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扑再爱第20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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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没有说出口,但谁都听得出他的潜台词。水云洁气得满脸通红,狠狠甩了他一个耳光。

    “对不起,对不起,我在胡说八道,你别当真!”疼痛让叶子谦清醒过来,他忙不迭地道歉,低声下气地哀求:“就当是为了我,你能不能忍一忍?”

    “那你倒是说说看,你要我忍多久?你能不能告诉我一个期限?”水云洁悲伤不已,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泪水漱漱而下:“十年,二十年,还是三十年?你是不是希望我一辈子都受这种委屈?”

    叶子谦无法回答。他早就料到父母会反对,却没料到会这样强烈,强烈到不留一分余地。

    等不到答案的水云洁拉着常霏转身离开。

    常霏心里象刀割一般疼痛,为什么每对情侣分手,总是以吵架结束,就不能好合好散?等到将来有一天,她想离开御尊,难道真的要象协议上写的那样鱼死网破?

    夜色凄迷,秋凉如水,寒意沁入心房,冰凉沁骨。常霏只觉得浑身不舒服,噪子一阵阵发痒,她轻轻地咳了起来。下一秒,整个人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在昏黄的灯光下,男人脸容精美如玉,眼眸璀璨如星,精致的下巴微微上扬,不改嚣张的本性。

    众目睽睽之下,他握住她冰冷的手,放在自己热乎乎的心口上,尽管动作温柔,但常霏心知肚明,他是在向海澈示威。常霏心里很是恼火,只是她发烧刚退,强撑到现在,身心俱疲,已经没有精力与他唱对台戏。

    湖畔一阵冷风吹来,常霏的脸色又白了几分,御尊握着她的手也紧了几分,他开始下逐客令:“我家爱妃身体不舒服,你们要吵要闹,随你们便,我们就不奉陪了。”

    海澈再也按捺不住,从树荫下冲了出来,他冲到常霏面前,满脸的担忧,掩也掩不住:“霏霏,你哪里不舒服?有没有看医生?要不要紧?我陪你去医院看看吧?”

    常霏努力挺直身板,冲他微笑:“昨天有些不舒服,挂了两瓶点滴,睡了一大觉,已经没事了,你别紧张,不要紧的。”

    “的确不要紧,只不过是洗澡没穿衣服,受了些凉而已。说起来都怪我,非要洗鸳鸯浴,我一时情不自禁,控制不住……”御尊伸出另外一只手,紧紧扣在常霏的腰间,眼睛却盯着海澈,一脸歉意地说道:“第一次没经验,以后我会注意的,爱妃,你腰还酸不酸?腿还疼不疼?回去后要不要我帮你揉揉?”

    既然你自己送上门来找虐,不让你尝尝痛苦的滋味,否则怎么对得起自己这些年来承受的煎熬。

    常霏的俏脸血一样红,心里却是气得翻江倒海,恨不得一刀捅了这个无耻的男人。

    海澈的俊脸雪一样白,如御尊所愿,他被虐到了,心痛得无与伦比。

    水云洁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她就说常霏好好的怎么会发起烧来,原来是这样。可是很快她就难过起来,常霏跟的是怎样一个男人啊?自己只是失恋,她却是失身,自己只是有缘无份,她却是遇人不淑,比起悲惨,她比自己更加悲惨。上船容易下船难,御尊一看就不是善类,常霏想要抽身离开,只怕比登天还难。

    叶子谦双目瞪圆,嘴巴大得可以放一枚鸡蛋。他认得海澈,也认得御尊,事业群里到处在传常霏和海澈的绯闻,甚至连婚期都传了出来,没想到,她竟然跟了御尊。根据小道消息,这一位手段狠辣,背景复杂,绝不是个好惹的。

    “不必!”常霏咬牙说出这两个字,总算打破了这种诡异的静默。水云洁也清醒过来:“ivy,你回去休息吧,我也要回去了。”

    “我送你。”仿佛垂死之人抓住一根浮木,叶子谦那双失神的眸子重新燃起希望,他走近几步,眼中露出灼灼的光芒。

    水云洁断然拒绝:“不用了,我自己坐公交车回去好了。”

    “我看还是让我的司机送你回去吧。”御尊微笑着插嘴,他刚才往海澈心里捅了一刀,心情非常不错,因此很有绅士风度。

    “用不着!”海澈立刻反对:“ice,我送你回去。”

    水云洁点头同意,叶子谦的眸子立刻黯淡下来。

    这样也好,常霏轻声细语地关照海澈:“路上慢点开,小心点!”

