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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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大陆历1419年3月30日:

    从塞维尔公爵府走出来的时候,我没有看见泰坦人。仰望蓝天白云,我长叹了一口气。虽然如愿成为佣兵协会的副会长,虽然与罗斯公爵达成了对布雷西亚相当有利的协定。可是,我觉得好累。

    小时候接受过政治、谈判方面的教育,但是长达三个小时的会议,确实耗费了我太多的精力。如果阿拉卡刚才陪在我身旁就好了。虽然双方只签订了一个草案,而且申明了草案的效力是最低级的,但是这毕竟是一个协议。

    对不起了,蒂丝。

    身为布雷西亚公爵,我必须从布雷西亚最根本的利益出发。

    罗斯公爵将要挑战的,是古老的制度。但是他的身后,有绝对忠诚的泰坦人和毒尾蝎战士,还有潜力可怕的整个佣兵界。在我看来,亚斯伯爵很难与之抗衡。虽然我并不认为布雷西亚全力支持亚斯伯爵的情况下仍旧无法取胜,但是那种战争,毕竟缺少道义的支持。况且,不需要任何付出的前提下就可以得到好处,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一定要付出巨大代价后再获取相同的利益。

    是人类的本性好逸恶劳,还是我是特例?

    大陆历1419年3月31日:

    怀里的小魔女慵懒地打了个哈欠,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看着怀里的绝世娇娆,我竟然有些痴了。

    在大部分注意力被美色所吸引的情况下,我的思绪开始无约束地散发开去。

    小时候,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历史上会有那么多不负责任的上位者。可是现在,我却对他们心有戚戚焉。

    如果只需要为自己和自己喜欢的女人而战,那种生活该有多惬意啊。

    从多明戈那儿抢来布雷西亚公爵头衔的时候,我还窃窃自喜。现在我才深刻地意识到:上位者除了拥有尊贵的身份、令人满足的荣誉,还必须肩负无尽的责任。

    抛弃罗德曼家的那一刻,我突然清晰地意识到,其实我是喜欢蒂丝的。

    那个俏丽的小女孩对我的情意,其实远在一公里之外就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况且,我确实无法对蒂丝的娇憨和可爱免疫。

    我能够为了讨蒂丝的欢心而无视麾下勇士们的性命吗?

    回答是:不能!

    可是为什么在毫不迟疑地回答自己后,我的心会有些痛?

    ……

    大陆历1419年4月1日:

    凯尔回来了。他告诉我,他已经将密令亲手送到了凯迪的手中。凯尔圆满地完成了这项任务,可是我却似乎有些不高兴。

    罗斯公爵承诺,只要亚斯伯爵到达苏库市近郊并提出申请护国大将军一职,罗斯公爵将马上答应。

    马迪尔的承诺反正已经兑现了。至于将来会有什么变化,就与布雷西亚没什么关系了。

    凯迪和休特将在完成任务后回国,而海若将担任罗斯公爵近卫兵团的第一联队队长——虽然这个近卫兵团尚未组建。

    另外,近期将会有一大批拥有战争经验的中、低级军官来塞维尔,担任尚未组建的塞维尔各兵团的中、高级军官。在众多家臣之中,能够抽得出空来塞维尔的,似乎只有拉库里。听说兰丝正在培训魔法师。真可惜,兰丝这种又有实力又有闲的魔导师,居然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找到事情做了。

    在组建塞维尔兵团的同时,将会有大量的塞维尔人以自愿者的身份加入布雷西亚的四大兵团。虽然这种情况下军队的战斗力并不能马上达到最佳,不过军队毕竟需要在血与火的洗礼中成长起来。相信当布雷西亚和塞维尔的联军拿周围的小公国打上几仗后,军队会很快成长起来。

    前景确实很好——当然,仅仅指布雷西亚的前景很看好。至于我自己……

    安丽丝的小宝宝应该会在一个月后出生了,我却不能陪在她的身旁;杀神剑强行与我融合,害得我自保的能力严重降低;抛弃罗德曼家之后,蒂丝大约会更加恨我了——那晚从比兹堡溜走,应该已经导致蒂丝对我极为气愤了吧。

    现在的生活,真是一团糟啊。更糟的是,罗德曼家三天后就会抵达苏库市,搞不好蒂丝也会跟着来。

    或许,我应该象蜗牛一样躲在壳子里,一直待在自己的屋子里。反正只要有有卡特琳娜陪着,即便再平淡的屋子也会变得春色无边。这样看来,傻傻地待在屋子里荒度时光似乎也不是太令人难以接受。

    大陆历1419年4月4日:

    海若匆匆见了我一面就以布雷西亚正式使者的身份去塞维尔公爵府了。

    没想到那小子感情那么丰富,见到我的时候居然哭得稀里哗啦。我记得他的成年礼已经过了,怎么还是象个小孩子?

    不过与海若比起来,琳娜显然更令我头疼。海若在我面前哭我多少还能够理解,但是琳娜有什么理由哭?爱克斯大陆虽然有着“女人是水做的”这种说法,可琳娜她又不是人!

    大陆历1419年4月5日:

    我知道凯尔应该与谁搭档了。

    凯尔其实有两个绰号,“穷凶恶极”这个绰号响亮些,不过“白日刺客”这个绰号显然更贴切。凯尔以往刺杀目标时,只是不愿意进入他人府邸,却也并非一定要在战阵上进行刺杀。凯尔自己拥有一套收集情报的班子,他最拿手的,其实是当街杀人。

    现在我的情报来源完全依靠凯尔。有时候,我会觉得凯尔很象夏默。

    我告诉琳娜,现在我就是一名文人。因为古东方好象有文人不出门,知晓天下事的说法。

    琳娜很同意我的观点——至少她从行动上认可了我的观点。

    因为琳娜认可我观点的方式太有个性,所以我又想起了另一句古东方的谚言: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大陆历1419年4月6日:

    梦见了蒂丝幽怨的眼神。说来也怪,在梦里我干嘛转身就跑?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居然跑不过蒂丝。好在我虽然被蒂丝抓住了,可是那个梦却是个绮梦。半梦半醒之间,我和她做爱了。

    吃早餐的时候,小魔女洋洋得意地说自己的魅力大极了。因为昨天我在睡觉的时候也忍不住与她做爱。

    结果凯尔满口的食物全都喷到桌子上,而我则很悲惨地噎着了。

    大陆历1419年4月7日:

    这些天一直足不出户进行修炼,可是我感觉不出有任何效果。真该死!

    大陆历1419年4月8日:

    凯尔告诉我,经过多天的磋商,罗斯公爵仍旧没有允许北部联军进入苏库市。亚斯伯爵率领家中重臣以及北部一些臣服的贵族进入了苏库市。因为琳娜就在身旁的缘故,我没有向凯尔问关于蒂丝的事。不过直觉告诉我,蒂丝也来了。

    大陆历1419年4月10日:

    罗斯公布了征兵令。

    这是塞维尔公国一千四百多年来的第二次征兵令。凯尔告诉我,塞维尔人对此的反应极为狂热。

    罗斯在搞什么玄虚?他不是说好让亚斯当护国大将军吗,怎么到了今天还没动静?

    大陆历1419年4月14日:

    拉库里这个浑人也来塞维尔了。他不知道我在这儿,所以来塞维尔有些不情不愿。

    真懂不明白拉库里只不过是个爵士怎么收了那么多家臣。凭他的薪金养得起三十多个家臣吗?况且,听说那些家臣中有好几个自己还是上位贵族呢!

    我的脸被拉库里丢尽了。他知道海若当任塞维尔亲卫兵团第一联队长时,死活不肯担任第二联队长。我知道他那点鬼心思。在我的家臣中,只有海若排位在他之下,所以拉库里这个浑人对此有点虚荣心。罗斯没办法,只好任命拉库里为第一兵团的第一联队长。其实这倒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拉库里将他的三十多个家臣全都塞进了第一兵团,分别担任大队长以及联队长的职务。在整个塞维尔第一兵团的中高级军官中,竟然有三十多人是拉库里的直属家臣。从某种意义上说,拉库里对塞维尔第一兵团的控制力比第一兵团长还要强。

    罗斯为什么会答应拉库里这种无理要求呢?真搞不明白。

    大陆历1419年4月16日:

    亚斯终于被任命为护国大将军了。不过塞维尔公国新组建的五个兵团中,只有第三、第四兵团由护国大将军指挥。而亲卫兵团、第一兵团和第二兵团直接由罗斯公爵直辖。

    听凯尔说,因为塞维尔人报名参军极为踊跃,所以只花了五天的功夫,五个兵团已经初步组建完毕。而且,苏库市的大街上的佣兵人数明显增加。

    所有的人都知道塞维尔公国接下来将会有什么样的举动。可是却没有任何势力能够改变即将发生的事。

    我知道拉库里为什么有那么多家臣了。马迪尔对玛哈亚事件中的公爵亲卫第二大队成员给予了极为丰厚的奖赏。最开始马迪尔根据夏默的判断,认为拉库里已经殉国了,所以马迪尔追封拉库里为准将。可是没想到过了十多天拉库里又被玛哈亚人送回来了。这样一来,拉库里成了我直属家臣中的第五个将军。嘿,这个屠狗将军。

    另外,拉库里作为亲卫大队的大队长,也获得了不少赏金。这样一来,拉库里至少可以支付家臣一年的薪金——如果他不是那么热衷赌博——至少在赌博的时候不要输得太多。

    是否应该通知安丽丝替我册封拉库里为男爵呢?都已经踏入将军行列的人了还是下位贵族,不太合适。不过安丽丝知道我的确切消息后,会不会有什么糟糕的事发生呢?

    大陆历1419年4月20日:

    罗斯派人通知我明天去他的府邸参加会议。

    早上我想起来原来是错怪拉库里了。那次与罗斯签订的协议中,我们达成了派遣布雷西亚有经验的战士充任塞维尔兵团中、低级军官的共识。所以拉库里才将所有的家臣都带到塞维尔来。

    海若比拉库里更狠。除了新收的十几名家臣外,海若还将一百多名族人也带来了。不过海若的家臣和族人大多只是在其他兵团担任大队长或小队长的职务。不象拉库里,他自己也只是担任联队长一职,可是他的家臣中就有两人也担任联队长一职。从职务看,拉库里的家臣素质似乎比海若的要高一些。

    除了拉库里和海若各自带领的人外,还有另外大约三百余人也进入了塞维尔各大兵团。这些人很受高级将领的欢迎。

    大陆历1419年4月21日:

    没想到亚斯和斌也来参加会议了。

    斌看着我的眼神很古怪,而亚斯的表情却很冷淡,似乎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相信斌已经猜出了我的真实身份。以亚斯现在的表现判断,很可能斌并没有向亚斯说出我的真实身份。

    塞维尔虽然平时囤积了大量的粮食,但是五个常规满额兵团对塞维尔这样的公国来说,毕竟是不轻的负担。五个兵团的士兵都有着战斗经验。再加上佣兵团的帮助,相信打败与塞维尔相邻的小公国并不困难。

    与塞维尔相邻的国家一共有四个。除了布雷西亚之外,还有一个自由公国还两个分别隶属于法兰西斯和英格兰尼的附属公国。会议围绕战略目标的制定而展开。

    大多数与会者都认为应该将那个自由公国定为攻击目标,不过我和斌都认为应该以政治压迫为主,逼迫法兰西斯的附属公国克里根公国投降。如果在限期内对方不降,则对之宣战。

    自由公国民众往往比附属公国的民众对异国入侵具有更强的排斥心理。而且,攻击自由公国会使中立势力产生恐慌和敌对情绪。要知道,现在法兰西斯中央政权自身难保,而德克萨军队的前锋已经攻到英格兰尼的首都特别行政区的附近了。不趁着这个时候混水摸鱼岂不是太可惜?

    会议室里吵吵嚷嚷的情况一直持续了至少三个小时。看到这种情况,我只能感叹塞维尔公爵真是不好当。

    我只是在会议的初期阐明了自己的观点,接下来就保持了沉默。而斌却一直与罗斯及其他人进行辩驳。罗斯终于勉强接受了斌的计划。不过斌的手段缺少柔性,我相信这种情况会为罗德曼家埋下祸根。

    罗斯要求我也随军。

    第二十三章

    一个常规兵团通常有十个联队。当然,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一个兵团甚至可以节制三十个联队。

    在大多数国家,一个兵团只设一名兵团长。这种没有副手的体制,是为了使兵团长在做出决定时,不受任何挈肘。大多数军事学家认为这种体制是合理的。毕竟在战争中,民主应该远远的走开。当然,为了使兵团长不至于犯太低级的错误,每个兵团都至少配置着三至五名参谋。

    当兵团长阵亡或是暂时无法处理兵团事务,由第一联队长暂代。如果第一联队长也阵亡或是暂时无法处理兵团事务,则由第二联队暂借。依此下推。

    ——《爱克斯大陆军事常识》

    现在该论到我羡慕罗斯公爵了。

    排行榜前一百名,大的佣兵团有上万人,小的佣兵团规模也在千人以上。

    尽管由于佣兵本身性质的需要,某些佣兵根本就不适宜作战(例如主要从事寻人寻物的佣兵,或者是精于暗杀却不习惯正面作战的杀手);尽管佣兵良莠不齐;尽管佣兵在集团作战方面远逊于正规军。但是在守城、情报收集、破坏等方面,佣兵的作用却略胜于正规部队。况且整个大陆的佣兵加起来,数量是极为可观的。

    这样的助力,居然眼看就要落入罗斯公爵的手中,怎么能够叫人不忌妒呢?

    “夏姆团长,我有个问题想问一下。这样一来,如果塞维尔的领土扩张后对你们佣兵团分封领地,你们就是罗斯公爵的家臣了,对吗?”

    夏姆重重地摇摇头。“不是!”

    “你只是一名自由佣兵,因而不知道佣兵团也有着类似军人的守则——虽然军人的守则比佣兵团的守则往往要严厉。”

    “拿我们百胜佣兵团来说吧。我们佣兵团的守则是这样的:一、百胜佣兵团成员以自己的身份引以为傲。你的穿着,毫无缺点;你的言行,虽谦尤尊;你的居室,永保整洁。二、每位百胜佣兵团的成员都是你的手足,不论国籍、种族及教义。你将展现出一家人永远结合在一起、坚定且直接的团结。三、尊崇百胜佣兵团的传统,尊敬你的领导者。纪律和友谊是力量,勇气和忠诚是美德。四、身为百胜佣兵团的成员,你必须接受严厉的训练。五、保养武器如同它是你最珍贵的财产。六、永远保持身体在最佳状况。七、赋予给你的任务如同圣旨,你必须不计一切代价将它完成。”

    “佣兵最看重的除了佣金外,还有独立性和自由性。佣兵团的团长只能以个人的名义成为他人的家臣,却不能将整个佣兵团作为向上爬的台阶献给他人。”

    “据说在神魔大战之前,大陆上曾经有神圣教庭这样的组织。事实上,现在的骑士协会和剑士协会就是神圣教庭的继承者。在那个时候,大陆上有许多不同的骑士团占有着小块的领地,他们不隶属于政府,而是隶属于神圣教庭。”

    “我们与会长商讨的结论是:让我们的领地隶属于佣兵协会。”

    “佣兵协会?”凯尔皱了皱眉。“公爵殿下,您身负血盟之誓,这样做似乎不妥吧。”

    沉寂了半天的大嗓门终于再次响起。“子爵阁下,这你倒不用担心。与三大佣兵团团长签订协议的是塞维尔公爵,并非是佣兵协会会长。我根本就不会以佣兵协会令的形式要求佣兵们站在我们这一边。”

    “您想一想,大多数平民出身的佣兵如果有成为贵族的可能,一般都是不会放弃的。一些实力高强的佣兵仍然留在佣兵团而没有成为某个国家的贵族,原因大约有三类。”

    “一是自由不羁的性格使然。成为他人的家臣后就会有许多束缚。这类佣兵不愿意接受束缚,因而没有被贵族或国王所收揽。”

    “二是心怀仇恨。主公或是故国消失,在没有报仇之前,那些佣兵不愿意成为他人的家臣。”

    “三是与佣兵团其他成员感情融洽。这样的佣兵通常是佣兵团的团长或是高级成员。如果领主或是国王只收录某个佣兵而不愿理睬佣兵团其他成员,这类佣兵同样也不愿意成为他人的家臣。”

    “只要三大佣兵团带头成为塞维尔的同盟,而且胜利后还可以获得自己的领地,自然会有许多其他的佣兵团加入到我们这一边。”

    “当然,有一些佣兵团与某些国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只要那些佣兵团并非绝对由那些国家所控制,他们也会考虑到我双重的身份——既是塞维尔公爵又是佣兵协会会长。这一点,我即使不说,别人也不会轻易忘记的。”

    这显然是一种掩耳盗铃的行为。不过我却没有资格对之指责。因为至少在率领兽人进攻英格兰尼和布雷西亚时,我自己也做过类似的事。

    哎呀,真是可惜。为什么我没有早一点接触佣兵呢?阿拉卡来鸠格市的时候,为什么不把他的那个叫达克斯多的家伙一起带来呢?如果那样,我也可以想出这样的办法啊!说到不尊重传统和规则,谁能比得上我?我连与兽人为伍的事都干得出,还有什么事不敢干?反正是打下别人的领土再分封给佣兵团,这种事我绝对不会舍不得。要知道,这种事是阿拉卡最喜欢的。虽然阿拉卡慷慨的时候很少,但是慷他人之慨,阿拉卡却绝对不甘人后。缺少佣兵协会会长的头衔确实是个问题,不过如果我早一点这样做,至少也可以拉拢许多佣兵团投靠我啊。

    虽然与罗斯公爵达成口头上的同盟协议才过去不到半个小时,可是我怎么也止不住幻想将佣兵协会会长的头衔抢过来的念头。

    “对了,剑先生。我的不情之请还没对你说呢。”

    无法可想,我毕竟无法制止他将这个请求说出来。

    “塞维尔公国既然与布雷西亚公国签订攻守同盟,那么布雷西亚是否可以向我国派遣足够的军官对我国的士兵进行训练。如果布雷西亚四大兵团长亲自莅临我国,我甚至可以任命他为全军总指挥。”

    “只怕,这与体制不符吧。”

    听到我的托词,罗斯公爵有一些踌躇。他想了想,表情变得决然。“我也知道这一点。塞维尔公国拥有一千四百年的悠久历史,可是经过持续不断的连绵内战,目前主要的大贵族仍旧是那些立国之初的各大贵族的后裔。”

    “这种局面倒并非是塞维尔的大贵族们互敬互爱。只不过,我国现有的将领,仍旧沿袭着一千多年前古老的战术思想。他们极少进行大规模的野战。在我国,战争的形式往往以围城战表现出来。一座坚固的、布置着足够守城器材的城堡,在守城方粮尽之前,往往很难被攻克。”

    罗斯公爵所说的情况与我所知的并不相同。据我所知,罗德曼家近十年来扩张得不错,由北方诸强之一一跃成为北方最强,眼看即将统一塞维尔的北部——弄不好现在已经统一了北方也说不定呢。

    “不好意思,打断一下。公爵殿下,据我所知,罗德曼家并不是象您说的那样毫无战术可言啊。我认为,您的祖先制定的佣兵政策,应该已经令塞维尔人虽然并未与外国打过仗,却拥有足够的战争经验和知识。”

    罗斯公爵稍稍愣了愣,旋即解释道:“剑先生,您有所不知。佣兵参战的机会极少,而且即使参战,也往往只是守城战。我伟大的祖先虽然制定了那项令人称道的国策,但是这项国策最大的收获只是令我国的收入增高,使塞维尔人了解了国外战争中最为先进的守城器械。”

    “事实上,罗德曼家能够获得这样的发展是缘于一名叫斌.王的军师。斌成为罗德曼家的军师后,逐渐得到亚斯伯爵的信任,并且逐渐掌握了罗德曼家真正的权力。其后,斌.王对罗德曼家的军事体制进行了改革,并亲手对战士们进行训练。罗德曼家最近十年发展极快,消灭或降服许多贵族。但是这些成果,并不是以塞维尔人的作战方式取得的。斌军师或者将敌军诱出城堡再歼灭,或者通过政治或联姻的手段迫使一些小领主成为罗德曼家的家臣。总之,斌军师不是塞维尔人,也没有使用塞维尔人的传统作战方式。”

    “正是因为这样一个事实,我更迫切地希望兰特公爵能够派遣有经验的军官来塞维尔领导我们的士兵作战。”

    “从内战中那些大贵族的表现看,让他们率领大军,不知会导致多少无辜的塞维尔大好男儿客死异国他乡。”

    虽然我一度对斌很不满,但是除去私人不理智的感情因素去考虑,斌确实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才。

    “既然殿下知道斌是优秀的人才,您为什么不命令斌成为塞维尔大军的统率呢?”

    从面具的后面,我感觉到尴尬和愤慨。一段沉默过后,罗斯公爵说道:“塞维尔的体制与大陆上其他大多数国家不同。塞维尔公爵虽然身份尊贵,但是大多数实权却掌握在大贵族的手中。”

    “拿凯尔来说,他虽然是塞维尔人,但是你可以问问他,他是否有过向塞维尔公爵效忠的念头。”

    凯尔欠了欠身。“公爵殿下是整个塞维尔的象征。任何一个塞维尔人,都毫无疑问极为尊崇殿下。”

    我颇为尴尬。如果有哪个布雷西亚人成为异国人的家臣却拒绝对我效忠,剥夺他的国籍还是轻的!不过我看看凯尔,又看看罗斯公爵。凯尔此时的表情极为自然,而罗斯公爵似乎对此也并不愤怒。看来,当塞维尔公爵远没有当布雷西亚公爵有趣。

    这时候,我突然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塞维尔的真正掌权者并非塞维尔公爵,而是大贵族。罗斯公爵准备向外扩张,可是他能够控制塞维尔的局势吗?我不由瞟了眼对面的三个佣兵团团长。也许,他们的作用并非仅仅对外呢。

    正在思考是否还必须派人与下任的塞维尔护国大将军接触,罗斯公爵又说话了。

    “斌并不是塞维尔人,所以他更没有为我服务的义务。”

    又一段短时间的沉默。罗斯公爵咬牙切齿地捶着桌子,以致小小的会议室内爆发出巨大的响声。

    “斌.王那厮欺人太甚,居然说我不配成为他的主公!”

    斌这家伙自视挺高的嘛,居然连一个公爵也看不上眼。本来我倒是觉得斌是个不错的人才的,可是身为公爵,我此刻却不由地产生了同仇敌忾的感觉。

    我带着酸酸的、嘲讽的心情安慰塞维尔公爵。

    “罗斯公爵,您也不必为这种狂徒生气。公爵的家臣他也瞧不上,看来他是想当国王的直属家臣了。我倒想看看会有哪个大国的国王有这种眼光,会收下这

    种狂徒!”

    罗斯公爵看着我,眼中有感激,但是还有另一种古怪的神情却令我无法理解。因为,他看着我的眼神就好象是我说错了什么。

    罗斯公爵摇摇头。

    “不谈这种令人不愉快的事了。剑先生,您说您能够代表兰特公爵全权处理与我国结盟事宜。我所提出的要求,您看……”

    该来的,还是要来。躲都躲不过。

    派个家臣来当任塞维尔全军统率,这种事对布雷西亚而言其实是利多弊少的。反正又不是将哪个家臣让给他。真正的麻烦在于应该派谁。除了四大兵团长,别的人没有那个资历。我个人倒是觉得凯迪和海若有着发展的潜力,但是让他们成为一个联队长自然没得说,如果让他们成为兵团长,我自己都觉得太早了些,更何况塞维尔人呢?

    凯森跑到大草原去了,而西西王去玛哈亚玩英雄救美的游戏。布雷西亚现在只剩下马迪尔和多明戈。马迪尔作首相令我很满意,将他调走,我的安丽丝会更加操劳。多明戈这个人或许确实有那么点天才,可是布雷西亚人崇拜他并不代表塞维尔人也会崇拜他。以多明戈那种趾高气扬的臭脾气,只怕与塞维尔人合不来吧。

    那么,到底应该派谁呢?

    我以退为进,反问道:“公爵殿下,您希望兰特公爵派遣哪员大将前来协助您?”

    “如果全部派来自然是最好。不过我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让我想想。”

    罗斯公爵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我知道凯尔伯爵和皮耶德伯爵因故不在布雷西亚,他们俩是不可能来的。马迪尔子爵如何?”

    “马迪尔是布雷西亚的首相,恐怕离不开。”

    “那么,多明戈伯爵如何?”

    “我不得不诚恳地对您说:多明戈的脾气有些古怪,或许会与塞维尔人合不来。”

    罗斯公爵站起身,围着会议桌转起来。

    半响,罗斯公爵停留在我的身前,鹰隼般的目光牢牢地盯在我的身上。

    “剑先生,我对您在比兹堡的表现有一定的了解。从政治方面讲,您是兰特公爵的秘友,这同样也是一个优秀的条件。”

    “可惜您的名气毕竟不如布雷西亚的四大兵团长,所以如果您愿意屈就,我希望您能够担任我的私人顾问。”

    私人顾问?

    如果罗斯公爵的思维并没有跳越,那么这个私人顾问应该是指军事方面的。

    该不会罗斯公爵打算自己冲锋上阵吧?这与塞维尔的体制完全不符啊。据我所知,军事方面应该完全由护国大将军负责。如果罗斯公爵打算将军权收回,肯定会与罗德曼家产生激烈的矛盾。

    这下麻烦了。如果罗德曼家与罗斯公爵之间真的爆发冲突,我得选择一边站好。

    布雷西亚为了扶持罗德曼家已经在亚斯伯爵这边下注了。至于罗斯伯爵这边,只是我与他建立了一点私人的交情——甚至连交情也谈不上,只是有过交谈罢了。

    纯粹从利益出发,我似乎应该站在罗德曼家那一边。

    我看着罗斯公爵,而罗斯也看着我,似乎正在等待我的回答。

    “公爵殿下,您应该知道罗德曼家雇佣了蝎狮佣兵团。”

    罗斯公爵阴郁地点点头。“关于这一点,我感到很失望。在佣兵之国玩这套把戏,根本就瞒不了任何人。”

    “事实上,亚斯伯爵已经令北部的大小贵族全部臣服了。听说他将在明天率兵向苏库市前进。大约在下个月上旬,亚斯伯爵的大军就会到达苏库市的近郊。没必要否认即成事实,所以我会任命亚斯伯爵为护国大将军。不过,现在的形势特殊。也许到了必要的时候,我会收回原本就应该属于塞维尔公爵的权力。当然,我会补偿布雷西亚此次‘投资’损失的。”

    “只要蝎狮佣兵团不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蝎狮佣兵团将获得我国永远的友谊。”

    我静下心来权衡利弊。

    罗斯公爵拥有大义的名分,而亚斯伯爵拥有实力。可是,亚斯伯爵现在虽然在战场上大获全胜,但是这种辉煌建立在布雷西亚最精锐部队支持的基础上。按习惯上的划分,塞维尔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大部分。中部是塞维尔公爵的直属领地,暂且不谈。客观地说,亚斯伯爵确实或许确实拥有傲视塞维尔北部的实力,但是他本身的实力未必是塞维尔诸多领主中最强的——毕竟在斌的苦心经营下,罗德曼家只是北部最强。东、南、西三个地区的实力分布,我还不太清楚呢。

    也许,刚才我那么快就倾向于罗德曼家多少也受了蒂丝的影响吧。

    ……

    我伸出右掌。

    罗斯公爵似乎轻呼了一口气,伸出右掌,我与相击。

    “亚斯伯爵成为护国大将军后,蝎狮佣兵团不再介入塞维尔内部任何事务。不过,蝎狮佣兵团所获得的任何既得利益不得受到影响!”

    第二十二章

    “不对!”罗斯公爵突然怪叫一声。“兰特公爵早在玛哈亚失踪了,你怎么会接受他的任命成为特使的?”

    我做出认为对方很无聊,却又不得不耐着性子解释的表情。

    “公爵殿下,当兰特公爵出使玛哈亚公国的时候,我也正秘密出使塞维尔。可是刚到塞维尔,就听说兰特公爵失踪的消息。”

    “您知道,突发事件总是很容易令人手足无措的。所以我暂时栖身在比兹堡,听取进一步的消息。”

    罗斯公爵自言自语道:“唔,这个说法倒也可信。剑出现在比兹堡的时间,也正是兰特公爵失踪后的几天。”

    百胜佣兵团的团长夏姆突然插言:“公爵殿下,剑先生的说法存在很大的疑窦。无论是亚斯伯爵千金的悬赏还是那项追杀令,都有剑先生的画像。”

    夏姆看了我两眼。“这位先生,与画像上的形象虽然有相似的地方,却肯定不是同一个人。”

    说完,夏姆转过头语重心长地对罗斯公爵说道:“国家大事,不可不详查。如果这位先生只是为了脱身而假冒剑先生的身份,等他脱困后,您的计划就会有泄露的可能。而且,与身份不明的人商讨两个公国间的重要事务,这种行为也是很不妥当的。”

    当夏姆说到身份不明这个词时,曾经有一些犹豫。我猜,身份不明只不过是骗子一词暂时的替代品吧。

    “嗯,言之有理!”罗斯公爵重重地点头,然后将视线牢牢地盯在我的身上。“您自称自己的真实身份是剑先生,虽然凯尔子爵被剑先生俘虏后,现在居然成为您的家臣,可是您的外貌为什么与悬赏中的画像并不相同呢?”

    “哈哈哈……”

    我放声大笑,同时考虑将面具的事托盘而出是否妥当。在短短的几秒钟时间内,我只得出一个结论:如果继续将面具的事保密,脾气暴躁的罗斯公爵极有可能与我翻脸。

    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得取下脸上的面具,同时还得装出得意洋洋的神情。

    “罗斯公爵,佣兵之中奇人异士众多,您应该听说过面具这种有趣的道具吧。”

    “咦,果然与画像上一样。不过……”罗斯公爵面露迷惑之色。“不过,看到您真实的外貌,我为什么会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百胜佣兵团的团长夏姆同样也露出一丝迷惑之色,不过这丝迷惑在他的脸上只是一闪而逝。夏姆轻哦一声,然后对罗斯公爵说道:“如今看到真人,我觉得剑先生与布雷西亚公爵长得非常象。只不过他的脸上没有那道明显的伤痕罢了。”

    罗斯公爵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用手指着我。

    “你……你……”

    “不对啊。听说布雷西亚公爵修练的斗气功法极为高明,可以象终极圣斗气那样消除身体上的伤痕。然而布雷西亚公爵消除了全身的伤痕,却保留了脸上的伤痕。凯森伯爵自告奋勇想要帮兰特公爵消除那道伤痕,可是兰特公爵怎么也不肯,还说什么配上那道伤痕看起来更帅一些。”

    罗斯公爵脸上的迷惑之色比刚才更深了。“……你究竟是谁?”

    真奇怪,兰仆确实帮我消除了身上的伤痕,可是这么隐秘的事怎么别人也知道了。看来佣兵协会收信情报的能力真的很强啊。

    只不过脸上的伤痕看起来更帅这句话,似乎确实有点孩子气。因为卡特琳娜听到这句话后为了忍住不笑出声来,已经憋得满脸通红了。凯尔此时也垂下了头。但愿凯尔此刻垂下头只是为了不被我发现他脸上的笑意。如果凯尔是因为主公幼稚的行为而羞愧得抬不起头,我会脸红的。

    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肯定是不妥的。即使我出现的消息不传到安丽丝的耳朵里,万一罗斯公爵认为奇货可居,将我抓起来怎么办?

    一个谎话必须用更多的谎话来掩饰,真是辛苦。

    “公爵殿下,之所以与兰特公爵一见如故而且深得他的信任,与兰特公爵长得非常象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可是你看起来和兰特公爵长得非常象啊……你如何证明你不是兰特公爵?!”

    妈的,瞧这论题出得多损!

    证明我不是我?!

    小时候,外公的客人当中倒是有一名充满忧郁气质的贵族似乎讨论过类似的话题。可是那时候我还小,对这类深奥的哲学问题一点都不感兴趣(纵使现在,我仍旧对这类哲学问题不感兴趣),因而并没有记住那名贵族对这个论题的论证方法与过程。

    大约是发觉了我的困窘,凯尔站起来我解释:“夏姆团长,如果有个人长得和你一模一样,您怎么证明自己不是他?”

    夏姆微微一笑,笑意中含有骄傲的意味。“即使有人长得和我一模一样,他也未必拥有幻剑士的实力吧?”

    “对呀!”凯尔击掌颔首。“我的主公没有丝毫斗气和魔法,与那位魔武双修的天纵之才有着明显的区别,这还需要什么证明的呢?”

