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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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猞猁,魔兽之王,偶尔出现在人界。性情凶猛;行动迅捷无声,最高速度可以与射出的利箭相媲美;爪尖牙利,可以抓裂品质为二级的盾牌和铠甲;皮坚硬无比,以猞猁皮制成的软甲,价值十万金以上,柔软,受到普通斗气及二级以下魔法攻击时,着甲者丝毫不会受伤;力大无穷,成年猞猁的力量可与九头牛再加两只虎相抗衡。擅长火系魔法,成年猞猁可使用火系四级魔法地狱烈焰,且施展魔法非常迅速。拥有令百兽畏惧的能力。是神界圣兽凤凰的天敌,一旦相见,双方相斗致死方休。懂人言,被拥有强大力量之人制服后,终身跟随,极忠诚。喜欢主人为之挠后背和肚皮。有一种无法证实的猜测:猞猁乐于认主,是因为它太过喜欢人类为它挠痒。

    附猞猁速描一张——《山海经。奇兽篇》

    在塞斯复国战争中,兰特大帝拥有一只猞猁。这种情况令后世百思不得其解:猞猁只服从力量比自己强大的生物。但在塞斯复国战的时候,兰特大帝表现出来的实力,根本不足以令猞猁服从。有部分人认为,当时大帝为了在战略上取得更大的利益,隐藏了自身真正的实力。但他们无法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为什么当兰特大帝与英格兰尼大军交战时,在身负重伤的危险情况下,仍旧不表现出真正的力量。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

    派出的斥侯得到一个消息,一只两百余人的敌军后勤部队将在两个小时后从附近通过。我大喜过望。他们作为我取得第一次战斗胜利的祭品再好不过了。作为后勤部队,作战能力相对较低,我们以强击弱,以多打少,以有备攻无备,赢的不要太容易。而打胜之后,还可以取得大量的补给品,对于我们这样一只近来供给严重缺乏的队伍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而对于我个人来说,取得第一场战斗的胜利,有利于加深在部下中的威望,提升他们的信心。虽然以我们的实力,特别是经过整编后,击溃一支普通混编大队(一般约千人左右)也并不困难。但那样一来会造成相当的人员损失,二来没有物资的刺激,效果就差多了。这支后勤部队简直可以说是英格兰尼人送给我作为这支部队总指挥的贺礼。

    伊莉昨天得到重感冒,我强行将她按在床上(差点就用绑了),对她说:“我的亲亲宝贝,这回你就老老实实躲在床上休息吧。如果外出被风吹,回重了病情,你忠诚的部下们会更担心的。你难道非要让他们为你更担心吗?”伊莉想了想,终于作出了在床上好好休息的承诺。但在她承诺之前,我被迫作出了两个承诺:一、毫发无伤地回来。二、打个大胜仗回来。

    迅速召集全体战斗人员。

    我站在一个搭起的简易木台上,开始了战前动员。

    “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说完这句话后,我威严地向台下望了一眼。经过短短四十几天的训练,他们还不能做到天上下冰雹也无动于衷,但至少在我说过这句话后台下没有传来嗡嗡声。我满意地在心中给他们打了六分。嗯,这些天的军纪训练效果还不错。

    “有人为我们送补给品来了。”

    台下虽然没有人私下交谈,但多数人的眼神里都露出激动的神情。唉,也太小家子气了,不就是吃了四五天的野草和稀粥吗,至于这么激动吗!坏了,一想到抢到补给品后,可以大吃饱吃一顿,我的肚子也不听命令咕咕地私自发言了。靠,台下纪律这么好干什么?鸦雀无声的情况下,我肚子的抗议声被部下们听得清清楚楚。我尴尬地笑笑。这下真的坏了,台下发出了哄笑声。

    我暗自决定,打完这场战后,一定要特别加强对他们的训练,至少要让他们达到听到我肚子咕咕叫的声音时不许发笑的程度。其实我本来不必与战士们一样吃野草、喝稀粥,连特别行动队和各小队正副队长都享受特殊待遇,分配有足够的粮食。但大陆历1401年的饥荒,外公以自己的言行教育了我:想要得到他人真正的尊重,应该与他们同甘苦(虽然外公还没做到真正饿肚子的程度,但已经足以使外公成为塞斯公国最受领土人民爱戴的领主)。

    “送补给品的,是英格兰尼军队。你们说,我们应该对他们客气吗?”

    “不应该!”,台下发出怒吼。

    “嗯,好的。既然大家都愿意接受英格兰人的礼物,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他们的好意。现在,准备出发!……”

    我骑上闪电,面对部队进行最后的检阅。虽然大家这些天忍饥挨饿,对战斗力会有一定的影响,但他们的精神状况非常好。

    正准备转身前进,部队突然骚动起来,特别是骑兵部队,马匹惊恐地后退,骑兵的队形一片混乱。外公常常告诉我:处变不惊是身为名将所必备的品质。虽然出于本能,我有着极其强烈的向后看的欲望,因为以魔剑士的实力,我此时也察觉身后突然出现了一种带有强大力量的生物,拥有这样强大的实力的生物,不是魔兽就是神兽。

    闪电居然也不安起来,我差不多可以肯定身后出现的是魔兽。因为神兽不会让那些马匹如此害怕,居然连闪电也出现了罕见的不安情绪,但我仍旧用尽量平静的语气斥喝道:“不就是一只魔兽嘛,你们不要害怕。”说完,我缓缓拉到缰绳令闪电转过身。

    眼前的魔兽并不特别大,比马大不了多少。但它的危险气息让我感觉到,只要它扑向我,我未必能够躲过它的第一击。

    乔最先跑到我的身边,神情戒备地盯着那只魔兽,马迪尔也跳下马,与克洛斯一起到达我的身边。这时,乔低声对我说:“主公,你先退后几步,它是猞猁。如果它作出攻击,请主公先行撤退。”马迪尔和克洛斯听见了,坚定地分别站在我的左右护卫。

    身后传来阿拉斯抽气的声音,“天啊,是魔兽猞猁!”队形更加混乱了。

    这时我倒不怪他动摇军心,任何人的心理都有承受极限。即便是所谓意志最坚定的人,也会遇上让他们害怕的事,只不过能够让他们害怕的事相对较少罢了。再说,传说中猞猁的实力,虽然不能说可以自身毫发无伤就消灭我们,但击溃我的部队也并非天方夜谭。

    按道理说不应该盯着动物的眼睛,因为那样会是软弱的动物不安,而有实力的动物将被激怒,但猞猁不在此例。因为传说中猞猁能听懂人言,对于它,不能以简单的动物看待。我望向它的眼睛,发现它正在仔细观察我,似乎眼里还带着一丝好奇。

    与猞猁对峙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部下向我靠过来。虽然他们没敢主动向猞猁攻击,但他们七嘴八舌的话还是让我感到很窝心。

    “主公,你先后退几步。”

    “首领,猞猁很危险,请您回去保护公爵大人。”

    “大人,请您后退几步观看我与猞猁的决斗。您站在这么前面,我怕施展不开。”

    ……

    我举起手,示意他们安静。

    据说猞猁性情凶猛,但它为什么与我对视这么半天仍旧不进行攻击呢?没听说过猞猁自己会对食物进行加工处理的,那它自然不是在思考红烧还是清蒸的问题。

    我跳下马,缓步向它走去。也许是猞猁并没有表现出攻击的意思,所以身后除了马匹惊恐的嘶叫声,没有部下说话声音。他们担心说话会刺激猞猁,毕竟猞猁能够听懂人言。

    本来外公也曾说过:为名将者,不可轻易涉险。无奈我才十八岁,再怎么克制,还是有一定的好奇心和冒险欲望。再说此时这种情况下,它如果想对我不利,早在突然出现时就从我背后袭击了,它可不管什么骑士道德。那样,我估计早就莫名其妙死掉了。所以我判断它对我并不怀有恶意。

    走到伸手可以摸到它的距离,它做了一个吓我一大跳的举动。它先是摇摇尾巴,然后躺在我的脚下,露出肚皮。这举动和上回冰狼臣服我时的举动一模一样,难道魔兽之王无缘无故要向我臣服?它疯了?!高智慧就是有一点不好,有发疯的可能。不过我还是试探地为它挠了挠肚皮,它从鼻子里发出高兴的声音。结果这声音让战马们更吓坏了,有的战马居然吓出屎来。它竟然眯上眼睛享受起来,更可恨的是,十几秒后,它还要求换地方挠,它站起身示意我为它挠后背。堂堂伯爵兼男爵大人难道沦落为挠痒工了吗?我的命不会那么苦吧。好在几分钟后,它终于爬起来,然后示意我坐到它背上。

    虽然内心战战兢兢,但我仍旧作出沉着的样子爬上猞猁,对马迪尔说:“马迪尔,闪电现在暂时由你骑。”

    仍旧是老一套,马迪尔高兴,乔羡慕。不过这回添了个猞猁。它侧过头,虽然不能正面看着我,但我还是明白它表示不满。

    听说高智慧魔兽、神兽以及龙臣服于人类后,极不喜欢主人拥有其它坐骑。我试着说:“嗯,马迪尔,你曾经偷偷骑过闪电好几次,你这么喜欢闪电,我干脆正式将闪电赐于你。”

    这回,马迪尔大喜,乔惊羡,而猞猁也露出满意的神情。可是,我好心疼。四万金币啊!想当初我为几百金币就愁得找不着北,现在四万金币在猞猁的淫威下一下子就离我远去了。

    部下们大多露出震惊的表情,也有一些热衷名剑宝马的人露出惊羡的神情。布莱克本伯爵好不容易将张大的嘴巴合拢,擦擦嘴边的口水问:“首领,你是这只猞猁的主人?”

    对于这个问题,我只能含含糊糊地嗯了一声。我是它的主人吗?我自己还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作者语:对于起名字,向来是我最烦的问题。但主人公威风而又厉害的猞猁不能没个名字,而且又似乎不适合有个和人一样的名字。目前草拟将它叫为阿呆。有什么意见的可以提出。

    如此厉害的魔兽却有那么土的名字,感到有些对不起它。

    大帝在参加塞斯的复国战争开始,对他的首支部队进行了整编。整编地点在安德烈村,因而此次整编被称之为安得烈整编事件。自从大帝将未来的塞斯公国战斗力最强的第一团进行整编后,这只部队战力大为提升。在伟大的大帝带领下,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

    安得烈整编事件中,发生了一件历史学家为之争论不休的话题:为什么兰特大帝在得到部队的指挥权后虽然马上向外宣称公爵回来的消息,却没有首先进行对伊莉公爵的效忠仪式。部分历史学家认为,兰特大帝早就心怀征服天下大志,自然不肯屈居伊莉公爵手下,向某个人效忠,因而故意忽略了举行对公爵的效忠仪式。而另一部分历史学家认为,兰特大帝本来准备在光复塞斯公国之后,再正式举行效忠仪式的,只不过由于各种意外,致使效忠仪式始终没有举行。效忠仪式是一个很神圣的仪式,草草举行,是对伊莉公爵的不尊重,也是对仪式的一种污辱。

    --《神圣大帝生平(白话文版)》

    没想到最先遇到的,居然是我们的熟人——如果闪电可以算做人的话。闪电欢快地嘶叫着跑到我跟前,而我也从嘴里发出毫无意义的叫喊声冲向闪电,然后紧紧地抱住它的脖子。

    在寻找抵抗队伍的期间,伊莉很坚强。可是当她看见后面出现的马迪尔、乔、克洛斯之后,她小嘴的一扁,眼泪又忍不住流出了眼眶。当然,除了乔,大家都因为能够活着见面而让眼泪暂时放纵了。

    放开闪电后,我走向三个人。一时之间,我们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最终,还是乔先开了口:“主公,我们听说了你在附近的消息,所以赶了过来。”

    一时间,我感觉恍如隔世。三个人看起来都比以前瘦多了,以前高瘦的乔现在显得更瘦了。

    我用力拍打着马迪尔的肩,“马迪尔,你现在瘦多了。不过还好,看起来更英俊些!想必兰妮会更喜欢现在你的模样吧。”乔听到这句话,显得莫名其妙。也不能说他傻,因为我也是从后来收到兰特的来信察觉的。马迪尔憨憨地笑笑。

    转向乔,“乔,用我赐你的剑杀过几个敌人?比起马迪尔怎么样?”

    乔自豪地说:“比他那臭小子自然强多了。连作为魔法师的克洛斯也没我杀的敌人多呢。”

    克洛斯这时恢复了冷静,向我行了礼后,又向伊莉行了一个礼。

    “对不起,郡主。我没能保护好公爵大人。”

    心直口快的乔大声说:“郡主,其实克洛斯已经做得很好了。上次被包围时,如果不是因为克洛斯不顾性命地殿后,我们大家可能都不能活着见到主公和你了。那一次克洛斯自己也身负重伤,也和我们失散了。前些日子我们汇合时,他的伤都还没好呢。”

    我和伊莉下意识地看了看他那挟在肩下做为拐杖的木棍。

    叹了口气,我拍拍他的肩。“你不必难过,在那种情况下你已经尽力了,伊莉郡主不会怪你的。”

    伊莉哽咽着安慰克洛斯:“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相信父亲对你所做的一切也是很满意的。谢谢你,克洛斯。”

    我看了看周围的人群,有几个以前认识的人。其中有公爵的直属部下,也有上位贵族和他们的家臣。现在他们大多满脸疲惫,不修边幅。如果不是眼里仇恨和坚毅的神色及手里紧握的武器,真的很象一群逃荒者。

    正在胡思乱想,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突然走到我面前。我见过他,他是塞斯首都曼城的城守,阿拉斯子爵。

    “阿尔巴伯爵、布拉日隆男爵,请你带领我们这群人与可恶的英格兰尼人斗争,光复伟大的塞斯公国!”

    随着他话音刚落,周围就响起了乱七八糟的声音。

    “兰特,你就做我们的首领吧。”

    “伯爵大人,带着我们狠狠地揍那些下流的英格兰尼人吧。”

    “大侄子,我相信你一定能将侵略者赶回老家,老叔叔也愿意听从你的指挥。”

    ……

    刚开始我的确吓了一跳。

    好在我脑子快,马上想明白了其实的缘故。他们之所以愿意让我作首领,不外三个原因。

    一、马迪尔、乔、克洛斯很给我挣面子,大家都认识到了他们在战争中的实力。因而也连带认同了我的实力。而且在这支队伍里,主要是由公爵大人的直属亲兵和外公的家臣组成。而现在,外公的家臣自然而然效忠于我了。

    二、他们已经听说了我和伊莉在塞斯的几场战斗。既然我与伊莉两人可以击败一支普通的百人小队,证明我的确拥有较强的实力。

    三、也是最重要的是:我与伊莉的关系特殊。而伊莉肯定是将来的塞斯公爵。这种情况下,自然是由我作这群人的首领最好。伊莉虽然是塞斯的精神依托,但是由于思维习惯,人们宁愿盲目相信一个男性的军事能力而不愿尝试让一位没有作战经验的女性带领他们作战--哪怕她是未来的女公爵。

    既然大家愿意接受我,为了伊莉,我难道能推托吗?我举起双手示意他们安静。

    “好的,如果大家相信我,我愿意做大家的首领。相信大家团结在伊莉……公爵的周围,不久的将来,一定可以打败敌人,光复塞斯公国。”

    周围发出欢呼声。相信前一段非常艰难的日子里,他们很难得这么高兴吧。现在伊莉回来了,他们重新有了效忠的目标,士气也相应地高了起来。

    趁热打铁,我振肩高呼:“塞斯万岁!”

    周围的人群也爆发欢呼。“塞斯万岁!”

    “伊莉……公爵万岁!”

    “伊莉公爵万岁!”

    ……

    晚上的庆祝晚会上,大家几乎都喝醉了。他们很久都难以找到用酒精放纵自己的理由了。现在马迪尔他们因为与主公重逢而高兴,其余的人因为又有了精神依托而兴奋。总之一句话,如果十二点之后有一支百人小队摸到我们的营地,即使我们不至于全军覆没,能够逃生的人也不会超过三分之一。

    第二天,我和几个主要的首领简单地开了个会。参加会议的有伊莉、阿拉斯子爵、那个昨天喊我大侄子的布莱克本伯爵、马迪尔父子俩。而马迪尔是作为我的首席侍卫官出席的(我成年且袭爵,因而马迪尔由近侍成为首席侍卫官),并没有发言权。

    想想也真好笑,区区不足三百人的队伍,居然有正副三个首领。原先,阿拉斯子爵代表公爵的直属亲兵任正首领,马迪尔的父亲巴顿代表外公的家臣任第一副首领,布莱克本伯爵代表其他人任第二副首领。看来有人的地方就有人际关系这句话的确没错。

    既然他们公认我的首领地位,他们自然只有屈居类似小队长的位置了。不过在关于小队长属下应该怎么分配的问题上,布莱克本伯爵一开始就表现出对我口服心不服。我想将那些人完全打散,巴顿自然同意,而阿拉斯子爵也默默同意,但布莱克本伯爵认为他指挥他的那群手下已经习惯了,不愿意将部下打散。

    我问布莱克本:“布莱克本伯爵,你的手下兵种情况怎么样?”

    布莱克本想了想,谨慎地回答:“战斗到现在能活下来的能力基本上都不错。我的队伍中有一个魔法师、三个见习魔法师、两个骑士、七个见习骑士、两个剑士、一个见习剑士、两个弓箭手、十一个见习弓箭手。而我本人是阻击手。(弓箭手的进阶等级为:见习弓箭手、弓箭手、高级弓箭手、阻击手、高级阻击手、神射手。)”

    我接着问他:“阿拉斯子爵和巴顿的队伍里,与你的情况差不多,也是各兵种混杂吧?”

    他想了想,回答说:“他们两人的队伍实力比我稍强些。”

    “好,那么我问你,假如我们现在与敌人遭遇了。这时我下令魔法师布起结界,弓箭手射箭,步兵持盾在前掩护,骑兵预备强力冲击。命令下达后,我的战士们多长时间才会有所反应,执行命令的效果会怎么样?”

    布莱克本有些尴尬,而阿拉斯和巴顿则赞许地点点头。

    布莱克本沉默了一会儿,回答说:“我明白了。首领大人请下令吧。”

    第一个难题终于解决了。我问了问其余两人的队伍情况。看来这支队伍的实力的确不错。仅仅魔法方面就有三个高级魔法师、五个魔法师、十七个见习魔法师。之所以藏起来没主动进攻敌人,可能一方面由于暂时没有效忠的对象,士气低落;也有可能是因为队伍各自为政的情况比较严重,贸然出击只会失败。

    “现在任命:阿拉斯子爵为第一特别行动队长。辖魔法师小队、剑士小队。布莱克本伯爵为第二特别行动队长。辖弓箭手小队、骑士小队。另从剑士和骑士中分别抽出三十个精锐人员组成公爵近卫,由巴顿指挥。”

    对于我这个分配,大家都相对满意。魔法师往往在战争中起决定性作用,而布莱克本伯爵本人是阻击手,对于指挥弓箭手相应熟悉。巴顿虽然被削减了手下,但指挥的全是精锐剑士、骑士,也没有太失落。

    “好了,现在考虑第二个问题。公爵已经回国了。我们是否应该把这个消息传出去呢?先说说我的观点:将消息传出去后,塞斯国内的人民会更具有信心,对于提升人民和反抗组织的士气有莫大的好处。但这么一来,英格兰尼人将会给我们施加更大的压力。我们的队伍可能将会成为首要被消灭的目标。”

    “我不怕。”半天没有出声的伊莉开口了。

    我无可奈何地望望这个略显倔强的塞斯公国精神上的依托。这难道是怕或不怕那么简单的问题吗?现在主要是要分析得失利弊。假如我们刚公开伊莉回到塞斯的消息,队伍就被闻迅而来的敌人击溃了,这对于提升塞斯人的信心可没有一点帮助。

    好在另外三个人都是理性大于感性的人。他们沉吟了一会儿,又各自交换了眼神之后,巴顿首先发言。“还是主公拿主意吧。”其他两人也连连点头。

    唉,其实我真不愿意宣布伊莉回来了。这样一样,压力将加强若干倍。但如果不进行宣传,伊莉首先就会和我过不去。再说我们回来的目的也是解放塞斯,总是要面对危险的。但愿我们能撑过敌人疯狂的进攻。

    “好,我就决定,从今天起三天内,你们三个人按我的要求对部队进行整编。三天后,我们就树起塞斯公爵的旗帜。”

    普通斗气为白色,圣斗气为金色,终级圣斗气则似有若无,没有颜色。一般而言,接近青铜骑士、迅剑士的实力便可以发出斗气;当实力接近黄金骑士、影剑士时,便可以发出圣斗气;而终极圣斗气则是圣骑士、幻剑士的专属。但也有反常的例子。有的人可以发出圣斗气,但他的实力只能通过青铜骑士的测试。这种情况一般是因为此人斗气强大,但格斗技太差,因而仍旧得不到晋升。好在这种特例毕竟很少。因此在战斗中,我们可以根据斗气大致判断对方的实力,从而选择进攻、防守或是战略转移。

    ——圣华学校军事分院《格斗基础教程》

    根据最先抵达现场的魔法分院副院长缇纳。弗朗西证实,火灾是由流星火雨魔法引起的。当他赶到现场时,现场空气中仍存留相当大的魔法能量波动。据他分析,其能量之大,已经超越了魔导士的能力。但令他困惑的是,施展此魔法的人魔控力似乎不够,空气中魔法能量很不均匀。据我调查,擅长火系魔法的高级班学员中无一符合条件。我个人判断,此事件很有可能是由某魔导师试验某种新的魔法失败而导致。因此我建议,学校不必将此事件深查下去,这样会伤害魔法分院某院长的颜面,对学校自身的声誉也会造成负面影响。

    ——大陆历1415年10月25日树林火灾事件调查报告

    一路上我蛮希望能够再遇上沙盗那样的角色,那样也许可以再得到一颗极品红宝石呢。可惜居然平安无事。

    终于又踏上塞斯的国土了,伊莉伪装了几十天的平静表情终于被击溃。她稀里哗啦哭了个痛快。在借用胸膛给她的同时,我还得注意周围的情况,毕竟塞斯公国上到处都是英格兰尼的军队。我可不希望在与自己人汇合之前以两个人的力量去对抗一整支军队。

    但是运气似乎不大好,在塞斯公国我们遇到的第一批人就是那些英格兰尼人。

    我不想冒风险与那百来人的队伍发生冲突,所以要求伊莉施展出气系二级魔法飘浮术,然后我就用三级魔法飞行术拉着她离开。哪知伊莉坚决地摇摇头,对着快速冲上来的英格兰尼人念起咒语。

    我点点头,在这种情况下,以伊莉的实力,她现在所施展的火系二级魔法烈火魔墙的确是最佳选择(当然,那是以战斗而论。我并不放弃逃跑是最佳选择的观点)。这种魔法可以大面积杀伤敌人,如果敌人中没有弓箭手,还可以保证正面不受敌人的攻击。让人失望的是,英格兰人中有十几个弓箭手。本来我还想偷偷懒的,但是为了避免被射成刺猬,我只好在身前布下了一个空气之盾。这种魔法并非所谓的结界,但挡住一般的弓箭显然没有问题。

    英格兰人脸上露出惊异的神色。我想他们当中肯定有人感叹运气不太好,居然在巡逻的时候遇上两位见习魔法师。不过他们仗着人多,在损失了十几个人之后,终于冲到了离我们不到二十米的距离。这时候,伊莉改用风刃攻击了。现在她的实力比起在沙漠中对付沙盗时的实力确实有很大的提高。那时她一次只能射出十几个风刃,现在则一次可以射出近百个。满天飞舞的近百个风刃如同一只百人弓箭小队的一次齐射(当然,在不考虑准确度的前提下)。面前的敌人一下子倒下了二十多人,可惜敌人的确太多,剩下的五、六十人犹豫了一下,又接着向我们冲过来。这时伊莉脸色有些苍白,当然,她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魔法力不继。现在她已经双手握住魔法杖准备肉搏了。

    在这紧急万分的情况下,我仍旧抽出宝贵的时间对着伊莉做出一个很帅的微笑,以便让她安心。令人失望的是,她居然没看见我这个充满柔情且极具魅力的微笑。开什么玩笑,太无视我的存在了吧?