    就象是小孩子得到了心爱的糖果,海澈的心情立刻愉悦起来:“好的,那我走了。霏霏,你也快回去吧,回去好好休息,明天我再来看你。”

    “好,明天再见!”

    看着两人依依不舍作别,御尊的脸黑得象包公。自己的女人当着自己的面,与别的男人眉来眼去,当他是瞎子还是聋子?明明憋屈的要命,偏偏还不能表现出来,因为他吃谁的醋也不能吃海澈的醋。

    常霏知道自己不先走,海澈是绝对不会离开的,于是向水云洁和叶子谦说了声再见后,转身走向别墅。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叶子谦才回到车上,他不想回家,在街上漫无目的地乱开。失魂落魄的他并没有发现,有一辆外地牌照的马自达一直跟在后面。

    第65章

    叶子谦象得了失心疯一样,疯狂地踩着油门,车速飙到了100码以上,接连闯了好几个红灯,好在此刻已是深夜,路上车辆不多,有些司机看着这车不对劲,远远避开,这才没有发生意外。

    手机不停地响,他知道肯定是父母打来的,可他不想接,任凭铃声一遍遍响起。

    车子一路狂飙,直到油箱里的汽油耗尽,车子抛锚,这才停了下来。

    如梦初醒,他愣愣地看向四周,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居然来到了郊外。

    夜风扬起灰尘,两排路灯如同两条蜿蜒的长蛇伸向不知名的远方。白色的polo静静地泊在柏油马路上,伤心的叶子谦静静地坐在车子里,不知何时,不知何地,分不清东南西北,脑子模模糊糊,只有一个声音:“我要跟你分手……”

    他趴在方向盘下,泪流满面。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夜深人静本就是人的心最软弱的时候。

    正自悲伤得不能自已,只听“砰”的一声巨响,叶子谦抬起头来,还没看清发生了什么事,靠近驾驶室的那扇车窗玻璃整块爆裂,锋利的碎片四处飞溅,叶子谦身上还系着安全带,根本来不及躲避,他本能地缩紧身子,双手下意识地护住头部,只觉全身剧痛,也不知受了多少处伤,等到他睁开眼睛,只见两只手臂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与此同时,四名男子踩着碎玻璃走上前来,有的拿着砍刀,有的拎着铁锤,头上全都套了丝袜。叶子谦立刻明白自己遇上了打劫的,正在考虑是消财免灾还是奋勇反抗,一条粗壮的胳膊从窗外伸进来,车门被打开,他被粗暴地拖下车子,还未站稳,双眼被一对铁拳击中,立刻成了熊猫眼。

    眼前金星乱冒,他不由自主发出“啊”的一声惨叫,痛得脸都变形了。两名男子拉开了他抚住眼睛的双手,一个大耳刮子立刻抽了过来,力道极大,他的头都被打偏了。有人从后面一把抓住了他的头发,让他无处躲避,只听一声脆响,另一边脸又重重挨了一耳光。

    他被打得满嘴是血,两只耳朵嗡嗡作响,他极力睁大眼睛,隐隐绰绰看见五个黑影,其中一个身影有些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仿佛跟他有深仇大恨似的,净往他脸上招呼。鼻梁又中了一拳,鼻血直流,他痛得受不了,稍作反抗,旁边有人飞起一脚,他被踹倒在水泥地上。立刻有人将他架了起来,象靶子一样竖在路中央。

    叶子谦脑袋不知挨了多少拳,脑子却是前所未有的清醒,他明白这些人并不是来求财的,十有八九是泄愤。

    他记得自己刚出道时,曾经接过一个经济纠纷的案子。高某开了一家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由于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又申请不到银行贷款,便找程某借钱,程某提出入股,由于两人是亲戚关系,出于信任,只在口头上达成协定,并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一年后,程某找高某索要分红,可是高某只肯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两人多次协商未果,程某一气之下将高某告上了法庭。