    虽然听起来这话有点损我的意思,不过对此我一点都不介意。只要罗斯公爵不再怀疑我就是兰特,哪怕凯尔说得再损些,我也认了。

    “可是……”夏姆欲言又止。

    罗斯公爵也想到了相同的问题,却毫不迟疑地对之反驳。“无论是斗气还是魔法,都有可能因为修炼不当而丧失自己的斗气或是魔法。魔武双修还存在魔武壁垒的障碍,更有可能会因某种原因而失去施展斗气和魔法的能力。”

    看到凯尔招架不住,我摆手示意他坐下。

    “罗斯公爵,您应该清楚兰特公爵目前已经失踪了吧?”

    “当然!”虽然罗斯公爵戴着面饰,不过我毫不怀疑面具下罗斯公爵正翻着白眼以表示对我的不屑。“如果兰特公爵没有失踪,我们难道还会怀疑你的身份?”

    “那么,据您所知,为什么兰特公爵失踪后不设法回到布雷西亚?”

    罗斯公爵双手一摊,不过语气中仍旧带着一点倨傲。“这个我倒不知道。不过如果连我们都不知道原因,恐怕除了当事人之外也不会有别的人知道原因。”

    这下我多少放下一点心,不知道原因还好。被迫向安洁儿发誓的糗事,被人知道了太不光彩。

    “殿下,如果我就是兰特公爵,为什么不回布雷西亚呢?”

    罗斯公爵搓着手,似乎有些尴尬。“这个理由,似乎说得过去。”

    百胜佣兵团的团长夏姆在这关键的时刻又来搅局。“不过,兰特公爵也许会因为某种特殊的理由不能回布雷西亚呢?要不然,为什么兰特公爵至今仍旧没有回布雷西亚呢?如果兰特公爵回到布雷西亚或是与布雷西亚众重臣秘密联系,凭我们佣兵协会的情报网,不可能连相应的蛛丝马迹也察觉不出。”

    “咦,兰特公爵会不会已经死在某个没人发现的地方了?”

    我觉得这个百胜佣兵团的团长越来越讨厌了,差点没一口唾沫吐过去。呸呸呸,居然咒我死。

    强忍着心里的痛恨,我摆出一副轻蔑的表情故意拉长了语调。“团长大长,如果说兰特公爵死了,那我自然不会是兰特公爵了,不是吗?”

    “如果说兰特公爵基于某种特殊的理由不能回布雷西亚,那么我们应该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兰特公爵目前处于神志清醒而且自由的前提下,那么,他不与布雷西亚众重臣联系肯定也有特殊的原因。”

    塞维尔公爵和三位常任副会长不由地点点头。

    “既然兰特公爵不与他人联系,自然是不希望别人知道他目前的情况。”

    在我的扫视下,四个听众再次点头。

    “那么,兰特公爵为什么要参加副会长的竞选呢?这种大出风头的事,不是可能暴露兰特公爵的身份吗?”

    “是啊。”罗斯公爵重重地点头,然后看了看三位常务副会长,总结道:“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剑先生并不是布雷西亚公爵,而是公爵的特使。”

    他转过头盯着我。“特使先生,您刚才说您肩任了一个我非常感兴趣的秘密任务!”

    万事大吉!这下,我的真实身份终于不会暴露了。

    “公爵殿下,虽然塞维尔公国的战士非常勇敢,而且战士的数量极为可观,不过我相信,您不会拒绝一个朋友的友谊吧?”

    听完我的话,罗斯公爵发出嗬嗬的笑声,毫无意义地激烈挥动着手臂。

    “太好了,这正是我所想要的!”

    “如果能够与布雷西亚结成军事同盟,我国成功的希望就更大了!”

    罗斯公爵以急迫的语气问道:“特使先生,兰特公爵托付您与我国签订攻守同盟吗?我可以现在就答应。现在护国大将军一职空缺,这件事我完全可以一个人作主!”

    如果是在正式场合向塞维尔公爵提出签订攻守同盟的要求,罗斯公爵应该不会这么失态吧。现在他的身旁连一个参谋也没有,所以想什么就说什么,一点顾忌也没有。不过我还是觉得有些奇怪,罗斯公爵怎么好象一点政治常识都没有?居然这么快露出自己的底牌。

    或许,罗斯公爵确实没什么政治经验吧。国内有护国战士的存在,因而虽然内战激烈,却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至于国外,基于一千四百年来的传统,绝大多数国家都将塞维尔看作一个无害也无益的国家。所以,除了经济方面的原因,其它国家几乎完全不重视与塞维尔的外交。

    我还没来得及表态。罗斯公爵已经开始喋喋不休地唠叨开了。

    “如果塞维尔全国总动员,一共可得披甲战士二十万。这种战力对普通的公国或自由城邦而言,是极为强大的。”

    “可是我国的主要兵力都是贵族的私兵,政府军严格说起来根本没有。塞维尔虽然总是内战不断,但规模并不大。一些小规模的战斗,双方人数加起也不过数百人。即便是两个大贵族之间全面战争,一次战争中投入的士兵能够超过一万也非常罕见了。所以我国的战士虽然勇敢,但是对于大规模的战争却颇为陌生。”

    “而塞维尔的将领们,虽然一般都会在年青的时候以佣兵的身份加入战争,但佣兵与正规军确实存在巨大的区别。一些稍微优秀一点的佣兵团,其成员与正规军的士兵单打独斗几乎总是能够稳战上风。可是如果人数多达数千,哪怕是双方的人数一样,输的一方却总是佣兵团。所以,以佣兵的名义参加其它国家的战争,对大规模作战的指挥能力提高却并不明显。”

    罗斯公爵长叹一声。

    “但是布雷西亚就不同了。马迪尔.哈伯、凯森.卓索图、皮耶德.康迪、多明戈.马耐斯,均为当代翘楚。”

    “另外,凯迪.卓索图、海若.史麦尔等人也在近期逐渐展现出自己的战争天赋;拉库里.菲尔德素有福将之称;夏默.格里恩虽然并非军方将领,其军事指挥才能也不容小觑……”

    “经你证实,独力取得托尔战役辉煌胜利,并有望在三个月内完全占领布里斯公国的拉西斯.维克,也同样是兰特公爵的直属家臣……”

    “名将云集啊!”

    罗斯公爵的叹息声中,饱含着艳羡的味道。

    不错。我最大的财富,不是布雷西亚公国以及三座自由城邦,不是沙丝那亚逐渐发展的商业或者布雷西亚蕴藏甚多的矿产,而是那些家臣。阿拉卡和夏默的作用固然也是不可取代的,不过更令其他国主羡慕的则是我麾下的战将们。名将的作用在于:能够令麾下战士的士气大幅提高;能够发挥军队最大的战斗力;能够花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同样一支部队,由优秀将领与平庸将领统率,效果是绝对不同的。

    四大兵团长的能力,并不逊色于英格兰尼七神将或是法兰西斯的五虎将。对于布雷西亚这种普通公国而言,拥有如此多而且优秀的将领,简直是不可思议。

    只不过,我并不知道罗斯公爵艳羡背后的含义。如果说罗斯公爵向我借四大兵团长作为塞维尔军队的指挥官,这倒是个麻烦事。所以,我保持着沉默。

    “剑先生……”

    在我的印象中,罗斯公爵是个脾气暴躁,性格激烈的家伙。现在他一副吞吞吐吐的模样,即将要提出的要求肯定不简单。

    “剑先生,我有个不情之请。”

    果然是这样。既然明知是不合情理的请求,那就别说出来让我为难啊!

    出于某种抗拒心理,我下意识转移话题。

    “公爵殿下,基于两国共同的愿望,两国签订攻守同盟一事应该很容易水到渠成。可是这样的大事……”

    我目视三大佣兵团团长,露出欲言又止的神情。

    “无妨。”罗斯公爵用力挥手。“三大佣兵团与我国,早已秘密签订了同盟条约。”

    听到这个消息,凯尔不由将双眼眯成一条细缝,一缕精光投向炎龙佣兵团团长瓦尔特的脸上。

    瓦尔特察觉到凯尔的细微变化,尴尬地咳嗽两声。

    “凯尔,我也不是故意瞒着你。不过在公爵殿下向你们说出来之前,这件事只有公爵殿下和我们三个人知道。”

    “如果塞维尔公国与三大佣兵团签订同盟合约的事件传出去,别人就会知道公爵殿下的意图。为保密起见,我们三人连各自的副手也没有透露过这个消息。”

    在凯尔感到震惊的同时,我也惊诧不已。只不过,我与凯尔惊讶的原因并不相同。

    塞维尔与我国签订攻守同盟还好理解,可是罗斯公爵居然与三大佣兵团达到成了这样的秘密协议,就令我不由自主感到惊叹了。

    佣兵组织向来游离在国家政府之外。国家虽然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征集佣兵团为之服务,但是通常情况下,参战的佣兵仍旧由各自的团长进行指挥。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征召就必须建立在佣兵自愿的基础上。如果强迫佣兵参加作战,在关键的时刻佣兵团反戈一击,将是十分危险的。而且正是基于这种原因,国家如果不是处于极为困难的情况下,通常并不会征召佣兵团为之服务。

    一直以来,佣兵团,特别是佣兵排行榜中名列前茅的佣兵团总是吸引着某些国家的注意。但是收编佣兵团却是极为困难的。

    如果将佣兵团中的佣兵变为普通士兵,那么佣兵们是绝对不愿意的。那些优秀的佣兵团,即使是最基层的佣兵,其实力也往往超过普通的士兵。而习惯于自由、冒险、高收入的佣兵们,很难想象他们会愿意成为受约束、低收入的普通士兵。

    如果将佣兵团全部打散,并且给予他们一定的官衔,佣兵们自然会产生满足感。但是这样一来,普通士兵的士气却会遭受严重的打击。况且,一般而言军队中也不会有那么多空闲的官衔用来安置佣兵团中的基层佣兵。

    基于以上的理由,国家往往只会设法收服排行榜佣兵团中最有才能的高级成员。对于佣兵团本身,却往往抱着召之即来,挥之则去的态度——当然,付出一定的佣金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少数中小型佣兵团会以某种形式依附于某个国家或是某个大贵族。象现在罗斯公爵居然与三大佣兵团建立战略同盟的情况,自然令我无法想象。

    正在我暗自奇怪的时候,一旁的百胜佣兵团供奉弗西特盯着他的团长夏姆,冷冷问道:“我想确认一下,你是以私人的身份为罗斯公爵殿下服务,还是以整个佣兵团的名义与塞维尔公国结盟?”

    弗西特所问的问题,其实也正是我迫切想确认的事。

    佣兵团的基础便是佣兵,而佣兵与士兵不同,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虽然说加入或退出佣兵团并非来去自如,但是退出佣兵团却比退出军队要容易得多——况且,即便是私自退出佣兵团,其惩罚也比逃兵要轻得多。虽然有时候某些有钱人会资助某人组建某个佣兵团,但是从常识而言,佣兵团并非是个人的私产。即使身处高处的佣兵团团长,如果做出令佣兵们不满的事,佣兵们自然会离开佣兵团,导致佣兵团的名存实亡。

    三大佣兵团如此秘密地与罗斯公爵结盟,如果不能让佣兵团的成员信服,那么后果将极为严重。

    百胜佣兵团的团长并不躲避供奉的视线,他想了想,郑重地说:“弗西特,你与我一样,都是失去了自己的主公而加入佣兵团的。我们原先都是上位贵族,可是因为相似的原因而失去了相应的头衔。”

    “以我们的实力去投靠别的王国或公国,很容易重新获得失去的地位。可是你因为无法确定旧主的生死,而我则是因为心怀故国,因而仍旧留在百胜佣兵团。”

    ……

    “以百胜佣兵团的实力,纵使无法与一个国家的实力相抗衡,但是占领一座自由城邦却并不困难。可是在大国的干涉下,佣兵团却只能象浮萍一样依附那些实力远远比我们小得多的领主。”

    “公爵殿下给予我们的条件极为诱人:帮助塞维尔攻占他国的领土后,公爵殿下将划拔一块土地作为佣兵团的私产,并且给予我们高度自治的权力。”

    百胜佣兵团的团长眼中散发出狂热的情绪,恶狠狠地质问供奉。

    “想想看,一块属于佣兵团自己的领地!这是一千多年来佣兵们一直梦想的事情。你自己说,虽然这种大事我并没有与团中高级干部商量,但是又有谁会反对呢?”

    弗西特无语,而我则更说不出话来。

    在我看来,佣兵协会的会长只是一把无法出鞘的剑,它再怎么锋利,也不会对他人产生实质性的伤害。

    现在罗斯公爵这么一弄……

    ……剑出鞘了……

    第二十一章

    面临险境,我的心头突然一片澄明,思维也异常清晰。

    罗斯公爵将泰坦人布置在外面,其意义已经非常明了。那么,我应该怎么化解这场危机呢?

    臣服绝对是下策,无论是真正臣服或是假装的。我不想说自己天生就习惯于当领袖,但是我确实拥有一颗自由的心,不喜欢受到他人的羁绊。而且,臣服是一种极为严肃的话题。我或许有些不羁,或许有些狂放,但是拿这样的话题开玩笑,却仍旧是不敢的。人的内心中,总得害怕些什么。

    硬闯只能算是中策。与罗斯公爵翻脸,不说会造成与佣兵协会为敌的糟糕局面,而且我和凯尔突围出去的可能性也并不高。

    最好的办法是:令罗斯公爵自动打消收我为家臣的念头。

    虽然无法借用斗气和魔法的帮助,可是近年来在军队以及作为布雷西亚逐渐培养出来的气势,仍旧自然而然地散发出来。

    在他人惊诧的注视下,我的气势充斥了整个大厅。

    我一摆手。

    “公爵殿下,我认为下面的谈话过程也许会花费大量的时间。也许,我们应该进入会议厅正式讨论这个问题。”

    罗斯公爵一愣,显然对我的反应没有任何心理准备。

    “也好!跟我来!”罗斯公爵大吼一声之后,率先转身朝会议厅走去。

    很好,能够令对方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悄悄地主导局面,这便是成功的基础。

    凝波微步这种奇特的技巧并不需要斗气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打消罗斯公爵收我为家臣的念头,我也顾不得惹得罗斯公国雷霆大发,施展出凝波微步,一下子就走到罗斯公爵并列的位置。

    我这种僭越无礼的行为令罗斯公爵愣了一愣,不过他的反应也令我吃了一惊。罗斯公爵居然孩子气地加快步伐,抢先冲入会议厅,然后飞速跑到主位上坐下。

    在这一点上,我倒并不打算与罗斯公爵争。我的真实身份仅仅与他平级(或许还要低一些,毕竟布雷西亚的独立只是单方面的宣布,原宗主国英格兰尼并未正式承认),况且好歹他也是地主,首座自然应该由他来坐。不过,我也当仁不让地坐在了次席的位置。

    走入会议厅的时候,我开始观察四周环境。这个会议厅,其实更应该说是一个会议室。对于一个公爵来说,这样一个只有不到二十平方米的房间用来开会似乎太小了一些。房间内没有任何装饰,如果不是四面墙上的魔法灯,这个房屋乍一看更象是一间监狱。墙壁的表面是光洁的木制板材,不过我确信墙壁的夹层中,肯定填充着用以吸音的棉织物。

    待其余的人鱼贯而入坐好坐位之后,精钢制成的大门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紧紧地闭上。真奇怪,罗斯公爵用泰坦巨人包围内堡,显然不怀好意。可是现在他又坦然无惧带我们进入密封的会议室,到底是怎么想的?

    罗斯公爵恶狠狠地盯了我一眼,然后宣布会议开始。

    “剑先生,您刚才对我说下面的谈话将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并且建议我来到会议厅正式讨论。虽然我不大明白您的深意,不过我还是同意了您的要求。现在,您难道不认为需要向大家解释一下吗?”

    罗斯这厮实在太可恶了。软硬两手准备,害得我措不及防。我本来也想恶狠狠地回视罗斯公爵一眼,不过理智还是制止了这个与我的智力不符的行动。

    无视罗斯公爵眼中闪动的精光,我沉声问道:“参加此次会议的,除了我们四位副会长之外,您能保证消息不会外传吗?”

    “那是当然!”

    罗斯公爵的愤怒对我毫无影响。我坦然直视着那副黄金面饰上的两个小孔。

    “殿下真的觉得现在时机已经到了吗?”

    罗斯公爵几近咆哮起来。“什么时机?!”

    罗斯公爵此刻的表现,只是更加证明了我的猜测。

    我并不直接回答罗斯公爵的问题。“法兰西斯国力虽然有所衰退,英格兰尼虽然与德克萨之间爆发了如火如荼的战争,可是这并不代表它们现在没有余力去制止某个它们向来忌讳的国家扩张,也不代表将来它们不会对此作出反应。”

    话音落地之后,整个会议厅鸦雀无声。

    半响,罗斯公爵以压抑的语气对我说道:“向你们发出招揽信息的时候,我就没打算隐瞒自己的计划。”

    “机会,永远只会给予早有准备的人。机会,也永远只会给予敢于冒险的人。”

    “事实上,法兰西斯目前已经自顾不暇。二月初,法兰西斯的附属公国布里斯爆发了奴隶起义。二月二十七日,著名的海盗红胡子率领部下登陆布里斯公国,现在,红胡子已经攻占了布里斯公国的首都托尔市。三天前,红胡子已经将奴隶起义军整编完毕,开始扫荡布里斯公国残存的敌对势力。根据佣兵协会情况系统的评估,在没有外力介入的前提下,红胡子将会在三个月内统一布里斯公国。”

    说实话,我确实被这个消息吓了一跳。这段时间苏库市的注意力完全被佣兵协会副会长的竞选所吸引了,因而我根本就不知道拉西斯居然闹出了那么大的动静。然而,与罗斯公爵接下来所说的爆炸性消息相比,拉西斯擅自进攻布里斯公国的消息反而不算什么了。

    “三月二日,法兰西斯国王针对阿朗佐亲王发动了玄武门事件。法兰西斯第一谋臣,平原之狐蒙迭塔.弗朗西斯科伯爵,在事件中被杀身亡;阿朗佐亲王在圣骑士萨弗斯.欧森巴哈伯爵的掩护下逃出重围;阿朗佐亲王麾下另外两名重要将领,迪亚斯将军向国王投降,海尔默将军所率部队遭受重创,本人也身负重伤。也就是说,阿科尼奥七世已经成功地自毁长城了。”

    “现在,除了表面上玛哈亚公国的叛乱,布里斯公国的叛乱,阿朗佐亲王领地的叛乱之外,阿科尼奥七世即将面临更大的麻烦。根据佣兵协会情报系统收集的信息来判断,罗格亲王将在近期内举起反叛大旗,塞斯公国、克里根公国等法兰西斯附属公国将宣布独立。除了那些附属公国外,法兰西斯直属领地内的一些公爵也开始违反法律私自招收超出规定的私兵,这对阿科尼奥七世显然并不是什么好消息。”

    “可以说,法兰西斯即使不在这场可怕的动乱中消亡,至少也会实力大损,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无法恢复元气。”

    听完这些话,我竟然产生了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从时间上分析,阿科尼奥七世在下达了对我的追杀令后,马上就遇到了大麻烦。报应!至于对那个阿朗佐亲王的感觉,竟然是有些五味混杂。他其实是个蛮不错的家伙,如果不是因为伊莉的关系,我或许还会与他交上朋友呢。

    拉西斯这家伙也真够厉害的。西西王倒也罢了,他好歹也是一个提姆比斯特部落的首领。上回我从魔界带回来的魔兽全都交给他了,他的实力得到了很大的增强。拉西斯只是率领海盗,居然眼看即将征服一个公国。

    不知道兰仆教了拉西斯什么本领。反正离开沙丝那亚的时候,我万万没想到这个海盗家臣居然能够获得这样的成就。

    这下也蛮好玩的。我自己是公爵,可是在不久的将来,我将有两位公爵作为家臣。阿拉卡也不错,他很有希望成为圭亚那公国的幕后掌控者。这样一来,加上布雷西亚,我一共可以控制四个公国、两座自由城市了。也许所有的领地加起,我真的能够成为影响爱克斯大陆秩序的重要人物了。即使四个公国的面积加起来仍旧不足爱克斯大陆总面积的十分之一,再加把力应该问题不大。

    呵呵,希望就在我眼前。

    “虽然说英格兰尼和德克萨从战争的泥沼中脱身后,的确有能力对我国进入打压。可是这两个国家经过大战,同样需要一段时间喘息用以恢复国力。再说了,英格兰尼与德克萨的战争已经持续了三个多月,双方各自死伤人数已经超过了一万。即便媾和,仇恨的种子一时半会也不会在两国人民的心中消失。这种情况下,英格兰尼和德克萨拉拢我都来不及,又怎么会与我国为敌呢?”

    我的运气似乎有些糟糕,不是吗?

    这么好的机会出现在我眼前,可是我却不能回到布雷西亚主持国事。还好安丽丝和家臣们并没有令我失望。在我失踪后,布雷西亚的政局并没有受到明显的影响,而且据凯迪说,财政的发展也还不错。家臣们也并没有因为我的失踪而放弃,仍旧以各自的方式建设并发展布雷西亚的国力。但愿一年之期结束时,我还能赶上混水摸鱼的黄金机会。

    “剑先生、弗西特先生,我已经全盘向你们托出了,你们怎么说?”

    当我正在寻找托词的时候,百胜佣兵团的供奉弗西特沉声问道:“公爵殿下,如果我仍旧不打算成为您的家臣,大约无法走出您的公爵府吧。”

    面饰上的两个孔中射出的精光有如实质,然而这种压迫感并没有使曾经是法兰西斯名将的弗西特丝毫退缩。

    这位四王之乱中艾文亲王麾下的头号大将沉吟片刻,回答道:“很抱歉,我无法答应您的要求。身为一个骑士,如果迫于威胁而答应某件事,那么他就不配继续拥有骑士的称号。”

    虽然看不见罗斯公爵的脸色,不过我可以猜想面饰下那种铁青的颜色。想到这里,我真希望能够找一个没人打扰的地方痛快地大笑一场。我所收的家臣中,只有马迪尔拥有类似僵化的思想,不过马迪尔自小就是我的家臣,所以并不存在收服他的问题。其余的家臣嘛,除了多明戈,我也并没有施展过威胁的手段。罗斯公爵这样做,不会成功的。

    弗西特这样的战将当佣兵肯定是很委屈的。也许,蚌鹤相争,应该轮到渔翁得利?这样正直的名将,收入麾下肯定不错。

    正想着,罗斯公爵将视线投向我,问道:“那么你呢?”

    罗斯生气了,现在对我连敬语也不用了。不过,自从进入这间会议室后,我已经不太担心罗斯公爵翻脸了。现在弗西特公然拒绝罗斯公爵的要求,如果真的翻脸,我这边的助力又多了一些。

    除非会议室内有密道,否则,罗斯公爵肯定不会轻易与我翻脸。他加上三名副会长,已经不会是卡特琳娜、我、凯尔再加上弗西特的对手了。不过,百胜佣兵团的团长与弗西特相熟,而炎龙佣兵团的团长也同样与凯尔有很深的交情。看起来,至少在这里罗斯公爵是绝对不会对我动手的。想到这里,我的语气更加坚决。

    “我?我自然拒绝成为公爵殿下的家臣。”

    比弗西特更为直接的拒绝,似乎狠狠地刺痛了罗斯公爵,他忍不住猛吸一口气。

    “我肩负着特使的使命,事实上,我是能够全权代表布雷西亚公爵的特使。我与塞维尔签订的任何条约,都将被布雷西亚公爵所承认。”搂过卡特琳娜,我对着她挤挤眼睛。“琳娜,你说是不是啊?”

    “是啊,是啊!我丈夫所说的任何话,就是布雷西亚公爵所说的话。”

    即便是凯尔,也同样不明白卡特琳娜为什么会这么兴奋。不过以罗斯公爵为首的众人并不敢轻视我的这句话。如果我确实是布雷西亚公爵的全权特使,那么任何不妥当的举动都将引发两国的敌视甚至战争。

    眼见罗斯公爵由于外交方面的顾忌而陷入了困境,苏克佣兵团的团长挺身而出。“剑先生,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自己是布雷西亚公爵的全权特使?!仅凭您夫人的话似乎还不够吧。据我所知,布雷西亚公爵麾下,并没有你这样的人才。”

    “嘿嘿。”我睃着眼以一种近乎无礼的态度看着那名团长。不为别的,越显得倨傲,别人就会越觉得我是真的特使。这一点,我还是从名叫摩多的英格兰尼特使的身上取得的灵感。“你对布雷西亚公爵很了解吗?你知道正在布里斯公国作战的红胡子是谁吗?”

    苏克佣兵团的团长与罗斯公爵及另外几名副会长交换了一下眼神。语气不由软弱了一些。“你知道他是谁?”

    “那是当然。红胡子是兰特公爵的家臣,我怎么会不知道?”

    “这件事虽然很隐秘,不过并不足以为证。我们佣兵协会也隐隐约约知道一些。其后红胡子重新做海盗之后,我们就无法判定他是否仍旧是布雷西亚公爵的家臣了。你知道红胡子的真实身份吗?”

    我大刺刺地一翻白眼。“拉西斯.维克身为贵族而从事海盗的职业,对他的家族而言是一种很大的污辱。所以拉西斯.维克向来将自己的真实身份保密得很好。”

    “只怕,这件事你们佣兵协会也无法确定吧?”

    苏克佣兵团团长不由有些讪讪的。“我们通过许多情报综合起来,确实猜测过红胡子的真实身份。你既然知道这个秘密,想必确实与布雷西亚公爵有些关系。”

    对于暴露拉西斯的身份我并不内疚。反正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等拉西斯.维克成为克里斯公国的统治者之后,谁还会关心他曾经身为海盗的事实呢?再说了,拉西斯向拉科尼奥七世报仇的时候,总会将自己的真实身份报明的。

    看到罗斯公爵已经开始动摇,我可真是高兴。以罗斯公爵的出发点考虑,布雷西亚与塞维尔结成军事同盟显然非常容易。另一方面,大约我们三个人成为佣兵协会副会长的事应该不会有什么波折了。唯一的遗憾是,罗斯公爵的祖先发过血盟之誓,所以佣兵协会这样一个极好的工具使用起来总是有一种缚手缚脚的感觉。也许,应该与罗斯公爵打个商量,让他将会长之位让给我?

    不想那么多了,先管眼前吧。

    我压低声音故作神秘地对罗斯公爵说道:“其实,布雷西亚公爵给予了我一个秘密的任务。我想,殿下一定会很感兴趣的。”

    第二十章

    虽然看不到罗斯公爵的表情,但是综合所知的情况分析,他应该是对我十万枚金币的身价起了疑心。

    是啊,对于这种不合常理的情况,我也会起疑的。

    就算钱已经多得成为一种负担,也未必会花十万枚金币杀害一个普通的陌生人吧。

    花太长的时间进行思考显然不合适,看来只有见招拆招了。

    “我真实的身份,应该早就在公爵殿下收集的情报中吧。”

    罗斯公爵的语气中充满了怀疑。“虽然每个提姆比斯特人都拥人超过寻常人的能力,但是十万枚金币的身价,似乎还是高了一些。”

    “况且,您虽然拥有至少三头神奇的魔兽,但是您自身的实力似乎还比不上自己的魔兽。从这一点看,您似乎更象是召唤师。”

    那有三个魔兽?小火只是进阶了。我最讨厌有人说我的实力不济。可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如果就格斗技和魔法来说,我确实很差。不过……”

    我的大脑急速运转,想要找一个好的理由搪塞过去。另外,我还得为买凶者找出一条买凶的动机。这个难题可真不小啊。

    罗斯公爵不由凑近两步。“不过什么?”

    “不过,我原来的实力并不是这样的。”

    “哦,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公爵殿下,这件事事关提姆比斯特族的秘密,也事关我的隐私,我是否能够不说?”

    “不行!”罗斯公爵突然暴躁地大喝一声,把我给吓了一大跳。我还以为他突然间准备向我发难呢。

    “想成为佣兵协会的副会长,您有义务解除我们的疑惑!”

    切,拿佣兵协会的副会长一职来威胁我,我可不在乎。不过,将这种想法在佣兵协会会长以及三大常务副会长面前太明显地表露出来,那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于是,我装出犹豫之色,在心中考虑选择什么样的说辞。

    在这段时间,我的视线从卡特琳娜和凯尔的脸上扫过。卡特琳娜一脸兴奋,真弄不明白她兴奋个什么劲。总不成她会对我如何编谎话特别感兴趣吧?至于凯尔,则是一脸木然。

    还是先试试以退为进的策略吧。

    “会长大人,如果我放弃副会长一职,不知是否可以保留自己的秘密?”

    “不行!”罗斯公爵再次大吼。“你把佣兵协会看作是什么?想进就进,想出就出?这是对佣兵协会的污辱!”

    在他身后的苏克佣兵团团长洛克向前踏进一步。“剑先生。您如果成为佣兵协会的副会长,那么那项针对您的追杀令将会自动取消。可是如果您放弃成为副会长的机会,即便我们会长不对您有什么特别的恶感,仅仅是那十万枚金币的悬赏,恐怕也会给您造成很大的麻烦吧。”

    呵呵,这种软硬兼施的手段对别人来说或许有用,对我来说,却没有多大的用处。身为神魔大人、魔王大人、布雷西亚公爵,担任佣兵协会副会长一职对我而言只能算是屈就,所以副会长一职对我的吸引力并非太大。而所谓的追杀令虽然麻烦,但是我并不认有佣兵之中有能够当着卡特琳娜的面将我成功击杀的人材——毕竟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和卡特琳娜形影不离。以副会长一职进行利诱,以悬赏令进行威胁,想迫使我说出真相,那根本就不可能。

    不过,我还是必须配合大家将这场戏演下去。不说别人,卡特琳娜那闪烁的眼中所透露出来的兴奋可以表明,她对我导演的这场戏评价非常高。如果我演得不精彩,或许她还会私底向我抱怨呢。

    “这个,”我作出一副为难的模样,犹犹豫豫地问道:“如果我成为佣兵协会的副会长,真的能够不再遭受追杀吗?”

    “那是当然!”罗斯公爵大声为我鼓气。“只要你真的成为副会长,所有的佣兵都不会在你在任期间向你动手。我以我的名誉担保!”

    接下来,我装出一副痛下决心的表情,长叹一声后决然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告诉你们真相吧。”

    “其实,虽然身为提姆比斯特人,同时我也可以说是召唤师。”

    “大家都知道,提姆比斯特人比其他人更容易拥有自己的魔兽,而且就数量而言,也是令人惊叹的。而召唤师虽然无法拥有自己的魔兽,却可以通过魔法从异界召唤出魔兽进行战斗。”

    说到这里,我环视四周,作出希望得到众人认可的表情。看到众人纷纷点头,我不禁暗笑。

    “我原本只是一名魔兽使,为了获得更强的实力,便偷偷学习了召唤术。结合原先的能力,我终于勉强成功了。成果是,我收服了实力极强的魔兽。不过,不完善的役兽术和召唤术的结合却使我因此丧失了自身的斗气。”

    事实上,我只是因为机缘巧合而成为阿呆和小火的主人,但是如何向他人解释自己没有斗气和魔法,确实很困难。这个说辞似乎得到了他人的接受。大多数人都微微点头或者发出轻轻的“哦”声。卡特琳娜将小手紧握成拳状,脸上表情极为精彩。看到她那种兴奋的神情,我真有点害怕她会忍不住为我鼓掌叫好呢。

    “可是,为什么会有人追杀你呢!”罗斯公爵大声嚷嚷。

    “因为……”我想自己多少有些演员的素质,想表现出沉痛的表情,果然很容易就将沉痛的表情表现在脸上。“提姆比斯特人骄傲于自己的传统,不允许族人私自修炼召唤术。”

    事实上,西西王以前确实向我提过提姆比斯特人并不修习召唤术。七分假话中掺夹三分真话,那种真真假假的话才更容易博得他人的信任。为了加强效果,我觉得应该引发罗斯公爵的共鸣。

    “公爵殿下,我想您应该对传统的束缚及威力是非常了解的。塞维尔这样相对强大的公国一千多年来无法向外扩张,不就是因为类似的原因吗?”

    低沉地闷哼声从面饰后传来,我对引发了罗斯公爵的烦恼窃喜不已。

    尽管内心高兴,但是如果将它表露在脸上,那么这场表演肯定会演砸。另外,无法博得小魔女的高兴,也同样是我的损失。诚恳地环视一圈,我发觉凯尔脸上的肌肉也开始抽动起来。

    “在修炼召唤术后,现在我已经成为提姆比斯特人的公敌。一直以来,我对自己身为提姆比斯特人的事实不肯正面承认,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诸位已经知道了我的秘密,希望诸位能够为我保密。”

    “我甚至怀疑,那份追杀令便是总族长下达的。”

    罗斯公爵又是一声闷哼,他嗡声嗡气地说道:“这你倒猜错了。追杀令是法兰西斯王室委托的。不过,也许是提姆比斯特总族长请求法兰西斯王室帮忙下达的。”

    说完这句话后,罗斯公爵似乎意识到什么不妥,赶紧补充道:“你马上就成为佣兵协会的副会长了,所以将雇主的身份告诉你也没关系。”

    知道背后的主使者是法兰西斯王室,我并没有太吃惊。既希望我死,又有强大的经济实力,能够符合这两项条件的,大约不会脱出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这两个选项。

    与英格兰尼本来就敌对,它对我无论施展什么手段,应该都是在情理之中。可是我并没有与法兰西斯国王结仇,他却突然从背后向我捅刀子。这种行为更令我痛恨。在玛哈亚公国摆我一道还没和他算帐,他居然进一步迫害我。等着瞧吧!