    我的一腔怒火只好发泄在倒霉的英格兰尼人的身上。按道理说,敌人这么密集的队形用气系四级魔法连锁闪电最好。但据我自己的试验,这个魔法目前我的成功率还不到50%,在这么危险的情况下冒险不符合我的性格。而使用流星火雨的话,我担心自己那不精确的魔法控制力,要知道,流星火雨是无差别攻击,而此时敌人又离我这么近。因此火系三级魔法连株火球成了最佳选择。兰仆的能量真是好,在倾泄了数百个火球后,只剩五个英格兰人冲到了我的面前。

    说实话,运气还不算太差,如果不是有二十几个敌人转身逃跑了,现在站在面前的将会是二三十个人,那我就只能选择逃跑了。以我的实力倒不至于会害怕两个见习剑士外加二三十个最基本的步兵,但是在混战中没法保护伊莉,伊莉的安全比我的形象自然重要多了。

    这时伊莉终于用崇拜的目光看着我了。我敢确定她对我施展了飘浮术,否则此时我为什么会有飘飘然的感觉呢?

    我潇洒地冲她做了个必胜的手势,然后冲向那五个敌人。

    “啊,魔剑士!”

    在用一个斗气将看起来象首领的敌人击飞后,听着一个敌人惊恐的叫声,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于是在陪审团唯一成员兼法官都是我的前提下,那个惊恐的胖子被我在心中暗暗审判后,宣布为无罪释放。

    在敌人由于恐慌而一滞的时候,趁机将剑刺入一个离我最近的大胡子的咽喉。

    剩下的那个见习剑士拼命向我攻来。等级的差距很明显,随手一剑将他的剑挑开之后,我将一个火球送到一个试图逃跑的敌人背上。那个逃兵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惨叫,又一个被解决了。那个被我暗自赦免的胖子的确很合我的心意,他既不逃跑,也不向我攻击,只是站在那儿惊恐地发抖。见习剑士也犹豫起来,但他好歹还是比那个胖子强点。他至少还可以行动,不象胖子只剩下发抖的份。

    “第三十三混编步兵联队第二大队第三小队队长、英格兰尼爱尔郡沙特阿男爵、见习剑士强尼。汤姆向尊贵的魔剑士大人投降。我愿意按大陆习惯的150%付出赎金。”说完,他将手中的剑倒着递给我。

    我有些不悦,他的说法证明当时我攻击的人并不是首领。不过我没有因为这个原因迁怒他。我哼了一声,然后收下他的剑。这时我望向那个胖子,他一下子将剑扔开,顺势跪在地上。

    以剑士、魔法师的实力,击败这五个人只用了三招,这样的成果很让我满意。上回被沙盗袭击时的失落感完全被弥补了。

    “伊莉,瞧,把这个小队的队长活捉了,可以问问他情报。”

    “我觉得你杀的另一个拥有见习剑士身手的人更象首领啊?”

    真是英雄所见略同。不对,应该是英雄美女所见略同。

    强尼连忙解释:“刚才那个被杀的是我的家臣,他的实力及战争经验超过我。因而队中其实主要由他指挥。但我的确是小队长。”

    我瞥了眼那个胖子,他慌忙点点头,“队……队长说得都是……都是真的。”

    我问强尼:“最近在附近有什么抵抗组织?”

    强尼摇摇头,“最近十几天都没有什么抵抗组织在这个区域活动了。”

    伊莉非常失望。要是有大规模的战斗爆发,要找到抵抗军队容易些。否则撞上敌人的机率远远大于碰上自己人的机率。

    到于怎么处理俘虏,倒也真是个麻烦事。带他们上路显然太不现实。但我也不愿意做出杀掉俘虏的事。我对强尼说:“现在放你回国,你和你的部下不要再留下塞斯,否则下次见到你,就不能保证你的性命了。”强尼脸上显出尊敬的神色。然后,他低头答应了。

    我拉着伊莉离开这儿。在路上她有些不满意我放掉俘虏的行为。我反问她:“那能怎么样?带着强尼和那个胖子,还几十个受伤轻重不一的伤员上路?再不然,杀掉俘虏?”伊莉沉默了。我理解伊莉此时对英格兰尼人仇恨的感觉,因为我的外公也死在英格兰尼人的手上。但杀俘的事,在变得疯狂之前,我还是不会做的。

    盲目地在塞斯乱逛,关于抵抗组织的消息倒并不少,但可惜往往等我们得知消息赶去后,抵抗组织已经离开了。反而有几次遇见随后追到的英格兰尼军队。有了上次的经验后,我对自己在战场上的实力有了更准确的认识。所以一百人以下的普通士兵队伍就顺手消灭,而如果发现对方队伍里有见习魔法师或是有骑士、剑士以上的人,我一般都不愿意惹。

    有一次判断失误,攻击一支不足百人的队伍。不知道那个队伍里有什么重要的任务,里面居然有好几个魔法师、骑士、剑士,还有一个高级魔法师。惹上这样的强大敌人,自然只能落荒而逃。幸好我魔武双修,而且可以使用飞行术。不然真是凶多吉少。

    爱克斯大陆上的邮件传递系统非常完善。在各个中大型城市里都有固定的邮件中转站。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特殊邮件传递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传递邮件花费非常昂贵,但极为迅速。因为为这个系统服务的都是精通飞行术的魔法师。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还可以特邀精通瞬间转移的魔法师提供帮助。

    --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爱克斯大陆旅游见闻》

    国王可册封任何爵位,公爵可册封伯爵以下爵位。接受册封者必须效忠册封者,一般也应该效忠册封者的继承人。如果受册封人不愿意效忠册封者的继承人,其继承人有权采用武力手段剥夺受册封者的爵位。拥有采邑的公、候、伯、子、男爵为上位贵族。上位贵族不袭爵的子女为下位贵族。上位贵族可以收录平民为家臣,家臣必须在国王、公爵授权的权力机关注册并缴纳注册金。此后此家臣亦拥有下位贵族的权力和义务。但此家臣子女不继承贵族身份。

    --《爱克斯大陆爵位规定》

    住处一下子就安静了许多,开始大家都有些不适应。两位女性的感情细腻些,而我、阿拉卡则是因为以前总是三个人一起,现在少了一个人,很不习惯。气氛相当压抑。

    伊莉总是担心她的父亲和那两个哥哥,而兰妮也为她的父亲和马迪尔寝食不安。从小外公就对我说,他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够在战场上而不是床上死去,那是一个身为名将者的最好归宿。因而我反倒不怎么为外公发愁。

    通信不是很顺畅,估计塞斯公国的战斗已经陷入了胶着状态。有一次,我们隔了一个月才收得到来信。外公和公爵大人基本上不写信,而马迪尔偶尔给兰妮写上一两封,来信主要是克洛斯写的。虽然名义上是向主公汇报情况,但信的末尾总会加上一句:向伊莉郡主问好。

    克洛斯到达塞斯后,与马迪尔、乔分开了。他自愿跟随在塞斯公爵左右。在乔的眼里,塞斯公爵与英格兰尼国王没太大的区别,但我的外公则是主公的亲人,因而他只为外公服务。马迪尔虽然对塞斯公爵同样尊重,但他的父亲在外公的麾下,因而更乐意受外公的指挥。

    公爵知道克洛斯、乔都是我的私臣,却被派来塞斯参战连说了三声好。在确定了两人的能力后,塞斯公爵更加满意了,当即就册封我为布拉日隆男爵。可惜被册封的人却不在现场,而且无法短期内无法回国接受册封。

    一同看信的人都认为公爵是因为我将自己心爱的家臣全部派回参战,这种为公国奉献的无私精神使他大为感动,因而册封我。不过我却隐约觉得,公爵是出于另外一种心意而特别喜欢我。

    到了五月,来信更加时断时续,两位女士常常因为十几天没有收到来信而焦虑得吃不下饭。伊莉是五月二十三日的生日,生日那天,四个人坐在桌前,都没怎么说话。女士们更是恨不得执手相看泪眼。对于这种情况,空洞的安慰已经于事无补。所以我只能轻轻环住伊莉,让她可以有一个强壮的胸膛依靠。

    大陆历1416年七月一日,噩耗突然传来。外公战死沙场,银光死在他的身边。马迪尔也受了重伤,好在暂时还没有生命危险。虽然信中公爵说外公无愧公国名将的风采,我也明白外公死得其所,但还是忍不住一个人关起房门痛哭了一场。从现在起,我是阿尔巴伯爵兼布拉日隆男爵,但同时也成了一个孤儿。为了不让其他三个人太担心,我拭了拭眼泪出去吃了晚饭。虽然眼睛还是红肿着,但我并不在乎。成年男人也有哭泣的权力,只是不能滥用。唉,可怜的兰妮,现在还在房间里哭着呢。

    大陆历1416年七月十三日,又一个噩耗传来。

    主公大人:上周,伯爵大人的残部与公爵汇合。昨天,我们又被英格兰尼人包围了。塞斯公爵两位公子确实在战场上英勇过人。当时能够参加战斗的不过三百人,英格兰尼人却有五千人。公爵的大公子在撕开对方包围圈时被流箭射中咽喉,公爵二公子在掩护中被敌将用长枪刺穿挑落下马,相信两人都英勇牺牲了。很遗憾,我们没有抢回两位公子的遗体。

    公爵本人身上被射中五箭,胸口和右肩均被长枪刺穿,众部将奋不顾身才把公爵救回。幸亏克洛斯不顾性命地在后面断后,我们才逃出包围。但克洛斯却下落不明。公爵大人此时生命垂危,估计挺不过明天。两位公子又凶多吉少,众部将及其它贵族私兵军心涣散。

    雪拉郡主在得到英格兰尼国师、魔导师圣东尼奥。詹姆士不参与战争的承诺下,遁入深山去潜修魔法了。现在塞斯公国群龙无首,情况非常紧急。

    请主公照顾兰妮。

    您最忠心的仆人:乔。格里恩跪拜大陆历1416年6月2日

    接到这封信后,伊莉哭成一个泪人。我也又一次陷入悲痛之中。公爵大人的音容笑貌浮现在眼前。一位可爱可敬的长者眼看将要离开我们;祖国塞斯即将被异国征服。

    伊莉哭了很长时间后,突然抬起头盯住我的眼睛,那一刹那,我觉得伊莉突然成熟了许多。

    “我要回国。”

    尽管语气比较平淡,但从她那坚毅的眼神中,我明白自己不必多说什么了。现在不是回不回塞斯的问题,而是谁回去,谁不回去的问题。

    尽管对回国与英格兰尼对抗没有信心,但我不可能扔下伊莉。为了自己的感情,也为了可爱可敬的公爵。而阿拉卡和兰妮却没必要跟着我们走,他们跟着只会是累赘。

    可是我将留下他们的决定宣布之后,他们却死活不肯同意。兰妮还可以说希望与父亲在一起,阿拉卡却简简单单地直说不愿意与我分开。

    虽然上位者下达命令后下位者必须遵守,但一个好的上位者应该让下位者心甘情愿地服从,尽量少用权位压服。

    “你的中级班老师说过你拥有百年一遇商业奇才的潜质,是真的吗?”

    阿拉卡不明白我为什么转变的话题,但他对于自己的特长被怀疑还是很敏感的。

    “当然,我老师是这么说的。”

    “一个商业奇才在战场上可以干些什么?”

    阿拉卡有些语塞了,但他的回答令我感动,“我不管,反正主人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主人你就是我生存的意义所在。”

    为了调节一下气氛,我调侃了一句,“那你是否最好和我睡在一张床上呢?”看到他有些不好意思,我接着说:“每个人的能力不一样。你上战场也许比一个普通士兵稍强些,但如果你留在圣华学到足够的商业知识,然后作为商人帮我赚钱,那样对我的帮助不是更大吗?”

    看他的表情还是有些犹豫的样子,我抛下更大诱饵。

    “给你留下一千五百金币,任意你支配。为我多赚些钱,以便支持我们塞斯公国的复国大业。”未了,我又加了一句,“如果你干得让人满意,我提拔你作家臣(注:家仆与家臣不同,家臣属于低级贵族。)。”

    看到阿拉卡眼里冒光的样子,我知道他被说服了。然后我转向兰妮。

    说起来,父亲和情人都在那里,不让她去的确有些残忍。但带上一个不会武艺、魔法的纤纤弱女,显然也不是什么好想法。

    “兰妮,我理解你的心情。可是到了塞斯,乔和马迪尔会为了保护你而更加困难,他们丧生的机率会增大。你忍一忍吧。等战打完了,我马上做你和马迪尔的证婚人。好吗?”

    好在兰妮是个明白事理的女孩。多亏格里恩家族那条“唯有偏执狂才能成功!”的祖训只针对男丁,不然可真不好办。只是不知道最终令兰妮留下来,那个答应做证婚人的承诺起了多大的作用。

    战斗中被抓获的俘虏,属于抓获者所有。

    抓获者有权任意处理不缴纳赎金的俘虏。被俘虏者至清醒后三天内承诺缴纳赎金者,抓获者在三十天内不得杀害及虐待俘虏。赎金金额由双方协商而定。但如果抓获者要求赎金过高,拥有男爵以上爵位的贵族有权向爱克斯大陆协商委员会提出申诉,最后赎金由协商委员会确定,双方不得提出异议。在申诉过程中,抓获者不得杀害及虐待俘虏。

    被俘者不得试图逃跑,否则不受此条例保护。

    如果抓获者违反此条例,将受到爱克斯大陆骑士协会剥夺生命的惩罚。

    --《大陆战争公约》俘虏处理条例第一条

    兰特吾孙:来信已收到。本来在这国家存亡之际,将有限的金钱汇于你有悖我的做人原则。但考虑到伊莉郡主与你一同生活,因而将你户头中汇入两千金币。

    对上次送我的礼物非常喜欢。在与英格兰尼侵略军的战斗中,银光抵得上一支弓箭小队。它至少救过我两次性命。

    在我们领地的保卫战中。敌人探知我在领地内只留下一支不足百人的部队,派出五百轻骑兵试图将我们一举击溃。但是那些高傲自大、骑马好象跳舞的粗鲁英格兰尼人并没有想到:我留下的这一百多人当中都是弓箭术最佳的家臣及士兵。在肯得村,我们打了他们的伏击——他们完全没有想到我们只有不足百人的队伍敢于与他们正面作战。村子早就搬空,却预备好了大量的枯草。先用几支火箭将村中的枯草点燃,接着勇士们对着那些几乎没有盔甲的轻骑兵们射箭。开头敌人队伍的首领准备硬冲正面阵地,但是敌人士气不高,又没有盔甲。我的好儿郎们射死了七八十个对手之后,敌人觉得正面冲过阵地不可能了,便从我防守的另一面逃过来。在我防守的阵地上只有我和另外七个家将。但个个都箭术超群。当敌人损失了近二十个人冲到离我的阵地不到二十米的时候,我的银光施展出了强大的冰箭术。在那么近的距离内突然射出三百支左右的冰箭,当时就令敌人的队伍混乱了。接着不到十秒,银光又给了他们重重的一击。这一击彻底击溃了敌人首领的信心。在不到十秒内两次如此大规模的冰箭术,让他误认为雪拉郡主在我们的队伍中。

    结果以我们不足百人的部队轻松地杀死了一百二十个敌人,俘虏了三百零七个敌人。只有不到八十个敌人逃走了。

    现在外公的威名已经让敌人非常害怕了。公国内一些由平民组成的抵抗部队,偶尔还假装成是外公的部队来吓唬侵略者。在这种国难当头的时候,我自然是不会介意别人借用我的威名抵抗侵略者的。

    你现在别的情况还好吧。

    伊莉郡主情况怎么样了?

    外公大陆历1415年12月25日附:如果可以,速将那天我见过的两只小冰狼送回来。那两只冰狼应该快成年了。现在冰狼在战场可以起很大的作用。

    伊莉小甜心:现在情况还不错。你尽管放心。我们给予了侵略者极沉重的打击。你的两位哥哥在战场上都很英勇,得到了战士们一致的好评。雪拉姑姑与我在一起。魔法师在战争中的作用真是大极了。你姑姑在一次守城战中施放一个流星火雨,消灭了数百的侵略者。可惜后来敌人调来了一个魔导士,再加上他们部队中还有七八个高级魔法师,我们最终只好放弃了那座城池。

    兰特对你怎么样?那小子要是敢欺负你,我一定打爆他的头。不过我猜他一定不敢欺负你,你欺负他倒是有可能。想当年我就老被你妈欺负。

    转告兰特,其实他外公给他写的那封信中附言才是他外公觉得最重要的。如果仅仅因为你的缘故,其实我也不会同意将那宝贵的两千金币给你们浪费。但是现在一只幼冰狼的价格差不多是一千枚金币,而一只成年驯服冰狼的价格更是接近三千枚金币,就当我们买了两只冰狼吧。说起来我们还赚了。另外,他外公在肯得村抓到的俘虏中,有一个子爵,一个男爵,其他下位贵族三十四个。光赎金也不只五千。

    要兰特把你照顾好,不然我就不给他封爵。还有,要他别光顾着和你谈情说爱把正事忘了。记得派可靠的人把冰狼送来。

    你最亲爱的老爸大陆历1415年12月28日

    如果仅仅是外公的来信,打死我也不会将其中某些信息透露的。但公爵大人的来信却让我陷入了尴尬的境界。

    好在大家的注意力很快就转移到对战事的描写上。乔参加过战争,据他分析,外公和公爵大人的日子并不象他们说得那么轻松。我外公这样级别的将领都被银光救过两次,说明战事非常残酷。郡主的两位哥哥亲上一线杀敌,虽然也有我那两位未来的小舅子特别喜欢冲杀的可能性,但一个公国的两位继承人都冲杀在前线,毕竟很反常。而且我外公和公爵大人都经意不经意地强调把冰狼快点送过去,更证明战事严峻。

    听完乔的分析,马迪尔坐不住了。他郑重地向我行着臣属礼节说道:“主公,阿拉卡上战场不妥,爱塞是我的冰狼,而伊莉丝也很听我的话。希望主公能够给我这个机会,让我回国效力!”

    伊莉此时躲在我的怀时抽泣。都怪乔。从这两封信里我又不是看不出问题的严重性,乔对我负责就行了嘛。为什么当着大家的面把问题分析清楚呢。我轻轻抚摸伊莉的背。带着伊莉回到战火连天的塞斯对伊莉显然太危险,看来我只能留下圣华陪着她。我对马迪尔点点头,“好,我同意你的要求。”接着又目视乔和克洛斯,看他们有什么反应。如果他们不愿意去,我也不会生气。他们毕竟只是我的私臣,与塞斯没有任何感情。

    乔站出来与马迪尔并排站在一起说:“我愿意为主公效力,为主公的祖国战斗。!”

    克洛斯本来还有一丝犹豫,伊莉抬起头感激地望着乔说了声谢谢。于是克洛斯也走到马迪尔的旁边说:“主公,我也愿意!”