    尽管程某有人证,并有银行转帐证明,可官司还是打输了。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的程某对委托律师非常不满,认为叶子谦没有尽全力,扬言要给他好看。他以为程某只是口头上说说,毫无防犯之心,接到程某的电话,欣然赴约,结果是送上门去让人狠揍。

    他在医院里躺了半个多月,出院后整个人都变了,不再象过去为了钱什么案子都敢接,他变得谨慎小心,要么不接,接了很少会输,如今在圈子里也算小有名气。

    他将最近接的案子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官司全部打赢了,当事人很满意,输的那方表现也还算正常,并没有不对劲。除此之外,他自问没有得罪过任何人,他一边极力闪避,一边大声叫嚷:“我叫叶子谦,你们是不是认错人了?”

    “没有认错,打的就是你!敢跟老子抢女人,我他妈今天打死你这个狗杂种!”拳头如雨点般砸落,袭击叶子谦的人一共有五个,两个抓手臂,两个按肩膀,只有一个人动手。这人的头上并没有套丝袜,只是叶子谦的眼睛已经肿成了一条缝,根本看不清他的模样。

    抢女人?叶子谦心里一凛,难道是安斯晨?可是不对啊,那人说的是“抢”,不是因为水云洁受到伤害,气愤不平而打他出气。而且逻辑上也说不通,假如安斯晨心里真的有水云洁,之前两人要好的时候就该动手了,不可能等到今天。也不可能存在误会,安斯晨今天亲眼目睹水云洁和他分手。

    不是安斯晨,那会是谁?水云洁一向洁身自好,对别的男人从来不假以颜色,叶子谦被搞糊涂了,他的意识越来越模糊,很快就不省人事。

    晕死过去的叶子谦再也想不到,毒打他的人真的是安斯晨!橙黄|色的灯光映在安斯晨那张扭曲变形的俊脸上,他双眸喷火一般地盯着叶子谦,恨不得将其碎尸万段。

    这口气他已经忍了很久了,之所以忍到现在才动手,完全是因为水云洁。水云洁不肯按受他的爱,想要过普通人的生活,那好,他给她这个机会,他纵容她移情别恋,冷眼旁观她与别的男人卿卿我我,一直忍着不动,直到她开始动心,这才出手阻止。

    他非常了解水云洁,知道她的所有弱点,只不过稍微使了点小手段,她果然哭着闹着要和叶子谦分手。整个过程异常顺利,没有引起任何怀疑。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相信经过这次打击,水云洁绝对不会再涉爱河。风筝飞得越高,摔得也越重,他要让她永远记住这种钻心的痛楚,从此死心塌地,除了自己,心里再也容不下别的男人。

    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他有的是时间跟她耗,可是那个差点走进她心里的男人,他要让他永远消失。

    一名头上套着丝袜的男子眼见叶子谦七孔流血,象条死鱼一样一动不动,而安斯晨还在死命地拳打脚踢,生怕再打下去闹出人命,赶紧开口劝阻:“安少,那狗杂种已经晕过去了,再打下去只怕狗命不保,不如饶了他吧?”

    另一人接口:“安少,您消消气,为了这么个狗杂种,气坏自己的身体不值得!”

    其他几个人也纷纷劝阻,可是安斯晨恨极了叶子谦,脑海里全是他与水云洁卿卿我我的画面,一想到这个狗杂种曾经拉过水云洁的小手,拥过水云洁的纤腰,摸过水云洁的脸颊,吻过水云洁的樱唇,他就恨不得将他剁成肉泥。

    四个男子全都取下了头上套着的丝袜,眼见安斯晨一句劝都听不进去,还在一拳接一拳地狠打,不由得面面相觑,其中一个婉言劝道:“安少,您想要那狗杂种的命,何必脏了自己的手?不如让我们送他上西天吧!”

    “就是,一条狗命而已,哪有资格死在您手上?”

    这句话安斯晨听进去了,他指了指路边的人工河,气喘吁吁地说道:“把他给我扔下去喂王八!”

