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二十六章
拉库里唠唠叨叨地向我述说:“不过还好国师大人没有生命危险,他已经为自己施展过疗伤术了。主母去检查过国师大人伤势的时候,国师大人比平时更精神呢。当时国师大人看起来年轻了二十岁。”
没有生命危险就好!
得知我最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又听拉库里这么一说,我不禁有些狐疑。会不会是兰丝捅了自己一刀然后嚷嚷着遇刺了,好接近安丽丝?毕竟兰丝本质上是个色狼,兰丝与普通色狼的差别只不过在于他更注重于精神层次。
我淡淡地问:“刺客抓到了吗?”
夏默走上前来向我报告:“刺客已经被国师大人当场击毙了。”
“弄明白刺客的身份没有?”
夏默迟疑了一会儿,回答说:“那个刺客是马迪尔大人的贴身近卫副首领,在卡敖奇战役中被俘虏的英格兰尼人。”
我皱了皱眉,怎么会是这样?
“主公,我敢为达克担保,他不会是刺客。”马迪尔斩钉截铁地说:“达克对我说过:身为白银骑士,凭他的军功,足以成为联队长。只是因为并非土生土长的英格兰尼人,所以他在大队长一职上停留了足足七年。如果不是托蒂看中达克让他成为近卫队副队长,他早就申请退役了。”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为了英格兰尼的利益而刺杀国师大人呢?”
虽然马迪尔面红耳赤的样子与平时的形象不符,但我有些高兴。他能够思考别的问题,这让我很放心。只要马迪尔并非心如死灰,一切都好办。
“主公,马迪尔大人坚称达克不会是刺客,但达克的佩剑的确是刺伤国师大人的凶器。”夏默毫不理会青筋暴起的首席家臣,侃侃而谈。“我认为这种事已经发生了,查明真相自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须将所有的危险因素排除掉。不然,国师大人的生命安全将得不到保证。所以,我要求马迪尔大人将他近卫中的英格兰尼人暂时交给我来处理……”
“够了!”马迪尔大吼着打断了夏默的发言。“因为达克是英格兰尼人,所以你就要将我侍卫中所有的英格兰尼人都进行调查。假如达克是法兰西斯人、布雷西亚人,甚至是塞斯人呢?你怎么处理?!”
“马迪尔大人,我并非对你有什么偏见。”夏默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斟酌着什么。“主公让我主管情报、安全方面的事务,我有这个责任。大人的侍卫首领涉嫌刺杀国师大人,所谓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从动机而言,大人手下其他的英格兰尼人也有嫌疑。”
夏默对马迪尔鞠了一个躬。“我知道大人对待士兵视同手足,更何况那些最为重视的亲卫!可是,职责所在,即使是主公的亲卫中有人涉嫌,我也只能公事公办!请大人体谅我的难处。”
夏默后面一段话说得不疾不徐,温婉中带着铿镪。我也不禁暗暗赞叹。
“主公!”马迪尔艰难地转过头望着我。“我以性命担保我的手下。如果他们当中有人刺杀国师,我愿意偿命。”
我不禁踌躇。马迪尔自小陪我长大,记忆中,他只是要求骑闪电和请求兰仆教他技艺时露出过类似的乞求神情。魔导师固然重要,但马迪尔难道不重要吗?
皮耶德的笑声打破沉寂。“主公,我想搬到公爵府来住。这样一来,我可以和公爵夫人互相探讨一下厨艺。反正公爵府的空房还有许多,我就住在国师大师隔壁好了。”
我总是不能判断皮耶德明亮眼眸背后的真实想法。他或许有过和安丽丝探讨厨艺的念头,但是在这种多事之秋要求住进公爵府,肯定不会是这个原因。
想就近保护兰丝,让我不必处理那些英格兰尼人,以便卖个人情给马迪尔?
要不然,就是想接近希茜?希茜是兰丝的侍女,这回来鸠格市,自然也会和兰丝一样住进公爵府。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马迪尔住在公爵府,因此皮耶德不想失了先机?
正在沉吟,马迪尔身后的亲卫不约而同向我单膝跪下,他们相互交换了眼色后,为首白银骑士对我说道:“公爵殿下,我们愿意接受夏默大人的调查。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接受夏默大人调查后,我们能够以清白的身份为马迪尔主公服务。”
“主公?……”马迪尔迷惑地望着自己的亲卫,声音显得迟疑。
为首的骑士抬头迎视马迪尔的不解。“主公,您不是说过我虽然暂时以奴隶近侍身份留下,但是只要愿意,随时可以成为您的家臣吗?我在英格兰尼也是有头有脸的贵族,并非付不起赎金,总不能一直作为奴隶近侍吧。莫非您现在不愿意收我为家臣吗?”
这时,其余的英格兰尼人整齐地喊道:“马迪尔大人,请收我们为家臣!”
这些英格兰尼人以前都是托蒂的亲卫,他们长期共事,极有默契。
“我愿意……”也许是因为哽咽,马迪尔没有接着说下去。
那些英格兰尼人和马迪尔无声的对视,马迪尔眼中闪烁着晶莹的光,他正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感情。不过是四个白银骑士和十七个青铜骑士罢了,值得这么激动吗?凯森成为我的奴隶后,我也没这么激动过呢。
卡敖奇大战中,我将当时托蒂身边的二十二名亲卫全都抓住了。本来他们全都要求赎回自由的,可是我以托蒂的性命相威胁,这些人只好屈辱地发誓:愿意成为马迪尔的扈从。其实他们不答应我还真没办法,因为我本来就打算无偿释放托蒂。可惜这场交易略有瑕疵:那些人不愿意成为马迪尔的家臣,只愿意成为奴隶近侍。五年后,他们将赎回自己的自由。
做大奸大恶的事我不在乎,比如率领兽人进攻人类,比如连哄带骗勒索了多明戈的公爵爵位以及五个郡。可是做坏事也得做出档次来。对那些近卫以托蒂的性命相威胁进行讹诈,又对托蒂说那些近卫被俘虏后自愿成为马迪尔的家臣。这种谎话档次太低,如果被揭穿了,实在太掉我的面子。现在他们自愿成为马迪尔的家臣,我就并非是说谎,而是预言。这下可太好了。
马迪尔的亲卫队便是那支号称为狼牙的弓骑兵小队。得到那二十二名英格兰尼人后,马迪尔让拉库里从中挑走了四名青铜骑士作为扈从,将余下的英格兰尼人称为旋风十八骑。马迪尔让他们担任贴身亲卫,给他们的待遇都在大队长之上。马迪尔与英格兰尼人同吃同住,他对贴身亲卫完全信任的表现,令亲卫们感动不已。现在,马迪尔又以性命为之担保,已经完全征服了那些桀骜不驯的心。
一群大男人深情地对视,肉麻死了。
我干咳一声,对为首的白银骑士说:“法伦,你们为自己找了个好主公。马迪尔呢,也达成了一个长久的心愿,恭喜你们了。不过……”
马迪尔和他的近卫全都紧张地盯着我,生怕我一翕一合的嘴里吐出什么可怕的话。
“……你们成为马迪尔的家臣也有一个很不好的地方。马迪尔为人正直,完全靠着薪水生活。我对他有什么赏赐,他却又全部与部下分享,结果总是弄得身无余财。你们成为马迪尔的家臣后,也不知道他能不能养得起你们这群颇有能力的家臣。”
马迪尔尴尬地看了看亲卫,这才想到一下子多了二十一个家臣,对他而言是一笔庞大的开销。法伦说道:“我们成为主公的家臣并非为了钱。主公为人正直慷慨,正是令我们折服的地方。我们全都只需要成为头目即可。”
爱克斯大陆的家臣体系里,家臣分级制度为:头目、奉行、侍大将、大将、中老、家老、宿老。其中家老必须家臣五年后才可担任(原先拥有伯爵以上爵位者不属此例),而宿老则必须十年(原先拥有公爵以上爵位者不属此例)。头目是最低级的家臣,薪水从一枚金币到五枚金币不等。如果按这些人的实力,其实一开始就可以给他们奉行的待遇,而那些白银骑士,则应该让他们成为侍大将。以他们的能力,又很容易立下一定的功勋,升级为侍大将和大将。那时,马迪尔每个月必须从口袋里掏出至少四百枚金币。
没有相应的经济能力,可养不起那么多家臣啊。到达布雷西亚后,我本来准备大赏功臣的。可是马迪尔却以国家艰难为由,劝谏我节约了大笔的资金。这下马迪尔可尝到苦头了。看着马迪尔窘迫的表情,我轻声嗤笑。
“法伦,你自愿成为头目可不行啊。你倒没什么,可是不知情的人会讥笑马迪尔没有识人之明。我来决定,你,还有那三个白银骑士成为马迪尔的侍大将,其余的成为奉行。”
最初收乔和克洛斯为家臣的时候,那时我还是一个伯爵继承人,只能拥有头目级的家臣。得到沙丝那亚后,为了使阿拉卡能够完全压服拉西斯(当时阿拉卡刚刚成为家臣,被定为头目),他们俩都被我定为头目。凯森和多明戈的特殊情况令我为难,因而一直没有确定他们的身分。一个是圣骑士,一个原来是公爵,可我又不愿意让他们的身份超过了马迪尔。这种事不能总拖着,今天一起解决好了。
我看着家臣,对他们宣布:“趁这个机会,我宣布萧家家臣的位置。马迪尔为首席家臣,中老。凯森、多明戈、皮耶德、兰丝,皆为中老;克洛斯为首席大将,凯迪、拉西斯为大将;阿拉卡、夏默为侍大将;拉库里、海若为奉行。”
“马迪尔,上次你们平息了布雷西亚三郡叛乱,只赏了你们一道菜。多明戈和凯森的爵位我已经升无可升,你则升为二等子爵,夏默则封为三等男爵。你、多明戈、凯森、夏默,现在每人赏一座庄园作为采邑。这回,你仍旧婉拒我的赏赐吗?”
一座规模较小的庄园每年得到的进项至少也是几百枚金币,大的庄园每年的收益更是可以达到数千枚金币。这样,马迪尔就不至于那么困窘了。
夏默、马迪尔及其近卫的眼中全是谢意。不过他们只是恭敬地向我行礼,大约在他们看来大恩不言谢吧。
凯森漫不经心地为此而道谢。多明戈则眼馋地望着那些近卫,这些天来,他常围着那些身为奴隶近侍的白银骑士转。还是多明戈身侧的近卫推了他的主公一把,多明戈这才回过神来对我道谢。然后,多明戈凑近马迪尔,小声地和他商量着什么。似乎是“能否以庄园换取那些白银骑士”之类的话题。
多明戈也真是的,什么都敢想。疯子!
我环视了一圈,发现阿拉卡的表情既狂热又有些失落。这个爵位熏心的死胖子!上回给他立功的机会,可是一开始他的表情好象我正逼着他吞服毒药一样。事实上,交给阿拉卡的工作才是目前最为重要的。憋死这个胖子,以便让他尽最大的努力完美地完成交待给他的任务。
大厅内的喜气冲淡了刚才希茜造成的戾气。消除马迪尔的负面情绪其实很容易,只需要将希茜赐婚给他就行了。可是那样皮耶德就会不满。所以这个方法不到最后关头还是不要轻易使用为佳。
也许,应该让马迪尔更高兴一些。
“夏默,马迪尔的家臣仍旧担任公爵府里的一部分防卫任务,你不必多虑。”
“但是……”夏默张嘴想说些什么,我打断了他的话。“我也为马迪尔的家臣担保。这下你放心了吧。”人情也不能给马迪尔做完了,我也可以做做人情嘛。
夏默垂下头迟疑地回答:“遵命。”
正好看见兰仆进来了。我大声宣布:“看到马迪尔收了这么多有能力的家臣,我也为他高兴。现在,我再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顺便送给马迪尔一件贺礼。”
凯森舔舔嘴唇,一副馋鬼的模样。这也难怪,他和我一样已经连续七天没吃过安丽丝制作的美食了。
阿拉卡则不一样,他的眼中放出光芒,喃喃自语:“金币?珠宝?产权?或者是股份?……”
第二十五章
驳回娜弗丽的请求、抗议以及上诉,将小火焰狮子王交给它母亲照顾。那些魔兽中,有的会飞行术,有的不会;有的速度很快,有的速度却只是一般。我可没兴趣陪着那群实力不高(相对于阿呆、白雪而言),模样又不可爱的魔兽一起走。所以拜托兰仆制造了一个相当大的透明球体包围了我们。圆球里又一次出现了绚丽多彩的景象,等那些景象消失后,我们已经出现在公爵府的后花园里了。
后花园一个年老的花匠被这群不请自来的客人吓坏了。他发出一声凄历的尖叫声,拔腿飞奔,那样的速度让我吃惊。我望着那个老花匠消失的方面问兰仆:“他不是公爵府里的花匠老约克吗?”
“没错,那个人确实是老约克。”
“老约克已经八十多岁了,平时连走路都一颤一颤的。可是,刚才他怎么跑得那么快?”
“人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分泌出肾上腺激素。肌肉正常情况下只能发挥20%到30%的作用,可是在肾上腺激素的刺激下,肌肉可以发挥80%到90%的作用。狗急跳墙,就是肾上腺激素的发挥作用的表现之一。”
我还想问些什么,可是屋里传来嘈杂的声音。
兵变了吗,怎么公爵府内这么乱哄哄的?示意兰仆去将那些魔兽安置好。我抱起娜弗丽,打开后门。穿过一段弯曲的走廊后,打开进入大厅的侧门,结果眼前的情景令我大吃一惊。希茜和马迪尔站在大厅的中间,还有一些人围在旁边。安丽丝眼尖,她发现了我和娜弗丽。
安丽丝娇嗔着批评我。“兰特,你把娜弗丽藏哪里去了,现在才把它找回来?”
娜弗丽看到我挨批评,不知道为什么非常高兴,它在我怀里得意地扭动着,对安丽丝哼哼唧唧地说了些什么。兰仆不在身边,我不知道它到底是怎么说的。安丽丝听得懂古龙语,从她的表情看,娜弗丽肯定没说什么好话。这下糟糕了,能够为我作证的兰仆又不在身边,我可真是有苦说不出。
“兰特,你居然做出这种事?!”
我做什么事了?这个顽皮的家伙到底信口开河说了些什么?
安丽丝咬着下唇走到我面前,显出一副伤心的样子。“娜弗丽说你把它打昏了藏在一个黑暗的山洞里,你怎么能够做出这种事呢?”
除了嗔目结舌,我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这时候,站在一旁看热闹的凯森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我猜,趁酒醉后打黑了他的眼圈,凯森一直耿耿于怀。
冤枉!布雷西亚兰特公爵执政以来第一冤案啊!我怎么这么不幸呢?
正在自怨自艾,突然听到安丽丝极为细微的声音。“兰特,你怎么不和我商量一下就让希茜来找马迪尔?现在那个姑娘情绪很不稳定,她说要为兰妮报仇,要杀了马迪尔。你快想个办法。”
原来是这样,我安心多了。可是为什么会有这种事发生?现在,我该怎么做?先试试尝试一下釜底抽薪能否成功吧。
“马迪尔,我找你有事。你跟我来一趟。”
“主公,现在我有很重要的事。你先等一等吧。”唯一的一次,马迪尔直接回绝了我的要求。他转过头对着希茜说:“你有什么话,接着说完吧。”
希茜的表情极为冰冷。“我姐姐,是为救你而死去的,所以你欠我姐姐一条命。”
马迪尔象一座石像,盯着希茜,一动不动。半响,他颤抖着回答:“是的,我欠兰妮一条命。”
“那么,现在你应该还我姐姐一条命了。”说罢,希茜从怀里抽出一把小匕首,向马迪尔的胸膛插去。
原来以为凭马迪尔的身手绝对不会被希茜这个纤纤弱女所伤,没想到马迪尔却坦然望着与兰妮极为相似的女子一动不动,似乎准备接受死亡。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握住杀神剑,发出终极圣斗气。“叮”的一声,匕首断为两截,希茜的手中,只剩下匕首柄。她紧握着匕首柄,一边用它刺着马迪尔,一边失声痛哭。
兰妮的性格非常温顺,可是希茜的个性为什么这么激烈呢?好在可以使用出终极圣斗气。不说别的,终极圣斗气是透明的,没有高明的眼力看不出我动了手脚。
我干笑两声,夸张地说道:“天意!希茜,你瞧匕首自动断为两截,完全是天意啊。害你姐姐丧命的并非马迪尔,而是英格兰尼人。你不要这样好吗?”
希茜扑在马迪尔怀中,仍旧不停地用没有尖刃的匕首柄刺着他,似乎永远也不会停止。马迪尔无奈地轻抚希茜瘦弱的肩部,低语道:“我对不起你姐姐。其实真正应该死去的是我,兰妮,她太傻了!”
马迪尔抬头看着我。“主公,兰妮死后,我将悲痛压抑在内心中。我以为自己可以忘记,可是每当夜里突然惊醒,我的心中却总是一阵绞痛。现在,如果被希茜杀死,实在是一种解脱。我想,这就是天意!”
兰妮死后,我对马迪尔总有一种潜意识的回避心态。有时候,马迪尔似乎憋不住了想要找我聊天,可是内心有鬼的我却总是吱吱唔唔借口回避了。我害怕知道马迪尔在想些什么,因为我太熟悉他:马迪尔必然很伤心,必然想报仇。可是能够做的我已经做了,剩下的,我实在无能为力。
没想到,马迪尔被伤得那么深——甚至想到了解脱!真是造化弄人……但愿马迪尔此时激烈的情绪波动只是因为看见了魂牵梦绕的“兰妮”,感情的堤防突然崩溃。一时的激动还好说,如果是从骨子里产生的感情冲动,那可真让人头疼了。
好半天,我才挤出一句话。“马迪尔,你是个骑士,骑士是不能自杀的……”
“是的,骑士是不能自杀的。”马迪尔惨然一笑。这样的笑容,令观者为之动容。“所以,我一直活到了现在。”
“主公,你瞧,希茜和兰妮长得多象啊。”马迪尔神情恍惚地捋着希茜的头发。“这红得象火似的头发,那纯净得象蓝宝石一样的眼睛,还有那鼻子,脸旦……”
“她们不象!”我说道。“兰妮深爱着你,宁愿为你去死;希茜不爱你,希望你去死。”
在拟音术的帮助下,向来沉着冷静的马迪尔似乎清醒了过来。他看了看我,回答说:“主公,那是你不了解兰妮。在兰妮温柔的外表,其实只是一种伪装。她和希茜一样,都是爱憎分明的人。说到敢爱敢恨,我颇不如她。”
马迪尔呜咽着:“离开科洛斯收拾东西的时候,兰妮以死相逼,那时她便成为我真正的妻子了;在沙丝那亚,以阿拉卡的口才,仍旧没能说服她留下;在那个令人心碎的晚上……”
最终,马迪尔呜咽着说不下去了。他痴痴地望着希茜,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话。“兰妮,你终于回来了。你是来带我走的吗?……”
希茜猛地将马迪尔推开,此时,她的脸上显出一种奇异的红艳。希茜绷紧了脸对马迪尔说:“你不要妄想博取我的同情。如果不是你,我姐姐不会死!你害死了我姐姐!”
马迪尔的状态极为糟糕,如果再被希茜多说几句,搞不好就算希茜不动手杀他,他也会因为承受不了精神折磨而崩溃。于公于私,这种结果都是我所不能接受的。
“希茜,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你为了减轻自己的心理负担,却将害死兰妮的责任推给马迪尔,这是不公平的。”
“是非自有公认。你不答应又怎么样?难道我姐姐不是为了救马迪尔而死的吗?如果不是因为马迪尔,她怎么会死!所以,责任本来就在马迪尔,是他害死我姐姐的!是他……”希茜眼中噙着泪,大声嘶叫着。也许若干年的压抑都在这一刻释放了出来吧。
“你是个好主公,我父亲虽然为你战死了,但是家臣为主公而战死是正常的。而且你为了给我父亲和我姐姐报仇,甚至甘愿与兽人为伍。我姐姐呢?她真心喜欢马迪尔,可是她不但没有得到马迪尔的保护,反而因为马迪尔的缘故而离开了人世!”
“格里恩的姓氏已经被你赐给别人了。请你在马迪尔的问题上公道一点:我该不该恨他?!”
看了夏默一眼,他正若有所思,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我呵呵傻笑,掩饰自己的尴尬。“忘了给你介绍。这位是夏默,你的继兄。希茜,你过来,我有话对你说。”
希茜掩饰自己激动的情绪,走了过来。
我对希茜悄悄说:“你父亲战死后,我担心格里恩这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姓氏断绝,因而将格里恩的姓氏赐给夏默。不过,你的儿子将是格里恩家族的家督,而且待他十八岁时,我会将他册封为子爵。”
希茜噙泪嗔道:“这个事以后再说。你说,我是否有权力恨马迪尔,是否应该找他复仇?”
我温柔地劝慰着面前这个激动的女孩。“你想的太偏激了,兰妮是被英格兰尼人杀害的。为了替兰妮报仇,我已经率领兽人血洗了英格兰尼的迪克市。你也说过,如果不是你的原因,乔和兰妮就不会与我相识,兰妮自然也就不会因此而牺牲。这样说起来,兰妮岂不是被你害死的?马迪尔已经很痛苦了,你别再刺激他了,好吗?”
希茜呆立了片刻,脸上满是痛苦。她突然捂住脸,泪水从指缝间渗出。然后,她向大厅外奔去。
本来想拦住她的,可是那句“我恨你!”令我迟疑了片刻。让她一个人静一静也好。
当希茜冲出大厅时,马迪尔、夏默和皮耶德异口同声喊了声“希茜。”
我收回投向大厅门口的目光,准备看看那三个默契的家臣是怎么回事。这时安丽丝连忙走过来问我刚才说了些什么。我照直说了,结果安丽丝的玉唇里轻轻吐出两个字“傻瓜。”
“是啊,希茜是有点傻。明明就不是马迪尔的错嘛。”我点头认同。
安丽丝毫不留情地批评道:“我说的是你,一点怜香惜玉的骑士精神都没有。你那样说,人家女孩子受得了吗?不跟你说了,我去看看希茜。”
我傻?娜弗丽那个小路痴这么说我也认了,可是安丽丝也这样说?!
看到我挨批评后暂时陷入了迷芒,娜弗丽从我的怀里跳到地上,又蹦又跳,简直是高兴极了。
有没有搞错?!
娜弗丽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安丽丝离去的背影,终于下定了决心。它哼哼唧唧地叫唤着,跌跌撞撞地向安丽丝追去。
我冒着生命危险去魔界救这个小东西,它却仍旧偏向安丽丝。太不公平了!不过现在不是哀叹不幸的最佳时机。马迪尔、夏默和皮耶德之间的气氛很诡异,我得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没等我发问,那三个家臣已经开始为我释疑解惑起来。
夏默以一贯的文雅语气对我说道:“主公,我希望能够让格里恩姓氏里流着真正格里恩的血液。能够锦上添花,岂不是更好吗?”
马迪尔神情恍惚,似乎是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在对我说:“上天垂怜,又给了一次机会我的。这次,我再也不能失去她了。”
而西西王的脸上,再也看不到往日那种嘻嘻的笑容,他气急败坏地宣布:“年轻的时候,我将精力放在族人身上。二十七岁时,我遇见了希茜。暗恋了她五年,等她长大。现在我已经三十二岁了,仍旧未婚。我想,谁也不会比我更有资格得到希茜小姐的爱情!”
我瞅瞅剑拔弩张的三个家臣。鄂然……
夏默可能还好点,锦上添花嘛。就算不添上那朵花,好歹还有锦。可另外两个却是事关生死呢!
一个是找到了精神寄托,将对妻子的爱转移到小姨子身上。一个是暗恋五年,直至三十二岁仍旧单身。只是,希茜到底会选择谁呢?从她眼中不经意泄露的情愫看,马迪尔并非没有希望。可是得到希茜青睐的前提却是解她的心结。
虽然希茜是家臣的女儿,我多少有点决策权,但是许配给谁呢?如果处理不好,他们多半会为此决斗。即使马迪尔在决斗中没有丧生,但失去了精神寄托的他如果不自杀,也多半会成为一个活死人。
老天,孤身面对一个兵团的敌人也不会令我如此头疼!但愿安丽丝对此会有好的主意。
转移话题是我面对无法解决问题时的不二法门。我看了看周围,问道:“你们怎么都在这儿?出什么事了吗?”
拉库里嗡声嗡气地回答:“国师大人遇刺了!”
自从来到布雷西亚,这是我所遇到的最大的挫折。脑海里又一次出现了空白……
第二十四章
当神圣大帝在布雷西亚建立四大兵团时,要求四大兵团长各自为自己的兵团命名。皮耶德元帅为自己的兵团命名为石头兵团。
兵团的名称一直受他人诟病。为此,石头兵团一名高级将领解释说:兵团的作战风格坚毅,能够承受巨大的压力;进行攻击时可以给予敌人可怕的打击和伤害。因此皮耶德元帅为兵团取名为石头。
皮耶德元帅闻言一笑了之。
有好事者臆测:皮耶德元帅将兵团取名为石头兵团,只是因为兵团的骨干士兵大多来自于山区,见的最多的就是石头。
相对于皮耶德元帅所取的极为普通的兵团名,敌人对石头兵团所取的绰号却更受兵团士兵的喜爱——骑兵杀手、山丘霸王。
——《皮耶德.康迪元帅传》
洞外,有着数不清的魔兽。大多数都是我从来没见过的。
难道说我必须在这些强悍的生物中杀出一条血路?如果真的要那样做,我可没有丝毫信心。
洞外的魔兽模样都是那么的狰嵘。那凶狠的目光、血红而且滴着涎水的舌头、还有白森森的牙齿,无不令我肯定:冲出去蛮干绝对是不理智的行为。
思考着应该怎样逃脱这种困境,我心不在焉地问:“兰仆,你说为什么洞外有那么多魔兽,它们却不冲进来?”
兰仆回答:“因为娜弗丽可以无意识地发出龙息。龙息有时候只是相当于一级魔法,但有时候其威力却相当于五级魔法。而且最令那些魔兽害怕的是,有时候龙息是精神魔法中的恐惧术。”
“山洞很小,魔兽只能一只一只地进来。可是单对单那些魔兽全都没有把握打败娜弗丽。魔兽是拥有一定智商的生物,特别是一些高级魔兽的智商更高。所以它们选择了围而不攻。”
“娜弗丽只不过抓了一只小火焰狮子,为什么就惹来了这么多魔兽?”
“很简单,这只火焰狮子的地位很高,它是魔界火焰狮子王。”
示意娜弗丽把小狮子松开。我拎着小狮子的后颈,彻底迷惑了。这个闭着眼睛,吧唧着小嘴想吃奶的小东西?“这个小家伙会是火焰狮子王?”
兰仆耸耸肩。“它父亲,也就是原先的火焰狮子王,恰巧前几天死了。”
我真是无奈,转而对娜弗丽说:“你真是会找玩伴,什么猫猫狗狗不好找,偏要找一只火焰狮子王做玩伴?瞧,惹出事了吧。”
娜弗丽抗议地叫起来。老天,娜弗丽的父母竟然让它离开身边。娜弗丽连龙啸都不会,叫声简直象一只小猫。
“娜弗丽说,如果它不是火焰狮子王,它还没有资格成为娜弗丽的玩伴呢。”
我都气得没力气和娜弗丽拌嘴了。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我狐疑地问兰仆:“你怎么知道关于那只火焰狮子的情况?”
“很简单啊。虽然魔兽不是智慧种族,但它们仍旧会发射出脑电波。主人你刚才问我,所以我就捕捉了一些相关的脑电波进行分析。”
以右手握成拳状狠狠地击左掌。我真傻,有兰仆在身边,让他解决不就得了?!
“兰仆,你有什么办法?”
“很简单,主人握着杀神剑出去就行了。”
我盯着兰仆,半响说不出话来。兰仆怎么在这种最关键的时刻出毛病了?握着杀神剑杀出一条血路或许是可行的,但那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我气愤地大声嚷道:“我要知道最简单、最省力的办法!”
“这就是最简单、最省力的办法啊。”
瞧着兰仆一副轻松肯定的模样,我愈加肯定他此时出问题了。兰仆向来是我的精神支柱,现在精神支柱完全垮掉了,真是令人无奈啊。
我长叹一声,问道:“你会跟在我身后出去吧?”
兰仆漫不经心地点头。我自然不放心,追问一句。“如果我遇到危险,你会保护我吧?”
兰仆还是点头。
靠人不如靠己!(主要是兰仆脑袋坏掉了,我没人可以依靠。)抽出杀神剑,我默默地吸了口气定住心神。然后,抱着必死的觉悟,我慢慢走出洞口。
站在洞口,我紧握着杀神剑催发出凄历的杀气,借此壮胆。结果发现了一个令我喜出望外的现象。
并不讳言自己很害怕,但至少我不至于害怕得发抖。魔兽们比我更害怕!
向前猛踏一步,结果那些魔兽纷纷支持不住,匍匐在地。
为了安全起见,我忍不住问已经被我确定为疯掉了的兰仆。“怎么回事?”
“杀神剑的前任主人是魔王,主人得到这柄剑的时候,兽人总巫师不是告诉过你吗?前任魔王在这柄剑中留下的气息虽然不足以令魔族和高智商魔兽畏惧,不过对于眼前这些魔兽,已经完全足够了。”
我惊喜交加。“你的意思是说:这些魔兽不会再攻击我了?!”
此时娜弗丽极具个性的,类似猫咪叫声的龙啸在我身后响起。兰仆翻译道:“娜弗丽说,与其说魔兽畏惧你,还不如说它们畏惧于你手中的杀神剑。”
这时候我的心情很好,所以不计较娜弗丽跟着我跑出了山洞,也不计较那句话里面有贬低我的意思。
忍不住幻想:如果能够令这些魔兽全部臣服于我,那么率领着全魔界的魔兽与英格兰尼交战,指到哪里,就打到哪里。那可真是爽呆了。
“兰仆,我能够把魔界的魔兽都抓到布雷西亚去吗?”
娜弗丽不甘寂寞的叫声再次响起。兰仆说:“娜弗丽刚才说:‘白痴!别说令数量众多的魔兽臣服本身就不可能,就算它们全都臣服,也不可能容易地进入人间。要是它们能够轻易出入魔界和人间,那人间岂不是早就大乱了?’”
我尴尬地咳了一声。“兰仆,以后娜弗丽说的话你选择性地翻译一下。骂我的话就不要翻译了。”
真倒霉,只是一时太高兴了所以没有想得很细致嘛。被娜弗丽骂还不能和它计较——和这个小路痴计较,我不真成白痴了?
兰仆又耸耸肩。“普通人与魔兽建立主从关系,通常只能是一对一。每个人每天都可以产生一种特殊的物质。为了便于主人理解,我便称这种物质为爱心吧。不同的人能够产生的爱心值不同,有的人产生的爱心值甚至不足以令一只冰狼驯服,有的人却可以令猞猁驯服,而有些超级魔兽使甚至可以同时指挥几个魔兽。”
“每与一只魔兽建立主从关系,都需要分配一定的爱心值给那只魔兽。越是强横的生物,就往往需要分配越多的爱心值。如果超级魔兽使拥有的魔兽数量过多,魔兽分配到的爱心值不够,那么它们可能逃跑,甚至暴起伤害主人。至于猞猁那种几乎不可能叛逃或伤害主人的魔兽,如果分配到的爱心值少了,则会杀死主人其它的魔兽。”
“所以说,除了几乎可以产生无限爱心值的魔王、神王,想要令所有的魔兽臣服是不可能的。”
真可惜,本来我还打算借助杀神剑狐假虎威一把,把这些魔兽都驯服呢。我无限惆怅地看着眼前匍匐了一地的魔兽,这么多强悍的生物,太浪费了。“兰仆,以我的能力,可以令多少魔兽臣服呢?”
“假如说一只猞猁需要三点爱心值,那么一只冰狼通常需要一点爱心值。而一只猞猁可以毫不费力地杀死一百只冰狼。主人,你确定想要收服面前的这些魔兽吗?它们的能力虽然不错,但除了那只母火焰狮子,都不算高级魔兽。其实你不必收服这些魔兽,我可以帮你挑一些抓回去交给皮耶德,他会很高兴的。”
说完,兰仆对我发射脑电波,将一份名单传给我。皮耶德烹调亚龙是一绝,可能那些魔兽的味道也不错吧。我想了想,按兰仆给我的名单用杀神剑指魔兽。“你,你,还有你……你们都跟我着走。”
被我点名的魔兽恐惧极了,而那些没被我点名的魔兽则松了一大口气。现在任务完成,我得回去了。说实话,留在魔界多少有些提心吊胆。万一碰上魔族可不是说笑的。
以尽可能快的速度,我率领着一支由三十多只魔兽组成的队伍浩浩荡荡向那个空间裂缝处走去。
到了预期地点,兰仆以同样的方式制造出虫洞。驱赶着魔兽纷纷进入虫洞后,我们也踏进入这个奇怪空间通道。
第二次穿过虫洞,感觉上习惯多了。穿出虫洞后,我立即清醒过来。
回到人间的感觉真是美妙极了。为什么以前就没有这种感觉呢?布雷西亚十月份的太阳其实还是挺猛烈的。不过一来山区的十月早就进入了秋季,二来,刚从魔界那种鬼地方回来,即使晒着三伏天的烈日也会让我感觉非常舒服。贪婪地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我张开双臂,享受温暖的阳光、和熙的秋风。
美妙的诗情画意境界,被一记突然袭击给破坏了。娜弗丽跳进我的怀里,叽哩咕哝叫了些什么后,便打了个哈欠准备睡觉。
兰仆开始即时翻译:“娜弗丽说:‘小娜娜累了,要睡觉了。’”
对于这个大煞风景的小家伙,我恨得咬牙切齿。不过,把这个昏昏欲睡的小家伙从怀里扔出去又太残忍。我只好找兰仆出气,质疑他的翻译水平。
兰仆笑着解释:“最好的翻译,自然得翻译出原汁原味。娜弗丽正对你撒娇呢,所以它的自称应该翻译成小娜娜。”
不行,我以后得学习古龙语。不然被兰仆胡乱翻译,害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娜弗丽躺在我怀里,而它的怀里还躺着那只所谓的火焰狮子王。小东西在娜弗丽的肚皮上蹒跚着爬行,呜呜地叫唤着。我凑近了看它的脸,它突然睁开了眼睛看着我。将手放在它面前逗弄,结果它便用爪子捧着我的手指用力地吮吸。由此,我得出了两个结论:一、火焰狮子果然是很强横的生物;二、小东西绝对配得上火焰狮子王的称号,尽管它还没有长牙;三、小东西饿坏了……
惨叫声在大峡谷中回荡:遭受意外攻击的我,很没面子地发出了惨叫。
“啊!……”
“好疼!小家伙放手……不是,快松口!……”
第二十三章
提姆比斯特人是爱克斯大陆最神秘的种族之一。每个提姆比斯特人都拥有对常人而言非常神奇的本领:驯服魔兽。
提姆比斯特人一般生活在山区和森林。他们的社会等级非常森严,下位者必须对上位者绝对服从。提姆比斯特人的社会结构为:最下层为驯兽师,属于族中贵族地位的是魔兽使,超级魔兽使则是族中长老。假如某个特姆比斯特人成为御龙者,则毫无争议地成为部落首领。当一个部落同时出现两名御龙者时,则原先的部落将划分出一部分人,跟随新的御龙者离开他们原来生活的地方,形成一个新的提姆比斯特部落。
虽然驯兽师在特姆比斯特人中处于最下层,但是他们却是佣兵、冒险者非常欢迎的伙伴。驯兽师的身边总是有驯服的猛兽或是低级魔兽(只能施展出一至两级魔法的魔兽,例如冰狼、火狐)。一头猛虎或是一只冰狼在驯兽师的指挥下,绝对不是一个见习骑士所能够抵挡的。魔兽使拥有的魔兽通常能够施展出三至四级的魔法。在冒险活动或是战争中,能力较强的魔兽使能够发挥的作用并不逊于高级魔法师。超级魔兽使的数量相当少。据传闻,他们可以拥有一只以上的魔兽,而且他们的魔兽等级远远高于魔兽使所能够拥有的魔兽。
特姆比斯特人如此奇特的本领使他们成为国王和贵族们热衷争取的对象。
——《山海经.种族篇》
兰仆的脸色很凝重。他仔细地观察我,然后否定了我的猜测。“主人,你这种感觉并非是因为学习精神魔法而导致的。事实上,这种情况就是心灵感应。当你与杀神剑建立这种感应时,就可以发挥杀神剑最大的威力了。”
“那么也就是说,确实有人在两百多公里以外遇到危险了?”
我急得快要跳脚了,可兰仆还是那种一成不变的表情。更准确地说,兰仆仍旧没有表情。
“也不一定。杀神剑就不是人。可它同样会感到危险。”
“快!我们快去那里。施展空间转移不精确,你帮帮我!”
兰仆没有继续废话,他将掌心相对移至前胸。这时候,兰仆的手掌心之间发出耀眼的电火花,接着,一个若有若无的透明球体包围了我们。兰仆的双眼放出异芒盯着我的眼睛。我知道,兰仆正在从我脑海中读取相应的资料。
本来以为兰仆会问我准备好没有。可是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前提下,一种身处异界的感觉油然而生。这种感觉非常奇妙。当我以握着杀神剑施展飞行术或是骑着阿呆、白雪时,总是会有树、道路的影像飞速地后退。可是在这个球状物里,却是山川、河流、平原、城市等无数影像从四面八方纷至沓来。原先包围我们的球状物变得绚丽多彩,看得我眼花缭乱。
还没从刚才的震惊中清醒过来,兰仆就吵醒了我。
“主人,到了。”
感觉告诉我,的确已经到了。可是,那种感觉变得更奇怪。这里是一个大峡谷的底部,虽然长着茂密的植物,让人看不清远处的地方。但感觉清晰地告诉我,真正的地点并非在这个大峡谷中。可是,为什么又有近在眼前的那种感觉呢?
我茫然四顾。
兰仆伸出手,画了很大一个圆圈。结果,当兰仆的手从所画圆圈的起点回到终点后,圆圈的中间出现了异状。看起来就好象一个带有神秘性质的漆黑圆圈浮在半空中一般。
兰仆冲我点点头。“主公,走进这个黑色的圆圈吧?”
我的求知欲不合时宜地爆发了。“穿过去会有什么事发生?”
“也没什么,就是会到达另一个空间。”
“另一个空间?什么意思?我不懂。”
“宇宙中,有许多空间。有的空间是重叠的,有的空间却无法直接到达,除非通过这种虫洞。这个地方,本来就存在一个空间裂缝,所以我在这里制造了一个虫洞,使你能够到达需要去的地方。我所制造的虫洞,只能维持一分钟。主人,制造这样一个虫洞需要耗费我20%的能量。请不要迟疑了。”
20%的能量?!上回兰仆准备为我挖的矿产,只需要耗费他15%左右的能量呢!亏大了!
我毫不疑迟走进那个所谓的虫洞。似乎只踏了一步就穿过了虫洞,但是在那一步的时间内,感觉有无数的无比巨大的发光体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在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异常渺小。
穿过虫洞后,我愣住了。这里这什么地方啊?能量异常的多而且活跃。但是,想要施展一个魔法却又极为困难。施展一个元素魔法的前提是,积蓄的元素其纯度必须超过97%。可是在这里,想要达到这种程度,对于普通的魔法师而言却是根本不可能的。虽然甚至无需召唤,魔法元素就可以迅速地积蓄起来,可是它们总是会被异常活跃的其它元素所混合。这种情况下,魔控力必须达到高级魔法师的水平才可以施展魔法——高级魔法师在这里也只能施展出低阶魔法。
除了魔法元素异常活跃外,我还发现了其它奇怪的地方。这里的温度非常可怕,天空上一共有五个太阳,烤得大地象是一块被加热的铁板。如果没有斗气护身,来到这种奇怪的地方绝对活不过五分钟。虽然我拥有圣斗气,但是仍然感觉非常不适。
“感觉怎么样?”
我回过神来,看到兰仆正站在身边。“这是哪儿?”
“这就是所谓的魔界。”
“魔……界?!……”
我回头看了看那个虫洞,准备迅速逃走。
“主人,你不理会那个对你有非常重要,与你关系非常亲密的人了?”
踏出去的脚硬生生地停住了。我的脑海里,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我认识的人当中,会是谁来到了魔界呢?不会是我的感觉弄错了吧?
肯定是我弄错了。
我迟疑地向前踏了一步。可是这一步,却是那么的艰难沉重。如果我真的离开,如果我的感觉是正确的,那么就意味着我会失去一个非常重要,与我关系非常亲密的人。那么,我的将来就会生活在悔恨之中。
可是,如果碰到魔族怎么办?别说我是人类,神魔大战中站在神族一边的人类,而且我还是冒充过魔王的人类!丢命事小,杀神剑被抢事大。不对,杀神剑被抢事小,丢命事大!唉,还是不对。这两样,我一样也不能失去。
怎么办?怎么办?!
算了,未必碰得到魔族。就算碰到了,最多把杀神剑还给他。总不能让自己的后半生活在悔恨中吧。
我狠狠地咬紧牙关,感应那个人的具体位置。他奶奶的,虽然离我的距离不足五公里,可是这种情况下施展四级魔法实在太困难。按古东方的谚语来说,应该是财不外露。可是没有杀神剑的帮助,我实在没把握成功施展出瞬间移动。
抽出杀神剑,魔控力大幅提高。施展瞬间转移,我……
我眼前突然一黑,还好没真的昏过去。这是个山洞,很小的山洞。瞬间转移成功施展后,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弯着身子,便不由自主地抬头,结果便狠狠地撞在山壁上。
摸着头上的疱,我恨不得仰天长啸。眼前让我产生心灵感应的,居然是娜弗丽!它怎么会与我有心灵感应的?这个害我七天没吃美食的小捣蛋,害我被凯森打黑左眼圈的小家伙,害我头上撞了一个大疱的小东西,这个……小可怜……
娜弗丽先是呆呆地望着我,没过三秒钟,它就泪眼婆娑地扑了上来。虽然它是一条龙,但是不算上尾巴只有一米多,我抱着它感觉就象抱着一个孩子。娜弗丽扑进我的怀里,拼命地呜咽。
“唔,好了好了,别哭。有哥哥在你旁边呢,别哭了。”
抱着娜弗丽,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劲。
……为什么,我的胸口那么热?
我把娜弗丽举起来,发现她的嘴里还叨着一只小动物。这是怎么回事?
我向四周看了看,神出鬼没的兰仆正站在我的右后侧。正好问问百科全书。
“这是什么?”
“火焰狮子,战斗力最强的魔兽。”
“魔兽之王不是猞猁吗?”
“一来,火焰狮子智商较低;二来,它不能做为坐骑,因为它太热;三来,火焰狮子有一个缓慢的进阶过程。只有达到最高级,它的战斗力才会超过猞猁,普通的火焰狮子是无法进阶到最高级的。”
“娜弗丽,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怎么跑到魔界来了?”
娜弗丽用前爪拎住小火焰狮子,叽哩呱啦兴奋地对我讲述它的故事起来。真可惜,我听不懂龙语。看着小东西的模样,我有些好笑。它眼眶里的泪水还没干呢,却转眼就高兴起来了。
还没等我示意,兰仆已经开始了翻译工作。唉,要是我所有的仆人都象兰仆这么有能力而且善解人意就好了。
“娜弗丽说它贪玩迷路了。”
我差点笑得喷出口水。原来,这条小龙是个路痴。我爱怜地将娜弗丽脸上的泪水擦干,小东西不好意了,它羞态可掬的模样还真是挺可爱的。
“它可以感应到主人你的大致位置,所以就放心地到处玩。后来,它来到了那个空间裂缝。龙有着超乎寻常的能力,所以它穿过那个空间裂缝来到了魔界。后来它发现了一只小火焰狮子,觉得自己应该有个玩伴,便把小火焰狮子从它母亲那里偷走了。”
我拧拧它的脸。“你是一条高贵的龙,怎么能偷窃呢?”
娜弗丽扇动小翅膀,显出不满意的样子。
“娜弗丽说,那个母火焰狮子好凶,不肯将小火焰狮子给它,所以只好偷了。”
所以说,见多识广是很必要的。普通人对圣骑士、影剑士、魔导师和龙,有着无比崇高的敬意。可是在我的经验看来,那些全是骗小孩子的。凯森、卡特琳娜、兰丝、娜弗丽,就品德而言,甚至还不如我呢。
“后来,母火焰狮子召集了许多魔兽攻击它,它只好逃到这个小山洞里。就这么僵持了三天,娜弗丽觉得饿了,又觉得很害怕。结果过了一会儿主人你就来了。”
原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娜弗丽也真是的。想要玩伴找我要嘛,送几条小猫小狗给它纯粹小事一件。可它偏偏跑到魔界来,还惹上了战斗力最强的火焰狮子。真是会闯祸!
还好,总算没遇到魔族。不幸中的大幸。
“兰仆,你再弄一个虫洞出来,我们回去。”
“主人,建立虫洞需要在特殊的地方才可以。要到来的那个地方才行。”
我问娜弗丽:“你可以在这种地方施展瞬间移动吗?”
娜弗丽摇摇头。
那么,只好杀出去了。
抽出杀神剑,对娜弗丽说:“你留在这儿等着,我和这位大叔先出去将魔兽驱散。”见娜弗丽似乎想要表达反对的意见,我补充道:“如果你叨着小宠物出去,战斗中可能会把这只小火焰狮子弄伤的。要是你不听话,我就把你扔在这里不管了。”
娜弗丽怯生生地点点头。
偷偷探头看了看外面,结果很快就缩回头。
天啊!
第二十二章
娜弗丽失踪了。
第一天,安丽丝心神不宁,没有为我做饭。我暗自高兴:只要那个小东西真的从我面前消失,那么我宁愿三天不吃饭。
第二天,安丽丝要求我把娜弗丽找回来,我答应了。借用这个机会去鸠格市郊区游玩了一圈,说实话,风景还不错,可惜没有佳人相伴,未免美中不足。晚上,安丽丝对我无功而返很不满意,没有为我做饭。
第三天,我非常想念安丽丝制作的食物。想办法哄她高兴,却没有成功,于是又没饭吃。太无辜了!于是我跑到凯森的伯爵府去蹭饭吃,顺便向他诉苦。凯森与我同病相怜。沮丧的人心情不好,我们借酒消愁,结果喝光了整整八瓶1388年塔洛斯产的威士忌。醒来后,我发现自己脸上有个鞋印,左眼圈也被打黑了。按潜意识分析来看,凯森蹭不到安丽丝的美食,认为是我惹安丽丝生气了。清醒的时候他不能埋怨我,喝醉后就恃强凌弱了。娜弗丽又不是我弄不见的!所以趁着凯森还没醒,我把他两个眼圈都打黑了,又在他脸上踩了一脚,然后摇摇晃晃回到公爵府。
第四天,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了。要挟安丽丝说如果她再不为我做饭,我就要绝食。结果安丽丝对我的要挟恍若未闻,问我娜弗丽是否现在正在挨饿。我怎么可能知道?正在寻思如何回答,她便咬着嘴唇自己跑出去找娜弗丽了。没办法,只好将兰仆找来,让他暂停制造名为飞翼的飞行工具,帮着寻找一下娜弗丽。晚上兰仆和安丽丝回来了,兰仆耸耸肩,而安丽丝只顾垂泫欲滴,看都不看我一眼。我觉得自己的命运很悲惨:自己很有可能成为爱克斯大陆第一个因饥饿而死的公爵。
第五天,一大早就匆匆跑出去,发动并率领亲卫队一起找。回家的时候,我的脸色很难看。夏默送给我一份a级文件,文件中的消息是英格兰尼将在11月4日之前入侵塞斯。所以我的脸色更难看了。
第六天,不管了。我饿死算了!
第七天,打发近侍去探听鸠格市谁的厨艺最高,近侍回来后告诉我说答案是布雷西亚公爵夫人。这些天我肝火很旺,可是还是克制着自己,用很和蔼的态度打发他去探听鸠格市谁的厨艺排名第二。近侍回来后告诉我:没有排名第二的,别的人厨艺水平不相上下。于是我咆哮着问他,据他所知哪些人的厨艺水平还不错。近侍被吓坏了,他哆嗦着告诉我说皮耶德伯爵制作龙肉的手艺是布雷西亚一绝。龙肉这个词在这种时刻对我的刺激实在太大了,所以拍烂了一张桌子后我大声宣布:我要吃光天下所有的龙!
气势汹汹地走出公爵府后,我手握着杀神剑施展出飞行术向皮耶德的伯爵府飞去。由于飞得不太高,而我又满脸杀气地握着杀神剑的缘故,结果把一群无意中看见我的小孩子吓哭了。
一脚踹开皮耶德的大门,闯进大厅后我又一次大声宣布:“我要吃光天下所有的龙……”
用力地吞咽口水,我的声音不由自主小了许多“……农民种的粮食。”
翔龙饱含敌意盯着我,它白森森的牙齿让我联想到:想要吃掉翔龙很难,翔龙想要吃掉我却比较简单。
早知如此,当初就不该赏赐给皮耶德一座客厅这么大的伯爵府。如果客厅小一点矮一点,翔龙就不至于出现在这里,我也就不至于出这么一个糗。
皮耶德打了个哈欠,挥挥手,让翔龙回到了异界。
“主公,你这次来不是真的想要吃掉翔龙吧?”
我找了张椅子坐下,有气无力地回答:“我倒是想,你肯吗?”
“不肯。”
“对了,翔龙能够找到娜弗丽吗?”
“不能。翔龙告诉我,娜弗丽掌握它的气息很容易,而它却根本寻找不到娜弗丽的气息。”
听到这个坏消息,我只剩下翻白眼的力气了。
“皮耶德,听别人说你制作龙肉的手艺是布雷西亚一绝,真的吗?你居然还吃龙?那翔龙为什么肯成为你的坐骑呢?”
皮耶德又打了个哈欠。“除了屠龙者,谁会吃真正的龙肉啊?我制作的龙肉美食取材于亚龙。巨龙也很喜欢吃亚龙呢。不过,在传说中的龙岛上亚龙倒是很多。可是在爱克斯大陆,亚龙的数量并不多。史都郡属于山区,倒是偶尔会捕捉到一两条亚龙,在鸠格市可找不着。”
真是太令人失望了。不过,我已经走不动了。“皮耶德,你蹭了我那么多饭,现在应该回报我了吧?猪肉、牛肉、羊肉随便什么都可以。弄好吃点就行了。”
皮耶德露出一个懒散的笑容,他站起身,朝厨房的方向走去。
我沮丧地闭上眼睛,闭目养神。
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感觉有个人来到了大厅。睁开眼一看,我呆住了。
门口,有一个女孩。从外表看,她并不是绝世佳人。不过五官搭配得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一头火红色的头发,呈波浪状随意披下。如同纯净的蓝宝石一般的眼睛是她最为漂亮的地方,可惜这双眼睛竟不带有一丝一毫感情。我从没见过她,但竟然产生一种令我震撼的熟悉感。
正在发呆,皮耶德推着餐车过来了。结果皮耶德看着那个女孩也愣住了。
“你送的那个神奇花瓶我很喜欢,谢了。”
“希茜,你怎么来了?不是要你好好待在史都郡吗?”
希茜的声音如果仅仅从音质而言,倒也好听,可惜却如同她的表情一样,给人一种冰冷的感觉。“怎么,我不能来吗?”
皮耶德无可奈何地笑笑。“你知道的,我并不是这个意思。”
接着,皮耶德对我们两人进行介绍。
“这位,是布雷西亚公爵,兰特.萧。也是我的主公。这位,是希茜。”皮耶德迟疑了片刻,似乎在组织词汇。“……兰丝的侍女。”
真该死,这个女孩具有明显的贵族气质,皮耶德为什么不介绍她的全名呢?我急切地想知道女孩的姓氏。我有一种预感,这个女孩必然与我有很大的关系。
当听到皮耶德的介绍后,希茜明显一震。这时,她把注意力投向我,蓝宝石一般的眼睛里居然出现了细微的情绪波动。
她的表情虽然仍旧显得冰冷,可是略微急促的语气却暴露了内心的情绪。“公爵殿下,请问,您是否曾经率领过兽人进军英格兰尼?”
皮耶德对希茜的变化显得颇为吃惊,他张开嘴似乎想说什么,却又忍住了。
我点点头,心中那种预感愈加强烈。
“那么,”希茜表情里的坚冰似乎开始融化,她急切地问道:“是为什么呢?”
坊间对我的行为有两种猜测。一种是为了塞斯(或是说伊莉,这两种其实是一种观点),一种是为了给家臣的遗孤报仇。
看着希茜的表情,我更加确定了自己的猜测。我沉声问道:“你姓什么?”
“我的父亲没有向您提起过我吗?”希茜的脸上浮现出悲伤的表情,她低声自语:“是我害了我的家族,所以我父亲甚至不愿意提起我。”
希茜提起头,深蓝色的眼眸中含着晶莹的泪水,她对皮耶德说:“对不起,皮耶德大人,我始终没对您说出自己的姓氏。每当想起自己的姓氏,我就想起那个以自己姓氏为傲的父亲;想起他为了振兴这个拥有五百年历史的高贵姓氏而做的一切努力;想起当他确知这个姓氏终将消逝时悲痛的表情……”
也许是因为太过悲伤,希茜开始哽咽。总是以嘻嘻的笑容挂在脸上的黄金骑士,此时也变得手足无措。他向前走了一步,却猛然停住了。“对不起,我不知道在你冰冷的面具下,拥有一段这么悲伤的记忆。你别哭了好吗?”
不知道为什么,乔对我说他只有兰妮一个女儿。而这个叫希茜的女孩,却显然是兰妮的姐妹。这下可搞砸了,我把格里恩这个姓氏赏赐给夏默了。
我现在脸上肯定是一阵青一阵白。如何是好呢?要不,为希茜和夏默赐婚。就当是夏默入赘格里恩家了。
希茜擦了擦眼泪,坚强地抬起头。“公爵殿下,上次有一位叫夏默.格里恩的人去史都郡劝降西西王,他是谁?”
“他是谁?”我下意识地跟着说了一句。
对希茜解释说乔告诉我他只有一个女儿,因而我以为格里恩姓氏断绝了,便将格里恩这个姓氏赐给夏默了?肯定不行。希茜如果得知乔根本没向我提过她,那她还不得哭死?
骗希茜说夏默是她的远房的亲戚,格里恩姓氏的另一支?好象纸是包不住火的,还是不行。
说夏默自己冒用格里恩姓氏?为主公背黑锅是家臣的义务之一。可是这个黑锅太重了,按贵族法规定,这种罪行除了吊死没有别的处罚。如果只是打几十棍,我倒可以考虑考虑。
正干巴巴地眨着眼睛,却发现皮耶德微微有些不自然。简直太好了,此时不用调虎离山之计,更待何时?
“上次皮耶德把夏默严刑拷打了整整一天,他应该知道一切。”
希茜的脸上写满了迷惑。“你拷打夏默,为什么?你不是说很欣赏他吗?而且,第二天你还告诉我说他不辞而别了。”
皮耶德非常尴尬。他迟疑了半天,终于回答:“我怀疑他是你的未婚夫。可是他不肯告诉我他的家庭情况。”
希茜惊讶得把嘴张成圆形,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我的未婚夫?!”
“从见到你第一面起,已经有五年了。在这五年里,你向来都是冰雪美人。可是当我提及夏默时,却引起你极大的兴趣。问了许多关于他的问题后,你还拜托我第二天问明他的家庭情况。这种奇怪的变化,自然令我产生怀疑。”
“你没告诉我的事,我从来都没追问过。可是这件事,如果我不弄明白,实在是连觉也睡不好。”
“你难道不知我的心意吗?”
……
异样的沉默弥漫在这两个尴尬的人之间。我瞅瞅希茜的脸色,看起来皮耶德只是暗恋,而希茜并不知道。
皮耶德,我真是服了你!
我一开始就打定了对卡特琳娜监守自盗的主意,而且在她的内心世界里毫不客气地攻城掠地,完全将之霸占征服。可是皮耶德喜欢希茜却从来没有表白过,希茜根本就不知道这一点!
想想夏默也真够倒霉的。希茜自家知自家事,知道格里恩这个姓氏已经五代单传了,因而对夏默很好奇。然后,夏默向皮耶德提及我想收他为家臣时,醋性大发的西西王将夏默送进了刑室。也许西西王拷打夏默只是想知道夏默的家庭情况,是否是希茜的未婚夫。可是夏默对他从前的平民身份大约自卑,因而不愿提及,这种认知上的分岐导致西西王产生更大的求知欲。最后,为了求得答案,皮耶德甚至还不惜动用了魔导师。
“皮耶德,后来你怎么弄明白夏默不是希茜未婚夫的?”
“给夏默送一顿丰盛的饭,结果他以为那是最后一餐,叹息说他还没老婆呢,看来格里恩这个姓氏还是要断绝了。送饭的狱卒和他聊天,问他有没有未婚妻,夏默说没有。所以我就知道是自己弄错了。”
还好皮耶德阴差阳错总算弄清楚了。要不,夏默是否能活着回来我还真说不准。
正在琢磨夏默的运气问题,心中突然产生一股异样的感觉。这种感觉是我从来没有过的。怎么说呢,我感觉在西北两百多公里的地方,有一个对我来说非常重要,与我关系非常亲密但又不太熟悉的人正处于危急之中。
不可能吧?怎么会有对我非常重要,与我关系很亲密,但又不熟悉的人呢?从逻辑上讲,这很矛盾嘛。
不过,感觉是那么的清晰,准确地形容,应该是悸动。我无法怀疑它的真实性——或许是我练习精神魔法出了点什么差错,魔法反噬?
不行,得快点去找兰仆弄明白。
飞快地向府外奔去,大厅里回荡着我留下的一句话。“希茜,你姐夫在公爵府里。现在我有急事要办,你自己去找他。”
第二十一章
地行龙属于亚龙,它的后肢强壮有力,而前肢相对短小。地行龙以后肢行走,但它的速度和持久力远远高于普通战马。爱克斯大陆的军人中流行这样一种观点:在战场上如果被地行龙骑士盯上了,要么打败他,要么坦然接受死亡。逃跑,是一种徒劳的行为。
地行龙的背部、头、颈和四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鳞甲,这种鳞甲是制作高档锁子甲的最佳材料。地行龙腹部的皮肤相对柔软,不过同样也是矮人喜欢收购的物品。矮人们用它制作成优质皮甲,其防御力甚至比普通的盔甲还要高。地行龙的肉质滑腻,味道鲜美。皇家宴会上,通常会出现以地行龙肉为材料烹调而成的佳肴。为了显示自己的身份及财力,某些贵族也热衷于在宴会中将地行龙肉端上餐桌。
当一个骑士听说某地有地行龙出没,如果他对自己的实力极为自信,那么他往往会前去制服地行龙。这种方法是骑士获得他人和政府认可的最佳途径。当骑士制服地行龙后,无论他原先是什么等级,都会被骑士协会注册为地行龙骑士。成为地行龙骑士后,任何国家都愿意用册封皇家骑士的方式来招揽他。
——《山海经.地行龙》
兰丝的脸色惨白。他迟疑地看了看其他人,却发现别的人全都无动于衷。事实上,除了皮耶德和海若,其余的家臣都知道卡敖奇会议的内容。而皮耶德和海若作为武将,听说战争将要爆发的消息,没有喜形于色已经算是不错了。
我对兰丝下了这样的定义:极度热衷魔法研究,知识渊博,分析问题时条理清晰,对权势、金钱甚至日常生活毫不在意。缺点是:胆量并不比一只容易受惊的老鼠大上哪怕一丁点儿。
我拍拍兰丝的肩,安慰他:“假如布雷西亚战败的话,我们一起去沙丝那亚。圭亚那公国不敢招惹我,而我的海军力量并不弱。你放心好了。”
兰丝失魂落魄地坐下,嘴唇动了动,却没人听得清他说了些什么。
“好了,军政的问题先讨论到这儿。现在来讨论一下财政的问题。阿拉卡,你来说说看。”
阿拉卡闻言站起身。“主公,您交给我的那笔财宝,估价六十三万金币。不过,如果想要急切地全部变换为现金,价格方面会有所损失。所以我只卖了其中一部分,得到现金二十一万金币。现在布雷西亚国库共计四十八万金币。据我估计,如果国家财政收入维持不变的话,只能保证三个月的正常开支。”
“上次您交待的任务,我已经按您的思路掌握了二十三个大地主和商人谎报收入的确凿证据,并没收了他们的全部财产。至于褥夺爵位方面的处罚,需要您亲自下令。”
我点点头,问道:“已经公布了税收由他们自行按上报的金额缴纳的法案了?”
阿拉卡点点头,兴奋地说:“这项法规真是很好。他们自行申报收入,如果那些地主和商人谎报收入,就可以没收他们的财产。而且,您允许税收调查人员从没收的财产中收取10%作为税收调查部门的活动经费,这种无本生意简直太诱人了。我已经命令互助会派一些骨干前来发展这一组织。这样一来,布雷西亚的国家收入可以得到很大的提高。”
对阿拉卡摇摇食指,然后示意他走到我身边。我压低声音对他说:“互助会这个组织,从现在起列为国家s级机密,互助会和商业情报网除了必须全面配合夏默外,不许在不相干的人面前提起。”
阿拉卡会意地点点头。“不过,您为什么对那些英格兰尼矿场主那么容忍呢?明明知道矿场主谎报收入,您却不允许我处理他们。我调查过那些进行谎报的矿场,可是您对他们不进行任何处罚。其余的矿场主认为您害怕触怒英格兰尼,因而更加为所欲为。根据我大致估算,几乎所有的矿场主上报的年收入只占实际收入的10%,最无耻的矿场主甚至谎报五年内的收入为负值。”
“既使您不愿意过分刺激英格兰尼,但是只处理那些偷税的商人,只要证据确凿,英格兰尼总不好意思以这个理由发动战争吧。”
不仅阿拉卡的脸上出现了愤然的表情,其余的家臣也显出不以为然的模样。
“阿拉卡,你错了。我这叫放长线钓大鱼。”我微微一笑。“那些矿场主应该已经将自行申报税收的文件全部上交了吧?”
阿拉卡迷惑地点点头。
“三天后发布新法规:‘从即日起,布雷西亚矿场全部收归国有。但是,本着与宗主国英格兰尼维持良好关系的目的,按那些矿场主自行申报的收入每年给予他们100%的现金。’也就是说,布雷西亚政府帮他们管理矿场,而且不收取哪怕一个铜币的矿物税。看英格兰尼对此有什么话说!”
“我真笨!”阿拉卡用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他急速地转动着眼球,似乎在计算着什么。“主公,这样一来,布雷西亚在矿物方面的收入至少每年会增加二十万金币。再考虑矿物可以自产自销,增加的收入更是多达三十万金币呢!”
“还不止呢。你只考虑了原矿的收入。我打算由布雷西亚自行加工,将矿物变为半成品或成品再销往国外。那样一来,仅仅就矿物资源也可以让布雷西亚人过上不愁衣食的生活。”
“别傻兮兮地笑,嘴都笑歪了!”我顺手敲了阿拉卡一下。“在政策中补充一条。如果有任何人转移矿场的设备装置,按偷窃国家财产罪从重处罚。情节严重者,没收其全部财产。你先出去布置一下,派人到那些矿场去监视。”
“干嘛情节严重者才没收其全部财产呢?只要有这样的情况就没收不好吗?”
我盯着这个抄家狂半响无语。“没收英格兰尼人的财产,会刺激英格兰尼马上对布雷西亚发动战争,懂吗?之所以公布那个政策,威慑的意义远远大于实际的意义。你快滚出去做事,如果让我满意,我可以考虑让你没收的土地中任意挑选一份作为你的采邑。并且,还可以让你从被没收的爵位中挑选一个没人继承的姓氏。”
阿拉卡哼着小曲乐颠颠地跑了出去,甚至在离开时忘了必要的家臣礼仪。
“好了,多明戈和皮耶德也要准备一下。三天后法案一公布,那些矿场主或许会骚乱。在这三天内,我要求你们调派部分军队在矿场附近举行至少一次演习,以武力威慑一下,打消那些矿场主的愚蠢念头。”
多明戈对于那些英格兰尼矿场主早就恨得牙痒。得到我的命令后,他兴奋地嚷嚷:“主公,您真是太英明了!”
察觉他似乎有扑过来抱住我大腿的趋向,我赶紧侧移一步,大喝道:“这项任务以你为主。快去办事!如果有哪个矿场主真的骚动暴乱,我拿你是问!”
多明戈不得已放弃了热情的举动,他一边失望地咕哝着什么,一边依依不舍地向大厅外慢慢踱去。
海若进言道:“那些矿场主的护矿队最多的只不过几百人,少的只不过数十人。这种任务,派遣一名少校联队长前去足矣。主公,即将要进行军事改革。派两位兵团长去做那些事,实在是杀鸡用牛刀。”
多明戈听到海若的话,象是看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他赶紧跑到我面前说:“是啊,海若说得对!这种事,其实交给海若去办就可以了。”
想想也是,派两名兵团长去处理这样的事,确实大材小用了。那些护矿队都是由佣兵组成,虽然个人战斗力颇强,却与布雷西亚人有一个相似之处:不擅大规模作战。派海若前去,可以锻炼一下他独挡一面的能力。
我看了看别的家臣,问道:“你们怎么想?”
马迪尔点头。“我觉得海若说的对。马上要进行军队改革,多明戈和皮耶德都是本土将领,有很多事需要他们的配合帮助。而且这种事的确不需要派两位兵团长亲自处理。还是交给海若算了。”
“好吧。”我点头。“这件事交给海若和夏默共同负责。从现在起,任命海若为少校联队长。多明戈,你挑选一个联队交给海若。另外,皮耶德,你也派一些人帮海若完成这项任务。”
“对了,我来到布雷西亚后,还没有举行公爵就任仪式呢。在公爵就任仪式上,我将任命政府的一些基本成员。兰丝.艾尔科霍尼克任布雷西亚国师,马迪尔任首相,凯森任军事大臣,皮耶德、多明戈任军事次臣,阿拉卡任财政大臣。”
兰丝忧心忡忡。“主公,我是英格兰尼的通辑犯。这样大张旗鼓不太好吧?”
“作为魔导师,你至少会禁忌魔法吧?”
兰丝到底是活了一百多年的人瑞,他不温不火干巴巴地回答:“会!”
如果质疑凯森能够发出终极圣斗气,搞不好他会要求我与决斗。我猜想,世界上能够引起兰丝情绪波动的事情已经很少了。幸好他至少有两个弱点:怕死和贪恋美色。
“在爱克斯大陆一千四百年的历史中,大国侵略拥有魔导师的公国的例子只有三例,其中一例还是小公国主动向大国挑衅。所以在我就任的当天,将举行一次军事演习来显示布雷西亚的军事实力。你的禁忌魔法可是压轴戏呢。”
兰丝叹口气。“主公,我并不顾忌战争方面的问题。要不然,我早就逃到法兰西斯或德克萨去了。”
兰丝迟疑了一下,话题一转。“主公,你知道日月双星吗?”
这个话题我很感兴趣。事实上,小时候我有过许多梦想,其中一个就是取代日月双星成为大陆上的最佳杀手。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痕。真是太帅了。
“日月双星,传说中两个绝顶杀手的代号。他们是最成功的杀手,也是最昂贵的杀手。如果需要他们提供服务,就必须准备三十万金币。这是日月双星的一口价,杀一个路边的乞丐要三十万金币,杀一个国王也只是三十万金币。”我笑了笑。“也许他们的观点是众生平等吧。不过,他们从来没有接过三十万金币杀一个乞丐的任务,可见平等的观念,必须每个人都认同才行得通。”
“日尊者杀人有着独特的个人风格。他总是三天前投书目标人,申明动手的时刻,并要求现场不能有圣骑士或影剑士出现。只要目标人身边没有圣骑士和影剑士保护,时间一到,他就会戴着太阳神的面具出现。如果目标人请求圣骑士和影剑士的保护,那么日尊者就不会当场出现,而是将自行挑选时机下手。一般来说,很少有人能够得到圣骑士、影剑士终身的保护。日尊者所接下的任务,从来没有失败过。”
“而且,日尊者声称只要目标人能够躲过他的刺杀,那么他就会放弃这个任务。不过至今为止,日尊者的成名暗器‘太阳之芒’还从来没有落空过。太阳之芒,例不虚发。许多人想要打破这个神话,可是二十多年过去了,却没有人成功过。日尊者虽然如此霸气,在暗杀界的排名却只是第二。毕竟他总是挑目标身边没有圣骑士或影剑士时才会出现。”
拉库里嚷嚷道:“谁又能整天和圣骑士、影剑士待在一起呢?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只要日尊者接下的任务,从来没有失败过!我觉得日尊者应该排名第一。”
我谈兴大发。“拉库里,这你就不懂了。或许就格斗实力而言,日尊者可能在月尊者之上。不过这并不是武者排名,而是杀手排名。月尊者从来没在公众场合出现过,但是他每杀一个人,都会在被杀者的额头上印下一道新月型标记。最重要的是,日尊者曾放弃暗杀一名圣骑士的任务,而月尊者承接了这个任务。当月尊者成功后,他的排名就排在日尊者之上了。”
兰丝的脸色似乎愈加晦暗了。“主公,上回与我讨论的老朋友就是日尊者沧日海。虽然日月双星并非被英格兰尼政府组织,但是这个组织欠英格兰尼国王一份情,答应为英格兰尼杀三个人。英格兰尼已经用掉了其中的两个名额,现在还剩一个名额。”
“作为魔导师,如果我投靠敌对国家,英格兰尼肯定会将剩下的一个名额用在我的身上。我躲在史都郡那种地方隐藏起来,正是想要避免被英格兰尼政府注意。”
兰丝此时的表情看起来,象是正在抵御心绞痛这种病痛的折磨一样。
心直口快的拉库里忍不住安慰兰丝。“国师大人,那个日尊者不是您的老朋友吗?日月双星应该不会对您下手吧?”
夏默淡淡地说:“杀手,没有朋友。”
兰丝打了一个冷颤,目光在大门和窗户之间游移。
轻拍兰丝的肩。“你放心好了。这段时间你住在公爵府,我只不过是黄金骑士罢了,西西王也只是黄金骑士。不过以我们两人的实力,即使是圣骑士和影剑士也不会是我们的对手。至于说月尊者,按分析来看他的实力比日尊者要差一些。我们只需要在公爵府布置足够的魔法陷井,应该不会有事的。”
“就这么说定了。十天后,举行公爵就任仪式!”
第二十章
狮鹫,大型食肉禽鸟,性情凶狠好斗,在三千米以上的高峰悬崖处生活。记载中体型最大的狮鹫两翼张开后长达5米。
狮鹫通常产卵一到两枚,一个月以下的幼鸟,如果处于水平线两千五百米以下,其存活时间往往不超过半小时。
有些山民以捕捉狮鹫幼鸟为生。这种行业的危险性非常高:攀登悬崖失足落下,被成年狮鹫发现。连最有经验的山民,其伤亡率也会超过50%。但是,捕捉狮鹫的利益是极为可观的。山民将捕获的幼鸟卖给那些专门收购的商人,每一只可以换取一千枚金币。一千枚金币,足够一个百余人的山村在缴纳完各种税金后,过上一年舒适的生活。
被驯服后的狮鹫可以成为人类的坐骑,而那些骑士则被称之为狮鹫骑士。组建狮鹫骑士的成本极高。能够以大队建制出现在战场中的通常都是皇家直属部队。因而从小就被人工驯养的狮鹫也被称之为皇家狮鹫。
狮鹫骑士是所知成建制的部队中速度最快的。能够得到狮鹫认可成为其主人的骑士,实力都在青铜骑士以上。因而狮鹫骑士部队的战斗力极为强大。一支狮鹫骑士大队,可以轻易击溃一支重骑兵联队。
狮鹫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因而一些贵族会驯养少量狮鹫。在战场上,这种非建制的狮鹫骑兵是最优秀的斥候。
——《山海经.狮鹫》
不知道为什么,我从小就有这样一种恶劣的爱好:喜欢吓唬阿拉卡,看他愁眉苦脸、欲哭无泪的表情。
“大家都知道,沙丝那亚城是我领地中最为繁华的城市。鸠格市是布雷西亚的首都,可是沙丝那亚城的商铺数量至少比鸠格市的商铺多两倍。”我对着阿拉卡说:“这个数据是你告诉我的。我没记错吧?”
阿拉卡的表情证明,他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
“在沙丝那亚,门口连布匹、丝绸门帘都没有,那就说明这个商铺即将倒闭。但是在鸠格市,如果门口挂着精致的毛毯,那就证明这是一家非常高档的商铺。沙丝那亚生意最差的商铺,每天的现金流量也在一百枚金币以上。”
阿拉卡面色苍白,他发出微弱的呻吟声。“抢劫?”
“沙丝那亚的商人全都理财有道,而现在我正需要这些商人。不好好地利用他们,那就太可惜了。”
阿拉卡用右手捂着心脏,嘴角抽搐。“勒索?”
“把那些商人弄到布雷西亚后……”
这句话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阿拉卡能够承受的极限被打破了。他双手扶着桌子站起来,摇摇欲坠。
阿拉卡哭丧着脸大声叫嚷着:“绑架,可怕的绑架!完了,沙丝那亚完了!”
马迪尔皱皱眉,却并没有训斥阿拉卡的失态。
我笑眯眯地盯着阿拉卡,直到他汗毛倒竖为止。
“沙丝那亚人很会理财,他们的理财能力不利用起来不是很可惜吗?让沙丝那亚人来掌管军队的财政,你不乐意吗?”
阿拉卡呆住了。“主公,您只是要求我派一些沙丝那亚商人来为军队理财?”
“是啊,卓索图人善骑射,所以他们天生是优秀的骑兵。沙丝那亚是个海港贸易城市,那儿的人理财能力肯定不错,所以我要让他们提供财经服务。”
“不然,”我做出迷惑的样子。“你认为我想干些什么?”
阿拉卡大口地呼气,在胸前画着十字架。他显然害怕我继续围绕这个话题说下去,连忙问我:“主公,如何提供财经服务?”
“哦,我是这样想的。让军人上战场,必须为他们解决必要的后顾之忧。打仗,总是会有人死亡或是残废。我要让军人发自内心地为我而战。”
“阿拉卡,你可以设立四大商会,分别管理凯森、马迪尔、多明戈、皮耶德四大兵团的财政。资金,由布雷西亚国库提供。具体资金多少,根据每支军队的人数、军队级别、立下的功劳等因素,按一定的方式计算。”
“有了原始资金后,由军队商会自行处理。可以购买良田,也可以进行别的投资。不过在初期还是以购买良田为主,以免投资失败影响军队士气。而且,我会对商会购买的田地给予一定的免税优惠。每次战斗后,会有战士死亡或残废,这些人或者其家属,可以优先向商会要求一片田耕种。这片田的大小,以十亩为基数,再根据这个战士的服役期、军衔和立下的军功再加上伤残金及抚恤金计算增加的部分。”
“对于没有壮劳力的家属和残废军人,也可以不分配田地,而是由你的商会代为经营,每年将应有的粮食和金钱分配给这些人。一个军人正常退役以后,即使他从来没有上过一次战场,也要让他能够过上超过布雷西亚平均生活水平的生活。不过,这些利益只能由军人本人或他的直系亲属享受,不允许继承。”
“这次刚得郡平叛中,许多贵族在叛乱中丧生。那些还活着的,也不能便宜他们,没收他们的财产!这些贵族的土地,划拨给军队做为原始基金。至于斯尔弗郡,既然多明戈说过他们的爵位及人身方面不会有损害,那么就命令他们以土地和财产赎罪吧。不过,允许他们加入军队,待立下相应的军功后换回原先的土地和财产。”
家臣们的眼睛越来越亮,看着他们或是崇拜,或是感动,或是震惊的表情,我有一种愉快的感觉。只有阿拉卡例外,他仔细地听着,同时皱着眉紧张地思考着。
待我停顿下来后,他问道:“主公,请问为军队服务的商人能够得到什么样的好处?”
凯森闻言大怒,估计如果不是考虑到阿拉卡甚至承受不住不加任何斗气的一击,凯森肯定早已对阿拉卡抱以老拳了。“战士拼死拼活地战斗,商人为战士服务是应该的。还敢向主公要求什么好处?!”
商人虽然有钱,但他们的社会地位并不高。戏院中最好的位置总是贵族包厢;可以坐八匹马拉的豪华马车,却必须为贵族或在役军人的单人马车让道;受到法律的限制,虽然可以购买昂贵的珠宝,许多种类和造型的珠宝却不允许佩带。
凯森生气也是正常的,因为多数人都有着根深蒂固的想法:商人比军人的地位低,商人为军人服务是他们的荣幸,不应该要求任何好处。
这个时候,阿拉卡显示出莫大的勇气。在圣骑士的怒气下,他额头冒着汗,微微瑟缩,却使出全身的力气昂着头,显出非常倔强的表情。
我笑笑,要钱不要命的阿拉卡。在这一点上我还是理解阿拉卡的,于是以轻松的语气冲淡两位家臣之间剑拔弩张的紧张场面。
“凯森,你可以拒绝沙丝那亚商人为你的军队提供财经服务,但是你不要把阿拉卡吓坏了。他连见习骑士都不是呢。”
我想了想。对待不同的人,应该用不同的策略。对于商人,给予他们财富自然是最佳的手段。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给予他们过多的金钱,就会损害军人的利益。
“阿拉卡,你放心。那些商人可以从负责的基金每年的利润中分配到30%的份额。另外,每支军队大队长以上军官每年对商人提供的服务投票,如果满意度超过90%,我就给商会负责人爵士的待遇。第二年满足条件,就给他三等男爵的待遇;第三年,给他二等男爵的待遇。依此类推,直至一等伯爵。”
我瞧了瞧其他家臣的脸色,强调说:“考虑到这种商人获得爵位后,大概不愿意接受真正贵族的决斗请求,这种胆怯行为会损害贵族阶级的整体名誉。所以,只是待遇,不是真正的爵位。这种待遇与真正爵位的区别在于,不发年金,不分配采邑,不允许继承。”
我想了想,补充道:“这种贵族待遇没有继承权,所以没有贵族家徽,不过我可以专门为他们设计表明身份的图案标记,允许他们将相应的标记画在大门和马车上。”
“这样一来,这些拥有贵族待遇的商人可以在戏院中坐较好的位置;可以不用坐在豪华的马车上为爵位较低的贵族让道;他的妻子可以佩带相应的珠宝。阿拉卡,你觉得这种好处有吸引力吗?”
阿拉卡以小鸡啄米的方式连连点头。
夏默在最为恰当的时候开口了。他望着阿拉卡,语气显得严厉而阴森。“主公,我负责国家安全情报,必须考虑相应的法律变化。您对领地内的商人这么照顾,如果有谁侵占军队的利益怎么办?”
“哪能呢?”阿拉卡讪笑。“谁能做出这种事呢?那还算是人吗?”
我以勿庸置疑的语气说:“以叛国罪论处!其商会其它人员以从罪论处。”
阿拉卡媚笑着回应:“应该的,那自然是应该的。虽然商人最重视的是利益最大化,不过商人也有自己的操守。况且,能够有贵族的待遇,那是每个商人梦寐以求的事。如果有哪个沙丝那亚人敢侵占军队的利益,别说夏默,就是我也不会饶了他。”
阿拉卡话题一转,来到他最为关心的问题上。“不过,按海若最初对薪金改革的提议来看,这可是一大笔资金啊。按四大兵团满额兵员,全部都只按列兵计算,一个月需要发放的薪水也高达21800枚金币。考虑军官的薪水还要高些,再加上装备维护、粮食供给、训练费等,一个月没有十一万枚金币根本支持不了。四个兵团,是不是太多了?”
财政大臣和武将的思维方向总是水火不容。马迪尔尚在沉思,皮耶德在阿拉卡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选择了打瞌睡,而凯森又一次对阿拉卡怒目以视。
“不算多。布雷西亚的总人口大约有四百万,如果想要保护国家的安全,再综合考虑到军费的开支和粮食供给等情况,军队比较合理的比例应该是总人口的3%。也就是说布雷西亚合理的军人数量应该是十二万左右。”
“和塞斯相似,布雷西亚军队的结构是政府军两万,郡属军队和私兵加起来有十万。既然提高军人的待遇,那么我不会在这个基础上扩军,反而会载军。所以,我计划在四大兵团的基础上,布雷西亚私兵及地方军队的总数暂时要控制在六万以内。私兵在正规战场上能够发挥的战斗力,远远比不上正规军。他们需要耗费的金钱和粮食,虽然不是从国库中掏出,但同样需要布雷西亚人民所提供。所以,我要实行中央集权制!”
皮耶德总是在他愿意清醒的时候清醒,他抬起头发出反对的声音。“主公,你这样做,会触及贵族的利益。这样对统治不利啊。”
我盯着皮耶德的眼睛,分辨不出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里闪烁的光芒是野心还是真诚。
“改革自然会伤及部分人的利益,这无法避免。不过,我不会蛮干的。”
“我的想法是:颁布武器佩带法案。允许贵族、服役或退役军人、骑士及剑士协会注册人员佩带武器,如果别的人想要佩带武器,必须缴纳高额的税金。”
“高,实在是高!”阿拉卡听到国库可以增加收入,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我瞥了一眼嘴巴都笑歪的财政大臣。“不过,我希望自己领地内的民风尚武。在每个郡、市、镇、村,都要根据相应的地方财政设立训练场。如果平民自愿每个月至少进行三天训练,那么就允许他作为义务预备兵佩带长度短于四十厘米的短剑。”
“另外,我还将颁布布雷西亚爵位继承法案与前者配合。如果没有为国家立下相应功勋者,其继承的爵位自动降低一级。鼓励贵族率领他们的私兵加入政府军,按人数的多寡给予贵族相应的军衔。这种情况下,贵族子弟为了更好的继承爵位,自然会率领私兵加入政府军。”
“这样一来,贵族们原先消耗在私兵身上的钱就闲了下来。所以,四大兵团的商会可以向这些贵族吸纳他们投资。这种投资除了有正常的利益回报外,还可以按投资的多寡折算为军功,好让那些既怕死又不想失去地位的贵族保住他们的爵位。如果投资足够多的话,我甚至可以升他的爵位。不过,以投资得到的爵位与商人的爵位相同,不许继承!其继承人只继承原来的爵位。”
“阿拉卡,对于矿产的经营权,我可以给你优惠政策,但不能让你的商会垄断。军队商会,却可以由你全权负责。如何?”
“好,好!实在是太好了!”
我发现了又一个可以令阿拉卡眼睛放光的词:垄断。
“如果真有顽泯不化者想要试一试我的剑是否锋利,那样正好。灭掉造反者后又可以让军队拥有的土地多一些。”
“对了,粮食缺口还有多大?”
阿拉卡想了想。“粮食缺口本来并不大。不过这次赈灾中,一些家里粮食还撑得住的人也跟着那些最需要的灾民一起吃赈灾粮,所以情况就更紧张了。”
“很简单。把需要吃赈灾粮的人组织一下,去修建城保。”我指着地图上离东北边境线上三公里左右的一个城市。“以赈代工,让那些有劳动能力的人去罗德城修城。我要让罗德城成为布雷西亚防御力最强的堡垒!”
扫视了家臣们一眼,我问道:“你们有什么建议和补充吗?”
兰丝似乎有些牙疼,他嘬着牙缓缓说道:“主公,那种改革会触犯贵族的利益,可能某些贵族会去宗主国英格兰尼告状。另外,修建与英格兰尼接壤的城市,肯定刺激英格兰尼的。”
“事实上,”我顿了顿,对着兰丝笑着说:“国师不必担心布雷西亚与英格兰尼爆发战争的问题。”
兰丝拥有魔导师的实力,对精神魔法、死灵魔法也颇有研究。除了六大魔导师中公认实力最强的法兰西斯国师米歇尔.布朗,他可能并不惧怕与其他魔法师的对决。不过作为英格兰尼的通缉犯,他无法与一个国家相抗衡。
或许从英格兰尼逃到史都郡那种鸟不生蛋的山区后躲藏了几个月后,魔法师本来就不太多的勇气完全被消磨掉了。
勇气,是骑士或是剑士所应该具有的基本特质。不过似乎不应该苛求一位魔法师也必须拥有这种特质。
“主公,你怎么能够肯定这一点呢?”兰丝布满了皱纹的脸似乎可以表达欣喜这种表情——虽然这种表情显得有些古怪。
“因为,”我慢吞吞地说:“这场战争无法避免。”
第十九章
“主公!你认为我的想法怎么样?”
恍恍惚惚地从幻想中恢复过来,我下意识地确定自己身处的环境。
头顶是巨大的圆形房顶,圆形屋顶上镶嵌着几块长方形的彩色玻璃。阳光透过彩色玻璃,洒下柔和而又明亮的光线。面前,是巨大的圆桌。家臣们按一定的顺序围坐在圆桌旁。这是我很熟悉的地方,公爵府二楼的会议厅。
凯森显然对我这种魂不守舍的状态非常不满意,他特意加大嗓门又问了一声,把我吓了一跳。
“你的想法啊?……”我看着凯森不知道怎么开口。不过,我还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诚实地对他说道:“你刚才说了些什么?我没听清……”
凯森气得脸都红了。好在我是他的主公,要不然他肯定会冲到我面前挥起拳头。凯迪连忙打圆场。“主公,我哥刚才说:‘卓索图人不需要拿那么多的薪水,不过,那三百名公爵近卫绝对不能退出近卫队。因为那是对卓索图人的污辱。’”
“这样,恐怕不好吧。”我站地起,慢慢踱着步子沉思。“卓索图战士战斗力非常强,况且,凯迪精心挑选出来的近卫,更是精锐中的精锐。在布雷西亚军队和吾尔汉-卡敖奇联军中,很少有相同军衔的战士的能够拥有超过他们的实力。”
凯森斩钉截铁地反对。“不行!这是个荣誉问题。如果在竞争中被迫退出最精锐的部队,对于一个卓索图勇士而言是一种极大的污辱!况且,我们卓索图人相互间配合惯了,和别人一起组队会很不习惯。”
“这样啊?”我沉吟道:“让我再好好想想。”
原本以为作为新任的公爵,对军队改革不会遇到太大的阻力。谁知道第一个跳出来反对我计划的却是凯森,我最强力的家臣。
这可真是糟糕。为什么现在我的生活全都是一团糟?
这两天无论什么时候,只要空间能够容得下,那只被安丽丝取名为娜弗丽的小龙总会和安丽丝在一起。虽然娜弗丽很可爱,虽然它是一条雌龙,但在我的眼中,它仍旧是可恶的第三者!如何让娜弗丽远离我的生活,对我而言已经成了超越布雷西亚国事的头等大事。
令我头疼的是,安丽丝非常喜欢娜弗丽,所以使用暴力驱逐的方法根本行不通。除非我杀“龙”灭口,否则娜弗丽一定会找安丽丝投诉。唯一的方法就是引诱它自己离开。
记得上午的时候,我很和气地问娜弗丽。“娜弗丽,想你父母了吗?”
娜弗丽高傲地昂起脖子摇摇头。
“那,你想家了吗?”
仍旧是摇头。
“小娜娜,有男朋友吗?那天和你一起出现的黑龙是你的男朋友吧。想它了吗?翔龙肯定想你了,你快去找它吧。”
娜弗丽轻蔑地看着我,那神情就好象正看着一个白痴一样。它的头用力地偏向左侧,然后重重地摇向右侧,再次给了我相同的回答。
我拼命地克制自己,深呼吸。“娜弗丽,听说有一个地方叫龙岛,那儿有龙最喜欢吃的食物。你为什么不回龙岛去呢?”
娜弗丽歪着头想了想,突然发出欢快的叫声。安丽丝在最不该出现的时间,最不该出现的地点,拿着最不应该拿的食物过来了。娜弗丽蹦蹦跳跳地朝着安丽丝过去,不过它没有象我的多数家臣那样只顾吃,而是首先依偎在安丽丝的身旁亲了她一口。
我敢拿十个金币打赌。如果它的体型小些,娜弗丽肯定会跳到安丽丝的怀里接受她的喂食。
人的思维通常是有逻辑性的。当我幻想着娜弗丽的体型缩小到一只小狗的大小,然后跳到安丽丝的怀里时,我的眼睛也不由地瞟向安丽丝胸前。
那个柔软舒适的地方,已经都有两天没摸了。想到这儿,我已经开始咬牙切齿起来。
安丽丝对我娇嗔道:“兰特,你别老是陪着娜弗丽玩,都把它宠坏了。去干些正事!”
我悻悻然看了眼高兴得想跳舞的小龙,陪它玩?除非我秀逗了!看起来,处理娜弗丽这个第三者的事只能缓一缓。
“……主公!!!……”
我霍然抬头,看见凯森的脸已经贴得离我只有十公分了,脸色殷红得似乎即将滴出血来。我吓得连忙倒退一步,拉开与愤怒的圣骑士之间的距离。
什么事来着。哦,对了,刚才我正想到“处理娜弗丽这个第三者的事看来得缓一缓。”
我急忙解释:“缓一缓,那种事应该缓一缓。”
凯森愤怒地拍桌子。“什么事缓一缓?!”
会议桌上的裂纹使我心疼极了。有事好商量,干嘛这么用力地拍桌子呢?这张光滑可鉴的豪华圆桌至少价值一千二百枚金币呢。
和凯森比嗓门曾经吃过一回亏,他是天生的大嗓门。所以我不和凯森比音量,很小声地说:“不就是……军队改革的事缓一缓嘛。”
凯森有些狐疑,不过还没有等他说话,马迪尔已经站了起来。
“凯森.卓索图伯爵,我尊重你是位圣骑士,但你对主公怎么能够用这样的态度?!”
凯森愣了愣,迅速单膝跪下。“主公,请责罚我无礼的举动!”
责罚他?责罚我最强力的家臣?如果确实有人需要接受责罚,那也是娜弗丽这个小家伙。
双手扶住凯森的肩膀,准备将他扶起来。谁知他居然纹丝不动,嗡声嗡气地重申:“请责罚我!”
凯森的性格,极具大草原的那种豪爽特征。其实我并不介意凯森刚才拍桌子的行为,因为我了解他。和他计较这些,我计较得过来吗?
我和颜悦色地说:“这没什么的,起来吧。”
“我在主公面前咆哮,对上位者不敬,请主公责罚我!赏罚不明,何以治军?!”
如果凯森能够想到“赏罚不明,何以治国”,那就更令我欣慰了。真是个固执的武将啊。
“既然如此,那就罚禄半年吧。你起来,我们接着讨论。”
见鬼,刚才说到哪儿了。记忆中是凯森坚决不同意对公爵近卫进行改革,不过我不知道自己发呆的时间到底有多长,在这期间家臣们又说过些什么。
“你们,有什么要补充的?”
马迪尔身为首席家臣,率先发言。“主公,我觉得海若的建议很合理。不过,凯森所说的卓索图人的荣誉感也是个必须考虑的问题。不如将公爵近卫扩军,变为两个大队。这样一来,近卫正副首领可以各辖一个大队,职权也更分明些。”
“夏默要负责情报部门的事,或许没有足够的精力。我提议让拉库里接任近卫副首领一职。”
马迪尔对拉库里真是好的没话说。虽然成为近卫副首领后所辖部队由一个联队变为一个大队,但公爵近卫的战斗力比一个普通骑兵联队不知要强多少倍。其实让拉库里担任这一职务也不错。反正他连大脑里也全是肌肉,而战斗中近卫队多半由我亲自下达命令,他只需要动动肌肉就可以了。
没想到拉库里居然摇头。“主公,我很愿意担任您的亲卫首领,那样一来可以总是跟在您的身边。可是我的实力太差,或许比一个普通的近卫都不如。那实在太丢您的脸了。”
我看着拉库里微微点点头。他说的倒也是实话。不过这个耿直的汉子对我无比的忠诚,仅就这一点而言,也是担任公爵近卫首领的合适人选。况且如果让他干别的,那么可以肯定的是,他总会向我要求任务。担任近卫首领一职,他唯一的任务就只剩下操练近卫和保护我。这也是个让自己清静一点的好办法。
我回头看了看兰仆,想了想,说道:“拉库里,实力的问题你不必担心。我有办法很快提升你的实力。”
看着拉库里欲言又止,我喝道:“这是我的命令,你不接受吗?”
拉库里脸出现非常复杂的表情,有兴奋,有崇拜,也有惭愧。
我转过头对凯森说:“你看这样如何?扩建的另一大队公爵近卫中,也可以让卓索图人参加竞争。哦,对了。我想起来了,卓索图人不习惯和别人一起作战……”
听出我语气中捉弄的意思,凯森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凯迪可忍不住了。“主公,不要紧的。我们族人会习惯的。你放心好了。”
“好,接着议。公爵近卫定为王牌战斗部队。而卓索图部队呢,战斗力大家都有目共睹,定为主力战斗部队。多明戈的部队和马迪尔的部队呢,现在暂定为普通战斗部队。皮耶德的部队,暂时与其余的郡属部队定为预备役部队。不过这只是暂定的。在战斗中表现特别好的部队,可以升级。相反,表现特别差的,降级。大家有意见吗?”
凯森的部队是目前实质上的最高级别部队,因为公爵近队人数到底太少,根本不能称之为一只部队。多明戈看到自己的部队与马迪尔同级,偷偷地乐还来不及,根本不会有什么意见。马迪尔明白自己的部队确实比卓索图部队的战斗力差许多,因而接受这种级别。只是皮耶德的部队被我列为预备役部队,他为什么不提出反对意见呢?我看了看皮耶德,不禁好笑。他正以很巧妙的方式打瞌睡呢。不仔细看,还以为他正认真地研究军事地图呢。
“皮耶德!”
“唔,什么事啊?”皮耶德睁开眼睛,向四周看了看。终于产生了身为家臣的觉悟,他不好意思地摸摸头。“主公,我是个伤员,很需要休息。所以……”
无赖!比试中将皮耶德打伤,结果他老是借用这个原因和凯森一起来公爵府蹭饭吃,害得我的餐桌上一共有两个巨型的魔法灯——幸亏娜弗丽不在桌子上吃饭,要不然就是三个巨型的魔法灯了。现在皮耶德还以此为借口打瞌睡!好,我忍了。看他的伤什么时候好!
“皮耶德,我把你的部队暂定为预备役部队,你有不同的意见吗?”
皮耶德想了想,缓缓点头。“主公,史都郡的民兵和私兵没有而且也无法进行大规模集团军作战的训练,虽然在山区作战能力很强,但离开山区就不行了。所以我认为将史都郡士兵暂定为预备役战士也算合理。不过,我还有一只部队的战斗力很不错。所以,我希望向主公要求一个大队的主力战斗部队编制。”
黄金骑士只率领预备役部队太有点说不过去。出于愧疚,我大方地对皮耶德点点头,然后对凯森等人说道:“凯森,你们也可以拥有一个大队以内的更高级的编制,为亲卫队提供更好的待遇。另外,我授予你们在布雷西亚自行征兵的权力,你们四支部队的部队编制都为一个兵团。”
“另外,我还准备成立一支特殊的部队,一只能够在天空飞翔的飞行大队。”
兰丝皱着眉头问多明戈:“布雷西亚有那么多气系高级魔法师吗?”
或许是因为陷入了痛苦的回忆,多明戈的脸孔显得有些扭曲。“布雷西亚原来总共才二十三名高级魔法师,两名魔导士。其中有十一名高级魔法师参加了泰塔利亚战役,全部牺牲。”
其实对于如此多的高级魔法师在那一战中丧生我也很痛惜。走到多明戈面前,我想了想,说道:“多明戈,这个飞行大队定为王牌战斗部队。向全军公开征集射术好的弓箭手。划拨由你指挥。”
“飞行大队?”多明戈的声音因为激动而颤抖。“弓箭手?组成狮鹫战士吗?可是狮鹫战士是以长矛为武器啊。况且,每只狮鹫的成本就在四千枚金币以上,三百只就是一百二十万枚金币啊!”
看着多明戈患得患失的样子,我只得马上打破他的幻想。以免他受到的刺激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不是狮鹫战士。过几天你就会知道了。”
不理会陷入困惑的多明戈,我把目光移向阿拉卡。“接下来,就是关于军队福利的问题。阿拉卡,这个难题需要你的配合。你立功的时候到了。”
阿拉卡一个哆嗦。“我?”
他的声音里饱含着痛苦。“全布雷西亚军队的福利问题都由我来解决?!”
“不是由你解决,只是需要你的配合。”
阿拉卡绝望的表情里露出了一丝希翼。不过他的眼神令我一阵不爽,他的目光就好象一只快要饿死的狼突然发现了食物,却又怀疑食物的背后布置着一个可怕的陷井。
第十八章
皮耶德.康迪元帅是欧巴尼亚帝国五杰之一。他相貌英俊,举止优雅,经常以笑容面对他人。臣服大帝之前,人们因为皮耶德经常嘻嘻地笑而称他为西西王。
皮耶德是利用地形赢得胜利的天才。他经常说:“作战的时候,最好是在有山的地方;如果没有山,那么有河流也行;如果没有大的河流,那么有树林也可以;如果连树林也没有,那么我只好将战场转移至有山有水有树林的地方。”
除了卓越的指挥能力外,皮耶德还是一位巨龙骑士。当皮耶德骑上名叫翔龙的黑龙后,连大帝麾下武勇第一的凯森.卓索图元帅也无法将之击败。如果皮耶德施展人龙合体的秘法之后,凯森元帅也只能在光荣战败与逃命之间做出选择。
——《皮耶德.康迪元帅传》
对皮耶德进行精神魔法攻击成功后,他的心灵已经产生了一道极难察觉的间隙。借助这个不设防的间隙,我再次对他施展精神魔法比对普通人施法还容易。皮耶德的坐骑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龙。所以我施展魔法也不算有失公平。
先施展恐惧术。皮耶德的心灵顿时失守,他露出不安之色。还不满足,我又对他施展了幻觉术。这下子,皮耶德开始对着想象中的敌人发动攻击起来。
翔龙察觉到主人状若癫狂地左挡右刺,显然是遭受了莫名其妙的攻击,它大为愤怒。随着一声龙吟,一道龙族特有的魔法闪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我击来。
白雪是一匹独角兽,它及时为我撑起了一道结界。虽然翔龙刚刚成年,但这个龙族魔法同样差点将结界击穿。白雪大怒,咴咴大叫之后,气系五级魔法狂雷术出现在翔龙周围。
狂雷术对翔龙没有实质性的伤害。至于皮耶德,则成为被殃及的池鱼。狂雷结束之后,散发出香喷喷肉味的皮耶德失去知觉,一头向地面栽去。狂怒的翔龙发出一声巨啸,追着皮耶德飞去。
见鬼,本来打算以格斗技击败皮耶德的,可是人算不如天算,皮耶德在中了幻觉术后无法抵挡狂雷术。我的龙骑士家臣如果就这么掉在地上摔死了,那可是我的一大损失。
叹惜一声,我连忙施展出瞬间移动来到地面,然后对进行自由落体的皮耶德施展漂浮术,减缓他的下落之势。待皮耶德离地面三米之时,我腾空跃起,将他接住。
看起来皮耶德已经闭过气去了,正准备对他进行进一步的救护处理,翔龙狂啸着向我扑来。翔龙张开双翼后宽达六米,头一次看见一片阴云向下扑来的可怕情景,惊慌失措的我做了一件很难为情的事:慌慌张张地将皮耶德往一个方向扔去,而自己往相反的方向窜去。虽然翔龙最终的选择是保护主人,可惜它不该犹豫。皮耶德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后,重重地摔在地下。
皮耶德“哎呀”的惨叫声减少了我的负疚感。
我安慰自己:这至少证明我对皮耶德采取的紧急救助方式是正确的。如果不把他摔得那么重,搞不好他一口气接不上来就会成为死神的客人。
为了更好地保证我的龙骑士家臣不至于落下什么残疾,我施展出五级水级魔法神圣之水。发出淡蓝色圣洁光芒的神圣之水被我以飘浮术裹着向皮耶德那儿飘去。翔龙警惕地看着,并没有作出任何干涉的表示。
忘恩负义的翔龙看着皮耶德逐渐恢复过来,守护着皮耶德对着我发出怒啸,不过我没理它。只要我与它之间的距离有五十米,而且我还躲在结界里,我不怕它。
见我无动于衷,翔龙有些无趣,它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便衔着皮耶德腾空而起。我想了想,没有追上去。如果皮耶德愿意作我的家臣,醒来后他自然会回来。如果他不愿意,抓住他也没用。我不愿意杀掉他,关着他还浪费粮食。
这时,我的注意力被天空上的打斗吸引了。
那只小龙不知什么时候飞到天上,正和白雪打得不可开交呢。
施展飞行术,我飞向天空。双方的魔法都对对方无法造成真正的伤害,便不约而同转变为物理攻击。独角兽的体型虽然并不大,但对方只不过是一头幼龙,连头带尾也不过两米(它的尾巴就有将近一米),所以在肉搏方面处于均势。
白雪用头上的角用力地顶,而小龙则用牙齿拼命地咬。等我飞到它们旁边时,空中已经是“兽毛满天飞舞,龙鳞随风飘落”的状况了。
试图与小龙进行正常的交流,可惜我的努力完全白费了。幼龙此时象个发脾气陷入歇斯底里的小孩子,不使用暴力,恐怕无法让它平静下来。
不得已,我加入了对小龙的攻击。当然,主攻方向还是交给白雪,它随时可以制造结界。无论小龙有意还是无意,它如果突然对我喷出龙息或其他的魔法,我的反应稍微慢一点就可能会和皮耶德一样散发出香喷喷的烤肉香味。
我不停地用长矛的侧面击打小龙的屁股和腹部。它被我激怒了,红着眼睛向我发动攻击。握着杀神剑时我的魔法能力有极大的增强,所以使用飞行术后行动极为敏捷。要不然,白森森的龙牙就会和我的身体进行亲密接触了。
不知道独角兽有没有趁火打劫的概念,不过凡是生物都是趋利性的。当小龙攻击我的时候,白雪趁着这个机会狠狠地报复面前那个让它吃了苦头的敌人。
龙是一种极具智慧的生物,虽然只是头幼龙,它仍旧弄明白了基本的形势。在明白以寡敌众的情况下总是挨打后,它作出了一个令所人都大吃一惊的举动。
小龙急速落地,然后开始哭泣。虽然我以前并没有见过龙,更没见过龙是怎么哭的,但它发出的呜咽声,很明显地表达出一种委屈的感觉。
我狐疑地降落在小龙的旁边,不解地看着它。不是说龙是一种高贵的生物吗?它为什么哭得这么伤心?这时白雪也降落在我身边,还好,白雪似乎并不准备痛打“落地龙”。白雪高傲地咴了一声,昂着脖子走到安丽丝的身边。
我看看小龙,不知道接下来应该做些什么。
幼龙的模样很可爱,很讨人喜欢——如果它不哭的话。
没错,这是一条龙,一条小龙,可是它是一条会哭的龙!
小龙那幼儿般无助的呜咽声在我好奇的注视下停顿了一下,紧接着,它更加专注地哭泣起来。似乎为了使表演达到更佳效果,它伸起前肢擦着脸上的泪水。看它此刻的表现出来的模样,似乎对于我刚才的行为非常伤心。在它如此悲伤的哭泣下,哪怕是穷凶极恶的人也会反省自己:刚才是否对这个小可怜太粗暴了?
扔开长矛,放好杀神剑,我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小龙从它的指缝里偷偷看了看我,见我没什么恶意,便继续以哭声表达对我的控诉。也许是哭得太伤心,也许是哭得太专注,小可怜打噎起来。
轻轻触碰它,感觉一股滑腻的冰凉从指尖传了过来。不知道为什么,我安慰的轻抚却惹得小龙发出了更大的哭声。它泪眼婆娑地看了我一眼,扇动着小翅膀,声嘶力竭地发出更响亮的声音。本来只是呜咽罢了,现在却变成嚎啕大哭。见我目瞪口呆却没有进行进一步的表示,小龙便开始往地上打滚。它笨拙地打滚,还小心翼翼地避免碰到刚才打斗中受伤的地方。
我吞声闷笑。这是高贵的龙?简直就象个孩子嘛。
不过,正如不知道如何让一个伤心的孩子停止哭泣一样,我同样也不知如何安抚一条伤心的小龙。
我难为情地搔着头,将求救的目光投向安丽丝。不知道为什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会首先想到向安丽丝求助。
安丽丝拍了拍白雪,将它送入神界。然后,她温柔地笑笑,款款向我走来……
一阵幽香飘过,我很失落地弄明白了一件事。安丽丝并不是朝我走来,而是朝着小龙走来。
“龙龙乖,不哭了好吗?哥哥坏,我帮你打他。”
安丽丝敲了我一记,我捂着额头半天反应不过来。
“你是龙,哥哥没办法用魔法为你止疼。不过我可以让你不疼,相信阿姨吗?”
我失声叫道:“阿姨?!”
小龙瞅瞅我,又瞅瞅安丽丝,用力地点点头。安丽丝闭着眼用手指贴在小龙的皮肤上,似乎注入了一道气。我想,这道气是起探路的作用,以便了解龙身体的经脉。安丽丝怎么想我不知道,不过我想:以后小龙要是再胡闹,安丽丝就可以用点穴的功夫让小龙呆立不动了。
几秒钟后,安丽丝似乎弄明白了龙的大致经脉,伸出手指在小龙的身上点击了几下。
小龙圆圆的眼珠骨碌骨碌地转了几圈,突然从地上爬起来。打了一个噎后,它含着泪高兴地舔了安丽丝一口,然后很嚣张地对我哼了一声。
只要不用龙息,随便你怎么哼都行。我举起拳头威吓它。
小龙有了安丽丝做依靠后,心灵似乎变得脆弱了。它瘪瘪嘴,似乎又准备哭泣。
安丽丝横了我一眼,轻轻摸摸小龙的头。“龙龙乘,别理坏哥哥,我去给你弄好吃的。”
小龙此时的反应和我的那些家臣一样,它的眼睛开始放光。在安丽丝的连哄带骗之下,小龙摇摇晃晃地跟着她的身后朝公爵府的方向走去。
还在思考事情怎么会发展成这样子?结果看见凯森和拉库里正乱没形象地蹑手蹑脚地跟在小龙的身后。
我大吼一声。“站住!”
凯森和拉库里被我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安丽丝也回过头来露出不明白的表情看着我。
在多明戈的眼中,海若还不如一道菜。可是在凯森看来,我,他的主公同样比不上安丽丝制作的食物。
我叹了一口气。“一起回去吧。安丽丝,你给小龙做东西吃的时候多做一点。时间不早了,我和家臣一起吃宵夜。”
第十七章
通过铠甲或是魔法,可以防御各种攻击性魔法造成的伤害。格斗系的战士修炼斗气后,随着斗气的等级变化,仅仅凭借自身肉体就可以抵御不同级别的元素魔法。拥有终极圣斗气的战士,在魔法理论中被称之为魔法免疫者。这些人对正统魔法师而言,甚至比黑龙更令人头疼。黑龙虽然强大,它毕竟还是无法抵御屠龙术这种魔法攻击。可是魔法免疫者就不同了,当他们运用终极圣斗气的时候,哪怕是元素类禁忌魔法也无法对他们造成伤害。
精神系的魔法就不同了。虽然从理论上说,同样可以在精神上设置防御。不过由于精神系魔法被魔法协会认定为邪说异端,人类社会一千多年的发展进步历程中,对精神魔法的了解甚至比一千年前还要少。目前人类的精神是几乎不设防的。除了意志力特别强大的人,任何常规的防御手段都无法保护精神不受到精神魔法的伤害。
自从了解这些知识并掌握精神魔法后,我已经对这种技能上瘾了。随着一声怒哼,我刻意地散发出强大的战意,用来掩护悄悄对西西王施展的恐惧术。
“本想今晚挑灯夜战击败你,不过你远来是客,没有充足的休息就不能发挥出最大的战力。说吧,你需要休息多长时间才能以最佳的状态与我交战?!”
西西王被兰丝的临阵倒戈刺激得心神不定,因而被我的精神魔法趁虚而入。西西王到底是黄金骑士,虽然遭受了意外的打击并被我以恐惧术偷袭,却只不过脸色微变。他犹豫了一会儿,正色回答说:“不必了。如果这点路程也能够影响黄金骑士的体力,那也太污辱黄金骑士的名誉了。”
我简直太高兴了,皮耶德能够成为黄金骑士,他的意志力不可能不坚定。如果皮耶德没有受到兰丝倒戈的刺激,直接用精神魔法偷袭成功率是很低的。
从喉咙里发出自信的笑声。“你要战,我便战!”
言毕,我用如同实质的目光狠狠盯了西西王一眼,喝道:“跟我来!”
所有的人都跟在我的后面来到训练场。我嘿嘿闷笑,西西王已经吃了暗亏却不知道。现在他并不是我的家臣和属下,如果想要在气势上与我平分秋色,便应该与我并肩而行。但是恐惧术起了作用,他虽然强打精神,却只是如同我的家臣一样跟在我的身后。所谓先声夺人,不外如是。
来到训练场,场地的四周已经亮起了数不清的火把,把整个场地照得如果白昼。皮耶德与我一同站在训练场的中央,这时,他试图散发出与我抗衡的斗志。
“兰特大人,第一场先热身,我们步战如何?”
用精神魔法偷袭皮耶德,只能算是我恶劣爱好的表现。我喜欢用各种各样的手段削弱对方,喜欢以强击弱,喜欢不战自胜。但是每个人的性格都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对于能够与相同级别的骑士进行较量,我同样也是见猎心喜的。实力弱的时候找实力相当的对手容易,实力越强,就越难找到实力相当的人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较量(战场上的没有较量,只有生死相搏,我不喜欢)。所以,我不再施展精神魔法来攻击皮耶德正在积蓄的斗志。
“主公,与皮耶德比试事关国家大事,你不该在这种时候兴起见识对方实力的念头。主公,你应该趁此机会主攻!”
凯森大吼的声音顿时影响了皮耶德的心神。他为之一滞。
主场之利确实不言而喻。不过,只要兰仆在身旁,我就有着绝对的信心。不对,我对兰仆实在太依赖了。即使兰仆不在身边,皮耶德也不是我的对手啊。
以一个充满自信的笑容表达自己强大的信心。“凯森,别着急。击败皮耶德不难。不过,我需要的是一个心服口服的家臣。”
我的恶劣爱好此时又表现了出来,忍不住用言语削弱了西西王的斗志。倒霉的西西王又是一滞。
皮耶德深深地呼吸,他静下心来,待全身都散发出顽强的斗志后,双目射出令人复杂难明的神色,轻吁一口气道:“大人,看剑!”
漫天剑影,划出数不清的华丽轨迹,铺天盖地的向我攻来。
有意思,果然是高手!除了凯森外,我还从未见过别的人有过如此变化多端的格斗技巧。如果仅仅以技巧而言,皮耶德应该已经达到凯森的那种级别了。
“来得好!”我大喝一声。千辛万苦才忍住不为自己加持辅助魔法,也不对皮耶德进行精神魔法攻击。按照杀神剑的指示,我迅速刺向那如果繁星的剑影中最盛的一处。
“叮!”
杀神剑后发先制,在削断皮耶德的长剑后,停在他咽喉之处。
皮耶德的喉结上下滚动。我知道,他并非出于害怕,只是缘于无法压抑的气愤。在我送给他花瓶之后,他就知道我格斗技的大致水平,自然有着战败的觉悟。但是他没有想到我会手持如此锋利的宝剑。在这样的疏忽下,仅仅一招便败北的结果,令他郁闷无比。
我呵呵一笑,收回杀神剑。“不算不算,我手持宝剑,占了太大的便宜。不若这样,我们接着比试。只要我将你的剑削断,便不算你输,如何?”
皮耶德思考片刻,点头说:“多谢大人美意。”
言毕,皮耶德走到训练场边挑选出一把长剑。
我忍住笑意忍得好辛苦,差点闷出内伤。
西西王又上当了!每一个高手,都有着自己熟悉的武器。剑身的长度、重量、剑柄的手感,各不相同。虽然说拿着不熟悉的剑,黄金骑士仍然是黄金骑士,不过高手相争,胜负就决于毫厘差异。现在,我又占了一点优势。优势一点点积累起来,自然会变为胜势。不过,削断了皮耶德的长剑之后,我会为他打造一柄更好的剑。那时候,还可以更好地收买人心呢。
皮耶德来到我的对面,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礼。他明知格斗技逊于我,仍旧夷然不惧,忽然旋身挥剑,刺出似是平平无奇的一剑。
我暗赞一声。能够达到化华丽为平凡,这一剑,表现出比刚才更深奥的格斗技巧。经过刚才那一战,皮耶德似乎有所领悟,格斗技又有进步。
欣赏归欣赏,并不影响我要击败对手的想法。在唇边逸出一丝今人莫测高深的笑意,右手的杀神剑化作一道黄芒,疾取皮耶德胸口要害。正所谓进攻便是最好的防守。
我天马行空的一击,迫使皮耶德在面前舞出一道剑幕,急旋后跃。
得势不饶人,杀神剑直指皮耶德的后心。皮耶德发力前窜,反手舞出一道剑幕。可惜承诺过不削断他的长剑,要不然,这道剑幕只不过是虚设罢了。削断长剑后,杀神剑便可以停留在皮耶德的后心了。
以鬼魅一般的速度,我冲至皮耶德右侧,长剑斜挑。皮耶德慌忙挥舞长剑迎击。趁着他旧力已消,新力未生的尴尬时刻,杀神剑贴住他的长剑剑身,顺势一绞。长剑应声而飞,在它落地之前,杀神剑又一次停在皮耶德的咽喉前。
收回杀神剑,象面对一个老朋友一样,我高兴地对着皮耶德笑了。
皮耶德也笑了。那是一种狡猾的笑容。
“大人,我有一个秘密。其实,我是一个龙骑士!骑士间的比试,没有坐骑怎么行呢?”
一只黑龙凭空出现在三米高的半空中。奇怪的是,随着这条黑龙出现的,还有一条小龙。似乎被召唤之前,这只小龙正趴在黑龙的背上在睡觉,它睡眼朦胧地向四周望了望,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难道龙骑士也会象兽人或是卓索图人那样一人备几个坐骑吗?不过,这么小的龙能够骑吗?
我疑惑地看着皮耶德。“这条小龙是那条黑龙的子女吗?”
皮耶德知道的显然并不比我更多,他正迷惑地用龙语与那条黑龙进行交流,甚至没听清我刚才的提问。
小家伙在黑龙的背上听得津津有味,它高兴地大叫一声,扇动着小翅膀从黑龙的背上蹦了下来。不知道是不是太小的缘故,仅仅五米的高度它都没控制好飞行的动作,结果摔了一跤。不过小家伙对这一跤并不是很在乎,它兴奋地爬起来,象人一样坐在地上看着我们。
半晌,皮耶德回头看着,迷惑地说:“翔龙不肯告诉我那条小龙是怎么回事。不过,这并不影响我们之间的战斗。”
说完,皮耶德一跃跳上龙背,从矛鞘处抽出双矛。
“大人,我的翔龙才成年不久,请不要伤害他好吗?”
看看那只叫翔龙的黑龙确实只是刚刚成年的样子,我不由自主点了点头。
皮耶德的笑容更加狡猾了。“你已经削断了我的长剑,请不要再削断我特制的龙矛,好吗?因为我可以在空中攻击的缘故,你只需要挡住我十击,我便臣服于你,如何?”
这么无赖的话让我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象谁来着?想起来了,我对兰仆耍赖时的语气就和他差不多。
天理循环,报应不爽。看来我得收一个无赖家臣了。
就气势而言,猞猁比独角兽略强。我默念召唤咒语,结果阿呆没有出现。看来阿呆在兽人部落作为图腾正享受着堕落的生活,没有回到魔界。
我再念。还好,白雪总算给我面子,它出现在我的身旁。
这时候,翔龙和那只小龙与白雪好奇地对视。对于这种神兽级的生物来说,由于它们的数量极为稀少,而且生活在不同的地方,终其一生也难得见到对方。小龙挑衅似地对着白雪叫了一声,我想翔龙可能为小龙的行为感到了羞愧——虽然我从没听过龙啸,但我敢肯定,小龙没有气势的叫声更象是猫叫。
白天为白雪制作了特制的马鞍。看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如果不为白雪制作这个特制的马鞍,白雪施展飞行术载着我在天空飞行肯定很吃力。如果我自己施展飞行术,那么骑着白雪又毫无意义。
施展气缚术和简单的空气流动魔法,将训练场边上的一根长矛移到手中。我一手握剑,一手持矛,跃上白雪。对它略作暗示,白雪便施展飞行术飞上天空。
我大笑。“皮耶德,让你心服口服!不必十击之约,你我各凭手段决一胜负吧。”
旁观的众人发出喧哗声,向来心高气傲的凯森也喃喃自语:“精典之战!”
其实我并非象外表那样自信,只是迫于形势,却又不能示弱于敌。对手可是龙骑士啊!
龙,是一种有着森严的等级的生物。
在金字塔的最下层,是被称之为地行龙的亚龙。地行龙对二级以下(含二级)魔法免疫,奔跑迅速、性情凶猛。通常情况下,骑士在制服地行龙之后,就可以成为它的主人。令人遗憾的是,目前驯养地行龙的费用远远高于从野外捕捉。极为昂贵的费用,导致爱克斯大陆最强盛的国家,顶多也只能将地行龙骑士编制保持在小队的规模上。
在地行龙之上,是各类巨龙。各类巨龙分别拥有一定的抗魔属性。其中黑龙能够免疫除屠龙术以外所有的魔法。巨龙在交配需要以外,平时独居。某些拥有上古血裔的御龙者,能够使巨龙成为坐骑。
在东方的传说中,金字塔的最上层,是四海龙王。在西方的传说中,是四系龙神。四位龙神,在各自的领域内均可以施展出超级禁忌魔法。水、火、土、气四系龙神,分别可以施展出洪水滔天、九日耀天、天降陨石和极地冰风。传说,人类如果被四系龙神认可,成为龙神的朋友之后,龙神愿意让人类乘骑。还有更神奇的一种传说:龙神拥有自由变幻的能力。
如同当年与托蒂对战一样,虽然托蒂的实力远远高于我,但是他却不是阿呆的对手。现在,我的面前是一头活生生的黑龙,传说中极为强悍的生物——比猞猁还厉害。更让我头疼的是,我不能伤害翔龙,不然会大大的坠了我的面子。
皮耶德露出凝重之色。他说道:“开始吧。”
“不!”我微笑。“先来道开胃菜。”
在皮耶德及众人的迷惑不解中,我施展出瞬间移动站在翔龙的背上。长剑又一次搁在皮耶德的脖子上。不过,即使是乘着皮耶德心神未定之时的偷袭,他仍旧做出了反应,用矛柄在我的大腿上重重地一击。这次兵行险招,应该说纯粹是好胜心或是孩子气。如果皮耶德刚才不是瞬间的失神,如果不是因为龙矛不利近战,刚才我已经败了。我咬着牙忍住剧痛拼命挤出微笑,心想:只此一例,以后再不这么干了!
当皮耶德露出苦笑之后,我装出得意的样子回到白雪的背上,宣布:“现在正式开始。”
对着皮耶德施展出飓风术。翔龙被激怒了,它奋力舞动着翅膀,逆风而行。飓风术并不直接施展于黑龙身上,所以这种间接魔法还是可以发挥一定作用的。
用普通的四级以下魔法,大约不能伤害全身布满圣斗气的黄金骑士。施展出五级魔法或许有作用,但我却又不愿意真正伤害皮耶德。
也罢,格斗决胜负吧。
第十五章
马迪尔和凯森的部队在路上汇合了,因而他们一同到达。兰仆办事利索得令我难以想象,他居然在马迪尔他们回来之前就把事情办完了。
太阳开始落山了,不过现在正是召开晚宴的好时候。
餐具静静地放置在餐桌上,每一个盘子上,都罩着一个直径将近半米的半球形罩子。这些黄金制成的罩子经过我的改造之后,成为极具保温效果的保温罩。在魔法灯的照明下,它们反射出炫丽的光芒。
每个人的面前都放着一个透明的玻璃杯,里面盛着公爵府里珍藏的极品葡萄酒。武将通常都对酒有着好感,一般情况下,对他们而言难得一见的极品葡萄酒足以勾走他们的魂魄。不过现在的情况却是:马迪尔、多明戈、凯迪、拉库里的眼中射出精光,死死地盯着保温罩。在卡敖奇的时候他们曾经品尝过安丽丝的手艺。至于凯森这个老饕,连口水流下来了都不知道。
阿拉卡虽然不明白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善于察颜观色的他,从诸人的反应中猜测出一定有什么好事,因而眼神中流露出期盼的神情等待着我揭开迷底。
“诸位,这次庆祝宴特地为马迪尔、凯森和多明戈召开。我夫人为你们特意做了几道小菜,诸位,开始吧。”
我的话音刚落,不待侍者过来,心急的拉库里和凯森已经自行动手揭开了罩子。与我预料的一样,除了马迪尔外,家臣们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忘掉了基本的礼数,不顾一切地向美食进攻。他们完全将自己的主公视为空气,狼吞虎咽拼命往嘴里塞着食物。家臣们无礼的表现令安丽丝感到高兴。不过她不知道,我所改造过的餐具,除了保温罩具有良好的保温效果外,银盘还能对食物加持一种特殊的魔法。这种魔法属于精神魔法,可以对品尝食物的人的味蕾的敏感程度增强十倍左右。
我暗自想:狼虎之士,莫非是狼吞虎咽之士的简称?幸好有先见之明,已经在宴会召开前偷偷吃饱了……
出了一会神的功夫,桌子上的食物已经彻底消失不见了。凯森意犹未尽地摸着肚子,而阿拉卡和拉库里则正不顾体面地舔着盘子。
对于拉库里,我已经懒得再说些什么了。不过阿拉卡似乎还有希望挽救,于是我出声制止了阿拉卡。“阿拉卡,你已经是一位上位贵族了,要时刻记住这一点!要不然,我取消你的爵位让做做个不受拘束的平民好了。”
阿拉卡恋恋不舍地将埋在盘子上的头抬起来,他委屈地解释:“主公,实在是太好吃了。”
将笑意克制住,不理会阿拉卡可怜兮兮的眼神。“刚才是为马迪尔、凯森、多明戈三人举行的庆功宴。你们,都是沾了他们三个人的光。”
听到我这样说,马迪尔和凯森倒也不动声色,多明戈却挺着肚子显出洋洋自得的模样。我微微一笑,打了个响指。侍者从侧厅推来一具餐车,在餐车上,放置着六个盘子。
除了马迪尔尚能自制外,其余家臣的目光全都随着餐车的移动而移动。
“这里有肥牛、烤羊肉、烤鸭、清蒸螃蟹、青椒回锅肉和炖鸡汤,是专门奖赏给功臣的。”
这时候,其余家臣全都以羡慕的目光瞧着那三个人。
“多明戈,虽然你是马迪尔的副手。但马迪尔告诉我,平息斯尔弗郡叛乱中你立下了首功,所以,你和马迪尔一人一道菜。”
看起来多明戈与马迪尔相处得还不错,我自然也就随水推舟,让多明戈对马迪尔更具好感。既然多明戈是人才,那么我只好容忍一下他的缺点。将多明戈留在身边有着令人头痛的地方。也许,引导多明戈在空闲时多与凯森或是马迪尔打交道是个好主意。
将目光移向凯森。“虽然你独自完成了平息刚得郡叛乱的任务,但我却不能让你得到两道菜的奖励。刚得郡是我的领地,可是你却在刚得郡杀戮过多。凯森,你能够理解吧。”
在凯森出发前,我曾经对他说过:如果他在刚得郡杀戮过重,那么我只能扮红脸,他得扮黑脸。凯森渴望的目光正在餐车上盘旋,听到我的话后不禁一愣。他露出痛惜的表情,然后不情愿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无非是平时蹭着和我一起吃。没办法,谁叫他是圣骑士呢?
“多明戈,你有位叫海若.史麦尔的家臣,我很欣赏。现在我用一道菜与你交换如何?”
多明戈惊喜地答应了。可怜的海若,在多明戈的眼里还不如一道菜。不过话说回来,瞧多明戈现在这副魂不守舍的模样,即使引诱他签卖身契约也不是什么难事。
“阿拉卡,你这次向布雷西亚运送了用来解救燃眉之急的大量粮食,也算是立了功。赏给你一道菜。”
阿拉卡被意外的惊喜乐坏了,脸上肥肉全都挤成了一堆。他一个劲地嚷嚷:“主公英明,主公圣明。我对主公的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一发而不可收拾……”
我不禁一乐。圣明这个词也太便宜了,一道菜就换回来了。
“凯迪。”
或许因为这是最后一道菜的缘故吧,凯迪激动地站起来。“有!”
我摆手示意凯迪坐下。“按目前的情况看,赈灾的事你办得不错。不过,你完成的任务不是军功,而且与阿拉卡的功劳相比还差得很远,不过,你哥哥立的功似乎最大,所以你是沾你哥哥的光。”
说到这里,我瞄了凯森一眼。他摸着嘴上的胡子,试图掩饰眼中的笑意。
“按凯森、马迪尔、阿拉卡、多明戈的顺序挑选盘子里的菜,剩下的一个是你的。”
我这样的分配,除了拉库里外,家臣们都露出满意的表情。
望着眼中快要冒出绿光的家臣,我问道:“你们是现在吃还是等会儿再吃。”
“现在!”分到奖励的家臣异口同声地回答。没待我做进一步的表示,以凯森为首的家臣已经冲到餐车前将自己心仪的食物端上了餐桌。
拉库里此时的表情极为丰富。他的目光在众人间游移,时而羡慕不已,时而垂涎欲滴,时而咬牙切齿……
“拉库里,别着急。这儿还有我夫人亲自制作的餐后饮料。你会对它满意的。”
“安丽丝制作”这个词已经是某种神圣的保证了。如果说人们对刻有“矮人制造”标记的武器有着绝对的信任,那么我的家臣对于“安丽丝制作”的食物已经达到了崇拜的地步。拉库里闻言,迫不及待地顺着我手指的方向冲过去,抱起一小罐酸梅汤开始猛灌。
没有人抢,现在家臣们各自吃起来倒也颇具贵族气质。等他们各自吃完后,拉库里已经抱着变成圆球状的肚子露出满足的神情。
“好了,正餐吃完了,来用点餐后饮料吧。我为大家准备了我夫人制作的酸梅汤,还有红酒、甜酒和各类果汁。各位随意。”
家臣们不约而同选择了酸梅汤。他们一边握着从东方运送过来了珍贵瓷碗,细细地品味酸梅汤的滋味,一边随意地聊天。
正准备宣布庆功宴结束的时候,门卫高声通报:“夏默.格里恩大人到。”
我对凯森和马迪尔调侃道:“你们虽然立了大功,却花费了许多人力物力,可是夏默单人匹马,却可能立下了比你们更大的功劳呢。也许,明天你们就可以沾夏默的光再吃一餐我夫人制作的食物呢。”
拉库里舔舔嘴,表情极为愉快。“那可真是太好了。”
史都郡和斯尔弗郡、刚得郡比起来,离鸠格市的距离最远,而且路也最难走。但是夏默一去一回最多六天的时间也就够了。如果夏默三天前回来,那么还有可能是因为被皮耶德一口拒绝因而无功而返。既然在史都郡至少停留了四天,那么夏默这时候多半是给我带回了好消息。
在众人的等待中,夏默走了进来。他的表情平静,从神色中看不出喜怒。可是,他的肤色比往常苍白。不知道别人是否看得出来,但我却清楚地知道:夏默在最近一段时间曾经大量失血。我偷偷睃了睃周围的家臣,他们充满期待地看着夏默,显然是希望从夏默的口中听到史都郡叛乱平息的好消息。只有凯森挑挑眉,看来他也清楚夏默的身体状况,因而有些疑惑。
夏默虽然从容貌上看起来象个文弱书生,但我知道他拥有青铜骑士的实力。据我所知,布雷西亚境内并没有实力高强到能够将青铜骑士击伤的强盗。夏默受的伤,应该是皮耶德的“功劳”。对于史都郡,我软硬兼施。难道皮耶德是个软硬不吃的人?我的心凉了一大截。
“夏默,事情办得不顺利吗?”
夏默一笑,可能是牵动了伤口,他忍不住一咧嘴。“我想说幸不辱命,不过事实上,我并没有完全完成任务。”
看到那些充满期待的人大多都迅速地垮下了脸,夏默却咧嘴一笑。“可是史都郡的叛乱,却基本上可以说已经解决了。”
凯森的火爆脾气彻底表现了出来。由于他是圣骑士的缘故,除了对首席家臣马迪尔还保持着礼貌外,对我其他的家臣常常是呼来喝去。“小白脸,长话短说。别绕圈子!”
夏默内刚外柔,通常情况下对谁都是彬彬有礼。他对着圣骑士恭恭敬敬行了个道歉礼,然后向我讲述事情的经过。
“到了史都郡,最初皮耶德根本不与我见面,只是派下人领我去史都郡四处参观。三天后,皮耶德与我会面。他颇为客气,正如多明戈大人所说的那样,总是嘻嘻地笑。不过在客气的表面之下,他的态度却极为强硬。”
“皮耶德告诉我:他已经做好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准备。他问:这三天来我已经看了史都郡的战前准备,能否否认既使封锁了商道,史都郡仍然至少可以支撑两个月。他还说,如果主公继续封锁史都郡的周边通道,他将率领士兵进入玛哈亚公国进行抢掠。他还说,不对布雷西亚发动进攻,只是不忍同室操戈罢了,并非怕了主公。”
“夏默,你是否就此回来了?这样也好!”凯森似乎被夏默一句又一句的“他说”、“他还说”给激怒了。如雷的音量让所有人都明白此时凯森愤怒的心情。“他不忍同室操戈,我却想去会会这个西西王呢!”
大家都将目光移向凯森。圣骑士此时眯着眼睛,散发出令人颤栗的强烈战意。我在心中将凯森与政治之间,重重地划上了不等号。
夏默看到我的暗示后,接着讲述。“我告诉皮耶德:目前的情况是因为主公听闻谣言史都郡已经叛乱了,因而采取了一点必要的措施。然后我告诉他,说我可以解除封锁。皮耶德听后,对于我拥有这么大的权力觉得很惊奇,问我是否是主公的首席家臣。”
“我解释说首席家臣另有其人。而且就位列而言,我在主公家臣之中,属于排位最后的一名。”夏默笑了笑。“这也不算骗他,因为其他的家臣至少都有上位贵族的爵位,而我仅仅是个爵士罢了。”
“皮耶德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问有名圣骑士也是主公的家臣是否属实。给予皮耶德肯定的答复后,他更加沉默了。我以为皮耶德当时已经软化,因而将主公有意收他为家臣的意思透露。谁知他竟勃然大怒,然后莫名其妙命人将我带入刑室拷打。”
“他奶奶的,我夏默这回可真是吃了大亏。”
我始终弄不明白,面如冠玉,言语文雅的夏默为什么偶尔会突然吐出一两句脏话。夏默的表情表明他对吃的那些亏并不在意,不过他既然是为我而吃了这个亏,我自然会补偿他的。
“一天后,皮耶德令人将我从刑室带出。主公,我可没坠了您的威风。”夏默的不知道哪儿的伤口被牵动了,因而他的笑容看起来颇象苦笑。我想,那顿拷打肯定让他吃足了苦头。
“皮耶德对我颇为佩服,因而对主公产生了极大的好奇。皮耶德说,从那件礼物看,制作者格斗技巧确实高于他,但是他并不相信那是主公制作而出的物品。他还说,就一个真正的武将所应该拥有的尊严而言,身为自由武将,他只会臣服于实力强于他的主君。所以他要求主公亲自前往史都郡与他比试。如果主公获胜,皮耶德愿意臣服。如果皮耶德获胜,他要求获得史都郡的独立权力。”
拉库里小声嘀咕:“这么容易就可以立下大功,其实我也可以禁受拷打的。主公太偏心了,都不给我立功的机会。”
我怒视着拉库里,总有一天我会因为他的缘故抓狂。
第十四章
“主人,武器由冷兵器时代发展至热兵器时代,然后是智能兵器时代。虽然我的知识体系属于智能兵器时代,不过对于s级全自动智能格斗武器却根本不了解。我仅仅知道,使用者与它建立联系是很玄妙的。有的使用者一拿到武器便可以与它建立完全的心灵联系,有的使用者则需要数百年才能与之建立一定的心灵联系。要知道,从某个方面讲,全自动智能格斗武器也有自己的思维。它是很有个性的,不是吗?”