    臭小子,口里说着主公,眼睛却望着伊莉。

    这时马迪尔连忙制止克洛斯,“怎么能我们三人都离开主公呢?身为家臣……”

    我打断了马迪尔,“你们三个人谁能打败我?现在你们三个人联手也未必是我的对手。我现在不需要你们的保护,而需要你们三个人去塞斯帮助公爵和我外公。”

    伊莉楚楚可怜地说:“兰特,我也想回去。”

    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她。小事可以让着她,大事得听我的。现在伊莉还没突破颈瓶达到魔法师的水平,回去也帮不了什么忙。再说公爵将她托付给我,其实也有托孤的意思。虽然我与公爵接触不多,却很是相投,我不能被伊莉的泪水攻势打败,那样将会辜负公爵的苦心。除去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出于私心,我也不忍心让她去那么危险的地方。

    马迪尔他们三人对视一眼,同时点头回应:“请主公多加保重!我们现在立即收拾一下,马上出发。”

    两个女人顿时哭了起来。本来我还以为兰妮是因为父亲将要离去而哭泣呢,谁知她居然将依依不舍的眼神投入马迪尔。怪不得上回驳回马迪尔的烂提议时兰妮投了弃权票呢。这时连阿拉卡的眼睛都有点红了。

    我叹了口气,将伊莉用力拥入怀中,对他们三个人说:“马迪尔,闪电借给你骑,反正闪电现在已经接受你了。象它那样的宝马,不上战场显不出它的宝贵之处。你们快走吧!别在这里惹两位小姐哭了。”

    马迪尔眼里露出激动的神色,而乔则露出羡慕的神色。乔对兵器、骏马有着狂热的爱好。

    我抽出自己的配剑,示意乔接住。“这把剑虽然不是什么绝世名剑,却也是我小时候外公送我的生日礼物。这把剑是矮人族名匠打造的,比起一般的精钢剑要强过百倍。你一定要用这把剑多杀几个敌人。”本来我还想将合金锁子甲赐与他,不过考虑他那高瘦的身材实在不合适,所以还是算了。

    乔又陷入了那种狂热的情绪中。他激动地望着我,这使人有点怕他会突然扑上来抱住我。乔一字一句地说:“剑在人在,剑失人亡。主公请放心。”

    对其他两人都送了礼物,正在为难送什么给克洛斯,伊莉从她的房间拿出那柄镶着极品红宝石的魔法杖递给我。

    我有些不情愿地示意克洛斯将魔法杖接过。还没开口,克洛斯已经激动地说:“杖在人在,杖亡人亡。主公请放心,我一定会尽力保护好公爵大人!”

    死混蛋,又口里喊着主公却望着伊莉!他倒是也会说话,什么保护好公爵。这是对我说话吗?明明在讨好伊莉嘛——虽然我从这句话中不能(或是不敢)挑出什么毛病来。

    我作了个坚决的手势,命令这三个陷入狂热状态的人赶快离开。

    各种技能的等级确认必须通过相应的协会。会计师必须得到会计师协会颁发的等级证;厨师必须得厨师协会颁发的等级证;骑士必须到得骑士协会颁发的等级证;弓箭手必须得到弓箭手协会颁发的等级证;魔法师必须得到魔法师协会颁发的等级证……

    如果没有得到相应协会承认的人擅自宣称自己的等级,以及穿戴高于自己等级的规定服饰,相应协会拥有对此人施予必要的惩罚的权力。其它协会有帮助相应协会对违反此公约之人实施惩罚的义务。

    ——《大陆协会联合公约》

    根据从兰特二十一岁生日宴会上间谍008传来的可靠消息。当他的某位家臣问及兰特记忆最深刻的是哪个生日时,兰特回答是十八岁。但令人奇怪的是当时兰特的表情很奇怪,似乎想起了某些不高兴的事。据可靠情报得知,参加兰特十八岁宴会的客人有伊莉。塞斯;马迪尔。哈伯;阿拉卡。缪尔;乔。格里恩;兰妮。格里恩;克洛斯一共六人。据分析,当时引起兰特不高兴的,极有可能是克洛斯。

    ——英格兰尼情报六处b级第14191119323号文件

    在我为金钱困扰的时候,马迪尔居然通过了骑士测试。这虽然是一件喜事,但它是一件花钱的喜事!在强颜欢笑的同时,我的心在哭泣,为那十七个金币哭泣:十个金币的注册费;七个金币用来上高档酒楼庆祝。在我最痛苦的时候,伊莉居然对我说:“兰特,我也想去弄个见习魔法师来玩。”

    来玩?!一次十七个金币很好玩吗?那么好玩你怎么不把极品红宝石卖了再来玩?心里虽然那么想,我还是堆满笑容说:“以你的实力通过见习魔法师的测试是件轻而易举的事,什么时候想去就去呗。等你通过了测试,我给你举行一次更隆重的庆祝。”

    看着伊莉如花笑颜,多少可以安慰一下我心中的痛楚。但身后转来克洛斯的声音。

    “主人,我也想测试一下自己的实力,看能否通过见习魔法师的测试。”

    我理解克洛斯想在主人面前留下有实力的好印象,但心中仍旧止不住地痛。完蛋了。又有三十个金币离我远去了,如果伊莉和克洛斯的实力再低些,我还可以幻想节省三十多个金币的开支。但事实是残酷的。看来过不了多久,我得去要饭了。

    眼中浮现出不久的将来:寒风中,我衣不遮体,左手拿着随时将要折断的竹竿,右手拿着残缺的破碗,哭喊着:“大爷大婶们,可怜可怜我吧……都三天没吃饭了……家里还有八十岁的老母……呜呜……三个月大的婴儿……”

    正酝酿着感情,连眼角都有些湿润了,伊莉的一句话让我觉得似乎被人推落井底。

    “兰特,你也和我们一起通过见习魔法师测试吧。”

    还没想好说辞,克洛斯的一句话让我觉得落在井底的可怜人又被扔了一块很大很在的石头,不然眼前为什么会冒出到处乱飞的星星呢?

    “不会吧,主人还没通过见习魔法师的测试?可为什么主人已经拥有魔法师的实力?”

    在眼前一黑之前,我隐约听到乔的赞叹声:“主人到底是主人啊。根据他不经意泄露的斗气强度,通过骑士测试应该没问题。”

    ……

    以还没有完全拥有骑士、魔法师的实力,不愿意进行一次没有完全把握的测试为由逃脱了骑士、魔法师的测试。不过我们三个人还是取得了四项见习资格。

    本来马迪尔建议一个人庆祝一回的。好在我对阿拉卡进行威胁;对伊莉说我特别特别想和她一起庆祝,得到我、伊莉、阿拉卡、乔(他总是无条件支持我的任何决定)、克洛斯一共五票否决票,加上兰妮的弃权票,致使这个破烂提议被否决。

    即便这样,三个人的四个见习资格注册费还是花了四十个金币,庆祝花费十几个金币。因为这令人苦恼的金币困扰问题,我还不得不将庆祝会与我自己的生日一起来庆祝。

    每年的十一月十九日我都很快乐。可是今年,在我踏入成年人的极有意义的这一天,庆祝宴兼生日宴会上我总是有些心不在焉。当庆祝宴结束之后,我一回到住所便关起门,数起剩下的金币来。只剩下一百四十二个金币、七个银币、若干英镑及其它零钱。这些钱,一个人的圣华学校学费都不够!

    后来的几天,阿拉卡及马迪尔都小心翼翼地尽量不让我与伊莉丝和爱塞独处。因为据他们说,我看着那两只冰狼时眼里射出一种很奇怪的目光。

    这能怪我吗?冰狼现在越长越大,过不了两个月,它们就会进入成熟期。那时它们吃的肉就会比我们七个人都吃的多!

    偏偏这样的问题还不好找人商量。无计可施的我只好经常抱着闪电的脖子对它诉苦。其实闪电是一匹极罕见的汗血宝马,它的市面价格超过了四万金币,而且还有价无市。但想要我卖闪电,那绝对没可能。

    在苦思了几天之后,我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送封信回家,向外公要钱。

    本来刚刚正式成为成年人的我应该更多些自尊,虽然知道外公正在进对英格兰尼侵略军的抵抗战争,我用这样可笑的事去麻烦他实在太说不过去,但我实在无计可施。按道理家臣应该为主上排忧解难,但在外公面前我可以不要自尊,在伊莉、家臣、仆人面前,我的自尊还是特别重要的。

    想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后,我的心情轻松了许多。接下来的日子又变得轻松愉快了。

    兰仆帮我优化了经脉。在那之前,他还教过我最佳的修炼方法(据他所说)。这段悠闲的日子里,我享受着强大实力的快乐。

    格斗上的进步非常明显。以前是我撑不过马迪尔三十招,现在是马迪尔撑不过我二十招(为了快点解决战斗,我与他对练时不时发出火球术、迟缓术或魔法神箭。在超过十次的挫败后,马迪尔终于提出要求与我只用格斗术比试。偷偷为自己施展迅捷术之后,马迪尔仍旧没撑过二十招。当我洋洋得意时,伊莉却站出来揭穿了我的小把戏。不得已,只好在伊莉的监视下与马迪尔进行了一次真正的纯武格斗(我控制了兰仆输给我的能量,因为兰仆说输给我的能量强度可以达到白银骑士水平,我不想将自己未来的首席侍卫官打残废。毕竟目前我的技能水平、能量控制水平还不够好)。这回他总算撑过了五十招。这么一比,我才知道与乔在纯武格斗在技巧方面相比还差了一点。没办法,乔与我练招时,我们要么是平局,要么是我略胜他一筹。

    乔现在看我的眼神越来越狂热了。当我委婉地提醒他时,他解释说“唯有偏执狂才能成功!”是他们家族男丁的祖训。我晕。

    伊莉倒是突然与我闹了一点小别扭。因为我现在的实力与对付沙盗时的实力相差太大,她不相信我是这段时间进步的,认为当时我是想看她热闹,懒得出力。我很费脑筋地安抚她,结果效果不太明显。最后没办法,只好拿出我的杀手锏——一个甜蜜的吻终于软化了她。

    其实她现在也为我的实力高强而雀跃,毕竟我是她“表哥”嘛。

    按兰仆临走前的吩咐,我逐渐提高着自己本身的斗气和魔法力。相信此时就算兰仆给我的能量突然完全消失,凭我自身的能力也勉强能够通过骑士和魔法师的测试。不过我还是很喜欢兰仆给我输送能量——只需要睡上一觉,就可以得到那么多的能量。

    大家都很努力地学习,都升到了高级班。连阿拉卡也不例外。他的老师赞叹他是百年一遇的商业奇才,这令他洋洋得意了好些天。真是井底之蛙。其实以我现在的实力,都可以通过高级班的测试了。但是陪伊莉读书显然很重要,一年还没过去,我没必要现在就从圣华学校毕业(又没奖金)。不过想通过高级班毕业却是件很困难的事。圣华学校毕业生通过高级班的平均时间是两年零三个月。我得意地引用一句古代东方文明留传下来的话在心里暗暗对大家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尽管诚如14191003256号文件所言,克洛斯可能不象马迪尔、阿拉卡同兰特的关系那样毫无间隙可利用。但克洛斯拥有的忠诚品质与任何一个出色的骑士相比,也毫不逊色。在大陆历1418年5月2日至9月11日的卡敖奇围城战中,城市几度险些被攻破,城内原有1000千多士兵,到卡敖奇被马迪尔率领的大军解救之时,只剩下200多人。当时兰特仅仅拥有三座城市,克洛斯却毫无背叛或投降之意。目前想要策反克洛斯,难度实在太高。不过克洛斯似乎对塞斯公国女公爵的忠诚心更甚于兰特。或许我们应该从这个方向找出突破口。

    --对于《英格兰尼情报六处a级第14191003256号文件的批示》

    连续几周的平静而又愉快的生活终于被克洛斯打破了。

    他又约我去那个小树林。

    天啊,谁来救救我?被女孩子约,也许我会陷入是否应该保持对伊莉忠诚的困扰中。但总是被男性约,我好烦啊。

    烦归烦,好奇心还是促使我去了那个小树林。

    克洛斯似乎在那儿站了很久,走到他身后时他还是没发觉我。我恶做剧地想:如果用一根大木棒将他敲昏,他一定不会知道是谁干的。

    我轻咳两声,他还是没反应。真是气人,非要我大声用力咳吗?要是被别人看见,还以为我得了重伤风呢。我只好拍拍他的肩,他终于清醒了。

    他转过身面对我。

    奇怪的是他已经足足打量了我五分钟了,还是没有说话的意思。在他的目光下,我开始胡思乱想:他不会因为受刺激过大,改变了喜欢的对象,对我产生了兴趣吧。听说世界上有这样的人。

    无聊的注目礼终于结束了。“我知道伊莉小姐是贵族。即使她不是你的未婚妻,他大约也不会看上我。”

    唉,一个好好的小伙子,现在怎么就一下子变得那么沮丧呢?爱情的魔力可真大。

    对于一个看来不会造成伤害的对手,没必要落井下石。

    “你的外表俊朗,气质高雅。仅仅从外表看,伊莉小姐也会选择你。”

    这时我仔细看了看克洛斯。至少和阿拉卡比起来,他外表上实在是可以占很大的上风。阿拉卡别的倒没什么,只可惜脸胖乎乎的、个子也不够高。而克洛斯长得不错,眼睛虽然给人一种有点眯着的感觉,但另有一份味道。五官很端正,再加上一头浓密的黑发,用上英俊两个字毫不夸张。

    我想知道克洛斯倒底想和我说些什么,因而仍旧没有说话。

    “我只想和你比试一下。假如我可以打败你,那么我至少可以找回一点自尊。”

    听到克洛斯的这个提议,我愣了愣。

    仅仅是比试的话,那我倒是不方便选择格斗。但兰仆告诉过我,我现在已经可以使用三级魔法了。能够使用三级魔法,已经具备了通过高级班考试的能力。我的问题在于虽然拥有使用三级魔法的实力,但毕竟仍旧是个魔法初学者。由于好奇兼炫耀实力的虚荣心,这些天我去图书馆找魔法书,专门看过流星火雨的相关知识。我对着克洛斯使用流星火雨,假如这个魔法使用成功的话,他多半会丧失性命。但越是高级的魔法,需要准备的时间就越长。使用流星火雨凝聚魔力加上念咒的时间,对于我这样的初学者,可能需要二十多秒吧。假如在这段时间内克洛斯朝我扔一个火球或使个风刃术,我该怎么办?

    大脑紧急运作,终于在排除若干方案后,我选择了一个最佳的办法。

    兰仆说过,最好的办法是不战而屈人之兵。而克洛斯看起来也是个死脑筋(看到克洛斯,我觉得某些方面他与马迪尔很象,后来的事实也证明的确如此。帝国三犬中,马迪尔与另两个关系都很好,而阿拉卡对克洛斯仅限于礼貌上的交往,克洛斯对阿拉卡连礼貌上的交往也是能省则省)。我只需要向他显示一下实力,他就会彻底认输。

    为了打消在使用流星火雨时克洛斯可能会产生攻击我的想法,我决定先表明自己魔武双修的身分。迅速凝聚了一点斗气后,我随后扔向一棵树。碗口粗的的树轰然倒下。

    克洛斯强振精神说:“魔法师在战场上的作用,比战士大。”

    然后我开始念咒语。

    战士容易与战士交朋友,而魔法师的朋友也往往是魔法师。那是因为相互间容易沟通。克洛斯呻吟地说:“流星火雨!”

    要是演示给阿拉卡看,他在流星火雨完成展现威力前,绝对不会知道那是什么,或许演示完后他仍然知道那是个威力大的魔法而不知道倒底是哪种魔法。而马迪尔虽然可以从空气中流动的魔法能量中知道这是个威力不小的魔法,但毕竟比不上克洛斯此时的表情更能满足我的虚荣心。

    非常幸运地,我第一次演示这个魔法就成功了。但同时不幸的是,由于不会自如控制魔力及范围,整个树林都燃烧起来。

    不得不说,克洛斯比马迪尔更有一分呆气。在这种时候,克洛斯居然看着我发呆起来。我敢保证,假如反应再慢上几秒,两个做俑者必然会被随后赶过来观看的人现场抓获。

    拉着他狂奔几分钟之后,克洛斯实在跑不动了。他大力地喘气,就好象与伊莉玩游戏玩累了的小冰狼伊莉丝一样。

    好半天,克洛斯才恢复过来。他努力站直身子,黯然对我说:“只有象你这样的人才配得上伊莉小姐。其实如果你的魔法能力很低的话,我很愿意作你们的保镖。那样可以在伊莉小姐身边保护她。虽然伊莉小姐绝对不会看上我,但能够待在伊莉小姐身边,我已经满足了。现在我叔叔的钱只够供我与堂弟间一人上学,我只能退学了。”

    原来他那么沮丧并不仅仅是因为爱情受挫的原因。

    我现在有些同情曾经的情敌了。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同情心滥泛的人,世界上需要同情的人太多,能够保护自己的亲人和朋友已经足够了。但是如果需要帮助的人活生生地出现在面前,我却难以拒绝。

    “你还是别退学。我给你两百个金币,生活费不够的话对我说。”

    克洛斯深深地望着我。还好这回发呆的时间没超过30秒,不然我真要起鸡皮疙瘩了。

    “我还是做你的家将吧。”克洛斯恭恭敬敬地向我行了一礼。

    在确认他真心作我家将后,我答应了。白白给他钱毕竟会对他心灵产生伤害。

    或许他在承诺做我家将之前仍旧多少对伊莉有些想法,但我知道,现在他已经真正臣服于我了。

    做保镖毕竟没有真正的主从关系,圣华学校军事分院院长琥。雷洛在年青的时候也曾做过一个贵族的保镖。但家臣则一辈子臣服于家主,有着严格的上下级关系。假如琥。雷洛年青时做了那个贵族的家臣,那么那位贵族的独生女就不大可能会嫁给他。

    就平常而言,花两百个金币的代价就得到一个非常年轻并且至少拥有见习魔法师水平的家臣自然划算,但现在我们总共的生活费才四百多金币,一下子就用去了两百,我多少还是有点肉痛。再说了,前些天乔做我的家臣时,才花了一个金币呢,那才是真正的价廉物美!

    带着克洛斯回到住处时,阿拉卡小声对我抱怨说,如果我再这样下去,楼房的房间就不够分配了,现在每个房间都住上了人。伊莉得知克洛斯的遭遇后,也很同情他,因而赞同我的做法。乔对我绝对忠心服从,在他看来我的任何决定都正确,他很热情地与新同僚打招呼。至于马迪尔,他很乐于见到家主拥有足够多有实力的家臣。近侍在小家主成年后,往往会被任命为首席侍卫官。多一个魔法师可以指挥,当然是一件好事。

    只是我现在的确被一个小小的问题所困扰:所剩的金币只有两百多枚了。虽然这些钱供七个人食用一年倒也足够,但如果需要钱的突发事件产生,那就会捉肘补襟。

    可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将伊莉手中的极品红宝石卖了?那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必然不会因为钱的问题而头疼,可是这绝对不会得到伊莉的同意。

    两只小冰狼倒是颇为值钱。一只已经驯服的幼冰狼价格达到了1000金币,但伊莉丝和爱塞分别是阿拉卡和马迪尔的心头肉。我可做不出那么残忍的事。

    在这个小团体内,我显然是首领。这种事,得未雨绸缪早早考虑好。

    怎么办好呢?

    ……

    性格影响魔法师的发展方向,而不同的系别也反过来作用魔法师的性格。土系代表沉稳,火系代表热情、水系代表温柔、气系代表飘逸。一个魔法师如果为了使用某系魔法而去改变自己的性格,如果不能肯定这种做法绝对失败,至少也免不了事倍功半的痛苦。而如果考虑自己的性格去选择相适应的魔法,却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魔法常识》第七章--魔法与性格

    伊莉躲着我,而我没有躲着她。因为我们之间有一个躲着对方效果就完全可以达到了。

    马迪尔对此毫无察觉。而阿拉卡在第二天晚上忧心憧憧地对我说:“公子,伊莉郡主会不会变心了?这些天她都一直躲着你。要不要我去监视一下我同学的堂哥?”

    我笑骂了阿拉卡一句。那种事情放在心里默默回味自有一番滋味。如果我把那件事说出去,伊莉会害羞的。古代东方有句话叫老羞成怒。伊莉的害羞底线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显然我没必要试验一下如何才能触及她生气的底线。

    又过了好几天,伊莉见了我还是红着脸,看来关系恢复正常的重任只有我来扛了。

    就这样再去找她其实也无所谓。但是我想送她一件礼物。上次伊莉得到极品红宝石时高兴的模样,深深地烙在我的心里。

    送她什么礼物好呢?