    “有的人活着等于死去,有的人死了等于活着,安少,您确定要他的命?”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要是今晚弄死叶子谦,您是痛快了,顺利拨掉一颗眼中钉,可您有没有想过,今天是他们两人分手的日子,叶子谦死在这一天,水小姐会不会伤心?会不会内疚?会不会后悔?流言杀人于无形,别的人会怎么议论她?她在旭城还怎么呆得下去?最关键的是,水小姐要是一辈子伤心、内疚、后悔,岂非表示她一辈子都忘不了叶子谦?”

    “冬尧说的对,安少,女人的心思和咱们男人不一样,她们记仇,也念旧……”

    安斯晨沉默,尽管很不情愿,但不得不承认,程冬尧的话很有道理,可就这样放过叶子谦,他死也不甘心。叶子谦和水云洁作为同事,见面机会多多,谁知道哪一天会不会旧情复燃?陷入爱情的女人智商为零,冲动起来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水云洁要是不管不顾,非要和叶子谦在一起,那他可真的要追悔莫及了。

    程冬尧知道他的心结,笑了笑,不着痕迹地劝道:“其实女人的心思和咱们男人差不多,念旧,也记仇,假如叶子谦今天分手,明天立刻和别的女人结婚……安少,您不妨站在水小姐的立场想一想,是继续对他念念不忘,还是恨不得从来就没认识过这个人?”

    是善还是恶,全在一念之间,安斯晨皱着漂亮的眉头,脸上阴晴不定。

    第66章

    程冬尧紧张地低下了头,不敢再多说一句话。良久,安斯晨才长出了一口气,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意:“好,听你的,饶他一条狗命!”他转身上了来接他的车子,留下程冬尧四人善后。

    程冬尧翻出叶子谦的手机,立刻拔打了120急救电话,报清详细地址后,立刻将叶子谦胳膊上扎着的玻璃碎片拨出来,然后做了简单包扎。其他三人则清理现场,清除脚印和指纹。四人也算是老搭挡了,平时有说有笑,此刻的气氛却非常诡异,谁也不说话,只是一眼一眼地瞅着程冬尧,仿佛今天第一次认识他。

    他们跟在安斯晨身边好几年了,谁不知道他的火爆脾气,一旦发作,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哪晓得,程冬尧嘴皮子翻翻,竟然让他改变了主意,不仅放过叶子谦,还满脸笑容地离开。

    过了今晚,安斯晨必将更加倚重程冬尧,他们别的不说,这点眼力还是有的。心里服不服气是一回事,接不接受又是另一回事,至少表面上不会做的太过份,程冬尧的心里也有数,只是有些话不好说出来。

    他之所以煞费苦心救叶子谦,只是因为他曾经欠过对方一笔人情债。当年那件经济纠纷的案子,雇佣打手将叶子谦打成重伤的程某就是他的老爸,事情做下来后,他的老爸后悔了,害怕了,想要跑路,舍不得辛辛苦苦创下的家业,想要自守,又舍不得离开患难与共的家人。是他辗转托人,找了郑成方说情,磨破了嘴皮子才求得叶子谦谅解,选择了宁事息人。当时他就对叶子谦发誓,将来有机会一定会报答他。

    对于某些人来说,发个誓或许比放个p还容易,可对他来说,有些话不会轻易对人说,因为一旦说出来就一定会做到。

    他知道安斯晨的脾气,拦得住这一次,拦不住下一次,与其埋着这颗定时炸弹,还不如让它引爆,然后在关键时刻掐灭。安斯晨打也打了,气也出了,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其实,最关键的原因是叶子谦和水云洁的关系并没有到那一步,否则任他说得天花乱坠,叶子谦也难逃一死。

    沉默片刻后,一个脸色白净,头发三七分,漂亮得不象样的年轻男子沉不住气了,半真半假地开着玩笑:“冬尧,你小子可真会装,平时闷声不响的,没想到是个nshow,这么了解女人,说出来的话一套一套的,哥们算是服了你了!”

    程冬尧头也不抬,面无表情地说道:“我曾经爱过两个女人,第一个是大学同学,谈了四年,直到毕业向她求婚才知道她一直脚踩多条船,我只不过是其中一个,我提出分手,她正中下怀,第二天就和一个快要六十岁的富商登记结婚了。第二个是邻居的女儿,倒追了我很多年,等到有一天我心动了,想要接受她时,她却出车祸死掉了……她妈妈将一台笔记本电脑交给我,里面全是我的照片,有不知从哪里剪下来的,也有偷怕的,我数了数,一共1313张……很遗憾对不对?我也觉得很遗憾,只差一张,就是1314……”

    “对……对不起啊,我不知道……你就当我是放p好了!”