“数百年?”看着兰仆一脸的坏笑,我忍不住又产生了打歪他鼻子的欲望。爱克斯大陆贵族的平均年龄才六十岁,就人类的年龄而论,数百年也太漫长了吧?
杀神剑有自己的个性,我难道没有吗?
要怎么样才能够完全和它建立心灵联系呢?一把破剑,还滥有个性的。居然要求我达到某种条件才肯承认我是它的主人。
正在腹诽,杀神剑似乎不满地嗡嗡响起来。它发出鸣叫声,在我的手中振动欲飞,好象正在向我提出强烈的反对。
我连忙轻抚杀神剑的剑身,以对情人一样温柔的语调对它说:“你是一把好剑,绝世好剑!我会让你在我的手中,成为兵器谱中排名第一的武器。安静,安静。别生气。”
随着我的安抚,杀神剑居然真的安静了下来。看着剑身上如同泓波秋水的光泽,我暗暗吃惊,连忙将它插入剑鞘。将它放好后,我小心翼翼地想:真是怪事,杀神剑似乎有思想。
没动静。还好。
我鬼鬼祟祟地压低声音对兰仆说:“兰仆,杀神剑真的有思想呢。”
兰仆并不理会我的紧张,他的声音甚至比平时还要大。“当然,要不怎么能够称之为智能武器?不过你放心,智能激光剑的剑鞘是特制的。把它放进去后,除了针对主人的杀气,它无法感知其余的事。”
“智能武器的智能毕竟不高,只相当于三四岁的孩子。假如你与它建立了完全的心灵感应,当你要求它自行杀敌时,必须下达准确的指令。如果你简单地要求它杀敌,或是要求它杀一个叫汤姆的人,它就无法完成任务。因为这种情况下,它无法判断谁是敌人或是谁叫汤姆——除非当时正好有个人大喊‘我叫汤姆。’”
“其实,智能武器拥有一定的智能,是一种折中的办法。在科技水平超过后核时代的世界中,有一个公约:智商超过五十的智能机器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剥夺高级智慧生物的生命。智商低于五十的智能机器,可以在主人下达明确命令后剥夺高级智慧生物的生命。”
真想抛下所有的事去好好研究如何与杀神剑建立心灵感觉。以兰仆的能力,神不知鬼不觉杀掉英格兰尼国王或是什么王子毫无困难,可惜他不肯。如果杀神剑承认我,那么我就去客串一下杀手的角色。
“传说中,古东方的仙人可以祭起神器杀掉千里以外的人。如果我真正掌握了杀神剑,是否也能够拥有这样的能力?”
兰仆耸耸肩。“可以。不过我说过,智能武器必须得到明确的命令。也就是说,如果你可以用灵觉掌握千里以外的情况,就可以杀掉千里以外能力逊于杀神剑的生物。”
不利用杀神剑的帮助,我现在的灵觉探知范围只有一公里多。如果能够以灵觉感知千里以外的情况,那么我的能力搞不好都达到魔王、神王一级的水平了。那时候,还需要杀神剑帮忙吗?
真扫兴!
“兰仆,我老婆安丽丝会古东方的格斗技。她会凝波微步,会一阳指,据她说,如果功力足够,还可以使用出伤人于无形的六脉神剑。你肯定会吧?教我!”
兰仆看着我的眼神,似乎是溺爱地看着一个永不知足的孩子。
“主人,施展六脉神剑需要特殊的练气方法。这种方法叫作一阳心法,与你现在修炼的斗气并不兼容。”
看着我露出失望的神情,兰仆安慰我。“其实你握着杀神剑时施展出的终极圣斗气,与六脉神剑的效果差不多。如果你真正与杀神剑建立心灵联系,那种情况下比六脉神剑的效果要超过许多。”
这一点不用兰仆说我也知道。六脉神剑再厉害,也不可能比兰仆更厉害。如果与杀神剑建立完全的心灵联系,我就会比兰仆更厉害。可是,怎么与杀神剑建立心灵联系却是个很令我头疼的事情。如果一觉醒来这个问题能够得到解决,那样该多好?
算了,不做白日梦了。多明戈留给我的国库里有将近五十万金币,当时我觉得多得数不清。不过我错了。
以个人而言,五十万金币确实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一辈子也花不完。但是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五十万金币实在不算什么。卡敖奇战役之后,我对吾尔汉、卡敖奇两地的军人进行了大方的奖励。从好的方面讲,吾尔汉、卡敖奇的军人大多都自愿跟随我来到了布雷西亚。从坏的方面讲,八万多金币一下子就没了。
阿拉卡带来的一千二百多吨粮食虽然缓解了布雷西亚的粮食危机,但是考虑即将到来的大战,还必须囤积大量的粮食。这又是一大笔开销。
布雷西亚正规军被我消灭后(真是世事难料,现在我居然为当时的杀戮而后悔起来),多明戈下令将那些战死的士兵连着铠甲一起埋葬了。多明戈谈起这件事时痛不欲生(我亦如此)。因为那是他花费了很大心血建立起来的军队,军队的装备都是上品。挖开那些令人尊敬的战死者的坟墓弄出铠甲,这种想法太不正常(虽然最终压下了这个念头,但这种念头居然能够出现在我的脑海,只能说明我已经穷疯了)。想要建立合格的军队,装备也是一大笔开销。
为了让布雷西亚军人对我更忠心,自然应该给他们更好的待遇。况且军队改革也是很费钱的事。提高军人的待遇,也可以促进提高军人的战斗力。
虽然可以没收一部分英格兰尼商人的挖矿及加工工具,但兰仆开列的清单促使我心跳的速度可以与第一眼看见卡特琳娜时相媲美。想要自行开发矿物并将之加工为半成品甚至成品,必要的投资足以令阿拉卡哭上三天三夜——还好现在有个财政大臣了,花钱的时候他会比我更心疼——这是我唯一的自我安慰方法。
有阿拉卡和兰仆在,这些事情交给他们操心算了。
“兰仆,我现在很缺钱。你能不能去英格兰尼偷些宝物?”
兰仆以异样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我刚刚从疯人院之中逃出来一般。事实上,我真的快要疯掉了。做公爵一点都不好玩,要操心那么多事。
“算了。你曾经说过,你的道德观念与我相同。事实上,我的确做不出偷窃的事。”在兰仆面前,耍赖是我最为熟练而且也最为喜欢做的事。“不过,我不管了。你给我想办法弄点钱!”
兰仆想了想,不情愿地问:“主人,你需要多少钱?要知道,我的确可以通过正当的途径弄很多钱,但是如果想要弄大量的金钱,必须耗费相当多的能量。”
兰仆现在没有自动能量补充装置。当他的能量耗费到一定程度后,就必须离开我去补充能量。在这种重要的时刻,我一刻也舍不得他离开。想了想,只需要矿场能够正常经营后,我的财政情况就会好转,乃至达到良性循环。粗略估计,至少还需要三十万金币。
我以不太肯定的语气说:“三十万枚金币吧。”
兰仆点点头。“这很容易。”
“在鸠格市郊区,有一个宝藏。它的上任主人,是两百年前被政变杀害的原布雷西亚公爵,这位公爵所有的继承人都被政变者杀害了。因而,这个宝藏应该算是无主宝藏。如果将宝藏交给阿拉卡去变换为现金,估计价值为六十万金币。”
六十万金币!我兴奋得不能自制,冲到兰仆的面前将他紧紧地抱住,用力地拍打他的背。“我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的!”
兰仆的脸上露出一丝感动。“布雷西亚有几个极为珍贵且较为容易挖出的矿物的矿区。那里面的矿物,按市面的价格,最少的一个也值四十万金币。挖那个埋得最浅的矿,我只需要三天的时间。如果将之加工制成成品,价值更为可观。”
“不必了,六十万金币足够了。挖矿会耗费你过多的能量,这种工作还是交给矿工去做吧。”
“好,那么你现在去吧。把宝藏弄出来后,交给阿拉卡,然后快点回来。”
兰仆微微颔首,转身离去。当他打开门的时候,安丽丝正好兴冲冲地闯了进来,差点撞上兰仆。她微微红着脸对着兰仆礼貌地点头。
等兰仆离开后,我将视线移动安丽丝的身上,想弄明白她为什么会这么激动。仅仅看一眼是没法弄明白原因的,我只发觉了一点:她红扑扑的脸旦很诱人,令我好想扑上去咬一口。我刚刚心念一动,安丽丝就扑了过来。她兴奋地抱着我,献给我一个长长的吻。
吻就吻,谁怕谁?
用力地搂住安丽丝,我感觉到大概需要冲一次冷水浴来摒弃某些生理反应——可惜安丽丝总是劝我不要纵欲过度,说什么那样会伤身体。要不然,我才不管现在是不是大白天呢。
安丽丝好象就是为了适合我的臂膀才造出来的一样——我幸福地环着她,感觉真是美妙极了。
先投降的还是安丽丝。她用小手推拒着我的肩,急速地喘气。这么近的距离内,吐气如兰的香味令我不忍释手。环着她的纤腰,我坏坏地笑,用拇指抚摸着安丽丝的肩胛骨。充满节奏的爱抚使安丽丝兴奋起来,她下意识地将身体与我的指掌摩蹭。
可惜下体的生理反应破坏了这种美妙和谐的情景。安丽丝突然感觉到我的变化,羞红了脸推开我。
唉,都老夫老妻了,还那么害羞干嘛?不过,我也只能尴尬地站着不动。如果顶着小帐篷向安丽丝走过去,不知道会不会把她吓得跑掉。
安丽丝瞟了眼我的小帐篷,用细不可闻的声音说了些什么。
“你刚才说什么?”
安丽丝垂着眼睑,声音仍旧很小,不过好在我听清了。“马迪尔和凯森回来了。”
“什么?!我不是吩咐过近卫,有马迪尔和凯森的消息要赶快通知我吗?这些近卫太失职了!”
“不是的。马迪尔和凯森的队伍现在还在一百公里之外呢。”
这时候我才注意到,安丽丝额头上渗着细微的汗滴。下意识地看了看射进窗子的阳光角度,似乎安丽丝只玩了半个小时啊。
但愿白雪的脾气比阿呆好些。可怜的白雪。
向前跨了一步,准备劝告安丽丝不要把白雪跑得太累。结果安丽丝的反应令我发狂。
她慌慌张张地拉开门,象受惊吓的小鹿一样闪了出去。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她又从门后探出脑袋问道:“兰特,我去为功臣准备一下晚餐,好吗?”
好,有什么不好呢?!无论是粗鲁的拉库里、正直的马迪尔、半疯的多明戈,还是热衷美食的凯森,他们全都宁愿以削减爵位的代价,来换取品尝安丽丝所做食物的机会。
不过我可不愿意让安丽丝累着了。况且,物以稀为贵,限制家臣品尝的次数,可以让他们的味蕾得到更大的刺激。
今天马迪尔和凯森得胜归来,确实应该奖励他们了。
其实物以稀为贵的道理似乎并不正确,因为我几乎每天都品尝安丽丝制做的美食,可是我仍旧无法抵御那种诱惑。吞咽了一口唾沫,不知是为了压抑食的诱惑还是为了压抑色的诱惑,我的声音显得粗声嘎气。“你去准备晚餐吧。我现在已经很饿了,你最好快点。因为等会儿我或许等不及了会吃掉你!”
门“砰!”地剧烈撞击在门框上。安丽丝以最快的速度逃跑了——我对凝波微步的印象变得糟糕透了。
第十三章
兰仆的到来,使安丽丝摆脱了政务的桎梏。当安丽丝从繁琐无比的政务中解脱出来时候,却是我悲惨地沦为铁匠的一刻。
幸好安丽丝是个品味高雅的完美主义者。如果金属制品上不能流动着那种亮丽的色彩,她宁可不要。
神器上流动的光芒与一种特殊的魔力有关。而我所制作的物品之所以能够达到那样的效果,却完全只是银精的功劳。好在银精是一种极为昂贵的金属,现在已经所剩无几了。经过深思熟虑后,我谨慎地向安丽丝提出一个建议:为白雪制作一个精制的,流动着亮丽色彩的,并拥有特殊魔法作用的马鞍。
安丽丝歪着头想了片刻,认为这是个不错的主意。不过,她另外要求我对多明戈留下的一套餐具进行改造。得到安丽丝的肯定答复后,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无论如何,拥有一套具有神奇效果餐具可以保证我的生活质量,这也没什么不好。
如果必须有所损失,那么将损失降到最低就是一种成功:制作一个马鞍所需要的银精,足以制作数以百计的饰品。想都不用想,无论剩余的银精有多少,我都会将剩余的银精全部用在改造餐具和制作马鞍。尽管对如此地浪费银精有些心疼,但是与另一种结果比起来,这却毫无疑问是最为正确的选择。
改造完餐具后,我开始考虑如何制作马鞍。
在众多的贵金属中,白银的质量相对较轻。为了使白雪拥有更快的速度,在马鞍的材料方面我选择了白银。同样以玄金丝在马鞍上画上了魔法阵,而主要的魔法材料则是具有气系魔法增幅作用的无色钻石。催动魔法后,坐在白雪上的骑手几乎处于漂浮的状态。这样一来,载着同样体重的人,阿呆与白雪的速度就不相上下了。阿拉卡从他的情报网得知我的身边有一位妻子,因而此次特别带来了优质的布匹绸缎作为献给她的礼物。垫褥的材料,我从那些布匹绸缎中挑选出雪白的锦缎。刻着缕花的黄金上再镶嵌着水蓝色的钻石,除了可以帮助白雪迅速散发热量外,镫子本身也成为了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为白雪备好鞍后,使它显得越发漂亮。白雪自己也感到兴奋,昂然抬起头,咴咴地叫了一声。我和安丽丝骑上去后,白雪开始兴奋地飞奔。我们的耳旁风声呼呼地响,树木一闪一闪地向后倒退。但我们的感觉却又是那么的平稳,仿佛是走在极其柔软的地毯上。事实上,由于特制马鞍的缘故,我与安丽丝虽然骑在白雪的身上,却只是相当于施展了漂浮术被白雪牵引着向前飞罢了。
绕了很大一个圈子后,白雪终于听从我的命令回到了公爵府。跳下白雪,它便亲热地舔我的脸。作为神兽,它知道是谁制作了这个漂亮而又有用的鞍子,因而对我特别热情。
我对着一旁的安丽丝问道:“白雪都明白知恩图报的道理。你呢?难道不给我一个吻作为奖励?”
或许是因为卡特琳娜不在的缘故,安丽丝不再老是显出成熟聪明的模样,她搂着我,雀跃着亲吻我另一侧的脸。
在这一刻,我更加深刻地体验了爱克斯大陆的一句名谚:让心爱的女人开心,就是让自己快乐。
美滋滋地接受着美人的恩宠,我不禁有些后悔自己提出的报答方式过于保守了。“如果要求一次浪漫的床上运动呢?”
想着想着,口水顺着嘴角试图溜出来。
安丽丝看着我色咪咪的样子,飞快地跳上白雪。她歪着头,带着调皮的表情向我询问。“我想独自骑一会儿白雪,以便能够再体会一下那种极速的快感。可以吗?”
事实上,为白雪制作了这个鞍子后,骑上白雪的速度比骑上阿呆的速度还要略快一些。毕竟阿呆驼上我后最快极速下降了46%,即使是驼上重量比我轻许多的卡特琳娜或是安丽丝,其最高速度仍然会下降不少。
安丽丝这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我很理解,因为以前刚刚骑上阿呆的时候,我也对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非常着迷。如果不是后来阿呆死活不肯再满足我那永无止尽的要求,我或许会骑着阿呆跑上一整天。
曾经向兰仆询问过为什么会在极速的时候会产生那种极大的快感,他解释说,某些人的潜意识感到危险时,会产生一种叫多巴胺的物质。这种物质使人产生快感,并且还会上瘾。不过,还有些人在同样的情况下只会在体内产生一种叫血清促进素的物质。这些人在相同的情况下,只会感觉不适。显然,我与安丽丝都是同一种人——喜欢刺激的人。
溺爱地点头答应了安丽丝的要求。当她的背影从我的视线之内消失后,我不禁为独角兽暗自祈祷:白雪,但愿你也能产生那种叫多巴胺的物质,否则你很快就能体会安丽丝恐怖的一面了。
政务由兰仆去解决了,而安丽丝也找到自己的乐趣了。我该干些什么呢?
看起来还是得去骚扰兰仆。安丽丝处理政务的时候不许我打扰她,但兰仆就不同了。他不仅可以一心二用,甚至可以一心多用。
走上二楼,兰仆正在我的办公室处理公务。他那轻松写意的模样在我看来显得很嚣张。兰仆对每张文件只是轻轻一瞥,然后便在上面飞快地写下意见或是批示。安丽丝的速度已经很快了,但是和兰仆比起来,却只能算是蜗牛。
我假惺惺地对兰仆说:“辛苦了。”
兰仆大笔一挥,然后抬头对我微微一笑。
“主人,真巧,这些积压下来的工作我刚好处理完了。”
我瞪大眼睛不知道说什么。虽然知道兰仆应该列入怪物一类,但有时候他还是会给我很大的震撼。那些积压的文件如果由安丽丝来完成,至少需要十几天。如果由我来做,一辈子也完成不了——当然,我绝对不会承认那是因为能力方面的原因,我只是不愿意做这些事罢了。
兰仆的声音把我唤回现实。“主人,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从背上抽出杀神剑。“兰仆,这是我从兽人那儿弄来的杀神剑,在兵器谱中排名第三。这把剑对魔法有极大的增幅作用,而且,当我握着杀神剑的时候,居然还能够射出黄豆大小的终极圣斗气,你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吗?”
杀神剑在剑鞘里很平凡,但是抽出来后,整个房间内都充满了凛冽的杀气。兰仆眯起眼睛盯着杀神剑,微微动容。
“这把杀神剑是用宇宙中最为先进的技术所制造出的全自动智能武器。主人,其实你握着杀神剑发出终极圣斗气,是一种错误的用法。正确的用法应该是与这把剑建立起心灵联系,催动它发出激光。”
我不满地嚷嚷:“兰仆,你脑子坏掉了?什么全自动、智能、激光的?我全都听不懂!”
“对不起,主人。看到杀神剑后,我过于激动了。这把全自动智能武器有一个自动补充能量装置,而我的自动补充能量装置损坏了,所以上回不得不离开主人去异界补充能量。在没有自动补充能量装置的情况下,补充能量的速度特别慢。可惜在现在条件下我无法制做出这种装置。说实话,我很想将这把剑上的能量补充装置拆下来安在自己身上。”
虽然对自动补充能量装置这个词不理解,但是我至少可以弄明白一件事:兰仆似乎是想把杀神剑给拆了。我赶紧将杀神剑放进剑鞘,然后将它紧紧地抱在怀里。
兰仆看见我一脸戒备的模样,不由地失笑。“主人,能量补充装置对我而言确实很有用,但我怎么会拆掉你所喜欢的东西呢?而且,杀神剑对主人而言非常重要。主人,你握着这把剑的时候,是否有一种奇异的感觉?”
我想了想,点头。“是的,与敌人拼杀的时候,我的脑海中会自动出现很巧妙的格斗技巧。按照这些技巧,我总是能够一招制敌。”
兰仆嘿嘿地笑。“要不,怎么能够被称之为全自动智能激光剑呢?哦,对了,你不知道什么叫全自动智能激光剑。这么说吧,智能与智商有一定的相似。我也应该算是某种全自动智能物,当然,就智能方面而言,我的级别比这把剑要高上许多。”
“我,可以告诉你许多方面的知识。而这把剑,只是在格斗方面拥有完善的数据库和少许智能。当你握着它的时候,它会告诉你最有效的格斗技巧。另外,它还可以发出激光。当然,目前你还没有完全掌握这把剑的使用技巧。当你完全掌握后,在格斗方面你就可以超过我了。事实上,全自动智能激光剑分为s、a、b、c、d、e、f八个等级。这把剑,属于最高等级,s级。而我的格斗能力,在格斗方面,只不过是b级。”
在格斗方面能够超过兰仆的水平是什么样的成就啊?
我不可救药地陷入了痴呆状态。
……
“主人,主人!”
兰仆很不礼貌地在我耳旁大声地喊,差点震破了我的耳膜。我非常不满意地捂着耳朵,没好气地问:“什么事?!”
“主人,这把剑的技术含量超过了我原来世界的科技水平。也就是说,我无法帮助你更快地掌握这把剑。”
我感到呼吸困难,差点没晕过去:兰仆这么大声地将我从白日梦中唤醒,我还以为有什么好事呢。
“不过。”兰仆神秘地一笑。“上回我帮你改造过身体,主人你现在的身体结构属于宇宙通行标准躯体。只要时间足够,级以上的格斗武器,与使用者建立心灵联系,也就是说承认使用者为主人后,便可以离开使用者后自动杀敌。”
在古东方传说中,神兵有一种使用方法被称之为祭。当仙人祭起神兵后,便和兰仆形容的情况差不多。
我赶紧抽出杀神剑,大喊一声“祭”,然后将杀神剑抛向天空。
让我失望的是:杀神剑刺破天花板后,又掉了下来。如果不是因为我慌忙接住它,它即使不砍中我的脑袋,至少也会刺穿地板掉到一楼去。
苦着脸,我握着杀神剑望着被弄坏的天花板发呆。
第十二章
站在离刚得郡首府索罗城南面五公里处遥望着城池。这样的距离,以圣骑士的视力看索罗城,同样觉得它显得非常渺小。
卓索图族的战士喜欢在大草原上一刀一枪地直接拼杀。卡敖奇战役结束后,兰特优先为卓索图族战士配套了装备。对于长年只能握轻飘飘的长剑或是大木棒的卓索图战士来说,那些重剑或是重斧非常合他们的胃口。紧握着新配备的优质武器,他们早就热血沸腾了。可惜一路来到索罗城下,都没有遇到象样的敌人前来挑战。
凯森眯着眼盯着眼前的索罗城。与别的卓索图人不同,与英格兰尼议和后,凯森为了更好地了解敌人,曾多次孤身一人前往内陆学习。对于计谋,凯森由最初的不屑,最终转变为敬佩。
正在漫不经心地对自己的计划做最后的修正,坐下的骏马一声长嘶,不安分地人立而起。这匹骏马,身形高大、四肢修长有力。它剪短了鬃毛和尾巴,浑身深灰,带着白色花班。毛多卷曲,很象鱼鳞。这是他击毙英格兰尼征西大元帅后的战利品——一匹真正的豹爪猴头马。成为它的主人时间并不长,但凯森已经完全了解了它的性格。正如传说中的一样,豹爪猴头马的脾气非常暴燥。毫无疑问,这是一匹野生的豹爪猴头马。
严格意义上的豹爪猴头马,是从野外捕获的。豹爪猴头马虽然极为罕见,但进行人工交配并非做不到。可是经人工驯养并交配得到的马驹,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它长大后的外形与父母相同,却远远比不上它父母那样的速度、耐力以及凶狠。豹爪猴头马的速度本来就略逊于照夜狮子马,没有了强烈的攻击其他马匹的特点,它甚至根本就排不进爱克斯三大宝马的行列。
凯森有三大爱好:美食第一、神兵次之、佳人第三。事实上,草原边缘族人最喜欢的就是锋利的武器和高大的骏马。由于接触了大量内陆文化的原因,凯森与普通的草原边缘族人有些不同。不过对于骏马的兴趣,凯森与族人一样有着极为浓厚的兴趣。可惜三大宝马全都可遇不可求。做为圣骑士,除了与相同等级战士的对决外,马匹的优劣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不过堂堂的卓索图族族长,没有一匹真正的宝马,实在令族人太没面子。说起来,这匹被凯森亲呢地称为狂豹的爱骑,性格很合凯森的心意,都是火爆脾气。这使得凯森对狂豹的欣赏程度甚至超过了马迪尔的汗血宝马闪电。
凯森觉得很庆幸,如果敌人当中拥有足够数量的魔法师,那将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好在主公在半年前重创了布雷西亚军。普通人经过半年的正规训练后,可以掌握一定的格斗技巧,成为战士。但是魔法师部队则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恢复元气。敌军中缺少魔法师,使得卓索图族战士在平原上作战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凯森的嘴边挂着愉快的笑容,只要能够引诱敌人从索罗城出来,战斗就算是胜利了。如果是一般情况下,引蛇出洞还要大费周折。现在就不同了,三十吨粮食虽然并不多,但是只要再稍微刺激一下索罗城的防守方,就很容易让他们从那厚厚的城墙里冲出来了。
“沙龙!”
凯森身后一个高高瘦瘦的联队长答道:“在。”
沙龙,这位将毕生献给与英格兰尼做斗争的刚毅气烈的武将,沉默寡言,以凶狠著称。在卡敖奇大战中,死在沙龙重矛之下的英格兰尼人多达二十一个——没有伤者。那段时间沙龙一直沉浸在那种快感中。现在来平息布雷西亚的叛乱,沙龙就显得有些兴致缺缺。也许,应该让沙龙闻一闻血腥的气味了。
“率领你的联队去索罗城西面打粮。将联队分散为十个小队,各个小队先自行行动。如果敌人进行顽强的抵抗,不必强攻。只拣容易攻击的庄园下手!另外,尽量少杀人,至少要为每个庄园留一辆马车或是一匹快马。如果有人想要逃进索罗城,不要干涉。”
“别离索罗城太远。明天正午时,集合六个小队加上你的亲卫队悄悄潜回到离索罗城西面五公里左右的地方,注意不要被敌人发现了。待我发出信号后,攻击敌人的后方!”
沙龙大声答应。虽然对手不是英格兰尼人,但是打粮的任务对草原边缘族来说毫无疑问是个美差。既可以放纵地抢掠,又可以让兵器见血,这项任务于沙龙而言,也算是差强人意了。
“曼德拉!”
“在。”
“你去东面,任务与沙龙一样。也是明天正午悄悄潜回。”
曼德拉清晰地回答:“明白!”
两军对阵的情况下,曼德位或许不是沙龙的对手。不过在卓索图族里,最让凯森放心的将领却是曼德拉。曼德拉被族人尊称为“冷静的曼德拉”,这在卓索图人当中,是一种罕见的特质。
“就这样,你们出发吧。”
曼德拉和沙龙对视一眼,各自回到自己的联队。几分钟后,两支联队一阵风似地冲出了大营。
“现在鱼饵已经撒下了,只等着鱼儿来上钩了。”凯森望着远处的索罗城,从喉咙里发出低沉的笑声。三十吨粮食,只有一个联队的敌人。这样的条件下,索图城的守军应该忍不住吧。
一天的时间内,刚得郡就有十几个庄园遭受了卓索图人的血洗。卓索图大营的战士对那些劫后余生的逃难者不加丝毫干涉,任由他们逃进了索罗城。
这些逃进城内的人,许多都是贵族。他们大多数神色慌张,有的人衣襟上沾着暗红色的血渍,有的人甚至刚一逃进索罗城意志就完全崩溃了,他们歇斯底里地放声痛哭。看到这样的情况,预先躲进城内的贵族为自己的先见之明而得意的同时,也不免产生了兔死狐悲的感觉。
逃进城内的一些贵族强烈质询郡守的作战方针,要求郡守出击,给予那些野蛮人沉重地打击。
索罗城内的军人也无法容忍敌人的轻蔑。城内有三个步兵联队外加一个骑兵大队的郡属部队,再加上贵族私兵,总兵力共计六千多人。而城外卓索图的大营内有大量的粮食,却只有一个联队进行看护。更加令他们无法容忍的是,那些卓索图人有的三三两两闲逛,有的躺在草地上晒太阳,有的甚至骑着马来到城下对着索罗城指指点点。各级军官派出代表向郡守表达强烈的战意。
卓索图族扎下的大营,与大陆军队建立的营地标准有很大的差别。他们的营地与其说是军营,不如说是若干相连的帐篷。这种营地,即使是一个轻骑兵大队,也可以在一个强冲锋之下将营寨冲垮。
自认为被强盗抢劫的贵族,对郡守的能力产生质疑。郡守可以无视平民的意见甚至生命,但是对于贵族的质疑,他还是非常重视的。如果得不到贵族的支持,那么他这个被多明戈所任命的郡守,即使能够让刚得郡独立,也同样会被推翻。
在各级军官不停地请求下,早已按捺不住的郡守终于集合了部队,宣布出击的命令。对于一个从来没有真正上过战场的文职郡守来说,如果敌人的数量与己方部队的数量相似,他或许没有这种胆量。但是敌人既然只有一千人,那么这种单纯的人数上的差距,就使他产生了对敌人发动进攻的勇气。唯一的反对声音是郡守的副官法雷尔.维斯特发出的。然而谁也没兴趣听这个男爵的反对理由,骑兵大队长粗鲁地推开法雷尔,率先冲出索罗城。
以骑兵大队为前锋,郡守率领着两个步兵联队紧随其后扑向凯森的营地。拥有私兵的贵族为了在这次战斗中获得更多的利益,也率领着各自的私兵随在郡属部队的后面冲出索罗城。
那些随意游荡的卓索图战士看见这种情况,迅速回到了大营。
卓索图的战士集合完毕后,敌人的骑兵大队仍旧离大营有一公里远。毕竟刚得郡的骑兵大队长并不愿意率先攻击三倍于自己的敌人。
面对五倍于自己的敌人,凯森轻蔑地一笑。他并不回头,大声问道:“孩子们,害怕吗?”
卓索图战士整齐地回答“不怕!”
主公的麾下现在有许多布雷西亚人。通过接触,凯森了解到:布雷西亚人的个人格斗能力并不差。但是他们在军队里作战的时候,如果情况顺利,他们可以发挥出令人胆寒的杀伤力;相反,一旦士气低落,其战斗力就会急剧下降。与布雷西亚人作战,第一回合是最关键的!
在内陆学习的时候,凯森曾经化妆后去过圣华学校。从课本上得知,军人作战有四要:行动如风,寂静如林,不动如山,侵略似火。
卓索图的战士对于行动如风,侵略似火做得很好。但是对于另外两项,还有些差距。好战的卓索图战士兴奋地盯着不到一公里外的敌人,有些人粗重地喘气,有些人甚至偷偷让马前进一小步,以便当凯森族长发出冲锋命令后,可以冲在最前面。
敌人距离大营还有三百米的时候,凯森打出手势命令战士点燃一堆略显潮湿的草堆,狞笑一声。
“让这些用双腿走路的泥腿子见识一下大草原健儿的英姿!别坠了卓索图人的威风!”
留守的卓索图战士发出狂野的呐喊挥舞着武器出击了。
原本以为卓索图战士会固守待援,可是他们立即反冲锋的行为令刚得郡的士兵出乎意料。布雷西亚人一阵慌乱。
“不必害怕,我们有五千多人,敌人只有一千人。那些野蛮人的行径残忍行径你们都听说过了。在你们的身后,是你们的母亲和姐妹!上啊。”
法雷尔.维斯特尖亮的声音响起。虽然刚才他极力反对出击,但众意难违。法雷尔身为青铜骑士,只好抱着万一的希望随着大部队出击。他的鼓舞,使多数布雷西亚人恢复了原先的斗志。
虽然人数远远多于对方,无奈实力的差距毕竟是无法忽视的事实。一百只羊仍旧不可能是十匹狼的对手。
客观地说,骑兵大队长是个英勇的骑士。他按照事先军事会议上的计划,朝着凯森冲去。很难想象会有哪个刚得郡人能够挡住圣骑士的一击,即使是身为青铜骑士、身侧有若干亲卫保护的骑兵大队长也不能例外。相较其他卓索图人来说,凯森的屠杀充满了艺术性。
骑兵大队长毫无痛苦,也毫无思想准备,瞬间就失去了生命。这样的结果,只不过缘于凯森迅速而又轻盈地一击——凯森知道,以矛尖刺穿咽喉不需要多大的力气。如果让敌人流血过多,不仅失去了艺术的美感,顺着矛尖流下来的血还会影响握矛的手感。
对普通的士兵来说,骑兵大队长一个照面就失去生命的情况是他们所不能理解的。那个短小精悍的野蛮人首领显然并不满足于只杀掉骑兵大队长。他继续挥舞着长矛,每当长矛轻轻一挥,就会有一条生命在他的面前消失。在骑兵们看来,那个野蛮人首领原先的武器多半是镰刀。骑兵们也都是勇敢的战士,但他们的勇气并不足以支撑他们与死神战斗。
在凯森的率领下,卓索图人象向一把加热的利刀切向奶油蛋糕一样,几乎没有停滞地穿过了最前面的骑兵部队。
本来希望骑兵大队能够缠住敌人,然后步兵可以由两侧包抄夹击,进而围歼对方。没想到骑兵大队这么快就溃败了。在战前会议上,郡守和高级指挥官根本没有设想过这种情况的产生。如果他们能够在战前想到这种可能,别人还很难说,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郡守是绝对不肯出击的。
看到自己所信任的骑兵大队迅速溃败,郡守好不容易鼓足的勇气如同骑兵大队队长的生命一样,迅速地从战场上消失了。他面色惨白,仓皇四顾。联队长们看见郡守哆嗦的嘴唇,明白不能指望他,便各自向士兵们发布命令。有的联队长大喊“就地防御!”,有的联队长则高呼“冲锋!”。
法雷尔的话还留在刚得郡人的脑海里,单纯从士气讲,他们还可以一战。但是将领们大声发出各种命令,有些命令竟然完全是自相矛盾的,这导致了士兵的无所事从。
这种情况下,步兵的阵形完全被弄乱了。对于这种情况,凯森是乐于见到的。烧热的利刀继续进行切割奶油蛋糕的工作。
卓索图战士出乎意料的悍勇及可怕的战斗力,只是刚得郡士兵的噩梦的开始。在战斗展开的一刻钟后,又有四个大队的卓索图骑兵似乎从地底冒出来一般,从刚得郡士兵的侧后发动了攻击。在这种攻击下,刚得郡士兵只绝望地得接受成为被屠杀者的命运。
郡守以惊恐的、毫无意义的大叫声发布着谁也听不懂的命令。最后,郡守以实际行动让所有人都理解了刚才叫喊声的意义。他疯狂地用长剑拍打着马,向索罗城的方向逃去。郡守的行为感染了身边贵族,他们跟随在郡守的身后向索罗城冲去,速度甚至比进攻时快一倍。然而他们的行为为索罗城带来了更大厄运。留守的最高军官是一个联队长,在他犹豫是否要收起吊桥时,凯森已经率领着部队跟在郡守的后面乘势冲进了索罗城。
进行了半个小时的抵抗后,逃进市政府的郡守及剩下了贵族已经完全失去了信心。不知是出于对自己性命的考虑还是为了刚得郡平民的利益,他们打出白旗向凯森投降了。
整个刚得郡参加叛乱的贵族,有将近一半在战斗中丧失了性命,剩余的贵族几乎全部被抓获并押送往鸠格市。而参加叛乱的士兵死伤人数,更是超过了两千。至于说平民,却因为战斗过于迅速地结束,反而并没有太多的伤亡。
第四部第十一章
平叛的顺利程度,超过了马迪尔的想象。但遗憾的是,斯尔弗郡的粮食短缺情况,同样也大大地超过了他的预计。虽然兰特让马迪尔多带了七十吨粮食,但事实上,即使是一百二十吨粮食,仍旧显得非常紧张。
斯尔弗郡的叛乱,固然有布雷西亚人对“魔王”恐惧和敌视的原因。但更多的,则是因为粮食极度短缺。饥民四处抢粮,导致斯尔弗郡部分地区陷入混乱状况。大贵族为了将矛盾转移,便对人民的恐惧和敌视情绪加以了调动。于是,斯尔弗郡的郡守不得不顺应民意,宣布反对现任布雷西亚公爵兰特.萧的接任。
马迪尔的大军走过山路后,经过十多公里的大道就到达了斯尔弗郡的首府斯尔弗城。斯尔弗城是斯尔弗郡唯一人口超过五万的城市,因而粮食更显紧张。
当马迪尔的部队到达斯尔弗城后,丝毫不理会城内的叛军,而是在离城门口大约三公里处扎下了两个大的营寨。待营寨扎好,十几名狼牙部队的成员(也就是马迪尔的亲卫),骑着马向斯尔弗城射了若干支响箭,向叛军劝降。
虽然只是向城内射宣传性质的响箭,但狼牙部队的成员将这项行动看作一次表演,他们显示出精良的骑术和优秀的射箭本领。在行军的途中,这些精锐士兵遭受了布雷西亚人的质疑,现在正是他们表现的时候。至于郡守的反应,则完全不在这些的士兵需要考虑的范围之内。他们将箭壶内系有传单的箭射完之后,便兴高采烈地回营了。这时候,辎重部队已经到达了营地。
开饭的时候,无论是马迪尔的部下还是多明戈的部下,都充满了斗志。对那些在行军过程被讥笑的塞斯人来说,将要到来的大战可以证明迅狼兵团真正的实力。对于多明戈的部下而言,他们同样抱着欢迎的态度准备迎接将要发生的战斗:这是一个在战场上将迅狼兵团比下去的机会。
可惜主帅马迪尔的想法却与士兵们完全不同,他并不愿意以武力来解决这场叛乱。既然主公是布雷西亚的公爵,那么布雷西亚人也就是主公子民。这时候进行血腥镇压,不利于不久之后即将与英格兰尼展开大战。
吃完晚饭后,马迪尔宣布由三个小队负责警戒,其余的人早点休息,恢复体力。
一夜平安无事。到了第二天上午,斯尔弗城仍旧没有大的动静,已经了解马迪尔策略的多明戈,自告奋勇去向以前的臣民劝降。
多明戈脱下铠甲,穿上华丽的衣服,骑上他那匹曾经是布雷西亚第一马的照夜狮子马(马迪尔的闪电是汗血宝马,而凯森击毙了扎吉.雷洛后,扎吉元帅的豹爪猴头马成为凯森的战利品),缓缓来到斯尔弗城的城门口。
得到士兵的报告后,郡守赶紧率领着主要的贵族来到城门上,观察着多明戈的一举一动。
不知是否拥有了有生以来第一个朋友的缘故,多明戈的心情非常愉快。他抬头望着曾经的下属,脸上甚至浮现出微笑。这是斯尔弗郡贵族从来没有见过的表情,因而这个微笑竟然导致城墙上众多贵族产生了惊慌的感觉。
“戴维斯子爵,当年我力排众议,让你成为斯尔弗郡的郡守,如今你难道就以叛乱来报答我吗?”
被多明戈称为戴维斯子爵的人,全名是戴维斯.西恩。当年郡守的竞争者一共有三位,其中两位拥有伯爵爵位。的确正如多明戈所说,是在多明戈的支持下,戴维斯才成为了斯尔弗郡的郡守。
戴维斯看了看身旁的两位当年的竞争者,犹豫了一会儿,回答说:“主公,我不是反对您。我只承认您作为布雷西亚的公爵,不承认那个魔王成为我们的公爵。您难道忘了吗?兰特.萧曾经率领兽人屠杀过我们布雷西亚的子民啊。”
多明戈的笑声尖锐。听到多明戈招牌式的笑声,斯尔弗城上的人莫名其妙产生了安心的感觉。事实上,有不少人认为多明戈让出公爵爵位是因为被魔王施展了精神魔法的缘故。既然多明戈看起来与从前并没有太大的不同,那就证明多明戈没有被精神魔法所控制。
“戴维斯,原来你还记得当年曾经向我效忠过,我以为你忘了呢。的确,主公的主公,不是你的主公。但是,现在我就站在你的面前,难道还要反抗你的主公吗?我命令你,马上打开城门,宣布服从兰特公爵的领导。”
对于多明戈,站在斯尔弗城门上的贵族们多少有些畏惧。在多明戈掌政时期,布雷西亚贵族已经充分了解了多明戈的喜怒无常,而布雷西亚两百年内第一天才的表现及实力,也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斯尔弗郡的贵族从内心深处产生了无力感。抗拒一个白银骑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果战败,多明戈的会对他们进行什么样的处罚?
除此之外,昨天向城内射入的传单,也令防守者极为头疼。斯尔弗城是个拥有五万人口的城市,这在90%都是山区的斯尔弗郡来说,已经是最大的城市了。由于饥荒的产生及平叛大军的推进,附近一些地区的贵族和农民也涌进了这个城市,导致斯尔弗城的粮食供应更加困难。虽然贵族尽力遮掩,但城内的平民已经四处传诵了传单的内容:城外两座营寨中的一个,是专门为饥民准备的难民营。缺少粮食的人,可以在难民营内得到基本的粮食供应。
得到这个消息后,城内已经爆发了数次骚乱。虽然这些骚乱已经被贵族们竭力平息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贵族会有信心坚持超过一周的时间。早知道如此,郡守和那些囤积着粮食的贵族们或许会对饥民发放一定的粮食。焦虑的贵族们在心中以不符合他们身份的词汇咒骂着饥民。在他们看来,这些饥民实在是太没有一点气节了。
不过,贵族其实并没有责骂平民的立场。最初叛乱的大旗是:反对魔王接任布雷西亚公爵的位置。可是现在,原来的公爵多明戈.马耐斯亲自前来劝降,如果仍旧叛乱,那么原先叛乱的理由就不再有说服力了。如果形势稍微好些,或许有些人会考虑索性叛乱到底——既反对兰特,也反抗多明戈。但是现在,形势如此糟糕,而斯尔弗城无论是军心还是民心都非常的不稳。
面色苍白的贵族们面面相觑。无奈之下,他们向多明戈要求一个小时进行考虑。多明戈尖声大笑,他的话语如同笑声那样尖刻。“可以。如果一个小时内你们乘乘地投降,那么爵位及人身方面不会有损失。如果你们胆敢抗拒,那么后果不是你们所能够想象的。”
说完这些话后,多明戈骑着马施施然向营地方向而去。
马迪尔在离城门口一公里的地方迎接多明戈。作为一个高级狙击手,马迪尔的视力极佳。虽然远离城门口一公里的距离,但斯尔弗城墙上众人的表情却逃不过马迪尔的观察。待多明戈到来后,马迪尔向前迎接,对多明戈恭维道:“多明戈,此次平叛,你当获首功。”
这句话,又惹得多明戈洋洋得意地发出招牌式的尖笑。
不出马迪尔的意料,半个小时过去后,斯尔弗城的城门就打开了。以戴维斯为首的贵族们打着白旗来到了马迪尔的营地。在斯尔弗城内的贵族,都是斯尔弗郡掌握大权或是实力较强的豪族,既然这些主要人物已经投降,斯尔弗郡其余地区的叛乱自然不攻自乱了。
为了更快地解决斯尔弗郡全境的叛乱问题,马迪尔将只在营地内留下了一个联队。他将另两个塞斯联队与布雷西亚联队临时重新组合,分别派往斯尔弗郡各地运送赈灾粮食。当然,在每一支队伍里,马迪尔要求至少有一个斯尔弗城内的贵族自愿参加。
对于这些对未来充满恐惧的贵族而言,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将功赎罪的好机会,因而斯尔弗郡的贵族争先抢后地向马迪尔表达要求完全这项任务的决心。斯尔弗郡贵族如此踊跃的态度,使马迪尔不得不改变原先的计划,将每支队伍分配了三到五个对目的地有较大影响的贵族。
在原来的宣传下,消息闭塞的平民认为兰特是个吃人的魔王。但是现在贵族宣传的方向却改变了。
其实即使没有贵族的宣传也无所谓,这个魔王送来赈灾的粮食,已经足以使平民改变看法——哪有那么仁慈的魔王呢?况且,只要能够保证平民吃饱肚子,就是魔王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样,斯尔弗郡的叛乱,在兵不血刃的情况下,在马迪尔到达斯尔弗城的七十二个小时内就完全平息了。
唯一令马迪尔头疼的是:饥民太多,粮食太少。
一百二十吨的粮食,足够马迪尔的部队吃三个月。但是对于整个斯尔弗郡而言,既使每个饥民每天只吃两餐,每餐只吃一碗不太稀的稀粥,还是实在太少。除了斯尔弗郡本地的饥民外,甚至还从刚得郡流入了不少灾民。据不完全统计,斯尔弗郡的灾民一共有两万多人。这么多灾民,带来的粮食最多只够吃二十多天。
没有其他的办法,马迪尔只好快马飞报主公,请兰特对斯尔弗郡分发赈灾粮。信使刚刚离开,兰特派遣的赈灾人员就到达了斯尔弗郡。通过询问得知,兰特在马迪尔出发的第二天,就命令这些赈灾人员前往各自的地点进行赈灾。
看到赈灾粮食这么快到达,马迪尔对兰特更加佩服了。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样一来,布雷西亚人一定会完全接受兰特。
唯一令人遗憾的是,从刚得郡灾民的口中得知,凯森虽然比马迪尔更快平息了叛乱,但他采用的是铁血政策。
第四部第十章
虽然只是十月份,但是斯尔弗的山区吹来的风已经带有冷冽的气息。斯尔弗郡的山道,对于塞斯人来说,显然过于崎岖不平。多明戈麾下的士兵现在终于扬眉吐气了。他们走在队伍的前列,不时对身后的塞斯军人发出嘲讽。
“连山路也走不好,真是一群养尊处优的人啊。”
“嘻嘻,那个塞斯骑兵联队现在是最惨的。他们现在成了牵着马的步兵了。平时他们那种趾高气扬的劲头哪儿去了?”
“所以说,我们不是败在塞斯士兵的手上,而是败给了魔王。人,哪里能够与魔王抗衡呢?”
“嘘!噤声。约翰,你想找死吗?我最后再说一遍,兰特.萧大人是布雷西亚公国的公爵殿下!”
受到批评的约翰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老兵油子。他显然是个闲不住嘴的人,咕哝了一句什么之后,他又将话题转向讽刺在山路上举步维艰的塞斯士兵。这个话题,在布雷西亚人当中是很有市场的。在卡敖奇战役中作为战败方的他们,终于可以在心里找到某种平衡了。
相较于一边轻松行军,一边嘻嘻哈哈的布雷西亚人而言,塞斯士兵在山路行军方面的确处于劣势。不过几乎每一个人都咬紧了牙关,尽量保持着整齐的队形默默地向前行走。
队伍的最前面,有两个人。其中一个,骑着一匹极为神骏的宝马。对马匹种类比较了解的人就会知道,这匹马是爱克斯大陆排名第一的汗血宝马。汗血宝马的主人身材魁梧,相貌温雅。他的脸色白净,齐肩的棕色长发随风飘扬。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正向前方凝神。这种眼睛常常给人一种坚毅、沉着,充满力量而又富于智慧的感觉。他向后扫视了一眼,虽然什么话都没有说,却显出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身后的议论声顿时平静了下来。
他身旁的一个人,相貌颇为英俊。经过长途跋涉,此人的盔甲上仍然保持着相当的清洁。这个人此时的表情显得非常愉快,他带着轻狂的表情说:“马迪尔,虽然行军时确实应该保持安静,不过我的部下刚才说的那些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马迪尔没有直接理会这种带有挑衅的语言,他慎重地说:“多明戈,主公这次叫你前来非常正确。你的部队在山区确实拥有更大的战斗力。”
多明戈尖声一笑,夸张的声音顿时划破了山区暂时的平静。
“那是自然,布雷西亚地形以山区为主,士兵们在山区的作战能力远远超过其他的士兵。可惜主公居然命令我听从你的命令。这一两年才崛起的迅狼兵团,其实并不怎么样嘛。”
说完,多明戈倔着脖子盯着马迪尔。对多明戈而言,似乎将马迪尔激怒是他最大的乐趣。
马迪尔叹了口气,回头看了眼自己的掌旗官。掌旗官神气庄严、威风凛凛,一动不动地骑在马上。他一只手牵着缰绳,一只手紧紧地扶着一面红色大旗。这面大旗的旗杆上,有用银白的狼鬃做的旗缨,尖端是闪着白光的精钢所制的旗枪尖。在飞扬的大旗中间,绣着一匹活灵活现的魔兽冰狼。他暗自对自己说: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不会让迅狼兵团的军旗受到任何玷污。
“多明戈阁下,诚如你所说,布雷西亚的士兵对山路非常习惯。不过,你回头仔细看看你的部下。如果此时敌人突然偷袭,是你的部下还是迅狼兵团的战士能够发挥更大的战斗力?”
多明戈看了看自己的部队,又看了看落在后面的塞斯战士。相较而言,布雷西亚人的神色轻松许多,但是队形混乱,旌旗不整。尽管多明戈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多明戈从小就认为狡辩这种行为与他高贵的血统相抵触。看着队形不整的部队,多明戈哑口无言,显出气恼的神色。
与多明戈合作,颇令马迪尔苦恼。多明戈这个人,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见多明戈的脸色变了,马迪尔也不为已甚,他换了个话题。
“多明戈阁下,你我同殿为臣,更应该齐心合力。不是吗?”
“事实上,我对阁下是极为敬佩的。阁下只比我大半岁,却已经拥有了中阶白银骑士的实力,而我,却仍旧是初阶的水平。”
“如果不是因为我的老师帮助,我甚至未必能成为中阶青铜骑士。多明戈阁下,你显然是一个天才。”
马迪尔的话正挠到多明戈的痒处,他尖声大笑。不过,这一回他的笑声中不再象上次样带有讽刺的味道。“马迪尔,你的实力虽然比我差点,但是眼力还不错。不要老是叫我阁下阁下的,我觉得与你颇为相投,以后你就直接叫我的名字吧。”
马迪尔暗暗叫苦,对于凯森.卓索图所受的骚扰,他知之甚详。他在心中暗暗祈祷:多明戈千万不要把对主公和凯森的兴趣转移到自己的身上来。
不过,马迪尔仍旧对多明戈作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恭敬不如从命。多明戈兄,你的盔甲这么明亮干净,是因为这是一副魔法铠甲吗?”
“不是。”多明戈得意地一笑。“那是因为我总是用水系基本魔法净衣术为铠甲清洁。”
多明戈施展的魔法为水系中最为基础的魔法,因而魔法波动极小,马迪尔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没有令多明戈失望,马迪尔果然露出震惊的神奇。“你居然是魔武双修!”
“是啊。我自从三岁就开始习武,五岁后开始接触魔法。现在我的格斗技已经达到了中阶白银骑士的水平,可惜魔法方面仍旧只是停留在水系见习魔法师的水准。不过现在我已经可以施展疗伤术和冷静术了。在战斗前,如果有充足的准备时间,我甚至可以为自己加持嗜血奇术。”
对于马迪尔震惊的神情,多明戈自然是得意的。不过他突然想到了什么,叹了口气。“其实与主公比起来,我哪里能够算什么天才呢。”
多明戈低下头,喃喃自语。“主公,可真是叫人佩服啊。”
听到身后的议论声重新逐渐响起,多明戈突然回头厉声大骂:“闭嘴,行军路上不许相互交谈!现在你们议论两句就真的超过迅狼兵团了吗?有本事,上战场的时候将他们比下去!”
如果在平地上,布雷西亚人或许不会认为这是个好主意。但是在他们占优势的山区,多明戈的话,令许多布雷西亚人的心中引起了共鸣。身后的布雷西亚人不再说话,一心一意地行军起来。多明戈的声音同样也传到了塞斯人的耳中,他们挺直了身躯,擦拭着脸上的汗滴,更加努力地保持着队形的完整。
多明戈沉默了一会儿,他突然问马迪尔:“马迪尔,你愿意成为我的朋友吗?”
这句话对马迪尔造成的震撼显然非常大,他湛蓝的眼睛里全是疑惑。向来沉着冷静的马迪尔唯一能够做的,只是张着嘴“啊?”了一声。
“我知道,你肯定也认为我是个奇怪的人。”多明戈长长地叹了口气。
他的眼睛望着远方,似乎在回忆着什么。“我的父亲,是个脾气很暴燥的人。小时候,他经常打我。不过打完之后,他总会亲呢告诉我:打我,是因为爱我。”
“我的父亲正值壮年的时候就去世了。那时,他二十九岁,我才七岁。一个才七岁大的小孩成为了布雷西亚的国主后,第二个月,英格兰尼就发动了侵略战争。布雷西亚的国防军和我的近卫部队几乎全部被歼灭了。然后,布雷西亚就从自由公国沦为了英格兰尼的附属公国。”
“原先属于国有的矿场,全部以战争赔偿的名义被英格兰尼强行占有。同时,他们还取得了布雷西亚境内勘探,开发矿产的权力。”
“那时,我深深地感觉到,在强而有力的父亲保护下,是一种多么幸福的生活。可惜,父亲已经离我而去。从那以后,我被强大者殴打就会产生一种强烈的快感。”
马迪尔克制住自己,不让脸上浮现出同情的表情。马迪尔终于隐约明白,多明戈那种奇特的嗜好是如何产生的了。
看着马迪尔脸上古怪的表情,多明戈误以为他不能理解。事实上,这正是多数人首先产生的想法。多明戈笑了笑。“这种感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你不会懂的。”
“凯森圣骑士踹过我一脚,很重。不愧是拥有圣骑士实力的男人啊!不过,那种感觉……真的很爽……”多明戈舔舔舌头,显出一副意犹未尽的表情。
多明戈非正常的表情,显然令马迪尔更为适应。“多明戈,凯森大人其实是个很好的人,何况你也是主公的家臣。他那天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你惹了他最为疼爱的幼弟的缘故。”
“真的?!怪不得凯森后来不怎么理会我呢。”多明戈的语气显得有些兴奋,他的眼珠转动,不知在想些什么。多明戈的表情,令马迪尔有些后悔:这句话,将来也许会招致凯森的埋怨呢。
还好多明戈很快又恢复了正常。他的声音显得有些寂寞,也有些期盼。
“我的一生中,从来没有朋友。在布雷西亚,所有的人都是我的臣仆。这些天来我仔细地观察主公的家臣,我发觉,只有你基本合适。”
对于多明戈的期盼,马迪尔忍住发抖的感觉,迎向他热切的目光。“多明戈兄如此抬爱,我实在受宠若惊。多明戈兄的提议,正合我意。”
得到了马迪尔的响应,多明戈开心地笑了。“自家人知自家事。以我的性格,其实是很难拥有一个真正的朋友的。不过你确实不同。一来你不是布雷西亚人,从来不是我的臣属;二来目前我们都是主公的家臣,而且实力相差不大。虽然我的爵位比你高,但你是首席家臣,两下扯平,算是地位相若;三来,纵使我的性格古怪,以你宽厚的性格,也能够容忍。”
多明戈越来越高兴,他不由地向此次当任主帅的马迪尔询问作战计划。“马迪尔,我弄不懂为什么一开始你会要求从我的部队中调一些人。难道认为在山区做战需要布雷西亚军人的帮助?”
“不是。”马迪尔的嘴角浮现出神秘的笑容。“我希望,此次能够不战而屈人之兵。”
第四部第九章
“主公,当我得知您成为布雷西亚公爵后,我就立即意识到:这是一个巨大的商机!”
好象听过这句话:商人的本性是:无论什么事都会被他从商业的角度加以思考。阿拉卡确实很有个性,所有的信息经过他的大脑处理后,会自动变为:可以赚取暴利的信息、可以获利的信息以及不能赚钱的信息。
“布雷西亚并不富裕,但它拥有极为丰富的矿藏。由于科技水平方面的原因,布雷西亚无法自行大量采集矿物,因而这项工作基本被布雷西亚的宗主国英格兰尼所垄断。”
“不过现在您成为新的布雷西亚公爵,应该不会将这么一大笔钱让给英格兰尼人赚吧?无需采用暴力手段,现在您是布雷西亚国主,只要对外国人从事采矿业征收超高的税收,不就可以收回布雷西亚矿业的控制权了吗?”
突然之间,我觉得阿拉卡有些陌生。这个外貌平庸、语言谀媚的胖子此时谈起正事,居然散发出一股特别的神采。这种神采,是自信、坚定等气质的综合体。我甚至怀疑,这种情况是否就是所谓的精神分裂?
敲阿拉卡的头骂他死胖子,将他吓成猥猥琐琐的模样很容易,不过我并不认为现在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阿拉卡,我知道你从事商业,又处理着沙丝那亚的政务,因而对税收方面的心得很有体会。不过,拜托你的眼光放长远一点。如果我这样做,布雷西亚的宗主国英格兰尼会有些什么样的反应呢?”
阿拉卡滞了一滞。“可是,据我的商业网从卡敖奇会议得到的情报,您不是打算与英格兰尼交战吗?迟一点早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不由地皱眉。卡敖奇会议的后期,我强烈要求各位参与者对此协议进行保密。尽管对阿朗佐没什么好感,但我并不怀疑阿朗佐及其家臣的人格。情报是怎么泄露出去的呢?如果英格兰尼人也知道了卡敖奇会议的具体内容,那我就必须重新制定策略了。
“阿拉卡,你的胆子不小。连事关主公的机密情报也敢收集!卡敖奇会议的协定属于绝密,你怎么弄到的?”
阿拉卡的脸上浮显出谄媚的笑容。“主公,凡是情报,都可能与商业有关。事关战争的动向,对商业的影响就更大了。哪个地方将要打仗,就会需要大量的药材、魔法用品、铠甲、粮食等商品。上回我不是派人向卡敖奇运送过很多物资吗?这回我又派那个人向克洛斯提供了一批重建物资,然后向克洛斯提了几个小小的问题。”
原来是克洛斯告诉阿拉卡的。看起来,阿拉卡的商业网也可以提供情报用。那么夏默倒是可以省不少力。
“你这个黑心的商人。你对仗的时间早晚无所谓,反正你只关心赚钱。可是对你主公而言,那可就关系战争胜负了!凭布雷西亚目前的情况,怎么和英格兰尼抗衡?虽然战争很难避免,但时间拖得越久我方便越有利。从我的角度出发,开战的时间越迟越好!”
看见阿拉卡的脸上居然显出失望的样子,我真恨不得仰天长叹。相信即使在兰仆的帮助下,我也不可能明白世界上为什么存在只在经商方面有天赋,却对其他事物的判断能力竟然类似白痴的人。
“怎么样收回矿山不是你操心的问题。现在你解释一下刚才说的双赢是什么回事?”
阿拉卡收敛失望的神情,向我解释。“主公,矿业是很赚钱的。只要你能够将那些矿物从地下挖出来,利润大得令人难以想象。正是这个原因,许多国家的矿藏都属于国有。布雷西亚的山脉中有着爱克斯大陆最大的富铁矿,还有少量的宝石矿。那可都是埋在地里的金子啊。”
阿拉卡叹息一声,露出向往的神色。“如果您拥了布雷西亚的矿产,我的商业网可以完全包销矿物的外销。价格方面,我只要一成利润就可以了。比其他商人少赚的钱,就当是献给主公的礼物。”他用力吞咽一口唾沫。“可惜……”
兰仆微笑着对我说:“主人,如果您有兴趣,我可以提供技术。原矿的利润虽然也不少,但比起经过加工的半成品甚至成品而言,那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兰仆的话令我高兴极了。技术领先的国家,都对那些先进技术进行着严格的控制。以布雷西业的现有水平,甚至连大规模的开发原矿都办不到。但是如果有兰仆帮忙,开采原矿后再将之加工为成品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阿拉卡的眼中一亮,随即又暗了下来,他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可惜大多数矿场都由英格兰尼人控制着。金子啊,数不清的埋在地里的金子啊……”
正事谈完了,我可以再敲打阿拉卡的头了。
阿拉卡捂着头委屈而又迷惑地望着我,不明白我为什么又敲他。其实这不应该怪我,他一本正经和我谈正事的时候,我是不会这样对待他的。但阿拉卡谈及布雷西亚的矿物是埋在地里的金子时,带着哭意的模样很容易引起我的暴力欲望。
“阿拉卡,钱有你赚的。现在我任命你为布雷西亚代理财政大臣。你先去为我处理一件事。”
“财政大臣?!”阿拉卡差一点就蹦了起来。“主公,财政大臣相当于什么爵位?比二等男爵高些吧。”
“干嘛是代理的呢?您知道的,在圣华学校读书的时候当时的老师就说我有经商天赋,而且我也用事实证明了这一点。您何必让我当什么代理的呢,我有信心干好财政大臣!”
阿拉卡自信满满地向我许诺的模样,其实还是挺让我满意的。不过,财政大臣与爵位有什么相干?大陆上最开明的国家科洛斯,它的财政大臣甚至是由平民担任的——当然,那位财政大臣在任期第二年后,便被国民议会授予了伯爵的爵位。
我又好笑又好气。“财政大臣只是一种职务,与爵位无关。阿拉卡,你不担任沙丝那亚的代城主吗?”
根据兰仆刚才分析的话,我相信:阿拉卡绝对舍不得放弃将沙丝那亚建设成为繁荣的海港贸易城市这一梦想。事实上,如果阿拉卡真的狠下心放弃沙丝那亚,我还舍不得呢。沙丝那亚目前虽然只是高速发展阶段,但它能够为我提供的资金仍旧以几何速度向上增长。阿拉卡与兰仆之间,此时自然更需要后者在这种情况下在我身边。
退一步讲,如果我与英格兰尼的战争中战败了,相信塞斯的情况也将岌岌可危。那时候,我既然以布雷西亚一国之力都无法抵御敌人,以吾尔汉和卡敖奇两城之力抵抗英格兰尼的结果可想而知。那样,沙丝那亚将成为我唯一剩下的根据地。古东方有许多优秀的成语,而我对狡兔三窟这个词非常感兴趣——特别是目前这种情况下。
说实话,以我的实力成为一个猛将并不难。可是问题在于,至少有两次逞过匹夫之勇后,我的下场都很惨——重伤昏迷。如果不是必要,我觉得还是成为一个智将更合我的胃口。兰仆曾经告诉过我,想要成为一个智将应该“未言战,先虑败”——以这样的“深思熟虑”,我估计自己现在离智将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如果不与爵位和金钱相关,阿拉卡倒是很容易做出决定。他想了想,回答我:“既然财政大臣与爵位无关,那我还是暂时担任这一职务吧。我不能离开沙丝那亚太长时间。您要我办什么事,请吩咐吧。”
“还是关于税收的事。等会儿我会发布一个命令,要求所有的庄园主、商人、矿主自行申报去年度的实际收入,并预测自大陆历1418年10月18起至1423年10月17日五年内的预期收入。而你,负责率领你的那些商业人才去抽样核实那些数据。”
“主公,今天已经是10月6日了,时间太短了。况且我带来的人手对于处理这样一件大事而言,实在是太少了。”
“我只要求你抽样核实。不过你调查的每一例个案都必须详尽,报告中不得有猜测、估计之类不确定的词语。懂吗?”
阿拉卡的眼珠转了几转。“主公,能够向您的代理财政大臣透露一点吗?我对您的命令有一些猜测,你是想拿部分大商人、大地主开刀吧?”
他嘻皮笑脸地对我说:“如果能够得到更明确的方向,我的调查工作会更有效率些。”
对于阿拉卡的猜测,我不置可否。“你给我好好地干。如果你干得令我满意,我将给予沙丝那亚商人最优惠的税收政策。甚至,我可以让你的商会得到零关税的政策。”
如果有人用卑鄙这个词来形容我,我是坚决反对的。但此时,我确实稍微使用了一点点精神魔法来加强语气的效果。我魅惑着阿拉卡。“零关税呀,你想想,零关税会有多大的利润!那是多少金子!”
我不知道是“零关税”还是“金子”哪个词起的作用更大,但是显然,阿拉卡的商人本性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他的眼睛顿时笑得眯成了一条缝。
“主公,我绝对会办好核查工作,为您揪出几个大蛀虫,您可千万别食言!”
阿拉卡兴奋朝我行了礼,然后似乎屁股着了火一般冲了出去。
以灵觉探知阿拉卡气喘吁吁地飞奔离开了公爵府,我的笑意顿时不可遏制地暴发了。
好久都没有这么尽情开心地笑过了。阿拉卡真是我的开心果。
安丽丝被我的笑声吸引,她婀娜多姿地顺着楼梯款款走了下来。看见站在我身边的兰仆后,安丽丝没有太多留意。因为无论是相貌还是别的什么,兰仆看起来实在太普通。
“夫君,什么事笑得这么开心?”
我颇为辛苦地忍笑意。“来,安丽丝,为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仆人兰仆。这位是你的主母,安丽丝.希拉。”
“兰仆是和我的家臣阿拉卡一起来的。刚才我笑得那么开心,是被阿拉卡逗乐的。”
“我答应如果阿拉卡为我办事成功,就给他的商会零关税。结果阿拉卡就极为兴奋地跑出去了,好象捡了一个天大的便宜似的。”
“阿拉卡,是那位沙丝那亚的代城主吗?”
我笑着点头。
“那么阿拉卡的商会总部应该在沙丝那亚,而沙丝那亚和布雷西亚都是你的领地,零关税是正常的呀。”
安丽丝迷惑的神情又引发了我的大笑。
“问题是……问题是,阿拉卡对于商业以外的知识,似乎,似乎是有点欠缺!”
第四部第八章
正在奋笔疾书一系列改革的草案,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主公!”
我呆了呆,慢慢转过身。
向我走过来的,是兰仆和阿拉卡。在阿拉卡胖乎乎的脸上,眯着的小眼睛、咧开的嘴、向上翘起的嘴角,无不泄露着阿拉卡无法克制的喜悦之情。
“死胖子,我只是叫兰仆过来,你怎么也跟来了?拉西斯去做了海盗,你现在也过来了,沙丝那亚城谁来管理?”
小时候与阿拉卡、马迪尔打架输了后,常以死胖子称呼他,以瘦竹杆称呼马迪尔。此时这么又用这种称呼,别有一番亲呢感。
没想到阿拉卡对这种亲呢的称呼却并不满意。“主公,我现在是三等男爵,沙丝那亚代城主、行政兼军事最高长官。怎么还能够称呼我为死胖子呢?”
我不怀好意地瞄着阿拉卡的肚子,他不好意思地嘟哝。
“胖子就胖子,干嘛是死胖子呢?”
看着我变本加利准备拍打他的便便大腹,阿拉卡连忙将话题拉上正轨。
“主公,沙丝那亚城由我的家臣代为管理着,我只不过离开很短的时间,相信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您放心,我的那个家臣可真不是盖的。是蝎狮佣兵团团长达克斯多!他可是幻剑士呢!达克斯多能够将三年前还是默默无闻蝎狮佣兵团带领进入大陆佣兵团排行榜,能力超强!”
我狐疑地看着阿拉卡。这个蝎狮佣兵团团长这么有能力,干嘛成为他的家臣?
“主公,我这次跟着兰仆来,其实是为了布雷西亚的事。”
我打断阿拉卡。他这个人,向来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我用那种不相信的眼神盯着他,他自然应该明白的我意思。可是他居然试图转移话题。
“人家大陆佣兵团排行榜上的团长,幻剑士,凭什么向你臣服?你该不会上了别人什么当吧?”
见无法转移话题,垮下来的脸显示阿拉卡极度的无奈。“主公,我的能力虽然不足以令蝎狮佣兵团团长达克斯多臣服,不过,他有个爱好……”
“如果是可以被利益收买的人,你必须小心些。”
“主公,这一点我知道。不过,别人已经无法针对达克斯多的这个爱好而改变他对我的忠诚心了。”
“达克斯多喜欢四处找人比武。以幻剑士的身手,他在沙丝那亚很难找到合适的对手。对了,主公,兰仆老师抽空教了拉西斯点东西,拉西斯现在也由讯剑士升为幻剑士了。不过拉西斯不在沙丝那亚。有一次在宴会中达克斯多吹牛,说整个沙丝那亚没有一个人能够挡住他三十招。”
说到这儿,阿拉卡象是想到了什么极为有趣的事,极力压抑着笑意,显得非常辛苦。
看着阿拉卡脸上憋得通红,我颇为无奈。阿拉卡从小就有这个毛病,只要和我在一起,遇到什么开心的事,他总是想笑个痛快。但是如果我不在他身边,他倒不至于这样,不知是不是我把他惯坏了。瞧他现在乐的那副模样!虽然拉西斯目前不在沙丝那亚城,但我走的时候交待过拉西斯听从阿拉卡的吩咐。现在阿拉卡居然有两位幻剑士可以指挥。我自己还缺人手呢!
兰仆微微一笑,替阿拉卡向我解释。“主人,阿拉卡听到那句话后,便和达克斯多打了个赌。”
“老师,还是我告诉主公吧。”
“我和达克斯多打赌:宴会现场的人当中,就有人可以打败他。他自然不信,于是我们约定赌约。如果我败了,就给他一万枚金币。如果他败了,就成为我的家臣。哈哈,哈哈哈……他仔细地看了现场的人,满怀信心地和我打了这个赌。哈哈……”
阿拉卡居然自顾自地笑够了才继续说:“这个赌约约定后,达克斯多成为我的家臣自然也就十拿九稳了。在众人的面前,也就不必让他掉面子,况且对于兰仆的能力,还是不要让太多人知道为好。于是我们约定第二天去郊外比试。在场的只有老师,我和达克斯多三个人。老师只一招就将长剑搁在达克斯多的咽喉上。那一剑,那一剑……”
阿拉卡舔着嘴唇想要形容兰仆的格斗技。“那一剑,力量大极了,速度也快极了!达克斯多对老师心悦臣服,所以就成为我的家臣了。”
原来阿拉卡狐假虎威,以兰仆的力量收服了达克斯多。我说凭他怎么可能弄到那么好的家臣呢。
菀尔。“你看不清可以说速度快极了,但力量大极了你怎么知道?”
阿拉卡眨巴着眼睛,他的语气非常肯定:“马迪尔告诉过我,格斗时,力量越大,速度越快,就证明格斗技越好。兰仆老师的格斗技自然是好的,那当然是力量大极了,速度也快极了。”
“算了,算了。收起你那一套力量大极了,速度也快极了的形容词吧。幸亏是我,要是别人,早就笑晕了。你刚才说是为布雷西亚而来,是怎么回事?”
熟悉的谄媚笑容浮现在我熟悉的圆圆胖胖的脸上。“主公,布雷西亚现在缺粮吧?我在动身的时候就以加急快信通知布雷西亚邻国的沙丝那亚商人,让他们帮忙采购粮食。三封加急快信都是特邀精通瞬间转移的魔法师帮忙送的,花去了我三千多金币呢。”
阿拉卡显出被别人从身上挖了一块肉的表情。
“现在,我一共为您带来了一千两百吨粮食和一百零五吨的作为肉类食品的家畜。由于短期内大量收购,粮价上浮不少,光收购就用了五万金币,还花去了八千多金币的运费呢。”说到这儿,阿拉卡咂咂舌,痛惜不已。
我高兴极了,用力拍打阿拉卡的肩。“好小子,这回你可立了大功!想成为二等男爵吗。”
阿拉卡的眼中放出渴望的光芒。他连声不迭地说:“想,想,我想!”
“如果你在一年之内为我再提供二十万金币,那么我就让你成为二等男爵!如果能够提供更多的资金,我甚至可以封你为一等男爵。那样,如果同期内克洛斯没有立功足够的功劳,你的爵位就在克洛斯之上了。”
阿拉卡闻言,痛苦和向往的表情在他胖乎乎的脸上交替出现。
最后,痛苦的神色占据了上风。他可怜兮兮地说:“主公,先是支持塞斯,然后是吾尔汉,现在为了买粮我又一共花费了六万多金币。”
阿拉卡的声音越来越小。“说实话,再弄二十万金币也不是不可能,可是主公,不能对沙丝那亚涸泽而渔啊。”
他的嘴里似乎含了一块苦瓜。“加重税收,必然导致沙丝那亚城的商业萎缩。而且,我还必须将自己的店铺、作坊、农庄大量变卖,那样,我苦心经营的商业网就必须全面收缩。”
阿拉卡异常痛苦的表情使我不忍。不过上回他把兰仆从我身边骗走,让我吃了老大一个亏还有苦说不出,这回不能再轻易上当了。
“阿拉卡,你自己想清楚。如果不能够完成任务,我将褫夺你的爵位!”
阿拉卡双膝一矮,扑通跪在地上。他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抱住我的双膝哭泣。小时候威胁不让他当我的近身仆人时,他老是用这一套。不过现在他已经是上位贵族了,居然还使用仆人的技俩,太老套了吧。
“主公,您别千万不能啊……我的心情太痛苦了。供给二十万金币并非我能力以外的事,可是,沙丝那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关键时刻……太叫我为难了……求您了,千万不能这样待我啊……”
如果这副情景被不知情的人看见,如果阿拉卡的性别换为女性,如果没听见阿拉卡的话。他会得到这样一个结论:阿拉卡即将成为弃妇,恋恋不舍的阿拉卡正做着最后的努力。
脑海里传来兰仆的声音,吓了我一大跳。
“主人,现在我正在使用传音入密和你交谈。这种方法,相当于东方密宗他心通。用这种技能与普通人交流思想,比普通交谈需要耗费的能量超过一千多倍。不过现在你已经成为黄金骑士和魔导士,我不需要将脑电波大幅提高,因而只比普通交谈需要多耗费十倍左右的能量。”
“其实,阿拉卡知道您需要发展布雷西亚的经济。他此次前来,带来了一批商业人才,其目的是达到双赢。”
“不过,阿拉卡对贵族身份极为介意。他在沙丝那亚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句话分别是‘我要成为上位贵族’和‘我要成为二等男爵’。你和他谈关于爵位的事,他便会忘掉其他所有的事,当然也忘了此行的目的。他目前另一个念念不忘的事便是将沙丝那亚建立成为一个发达的海上贸易城市。主人,你刚才的那番话对他而言无异于一种酷刑。”
听到兰仆的话,我恍然大悟。这个爵位熏心的死胖子!
“阿拉卡!你跪在地上抱着我的腿象什么样子?你现在是上位贵族了,应该单膝下跪!”
阿拉卡闻言,顿时将双膝改为单膝。不变的是,他仍然抱着我的腿不放。
忍住踹开他的欲望,我询询善诱。“阿拉卡,你此行的目的是什么?”
他茫然抬起头。“升爵啊。”
阿拉卡不应该对我说谎才对,但兰仆也从来弄错过什么事啊。我带着疑惑将目光投向兰仆。兰仆失笑,他仍旧使用传音入密。“主人,那是他的人生目标。是他无时无刻不想着的目的。”
我只好继续以温和的语气诱惑阿拉卡,就好象诱惑一个三岁的孩子说出真话一样。“阿拉卡,你好好想一想。为什么带着一批商业人才来布雷西亚?”
阿拉卡猛然放开我的双腿,挥舞着双手跳起来。“主公,我想起来了!我有一个双赢的办法!”
“沙丝那亚可以继续高速健康地发展,而布雷西亚也可以得到足够多的资金!”
第四部第七章
我收敛心神点点头,示意海若.史麦尔进来。
进来的人穿着一身青蓝色的盔甲,同他那冰蓝色的眼眸相映成辉。在训练场上,海若戴着头盔。现在,他用右手抱住取下来的头盔,因而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张年轻的,甚至带有几分稚气的脸庞上。在这张略带几分稚气的脸上,居然隐约散发着一股气势。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居然拥有风剑士的实力。
“你多大了?”
“十七岁。”
“十七岁?”真是令人难以置信,十七岁之前我连见习骑士的实力都没有。
我咳嗽一声。“你带兵的能力不错。上过几次战场?”
“一次。多明戈号召布雷西亚的贵族率领私兵进攻塞斯,我就加入了军队。”海若年轻的脸上显出非常遗憾的表情。“可惜在卡敖奇战役中被你俘虏了。”
幸亏是菜鸟,如果多上过几次战场那还了得?看来我先入为主,冤枉了多明戈。这个小鬼第一次上战场就让他当小队长,其实也不算委屈他。
“你没上过战场,可是我觉得你的那个小队还不错呢。”
“也没什么难的呀。一当上小队长,我就对小队中所有的人说:‘谁能打败我,在这个小队中就以他为主。’结果小队中最厉害的两个老兵也只不过挡住了我二十多招。别的人连十招也撑不过。”
很显然,那个小队中的两个老兵是见习剑士。想当初我与那个所谓的爱尔郡沙特阿男爵、见习剑士强尼.汤姆交战时,他那个小队也只不过拥有两名见习剑士。
“然后呢?”我兴致盎然地询问。
“后来小队的士兵就服我了。我对他们并不提出过分的要求,但如果他们不按我的意思作,我便会惩罚他们。”
虽然在恩威并重中,他只做到了威,却还没让士兵们感受到恩,不过对于海若.史麦尔这个菜鸟而言,也算是不错了。
“有没有兴趣作我的家臣?”
海若的脸上现出犹豫不决的表情。他为难地回答:“能够同前任布雷西亚公爵,被布雷西亚贵族所公认的两百年内布雷西亚第一天才的多明戈.马耐斯一样成为您的家臣,我非常愿意。但遗憾的是:我是多明戈.马耐斯的家臣。多明戈主公待我颇厚,不忍叛之。”
多明戈那样半疯的人竟有这种夸张的头衔?不过仔细想想,也许天才通常都会有这样那样的毛病。
那个七百年前几乎征服了整个爱克斯大陆的英第纳大帝,是历史上最年轻的黄金骑士(我虽然比他更年轻便成为了黄金骑士,但就骑士协会的记载而言,我还只是个见习骑士)。尽管英第纳偶尔会做出诸如光着身子逛街,躺在爱妾腿上与家臣举行会议等令旁人瞠目结舌的行为,但是无论是家臣还是敌人,都无法否认他的才华横溢。如果不是因为一名家臣出乎意料地发动叛乱将他杀死,当时的爱克斯大陆肯定会被他统一。
至于说战争狂人希勒,只听称呼就知道他的疯狂。但正是这个狂人,由一个小公国起家,最终占领了现在德克萨的全部领地及其他一些公国,甚至法兰西斯和英格兰尼的部分国土也被这个狂人纳入他的版图。如果不是在进攻科洛斯时遭受了意外的重挫,搞不好当时的爱克斯大陆人民都要生活在这个半疯之人的统治之下。
不过多明戈可不能与英第纳和希勒相提并论。英蒂纳和希勒几乎统一了整个大陆,多明戈却刚刚朝布雷西亚之外踏出一步就被我制服了。看起来,以后不能仅仅因为不喜欢多明戈而轻视他的能力。
笑眯眯地看着眼前这个十七岁的大孩子(虽然只比他大四岁,但我的成年礼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这么年青,又很有发展的潜力,实在很令人喜欢啊。如果他是别人的家臣,我还得伤点脑筋,免不了做出一些明偷暗抢、坑蒙拐骗之类举动将海若收之麾下。
我厚着脸皮想:既然海若是多明戈的家臣,那可就好办多了。对多明戈太客气,会使他伤心的。多明戈的就是我的嘛——当然,我的并不是多明戈的。
“这个你放心。多明戈以后会向我推荐你,然后我会答应你成为我的直属家臣。”
对着海若开心地睐睐右眼,他会意地点头。“如果是多明戈主公推荐,我愿意成为您的直属家臣。”
“海若,过两天让你当一个联队的联队长,给我好好干。”
海若高兴地点头之后却提出反对意见。“公爵殿下,我这么年青,又没什么战功,跳过大队长这一级直接成为联队长,恐怕别人会认为您是任人唯亲。还是等我立下功勋之后再提拔我吧。”
嗯,真是个好孩子。这等事情,别的人早就答应了。不骄不躁,我喜欢。
“好,我答应你。你回去吧。”
“公爵殿下,刚才差点忘了。我有个建议想和您说。”
哦,我的兴趣大增。他会有什么样的建议呢?如果海若的建议中肯,那就说明我应该不仅仅将他局限于军事方面,还可以对他进行全方面的培养。
见我饶有兴趣地点头,等待他的建议。海若有些紧张起来。
“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建议是否正确。”
见他有些期期艾艾,我鼓励他。“不要紧,你只管说。错了我也不会生气的。”
“主公,现在您已经是布雷西亚公爵,就应该视自己为布雷西亚人。您的亲卫队……我也知道卓索图骑兵的战斗力远远超过一般的布雷西亚骑兵,但您可以从布雷西亚人当中挑选一些合格的人加入您的亲卫队。这样,布雷西亚人就会对您更有亲切感。”
“另外,刚才您在训练场上的讲话也似乎有不妥之处。作为国主,您不应该在公共场合强调塞斯人、布雷西亚人的区别,而且,您最好不要将兵团的名称称之为卓索图兵团、自由城邦兵团、布雷西亚兵团。并非要求您更重视布雷西亚人,但您至少不要明显地将塞斯人和布雷西亚人区分开。”
“小伙子,有些事只能一件一件的来。毕竟我才刚刚成为布雷西亚公爵。对于部下,坦白说,我仍旧对塞斯人、卓索图人更了解些。不过,你说的也对,我以后会注意这些的。”
我重重地拍着他的肩膀。“从布雷西亚人当中挑选公爵近卫的事,就交给你了。我的意见是,公爵近卫的编制不变。想要加入公爵近卫队,可以任意从原来的近卫队中挑选对手进行比试。如果身手强于对方,就可以代替原先的近卫队成员。”
谈到这儿,我的思路突然大开。
“军队的等级也应该明显划分出来。旧有的军队体系中,主要是根据职务来发放不同的薪金。可我的公爵近卫的实力是最强的。他们中的普通一员,或许就比其他军中的小队长更厉害,所以每个普通公爵近卫的月薪定为三个金币,军官的薪水照这样的比例增加。其他的军队,我也要将之分级,定为王牌战斗部队、主力战斗部队、普通战斗部队和预备役战斗部队。薪水比例为12:3:2:1。目前的王牌战斗部队只设一个,即我的公爵亲卫队。”
不停地绕着圈子,我越说越兴奋。
“那些在比试中退出近卫队的成员,成为公爵预备近卫。预备近卫不另组成军,而是在各自的部队继续服役。这些预备近卫成员的薪水不与所在部队挂钩,而是按正规亲卫的一半发放薪水。另外,公爵预备近卫的人数保持在一个大队的水平吧。当近卫队有空额的时候,从这些预备近卫直接挑选。”
“当然,也允许挑战预备近卫进而顶替其成为预备近卫。只是,挑战必须在一定的时间才准进行,就暂时定为一年一次吧。这件事就交给你办。不过你要注意,我的家臣凯迪.卓索图是近卫队的正队长,你可以找他商量着办理此事。”
我笑着对海若说:“这件事办得好了,也算一件大功。即使在没有正规军功的前提下,我还是要任命你为大队长的。好吧,你去办这件事吧。挑战就定在下一周。到时候,要公开选拔。”
海若的脸上洋溢着崇拜的神情。他挺直了身子兴奋地向我行了个军礼然后离开。
看着海若离去的背影,我也觉得很高兴。凡将正而无奇,则守将也;奇而无正,则斗将也;奇正皆得,国之辅也。在我看来,马迪尔、凯森可算得上国之辅,其他的家臣,现在还谈不上。现在呢,除了对多明戈的看法改变后认为他也勉强可以算上一个,我又发现了一个很有前途的海若。
挑起军人的内部竞争意识,他们自然会努力训练。虽然这个计划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但至少是个好的开端。除了公爵亲卫需要竞争外,不同的部队也可以进行竞争。对于部队的划分,第一次就由我和家臣们协商定出好了。如果第一次确定部队等级由部队之间的对抗演习来确定,搞不好会演变为火拼呢。以后还要规定位于下位的部队可以向上位的部队提出挑战演习。不过这件事一时半会儿想不清楚,等家臣们回来后,和他们召开一个详细的讨论。
这种军事上的大变革,如果多明戈仍然是公爵,由他来进行,肯定会遭受极大的压力。不过我就不同了。在布雷西亚公国内,我不认识谁,他们根本不可能向我求请。如果他们对此不满,那么在心里发劳骚好了。要是叛乱那更好,采取雷霆手段消灭他们后,可以腾出许多空的爵位以便我分封给自己满意的人。
军事上的改革有了个开端。剩下的事,还其他和其他家臣商量一下。暂时放在一边吧。
经济上应该怎么办呢?军事上的改革,没有金钱的诱惑,其动力自然会少许多。为了支撑住军事上的变革,布雷西亚国库中不到五十万的金币可就会坐吃山空了。
布雷西亚的平原并不肥沃,比塞斯的肥沃平原上的单位粮食产量差远了,连一半都不到。而且布雷西亚公国地形以山地为主,平原次之。整个布雷西亚公国的粮食产量几乎只能够勉强让布雷西亚人吃饱。如果遇上个天灾人祸什么的,必定会发生饥荒。这可不行。在对付史都郡的时候我就想到了,纵然不成为粮食大国,至少应该保证粮食基本自给。要不然,如果被国外封锁粮食进口,我就只能不战而降了。
当时从阿朗佐那儿勒索的粮食还是少了些。一千吨都不到,只够我目前的军队吃三个月。现在将这些粮食基本上用来赈灾了,粮食危机就浮上了桌面。看来要动用国库来大量进口粮食了。
我只能从玛哈亚等邻近的公国大量进口粮食。英格兰尼那边,当然也不能放弃。不过走私别的货物倒也罢了,走私粮食,成本肯定会很高。而大量收购,必然会导致周边国家市场上的粮价进行某种程度的上浮。如果有谁能够送给我大量的粮食就好了。
进口粮食只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作法。必须发展布雷西亚的经济。农业方面,提高效率是必须的,如果能够做到粮食产量基本自给自足,那就非常不错了。在和平时期,我必须从别的地方赚些钱用来购买粮食储备。布雷西亚的矿物资源很丰富,可是九成以上的矿都被英格兰尼人占有。与英格兰尼人翻脸,将所有的矿都收归布雷西亚国有这种想法很诱惑。可是目前还是不能刺激英格兰尼。我希望布雷西亚与英格兰尼开战的时间越晚越好。
反正矿藏飞不走,以后再用强硬的手段没收。可是现在呢?难道现在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或许,应该从税收下手?
脑筋急速转动的时候,突然想到一件令我高兴的事:现在不会有人称呼我为喜欢偷懒的国主了吧!
这种议论我听到过。不过,我装作没听见。
我可不是那种为了让别人高兴而去委屈自己的人。身为国主,想出一个大致的方针策略已经是很对得起国民了。
第四部第六章
幸好从阿朗佐那儿勒索了近千吨的粮食,这些粮食可以用来解燃眉之急。不过从多明戈的富有程度和人民的贫困程度看,布雷西亚的官员恐怕未必有几个好人。所谓上行下效,那些赈灾的粮食如果交给现任的官员,不知到底有多少能够落入百姓的手中。无论赈灾的粮食会被贪污多少,还是得发放。这却也的确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也许,应该派塞斯人充当这个角色?
一来,粮食是我从阿朗佐那儿勒索的,我拥有对那批粮食的完全处置权,自然可以自由选择由谁去发放;二来,让塞斯人发放粮食,可以拉近布雷西亚百姓与塞斯人的距离,而且还可以让布雷西亚百姓更容易接受我;三来,我在塞斯人的心目中毕竟地位崇高,而且已经根深缔固,很难想象会有哪个塞斯人胆敢贪污神魔大人所发放的赈灾粮。
需要处理的事情确实很多,不过赈灾肯定是最急需处理的事。找了个近卫吩咐他传令下去,让剩余所有的战士在半个小时内到训练场集合。然后,我找了张桌子坐下,飞快地写着关于赈粮的相应通告。
写完通告,大约只花了十几分钟的时间。走进公爵专属的书记官室,里面只有一个人值班。有一个人就行了,我赶紧吩咐他将这份通告找人誊写五十份。
又回到堆放文件的地方随意处理几份不太重要的文件,等到时间差不多了,我来到训练场。
拉库里骑着马在显眼的位置等着我。看见我后,他的眼中闪烁着期盼的光芒。我集合部队的举动,大约使他误认为马上会有战事发生。那样,我就会改变刚才针对他的命令。
看到台下整齐的塞斯轻骑兵部队,我的自豪感油然而生。这次来布雷西亚,对塞斯人而言,应该算是背井离乡。虽然我要求吾尔汉和卡敖奇的士兵自愿参加这支远征部队。没想到志愿者并不少,居然有四千多人,而且其中还有一千多不是吾尔汉和卡敖奇的人,甚至还有外国人。也不管马匹是否会犯思乡之愁,反正我把能够征集的马全都带上了。从塞斯出发的时候,一共组成了两支满员的吾尔汉-卡敖奇独立城邦轻骑兵联队。马迪尔很照顾拉库里,仍旧让他担任一支联队的联队长。按我的意思,拉库里的能力只够当一个小队长(最多也只能让他当个大队长)。不过马迪尔的面子必须要给,况且拉库里也的确忠勇,还为我立下了大功,所以我也就对这项人事安排保持着沉默。
卓索图族的战士每人都有两匹以上的坐骑,因而凯森曾大方的建议将吾尔汉-卡敖奇独立城邦联军全部组建为骑兵。不过我考虑再三,最终婉言谢绝了他的好意。在我看来,卓索图骑兵的彪悍勇敢并非是最大的特点,他们真正的优势在于行动迅速诡异,来去如风,奔袭如电,善穿插,能奔袭。如果卓索图骑兵人均坐骑少于两匹马,那么他们的这一优势将大为削弱。草原边缘族是马背上的民族,他们的骑术无可挑剔。仅就骑术而言,一个普通的卓索图骑兵比一个见习骑士的骑术更加精良。为了将并不精于骑术的塞斯人全部组建为骑兵,因而削弱卓索图骑兵的战斗力,那将会得不偿失。以后如果有可能,我将让卓索图战士人均拥有三匹以上的坐骑。
台下似乎只有拉库里的这支轻骑兵联队是塞斯人。不过,一千人足够用了。
继续扫视台下的部队,除了拉库里的骑兵联队和我的亲卫外,还有一个布雷西亚步兵小队保持着整齐的队形和高昂的斗志。布雷西亚军在塞斯遭受重挫后,只剩下五千多人,部队完全重组过。看来,那个领兵的小队长应该是个优秀的人才,我暗暗赞叹。只是像这种优秀的人才却埋没在小小的小队长之职上,足见多明戈用人不明。
“长话短说,布雷西亚连续两年遭受了天灾,因而今年一些地方发生了饥荒。现在,作为布雷西亚的公爵,我要用自己的私人财产进行赈灾!”反正从阿朗佐那儿勒索的粮食我一个人是绝对吃不完的。
台下发出嗡嗡的议论声。在一群训练不合格的士兵面前演讲确实不是一件愉快的事,一段话总会被打断几次。不过看到那个小队长率领的士兵们比拉库里和凯森的士兵更能保持安静,这让我感到很高兴。又发现一个人才。
待台下平静后,我朝着布雷西亚士兵集合的方向说道:“作为布雷西亚人,你们应该知道在布雷西亚赈灾会有多少粮食被身居高位的贪官所占有吧?”
“我决定换一种赈灾的方式,让每一个受灾的布雷西亚百姓能够都得到我所给予的帮助!”
台下的布雷西亚人“哗”地议论开了。连那个小队长的士兵也露出惊奇的神色并偷偷地议论。
应用拟音术和斗气,我轻易地压过了场内嗡嗡的议论声,将自己的声音清晰地传到每个人的耳旁。“办法很简单。布雷西亚此次受灾的城镇共计四十三个。我会将每个城镇派遣一名塞斯士兵负责赈灾。”
“另外,我还将从在场的布雷西亚人中可以选出足够的人手,为每个塞斯士兵配备五名助手。相信按这种方式,赈灾的粮食应该能够全部分发到布雷西亚受灾百姓的手中。”
握着杀神剑的剑柄,对训练场上的士兵施展出精神系的魔法恐惧术,我冷哼一声。“参加配合行动的布雷西亚士兵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如果哪一个塞斯士兵贪污了赈灾粮,而与之配合的布雷西亚士兵在三日内没有将这个情况向上报告,一个小组的六人一同处死!”
正如我所料到的,训练场上鸦雀无声,所有的布雷西亚人都露出敬畏的神情。
我需要的正是这种效果。完成赈灾的任务后,我会为那些参加任务的布雷西亚士兵放长假。长假期间,这些布雷西亚各地贵族的私兵多半会回到自己的家乡。他们肯定会不由自主为我宣传,那样,对我的声誉绝对有好处。
我看了看身旁的家臣,不由地皱起了眉头。“赈灾的任务,由凯迪.卓索图全权负责。好了,现在你们各自回到自己的营地,等待凯迪的通知。布雷西亚第一兵团的官兵,你们选出自愿参加这次任务的人选。完成这次任务后,我会为这些自愿人士每个人发放十枚金币作为奖赏,还会给你们放为期半个月的长假。”据我估计,英格兰尼重组军队再次西征塞斯不会是半个月内的事情。
台下布雷西亚人的欢呼或是抽气声,这也难怪。当初阿拉卡在沙丝那亚招聘雇佣兵,一个见习剑士一个月的薪水一般也不过一枚金币,而布雷西亚的消费水平远远低于沙丝那亚呢。
不理会台下的嗡嗡声,我将凯迪招到身边,吩咐相关事宜。马迪尔和凯森去完成他们擅长的任务,我自然不必罗嗦。可凯迪这次却不同。告诉凯迪例如可以高价向商会的人聘请相应的人才帮助处理赈灾事物,聘请专业人士的薪水由国库支出等事之后,我觉得没什么需要补充的,便挥手让他下去了。
拉库里的嘴巴一合一翕,似乎想说什么又不敢说。我的胸中一阵郁闷。知道这个忠直的傻大个闲不住,却又不愿意除了训练士兵而不为我分担别的事。可是他能够干些什么呢?!
外公原先的家臣在塞斯复国战中先后战死,而拉西斯.维克在争夺海上控制权的需要下,对外假称脱离了与我的家臣关系,重操旧业干起了海盗的买卖。我现在的家臣只有马迪尔、阿拉卡、克洛斯、拉库里、凯森、凯迪、夏默、多明戈区区八个人。堂堂一个公爵,家臣也实在太少了点。
现在我有一种捉襟补肘的感觉。凯迪对赈灾显然没有任何经验,完完全全的门外汉。可是现在如果不让凯迪负责此事,我又能够将这个任务交给谁呢?
让拉库里负责这件事的念头,从来没有在我的脑海里闪现过片刻(相信以后也绝不会)。让拉库里去干,那还不如交给布雷西亚的那班贪官污吏呢——至少那样不会对我的名声有太大的危害。倒是不是说拉库里会贪污,这一点我是可是肯定的。但是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他一定会将赈灾搞得乱七八糟。
人才,哪里却弄点人才呢?
想到人才,我又忌妒起阿朗佐起来。他带到塞斯的三位重要的家臣,全都是让我垂涎的人才。
哎呀,想起来了。刚才的那个布雷西亚小队长跑到哪儿去了?我都不知道他的名字呢。让我仔细想一想。以他当时所处的位置看,他应该是布雷西亚第一兵团第二联队第二大队第一小队。
招来传令兵,吩咐他将布雷西亚第一兵团第二联队第二大队第一小队小队长请到公爵府去。
传令兵显然对我的这个命令感到很奇怪,因为我给他的命令实在太反常。不过传令兵仍旧毕恭毕敬地向我行礼,然后转身去执行我的命令。
我发了会儿呆,无精打彩地朝公爵府走去。兰仆保佑,安丽丝现在忙得没空理我。可以肯定的是:安丽丝一旦空闲下来,就是我成为铁匠的时刻。
回到公爵府,我在一楼不停地踱来踱去。我不愿意让安丽丝受半点委屈——在自己不成为职业铁匠的前提下。算了,不想这个令人头疼的问题了。其实布雷西亚还有许多急需解决的事。
发展布雷西亚的经济和训练士兵。
一个国家的实力,多少和经济实力挂点钩。沙丝那亚只是一个自由城邦,可是据上一次阿拉卡传来的消息:为了避免圭亚那公国,并没有扩军,而是聘请了大陆排名第九十三的蝎狮佣兵团作为沙丝那亚的守护佣兵团。普通佣兵团通常不会介入国家之间的正规战争,但大、中型佣兵团却因为自身实力的强大,偶尔会成为某座城市的守护佣兵团。据阿拉卡报告说,蝎狮佣兵团拥有两千多人,在守城中可以发挥超过五个联队的作用。毕竟佣兵的身手往往比普通士兵更强,而蝎狮佣兵团又是进入大陆佣兵榜的佣兵团。现在看来,加上海军的实力,沙丝那亚已经超过了吾尔汉和卡敖奇军队的总和。
训练士兵也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我不可能亲自去训练普通士兵,毕竟我现在的部下已经超过了一万四千人(卓索图族四千、吾尔汉-卡敖奇联军四千、布雷西亚第一兵团五千),而且为了抗击英格兰尼,我还必须进行扩军。
“报告,布雷西亚第一兵团第二联队第一小队上尉队长上尉海若.史麦尔来报到。”
仍然沉浸在深深困扰中的我,居然没有发现有人来到了门口。
第四部第五章
熔化的白金块变成灼热的液体,发出灼眼的金色光泽。
趁着这个时候,我赶紧制作所需要的模子,并将蓝水晶均匀地切割成许多份。
“从这个模具看,似乎是一个花瓶。夫君,我本来以为你会打造一件兵器呢。”
对于安丽丝的疑问,我笑而不答。皮耶德是一名武将。按常理说,宝剑应该赠给英雄,红粉应该赠与佳人。可是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以一件兵器作为礼物实在太敏感,我可不想把事情搞砸。
白金块已经达到最为均匀的状态,我将金属液体缓缓流入摆放好的模子里面。熔化的金属液体,很快便将模子充填得满满的。这个时候,我将极为珍贵的银精用纯度极高的火元素炼化,然后均匀地熔入白金之中。接着,将玄金丝溶入液态的金属内,组成一个魔法阵。然后,我催动气系魔法将蓝水晶、云母片和铅华小心翼翼地放置在金属液体中合适的位置。
模子中花瓶状的白金条,开始慢慢冷却下来。在它的表面,疙疙瘩瘩的隆起着无数皱纹。普通的铁匠处理这种灼热的金属块,可能会敲击或者用金钢砂来将之磨平。
收敛心神仔细地感应正在冷却的金属的温度。感到时机成熟,我抽出自从获得后就几乎没离过身的杀神剑。轻喝一声,施展气系魔法飘浮术使金属花瓶飘浮在空中,剑光一闪而逝,金属花瓶由表及里疙疙瘩瘩的无数皱纹全部消失不见。
将花瓶状的金属物放置在桌子上,我得意地将杀神剑放回剑鞘。此时的花瓶极为光滑,表面流动着明艳的亮丽色彩。这种类似神器上的流动的金色光芒其实对我而言并不重要,它是银精均匀地熔入白金之后的一种现象。有人说银精是世界上最为昂贵的金属,因为从一吨白银原矿中通常只能提炼出十几克银精。
看见我完成了花瓶的制作,安丽丝提出疑问。“你仅仅以一剑就由表及里削平了这个花瓶的表面。格斗技达到黄金骑士的水平能够看出这一剑犹如天马行空、浑如天成,可是这只能够起到威吓的作用吧?这个花瓶还有别的作用吗?”
我神秘地一笑,对着花瓶注入魔力。瓶口处隐隐泛着的氤氲水气,随即,水气凝结成冰,形成一朵玫瑰花。虽然只是冰晶结成,但是花红叶绿,煞是好看。这支冰晶玫瑰与真实的玫瑰除了在温度上,并没有什么两样。而且,这朵冰晶玫瑰还隐隐散发出一股幽幽的清香。
“怎么会这样?”安丽丝惊奇地从我手上接过花瓶,仔细地研究。不过以她的魔法知识,自然是什么都看不出来的。
安丽丝察觉了我的偷笑,娇嗔道:“你站在旁边偷笑干什么?还不快给我解释!”
“制作这个花瓶时,我用玄金丝在花瓶的内壁组成了一个魔法阵,将蓝水晶和云母片全部连接起来。蓝水晶属于水系魔法物品,而云母片属于气系魔法物品。我制作的这个魔法阵有一个复杂的循环体系:为金属花瓶注入魔力之后,这个魔法阵就可以自行运转至少十年的时间。”
“蓝水晶在瓶口制造水汽,而云母片将水汽在固定的位置凝结成冰。铅华这种金属遇水可以微量散发香味,虽然与玫瑰的香味不尽相同,不过这种效果也算不错啦。至于说颜色,也是由云母片提供的气元素造成的现象。”
安丽丝捧着花瓶喃喃自语:“真神奇……太精美了……”
“这件礼物只要让皮耶德的妻子看到,她肯定会强烈要求皮耶德将之收下。皮耶德总不好意思收下我的礼物后仍然继续叛乱吧。有时候,走走夫人路线也是必要的。”
安丽丝回过神来,她璀然一笑。“我不知道你还有这种技能呢。你可真有本事?”
魔法确实是博大精深的学问。不被正统魔法师协会所承认的就有精神系魔法、黑巫术(诅咒、蛊等)、东方五行术、死灵魔法等。除去正统的四系元素魔法不论,魔法器具打造也是属于魔法师协会所承认的分支魔法。圣华学校的魔法分院就开设有这一专业,而且还是个热门专业。不过我的这项技术是从兰仆那儿学到的。按兰仆的说法是:我的魔法物品制造技术在人类当中属于最先进的(不是最优秀,因为技巧方面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对于老婆的赞扬,我当仁不让地接受了。不过她接下来的一句话,却使我的表情迅速由洋洋自得转变为目瞪口呆。
“以后有空,你可要为我打造几件精致而神奇的首饰。”
我的笑容僵在脸上,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早知如此,这件事情就应该瞒着安丽丝进行。
真的只是“几件”那么容易吗?并非不相信安丽丝,但女人某些时候说的话绝对不可信。例如说逛街前女人声称只想逛“一会儿”;又或者说她对丈夫说只需要“几件”首饰就会心满意足。
如果我为安丽丝做的首饰不合她的心意,自然会惹得她大发娇嗔(一次两次也就罢了,夫妻情调而已。可是如果我老不做出合安丽丝心意的首饰,她肯定会将大发娇嗔变为大发雷霆);如果我做的首饰很合她的心意——这倒很容易——可是毫无疑问,我下半辈子将沦为安丽丝专属的首饰匠(或许正确的说法是安丽丝与卡特琳娜两人的私有首饰匠)。
打了个冷颤,我嘟嘟哝哝地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然后迅速将话题转移。“夏默还在外面等着呢。我写封书信交给他,让他快点去史都郡解决皮耶德的叛乱问题。”
安丽丝挽起我的手臂,然后幸福地将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我明白,匹夫无罪,怀壁其罪。对我而言,应该算是怀才其罪。千不该,万不该,我不该在安丽丝面前露这一手。真不知道以后该怎么解决这个难题。
将书信和装着花瓶的箱子一并交给夏默。箱子的最里层铺着红绒布,然后则是一层具有极佳保温效果的棉布。相信冰晶玫瑰在这种条件下不会融化。其实即使融化了也无所谓,只要放在有水汽的地方,冰晶玫瑰自然会长出来。顶多也只不过是魔法花瓶里的魔力会稍稍有些损失。
待夏默接过书信和红木箱后,我向他交待底线。“皮耶德.康迪伯爵可以拥有象多明戈时代同样的权力,史都郡的民政和军政完全可以由他自行处理——我不干涉。但史都郡目前是多明戈的采邑,多明戈对此事同样拥有发言权。”
“你可以明白告诉皮耶德,如果将来多明戈向他要求史都郡的权力,由于多明戈是我的家臣,所以那时我自然会站在多明戈一边。”
夏默听到这儿,忍不住进言。
“主公,我有句肺腑之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但说无妨。”
夏默略微犹豫,终于直言。“政治,有时候不必过于诚实!”
“夏默,你的意思大约是:政治是肮脏的,是充满尔虞我诈的。对吗?”
夏默沉默不语,但并不回避我的目光。
我微微一笑。“皮耶德能够称霸史都郡,自然是个聪明人。我想,他或许会考虑成为我的家臣吧。你此次前去,可以向皮耶德透露我希望收他为家臣的意愿。”
“如果皮耶德突然变得愚蠢了,我也不在乎。你出发后,我会封锁史都郡与外界的通道,还会派遣信使去通知法兰西斯从属公国玛哈亚,要求玛哈亚在史都郡叛乱平息之前禁止与史都郡进行任何贸易。这样,会给皮耶德制造极大的压力。”
我沉吟了一会儿,补充道:“如果此时前去,你能够肯定皮耶德是个吃软不吃硬的汉子,我授予你便宜行事的权力,可以立即解除对史都郡的封锁后再与之进行谈判——反正何时再次封锁也只不过是我一句话。”
“史都郡虽然没有饥荒发生,但史都郡的粮食产量极少,粮食根本就无法自足。如果皮耶德真的顽泯不化,我也不愿意与擅长山地作战的黄金骑士直接战斗。我会用最简单有效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即使饿死全史都郡的人,我也在所不惜!”
滔滔不绝地说着大话,与其说是为了给夏默增加信心,还不是说是在为自己打气。可是言犹未尽之时,我却鄂然而止。
夏默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我熟悉的表情。奇怪了,难道格里恩这个姓氏真的有什么魔力吗?要不然,夏默已经将“唯有偏拗狂才能成功”这句话深深地烙在了心中?
“夏默,你怎么显得……”我本来准备用疯狂这个词,可是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了比较中性的词汇。“你现在怎么显得有些……有些兴奋的样子?”
“您刚才表现出的霸气实在太令我心折了!”
他恭恭敬敬地向我行礼。“您的意思我已经完全明白了。”说完,他充满着自信转身离去。
叛乱问题都交给家臣去处理了。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我现在好象不必再为叛乱的事伤脑筋了。以前我只是知道布雷西亚并不富裕,却并不知道布雷西亚境内居然有饥荒发生。现在,似乎确实应该处理一下布雷西亚的政务了。
公爵办公室的环境不错,留给安丽丝用,反正她也对那儿熟悉了。我的自制力应该属于优秀之列,要不然卡特琳娜根本不可能保持完壁之身。可是安丽丝实在太美丽、太有吸引力了,我绝对不能和安丽丝一同办公。她的一颦一笑总会转移我的注意力,与她共处一室办公,我们的办公地点多半会由办公桌转变为华丽舒适的双人床。
从安丽丝那儿将有关叛乱和饥荒的文件清理出来,我抱着这些文件走出公爵办公室。安丽丝看着我的一举一动,突然脸红了,她什么都没说。安丽丝此时红着脸的样子让我有些不好意思,因为这证明她明白我的想法。
两个字:丢脸。
……
三个字:太丢脸。
……
第四部第四章
我对着面前的三个家臣微笑。可惜回报我的,除了夏默的镇定神情外,拉库里和凯迪的脸上却写的:主公疯了!
“夏默,你去解决史都郡的叛乱,除了一匹马外,还需要别的什么吗?从鸠格市到史都郡骑马以正常的速度大约需要两三天,那么我再给你一百个金币应该足够了吧?”我毫不脸红的说出了令人瞠目的不负责任的话,然后从自己的钱袋中一枚一枚地掏出金币数着。想了想,我又改变了主意。“还是给你写一张领款的条子,你自己去国库领吧。”
“哐”的一声,檀香木制成的精致木椅居然被体重超常的拉库里坐翻了。拉库里以与他体型不相称的敏捷慌忙从地上爬起来,呆呆地看着我。我想他摔倒时大约碰到头了,他精神恍惚地发着呆,竟然不将那贵重的椅子扶正。那可是檀香木啊,这张椅子至少值十个金币呢。
拉库里丝毫不理会我的想法,他深吸一口气,径自跪倒在地。“主公,您立业之初,千万不可擅杀家臣啊!”
呸呸呸!要杀夏默,我何必给他一百枚金币呢?
经常踹多明戈快要养成了习惯,我差点对着拉库里也踹上一脚。
“拉库里,你站起来说话。谁说我要杀夏默?”
拉库里在我的逼视下微微有些瑟缩,他估起勇气回答:“夏默单人匹马怎么能够解决史都郡的叛乱呢?您这样处置,不就是想要杀掉夏默吗?”
我不再理会拉库里,与他讲话真是费口舌。“夏默,你怎么想?”
“我虽略有猜测,却也不知是否正确。”
做情报部门的首领,头脑不灵活可不行。夏默此时的表现,差强人意。
“你只管说出你的猜测,错了也无所谓。”
夏默仍旧是那么的徇徇优雅。“主公的想法大约是:平息叛乱,未必一定要使用武力。”
“魔王的传说,普通老百姓可能会相信,但皮耶德未必当真。”
“皮耶德既然爱民,那么他未必愿意将史都郡的平民置于战火之中。皮耶德叛乱可能是因为在多明戈时代拥有相当大的权力,现在布雷西亚新换国主,他这样的一方枭雄便心生疑虑。只要被其他人略加挑拨,皮耶德就反叛了。”
“如果主公不打算用武力解决史都郡的叛乱,那么给予皮耶德合法的史都郡自治权力应该可以打消他心中的疑虑。我认为,先尝试一下这种方法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和夏默打交道让我感到非常轻松。“那么你需要些什么呢?”
夏默仔细想了想,他的语气虽然温和,却带着铿镪。“您的亲笔书信,用以证明我的身份。请您在书信中的语气平和一些。另外,您的底线是什么也应该说清楚。”
“再者,”夏默笑了一笑。“为了表示诚意,一百枚金币似乎少了点。”
明白夏默是在开玩笑,我也乐了。“一百枚金币是给你路上用的。我上楼准备一下书信和送给那个西西王的礼物,等会儿你再过来一趟。”
拉库里这时明白过来,他大声嚷嚷:“主公,您不出征了。那我呢?我该怎么办?”
我已经走到楼梯口了,闻言回头。“什么怎么办?”
“那我岂不是闲着没事干?”
拉库里的忠诚是没得说,可不知为什么,他从一开始就总是让我头疼。如果拉库里是个哑巴,我肯定会更喜欢他。假如拉库里发誓永远不在我面前开口说话,那么册封他为二等男爵我也绝不会心疼。
“卡敖奇战役中你立功受伤,这段时间你就好好养伤吧。”
“可我的伤已经好了。您瞧。”拉库里边说居然就边在大厅内开始脱衣服起来,他还自豪地屈着手臂亮出肌肉。
对于肌肉男,我并不欣赏(因为我自己并不是肌肉男)。我没好气地说:“那你就去操练你的部队。等凯森回来了,我会安排你的部队与凯森的部队进行一次演习。要是你在演习中败了,小心我褫夺你的爵士封号。”
拉库里张大了嘴痴痴呆呆地站在那儿,象是被雷电击中一样。看到我准备离去,他突然回过神来哭丧着脸咕哝:“我怎么可能是凯森大人的对手呢?看来爵士封号是保不住了。”
算了,拉库里本质还是好的,别把他吓得太厉害。“拉库里,让你和凯森的部队进行演习确实有些困难。要不你随便拣我其他家臣的部队演习吧。”
走上二楼的时候,我隐约听到拉库里自言自语。“马迪尔大人我是打不赢的。凯迪、夏默率领的是主公的亲卫,亲卫队肯定是最厉害的,那自然也不必考虑了。看来只有选择多明戈了……”
我推开二楼办公室的大门走进去,安丽丝从堆积如山的文件中抬起头,她放下手中的笔和文件扬起一阵香风朝我走过来。
“夫君,会开完了吗?”
我突生童心抱住她转了一圈,然后就这样抱着她坐在宽大的椅子上,告诉她会议的详细经过。
安丽丝仔细的听着。听完后,她便问我为什么不对马迪尔和凯森下达具体的命令。
“老婆,一个系统中,上位者只需要了解每个下位者的能力、特点,然后针对不同的事件派遣合适的下位者处理,不就行了吗?何必一定要每个下位者都按照上位者的方式来处理事情?”
“其实我并非完全没有任何指示:我对马迪尔和凯森的计划有所变更,让马迪尔带一百二十吨粮食,凯森带上三十吨粮食。我了解马迪尔和凯森的能力,他们平定区区一个郡的叛乱无需我太罗嗦。”
安丽丝吃吃地笑,声音甜腻得令我发痒。“恐怕是你想偷懒吧?”
我用力勒她的细腰,惹得她一声轻呼之后才松开。“瞎说。小事我会偷懒,但大事我不会。这只是我的办事风格罢了。”
“了解不同下属的能力、风格,为他们分配不同的工作,这才应该是上位者真正的作用。如果上位者事必躬亲,会使下位者自由发挥的空间变小。安丽丝,你的母亲是东方人。你应该知道古东方有名叫亮.诸葛的著名的军事家,就是因为操心太多而累死的。”
安丽丝捏捏我的手臂,笑得花枝乱颤。“你离二十一岁还差一个半月呢,身为黄金骑士,身体健康而且强壮,居然怕累死了?……”
我暗自对自己说:被老婆取笑,而且是被美丽、温柔、大方、可爱的老婆取笑,其实是一种不足为外人道的闺房之乐。
我不知道除了呵呵地傻笑还应该干些什么。反正重要的是开心,至于说是大笑、微笑、窃笑还是傻笑,其实没什么关系。
“对了,你准备给皮耶德送什么样的礼物?”
“公爵的礼物,不能太随便,不然他会误以为我轻蔑他;但是也不能过于贵重,免得他以为我在讨好他。对了,我们一同去密室找些材料吧。”
在一楼的楼梯后面有一个通往地下室的小木门,那便是公爵府的密室。平心而论,那个密室可以用聚宝盆来形容。密室里有八个硕大无比的木头柜子(装东西的木柜子也是用檀香木做的,多明戈可真够奢华的),柜子被分成许多格子。每个格子里都放在着常人眼中极为珍贵的东西。对我而言,那些红宝石、蓝水晶什么的魔法材料基本都是上品,可是能够列为极品的并不多。不过好歹也是世人眼中珍贵的财富,实在穷得厉害了,将它们全部变卖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呢。
拖着安丽丝来到密室。在安丽丝帮我处理布雷西亚政务的时候,由于无聊,我逛遍了整个公爵府。多明戈这个人可能确实有点毛病,可是他办的事至少有一件令我非常开心。多明戈将整个公爵府都送给我,除了私人用品,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没动。
极具气派的公爵府;公爵府内颇合我心意的装饰和各类艺术品;公爵府密室内的珍藏。这些东西如果靠我自己收集,恐怕会因为布雷西亚过于贫穷,人民还在忍饥挨饿因而不忍心吧。但是现在这些东西都是由多明戈送给我的,我便没有这层顾虑了。总不能为了表示自己的清高而一把火将这座公爵府烧掉吧?
安丽丝的魔法知识并不丰富,因而她静静地看着我兴致勃勃地从架子上挑选着我所需要的各种材料。
“好大一块极品蓝水晶,安丽丝,拿着。哎呀,这儿还有一块云母片,质量属于上品,勉强可以用,接着。还需要白金块和玄金丝,在哪儿呢?……太棒了,瞧我找到了什么,银精!天,还有铅华这种东西!”
翻箱倒柜找了好半天,不但将我所需要的东西找齐了,还找到了不少意想不到的好东西。别人或许不明白多明戈为什么拥有这么多魔法材料,不过我却知道。多明戈拥有见习魔法师的实力,他居然也是魔武双修。魔武双修通常是以一种为主,另一种为辅。象我这样魔法和格斗技实力比较平衡的人,毕竟是少数中的少数。按世人的标准,多明戈应该也算是一个天才吧。虽然说多明戈并不讨我喜欢,不过看在这座公爵府的份上,我传授了他一套练气的方法。这套练气方法是兰仆教马迪尔的时候我在一旁记住的,也不知道对于多明戈是否合用。
不过,管他呢。即使多明戈按这种方法练出什么毛病也可以找兰仆善后。
“好了,准备开工。”我兴奋地推开一扇门,拉着安丽丝朝着多明戈的魔法实验室走去。这个魔法实验室的一角有一座并不算大的熔炉。与普通的熔炉不同,这座熔炉并非以木炭作为燃料,而是以一种名叫太阳石的罕见物质作为燃料。太阳石准确地说应该算是一种魔法原料,将它镶嵌在魔法杖上,可以对火系魔法师有所帮助。它的使用寿命相当长,质量上佳的太阳石甚至比红宝石的使用寿命更长,只可惜对魔法的增幅作用相对而言就有限得多了。一般而言,魔法师们会在试验或是练习中使用太阳石。不过象多明戈这样以太阳石作为熔炉的燃料,这在魔法师当中也是一种相当奢侈的行为。
我注入少量的魔法进行驱动,炉膛内发出暗红色的光芒。随后,随着飞窜而起的火星,炉火猛然之间熊熊燃烧起来。因为燃料是太阳石的缘故,炉火中呈现出异样的金黄颜色。
室内的温度开始升高,不过对于这点热度我并不在意。对安丽丝指着厚重的皮围裙,示意她穿上,以免灼伤。她笑着摇摇头。
哦,忘了,我老是爱将她看作纤纤弱女子。其实她也拥有风剑士的实力。如果算上格斗技巧,或许她面对幻剑士和黄金骑士也丝毫不逊色呢。
将白金块放进炉子里面。白金块就像是冰块被放在炎热夏季正午的太阳底下一般,慢慢变软最终熔化。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
看我做一个既显示诚意,又略带示威性质的礼物吧!
第四部第三章
我走到一楼来到家臣中间,环视一圈然后说:“大家都别站着……”
扑通一声,多明戈跪倒在地,瑟瑟发抖。我走上前去用力踢了他一脚。“我的意思是大家都坐下,随意一点。”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我对多明戈的性格大致有了些了解。他对地位和实力比他低的人,甚至是与他相当的人,总是倨傲无比;但是在地位和实力明显高于他的人面前,却又表现得卑微的不成名堂。想要和多明戈进行正常的交流,是一种过于奢侈的愿望。
好在后来我终于找到了一种与多明戈合适的相处之道。对于可能有自虐的倾向的多明戈,我无法医治他的这种毛病,又觉得放弃这个能力还不错的家臣不用有些可惜,只好顺着他一点。其实仅仅是白银骑士的实力倒还无所谓,但多明戈在布雷西亚人的心目还有些地位和影响力。为了这个原因,我不得不偶尔踹他一脚或是扇他一耳光。这种有违我意愿的行为虽然会让多明戈感觉舒服一点,却令我自己非常不自在。搞不好以后习惯成自然,我会产生某种暴力倾向也说不定呢。
以后得将这个疯子发配得离我远一点,要不然交给凯森管教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有一回凯森看见多明戈与凯迪发生争执,可能当时多明戈显得过于嚣张,凯森便狠狠地踹了多明戈一脚。圣骑士一脚踹下去的结果是:多明戈当了一个多星期的瘸子。当然,踹多明戈这种人自然多少会产生点负作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多明戈出现在我面前的次数大为减少,他总是脸上挂满了着期盼的神情缠在凯森的身边。面对千军万马都神色不变的圣骑士,也不得不为这个无法理喻的人而皱紧了眉头。
没错,处理完叛乱的问题后,得赶紧将多明戈赶到他的领地去。
待家臣们各自坐好后,我问道:“情况你们已经知道了吧?”
众家臣纷纷点头。
见鬼了,为什么主公反而是最后一个知道叛乱的人?
我不动声色地施展出土系魔法,在大厅内的桌子上制造出一个布雷西亚的地形沙盘。看着家臣们的表情,我暗自得意。无论是格斗还是魔法,我受正统教育的影响都很小。小时候根本没学习过魔法,认识兰仆之后我才开始接触魔法。而格斗技呢,说实话,那时候我实在太贪玩,不肯努力用功。到了十七岁的时候离见习骑士的水平还差老大一截。那少得可怜的格斗基础在受过兰仆的再教育后,几乎不起什么作用了。现在我的格斗和魔法应用都不太遵循常规。我相信,别的魔法师大约很少会施展魔法来做这些小玩意儿。对于魔法的控制能力,我已经达到了魔导师的级别。不是自卖自夸,我对这种低级别土系魔法的运用已经可以用艺术不称呼。对我而言,魔法只是一件工具。在需要的时候,它可以用作战斗,也可以运用在别的方面。
虽然对政务感到很头疼,但并不意味着我对自己的领土毫不关心。兰仆为我改造身体后,我的学习、记忆能力实在优秀的可怕。在记忆方面,基本上可以用过目不忘来形容。多明戈的实力差了点,但他的野心未必比战争狂人希勒逊色多少。接收他的公爵府后,我在里面发现了大量军事用途的地图。除了布雷西亚各地的地图外,还有周边国家的地图。凭着我的记忆制作出的沙盘,相信与原地图没有什么差别。
安丽丝给我的文件里有完善的情报节略,我随手拿起一根细长的棍子,指着沙盘对家臣们说:“这次叛乱的三个郡分别是斯尔弗郡,史都郡和刚得郡。”
“斯尔弗郡和刚得郡去年和今年的收成都很差,在不同程度上发生了饥荒,因而很轻易就被别有用心的人煽动了。至于史都郡,则并不存在缺粮的问题。”
说到这里,我顿了顿。走到多明戈面前将他一脚踹飞的诱惑是那么的大,我不得不进行深呼吸来克制自己的冲动。布雷西亚的国库有将近五十万枚金币,公爵府建造得那么富丽堂皇,可是在布雷西亚却有那么多人饿死。
“斯尔弗郡、史都郡位于山区,那里的山民以勇悍著称。特别是史都郡的山民,由史都郡山民组成的民兵虽然在山区以外的地方不占优势,但是他们在山地上行走如飞,其他军队很难在山区与那群山民民兵的战斗中占据任何上风。”
“史都郡的郡属部队只有一个大队,斯尔弗郡的郡属部队有一个联队,至于刚得郡,有三个步兵联队外加一个骑兵大队的郡属部队。不过叛乱的武装力量除了郡属部队,还有别的战斗人员。比如斯尔弗郡的贵族私兵,大约三千人左右。”
我顿了顿,待家臣们将这些信息消化得差不多之后,问道:“你们有些什么想法?”
凯森第一介发言。“主公,我曾经以普通的旅行家四处旅行过。山区的骑兵通常骑那种个头矮小、四肢较短的山岳马。在草原上奔驰的骏马并不适合在山区作战。请将平息刚得郡叛乱的任务交给我!我只需要本部两千战士,再加上十吨粮食。”
默不作声地低着头思考问题的马迪尔惊奇地抬起头。他的脸上写满了诧异。“卓索图大人,您只需要十吨粮食吗?”
我的心中一动,问道:“马迪尔,你有些什么看法?”
马迪尔缓缓地说:“我们来到布雷西亚才两天的时间,就有三个郡发生了叛乱。我估计,这绝对是英格兰尼情报部门影响的结果。叛乱肯定是要平息的,但我们应该仔细收集一下敌我双方的情报。另外,主公现在有了布雷西亚这个根据地,可以考虑组建一个情报部门。不然在将来的战斗中,我们会在这个方面处于劣势。”
“请主公将剩下的两个郡中选出一个交给我负责。不过我的要求比卓索图大人多些,我需要向多明戈借调一些布雷西亚人,而且至少需要五十吨粮食。”
我赞许地点点头。凯森再怎么勇敢强悍,也脱离不了草原边缘族人的思维定势,他的思维总是停留在如何打胜仗这个方面。我曾经考虑过让凯森这个圣骑士成为我的首席家臣,马迪尔能够透过事实的现象看本质,目光也比凯森远得多,这样看来,马迪尔作为我的首席家臣确实更为适合一些。
问题是谁来做情报部门的首领呢?拥有商人的天性的阿拉卡对于收集情报很有一手,但他的长处毕竟是经商。凯森、凯迪他们在战场上打仗自然没得说,但对于这种工作肯定难以胜任。至于拉库里,在我看来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他的成就未必能够超过布莱克本。马迪尔这种正直的人,似乎也不适合成为情报部门的首领。
我将目光移向夏默,他这个人虽然颇为正直,却又颇懂变通之道——看见拉库里没有多大实力就高居联队长之位,便马上产生了贪污一把马上溜走的念头。也许夏默可以胜任这个职位。事实上除了他,我目前也没有更好的人选。先将我的情报网络组建再说,以后如果有变化再更换人选吧。
“我想组建一个情况部门,夏默,你愿意负责这个任务吗?”
夏默的回答很简单。“愿意。”
与兽人分开后,我就特别喜欢听部下的建议,这也许是和兽人相处留下的后遗症吧。不过喜欢听家臣的建议并不意味着我的思考能力下降了。凯森和马迪尔将要采取的策略我大致可以猜测出来。是否应该放手让他们俩按各自的方法进行呢?
冷酷、无情是一个乱世霸者的全部美德。或许,我现在应该稍微改变一自己了。
“马迪尔,你先出去做出征的准备吧。斯尔弗郡就交给你了。”
马迪尔自信地点点头,转身出去了。
将目光移到凯森的脸上,我略微犹豫了一下。克服了心中微微的不忍,我终于下定了决心。
“凯森,按照你们草原纷争的规矩,落败一方的部族只是那些族长、贵族遭殃吧?”
凯森不明白我为什么突然将话题转移到这个方面,他迷惑地眨着眼睛点了点头。
“落败一方族中底层的战士和他们的家小只是被划归到战胜部落之中,基本上一视同仁,照样可以凭藉勇敢和战功来获取荣誉和财富。这样一来,虽然草原上的战斗虽然非常激烈,但并不至于对草原边缘族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去平息刚得郡叛乱的时候,你也要牢牢记住这一点。去吧。”
凯森略为思索,他向我点头后迅速走出了大厅。
剩下的就应该是史都郡了。我看着多明戈。“多明戈,史都郡是你的采邑,由你来负责如何?”
多明戈一个哆嗦。他的目光游移不定,与我的视线碰上后,慌张躲开。多明戈垂下头小声回答:“主公,我愿意负责斯尔弗郡和刚得郡。史都郡……史都郡……”
他的这种神态引起了我的怀疑。按我对他的了解,多明戈此时的神态说明他对平息史都郡的叛乱毫无把握。
我皱了皱眉,将声音尽量变得温柔,对多明戈说:“你别慌,如果有什么困难,对我说。”
多明戈抬起头,眼中满是感激之色。“史都郡虽然因为贫穷的原因导致郡属部队极少,但是其民兵和贵族的私兵在山地作战中极为出色。而史都郡的郡守皮耶德.康迪伯爵,是布雷西亚第一名将,拥有中阶黄金骑士的实力。英格兰尼的七大神将之一的儒尼奥尔.博格与他颇有交情,称赞他为拥有不逊于神将实力的男人。”
听到这儿,我不由打断了多明戈的话。“你说皮耶德是布雷西亚第一名将,为什么我两次和你们的部队打交道都没遇见他?”
多明戈尴尬无比。“皮耶德任史都郡郡长一职,自称听调不听宣。出征塞斯之前我其实向他宣布过调令,可他宣称他的私兵只能用于保卫布雷西亚,绝不参与对外的侵略,因而您两次都没与他接触过。”
“多明戈,你接着说。详细介绍一下那个皮耶德的情况。比如他有些什么习惯、爱好什么的。”
多明戈吞咽了一口唾沫。“皮耶德.康迪特别爱睡觉。他总是尽可能地找时间打瞌睡。他对贱民特别好……”
我又一次打断多明戈的叙述。“多明戈,什么叫贱民?”
多明戈眨着眼睛望着我,解释说:“就是平民、奴隶的统称。皮耶德是个贵族,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对那些贱民非常好。如果有贵族惹了史都郡的贱民,皮耶德总是要要占在贱民一边找贵族的麻烦。”多明戈握紧了拳头悻悻地说:“皮耶德肯定拥有贱民的血统!”
多明戈现在这副表情,说明他肯定为这个原因多少吃了点皮耶德的亏,我暗自好笑。不过个情报还挺有用的。皮耶德爱民,我或许可以利用这一点降服皮耶德。
很舒服地将自己陷入棕熊皮做成的躺椅中。如果皮耶德是狭隘民族主义者,那自然有些麻烦。如果他只是认为现在的公爵是魔王因而起兵反叛,那倒也不是没有办法。我和皮耶德都是爱民之人,还是有共同语言的。
嘿嘿,嘿嘿……
“主公,皮耶德不象您这样嘿嘿地笑,他喜欢嘻嘻地笑,而史都郡又位于布雷西亚的西边,所以贱民们都称呼他为西西王。”多明戈的声音打断了我的遐想。
我狠狠地白了多明戈一眼。按这种说法,我不就成了嘿嘿王?还是魔王或是神魔之王的称呼帅多了。
“既然如此,多明戈听令:你去配合马迪尔平息斯尔弗郡的叛乱。记住,以马迪尔为主。如果因为你不服从马迪尔的命令把事情搞砸了,小心我揭了你的皮。”
多明戈委屈地垂下头,慢慢退出大厅。
现在我的家臣那么多,能够偷懒还是偷点懒好。我将剩下的家臣扫视了一遍,将目光停留在夏默的身上。
夏默不疾不徐,平静地问:“主公,难道您不打算亲征史都郡?”
我点点头。身边传来拉库里和凯迪的抽气声。
“主公,难道您打算将史都郡交给夏默?!”
我都不知道拉库里和凯迪居然这么有默契。
我嘿嘿的笑着,点点头,说道:“夏默,史都郡就交给你了。”
第四部第二章
正闲逛得无聊,传令兵告诉我说夫人有事相商。会有什么事呢?我色色地想:我已经将所有的内政都授权安丽丝处理,她现在找我,难道是想要和我……
风驰电掣般回到公爵府。进入公爵府大厅,不由愣了愣。凯森、马迪尔、多明戈等人都在这儿。我草草地瞟了他们一眼,凯森、马迪尔、夏默神色自若,拉库里、凯迪有些兴奋,而多明戈又和往常一样脸色苍白,嘴角神经质地哆嗦。家臣们全都瞧着我,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可我正有事呢,夫人相召,等会儿再问他们为什么不干自己的事而都来到这儿。
布雷西亚公国是个贫穷的国家,可是公爵府内装修得倒是金壁辉煌。底层是会客的大厅,大厅内放置着名画和各类艺术品。实在没想到老是神经兮兮的多明戈,艺术品味还真合我胃口。大厅的墙上贴着耀眼夺目的金箔,而天花板上则绘满了充满东方情调的嫦娥飞天图。我虚抬右手,示意家臣们略等片刻,信步走上了二楼的小厅。这里的墙壁上贴着精致的珐琅贴花,安丽丝并没有坐在那张华丽而巨大的办公桌旁,我打开通往内室的门,窃笑——安丽丝居然在百忙之中抽空照镜子。
无廉耻之心,非人也。
自己偷懒而将政务扔给安丽丝,害得她每天连梳妆打扮的时间都很少,这让我感到很不好意思——当然,感到不好意思并不意味着我会亲自去处理那些让人头疼无比的政务——对我而言,心动离行动的距离可是无比遥远的。
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是什么呢?也许,应该调戏调戏我的美丽老婆。我是个特别有良心的人:让老婆保持愉快的心情去工作,难道不是作为老公的责任吗?
看着安丽丝无比完美的侧脸,我的心中荡漾着幸福而满足的感觉。安丽丝不自觉地在镜子前面扭动着,不时拉拉裙子边和腰间系著的丝带,或是捋捋不太听话的头发。
“魔镜啊魔镜,请你告诉我:世上谁是最美丽的女人?”
安丽丝象一个偷吃厨房里甜点的小孩子正好被捉住一样,迅速将回过头,然后将手藏在身后。此时的安丽丝脸上泛着红潮,试图躲避我目光的挑逗。
兰仆教我如何改变嗓音的技巧现在终于可以应用了。我模拟出历经沧桑的老人的声音。
“兰特啊,你真是个大笨蛋,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不就是你的好老婆安丽丝吗?”