    只可惜,能否逃脱英格兰尼的报复都说不准。想要找法兰西斯报仇,实在有些难度。

    罗斯公爵又朝着我走近一步。“听说你在比兹堡的战斗中表现非常出色,以前你上过战场吧?”

    得到我肯定的回答后,罗斯公爵踌躇了一下,终于下定决心。“剑先生,你是贵族吗?”

    提姆比斯特人总体而言是群居的。但是他们与矮人和精灵一样,也有少数个体是散居在人类社会之中的。以前我并没有掩饰贵族气质,所以我只好点点头。

    “上位贵族吗?”

    虽然伊莉宣布剥夺了我的塞斯国籍,而且我自己后来也成为了布雷西亚的国主。可是无论是阿尔巴伯爵和布拉日隆男爵的爵位还是相应的采邑,都还为我保留着。承认自己是公爵自然不妥,即便是伯爵也似乎过于招摇。

    “我拥有男爵的爵位。”

    “很好!如果你愿意成为我的家臣,我可以册封你为子爵。而且我相信,以你的能力,这个爵位以后还会上升。”

    我不由一愣。虽然我在比兹堡的表现并不差,而且还拥有塞维尔第一杀手这种强力的家臣,可是凯尔刚才不是说过“塞维尔公爵不得对没有为塞维尔立下军功者赏赐爵位和采邑”吗?

    再说了,罗斯公爵极力拉拢我们这些人干嘛?

    就传统而言,塞维尔的公爵并不需要这样的人才呀。拥有泰坦人作护国战士,即使是大陆上的强国也不会觊觎塞维尔的领土。至于塞维尔国内的大贵族,除非是发了疯,否则谁会进行绝对不可能成功的反叛?至于说宫廷护卫,我想以塞维尔的毒尾蝎战士已经绰绰有余了。

    凯尔对魔法波动的感应力确实提高了,可是别人并不知道。在“了解”他的人的眼中,凯尔只适宜在两军对阵中发挥作用。

    那个百胜佣兵团的供奉弗西特同样也承认自己是一名战将。

    难道说……

    我盯着罗斯公爵,极为震惊。

    这个脾气暴躁,性格激烈,而且武技超绝塞维尔公爵,难道想违背塞维尔一千多年来的传统?!

    我不由下意识地看了卡特琳娜一眼,盘算着逃出公爵府的可能性有多大。

    大厅内,塞维尔公爵以及大陆排名前三名的佣兵团团长实力不容轻视。想想,佣兵协会还真是藏龙卧虎呢。竞赛中出现在赛场上的黄金骑士和幻剑士就不说了,眼前的会长及三名常务副会长同样拥有黄金骑士或幻剑士的实力。不知道那三名副会长与罗斯公爵到底是什么关系。罗斯公爵能够当着他们的面说出那样的话,而他们却面无表情,恐怕早已是知情者吧。

    如果说三名副会长早已臣服于会长,那么罗斯公爵麾下格斗系家臣的实力也忒可怕了。不过副会长都是大陆排名前三的佣兵团团长,无论是佣兵团的实力还是自身的实力都强得惊人,恐怕不会那么轻易向他人臣服。想来,他们之间应该只是合作的关系。

    大厅内三十多个侍卫的实力同样不俗。估计这些侍卫便是所谓的毒尾蝎战士了。

    将灵觉发散开来,我更为震惊。刚才那些泰坦战士还在自己的院子里练武呢,现在却以某种奇特位置的分布在屋外。

    卡特琳娜冲出去或许没问题,凯尔就很难说了。至于我,即便是骑着小火或阿呆,也未必能够从众多实力高超的高手之中脱围。

    罗斯公爵这种明目张胆的行为,已经很明显地将他的野心暴露了出来。毫无疑问,如果我们不答应罗斯公爵的要求,他是不会放任我们自由离去的。

    还以为可以轻轻松松当上副会长呢。完蛋了!完蛋了!为了贪小便宜,看来要吃大亏了。

    为什么虎落平阳总是会被犬欺?现在该怎么办才好呢?

    第十九章

    内堡的大厅内虽然有许多人,然而我的视线却首先被一个奇特的人所吸引了。

    吸引我的,并不是他那高阶黄金骑士的实力。尽管他的实力确实是那群人当中最高的之一,可是站在他身边的武者中,至少有三个人的实力与之相差仿佛。真正吸引我的,是他的穿戴。

    这个人全身都包裹在铠甲之中。

    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是一副极为名贵的铠甲。那闪亮的胸甲,就像镜子一样能够清晰的照出人的容貌。另外,这个人戴着很象是面饰的头盔,让人看不到他的真实相貌。头盔似乎由黄金制成,散发着金黄色的光芒。头盔上,雕刻着鼻梁、嘴唇、高耸的颚骨,当然,眼睛处留有两个用来观察的小孔。单就这个头盔而言,显然是一件极为精致的艺术品。在他的腰间,斜挂着一柄长剑。长剑的剑柄之上几乎镶满了宝石,特别是剑柄顶端那块红宝石,显得那样硕大晃眼。虽然锋利的剑身隐藏在剑鞘之中,但是我敢肯定,在剑身之上肯定布满了用来构成魔法阵的奇特花纹。因为,剑柄上勾勒出来的花纹将每一个宝石连接起来,已经组成了一个火系的魔法阵。

    无论是从气势还是穿着来讲,这个人都应该是这里主人——塞维尔公爵,罗斯国公。唯一令我奇怪的是,这位公爵为什么在大厅内也全身甲胄。

    在观察他的同时,他视线也落在我的身上。对视的时间不超过一秒钟,塞维尔公爵首先移开了视线。

    “先自我介绍下一,我就是罗斯.塞维尔,佣兵协会的会长。这三位分别是苏克佣兵团的团长洛克,百胜佣兵团的团长夏姆和炎龙佣兵团的团长瓦尔特。”

    没想到塞维尔公爵的嗓门那么大。在我认识的人当中,除了人形野兽克劳德公爵,再也没有人在嗓门的音量方面超过他了。更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虽然我们按比赛名次依次进入大厅时,侍从通报过我们的名字,但是塞维尔公爵并没有按惯常的礼仪分别向我们打招呼,而是仅仅与我们当中的一个人进行谈话起来。他首先谈话的对象既不是在决赛中获得了第一名的卡特琳娜,也不是投入了最多注意的我,却反而是凯尔。这一点,同样令我莫名其妙。

    他以一种又快又响的语调对凯尔说道:“虽然您是塞维尔人,而且在塞维尔久享盛名,但是如果不是瓦尔特告诉我,我是绝对无法猜出一位风度翩翩、气质高雅的贵族,居然是神志异常而且极度危险的塞维尔第一杀手。”

    我的心中一震。这种恭维似乎也太特别的吧!神志异常和极度危险这两个形容词,似乎都不是什么褒意词。罗斯公爵这样说到底是什么样意思?

    凯尔面色如常。他恭恭敬敬地向塞维尔的公爵行礼。“继承家父的爵位不久,我的领地就被罗德曼家所占领了。象我这样失去自己领地的破落贵族,实在无颜觐见公爵殿下。”

    “破落贵族吗?”开怀的笑声透过头盔传出来,余音在大厅内来回回荡。“德鲁戈家的供奉就不说了,仅仅就炎龙佣兵团的供奉而言,怎么能够称之为破落贵族呢?”

    凯尔的神色中显现一丝落寂。“一个失去自己采邑的贵族,哪怕原本是上位贵族,又怎么能够摆脱破落贵族的名声呢?”

    “我想知道,你身为塞维尔第一杀手,为什么没有为自己复仇?!”

    真是个怪人。客人来了不打招呼,他受过贵族的教育吗?再说凯尔是否复仇关他什么事?

    凯尔面露苦笑之色。“如果拥有日月双星的实力,这自然不成问题。可是亚斯伯爵的身边,同样有一位精通暗杀之道的高手。想要刺杀他,实在太难。在我的领地沦陷的时候,大多数亲族要么臣服于亚斯伯爵,要么被他投入大牢。没有绝对的把握,我甚至不敢对亚斯伯爵的部下下手,以免招致他无情的报复。”

    “哦,原来是这样。”罗斯公爵点点头,然后直视凯尔。“凯尔子爵,你可愿意成为我的直属家臣。如果你愿意,我可以赏赐一片采邑作为你新的领地,如何?”

    凯尔不由一愣。“公爵殿下,多谢您的厚爱。可是在塞维尔的历史上,国土一直不曾扩张。公爵的直属领地已经变得越来越小。我记得第三十二任公爵曾颁布法令:塞维尔公爵不得对没有为塞维尔立下军功者赏赐爵位和采邑。”

    “况且,”凯尔迟疑了一下。“我现在已经拥有了自己的主公……”

    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罗斯公爵的视线掠过我时,含有一种怒不可遏的味道。

    “哈哈哈……”罗斯公爵的笑声中,似乎并没有多少欢愉的成分。在其后的话里,虽然听起来有那么点贵族的味道,却透露出一种奇怪的怒意。“失礼了,我确实没想到以桀骜不屈而闻名的凯尔子爵居然会成为他人的家臣。”

    罗斯公爵有意无意地深深看了我一眼,然后将视线投在百胜佣兵团的供奉身上。“你我早已相识。我就开门见山了。请问弗西特先生,您可愿意成为我的直属家臣?子爵头衔、中老之职虚位以待!”

    与凯尔一样,百胜佣兵团的供奉听到这个邀请时同样是满脸惊疑。

    “这个……”身为黄金骑士的弗西特迟疑半响,不太确定地询问:“我并不精通刺杀之道,因而无法成为红色毒尾蝎的成员,这方面,凯尔子爵显然比我强得太多……”

    凯尔迅速打断弗西特的话,毫不讳言自己的弱点。“弗西特先生,我的刺杀术只适用于战场之中。那种在取人性命于睡梦之中的手段,红色毒尾蝎的成员在我之上。”

    听到凯尔将这段时间的进步隐瞒不说,我不由在内心赞许。

    弗西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话被凯尔打断而表现出丝毫不悦。也许,罗斯公爵突如其来的邀请过于出乎他的意料,因而需要时间进行考虑。

    沉吟片刻之后,弗西特似乎无法抵挡罗斯公爵直视的目光,只得进一步解释。“公爵殿下,你知道,我唯一擅长的只是在战场上两军对阵,进行拼杀。可是基于塞维尔一千多年来的传统,我不知道成为殿下的家臣后,能够为殿下做些什么。”

    犹豫了一会儿,弗西特呐呐说道:“您知道,我原本是艾文.阿科尼奥亲王的家臣。三王之乱后,亲王殿下下落不明,而我又不愿意向窃取国王宝座的非德亲王投降,因而被法兰西斯通缉。与凯尔子爵不同的是,他只是失去了领地,而我却在失去领地的同时,也被现任的法兰西斯国王宣布为国家的叛徒。”

    弗西特原先还有些犹豫,可是说到后来,言语便越来越流利。“按道理说,以我目前的情况,能够得到公爵殿下的垂青,本该毫不犹豫立即接受。可是尽管目前我甚至连贵族的身份也被剥夺了,但是法兰西斯国王毕竟无法将权力延伸到骑士协会。身为一名骑士,而且是一名黄金骑士,我拒绝接受他人的施舍。”

    “如果成为您的家臣却又无法为您效力,我想自己是无法接受这种垂怜的。”

    说完这些话后,我感觉黄金骑士原本就很直的腰板现在显得更加挺拔了。弗西特的身材,也似乎比刚才高大了不少。搞了半天,原来这个弗西特便是法兰西斯艾文亲王麾下的那名头号大将。在这件事上,我想马迪尔多半也会如此选择吧。冲着这一点,我决定不再打那头恐怖蛮牛的主意了。

    面饰后面的罗斯公爵似乎笑了笑,不过我不敢确定。

    “弗西特先生,法兰西斯现在自顾不暇。您现在成为我的家臣,法兰西斯最多也只不过会提出强烈反对,却绝对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行动。”

    “不是这么说的。”弗西特的语气很平静,但骨子里那股坚定,却是任谁也看得出来。“我并不在乎任何人、任何组织或任何国家反对或赞成我成为殿下的家臣。我只是认为无功不受禄而已。”

    “除了打仗,我几乎什么也不会。塞维尔公国,却根本不可能与其它国家开战。况且基于传统,您甚至不会加入塞维尔各地贵族的内战。”

    弗西特向罗斯公爵鞠躬行礼。“无论如何,我也感谢殿下的好意。”

    罗斯公爵咳嗽一声,但是那种声量,简直与普通人吼叫差不多。他强硬地挥挥手,带着命令的语气说道:“这件事,等会儿我们私下再谈。”

    这时候,此地的主人终于正式将视线停留在我和卡特琳娜的身上。

    “失礼了,刚才与凯尔子爵和弗西特聊了半天,却将您们冷落了半天。”

    “请问,我应该称呼您为剑先生,还是称为别的什么……”

    罗斯公爵的这句话,虽然不至于说石破惊天,至少也绝对是具有震撼性效果的。

    不知罗斯公爵身后的那些人是早已知道这一情况还是遇变不惊,大厅内并没有产生任何骚动。而弗西特可能本身就心神不宁的缘故,倒是听到这句话后有些惊疑不定。

    我沉默了一会儿。在沉默的时候,其实我在考虑抵赖的可能性。可是想一想,塞维尔公爵同时也是佣兵协会的会长,而佣兵协会的消息是最为灵通的。也许罗斯公爵不是在诈我,而是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如果我拒不承认而又被他提出证据,那颜面上就不大好看了。

    或许是出于习惯吧,我的回答保持着模棱两可的风格。“公爵殿下,您为什么会这么说?”

    黄金制成的面饰后面,传来听起来象是“吼吼”的嘿嘿笑声。令我安慰的是,这种笑声似乎并没有太多的恶意。

    “佣兵使用化名是很平常的事。在佣兵协会,这种行为事实上是被默许的。”

    “您知道,相当多的佣兵都不愿意别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如果佣兵协会强迫佣兵以真实身份进行注册,那么相当数量的佣兵,或许将放弃佣兵这一职业,或许将成为佣兵协会所无法控制的地下佣兵。”

    “不过,对于能够对佣兵协会产生巨大影响的副会长人选,作为会长,我还是必须清楚了解其底细的。我想,虽然您未必愿意让别人知道您的真实身份,但是至少应该能够谅解我的难处。”

    我仍旧紧紧地抿着嘴。在罗斯公爵提出明显证据前,我可不想不打自招。剑的身份暴露虽然不算非常要紧,但是对于剑,毕竟有十万枚金币的悬赏。小心无大过嘛。

    罗斯公爵看到我仍旧不说话,似乎有些烦躁,嗓门不由变得更大了一些。“比兹堡战役结束后,作为俘虏的凯尔和剑一起失踪了。”

    “后来,凯尔又和您一起在苏库市出现,而且他对您的态度毕恭毕敬。再结合其他方面的一些消息,您自然就是神秘出现在比兹堡,又神秘离去的剑!”

    罗斯公爵瞟了卡特琳娜一眼,眼中的狂热稍稍有些降温。“这一位,想必就是您的未婚妻卡特琳娜吧。真是很难相信,虽然剑夫人的外貌并不象情报中所说的那样拥有绝世的美貌,不过这样一位娇媚的女士居然是一名影剑士,实在是太令我吃惊了。”

    卡特琳娜的不满显现于色。她连忙对罗斯公爵的错误进行纠正:“我不是他的未婚妻,而是妻子!”

    说话间,卡特琳娜的手向脸部伸去。以我对她的了解,这个对容貌颇为自负的小魔女大约准备将面具取下来。还好卡特琳娜此时的行动并没有战斗中的那种速度,我及时地制止了这个对容貌方面越来越虚荣的小女人。

    紧紧握住卡特琳娜的小手后,我正声说道:“不错,我正是剑。不知道公爵殿下希望我承认自己身份是为了什么?”

    “你放心,我并不是为了贪图那十万枚金币。”

    “虽然通过佣兵协会的情报网,我已经确认您就是剑。可是,对于剑的来历佣兵协会却一无所知。”

    罗斯公爵突然将语速放缓,一字一句地问道:“我想知道,您到底是谁?!”

    第十八章

    回到专门为比赛选手准备的贵宾休息室,我开始进行说服卡特琳娜的工作。

    在我看来,反正卡特琳娜是绝对可以进入前四的,那么她对上凯尔的时候放水,凯尔不就同样可以成为下届的副会长了吗?

    卡特琳娜看着我的眼神非常奇怪,就好象我提出的要求特别无理似的。

    “你自己让凯尔得三分不就行了?干嘛让我让凯尔?我还要争夺此次比赛的第一呢。”

    “我自己?那怎么行呢!万一剩下的比赛我全输了怎么办?”说到底,有实力才有信心。小火那种幼儿心性总是让我很不踏实。阿呆虽然已经成年,但是它现在和小火相处甚欢,弄不好比赛的时候小火和阿呆全都忘掉我的嘱咐,跑到我无法召唤的地方去玩。凭我自己的实力,哪能与其他选手抗衡啊。

    卡特琳娜眼中的惊异之色更盛。“你现在都已经十二分了,而第五名才三分。即使你剩下的比赛全部弃权,而那名自由佣兵遇上奇迹连我也打赢了,你也同样可以进入前四啊。按比赛的规定,那名自由佣兵即便取得十二分,可是他输给过你,因而排名在你之后。所以说,你是绝对可以进入前四的。”

    我呆了一呆。这么说来,卡特琳娜确实不必让给凯尔了。只要我让给凯尔三分,那么基于同样的道理,目前名列第五的自由佣兵同样无法在排名方面超越凯尔。

    凯尔在一旁轻轻地咳嗽。他好不容易止住咳嗽后,苦笑道:“主公,实在对不起。前天我实力克制不住自己,结果弄成现在这种情况。您放心好了,再休息两天,我的斗气实力至少可以恢复八成。那时候,与和平之光佣兵团团长的战斗中,我有六成战胜他的把握。”

    凯尔的狂化其实也不能怪他。就犹如歇斯底里这种情绪很容易传染一样,狂化这种技能,很容易被别人的狂化而触发。说起来,凯尔没在复赛阶段遇上一个会施展狂化术的对手,运气也算不错了。

    我忍不住欢愉之情哈哈大笑。“哈哈哈……王八蛋!”

    “既然已经身为我的家臣,那么你的性命就不仅仅是你自己的了。那个和平之光佣兵团团长是高阶黄金骑士,你想凭八成的实力战胜他,岂不是必须拿命去拼。”

    我斜着眼睃着凯尔。“凭你现在的身体情况,两天内恐怕未必能能够恢复八成的实力吧。”

    看到凯尔试图反驳,我摆摆手,制止他打断我。“我知道,你或许有办法在短期内压下暗伤强行恢复八成实力。不过,你应该也知道,顺其自然才是最佳。如果施展什么秘法强行暂时恢复功力,对自己的身体并没有任何好处。搞不好还会留下什么无法恢复的暗疾呢。”

    “况且你即使恢复了八成实力,与人家高阶黄金骑士相斗,胜利的几率也不会超过三成吧。除非你在比赛中再次狂化。可是凭你的身体情况大后天再次狂化,只怕是很难恢复吧。”

    凯尔滞了一滞,呐呐而言。“主公,可是您是我的主公……我怎么能够在与您的对战中取胜呢?……”

    我直视凯尔的双眼,并不打算掩饰自己的想法。

    身为上位者,让下属无法完全了解自己固然是必要的手段。可是偶尔透露出对家臣的关心,显然并不是什么愚蠢的行为。与一个强力家臣可能受到严重创伤的可能性相较而言,一个默默无闻的佣兵的名誉受损,似乎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即便将来我化身为佣兵竞选佣兵协会副会长的事情被他人知道,应该对我的负面影响不会太大。

    我一字一句缓缓地说道:“我所看重的只是你的身体健康。让那些世俗的看法见鬼去吧。这样好了,为了不让别人怀疑,后面的三场比赛我就装成突然身患重病,全部弃权算了。现在我命令你:剩余的比赛,除了明天对我的比赛,你不得再上场!早点休息去吧。”

    凯尔垂下头,激荡的心情促使他的胸膛不停地起伏。过了一会儿,凯尔尽力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以一种沉闷的声音说道:“谨遵主公命令。我这就回去休息……”

    凯尔离开客厅后,卡特琳娜轻笑一声。“兰特,你这么照顾凯尔,为什么以前对他施展蛊术把他整得死去活来?”

    我大声抗辩。“那时候他又不是我的家臣,我管他死活!”

    小魔女靠进我的怀中,勾着我的脖子腻声问道:“那么,你到底为什么要装成突然身患重病不肯上场呢?”

    切,不必浪费任何力气就可以达到自己的目标,我干嘛还要陪着那些佣兵玩呢?世间众人熙熙攘攘,来来往往,无外乎名利二字。从名来说,神魔大人的名气已经不逊于爱克斯大陆风头最旺的四大公子了,还有增加的可能性吗?再说了,从我真实的身份讲,现在的名气对我而言只是负担。从利而言,副会长每人一票,并不因为排名的不同而导致权力有所区别。所以,我想不出有什么必要继续参加剩下的比赛。

    与其浪费力气干没有意义的事,还不如积蓄足够的力气以便晚上在床上对付小魔女呢。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心头一荡。天香国色的小魔女现在又挤在我的怀中,她那不大但却优美挺翘的玉乳正摩擦着我的身体,令一股热流涌上我的小腹。

    随着一声不那么惊慌的尖叫,卧室的房门被粗暴地踹开。在几声软弱得连蚊子也无法拒绝的反对之后,卡特琳娜娇羞的声音嘎然而止。随之而来的,则是令人销魂的鱼水之欢的声音……

    与我设想的一样,卡特琳娜和那名百胜佣兵团的供奉同样积十八分。按同积分比相互间成绩的原则,卡特琳娜取得了第一的成绩。那名百胜佣兵团的供奉获得了第二名。凯尔这混蛋因为我的弃权而位居第三,我却只是屈居第四。不过好在赛前的计划已经完全实现了。

    明天,身为塞维尔公爵的佣兵协会会长将会主持四名副会长的上任仪式。我虽然高兴,却仍旧有些不满足。不谈会长的否决权,仅副会长就有七名。我、卡特琳娜和凯尔,一共才三票,仍然无法控制佣兵协会。好在凡是投票的权力,总是或多或少可以换取某些利益的。佣后协会每年数十项的决议中,不知有多少是妥协和交换才达成的一致结果呢。我手中有三票之多,可以换取多少利益呢?

    算了,不空想了。我还没当上副会长,空想无益。等当上副会长之后,我自然会知道应该怎么当这个副会长的。

    一夜无话。

    第二天,也就是三月三十日,接受邀请后,我们一同进入塞维尔公国的公爵府。在这里,我们将正式担任佣兵协会副会长一职。

    按道理说,崇尚奢侈的多明戈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建造的公爵府并不小,近十万平方米的面积接近于五个比兹堡。在亲眼目睹塞维尔公爵的府邸之前,我只见过两个公爵府:塞斯公爵的府邸和我自己的。塞斯公爵的府邸只有不到一万平方米呢。由于多明戈的吹嘘,也由于自己的见识不广,我曾一度以为自己所住的公爵府是大陆上最大的公爵府。不见不知道,一见吓一跳。塞维尔公爵的府邸比我的公爵府要大上许多。粗略估计,塞维尔公爵的府邸至少有十六万平方米。

    这么宏伟的建筑物,与其说是一个府邸,还不如说是一个城堡更来得准确些。

    塞维尔公爵府虽然建立在市区,然而它周围除了箭塔或哨楼外,只是一片田野。除此之外,塞维尔公爵府外环绕着一圈至少有四米宽的蓄水池。这种规模的蓄水池,应该也可以起着护城河的作用吧。

    走近了仔细观察,公爵府的围墙居然是用花岗岩为材料。这样一看,虽然围墙只有五米高,但是配上府内、府外高大的箭塔,想要攻克塞维尔的公爵府,应该不比攻克比兹堡容易多少。

    走进府内,我这才发现这个巨大的建筑被人为地隔成了许多小块。从同样是花岗岩筑成的围墙后面,传来打斗、吆喝和兵器交击的声音。百胜佣兵团的供奉也是上一届的副会长,因而大约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而凯尔身为塞维尔人,似乎也对此有所了解。我不知道卡特琳娜是怎么想的,反正我是很惊讶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整个爱克斯大陆,贵族们开始以能够以中华语相互交谈为荣。到了现在,除了少数地区,大多数的国家或公国要么以中华语为母语,要么就是将中华语定为第二官方语言。这样一来,无论是哪个国家或民族的人,只要是对方是贵族或是商人,你都可以用中华语与之进行没有隔阂的交流。

    令人难以想象的是:从围墙的另一面传来的吆喝声我居然完全听不懂。

    能够住在公爵府里的人,居然不使用中华语,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塞维尔公爵为了保证民族的民粹因而不要求国人掌握大陆通用的中华语?可是我在塞维尔遇到的所以贵族以及很多平民都说的是中华语啊。

    将迷惑的视线投向卡特琳娜,发觉她有神情与平常相比微微有些不自然。在保证最基本礼仪的前提下,我靠近卡特琳娜悄声问道:“怎么回事?”

    “泰坦人!”

    我被卡特琳娜的回答吓了一跳。没想到泰坦人居然居住在公爵府内。他们训练这么勤,大约也是与以前的那个血盟之誓有关吧。由于围墙打斗的地方离我超过了五十米的距离,因而在施展探查术的前提下我无法感知那些泰坦人的实力。不说塞维尔公国确实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那些泰坦人的能力也是我完全不了解的。如果施展探查术被泰坦人察觉,而他们认为这是一种敌意的行为,冲过来找我麻烦可就糟糕了。几个泰坦人还好说,如果是一群泰坦人,如果有那么几十个一起冲过来,即使是卡特琳娜也无法可想呢。泰坦人看在我是塞维尔公爵的贵客的份上或许不会把我怎么样,可是我又何必自讨没趣呢?还是别惹事的好。

    就这么一路胡思乱想着,我们很快就来到一幢高大的建筑物面前。

    数百根用白色大理石雕琢而成的立柱环绕在这个建筑物的周围,每一根大理石柱底部都雕刻着一尊奇怪的人物像。那些人物像特别大,而且与普通人似乎略有不同。我想,或许这些奇怪的人物不是人,而是泰坦人吧。

    如果最初的建筑者原本计划将公爵府建成一座堡垒,那么这幢高大的建筑物应该就是城堡中的内城。

    巨大的门有三米多高。可能建筑者是一个心思细致的人,充分考虑了不得已的情况下保证泰坦人也能迅速地撤退进入内城。大门是以坚硬、不易燃烧两项优点而闻名的橡木,不过真正起防御作用的是建筑物顶上那道完全用精钢制成的栅栏门。象小孩手臂粗的栅栏绝对可以阻止敌人的进攻。在我看来这么粗的栅栏除了用杀神剑外,别的武器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将之戴断。可是建筑物的顶上除了间隔两米就分布的箭垛外,还有八座坚固的塔楼。只要箭垛和塔楼上配置着弓箭手,想必没有人会愿意在强弓下暴露太长的时间。

    我的心中微微有些不安。

    苏库市并非没有大广场,为什么佣兵协会副会长的就任仪式会在这阴森古老的公爵府里举行呢?

    我低声向凯尔询问:“以往就任副会长的仪式也是在公爵府举行的吗?”

    “极少。”凯尔摇摇头,下意识地看了眼卡特琳娜,同样压低着声音回答:“多半是因为主母的关系吧。历史上,也曾分别有一名影剑士和一名圣骑士通过竞选成为副会长,那两届的就任仪式也是在公爵府举行的。被邀至会长的府邸就任副会长,对佣兵而言算是一种殊荣。”

    殊荣吗?不知道为什么,我并不喜欢这种殊荣。还有,我很不喜欢凯尔总是将剑士排在骑士的前面。不说世俗中骑士的地位通常总是高于剑士,至少他的主公是骑士啊。就凭这一点,他也应该将骑士放在剑士之前嘛。

    跟在侍从的身后,我们一行人缓缓进入内府。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生气!身为主人的塞维尔公爵居然不在门口迎接我——虽然他并不知道我是布雷西亚公爵——虽然在布雷西亚的时候我也并不站在门口迎接身份不高的客人。

    反正,在慢慢踱进大门的时候,我的感觉真的不是很好。

    第十七章

    在决赛阶段一共只有八名选手,可是我、卡特琳娜和凯尔一共就占了三个名额。这种单循环赛事,胜一场得三分,负一场不得分,平一场得一分。七场比赛结束后,以积分排列名次。如果有人积分相同,其名次的决定就取决于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负。如果有三人或三人以上积分相同,而且形成“三怕”或更复杂的局面,则以附加赛的形式决定名次。

    卡特琳娜肯定是可以七战六胜的(输给我),而凯尔多半也能七战五胜(输给我和卡特琳娜),那么我只需要战胜其余六名选手中的三名一般也就足够了。不过能够进入决赛的选手,没有哪一个是易与之辈。其余五名选手,分别是佣兵团排行榜排行第一的苏克佣兵团的副团长、排名第二的百胜佣兵团的供奉、排名第八的和平之光佣兵团的团长、排名第十九的咆哮的猛虎佣兵团团长以及一名自由佣兵。

    如果有人在与卡特琳娜或凯尔的比赛中身负重伤,那就好了。不过根据佣兵协会的资料,除了卡特琳娜和我,其余六名选手的实力相差无几。凯尔大约是很难令对手重伤的——除非他自己也不打算参加下一场次的比赛。至于卡特琳娜,估计也很难重伤对手。因为选手中除了一名自由佣兵之外,其余的选手背后都应该有各自智囊团。虽然真正的武者并不会放弃与实力比自己高的武者进行比试。但是除非他打算放弃竞选副会长之职,否则在智囊团的规劝下,多半对上卡特琳娜时会自动弃权。

    复赛时确实有一些选手的实力比较弱,至少我的第一名对手实力确实有些超乎我的意料。在我看来,佣兵协会副会长的竞选大赛选手,应该是佣兵界的精英才对。很难想象,那名中阶迅剑士能够通过预赛那种残酷的竞争。如果说是佣兵团排行榜前一百名的代表,那样的实力似乎也不够。后来还是凯尔为我释疑解惑。他告诉我,排名较后的佣兵团,特别是团中没有强者的佣兵团,根本就不指望能够取得副会长的席位。而某些自由佣兵,或许打算竞选副会长之职而又为了能够保险起见,多半会花一些钱让那些佣兵团推荐他们直接进入复赛——反正那些佣兵团并不打算竞争副会长之职,能够让双方得利的事,他们干嘛拒绝呢?

    不过凯尔还是对我的好运气进行了恭维。按他的话说,那名仅仅只有中阶迅剑士实力的青年实在是太不知天高地厚了。以他那样的实力,多半是一百二十八名选手中最逊的一名了。凯尔随后又感叹说,幸亏那名不自量力的傻小子遇见了我。如果遇上别的什么佣兵,搞不好就会性命难保。

    凯尔到底是在恭维我的大度,还是在暗指无法施展斗气和魔法的我,并不容易取得那名实力最差的选手的性命?看凯尔的表情,似乎不是在讽刺我。姑且把他的话当作后者吧。

    复赛的最后一轮小火受伤后,我对任何能够联想到自己实力的话题都很敏感。

    兰妮的殒命,我多少应该负点责任。如果一冲入大厅便向卡特琳娜发动袭击,或许兰妮早已和马迪尔结婚了吧。而小火的负伤,将我心灵深处的伤痂再一次生硬地揭开了,令我的情绪非常低落。

    该死的实力!我怎么才能恢复甚至提高自己的实力呢?!

    我再也不想看见身边的人因为我的过失而受伤甚至丧失性命了!!!