    “没关系,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我妈说一二不过三,属于我的缘份迟早会来,让我有个男人的样子,不要为了个女人一蹶不振,搞得人不象人,鬼不象鬼。”

    一个一直竖起耳朵旁听的男子忍不住插嘴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这话果然不错。”

    脸色白净的年轻男子连连点头,笑嘻嘻地说道:“对,缘份到了,挡也挡不住,冬尧这么出色,明年肯定能走桃花运。

    “小纪又在胡说八道了,什么桃花运?冬尧可不象你,扛着一杆枪,天天换新娘,夜夜做新郎,也不怕哪一天忽然废掉了。”

    “这有什么好怕的,枪越擦越亮,越磨越砺,你越是藏起来不用,越是会生锈。”小纪不以为然地说道:“男人身边没有野鸡,不是没钱就是肾虚,我两样都不是,何必跟自己过不去?何况是她们自己送上门来的,我不玩白不玩!”

    有个三十来岁的男子见不得小纪的花花公子样,故作惊惶:“哎哟不好,这小子荤素不忌,只怕是爱滋病携带者,大家离他远一点。”

    几个男人立刻作鸟兽散,跳上车子驾车离开,小纪追在后面大叫:“喂,喂,等等我!你们也太不够意思了,就算是羡慕妒嫉恨,也用不着诅咒我吧?看在兄弟一场的份上,最多以后有女人,我叫上哥几个还不行吗……”

    四人离开后,这地方立刻安静下来。叶子谦孤零零地躺在路中央,夜色无边,空旷无人,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他一个人。

    好在没过多久救护车就赶到了,两名医护人员抬着担架跳下车子,只见一男子一动不动,仰天躺在血泊中,遍体鳞伤,全身找不到一块好肉,一脸鲜血,眼睛肿得了一条缝,两条胳膊血绩斑斑,惨不忍睹,右手五根手指鲜血淋漓,以一种诡异的姿势扭曲着。

    不远处停着一辆白色的polo,碎玻璃散落一地。一阵凉风吹来,两人不由得倒抽了口冷气,其中一名医护人员立刻掏出手机打了110报警电话。

    经过一昼夜的抢救,叶子谦捡回了一条命,当天傍晚就清醒过来。好在那晚动手的只有安斯晨一个人,程冬尧又在暗中照应,头部没有受到致命伤,只是有些轻微脑震荡,一张脸触目惊心,布满青紫淤肿的伤痕,右手三根手指骨折,虽已接上,但要完全恢复如初恐怕需要些时日。

    叶妈妈看着被包成木乃伊一样的儿子,哭得差点晕过去。叶爸爸见了也心疼得要命,迫切想知道究竟是哪个没天理的这般伤害自己的儿子。当办案的民警前来做笔录,他将叶妈妈劝了出去,自己站在边上旁听。

    叶子谦躺在病chung上,人虽然醒了,却比死了还难受,全身没有一处不疼,脑袋痛得好象要裂开一样,但神智还算清醒,他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嚣张到了极点也愤恨到了极点的声音:“……敢跟老子抢女人,我他妈今天打死你这个狗杂种!”

    他心里很清楚,如果他把这句话告诉民警,水云洁必将受到没完没了的盘问,不论能否抓获凶手,她都会承受无休止的非议,而他的父母对她厌恶透顶,肯定会去找她的麻烦,她在旭城将永远宁日。

    尽管两人分手已成事实,可他一点都不恨她,相反,他恨的是自己,他恨这个世道太过无情,世人太过虚伪,父母太过势利,自己太过无能……他是那么的爱水云洁,他不要她受到一丝牵连,宁愿自己吃下这个闷亏,让凶手逍遥法外。

    眼睛疼得厉害,不时敞眼泪,他干脆闭了起来,一字一句,很缓慢却非常清晰地叙述事发经过:“那天我心情不好,开车去郊外散心,半路上车子没油停了下来,我趴在方向盘上想心事,车窗玻璃忽然碎了,我被人拖下车,他们一共有五个人,头上全都套着丝袜,一上来就打伤了我的眼睛……四个人死命按住我,不让我挣扎,也不让我躲避,剩下一个人使劲打我,后来我被打晕过去了,什么也不知道了,等我醒来,已经在医院里了……”

    一个民警在纸上飞快地记录,另一个民警问道:“叶先生,你再好好想想,他们除了动手打人,还有没有说过什么话?”