安丽丝的脸更红了,她很少在我面前显露出这种娇羞的神态。看着她“楚楚可怜”的模样,怜爱之情从心底腾然升起。
我走上前去捉住安丽丝白嫩的双手,将她挤在墙上。
“刚才我说得对吗?”
“可卡特琳娜也很漂亮呢。”
我轻轻一笑。“卡特琳娜确实很漂亮,可她现在还只是个女孩。所以你才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
“政务很多吧?”
安丽丝此时似乎差不多已经丧失思考能力了,她软弱地点点头。
“处理这些事很累吧?”
安丽丝迟疑了一下,微微摇摇头。
我以勿庸置疑的语气说:“很累!”
安丽丝连忙点头。
“那,不如我们上床休息一下吧?”
安丽丝不知道从哪里迸发出一股力气,一下子挣脱了我的压迫和环抱,用双手紧紧抱住自己的胸口,并且夹紧双腿。老天,我可是她老公啊!就算紧张,也别弄出这种我好象是坏人似的举动啊。
不对,她为了挣脱我的压迫和环抱,伸手在我的身上点了几下,这时我的身体便似乎一麻。以我黄金骑士的实力,居然会被她挣脱,这可真是奇怪了。
我暗暗运气,过了几秒钟才完全恢复身体的控制权。
“安丽丝,刚才你是怎么挣脱的?”
安丽丝这才意识到刚才表现得过于紧张,她放下双手然后交织在一起,轻轻喘息。深呼吸之后,她不答反问:“夫君,我突然叫你回来,你心里是怎么猜测的?”
又是这种语气!我是小孩子吗?出于本能,美人相召,我的第一个念头除了上床还能是什么?不过话说回来,确实是我理亏。
我还真有点脸红,转移话题是此时最佳的选择。“你还没回答我呢。刚才你在我身上点了一下,结果我就感觉身体不受控制了。这是一种格斗技吗?”
我的计策成功了,安丽丝嫣然一笑,顿时让我觉得室内然后一亮,那些珐琅贴花似乎也在闪烁发光。
“这是古东方格斗技巧的一种,名叫点穴。而我所使用的点穴技巧叫作一阳指,在古东方格斗技巧中也属于最高明的技巧之一。上回将托蒂制服,我也是使用了一阳指这种技巧。当时我的速度是不是很快?”
安丽丝狡诘地一笑,露出一种小女儿状的娇态,真是可爱极了。安丽丝的大方温柔令我愉悦,而这种罕见的小女儿娇态更令我心动。神不守舍贪婪地盯着她,我痴痴地点头。
安丽丝的眼波又放电起来,在我失控扑向她之前,她的话题成功地转移了我的注意力。“那也是我外公家的一种格斗技巧,叫作凝波微步。我的功力目前还很不足,如果达到了圣骑士的程度,就可以使用出我母亲家族最高明的格斗技巧——六脉神剑。六脉神剑的神奇之处在于,它可以伤人于无形。”
一阳指?凝波微步?六脉神剑?点穴?伤人于无形?……
好神奇喔,真令人向往。
我忝着脸凑上前去。“老婆,我也要学。”
安丽丝露出为难的神情。“不行啊。母亲虽然疼爱我而偷偷教了我外公家的家传绝学,但母亲叮嘱过我绝对不可以将这些技艺流传出去。如果我违背这一条,母亲就会与我断绝母女关系。”
这样啊?点穴确实是神奇的技能,而那种能够伤人于无形的格斗技巧更是吸引我。不过无论如何,我可不能让安丽丝受半点委屈。
走上前去轻轻搂住安丽丝圆润的肩。“那就算了,我其实只是随便问问。”耸耸肩,虽然有点郁闷,但我偷偷地向往着:兰仆那个怪物,肯定知道一阳指之类的格斗技巧,向他学习准没问题。不看不知道,看了吓一跳。古东方的格斗技巧确实比爱克斯大陆现行的强多了。据兰仆说他教我的斗气技巧也是根据古东方一种功夫演变而来的,明显就强过了一般的斗气修练方法。
“安丽丝啊,别整天在这儿办公了。出去休息休息嘛,反正事情总是办不完的。”
安丽丝突然想起了什么,她拉着我的手走出内室来到办公桌前,然后拿起一份文件交给我。“你先看看,因为这件事比较重要,我不能独自处理,所以找你回来。”
狐疑地接过文件,什么事情必须我来处理呢?看完后,我木无表情地合上文件。
这么快就叛乱了吗?
率领兽人屠杀过上万布雷西亚人的魔王成为布雷西亚公爵,如果不发生叛乱才奇怪呢。这么快确实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但布雷西亚人叛乱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这回的叛乱来势汹汹,区区八个郡的布雷西亚,居然有三个郡完全叛乱了。至于其它郡,有的局部不稳,有的还在观望。总之,情势不是不好,而是很不好。
才到布雷西亚两天,就有三个郡一起叛乱了。无论怎么看,里面总象是有英格兰尼情报部门的影子。
从好的方面想,脓胞总是要挤的。现在我可以专心致致地对付这些叛乱的布雷西亚贵族,如果与英格兰尼人开战的时候他们在背后捅刀子,那我可真的吃不消。英格兰尼情报部门现在就煽动布雷西亚人叛乱,大约是害怕我先下手解决那些不稳定因素。其实无所谓,这些贵族叛乱虽然令我略有仓促之感,但在道义上却让我占了一定的优势。
抬起头,现在的我突然完全冷静了下来。“安丽丝,家臣们是你召来的?我们下去开会吧。”
安丽丝略带扭捏。“夫人干政总不是一件好事。还是你自己下去吧。”
安丽丝是我的贤内助,因而我很乐意诱惑她陪着我一同去开会。世人爱怎么看、怎么说是他们的事,与我何干?安丽丝除了美丽,还拥有聪明、知识渊博的特质。既然有了这么好的老婆,不完全利用那就有点可惜了。“这两天来你以我的名义不知独自处理了多少政务,和我下去开会又有什么关系呢?”
“夫君,我在公爵府内处理政务,外人哪会知道是谁处理的?就算有人看见你闲逛,也可以解释为公爵大人是天纵之才,只花很少时间就可以处理大量的政务。夫君你作为一国之主,让别人知道我也可以对国事方面有影响,或许不太好。”
安丽丝也是为我着想,也不必拂她的意。算了,还是我自己下去和家臣们研究三郡叛乱的问题吧。
在我将要走下楼梯的时候,身后传来安丽丝犹豫的声音。“夫君,开会后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告诉我相关的情况,我可以帮你分析。”
失笑。繁琐的事情归安丽丝处理,重大决策由我来决定,这倒也是个不错的模式。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到达布雷西亚后,我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可惜还是没有想出正确答案。
爱可以划分为若干种,其中母爱可以算是最伟大的吧。
一般而言,当小婴儿呱呱落地之后,母亲总是无偿地去爱它。但世事无绝对,也有某些母亲会因为小婴儿长得丑或是有残疾而心生不悦。由于不同的习俗,部分地区的母亲甚至会因为性别的不同而对婴儿持有不同的态度。可见即使是母爱,也未必是毫无理由的。
爱情方面呢,则更令人难以琢磨了。女性或许会因为某位男士高大、英俊、潇洒、富有而心生爱慕之情。但也不能排除某位自身条件不错的女人会喜欢上一个矮小、丑陋、猥琐、贫穷的男子。这种事情,谁能说得清楚呢?
我爱伊莉吗?
可以肯定的是:至少曾经爱过。
现在还爱吗?
伊莉的容貌万中挑一,不过客观地说比卡特琳娜和安丽丝还是略逊一筹;伊莉的性格不错,可是卡特琳娜和安丽丝的性格也没得说——卡特琳娜的性格有时候看起来有些孩子气,可是我喜欢;伊莉的气质上佳,不过年纪尚小的卡特琳娜也并不比伊莉逊色。至于说安丽丝,假如有人宣称从气质看她是一位公主,那是绝对不会有人反对的。最重要的是:伊莉的选择伤过我的心——不仅仅是一次!
按道理说我并没有充分的理由继续爱恋伊莉。可是我为什么抵挡不住伊莉那怯生生、充满期盼的目光呢?到了现在,我仍旧把伊莉当作掌心里的宝,爱怜她,保护她,总是忍不住试图抚平她微颦的秀眉。难道说,伊莉那流动的、明媚的眼神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又或者说,初恋是具有特殊魔力的?!
“唉……”我长长地叹气,似乎想要将胸磊中的郁闷随着这口浊气排出体外。
“夫君,又在想你的初恋情人?今天你已经是第五十三次叹气了。这么有空,不如处理一下布雷西亚的政务吧。身为布雷西亚的公爵,却将政务扔给身为小女子的我,实在太没有一点国主的觉悟了。”
我回过头仔细看了看安丽丝,同往常很不一样,她的头发随意地披散在身後,仅仅用一根紫色的丝带系着。她用手里握着的鹅毛笔在桌子上铺满了文件写着什么。当我望向她时,安丽丝正以一副似笑非笑的神情瞧着我。要是能够知道她的心里到底怎么想的就好了。如果卡特琳娜在这儿,那就简单多了。她的脸着肯定写着四个大字:我很生气!
苦笑。
政务这东西,最是繁琐。以我的性子,处理一个小时政务就会头昏眼花;在书桌旁待上两个小时,病情至少会严重到呼吸困难的程度;如果连续三个小时不出书房透透气,除了休克,我想不出还有别的什么结果。
“好老婆,你好歹是布雷西亚的公爵夫人,处理一下国家政务也是应该的嘛。你知道的,我的头疼、腰疼、背疼……”
“恐怕有还点心疼吧——因为思念你的那位塞斯公爵。”安丽丝慢悠悠拉长了语气。
除了傻子,谁也听得出安丽丝此时略微娇嗔的语气后面到底是什么样的潜台词。安丽丝的大度一直是令我欣慰的优点。如果连她也略微忌妒了,毫无疑问,那肯定是我的错。
我真的很不应该。来到布雷西亚后,将政务全都扔给安丽丝处理——积压了好多天的文件,从分量上看起来还真的蛮吓人的。待在一旁思考有关伊莉的问题也就罢了,还偶尔向安丽丝询问诸如“你猜伊莉到底爱不爱我?”或是“答应伊莉的要求,是不是证明我潜意识里仍旧爱着她。”
即使是圣人,恐怕也会被我惹生气。
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到底错得有多离谱。不过我是这样想的:安丽丝作为我的伴侣,背着她想念别的女人不是什么好事。既然无法避免那种思念,为什么不能让她知道并帮我分析呢?——也许的确是太贪心了——世界上真的存在能够容忍我这种恶劣的行径的红颜知己吗?
安丽丝到底是个凡人,这回我可能真的触上了她大度的底线。现在,安丽丝终于让我见到了她那含娇带嗔的一面。虽然安丽丝的这副模样更具有女人味,但如果放任其继续发展下去,可就未必是我的福气了。
我赶紧走到安丽丝的身旁环住她的纤腰,轻轻贴着她的脸温柔地安慰她:“老婆,别生气了。我只是弄不明白当时为什么会答应让布雷西亚脱离英联邦这一要求。”
小心翼翼看看安丽丝的表情,她抿着小嘴,似乎想要忍住嘴角的那丝笑意。打铁要趁热,我一边用手指揉搓着她的太阳穴,一边轻轻地揉着她握笔的右手臂。“我答应你,不再想这个问题了——反正我也想不明白。”
“酒不醉人人自醉。”安丽丝白了我一眼。“这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就是……唔……”
一方面是因为安丽丝这罕见的娇羞模样令我情动,另一方面是因为安丽丝即将说出让我尴尬的话。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我赶紧堵住安丽丝那可恶而又诱人的樱桃小嘴。
将安丽丝吻得迷迷糊糊后,这才离开她的玉唇。看见她脸上的片红潮,娇艳欲滴,我忍不住扶住她的腰,将另一只手伸到她的膝弯处,准备将她抱到内室云雨一番。
安丽丝急促地喘气,胸前美丽的曲线一起一伏,更加诱人。可惜她居然仍然保持着一丝清明的意识。
纤纤玉指轻轻摁上我的额头。“你呀,不愿意处理政务也不要捣乱嘛。如果闷了,自己出去玩一会儿。”
无可奈何轻轻将安丽丝放下,我无比的失望。自己偷懒也就算了,还影响别人工作,确实很不应该。可是安丽丝此时的语气,与伊莉和小冰狼伊莉丝玩耍时的口吻很相象。对于自己沦落到与宠物相同的地位,心中自然颇有微词。可是如果要我去处理那令人头痛的文件,那我宁愿选择当宠物。
一面朝着门外走去,我一面讪讪地解释:“我出去看看兰仆来了没。以他的能力可以一瞬间就来到我的身边,不知道为什么还不来。等兰仆来了将政务交给他处理,你就可以轻松一点了。”
布雷西亚的十月已经是秋天了。走到高岗处找了一个干净的地方坐下,习习凉风吹来,真的很舒服。安丽丝的独角兽白雪这时候来到我的身旁,它好奇地看着我,似乎不明白我为什么不和它的主人待在一起。
离开塞斯之前,已经派信使去沙丝那亚通知兰仆过来。布雷西亚人内心中还未真正接受我,又不知道英格兰尼什么时候会再次发动大规模的战斗。对于现在这种内忧外患的情况,我没多少信心。算算时间,兰仆应该收到信了。我曾经想过,是否应该装出生命危急的情况,好让兰仆施展那种特殊的移动能力来到我的身边。兰仆来后,我会安心许多。
自从答应伊莉的要求后,这些天来我的心里一直乱糟糟的,也不知有没有出什么错。漫不经心的看着天上缓缓飘向西边的白云,我回想着这段日子做的的比较重要的事。
拥有了公爵爵位,就有权分封伯爵(含伯爵)以下的爵位。
凯森作为圣骑士,投靠大国弄一个公爵爵位不要太轻松。他当我的家臣吃亏吃定了,以我最高的权限也只能封他为一等伯爵。
马迪尔作为我的首席家臣,现在他的爵位是三等子爵。
看在克洛斯为我守城瘦得只剩下一身骨头架子的份上,将他册封为二等男爵。考虑到克洛斯的身体有些虚弱,恐怕经不起长途奔波,况且我在塞斯的两个自由城邦也需要有人打理,因此将克洛斯留在塞斯处理吾尔汉和卡敖奇两城的事务。
阿拉卡将沙丝那亚管理得不错,可是他把兰仆从我身边骗走了,在兰仆的帮助下,哪怕是一个兽人也完全可以治理好沙丝那亚,所以这次只封阿拉卡为三等男爵。不过对于毕生志愿只是成为“兰特.萧伯爵家的管家”的阿拉卡来说,成为上位贵族已经是他目前快乐的极限了。如果将阿拉卡封为与克洛斯一样的二等男爵,克洛斯可能会有所不满。至于阿拉卡,可以肯定的是:他会高兴得疯掉。在我看来,多明戈是个半疯的人,我不想再有个全疯的家臣。
拉库里、凯迪和夏默投靠我的时间较短,这次只封了爵士。
本来拉库里受了重伤目前是不宜移动的,可他死活要跟着我。没办法,只好让他躺在马车里。这次没按来时的路去布雷西亚,而是进入法兰西斯,然后再穿过与布雷西亚相邻的臣属于法兰西斯的小公国玛哈亚。离开塞斯的时候,向阿朗佐大大地勒索了一笔。向他要求蒙迭塔或是萨弗斯去布雷西亚为我助战,阿朗佐自然不肯。其实我并不是真的想要蒙迭塔或萨弗斯去帮我,只不过是想恶心恶心阿朗佐。将他狠狠地挤兑之后,我很委屈地提出其它的要求,协商的结果是:阿朗佐无偿赠送我价值大约三万金币的食品。途经阿朗佐领地时,地方官员无比心疼的表情使我的心情愉快了不少。近千吨的粮食和大群的猪马牛羊正好作为我送给布雷西亚人的见面礼。
一路上平安无事,拉库里的身子强壮得象兽人。有些人经过这二十多天的长途跋涉消瘦了不少,可拉库里却在这段时间将伤养好了,而且还胖了不少。
与伊莉约定,我不必回到布雷西亚后立即宣布脱离英联邦,而是当英格兰尼大军集结完毕准备进攻塞斯时再宣布这个消息。这应该可以为我们多赢得一点准备的时间——虽然并不多,但目前我们最宝贵的,正是时间。但愿英格兰尼的大军集结多花些时间。比起以前,现在我也患得患失起来了。大约正所谓光脚不怕穿鞋的。从某种角度讲,做一个无忧无虑的伯爵继承人比做一个公爵还快乐些。
真的很想念兰仆。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真是轻松极了。很难想象会有什么事会难倒我——当然,有关感情方面的事除外。
躺在夏威夷的沙滩上晒太阳,最要紧的是别忘了戴上墨镜。阳光虽然很大,不过我戴上墨镜的主要目的却不是为了挡住强烈的光线。要知道沙滩上的美女似乎和沙滩上的沙子一样多。记得澳大利亚有位先生曾经控诉过穿三点式的沙滩美女,因为正是她们诱发了那位胖子的心脏病。此时我也心有戚戚焉。唉,东方文明与西方文明就是不同,那些西方人光明正大地盯着美女们,还偶尔前去与之打情骂悄。我却只敢戴着墨镜偷偷地欣赏,而且心率还超过了正常的水平。
如果不看,我可能会后悔一生;但是现在我的心跳已经达到危险的频率了,继续看下去,搞不好会一命呜呼。看,还是不看?这是个艰难的选择。
正做着不可对外人道的激烈思想斗争,身边的闹钟却响了起来。我叹口气,差点忘了,今天是《大帝传》第三部的记者招待会。前两部记者会给我留下的印象太过深刻,恰巧有读者无名石建议在记者招待会中加入读者。有人自愿当替死鬼,我自然是不会反对的。
一路走回自己的房间,夸张的长笑响遍了整个沙滩。没办法,实在太高兴了。《大帝传》的名字虽然起的先天不足,不过现在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这不,第三部的记者招待会都进行现场直播了。
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总象是没有骨头似的。回到套房,我毫不迟疑就躺在床上。伸手按了一下遥控,电视打开了。时间正好,记者会刚刚开始。会议主持人无名石主持台上宣读着会议参加者的名单。
那些名单很熟悉,但令我迷惑的是此时的会议气氛。如果不是实在很熟悉那些参加会议的人员,现在情景会让任何人误以为电视里正在直播的场面是某场遗体告别仪式。
哭声最大的当属阿塞拜族族长木力。他抱着兰丝.艾尔科霍尼克的大腿以典型的兽人方式发泄着自己的感情。年老力衰的兰丝咧着牙想抽出大腿,但是众所周知,同等级的魔法师与战士近距离相处时是没有任何优势的。虽然兰丝偷偷对木力施展了麻痹术,可惜木力是对魔法拥有相当高的先天抵抗能力的兽人,而且拥有黄金骑士的实力,低级的魔法对他的作用并不大。但是如果说土系二级魔法对木力一点作用也没有,那并不公正,也贬低了身为老牌魔导师的兰丝.艾尔科霍尼克的实力。木力确实觉得四肢一麻,为此,他由原先的随意搂抱变成了刻意地死死用力环抱。失策的兰丝抵挡不住兽人蛮力造成的痛楚,为了掩饰,他抱住木力的头流下了伤痛的眼泪。
此时的情景被娱记们发现后,他们冒着被木力可怕哭声弄疯的危险,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围了过去。
“请问木力族长,你为什么这么伤心?”
“兰丝先生,能问您一个私人的问题吗?您膝下的这位是否就是您失散多年的私生子?”
“据我所知,人族与兽族之间有很大的矛盾以及敌对情绪。请问您与木力他妈情投意合吗?其实是否存在暴力的可能性?如果您与木力他妈的交往中存在暴力,是您使用了暴力还是木力他妈使用了暴力?……”
……
木力没有受这些人的干扰,仍旧沉浸在他私人的感情空间内。这位兰丝.艾尔科霍尼克在人类社会中是位令人尊敬的魔导师,在英格兰尼的某次秘密讨论中,他站在兽人一边。这实在太令木力感动了。
兰丝更宁愿此时与木力一样。但可惜的是,他的精神力太强大,足以一心多用。这样,兰丝便清楚地听到了许多令他无比痛苦愤懑的提问。泪流满面的同时,老牌魔导师对着天空不停地喷着鲜血。
周围的摄影师连忙高兴拍下了这一珍贵的历史镜头。这个魔法谁也没有见过,老牌魔导师今天在大众面前无私表演了出来,让周围的人兴奋不已。一个思维活跃的记者在采访本上记载着今天报道的标题:
魔导师兰丝巧遇兽人私生子,施展新奇魔法聊博众人一笑。
“皮下组织大面积挫伤,轻度内出血,腿骨骨裂,髋骨错位性骨折。可惜我不能出手相救。否则木力由喜悦的情绪突然转变为仇恨,有七成可能将导致马上狂化。这样一来,兰丝至少是五级残废。”
一个躲在暗处的人喃喃自语。这一情景被特邀前来的幻剑盟下treeping帮主见到,他只觉得无论如何也看不清楚此人的容貌。想了想,treeping明白了,气叹了口,对兰丝的处境报以无限的同情。
以哭声的响亮程度而论,排名第二的当属幽灵乔.格里恩。他以一种痛惜的神情搂着夏默.格里恩痛哭。乔生前是迅剑士,与夏默处于一个等级。但是夏默从来没有过与幽灵打交道的经验,因而此时瑟瑟发抖、脸色苍白的他,比起乔更不象一个活人。
有经验的记者都知道,乔是最不好惹的人物之一。虽然此时的情景可以作为此次记者会的一大卖点,但除了闪光灯在四周闪烁外,没有任何记者前去提问。
多明戈.马耐斯凄凄惨惨切切地在大厅内边走边望,他哭哭啼啼地逢人就问:“请问谁知道作者在哪里?他不该这么对待我的,我哪里做错了?……”当然,当他发现兰特就站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时,多明戈.马耐斯象是受了惊吓一样赶紧远离了此地。
身为魔法师的克洛斯似乎被现场的气氛感染,他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哭起来。不过与其他人不同的是,克洛斯有泪无声。他掩着脸,泪水从指缝不停地流出。一个记者鼓起勇气走到克洛斯旁边,背对着对打开了袖珍录音机。克洛斯用细不可闻的声音呜咽着。“我终于活下来了,呜呜,第三部结束了还没有被杀人狂卡嚓掉,呜呜……不知道能不能活到结束,呜呜……我的命好苦啊,为什么连阿拉卡都不必死?”
有道是几家欢喜几家愁。记者会现在虽然闹得似乎阴云密布,哭声不止,但是仍然有人带着笑容在一旁聊天。
托蒂挂着标准的英格兰尼式笑容对兰特说:“恭喜,你回到塞斯后,基本上一出马就为塞斯复国了。”
兰特手持的杯子里是上等的香槟酒。他惬意地品了一口,漫不经心地回答:“哪里,多谢你的恭维。”
“可是你为什么要杀掉我的父亲?”
兰特挠挠头,他先是东张西望了一下,没有找到合适的目标转移话题,只好回答:“战争嘛,这是无法避免的。况且,也不是我亲手杀害了扎吉元帅。”
托蒂咬牙切齿,他一字一顿地宣布:“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说完,托蒂转身准备离去。他已经暗自打定了主意,虽然英格兰尼当局近期不会对塞斯再次发动进攻,但是泱泱大国不可能咽下这口气。待机会来临之时,托蒂将率领征西大军重新进攻塞斯。
兰特严重的爱才癖又犯了,他连忙拉住托蒂。“托蒂,你听我说。其实这真不关我的事。事实上是无名石、兰丝、沧日海等人唆使作者干的好事。他们认为前两部死的都是我这边的人,不太公平。你知道的,作者学田中那厮的文笔学不会,那杀人的嗜好倒是学了个八九不离十。他也不知犯了什么毛病,就这样选中了扎吉元帅。你我私交甚好,千万别为此生分了。再说我外公还不是被你们英格兰尼人杀害了,我也没什么啊。”
托蒂的脸上的神情似笑非笑,似哭非哭。“也不能光凭你一面之辞,我去问问作者和那几个读者。”
兰特正望着托蒂的背影,身后却传来熟悉的声音。随着这声音飘来的,还有那丝熟悉的体香。
“兰特,多谢你。”
兰特缓缓地转过身子,在这转身的短短时间内,他感觉似乎过了一千年那么久。
说话的人是兰特想要忘掉,却总也忘不掉的伊莉。伊莉的眼神有感激、有热切,但最明显的,却是那丝幽怨。作为地主国的最高元首,伊莉自然知道此次陪兰特来的美女又换了一个。兰特这次的女伴如果说与上次有什么相同,那就是同样都是绝色美女。不同的是,上次的卡特琳娜幼稚中带着可爱,而这次的安丽丝却是成熟、自信,充满风韵的魅力。似乎这个情敌比上个更难对付。
兰特望着伊莉漂亮的眼眸中轻微地失神了,他伸出手,似乎想搂住伊莉柔弱的双肩。正在这时,一缕似有若无的斗气和一声咳嗽声阻止了兰特进一步的行动。斗气是阿朗佐发出的。如果兰特身边没有其他的女人,阿朗佐并不会做出这种煞风景的事。但是出于骑士精神,阿朗佐绝不允许兰特这种不专情的花花公子玷污自己喜欢的女人。至于咳嗽声,则是目前似乎稍微有些水土不服的安丽丝发出的。
兰特顺势拍了拍伊莉的肩头,笑着说:“都二十岁的公爵了,衣服上怎么还有灰尘。我们是好朋友嘛,还用得着说谢谢?”说完,兰特快步向安丽丝走去。他搂住安丽丝的纤腰,做出嗔怒的样子批评她:“水土不服就不要强撑着来参加这个记者会嘛。反正以后机会还多着呢。”
安丽丝淡淡一笑,轻咳一声,然后将头靠向兰特宽厚的胸膛。刚才兰特只是去拿一杯香槟酒,结果就差点闹出状况。看来还得盯得更紧些。为了转移兰特的注意力,安丽丝似笑非笑地说:“夫君,在第三部有几章你偷懒没上工,结果读者们很不满意呢。”兰特听到这句话,眼中顿时射出光来。他满脸傻笑地说:“那是,我是谁?我可是英明神武的神圣大帝。哈哈哈……”
这时候一个不知从哪里跳出来的记者开始破坏兰特的心情。“兰特先生,在第三部你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参加演出,据说是因为作者拖欠你的薪水,这个传闻正确吗?”
兰特的笑容硬生生止住了。他面无表情地回答:“无可奉告。”
记者仍然不死心。“兰特先生,有读者反映,您的家臣为您拼死拼活,而您却迷恋美色。请问您怎么想?”
兰特眼中暴射精光。即使没有杀神剑的帮助,以黄金骑士和魔导士的实力,用精神异力把这个讨厌的记者弄疯没有问题。不过这个记者代表读者提问倒也不好回避。
“胡说!我冒着天下之大不韪率领兽人,还不是为了塞斯和家臣,难道是为了自己吗?我也不能扔下率直的兽人独自回去。在回塞斯的路上我虽然由于身体的原因……你问什么身体的原因?……发烧,当然是因为发烧,我在帐篷里多休息了几次,但我还不是收服了卓索图族。要不然,卡敖奇大战能够取胜吗?”
等兰特结束他的夸夸其谈,记者满意地在他的笔记本上记载着:兰特回塞斯途中停下的理由是:发骚。
记者接着提问:“以爬行动物之吻为首的读者反映:你的性格太过孩子气,怎么能够成为统一大帝呢?”
兰特顿时暴跳如雷:“我怎么不可以?历史上的皇帝有的爱木匠活,有的爱当商人,有的爱书法,他们都没有好皇帝的特质,不一样成为皇帝吗?”
记者好心地提点:“可是开国皇帝没一个是那样的。”
兰特语塞,他老羞成怒。“我不管!我已经给作者送了许多贿赂,无论如何也要当统一大帝。那个爬行动物之吻在哪里,我要去揍他!我要插他的眼睛,打歪他的鼻子,扯掉他的小鸡鸡……”
安丽丝连忙抱住即将暴走的兰特,试图平息他的怒气。“夫君,你又孩子气了。太孩子气当不了开国皇帝的。你不要这样子。”
她对记者解释:“情况是这样的。虽然兰特偶尔会有点孩子气,但他的运气好。而且,第一,他会有许多忠诚而有能力的家臣。那个兰仆,更是不可多得的好运气。第二,有人说做皇帝必须心黑手狠。我的夫君嘛,除非是受到极大的打击弄得性格大变,否则很难心黑手狠。不过作者将会在兰特的部下里安排这样的角色,例如那个夏默.格里恩。还有我也可以偶尔客串一下这种角色的。”
伊莉失神地望着兰特与安丽丝亲昵的模样,心中涌起酸楚的感觉。这时候,一个记者向她提问:“目前关于作品最为激烈的分歧便是关于您的。有的读者认为您与兰特大帝的继续纠缠下去,他们感到非常不舒服;有的读者却宣布,如果您没有一个较好的结局,将罢。请问公爵殿下,您有什么感想?”
伊莉公爵的表情阴晴不定,过了一会儿,她大有深意地瞟着安丽丝说道:“不遭人忌是庸才。我的结局,作者已经想好了。作者也明白在如今的形势下,无论如何也避免不了被人骂,所以干脆独裁。我现在可以稍微透露一点:金庸中某位女主角与我的经历略有相似之处,因而作者可能借鉴她的结局。”
阿拉卡在主席台的附近摆了个小地摊。他听到了主公不太正常的傻笑声,产生了将兰特带到医院检查的念头。不过阿拉卡还是将这个念头强行压下,因为他现在有更为重要的事要做。阿拉卡声泪俱下地推销着他的商品。“作为作品中最早出现的角色,在第二部我大力贿赂记者招待会的主办单位,直到现在才第一次参加记者招待会。可怜可怜我吧,各位大爷大叔,喜欢沙丝那亚的土特产的各位朋友,跳楼价、大放血啊……”
托蒂一把推开声情并茂推销产品的阿拉卡,走向主持台的无名石,与他略作交谈之后,突然殴打起主持人无名石起来,从麦克风里传出了可怕的叫喊声。一会儿,叫喊声渐渐变成了含糊不清的呜咽声。
这时,托蒂仍旧继续着。他一边有条不紊殴打着主持人,一边说:“小人,坏蛋,奸臣……我叫你再出奸计,我叫你再害好人……”
……
电视里传来无名石“哎呀”、“噢”、“哦”之类的象声词,间或还掺夹着他“好舒服”、“再用点力”之类感叹。
打了个冷颤,我关掉电视。
第三部第三十章
多明戈.马耐斯在神圣大帝麾下是个极具争议性的人物。
在臣服神圣大帝之前,多明戈极为仇视大帝。由于这一事实,当时许多人都认为大帝收多明戈为家臣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他们认为,多明戈迟早会背叛大帝。与其在身边留一个危险的因素,不如将之除去或与之保持足够的距离。多明戈的表现却令这些人极为惊诧。在神圣大帝的事业最为困难的时期,大帝麾下的某些人产生了彷徨、犹豫,甚至动摇的念头,只有部分人一如既往坚定自己的立场,而多明戈正是其中一员。
这证明了神圣大帝的眼光独到。
成为大帝家臣时,多明戈将五个郡、一个首都特别区和公爵爵位献给了大帝。在大帝的戎马生涯中,多明戈也起了很大的作用。为此,当神圣大帝统一爱克斯大陆之后,除了将布雷西亚分封给多明戈之外,还将当时大陆上繁荣程度排名第五、城市税收相当于整个布雷西亚公国税收收入六分之一的安特卫普市作为自由城邦封赏给他。
由此可以看出,只要坚定地站在神圣大帝的阵营,将要取得极大的利益。多明戈.马耐斯的这一际遇令后世无数人羡慕不已。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
白瑞拉咕哝了一句:“这个人敢情是个疯子。”
安丽丝悄悄在我耳边说了一段话,让我佩服不已:她的辩才可真厉害。
我打破了大厅内的沉寂。“托蒂,你刚才说成为英格兰尼的从属公国人民可以生活的更幸福,我并不否认这种可能。”
托蒂脸上露出喜遇知己的神情。可惜伊莉显得恼怒起来,她失望地摇摇头,耀眼的金发在她的肩部不安分地晃动。洁白的玉齿紧咬着红唇,显示出伊莉已经处于极为愤怒之中。
“作为骑士,你一定对强奸这种罪行深恶痛绝吧?”
所有的人都因为我突然转移动到如此奇怪的话题而感到迷惑,连伊莉也忘了生气或是害羞,仔细地听我说话。
托蒂下意识地点点头。我对目前造成的效果很满意。
“你知道吗?强奸往往更容易给对方带来快感。”
“首先犯强奸这一罪行的人,通常性欲较为强烈。其次,这行罪行通常需要使用暴力,在身体激烈摩擦的情况下,自然会让对方的感觉更强烈。如果按你的逻辑,强奸犯就也就可以大言不惭地说:‘反正你能够得到好处,不如不要反抗,让我强奸吧。’”
我的注视并不严厉,但托蒂开始吱唔起来。“这个,受害方会有受侮辱的感觉,对精神伤害很大。”
“塞斯人有自己的尊严,面对异国的侵略,也会有受侮辱的感觉。难道你们英格兰尼人便没有这种尊严感吗?”
对于我的步步紧逼,托蒂无言以对。他迟疑了半晌,然后走到伊莉面前对她行了个道歉礼。
托蒂神情落寞地问:“兰特大人,我现在可以回英格兰尼吗?”
我无声地点点头。现在提出让他成为家臣这个要求,实在有些过分。被托蒂当众拒绝后,会成为他人的笑柄。
托蒂向大厅的门口走去,突然止住。他回过头面对伊莉,脸色有些惨白。“塞斯公爵,我是一个军人。如果国王命令,一年后我还是可能回来的。现在你可以向兰特大人要求对于我的处置权。”
英格兰尼征西大军吃了如此大一个败仗,托蒂的父亲扎吉元帅在此役中丧生,现在我又击碎了托蒂的信念。这种打击是相当大的。也许托蒂此时正处于心如死灰的状态吧。
“如果你再次进犯塞斯,仍然将成为我们的俘虏——如果不被杀死的话。”伊莉的回答很得体,至少我这么认为。
托蒂叹口气,失魂落魄地走了出去。
不由自主地瞟了伊莉一眼,发现她正深情地望着我,眼波流动,娇媚非凡,令我的心神一荡,竟然有些色授魂与。虽然说好色本是天性,不过这点伪道德还是应该遵守的,不然在他人的心目中我的评价就会低很多。人毕竟是社会的动物,不可能一个人生活。如果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却又一意孤行,那会生活得更累。
按道理说,伊莉将祖国看得比我更重并不是自私的表现。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想法,只要不是故意伤害别人,就不存在什么不对。有的人恋人,有的人恋物,有的人恋权。未必将恋人放在第一位便有资格责怪他人的选择。
在我有能力保护塞斯之前,伊莉一定会认为塞斯比我更重要。如果有实力的人承诺:只要伊莉放弃我,就保证塞斯的安全。那么伊莉肯定会选择塞斯。在我率领兽人为塞斯拼杀(当然,也是为自己的家臣复仇)的时候,伊莉宣布取消我的塞斯国籍已经彻底打破了我的幻想。什么时候能够改变伊莉的想法就好了。
我叹了口气,向大家宣布:“大家继续吧。兵团长以上的人到会议厅来开个简会。”
一群人走进会议厅,在我开口之前,他们都保持着沉默。在普通的塞斯人的心目中,我固然是救国英雄。但是在某些实权人物的眼中,我却未必会得到他们的喜欢。比如那个白瑞拉.保罗,在我回塞斯之前,他与马迪尔是塞斯联军最高统帅最强有力的竞争者。在阿朗佐的影响下,白瑞拉.保罗失去联军最高统帅的位置。现在我回来了,白瑞拉更加没有竞争力——即使我不在乎塞斯军第一人的位置,却也可以轻易扶持一个更加倾向我的塞斯人来担任军队主帅。虽然从阿朗佐亲王的表情似乎表明对我的归来很高兴,但直觉告诉我,事实并非如此。
多明戈承诺将布雷西亚公爵之的爵位转让给我,但这种事情一般来说应该得到多数国家的认同,不然就是伪公爵。而现在的我,不巧正是一位伪公爵。在座的有一位亲王和一位真正的公爵,但是我身为卡敖奇城的所有人,作为主人召开这次会议也算合理。
“卡敖奇之役我军取得大捷,在这之后塞斯将有一段轻松的日子。但这只不过是暂时的情况。好了,大家就塞斯未来的形势发表一下意见吧。”
听到这段话,伊莉显得有些急燥。“刚才阿朗佐亲王不是说英格兰尼无力组织大军继续侵略塞斯吗?你不要危言耸听好不好?”
我没有回答伊莉的提问,对阿朗佐说:“阿朗佐亲王,你对伊莉解释一下吧。”
阿朗佐对着伊莉微微一笑,示意她平静。
看到阿朗佐对伊莉笑我就不浑身自在,于是我忍不住腹诽:女人对男人笑,有时候可以被称之为抛媚眼。那么男人对女人笑呢?阿朗佐抛媚眼的水平还真不赖。
“英格兰尼并非无力侵略塞斯,只是有些顾虑罢了。如果我们固执地认为英格兰尼绝对不会再集结军队进攻塞斯,那就犯了兵家不知彼的大忌。”
“事实上,这次英格兰尼侵略塞斯,主要是由英格兰尼五王子发动的。英格兰尼国王有五个儿子,最有希望成为下任国王的是大王子和五王子。由于我与英格兰尼的大王子、五王子和德克萨国唯一的王子并称为爱克斯四大公子的缘故,我对他们颇为了解。”
“大王子精于内政,五王子在军事上颇有建树。五王子最初发动侵略塞斯的动力正是缘于在王位的斗争上取得一个重要的砝码,现在仗打成这样,五王子未必肯善罢干休。”
“虽然英格兰尼的国王仍然执政,但他到底已经是六十多岁的人了,身体又一直不够好。英格兰尼国王从去年精力就有些不济,很多事都放任大王子和五王子处理。”
阿朗佐说到这儿,看了我一眼。“所以我认为,英格兰尼肯定不会轻易放弃入侵塞斯的计划。不出意外,再次集结军队大举进攻,只是时间问题。兰特公子,你有什么补充吗?”
托蒂与阿朗佐言辞交锋时,我只是从阿朗佐细微的表情中猜测出他必然隐瞒了不利的情况。
现在阿朗佐的分析都详细到这份上了,我还能有什么补充?
伊莉呆呆地听完阿朗佐的分析,紧锁眉头显出异常苦闷的样子。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有气无力。“阿朗佐亲王,如果英格兰尼再次入侵,法兰西斯能够支援塞斯吗?”
阿朗佐皱起眉头。“恐怕很难。法兰西斯在前些时候的内乱中大损元气,正式出兵的可能性不大。你想,英格兰尼在德克萨的边境陈兵二十万,却只在法兰西斯的边境布置了十万左右的兵力,这也可以证明法兰西斯此时的国力实在不足。”
“如果塞斯成为我主公的领地,我国在那种情况下一定会出兵。伊莉公爵,其实只要你嫁给我主公,塞斯仍然可以保留独立公国的地位,还可以得到法兰西斯最大的庇护。要知道,入侵从属公国与入侵法兰西斯亲王领地的意义是不同的。”史蒂夫插了一段话后又埋头品茶起来。
我想自己的眼中已经冒出了火花。这个史蒂夫怎么总是不说人话?上回国民大会上我就觉得这个史蒂夫不阴不阳,这回更确定了他的本质。
安丽丝悄悄捏了捏我的掌心。“夫君,不必担心。阿朗佐亲王不会接受这个建议的。”
安丽丝猜的果然不错。正当伊莉沉吟的时候,阿朗佐却对着伊莉说道:“这次会战,兰特公子出力最大。按照我们的协定,如果此时我向你求婚,自己也会不齿。”
这还是句人话。我比较满意阿朗佐此时的态度。
“可是如果英格兰尼再次集结大军入侵怎么办呢?塞斯的国力实在有些支持不下去了。”伊莉的声音中带着浓重的鼻音。这也难怪,千辛万苦终于将英格兰尼征西主力击溃,以为可以结束了。她根本就没有继续战斗下去的心理准备。作为女人,伊莉所能承受的重压应该也快到极限了吧。
“也不是没有办法。”阿朗佐安慰伊莉。他停顿了一下,将目光移向我。“英格兰尼五王子的目标是想要立下军功,不过,他并不一定非要攻克塞斯。”
阿朗佐一会儿说英格兰尼无力进攻塞斯,一会儿又说必定进攻塞斯。听众们的情绪被他完全掌握了。看见伊莉的眼中迸发出希望,我却全神贯注地盯着会议厅的落地窗台,似乎在这个窗台上发现了非常有趣的事。
阿朗佐似乎不肯放过我。“兰特公子,不知你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老虎不发威,未必是病猫。“阿朗佐亲王,我知道你的建议是什么。除了你的那个建议外,我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让塞斯避免近期遭受进攻的窘境。”
“如果布雷西亚此时宣布脱离英格兰尼的联邦,而我多支撑几年,塞斯的情况就会好转了。这是阿朗佐亲王的想法,对吧?”
伊莉的眼睛一亮,她不由自主地问:“另一种方案是什么?”
我向会议厅环视,蒙迭塔从一开始就神色自若,而阿朗佐、史蒂夫、马迪尔都显出略有所悟的神情。“另一个方案是:当英格兰尼摆进再进大举进攻塞斯的架势时,阿朗佐亲王率兵从法兰西斯边境攻击英格兰尼。”
阿朗佐一众人没有回答,我接着说:“我知道阿朗佐亲王是不会选择第二个方案的。不过我却愿意去布雷西亚。”
伊莉睃了阿朗佐一眼,然后迎向我的目光,她的眼中有些湿润。伊莉站起身,犹豫了一会儿,低下头轻声说道:“我有话想对兰特单独说。你们能够出去一会儿吗?”
我自嘲地想:去布雷西亚却并不宣布脱离英联邦,英格兰尼权衡之后,多半会默认我的夺权行为。安安稳稳做个公爵不好吗?到了现在,居然仍然不忍心让伊莉失望。兰特,你就这点出息?!
回过神来,却发现伊莉正低着头望着自己的脚。
脚好看,高跟鞋的品味不错,那截露出来的洁白小腿更是吸引人。只不过她用脚尖画圈圈已经画那么久了,难道想学会用脚尖画画这一特殊技能吗?
不知过了多久,伊莉终于抬起头来。其实她不抬头也无所谓,她不抬头我就继续欣赏她的美貌。不管怎么说,我对自己初恋的品味还是非常满意的。美女就是美女,真是百看不厌。
伊莉拭干眼泪,脸上显出决绝的表情,声音却低不可闻。“兰特,如果你战死在布雷西亚,哪怕塞斯最终被灭亡,我也会终身不嫁!”
我在内心里惨叫“有进步!伊莉对我的态度真是有进步!……”
感情的堤防突然崩溃,我向前大踏一步,搂住伊莉一阵用力的狂吻,似乎想将两年多的思念和将要降临的离别之情全都化作这一个吻表达出来。
对于我的暴虐,伊莉默默地忍耐。松开双臂后,我低声安慰她:“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当我正试图对着伊莉绽放一个比阿朗佐更帅的微笑时,却不由地瞪大了眼睛大叹:惨!
伊莉的嘴唇红肿。这下可糟糕了,怎么对安丽丝交待呢?
……
这一刹那,我产生了走出会议厅后拉着安丽丝直奔布雷西亚的念头……
第三部第二十九章
家臣可享受的权利为:得到主公的庇护;可以按时得到一定的俸禄。
家臣应该履行的义务为:当主公与他人发生争斗时,必须参加主公这一边与对方进行战斗;如果有采邑,应按时向主公缴纳税金。
——摘自《爱克斯大陆家臣制度》
今天的天气很配合我的心情。阳光灿烂,一缕缕凉风吹过我的发梢。据斥候报告:昨天晚上马迪尔进入了卡敖奇,其他几个城门少许的敌人在天亮之后已经逃得无影无踪。
在城门口迎接我的人不多,除了守城的战士,只有少数闻讯而来的平民。夹道欢迎的人群发自内心地欢呼,可是看着他们,我却有些发酸。这些人基本都是参加卡敖奇守城战的战士,每个人都面黄肌瘦,看起来比难民还惨。尽管他们的脸上挂满了真切的笑容,但许多人身上都缠着的渗血的绷带。拄着拐杖的伤者,或者双臂全无却用牙咬着小旗高兴晃动的战士,无不令我动容。那如雷的欢呼声,并不足以阻止泪水顺着我的脸颊下向流淌。
流着泪却又微笑着举手向正在欢呼的人群挥动,他们更加激动,有的人甚至因为高兴而呜咽起来。
说起来卡敖奇还是我的领地,但是在我第一次来到这里之前,却是无数我所不认识的人在为我守卫着它。看着那些质朴的人,我扬声宣布:“凡参加守城之役者,免五年赋税;受伤者,再免三年赋税;残疾者终身免税且分发十亩土地;战死者,其父母、妻儿终身免税且分发十五亩土地,并可以得到一强壮奴隶。其余立功者,另行奖赏!”
听到这个消息,人群的欢呼声超过了我的想象。昨天刚刚勒索了多明戈近五十万枚金币,用来补贴这些可爱的卡敖奇人并不困难。况且有沙丝那亚这个贸易城市作后盾,我未来的经济前景还不错。
“主公!”站在城门口迎接的克洛斯看见我,忘情地大叫一声。他向我跑过来,却在我前面大约三米处硬生生地停了下来。他克制着自己,却仍旧免不了声音的哽咽。
“主公,卡敖奇城……守住了……”
克洛斯的老毛病还是没改掉。在圣华学校刚见面时,他就这样死死地盯着我,让我好长一段时间怀疑他的性取向是否有问题。现在他又在大庭广众之下流着泪深情地望着我,就好象我是他等待已久的情人一般……
我仔细地看着他。可以看得出他经过了精心的准备,衣服打理得很干净,头发梳理得很整齐。但是他那一头曾经浓密的黑发,却由于发质的下降,显得不再乌黑发亮;眼眶凹下,眼袋发黑,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曾经均匀的身材,现在却削瘦得厉害。
我从马上跳下,轻轻地拥抱着克洛斯,然后拍拍他的肩膀。虽然有很多话想说,却不知道说什么好。“辛苦了。”
克洛斯颤抖着垂下头,掩饰内心的激动。他将手一摆。“请主公入城!”
我骑上马,对大家宣布:“请诸位入城稍做休息。作为此地的主人,我将在市政府举办一个庆祝卡敖奇城解围的庆祝会。”
说完,我昂着头进入卡敖奇,身后是一长串俘虏。打了大胜仗,不可能不来点仪式。不过在俘虏当中没有布雷西亚人。我想过了,我将要成为布雷西亚公爵,那些俘虏都会成为我未来的臣民。他们服不服是另一回事,反正没必要让自己的臣民受辱。
城墙破坏得有些厉害,但城内的建筑物情况还好。来到市政府,马迪尔他们早已将庆祝会准备好了。市政府虽然比较大,但小队长以上级别的人都来到这里,便使得市政府大厅显得非常拥挤。因为战争的缘故,物质相当匮乏。没有精美的食物,也没有足够的美酒,但参加庆祝会的每个人都兴高采烈。
取得了卡敖奇战役的胜利后,英格兰尼征西部队的主力已经被击败,其残部不足为惧。塞斯复国就在眼前了。
我举起香槟,透过浅红色的液体向大家宣布。“庆祝会正式开始。诸位自己招待自己,开心享受胜利吧。为了塞斯,大家干一杯。”
……
“干杯!”
庆祝会上面孔全都容光焕发。有些人在干杯时的祝酒词甚至是“为了兰特大人”或是为了“神魔大人”,这让我很有成就感。
“荣誉,能够获得来自大多数人的称赞和感谢。”是骑士八大美德之一。这一点我做得最好。
看来,如果自身安全可以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故身地与邪恶抗衡,确实是一种有利可图的行为。
宴会上大家都有说有笑,自然大方,又不失礼貌的风度。不过仍然有令人难以察觉的汹涌暗流。
凯森似乎专门与萨弗斯过不去,他有意无意地谈论诸如“天下闻名的黑衣众不过如此。”,“如果我来迟一步,黑衣众就要吃败仗了。”之类的话。萨弗斯面色铁青,却又无可奈何,毕竟被卓索图族所救是事实。黑衣众是大陆上公认战斗力最强的重骑兵部队之一,我猜想凯森对此有些忌妒的想法吧。
至于伊莉,我将她与安丽丝相互介绍时,她倒是冷漠地点过头。在这之后,却再也没有正眼看过安丽丝。对于伊莉的这种表现,一方面我有些洋洋得意(我认为这是伊莉吃醋的表现),另一方面却有些头疼。和平相处不好吗?为什么非要敌视呢?敢于跳进两个女人战争漩涡的人,如果不是太笨,就是对处理此类事物极有心得。可惜我两者都不是,所以最安全的作法莫过于对伊莉不高兴的神情视而不见。
当庆祝会举行到一半的时候,来了一个不速之客:托蒂.雷洛。
在托蒂醒来后,我没有拘禁他,马匹、铠甲、兵器全归还给他了。事实上我希望他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走。
本来是想收服托蒂的,可扎吉元帅被凯森杀死,也就差不多等于死在我手里。这种情况下还去和人家谈臣服的问题,会令我尴尬。托蒂这个人不错,当我在布雷西亚带着兽人东躲西藏时,被他游说过。虽然根本不可能接受他的说辞,但他的态度却让我觉得:此人值得一交。
托蒂对四周以敌视目光盯着他的人熟视无睹,径直向我走来。
他向我鞠了个躬后抬起头,声音沙哑地问:“兰特大人,您所召开的是庆祝会吧?”
我点头答是。
“可是我不明白有什么值得庆祝的!”
如果托蒂此时不是一本正经的模样,我会怀疑他因为受到太大的打击疯掉了。卡敖奇大捷于英格兰尼而言固然不值得庆祝,但于塞斯而言却正好相反。
我还没有开口,一旁的伊莉冷冷地说:“打败了侵略我们的英格兰尼人,我们认为这件事非常值得庆祝。况且,你作为俘虏不在俘虏营待着,来这里干什么?”
“伊莉公爵,你觉得卡敖奇之役后,我国会就此罢手?至于说俘虏的问题,我是兰特大人的俘虏,你对我没有任何约束力。”
我猜想托蒂多少还是受了点刺激,因为现在我根本不能理解他的想法。虽然托蒂不是我严格意义上的朋友,但在战场以外的地方他倒是把我看作朋友的。如果伊莉向我要求托蒂的处置权,一边是友情,一边是伊莉……还真叫人为难呢。
这时候阿朗佐轻轻一笑。“托蒂候爵,这个庆祝会是兰特大人召开的。作为俘虏,你本来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可是兰特大人对你友好,你却来破坏他的庆祝会,这算是为友之道吗?”
阿朗佐举着香槟小抿一口,他接着说道:“英格兰尼不罢手又能够怎么样呢?据我所知,英格兰尼五十万正规军,昨天的卡敖奇之役至少折损了两万多人。近二十万在东线防着德克萨,十四万在北线防着兽人,与法兰西斯接壤的地方也布置了大约十万部队,与其他公国的边境线上多少还需要一些人,这样算起来,还有多少能够派往塞斯呢?”
托蒂冷笑一声。“如果进行全国总动员,我国一个月之内就可以从贵族私兵里征集十万士兵,三个月就可以征集至少三十万士兵。对于这一点,阿朗佐亲王,你能否定吗?”
阿朗佐摇摇头,似乎在同情托蒂的无知。“托蒂候爵,如果英格兰尼真的这样做,却又不能一举征服塞斯,你能否担保大陆三大霸者其余的两个,德克萨和法兰西斯绝不产生混水摸鱼的想法?英格兰尼国王肯冒这个险吗?况且,塞斯本来就是法兰西斯的从属公国,贵国国王难道一点都不担心法兰西斯会加入战场?”
我冷眼旁观,此时阿朗佐看到托蒂语塞,便显出异样的轻松。其中有问题!
伊莉见托蒂无语,冷然说道:“即使塞斯战至最后一兵一卒,我们也不会投降。现在取得了卡敖奇大捷,我们当然要庆祝。在取得俘虏的赎金后,我们还将举办一个更为盛大的庆祝活动!”
“伊莉公爵,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一定要抗拒英格兰尼。要知道,虽然法兰西斯是塞斯的宗主国,但这次英格兰尼进入塞斯时,法兰西斯在干些什么?相反,你曾经听说过英格兰尼的从属公国受攻击而英格兰尼无动于衷的例子吗?”托蒂停了一会儿,似乎等待伊莉将这段话完全消化。然后,他将视线转移到阿朗佐的身上。“明明是有组织的军队,却谎称为是法兰西斯个人组成的义勇军。我认为那是一种是鼠辈偷偷摸摸的所为,有违骑士的精神!您认为呢,阿朗佐亲王?”
阿朗佐不动声色地抿着香槟,不过正站在他身后的萨弗斯却不自然地移开了视线。
“塞斯成为英格兰尼的从属国有什么不好?从近两百年的历史看,被英格兰尼征服的公国大多仍然拥有相对的独立权力,而且经济情况比以前更好。以布雷西亚为例。在布雷西亚成为英格兰尼从属公国之前,由于它的土地非常贫瘠,只有大丰收的时候才不至于饿死人。但是在我国成为其宗主国后,大量开发布雷西亚的矿产资源。在那之后,布雷西亚的情况大有好转。听说布雷西亚公爵也被你们俘虏了,不信你们可以问问他。”
这时候,众人的眼神都有些古怪。布雷西亚公爵已经将公爵的爵位让于我了,虽然还未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却也八九不离十了。从某种意思上说,布雷西亚公爵正站在托蒂眼前,只是他不知情罢了。
托蒂没有注意众人古怪的神情,他诚挚地对伊莉游说:“伊莉公爵,为了塞斯人民的幸福,向英格兰尼投降吧。我将向国王进谏,以性命担保一定会取消鄙国五王子的那个要求。”
大厅内鸦雀无声。
我越来越佩服托蒂了。在这种情况下,他居然敢舌战群雄。
能够在短时间内进行远距离移动的魔法有三种。时空之门、空间转移和瞬间移动。只有在在建立在相应魔法仪器的城市里才能施展时空之门,这个魔法的特点是施展不方便,但远距离转移极为精确。施展空间转移魔法时,施法人很难精确确定自己将要出现在哪里,但是它不需要专门的仪器,转移的距离也很远。至于空间转移,则是一种相对距离较短的魔法移动,通常这种移动距离不超过五公里。不过它的优点是,短距离内的移动非常精确。精通水系魔法的魔导士在三公里以内转移的误差不超过一米。
——摘自《魔法常识》
“你想要活命?”我的声音里多少有些迷惑。多明戈给我最初的感觉是有些狂妄,后来便是有些疯。只是没想到他居然还这么恬不知耻。
多明戈趴在地上抖得更厉害了。他不停地点头,不知内情的人会以为他患了疟疾或是羊颠疯。
我抬头向四周扫视一圈。在精神魔法的作用下,距离最近的布雷西亚人慌张地扔下了兵器学着多明戈的模样伏在地上。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三千多布雷西亚人不停地向地上扔兵器,然后伏下。现在听起来,扔兵器噼里啪啦的声音是那么的悦耳。我下意识地将凯迪叫过来。“凯迪,你处理那些俘虏。”
只是对于多明戈,我的确还没想清楚如何处理。他居然以伊莉来威胁我,按我的心情自然是恨不得一剑砍死他。可是多明戈现在一副可怜的模样,令我心生犹豫。杀狂妄的人,杀疯掉的人,或者在战斗中随便杀什么人都没有关系,但是杀匍匐在我脚下象条狗似的多明戈,似乎太残忍了些。
我回过头,正好安丽丝也过来了。伊莉正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安丽丝,似乎不太友善。我连忙问她们俩:“你们认为应该如何处理布雷西亚公爵?”
本来伊莉刚才对我的态度蛮好的,可是安丽丝过来后就变了样。“他是你的俘虏,你自己看着办。”
我苦笑。还好安丽丝的表情一如往常。“夫君,多明戈年纪轻轻就成了一国之主,而且他的实力似乎也达到了白银骑士的水准。”
我补充说:“不错,他达到了中阶白银骑士的水平,以他的年龄来说,也算是杰出了。”
安丽丝轻轻一笑。“你自己年纪很大吗?”
我这才发现自己的语气显得老气横秋,不免有些窘迫。
安丽丝没继续对此作文章,接着说:“可是由于他最初对你的狂妄,却诱发了布雷西亚3.17血腥屠城事件,后来更是有超过一万的布雷西亚士兵被兽人部队屠杀,这就是他心病的起因吧。多明戈公爵既然率兵来到塞斯,肯定参加了卡敖奇的攻城。但是卡敖奇并没有被攻克——要不然近郊这场大场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对他更是一层打击。大战中,他拼命地攻击塞斯公爵,却被阿朗佐保护着,因而没有成功。而你的出现,使他心中的仇恨超越了极限。可惜接着他却亲眼看到夫君可怕的实力,然后又听到兽人部队这个令他深深恐惧的词。”
安丽丝见我不太明白的模样,解释道:“多明戈受到的打击已经超过了所能够承受的极限。你可以收服多明戈为家臣,如果他不完全疯掉,必然会发自内心地害怕你、服从你。”
我一晒。我又不是魔王,要他发自内心害怕干嘛?
饶了他?我犹豫地看了一眼伊莉。多明戈.马耐斯这厮是个公爵,如果他愿意成为我的家臣,那我就褫夺他的公爵爵位。公爵爵位还是蛮诱人的。率领兽人在布雷西亚待过一段时间,感觉布雷西亚似乎比塞斯穷,不过好歹是个公国。这种诱惑不可谓不大。
“多明戈,饶你一命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得表示点诚意吧。”感觉脸上有些发热。在沙丝那亚时,有一次阿拉卡勒索一个落下把柄的商人就是用这种语气。
多明戈闻言抬起头。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与地上的泥土混合在脸上,配上卑微的笑容,让人发噱。“魔王大人,我愿意将布雷西亚整个国库的金币全部作为赎金换取我卑贱的生命。”
“大约有多少?”
不是我多疑。布雷西亚本来就不富有,况且参加战争又需要大量的金钱。想当初找外公要钱,无论外公还是老公爵都不大不情愿将二千金币白白给我。外公和老公爵都是大方的人,而且他们对我又都很好。如果不是因为金钱方面实在捉襟补肘,哪至于那样?还是弄清楚布雷西亚国库到底有多少金币好些。
多明戈皱着眉头想了想。“大约有将近五十万金币。”
没想到布雷西亚国库还有这么多钱。对于具体金币的数额的敏感性还是没有完全消除。听到多明戈口中的数字,如果不是安丽丝轻咳一声,我就会马上答应了这个条件。要是阿拉卡在这儿就好了。他有着商人的本质性格,做生意的时候既心狠手辣又不要脸。想想我的要求,到底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几乎说不出口。算了,做生意嘛,总得学会漫天要价就地还钱。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现在的语气是我一生中最腼腆的一次。“向我效忠,作我的家臣如何?”
多明戈急忙点头,那种迫不急待的神情好象是心仪的美女正向他求婚。
我突然觉得“得寸进尺”这个词未必是贬意词。“嗯,这个,布雷西亚分为几个郡?”
“八个郡外加首都鸠格市特别区。申夫安郡,刚得郡,多佛郡……”
“我这个人很好说话。让出公爵爵位并向我献上五个郡外加首都如何?”
多明戈呆了呆,仿佛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好半天他才恍恍惚惚点点头。
“好了,再献给我布雷西亚的国库的金币,我就正式收你为家臣。”
待我说完后,多明戈突然嚎啕大哭起来。那种伤心的模样,即使是最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动容。刚才还在鄙视多明戈所做所为的人当中,居然有好几个脸上显示出同情的神色。连最大的受害者伊莉也表现出将要流泪的企图。
在这些人的心目中,我大约是一个比最狠毒的强盗还要可怕的人。别人也就罢了,伊莉怎么也同情多明戈呢?我连忙劝慰她,并且询问原因。
“因为我明白失去国家的痛苦。”伊莉饱含同情的声音令我有些脸红。她的眼神似乎表明:我是一个连刚出生的小狗也会踢一脚的坏人。
我连忙向多明戈许诺好处。“多明戈,以后你跟着我一定会有许多好处的。在我的羽翼下,你可以快乐地享受生活。绝对不会有人欺负你。”
多明戈呜呜地爬过来抱住我的腿,令我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呜呜,魔王大人,您太仁慈了。我原本准备将整个布雷西亚送给您来表达我的忠诚。呜……没想到魔王大人这么好。早知道的话,我就不应该跟着英格兰尼,早点跟随魔王大人就好了……”
唯一的感觉是摇摇欲坠。
早知道如此,应该在圣华学校选修商业学院的知识。因为我的心慈手软,三个郡不翼而飞。三个郡啊,比我现有的三个自由城邦大多了。
强忍着克制再向多明戈索取剩下三个郡的欲望,我示意凯迪将他从我的腿上拉开,然后吩咐凯迪带着多明戈去办理相关事宜。别的不说,至少“将要到手的金山,不如手中的金币更可靠”这句爱克斯大陆谚语我还是听说过的。五个郡加一个首都特别区还是不错的,况且还有一个公爵头衔。
巨大的愉悦和无比的痛心交替向我袭来,我连忙对自己施展了冷静魔法——说实话,我并不想步多明戈的后尘——如果因为少勒索了三个郡或是得到了五个郡而疯掉,那可真是一件亲者痛仇者乐的事。
由于心神恍惚,凯森来到我的身边都没有察觉。凯森的声音响亮而又急促。“主人,我军缴获英格兰尼征西大军帅旗、两面兵团主旗、十一面联队旗,英格兰尼征西元帅扎吉.雷洛、第二十三兵团长乌斯.马尔被击毙。英格兰尼军已经完全溃败了。”我回过头,他的头盔被打掉了,铠甲上血迹斑斑,显示出他经历了一番苦战。
连圣骑士都打得那么惨,看来英格兰尼军真的很顽强啊。
伊莉听闻英格兰尼征西元帅的死讯,显得很高兴。她走到凯森的身旁问道:“那个征西元帅真的死了吗?你能确定?”
凯森看了眼伊莉,点点头。“他是我亲手击毙的。当我杀掉掌旗官后,扎吉亲自护住大旗,死战不退。按主人的要求,我只好击毙他。”
“凯森,我可没有要你杀掉扎吉公爵!”有没有搞错?我好不容易将托蒂活捉,就是想收服他。如果按凯森的说法,是我要求他杀掉扎吉公爵,那活捉托蒂还有什么意义?
凯森见我面色不豫,又眨起他的单眼皮。“主人,你要求我夺取帅旗,可那个扎吉死战不退,我也没办法。”
那个笨蛋比他儿子差远了,讲什么骑士精神,讲什么军人本色。这下可好,他把自己的命给玩丢了,害得我成了托蒂的杀父仇人。如果是别的人杀掉扎吉我还可以不认帐,可凯森是我的奴隶,奴隶的帐自然由主人来承担。完蛋了,这个实力强横的圣骑士搞不好以后还会给我弄出点别的什么麻烦,还是赶快让他成为家臣好了。
我赶紧宣布:“凯森,你当我的家臣吧。以你圣骑士的实力当奴隶太说不过去了。好吗?”
凯森的神情没什么变化,他只是轻轻点了点头。不过周围的好多人都惊讶得叫出声来。阿朗佐来到我跟前,怀疑地盯着凯森问我:“兰特.萧伯爵,这个凯森真的是圣骑士吗?”
这是阿朗佐第一次和我说话。他客客气气地问我,我自然也不好太过无理。凯森隐藏气息的本领很厉害,阿朗佐看不出来也是正常的。
我兴致不高地点点头。
阿朗佐倒抽一口冷气。“他原本是你的奴隶?!”
我明白阿朗佐的想法。将圣骑士作为奴隶的,历史上也曾经有过先例,但那个人是狂人希勒——那个居然敢于进犯科洛斯的战争狂人。在世人的心目中,将圣骑士作为奴隶的人,肯定不正常。今天发生了太多事。好事是没收了多明戈的公爵爵位,得到了五个郡;坏事是少勒索了三个郡,而托蒂肯定不会臣服我了。
我没心思向阿朗佐详细解释。“阿朗佐亲王,有什么事明天进卡敖奇再说吧,我今天太累了。现在天色已经晚了,还不如就地扎营休息。传令兵,你去告诉马迪尔,要他通知克洛斯准备一下。”我的语气里并没有商量的成分,也许是因为有一种敌对的潜意识吧。
其实我自己并不累,不过士兵们大多都战斗了几个小时,让他们步行十几公里去卡敖奇休息太不人道。我军已经完全取得了胜利,剩下的事无非是打扫战场。
我朝着卡敖奇的方面暗自叹息:卡敖奇,我的采邑。明天我就来看你。
第三部第二十七章
爱克斯大陆由为数众多的国家组成,其中势力最强有三个国家,分别是英格兰尼、法兰西斯、德克萨。其次是一些小国家和公国,再次则是数量颇多的自由城邦。
——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爱克斯大陆旅游见闻》
家臣向主公效忠时,可以献上金钱、领地作为忠诚的表示。但主公与家臣的关系正式确立后,主公不得任意剥夺家臣的采邑。
——摘自《爱克斯大陆家臣制度》
时间似乎停滞了。这一处战场相对安静,只听得见战马的嘶叫和众人呼呼的喘气声。
多明戈的狂笑声打破了这离奇的安静。他笑得非常开心,甚至连面孔都笑得扭曲了。
他大声冲着我吼叫:“兰特伯爵是吧。我收集过许多你的情报。现在你的情人落在我的手里,还不过来受死?!”
多明戈狂笑着挥舞着没有握剑的左手,嘴角流下白色的唾沫。我非常担心他会由于激动不小心伤害了伊莉。剩下的布雷西亚人看到这种情况,重新围在多明戈身边,防备我或者阿朗佐将人抢回。
我紧张地思考。如果现在想要救伊莉,最佳的选择是以水系四级魔法“瞬间移动”突然移动到她的身旁。可惜现在我只是个魔导士。知道魔法常识的人都知道:魔导士施展四级魔法的成功率并非100%。虽然在使用杀神剑的前提下,我过去施展的四级魔法全部都成功了。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再说了,就算我成功出现在伊莉身边,半疯的多明戈如果速度比我稍快一点伤害了伊莉,那种后果可不是我能够承受的。所谓关心则乱,我不敢冒这种险。除了紧张地吞咽唾沫,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些什么。
“夫君,那个正在傻笑的人是谁,说什么你的情人是怎么回事?”安丽丝的声音在我旁边响起,一反常态的是,那是一种特别明显的忌妒语气。
小时候撒谎的经验告诉我:为了掩饰一个谎言,必须编造更多的谎言。我不愿意忽视至少被外公打过两次才获得的宝贵经验,因此从来没有对安丽丝隐瞒过关于伊莉的事。与其将来被揭穿,还不如老老实实交待一切更好。
安丽丝的这种反常令我非常吃惊,但还是不敢将视线从挨着伊莉玉颈的长剑上离开。这时左耳处传来疼痛感。我迷惑到了极点,即使在梦中,向来温柔体贴、处事大方的安丽丝也不会象小魔女一样拧我的耳朵啊?
吃不住疼痛,我被迫将视线移向安丽丝。她一副妒妇模样插着腰大声责骂我,然后将凑近我眨眨右眼,轻声说:“智取。”
我的反应比平时慢了半拍,不过好在最终还是明白了安丽丝的用意。
我哭丧着脸向安丽丝讨饶,可怜兮兮的表情、语调甚至连老虎都会落下眼泪。“老婆,那个女人是伊莉公爵。以前和伊莉公爵一起在圣华学校学习过,又在塞斯复国战中和她共同作战。可能因为这些原因,某些无知小人就胡乱造谣吧。我和她真的没什么。你的容貌绝世无双,又可爱,我怎么会喜欢上别的女人呢?你不信问问大家,是你漂亮还是那个女人漂亮?”
伊莉的容貌如果只算普通,那么一万个女人当中顶多只有一个不会例入丑女人的行例。当然,客观地评价她的容貌略逊安丽丝一筹。现在伊莉的面色苍白,神色黯然。在刚才激烈的战斗中她虽然没有进行肉搏,但头发因为汗水而湿漉漉地黏在一起,显得很疲惫。于是两人之间更显差距。
多明戈挥舞着左手狂喊:“你骗我!在双头河战役你为了掩护伊莉公爵而身陷重围,难道说不是因为喜欢她吗?”
我的心一紧,感觉呼吸有些困难。多明戈现在眼中白多蓝少,瞳孔显得极小。这显示他正处于一种精神狂乱的状态。回答稍不小心,就会促使他作出不可预测的事情。
我小心翼翼地选择词汇。“那时我是塞斯人,而且是一个军人,一个真正的骑士。”
天可怜见,我肉麻得全身都起鸡皮疙瘩。如果说我与骑士有什么关系,那就是我曾经通过了见习骑士的注册认证。但成为真正的骑士却从来不是我所追求的目标——自从八岁之后我就从来没想过成为真正的骑士。记得那时外公看到我捉弄可怜的阿拉卡,便告诉我骑士有八大美德,然后问我愿不愿意做一个真正的骑士。我犹豫了一会儿:如果我正直,本性善良,不欺负弱小,那就意味着我将不能再捉弄阿拉卡从而获得乐趣;如果我英勇,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故身地与邪恶抗衡,那就意味着我比阿拉卡更可能成为魔鬼的点心;如果我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那就意味着我是一个傻子……总之,我虽然口头上向外公承诺将要成为一个真正的骑士,但事实上正相反,我从此便下定决心绝不做一个真正的骑士。
看到多明戈对这句话没有太大的反应,我忍住肉麻的感觉接着说:“为了保护塞斯公爵,作为塞斯人、作为军人、作为骑士,这都是应该的。”
多明戈非常失望,现在他的神情象一只暂时逃离猎犬追逐的野兔,神经质地东张西望。突然,他大喊:“我不信,我不信!你信不信我会杀了她。你信不信!呵,你说,信不信我会杀了她?你说!”
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差点回答他说相信。这时阿朗佐说话了,他的声音很响亮,语气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这家伙的确不错,意外刚刚发生时他也失去了镇定,这么快就恢复正常了——至少表面上看来他很平静。
“布雷西亚公爵,请你冷静。我阿朗佐.阿科尼奥以法兰西斯亲王的身份向战神发誓:如果你放了伊莉公爵,我们绝对不会伤害你。如果有谁伤害你,我将视他为仇人,与他不死不休。而且,你还可以提出别的我可以办到的条件……”
多明戈愣了愣。他回头看了看阿朗佐,气势一下子就泄了下来。他可怜兮兮地问:“真的,你可以保证我的生命不受威胁。可是……”他心有不甘地将视线在我与阿朗佐之间来回移动,但是他很让我生气,因为他的态度很不公正:看着我时,那是一种受伤的猎犬看见猛兽的眼神;看着阿朗佐时,却象是看见可以帮助他的猎人一样——实在太令人气愤了,难道阿朗佐长得比我帅吗?为什么差别待遇这么大!
伊莉闭上眼睛,然后张开。虽然我与她之间有五十多米的距离,但以我的视力仍然可以清晰地看到挂在她眼睫毛上的泪珠。她哽咽的声音中带有一股凄凉的味道。“兰特,你刚才说的都是真的?”
多明戈已经准备接受阿朗佐的条件了,此时又狐疑的看着我。在这关键的时刻,可千万不能功亏一篑啊。
尽量装出冷漠神情,言语之中的冰冷味道连我自己都感到吃惊。“塞斯公爵。现在我已经不再是塞斯人了,请你别用这种高高在上的语气问我。我身为自由城邦之主,有什么理由说假话?”
伊莉的脸色上出现绝决的神情,向多明戈手持的长剑撞去。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用左手射出比黄豆还小的终极圣斗气打在那柄长剑上。兰仆保佑,角度和力量计算的还算准确,长剑突然断为两截。伊莉撞空了,失去重心的她向地面摔落。
我急忙施展出水系四级魔法瞬间移动,如同鬼魅般出现在伊莉身旁将她抱住。老天,虽然成功了,但我的心仍然怦怦地跳个不停。
凭我自己根本就使用不了终极圣斗气,可是在杀神剑的帮助下我却可以发出黄豆大小的终极圣斗气。要说呢,杀神剑还是太小气。帮忙就帮大点嘛,黄豆大小的终极圣斗气实在太搞笑。不是这种危急的时刻,我绝对不肯做这种贻笑大方的事。
唯一值得高兴的是:我终于成功的抱住了伊莉,将她置于我的保护之下。
我着着怀中的一脸垂泫欲滴的美女,本来准备好好安慰她的,但是看见她雪白的玉颈上居然有一道殷红的血迹。这下子真的忍不住了,对她匆匆施展了疗伤术后大骂:“疯女人!你简直是个疯女人!你知不知道,你简直和多明戈公爵一样疯。他居然敢用我的……我的朋友威胁我。可……可是你!你……我……”我气得都结巴了。我向四周环顾,那些布雷西亚人惊呆了,似乎并不打算打扰我责骂伊莉。
很好,我对布雷西亚人产生了一丝好感。于是我缓了口气后继续责骂伊莉。
“你不是为了光复塞斯甚至答应那个什么狗屁条约吗?现在你这么做,那塞斯怎么办?明明多明戈都打算放过你了,还胡乱生事。你想气死我吗?!”看着伊莉眼睫毛上挂着的泪珠,我叹口气,将声量放低。“你其实应该知道的,我永远都是关心你的。还记得以前我曾经对你说过的话吗?你的笑容使我开心,你的眼泪令我心疼。”
伊莉的脸上出现某种光辉,随即脸上染上晚霞的颜色。她垂下目光轻声说:“放我下来。”
我愣了一愣。责骂她的时候一直将她抱在怀里,居然将她抱了那么久。
放下伊莉后,我死死地盯着多明戈。
没有任何人会指责我杀掉多明戈,因为他居然以女士的性命威胁战场上的敌人,这无论对贵族还是骑士而言,都是大忌。不过一时我还没想出到底应该怎么处理他。为了避免自己的精神受到过大的压抑,以致于将来象多明戈那样不正常,我发泄了自己的怒气。
一个爆鸣轰雷出现在布雷西亚人之中。这个火系四级魔法的范围很小,但是威力极大。白银骑士以下等级的战士如果处于这个魔法的范围之内,就根本没有任何生存的机会。雷霆般的爆炸声震耳欲聋,这种巨响恰好表达了我心中愤怒。以爆炸点为中心出现一个大坑。大约几十平方米内,只剩下血肉,连残肢都没有。布雷西亚人处于惊恐的极限,他们的脸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开始语气很平静。“多明戈,你知道我是谁吗?我魔武双修,是可以发出终极圣斗气的黄金骑士,是可以瞬间施展魔法的魔导士;是塞斯人口中的神魔大人;是英格兰尼和布雷西亚人口中率领兽人的魔王!可是,你居然胆敢与我为敌?!”
我的声量逐渐放大。“我连一根手指都不必动就可以杀死你们;如果我率领兽人,即使是英格兰尼也挽救不了布雷西亚覆灭的命运!”
最后一句话,我简直是在咆哮:“胆敢犯我者,虽远必诛!”
使我吃惊的是:多明戈从马上滑落下来伏在地上,瑟瑟发抖。“饶命。”
我从来没见一个人的声音可以表示出如此惊恐的感情。
多明戈.马耐斯的身体里究竟有没有一种东西叫做脊骨呢?
第三部第二十六章
当独臂将军谈到他们当时的敌人是神圣大帝时,开始长吁短叹。在爱克斯大陆上,关于神圣大帝的传说很多。不过面前的这位是神圣大帝某一事迹的当事人,自然更容易引发我的兴趣。不顾这位独臂将军已经有相当的酒意,我仍然催促他接着说。
“眼看我军交要胜利了。塞斯联军的中央主阵已经被突破,两翼也出现溃败的前兆。结果神圣大帝突然在我军的后方出现。”
“要知道,战争中最怕的就是遭受敌人两面夹击。”独臂将军看着我,似乎要求得到我的认同。我连忙点点头。“当时神圣大帝率着四千多草原边缘族的战士凭空出现。草原边缘族战士的战斗力本来就很强,又是出现了我们的后方。唉,结果可想而知。”
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以疑惑的语气问道:“对于一个超过十万人的战争,你认为凭一人之力可以改变结果吗?”
我觉得他的这个问题很突兀,因而迟疑了半天才回答。“如果双方势均力敌,而有一个魔导师施展出禁忌魔法,或许可以改变战争的结果吧?”
独臂将军摇摇头。“一招就可以生擒黄金骑士;瞬间可以活捉二十多个兵团长的近卫;施展可怕的魔法毫不停顿。这样的人……”他呆滞地盯着我,“是人吗?……”未等我回答,独臂将军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在他的鼾声中,我也带着酒意趴向桌子。在进入梦乡前,我一直在猜测独臂将军刚才说的是否是醉话。
——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爱克斯大陆旅游见闻》
不知是安丽丝技艺过于神奇还是马迪尔的伤势比我想象中要轻得多。马迪尔强撑着骑上闪电,然后召集附近能够活动的塞斯军人将那个昏迷的俘虏绑起来。
看了马迪尔一眼,他现在的状况虽然谈不上很好,但也没有生命危险。看着他兴致勃勃地检查俘虏的情况,看来是没什么大碍了。于是我将视线移向别的战场。
凯森果然没让我失望,英格兰尼征西元帅的帅旗已经倒下了,他们的主阵被完全击溃了。从旗帜看,负责左翼的是史蒂夫。这位智将名不虚传,他趁此机会以左翼反败为胜,对敌人进行最后的一击。再看看萨弗斯那边,与之交战的敌人现在正勉强保持着阵型撤退。不过在黑衣众的追击下仍然试图逃掉,这种举动不免让人联想到“徒劳”这个词。反倒是塞斯公爵主旗的附近仍旧有较为激烈战斗,这可真令我奇怪了。
“安丽丝,把托蒂交给马迪尔。跟我来。”不必吩咐马迪尔保护俘虏之类的话。象他那样对于骑士守则视若人生准则的人,对待俘虏绝对好。
双腿一夹,白雪向塞斯公爵主旗的方向急驶而去。安丽丝骑着刚刚勉强驯服的照夜狮子马辛苦地跟在后面。
很快来到目的地。敌人是我认识的人:布雷西亚公爵多明戈.马耐斯。怪不得形势如此不妙他仍然不肯逃命,继续疯狂地攻击塞斯公爵呢。对于布雷西亚,我有一丝歉疚——当然,只有那么一点点歉疚——谁叫他们加入英格兰尼的阵营惹上我,恰巧以当时的形势又必须杀鸡骇猴。凯迪一行人在包围圈的外围与一部分布雷西亚人进行缠斗,几次冲杀都没有冲进去。布雷西亚人太疯狂,凯迪为了保持实力并没有强行冲杀。这也怪不得凯迪,他并不知道塞斯公爵于我的重要性。
心里不免又升起一股酸溜溜的味道——阿朗佐和他的亲卫围成一圈,将伊莉保护在中间。面对数量相当较多的布雷西亚人,阿朗佐受了不少伤。不过象上次一样,伊莉雪白的裙子上仍旧没有溅上一滴血。
虽然这些布雷西亚人的格斗实力并不出众,不过他们的那股疯狂劲可以与被施加了狂暴术的兽人相媲美。他们甚至不是以命搏命,而且是以生命为代价来换取敌人受伤——哪怕是轻微的。阿拉卡虽然是不知身世的孤儿,但我敢肯定他绝对没有任何布雷西亚人的血统。这些布雷西亚人是最蹩脚的商人,以命换伤显然是赔本买卖。但是作为战士,他们此时的表现却也的确令人生出莫名的寒意。
我远远地待在离布雷西亚人外围至少五十米开外的距离看着他们拼杀。之所以没有前去解救伊莉,是因为她现在的情况并不危险。凯迪他们为了自身的实力,也没有拼命攻杀,并没有什么损失。另外,阿朗佐多流些血也没什么不好。有次我看到马迪尔和乔对练时被乔失手刺伤,为此而担心,便要求马迪尔以后不要再与别人对练格斗技巧。那时兰仆告诉过我:人隔一段时间失点血不要紧,甚至对身体还略有好处。现在阿朗佐由于必须保护伊莉而不能移动,因此受了不少伤,不过与马迪尔所受的伤比起来还差得远。
我暗自下结论:就以马迪尔这次的伤势为标准吧。
布雷西亚人越战越少,是否应该偷偷为围攻阿朗佐的布雷西亚人加持祝福术之类的魔法呢?再怎么说我也曾经血洗过布雷西亚,帮他们一点小忙也无可厚非吧?
这时候安丽丝已经来到我的身边,她疑惑地看着我。“夫君,你为什么笑得那么奸诈?还有,你为什么在一旁看热闹,不去解救你的公爵?”
我端正神情,严肃地干咳两声。“要知道,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刚才我突然全身抽筋,你说我笑得奸诈,其实是因为嘴角抽搐的现象。不过现在容易恢复了。老婆,看你夫君如何大展神威。”突然想起一件事,于是叮嘱安丽丝:“这回可不许再出手了,记住了。”
安丽丝似笑非笑地望着我,似乎看穿了我说辞背后的用意。我连忙加上一句。“如果你受伤,哪怕是掉根头发,我也会很心痛的。”
不知是哪位哲人说过:“恋爱中的女人,哪怕她再聪明,也会被男人的甜言蜜语所哄骗。”安丽丝是我所见过最聪明的女人,可是她听到这句话后仍然红着脸移开目光,而微抿的嘴角却泄露了她此时的心情。
我扬声缓缓地说:“阿朗佐亲王,看来现在你需要休息一会儿。不如由我来保护‘我的’公爵,如何?”
阿朗佐闻声一震,而伊莉也将视线移向我,再也无法离开。凯迪看见我后,率着他的部下脱离了战斗向我驰来。
那些布雷西亚人看见我后,又惊又怒。多明戈此时的脸色象个死人。他尖叫一声:“屠夫,为我的子民偿命!”说完,他催促着部下向我进攻。不过那些布雷西亚人可能对于我在他们故乡的所做所为有些后遗症,因而迟疑着不敢冲过来。
看到这种情况,我生平第一次产生了荒谬的想法:看来做恶人比做好人更有利些。
山不来就我,我过去就山。包围伊莉的布雷西亚人至少有三千四五百人,就算一剑一个,也得砍三千四五百下。我这么优雅的贵族怎么能够干这种体力活呢?况且还有两个美女看着我呢。
用火系魔法造成的景象太残忍,我不想让美女留下可怕的记忆。于是连锁闪电落在敌人的头顶上。可怕的连锁闪电伤害了敌人的身体,也打击了他们的士气。我带着温和的笑容骑着白雪慢慢向伊莉那儿过去。
伊莉惊讶地将手握成拳状在放樱桃小嘴前面轻咬,脸上的表情似乎想笑,又似乎想哭。
如果除开去年的十二月二十八日偷偷看了伊莉两眼,事实上自从双头河战役后,我与伊莉已经有两年没有会面了。她清减了些,与我记忆中的倩影相比变化不大。心中的某处坚冰开始融化。想一想,我也的确有不对的地方。虽然伊莉为了祖国而答应了阿朗佐的条件,但她有自己的难处。我自己不爱国也就罢了,怎么能够强行要求别人也不爱国呢?那也太荒谬。虽然因为生气或是忌妒,我不认为与伊莉之间的关系仍然是恋人,但不是恋人还是朋友嘛。伊莉为了光复塞斯吃了那么多苦,其实我应该早点去看她,去帮助她。想到这儿,便对着伊莉绽放出一个充满魅力的笑容。
泪水顺着伊莉的脸颊滑下,她推开挡在前面表情木然的阿朗佐,迎着我冲过来。看她的架势,似乎是想冲过来拥报我。拥报一下帮她复国的功臣也无可厚非,不过我还是不由自主回头看了安丽丝一眼。
安丽丝原本面带揄挪之色,却突然惊慌起来。能够让安丽丝惊慌那问题可就大了,我赶紧朝伊莉那边望去。
在连锁闪电的攻击下,布雷西亚人已经混乱,他们在我与伊莉之间自动让出一条通道。可是伊莉离开阿朗佐的保护,冲到布雷西亚人的中间时,却被以多明戈为首的敌人攻击。魔法师的近身搏斗能力通常只相当于一个普通人——甚至还不如普通人。多明戈击飞了伊莉的魔法杖,将长剑搁在伊莉的脖子上。笑容僵在脸上,我迟疑地将目光睃向阿朗佐。那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面孔抽搐,脸色惨白。
我不负责任地暗自咒骂:阿朗佐是个傻蛋!心仪的女人冲向别的男人也不挡一下。如果换作是我,即使不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在前面挡着她,至少也要偷偷对马匹施展一个迟缓大法什么的。完胜之下居然会出现这样的事,这下可怎么办好?该死,太该死了!
第三部第二十五章
因为与那位独臂将军比较谈得来,于是晚上受他的邀请去他的家中小住。在他家中,我们边喝酒边接着聊天。
“听说过卡敖奇战役吗?由于我原先的联队伤亡率超过了七成,而且是一个重骑兵联队被对方八百疲兵打成那样,英格兰尼国防部认为那是军人的耻辱,因而取消了原先那个联队的番号。联队剩余的人被重编了,我被分配到英格兰尼第十七兵团。在那场战役中,第十七兵团没什么可挑剔的。”
独臂将军的脸上现在绽放出越来越多的光彩。“战斗中,第十七兵团负责的左翼遭受了法兰西斯五虎将之一的史蒂夫.斯拉登的突袭。与他们一起发动突袭的还有法兰西斯的魔法师部队。在遭受魔法师与强敌的双重打击之下,我们的第十七兵团仍然顽强地抵抗住了他们的攻击。要知道,在那种强度的打击之下仍然死战不退,每一个战士都是可歌可泣者。我的手臂就是那场战役被砍断的,还有,我额头上这道伤痕也是那时留下的。”
他兴致勃勃地要求我看他额头上的伤痕。我凑上前去观察,可能是因为喝了酒,也可能是因为兴奋,那道伤痕此时殷红发亮。
酒逢知己千杯少。言谈中,独臂将军似乎对塞斯军更为敬佩,这让我很奇怪。借着酒劲,我不由诘问他为什么对自己的军队反而谈得那么少。
独臂将军苦笑。他告诉我:“无论如何,我最亲近的自然是英格兰尼军队。不过……”他脸上略微有一点怅然的神色。“可惜当时我们的敌人是神圣大帝。”
——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爱克斯大陆旅游见闻》
长啸声隐约含有金石之音,精神力不强的普通英格兰尼战士闻之失色。我红着眼睛盯着托蒂。枉我对他颇具好感,可是他却把马迪尔伤成这副模样。我骑着白雪向托蒂一行人过去,围着他们的卓索图战士闪开一条路上我通过。
“你们去解决别的敌人,这些人就交给我。”虽然这句话是我说的,但我却感觉声音似乎从遥远神秘的地狱传来。身边的近卫们打着冷颤一声不响离开了。我闷哼一声,以锐利的目光盯着托蒂以及他身边的一群人。这些人显然是托蒂的亲卫,虽然被我强大的精神所压制,脸色惨白,却坚持着守护在托蒂四周。
“托蒂.雷洛候爵,你应该知道马迪尔和我的关系,不该对他下手这么狠。你必须为此付出代价!现在,你有什么话说?”
“两国交战,各为其主,没什么好说的。”托蒂全神贯注地盯着我,缓缓回答。
“好!”我仰头打了个哈哈。“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灭其满门!卡敖奇是我的领地,马迪尔是我的首席家臣。你们侵略我的领地,又伤害我的家臣,这笔帐,必须用生命来偿还!”
马迪尔从小陪我一起长大。我与他自一份与众不同的感情。小时候有一次在森林里被两只饿狼追得狼狈逃跑,连阿拉卡都吓得爬上了树,是马迪尔奋不顾身救了我。为此,他的屁股上还留下了一个深深的齿印。那时,他只有十一岁。
还有一次因为偷偷出去打猎回得晚了。虽然原因是因为我强拗不肯早些回家,但还是由马迪尔和阿拉卡扛下这个责任。阿拉卡替我这个顽皮的小主人罚跪挨打,而马迪尔则接受老巴顿.哈伯的家法。由于打得太狠,连外公都看不过去,便以马迪尔还太小而说情。记得巴顿.哈伯当时说:“我服侍了主公一辈子,将来轮到马迪尔服侍小主公。我要让他记住:想要成为优秀的家臣,未必一定要将主公的命令放在第一位,但必须要将主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后来马迪尔果然不肯轻易让我在森林中打猎玩得太晚。那时我还小,居然为此还和马迪尔吵架。仔细想想,马迪尔自那以后确实是依照哈伯家的家训为行为准则的。
我的视线从托蒂身上扫过,朝着他身边的每一个人看了一眼。虽然处于狂怒之中,但我仍然不想杀掉托蒂,但我不可能放过他身边的护卫。
风卷残云般,我的衣袂猎猎响起来。如此强绝的气势,令托蒂身边的护卫感到颤栗。倒是身为黄金骑士的托蒂一脸镇静,他举轻若重挥舞着长矛,遥遥指向我。然后轻声呵斥道:“你们快突围,我与兰特大人的交锋不是你们可以插得上手的。”
一个象近卫首领模样的络腮胡子说道:“候爵大人,您别管我们自己突围吧。我们几条贱命无所谓。只要您能够突围,我们死也瞑目了。”旁边的骑士听到这句话,坚定地点点头。
托蒂轻叹一口气。对着我喝道:“来吧,兰特。今天你没骑猞猁,我们正好一战!”
所谓英雄惜英雄,托蒂的近卫表现很合我的胃口。可是马迪尔被伤得那么惨,放过托蒂也就罢了,放过他的近卫就多少有些说不过去了。
我嘿嘿冷笑。不知怎么搞的,我居然觉得自己的冷笑声很刺耳。“托蒂,你的护卫都得死!如果马迪尔有个三长两短,你也免不了生殉他的结局。”
正在这时,身后响起马迪尔的声音。“主公,不必如此。我虽然受伤甚多,但伤处都不是要害。其实托蒂先生对我已经手下留情了。如果他们投降,还是应该遵循骑士守则的。”
虽然声音显得很虚弱,但这正是马迪尔的声音。我惊喜地回过头。马迪尔的铠甲已经被解开,安丽丝食指与中指并列,正不停地往马迪尔身上戳着。等安丽丝戳完后,那些以疗伤术都不能止住流血的伤口居然全都不再流血了。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神奇技艺呢?竟然比疗伤术还有效。
随着怒气的消减,我马上现实起来。托蒂身边的近卫现在还剩下二十多个,其中至少有五个白银骑士,有一个已经达到了高阶白银骑士的水平。这可是一笔可观的财富。把他们俘虏后送给马迪尔作为奖赏。如果他们没钱赎身更好,只要其中有一个人作马迪尔的奴隶近侍,身为骑士的马迪尔一定会高兴的不得了。
我对着马迪尔发自内心地一笑。“好,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不杀掉这些伤害你的人。把他们俘虏后,除了托蒂,全送给你。”
对于我的话,托蒂一行人并没有反驳。我此时表现出来的气势,显示出我的确有能力这样做。此时的自我感觉非常良好:衣袂飞扬中别有一股出世的神采。握着杀神剑专注对敌时,时间好象停顿了下来。想了想,我飞快地翻身下马捡起马迪尔的长矛然后骑上白雪。这柄长矛前端已经不太锋利了,不过无所谓,我只是想用它将敌人敲晕。如果用杀神剑的侧面,我害怕会对杀神剑有所损伤。
双腿一夹白雪,我借助着前冲之力抡起杀神剑滑出一道巨大的弧线径直朝托蒂劈去。偷偷在漫天的劲气中加入精神魔法,被精神魔法突然袭击的托蒂眼中出现呆滞的神色,行动缓慢起来。可是从左侧伸过来一柄长矛,想要架住杀神剑。
我冷哼一声,加速劈去。杀神剑是神器,岂是世俗兵器可以抗衡的。兵器相交的声音几不可闻,杀神剑象砍断树枝一样砍断了那柄精钢长矛,继续向托蒂的头问滑落。一切正如我所料,托蒂匆忙举起手中的矮人名匠所制长矛。
以我现在的实力再加上杀神剑,想要杀死托蒂并不难,但是想要活捉他却并不容易。托蒂的长矛是矮人名匠所制的精品,虽然比杀神剑差得远了,但是如果托蒂在长矛上再加些螺旋之力,我就不能一举砍断长矛。托蒂是他们中间唯一的黄金骑士,也是我最想活捉的人。先解除托蒂的武装会让我安心些。
在托蒂因惊鄂而睁圆的眼睛注视下,杀神剑砍断他的长矛后抵住了他的咽喉。正准备用手中的长矛敲晕托蒂,结果一团红影从我身边掠过出现在他的身旁,伸出手指一点,结果托蒂一番白眼失去了知觉。
我定睛一看,原来是安丽丝。我的天,她刚才的速度比白雪还快。如果我不为自己加持魔法,速度肯定比不上她。我瞪圆了眼睛吃惊地看着安丽丝,气势不由减了许多。安丽丝抽出托蒂所佩的长剑,一跃骑上那匹惊恐不安的照夜狮子马,然后冲着我嫣然一笑。
我的魂魄好不容易将要回到身躯,结果差点又被那倾城一笑给弄得七晕八素。
虽然我的坐骑是独角兽,速度上的优势非常明显;虽然我使用了精神魔法偷袭托蒂;虽然我手持的杀神剑是件神器。但是一招就制服了黄金骑士,这是多么大的成就啊!即使是圣骑士,又有谁敢说能够一招就打败黄金骑士呢?何况还是生擒!可是安丽丝突然以神奇的技艺令托蒂失去知觉,这样一来风采被安丽丝抢走了不少。由于惊讶,我圆睁双目,把好不容易积蓄起来的气势都给破坏了。我看着面前冲过来准备抢回他们首领的那些护卫,勉强压下心中的忌妒,恶狠狠地大吼一声。
“萤火之虫,敢与日月争辉?!”
气缚术、迟缓大法、负重术、麻痹术、失明术,我一口气连续施展了五个魔法。那些鼓起勇气冲过来的托蒂的护卫,此时除了高兴,什么样的表情都有。再不能让安丽丝抢我的风头了,冲过去一棍(那支长矛被我当作棍子用)一个,全都敲昏了事。
安丽丝扑哧一笑。她来到我的身旁贴着我的耳朵轻声说:“恭喜夫君,与二十二名兵团长亲卫正面交锋,瞬间将他们全部敲昏。这样的成就,哪怕是三个凯森也无法达到。”
耳垂被安丽丝轻轻一触,我感到血液往头部涌去,这种感觉非常美妙。回头看去,马迪尔张大了嘴巴如同木偶一般站在那里。
我哈哈一笑。“马迪尔,这回你发财了。托蒂的这二十二名亲卫中,至少有五个白银骑士。全归你来处置。”
第三部第二十四章
想要成为优秀的家臣,未必一定要将主公的命令放在第一位,但必须要将主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摘自《哈伯家族家训》
在使用魔法时,如果施法者进行不同系之间的魔法转变,那么施展出第二个魔法所需要的时间会比平时多出至少一倍的时间。对于这种魔法现象,正规的魔法学名称之为异系壁垒。也有人将之称为魔法停滞。
《魔法常识》第十一章——异系壁垒
在山坡高处,我骑着白雪深深吸了一口气。
十分钟前斥候报告说战局突变,关心则乱,我急忙与安丽丝换了坐骑向前狂飙。到了距离战场大约一公里左右的高坡时,我已经将身后的部队扔下了至少五公里的路程。
吸气、呼气。我试图用深呼吸平静自己:塞斯联军的溃败就在眼前了。而卓索图的战士还要再过几分钟才能到这里。一个人冲进战场,对战局起不了什么作用。现在的我,已经不象以前那么不成熟了。
公爵的大旗摇摆不定,然后倾倒,旋即又被竖起来。掌心一阵剧痛,回过神来一看,原来指甲已经刺进入了掌心。我仍然没动,阿朗佐亲王的战旗已经向公爵大旗那边移去。
我仔细观察战局。黑衣众被英格兰尼第三兵团缠住了,塞斯方中央已被突破,两翼也开始出现崩溃的征兆。
“主人,我们出击吧!”
我回过头,凯森已经到了。此时的凯森,神情冷峻,全身散发出一股强烈的战意。我满意地点点头,这才象个圣骑士。后面的战士们正陆续赶来。在一旁观察着战局的战士们越看越兴奋,一个战士突然“哧”地撕了袍子,刹紧裤带。这时他的声音坚定而响亮。“主人,您下令吧!”
凯森成为我的奴隶后,他的所有财产都属于我。看来这个兴奋的战士是凯森的奴隶,因此他也喊我主人。我满意地看着这些卓索图战士,这些虎狼之士都紧握着兵器跃跃欲试。“大丈夫立功厮杀正是时候!凯森,你率三个联队上吧。打不乱敌人主阵阵型不要回来!最好夺取英格兰尼大军的帅旗!你明白吗?”
凯森狞笑一声。“孩子们,狩猎的时候到了!”说完,他带领着一彪人马如同一阵狂风般向英格兰尼主阵的背部攻去。
凯森办事我放心。剩下的事,例如英雄救美,该轮到我上场了。
正准备率着亲卫和剩下的一个联队向伊莉那儿冲去,却突然发现马迪尔身边只剩下几个人,被托蒂率着大群士兵包围着。突然犹豫起来:伊莉有阿朗佐亲王保护,一时三刻应该不会有危险。马迪尔为我拼死拼活,就算是重色轻友,也应该有个限度。
正好看见凯迪也目露凶光跃跃欲试,遂道:“你也去。带上那个联队去救塞斯公爵——战场上那个最美丽的女子——除了我老婆以外的那个!”凯迪兴奋得鼻翼都在翕张,呼哧呼哧直喘粗气,却道:“我哥说,战场上要敢离开主人一步,回去打折我的脊梁骨。”我大声命令:“你哥也得听我的——去,杀!”凯迪座下的骏马一个人立,“轮到咱们露脸了!大家冲啊。”
这时,安丽丝过来握住我的手,微微一笑。她的目光清澈,似乎明白我的想法。
我轻拍她滑嫩的脸旦。“老婆,留在这儿看我杀敌!乘。”
平时我叫安丽丝老婆,她不是拧就是掐,这也是安丽丝唯一与卡特琳娜的野蛮有得一拼的地方。其实我一直很不明白为什么安丽丝称呼我为夫君,却不允许我称她为老婆。
安丽丝文静地摇摇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也不愿意与你分开。你命令凯迪去救伊莉公爵,不正是认为有阿朗佐亲王的保护,伊莉公爵暂时不会有太大的危险吗?难道你自认比不上阿朗佐亲王?”
我哈哈大笑,拔出杀神剑,一股凛然的杀气向四处弥漫。
大地在我脚下,利剑在我手中。此时的感觉似乎天下也尽在我的掌握之中,怎么会连一个女人也保护不了?!
一把抱过安丽丝,将她放在身后坐下。“跟我来!”
我骑着独角兽一跃而出,身为近卫副首领的夏默.格里恩慌忙率着近卫跟上。我一声长啸,啸声连绵不绝。仅仅凭借着斗气,这声啸声也可以传遍整个战场。但我仍然不满意,还加上了拟音术。整个战场上响辙我的啸声,如龙吟,如雷鸣。
英格兰尼的士兵开始颤抖了。而塞斯人则高兴地欢呼:“神魔大人来了!神魔大人回来了!!神魔大人回来救我们了!!!”士气大涨的塞斯士兵突然平添了许多力气,他们不要命地反扑。
控制着与卓索图战士差不多的速度,我们如同利刃般插入托蒂兵团的背部。战斗的大忌便是腹背受敌。虽然我的近卫只有一个大队,却全是强悍的精锐骑兵。托蒂的部队已经打了半天,如何是这些虎狼之士的对手?托蒂的部队遭此意外攻击后,开始混乱。
凯森还说什么不要经常使用杀神剑。完全是鬼话!没有杀神剑,我现在能够这么爽吗?轻轻松松为亲卫队施展了狂暴术,然后率着这群疯狂的屠夫冲进敌群之中。杀神剑增强了我的魔法力,那些需要魔法力不太多的四级魔法我现在也可以瞬间施展了。毫无疑问,连锁闪电和地狱烈火是战场上大面积杀伤敌人最好用的魔法。虽然我瞬间施展的连锁闪电和地狱烈火效果差了点,范围小了点,但还是比三级魔法的威力大得多。聊胜于无嘛。在圣华学校读书时学过,魔法存在异系壁垒。兰仆对我的解释是:施展不同系的魔法需要重要聚集不同的魔法元素。除了魔控力极高的魔导士和魔导师外,魔法元素的纯度如果没有达到97%以上,轻则导致施展魔法失败,重则引发魔法反噬。因此普通的魔法师必须等待上次所施展的残余魔法元素消失后,才能施展另一系的魔法。不过我的魔控力本来就很高,杀神剑对魔控力还有很大的帮助,因此现在对我而言不存在异系壁垒。
亲卫们开始几分钟还老老实实跟在我的身后。后来发现我所过之处除去濒死或昏倒的人外,只有为数不多的敌人供他们杀戮,便有些不满意了。夏默.格里恩看到这种情况,连忙向属下命令:“第一小队队长率领第一小队和第二小队自由攻击溃逃的敌人。第三小队随我保护兰特大人。”
听到夏默的命令,我很满意:在战场上最重要的是随机应变。我百忙之中抽空回头对着夏默点头,却发现随着夏默仍旧跟着我的近卫只剩下五六十人了。虽然不记得每个近卫成员的名字,但一个大队不过三百人,这几天我差不多已经认清了他们的样子。跟着第一小队队长的那群人当中,分明有许多第三小队的面孔。算了,总算比兽人还是强一些。如果是魔王亲卫队看到这种情况,搞不好老早就一哄而散自行寻找杀戮的乐趣去了。
我手持着杀神剑向马迪尔那边冲去。能够在地狱烈焰或是连锁闪电的攻击下仍旧活下来的人,至少也应该有骑士、剑士以上的实力。这些侥幸活下来的人虽然有些四处逃窜,但也有人鼓起勇气试图阻止我。只可惜在我的面前,却没有一合之将。
握着杀神剑,脑海中不由自主闪现各种妙不可言的格斗技巧。那些技巧如同羚羊挂角、天马行空,仔细想来,却又浑然天成。每当前面有人试图攻击我时,那些所思蜚疑的攻击技巧就自然而然地浮现在脑海。当我按着脑海里的技巧信手而为时,前面的敌人总是或者按着心脏的位置,或者捂着咽喉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倒下去。不过有一次由于好奇,我没有按照脑海里的想法攻击敌人,结果和他拼了三个回合才将他砍落下马。我顺着眼角的余光看见,跟在身后的近卫们经过那个与活着时与我拼了三个回合的尸体时,都向他行草原上最尊重的致敬礼。
不知为什么,拿着杀神剑时我的脾气似乎不大好。我大声咆哮。“你们干什么,在战场上还有这份闲情逸致?!”
离我最近的一个近卫打了个哆嗦。他鼓起勇气解释:“能够和您打三个回合的,必定是了不起的勇士。凯森族长是我族最强的勇士,可是他也没象您这样杀人连停都不停。这个勇士虽然被您杀死了,但是这样的敌人还是能够得到我们尊敬的。”
我哭笑不得,却又不好解释刚才没一剑杀死他是因为我自己犯傻。怒哼一声,我又刺死一个上前送死的敌人,然后对着前方的一群敌人发出一个连锁闪电。用力一夹白雪,独角兽马上加速了。一百米、八十米、五十米,近了,更近了,马上就可以和马迪尔汇合了。
不知道是马迪尔自己身受重伤还是别人的血,反正他浑身是血正在左拦右挡敌人的攻击。那个托蒂也太不象话,属他攻击得最起劲。
“呔!谁敢攻击我兰特.萧的家臣!”连株火球急速飞向围攻马迪尔的英格兰尼人,对于托蒂我特别照顾,给了他三个火球。那三个火球全被托蒂以圣斗气挡住,马身只溅了几点火星。不过他座下的照夜狮子马似乎上回被阿呆烧出了后遗症,又人立而起开始准备暴走。
我杀到马迪尔身边,剩下的敌人就归近卫们负责了。对着马迪尔施展了一个疗伤术。那个太极神功的疗效比疗伤术更好,不过方便性方面就差远了。“马迪尔,你伤得重吗?”
待我来到马迪尔跟前时,他突然红着眼睛用长矛刺向我。我吓了一大跳,连忙闪开。“马迪尔,冷静,是我。兰特,你的主公!”
马迪尔睁大了眼睛呆滞地望了我半天,满是血污的脸上突然浮现出难看的笑容。“主公,您终于回来了。我好累……”
话音未落,马迪尔居然两眼一闭晕了过去。
我飞快地跳下白雪,在马迪尔摔落倒地之前接住他。这时我仔细地看马迪尔,他的铠甲已经破损不堪,鲜血正顺着破洞的地方缓缓地向外流。额头上被重物击了个血洞,正不停地往下流淌,弄得满脸都是血。粗略一看,他全身上下有十几处伤口。
“兰特,他只是失血过多并且稍微有些脱力,现在只是暂时昏厥。我略知医术,把他交给我好吗?”安丽丝的声音总是能够令我感到安心。她的这番话说的正是时候,我暗自感激。
我偷偷擦擦眼睛,将马迪尔轻轻放在地上。对着安丽丝说:“拜托了。”
正准备骑上白雪,闪电却瘸着腿来到我的身边。它亲热地摩擦着我的脸,然后一声轻嘶。我轻抚闪电的鬓毛,看着它也受了好几处伤。最重的一个伤口在左后腿处,显然是被一支长矛刺穿的。
此时的我似乎特别冷静,又似乎特别疯狂。
慢慢骑上白雪,我用力握住杀神剑。每当握住杀神剑时,总会感到一股神奇的力量。如果不是因为剑中有一种无边的杀意,我会抱着它睡觉。闭上眼,吸口气。我又一次长啸。不过这次与上次略有不同。上次是为了立威,而这次,则是为了发泄怒气。
第三部第二十三章
所谓的算无遗策只是一种夸张的说法。有一个民谣可以证明事物的模糊发展性。
一颗弯钉子被铁匠扔在马路上;飞驰而来的骏马被它扎伤;骏马上英勇的骑士因而没能及时参加会战;失去这个英勇骑士的保护,最先战死的人当中有国王;国王的军队吃了败仗;这个国家因此而灭亡。
在战场上,最好的军师也无法做到绝对的胸有成竹。例如在卡敖奇会战中,马迪尔曾经凭着自己的智谋向被包围的卡敖奇城送去消息。可是正是因为马迪尔的这一成功行为,却导致了卡敖奇会战时并不特别出色的英格兰尼第十七兵团在猛烈的魔法攻击和史蒂夫兵团的狂攻面前,死战不退。结果差点令塞斯联军在此役中败北。
在战斗前,好的军师、参谋必须掌握尽量多的情报。而这些情报应该拥有详细、新颖、准确三大特征。
——《圣华学校军事分院经典战例分析》
与凯森并肩作战是一件相当惬意的事。指挥工作全交给他,我不必操心。一路上凯森派出的斥候几乎总能够提早发现敌人的踪迹,然后避开敌人。偶尔遇到的倒霉的小股英格兰尼部队,总是逃不了被卓索图战士歼灭的命运。凯森的实力且不必说,卓索图族人的战斗力也很强悍——除了兽人部队,这是我所见过战斗力最强的部队。虽然他们比起兽人战斗力稍差了点,但组织纪律方面却比兽人强多了。不过作为一个战士或是一个将领,凯森固然好得无法形容,但是作为朋友或是部下,他却并不怎么样。
拿凯森的平生三大好来说。为了拉拢人心,安丽丝做好烹调后总是邀凯森与我同桌。和他同桌吃东西,得上胃病是迟早的事。我仔细观察过,如果我借口说自己已经吃过了,让他一个人吃,那么他的行为举止还算得上彬彬有礼,颇具贵族气质。但是如果我与他一起吃,那么他就会象五天没吃过东西的野人一样。那种狼吞虎咽的吃法,与他的圣骑士实力同样令人敬畏。
我拿非常喜爱的杀神剑向他炫耀,哪知他神情肃穆地接过剑,然后建议我不要总使用这把剑。他的理由有两条。一是这把剑杀气太重,有伤天和。二是这把剑实在太完美了,拿杀神剑作战实力虽然大增,但是使用者自身的功力却容易停滞不前。他说话时的模样,倒也不象是忌妒。不过武器优秀有什么不好?他自己还不是抱怨卓索图族的兵器不够用。如果使用兵器会使人的格斗技停滞不前,那卓索图族的士兵空手与敌人作战不是更好吗?再说了,兰仆说过凭我的体质不可以掌握终极圣斗气,反正我不可能成为圣骑士,不借助神器的帮助怎么与强者抗衡?!最重要的是:凯森说到圣骑士这个词时,隐隐有一股得意之情浮现在脸上。虽然他并不是故意刺激我,但仍旧让我非常忌妒。
至于说凯森的第三好,那就更离谱了。安丽丝是他平生所见最美丽的佳人。他毫无顾忌地欣赏美女也就罢了,但是我和安丽丝眉来眼去还得躲着凯森。如果被他发现了,得看他的脸色。每当我的手不由自主伸向安丽丝的纤腰时,他总是咳个不停。凯森完全没一点圣骑士的自尊:能够成为圣骑士的人,身体健康状况真有那么差吗?有一回因为触感太佳,那只不听指挥的手实在舍不得缩回来,凯森见咳嗽无效,便贴近我悄悄说:“主人,您这样的形象似乎……有点不太好吧?”
听到这句话后,我足足愣了三分钟才想明白凯森是我的奴仆。哪有奴仆象他这么嚣张的,奴隶凭什么看不惯主人的行为?
作为世袭贵族,我从小就拥有若干奴仆。大多数对我都是既敬且怕,也有少数象阿拉卡这样很会讨人欢心的。虽然兰仆后来也变得不太象一个奴仆,居然还捉弄我,但是至少他在有外人时对我还是毕恭毕敬的。从来就没遇见过象凯森这样没有自觉的奴仆,害得我很不习惯。
凯森会咳嗽,难道我不会咳嗽吗?为了咳出主人的气势,我深深吸一口气。“咳!!!”
这声咳嗽完全咳出了我的气势,声量之大完全可以与平地一声惊雷相比,旁边的马连腿都吓软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咳得太用力,居然呛着了。安丽丝见我涨红了脸,连忙为我抚背。不过她居然躲在我身后吃吃地笑。我都是黄金骑士了,这点小动静想瞒过我吗?
我瞪着凯森怒目而视。他眨了眨单眼皮,居然向我点点头准备扬长而去。
“站住!”
凯森转过身。“主人,你有什么事吗?”
“你是我的仆人,我和老婆亲热你凭什么管?”背部剧痛!客观地说这笔帐也应该算在凯森的身上。
“主人,无论是大陆各地的风俗还是我们草原边缘族的习俗,正直的贵族都不会当着外人面前卿卿我我。我说得对吗?”
别人说就对,可作为一个奴隶这样说就不对。“你是一个奴隶,怎么可以管主人的事?”
凯森又眨眨他的单眼皮,声量居然也放大了。“作为奴隶,我的一切都属于您——除了思想。如果您高兴,可以鞭打我,也可以杀了我!但我觉得应该说的还是要说!”
我不能真的鞭打或杀掉他,鞭打或是杀掉一个圣骑士的想法太疯狂。但凯森的脾气也太暴烈了,再怎么说他也是我的奴隶,太不给主人面子了。仔细想想,他说的也没有错。以我的身分地位,这些细节还是注意一点好。没办法,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将身为族长的凯森调到前军负责探路等事情,我躲在中军,免得受这个性烈如火的圣骑士的批评。
就这样,我们一行四千余人的队伍经过十多天的长途跋涉终于进入了塞斯。一路上我们小心翼翼躲避着英格兰尼人。从被抓获的俘虏口中,我确信这次潜行是成功的,英格兰尼人并不知道我们的行踪。
离卡敖奇越来越近了,我的心情也激动起来。如果此时卡敖奇还未被攻克,那么塞斯大军肯定在城郊附近与英格兰尼军队作战。塞斯大军中,必定有一位貌美如花的女公爵。我吩咐军队加快速度,然后也来到前军。凯森性格虽然暴烈,不过却很直爽。当初我将他调到前军时,他自然也明白我的意图,因而脸色不怎么好。不过当天晚上和我吃过安丽丝的美食,品了点好酒后,他便勾起我的肩对我表达他的忌妒之情。凯森这种人不擅于拍马屁,因而更哄得我开心。投桃报李,我也赞扬他的武技高强、治军有方。总而言之,那顿饭之后凯森除了是我的奴隶外,也成了我的朋友。
虽然从来没去过卡敖奇,但它是我的采邑,因而用归心似箭这个词似乎也没错。“凯森,我们加快行军速度吧。”
凯森点点头。“也行。反正我们卓索图族每个战士都有两到三匹马,只要斥候侦察得力,战前换马也不至于吃亏。”
凯森的性格暴烈如火,但是事关战斗时,却又心细如发。想到马上就可以重见伊莉,我高兴地虚打了一马鞭。坐骑是凯森为我挑选的宝马。虽然比起闪电来似乎略逊一筹,不过速度的确很快。这一加速,除了骑术精良同时自己也骑着好马的凯森、凯迪,只有骑着独角兽的安丽丝能够与我并肩了。
心情正激动时,斥候来报。“报,前面大约二十公里的地方塞斯军正在与英格兰尼军大战!”
我目视凯森,想听听他有什么意见。
凯森捋捋他的胡子,问那个斥候。“战况如何?”
“我离开之前,塞斯军从左翼发动了突然袭击,英格兰尼大军的左翼开始动摇。英格兰尼本阵上还有将近两个兵团的后备兵力,不过闻名天下的黑衣众还未出动。”
凯森沉吟了一会儿,他吩咐斥候:“再探!”
这时凯森转过头看着我。“主人,有法兰西斯第一智者参谋,又有黑衣众这支强力的部队助阵,看来塞斯将要取胜了。”
我有些失落。此役在阿朗佐的帮助下,塞斯离复国更近了一步。这样一来,伊莉岂不是真要嫁给那家伙?
“凯森,你说英格兰尼军还有没有取胜的机会?”
凯森一脸诧异。我回过神来,脸红了红。“我是说,有没有万一?”
凯森迷惑地眨着单眼皮,似乎仍旧不太明白我的想法。不过出于礼貌,他回答:“这个,战场形势瞬息万变,我也说不准。”
“那我们是否应该加快速度去参加战斗呢?此役就算塞斯取胜,应该也不过是战胜。加上我们,就可以围歼那些英格兰尼军。不管怎么说,至少可以抓一些俘虏。”
凯森是个深受大陆制度影响的人。听到俘虏这个词,他的眼中显出了金币的影子。
“时间就是金钱。主人,我们加快速度急行军吧!”
第三部第二十二章
贵族小姐如果对某位男士有意,会将手绢“无意”间失落。而那位幸运的男士如果捡起手绢并藏在怀中,则证明此男子对那位贵族小姐也有意思。久而久之,手绢成为贵族男女间定情的信物的一种。
——摘自《爱克斯大陆的浪漫爱情》
当梅萨拉看着两个联队轻步兵的援军向自己这边的部队赶来时,他这才松了一口气。与此相反的是,留在塞斯联军主阵的蒙迭塔却叹了口气。一直关注着战局发展和蒙迭塔表情的伊莉公爵连忙来到蒙迭塔的身边。她飞快的语速泄露了内心的焦急。“蒙迭塔先生,我军的情况不是很好吗,您为什么叹气?”
蒙迭塔出神地望着左翼激烈的战斗,似乎没有听见伊莉公爵的提问。看到梅萨拉兵团在白瑞拉部和史蒂夫部的夹击下仍旧显示出顽强的抵抗能力,蒙迭塔脸色变得苍白。伊莉公爵更加着急了,她向蒙迭塔重新提了那个问题。蒙迭塔的声音象是苍老了二十岁。“公爵殿下,一个优秀的军师应该知兵法,知天时,知地势。另外,在战前应该知道敌人各部士兵的战斗力强弱以及他们的作战风格及战前的位置,知道敌人各部将领的性格。”
蒙迭塔嘴角抽搐了一下。“由于我军拥有闻名天下的黑衣众,保守的扎吉元帅必然将英格兰尼第二十三重步兵兵团首先派入战场,以免被黑衣众一举冲垮。拉库里联队以自身大量的牺牲打乱了第二十三兵团的阵脚,使阿朗佐亲王能够冲上去占了一点便宜,我本来还以为胜利的天平已经向我军倾斜了。”
他惨然一笑。“其后的战况发展都是按着我预想的方向进行着,直至英格兰尼第十七兵团出乎意料地没有被魔法与战士双重的猛烈攻击所击垮。”
蒙迭塔忍不住死死地盯着左翼的战斗,似乎想确认些什么。他摇摇头,在巨大困惑下,他忍不住向伊莉公爵继续解释,似乎想要减轻一下心理压力。“梅萨拉此人忠厚沉稳,却并不以性格坚毅著称。第十七兵团虽然也是英格兰尼的主力兵团,但是其战斗力及顽强精神并非上佳。不知道为什么在如此猛烈的魔法攻击及史蒂夫兵团的狂攻下仍然能够支撑下去,这实在太出乎我的意料了。”
“难道我平原之狐的英名以及主公未曾一败的名声都要在此役遭挫?!”蒙迭塔抬起头望向无垠的天空,似乎想要从苍天那里得到答案。
此役集合了塞斯国内最后的军事力量,如果失败,就几乎不可能再与敌人进行大规模的战役了。伊莉公爵的声音忍不住颤抖了。“可是,最强的黑衣众不是还没有出击吗?如果他们加入战场,不就可以战胜敌人吗?”
蒙迭塔萧索地摇摇头。“英格兰尼七大神将之一的儒尼奥尔率领的第三兵团在开战时离我们十六公里。现在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想必他应该早已到了战场的附近。布雷西亚军团虽然战斗力不强,不过他们现在也应该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等待机会。扎吉元帅还留近两万的部队没有出动,黑衣众此役的主要作用是震慑敌人。如果黑衣众一动,敌人的第三兵团及布雷西亚兵团大约就会攻击我军的本阵了。”
蒙迭塔嘴里似乎含着一根苦瓜,声音有些模糊不清,却明显带着苦涩。“我原来以为史蒂夫的伏兵出击后,敌人的左翼就会崩溃,那么英格兰尼第三兵团和布雷西亚兵团就算是加入战场,也改变不了战局。可是没想到……”
慌慌张张的斥候打断了蒙迭塔的自责。“报!西北方一公里处发现大量敌人。从旗号上看是英格兰尼第三兵团和布雷西亚兵团。”
蒙迭塔一下子突然变得苍老了许多,他有气无力地挥手示意斥候退下,痛苦地望着西北方。他的目光深邃而凝重,他皱紧了眉头,脑门之上隐隐约约浮现着条条青筋。“难道真的要败了吗?”
这时,英格兰尼本阵升起了魔法火焰。几分钟后,塞斯联军本阵右侧传来了隆隆的马蹄声。萨弗斯接受命令,迎向来袭的敌人出击了。
黑衣众出击了。它先声夺人,三千重骑兵发出的声势之浩大连大地都在微微颤抖。一片遮天蔽日的长矛林,一支给人以地狱般感觉。骑兵队的身后是飞扬的尘土。黑衣众的人和马都披着黑色的钢甲胄,就连脸孔也完全被护甲完全遮住,手中持着的钢制骑兵枪也是黑色。这支队伍完全没有旗帜,但整个爱克斯大陆上无人不知它的威名。黑衣众的后面,是新编入萨弗斯兵团的两个轻步兵联队。蒙迭塔回头看着伊莉公爵。“我们也该出击了。”说完,他下达了全军总攻的命令。
在黑衣众迎向英格兰尼第三兵团的时候,扎吉元帅摸着胡子显得非常高兴。“此役必胜!梅萨拉当立首功。”说完,他向仍旧吃紧的左翼又派遣了五个联队的援军。然后,扎吉元帅转回头。“英格兰尼的大好男儿,建功立勋就在此时。孩儿们,跟我冲啊!”
闻名大陆的黑衣众名不虚传,面对身为英格兰尼神将率领的整个兵团毫无惧色。两支骑兵部队相抗,力弱者败。黑衣众象利刃强行割开病人的皮肤一般冲击过去。不过儒尼奥尔身为七神将之一,并非浪得虚名。当他眼见黑衣众朝着自己冲过来,虽然暗暗叫苦,却也沉着冷静。第三兵团共有三个联队的骑兵,儒尼奥尔急令第二、第三联队向两边让开停止前进,第一联队的轻骑兵速度放缓。虽然第一联队遭受可怕的重挫,却为后继部队赢得了宝贵的时间。第三兵团的重步兵将长矛柄牢牢地驻在地上,准备迎接死亡。面对可怕的黑衣众,即使是手持长矛的重步兵也心生惧意。
萨弗斯率领着黑衣众凭着重骑兵强大的冲击力向第三兵团发起凶狠的攻击。猎物的伤口被无情的敌人一次又一次撕裂。当黑衣众攻破第三兵团第一层防线后,却面对了儒尼奥尔布下的第二层防线。虽然儒尼奥尔兵团的士兵英勇抵抗,但萨弗斯率领着部下仍旧如同利刃插入了被害者的腹膛,不断绞动,扩大着伤口,并朝着儒尼奥尔的主旗强行冲过去。顽强的英格兰尼士兵不再为了胜利,而仅仅为了生存而抵抗着。但是施害者却没有任何同情心,黑衣众在敌对的士兵中固执地杀戮,也许他们认为只需要将伤口尽量扩大,即使是无法消灭对方,也会使敌人流血而死吧。但是萨弗斯遇上了同样优秀的对手。面对黑衣众的强攻,儒尼奥尔不断布署新的防线。每当黑衣众撕破一个防线后,不远处仍旧出现一排略带惧色的英格兰尼士兵。这么短的距离内无法发挥重骑兵的冲击优势。黑衣众虽然在战斗中取得了很大的优势,每个成员都拥有极强的战力,但是他们同样避免不了受伤、流血,或是被杀死。黑衣众的在连续冲破敌人八道防线后,终于没有余力再冲破敌人的第九道防线了。
眼见时机已到,儒尼奥尔麾下的士兵象群狼一样紧紧地围住了黑衣众。此时的黑衣众虽然仍然有着强者的气势,却如同失血过多的雄狮,无法冲出一群饿狼的包围。儒尼奥尔清楚,只需要死死缠住萨弗斯,英格兰尼最终会取得胜利。他率领着自己的亲卫队,紧紧地缠着萨弗斯。
虽然凭借着出色的指挥,史蒂夫以不到八千的兵力给予了梅萨拉兵团重创,但是敌人先后得到九个联队的援兵后斗志越来越旺盛。史蒂夫是一员智将,却不是一名猛将。虽然他不停地调派军队攻击敌人薄弱的环节,却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左翼战场已经陷入胶着状态的事实。史蒂夫的内心越来越着急。战争胜负的关键本来应该决定在自己负责的左翼,可是现在却只取得了微弱的优势。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优势将越来越小。史蒂夫只能暗自诅咒同在左翼作战的白瑞拉兵团:如果白瑞拉兵团的作战能力及得上其他任何一个兵团,那么现在战斗早就应该结束了。
马迪尔兵团的装备在塞斯联军中最优,训练程度也较高。但是他的对手是黄金骑士托蒂.雷洛。在人数占优的英格兰尼第十八兵团面前,马迪尔兵团没有任何优势。尽管随着马迪尔拉响弓弦总会有一两个敌人倒下,但是托蒂在阵中往来冲杀时,几乎每挥动一次长矛,也会夺走一名塞斯战士的生命。
中间战场的左右两翼双方差不多都处于你来我往的对攻状况,但是位于中央的阿朗佐兵团却处于风雨飘摇的境界。公爵近卫军的加入并没有解决他们的困境,因为扎吉元帅也发起了最后的总攻。双方兵力上的差距更大了。在这种时候,看到友军正在与黑衣众激烈缠斗多明戈却没有支援第三兵团,而是率领着布雷西亚兵团朝着塞斯联军的主旗冲去。这就使阿朗佐的处境更加艰难。
这真是一场空前惨烈的战斗,战场上双方先后投入的兵力合计十万有余。有的冲,有的堵,往来周旋。阿朗佐兵团的士兵最早进入战场,现在他们已经连续战斗了两个多小时。无论是精神还是体力上,他们都到了极限。渐渐的,阿朗佐兵团和公爵近卫军愈来愈不支了。身为七大神将之一的扎吉元帅发现了这种情况,身为名将,他不会放弃任何机会。在扎吉元帅的率领下,士兵们对摇摇欲坠的敌人发动了大举进攻。
中央战场的塞斯军队已经不能保持完整的阵型。他们这里一堆,那里一团,被敌人分割包围,坚持着最后的战斗。这种战斗,既不是为着胜利,也不是为着突围,而是爱一个十分单纯的愿望所支配,就是要在自己拿下之前多杀死一个或几个敌人,死不投降。左右两翼的战斗受中央战场的影响,也向着不得塞斯联军的方向发展着。只有离战场中心的萨弗斯兵团仍旧在酣战不休。但是在儒尼奥尔兵团的纠缠下,即使强为黑衣众也无法摆脱。
战斗中阿朗佐总是用余光瞟着公爵的大旗。突然间,他发现那面大旗摇摆不定,然后倾倒,旋即又被竖起来。看到这一切的阿朗佐明白了伊莉公爵的窘境。他看了看身边的近卫。这些精锐而忠心的战士,尽管因为连续的作战而极度疲惫,但是他们的脸上却都焕发着斗志和坚定,迎接着统帅的目光也是炽热和信任。“跟我来!”
这群人激发着最后的潜力,冲到了伊莉公爵的附近,驱散了围攻他们的布雷西亚士兵。伊莉公爵看到前来营救的阿朗佐,眼中露出感激的神色。阿朗佐纵马来到伊莉公爵的身边,低声说:“公爵殿下,由我护送您突围吧。”
伊莉公爵手持着克洛斯临走时送还的魔法杖,微微地喘气。她修长秀气的双手紧紧地握住魔法权,泛白的指节显示她内心的坚定。“谢谢您,亲王殿下。您对我的帮助,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现在我已经决心去追随我的父亲,您还是自己离开吧。”
附近所剩无已的公爵近卫听到这番话,顿时迸发出坚定的斗志。骑在马上的,站着的,甚至是受伤倒地的公爵近卫军参差不齐地高呼:“誓死保卫公爵殿下!”
阿朗佐愣了愣,他盘旋在伊莉公爵秀美容颜上的目光显得愈加迷恋。他以低不可闻的声音对伊莉公爵说:“我知道兰特在双头河战役对你说过一句‘我爱你。只要你愿意,我甚至愿意为你去死。’其实,我也可以如此。不知道你是否能够送我一条手绢,让我能够在怀里揣着你送的手绢而从容赴死?”