    红宝石?不说这次必然不会象上次那样使她高兴,我也买不起啊。想了想,我突然想到一个我本来早该注意到的问题。

    好险,幸亏现在想到了。在离开塞斯公国时,她没带贴身女侍。在那种差不多逃亡的情况下,带贴身女侍确实不合适。但到圣华已经好些天了,虽然伊莉可能前些时候没有贴身女侍已经习惯了,因而忘了提起。我敢确定这一点。如果她想到了,是绝对不会顾及什么生活费不多之类问题的。但是由我送她一个贴身女侍,这就表明了我对她的体贴。

    圣华学校有个特点非常好。它不存在生硬的上课制度,你可以自由决定是否上课和上哪位老师的课(只要是与你等级相符即可,例如初级班只能上初级的课程,中级班只能上中级课程。)。只要你能在规定时间内升级,哪怕你一天课不上都可以。我喜欢这种制度。第二天,我没有上课而直接去了奴隶市场。

    就象任何普通商品一样,奴隶也是分等级的。老弱病残没有特别技能的,一个英镑就可以买一个。他们也最多只能看个门,扫扫地,干点简单家务什么。但是由于便宜,一些普通的家庭偶尔会买一个。普通的,多数是农场主买去干农活;再强壮些,一般是各类矿场主的所爱;有特殊技能或年青貌美的奴隶价值最高。科洛斯总共才一千多平方公里,并非农业国,工业也不强。它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是圣华学校的收入,它的二万多学生一年可以提供四百多万金币的学费。商业税收反而列在第二。在这种情况下,圣华的奴隶市场主要提供的是最后一种,需求决定市场嘛。

    揣着怀里的两百枚金币,我漫步向目的地走去。到了市场,这里并不热闹。也许是科洛斯的自由风气导致人们对使用奴隶不很感兴趣吧。台上站着大约三十多个奴隶。我看了看,其中有几个还可以。别的买家一般都会对自己中意的奴隶仔细检查,但我去不喜欢那样,受外公的影响,我对待奴隶也很和气。奴隶的身上都挂着号码和价格,因而我走了交款台付了三十个金币,然后领了人准备走。

    “主人,您能否把我父亲一起买下来?”新买的叫兰妮的女孩怯生生地对我说,她的眼里还含着泪。在塞斯的时候,我也曾逛过那儿的奴隶市场。圣华比塞斯文明多了,那里生离死别的场面经常出现。父亲离开儿子,母亲与女儿分开,即便是家生奴隶(即奴隶的子女,生就来的身份就是奴隶),也往往会因为这种分离而痛哭流涕。而那些因为还不起债或是犯罪成为官奴的人,更加会因为这种情况痛不欲生。我不喜欢这种情况,因而问明兰妮谁是她的父亲后,便买下了她的父亲。

    兰妮的父亲高且瘦,眼神尖锐,鹰钩鼻子架在削瘦的脸庞上,看来很有精神。还好兰妮不象他。买他的时候,卖主特意叮嘱我说,之所以他的价格只需要一枚金币那么便宜,是因为他桀傲不驯,不容易使唤。

    我随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兰妮的父亲重重地哼了一声,倒是兰妮赶紧告诉我她父亲叫乔。格里恩。听兰妮的说话方式,她倒好象受过一定的教育。因为一般的平民不注重姓氏,介绍时只会介绍自己的名。我好奇地问兰妮:“你们是贵族?”兰妮垂下头,难过地回答:“我们原本是法兰西奥的贵族,因为得罪了三王子,被贬为奴隶,后来被奴隶贩子带来这里。”

    怪不得兰妮气质那么好。可怜的贵族小姐,一下子从人上人成为了人下人。我又转过头问乔:“你会武艺吧,我一见到你就觉得你和我外公一个家将很象,不是指模样,而是指一种武将的气质。”

    乔满怀敌意而大声地说:“我原来是梅卡鲁斯城的副守备!”

    我点点头,这和马迪尔的父亲官职等级一样。没想到只用一个金币居然可以买到这样一个人。我拿出钥匙,打开乔的脚链和手铐。“等会儿我们去圣华的市政厅,将你和你女儿由奴隶释放为平民。不过我希望你和你女儿继续为我工作。我有个女伴需要侍从,她是一个公国的郡主。要知道郡主的贴身女侍也是贵族,并不辱没你女儿。至于你,可以成为我的家将。我是一个伯爵的继承人。”

    乔惊疑地看着我,活动了一下手脚。他看了看兰妮,兰妮点点头说:“我愿意。”

    乔突然跪在我的面前,“我,乔。格里恩,愿意将生命交给主人!主人的任何命令,我都将尽全力完成。若有违此誓言,甘受到天神的处罚。”说完,乔有点尴尬地抬起头问:“主人,你的名字叫什么?”

    我失笑。一个卤莽直性的人。但愿兰妮没有他那样的性格。

    办完奴隶自由手续后,我们往住处走,乔看着我的眼光有些狂热。作为一个曾经是贵族的人,被贬为奴隶后,他的人生可以说不再有希望了。纵使因为某种原因他能够得到自由,而以前的作为贵族生活习惯后,平民生活会使他难以忍受。现在我显然成了他的救世主,所有我能够理解他的心情,不过我还是暗自希望他能够稍稍收敛自己的感情。被一位美丽的女士用热情的目光注视显然比被他这样的目光注视更易让人接受些。

    回到住处,他们都下课了。阿拉卡和马迪尔莫名其妙地望着我身后的兰妮和乔,我含笑走向伊莉。伊莉的目光中也带着惊奇,我笑着对她说:“我的生日快到了,为了庆祝,我送你一位贴身女侍。”

    马迪尔显然弄不明白,他悄声问阿拉卡:“过生日不是应该收生日礼物吗?为什么兰特却是送礼物?”

    阿拉卡不屑于回答这种简单的问题,没有理会马迪尔。马迪尔只得接受思维紊乱的现实。

    伊莉的目光变得有些迷蒙了。哈,我都有些佩服自己了。三十个金币达到的效果比上回三千金币达成的效果还要大。

    强捺住心中的愉悦,我作出随意的样子向大家介绍:“他叫乔。格里恩,现在是我的家将。她是兰妮,乔的女儿。这位是伊莉。塞斯郡主,但是不要对别人说。郡主的身份现在需要保密。”我指指马迪尔又指指阿拉卡,“我的近侍马迪尔。哈伯,我的贴身仆人阿拉卡。”

    乔看了看大家,显然他对马迪尔的兴趣比对伊莉更大。他径直走向马迪尔,“你已经拥有斗气了?”

    马迪尔点点头。乔大喜,“马迪尔,我们出去比划比划吧。”

    对于这种提议,马迪尔自然不会拒绝。两位武士欢喜地出去了。

    我朝阿拉卡使个眼色,然后对兰妮说:“你跟阿拉卡出去,让他告诉你睡房在哪里。”

    只剩下我和伊莉两人了。伊莉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扑向我的怀中,呢喃道:“你对我真好。”

    “你是我‘表妹’嘛,不对你好对谁好呢?”

    听了我的调笑,伊莉轻捶我的胸口,大叫不依。

    可惜令人遗憾的是,当我想重温她红唇的甜蜜时,她居然敢挣脱我的怀抱逃跑。没有追她,是因为当时我满足地看着她的背影,陷入了一种不可救药的痴呆状况中。

    阿拉卡对于乔的观感如何我不知道,但第二天早上看见马迪尔鼻青脸肿而又咧着嘴笑的样子,可以知道马迪尔一定对我新收的家将非常满意。阿拉卡对于马迪尔这副模样非常感兴趣,因为从前曾被他揍成过那副模样。虽然与马迪尔的关系也成为了好友,但看着马迪尔的脸,阿拉卡还是忍不住鬼头鬼脑地笑了。

    在准备去上课时,马迪尔倒底忍不住对我说:“兰特,乔的本事真不错。昨天和他对打了好几次,我都撑不过三十招。你哪里收的这么厉害的人?他至少拥有迅剑士的等级。步战的情况下,我父亲虽然已经接近白银骑士的实力,但也多半打不过他。”没等我回答,马迪尔自言自语说:“有这样的陪练,我的进步可就快多了。也许我该考虑去通过骑士的考试了。”

    帝国建立早期,帝国三犬阿拉卡、马迪尔、克洛斯起了巨大的作用。其中阿拉卡和马迪尔是兰特大帝的原先的家臣,而克洛斯与大帝在同一时期在圣兰学校求学。我们有理由相信,克洛斯加入兰特大帝的麾下正是那个时期。然后令人奇怪的是,无论是大帝本人还是克洛斯,都从来没有过只言片语关于他们的相识经历。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

    尽管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帝国三犬是绝对不可能背叛大帝的。但是从种种蛛丝马迹中可以看出,阿拉卡和马迪尔虽然确实不易策反,而克洛斯却并非毫无希望。

    之所以这么判断,是因为兰特本人及克洛斯都从来没有对别人谈论过他们的相识过程。问及他们同期的同学,得到的答案也令人欢欣鼓舞:在求学初期两者之间关系似乎并不融洽。而当我方一员非常重要的间谍试图从阿拉卡那儿得到相关情报时,却引发了阿拉卡的警觉,导致该谍报人员神秘失踪。这更加确定了我的猜测,兰特与克洛斯之间必然曾经发生过不同寻常的事情。我方应该对此情况合理利用。如果能达到策反克洛斯的目的,这将是我方极大的收获。

    ——英格兰尼情报六处a级第14191003256号文件

    兰仆离开的第三天了,阿拉卡、马迪尔的情绪还是没恢复过来。而我的情绪也不怎么样。其实我倒不是仍旧为兰仆的离去难受。第二天早上马迪尔的一句话早就冲淡了我的离愁。

    “兰仆老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使我掌握了斗气。如果能够继续接受他的教诲,或许三五年内就可以使用出圣斗气了。真希望兰仆老师快点回来。”

    我原本只是一个会一点基本格斗技巧的人,可是在兰仆的帮助下,现在我已经也可以轻易使出斗气了。而且据兰仆说,我现在的体质经过他的优化后,仅仅就经脉的强壮而言,实际已经超过了白银骑士。只不过我自己的斗气倒是不多,必须在用完兰仆输给我的能量之前煅练好自己的斗气。好在兰仆说他给我的能量非常之多,即使在战场上连续冲杀三天也足够了。

    想到马迪尔的话,我多少有些得意。

    现在情绪不好是因为我的情敌出现了。

    假如可以确定情敌的实力比我低,我很有可能已经冲上前去与之决斗了。

    但问题一方面在于:我自己只不过是拥有相当多的能量,而技巧还停留在低级阶段。另一方面,圣华学校的学生都是本身拥有相当实力的精英。不象别的一个国立或私立的学校,因为受到贵族或皇室的推荐、赞助、压力等各种原因,有大量混吃等死的贵族或皇族子弟会进入。圣华学校倒是并不要求进学校学习的学生本身有多么高的天份或实力,但它绝对不承认一个未从学校毕业的人是圣华学校的学生。也有一些有钱的商人家庭或是贵族让自己的子弟前来读书,可他们的子弟却承受不了圣华学校的风气:圣华学校只注重实力,如果一个学生连续三年都不能升级(从初级班升到中级班,从中级班升到高级班,或者是从高级班毕业的任意一种),就会遭受同学和老师的冷落。如果你连续五年都不能升级,那么将会被学校劝退。被圣华学校劝退除了会降低家族声誉,没有别的作用。谁会愿意自讨没趣呢?

    愁啊。真是愁断肠啊!

    在一声长叹之后,阿拉卡凑到了我的身旁。他鬼鬼祟祟地说:“公子,听我班上一个同学说,他魔法系的堂哥认识了一个新来的女生,名字叫伊莉。他还说,他哥哥完全为伊莉倾倒,已经开始全力追求了。他还说……”

    阿拉卡剩下的话被我恶狠狠的目光和额头上的青筋逼了回去。他缩了缩脖子,然后鼓起勇气:“原来他说的是真的,真的是我们的伊莉郡主。不过他堂哥父母早亡,一直跟着做生意的叔叔生活。这回上学的学费都是好不容易才凑起来的。他堂哥怎么配得上郡主呢?”

    这个情况我倒是不知道。从情敌的气质看,倒看不出是个商人的子弟。不过也不能这么掉以轻心,魔法系的学生,谁也说不准会发展成什么样。要是他很有魔法天赋,弄个魔法师、高级魔法师什么的,那比一般贵族的地位还要高。

    我将目光放得柔和些,鼓励阿拉卡接着说下去。

    “我也知道魔法系的学生毕业后身份会挺高。但是魔法师有个很大的缺点,”阿拉卡放低声音凑近我的耳朵说:“他们近身搏斗很差,我们叫上马迪尔,乘他不注意的时候狠狠地揍他一顿,让他不敢追求伊莉郡主!”

    我费了好大的毅力才强忍着没有吐出鲜血,然后又花了十秒钟克制住掐他脖子的欲望。吐出一口气,尽量用平稳的语气说:“如果说近身揍一个魔法师,你一个人就可以了,根本用不着别人。有一个事实,你一定要记住:你是一个高贵贵族的近身仆从,不是一个小商人的仆从。不可以有这些太奇怪想法。”

    这件事当然不能找伊莉沟通,而马迪尔,虽然有可能在上战场他的脑子会很灵活,但这件事,还是不要找他商量为佳。只剩下阿拉卡可以商量了。这种情况下,把他吓坏了影响智力发挥对我没有好处。只好暂时放过他。

    “这样啊,”阿拉卡摸摸头,“好吧,就由我一个人蒙上面揍他一顿吧。”

    ……

    一声扑通声过后大约十秒,阿拉卡发出凄惨的嚎叫声。又过了三秒钟,房间里开始上演一个人在前面跌跌撞撞地逃跑,而后面一个愤怒的人拿着大铁锤追杀的限制级血腥场面。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还没想出怎么应付情敌的方法,情敌居然反而先找上了我。

    休息的时候,他约我到外面的小树林去。我应约了。

    树林里,他站住后望着我,我也站住望向他;他恶狠狠地盯着我,我也恶狠狠地盯着他。

    他终于先开口说话了。

    “我叫克洛斯。”

    “我叫兰特。”

    “我知道。”克洛斯有些阴郁,“你和伊莉小姐是什么关系?”

    “她是我表妹。”这时我突然有点得意。

    他脸色有些苍白。“什么性质的表妹?”

    从他的表情看,我明显是占着上风。他为什么会这样失落、沮丧呢?难道是……我有点明白了。估计陷入情网的他已经向伊莉告白了,而伊莉拒绝了他,并向他提到了我。现在的问题是,伊莉是怎么说我的。

    大陆有这样一个习俗。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男人同时爱上一位小姐,而这位小姐并没有向其中任意一位表达明确的爱意,其中一位男士便有权向对手提出决斗。他向我提出决斗我倒不怕。因为根据决斗的规则,当一方提出决斗后,另一方有权选择决斗的方式。这条规则原本是为了避免格斗型战士与魔法师之间轻易展开决斗,因而损失宝贵的魔法师。现在这条规则明显对我有利。大陆上魔武双修的人很少(因为人们相信魔武双修很难达到最高成就,而根据兰仆的理论,也的确如此),我相信对方的格斗技应该为零,至少他不会有任何斗气。

    如果伊莉仅仅说她是我的表妹,那么克洛斯有权向我提出决斗。而如果伊莉说她喜欢我,那么克洛斯则无权向我提出决斗,那么他此番只是从我这儿确定情况。我该怎么回答呢?

    我想了想,回答说:“就象伊莉对你说的那样。”这是个模糊不清的回答,但依克洛斯此时的精神状态,想必听不出我的狡猾之处。

    他惨然一笑,转身离去。空气中留下一句“我不会放弃的。”,既象是对我说,也象是对他自己说。

    晚上回到住处,先将马迪尔和阿拉卡赶出去,然后朝着伊莉走去。伊莉看见我这副样子,脸又可爱地红了。我边向她走,她居然敢边向后退,直到被墙挡住,好象我是大坏人一样。好啊,我就做出点大坏人的样子来,有小红帽而没有大灰狼,那么剧情就不完美了。伸出左手按在她右肩上方的墙上,她低下头。本来想用右手托起她那显出完美弧线的下颌,犹豫了一下,倒底没敢。倒不是怕她用风刃术。喜欢一个人,当然要尊敬她。

    “说,你对克洛斯说怎么说的?如果你敢不回答,或是说假话,我就吻你一下。”

    本来还没什么的,说完这句话后,我的注意力却不能从她的红唇上移开了。她用和蚊子大小的声音说了句什么,就算是平时我也未必听得清楚,现在更弄不明白她说了些什么。那娇艳欲滴的红唇,那红苹果似的脸旦,实在太诱人了。我实在忍不住,缓缓地印了上去。

    芬芳、甜密、柔软……

    从不可救药的失神中回复过来时,我发现伊莉不见了。对了,刚才她好象羞红了脸推开我跑回了自己的房间。现在怎么办?我还没弄清她倒底是怎么对克洛斯说的呢。去她的房间再找她?

    作者语:有一个笑话:一位女士在大街让大叫:“我是单身!”

    如果超过十个男人过来搭讪,那么说明这位女士的魅力超过90。

    如果有五个以上的男人嘲讽她,那么说明这位女士的魅力超过60。

    如果大街上谁也不理她,我们只能建议她少出门。

    我不太明白文章点击率是怎么造成。也许有些人打开目录后,只看了看简介或文件大小就没有看文章。反正我的点击都有两千多了,却一个书评也没有--除了我自己的。

    天啊,难道说我是那种应该少出门的人吗?

    虽然也知道自己的文笔不算太好,但与一些我所看过的玄幻相较,我的文笔也不算差啊--没办法,自己的孩子自己喜欢。再说,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也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

    作为读者的时候,我有个坏习惯。我喜欢看那些文件比较大的文章,那更过瘾些。相应地,针对我此时的情况,显然我这样的读者不利于我这样的作者。虽然知道多用空格键,少用回车键,而且多分段可以使文件增大。试过之后,我的1-xt文件由44k变为了56k,效果确实明显。但用readbook阅读软件的时候,看起来却不太舒服。还是算了。

    附:美媚同事突然迷上了玩五、十、k。舍命陪君子的事我不干,但舍命陪美媚却可以考虑。今天上传的章节实际上是存量,但美媚同事叫嚣大战三天,明天也就没法拿出东东了。反正现在的喜欢我的人不多。停个几天再说吧。

    在智能机器人是否应该拥有感情的问题上,我持反对的态度。

    很简单,当一个智能机器人拥感情时,它就与高级智慧生物几乎没有任何区别了。那时,我们不能因为它的组成成份并非有机碳水化合物就不给它与我们相同的地位。否则,那些装义眼、义手、义腿甚至人工心脏的人,就必须担心被人岐视,就必须担心走在大街上会突然被人挖出义眼、打断义肢。

    通过历史文献我们可以知道,欧马尼亚大帝兰特有个叫兰仆的仆人,尽管目前我们还无法对他的来历做出能够被众人信服的猜测,但有99。98%的可能性,帝师兰仆是一位人工智能的机器人。从那些历史文献中,可以得知兰仆拥有自己的感情。因而部分专家便认为智能机器人完全可以拥有自己的感情。

    我不否认兰仆确实有着感情。但我提醒大家注意两点。

    一、兰仆早期对待大帝的态度似乎并没有拥有完善的感情。他的表情只是为了不被他人看出是异类而模拟出的。也许兰仆产生感情是因为某种极为巧合的原因。我个人猜测,有可能是大帝的个人人格魅力触发了兰仆的某个软件导致发生异变。

    二、当时兰仆的主人是谁!是统一大帝兰特。他是拥有极其强大个人魅力的与众不同的大帝。那个历史环境下,不少极有能力的人仅仅是因为大帝的个人人格魅力而臣服。我们不能把兰特大帝的标准放在普通人的身上。

    我担心,让智能机器人拥有感情后,普通大众不具有令智能机器人臣服的魅力。短期内可能无所谓,但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将会产生严重而可怕的问题。而让拥有极大能力的智能机器人成为独立的族群后,却又必须担心这一暂新的种族将会朝着哪个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我认为不应该向智能机器人加载感情软件。

    摘自——《大陆历3003年圣华学校研究生毕业论文节选》

    昨夜过于兴奋,早上如果不是阿卡拉来叫醒我,我肯定会在圣华学校上课的第一天就迟到。睁开朦朦胧胧的眼睛,简单地洗了一下脸,我便和伊莉朝着魔法分院走去。

    圣华学校可真大。仅仅是一个魔法分院的占地面积就已经比得上外公所拥有的城池的面积了。伊莉似乎是个路痴,而我昨天也只顾东张西望去了,几乎忘了去我们班的路。幸好在上课的前一分钟我终于找到了教室。一路上,我望着天上飞来飘去的魔法师们,好生羡慕。他们上课可真是容易,不象普通人那样要走上半天。不知我什么时候能达到他们的水平。

    老师来到课堂后,低着头就自顾自地讲课了。初级班的东西,其实伊莉早就知道了。她的姑姑可是位魔导士啊。而我在兰仆的恶补之下(据他说,我的魔法理论知道比现在世上所有的魔法师都完善),也无法不认为现在课堂上的老师正在为我唱催眠曲。正与睡魔激烈搏斗时,老师走到了我的身边。我一下子完全清醒了。魔法师都是很尊重老师的(我个人认为,那是因为学魔法的人或多或少都曾领教老师的冰雹术、气缚术),所以我作出一副很无辜的样子恭敬地望着老师。老师指着我,然后又指指伊莉说:“我知道你们俩是新来的。也许有能力从初级班提前通过。”他伸出手,然后低声念了几句咒语,一个火苗从他的手掌飘了出来。“你们可以做到吗?”