    “有说过。”

    “你还记得他们说了什么吗?”

    叶子谦皱紧眉头作回忆状,好一会才说道:“我说‘我叫叶子谦,你们是不是认错人了?’打我的那个人大骂,‘没有认错,打的就是你!敢跟老子过不去,我他妈今天打死你这个狗杂种!’我不知道这人是谁,以前没听过他的声音。”

    两个民警交换了下眼色,又问了一些问题,然后起身告辞:“叶先生,今天的笔录就做到这里,你要是想起什么,请与我们警方联系。”

    叶爸爸起身送他们出门,补充了一些情况。

    由于叶子谦三年前曾经受过类似的伤害,办案的民警经过反复调查分析,初步定性为‘寻仇报复故意伤害案’,叶氏夫妻也认为是叶子谦得罪了什么人,被人打击报复,谁也没往别的方面怀疑。

    负责此案的民警将最近与叶子谦有过接触的当事人全都传到警局问话,一一排查,没有发现哪个有嫌疑。因为那一段路面并无监控,又找不到目击者,时间一长,这个案子就成了悬案。

    御尊另有消息来源,他倒是第一时间就知道了真相。如果那天水云洁没有拒绝他的条件,他或许会伸手管一管闲事,现在么,自然是事不关己!

    作者有话要说:6/1双更,中午12:00第一更,晚上19:30第二更,留言撒花的美女们个个瘦十斤!

    第67章

    叶子谦的人缘很好,知道他出事,很多人都前去探望,水云洁和常霏不想再去讨骂,只是出钱凑了个分子,惹来无数探究的目光。没过多久,就连打扫厕所的老阿姨都知道他们两人分手了。

    在某天早上,常霏在上班途中将御尊送给她的手机抛入了锦鸡湖,从此明目张胆地使用海澈送给她的iphone4s。

    她在网上下载的手机壁纸,图案仍然是一串||乳|白色的铃兰。有一次她接到水云洁的电话,挂断后忘记放包里,而是随手放在柜子上,等到她洗好澡从浴室出来,只见御尊盘腿坐着,正拿着她的手机把玩,把她吓出了一身冷汗。

    不是说今天有事会回来得很晚吗,怎么提前回来了?常霏心里嘀咕。这个男人有多警觉,疑心病有多重,她深有体会,正做贼心虚,御尊却发问了:“白色在西方是纯洁的象征,所以西方人喜爱白色的花朵,认为可以消除厄运。而中国人崇尚的是红色,认为红色象征吉祥和喜庆,白色象征悲伤与死亡。在所有白色的花朵里,中国人能接受百合,因为百合象征百年好合,却无法接受铃兰,因为铃兰花的模样很象是一只只倒挂的小钟,送钟与送终谐音。铃兰还是一种有毒的花卉,它的各个部位都有毒,特别是叶子,甚至连保存鲜花的水都有毒性,所以,很多人对铃兰敬而远之,可你却很喜欢,为什么?”

    这是御尊第二次在她的手机上看到铃兰壁纸,常霏是抵赖不掉的,她不想解释,没好气地说道:“喜欢就是喜欢,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御尊也没指望常霏回答,他的本意不是要听她撒谎编故事,而是要将自己的决定告诉她:“白色不吉利,我给你换成红色,就红玫瑰好了!”

    “不要,这是我的手机。”常霏恼得不行:“你喜欢红玫瑰,你下载到你自己的手机上去好了,随你下载多少张,没人有意见。”她扑过去抢夺,可是细胳膊细腿,哪里抢得过御尊,手机没夺到,反被他单手剥去睡衣。他将她压在身下,鼻子相抵,嘴唇相碰:“什么你的我的?我俩还分彼此吗?别忘了,连你的人都是我的,这话我已经讲过两遍了,别再让我讲第三遍。”

    常霏气得胸膛不住起伏,眼角泪水盈盈,男人立刻心软,不停地亲吻着她的脸颊,说各种好听的话哄她开心:“好啦,我逗你玩的,你不喜欢红玫瑰,我早知道了,不过我真的不喜欢铃兰,大家各让一步,换成百合好吗?”