伊莉的眼神显得朦胧迷离了。她并非不知道阿朗佐的心意,无奈在她的内心深处却藏着另外一个人。一个年轻而又帅气,嘴色处总挂着微笑的男人。偶尔是得意开怀,偶尔是天真顽皮,甚至偶尔还带着那么一丝邪气的微笑,总是在伊莉的梦中不停地出现,拔动着伊莉的心弦。
又一个因为爱恋而愿意为她赴死的优秀男子出现了,令伊莉不知如何是好。在这一瞬间,天地似乎突然静了下来,只剩下伊莉和阿朗佐两人。阿朗佐那忧郁而又带着期盼的眼神,令伊莉不停地动摇。
伊莉暗暗叹息:难道对于一个将要死去的人,不该满足他临终的愿望吗?伊莉将手伸向怀中,手指触到了丝绸质的手绢。她从来不知道,这种丝制的、柔软的、手感极佳的手绢居然会那么沉重。
突然,伊莉好象感觉到了什么,她抬头向远处望去,丝绢不经意从手中滑落……
第三部第二十一章
按大多数历史学家的观点看,卡敖奇之役可以划分为两个部分。前者是卡敖奇围城之战,后者是卡敖奇西南近郊之役。
如果卡敖奇围城之战中没有消灭了英格兰尼侵略军的有生力量并打击了侵略者的士气,则卡敖奇西南近郊之役根本不可能取得胜利;如果西南近郊之役塞斯联军失败,则卡敖奇城内的守军进行的防守就会失去它的意义。
以辩证的观点看此役的前后两个部分,正是相辅相承,互相影响的。
——摘自《辩证历史学》
马迪尔骑着闪电在一处高坡上关注着战局的发展。身后有大约六千士兵,这支迅狼兵团的前身部队此时却不得不作为预备部队留在本阵。马迪尔身边的掌旗官自豪地举着已经略有名气的冰狼旗,旗帜在风中飒飒作响。
如果阿朗佐亲王是名正言顺的主帅,那么此时就应该是由马迪尔率着士兵们前去撕杀。马迪尔看着战场上敌我双方激烈地撕杀着,他不由地抓紧了缰绳。虽然马迪尔并非拉库里那种看见撕杀就眼睛就发红的人,但战场的气氛却使任何沉稳的人都会产生战斗的冲动。
英格兰尼第二十三重步兵兵团的士兵们英勇地抵挡着敌人的攻打,但是在对方优势兵力的逼迫下,不得不继续缩小防守圈。他们被塞斯联军的优势部队包围着,而他们中间还剩下三百多塞斯的轻骑兵在继续抵抗着。这些剩余的轻骑兵无法冲出包围圈,不得不撤退到一个山丘顶部为了自己的生命做着最后的努力。
一阵阵可怕的盾牌的碰击声,武器的铿锵声和交战者疯狂的呐喊声充斥着交战的战场。战斗持续了半个小时,交战双方都一样凶狠一样英勇,但是第二十三重步兵兵团人数要比塞斯联军投入战场的人数少得多,而且他们的阵型非常不利,因此没有办法长久抵挡塞斯联军可怕的攻打。最后,重士兵的防线开始产生了动摇的迹象。正在这个时候,英格兰尼本阵的军队开始行动了。
扎吉元帅一声令下,向撕杀的战场上增加投入了两个兵团的兵力,第十七兵团、第十八兵团分别在梅萨拉和托蒂的率领下杀向敌阵。马迪尔与蒙迭塔对视了一眼,看见他微微点了点头,便率领着第一兵团如旋风般冲向战场。
白瑞拉为了免受两面夹击的窘境,命令正在从英格兰尼第二十三兵团后方进行攻击的四个联队微向左侧收缩。但正是这一行为险些导致了塞斯联军的毁灭。当阿朗佐发动攻击时,乌斯不得不放弃了亲自消灭被包围的拉库里部的打算。他冲到战斗最激烈的地方进行指挥。当乌斯看到后方的敌军四个联队开始收缩,便喝令全军向后方突击。重步兵们以不可阻遏的架势向后方的敌人猛扑。这使得白瑞拉部产生了动摇,他们不得不从原来的战术性收缩转变成真正的退却,这导致了塞斯联军相当大的混乱。
这个时候,托蒂率领的第十八兵团的三个轻骑兵联队开始对塞斯军的左翼发动进攻。接着,第十七兵团的轻装步兵和第十八兵团剩余的部队相继抵达了阵地。塞斯联军在人数占优势的英格兰尼第二十三兵团、第十七、第十八兵团的包抄和攻打之下,开始向后退却。英格兰尼人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狂野的“胜利、胜利!”的呼喊。有的紧追着塞斯联军,有的试图包抄战场上塞斯联军的后路。唯一在这次混乱中松了口气的,是拉库里部剩余的一百多人。当英格兰尼第二十三兵团向后猛攻时,拉库里余部趁机与主力汇合了。当这群几乎全部受了伤的人回到自己人的阵地时,居然有好几个受伤较重的士兵支持不住而从马背上摔落下来。
在激烈撕杀的中间战场上,一共聚集了超过五万的士兵在相互拼杀。
阿朗佐亲王本部的士兵还剩下约七千人,白瑞拉兵团由于刚才的错误,只剩下约六千人。但阿朗佐亲王本部士兵的战斗力极强,竟然与对方三个兵团撕杀中死战不退。战场上友军的表现对白瑞拉兵团的士气有很大的影响。他们看到阿朗佐兵团的士兵英勇的表现,也开始试图稳住阵脚。在塞斯联军第一兵团也加入战斗后,塞斯联军这才好不容易稳住。由于英格兰尼第二十三重步兵兵团战士的装备相当精良,往往第二十三重步兵兵团损失一个战士时,塞斯联军已经倒下了两三个勇士。塞斯联军的形势越来越不利。
事实上,蒙迭塔早就制定好了作战计划,本阵并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在军事会议上,蒙迭塔.弗朗西斯科说出一句不知道哪本古书上看来的话。“诡伏设奇,远张诳诱者,所以破军擒将也。”结果除了阿朗佐知道这句话的大概意思外,其余的人都不懂。蒙迭塔.弗朗西斯科只好解释这句话翻译过来意思就是‘置奇兵,虚张声势以诱敌,这是歼灭敌军,俘虏敌将的原因’。
马迪尔冲到战斗激烈的前线,不慌不忙地拉弓射向敌人。他闲庭信步的神态以及神奇的射术给予了士兵们极大的信心。马迪尔甚至趁着间隙向战场中间看去。阿朗佐的主旗在敌军中来去自如,如入无人之境,使得马迪尔不由心生佩服。然后,他下意识地朝英格兰尼军本阵望去。对方主帅是经验老到的扎吉.雷洛元帅。不知道他能否看穿蒙迭塔的计谋。敌人太远,马迪尔根本看不清扎吉元帅的面孔。
这时坚持留在前线的伊莉公爵朝着蒙迭塔睃了一眼,她微微皱起眉头,好不容易才控制住试图对蒙迭塔发布命令的冲动:虽然伊莉对军事并不在行,但她仍然看得出现在形势很糟糕,阿朗佐身边的亲兵越战越少。战前马迪尔已经答应阿朗佐,待阿朗佐出击后,军队指挥权交给蒙迭塔。可是蒙迭塔作为家臣居然眯着眼睛津津有味地盯着战场,没有一丝增援主公的意思。眼看陷入苦战的塞斯军越来越不支,蒙迭塔却摸着他的山羊胡子赞同地点头起来。
扎吉元帅按捺内心的不安。他不认为拥有法兰西斯第一谋臣的蒙迭塔.弗朗西斯科会使用此时平淡无奇的战术。扎吉元帅实在猜不出蒙迭塔脑袋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他紧张地关注着战场的变化。幸好,形势仍然朝着有利于英格兰尼这一方进行着。
第二十三兵团凭借着自身强大的战斗力以及精良的装备,在战斗中取得的优势越来越大,塞斯联军的中央已经逐渐凹了进去。阿朗佐兵团的战士凭借着阿朗佐巧妙的指挥与坚强的韧性,仍然在不屈不饶地进行着顽强的抵抗。不过阿朗佐的本部士兵虽然精锐,但人数处于劣势,装备也不如敌人。随着时间的流逝,阿朗佐身边的战士不断倒下。阿朗佐兵团的多数战士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但是在这样的劣势下仍旧免不了开始出现不支的前兆。
扎吉元帅下意识握紧了长剑暗暗地想:“再过二十分钟,再给我二十分钟。胜利就完全属于我军了。”
正在此时,史蒂夫兵团在战场的左翼突然出现了。这群人早就被史蒂夫的战前演说所鼓动,当他们躲在树林中看着友军处在劣势下与敌人撕杀时,血液开始沸腾。这些勇士眼睁睁地看着战场上战友们一个接一个倒下,在没有得到长官的命令时却不得不憋着一股恶气躲藏在树林中。当史蒂夫才发出冲锋的命令时,他们绷紧着全身肌肉,一边向敌人冲去,一边从灵魂深处嘶吼:杀!史蒂夫兵团如同一群红着眼、喷着粗气的狂怒猛兽,扑向了敌人。
战场上的英格兰尼第十七、十八、二十三兵团无论是人数上,还是装备、训练、士气上都优于与之交战的塞斯联军,因而他们逐步拉长战线开始包围敌人。左翼是第十七兵团梅萨拉的部队,三个联队的战士正在试图向敌人的侧后攻击,却遭受了史蒂夫部毁灭性的打击。
为了节约魔法力,树林中来自法兰西斯的魔法师坐在几辆特制的马车上迅速来到可以攻击敌人的地方。一个接一个的爆焰飞向敌人的阵地。英格兰尼的魔法师与塞斯主阵的魔法师进行的魔法较量中取得了压制性的胜利,但左侧突出其来的攻击却使不少位于左翼的优秀魔法师瞬间失去了生命。
爆焰虽然只是火系二级魔法,但是将领们和有经验的战士都给予它不低于流星火雨的尊重。从外观看爆焰术与火球术有些类似,但原理却不同。
火球术主要是伤害击中的目标,火球术在击中目标后造成的伤害甚至大于爆焰术,但火球术溅落的火星对人体造成伤害很小。而爆焰术对于击中的目标造成的伤害较小,甚至拥有斗气的战士在有防备的情况下即使被正面击中也往往不会受重伤,但爆焰术是一种大面积伤害魔法。在击中目标后它会向四面射出若干小火球。虽然爆焰术的伤害面积远远小于流星火雨,而且它的伤害值也不大,但爆焰能发出震耳欲聋的爆炸声。连绵不绝的爆炸声对敌人的士气是一种很大的打击,还可以提高友军的士气。
冲最前面的第十七兵团三个联队冒着爆焰的攻击正在向后收缩时,史蒂夫养精蓄锐的七个联队用密集队形已经向这三个倒霉的联队冲了过来。史蒂夫部的战士狂暴呼喊,无数长剑与盾牌的铿锵碰击声,向不远处的树林传去;回声不断地重复着这一阵阵悲惨而阴沉的激战声。第十七兵团兵团长梅萨拉命令传令兵紧急向邻近的友军和扎吉元帅求援,然后他骑着马在队伍中跑来跑去,不停地激励着自己部下的士气。第十七兵团的战士在这一刻显得非常勇敢,那三个回缩的联队虽然完全不能保持战斗阵型,但是被分割包围的他们却象牛皮糖一样死死地缠住敌人,死战不退。
虽然史蒂夫兵团在短短的一刻钟内就将梅萨拉兵团的三个联队完全击溃,但克蒂夫对这样的战果并不满意。他原本打算通过奇袭一举击溃敌人的左翼部队,哪知道名声并不响亮的第十七兵团却以令人吃惊的顽强精神抵挡住了自己的部队。那三个联军象牛皮糖一样沾住了自己的主力,当史蒂夫兵团再对梅萨拉兵团发动猛攻时,敌人已经有了准备。奇袭的效果只是吃掉了三支大意轻进的联队,这令史蒂夫非常失望。他弄不明白,士兵的装备并不逊于英格兰尼正规军,如果负责左翼的是以防御力著称的第二十三兵团,那么岂不是会更糟?史蒂夫的眉头皱成了川字,他焦急地命令魔法师无需顾忌误伤,对梅萨拉兵团施展猛烈的爆焰。
乌斯和托蒂分别向第十七兵团派遣了一个联队的兵力。虽然他们并不认为自己的兵力很充裕,但他们都知道,如果左翼被史蒂夫兵团击溃,那就会造成全军的溃败。
梅萨拉命令部队放弃对白瑞拉兵团攻击,转为收缩防御。得到友军两个联队的支援后,第十七兵团的处境给人的感觉仍然象狂风中的烛火一样。直到扎吉元帅派给他的两个联队的生力军加入战场,史蒂夫兵团的攻势才略有遏制。梅萨拉这才喘了口气,他看了看战斗的形势,然后用嘶哑的声音吩咐传令兵:“向扎吉元帅求援,我部仍然需要增援。”
第三部第二十章
阿朗佐.阿科尼奥对待战争有着自己的观点,他曾经说过:“能够不战自然最好。如果真需要付诸一战的话,就一定要战胜。”
阿朗佐.阿科尼奥的确正如他所言,在他的一生中从未轻启一战,但每战必胜。阿朗佐虽然不曾在神圣大帝麾下参加过任何战斗,但是在世人的心目中,他却是最佳的名将之一。
此人武技出众、机变多智,远虑深谋,可谓全材。
——摘自《名将录》
士兵们相互交头接耳传递他们的最新消息。
“知道吗?马上就要决战了。”
“我早知道了。如果这次能够将英格兰尼征西大军击溃,塞斯就可以解放了。”
“好象敌人比我们多啊。”
说这句话的年青士兵被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兵毫不留情的驳斥。“我们的将领可比英格兰尼那边厉害得多。我们肯定会打赢的。”
不过闲聊士兵的长官却没有相应的闲情逸致。各级长官不停地参加各种会议,接受上级向他们传达的作战批示。主营地的传令兵神色疲惫地来来往往,他们现在是最繁忙的人。
大多数塞斯的贵族们已经明白各项命令的决策者实际上是阿朗佐亲王。但是既然事情已经发展到目前这种状况,他们也毫无办法。贵族们并不怨恨马迪尔将兵权交给阿朗佐亲王,虽然他们不愿意承认,但几乎所有的人私下都认为亲王殿下才是真适合担任主帅的人选。既然马迪尔获得了联军主帅的名义,贵族们也就不再进行更多的苛求。
英格兰尼的军队这两天进行了频繁的调动,围困卡敖奇的部队分别向征西元帅的主营汇集。明眼人都看得出,英格兰尼征西元帅扎吉.雷洛已经决定与塞斯联军进行决战了。
在阿朗佐亲王的主持下军队重编还算顺利,整编后,塞斯联军主要战力由公爵近卫军和五个兵团组成。原来的公爵近卫军、第一、第二兵团以及一些小贵族的私兵合编为新的公爵近卫军,共计五个联队。马迪尔兵团得到第一兵团的番号,约八千多人。白瑞拉兵团为第二兵团,共计九千人余人。阿朗佐兵团为第三兵团,共八千多人。萨弗斯兵团为第四兵团,五千多人。史蒂夫兵团为第五兵团,七千多人。虽然法兰西斯人为第二兵团和公爵近卫军派出了许多教官,可惜时间毕竟太短。军队在训练、融合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对于塞斯联军来说,这一战无法避免或推迟。毕竟当初塞斯各地的贵族来此都是为了解救卡敖奇,如果避战,卡敖奇必定会失守。这样的结果没有哪个塞斯人能够承受。
就这样,在士兵及中、下级军官渴求一战,而高级将领希望能够将决战期推迟的心态下,塞斯军联军主力终于在大陆历1418年9月11日在卡敖奇西郊与英格兰尼西征大军列阵对持起来。双方在战场上投入的兵力为:塞斯军近四万三千人,英格兰尼军五万八千余人。
阿朗佐的坐骑也是一匹汗血宝马。这匹马通体雪白,但在四蹄向上三寸却为黑色。英格兰尼军在对面一公里处正排列着阵型。阿朗佐坐在汗血宝马上望着对面黑压压的士兵,陷入了沉思:兵者,国家大事,生死根本,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双方兵力间的差距有一万二千人,如果仅仅是兵力的上差距倒也不值得特别忧心。塞斯联军中,私兵与义勇军占了多数,这些士兵虽然士气可嘉,但是战斗力与正规军相比有一定差距。而且那些私兵和义勇军在大规模作战训练方面几乎是空白。即使是阿朗佐部的两万一千人,其中有八千多人是进入塞斯后就地征收的塞斯人。装备方面的差距也令阿朗佐不得不正视。塞斯贵族的步兵们差不多都是轻装步兵。轻装步兵的武器是小型的盾牌和短剑,与正规步兵比起来,那种小型的木制甚至藤、竹所制成的盾牌根本就挡不住重剑的劈砍。唯一可以值得欣慰的是:将领的素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此弥补。
塞斯联军阵前,战马开始躁动,无形肃杀的气氛,渐渐便弥漫于天地间。忽地,低沉却震耳的号角声响起。响彻天地!那是进攻的号角。号角的声音将阿朗佐从沉思中惊醒。
英格兰尼第二十三重步兵兵团试探性地前进了。敌阵的重步兵与弓箭手结成方阵向前缓缓移动。这些重步兵装备着精钢制的铠甲站在最前方,士兵手持着超过一人高的铁制盾牌。在物理防御方面,重步兵是爱克斯大陆最强的兵种。在持盾手的身后的是两排弓箭手。为了战斗的需要,在步兵的身后则是穿着红色或白色长袍的魔法师。这些魔法师的数量远远地超过了一个兵团所应该配备标准。从数量上讲,随同第二十三重步兵兵团进攻的魔法师占了征西军中魔法师总人数的四分之三。这种阵型是性格沉稳的扎吉元帅的最爱。采用这种攻击形式,在拥有最大的防御效果的情况下能够对敌人施以魔法攻击。
英格兰尼步兵方阵在距离塞斯联军不到四百米的距离停下了。魔法师们躲在重步兵的身后开始他们的工作。
进攻一方的魔法师选择了相同的魔法,他们合力制做出的一百多个熊熊燃烧着的巨大火球发出雷一般的响声。空气仿佛灼热而沸腾,热风熏得人发昏,然后一齐飞向塞斯联军的阵地。早已默默做好准备的塞斯联军魔法师马上布下了结界。巨大火球与结界相撞,在空中迸发出华丽的轨迹。在夜间仅凭视线,普通人很难区分这种景象与放焰火有什么差别。但是巨大爆炸声的轰鸣震聋了双耳,使身体也在音波中震颤,这一切让塞斯联军的每个战士都清晰地意识到自身正处于残酷的战场。在这样的魔法攻防战中,防守方必须平均布置结界,虽然每消耗对方十个单位的魔法力而自身只损耗四个单位,但是这么多的攻击性魔法攻击结界的同一点时,却有漏网之鱼进入结界保护的范围。这些巨大火球落进毫无防备的士兵群中,一刹那使这些士兵觉得天空变得异常明亮,眩得人睁不开眼睛。被四处溅落的火星灼伤的士兵勉强恢复视力和听力的时候,刺痛的双目所反映出的画面是烧焦的尸体,而仍在嗡嗡响的耳朵里则是受伤同袍凄厉的惨叫声。对于这些普通士兵来说,这种场景不应该存在于世界上,而应该是身处在地狱的景象。
普通士兵们士气受到一定的打击,而那些以博学著称的塞斯魔法师们也对目前的情况非常吃惊。在他们魔法对抗的经验中,只有当一方的魔法完全破坏掉对方的结界才会造成结界内生物受到伤害。这便是没有参加过大规模战役的战士与魔法师共同的悲哀了。在大规模战役中,攻击一方的魔法会将所有的魔法对着同一点进行重复攻击。这种情况下,虽然攻击方所耗费的魔法力远远多于防守方,但是可以对结界内的士兵造成伤害。士兵数量上的损失虽然对于几万人的战役来说基本没有影响,但是士气却不可避免地急速下滑。有时候,他们为了躲避迎面扑来的火球,往往会导致阵形出现混乱。
阿朗佐无奈地看着即将产生骚动的本阵。从法兰西斯跟来的老兵们为了压抑出击前有些紧绷的神经,或者舔舔唇,或者吞咽着唾沫。老兵们虽然出于本能仍旧或多或少免不了产生惊恐的情绪,但经验丰富的老兵知道,如果为了躲避魔法的伤害而导致阵形混乱,那么在战斗中生还的可能性将大大地降低。老兵们握着兵器的手仍然象平时一样坚定,但是没有参加过这种大型战役的塞斯士兵开始骚动。如果被十倍于他们敌人包围,这些满脑子光复塞斯的战士或许不会害怕。但是对于这种只能挨打不能还手的情况,从来没有过类似经验的塞斯士兵却不安起来。
“哪位将军前去挡一阵?”
“我!”阿朗佐话音未落,拉库里一跃而出虎吼:“操他妈!跟老子上!”
拉库里为了追求速度,身上只穿着简单的皮甲,这种皮革制品在战争中的防御效果极为有限。拉库里扯开皮甲和上衣向天空一扔,赤着上身当先冲出。跟在他身后的,是被他疯狂操练过的一千轻骑兵。
疯狂的操练效果在战场上显示出了成绩。拉库里联队的三个大队以三叉戟的形状向敌人的步兵方阵冲去。冒着各种攻击性魔法和箭雨,轻骑兵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冲到了重步兵的面前。幸运之神象往常一样眷顾着“好运的拉库里”,当拉库里旁边的骑兵一个接一个中箭乃至摔落下马的情况下,拉库里居然毫发无伤地完全了这段惊险之旅。拉库里大吼一声:“步兵方阵的后方就是那些魔法师,大伙冲过去杀个痛快!”
重步兵采取方阵掩护魔法师进行攻击必须有两个先决条件。其一,随着步兵方阵进攻的魔法师必须比对方的更强,迫使对方的魔法师采取防守。其二,由于双方相距太近,以骑兵的冲刺速度,很短的时间就可以冲到敌人面前。为了弥补这种缺陷,前方的阵地的指挥官必须有足够的应变能力。
拉库里的轻骑兵就和英格兰尼重装兵团杀作了一团,一群群的骑兵象海浪冲击岩石一般,扑向身着纯钢制重铠的重步兵,但随即也象浪花一样四散开来——对于全身上下都包裹着重铠的重装长矛手来说,普通的攻击造成的伤害极小。那些重铠长矛兵将手中的长矛柄牢牢地驻在地上,组成了一道死亡的篱栅。
训练重步兵比重骑兵的价格便宜很多,但是与轻骑兵比起来,由于精锐的重步兵必须全身着纯钢制重铠,而且这些士兵本身必须有非常好的体格,因此一个重步兵联队并不比一个普通的轻骑兵联队便宜多少。对于塞斯这样大小的公国而言,成建制的重骑兵和重步兵,是一种相当昂贵的奢侈品。拉库里联队的轻骑兵虽然勇敢,但第一次真正面对这些全身被钢铁包裹的敌人时,仍然免不了手忙脚乱。遭受重挫后,英勇的轻骑兵们以血肉之躯在重步兵阵中撕开了一道口子。剩下的轻骑兵们拼命挤向那道裂口,试图将战果扩大。在打开缺口冲进敌人阵内后,拉库里的部队形势反而更加困难。巨大的损失迫使他们放弃了继续突击的打算,骑兵们围成两个圈子与重步兵们撕杀。几百人围成一个两层的小圈子左旋右转,外侧的骑兵看见机会就杀出去,而外侧的骑兵则补上这个缺口。不到十分钟,拉库里的人已经损失了一半,圈子不成圈子。拉库里看着身边的战士一个接一个被敌人用长矛刺下马杀死,对着敌人大吼。“谁是这里的头,你们的将领在哪里……胆小的人!…………到这儿来啊,胆小鬼,跟我面对面的交手!用你的重剑,用你的长矛或者任何武器跟我这个见习骑士交手!你怕了吗!胆小鬼,来和我拉库里交战!你在哪里?……”
英格兰尼的前锋指挥官乌斯在英格兰尼军队中服役了二十五年,他的经验、勇敢、应变能力以及他的服役期都应该使乌斯取得更高的官衔,但是鲁莽的脾气却使他在少将这一位置上连续待了七年。
乌斯用强有力的手在围攻那些剩余轻骑兵的大群重步兵中间替自己开路。他一面找寻这个向他挑战的人,一面喊到:“喂,卑鄙的塞斯人!你把胆小这个称号留给你自己吧。是谁不肯与我们英勇的英格兰尼人正面交战,只敢偷偷摸摸打游击?胆小这个词是你们塞斯人最好的形容词。我,乌斯来了……你打算怎么样?”
乌斯说完了这些话就和拉库里交起手来,因为拉库里已经喘着粗气向他猛扑,一面气愤地喊叫:“我要用我的长矛将你刺穿……让你这个躲在士兵身后的将领为我的部下偿命!”
拉库里轻侮的话激起了乌斯的怒火,身为风剑士的英格兰尼少将防住对方疯狂的进攻后,转守为攻。
乌斯一剑挑开拉库里的长矛,以飞快的速度刺向拉库里的坐骑,只一剑便刺中了拉库里坐骑的气管。拉库里还来不及为自己及时跳下马而庆幸,乌斯又一剑就劈飞了拉库里的长矛。正为长矛被敌人的重剑劈飞而羞愧,乌斯却不愿意留给拉库里更多的时间自怨自艾,他又一剑刺向拉库里的咽喉。拉库里仅仅看见一道白光一闪,下意识地躲闪,肩头便遭受了重创。怒吼一声,拉库里试图扑向敌人用拳头反击,却被乌斯矮下身子顺势砍中了大腿。受伤的右腿不足以支撑他巨大的身躯,拉库里不甘愿地轰然摔倒。当乌斯准备用最后一剑结束拉库里的生命时,两个轻骑兵冲向了乌斯。其中一个如同疯子一般奋不顾身地攻击乌斯,另一个乘着这个机会将拉库里抢回轻骑兵组成的岌岌可危的防卫圈。
当乌斯离开自己的位置寻早拉库里与之决斗时,阿朗佐以杰出的眼光察觉了敌人阵地的混乱。对于这种意外的惊喜,阿朗佐向来是不肯浪费的。
“白瑞拉军团与我部共同出击!魔法师放弃布置结界,向敌人阵地施展杀伤性魔法。”阿朗佐的声音似乎在本阵每个士兵的耳旁响起。
阿朗佐挥舞着重矛向敌人冲去。他英勇的姿态立刻在骏马背上威风凛凛地显现了出来。看到阿朗佐亲王的英姿,跟在他身后士兵们的士气象涨潮一样增高。
由于拉库里轻骑兵们英勇的撕杀,英格兰尼重步兵的阵型已经不象开始时那么坚固了。得到命令的士兵们快速地向前跑,他们知道,早一刻冲到敌人面前,就可以多一些生存的机会。士兵们以惊人的速度向敌人冲去,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士兵们就冒着箭雨和魔法攻击冲到重兵步的面前,大战正式开始。战场上充满了可怕的喧闹声、喊叫声、呻吟声和武器的铿锵声。
由于第二十三重步兵兵团采取的是密集型阵型,因而在很短的时间内他们便被在局部上处于优势数量的塞斯联军包围了起来。魔法师们在这一情况下受到了一定的损失,他们赶紧躲在重步兵的的中间。
扎吉元帅的幕僚忧心忡忡地注视着战局,他忍不住向元帅进言:“元帅阁下,为什么您不下令支援第二十三重步兵兵团呢?他们被敌人包围了,士兵们损失很大,情况很不利啊。”
猛烈的夏日下,扎吉.雷洛的脸色更加红润了,他冷冷地望去,深邃的眼中似乎没有一丝感情。扎吉元帅静静地、低低地说道:“第二十三重步兵兵团主要是精锐的重步兵。他们不会那么快被打败。再等等,再等一会儿……”
第三部第十九章
上位贵族不经国家特别授权,不得拥有成建制的重步兵、重骑兵。非公国公爵私兵不得超过五千人,候爵私兵不得超过三千人,伯爵私兵不得超过两千人,子爵私兵不得超过一千人,男爵私兵不得超过八百人。如果违反此项规定,则视同此贵族背叛国家。
——摘自《采邑制度》
第二天早上,马迪尔率着他的亲兵护卫,也就是后人被人们称之为狼牙的部队向英格兰尼的营地袭去。
由于阿拉卡将大量的物资全部转送到了吾尔汉,因而马迪尔部的装备非常精良。这支部队清一色骑着高头大马,身上背着弓箭,腰部挎着一把重剑。哈伯祖上以弓箭闻名,可惜如今弓箭手的作用似乎越来越低。哈伯家族对于重现往日的辉煌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渴望,因而对弓箭手的优劣进行了相当详细的研究探讨。这支部队实际是马迪尔以父亲、祖父、曾祖父等几代人共同的思想结晶略加修改组建而成的。
马迪尔对这种装备的骑兵也很具有信心,今天第一次将这支弓骑兵拉出来,也是为了测试一下实战的效果。他看着身边的这支花费大量心血打造出来的弓骑兵,心里满是自豪:祖上的光荣马上又可以重现了。
马迪尔率领着这支亲卫队朝着英格兰尼第十七兵团的营地逼近,营地里闪出了三个小队的轻骑兵向马迪尔的部队冲过来。马迪尔马上率领着部队向后撤退,但速度比对方稍慢一点。敌人的骑兵见马迪尔部以普通速度后撤,大叫着加速追来。二百米、一百米、五十米,敌人越来越近了,马迪尔似乎隐隐约约可以听见敌人的喘气声。
“射击!”
亲卫队多是由平民组成。身为贵族的骑士由于根深缔固的传统,对于弓箭有一种天生的抗拒心理,更何况是在马上射箭呢?出身平民的骑兵虽然也对弓箭并不在行,但经过多日来的苦练,亲卫队的士兵多数都达到了见习弓箭手这一职业标准。在这种近距离的攒射下,敌人纷纷落马。冲得较近的大队长被马迪尔特别照顾,连株两箭分别射中了他的咽喉和心脏。
以爱克斯大陆的骑士精神论,骑士们并不喜欢弓箭这一武器。骑士甚至对于冲击长矛手组成的防御阵地时将武器投掷出去都颇有微词。事实上,英格兰尼这一大队骑兵虽然看见了对方背上的弓箭,但他们并没有预料到会遭受这样的打击。轻骑兵的铠甲根本就挡不住敌人的利箭,在第一轮打击后,他们就损失了超过十分之一的人马。
弓骑兵们继续对着轻骑兵们射箭。随着如同死神拨动竖琴一般的密集而又清脆的弓弦震动的声音,一支支利箭穿透了那些骑兵们的胸膛和咽喉。
轻骑兵们在彷徨了片刻后,终于放弃了这一项不可完成的任务。轻骑兵们觉悟到:在追上弓骑兵之前,数量不到三百的轻骑兵只能算作他们的箭靶。特别是头盔上插着红白两色羽毛的那个敌方首领,每一声弓弦响起,就有两到三个同伴失去生命。没有任何人号召,轻骑兵不由自主纷纷拉转马头向营地逃去。被追逐的一方迅速改变了他们刚才在战斗中的地位,竟然拉转马头向逃溃的轻骑兵追杀过去。
被追逐的轻骑兵们随着弓弦声越来越少,似乎他们的祈祷灵验了,从英格兰尼第十七兵团大营中冲出一个联队的轻骑兵向马迪尔扑来。
当敌人冲到一定的距离后,马迪尔沉着地一声令下,弓骑兵们又与对方玩起了追逐的游戏。不过这次马迪尔却没有将冲在最前面的联队长射落下马。事实上马迪尔的射箭水平已经超过了他的格斗技,以技巧论,目前他已经达到了高级狙击手的水平。但是射向敌人联队长的连株三箭,居然被对方格开一箭,闪过一箭,只有一支箭射中了左肩。马迪尔对这次的成果非常不满意:这次心急了些,在一百米的距离就动手了。如果在五十米的距离内,哪怕对方拥有白银骑士的实力,也逃不掉马迪尔的家传绝招。
箭深深地插入了联队长的左肩,从另一面穿出来,疼得他一个哆嗦。这个联队长非常勇敢,他稍微犹豫后,打算继续追击。不过其余的轻骑兵却承受不了这种心理压力,纷纷回撤。受伤的联队长也被部下簇拥着逃回了营地。至此,英格兰尼的轻骑兵们还未与马迪尔正式交战就损失了一百多名骑兵。
马迪尔将近卫队带回营地补充箭支后,继续对英格兰尼第十七兵团营地进行骚扰。他似乎与十七兵团结下了解不开的深仇,不停冲到营地的近处以弓箭射击。马迪尔甚至用火箭来招待那些被骚扰得疲惫不堪的士兵们。十七兵团兵团长梅萨拉性格持重,他命令部下没有得到确切命令时不得出击,仅仅要求魔法师和弓箭手防备敌人的骚扰。
到了第三天,这个营地的英格兰尼士兵已经做到了对马迪尔这支弓骑兵视而不见的地步。只要这支弓骑兵不靠近营地四百米以内,放哨的哨兵完全对他们无动于衷。事实上,狼牙部队在昨天已经整整休息了一天。昨天跟在马迪尔后面的只是拉库里麾下的轻骑兵临时背着弓随着他去敌人营地附近闲逛罢了。
中午的时候,马迪尔率着卫队绕到了营地的另一方离营地一公里多的地方。这一面的士兵只是冷漠地望着他们,没有任何其他的表示,八月份的太阳实在太热,有名哨兵甚至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他抬头看着天上的烈日,在强光的照射下,不由地眯起眼睛。他忍不住腹诽马迪尔:中午小寐一会儿多好,这些弓骑兵却在烈日下晒太阳,该不是会他们的长官神经出了什么毛病吧?
就在敌人在夏天的中午纷纷昏昏欲睡时候,马迪尔却骑着闪电冲到了卡敖奇城下,飞快地向城上射出一支响箭。汗血宝马的无愧天下第一名马的称号,当英格兰尼人集结着冲出营地之前,马迪尔骑着闪电又回到了亲卫队的中间,五公里的来回只用了七、八分钟。刚刚离开营地十几米的英格兰尼轻骑兵惊疑不定地望着马迪尔这队人马,却又迟迟不敢发起攻击。
马迪尔冲着敌人的方向轻蔑地一笑。
“任务完成了。大家回营休息吧。”
当天下午,扎吉元帅赶到第十七兵团的营地。扎吉元帅把他们列成了方阵。在方阵中间,是最初迎敌的三个小队和后出去的一个联队的轻骑兵士兵。这些人已经被解除了武装,他们满脸羞惭、垂头丧气地站在中间,接受扎吉元帅发表责备他们的演说。
看到这些倒霉的轻骑兵头越垂越低,扎吉元帅宣布:“我现在要重新恢复我们祖先极少采用的长官负责制。既然你们做出了这样令全军感到耻辱的事,被仅仅一百人的队伍吓得逃跑,而且由于你们愚蠢的行为竟然导致敌人对卡敖奇传达了信息,我不得不对你们处以这样的刑罚!先出击的第二联队第三大队队长已经战死,一起战死的还有第一小队队长。所以第二联队第三大队第二小队队长、第三小队队长必须处死,第一小队全体处死!至于后来出击的第一联队,只处死其联队长范莱。为了惩罚这些胆小的人,处死之前执行鞭刑。”
中间的一千二百多人惭愧得连头都抬不起来。他们的脸已经白了,有一些人眼中淌下了悔恨的泪水。随同扎吉元帅一起来的还有资历较深的几位兵团长,这几位兵团长还有身份较高的贵族对扎吉元帅进行恳求,但扎吉元帅不但拒绝撤消这一严酷的命令,而且下令必须在天黑之前进行这项残酷的处罚。扎吉元帅面无表情地站在高台上注视着行刑过程。
这一刑罚之所以在历史中沉默了相当长一段时间,是因为这可怕的刑罚偶尔会落在曾经英勇地进行战斗,对他的同伴们的溃逃毫无过失的勇士身上。这就使十七兵团产生了极为深刻而沉痛的印象,在砍下近一百颗头的执刑最后阶段,发生了一次悲痛的插曲。被十七兵团公认为最勇敢的轻骑兵,年仅二十七岁的联队长范莱引起了所有人极度的同情。范莱十六岁就加入了英格兰尼国防军,在十一年的战斗生涯里,他获得的勋章多达十二枚。整个十七兵团里只有兵团长梅萨拉获取勋章的数量比范莱更多。这个勇敢的青年在众多人悲伤的注视下来到了扎吉元帅的前面。他的脸色惨白,但是神情却象往常一样坚定。
“您所采用的长官责任制,对英格兰尼不仅必要,而且有益。但是扎吉元帅,您跟我的战友一样,知道我不是一个懦夫。虽然我最终随着部队退回营地,但是那是因为前面溃逃的士兵影响了我们联队的士气。后来没有再出击,是因为担心会损失太多的士兵。”范莱突然提高了音量,并扯开了衣服,露出胸前十几处伤痕。其中几处很大很深的伤痕证明,范莱几次接受过死神的邀请,只是最后他仍然坚持着回到人世。由于动作过大,左肩的伤口迸裂,汩汩地流出鲜血。“我不是胆小怕死的人!所以希望在接受死刑前不要让执刑者鞭打我。”
扎吉元帅令人难以察觉地皱了皱眉,他犹豫了一会儿,最终点点头。“由于这次敌人将重要的情报传给了守城的人,所以必须有人负责。可惜我不能保存你的生命,不过我可以赦免你死前接受鞭刑。”
“他不能死!”一个士兵从中间的行列中跑了出来,由于悲愤,胸膛剧烈地起伏,他流着泪用嘶哑颤抖的声音叫喊着。“我是联队长的亲兵,当时大家都对敌人害怕了,在救回第二联队第三大队的兄弟后,联队长领着我们继续追击敌人。但是敌人边跑边向我们射箭,由于恐慌,很多人没得到联队长的同意就开始撤退。我也是曾经获得过两枚勇气勋章的老兵,但仍旧因为害怕这种情况而逃跑。当时我和其他几个亲兵簇拥着联队长,使他不由自主地随着人流撤退了。我是逃兵中的一员,也是簇拥着联队长逃跑的人。联队长是无辜的,我愿意替他死!”
范莱与他的亲兵申明自己才是应该被处死的人,都要求砍下自己的头。扎吉元帅无视他们之间的激烈竞争,命令行刑官将范莱押上了刑场。
当行刑官正准备对范莱行刑时,军团中成千上万个战士眼孔收缩了,他们的脸上显出怜惜的表情,眼眶里满是泪水。这时,范莱对战友们喊到:“如果你们认为我的死是不公道的,如果我的厄运引起了你们的同情,我希望你们宁可死,也不要在敌人面前转身逃命。”
“我们发誓……我们发誓!……”整整一个兵团的人同时怒吼。“我们对所有的神发誓!……”
在这神圣而庄严的誓言声下,范莱转过身把光光的脖子伸到行刑者的斧子下,咕哝了一句“行刑吧。”
那个行刑者以迅速而又精确的手法对着那光光的脖子砍了下去,鲜血一下子喷射到地面上,那颗棕发的头在全兵团恐怖而又惋惜的叫喊声中滚落下来。
扎吉元帅转过身子,遮掩着脸上扑簌簌地滚下来的泪珠。
第三部第十八章
神圣大帝将兽人带回大草原后,对他们细加教化,为让他们融入人类社会不遗余力。
之后,大帝不顾新婚燕尔,立刻携安丽丝帝妃赶回自己的采邑,拯救自己的臣民。
途中,大帝出于同情顺手将草原边缘族卓索图族的族长从困境之中解救出来。这赢得卓索图族全族人的尊敬和爱戴。
这说明我们的大帝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论兽人、草原边缘族还是自己原来的臣民。多么仁慈的大帝啊!
大帝以自己的仁慈打下了称霸大陆的厚实的基础。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补注:treeping所作)
说话的人是法兰西斯五虎将之首,萨弗斯.欧森巴哈。他是交战双方当中唯一圣骑士。这位左眼戴着眼罩,走路微瘸,嘴角有些歪的五十六岁老人,如果不是因为他全身铠甲和脸上的威严,无论如何也令人难以相信他就是使人闻风丧胆的黑衣众首领。黑衣众是法兰西斯战斗力最强的部队,虽然只有三千,却可以轻松击败一个普通的兵团。
现在最笨的人也隐隐约约察觉出阿朗佐与兰特之间的对立。在这种前提下,阿朗佐在塞斯人的心目中人气大减。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他们需要首领,需要崇拜的偶像。因为这个原因,萨弗斯.欧森巴哈现在成了塞斯人最尊重的法兰西斯人。当然,人们虽然不再对阿朗佐热情,却也并不讨厌他——只要他现在不与伊莉公爵坐得那么近,将来不娶伊莉公爵。
对圣骑士的尊重,是不分国家地域的。会场上所有的人都安静了下来。成为骑士是大多数贵族的首选。塞斯年青的一辈自成为见习骑士起,萨弗斯.欧森巴哈这个名字就深深地刻在了心中。他恰巧是塞斯宗主国的圣骑士,因而比其他的圣骑士更能够得到塞斯人的崇拜。
“虽然说英格兰尼人为了吸引我们在卡敖奇附近与之决战而放松了攻城,但今天已经是8月13日,卡敖奇被包围已经有三个多月了。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赶紧向卡敖奇内传达一点信息。守城的人如果完全得到不任何消息,他们的士气会低落下去,甚至会绝望。可是卡敖奇被包围得太紧了,上次那支不听命令的联队冲到卡敖奇城边两公里处,马上就被围歼了。这个问题必须马上解决,你们有些什么想法?”
会场上一片沉寂。
自从上次一支部队拼命冲到离卡敖奇只有两公里的地方后,英格兰尼人就变得象贪婪的守财奴一样,死死地包围着卡敖奇,甚至已经到了变态的地步。塞斯的主力和英格兰尼的主力军都集结在卡敖奇的西面。其他方向虽然英格兰尼的守卫松一些,但是谁也不愿意脱离主力部队绕一个圈子从别的方向冲进去——曾经这样尝试过的塞斯部队已经被击溃甚至消灭了。
马迪尔想了想,他站起来对伊莉公爵说:“公爵殿下,我愿意尝试一下。”
伊莉轻颦秀眉,她无法判断马迪尔是真有办法还是愿意为了兰特的领地而进行冒险。从以前的经验伊莉得出结论,自己最好不要干涉武将在战场上具体的决定。伊莉公爵缓缓点头,说道:“好的,这个任务就交给你。马迪尔男爵,祝你成功。”
马迪尔苦笑。虽然他拒绝了公爵的册封,但伊莉公爵每次仍旧要称呼他为男爵。对于伊莉公爵,马迪尔非常同情。他自认为如果自己处于公爵那种情况,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为了主公马迪尔实际上放弃了许多对塞斯应尽的责任,因而他每次面对伊莉公爵都有一些负疚感。
伊莉公爵示意马迪尔坐下,然后说道:“塞斯的勇士们,你们率领自己的私兵来到这里,是为了打败英格兰尼人吧?”
会场上只有几句嘟哝声,这个问题太简单,贵族们没有回答。他们想知道伊莉公爵接着怎么说。
伊莉的轻柔的语气中似乎有一丝严厉的成分。“如果你们各自为政,那么在英格兰尼大军面前的将是一盘散沙。我们已经浪费了许多时间了。如果我们的联军不整合起来,是很难打败英格兰尼正规兵团的。你们缩衣减食买下兵器和马匹,带领着自己剩下的私兵来到这里,难道不想将英格兰尼侵略一举击败吗?难道你们为了自己的兵权,宁愿接受战败的结果?!”
会场下开始发出嗡嗡的讨论声。伊莉公爵说得对。但是大家都不愿意将兵权交给法兰西斯人,这是塞斯人的心障。
目前塞斯的军事力量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由奥古斯都.波罗伯蒂率领的塞斯自由联盟军最为强大。与法阿哥.萧齐名的塞斯双壁之一奥古斯都.波罗伯蒂,目前已经七十六岁,七十一岁之前他还拥有令敌人胆寒的特质,可惜五年前的中风令奥古斯都失去了行动能力的同时,也失去了语言能力。目前塞斯自由联盟军的实际负责人是奥古斯都.波罗伯蒂的女婿,白瑞拉.保罗。白瑞拉本人只继承奥古斯都.波罗伯蒂不到三成的本领,但是在奥古斯都.波罗伯蒂的大旗下,塞斯自由联盟军聚集九千多人。其中很多曾经在奥古斯都麾下做过战的贵族或是他们的继承人都是由白瑞拉籍着岳父的名义邀请加入的。塞斯自由联盟军的中、高级将领通常都一定的战争经验,而士兵的素质也比义勇军强许多,但是他们大多数的人只不过是轻步兵的装备,而后勤则几乎完全由公爵提供。
由于兰特在塞斯的影响,又因为阿拉卡将原本援助塞斯的资金和物资转而交给了马迪尔支配,许多贵族率领着私军以及由平民自发组成的义勇军自愿接受了马迪尔的领导。虽然许多将领和士兵并非吾尔汉和卡敖奇人,不过这支军队的名称却是吾尔汉-卡敖奇联军。这支军队的人数并不多,目前只有八千多人,但是武器装备非常精良,甚至超过了塞斯的正规军。
伊莉公爵直接领导的政府军反而是三支军队中最为弱小的。公爵近卫军团与塞斯第一、第二兵团均只有一个联队的编制。其他一些大大小小的贵族出于忠义或是获取装备和补给等方面的考虑,以独立联队、大队或独立小队的名义接受公爵的领导,但是伊莉公爵对这些人并不能真正有效的指挥。
终于有个人站起来发言了。“公爵殿下,我们完全交出兵权后,请问联军的主帅由谁担任呢?”
伊莉有些头疼。如果这些塞斯贵族坚持不肯将兵权交出来,也许她不得不软禁这些贵族,然后对私兵们进行整合。但是在塞斯贵族的抵制下,这种整合效果自然可想而知。况且这些贵族在整合后的军队中将会担任中、低级将领,得不到他们真心的支持,实在是很麻烦的一件事。不到迫不得已,伊莉绝不愿意采取那种暴力的手段。但如果真的无法用其和平的方法解决军队整编的问题,伊莉却不会有任何犹豫。
阿朗佐爽朗的笑声响起。显示出主人真诚的笑声令伊莉公爵安心了许多。伊莉已经越来越依靠和信任阿朗佐了。
“这位是阿法尔.蒙契子爵吧,我有个建议:马迪尔.哈伯在战斗中的表现有目共睹,我认为应该由他担任联军的主帅。伊莉公爵,您认为呢?”
坐在阿朗佐左右的蒙迭塔.弗朗西斯科和萨弗斯.欧森巴哈一动也不动,仿佛被石化了一般。史蒂夫.斯拉登舔了舔舌头,似乎渴了,拿起放在桌子上的杯子专注地看着杯内的水。
伊莉没想到阿朗佐会做出这么大的让步。马迪尔虽然在塞斯的战斗取得了不俗的战绩,但是无论是声望还是自身实力,与法兰西斯五虎将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身为萨弗斯和克蒂夫的主公,他才是最应该成为联军主帅的人。
白瑞拉似乎突然牙痛起来。他歪了歪嘴,阿法尔.蒙契马上提出质疑。“奥古斯都.波罗伯蒂伯爵是塞斯双壁之一。他更应该成为联军的领导人。”
史蒂夫抬起头,他显出一脸迷惑的样子。“是吗?奥古斯都.波罗伯蒂大人也参加了联军吗。为什么他并没有来参加会议呢?如果他来这儿,其实我也是支持塞斯双壁之一的老将成为联军主帅的。”接着,他话题一转。“不过如果奥古斯都大人连会议都无法参加,想必是因为健康方面的缘故。在坐之中,马迪尔的战功最大,统御力也很高。我认为马迪尔很合适。”
白瑞拉涨红了脸,他霍地站起来。“马迪尔已经放弃了塞斯的国籍,他怎么能够成为联军主帅呢?”
“是吗?”伊莉公爵表情冷峻。“可是我记得前些天刚刚册封过马迪尔.哈伯为布拉日隆男爵。根据贵族法,受册封的贵族自然拥有册封国国籍。白瑞拉子爵,你忘了吗?”
阿朗佐及伊莉公爵支持马迪尔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了。况且马迪尔也是那些塞斯贵族最能接受的人选。因此当白瑞拉坐下讪讪地坐下后,会场上“我支持马迪尔。”的申明此起彼伏。
伊莉朝阿朗佐投去感激的一笑。然后严肃地说:“马迪尔.哈伯男爵听令,这根代表塞斯最高军事长官的帅杖由你保管。从现在起,由你担任联军主帅,着手重新整合联军。”
马迪尔突然感觉有些恍惚。一位亲王、一位圣骑士能够听令于自己固然令血液流动加快,不过马迪尔有相当的自知之明。虽然他确信阿朗佐及其家臣会服从自己的命令,但他也深知:如果真由自己来统领联军,其效果必然不如由阿朗佐来担任联军主帅。
马迪尔接过帅杖,然后转身面向大家。他说得很慢,一个字一个字都打在将领们的心上。“我必须先与卡敖奇取得联络,让他们对守城多点信心。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几天时间。这几天内由阿朗佐亲王代替我行使联军主帅职权整合军队。你们先下去做些准备吧。”
待塞斯贵族们三三两两离开会议厅后,马迪尔转身对阿朗佐亲王说:“亲王殿下,您为了塞斯所做的一切比大多数塞斯人做得更多。我衷心地感谢您。至于说联军主帅这一位置,其实您更合适。只是由于多数塞斯贵族不愿意接受异国人做主帅,所以我就担任这个虚职吧。由我部来任亲王殿下的中军护卫军,这样一来消息虽然是从中军大帐内传出,事实的主帅却是亲王殿下。”
萨弗斯.欧森巴哈点点头。“如此甚好。”
蒙迭塔.弗朗西斯科同时对着马迪尔感叹:“如果塞斯多几个象你这样的人,我这把老骨头根本就不必这样奔波了。”
马迪尔将帅杖交给阿朗佐亲王,然后向会议厅外走去。这些天来他一直在考虑如何为卡敖奇解围,在传令兵通知他开会前,终于想到了一个可以为卡敖奇传达信息的办法。现在应该着手准备了。
第三部第十七章
兰特.萧在自己采邑受到围攻之时,仍然滞留于大草原之上。甚至在赶回采邑期间以荒唐的理由停留了若干次(据说是和新婚的妻子享鱼水之欢)。当帝妃指出应该以最快速度赶到卡敖奇时,兰特居然借口独角兽速度快,可以将时间赶回,却完全忘记了兵贵神速的道理。
更令人吃惊的是:兰特对自己采邑的战况根本就不了解,竟偕爱妻径直回采邑。却不知以他们两人之力根本就不可能对战局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至于说途中能够收服卓索图族的族长因而得到助力,以至于最终对战局起了决定性的影响,这只能说是兰特一生之中若干好运气的代表之一。
——《打破个人崇拜——将兰特大帝请下神坛》(补注:此文为treeping所写,偶也就厚颜笑纳了。)
在即将落下的夕阳照耀下,一位身披白色披肩,骑着一匹汗血宝马的年轻人正在一个高岗处心事重重地向远方眺望。
这位年轻人相貌温雅、脸色白净。远处一位身形巨大,面目峥嵘的光头骑士纵马来到年轻人的身旁,他望着远处的一座城池说:“马迪尔大人,我们什么时候去为卡敖奇解围呢?”
领主兰特目前不在领地,因而马迪尔主持着领地的事务。现在卡敖奇被异国侵略军所围困,马迪尔每天醒来想的第一个问题便是如何为卡敖奇解围。拉库里这样的人是令大多数上司又喜欢又头痛的下属。他尊重自己所佩服的上司,作战勇敢,但是军纪似乎是他简直大脑无论如何也无法记住的东西。在上司面前,他想到什么就会说什么,而且经常会提出令上司头大无比的问题。除此之外,拉库里还会偶尔忘记不允许出战的命令,擅自出击袭击敌人。不过拉库里总是运气好,虽然违反了命令,军队的损失却不大,而且多少取得了一些战果。
马迪尔没有回答那个拉库里的提问,因为这个问题已经是第四十七次被问起了。他问:“拉库里,半个月前联军就下达了不允许擅自出击的命令,前天你怎么又去袭击敌人的斥候?”
拉库里偷偷看了看马迪尔的脸色,见他此时并无怒色,于是呵呵傻笑。“马迪尔大人,我只是想抓几个英格兰尼人好知道敌人的情况。况且您知道我抓了一个斥候后还把他要过去了。”
当马迪尔木起脸时拉库里会有些害怕。马迪尔是主公的首席家臣,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讲应该算是拉库里的恩人。因为这个原因,拉库里在这个与他一年出生的马迪尔面前,对他的态度却象父执辈一样尊敬。当然,尊敬归尊敬,这并不妨碍拉库里健忘毛病指使他做出违反军纪军令的事。“马迪尔大人,我们什么时候去为卡敖奇解围呢?要不,我先去给英格兰尼人一记狠的?”
马迪尔试图转移这个和山羊一样固执的人的注意力。“剃光头的感觉怎么样?”
拉库里摸着光头憨憨地笑。
拉库里曾经在一段时间内拔掉了许多头发,结果破坏了那几处地方毛发生长的功能。拉库里本人并不对此在意,但是有一回他听到一个小孩子惊讶地问身边的大人“那个发形乱糟糟象野人似的人居然也是神魔大人的家臣吗?”受到这种质疑后,拉库里赶紧为自己剃了光头。
“马迪尔大人,你又拿我的头开心。我的轻骑兵联队前天已经补充满员了。你也成功组建了七个联队的部队。在卡敖奇外围的阿朗佐部队和塞斯其他贵族私兵已经汇集很多了,为什么还不发起总攻呢?”
马迪尔很少会觉得痛苦,但是面对一个人总是喋喋不休地问同一个问题,他还是发自内心地叹了口气。“这些不是你操心的事,你多花点时间操练你的骑兵部队吧。总攻的时间很快就会到的,你回去准备。记住,不许再私自出击了。”
唯一可以真正转移拉库里注意力的词便是训练。他虽然是联队长,却仍然只拥有见习骑士的实力。不过这段时间他拼命的训练,实力有所提升,就快达到骑士的水平了。按拉库里的说法:“训练是世上最美妙的事情。我除了喜欢自己拼命训练,还喜欢训练那群兔崽子。”
看到拉库里往他的驻地驰去时,马迪尔知道拉库里又去“折磨”那些轻骑兵了。拉库里操练那些轻骑兵时,其训练强度超过了正常训练强度的一倍。但是没有任何一个轻骑兵会对此发出怨言,因为他们对于主公极为崇拜。如果需要士兵们献出生命,几乎所有的人都不会太犹豫。目前那些轻骑兵只不过遇上了一位稍微有些暴躁和罗嗦的长官,这并不影响轻骑兵们对于训练的积极性。
马迪尔现在是塞斯的第二名将,号称塞斯之狼。与他温雅的相貌不同,他的作战风格就象孤狼一样:谨慎,有持久的耐性,一旦机会出现就会迅猛出击。另一方面,马迪尔具有指挥各兵种配合作战的天赋,他擅长战阵,以不同兵种配合作战可以发挥其最大的优势。
不过被塞斯民众称之为塞斯之狼的主要原因却不是因为马迪尔的作战风格。马迪尔比他的主公兰特更早参加塞斯复国战,但是在战争期间他失去了一只极为喜爱的魔兽冰狼。后来,他便为自己制做了一面底色为红色,中间图案为魔兽冰狼的旗帜。没想到这样一面军旗居然会在后来的战斗令敌人产生害怕的感觉:看见这面军旗时,对方就知道塞斯的第二名将出现了。而马迪尔的直属卫队也被称之为“狼牙”。
马迪尔自嘲地一笑,现在他才二十三岁。三年前他只不过是一位伯爵继承人的侍从,现在却成为了拥兵一方的代领主。确实是造化弄人。随着马迪尔成为独当一面的大将,每天意气指使,自然而然养出一股森然气度;随着知识与阅历的增长,自信和勇气更是与日俱增。可怜塞斯在与英格兰尼的战争中,上一代的名将差不多都在战斗牺牲了。象马迪尔这样年纪青青的将领,居然被许多人认为是塞斯第二名将——第一名将则被公认为是马迪尔的主公兰特.萧伯爵。兰特此时并没有在塞斯率军,因而马迪尔此时竟然是塞斯军中事实上的第一将领。
深受父亲思想的熏陶,马迪尔把骑士荣誉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可是当塞斯公爵宣布剥夺兰特国籍的时候,却让马迪尔陷入了极大的困惑之中。其实马迪尔固然可以无动于衷,继续以塞斯贵族的身份为主公兰特服务,但是主公与塞斯公爵之间的矛盾已经非常明显了。如果继续保持塞斯贵族的身分,当主公与塞斯公爵之间的矛盾真正激化时,马迪尔就会无所适从。拉库里是兰特的另一位家臣,不过他没有那样的困扰,他不是贵族,因而不存在对主公以外的人效忠的困扰。克洛斯则更无所谓,他甚至根本就不是塞斯人。进行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后,马迪尔还是宣布了放弃塞斯国籍。主公为了塞斯放弃了很多东西,马迪尔也可以这样。
马迪尔眯起眼睛再一次望着远处的城市,深蓝色的眼珠里闪动着光芒。他不知道克洛斯还能守住卡敖奇多久。英格兰尼人现在对卡敖奇的攻势虽然并不猛烈,但所有的人都对克洛斯能够将这座并不坚固的商业城市守这么久感到吃惊。马迪尔突然灵光一现,想到一件事情。此时身后传来马蹄声,马迪尔回过头,原来是他的传令兵。
“男爵大人,公爵殿下请您去商议军情。”
马迪尔严肃地看着那个年青的传令兵。“拉瑞,我说过好几次了,我已经不再是塞斯的贵族。你不要再用男爵来称呼我了。”
那个叫拉瑞的传令兵不服气地咕哝,“那是公爵在您宣布放弃塞斯贵族身份之后为您加封的,我觉得称呼您为男爵没错。”
马迪尔没有继续批评传令兵,存在这种想法的人在马迪尔的军中大有人在。他一拉缰绳,骑着闪电向帅营驰去。
来到帅营门口,马迪尔跳下马,径直向里走去。
联军的首领是伊莉公爵。虽然阿朗佐亲王的部下人数少于塞斯各贵族私兵的总和,但是在战斗所起的作用,却远远的超过了那些私兵。其中除了阿朗佐亲王部下的战斗力甚至超过正规军以外,塞斯各贵族私兵没有大规模作战经验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是如果阿朗佐坐上联军首领的位置,显然会导致联军中众多部队的离去。所以伊莉公爵成了名义上的首领。但是她真正所能控制塞斯正规军,数量少得可怜。而塞斯的贵族们,在没有心悦臣服的情况下是不会将兵权交给不信任的任何人——哪怕是塞斯公爵。
现在营帐里的人很多。马迪尔找了一张椅子随意坐下,然后向四周望去。马迪尔来到后,四周安静了许多。
伊莉看见马迪尔后,眼中闪烁出一道光芒。
当兰特的离去后,这位公爵殿下第一次认识到,从前自己之所以能够如此坚强,那完全是因为自己身后有着无比坚固的后盾。当兰特不在身边时,自己尽管也会有些无力感,但仍旧觉得为了国家所进行的选择都是对的。但是当马迪尔和克洛斯都离开自己时,伊莉才意识到他们俩是兰特的家臣这一事实。当时,伊莉感到特别软弱,她甚至考虑过乞求马迪尔留在自己的身边。公爵的名誉感虽然最终战胜了女人天性的怯弱,但只要想到塞斯的正规军的实力甚至比不上马迪尔控制的私兵,伊莉公爵就会感到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实质上,兰特才是使得她表现得无比坚强的的精神源泉。随著兰特的离去以及马迪尔、克洛斯做出的选择,使她一度觉得精神上的源泉枯竭了。那时伊莉公爵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原来同样是一个懦弱的需要精心呵护的小女孩。只是内心中“国家需要我!”的呐喊才支持着伊莉没有放弃。现在,阿朗佐优秀的才能、强大的实力与含蓄体贴表现出来的爱慕之情,使得伊莉能够更加坚强地面对各种困境。
伊莉打起精神,在外人面前,她永远是一副坚强的样子。待营帐完全安静下来后,她宣布会议开始。
此时有人首先发言。此人四十不到,却蓄着长长的胡子,身高只有一米七左右,脸皮焦黄,似是大病初愈,骨骼眉宇颇为文秀,似是个谋划精细的人物,身形消瘦。谁又能想到,他就是法兰西斯五虎将中排名第二的史蒂夫.斯拉登。史蒂夫自身格斗实力虽然在五虎将中居未,但作为一名白银骑士,与塞斯本土的将领相比其武勇也绝不逊色。
“诸位领主。卡敖奇的情况已经越来越糟,如果我们不在近期与英格兰尼军进行决战,相信卡敖奇就快撑不住了。如果卡敖奇陷落,这对于塞斯人的士气将是个沉重的打击。但是我军的情况此时却非常不宜与英格兰尼军进行决战。诸位领主虽然率领私兵前来助战,并尊伊莉公爵为主,但兵权并未交出。这就好象众多细线没有拧着一团组成麻绳一般,作用大为减少。”
由于史蒂夫.斯拉登为解放曼城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所以众多塞斯贵族对他并不反感。对于这种论调,众多塞斯贵族也明白其中的道理,但是对于由谁率领联军却是问题的矛盾关键。如果伊莉公爵不是与法兰西斯人靠得太近,他们愿意听从伊莉公爵的指挥。但是如今,如果承认伊莉公爵的军事指挥权,其实也就意味着将兵权将给了法兰西斯人。这是塞斯人自尊心所不能接受的。许多塞斯人宁愿将兵权交给年青的马迪尔.哈伯。此时,会场上又议论纷纷,显得嘈杂起来。
“我可以说一句吗?”
说话的人声音并不大,但会场中每个人都感觉似乎说话的人就在耳边。刹那间,会场安静了下来。
第三部第十六章
克洛斯.艾尔科霍尼克,是爱克斯大陆上由魔法师成为将领最成功的典范。出生在一个小商人家庭,父母早逝,在科洛斯圣华学校读书时结识大帝,后成为其家臣。著名的三犬之一。
当卡敖奇围城战结束后,克洛斯便与马迪尔被塞斯人并称为塞斯新双壁,有塞斯民谣可证:野战破阵马迪尔,守城磐石克洛斯。
由于克洛斯对野战并不擅长,因而在大陆争霸战中克洛斯并没有担任主力兵团兵团长。
——摘自《名将录》
英格兰尼西征大军的总部现在暂设在卡敖奇西边的一个小村庄内。
扎吉元帅此时对英格兰尼的国防部有一种特别痛恨之情。原先计划一举攻克塞斯人心目中特殊英雄兰特的领地吾尔汉和卡敖奇,以便打击塞斯人的士气。由于当时塞斯战争中英格兰尼与塞斯正陷入白热化,双方激战的战区犬牙交错。吾尔汉位于塞斯所占区,奇袭吾尔汉的作战计划被阿朗佐识破,结果英格兰尼军遭受了阿朗佐与马迪尔部的夹击。尽管占领吾尔汉会对敌人的士气打击更大,但当时看来并不现实。事实上攻克吾尔汉的难度甚至大于攻克塞斯首都曼城,因而扎吉.雷洛将目标改为了卡敖奇城。攻城战的第八天,卡敖奇眼看将要被攻克,扎吉元帅却迎来了一位英格兰尼国防部的信使。傲慢自大的信使从国防部带来了一项计划。
阅读完这份计划后,扎吉元帅陷入了犹豫之中。这项代号为“磨盘”的计划看起来确实可行,但是实施这个计划所耗费的时间颇长,因而可变因素太多。
将领最头痛的事情便是:所有看起来完美的计划,在战斗中却因为各种突发事件或是计划制定者忽略的因素,将会导致事实朝着其它甚至完全相反的方向发展。这项磨盘计划的实施时间太长,因而可变因素相应也就更多了。犹豫到最后,扎吉元帅仍旧向国防部的命令屈服。尽管身为公爵、征西大元帅,但扎吉.雷洛本质上仍旧是一名传统军人。军人必须以服从为天职。
计划的初期确实是按着英格兰尼国防部预想的那样发展。
虽然塞斯联军方面阿朗佐部一度准备放弃卡敖奇,但是塞斯的普通民众却渐渐将卡敖奇城攻防战的成败强行赋予了一个重要的象征性意义,他们认为卡敖奇城的攻防战胜利与否预示着塞斯复国战是否能够最终成功,毕竟卡敖奇是塞斯人所尊敬崇拜的英雄兰特伯爵的领地。塞斯人源源不断地自发组成小股部队向卡敖奇外围的英格兰尼军队发动进攻。将卡敖奇城定为诱饵的二十天内,守株待兔的英格兰尼部队在卡敖奇外围共计消灭了五千以上手持武器的塞斯暴民,而本身损失还不足五百。
在这种情况下,伊莉公爵亲自前往阿朗佐.阿科尼奥亲王的府邸请求,希望阿朗佐亲王将这些义勇军组织起来,派遣得力的将领率领他们与英格兰尼军进行战斗。阿朗佐亲王听到这个请求后,尽管对伊莉公爵有一份特殊的感情,却并没有当场答应这个看起来不符合军事策略的请求。伊莉公爵在客厅长达两个小时的等待中,阿朗佐亲王却正在书房内与首席家臣蒙迭塔.弗朗西斯科研究相关事宜。阿朗佐最终同意了伊莉公爵的提议。
值得庆幸的是,与阿朗佐一同进入塞斯的有法兰西斯五虎将之首萨弗斯.欧森巴哈和五虎将排名第二的史蒂夫.斯拉登。待那些毫无组织的义勇军们被阿朗佐部及马迪尔部收编后,他们的战斗大大增强了。一只狮子率领的一群绵羊可以打败由一只绵羊率领的一群狮子。英格兰尼西征军中真正称得上是名将的只有七大神将之一的扎吉.雷洛和他的儿子托蒂.雷洛。西援的第三兵团长儒尼奥尔也是七大神将之一,可惜他的第三兵团遭受重创,只得在远离战场的地方进行修整。事实上英格兰尼此次出兵塞斯,固然是因为塞斯的宗主国进行内战,自顾不瑕,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煅炼国内的年青将领,因而在将领素质方面处于下风。塞斯方至少有四个人可以独挡一面。阿朗佐、萨弗斯、史蒂夫、和塞斯新崛起的名将马迪尔。而法兰西斯第一谋臣蒙迭塔.弗朗西斯科又素有平原之狐之称。英格兰尼吃了不少亏才真正了解了平原之狐的含义。
长达两个半月的卡敖奇外围战中,在不足一千平方公里的范围内,英格兰尼方一共损失了两万多战士,而塞斯联军一共丧失了近三万条生命。以一个大陆强国而言,这种战况是一种污辱;而对于一个小公国而言,这种损失又实在过于残酷。卡敖奇地区因而获得了爱克斯大陆的绞肉机这一称号。
经过三年的战争,塞斯的国库已经一贫如洗。塞斯的贵族们穿着简单的衣服,吃着粗糙的食物,却将祖传的首饰、珠宝甚至银制的餐具变卖一空,为自己的私兵装配优质的兵器和马匹。英格兰尼的国力固然远远超过塞斯,但是由于补给线太长,而且经常受到骚扰因而并不轻松。
由于陷入塞斯的泥沼时间太长,爱克斯大陆上长期与英格兰尼争夺大陆霸权的另外两雄,法兰西斯和德克萨都开始对英格兰尼虎视耽耽。法兰西斯刚刚结束内战不久,还未完全恢复元气,因而对英格兰尼的威胁并不大。而位于英格兰尼西方的德克萨却在两国的边境线上布置了超过二十五万的军队,这一举动迫使英格兰尼国防部不得不无视征西大元帅一封封要求增加兵力的求援信,将原先计划增援塞斯的军队转而将东面国境调动。与英格兰尼有军事联盟的小公国,甚至是英格兰尼本身的从属公国,或者拒绝派兵进入塞斯,或者只是象征性地只派遣一个大队甚至一个小队的兵力接受扎吉元帅的指挥。布雷西亚大公多明戈.马耐斯是个例外。虽然布雷西亚公国的正规军遭受了可怕的重挫,但多明戈公爵仍然号召了国内的贵族及其私兵组建了一个兵团。充满复仇欲望的布雷西亚兵团是唯一一个以联队以上建制加入扎吉公爵麾下的英格兰尼以外的部队。
这样一来,磨盘计划遭遇了意想不到的挫折。塞斯与英格兰尼现在就象流血不止、精疲力竭的两个人,在对敌人发动致命的一击之前,不得争取必要的时间进行喘息。目前双方的战斗仅限于联队级规模的冲突,双方尽力积蓄着自己的力量,等待决战的到来。
拉库里.菲尔德此时正在卡敖奇外围的一个小村庄里思考下一个进攻的目标。他的部下是六百多清一色的轻骑兵。虽然敌我双方的物资补给都极为困难,但拉库里.菲尔德根本不为这种事发愁。
与其他的部队不同,拉库里的部队装备的是统一的精钢剑和优质长矛,马匹也都是统一的阿伯汗高头大马。战马高耸修长,充满了韧劲和强大的爆发力。这种装备即使在马迪尔部其他的部队看来,也是令人羡慕不已的。当拉库里的部队从塞斯义勇军的驻地经过时,总会引来一些手持短剑、斧头甚至是木棍的士兵以羡慕的心态围观。
在兰特的首席家臣马迪尔.哈伯的麾下,似乎不必为补给品操心。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佣兵为拉库里运送来足够的物资,马迪尔对拉库里解释说,这些物资是由主公兰特的另一位家臣阿拉卡送来的。这对拉库里及其部下是一种极大的鼓舞,神魔大人本人极具实力,而神魔大人的家臣又都是那么的出色。如果不算兰特.萧伯爵,马迪尔已经被塞斯人公认为塞斯第一名将(尽管马迪尔已经宣布放弃塞斯国籍,但是几乎所有的塞斯人仍旧将兰特与马迪尔视为塞斯人);而克洛斯是塞斯目前最年轻的一位高级魔法师,他现在才刚过二十五岁;那个一直为塞斯提供物资支援的阿拉卡,在取消物资支援前所提供的物资占塞斯所有援助的30%。
经过长期的战争熏陶,拉库里也逐渐成为一个合格的将领。在与英格兰尼人的战斗中,他取得了不俗的战绩。虽然与神魔大人的其它家臣相比,拉库里的能力还差得很远,但是他已经凭着自己的表现获得了一枚铁十字勇气勋章及一枚银蔷薇勋章(获得银蔷薇勋章者,自动拥有爵士爵位)。不过最重要的是,拉库里似乎是个天生的福将。拉库里的部下总是得意地向兄弟部队讲述他们长官无以伦比的好运气:比如说某次敌人的主将会突然在战场上肚子疼;比如说某次战斗正酣时敌人的掌旗官马前失蹄摔死了,导致敌人队伍的混乱;比如说打了败仗被敌人包围起来了,结果恰巧有支兄弟部队在离战斗现场两公里的地方操练;更夸张的是,某次拉库里喝多了酒嚷嚷着“要去看那又瘦又扁的月亮!”,结果正好发现了敌人的袭营的阴谋,反而打了对方一个伏击。塞斯联军的人,都带着善意称呼他为“好运的拉库里”。
现在的战斗形势与两个月前相比好转了很多。拉库里的轻骑兵在装备和补给非常充裕的情况下与英格兰尼人战斗占据很大的优势。三天前拉库里与马迪尔率领的三千主力部队相互配合与英格兰尼的三个联队战斗,以很小的损失轻松击溃了英格兰尼的部队。现在离为卡敖奇解围的目标越来越近了,而塞斯复国的形势也越来越好了。
拉库里想了想,回到房内招来了各小队的队长。在吃过几次亏后,拉库里已经意识到如果仅凭他自己,多半想不出什么有效的主意。但是如果与各小队的队长召开会议讨论,得到的结果虽然未必一定更好,却一定不至于更坏。
“喂,兔崽子们说说看,我们现在离卡敖奇城不足十五公里了,再加一把就可以打到城下了。你们怎么想?”
队长们对兔崽子之类的称号开始很不习惯,最初听到这种粗俗的称呼时,如果不是因为拉库里是他们的上级,几位身为贵族的队长险些要求与拉库里进行决斗。由于拉库里本身的实力并不出众,起初队长们对拉库里并不服气,甚至其中一位叫夏默的小队长由于身为青铜骑士对拉库里的见习骑士实力非常不服,因而愤然离去。只不过拉库里是神魔大人的家臣,因而大多数队长对拉库里的命令还是勉强服从的。但是经过长期的相处之后,部下们却都对这个轻骑兵首领心悦臣服了。
拉库里的实力虽然并不出众,但是他在战斗中非常勇敢,在冲锋中他总是在前面,撤退时总是挡在后面。获取部下的真心还有另一个原因:拉库里待人非常真诚,有时候他的想法或做法非常错误,但是只要意识到自己错误,他却总是毫不犹豫地当众向对方承认错误,哪怕对方仅仅是一个小兵,这在等级森严的军队中难能可贵。不过最重要的是:拉库里运气真的很好。士兵们最喜欢的长官有几种,一种是实力很强,跟着他有安全感;一种是与士兵们同甘共苦,与他在一起心情好;还有一种就很难得了,那就是运气好,谁不想跟着好福气的长官沾一点好运气呢?拉库里拥有其中两种特质,自然赢得了几乎所有部下的爱戴。
一个胖子对拉库里提出质疑:“联队长,即使我们打到卡敖奇城下,以我们这六百兵力仍旧解不了卡敖奇的围城问题啊。上次我们的一支兄弟部队拼命攻到离卡敖卡两公里的地方,结果被包了饺子。”
另一个稍微瘦些的四十多岁的中年大队长接着说:“是啊,我们联队现在损失了近一半的弟兄,以现在兵力独自强行向卡敖奇城进攻,可能不太现实吧。”
拉库里敲敲自己的脑袋,粗声道:“可是,眼见离主公的领地那么近了,却不能去解围,实在太叫人难受了。”
胖子提出一个建议,“要不我们向代领主马迪尔大人询问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办吧?”
拉库里盯着胖子小队长,猛地拍了拍他的肩头。“苏队长,你真聪明。听马迪尔大人的计策绝对没问题。就这么办!”
“传令兵,去马迪尔大人那儿报告我们现在的情况,并询问一下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传令兵刚一转身,拉库里又止住了他。“慢,还是我亲自去一趟吧。好久没见到马迪尔大人了,还是我自己去吧。”
待到拉库里出发后,队长们相视而笑。这位联队长很率直,他无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都表现得很直接。这也是小队长们逐渐喜欢这个实力并不出众的联队长的原因之一。
第三部第十五章
与兰特大帝第二次相遇,看见他乐不可支地向我走来时,我知道,今生便是属于他的人了。
那时兰特大帝还很年青。虽然他俊朗不凡、一表人才,而且还拥有很强的实力,不过可惜的是,他似乎太年青。而且,我根本没有任何思想准备。
为此,当时后悔、委屈、痛苦等各种负面情绪在我的脑海交织浮现。
幸好命运之神仍然眷顾着我,大帝比我所能够想象得更加出色。
——《凯森.卓索图大汗回忆录》
大陆历1418年1月1日:当马迪尔问我愿意守哪座城时,我选择了卡敖奇,卡敖奇处于更危险的前线。现在我来了。离开公爵,她会肯定我勇敢前往前线的勇气还是会抱怨我不再担任公爵近卫的首领呢?
大陆历1418年1月3日:成为一座城市的代领主感觉好极了。从来没有想到过,我,一个普通商人的儿子,不仅仅成为了贵族,而且还成为了一座城市的实际最高负责人。这种感觉,真象是在梦里。婶婶虽然待我不好,但是叔叔待我还是不错的。待塞斯的战争结束后,我要把叔叔一家人接到卡敖奇来。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真期待看见叔叔憨厚的笑容和婶婶尴尬的神情。
大陆历1418年4月16日:伊莉公爵宣布吾尔汉与卡敖奇为自由城邦,果然不出马迪尔所料。这也算是最好的结果了。很显然,卡敖奇城马上就要面临严竣的考验。三年前卡敖奇城在塞斯公国的税收排名中名列第七,算是个富裕的城镇。伊莉公爵对主公仍念旧情,将此城赐给主公应该算是件好事。但是现在,这个卡敖奇城可真叫我头大!原本仅仅是一座中小型商业城市,现在却马上就要承受英格兰尼人疯狂的进攻!当着卡敖奇人我必须作出胸有成竹的表情。所谓将帅无能,累死三军。身为卡敖奇最高长官,哪怕一丁点的彷徨,也势必会带来士兵们无穷的惊疑、忐忑和惶恐。
大陆历1418年4月17日:我总是瞧不起阿拉卡总在主公面前拍马屁的样子,一副活脱脱佞臣的模样。不过他经商的本事却的确叫人叹服。虽然我从小在商人家庭生长大,但是在商业方面我确实自叹不如。支援塞斯的物资中绝大部分是由阿拉卡提供的,没想到他除了拍马屁居然还有这样的本事。这倒是很令我意外,原来在圣华学校学习时他所说的是真的。大量的守城物资运送到卡敖奇,整个城市就像巨大的车轮,飞速地向前运转起来。不愿意佩服阿拉卡,但我真的很惊讶:今天居然有雇佣兵及工匠将半成品的床弩运到城内。沙丝那亚距卡敖奇至少有一千公里,运送这种大型器械至少需要十天。也就是说,阿拉卡居然可以在十几天前就预料到现在的情况,这简直太叫我吃惊了。我只能设想是阿拉卡有一位天才军师辅助。有了这些守城器械,再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我就可以将这座商业城市变成一座无法攻克的军事要塞。
大陆历1418年4月20日:物资方面很令我满意。将城中的居民向其他地方转移的工作已经正式展开,不过工作进度不太理想。即使老弱妇孺也要求为加固城防出力。民心虽然可用,但是在战争中普通平民能够起什么作用呢?看来要加紧宣传,让他们早日离开,免得以后缚手缚脚。虽然以前我也是平民,但我从内心仍旧瞧不起这些平民。如果是有能力的人,应该象我这样成为上位贵族的家臣,因而得以享受贵族的待遇。主公在塞斯很得人心,一些义勇军要求加入。很好,我正愁兵力不够用。可惜就是太少了些。
大陆历1418年4月22日:来不及了。宣传的效果很不理想,我不得不派士兵强行将民众驱逐出城。昨天斥候来报,英格兰尼偷袭吾尔汉的军队被马迪尔和阿朗佐夹击,其进攻吾尔汉的计划已告失败。英格兰尼军从其他战区抽调出部分军力,对卡敖奇形成了包围态势。马上要轮到卡敖奇了。假如卡敖奇城破,必然会上演屠城惨剧。仍然有义勇军突破英格兰尼还未完全形成的包围网进入卡敖奇。士气很高。我开始失眠了。
大陆历1418年4月26日:平民推举代表,向我要求年青男子自愿组成义勇军协助守城。我犹豫思考了半个小时,同意了。兵力实在太少。可惜这些平民的战斗力很差。虽然对这些能力很差的平民不抱信心,但是聊胜于无。
大陆历1418年5月1日:卡敖奇已经完全被围困了。看英格兰尼军的架势,明天他们就会发起真正的进攻。战前的准备工作真的很忙很乱,幸亏原城守若默.莱特经验很丰富,他帮了我很大的忙。若默是个男爵,现在却屈居于我之下。我明白,他是看在主公的面子上。可是我要让他知道,我并非仅仅只是主公的家臣,我也是个有实力的人。面对死亡的战斗会使实力进步更快。马迪尔已经成为白银骑士了,而我成为高级魔法师还没在战斗中显示过。来吧,英格兰尼人!这样就可以让世人都知道我已经成为高级魔法师了!和若默聊天时我才知道,原来他的主公居然是布莱克本伯爵。现在他的主公一脉完全断绝,已经没有效忠的人了。我有些心动,可是现在我才是下位贵族。主公什么时候会册封我呢?
大陆历1418年5月2日:英格兰尼人的第一波进攻很猛,攻城战很凶险,差一点城就破了。可惜从沙丝那亚来的工匠日夜赶工仍旧没有完成那些半成品,但愿能够在城破之前完工。一些平民忍不住开始呕吐,我漠然地从他们身边走开。若默到底是讯剑士,体力真的不错。我已经很累了,而若默还若无其事地在城头巡视,但愿英格兰尼人不至于连夜攻城。今天若默对我的表现很心服。伤亡统计还没报上来,我实在太累了,先小寐一下吧。
大陆历1418年5月3日:向若默暗示过向我效忠的问题,他很沉默。这也难怪。他已经是上位贵族了,而我才是下位贵族。不过我的前景却很好,因为主公已经被塞斯人看作前途不可限量的英雄。在伊莉公爵宣布主公脱离塞斯之前,舆论认为他将带领塞斯走向辉煌。如果主公真的在这乱世之中取得人们预期的成绩,那么作为最早向主公效忠的我,肯定会受到重用。叔叔一家也算是商人,把他推荐给主公,看看能否取代阿拉卡的位置。
大陆历1418年5月5日:已经记不清这是英格兰尼人的第几次进攻了,不过好在仍然将他们打退了。和若默商量守城事宜,他的神态很疲倦,拿着水杯的手不自觉地颤抖,接连好几下牙齿都撞到杯壁上。若默对战局也不看好,他的观点与我一致:如果英格兰尼人的攻势依然这么凶猛,相信破城也就在这几天了。他说如果能够将卡敖奇守住,就愿意向我效忠。从这句话看来,若默已经有了必死的觉悟。每个人生于天地之间,注定了必须去履行某些义务,完成某些责任。看来对于主公的领地,我是无法守住了。战死的结局也并不差,不过如果能够为伊莉公爵战死那就更好了。
大陆历1418年5月7日:我明白“君子远庖厨”这句东方古话的含义了,因此也明白为什么魔法师很少能够成为将领。魔法师需要较为稳定的精神力,但是作为将领,却与之矛盾。近来我越来越暴燥,真不明白主公为什么可以魔武双修而且成为令人崇拜的名将。今天战斗的激烈程度是我平生仅见。我原本以为5月2日那次是最猛烈的攻城。幸好城防准备工作充分,而若默的守城经验不错,要不然今天就是我人生最后的一天了。敌人杀红了眼,而士兵们经过这几天血的洗礼,活下来的人在守城方面已经不再手忙脚乱了。威力强大的床弩完工了一部分。这些守城器械由专门的雇佣兵操作,效果出奇地好。不知道阿拉卡为这些专业的雇佣兵付了多少钱。士兵们将石块、沸水按步就班地往下扔、往下倒。我想他们已经不再将战斗看作杀戳什么的,而看作一项重复劳动吧。真是讽刺。我自己出生于平民,成为贵族后却瞧不上那些身为平民的义勇军。他们在战斗中的表现让我挑不出任何毛病。说起来,我居然还应该多谢阿拉卡,这真是太可笑了。也许明天我就会死去,这声谢谢可能就免了。太阳快落山的时候英格兰尼人已经攻上了城墙,但是因为天已经黑下来的缘故吧,他们居然撤退了。晚上我到工匠那儿催促他们加紧干活,看见一个年老的工匠在那儿打盹,于是打了他一鞭子。我想当时自己失态了。床弩是我的救命稻草,因而确实心急了些。工匠们并没有为此报怨,因为他们自己也清楚,他们的生命与这些床弩完成的时间紧密相联。
大陆历1418年5月8日:战斗已经变成纯粹的绞杀,一个个年轻的生命瞬间变成了凄惨的尸骨,永远的消逝在人间,幸存者则继续连续而机械的拼杀,胜负的关键完全取决于战士们的坚持和意志。我的精神已经快崩溃了,今天英格兰尼人几次攻上了城墙,却都被战士们最终赶了下去。在以前的战斗中我很勇敢,也受过重伤。但是这次是持续的战斗,让我承受的精神压力特别大。扎吉.雷洛元帅又一次要求我们投降。如果不是若默当时就破口大骂,或许我会动摇吧。魔法师战斗在前线对于其本人来说确实是一件很残酷的事,但是我这种行为却极大地鼓舞了战士们的士气和意志。其实我只是承受不了那种巨大的精神压力,站在第一线是希望能够被敌人的流矢一箭射死。但是满天飞舞的流矢却总是与我无缘,若默倒是被射中了两箭。这种情况下,我相信自己的魔法能力很难再有进步了。不过魔法能力的问题也不用费心思去想,反正我也活不了几天了。
我不由自主回忆了很多事,其中关于主公的回忆最多。初见主公时,那个一脸灿烂笑容的阳光男孩曾被自己深深地忌妒。刚开始进入中级班时看起来魔法程度似乎还不如他漂亮女伴的年青贵族,在优雅的贵族气质掩护下,却有着令人震惊的高强的实力。有着俊美外貌、高贵身份和与年纪不相称实力的主公,在我为高昂的学费而窘迫时,毫不犹豫为我支付了学费。当老公爵及主公外公的信被公开后,我这才知道主公在慷慨解囊时,却承受着祖国遭受侵略,本身资金非常困难的窘境。
我还想到了美丽的公爵,这回想着她并没有什么负罪感。最后放纵自己一次吧,生命即将结束的人没必要背太多思想包袱。第一眼看见她时,她那洋溢着青春气息的美貌瞬间就俘虏了我,这或许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当了那么长时间的公爵近卫首领,我对公爵的了解应该超过了其他人,甚至超过了主公。公爵坚强外表的背后,其实是那么的痛苦和无助。有些后悔当时没有站在公爵那边。
大陆历1418年5月9日:物资中药品很缺,看起来阿拉卡和我以前的观点一样,士兵只是消耗品。不过现在我的观点转变了。早上如果不是一个小个子平民奋不顾身为我拦住致命的一箭,我现在应该已经成为一具冰冷的尸体了。那个为我拦箭的小个子没有留下一句话就死了,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有个卡敖奇人说那小个子是长期在城内乞讨为生的小乞儿。听说这个小乞儿的父母在一次城破时被杀害了,于是流浪至此。为了这个救我一命的小乞儿,我觉得自己应该坚定活下去的信心。现在我已经成为城内士兵士气的支柱了。精神压力仍然很大,我已经连续几天失眠了。若默的眼睛里也布满了血丝。两双充满血丝的眼睛,相视苦笑。
大陆历1418年5月10日:奇怪了,英格兰尼人今天没有继续猛攻。是他们兵力损耗太大吗?这样更好,虽然我并不觉得可以逃得掉这一劫,但毕竟能活下去并不是什么坏事。士兵们自发地加固城墙,将石块、油等特搬上城头,以免战斗中来不及。战斗中有部分床弩损坏,现在终于有空对它们进行维修了。
大陆历1418年5月12日:士兵们都是好样的。现在能够作战的只剩下不足三千人了,不知道为什么英格兰尼一直不再发动猛攻。他们只是围着我们。难道是威力强大的床弩在敌军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极大挫伤了他们的士气和意志?对此我有些怀疑。真是很奇怪。这三天的平静居然使我失眠的情况更加严重了。失眠的时候我去城墙上鼓舞士兵们的士气,没想到效果好得出奇。士兵们被最高长官不眠不休与他们一起守城的行为感动了。
大陆历1418年7月16日:布雷西亚人来了,负责北面。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不象是正规军,倒是象贵族们的私兵。服装不统一,武器也千奇百怪。布雷西亚的公爵特别张扬,居然未着铠甲,而是穿着华丽的衣服冲到弓箭的射程内大骂。可惜马迪尔不在这儿,要不然这个傻瓜未必能够活着离开。我对着他发了个连株火珠,结果被他用盾挡开了,惹得他更加嚣张。卡敖奇城现在不足三千士兵,仅仅布雷西亚人就差不多有一万,我们又不是疯子,肯定不会出城与之决战的。我对士兵们宣布,射中多明戈.马耐斯公爵的赏五个黑面包,被盾挡住的赏半个,如果浪费一支箭,抽打一皮鞭或是扣掉晚餐。结果守城的士兵居然以此打赌起来。我没有制止他们,反正士兵们难得有点乐趣。
大陆历1418年7月18日:布雷西亚人的攻势虽然猛烈,士气也不错,但好在他们并非正规军,训练、装备方面都差了点。北面城墙下已经留下了至少三千布雷西亚人的尸体。不过我们自己损失也很重,能够参加战斗的连两千都不到了,轻伤员也上了一线。布雷西亚人凭着一股气冲上了城墙,一个联队长为了保护我用胸膛挡了一剑,他估计活不过明天了。若默受了重伤,好在有三个会疗伤术的魔法师,现在他们已经不能参加战斗了。光是为受伤的小队长以上的将领治疗也累得他们够呛。至于士兵,实在是没办法,只能看他们自己的运气了。现在我的失眠情况似乎消失了。只是偶尔想到英格兰尼人的动向有些烦恼。
大陆历1418年7月25日:又一次重创了布雷西亚人。他们至少在城下留下了八百具尸体。
大陆历1418年7月28日:布雷西亚人在三天前遭受重创后也停止了进攻。现在只是围城。粮食本来只准备了一个半月,但士兵损耗很大。如果敌人只是围而不攻,粮食还够我们吃至少一个月。
大陆历1418年8月2日:有一支大约八百人的塞斯军队攻到了离西城门两公里的地方,结果被英格兰尼军围歼了。望着自己人被屠杀的场面,城头上响起哭泣的声音,士兵们纷纷要求出城支援。我将为首请命的联队长抽了三十鞭子,然后将他关了禁闭。就我们这点人,守城都守不住,出去只有死路一条。有时候,如果现在不狠下心,将来就会更伤心,这便是我选择的作法,就算招来怨恨也没办法。其实我很欣赏那个穿着武官候补服装的联队长,他在战斗之前是原城防军中的十夫长,重编之后任了小队长。他所在的大队长战死,接着联队长也战死,就这样成为了联队长。现在他的联队只剩下三百人了,士兵们也服他。看他的模样优雅灵巧、纤细,想不到在战斗中挺勇猛的。那个联队长叫什么名字来着,是块好料。塞斯援军来了,我们可能有救了。
大陆历1418年8月15日:塞斯被侵略整整三年了。自从8月2日有支军队打到离卡敖奇两公里后,这十几天再也没有见过任何援军。外面的情况到底是怎么了?消息完全被封锁,士气开始有些低落了。无必援之师,则无必守之城。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塞斯放弃我们了吗?仅靠马迪尔,我们可就真的完了!若默的伤势开始好转,他向我说情,于是我就将那个联队长提早放出来了。原来那个叫迪福.杰米勒的联队长是若默的家臣,一个子爵的三儿子。若默.莱特早上向我效忠了。这件事对于我而来说,可以使沉重的心情稍微好一点。
大陆历1418年8月17日:一支带着哨子的响箭尖锐地呼啸着射到城头,那个射箭的人象是马迪尔。拿过箭一看,箭身上果然刻着马迪尔的名字。他真厉害,居然冲到离城墙这么近的地方。士气又高了一些。马迪尔要求我们再坚持几天,卡敖奇马上就可以解围了。
大陆历1418年9月10日:怎么还不来?即使限量供应,粮食还是要吃光了。
凯迪.卓索图,草原边缘族人。圣骑士凯森.卓索图之幼弟。当兄长因为草原规则臣服神圣大帝时,跟随兄长加入大帝麾下,其后为大帝立下赫赫战功。位列八彪之首。
跟随神圣大帝初期,凯迪.卓索图任其亲卫队首领,在战斗中逐渐得到大帝的赏识和信任。后因凯森.卓索图要求,回飞熊兵团辅助其兄,成为飞熊兵团一名威名远播的骁将。草原边缘族人称之为小卓索图,与其兄大卓索图并称为草原双雄。
战场上勇猛无比,以绝不后退著称。对垒能攻坚。
凯迪.卓索图绰号众多。
大帝亲赐绰号战矛,曰:“凯迪.卓索图乃吾之战矛,只需凯迪助我,即使面对敌人整个兵团,吾也可七进七出。”又有绰号“枪大胆”,凯迪臣服大帝后,大帝赐以神器屠龙枪。阵上持此屠龙枪勇往直前,从无惧色。又有绰号“血枪”。每次对战枪尖必有血染。
——《名将录》
看完阿拉卡的信,我的心情很不错。将沙丝那亚交给这小子看来是个很正确的决定。不过我似乎有点忌妒阿拉卡的成就,于是含着一点酸意想:在兰仆的辅助下,即使让一根木头当上沙丝那亚的代领主估计也不会有什么不妥。
我又看了看信里的内容。确实应该给马迪尔他们册封了。看来阿拉卡和克洛斯还是合不来,居然在信里对他只字不提。但愿阿拉卡不会因公废私,拒绝将援助物资送往卡敖奇。我没去过卡敖奇,印象中卡敖奇好象是一座中型商业城市,军事防御等级并不高。当初伊莉将这座商业城市赐给我,却也大方。不过按现在的情况看,如果将一座军事城堡赐给我更好,那样克洛斯更容易防守一些。
他们三个人的功劳差不多。阿拉卡虽然并没有上前线,但是他靠我给的一千多金币努力经营,为塞斯提供了巨大的帮助。战争的胜负并不仅仅靠在战场上拼杀的战士,也是拼后勤、拼物资、拼毅力。马迪尔是我的首席家臣,当然占了点优势。如果册封,他应该比那两个的爵位高一点。不知道塞斯国内战争形势到底怎么样了。如果按托蒂的说法,卡敖奇更容易遭受攻击一些。吾尔汉位于战略要冲之地,如果吾尔汉失守,塞斯首都曼城也就直接受到英格兰尼人的威胁。搞不好现在卡敖奇已经被英格兰尼围城甚至被攻克了。我得赶紧回自己的领地去。
一边想着,我一边漫不经心地打开第二封信。不知道马迪尔写信给我会说些什么。
刚看了第一行字,暴怒的情绪一下子就弥漫在我的整个脑海。我愤怒地将信纸扔在桌子上,觉得一股热血直涌上头。一把抓住椅背,它顿时化为齑粉。
我失控地急速走来走去,却听见几声扑通的下跪声。抬头看去,原来凯迪等人看见我暴怒的模样,慌张地跪下了。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暴怒,因而自己也产生了瞬间的迷茫。冷静下来一想,才发现是暴怒时黄金骑士的斗气涌出,宛若实质的斗气里含着大量的愤怒成份。凯迪和其他实力不济的骑士抵御不住,便顺势跪下了。安丽丝此时也脸色变得愈加红润,仔细看却可以看见她额头渗出细细的汗珠,可以看出她正在抵御我的怒气。这也证明她的确至少拥有风剑士的实力。至于说凯森,他的确不愧是圣骑士,一点影响也没有。只是碍于现在的身份,主人暴怒,他正在犹豫是否也象其他人那样跪下。
刚刚收的强力部下,没必要让他难堪。我挥挥手,压抑着怒气说:“凯森、凯迪,你们先出去干自己的事吧。”
由于凯迪他们的打岔,我现在稍微平静了些,于是收敛了外泄的斗气。不过心中仍然充满着愤怒。我的生活虽然不能说一帐风顺,但至少从来没遇到这种事情。
现在大帐篷里只剩下我和安丽丝了,怒火似乎又有所反弹。我大步走上前去,想要一脚踹翻桌子。走到跟前,却又忍住了。我犹豫了一下,又瞟了一眼信。
信中最前的是一行红色的大字:亲塞斯,远女色,疏兽人。
在有心理准备的前提下再次见到这句话,我仍旧受不了。一脚踹翻桌子,我怒气冲冲地来回走动。
急速地走动了一会儿,我又有些想接着看下去,却又拉不下脸回头。这时候安丽丝为我解了围。她扶起桌子捡起信,然后将信放在桌子上。安丽丝轻言细语地说:“兰特,我先到里面休息一下。”
我装做漫不经心的样子走到桌边,应用灵觉查了一下周围的情况。凯迪等人因为我的暴怒跪在帐外,而凯森则早已自顾自地干他的事去了,安丽丝乘乘地待在里面的帐篷内。我开始探着脖子远远地瞟那封信。
主公:
亲塞斯,远女色,疏兽人。
臣马迪尔直谏!
自从双头河战役过后已经快两年了,主公您却一直不回塞斯。虽然大多数塞斯人非常崇拜主公,但是仍旧有少数人对此不满。兰妮死后,我一度心如死灰,甚至大醉了三天三夜,因而颇为理解您的心情。不过私情归私情,公义归公义。您如果回到塞斯领导民众,塞斯的复国希望就会更大。我认为您选择逃避是一种错误。现在没有您的支持,伊莉公爵不得不更加依赖法兰西斯亲王。如果您在塞斯参加复国战斗,情况会好一些。英格兰尼已经通过正式渠道要求伊莉公爵对您率领兽人的行为表态。伊莉公爵已经拖了好几天了,明天会公布她的态度。以我对伊莉公爵的了解,她肯定会宣布吾尔汉与卡敖奇为自由城邦。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明天我将离开曼城前往吾尔汉。
据闻你的身边有一年轻女子。虽然伊莉公爵颇有对不起您的地方,但是您这样会使伊莉公爵与您的距离更远。另外,您千万不要沉溺于女色。吾尔汉和卡敖奇的臣民需要您来率领。
率领兽人打击英格兰尼及其走狗是件大快人心的事。但是兽人毕竟与人类相互敌视了一千多年,您赶快疏远兽人吧。现在还有部分国家坚持没有表态,但是如果您继续与兽人为伍,或许会真正成为人类公敌也说不定——虽然塞斯人必定会站在您这一边,但这样一来塞斯会承受更多的国际压力。
另:我代主公收了一位叫拉库里的骑士,此人对主公甚是忠心。请处罚我擅权之罪。但请主公不要驱逐拉库里,我愿以身家性命担保他。
祝主公身体健康,武运昌隆。
马迪尔.哈伯
大陆历1418年4月15日
我仔细看了这封信。所谓忠言逆耳,大约就是如此吧。虽然我并不认同马迪尔的部分观点,但是还是看得出马迪尔纯粹是从我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
死混蛋,如果我不亲近祖国,干嘛回塞斯抗击英格兰尼?还说要我远女色!我是那种好色的人吗?卡特琳娜国色天香,但我与她相处半年都没有动她,简直和圣者有得一比。马迪尔居然直谏要求我远女色,这不是冤我吗?至于说疏兽人,我也有自己的打算。这种助力的确不方便乱用,但是完全不用却又太可惜。马迪尔虽然从维护我的角度考虑,但我仍然不能接受他的这个建议。
理解了马迪尔的意思后,我的气基本平息了。此时我得到了一个答案:忠臣一般都不讨主公喜欢。
兰仆曾经告诉过我:水味淡,其性洁,其色素,可以衣物,沸后加油不会溅出,颇似君子有包容之度;而油则味浓,其性滑,其色重,可以污染衣物,沸后加水必溅又颇似小人无包容之心。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极深。
马迪尔正直机智,豪放爽朗,浩浩乎如江河之水。而阿拉卡呢,谀媚圆滑,讨人喜欢。以前与马迪尔在一起,我会有一种安全感。因为他是那种只要一息尚存就会保护主公安全的骑士。当然,现在我的实力远超过他,但是那种安全感仍然淡淡的存在。与阿拉卡在一起的时候,则有一种愉悦感,我会感到超人的优越和荣耀。马迪尔与阿拉卡显然是水与油的关系。可能是因为马迪尔的人格魅力使阿拉卡折服吧,这一水一油居然相处甚佳。阿拉卡与克洛斯就完全合不来。
马迪尔虽然忠诚正直,但是我不愿为这件事表扬他。要不然以后会有许多人学他这样批评我,那时我又不能厚此薄彼,仍然只能白白被家臣批评。那样做主公还有什么意思?
正在沉思,安丽丝走了出来。她看看我的气色,然后走到我身边挨着坐下。我随手将马迪尔的信交给她。有道是夫妻同心,其利断金。想逗安丽丝生生气,我喜欢见安丽丝娇嗔的样子,可惜她几乎不生气。这下正好,反正马迪尔的信中有远美色这一条。虽然马迪尔指的是卡特琳娜,而我却没动她,但安丽丝于我却是实实在在真正的“美色”。看看她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我带着看好戏的心情欣赏着安丽丝安静看信时表现出来的恬静之美,不知道等会儿她是否还能这样。
安丽丝看完信,嘴角扬起,居然露出一丝笑容。我并不认为安丽丝会生气得失常了,但她为什么会微笑呢?这有什么好笑的!虽然我理解马迪尔,但一点都不高兴。
“恭喜夫君。”
我仔细看着她,终于确定她并不是在说反话。
又仔细想了想,确定自己并没有弄错,给她的信是马迪尔的而不是阿拉卡的。
一时无言,我将阿拉卡的信交给她看。她静静地看完的,又露出高兴的神情。
“夫君,你应该一次把信给我看完,免得我说两次恭喜嘛。”
“你看清楚前一封信了吗?家臣要求我远美色啊!”我轻点安丽丝的鼻子,“远美色,就是远你啊。”
安丽丝并无丝毫不快,她轻轻地笑。“夫君,那美色可并非指我。况且就算是指我,我也是支持马迪尔的。你现在正年轻,正是建功立业的时候,花费大量的时间在美色上可不值得。”
哼了一声。“好,那我明天就远美色。”我装出恶狠狠的样子,很辛苦地憋住笑意。
安丽丝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喜欢安丽丝这种春天一样的笑容。看到她的笑脸时,我感觉很温馨、舒服。当然,卡特琳娜的笑容也同样让我喜欢,她的娇笑让我觉得很轻松、很愉快。
“夫君,别孩子气。如果你真的不近女色,那个马迪尔为了主公后代的延续,肯定还会直谏你的。”虽然听出她语气里的狡黠,我还是差点哑口无言。不就是大我两岁吗?好象大我很多似的,象姐姐。
我猛地抱住安丽丝的纤腰,将她横起后作势向卧室走。“那好,先让你为我生个继承人,然后就戒女色!”
安丽丝拔弄我前额的头发。“别闹了。马迪尔对你一片忠心,你应该高兴才对。家有诤儿不败家,国有忠臣不亡国。你都不知道自己的运气有多好!至于那个阿拉卡。”她把脸埋在我的肩头偷偷笑了一会儿,然后才抬起头。“你的这个家臣真的很有趣。哪有这样向主公要求爵位的?他不是贵族出身吧。”
我将安丽丝重新放回椅子上,详细向她讲述关于阿拉卡和马迪尔的事。安丽丝静静地听着,待我说完,她说道:“夫君,这两个人都不错。特别是那个马迪尔,你不要因为直谏而冷落他。他是个很好的家臣。”
我也想明白了:以后告诫马迪尔这类谏言私下告诉我,别当着众人的面说就行了。无论任何事想要成功,总要付出点什么。想要成为一个英明的主公,不得不接受忠直家臣不留情面的批评。不过话说回来,我还是认为马迪尔这回的三个批评都不对!
装出不屑的神情。“这还用你说!我早就知道马迪尔是个非常优秀的家臣,要不然他怎么会成为我的首席家臣呢?那还不是因为我特别重视他……”安丽丝狡猾的笑令我硬生生止住了后面的话。糟糕,忘了刚才已经对她说过:马迪尔是我小时候的侍从,待我成年后自然而然就成为了首席家臣。
老羞成怒。我又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呵呵,又香又轻,而且柔若无骨,这次真的要法办她!这就是不给丈夫留面子的惩罚!
红晕爬上安丽丝的脸,她细声说:“外面凯迪他们还跪着呢。”
我大声对外面的人宣布:“凯迪,我们在这里等卓索图族的战士汇集。你去找夏默商量一下组建我的亲卫队,带有兽人血统的优先。三天后向塞斯出发。不用跪了。”
我根本就不好色,马迪尔冤枉我也就算了,他不清楚真实的情况。安丽丝却站在马迪尔那一边。那好,我如果不好色一把,对不起马迪尔的直谏!
第三部第十三章
爱克斯大陆的自由城邦分为两种。一种是名义上臣属于某个国家,但内政、外交及军事基本独立自主。这种自由城邦事实上与臣属于其他大国的公国相似,区别只是自由城邦远远比一个公国更小,只是一座城市。另一种是完全独立的城邦。爱克斯最为著名完全独立的自由城邦是科洛斯。这样的自由城邦,相当于一个城市国家。这种形式的自由城邦如果本身没有强大的实力,在战乱纷纷的爱克斯大陆上,通常存在的历史都较短。
——摘自《爱克斯大陆国家制度漫谈》
十分钟后,我们来到凯森的一处营地。这个营地不大,最多只能住三百人。我随着凯森到最大的一个帐篷休息。凯森带着我的手令出去安排族人的下一步行动去了。他的族人散布在草原上,平时都是几十人、几百人居住在一起,有大事才聚集起来。传令兵们有得忙了。
草原边缘族人的生活方式与兽人有许多地方相似,但在很多地方却又与兽人不同。比如他们都住在帐篷里,但是草原边缘族的帐篷却不象兽人那样粗糙,而且有的帐篷还是几个连在一起。我走进一个最大的一组帐篷才知道,正中的被他们看作客厅、议事厅,旁边的作为睡房。
凯森等人带着我们进了帐篷后,便识趣地告辞了。趁这个机会,我赶紧与安丽丝调情。新婚燕尔,亲热的情况自然也不必细说。一番温存后,我问:“安丽丝,刚才你说话时为什么显得那么尊重我。这不是你的性格嘛。”
安丽丝躺在我的怀里吃吃地笑。“兰特,你不知道草原上边缘族人的风俗。人们地位的高低通常与战斗力挂钩,因而女人的地位相较而言低些。如果我在凯森他们面前不尊重你,这些虎狼之士便会轻视我的夫君。”
真是好老婆,我喜欢夫君这个称呼。抱着安丽丝准备给她一个深吻,她却吃吃笑着躲闪。这能躲得掉吗?最终她的香唇还是被我捉住,我恶做剧地捏住她的鼻子,深深吻得她因缺痒小脸憋得通红为止。
还准备继续调戏我怀中衣衫不整的美人,帐外却传来凯森的声音。“主人,我可以进来吗?”
我赶紧放开羞红了脸的安丽丝,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走到外面的大帐篷中。“可以进来了。”
随着凯森一起进来的一起有好几个人。凯森来到我的下首坐下,说道:“我已经派传令兵去通知我的族人了。精壮男子二抽一来这里集合,大约一共有四千多人。其余的向草原深处移动。”
我有些担心凯森,他出于自尊心,未必会命令族人主动寻找兽人族。我的手令于他而言,最多只会在那些族人与兽人起冲突的时候再亮出来保命。冲突可大可小,兽人们拥有狂暴的性格。如果冲突稍大一点,只怕会死很多人。但是凯森是卓索图族族长,他四十出头,又是圣骑士,当着其他人批评他似乎不太好。罢了,听天由命吧。
这时候凯迪押着一人走上前来。凯迪的鼻子不知为什么不停地流血。那个被押着的人抬起头来,不屑地说:“无故相犯,以众击寡,这也算是草原边缘族的待客之道吗?”
我见此人面如冠玉,鼻似腻脂,蓝湛湛一双秀目上细眉及鬓,徇徇优雅宛若弱不禁风的处子,却又丝毫不带媚颜俗气,说话不疾不徐,温婉中带着铿镪,不禁顿生好感。
凯迪有些讪讪地。他对凯森说:“三哥,我们十多个围着他打了半天,这小子也算硬气。不过他的马太过疲惫,总算被我们活捉了。不过说实话,单对单我还真没把握打赢他。待他被我们击落下马后,仍旧顽抗。为了活捉他,我便击飞了他的长剑,没想到他趁我大意时用拳头把我鼻子打破了。”
凯森非常疼爱这个幼弟,闻言大怒。“小子,别以为拥有高阶青铜骑士的实力就可以不知天高地厚。我空手与你交手,如果让你走过三招,算你命好。”凯森接着对凯迪说:“凯迪,给他武器。”
圣骑士对青铜骑士太没悬念了。如果说只是一招,那个人还有些希望。可是不同等级的骑士一般很难走过三招,他们之间相差三个等级。我摆摆手,示意凯森不要发怒。
“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独自一人来到大草原。”
听到我说话,那个人盯着我看了半天。他突然露出惊喜的神情,反问我:“你是兰特.萧伯爵大人吗?”
我点点头。
“可有什么凭证?”
此人也算细心。我飞快地施展出一个疗伤术,凯迪的伤口渐渐愈合了。无需咒语便可施展魔法,也算是我独有的一个标记。他顿时跪下。
“我叫夏默,自由平民,青铜骑士。特前来向兰特伯爵请罪。”
别的人还好,我却瞪大了眼睛不知所以然。这个夏默和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找我请罪?难道他是我自由城邦的子民或是外公从前的家臣?
我示意夏默接着说。
“我原本是法兰西斯人。吾尔汉和卡敖奇独立后,我对兰特大人的所做所为非常推崇,以自由平民的身份加入马迪尔大人的麾下任骑兵小队长,直属上司是拉库里。那个拉库里词语粗鄙,实力也只不过是骑士,我心中实在不服。我以为兰特大人的部队仍旧与其他国家一样,照样是任人为亲,也没什么大的发展前途。一念之差,便把阿拉卡大人支援吾尔汉的钱粮贪污几百个金币。哪知这件事被马迪尔大人发现了。被带到马迪尔大人那儿后,我看到他与普通战士同吃同住,这才知道开始我的想法是错误的,但错误已经犯下了,却也没有办法。”
夏默有一丝迷茫,我也没有打断他。马迪尔是个宽厚的人,况且夏默也算是无偿支援我们的义勇军,想必不会对他进行太严厉的惩罚,只是不知道他为什么来到这儿找我。
“不知为什么,马迪尔大人没有处罚我。他说那些物资是阿拉卡大人支援提供的,要我去沙丝那亚领罪。操他妈!”
如此温文尔雅的一个人突然蹦出一句粗话,让我们几个都相顾鄂然。
“马迪尔大人不派人押送我,甚至也没给我路费。从塞斯到沙丝那亚至少有一千多公里的路程,我没有盘缠,只好一路卖字、吟唱为生。好不容易才到沙丝那亚城,那时我已经衣衫褴褛,活象个叫花子。虽说我不是贵族,却也好歹是个青铜骑士。如果在军中立下一些战功,混个低级贵族的身份却也不难。好好个一个未来的爵士,在进沙丝那亚城的时候被那几个城守兵盘问来盘问去,真是令人郁闷!”
马迪尔有意放纵夏默,谁知他却自己一路卖字、吟唱走了一千公里去沙丝那亚城领罪。令周围的听众颇为动容。我们都没有打断夏默,听他继续说。
“谁知道到了沙丝那亚,那个阿拉卡大人也不肯处罚我。我软磨硬泡逼得阿拉卡大人没办法,他就推说自己是沙丝那亚的代领主,这种处罚问题应该由兰特大人亲自处理。阿拉卡大人还不错,他给了我两百个金币。我用那些钱买了一匹好马和一套装备,前来找兰特大人领罪。”
虽说夏默犯了贪污罪,但这种知错能改,而且远涉至少四千公里的行为实在太难得。这种情况下还给夏默处罚,我实在于心不忍。想必马迪尔、阿拉卡也不愿意处罚他,只不过顺口一问推脱的话,却让他奔波了那么远。
我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想到乔.格里恩。以前听他说过,他的姓氏已经五代单传了。结果他唯一的女儿因为我的错误而丧生,算是没了继承人。既然乔.格里思是我的家臣,他的姓氏权也可以由我处理。这个夏默很投我的缘,我想让他成为家臣。
“夏默,你听过格里恩这个姓氏吗?”
夏默露出神往的神情。“虽然我只是个平民,却对贵族的家徽、姓氏颇有点研究。这个姓氏我有点熟悉,让我仔细想想。”
他闭着眼睛想了一会儿,然后睁开眼睛。“我想起来了,我曾经在《法兰西斯古老贵族姓氏》一书中见过。格里恩这个姓氏是法兰西斯南部一个古老的姓氏。他们的祖先是最早跟随法兰西斯开国皇帝的武士之一,后来以战功被册封为伯爵。格里转家族第三任家长的女儿嫁给了当时一位亲王,因而被特许在旗帜上使用一只金色双手阔剑。不过现在格里恩这一姓氏已经式微了,差不多有三百年没出过什么有名的人了。”
夏默是一个想要成为贵族的平民。一般来说,他们更愿意直接拥有一个历史悠久的姓氏。这样更好,乔是我的家臣,我可不忍他因为我的缘故而导致这一脉断绝。“最后一个格里恩是我的家臣,不过他已经为我捐躯了。现在格里恩姓氏的嫡系传人已经断绝,你愿意继承这个姓氏吗?”
夏默露出不敢置信。“真的可以吗?我愿意!”他紧绷着身子紧张地望着我,生怕我改变主意。
我盯着夏默看了一会儿,他热切地回视着。我点点头。“好,就这样。以后你就叫夏默.格里恩。格里恩的男丁有句话必须记住:唯有偏拗狂才能成功。你,以及你的子孙一定要把这句话传下去。下去吧。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亲卫团副首领。”
夏默答应后准备离开,谁知他走了两步又回过头问:“兰特大人,亲卫团正首领是谁?我想知道谁是顶头上司。对了,还有件事,阿拉卡大人托我给您送封信。”他走到我面前将信交给我。
我指着凯迪对夏默说:“凯迪.卓索图,捉住你的这个年青人便是你的直属上司。”
夏默看了看把他捉来的年青人,点点头。“虽然比我差一点,也还算勉强。”他向我鞠了个躬,离开了营帐。
凯迪听到我说任命他为近卫团首领大喜过望。他走到我面前单膝跪下:“多谢主人。”
安丽丝在我耳边悄悄说:“这下你可赚大了。凯森成了你的奴仆,他的兄弟现在也以奴仆自居了。”
我喜欢这种买一送一的情况,笑了笑没有答话。先看看阿拉卡送给我的信,半年多没见了,也不知他把沙丝那亚弄得到底怎么样了。
主公:
在兰仆的帮助下,沙丝那亚城发展迅速。海上贸易方面情况非常好。现在我才知道,远洋贸易的赢利非常大,大得超乎我的想象。只是由于气候、海盗等因素,有许多商人对远洋贸易抱以怀疑的态度。
市政府以政府的名义对愿意来沙丝那亚投资航海事业的商人提供保证,因而在很短的时间内我们就组建了九支远航船队。拉西斯.维克的部下转行干起了保镖这一行,效果还不错。在我和拉西斯的哀求下,兰仆老师出手收服了几股威胁我们的海盗。主公,我现在真的很奇怪,兰仆老师他是不是人?那些海盗见到一个飞行在空中的人同时还可以施展气系以外的魔法,马上就丧失了斗志。现在我的海上军事人员已经多达一万多人,大小舰只多达一百多艘。他们现在大多数都在干保护航运的工作,也有一部分仍然兼职在干海盗的生意。不过现在他们的袭击目标仅限于英格兰尼商船和拒绝交纳通行费的船队。我们收取的海上通行费只不过是总货物值的15%,仅仅相当于关税,我觉得这也是合理的。反正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惹起任何国家的反感。
英格兰尼政府对此极为恼火。不过袭击他们船队的只是海盗,而且没有拿住任何活口,对我们最多也不过是外交辞令,什么对此表达关注、对海上活动的海盗表示愤怒之类罢了。反正英格兰尼也不可能派大规模的舰队护送一支商船,我也懒得理会。于是也就回答表示同情之类的废话。我想主公您迟早会和英格兰尼正式开战,沙丝那亚也会参加战斗,没必要太软弱。
虽然目前收入越来越多,但开支也越来越大。现在需要资金的地方太多,因而我没有增加对塞斯的援助。希望您能够谅解。沙丝那亚现在的基础建设建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旧城区已经显得太小了,因此我扩建了城区范围。不过这样一来,不停有大量外地的商人和手工业者迁徙到本城。人口越来越多,粮食压力也越来越大。当我就此问题向兰仆老师许多询问时,他说我可以以财团的名义去沙丝那亚附近的郡购置农庄,圭亚那公国不会进行干涉。我试着这么干了,果然很顺利。现在属于我们财团的农庄已经有十一个了,粮食问题已经解决。但我仍旧对此有些疑虑。主公,您知道为什么圭亚那公爵不对此进行干涉吗?我很担心圭亚那公爵会没收我们的农庄。
如果沙丝那亚发展的势头持续十年,它至少可以进入爱克斯大陆三大海港贸易城市之列。这是我个人的一点私心,希望您能够成全。十年之后,沙丝那亚市的税收收入至少会达到一百万枚金币。
现在您已经拥有三座独立城邦了,也就是说,您可以自由册封子爵以下的上位贵族了。您是否可以考虑册封马迪尔为子爵?至于您忠实的臣仆我,既然已经是沙丝那丝的代领主了,仅仅是个下位贵族似乎有伤体面。如果可以的话,我很想成为一个真正的上位贵族,只需要是男爵就可以了。请主公顺便赐予我一个响亮的姓氏。
另:马迪尔送来一封信,要我转交给您。
祝主公身体健康,武运昌隆。
您永远忠诚的臣仆阿拉卡
大陆历1418年4月28日
兰特大帝是一位优秀的政治家、军事家,他为爱克斯大陆带来了翻天覆的变化。历史学家无法肯定兰特大帝是出于自身利益还是出于同情生活贫困的人,但所有的人都无法否认:当兰特大帝统一大陆后,大陆的平民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的进步,政治地位也大大提高。在军事方面,兰特大帝不仅仅为后世带来许多优秀的战术战略,他甚至改变了大陆战争中的许多基本要素。纯军事方面,弓骑兵成为一个正规的建制,而且在各个兵种的战斗力排名中名列前茅。另外由于兽人部队的特殊性,致使许多魔法师开始重视对辅助魔法的学习和研究。在这之前圣华学校魔法系的辅助魔法一直以来都是选修课,却因为兰特大帝带来的军事变化,致使辅助魔法的地位大大提高,其中迟缓大法、陷井流沙被列入必修课。而地牙纵横、飓风术也成为特级班的热门选修课。魔法学发展因此进入实用主义阶段。
——摘自《神圣大帝生平(白话文版)》
我不明白最近的运气怎么这么好。莫名其妙从兽人那里弄到了一件神器。杀神剑莫名其妙使我的格斗实力跨越了白银骑士的瓶颈,达到了黄金骑士的阶段。魔控力以及施展魔法的熟练度虽然还有待进步,但借助杀神剑的帮助,我施展魔法的强度已经达到了魔导师的水平。这样的水平虽然不能横行天下,但是人世间可以在战斗中击败我的人简直屈指可数(加上脚趾)。眼前的凯森就是这屈指可数的人之一,但是他居然因为可笑的草原习俗成为了我的奴仆。
其实卡特琳娜也属于可以在战斗中击败我的人,但是通常情况下我都会刻意忘掉她身为影剑士的事实。
现在凯森稍微满意了些。虽说他由卓索图族族长悲惨地成为我私人的奴仆,但是我的实力也不至于一塌胡涂。由于草原边缘族人通常拥有兽人血缘的缘故,他们在魔法方面很难有较大的成就。我拥有魔导士的实力,在杀神剑的增幅下,甚至可以施展出魔导师才能完成的魔法。实力,特别是魔法实力,对于草原边缘族人来说是很值得尊重的。
在大庭广众之下与安丽丝太过亲热不太合适,我只好从独角兽上下来,骑上一匹骏马。安丽丝与我并肩而行,而凯森则略微落后一个马头的位置。凯森很骄傲,不肯象个真正的奴隶一下远远跟着。但是他又有些守礼,至少他没有与我平行或是超越我。
我呶呶嘴问凯森:“马车里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你们要死守着这辆马车,甚至不惜被三十倍于你们的敌人包围?”
凯森叹了口气。“我们族人生活在兽人与内陆人之间。有时与兽人打仗,有时又要与内陆人打仗。前年我族已经与英格兰尼签订了和平协议,但是最近英格兰尼派遣了一位使者通告我族,要求我们主动进攻红牛族兽人,否则就被视为背叛英格兰尼。”
这时候安丽丝突然问了一句。“凯森,你为什么不服从英格兰尼的命令呢?”
凯森露出萧索的神情。“虽然我们与兽人的关系并不融洽,但是我族人也不见容于内陆人。英格兰尼的这条命令明显是一条驱虎吞狼之策。别说以我族兵力不可能打败红牛族兽人,即使侥幸得胜,那必然也是惨胜。当我族完全失去自保实力的时候,也就失去了在草原上生存的资格。”
原来是这样。这就是卓索图族与英格兰尼交恶的原因,但凯森仍然没有解释为什么保护马车而不肯突围。我目视凯森提出疑问。
凯森削瘦的脸上浮现出苦笑,他手上的青筋暴起,显示出内心极不平静。
“人欲杀我,我必杀之。英格兰尼似乎下定决心要正式与兽人开战,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命令我族为前锋。如果我们听从,最好的结局也是与红牛族兽人两败俱伤;如果我们不听从命令,英格兰尼人自然不会放过我族。与其等英格兰尼人来进攻,不如早做准备。我族的兵器却向来被英格兰尼控制。与英格兰尼议和后,我们违心地听从英格兰尼的命令。族中的刀剑、长矛等物一共只有不到五千。眼看大战即将爆发,我自然要早做准备。马车里是我们从英格兰尼抢来的十七个矮人兵匠。在离开英格兰尼边境的时候被他们截住了。”
我听出凯森话里的那股深深的无奈。为了区区十七个精良的兵匠师,他们以一百人的兵力被迫与超过三千人的英格兰尼军进行正面做战。无它,缺人才!我也是如此,因而对凯森有一丝同病相怜的感觉。不过矮人族向来是人类的盟友,将这些矮人强行掳掠,无疑将会激怒矮人族。我可不想竖这样的强敌。凯森是因为没有办法才不顾一切行此险招,但我却可以为他解决兵器方面的困挠。沙丝那亚是个海巷贸易城市,提供几千件兵器不算什么大事。
“凯森,你将那些矮人放了吧。如果激怒了矮人族,你们部落的处境会更难。兵器问题交给我来解决。”
凯森沉思了一下,“其实我也不愿意得罪矮人族,但确实是迫于无奈。既然这样,这个人情还是由您来做,由您亲口释放他们吧。”说完,他招手叫来一个近卫吩咐了一番。几分钟后,被锁拿的矮人们被带到我的面前。这些矮人平均身高只有一米四,最高的也不足一米六,但是都很结实。他们每个人都是络腮胡子,只能从他们脸上皱纹的多寡中略微区分他们的年纪大小。
矮人是从不骑马的,要不然我真要动心思说服他们加入。“当初出于误会把你们抓来,不过现在你们自由了。”
矮人队伍中走出一个年青人,当然,只是相对这群矮人而言。能够离开族人到人类社会中生活的矮人,至少也通过了矮人的成年礼。也就是说,那个年青人最少也有两百岁。年青人满脸愤怒,他大声嚷嚷:“无缘无故把我们抓来,就这样把我们放了。这是对我们矮人的污辱!你们必须道歉,否则我们矮人会对此报复!”
从身侧凯森的身上立即散发出一股骇人的怒意,那群矮人不由自主后退一步,只有领先的年青人似乎没受什么影响。幸亏有我在,要不然即使凯森突然自愿释放这群矮人,也会被这个大脾气的矮人激怒,重新把他们关起来。两个脾气同样暴燥的人可真不容易相互沟通。制止即将暴走的凯森后,我和蔼地问:“的确是我们不对,对不起。请问你需要什么样的补偿吗?”
那年青的矮人愣了一下。“我们矮人才不会贪图你们人类的金钱呢。我只是需要这声‘对不起’。你是个好人,比你身侧的那个家伙好多了。我叫基恩.罗伯,现在你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后有事找我。”说完,他竟自顾自地率着矮人们离开了。
眼看凯森已经处在暴走的边缘,抱住他会有损我的形象。我赶紧转开他的注意力。
“凯森,卓索图族一共有多少人?”
凯森一边恨恨地盯着矮人远去的背影,一边回答:“卓索图族算是一个大族。男女老少加起来一共有两万余人。”
我满意地点点头,这在草原边缘族而言是一个大的部落了。草原边缘族人男女老少皆可作战,从兵源上讲,卓索图族勉强可以组成一支骑兵兵团。他们缺的只是后勤力量。为了和平,他们肯定无偿献给英格兰尼许多马匹,自然就减少了收入。除少缺少铁器外,食物方面恐怕积蓄并不多。阿拉卡在沙丝那亚不知道弄得怎么样了。如果他内政干得好,为卓索图族提供大量的兵器和粮食应该不会太困难的。
“凯森,你们草原边缘族人战斗都很强,为什么不联合起来与英格兰尼对抗呢?”
“目前草原边缘一共有大大小小三十多族,简直就是一盘散沙。如果我们团结起来,就算是与兽人作战也有一拼之力。”此时凯森的神色有一丝骄傲。我猜想他的梦想肯定是将全部的草原边缘族团结起来,建立一个草原上的大帝国。
我微微一笑,每个人都有做梦的权力。兽人族之间不是一盘散沙的问题,他们简直相互之间有如仇敌。如果兽人团结起来,灭掉这些主要由混血人组成的民族不费吹灰之力。“凯森,假如将来打败了英格兰尼人,你就是英格兰尼北方草原边缘族的总族长。”
凯森听完我的许诺没有吭声,但是眼神中露出感激的神色。
“凯森,我有一计。你拿我的手令去阿塞拜兽人族,他们不会与你们为难的。现在我的领地正遭受英格兰尼人的进攻。等我将敌人从采邑上赶走后,我再来率领你们与英格兰尼作战。”
凯森露出愤怒的神色。“主人!我凯森难道是贪生怕死之辈?我愿意为主人效力与英格兰尼人作战!”
这样的助力我当然愿意接受,只是卓索图族不可能全族去支援塞斯。如果老弱妇孺也参加战斗,必然损失惨重,那么卓索图的将来可怎么办?我可不是那么自私的人。
“夫君,我可以说一句吗?”我正在犹豫的时候,安丽丝向我询问。卡特琳娜只是撒娇时偶尔拧我的耳朵,而安丽丝却经常地摁我的额头。奇怪了,安丽丝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尊重我了?我带着迷惑点点头。
安丽丝嫣然一笑。“凯森,团结起来力量会更大。如果你与塞斯军合力对付英格兰尼,自然会更轻松一些。但是如果卓索图族全族远徙塞斯参战,那么老弱妇孺的损失肯定很大。不如你率领一部分战士随着兰特去塞斯参战,派一个亲信率余下的族人去阿塞拜兽人族那里,阿塞拜族长木力得到兰特的手信后会保护卓索图族其他人的。如果找不到阿塞拜族兽人,其他兽人族看到兰特的手令,也不会为难你的族人。只要他们与兽人起冲突,最多几天就可以从阿塞斯族族长那里得到肯定的回复。”
凯森不知为什么发起呆来。半晌,他大叫。“我想起来了,怪不得怎么觉得你很熟悉呢。你就是那个神秘的厨师。但是现在你怎么成这副模样了?”
到底是圣骑士,观察力真是很敏锐。在我示意之下,安丽丝取下面具。凯森发呆的旧病复发起来。
不知死活的花痴,连主人的老婆也乱盯着看。把安丽丝的脸都看红了!
我在凯森的右耳处施展了一个静音屏蔽的低级魔法,以免影响其他的人,然后施展出一个拟音术。当然,这次不是兽人来袭的声音,而是一声巨雷响起。
凯森吓了一大跳,他回过神来捂着右耳苦笑。“主人,我平生有三大好:美食第一、神兵次之、佳人第三。夫人的容貌确实是我平生仅见,实在失礼得很。”
没有哪个女人不爱听这种话。瞧着安丽丝容光焕发的样子,我恨不得抢过面具为她戴上。
“凯森,神兵我是没办法的。但是你喜好美食的愿望,我却可以满足。”我非常不满:安丽丝的声音确实好听,但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甜、这么腻了?
凯森欣喜若狂,他居然立即跳下马伏在地上发誓:“我凯森以祖先的灵魂发誓,必将永远忠诚于夫人和主人,至死不渝!”
幸亏安丽丝坐在独角兽上,不然他肯定会亲吻安丽丝的鞋面。不就是美食,至于这样吗?不过仔细想想,他成为我的仆人有一半的原因却也是因为一碗酸梅汤。唉,他刚才向我效忠时一张臭脸,现在不但将夫人排在主人之前,而且眉开眼笑,实在很令我吃醋。
我赶紧转移凯森的注意力。“凯森,你快上马吧。斥候好象有消息来报。”
凯森刚刚上马,斥候就来了。
“报告族长,前面大约十公里的地方有一名骑士。没有穿军服,不过却全副武装。是否需要盘问他?”
刚才凯森对着安丽丝眉开眼笑的时候的模样象一个极普通的人,此时他眼内精光一闪,脸色也严肃起来。说实话,我对凯森普通人的模样真的很不习惯。好歹是名圣骑士,全爱克斯大陆也才几个。我还想以后向大家炫耀自己拥有一个圣骑士为奴仆呢。可是他刚才的形象似乎还不如阿拉卡。
“凯迪,你率二十名战士去盘问一下。”
我理解凯森如临大敌的心态。在英格兰尼边境以北,是边缘族人以及兽人的天下。极少有单身旅客出现,而这个人又是全副武装,自然引起凯森的怀疑。
那个凯迪马上领命出击了。我对他产生了一丝兴趣,因为他与凯森的外貌非常相象。“那个凯迪是谁,看起来很象你,可是他似乎只有青铜骑士实力。凯迪也会隐藏自身实力吗?”
凯森目光追随着远去的身影,带有一丝怜爱。“他是我嫡亲的幼弟,今年才二十五岁。我的大儿子如果活着,应该也有他那么大了。父亲传位于我这个嫡长子,想当年我还没有成为圣骑士。与英格兰尼长达十八年的战斗中,我其余的七个兄弟相继被英格兰尼人杀死。直到我成为圣骑士之后,英格兰尼人吃了几个大亏,终于同意我们卓索图族求和的提议了。可是我们九兄弟,如今只剩下我和凯迪两个了。”
我的头晕了。凯森的大儿子都有二十五了,那他有多大了?草原上看起来老相些,可他看起来才不过三十左右啊?
“凯森,你现在多大了?我看你才三十左右啊。”
“终极圣斗气可以令人看起来年青些。其实我已经四十出头了。”凯森叹口气,眼中不知是讥讽还是落寂。“我的两个哥哥、五个弟弟都死在英格兰尼人的手上,我却最终向敌人求和了,你会不会鄙视我?”
如果是两年前,我或许会。但是现在,在理解伊莉的抉择后,我自然也就明白了凯森的选择。
“不,我理解你。真的。”
第三部第十一章
凯森.卓索图:草原英雄。其人性烈如火,短小精悍、脚步矫捷,善骑射。卓索图族族长、飞熊兵团兵团长。飞熊兵团主要由卓索图族英勇战士组成,其部队以行动迅速诡异、战斗力强悍而著称。善穿插,能奔袭。
这支完全由骑兵组成的部队风格为:来去如风,奔袭如电。一击不中,远飚千里。
大陆争霸战争中,敌人对大帝麾下将领采取刺杀、策反等各种手段。在七次刺杀行动遭受挫败,损失二十六名高级杀手后,敌人完全打消了刺杀凯森.卓索图的想法。在四名说客尚未曾开口就被处死后,敌人又只好打消了策反的主意。
大帝亲赐凯森.卓索图绰号,曰:“凯森,吾之护盾。”
有好事者问其缘故,大帝窃笑:“吾聪慧甚于凯森,实力高于凯森,防卫严于凯森。敌人一日无法刺杀凯森,即一日无信心刺杀寡人。”
——摘自《名将录》
安丽丝斜倚在营帐的门口,象一个正在等待从远处归来的丈夫。我的心一热,走到跟前抱住她一个深吻。安丽丝被我深情的吻融化了,身子都软了下来。本来想大白天就法办了安丽丝,可是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于是马上放开她。
“安丽丝,我们赶快离开大草原。”
安丽丝迷惑不解。“怎么了?谁在追你吗?”
倒也没谁追我。可是魔王的杀神剑被我拿了,万一被那总巫师明白过来,这宝剑我可舍不得还给他。
我微微一笑。“快走吧,我的领地现在正打着仗呢。不快点回去怎么行?”
安丽丝很温顺地点点头。她念了几句咒语,那匹叫白雪的独角兽出现在我们眼前。我以前真傻,居然不知道可以让阿呆回到魔界去,需要的时候再将它召唤回来。
温顺的神兽虽然很容易认主,但是也有个缺点,容易被其他人接近以致制服。我很想逞能靠武力制服这匹独角兽,安丽丝却舍不得。她向白雪仔细地交待,那匹模样很好看的神兽便接受了我。我骑上白雪,然后将安丽丝抱在胸前。一路上又是绮丽无限。不过这次与上次却有所不同。上次和卡特琳娜总是点到为止,而和安丽丝在一起却是新婚燕尔、干柴烈火,如何忍得住?
因为这个原因,一天内我们停下来了四次。不过好在白雪的速度只是略逊于猞猁,这点时间赶得回来。
当我第五次情动时,已经是到了英格兰尼的边境。将手伸向安丽丝内衣,在她光滑细腻的小腹处轻轻抚摸。正准备以地为床、以天为幔时,却听见东面不远的地方有撕杀声。这就奇怪了,难道又有象我这样的人率领某支部队与英格兰尼进行战斗?
和安丽丝潜到战场附近,一见之下,顿时义愤填膺。一支百余人的部队被大约三千英格兰尼部队围在中心砍杀。人数少的部队战斗力很强,他们全部是骑兵,不知为什么会被包围。
我又仔细观察了一下,人数少的一方拼死护住几辆马车。看起来马车内有非常重要的东西。正是因为这辆马车,他们才会被拖累以至被包围。领头的骑士率领着部下犹如一把锋利无比的快刀在英格兰尼部队中横冲直撞,多数骑士都凭借著马匹的巨大冲击力,重重得挥舞著手中的武器。他们基本都手持着重型武器,例如巨斧、双手重剑甚至是类似兽人使用的钉满铁刺的大木棒。激烈的撕杀中被包围的一方虽然占据着一定的优势,一个又一个英格兰尼士兵被他们击倒。可惜由于被包围一方的人数太少,显然继续发展下去最终的胜利不会属于这些勇敢的骑士。
要不怎么说兽人部队强悍呢?魔王近卫部队只有一百人,但是这三千人绝对围不住他们。不仅如此,如果在广袤的大草原上,这三千人全得死在魔王近卫部队的骑射之下——如果由我率领。
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不过只凭我和安丽丝两人应该怎么救他们呢?
一人计短,两人计长,我向安丽丝虚心请教:“安丽丝,我想救被围在中间的人。你有什么办法没有?”