    这是一个火系初级魔法。可以说只要魔法入门者,都可以使出这个魔法,因此当然难不倒伊莉,她按照老师的样子做了一个。班上的同学没有人显出惊讶的样子。来圣华上课必须从初级班开始,因而有很多人第一天就从初级班通过了。留在这里学习的,都是以前从来没接触过魔法的学生。如果要我现在使出二级魔法是不可能的,一级魔法也很困难。但这个基础魔法却也难不倒我,因而我也让一团火苗从手掌上飘出来。老师点点头说:“好了,你们两个明天可以去中级班上课。我会为你们办好手续的。今天你们回去休息吧。”

    伊莉和我都很高兴,不过我们高兴的理由不同。我高兴是因为可以回去补个觉,而伊莉则是因为我居然可以轻易通过魔法测试。她知道我上魔法班学习是为了和她在一起,但并不知道我也会魔法。

    伊莉高兴地对我说:“没想到你也会魔法,原来你是魔武双修啊。你可真厉害!”被实力比自己高的人真诚地夸奖多少令我有点不好意思,更何况是被心上人这样夸奖。我不愿意对她说其实我只会这种基础魔法,对一级魔法也没真正掌握,更不愿意吹牛。于是只好冲她笑笑。不过想想,明天上中级班时,伊莉会二级风系魔法风刃术,肯定会是班上的佼佼者。而我呢,大约只能垫底。这可不行。今天我得找兰仆想出一个好办法。

    回到住处,马迪尔也刚好回来。他的老师发现他的身手不错,让他出列与他试了几招,然后就宣布他通过初级班的测试了。明天他可以直接上中级班。不过阿拉卡还没回来,他虽然聪明,但到底没受过系统的训练,可能要在初级班多待些时候了。

    伊莉对我们打了声招呼直接回自己的房间去了。她昨天报名之后从图书馆借了一本关于魔法的书。圣华学校的确名不虚传,它的图书馆包罗万象。即便伊莉贵为一个公国郡主,想要拥一圣华图书馆的一本稍微罕见一点的书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马迪尔直奔后院。当时决定租下这间略有点贵的楼房,促使我下决心的原因正是因为这套房屋包括一个可以用来练武的后院。

    我自然是二话不说直接去找兰仆,来到兰仆的房间,我大声说:“兰仆,我现在就想提高自己的魔法力。”

    兰个似乎吃了一惊。“主人,现在就想提高?”

    我点点头。“是啊。伊莉都会使用风刃术了。我也想学会。不然明天上课我比她差,有点不好意思。”

    “哦,风刃术啊。这倒不难。主人,你闭上眼睛睡上一觉,把一切交给我吧。”

    这正合心意,我正想补个觉呢。我转身就朝自己的床走去。上了床,模模糊糊感觉到兰仆将手指触上我的眉心,然后就睡着了。

    一觉醒来,突然感觉有些不同了。平时不大注意的事,我现在都能很敏锐地观察到。门外还没响起敲门声,我已经听到了一个人的脚步声。阿拉卡的脚步声大,所以我很熟悉。伊莉的脚步声,我只能在很安静的环境下听到。而马迪尔,因为他练习格斗的缘故,走路很轻盈,我几乎很难分辩出。这个人是兰仆还是马迪尔呢?还没猜想出,门外的声音给了我答案。“主人,你醒了吧。我可以进来吧。”

    “进来。”

    兰仆进来后,我连忙问:“你对我做了什么,为什么我现在感觉不同了?”

    “我只是略微优化了一下主人的体质,使主人的身体经脉扩充,并向里注入了与主人自身斗气和魔力不冲突的能量。现在主人只需要稍加学习,就可以使出斗气和三级各系魔法。”

    “各系魔法?不是说各系魔法相互冲突很难兼容吗?你怎么这么容易就办到了?”

    “因为我注入主人体内的能量是中性而且拥有模拟各种能量的功能。它可以作斗气用,也可以作为介质吸引各系魔法元素。不过因为它不是主人自己本身的能量,因而是不可再生的。所以主人要在我离开的期间好好煅练自己本身的力量。”

    我惊讶极了。“离开,为什么?你不是我的仆人吗?为什么要离开主人?”

    “情况是这样的。我来到这个世界时,剩下的能量本来就不足满值时的60%,虽然为主人输入的能量可以省略不计,但刚才为主人优化体质耗费了接近30%的能量,现在自身剩下的能量已经不足满值时的30%,这已经接近25%的警戒线了。所以我必须想办法补充自己的能量。由于这个世界没有合适的能量补充器,我必须自己想办法,所以需要的时间可能会稍微长一些。但是自从与主人进行认主仪式后,我已经与主的脑电波建立了完全的联系。在这个世界的任何角落,我随时都可以了解主人的情况。因为我可以使用一种效果类似于土系五级魔法瞬间转移的空间转移,所以只要遇到紧急情况,我可以随时出现在主人的身边——只需要耗掉大约5%的能量。”

    由于和兰仆已经很熟悉了,我基本上可以明白他的意思。不过对于兰仆的即将离开,我还是充满了伤感。对于兰仆的感情,已经很相似对外公的感情了。我依恋他、信任他。他不在身边时,我肯定会感觉空荡荡的。转过身,免得他看见我湿润的眼睛。再过一个多月就十八岁,可以举行成年仪式了,不能再那么孩子气。我暗暗对自己说:要成熟坚强些。可还是不管用。我仍旧不敢开口,害怕带出哭意。我挥挥手,示意他可以离开,可是好半天还没听到动静。难道他用了空间转移?我转过身,发现他还停在原地。只是他的眼角也有些湿润。这时他慎重地向我行了个骑士标准的效忠礼仪,然后转身走了。直到他离开后好半天我才想起,他根本就不是爱克斯大陆的人,为什么向我行大陆效忠礼仪呢?

    不得不遗憾地承认,在箭术教育上,人类至少目前不可能超过精灵。精灵弓的制作方法我们完全无法掌握,甚至我们仿制的精灵箭的效果也远远低于真品——而且制作成本高得惊人。为了保证学校所有的教育都是全大陆一流的水平。我建议学校取消弓箭系,并将弓箭的作用淡化,以维护学校崇高的声誉。

    ——《圣华学校绝密档案第306号文件》

    终于到了科洛斯首都圣华。科洛斯的首都是爱克斯大陆最为闻名的城市,不过大家都知道,它之所以闻名并不是因为商业、工业或是制造业,而是因为那独一无二的圣华学校。虽然圣华市并非最大的商业中心,但它与塞斯公国的首都曼城比较起来,至少要大过五倍,繁华程度也不可同日而语。来到这中立的自由城市,我们一行人都放下心来愉快地体验各地的异域风情。

    街上人来人往,擦踵磨肩,各种不同的语言飘进我的耳朵里。不过如果你掌握了爱克斯的通用语中华语,那么与其他人的交流是没有任何困难的。在这个问题上,我真的非常希望伊莉并不会说中华语,起码也不要那么流利。她在短短的七个小时内逛遍了整个圣华东大街。阿拉卡、马迪尔和兰仆的手上都拿满了她购买的香水、衣服、首饰等物品。马迪尔作为一个见习骑士,其体力是我们当中最好的,他现在也免不了两眼发直,反应迟钝了。至于阿拉卡,看见他那么苍白的脸色、喘气时露出的尖锐犬牙、咬牙切齿的凶恶表情,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传说中的魔族分支:吸血鬼。我很聪明,因为我知道一个道理:不能改变的事情,你应该顺应它并争取最好的结果。所以我很热心地跟在伊莉的身后,不停地为她做出建议、评价和指导。象我这样需要不时提供意见的跟班,自然应该有别于别的跟班。所以我只不过紧紧挨着伊莉,保持着空手的完美形象。

    回到旅店,马迪尔向我抱怨,认为今天所受的痛苦比沙盗击中他右肩的痛苦还要大。阿拉卡在一旁听见了,赶紧凑上来表示肯定,并补充说:“真的!我宁愿大腿上再挨上一箭,也不愿意陪伊莉郡主上街受这样的折磨。”我不得不承认,马迪尔的运气的确不好。上次在沙漠中他对于那个受伤的人发出叫喊表示不屑,结果第二天就不得不将一大团毛巾塞进自己的嘴里。这次情况稍好些,至少他在肉体上没有受到进一步的伤害,只不过他的话音刚落,身边便传来了伊莉的声音:“是吗?那么下次我逛街的时候,就在你的大腿上插上一箭,可以吗?”

    阿拉卡的脸色更加苍白了,而马迪尔则在胸前画前十字架。我向来是最公正的,于是瞪着眼呵斥马迪尔:“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陪伊莉逛街是多少幸福的一件事!一路上我一直在梦想着这种事发生。今天可爱的伊莉郡主终于让我的梦想成真,我几乎高兴得说不出话来呢。”我瞥了瞥伊莉,看见她眼中冒出高兴以及意犹未尽的神色,连忙补充道:“如果不是因为除去交我们的学费和必要生活费外,我们剩下的钱已经不多了,我还想现在就陪伊莉郡主再去上街呢。”然后我转过身对伊莉说:“先把报名的事解决了,我们再找个机会好好逛一次街好吗?”伊莉柔顺地点点头,带着可爱的羞色回到她自己的房间。她刚一离去,我很明显地听到阿拉卡和马迪尔发出放心的呼气声。

    圣华学校的教学采取的是随时报名的制度,没有毕业时间的限制——只要你有足够的学费。一个学生一年的学费为200枚金币。想要毕业,每个人都必须通过预备班、初级班、中级班及高级班的考试,由主管老师认可才能通过。当然,如果你想继续学习更多的知道也是可以的,那么你可以参加特级班,这时候的学费为500枚金币/年。或者作为交换条件,你也可以免交学费,但必须担任学校的讲师并在限制时间内完成足够的教学成果。

    如果你本身就拥有足够的实力,那么你一天之内通过所有等级的考试也可以,当然,一年的学费还是必须交的。高级班并不那么好通过,比如魔法分院火系高级班的通过条件便是能够施展三阶魔法流星火雨。而能够达到这一条件的,往往已经可以得到魔法师的认证资格。

    一般来说,主人学习的情况下应该也为待从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因而马迪尔也将陪我们一起上学。而阿拉卡从小就和我在一起,我并没有仅仅把他当作一个仆人。我宁愿他也能在这儿学到足够的知识。这样一来,我们四个人的一次性学费就得交800枚金币,而学校提供的住宿比校外稍贵一点,一间足够大的楼房一年租金为100枚金币。加上伊莉采购所花费的433枚金币,以及我们来科洛斯一路上花费的313枚金币,我手头上实际剩下不足500枚金币了。明年的学费也不够!不过为将来的事发愁不符合我的性格,我还是高高兴兴地带着另外三个人去报了名。

    伊莉报的是魔法学院,而马迪尔报的是军事学院,阿拉卡报的是商业学院。我呢,则毫无疑问报的是与伊莉一样的魔法学院。当报完名后,阿拉卡和马迪尔又冲着我神情暧昧地偷笑时,我连忙解释说:“你们不知道,我向公爵承诺过我将保护好郡主。如果不与她在一起,怎么保护她呢?”马迪尔笑着说:“伯爵大人可不许你学魔法!”我举起拳头,“是我外公大还是公爵大?我外公也得听公爵的话!”

    没想到我威胁神情加上极为合理的解释居然惹来他们更加放肆的笑声。

    就在这笑声中,我们开始了成为圣华学校学员的第一天生活。

    大陆历1415年9月30日,学校招收了四个日后闻名大陆的学员。尽管因为这种或那种的原因,他们都没有从学校毕业,但不可否认,他们都从学校中学到了日后成功所需要的宝贵知识。这四个人分别是:欧巴尼亚大帝兰特。萧。欧巴尼亚帝国陆军大臣马迪尔。哈伯。塞斯公国女公爵伊莉。塞斯。欧巴尼亚帝国财政大臣阿卡拉。谬尔。由于这四个人是如此的杰出。因此大陆历1440年后,学校的校庆日便定为9月30日。

    ——《圣华学校校志》

    大陆历1415年9月30日,帝入读圣华学校。是夜,帝寝灯光未灭及至10月1日晨5时许。7时,帝醒。

    注释:我辈感动涕泠。帝以幼弱17岁之嬴弱身躯,心怀强国之大志,深夜通宵学习未肯入眠。假寐2时许,及至清晨,旋即起身再度学习。若非帝彼时废寝忘食之功,此神圣欧巴尼亚帝国从何而来。帝真乃神人也!

    ——帝国皇家历史学家合著《神圣大帝生平》

    报名的那天晚上,我失眠了。马迪尔、阿拉卡他们那暧昧的笑声,伊莉那娇羞的神情不停在我眼前晃动着。望着那摇弋的灯光,我的心也跟着一荡一荡的。没错,我恋爱了。这可是我的初恋啊!毫无疑问,伊莉是个美女。耀眼的金发,碧色的眼波,不盈一握的腰肢,毫无瑕疵的心形脸旦,生气时可爱皱起的小鼻子,身上若有若无的幽香……

    翻了一个身,我长长呼了一口气。按公爵的意思,他希望伊莉能嫁给我。而伊莉本人似乎也喜欢我。但是伊莉是否愿意嫁给我呢?虽然外公是公国的重臣,但一个郡主与臣下结婚到底是下嫁,总没有与其他国家的王子或国王结婚光彩。况且我现在几乎什么能力都没有。以前我还觉得自己的格斗技能与箭术都还不错。哪知那是马迪尔让我的。而马迪尔仅仅是一个见习骑士。这次来科洛斯途中与沙盗的战斗中,更让我见识到人类能力的差异之大。仅仅在那个商队之中,就有好几个能力比马迪尔更强的人。而据马迪尔说,在骑士、剑士当中,那几个人的能力只能算偏低的。在公爵面前我大言不惭地说要保护伊莉。实际出现危险时,她不保护我已经是谢天谢地了。伊莉的地位比我高,能力也比我高。她会肯嫁给我吗?

    ……

    胡思乱想了半天,我爬起来推开通向兰仆的门。兰仆现在已经取得了我的绝对信任。所以他的房间就在我的卧室旁。这样,每当我的什么问题,推开门就可以问他了。

    当我进去的时候,兰仆睁着眼望着我。我有点奇怪,任何时间,只要我有事找,他总是清醒的。头一回,我在他面前期期艾艾了半天没说出成句的话来。兰仆的脸色有些严肃了。他仍旧保持着沉默,想必正在等待我的发问。

    “兰仆,我恋爱了……”

    兰仆喃喃自语:“果然被我料中了。”他摇摇头,对我说:“主人,这方面我恐不能帮助你。”

    我有些着急了。嚷着说:“怎么可能呢?马迪尔用箭怎么射你都射不中,你什么都知道!你甚至有办法让我学习禁忌魔法、终极圣斗气!你怎么可能有不能帮助我的地方呢?”

    兰仆为难地望着我。过了一会儿他解释说:“行为准则第十七条:绝对不介入主人的感情问题……”

    他还没说完,我便着急地打断了他。“可是你的行为准则后位条例不是必须服从前位条例吗?我记得第二条是绝对服从主人的命令。告诉我吧,伊莉是否会愿意嫁给我?我有什么办法让她愿意嫁给我?”

    兰仆听完我说的话,脸上罕见地出现紧张的表情。“其实我的行为准则本来只应该有十六条的。这第十七条,在我们的世界里被称之为电脑病毒。自从这个病毒出现后,我们的行为准则便增加为十七条了。这一条准则的奇特之处在于,它并不服从其他任何条例。假如主人强迫我介入你的感情问题,我的系统将出现逻辑死循环,这将导致我短暂的昏迷……”

    兰仆说的话我有好些不懂,但我至少明白他没法在这个方面帮助我。我隐约感觉到,那位制定第十七条准则的人,可能曾经因为兰仆这样的人在他的感情问题上帮了倒忙,所以他会制定那条该死的行为准则。我的天,连兰仆这么神通广大的人都帮不了我,我快要绝望了。

    “那我该怎么办呢?我现在已经爱上伊莉了。”我懊恼地抓着头发叫嚷着。“伊莉的地位比我高,能力比我强,她如果看不上我怎么办?!”

    兰仆见我没有逼他,放松了表情。他想了想,问道:“主人,你是否希望地位提高?你是否希望能力提高?”

    我有点迷惑地望着他,他不是刚刚说不能帮我吗?

    “我绝对不能介入主人的感情问题。但提高主人地位及提高主人能力,是一个很单纯的问题,并不涉及主人的情感。”

    顿悟!

    当局者迷!

    关心则乱!

    “哈哈!”我乐了。“这其实并不难想到,可我刚才却象傻了一样。真不知是怎么回事。好了,我只要求你提高我的地位,提高我的能力。”

    兰仆谨慎地说:“我们世界有句俗话:爱情让男人变傻,让女人变聪明。主人,你提出要提高地位及能力的要求太笼统,是否可以更具体明确些?”

    我偏着头想了一想。对啊,在塞斯公国,除非我当上公爵,不然怎么比伊莉的地位更高呢?有了,如果我能够成为魔导士,地位就不会比公爵低了。雪拉。塞斯郡主由于是魔导士,她在二十七岁就当上了塞斯公国的国师。国师在一个国家,并不比统治者的地位低,甚至在某些国家,国师的地位比世俗统治者还要高呢。而且这样一举两得,我只需要完成一个目标,就可以达成两个目的:既提高了自己的地位,也提升了自己的能力。哈哈,我决定了!我慎重地一字一句地对兰仆说:“我要成为魔导士!”

    兰仆点点头,然后问:“你需要在什么时候完成这个目标?”

    这倒问住我了。传说中的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成为魔导士时是二十五岁,他也是人类最年轻的一位魔导士。我还没那么大的雄心超越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但如果我在二十五岁之后才当上魔导士,在那之前娶伊莉,那还是下嫁啊。怎么办呢?我试着询问兰仆:“二十岁之前可以吗?”

    其实我早做好漫天要价,落地还钱的准备。即便二十五岁时我只是高级魔法师,那也是极为罕见的年青俊杰。这种人甚至可以算作魔法天才,毕竟全爱克斯大陆目前二十五岁以下的高级魔法师还不到三十个呢。这样的人才,即使象法兰西奥、英格兰尼那样的大国,也愿意将公主下嫁。因为二十五岁以下就成为高级魔法师,那肯定还有着很大的发展前途。

    哪知让我惊讶的是,兰仆听后漫不经心地点点头说道:“这很容易。现在已经快天亮了,主人你应该去休息了。我做一下准备,明天正式开始。”

    魔法师的进阶等级为:见习魔法师、魔法师、高级魔法师、魔导士、魔导师、大魔导师。

    骑士的进阶等级为:见习骑士、骑士、青铜骑士、白银骑士、黄金骑士、圣骑士。

    剑士的进阶等级为:见习剑士、剑士、迅剑士、风剑士、影剑士、幻剑士。

    注:大魔导师只存在于传说中。而现实中的魔导师实力已经与圣骑士、幻剑士相等,所以魔法师的等级高于骑士与剑士,且发展前途远远大于骑士与剑士——

    《圣华学校魔法分院入院必读》序言

    魔法师的进阶等级为:见习魔法师、魔法师、高级魔法师、魔导士、魔导师、大魔导师。

    骑士的进阶等级为:见习骑士、骑士、青铜骑士、白银骑士、黄金骑士、圣骑士。

    剑士的进阶等级为:见习剑士、剑士、迅剑士、风剑士、幻剑士、影剑士。

    注:由于现实中根本不存在大魔导师,所以魔法师的发展前途远远低于骑士和剑士——

    《圣华学校军事分院入院必读》序言

    一金币等于十银币,一银币等于十英镑,一英镑等于十铜币,一铜币等于十便士。一便士可以购买200克三级面粉,一个人平均一天要消耗1000克三级面粉。问,一枚金币可以足够一个四口之家吃多少天三级面粉?——

    摘自《圣华学校商业分院入院试题集》

    按公爵和外公的想法,现在我和伊莉应该去科洛斯的圣华学校读书。一个人的气质是很难改变的。如果我们藏在其他国家的民间,很容易被发现。而圣华学校的贵族多得象平民,我和伊莉在里面很容易隐藏自己的身份。而且更重要的是,科洛斯虽然是一个小国家,但它是一个永久中立国。

    事实上,中立也是需要实力来保证的。但这显然不是科洛斯需要考虑的问题。这得益于座落于首都的圣华学校。魔法分院正副院长雷欧纳德。金和缇纳。弗朗西都是魔导师;军事分院院长琥。雷洛四十五岁之前是英格兰尼唯一的非皇室血统亲王,他被英格兰尼军方尊称为进攻大师,没有任何人曾在野战(建立起拒马、陷井、护栏的营地不算)中挡住他超过三个小时的进攻;军事分院副院长嚎。因斯是爱克斯大陆十一个圣骑士之一;军事分院首席格斗教官贝克汉是爱克斯大陆七大影剑士之首。除了他们,还有几十个教授、讲师都拥有魔导士、黄金骑士、幻剑士的称号。这样的实力,已经超过爱克斯大陆上任何一个大国的实力了。

    即便科洛斯没有这样强大的实力,别的国家也不敢轻易进犯科洛斯。因为圣华学校有一条特殊的校规,入校前必须签定这样一条神圣契约:圣华学校毕业学员不得损害科洛斯国的国家利益。作为骑士,军事分院的毕业生显然终生都不会违背这项诺言;而魔法师一来往往都是重视诺言的贵族,二来魔法师又总是非常尊敬老师的,因而圣华学校建校八百年来,真正背叛这个诺言的魔法师只有区区六个人。而圣光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又总是很容易成为各国的高层人物:制定国策的政治家、掌握经济的商人、控制军权的将领和战斗中往往起决定作用的魔法师。这样的情况还会进攻科洛斯的,只有七百年前几乎征服了整个爱克斯大陆的英第纳大帝与三百年前的战争狂人希勒。不过他们失败后,就再也没人肯轻易进行这种尝试了。

    我认同公爵和外公的计划。伊莉因为将要分离哭泣了好半天,而我却既没有作出不肯离开外公的小儿女状,也没有作出一定要留在塞斯与侵略者做殊死斗争的英雄状。虽然我也舍不得离开外公,但明显这场战争中我起不了什么作用,反而会是外公的负担。感情战胜理智而指导行动,古代东方称之为妇人之仁。人贵自知!