    ……即便是宠物也不行……

    唉,宠物?真奇怪。凭我的实力,有资格将小火看作宠物吗?可是在此之前,我居然一直心安理得地将小火看作宠物。哼,真可笑。

    唉,实力……

    在我的无尽的叹息中,决赛的日子一天天临近了。

    三月二十三日,决赛终于开始了。

    决赛一共分七天进行,每一名选手每天都参加一场比赛。

    正如我所料,卡特琳娜的对手和平之光佣兵团的团长选择了弃权。

    凯尔虽然取得了胜利,也仅仅只是小胜罢了。在我看来,苏克佣兵团的副团长之所以在没有完全败落之前就选择了自动认输,是为了在后面的赛事中取得更佳的成绩。

    我的对手,那名自由佣兵,在小火和阿呆狂暴的攻击下,根本就无法冲过它们的防线对我展开攻击。在坚持了大约三十个回合后,那名自由佣兵明智地选择了跳出擂台。

    轻易取得胜利后,小火和阿呆趾高气扬地在擂台上大吼大叫。看到小火扇动着翅膀围着擂台示威性地飞行,阿呆也创造性地突然人立而起,并且还一蹦一蹦地表达它的兴奋之情。在目瞪口呆的裁判没有想出应对之策之前,两颊发烧的我赶紧将正在学马戏团的小狗跳的阿呆送回了魔界。至于小火这个作俑者,好在它比起阿呆来还不算太丢脸。况且,我对小火多少还有些愧疚,所以就暂时放纵了这个得意忘形的小家伙。这个三百年来第一个进阶的火焰狮子王,毕竟还没有成年嘛。

    就这样,第一天的比赛,我们三个全都取得了胜利。另一个胜利者,是百胜佣兵团的供奉。

    巧的是,这名供奉同样拥有一只魔兽。他所拥有的魔兽我也认识。不过在西西王详细介绍之前,我还以为那种名叫恐怖蛮牛的魔兽是很好吃的东东。后来我也曾经想过,虽然恐怖蛮牛在魔兽当中确实算是战斗力比较高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不好吃甚至不能吃。亚龙中有一种较为罕见的分支,称之为四足飞龙。那种四足飞龙的战斗力比起恐怖蛮牛来不逞多让,可是它的味道就蛮好。如果能够将百胜佣兵团供奉的恐怖蛮牛缴获过来尝一尝就好了。要说呢,卡特琳娜的厨艺确实大有进步。比起安丽丝虽然仍旧略逊一筹,不过除了安丽丝,我还真没见过有谁的厨艺能够超过现在的卡特琳娜呢。

    话又说回来。俘虏百胜佣兵团供奉的恐怖蛮牛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卡特琳娜或许可以不战而胜,凯尔也许也能够凭借狂化技能勉强获胜,但是俘虏恐怖蛮牛似乎不大现实。

    恐怖蛮牛皮粗肉糙,攻击力也强。而那名供奉本身也拥有低阶黄金骑士的实力。他如果骑着恐怖蛮牛向我冲击,凭小火和阿呆,恐怕挡不住。好在恐怕蛮牛的动作并不灵活,也许想要品尝一下恐怖蛮牛的味道,只能依靠我了。

    第二天,卡特琳娜的对手是咆哮的猛虎佣兵团团长。这是坊间猜测唯一有可能与卡特琳娜真正作战的选手。然而令观众们失望的是,外表粗矿的咆哮的猛虎佣兵团团长却面色平静地宣布了弃权。

    我的对手是和平之光佣兵团的团长。听凯尔介绍说,这名全身包裹在铠甲之内的佣兵团长,从来不曾以真实面目示人。不过他的实力倒是不错,达到了高阶黄金骑士的境界。只可惜这种擂台对普通的骑士系战士来说非常不利,更何况阿呆又是骑士的天敌。所以,和平之光佣兵团的团长只是冷冷地看着小火和阿呆,抚摸着爱马拒绝上台。他拒绝上台,我自然也就轻松地获取了三分。

    凯尔也胜了,不过战胜自由佣兵的过程却费了他九牛二虎之力。

    令我产生了食欲的恐怖蛮牛的主人,百胜佣兵团的供奉又胜了。这使得我对于吃到恐怖蛮牛的希望大为减少。

    第三天,我的对手是卡特琳娜。所以我又得了三分。

    凯尔的对手是咆哮的猛虎佣兵团团长。咆哮的猛虎佣兵团团长前天遇上百胜佣兵团的供奉,被骑着恐怖蛮牛的黄金骑士所击败。昨天又碰上实力最强的卡特琳娜,只得自动弃权。为了取得副会长的席位,他居然孤注一掷施展了狂化术。凯尔被迫以狂化术应战。结果两名狂化的高手打得惊天动地,最后竟然连擂台都给打垮了。凯尔虽然最终取得了胜利,不过他遍体鳞伤,而且体力几乎消耗殆尽,这种情况对以后的赛事影响极大。至于这场惨烈战斗中的失败者,咆哮的猛虎佣兵团团长,据治疗师保守估计至少三个月内无法下床。

    另外两场,一场是百胜佣兵团的供奉艰难地战胜了自由佣兵。而另一场则产生了本次决赛阶段的第一个平局。和平之光佣兵团的团长和苏克佣兵团的副团长虽然打得看似非常精彩。但是我和卡特琳娜都认为,他们似乎是有意取得平局的结果。

    第四天,卡特琳娜再次不战而胜。而我则因为咆哮的猛虎佣兵团团长退出比赛再得三分。凯尔弃权了。他的对手百胜佣兵团的供奉,因而轻松地获取了三分。真可惜,本来百胜佣兵团的供奉今天状态也不是很好的,毕竟昨天他的胜利确实很艰难。剩下的一名胜者出乎众人的意料,居然是那名自由佣兵。

    至此,我以十二分的积分与百胜佣兵团的供奉并列第一,卡特琳娜以九分与凯尔并列排名第三,自由佣兵以三分排名第五,和平之光佣兵团团长以一分和苏克佣兵团的副团长排名并列第六。咆哮的猛虎佣兵团团长以零分排名第八。

    这下可麻烦了。如果其他五名选手相互从对方身上获取积分,那么我和凯尔只需要各胜五场就一定可以进入前四。可是猛虎佣兵团的团长已经完全没有希望了,他甚至一分也拿不了。可是其余四名选手仍然有将我或凯尔挤出前四的可能性。凯尔的形势犹为不佳。虽然身为高阶幻剑士,凯尔的体质棒得没话说,可是施展狂化之后身体必须虚弱这一事实却是任何人也无法避免的。如果明天他再让我一场,而后来又因为身体仍未恢复而战败,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落选。

    最讨厌的便是百胜佣兵团的供奉了!他害得我被卡特琳娜狠狠地拧了几下。积分被我超过卡特琳娜倒是无所谓。可是因为让我,那个百胜佣兵团的供奉排名居然超过了她,这便使得卡特琳娜大为不满。

    以凯尔目前的状态,如果真的与原本实力相若的选手比试,肯定一分也得不到了。九分如何能够保证进入前四呢?要不,让卡特琳娜对上凯尔时弃权?

    想到这里,我的手臂开始隐隐做痛。也许,这并不是什么好主意。

    唉,这下该怎么办呢?

    第十六章

    复赛阶段是单淘汰制。两名对手捉手厮杀。一百二十八名选手一轮之后剩下六十四人,再一轮后剩下三十二人,就这样一直经过四轮搏杀剩下八人为止。然后才是单循环的决赛阶段。为了避免强强相遇得太早,佣兵协会所评出的八名种子选手在决赛阶段之前都不会相遇。

    凯尔得到参赛名单表以及参赛选手的分布图之后,立即高兴得喜形于色。在单淘汰制的复赛阶段,我、卡特琳娜和凯尔都不会相遇。确知卡特琳娜实力的凯尔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绝对不会是卡特琳娜的对手。另一方面,虽然他相信我在擂台上不至于施展很“奇怪”的手段,因而对打败我多少有一点信心。但是作为我的家臣,如果遇上我,他却又不得不自动弃权。

    我对分组的情况也很满意。虽然说如果凯尔分在可以与我相遇的位置可以令我更为轻松的进级,但是如果凯尔能够成为佣兵协会的副会长,当然对我更有帮助。至于我自己,自然也不会放弃这一诱人的职位。要么不干,要参加就要干好。如果卡特琳娜和凯尔都当上副会长而我却没当上,那该多糗啊。

    我的第一场的对手是一名实力为中阶迅剑士的青年人,他的实力比盛特拉姆尚且不如。凭我自身的格斗技巧,已经足以无惊无险地取得胜利了。

    第二场的对手稍稍有些麻烦。那是一名拥有高阶风剑士实力的彪形大汉。

    彪形大汉身着一副开放式皮甲。这种皮甲从右肩斜贯至左腰,只能护住左胸。以质量而论,这副开放式的皮甲并没有多少防御的作用。这样的皮甲,只能勉强防御普通士兵所用的那种劣质短剑。他的武器很罕见,右手持一柄三角叉,左手拿着一张带柄的网。不过,那柄三齿叉和带柄的网和那副开放式皮甲一样,都是非常廉价的。真奇怪,这名实力已经可以算是非常强的佣兵,为什么经济状况看起来这么窘迫?

    彪形大汉在上一场的搏斗中受了不轻的伤。他的皮甲在右肩处有一道明显的破损,在破损处,还留有暗黑色的干涸血渍。他挥舞三角叉的动作给人一种不太顺畅的感觉,应该是旧伤未复。从他的呼吸判断,他在上次的战斗中还多少受了一些内伤,至今仍未恢复。虽然如此,他的眼中仍旧闪烁着饿狼一样的光芒。仅管略显犹豫,彪形大汉仍旧在离我三米左右的地方对我施加强大的气势压力。

    彪形大汉现在受了伤,状态并非最佳,因而即使不召唤出小火,我也同样也取得胜利的可能。万一真的打不过,在战斗中将小火召唤出来也不迟。不过,如果能够不战而胜自然是更好。

    “我想,你应该明白自己不是我的对手。”

    大汉以一声低沉的怒吼作为回答。吼声中,充满了不屈的斗志。

    我仍旧不放弃自己的打算。以言语削弱对方的斗志,继而再说服他不战而降,那才是上策。

    “即使是高贵的骑士,也不会坚持没有意义的战斗。”

    没想到,回应我的仍旧只是吼声。

    我又未必打不过你。好言好语和你说话,吼来吼去的干嘛?又不是兽人!

    怎么办呢?我可没本事不通过言语的载体就与陌生人进行交流。所以,接下来的一分钟我们只是相互瞪着,并没有做别的任何有意义的事。不过,彪形大汉首先破坏了这种奇特的和平场面。

    哼,高阶风剑士!想当年……

    郁闷啊!

    仅管掌握了世上最奇妙的剑法,但是受身体条件的限制,场面上仍旧是敌人主攻,而我却只是竭力以攻代守。

    三角叉幻化成狂风暴雨向我疯狂的攻击,而那张网,也象一片压在头顶的乌云一般总是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我。凭借在战斗中超常的预知力,我总是能够提前判断出对手的攻击方向。可是受身体条件的拖累,本该是先发制人的我,到了最后却总是演变为后发制人。不过对手的右臂受过伤,我好歹总是能够在对手的三齿叉刺中我之前,用长剑首先威胁着对方的咽喉、心脏或是小腹等要害之处。

    对方越来越惊。奇妙的剑法固然令他胆寒,而我没有丝毫施展斗气却更是令他惊疑不定。一声大吼之后,大网如乌云罩顶般向我袭来。

    老天,对于一个没有斗气支撑,仅仅凭借最基本身体素质的我来说,躲避这张网确实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我竭尽全力向后一跳,几乎把身体伏倒在地上,这才狼狈的避开了那张大网。

    逃避被网住的命运后,略显狼狈的我立即发动反击。

    彪形大汉看到自己的计策落空后,心中更怯,他立刻飞也似地逃到擂台的边缘。这时候,我开始讨厌这个擂台的宽敞的面积了。

    当我逼近彪形大汉后,我明白了一件事:对手已经看出我无法施展出斗气,而且积极地利用了这一弱点。

    他先是施展出一个斗气向我袭击,迫使我不得不侧身躲避。然后,他又凭借速度上的优势,向擂台中央的大网冲去。

    彪形大汉刚刚捡起大网,我也追到了他的身后。这一刻,我多想将手中的武器由长剑换为长枪啊。由于武器的长度不够,剑尖只是勉强擦伤了对手的后背。彪形大汉向前一冲,旋即转身向我迎头撒出了大网。

    这一次,由于对手只是匆忙行动,我躲避得便较为从容。可是当我躲过大网后,对手再一次跑向擂台的边缘。我犹豫片刻,终于压下了将小火召唤出来的念头。我兰特好歹也是二十出头就靠自己的力量当上了一国之主,这样的大好青年,纵使无法施展斗气和魔法,也不能沦落到事事依赖别人(况且还不是人,是魔兽)的份上啊!在逆境中取得胜利,才能获得更大的快感嘛。

    我不再追击对手,而是守在大网的附近。对手的实力并不差,可是他的胆气在刚才的战斗中被消磨了不少,因而远远地与我对峙,犹豫着不敢过来。

    彪形大汉本来就有旧伤,是带着伤与我坚持战斗。刚才他的后背又受了一点轻伤,虽然伤口不大,毕竟从伤口处流出来的是血而不是水。彪形大汉显然没有修炼过能够自愈伤口的斗气——或者说至少他没有修炼到那种程度。在没有其他人为他包扎或是用魔法治愈的前提下,那道接近五厘米的伤口不会自动愈合。

    那么,耗就耗着吧,又不是我在流血。

    十秒种过去了,半分钟过去了,一分钟过去了。观众们开始发出不满的喧闹。什么谦卑、正直、怜悯、公正、牺牲、荣誉之类的道德对佣兵来说,都是没有太大必要的。但是任何一名佣兵,哪怕是身为魔法师的佣兵,如果没有勇敢这一特质,根本就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佣兵。

    “杀死他啊!杀死那个胆小鬼!”

    在众多支持我的观众的叫嚣声中,我仍然巍然不动。

    看戏不怕台高。对手虽然不是胆大包天的主,但是要说他胆子小,那也不尽然。再说以实力论,杀死他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那家伙能够施展斗气。虽然在有心防备之下,连斗气在他体内经脉的走向我都一清二楚,自然无法击中我。但是至少在速度上,那个彪形大汉是占了上风的。等我逼过去之后,他照上次的老一套对我射出一记斗气,我还是得躲避。等我躲避后,他再去捡大网。我想对手不至再犯为了捡起大网再挨一剑的错误。如果我追得不急,他大约会轻松捡起大网;如果我紧追在他的身后,他多半会逃到擂台的别一边。既然如此,我又何必浪费精力呢。

    随着时间的流逝,对手的血越流越多,自然也就越来越虚弱。大约僵持了三分钟后,对手终于忍耐不住,再次对我发动了主动攻击。这一次,身体虚弱、手持三齿叉的手臂有重伤、失去惯用的配合武器,彪形大汉的攻击对我而言已经没有刚才的那种威胁了。在对攻的过程中,我找准机会在对方的身体上留下了大大小小几道伤口。

    最后,狗急跳墙的对手将三齿叉猛地掷向我。不过凭特殊的观察力,在他举起三齿叉的刹那间,我已经知道了他的目的。自然,对手的垂死挣扎同样没有对我造成任何伤害。

    既然只是一次竞赛,既然现在已经取得了绝对的胜利,我自然也就没有必要再去伤害或是污辱对手了。待裁判宣布胜利者之后,我将长剑徐徐插入剑鞘,向勇敢的对手笑了笑,走下擂台。

    我的第三轮比赛,却因为对方的空缺而自动进入了下一轮。其实那名佣兵倒也并非害怕我而弃权。只不过在上一轮的比试中,他虽然取得了胜利,却只能用惨胜来形容。每一轮的间隙参赛选手有一天可以用来休息。但是对于重伤者来说,一天的时间显然并不足以使他们恢复正常。所以,我的第三轮对手只得自动放弃了。

    可惜我的好运在第三轮似乎用尽了。复赛中的最后一个对手,居然是赛前与凯尔夺标呼声几乎一样高的热门选手——也就是说,他便是佣兵协会所认定的种子选手之一。这位选手,是佣兵团排行榜中名列第五的铁鹰佣兵团的团长。面对这样的对手,再不召唤出小火帮助就只能说是狂妄自大了。

    虽然我最终取得了进入决赛的资格,但是在复赛第四轮的比赛中,我感受到了极大的屈辱。

    进阶后的小火比凯尔实力略逊一筹,如果除去经验方面的差异,小火的实力与铁鹰团长差不多。战斗的初期很精彩,小火也玩得很开心。虽然铁鹰团长的利刃不时在小火的身上留下伤痕,但是小火抽空在伤口处舔一舔也就好得差不多了。而铁鹰团长在小火狂暴的攻击下,也不得不偶尔抽空运用圣斗气为自己疗伤。

    可是打了不到十分钟,铁鹰团长终于发现了小火的软肋——我。

    事实上,召唤师与魔兽使非常相似,他们同样可以役使魔兽。可是不同的是,召唤师每次召唤出的魔兽并不相同,而且每次能够召唤出来的魔兽数量较多,魔兽使的魔兽却是固定的。另一方面,召唤师自身的实力通常都低于魔兽使。对于召唤师来说,他最大的弱点便在于他自身。如果敌人杀死召唤师,那么他所召唤到人界的魔兽就会因为没有魔力的支持而回到魔界。

    魔兽使的能力,即使不比魔兽高,通常也不会低太多。由于我召唤小火的方式与魔兽使一样,因而铁鹰团长最初并没有将目标锁定在我的身上。可是七、八分钟过去后,铁鹰团长发现我根本就只是进行佯攻或是策应,并不真正加入战斗,而且还尽量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当他尝试向我发动进攻后,发现小火并没有趁隙袭击他,反而是拼命保护我。所以铁鹰团长干脆以我为主攻目标进行攻击起来了。

    小火的战斗经验本来就不如对方,为了保护我,立即陷入了束手束脚的窘境。很快,我和小火的形势就变得岌岌可危。

    看到自己成了拖累小火的负担,体内的血液立时向头部涌去,我感觉自己的脸发热发胀。本想凭自己之力力挽危局,然而实力上的差距无法忽略,我又不敢施展蛊术。在小火的头部遭受重创因而发出凄历的怒吼声之后,我老羞成怒,不顾一切地将阿呆也召唤出来助战。

    在魔兽之王和狂怒的火焰狮子王的夹击下,经验丰富的铁鹰团长只坚持了短短几秒钟便从擂台上跳了下去。尚存一丝理智的我不得不违心地制止了小火和阿呆的追击。追击认输的对手是违反比赛规则的,为了取得佣兵协会副会长一职,我不得不暂时放过铁鹰佣兵团的团长。

    就这样,靠着小火和阿呆的帮助,我总算勉强进入了决赛圈。

    由于比赛都是同时进行的,所以我并没有亲眼见到卡特琳娜和凯尔的比赛过程。虽然说我的第三轮比赛轮空,但是卡特琳娜也同样如此。至于凯尔,我又没多大的兴趣观看。毕竟可以击败能够施展狂化的高阶幻剑士,只有圣骑士或是影剑士。不过赛后,我却从其它渠道了解了他们进入决赛的经历。不知道还好,知道后,我简直忌妒得吐血。

    卡特琳娜在复赛阶段的表现,似乎可以用寡淡无味来形容。怎么说呢。就象卡特琳娜爷爷说的那样,一个心智成熟的成年刻意地去捻死蚂蚁。那个成年人固然无聊得要命,旁观者对这种过程也无法激起任何兴趣。

    卡特琳娜的对手中自动弃权的竟然多达两人。剩下的那两个对手,虽然有一名幻剑士,但是他只是初阶阶段,比起凯尔尚且逊了两筹。能够在影剑士刻意散发战斗意念的时候紧紧握住兵器的人,已经是实力非常不错的表现了。但是被卡特琳娜轻而易举地击败,却是那名初阶幻剑士无法逃避的宿命。

    至于凯尔,在复赛阶段也没有遇到什么大的麻烦。他的普升过程,只能说是嚣张,绝对的嚣张!

    他每次上台,就象是表演一般,逼视着对手,然后冷哼三声。接着,凯尔开始念每次都相同的台词。

    “我就是塞维尔第一杀手‘穷凶极恶’。”

    “你……”

    在这时候,凯尔伸出食指轻蔑地摇一摇。“不是我的对手!”

    一路下来,凯尔虽然也意外地遇上了一名实力与之相差无几的对手,不过当凯尔施展狂化之后,凯尔的对手也只好接受战败的命运了。尽管凯尔施展狂化后会有好几天的虚弱期,不过凯尔所遇到的那个硬钉子,已经是他最后的一名对手了。所以凯尔也是一路顺利地进入了决赛阶段。

    人比人,气死人啊!明明卡特琳娜和凯尔比我目前的实力都强,为什么他们遇到的对手反而比我弱呢?!

    可怜的小火。虽然卡特琳娜说小火的自愈能力超强,过不了几天那种程度的伤就可以完全好。可是一想到那场比赛中小火为了保护我而血流满面,我总是不免有些愧疚。

    唉。看来在决赛的时候,还是让小火和阿呆一起上场好了。阿呆现在体型已经比以前大了一半。这个大陆上的猞猁又不是仅仅只有阿呆一个,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吧。

    第十五章

    噬天斧是属于奇门兵刃的外门兵器。

    它的通体乌黑发亮,全长一米二。以玄铁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把手上,有道内凹的握痕。把手的外围一侧,有一个单边戳耳护手,约十六厘米左右。通过直径为五厘米的乌黑把柄,顶是宽二十五厘米的弯月型利剑。一面利剑是密排着的,长约七厘米的锋利锯齿组成。看上去,给人一种心悸的感觉。两个剑刃大小一样,打磨得发亮的刃口锋利无比,那上面闪烁的寒光让人见了背脊会直冒寒气。在两个剑刃扣间,有一根超出刃尖八寸的尖锐顶锥。三寸长的锋尖下有一个拳手大小乌黑的勾头,口鼻眼耳六窍形成了六个通风的细孔,如果高速挥动,它能发出夺人心魂的异啸。这个奇特的顶锥延伸在整件兵刃的顶端,给这件兵刃增加了一种凶异的气质,象极一头厉鬼头上的魔角,恐怖而诡异。

    噬天斧与其它大帝所打造的兵器一样,属于魔法兵器。与血液接触后,能够自动为使用者加持嗜血术。兵器谱中排名第五十三。

    ——摘自《兵器谱》

    三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还好凯尔帮我想了一个主意。

    佣兵之中,奇人异士颇多。一些死灵法师、黑巫师自然不会光明正大地参加佣兵协会副会长的选举,不过召唤师、驯兽师、魔兽使等职业并不被禁止。

    无论是蒂丝的公告还是那张神秘的追杀令,都只有小火升阶前的画像。除了我、卡特琳娜和凯尔,谁会想到那只全身被细密的鳞片所覆盖、两肋长着肉翼的不知名魔兽就是小火?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有人从进阶后的小火身上联想到我的真实身份。

    凭小火的实力,应该不用我出手了。进阶后的小火虽然仍旧略逊于凯尔,但是中阶的黄金骑士或幻剑士应该不容易战胜它了。万一运气不好遇上了高阶的黄金骑士或幻剑士,顶多冒点风险将阿呆召唤出来就是了。以前日月双星都没有将我杀死,现在有卡特琳娜和塞维尔第一杀手保护我,应该不至于被别的什么杀手干掉吧。

    一大清早,我和卡特琳娜便去了初赛的赛场。为了安全起见,凯尔仍旧待在炎龙佣兵团的秘密据点里。他对于能够直接进入复赛阶段而洋洋得意。哼,小人得志!其实我也动过去找阿拉卡的那个什么蝎狮佣兵团团长的念头。只是蝎狮佣兵团的总部现在在沙丝那亚,在苏库市顶多也只不过是一个办事处罢了,恐怕没有那么大的决策权。再说了,即便是蝎狮佣兵团的团长达克斯多就在苏库市,我去找他也不方便。他凭什么将名额让给我呢?如果是以前,我还能够以不念咒语施展魔法的方式证明自己的身份,现在似乎不那么容易。就算能够证明我的真实身份,多让一个人知道我在苏库市,我也多一份麻烦。所以这个念头最终只得作罢。

    到达赛场的时候,里面已经是人山人海了。象以往一样,主办方将初赛的赛场设立在苏库市的角斗场中。比赛的方式很简单。

    组委会将报名参加预赛的选手随机分配成二十八组。本届的报名人数接近一千八百人,因而每组有六十余人。每次一组进入角斗场中,能挫败群雄的最终胜利者,就拥有参加复赛的资格。

    这种比赛方式存在很大的偶然性,参加预赛的实力最强的几名选手没准会分配到同一组中。但是佣兵们却很认同这种形式的分配。与其它职业比起来,佣兵是非常相信运气的,几乎所有的佣兵都有自己的护身符或幸运物什么的。

    比赛的规则也很宽松。除了明令禁止的死灵术、黑巫术,以强弩为武器等,参赛选手们可以施展暗器,也可以在兵器上抹毒。至于参赛选手的人身安全方面,组委会只是呼吁尽量少伤人命。毕竟对于这种刀口舔血的职业来说,敌手的性命并不在佣兵需要的考虑范围之内。

    随着一声鼓响,场内便开始交错乱斗。第一组的参赛选手已经开始了他们的比赛。

    六十余人散布在用来角斗的角斗场中,虽然苏库市的角斗场相当大,但是对于六十余个对周围任何人都充满敌意的参赛选手来说,角斗场的场地就显得不那么宽敞了。场面非常混乱,一些自恃实力的选手开始主动进攻,而一些选手则站在原地,用手中的兵器向任何一个接近他的人打招呼。场上没有出现一人单挑数人,或是相反过来的情形。

    场中的比赛激烈地进行着,尽管组委会希望尽量少伤人命,但是场上的选手为了自己的目标,并不将这种劝慰放在心中。比赛只过去了不到十分钟,扣除十多个死者不算,无力再战的轻重伤者已经多达四十余人。场上现在只剩下七个人了。

    总共二十八场预赛分在两天进行。卡特琳娜的场次是第七场,而我的比赛则在倒数第五场才开始。也就是说,卡特琳娜的比赛在今天上午,而我的比赛却在明天下午。

    或许是因为实力差距过大吧,角斗场上激烈的战斗并没有激起卡特琳娜的兴趣。她索然无味地叹着气。“一点都不好玩。如果是我,一分钟就可以解决战斗了。”

    无比郁闷。

    如果没有失去斗气和魔法,我也有把握在一分钟之内解决战斗。可是现在这种情况,估计得多费一点力气了。虽然场上的佣兵与卡特琳娜相比相差太大,但是卡特琳娜毕竟不适合作为参考人选。整个大陆上,又有几个人值得她重视?事实上,这些参加竞选的选手虽然有极少几个人是不知天高地厚的菜鸟,但大多数还是可以称为佣兵界的强手。拿第一场来说,场上居然有三名风剑士和一名白银骑士。以他们的实力,充当一名伯爵的护卫统领绰绰有余。在某些不太重视爵位和血统的小公国里,这种人才甚至能够当上公爵近卫首领或是政府军的联队长。

    我想了想,叮嘱卡特琳娜:“等会儿比赛,你别杀太多人。如果杀戮太盛,也许那些佣兵会反对你成为副会长呢。”

    卡特琳娜皱皱鼻子。“陪蚂蚁玩还不能捏死他们,太闷了。”

    我一哂。“这个游戏不是你要玩的吗?还硬要拉着我来玩。”

    “要不这样吧。我们打赌,看你能不能不杀一个人,并且在一分钟之内解决战斗。”

    卡特琳娜兴趣大增。“好啊,好啊!赌什么?”

    “你说吧。”

    “那……我赢了之后,回去你得吃我弄的饭!”

    看着卡特琳娜满怀希冀的小脸,我微微有些愧疚。自从那次惨痛的经历之后,我再也没有吃过卡特琳娜弄的东西。虽然这些天卡特琳娜总是向我推销说:自己的厨艺已经有很大的进步了,但是我却总是顾左右而言它,不肯再次尝试。卡特琳娜虽然幼稚,几次之后,却也明白了我诸多推脱的真实想法。

    也罢,不就是吃一点有风险的东西吗?她哥哥那么凶狠也没干掉我,吃一点东西总不至于送掉我的小命吧。再说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

    我郑重地点头。“没问题。”

    想了想,我又补充道:“换个别的赌注吧,这个赌注不公平。”

    看着卡特琳娜睁得大大的眼睛,我暗自好笑。“我早就想吃你弄的东西了。无论你能够在一分钟内不杀一个人取得胜利,我也不愿意放弃这次口福。”

    卡特琳娜啊了一声,将用牙齿轻轻咬住小拳头,眼中莹光闪动。

    过了一会儿,卡特琳娜回过神来,却突然开始惊慌失措。“坏了,坏了。我去厨房看过,里面都没有我所需要的佐料呢。我要去买一些预备一下。”

    眼看卡特琳娜准备施展身法离开看台,我赶紧拉住她的小手。“小甜心,只要是你弄的,我都喜欢吃。”

    卡特琳娜缓缓回过头,痴痴地看着我,满脸都是喜悦。她咬着下唇,大约费了很大的劲才忍住没有笑出声吧。卡特琳娜向我依偎过来,心满意足地挤在我的怀中。她用左手扭捏地玩弄着衣角,小声地说:“我的厨艺其实比安丽丝姐姐还差了一丁点,你会不会更喜欢安丽丝姐姐而不喜欢我?”

    失笑。“怎么会呢?重要的是食物是谁为我做的,而不是食物到底有多好吃。”

    “况且……”我压低声音凑近卡特琳娜,故意对准她的耳垂呼了口气。“每天晚上吃你,那种感觉是最美妙的。既使是你安丽丝姐姐,那种感觉也绝对不会超过你啊。”

    意乱情迷卡特琳娜垂下眼睫毛,下意识地回应了一句“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我斩钉截铁地迅速给予肯定的回答。随即,我又用肢体语言进行强调。

    虽然参赛选手的席位与普通观众不同,但我们所处的地方到底还是公开的场所。卡特琳娜苦苦忍着一波又一波销魂的感觉,身体开始颤抖。而我,也因为这种类似偷情的动作感到刺激不已,竟然一时舍不得停下来。还好其他的参赛选手们基本上都将注意力投向场上的选手。对于他们来说,虽然不同场次的选手在预赛中并不会相遇,但是所有的参赛选手却都是潜在的对手,因而其他的选手们都不肯浪费观察别人的机会。

    理智终于在关键的时刻占据了上风。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我也不敢保证不会有进一步的事情发生。

    停止对卡特琳娜的抚摸之后,好半天她才平静下来。她心虚地捋捋头发,害羞地向四周看了看。其实以卡特琳娜影剑士的实力,四周有什么动静根本就不必特意用眼睛去看。不过,我并没有因此而取笑她,而是握住她的手轻轻一捏。

    卡特琳娜偷偷摸摸观察了一下四周的情况,发现并没有人注意我们。于是将头重新靠在我的胸前,按她一贯的说法,是为了汲取我的温暖。

    就一个武者而言,卡特琳娜此时的状态显然非常糟糕。她的全部心神都陷入在这种温馨的情调之中。如果此刻凯尔刺杀她,至少有三成的机会可以成功。

    虽然我与卡特琳娜的世界里弥漫着温馨和幸福,可是台下的血腥激烈的战斗却仍旧持续着。刀、剑、链枷、钉锤、斧头等各式各样的兵器砍入人体,切割肌肉、砍入骨骼。同样的过程反覆进行着,一场结束之后,工作人员上场迅速而简单地清理现场,又紧接着举行下一场比赛。场地上,渐渐弥漫起浓厚的血腥气。尽管如此,在其后的几场比赛中,却没有多少人退出。想着成名甚至成为佣兵协会副会长后可以拥有的巨大利益,在后来的几场比赛中,场面反而更加惨烈了。

    这么多好手,稍加训练后充实到军队的基层中去,那么这支军队的战斗力该会有多大的提高啊。真是浪费,太浪费了。

    我在台上暗自叹感,可是随着场次的增加,投入冥神怀抱的佣兵更多了。转眼间,第六场预赛已经开始了。这时,参加第七场比赛的卡特琳娜应该去进行准备了,可是卡特琳娜仍旧赖在我的怀里不肯起来。

    捏了捏她的鼻子,卡特琳娜终于抬起头。

    “你快要上场了。快去吧。还记得我刚才对你说的话吧。”

    此时的卡特琳娜似乎还没有完全恢复正常,她的眼中仍旧带着一丝迷茫的神情。

    “哦,我记得……”卡特琳娜害羞地红着脸。“你说,你晚上吃我的感觉……”

    “唔……不说了,羞死了。”

    狂晕。

    我尴尬地咳嗽一声,虽然在这种时候说这样的话有些熬风景,但是我还是忍不要要提醒一下她。“我是说,你不要杀人。”

    卡特琳娜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更加害羞了。现在她连耳根都红了。

    我轻拍她浑圆滚翘的臀部。“去吧,你的场次就快开始了。”

    卡特琳娜不得已,只得依依不舍地向台下走去。

    不一会儿,第六场比赛结束了。在我的注视下,卡特琳娜一步三回头地走进了角斗场中。不知道真实情况的佣兵们,大约会误以为卡特琳娜是那种已经产生了生死离别觉悟之后的表现吧。

    正如我所预料的一样,卡特琳娜并没有在一分钟之内结束战斗。显然此时卡特琳娜已经将我对她的叮嘱忘光了。虽然卡特琳娜并没有刻意杀人,可是她显然连自己为什么站在角斗场中的原因也给忘了。

    卡特琳娜站在场中痴痴地望着参赛选手专用的看台。别的选手只要不影响她的视线,即使在她身旁晃来晃去,她也完全不理不顾。也有个别运气太背的选手向卡特琳娜发起了攻击。可是凭借影剑士的本能,无论对方在她的身前还是身后,卡特琳娜都只是象挥苍蝇一样将对手给挥走——当然,凡是被终极圣斗气给挥走的选手,唯一的结果便是腾空而起,继而颓然倒地。

    一些细心的选手发现了这种异状,便小心翼翼地远离卡特琳娜的身边与其他的对手进行格斗。虽然场上一些经验丰富的选手已经预先知道了这个场次的胜利者,但是为了自己的名声,他们仍旧在场上尽力搏杀着——远离着卡特琳娜的周围进行搏杀。

    于是,大约过了十分钟后,场上出现了有史以来最为奇特的景象。一名模样娇媚的女佣兵(卡特琳娜所戴的面具,确实只不过是娇媚罢了)梦游般地站地场地中央。而另一名本该是胜利者(如果卡特琳娜不参加)的佣兵站在卡特琳娜的对面,迟疑地将手中的举起来,放下,向前逼近两步,又迅速地向后退三步。

    这种情况虽然好笑,却又显得颇为诡异。唯一明了这件事的,大约只有我吧。不过我同样笑不出来。

    遇到超出自己经验的突发事件,几名裁判全都目瞪口呆。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没有任何裁判能够作出决策。当那五名裁判回过神后,围在一起嘀咕了好一会儿,终于得出了三个结论:一、那名女选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恢复正常。二、剩下的那名选手应该不敢主动发动进攻。三、这种情况如果不立即进行处理,就会影响下午的比赛赛程。

    得出结论后,一名被推举出来的裁判只得走上角斗场,宣布卡特琳娜胜出。对于这一结论,并没有太多人不满。即使那名仍旧仍旧佣有竞赛资格的选手,听到裁判的宣布后也没有任何异议。他如释重负匆匆离开了角斗场,可是作为胜利者,卡特琳娜却仍旧站在场上痴痴地望着我。

    无助的裁判开始顺着卡特琳娜的视线寻找肇事者。不仅仅是那名裁判,越来越多的观众或是参赛选手也开始寻找卡特琳娜所关注的对象。整个角斗场,嗡嗡的议论声越来越响。

    我的脸皮可以说是相当厚了。可是面对这种情况,仍旧感觉脸部有些发烧。这个小花痴,看我回去怎么惩罚她!无论她待会儿呜咽得有多可怜,我照样要把她的小屁股打开花!