安丽丝沉吟了一会儿。“被围在中间的那群人身形高大,使用的武器沉重有力,而且他们之间有些人的坐骑是战狼。我猜他们是拥有兽人血统的草原边缘族人。你试试狂暴术吧。”
安丽丝是除了兰仆外我所见过最见多识广的人。我毫不犹豫抽出杀神剑,淡淡的红烟立即在战场上出现,越来越浓。人少的一边越战越勇,英格兰尼方短短的十几秒内又损失了几十个人。不过凭着人数多出几十倍,英格兰尼人仍旧死死地围着对方。塞斯四号伏击点战役的后半部我没参加,听别人说马迪尔率领殿后部队打出了塞斯人的气势。塞斯四号伏击点战役被民众评为塞斯建国以来最为惨烈的一战。此时人数少的一方战斗气势也非常惊人,他们的战袍上多半染血,仍旧死战不退。即使是断手断脚之人,也仍旧在与敌人缠斗。
与兽人一起战斗的经历,使我有了新的领悟。魔法之中并非以伤害魔法最好,不同的情况下应该使用不同的魔法。气系魔法中有一种基础魔法“拟音术”,它甚至连一级魔法都算不上。这种魔法一般由游吟诗人使用,目的是为了加强讲故事的效果。
战场在大草原上,四周没有障碍物,我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主意。
在大草原上如果出现一支兽人部队,那并不是难以令人相信的事情;四周没有障碍物,那么就不会有回音露出破绽;以我身为魔导士的实力再加上杀神剑的增幅,完全可以达到我所想要的效果。
先是有细微的声音从北面传来。越来越清晰。那是战狼特有的足声,兽人粗野狂暴的呐喊也显得越来越嘹亮。凭声音大小的变化可以得知,一支数量至少有三千的兽人离战场越来越近。
英格兰尼人首先产生了慌乱的情况。我的视力现在出奇的好,在一公里外的地方,仍然可以清楚看见他们惊恐扭曲的面孔。开始有胆小的人朝南面逃跑,在这种带头作用下,十几秒钟后英格兰尼人的阵型便完全溃乱了。他们一窝蜂地朝着南面逃去,刚才显得还威风百面的军旗掉在地上被溃逃的士兵们践踏,居然没有任何一个英格兰尼军官有心思管这种事。
撕杀的另一方没有追击,他们犹豫着朝着东、西两面望去。不过他们最后视线都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上,看来这个人是他们的首领。这群人的军纪真不错,在首领没有发令之前,即使知道兽人杀过来了仍然没有溃乱。
首领长啸一声,破坏了我的幻术。
这种大型的魔法如果不是有杀神剑的帮助,我一个人还施展不出这么好的效果呢。斗气等级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感觉到近身或是大型的魔法波动。虽然拟音术是极为低级的魔法,但是由于此时施展的范围很广,因而造成的魔法波动自然不小。那支英格兰尼部队的素质还是差了点,如果他们察觉出这样的破绽,我的诡计也就玩不转了。
不过这也不能完全怪英格兰尼人,他们在大草原上围着别人撕杀,本来就对兽人怀有先入为主的恐惧。在杯弓蛇影的心态下听到兽人袭来的声音因而产生判断错误,也算是人之常情。况且施展这种大型的低级魔法,恐怕先例并不多。
首领见我停止了魔法,大笑一声。朝着我们隐藏的方向一拜。“恩人现身吧。”
首领身后的的骑士们刷地从马上跃下,整齐地单膝跪下。“恩人请现身!”
我和安丽丝骑着白雪从灌木丛后出来,来到首领面前。
那个首领一呆。我喜欢别人的这种表情,这比拍马屁更让我得意。我猜他肯定没有想到一个这么年青的人可以施展出范围这么大的魔法。
没想到我想错了。那个首领推起头盔,居然是我认识的人:凯森.卓索图。那个好美食又好美色的武将!当时我探查过他体内的斗气,似乎并不出众。可是在刚才的战斗中,他却所向披靡!原本对他的印象只是个普通的武将,但是现在他的模样却完全变了。如果不是他先认出我,我简直不敢相信那是同一个人。此时凯森的眼眸中闪现出精光,他的神态也显出骄傲自信的样子。一眼看去,判断力最差的人也可以知道他就是那群英勇骑士的首领……
“你是兰特.萧吗?”
他的记忆力有问题吗?我不满地点点头。
“一个月前你还只是高阶白银骑士,怎么今天却拥有黄金骑士的实力了?”也许是受的打击超过了他所能随的范围,他忘了应有的礼貌,居然自言自语。“还好仍然是魔导士,没变成魔导师。”
奇人!
我没摸清他的底,他却知道了我的底细。人都是好面子的,特别是在老婆面前。“凯森,你会隐藏自己的实力,难道我就不会吗?”
凯森虽然仍旧有点怀疑,但是确实感觉好了一点。他似乎在问自己,又似乎在问我:“在我们圣骑士面前,怎么可能有人可以隐藏住实力呢?”
现在轮到我吃惊了。爱克斯大陆上注册的圣骑士一共才七名,最基本的见习骑士也知道这七个人的名字。凯森怎么会是圣骑士呢?虽然我只注册过最基本的见习骑士资格,但是我确实清楚记得那七个人的名字啊。
看见我也陷入了迷惑,安丽丝嘴角轻扬。“兰特,有琳娜这个例子你为什么不能接受不出名的圣骑士呢?”
安丽丝很了解我,因为她知道我为什么而迷惑;安丽丝很不了解我,因为她居然不知道我特别想忘掉琳娜十六岁不到就是个未注册的影剑士这一事实。
拥有圣骑士实力的人也同样拥有极强的自制力。凯森很快就恢复了过来。这时候他死死地盯着我,好象我欠了他钱似的。
我也直直地回视凯森,就好象从来没欠过他钱一样。
在他的注视下,我的确有些忐忑不安。心里一个劲地胡思乱想:我到底欠了他钱没了?欠了多少?他为什么这么望着我呢?如果欠了我钱就直说好了,何必这么奇怪地望着我呢!难道他想揍我,但是总得有个原因吧?我可是他的救命恩人啊。
凯森的脸色越来越臭,而且一阵白一阵青,他突然翻身下马。神经病,就算我无意中得罪过他,也不应该在我救了他之后翻脸与恩人为敌啊!况且我根本不记得什么时候与他有过矛盾。我克制着没有动,但暗自运起斗气,开始凝聚魔法元素。凯森恨恨地瞪了我一眼,伏在地上。
“兰特大人,凯森.卓索图凭着我家族部落祖先的血起誓:哪怕太阳和月亮从此不再从草原升起,哪怕狂风暴雨弥漫了世界,伊桑大草原上空所有的雄鹰不会迷失方向,他们永远是兰特大人忠实的仆人。”
凯森身后的勇士们悲愤地大叫:“族长!”
凯森没有回头。“你们背诵一遍奴隶公约中如何合理得到奴隶。”
“一、欠债无法清偿。二、战斗中被打败成为俘虏。三、接受他人恩惠却没有及时清偿,十天之后又接受他人第二次恩惠。族长,难道您以前接受过他的恩惠吗?”
凯森无声地点点头。我又迷惑了。在这之前我什么时候对凯森施过恩?安丽丝又在我耳边解释:“那次他跟着你喝了一碗酸梅汤,草原上的边缘族人对恩怨看得很重。”
安丽丝的这碗酸梅汤真有价值,居然值半个圣骑士。要知道整个爱克斯大陆才七个圣骑士(不过据我所知现在至少应该改为八个)!
虽然知道凯森成为我的奴隶仆人委屈得不成名堂,但此时我还是不必反对为好,免得过分刺激他。凯森现在的脸色就象刚吃完一口大便,我可不想在这种情况下刺激一个强力的圣骑士。反正以后将他升为家臣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毕竟我已经拥有三座自由城邦了。
“好!我以此剑立誓,异日我若打败英格兰尼,必为你卓索图族划出一块大草原,让你的族人有一块可以自由生活放牧的地方!”说完,我拔出杀神剑,施展出一个超强的风刃。
这个强劲的风刃在地面上犁出了一道又远又深的沟。
凯森身后的勇士伏下了头,刚才的拟音术对于这些对魔法所知不多的人而言,仅仅是一个魔法罢了。但是此时的演示证明我拥有强大可怕的实力,草原上的民族尊重实力的态度甚至超过内陆人。
凯森摇晃了一下。他呻吟道:“魔导师的魔力!”
第三部第十章
伟人的形象无论如何高大,在他的身后必然有阴影之处。
神圣大帝兰特是正直、勇敢、睿智、强大的代名词。但是他的身后,同样存在着影杀这一组织。传闻中,影杀组织有两大任务。一是搜集消息,一是暗杀。这两项任务,并不专门针对敌人!
影杀的首领历来不为公众所知,根据消息灵通人士的猜测,第一任影杀组织的首领很可能是夏默.格里恩。夏默.格里恩虽然只是伯爵、少将,却极得大帝的信任,能够自由出入于大帝的寝宫。每当夏默.格里恩在深夜出入大帝的寝宫后,几天之后必然会有大事发生。
——摘自禁书《打破个人崇拜——将兰特大帝请下神坛》
虽然归心似箭,魔王降临大会结束后我却没有马上动身。倒不是因为卡特琳娜的问题。如果我下定决心后却也不会再动摇,而兽人也很服从她的领导,这一点并不用我操心。
行程被推迟的原因是木力告诉我魔王降临大会结束后该去北方的乌克拉姆丹去会见兽人的总巫师。兽人的总巫师相当于人类的教皇,他是兽人的精神领袖,虽然并不理会兽人之间的世俗纷争,却拥有无形的权力。听木力解释过后我多少明白了这个兽人的地位。不过如果我是兽人,肯定不愿意去当这个总巫师。总巫师由上任总巫师从各族的大巫师中指定而来,当一个大巫师成为总巫师后,他毕生再也不能踏出乌克拉姆丹一步。如果一辈子必须生活在那个鸟不生蛋的地方,我非被活活憋死不可。
为了这个总巫师我不得不到那个荒凉的乌克拉姆丹走一趟。魔王降临大会都参加了,最后的步骤不履行岂不是功亏一篑?
交待卡特琳娜暂时充当魔王的特派专员率领兽人,让木力在离阿塞拜部落十公里处扎了一个营帐。我不想回来的时候再与卡特琳娜分别一次。离别最苦,我拒绝再经历一次。至于说阿呆,想起它我就生气。告诉它在我没有回来之前卡特琳娜就是它的主人,没想到它居然乐得在地上打滚。不知那个《山海经.奇兽篇》是哪个笨蛋写的,阿呆当时的表现——令我吐血!
心不甘情不愿地向北去,花了整整一天才到达目的地。总巫师住在一个巨大的山谷中,山谷内四季如春。这才令我满意起来。一路上非常寒冷,到了这里终于可以舒服一点了。
总巫师是个睿智的兽人。这个第一印象令我很奇怪。我从来没想过会见到一位可以被称之为睿智的兽人,但是总巫师给我的感觉的确如此。
总巫师年纪似乎很大,他的毛发全白了。我身高一米八五,在人群中显得很高,但是在兽人中却只能算矮个子(这也是我不愿意待在兽人中间的一个小小原因)。而这个总巫师现在却由于年纪太老的缘故佝偻着身子,显得非常矮小,甚至比我还要矮一个头。又由于全身白毛的关系,他更象是一个白猿。
“魔王找不到游戏对手,于是以整个大陆为战利品与众神进行一场游戏。游戏结束后,魔王离开了这个世界。”
“一千四百年后,伟大的魔王将重返兽人部落。他骑着魔兽之王猞猁,偕同兽人最优秀的指挥官,率领无知的兽人重新见识世界的繁华。”
“在魔王的率领下,兽人将会学会如何与人类和平共处,在大陆上取得一席之地,得以休生养息。”
听总巫师说完这几句话费了我很长时间,因为他说话很慢,说一句话要喘几口气,还好中华语使用得非常流利。说实话,我并不明白总巫师的意思。不过我并不打算说太多话,言多必失。我挤出一副笑脸望着他,他那昏浊的眼珠闪动了一下,那种灵动吓了我一跳。
总巫师叹了一口气。“深处的洞内留有一把您从前用过的宝剑。如果您需要,可以去拿。”说完,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动作,宝座后面的墙壁居然裂开了。
见猎心喜是我的一个缺点。隐藏得越深的东西应该也就越好,我毫不犹豫就走进了那个大洞。
原来还担心必须屠杀巨龙才可以取得宝剑,没想到通过一条长约一百米的甬道后就来到了个天然的大厅。大厅的中央有一把连鞘的宝剑。剑鞘毫不起眼,剑柄镶嵌着一块黑乎乎的石头。这就是总巫师所谓的“宝”剑?!我真不该相信他,兽人就是兽人,品味也太差了。
我走近那把宝剑,犹豫是否应该把它带出去。这把丑陋的宝剑是把双手巨剑,戴在身上既不方便也不帅。想了想,我还是将右手伸向剑柄。将这柄剑拿出这里然后扔掉算了,免得那个总巫师和我罗嗦。
握住剑柄后,我打了个寒颤。刹那间,整个大厅内迅速充满了杀气。显然它不是宝剑,而是神器!
弥漫在大厅内的杀气有如实质向我迫来。我感觉压力越来越大,连呼吸都困难起来。就肉体而言,我达到高阶白银骑士的水平;就精神而言,我已经拥有魔导士的实力。但是此时仅仅由手中宝剑散发出的杀气也使我几乎抵挡不住。
我不知道是应该扔下这柄宝剑逃出大厅还是握着它离开。进行了短暂的思想斗争后,自尊心占了上风。我运用圣斗气和精神力苦苦挡住那股杀气,然后用左手握住剑鞘。深深吸了口气,我猛地拔出了宝剑。
宝剑刚一出鞘,我便眼前一花喷出一口鲜血。没办法,只好向这把奇怪的宝剑认输——我毫不犹豫昏倒了。晕倒之前我祈祷:但愿仅仅是晕过去,不然这种情况也需要兰仆来救我,那我可糗大了。居然被一件没有生命的物品弄晕,也太没面子了。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过来。杀气已经完全消失了。剑身本来是银灰色的,此时却发出金色耀眼的光芒。我隐隐约约听到宝剑的嗡鸣声,似乎它正在欢快地鸣叫着。我朝四周看了看,还好,仍然在原地,看来这次出丑没被别人知道。
挥动宝剑舞了个剑花,感觉还不错。虽然看起来是双手巨剑,但重量方面还算适中,至少以我高阶白银骑士的水平单手舞动不费丝毫力气。
白银骑士的水平?!奇怪了。上回被英格兰尼的杀手重伤后不久,格斗方面又有了很大的进步。欣赏过安丽丝的公孙大娘剑舞后,我若有所悟,结果就进入了瓶颈状态。按兰仆的说法,以我经过改造的体质由白银骑士的瓶颈状态升入黄金骑士水平至少需要四个月的时间,为什么一下子就突破这个瓶颈了?
我东张西望了半天,先是小声地喊,后来实在不耐烦了,便大声叫唤起来。“兰仆,兰仆!快出来,我知道是你!”
连续喊了三分钟,还是没有任何动静,我这才死心。兰仆可能会和我开点小玩笑,但是他不会太过分。这就奇怪了,不是兰仆帮我,难道和这柄奇怪的剑有关?
我仔细检查了一下这柄剑,结果咧开嘴笑得合不拢,一下子就把其它所有的事都抛在脑后了。
护手四角镶嵌着火红、水蓝、土黄以及无色透明的四颗钻石。钻石的品质极佳,我敢肯定,这四颗钻石就是传说中的神级钻石。这样的钻石是魔法师梦寐以求的法宝。它对四级以下魔法的伤害值增幅超过300%,并节约施法者50%的魔法力。节约施法者的魔法力自然令人动心,但是能够将伤害值增幅则是每个魔法师的梦想。使用同样的火球术,伤害值的比较即便剔除了环境、气候等等因素外,如果由魔导师和见习魔法师分别施展,仍存在惊人的差值。见习魔法师施展魔法神箭伤害不了一个能够施展斗气的骑士,但是如果由魔导师施展,那么即使是青铜骑士也会受到重创。这柄宝剑即使仅仅用来当魔法杖也让我心满意足了——有机会要将阿呆好好地揍一顿。
我小心翼翼地将宝剑插入剑鞘,然后紧紧抱在怀里。现在假如总巫师想要反悔,我就抱着它逃跑。
走出洞穴,总巫师似乎在打瞌睡。我犹豫了一会儿,准备偷偷离开。最多也不过是没对他进行正式的告别,想必不会有太严重的后果。
正在蹑手蹑脚向外走时,身后响起了苍老而缓慢的声音。
“此剑名曰杀神。”
我回头挤出一个笑容。“再见。”见总巫师没什么别的反应,我撒开腿就跑。
出了山谷,我施展出飞行术向阿塞拜部落飞去。为了体验快感,我不得不握着杀神剑飞行。会飞行术的人并不少,只需要能够熟练掌握气系三极魔法就可以了。可是那些魔法师多半都是空手飞,也有少数握着魔法杖飞行,但是象我这样握着剑飞行的人肯定是异类。离乌克拉姆丹越远,我就越放心,因而也就越高兴。快乐的感觉积累到了一定的程度后,我终于忍不住在天上哈哈大笑起来。
我终于理解阿拉卡在成为家臣之后失态的原因了。很真实而且很确切地理解!天空上风力本来就相对地面大,而大草原北方的风更大。由于杀神剑对魔法的增幅,使我此时的速度更快,但是致使我在天空呼吸更加困难。可是我忍不住高兴地大笑,呛住了,结果便是从空中摔了下来。这种悲惨的情况居然连续发生了两次!
我明白现在的心态不太正常。既有些患得患失,又有些孩子气。在下定决心让卡特琳娜留在兽人的营地后,自我感觉越来越成熟了。不过现看来,我的性格还有待发展。
传说中的神器居然落入我的手中,实在没办法抑制内心的喜悦。
临近安丽丝的营帐后,我使用疗伤术和太极神功治疗伤处。后来不放心,还专门跑到河流旁边整理了一下仪容。总算没有什么大的破绽之后,我才放心地向营地走去。
总抱着杀神剑也不是办法,只好将它斜绑在后背上。
离营地只剩下十几分钟的路程了,我又跑回到河流边看看了自己的模样。嗯,不错,将杀神剑斜绑在后背的模样还是挺帅的。
用手理了理头发,我挺起胸向安丽丝的营帐走去。
马迪尔.哈伯:塞斯人,相貌温雅、脸色白净。最早跟随大帝的将领之一,是帝国三犬之一。当大帝离开塞斯期间,马迪尔承担了主公相应的责任,并在战争中迅速成长。不仅在短期内成为白银骑士,并且成为当时事实上的塞斯本土第一名将。
在战场上,马迪尔总是身披白色披肩,骑着大帝赐与他的汗血宝马闪电,在头盔上还着红白两色的羽毛。
大陆争霸战中,马迪尔任迅狼兵团兵团长。兵团主旗为魔兽冰狼。兵团风格为:善战阵,能苦战。
——摘自《名将录》
昨天虽然被安丽丝教训了一顿,但我很高兴。因为我得到了最好的妻子,而且不必放弃自己的目标。
今天坐在高台上也不觉得那么难受了。因为我坐在高台上一个劲地傻笑——坐在哪儿傻笑不是一样?我一边傻笑还可以一边被兽人膜拜,不知道算不算废物利用。
戴着面具好处的确不少,那些兽人不会知道他们正在崇敬膜拜的魔王正坐在高台上不知所谓地象个傻子一样傻笑,不然对他们的打击一定很大。
不过也不是没有坏处。有了安丽丝这样的娇妻,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大不如从前了。以前与兽人为伍时,三五天不吃东西稀松平常,可是现在仅仅坚持到傍晚,肚子就似乎隐隐约约叫唤了起来。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饮食也是同样的道理。假如必须和安丽丝分开一阵子,那我真不知道能否受得了。
晚上的魔王降临大会结束时,兽人又狂欢了一阵子。兽人们又唱又叫,还跳起不知名的舞蹈。他们的舞蹈热情奔放,我也感染了那种高兴的情绪。魔王降临大会结束后我就可以离开这里了,而且更重要的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异想天开的兽人要求魔王为他们留下魔种。
虽说安丽丝在我身旁可以解决我们的饮食问题,但卡特琳娜本来就捡每样调料都只带了一点,又分给了桑让一部分(以便他学习烹调技术),现在安丽丝马上就会面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没有配料的前提下,安丽丝烹调的食物比起一般的厨师仍然不逞多让(比如叫花鸡,不过安丽丝说如果有调料更好),不过我还是想早点离开这里。
与兽人在一起我担心的事太多。借魔种是一例。再说我被他们误认为魔王,但到底不是真的。现在事情越弄越大,整个大草原都开始感染了某种疯狂的情绪。完全不担心此事的人恐怕只能用二百五来形容。神魔大战后没有真正的魔族或神族在人间活动,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有关神魔两族强悍的传说太多了,我又不是三百年前的那个战争狂人希勒。希勒既不怕神也不怕魔,但事实上他是个天才的疯子。我可一点都不疯,因此免不了担心被魔族找麻烦。
回到营帐,照例把肚子撑得贼饱。
卡特琳娜虽说假装成淑女的模样,但她的本性仍然是那么调皮,居然蹭到我面前对我的肚子又是摸又是戳的,忍无可忍时我打算惩罚她,结果她却尖笑着跑开。平时我就拿她影剑士的身手没办法,现在挺着浑圆的肚子,更是抓不住她了。我气得直打嗝(饱嗝),而安丽丝却在一旁助纣为虐,她居然笑得打噎。我知道安丽丝心里其实是非常高兴的。即使拥有爱克斯大陆最高水平的厨艺,她仍然免不了因为心爱的人如此喜欢吃她做的食物而沾沾自喜。
最后卡特琳娜装做跑不动了被我一把搂住,我把她搂到安丽丝旁边,然后用空闲的右手一把将安丽丝也搂住。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我们三个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后来卡特琳娜柔若无骨的身子滑在我的大腿上,她躺在我的怀里,又画起圈圈来。安丽丝应该多教她一点东方文明的知识。饱暖思淫欲这句话一定要让她首先学会。我不是真正的圣人,但不教而诛可不好。
……
“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办?”
“把卡特琳娜赶出去,然后我们睡觉呗。”安丽丝的声音真好听。卡特琳娜的声音也好听,但仍然带有一丝稚气。这也是我为什么能够忍受那么久仍旧没有法办她的原因之一。“对了,琳娜,你不许再偷听!”
安丽丝又好气又好笑,她又摁我的额头。“兰特,我是说正经的。”
不就是仗着大我两岁吗?老摁我的额头。没听说过男头女腰,只看不摸吗?可惜现在没有立场批评她,因为我正搂着她的腰。
“接下来的发展方向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我不打算以兽人为基础来创建我的王国,毕竟兽人是人类一千多年来的世仇。凭我,如果率领兽人与英格兰尼开战,那就真的会成为人类的公敌。”我停顿了一会儿,将以前断断续续的想法组织了一下。“虽然上回我率领阿塞拜部落进攻了英格兰尼和布雷西亚,但许多人都知道我是针对英格兰尼的刺杀行动展开报复。在爱克斯大陆,主公为家臣报仇是天经地义的,而兰妮.格里恩是我家臣的遗孤。虽然我的手段有些血腥,而且借助了兽人,不过大陆上仍旧有些国家或领主认为我在道义上并不理亏。但是如果我为了国家的纷争而率领兽人参战,那却不行。”
卡特琳娜听到兰妮这个名字,偷偷将脸埋在我的怀里。我吩咐过她,这个秘密不要对任何人讲。
安丽丝也静下来想了想。“昨天我激动了些,也没仔细考虑。借助兽人的力量确实有些不妥。不过,这股力量完全放弃不用,似乎也可惜了一点……”
我点点头。是有些可惜,不过力量不能够乱用。比如说禁忌魔法,谁都知道它的威力极大。但是正是因为它的威力太大,某些装做悲天悯人的国家还专门为此签定过协议,对禁忌魔法的使用加以限制。其实用普通的刀剑杀的人远远比禁忌魔法杀的人更多,为什么不禁止刀剑呢?
“我也觉得可惜。凭正常的力量,我觉得与英格兰尼对敌胜算极小。但是兽人现在不能参战!”
我的语气斩钉截铁,正担心安丽丝会受不了,谁知她柔顺地点点头。“既然夫君觉得不妥,那么我们可以再往别的方向想。兽人因为魔王降临的缘故,现在暂时团结了起来。但是如果你一走,他们可能不久又会陷入内战。”
这确实是个令我发愁的事。兽人的某些部落之间的仇恨,甚至比对人类的仇恨还要深些。毕竟种族间的仇视只是一种思想,而相互仇杀过的部落间,却有着血淋淋的现实恩怨。世仇的部落相互敌视,只有当其中一族完全被消灭或全部成为另一族的奴隶时,这种仇恨才会消亡。某一种强权的存在因而压制着他们可能会令他们老实一点,魔王大人的命令于兽人而言比什么都重要。但问题是兽人的记忆力并不好。如果我离开,三五个月之后他们之间或许又会打打杀杀起来。
“我既不能长期待在兽人部落里,又不能率领他们进攻人类。安丽丝,你有没有好办法?”
“办法不是没有……”安丽丝望着象小猫一样蜷缩在我怀里迷迷糊糊的卡特琳娜,有些犹豫。
“不行,绝对不行。虽然我知道琳娜的实力极强,但是我不放心她离开我独自生活在兽人部落里。她甚至都不会烹调!”安丽丝尚未将建议说出就被我一口否决了。在伏击英格兰尼第九兵团的时候,卡特琳娜与我分别率领兽人,当时她给我留下的印象极深。不知为什么,我感觉她比我似乎更适宜率领兽人。但是我实在不忍心让卡特琳娜独挡一面。她那么小,那么可爱,怎么能够忍受整天与兽人一起生活?再说,内心中我也把卡特琳娜看作将来的妻子。我照顾她还来不及,怎么舍得与她分离呢?
安丽丝握住我的手,安抚我的情绪。她轻轻弹了一下卡特琳娜吹弹可破的小脸,把卡特琳娜弄醒。“琳娜妹妹,你愿意代替兰特率领兽人并且训练他们吗?”
卡特琳娜从半梦半醒的状态中清醒过来。“愿意啊。不过兽人不需要什么训练,他们在草原上的艰苦生活以及平时的骑射本身就是一种训练。我在这里坐镇,那些兽人必然会很听话的。我的族人本来就很擅长这个。现在那个桑让又认真学习安丽丝姐姐的烹调技术,我在大草原上也就不会吃不习惯了。”
我听得一愣。卡特琳娜的家人情况我知道得很少,现在听起来,她似乎出身于军人世家。虽然如此,我还是很不放心。
安丽丝见我准备反对,轻轻捏了一下我的手。“为成大业者,岂能只顾儿女私情?”
话虽然对,但是做起来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人活着为什么?不就是图个高兴吗?世界上有些人的目标更远大些,他们想要成修炼成神(也有人想修炼成魔,不过这种行为被爱克斯大陆明令禁止,只能偷偷摸摸地干)。不过我只想快快乐乐地过一生。如果为了完成自己的理想却让自己的未婚妻受苦受累,那难道不是本末倒置吗?
不顾安丽丝更加用力地捏我的手,我用另一只手抚摸卡特琳娜的头发。“琳娜,你舍得离开我吗?”到了关键的时刻,我并不在乎使用美男计。
“舍不得。不过为了表哥的奋斗目标,短暂的分离是为了更长久的相聚嘛。”
我呆了一呆。短暂的分离是为了更长久的相聚!
不错,连卡特琳娜都可以想到的,为什么我想不到呢?难道我真的太儿女情长?
如果仅仅儿女情长,那么我又置马迪尔、克洛斯、拉库里于何地呢?难道叫我一纸书信告诉他们不必守卫吾尔汉和卡敖奇,让他们爱上哪儿就去哪儿?!甚至连阿拉卡也在为我苦苦经营沙丝那亚,然后将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支援给马迪尔他们。除去我的这些直属家臣,塞斯的普通民众也自发保卫我的领地。听说塞斯的普通民众还自发组织起来为保卫我的领地而战。
世间的事真的必须那么残忍吗?为了更长久的相聚就必须做出牺牲?!想到牺牲,也不知道克洛斯现在怎么样了,他正在为我守卫卡敖奇城。
在没有结界保护的情况下,魔法师对于密集阵型的伤害更大。因而针对兽人的骑兵阵型,普通魔法师如果直接使用伤害魔法,其作用只是略强于弓箭手。低阶伤害魔法例如火球术、冰箭术、魔法神箭等本身也只是略强于弓箭的作用。而流星火雨之类的大面积杀伤魔法伤害力略小于火球术、风刃术之类的低阶魔法所造成的伤害。兽人骑兵在单位面积内的数量少,而且兽人虽然无法使用三级以上魔法,但他们的抗魔能力相应较强,流星火雨之类的魔法对兽人骑兵部队造成的伤害很小。
面对兽人骑兵的冲锋,魔法师如果魔法水平低,应该使用低阶魔法,例如迟缓大法(土系一级)、对自己部队施展祝福术(水系二级)、幸运之神(气系二级)。如果魔法水平足够高,应该施展流沙陷井(土系三级)、地牙纵横(土系四级)、飓风术(气系四级,此魔法还可以使本军弓箭手略占优势)之类的辅助魔法。
——摘自圣华学校魔法学院必修课《魔法使用技巧.兽人篇》
肉是手工切的。肉里有筋有膜,惟手工才能规避,取舍存乎心犀。说是切,并不正确,刀子不是普通菜刀那样一块方铁,我见过安丽丝上回用的厨具,那是月牙形的,月牙刀在一方眼肉上来回地拉,一斤肉能拉出四五十片薄片,简直薄如纸、匀若晶、齐如线、宛如花。
正在大嚼特嚼,却感觉有点不习惯。我想了半天才想明白:不知道为什么卡特琳娜现在不再和我抢东西吃了,她以前总爱那样的。现在她显出贤良淑德的模样,我很不习惯。
我很奇怪。“琳娜,你怎么变得这么斯文了?”
卡特琳娜细声细语地回答:“安丽丝姐姐说女孩子要有淑女的样子,那样才会让男人喜欢。”
我更奇怪了。“你母亲没教过你吗?”
卡特琳娜摇头。“没有,我们族人不这样。”
我睃眼望着安丽丝,她点点头。“是我教她的。我是她姐姐,自然要教她这些。”
这样也好。谈起容貌卡特琳娜自然是没得说,而且她也很可爱。如果她多些女人味自然更好——至少她不会和我抢东西吃。
吃安丽丝为我做的食物,我每回都是将肚子涨得吃不下为止。摸着滚圆的肚子,我想起今天思考了一天的问题。
“安丽丝,现在你知道我是谁了吧。”
安丽丝淡淡一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其实我也听闻过魔王率领兽人血洗英格兰尼和布雷西亚的事,不过在知道是你之前,我也并不认为那个人做错了。现在,我为自己的夫君拥有那样的血性而感到骄傲。”
安丽丝能够这样想当然令我高兴,可是安丽丝成为我的妻子后,我自然就多了一份责任。不过在我终于决定为了自己的妻子不再理会战争世事的时候来谈什么血性,感觉有点讽刺的成份。
“安丽丝,我想过了。即然娶你为妻,我决定不再管塞斯与英格兰尼之间的事。沙丝那亚城是我的领地,我们可以去那里好好生活。或者我们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买块地建个庄园,过点逍遥的日子。再不然,我们也可以做个旅行家,在爱克斯大陆四处旅游,不理那些世俗之事。我,你,还有卡特琳娜过点神仙眷侣的生活。”
安丽丝美目圆睁,看起来好象生气了。“你难道不是塞斯人?你的家臣难道没有在吾尔汉和卡敖奇为你守着你的领地?你怎么可以这么懦弱,居然想逃避自己的责任!”
我苦笑,拉起她的手。安丽丝略做挣扎,却仍旧被我握住。“安丽丝,现在你成为我的妻子,我自然也就多了一份责任。早上你不是问我为什么狠心地离开吗?因为我不忍心接受你。如果你成为我的妻子,我是将你放在一旁自己发展势力还是将你带上战场呢?”
安丽丝的声音小了些。“你为我着想我很感激,但是你怎么可以为了一个妻子而放弃自己的目标呢?何况,我并不象你想象得那么柔弱。”
我没有出声反驳她,只是将目光移向卡特琳娜。安丽丝白玉般的脸庞又显出了红晕。
“琳娜她拥有影剑士的实力。这样的实力,即使是你,如果趁你熟睡时也可以将你打晕。其实我从小学习东方的武技,上次为你表演的公孙大娘剑舞其实就是一种高深的东方武技。以我现在的实力按爱克斯大陆的划分标准,应该也有风剑士的实力,在战场上还是有自保之力的。”
卡特琳娜总算没在这时候站在安丽丝一边。“不是的,表哥对于斗气的灵觉异常出众。如果我想趁他睡着时偷袭他,很难成功的。”
我对卡特琳娜溺爱地一笑,关键时刻还是站在我这边,平时没白疼她。卡特琳娜虽然偷偷将安丽丝放进我的被窝里,但那是因为她没有带着杀气的缘故。不过安丽丝说她拥有风剑士的实力?别搞笑了,那不是说如果仅以格斗论和我处在一个水平?!可是她的经脉里并没有斗气呀。
“可是你似乎没有任何斗气啊?”
面对我的惊讶,安丽丝叹口气。“我以为你对东方文明很了解呢。东方文明的武技并不讲究斗气,那是另一个体系:气功。气功与斗气相比各有优劣,虽然气功并不能发出斗气,但不同的气功有不同的特殊作用。有的气功可以疗伤,有的气功可以使人中寒毒或是热毒,有的气功可以延年益寿,有的气功可以在短期内提升战斗力。你察觉不出我的实力一方面是因为体系不同,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可以隐藏自己实力的缘故。”
安丽丝说完后,我果然感觉到从她身上刻意散发出一股强大的气。不过不能被她小看。“谁说我对东方文明不了解,我自己都会一种东方的气功呢。你听过太极神功没有,它的疗伤作用在东方气功中是最好的。我只不过是根本没有想过你这样娇滴滴的美人会格斗罢了。”
安丽丝似笑非笑地瞟了卡特琳娜一眼,我大窘。卡特琳娜这个娇滴滴的美人是个异数,她不仅会格斗,甚至拥有影剑士的实力,比我厉害。
现在得知安丽丝本人的格斗技不错我也就有些放心了。“安丽丝,你真的希望我向着自己的目标发展吗?”
“好男儿自当建功立业。你有这样的能力,如果只想逍遥的生活不是太可惜了吗?现在兽人均臣服于你。有这样的助力,只要你愿意,完全可以借助兽人的力量打败英格兰尼。征服英格兰尼后,即使你不能使英格兰尼全境臣服,至少也可以建立属于自己的公国。”
建立属于自己的国家,这却也是个好的建议。以前想过充实自己的实力,但那毕竟是个很模糊的概念。是的,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拥有强大的实力。男子汉这样活在这个世界上才不负一生。我现在已经拥有三个独立城邦。沙丝那亚在兰仆的辅助管理下,发展不用我操心。吾尔汉和卡敖奇现在正陷入战争,我也许应该回去瞧瞧。可惜人类与兽人相互仇视的一千多年,这种仇恨不那么容易化解。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轻易使用兽人的力量。否则我即使打败英格兰尼,却真正成为人类公敌,那似乎得不偿失。
思考的时候,安丽丝和卡特琳娜静静地待在一旁没有打扰我。待我回过神来,看见安丽丝正深情地看着我,而卡特琳娜则馋态可掬地小口咀嚼着一片眼肉。
“安丽丝,你想过没有。如果随着我,可能随时陷入危险之中!”
北方寒冷的天气下,帐篷里仍旧有丝丝寒气。但安丽丝的嫣然一笑驱散了这丝寒气。“夫君,我并不是弱者。更何况,难道你没有自信保护我?”
被谁小瞧也不能被老婆小瞧啊!大丈夫名言:绝对不能在妻子面前掉面子。
“这个你放心,只要你跟在我身边,保护你不成问题。”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以后阿呆让谁骑呢?本来阿呆是我的坐骑,但这个好色的猞猁现在居然总是成为卡特琳娜的坐骑,害得我都老是骑那匹战狼王。早知如此,当初就不该迫于阿呆的淫威将闪电送给马迪尔。战场中坐骑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生存的系数。最不济,打了败战逃跑时速度快的坐骑可以让主人快些逃离危险。“安丽丝,你会骑马吗?”
安丽丝点头。“我八岁就会骑马了。而且我的坐骑不比猞猁逊色。”
不比阿呆逊色?我很难相信。“龙?”
安丽丝不满的伸出食指摁我的额头。“你傻了?龙、猞猁和凤凰均不会臣服于比自己弱小的生物。只有独角兽喜欢精灵和纯洁的女孩。我有一只独角兽,它不比猞猁差吧?”如果兽人见到他们的魔王被安丽丝当小弟弟似的乱摁额头,搞不好会将她生吃了吧。不过安丽丝确实比我大些。我是大陆历1397年11月19日出生,而她是大陆历1395年10月15日出生,大了我两岁。
传闻独角兽外表类似白色的骏马,只是额头上长着一支角。独角兽拥有制造结界的能力,还可以使用高级气系魔法。它的速度虽然逊略于猞猁,但综合实力也确实不逊于猞猁。
阿呆给卡特琳娜骑,而安丽丝骑独角兽。我呢,可以随便坐在她们中一个人的身后。这样也好!不对,我应该自己骑着阿呆然后将卡特琳娜挟住,那种情景应该是魔王强抢美女的写照。而独角兽才应该由安丽丝骑,因为从小听故事,白马王子一般都坐在公主的身后……
卡特琳娜悄声问:“安丽丝姐姐,你猜兰特现在在想些什么?他为什么笑得那么色眯眯的?”
会议日期:大陆历1428年1月19日
会议地点:圣华学校绝密会议室(办公塔四楼)
会议议题:如何与拥有优秀统率的兽人在平原上作战
会议主持人:军事分院院长琥.雷洛;军事分院副院长嚎.因斯
特邀人员:魔法分院正院长雷欧纳德.金;魔法分院副院长缇纳.弗朗西
本次会议就如何与拥有优秀统率的兽人在平原上作战进行了研讨。
会议中产生了两派观点。
军事学院院长琥.雷洛一方认为“组织精锐的轻骑兵与之进行对决。”是最佳的方法。
副院长嚎.因斯擅守,他那一方认为“持盾手列阵于前。魔法师对已军施展辅助祝福术或是幸运之神,对兽人部队施展各种阻碍魔法。即使是兰特大帝亲自率领的兽人们,也会因为久攻不下而暴躁,最终失去控制强行进行强攻。此时长矛手列阵于前,弓箭手位于长矛手之后斜向天空四十五度散射。待兽人部队离阵地五十米时,重步兵进入攻击状态与之搏杀。”
两种观点在长达六个小时的会议中无法得出最终的结论,因此此次会议暂时休会,于2月2日重新召开第二次研讨会。
——“如何与拥有优秀统率的兽人在平原上作战”研讨会会议记录
眼帘控制不住地闭合,我拒绝相信眼前的一切。当梦想突然实现时,我却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与安丽丝相处的时间虽然不长,我却早已陷入了情网。美丽还在其次,她的气质、聪明、多才多艺,就象一根根的丝线早已将我的心缠绕。舍不得离开,却又不得不离开,这就更加深了我的思念。
我用力甩甩头。某些普通人刚刚睡醒会有一段时间处于不完全清醒的状态,虽然作为魔导士我对自己的精神力极为自信,但是此时却不由对自己的精神状况持有怀疑。
最终确认的结果:我在认知方面没有产生任何错误!
初见面时那洁白而美丽的脸上有那么一丝红晕,但那只不过是健康的颜色罢了。而此时安丽丝脸上的红艳,却是处于某种激情中特有的特征。那双迷人的大眼睛,此时却半眯着,更加充满了诱惑的魅力。两片微微张开的湿润的红唇里,那珍珠般的贝齿显得那么完美。最可爱的便是她脸上的那双小酒窝,我很早就象品尝一下那酒窝的味道了。现在距离只有几厘米,叫我怎么忍受得住?
我缓缓地吻向安丽丝右边的酒窝,她没有躲闪,却闭上了眼睛。虽然酒窝里没有任何酒精,但可以肯定的是,我确实产生了一种微醺的感觉。
滑过酒窝,我的嘴移到了安丽丝的红唇。她略做抵抗便溃不成军,我的舌头长驱直入。
甜蜜、芬芳的感觉淹没了我。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控制自己停止了这个长吻。安丽丝的红唇略显红肿,这显然是我刚才过于粗暴的结果。
安丽丝显得有些紧张,她的滑嫩的双峰随着那急促的呼吸有节奏的起伏,下意识地,魔手没听我的指挥就抓了上去。
安丽丝慌张地惊呼一声,这声轻呼唤醒了我的部分理智。我犹豫了一下,不再那么粗暴,并且减慢了侵略步伐。
舔舔她可爱的小耳垂,我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她与快感搏斗了一番,终于挣扎着回复了清明。“我,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
“卡特琳娜!”我与安丽丝同时想到这个小魔女。
由于这种默契,我冲着安丽丝笑了。“安丽丝,你喜欢我,对吗?”
安丽丝红着脸很可爱,但是她居然不回答,反而躲开我的逼视。
这样赤身裸体相拥而卧却并没有挣扎,自然是接受我的。但此时我突然有一种霸气,一种征服欲望。于是魔手又开始不安份,开始用力揉捏。安丽丝试图躲闪,却根本逃不出我的魔掌。
轻吻她的脸旦后,我带着戏谑的语气问:“嗯,老实回答刚才的问题。那样我可以考虑放过你。”
安丽丝推搡不开我的身体,敏感处却又被我用力揉捏,开始呻吟起来。
语气中增添了危险的成分。“嗯?还不招供!”
安丽丝低声喘息,“我确实喜欢你。但是前天你为什么那么狠心地离开?”
得到了罪犯的供词,自封为法官的我任命自己为行刑人,开始执行对安丽丝的惩罚。
事关我的名声,惩罚的细节就不再细述了。事实上这次行刑过程算不上尽善尽美。安丽丝很疼,我把她弄哭了。而我自己也有些疼,大概是因为第一次的缘故,没有经验。
事毕,安丽丝留给我一个生气的后背。刚才她剧痛的时候我没有停止。但是也不应该怪我,这种情况下谁能够停止?我从后面环住她的细腰,轻轻抚摸她光滑的后背,慢慢安慰她。
“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待你的,别哭了。卡特琳娜做了这种事,我一定为你狠狠地惩罚她。”
安丽丝终于开口说话了。“我并不怪琳娜。其实见到你的晚上我夜观星象,我的红鸾星动,那时我就知道真命天子是你了。不关琳娜的事。即使她不那么做,我仍旧会嫁给你。”
我不太明白什么叫星相,什么叫红鸾星动,什么叫真命天子。不过好在我还明白安丽丝喜欢我,这时只是有点委屈,因此只管小心地呵护安慰安丽丝。差不多安慰得怀里的美人不再哭泣时,帐外吹起了兽人的号角声。这显然是木力催促我去当那个木偶。去当木偶于兽人族而言是最为重要的事,但安丽丝此时的情况……
安丽丝是个最好的妻子——虽然她此时并没有嫁给我,但好歹也有了夫妻之实。她察觉我的犹豫,问明情况后,思考片刻后居然推我起来。
我想了想,还是起身了。穿好衣服后,我吻了她,然后忝着脸问:“现在有最好的原材料了。我回来后有没有肥牛吃?”
安丽丝忍不住扑哧一笑。“你想得美。我根本没有配料呢。”
“不要紧的,安丽丝姐姐,我把你接过来的时候把所有的配料都放在阿呆的背上驮过来了。”
随着语音一落,小魔女打开帐门走了进来,带进来一股冷风。安丽丝花容失色。
我对这个小魔女此时的感觉是又爱又恨。“卡特琳娜,你躲在外面听了多久?!”通常私下里我会亲昵地喊她琳娜,但此时我老羞成怒,差不多已经气急败坏了。
“我一直在外面啊。”卡特琳娜想了想,“爷爷说过,男人在做那个事的时候警觉性最低,所以我更要在外面保护你。”
我与安丽丝对视一眼。现在我们俩的想法想必相同——不如死了算了。
我慌慌张张对两位女士说了再见,逃到高台上去做木偶。现在做木偶感觉比面对卡特琳娜这个小魔女强多了。想到这里,我不禁对安丽丝产生了一丝同情。
今天做木偶显然比昨天习惯。我甚至觉得时间过得太快。因为我不停地想事情:想着安丽丝,偶尔也想到卡特琳娜。不过想到卡特琳娜的时候我多半都是咬着牙。
卡特琳娜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居然会做出这种事情。我想不通为什么卡特琳娜会为自己的未婚夫抢女人。最终的结论是:卡特琳娜的思维与我不同,想也想不明白,不必再白费力气。
至于安丽丝,我想了很多。
最先是感激卡特琳娜,如果不是她这样出人意表的行为,有情人成不了眷属。后来,便对于安丽丝将要为我做肥牛等食物充满了憧景。再后来,我又烦躁起来。怎么安置安丽丝显然是个大问题。如果我要继续朝着自己定下的目标走下去,绝对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完成的事。在这段时间内,安丽丝显然不便与我在一起。与她长期分离,是否对她太残忍呢?如果为了她而放弃我的理想,我可没丝毫心理准备。只是现在看来,似乎这才是最佳的选择。
希望时间过得快些时,它总是慢吞吞的。希望时间慢些转动时,它却又不知不觉就从身边溜走了。
当木力大声请我走下高台时,我这才发觉一天已经过去了。
我磨磨蹭蹭回到帐篷,推开帐门,不由地一呆。
卡特琳娜和安丽丝正坐在一起聊天,她们看见我后,安丽丝垂下头,而卡特琳娜走过来拉住我的手。“表哥,今天安丽丝姐姐为我做了肥牛,味道果然比上次的更好。还好上次吃肥牛我记住了相关的东西,要不然我会把安丽丝姐姐家里所有的配料都放在阿呆身上,那样会累坏它的。”
帐篷里充满了食物的香气,令我食指大动。清晨闻着安丽丝身体散发的缕缕少女幽香,我忍不住在她雪白的脖子以及附近留下了不少齿印,现在牙齿终于可以真正有用武之地了。
烦恼的事先抛到一边。我走到安丽丝旁边坐下,轻握一下她的手,悄悄对她说:“你现在真象我的好妻子。”
卡特琳娜不同意了。“什么真象,安丽丝姐姐本来就是你的好妻子!”
见她说到这里,我不由问她:“那你呢?”
卡特琳娜嘻嘻一笑。“我也是你的好妻子,我和安丽丝姐姐是好姐妹。”
她们相处得好,我很高兴。不过我还是打趣卡特琳娜:“安丽丝现在可以算我的妻子,可你还不是。你现在只是我的表妹。”
卡特琳娜嘟囔着说:“知道了,知道了。人家马上就十六岁了,不就可以嫁给你了?”
我微微一笑,不再与她拌嘴。“好了,先别说话,大家一起吃吧。”
桌上置一群小巧的青花瓷碟瓷瓶,玲珑,清爽。这样的青花瓷碟遥远的东方运过来很不容易,因而价格很贵。但是此时里面却只是放着精盐、韭菜花、蒜泥、虾油、辣椒油等物。这种奢侈的行为,只有最富有的王公贵族才会这样做。辣椒油红艳艳的,底下有几个炸过的尖椒。
桌子的正中放着一种叫火锅的东西,这种铜器下面放置着精炭,燃烧的精炭为火锅里的清汤加温。我来得正好,清汤还未煮沸。清汤带点灰白,是玉粉颜色,稀疏地漂几朵黄亮油花,里面有一些植物,例如三两片生姜,几瓣口蘑,海米若干,枸杞数颗,汤面上还有鹅黄色的松花,如芦花临水,清影倩然。
“夫君,这是眼肉。现在汤开了,你先试试眼肉。”
安丽丝说过眼肉的细嫩堪比豆腐。眼肉在牛前肩胛处,是应该放置牛轭拉犁的那块嘟噜肉,但肥牛并不拉犁,那肉就颤悠悠积在前膀子那肩窝处。我尝了一口,果然是好。草原上的肥牛眼肉,除了那种肥颤颤的感觉,还有一种咬力。一头肥牛重达一吨,眼肉不过有三五斤。此时眼前的肉多达十几斤,虽说食不厌精,也算是一种奢侈罪过。
我大口吃着好吃的东西,一边含糊不清地问:“安丽丝,你说过除了眼肉就是上脑和外脊,那些肉呢?”
卡特琳娜代安丽丝解释说:“上脑靠后,与眼肉隔着肩胛骨,吃起来也甚细嫩,但香味稍见淡远。再往后,到靠近腹脊的地方,就是外脊,可以吃出一丝纤维的感觉了。刚才桑让闻到这里的香气,跑来非要学习这种肥牛的做法。安丽丝姐姐为他写了一份做法,那些剩下的上脑、外脊以及其他的肉,都给那个大巫师了。”
兽人想要学习烹调,真是叫人吃惊。看起来卡特琳娜也开始对烹调上心了。但愿她学会这些。
如果想要激怒兰特大帝,伤害帝妃毫无疑问可以达到这个目的。这种情况下,施害者除了以自己的生命作为补偿外,他的亲朋好友甚至家乡都会遭受大帝无情的报复。
如果想要平息兰特大帝的怒火,除了几个深得大帝信任的谋臣,便是帝妃。而能够使兰特大帝平息怒火的最佳人选是安丽丝帝妃。某次大帝对在一旁撒娇的卡特琳娜帝妃解释说:“我不愿让安丽丝失望并非是特别宠爱她的缘故,而是对她有一定的歉疚。之所以这样,还不是你干的好事?!”
当时卡特琳娜帝妃和安丽丝帝妃都羞红了脸。
幸亏众帝妃几乎都不使用这种特权,因为她们都是聪慧无比的人,明白后妃干政极不明智。
也幸亏卡特琳娜帝妃对大帝撒娇时我就在一旁,因而知道了这一切。
——摘自阿拉卡.缪尔著《大帝轶事》
一路郁郁不乐地回到木力的营地。刚进营地,就看见木力为我准备的欢迎宴会。看着那带着血丝或是乌黑分辨不出是什么东西的食物,我马上产生了仰头长啸的冲动。木力说魔王降临大会要连续召开三天。好在三天也饿不死人,因而我开始考虑绝食的相关事宜。昨天还品尝着安丽丝的美食,今天如果去吃兽人的食物,无异是一种酷刑。
木力那傻瓜根本看不出我的郁闷,他只顾咧开嘴傻乐。与我有相同感受的卡特琳娜似乎决定也与我一样。在欢迎宴会上,我们只喝了点羊奶,没吃任何经过兽人加工的食物。
参加欢迎会的兽人大多是各个兽人部落的首领和大巫师。他们的首领差不多都是各族的勇士。看到这些勇士,我的心里直痒。经历残酷的战斗后,普通兽人战士减员达75%,而我的魔王亲卫的减员率不到50%。亲卫们的实力不过白银骑士甚至青铜骑士,但他们的战斗力在人类部队面前极为可怕。各部落首领大多数都拥有黄金骑士的实力,而且全部拥有狂化能力。如果这七十多个首领能够当我的近卫,打起仗来可真是我就可以轻轻松松达到所向披靡的效果了。
兽人的巫师虽然不能施展出三级以上的魔法,但是他们的魔法力很高。普通的大巫师可以为密集阵型的一千兽人加持狂暴术。仅就魔法力而言,他们与魔导士相差无己。兽人的魔法师(巫师)对魔法的主攻方向为辅助魔法,而人类魔法师通常的主攻方向却是杀伤魔法,这令我觉得很有趣。兽人比人类更热衷于战斗,但是对于魔法学习的主攻方向表现得却相反。不过我觉得兽人的选择很正确。大巫师施展出霹雳闪电或寒冰魔法,杀伤力最多不过数人乃至数十人,即使是施展流星火雨,充其量也不过能够杀死百余人。但是对一千个兽人施展狂暴术,那么每个兽人的战斗增加三倍,所能起的作用远远大于直接使用伤害魔法。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人类魔法师对战士使用血腥术作用却小多了。人类战士战斗力本来就远不如兽人,血腥术只提高人类战士一倍战斗力,而狂暴术却可以提高兽人战士两倍。
在欢迎会上我抿着羊奶心事重重地考虑重组亲卫的事,其中最困难的问题便是如何率领他们进入人类社会。诱惑虽然很大,但是我确实没有办法。即使为他们每人打全套的盔甲把全身上下全部包起来,那仍然没多大用处。如果另一个人的亲卫全部身高超过两米而且拥有狂化技能,那么世人也许只是怀疑。但是如果我的亲卫是这种情况,爱克斯大陆上每一个人都可以判定那些亲卫的真实身份。也许我的确不该那么贪心。
第二天是魔王降临大会,这个对兽人异常重要的日子里,任何兽人饮酒都是对魔王的不敬。兽人对魔王的崇敬程度远远超过了人类对天神的崇拜,这也许是因为兽人心机单纯的缘故。还好从英格兰尼抢劫回来的酒早就被阿塞拜部落喝光了,不然那些兽人首领就必须面对一边是魔王,一边是美酒的折磨。
在这个魔王降临大会的第一天,我感觉很风光,特别是兽人们一起欢呼的那一刻。至少有两万以上的兽人齐声嚎叫,用惊天动地这个词毫不夸张。坐在兽人专门为我搭起来的高台上,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感觉。可惜后来的感觉就没有开始那么好了,感觉时间非常难熬。
反差实在太大。陪着两位人比花娇的绝色美女去逛街,虽然也有不自在的感觉,但那是一种痛并快乐着的感觉。何况除了逛街,我还挽着两位佳人这儿看看风景,那里瞧瞧名胜,实在是人生一大乐事。哪象在这个所谓的魔王降临大会上,我只不过充当木偶的作用坐在高台上被兽人们膜拜。开始我还很有兴致地朝着向我膜拜的兽人挥手,不过几分钟后就确认了自己是在犯傻:几乎所有的兽人前来膜拜时都是恭恭敬敬地低着头过来,然后头也不抬就倒退着离开。
我觉得根本就用不着亲自参加这个大会,用木头雕一个人像会比我更合适。它可以一动不动地待在高台上,应该比经常扭动一下的我更具有威严吧。
卡特琳娜不知跑哪儿玩去了,阿呆也不知所踪。我一个人坐在高台上看着下面数不清的兽人虔诚地向我膜拜,感觉除了无聊还是无聊。
一整天下来我就在那里数数,数那些向我磕头的兽人数目。数到后来我居然坐在高台上打一会儿瞌睡。好在戴着代表魔王的狰狞面具,不然被哪个细心的兽人看见了肯定会造成糟糕的影响。不过我也很怀疑在膜拜时是否曾经有过兽人抬头仔细看过他们的魔王。
到了晚上兽人们在高台的附近狂欢,他们大口嚼着半生的甚至血淋淋的食物,围着篝火跳着不知名的舞蹈。那种气氛很活跃,让我跃跃欲试。可惜我只能作为木偶乘乘地坐在高台上,因为我不知道如果魔王在大会中走到兽人中间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如果更加狂热,恐怕我也吃不消;如果让兽人惊恐,那就不太好了。他们将烤熟的牛头、羊头供奉在我的面前,如果是大腿肉我还可以考虑一下,牛头、羊头岂不是更坚定了我绝食的信念?
在狂欢的时候也不停的有兽人前来膜拜,使我想去抓住木力对他发飙的想法完全落空了。大约过了深夜后,木力这才恭恭敬敬地请我走下高台去休息。那时我已经气过了头,甚至连狠狠地瞪他一眼的欲望都没了。
回到帐篷内,我不顾一切倒地就睡。
从体力上讲我还很充沛,但精神疲惫时也同样需要休息。坐在高台上的时候我太无聊了,因此自己找了点乐子。虽然魔法师协会对水、火、气、土四系以外的魔法都持轻视的态度,甚至对某些黑巫术、死灵系等魔法进行禁止,但实际上那些魔法也同样很有作用。兰仆教过我各种奇怪的魔法。精神系的魔法就是其中之一,这种魔法是我强烈要求学习的。因为当初兰仆就是用这个魔法为我抓了一只极品红狐并活捉了三只冰狼。学过精神系的魔法后,我觉得它用来领军作战或是与人单挑时作用都很大。
现在我的精神系魔法已经略有小成。只要精神力比高级魔法师低的人,我都可以将他催眠,不过相应对方的精神力,我的吃力程度会有所不同。也许是人类的劣根性吧,我对精神系魔法中的窥思术和幻觉术特别感兴趣。不过窥思术难度相对较高,大约相当于四系魔法的五级魔法吧,我一般不用。但是对兽人用起来就不那么吃力了。兽人头脑简单,我很容易就施展出了窥思术。可惜施展这个魔法后又觉得没什么意思。兽人头脑简单使我应用这个魔法容易,相应的,我却根本没什么收获。
绝大多数兽人的想法都可以用两个简单的字来形容:虔诚。偶尔有几个不同的兽人,他们在膜拜我的时候想了点别的东西。这些人大约都是各个兽族的首领,他们的想法可以划分为这样几类:一、希望魔王率领他们征服大陆。二、希望魔王保佑他击败某个同为兽人的死敌族群。三、希望魔王赐与他强大的力量(有两个兽人这样想,一个是兽人中公认武力排行第三的年青兽人,另一个是年纪稍大眼看地位将被族中其他兽人取代的老年族长)。只有一个兽人的想法新颖些。“魔王啊,请保佑我。您施展无边的法力让我生一个男孩吧!”
当时我差点没被魔法反噬。当魔法师精使用魔法时如果精神力不足或是精神力剧烈波动,就会产生被魔法反噬的严重后果。我倒不是因为当时精神力严重不足,那个女兽人的想法以及她的模样会让任何人汗毛倒竖,我的精神力产生了激烈的振荡其实也不足为奇。魔王降临大会结束后还是赶快离开兽人部落安全些,如果那些兽人以纯朴希冀的语气要求魔王大人为他们留下魔种,那么我宁愿去死。
清晨时,我被一阵寒风吹醒,发现昨夜裹紧在身上的加厚棉制羊毛毯已经松开,底下的被褥也感觉不出热度。
不过……
被子里为什么有人?难怪被子松开了。
我闭着眼睛摸了摸,还好,不是兽人。细腻的皮肤极为光滑,手感好极了。我暗笑,卡特琳娜这小妮子难道学会了色诱这一招?我目前不吃掉她也不必这么心急吧。
即使不打算现在就吃掉她,但摸一摸应该也没什么关系。
以前曾经与卡特琳娜进行过较为亲密的接触,不过那时她至少还穿着衣服。天作孽犹可为,自作孽不可活。羊入虎口的后果她应该自己承担——如果我不能在最后关头控制住自己。
将手移动到她的腰肢,双手一合。嘴角肯定掩不住那丝轻笑,我的双手合围了。
双手继续游移,犹豫了一会儿,我决定先向上面进攻。指甲轻轻滑过赤裸的后背,感觉她哆嗦了一下。后背并非我的真正目标,在这里停留了一会儿,略做休整后,魔手继续展开侵略活动。
当魔手到达柔软而极富弹性的战略目标时,便再也不肯离开。这个高地我一定要死死占领,直到她彻底投降为止。
一段时间没有仔细研究过,没想到这小妮子的胸部又发育了不少。以前很嫩很小巧,现在却显得很丰满,极有弹性。她的呼吸沉重了。暖暖的气体拂过我的脸,吹到耳朵那儿,弄得我痒痒的。
高耸而柔软的部位在我略微粗暴的揉捏下,变成各种形状。
她开始低声呻吟。这种似乎是痛苦的呻吟声对于我的作用就好象一点火星出现在火药库,我感觉自己马上就会爆炸。理智仍然在进行最后的抵抗,到了现在我居然还保持着一丝清明,想不得意都不行。触着手掌心的乳头开始变硬,直至硬得象颗钻石,我猜想卡特琳娜已经无法控制自己了。如果我不制止自己,小白羊也就逃不了被吃掉的命运了。
我带着笑意睁开眼睛。
面前的女人半睁半闭着眼睛,双颊上是艳红的颜色,她的鼻孔一张一翕,呼吸急促。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侵略愕然停止。
杀神剑:双手巨剑,通体发出寒芒。剑身是银灰色的金属,饮血后散发出金色光芒。剑身刻有两条凹线和数道奇异的花纹,剑身向后变宽,尤其有两处特别明显的转折。护手部分的两翼微微弯曲,中心图案是狼之钩,四边对角镶嵌了四颗可以提高四系魔法效果的钻石。令每个魔法师都动心的是:这四颗宝石并非消耗品,而且对四级以下魔法的伤害值增幅超过300%,并节约施法者50%的魔法力。仅就这一点而言,此剑更象是做成巨剑形状的魔法杖。剑柄部分则有供双手握持的吻合槽,尾端是一颗相当大的不知名结晶体,效果未知。兵器谱中排名第三。
——摘自《兵器谱》
一、欠债无法清偿。
二、战斗中被打败成为俘虏。
三、接受他人恩惠却没有及时清偿,十天之后又接受他人第二次恩惠。
——《草原各族奴隶守则公约》
安丽丝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我想她也从来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女子吧。
“妹妹你真漂亮。”安丽丝走到卡特琳娜面前仔细端详。过了半天,她犹豫地捏着那个面具说:“可是这件礼物实在是太珍贵了,一顿饭根本就不能与之相比。我实在是受之有愧啊。”
我无法开口,再说下去,会有大量赞扬她美丽的词语出现。那样多半会惹起卡特琳娜的妒意。
卡特琳娜为我解了围,她笑嘻嘻地说:“安丽丝姐姐,一顿饭不能与之相比,那你就多为我表哥做几顿饭,做到足够与这个面具相比为止嘛。”
安丽丝下意识地颔首,脸却突然红了起来。她从手腕上褪下一只晶莹剔透的玉镯为卡特琳娜戴上。
“这只玉镯虽然从价值上讲不值多少钱,却是我母亲的遗物。我有一双,现在送给琳娜妹妹你一只,多少算是一点心意吧。”
我瞪大了眼睛。虽然并不从事珠宝行业,但这只玉镯显然极为珍贵,也许价值几万枚金币,算得上是极品中的极品了。戴着这样的首饰去厨房做菜,是否太委屈了这双玉镯呢?
卡特琳娜当仁不让地收下那只玉镯戴上,然后向我炫耀。“表哥,漂亮不?”
玉镯美,人更美。况且一下就出现两只玉镯,两个绝世美人。这种震撼的效果令我心跳加速。
我困难地吞咽下唾沫,眼睛都不知朝哪里看好。“漂亮,漂亮极了。”
“姐姐,我们戴上面具吧。我表哥可好色了,你瞧他,嘻嘻。”
安丽丝不好意思地陪着卡特琳娜戴上面具,而我差点被小魔女刚才那句话给呛死。
我连忙解释。“安丽丝小姐,我只不过是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玉镯,因而失礼了。”
安丽丝微微颔首,也不知是否相信我的解释。我气愤地盯了卡特琳娜一眼。
卡特琳娜这个作俑者显出一副无辜的样子,把话题移开。“姐姐,你为什么会请我们上楼来呢?”
“因为我听到兰特公子刚才在楼理吟述了一首诗。我母亲是东方人,因此我小时候是在东方长大的,去年才回到爱克斯大陆。这首诗很有东方文学的气息,因而使我感到很亲切。那句诗我记得是这样的:庖丁鼓刀,易牙烹熬,水欲新而釜欲洁,火恶陈而薪恶劳。九蒸暴而日燥,百上下而汤鏖。大意是谁来做?怎么做?人物、典故、分工、物资、燃料、操作、环境,逐一不漏的阐述清楚,简明扼要,有条不紊。又由于我正在客串厨师,因而更觉得亲切,便冒昧地请你们上来,想见见是谁在吟那首诗。”
话题转移后我轻松多了。于是我微微一笑。“安丽丝小姐,其实正确的说那是赋,相信你在知道赋这种文学。只不过我吟的只是其中一小段。
庖丁鼓刀,易牙烹熬,水欲新而釜欲洁,火恶陈而薪恶劳。
九蒸暴而日燥,百上下而汤鏖。
尝项上之一脔,嚼霜前之两螯;
烂樱珠之煎蜜,翁(加三点水)古酪之蒸羹;
蛤半熟而含酒,蟹微生而带糟。
盖聚物之夭美,一养吾之老饕。
婉彼姬姜,艳如李桃,弹湘妃之玉瑟,鼓帝子之云敖(加王字旁),
命仙人之萼绿华,舞古曲之郁轮袍。
引南海之玻黎,酌凉州之葡萄,
愿先生之耆寿,分余沥与两髦。
候红潮于玉颊,敬暖响于檀槽,
忽累珠之妙唱,抽独茧之长缲;
闵手倦而少休,疑勿燥而当膏。
倒一缸之雪乳,列百施之琼艘,
各眼滟于秋水,咸骨醉于春醪。
美人告去,已而云散,
先生方兀,然而逃禅。
响松风于蟹眼,浮雪花于兔毫,
先生一笑而起,渺海阔而天高。”
念完这首赋,安丽丝微颦着眉头似乎在记忆。看来她的记忆力不错。
卡特琳娜自顾自地把玩着手腕上的玉镯,根本不理我们。那白白嫩嫩的手腕与晶莹剔透的玉镯,相映得宜。我犹豫不决,应该抚摸手腕还是把玩玉镯?要不,一把全部抓在手里慢慢摸好了?
过了一会儿,安丽丝闭上眼睛默背了一遍,再睁开眼睛时,眼中满是喜悦。她轻轻地对我说:“谢谢兰特公子。请问公子要在这儿待多久?”
“大概十几天吧。然后我和卡特琳娜会去大草原。”
“那么这些天两位是否愿意去我的庄园做我的客人。我会尽心尽力为两位做最好的食物。”
“固所愿也,不敢请尔。”既然安丽丝拥有东方人的血统,并且是从东方回来的,那我也就说了一句古东方中华语。我又看了看安丽丝,真奇怪,这时我倒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为什么卡特琳娜和安丽丝都是黑发?爱克斯大陆也有人是黑发,但更多的却是红色、褐色、黄色,怎么我面前的两个绝世美女都是黑头发呢?看来黑发女子才是最美的。不过她们俩的黑发比起别人的黑发,确实有着天壤之别,安丽丝和卡特琳娜的头发乌黑闪亮,却又如同绸缎般光滑。我本来以为卡特琳娜的发质是世间一绝,没想到安丽丝也是如此。
后来的十几天真象是生活在天堂一般,特别是一想起以后最终不能避免吃兽人所做的食物,那种反差之大,使我更加觉得在安丽丝的庄园里生活特别舒服。
安丽丝变换着花样给我和卡特琳娜弄东西吃,可后来她居然还很遗憾地告诉我,她在东方待的时间太短了,而烹饪是只她的兴趣之一。现在她深刻地感觉到对于烹饪学得实在太不够。
我觉得她太谦虚。当厨师当到她这份上,还有什么不够的呢?吃她烹调的食物,我只嫌肚子太小。印象很深的有肥牛、烤羊肉、烧鸭、蒸蟹这几种。陪着我们的时候,安丽丝遗憾地说庄园的材料不是上佳。比如肥牛、烤羊肉应该以大草原上的牛羊为佳。我有些痛惜。那么上佳的材料被兽人一弄,不是半生带着血丝便是黑乎乎的看不出是什么东西。暴殄天物!
除了享受安丽丝的美食,我也带着两位佳人去逛街。其实我也知道陪着美女逛街的痛苦,但是有一次安丽丝戴上那张面具后,望着我的目光充满着希翼。那种目光我很熟悉,毕竟以前陪伊莉逛街的次数并不少。这应该是许多女人逛街的前奏吧。令人遗憾的是,安丽丝和卡特琳娜逛街只要我陪着,居然不允许仆人跟随。对此我也没有太多的办法,只好把陪两位佳人逛街当作一种武学煅炼的方式。
安丽丝可能是被压抑得太久了,所以我遭受的痛苦是前所未有的。有一天我们是凌晨一点吃的晚饭——我真恨夜市!
每天堆得象山一样的大包小包被我抱回安丽丝的庄园,我总把脸藏在那些东西的后面。让别人把我当成仆人总比被别人知道塞斯的神魔大人沦落到这份上强些。
不过逛街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至少就对衣着的品味而言,卡特琳娜已经不逊于任何一个贵族了。这段时间两个美女特别亲密,卡特琳娜和安丽丝窃窃私语的时候居然把我赶到旁边去。这时候我总把头低得恨不得埋入地里,两位绝世美女已经心安理得地把我当作仆人看待了。
卡特琳娜对衣着品味的提高也就意味着我的开支增加。不过对于这样的消费,我却是心甘情愿的。带着溺爱的神情看着卡特琳娜将那些漂亮得体的衣服试穿买下,其实对男人来说是一种享受。这样的美人应该被金屋藏娇,只可惜我目前无法给她带来这种平静的生活。不久之后我们得回到大草原。很难想象卡特琳娜穿着华丽的夜礼服却与咆哮着的兽人一起手持武器参加血腥的战斗,即使是焚琴煮鹤也未必比这种情况更煞风景吧。
幸福快乐的时光过得更快些。这段时间与安丽丝相处下来,我觉得离开她真的很难——当然,不仅仅是她的厨艺,她的其它许多方面也深深地吸引着我。她美丽的容颜、温柔的语气、略带羞涩的目光,对我而言都具有致命的吸引力。
有时候我会忌妒安丽丝未来的夫婿。她会弹琴,除了我们常见的树琴外,她很擅长一种叫古筝的乐器。听她弹琴时,我会闭上双眼进入那美妙的音乐世界。她的琴声有时候象山间潺潺流淌的小溪,穿过幽深的夜色一路蜿蜒着来到我的身边,把一点点带着凉意的水珠滴洒在我的心上,给我带来些许凉意;有时候,又似乎将我带入盛夏的深山,抬头望向天空,那朵朵白云随着时间的流逝随意组成各种图案,让我领略站在山顶时奇妙感觉。我随口对安丽丝说了听琴的感觉,便惹得她喃喃自语什么伯牙子期的。可惜我与兰仆那样的怪物还有一段差距,因而并不明白伯牙子期的真正意思。不过安丽丝的眼神热切而又迷恋,使我猜想伯牙子期肯定是一对情人。
多才多艺的安丽丝还会跳一种叫做公孙大娘剑舞的舞蹈。那种美妙的舞蹈,由那么美丽的舞者表演,总是很容易让我迷失——这些技艺甚至比得上她的厨艺。很奇怪,卡特琳娜居然没有因为我对着安丽丝失神而拧我。她还笑嘻嘻地问我是否喜欢上安丽丝了。我自然否认了,打死也不能招供啊。
只是想到如果到了时间而我不回去,兽人族可能全族集体嚎啕大哭,我实在不忍心对他们失约。没办法,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开安丽丝的庄园。在分离的时候安丽丝的眼睛对着我说话:“能够留下吗?”
我躲开了她的目光。卡特琳娜是个影剑士,但我仍旧不希望她陪着我上战场。至于安丽丝,我实在不忍接受她。从她的经脉中我感觉不出斗气的痕迹。我和她看起来似乎有缘无分。除非我放弃为塞斯复国的打算,放弃自己的奋斗目标。
回去的路上我很沉默,因为不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对还是错。为了能够保护身边的人我决心变得更强大。但是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却放弃了一段垂手可得的恋情。
值不值得?……
兰特大帝麾下最强的兵团并非那几个众所周知的著名兵团,而是兽人兵团。在兰特大帝征服爱克斯大陆的历程中,兽人兵团只出动过几次,而每次当兽人兵团出现在战场时,必然将出现血流成河的场景。因为这个原因,兰特大帝在使用兽人兵团之前异常谨慎。
让我们惊奇的是:兽人兵团的首领并非兰特大帝。尽管大帝并不否认曾经率领兽人血洗过布雷西亚,但带着象征魔王面具的兽人兵团首领却曾经与大帝同一时间出现在战场上。这一事实是后世历史学家试图证明“布雷西亚血腥四天”并非大帝亲自所为的有力证据。
根据分析,这位统率并非兰特大帝麾下的三犬五杰。这八个人中,有五位具有极高的统率力,但是能否驾御疯狂不驯的兽人,众多历史学家均持保留意见。而且通常当兽人兵团出现在战场时,兰特大帝麾下杰出的将领都率领着他们各自的部队正与敌人交战,他们应该是分身乏术的。
在众多猜测中,有一种假想略占上风:兽人兵团的兵团长由大帝的仆人兰仆担任。但是这种猜测有一个重大的缺陷。众所周知兰仆有十七条行为准则,兰仆不应该剥夺任何高级智慧生物的生命。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
我伸手虚拦。“安丽丝小姐,请问为什么没有餐具呢?”
安丽丝的贵族气质十足,她很礼貌地指着四根象牙雕成的细长棍状物,“那就是。”但我感觉到,她已经对我有些不耐烦了。
我傻了。刚才在外面凯森吃这道菜的时候用的也是刀叉,为什么换我就不给刀叉用呢?我仔细看那个被安丽丝称之为餐具的东西,心头一震,好像从这种奇怪的东西里联想到了些什么,偏却生又很难捕捉到。
好半天,我才迟疑地问:“这是筷子吗?”
安丽丝本来已经准备离开的,此时却动容了。她转身面对我,缓缓地问:“你怎么知道那是筷子?”
很简单,听兰仆说过。“哦,一位曾经到东方旅游过的游吟诗人告诉过我。”向任何人解释兰仆都是极为困难的事,况且我自己也没弄明白兰仆到底是怎么回事。
安丽丝点点头,似乎又准备离去。这时候卡特琳娜拉住了安丽丝。“安丽丝姐姐,你别走嘛。这个菜我们从来没吃过,你在一旁陪着我嘛。”
卡特琳娜的撒娇术看起来无论男女都不能免疫。居然连安丽丝也吃卡特琳娜这一套。安丽丝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决定留下来。
格斗技到了一定的程度是可以一样精、样样通的。象卡特琳娜,她专攻剑术,可是使用起长矛、大斧、弓箭等任何武器都很在行。但是显然她对于筷子却没什么好的办法,她一手拿起一支筷子,象使用刀叉那样握着。她用右手不停地戳着可怜的回锅肉,却没有成功地弄起一块肉片。
我吞声一笑。兰仆曾简单地告诉过于关于筷子的事。我回忆了一下当时兰仆的话,然后深吸一口气,慎重地向目标进攻。那肉,酱红油润,半隐半现于某种深绿色的植物之间,点缀着黑色的几粒豆状的东西,再加上白色的几粒芝麻。太诱人了。
耶,成功了。我弄起一块肉,得意地放进嘴里。味道真是妙极了。我又想一句古东方的诗,不过我将它倒过来念。“宁可居无竹,不可食无肉。”
“兰特先生,您是游呤诗人吗?”安丽丝现在对我不再冷淡了,我想是因为我念的那句诗的缘故。看起来游呤诗人这个职业还不错。不过安丽丝也太不关心国际大事了,连兰特.萧都不知道是谁。
我没有回答安丽丝的问题,但并非是因为无礼的缘故。卡特琳娜看见我的得意的神情老羞成怒,居然蛮干起来。她将右手的筷子当作匕首用,以闪电般的速度刺中一块肉,然后得意洋洋地将战利品咬了一小口。“嗯,好吃,真好吃。安丽丝姐姐,这深绿色和黑色的是什么啊,那白色的似乎是芝麻,这肉好象是猪肉,对吗?”
安丽丝忍俊不禁。“那深绿色的是蒜苗,那黑色的叫豆豉,是由豌豆做成的。筷子不是这样用的,应该象兰特先生那样用。”
如果让我用卡特琳娜的方法进食,要么不能一次刺穿肉块,要么很有可能将盘子甚至桌子都刺穿。影剑士到底是影剑士。不同阶级的实力相差真是很大。不过好在我会使用筷子,不然就得丢丑了。
“人家不会嘛。”卡特琳娜又撒娇起来。她干脆吃完那块肉,然后将筷子交给安丽丝。“干脆你喂我吧。啊……”
如果卡特琳娜将筷子交给我而向我撒娇,那倒是可以理解。但她与安丽丝很熟吗?
幸好安丽丝似乎很喜欢卡特琳娜。她轻笑着接过筷子,挟起一块肉喂进卡特琳娜的小嘴里。“嗯,真好吃。太幸福了。安丽丝姐姐,我要尝尝那冷盘里的东西。”
安丽丝居然真的象保姆一样喂卡特琳娜起来。
我羡慕卡特琳娜:要是安丽丝这样喂我多幸福啊。想归想,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却不会浪费我太多的时间,特别是这种特殊的情况下。蒜苗回锅肉吃一块少一块,我再胡思乱想下去,食物就会都被那个小魔女吃光的。
我加快了速度,而卡特琳娜发觉了我的企图。“安丽丝姐姐,加快速度。”
安丽丝温柔地安慰卡特琳娜:“别担心,如果你没吃饱,我会专门再为你做几道菜的。”
这样子更好,我吃多一点就不会有任何内疚了。我不再理会其它任何事,飞快地吃东西。
大盘子里的东西都被吃光了。如果安丽丝不在,我想自己可能会做出舔盘子之类的事。
我一辈子吃过的东西,以这次最为好吃。我和卡特琳娜对望一眼,发现对方的脸都显出幸福的样子。唉,可惜只能在这几天吃安丽丝做的菜。十几天后还要回到大草原去呢。
安丽丝对我们说:“两位稍坐,我去拿餐后饮料来。”
我和卡特琳娜心满意足地坐在那里回味刚才的美味。怪不得有那么多人排队等,也怪不得一道菜的优先权可以卖两百枚金币呢。值。
等了一会儿,我听见了安丽丝的脚步声。我看了卡特琳娜一眼,她眼珠飞快地转动着,不知在打什么鬼主意。女孩子吃东西想抢过我?不可能的。
安丽丝走了进来。她为我们介绍手中端着的饮料。
“这种饮料叫酸梅汤。你们尝尝吧。”
我接过杯子尝了一口。有一种凉沁脾胃的感觉。我细细品味,这种饮料里有冰糖,梅汁和水。冰糖多、梅汁稠、水少,虽起来感觉味浓而酽。上口冰凉,甜酸适度,含在嘴里如品纯醪,真是舍不得下咽啊。不过有小魔女在一旁,速度自然慢不下来。我一口喝完,又拿起旁边的一杯。
安丽丝掩嘴而笑。“你们慢慢喝,这样的酸梅汤我有一小桶呢。足够你们喝的。”
听了安丽丝的话,卡特琳娜冲着我皱皱她可爱的小鼻子。我则讪讪地放慢了速度。其实这酸梅汤喝起来,快有快的冰凉快感,慢有慢的细品滋味。难道我真的象很馋的样子吗?
卡特琳娜在喝饮料的时候问安丽丝。“安丽丝姐姐,你的容貌给你带来困扰吗?”
我猜卡特琳娜现在不想戴面具了。这个安丽丝刺激了她,她现在不愿意藏起美丽的容颜了。
安丽丝一声轻叹。“一般我都戴着面纱。”
卡特琳娜同情地喔了一声。“可是别人会很好奇,那样也许也会困扰你吧。”
安丽丝无奈地点点头。
卡特琳娜突然高兴起来。“安丽丝姐姐,我送你一件礼物。”她从怀里掏出一个面具递给安丽丝。根据我对卡特琳娜的了解,她或许是因为喜欢安丽丝,因而为能够送她一件珍贵的礼物而高兴;又或许,她是因为可以将安丽丝的美貌藏起来而高兴。
安丽丝接过面具仔细观察,她脸上的惊讶之色越来越浓。她突然抬起头,将面具戴上,然后对卡特琳娜说:“谢谢你,失陪一下。”
说完后,安丽丝马上离开了。我感觉莫名其妙,卡特琳娜嘻嘻一笑。“傻瓜,她去照镜子了。”
这时我恍然大悟:女人都喜欢照镜子。安丽丝想知道效果。
过了足足十几分钟安丽丝还没回来,我不明白这个假面具有什么值得看这么久的。
在我无聊得准备出去找安丽丝时,她终于拿着那个面具回来了。“多谢琳娜妹妹。这件礼物实在对我而言也太珍贵了。我不能白白收下,我愿意送给你十万枚金币作为谢礼。”
我吓了一跳,安丽丝也太富有了吧。在我到沙丝那亚城的时候,阿拉卡的组织一年净收益才八万枚金币。用这些钱,可以买好几座庄园了。
卡特琳娜嘟起嘴。“安丽丝姐姐你太瞧不起人了。这是送给姐姐你的礼物,怎么能收你的钱呢?况且你要谢也不必谢我。这张面具是我表哥要我送给你的。”
安丽丝将疑问的视线投向我,而我挤出微笑面对她。无论卡特琳娜是怎么想的,我不能拆她的台。
“你,你为什么要送我这么珍贵的礼物?”安丽丝期期艾艾地问。
我想要是别的男士送给安丽丝非常珍贵的礼物理由自然很简单——讨她欢心呗。但问题在于这并非我送她的礼物,我怎么知道小魔女心里怎么想的。虽然我也很乐意讨如此美丽的女子欢心,但至少也不能当着小魔女的面这么做。
我又挤出一丝笑容。“我知道你这样的美女,除非是公主、郡主之类的身份,否则会有一定的困扰。恰巧我身边有这样的东西,所以送给你。况且你不也请我们吃饭吗?”
“可是,这样的礼物太珍贵了。我曾经从秘本中见过,这样的面具需要以一种极为罕见的珍兽皮为主,配合其它几种世间难得一见的材料为辅制作而成。据说其中有一样材料只产于神、魔两界。即使在神、魔两界,这种面具也是非常珍贵的,任何一件这样的面具流落人间,都堪称稀世珍宝。一顿食物怎么能够与它相比呢?”安丽丝有些不安。“对了,这个面具戴上后根本就看不出来。琳娜妹妹,你也戴着面具吧。让姐姐看看你真正的模样吧。”
卡特琳娜不待我同意,很快就取下了面具。一个美女在面前的效果与两位美女一起站在眼前的效果确实不一样。我有一种微醉的感觉。
骑兵部队是公认最强的兵种,他们的强冲击力令其他兵种恐惧。为了保持骑兵的强冲击力,骑兵部队往往保持一定程度的整齐而密集阵型。在这一点上,兽人部队向来是无法达到的。我们一直以为散乱的阵型无法发挥骑兵这一兵种的优势,但兰特大帝的出现改变了自神魔大战之后兽人部队的这一弱项。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除了兰特大帝等有限的几个人,其他人基本上无法率领兽人实施那种可怕的战术。
——摘自圣华学校军事学院必修课《骑兵论.兽人篇》
正准备对那位食客说再见然后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结果一个体型非常胖的人匆忙来到我们面前。
“尊贵的客人,我是这个店的老板。请问刚才那首词是您吟述的吗?”
我狐疑地点点头。
“尊贵的客人,您能够随我来一下吗?鄙店那位神秘厨师想要见您。”
好兆头!如果那位厨师高兴起来,今天专门为我们做一道菜也不是没可能的。那可棒极了!我整整衣服站起来,准备和卡特琳娜一起上楼。
那位食客慌忙吃下盘中的最后一点东西赶紧站起来问我:“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吗?如果你同意,我可以支付一百枚金币。如果能够吃到那位厨师所做的食物,我愿意再支付你两百枚金币。”
这个贵族直爽可爱,和拉库里有点相似。他吃这道菜的时候神情非常专注,那种认真的神情很有趣;现在为了有机会再吃好东西,却对我露出了很直接的请求的神情。我喜欢这种直爽的人,所以点点头。“先生,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很高兴,毕竟刚才你对我也有所帮助。不过我不会收下你哪怕一枚金币。”食客愣了一下,似乎不愿意欠下我这个人情,但是我已经挽着卡特琳娜跟着老板往楼上走去,他只得随后跟着。
我没有被带进厨房,却进了一间典雅的包间。跟着老板走进去后,我想他带错了路。房间里坐着一位女子。不过这种错误是可以原谅的,因为这位女子很漂亮。准确地说,极漂亮。因为她的容貌即使与卡特琳娜比起来也各有千秋。
首先使人注目的是她那修长而又结实的美丽身躯。她的腰是那样的细柔,不盈一握。那张令人吃惊的,象雪花石膏一船洁白的极美妙的脸,泛出了可爱的红晕。优雅的前额上面罩着黑色的极柔软的头发。两只迷人的大眼睛,散发出使人不可抗拒的魅力。一个线条优美的小鼻子,恰到好处地衬托着那两片微微张开,湿润的红唇。红唇间,闪烁着两排雪白的牙齿——那是真正的珍珠,似乎正与那浮现在她脸上迷人的小酒窝争奇斗艳。雪白的脖子,好象用大理石凿成。匀称柔弱的双肩,让每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产生绮念。
那个跟在后面的那个食客呆住了,而卡特琳娜有些僵硬起来。我想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美女——除了在镜子中。
我暗自发笑:这种情况真有趣,如果不是老板带错了地方,我怎么可能知道小魔女也会有这种反应。
没想到老板冲着那位不知名的女子点了头便低着头倒退着出去了。
这下把我也弄糊涂了。不是说要带我见那位厨师吗?怎么会是这样。
神秘女子礼貌地问:“在东方我没听过刚才那首诗,请问是谁吟颂的?”
那个食客失神落魂的样子让我后悔为什么带他一起来,这样多丢我的面子啊。况且是在美女面前丢面子!
我清清嗓子。“是我。”
卡特琳娜勾住我的胳膊用极低的声音说:“表哥,我想取下面具。”
我苦苦忍住发笑的冲动,没有理睬她。
那位神秘女子说:“失礼了,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安丽丝.希拉,是这个酒店的客串厨师。”
我只听说过秀色可餐,没听说过秀色做餐。不过如果卡特琳娜能够象这位安丽丝一样,我做梦都会笑醒的。
“我叫兰特.萧,这位是卡特琳娜.艾朗茨。而这位,……”我使劲地捅那位食客,好不容易好让他回过神来。“这位安丽丝.希拉小姐想知道你的名字。”
“我,我叫凯森……凯森.卓索图。”凯森结结巴巴地自我介绍。“我是跟着这位先生上来吃你所做美妙食物的。”
狂晕。如果凯森说这句话时不是因为被美色迷昏了头,那么他的智商与拉库里和木力有得一拼。
“不知你请我们上来有什么事?”虽然这位安丽丝小姐很漂亮,但我已经见过绝色的卡特琳娜,因而她的美色对我的震撼并不足以使我忘记来此的目的。现在最重要的是提醒她为我们做一顿好吃的。
安丽丝微微一笑,房间里顿时充满了春色。“这位凯森先生,隔壁的房间里有我一点小小的心意,那是一种餐后饮料,名叫酸梅汤,希望您喜欢。”
凯森在美食与美女之间犹豫了一会儿,不过他最终选择了前者。他转身离开寻找他的最爱去了。
卡特琳娜拧了一下我的胳膊,我痛得倒抽一口冷气。老天,小魔女以前也拧过我,但凭她的手劲我根本无所谓。可这回她使用圣斗气来拧我,差点没从我身上拧下块肉来。“你看上这个安丽丝了?为什么不介绍我是你的表妹?”卡特琳娜的音量极低,但听起来有一种危险的味道。
我想胳膊上一定有一块青紫的伤痕。我咧着牙对安丽丝说:“安丽丝小姐,您是否也为我和我的表妹准备了食物。我对您的手艺非常心仪,呀!……”我明白自己犯了错误:不应该使用心仪这个词。
安丽丝掩嘴笑了。然后她对卡特琳娜说:“小妹妹醋劲真大。你知道吗?其实你的表哥可真是一位正人君子,很少有人看见我的真面目后能够象你表哥一样神色自若的。”
卡特琳娜被安丽丝说的话转移了注意力,她骄傲地肯定。“那还用说。我表哥嘛,谁能比得上?”
汗颜。
对安丽丝的美貌不动心,那只有极罕见的圣人和傻子可以做到,至少我是不行的。第一次见卡特琳娜的时候我也是惊若天人、呆若木鸡。发呆的严重程度未必比那个凯森强多少。见过卡特琳娜后,安丽丝的美貌自然也就在我的承受范围之内了。看来这两个女人似乎很投缘,甚至准备坐下来聊天,我有点着急了。
“安丽丝小姐,我肚子饿了。”
卡特琳娜白我一眼。“你怎么能够这样对一位小姐说话啊,太不礼貌了。一点贵族气质、骑士风度都没有。”
我差点口吐白沫摔倒在地上。如果不是卡特琳娜刚才狠狠拧了我两下,我至于这么说话吗?讨好美丽的女士是每个男人的义务和心愿,我只是被卡特琳娜的暴行吓坏了,因而强制改变了自己的行为模式。可现在居然还是被卡特琳娜批评。
安丽丝又笑了。“对不起,我很喜欢这位小妹妹,因而忘了。失陪一下,我去弄几个菜。马上回来。”
等安丽丝走开后,卡特琳娜想起了什么。她坐到我身边,小声对我说:“对不起,刚才我很用力地拧你,痛吗?让我看看怎么样了。”
还好我本身也是高级白银骑士,不然就不是痛不痛的问题了。普通人被影剑士用圣斗气拧一下,轻则是一块肉掉下来,重则会一命呜呼。我考虑了一下:是应该做出男子汉的样子说不痛,然后用水系一级魔法疗伤术将受伤的地方弄好,还是应该把青紫的地方让她看看,让她内疚一下好呢?做出男子汉的样子可以满足我的虚荣心,可是万一这个小魔女认为这样做没什么问题,那么以我对她的了解,她以后肯定会经常施展圣斗气来拧我。她如果使足了力气施展出终极圣斗气,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我可没把握不受重伤。
于是我掳起袖子。“瞧,你干的好事。”
卡特琳娜看见她的杰作后很愧疚,她坐在我的怀里搂着我的脖子撅着嘴不安地扭动。
不知兽人怎么会认为我是魔王的。瞧我现在的模样,这种千娇百媚的绝色美女坐在我怀里都可以坐怀不乱,即使是圣者大约也不过如此吧。
我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背。为什么总是这样?卡特琳娜做错了事,做为受伤害者却总是安慰施害者。
不知过了多久,卡特琳娜平静了下来。她抬起头对我说:“主人,你惩罚我吧。随便你怎么惩罚我都行。”
本来面对她那受惊的眼神时我是特别心软的,但卡特琳娜的那句话使我一阵冲动。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卡特琳娜惩罚她时的香艳刺激。
一时没把握住,我把卡特琳娜横起来准备实施处罚,没想到这时候安丽丝却端着一个大盘子进来了。
刚才心神恍惚,居然连别人走到门前都没注意。如果这时候有个刺客要刺杀我,他即使只有风剑士的实力估计也可以成功。
我很尴尬,连忙把卡特琳娜放在一旁的椅子上。刚才那种情况被安丽丝看见了,我的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好。
卡特琳娜羞红了脸,她赶紧捂着脸。
安丽丝并没有对所看到的事情表现出异色。她把那个大盘子放下。我的注意力很快转移动这个大盘子上。这个盘子上一圈扇形的十个八个木头墩儿,中间一个小圆墩儿。每一扇形木墩儿摆一种切成细丝的食物,正中间就是刚才凯森所吃的东西。
安丽丝现在的神情与最初相较而言有些冷淡。这很正常,我想任何一个女子都不会对一个色狼有好感。“我来介绍一下,四周的叫冷菜,是用来配这个主菜的。这个主菜叫回锅肉,它的准确称呼是蒜苗回锅。你们尝尝吧,我走了。”
现在安丽丝是否留在这儿我确实不太在乎,只要她别将这个菜带走就行了。只是,为什么没有餐具呢?
爱克斯大陆的北方大草原上以兽人为主,在兽人活动的主要区域与人类的要塞之间有一个缓冲地带。在这个缓冲地带里生活着以游牧为生的人类部落。这样的游牧部落的文明相较于更南方的同类要低一些,但是他们的悍勇却远远超过了南方人。这些以游牧为生的部落里,生活着罕见的半兽人。
曾经随同与兽人进行贸易的商人去爱克斯大陆北方的大草原游历。在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个人显得极为渺小。
如果是初春,湛蓝的天空飘着朵朵白云,整个大地一片浅绿,给人以心旷神怡的感觉。站在这里,心胸自然而然的广阔起来。
我曾经两次接触过兽人部落。第一次去的时候,我只是尝了一下兽人的食物,然后就和那些商人一样只吃自带的食品。但是当我第二次去的时候,却惊奇地发现同去的商人只吃兽人制作的食物。尝过之后,肥牛和烤羊肉给了我极深的印象。很难想象这两样食物居然是兽人制作出来的。
经过打听才知道,我们能够尝到这两种食物是因为正赶上兽人举行祭祀的缘故。能够掌握这两种食物烹调方法的,是兽人部落的巫师。而真正掌握其技术精髓的,只有阿塞拜部落的大巫师。
——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爱克斯大陆旅游见闻》
我从来没见过生意这么好的酒店。闻多酒店规模并不小,足够坐上百个客人,但是没想到排队的人都排到街上了。那些排队的都是平民,贵族都在二楼的包厢里进餐。我虽然也是贵族,而且还是拥有至少三座自由城邦的贵族,但我并不愿意暴露身份。德克萨并没有认为我是人类的公敌,但我这样的身份确实有些敏感。排队就排队吧,没什么大不了的。
虽然现在不能使用贵族特权,但我有钱。傻傻地排队这种事没必要亲自去干。我花了两枚银币雇了两个当地人,一个帮我排队,另一个随时联络我们。
幸好我没有自己排队,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一个多小时。在这段时间内,我又犯傻了。因为无聊,我居然建议卡特琳娜去逛街。花钱我自然是不会心疼的,但我忘了现在身边没有帮忙提东西的人。我相信再过二十年也不会弄明白女孩子为什么喜欢买那么多衣服——分明穿不了嘛。不知道卡特琳娜小时候是受的什么教育,但从所买衣服的品味看起来没受过专门的教育。她买了十几件衣服居然只花了不到一个金币,据我所知,一般的贵族小姐宁可丧失生命也不肯穿上廉价衣服的。
总算熬到头了,那个叫汤姆的当地人终于来告诉说马上就轮到我们了。
逛了半天街,卡特琳娜感觉如何我不知道,但我觉得自己可以吃下一整头牛。卡特琳娜雀跃着挨到我身边准备挽着我的胳膊,却发现我抱满了衣服。
“表哥,你把衣服交给汤姆,挽着我嘛。”卡特琳娜指着汤姆。当我把衣服交给那个汤姆后,卡特琳娜大方地说:“汤姆,这些衣服送给你了。你可以走了。”
刹那间我的思想一片空白。我不知道是不了解女人还是不了解卡特琳娜,看起来她逛街的目的并非买东西,她逛街似乎只是为了逛街,另外随便花点钱。
进入酒楼后,我的思想从紊乱中解放出来。因为一股香味。
哇,真的很香呢。我走到座位上,那个排队的当地人拿到一个银币高兴地走了。这时候,一个侍者拿着菜单向我们走过来。
“先生,请问您想吃点什么?”
我还没反应,卡特琳娜高兴地指着邻桌的一个菜说:“表哥,我要吃那个。”
我顺着卡特琳娜所指的方向望去。那是一种不知名的食物,但此不知名非彼不知名。卡特琳娜所做的不知名食物一看就是知道是某种会让人中毒的东西,而这个不知名的食物却很明显是一种很好吃的东西。
那显然是一种肉,闻起来有点象猪肉,但我又不能肯定。这种肉,最强悍的是它的视觉冲击力——长超过了二十厘米,宽差不多有七八厘米,却又可薄如布帛。端上桌来,只见那一张张的深红,逶迤起伏在大盘子中,那种冲击力和震撼力不亚于我第一次见到卡特琳娜时的感觉。我赶紧摇摇头,看见吃的东西会联想起卡特琳娜,真是疯了。
卡特琳娜开始舔嘴唇起来。要命,她这样的动作最容易让我冲动。兰仆告诉我一个古东方的哲理:食、色,性也。我现在处于双重的诱惑之下居然还能够神色自若,想不佩服自己都不行。
那香香浓浓的肉油会顺着旁边那个食客的嘴角流下来,而他却没有查觉到这一点。这时候卡特琳娜拉住我的手,腻声说:“我要。”
在塞斯带领军队时听过一些寂寞的军人聊天说,男人最喜欢听女人说“我要”这个词,但最害怕听女人说“我还要”这个词。卡特琳娜既然玉口已开,我自然顺从她。
我对着侍者抬一抬下颌,“先给我们上那个菜。”
那位侍者露出为难之色。“尊贵的客人,您是外地人,不知道我们酒店的情况,这道菜并非本店厨师做出来的。有一个神秘的厨师自愿为我们酒店提供若干时间的服务,但每天只是做十个菜。所以今天很抱歉,不能让您满意了。”
有这种事?物以稀为贵,一天只有十道菜,那我更得尝尝了。
“那个厨师今天已经做了几个菜了?”
“非常遗憾,今天的十道菜已经做完了。您可以在本店吃完后进行抽奖。普通席每天有四个中奖机会,而贵族席每天有六个中奖机会。如果您运气好,明天或许可以有机会。”
算了,这个店别的东西看起来也不错,我吩咐侍者:“好吧,你随便给我们来点店里的特色菜。”
“不嘛,我要。我要吃那种食物。”小丫头冲我撒娇。我根本没法拒绝卡特琳娜嗲声嗲气的要求,但这种要求确实有些难度。
我将目光睃向那位幸运的食客,不由打起了抢劫的念头。和兽人相处久了确实不好,变得原始而且野蛮了。要抢也应该抢别的什么啊,要是传出去被人知道我兰特。萧大人抢别人的食物,形象就算是全毁了。
也许我和卡特琳娜注视的时间太久,也许是目光牵实在过于火辣辣,终于引起了那位食客的警觉。那位食客抬头望了我们一眼,然后继续埋头苦干。他以虔诚而爱惜的姿态捍卫那盘菜,左手环住盘子,右手干脆放弃餐具直接用手抓。那男子现在的神态极为专注,相信除了对受保护的物品有反应外,即使店内失火也不会让他有丝毫动摇。那副模样自然惹得旁人不住地咋舌,但他丝毫不觉得羞愧。
我仔细看了他两眼,无论是从服饰还是气质来看,他都更象个贵族。另外,他五短身材,面色黝黑,脖颈显得粗短些,两道浓眉刷子似的倒挑起来。他一身剽悍勇武气质,只两腿看上去有点罗圈。我知道,经常骑马的人都有这毛病。
这个看起来明显是个贵族的武将怎么会到平民用餐的地方吃东西呢?
我暗示一下卡特琳娜,与她一起走到那位食客的桌子边。“朋友,请问我能够坐下吗?”
咬满食物的嘴里含糊不清地回答:“坐下可以,但不可以吃我的东西。”
“你应该是一个贵族吧,为什么会在平民的一楼吃东西呢?”
食客甚至懒得抬头看我。“我只是从一位平民的手中买得了吃这道菜的权力,因而在这里吃东西。你不也是一位贵族,为什么也在这里?”
我可以很好的掩饰贵族的气质,但是觉得没有必要。和他交谈我得到了一个很有用的情报,可以花钱买下吃这种食物的权力。
“请问,你是花多少钱买下的这种优先权?”我继续问,一天才十道菜,我可没把握有这么好的运气。花钱买还是直接些。
这个男子明显有些不耐烦了。“两百金币!”
还好我带的金币多。不过这道菜算起来也真贵,各种成本加起来居然超过了圣华学校一年的学费。想当年两百枚金币于我而言是多大一笔财富啊。
这时候我想起以前从兰仆那儿学过的一首关于古东方食物的诗,我猜测,那位神秘的厨师做的正是东方食物。我不由随口吟起那首词。
“庖丁鼓刀,易牙烹熬,水欲新而釜欲洁,火恶陈而薪恶劳。九蒸暴而日燥,百上下而汤鏖。”
看来今天是没办法了,如果抽不中奖,明天就花钱买好了。
骑者,奇也。千里转战,朝发夕至,谓之奇。骑者,锐也,攻城略地,侵略如火,谓之锐。骑者,险也。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谓之险。骑者,诡也,声东击西,飘忽不定,谓之诡。骑者,诸兵之首,得之可以百战,失之则以亡国,为将者不可不察。
——摘自圣华学校军事学院必修课《骑兵论.序言》
将木力他们带回草原比我想象得要轻松。
虽然英格兰尼人非常渴望给予兽人重击,但是他们军队移动的速度与兽人的高机动性相较起来实在是个致命的缺点。对付逃窜的高速骑兵最好的兵种其实也就是轻骑兵。无奈在缺少其它兵种的支持下,英格兰尼的轻骑兵只能对付流窜的马贼。人类部队现在的骑兵无法与兽人相抗衡,我猜想以后为了与兽人部队相抗衡,人类军队会大力发展弓骑兵。与英格兰尼人玩捉迷藏的过程中我发现,他们找到了一个暂时对付兽人部队的方法。
追捕兽人的部队中,至少有两支全部由青铜骑士以上级别骑士组成的骑兵小队。虽然一个骑兵小队只有大约一百人,但是我无心恋战。一支全部由青铜骑士且充满杀气的部队,很容易使我警觉,那些青铜骑士并不懂得如果收敛斗气。兽人虽然比起普通人类战士强得多,但是一个青铜骑士远远比一个普通兽人更加强大。虽然有信心将这样的精锐骑兵击溃乃至消灭,但是我实在不愿意再牺牲任何一个兽人。因而每当那两支精锐的部队逼近时,我总是小心翼翼地躲开他们。
英格兰尼的北面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这也就木力他们的家乡。以八百骑兵强力突破敌人的封锁很困难,但是在长达近千公里的边境线上寻找到一个缺口却并不难。
引着追击的部队兜了一个大约五百多公里的大圈子后,我终于将这群兽人带领回到了草原。虽然在攻入人类腹地的战争中每四个兽人中就有三个永远丧失了生命,但我毕竟将这些剩余的兽人带回了他们的家乡。
刚到草原的时候我因为成就感而高兴,木力派出许多兽人向四面八方的部落传达魔王降临的消息,这导致许多兽人来到阿塞拜部落。他们中大多数是各个部落的实权人物。自神魔大战之后至今,除了作为奴隶被带入人类社会的兽人外,只有阿塞拜部落的兽人亲眼见识过人类社会的繁华。当他们听说魔王降临而且率领兽人部队进攻了人类社会后,他们狂热的情绪被调动了。木力要求使者告诉其它的部落,他将在一个月后举行魔王降临盛会。
我很难想象一个人类如何能够在兽人部落里生活一个月!兽人的食物仅仅是为了填饱肚子,我曾经怀疑过兽人的味觉是否与人类不同。我甚至想:即使生吃那些马牛羊的感觉也比吃兽人所制作的食物要强些——当然,兽人有时候制作的食物确实与生的差不多。
卡特琳娜早就被我剥夺了烹饪的权力,吃她为我做的食物,还不如直接吃毒药更干脆些。不得不承认一个令我哭笑不得的事实:在整个茫茫大草原上,我的厨艺最好。世界上有几件我所不喜欢的事之一便是自己动手弄东西吃,必须天天自己动手制作食物实在令我发疯。
我实在无法再待下去了,于是对木力说我想要离开这儿,哪知这句简单的话居然惹得木力号淘大哭起来。他哭得惊天动地、声嘶力竭,他一边哭一边用兽人语悲愤地喊:“魔王抛弃我族了!魔王抛弃我族了!”
木力可以在如此痛哭的情况下将意思清楚地表达令我有些吃惊,但更令我吃惊的是,他居然以斗气将声音传向草原四周。我不知道他这一行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但后果极为明显而且可怕。
在木力向草原其它兽人族传达魔王降世的消息后,有其他许多兽人族向木力的族群臣服了。因为受植被和水源所制约,一起生活的兽人人数上限有一定的限制,但木力此时率领的兽人已经超过了一万。
哭声象瘟役一样迅速传播开去。到了最后,草原上的哭声连成一片。这么多人一起哭嚎的场面让我目瞪口呆,这比上回的场面不知要大多少倍呢。我倒是理解兽人们此时的行为,思想简单的兽人极为崇拜魔族,而魔王则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最高。如果他们确认被魔王抛弃,就好象人类社会中那些虔诚的信徒得知宗教信仰瞬间崩塌一样,顿时会茫然无依。
如果用什么词来形容我此时的心情,手足无措应该是个正确的选择。我固然可以哄哄木力说我不会离开他们,但问题在于就算兽人的食物与人类一样,我也不可能永远留在兽人部落啊。只是眼见兽人们如此伤心也真叫我为难。
还好桑让是个称职的大巫师,他慌慌张张地跑到木力的营帐,看见我不禁一愣。桑让到底要比其他兽人要强一些,他慌忙问我:“魔王大人,您要抛弃真心归顺您的子民吗?”
没想到借用魔王的身份会有这种后遗症。
“不会,没有的事。”我现在也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平息兽人激动的情绪先。说这句慌话的同时,我感觉到自己脸部肌肉在抽搐。
“木力,你怎么搞的,胡乱说些什么!”桑让大声喝斥木力。兽人部落的首领在军事上拥有绝对的权威,但是大巫师掌握着祭祀,因而在在兽人部落里拥有超越族长的地位。
木力听到我的话,又被桑让斥责,很委屈地回答:“刚才魔王大人说要离开这儿的。”
没想到同人类一样,兽人在吃惊和担心时他们淡绿色的脸也会发白。
没待桑让开口,我赶紧解释:“我的意思是现在离开一会儿。要知道魔族的事物也需要我管理,我不能永远待在你们这儿的。”说完后,我觉得自己是个谎言天才。现在的世界上没有魔族活动,但传说中魔族是极为可怕的种族。他们的数量极少,但每个都拥有强横的实力。以我目前的实力,未必打得过任何一个真正的魔族。还好魔族已经有几百年没在这个世界上出现了,要不然我的谎话被真正的魔族听见,那可大大不妙。
木力和桑让同时放下心来。不过木力还是向我提问:“魔王大人,您既然降临到我们的部落,为什么不参加下个月的魔王降临盛会呢?我听说您明天就打算走,还以为您要抛弃我族呢。”
“知道了,下个月的仪式我会参加。不过明天我得回魔界去。不过先说好,参加完仪式后我还是要回魔界去的。”听到营帐外仍旧是震耳欲聋的哭嚎声,我赶紧下令木力赶快解决这个问题。木力这个兽人居然也学习了礼貌之类的东西,他赶紧走出帐外大声宣布魔王并没有抛弃兽人,下个月将参加兽人最重视的魔王降临仪式。我对木力没在就站在营帐内大声嚎叫感到欣慰,无论如何,能够让脑袋里全是肌肉的兽人有这样的觉悟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第二天,我与卡特琳娜落荒而逃。考虑到一个月后就会回来,因而便没有带上阿呆。阿呆作为图腾在阿塞拜部落过着惬意的生活,因而很听话就留下了。在送别的时候,木力和桑让的目光让我有些担心。如果不是因为我在他们心目中身份过于高贵,他们或许会死死地抱住我的大腿不肯让我离开吧。
与卡特琳娜并肩在大草原上骑着马向德克萨的方向前进。目前大陆上不承认我是人类公敌的国家很少,德克萨是其中之一。既然这些天的目的只不过是好好休息一下,我也不欲惹事生非,科洛斯虽然也不错,但是距离稍远了点。去德克萨是最好的选择。
当木力与桑让完全消失在视线后,我与卡特琳娜象小孩子一样快乐地尖叫。不过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我象小孩子一样尖叫,因为卡特琳娜不象小孩子,她本来就还是个孩子。现在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好好地吃一顿人类名厨制作的美食。
进入德克萨的第一个城镇之后,我与卡特琳娜二话不说先好好地大餐了一顿。
当我抚摸着浑圆的肚子为自己的形象悲叹时,发现卡特琳娜仍然在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尝食物。必须承认,我的自制力实在还是差了点,刚才吃东西时狼吞虎咽,结果导致现在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待卡特琳娜也吃得心满意足之后,我招来侍者买单。“一共是八个银币加五个英镑。”为了得到更多准确的消息,我扔给侍者一个金币。“结帐剩下的算你的小费。我是一位美食家。请问,附近这儿有些什么味道好些的小吃?”
侍者职业的笑容变成真正的眉开眼笑。我最初的吃相可能让酒店的老板有些担心,毕竟这种吃法很象是连续四五天没吃过任何食物的人。这样的客人是否能够付帐永远是酒店老板最为关心的问题。现在我给了侍者一个银币以上的小费,对他而言绝对是一笔大收入。侍者未必会相信在一间普普通通酒店里狼吞虎咽的客人会是一位美食家,但是看在小费的份上,是美食家还是食人族又有什么关系呢?
“尊贵的客人。不知道您是否有空,距离这儿大约八十公里处的西维京市的闻多大酒店来了位神秘的厨师,据说他调制的食品极为美味。如果您有兴趣,可以去西维京去品尝一下。”
我轻轻摸着肚子,感到一丝幸福。原先对于美食我并不没有特殊的爱好,但是味蕾遭受过卡特琳娜蹂躏之后,又惨遭兽人食品的折磨,我现在突然觉得能够吃到好吃的东西很令人愉快。木力他们抢掠了不少黄金,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又必须回到木力那儿参加什么大会,这么短的时间内我干不了什么别的事,所以干脆休息。现在我有钱又有闲,可以干点自己想干的事了。
下个目标定下了,就是西维京市。
第三部前言
前两部的前言是想起点什么就写点什么,不过后来我发现在起点修改文章很麻烦,因而干脆一次定稿算了。
第二部写完后休息这么长的时间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确实想休息一下。工作稍微比以前忙了点,而且女朋友霸占了我大量的写作的时间。另一方面,虽然目前我勉强算是网络写手,但我同时也很喜欢作为网络的读者。前一段写作的日子里,我已经很少看别人的了,但是没道理自己写作就不看别人写的啊。
本来计划十二月五日再更新的,可是在没有更新的日子里,起点的朋友仍然不停的写书评——现在以聊天为多,根本算不上书评,不过我同样喜欢。面对读者的热情,我起码也应该提前一点。不过呢,下周我会少更新一点。
刚才上网发现在起点被推荐了。呵呵,真叫人高兴。这样一来,更是应该提前结束假期了。不过我在自己的假期上传,偷点懒降低上传频率大家不会介意吧。
十二月四日:刚才上起点,结果服务器有问题没上传成功。关于伊莉的结局我有三种设想。第一个假设结局为伊莉孤老一生,第二个结局为与阿朗佐结合,第三个结局为伊莉有一个双胞胎妹妹,这样便可以桃代李疆。第三个结局似乎太完美,想了一天后,我觉得为了完美而刻意地创造情节没有太多的必要。我准备放弃第三种结局。
有读者对主人公的性格仍旧没有成熟感到情节过于缓慢。我现在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搞不好最终会象黄易的《大唐双龙传》那样写得又长又臭,迫不得已只好草草收尾。
但是主人公的性格肯定不会很快成熟——甚至根本就永远带着孩子气。
《魔法学徒》里的小恩如今仍然怯弱、胸无大志,不也照样当主角?
当然,《大帝传》多少带些争霸的内容,与前者略有不同。不过主角近期的性格变化不会太大。起点有朋友建议将书名改为《大帝传之前传》,让主角理直气壮地不成熟下去,这却也是个好主意。不过有了前传,自然应该有正传以及后传,这项工程太大了,令我心生犹豫。反正时间还长,容我慢慢想。原来打算五部,如今看来会超出预算了。
:)
会议主持人:作者
赞助商:沙丝那亚代领主阿拉卡
参加人:
幽灵:乔.格里思
灵魂:兰妮.格里恩
兰特.萧
伊莉.塞斯
卡特琳娜.艾朗茨
马迪尔.哈伯
拉库里.菲尔德
若干记者
因为堵车的关系,记者丁参加《大帝传》作者主持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时迟到了一刻钟。一路上,他不停地为自己这个月的奖金而祈祷。到了会场后,记者丁惊奇地发现现场一片混乱。
兰妮和马迪尔稍好些,他们只是相互含神脉脉地对视。象这样能够人鬼恋的机会很难得,因而他们非常珍惜。他们的眼中只有对方,对围着他们提问的记者视而不见。
乔不知道为什么又狂化了,他正愤怒地殴打着作者。作者此时已经处于口吐白沫、奄奄一息的状态。对作者极有好感的拉库里正试图劝解乔,他拼命想拉开狂化中的乔,但是以他此时普通骑士的实力,根本就撼不动乔一根手指头。如果不是看在拉库里也是主公家臣的份上,估计在一旁捣乱的拉库里会被乔一拳打飞。拉库里一边用力掰乔的手,一边大喊:“快来人帮忙啊?作者快咽气了。快来人拉开乔!”
这时一大群人喊着:“来了,来了,别着急。”呼地围上一圈。出乎意料的是,这群人围在周围伸出麦克风开始提问,现场闪起大家熟悉的照相机拍照时发出的闪光。
兰特倒是对作者的性命比较关心,但他此时正被两位美女缠着。年纪较小的一位似乎是影坛新星卡特琳娜.艾朗茨,而另一位则是去年勇得坏莱坞影后奖的伊莉.塞斯。
卡特琳娜勾着兰特的脖子腻声说:“达令,你不是说过你和伊莉之间完全没有任何关系了吗?为什么伊莉公爵还缠着你?”
伊莉的外表本来就清丽脱俗,此时更显出惹人爱怜的神情,即使是个石头人恐怕也会被她打动。兰特是个感情丰富的人,虽然他曾经对伊莉的作法非常生气,但此时又开始为伊莉心疼。如果不是因为卡特琳娜腻在身边,兰特一定会吻平伊莉微颦的秀眉。
兰特努力想挣脱卡特琳娜,但是影剑士的身手对付高阶白银骑士还是绰绰有余的。其实更重要的是:这么香艳刺激的情况下,为自己加持魔法强力挣脱岂不是太煞风景?兰特决定用语言来说服未成年的小美女,毕竟自己脖子上的压力越来越大,如果小美女万一激动起来再加把力,搞不好他会因为缺氧而窒息。“表妹,我已经对你说过了,不要这个样子。你还小,不要显出你暴力的一面来,你应该展现自己清纯的样子。再说了,我是你表哥,不是什么达令。”
卡特琳娜嘻嘻一笑。她轻轻咬住兰特的耳朵腻声说:“本来我是你的仆人,可是你要我作你表妹。后来我问过别人,在爱克斯大陆表妹的特殊含义。你难道不想吗?……”卡特琳娜媚眼如丝地勾着兰特的魂魄,同时还在兰特胸口画起圆圈来。
“小魔女!这么小就这样子,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兰特紧紧地搂着小美人的小蛮腰,偷偷对卡特琳娜进行不起任何作用的威吓。
他直视伊莉,清清嗓子。“公爵殿下。依我个人以及作者的意思,本来这个小魔女应该在下一部才加入的,可是应读者的要求,小魔女提前登上了舞台。其实直到你宣布剥夺我的塞斯公民籍之前,我仍旧很喜欢你。别看卡特琳娜还很小,又自称是我的仆人,而且外人看起来蛮听我的话。可是要知道,卡特琳娜实在是个真正的小魔女……”正说着,兰特突然说:“失陪一下。”兰特捂着胯部擦着鼻血向洗手间冲去。
卡特琳娜冲着兰特的背影狡诘一笑,然后一本正经地对着伊莉说:“伊莉姐姐,你已经是兰特的过去式了,忘了他吧。虽然作者和兰特都有着初恋情结,但是大多数读者都不喜欢你。反正阿朗佐也是个帅哥,那个克洛斯也是不到二十五岁就成为高级魔法师,他们俩都喜欢你,你又何必还与兰特纠缠呢?”
伊莉有些失落。不过她在经历塞斯复国的残酷战争后,变得很坚强。伊莉落寂地一笑。“小妹妹,你知道世界上最难掌握的是什么吗?”望着卡特琳娜迷惑的表情,伊莉补充道:“是感情。兰特是个重情义的人,而且你也知道,他还有着初恋情结。以后的结果会发展什么什么样,谁也说不准。别太得意。”
说完,伊莉转身向自己的座位走去。
卡特琳娜冲着伊莉的背影做了一个不符合她性别和年龄的手势,然后对自己说:“兰特很喜欢我,他是我的!”卡特琳娜突然想起点什么,望望四周,发现没人注意她,于是吐吐小香舌,向作者走去。作者虽然似乎也站在伊莉那边,但是他现在还不能死。他要是现在挂了,那自己与兰特的未来可怎么办?
在作者已经气若游丝的时候,卡特琳娜终于解救了他。卡特琳娜用一种谁的不知道的方法,将乔弄晕过去。然后,她拎着作者向会议主持台走去。看见兰特从洗手间出来,卡特琳娜象扔沙包一样将作者扔到座位上,然后扭动着腰肢迎向兰特。
兰特又擦拭鼻血起来。他压低声音对卡特琳娜说道:“你应该清纯可爱些。你才多大,还不到十六岁呢。不许再学大人的样子。”
卡特琳娜嘟起樱桃小嘴。爷爷以前告诉过她,男人都喜欢风情万种的女人。为什么兰特总是要求她不要那样呢?
经过现在医生的紧急救护,作者终于恢复了意识。他躺在担架上开始接受访问。虽然医生认为作者此时的健康状态实在不适宜接受采访,但是被那么多记者围着,医生明白作者不回答他们的提问是出不了会场的。
记者甲:“请问,刚才乔为什么又狂化了?你们之间斗殴是为了女人吗?”
作者听到这个问题,险些又昏了过去。他有气无力地反驳:“tmd,你眼瞎了吗?那怎么可能叫斗殴呢,我是被殴打。乔之所以打我,是因为我把他的独生女儿卡嚓掉了。其实为这个事我也蛮后悔的。唉,要杀也应该杀别人嘛,为什么杀掉兰妮呢?其实我对兰妮的感觉还不错……喂,记者,刚才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你把刚才记下的删掉。”记者甲看见作者翻着白眼、吐着白沫挣扎着想冲过来抢笔记本,赶紧护住笔记本冲出会场。
记者乙看看兰妮,又看看马迪尔,终于把目光投向拉库里。“拉库里,在第一部你只不过是比群众演员稍强一点的小配角,现在你被作者看中,戏份加重,有些什么样的想法?”
拉库里咧开嘴傻笑。“呵呵,这得多谢作者大大。作者大大是除了神魔大人之外我最尊敬的人。俺别的不说,什么上刀山,下火海的困难事,只要作者大大需要,说一声就行了。”
这时候偏拗狂清醒了过来。虽然不知被卡特琳娜怎么弄的动不了,但他仍旧声嘶力竭地大喊:“拉库里,你这个傻b!作者是个杀人狂。他杀了我,又杀了我女儿,下一个就轮到你了。”
拉库里不满地反驳:“作者大大答应过俺,让俺成为中将。你只是忌妒。”
作者这时候不知为什么似乎突然恢复了力气,他飞快地冲动乔身旁捂住他的嘴。低声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结果乔的神情松驰了下来。乔狐疑地盯着作者,作者坚定地点点头,乔终于安静了下来。
正当记者丙准备提问的时候,会场的大门被一脚踹开,门口站着的是法兰西斯的大阳之子阿朗佐,他现在极为狼狈,全身湿淋淋的。
阿朗佐的扫视了会场一眼,会场里所有的人都感觉到一股杀气。
“tmd!是谁把我敲晕了扔在一个荒岛上?站来出!是男人的就站出来!”
当阿朗佐将目光定格在作者身上时,作者慌忙解释:“绝对不关我的事。我哪有那种能力啊。你是黄金骑士,而我什么都不是。我已经很惨了,刚才被乔狠狠地揍了一顿,揍得我出气多进气少。现在不能再打了,千万不要打我……”
卡特琳娜皱起瑶鼻不屑地望着阿朗佐,用只有兰特听得到的声音说:“死笨蛋,我可不是男人。”
鉴于主持人(作者)已经陷入歇斯底里的状态,而兰特与阿朗佐之间的杀气愈来愈重,记者和其他人都愈来愈不安。他们三三两两自动退场了。最后剩下兰特、伊莉、阿朗佐、卡特琳娜四人。他们男女分工相互对视了一分钟后,不约而同“哼”了声后分别从不同的门离开了。
清醒过来后,作者独自垂泪,无语问苍天:“怎么连医生都走了?这次的新闻发布会比上次还糟糕。下次新闻发布会时,看来我不能再参加了,还是偷偷去夏威夷躲两天吧。唉,又熬过了一部。第二部总算结束了。”
作者语:
第二部自我感觉没有第一部写得好。
文摘越来越象鸡肋。在透露主人公的又一个红颜知已后,我颇为沮丧。有读者对此提出了质疑,但也有读者支持我。算了,还是按着惯性接着写文摘吧。以后小心点,别透露角色的将来情况就好了。
也有读者希望主人公现在就变得特别强大,在这一点上我不认同。主人公如果力量无敌、智慧无双,那种情况就象在耀眼的太阳底下,看不见天空上其它的任何星星。我只能让兰特成为特别引人注目的星星或是月亮。
老规矩:一部写完后作者放大假。半个月吧。
主公即主公,哪怕他是魔王。
——《马迪尔.哈伯元帅语录》
我为拥有敢于率领兽人为家臣和家臣之女报仇的主公而骄傲。
——摘自克洛斯写给马迪尔的一封信
大陆历1418年4月16日:负他多矣,今生无以为报。
——摘自塞斯公国第二十九任公爵伊莉日记
运筹帷幄,兰特不如我;勇敢果决,我不如兰特。
——法兰西斯亲王阿朗佐听闻兰特率兽人进袭英格兰尼后,对家臣史蒂夫.斯拉登所言
大陆历1418年4月16日,英格兰尼向全大陆公告三天后,伊莉公爵终于做出了决策。她宣布兰特伯爵的领地吾尔汉和卡敖奇为自由城邦,不再属于塞斯公国。兰特伯爵不再是塞斯公民,他的一切所作所为,均与塞斯无关。
消息公布后,塞斯人默默接受了这一决定。他们所爱戴的兰特伯爵虽然被剥夺了塞斯公民权,但是这已经是比较好的结果了。公爵完全可以剥夺一个人类公敌的采邑。兰特伯爵的首席家臣马迪尔旋即宣布放弃塞斯公民籍,自任为自由城邦吾尔汉代领主、任命克洛斯为卡敖奇代领主。
法兰西斯亲王阿朗佐对这一宣布保持缄默态度。当英格兰尼军队频繁调动准备一举攻克吾尔汉时,阿朗佐却率领其属下趁隙进攻敌军,给予了敌军沉重打击。由于塞斯国内战争处于白热化阶段,双方战区犬牙交错,而吾尔汉此时位于塞斯军所占区,英格兰尼暂时无法直接对其发动进行大规模战役。
4月22日,英格兰尼军从其他战区抽调出部分军力,对卡敖奇形成了包围态势。由于英格兰尼军队在数量上占据较大优势,塞斯政府方面无法对此作出强劲反应。但是塞斯民间却自发组织成义勇军源源不断朝着卡敖奇进发。
卡敖奇城正规军编制为一个联队。代领主克洛斯在4月16日就迅速作出反应,大量收购粮食并疏散城内普通民众。收购粮草进行得很顺利,因为克洛斯似乎从特殊的渠道得到了大量的现金。除了现金外,大量的战备物资也源源不断地送往吾尔汉和卡敖奇。相应的,塞斯公国得到的援助突然减少了至少30%。
疏散很困难,多数民众崇拜兰特伯爵,决心与卡敖奇城共存亡。代领主克洛斯不得不命令军队强制将流着泪的三万老弱妇孺驱赶出城。加上原先自愿离开危险之地的一万多居民,卡敖奇城的居民在5月份之前大多数离开城市。年龄在18岁与40岁之间的六千余卡敖奇人自愿组成义勇军,协助防守城市。克洛斯感觉城外敌军实在过于强大,因而默许了这些义勇军的留下。
虽然英格兰尼军自4月22日起已经对卡敖奇逐渐形成了包围态势,但仍旧不断有英勇的塞斯义勇军突破防守潜进卡敖奇城。直至5月2日,卡敖奇城原城防军一千余人;卡敖奇原籍义勇军合计六千余人;外地自愿军合计一千三百余人。尽管正规军人只有一千,但是可以参加战斗的人员共计兵力八千四百五十三人。
5月2日,英格兰尼正式向卡敖奇发动了攻城战。英格兰尼方以雷霆之势,在第一次攻城战中就对一个居民不足六万的中型城市投入了一万军队。如果不是必须抵挡卡敖奇四周源源不断来袭的塞斯义勇军,相信英格兰尼将会在首次攻城战中投入超过一万五千的部队。
卡敖奇城险些在英格兰尼军第一次进攻时就失陷。
城内兵力本来就少,大多数又是由没有任何作战经验的平民组成。好在攻城战中魔导士以下的魔法师不起太大的作用,不然情况会更糟。
克洛斯在城墙上指挥着部队,为他们鼓气。其实就算克洛斯不为士兵们打劲,士兵也会拼死抵抗。神魔大人在英格兰尼及布雷西亚所做的事,他们也有所耳闻。当城破之时,城内也将是一场大屠杀,敌人不会在这种时候仁慈。
城外的英格兰尼军由征西元帅扎吉.雷洛公爵亲自主持。
扎吉元帅招来副官,向他下达了命令。英格兰尼方的魔法师全部集中起来向卡敖奇城南面的城墙发射火球术和飞刃术。城内只有三个魔法师和十四个见习魔法师,他们聚集魔法力准备在城墙处设置一个小型结界。克洛斯制止了他们。对于魔法师们不理解的目光,克洛斯并没有解释什么。
在魔法的强力攻击下,一个小时之后,南城墙上已经被轰破了一个一米见方的大洞。扎吉骑马来到魔法师附近,为他们大声鼓气。“再加把劲,城墙马上就会出现一个缺口了。”
大洞上面的城墙本已崩溃了一部分,在猛烈的魔法攻击下,一块又一块的城墙塌了下来,形成一个一米左右的缺口。
在魔法师开始全力轰击城墙的时候,扎吉元帅将大量精锐部队派到了南城外,只待缺口轰开后就发动猛攻。
下午五点钟,缺口已经被轰成了三米宽,这时候魔法师的魔法力已经消耗殆尽。扎吉一挥手,所有的魔法师都停止施展魔法。
一支由两千人组成的弓箭手前进到可以射向城头的地方,向城头压制性射出弓箭。两支强攻剑兵联队手持盾牌和长剑向缺口处冲去。在他们的身后,是三千多的预备剑兵和两支骑兵联队。骑兵们来到干涸的城濠的岸上,准备一旦步兵占领城墙,骑兵就越过城濠,从缺口处冲进城内。
这时,对着缺口处的城墙上已经没有守城部队了。守城部队在缺口的两边数米的地方被魔法攻击得抬不起头来。现在敌人的魔法师停止了攻击,守城部队开始反击。守城士兵冒着敌人的箭雨向敌人投掷砖石并泼下滚烫的开水,导致第一批冲到城墙根下的英格兰尼人纷纷死伤。克洛斯从城墙外探起身子。
“魔法师开始攻击。”
这时候,魔法师们终于明白了克洛斯代领主的策略。如果直接与英格兰尼军的魔法师对抗,城内魔法师的力量相对而言小得可怜,最多只能将城墙被击破的结果推迟一个小时。但是此时在敌人进攻的时候,魔法师可以痛快地对攻城人员施展各种杀伤性的魔法了。
克洛斯此时已经是一个高级魔法师了。对于来犯的两千英格兰尼军队使用强力的寒冰魔法或流星火雨,虽然至少可以杀伤几十个敌人,但是于战局没有太大的改善。因而克洛斯勇敢地伸开双手站在城墙上施展一级土系魔法迟缓大法。
凶猛冲过来的剑兵速度明显放缓了。别的守城军看见代领主克洛斯这样不顾性命危险站在城头施展魔法,也都勇气倍增。有人向城下射箭,有人向城下扔砖头,有人向城下泼开水,夹杂着魔法力充足的魔法师所释放的冰箭、火球、风刃,如海潮般涌来的已经攻入缺口的剑手们死伤累累,纷纷滚了下去。随即第二批上来,又死伤纷纷,被守城战士打退。接着是第三批。城头上的战士看见敌人被连续打退两批,士气更加旺盛,第三批敌人死伤得比前两批更快。
扎吉骑着豹爪猴头马立在离城墙一公里外的地方观察着攻城战,他叹了口气,对一旁的副官说:“通知他们停止进攻。”
扎吉元帅闷闷不乐地回到大帐。到第三批进攻战士被击退后,士气已经降得很低了。如果不暂时收兵,再强行攻城也只不过是将士兵送上去白白送死。再说天色也渐渐黑了下来,即使侥幸攻进城去,在黑夜中也很容易在巷战中吃大亏。在敌人熟悉而自己不熟悉的战场战斗是统帅的大忌。
扎吉招来副官问道:“托蒂什么时候回来?”
副官恭恭敬敬地回答:“公子应该在两天后才能回来。他三天前传来信息,说任务失败。从布雷西亚到这儿本来至少应该需要十天的时间,不过公子骑的是照夜狮子马,相信只需要五天就可以来这儿了。”
扎吉从鼻孔里哼了一声。“那个死小子不在我身边帮我,偏要去试试看能否说服兰特。有那么容易吗?我早就说过,能够骑着猞猁从容赴死的勇士,既然已经做下带领兽人袭击人类的事,根本就不会回头。真是个固执的人啊。”
扎吉说到这儿,仔细瞧了瞧副官。在英格兰尼军队中,扎吉就是以死板固执而著称的。刚才批评儿子固执时,他不由想到了别人对自己的评语。
副官垂着头,仍旧是一副恭敬的神情,他其实并没弄明白扎吉元帅最后一句话指得是塞斯公国的民族英雄还是指元帅的儿子托蒂。
别看扎吉现在好象正在生托蒂的气并且还批评他,但是说起来这个儿子确实是扎吉最大的骄傲。二十八岁的时候就成为了黄金骑士,是英格兰尼最有前途的年轻人之一。按正常的发展,托蒂在四十岁之前就可以成为圣骑士。托蒂的军事能力也不错,虽然引蛇计划失败了,但托蒂在引蛇计划中成功地完成他自己的那部分任务;虽然率领第七兵团进攻曼城的战斗最终也以失败而告终,但在阿朗佐私兵突然出现之前,仍然成功地攻克了两座塞斯小城镇。阿朗佐率领法兰西斯五虎将中的萨弗斯.欧森巴哈和史蒂夫.斯拉登,在法兰西斯第一谋臣蒙迭塔.弗朗西斯科的帮助下,与托蒂的第七兵团对阵。在这种情况下第七兵团虽然被击败,但是仍然保存了大量的部队,从容退出陷井,免遭覆没的命运。托蒂的成绩已经被英格兰尼高层所认可。也许再过些时候,托蒂就会被任命为征西副元帅。
雷洛家族在英格兰尼是一个新兴的家族,而带领这个家族进入英格兰尼上流社会的兄长琥,却在二十多年前离开了英格兰尼。扎吉本人快四十岁才成为黄金骑士,现在快六十了,仍然还是黄金骑士。现在雷洛家族的希望就寄托在托蒂的身上了。
也许这次攻城应该放缓几天,等待托蒂回来后,就将攻城总指挥的职务交给他。卡敖奇城的城墙并不厚,里面的士兵虽然看起来不少,不过大多数都是未经训练的义勇军。以一万五千的兵力攻克这座城市并不难。当托蒂攻克卡敖奇城后,这样一件大功完全可以堵住英格兰尼朝中反对的声音。
当扎吉元帅在大帐里想念儿子的时候,克洛斯的思绪也飘离了战场。
“真是出人意表的主公啊……”
欧巴尼亚帝国里税收最低的并非大帝的出生地吾尔汉,并非大帝获取的第一个领地沙丝那亚,也并非欧马尼亚帝国的首都彼尔黄堡,而是布雷西亚的一个中型城市。这个城市被大帝免除了十八年的所有赋税。负责税收的财政大臣阿拉卡大人曾试图向大帝询问原因,大帝直视了阿拉卡大人半天后,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
布雷西亚公国与塞斯公国实力相若,经过昨天的血战,他们派出支援英格兰尼的两万部队现在可能只剩下了三、四千,而他们本国留下的正规军相信也不多。第三兵团加上第九兵团的残部,合计应该只不过在一万左右。不过布雷西亚人对我的仇恨想必超过了塞斯人对英格兰尼的仇恨。布雷西亚的贵族肯定不会吝惜他们的私兵,很快会向我发起疯狂的进攻。
仇恨固然不能消除仇恨,但是恐惧却可以迫使英格兰尼的附属公国对派兵参加进攻塞斯前多加考虑。为了塞斯,我可以说比伊莉做得更多。
兽人在营地里休息。虽然他们的智商不高,但是出于直觉也明白接下来的将是更惨烈的血战。尽管昨天是一种一边倒的战斗,但兽人还是损失了几百人。我剩下来的部队不到一千二,而且几乎每个人都带着伤。
近期我不打算与敌人进行正规的战斗。兽人们体力已经很差了,又几乎都受了轻重不一的伤。如果能够有一个月的时间喘息就好了。但是布雷西亚人不会给我这个机会。
布雷西亚北边是英格兰尼,旁边是别的两个独立的小公国。除非我疯了,否则不会将兽人带入其他公国。帕克省的地方部队已经在布雷西亚与英格兰尼接壤的边境布下防线,英格兰尼第三兵团和第九兵团也向边境线退去,与帕克省地方部队汇合。以兽人部队目前的状况来看,不太可能强行突破帕克省地方部队的防线。
英格兰尼人确实狡猾阴险,将防线布置在边境处,完全不理会从属国的死活。这样一来,我遭遇了极大的困难。布雷西亚人全都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剐,每一块石头后面、每一棵树木后面,每一个阴暗的角落,都有可能跳出一个充满仇恨的布雷西亚人扑向我的部队。
在长达一个月的游击战中,我又损失了两百多人。当初三千生龙活虎的兽人,现在只剩下了不到一千人。不过现在兽人们在我与兽人巫师的恢复魔法帮助下,加上他们自己本身极为顽强的生命力,已经基本上完全康复了。现在向北突围的时机终于成熟了。
当我正在寻找机会突破敌人边境线上的防线时,一个老熟人举着白旗追上了我。
是托蒂.雷洛。我举手制止了部下的骚动,迎向故人。
托蒂面对着我,迟疑了一会儿。
“兰特?”