    拿定主意后,我接过公爵和外公给我的一百枚金币、一百枚银币和一张面值两千金币的银票(一枚金币足够一个中等收入的四口之家一个月的开销,这些钱其实并不算少。可公爵和外公还是向我解释说战争开销太大,现在只能给我这些钱),拖着哭泣的伊莉,带上阿拉卡、马迪尔、兰仆、闪电和两只小银狼,踏上了未知之路。

    魔法师需要大量的金钱。例如一个火系魔法师在连续完成十个二级火系魔法火墙术之后,通常他都会精疲力尽。但是假如他拥有一颗品质为二级的红宝石作他的魔力消耗介质,那么他就至少可以轻松施放二十个火墙术后还留有一定的余力;假如他拥有的是一颗品质为一级的红宝石,则他可以轻松施放五十个;而如果他拥有的是一颗极品红宝石,那么施放火墙术对于这位魔法师而言就象打哈欠一样轻松了。钻石、翡翠、古玉等类似的结晶体都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帮助施法者。令人惋惜的是,在施放魔法时,那些结晶体是消耗品。而更令人遗憾的是,至今我们还没有找出一种便宜而又可以帮助魔法师节省魔力的介质。

    《魔法常识》第五章——魔法发展的瓶颈

    阿卡拉。谬尔有着成功商人的一切本质。他能很好地看出真正的利益所在。为了获得最大利益,他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的亲生儿子。但是阿卡拉。谬尔一生中对兰特大帝始终忠心耿耿,哪怕是被敌人抓获后以生命威胁他,也没有出卖过兰特大帝。我们可以从《我的奋斗》(注:阿卡拉。谬尔自传)中找到阿卡拉这种反常思想的根源,例如:大约在大陆历1415年8月的时候,我与大帝一行人穿越沙漠。不幸的是,我突然发烧了。大帝居然把他那匹甚至不肯借给马迪尔的爱骑闪电借给我骑。从那一刻起,大帝不再是我敬畏的主人,而是我生存的意义所在。(注:参照兰特大帝本人的日记,事件应该发生在大陆历9月16日,此处应为阿卡拉的笔误或记忆错误。)

    摘自《传奇人物阿卡拉。谬尔的商人性格解析》

    大陆历1415年8月2日:伊莉和马迪尔的情绪都不大好。伊莉到底是个女孩,远离亲人令她非常难受,何况又是在这种生离死别的情况下远赴他国。而马迪尔呢,则是因为祖国有难的情况下,他却作为我的侍从不得不离开祖国。虽然作为侍从,保护上位者是最根本的职责。但作为骑士,在祖国危难的时刻离开,无论怎么说都是很让他痛苦的。看着他那么痛苦,我好心地准许他回去,可是这只换来他半天的呆滞并加上一声更为痛苦的长叹。其实我也向他解释过有兰仆在身边,不会有什么危险,可他坚持认为侍从不可以失职。唉,死脑筋。不过他是个十九岁的见习骑士,如果我想办法安慰他反而是对他的一种污辱,所以我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伊莉的身上。

    大陆历1415年8月7日:马迪尔回复了正常。我们遇上了一伙大约二十人的强盗。马迪尔在这伙倒霉的强盗身上发泄了怒火,作为上位者,而且作为伊莉的保护者,我自然待在伊莉的身边。而阿拉卡作为近身仆人,在一般情况下也不必参与战斗。兰仆只是冷静地看了眼强盗,然后说:“这些强盗马迪尔完全可以对付。”就这样,马迪尔骑着马呐喊着冲上前去,将那些没有任何铠甲的强盗每人右腿上留下了一支箭。短短的战斗持续了不到一分钟。因为心中压抑的关系,马迪尔没有理会强盗痛苦的呻吟,完成任务后径自回到大家的身边。因为这次小小的插曲,马迪尔找到了平衡。自此之后,他便不再为没有参加祖国的战斗而抱怨了(仅管偶尔还叹气)。

    大陆历1415年8月8日:在我刻意的安慰和呵护下,伊莉终于露出了离开塞斯公国的第一个笑容。唉,可怜的女孩。不过对于阿拉卡来说,也许他更希望伊莉郡主仍旧唉声叹气的好。因为恢复正常的伊莉显然对那两只小冰狼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对马迪尔而言,只要郡主喜欢,哪怕将自己的小冰狼送给她也是没有丝毫关系的。但是不巧的是,郡主更喜欢阿拉卡的那只全身雪白的小冰狼。伊莉甚至为那只小冰狼取名为伊莉丝(注:塞斯语的意思是:伊莉的)。幸好伊莉并没有向阿拉卡索要那只小冰狼的所有权,不然脸色苍白的阿拉卡恐怕会昏倒。晚上我走出帐篷时听到阿拉卡和马迪尔的谈话。

    “马迪尔,你说郡主为什么会喜欢我的那只小冰狼呢?最让人难受的是她居然为它取了个女性化的名字,要知道那只冰狼明显是只公狼啊!”

    “我想,我那只花白相间的冰狼不合郡主胃口吧。不过话说回来,兰仆老师说冰狼是拥有低级智慧的。如果伊莉丝能够理解自己身为雄性却被取了个极女性化的名字,搞不好会绝食自杀呢。你可要注意点!”

    “唉……”阿拉卡深深地叹了口气,然后有些伤感地对马迪尔说:“你还是赶快为你的冰狼取个名字吧。”

    “唉……”马迪尔显然又想到了与祖国有关的事,也叹了口气。“可惜如果取名叫热爱塞斯会给主公和郡主带来麻烦。算了,只好叫热塞了。”

    我悄悄地离开了他们谈话的地方。原本马迪尔总是爱找阿拉卡的麻烦,可是现在他们已经成了朋友。也不知是他们都成为兰仆学生的缘故还是因为经过这次患难旅程而拉近了感情。

    我静静躺在一片草地上,好象想了很多事,但又不知到底在想些什么。有两句从东方古国传来的成语:丧家之犬;皮之不存,毛将附焉?人需要经历还会成熟,而我现在似乎已经很成熟了……

    大陆历1415年9月11日:我们到达了与科洛斯之间只有一片沙漠相隔的一个小镇。因为这片沙漠是我们旅程中最为危险的一段路,所以我们停留在那个小镇上休整,并且静静等待准备穿越沙漠的商队。

    大陆历1415年9月15日:终于有一支商队来到了小镇。阿拉卡前去与商队领队交涉,由于合作通过沙漠是件互惠互利的事,所以领队简单地问了阿拉卡几句,就同意了我们的加入。

    大陆历1415年9月16日:我们进入了沙漠。没有到过沙漠的人永远理解不了沙漠的可怕。昼夜极大的温差,随时刮起的的沙暴,都令伊莉很难适应,幸好伊莉丝很喜欢她,躺在她的怀里施展费很少魔力的降温术。而阿拉卡就惨了,他的体质就一般人而言并不算差,但是在沙漠上,显然他的体质还不够好。在沙漠里的第一天他居然就发烧了,好在我让闪电驮着他(如果是别的马或是骆驼,搞不好他会摔下去),又让马迪尔把爱斯放在他的怀里。阿拉卡的运气不错,发了半天烧就好了。阿拉卡醒来的时候,看着闪电和怀里的爱斯,垂下头好一会儿。等他抬起头的时候,眼睛有些红肿。

    大陆历1415年9月21日:遇上了沙盗。沙盗虽然也是不着铠甲的,但他们的箭术及反应都不是上次我们遇上的强盗可以比拟的。在这场战斗中,除了伊莉和兰仆,我们都参加了战斗。幸好商队的实力还不错,在丢了几具尸体后,沙盗们退出了战斗。其实伊莉虽然由于年纪的关系还没参加见习魔法师的认证,但她已经学会了风系二级魔法风刃。这并不奇怪,她的姑姑(也是她的老师)丽纱。塞斯就是塞斯公国唯一的魔导士,年仅33岁。她有那样的魔法水平很正常。我们五个人并没有任何人受伤,但商队里好几个人都受了伤。那些看上去象是佣兵的人还好,但是类似我们这样在小镇上加入商队人当中也有人受伤了,有个受伤的人大约不是贵族或骑士,因而痛苦地喊了一夜。弄的大家都没睡好。由于都是第一次参加这样规模的战斗,又因为受伤者的叫喊声太大,我、阿拉卡和马迪尔坐在帐篷里聊了一夜。马迪尔还没什么,阿拉卡却对那个叫喊的人很是不屑。

    大陆历1415年9月22日:没想到沙盗今天又来了。这次的敌人更多,而且攻击明显猛烈些。这次连伊莉都参加了战斗。只是兰仆仍旧总是站在我的身边没出动手。他后来向我解释说,除非我的生命受到真正的威胁,否则他不能攻击高级智慧生物。天啊,那扑天盖地的箭雨当时差点没吓得我躲在马迪尔的身后,还不算威胁?不过话说回来,有好几次我几乎躲不过时,那些威胁我的弓箭倒也确实莫名其妙被他握在手里。这次战斗虽然我并没有受伤,可是阿拉卡和马迪尔都受了伤。马迪尔被冲到面前的沙盗用斧头击中肩膀,好在他穿着铠甲,只受了轻伤。不过这几天看来用不成弓箭了。而阿拉卡则被一只利箭射中了大腿。当时他惊天动地的大叫了一声,以至于三个冲到离他不到二十米的沙盗的坐骑明显受到极大的惊吓,停顿了一下。由于这宝贵的停顿,马迪尔的连株两箭和伊莉的风刃术解决了这三个沙盗。伊莉的风刃术其实是我们当中最为有效的武器。她一次可以发出十几个风刃(她发出的风刃准确性得不到保证),最好的射手一只也只能射出连株四箭。虽然发出风刃的间隙很长,而且很明显伊莉在连续发出几个风刃之后精神很萎靡,但是由于我们这个方向拥有可怕的魔法师的缘故,所以我们防守的一面在长达三个小时的防守战中从来没被当过主攻方向。当沙盗留下七十余具尸体后,看起来根本不打算放弃商队这块肥肉的沙盗终于撤退了。伊莉虽然汗如雨下,精神萎靡,这时却欢呼着冲向我的怀里,然后放心地哭泣起来。唉,无语!我更想哭!伊莉在这次战斗中表现比我好多了,如果按实力讲,其实应该我扑向她怀里哭才对。所有活着的人都长长地叹了口气。商队也损失了三十几个人。在这两百余人的队伍中,没有受伤的人还不到半数。在打扫完战场后,商队领队走到我们面前向我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并留下一只看起来很精致的红宝石戒指。本来按道理我不该接受这颗宝石的,无论从贵族还是骑士的角度出发,我怎么能接受被帮助者的回报呢?可是伊莉没等我答应,就一把收下了红宝石。老天,虽然我知道这是一颗极品红宝石,市面价值超过三千枚金币,但是起码应该留下一分钟的时间让我做出犹豫的表情吧。我从来不知道伊莉有那么霸道的一面。不过当伊莉强行将我的配给水大部分强行征收(美名其曰女士需要足够的水保持清洁及美貌)之后,我终于确定了她的这一特质。于是我只好强行征收了阿拉卡和马迪尔的配给水,当然,我是比较仁慈的:至少给阿拉卡保留了足够清洗伤口的水。晚上哼哼叽叽的人更多了,奇怪的是我没有听见旁边帐篷里阿拉卡的呻吟声。他并不象那么勇敢的人啊?因为担心他昏死过去,我走进他的帐篷看他。结果发现他眼睛睁得大大的,并没昏过去。不过他之以没有叫唤,是因为他的嘴里塞满了毛巾。

    大陆历1415年9月24日:终于走出沙漠来到科洛斯的一个边境小镇。大多数人都欢呼起来。没有受伤的人有的骑着马冲向小镇,而有的则跑过去,也有人相互拥抱起来。尊贵的郡主不可以被别人轻易拥抱,所以我抢先将她拥在怀里。阿拉卡和马迪尔在一旁鬼鬼祟祟地偷笑。唉,其实他们都想歪了。我容易吗?虽然郡主强行征收了我的配给水(而我也强行征收了阿拉卡和马迪尔的一部分水),弄得原本英俊潇洒、俊朗迷人的我现在黑不溜糗,可我还是不记仇,随时随地为郡主着想:免得她被别人拥抱失了身份仪态!麻雀怎知鸿雁的想法呢?

    第二十八任塞斯公爵的识人眼光无疑非常卓越。他听法英哥伯爵的介绍后,就对兰特大帝产生了一种信任感。当第一次正式会面后,公爵更加确定兰特大帝是个优秀的人才。

    假如公爵不将女儿交给兰特大帝,大帝也就未必会积极参与塞斯的复国战争,以致于后来更是努力建立自己强大的政权。假如公爵当时就将女儿下嫁,兰特大帝或许就会选择以塞斯为根据地建立帝国,使塞斯获得历史上最高的政治地位。可见,历史确实由许多不确定因素所推动。当事情发生时,当时的人们往往认为那只不过是一件小事,可是以后世的眼光分析,那件小事却足以影响整个大陆的框架结构。

    ——摘自历史学家史瓦。克隆所著《论历史发展的偶然性》

    信使带来了外公的命令:他要我去塞斯首都曼城。

    我只好带着兰仆、阿拉卡、马迪尔一同向曼城出发。第二天,我们一行四人到了省城。到达省城外公的别馆后,我兴奋地冲了进去。这些天有太多事发生了,要告诉外公让他高兴高兴。

    冲到外公的书房里,我正准备张开嘴巴说个够,外公一个手势止住了我。“你来得正好,我们一起去公爵府。”

    外公对我倒是蛮好,可惜太严肃了。他长得高瘦高瘦的,脸上只能读出刚毅、严肃这类的词。听管家说,自从我母亲去世后,外公从来没笑过。他这副样子带兵打仗倒是很好,但问题在于我不是他麾下的士兵啊。来的时候我特意带上极品红狐皮与三只冰狼,就是想逗他露出一点笑容。

    外公牵着我的手向外走。老天,外公老是把我当小孩子。再过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可以过成人仪式了。我赶紧挣脱外公的手,对他说:“外公,我驯服了一只成年冰狼,另外还有一件极品红狐皮制成的围脖都作礼物送给你。”“哦,真的?”虽然脸上没露出笑容,但至少不再是那张几乎不变的扑克脸了。

    “骗你干嘛?在客厅呢。”

    外公来到客厅,看见了那只蹲在兰仆脚边的大冰狼和阿拉卡手中拿着的围脖。外公点点头,“嗯,不错。”

    很显然,外公的确喜欢冰狼甚于围脖——尽管他的视线的确在围脖上停留了十多秒。外公看着冰狼好一会儿,他突然问我:“兰特,这只冰狼都已经成年,你怎么把它驯服的?而且,你把它送给我,能保证它听话吗?”

    “外公,您放心吧,保证没问题。我就知道您会很喜欢这只冰狼的。对付轻骑兵、轻步兵和弓箭手,一只冰狼无异于一支弓箭小队。而且在守城的时候,冰狼的作用也很大。对了,刚才您似乎有点着急的样子,到底是什么事啊?”

    外公回过神来,居然叹了一口气。“别问了,快跟我一起去公爵府吧。”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跟着外公向公爵府走去。外公居然会不因为我的调皮而叹气!这肯定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大约在我三岁时(爱克斯大陆历1401年),塞斯公国发生的一场大旱灾夺去了公国八千人的生命。外公领地内的农民、奴隶也逃不了饥不裹腹的命运。作为领主,他只不过皱了皱眉,然后决定除了保证我的口粮不变外,自己也每天只吃六个面包(虽然已经可以吃饱,但这可是一个伯爵领主的口粮啊。别的领主在这个时候仍然吃得不比平时差呢)。现在外公叹气,说明发生了比1401年更为严重的事。能够比天灾更为严重的事,应该只会有人祸了。我想,惹外公叹气的原因肯定不会是天灾。而人祸当中最为严重的,大概要算战争。差不多可以肯定,战争将要爆发了。

    来到公爵府,里面的人很多,巨大的公爵府客厅满满站了几百人,声音很嘈杂。这时公爵府的一个仆役走了过来。他低声对着外公说了句什么,外公点了点头,然后回头对我说:“你到公爵的会客厅去,我等会儿过来找你。”

    我点点头,然后跟着那个仆役走向公爵会客厅。走进公爵的会客厅,我惊讶地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一个我认识的人,她是公爵的千金伊莉。我望望她,她也望望我。虽然我们很不是熟悉,但她作为公爵的唯一千金,而我作为公国最有名将领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在不少社交场合都见过面。但她此时脸上只是露出不安、迷惑的表情,居然连作为主人的礼仪都忘了,看来她正处在一种震惊的精神状态下。

    我努力冲着伊莉露出一个安抚的微笑。尽管我不能肯定发生了什么事,但基于对逻辑能力的自信,我猜多半是战争将要爆发。人类最害怕的是未知的事物,而当你面对并且了解它时,一些意志坚定的人就不会害怕了。我已经猜测到发生了什么事,自然心里稍微安定了一些。伊莉虽然也十七岁了,但她还是比我小一些,再说她是个女孩,出于男士风度,我有安抚她的义务。

    “伊莉郡主,我想你正为着某些事而烦恼吧。请问我能否为你效力?”

    “我认识你,你是法英哥伯爵的外孙。你怎么也到这里来了?”

    “你不知道吗?其实事情很简单。”我故意用轻松的语气将猜测陈述出来。“客厅里挤满了公国几乎所有的上位贵族(相较下位贵族而言,指受到册封,拥有自己采邑的贵族,并有权拥有私兵军队),想必你已经看见了。”伊莉不由自主点点头。我接着说:“你想,一般情况下只有新一任公爵继位或是战争爆发才会发生几乎所有的上位贵族齐聚的事。公爵大人正值壮年,身体状况也向来健康得很。我想,应该是战争将要爆发了。我们塞斯公国的传统是不屈服于任何强大的外力而放弃自治权力的。但塞斯公国的平原太肥沃,而周围的国家又太强大。我想,任何人都会对嘴边的肥肉产生兴趣。估计是我国的间谍已经探得外国将要入侵的消息。基于塞斯公国的传统,一些特别重要的未成年贵族将要送往一个安全的地方。你是公爵大人的唯一千金,我是外公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我猜想,我们马上要离开塞斯公国了。”

    伊莉的眼里出现了崇拜的神情。没想到事情这么简单,白马王子不需要屠杀恶龙就可以得到公主的垂青。

    正在自我陶醉时,会客厅的门打开了。公爵大人与我外公一起进来了。伊莉郡主冲向她父亲,“父亲大人!要打战了吗?你要把我送走吗?”公爵疑惑地问:“你怎么会知道的?”伊莉指指我说:“兰特他猜到的!”公爵看看外公,而外公摇摇头。然后公爵向我点点头,“小伙子不错,仅凭观察就可以分析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下我更放心了。”

    公爵大人对女儿解释说:“是的,战争在十五天内即将爆发。英格兰尼在与我国接壤的边境上已经开始毫无顾忌地调动军队了。我们公国的政府军只有两万人,而英格兰尼拥有至少五十万正规军。虽然它必须在与其它国家接壤的边境布置一定的军队,但抽出二十万军队进攻我国对它而言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而我们的宗主国法兰西奥,四位王子为了争夺王位的事自己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了,指望他们为我们出兵打退侵略者实在太不现实。我们无法与侵略者正面抗衡,但我们也绝不会投降。公国境内正规军虽然只不过两万多,但各个贵族都拥有自己的私兵,少则几百人,多则几千人,加起来大约也有十万。虽然十二万与二十万从数字上讲相差并不悬殊,但我国军队,特别是那些私兵没有受过系统的大规模军团作战的训练,更谈不上大军团作战的实战经验。正面相抗无疑是自取灭亡。我们只能打游击战。这种情况下,未成年贵族必须送往安全的地方,以免在残酷的游击战中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你是我唯一的女儿,而兰特是我国军方一号将领的唯一继承人。你们都应该被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本来按照惯例,自己的子女应该自己想办法,但我手下没有合适的人选。有能力的人,早就被各国间谍所熟知。而没有能力的人,把你交给他们我又不放心。法英哥伯爵知道我的烦恼后,推荐他外孙的私人近侍。本来伯爵是想将那位近侍借给你用的,但正好兰特也是应该送往外国的,你们俩一起走好了。不过出于安全的需要,你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而且为了保密,我也不准备从我自己的属下中抽调任何人手去服侍或保护你。在外国,你就充当他的表妹好了。”

    伊莉听着听着,眼中本来都已经噙着泪水了。不过当听到公爵说要她充当我的表妹时,脸微微红了一下。表妹在整个爱克斯大陆都是个暧昧的词。真正的表兄妹往往会结婚,而一些贵族在不愿意将自己的情人暴露身份时,介绍她时总称之为“表妹”。公爵看见女儿脸红的时候,当然知道她在想什么。不过公爵显然对我很满意。他拍拍我的肩膀,“兰特,你的表妹从现在就交给你了。你可一定要把她照顾好啊。”说完,他还冲着外公使了一个暧昧的眼神,外公只好恭敬地向公爵行了一个礼。

    看起来公爵大人对这次将要爆发的战争并不看好,居然都有将女儿托付给别人的准备了。这也是正常的,英格兰尼比塞斯不知道要大多少倍,正规军(不含私兵)是我国兵力的二十多倍。宗主国指望不上,邻近的小公国只要不被攻击都谢天谢地了,此时又哪敢雪中送炭呢?即便是将来出兵帮助我们,那也最起码要我们自己撑过侵略者的前几轮攻击才行啊。在这种残酷的游击战争中,身边的兵力多了自然是首先遭受打击的对象,身边的兵力少,出现意外的机率自然就升高了。塞斯公国历史上的五次游击战中,有四位公爵战死。不过从这个比例也可以看出,塞斯公国自上而下的强悍作风。

    我有些感动。说实话,虽然我并不拥有公爵的那种性格,但我对这种视死如归、大公无私的人还是很尊敬的。身为公国的最高领导者,明知道宗主国不能提供任何帮助,仍然绝不屈服于任何外来侵略者。在需要保护自己最喜欢的女儿时,也没有抽调自己强而有力的手下。除非不被英格兰尼的间谍网发现,不然所谓的依靠马迪尔保护,那不过是一句笑话。我想公爵大人也仅仅是把希望寄托在我与伊莉不会被发现吧。

    我还未举行成年仪式,所以还没资格成为一名骑士。不过此时我还是郑重地向公爵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公爵大人,我会用我的生命来保护郡主的。”

    “哈哈。”公爵大人明显因为我的这个骑士礼和承诺而高兴了。不过他还是忘不了调侃我。“郡主吗?”