    反正上午的最后一场比赛也已经结束了,我开始尽量不着痕迹地离场。当我走到出口处的时候,身后的一阵香风袭来,轻言细语传入我耳中。“人家还没开始比赛呢,你怎么不看了。”

    凭借灵觉,我头也不回,一把抓住卡特琳娜的小手。

    现在并不是详细进行解释的好时机,我只好粗声嘎气地随便找了个托词。

    “肚子饿了,先回去给我弄吃的。”

    卡特琳娜轻轻松松地取得了胜利,也为我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好处。相对于卡特琳娜那诡异的胜利,我的胜利就显得颇有戏剧性的色彩了。

    虽然我作为一名伯爵的唯一继承人,从小并没有接触有关佣兵的知识,不过凡是爱克斯大陆的人都知道,佣兵协会是大陆上情报系统最为完善的组织。当卡特琳娜轻轻松松地取得了胜利后,佣兵协会已经知道了同她一起的另一名选手的姓名及参赛场次。贩卖情报的收入,是佣兵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的化名和参赛场次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据凯尔估计,佣兵协会在这次生意中至少得到了五千枚金币的纯收益。

    佣兵协会副会长竞选大赛的第二十四场,我准时站在了场上。令我意外的是,这一场次弃权的选手似乎特别多。别的场次虽然也有选手退出,但通常人数仍旧在六十人以上。可是我的周围,却仅仅只有不到四十个人。不仅如此,参赛选手们搏杀的并不激烈,甚至可以用心不在焉来形容。一些正处于上风中的佣兵,居然还用眼角的余光偷空观察我。

    别人不来骚扰自然最好。我也犯不着向大家宣布自己此时的实力与卡特琳娜有天壤之别。二十多分钟过去了,一些受了轻重不一的伤的参赛选手退出了比赛。场上,只剩下一名外表看起来象是高级贵族的选手和我。

    唯一的对手彬彬有礼地向我行了一个礼,然后面对观众,洋洋得意地举起双手向他们挥手致意。被对方的举动弄得莫名其妙的我,正准备向他询问时,那名带有贵族气质的选手已经施施然走出了赛场。接着,裁判走上赛场,宣布我为本场的优胜者。

    若不是理性仍在维持思绪,我甚至想要回去睡一觉,让这场荒唐的梦早点醒来。

    事后我才得知,竞选期间卖得最火的情报便是对参赛人员实力的分析。对卡特琳娜实力的评价是:强横,无比的强横。建议:圣骑士和影剑士以下的实力,不必自寻死路。对卡特琳娜的评价和建议也算公正。身为影剑士的卡特琳娜已经达到返璞归真的境界,除了同级的绝顶高手,其他人根本无法了解她的实力。而佣兵协会虽然拥有黄金骑士、幻剑士、魔导士甚至龙骑士,却并没有那种所谓拥有天界实力的高手。所以,以佣兵协会目前的能力,根本无法清楚了解卡特琳娜的实力。

    尽管我根本没有显露过任何格斗技或是别的什么战斗技能,但是由于卡特琳娜的关系,情报中对我的评价也还不错:神秘,极度的神秘。建议:白银骑士和风剑士实力以上的选手,可以尝试。

    由于佣兵协会规定整个比赛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向参赛选手挑衅。事实上,即使现在我大声宣布自己就是剑,基本上也不会有任何佣兵会在这种特殊时期对那项十万枚金币的悬赏动心。毕竟得罪一个国家,哪怕是得罪一个强国,还有可能逃到强国的敌对国寻求庇护。可是如果得罪了佣兵协会,那么整个大陆再也没有任何安全的地点了。

    我的实力一直没有显露出来,因而更显神秘。那名颇具理智的选手并不愿意充当试金石,所以我只是在比赛场地站了一会儿,便取得了复赛资格。

    呵呵。一个爽字怎么了得!不过,如果佣兵协会对我的评价更高一些那就更好了。所有的对手面对我时都是不战而降,那该多爽啊……

    第十四章

    凯尔缓缓抬起头,原本清秀的面容此刻却显因过于兴奋和激动而有些扭曲。

    我差点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小魔女发疯倒也罢了,怎么凯尔也发起疯了来?如果凯尔还是剑奴的身份,大约不会这么疯狂吧?

    我死死地盯着凯尔,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

    “此话怎讲?”

    “主公,我虽然身为炎龙佣兵团的供奉,不过佣兵界也有自己的行规。炎龙佣兵团的团长伊格虽然偷偷告诉我那个公告的内容,但是他并不肯透露那个公告是谁发布的。”

    凯尔笑了笑,笑容中竟然带有一丝狞笑的味道。

    “那条追杀令是由佣兵协会总部所公布的,也就是说,命令的发布者已经将十万枚金币送到了佣兵协会。”

    “会是谁有那么大的手笔呢?”凯尔沉吟片刻,直视着我:“您难道就不想知道主使者是谁吗?”

    大手笔吗?我可不这么认为。说起来我的身价还贬值了呢。

    英格兰尼以半个任务的代价要求日月双星对付我,也就是说:几个月前我的身价至少还有十五万金币呢。贬值得这么快,我其实还有些不爽呢。

    不过,我对主使者的真实身份确实很有兴趣。

    大约是从我的表情中看出一点什么,凯尔接着说:“我有办法知道谁是主使者。”

    卡特琳娜立即表现出一种唯恐天下不乱表情,她兴奋地问道:“什么办法、什么办法?快告诉我!”

    “由佣兵协会总部直接发布的命令,佣兵协会的高层人物自然知道。不过出于行规,那些知情的高层人物是绝对不会告诉我们的。”

    卡特琳娜装出生气的样子,然而她的眼神中却流露出一丝笑意。“别卖官子了,快说我们应该怎么才能知道谁是背后的主使者!”

    凯尔嘿嘿一笑。“四年一度的佣兵协会主席换届选举将在三天后正式召开。届时,我们虽然无法取得佣兵协会主席一职,但是副主席一样可以知道指使者的真实身份!”

    “为什么不能当主席?”

    “副主席有什么好玩的?要玩就玩大的。”

    我和卡特琳娜同时表达出自己的疑问。听到对方的话,我们不禁相视一笑。

    凯尔也是一乐。“可以说自从人类产生之后佣兵就一直存在了,可是佣兵协会比骑士协会、魔法师协会成立的日期要晚得多。大陆历503年,在第二十一任塞维尔公爵号召之下,佣兵协会才正式成立。”

    “从第一届起,佣兵协会的会长一直由塞维尔公爵所担任。除会长外,还有七名副会长。第一至第三副会长由排行榜上前三名佣兵团的团长担任,第四至七副会长由各佣兵团派代表竞争。”

    在我和卡特琳娜的怒视下,凯尔赶紧转入了正题。“会长一职虽然也是可以竞争的,不过条件毕竟太过苛刻。”

    “能够通过我国护国战士的那项血之盟誓,便可以成为佣兵协会的会长。”

    听完凯尔的话,我和卡特琳娜面面相觑。这样看来起,如果能够通过泰坦人的那项测试,竟然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可是问题在于:这一“举”,似乎也太难了些。

    来苏库市的路上,我曾告诉卡特琳娜那个血之盟誓。当时卡特琳娜用很轻蔑的语气断言,留在人间的泰坦人已经沾染了人类的狡猾习性。我私下认为,那句话的潜台词是:至少卡特琳娜是无法通过那两项考验的。

    卡特琳娜的玉唇轻轻吐出“卑鄙”一词,弄得凯尔莫名其妙。

    我只好打圆场。“副会长就副会长吧,只不过多个副字嘛,应该差别不大。好了,凯尔你接着说,我们应该怎么争取副会长一职。”

    “主公,这多出一个副字,差别可就大啦。佣兵界任何大事都是由正副会长投票决定。副会长只代表一票,可是会长拥有两票,而且还拥有绝对否定权。即任何提议,只要会长否决,这项提议就不被通过。”

    “无所谓啦。佣兵协会嘛,管它正会长、副会长呢,反正权力也不大。”

    “这您就错了!”凯尔象斗鸡一样梗着脖子盯着我。“佣兵协会甚至可以决定大陆上一些公国的生死存亡呢!”

    这时候我有些后悔那么早就为凯尔解了蛊毒。等到快要和马迪尔重逢时再为凯尔解除蛊术不是更好吗?此刻凯尔的这种态度惹得我很不高兴。

    “是吗,这么说佣兵协会甚至能够影响大陆的格局?……”我故意拖长了语调。“可是为什么我从来没听说说过?”

    凯尔摇摇头。“您不是塞维尔人,也不是佣兵,所以不知道。”

    “比如说一个公国发生内战,佣兵协会是可以规定佣兵只准帮助哪一方的。您可以这样假设,”凯尔诚恳地望着我。“假设佣兵协会暗地里甚至不收内战中某一方的佣金,而是在内战结束后向被帮助的对象索取一个郡,或者是一个城市的统治权,再或者是免税权或是采矿权之类的……我是说假设。”

    我暗自悚然。听凯尔这么一分析,如果佣兵们确实遵守佣兵协会的命令,那么佣兵协会对大陆的影响力确实是巨大的。要知道,大型的佣兵团人数多达几千甚至上万。如果他们联合起来一致行动,那股力量可真不是盖的。

    只是有一点很奇怪,既然佣兵协会有那么大的影响力,为什么我从来没听过凯尔所假设的那种事。那里面肯定有我所不知道的奥秘。

    大约是看出我眼中的疑惑,凯尔向我解释说:“塞维尔第二十一任公爵成立佣兵协会的目的其实就是我刚才所假设的事。不过他刚那么干,就被当时的强国联合起来制止,并且逼迫公爵殿下发下了不得利用佣兵协会影响大陆格局的血之盟誓。一直以来,佣兵协会的会长都是由塞维尔公爵所担任,而佣兵协会的会长又拥有一票否决权,所以历史上佣兵从来没有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对某个势力宣战。”

    说了还是白说。

    佣兵协会的会长一职除了塞维尔公爵就没人能当——或许兰仆有能力通过泰坦人的考验,不过他不知道死哪儿去了。塞维尔公爵又必须遵守那个“不利用佣兵协会影响大陆格局”的血之盟誓。所以结论是:佣兵协会在塞维尔公爵的领导下,根本就没有太大的作用。

    如果我能够当上佣兵协会会长,那可真是爽呆了。不说天下大势全在我的掌握之中,起码可以影响一些小公国的命运吧。不知道算不算卡特琳娜所指的“影响这个世界秩序的重要人物”?

    算了,做人不能好高鹜远。先脚踏实地的把副会长一职弄到手再说。

    “凯尔,你说了半天,还没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当上副会长呢。”

    “我刚才说过,副会长共有七名,排行榜前三名的佣兵团团长自动当任第一至第三副会长。第四至第七副会长则是通过比武产生。”

    “比武?”卡特琳娜拍着手笑起来。“这种选举方式我喜欢。谁想出来的办法,他可真合我胃口。”

    凯尔也哈哈地笑了起来。“那是我们伟大的第二十一任公爵制定的方法。我也非常喜欢这种方式。”

    “参加副会长竞选的名额共有一百二十八个,以淘汰赛的方式进行选拔。进入前四名的人,便是佣兵协会的第四至第七副会长。”

    “排行榜前一百名的佣兵团分别可以推荐一个人参加。另外二十八名,则由任何在佣兵协会注册过的人参加比赛竞争。”

    说到这里,凯尔忍不住挺直了腰板。“鄙人不才,正是代表炎龙佣兵团参加竞选的代表。相信以我的实力成为一名副会长并不困难。”

    “以佣兵的行规,任何人不得在参赛期间与参加会长竞选的参赛者解决私人恩怨。等我当上了副会长,一定会查明是谁与主公过不去!”

    东方的格斗技巧略胜于西方,而凯尔显然师从于东方格斗技流派。一般来说,只要不遇上圣骑士或影剑士,凯尔确实胜算极大。不过凯尔也真算是好了伤疤忘了痛。才从剑奴变为我的家臣没多久,居然已经忘了曾经被一个丝毫没有斗气的人制服过。这么自信满满地说什么当上副会长之后为我查明是谁下达追杀令,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我还没说什么,一旁的小魔女已经忍耐不住了。“你当副会长有什么好玩的?”

    凯尔对待卡特琳娜似乎比对我更加恭敬一些,不过他的言词却象是哄骗小孩子一般。凯尔略略欠了个身,一本正经地解释道:“主母,您可以在一旁观看我们比赛啊。看擂台上刀光剑影的比武,很好玩的。”

    “不好玩!”小魔女嘟着嘴。“看别人打有什么好玩的?我也要参加副会长选举!”

    如果卡特琳娜参加,那么副会长一职应该是手到擒来了。也许现在我应该及早考虑一下后面的问题了:知道幕后的主谋者后,接下来该怎么办?

    知道凯尔无法感应魔法波动之后,我选择了一套兼容性比较强的斗气修炼功法教给了他(我想,这些莫名其妙的东东应该是杀神剑掌握的知识吧。因为这些东东是我在塞维尔醒来之后才出现在脑海的)。这套功法虽然无法提升幻剑士的斗气功力,不过经过这几天的修炼,凯尔已经开始渐渐对魔法波动有所感应了。虽然魔法陷阱散发的魔法波动极为微小,不过相信假以时日,凯尔对魔法波动的感应能力或许能够达到影剑士的水准。那时候,凯尔多半能够成为沧日海第二。

    到时候派凯尔去将那个幕后黑手干掉?

    不过那个幕后黑手那么有钱,白白杀掉好象有点浪费了。要不,让凯尔往他的卧室里送一只匕首,向他勒索几十万金币?既然他买别人的命都肯花十万金币,总不至于买自己的命时会那么小气吧。

    话又说回来,那个家伙那么有钱,应该是极有权势的主,防卫应该非常严密。凯尔的实力只是幻剑士,只要目标的身旁有几名白银骑士或是风剑士,他未必能够成功。卡特琳娜这小妮子实力当然没得说,不过她的经验好象不怎么样。那次英格兰尼刺杀伊莉的行动,不也被她给弄得无疾而终。干脆央求大舅子帮忙?可是不合算啊。他的人情太大,折算起来没三十万金币也要十五万金币。万一哪天闹翻了,沧日海要求我还那份人情债可就麻烦了。

    “兰特,你又在发呆了!”卡特琳娜非常不满地施展圣斗气对准我的耳朵大喊,差点把我给震聋了。

    无奈地揉揉耳朵,我赶紧用令自己甜得发腻的语气安抚正在生气的小魔女。“什么事啊,小甜心?”

    “你也陪我一起玩好吗?”

    我装出大义凛然的模样,迅速而肯定地回答:“那是当然!你要玩什么,我肯定会陪你一起玩的,这有什么疑问?”

    卡特琳娜高兴得又跳又叫。“噢,噢,真好,你真好。”

    她兴奋地扑到我的怀中给了我一个响亮的吻,然后准备拉着我出门。这时候,凯尔在一旁插言道:“主母,需要注册费和报名费一共是一千零二十枚金币。您和主公身上应该都没带钱吧?”

    卡特琳娜无法掩饰她兴奋的心情,语速极快地说道:“卧室里满地板都是金币,我现在就上去拿。”

    说完,卡特琳娜又给了我一个甜甜的吻,又蹦又跳地向楼上冲去。

    我茫然地看着凯尔。“什么注册费和报名费啊?”

    “佣兵的注册费为十枚金币,而参赛费为五百枚金币。两个人加起来共计一千零二十枚金币。”

    我不由有些紧张。“什么参赛费啊?不会是那该死竞选佣兵协会副会长的参赛费吧?!”

    凯尔那一合一翕的嘴里,吐出了令我痛苦不已的话。“是啊,您刚才不是已经答应主母了吗?”

    开什么玩笑?卡特琳娜实在太孩子气了吧?

    凭我现在的身体状况,白银骑士或风剑士等级的对手就很难搞定了。如果遇上更强的对手,难道说让我当着众多见多识广的佣兵的面施展黑巫术?!

    施展黑巫术之后能否能够当上副会长一职那是不一定的,但是被魔法协会通缉却是可以肯定的。

    真该死!希望愈大失望愈大,同样的道理,对某人的承诺越是高兴,那么对他的毁诺便应该越是愤怒。别人是否会食言而肥我不清楚,不过如果对卡特琳娜出尔反尔,我很可能会胖上许多——至少是看上去胖上许多,因为搞不好会被愤怒的小魔女揍成猪头的。

    现在该怎么办才好啊?

    虽然佣兵协会换届选举在三天后才正式召开,不过卡特琳娜旋风般从楼上冲下来后,立即兴冲冲地拉着我上街。

    为了不被揍成猪头,我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被卡特琳娜拖着走上街头。

    一路上,我不停地思考着应该怎么才能打消卡特琳娜那奇怪的念头。可是想来想去,却没有想出什么好的办法。

    在路人们惊奇的目光注视下,我怀着一种“风潇潇兮易水寒”的悲壮心情,以类似死囚的踉跄步伐踏入了佣兵协会的总部。

    佣兵总部比我想象得要华丽得多。大厅大约有三百个平方米左右,在四周的墙壁上挂着价值不菲的名画。地板全都是紫檀木,打着一层厚厚的腊。靠着窗户的地方是一排铺着羊绒的沙发,每座沙发的前面都配有一张长条型的桌几,桌几上摆放着精致的瓷盘,里面放着诱人的时令水果。

    看到这一切,我简直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看来佣兵协会还真是有钱啊。凯尔说得没错,虽然佣兵这一职业比军人的危险性更高,但是佣兵的收入与其危险性是成正比的。

    看着那些沙发和水果,我又回头看了看佣兵总部的大门。真奇怪,这么好的地方,而且不需要任何凭证就可以进来享受,居然没有门卫。

    为了避免被别人认出,凯尔并没有跟着来。因而对于此刻的疑问,我只好闷在心里了。

    近三十米长长的柜台上,有十二个窗口。每个窗口的背后都有一名佣兵协会的办事人员。大厅内的人并不多,有两个窗口处空闲着。卡特琳娜兴奋地拉着我来到一个柜台的前面。这个柜台的后面是一个戴着黑色玳瑁眼镜的白发苍苍的老人。看了眼另一个窗口的办事员,我不由有些奇怪。那边的办事员是一名年青漂亮的女性精灵,干嘛不选择她呢?

    “大叔,我们俩想成为佣兵,应该办些什么手续呢?”卡特琳娜以甜甜的语气向那名老人询问。

    老人的脸上挂着慈祥的微笑。“两位年轻人,你们是准备加入其他的佣兵队伍,还是自己组织一个佣兵队伍?”

    我带着不满的情绪凑上前去。“我们既不想加入其他的佣兵队伍也不想组织什么佣兵队伍。我们只想当自由佣兵。”

    老人不以为忤,自嘲地摇摇头。“人老了,嘴就碎了。好吧,交二十枚金币作为注册费吧。然后填一下表。”

    真可惜。如果老人生气了因而拒绝为我们注册佣兵资格就好了。

    老人递过来的表非常简单,只有六项内容。

    姓名:

    年龄:

    种族:

    性别:

    职业:

    等级:

    好在事先就想好了化名,所以我们填写得很快。在填写职业和等级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因为可笑的虚荣心而稍稍犹豫了一下。不过既然使用的是化名,那么我在科洛斯所取得的见习骑士和见习魔法师资格也就没多大用处了。想了想,我在职业一栏填写了骑士,而等级一栏则填写为暂无。

    等我写完的时候,卡特琳娜早已填写完毕了。她似乎没什么虚荣心,在职业和等级两栏干干脆脆地填写着两个大大的“无”字。

    将两张填写完毕的表格交给老人,他露出惊讶的表情。

    “你的职业的骑士,而等级是无。她的职业和等级都是无。你们清楚地了解佣兵这一职业吗?”

    我不满地纠正老人的错误。“我的等级只是‘暂无’,不是‘无’!”

    老人叹了口气,一边自言自语地唠叨着,一边继续自己的工作。待他将表格中的信息备案后,老人将两枚带着编号的佣兵徽章交给我们。

    “年青人,你们想找什么样的工作。我可以向你们推荐一个。第三大街瓦克家的宠物猫走失了,如果你们能够找到那只猫,将可以得到三枚银币的佣兵。”好心的老人喋喋不休地向我们推荐着这份工作的好处。“这份工作并不危险,而且佣金已经非常可观了。年青人,这种既轻松又没多少危险的工作可不是总能遇到的……”

    并非对老人没有耐心,但是我的心情确实非常不好。所以没等老人说完,我便打断了他。

    “接下来,我们想报名参加佣兵协会副会长的竞赛。应该怎么办手续?”

    老人瞪大了眼睛,苦口婆心地劝说我:“年青人,参加佣兵协会副会长竞选的都是佣兵界的精英,对你们这种没有任何等级的菜鸟来说,那种游戏太危险了。”

    这种劝说有个屁用?能够说服卡特琳娜才行啊!看到卡特琳娜一副笑眯眯地看好戏的表情,我懒得废话,继续询问道:“应该怎么办手续?”

    老人摇摇头。“虽然并没有这样的义务,但是我还是不得不说:一百二十八名佣兵界的精英中,只能选出四名副会长。一千枚金币,其实是可以做许多事的。”

    大厅内其他的人被我们的谈话吸引了注意力。一些人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一名看起来是交接任务的中年佣兵用肯定的语气对身旁的同伙说道:“他们两人没有任何斗气和魔法,确实是两个菜鸟。有钱的贵族不知道赚钱的辛苦,只想着找一些有趣的事情玩。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你们也不必太过惊讶。”

    切,我现在确实无法施展斗气和魔法,但卡特琳娜可是影剑士呢。只是她已经达到了反璞归真的境界,旁人无法感应出来自然并不稀奇。

    唉。卡特琳娜确实可以在这场游戏中玩得开心了,可是我该怎么办呢?

    虽然无法施展斗气和魔法,可是我仍旧不想输啊。

    第十三章

    和卡特琳娜走下楼的时候,空气中已经飘散着一种诱人的食物香味。走到餐厅,餐桌上整整齐齐地摆好了丰盛的早餐。炎龙佣兵团的供奉待遇还真不错。我和卡特琳娜对于炎龙佣兵团来说只不过是供奉的朋友罢了,这些天的生活却并不比在公爵府里的水准差呢。

    不知道为什么,我好象没太好的胃口。也许是因为昨天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进行思考,却仍旧想不出将国土扩展到必要标准的办法。

    神不守舍地吃完早餐,我打算回到自己的房间去继续思考,以便想出一个挽救自己小命的好方法。可是活泼好动的卡特琳娜却没肝没肺地缠着我,要求我为她找一件有趣的事来玩。

    有趣的事?!

    对我而言,目前只有一件事能够引起我的兴趣:将布雷西亚扩展至爱克斯大陆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以上。

    英格兰尼、法兰西斯、德克萨这三大强国的国土面积占了爱克斯大陆总面积的五分之三。我不打算觊觎这三个强国的土地。别搞得偷鸡不成蚀把米,连布雷西亚给被它们给占领了。布雷西亚的邻国除英格兰尼外,还有玛哈亚公国和塞维尔公国。如果西西王真的能够令玛哈亚独立,并且与那个原玛哈亚公爵千金结婚,玛哈亚公国将自然而然成为布雷西亚的属国。

    不过,即便加上玛哈亚公国的面积,离大陆十分之一的面积仍旧差得太远啊。

    恶从胆边生,我不禁对塞维尔公国产生了恶念。虽然说塞维尔公国与布雷西亚签订了友好条约,而且安丽丝、马迪尔他们暗地里支持亚斯伯爵成为塞维尔的护国大将军,可是为了性命着想,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听乌尔里说过关于泰坦巨人的血之盟誓,如果能够通过两项考验,塞维尔的护国战士泰坦人将成为我的奴仆。泰坦人在塞维尔的地位近乎天神,如果真的能够成功,那么我的地位在塞维尔公国将极为特殊。也许凭借那种地位,塞维尔公爵会乐意成为我的家臣?……

    只是,凭我现在无法施展斗气和魔法的破身体,与四十九个泰坦人作战似乎不太现实吧?被打得七病八痨的还好说,万一直接被打死了,找谁去喊冤?妈妈的,实在不行,我就学战争狂人希勒的那股疯狂劲头,不顾一切率兵入侵塞维尔!

    ……那个战争狂人那么疯狂,该不会也是处于和我相似的困境,因而被逼疯的吧?

    正胡思乱想得起劲,眼前一只白玉般的小手很不满意地挥舞,终于将我唤回到现实之中。

    “喂,你到底陪不陪我玩嘛。在这个屋子里待了这么多天,我都闷坏了。你找一件有趣的事来做吧。”

    侍立在一旁的凯尔语气虽然恭恭敬敬,但是他的神态中却泄露出一丝不以为然。

    “主母,外面有很多佣兵正在寻找我们。虽然说主公和您拥有神奇的面具,而且雇主并不知道主公和您的真实身份,但是佣兵总是与无法确定的意外联系在一起的。在佣兵界藏龙卧虎,也有一些佣兵有着鸡鸣狗盗之类的特殊本领,也许您出去后会被佣兵们发现的。”

    凯尔的建议并非完全没有得到重视,因为卡特琳娜的注意力确实转移了。她叉着腰,气哼哼地质问我:“那个匿名者悬赏十万枚金币找你我不管。你老实交待,那个浣熊为什么会悬赏三千枚金币活捉你?!你们之间到底有些什么秘密?”

    “你瞧,蒂丝只活捉我而并非寻找我。可见我与她是敌非友,你干嘛那么紧张?”

    卡特琳娜小手一挥,倒也颇具气势。“是敌非友?那好办!苏库市离比兹堡只不过两百多公里,对我来说不到一个小时就可以转个来回。我帮你把这个敌人杀掉算了。”

    不会吧,这么野蛮?

    顾不得凯尔就在身旁,我赶紧用甜言蜜语安抚醋意大发的小魔女。“小甜心,安丽丝没教过你吗?这样叉着腰很破坏淑女气质的。”

    卡特琳娜闻言,马上乖乖地将叉着腰的手放了下来。

    “另外,你老是喊打喊杀的,也不符合淑女形象。”

    “那怎么办?”卡特琳娜噘着嘴嘟哝。“我讨厌那个浣熊。”

    将卡特琳娜拥入怀中,亲昵地点点她的鼻子。“吃醋了,是吧。”

    卡特琳娜理直气壮地回答:“是啊,我就是吃醋了!”

    “那你为什么不吃安丽丝姐姐的醋,甚至遇见安洁儿也没把她怎么样?”

    “安丽丝姐姐告诉我:男人都是花心的。不过我想,你喜欢别的女生也行,但最少不能比我们差。否则,那是对我们的污辱。”卡特琳娜气呼呼地鼓着腮帮子。“以后你如果喜欢上别的女生,必须和我们一样漂亮,还必须经过我、安丽丝姐姐和安洁儿一致同意!”

    毫无疑问,对我而言这是一个丧权辱国的条约。对伊莉和蒂丝来说,这是一个歧视性条款,因为她们的容貌确实略逊于小魔女。

    不管怎么说,先答应了小魔女再说,免得她趁我不注意偷偷溜出去把心目中的情敌给干掉了。拥有终极圣斗气已经够吓人了,现在小魔女还能施展五级以下的魔法了——虽然魔控力还有待进步,但无论是暗杀伊莉或是蒂丝,都不会令她觉得困难。

    我连忙点头,并且用百试不爽的方法转移小魔女的注意力。用嘴唇温柔地触碰她的红唇,然后慢慢贴上去。结果小魔女很快就将全部的注意力转移到感官的刺激上去了,不一会儿,小魔女居然主动索吻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结束了这个吻。小魔女微闭双眸,浑身无力地贴在我的怀里,一脸满足的模样。想来,她应该已经暂时忘掉了暗杀蒂丝的念头吧。

    “琳娜,我们还是老老实实在这儿多待几天吧。有炎龙佣兵团的庇护,我们躲在这儿很安全。万一出去玩真的象凯尔所说的那样,被佣兵发现了,那就麻烦了。要知道,对于某些低级佣兵来说只要给他十枚金币,他就肯拿着短剑在街头上捅死雇主的敌人。我的悬赏可是高达十万枚金币呢。说老实话,如果是刚来塞维尔时那种没钱的窘境,搞不好我会忍不住将自己给卖了。”

    “这样才刺激好玩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魔女露出向往的神色。“在佣兵之国的首都有那么多佣兵找我们,陪我们玩捉迷藏的游戏,多好玩啊?平时想找那么多人陪我们玩还找不到呢。”

    好玩吗?我怎么一点都不觉得?

    不知道蒂丝为什么要找我。根据凯尔从炎龙佣兵团打听来的消息,蒂丝向佣兵协会公告的内容是:

    寻找债务人剑。将剑活捉到她面前者可领奖赏三千枚金币。给予确切下落者,也将奖励一千枚金币。看来她好象确实是找我有事(虽然我想不出到底是什么事)。

    但是那个匿名悬赏可是不开玩笑的。说是寻找友人,其实根本就是一个追杀令。将我的化名(剑)、外貌特征、同伴(凯尔的身份和小魔女的画像)写得明明白白倒还无所谓。问题在于最后的一段话居然是:非常想念友人。若有人将吾之友人带于某处,将给予一枚铜板作为奖励。若吾之好友不幸罹难,将他的尸体带于某处将给予十万枚金币作为奖励。

    确实令人费解,干嘛不活捉我却下达追杀令呢?如果说那个匿名者只是想对剑不利,我很难相信他肯花十万枚金币的代价。我在比兹堡的表现值得十万枚金币吗?如果说匿名者已经知道或是怀疑剑就是兰特,作为布雷西亚公爵,我的赎金肯定能够超过十万枚金币。

    看起来,发布那个公告的人可能是富可敌国的主。如果不是因为现在根本无法施展斗气和魔法,我还真是有点兴趣与公告发布者斗上一斗。以我现在的特殊情况和隐藏在幕后的敌人玩,这个游戏的难度似乎稍稍大了点。真可惜。想到自己目前的身体状况,我不由有些怨恨日月双星。一个是我的大舅子,一个是我老婆,居然联手把我害得这么惨。从卡特琳娜的语气分析,安洁儿似乎并不反对嫁给我。仔细想一想,虽然安洁儿同样美丽得不成名堂,而且她还是最早答应嫁给我的人,可是我对与月尊者结婚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

    与月尊者同床共枕,活着上床之后,能不能活着下床就难说得很了。

    卡特琳娜以讨好的语气向我询问:“兰特,我们去街上逛逛吧。”

    “嗯……好吧。”恍惚间答应了小魔女的要求后,我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为什么我总是无法拒绝美女那希冀的眼神呢?