男人无论做过什么,最重要的是敢做敢担。况且即使我不承认,率领兽人屠杀人类的名声也逃不掉的。
我无声地点点头。
“为什么,你为什么会这么做?!”托蒂的声音显得焦急而又冲动,似乎成为人类公敌的不是我,而是他。
“你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为了迫使英格兰尼从塞斯退兵,哪怕将灵魂出卖给魔王,我也在所不惜!”
托蒂听到我这个强硬的回答,出现了短暂的语塞。
“塞斯公爵对你并不好,即使你不投靠英格兰尼,在别的国家也可以轻易获得重用。你率领兽人杀害人类,这样一来,你必然会成为人类的公敌。你这又何必呢?”
我摇摇头。“道不同,不与为谋。”
“知道吗?我国已经将你的行为公告给大陆其它所的有国家。除了长年与英格兰尼争夺大陆霸权的德克萨和中立的科洛斯保持沉默,就连塞斯也发表了对你的谴责声明。”
我无力地笑笑。“这些我早就预料到了。”
这时候卡特琳娜骑着阿呆来到我的身边。她握住我的手,幽幽地说:“我永远支持你。无论你做什么事!”
“我带来了我国皇帝陛下亲笔签署的特别赦免书。如果你愿意投降我国,皇帝陛下将赦免你所犯下的罪,并且向全大陆解释当初我国的公告犯了错误,率领兽人的并非是你。除此之外,你将获得候爵的爵位及二级上将的官职。”
面对托蒂殷切的目光,我索然摇摇头。虽然情况如此糟糕,但是我并不后悔。我喜欢和平,但是以血还血并非我个人的原则,它是大陆通行的原则。我与别人不同的地方只不过是率领的部下不同。是兽人,被人类仇视的兽人。
托蒂试图做最后的努力。
“伊莉公爵声称你并没有对她进行过效忠,如今又做出这样的事,她宣布你的采邑吾尔汉和卡敖奇脱离塞斯公国,成为自由城邦。”
我的心象被插了一刀似的,心尖处产生一种痛极的感觉。
卡特琳娜这时候用力地握了握我的手。我反手拍拍她的小手。此时她在我身边让我有一丝安慰。
我尽量想让语气轻松些,但声音仍然很苦涩。“伊莉对我还算不错,至少她没有没收我的采邑,反而让我拥有了自己的独立城邦。你走吧,除非英格兰尼完全退出塞斯,否则我不会停止对英格兰尼的战斗。”
托蒂发了会儿呆。清醒过来后,他第二次向我行了恭敬的骑士礼。
“我不赞同你的行为,但是佩服你的精神。”
他骑着照夜狮子马准备离开,犹豫了一会儿,他又回过头来对我说:“你的家臣马迪尔宣布不再是塞斯的贵族,他现在只是你的家臣。马迪尔和克洛斯分别守护你的两座城市。我国准备全力攻打你的两座城市,以便立威。”
……
“不过,绝大多数塞斯人都支持你。他们自发组成义勇军保卫你的领地。”
托蒂的身影渐渐远去。这时候,憋闷在胸口的一股浊气终于透出。
身旁响起卡特琳娜怯生生的声音。“表哥,你别担心。有我在,谁也不可能伤害你。”
如果不是心情实在太郁闷,我多半会笑出声来。她这是安慰我吗?太不了解男人的心理了。
最糟糕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我反而觉得轻松了许多。不就是人类的公敌吗?最多就是杀回兽人的领地。其他不以猞猁为图腾的兽人族应该也会尊重阿呆,我这个主人在兽人族里应该可以很好地生活。
现在,我应该想办法将这群忠心的部下带回他们的大草原了。兽人部下已经不足千人,还会有多少兽人将不能再见到他们熟悉的草原呢?
托蒂告诉我相关情况之后的下午,我思考了整整三个小时。
是国家重要,还是人的生命更重要?
以前,我根本不会质疑这类问题:国家至上,平民自然应该为国家服务,哪怕献出生命。
在塞斯的时候,战斗其实没有现在这么惨烈。或许换个说法,我没有率领部下屠杀过那么多人。在我带领塞斯人打的胜仗中,胜利来得都很容易。杀死的敌人远远少于俘虏的敌人,而且全部都是军人。那种情况对我并没有太大我触动。但是现在我率领着兽人在布雷西亚进行血腥杀戮,感觉却不一样了。如果不以血还血,以杀止杀,弱小者难道有别的什么好办法?
指望强大方突然大发善心、停止侵略?!
祈求神迹出现,天空打出巨雷劈死侵略者?!
无动于衷地等待祖国灭亡?!
是否为了争取反抗侵略的胜利,就可以无所不为呢?
我没有把这个问题想明白,时间也不允许我慢慢地想。我只得出了一个结论:弱小者生存在这个世上实在是充满了无奈!
布雷西亚作为英格兰尼的属国,派兵参加侵略塞斯的战争,尽管多明戈自称乐意如此,但它没有实力反抗宗主国的命令。也就是说,即使多明戈不想加入侵略者的行列,布雷亚西仍然不得不参加侵略战争。我之所以选择布雷西亚开刀,与布雷西亚派出两万大军后国内实力大减有很大的关系。
我自嘲地想:胜利者的话,便是真理。
想那么多有什么用呢?还是将心思放在如何打胜仗上吧。
三天后,利用兽人的高速机动性,我调动边境线上的敌军疲于奔命。虽然英格兰尼在与布雷西亚接壤的边境增加了至少两万人的部队,但是想要完好地防住超过三百公里的边境线,还是太少了些。
在突破防线的战斗中,一百多名兽人永远地躺在了异国他乡。英格兰尼针对兽人部队的特性,在第一道防线后布置了几支完全由轻骑兵组成的机动部队。突破第一道防线时我军几乎没有损失,但是被那些轻骑兵缠住后,我不得不与他们打了场硬战。
如果不是因为剩余的部队实在太少,而我又无心恋战,凭着这八百多兽人,我仍旧可以与英格兰尼军队打些漂亮的战斗。现在我对率领兽人以那种战术进行战斗已经越来越有心得了,而兽人部队执行我的命令也越来越熟练。
远远的扔下追袭的部队后,我终于有些放心了。在人类与兽人的边境处,可能还会遭遇一场大战。但是,我们总算离草原更近了。
木力在击溃布雷西亚军主力一战中失去了左眼,他眯着独眼朝着草原的方向凝望。我想:头脑简单的兽人经过这两个月屠杀,也渐渐对杀戮丧失了以前那种狂热的兴趣吧。
现在,是带领他们回去的时候了。
神圣大帝有着无限的个人魅力。在他的统率下,即使兽人也心悦臣服。当神圣大帝与布雷西亚军对峙时,他以敏锐的目光察觉出最佳战略方针:绕过布雷西亚大军朝其本土进击。
在长达七天的行军过程中,向来喜爱血腥杀戮的兽人只洗劫了一座英格兰尼城镇。这绝对是神圣大帝约束的功劳。当时神圣大帝对英格兰尼人没有任何好感,但是他仍旧约束着兽人军队尽量不骚扰敌国平民。
尽管仍旧有一个城镇的英格兰尼平民遭受了不幸,但是我们可以想象:在敌国境内做战,在长达七天的奔袭中只进行过一次补给。这说明神圣大帝是多么的心胸宽广、仁慈善良!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
布雷西亚人确实急红了眼,他们比我预计的快了五个小时到达我们的营地前。此时太阳还未升起,不过兽人部队已经作好了进攻的准备。
据斥候报告,第三兵团至少要四个小时后才会到达,而第九兵团则远远落后于他们。这也是我预料中的事情。
趁着敌人阵形混乱,我率领着养精蓄锐的兽人们冲向对方的本阵。
布雷西亚人虽然非常仇恨兽人,但是他们经过连续几天的急行军,体力所剩无几。光有士气有什么用了,实力才是最重要的。要不然塞斯人那么仇恨英格兰尼人,为什么也没见有哪个英格兰尼人被恨死呢?
根据目测,眼前的敌人只不过一万人左右。这种接近人体极限的急行军导致了大量的战士掉队。说实话,目前敌人的状态实在糟糕到了极点。别说是一千八百兽人,就算是一千八百养精蓄锐的普通人类战士想要屠戮面前的敌人也是轻而易举。敌人的魔法师倒是来了不少,至少有三、四十个。相信会飞行术和漂浮术的魔法师都赶来了吧。不过魔法师不敢离开战士的掩护,只好以战士前进的速度前进。经过这样的长途跋涉,估计魔法师们的魔法力如果没有全部耗尽,那也是所剩无已了。爱克斯大陆的谚语:一个没有魔法力的魔法师,在战场上还不如一个持盾手。现在这些宝贵的魔法师,还有几个能够见到明天的太阳呢?
以目前的情况看,其实我不并介意让布雷西亚人休息一会儿,但是敌人掉队的部队正慢慢加入本阵,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集合完毕。另一个问题是,布雷西亚公爵多明戈.马耐斯正指挥着部队准备向我军发起进攻。
外公以前说过:狂热的爱国爱民者,在缺少理智支持的前提下,往往会做出祸国殃民的行为。多明戈公爵是否爱国爱民我不知道,但他年青冲动,我率领兽人洗劫他的国家,足以刺激得他发狂。主帅如此,其部下中再有几个非理性的爱国者,必然导致布雷西亚军部队急速往回赶。
我应该感谢布雷西亚的统率首领多明戈。年纪大些的人就会变得成熟些,但是多明戈一看就知道是个张狂冲动的公子哥。这位热血青年实在太不理智,不过如果这次战役后他没有丧失生命的话,不知道以大量生命为代价是否会使他的热血稍微冷却一些。
一声令下,兽人们扑向了仍然喘着粗气、尚未集结完毕的布雷西亚人。长矛手、弓箭手与其他兵种混做一团,根本不能做出有效的防御。魔法师倒是发出了几道能量微弱的魔法神箭、冰箭、风刃等一级魔法,但是这种程度的魔法对皮粗肉糙的兽人而言还不如弓箭的威胁大。
轻而易举就冲进了敌人的本阵,贯穿了敌人本阵几个来回后,无数的生命迅速地消失在我眼前。对方也许是被仇恨所支持,也许是因为连逃跑的力气也没有了,他们在这场一面倒的战斗中几乎没有人逃跑。一万人的部队越来越少,敌人仇恨的目光令我感觉不安。
兽人喜欢使用一种在巨大木棒上插满铁刺的撞击类兵器,也有少数高级将领使用巨大的战斧,份量不够的长剑和铁矛是不会讨得兽人欢心的。在前几次战斗过后,越来越多的武器成为兽人的战利品。兽人由于科技水平极低的缘故,他们无法自己冶炼优质的武器。胜利后的兽人总是爱欢天喜地地寻找重斧,实在不行,就捡把份量较重的重剑。现在兽人的装备已经不比人类军队的装备逊色了,不过我不允许他们捡重铠穿,那样会影响兽人部队的高机动性。
现在其实不是战斗,而是屠杀。兽人的力量本来就大得吓人,面对疲惫的人类,其力量的差距更加明显。在木力面前,任何一个战士都挡不住他的巨斧。当巨斧劈下时,无论是长矛、长剑或是盾牌都会被劈飞。然后随着巨斧的惯性,一个生命就结束了。
银白发亮的双矛在这场屠杀中变成了暗红色,鲜血沾在长矛上流向长矛柄部,以至于湿腻腻的都有些握着不得力了。记不清杀了多少几乎毫无抵抗能力的布雷西亚人,我只是奇怪杀戮了这么多人后居然没有变得麻木。也许是心中的仇恨被眼前修罗地狱般的惨状冲淡了,也许是因为我的双臂确实有些酸痛,我停了下来观察战场的情况。
一个布雷西亚剑兵举着重剑摇摇晃晃地冲向一名兽人战士,却在半途自己摔倒了。他用左肘努力撑起上身,喘了口气,将重剑向兽人战士扔过去。重剑只飞了几米便落下了。兽人战士骑着战狼从他的身边飞驰而过,待兽人战士经过后,他仍然睁着眼睛,不过喉部出现了咕哝咕哝地冒血的一个极深伤口。
这时一个布雷西亚骑兵拖着长矛纵马向我而来。他坐下的马匹摇摇晃晃,冲到我面前时,他努力举起长矛,向我轻飘飘刺来。虽然从内心尊敬敌人的这种行为,但敌人就是敌人,我挥动长矛将他刺死。
听到身后有动静,我回过头,大约五米外的地方有一个年轻的敌人举着长剑准备偷袭我。他看起来非常年轻,也许还不到十八岁吧。说起来也真可笑:爱克斯大陆成年礼通常都是十八岁,但许多国家超过十六岁就可以服兵役了。
年轻人被我发现后,呆在那儿不敢动了。坐骑战狼王转过身子,它盯着眼前的猎物用低沉的声音咆哮,也许它在疑惑我为什么不杀死眼前这个弱小的生物吧。
大男孩喘着粗气看着我,又看看强壮可怕的战狼,突然哭了起来。也许他听过那个戴着面具的是魔王的谣言。正在犹豫是否应该向他解释我并不生吃人脑,这个满脸稚气的大男孩流着泪向我冲过来。
坚硬的心被这个流着泪仍然坚持冲过来的大男孩拨动了一下,似乎一部分正在变得柔软。我挥动长矛击飞了这个半大男孩的武器,他在这轻轻的撞击下摔到了。
怜悯地看着躺在地上瑟缩着哭泣大男孩,我正准备离开,他又抬起头。虽然仍然流着泪,但他的眼神很复杂。除了恐惧,还有某种决心和仇视。他从地上捡起一把钢剑,拭着泪呜咽向我冲来。
“魔王,我的家乡被你洗劫了。我一定要杀了你……”
当兽人屠杀城市中市民时,我命令朝着布雷西亚军赶来的方向网开一面,目的是打击敌人的士气,迫使他们以更快的速度向我们赶来。副作用我也考虑过,但是现在活生生发生在面前,却令我心悸。
躲开他的视线,我用低沉的声音对他说:“是你们布雷西亚人先在我的祖国杀人放火的。那些被杀死的人当中,甚至有襁褓中的婴儿。”随后,我用长矛结束了他的生命。
环顾四周,战斗似乎已经接近尾声了。那个多明弋公爵在战斗中期好象逃过了木力的追杀,被他的护卫簇拥着离开了战场。多明弋的战马是一匹宝马,他的护卫也算是精英,因而他逃过了这一劫。不过我目送他离开并没有干涉,否则想要杀死他也并非不可能。现在我越来越冷酷:与其杀掉这个年青的狂人,不如让他活在悔恨中。
看着掉队的布雷西亚人正源源不断加入战斗,我叹口气,将心中与战争无关的思绪暂时甩开。除了小魔女静静地待在我的附近,所有的亲卫都杀红了眼离开了我。战斗初期还有十几个在老老实实待在我周围,发现敌人这么弱小后,便全部放心地冲入敌阵了。
真叫人头疼。别的人跑了也就算了,连掌旗官也扔下军旗跑不见了。杀敌就杀敌吧,好歹把军旗带着嘛。要是放在人类军队中,这种行为除了斩首没别的处罚。瞧着那个面画着猞猁的军旗被无数人和马匹、战狼踏来踏去,我真是气得无法可想。现在只好魔王大人亲自去扛起那面军旗了。
捡起军旗,我长啸一声。战场上的兽人都呆了一呆。
我挥动军旗向敌人来援的方向冲去,后面跟着一长串兽人。掌旗官总算记起了他应有的职责,骑着战狼来到我旁边接过了军旗。
趁着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不击溃敌人的主力太可惜。
战斗的发展正如我所料。兽人在大地上重重地梨出了一条血红痕迹,在他们经过的地方,只剩下狼籍的尸体和失去主人的战马。
虽然战斗称不上激烈,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砍杀,即使神精极为大条、体力极为充沛的兽人也感到了疲惫。
该是鸣金收兵的时候了。
神魔大战导致几乎所的种族都卷入了战争。某些弱小的种族甚至在神魔大战中完全灭族。
当神魔大战结束后,所有的种族都元气大伤。部分强横的种族或者随着神族去了神界,或者随了魔族去了魔界。生活在魔界和神界其它种族属于亚魔族和亚神族。亚魔族主要有吸血鬼族和妖精族;亚神族主要有翼人族和泰坦族。
在当今世界上活动的主要是四大种族:人族、精灵族、矮人族、兽人族。
——《山海经.种族篇.总纲》
兽人每人都拥有至少两匹战狼,如果我不想与敌人进行决战,敌人其实拿我并没有太好的办法。我想尝试一下新战术的威力,因而没有向北行军,反而挥军南下。
当布雷西亚部逼近我们只有一公里时,我摆出决战的架势。
对方在一公里外排好阵形,兽人部队散漫地在我身后冷冷地望着对方。我骑着战狼纵出本阵,打算先和对方首领聊聊天。以前雷洛父子和我开战前都和我聊天,我觉得他们很有趣。不过我现在想和对方先聊聊是因为不知道的情况太多,如果能够通过聊天多知道一些情报没什么坏处。
对方阵地也走出一个人,不过身后有十二个护卫。他非常年轻,看起来不超过二十五岁。披着一件非常华丽的战袍,脸形消瘦,表情轻狂。
“不论你是真魔王还是假魔王,遇到我布雷西亚公爵多明戈.马耐斯,你的死期到了。”
真是个狂妄的人。如果我是传说中真正的魔王,只需要我一个人就可以消灭面前的三万士兵。没有魔导师和圣骑士、影剑士的配合,单纯的人数优势对魔王而言省略不计。
“多明戈公爵,虽然你们布雷西亚作为英格兰尼的帮凶也曾派兵进入过塞斯,但是我的主要敌人是英格兰尼。我希望你能够约束部队回到布雷西亚。”
“哈哈哈……”多明戈放肆地大笑,“弱小者没有发言的权力。塞斯没有能力保卫自己的国土,遭受侵略是理所当然的。”
我觉得自己都快变成罗嗦的老太婆了。压下内心的怒气,我继续试图说服他:“塞斯人民无缘无故遭受侵略屠杀,你难道没有一点怜悯之心吗?塞斯和布雷西亚都是小公国,你又何必参加这种不义的战争加深塞斯人民的痛苦呢?”
“哼,你罗嗦些什么?”多明戈朝着我冷笑。“我不知道你与塞斯有什么关系。不过你应该明白,塞斯人所遭受的苦难,是因为他们的领导人无能!所以说,塞斯应该换个强大的领导人。按你的说法塞斯是受侵略,不过在我看来,我们是在帮助塞斯。”
“其实即使英格兰尼不要求,我也会主动派兵进入塞斯。”
“鱼脯存在的价值,便是为了证明我多明戈的武勋!证明我们布雷西亚人的强大!我要恢复五百年前布雷西亚强国的地位,自然不能放过这次侵略塞斯的机会!”
说完后,多明戈看着我铁青的脸色张狂地大笑起来。我们与双方的部队相距五百米,多明戈在说话时故意提高了音量。随着他放肆地大笑后,他身后的护卫幸灾乐祸地笑起来,布雷西亚本阵也随着他们的主帅嘻嘻哈哈地笑起来。
从纯粹的军事角度而言,我本来就应该率领兽人朝布雷西亚移动。考虑到英格兰尼才是主要的敌人,因而我希望给布雷西亚一个机会。但是多明戈公爵这么张狂,而布雷西亚军人非但不愧疚,反而表现出如此得意的神情,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一言不发退回兽人当中,多明戈也回到自己的本阵。他露出兴奋的神情率领着重骑兵向我们冲过来。
我避战了。
全军高速左向横移,敌人的左翼是英格兰尼第九兵团。
敌人先是慌乱了一阵,他们绝对想不到向来好战的兽人没有径直冲向他们的本阵,而是绕向他们最弱的左翼。左翼的第九兵团虽然慌乱,但是在友军面前他们的表现可圈可点。长矛手列阵于前,弓箭手拉弓待射。
现在还不是战斗的最佳时机,部队仍然保持着高速与敌人相距八百米的距离转移。
也许是不愿意失去决战的机会,敌人开始紧追着我们。不过他们的机动能力比我军差多了,人类的重骑兵从速度上讲处于劣势,轻骑兵的基本配备也很少包括弓箭。兽人一边逃跑一边向后射箭,只听见后方不时传来人类的惨叫、马匹的惨嘶和骑兵落马的声音。
这种战术确实很好,但是如果不是由我来统率,这种战术根本就不可能实施。兽人们这次没有与敌人直接撕杀,当然也有我为他们施加冷静术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兽人们在没有发狂的前提下已经开始学会服从我的命令了。
成功绕到布雷西亚部南边后,我命令兽人部队以稍快于敌人的速度向布雷西来前进。现在布雷西亚人肯定急得发晕。
以我的想法,英格兰尼的首都休达是最有诱惑力的。缘于实力的原因,又由于与多明戈的谈判失败,现在先拿布雷西来开刀。杀鸡骇猴之后,英格兰尼的从属国或许会从塞斯撤军吧。
敌人的轻骑兵对我们狂追不舍,他们自然知道一群兽人进入布雷西亚会有什么可怕的后果。战狼的短途冲刺速度略逊马匹,不过在弓箭的对射中轻骑兵非常吃亏,因而敌人不敢真正冲击我们的后队。
我率领后军与敌人的轻骑兵玩追逃游戏。作为主帅亲自断后,一方面固然与外公的教导有关;另一方面,我确实担心会有兴奋的兽人返身冲向敌军。
三个小时后,眼见敌人的速度越来越慢了。战狼的短途冲刺固然不如高头大马,但是长途奔袭能力却高于马匹,况且兽人人均两三匹战狼,可以换着乘坐。是时候了。我对身边的木力宣布:“可以攻击了。”
木力等待这一刻已经等得浑身发痒了,听到我的命令后,他大声嚎叫,率领部队调转狼头发起了反击。经过三个小时的奔袭后,敌人的轻骑兵队伍毫无队形可言。完全没有思想准备,又没有长矛手、弓箭兵和魔法师的掩护,轻骑兵队伍很快就被我们冲散了。敌人的将领努力聚集队伍,试图顶住兽人的这一轮冲击。不过这种努力却是徒劳的,从各方面讲轻骑兵都居于劣势。在扔下六百多具尸体后,轻骑兵逃跑了。面对兴奋得不能自持的兽人,我不得不以斗气提高音量。撤退的命令在平原传得很远。兽人们以依依不舍的目光望着正在逃命的轻骑兵,给人一种被坏人抢了玩具的小孩的感觉。
“带着缴获的战马前进,前面有更多更好的目标等着你们。”
听到我的许诺,兽人们迅速行动起来。从某方面讲,兽人们和任性的小孩子倒有些相似:用诱惑有时候比强令更容易让他们马上执行命令。
轻骑兵被杀散后,似乎被屈辱和愤怒所驱使,竟然重新集结后又加速向我们追来。轻骑兵的首领太可笑了:强弩之末,势不能穿缟。待敌人发疯地接近我们到一箭距离时,我又让兽人满足了一次。
被我军杀了两次回马枪损失了一千多战士后,轻骑兵再也不敢向我们狂追了。经过这次战役后,人类的轻骑兵恐怕会训练弓骑兵。敌人的轻骑兵缺少魔法师的掩护,单兵作战能力不如兽人,在追袭的过程中又不可能保持完整的阵形。在长途奔袭之后遭受兽人部队反扑,瞬间就会崩溃。
兽人们喜欢上了这种战术。在我下令高速进击布雷西亚本土时,居然推举木力向我表达要再玩一次回马枪的战术。
我哭笑不得,如果人类只有兽人的智商,这种提议倒是可以考虑。能连续承受两次回马枪的将领实际上已经够蠢了,现在还能指望他们再上当吗?
先用凌厉的目光向四周扫视一边,兽人们的狂热情绪立即降温了。恩威并施是控制部队的不二法宝,我又接着诱惑兽人们:“勇敢的兽人战士们,布雷西亚的主力部队在我们的身后,只要我们加速冲进布雷西亚,你们就可以享受不受干扰的杀戮乐趣了。”
“嗷……嗷……嗷……”
兽人们发出兴奋而杂乱的嚎叫声,加快速度向布雷西亚冲去。
不需要向身后的布雷西亚人进行说明解释,他们自然知道一群兽人冲进剩余兵力不多的家乡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一路上没有敌人干扰我们前进的步伐。一群兽人不对兵力不多的人类城镇进行屠杀已经令英格兰尼人高兴得偷笑了,他们害怕做出任何举动会引起兽人的注意。我也不为已甚,自顾自地向布雷西亚赶去。
不过在朝着布雷西亚高速赶去的第三天,我却发现自己的性格里多了一种冷酷的因素。因为外公的缘故,我不太信仰宗教。听老管家说外公早年也是个虔诚的光明神教信徒,但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又不信神了。后来遇到兰仆,我更加不信仰宗教了。信宗教还不如信仰兰仆呢。
那天我祷告了:“兰仆,我做了恶劣的事。我现在的道德观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你的道德千万也要跟着我变!拜托。”
原因是这样的:小美女在行军过程中以斗气护身倒也不累。可是人类的食物吃光后,厨艺水平堪称世上最可怕事物的卡特琳娜居然吃不惯兽人调制的食品(不过话说回来,我也吃不惯。只是回忆起卡特琳娜为我做过的烤鸡,兽人的食品却绝对在我的承受范围之内)。
看着卡特琳娜张着小嘴努力地撕咬坚硬的食物,我想发笑又有些心疼。绝世佳人的脸上沾满了风沙,小脸上一块灰一块白的象个小花脸。她吃东西的时候倒是不用斗气,因而对坚硬的食物颇为无奈。从某种角度讲,卡特琳娜可以算是世界上最柔弱的影剑士。她站成弓字步,稳住身体平衡,双手抓住坚硬的似乎是马肉的食物放进嘴里,玉齿努力咬住食物。然后手往前拉,头往后仰。小美女本身的力量着实不怎么样,无论她怎么努力,坚硬的食物都不动分毫。
最后她终于在与食物的斗争中取得了胜利,咬下了那一大块食物中的一部分。但是由于身体失去平衡,因而摔倒在地上。我赶紧跑上去抱起她,看见她正一边困难地咀嚼,一边向我兴奋地笑。看着小花脸,我心疼极了。其实部队的食物还是充足的,除了本身准备的干粮,还有打败轻骑兵后缴获的两百多匹马。但是我现在的同情心已经越来越少,为了解决卡特琳娜的这个难题,我下令洗劫了一座英格兰尼的城镇(食物是主要的抢劫目标)。
七天之后,我们到达布雷西亚。身后的敌军已经至少被我们拉开了三天的路程。这种情况下,兽人们压抑了几天的欲望得到了充分的发泄。
在兽人屠杀城镇居民的时候,我与卡特琳娜留在大帐内。英格兰尼人是我最仇视的,但是对于布雷西亚人,我却仍旧有些犹豫。即使不亲眼看见,也明白兽人们放肆地屠杀是多么地残忍。害怕看见无辜的布雷西亚平民悲惨地死在眼前时,我会下令退出布雷西亚或是扔下兽人们独自离开。我命令所有会说中华语的人兽人在屠杀过程大声说一句话。
“塞斯的侵略者,应该有被报复的觉悟!”
到了第二天下午,我下令兽人们开始收缩集结,晚上好好睡一觉。明天肯定有一场血战。
神圣大帝与英格兰尼七大神将之三儒尼奥尔.博格的第二次交锋中,从某种意义上说略占下风。
包括此次被袭战,作为一个军事领导人,神圣大帝已经是第二次在战斗中的某一阶段不在现场。虽然后世的浪漫游吟诗人高度评价神圣大帝的这种行为,但是从军事角度而言,这是一种失职。以现在大陆通行的军事法而言,这种行为至少要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的惩罚。
当头天夜里儒尼奥尔的本营遭受袭击后,他便意识到那样的战斗必然失败。儒尼奥尔果敢以后背承受大帝重剑一击,然后咬破舌尖吐出鲜血以便麻痹对手。儒尼奥尔的计谋非常成功。
第二天神圣大帝明知儒尼奥尔的军队在二十公里外,居然放任兽人在营中酗酒,并且自己陪着爱侣远离营地散步。儒尼奥尔趁此良机偷袭大帝本营,打算一洗前耻。
然后儒尼奥尔没有预料到,大帝会为宿醉的兽人施加狂暴术。这样一来,原本计划痛击酒后无力的兽人,却演变为惨遭狂暴的兽人屠戳。优秀的战术之所以得到惨败的后果,只是因为漏掉了一个关键的情报。
从大帝的兽人部队遭袭可以看出:不能被敌方示弱的行为所迷惑。无论对方看起来如何弱小,也应该以狮子搏兔的精神与之战斗。
从儒尼奥尔偷袭战的失败可以看出:作战前一定要将尽力获取更多的情报,并对所有的情报加以分析。这样才能增加胜利的机率。
——《圣华学校军事分院经典战例分析》
魔法师在精神力和魔法力透支后,必须先以充分的睡眠恢复一定的精神,然后再用特殊的冥想来恢复精神力和魔法力。我没那么麻烦,在睡眠的同时,精神力和魔法力都迅速地恢复。
一觉醒来,我感觉到自己的精神力和魔法力基本上恢复了。嗯,感觉真好。
走出帐外,却惊奇地发现卡特琳娜正拿着鞭子抽打一群伏在地上的兽人。领头的是木力和桑让,后排的是我的亲卫,再后的是联队长和大小队长。
卡特琳娜一边抽打一边气呼呼地责备:“低贱的兽人,打胜了仗就乱喝酒。要不是魔王大人为你们施展狂暴术,你们都会被人类偷袭杀光的。你们这些低贱的兽人死光了不要紧,害得魔王大人施展魔法过度,现在都没有醒来。”
虽然卡特琳娜并没使用斗气,而小女生的力气对于兽人而言到底是否会造成痛感都不可知,但是这样似乎太伤害兽人的感情。
“卡特琳娜!”
卡特琳娜听到我的声音,惊喜地转过身望着我。她似乎没有听出我声音里的责备,兴奋地扑进我的怀里。
“你这个大坏蛋,干嘛睡这么长时间,害人家担心死了。”
我看看太阳,刚刚升起不久。如果不是我刚睡着就醒了,那么我至少睡了整数的天数。
看着卡特琳娜这么为我担心,我的心又软了。“我睡了一整天吗?”
卡特琳娜用力地点点头。我看了看那些兽人,他们仍然老老实实地伏在地上。
“你干嘛打他们?是你叫这些战士跪在我的营帐门口的?”
卡特琳娜嘟起嘴,“才不是呢。他们昨天陆续醒来,得知你为他们施展魔法过度在营帐内休息,都自动跪在你营帐外请罪的。我刚才来看你醒了没有,看见他们这群人特别生气才打他们的。”
暗自叹了口气。冒充魔王率领这群兽人让他们为我卖命,心中多少还是有些愧疚的。虽然除去魔王的身份,他们在我的率领下仍旧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是欺骗到底还是欺骗。现在卡特琳娜这么入戏,将神魔大战中魔王麾下的兽人视为我的奴仆,我觉得实在不妥。
“木力,你们大家起来吧。我没事。”
听到我的话后,兽人们各自起身。真是纯朴的兽人。如果换做是人类,多半会跪在地上说:“让魔王大人如此受累,臣等罪该万死,实在不敢起身。”
“卡特琳娜,以后不许你这样对待木力他们了。他们对我忠心耿耿,是很好的属下,别再打他们。”
卡特琳娜困惑地歪着头,“可是神魔大战中兽人同样对魔王大人忠心耿耿,但在魔王麾下,兽人是最低下的种族,鞭打他们是很正常的啊。”
我轻轻的拧卡特琳娜那诱人的小脸蛋,她倒是蛮入戏的。“魔王大人的命令你都不听吗?”
小魔女腻入我的怀中扭动,“不是啦,我听表哥的话。”
这时候听到响动,我抬头看见木力他们又重新跪下了。他们都低着头,双肩耸动。
“木力,你们怎么啦。”
不问还好,一问木力突然嚎啕大哭起来,这下子惹得其余的兽人也大哭起来。没听过兽人嚎啕大哭的人不知道,一群兽人突然一起大嚎起来,声势真的很吓人。天上一群南飞的鸟儿一下子就被吓散了队形。如果部下是矮人就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听说矮人没有泪腺,他们一辈子从来不哭。
还是桑让稍强一些。他边哭边回答我的问题,“魔王大人,您对我们实在太好了。”
根深蒂固的思想真的很强大。以前小时候看见一个奴隶被庄园的监工抽打得很可怜,便吩咐监工以后不要打他,结果也是惹得那个奴隶嚎啕大哭。换一个思维角度想,我的处境真的很惨。除了塞斯人,我马上就会成为全爱克斯大陆的公敌。
惨!
很惨!!
虽然不能凭英格兰人的一面之词将我定罪,但是英格兰人肯定会请一些其他国家的人观看。由种种情况综合起来后,我逃不了被揭露的命运。现在马上离开这群兽人可能还来得及,但我能扔下这群忠心纯朴的部下吗——哪怕他们是兽人!
算了,事实已经无法改变了。就算时间后退,我也仍旧要这样做。我不愿意留在塞斯,又仇恨英格兰尼所做的一切,恰巧有兽人愿意为我服务,这种情况下难道还有别的选择?
既然选择了这条路,那就一条路走到黑吧。
“卡特琳娜,现在敌人的动静如何?”
“帕克省地方部队的主力在我们北方一百多公里集结,向我们推动的速度非常缓慢。第三兵团的残部已经与布雷西亚军会合,而第九兵团残部正在向布雷西亚军靠拢。布雷西亚军昨天立下的营寨离我们只有不到五十公里。今天他们没有动静,似乎在等待第九兵团的残部。”
卡特琳娜的声音清脆动听,可惜消息并不令我高兴。布雷西亚军现在小心谨慎,他们比我军强大太多,这下子不太好办。帕克省地方部队又在北边死死地堵住兽人部队的归路。明刀明枪地大干一场,那我的部队就会损失殆尽。兽人分为不同的族群,图腾不是猞猁的未必会认为我是魔王。我的部队现在是死一个少一个,而英格兰尼人却可以征兵补充。
“木力,部队的情况现在怎么样?”
没有得到回答,我朝木力看去,他此时正将全部心思放在哭嚎上,没听见我的问题。
“桑让,你来回答。”
桑让确实是自制力最高的兽人,他一边拭着眼泪一边回答我。“魔王大人,昨天被卑鄙狡猾的人类偷袭,我们损失了一千多同胞。现在剩余的人大约只有一千八百。”
被桑让当着面形象人类卑鄙狡猾,我只好哑巴吃黄连。前天带着他们去偷袭第三兵团营地时,他作为一个大巫师不也兴高采烈地冲进人群中屠杀?那时也没见他强调偷袭很卑鄙无耻!
幸好我偷袭在先,令第三兵团的魔法师几乎损失殆尽。如果儒尼奥尔先下手,我的部队肯定全完了。
魔法师的支援几乎省略不计,又没有足够好的将领,这样的战斗的确叫人很头疼啊。在塞斯的时候,虽然说主意多半是由我来拿,但开个会还可以补充一个意见。但是如果现在召集兽人的中、高级将领开会,由他们得出的结论只能让我明白什么事是不能干的。
虽然兰仆说过那10%的兽人如果自小得到足够的教育并不比人类逊色,但成年后的兽人对他们进行教育会困难些。其实就算我的部下们的学习能力象小兽人一样,我也没那个时间和精力啊。
我随口问卡特琳娜:“神魔大战时魔族战败,是因为兽人这边没有优秀的统率吧?”
卡特琳娜露出惊讶的神色,“表哥,你难道不知道吗?魔族其实是许多种族的统称,比如说吸血鬼族、妖精族都不是真正的魔族。”
“在神魔大战中,是由妖精作为兽人的首领。妖精自身的实力在魔族中不算很强,但是他们的统御力极强,因而在神魔大战中非常称职。”
卡特琳娜顿了顿,“至于说神魔大战中魔族方为什么会战败,主要有两个原因。综合实力是一个方面,人族、精灵族、矮人族的实力强于兽人族。另一方面……你以后自己问别的人吧,我不方便评论。”
没想到卡特琳娜知道那么多。
唉,要是现在有妖精帮我就好了。
又是一天过去了。
妖精还是想不出来,现成的小魔女虽然有一个。不过让娇滴滴的小美人管理我的部队,我既舍不得,又觉得多少有些没面子。
一个人管理这支兽人部队的确很累,命苦啊。
现在南北大军合围过来,虽然此时我的精神力很充沛,可是头却更疼了。该怎么应付眼前的危机呢?
据斥候来报,第九兵团残部已经与布雷西亚军汇合了。现在他们正在以正常行军的速度向我军逼过来。六个小时后,两军即将相遇。
战斗还是逃跑?……
布雷西亚大军加上第三兵团及第九兵团的残部加起来差不多有三万,北边的帕克省地方部队虽然只有八千余人,但他们的战斗力不低。而我只有一千八百兽人。硬拼肯定是没有希望的,还是老老实实逃命吧。
选哪个方向呢?……
往西的压力最轻,但将兽人带入塞斯是不可想象的。英格兰尼的首都休达在东面一千公里处,但是往东走压力可能是最大的。
现在我真正理解了作为领导者的压力。在塞斯的时候,面对难题可以与部下讨论,多少会有些部下与我的想法相同。现在,我却必须自己独自进行事关生死的决策。
我陷入沉思。
“表哥,你在干嘛?”
卡特琳娜从身后抱住我,调皮活泼的语气赶走了我某些消极的情绪。
“我在想怎么逃命。往西是不考虑的。往东呢,英格兰尼人会越来越多,前有堵截,后有追兵,又是在异国进行作战,形势很不妙啊。”
“为什么一定要逃呢,干嘛不想办法打败敌人?”
我拍拍她的小手,苦笑。“你道我不想吗?可兽人部队只有一千八百人,南边有三万人,北边少些,虽然只有八千余人,但战斗力不错。可惜兽人在战斗中很难保持完整的战斗阵型,一个对五个可以打赢,但是我用一千八打八千的话,我可没信心用很小的伤亡战胜他们。兽人部队死一个就少一个,为了保存实力,当然只好逃跑了。”
卡特琳娜转到我的面前。“现在的兽人没有妖精作统率战斗力差了很多。不过兽人向来就不讲究战斗阵型的。表哥,我来统率这支兽人部队吧。打败三万人很难,但是轻松战胜北边的八千人类部队,我觉得并不难。”
我不仅仅是迷惑,简直是震惊。
如果她不是吹牛的话,用一千八轻松战胜八千,那是个什么概念啊?我真的很难相信。
卡特琳娜看着我的表情,她轻笑着用小手抚平我皱起的眉头。“表哥,你忘了。兽人全部是骑兵,他们每人都拥有两三匹战狼。精灵是世界上站着的最手的射手,但兽人则是坐骑上最好的射手。兽人即使是骑在坐骑上,弓箭水平也高出人类一截。利用兽人的机动力和高超的骑射能力,想要战胜以步兵为主的人类部队并不难的。”
一支重骑兵联队如果对上一个没有魔法师、长矛手的兵团,或许可以战胜吧。但是……
真的很不明白。不过我很好学,不明白可以问嘛。卡特琳娜告诉我作战方法后,我相信自己统率兽人比卡特琳娜更得力。再说了,让小美人统率我的部队,叫我的脸往哪搁啊?
但是让卡特琳娜来教我,怎么开这个口呢?
卡特琳娜一双大眼睛盯着我,看见我为难的表情,她突然扑哧笑了。
“好了,表哥,我告诉你战斗方法。别苦着脸了。”
看着卡特琳娜如花笑脸,我暗自下定决心:我一定要成为当今世上的最强者。如果不行的话,至少一定要强过卡特琳娜!
神圣大帝与英格兰尼位列七大神将之五的儒尼奥尔.博格的首次交锋中略占上风。虽然儒尼奥尔预计神圣大帝可能会乘夜偷袭,但到底存了一丝大意之心。
如果他明确命令所有的战士下午开始休息,夜间进入战斗预备状态,那么神圣大帝的偷袭战将以失败告终。
如果儒尼奥尔夜间防备做的更严密些,只要能够提前一分钟发现大帝偷袭的部队,那么胜负也很难说。
由此可见,如果发现了可疑之处,应该大胆假设,小心查证,认真对待。不可存一丝大意之心。
——《圣华学校军事分院经典战例分析》
第一声鸡鸣响起时,营地那边发出了巨大的轰鸣声,然后营地里发出嘈杂兵器碰撞及呐喊声。
想必是敌人先以气系魔法连锁闪电攻击我的营地,然后士兵趁乱攻了进去。身为武将,自然有被敌人偷袭的觉悟。只是我没想到,昨夜刚对英格兰尼第三兵团进行过夜袭,报复来得这么快。
我们很快来到营地外围。
营地里的砍杀声极大,我多少放了点心。
营地遭袭,往往有三种反应。一是主将心中早有算计,因而将计就计进入反伏击战;二是遭袭方很快组织抵抗,虽然吃些亏,但也不算太糟;第三种情况则是炸营。如果发生炸营的情况,偷袭方是最乐意看到的,而被袭方的将领再怎么有能力,也无力回天。不过我想如果偷袭的不是魔族,兽人那种简单的头脑导致他们根本就不可能发生炸营的情况吧。
由于昨天的狂欢,兽人们大多头昏眼花,手脚无力,现在又是被偷袭,损失看来很大。
可惜身边没有得力的帮手。木力只是一员猛将,统率的能力却比较糟糕;桑让虽然比木力多了一份清醒,但比起为塞斯捐躯的布莱克本也强不了多少。如果是马迪尔或是克洛斯在我身边就好了,哪怕是拉西斯那个海盗在身边,情况也会改善不少。人才实在太少!
静下心来,我开始聚集魔法力。
我将要使用的狂暴术是嗜血术的衍生魔法。它虽然只是土系二级魔法,但是想要笼罩全营地的范围,于我而言确实颇为吃力。以嗜血术笼罩营地虽然轻松些,但嗜血对魔法范围内全体人员有效,我没必要帮助敌人。而狂暴术则是兽人专用魔法,我十几天前刚从桑让那儿学会这种魔法,它只对含有兽人血统的人有效。
聚集了足够多的魔力后,头突然有种将要裂开的感觉。以个人的力量来影响战争的胜负,的确是件很困难的事。我虽然已经是魔导士了,但想要影响这场规模不足万人的战争,也倍感吃力。
一股淡淡的红烟笼罩在营地上,越来越浓。兽人们的咆哮声开始超过人类的呐喊。渐渐的,营地里人类发出的痛苦叫喊声越来越大。
我松了口气,同时感到一阵眩晕。虽然使用魔法只消耗精神力和魔法力,但如果一个不爱读书的圣骑士被迫读一整天书后,也会有眩晕的感觉。
现在战局扭转了。兽人因为宿醉而导致的无力感被我解除。宿醉本身并不会导致体力不支,但是对精神力的破坏却非常可怕。现在我用狂暴术暂时取代兽人酒后的意志,他们又重新生龙活虎起来。血腥术等魔法都是影响被施术者思想的魔法,既然兽人们已经驾驭不了自己的思想,那么让他们失去思考的能力而用纯粹的战斗冲动取代,毫无疑问是一种极为正确的选择。
营地里已经杀得难解难分。双方都谈不上什么队形、战术,他们只有一个简单的目的:杀死对方。
营地外仍然有一队人马,他们的首领显然不打算将这支五百余人的预备队冲进狂暴的兽人当中。我施展魔法时的魔法波动被敌人的首领察觉了,他转过头望着我这边。看见我与卡特琳娜后,他带着三十多个护卫骑马过来。
他们并非以冲锋阵型急驰而来,因而我只是静静地望着对方。
我露出一丝苦笑,对方是英格兰尼第三兵团的兵团长。昨夜的胜利使我过于骄傲了。看他的模样,似乎根本就没有受过伤,也许昨夜他被我砍中后背后吐出的鲜血只不过是自己咬破舌尖的假象。重剑砍进身体后伤害固然很大,但是如果击破重铠后又被极品链状内甲挡一挡,作为一个至少是黄金骑士的战士,即使受伤,也伤得有限。他那么夸张地吐出鲜血,居然麻痹了我。
他盯了我足足半分钟,似乎一点也不受营地中喊杀声的影响。现在营地里兽人显然占据了极大的上风,营地那边传来的几乎都是兽人的咆哮和人类的惨呼,我想战斗很快就会结束,兽人将是胜利者。
对方的双眼眯了起来,他的眼光极为凌厉,但声音里含着些许苦涩。“我想我知道你是谁了。兰特伯爵,我说的没错吧。”
早知如此,我何必戴上面具藏头露尾呢?从身形上固然不好断定,但当今世上成为人类坐骑的猞猁却屈指可数。这些情报一综合,我究竟是谁也就呼之欲出了。
哼了一声,我没承认也没否认。“不知有何见教?”
“我乃英格兰尼一级上将,第三兵团兵团长儒尼奥尔.博格候爵。你身为人类,为何率领兽人残杀同类?”
这回我没有打断对方的自我介绍。说起来,我的情报工作居于劣势。对方是个强敌,多了解对手一点也是好的。
我又冷哼一声:“那么你身为人类,又为何要率领部下去残杀塞斯的同类?”
儒尼奥尔没想到我会如此反击,有些语塞。他的第三兵团加入塞斯的战局,自然是为了参加战斗而并非人道主义援助。如果他否定我刚才的反诘,会显得没有大将风度。
旁边的一个护卫见主帅为难,说道:“率领兽人与率领人类怎么同?你难道不知道兽人是人类的天敌吗?”
尽管我的内心多少也觉得有些不妥,但此时仍旧用强硬的口气反驳:“用武器杀与用魔法杀人难道有什么不同?难道说只许你们英格兰尼人在塞斯的领土上杀害塞斯人,就不许别人进攻英格兰尼杀死英格兰尼人吗?”
儒尼奥尔伸手止住了那名护卫继续辩驳的打算。
“兰特伯爵,你可有意效忠英格兰尼?以你的能力,封候拜相指日可待。你与伊莉公爵之间的事我也有所耳闻,现在塞斯有阿朗佐亲王坐镇,即使能够恢复塞斯的主权,你的情况也不会很好。”
尽管明知这是挑拨离间,但我仍然有些黯然神伤。
看见我的神情变化,儒尼奥尔的语气有些转变。“你为伊莉公爵尽心尽力,可她怎么待你呢?”
“我很佩服你,居然能够率领兽人进攻我们。不过你想过没有,这样一来你就会身败名裂。虽然大家都知道用重剑杀人与用长矛杀人并没什么区别,但是根深缔固的种族仇恨会使你成为人类的公敌。我猜,恐怕到时候伊莉公爵也不会支持你吧。”
我的心里隐隐有些痛。这种后果我虽然潜意识地否定,但从逻辑而言,这又是必然的结果。不过率领兽人进攻英格兰尼并非完全是因为塞斯的原因。对于乔,我非常歉疚,他对我忠心耿耿,我却连他的独生女儿也没能保护。如果当时的杀手首领不是卡特琳娜,或许我杀了他后也可以马马虎虎敷衍自己的内心愧疚。但是如今,我不得不攻击英格兰尼以慰乔的英魂。
我的语气连自己都听出颇为落寂,“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乃大丈夫。”
“我的处境和后果,也大概猜得出。”
“不过……”
我狠狠地盯着儒尼奥尔,思考是否将我报复的真实目的说出来。以国家民族大义为借口,塞斯人一定会更为崇拜我。我率领兽人与英格兰尼人作战,虽然与兰妮之死受了刺激有关,但确实也有一部分心理是为了塞斯。
“弱小者在无从选择的情况下,哪怕必须下地狱,也要以任何形势反抗侵略者!”
儒尼奥尔听了听营地内的动静,欲言又止。营地内的战斗接近尾声了。
“可惜昨夜被你偷袭时我的魔法师部队伤亡过于惨重,要不然今天的胜利应该属于我。我们下次在战场上再见吧。”
儒尼奥尔率着他的护卫后撤了,与他营地外的部队会合。然后,一个号兵吹起了撤退的军号声。
在撤退的军号声响起之前,偷袭兽人营地的人类士兵就已经开始溃逃了,如果说有什么比与兽人作战更令他们害怕的事,那就是与狂暴的兽人作战。撤退的军号声响起后,冲进兽人营地的英格兰尼第三兵团的士兵不顾一切地溃逃起来。陷入疯狂中的兽人尾随着敌人冲出营地。
至少还有两股强大的敌人没有露面,让这些失去理智的兽人继续追击下去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我骑着阿呆切入溃逃的人类士兵与兽人之间,对兽人们施展冷静术。
虽说冷静术只是水系一级魔法,但是在我魔法力非常空虚的前题下,也足以令我的头越来越晕。好在魔法施展出来的效果还算不错,兽人们清醒过来,他们茫然看看四周,然后大多就地倒下开始呼呼大睡。
看见桑让醒来后也象普通兽人一样茫然四顾后打算重新睡觉时,我这下可着急了,急忙对他大喊:“桑让,你现在还不能睡,你唤醒其他巫师给受伤的士兵治疗一下。”
桑让困难地眨着眼睛,显然此时他正在与睡魔进行激烈的搏斗。“啪”的一声,桑让对自己用力地扇了一巴掌。兽人淡绿色的脸上显出鲜红的巴掌印。这样,桑让脑海里的睡魔离开了,魔王的命令占据了上风。
桑让恭敬地向我行礼。“尊敬的魔王大人,满足您的意愿是我们兽人最高的荣誉。”
我向自己的大帐走去,现在魔法力透支得非常严重。但愿我不会在还没有走进大帐前就昏倒,魔王会在这种情况下昏倒吗?
掀开营帐前,我想起一件事。
“卡特琳娜,你和阿呆在营地四周负责一下警戒吧。如果有人想偷袭就唤醒我。”
神圣大帝借助兽人的力量是历史的必然。
一、当时塞斯被充满野心的法兰西斯亲王所统治。塞斯朝政为小人所把握,神圣大帝为收复塞斯,不得已只得借助兽人力量;
二、大帝自小就存有使大陆各个种族和平相处的信念。因而在适当的时候与兽人接触并感化他们,最终使他们成为爱克斯大陆中平等的一员;
三、虽然初期兽人部队尚未开化,行为野蛮,因而造成少量平民的死亡。但是英格兰尼人本身是极为残暴的民族。他们无端攻击神圣大帝的出生地塞斯,终于激怒神圣大帝。以暴制暴、以血还血向来是至理名言,对于喜欢用暴力的国家,只有用更血腥的暴力来征服它。
——《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
这时候,我的心平静无波,胜败生死全部置之于脑海之外。视线和精神均锁定在目标上。似乎受到了感应,第三兵团兵团长向我望来。令人恼怒的是,他作了一个手势,身边的护卫向我迎击冲来。
普通的骑士习惯一手持矛一手持盾,也有少数骑士使用双手矛。使用双手矛的骑士往往都是对自己武技极为自信的人。没有盾的掩护,在混战中受伤的机率很大。看见卡特琳娜使用双手矛后,我也转而使用起双手矛起来。她一个剑士都使用双手矛,我再使用一矛一盾的战术,岂不是被她比下去了吗?
左手长矛象一道闪电般由下挑至,斜取一个青铜骑士咽喉,他不及反应便被挑落下马。右手边是一个白银骑士包抄而来,我旋转手中长矛,划出一道弧线直取他的头部,对手反应极快,侧身举盾,将长矛卸开。
虽然卡特琳娜在这种混战的情况下比我更厉害,但我仍然忍不住很鸡婆地关心她。可是当我百忙中抽空望向她时,看见她已经用双矛分别挑落两个敌人,并带着好胜的孩子气望着我淘气地一笑,我差点没气得从战狼身上摔落下去。
不能被她比下去!
与白银骑士即将交错的瞬间,一道三级气系魔法霹雳闪电击中对手。霹雳闪电虽然只针对个体,但它对个体的威力远远大于连锁闪电。虽然对方是白银骑士,在这种强度的闪电打击下,也几乎落马。不忍心看着敌人在马上摇晃着坚持不愿落下那么辛苦,两骑交错之后,我将右手长矛刺入他的后心。白银骑士终于不甘愿地摔落。
为了耍帅,我将右矛插入右侧的鞘座,冲着卡特琳娜得意地打了个手势。看见卡特琳娜嘟起小嘴冲向下一个敌人,我正暗自高兴,却突然警觉。左手矛将来敌的长矛挑开,然后双腿勾住狼腹后仰,尽力躺在战狼的身上,好不容易才躲过正面射来的一箭。
惊出一身冷汗,反手抽出右手矛,集中精神冲向敌人统帅。敌人有护卫,我也有亲卫,还是会狂化的兽人。
兵对兵,将对将,我懒得和小兵们纠缠。敌人统帅惊讶地看着我们这群人毫不费力突破他的护卫防守,直向他杀来。
“来者何人,为何与兽人为伍攻击人类?我乃英格兰尼一级上将,第三兵团兵团长儒……好胆!竟然偷袭本帅。”
兵团长你个头啊,现在形势是你死我活,难道想攀亲戚不成?要讲话也讲得聚精会神一点嘛,我抛出的高速长矛居然被他闪过,早知道如此,我干嘛这么性急抛掷出兵器呢?看来戴上一个面具也只能哄哄普通人,稍有点智慧的人都不会被骗。
本着杀人前少废话的原则,我将左手矛交到右手,左手抽出重剑杀向敌人兵团长。卡特琳娜也干掉面前的敌人,从侧面攻向兵团长。
兵团长纵马后撤,他身边剩余的护卫拼命向我们攻来。
对敌人施展了一个土系一级魔法迟缓大法,围攻过来的护卫的速度明显缓慢了。没来得及为自己正确的战术得意,阿呆一声大吼减少了我的得意之情,敌人的坐骑或者颤栗、或者暴走,马上的战士陷入无法有效移动的窘境。阿呆载着卡特琳娜抢先冲到目标面前,双手矛如同两条毒龙一先一后刺向对手。
“女流之辈安敢欺我耶?!”
兵团长暴喝一声,左手持盾迎向卡特琳娜左矛。当矛盾相击瞬间,钢盾略一侧偏,卸开长矛,长矛在精钢盾上划出一串火星。接着兵团长以长矛点击卡特琳娜的右矛,双矛相击,兵团长上身一晃,显然落了下风。卡特琳娜虽然是剑士,但是精通骑术,在马上并不逊于高阶黄金骑士。
眼见敌方兵团长陷入险境,我大为着急。我的目标怎么能被别人干掉呢?
用力一夹战狼,我冲到敌人面前,闪电般刺向敌人。兵团长以一敌二更显吃力,他急忙用左臂的精钢盾护住前胸。毫无花巧的剧烈撞击之下,兵团长险些掉下坐骑。我的臂力加上强劲的冲击力,又是趁在他连挡卡特琳娜两击之后还未回复时作出的偷袭攻击,居然没有将他一枪挑落下马,看来他的实力至少也达到了中阶黄金骑士的水平。
为自己和坐骑加持了一个幸运之神,我重新攻上去。
卡特琳娜娇嗔一声:“坏表哥,抢我的功劳。”在撒娇的同时,她双矛纷飞,急刺兵团长各处要害。
我闷声不吭从兵团长身后劈出重剑。开玩笑,兵团长是我首先发现的,怎么能算她的?
兵团长在保护前心还是后背的双选题上,选择了防卫正面的危险。重剑劈在他的背部重铠上,连重铠都击破了。不过敌人似乎还套着极品链状内甲,我感觉重剑并没有砍进他的身体。
兵团长喷出一口鲜血,驱马逃命。敌帅护卫拼死缠向我们。兵团长的护卫实力并不弱,又心存死志,我和卡特琳娜花了不少时间才清理完十几个护卫。我与卡特琳娜对视一眼,她不依地扭动腰肢,“都怪你,把他吓跑了。再斗一会儿,我肯定能打败他。”
我偷偷一笑,平手的结果可以接受。反正敌人的帅旗逃向营外,现在英格兰尼第三兵团的斗志完全垮了下来,我的目的达到了。
剩下的屠杀没有必要参加,我跳下战狼,走向卡特琳娜。她还没弄明白我想干什么,我跳上阿呆后背,环住卡特琳娜的小蛮腰,在她耳边轻轻说:“女孩子不可以那么好胜的。现在战斗基本结束了,我们先回营地休息吧。”现在我已经掌握了一个制服卡特琳娜的法宝:只要环住她,她便丧失了思维的能力
卡特琳娜将羞红的脸藏进我的胸膛。我们俩在这充满杀戮气氛的战场上,轻言细语开始聊些没营养的话起来。
我并非狂傲自大,现在战场上的敌人除了逃命就是高呼投降,几乎没有人仍旧坚持战斗。况且我的身边现在还聚集着十几个亲卫,就算一两百士气完好的敌人突然攻击我们,那些亲卫也可以解决。
直到第二下午,四处追杀敌人的兽人们才陆陆续续回到营地。回到营地后,他们不顾疲劳马上兴冲冲地加入了已经召开了一整天的狂欢宴。兽人对品酒完全没有品味,对于红酒、葡萄酒完全不屑一顾,只对白酒感兴趣。对于白酒,他们也分不清好坏,我亲眼见到几个高级军官用大碗或是直接用瓶子喝大陆历1330年的极品珍藏酒。三瓶至少价值三千枚金币的极品酒被他们三口两口吞进了肚子,没想到其中一个人擦擦嘴边的酒渍,打着酒嗝评论说:“嗯,比刚才的烧酒还是稍差了点。”如果是一个嗜酒者在一旁听到,肯定会和他们拼命。
我没有制止他们的狂欢。据阿呆侦察,第三兵团大约六千余人的残部距我们大约二十公里,虽然急行军一个小时可以与我们接触,但他们的兵团长被我击伤,部队又新败,想必没这种胆量。帕克省地方部队大约听到了风声,大白天就安营扎寨起来。面对兽人部队他们会勇往直前,面对名将他们也会有胆量一拼,但是面对使用计谋战术的兽人部队,想必他们需要一些时间消化此时得到的情报吧。布雷西亚军倒是仍然向我们进军,但是从速度和距离看,至少还有两天才会到达。
木力对我说过对人类的观感:“人类只有三样东西超过我们。一是酒,他们酿的酒实在太诱人了。二是厨艺,人类烧出来的东西比起我们强太多。第三是魔法,不知为什么,人类瘦弱的身躯可以拥有那么强大的力量。”
攻陷迪拉城的时候,他们抢掠了大量的酒和人类的食物。在我的威胁利诱之下,部队没有发生大规模的酗酒行为。但是在暂时解除周边的危险后,我也只好对这些嗜酒之徒睁只眼闭只眼。
从中午起,营地就发出可怕的呼噜声。随着时间的推移,呼噜声越来越大。这于我和卡特琳娜而言简直是一种可怕的精神魔法。在这种可怕魔法的保护下,想要偷袭他们必须冒着变疯的危险。
我拉着卡特琳娜来到离营地两公里远的一处小河边。卡特琳娜随我来到河边后,仍然不停地吃吃地笑着。“哎呀,真是可怕。”她转手轻抚阿呆的肚子,“是吧,阿呆,连你都忍受不了兽人们的呼噜声吧?”
阿呆眯着眼睛在地上打滚。看到我躺在地上,而卡特琳娜以我的胸膛为枕,明白一时之间没有人给它挠痒了,便自顾自地扑起野地里不知明的昆虫起来。
卡特琳娜似乎觉得姿势不够舒服,她翻身以双肘架在我的胸口,托起香腮宣布:“表哥,我都不知道你睡觉打不打呼噜呢。要是你睡觉象兽人那样打呜噜,那我得仔细想想再决定嫁不嫁给你。”
正待想怎么反击,她却又破天荒地露出凝重之色。卡特琳娜主动抱着我的脖子,将脸贴在我的胸口,“你把我宠坏了。知道吗?”
充满磁性的嗓音里略带不安。“我在你面前越来越放纵了,如果被爷爷知道了,他会气坏的。”
我伸手轻抚她柔顺的黑发。“我自己愿意宠你,你爷爷为什么会生气呢?听你的口气,你爷爷很尊敬我吗?为什么呢?”
卡特琳娜犹豫了一下,“你的地位很尊贵,但是我现在不能向你解释。”
伯爵是上位贵族,但只是相对于奴隶、平民、下位贵族而言非常尊贵。在贵族中,候爵、公爵、亲王以及国王更尊贵,而且高级魔法师以上的魔法师在贵族的圈子里也能够得到超过伯爵以上的待遇。难道卡特琳娜一族是沙丝那亚的官奴?!
摇摇头,只要卡特琳娜不告诉我,我还真猜不出来。
“既然你的爷爷也尊敬我,那么我向你爷爷解释一下不就成了?”
小美人忧虑来得快,去得也快。她听到我的安慰后,抬起头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蜻蜓点水似地轻吻我一下,然后放心地趴在我的胸口睡觉起来。
和这个小魔女在一起,我总能找到伤心的理由。
小魔女象征性地轻吻一下就安心地枕着我睡觉去了,却根本不理会我的痛苦。欲念与道德又开始了激烈的搏斗。这根本就违背常识:投怀入抱者应该有遭受侵犯的觉悟,但是卡特琳娜有时候看起来异常聪明,有时候却天真可爱(傻得一塌胡涂的美称。比如说现在卡特琳娜绝对不知道被她压着的男性,身体的某一部分会多么痛苦)。身为白银骑士的我,不想被影剑士揍成黑眼眶。
唉,今晚又是一个失眠之夜。
……
古东方有句话是:冲冠一怒为红颜。
虽然由于各种原因,神圣大帝最终没有与我们的第二十九任公爵伊莉结合,但是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知道:神圣大帝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率领兽人血洗英格兰尼领地,完全是为了伊莉公爵。在骄傲我国大公得到神圣大帝如此青睬的同时,我们不得不为他们之间没有最终结合而感到惋惜。
——摘自塞斯地方刊物《塞斯风云》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月亮似乎不忍目睹即将出生的惨剧,完全躲在乌云的身后。飒飒冷风在原野上强劲地吹袭,一丝火星完全可能造成一场无法扑灭的大火。
我喜欢现在的天气。
率领兽人部队踏着苍茫夜色,静悄悄向西出发。我和卡特琳娜、木力、桑让率领着我亲自挑选的魔王亲卫队走在队伍的前面。挑选亲卫队的原则很简单:一、必须拥有狂化能力。二、必须会说中华语。在这样的限制下,三千余人中符合条件的只有两百多人。不过我只将亲卫队的名额定为一百人。虽然那些联队长、大队长宁愿放弃职位而当我的亲卫,但兽人军队的管理指挥本来就相对混乱些,再将那些骨干调离,军队可就真不好指挥了。
木力自己原先的战狼让给了我,他现在骑的是一匹五岁的年青战狼。木力纵狼骑到我的身边,我回过头问他。“木力,你把自己的战狼让给我骑,现在的坐骑习惯吗?”木力一手牵着缰绳一手抚摩着战狼身上光滑发亮的短毛,咧开大嘴压低声音笑着说:“魔王,你看。此骑全身乌黑,四爪却雪白,加上它额头的一处白毛,不但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在月光下也神气得很。再看它前胸宽阔,臀部滚圆,四条腿纤长有力,除了您骑的老狼王,别的战狼可都比不过它。”
我微微一笑。木力其实是个颇为健谈的人。只不过由于图腾崇拜,他对我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敬畏。现在接触多了,木力虽然仍旧非常敬畏我,话却也多了。
边聊边走,快要走到敌人营地。我举起手,木力严肃地向后宣布:“噤声!”
兽人们望着远处营地的星点灯火,开始跃跃欲试。在我的领导下,兽人们的纪律性逐渐加强了。以军纪而言,他们可能比起粗野的强盗都还稍差一些,不过比起最初已经进步多了。在我没有发出明确进攻命令前,兽人们都强忍着杀戮的欲望,他们兴奋地望着人类的营地,又不时将期待的目光移向我。如果是木力带领着他们,相信在木力宣布进攻前,已经有许多兽人会忍不住冲锋了——这还是假设木力本人不会在宣布进攻之前自己已经领先冲进营地的情况。
仔细观察对方的营地,确实有些法度。营地设计得很合理也就算了,第三兵团的首领居然还派了大量的巡逻人员。我侧身告诉卡特琳娜,要求她用灵觉侦察一下。
说起来,这又是我心头一个永久的痛。也许是还没熟练掌握这技术的缘故,也许是卡特琳娜实力确实高出我一大截,她的灵觉有效范围居然有两公里。卡特琳娜闭上眼睛侦察了一会儿,她悄悄告诉我:“至少有一个黄金骑士、三十个白银骑士以及一个魔导士和七个高级魔法师处于清醒状态。”
这个情报很关键。这说明敌人的首领警惕性极高,他可能预测到我将会袭营。如果不是卡特琳娜先将这个情况侦察出来,我冒失地施展高级火系魔法袭击敌人营地,魔法元素剧烈聚集和波动极有可能会引起对方魔法师的警觉。那样偷袭将演变为强攻。放弃偷袭的战术优势直接强攻,那是傻子才干的事。
我想了想,转身招来木力,他兴奋地全身颤抖,他压抑着声量问:“魔王大人,现在开始进攻吗?”
真是令人无奈啊。如果兽人能够拥有强烈战意的同时仍旧保持真正的冷静,那就会成为一支天下无敌的部队。我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住兽人们即将爆发的杀戮欲,但让兽人们拥有冷静这一特质,那却是哪怕天神也无法办到的事。
叹口气,我施展了一个大面积的冷静术,这是在战斗结束后专门帮助狂化战士的一个水系魔法。在与兽人的接触中,我发现这个法术对于战前控制兽人情绪很有效。令人遗憾的是,以我这样一个拥有魔导士实力的魔法师为这群兽人所施展属于一级魔法的冷静术,由于范围过大,也感到很吃力。而这个魔法的效果只能保证在十分钟的时间内他们不至于丧失理智冲向第三兵团的营地。好在十分钟的时间也足够做许多事了。
我很希望手头上有一支至少十个拥有风剑士身手的特别行动队,那样我就可以派他们潜入敌营放火而不必亲自动手。
我赶紧吩咐木力:“木力,当敌人营地起火时,你就开始进攻。”转身面对桑让,“从现在起大约八分钟,你指挥巫师部队对战士们施展嗜血术。”
看了卡特琳娜一眼,她会意地点点头。阿呆往地上一趴,似乎准备偷懒。我拧住阿呆的耳朵把它拖起来。魔王大人现在都沦落到事必亲躬的地步,魔兽之王还逃得过做苦力的命运吗?我骑上阿呆,与卡特琳娜分头向敌营潜去。
卡特琳娜现在如果重操旧业当刺客,一定会比以前做得更好。灵觉探索与收敛气息技出同源,当我教会卡特琳娜灵觉探索后,她自己就会收敛气息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显然是我与卡特琳娜之间的真实写照。象幽灵一样,卡特琳娜消失在我眼前。不用回头,身后的兽人们一定都露出了崇拜的表情。我双腿用力一夹,阿呆以也惊人的高速潜向敌营。
前些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卡特琳娜也是魔武双修,但是她的魔法水平远逊于格斗技。她强调说,她的普通族人都是在成年之后魔法才会大幅度进步,成为魔法导师也轻而易举。小孩子爱吹牛我也没办法。其实在营地里放火即使不会火系魔法也没关系,只要你会将火把扔向易燃物就可以了。
粮草正如预期那样开始燃烧,阿呆也开始随心所欲地施展连株火球、流星火雨。阿呆跟我这么久,眼看要成为一个资深的纵火犯了。唉,堂堂的魔兽之王啊……
营地刚开始失火,木力就率着他那三千余身经百战、犷悍异常的兽人骑兵向营地袭来。虽然没有人类大规模骑兵冲击时震憾人心的马蹄声,但是兽人粗野狂暴的呐喊却给被袭者带来了更大的心理恐慌。战狼猛烈地踏着山石和坚硬的红土,象海潮,又象狂风暴雨……
在兽人部队还未冲进营地时,那些未曾睡觉的人类士兵慌忙冲出帐篷试图组织抵抗。一些中、高级将领呐喊着要求自己的部下集中,但是慌乱的士兵四处奔跑,反而往往将好不容易集中起来的小股部队冲散。当兽人冲进第三兵团的营地后,意志最坚定的将领也放弃了这种徒劳的尝试。现在敌人只好用最原始的战术:各自为战。
由于敌人在人数上占据绝对优势的缘故,除去那些光着身子慌忙逃出帐篷既无盔甲又无兵器的士兵外,其余的士兵都尽量向人多的地方靠拢。营地里喊杀声一片,
兽人部队和人类士兵交错混乱,而兽人们全部有坐骑,因而他们很容易将一股股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士兵驱散。客观地说,敌人的斗志比我想象得要顽强许多。我本来以为他们会大量溃逃。我喜欢追杀,因为追杀显然比对杀更轻松。
正在寻找敌军主将的木力忽然看见桑让被一股千余人的士兵包围了。木力一挥战斧,身后的兽人嗷嗷大叫着冲向那股敌人。木力手中的银色战斧已经被染成红色,他的面前无一合之将。好几个青铜骑士试图阻止这个凶恶的兽人,却也被他一斧一个砍落马下。眼看木力将要与桑让汇合,人类战士中突然分出一支百余人的队伍迎击木力。那百余人中居然有十来个白银骑士和一个黄金骑士,看来敌人的主将就在这股部队中。木力挥舞着双斧红着眼冲了过去,双方转眼就激烈地撕杀起来。
兽人进行这种混战占据极大的优势,他们的个人能力远远超出人类。如果说在阵地战中兽人对人类的弓箭手、长矛兵、魔法师特别厌恶,那么现在他们却非常喜欢这些兵种。在混战中,这些兵种的优势荡然无存。对兽人而言,砍杀往昔最痛恨的兵种给他们带来的快感令他们愈加兴奋。有的兽人为了追杀一个魔法师,甚至会放过眼前的剑兵、持盾兵、战斧兵。重骑兵在战斗中也是兽人所讨厌的兵种,但是今夜却几乎没有重骑兵出现。没有任何骑兵会在自己休息的时候让战马仍然披挂着几十公斤的护甲,同时自己也不会穿着几十公斤的盔甲入睡。在夜袭中,如果抢到一匹马,他们就转职为轻骑兵,如果没有,就转职成轻步兵。
卡特琳娜听话地待在我的身边,我将阿呆重新让给她骑。不被人看见还好,如果被人看见我骑着阿呆,这无疑是插标卖首的行为。或许以兽人的智商也可以将一个蒙面的男人与塞斯的神魔大人联想起来。魔王亲卫队中也有三十余人聚集在我的身边。我对现在的情况很满意。一个月前,这些亲卫队如果能够有一个人留在我身边而不冲进人群中撕杀就会让我很感动了。亲卫队中其余的六十多人,有些是因为沉溺于杀戮的快感,有些则是因为没找到我在哪儿。
木力边的撕杀已经占据了很大的上风。但是桑让的情况就很不好了,他周围的兽人越来越少。不明白桑让作为一个巫师干嘛也要冲进敌阵砍杀呢?
如果想要以最小的损失获取最大的利益,现在应该去杀死那个第三兵团的兵团长。我斜举长矛,双腿一夹战狼,冲向敌人首领。身后憋了很久的亲卫兴奋的狂喊着随着我冲向敌阵。
自从欧巴尼亚帝国建立后,关于大陆历1418年3月2日的迪拉大屠杀便在教科读本中被改为迪拉进入事件。在此之前,英格兰尼坚称它为迪拉大屠杀事件。由于直接资料被销毁,而欧巴尼亚帝国又禁止任何人对此发表不相宜的看法、评论,因而在整整五百年的时间里,普通人一直不知道那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但是历史的真相真的能够被强权所掩盖吗?
有一把当年使用过的精钢剑(见图例43),它的主人是当时神圣大帝麾下的兽人大队长。这把精钢剑被一名狂热崇拜神圣大帝的收藏家买下精心收藏,并写下一小段注释:此剑在迪拉城曾痛饮人血。
又有一封当时的家书(见图例44),上面有一小段写道:大舅,我的一个家住迪拉市的同学,全家十一口人除他之外全部在大屠杀中遇难,现在他孤苦无依。您是否可以适当给予他帮助?(信中的日期为大陆历1418年6月5日。)
由类似的佐证,我们可以推断出:当年神圣大帝率领的兽人部队的确血洗过迪拉市。
——摘自著名历史学家年加所著《历史的真相》
兽人们打不过人类的另一重要原因是他们根本没有斥候的概念。
我得到的情报是委屈了兽人们的魔兽王亲自侦察得到的结果。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找出六个会说中华语的兽人分别侦察北方、南方和西方的情况。之所以一定要找会说中华语的兽人,并不是为了交待任务方便。派他们,是因为我认为他们属于兽人中智商较高的个体,可以克制自己看见人类军队就不知死活冲上去交战的欲望。
我相信兽人没有斥候的原因就是因为兽人们太热衷战斗,作为斥候却总是不报告情况反而抢先战斗,因而兽人最终没有将斥候这一概念确定下来。那些我派出去的斥候,官职最小的一个是十人长,其余都是小队长级的军官。可见知识就是力量在兽人当中也是有市场的。委屈他们了,不过我也没办法。
不得不说英格兰尼第九兵团的指挥官太轻敌了,他只派出了正常情况下不到一半的斥候。而且那些斥候也没有完全尽到责任,对大路的两旁只是草草地看了看,并没有仔细检查。
但是这也不能完全怪他们。自从神魔大战之后,就没听说过兽人还会打伏击战的。兽人对人类发起的战斗总共只有两类,一是攻城战,一是野外正规战。在大路的两旁两公里远的地方埋伏着我的兽人部队。在埋伏之前,我对小队长以上级别的军官下过死命令。如果在我发出进攻命令前有兽人主动攻击,如果那个兽人是普通战士,而且被他坏了事,小队长处以绞刑;如果是小队长级的军官坏了事,大队长处以绞刑;如果是大队长级军官及木力本人坏了事,木力处以绞刑。木力对这个规定无动于衷,反正刚才他被我免了一死,命是捡回来的。
为了打击敌人的斗志,我与卡特琳娜分别埋伏在两侧。等敌人匆匆忙忙进行我们的埋伏圈后,我迅速向敌人发出了一个流星火雨,而阿呆接着一声大吼。流星火雨和地狱烈焰落在措不及防的英格兰尼人的队伍中。随着这突然袭击后,早就按捺不住的兽人部队嚎叫着冲向敌人。
两公里的距离对于埋伏而言确实远了点,骑着战狼的兽人们冲入敌军至少需要一分钟。如果不是英格兰尼人陷入了极大的恐慌,这期间足以他们组织好部队进行防御。但是战斗结束后抓获的俘虏供出当时有三件事情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因而造成了他们极为混乱的状态:一是兽人居然对他们打起了伏击,以往的战术优势似乎荡然无存;二是兽人居然可以在部队随行魔法师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施展出四级以上魔法(为此我差点干出欧俘的事,阿呆是魔兽,它不理会别人把它当成是魔兽还是兽人,但英俊萧洒、英明神武的我怎么可能是兽人呢?);三是随着阿呆一声巨吼马匹纷纷陷入暴走状态(战狼的祖先由于自远古就与魔族一起战斗,对猞猁的恐惧相对小些)。
一分钟的时间并不长,兽人们很快就冲入了混乱的敌军队伍开始他们热衷的杀戮。在那之前,我也利用英格兰尼人试验了我的五级魔法。现在五级魔法的成功率大大提高了,居然达到了50%。
望着那些陷入狂热状态的兽人,我没有加入他们。攻击一支混乱的部队无需我的亲自参加。况且加入兽人对人类的屠杀,我的心里多少有些不安。我只好找出一个理由安慰自己:英格兰尼人杀了我的子民(其实我也不确定他们是否真的杀过吾尔汉领地上的人,当时在塞斯我并没有回吾尔汉,只是想当然);杀了我忠实的家臣乔;最可恨的是,居然连乔的遗孤兰妮也被英格兰尼人卑鄙的暗杀计划夺走了生命。这是你们的报应!
杀戮在半个小时后结束了。英格兰尼第九兵团在这场一面倒的杀戮中大约溃逃了五、六千人,其余反应慢或是运气差点的四千余人免不了作了战场上的亡魂。兽人损失很小,总共才死了不到一百人。其中还有十几个人是因为在埋伏过程中忍不住向前冲被他们的长官击毙的。英格兰人这回损失非常大,在充满狂热杀戮的兽人面前,虽然他们想投降,但真正活下来投降的人也只有几十个。我问了问俘虏,他们的兵团长在战斗的初期见形势危急,很早就扔下部队逃走了。我在脑海里将第九兵团除去。这种胆小的兵团长,想必不会在短期内纠集剩下的部队从东面再对我造成威胁。况且以第九兵团溃逃的模样看,重新集结整编也至少需要一周。
剩下来的第二步该怎么走呢?
想故计重施,那根本不可能。英格兰尼人擅长大规模兵团作战。在战前他们肯定会想办法确定友军的位置。当他们得知第九兵团被伏击而且击溃后,如果仍旧被我们成功地打了埋伏,那样的长官必然是吃屎长大的。
下达就地休息的指令后,我走进了兽人们为我准备的简单行军帐篷。我坐在帐篷里苦苦地想接着该怎么办。
现在帕克全省都陷入了草木皆兵的恐慌状态。想要不被英格兰尼人发现偷偷溜走很困难。几乎所有的村庄都派出壮丁监视外界的情况。想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的行军,除非我的部队只有百来人左右。但如果完全将这群兽人打散,那还不如直接将他们处死来得直接些。他们对于躲藏没有很好的概念。将他们分散后,他们不在我的控制下,哪怕我千叮呤、万嘱咐,过个一天甚至只是半天,他们就会不由自主地攻击人类的村庄。那样他们必然会被随后追来的人类军队消灭。
现在我开始犹豫起来。兽人部队是把双刃剑。利用它,我固然可以很痛快地将敌人砍得鲜血淋漓,但它同时也会造成其他我所不希望发生的伤害。我是否应该及早离去呢?
从道义上讲,兽人们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我既然将他们带入了人类腹地,自然有义务将他们带回去。但是以我目前的魔法力,使用一个传送的魔法阵,估计送走三百个兽人我的魔法力就会不继。看来还是得靠实力打回去。想了想,我先命令木力将那几十个俘虏带到我的营帐来。木力听到这命令后,很是兴奋。我莫名其妙地看了木力兴奋的背影,不知道他到底怎么了。
卡特琳娜看着木力兴奋的神情开始也很惊讶,不过她闭着眼睛想了想,居然吃吃地笑起来。看来卡特琳娜知道木力为什么兴奋,可我怎么还没有猜到呢?
在我苦想答案的时候,俘虏被带进来了。俘虏带到后,我终于弄明白木力高兴的原因。那几十个俘虏几乎全是被拖着进来的,只有几个脸色或是发白、或是发青自己走了进来。我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害怕,虽然我吩咐将面具打造得狰狨些,但未必能把一个战士吓成这样吧。正在疑惑,我突然看见了一个熟人:那个什么所谓的爱尔郡沙特阿男爵、见习剑士强尼.汤姆。现在我越来越欣赏他了。上回他就很识相地投降了,这回又很识相地投降。但是说他胆子特别小也不尽然,上回他可以说是战斗到最后,这回他又是能够自己走进来的人之一。
我走到强尼跟前,“你们害怕什么?”
哪知道强尼愈发害怕了,本来他虽然双腿在瑟瑟发抖,但好歹还强撑着没倒下。等我走近,他居然两眼一番白晕了过去。
我也不忍心再吓晕另一个人。于是直接问木力:“木力,他们为什么这么害怕?”
“魔王大人,您不是要生吃人脑吗?这几十个人身体都还不错。您先将就着吧。下回您胃口来了,我们尽量为您抓些更好的来。”
随着木力恭敬的话音刚落,又有三个人晕了过去。
小时候管家为了吓唬调皮的我说过魔王会生吃调皮小孩的人脑,那时候我也很害怕。不过后来长大了,因为从来没见过真正魔族,也没听说过确凿的魔族出现的事情,这种说法我也就渐渐淡忘了。没想到兽人们却很认真地对待这种说法,更没想到那些俘虏相信了木力的鬼话。
我哭笑不得。不过见到眼前的情况,突然一条计谋涌上心头。
“我要玩个游戏。给他们每人准备一匹马,让他们四散逃走。一个小时内我会抓住离我最近的一个人生吃掉。被吓坏的人肉有点酸,正好在正餐前开开味。木力,你去办这件事,不要把他们弄伤了。流血的人影响我的胃口。”
木力兴奋地马上办理此事。
我不知道那些俘虏是怎么想的。我只希望他们四散逃离能尽量将这些谣言带入他们的军队。兽人的残暴他们知道,但被兽人杀死或是被人类杀死的区别并不大;可是如果想到被捉到后可能被魔王生吃掉,这无论如何也会极大地降低军队的士气。一支兽人部队对人类军队打起了伏击,这本来就会令他们惊疑不定;如今可以让他们确定是魔王在带领兽人部队,虽然解决了他们的疑惑,却带来了更大的恐慌。他们不会把我往同类的身上去想,因为众所周知:兽人与人类是天敌。历史上曾有过人类想利用兽人的力量,但他们的最终下场往往是被兽人杀死。只有极少数商人世家可以与兽人打交道,兽人对人类世界的某些产品很感兴趣,不依靠那些商人世家,他们的物资将会极大匮乏。
如果英格兰尼人真的害怕了,他们的士气不可避免会遭受极大的打击。战争中士气是个极为关键的因素,当士气低到一定的程度后,一旦在战斗中有人试图逃跑,将会导致其余的人也跟着逃跑。一个最普通的长枪兵也很容易将长矛刺进一个正在逃命的小队长的后背。
我兴奋地叫出一个被公为最持重的年老兽人。吩咐他跟踪逃向西边去的俘虏。然后仔细观察西征第三兵团在得知那骇人的消息后,速度是否放慢,是否很早就立营扎寨。
如果第三兵团的士气真的下降,我准备打一场夜袭战。
第二部第二十一章
我曾经问兰特大帝为何没有注册与自己实力相匹配的资格。大帝当时有些苦恼。他告诉我说:“在科洛斯的时候,我穷得就差去讨饭了,为了节约每一枚金币,我哪敢去注册骑士与魔法师的资格呢?”
“回到塞斯后,当时是塞斯复国战中最为艰苦的时候,90%以上的领土都被英格兰尼人占领,塞斯政府完全瘫痪,我去哪里注册?”
“拥有沙丝尼亚后,注册倒是极为方便,但连续施展两个流星火雨是依靠兰仆的力量,沙丝那亚人当时都在幻想他们的统治者是一位拥有魔导师实力的人,我干嘛打破人民的幻想呢?”
“等我的实力真正强横之后,世俗的资格认证于我又没有任何意义了。”
当我以为大帝没有去相应协会注册的理由便是这些的时候,大帝又苦恼地咕哝了句什么。当时我没有听清楚,似乎是“小美人十六岁不到就成影剑士了,我还注册个屁啊。”
——《大帝轶事》阿拉卡.缪尔著
兽人军队是目前我所最满意的部下。草原上的兽人都骑着一种叫战狼的坐骑。但他们又不都是纯粹的骑兵。有些战士自始至终都骑在战狼上作战,与人类的骑兵完全一样,但有些战士在到达目的地后就跳下战狼,以步兵的形态加入战场。
其实带领兽人去攻击人类,无论有什么理由,都会被视为人类的叛徒。因为兽人的杀戮欲望太过强烈,被兽人攻克的城市,不可能保持完整。兽人军队经过之地,总是沾满了鲜血。所以目前我必须做两件事。一是将自己的身分隐藏起来,二是将这支兽人军队完全好好地控制,不能让他们太为所欲为。
于是我吩咐兽人的铁匠为我打造了一个看起来有些吓人的面具。现在和卡特琳娜在一起,好色的阿呆居然非常愿意当她的坐骑。这样也好,我换了战狼的狼王作坐骑,虽然比起阿呆来差太多,但这样我的身份就更不容易被人知道了。
本来阿呆是坚决不肯让我骑别的坐骑的。但我们一人一魔兽各退一步,我让卡特琳娜脱下面具让阿呆看了一眼,这便坚定了阿呆要作她坐骑的信念。既然阿呆愿意当卡特琳娜的坐骑,那我自然应该可以骑别的生物。
除了不想遗臭万年,我戴上面具也是为了避免麻烦。二十岁的年轻高阶白银骑士、魔导士会引起太多人有心人的关注。
在出发前,我公布了所谓的军队三大纪律:一、扔下同伴逃跑者,处以五狼分尸极刑;二、不听从魔王命令者,处以袅首之刑;三、未经魔王允许擅自袭击人类者,处以绞刑。
英格兰尼帕克行政省的第二大商业城市迪拉市成为我的第一个袭击目标。帕克行政省虽然与草原接壤,但向来总是边境城市先遭受攻击。在战士与魔法师的配合下,给予进犯的兽人沉重打击后,兽人们自然会撤退。但这回,我率领着这群部队神不知鬼不觉悄悄潜进帕克行政省的内部,一路上选荒郊野外的偏僻小路走(好在兽人们很习惯那种小路。),在对迪拉市发动攻击的前一刻,英格兰尼人根本没有任何准备。
兽人们攻进繁华的城市,他们对我的崇敬更加深了。这样的繁华城市,兽人们只是从祖先们关于神魔大战的书籍中看过记载,从来没有亲眼见过。
我本意并不想对迪克进行屠城,但形势不由人。一路上我为了严肃军纪已经分四次一共绞死了七个偷偷溜进人类村庄的战士,其中还包括木力的侄子。如今攻下迪拉市,再限制这些渴望血腥的兽人,根本不现实。既然塞斯在英格兰尼人的铁蹄下哭泣,那么英格兰尼人流下足够的泪水也不为过。我不能肯定兽人们屠杀的人当中是否有反对战争、支持和平的人。因为这从技术层面讲根本不可能。但是我至少可以做到:宣布反对英格兰尼侵略塞斯、拒绝为之提供招募兵员义务、拒绝向英格兰尼交纳战争税的行政省、从属公国,我将不对之进行攻击——反正至目前为止还没有这样的情况,所以我可以放心地进行无差别攻击。
三天后,木力提着血淋淋的战斧来到我休息的帐篷,满意地问我:“魔王大人,接着攻打哪个城市?您绞死俺侄子那个兔崽子简直太正确了。要不是我们一路偷偷潜过来,哪能杀得这么痛快呢!”
我冷冷地望着他,半天没有出声。木力满腔热血似乎处于严寒之下,正在慢慢冻结。将他吓够了,我冷冷地问:“昨天上午我派人去找你,你为什么不过来?”
“俺那时杀得正性起,所以……”木力有些支支唔唔。
“还记得三大纪律吗?”
木力皱着眉苦苦想了想,恍然大悟。“对不起,魔王大人。”接着他愁眉苦脸地向我施了一个礼,准备往外走。
“你干嘛?”
“俺违反了魔王大人的第二项纪律,只好出去找个人将俺砍死。俺们兽人是不可以自杀的。”
我又好气又好笑。兽人军队强归强,但指挥起来确实费劲。以这个木力来说,他对我忠心耿耿。当卡特琳娜实在忍受不了她热情的注视后宣布自己是魔王的表妹,了解爱克斯大陆中表妹含义的木力居然再也没有看过卡特琳娜一眼。按兽人的说法,被闪电击中的男人,必须征服施咒的女人后才可能恢复正常。木力能够那样,实在很不容易。
现在木力因为违反了我的军纪,甚至准备自动出去让行刑者斩首。按兰仆的分类,木力属于兽人中那10%智商超过80的个体,但他也记不住我的规定。也不能说是记不住,而是在血腥杀戮面前忘记了我的命令。木力按人类的划分,拥有初阶黄金骑士的实力,当他处于狂化状态时,我也要避他三分。用这种强力战士的性命来严肃军纪,我又有些舍不得。况且他还是阿塞拜部落的首领,虽说杀死他并不影响兽人们对我的狂热忠诚,但还是影响我指挥军队的效率。这几天来我已经学会了那简单的兽人语,但在不必要的情况下,我并不愿意用嚎叫的方式向部队发布命令。
“念你是初犯,免你一死。不过你必须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将功赎罪。”
也不知是捡回一命还是听说马上又可以战斗,木力的眼中射出狂热的光芒。
“马上要打战吗?俺一定至少杀十个人类来赎罪!现在我就去集结部队。”
听了木力发自内心的话,我却觉得有些刺耳。人类与兽族间的种族仇视观念太深了。不过我现在没空改造木力的思想。一来改造这种简单思维的兽人根深蒂固的想法有些困难,二来现在我还要利用他们的这种狂热仇视精神。当然,这种狂热必须加以控制,不然我可真要成为人类的罪人了。
将陷入杀戮的兽人们集结迅速集结起来最快的方法莫过于宣布马上就要打战。木力在帐篷外大声嚎叫了几声,迪克城各个不知名的角落纷纷涌出兽人,他们以最快的速度向木力指定的地点集合。
我站在这群狂热的兽人面前,不由地思考起自己作法的正确性起来。以暴制暴真的是正确的方法吗?而且率领兽人军队,对英格兰尼人来说实在过于残酷。
摇摇头,我将对自己的怀疑抛到脑后。
“勇士们,因为我们在迪克城停留了三天,人类的军队已经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距离我们最近的,东面的英格兰尼正规军第九兵团,约有一万多人,离我们只有三十多公里了,他们的骑兵如果以急行军的速度只需要一个小时就可以和我们接触;北面是原来用来防备你们的帕克省地方部队及少量中央政府军,约有八千多人;西面是原来准备投入侵略塞斯战争的西征军第三兵团一万二千多正规军,南面是从英格兰尼从属公国布雷西亚派出的两万布雷西亚军。”
说完这些,我停下来观察部队的反应。让我失望的是,兽人们听过木力的翻译后,没有露出我所希望的凝重之色,而是兴高彩烈地相互交谈。兽人到底是兽人,虽然战斗力很高,但与人类的战斗中总是吃战术的亏。我相信,即使兽人能够完全掌握魔法,也不是人类军队的对手。
虽然一个兽人可以打败五个人类,但一百个兽人,想要击败一支五百人的人类军队,就很吃力了。而一千个兽人,如果面对五千人的人类军队,多半反而会遭受挫败。我这三千兽人部队,估计对付一万人的英格兰尼军还有把握,再多些,恐怕就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好在有我作他们的指挥官,不然这三千兽人只怕一个也回不了他们的大草原。短期内,我无法将这支只能大概区分为纯骑兵和骑狼步兵的部队训练为拥有弓箭手、长矛兵、轻步兵、重步兵、轻骑兵、重骑兵的多兵种部队,但我可以充分利用这支部队的高机动性打一场漂亮的机动战。
“勇士们,你们想先和哪支部队交手?”
兽人们发出整齐的嚎叫。他们都要求先消灭布雷西亚的两万人。
一群不知死活的家伙。
布雷西亚人虽然比英格兰人的战斗力稍低,但到底拥有两万人,打败我们这支三千兽人组成的部队并不为难。而且如果我们想先与布雷西亚人战斗,就必须南下。那时这些兽人想回大草原就更难了。以我私人的想法,是想攻击西面的一万二千人的英格兰尼人。那样无论胜负,都可以大大减轻塞斯国的压力。但这种想法只不过诱惑了我一小会儿,因为调入塞斯的部队其战斗力一定是四支部队中最强的。我又没把握指挥正在激战中的兽人脱离战斗,如果轻易和他们交战,一口吃不掉他们,就会被随后赶来的敌人援军吃掉。打北面还是打东面呢?
帕克边防军由于长年战斗的缘故,其单兵战斗力可能高于英格兰尼第九兵团。所以两支部队的战斗力应该差不多,或许北面的部队稍强些。况且英格兰尼第九兵团以急行军的速度向我们逼进,必然消耗大量的体力。如果我指挥部队对他们打一个伏击战,一场完胜并非不可能。以英格兰尼人的思维考虑,兽人们洗劫了迪克城之后,要么会从北方突围回到大草原,要么会狂性大发去攻击两万人的布雷西亚人,虽然攻击最近的第九兵团可能性大于攻击第三兵团,但有着前两种更大的可能性的前提下,想必第九兵团的兵团长并不会认为自己将会首先受到攻击。
既然这样,我就既不攻击布雷西亚人,也不攻击帕克边防军,更不攻击以一般人思维最不可能受攻击的第三兵团。毕竟如果第三兵团的指挥官如果是个谨慎小心之人,他也会考虑到自己首先被攻击的可能性。可惜我不知道对方将领的情况。兰仆告诉我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虽然此时我并不知彼,但对方更不可能知道以往的思维简单的兽人军会受与他们交过手的神魔大人的指挥。他们更不知彼!从这方面讲,我多少占些优势。
在我的暗示下,阿呆怒吼一声,兽人们平静了下来。思维复杂的人表情转换相对慢些,但那些兽人们马上由狂热的表情换为了敬畏的表情。我有点搞不明白兽人们表情转换如此之快,为什么脸部肌肉不会抽筋。
“布雷西亚人离我们太远,还有两百多公里,现在不忙打他们。先把离我们最近的英格兰尼第九兵团消灭掉吧。现在开始准备!”
一个军团由十个联队组成,一个联队含三个大队,一个大队含三个小队,一个小队的常规编制为一百人。
——《爱克斯大陆军事常识》
神圣大帝是个专情的人。神圣大帝之所以不仅仅只有一个红颜知已,据权威人士透露:那是因为神圣大帝被一块被称之为烧鸡,状似黑炭,实为剧毒物质的物体所迫害引发的不良后果。
当神圣大帝和卡特琳娜帝妃与精通厨艺的安丽丝.希拉相遇后,两人同时被她的厨艺所俘获。当神圣大帝仍旧在犹豫是否向安丽丝帝妃表达爱情之时,卡特琳娜甚至……(出于帝妃尊贵的形象考虑,此处省略五十一字)
——摘自《神圣大帝生平》
重新见到阿呆无论如何是件高兴的事。但是如果不是在我正准备出发追杀马贼的前提下,我会更高兴的。阿呆突然从远处跑过来,从那可怕的速度可以推断出其冲力的大小。遗憾的是当时我确实高兴坏了,除了忘了应该立刻追击马贼外,也忘了阿呆以这种速度冲过来的冲击力。
纵使是高阶白银骑士,对这样的冲击力也无可奈何啊。
强忍着没有用手捂住巨痛的臀部,我挤出微笑爬起来。冲到阿呆面前,我拼命地掐、捏、扭,终于吓得阿呆呜呜地叫着逃出我的魔掌。看着阿呆委屈的样子,我解释说它耽误了我追杀马贼。
我死也不会承认报复阿呆是因为刚才臀部被摔得太痛。
本来还担心我有阿呆作坐骑,而卡特琳娜只能骑马会不高兴。哪知道该死的阿呆居然没把它真正的主人放在眼里,首先驼起卡特琳娜起来。重色轻友的公猞猁!我怀疑如果让阿呆看见卡特琳娜的真实模样,阿呆甚至会把卡特琳娜当作第一主人,而把我晾在一边。
阿呆绝对是个很色的猞猁。它对我挤眉弄眼,然后轻吼一声。其大意令我气得不行。居然是:换了个妞?主人你真行。
卡特琳娜这时候有些生气,又有些害羞。我有点不明白。如果是因为与我共骑而害羞,那也不合常理。我与她之间只存在最后一道防线,还有什么可害羞的。至于说生气,我确实想不出理由。
追杀马贼的任务基本上还算顺利。简单地说就是两个字:追、杀。如果仅仅是我,马贼们可能还会逃掉一些,因为他们见势不妙分头逃跑起来。但是有阿呆在,它可以借着气味追上从其它方向逃跑的马贼。以阿呆的速度和追踪能力,这些马贼已经被判了死刑。
如果追杀骑士就不会这么费力了。如果是骑士,他们虽然在危险的情况下也会兵分两路或三路,但不至于象马贼这样先是分成四五路,眼看我要追上其中一路的时候又马上溃散向四面八方逃跑。
多数情况下还算是尊重骑士许下的诺言,在崇拜我的镇民面前声称要杀光马贼,我会尽量做到。现在已经是第三天了,按阿呆的说法,前面是最后一拨马贼,大约有十几个人。我很振奋,因为马上可以完成任务了。
追着追着居然追到一个营地,前面是列阵而待的军队。我定睛一看,不由打了退堂鼓。这支军队足足有三千多人,而且他们不是普通人,是兽人!
兽人崇拜杀戮的力量,因而在神魔大战中与魔族同盟。而人类、矮人、精灵与神族同盟,所以自古以来兽人就仇视人类。兽人的战斗力远远大于人类,他们力大无穷、反应快、行动敏捷,而且至少有20%以上的兽有拥有狂化能力。从纯战士的角度看,一个普通的兽人打败五个普通的人类战士绰绰有余。好在他们数量较少,而且只会三级以下魔法。不过相应的,他们拥有一定的抗魔能力。
如果不用魔法,三千人伸着脑袋让我砍,恐怕我手上的普通精钢剑也会砍钝,但是如果要借助卡特琳娜的力量,却又颇为伤害我的自尊心。使用魔法,对身体极为强壮的兽人的伤害力相应小于人类。假如我使用魔法,想要杀死这三千兽人不知道要用多少个四、五级的魔法,那时候搞不好会脱力。再说按比例他们中有六百可以狂化的战士,这六百狂化的战士用魔法可不容易干掉。这时候,我特别想学禁忌魔法,可惜兰仆说过以我的血统不能使用禁忌魔法。
正准备骑着阿呆逃命,阿呆却趾高气扬地向兽人们走去。如果不是舍不得扔下阿呆,我差点没从阿呆背上跳下来抱着卡特琳娜用飞行术逃命。
正在我紧张阿呆会做出什么激怒兽人的事时,卡特琳娜却出状况了。她化作一道白光飞向兽人首领。没想到兽人首领的反应极为迅速,他手中巨斧似乎出自本能一翻,荡开卡特琳娜的偷袭,然后却不知道怎么居然痴了。他结结巴巴地说:“……人类勇士似乎不应该偷袭。”
卡特琳娜似乎觉得她出现的状态还不够多似的,她也发起呆来。过了好一阵子,她突然转身向我跑来。“表哥,会说话的兽人耶。这是一个会说话的兽人耶。”
我对那个兽人首领有些不屑。他显然被卡特琳娜的美貌征服了。现在卡特琳娜还戴着面具呢,如果被兽人首领看见她的绝世风姿,非发疯不可。
紧张地盯着兽人,没想到兽人们也紧张地望着我。兽人首领发痴我多少有些理解,但不至于这三千人都发花痴了吧?
不知道是哪个带头,兽人们突然向我跪下了。整整三千人突然向我下跪也确实把我吓了一跳,不过他们这样的行为总算比呐喊着全部冲向我更让人愿意接受些。
我清清嗓子,咳了一声。“嗯,首领站起来,我们谈谈。”
底下没动静,这是怎么回事?按说中华语是大陆通用语,兽人中也有10%掌握中华语啊?首领想必不会是普通的兽人,他应该掌握中华语才对啊。我看了看首领,他正神情恍惚的偷偷看着卡特琳娜。
正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的时候,阿呆大啸一声。一个看起来象是兽人巫师的人站起来对兽人说:“魔兽王允许你们起来。”哗,三千人都起来了。
我奇怪地望着阿呆,它什么时候有这些部下了?居然比我的部下还多。
这时候,那个兽人巫师和那个强壮得让人害怕的兽人首领向我们走来。他们走到跟前后对着阿呆施了一个礼,然后咬牙切齿盯着我。我明白了,那是因为我现在骑在他们的魔兽王身上令他们非常不满意。我赶紧从阿呆背上跳下来,现在阿呆最大,别把那三千兽人惹急了。阿呆对他们轻吼一声,大意是说我是它的主人。这时兽人巫师他们由咬牙切齿变为惊慌失措。他们匍匐在我脚下说:“请魔王恕罪。”
卡特琳娜吐一吐小香舌,“哇,我怎么忘了在神魔大战中兽人是站在魔族这边的。”
兽人到底是兽人,没知识,也不多看看书。自神魔大战后,猞猁并不仅仅是魔王的坐骑。只要是力量远大于猞猁,无论是人类、矮人还是精灵,甚至是兽人,都可以成为猞猁的主人。不过矮人、精灵是热受自由的种族,不会没事去制服猞猁,而兽人把猞猁看作图腾,心中根本不会有那种念头,所以在人间基本上只有人类会成为猞猁的主人。我也懒得给他们详细说明情况,被他们认为是魔王,那我的生命就可以完全得到保障了。
“你们介绍一下自己吧。”
“俺是阿塞拜部落首领木力。”
“我是阿塞拜部落大巫师桑让。”
有时候谨慎是一种美德。“木力,你怎么认识魔兽王和我?”
木力咧开嘴大笑,“魔王大人,魔兽王是我们阿塞拜部落的图腾,我们当然认识了。至于您,能够以魔兽王为坐骑的,除了魔王还有谁?”
我满意地看着这两个恭恭敬敬的兽人。只要他们认为我是魔王,那么他们就是我的部下。本来还在发愁如何才能拥有一支强大的部队,现在送上门来了。想了想,我问他们那十几个马贼的下落。他们告诉我说他们以为那十几个马贼是准备攻打他们的人类前锋,所以被他们杀掉了。
“很好,你们现在是属于我的部队。”
木力鼻子里喷着粗气,兴奋起来。“魔王大人,您来到人世是准备带领我们与人类大干一场吧?”
我重重点点头,然后向他们强调。“仗,有得你们打。但你们必须完全服从我的领导。我允许你们杀戮时,你们可以动手,我不允许时你们如果乱动手,可别怪我严肃军纪。你们去向部队吩咐一下。”
木力和桑让恭敬地点头,回到部队中转达我的话。
我朝着英格兰尼的方向自言自语。
“英格兰尼人,我又回来了!”
大陆历1417年,大帝的首席家臣马迪尔在塞斯骑士协会取得的资格为白银骑士。马迪尔年仅二十二岁便成为白银骑士,当时塞斯人认为他是塞斯历史上最为年轻的白银骑士。当时马迪尔曾说过:“主公兰特远远超过我。”部分塞斯人认为这是马迪尔忠诚于主公的谦词,部分崇拜兰特大帝的塞斯人认为理应如此。
然而一个重要的事实便是:兰特大帝在骑士协会和魔法师协会所注册的级别是见习骑士与见习魔法师,终其一生未曾改变。
当时,大帝如果不是黄金骑士,至少也拥有高阶白银骑士的实力。另一方面,部分历史学家认为当时大帝的魔法能力似乎是魔导士水平,部分历史学家认为当时大帝的魔法能力只略逊于神王、魔王。有一点可以肯定,无论是格斗技还是魔法能力,当时大帝已经打破了历史的纪录。
由此可见,我们的大帝是个不爱虚荣、谦虚温和的人。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
伤口开始发痒,这是完全愈合的前兆。在初阳温柔的洒射下,我们离开了那片森林。
运气不错,很快遇到了一个村庄。在那里,我花了十个金币买了辆牛车。卖车的那对夫妻俩见到这么大方和气的买主,高兴的不知所措,为表达谢意,他们硬留我们吃了一顿早饭。说实话,此时能够吃上一餐普通的早饭确实是卡特琳娜和我都不能抗拒的诱惑。
离开那个村庄后,目的地仍不明确,但一定不能去塞斯。一个原因是我不想见到阿朗佐;另原因是:如果伊莉看见我和一个绝世美女待在一起,而那美女还老是嗲声嗲气地叫我表哥,事情会变得更糟。
一路上躺在那辆敞逢车上懒洋洋地晒太阳。兰仆很喜欢晒太阳,他说晒太阳可以补充他的能量——虽然极少。从某种程度上讲,我崇拜兰仆,因而我也喜欢学他的样子。说起来残冬季节晒太阳真是很好的享受。
卡特琳娜现在已经不害怕我了。不过不害怕后就产生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她总是黏着我,现在,她就象猫咪一样蜷缩在我的怀中睡觉。
虽然满怀温玉,但是我仍旧忍不住自怨自艾。我觉得自己真的好惨。
经过一天半充满香艳刺激的严刑拷打后,卡特琳娜告诉了大多数我想知道的事。不过与她为什么是我的仆人相关的问题,她却始终不肯解释。
当她知道伊莉背叛我后(其实在我看来那也未必算得上背叛),一心想要忙我报仇。但是当时阿朗佐已经正式与伊莉合作了,卡特琳娜觉得没有把握独自对付伊莉,便投靠了塞斯的敌对国家英格兰尼。虽然卡特琳娜的来历极为神秘,但一个拥有影剑士身手的人自愿帮忙,英格兰尼国防部特别行动局还是非常乐意接受她的。在加入英格兰尼国防部特别行动局之前,卡特琳娜的美貌曾给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而卡特琳娜总是蒙着面。
在得知第一个行动便是刺杀伊莉公爵后,卡特琳娜非常高兴。行动中她很卖力,但是阿朗佐及时赶到了。卡特琳娜并不知道那个险些死在她中的白银骑士便是我的家臣,更不知道杀死的那个侍女是我家臣的遗孤、马迪尔的未婚妻。她后来怯生生地问我为什么在公爵府爆发了那么强烈的杀意,这惹得我一阵长吁短叹。
一路上,她老是软磨硬泡询问原因,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与其由别人那儿得知,还不如我亲自告诉她。当她知道真实情况后,我还没来得及表现出为兰妮的不幸而悲伤,她倒伤心地哭起鼻子来。安慰了她好一阵子,才哄得她昏昏沉沉在我怀中沉睡过去。她倒好,在睡梦中又不知想到了什么高兴事,居然敢露出天真无邪的笑容。有人哄着她,还为她提供舒适温暖的胸膛。可我呢?谁来安慰我?
怀中的尤物扭动了一下,发出带有鼻音的“嗯”声。我艰难地吞了口唾沫,看都不敢看怀中的卡特琳娜。有道是最难消受美人恩,我想现在自己的情况大约也差不多吧。必须想个好办法解决问题,不然我绝对逃不了类似监守自盗的罪名。
在卡特琳娜醒来之前,我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小懒猫确实很会享受。她在我怀中睡了至少两个小时,昨天晚上又不是没睡!
望着卡特琳娜醒来后还不太清醒的模样,我赶紧将我的想法对她说了。说起来这对一个女孩子来说可能比较难以接受,我必须趁她还不太清醒的时候说服她。
“琳娜,以后在外人面前把你的脸用布巾蒙上,好吗?”
我白白浪费了两个小时思考说辞,卡特琳娜从怀中掏出一个面具戴上,调皮一笑。“表哥,现在还认得出我吗?”
面具极为精致。如果不是亲眼看见卡特琳娜将面具戴上,我真不敢相信她戴了面具。面具的容貌仍然是个美女,而且连神情都可以清晰无误地表达出来,但比起卡特琳娜原来的样子却有了天壤之别。一时之间我突然有点担心。如果卡特琳娜不愿意嫁给我,那么我还能忍受其他女子的相貌吗?
天下哪有不爱美的女子?象卡特琳娜这样的绝世美女,说实在的,逼迫她将美丽隐藏起来自然是一件残忍的事。因此在那两个小时中,我想了几十套方案。没想到卡特琳娜这么听话。
我有些不明白,于是问卡特琳娜。“你把自己的美丽隐藏起来,不觉得难受吗?”
卡特琳娜的声音悦耳动听,但是内容却非常暴力。“女为悦已者容嘛。只需要你一个人喜欢看我就行了,别的人如果也色咪咪地望着我,哼,本小姐心情不好的话就挖下他们的眼珠。”
第一句话令我陶醉得快晕倒了。不过她在色咪咪的前面还加个“也”字,令我有些尴尬。没想到这么美丽可爱的小女生,那么崇尚暴力。这是个大问题。
我轻咳一声。“琳娜,美丽的女人应该有她们特有的气质。你如果动不动就挖别人的眼珠,别人就不会觉得你很漂亮了。”
卡特琳娜偏着头问我:“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你觉得我漂亮不就可以了吗?”
“话虽然这么说,不过别人如果觉得我的表妹确实是一位绝色天仙,我也很有面子啊。如果你动不动就打打杀杀,那样别人就不会太羡慕我。以后如果不是生命受到威胁,不许动手伤人。宝贝,听话。”
卡特琳娜托着香腮想了想,严肃地拒绝了我。“那不行。如果别人可能伤到你,我必须动手。”
我又产生了哭的冲动。以前刚认识伊莉的时候,我的能力不如她。后来在兰仆的帮助下,好不容易有了如今的身手。可是现在在卡特琳娜面前,似乎我又需要美女的保护了。其实在战场上一个魔导士起的作用从某方面说比影剑士更大。不过问题在于如果我与卡特琳娜单打独斗,虽然不至于败落,但我取胜的机会的确极为渺茫。
神啊,救救我吧!
超越影剑士,这挑战难度也太大了吧。
无可奈何,我只好同意了卡特琳娜在我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可以出手。
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于是我问道:“琳娜,你现在多大了?”
听到这个问题,卡特琳娜兴奋起来,她叽叽喳喳地说:“再过半年我就十六岁了,那时我举行成年礼后就可以嫁人了。表哥,那时候你娶我好不好?我母亲是族里第一美人,她总对我说如果我成年后族里第一美人的位置就是我的了。我可是很美丽的哦。”
差点没被呛着。绝佳的美女居然这样厚脸皮地推销自己,我真服了她。
不过……呵呵,我的确很高兴。
继续问刚才的疑问。“那你的实力怎么这么高?”说实话,历史中最年轻的黄金骑士是二十二岁的英帝纳,最年轻的魔导士是二十五岁的法比奥拉特,而我现在才二十岁,而且显然可以在二十二岁之前成为黄金骑士。换句话说,我在兰仆的帮助创造了新的人类记录。可是没想到卡特琳娜更变态,还没到十六岁就影剑士了。
“我没告诉过你吗?我除了是族中第一美女,还是最有天资的战士啊。”
明明摸小美人的脸时感觉温暖滑腻,不应该是厚脸皮啊。“宝贝,可你刚才还说你母亲才是你族里的第一美女呢。”
“人家还没成年嘛。成年后这一称号自然归我了。”
不知道她家里是怎么溺爱她的。既然她母亲是族中第一美人,难道等她成年后就会迅速变老变丑吗?不过是宠小孩子哄她高兴的话罢了,就使她就乐得不知道东南西北。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还有比她更美的女子,那会美成什么样呢?
卡特琳娜将发呆中的我摇醒,娇嗔道:“表哥,反正人家成年后会嫁给你的。你干嘛现在流口水呢?人家怪害羞的。”
赶紧擦擦嘴唇。
这次确实是冤枉的。虽然这几天我为卡特琳娜流了不少口水,可是这回的原因却是我正在幻想能够比她更漂亮(至少也不逊于她)的未来丈母娘的模样。
我神情严肃地哼了一声。
“甜心。以后一定要乘乘地听我的话,不然我可不愿意娶一个让自己头疼的老婆。”
“人家知道啦。”
此时卡特琳娜娇羞地垂下头,悄悄地扯着衣角。
真是受不了,又一项世界纪录被她打破了。世界上曾经有过这种小媳妇模样的绝世美女影剑士吗?
我彻夜静卧伴蔷薇,
不敢偷香,
但依旧带走了她。
——《彻夜伴蔷薇》,作者不详。此文最初由整理大帝文稿的帝国御用文人发表,疑为大帝作品。
醒来后,花了好半天时间我才回忆出自己为什么会昏迷。死兰仆,又害得我好惨!
这次比上次受的伤轻些,至少我没有象上次那样被包裹成粽子。右腿仍旧有些不得力,不过床边放着一根由柳木精心雕刻成的拐杖。
哈,真可笑,难道以为做了一根破拐杖就想让我原谅你吗?
毫不客气地拿过拐杖,我一瘸一拐地走出屋外寻找兰仆。我恶意地想:不知道用这根拐杖敲兰仆的头会造成什么后果,如果不会将他敲傻,我非要出这口恶气!反正以他的能力,就算是用巨斧也未必能够杀死他。
来到河边,我呆住了。
嫩芽垂柳,平波如镜,在一片潋潋水色中,倒映出一位美人绝色玉颜。她侧着脸,乌瀑长发委地泄下。
我屏住呼吸欣赏面前的美景。她是我一生中见过最美的女性——如果小时候见过的精灵不算在内。但小时候的记忆有可能被我自己美化整理过,毕竟当时我才十岁。虽然她脸上有丝稚气,但该大的大,该小的小,绝对够迷人。
美人儿以纤纤玉指沾着洁净河水,纤指为梳,静静梳理青丝,面上神情似惘还愁,柳眉微蹙,像是担忧着什么。
这时,微风拂起,激起阵阵涟漪。站在下风处的我,闻得一股幽香。和风送来的香气,竟使我辨不出是梅香馥郁,又或是女儿家幽香清雅。
一刹那,我迷失了。眼前的美色幽香,似乎是本来不应该在人间出现的情景。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如此的福份欣赏到。
令我极为尴尬和恼火的是:绝色美女居然被我顺着下巴滴到地上的口水惊醒了。美女望着我,显出惊慌的神情。
小美女受惊吓的模样也那么诱人,此时她楚楚可怜的样子,使我产生一种将之拥入怀中小心呵护的冲动。
正懊恼地恨不得咬下自己的舌头,美女向我走了过来。她伏下身子,向我行使了一个仆人所行使的最为尊敬的礼仪。
她低着头,怯生生地问:“主人,你现在好些了吗?”
此时我的嘴张得大极了,可以轻松放进去一只驼鸟蛋。
虽然知道兰仆的能力不必以常识作为限制,但他这回也太出奇了,居然变化成如此美丽的女子。另外,兰仆此时发出的声音确实是最动听的声音。仅仅是这种磁性的、极为悦耳的声音,也可以促使男性产生某种冲动。
说起来,如此的美貌自然比他平常那极为平凡的脸孔好看,但……但他应该知道这种美貌会激起男人的某种欲望啊!
如果兰仆一开始就以这种容貌出现在我眼前,我或许会接受他。但是只要一想到面前的美女原来是男性身份,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难道说他怕我会处罚他,所以变幻成这副模样以便免除处罚?
我是个想象力丰富的人。但是此时无论如何我也想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让我明白兰仆为什么会成为这副模样。
“主人,你想杀了我吗?”声音里,明显有重重的鼻音。
其实我并不真的对兰仆生气。因为知道他在最后关头救我是为了我好。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信任和亲近的人就是他了——如果他算是人的话。
兰仆现在不知道哪里出毛病了,不但变幻成这副模样,居然一开口就问我是否想杀了他。
我伸手扶起兰仆,嗯,触感极佳。如果不是考虑到兰仆原来的性别,我是宁死也不会放手的。
斟酌了一会儿,我说道:“你疯了?我怎么会杀死你呢,你到底是怎么了?”
兰仆抬起头,惊喜地抬起头直视我。“主人,你原谅我了?”
带泪的脸上,绽放出喜悦的笑容。
我又痴了。带雨梨花是那么的美,现在却又增添了更加诱人的春色。白腻的皮肤、诱人的樱桃小嘴、不盈一握的细小腰肢,似乎全部都化为终极圣斗气一波一波地冲击我最后的理智防线。幸好兰仆的确做了一件好事,他此时的模样,看起来才十五六岁。
我告诉自己,不可以扑向一位小姑娘,至少应该过两年再说。呸呸呸,我在乱想什么啊。
我开始语无伦次起来。“兰仆,你能够把年纪再变大一点吗?喔,不对。你干脆恢复成以前的样子吧。嗯,让我想想。其实现在的样子也还可以。不过你知道吗,以你现在这副样子如果被别人看到了会引发骚动的,要不你在别人面前蒙起脸,只在我面前显出这模样吧。哎呀,还是不对,你这模样会让我思想紊乱。让我再想想……”
受到强烈刺激的我拄着拐杖走来走去,进行起极为激烈的思想斗争起来。
“主人,我不叫兰仆。我是卡马拉.艾朗茨的孙女卡特琳娜。难道,你现在并没有觉醒?那你现在为什么拥有同龄人类所不可能具有的实力呢?”
我被弄糊涂了。
非常糊涂。我什么时候多了这样一个仆人?这么美丽的女性,哪怕是一公里外远远地望过一眼,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难道说我失忆过?
我迷惑地问:“你真的是我的仆人?为什么我不认识你?”
卡特琳娜似乎觉得失言了,她红着脸掩着小嘴,这样的一丝稚气显得非常可爱。
“主人,我确实是你的仆人。因为某种原因你现在还没有那份记忆,但是具体情况我现在还不能对你说。”
“真的?”迷惑归迷惑。别说卡特琳娜愿意做我的仆人,这样的美女,要我做她的仆人也行啊。不过她做仆人实在太委屈,如果被别人知道,我会被无数自诩为骑士的人追杀的。“不过你作我的仆人太委屈,你愿意就当我的表妹好吗?”
“表妹?!”卡特琳娜惊喜地叫着。“我愿意,我愿意。”
我的心里冒出邪恶的念头:傻乎乎的小羊羔。现在先把你当做表妹养着,等过几年,就让你当我的妻子。
我想起最初的一个疑问。“对了,你干嘛一开始就问我是否想杀了你?”
“啊?”小脸上又显出怯怯生的表情。到底是小孩子,这么丰富的表情。“在塞斯公爵府的时候,你不是很想杀我吗?”
不知道是我疯了还是她傻了。我在伊莉府中的确产生了嗜杀的冲动,但与她有什么关系?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出现在我脑海。
我的脸色肯定黑了下来,因为卡特琳娜显出更加害怕的神情。胸口很闷,我压抑地问她:“你是那群杀手中的一个?”
小美女强忍着哭意点点头。
我怀着最后的希望问:“你不会就是那个杀手首领吧?”
小美女被我的神情吓坏了,她没有回答我,干脆哇地一声哭起来。
我不愿相信她说的话,但她的表情却让我直觉感到她所说的都是真话。觉得自己掉进了冰窑,我艰难地转过身向屋内走去。卡特琳娜一边抽泣一边搀扶着我,本来想推开她,但是我还是没忍心那么做。
我坐在床上望着她发呆。即使她与我毫无关系,我也未必对这种绝色小美女下得了手,何况如今的情况呢?
古东方有句话叫不到黄河不死心,与我此时的心态很相似。
我要求卡特琳娜发个终极圣斗气,结果小美女用左手擦着眼泪,伸出右手。她的掌心出现一个核桃大小的终极圣斗气。
我的心更疼了。大约有十几秒的时间,我居然出现了恍惚的状态。实在忍不住,我发出痛苦的长叹声,将卡特琳娜拥入怀中。
选择实在是痛苦极了。这个时候,我想起了伊莉。此时我对她的行为多少有些理解了——迫不得已进行选择,可能在伤害他人之前自己已经承受了足够多的痛苦。
卡特琳娜被我拥入怀中后,渐渐不再害怕了。此时她居然一面仰起小脸望着我,一面无意识地在我的胸口画起圆圈来。下腹一阵热浪袭来,那种滚烫和生痛的感觉强烈地刺激着我。
我愤怒而又压抑地轻吼一声,将卡特琳娜粗暴地横起来压在我的大腿上。死罪可免,活罪难饶!卡特琳娜只不过是作为英格兰尼的工具,所以我如果为兰妮报仇应该直接对付英格兰尼。但是作为工具的卡特琳娜,也不可以完全放过。
小小年纪,臀部就这么浑圆滚翘。这样的红颜祸水,必须施以惩罚!
心中的烦燥愤懑之情使我毫不留情地惩罚着卡特琳娜。数声响亮的“啪”声之后,小美人挣扎着侧过头,贝齿较咬玉唇委屈地看着我。因为挣扎而散乱的一头青丝,加上粉脸那一股羞怯哀怨的神色,却使得人不禁心生一股怜惜之情,也平添了几分楚楚动人的风姿。
“唉。”我又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体罚实在不能继续下去了,再这样下去,小红帽必然将被我吃掉。
轻轻将小红帽放在床上。我吩咐她乘乘地躺在床上,然后一瘸一拐地走出房间。
现在最重要的是:必须先洗个冷水澡!
兽人,平均身高两米。他们崇拜杀戮的力量,因而在神魔大战中与魔族同盟。而人类在神魔战争中与神族同盟,所以自古以来人类与兽人就相互仇视。兽人的战斗力远远大于人类,他们力气大、反应快、行动敏捷,至少有20%以上的兽人有拥有狂化能力。从纯战士的角度看,一个普通的兽人可以打败五个普通的人类战士。兽人生育率略高于人类,但兽人好战的本性不仅仅体现在对人类方面,兽人不同的部落之间也相互杀戮。几乎统一爱克斯大陆的英帝纳大帝曾感叹说:如果兽人团结起来,并且掌握战略战术,人类必将处于极大的下风。
好在兽人只会三级以下魔法。这是兽人与人类做战中非常大的弱点。
——《山海经.种族篇》
没有明确的目标,不过我们选择了朝英格兰尼的方向走去。一路上旖旎风光无限,卡特琳娜被我逗得面红耳亦,娇喘连连。
不过我还是放过了她。她那幼小的年纪令我多少有些心理障碍。另一方面,我还有个说不出口的理由。大陆上普遍的风气是尊重女性,但某些国家也盛行大男子主义。我并不赞同大男子主义,如果实在不行,我还是会娶个实力比我强的女子。但是在内心深处,我的确渴望能够保护自己心爱的人而不是被心爱的人保护。况且卡特琳娜看起来那么娇柔弱小——古东方有句谚语叫“披着羊皮的狼”,也许正是说她这种情况。
也许兰仆有办法能够使我比卡特琳那更强。那时真正得到她,我才会真正的满足。
牛车的速度可想而知,好在我与卡特琳娜都没什么急事。能够这样不想烦心事而与绝色美女在一起,就算一辈子在这破烂牛车上度过也是一种幸福——假如不需要吃东西的话。
如果说爱情的滋味象一杯酒,我与伊莉爱情应该是鸡尾酒,有甜蜜,也有苦涩。与卡特琳娜呢?我被她的美貌和活泼可爱的性格迷恋住了,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我。其实我与她之间有许多事都没弄明白,无奈她又不告诉我。与卡特琳娜应该算是算是极品红酒吧。别说品尝,光那香醇的气味也就弄得我神魂颠倒了。小抿一口后,甜甜的,又微微有点儿醉意,让人晕乎乎有飘飘然的感觉。
三天的行程后,我们终于来到一个小镇。其实我们并不是在极为荒凉的沙漠或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不过老牛破车一天顶多走个50公里。这三天行驶的距离还不够我与卡特琳娜一个小时跑。
到了小镇外郊,我将一牛车送给了个看起来很老实的农夫。令人奇怪的是,那个五十多岁的老伯虽然因为这异外的惊喜而露出笑容,但笑容的深处却藏有一丝惊慌。没待我询问,老伯赶紧劝我赶快离开这儿。
“公子,疾风马贼团今天下午会来攻打我们镇,所以我们都准备逃难了。您也快些离开吧。那些马贼如果将您误伤了可不好。”
塞斯的地形主要是平原与森林,科洛斯座落于平原,而沙丝那亚是一座海滨城市。说起来惭愧,我见识的确不广。我见过强盗、沙盗,但还没见过马贼。
拉住匆忙准备离开的老伯,“你怎么知道马贼会在下午来攻打你们?他们在攻打前会提前通知吗?”
“上午疾风马贼团派了一个人向我们的镇长提出要求。本来如果马贼的要求不太高的话,我们一般都会照付,但这回他们还提出要求我们镇贡献五名少女,谁的家长会肯呢?镇长一怒之下将马贼的使者杀了。按照疾风马贼团的习惯,他们将会在下午来屠镇。”
“哦,是这样啊?”我摸摸下巴,那得快些进镇,趁马贼还没进攻前吃饱肚子。
卡特琳娜也并非完美。
在伤还没好的时候,卡特琳娜殷勤地为我烤了只烧鸡。无论是从色、香还是味任何一个方面考察,都是极不合格。毫不夸张地说,最初当卡特琳娜将烧鸡递给我时,我甚至以为她给了我一块木炭。
为了不伤害她的热情,我平生第一次吃了明知可能致命的东西。回忆起塞斯复国战中物资极为紧缺那段日子时喝的野菜汤,我热泪盈眶:报应啊,真是报应!当时我认为那是世界上最难吃的东西,居然还偷偷将野菜汤瞒着战士们倒掉了小半碗。
为了保护卡特琳娜的自尊心,后果便是我恢复的日期延长了至少三天。那三天里我上吐下泄,作为重伤员的我差点没就此永别人世。
受到严重伤害的人默默地忍受那种痛苦,作俑者却理直气状地哭着鼻子扑到我的怀中寻求安慰。如果按某些宗教的说法:人都是因为前世犯过罪因而必须在今生赎罪,那么我的前世必然是杀人放火、无恶不做。否则,作为受害者的我为什么还要安慰施害者呢?
鉴于卡特琳娜如此不良的记录,我剥夺了她做食物的权力。可惜我厨艺水平也不佳,所以当终于看见一个城镇的时候,我的胃便开始努力制造胃液了。
进入小镇后,发现镇上的气氛确实异样。人们的脸上,基本上都是一个表情:惊慌。有些店铺甚至关了门。好在酒店并没有关门。我们走进酒店,发现里面只剩下一个正在惊慌失措收拾东西的老板。
“老板,给我们弄几个你们的招牌菜,再来一瓶葡萄酒。”
老板被身后的声音吓得一哆嗦。
他回过身来,解释着说:“尊贵的客人。现在实在不行。难道您不知道疾风马贼团即将洗掠本镇吗?唉,那些贵族和当官的平时收税挺努力,现在得知我们即将遭受疾风马贼团进攻,居然都不派兵来救我们。现在我必须离开这儿,不能为您服务。”
我是个好脾气并且讲道理的人。可是卡特琳娜却不管那么多,她突然用斗气压迫住酒店老板,使他全身不能动弹。
为了不使卡特琳娜的形象遭受破坏,我只好赶紧扮演黑脸的角色。“如果你想多活一些时候,还是现在为我们准备食物吧。不然你没死在马贼手中,却死在生气的客人手中,岂不是更冤?”
悄悄挠了一把卡特琳娜的小蛮腰,小魔女扑哧一声笑了。被斗气松开的酒店老板面色苍白。我扔给他两枚金币,他犹豫了一下,往厨房走去。也不知他是被我吓坏了还是爱金钱胜过性命。
我继续挠卡特琳娜的细腰,她笑着想逃出我的魔掌,却被我轻舒猿臂将她圈住。“小魔女,以后不许欺负这种老实人。”
卡特琳娜认真地想了想:“可是人类都很奸诈耶,我分不清谁是老实人。我只知道让你不高兴的人都不能被原谅。”
“那就这样吧:以后没向我们动手的人你就不许欺负他。”
卡特琳娜嘟着红唇答应了。我赶紧转移视线,她嘟起小嘴的模样实在太刺激善良本分的我。
由于几天都没吃到可口食物的关系,我和卡特琳娜对这个酒店的招牌菜很满意。现在卡特琳娜显然吃得正高兴,她完全不顾淑女形象地舔手指起来。
唉,宠坏的孩子。卡特琳娜父母也太不负责了,还没把她教育好就这样交给我,以后一定要向她娘家索要教育费和精神损失费。
我抓住她的小手,“琳娜,你知道你这样的形象不太淑女吗?”
小美女害羞了,她有点脸红。“妈妈告诉过我啦。不过这牛排太好吃,我一时忍不住就用手抓了。现在手也脏了,就……”
我义正严辞地说:“以后再也不许这样,不然……等你过了十八岁也不娶你。为了保护你的淑女形象,现在我来帮你解决用手抓过牛排的问题。”
我轻轻的吮吸卡特琳娜的纤纤玉指。经过这些天的深入接触,虽然没有真个销魂,但她的敏感点却都被我掌握了。
卡特琳娜象征性地想抽回小手,却很快迷失在被快感冲击的感觉中,她强忍着咬住下唇,双眼却水汪汪起来。
在这关键的时刻,不知死活的马贼居然来攻打这个小镇了。卡特琳娜显然与兰仆有个相同点。他们只对我关心,哪怕杀人的事就发生在他们的身边,他们也会无动于衷。
小镇很小,它只不过有中等庄园的大小。而小镇的城墙如果用更准确的词形容,应该被称之为围墙。
我很恼火,在卡特琳娜真正迷失之前,砍杀声将她惊醒。毕竟濒死之人发出的惨叫声很煞风景。
我的语气中自然带有怒气。“现在我们去为民除害,干掉那群马贼吧。”卡特琳娜明白我怒气的真正含义,她红着脸用几乎察觉不到的幅度点点头。
牵着她的手,我们来到城墙上。与马贼搏斗的是小镇上的义勇军。就这些人,如果在平原上还不够马贼一个强冲锋。现在虽然躲在城墙后负隅顽固抗,但估计也支持不了半个小时。
马贼大约有三百余人。现在四级以下的魔法可以瞬间施展,因而我便懒得使用高级魔法了。如果我多点耐心,也许使用连锁闪电后便不用再费心了。连锁闪电是四级魔法,而流星火雨是三级魔法,生性懒散的我便选择了后者。没想到在流星火雨的洗礼下,居然还有五十多个人拥有活动能力。
这群马贼也真是讨厌,干嘛用分散的冲锋阵形呢?集中在一块儿被我烧死多省心。人分得那么散开,害得我的流星火雨在单位面积上的强度不够,结果三百余人的马贼中除了青铜骑士、讯剑士外,居然还有好几个骑士、剑士等级的人也躲过一劫。
义勇军先是呆住了,然后很快发现了我和卡特琳娜。他们热泪盈眶冲着我喊万岁。
这下我的脸更挂不住了。青铜骑士、讯剑士也就算了,连普通骑士、剑士都可以逃生的话,如果消息传到塞斯,我的形象损失可太大了。
“疾风马贼团,你们的末日到了!”
借助圣斗气的力量,声音很响而且传得很远。开始的时候我对这种效果很满意,因为有些义勇军开始对我膜拜起来。
不过当疾风马贼团拼命四窜逃命时,我又后悔起来。干嘛又吹牛呢?真是多事。打败马贼享受英雄的待遇也就够了。说什么他们末日到了,结果吓得他们四窜逃命。现在如果要实践这句话,不是自找辛苦吗?