    我愣了愣,突然会意了公爵大人的意思。于是我站起来。“我的‘表妹’啊,那是理所当然受我用生命保护的!这无需向谁保证或是承诺。”

    我与公爵相视大笑,外公也罕见地露出了一丝笑容。而伊莉郡主,则因为男人间特有的调侃而害羞了跑了出去。

    唉,外公在我面前唯一一次提到我的父亲是在母亲的忌日。他对着坟墓沉默了半天后,叹惜着说:“都是那个花花公子害了你!”我奇怪地问谁是那个花花公子。外公转身看着我,脸上有着佩服、敬畏、痛恨、无奈等表情。本来以为他不会告诉我,结果从外公牙缝里飘出“你父亲!”这句话。看起来,我多多少少受了父亲的遗传——至少是很会哄女孩子高兴。相信伊莉此时已经喜欢上我了——我自我陶醉地想。

    塞斯公国的军队里出现驯养的魔兽,是自法英哥。萧伯爵开始的。由于塞斯公国处于平原地带,只有小片的森林,魔兽本来就很少。而驯服魔兽又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哪怕是驯服一只幼兽。而奇怪的是,法英哥。萧伯爵的魔兽银光在他人面前露面时,那已经是一只成年的魔兽。由于没有系统的训练魔兽方法,训练成功率是极低的,因而导致塞斯公国里偶尔出现的驯养魔兽成为主人炫耀身份、财富的象征。没有谁肯将如此昂贵的奢侈品投入到危险的战场上。自从法英哥伯爵将冰狼银光带上战场后,人们意识到了驯养魔兽在战斗中的作用。可惜的是,驯养魔兽的高投入是扩大军队魔兽数量的瓶颈——

    《塞斯公国地方志》

    接下来的三天,我们三个人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阿拉卡和马迪尔得到兰仆的指导,明白应该怎么才能更好地驯养小冰狼后,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他们各自的冰狼身上。阿拉卡倒是没忘了自己的职责,开头老是询问他应该为我做些什么。可是我实在没空理他,便给他放了假,让他自由活动。而马迪尔呢,除了每天的例行请安,几乎不怎么来我屋里。似乎他的那只小冰狼才是他的真正效忠对象。而我呢,则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

    兰仆的知识太丰富了。我猜他没有不明白的事——可惜有些东西他讲给我听,我却听不明白。在这三天里,我学会了斗气的基本知识,也学会魔法基础:冥想。

    有一些学者认为骑士的斗气与魔法师的魔法力是同源的一种力量。不过兰仆否定了这种观点。“斗气,是受人体体质极限限制的。你们世界骑士、剑士的最高成就是传说中的圣骑士、圣剑士,虽然与大魔导师的单独对决中,他们不处于下风,甚至从某种程度讲,圣骑士、圣剑士与大魔导师的对决中处优势——只要大魔导师不逃跑,圣骑士、圣剑士最终可以杀掉大魔导师(废话,打不赢还不跑的那是骑士、剑士,我可从没听说过魔法师有那样的行为准则。要不然风系二阶魔法飘浮术、其衍生三级魔法飞行术、土系四级魔法空间转移有什么用呢?)。因为由大魔导师施放出来的魔法根本无法透过终极圣斗气而伤害圣骑士、圣剑士。即使是传说中的魔王,对终极圣斗气也颇为顾忌。不过从另一方面讲,一个火系魔导士,如果掌握了流星火雨这一魔法,那么一支没有相应保护的军队遭受这种袭击时,根据施法者的魔力大小及队形的密集程度,死伤者从十几个人到几百个人不等,而这么多人,除了圣骑士、圣剑士可以用终极圣斗气达到相似的效果外,别的战斗型人员就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成果了。而假设魔导师使用出禁忌魔法,可以瞬间使上万人丧失生命,这是终极圣斗气不可能达到的效果。圣斗气优于魔法力的地方在于,只要掌握了圣斗气,那么使用者除非已经精疲力竭了,否则其使用成功率为100%。而魔法呢,一个魔导师使用禁忌魔法的成功率往往低于70%,使用一般五级魔法时,成功率也很难达到90%。只是使用五级以下魔法,其成功率才基本达到100%。这还是魔导师的成功率。通常来讲,魔导士对三级魔法有把握,高级魔法师对二级魔法有把握,而魔法师,虽然他可能会使用三级魔法,但往往只有一级魔法才是100%的成功率。为什么有这样的区别呢?因为斗气是自己的能力,而魔法力,则是召唤魔法元素的能力。通俗地讲,魔法力实际上也不过是喊帮手的能力。一个人再厉害,也不可能达到一个很会招唤帮手的人在战斗中的成果。不过喊帮手也有一定的缺陷,一来帮手有多听你的话就要根据放法者自身的能力;二来,在沙漠中想要找水元素做帮手以及在海洋中找土元素找帮手,都是很难的。而且从另一个角度看,只要你比别人招唤出任何帮手都还厉害,那么这个人就很难在对决中战胜你了。”

    我听得很神往。“哇,终极圣斗气、禁忌魔法!我都想要!”没经过大脑,这句话就脱口而出了。

    兰仆摇摇头。“实际上,能够使用终极圣斗气与使用禁忌魔法的人在远古时代分别是两个不同的种族。战士型的种族相信自己的力量,因而大力开发自己本身的能力。而魔法型的种族认为大自然有大量不稳定的魔法元素,完全可以利用起来,因而将精力投向发展魔法的方向。两者分别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成功。魔法元素本身虽然不存在任何意识,但是所有的魔法元素都属于四系主神管理(魔法四系元素主神并非神族中的一员,它们属于一种意识体,或者称之为精神体),在与四系元素主神达成协议后,魔法型的种族便可以让魔法元素为他们服务了。后来,四系元素主神区别一个人是否属于魔法型种族后裔时,是根据他是否含有魔法型种族的血统。如果完全符合古代魔法种族的血统,他就可以使用最高级魔法——禁忌魔法。但一个人如果可以使用魔法,那么他的血液中就会或多或少受过魔法元素的影响。这种情况下,他也就不可能使用出终极圣斗气。而主人你,既不是纯魔法血统,也不是纯格斗血统。”

    听到这里,我有些丧气。兰仆看到我这个样子,安慰我说:“主人,一般人就算是纯格斗血统或纯魔法血统,也未必能使用终极圣斗气或是禁忌魔法。他甚至可能只是一个小商人,也可能只是一个农民,一辈子也没有接触过格斗或是魔法。就算他接触格斗或魔法,也未必能够发展到最高层次的。”见我听完他的话还是有些闷闷不乐,兰仆沉吟了一会儿,终于说:“其实我有办法让主人你既拥有纯格斗血统又拥有纯魔法血统。”

    虽然非常渴望拥有强大的力量,但那是一种少年的情感特征,我还不至于想强大想得发疯了。人与其他种族都可以有后代,比如说半兽人就是人与兽人的后代。半兽人拥有人的血统,也拥有兽人的血统,这很容易理解。但同时拥有两者纯正的血统,我想不出那是什么东西。

    兰仆看出我有些不相信的样子,补充道:“伯爵大人是公国的重要贵族,他每年可以从公国国库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币。但是假如我为伯爵大人假造一个法兰西奥帝国直属贵族的身分,那么他不是也可以从法兰西奥帝国的国库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币吗?”

    “噫。确实有道理,你接着说。”

    “我可以为主人做一个精密的手术,使你的身体完全不排斥魔法元素,这样就可以拥有使出终极圣斗气的权力。然后将你的血统模拟为完全纯正的魔法血统,这样就可以拥有使出禁忌魔法的权力。但是这个手术的成功率只有70%,如果失败,主人将失去生命。”

    我皱皱眉头,就算拥有纯正的血统,也未必能够学会终极圣斗气或是禁忌魔法。况且人生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比如骑马、打猎、下棋、画画,光享受生活我都忙不过来,干嘛冒生命危险做那个劳什子手术呢?不过听了兰仆的话我还是高兴了些:不是不可能使用终极圣斗气和禁忌魔法,只是我不想罢了。

    算了,反正目前看来我也不大可能学会那么高级的东西。先把初级的学会再说吧。

    基于以上理由,我心安理得地向兰仆学习了基础的斗气知识和魔法知识。

    嘻嘻,我外公是公国里一位名将,可他是直到40岁之后才拥有斗气的。他还告诉我说,斗气是通过格斗修炼达到一定程度后,自然涌发的。他说的也不算全错。格斗修炼中有一门学问是如何在战斗中调节自己的呼吸。而兰仆告诉我的修炼方法呢,相较而言真是好太多了。平时就可以修炼,走路时可以,发呆时可以,下棋时可以,甚至睡觉时也可以。当然,在战斗时的也有一套独特的呼吸方法。兰仆告诉我说,用这样的修炼方法,要比我外公快上五倍多。本来我要求兰仆将这样的修炼方法教给外公的。可兰仆说由于外公的修炼方法已经成形,现在再学别的方法并不好。就算是马迪尔,虽然他学格斗的体质并不比我差多少,可是由于他以前刻苦认真地练习武技,现在只能根据马迪尔武技的路子适当帮他修改一下。不过好歹也能够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这三天里,我连睡觉都快要笑醒了。马迪尔那么认真地练武,可是很显然,这反而是使他以后的武学成就比不上我的致命原因。看来,运气才是最重要的。懒人有懒福!以后我可以心安理得地偷懒了。

    就人类而言,弓箭的最高技巧是可以连株四箭。当然,不仅是五根手指挟四只箭然后将箭射出去便可以称之为连株四箭。连株四箭的特点是,四支箭可以分别射中面前90度以内的四个不同目标。历史上使用弓箭最出名的人是欧巴尼亚帝国的马迪尔。哈伯元帅。马迪尔射箭的距离不是最远,威力也不是最大,至少兰特大帝在使用黄金战神弓和逐日箭时,其射程与威力比历史中任何箭手的射程都要远,威力都要大。马迪尔。哈伯之所以最出名,是因为他可以用连株四箭射出四支带有圣斗气的箭。这样的箭,在两百米以内普通铠甲和盾牌根本就挡不住。能射出带有圣斗气的箭不稀奇,能射出连株四箭的人历史上也有过不下于二十人。但能够射出带有圣斗气的连株四箭并建有伟大功勋的人,却只有马迪尔。哈伯一人——

    兵器学家哈马斯所著《弓箭教程。序言》

    很快我们又来到了森林边缘。路上我已经试验过兰仆的本事了,他果然很厉害。在他的注视下,任凭阿拉卡又是说好话,又是鞭打坐骑,那匹马一动都不敢动。我在一旁偷偷笑坏了。

    下了马,我大声宣布:“今天的目标:活捉冰狼!马迪尔,今天我活捉冰狼的时候,你不许动手。”

    马迪尔大声嚷嚷,“不行,你说过如果我猎到冰狼,就把闪电借我骑一个星期的。”

    “那,”我挠挠头,“我们分头行动。谁捉到算谁的。”

    “那也不行,我不能和你分开,不然谁来保护你?”马迪尔拒绝了我的提议。

    “兰仆可以保护我。”

    “兰仆。”马迪尔的喉咙里隐约发出嗤的声音。“他有什么能力,吹牛只怕还是可以胜任的。我可是你的待从啊,况且已经是一位见习骑士啦,他是什么?”

    我回过头用眼神问兰仆。

    “我相信可以很好地保护好主人的安全。你可以向我射一箭,我不躲闪。”

    我、阿拉卡、马迪尔都象往常一样,我穿着一件非常精致的合金锁子甲(外公在我十岁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据说是真正的矮人名匠打造出来的。可以穿在外套里面,不过这件礼物我直到十四岁才勉强穿得上,到现在还略微显得有点大),而阿拉卡穿着铠甲,马迪尔穿着他引以为荣的贴身仆从制服。至于兰仆,他穿着阿拉卡为他找来的一套旧衣服,我相信这套衣服绝对挡不住利箭。

    这时马迪尔有些犹豫,毕竟向一个几乎手无寸铁的仆人(兰仆身上背着打猎用的弓箭)射箭似乎有违骑士的荣誉,况且这位仆人也是上位者的私人财产。我也有些犹豫,虽然觉得兰仆可能比我想象的还要厉害,但万一他被马迪尔射伤甚至射死了怎么办?我毕竟不知道兰仆的身手有多厉害。

    这时兰仆取下弓箭,随手向身后射了一箭,令我们三个人惊异的是,那一箭居然射中了一只山鸡。

    “嗯,你的箭法还不错。但是如果冰狼突然出现在你身边怎么办?”马迪尔是一位骑士,他拥有骑士所应该拥有的品格。骑士对他人的尊重,主要是建立在实力上的。现在马迪尔已经有些佩服兰仆了。刚才兰仆的随手一箭,如果不是因为运气,说明兰仆的箭法至少已经超过了我们三个人。

    “如果说突然出现,昨天我突然出现在你面前,至少说明我在这方面还不至于太差。”

    马迪尔似乎有点气恼。于是他一声不吭取出弓箭向后退去,大约到了五十米的距离,马迪尔大声问:“我准备射了,你准备好了吗?”

    五十米的距离对于弓箭来说,实在是一个很近的距离。普通弓箭的有效射程在一百五到两百米之间。

    兰仆点点头,于是马迪尔快速地射出了第一箭。箭迅速地擦着兰仆的脸飞过去,可是兰仆却一动也没动。我在心里暗暗佩服:我的箭术也可以达到兰仆的水平,毕竟这只有五十米嘛。但兰仆可就厉害了,他居然可以判断出箭的真正路线,而且拥有超人的胆量(当然,假设刚才他不是因为怕得动不了或是反应太慢而根本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

    马迪尔没有作声,他又退了五十米,然后摆好姿势对着兰仆。我想,马迪尔这回是真打算对准兰仆射一箭了。马迪尔摆着姿势好半天没动。我知道,这是马迪尔在对兰仆施加心理压力。可惜这一招对兰仆似乎没用,他无所谓地站在那儿,漫不经心地望着马迪尔,还偶尔东张西望一下。很明显,马迪尔的心理战术失败了。

    突然,利箭飞快地离弦射向兰仆。箭的速度非常快,几乎一瞬间就到了兰仆的左肩位置。兰仆的动作也很快,飞来的箭被他握住了。谁知还没来得及为兰仆叫好,又有两支箭向他射来,一支对着他的右肩,一支对着他的左脚。也不知是否眼花,我什么都没看清,两支箭又被他抓在手中。

    我有些高兴,也有些沮丧。兰仆的武艺越高,我自然越高兴。不过没想到马迪尔的箭术居然远远超过我。我本来以为马迪尔的格斗能力超过我,但箭术与我差不多呢。反正作为领主,如果为公国效力,至少也是一位高级将领,不必冲杀在前线。只需要箭术过得去,偶尔在战场上射中一两个敌人,可以鼓舞一下士气就足够了。随后我又释然了。马迪尔的父亲是祖父的首席待卫官,还是公国的弓箭大队副队长,在不少战斗中立下了战功。据说公爵大人准备封他为男爵(注:男爵是爱克斯大陆上能够拥有封邑的最低的贵族,原意是强而有力的人,男爵的封邑往往只是一个小小的庄园)。马迪尔的箭术高明也是正常的,毕竟有家学渊源嘛。

    马迪尔有气无力的走了过来。兰仆冲马迪尔友好地笑了笑。而阿拉卡似乎还没从刚才发生事中清醒过来,还在发着呆呢。兰仆对马迪尔说道:“其实你的射术相当不错,不但准、稳,而且居然还能连株发两箭。”马迪尔看了看兰仆,似乎看出他确实是真诚的,回答说:“那也不算什么,两个月前我才刚刚真正掌握连株两箭的射法,我父亲可以连株射三箭——十次有七次可以射出三箭,我爷爷的堂叔祖可以连株射四箭,一百多年前的苹果汁战争(注:这次战争起因是法兰西奥帝国的公主将苹果汁泼向情敌,不巧那位情敌是当时公爵的妹妹,再加上其它的一些国际形势,终于爆发了宗主国与臣属国之间的一场历时三年零四个月的战争,又称四十月大战)中,他可是得到塞斯公国军中箭神称号的男人。”兰仆无所谓地笑笑,“其实你更难为可贵的地方在于射出第二箭后,你知道大约很难正面取胜了,因而在极短的时间内拿定主意射我的右肩和左脚,即使不能取得真正意义上的胜利,至少也使我有可能闪避。这是一种敏锐的战略感觉,是为将者很宝贵的素质。”马迪尔目前仅仅是一位伯爵继承人的侍从,又只不过十九岁大,所以听到兰仆的嘉许很是高兴。这位未来的欧巴尼亚大帝国英格兰尼行政省首位总督、帝国功勋排名第三、武勇排名第四的名将兴奋地涨红了脸。他恭敬地向兰仆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然后问道:“兰仆先生,请问能让我成为您的弟子吗?”

    兰仆没有拒绝,但也没有同意。“兰特是我的主人,我向别人教授任何技艺都需要经过他的同意。”

    马迪尔马上眼巴巴地望着我。我从来不知道直爽的马迪尔居然可以表现出类似饥饿的小狗想吃东西时的眼神。马迪尔是我的侍从,被兰仆教得越好,我自然得益越大,当然没理由拒绝。刚才还在发呆的阿拉卡突然恢复了说话的能力,“兰特大人,作为您忠实的仆人,我也希望从兰仆先生那儿学到更多、更好服侍您的本领。”这倒不是什么难事。我点点头,对兰仆说:“你就当他们两个人的老师吧。至于教些什么,你自己看着办。”兰仆点头同意了。

    经过测试后,马迪尔自然对兰仆保护我的安全毫无疑虑。所以进入森林后,我们便分成了两路。

    唉,与兰仆一起打猎其实也有坏处,和他在一起实在太打击我的自信心了。我一路走一路射,战果还不错。后来我随意说了句“要是能猎到一只极品红狐就好了,外公的生日快到了,给他送一个围脖是个不错的主意。”,结果兰仆马上对我说:“附近正好有一只极品红狐,不过如果用箭射死它,会使它的价值受到损失。不如我把它捉来吧?”我点点头,反正他让我惊奇的地方太多了,再多一条也无所谓。得到我的同意后,他迅速从我的视线消失。过了不到一分钟,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只红狐。从他手里接过红狐,我仔细地看了看,果然是只极品红狐。通身火红,没有一丝杂色毫毛。这只红狐显然已经死了,但看不出是怎么死的。我不由将这个疑问表达出来。兰仆告诉我说:“高智慧等物为了生存下去必须吃东西,而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是一种生命。行为准则第十条: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任何残忍的事情都应该避免。因此我用催眠术将它深度催眠,导致它的心脏停止跳动。我不想活捉是因为它在死亡前会感到恐惧。”好奇心不可抑制地涌上来,“兰仆,你是哪里人?怎么有这么新奇的行为准则?什么叫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如果有必要,你还是可以做出残忍的事吗?对了,什么叫催眠术?”兰仆有些无奈,“我来自一个极为遥远的地方。因为行为准则后者必须服从前者,而行为准则第二条是: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假如你需要我残忍地杀死这只红狐,我自然必须遵照你的吩咐。至于说催眠术,其实应该算是你们世界精神魔法的一个分支。”我差点忍不住惊呼了出来。

    魔法!魔法耶!一个见习魔法师甚至比一个普通贵族还要受到尊敬。假如成为魔法师,就可以在公爵府里坐上比普通男爵还要好的位置。然后是高级魔法师,整个塞斯公国也只有十多个。外公是个拥有自己城池的伯爵,对高级魔法师也是很尊敬的——当然,那绝对不是因为他们年纪的关系——虽然那些高级魔法师多半都超过了五十岁,那个年纪最大的甚至有七十三岁了。接着是魔导士,整个法兰西奥帝国加上它的臣属国才仅仅拥有十七名,而塞斯公国只有可怜的一名魔导士。再然后是魔导师,整个爱克斯大陆拥有魔导师称号的,只有区区六人。不过有种说法是还有几位隐士也拥有魔导师的能力,只是他们不愿意为国家效力,因而没有拿到魔导师的称号。至于说大魔导师,似乎仅仅是一种传说。因为成为大魔导师的要求实在太不可思议了:必须能够施展气、火、水、土四系五阶魔法。传说中的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和他的大弟子、第七弟子是大魔导师,其他的,再也没听说过能够精通四系魔法的人了。

    让我这么优秀的人紧张可不容易,但就这么突然地,我似乎拥有一个会魔法的仆人,也实在太让人不敢相信了。相信整个法兰西奥帝国没有人比我更气派了——居然拥有会魔法的仆人!

    “你可以教我魔法吗?还有马迪尔和阿拉卡。”

    兰仆沉吟了一会儿,“其实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并非每个人都适合学魔法。马迪尔很适合成为一名骑士。在我的教育下,他可以取得很大的成就。而阿拉卡,由于体质的原因,不太适合学习格斗或魔法,但他可以学习管理、谈判等技能,这是从政或经商所必须的。不过只要你要求,我可以教马迪尔和阿拉卡魔法……”

    我虽然才十七岁,但也不至于不明白:让马去拉磨,让驴上战场是不适合的,“你想怎么教马迪尔和阿拉卡就怎么教吧,重要的是我能不能学习魔法?”