    “不过,我要与你约法三章。你如果不答应,我就不陪你上街。第一,上街你一切都得听我的,不许不乖。”

    卡特琳娜连忙乖乖地点头,并且嗲声嗲气地媚惑我:“我当然听你的话了。人家什么时候不乖了?”

    “第二,我们都戴面具上街。”

    “这是当然了。戴面具上街那才叫捉迷藏嘛。直接被人家认出来多不好玩。”

    “第三,如果别人认不出我,你不许在街上大喊‘他就是剑’之类的话。”

    卡特琳娜因为心虚稍稍有点脸红。“我只是想了想,这你都猜出来了?”

    被小魔女证实我的担心确实是正确的,我差点没吐血昏倒。这个小魔女真是叫人抓狂,只会想着玩游戏,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

    万般无奈地将视线转向凯尔的身上。“凯尔,你有什么好主意?”

    凯尔低头沉思,好半天才抬起头。

    “主公。要玩,我们就玩一次大的吧!”

    第十二章

    待戴维子爵一口气说完后,阿拉卡静轻松地摇摇食指。“水利大臣阁下,您说的不对。首先,无论是奴隶还是自由平民,都可以从事工作。只要工作,就会有收入。只要有足够的资金,想买粮食就买粮食,想买奢侈品就买奢侈品,随您的便。”

    “其次,布雷西亚适合耕种的土地相当少,大多数土地对于种植粮食来说过于贫瘠。现在布雷西亚的矿业和冶金业的高速发展导致自由劳动力的极度匮乏,与其将奴隶们禁锢在贫瘠的土地上从事农业,不如将他们解放后投入到能够获利更多的行业。”

    “再次,在提出《关于蓄奴税相关规定的暂行办法》的同时,我不是也提出了《关于国有矿场租借奴隶的暂行办法》?如果奴隶主们认为自己使用奴隶太吃亏,将奴隶释放为自由民又舍不得,可以将奴隶租借给国有矿场嘛。至于说空出来的土地,可以交给四大管理兵团的商会代为管理获取租金收益,也可以直接捐献给管理兵团财政的商会用以换取军功。这可是只针对贵族才有的优惠政策呢。”

    看到戴维子爵还准备继续争吵下去,安丽丝平静地发言:“戴维子爵,目前布雷西亚最有发展前景而且利润最大的行业确实是采矿业和冶金业。这两个行业目前正在飞速发展,导致我国的劳动力出现了严重的匮乏。冶金业的劳动力缺口由财政大臣与矮人族达成的协议解决了很大一部分,可是采矿业目前却严重缺乏劳动力。事实上,一个劳动力从事采矿业为我国带来的利润至少要高出从事农业的五倍以上。从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看,财政大臣提出的议案是很有必要的。”

    无论是安丽丝的威仪、美丽或是她的地位,都使戴维子爵心头的怒气迅速的降温,不过自身利益严重受损的事实,仍旧令他无法释怀。戴维子爵呐呐地说道:“国公夫人,为国家分忧是每一个贵族的本分。可是我们家族就靠着那三千名奴隶耕种土地获取收益,如果缴纳那么高的蓄奴税,我们家族那么多人靠什么生活?难道要我们象那些破落贵族甚至卑微的商人那样,仅仅只留下几名家生奴隶?”

    安丽丝仔细听完戴维子爵的劳骚没有表现出不悦的表情,反而陷入了沉思。

    会议厅内其他一些奴隶较多的大贵族也开始大着胆子开始抱怨。有人说那个法案会伤害贵族的威严(主要是指能够生杀予夺的对象减少了);有人抱怨自己的生计将产生困难(比如说给情妇买了那款价值一万枚金币的项链后,就只能给女儿买价值三千枚金币的戒指了);最夸张的是,居然有人一边打着饱嗝一边“痛苦”地申明:现在都只是饥一餐饱一餐地在生存线上挣扎,明年有可能会饿死。

    首相马迪尔虽然面无表情,可是用手指节奏性地轻击桌面的动作却泄露了他正在急速思考着某个问题。而代理军事大臣多明戈津津有味地观看着这场免费的表演,丝毫没有干涉的意思,显然观看这种表演的兴致还不错。作为财政大臣,阿拉卡对在场大多数贵族家庭的财产情况相当了解。不过他也没有打断正在诉苦的那些贵族们,只是嘿嘿地冷笑着。

    安丽丝将手举起,示意场上安静下来。看到国公夫人的手势,那些正在痛斥

    《关于蓄奴税相关规定的暂行办法》的贵族们虽然意犹未尽,却不得不渐渐停止了抱怨。

    “阿拉卡,你看这样好不好:将《关于蓄奴税相关规定的暂行办法》修正一下。蓄奴税并不一概而论,而是根据奴隶的身价按一定比例而定。而奴隶的身价,则由奴隶主自行决定。”

    阿拉卡惊愕,而众多大贵族狂喜时,安丽丝那犹如天籁的声音再次响起。“不过,民政大臣则配合《关于蓄奴税相关规定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矿场租借奴隶的暂行办法》,发布一个《关于奴隶赎购自由的试行条例》。财政部专门组建相关的部门,询问奴隶是否愿意去矿场工作。在矿场工作期间,矿场并不直接将其工资发给个人,而是交给原来的奴隶主,直到其金额达到此奴隶的身价时,他才可以真正获得自由。”

    原本在暗喜的贵族笑得不那么自然了,一些贵族面面相觑起来。

    阿拉卡的脸上,浮现出面对兰特时经常露出的谄媚笑容。那腮帮子上两团颤动的肥肉,将阿拉卡内心的激动和快乐真实地表现了出来。

    “高,实在是高!即使是主公在这里,也未必能够想出这么好的办法。我对主母的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一发而不可收拾……”

    这样的陈词滥调,安丽丝已经听阿拉卡对兰特说过许多次了。奇怪的是,兰特每次听到这样的谄媚之词,居然总是相当开心。安丽丝自认为还不至于象兰特那么幼稚,她只是又好笑又好气地制止了阿拉卡。

    “不过考虑到贵族是国家的基石和栋梁,我提议阿拉卡在《关于蓄奴税相关规定的暂行办法》再这样修改一下:根据贵族爵位的不同,可以蓄养数量不同的奴隶而免交蓄奴税。对了,根据职务的级别,国家还可以从国库中拔出专项资金,替国家官员缴纳一定数量的蓄奴税。”安丽丝扫视会场,与以往那种颠倒众生的眼波不同,此刻安丽丝的眼神令人产生一种无法抗拒的压迫感。“大家怎么看?”

    先前阿拉卡的提案几乎只是损害贵族们的利益,而国公夫人所提出的方案,与阿拉卡所挥舞的大棒比较起来,却更象是一根红罗卜。

    从体面上讲,补充的法律又给了贵族们凸现优越感的机会。平民们要交的税,而贵族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免交。家中蓄奴较少的贵族开始考虑,回家后是否应该将奴隶的数量刚好控制在免税的数量上。如果免税的奴隶数量较大,是否还应该多蓄一些奴隶?

    从利益上考虑,家中蓄奴较多的贵族则开始烦恼起来。应该如何制定自己家中奴隶的身价呢?定得太高,那么蓄奴税自然也就高了。如果奴隶不打算赎回自由或是认为赎回自由没有什么可能,那么他就不会去矿场赚钱。即便将奴隶强行送至矿场,如果他的薪水还抵不上高额的蓄奴税,自己仍旧是亏了。如果将奴隶的身价定得低了,那么奴隶轻轻松松赎回自由,自己岂不是吃了大亏?也许应该应该高价聘请一名高明的会计师来帮忙算一算。

    怀着或赞叹、或惊讶、或困扰的心情,会场上响起了参差不齐的“国公夫人高明!”的声音。

    “雷昂,有没有什么最新的有价值的情报需要报告?”

    雷昂打开夏默在会议召开前送给他的文件,照本宣科地朗读。

    “法兰西斯国王与阿朗佐亲王的不和已经表现得更加明显了。阿科尼奥七世如阿朗佐亲王入京商讨镇压玛哈亚公国独立运动的事宜,而阿朗佐亲王委婉拒绝。”

    “德克萨大军在王储齐格菲的率领下,向英格兰尼首都休达市步步进逼。如果能够保持过去一个多月的平均速度,那么两个月内就可以打到休达市近郊。”

    “塞维尔地方势力亚斯伯爵在我国的暗中支持下,节节胜利。现在塞维尔北部大大小小势力已经全部臣服于亚斯伯爵。亚斯伯爵现在暂时停止了军事行动,转为展开外交活动。亚斯伯爵预测,塞维尔护国大将军的选举仪式将在四十天内正式举行。”

    安丽丝微微点点头。“军事大臣,你负责的方面现在情况如何?”

    对于安丽丝将军事大臣前的“代理”两字省略,多明戈喜不自禁。

    “形势一片大好。精良的装备正逐步装备全军,而军队的分级制度也使得军人们训练的热情空前高涨,连地方部队也在加紧训练。预计三个月之后,部分地方部队的作战能力可以达到野战军的水平。”

    耐心地等待会场再一次趋近平静,安丽丝问道:“诸位大臣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马迪尔想了想,缓缓说道:“国公夫人,布雷西亚的魔法师太少了。由于阿拉卡的要求,目前布雷西亚几乎所有的魔法师都集中到矮人打造基地去了,可是仍旧无法满足生产的需要。万一战争爆发,目前为我国赚取大量收入的魔法兵器制造就会陷入完全停顿的状态。我和阿拉卡商量过,如果能够在鸠格市设立一个魔法器具打造学院,并且由国师大人亲自任教,情况或许会有很大的改善。另外,如果能够再想办法从其他国家吸引一些魔法师来我国,那就更好了。”

    安丽丝沉吟片刻。“如果由国师大人亲自任教,那些魔法器具打造学院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不过成为魔法师需要极高的天赋,无论哪个国家都在大力招揽魔法师。想要从其他国家吸引一些魔法师来我国,恐怕很困难。”

    看着阿拉卡迅速垮下来的双肩,安丽丝无法弄清他是真的沮丧还是为了博取同情故意作出表情。

    安丽丝轻轻一笑,将话题不留痕迹地转移。“阿拉卡,你给那些魔法师布置的任务是那么的繁重,他们个个每天都累得精疲力竭,一回到家中就只想休息。魔法师与矮人工匠合作打造魔法兵器倒还勉强可以理解,他们怎么肯为你打造那些生活用品?”

    阿拉卡尽力隐藏嘴边得意的笑容。“那是因为,国师大人是负责解决技术方面的导师。那些魔法师们在帮助我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极大的好处。对魔法师而言,还有什么奖赏比能够得到魔导师亲自指导更有吸引力呢?”

    “可是,兰丝为什么肯陪你干那些?据我所知,担任那个职务会耗费兰丝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说话间,安丽丝不由地将视线移到了那个正旁若无人进行冥思的人瑞身上。

    “因为,我也无法拒绝阿拉卡给我的好处啊。”兰丝虽然并不喜欢参加会议,但是他显然很喜欢与美丽的主母进行交谈。兰丝睁开双眼,橘子皮一般的脸上,显出苦恼的神情。“主公失踪后,我怎么没想到去翻翻他的密室呢?”

    阿拉卡笑着解释。“其实那份手稿也不是我找出来的,是夏默找出来后交给主母,然后我又从主母那儿要过来的。”

    安丽丝颦着眉想了想。“就是那份有布雷西亚详细矿脉图和一些魔法物品打造心得的手稿?”

    阿拉卡咧开嘴直乐。“是啊。我说矿产全部收归国有后不久,主公为什么问我矿物开采的情况怎么样呢?那时候我真傻,我竟然回答说矿场全部收归国有后已经全面开动,人手略显不足。那份矿脉分布图对布雷西亚的价值简直无法估量!”

    “除了矿脉分布图之外,那些魔法物品打造的心得对布雷西亚的制造业也有极大的帮助。例如主公亲自制造的神奇马车、神奇的保温罩,按照手稿中的草图,我们也成功将之仿制出来了。”

    阿拉卡下意识地看了眼兰丝。“其实除了魔法物品打造的心得外,手稿中还有其它一些内容。例如增加亲卫队潜力的方法之类的知识。不过我是看不懂的。国师大人正好看得懂,所以我就将那一部分交给国师大人了。”

    兰丝显然在最近一段时间吃过阿拉卡一点亏,对阿拉卡并不是很有好感。通常喜怒不显于颜色的百年人瑞,居然对着阿拉卡气恼地哼了一声。

    “你是交给我的吗?你要我给你当铁匠,还要帮你训练那些低级魔法师打造魔法器具!”

    脸皮已经足够厚的阿拉卡,面对国师的指责并不尴尬,他嘻笑着说道:“国师大人,您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资料。当您想要进行魔法研究的时候,我所提供的魔法材料和工具可以随意取得。虽然那些魔法师或高级魔法师在您这样伟大的魔导师面前只能算是低级的魔法师,训练和指导他们在您看来或许是浪费时间的行为。可是您得到了主公的关于魔法方面的心得,有我所提供的魔法材料和极为完备的工具,还有各系的魔法师心甘情愿替您做实验。相信这段时期您虽然累了点,可是您的魔法知识以及魔法实力毕竟又有了进步嘛。”

    兰丝细长的眼缝中再一次暴射出摄人心魄的精光。“嗯,你为什么说我的魔法知识和魔法实力又有了进步?我早已是魔导师了,还有什么魔法知识不知道?魔导师级的水平,想要再有寸进有多困难你知道吗?”

    阿拉卡无所谓地笑笑。“我虽然对武技和魔法都不了解,不过作为商人,察颜观色是最基础的本领。根据您看到主公手稿时的那种急切,以及后来一段日子愈来愈高兴的表情,我多少可以推断出一些东西。”

    兰丝很仔细地看着阿拉卡,点点头之后,重新闭上了双眼,似乎打算再次进行冥思。

    察觉会议有变为闲聊的可能性,安丽丝赶紧履行自己的职责。“大家还有什么其他的议题吗?”

    看到参加会议的诸位大臣纷纷摇头,安丽丝吩咐道:“好吧,既然大家没什么需要补充的,那么大家先散会吧。民政大臣回去弄个草案出来,最好在明天早上将草案送到我这里过目一下。家臣先留一下,接下来还要开个家臣会议。”

    那些布雷西亚的本土贵族开始三三两两走出会议厅。几名性急的贵族一边向外走出去,一边围在民政大臣身边向他询问对那个《关于奴隶赎购自由的试行条例》草案的构思。

    待到会议厅内只剩下兰特的家臣们,安丽丝的视线转移到阿拉卡的身上。

    “阿拉卡,你强烈要求在内阁会议之后接着召开家臣会议,有什么特别的事吗?”

    “主母,我中午收到拉西斯传来的重要信息:他已经在法兰西斯的附属公国布里斯登陆,支援当地的奴隶起义。”

    马迪尔惊讶地“啊”了一声。“拉西斯以什么名义进行战斗?他的兵力情况怎么样?”

    阿拉卡摇摇头。“拉西斯语焉不详。他并没有说明是以什么名义,也没有告诉我他的兵力情况。”

    “搞什么鬼!”多明戈用力地“砰砰砰”地敲击着桌面。“我是代理军事大臣,居然都不预先通知我一声。”

    阿拉卡为拉西斯进行辩解:“拉西斯率领的是海盗,并不属于布雷西亚的作战部队序列之中,也不隶属于沙丝那亚地方政府。另外,名义上拉西斯甚至不是主公的家臣。”

    对于这个突发事件,安丽丝同样是暗自吃了一惊。

    兰特都收的什么样的家臣啊?居然擅自率兵进攻一个王国的附属公国!不过从效果来说,倒也未必没有好处。西西王正在玛哈亚公国与法兰西斯进行抗争,拉西斯来这一手,多少可以减轻一些西西王的压力,也算是遥相响应吧。只是不知道那个拉西斯率领的海盗人数有多少,在陆地上战斗力有多强。玛哈亚与布雷西亚接壤,安丽丝还可以暗中对西西王提供兵器、人员方面的支持。但是拉西斯所率领的海盗部队,却似乎无法顾及了。

    兰特不在的时候,家臣们的表现反而更活跃。以佣兵的名义介入塞维尔的内战,得到了几乎所有家臣的认可。西西王、拉西斯也在兰特失踪期间各自率兵进行进入其它国家作战。

    只是不知道,兰特现在正在做些什么呢?

    第十一章

    “夫人,各位大臣已经到达会议厅了,首相大人请您去主持内阁会议。”

    “希茜,你已经和马迪尔订婚了,下个月我就会为你们主婚。现在还称他为首相大人,不觉得很别扭吗?”

    初入公爵府时曾获有冰美人称号的希茜腼腆地一笑,不好意思地保持了沉默。

    “西西王上次回来时宣称将终生成为你最忠诚的骑士,马迪尔有什么感想?”

    被国公夫人打趣,名不符实的冰美人带着小女生的那种羞涩,用很小的声音回答:“马迪尔说,他很感激皮耶德伯爵。”

    “那么夏默呢?听说他已经正式与你兄妹相称了。马迪尔高兴吗?”

    “是的。”希茜微微点头,想到了一件有趣的事。“不过他们在私底下相聚时,夏默声称大舅子应该坐首席,令马迪尔颇为困扰。”

    看到有情人终成眷属,安丽丝从心底为他们感到高兴。可是想到自己与兰特现在的情况,又不免有些黯然神伤。

    安丽丝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对着希茜微微一笑,然后朝着会议厅的方向款款走去。

    当安丽丝进入会议厅时,嘈杂的大厅立即安静了下来。连那个虽然有些病恹恹,但仍旧大嗓门的拉库里也规规矩矩整理了一下坐姿,紧紧闭上了嘴。

    安丽丝扫视了众人一眼,从众人的神态中猜测刚才争吵的主题。

    布雷西亚最为重要的几个职位全都由兰特的直属家臣担任,不过从平衡的角度考虑,一些重要部门的次臣和一次不太重要的部门却是由布雷西亚本土贵族所担任。那些布雷西亚的本土贵族,此刻全都将视线集中在财政大臣阿拉卡的身上,

    由平民成为下位贵族,再由下位贵族升为上位贵族,进而掌握一个公国的财政大权,每一个步骤对于常人来说,往往花费一辈子的时间和精力也未必能够完成的事,颇具争议的阿拉卡却仅仅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就完成了。

    如果仅仅是这些,会议厅内身居高位的布雷西亚本土贵族或许能够看在阿拉卡主公的份上,强压住那份忌妒与不屑。可是阿拉卡却趁着布雷西亚公爵失踪之际,假借公爵的名义大肆推行各项改革。更为重要的是,某些改革的措施损害了在座各位布雷西亚本土贵族的利益。

    然而受众人怒视的阿拉卡却似乎对目前的形势丝毫没有察觉。虽然已经成为了许多人嫌恶的对象,阿拉卡却怡然自得地把玩着一枚金币。他熟练地转动着手指,那枚金币象活物一般在阿拉卡的手掌及指缝间翻来滚去。这种行为,立即为阿拉卡赢得了一项新的遭受嫌恶的理由:身为高贵的上位贵族,怎么可以将喜欢金钱的嗜好如此明显地表现出来呢?

    安丽丝猜测,在她来会议厅之前,众位大臣们应该正在对阿拉卡所推行的改革进行发难。安丽丝对极具个性的阿拉卡颇有好感。除了爱屋及乌的原因外,阿拉卡担任财政大臣的表现确实也非常优秀。在他的领导下,布雷西亚的经济前景越来越好,这一事实使得安丽丝对阿拉卡产生了充分的信任感。

    “好吧,现在会议开始。财政大臣,你公布一下上个月的财政月报吧。”

    阿拉卡恭恭敬敬地点头,开始向大家宣读过去一个月的财政情况。在阿拉卡宣读财政月报的过程中,那些布雷西亚的本土贵族开始窃窃私语。将近用了一个小时,阿拉卡终于结束了他那令人头昏脑涨的冗长报告。

    令众人意外的是,首先跳出来反对阿拉卡的居然是素有耿直而不畏权势清名的鸠格市市长雷昂。

    在胜利庆典的那天,雷昂命令治安员将醉熏熏而且接近于赤身裸体的拉库里扭送至大牢,并且跑到公爵府对此事进行投诉。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兰特会因此而大发雷霆。谁都知道,拉库里虽然经常惹得兰特公爵青筋暴起,但兰特公爵对憨傻的拉库里却一直异常关照。当正直的马迪尔和雷昂的主公多明戈正准备竭力保全雷昂的时候,兰特公爵却出乎意料地表扬雷昂,并且当即任命雷昂兼任国家安全大臣。

    虽然这次任命与布雷西亚的体制并不相符,但是无论是兰特公爵的家臣还是布雷西亚本土的重臣,都没有对这项任命提出正式的反对意见。因此,雷昂也拥有了出席内阁会议的权力。不过有很多人都怀疑,兰特公爵之所以让雷昂担任新增加的国家安全大臣一职,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其家臣夏默掌握国家安全部门的实际权力。

    虽然兰特的直属家臣大多不是布雷西亚人。但与首相马迪尔不同的是,夏默没有塞斯第二名将那么著名的名声;与军事大臣凯森不同的是,夏默没有圣骑士的实力;与财政大臣阿拉卡不同的是,夏默又没那么多钱——一方面,阿拉卡到达布雷西亚时,带来了布雷西亚急需的粮食和其它大量的商品,立即赢得了大量的人心;另一方面,传闻阿拉卡出于商人的习惯,向一些在布雷西亚有相当影响的贵族家族送去了大量的礼物,因而获得了一些权贵的支持。

    夏默虽然只能担任国家安全次臣,不过由于雷昂兼任着鸠格市市长一职,没有太多精力管理他根本就不熟悉的国家安全事务,因而国家安全部门的实际权力事实上就由夏默所掌握了。

    “阁下,公爵殿下失踪后您开始强行推行一系列的改革。然而这两个月来,上个月我国的财政首次出现了赤字。而从您这次的月报中,我遗憾的发现,赤字竟然以令人担忧的速度进一步扩大了。现在,国库的现金存量居然只剩下区区七千枚金币,甚至不够下个月向政府各级官员发放薪水。”

    “您向国内外发行了大量的国债。虽然我不得不承认您发行国债的效果非常好,为我国筹集了大量的资金。可是下个月第一批短期国债就到期了。国外的投资者不能按期收回投资我不管,但是如果我国的臣民得不到预期的收益,甚至连投入的本金也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肯定会引发相当的骚动。如果这种情况继续发展下去,造成国民大规模的骚乱和暴乱也不是不可能的。我想知道,您怎么解决这个危机!”

    对于雷昂的提问,阿拉卡嗤之以鼻。

    “在财政方面,在座诸位相对我而言都是门外汉。雷昂大人所提出的问题,根本就不算什么危机。”

    他的视线环视一周,眼中散发出一种特别的神采。这种神采,是以自信、坚定等性格为基础造成的。最后,阿拉卡将视线定格在雷昂的身上。

    “财政部门三名次长无法参加此次的内阁会议,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太忙了。其中一名次长正在日以继夜地制定第三期的国债计划。在第二期国债发行之后,我们就可以轻松兑现第二期中即将到期的短期国债了。”

    雷昂直直地回视着阿拉卡,眼中带有一丝讥讽。“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误,您的意思是:以第三期的国债还第二期的国债本金和利息,将来再以第四期偿还第三期,一直循环下去?”

    在雷昂如同利剑般的目光下,阿拉卡针锋相对地迎视,毫不退让。当阿拉卡认为某件事应该坚持的时候,即使是盛怒的圣骑士也无法使他改变主意,格斗技并不高明的文职官员又如何能够影响他的决定呢。

    不过让阿拉卡头痛的并不是性格恶劣的小人。从某个方面而言,阿拉卡自己就是小人。对付小人,阿拉卡有着诸多应付自如的手段。可是雷昂却是一名耿直、不畏权势、而且还有点倔的君子。对这样的人,阿拉卡可以轻易取胜,却又不愿与之为敌。雷昂这样的清直之士在民众的心目中拥有相当的影响力。如果针对雷昂采用的手段不妥,被有心人向民众传播后,那就会影响阿拉卡的声誉。假如声誉与金钱完全毫无关系,阿拉卡根本无所谓自己的声誉是好是坏。但事实上,精通商业的阿拉卡深知,声誉与金钱几乎是可以划上等号的。这就令阿拉卡颇为犹豫了。

    经过短暂而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阿拉卡对处理雷昂的方法进行了详细而周密的思考。下定决心之后,他立即换上一副诚恳而卑微的表情。这种变脸的技术,阿拉卡已经掌握得炉火纯青。由针锋相对变成诚恳卑微的表情,其过程天衣无缝,居然令其他人没有产生生硬造作的感觉。

    “刚才我作了财政月度报告,而你们每个人的手中都有一份相关的资料。你们可以从资料中看出,虽然我国的财政赤字从表面看是越来越大了,可是我国的经济状况却确实是越来越好。”

    阿拉卡躲躲闪闪地看了马迪尔和多明戈一眼。事实上,这种表情同样也是装出来的,阿拉卡根本不担心马迪尔和多明戈会对他不满。马迪尔对于这样的事,只会在事后笑骂阿拉卡一顿。至于多明戈,他与阿拉卡的关系之融洽,更是令许多布雷西亚人所无法理解的。

    当初组建四大兵团的时候,阿拉卡虽然为组建猞猁兵团的重步兵和重骑兵联队而心疼无比,但是他却从主公兰特那里学过一个道理:对于无法改变的事实,应当顺应它并且争取最好的结果。精明的阿拉卡借此机会施展浑身解数讨好多明戈。由于多明戈特殊的身份及影响,阿拉卡对多明戈的巴结简直可以说不遗余力。

    在组建四大兵团期间,阿拉卡为了巴结多明戈费尽心机就不说了。前一段时间,公爵亲卫第一大队、狼牙大队和一个飞翼小队加入蝎狮佣兵团,阿拉卡又借此机会对多明戈大肆行贿。阿拉卡以飞翼小队隶属于猞猁兵团为借口,以佣兵薪金的形式送给多明戈一批极为精良的装备,令多明戈成功地组建了四大兵团中装备最为精良的亲卫部队。当然,公爵亲卫第一大队和狼牙大队并没有收到任何所谓的佣兵薪金。在阿拉卡不着痕迹的笼络下,感觉如沐春风的多明戈差点就将阿拉卡当成了生平的第二知己。

    马迪尔的不动声色和多明戈饶有兴趣的表情,令阿拉卡更添信心。

    “如果除去购买粮食的花费和对军队的投入,国库上个月的收入将会比布雷西亚历史上任何三个月加起来的收入还要多。大家应该知道,收购粮食是首相大人亲自下达的命令;面对军队的装备和训练的投入,则是代理军事大臣的强烈要求。我还得补充一个重要的情况:我国的粮食进口历来严重依赖玛哈亚公国和英格兰尼。英格兰尼与我国处于敌视状态,而玛哈亚公国目前又处于战乱之中,导致收购粮食的费用疯狂飙升。”

    接着,阿拉卡的脸上又浮现出一种受到委屈的表情。他的腔调中甚至含有一丝不意察觉的哭意——这只能说阿拉卡对表情的火候掌握得非常恰当:如果太明显,则显得过于做作;如果雷昂看不出,那么这个表情又白费了。

    “诸位,我对自己所作出的成绩问心无愧。可是即使我每个月能够赚一百万金币,但是如果别人一定要花一百二十万金币……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或许是被阿拉卡卑微而可怜的神态所打动,或者是被阿拉卡那种不太明显的哭意所感染,雷昂悚然动容。他盯着几近呜咽的阿拉卡,眼中流露出关注的神情。雷昂的嘴唇揪动,他下意识地瞟了眼放在面前的文件资料,呐呐地解释道:“我确实没有注意上个月具体的财政支出。我为自己的冲动表示抱歉。对不起。”

    阿拉卡眨眨微红的眼睛,深吸一口气,以无比诚恳而且激动的语气对雷昂说道:“虽然说我所作的一切只需要对我的主公负责,别的人怎么想怎么看我都无所谓。即使遭受千夫所指,我也毫无畏惧。能够得到素有耿直清廉之名的雷昂大人的理解,我确实是心满意足了。”

    对阿拉卡的了解并不深刻的雷昂立即被他那种“真情”流露所感动,顿生知己之感。他冲着阿拉卡露出友善的笑容,微微点头。

    马迪尔从小就非常了解阿拉卡的性格,不过,他还是对阿拉卡的欺骗手段越来越炉火纯青而感到惊讶。马迪尔甚至开始怀疑,在自己向兰仆老师学习武技的同时,阿拉卡向兰仆老师所学习的知识中是否包含着骗术。要知道,阿拉卡从只会干嚎变为可以随时随地泪流满面,正是在兰仆成为他的老师之后的惊人变化。况且,此时那种无需流泪却可以令眼眶变得微红的本领,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虽然对阿拉卡的欺骗行为不以为然,特别是欺骗的对象是一名正直的老人。可是随着经历的增长,马迪尔对于骑士八大守则也有了更为深刻的领悟。以目前布雷西亚的周边形势看,粮食收购确实比往年更为困难,然而阿拉卡却丝毫没有打折扣地完成了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阿拉卡虽然确实犯了七宗原罪之一的欺骗,但他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私利,而是为了布雷西亚。所以正直的马迪尔无奈地选择了沉默。

    看到雷昂这么快就倒戈了,布雷西亚本土贵族的阵营士气略受打击。一名将近六十岁的精瘦老人站起身,打算以迂回的方式攻击阿拉卡。

    他一脸严肃地质询马迪尔:“首相大人,以前矿业和冶金方面的事务是由我来进行管理的。我不知道,您为什么在公爵大人不在的期间,听从财政大臣的教唆,宣布增添矿业大臣和冶金大臣这两个职务。我确信,这是一种越谮的行为。希望您能够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对于任何人,哪怕是决斗的对手,马迪尔也不会缺少丝毫的礼貌。马迪尔稍稍对提问的农业大臣欠了欠身,正准备对此进行解释的时候,对礼仪了解并不多而且不是很喜欢遵守的阿拉卡插言道:“阁下,在矿业和冶金由您主管的时候,我国在这两个方面的收入有多少?可是在由我提名的矿业大臣和冶金大臣的领导下,这两个行业对国库作出的贡献又是多少?这其中的差别可不仅仅是一两倍。如果您需要的话,我可以为您提供去年和今年的财务分析报表。事实胜于雄辩,我想,这件事无需多说什么吧。”

    阿拉卡一针见血地指出农业大臣最为痛恨的事实,令农业大臣脸色气得铁青。他虽然气得嘴角直哆嗦,却坚持反驳:“我所要讨论的,并非是财政问题。如果一切事情都以是否能够增加国库收入为依据,那么我相信阁下您在将来一定会提议,令妓女在布雷西亚合法化。也许,您会很热衷担任妓女大臣一职也说不定呢!”

    农业大臣喘口气,激动地说:“我从来不知道,在没有国主的认可下,首相居然有权增加大臣的职位!”

    看到阿拉卡准备继续与农业大臣进行舌战,安丽丝轻咳一声。这时,阿拉卡和农业大臣这才同时意识到,在场还有一位女士。而更为糟糕的是,这名充满着雍容高贵气质的女士,还是布雷西亚的国母!

    阿拉卡偷偷瞟了一眼安丽丝,意犹未尽地闭上了嘴。至于农业大臣,则因自己一时的激动而悔恨不已。他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呐呐地对着安丽丝说道:“国公夫人,我为自己失仪的行为而后悔不已。请您接受我最诚恳的歉意。”

    安丽丝向全场扫视了一眼,突然间散发出一种令人惊讶的威严气息。会议厅内许多大臣感受到国公夫人的变化,小心翼翼地垂下头,屏住了呼吸。

    对于国政丝毫不感兴趣的兰丝只是迫于安丽丝的请求才参加内阁会议的。此刻,一直紧闭着双眼进行冥思的国师突然惊讶地睁开眼睛,细长的眼缝中射出几缕犹如实质的精光。他眨了眨眼睛,露出既欣慰又忌妒的神情。随即,兰丝继续旁若无人地进行冥思起来。

    事实上,那种将兰丝从冥思中惊醒的威严气息通常只有三种人拥有。一种是便是皇帝的子女,他们自小就接受众人的膜拜,由此养成了傲视天下众生的感觉,待他们成为皇帝、亲王或是皇后、女王之后,这种威严气息就会显得更为凌厉;还有一种是绝世名将,那些在军伍中承受血与火考验的老兵们所接受的名将,无一不拥有那种威严的气质;最后一种人便是嫁给国王或是与女王结婚的人,在长时间的耳濡目染之下,这些人中大多数都会有所改变。

    马迪尔不禁感到奇怪。多明戈在布雷西亚人面前的那种威严感总是有些神经质的感觉;兰特成为公爵后,虽然与普通士兵们嘻笑的表情变少了,但是他很少表现出威严的一面。安丽丝成为国母的时间并不长,居然一下子就拥有了这种特质,实在令人很难理解。

    “增添矿业大臣和冶金大臣这两个职位,是得到我批准的。公爵不在国内,我暂时代为摄政。那个人事任命的宣告文书上,有我代替公爵盖上的印章。相信这一点,农业大臣不会质疑吧。”

    农业大臣察觉安丽丝的语气并不严厉,简直有一种死里逃生的感觉。他哪敢说半个不字。

    农业大臣赶紧顺水推舟,他低垂眼睑,不敢观察国公夫人的表情。“首相大人,我居然没有注意人事任命宣告文书上的印章,实在是太粗心了。这种行为真是令我无地自容,请您务必要原谅我的无礼。”

    身为水利大臣的戴维子爵是爱若麦郡最大的奴隶主,他是反对改革最为激烈的贵族之一。戴维不甘心讨挞阿拉卡的行动失败,霍然立起,以压抑的声音质询。

    “财政大臣阁下,在上次议会时,您提出的《关于蓄奴税相关规定的暂行办法》引起了大多数贵族的反对,不知道您为什么一意孤行强烈要求公布这一法案?我想知道:您定下那么高的蓄奴税,到底是为了什么?!”