我不说,不写,呼吸间也不透露你的名字,
那声调中有悲伤,有疚责……
——《游马迪尔采邑随感》(作者:兰特大帝)
胸腔里似乎装着一块剧烈燃烧的红炭,面前的树枝无情地击打我的脸。我贪婪地呼吸着空气,但是无论嘴张得有多大,却总觉得空气仍旧不够。我泛起势穷力乏的感觉。兰仆教给我的运气方法,有一定的催愈肌肉、强行止住出血的功能,但在皮肉之下,筋骨仍然迸裂,剧痛一直刺激着脑门。何况现在我的伤很重,被兰仆称之为太极神功的运气方法也不能完全止住出血,我感觉自己越来越衰弱无力。
如果是在平地上,我真是顾不得那么多就要使用飞行术了。可是在这茂密的森林里,飞行术受极大的影响,我不想被身后十米以内的两名杀手刺个对穿。
我非常后悔先前的行为。为自己加持了加速魔法后,最初逃跑时我完全可以逃过他们的追击。但是我过于相信自己的实力,同时也被仇恨冲昏了头脑。我居然不知好歹地想乘敌人追击时出奇不意地反击。
反击并非没有成果。
有意减缓速度后,一个性急的幻剑士加快了速度冲到我的背后,他的意图非常明显:在我宽阔的后背上插上一剑。
世界上没有被幻剑士追击的魔法师蓄积魔法力施展高级魔法反击的战例,那是因为魔法师不可能在幻剑士砍下他们脑袋前有充足的时间诵读魔法咒语。但是我不同,如果不是自己愿意,他们根本就不可能追上我。猛然转过身,一个强烈的连锁闪电自天而降,虽然剑士不上战场的时候往往不穿金属铠甲,但他们手中的长剑却是很好的导电体。由于完全没有防备,四个杀手都不同程度地遭受了电击。
离我最近的幻剑士实力的确高强。在遭受强度如此之大闪电的亲吻后,他仍然没有完全丧失活动能力。在我活生生地将他脖子扭断之前,他留给我一个纪念——他的长剑居然穿过合金锁子甲刺伤了我的右边锁骨。
不知为什么,他死的时候居然还将那柄剑死死地握着。我很快得到结论,最快的方法是将他的手完全弄断才能拿到那柄剑,但是这显然太浪费时间。外公强调过:战场上,时间就是胜利。
一跃纵到一名风剑士面前。
此时杀手们逐渐又重新掌握了身体的控制权。如果我不是太贪的话,结果会好很多。事后我回想此时的情况,得出的结论是:最佳的选择是继续逃跑。但是当时,我选择了冒险。我希望在另两名杀手赶来前杀掉这个实力相对较弱的风剑士。
右臂完全不得力,我放弃了用手杀死他的打算。此时我不得不作出一点牺牲,不然无法速战速决。为自己的左臂施展了石化术后,我一翻左腕,左拳有如闪电一般的直捣面前敌人的前胸,其势如电,快捷刚猛异常。正如我所料,尚未完全从麻痹状态中恢复过来的对手下意识地将长剑斩向我的左臂。如果他使用的是宝剑或是斧头,我是不会使用这种战术的。不过现在战术看起来成功了。长剑刺进我的左臂,但是只斩进了一寸左右的深度。
暴喝一声,我提起右膝向他小腹击去。对手的反应很快,他试图向后跃,而我却顺势展开腿部,朝他当胸踹去。在这个时候,剩余的那个幻剑士赶了过来。他毫无花巧地握着长剑刺向我的右小腿。
长剑在我的小腿上留下了一道长约一尺,深约一寸的伤口,这是我为自己右小腿施展了石化术的结果,不然小腿必然会被刺穿。开玩笑,如果不为自己加持石化术,我可没信心一脚踹死一个风剑士。好的结果的那个风剑士的胸部完全凹陷下去,他喷出一口鲜血,不能置信地死去了。坏的结果是,为自己石化过的腿部施展消除魔法后,还需要一秒种才能恢复正常。在这一秒种内,我又添了两道新伤口。别处受的伤虽然也很重,但是现在最使我难受的却是小腿上的伤,它对我的速度有很大的影响。
左臂和右边锁骨的受伤,使我的攻击力极大的削弱,而右腿的受伤,除了降低攻击能力外,还影响我逃命的速度。现在我开始诚心诚意地想逃跑了,可是那两名穷凶极恶的杀手根本就不肯放过我这名伤员。
一边忍痛没命地狂奔,一边在心中咒骂。
虽然本质上我是个斯文人,但是在生命受到极大的威胁时,那剩余的两个杀手十八代以内的女性亲戚却都被我问候到了。至于兰仆,我敢用外公的灵魂打赌,他现在一定知道我的窘状。但是依他的理论,他只会在最后关头来救我。我甚至想过现在躺在地上任由敌人砍杀,反正兰仆最终会来救我的。如果不是害怕万一兰仆来迟,而敌人已经将我心脏刺穿,我早已放弃这毫无希望的逃亡举动。将自己的生命完全由别人来掌握,还是不太妥当。兰仆似乎没有亲戚,所以我发挥自己的想象能力,将他砍了又切,切完又砍,然后清蒸、红烧……
脚下一个踉跄,我差点摔倒。口腔也火辣辣地痛,不然我非要吐口水以表示对兰仆的不满。
稳住身形,我不再继续奔跑。转过身,我开始聚集斗气和魔法力。两名杀手没有一点高级别战士的风度,他们象猎犬追踪受伤的野兔一样,对我紧追不舍。他们俩都没有受伤,可我一直没有对自己的伤口包扎,跑来跑去越跑越衰弱。兔子急了都咬人,他们实在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两名杀手对视一眼,向我包抄过来。在离我三米的距离,他们以长剑上发出的斗气将我锁定。
可恨。
两个对一个!
没受伤的人欺负受伤的人!!
手持武器的人攻击手无寸铁的人!!!
如果逃得生天,我一定要去剑士协会投诉这种行为。
与狼狈喘气的我相比,那两名杀手气定神清。我想,在追杀的过程中他们并没有用出全部的力气追踪我。敌人太狡猾了。
我气喘吁吁地试图打动他们。“你们难道要杀害一个手无寸铁受伤的人吗?”
为首的幻剑士失笑。“我们是杀手,妇孺也不会放过!”这种态度也就罢了,另一个居然在一旁嘿嘿冷笑,那种表情大为伤害我的自尊心。
对于他们的态度我非常烦火。现在我已经不想杀他们了,为什么他们还是一定要与我纠缠呢?要知道,我可是一名高阶白银骑士兼魔导士的魔武双修高手——虽然此时是一名多处受伤、失血过多、脸色苍白的高手。
我暗自祈祷:兰仆,等我杀掉其中一个后,你快点来救我。那可是我的极限了……
杀手们似乎觉得猫捉老鼠的游戏结束了,他们不约而同向我发起了进攻。
左挡右闪,连滚带爬与他们搏斗了十几个回合,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四级以下魔法在瞬间可以施展出,想必现在身上已经添了数十个窟窿吧。但是现在的情况仍旧很不妙。模样狼狈倒是小事,问题是魔法力也出现了不继的现象,而斗气在奔跑中就早已耗去了大半。
右侧的风剑士发出的一剑刚刚被我闪过,左侧的幻剑士又连人带剑向我扑来。我对他展现出一个无奈的苦笑,计算着利刃刺来的角度,躲开心脏等重要器官的位置,迎着他扑过去。长剑刺穿了身体,我似乎没有感觉到痛,却听到了一声惨叫和两声惊呼。
在迷惑中我昏迷了。
昏迷之前,我迷惑地想着:惨叫声自然是那名幻剑士发出的。我倾尽全力为自己的头部加持了石化术,相信此时我的头部应该比花岗岩还要坚硬。我用头猛烈地撞击措不及防的幻剑士,在剧烈撞击时,我明显听到了骨折的声音。但是为什么有两声惊呼呢?难道那名风剑士受到的惊吓太大,觉得一声惊呼还不足以表达他的感受,因而又叫了一声?不象啊,似乎惊呼声是同时发出的啊……
伊莉:
这段时间读者们对我很大的误解,因此我不得不站出来说两句。其实这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而造成的误解,大家沟通后应该就可以相互理解。一个男子如果因为祖国受到侵略,于是扔下情人去保家卫国。这种情况下,算不算对情人的背叛呢?只要这种行为不被他的情人理解接受,按照《大帝传》中许多批评我的读者的观点,其实也是一种背叛。
拿马迪尔作例子,他扔下兰妮独自回到塞斯,能保证绝对不会因战争而丧命吗?如果那样的事情真的发生,仅就马迪尔与兰妮间的爱情而言,马迪尔对得起兰妮吗?退一步说,马迪尔不会在战争中死去,但是如果战争时间很长,一个年青女子能够有多少青春?马迪尔不是一样把祖国的利益看得比情人重要?!
如果大家都是认为情人比祖国更重要也就罢了,我心里还好想一点。但是马迪尔的道德观念与我差不多,做出的选择与我也相同,为什么众多读者对我的选择持激烈的反对态度,却并不反对马迪尔呢?
的确,在的开始,我作为女一号,得到读者更多的关注是正常的。不过我们可以假设,抛开女一号男n号的问题,那些读者会对马迪尔提出如此强烈的置疑吗?
最让我伤心的是,由于读者们性别岐视,纷纷要求更换女一号,致使我的角色提前被他人取代。我终于理解了什么叫做人言可畏,众口铄金。
兰特:
从演员的角度讲,换不换女一号我无所谓,反正这些是编导、制片的事。但是从个人感情性格方面讲,其实我认为更换女一号还稍早了些。
多数人的初恋应该都是美好的。而我与伊莉之间,又确实存在美好的回忆。我不能否认世界有刚刚与初恋情人拜拜便马上就泡上一新马子的男人。但同时这个世界上也有因为初恋过于刻骨铭心,一旦失恋后便终生不娶的情痴。
在性格上我很普通,不走那两种极端。初恋虽然美丽,但是给我一些时间,也会将它淡忘,然后封存在记忆的深处。如果命好找的老婆是真正意义上的红颜知己,或者在牵着她散步的时候,我还会对她谈起过去的故事。但是写评论的读者们似乎都很性急,要求我马上忘掉伊莉重新爱上别人。其实作者本来安排第二部的后期我将率领兽人入侵英格兰尼的领地。如果部下们都是兽人,那么杀戮将更加血腥。在英格兰尼杀戮大半年,偶尔想想初恋情人,然后慢慢淡忘不是很好吗?
唉……
作者:
卡嚓掉兰妮后,我觉得自己确实颇为残忍。“唯有偏拗狂才能成功”的家族岂不是要绝后了?或许以后应该来个峰回路转的情节冲淡这种遗憾。之所以安排这个情节,其实主要与主角性格有关。
率领兽人对人类进行杀戮到底是件犯忌的事情。如果没有足够的理由刺激,兰特不是和杀人狂差不离吗?因而我必须让兰特受点刺激才能使他有足够的理由去做那种天怒人怨的事。
这种情况下,我一时疏忽导致了兰妮的香消玉陨。
我个人并不反感他人为了祖国而放弃自身利益,除非那种行为伤害到我自己。对于伊莉,充其量我也只不过是理解罢了,谈不上什么喜欢。主要是开头引言不好,搞得我不能向伊莉下毒手。要不然我干脆把黑手伸向她,反正我不心疼,又可以免得大伙添堵。
就个人感觉而言,其实我宁愿喜欢兰妮也不愿意接受伊莉。
呵呵。金大侠笔下的女性,我最喜欢双儿,最讨厌阿紫。
贵族地位的高低,首先以公候伯子男来区分。其次是势力的大小,一个公爵,有可能受封的采邑只不过是一个城池。例如瑞笛士国这个国家,这个国家的公爵只有三位,其中两位的采邑都只是一个城。但是一个大的公国内,一位伯爵的采邑也可能多达两三座城池。有时候贵族的选婿标准并不仅仅根据爵位高位,显然一位拥有三个城市的伯爵比只拥有一个城市的公爵更容易讨得老丈人或是贵族小姐的欢心。再次,则是贵族的历史。一个拥有三百年历史的男爵爵位,在贵族圈子里比一个三年前还是平民的伯爵能够受到更多的尊敬。
——《礼仪入门》第三节如何区分贵族的等级高低那群杀手在逃离曼城后迅速分成三组往不同的方向离开了。虽然那名影剑士才是我真正的目标,但既然正面交锋无法取他性命,我何必自讨其辱呢?反正今天参加暗杀行动的杀手我一个都不想放过,先拣软柿子捏捏也罢。
如果可以挑选,我希望能够先对付实力最弱的一组。杀戮可以减轻我心中的愤怒,而这种杀戮,会由于数量多少的不同致使快感不同,但是对于质量,我并不挑剔。可惜我不知道三组中哪组的实力最弱,只好随意挑了一组的方向追去。
我似乎是个天生猎手。在第三天,我终于追上了猎物。当天我并没有真正下手。逃亡中的对手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我不想陷入六个风剑士、两个幻剑士的合击之中。
在随后的十二天内,我不停地骚扰这群杀手。正面交战我没有优势,但如果单对单,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是我的对手。而我还有另一个巨大的优势,他们在明处,我在暗处。
一开始,直觉就告诉我这群杀手必然是英格兰尼派来的。最初我的确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在我的追杀下不逃回英格兰尼的大军中。后来我想:也许这群杀手是英格兰尼的秘密,其余的英格兰尼人并不认识他们,而且杀手们也不希望被更多的人知道,所以他们没有寻求大军的保护。或许,他们还希望能够将追杀者击败。毕竟在这十二天的骚扰中,他们也对我的实力有了零星的认识。
杀手们很疲惫,我比他们稍强一丁点。在这场猎杀与反猎杀的战斗中,他们中如果有一个人分心失神,我也未必敢把握那种机会——除非他离开其余七个人。而我在必须补充休息的时候,往往用飞行术潜出离他们至少二十公里的地方睡觉——幸亏我还是一名魔法师。猎物们终于沉不住气了。他们分成三组,两个幻剑士各带一名风剑士,而另外三名风剑士编成一组,消失在森林之中。
明知他们为我布下了陷井,但是我不得不继续玩下去。如果不继续追踪他们,我担心他们会逃出我的掌握。
精于暗杀的杀手其实本身对于隐匿很在行。最初我之所以那么容易发现他们的踪迹,估计是因为他们在任务失败后仓皇出逃,并没有特别注意隐匿的问题。在察觉被跟踪后,我已经紧紧地咬住了他们,因而一些小小的躲藏技巧没有发挥作用。
可是现在,在这阴暗的森林中,我的确失去了把握他们行踪的信心。不是没有痕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留下的痕迹既可能是他们无意留下的,也可能是他们有意布下的局。
我敛住气息,凭着直觉沿着微小的痕迹向森林的深处潜去。
将呼吸、体温控制成他人几乎不能察觉的状态,我躲在一棵大树上将灵觉扩展开去。这种技巧是兰仆教我的,这次还是第一次真正使用。
将全部身心投入,感觉立即变得不同了。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感觉风、感觉云、感觉日光……就像在很小的时候,外公每日清晨抱自己到庄园外散步,自己仔细观察、聆听这美妙的世界一样。周围的植物、动物全都散发着生命特有的烙印,我甚至可以从不同生命散发出的不同生命波动中,分辨出在一起玩耍的两只小松鼠的性别。
将探索的范围扩大后,我知道了这种方法的缺陷。仅仅由一百米的范围扩展为三百米,我就感觉很吃力了。
仔细分辨三百米内的动植物,我叹了一口气,敌人不在附近。擦擦额头上的汗滴,我悄然从树上跃下,仔细寻找敌人可能留下的痕迹,继续向前潜进。
这种迷藏游戏一直进行到下午。现在我已经离某一组敌人很近了,因为身边的一棵大树上明显散发出人的体温,这表明十分钟之前有人曾在这棵大树边逗留过一段时间。
我自认为在这个迷藏游戏中是占着上风的。用灵觉探索敌人并非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事。这种技能一方面需要实力,高阶白银骑士、高阶风剑士实力以下的人无法使用这种技巧;另一方面,这种技巧又并非为公众所知,即使是圣骑士与影剑士,也未必每个人都会用这种技巧。
我略微做了一下调整,用灵觉探索的确太累。在调整的过程中,我又恨恨地想起了兰仆。十公里范围内的情况他都可以掌握,十公里啊!我现在能够探索的最大范围才五百米,要是能掌握这么大的范围探索能力,我至于这么辛苦吗?
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继续敛住气息向猎物潜去。
功夫不负有心人,猎物终于在我眼前出现了。他们虽然躲得很隐秘,但是在灵觉探索下,仍旧被我发现了位置。他们似乎是在埋伏,我暗自冷笑。他们埋伏我,我就偷袭他们,公平合理。
一个幻剑士远远超过两个风剑士的实力,即使是两个高阶风剑士也不可能是一个初阶幻剑士的对手,所以我对眼前的猎物更加满意了。这一组是那三个风剑士。在这十二天的追踪里,我也大致了解了敌人的实力。这三个风剑士似乎是八个人中最弱的,他们只是中阶风剑士。即使只使用格斗技巧,我以一对三也可以大战三百个回合。要不是拥有圣斗气的人可以抵御低阶魔法,要不是在使用四级以上魔法时产生的魔法波动可能被敌人察觉,我一定用地狱烈焰烧死他们。
悄悄地、慢慢地,我从后面接近了猎物。他们之间相距并不远,不过我不担心,只要不被察觉,从背后突然杀死一个中阶风剑士我还是有着绝对信心的。剩下的两个,我只用苦恼应该怎么样杀掉他们来平静我心中的仇恨。
在离可怜的目标一米距离的地方,我缓缓伸出长剑。我从来没有这么认认真真、全心全意地杀死过一个人。本来我还考虑过不必一剑刺死他,只是将他刺成重伤使他失去战斗力,在战斗结束后,我至少可以有一个折磨的对象。不过想想,他们也不过是工具。我应该控制自己的情绪:工具有错,但是我只需要毁坏这件工具,没必要与工具太过不去。
长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那个倒霉鬼的前胸透出,他很幸运,并没有感觉什么痛苦就失去了生命。
剩下的两个风剑士惊觉了我的动静,他们联合起来向我攻来。两个风剑士能够挡得住我多少招呢?我怜悯地摇摇头,迎向他们。
剑刃如闪电般飞舞,划过空中而交会,发出脆响。一名风剑士失去平衡,向后摔去。等级的差距不那么容易逾越,我的综合实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初阶黄金骑士,这剩下的两名风剑士的结局已毫无悬念。唯一的问题是,他们可以撑多长时间。失去了侧翼的掩护,另一名风剑士不得不全力防守。
哼,守得住吗?数十个风刃随着我心意飞向他,拥有高阶白银骑士身手的我,自然知道风刃应该射向哪儿能够取得更大的作用。从某方面说,普通的魔法师施展的魔法只是一种强力的武器,但他们必然不会象我这样能够知道应该以怎样的速度、怎样的角度射向敌人。在对手手忙脚乱的时候,我以一道完美的孤线在他的脖子上留下一道殷红的血迹。这个敌人艰难而贪婪地喘气,但是被割破的喉管不能再行使原来的职能。他留恋地望着这个世界,睁着眼睛倒地死去。
剩下的敌人刚刚冲到我的面前,看见这一幕,他面如死灰。不过一咬牙,他挥舞长剑向我刺来。真是值得敬佩的敌人啊。不过敬佩归敬佩,我还是必须杀死他。一剑荡开他正面的防守,我将长剑刺向他的心脏。
这名风剑士显然对于求生有着强烈的欲望,他居然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候侧了侧身子,长剑虽然刺穿了他的身体,却并没有刺中他的心脏。正准备拨出长剑以便继续攻击,心中突然产生一丝警觉。我将长剑顺势一送,以全力向身后发出漫天的连株火球,同时向右侧一跃。
站稳后,我感到后背火辣辣地痛,至少被刺中了三剑。还好,并不致命。
其余的两组人以扇形向我围过来。为首的幻剑士狞笑着说:“小子,告诉你一个真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大意。如果你不是因为失去警惕,想要重创你还真不容易。现在你受了不轻的伤,又失去了武器,如果投降,我可以考虑饶你一命。”
骗小孩子吗?我追杀了他们十二天,他们早就想将我生吞活剐了。现在又杀死了他们三名同伙,会放过我?!
懒得和这个骗子说话,我纵身一跃,开始逃跑。现在流血不止,不早点逃跑的是白痴。可惜距离太近,而且是在森林中。如果我使用飞行术,担心被他们截住。只要逃离他们距离三十米后,我就放心地用飞行术逃离。等伤养好了再找他们算帐。
斩首行动的必要性不言而预。目前在塞斯其本土力量和法兰西斯阿朗佐亲王看似合作无间,但他们的合作唯一的联系点在于伊莉公爵。在法兰西斯阿朗佐亲王加入塞斯战争前,暗杀伊莉公爵的确很不适宜,但如今情况变化,却使斩首行动显得非常必要。
当初如果暗杀伊莉公爵,将使我国在舆论上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而且可能将激起塞斯人狂野的复仇心。况且当时我军在塞斯处于极大的优势,完全没有必要进行这种毫无意义的行动。但是现在如果将伊莉公爵成功暗杀,塞斯本土力量将与阿朗佐亲王完全分裂。阿朗佐亲王如果仍然想留在塞斯与我国作对,那么他将很难找到合理的理由。以领土作为报酬,相信顽固的塞斯人不会同意;不要任何报酬帮助塞斯人复国,却很难使他的家臣、私兵信服。
我们有理由相信,一旦斩首行动成功,阿朗佐亲王必将在三周内完全退出塞斯。即使我国必须面对塞斯人狂野的复仇,也比与阿朗佐亲王的私兵继续战斗下去更容易。
我个人认为,斩首行动必须实施。唯一的值得商讨的问题是,将这项任务交给谁。现任屠龙小队的神秘队长虽然实力高强,但是我建议高层人士对斩首行动主持人进行详细考核讨论。
——英格兰尼情报六处s级第14181224115号文件
满嘴鲜血的公爵亲卫发出咿咿唔唔毫无意义的声音,但是从他的表情,每个人都可以清楚明白地知道他正陷入狂喜的情绪。他紧紧的抱着拉库里,“真的吗?你看得清楚吗?我们的神魔大人真的还活着?”
虽然拉库里从生理的角度仍然免不了抽噎,但他热烈抱着公爵亲卫,用力击打亲卫的后背,其力道之大导致这名优秀的军人直翻白眼。拉库里高兴地强调:“当然……呃……我们的神魔大人……呃……当然还活着!……魔兽之王也……呃……活着!”
由于拉库里的介入,国民大会眼看将要演变为一场狂欢会。台下的人群开始骚动,许多人发出噢噢地欢呼声,有的人甚至脱去外套抛向天空。
“哦,拉库里骑士,既然兰物伯爵还活,你知道他为什么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都没有在塞斯出现吗?”史蒂夫尖亮的嗓音使即将沸腾的开水急剧地降温了。
每个塞斯人都隐隐约约知道原因,但这个原因却不方便说出来。事实上,一些塞斯人也的确有些不满,兰特大人的行为应该算是因私废公吧。况且,如果兰特大人回到塞斯领导塞斯人战斗,以兰特大人的威望和凝聚力,应该可以收复塞斯,那样就不必依赖法兰西斯的阿朗佐亲王了。
马迪尔和克洛斯对史蒂夫怒目以视,但他们都克制着自己没有说话。史蒂夫是首批进入塞斯的外国援军将领,首都曼城也是他收复的。对他太不礼貌,或许会影响将来双方的合作。
法兰西斯人和塞斯人都紧紧地盯着拉库里,不知道拉库里会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你他妈是个白痴!”慢慢缓过气来的拉库里朝地上狠狠地吐口浓痰。这回,换成史蒂夫青筋暴起了。
智将,是精明、强大、睿智的代名词。史蒂夫以中阶白银骑士的实力成为法兰西斯五虎将之一,而且排名第二,以其军事头脑而言,应该说是当之无愧的。但长期以来无论在法兰西斯还是在塞斯,他都受到人们的推崇和尊敬,现在却在大庭广众之下遭受如此之辱,确实令他极难忍受。
“原闻其详。”尽管嗓音中的颤抖泄露了极不平静的心情,但史蒂夫总算仍旧克制住了自己。
“我们的神魔大人一心一意喜欢公爵殿下,谁不知道?公爵殿下说太阳从西边升起,神魔大人就会说东方升起来的是月亮。为了公爵殿下,神魔大人宁愿为之战死。”说到这儿,拉库里重重地哼了一声,他将目光移到阿朗佐的脸上。“可是神魔大人得到了什么?你,阿朗佐亲王,英格兰尼入侵的时候,你在哪里?老公爵战死了,神魔大人失踪了,现在你跑来捡便宜!你明明知道伊莉公爵与神魔大人是一对,你凭什么插进来?神魔大人已经为塞斯复国流了足够多的血,你们……”
拉库里指着阿朗佐,犹豫了一会儿,似乎还想指向别人,不过最终仍旧指着阿朗佐,“你们太无耻,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还他妈的好意思问神魔大人为什么不回塞斯!”
事情发展到现在的局面确实出乎阿朗佐的意料。可惜法兰西斯的采邑那边发生了突发事件,上周将蒙迭塔去处理那件事回去了,不然有法兰西斯第一智者在此,这件事必然不会发生。
阿朗佐听到史蒂夫的建议时也犹豫过。好在那个兰特失踪那么久了,公布那个暂行条例似乎也是可行的。纵使有一些塞斯人会明白暂行条例将损害伊莉与兰特的关系,但公布暂行条例的是塞斯公国的公爵本人,而目前塞斯复国战争中最主要的力量又是阿朗佐的部队。权衡之下,他们必然不会跳出来反对这个暂行条例。没想到现在多了个不计后果却又极端崇拜兰特的粗鲁汉子。
仗义每多屠狗辈,原来是这样的。
虽然发生了意料之外的事情,但是阿朗佐并不惊慌。这个叫拉库里的粗鲁汉子口才并不好,现在与他辩驳一下,正好为自己光明正大追求伊莉而正名。
“拉库里骑士,一个优秀的女子必须会受到众多人的追求,对不对?”
拉库里愣了愣,然后倔强地回答:“伊莉公爵不行,她是我们神魔大人的。”
阿朗佐没有理会拉库里这没逻辑的话。
“伊莉公爵目前云英未嫁,老公爵并未为她订过亲。现在她是自由之身,对吗?”
拉库里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得重复“伊莉公爵是我们神魔大人的。”
这样的回答惹得马迪尔和克洛斯都皱起了眉头。
“兰特伯爵喜欢伊莉公爵是正常的,而我喜欢伊莉公爵应该也是正常的。当事人伊莉公爵并不反对我的追求,那么我为什么不能继续追求下去呢?如果伊莉公爵真的打算嫁给兰特伯爵,只要她说一声,我必然退出。”说完,阿朗佐将目光移向伊莉。此时伊莉似乎有些失神,她望在天空发呆。
阿朗佐感到有些内疚。假如现在伊莉没有发呆,听到了他的话,伊莉也不会明确答复会嫁给谁。因为阿朗佐所谓的退出,隐含着两层含义。使用这种小手段,令向来以光明正大为傲的阿朗佐不太舒服。但是此时的情况下,阿朗佐却不得不这样做。相处越久,阿朗佐就越喜欢这个极具个性的绝色美女。况且留在塞斯还可以避免兄弟相残的悲剧发生。
拉库里殷切地望着伊莉公爵,过了好半天伊莉还是在发呆,拉库里终于失望了。他郁闷地盯着阿朗佐,仇视的目光令亲王身边的护卫不由地握紧了剑柄。所有的人都相信,只要拉库里再受一丁点刺激,他就会扑向阿朗佐。
阿朗佐无视拉库里杀人的目光。“前两天我和伊莉公爵商议过,兰特伯爵为塞斯立下了赫赫战功,必须加以封赏,将卡敖奇城赏赐给伯爵作为他的采邑。伊莉公爵……伊莉公爵,刚才我说我们曾经商讨过应该将卡敖奇城封赏给兰特伯爵,你现在正式宣布这一消息吧。”
伊莉仍旧有些恍恍惚惚,好半天才弄明白阿朗佐的意思。“哦,好的。现在我正式封赏,马迪尔,你是兰特的首席家臣,你代表他接受封赏吧。”
马迪尔走到伊莉面前,单膝跪下,双手接过伊莉公爵递过来的采邑授权书。
拉库里好不容易才艰难地将目光从阿朗佐身上移开。这时他向伊莉问道:“如果一个贵族本人不在塞斯,但是他的家臣在塞斯参加复国战,这种情况应该也算是为复国出了力吧?”
伊莉点点头。但是这时史蒂夫尖亮的嗓音又出现了。“自己的采邑其实应该自己保卫才对。吾尔汉市和卡敖奇市目前都是我们阿朗佐亲王的私兵在保卫。兰特伯爵真是好命啊!我们拼死拼活守卫他的城市,等复国战结束后,他就可以回来接收了。”
马迪尔与克洛斯对望一眼,克洛斯走到伊莉公爵面前。两人异口同声说:“公爵大人,我希望能够去守护主公的采邑,请求得到您的批准。”
克洛斯根本就不是塞斯人。在塞斯,他除了必须忠于兰特,对其他人没有任何义务。伊莉很矛盾,现在她恨不得宣布那见鬼的《塞斯战时爵位暂行规定》无效。面前的两个人是自己最得力的左膀右臂,一下子都离开,实在很难令她接受。
伊莉软弱地问:“马迪尔,作为家臣你的确有义务将主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但你是个骑士,你真的要离开吗?”
马迪尔踌躇了。
从骑士的美德讲:忠诚。他固然是兰特的家臣,同时也是塞斯的贵族。马迪尔对塞斯的忠诚并不逊于对主公的忠诚;怜悯。主公兰特显然并不比眼前楚楚可怜的伊莉能从马迪尔那儿得到更多的怜悯这种感情;公正。说实话,自己要求离开公爵而去保卫主公的采邑,能够算得上公正吗?难道不是因为自己身为兰特家臣的缘故,就放弃了更大的职责吗?
当马迪尔陷入矛盾的时候,拉库里直直地走向马迪尔,然后单膝跪下。
“马迪尔大人,您是神魔大人的首席家臣,我希望能够成为您的家臣,然后去守卫神魔大人的采邑。我还有一些同伴,他们都想为神魔大人做些什么,希望您能给我们一个机会。”
马迪尔猛然抬起头看着拉库里,“不,我想主公如果在这儿,他不会同意你这一提议的。”
“马迪尔大人,”拉库里的声音低沉震颤,“为了能够为神魔大人效力,我愿意成为您的仆人。”
台下发出了不满的声音。一个骑士自愿成为仆人是极为罕见的事情。虽然马迪尔极受塞斯人的爱戴,但他如此为难忠诚勇猛的拉库里,令台下的人产生了不平之心。
马迪尔伸手扶起拉库里。“如果主公在这里,他必然毫不犹豫收你为家臣。虽然此时主公不在,但我以主公首席家臣的身份代替主公收你为家臣。我以首席家臣的身份为你担保,主公一定会不反对我这一决定的。”
拉库里眼中闪烁的光芒夹杂着喜悦和怀疑,他在怀疑自己的听力。
克洛斯身高一米七,所以他放弃了拍拉库里肩膀的打算。“拉库里,我也愿意为你担保。你放心,主公一定会承认你为家臣的。”
拉库里的呼吸浊重,他缓慢站直身子揉揉眼睛后,恭恭敬敬向马迪尔和克洛斯行了个答谢礼。然后,拉库里转向台下。虽然他没有笑出声,但满是疤痕的脸上却非常明显地洋溢着喜悦的神情。
“作为神魔大人的家臣,我现在正式宣布,希望有更多的志愿人员与我一同去守卫神魔大人的采邑。为什么说是志愿人员呢?神魔大人目前不在塞斯,他付不出薪水。”
台上台下都被拉库里这憨厚的言辞逗乐了,发出哄笑声。公爵亲卫中有些人跃跃欲试,但他们都是在籍军人,必须服从上级的命令。台下的人却骚动起来,好些人开始叫喊。
“我愿意保卫兰特大人的采邑。”
“我也要参加。”
“还有我,我是一名见习剑士。我要加入兰特大人的私军,拉库里大人,我愿意与你并肩作战。”
……
拉库里满意极了。他对自己说:大陆历1418年12月28日,我一定要记住这个日子。今天是我的幸运日。
拉库里得意洋洋地补充。“不过大家放心,神魔大人是什么样的人你们都知道。以前神魔大人在军中,与士兵们同吃同住。在最艰苦的日子里,神魔大人只吃最普通战士的口粮,连我这个骑兵小队长的口粮都比神魔大人多。所以,将来战争结束后,神魔大人绝对不会亏待大家的。我想,每个人都可以分得很多田地或是金币作为奖赏。”
台下的人群中,一名外貌俊美,气质优雅的年青人神情萧瑟,他露出一丝苦笑:“这个傻大个倒是仗义,可是他居然替我开空头支票,也不怕我破产……”
拉库里。菲尔德中将总是被大帝亲昵地称呼为屠狗将军。虽然没有人明白大帝为什么这样称呼拉库里将军,但是毫无疑问,大帝非常钟爱这名猛将。拉库里是兰特大帝唯一并非亲自收录的家臣,当拉库里以自身实力太差而拒绝担任大帝亲卫队队长时,这位忤逆大帝心意的粗鲁汉子反而从中得到了极大的好处。大帝命令他的神秘仆人兰仆提高拉库里的实力。一个月后,拉库里由骑士一跃成为高阶白银骑士,并且掌握了骑士很难掌握的狂化技巧。他的进步幅度之大,从某种意义上讲甚至超过了马迪尔。哈伯元帅。
——摘自《名将录》
召开这个国民大会并非伊莉的本意。环视台下的塞斯人,伊莉有些犹豫,不过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亲爱的臣民,与侵略者的作战已经进入了关键的阶段。在这重要的时刻,为了号召全塞斯人尽全力抵抗无耻的侵略者,今天天我以塞斯公国公爵身份公布一条新法令——《塞斯战时爵位暂行规定》。它的主要条款是:在战争期间,离开塞斯而不参加复国战争的成年贵族,将被剥夺贵族身份及其采邑。这些被剥夺的贵族头衔及采邑,将分配给为复国战争作出巨大贡献的人——无论他是贵族、平民甚至是奴隶!”
台下传来嘈杂的议论声。民众们相当兴奋。
贵族们自然希望增加采邑,而且如果由男爵变为子爵、伯爵,或是由子爵变为伯爵、候爵,这种令身份提高的结果当然非常吸引人。
平民们更是兴奋得难以自抑。在反抗侵略的战争中,平民们可以参加军队,也可以自发组成小的队伍对侵略者进行反抗。通常来讲,如果立下战功,他们得到的赏赐将是一小片免若干年土地税的土地或是下位贵族称号:爵士。
由于塞斯是个小公国,是法兰西斯的附属国,它建国以来从来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发动过侵略它国的战争,因而土地并不比建国时多出哪怕一寸。因而平民成为上位贵族的条件极为严苛,如果不是建立了极大的功勋,平民们根本不可能成为真正的贵族。但是《塞斯战时爵位暂行规定》一旦公布,平民们的眼前就出现了一条青云之路。虽然由塞斯的传统看,在战争中离开祖国的贵族并不多,但少总比没有好。
伊莉看着台下人民兴奋的表情,心里多少有些安慰。阿朗佐的次席家老史蒂夫。斯拉登向她建议实施这条暂行规定时,她很犹豫。作为公国的公爵,伊莉自然痛恨在战争中逃离祖国的行为。但是在战争中离开祖国的理由并不仅仅只有一种,比如说他……
前几天伊莉得知马迪尔和克洛斯为了某个理由高兴得甚至喝醉了。以前他作为军中领袖的时候,也曾经因为打了大胜仗而全营狂欢,那时候克洛斯以魔法师必须保持足够的精神力为由没有喝酒,而自控力相当强的马迪尔当时也没有喝醉。现在他们高兴得居然喝醉得一塌胡涂,一定是得知了他的消息。可是当第二天将马迪尔和克洛斯召进府中时,马迪尔和克洛斯竟然象被施过沉寂术一样,没有吐露半个字。伊莉知道马迪尔和克洛斯对阿朗佐的条约非常不满,但他们非常忠于自己。如今以沉默作为唯一的回答,必然是他吩咐过什么。
伊莉暗自神伤:他肯定不能原谅自己。其实半夜醒来,自己总是发现脸上留有泪痕。自己原本是一个柔弱的女孩,难道不想有一个坚强的胸膛做依靠吗?但是,难道自己能够放弃对塞斯的责任?……
史蒂夫。斯拉登瞧着伊莉的表情,然后又装出不经意地样子将目光从马迪尔和克洛斯的脸上掠过。看见马迪尔和克洛斯的脸上一片铁青,他此时非常满意。
作为阿朗佐的次席家老,他自诩为智将。阿朗佐宿老蒙迭塔。弗朗西斯科是法兰西斯第一谋臣,史蒂夫自认的确比不过蒙迭塔。不过对于萨弗斯。欧森巴哈,他多少有些不服。虽然萨弗斯是圣骑士,但史蒂夫是个智将,功勋并不比萨弗斯差。况且阿朗佐自出生时,他就和蒙迭塔一起被指定为阿朗佐的家臣。原以为蒙迭塔是阿朗佐的首席家臣,而他可以成为首席家将、次席家臣,没想到被萨弗斯插了进来。
史蒂夫的主公阿朗佐离开法兰西斯来到塞斯,但阿朗佐在法兰西斯的领地却必须有人管理。蒙迭塔本来是最佳人选,但阿朗佐未必舍得将第一谋臣放离身边。第二位候选人是次席家臣萨弗斯,而史蒂夫则是第三顺位候选人。史蒂夫希望能够为主公立下较大的功劳,以便被主公任命为法兰西斯领地的管理者。现在看来,史蒂夫的计谋进展顺利。
当伊莉公爵公布《塞斯战时爵位暂行规定》后,最受伤害的将是塞斯人的本土英雄兰特伯爵。这样,可以使伊莉公爵与兰特伯爵之间的裂痕加剧。当他们完全绝裂后,伊莉公爵就只能投向主公阿朗佐亲王。当这项暂行规定实施的时刻,大约也是马迪尔和克洛斯与伊莉公爵产生嫌隙的时刻。那样,塞斯本土一、二号将领对伊莉公爵的离心,必然使主公阿朗佐更容易得到伊莉公爵。现在阿朗佐亲王多少已经有些喜欢上伊莉公爵了,自己的这一计策,肯定会使主公非常高兴。
虽然心中暗自得意,但史蒂夫仍旧表情严肃地站在阿朗佐亲王身后。如果因为这小小的成果就得意忘形,那可与智将的身份太不相符。
正在马迪尔和克洛斯紧握拳头不知所措的时候,台下传来了不和谐的反对声。
“我反对公爵将要实施的《塞斯战时爵位暂行规定》!”
马迪尔和克洛斯闻声望去。这个声音颇为熟悉,声音的主人是个大块头,但两人认不出发话者是谁。
伊莉也觉得那个声音很熟悉,这个声音令她似乎想起了什么,她努力回忆,却想不起来。伊莉望着那个说话的人,亲切地说:“你有反对的理由吗?如果有,请上台来说。”
大块头当仁不让地登上高台,台下发出喧哗声。超过两米的身高,浑身衣服破烂,脸上布满了伤痕,头发乱糟糟的,有的地方露出头皮,似乎被揪掉过。如果不是有着明显的人类特征,许多人会认为这是个兽人。当然,虽然大家知道这是一个人类,但对他的评价仍然不高:多半是个野蛮人。
大块头对伊莉行了一个骑士礼,台下的喧哗声更大了。他们没想到这个野人模样的家伙居然是个骑士。
“公爵殿下,请问,神魔大人因为保护您离开,在双头河战役中身陷重围以致失踪。他现在不在塞斯,那么他的领地是否也应该剥夺?!”
台人的人原先对这个发出不和谐声音的野人很反感,因而议论纷纷。可是当大块头说明理由后,不到三秒钟的时间,台下静得只听得到呼吸声。
伊莉似乎被人当胸插了一刀,她脸色苍白,呼吸困难。
伊莉控制着自己,努力用平稳的声音问:“你是谁?”
“虽然我是谁并不重要,不过我还是乐于回答公爵殿下的问题。我叫拉库里。神魔大人麾下第二骑兵大队第三小队队长。”
“拉库里?!”克洛斯发出惊呼声。与主公失去联系后,克洛斯已经将双头河战役中的每一个细节回忆了超过五十遍,对于这个粗鲁的大块头,克洛斯有着深刻的印象,只不过没想到拉库里现在变成了这副模样。
伊莉很快想起了拉库里是谁。她伪装出来的平静表情被破坏了,伊莉激动地以急促的语气追问:“你,你不是也在双头河战役中失踪了吗?告诉我,你知道兰特的下落吗?!”
听到伊莉公爵急促的提问,拉库里悲愤的表情转为黯然,“在双头可战役中我受了重伤,但是重伤倒地的我目睹了神魔大人最后的战斗经历。”
随着拉库里的这句话,台下人群对拉库里的观感完全改变了。野蛮人的模样正是一种狂猛武将的特征,那脸上密布的峥嵘伤痕似乎代表了武者的功勋。
拉库里陷入了自己的世界。他没有看任何人,自顾自地说:“当时,战场上早已没有其他站立的塞斯人了,神魔大人独自一人与英格兰尼人至少进行一刻钟的战斗。我都数不清神魔大人到底杀了多少英格兰尼人。后来,普通的英格兰尼战士退开,由三个黄金骑士和十几个白骑士组成的队伍对神魔大人进行合围攻击。在这种情况下,神魔大人仍然击伤了他们中的好几个。后来,神魔大人已经重伤得摇摇欲坠,托蒂。扎吉元帅吩咐围攻的骑士散开,他大约是想等神魔大人昏迷后活捉大人吧。”拉库里轻蔑地随口吐了口浓痰,“想活捉神魔大人,呸!”
虽然隐约觉得兰特仍然活着,但伊莉此时仍旧紧张地抓着裙子。那条贵重华丽的裙子在伊莉的手中被绞来绞去,如果不经过必要的处理,这条华贵的裙子显然不适合再出现在正式的场合。台下一片寂静,等待着拉库里说出结果。
还好拉库里并非故意吊众人的胃口,他的停顿仅仅是为了吐口痰表示对英格兰尼人的轻蔑。
“神魔大人从魔兽之王身上掉下来,但是当时他并没有昏迷。大人对魔兽之王说:‘营地里还有一瓶酒,你去帮我取过来。’”
拉库里陷入了深深的自责,过了一会儿,他又接着叙述,但声音明显更加低沉了。“双头河战役前大人已经知道此战必败,他本来不想进行这种必败战斗的,可是我们,……”
野人模样的汉子开始哽咽,这种情绪开始传染,台下传出了轻轻的、压抑的轻泣,拉库里胡乱抹了抹眼睛,“当时我们自己发疯不肯离开,却连累了神魔大人。他为了掩护公爵和其他人安全突围,冲进阵中拖住敌人。到了最后,在重伤倒地的时候,他甚至还在关心魔兽之王的安全,找个借口希望它能够离开。我们害了神魔大人,是我们害了神魔大人!……”
身高超过两米的粗鲁汉子象孩子样地号淘大哭起来,他一边哭,一边揪着自己的头发说:“神魔大人,我们对不起你。我们害了你……”
马迪尔终于明白了拉库里为什么会有那样奇特的发型。对主公如此推崇的骑士立即赢得了马迪尔的好感。
伊莉恐惧地发不出声音。即使觉得兰特必然仍旧活着,但她仍然害怕从拉库里口中得到可怕的消息,幸好对兰特生死问题非常关切的人并不仅仅是她。一名公爵亲卫冲到拉库里面前摇晃着拉库里,他显然也是兰特以前的部下。“拉库里,神魔大人到底怎么了,你别哭,快说,快说!”
拉库里茫然抬起头,似乎认出了摇醒他的人。拉库里含含糊糊地咕哝了一句,因为刚才还在大哭的缘故,拉库里此时仍旧在打噎,所以没人明白他说了什么。
那名公爵亲卫显然是个莽撞粗鲁的人,他歇斯底里发疯似抽着拉库里耳光,“你他妈的别哭了,神魔大人后来到底怎么了?!快说,快说啊!难道神魔大人牺牲了吗?!”
拉库里一记右钩拳将摇晃他的人击得腾空飞起,然后摔倒在地上。“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神魔大人也不会死!我清清楚楚看到神魔大人和魔兽之王突出重围后才昏倒过去的。”
公爵亲卫以惊人的速度爬起来,他满嘴鲜血,呸地吐出一颗牙齿,然后冲向拉库里。
卜算子当真绝情难,不似相知好?我自归家你自归,管它对与错。
我断不思量,你莫思量我。将我从前少年情,当作风吹过。
——摘自《兰特大帝文集》
离开沙丝那亚,我多少有些不舍。沙丝那亚好歹是我挣来的第一份产业,还没有作为独立领主好好享受一下,现在却自己一个人到处流浪。
现在我真是孤独。魔兽总归还是魔兽,怪不得没被认为是智慧种族之一呢。我瞧阿呆比普通人聪明多了,可它居然还有发情期。在离开沙丝那亚之前兰仆倒是告诉过我阿呆的发情期将近,但我并没有放在心上。没想到刚离开沙丝那亚不久,阿呆真的发情了。它只是告诉我它要回魔界交配,就把我一个人扔下跑回魔界去了。
我孤独,我寂寞,我……
想念她……
我很理智地对自己说:不要回塞斯。回去又能怎么样呢,要求伊莉反悔与阿朗佐签定的条约?回到塞斯我难道能够起到比阿朗佐更大的作用?只要伊莉将塞斯放在第一位,我就不可能拥有伊莉。
尽管分析得头头是道,但我仍然朝着塞斯的方向赶去。不是用双腿走路,也不是骑着马,而是用飞行术!
思念从心底深处溜出,它不受控制地弥漫了我的整个心灵。我的心里除了思念,还是思念!……
最后,我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马迪尔和克洛斯还在塞斯,我起码应该去瞧瞧他们。可是刚刚勉强对自己说出这个理由,伊莉的倩影就出现在我的面前。她的嘴角微微向上翘,仿佛在笑着问我:“难道你就不想看我一眼吗?”
荒野中,我大声嘶喊:“想!我想再看你一眼!你瘦了吗?累了吗?遇到困难危险还有人为你排忧解难吗?!”
花了半天的功夫,我终于到了塞斯。到了塞斯后,我从天空缓缓落回地面。有一种感情被称之为近乡情怯。以前我不大理解这种感情,现在明白了。在还没有到达塞斯的时候,我恨不得马上就出现在伊莉的眼前。但现在进入了塞斯,我却向双头河的方向走去。我犹豫不决。如果现在身边有个人商量就好了,哪怕是阿呆在也好。我真的该出现在伊莉的面前吗?——特别是现在有了阿朗佐的情况下。
到了目的地,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找了棵大树靠着坐下。太阳快落山了,夕阳很美。余辉轻轻撒落在塞斯的大地上,似乎给所有的东西都镀上了一层薄金。痴痴地望着太阳慢慢沉下地平线,我从地上拔起一棵枯草放在嘴里无意识的嚼。今天是大陆历大陆历1417年12月21日,距离双头河溃败已经有443天过去了。在深山里躲了一年,我以为将自己内心的伤痕医治好了。哪知道从深山出来仅仅不到一个月,我又魂不守舍地回到了塞斯。
咬下一节草茎,吐出。
兰仆根本就不介入有关我感情的事。而阿拉卡在刚刚向我介绍塞斯现状时无意提到伊莉,被我青筋暴起恶狠狠地吼了一顿,因而他再也不敢在我面前提到伊莉,甚至不敢向我讲关于塞斯的事情。有443个日夜没有看见伊莉了,她的情况到底怎么样呢?我有些后悔当时不敢面对内心感情的行为。如果不对阿拉卡发火,他与塞斯有着密切的联系,一定知道关于伊莉的事。
天空只剩下余晖晚霞。按道理说,从天气、云朵的情况看,此时的景色应该与我战败昏倒前看到的情景很相似。但当时我的眼中只是一片血红,与现在所看到的一切很不同。原来以不同的心态看东西,得到的结论完全不同。
我轻轻地笑了。无论是放弃还是重新拾起,逃避总不是办法。算了,明天去曼城看看她吧。不知道收敛气息能否躲过阿朗佐的察觉,据说他是一位黄金骑士呢。而且他的首席家将萨弗斯。欧森巴哈是法兰西斯第一名将,是一位圣骑士。对于是否能够不被圣骑士所察觉,我更是一点信心都没有。苦笑一下,何必这么害怕呢?我又不是被塞斯通缉的逃犯。至少在当时的部下眼里,我还是一位英雄。
说必不害怕,其实心里还是忐忑不安。在走向公爵府的路上,我的双脚不受控制地迈进了一间小酒吧。向酒保要了一瓶塞斯特产的葡萄酒,我坐在角落独自品尝起来。这种低级酒吧卖的只是塞斯最普通的酒,但对于我来说,却有一种慕名亲切的味道。
摇摇透明的酒杯,贪婪地盯着浅红色的液体,深情地嗅了口这种普通葡萄酒的气味,然后很认真地品了一小口。酒液顺着喉咙滑下,眼泪却似乎将要夺眶而出。放下酒杯,我用左手捂住额头,然后闭上双眼,努力控制自己。
成年后,外公战死我放纵地哭过一回,在大陆历1416年12月31日又哭过一回,现在,还有理由吗?没有!我不是为赋新诗强说愁的少年郎了,有什么权力仍然那么多愁善感?!
旁边有人坐下。从脚步声可以听出是酒吧的老板。现在时间是中午,所以酒吧的老板似乎很闲,看来他想和我聊天。聊聊也好,多知道些塞斯的近况也不错。
我将左手移开,睁开眼睛望着酒吧老板。他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双鬓染上了点点风霜。战争使人成熟,使人变老。可是我呢,为什么仍然偶尔会产生幼稚的情绪?
老板的声音有些沙哑。“尊敬的客人,你刚从国外回来吧。”
我点点头。兰仆告诉过我:细节可以透露很多情况。刚才我喝酒时的模样,很容易让人看出是刚刚回到塞斯的人。
老板得意地笑笑,“刚从国外回来的塞斯人,很多在喝到这种塞斯特产的酒时,都象你一样。”
我望着老板,等待他接着说。我现在只想听,不想说。虽然很想知道某些事,但现在我的思维好象有些不利索,不至于说是一片空白,但确实不知道该问些什么。
“你知道吗,前些日子阿朗佐大人亲率大军击败了英格兰尼托蒂。雷洛候爵率领的英格兰尼第七军团。你知道那位托蒂。雷格候爵是什么人吗?他父亲是此次侵略塞斯的征西大元帅,他的亲叔叔是圣华学校军事分院院长琥。雷洛,圣骑士呢!琥。雷洛以前是英格兰尼第一名将,托蒂是他的侄子,又是他的弟子,能够将他击败多不容易!”
老板突然叹了口气。“可惜我们的塞斯英雄兰特大人当时击败托蒂。雷洛后将他放了,连赎金都没收。据兰特大人从前的部下说,那是因为兰特大人怜惜托蒂也是个英勇的骑士。半年限制期过后,那位托蒂候爵又来塞斯了。听说他以为兰特大人不在塞斯,想要占些便宜呢,幸亏我们塞斯还有位阿朗佐大人。”
听老板说完这些,我的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我回塞斯参战的时间不过两个月,居然在塞斯人的心目是位大英雄。而现在,塞斯人显然又找到了一个人代替我。不知道阿朗佐是否将取代我在伊莉心里的位置呢?
见我有些沉默,老板抛出另一个话题。“阿朗佐大人的确是个好人,可是他不该向伊莉公爵求婚。伊莉公爵的心上人是我们的兰特大人。可惜英雄难过美人关,他……”老板这时候停顿了下来,忍了忍,跳过这个话题。“兰特大人为了掩护伊莉公爵下落不明。但我们塞斯人都认为兰特大人没有死。知道吗?自从兰特大人失踪后,伊莉公爵、马迪尔将军和近卫军首领克洛斯大人都从来没露出过一丝笑容,哪怕是马迪尔将军的未婚妻从国外回来时他也没有露出笑容。你知道马迪尔将军和克洛斯大人是谁吗?”没等我回答,他又自顾自地说:“他们都是兰特大人的家臣。他们俩可厉害着呢,现在他们俩是我们塞斯军中的第一号和第二号人物。特别是马迪尔将军,今年他才22岁,都已经是白银骑士了,他是我们塞斯最年轻的白银骑士。想想,家臣都那么厉害,他们的主公有多厉害!可惜……”
老板伸手为自己倒了杯酒,一口气喝下,“刚才我说到哪儿了?哦,对了……可是前不久,马迪尔将军和克洛斯大人突然为某件事特别高兴起来。据他们的仆人透露,那一天马迪尔将军和克洛斯大人把自己关在屋内喝得大醉,他们可不是借酒消愁。那个仆人对天发誓说,那晚两位尊贵的大人在屋内大笑大叫,还唱歌呢。听公爵府的侍卫说:第二天伊莉公爵听说这件事,连忙召见两位大人,问是否有兰特大人的消息。要知道,马迪尔将军可是位真正的骑士。公爵垂询,如果不知道就应该回答说不知道。可他们俩都将嘴巴闭得紧紧地,一句话也不说。你想啊,这肯定是兰特大人知道阿朗佐大人的行为后特别生气,吩咐他们俩不要将消息说出来。不然,马迪尔将军和克洛斯大人为什么不回答伊莉公爵的问题呢?”
我下意识地说:“居然连克洛斯也没说?”
老板用力地点点头。“要说呢,他们两可真是好家臣。特别是克洛斯大人,他根本就不是塞斯人。但他的主公是兰特大人,所以他为了塞斯拼命反抗英格兰尼人的侵略。唉,兰特大人肯定活着,现在塞斯都传着这种说法。可惜不知道兰特大人什么时候才能原谅伊莉公爵回到塞斯。”
我扔下一枚金币,在老板欣喜的道谢声中冲出酒吧。
大街上没有什么人,我象个没头苍蝇一样乱逛。我的心里很乱。伊莉欠我什么吗?好象是的。她欠我一颗心。
原谅伊莉吗?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大帝小时候过十岁生日,大帝的外公法英哥伯爵举行了盛大的宴会。受邀请的客人中有个正好路过法英哥伯爵领地的女性精灵。当大帝见到那名女性精灵时,紧紧地盯着她。精灵显然也很喜欢大帝,在整个宴会中,她都陪着大帝聊天,因为当时大帝还是小孩子的缘故,精灵大多数时间都将大帝抱在怀里。大帝显然被精灵的美貌俘虏了,当宴会结束客人们相继离开时,在精灵怀中熟睡的大帝突然醒来。他哭着闹着不许精灵离开,要求法英哥伯爵将那个女性精灵嫁给他做老婆。大帝抱着美丽精灵不肯放手及精灵无奈的神情,把仍然没有离开的客人都逗乐了。
——《大帝轶事》阿拉卡。缪尔著注释:《大帝轶事》之所以没成为禁书,是因为本书版权收益的60%归兰特大帝所有。
我将心神收回,仔细看了看红胡子。他的脸色苍白,皮肤粗糙,也许这是长年生活在海上留下的痕迹。相较于肤色,他的发色却是惊人的深。高大健壮、衣着得体,五官略带忧郁。如果刮去胡子出现在任何城市的酒吧,相信别人多半会认为他是一位贵族而不会猜测他就是传说中可怕的红胡子。
突然发现红胡子似乎有些不安。我这才想起刚才想心事时忘了收敛气息。红胡子到底是刚投降的人,我多少对他有些提防。在漫不经心思考问题时,仍然从潜意识里锁定着红胡子的精神波动。我对着红胡子笑笑,缓解一下他紧张的情绪。
“红胡子,你的本名叫什么?”
“拉西斯。维克。”尽管传说中红胡子是个桀傲不驯的人,而且以高大强壮的体格、伤痕密布的皮肤和坚强的表情可以看出,传说与事实应该相符。但他回答我时却轻言轻语、恭恭敬敬。臣服归臣服,也犯不着完全改变性格吧。
我失笑,“拉西斯,你不必这么细声细气地与我说话。臣服于我,只你需要在内心尊敬就行了。这样细声细气,你辛苦我也不自在。嗯,看起来你象出身贵族,为什么做了海盗?”
显然我的问题触及了拉西斯的内心伤痛。他的眼睛有些发红。“我父亲是法兰西斯的子爵,但是因为在三王之乱前不愿意参加他们之间的战争,被其中一位王子杀害。全家中只有我一个人被家臣保护逃走。因为知道不会有人肯为了帮我报仇而得罪法兰西斯,我只好成为一个海盗。但是我的实力与一个国家相比实在太小,至今仍然无法为家人报仇。”
这下我的兴趣来了。怎么又是一个被法兰西斯王子迫害的人?上回是三王子,这回应该是四王子了吧。如果真是那个可恶的阿朗佐。阿科尼奥,我非要他好看。
“你的仇人是谁?”
“现在的法兰西斯国王,阿科尼奥七世。”拉西斯痛恨地叹口气,显然他认为这种仇很难报了。
“法兰西斯人都不是好人!”看见拉西斯尴尬的表情,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连乔也是法兰西斯人呢。“法兰西斯王室里没有好人!”
这回,拉西斯赞同地点点头。不过他哪里知道,我最恨的却是法兰西斯人所最爱戴的四王子。
“拉西斯,凭我现在的能力还没法帮你。不过等我实力更加强大后,我一定会想办法帮你报仇的。”
拉西斯嘴唇哆嗦起来。“我的杀父仇人是阿科尼奥七世,法兰西斯的现任国王。”
国王又怎么了?谁叫他是阿朗佐的兄弟!没听说阿朗佐有什么恶迹,只好找他兄弟麻烦了。
我重重地拍拉西斯的肩,“国王又怎么样?!你放心,我总会有办法的。不过现在还不行,你可能必须要等很长一段时间才有报仇的机会。”
拉西斯被我拍得一咧牙。
实在是我不对,近来我想到阿朗佐就有些情绪失控。如果他人品很坏我还有些希望,但据说他是个很不错的人。怒火无法发泄对身体、情绪都有害,这下我总算找到怒火发泄的对象了。好,真的很好。我得到一个不错的家臣、一支不错的舰队,现在还找到一个很好的发泄对象。虽然说迁怒是一种很不好的行为,但我是迁怒吗?作为主公,为家臣报仇是骑士行为准则所允许的。
拉西斯强忍着巨痛倒抽着冷气向我跪拜。“主人,多谢你愿意为我报仇。只要你有这个心意就行了。无论以后结果如何,我将终生成为主人忠实的仆人。”
我奇怪地望着拉西斯,“你更愿意做我的仆人而不是家臣吗?”
这回轮到拉西斯奇怪了。“主人,你愿意收一个海盗为家臣?”
强盗、海盗、小偷在人们眼中地位极低,如果不被送上绞刑架,被贵族收服后也只能作仆人。但我对这些却不介意。有能力的人就收为家臣,没能力的人,哪怕他是公爵,我也不会收。不过话说回来,也不会有哪个公爵会发疯作一个伯爵的家臣。
“嗯,以你的能力,做家臣蛮好。做仆人委屈你了。”
拉西斯欣喜若狂,他呲牙咧嘴地一笑,比哭还难看。肩膀巨痛的时候就不要笑嘛,这样笑起来真吓人。
拉西斯连忙向我行了一个家臣之礼,然后转向兰仆。他迟疑地问:“这位应该是主公的首席家臣吧,刚才我依稀看见那个威力巨大的魔法是这位魔法师施展的。”
目前我的首席家臣是马迪尔,不过没法为他们介绍,马迪尔还在塞斯呢。“这位是我的仆人。我的首席家臣马迪尔。哈伯不在这儿,以后再为你们介绍。不过在沙丝那亚我还有位叫阿拉卡。缪尔的家臣,我不在的时候你服从他的命令。现在沙丝那亚是我自己的独立城邦,明天你跟我去办家臣注册手续。”
听到我说兰仆只不过是我的仆人,这显然比当时看见连续几个流星火雨更令他震惊。拉西斯呐呐地几乎说不出话来,“主公,为什么,为什么……”看见他支支唔唔说不出完整的话,却又不时偷偷地瞥兰仆,我明白拉西斯的想法。
“别废话。你不愿作我的家臣,就作仆人好了。要不,你做阿拉卡的家臣也行。”人家兰仆自己愿意做我的仆人,你那么多废话干嘛?
拉西斯的表情好象刚刚吃过一口腐烂的食物,假如我现在离开这个房间,他可能会抽自己嘴巴。“主公,我愿意做你的家臣,非常乐意!”
阿拉卡到我的房间后,我为阿拉卡与拉西斯做了简单的介绍。然后宣布:我将在近日离开沙丝那亚。沙丝那亚城的行政方面由阿拉卡负责。拉西斯本身拥有中阶风剑士的实力,又是小有名气的海盗,军事方面交由他负责。
阿拉卡提出第一个反对理由:“主公,你陪着马迪尔他们的时间那么长,可是你到我这儿才不过十六天,也太厚此薄彼了吧。”
真奇怪兰仆会赞扬阿拉卡的谈判交涉能力。瞧他说了些什么?!主公的义务是陪着家臣直到他们高兴为止吗?算了,阿拉卡的确很依恋我,我也懒得怪他。
“阿拉卡,在走之前我要叮嘱你一件事。贵族的家臣经商并非很反常。但你在那个组织里千万不能暴光。我理解你为塞斯赚钱抵抗侵略的想法,但你是我的家臣。如果让别人知道我的家臣干了不法的事,会降低我的声誉。明白吗?”见阿拉卡谨慎地点点头,我转向拉西斯,“拉西斯,刚才你什么都没听见!”
刚刚被主公接受为家臣,就将他视为心腹而不在他面前隐藏秘密,这使得拉西斯非常激动。“主公,我向神灵发誓,绝对不会将这件事透露给其他任何人知道!”
到底还是有些不放心,我追问了一句。“阿拉卡,你准备怎么处理互助会的问题?”
阿拉卡想了想,低声说:“主公,我舍不得将互助会解散。互助会对于我治理这座城市多少有些帮助。所以我想将会首之位让于信任的人,这样我就可以在幕后指挥而不暴露身份。”
这也算是个不错的办法,我赞许地点点头。“我相信你和拉西斯可以治理好沙丝那亚,而且我不可能总待在这里。我得为塞斯复国做出努力。”
阿拉卡想了想,提出第二个反对理由:“主公,虽然我学过管理方面的知识,但对于管理一个城市实在没有任何经验。你可不可以留在这儿等我熟悉了之后再走?”
他没有管理城市的经验,难道我有吗?虽然吾尔汉市名义上属于我,但我从来就没在吾尔汉市发布过哪怕一条行政命令。当我不在阿拉卡身边时,他倒是干得不错。起码赚钱经商没让我失望——他甚至以组织互助会的形式为他的商业网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可是我在他身边时,他一下就又失去了自信。看来即使是仅仅为了阿拉卡好,我现在也得快些离开沙丝那亚。
我摇摇头。“反正沙丝那亚是我自己的独立城邦,你只需要向我负责就行了。就算你把沙丝那亚弄得一团糟,我也不会怨你。为了保险起见,我让兰仆留下来帮你一段时期如何?”
阿拉卡脸上显出满意的神情。那种满意的程度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上了阿拉卡的当。也许阿拉卡真的很有谈判技巧,他原本就没指望能将我留下。他作出可怜的模样,其实真正的目的正是让我将兰仆留下来帮他。
不理会那个暗自高兴的商人,我对拉西斯说:“我打算沙丝那亚的军事交给你。你有什么想法?”
拉西斯皱起眉头思考我的问题。过了一会儿,他回答说:“主公,沙丝那亚是个海港城市,陆军发展潜力不大。不过我可以为主公组建一支海军。一个海港城市必须拥有自己强力的海军。一方面可以抵御海盗的进攻,”说到这儿,拉西斯尴尬地笑笑,“另一方面,海军可以为城市里远航的商船队伍提供护航保护。我的部下一共有一千七百多人,他们全部对我忠心耿耿。就战斗力而言,他们并不逊色于任何普通的海军。”我在心里暗暗补充了一句:就军纪而言,恐怕他们还是海盗。
不错,拉西斯大力发展海军正是我的想法。所以我只是简单地叮嘱他要加强军纪的训练,就没再多说什么。
其实我还真不愿意和兰仆离开。有兰仆在身边的时候,对我而言实在有很好的安全感。不过阿拉卡和拉西斯到底是新手,假如他们犯下什么错误,兰仆还可以弥补。凭兰仆的能力,让他治理一个大国也没问题。让他留在这儿,是为了将阿拉卡和拉西斯带上一段时间。沙丝那亚是我真正拥有的第一座城市,别说是大乱子,就算是小纰漏也要尽量防止。
“主公的主公,不是我的主公。”这是一句爱克斯大陆的谚语。一位家臣背叛主公之时,他会遭受道义上的唾弃。但他本人的家臣即使尽全力参加战斗,也不会遭受过于严历的处罚。因为作为家臣只需要对他的主公负责,无须理会其他人的命令。
——《爱克斯大陆家臣制度》
双方已经接近至五百米的距离了。红胡子并没有马上进攻,他的船只从四面将我们包围起来。我想,红胡子是想对我们进行一次充满艺术性地屠杀,降低沙丝那亚人的抵抗心。这样也正合我意,如果不是四面包围进击,阿呆烧坏一只船后,我们还得追击其它的船,麻烦。
真正面临死亡时,那些水手反而冷静下来,我赞许地点点头。由这些人为骨干组成海军,甚至不需要太多的训练。
近了,又近了,四百米,三百米,两百米,已经到了弓箭和投石机攻击的范围,红胡子仍旧没有发起进攻。我也不着急,反正兰仆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红胡子以弓箭或投石机发起进攻,他就会布下一个巨大的空气之盾。虽说空气之盾只是个一级魔法,但能够包围一艘武装帆船的空气之盾所需要耗费的魔力却超过普通高级魔法师全部的魔法力,也就是说,这种规模的空气之盾只有魔导士以上级别或是两个以上高级魔法师联手才可以实施。我是不干这种累活的,布下这么大个空气之盾会累死偶的,反正兰仆只消耗他能量的不到千分之一。
红胡子喊话了:“我很欣赏你们的勇气,但是光有勇气是不能够在战斗中取得胜利的。现在形势非常明朗,你们投降吧,我饶你们不死。”顿了顿,红胡子开始使用攻心战,红胡子到底是纵横海上的有名海盗,的确有一套。“你们以一艘三桅武装帆船来迎击我,明显是送死的行为。你们的新城主完全不能够给你们带来安全,反而使你们的生命马上陷入危险之中,我敢说,你们的城主既愚蠢,又怯懦。他让你们陷入这种危险,现在他自己在哪儿?还不是躲在城中安全的地方看你们为他卖命?这样愚蠢又怯懦的城主,值得你们效忠吗?”
水手们相互看了看。他们可能会觉得我愚蠢,又或者疯狂,但他们不会认为我怯懦。虽然被红胡子乱骂一气,不过我并没有太生气,攻心战是很正常的。正在琢磨台词,阿呆一声巨吼,一船英格兰尼大帆船遭受了流星火雨的荼毒,猛烈燃烧起来。我用力敲阿呆的傻脑袋。“我还没想好台词呢,你居然敢抢我风头?况且你要烧也应该烧便宜点的中型帆船嘛。”阿呆无辜地望着我,发现我变本加厉打算拧它的耳朵,吓得在船上乱跑。现在暂时放它一马,拧它耳朵以后还有很多机会。
“红胡子,投降吧。你的船队现在与我距离最远的距离也不超过三百五十米,流星火雨的常规攻击距离为四百多米。或许,你想以哪艘船来试验我是否仍然有余力施展出流星火雨?”阿呆这时候又窜到我身边,不依地用脑袋蹭我的脸。不就是将施放流星火雨的功劳霸占了吗,谁叫它抢我风头?!我轻轻将阿呆脑袋推开,它仍旧蹭过来。太调皮了!这样很破坏我的形象。我悄声要求它别再闹,回去好给它挠一刻钟痒,再给它一瓶好酒。它轻吼一声,我只好接受勒索,答应再加一瓶好酒的要求。
红胡子或许会下令突围,但他不会指出一艘船来试验,那样会失去部下的信任。
海盗们在陆地上的同行相对见多识广些。军队有剿灭强盗的任务,而军队中通常都配置有魔法师。
红胡子面对流星火雨造成的结果显然极为震惊。
“阁下是谁?城主聘请的魔法师?”
红胡子不算糊涂人。在未知风险面前,他并没有下令围攻或是逃跑,以免招致不可预测的危险。他询问我是谁,是想套知我方实力的底细。
红胡子那边每艘船上都闹哄哄的,而最热闹的显然是正在燃烧的那艘船。上面发出叫声、哭喊声,有的人努力救火,而有的人干脆从船上跳下。
我的船上也乱起来。船长显然也算是个见多识广的人。他惊呼一声,结结巴巴地指着阿呆,“魔……魔……魔兽之王!城主的魔兽是猞猁!……”船员们露出敬畏、崇拜的神情,与我在塞斯的部下反应如出一辙。水手们居然忘了他们生活在船上的禁忌,全部集中在船的一侧观看起阿呆来。阿呆露出趾高气扬的神情。死阿呆!又抢我的风头。我轻咳一声,“你们疯了,都集中在船的一侧来干什么?想把船弄翻了自杀?!回到各自岗位上去。”显然没有人会对魔兽之王的主人提出任何质疑,水手们迅速地回到各自的岗位上。
清清嗓子,我回答红胡子的问题。
“本人就是你刚才谈论的愚蠢而又怯懦的城主!”
红胡子嘎声问:“你能否在海洋上再施展一下刚才的魔法,以便使我的部下更为敬服?”
这很容易,我对着兰仆抬抬下领。这种不伤人但对于我和阿呆需要费点力气的苦力活,还是交给兰仆办更好。一个流星火雨在两艘海盗船之间出现了,没等它完全熄灭,又一个流星火雨出现在另两艘海盗船之间。兰仆真是很了解我。
红胡子确实是个不错的首领。包围我的时候,他的旗舰离我们最近,至少说明他很勇敢。还好阿呆只是随便找了艘倒霉的船。如果将红胡子所在的旗舰烧毁了,那红胡子的部下多半会溃乱。让我和阿呆连续施展十一个流星火雨,多半会把我们累坏。这还不说,一支舰队在我眼中实在与很大一堆金币无异,将这些金币烧毁,我会心疼的。那个圭亚那公爵小气得紧,在移交沙丝那亚之前,居然把城市金库搬空了。目前我穷得只剩下一座城市。
红胡子惊恐地望着我,过了半晌,他问道:“你是贵族吧?”
我颔首。
他似乎有些不放心,又接着问:“那你是骑士吗?”
但愿红胡子不至于要求验证我的骑士资格证书,那样我会老羞成怒的——毕竟我现在只拥有见习骑士资格。好在见习骑士也算骑士,我回答道:“是的,我是一位骑士。”
“如果你能够以骑士的名誉发誓不伤害我们,我愿意向你投降。”
这个难题不大。虽然红胡子是海盗,但他只杀害反抗的人,对于愿意投降的商人,只收取一半的钱财及货物——这是海盗共同遵守的约定,盗亦有道。只有那些穷凶恶极的人才会破坏这条规矩。毕竟商人是海盗们的衣食父母,涸泽而渔是不智的行为。
“我以战神的名义发誓,绝不伤害你们。如果有违此誓,甘愿接受神灵的处罚。”
得到我的承诺后,红胡子的部队飞快地升起了白旗,然后老老实实地向港口驶去。
踏上港口,欢迎的人群将不算小的港口挤得水泄不通。面对欢呼的市民,我有飘飘然的感觉。不过他们的欢呼口号乱七八糟的,他们有的喊“城主大人万岁!”,有的喊“兰特大人万岁!”。对于这两者,我都很乐意接受。但有的人掺杂在中间居然喊“魔兽之王大人万岁!”阿呆的事一定是船长对岸上打旗语时说的。
我昏!他们到底是在对阿呆喊万岁,还是将我称之为魔兽之王?!我暗暗下定决心:这个称呼以后一定要以城主令的形式禁止!
不过有不少少女挥舞着鲜花和雪白的手帕向我尖叫,这很快转移了我的注意力。我得意地向几个少女挥挥手,她们有的更加兴奋,有的羞红了脸。而这一行为惹得其他少女发出更为热烈的欢呼声。
仅仅以一支武装帆船出港迎敌,在自身毫无损伤的情况下击败一支由十一艘船组成的舰队,这简直就是现实中的神话。其实这种事还真只有我办得到。即使是魔导师,施展流星火雨也至少需要十几秒的准备时间,哪能象我、阿呆、兰仆那样瞬间完成呢?如果我们不具备那样的能力,红胡子这种强悍的海盗搞不好会逃命。别的魔法师,哪怕是魔导师,最多也只是击毁其中的大多数,但免不了会让部分海盗逃掉。
这样多好,我一下子拥有一支舰队了。
回到城主府,红胡子老老实实跟在我的身后。刚才阿呆和兰仆表现的实力使他真正臣服于我了。红胡子的部下解除武装后在城防军的监视下集中待在一个大广场。如果骑士投降于我,那自然是令人放心的。但对于海盗,我不得不谨慎些。
坐在宽松柔软的大沙发上,接过兰仆递过来的红茶,我一边愉快地品着红茶,一边盯着红胡子想心事。
现在沙丝那亚人应该是接受我了。普通人需要拥有一位强力的领导者。科洛斯只不过三千平方公里,建国八百年没有被异国征服过。其中的原因之一便是因为科洛斯拥有非常强大实力的人。我目前的实力与科洛斯虽然还没得比,但对于一个小小的城邦国家来说,已经足够了。除非是疯狂的人,在发起战争前都会对可以得到的利益和可能遭受的损失进行分析。以我击败海盗表现的实力,相信不会有太多人愿意进犯沙丝那亚。不过我不能总待在沙丝那亚,这座城看来以后得交给阿拉卡打理。兰仆说阿拉卡天生拥有管理和谈判的技巧能力,但在军事方面他却无能为力。
现在红胡子自投罗网,真是雪中送炭。阿拉卡负责行政,红胡子负责军事,非常完美。
神魔大战中精灵、矮人、人类都是神族的同盟,而魔族的同盟只有兽人和妖精。一千四百年过去了,人类仍旧与兽人很难融合,但与精灵及矮人则相处不错。在人类城市中,偶尔会看到精灵和矮人。每个矮人都是优秀的铁匠,他们中的任何人所制作的金属制品都堪称精品;而精灵族则是天生的弓箭手,他们是军队和佣兵最喜爱的同伴。而精灵另一个让人类喜欢的理由则是精灵都非常漂亮。精灵和矮人的寿命都很长,精灵平均可以活五百年,而矮人平均可以活八百年。但相应的,他们的生育率都很低。精灵和矮人的数量本来就很少,而他们中的大多数又只愿意在自己的族人中生活,所以普通人虽然知道世界上存在精灵和矮人,却往往一辈子也没见过一个。
——《山海经。种族篇》
兰仆离开四天后回来了。他告诉我,圭亚那公爵大约会在三天后将沙丝那亚的所有权转让于我。
这四天我在沙丝那亚城到处闲逛,对沙丝那亚城有了更多的了解。说实话,我现在还真喜欢上沙丝那亚了。沙丝那亚的城市规模比吾尔汉市还要大,而且更为繁华。因为它是一个海港贸易城市,比起一个内陆城市自然更为发达。最让我高兴的是沙丝那亚城拥有优良的天然深水港,这座城市的发展前途显然比吾尔汉大得多。
吾尔汉是塞斯第二大城市,经常可以见到旅行者、游呤诗人。而外公喜欢听那些旅行者、游呤诗人讲途的故事,所以经常将他们请进伯爵府。我自小就听他们谈论天南地北的故事,因而向往旅行的生活。贵族当中有些人喜好旅行,甚至个别人将领地托负给信任的家臣,自己独自踏上旅行的路途。小时候也曾向往过这种生活,现在看来,这种生活算是实现了。
我的领地处于战乱之中,回去就得打战。打战我倒是无所谓,年轻人朝气蓬勃,成为英雄的欲望使每个年轻人都向往走向战场。而我自从成为高阶白银骑士和魔导士之后,还没在战场上展现过呢。可惜塞斯现在多了个阿朗佐。阿科尼奥。我不想再回到塞斯——起码现在不愿意去面对。即将得到的沙丝那亚城,也不可能作为我永久的归宿。伊莉的选择使我的心中充满了不甘,躲在沙丝那亚城蜗居一生实在太难想象。沙丝那亚由于地理的关系,水手比农民和手工业者多,发展海军是正确的选择。但是想要击败英格兰尼,我必须拥有足够强大的陆军。况且以一个城市组成的海军,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与一个国家的海军相抗衡。
阿拉卡知道兰仆回来了,于是屁颠屁颠地跑到我房中。
“主公,沙丝那亚城所有权得到了吗?”
我慢吞吞地回答。“可能吧。三天后才能得到正式的文件。”
“啊!”阿拉卡愉快地大叫一声,他双手用力地握成拳状,指节都发白起来。如果不是害怕在主公面前失仪,想必阿拉卡现在一定会大跳起来。他望着我的眼神突然和乔的眼神一样,显得非常狂热。
做了一个深呼吸后,阿拉卡向我行了一个礼,然后恭恭敬敬退了出去。
在阿拉卡心目中,我可能是拥有的神的能力的人吧。
苦笑,其实拥有神的能力的人是兰仆,只不过我运气好,兰仆是我的仆人。对于兰仆怎么完成这项高难度的任务有些好奇,于是向兰仆询问详细的经过。
“主人,我去公爵府将垂危的公爵请了出来……”
我打断兰仆的叙述,“没有经过任何人同意吧?”
兰仆狡猾的笑笑,“主人,那是经过你同意的。主人你吩咐这件事由我来处理。我的所有行为都是依照主人的行为道德标准而进行的。”
我挑挑眉,“等等,你所有的行为都是以我的道德标准为依据吗?为什么?”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道德标准。或许有些人认为某件事情是正确的,而某些人则认为那件事不对;或许在今天看来是道德的事,而过段时间却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我的行为标准第十一条是:以主人的道德标准为作为自己的道德标准。”
幸亏兰仆是成为了我的仆人。要是他成为某个对战争充满狂热、喜欢进行屠杀的人的仆人,以兰仆的能力,那世界可真乱了套。
“你接着说。”
“将圭亚那公爵请出公爵府后,我花了三天的时间将公爵的病情抑制住。本来圭亚那公爵已经失去自理能力、甚至连话都说不出,只能躺在床上等死的。初步处理后,他已经可以借助拐杖站起来,思维能力和语言能力都恢复了。然后我告诉他,我可以将他的绝症完全治愈,治愈后的身体状况,不出意外再活个十年没问题。当然,我要求他不要将这件事的缘由向外界宣布。因为我知道以主人的道德观看,趁别人重病而夺取他的财产毕竟不是一件光荣的事。他想了整整一天,终于同意将沙丝那亚城的所有权转让给你。不过由于文件手续等问题,三天后才能正式移交。”
要是英格兰尼国王突然突发重病就好了。可惜兰仆不肯伤害高级智慧生物,不然以他的能力,一定可以干掉英格兰尼国王或是想办法让他生重病。
阿拉卡充满激情地等待了三天,沙丝那亚城的所有权转让终于正式公布了。
市民们围在市政府周围窃窃私语,看着我举行成为沙丝那亚城主的仪式时,他们大多数都显现出惊疑不定的神情。
我了解市民的心情。一直以来沙丝那亚都是圭亚那公爵的直辖市,现在突然成为一个自由城邦,肯定不会习惯。而我作为一个流亡贵族,在没有臣服于圭亚那公爵的前提下,居然可以得到最大自治权力的城市,这显得太不正常。他们肯定会害怕圭亚那公爵将城市所有权转让非常不情愿,以后仍将以武力夺回。看来作为城主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安抚市民的情绪。
一周过去了,正在为怎么安抚市民情绪而发愁,手下慌慌张张报告说海盗来了。说起来,安抚市民的情绪确实是件困难的工作:我没法证明圭亚那公爵不会用武力夺回沙丝那亚城。在爱克斯大陆,即使是小公国,也为在这个充满纷争的大陆上生存苦苦挣扎。除了科洛斯,其余的自由城邦从来没有超过一百年历史的。这下可好,海盗正好可以成为我显示实力的道具。
我和阿呆,还有八十多个战战兢兢的水手登上一艘武装帆船迎向来袭的海盗。从港口围观的市民的目光看,我们这些人只不过比死人多了一口气。此次来袭的海盗是长期为害波罗的海一带臭名肇著的红胡子。红胡子只是这个海盗的外号,他的真实姓名没人知道。传说中他的红胡子是被鲜血染红的。
大约离开港口五海里之后,我们与红胡子的船队相遇了。海盗的船队由两艘英格兰尼大帆船、三艘大型帆船、两艘佛兰德帆船及四艘武装帆船组成。看着对方的实力,那些长年在海上生活,见识过各种各样危险的水手们全部都脸色苍白。武装帆船满载配置人员为160人,而英格兰尼大帆船的满载配置人员为300人。对方只需要一支英格兰尼大帆船上人员满载,就比我们多出了两部多的人。而大型帆船满载配置人员为160人,佛兰德帆船满载配置人员为200人。如果对方船队全部满载,他们的舰队就会有2000多人。八十对两千,这不是战斗,而是送死。也许那些水手并不怕死,但他们一定不愿意陪着一个疯子送死,无奈这个疯子现在是沙丝那亚城城主,不能违背他的意愿。
常规海战中一般是先以弓箭、投石机对射,然后两船接触后强势方武装人员跃到对方船上进行肉博。海盗们通常不会对攻击对象施放火箭,因为他们的目的是抢掠而非毁灭。从这个角度讲,商船占了一点便宜。但可惜的是海船上都涂着防火漆,即使使用火箭也很难奏效。很少有魔法师会介入商队与海盗的战争,魔法师通常不会为了佣金而为商人服务。在海战中低阶魔法基本上不起作用:冰箭术、魔法神箭、风刃术对于普通人很奏效,但对于另一艘船上的人却很难伤害他们。而高阶魔法中,气系常用高阶魔法连锁闪电在海战中起的作用很小。海洋中土元素极稀少,不易使用。即使能够使用出,高阶土系魔法在海战中也没什么作用。海洋中水元素最活跃,使用高阶火系魔法也可以取得很大的作用,但很难想象一个高级魔法师以上等级的魔法师会接受商人的雇佣。而海盗方则更不可能拥有魔法师。一个魔法师哪怕犯下了不可赦免的罪而遭受国家的通缉,他只要能够逃到另一个国家就可以得到保护和重用。当然也有例外,如果一个魔法师遭受了魔法师协会的通缉,而他本人对生命或自由相当在意,那么他的确有可能成为强盗、海盗的同伙。不过这样的例子极少。
我对这次海战胸有成竹。在海战中最怕火攻,虽然大海上的火元素相对少些,但有阳光的地方就有活跃的火元素,足够阿呆轻松施展出它擅长的流星火雨。火球术和连株火球都很难使一艘涂满了防火漆的船发生火灾,但流星火雨却可以轻松搞定。
我瞧着阿呆轻轻一笑。它最擅长就是火系魔法流星火雨!
第五章欧巴尼亚神圣大帝征服大陆走出的第一步,学术界公认是由沙丝那亚城开始的。神圣大帝在获得沙丝那亚城的统治权后,对沙丝那亚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使沙丝那亚城由原来一个普通海港城市,一跃成为大陆排名第八的大城市。大帝的出生地塞斯公国吾尔汉市宣称自己是爱克斯大陆的圣地,而沙丝那亚城则宣称自己为神所眷顾之地。两者为圣地与神所眷顾之地哪个应该列在前位爆发了无数低层次的争论。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
兰特是怎样取得第一座城沙丝那亚城的呢?无论是从圭亚那地方志还是欧巴尼亚档案馆都没有对此进行清楚明白的解释。其中显然有疑点。
作为一个流亡贵族,从另一个国家得到采邑是极为罕见的。一般而言只有当这个流亡贵族拥有相当高的能力并且愿意向另一个国家效忠,才可以从这个国家得到采邑。但是兰特显然并没有向圭亚那效忠:圭亚那公国直接将公爵直属城市沙丝那亚城划拔给兰特作为独立城邦,这显然不合常理。
另一个令人奇怪的地方在于:圭亚那公爵将沙丝那亚划拔独立之前,曾神秘地失踪长达四天之久。
以上这些充满疑窦的事实,使我们有理由怀疑:兰特在获取沙丝那亚城的过程中,采取了不光彩的手段。
——摘自禁书《打破个人崇拜——将兰特大帝请下神坛》
掐住阿拉卡的脖子总算逼迫他发誓不泄露我食言这一秘密。
其实食言并不应该怪我,当时阿拉卡见到我后情绪太激动,惹得我没仔细想就答应明天让他成为我的家臣。上位贵族的家臣登记必须在本国或其宗主国进行。本来我骑着阿呆一个小时就可以到达法兰西奥,自己用飞行术也可以在半天内到达目的地。可阿拉卡连骑马长途奔驰也适应不了,所以我们花了一天半的时间才到达法兰西奥。到达目的地后,阿拉卡直奔市政府走去。事情办得很迅速。阿拉卡在他的人生大事面前异常大方,随手一个金币一个金币地打赏。看着那些工作人员的表情,让人怀疑即使我不亲自去,那些人也可以为阿拉卡办好家臣的注册手续。
回来的路上多花了些时间,因为阿拉卡将他的家臣标识挂在前胸,特意在别人的面前晃来晃去。后来终于惹出了麻烦。一个标致的女孩子低着头从他身边走过,阿拉卡居然拦住她非要人家看他的胸前。于是周围早就想着上前献殷情的男士们围住阿拉卡就是一顿痛殴。虽然做为主公我有义务帮助阿拉卡解除这种困境,但他做出那么丢脸的事,我装作不认识他还来不及,怎么好意思告诉别人那个发花痴的男人(围殴者的共识)是我的家臣呢?
可怜的阿拉卡其后因类似的原因又被暴打了两顿,直到快回到沙丝那亚城时他的精神状态才终于恢复正常。不过此时的模样相信就连马迪尔也认不出他是谁,兰仆在一旁告诉我,他现在的模样与古东方一种名叫大熊猫的吉祥兽很相似。
带着阿拉卡偷偷溜进他的房间,我赶紧对这个仍然有些亢奋却极需要休息的人施展了一个精神系魔法催眠术,阿拉卡幸福地进入了梦乡。虽然他的黑眼圈和肿裂的嘴唇表明他刚刚接受过暴力的教育,但仔细看还是可以看出他正在梦里微笑。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幸福。或许,小人物得到幸福会更容易些。毕竟他们的要求低。这一刹那,我甚至有些羡慕阿拉卡。
坐在书房里苦苦思考夺取沙丝那亚城的事情。
其实以我高阶白银骑士兼魔导士的魔武双修身份投靠任何一个大国都可以得到公爵爵位封赏。但我凭什么投靠别人呢?为伊莉服务还勉强可以接受。打住,怎么想什么都会想到伊莉呢?我起身用冷水冲了冲脸,摇摇头,然后用力抚平脸。叹口气,我又回到原来的思路上。
如果想取得城主的位置,以简单的思维看只有一种办法:武力夺取。
沙丝那亚城是个海上贸易城市,军事上以海军为主,但普通城防军仍然有一千多人,这还不算近两千的预备役军人。即使是高阶白银骑士与魔导士的魔武双修身份,也不可能凭一个人攻占这座城市。如果将城防军引到野外,凭我和阿呆的高级魔法,或许可以消灭他们。但城防军多数由沙丝那亚本地人组成,杀掉他们,沙丝那亚城的市民会拥戴我吗?就算市民们迫于高压服从我,圭亚那会对我的行为熟视无睹吗?
唉,真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干嘛对阿拉卡说大话呢?这是个教训,以后一定不能乱吹牛。
从七点想到八点,又从八点想到九点,一直想到深夜两点。无论我怎么想,乃至差点把头想破,让白花花的脑浆淌出来,仍旧没有半点头绪。我绝望地躺回床上,望着天花板无聊地叹气,一声又一声。
叹气正叹得起劲,突然发现身边站了一个人,吓我一大跳。定睛一看,原来是兰仆。
“主人,你在为什么发愁?”兰仆有些谨慎地问我。
我斜眼望他。他肯定早就听到我发愁的叹气声,这么迟才来问我估计是担心我在为爱情方面的问题烦恼,害怕引火烧身。
“别担心,我不是在为爱情发愁。三天前我对阿拉卡吹牛,说我会想办法把这座城市的统治权弄过来。现在想想,这个牛皮吹得大了点。”
兰仆的眼睛里又现出精光。还好有灯亮着,不然在黑暗中一个人的眼睛一闪一闪地发光,非把别人吓死不可。我颇为好奇地望着他,难道他竟然连这种事也可以办到?
“主人,这件事很容易。”
很辛苦才忍住没有倒抽一口气,我暗自希望兰仆不是因为跟了我这个主人而染上了吹牛的毛病。
“哦,那你说说应该怎么办?”
“圭亚那公爵现在重病缠身,各地请来的医生都对此束手无策。事实上,圭亚那公爵患的病对于现在的医疗水平而言,的确是不治之症。不过我有办法治好他。我想,如果可以用一座城市换取至少十年的寿命,相信圭亚那公爵一定会非常乐意的。”
我真是非常羡慕兰仆,他天文地理无所不知。仅仅凭他的医术就可以换取一座城市,真是太棒了。我吩咐兰仆,这件事交给他全权处理。今天总算可以睡着觉了,如果不是兰仆,那我多半会和阿拉卡一样几夜都睡不着。半梦半醒的状态下我迷迷糊糊地又一次想:以后一定不能再随便吹牛了。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家臣们与我在一起喝酒聊天。当乔又用那种狂热的眼神望着我时,突然想起乔已经为我而牺牲了,于是我大喊,然后从梦中惊醒。
呆呆坐在床上回忆梦里的情形。这些天来,我一直渴望拥有更强大的力量。伊莉因为祖国而放弃了我,客观地说,那是因为我无法给她提供她所希望的帮助。所以我要变得更强大,拥有强大到足以保护身边的每一个人的力量!要想达到那样的目的,至少需要拥有一支完全听命于我的强大军队。但是仅仅一个伯爵,哪怕是加上魔武双修的高阶白银骑士、魔导士身份,还远远不够。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哪怕使用血腥手段,我也在所不惜!
突然想起一件事,我痛苦地躺回床上。现在我的转变仍然是因为伊莉。为什么到了现在,我还是忘不了她?!
我一生中遇到过许多次危机。其中大多数危机在主公兰特大帝的帮助下,我都顺利地渡过了难关。而另一些危机,是藉着一种特殊的自信,凭着我的毅力自己坚持解决的。产生那种特殊的自信,却是因为我凭借自己的力量度过了人生最大的一次危机(差点疯掉,由主公兰特大帝亲自造成)。经过这次危机后,我对自己的自信提升了很多。因此面对许多困难时,我总是默默地对自己说:“连主公兰特没有把我吓疯,这小小的困难有什么好害怕的!”
籍着这种特殊的自信,我终于成功建立起了完善的缪尔商业网。
——摘自《我的奋斗》(阿拉卡。缪尔自传)
回到人类社会的第一站是去找阿拉卡。据兰仆说,这小子每天想念我想得吃不下,睡不着。不过当我看到阿拉卡还是胖乎乎的样子时,有点怀疑兰仆说话是否夸张了些。
到达沙丝那亚城时,已经是深夜十二点了。出山后我们两人一兽连夜赶路,没想到到达目的地时却是深夜。好在城门关闭对我们并没有任何影响。我们飞上城墙,直接向阿拉卡的府邸潜去。
没想到阿拉卡居然拥有三个迅剑士做他的保镖。两个正在睡觉,一个躲在阿拉卡与书房相连的小房间内打哈欠,学习收敛气息的方法真是有用。现在我对气息特别敏感,阿拉卡府内有多少人,分别在哪儿,醒着还是在睡觉我都一清二楚。不过兰仆告诉我,如果有其他拥有收敛气息能力的人,我很难察觉。这其实是废话。虽然钱能通神,阿拉卡拥有三个迅剑士做保镖,但他不可能雇得到风剑士、影剑士啊。何况即使是影剑士也未必个个都拥有收敛气息的能力。我以前就不会,还是兰仆教我的。
对小房间内那个迅剑士施展了一个精神系魔法催眠术,我悄声无息站到阿拉卡背后。他似乎正在研究一个帐本,不过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老看那一页却不翻。正在设想怎么样才能把阿拉卡大大地吓一跳,阿拉卡却反而先吓了我一跳。
“主人……”
正在气恼兰仆,他教我的是什么狗屁收敛气息的方法?连阿拉卡都发现我了!结果阿拉卡又说了一句话才让我明白,他并不知道此时我正在他身后。
“自从您都失踪都有半年时间了,为什么您还没有消息呢?马迪尔、克洛斯和我都很想您……自从您答应过让我当您的家臣后,我每晚的睡眠时间不超过五个小时,多余的时间只好工作。现在您失踪了,我几乎睡不着觉,甚至连续几天都通宵工作才能打发时间。您快点回来吧。”
听到这句话,滞了一滞,我想起了乔。乔在四号地区伏击战的殿后战中牺牲了,说到底,他终归是为了他的主公而牺牲的。而那段日子里,我却总想着伊莉。虽然被伊莉所伤,但我仍将几乎所有的思绪放在那个让我既爱且恨的女公爵身上,几乎没有想起过乔。我的家臣都是那么的优秀,那么的忠诚。而作为他们的主公,我却只顾着儿女情长,即使家臣已经为我献出了生命,我却仍然一心一意思考着与伊莉有关的问题。说起来,我的确不算一个好主公。
不由自主地,我叹了口气。“唉……”
阿拉卡剧烈地震动了一下,他猛地回过头。他直直地看着我,然后摇摇头。
“近来精神方面越来越有问题了。不但幻觉中出现主人的声音,现在居然眼前出现了主人的模样。不知道再过些时候会不会彻底疯掉。”
我没有出声,阿拉卡疑惑地望着我,又自言自语起来。
“不对啊,主人脸上怎么会有个剑痕呢?虽然显得更英俊成熟,但记忆中主人没有这道剑痕啊。是我真的疯了,还是主人的魂魄来看我呢?”
颤抖着说完,他试图伸手摸我的脸。可他的手也颤抖得厉害,等他能控制自己的双手摸到我的脸,只怕天都亮了。
我伸手对准他一个爆栗。“笨蛋、呆瓜。咒主人死,居然还想乱摸主人的脸!想吃主人豆腐,这种贴身仆人太危险了,我要换一个新的贴身仆人。”
阿拉卡呜咽着冲过来抱着我。小时候我们一起长大,自从他六岁后就再也没对我有过这么亲热的举动了。有次他和我打架,毫不留情地对我屁股上重重踹了一脚,小孩子是顾不了什么贵族尊严的。我自然哭着向管家告状,于是他便被管家痛打了一顿。
我收敛了斗气,以免将他震伤。不过他的手劲真大,勒得我肋骨生疼。搞不清兰仆为什么说他没有练武的天赋。
阿拉卡抱着我含糊不清地哭诉,我仔细分辨,大意是“主人,你终于来看我了。我好想你。”之类的话。
好半天,阿拉卡才渐渐平静下来。他突然想起了什么,赶紧放开我。
“现在才想起来,迟了。你这种爱吃主人豆腐的近身仆人我是不敢再要的。”
看着阿拉卡略显痴呆、精神恍惚的模样,我有点后悔。听说大喜大悲转换得太快会导致人发疯,但愿我刚才开玩笑没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
“明天你就是我的家臣了,自然不能兼任近身仆人这一职位。怎么,你还想领两份薪水吗?”
阿拉卡的精神承受能力总算还过得去,总算没被我的孟浪之举弄得疯掉,不然我可要后悔死了。他擦擦脸上的眼泪、鼻涕,小声咕哝着“主人都一年多没给我发薪水了,也不知道是不想赖帐。”
稍微问了一下阿拉卡的近况。其实兰仆把他的情况基本都告诉我了。从这小子被马迪尔欺负时候的模样看,怎么也看不出他可以成为一个庞大组织的首领。最后,阿拉卡总结说:“主人,我以沙丝那亚城为中心,依靠互助会这个组织,建立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商业网。可惜为了使我的特殊商业网络运作得更顺利些,用来贿赂各级官员花费的金币抵得上我们营利的百分之二十。”我笑了笑,安慰他说道:“为了使你这种商业网正常运行,那些花费虽然对于别人商人而言是额外开销,但对你而言应该是正常开支嘛。”阿拉卡不满地嘀咕:“按今年预计的年收益看,那可是两万金币啊。”
花了不少力气我才没跳起来。自从读圣华学校遭遇经济危机后,我就对具体的金币数字很敏感。
“既然这样,我想办法把这座城的统治权弄过来算了。”
阿拉卡眼中露出崇拜的神色,这种久违的神色我很喜欢。阿呆即使崇拜我,也很不容易表达出来——其实目前它根本不可能崇拜我。至于兰仆,只有我不时无意间流露出对他崇拜的神情,他哪可能崇拜我呢?
于是我接着说:“等以后发展壮大,我拥有封爵权后,你就不仅仅能够作家臣,还可以被我封为上位贵族。”
阿拉卡显出一副神往的样子。不过他突然清醒过来。
“主人,你说明天我作你的家臣。可光说没用,还得注册啊。一口吃不成大胖子,我看还是先拥有家臣的地位实在一点。”
真不该让阿拉卡从商,商人就是注重现实利益。陪着我幻想一下会少他一块肉吗?再说我现在真的很有实力啊。
我多少有些不悦,“塞斯公国的权力机关完全瘫痪了,我们只有去塞斯公国的宗主国法兰西奥去注册。那夺取沙丝那亚城的统治权就得推迟一些时间。相应地,你被封爵的时间也会大大地推迟。”
阿拉卡脸上堆起谄媚的笑容,“哪能呢?主人这么英明神武,就算是统一大陆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怎么可能推迟将我封爵的时间呢?我阿拉卡见识浅薄,只是想早点当上主人的家臣,请主人满足我这微不足道的愿望吧。”
随手又给他一个爆栗。“记住了,当家臣后,称呼我为主公。如果称呼错了,小心我再把你降为贴身仆人。”
看着阿拉卡恭恭敬敬连连点头的样子,我猜想当初兰仆说阿拉卡适合经商,是否是从阿拉卡那谄媚的笑容中判断出来的。真的,现在我才发现阿拉卡的笑容是一种标准的商人式的笑容。
随后我吩咐阿拉卡:“把我的消息告诉马迪尔和克洛斯吧,免得他们为我担心。听清楚,是告诉马迪尔和克洛斯两人。”
阿拉卡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想了想,似乎终于做了某种决定,然后坚定地说:“主人,我明白。要不要我取消对塞斯的经济支援?我现在对塞斯的抵抗力量的经济支援占了他们外界物资援助的30%以上,如果取消对塞斯的经济支援,相信即使有……即使有法兰西斯人的支援,也很难撑过明年春天。”
虽然阿拉卡并不是一个骑士,但我知道他还算是爱国的。一个爱国的塞斯人能够作出这样的决定,实在很让我感动。不要求伊莉能够象阿拉卡那样将我看得比塞斯更重要,只需要她能够将我与塞斯看得一样重要也就够了。可惜伊莉不是那样。摇摇头,将伊莉的倩影从我的脑海里甩开,对阿拉卡说:“不必了,伊莉公爵并没有对不起我,她并不是我的妻子。对了,兰妮在哪儿?乔为我牺牲了,我得好好照顾好他的女儿。”
“兰妮小姐三个月前去塞斯了,她一定要去塞斯,我拦也拦不住。只好花了一千枚金币聘请了一个迅剑士、五个剑士护送她去塞斯。”
看来唯有偏拗狂才能成功的祖训对女儿多少也有些影响。
一声叹息后,我默默祝福:马迪尔,但愿你在感情方面比我幸福。
财政大臣阿拉卡。缪拉是如何将兰特大帝交给他的一千五百枚金币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发展为五万枚金币,可能只有兰特大帝知道详情。即使是与阿拉卡关系极佳的马迪尔。哈伯公爵,也弄不明白阿拉卡在资本运作上到底是变了个什么样的神奇魔术。
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兰特大帝,都没有对这种极为罕见的资本积累现象做出过任何解释。因而甚至连缪拉世家的后人,也弄不明白先祖最初的经营手法。在他们的家族文献中,曾提出过疑问:为何先祖阿拉卡不将这种能够迅速暴发的经营手法教给后人?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
塞昂懒洋洋地躺在监狱那肮脏的地板上。狱卒从监狱的过道走过的熟悉声音传进他的耳朵,好象又到了开饭的时候。往常,塞昂也会象别人一样挤到木栏栅边上向狱卒求情多给些食物。虽然那些囚食比起农场里的猪食还差,黑乎乎得象地监狱里的泥土,发霉的气味足以熏昏一位贵族小姐。但为了活下去,塞昂已经在这个监狱里吃了三个月这种东西。
不过今天塞昂并没有象往常一样巴结狱卒,因为今天是他出狱的日子。同室的狱友飞快地吃完那些可怕的食物后,眼馋地盯着塞昂随手放在一边的碗。
“塞昂,你今天就要出狱了,这种狱食想必你是看不过眼的,能不能分给我们吃?”
在监狱里,强壮的囚犯抢夺瘦弱者的食物的事情时有发生。不过塞昂拥有强壮肌肉,他不去抢别人的食物已经让囚友大叫谢天谢地了。所以塞昂在这里并没有吃过任何亏。
“好吧,在看你们平时对我恭恭敬敬的份上,这点食物就分给你们吧。”
同室的三个狱友连忙过来瓜分那少得可怜的食物。一个瘦小的囚犯吃完东西后巴结地说:“塞昂大哥今天就要出狱,马上可以尝尝外面的大鱼大肉了。这点狱食当然看不上眼。再过半个月我也要出狱了,不知塞昂大人能否对小弟提携提携?”
塞昂矜持地一笑。“别看我塞昂现在落泊地待在监狱里。其实我在外面还是很风光的。你们听说过穷人之父吗?”
同室的三个狱友顿时露出敬畏的神情。还是那个瘦小的囚犯开口说话:“你说的是那个愿意对任何穷苦人提供帮助的互助会会首吗?”
塞昂点点头。
瘦小囚犯问道:“难道你是互助会的成员?”
塞昂脸上露出兴奋的神情。“目前我还不是。但我之所以进监狱,是因为一个犯了走私罪的互助会成员被通缉,而那个人是我的朋友,所以我替他顶罪进来了。本来以他的罪名,足够判个十年八年的,但因为互助会的力量强大,我只被判了三个月。这还不说,前几天朋友托人告诉我,出狱后我可以得到尊贵的会首大人的接见,因为我帮助了一个互助会成员,为互助会出了力。也许过些日子就可以加入互助会了。”
旁边三个人顿时露出羡慕的神色。瘦小囚犯问道:“怎么样才可以加入互助会?需要很有能力吗?”
塞昂摇摇头。“只需要你能够找到一个互助会的成员为你担保,你就可以成为互助会外围组织的会员。经过两年的测试期,如果你没有故意做损害组织利益的事情,就会成为正式的互助会会员。如果为你担保的是小组长以上级别的人,你甚至可以直接加入互助会。”
瘦小囚犯高兴地问:“塞昂大哥,等你成为互助会员后,能不能担保我进入互助会?”
塞昂摇摇头,“担保者必须为担保的行为负责。如果我担保你,以后你出什么错,也跟着连累我。除非我很了解你,才会为你担保。”看见瘦小囚犯露出很失望的样子,塞昂又接着说:“你可以跟着我办事,也可以直接向互助会外围组织申请加入,互助会的外围组织加入容易些,只不过没有互助会成员的担保,必须经过五年五年的考验期才能成为互助会正式成员。其实互助会的外围组织也是帮助穷人的,只不过不能得知互助会的核心机密罢了。”
这下瘦小囚犯和其他两个囚犯都很高兴,因为机密情报什么的他们并不关心。如果能加入互助会外围组织,一样可以得到帮助。那时,他们这些社会的弱小者就可以生活得更好些了。
聊得正开心,外面来了个狱卒。“1078,出来。”
在监狱里,塞昂的编号正是1078,他跟着狱卒走了出去。被释放出狱后,他看见自己的那个朋友正在外面等着。
朋友高兴地拥抱了一下塞昂,对他说:“快点准备一下,换身新衣服。会首大人马上要亲自接见你。只五分钟时间,你可要珍惜。”
虽然早就知道了这个消息,但亲耳听到朋友这么说,塞昂还是很激动。他跟着朋友去洗了一个澡,换上朋友为他准备的新衣服,然后就跟着朋友来到城内一个相对偏僻的屋子里。
休息室里有七八个人。朋友交待了一下,连忙出去了。
塞昂现在知道那七八人人也是等待会首大人召见的,因为知道这里出入的一般都是互助会高级成员,最少也是小组长一级,而他们的外貌也是互助会的机密,所以塞昂低下头,静静等待会首大人的召见。
由门不时开关的声音可以得知,有的人进去不到一分钟就出来了,而有的人则谈了十几分钟。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塞昂听到自己的名字,他心情紧张地走进那间房屋。
会客厅并不大,里面有两个人,一个站着,从他的模样和服饰可以看出,他是一名拥有迅剑士身手的保镖。塞昂咂咂舌:他在沙丝那亚城只见过城主大人拥有两名保镖是迅剑士,其他的官吏、富商,能够拥有剑士甚至见习剑士已经是很不错的了(骑士系的战士很少做保镖,而魔法师成为保镖则是极为罕见的事;只有剑士做雇佣兵、保镖的相对多些)。能够拥有一名迅剑士作保镖的人,想必就是那位神秘的会首吧。他看了看那个心目中猜想过无数次模样的会首,不由有点失望:会首是个脸胖乎乎、个子不高的男人。
会首开口说话了:“你朋友告诉我说你希望能够成为互助会会员,你现在愿意正式加入吗?”
塞昂连忙点头,连声说愿意。
会首点点头,“你之所以能够被特召入会,是因为为互助会帮过较大的忙。你既然愿意加入互助会,就出去找你的朋友,他会告诉你接下来怎么办。好好干,小伙子!”
虽然会首看起来不过二十岁左右,模样也是一般,但他低沉的声音拥有一种奇特的力量,这种声音更容易得到他人的信任,更容易说服他人。听到会首鼓励的话,塞昂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他恭恭敬敬倒退着走出会客厅,连忙去找他的朋友。
朋友看到塞昂,连忙问他:“会首大人答应让你入会了吗?”
塞昂仍然沉浸在刚才的激动中,他说不出话,只是连连点头。朋友愉快地笑了。他说:“我们的会首一天睡眠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有时候工作太多,甚至连续几天都不睡觉。想必会首大人叫我给你详细讲些东西吧,他的工作太繁忙。首先,你知道加入互助会有什么好处吗?”
塞昂说:“在需要帮助的时候,可以向互助提出任何合理的要求。”
“对,这是互助会的宗旨。在这个世界里,我们穷人总是受欺压。有时候因为生一场大病,不得不向商人或贵族借钱,如果到期还不了钱,甚至可能成为奴隶。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的时候,这种情况下,只要大家团结起来,力量就强大了。在互助会里,如果你找不到工作,互助会将设法给你提供合适的工作;如果你生病没钱看病,互助会将设法医治你;如果你受了欺负,互助会将会为你出头。甚至你的家人也同样可以受到互助会的保护。现在我们互助会已经很强大了,连一些商人和贵族都加入了组织。但是相应的,互助会需要会员做出贡献时,会员不能随意拒绝。除非那个要求极不合理,这种情况需要互助会的裁判团确定。”
听朋友说完,塞昂高兴地点头。当他为朋友顶罪入狱时,家中的亲人都得到了很好的照顾,现在他已经是互助会的一员了,似乎没什么事再需要担心了。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塞昂问朋友:“我们会首叫什么名字?总不能老是叫他会首吧。”
朋友这时露出凝重的神情。“会首的名字是互助会的机密之一。你现在是自己人,可以告诉你,但你不能告诉外人。我们的会首叫卡拉阿,不过我们低级成员在遇见会首时,一般都称他为会首大人。只有高级成员与他商谈时才直呼他的名字。
在塞昂与他朋友谈到会首时,自称卡拉阿的会首大人在接见完最后一个人后,天已经全黑了。吩咐保镖退下,他呆呆地望望塞斯的方向,喃喃自语道:“主人……”
……
“自从您都失踪都有半年时间了,为什么您还没有消息呢?马迪尔、克洛斯和我都很想您……自从您答应过让我当您的家臣后,我每晚的睡眠时间不超过五个小时,多余的时间只好工作。现在您失踪了,我几乎睡不着觉,甚至连续几天都通宵工作才能打发时间。您快点回来吧。”
神圣大帝兰特如果不是神祗,至少也拥有神的血统。据历史资料记载,一千四百多年前的神魔大战中,人类曾作为神的同盟参与过神与魔的战争。据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及他的几个弟子说,神王、魔王在使用魔法时,十分迅速。人类魔法师在神王、魔王面前,绝对没有任何取胜的希望。也许禁忌魔法可以伤害神王、魔王,但即使是大魔导师,施展一个禁忌魔法至少也需要五分钟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内,足够神王、魔王杀死人类魔法师几百次了。而神圣大帝兰特,却可以在一瞬间施展高阶魔法。仅仅因为这个理由,也足以证明神圣大帝确实是神祗或是至少拥有神的血统。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
五天的梦魇终于结束了。当兰仆把绑着我的精钢链松开后,我要求兰仆与我比试一下,好让我知道自己的能力到底提高了多少(这只是表面理由,其实我是想试试能否将兰仆的鼻子打歪)。
为了不在奇痒中疯掉,这五天我想办法将注意力移到别的方面。而如何向兰仆报复则成了最好的止痒剂。在这五天里,我想了无数种方案,总算是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不过在使用这个绝招之前,我还想试试高阶白银骑士加魔导士的魔武双修身手是否可以打败兰仆。
虽然兰仆并不承认自己是神,而我也不认为一个神会自愿成为我的仆人,但他肯定拥有神的能力。无论是格斗还是魔法,现在我仍旧不是兰仆的对手。在加持了祝福术、嗜血术、加速术、石肤术,然后布下空气盾,对他使用迟缓术、气缚术后,我竟然连兰仆的衣角都碰不着。而且他并没有为自己加持魔法,也没有对我使用任何魔法。
至于魔法,则更让我沮丧了。兰仆站在那儿不动,让我任意使用魔法。我施展一个五级的魔法神之怒,在失败了两回后,终于有个巨大的闪电劈在他的头顶上。我自己气喘嘘嘘累得不行了,他却毫发无损。兰仆走过来扶我,我问他为什么对魔法免疫。结果他的老毛病又犯了,“主人,不是魔法对我没有伤害,而是你的魔法能量太小,所以我干脆把那个能量吸收掉,以免浪费。”那一瞬间,我特别怀念阿拉卡的谄媚之词。
“兰仆,我不依靠主人的权力也可以打败你!”
兰仆迷惑地眨眨眼睛,仔细观察我,终于确定我并没有气疯。
“主人,在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几个生物拥有比我更强大的力量,但目前还不包括你啊。”
“是吗?兰仆,我现在命令你为我想办法赢得伊莉的芳心!”
扑通一声,兰仆昏迷了。
虽然利用兰仆的准则也算是利用了主仆的关系,但至少我没有命令他装作昏迷的样子,他现在的确被我捉弄昏了。其实他真的不理解我的感情和想法,爱情需要两情相悦才会带来愉悦的感觉。强扭的瓜不甜,我现在对伊莉不再有什么绮念了。怎么会向他提这种要求呢?
几分钟后,兰仆醒了过来。看着我洋洋得意的样子,他只能苦笑。谁叫他捉弄我。
“对了,兰仆,为什么阿呆使用魔法那么快啊?”
“主人,阿呆使用魔法用的是猞猁语,用猞猁语施展魔法时所念的咒语,在人类听起来只是一声吼叫,所以很快。”
“这么好?那我也要学猞猁语。”
“可是猞猁的声带与人类不同。你无法使用猞猁的语言,除非我给你做个小小的声带手术。”
如果不是兰仆脸上出现了类似帮我突破瓶颈之前的表情,也许我就一口答应了。还是问清楚好些。
“那会造成什么不好的情况呢?”
兰仆终于忍不住笑出来。“如果我帮主人进行那个声带手术后,你就只能说猞猁语而不能说人类语言了。”
还好这次我提防着,不然作过手术后只能象阿呆那样吼叫,那我不成了一个人形猞猁了吗?
看着我脸上气恼的表情,兰仆笑着解释,“其实那是个小手术,施行后如果主人想恢复,我可以很快再帮主人恢复正常的。”
摇摇头,“在喉咙那儿乱做手术一点都不好玩,我不要。你能不能想点别的办法?”
兰仆眼睛内精光一闪,回答说:“在我们的世界里,有许多诸如速记法、速读法的专门技巧。我可以教主人一种迅速默读法,主人学会这种迅速默读法后,即使施展咒文最长的禁忌魔法,那冗长的咒文也可以在十分之七秒内读完。”
我差点跳起来。那不是比阿呆还要快吗?正准备央求兰仆教我,突然一个念头跳出来警告。我小心地问兰仆,“这么好的方法,有什么后遗症没有?”
兰仆抱着肚子大笑。半晌,他总算控制住自己。“主人,虽然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真正拥有的人类的感情,但你是我的主人。虽然偶尔会捉弄你开心,但我不可能伤害你的。你放心好了!这种迅速默读法只是我原来世界的一种技能,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他顿了顿,“不过,以主人你现在的魔法能力,在一秒内所能聚集的魔法元素,只足够施展一个三级魔法。也就是说,虽然主人你可以诵读咒文非常迅速,但如果施展四级以上的魔法,也并不比其他的魔法师更快。”
虽然不算完美,但三级以下魔法可以瞬间施展,这也足以让我开心不已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自然是学迅速默读法呗。
迅速默读法并不难学。兰仆给我讲了半个小时我就明白了,然后花了一个星期,我就真正掌握了这种方法。现在,阿呆再也不能欺负我了。
虽然从纯武格斗方面讲我的实力与阿呆相比还差许多,阿呆好歹是魔兽之王,连托蒂那种初阶黄金骑士也打不过它。不过我是骑士而不是剑士,没有坐骑实力至少减少两层。如果我骑着另一头猞猁,纯武格斗应该只略逊它一筹吧。
但是当我使用魔法的情况下,阿呆就只能任由我欺负了。迟缓术、气缚术、负重术、沉寂术都是四级以下魔法。那个沉寂术最好用。每当阿呆试图使用魔法而嘴唇一动,我就对它施展一个沉寂术,看着它张大嘴巴却没有施展出任何魔法,我就特别想笑。
对阿呆施展了迟缓术、气缚术、负重术后,它的速度比豹爪猴头马还要慢一些。当我再对自己施以祝福术、祈祷术、加速术,阿呆的速度在我面前居然成为了劣项。不过如果不使用圣斗气,目前我还是算不上打得赢阿呆。四级以下魔法对它几乎没有伤害,而我所使用的普通长剑,根本刺不破它的皮肤。虽然圣斗气可以对它造成伤害,但猞猁的身体实在强壮得可怕。被击中几个圣斗气后,它似乎没受什么影响。我暗自猜想,在将它打趴下之前,我可能早就累趴下了,毕竟高阶白银骑士使出圣斗气很吃力。
以后如果对上别的魔法师,他们绝对不可能打败我,哪怕是传说中的人类英雄大魔导师法比奥拉特在我面前也不可能占任何上风。看他嘴唇一动,我就施展一个沉寂术。假如他很快使个风刃、火球、魔法神箭什么的,却根本不可能击穿我的圣斗气。然后我就可以冲上前去将他暴打一顿,揍他个鼻青脸肿的。虽说魔法师是不可能面对骑士近距离作战的,但我既会飞行术,又初步掌握了瞬间移动,何况还有阿呆当我的坐骑,飞快地冲到魔法师面前并非什么难事。
时间是最好的止痛剂。
在大半年前,我还为伊莉的行为痛不欲生;过了两个月后,仍然宁愿在深山老林终老一生。现在却心情开朗多了。再过两个月我才二十岁。爱克斯大陆确实有些隐者。但他们几乎都是七老八十的人,年轻的,至少也有四五十岁吧。如果我现在就隐居深山,别人不会认为我是个隐者,哪有不到二十岁的隐者呢?别人只会认为这座深山里有个年轻的疯子。
其实现在我就想去人多的地方走一走,年轻人伤好得快(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又实在耐不住寂寞。现在不回到外面的世界有个重要的原因:我舍不得扔下阿呆。虽然某些贵族也将驯养的魔兽带入闹市炫耀他们的身份财富,但阿呆与一般魔兽不同。它会让别的动物非常害怕。所以我要求兰仆教它如何收敛自己的气息。据兰仆说,阿呆学会那种收敛气息的方法至少要用半个月,我总不能带着阿呆去把一个城市吓得鸡飞狗跳吧。在教阿呆收敛气息方法的同时,兰仆劝说我也学学收敛气息的方法。因为据他估计,我很快也将达到白银骑士的瓶颈。如果我愿意再次接受兰仆的帮助,世界上将会出现一个才二十岁却散发黄金骑士的气息的人,那将惹许多麻烦。
说得也是,历史上最年轻的黄金骑士是七百年前几乎征服了整个爱克斯大陆的英第纳大帝。可他也是快二十二岁才成为黄金骑士的。东方文明就是优秀,他们有句古话好象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我可不喜欢惹麻烦。
我打算再煅练两个月后出去。继续忍受这两个月的寂寞,算是初恋的祭品吧。
在迅速出名的十一个方法中,杀死兰特大帝显然是一个最刺激的方法!第一,刺杀兰特大帝,可以成为世界上最为有名的人,比其他十种方法的效果都要好得多。第二,这种成名的事情难度显然最大。在一般人看来,摘下天上的星星显然比刺杀兰特大帝更容易成功些。
一般的方法显然根本不可行。兰特大帝的回忆录里记载着,兰仆与大帝的思维连在一起。虽然由于保护主人隐私的需要,兰仆并非每时每刻都探知兰特大帝的想法,但当兰特大帝感觉遇到真正的危险,兰仆却可以从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瞬间赶到兰特大帝身边。在兰仆的保护下想要杀掉兰特大帝,即使以当时爱克斯六大魔导师、十一个圣骑士、七个影剑士联手之力,也未必能够攻破兰仆所布下的绝对壁垒。
唯一的方法,就是趁兰仆不在兰特大帝身边,当兰特大帝尚未感觉到危险时就取走他的性命。
摘自禁书——《能够迅速出名的十一个方法》
兰特大帝有一个极为奇怪的行为。如果别人在他面前说出“要想有收获,就必须有付出。”这句话,他马上就会暴走。在建立了兰特帝国之后,他甚至试图将那句话从所有的书上删除。只是因为工作量实在太大,而年迈又受尊敬的文化大臣极力阻止,兰特大帝才没有坚持这一奇怪的行为。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
“不原谅,我绝对不能原谅你!你明明可以早些救我,为什么偏要等到我被英格兰人打成重伤,全身到处都流血才来救我?”虽然被兰仆包裹得象一种东方有趣的食物——粽子,不能以手势加强我的语气,我仍旧很生气地对兰仆吼叫。
“主人,一个人只有在绝境中实力才会得到最快的进步。反正您绝对不会有生命危险。我虽然是等到最后关头才来救你,还不为了你好?主人,你现在是否感觉到实力又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
兰仆所作的解释虽然能够令我满意,但他那种语气却让我不由地嘀咕:“你真的那么有把握?当时我昏了,你是怎么把我和阿呆从重重包围的军队中救出来的呢?我总觉得你那么迟才救我太过份了。”
“阿呆它其实并不需要我救。它如果想逃跑,那种强横的实力和极高的速度,完全可以冲出包围。只是因为驼着主人,它的最高速度下降了46%,所以无法冲出包围圈。我先施展一个绝对壁垒任由英格兰尼人进攻了两分钟,在那期间我为主人做了些简单的救护措施。然后以阿呆的速度冲出包围圈。阿呆是自己跟在我们后面冲出来的。”
我的眼睛有些发直。不是人,绝对不是人!好在他是我的仆人。按兰仆的说法我的实力又有很大的进步,不过我现在还没完全恢复,感觉不太明显。想了想,我给兰仆派了个任务。“兰仆,你知道伊莉他们的消息吗?”
兰仆摇摇头,“我只是对主人的情况能够随时掌握。对其他人,要锁定才能知道。但范围不能超过十公里,所以当伊莉距离我超过十公里的时候,我就不知道她的情况了。要不,我现在离开主人一段时间去探听伊莉的消息?”
这还用问,如果不知道伊莉是否安全逃出,我睡得着觉吗?包得象粽子,点头也不行。我没好气地说:“你去吧。知道伊莉的消息后快些回来。”
我在一条小溪边和阿呆一起无聊地晒太阳。半年前被兰仆从英格兰军队中救出来,过了二十多天我才醒过来。本来以我那样的重伤,永远不再醒来也不算稀奇,但我的经脉被兰仆改造过,自我恢复能力本来就很强;二来有兰仆在身边,有他的帮助自然醒得也就快些了。本来兰仆说有办法在三天内将我弄醒的,但他根据我听不明白的医学理论,认为我自然醒来对身体更好些。哼,依后来的事情发展,其实在三天内将我弄醒才是真的对我好!
醒来后我就要求兰仆赶紧寻找伊莉的下落。五天后他为我带回来的消息差点没让我又晕过去。伊莉在部队几乎完全被消灭、而我又失踪的绝望心情下,居然答应了法兰西斯阿朗佐亲王一个可笑的条件:如果依靠阿朗佐亲王的力量将塞斯复国,伊莉就嫁给他。当兰仆得到确凿的消息后,阿朗佐亲王已经将几乎所有的私兵派入了塞斯,与英格兰尼军大大小小打了十几仗。
真弄不明白当时我为什么居然没被气晕。我甚至为了伊莉宁愿去死,她却为了恢复塞斯公国宁愿嫁给一个不认识的人。我与塞斯公国在伊莉的心目中的重要性有些差异我并不介意,毕竟伊莉是塞斯的公爵、最高统治者。但其重要程度相差如此之大,也太伤害我的感情了。
如果我已经战死了,伊莉也应该至少再过三五个月才同法兰西奥四王子缔约,那样才勉强显示我在她心目中的重要性嘛。而我只是失踪,况且只不过失踪了不到一个月,就那样匆忙地答应法兰西奥四王子,实在太让我难以接受。虽然试着从伊莉的角度看问题:在部队几乎完全被消灭、而我又生死未卜的情况下,她被伤心、无力、恐惧、绝望(或许还有负疚)等负面情绪所影响,可能是一时做出错误的决定。但无论如何,我还是伤透了心。
兰仆也同时告诉了我马迪尔、阿拉卡和克洛斯的消息,但他们都在为塞斯的复国而努力,所以我没有与他们联系。我很害怕自己会由于情绪失控而禁止他们帮助伊莉复国。
在自暴自弃的前提下,后来的两个月我放弃了对格斗和魔法的修练,只是每天吃完了睡,睡完了吃,偶尔和阿呆闹闹。在大陆历1416年12月31日,新的一年到来的最后一天,我终于放松自己大哭了一场。之后,我仍然没有与家臣们联系。虽然我已经渐渐恢复正常,开始自我修练,但心病仍然没有完全解除。现在的我,宁愿在深山老林里终老一生,不愿意接触认识的人。当然兰仆与阿呆除外。
有一天我在洗脸时从小溪里看到自己的样子,在那次双头河战役中,我受了好几处伤,连脸颊上也留下了一刀。美女的脸上光洁无瑕最好,但男人的脸上如果有刀痕什么的,却更有成熟的魅力。后来几天洗脸时,我总是忍不住研究那处刀痕。我对那处刀痕很满意,在没有破坏我原有容貌的基础上,刀痕的效果出乎意料地好。我的自恋行为惹起兰仆的担心。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对我说:“主人,如果你对脸上的刀痕不满意,我可以为你消除疤痕。”
听他这么说,我连忙问:“难道你不觉得我脸上添了这道刀痕显得更有成熟魅力吗?”兰仆有些尴尬,“我的评价标准都是客观标准。而人的容貌却属于主观感觉。所以我不能对你的容貌进行评价。”唉,他不能告诉我,阿呆就更不能了。好在我自己觉得这样的感觉还不错,就没让兰仆为我消除脸上的刀痕,不过其他地方的伤痕却让他帮我消除了。
对一般人而言,练功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兰仆告诉我的修练方法却没有这方面的困扰。魔法方面的冥思,甚至可以在睡觉中进行。兰仆所说的当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使实力得到质的飞跃这一理论的确是正确的,能够活动后我惊喜地发现自己已经拥有中阶白银骑士的实力了。现在离双头河六个月过去了,我的格斗能力有了又有了进步,居然达到了高阶白银骑士的水平,而魔法能力则达到了达到了高级魔法师的瓶颈。我真的很讨厌瓶颈这种现象。在圣华学校学习的时候,我知道当一个见习骑士即将成为骑士时,通过瓶颈平均需要八个月;而白银骑士即将成为黄金骑士时的瓶颈,平均需要花去三年的时间;至于高级魔法师克服瓶颈进入魔导士等级,平均要五年的时间。怪不得魔法师比骑士更珍贵,实在太难了嘛。
每天都能感觉自己在进步的感觉很爽,所以现在我很不爽。魔法能力在上周原地踏步起来。终于忍不住,我把兰仆喊过来。
“兰仆,你不是说过我在二十岁之前可以成为魔导士吗?我马上快二十岁了。怎么办?”
兰仆对于我特别人性化,他吞声一笑。“主人,今天才大陆历1417年6月7日,而我记得你的生日是大陆历1397年11月19日,时间还没到嘛。”
“我现在是高级魔法师进入魔导士的瓶颈阶段,这个阶段一般人要花五年时间,太长了。”
“可是主人,我帮你优化过经脉。我可以保证你一定会有1417年11月18日之前突破瓶颈。”
兰仆在我的心目中已经是最亲近的长者了,偶尔对于长者耍赖并不让我怀疑自己的品格。“干嘛要等那么久呢,你帮我一下不就可以了吗?”
兰仆点点头,“我可以帮你,不过在外力的强行帮助下,主人你的身体会连续五天有些不适。你愿意吗?”
“巨痛吗?”
兰仆摇摇头。
我暗自想了想,如果不是巨痛,想必没有关系。“我愿意,你快点帮我吧。”
兰仆脸上的肌肉似乎抑制不住地抖动了一下。“主人,您真的愿意忍受五天的不适吗?要想有收获,就必须有付出。”
我想都没想,“这有什么问题?马上动手吧。”
等兰仆帮我突破瓶颈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再怎么可亲的长者,也有为老不尊的时候。
虽然即使事前他明确告诉我后果后,我大约仍然会要求他的帮助。但至少有个心理准备或许会强些。
在外力的帮助下突破瓶颈的确不至于巨痛,甚至一点都不痛。但是却很痒!简直痒死我了。
在后来的几天,阿呆的巨吼和我的巨吼声此起彼伏。阿呆还以为我在和它玩某种大叫的游戏呢!我哪有那么好的心情?!
我痒!我压抑!!我太痒了!!!兰仆为了不让我把自己的皮肤抓破,居然把我绑起来放在山洞里。他却出去逗阿呆玩。
“啊!……”正在尽情地发泄大叫,兰仆走了进来。他对我说了一句话更令我痛苦的话。
“主人,在这个森林里有许多猩猩出没。你的大叫声也许会把雌性的猩猩诱过。而你长得那么英俊,我担心……”
我的脸色微变,虽然没有镜子,还是可以想象自己脸上抽搐的模样,不过我还是强撑着说:“反正有你在嘛,我不怕。”
“主人,记住我的第十七条行为准则。假如雌性猩猩爱上你而有所行动,我是不能插手的。”
听完兰仆的话,我痛苦地乞求兰仆:“兰仆,给我嘴里塞上毛巾吧,甚至一块破布也行。”
……
兰仆将一块破布塞进我的嘴里,然后说:“要想有收获,就必须有付出。”
一个骑士有八大美德:忠诚,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背叛效忠的对象谦卑,具有谦虚谨慎的精神,互相尊重正直,本性善良,不欺负弱小怜悯,同情弱者,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英勇,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故身地与邪恶抗衡公正,公正的心,不偏袒任何一方牺牲,牺牲自己的利益荣誉,能够获得来自大多数人的称赞和感谢——《骑士守则》
阿朗佐跟着伊莉公爵的身后进入了公爵府。虽然名义伊莉公爵只是邀请阿朗佐进去休息,但谁都知道接下来的将是一次非正式会晤。经过这次会晤,伊莉公爵将清楚了解阿朗佐此次派兵进入塞斯的目的,合作的方式,可能带来的后果。虽然只是非正式会晤,不过对双方的此次合作却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根据情报,阿朗佐已经知道此次双方合作的最大的障碍是一个失踪的人。一路上听到路边塞斯民众的窃窃私语,阿朗佐确定了此次行动的大致方针。显然,那个失踪的兰特在塞斯人当中拥有很高的声望,采取过于强硬的措施将会带来太多的不必要的负面效果。
双方分宾主坐下,阿朗佐首先开口。
“公爵殿下,我代表宗主国对此次英格兰尼对塞斯侵略时无力支援表示歉意。”
伊莉轻颦秀眉。政治是一种令人很辛苦的事情。歉意?如果法兰西斯能够在英格兰尼入侵时就支援塞斯,父亲和两个哥哥未必会牺牲。作为宗主国,不尽这种基本的义务,难道轻飘飘一个歉意就可以解决吗?小国家的悲哀是国家实力太弱,不得不依附于某个强国,在夹缝中寻求生存。虽然宗主国在英格兰尼侵略时背信弃义,但伊莉却不能表示愤怒、不原谅等情绪。
“阿朗佐亲王,您过虑了。我,以及我的臣民非常理解法兰西斯当时的立场:心有余而力不足,实在无力出兵援助。攘外必先安内,我并没有对宗主国的行为有任何不满。”
阿朗佐在心中轻轻一笑。伊莉公爵显然在政治上还没完全成熟,既然没有任何不满,为何在说话前还轻颦秀眉呢?伊莉公爵此时身边的人主要是由青壮派组成,年纪大些的老臣,有许多在抵抗英格兰尼侵略的过程中牺牲了,剩下的多数仍旧在各自的采邑进行抵抗,老成持重的他们现在还没有立即进入首都曼城的打算。年轻的伊莉公爵身边,有两个重要的人。一个是近卫军的队长克洛斯,一个是身负重伤的马迪尔。哈伯。剩余的塞斯军完全信任马迪尔。哈伯。在军队系统,马迪尔建立了很高的声望。这两个人在战斗中或许是合格的,但在政治上,甚至不如伊莉公爵。至刚则易折。
不必在这个话题上作过多的纠缠,阿朗佐直接进入正题:“伊莉公爵,此次我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参加塞斯的复国战。法兰西斯目前国力不足,不宜与英格兰尼作正面冲突。”
伊莉早就听闻阿朗佐私军是法兰西斯最强的军队,而他的家臣中有法兰西斯五虎将的四将,有被公认的法兰西斯第一谋臣的蒙迭塔。弗朗西斯科,从实力上讲,阿朗佐的私军比法兰西斯国防军更强。从政治上讲,阿朗佐以私人名义出兵不如法兰西斯以国家名义帮助塞斯,但此时却也不是对此提出不满的时候——虽然一般而言,永远也不宜对此表示不满。
“多谢阿朗佐亲王对塞斯的帮助。不知道亲王有些什么要求?”