    虽然是商量的语气,其实根本不容她说不,两人还是这样的姿势,随时都有擦枪走火的可能。常霏不敢再顶撞,不情不愿地说道,“好吧!”然后皱紧眉头叫重,推男人起来。

    御尊见目的达到,立刻眉开眼笑,抓住她的手,放在嘴边亲了好几下才放开她。

    常霏拿起手机一看,壁纸早就换好了,她立刻明白自己被耍了,等到御尊去了浴室,她点开手机上网搜索:白百合除了代表纯洁庄严、心心相印、百年好合,还代表持久的爱!

    御尊躺在超大豪华的浴缸中,脑海里也在回想刚才手机上网搜到的资料:铃兰落花在风中飞舞的样子就像下雪一样,因此铃兰的草原也被人们称为“银白色的天堂”,铃兰又叫圣母之泪、天堂之梯——常霏还在悼念那段逝去的爱情!

    一个下着小雨的早晨,叶妈妈来事业群大闹了一场,引来无数人围观。警方迟迟抓不到凶手,她愤怒交加,跑来质问水云洁那天到底跟她儿子说了些什么?水云洁好好跟她解释,她根本不听,又哭又闹,又骂又打,象个疯子似的,完全不顾形象。

    她怪来怪去,不怪自己完全不顾儿子的感受,硬要拆散他们两人,全怪水云洁狐狸精害人。

    “如果不是你跟他说了什么难听话,他怎么会跑去郊外散心?如果不是你通风报信,那些人怎么摸得清他的行踪?你跟那帮人肯定是一伙的,那个动手的人肯定是你的姘夫,你别想抵赖,你个娼妇,破鞋,害人精……我儿子被你害惨了,我今天一定要抓你去派出所,到了里面,看你还敢不敢嘴硬……”

    常霏拉着水云洁冲出看热闹的人群,走出老远,还能听到叶妈妈特有的女高音,带着哭腔,字字血泪,句句悲情,偶尔加上几句悲怆的控诉,引得一群不明真相的群众都掬了一把同情泪。

    叶子谦自然不知道他老妈找了水云洁麻烦,他躺在医院里黯然情伤,而被他老妈闹得灰头土脸的水云洁也是长吁短叹,常霏眼睁睁看着她一天天消瘦,却无能为力。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就算水云洁肯委曲求全,和叶子谦结婚,可是她敢断定,这种幸福维持不了多久,叶子谦很快就会感到痛苦万分。一边是生他养他的父母,一边是爱他敬他的妻子,他被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左右不是人。

    总有一天,他会厌倦这种日子,当他开始夜不归宿,爱情早已悄悄远去。叶子谦是男人,很容易重拾心情,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恋情,水云洁是女人,很容易心字成灰,从此开始万劫不复的日子。纯粹的爱情一旦面对现实,会发酵,会霉变,而受伤的总是女人。

    晚上两人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看到一则新闻联播,某地一女子被渣男抛弃,一时想不开,抱着五岁大的女儿跳河自杀,其母亲哭得数次晕厥过去,渣男却一再表示,两人已经离婚,她是生是死都与他无关。有人气不过,将小孩子也一起死了的消息告诉他,渣男反而责怪对方多管闲事,在众人谴责的目光中,若无其事地搂着新欢扬长而去。

    两人不由得为那小女孩惋惜,也为那女子感到不值。水云洁深深感到,女人一定要坚强自立,靠天靠地就是不能靠男人。常霏也深有同感,两人伸掌互击,互相勉励对方,水云洁还说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话:“女人可以没有爱情,不能没有骨气。”

    御尊看到常霏颓靡几天后,又拿起了《会计实务》书,而且大有拼命的架式,每天熬夜百~万\小!说,直到凌晨两点才睡。

    御尊知道她心里难受,忍了几天,终于忍不住了。他一把夺过书,往地上一扔,手指头戳到她的眉心:“你个死女人,看看现在几点了?你不想睡,我还想睡呢!”