    “每个人生于天地之间,就注定了他的权利和义务。奴隶应该全心全意地为主人工作,平民应该老老实实地纳税服役。而贵族们,可以成为一名高贵的骑士,与邪恶的敌人进行不屈的斗争,保护我们的国公和国家!可以在科学、艺术方面为人类作出贡献。也可以选择成为各级官员,管理那些没有头脑的平民和奴隶。”

    戴维面带鄙夷的表情说道:“我理解您曾经身为平民的心情。可是您这么做,却违背了人类社会一贯的传统。用您那从小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的大脑仔细想一想:布雷西亚的农业经济中,奴隶与自由平民的比例为一比二。布雷西亚的粮食产量本来就不足,而您定下那么高的蓄奴税,蓄奴已经成为无利可图的行为!现在已经有许多贵族迫不得已将奴隶释放成为自由民。这样一来,布雷西亚的农业经济会遭受严重的打击。难道您打算明年饿死全布雷西亚的人吗?”

    第九章

    大陆历1418年12月10日,即将改换门庭的史蒂夫.斯拉登率领军队向兰特.萧发动了突然袭击。一个联队的黑衣众损失殆尽,而布雷西亚公爵亲卫第二大队也在此役之后名存实亡。三天后,阿科尼奥七世向阿朗佐亲王提出收史蒂夫.斯拉登为直属家臣的要求。

    大陆历1418年12月24日,前任玛哈亚公爵之女琳达郡主在皮耶德的支持下,明确打出复国旗帜。玛哈亚公国的独立运动越演越烈,阿科尼奥七世召阿朗佐亲王入京商议国事,阿朗佐亲王婉拒。

    大陆历1419年2月27日,拉西斯.维克率黑衫军登陆布里斯公国,支援当地的奴隶起义。阿科尼奥七世再次急召阿朗佐亲王。阿朗佐佐亲王率领萨弗斯和蒙迭塔回首都巴塞。

    大陆历1419年3月2日,玄武门事件爆发。因为各种原因,当时阿朗佐亲王的精神状态正处于低谷。而拥有“平原之狐”美誉的蒙迭塔.弗朗西斯科伯爵虽然在战略、战术方面堪称天才,但是他对政治方面的才能却并不比一只土拔鼠强上哪怕一丁点。拥有智将之称的史蒂夫.斯拉登子爵,在三个月前已经改换门庭。所以,阿朗佐亲王及其入京家臣谁也没有感觉到一场针对他们的阴谋即将爆发。

    在玄武门事件中,蒙迭塔.弗朗西斯科在混乱中被杀身亡。萨弗斯.欧森巴哈大发神威,以一人之力将玄武门堵住,迫使政府军不得不从其它城门绕出。半小时之后,圣骑士确认继续堵住玄武门已毫无意义,方才愤然远遁;阿朗佐亲王在萨弗斯的掩护下,安全逃离巴塞市。

    当晚,阿科尼奥七世紧急宣布阿朗佐亲王的私兵为叛军,要求其无条件投降。

    早已被阿科尼奥七世秘密收买的迪亚斯将军在第二天率部向国王投诚,旋即向阿朗佐亲王麾下另一主要将领海尔默发动袭击。在措不及防之下,海尔默部遭受重创,海尔默本人身负重伤。由此,阿朗佐亲王领地中的反抗力量逐渐转入地下,只能以游击战形式继续坚持斗争。

    大陆历1419年4月1日,阿朗佐亲王在科洛斯圣华市发表申明:一、脱离法兰西斯王室。二、放弃亲王头衔及其一切法兰西斯亲王的权力。三、终身不再返回法兰西斯。

    ——《史记.法兰西斯篇》

    空灵清幽的琴声响起,如风拂竹海,如月照松山,洋洋洒洒,让人产生一种舒适愉悦的感觉。精灵特有的歌声伴随着悠扬的乐曲,飘荡得很远很远。

    不知过了多久,音乐终于结束,可是那绕梁的余音,却在空气中久久无法散去。

    安洁儿轻咬的玉唇,小心翼翼地问道:“好妹妹,现在小宝宝安静了吗?它还踢不踢你?”

    虽然安洁儿的所作所为对安丽丝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可是精灵总是容易惹人爱怜的。绝世的美貌再配上那楚楚可怜的神态,使安丽丝实在狠不下心去恨她。

    安丽丝嗔了安洁儿一眼。安洁儿最近总是称她为妹妹,这令安丽丝颇为不满。可是安洁儿屡教不改,安丽丝一时也没什么办法。

    暂时不理会称呼上的问题,安丽丝骄傲地抚摸着腹部,脸上流露出一种幸福的母爱光辉。“小宝宝乖的很,现在大概正在乖乖地睡觉吧。”

    得到安丽丝的允许后,安洁儿将尖尖的耳朵贴近安丽丝隆起的腹部,感觉一个新生命最初成长的过程。

    安丽丝怅然叹气。“可惜小宝宝出生的时候,兰特无法陪在我的身旁。”

    “对不起。”安洁儿垂下头,内疚地道歉。“族中失踪了三百年的圣物黄金战神弓,是英格兰尼国王找到并送交给我母亲的,他对我们精灵一族确实有太大的恩惠。我必须完成精灵对英格兰尼国王的承诺。”

    善解人意的安丽丝转移了话题。“安洁儿,你真的准备嫁给兰特吗?”

    安洁儿轻轻地点点头,害羞地将金色长发垂在胸前。

    “那么,其实你应该称我为姐姐才对啊。因为嫁给兰特的话,先入为大嘛。”

    安洁儿小声地申辩:“可是按照时间,兰特与我的婚约才是最早的嘛。再说,我都九十多岁了,喊你姐姐多不好意思啊。”

    安丽丝失笑。“婚约与真正结婚毕竟不同嘛。还有,你别以为我不知道,精灵的九十岁换算成人类的年龄还不到十八岁呢。”

    “那……”安洁儿期期艾艾地解释:“虽然说一些生活在森林深处的精灵直到一、两百岁还象小孩子,可是人家在人类社会生活了二十多年,在这二十多年里,我的年龄应该按人类的年龄算嘛。”

    “我们先抛开别的不谈吧,你想象一下,当我六、七十岁时仍旧称呼一个少女为姐姐,该有多肉麻呀。你不觉得这种情况很恐怖吗?”

    安洁儿听到这种假设,顿时花容失色。“这种情况我还真没想过呢。在我们精灵族里,根本就不存在这种情况。”

    安洁儿皱着眉权衡了一下,终于不情不愿小声地答应了作妹妹。安丽丝打定主意,在安洁儿将她称呼为姐姐习惯之前,不告诉安洁儿事情的真相:自己早就掌握了东方秘技驻颜术。假如安丽丝能够活得和安洁儿一样长,那么安洁儿将会吃惊地发现:经过漫长的岁月侵袭,精灵的容貌将会有所变化,而安丽丝却仍旧青春永驻。不过,既然安洁儿也和卡特琳娜一样即将成为她的妹妹,那么与她们分享驻颜术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安丽丝强忍笑意再次转移话题。“我原本还以为日尊者与你是一对呢。你是精灵族的圣女,也是下任精灵女王,而你的女儿将会成为下任的圣女。但是兰特并不是精灵,我不知道半精灵也能成为精灵族的圣女甚至女王。”

    欲言又止地犹豫了好一会儿,安洁儿终于下定了决心,坚定地抬起头。

    “在告诉你所有的事之前,你能够告诉我东方的星相术是怎么回事吗?”

    安丽丝虽然不解,却顺从地点点头。“星相术,是通过星空中不同星体的明亮程度、位置等变化,推测近期将会发生的事。这种预测术的准确性与星相师的个人能力有很大的关系。例如同样一个明显的星相现象,由于能力的不同,不同的星相师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近期将有灾祸;近期在北方将有灾祸;近期在北方将有人为的灾祸;近期在北方将有某某人造成的人为灾祸。”

    “这样啊。”精灵圣女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么说起来,星相术也是预言术的一支。”

    安洁儿缓缓说道:“每一任的精灵族的圣女,都拥有预知能力……”

    安丽丝打断对方的话,问道:“这么说,你以前说从一个朋友那儿得知刺杀兰特无法成功,其实根本就是你自己预测的?”

    精灵圣女迟疑地点点头。“也算是吧。”

    “只可惜这种预知能力是有缺陷的。首先,圣女无法随心所欲地对未来进行预测,预言总是毫无预兆地突然出现在圣女的脑海里。其次,几乎所有的预言都是由晦涩不明的词语组成,即便是圣女自己,也未必能够通晓预言中所有单词。最后,那些晦涩的预言往往是含糊不清的,偶尔有某个预言比较明确,那么在这个预言的背后,却肯定会隐藏着另一种解释。”

    “要知道,预言通常都不会明确的表明时间。有些预言很快就会实现,可是有些预言却要几年、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上千年后才会实现。”

    说完一大段话后,安洁儿罕见地叹了口气。“作为精灵族的圣女,所有的预言都应该与女王以及族中的长老分享。可是我却隐藏了其中一个预言,你猜得出是什么吗?”

    安丽丝试探地问:“是关于姻缘的吗?”

    安洁儿惊讶地瞟了安丽丝一眼,一朵红云飞上脸庞。她微微点头,以轻不可闻的声音说道:“将预言用中华语翻译后是这样的:

    聪明者变得痴狂,

    一见钟情最终只能演变为暗中的爱恋,

    圣女早已拥有了伴侣,

    爱慕者找到了真正的王。”

    “你不知道,沧日海成为日月双星的日尊者,其原因是……”

    看到安洁儿期期艾艾的似乎有些难为情,安丽丝不由插言道:“那是因为他想要追求你!对了,你是精灵族的圣女,怎么会作杀手呢?”

    “这是因为另一个预言:

    永生的另一头是寂寞和孤独,

    激烈的狂欢只能排除短暂的无聊,

    右手选择了长眠,

    左手寻找新的游戏,

    主人终于迎来了异界的来客,

    未来的女王用铁和血维护精灵的信念,

    直至神器以另一种形式拥有生命,

    和睦相处的姐妹成为新的神灵,

    她们的子女全都是王。”

    看着安丽丝一脸迷惑的表情,精灵圣女现出一丝苦笑。“虽然可以获得预言,但是我同样无法完全理解预言的含义。我只是对其中一句有个大概的了解,‘用铁和血来维护精灵的信念’这句话,大约是指以杀止杀吧。”

    安丽丝发了一会儿呆,神情有些不解。

    “虽然说按西方大陆的观点,预言是神的领域。不过你前面那一段预言看起来好象并不复杂啊。你为什么总是不敢肯定将会嫁给兰特呢?”

    安洁儿没好气地反驳:“大小姐,在我想起曾经答应过兰特的求婚之前,我还以为沧日海是预言中的伴侣,而在沧日海之后将会出现一个爱慕者呢!况且预言总是似是而非,当我们认为预言应该是这样解释的时候,说不准事实却是另一回事呢。”

    “既然这样,为什么你今天又能够肯定自己会嫁给兰特呢?是因为你已经爱上他了吗?”

    “我们精灵对于精通音律的人类总是有着特别的好感,不过我还不至于仅仅因为这个原因就爱上兰特。今天早上你不是说兰特确实能够施展出终极圣斗气吗?”

    “是啊,我确实说过。”安丽丝面露惊讶之色。“可是你是精灵圣女诶。你没有因为兰特在音律方面的造诣爱上他,却因为他在格斗技方面的天赋而爱上他了?”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承诺过如果兰特能够施展出终极圣斗气就嫁给他。任何一个精灵都不会违背自己的诺言,更何况我是精灵圣女呢?”

    想到在十多年前,快八十岁的安洁儿居然与刚刚十岁的兰特约定了婚约,安丽丝稍稍有点醋意。但更多的感觉,却是忍俊不禁。

    安丽丝的心房突然弥漫起一股强烈的,既甜蜜又揪心的思念。此刻,她的鼻子酸酸的,眼眶涨涨的。在其他人的面前,安丽丝可以尽量装出平静的表情。可是当卡特琳娜出现在她面前时,安丽丝却放纵了自己真实的感情。此刻面对安洁儿,她为又一次露出软弱的情绪而感到羞愧。可是,安丽丝实在是无法压抑那股思念。

    安丽丝出神地看着门口,那种表情,似乎是盼望兰特会推开房门走进来一般。

    安洁儿察觉了安丽丝的情绪变化,那种幽怨的表情令安洁儿感到不安。安洁儿不喜欢这种怪怪的气氛,连忙转移安丽丝的思路。

    “你猜,我们的夫君现在正在干什么?”

    “我们的夫君啊?”安丽丝由于不太习惯,不由自主地缓缓重复了一遍。心神终于由思念转移到现实之中后,国公夫人高雅精致的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从凯迪那边传来的消息说,兰特的情况还好,正在卡特琳娜在一起。”

    “凯迪语焉不详,不肯进一步解释消息的来源,因而惹起了我的怀疑。于是我责令夏默加强收集整理塞维尔的情报,知道了一件有趣的事。塞维尔罗德曼家的千金,对一名自称为剑的神秘人产生了不清不楚的情愫。综合各种信息,我猜测,剑肯定是兰特的化名。”

    在他人面前显得雍容而高雅的国公夫人,此刻却显露出一种与身份不相符合的少女心性。她的语气中略带忌妒。“我们逃亡中的夫君,竟然还有心情谈情说爱呢!”

    “怎么会这样?”精灵圣女苦恼地抱怨起来。“我还没过门,他居然还在外面勾三搭四!等他回来,我一定要惩罚他!”

    安丽丝对精灵圣女的抱怨一下子产生了兴趣。“惩罚?怎么惩罚?”

    “给他下痴情蛊。他如果敢偷偷想着别的女人,就会心疼不已。”

    “这个办法不错。不过兰特对蛊术颇为了解,不知道他会不会将痴情蛊偷偷解除。”

    “那么……”精灵圣女轻颦秀眉,思考着其身份绝不相符的事情。“打造一副特制的刑具,把他锁在家里……”

    “可是杀魔剑在兰特的手中,什么锁也没用啊。”

    精灵圣女不耐烦地用力挥动手臂,用以加强她的语气。“那就打断他的腿,不许他跑出去沾花惹草……”

    安丽丝凑近同样浑身散发着醋意的精灵圣女。“那样太血腥,不太好。要不,孩子生下来后我不管,推给他带。他在外面总是抱着一个孩子,那么别的女人就知道他已经身为人夫了……”

    “还有,你和卡特琳娜也可以用这个办法。多生孩子,而且只管生不管养,全让兰特一个人带。让很多小孩子缠住他……”

    “我也想到一个好办法耶。我们可以在兰特的脸上、脖子上多留一些抓痕,还可以将他的嘴唇咬破。我知道有个民族就是用这种标记用来标明‘权力所有,侵犯必究’的……”

    两名惺惺相惜的绝色美女越靠越近,商讨得越来越热切,可是声量却越来越低……

    ……与此同时,远处的某个人觉得阴风嗖嗖,浑身不适。他开始不停地打喷嚏、流冷汗、打冷颤……

    第八章

    当阿科尼奥七世终于作出对布里斯公国出兵的决定时,拉西斯已经率领“黑衫军”和奴隶起义军完全占领了布里斯公国。

    相对于法兰西斯大军的姗姗来迟,拉西斯率领的军队已经作好了完善的战斗准备。

    虽然两军的人数、装备以及训练有相当大的距离,但是“黑衫军”和起义军在拉西斯的领导下,依托托尔市附近复杂的地形进行了殊死抵抗。法兰西斯军花了两个月时间,依然没能完全占领托尔特别行政区。

    在此期间,西西王率领的玛哈亚独立军发动了春季反攻,给予了玛哈亚境内的法兰西斯军重创;五月下旬,塞斯、克里根等附属公国相继宣布独立;六月初,罗格亲王发动叛乱。

    八月份之后,法兰西斯军再也无力向玛哈亚、布里斯等公国发动大规模的进攻。法兰西斯的国势就此开始走下坡路。

    爱克斯大陆的争霸格局,在托尔战役之后悄然发生了改变。

    ——摘自《拉西斯.维克传》

    蒂丝从小就喜欢学着男孩的模样爬树、打架。

    十六岁的时候,亚斯伯爵为蒂丝的双胞胎哥哥亚瑟举行了成年礼的仪式。在仪式的最后,亚瑟骑上战马、穿上铠甲,与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进行比武。与正规的骑士决斗不同,大道的中央被一道一米多高的篱笆隔开。双方伏在马上,伸出套着长木塞的矛枪,在距离六十米至八十米的距离上开始冲锋。

    这种比武其实仅仅是一种形式罢了。与成年的领主继承人比武的骑士通常是经验丰富的忠厚长者。这种比武,成年的小领主被击落下马固然不好看,如果那名陪练的骑士被击落,那便意味着他的骑士生涯基本结束。

    亚瑟漫不经心地对着对方的盾一枪刺过去,然而在下一刻,他受到一股巨大的力量撞击,结果从马上摔了下去。六岁的时候,亚瑟和孪生妹妹爬树,被顽皮的妹妹从树上推了下去。那种脸朝下直挺挺地跌在地上,在恢复呼吸之前片刻之间的难受感觉,与亚瑟此刻的感觉完全一样:呼吸停止、不省人事、恶心。

    亚瑟羞愧得想要死去——特别是对手取下头盔,金黄色的秀发象瀑布一样倾泄而下。接着,亚瑟听到极为熟悉的清脆的娇笑声。

    继极度的愕然之后,四周看台上的男士们发出了爆笑,而女士们则纷纷以扇子遮住了嘴。

    将亚瑟击落下马的,正是他的孪生妹妹蒂丝。这个连罗德曼家的家主也无能为力的肇事者,亚瑟除了自认倒霉外还有别的选择吗?

    蒂丝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在她的世界中,父亲的纵容和长兄的溺爱,使她的生活精彩而又滋润。在整个罗德曼家,每个人都喜欢蒂丝——当然,偶尔也会有些人会觉得头疼——比如那个比她早出生半个小时的哥哥亚瑟。

    蒂丝总是认为自己虽然是女性,却并不会比男性逊色。然而当她终于如愿真正上了战场之后,蒂丝却完全改变了自己以前的观点。

    还没有真正进行战斗,蒂丝就已经异常的紧张了。令蒂丝感到吃惊的是:当她看到身旁的剑时,竟然产生了一种安全的感觉。幸好在这特殊的时刻剑正在蒂丝的身旁,要不然,蒂丝怀疑自己或许会忍不住尖叫起来。

    敌人在东城方向的进攻计划已经被剑扼杀在襁褓中了。后来,剑又去负责抵御西面敌军的进攻了。

    当蒂丝从眼角的余光中发现剑弓着身子跑过来的时候,她高兴极了。虽然剑以一种不怀好意的亲切语调吓唬着蒂丝,但确认剑确实解决了西城的敌人后,蒂丝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

    小火也跟着剑一起来了。准确地说,小火是攀着剑的小腿象死狗一般被拖着来的。攀着剑的小腿的小火半眯着眼睛,似乎沉浸在一种兴奋愉快的感觉中。可是当话题的重心转向小火之后,小火听出剑正在谈论它刚才所受的伤,便歪着脸向蒂丝伸出右爪抽泣起来。它抽抽搭搭地发出“呜呜”声,显出一副非常伤心的模样。

    蒂丝轻言细语地安慰小火,好不容易才成功地令它安静了下来。

    在随后的战斗中,剑的表现令蒂丝惊叹。塞维尔的第一杀手“穷凶极恶”居然在与剑对敌的时候自己昏倒了。而在守城的过程中,剑率领着战士们成功地击退了十倍于己的敌人多次进攻。

    在战斗的间隙,蒂丝总是忍不住用眼角的余光偷偷地瞟着剑。那个与众不同的提姆比斯特人,令蒂丝感到一丝受呵护的幸福感。虽然父亲和乌尔里都不在身旁,可是蒂丝的心里再也没有那种恐惧的感觉了。

    每次打败敌人的进攻,剑的脸上总会现出一缕的欣喜笑容。看到那种阳光式的开朗笑容,蒂丝甚至不再觉得充满痛苦和死亡的战场是可怕而又恶心了。

    守城的战士们身上都沾满了血迹,有些是自己的,而更多的则是敌人的。只是剑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在攻城战中,剑所杀死的敌人最多,但是他的身上却永远是一尘不染。同样是杀敌,剑的动作却带有一种洁癖的美感。剑在所杀死的敌人身上,总是近乎吝啬地只留下一道浅浅的伤口:要么是咽喉,要么是太阳穴,要么是心脏。剑懒得不可思议。他仿佛不愿意浪费任何力气,所有的伤口都只能刚刚致命。伤口之浅之细,甚至令流出的血无法溅在施害者的身上。

    每次打退敌人疯狂的进攻后,战士们全都疲惫不堪,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就地坐下,靠在城墙边上休息。有些战士甚至靠着同伴的尸体上打着瞌睡。只有剑仍旧象往常那样神采奕奕。

    或许是出于关心,或许是出于别的什么原因,蒂丝不由自主走到剑的身旁,建议他先休息一会儿。剑溺爱地捋着蒂丝散乱的秀发,眼中充满了温柔。剑的眼神令蒂丝产生一种冲动,恨不得变成一只小猫依偎在剑温暖的怀中,接受他的爱抚。那种念头不停地冲击着蒂丝的情感防线。由于心潮汹涌的缘故,她那白皙的脸庞染上了一层红霞。

    那一刻,蒂丝怀疑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流浪至此的提姆比斯特人。

    可是此时,蒂丝却恨起剑来了。他的为人多么卑鄙啊!蒂丝好几次都几乎被他吻了——她甚至差点忍不住主动吻去他——在这之前,蒂丝还一直为自己不够大胆而后悔呢。

    剑确实是太卑劣了!剑居然没告诉她,他已经有了一位叫卡特琳娜的未婚妻。更可恨的是,剑的未婚妻居然那么漂亮!相比之下,剑扬言想要使护国战士成为他的奴仆反而并不重要了。

    然而那一天蒂丝所遭受的刺激并没有结束。那名叫卡特琳娜的女子在会议厅内露了一手。蒂丝的格斗水平并不算特别高,但是并不意味她无法知道卡特琳娜大概的格斗技水平。瞬间被剑的未婚妻打败的那两名罗德曼家臣,实力并不弱。别说在罗德曼家,即便是整个塞维尔,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在瞬间击败那两个人。

    对蒂丝而言,卡特琳娜简直是一个无法击败的情敌。她那震撼的美丽,甚至令同为女性的蒂丝也忍不住赞叹——可是一想到卡特琳娜居然是剑的未婚妻,蒂丝又忍不住会产生忌妒的感觉。蒂丝一直以为,如果自己不是塞维尔最为美丽的贵族小姐,那么至少在拥有相同美貌的女性当中,格斗技应该可以技压群芳。没想到拥有如此美貌的尤物居然拥有那么高的格斗技,这才是对蒂丝真正的打击。

    处于情绪激动之中的蒂丝严厉地要求剑离开,可是事实上她在内心中却是多少希望剑能够向她陪不是,然后再温柔地安慰自己一番。然而那个可恶透顶的剑却只是神情复杂地看着蒂丝,向她行了个礼,居然说了些不痒不疼的话之后便牵着未婚妻扬长而去。

    待剑离去后,蒂丝再也忍不住了。甚至没有按照贵族的道德规范向大厅内的其他人告退,蒂丝急匆匆地冲回自己的卧室。将门紧紧地关上后,蒂丝一边啜泣着,一边将卧室里的灯熄全部熄掉。蒂丝在这黑暗的、冰冷的卧室里突然产生了一种陌生的感情,她迷惑地体味着这种奇怪的情感。过了好半天,蒂丝终于朦朦胧胧地意识到自己痛苦的原因。明白自己已经失恋的蒂丝,再也无法顾及贵族小姐应有的形象,在黑暗中孩子气地嚎啕大哭起来。

    蒂丝恨剑,但是她更恨自己。她恨自己居然会爱上那个集诸多恶劣性格于一身,悄悄偷走了她的心却又不负责决然离开的冷酷、卑鄙的家伙。蒂丝不明白:那种少女对白马王子的憧憬,为什么会从极为优秀的布雷西亚公爵转移到那个可恨家伙身上。

    那个家伙有什么好?

    他是个瞎子!不,他连瞎子也比不上!与蒂丝这样一个美女相处了近三个月,他竟然一直以为蒂丝是男孩子——甚至当蒂丝换上女装后,他居然仍旧弄不清楚状况。

    他是个大色狼!从表面上看,剑的言行举止中含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与卡列勃决斗胜利后,他大方地将一个月薪水的一半用来请堡内其他人狂欢。要知道,剑初来比兹堡的时候,身上连一个铜板也没有呢。这种行为是贵族最根本的特征:哪怕穷得连下一餐都没有了着落,仍旧要在其他人的面前表现得大方、奢侈。剑甚至多少具有一些高尚的骑士风度——作为受挑衅的一方,剑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竟然无条件地释放了卡列勃。这种大度的表现赢得了比兹堡所有人的赞赏——除了蒂丝。因为蒂丝清清楚楚地知道:在贵族气质和骑士风度的掩护下,剑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大色狼。每当想到那天在湖边时的那种色迷迷的眼神,蒂丝就感到体内有一种热流涌动。

    他是一个骗子!剑装出大义凛然的模样说自己不是为情所困离家出走,可是现在呢?他的未婚妻竟然追到比兹堡来了,并且还将他从蒂丝的身边夺走了!

    剑这个狠心肠的家伙,蒂丝是个女孩子诶!蒂丝虽然喜欢象男孩子那样疯闹,可是本质上她仍旧是个女孩子呀。难道剑一点都感觉不出蒂丝对他的好感吗?身为男性,他为什么不主动一些呢?更让蒂丝伤心的是:要求剑离开其实只是负气的话,剑却拉着未婚妻决然地离开了!

    剑还是一个无赖!他承诺过要将阳狂送给蒂丝,可是现在却失踪了。为了逃脱债务而玩失踪的小把戏,太无耻了。想到这里,沉浸于痛苦之中的蒂丝突然迸发了一丝希望:作为债权人,她似乎拥有某种权利。

    蒂丝的渐渐止住了哭声。

    虽然找出了理由,可是蒂丝脆弱的心灵里仍旧充满了悲伤和绝望。

    应该怎么去找他?剑的未婚妻是那么的漂亮,他会喜欢自己吗?在卡特琳娜来之前剑或许曾经动过心,可是现在他会不会改变想法呢?

    蒂丝迷迷糊糊地胡思乱想着,啜泣了整整一夜。

    直到清晨第一声鸡鸣响起,蒂丝这才开始擦拭脸上的泪痕。

    蒂丝终于下定了决心:找到剑并且将阳狂要回来之前,谁也不嫁!

    第七章

    阿科尼奥七世尽管心胸狭隘,也曾经因为性格方面的原因而在关键的时刻犹豫不决,因而在战争中丧失良好的战机。但大体而言,阿科尼奥七世仍旧属于较为合格的君主。与法兰西斯历史上诸多前任相较而言,阿科尼奥七世的综合表现虽然并不特别优秀,不过也不算特别差。有些历史学家认为,阿科尼奥七世之所以获得了“法兰西斯末代皇帝”这种不名誉的称号,仅仅是因为他的运气不佳罢了——既然与统一大帝兰特处于相同的时代,那么背上那种尴尬的称号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了。

    在那些历史学家看来,阿科尼奥七世失去他的王国是历史的必然。

    事实果真如此吗?我并不这样认为。

    必须承认,一个合格的皇帝确实不能将皇位的安全仅仅建立在他人的忠诚上。萨弗斯、史蒂夫、迪亚斯、海尔默在法兰西斯五虎将中排名分别为一、二、四、五,这四位法兰西斯最优秀的将领却都是阿朗佐亲王的直属家臣。法兰西斯最富庶的土地,也在阿朗佐亲王的名下。虽然阿朗佐亲王出国避祸这一选择相当明智,可是他在附属公国塞斯所作的一切,反而为自己带来了更大的麻烦。击败英格兰尼的征西元帅扎吉.雷洛公爵率领的大军,为阿朗佐亲王带来了巨大声誉的同时,也使阿科尼奥七世对他产生了更大的疑虑。

    其后,阿科尼奥七世逐步展开了针对阿朗佐亲王的行动。

    我可以理解阿科尼奥七世对阿朗佐亲王所作的一切。但是阿科尼奥七世选择的时机却值得商榷。如果阿科尼奥七世并不是那么急迫地对阿朗佐亲王下手,那么随着后来局势的变化,想必阿科尼奥七世会改变攘外必先安内的想法吧。

    ——摘自历史学家史瓦.克隆所著《论历史发展的偶尔性》

    “把阳狂交给我,然后将左手伸出来。”

    剑奴依言将阳狂交给我,继而将左手伸直,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

    剑光一闪而逝,当两道剑痕的残迹似乎还存留在空气之中时,剑奴和我的左手掌心已经分别出现了一道伤口。为了避免珍贵的血液白白浪费,我赶紧将自己的伤口与剑奴的伤口完全贴合。

    对于这一剑的效果我颇为满意,于是忍不住自吹自擂:“啧啧,瞧见没有。虽然无法施展斗气了,可是我的剑法仍旧是帅得一塌胡涂。”

    卡特琳娜没有说什么,不过那娇小的瑶鼻却轻轻皱了皱,仿佛有些不屑。

    剑奴闭着眼睛想了想,然后猛然睁开双眼。“主人,您真的无法施展斗气吗?那一剑的速度,不加持斗气怎么可能达到呢?”

    “这你就不懂了。”

    使一名幻剑士感叹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不免有些洋洋得意。

    “身体的柔韧性和各部位的协调配合能力是很重要的。别看只是简单的两剑,可是不施展斗气而施展出这两剑,需要腿、腰、肩、臂、腕作出最佳的配合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你只是幻剑士,这种技巧也只有影剑士才可能施展的出来。”

    “主人……”剑奴有些吃吃艾艾地问道:“已经是影剑士了?”

    剑奴虽然已经达到了高阶幻剑士的阶段,但是这已经是大多数幻剑士一生中所能到达的最高阶段。想要由幻剑士变为影剑士,仅仅依靠努力是绝对不够的。黄金骑士和幻剑士想要成为圣骑士和影剑士,除了需要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外,绝佳的天赋同样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仅仅是努力和绝佳的天赋倒也罢了,最令黄金骑士和幻剑士感到痛苦的是:成为圣骑士和影剑士的过程中,运气这种令人捉摸不透的东西也起着关键的作用!

    历史上很许多黄金骑士和幻剑士自小就拥有天才的名声,别人也相当肯定他们横溢的才能。这些人为了成为圣骑士或影剑士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流了无数的汗水,可是最终却仍旧无法达成自己的目标。

    因为这样的原因,剑奴露出既震惊又羡慕的表情也就非常容易理解了。

    我想了想,不由有些困惑。对于格斗技巧的理解以及身体的协调性确实有了无法估计的进步,可是这一切都是杀神剑的功劳。那个什么所谓的融合到底是什么,我确实不明白。卡特琳娜只是知道融合期间存在无法施展斗气和魔法的事实,但是她也不清楚融合的实质。

    “我所修练的斗气是走骑士那条线的,步战格斗技巧并不逊于同级剑士系战士是另有原因的。”

    先一本正经地纠正剑奴对我的误解。白马王子可不是指牵着白马的王子,那是指骑着白马的王子!仅仅只因为这个原因,我也要坚定地捍卫自己身为骑士的形象。

    “我现在的情况很特殊。虽然在意识方面以及身体的协调性方面可能达到了影剑士的标准,但是我却无法施展出斗气。所以不能说我已经达到圣骑士的水平了。”

    感应中,那只蛊母已经回到了我的体内。

    我看了看自己的掌心,又看了看剑奴的掌心,不禁一乐。

    “卡特琳娜,你看我的手!一点伤痕都没有了。”

    “肉身自我修复嘛。这算什么?”卡特琳娜不服气地噘着嘴:“我也会。”

    剑奴运用圣斗气止住伤口流血的同时好奇地观察我的掌心,插言嚷嚷道:“这种伤口瞬间恢复的情况也是影剑士的特征呢!”