和政治上不成熟的人谈话虽然有谈崩的危险,但是却很省力。阿朗佐心中苦笑:要求,其实他只不过是不想兄弟相残罢了。但是完全不提要求,反而得不到伊莉的信任,造成双方合作上不必要的障碍。在路上,蒙迭塔和他分析过,最好的要求,便是让伊莉公爵很难接受,却又必须为伊莉公爵留下小小的漏洞,以便她最终仍将接受的要求。根据情报得出的结论,伊莉公爵是个以国家利益至上的人,想必她一定会接受这个要求。
“尊贵的公爵殿下,我久闻公爵的大名,对公爵产生爱慕之心。我的要求便是希望公爵能够下嫁于我。”
伊莉还没什么表示,克洛斯已经开始对阿朗佐怒目以视了。无论从忠于主公的角度出发还是从自己的私人感情出发,阿朗佐提出这样的要求令克洛斯异常愤怒。一瞬间,克洛斯对阿朗佐的评价由70分降为了30分。毫不顾忌阿朗佐黄金骑士的实力,克洛斯向前踏上一步。伊莉虚抬左手,止住了克洛斯继续冲动的可能。
“亲王殿下,您的要求就是这吗?”
伊莉公爵制止克洛斯的行为,使阿朗佐确信了自己计划的成功率必将是100%。就算伊莉不会当场答应这种要求,经过私下考虑后,必然还是会答应。不过阿朗佐仍旧将小小的诱饵抛出,“当然,得到公爵殿下垂青必须以我对公爵殿下效劳为前提。假如塞斯复国主要是由我的私军完成,希望公爵殿下能够考虑下嫁于我。如果未能为塞斯复国作出足够的努力,即使公爵殿下不嫌弃,我也问心有愧。”
为塞斯复国作出主要的贡献,这个诱饵不可谓不大。何况有这样的限制条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刺激忠于兰特的人。
看见伊莉公爵咬着下唇,紧张思考的模样,阿朗佐差点心软:实在是我见犹怜。阿朗佐想了想,对伊莉公爵说:“公爵殿下,请容许我先行告退。待公爵殿下同意后,我们正式签订一个条约。那时,我以及我的部下将为收复塞斯奉献微薄之力。”
见伊莉下意识地点点头,阿朗佐离开了公爵府,一路上,他想到:一个漂亮、忠于自己国家,并且很有个性的女性,和自己这样一个不愿回到法兰西斯,不热衷权势的男人,其实也很相配。如果真的娶伊莉为妻,倒也不是什么坏事……
阿朗佐离开的背影,差点促使伊莉马上答应他的条件。多思考一天,将多浪费一天时间。而英格兰尼军在突然有一股外来势力的介入下,还没有足够的准备。英格兰尼准备的时间越长,对塞斯复国的影响越不利。但是立即答应阿朗佐亲王的条件?……
伊莉轻轻揉自己的太阳穴。为了祖国,她难道真的要放弃兰特吗?想到兰特,她心中猛地一痛。双头河战役的溃败,民间的说法是因为她的感情战胜了兰特的理智。真是的那样吗?其实不是的,是兰特自己的感情战胜了自己的理智。兰特一颗爱着自己的火热的心,灼热得哪怕在远离一公里之外的距离也会让自己有温暖的感觉。
记得兰特最后说的话是“克洛斯,开始行动。记住对我的承诺!”。当时伊莉还不明白兰特的意思。可是当克洛斯强行要将她带离,在得到明确拒绝后,克洛斯居然一击将她敲昏。醒来时,她已经远离了战场。那时,伊莉终于明白了兰特那句话的含义。
后来,当伊莉从溃败的塞斯军人口中听到当时的战况,部队因为过于疲惫在战斗初期很快就溃败了,伊莉便知道了这样一个事实:是她自己亲手逼死了心爱的恋人!虽然英格兰尼人并没有到处展示兰特的尸首,但是以当时的战况而看,被数千精锐士兵重重包围的兰特是不可能冲出重围的——除非是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复活,否则以个人而言,哪怕是圣骑士、影剑士,也不可能从那千军万马中冲出来。
得出这样的结论后,伊莉并没有哭——虽然营地里好多士兵都在为本来不必牺牲的首领而流泪,甚至精神力非常高,平日喜怒不显于色的魔法师、高级魔法师们都露出伤感的神色,但伊莉仍旧是一副平静的表情。原来,痛极无泪!
基于爱克斯大陆的骑士传统,一个得到对手尊敬的敌人,那怕是死后也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污辱。以扎吉。雷洛那位那老骑士的性格,应该会妥善对待兰特的尸首而不会将之公示于众。但令人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那位老将不把兰特的死讯传出,这样会更大打击塞斯人的士气。甚至通过有意的打探,塞斯方面仍旧不知道兰特在那场大战之后是生是死。这种情报居然被列入了英格兰尼a+情报等级,s级为最高级,只有国王和相关人士可以阅读,而a+情报,只有亲王、黄金骑士、影剑士、魔导师以上级别的人才有权参阅。英格兰尼人的这种举动,确实令伊莉、克洛斯他们怀有一线希望。但想破脑袋,怀着一线希望的塞斯人也想不出兰特有任何逃生的理由。唯一的稍微合理的解释是兰特被生擒投降了。
伊莉绝对不相信兰特会投降。兰特为了她,宁愿从容赴死,有什么理由会投降呢?除非兰特突然疯掉。但是,兰特的下落为什么那么神秘呢?
伊莉费了好大劲将思绪从兰特身上引开。从祖国的角度考虑,似乎必须同意阿朗佐的条件,而且越快越好。
伊莉烦恼地在大厅踱来踱去。兰特刚刚为自己牺牲才二十天,就答应阿朗佐的要求吗?无意间抬头看见克洛斯关心的眼神。
“克洛斯,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
克洛斯躲开伊莉的直视。“请原谅,我的想法带有太多个人的色彩。”
伊莉叹口气,是啊。病急乱投医。虽然不明白克洛斯为什么躲开她的视线,但克洛斯从忠于主公的角度考虑,自然不愿意她答应阿朗佐的要求。而且这种想法,也不好明确提到桌面上。突然一个念头象求命稻草样出现在伊莉的脑海:阿朗佐说愿意以他自己的功勋为前提条件让伊莉下嫁,那也就是说,如果到时候在复国中阿朗佐的贡献并非占了大部分,她还是可以名正言顺拒绝的。假如兰特没有死(虽然这种可能实在太小),她自然可以嫁给另一位复国英雄。
想到这儿,伊莉用双手抚平自己脸上的表情,作了一个深呼吸。“克洛斯,你去通知阿朗佐亲王,我愿意下午和他签订条约。”
克洛斯呆了呆,然后面无表情地离开了。
伊莉突然觉得有点冷,打了个冷颤。她转身面向双头河的方向跪下,低声压抑地说:“兰特,你一向疼我宠我,我知道你的心。如果不是因为塞斯,如果我的父亲或者两个哥哥还在世,甚至哪怕是姑姑没有被逼得作出不问塞斯世事的诺言,我会抛下一切把一颗心完整地交给你。可是现在,我不得不作出这个决定。你能原谅我吗?”
萨弗斯。欧森巴哈元帅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当他被兰特大帝任命为帝国元帅后,他经常喃喃自语一句话:“既生阿朗佐。阿科尼奥,何生兰特。萧?”有人曾将这句话报告给大帝。大帝沉默半晌,然后回答:“萨弗斯。欧森巴哈是个真正的骑士。因为阿朗佐的命令而臣服于我,如今也真正发自内心忠诚于我,但他仍旧忘不了旧主。萨弗斯。欧森巴哈元帅可以称之为骑士的楷模。在我心目中,他与马迪尔。哈伯一样值得信任。”
——摘自《帝国元帅萨弗斯。欧森巴哈传》
阳光很柔和,秋风很凉爽,仅仅是这些,也足以使人心情愉快了。想到自己恐怕是塞斯建国以来最受欢迎的法兰西斯人,向来沉稳冷静的阿朗佐。阿科尼奥也不由从白玉般的脸庞上散发出内心的笑意。
阿朗佐面带微笑举手向正在欢呼的塞斯人挥动,这一举动诱发欢呼声再度如雷响动。
假如说在这之前阿朗佐还对自己的选择有过一丝怀疑,此时塞斯民众的表现,已经完全坚定了他的自信。
虽然贵为法兰西斯亲王,可是五年前爆发的法兰西斯三王之乱却将他这个并不贪恋权势的人卷入了权力争夺的暴风中心。
内战期间,他没有加入老大非德的阵营,没有偏向自称拥有父皇传位诏书的老三艾文,也没有表现出对当时实力最强的老二罗格更为亲近。无论京城多么空虚,无论三个兄弟打得多么如火如荼,他自始至终都没有主动参加过兄弟间的任何战役。内战爆发的第二年,入侵阿朗佐领地的非德*罗格联军被静如处子的阿朗佐在三天内闪电般完全击溃后,尽管三个兄弟非常垂涎阿朗佐领地的富裕,却罕见地形成一种默契:绝不主动攻击阿朗佐的领地。
击败非德*罗格联军的举动只是令兄弟们打消了主动进攻阿朗佐领地的想法,却没有消除兄弟们对他的防备之心。可是在前法兰西斯元帅奥汀。摩德克斯公爵宣布自治成立哈莱特公国、法兰西斯从属公国玛哈亚宣布完全独立时,三个陷入胶着状态的兄弟相互只能破口大骂的情况下,阿朗佐将自己的军队兵分两路平叛。东路大军的铁骑在七天内就生擒了原玛哈亚公国的公爵,西路大军花了十九天击毙奥汀公爵后,两路大军却如同只不过进行了一次普通旅行一般,旋即又安静地回到了阿朗佐的领地。这个消息让另外三个兄弟惊疑不定了好一阵。当多疑的艾文努力思索、不太有主见的非德正在与智囊团开会研究的同时,略显冲动的罗格却迅速抽调出一只部队兵不血刃占领了奥汀公爵领地和原玛合亚公国。看到这样的情况,最多疑的艾文也将布防在阿朗佐领地的防军抽调出来向罗格领地进发。在这之后,兄弟们都不再防备了阿朗佐了。
现在内战结束。自称拥有父皇传位诏书却自始至终没有拿给其他皇子验证的艾文在他领地的首府失陷后失踪了,罗格宣布了对非德的效忠,旋即,阿朗佐只身入京,参加了非德的皇帝加冕典礼。
阿朗佐只身入京并非冲动之举。法兰西斯刚刚结束内乱,民心未稳。阿朗佐的领地是此时法兰西斯最稳定和富裕的地方,其他一些地方不堪忍受战乱的商人、技术工人也在内乱时期纷纷涌向阿朗佐的领地,使得阿朗佐领地更加强大。法兰西斯普通民众也对这位亲王报以异乎寻常的好感,民间甚至流传着如果阿朗佐能够当皇帝人民会生活得更幸福的传言。从军事力量来讲,阿朗佐的军队训练、装备明显高于法兰西斯国防军和各领主的私军,而他的麾下更云集了法兰西斯公认的五虎将中的四将。阿科尼奥七世并非傻子,他不敢也不愿意此时对阿朗佐有什么举动。
不过阿科尼奥七世没有挺而走险的真正原因,却是阿朗佐与阿科尼奥七世私下会谈时的一番话。阿朗佐声称自己很喜欢塞斯公爵伊莉,希望能帮助塞斯复国,然后与伊莉成亲。希望阿科尼奥七世能够允许自己在帮助塞斯复国后,定居于塞斯。
当阿科尼奥七世听了幼弟的这番心愿后,慷慨地答应了他的要求。阿科尼奥七世脸上浮现出依依不舍的表情,用他那软绵绵的双手握住阿朗佐。
“阿朗佐,你是我最亲爱的弟弟,我真舍不得你离开。不过塞斯公国是我们法兰西斯的从属国,从政治上讲,我有义务帮助他们复国。可是法兰西斯刚刚稳定,实在不宜再经受一场战乱。如果以法兰西斯的名义与英格兰尼开战,恐怕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你以自己的名义去最好。等塞斯复国后,你一定要记得常回来看我。”
阿朗佐直视非德的双眼,看到的是一片真诚。不过阿朗佐却不敢完全相信自己的眼睛。能够在三王之乱中取得最终胜利的人,虽然站了名义上大皇子的优势,但击败老三艾文,收服老二罗格,绝对不会是一个平庸的人。
可怜生在帝王家!自己又何尝不是在兄弟面前有些虚伪吗?难道自己可以对非德说:“老大,我知道你此时虽然不会对付我,但时间久了我的存在总会让你不自在。我害怕那时你真的对我举刀相向,坏了兄弟间的情份。见都没见过那位伊莉公爵,虽然传言她很美丽,但我难道会爱上一个从来没见过的女孩吗?”
阿朗佐到底有些伤感。在离开之前,他用力拥抱了一下阿科尼奥七世。作为兄弟,这是正常的举动,但作为臣子,这就很失礼了。但阿朗佐顾不得这些,因为他已经下定了决心,今生不再重返京城。
阿科尼奥七世盯着阿朗佐远去的背影,久久没有出声。当他重新发出声音时,居然是一声发自内心的长叹。接着,阿科尼奥七世喃喃自语:“阿朗佐,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从普通人的角度看,你比我强。但作为一个皇帝而言,你并不比我合适,你的心太软!虽然我明白你不会有意威胁我的皇位,但将皇位的安全寄望于一个人的良心道德,绝非一个真正皇帝的思维方式。如果你不走,或者三五年后,我真的会做出一些我并不想做的事。你这样的确是最好的选择……”
身旁的萨弗斯。欧森巴哈捅捅阿朗佐的后腰,将他从回忆中惊醒过来。没想到五公里的欢迎大道这么快就走完了。
阿朗佐抬头,一个靓丽的身影跃入他的眼帘。耀眼的金发象波浪一样从肩头自然披下,额头上缀挂著一条红宝石项链,一套精美华丽的粉红色蕾丝连衣裙穿在伊莉的身上更加烘托她高贵典雅的气质,五官精致漂亮。如果说有什么与绝色美女不相协调,便是伊莉略带苍白的脸色和双眸里坚毅的神情。
阿朗佐从爱马上跳下,走上前去向伊莉行了一个优雅的骑士礼。在法兰西斯,亲王的地位与臣属国公爵地位相若。但对于一个美女,她自然应该享受一点优先的权力。伊莉回了一个礼,然后与阿朗佐进行了冗长的外交辞令。最后,阿朗佐向伊莉说道:“尊贵的公爵,请允许我以及自己的部下能够拥有为您效力的荣幸。”
伊莉看了克洛斯一眼。克洛斯一开始就在仔细观察这个被宗主国民众传得神乎其神的黄金骑士。看来,这个亲王是可以信任的。克洛斯点点头,伊莉便邀请阿朗佐去她的公爵府休息一会儿。
克洛斯没有想到,他的仔细观察与阿朗佐的轻轻一瞥相比,其收获并不更多一些。阿朗佐从伊莉在回答之前看了克洛斯一眼,便知道了克洛斯对伊莉公爵的影响力与情报有些误差。
二十天前伊莉的部队在双头河溃败之后,阿朗佐第一批进入塞斯的军队幸运地在英格兰尼人之前找到了他们。前锋队由阿朗佐次席家老,法兰西斯五虎将排名之二的史蒂夫。斯拉登率领。应伊莉的请求,史蒂夫奇袭了塞斯首府曼城。英格兰尼守军从思想上没有与一支强大而成建制的军队作战的准备,况且又是遭受奇袭,因而在略作抵抗后,便溃逃出了曼城。其后,史蒂夫又收复了曼城附近的几个城镇。
塞斯人虽然勇敢,或许就个体而言,一个塞斯军人与一个英格兰尼军人决斗时更容易成为生存者,但塞斯人自从主力被击溃后,就从来没进行过大规模的野战或攻城战。所以当遇到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阿朗佐私兵时,英格兰尼人普遍有些失措。真正的英格兰国防军里的野战部队或许与阿朗佐私兵有得一拼,但占领塞斯95%以上城市后,附近的守备军基本都是乙级军队或是原来的预备役军队。在这样的情况下,阿朗佐的前锋军在击退附近抽调来的八个联队后,总算是完全控制了曼城附近的局势。
史蒂夫连续几次战斗的胜利,为塞斯人民带来了复国的曙光。虽然几乎所有的塞斯人都不屈服于英格兰尼的入侵,但实力上的差距毕竟不是仅凭意志就可以弥补的。当听说塞斯双壁之一的法英哥。萧伯爵的外孙兰特带着前公爵唯一的子裔伊莉郡主回到塞斯后,塞斯人民复仇的信心提升了。当听说伊莉郡主正式继任公爵,而兰特率领军队轻易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时,塞斯人民都欢欣鼓舞起来。离伊莉公爵根据地较近的反抗军或是个人甚至带着欢笑涌向伊莉公爵的根据地。可是当双头河溃败之后,当塞斯人心目中的救国英雄兰特在双头河溃败中为掩护公爵而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后,塞斯全国似乎都中了某种沉寂魔法,好多人连续几天都闭口没说过半个字,甚至许多房屋中隐隐约约传出压抑的哭泣声。可是现在,宗主国的传奇亲王尚未亲自参战,仅仅是他的次席家老史蒂夫。斯拉登率领阿朗佐亲王的私兵,就控制了塞斯首都曼城以及附近约三千平方公里的局势。虽然这点面积只不过是塞斯一个中等郡的大小,但政治意义非常大。
淳朴而顽强的塞斯民众亲眼看到阿朗佐亲王之后,亲近的心理更加油然而生。不可否认,无论一个人的实力、性格如何,如果他拥有较好的外貌,可以更容易获得别人的信任。
跟在阿朗佐亲王身后的首席家老、法兰西斯五虎将之首萨弗斯。欧森巴哈伯爵,原来是个平民。他在法兰西斯的国防军服务了二十多年后,已经四十四岁的萨弗斯。欧森巴哈眼看将以大队长的身份从国防军中退役,却被当时年仅十五岁的法兰西斯四王子阿朗佐收为了家将,并且是首席家将。瞎了左眼且有些歪嘴的萨弗斯。欧森巴哈当时半晌没有反应,然后他便象个孩子一般痛哭起来。在那之后的六年,萨弗斯。欧森巴哈在法兰西斯国防军凭着武勋升至帝国一级上将,当三王之乱爆发时以伯爵身份退役。可以说,如果萨弗斯。欧森巴哈拥有良好的外貌,他绝对不会在军队服务二十多年仅仅是一个大队长。
在阿朗佐的身后的萨弗斯。欧森巴哈也如同塞斯民众一样,对阿朗佐的外貌非常满意。塞斯人在道路两边嘀咕,一个商人模样的人说:“听说爱克斯大陆四公子都非常英俊,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商人的同伴接着说:“瞧阿朗佐亲王那头金发,唉呀,金发的人虽然不多,我也见过几个,可是如同阿朗佐亲王那种似金子般耀眼的颜色,除了我们的伊莉公爵,谁能比得上?”
旁边的一个穿戴见习剑士服饰的络腮胡子接腔道:“你们觉不觉得伊莉公爵和阿朗佐亲王看起来很相配?”
“放屁!伊莉公爵明明和我们的领主兰特大人是一对。老公爵就有那种意思。我们领主为了伊莉公爵,血战沙场至今尚生死不明,你们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
说这话的人显然是个吾尔汉人。兰特伯爵虽然兼布拉日隆子爵,但布拉日隆子爵采邑只不过一个农庄,所以兰特真正的采邑现在只有吾尔汉。除了那个吾尔汉人,旁边两个商人模样的人也对那个络腮胡子怒目而视。络腮胡子有些讪讪的:兰特伯爵是塞斯人心目的英雄由溃逃士兵三三两两传出的话,塞斯人都知道:兰特伯爵本来可以避免双头河溃败,但他服从了伊莉公爵的命令。后来又为了掩护伊莉公爵而血战双头河,至今生死未卜。一个英雄,如果说与战争、功勋密不可分,那么或炽烈、或凄婉的爱情故事也不可缺少。兰特如今正是塞斯人最接受的英雄。
参加人:作者、伊莉、马迪尔、克洛斯、乔、某塞斯战士代表、托蒂以及若干记者。由于阿拉卡远在国外,兰特又下落不明,因此两人缺席。
甲记者首先向乔提问:“请问,你作为兰特忠诚勇敢的家臣,在的第一部就牺牲了,心里有什么感想?”
乔当即狂化,记者甲带着一个黑眼圈被踢飞出会议室。然后乔拎起作者的衣领咆哮:“说,为什么让我离开主人?!”
记者甲刚才可怜的下场还停留在作者的记忆中没有消化,有点哆嗦。“这个问题好商量,我可以把剧本改一下。”
塞斯的战士代表不乐意了。“身为塞斯人,为塞斯战死我并不反对。但主角的家臣难道是不死之身吗?tmd,都是人身父母养的,要是兰特的家臣都可以活着,那我要求调查作者是否收了兰特的红包!就算查不出问题,只要乔队长不死,殿后战我还是不打了。太伤害我们群众演员了嘛。”
乔瞪了塞斯战士代表一眼,塞斯战士代表也不甘弱回瞪。乔想了想,没对塞斯战士代表动手。好歹一起战斗过,况且现在都是鬼了,鬼打鬼也没什么意思。
作者看到事情有转机,连忙偷偷在乔的耳边说:“其实你反正扮演的是忠臣的角色,就算死了也可以进忠烈祠,总比那些普通的塞斯战士强多了。况且作为一个略带偏拗性格的武者,战士沙场不是你最好的归宿吗?如果你现在不想死,那我可以考虑让你在后面一部里安静地死在床上。”
乔仔细想了想,终于松开手。
记者乙考虑到甲刚才的情况,于是问包得象棕子、目前是带伤接受采访的马迪尔:“在参加那次残酷的殿后战后,你身受如此重的伤,包得象个棕子,甚至在兰特失踪的战役中都没能参加,请问有什么感想?”
脾气相对温和的马迪尔似乎也准备暴走,可惜伤实在太重,疼得咧咧嘴,总算没动手。他额头上冒起青筋,咬牙切齿地说:“我没什么感想,一切服从组织安排就是了。你要问就问作者吧!”
马迪尔刚才的动静被作者细收眼底,作者心里暗暗决定:下一部结束前,主要角色们要么没什么事,要么就让他们受重伤,免得参加这种新闻发布会时动手动脚的。
作者清清嗓子。“马迪尔,这就是你不对了。”
马迪尔眼里中冒出火花,忍着剧痛将手伸向剑柄。
“你不是向来有建立功勋的愿望吗?”看到马迪尔握住剑柄却没有进一步行动,作者接着说:“你玩过一款叫太阁系列的电脑游戏没有?里面有个非常有能力、后来还建立了很大功勋的人叫作丰臣秀吉,他原先也不过是一个普通大名的家臣,通过一次著名的殿后战而成名。你想要出人头地,想要建立功勋,能不参加这次殿后战吗?”
马迪尔终于松开剑柄,眼中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
记者乙点点头,连忙记下刚才作者所说的话。
记者丙抓住这个机会连忙问伊莉:“塞斯公爵,兰特虽然脱离了战斗中的军队,也是为了你的安全。你为什么那么生气?”
伊莉陷入思考中,脸上的表情时而羞涩,时而生气。最后,她终于哭了,“我也不想的,我知道兰特对我感情,可是我的父亲和两个哥哥都为了塞斯而战死了,我不得不把塞斯放在首位。”
记者丙大喜欢过望,但凡记者最喜欢名人间的感情故事,这种八卦新闻最有价值。在正兴奋地记录,记者丙身上突然冒出一团火,他惨叫一声逃出了会议室。
记者丁是个网虫,他知道这是玄幻中描写的魔法。他敬畏地看了看克洛斯,想了想,于是向托蒂提问:“黄金骑士大人,请问你在第一部的演出中有什么感想?”
托蒂的表情有些变幻莫测。好半天,他转身面对作者,“我偷看了兰特的台词。在第二十八章时,我问兰特为什么明知是死仍然不逃走,他回头望向伊莉。可是作者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我还以为兰特是回头望向身后的塞斯战士,以为他是舍不得扔下任何一个战士而不愿逃走。哪知道他仅仅是因为那可笑的爱情!以这种幼稚的心态,凭什么赢得我的尊敬?!”
作者干笑两声,连忙说:“误会,实在是误会。”
记者丁乐坏了,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找到一条花絮。
作者发觉在座的情绪都不太正常,连忙宣布新闻发布会结束。等众人都离开后,记者乙递给作者一个信封,说:“一点小意思,请作者大大喝杯茶,千万别嫌弃。”
作者捏捏信封厚度,马上眉开眼笑起来。“好,你想问什么直管问,八卦绯闻、绝密内幕,随意问。”
记者乙说:“我想知道,到底为什么你会这么早就把主角那么忠诚勇敢的家臣乔卡嚓掉呢?你不是花了不少笔墨丰满他的形象吗?这么快把乔卡嚓掉,难道作者你就不心疼?”
作者叹口气,“其实我也不至于那么残酷冷血。但是我打算将作品写成一种幻想型历史。为了更逼真,兰特身边必须有相对重要的人牺牲。其实目前我还不够狠心。阿拉卡、马迪尔、伊莉,全都设定为不可牺牲的属性,只好从别的人下手。虽然还没有读者对克洛斯的生死发表过意见,但我还是倾向将他干掉。”
作者慌慌张张向四周看了看,叮嘱记者乙:“这个细节你千万别告诉别人。克洛斯都快突破高级魔法师的瓶颈了,我绝对不是他的对手。如果被他知道将会被我卡嚓掉,会造成很大的麻烦。问题在于克洛斯至少要活到大陆历1418年,现在还不是下手的时候。而四号伏击战役的殿后战斗部分,乔不巧既不是骑士,又不是预备部队或魔法师,好不容易开后门放了马迪尔一条生路,乔是没办法了,所以我也只好忍痛对他下了毒手。”
“喔。”记者乙听到开后门这个词后,意味深长地暧昧一笑。
“现在文艺界都这样。兰特想当名角,想成为未来的大帝,又想拥有足够的得力帮手,给我点茶酒钱,也是应该的。好了,今天就谈到这儿吧。口都讲干了,我得去喝杯茶润润嗓子。”
送记者乙离开后,我终于真正松了口气。
第一部终于落幕了。
有一件事,如果不做,你的女朋友会恨你一辈子;而如果你做了,可能致使你们俩同时丧命。那么这件事,你做还是不做?请说明原因。
——大陆历2035年圣华学校社会公共系伦理讨论题
太阳即将落山,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在皇家近卫骑兵的尾随下,阿拉斯无法派出斥候。现在得赶紧派几个斥候探探。阿拉斯连忙向部下们吩咐我的命令。
望望身边站得乱七八糟的队伍,我的心里也乱糟糟的。他们经过激烈的战斗,现在好不容易得到可以休息的时候,或躲或坐休息一下本来也是人之常情。无奈我知道敌人随时会到来,在这种条件下,休息片刻还不如强打精神坚持。以前兰仆给我讲课时说过,古东方有个战例:一方原地迎战,另一方急驰而致。原地迎战方首领作出好心的样子要求对方先休息片刻。急驰方首领没察觉其中的阴谋,于是休息了一刻钟,结果反而被人少的原地迎战方打败了,原因便是劳累后休息片刻会更使不出力气,战意更低。
一支队伍优秀的领导者自然是带领他们走向胜利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必然条件。领导者再优秀,队伍的素质如果很差,那也很难取胜。兰仆说古东方有个极优秀的人,叫亮。诸葛。但是如果他的手下没有关、张、赵、马、黄五员大将,那也将巧媳难为无米之炊。在荆州之役,因为他的主人刘与他意见不和,没有听从他的意见,而手下常规部队太少,却有十万战斗力接近为零的平民,结果也大败了。我现在呢?望望克洛斯和阿拉斯,他们也还算勉强,布莱克本、马迪尔、乔却都是生死未卜。再看看那些塞斯兵,如果只是初期的不到三百人,或许命令他们站直了准备迎战可以达到效果,但后来加入的人太杂乱,根本还没训练好。
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借着月光,我又深情地望了伊莉一眼。现在的结果,实际上是我懦弱的选择。伊莉不肯离开,如果我强行将她带走,她一定会恨我一辈子;而现在我选择留下来,大家的生存机率都不会高。我害怕一辈子面对她怨恨的眼神,宁愿依着她——哪怕明知她这种决定大错特错。
一种深深的无力感紧紧抓住了我。如果我拥有强大的武力后盾,对于伊莉此时的决定就不会充满无力感。她要等待殿后的人,我可以派十员大将,十万大军迎击英格兰尼人。甚至英格兰尼属于我统治,我只需要命令英格兰尼退出塞斯国就可以了。可惜这仅仅是作梦。我还有明天吗?
突然间,我想起一首兰仆教我的词。
钗头凤群英聚,天将崩,执弓逐鹿箭纷乘。山棱嵊,河几深?欲歇片刻,却道不能。争!争!争!
经沧桑,霸数更,沦贼者病魂常恨。夜阑珊,又临阵。白鹿乍现,加鞭狂奔。胜!胜!胜!
(注:此处为一硬伤,但我不管,这是偶的劣作。如果叫我把词翻译成白话文,那一点味道都没有了。)
如果能够活下去,我一定要把塞斯军训练成一支高质量的军队。绝对不允许军队里有任何不和谐的声音。然后,我一定要成为大陆的强者,这样才能好好保护我想保护的人,唉,活下去。我苦笑。向克洛斯招手将他叫过来,他虽然是一个魔法师,却对当公爵近卫的队长非常热衷。
“等会儿敌人来了,我冲向敌阵时,你就率着近卫队掩护伊莉突出重围,明白吗?”
克洛斯脸上现出犹豫的神情。“主公,你难道准备……可是我是你的家臣,怎么能够掩护别人而不理主公呢?况且马迪尔和乔都不在主公身边。”
我拍拍克洛斯的肩,“你很让我满意。第一,你并不笨。第二,你仍旧把主公的安危放在其他任何人之上。”看到克洛斯窘迫的神情,我苦笑。“没办法。难道我很喜欢自己找死吗?但我并不认为自己有多大的活命机会。搞不好现在英格兰人对我的兴趣比对伊莉的兴趣还大些也说不定。而我又不可能扔下伊莉独自逃生,只有拼命缠住敌人了。记住,到时候哪怕将伊莉敲昏也要带走她,如果你稍一犹豫,大家就会死在一起了。我相信你愿意陪着我战斗,但伊莉如果没有一个甘心为她赴死的有能力的人在一旁保护她,我不认为她会有任何生存的机会。记住了,一定要尽力保护她,将她救走!”说完,我盯住克洛斯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克洛斯的忠诚自然令我高兴,如果他此时只是假装答应我,到了关键的时刻却留下来陪我,那可真要坏事了。那样我还不如向公爵近卫队的副队长交待这件事。
克洛斯犹豫了很长时间,终于下定了决心。他迎视我的视线对我说:“主公,我会以生命保护好伊莉公爵。如果听到你战死的消息,等到塞斯复国后,我一定去另一个世界找你,继续做你的家臣!”
我心里骂道:这个臭小子,等塞斯复国得等到哪年哪月啊?也不怕我在另一个世界寂寞。转过头,为什么我的鼻子有点酸呢?多好的家臣!不知道马迪尔和乔现在怎么样了。如果我所料不差,他们可能已经在另一个世界等我了。算了,便宜这臭小子,有那两个陪着也算不错了。克洛斯还是留在这个世界替我保护伊莉吧。
要来的,总是要来的。不会来的,怎么等也等不来。在斥候报告后的十分钟后,出现在我们视线里的是至少四千名英格兰尼人。我回头望了望部下们。虽然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没有露出丝毫怯色,但站得乱七八糟,简直象一群乌合之众。也很难怪他们,他们现在能够站起来其实也算不容易了。想必他们现在每个人都全身酸软,没有丝毫力气吧。能够站起来死掉,而不是躺在地上被人屠杀,总算还顾忌着塞斯公国的形象。
我现在发觉英格兰尼人都很喜欢说废话,如果我发现对方乱七八糟的阵形,为免夜长梦多,早就指挥大军冲锋了。可是此时英格兰尼人的队伍中有个人骑着马出来了。“我,英格兰尼征西元帅扎吉。雷洛公爵。请兰特公子出来相谈。”
低声吩咐旁边的传令兵:“叫他们尽量排好阵形,等会儿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然后我骑着阿呆向对方走去。望向对方的将领,仔细一看,结果高兴坏了。没想到在临死之前居然将爱克斯大陆三大名马全都见识到了。闪电是汗血宝马,排名第一。托蒂骑的是照夜狮子马,排名第三,现在面前的是豹爪猴头马,排名第二。其实豹爪猴头马在速度上还比不上照夜狮子马,但它极凶猛,近身时可以伤害别的马匹。除了汗血马外,别的马都怕它。汗血马之所以不怕它,是因为汗血马虽然温顺,但发起怒来,一踢就可以踢断豹爪猴头马的肋骨。
对方的将领有些生气了。“兰特公子,你的贵族礼仪难道是看马不看人吗?”
我连忙抬头向他道歉:“对不起,因为第一次看见豹爪猴头马,所以出丑了,请见谅。”对既对,错既错,该认错时还是要认错的。扎吉摸着胡子哈哈大笑起来。“兰特公子眼力不错。豹爪猴头马属于爱克斯大陆排名第二宝马。不过公子的猞猁更是世间至宝,老朽这宝马在别人面前还算珍贵,在公子眼里,恐怕也只是一般吧。”这时看着对方,我觉得对方好面熟,又一想,托蒂也姓雷洛,他们肯定是亲戚。“请问元帅大人有什么指教?”聊天的时间越长越好,那样塞斯人体力恢复得越多。虽然仍旧对战局起不了扭转的作用,但总归会强一点。
“我不知道公子如此天纵英才之人物为何在此绝地等待我大军到来。不过此时情形明朗,不知公子有何想法?”
在双头河汇合是我的错,但留在这儿等死可不是我的想法。不过其中的细节却也不必对他解释。
“绝境之人,还能有什么想法呢?但求决一死战罢了。”
“不然。公子放过小儿一条生路,我也愿意放公子一条生路。公子只要向我投降,我保证你的爵位不失,甚至还可以向国王禀报,加封你的爵位。”
唉,要是这个老头现在能够和我详细商讨一下加封爵位的细节就好了。那样又可以多拖延一下时间。可惜是异想天开。如果我在战场上和他谈这个,塞斯军的士气马上就会崩溃,那伊莉最好的结果就是被活捉然后做英格兰尼五王子的妻子。
“可不可以保留伊莉公爵的爵位,然后将她下嫁于我呢?”
“这不行。”扎吉元帅一口拒绝。“我给你一刻钟时间考虑,如果到时候你不回答,我只好进攻了。”说完,他纵马回到阵中。
骑士,确实是一位骑士,居然多给我们一刻钟时间休息。
我回到阵中宣布:“大家好好休息,一刻钟后迎战。”
英格兰尼人既守时又刻板。一刻钟后,扎吉二话不说,就发起了进攻。
我没有魔法师,部队不到一千人,又都是些疲惫之军,何况之前还不知死活地休息过。怎么打呢?只能听天由命了。我用力的拥抱阿呆的脖子,用脸狠狠地贴着它的脑袋。想到即将和它分离,我实在很难受。其实骑着它突出重围并不困难,但这更是问题所在。我必须极力克制求生的欲望从容赴死。老天对我真是残酷!
我轻轻对阿呆说:“你使一个最厉害的魔法让我瞧瞧吧。”
阿呆一声怒吼,一个范围可以笼罩英格兰尼前锋轻骑兵部队的特大地狱烈焰扑向了敌人。这时候我又胡思乱想地羡慕起阿呆来。如果我现在使用一个四级魔法,加上准备时间大约需要一分钟。听说使用禁忌魔法,即使是魔导师也需要至少十分钟。而阿呆使用什么魔法都只需要一吼。以后有办法真正交流了,我也要学猞猁语。
本来为了防备敌人的魔法,冲锋时一般有会飞行术的魔法师随队飞行为他们提供保护。但为了节省魔法力,总是在察觉敌人阵地产生较大魔法波动时才会制造结界。这时候英格兰尼人的魔法师根本没想到一个威力巨大的四级魔法在瞬间就可以产生。五百前锋部队加上天上飞行的二十个魔法师一下子只剩下了两百多人。
这时间轻骑兵部队离我们只剩下一百米了,虽然不知道部下们能否跑得动,但我还是斜举起长矛高呼:“冲啊!”
趁着轻骑兵们队形正混乱,士气正低落,不占占便宜太对不起他们。况且此时不冲,等他们稳住了,即使他们只有二百多人,我的疲惫之军也未必能挡得住。在冲进敌阵前,我匆忙间大喊:“克洛斯,开始行动。记住对我的承诺!”
在最初的接触中,我们还略占上风。可是等到英格兰尼大军加入后,就变成了一场单方面的屠杀。部下们一个接一个倒下。在冲杀了大约半个小时后,我被一大群敌人包围,但他们并没有向我进攻。我气喘嘘嘘地看四周,已经没站立的塞斯人了。也不知道伊莉他们逃走没有。
此时我已经精疲力尽,兰仆输给我的所剩无几的能量也全部用尽。身上受了好几处伤,虽然都不足以致命,但光流血也可以把我流死了,可恨的英格兰尼人自然不会让我从容包扎伤口。阿呆虽然是魔兽之王,但在三个黄金骑士、十几个白骑士的合击之下,身上也到处在流血。我从阿呆身上滚下来,半倚在它的身上为它挠了挠痒。“阿呆,营地里还有一瓶酒,你去帮我取过来。”阿呆摇摇头。虽然视线变得越来越模糊,但是我仍然看见了魔兽之王眼里流出的泪。
我的最后一个念头是:真讨厌猞猁会有那么高的智慧。如果稍微笨一点就更好了……。
在英格兰尼的一个乡村酒吧里,我遇见一名退役中将。与别的将军不同,如果不是酒吧老板向我介绍那个独臂老人是一位将军,从他忧郁的气质、简朴的衣着看,我本来以为他是一名诗人。因为觉得这位将军非常与众不同,我不由上前和他攀谈起来。向他表明自己一位旅游者后,这位独臂将军对我产生了兴趣。他说每次惨烈的战斗过后,附近都会有相关的故事流传,因此问我在旅行中,听说过哪些惨烈的战斗。我随意说了几个后,独臂将军索然摇摇头。过了一会儿,他低语:“索尔夫战役我参加过。你听说过塞斯四号伏击点战役吗?”
我摇头。他向西方望去,眼神中带着尊敬。
“我只参加了战役的后半段,但那是我一生一百三十三次战役中最为惨烈的一次。那场战斗中,对方失败了,死亡七百三十二人,重伤十四人。我方死亡七百零九人,重伤五十二人。从数字上你看不出什么,但如果你知道我们是一千重骑兵对他们不到八百的疲惫之军,大约会很惊讶吧。”
独臂将军喝下一大口酒,似乎理了一下紊乱的思维,接着说:“在那场战斗中,我见到魔法师使用那个牺牲生命的魔法阵;见到一个被长矛刺在地上的弓箭手仍然继续用弓箭射我们;见到一个被砍下头颅仍久久不肯倒下的狂化剑士;见到持盾手用巨盾砸我们,弓箭手用弓抽我们,甚至有的人扑上来用牙齿咬我们身上的重铠甲……咬得满口是血,连牙崩掉了仍旧没有放弃这种徒劳的举动。”
老人的眼角滴出眼泪,“我尊敬他们。他们每杀死我一个同伴或即将死去之前,或激昂、或凄烈,都要大叫一声‘为了塞斯’……”
良久,我与那位将军都沉浸在一种莫名的悲壮气氛中,不能自拔。
注:塞斯位于英格兰尼西方--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爱克斯大陆旅游见闻》
马迪尔仔细观察冲过来的敌人。这次敌人的气势明显与上次不同。
上次是一种骄傲自大、漫不经心的模样。这回却带着一种一往直前的拼劲。
两军相遇勇者胜,难道仅仅勇敢就够了吗?如果英格兰尼此时撤军,相信回到营地的战士们躺在床上三天三夜也不愿意起来。没剩下多少力气的塞斯军,能拦住这群如狼似虎的重骑兵吗?
转眼重骑兵们冲到了离阵地四百米的距离,这是魔法师攻击的有效距离。出乎敌人意料,却在马迪尔意料之中的是,这回敌人没遭受魔法攻击。
塞斯战士们没有出现任何惊慌。身为战士的他们,差不多个个都只是用信念支持着自己透支的身体,而战斗中出力最多的魔法师,却又是身体最弱的人,到现在使不出魔法自然也是正常的。弓箭手慢慢举起弓箭,长矛手和剑手们握紧手中的武器,为即将到来的激烈战斗做好准备。
重骑兵们暗暗高兴地又向前冲了一百米,却遭受了意想不到的打击。连锁闪电从天而降。威力大的闪电击中在一个普通人的身上,可以立即导致他的死亡。即使是威力小的闪电,也可以使一个人全身麻痹,丧失知觉。在冲击阵形中由于麻痹而从马匹上摔落下来,实际上与死亡没有太大的区别,唯一的区别是,立即死亡后就不再有感觉,而从马匹上摔落下来,根据身体强壮程度的不同,可以承受一次或多次被马匹践踏。这可怕的一击,在瞬间就使上百人丧失了战斗力。
马迪尔和其他人一样忍不住向魔法师那边望去。
那几个魔法师正庄严地聚在一起环成一圈,正在操纵着一个魔法阵。虽然对魔法知识了解得并不多,但马迪尔还是认出了那是个什么魔法阵。那是个以魔法师生命为代价的短时间内数倍提高魔法师魔力的魔法阵。从理论上讲,只需要六个高级魔法师操纵这个魔法阵就可以释放出一个禁忌魔法所需要的魔力。虽然所有的高级魔法师都知道这个魔法阵的使用方法,但这个魔法阵却很少出现在战场上。启动这个魔法阵,至少需要三名高级魔法师奉献出他们的生命,而加入这个魔法阵的其他魔法师,几乎也都会因为过于透支魔法而丧失生命。侥幸活下来的魔法师,也会失去所有的魔法力。这样的结果对于魔法师而言,还不如死去的好。就世俗习惯而言,魔法师不是骑士,没有人会要求他们为了战斗而奉献自己的生命。因而在战争中,极少有三个或以上的高级魔法师自愿联手施展出这种魔法阵。
重骑兵的灾难还没有完全结束,一个地狱烈焰扑向了他们。即使是拥有一往直前精神的骑士们,在这样短的时间内连续遭受两个强度如此之大的四级魔法,在精神上也无法忍受。重骑兵们开始混乱了。
历史是由许多巧合组成的。也许再过五秒钟,英格兰尼人就会完全溃败。但地狱烈焰如同突然出现在战场一样,它消失得也很突然。
塞斯人发现,那几个魔法师的身上已经看不到任何生命的迹象了。
经过短暂的组队,剩下的五百多名重骑兵又重新向塞斯人的阵地发起了冲锋。在缺少魔法师攻击的前提下,英格兰尼重骑兵只损失了几十人就冲到了离塞斯人五十米的距离。在这个距离,是投掷手中长矛的最佳距离。
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不是部分人将手中的长矛投掷出去,而是几乎所有的重骑兵都将手中的长矛投向了塞斯人的阵地。五百余支长矛落在塞斯人的阵地上,塞斯的士兵们受到了重创。虽然这些塞斯人无视死亡,但是大量的长矛兵毙命,阵形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混乱。重骑兵们籍着这个间隙,终于突破了长矛手的防线。
双方的部队已经完全混合在一起了。
惨叫声、咒骂声、兵器的撞击声、甚至利刃砍在骨头上的声音,又一次演奏出每次战场都必须上演的经典之声。
巴顿在重骑兵投掷长矛时一不小心被刺穿大腿钉在地上,他虽然被钉在了地上,却临死也没有放弃一个骑士高贵传统——活着的情况下,必须与敌人战斗。巴顿躺在地上,艰难地抽出一只箭,拉开,射出,一个敌人应声倒地。再艰难地抽出一只箭,拉开射出,又一个敌人应声倒地。当巴顿抽出第三支箭时,一支长矛从他的前胸刺入。
布莱克本作为将领,充其量只能称之为一员猛将;但是他作为战士,即使敌人也不得不承认他非常优秀。在他的弓箭面前,身披重铠的重骑士和赤裸的婴儿没有区别。每一支箭都从前胸而入、后背而出,甚至能够射中目标身后的敌人。发出了二十箭,一共杀死二十人、射伤两人。如果将那些尸体解剖,可以发现,每个人的致命伤都是心脏被利器刺穿。当重骑兵一名小队长冒死冲到他面前将他刺死后,所有的重骑兵都松了一口气。
马迪尔好想就此躺在地上睡上一觉,哪怕一觉之后不再醒来。他眼皮发沉,四肢无力。刚才杀死一个敌人的同时,他的头上似乎被谁重重击了一下,差点被打落下马。周围的塞斯人越来越少。马迪尔努力地睁着眼睛,试图将面前的情况看得更清晰些,却总是失败。在失去知觉前,马迪尔依稀听到一个人的声音:“马迪尔,主人拜托你照顾了。还有兰妮,你们结婚后如果有两个儿子,就告诉第二个儿子说他的祖训是:唯有偏拗狂才能成功。”然后,似乎是闪电开始飞奔。这时,马迪尔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回到了母亲的怀抱:身体不再有疼痛,心情也很平静。在这种情况下,马迪尔愉快地昏迷了。
即将取得胜利的英格兰人遭受了又一个意想不到的打击。他们惊奇地发现,一个手持巨型战斧的迅剑士狂化了。这位讯剑士的眼睛突然变成了红色,本来显得高瘦的体型迅速变得粗壮了。这个狂化的迅剑士,虽然狂化后综合实力只能达到风剑士的程度,甚至在反应及速度方面有所退步,但是在力量上,却达到影剑士甚至幻剑士的水平。这个狂化的迅剑士与其他的塞斯战士不同。每当他砍倒一名对手,不是高呼“为了塞斯”,而是大喊“为了主公”。显然,战场上的重骑兵们更害怕自己成为后者的祭品。如果被一般的塞斯兵打倒,哪怕是被长矛兵刺得对穿,在五阶水系魔法神圣之水的救护下,仍然有愈全的可能。但每个成为“为了主公”这句口号祭品的人,如果不是头颅离开了身体,那至少也是连肩带胸从身体分离。这样的情况下,只有死灵术可以令身躯重新动起来。但那时身躯却不会再有任何意识。
人类出现狂化的现象极为罕见,但是重骑兵们都知道一个常识:狂化的兽人只有在脑袋被砍下的情况下才会死去。因此他们都试图用重剑砍下他的头。无奈无论从身手、力量还是抗击打方面,重骑兵们都远远不是那位狂化的迅剑士的对手。当重骑兵将战场上最后一个站立的塞斯战士,也就是那个狂化的迅剑士击倒时,躺在他身的尸体已经超过五十多具。
战场上,一片萧瑟索然,只有偶尔濒死的人发出的呻吟声。活下来的两百多重骑兵茫然地对视。他们还必须赶紧参加下一场战斗,如果下场战斗象这样激烈,不知道会有几个人能够见到后天的太阳。
兽人和矮人无法施展魔法,但是创世神是公平的。兽人和矮人可以在战斗中狂化。而人类,极难使用狂化这一技能。有的人认为,可以使用狂化技能的人,体内必然流淌着兽人或矮人的血液。但这种说法无法得到证实。在使用狂化技能后,多数使用者的健康都会受到极大的损害,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正常。甚至有一些使用者会在狂化结束后莫名其妙死亡。虽然有着这样大的缺点,但狂化技能仍然是人类所向往的技能之一。施展狂化时,战斗力平均提高七倍。在战争中,瞬间提高七倍的战斗自然非常令人向往。
——圣华学校军事分院《格斗基础教程》
来到双头河时,我发现自己又犯了一个错误。这儿是亚马河主干与它的分支果刚河汇流的地方,因而此地被塞斯人称之为双头河。在军事上,这是典型的死地。当时因为伊莉有危险,心慌意乱之余我随意说了汇集点,却没有考虑相应的后果。现在,托蒂与另外三十多名英格兰尼皇家近卫骑兵在阿拉斯子爵率领的部队旁边若即若离,并不发动攻击,也不肯远去。
我与伊莉走向阿拉斯,托蒂并没有进行任何干涉的意思。我明白了他的意图,他大约是想缠住我们,等待随后而来的大军消灭我们。
“阿拉斯,布莱克本他们呢?”
“在我们即将取得胜利的时候,英格兰尼一支千人以上的重骑兵从远处赶来,我们不得已,只好留下部分部队殿后。布莱克本他们在后面殿后呢。”
我有些自责:作为主将,最重要的是充分利用部下的特长。布莱克布是个优秀的弓箭手,是个勇敢的人,或许是名合格猛将,但我却在让他在不适合的情况下统领了部队。
我想了想,又问:“留下殿后的人大约有多少?”
“大约八百人左右吧。离开时太匆忙,没有仔细清点人数。”
这个阿拉斯拥有一丝不苟、谨慎等优秀品质,但似乎过了点。一千重骑兵向阵地赶来,难道可能有时间悠闲地清点人数吗?
八百疲惫之军,能够从一千重骑兵的铁蹄下逃生的会有几个呢?
我转过头对伊莉说:“我们赶快离开吧。再过些时候敌人的援军来了,剩下的这些家底就全完了。”
伊莉有些激动。“那八百人呢?八百条人命在你眼里完全无所谓吗?”
我耸耸肩:战争中受情绪左右只能招致失败。不过说起来我自己也没有超越这个境界。为了伊莉,我不也是扔下了正在激烈战斗的部队离开了战场吗?
我问阿拉斯:“作为一个战争经验丰富的军人,你认为八百疲惫之军能够有多少人从一千英格兰尼重骑兵的铁骑下逃生?”
阿拉斯有些迟疑。“天色快黑了,也许他们能够等到夜晚逃脱。”
听到他的回答,我明白他也放不下那些曾经与他同生共死的同僚和部下。现在是感情用事的时候吗?从周围塞斯人的表情上可以看出,他们都希望等那八百人回来。我也多多少少可以理解他们的心态。那八百人是为了掩护他们而留下的,如果不等他们就自行离去,从感情上讲太难以接受。但是我仍然不愿放弃说服他们的希望。
“那你认为敌人的重骑兵会一直等到天黑再进攻吗?”我的语气已经变冷了。
“也许……也许他们刚一迎敌便被击溃了,多少能逃回来一些人。”
“首先,如果他们那些疲惫之军被击溃后,有几个能从从一千重骑兵的铁骑下逃生?其次,对了,你们到达这儿已经多长时间了?”
“我们到达这里已经三十多分钟了。”阿拉斯似乎想到了什么,迟疑着回答。
“其次,一支重骑兵部队在击溃他们后,为什么过了三十分钟还没有追上你们这支骑兵与步兵混合的部队?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成功地缠上了敌人,为你们赢得了逃生的时间!”我环视周围的塞斯人,一字一句地斥责:“而你们!却在浪费着他们用宝贵生命为你们赢得的时间!”
部下们有的流下眼泪,有的低下头或是躲避我的目光,有的涨红了脸欲言又止。在我感觉成功就在眼前的时候,伊莉的话打破了我的希望。
“我是塞斯公爵,塞斯公国的最高统治者、最高决策者。哪怕那八百人中只剩下一个能活着来到这儿,我也要留下来等他。”她接着对周围的人说:“你们之中如果有人不愿意留下来,可以随兰特。萧伯爵离开,我不会怪他。”
塞斯人在塞斯精神领袖与军队统帅产生不同意见时或许更倾向前者,而这次他们自己与伊莉的想法又一样,因而迟疑片刻后,陆陆续续有人说:“我愿意留下来。”
我怒极反笑。“好,好!”心里暗暗地想:以后军政一定要分开。等我有空治理军队时,绝对不能让这样的事再发生——当然,这得假设我能够活着逃过这一劫。
做了决定之后,我尽量放松心情。在战斗之前,我必须再做一件事。
直视伊莉的眼睛,她有些躲闪,毕竟无论是谁都能够听明白我刚才的分析。我爱塞斯,因为它是我的祖国;我也很想等那些殿后的人回来,因为他们是群英勇可爱的人。但是我更爱伊莉,所以我在激战正酣时离开部队,所以我不愿意等那些殿后人战士,哪怕我的家臣马迪尔和乔都在殿后部队中。
我靠近伊莉,抓住她的双肩。她低下头,于是我轻轻抬起她的下颌,“我想让你知道:我爱你。只要你愿意,我甚至愿意为你去死。”
我并不想用这么温柔的语气逗她哭,也并不想用这种煸情的话诱使她扑进我的怀里。我只是想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当面对她说“我爱你”。这样假设我战死了,她仍然会深深地记住我,不会随便嫁个那个英格兰尼五王子。
苦笑了一下,这种时候我的想法怎么还这么乱七八糟?
“好吧,既然大家都想留下来,那么我们也得为英雄的归来扫清障碍。阿拉斯子爵,你对那些皇家骑士们有什么看法?”
一个熟悉的声音钻进我的耳朵,这是个令我有点头疼的声音。“首领,他们根本就不配称之为骑士。阿拉斯子爵一路上就组织过对那些皇家骑士的攻击。人数少会被他们吃掉,人数多,他们就逃开,还不肯逃远!”我寻找到那个说话的人,果然是那个说话粗鲁的大块头,一个骑兵小队长。一个军纪严明的军队里,长官向下级问话怎么能容忍这种胡乱插话的现象?
“你叫什么名字?”
不得不客观地说,他确实是个质朴的人。见到我问他的名字,他兴奋地涨红了脸,“神魔大人,我叫拉库里,平民,二十一岁,前年通过了见习骑士的测试。您需要我做些什么请吩咐,我一定100%执行您的决定!”
本来我很想利用他整顿一下军纪,不过看到他这么质朴的样子,又有点于心不忍。算了,逃得过今天一劫再去考虑军纪的问题吧。我改变了原先的决定。“你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呵呵。”拉库里憨厚地挠挠头,“这种动脑筋的事,还是您这样聪明的人来吧。您想出办法后我来执行就是了。”
我接着问周围的人,“你们能够想到什么办法吗?”
周围的人都不约而同摇摇头。
我笑笑。“打仗不仅仅靠力气,更重要的是靠脑子。看我的。”
我跳下阿呆,对它低声说了几句,它点点头。然后我宣布:“骑兵们下马,牵好自己的坐骑。”
在军事方面,部下对于我的军令简直已经达到条件反射的程度了。唰地一声,所有的骑兵都跳下了马。
阿呆懒洋洋地看着骑兵们跳下马后,突然对着一声托蒂他们一声巨吼。本来就很不安的皇家近卫骑兵们的坐骑受了更大的惊吓,纷纷人立而起,好几个人都摔下马来。仿佛对这样的效果还不太满意,阿呆又生气地大吼起来,这回,连托蒂也跳下照夜狮子马。在骑士们都站在地上后,阿呆朝着敌人施展了它最为熟练的流星火雨。没有骑士保护的马匹纷纷逃离了那可怕的火场。名列爱克斯大陆三大宝马之末的照夜狮子马早就被阿呆烧伤过,当阿呆又进行魔法攻击时,它犹如惊弓之鸟飞快地跑了。三大宝马都是智慧较高的生物,我的闪电(其实现在更应该称之为马迪尔的闪电)就能够听明白人类简单的话。可是看到托蒂坐骑此时的情况,我不由怀疑托蒂的坐骑是否只是拥有照夜狮子马外表的动物。真是的,连一点身为宝马的自尊都没有。
我高兴地为阿呆挠痒,它享受地眯上了眼睛。我对着那群发呆的部下说:“看到了吧,现在冲上去解决他们吧,想必他们不会再跑了。”说完,我骑上阿呆,向那骑呆若木鸡的皇家近卫骑兵冲过去。
如果对上托蒂,即使加上阿呆,我也没信心在三十招之内解决这个令人头疼的黄金骑士。如果鬼魅剑士队长不是说谦虚的话,皇家近卫骑兵比鬼魅剑士还厉害,但是在没有马的情况下,相信他们还比不过鬼魅剑士吧。被六十个半疯的鬼魅围攻的情况下,我仍然解决了其中的四十多个,相信这三十来个徒步骑士更容易解决。心动不如行动。我右手持剑,左手不断突然发出低阶魔法,加上阿呆的利爪、牙齿和不时吐出的火球、爆焰,然后再加上几个塞斯人对一个皇家近卫骑兵的牵制,面前无一合之将。最后只剩下托蒂了,这时我部下中实力较强的人围住了他。我看了看,他似乎并没有施展出最强的实力,因为他现在只是伤人而没有杀人。
我大喊一声:“都让开!”
塞斯人连忙将包围圈扩大了三倍。我与托蒂对峙起来。
托蒂看着我,苦笑。然后问:“你愿意接受我的投降吗?刚才被你的部下围住而没有投降,是因为我想向你本人投降。”
“投降?我看你不是真心的。”
托蒂此时表情和行为象我的一个老朋友,他把他的长剑交给我,然后认真地问:“你为什么会这么说。一个骑士如果假投降,他的声誉就完了,即使是自己人也会看不起他。”
“你觉得我一定活得过明天吗?”
这时托蒂对我露出了尊敬的神情。“你知道?那你们为什么还不赶快撤退?”
我回头望了一眼伊莉,无语。
托蒂低下头想了想,然后抬头坚定地说:“我无法对你作出任何保证,但是我一定会试试说服元帅大人。但是如果你愿意投降,我敢担保,以你的能力,我国国王甚至可以封你为公爵!”
这时周围的塞斯人都对他怒目以视。其实我从本质上讲不是一个真正的骑士——虽然部下以及敌人都认为我的品质高尚,足以成为骑士的楷模。如果形势真的很危急,我并不反对投降。但为了伊莉,我既然宁愿面对死亡,又怎么肯投降而降低自己在伊莉心目中的形象呢?
“算了,我现在释放你。只需要你作出一个承诺:尽你最大的力量保护被俘的塞斯人不受伤害。”说完,想了想,我又加了一句。“赎金的问题你看着办。”他现在马上把赎金交给我也没用,我对见到明天的太阳没有足够的信心,不如乐得大方。
托蒂向我行了一个恭敬的骑士礼,“我以黄金骑士的身份向兰特大人作出承诺……”
……
引蛇计划从理论上讲应该是完美的。
皇家骑士队队长托蒂。雷洛本身是一名黄金骑士,他麾下的皇家骑士也极具战斗力。但是没想到,兰特居然拥有一只猞猁。由于这件事出乎我们意料之外,因此作为诱饵的皇家骑士队遭受了极大的损失。更没有想到的是,兰特居然并不退兵,而是只身前去救援伊莉。塞斯,并且在猞猁的帮助下,将鬼魅剑士小队的番号从我们部队中抹除。更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在经过一番激战后,塞斯人在兰特的年轻家臣马迪尔的带领下,面对拥有强大冲击力的重骑兵居然毫不退让,并给予了重骑兵意想不到的沉重打击。这相应也影响了后来的局势发展,从而导致引蛇计划并没有取得完全的成功。
从相关情报分析,我们在对兰特做任何计划的同时,必须对那只猞猁进行充分的考虑。另外,我们应该更加关注那个叫马迪尔的年轻人。如果能设法收服他,相信会给英格兰尼帝国带来极大的好处。我觉得马迪尔已经拥了成为一名名将的潜质。如果无法收服马迪尔,应将之尽快杀死。
——英格兰尼情报六处a级第14161008331号文件
战场中的步兵们缓慢后本阵后退,英格兰尼人并没有攻击他们。托蒂是刚毅而有决断的人,但此时他不由自主问旁边一个白银骑士:“是进攻他们,还是去追击逃离战场的人?”那个白银骑士想想说:“我们还是去追击逃走的人吧。这些人留给重骑兵们处理。”托蒂点点头。此时此刻,他没有进攻这些怀有死志的塞斯人的欲望。皇家骑士队在塞斯人的注目礼下,向阿拉斯子爵离开的方向追去。
看见皇家骑士队残余人马的离去,马迪尔松了一口气。如果皇家骑士们在正面的重骑兵冲击本阵的同时从侧面发起进攻,纵使塞斯人的死志再坚定些,阵形也会在几分钟内崩溃。虽然皇家骑士们追击阿拉斯子爵会给他们造成不小的麻烦,但自己如果能够将英格兰尼重骑兵多阻碍一分钟,阿拉斯子爵他们就多一分活命的希望。
巴顿牵着马走到马迪尔的旁边,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有机会,你还是尽量挑起延续哈伯家血脉的重任吧。”没等马迪尔回答,巴顿又自言自语地说:“那些魔法师是塞斯国的希望,但是不会飞行术的魔法师很难在这种情况逃生。反正我是白银骑士的同时又是阻击手,不如让出一匹马多让一个魔法师活命好了。”
布莱克本走来到巴顿的身旁,“巴顿,你有个优秀的儿子。我也是阻击手,站在地上射得更准些。你把我的坐骑也牵到魔法师那边去吧。”
马迪尔的双眼有些模糊,但现在显然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重骑兵们已经出现在视线之内了。他抑制自己的感情,大声发令:“魔法师预备!”
双方相距四百米的时候,重骑兵们遭受了第一轮攻击。他们的指挥官显然过于轻视一支疲惫的队伍,认为他们不可能会有勇气试图抵挡住重骑兵的强力冲击。
风刃和冰箭对于全副武装的重骑兵几乎没有作用,他们的坐骑甚至也披挂上了皮甲。火球术、火墙术稍微强些,虽然被击中后不至于象普通人一样燃烧,但金属良好的导热性却是重骑兵们的梦魇。几乎所有的魔法师在第一轮攻击中都使用火系魔法,因此被夕阳照耀的大地上出现了一种凄艳的血红色。
重骑兵们以四十多人的性命为代价,冲到了离塞斯人三百米的地方,这时候,塞斯阵地中响起众人熟悉的布莱克本豪爽的笑声,“巴顿兄弟,我知道你总是不服气箭术排名在我之后,我也知道自己多少占了伯爵这个爵位的便宜。今天我们就来比比,看你的连株三箭厉害,还是我一箭穿心厉害!”话音刚落,一支利箭从一名重骑士的前胸射入,穿过后背,带出一蓬血雨。
巴顿大笑道:“你作弊!还没喊开始呢。看我的。”同样是话音刚落,两名骑士痛苦地捂住眼睛,摔落马下。可惜第三支箭被那名骑士闪过。
布莱克本和巴顿轻松自如的谈笑令战场上的死士们放松了心情。光有死志却太紧张,并不能发挥的完全的实力。
一名弓箭队小队长对着部下大声说:“向两位大人学着点,瞄准马的眼睛射!”
当重骑兵们损失五十多人又向冲了一百米后,此时达到了弓箭手的射程,重骑兵们们不得不承受魔法与弓箭的双重打击。
无论什么兵种拥有多强的攻击力,或是拥有多强的防守力,在没有其它兵种的配合下,一定会有致命的缺陷。重骑兵中爱克斯公认最强的兵种(龙骑士、魔兽骑士、神兽骑士过于稀少,不可能成建制),但被魔法师和弓箭手远距离攻击时,同样是非常痛苦的。
总算离塞斯人只剩下五十米的距离了,重骑兵们听到了他们最不希望听到的声音。
“长矛手,竖起长矛!”
在强力冲击的情况下,虽然重骑兵身着重甲,在强大的冲击力的反作用下,也逃不过被长矛刺穿的命运。所以重骑兵往往冲到阵前,先由一部分人投出手中的长矛,打乱对方的阵形,其余手持长矛的重骑兵就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寻找队形中的弱点,一举突破对方阵地。只要将长矛手的防御解决,重骑兵就可以在对方的阵地中展开大肆杀戮了。
令重骑兵们无比惊讶的是,对面的长矛兵似乎丧失了人类的某种感情:恐惧。
长矛兵们坦然用胸膛接受飞过来的尖锐长矛。当一个长矛兵被刺穿后,后面又走出一个毫无惧色的预备者接替死者的位置。一支支斜指向天空的长矛,密集地排在一起,象一只择人而啮的猛兽所露出的白深深牙齿。
重骑兵们稍一犹豫,又有数个重骑兵的生命被弓箭手和魔法师夺去。他们只有鼓起勇气硬着头皮向前冲去。
但是三米长的长矛显然不可能在四米长的长矛面前占据任何优势,更令重骑兵们恐惧的是,对方的长矛手们完全是一副以命换命的架势。对于重骑兵刺过来的长矛,他们毫无一丝避让之色,他们只是一心一意将长矛调整一个最佳的角度,以便能够将重骑兵一击刺死。
巨大的恐惧终于使重骑兵们不听命令地撤退了。第一次接触,重骑兵们丢下了两百多具尸体或受重伤的人。而塞斯人的损失也不小,毕竟他们的敌人是爱克斯大陆的最强兵种重骑兵。塞斯人的弓箭手、剑手、持盾手们几乎没有损失,而长矛兵的损失超过了一半,已经没有预备队了。而魔法师虽然在人数上没有损失,但他们所剩无几的魔法力几乎在刚才的战斗中用光了,好几个年迈的魔法师已经顾不得他们高贵的形象,坐在地上喘起粗气来。
马迪尔环视四周,剩余的塞斯人眼里都露出满足的神情。至少已经打退了敌人的第一轮进攻,为阿拉斯子爵他们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剑手现在全部做长矛手的预备队。现在对付重骑兵有利的兵种就是长矛手。敌人没想到我们这群刚刚经过激战的人还能抵挡住他们的第一波强力冲击,这是他们的失误。我们要让他们为自己的失误更为后悔。”
长矛手在军队中的地位较低,这是因为他们只能在与骑兵的对抗中起作用,而且伤亡率非常高。在混乱的战场中,四米长的矛又实在很不好用。在这种特殊的时刻,长矛手终于扬眉吐气了。
乔。克洛斯在刚才的战斗中只用斗气击中了一个敌人,还比不上旁边的弓箭小队队长。他连忙跑到长矛手中间,“我是迅剑士,以前训练时接受过长矛手的训练。你把长矛让给我,让我来试试。”剑士们看到他们的队长带了头,也纷纷跑到长矛手的面前要求替换下长矛手。
于是残酷的战场上,暂时出现了低级可笑的争论。
“即便是讯剑士大人,在使用长矛的情况下,也未必比一个使用了十年长矛的长矛手更强。”
……
“哎呀,你不要抢嘛。等我刺死一个重骑兵后再让给你……”
“不行,你刚才已经刺死一个了。我看得清清楚楚!”
……
“弟弟,你一直希望成为一个剑手,来,我用自己心爱的长剑换你的长矛。”
……
“嗤,你怎么这么烦啊?你等一会儿不行吗?说好了刺死一个重骑兵再给你,再抢我可要喊救命啦!”
“救命啊!救命啊!有人抢劫啦!”
……
如果部队不是经过一场大战已经精疲力尽,如果不是部队人数的确太少,也许还有打胜的可能呢。马迪尔摇摇头,试图将这些幻想从脑海中赶走。身边的塞斯士兵,每个都那么可爱、可敬。可惜他们的生命,大多都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了。因为一个小时后天就会黑下来。敌人绝对不会允许这支部队趁机逃跑的。
马迪尔朝魔法师那边看了看,又重重地叹口气。他纵马过去,对魔法师说:“你们现在撤退吧。但不要向七号地区的方向走,那样可能会遇上英格兰人的皇家骑士。”
看到一个魔法师试图表示反对的意见,马迪尔摆摆手,“爱克斯大陆有句话大家应该都听过:一个没有魔法力的魔法师,在战场上还不如一个持盾手。我们的确需要有人牺牲,但要牺牲得有价值。你们是塞斯公国宝贵的财富,为了复兴塞斯,你们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
魔法师们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低头同意了。这时几个年老的魔法师从地上站起来。
“我们这把老骨头已经经不起折腾了,坐在马背上也会被颠散骨头架子的。而且刚才施用魔法的过程中,我们已经施放出超过极限的魔法,也就是说,我们不多的生命已经被透支。就算现在离开,也活不了几天,还是让我们和战士们死在一起吧。”
马迪尔盯着那个带头说话的魔法师,他是个六十多岁的高级魔法师,但现在的模样,说他有八十岁也不会有人反对。马迪尔无言地点点头,向自己的阵地走去。
敌人已经开始排列阵形了,马迪尔不放心地向魔法师那边瞧了一眼,多数魔法师已经离开了,而那几个年纪大的魔法师又重新坐回到了地下。马迪尔放下心来,一动不动地盯着敌人的方向。初秋的习习凉风吹过他的发梢、衣袍,快要落山的太阳将他的身影拉成长长一条。良久,他下意识地说:“英格兰人,来吧!来见识一下塞斯人的英勇!”
随着他的话音一落,敌人展开了新一轮的攻击。
兰特大帝对爱将马迪尔。哈伯公爵的评价极高:“即使没有我,马迪尔在挺过复国战争初期的两年后,仅凭他和伊莉也可以将英格兰尼人打败,最多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伊莉。塞斯公爵早在大陆历1418年9月12日的日记中就曾写道:“马迪尔这样的将领,可惜与兰特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其优秀的能力被兰特炫目的光彩、高大的形象所遮掩。如果兰特不是生活在这个时代,相信马迪尔一定会成为爱克斯大陆闻名遐迩的名将。”事实证明,伊莉。塞斯公爵的预测虽然稍有错误——马迪尔仍旧成为了一位爱克斯大陆闻名遐迩的名将——但对于马迪尔。哈伯公爵的能力认识,并没有偏差。
马迪尔。哈伯公爵是一名天生的将领。他的领导能力、战场洞察力、战略感觉,在整个爱克斯大陆毫无疑问排在前十名。而他在战斗中的进步的速度,除了兰特大帝外,当时的爱克斯大陆无人能比。
——《帝国元帅马迪尔。哈伯传》
如果被俘者和他的亲人、保护者无力或不愿支付赎金,则被俘者成为抓获者的奴隶或奴隶近侍。奴隶近侍没有背叛行为不得任意杀害,否则按杀害战俘处理抓获者的行为。但主人如果在战斗中丧生,奴隶近侍必须处死。
--《大陆战争公约》俘虏处理条例第三条
大陆历1416年10月3日,是马迪尔终生难忘的日子。这一天,他的父亲,巴顿。哈伯追随前主公法英哥。萧伯爵离开了人世;这一天,对他武技有极大帮忙的乔,离开了人世;这一天,他在短短几个小时内见到两千条多生命的消逝;这一天,他开始逐步确立塞斯军中第二人的地位……
兰特的离去虽然给塞斯军带来了短暂的、小范围内的混乱,但与英格兰尼人的战斗仍然占据着相当的优势。一个英格兰尼魔法师已经因为魔法力或精神力的过分透支而昏倒了,这更造成了恶性循环,其他的魔法师为了弥补他的魔力真空,不得不提供更多的魔力支持即将崩溃的结界。
两个、三个、四个……随着越来越多的英格兰尼魔法师不支倒地,结界终于被打破了。现在塞斯人的魔法师可以直接将各系魔法宣泄在几乎没有魔法师保护的的英格兰尼人的身上。中、大型战争里,如果一方缺乏中、大型魔法师保护,就好象赤身裸体与全副武装的敌人搏斗一样。
英格兰尼皇家近卫骑兵队没太大的损失,他们中每个人都可以发出斗气,三级以下的魔法可以完全被斗气破坏。而那些普通兵种却不得不承受被屠杀的命运。
看到布莱克本伯爵纵身上马,将弓箭背在身上,抽出长剑高高举起,马迪尔连忙纵马前去低声说道:“布莱克本大人,现在每一秒中敌人就至少有十个人丧失了战斗力。两分钟过后我们再发起冲锋,就可以直接打击皇家近卫骑兵队。但是如果我们现在发起总攻,敌我双方会混在一起,那么我们拥有魔法师的优势将白白浪费。”
布莱克本虽然冲动,但对于明显正确的话还听得进去。他赞许地点点头,“小伙子不错,想得细。好,过两钟发动总攻。传令兵,你去传令,告诉阿拉斯大人和巴顿大人,两分钟后我发动主攻。大家一起将皇家近卫骑兵队击溃。”
马迪尔在心里叹口气:这个布莱克本大人太冲动了。现在他暂代兰特主公的位置指挥战斗,居然在发动总攻前不向其他人分配好任务就想冲出去。如果不是此时制止了他,在没有统一准备的情况下,冲锋的效果肯定不会很好。而且浪费了魔法师的优势,仅仅是那一队皇家近卫骑兵,也不好对付。这种草率的冲锋只会招致失败。
马迪尔突然发觉了一件奇怪的事:敌人在明显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为什么不撤退呢?即使非骑兵部队会因为遭受追击而受到很的的损失,但也比目前这种只能挨打不能还手的情况强啊?而且敌方的首领托蒂。雷洛候爵刚才逃避了与兰特主公的决斗,明显是一个很有理智的人。这其中一定有诈!
“布莱克本大人……”
“冲啊!”布莱克本没听到马迪尔后面的话,挥舞着长剑向敌人冲去。
马迪尔暗暗叫苦:兰特主公在焦急离开前,交待了布莱克本许多话,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而布莱克本显然是个见到战斗就兴奋的人,估计现在早就把主公的叮嘱抛到脑后了。明知有不对劲的地方,却不能做任何改变。这种无力感让马迪尔非常不安。
马迪尔强吸了一口气,骑着闪电向敌人冲去。
敌人阵地上只剩下了三百多人,这场战斗的前期取得了完胜。不过这剩下的三百多人并不好对付。皇家近卫骑兵队的战士几乎没什么伤亡,而他们的战斗力实在很惊人。兰特率领部队进行第一次进攻时,就是被这支实力可怕的皇家近卫骑兵队打退的。马迪尔也与其中几个人交过手,有次遇上一个白银骑士,险些被击落下马,幸亏兰特就在旁边,随手一个火球术救了他。
英格兰尼皇家近卫骑兵队的骑兵也发起了反冲锋。一方冲击而另一方原地迎战的情况,不会发生在两支骑兵队伍的对抗中。
抛去杂念,马迪尔握着长矛冲向一个身形高大的敌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煅练,他现在已经拥有青铜骑士的实力了。可是皇家近卫骑兵队的任意一个骑兵都不比他差多少。双方的长矛斜击了一下,马迪尔不知道敌人的感觉,但他自己险些握不住长矛,右臂几乎没了感觉。马迪尔扔开长矛,拔出重剑,然后交到左手。这时右手传来一阵巨痛,也不知道刚才的重击是否导致了骨折或脱臼。
战场上传来了马匹受伤的嘶叫和战士不时被打落下马的声音,但马迪尔已经无遐他顾。他专注地盯着眼前的对手。大块头咧开嘴笑笑,“你的实力不错。我十年前就通过了白银骑士的测试,没想到你居然能够接下我强力的一击。小子,投降吧。如果没有赎金也无所谓,你做我的奴隶近侍好了。”
马迪尔摇摇头说:“我是一个骑士。”
大块头赞许地点点头,“一个骑士在昏迷的情况被俘,然后在被抓获的一年内仍然无法逃脱,可以保持贵族和骑士身份成为抓获者的近侍。你我之间的差距不算太大,所以我不能保证一定能将你击昏而不杀死。不过你放心,死在我手上,也算是拥有骑士尊严地死去。”
说完,大块头发动了攻击。用左手剑与大块头比力量显然不智,马迪尔驾御闪电飞快地闪过这一击,随即用左手剑从大块头防御的死角发动攻击。剑砍中了大块头的坐骑,那匹马惨嘶一声,挣扎着轰然倒地。白银骑士的身手非常迅速,在坐骑倒前的一瞬间,他以与自己身形极不相称的敏捷跳了出去。大块头气哼哼地扔开长矛,拔出重剑,防备地盯着马迪尔。
马迪尔瞧着对方一身重骑兵的装备,没有理他,骑着闪电准备寻找新的敌人。一个重骑兵的全套装备超过五十公斤,在落下马后,普通的见习骑士甚至连站立都很困难。虽然对方身为白银骑士,但长时间的站立也是令他吃不消的。马迪尔虽然正直,但并不笨。在没有坐骑的情况下,全副武装的重骑兵基本已经丧失了战斗力。但是想攻击一个这种情况下的白银骑士是很无聊的想法。白银骑士只需消极防守,即便偶尔被重剑砍中,砍在铠甲上也不会造成可怕的伤害,何必与他白废力气呢?
就在马迪尔准备离开的时候,一支利箭射中了大块头的后背。马迪顺着箭的方向看见布莱克本得意的笑容。阻击手同样拥有斗气,射一个不便移动的人,哪怕闭着双眼也不会失误。这大块头运气太差了:他没想到马迪尔的坐骑就是号称三大名马之首的汗血宝马,也没有想到马迪尔的左手剑并不逊于右手剑,更没想到,刚掉下马,就被塞斯部队中仅有的两名阻击手之一的布莱克本瞧上了。
如果不是闪电,马迪尔至少已经死过四次了,不过现实是那四个人反而有两个直接死在他的手中。那个白银骑士被布莱克本射死了,第四个人在一心一意追杀马迪尔时,被斜冲过来的乔用巨大的战斧劈下了右肩,眼看不能活了。
马迪尔的左手已经酸疼无力,全身也很僵硬,他挥了几下右手。右手渐渐有了感觉,但想要完全恢复显然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
战斗只能用惨烈来形容。英格兰尼人在这种绝望的情况下仍旧没有一丝溃逃的意思。英格兰尼皇家近卫骑兵队的实力也确实强大。在先前承受魔法师的攻击后,仍旧有余力对塞斯军造成惨痛的伤害。至少有三百个塞斯人死在这些皇家近卫骑兵队的手上。不过此时剩余的英格兰尼人也已经不多了,但剩下的大多是青铜骑士中的佼佼者或白银骑士。托蒂不愧黄金骑士的称号,在塞斯人的包围中左冲右突,他的身边不时传出濒死者或受伤者的惨呼。此时塞斯人的损失也比较大。以一千二多人的骑兵、步兵的合击之下,仍然损失了四百余人。
当胜利女神开始向塞斯人招手的时候,远处传来可怕隆隆声。有丰富战争经验的阿拉斯子爵一听就知道这是一千以上重骑兵迅速驰来发出的声音。
在这种几乎每个战士都精疲力尽的时候,敌人加入一千重骑兵的生力军意味着什么?阿拉斯子爵已经不敢想象下去了。
离布莱克本很近的马迪尔听到他绝望的呻吟,“原来兰特首领说的是真的!”
马迪尔连忙问:“兰特主公说了什么?”
布莱克本喃喃地回答道:“他说估计敌人的援军用不了很长时间就会到,可我以为他随便猜的……他还说,如果队伍被击败了,去双头河汇合,可我哪知道他说的是真的……”
坚强的汉子用双手撕扯着自己的头发。但这已经改变不了局势了。
越来越多的塞斯人已经明白听到的到底是什么声音,他们脸上都露出绝望的神情。
在众人六神无主的情况下,马迪尔的声音响徹了整个战常
“预备队与所有的骑兵迅速离开,向七号地区撤离。弓箭手、长矛手和魔法师做好准备。剩余的步兵缠住战场上残余的敌人。记住,留下来的人必须做好为塞斯牺牲的准备。我们不必希望胜利,甚至不必苟求活命,我们只求预备队与骑兵能够活着离开!预备队和骑兵不要有丝毫犹豫,否则多拖一刻时间,留下来的战士牺牲得就越不值得!”
看着预备队与骑兵仍旧在犹豫,马迪尔大吼道:“阿拉斯子爵,你难道希望这里更多的战士都因为你的迟疑而丧命吗?”
阿拉斯强打精神大喊道:“预备队和骑兵,随我来!”
看着逐渐远去的预备队和骑兵,马迪尔又环视了一下四周,“光荣战死,还是屈辱求活?!”
塞斯人绝望的心情变成了坚定的死志。
战场上剩余的八百多人齐声大喊“光荣战死!”
托蒂和剩余的皇家骑士们望着眼前的令人震惊的情景,居然没有继续与塞斯人缠斗下去,战场上出现了短暂的平静。
在即将取得胜利的情况下,兰特大帝因为得知伊莉公爵的安全受到威胁而将指挥权交给当时离他最近的高级将领布莱克本伯爵,毫不疑迟就离开如火如荼的战场。魔兽之王的离开,使得当时英格兰尼军岌岌可危的魔法结界减少相当大的压力,因而推迟了一刻钟的时间才被击破。又由于兰特的离开,塞斯军在缺乏军中灵魂的情况下,首先士气不可避免降低了。而当时草率任命的布莱克本伯爵,缺少兰特大帝的战场洞察力及适当的应变能力,与阿拉斯子爵相较,也缺乏足够的谨慎。也许在优势或相等实力的情况下,任命勇猛莽撞的布莱克本伯爵是更好的决定。但在四号伏击点战役中,即使是最为推崇兰特大帝的人,也无法否认兰特大帝在任命上犯的错误。
兰特大帝的行为,对于塞斯人极为惨重的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伊莉公爵的安危在兰特大帝的心目中,与塞斯人极为宝贵的近两千反抗军相比,毋需质疑更为重要。
这样,忠于大帝的皇家历史学家与民间的历史学家对于兰特大帝离开战场行为,是否影响当时战役的结果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关于这场战役的论文,竟然有三篇获得圣华历史奖的提名。而游吟诗人因为这个显然是因为爱情做出的决定,衍生出无数流传后世、脍炙人口的作品。
--摘自《以二十一世纪人的眼光看神圣帝国大帝兰特》
魔兽之王的速度确实很快,我终于领略了风驰电掣的感觉。我与阿呆大约只用了一分钟就到达了相距五公里的营地。
战斗已经接近尾声了,营地里到处是尸体和受重伤的人,地上、墙边、栅栏上……
我的心一紧,连忙向伊莉的营帐赶去。
看见伊莉时,我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她的脸色虽然不好,但显然没有受伤。在她的周围,是一百多个塞斯战士。外围的敌人只有八十多个,却散布在四周,逞现明显的包围态势。我并没有因为敌人数量不多放松警惕。能够让斥候毫无发觉而发动偷袭,这本身就证明了敌人个体实力的高强。而营地内的尸体,十之八九都是塞斯人,这也是很明显的佐证。我必须在单独救出伊莉还是将那八十多人敌人击败连带营救其他战士中做出选择。而足够的信息,是做出选择的前提条件,因此我悄悄隐在一边,注视着情况的发展。
伊莉的营帐,因为她尊贵的身份,被设置成为内营,她的营帐外设有栅栏、陷井。幸亏如此,不然那外围的八十多个人可能早就攻进去了。
“尊贵的塞斯公爵,现在的情况相信你已经很明白了,现在最佳的选择就是体面地投降。在你的营地外,我们鬼魅剑士小队已经杀死了三四百人,而自已才损失了不到二十人。你剩下的一百多部下毫无希望挡住我们的进攻。只要你愿意投降,我们的国王已经同意仍旧保留你塞斯公爵的称号,只是你必须与我们尊贵的五王子结婚。”
听到这里,阿呆一声轻吼。还好那些人都是剑士,没有骑马,不然肯定会被察觉。我轻抚阿呆,安慰它的情绪。这些英格兰人真是该死,连阿呆都看不过去了。
“听说鬼魅剑士小队的成员都不用世俗的名字称呼,那么我暂时称你为鬼魅队长好了。鬼魅队长阁下,多谢你的好意。但是我更愿意用我的鲜血唤醒更多的塞斯人民站起来斗争,所以只能谢绝你的好意。”
“塞斯公爵,我可以直说。我们的国王并不愿意杀死你,因为那的确可能更加刺激塞斯人的反抗情绪。但国王大人也并不禁止我们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杀死你。毕竟你的死亡也可能会降低塞斯人的斗志,使他们不再有效忠对象。剑有两刃,我们固然不愿意受伤害,但是你又何必一定做出让双方都蒙受损失的选择呢?如果指望拖延时间等待你的部下前来营救你,那么你也许会很失望:你部下们的对手是实力更高于我们的皇家近卫骑兵队。而且还有一千重骑兵向那边的战场赶去,算算时间,应该很快就可以加入战场了。为了证实我们并非没有实力攻下这小小的内营,也为了表明我的诚意,现在我展示一下自己的实力。”
说完,他向排在内营门口的持盾手发出一个斗气。看见那个斗气,我的压力更大了——金色的斗气。他最起码已经是风剑士,甚至也许是迅剑士。
营地门口的持盾手被击飞了好几个,受伤轻的连忙爬起来又堵在营地门口,以保护身后的弓箭手。而旁边有的人把受重伤的人扶到伊莉的营帐,有的人接过重盾接替原来持盾手的位置。
鬼魅队长轻蔑地笑笑。他对身边的二十多个人说:“展现一下你们的实力吧。”
二十多个斗气一起击向营地门口,而营地方向射出几个爆焰和斗气。我暗暗松了口气,看来公爵近卫部队并没有太大的损失。敌人除了那个队长具备风剑士或迅剑士的实力外,其余看来只有一两个可能达到了风剑士的水平。
现在我基本有信心了。战场上对待偷袭者,从身后攻击并不违反骑士的守则。我轻笑着对阿呆说:“给他们来个漂亮点的!”
阿呆点点头,一声怒吼。
不得不说鬼魅剑士们的反应很快,几乎所有的鬼魅剑士同时朝我们的方向看过来。可惜还是稍微迟了点。内营正面的剑士遭受了流星火雨突如其来的攻击,拥有圣斗气以下的剑士们,用他们的血肉之躯接受了火雨的洗礼。内营正面只剩下一个队长和几个受伤的人。那几个受伤的反应显然更快些,也许都是风剑士等级的战士,可惜还是没躲过偷袭,已经丧失了大部分的战斗力。
我骑着阿呆冲向惊魂未定的队长。拼斗气我不是他对手,拼魔法,高级魔法所需要的时间太长,低级魔法却又很难击伤拥有圣斗气的人。好在有阿呆。包围内营的鬼魅剑士向他们的队长赶过来,必须速战速决。
从阿呆身上跳下,钢剑直取鬼魅队长面部。并不指望依靠自己的能力迅速打败至少拥有风剑士实力的敌人,但我有自己的王牌:阿呆。
我喜欢比敌人实力高,不喜欢敌人实力比我高。那个鬼魃队长很不讨我喜欢。
在心神未定,措不及防的情况下,他随手一剑就将直取他面部的钢剑荡开。我的右手一麻,连忙用左手发出一记风刃。他又以一记精准的点击击碎了风刃。不过他的好运仅止于此了,阿呆从他背后偷袭,一下就抓裂了他的头部。如果是正面相较,即使阿呆也需要与他搏斗一会儿才能取胜吧。但已经成为尸体的鬼魅队长活着的时候显然心理素质并不过关,在突发事件面前没有保持足够的冷静。他未能一眼看出阿呆是只猞猁,误将我列为主要敌人;如果他不是那么心神不宁,阿呆也未必能够一击成功。
正冲过来的其他鬼魅剑士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他们强大队长居然这么短的时间内就丢掉性命,显然给剩余的人带来了沉重的心理压力。
我对剩余的鬼魅剑士笑了笑(后来某个公爵亲卫说,我当时的模样很象是狞笑。我不能肯定当时笑容一定与天使相似,但未必那么可怕吧?如果真的不那么和蔼可亲,也是被鬼魅队长刚才所说的话所激怒的——我的伊莉去嫁给什么五王子,那我怎么办呢?),慢条斯理骑上阿呆,用尽量平静的语气试图说服剩余的鬼魅剑士:“你们的队长已经到他该去的地方去了。你们是自己走呢,还是要我送上一程!”
很快我就为刚才所说的话而后悔了。其实我应该把后半句改为“我也不为难你们,你们还是自己离开吧”。那样一来,即使他们仍然可能鼓起勇气向我攻击,却也不至于那么疯狂。
因为骑在阿呆身上的缘故吧,我并没有被那群半疯的人击伤。但冲过来围攻剩余敌人的塞斯人,却躺下了三十多人。
下意识地挥动发麻的右手,我环顾四周。身边站着的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染着血,连部队中实力最强的公爵近卫队,也很少没有受伤的。如果那些半疯的人保持平常心与我们搏斗,也许我们的损失会更大些。
伊莉现在变得更坚强了。以往,哪怕不那么危险的情况下,她也会扑向我的怀抱寻求安全感。可是现在她眼中虽然噙着泪,却冷静地问我:“你怎么出现在这里了,部队呢?”
“听到营地遭袭的消息,我把指控权交给布莱克本伯爵就赶过来了。队伍现在的情况我不太清楚。”虽然以我的估计,再对照刚才鬼魅队长的话,我想队伍目前应该已经被打败了。现在已经只是小败还是大败的问题了。
伊莉突然显得有些激动:“你怎么可以作为一军统帅,自己一个人就离开正在激战中的部队呢?你知不知道,你的这个行为可能导致多少英勇的战士无辜死亡?!”
“我是军队的首领,有权判断什么更为重要。我认为塞斯公国的精神领袖是最为重要而且不可替代的!”话一出口,我就有些后悔。我干嘛不让着她点呢?她的复国大业目前遭受如此大的挫折,向我发泄一下又有什么不对呢?
伊莉大声叫道:“你难道没有私心?!”
我无语。她批评得对,但我还不是为了她吗?她现在爱塞斯已经超过了爱我。
部下看见精神领袖批评军中灵魂,都紧紧地闭着嘴。克洛斯确实是个不错的家臣。他帮我解了围。
“公爵大人、主公。现在该怎么办?也许敌人正向我们赶来呢。”
在我爱怜的目光下,伊莉嘤嘤地掩面哭了。我叹口气,“留下十个可以走动的人将受重伤的人尽快移走,其余的人集合,准备去和布莱克本他们汇合。”
一个80公斤左右的人体内提炼出的所有矿物质、蛋白质可以制出大约十个肥皂。但是如果想要凭空制造出一个人,用全世界的物资及能量也未必能够成功。统一大帝兰特。萧的皇家研究所内有一份宝贵的资料,里面记载了一件令许多科学极感兴趣的事。兰仆曾改造过大帝的身体,而那次行为只耗费了兰仆30%的能量。
根据我们从其他相关文件可以得知,兰仆当时全部的能量与我们一个小型核电站一年提供的能量相似。
这是令人欢欣鼓舞的信息。只需要提供肉体,就可以利用能量来进行改造。我们现今科技关于优化人体素质的发展方向,应该将改造研究确定为侧重目标。
——大陆历2035年圣华学校获最佳短文建议奖文章
托蒂现在被我震住了。
由于没有与阿呆比试过,所以不知道它到底有多厉害。现在心里有了个底,它对付一个黄金骑士看来不成问题。早知如此,托蒂要求单挑时我就冲过去,让他明白自做孽不可活的道理。可惜刚才我白白放弃了机会。不过见什么形势说什么话我还是会的。
“托蒂大人,现在你还想与我比试吗?恐怕你连我的坐骑也打不过吧!”
托蒂现在的脸色雪白,也不知是由于气愤还是担心。看见他试图张嘴说话,我连忙接着说:“不错,我的确占了坐骑厉害的优势。但托蒂大人的坐骑也是极佳的照夜狮子马,相信托蒂大人也曾利用骑着照夜狮子马的优势将一些骑着劣马的骑士挑落下马。何况,看托蒂大人手中所持长矛,仅仅从外表的光泽就可以看出,它至少也是一件矮人名匠打造的精品,而我呢,刚才大家也看见了,只不过是一支塞斯出产的普通长矛。托蒂大人是否曾经因为敌人手中的兵器品质不够优良而放弃将他击败呢?”
……
看着托蒂被我气得脸色更白,我洋洋得意地说:“现在托蒂大人是否仍然决定与我单挑呢?”
“多谢兰特大人以诚相待。预先告知鄙人猞猁的强大之处。为免辜负大人好意,我还是取消刚才的要求好了。”说完,他向自己的队伍走回去。
敌我双方的阵上传来嗡嗡的议论声。不过显然托蒂的这个选择非常正确。如果他坚持和我单挑而被击败,他的部下多半会因为士气低落的原因减低战斗力,那样我方就有很大希望轻松取胜。托蒂能屈能伸,和我是一类人。此时我倒生出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那么请问托蒂大人,此时你战又不战,退又不退,是何道理?”我都想好了,假如他答应留下金币撤退,就放他走。如果他不愿意留下金币也要求撤退,我也答应他,待他的阵形松动,战意正消之时,命令阿呆突然发动攻击,那时敌人退意正浓,肯定不会回头作战,阿呆把那辆装载金币的车辆留下来应该不会很难。阿呆为什么会抢金币的理由我都想好了:“我的阿呆与龙有着相似的爱好,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反正也不会有谁去和阿呆对质,更不会有人埋怨阿呆不遵守骑士规则。
“兰特大人虽然武勇,但未必能击败我的部队,何必说大话呢?”
这个托蒂真讨厌。明知道我的部队战力不高,目前也舍不得牺牲太多战士,居然用这么强硬的口气和我说话。
那个没被托蒂一枪挑死的那个小队长灰头灰脸跑过来:“首领,发动总攻击吧。叫那些该死的托蒂。雷洛候爵知道塞斯人的厉害!”
我横了他一眼。托蒂刚才为什么不一枪刺死他?如果那样我宁愿少拿一箱金币。
阿拉斯、布莱克本、巴顿都望着我,等待我的命令。
此时英格兰尼人虽然被我打击了一定的士气,战意不高,但其战斗力仍然不可小觑。贸然采取攻击行为,会造成太大的伤亡,我还要靠手里这点可怜的兵力光复塞斯呢,舍不得随便浪费。
敌人的长矛兵和弓箭手刚才受了重创。而他们的魔法师也稍弱于我们的魔法师。但可惜的是,皇家近卫骑兵实力太强,我的骑士根本不能与之抗衡。看来只好先远距离打击敌人了。
“魔法师就地准备施展魔法;布莱克本带上一队持盾兵指挥弓箭手前进五十米;阿拉斯率两个骑兵小队和两个剑兵小队缓缓前进到弓箭手左翼,如果敌人受攻击后阵形混乱或是撤退,阿拉斯可率领骑兵突击;巴顿率五个剑兵小队保护右翼,传令马迪尔率领他的骑兵小队及其它未得指令的部队在弓箭手身后做预备部队。待我发令后,魔法师和弓箭手展开攻击。”
待弓箭手进入攻击阵地,我举起右手用力一挥,“攻击!”
魔法师和弓箭手展开了攻击。刚才敌人的弓箭手损失了不少,所以在对射中他们很吃亏。魔法师的对抗现在虽然很好看,却暂时没有成果,因为一个个魔法击中结界,发出眩目的光芒,却无法伤害敌人。
站在布莱克本旁边看见他几乎每发一箭,敌阵就倒下一个弓箭手,我真的很佩服他。我现在的箭术也不错,比起马迪尔毫不逊色,只是还没有掌握连株二箭的技巧。但与布莱克本比起来,那可真是献丑不如藏拙了。
我从阿呆身上跳下来,为它挠背。它今天可为我立了大功。
“阿呆,刚才你连发两个魔法,累不累。”
阿呆摇摇头轻吼一声,似乎因为我小瞧它而不高兴。
“那你再朝敌阵发几个魔法,快点打败敌人后我们回去喝酒。”
阿呆乐坏了,它又发出吼叫声,然后一个流星火雨落在结界上。人类发魔法要念咒语,看来阿呆吼叫也是在用它的语言念咒语。我仔细观察敌人的魔法师,他们全都脸色苍白,汗如雨下。看来再过一会儿,结界就会被打破。
正在高兴,突然听见身后传来急驰的奔马声。我回头一看,结果大吃一惊。留守营地的一个传令兵满身是血地向我冲来。跑到我跟前,他再也支持不住,从马上摔下来。我急忙扶起他问到:“发什么了什么事?营地怎么了?!”
传令兵困难地睁开眼,“大人……营……地……被偷袭……克洛斯大人命……我来求援……”
我轻轻放下重伤的传令兵。我恍然大悟,现在阴谋明确了。
怪不得英格兰尼人放松对附近的控制:他们希望附近的抵抗组织汇集到一起。正如同塞斯人与英格兰尼人进行大规模战斗占劣势一样,在游击战中,英格兰尼人也很头疼,因此他们宁愿放开缺口让我们的部队发展壮大。
怪不得这支一千五百人的部队要从我们营地附近通过:人数太多了,我们未必肯与之交战;人数太少,又不起作用。距离太远,我们未必有兴趣攻击;距离太近,我们出征的部队可以很容易收缩,退回营地。
怪不得他们会带上一马车的金币:如果仅仅是军队,在第一波攻击结束后,我们了解了对方的强大实力,就不会再有强行吃下他们的念头,但一马车的金币,可以诱使我们产生贪念。
怪不得托蒂在我并没有太大战意时仍旧不肯撤退:他们的任务想必是缠住我们的主力,那样英格兰尼人就可以从容偷袭我们的营地,以便杀死或擒获伊莉,以瓦解塞斯人的反抗斗志。
据我猜想,偷袭营地的敌人人数未必多,但肯定都是精兵。而且一定还有大部队向我们现在交战的地点赶过来。
可是光知道又有什么用呢?此时撤退必然会遭到托蒂的追击,而我又不可能不回去救援伊莉。我轻声对身边的传令兵说:“你去告诉阿拉斯、巴顿他们营地被袭,我回去救援,现在部队暂时由布莱克本指挥。”
然后我轻轻对布莱克本说:“现在我们占据优势,但你一定要小心谨慎。估计过不了多长时间,敌人的援兵就会到。如果在敌人援兵到达之前将托蒂击败,我们还有一线胜利希望。否则,当队伍被击败时,向西撤退。无论胜负,最后大家在双头河再汇合。”
“首领,你放心去营救公爵大人吧。我一定打胜这一仗!”
听布莱克本这样回答,我犹豫了一下。布莱克本有时候有点冲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考虑如何不败或是败得不要太惨,可他还那么自信,这种情绪很不利。阿拉斯就比他谨慎些,但现在临阵易将显然也欠妥。
我叹口气,将这些担忧抛到脑后。天大地大,保证伊莉不受伤害最大。我骑上阿呆,迅速向营地冲去。
布置结界后,外界的魔法在击破此结界前,无法伤害结界内的生物。但同时,结界内的魔法也无法施加于结界外的生物。谨慎的魔法师往往先布下结界,根据对方攻击的强度推测双方的实力。如果对方实力低于自己,再解除结界进行反攻。
《魔法常识》第六章——魔法师对战的基本攻防知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离我宣布的总攻时间越来越近了。队伍里的气氛越来越紧张,这支敌军与以往我们打败的队伍明显不同。
终于,托蒂大人在十四分三十秒时走了出来。我感到周围的人明显地松了口气,但我自己的不安感觉却没有消除。
托蒂脸上带着微笑,向我们大喊:“兰特大人,经过我们讨论,一致同意……”
身边的弓箭手轻松得连弓箭都垂了下来。
“……自己保管那些金币!”
话音刚落,敌人的魔法师迅速向我们施展火系魔法。由于我们身处林中,火系魔法的威力大增。
我大喊:“所有人离开树林,持盾手靠前掩护。第一小队骑兵随我冲,阿拉斯率剑士随后进行第二波攻击,布莱克本就地指挥弓箭手和魔法师提供支援。巴顿率领预备队,接受布莱克本指挥。”
老兵们听到命令后迅速集结待命了,而一些刚来的新兵还乱糟糟地乱跑。我从一个家臣手中接过3米长的长矛,斜指天空,高呼:“为了塞斯!”
身后的精锐骑兵们也跟着大吼:“为了塞斯!”
“冲啊!”
虽然第一小队只有一百人,但全是我精心挑选的精锐,冒着箭雨冲到敌人阵地五十米前还剩下八十余人在马上。这时敌阵中站在第二排的长矛手向前踏进一步,采取半蹲姿势,斜举长矛。步兵克制骑兵用的长矛约四米长,在骑兵刺中长矛兵前,很容易先被刺中。
按道理我这么冲动地冲锋与自杀差不多,因为未着重铠的轻骑兵很难突破长矛兵的阵地。不过我也有自己的想法。
我猛然将手中长矛掷出,籍着冲刺时的速度,长矛将敌阵的一个长矛兵刺了个对穿。然后我举起右手示意身后骑兵们放缓速度,而我自己却一夹阿呆,利用它的速度猛然冲动离长矛兵五米的地方,冷冷地望着他们。
猞猁可怕的速度是可以利用的一大优势,而我魔武双修的身份也是取胜的法宝。我口中念着咒语,积蓄着力量。现在我已经冲到敌方布下的结界内,可以使用魔法直接攻击到敌方的士兵了。而离我最近的士兵是长矛兵,他离我五米,而长矛只四米。他如果想移动刺我,我自然不会怕一个普通步兵。而那时,长矛兵的阵线也会松动。我倒乐意他冲过来刺我。
一道移动的火墙产生了,迅速向前推去。面对推进的火墙而能纹丝不动的人,几乎不存在。长矛兵慌慌张张后退了,有的甚至为了跑得快些扔下了长矛。我又一挥手,身后的骑兵加速了。现在他们的面前只剩下展示后背的长矛兵,毫无威胁。
敌人的主阵开始松动了。骑兵们在我的带领下毫不留情地将长矛送进敌人的身体,然后拔出重剑,砍杀那些近战时几乎没有防守能力的弓箭手。
正在敌人主阵即将崩溃的时候,托蒂率领他的骑兵部队冲到了我的面前。刚一接触,我发现双方的实力有一定的差距。敌人的骑兵部队里有好几个白银骑士,多数都是青铜骑士。比起我挑选出的精锐骑兵实力仍旧高出一筹。到底是一个国家的皇家亲卫队。
实力差距确实是不可忽视啊!
我赶紧下达撤退的命令。而我自己在后面殿后,缓缓后退。那些白银骑士、青铜骑士倒是想冲过来攻击我,可是他们的坐骑却不肯。
第二波的阿拉斯子爵也很机警,发觉我正在缓缓撤退,便也控制部下们缓缓撤退了。
敌我双方退相距到两百米远的地方。这样的距离刚好在弓箭射程之外。第一次接触,英格兰尼人损失的人数多些,但他们真正的实力是那群托蒂率领的骑士。我很郁闷。皇家近卫骑兵果然不是盖的。即使仅仅只有那队皇家近卫骑兵,我们也未必能消灭他们。我自己现在倒是拥有接近白银骑士的实力了,再加上接近高级魔法师的实力,那七八个白银骑士倒是可以勉强应付。但八十多个青铜骑士呢?即使我精心挑选的精锐也敌不过他们,如果冲进我的队伍中,绝对会造成可怕的灾难。还有那个托蒂队长。他是黄金骑士。如果他出手,我可真没把握。塞斯是个小公国,近十年没出过黄金骑士了,我根本不知道黄金骑士的实力是多少。
随我退下阵地的精锐骑兵仍旧排在我身后。可是现在,我已经丝毫没有让他们冲锋的欲望。敌人不冲击我们已经谢天谢地了,就我手下这群平均实力才是骑士的骑兵怎么与平均实力是青铜骑士的骑兵相抗衡?
布莱克本、阿拉斯和巴顿走到我面前问:“首领,为什么你冲进了敌阵撕开一个大口子后却又退回来了?”
我没好气地说:“当你面前出现一个黄金骑士、七八个白银骑士、八十多个青铜骑士的时候,你会怎么选择?”
三个人面面相觑。
这时托蒂又走出阵前。“塞斯国的胆小鬼们,我的金币就在这里,你们怎么不过来拿了?”
那个说话粗鲁的大块头没等我发令就向托蒂冲过去。如果从严治军,我绝对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但伊莉只允许我训斥部下,连杖刑都老是求情,根本就没法真正达到从严治军的要求。这时候那个该死的大块头冲出去,坏了我的军纪不说,被身为黄金骑士的托蒂一枪挑死,白白坏了我的士气。
我运足力气大声喝道:“我赌黄金骑士托蒂可以一枪挑死身为见习骑士的小队长。谁敢下注和我对赌?!”
听了我的大喝,那个大块头明显一滞。如果他听不进去冲向托蒂而被一枪挑死,我军的士气也不会下降太多,因为我预先说出了他们的等级差别。如果大块头可以撑过一枪,反而会令他们吃惊。
托蒂看到大块头进退不得,对我赞许地微微一笑。
“神魔大人说得对,杀一个见习骑士的确用不了一招。不知神魔大人可否愿意下场与我单挑一局?”
他倒是转得快,和我单挑?如果他只是白银骑士我早冲上去了。哼,古东方文明有句话: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刚才见过我与那几个白银骑士交手的经过,而我对黄金骑士的实力一无所知。能避免还是避免的好。
“这个提议我倒不反对,只怕托蒂大人的马会坚决反对。”
我交待过阿呆,在混战中不要乱发威,免得吓得我方骑士从受惊的马上摔下来。但是单挑时,它自然不受限制。只可惜黄金骑士虽然徒步作战水平会略降一些,但我还是没把握战胜他。如果我连徒步作战的托蒂都不能战胜,我方的士气就会大为下降。毕竟我是他们的神魔大人嘛。
说完这句话,双方的骑士都因为我“诚实”的品质而赞许地点头。
托蒂微吟一下,“那么神魔大人是否愿意换一匹马与我对战呢?”
他左一句神魔大人,右一句神魔大人。不外是知悉了我军对我的个人崇拜情况,意图一举击败我,极大降低我方士气,因而轻松击溃我军。
“托蒂大人,不知你是否知道:龙、猞猁、独角兽、凤凰等,一旦认主,极反对主人再骑别的坐骑?难道身为黄金骑士的托蒂大人连这点常识也不知道吗?”
不管那么多,先阴损他几句,能降低点对方的士气也是好的。对方阵营里果然有好几个骑士皱起了眉。他们当然不相信身为黄金骑士的托蒂不知道这个常识,现在他们认为托蒂为了取胜意图采取不公平的手段。
托蒂有些生气了,“那么我们下马徒步比试如何?”
“哈哈哈!”我大笑三声,大声问身侧的布莱克本:“布莱克本伯爵,你目前是我军中第一射手,对否?”
这正挠到布莱克本痒处,他大声回答:“正是!”
“你可愿意与阿拉斯子爵近战?”
这个布莱克本作为军人有些缺点,不过如果以后去当游吟诗人,还是很有潜质的。
“这个?叫我放弃远距离优势而近战,正如叫大人放弃魔兽之王猞猁徒步作战一样,实在太不公平!”
托蒂气得脸色都有些发白了。“你左一个理由,右一个理由。是否不敢出战?明说便了,何必推三阻四?”
“呔!”我大声喝道:“你诬蔑我不要紧,魔兽之王你也敢轻视?!”
阿呆和我相处久了,闻琴知其雅意。一声怒吼,顿时吓得敌我双方坐骑混乱起来。有的骑兵甚至从马上掉下去。
我心中暗自得意。起码在气势上我占了上风。假如步战可以稳战上风的话,我就要求阿呆大吼,然后大家一起冲了。只可惜皇家近卫骑兵实力实在太强。
确实没有白疼阿呆。它吼完之后,突然发出一个巨大的爆焰射向托蒂。托蒂连忙发出一个圣斗气相抗。爆焰与圣斗气在离托蒂不到10米的地方爆炸,幸亏拥有圣斗气以上的人身体表面布满了斗气,不然他肯定会受伤。他的坐骑却没有那么幸运,身上多处被烧伤,受到惊吓后,长嘶一声后接连人立跃起,托蒂连忙控制他那匹即将暴走的坐骑。这时阿呆又朝敌阵使用了一个流星火雨,已经警惕的敌方魔法师马上布下一个结界。那个威力巨大的流星火雨与结界相撞后,震得敌方魔法师脸色发白。
这时我有点羡慕阿呆,它拥有不低于人类的智慧,却不必遵守人类的道德。虽然我偷袭可能也可以造成同样的后果,但敌我双方都会将卑鄙、毫无骑士风范的评价加在我的身上。阿呆这么做却没有谁会怪它。
表面功夫还是应该做的。我装做安抚阿呆的样子大声对它说:“不要生气,那个人是个傻瓜,很多常识都不知道。你是魔兽之王,别和一个傻子一般见识。”当然,我还是偷偷为它挠背以资奖励。
大多数历史学家都认为,兰特大帝在兰仆的辅助下,几乎没有明显的缺点。但是每当兰特大帝遇上与感情相关的事情时,其判断力就急剧下降。而此时,兰仆也总是三缄其口,任由兰特大帝自己做出决定。这种致命的缺点,在兰特大帝与伊莉公爵的合作期间表现得犹为明显。
当大帝本人以超常的洞察力感觉到危险后,建议伊莉公爵将部队分散。此时伊莉公爵并没有实权,大帝完全可以籍着派出部队远征的名义,将部队分散开。但仅仅因为伊莉公爵不愿意化整为零,大帝就没有再坚持。这种情况,为日后的双头河溃败埋下了伏笔。
--《神圣大帝生平(白话文版)》
经过本人亲自侦察,发现大约二十公里外有一支至少由一千五百人组成的队伍。根据他们的队形、铠甲判断,这支部队的战斗力不弱。他们正在朝着曼城方向进发。如果中途不改变方向,将会从离我们营地不足五公里的地方通过。
我回营地的路上,很苦恼。没有队伍可打,苦恼。可如今这块肥肉太大,实在怕一口吞不下,仍旧是苦恼。
一个人操心太不公平,回到营地,我召开了小队长级的会议。我的帐篷里一下子挤进三十多个人,显得闹哄哄的。虚抬一下手,帐篷里迅速安静了下来。当神魔大人,其实好处真的很多。比如现在,根本不必废话,抬一下手,部下们自然就敬畏地闭上了嘴。
“有一支至少一千五百人的部队即将通过营地附近。”
部下们相互交换着激动兴奋的眼神。前几次带领他们打的胜仗都太容易,这造成他们形成了一种骄傲自大的情绪。而神魔大人的传言,也对这种情绪推波助澜。有利就有弊,我也没办法。
“这支队伍不太好啃。”
这句话没起什么作用。因为前几次为了防止他们过于骄傲大意,我在战前总说“一定要多加小心”、“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之类的话。但敌人太不争气,总是迅速崩溃。现在我说敌人不太好啃,他们当成老生常谈了。
“他们现在大约离我们二十公里处,如果速度不变,两个小时多一点就会到达我们的四号伏击点。好了,现在自由发言。”
待我的自由发言命令一下,会上就沸腾了。
“一千五百人呢!要是能俘虏一千人以上,就可以解决好长时间的供给问题呢。”
“斥候回来没有?我好想知道那支队伍里马匹多不多。我的骑兵小队里还差几匹马呢。”
“你的小队差马,老子就不差了吗?他妈的,把队伍拉过来,一路上损失了好几匹马,到现在还没给老子补上呢!”
“吵什么吵,这一仗打完了不就都有了吗?一千五百人的队伍,一般至少也有两百匹马。就算马匹不够,俘虏一千人换成赎金,那也足够了。”
我在心里暗暗摇头。人多了,训练却没跟上。那些身经百战的战士还好说,而有些由平民组织起来的队伍,除了战斗力偏低外,也没有完全与大部队融合。这些人对伊莉、我以及直属上级的命令还算毫不犹豫执行,对同级甚至别的队伍的上级,就不卖帐了。任何事都有利有弊,民风强悍导致塞斯不易被异族征服,但是相互间融合就稍微困难些。好在有伊莉身为塞斯公国的精神领袖,而我又拥有令人害怕的神魔大人的称呼,所有人都服从我们的命令。有时候我想:如果我和伊莉不回国,塞斯可真要成为一盘散沙了。
“好了,现在安静。一个一个说。”我目视刚才那个讲话很粗鲁的大块头。“你有什么问题没有?”
“没啥问题。还不是照老样子。先用弓箭、魔法攻击,再总突击。一冲出去,那个兔崽不就马上投降了?”
我看着阿拉斯子爵。“你呢,你有什么疑问没有?”
到底是一位身经百战的老将,在这样的情绪氛围中仍旧保持着持重的态度。
“我确实有个问题。这么长时间内,英格兰尼人都没有派部队通过我们营地附近了。我觉得这回有点反常。”
布莱克本伯爵反驳说:“那又怎么样?区区一千五百人的队伍,我们有近两千五百人,又在兰特首领的带领下,想战胜他们根本不必考虑太多。”
“我们虽然有近两千五百人,可是其中有近一千人是附近来投靠的平民。他们的战斗力偏低,在千人以上规模的战争中几乎起不了除了恫吓以外的作用。”
“那又怎么样?就算我们只有一千五百人,我还是有信心战胜英格兰尼人。”
“战斗取胜与否难道取决于是否有信心吗?……”
……
看他们争得面红耳赤,我只好出面。
“别吵了,听我说。虽然我也觉得这次情况颇为反常,但这么大一块肥肉从嘴边溜走,确实心有不甘。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那是一个陷井的前提下,谁舍得放弃?你吗,阿拉斯子爵?”我问子爵。
子爵想了想,还是摇摇头说:“诱惑太大啊。”
“好,既然决定做,就要做到最好。这一次,增派一倍斥候进行侦察。新兵大队留下六个小队防守营地。我们去尝尝那块肥肉的滋味。”
两个小时后,这支部队果然出现在我们埋伏的地点。心中不安的感觉越来越明显了,但如今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我一挥手,弓箭手和魔法师们开始哪动攻击了。这回不是运输部队,所以魔法师们毫无顾忌,利箭、火球、冰箭、风刃向那支部队倾泄过去。
总是盼着遇到强一点的敌手,这回遇到了,却让我不由地担心。往常,在这种程度的偷袭下,敌人早就混乱了。可现在的敌人却保持着基本完整的队形。魔法师们迅速合力布下结界,持盾兵们站在外侧,后面站着弓箭手。在最初的偷袭过后,敌人现在已经完全控制住自己的队伍了。如果我下令继续由弓箭手、魔法师攻击,已经得不到什么太大的利益了。而如果下令骑兵、步兵强攻,敌人的持盾兵后面除了弓箭手外还有长枪兵。这样完善的准备下想要用骑兵撕开敌方的阵形,不太容易。即使靠骑兵强力冲击可以取胜,也会是惨胜。手头上这么点可怜的兵力,浪费不得。
我吩咐弓箭手和魔法师们停止攻击,这时敌阵中走一名披着白色披肩的将领。
“英格兰尼国托蒂。雷洛候爵,前琥。雷洛亲王之侄兼弟子,皇家近卫骑兵队队长,黄金骑士,要求与兰特。萧伯爵大人对话。”
心里有点疑惑,英格兰尼人怎么知道我的?不过我还是骑着阿呆走出树林。阿呆得意地一声长啸,我们的战马还好,敌人的战马混乱起来。不过这种情况对局势没有太大帮助。敌方此时并不依靠骑兵的力量。
对面的男子大约三十多数,看起来还很帅气的。嗯,有股成熟男人的韵味,我摸摸下巴上不算硬的绒毛暗暗想,我也蛮英俊,等年纪大些后,一定可以比他得到更多女性的青睐。
正胡思乱想得不成名堂,托蒂开口说话了:“我们愿意送给大人一箱金币,买下通过此处的权力。”他说完后向后面做了个手势,他的部下迅速从一辆装载满箱子的车上抬下一个箱子打开,里面果然是金光闪闪的金子。我眯起眼睛盯着托蒂,阴谋的味道越来越浓了。
正在琢磨到底阴谋在哪儿,身后冲过来两个人。一个是开会时讲话很粗鲁的大块头,一个是布莱克本伯爵。
布莱克本伯爵好歹还有几分贵族的形象,“首领,那些金币全都留下来就放他们走吧。”
那个大块头更狠些,“头儿,连人带钱都留下来。这回我们可算遇上财神爷了。”
我在心里暗暗咒骂:大块头是新来的,你布莱克本却是依老卖老。你们都有理由,我的军纪不必执行了?!看见金子,连我是神魔大人也忘了。没我的命令就这么冲出来,白白被托蒂看笑话!
不过此时不是批评他们的时候,只好顺着他们俩的话说:“托蒂大人,你也听见了。我的部下很希望能够帮你管理那些金币,不知大人是否可以赏个面子成全他们的心愿?”
托蒂沉吟一下,回答说:“我要和几个部下商量一下,请兰特大人稍等片刻。”
诡异,太诡异!我缓缓退回阵中。大声说:“我等一刻钟,如果一刻钟之后托蒂大人没给出我部下希望的答复。我将进行攻击。”
由赎金赎回的贵族、剑士、魔法师,在六个月内不得参加任何非私人性质的战斗,在一年内不得与原先的抓获者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如果违反此规定者,由违反规定者所在国取消他的贵族身份,由剑士协会、魔法师协会分别予以降级直至完全取消其等级资格的处罚。
非贵族弓箭手,多次(包括两次)违反此规定,可以按以上标准处罚。
骑士违反此规定,则骑士协会有权对违反此规定者直接处以剥夺骑士资格的处罚,情节恶劣者,例如伤害原先抓获者,可判处死刑。
--《大陆战争公约》俘虏处理条例第二条
我与阿呆嬉闹的场面被部下看见后传开了,这更加坚定了他们错误的认知。他们认为我与阿呆在搏斗,而那是神魔修练格斗技巧的方式。好在这种谣言没让阿呆听见,不然他一使小性子真把我压昏过去,那我什么形象都没了。
军营里,部下们见了我愈发敬畏。当面,根据不同的身份他们称呼我为首领或是主公,背地里,他们称我为神魔大人。只有有限的几个人象以前那样看待我。
马迪尔是其中一个。但是让我奇怪的是,我将闪电赐与他了,为什么他最近却有些情绪失常呢?大多数将领都不在意部下的精神状况,但是我知道:带着负面情绪上战场是危险的。所以在上战场之前,我不但要求每个人的身体状况达到最佳,还尽量调节他们的情绪状况。
有天我看见马迪尔一个人躲在林边发呆,便走了过去。
谈话有时候需要单刀直入,有时候却又需要迂回。说实话,这要求很高的判断力,而此时我还没达到,所以只能先随便试试。
“马迪尔,上回交给你办的俘虏处理得怎么样了?”
马迪尔似乎被吓了一跳。都快达到青铜骑士实力的人了,警觉性却这么低,看来心事真的不轻。
“英格兰尼人交付了合理的赎金,我把他们放回去了。”
“你不喜欢闪电吗?”
马迪尔警觉起来。一谈起闪电,马迪尔向来神采奕奕,从来没有过例外。“你为什么这么问?你知道的,我喜欢它喜欢极了!”想了想,他又补充一句:“闪电现在比我的生命还重要,要是去失它,我简直活不下去了。”
我失笑。“我只是想问问,为什么这几天你有些闷闷不乐。得到闪电不是你最快乐的事情吗?”
他长叹一口气。
“看见你和阿呆玩的那么快乐,我想起了爱塞和伊莉丝。”
我也沉默了。老公爵被包围的那次战斗中,马迪尔的伤势还没好,没有参加。那时没人控制爱塞和伊莉丝,结果双双被杀了。伊莉刚刚与大家会合时,问及伊莉丝,当时就令马迪尔痛苦过一阵子。他是个念旧的人,现在看到我的阿呆,又陷入了痛苦的回忆中。
爱塞和伊莉丝还是我送给他和阿拉卡的呢,结果两只可爱的小动物被英格兰尼人杀掉了。其实也不必太怪罪英格兰尼人。在我们眼里,爱塞和伊莉丝是可爱的宠物,在英格兰尼人眼中,它们却是可恶的杀手。立场不同罢了。
我拍拍他的肩,“别那么沮丧。如果你喜欢,以后我再送你一只小冰狼,十只也行。”
马迪尔无所谓地笑笑。“不必了,回忆过去的痛苦也有好处,那样会更珍惜现在的幸福。不是吗?”
什么时候马迪尔变得这么有哲理性了?不过他能够把问题完全想通,我也就真的放心了。
战争似乎朝着对我们有利的一面发展着。伊莉公爵归国的消息被我们传出去后,令人奇怪的是,英格兰人并没有对附近加强控制,前来投靠的塞斯人五个一伙,十个一群地加入我们的队伍。甚至还有一百多人的队伍也离开他们习惯的根据地,来到伊莉公爵的麾下。
我总觉得其中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但又想不明白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后来的几场战斗我们也轻易地取胜了,只是我们不得不到远离营地十几公里的地方做战,以营地半径为十公里的地带简直成了英格兰尼人的兵力真空地带。
人越来越多,补给的包袱也相应沉重了。我建议伊莉还是将队伍化整为零,因为反正正面大规模的战役我们不可能占据优势,而队伍多了后,目标加大,补给困难,对我们而言没什么好处。可是伊莉不听。她认为她的子民前来投靠,绝对不能因为补给的问题赶他们走。给阿拉卡的信有了回音。他现在没有继续在圣华学校读书,而是利用我给他的那些钱开始经商。以前他自吹自擂说老师认为他是经商天才,我们多数人都嗤之以鼻。然而事实证明一切,当时我给了他一千五金币,现在他知道我们的困难后,仅仅从流动资金中就挤出三千金币为我们在法兰西奥(法兰西奥与塞斯相邻)购买了最需要的物资,并委托名声好的佣兵团送到我们营地。
三千金币对于战争消耗来说确实是大海中的一滴水,但对于阿拉卡而言,相信也很不容易了。到目前为止,部队已经达到二千三百余人了,三千金币扣去付给佣兵团的五百,购买的药品、战马根本就是杯水车薪。作为首领,不仅仅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和负担,真是叫人头疼啊。
英格兰尼人已经不从附近运输补给品了。他们宁愿远远绕个大圈子,哪怕多走十倍的距离,也不肯从离我们营地十公里以内的地方通过。不得已,我只有对敌人的军队打主意了,战争中取得的赎金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没办法,人穷疯了的时候就是这样的。
现在我已经能够熟练施展四级气系魔法隐身术了。我喜欢施展隐身术然后偷偷走到伊莉背后将她环住,惹得她轻呼娇嗔。后来我想偷偷吓唬马迪尔,可是没等我吓唬他,他就问我:“主公,找我有什么事吗?”,倒把我吓了一跳。我以为那是因为他修练武技听觉好的缘故,所以又去吓唬克洛斯,结果克洛斯也在我拍他肩膀之前恭喜我:“主公的隐身术练得很好了。在整个营地里,就连高级魔法师也使不出象主公的这样熟练的隐身术。”
这下我彻底弄不明白了。克洛斯怎么也发现我了呢?我收回隐身术问克洛斯。克洛斯回答说:“其实无论是战士还是魔法师,等级越高就会对能量越敏感。马迪尔已经突破瓶颈成为青铜骑士了,而我前些日子也拥有了魔法师的实力,因而当你走近时,我们会对能量波动有所察觉。营地里能够使四级魔法的人基本上只有那些高级魔法师,而他们几乎都是五十岁以上的老头子,谁会那么无聊浪费宝贵的魔法力和我们开玩笑呢?用脚趾想也可以知道,只能是我们那位年轻充满活力,而且魔法多得可以随便浪费掉的主公了。”
我摸摸头,没意思。原来伊莉早知道我偷袭。
隐身术不能接近能力高的人,没办法,只好去办正事。虽然用隐身术无法吓唬能力高的人,但用来侦察还不错。三级飞行术加持四级隐身术,真是帅呆了。阿呆什么都好,可惜就是不能说话或写字,它只能向我表达简单的意思。要不然派它出去侦察也很不错。它的视力好,速度又快,我可以省多少力啊。嗯,我决定了。以后要加强对阿呆的训练。虽然它是魔兽之首,而且还能听懂人言,但不会说话太可惜了。鹦鹉都可以说话,猞猁应该也可以的。
……
身边的阿呆无缘无故打了个冷颤。
……
塞斯公国第二十九任公爵——伊莉公爵,深受人民爱戴。她的这种品质,从复国战争中她所经历的第一场战役中就完全表现出来。虽然因为得了重感冒被兰特大帝强行禁止参加战斗,但她还是冒着加重病情的危险站在营地门口等待战士们的归来。
那场战役大获全胜,一些战士认为是兰特大帝的功劳,也有一些战士认为是伊莉公爵的行为感动了上天。而大部分战士则认为,两者兼而有之。有一点可以确定,当时被伊莉公爵亲自迎接的279人,在日后复国战争中最为艰苦残酷的时期,无一背叛或逃跑。相信伊莉公爵在营地门口迎接他们的举动对他们日后的行为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塞斯公国地方志》
突然发现猞猁背上有个锦袋,我打开看,里面是一封信。
主人:在寻找能量补充时,我遇见了这只猞猁。在主动攻击我而被轻易制服后,它非要臣服于我。我告诉它:我是您的仆人,如果它一定要臣服,就认您为主人。它思考片刻,同意了。它已经知道您的实力不强,猞猁一经认主,极为忠诚,您不必担心。
这只猞猁刚刚成年,有些调皮,请主人见谅。它在猞猁族中的名字音译是“阿呆”,您也可以为它另起一个名字。
由于没有正规的能量补充装置,能量补充得很缓慢。我还需要过些时候才能回到主人身边。请主人多加保重。
兰仆
我差点没笑得跌下去。这么凶猛的猞猁居然叫阿呆!我摸摸它的头轻声喊:“阿呆。”它回过头,脸上全是迷惑的表情。我估计,它不明白我怎么知道它的名字。阿呆虽然能听懂人言,但不识字呵。“你能让那些战马不害怕你吗?”
阿呆点点头,然后呼啸几声。当它呼啸完后,战马果然不再骚动了。我无聊地猜测阿呆对战马们说了些什么呢?也许是“不许害怕,再害怕我就吃了你”吧。
高明的骑士可以不握缰绳,只用双脚将战马控制自如。看来我骑阿呆,也必然只能用双脚控制了。猞猁可以喷出火系的魔法,用缰绳控制方向太限制它。
现在知道阿呆果然奉我为主,我恨不得跳下去好好亲亲它。不过现在正事要紧。我对着部下们大声说道:“塞斯公国的英勇儿郎们,出发!”
没想到我指挥的第一场战役那么平淡无奇。虽然是后勤部队,至少也应该象征性地抵抗一下吧。
当英格兰尼人进入我们的包围圈后,弓箭手和魔法师首先发动攻击。魔法师被我下令不许用火系魔法攻击,以免将补给品烧毁。弓箭手和魔法师的第一轮攻击还未结束,剑士和骑士们都有些按捺不住了。我发出全体攻击的命令。
随着一声长啸,当我骑着阿呆跃出树林出现在敌人面前时,正在震惊马匹为什么不听命令的时候,敌人被随后出现的我吓坏了(不要联想到狐假虎威这个词,敌人确实是被我魔剑士的身份吓坏的,因为我用一个斗气就解决了试图组织抵抗的敌方首领)。我哈哈大笑三声,正准备说句什么台词,那些死不要脸的英格兰尼人居然没等我说出台词就纷纷扔下手中的兵器,乘乘抱着头哆嗦着自动列好队了。
等部下们完全控制好俘虏,整个行动花了不到五分钟。我方除了有一个人因为搬补给品时太兴奋而不小心砸伤脚外,无一伤亡。
所有的人都很兴奋。阿拉斯子爵激动得嘴唇直颤。他恭恭敬敬地对我说:“我从军近三十年,参加大小战役近百次,从来没有一次这么漂亮的。首领,你太让我吃惊了。”
听了他的恭维,我有些无精打彩。事实是敌人太弱了嘛,也不知别的人是否会那么想。这次战役实在太奇怪,也不知威望到底建立起来没有。
不过还好,至少伊莉对我满意极了。当我们返回营地时,她居然不守诺言站在营地门口等我。先是看见我骑着阿呆,吃了一惊。当看到我们身上干干净净没有血迹时,她露出迷惑的神情。(后来私下里,她向我解释:最初她没认出阿呆是猞猁,所以没害怕。看到我们身上没拼斗过的痕迹,以为我们没遇上敌人,空手而回了。)当看到驮着大量补给品的车马出现在她的视线中时,她尖叫着向我扑过来。我始终弄不明白,为什么下至奴隶、上至女王,只要是散发青春气息的女孩,都会有尖叫的本能?不过现在不是考虑那种乱七八糟事情的时候,我可不想她扑到阿呆身上,谁知道阿呆会不会生气。我连忙跳下来,迎接她热情的拥抱。
都是代表塞斯公国形象的公爵了,还在这么多人面前这样子——呵呵,不过我喜欢。热恋这么久,她终于主动亲起我来。啊,真幸福。
正被她吻得晕乎乎的,她突然推开我,害羞地看着大家。年长者露出微笑,而年轻的人则多数露出羡慕的表情。
她吱吱唔唔终于挤出一句“大家还好吧。”
我搂过她的肩,笑嘻嘻地说:“无一伤亡。”
她望着我,露出惊喜和崇拜的神情。我最喜欢看她这种表情了,可惜她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对大家说:“大家快回营休息吧。”
伊莉公爵能够冒重感冒站在着营地门口迎接归来的战士,令他们极为感动。
虽然对战役的精彩程度有一定的失望,但对那些补给品的满意程度,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就连最狡猾的商人也不会提出什么批评。现在我是首领了,不能象以前那么没有章法。我命令今晚公爵近卫只许吃东西,不许喝酒,然后又抽调出十个人躲在营地外做暗哨。然后,庆功狂欢!今天的战役过后,敌人将会对我们投入更多的注意,战士们能够象今天这么放松享受的日子几乎很难再有了。反正至少今天敌人还不会有什么大举动,狂欢先!
本来打算让阿呆也帮忙站站岗的,有它在营地外偶尔吼几声,敌人想用骑兵偷袭将成为笑柄。可惜阿呆居然有一个比喜欢被我挠痒痒更为奇怪的爱好:它喜欢喝酒!而且酒量还特别大!
相信许多人都明白今后的形势,因而今天都尽情放松。会喝点酒的人几乎都喝得泠汀大醉。后来我也喝多了,依稀记得有人和抢阿呆抢酒喝。好在阿呆很顽皮,只是衔着酒瓶在营地乱跑。唉,老虎嘴里夺食的人已经够勇敢了,竟然还有人敢从猞猁嘴里抢东西。真胆大。
醒来后我本来准备找出昨天那个胆大包天的人,提醒他下回不要干这么危险的事。哪知乔一早就走进我的帐篷,一脸严肃地说:“主公,我要进谏。虽然不中听,但希望您以后不要给猞猁喝酒,至少,您不要与它抢酒喝。虽然不知道您的实力到底有多少,但喝醉酒的情况下被猞猁误伤就太不值得了。”
我有些讪讪地。我倒是记得的确有人与阿呆抢酒喝,本来还打算教训他一顿的,可是不知道那个人就是我。我只好乘乘地点点头,回答知道了。
虽然憨直的乔不会骗我,毕竟不能完全确定。也许他也喝醉了呢?也许当时他看错了呢?
我走出帐篷,随处查看。士兵们看我的神情多了点什么,似乎是敬畏。我拉住一个畏畏缩缩想溜走的弓箭手。“你看见我为什么跑?”
他吞咽了口唾沫,“昨天您的坐骑魔兽猞猁出现时,就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您是拥有神魔的力量的人。另一种是:您是神魔大人降世。晚上庆功宴时又传出您从猞猁嘴里争抢酒的事情,更加确认了那两种说法。我们都是普通人,所以对您有些敬畏。”
我真是佩服人们的想象力。这种事情也想得出来。不过被士兵敬畏倒也不是什么特别坏的事,而这种谣言在某种程度还可以提高部队的士气,所以我并不特别想禁止。
不管了,先去找罪魁祸首算帐去。我放开那个很害怕的士兵,其实我很想和他开句玩笑“反正我不又会生吃了你。”不过我担心这句话会引起负面联想,所以忍住没说。
走到营地外,我大叫一声“阿呆!”
结果阿呆迅速出现在我眼前。到底是魔兽之首!我越看越喜欢:扑上去抱住它的脖子,用力扯它的耳朵。
“死阿呆,你知不知道,现在我的部下认为我是神魔,就差认为我会吃人了。”
阿呆用无辜的眼神看着我,然后把我扑倒。虽然它没有用力,还是差点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我用力将它掀翻:“阿呆,你不要压着我,你都不知道你有多重。要减肥,知道吗,要减肥!”
哪知不说还好,说了这句话后,阿呆又压住我,硬是压得我差点断了气才把我从它的魔爪下放出来。我气喘嘘嘘地想:难道我说到它的痛处了?难道它在猞猁族里的确算是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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