,女人看言情。

    1949年前后,鸳鸯蝴蝶派的主力军离开大陆,转往港台,这是由时代的大背`景决定的。由于大陆文艺的阶级性,言情小说当时在大陆并没有取得发展,流传的主要是手抄本,一不经意间就会沦落为禁-书。

    港台的言情小说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达到发展巅峰。八十年代以琼瑶、亦舒、岑凯伦、姬小苔为代表,九十年代以席绢、于晴为代表,这一时期也催生了花雨出版社。

    大陆改-革开放后,随着开放程度的提高,培养了一大批言情女读者群。然而,2000年以后,港台言情失落了。

    没落与否,是时代的问题,不归赢病己管,他才不管那些呢。

    道有千种,路有万条,赢病己只选择最有利者。

    他看重的是,自己或许写言情小说一途也不错。

    这是大有搞头的工作,想想琼瑶这个词,就知道多赚钱了。

    目前香港武侠横行霸道,亦舒暂时沉寂,正是自己发展的好机会啊!

    即赚男人的钱,也能赚女人钱,这才叫大杀四方俗称——通杀!

    千百年来,女人对现实的失望,所以,看超唯美或者超不现实的言情小说。

    只是加深对现实的失望。

    使这种了解更加深刻。

    明明清楚地知道,这世上不会有这样那样的爱情。

    但还是想看一下,哭一场,笑一场,梦一场。

    聊以自`慰,使人生不再那么无趣、单调,尽管——它本身就是这样!

    《楞严经》说“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

    事实是,女人不太可能和男人一世缠绵,也不太可能和她们地孩子一世缠绵,但至少她们可以选择与言情一世缠绵。

    对于现在很多的港台女人来说,只有言情小说,才是她们这一生最好的朋友,它让她短暂地忘却尘世烦恼,它永远不放弃她,它永远陪伴她。

    为什么不?只花几元几分,买一次心灵按摩,让美丽的文字,凌乱的幻想再度如雨盘地落下,轻轻击打那一颗沧桑的心。

    这是这一群聪明的女人所知道的最省时省力和省钱的滋养方式,她们清醒地选择一个童话改变自己的心智状态,让言情故事里惊涛骇浪打湿自己的心,让那感情的巨大蒸气把她们被生活打磨得粗糙硬朗的心再次浸润,它让女人的生命再度柔软和芬芳。

    时间一到,合上书,起身,干活,生活还要继续。

    这就是女人与言情故事之间最秘密的关系:她们爱它、喜欢它、利用它但又离得开它。

    走近它,可以用最微小的代价换来最大的满足感以及继续生活的勇气。

    无疑,赚女人的钱最是好赚,赢病己写书赚钱,大家各取所需。

    不过赢病己很少看言情小说,因为他的男人心!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在曾经的大浪潮下也看过一点。

    亦舒只是其中之一。

    亦舒写的言情小说,是香江三大流行派之一,在年轻时也曾喜欢过。

    加加减减也就那么几本,不过确基本上全是经典之中的经典!

    赢病己微微思虑便将小说方向选好了!

    嗯,特别点,就写纯爱小说吧!

    这年代纯粹的纯爱估计还没出现呢。

    赢病已左思右想,最终拍板决定撰写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这本《和空姐同居的日子》相信绝大多数网络时代刚刚出现的时候,很多那个年代的八零后九零后网民都看过。其曾在网络上一夜风行,它讲述的是上海白领陆飞与空姐冉静的纯爱生活。野蛮而温柔的空姐冉静,失恋喝醉,被白领陆飞“捡”回了家。因为陆飞的傻气与幽默,冉静开始主动与他接触。之后又意外拿到了陆飞家的钥匙,不久便开始了匪夷所思的“同居生活”。

    自《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之后,2001年以来,毫不夸张的说,网络上再也没有出现过让人看一眼便不可自拔、干净剔透的纯爱读本!

    《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改变了这一切。它在网络上一夜风行,立刻在白领和大学生中引发起“空姐狂潮”。两个月内,阅读量过亿,堪称神话。大概唯有这本书,可以带你重回久违的感人时刻!

    虽然类型稍有不同,与之差不多一个高度的第一次亲密接触,赢病己不曾看过,不过这本书却始终记忆犹新和悟空传一样,曾经给予他太多震撼!

    空姐是一部言情小说,言情小说言情小说,有些男人也偏爱看言情小说,这不是假话。

    遑论男人,女人为什么爱看言情小说呢?这个问题好像有点蠢,男人们回答:女人嘛,天生爱胡思乱想到处幻想嘛!

    女人们也以为是这样,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女人为什么好幻想,那是因为女人想往的东西不存在嘛。

    正如和男人爱看武侠小说一样,憧憬那种仗剑天涯,英雄式的浪漫。女人也一样,对在现实不存在的浪漫爱情的一种憧憬。

    正因为不存在,女人才会要白日幻想的,女人最想往的东西是什么呢?

    很简单,就是爱!

    爱啊!赢病己和许多人一样,也憧憬过,后来……将它丢进马桶里,冲到太平洋深处和未知生物生存了。

    女人女人,她们从诞生的那一刻起,便是这世间最单纯和美丽的动物,她们绝大多数惟一的命门在天性善良,容易相信,勇于追寻。

    真正的纯洁的,高尚的爱,赢病己认为,它就像传说中的依云矿泉水,根本就并不存在于这个污浊的世间,苍天为了安慰伤心的女人们,于是,创造出了言情小说这一个东西,然后人类又因此而自行发明了言情电视剧、言情话剧、言情电影、言情下`载、言情小说……

    05年网络最火的言情《和空姐同居的日子》,之所以能如此席卷网络,令万千读者牵挂结局,核心就在于一个字:纯。赢病己曾经也纯过······正因为此,在作者信手拈来看似情铯的书名下,却是健康得一塌糊涂的描写,全书与性无关,与同居无关,淡淡的纯粹的爱恋,如同一道道涓流,曾在赢病己心田流过,渗入五脏六腑,遍布神经末梢,最后通体百骸,已经全被淡淡的感动打通。放下此书时,赢病己才知道欲罢不能,清新的爱的体验已经成为他脑海中挥之不去的神往风景。

    这种因渗透而感人的力量,叫纯爱!

    作者使用俏皮而秀丽、委婉而深入的独特文笔,造成了一种不可言说的力量。而此书的魅力正在于不可言说之中。如果任何一种写作的独特性,可以被言说,被普及,被复制,那它肯定不是独特的魅力。

    赢病己很少看言情小说,因为,绝大多数煽情型的纯爱小说让人从眼泪中拔出之后觉得有点假,恍如一梦。而《和空姐同居的日子》这样自然型的纯爱,则在读后,有如花香弥漫在心间,内心也开出了一个春天。

    两个萍水相逢的人,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感人的故事接踵而来,让人忍俊不禁的同时,也常常被感动得泪流满面……美女冉静是家里的“公主”兼“女主人”。陆飞喜欢冉静,却从不给她任何压力,只是淡淡地出现在她身边……淡淡的温馨与甜蜜,构成了一曲荡气回肠的爱情神话。作品中流露出来的清晰、健康气息,搅动了每个人心底尘封已久的爱情向往……

    赢病己拥有不了爱情,所以对爱情的感人,让人觉得美好的爱情永远得不到圆满,伤感的流畅,往往留下只是一句叹息。

    收拾一下心情,赢病己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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