    “如果你嫌我打扰了你睡觉,那我去隔壁百~万\小!说,或者去楼下也行。”常霏弯腰捡起书本,转身往外走。

    御尊大怒,喝道:“站住!”

    “深更半夜的,你又发什么神经?”常霏猛地转过身子,眼睛瞪得老大,背脊挺得笔直,半点没有妥协的意思。

    好心没好报,御尊气得差点吐血:“你是不是存心想气死我,好去找别的男人?我告诉你,趁早给我死了这条心,我就算是死了,也要拉着你垫背,我死也要死在你后头,不给你一丝红杏出墙的机会……”

    常霏抱着书一声不吭,仿佛听进去了,也仿佛一句都没听到。

    御尊又是一阵火大,嘴巴张了张,忽然觉得很没意思,他招了招手,让常霏坐到他的怀里来。他一下一下地抚摸着她柔顺的长发,尽量放软了声音说道:“女人拼命不是这么拼法的,你有这点精力,不如折腾在我身上,把我弄爽了,你想要什么得不到?何必拼了老命百~万\小!说?”

    “我总得为我的将来打算。”常霏一脸悲哀地说道:“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总有一天青春美貌会离我而去。假如我现在靠男人吃饭,人老珠黄时怎么办?年轻时我还能卖肉,老了就算想卖命只怕也没人要。”

    “你胡说什么呢,什么卖肉卖命?我跟你说,你的是我的,命也是我的,要卖只能卖给我,除了我,别的男人全都靠边站。”

    “那你的意思是希望我整天无所事事,混吃混住,等到老了身无长物,然后活活饿死?”

    “怎么会饿死?我每年会给你一千万,你有这么多钱,足以过上奢侈的生活了。

    “我不要,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我有手有脚,能养活自己。”

    “没见过你这样的傻女人,真是太傻了。这世上,有些人为了钱什么人都能出卖,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你倒好,到手了还要往外推。你告诉我,究竟要我怎么做,你才肯收下那笔钱?”

    每年一千万,换谁都动心了,怎么她就死活不要呢?御尊不明白了,他的钱是有爱滋病还是梅毒,她要这样嫌弃?

    第68章

    常霏沉默不语。

    她想要钱,只要开声口,海澈会倾其所有,双手奉上。海剑青多的没有,一、二百万还是会给的。

    钱是个好东西,没有人不爱,她也很想多一点,可她喜欢双手挣来的,而不是出卖换来的,御尊怎么会明白?

    御尊清楚常霏的心里在想些什么,正要剖明心意,常霏已经伸出手臂,啪嗒一声关了灯。她背对着他躺了下来,在黑暗中,悄无声息,明明触手可及,却仿佛隔了万丈红尘。

    失望的情绪浮上脸庞,他紧紧扣着她的腰,将脸埋在她略带冷意的肩膀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重新振作起来:“爱妃,我给你钱,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希望你不要活得那么累,如果有可能,我希望你能过上随心所欲的日子。”

    随心所欲?恣意人生?真是太可笑了,他是在讽刺她吧?一定是的!她冷笑:“这么说,你同意放我远走高飞了?”

    “绝不!”御尊觉得自己真是中了邪了,要不然怎么会看上这样一个无情无义的女人,无时无刻不想着离开,好象自己是恶魔投胎似的,他又气又恼,明明应该深情款款的话却说得气急败坏,好象跟谁赌气似的:“你个死女人,这世上谁对你好,谁对你不好;谁无条件对你好,谁有条件对你好;谁跟你天生有仇,谁跟你素来不睦……你心里到底有没有数?你是真傻还是假傻?”

    “我不傻,我心里都有数。”

    “有数个鸟,你倒是说说,在你心目中,我属于哪一类人?”

    “有什么好说的,总归不是个好人。”

    “我承认我坏,可难道我对你不好?你还有没有良心?”

    “我没良心?”常霏恼了,她气愤地握紧了拳头,声音也不自觉地高了起来:“御尊,你别忘了,我落到这个处境,完全是拜你所赐。你怎么好意思问我这个问题?当初你逼我交付身体的时候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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