    “至于主人你,应该说你的体质是非常优秀的。而且你的学习能力也很好。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学魔法还是学格斗,或是学别的什么,例如画画、弹琴,都可以取得极大的成功。”

    我确实很高兴。作为一位领主继承人,本来很容易学习魔法的(学习魔法花费很大。主要是魔法要消耗许多物品,偏偏那些物品多半都是很昂贵的。),可惜外公有点固执。尽管他对公国里的高级魔法师很尊敬,但他不愿意我学习魔法。因为他认为一个世代都出名将的家族,应该维护家族的名誉。学魔法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没听说过哪个魔法师会成为名将的。而他的法定继承人只有我一个人,因此外公拒绝为我请魔法老师。这下可好,我可以偷偷向兰仆学魔法。哦,对了,我学魔法的事也不能告诉阿拉卡和马迪尔知道,如果他们一不小心说漏嘴被我外公知道,那可就麻烦大了。马迪尔是个直爽人,犯这种错误似乎不可避免。阿拉卡虽然也许不会出问题,但告诉阿拉卡而不告诉马迪尔显然不大合情理。等以后我的魔法学成再告诉他们吧。

    “以后你就睡在我睡房旁边的小卧室,那样你教我魔法会方便些。好了,去打猎抓那只冰狼吧。”我吹着口哨向森林深处走去。

    五个小时过去后,我们在森林边缘会合了。阿拉卡和马迪尔的战果虽然从数量上讲比我多,可是我的战果令他们合不拢嘴。一只极品红狐,三只活生生的冰狼(一只母狼,两只小狼崽)。

    捉冰狼的过程没什么意思。对于那只冰狼我原来有过许多设想,例如和马迪尔一起与它大战三百回合将它打败,又或者是雇佣一位见习魔法师(真正的魔法师不可能陪我干这么无聊的事,只有见习魔法师为了练历的需要,偶尔会接受消灭低阶魔兽的雇佣)与它大斗魔法,当它的魔法值消耗完时,我突然冲到冰狼面前将它杀死。

    可是兰仆将它活捉的过程简直比白开水还要平淡。他仅仅是带我来到冰狼的巢穴,盯着冰狼,结果那只冰狼就乖乖走到我的面前,露出肚皮仰卧在我的脚下。当兰仆解释说冰狼已经臣服于我时,我很惊讶冰狼居然也可以驯养。兰仆只得接着解释,冰狼实际上是很难驯养的,特别是成年冰狼。但兰仆使冰狼认为他是冰狼王,因而那只冰狼毫无疑议地服从了。就这样,冰狼从巢穴中唤出两只刚刚断奶的小冰狼,我就多了三个战利品。

    当我问兰仆是否能为我抓到更多的宠物时,他说冰狼即使被驯养也不是宠物,它主要用来战斗。我稍稍有点不好意思。按道理明年十八岁时就可以举行成人仪式,不过有时候我的想法还是有点幼稚。马迪尔比我大两岁,阿拉卡只比我大一岁,不过他们看起来都比我成熟多了。为了掩饰,我接着问兰仆是否能抓到战斗力更强的魔兽或是神兽。兰仆这回终于给了一个我不满意的答案,本来我都已经渐渐有些怀疑他是无所不能的创世神了。他的答案是:虽然他可以帮我抓到非常厉害的魔兽或神兽,但高级智慧的魔兽或神兽只会臣服于实力。我目前的实力还很弱(这一点我不大喜欢他,他总是实话实说,不象阿拉卡那么会说话。假如是阿拉卡,他就会说我目前的实力比起魔兽或神兽还稍微有点差距),必须提高我的自身实力后才行。

    我想了想又接着问,“你有能力让冰狼认为你是冰狼王,为什么不改变魔兽或神兽的想法,认为我比它更强大呢?”

    “主人,我不可以永远改变高级智慧生物的思想。这违背了行为准则第一条。永远改变高级智慧生物的思想,其实是用某种形式剥夺它的生命。”

    所以当阿拉卡和马迪尔一人一个抱起小冰狼并露出爱不释手的神情时,我叹了口气,大方地将小冰狼送给了他们。老冰狼送给外公不错,以老冰狼的实力,施放冰箭虽然很难穿透铠甲,但可以一天内连续五次施放每次三百支左右的冰箭。对付重步兵、重骑兵虽然有困难,但对付轻步兵、轻骑兵和弓兵倒也不错。外公喜欢它一定会超过对极品红狐的程度。谁让他是一个顽固军人呢?

    兰仆是帝国中最神秘的人。据说大帝对兰仆的赞誉是:没有阿拉卡。缪拉,帝国的税收将至少减少一成;没马迪尔。哈伯,帝国的统一进度可能会推迟一年;但是如果没有兰仆,也就不会有欧巴尼亚帝国。而帝国财政大臣阿拉卡。缪拉与帝国陆军大臣马迪尔。哈伯这两位帝国重臣则对兰仆异常推崇。据阿拉卡。缪拉的小儿子辛巴迪。缪拉说,阿拉卡。缪拉总是很恭敬地称呼兰仆为老师——哪怕是当缪拉家族已经成为帝国最富有的家族之后。而奇怪的地方在于:兰仆本人从来没有担任帝国任何固定的重要职位,他自始至终只是大帝的仆人。

    帝国史学家基恩。乔治——《帝国揭秘:从平凡中看奇特》

    差不多到了平常的时候,我醒了。将阿拉卡叫进来象往常一样开始洗脸后,我突然想起了点什么。对了,昨天我收了一个有点奇怪的仆人。我从阿拉卡手中拿过毛巾擦了擦脸,说道:“兰仆现在在哪儿,把他叫进来。对了,给我泡一杯茶。”

    “好的。”阿拉卡恭敬地答应着,然后转身离开了。

    握着稍微有点烫的茶杯,闻了闻香味,享受地品了一口茶,然后望向兰仆。兰仆今天换上了正常的服装。嗯,还不错。这样看起来舒服多了。

    “兰仆,你说你需要一位主人,那是什么意思?”兰仆眨了眨眼,那一瞬间,我几乎以为他的眼里闪出一道光芒。

    “主人,我是一个特殊的人。例如狗,它一出生就需要主人,不然将是一条野狗。虽然没有主人他也可以活下去,但只要有人需要它,很容易将它驯养。而我是有智慧的人。我知道自己的需要,所以当我遇见主人时,就将自己的愿望表达出来了。”

    阿拉卡在一帝嘀咕,“比我还会拍马屁!”

    我菀尔一笑。听起来的确象是在拍马屁,不过拍马屁时表情那么诚肯,也真是很难得。

    “那么你能干些什么呢?如果你什么都不会,那你只好去农田学耕地。我可不能白养一个人。”其实他就算真的不会别的什么我也不会让他去耕地。起码他可以在黑夜里在森林里带路。做我的专职打猎助手应该没问题。

    “不知道您需要我的什么能力,我会许多事情。”

    “比马迪尔还会吹牛!”阿拉卡的嘀咕声又传进了我的耳朵。我瞥了阿拉卡一眼,他的表情已经是咬牙切齿了。

    “哦,这样啊。今天你陪我去打猎吧。我想看看你能否猎到那只冰狼……”我转过头望着阿拉卡说道,“你去把马迪尔叫来。”

    “好的。”又给了我那个千篇一律的回答后,阿拉卡然后转身走了。

    兰仆望着我说:“我可以帮助您活捉它,而杀死它则必须得到您明确的命令。因为我的行为准则第八条规定:主人生命未遭受威胁的情况下不得无故剥夺低级智慧生物的生命。”

    “哦?”我产生了兴趣,奇怪的兰仆。“你详细解释一下。”

    “我拥有自己的行为准则,这有些类似于骑士的行为准则。低级智慧的起点是智商超过20。”兰仆顿了顿,想起了点什么,又接着说,“智商是我们那里用来比较智慧高低的一种分级方式。智商为20,也就是说6个月大小婴儿的智力程度。”

    我知道至少有一种遥远东方古国信奉的宗教中规定有不许杀生这一条,可兰仆的行为准则太奇怪了,居然以生物的智商程度来划分是否可以杀生。

    “你刚才说在主人生命没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不可以无故剥夺低级智慧生物的生命,那么高级智慧生物呢?”

    “行为准则第一条规定: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剥夺高级智慧生物的生命。而高级智慧生物是指平均智商高于60的生物以及智慧不平均的生物中智商高于60的个体。这个世界上,人类、矮人、精灵、魔族、神族、龙族属于高级智慧生物,而兽人中大约有10%,另外有还加上一些神兽、魔兽则属于特殊个体。”

    “真的有魔族、神族和龙族的存在吗?还有,假如那些高级智慧生物使我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你会怎么办?”

    兰仆点点头。“那三个种族确实存在。由于龙族实在是太少,所以一般人很难见到他们。神魔两族的数量也不多,而且他们生存的地方与主人您生活的地方不同,他们很难来到主人的世界,因此更难看见他们。至于说假如有高级智慧生物使主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我自然会用不违背第一行为准则的方法来制止这样的事发生。”

    “生活的地方不同?是指他们生活菲利浦大陆?”

    “您的思路是正确的。但他们并不生活在菲利浦大陆,而是生活在比菲利浦大陆更难达到的地方。”

    我叹了口气悠然想到,原来世界真的是那么大。小时候觉得遥远的东方国度已经是非常非常遥远了,后来领地里来了一个东方人,与他交谈后得知从这里到他的国家去大约要花上一年的时间。而爱克斯大陆的造船技术可以说很难到达菲利浦大陆,路途中的困难会使船只折损率超过60%,即使是菲利浦大陆坐船到爱克斯大陆,也需要大半年的时间。没想到还有比菲利浦大陆更遥远的地方。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马迪尔兴冲冲地闯了进来。“兰特,今天又去打猎吗?如果今天我抓到那只冰狼你的承诺还算不算?”

    “当然算数了,你以为冰狼那么好抓吗?小心被它弄伤了。况且昨天一整天你连它的一根毛都没看见呢。”

    听到这些,马迪尔有些讪讪的。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摆摆手对阿拉卡和马迪尔说:“你们先出去准备,过半个小时回来。我有点事想和兰仆谈谈。”

    马迪尔出去之前狠狠地瞪了兰仆一眼,想必是阿拉卡把刚才兰仆说的话告诉了他。两个人走后,我踱到兰仆跟前。虽然作为未来的领主,并不一定需要勇猛过人。不过无论是男人的虚荣心还是未成年人的孩子气,都使我有活捉一只冰狼的想法。而这些想法是因为我奇怪的仆人兰仆而产生的。他使我产生一种信任的感觉,因为他见多识广,搞不好比以前来我们领地的东方人还知识渊博。而且刚才他还说可以帮我捉一只冰狼,要知道,活捉一只冰狼可比杀死一只冰狼要困难至少一倍。“兰仆,你可以使我亲手捉住那只冰狼吗?”果然没令我失望,兰仆回答:“我可以办到。”

    虽然得到了兰仆的肯定答案,我还是想把事情弄得更清楚。“我的武艺和马迪尔差不多(其实如果马迪尔真正与我对打,我只能支撑三十个回合左右,但我干嘛要在新收的仆人面前降低自己的威望呢?),而我、阿拉卡、马迪尔三个人好几次碰到冰狼都把冰狼没办法。有一次我们把冰狼打伤了,可阿拉卡和马迪尔伤得更重,如果只凭我,你用什么办法能让我把冰狼活捉呢?”

    “主人,您每次看见伯爵大人是不是很听话?他一瞪眼您就动都不敢动?”

    “他是我外公啊,再说他也是我们塞斯国一员猛将!别说是我了,就算是塞斯国好多有不错战场名声的低级将领见到他瞪眼,还不是象老鼠见到猫一样!”

    “这就是威势的作用,不用动手,也可以让对方自动投降。其实您的心理素质已经非常好了。只是您还未成年,未接受过心理训练,而且伯爵又是您外公,并且很有气势。再过几年,您的气势也可以达到并超过伯爵的程度。我呢,可以用这种方法令冰狼不敢反抗,这样您就可以很容易活捉它。”

    兰仆可真是越来越令我奇怪了。他如果有那样的气势,我就更不明白他为什么非要做我的仆人。不过我也不想问他,万一这个既有智慧又有气势的仆人突然反悔了可不好玩,他都还没和我签契约书呢。想到这儿,我连忙拿出纸和笔,赶紧写了一个契约书,然后交给他。“呐,这是我与你的主仆契约书。签了这个契约后,你就可以受到我的保护。我是这个领地的未来领主,权力很大,可以很好地保护你。你不用干重活,还可以吃得很饱,而且我还可以给你娶个漂亮的老婆……”兰仆打断了我喋喋不休的引诱,“主人,您放心。我是永远不会背叛您的。行为准则第二条规定: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不过说完,他还是拿起笔签下了兰仆这两个字,并且还自觉按了手印。虽然被他打断了,但他的话和行为都让我非常高兴。我突然又想起一个问题。“兰仆,你说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那如果我要你杀一个高级智慧生物怎么办?”

    “对不起,排在后位的行为准则效力低于排在前位的行为准则。所以我说如果要杀死冰狼,我必须得到您明确的命令。”

    他不杀智慧生物倒无所谓,杀人又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正好门外传来了敲门的声音。“兰特大人,半个小时到了。我们可以出发了吗?”我满意而又小心翼翼地收好契约,将它收藏在我的保险箱里。然后我拍拍兰仆的肩膀,兴奋地宣布:“出发!”

    马迪尔。哈伯公爵是一名骑士。在战场上,他沉着冷静;在家庭中,他和蔼可亲;对弱小者而言,他是保护神;在邪恶者面前,他是可怕的惩罚者。马迪尔。哈伯公爵唯一的劣迹是:他在未得到兰特大帝的同意下,曾数次偷偷骑上大帝的爱骑闪电。直到大帝烦不胜不烦,最终将爱骑闪电赏赐给公爵大人。直到此时,马迪尔。哈伯公爵大人才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自那以后,尊贵的公爵大人再也没有做过或想过违背骑士名誉的事——

    《帝国元帅马迪尔。哈伯传》

    一行三人跟管家说了一声后,来到了森林边缘。说实话,骑着马进森林打猎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三个人下了马,阿拉卡和马迪尔的马系在树上,而闪电则任它自由自在地在林边玩耍。反正这是属于伯爵的私人领地,很难想象会有谁来偷马。至于闪电,就算把它放在闹市区,伯爵领地上也没几个人有本事能制服它。兰特和马迪尔的箭术很不错,阿拉卡的箭术虽然差了点,却也超过了塞斯公国普通弓箭手的水平。因此三个人的收获还不错。三个人的猎物包括一只银兔,一只山猪,一只红狐,三只山鸡。时间已经有点晚了,不过阿拉卡和马迪尔都还不愿意回去,而以往这种时候往往是阿拉卡或马迪尔劝兰特回家的。虽然猎物中有一只银兔,不过却是马迪尔的猎物,而马迪尔却连冰狼的影子还没见着呢。既然阿拉卡和马迪尔都忘了提出该回去(不知道是真忘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才十七岁的兰特自然也就患上了选择性遗忘的毛病。

    三个人的猎物名单虽然增加了,可是阿拉卡和马迪尔都没有遇到他们想遇到的猎物。正在阿拉卡和马迪尔越来越着急的时候,他们面前不到三米的地方突然出现了一个人,一个看起来有些古怪的人。这个人的模样倒不奇怪,反而是特别普通的样子,普通到即使你盯着他看上一个小时,过一天后仍然未必能将他从人群中分分辨出来的地步。奇怪的是他的衣着,他的衣着是三个人从来没见过的款式。那位大叔走到三个人的面前,说出了一句让三个人非常吃惊的话:“你们谁愿意做我的主人?”三个人面面相觑。虽然马迪尔已经十九岁了,而兰特才十七岁,但无论是从主从地位还是智力程度而言,这种状况还是应该由兰特来发言。

    “大叔,你失忆了吗?”

    奇怪的大叔摇摇头。“没有,我不是失忆了。而且按你们的说法,我还是个自由民。不过我需要一位主人,这是我存在的价值。”

    三个人又是一阵迷惑。居然还有这样的人?不过如果这位奇怪的大叔说的是真话,他的确需要一位主人,那毫无疑问应该是兰特做他的主人。

    对于这样可能是疯子的大叔,兰特有点迟疑不定。毕竟这样的事太奇怪了。不过如果大叔精神正常,具有高贵血统的贵族多一位仆人也没什么大不了。而如果大叔确实是疯子,顺着他的语气毕竟更安全些。虽然马迪尔是兰特的侍从,而且通过了骑士考试的第一步,现在已经是一位见习骑士了。但奇怪大叔能够在三个人毫无知觉的情况突然出现在三个人的面前,这实在让三个人有些惊疑。这并不是说具有贵族血统及见习骑士身份的马迪尔胆量不够。恰恰相反,如果有支箭向兰特射过来,马迪尔会毫不犹豫地冲在兰特身前为他拦住,毕竟保护上位者的安全是骑士的信条之一。可是一个突然出现在三人不到三米距离的奇怪大叔,实在是对三个人造成了相当大的震撼。冒没有必要的风险并非骑士的行为准则。兰特虽然现在还不是一位骑士,但他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位骑士。所以想了一会儿后,兰特说道:“好吧。既然你需要一位主人,而我又是此地领主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我想我有资格做你的主人。”

    说完话,兰特警惕地望着奇怪大叔,观察他的表情。

    “那么请进行认主仪式吧。我现在可以从你身上取出一滴血吗?”

    “认主仪式?”三个人同时惊叫起来。人类之间是不需要认主仪式的,而这位奇怪大叔看起来明显是个人类。只不过传说中真正的魔族、神族(魔兽与神兽也被人类看作魔族、神族的一支,不过真正的魔族与神族是不承认的)倒是与人长得一样,而且这三个种族之间也确实有认主仪式这一说法。可一般来说都是人做魔或神的仆人,哪里听说过魔或神做人的仆人呢?

    “你是魔还是神?”阿拉卡战战兢兢地问道。

    “哦,”奇怪大叔轻松地笑了笑,“你们弄错了,我不是所谓的魔或神。”

    “真的?”兰特有些将信将疑,不过他对认主仪式倒是很感兴趣。兰特用匕首割破手指,问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你将手指按在我的眉心。”

    兰特照着奇怪大叔的话做了。“接着呢?我该怎么念咒语?”

    奇怪大叔摇摇头,“现在认主仪式已经完成,不需要别的什么了。请主人赐名。”

    兰特有些失望,虽然如果奇怪大叔如果真是魔或是神会让他有些害怕,但从这么简单的认主仪式看,奇怪大叔果然不是魔或神。“你原来没有名字吗?”

    “我原来的名字叫做‘。%¥#139715742%#’,但是它不符合主人世界的称呼习惯,所以我需要主人为我赐一个名字。”

    兰特这时才真正放下了心。看起来这位奇怪大叔虽然很有些奇怪的地方,但显然他并不疯或傻。而且看起来真的是想奉自己为主人。叫他什么好呢?

    “好吧,你是我兰特的仆人,你就叫兰仆吧。”

    “是的,主人。”兰仆顺从地回答。

    虽然只要自己想要,外公可以随时送自己十个八个仆人,但这个兰仆是自己得到的,意义不同。兰特为此非常高兴。

    “兰仆,快跟我回家去吧。天马上就快黑了。黑夜里在森林里走很容易迷路的。对了,你认识森林的路吗?”

    兰仆点点头,然后向前走去。

    天完全黑下来后大约过了半小时,四个人终于从森林里走了出来。兰特觉得自己真是捡了个宝。黑夜里即使是经验很丰富的猎人也不愿意在森林里行走,因为那样很容易迷路。可是兰仆带的路不但好走,而且似乎还是近路。就算兰仆别的什么都不会干,仅仅这种认路的本事,他也可以算是个人才了。

    “兰仆,你会骑马吗?”得到兰仆肯定的回答后,兰特下了一道让阿拉卡和马迪尔非常不情愿的命令:“阿拉卡,你和马迪尔共骑一匹马。兰仆今天成为我的仆人,我得对他好点。好了,走吧。”

    三骑四人向伯爵府行进。阿拉卡在马迪尔背后生气的嘀咕,“那个死兰仆准是知道我们少爷这个人非常好,有意成为少爷的仆人,然后就可以过上不愁衣食而且不会遭受打骂的生活。”异常难得地,马迪尔这次居然承认了阿拉卡的观点。

    回到伯爵府,时间比平时晚了两个多小时,老管家正在门口焦急地张望着。看见兰特他们后,老管家的神情明显轻松了下来。他走到兰特面前唠叨起来:“小少爷,您总算回来了。可把我急坏了。幸好伯爵大人下午受邀去了省城,不然您今天肯定会被伯爵大人骂的。伯爵大人走前吩咐我,要我告诉您他去省城的公爵大人那里有事,过几天才能回来。咦,这位是谁?”老管家这时看见了兰仆,对他的服装感到非常惊异。

    详细解释有些麻烦,况且也不那么容易让人相信,“哦,他是遥远国度来的旅行者。到我们领地后用光了钱,所以寻求我的保护。现在我是他的主人。”兰特转过身子招呼兰仆,“来,介绍你们认识一下,他是我的仆人兰仆。这位是管家。”

    虽然仍旧有些迷惑,但显然小少爷应该需要休息了。老管家吩咐别的仆人接过猎物、牵过僵绳,然后与兰特一行走了进去。

    兰特今天真是高兴极了。打猎收获不小,除了猎物外,还得到了一个不错的仆人,更重要的是,这么晚回家居然没有挨外公的骂。兰特一边走一边对阿拉卡吩咐道:“今天晚了,你安排把兰特安排一下。明天早上把他带来见我。……啊,洗个热水澡,再去睡觉,想想都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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