    “圣骑士!”我不满地纠正道:“我是单纯的骑士系战士,只注册了见习骑士的资格。如果你认为我的实力达到了某种阶段,请用骑士系的称号来称呼。”

    剑奴呆了一呆。“请?”

    随即剑奴露出苦笑的表情。“我刚刚勉强适奴隶的身份,您突然对我说出敬请,我还真是不习惯呢。”

    “知道我刚才干了些什么吗?”

    虽然是对剑奴提出问题,可是我的目光却狭促地盯着卡特琳娜。在武力上超越卡特琳娜实在太难了,所以只要一有机会,我便会想办法在其他方面难住小魔女,以便挽救我那可怜的男性自尊。

    卡特琳娜孩子气地摇摇头,很配合地表现出好奇的表情。

    看到剑奴也沉默地摇头,我装出高深莫测的模样。“这便是‘既能得到那三千枚金币,又不至于惹出麻烦’的好办法。我已经决定解除你的奴藉了,所以清除了对你的限制。你既然拥有自由之身,自然可以领取那三千枚金币了。”

    “现在你自己感觉一样,拥有自由的那种感觉是不是特别好?现在我正式向你提出成为萧家家臣的要求,侍大将的位置虚位以待,希望你能够接受。”

    剑奴呆呆地看着我,似乎由奴隶恢复为自由人太过突然,因而一时反应不过来。

    “操你奶奶!”

    剑奴突然激动起来,兴奋地大声嚷嚷,唾沫几乎溅到我的脸上。

    面对这种情况,我和卡特琳娜面面相觑。难道说这件事对剑奴的刺激太大,他一时承受不了因而疯掉了?

    不过剑奴接下来的举动却证明最糟糕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他深深地吸气,用以平复自己的心情。

    我从来没想到剑奴居然可以绽放出这么灿烂的笑容。

    “主人,自从被您俘虏后,我在心里偷偷骂您也会产生疼痛的感觉。可是刚才您说释放我的自由后,我忍不住试了试,偷偷骂您果然不再疼痛了。”他咧开嘴象个孩子似地笑着。“现在我当着您的面骂也不疼痛了!”

    “我偷偷骂您,你应该可以理解吧。不过现在我既不是您的奴隶,又不是您的家臣,这样应该也不算什么大事。”由于高兴,剑奴一反常态的象个激动的小孩子。“您千万别介意,我一时太兴奋了。”

    “谁愿意成为一个奴隶啊?我又不是傻子!”

    “对了,我十分愿意成为您的家臣。罗德曼家与布雷西亚联系以便发展,而我却能够直接成为您的家臣,其发展的空间还要大些,我干嘛拒绝?”

    “还有,按道理说收服我这样的幻剑士应该是很难得的,您为什么突然释放我自由?总不至于真的是为了那三千枚金币的缘故吗?如果您真的那样想,那可太伤害我的自尊了,我的身价总不至于只值三千枚金币吧。再怎么说我也是个幻剑士,无论投靠哪个国家也是万金难求的人材。”

    看着兴奋得语无伦次的剑奴,我深刻地理解了剥夺一个人的自由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

    “你那‘穷凶极恶’的绰号是怎么来的?”

    剑奴的笑容僵在脸上,他略带尴尬地解释:“有一次我偷偷俘虏目标人的亲卫然后将之杀掉,剥下了他的面皮后戴上,装成身负重伤而又急着回到到目标身旁报讯的模样,顺利接近目标进而杀之。很多人无法接受我的这种刺杀手段,所以我便获得了‘穷凶极恶’的绰号。”

    剑奴耸耸肩。“我又不是活剥了那名亲卫,死人反正是感觉不到任何疼痛的,这哪里算得上穷凶极恶?不过杀手这一行是‘宁叫人怕,莫让人爱’。所以我也就欣然接受了这个绰号。”

    我了解地点点头。“这些天相处下来,我认为你这个人本质不错。对你这样的人施展那种残忍的手段,马迪尔知道了肯定会批评我的。所以我早就想过解除你的奴隶契约。那三千枚金币正好是个契机,我便解除了对你的限制。”

    “马迪尔?马迪尔.哈伯?”

    看到我点头,剑奴仿佛有些不敢置信。“您是因为马迪尔.哈伯的缘故而释放我自由的?”

    卡特琳娜对我的回答也同样产生了怀疑。“兰特,你害怕自己的家臣?”

    几乎象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我大声否认。“怎么可能呢?我怎么可能会害怕自己的家臣?!”

    卡特琳娜充满怀疑的目光沾在我的脸上,明明白白地表达出已经看出我在虚张声势的意思。

    毕竟底气不足,与卡特琳娜对视了几秒种后,我得出结论:卡特琳娜得到不这个问题的真实答案是绝对不肯罢休的。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好不情不愿地承认了事实的真相。

    “你不知道哈伯家那条该死的家训:想要成为优秀的家臣,未必一定要将主公的命令放在第一位,但必须要将主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马迪尔严格地以骑士守则为标准约束自己也就算了,他还非要我的一言一行成为家臣们的楷模。收服凯尔的手段太过残酷,马迪尔肯定会为此而严谏我。就算现在不释放凯尔自由,等回到布雷西亚后白白被马迪尔批评之后,还是得释放凯尔。”

    “既然无论如何都必须释放凯尔自由,我干嘛非要听马迪尔的批评呢?”转过头看着凯尔,我郑重地吩咐道:“以后遇见马迪尔可不要告诉他我收服你的手段。就说你被我英俊潇洒、玉村临风、英明神武的形象所折服,因此自愿成为我的家臣。”

    凯尔的眼中露出深深的向往,随即释然一笑。

    “近来爱克斯大陆上名声最响亮的已经不是四大公子,而是主公您了。作为佣兵,我其实对您的情况了解的不少。听说您在拥有兰丝、凯森、皮耶德作为家臣之后仍旧确定马迪尔为首席家臣。”

    “兰丝的魔导师尊号虽然被褫夺,但是他的魔法能力却丝毫不受影响;凯森身为草原边缘族人,因而未曾获得圣骑士的封号,但是在卡敖奇之役后,全大陆的人都知道了这样一名拥有圣骑士实力而又曾是您奴隶的名将;皮耶德是黄金骑士的同时还是一名龙骑士。”

    “您将马迪尔的地位安排在三人之上,许多人都认为这是您不够公正的表现。可是此刻,我却深以成为马迪尔的同僚为荣。”

    我佯作生气。“你干嘛不说以成为我的家臣为荣?”

    “我同样以成为您的家臣为荣。不过您是使我成为奴隶的人,而马迪尔却是使我恢复自由的人。”

    凯尔的脸上露出愉快的笑容。“请允许我更感激马迪尔一些吧。”

    我摆摆手。“好了好了,将来你有的是时间用来感激马迪尔。现在你还是去楼下将那三千枚金币取上来吧。我要数金币玩!”

    凯尔哑然失笑,面带愉快的笑容转身离去。

    解决了一个困扰了我好些天的难题确实令人高兴,不过我很快就遇到了扫兴的事。

    原本打算让凯尔将金币全都扔在那张华丽而又宽大的床上,以便体验那种趴在柔软的床上数金币的感觉。可是卡特琳娜嫌睡在金币上面硌得不舒服,不许凯尔按我的吩咐做。凯尔这个家伙刚刚脱离奴籍成为我的家臣,马上就象阿呆、小火那样叛变了。他二话不话,按照卡特琳娜的命令将装着金币的小箱子放在地上,然后迅速退出了房间。

    虽然卡特琳娜用力地撅起红艳的双唇表达强烈的不满,不过我仍旧冒着被拧的风险坐在地板上玩起数金币的游戏起来。在绝世美女与金钱的选择中,我暂时站在了金钱的一边。

    其实这也不能怪我:在特别的情况下,人会产生一种叫作饥渴的心态。三个月前我为了区区一枚银币的月薪而悲惨地沦落为宠物饲养人,此刻一箱子闪闪发光的金币,对我确实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卡特琳娜感觉自己的魅力受到了威胁,因而大发娇嗔。在魅力失去以往的效果后,小魔女开始对我实施武力的威胁。在倒计时的最后一刻,我果断地将三千枚金币全部从箱子里撒在地板上,然后用肢体语言努力讨好小魔女。

    在肢体纠缠的过程中,我的注意力逐渐转移——因为我们的衣服变得越来越少。

    小魔女充满魅惑的体香与涎龙香那种沁人心脾的幽香奇妙地混合在一起,令嗅觉感受到一种至高无上的享受。

    屋内的明灯散发出柔和的光芒照在金币上闪烁发光,使得小魔女曼妙得令人血脉贲张的雪白身躯染上一层淡淡的金色光辉。在欣赏美妙身躯的同时,眼角的余光还能看见散落在地板上可爱的金币,我唯一不满的只是:可惜不能多长出几只眼睛。

    如果能够施展魔法,那么此刻我最想施展的便是静音魔法。小魔女的呻吟声即便是凯尔那种意志力极为坚定的人也几乎无法忍受。此刻作为最大的受害者,尽管小魔女的呻吟声听起来显出一种楚楚可怜的味道,然而我却坚决不肯宽恕她——谁叫她带着鼻音那么哼哼唧唧地呻吟?

    好在遭受异样刺激的我仍旧保持着一丝清明的理智。否则,卡特琳娜圆润的耳珠、滑嫩的香舌、樱桃般诱人的乳头,就不会仅仅只是遭受舔或吮吸的待遇了。一个失去理智的人绝对忍受不了这种香甜的诱惑,搞不好真的会一口吞下去。

    与安丽丝不同,卡特琳娜开放得多。安丽丝总是被动地苦苦防守阵地,而卡特琳娜却在“战斗”中胆大包天地进行反击,居然与我有守有攻。缠绵中,手指、手掌、嘴唇、牙齿、舌头轮流上阵。交战极为激烈。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终于占据了上风。继“高地”彻底陷落后,卡特琳娜极为关键的“要塞”也随即宣告失守。看到时机成熟,我调动大军发动起最后的总攻。卡特琳娜的整个防线终于崩溃,只得彻底投降。由于战斗过于激烈,肉搏战的双方在体验异样快感的同时,体力却的消耗却极为剧烈。

    嗅觉、视觉、听觉、味觉、触觉五个方面同时感受着无可比拟的享受。在最后那美妙的一刻,我和小魔女同时进入了高潮。

    为了制服小魔女,我甚至没有留下任何体力作为预备部队。当卡特琳娜失去知觉昏睡过去的时候,获得惨烈胜利的我也因为体力不支而旋即投入了睡神的怀抱。

    第六章

    如果说夏默.格里恩是兰特大帝麾下隐匿于黑暗的家臣,拉西斯.维克则是藏身于灰幕之后家臣。

    拉西斯的父亲是法兰西斯王国的一名子爵。在父亲的影响下,拉西斯从小就喜欢充满冒险的航海生活。在四王之乱期间(后世绝大多数历史学家认为应称之为三王之乱,但是兰特大帝在位期间,此事件的官方称呼为四王之乱),拉西斯的家族不幸遭受牵连,拉西斯本人被迫沦为海盗。

    艰苦、危险的海盗生涯,锻炼了拉西斯的坚强意志和强健的体魄。当赖福村大捷的消息传到拉西斯的耳中之后,他意识到:为家族复仇的可能已经出现了。

    1419年早春,隶属于法兰西斯的布里斯公国爆发了著名的马鲁村奴隶起义。当时,法兰西斯国王阿科尼奥七世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到镇压玛哈亚公国的独立战争;另一方面,阿科尼奥七世的王位受其弟罗格亲王强烈威胁。拉西斯.维克趁此时机在布里斯公国登陆,援助奴隶起义军。拉西斯所率领“黑衫军”于布里斯公国西部登陆后,直扑首都托尔市。

    拉西斯指挥出色,“黑衫军”英勇无畏。他们以少胜多,一举攻克托尔市。在收编奴隶起义军后,拉西斯.维克只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就占领了整个布里斯公国。

    ——摘自《拉西斯.维克传》

    剑奴沉默了好半天,终于下定了决心。他象是放弃了一个千斤重担似的长舒了一口气,脸上的愁容一点儿一点儿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很轻松的表情。

    剑奴挺直了背,或许是因为作贼心虚的缘故,我总觉得他的声音里略微带着一点嘲讽的味道。“剑先生,我知道一个地方非常高档。”

    “……最重要的是,不需要付钱。”

    看着剑奴清瘦而坚定的背影,我颇为迷惑。

    我所说的高档而又便宜,只不过是比“物廉价美”稍稍夸张一点的要求。虽然找一间能够符合我公爵身份,而住宿费只需要几枚金币的旅馆确实过于困难,但是剑奴曾经在苏库市生活了几年,解决这个问题应该不会太难。既“高档又不要钱”的要求,其实只不过是说上一说,我根本就没指望会有这种好事。

    管他呢,想不明白就不想了。反正剑奴是绝对不会背叛我的。

    剑奴埋着头一个劲地往小巷子里走,他毫不迟疑地在狭窄的街港之中拐来拐去,显然对这一带非常熟悉。不一会儿,剑奴将我们带到了一幢破旧不堪的房子前,平静地对我说道:“就是这儿了。”

    我仔细地盯着眼前这座没有任何标记的建筑物,又犹犹豫豫地向四处张望。面前的建筑物虽然占地非常广,但是它的外表看起来甚至比苏库市中心大道上堪称古迹的建筑物更加破残。至于周围,则是一圈破旧而又拥挤的小房子。如果这座建筑物是旅馆的话,它的收费确实应该非常便宜——假如剑奴认识旅馆的老板,那么能够免费也不稀罕——塞维尔第一杀手的朋友免他顶多几枚银币的住宿费,有什么稀罕呢?

    可是问题在于:一名体面的贵族能够在这种地方住吗?更何况我还是一名公爵呢!

    当我正在腹诽剑奴的办事能力时,剑奴走到那扇木门前开始神情严肃地有节奏的敲门。大约过了半分钟之久,沉重的木门终于缓缓地打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老头子,白发苍苍,但是很精神。老头子瞟了我们一眼,一脸冷漠地站在大开的木门旁边,什么话也不说。

    剑奴回过头恭敬地对我说道:“剑先生,请随我进去吧。”

    言毕,剑奴往门内走去。

    老头眼中精光一闪,微微露出惊讶之色,不过他很快就将惊讶之色敛去,重新摆出一副万事漠不关心的模样。

    卡特琳娜孩子气地摇着我的手臂,高兴地对我讲述她的新发现。“这座房子里的人都会格斗技或是魔法,其中还有一个人实力和剑奴差不多呢!”

    我不想泼卡特琳娜的冷水。五十米以内的情况我都知道,所以在看见眼前的老头之前我就早已知道事情并不简单了。一名普普通通开门的老头子都拥有风剑士的实力,这屋子的主人当然不简单。

    无视老头子露出的骇然之色,我温柔地轻拍卡特琳娜柔软的小手。“我们也进去吧。看来凯尔为我们找了个不错的地方呢。”

    走进屋内,我这才发现屋里屋外的差别之大。这样一座从外表看起来象是几十年都没有进行过任何整理的别墅,里面给人的感觉却是金壁辉煌。屋内的墙壁上贴满了金箔,而且金箔还被精心得雕镂成漂亮的花纹。整个大厅的屋顶都是由绘着彩色花纹的半透明的玻璃制成,那些彩色花纹构成了一个简单的魔法阵,在屋顶的位置建立起一个空气之盾,用以保护屋顶脆弱的玻璃。阳光从房顶笔直照射下来,给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染上了一层漂亮的金色。

    正在琢磨着回到布雷西亚后是否应该将公爵府也改建一下,柜台后面发出了夸张的惊呼声。“瞧我看见了谁?真不敢相信,这不是凯尔先生吗?”

    一个比矮人高不了多少的矮胖子从柜台后面跑了出来,热情地对剑奴说道:“您终于回来了。事情还顺利吧?”

    剑奴似乎和这个矮胖子的关系不错。虽然矮胖子的言语应该会触及到剑奴的隐痛,但剑奴的神态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他笑骂道:“好奇心害死猫。朱古力,总有一天团长会因为多嘴饶舌而被割掉舌头。别废话了,两套贵宾房。”

    “两套贵宾房?”矮胖子的眼珠朝着我们骨碌骨碌地转,总算硬生生地止住了过分的好奇心。“一号贵宾房还为您留着,不过二号和三号贵宾房已经有人了。为您的朋友安排四号贵宾房可以吗?”

    剑奴的语气变得严厉起来。“为我的朋友安排一号贵宾房,我住四号!”

    叫作朱古力的矮胖子偷偷作了个咋舌的小动作,对我和卡特琳娜说道:“尊贵的客人,请您跟我来吧。”

    剑奴摆摆手。“不必了,我带……剑先生去一号房就行了。”

    言毕,剑奴向我作了个暗示,昂首向楼上的贵宾房走去。

    进入一号贵宾房,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房间正中一张宽大而华丽的软床,左右两个柔和的明灯承担了室内的照明。地下铺着又厚又软的羊绒地毯,踩在上面就像是踏上了白云之端。房内隐隐流动着沁人心脾的幽香,那种特殊的幽香应该是涎龙香所散发的气味。涎龙香是一种极为昂贵的香料,高昂的价格使它成为王公贵族才能享用的奢侈品。离开布雷西亚后,我已经好久没有闻到这种香料了。

    我犹豫了半天,终于将心中的疑问提了出来。“凯尔,这间房间真的不要钱吗?”

    剑奴脸上的肌肉扯动了一下,一本正经地解释:“您放心,一个铜板也不用。”

    “这座房子是属于炎龙佣兵团的产业,而我恰巧是炎龙佣兵团的供奉。作为供奉,我有权免费享受佣兵团的所有服务,甚至还可以带朋友来这儿接受免费的服务。”

    “哦?”当这个什么炎龙佣兵团的供奉可以罗德曼家的供奉好多了,居然可以免费享受这么好的服务。比兹堡哪有那么好的房子?

    “佣兵团的供奉待遇怎么会这么好?”

    “佣兵的收入固然高,但是其社会地位却相对较低。一些拥有贵族身份的高手因为身份的原因不愿意成为佣兵,而没有爵位的平民如果拥有了高强的实力,想要得到掌权者的赏识因而获得爵位同样是非常容易的。佣兵团为了壮大自己的实力,自然需要付出相当的代价让供奉和高级贵宾们满意。”

    “如果一个供奉总是带朋友来这里,炎龙佣兵团岂不是亏大了?”

    剑奴哭笑不得。“主人,义务和权力是相对应的。如果某个供奉只索取而不付出,那么团长自然会解除这位供奉的职位。而且这样一来,这位供奉从此将无法再在佣兵界立足。”

    拥着卡特琳娜坐在宽大的软床上,我的好奇心大盛。“除了可以享受免费的服务外,炎龙佣兵团的供奉还可以享受别的什么福利吗?”

    剑奴迟疑了会儿,回答说:“除了固定的薪水外,供奉还可以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佣兵团通常都会尽自己的能力满足供奉的要求。不过,供奉如果提出的要求太过荒谬或是超过了他能够为佣兵团作出的贡献程度,佣兵团也会拒绝。”

    我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下,试探地问道:“我身上只剩下几枚金币了,你能不能向佣兵团先借一百枚金币?”

    剑奴失笑。“主人,请容许我先问您一个问题,您知道炎龙佣兵团吗?”

    我毫不惭愧地摇头。正如剑奴所说,佣兵的社会地位并不高。身为上位贵族,我从小接受的教育中并没有关于佣兵的知识。

    “炎龙佣兵团是佣兵排行榜上排兵第三的超级佣兵团,实力自然可想而知。”剑奴的脸上浮现出淡淡的骄傲。“身为炎龙的供奉,我可以在任何设有炎龙佣兵团办事处的城市,向当地的主事者提出三千枚金币以下的要求。”

    “和大多数佣兵团一样,炎龙佣兵团同样将总部设在苏库市。在苏库市,我只需要向楼下的朱古力提出要求,三个小时之内他就会将三千枚金币交给我。”

    我的心情一下子变得灿烂起来。虽然并不象阿拉卡那样贪财如命,但是自从十七岁离开故乡后,我就深知了这样一个道理: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在我看来剑奴的脸变得更加顺眼了,因为他一下子就为我带来了三千枚金币。

    “你去将三千金币全都取出来。”我乐不可支。“我现在终于有一种富翁的感觉了。呵呵,我已经穷了好久了,现在终于可以享受一下数金币数到手酸的感觉了!”

    卡特琳娜扑哧笑出声来,轻拧我一下。“你怎么这么财迷啊?”

    与生气的时候拧人的动作不同,当卡特琳娜高兴的时候拧得很温柔,给我一种打情骂俏的温馨感觉。

    我狠狠地搂住卡特琳娜,如果不是因为剑奴仍旧待在房内,我肯定会以雷霆之势将她压倒在床上——假如她不反抗的话。

    “我哪是财迷了?!没有钱,你吃什么,穿什么?”

    卡特琳娜吃吃地娇笑。“你当我傻啊,现在我已经明白钱的用处了。你是布雷西亚公爵,钱对你还有什么意义?”

    我作出无奈的表情。“小姐,我现在是一名落难的公爵,没钱可是不行的。”

    “主人……”身后传来剑奴迟疑而且略带伤感的声音。“鉴于现在的特殊状况,我已经打算过几天正式退出炎龙佣兵团了。只是带朋友来享受几天免费的服务还没什么,如果现在向炎龙佣兵团提出三千枚金币的要求,会被炎龙佣兵团视作恶意行为。或许以后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尽管卡特琳娜象八爪鱼一样紧紧地缠着我,不过我终于还是以无上的毅力保留了相当程度的理智进行思考。

    佣兵团的实力再怎么强也有个限度,除非是被逼到了绝路,否则佣兵团是不会与国家进行对抗的。不过不必要的麻烦确实应该尽量避免。

    “兰……剑,你在干嘛?”卡特琳娜那充满诱惑的声音再一次在我的耳畔响起。

    “我得想个绝妙的好办法:既能得到那三千枚金币,又不至于惹出麻烦。”

    “那你想出来了吗?”小魔女慵懒地打了个哈欠。“想出办法我们好快点睡觉。”

    除了用言语挑逗之外,小魔女还用肢体语言对我发出强烈的信息,弄得我心猿意马。

    在思维变得恍惚之前,我总算勉强从众多的思绪中找出了一个确实是“既能得到那三千枚金币,又不至于惹出麻烦”的办法。

    “剑奴,你还是去领钱吧。我想出办法了。”

    剑奴闻言准备退出房间。然而在退出门口的那一刻,剑奴转过身来迟疑地问道:“主人,您可以告诉我那个办法吗?”

    第五章

    大帝麾下出身于高级贵族家庭的直属家臣相当少。

    很多人甚至这样认为:至少大帝在鸠格市确认家臣排位时,其直属家臣中真正的上位贵族只有多明戈.马耐斯一人。

    马迪尔.哈伯出身于下位贵族家庭,而海若.史麦尔是一个子爵家族的庶出子弟,甚至用出身贫寒来形容也不为过;大小卓索图和皮耶德.康迪分别是草原边缘族人和特姆比斯特人,通常也不被看作是出身于高级贵族家庭;克洛斯、阿拉卡、夏默和拉库里,在臣服于大帝之前则是完完全全的平民身份。

    兰丝.艾尔科霍尼克之所以不被算在其中,是因为他的魔导师身份——在爱克斯大陆,魔导师受尊敬的程度甚至超过了公爵,因而艾尔科霍尼克候爵的贵族身份反而常常被人们所遗忘。

    其实,除了多明戈.马耐斯和兰丝.艾尔科霍尼克之外,大帝麾下还有另一名出身于高级贵族家庭的家臣:拉西斯.维克。

    ——摘自《拉西斯.维克传》

    当剑奴一脸平静地回复说已经成功完成任务时,我明白恒炎村战役已经胜利在握了,于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离开。

    骑着小火或猞猁去任何地方都是极为方便迅捷的,可是我和卡特琳娜现在闲着也是闲着,便花了二十枚金币的高价向农家买了一辆牛车,慢悠悠地向苏库市的方向走去。

    买牛车的时候,我向剑奴抱怨牛车居然那么贵,结果剑奴的解释倒使我意外地了解了塞维尔缺少骑兵的真正原因。

    事实上,想要成为一个成功的佣兵,在能够熟练掌握某种技能的同时往往还需要涉猎别的领域。某些情况下,经验丰富的佣兵常常会需要在弓兵、步兵和骑兵的角色之间进行转换。当然,大多数佣兵即便是骑上马,其本质也只不过是骑着马的步兵,离骑兵的标准还远得很。但是这些佣兵的骑术并不赖,也就是说,只需要提供足够的马匹并加以一定的训练,大多数塞维尔战士都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被训练成为合格的骑兵。

    和其他的内陆人一样,塞维尔人同样瞧不上大草原上所盛产的体格较为矮小的伊桑马。伊桑马虽然忍耐力极强,只需要青草和饮用水就足以存活,它甚至可以在只有极少食水的情况下进行长途奔跑。但是伊桑马的短途冲刺速度以及负重的能力,限制了伊桑马成为贵族骑士所钟爱的坐骑——当然,矮小的身材同样也是伊桑马不受贵族骑士欢迎的原因之一。

    高大强健的战马价格总是相当昂贵的。由于特殊的军民比例,塞维尔的食物价格比起其他国家总是高出很多。骑士们通常用燕麦这种饲料来饲养战马,因而导致饲养战马的费用高得可怕。从某个方面说,饲养费比购买战马所需的费用更令塞维尔人难以承受。

    如果能够让亚斯伯爵登上护国大将军的位置,亚斯应该会投桃报李。就算亚斯伯爵成为护国大将军的过程中没有受到布雷西亚的暗助,想要扩张塞维尔的疆域,与其他国家合作同样显得非常必要。由于历史的原因,三大强国都不愿意见到塞维尔的堀起。又由于地理的原因,塞维尔公国最适合的合作对象显而易见是布雷西亚。

    塞维尔虽然是佣兵之国,但是他们的兵种结构并不合理。

    缺少骑兵自然是一项劣势。虽然训练有素的步兵可以抵挡骑兵的攻击,但是步兵想要攻击骑兵部队却非常困难。由于凯森的关系,布雷西亚军队中的骑兵比例相当高。等凯森从大草原凯旋而归,布雷西亚国内的骑兵比例更是高得惊人。如果能够说服塞维尔人放下身价骑上凯森从草原上带回来的伊桑马,那么布雷西亚与塞维尔的联军之中,将拥有令世人震惊的骑兵部队。

    另一方面,由于塞维尔相当缺少魔法师,在大型的战役中会相当吃力。而布雷西亚魔法师在军中的比例虽然并不是特别高,但是西西王是某个特姆比斯特人的族长。几乎每个成年的特姆比斯特人都可以视为一名只注重攻击的魔法师,这样算起来,布雷西亚的魔法师也算是富余。所以说,与布雷西亚进行军事合作是塞维尔最佳的选择。

    历史总是有着惊人的巧合。刚与卡特琳娜认识时,也是与她共坐着牛车。当然,两次的情况略有不同。上次是孤男寡女独处,而这回却有剑奴、小火和阿呆破坏我与卡特琳娜之间旖旎的气氛。还好小火进阶后便被视作成年,那只母火焰狮子已经安心地回魔界了。要不然,我和小魔女的周围就有四个气氛破坏者了。

    “老公……”

    小魔女甜腻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这种甜腻得可以令人的骨头都发酥的声音,对男人而言是一种特别的享受。更何况这两个字所代表的含义,更是将我刺激得神魂颠倒。

    虽然正在一条通往塞维尔首都的大道上,但是受到那样的刺激,我实在是忍不住了。好在时间还早,况且小火和阿呆总是在牛车附近嬉戏疯闹,普通人根本不敢出现在牛车的附近。原本还觉得带着小火和阿呆有些惊世骇俗,现在我却满意极了。沾小火和阿呆的光,我可以毫无顾忌地对小魔女上下其手。

    “什么事啊,老婆?”

    “别摸,人家好痒。别这样……”卡特琳娜躲闪着我的魔手,却在声音中带出更加性感诱惑的鼻音。“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去苏库市。”我毫不疑迟地说道:“恒炎村战役以罗德曼家的完胜而告终。我想罗德曼家过不了多久就会进京。我们去在苏库市等着他们。”

    卡特琳娜的声音里增添了一点危险的味道。“你老实交待,为什么帮罗德曼家?是为了浣熊吗?”

    “不是!!”我坚定而又迅速地否认。虽然卡特琳娜称呼蒂丝的方式令我不太适应,可是我却没有胆量为之辩护。“我之所以打算帮罗德曼家,是因为你安丽丝姐姐决定支持罗德曼家夺取塞维尔的护国大将军。”

    “安丽丝姐姐决定支持罗德曼家啊?我去见布雷西亚的时候她什么都没跟我说呢。”卡特琳娜小巧的鼻子微微皱了皱,神情颇有些无奈。“那好吧,我们去苏库市等着。看情况帮罗德曼家一把。”

    得到卡特琳娜的首肯,我发自内心的高兴,觉得身体一下子都轻了许多。关于蒂丝的问题,我越是解释,小魔女就越是撒娇,醋劲也越大。如果不是借助安丽丝这个盾牌,我恐怕很难安然渡过难关。

    接下来的旅程中,我开始后悔自己的决定。上次与卡特琳娜共坐牛车的那段旅行确实是一段无比惬意的浪漫之旅,但是我不该对旧梦重温怀有太大的希翼。剑奴坐在牛车前负责驾驶不说,而小火和阿呆还时不时跑到牛车附近玩耍。虽然卡特琳娜这个娇娆总是逗得我欲火高涨,可问题在于我的脸皮还没厚到敢与卡特琳娜就在大道上真个销魂的地步。想想与安丽丝新婚燕尔的那段日子,那个幸福啊……

    与前者呈鲜明对比的是,与卡特琳娜的这段旅程中,我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不停地轮回。在晚上进入旅馆住宿时,我便进入了幸福的天堂;可是到了白天,而且通常是整整一天白天,我又觉得自己似乎坠入了地狱的深渊。在天堂和地狱之间徘徊的感觉固然相当刺激,但同样也极为痛苦。

    不知是经过兰仆改造后缘故还是杀神剑的影响,我的精力总是极为旺胜——哪怕前一天晚上只休息一小会儿;而卡特琳娜身为影剑士,其恢复能力是普通人根本无法想象的。旅程中小魔女近乎疯狂地放纵自己,不停地挑逗我。然而最糟糕的问题在于:小魔女将我刺激得血压狂升,鼻血真流,可是她却固执地守护着那最后一道底线。要知道,如果一名神志清醒的影剑士如果不肯做什么事,是没有人能够强迫她改变心意的。欲求不满的我倍受煎熬。早知如此,我真不该选择坐着牛车去苏库市。

    世上毕竟没有后悔药吃。牛车缓缓地行进在比兹堡通往苏库市的大道之上。虽然大道两旁焕发着嫩绿的春意,而牛车上也同样一片春色无边的旖旎情景,但是我的世界却总是恍恍惚惚地旋转着,翻滚着,在天堂与地狱的夹缝间迷迷胡胡地游荡。

    这段旅程让我真正理解了什么叫做“痛并快乐着”,这种感觉或许有享受的意思在里面,但又绝对不应该仅仅用享受来形容。不过生性乐观的我总是可以找出让自己感觉好一些的办法。只要一想到塞维尔的第一杀手现在正坐在牛车前为我们驾车,而且在白天总是受到各种荒唐声音的刺激(或许可以说是折磨),晚上又必须忠于职守守护在我们的屋子外面,想必剑奴在这段旅程中已经理解了“郁闷”的真正含义吧。

    对于从来没有去过而且不知道具体距离的地方,人们的感觉总会比事实更为遥远。因为人们总是下意识地估计剩下的路还有多远,什么时候才能够到达。但我却不同,因为这段旅途中,我根本就没空去思考诸如距离以及时间之类问题。

    抵达塞维尔的首都苏库市时,剑奴长长地抒了一口气。

    剑奴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什么傲气,不过他确实是个很有傲骨的家伙。剑奴在臣服我之前至少承受过四次七级痛疼。

    那是什么概念?!虽然从来没经历过那种五马分尸的痛苦,但是只要想象一下那种情景我都会不寒而栗。别说是承受那种剧痛了,即使只是受到确切的威胁,搞不好我也会投降。剑奴虽然最终被迫臣服于我,可是在我看来他仍旧是个坚毅的勇士——毕竟我施加的手段太过残酷。

    对于这样一个身无傲气内怀傲骨的汉子,虽然名义上他是我的奴隶,不过我并没有在他的脸上或额头上刻下奴隶的记号。与乔和凯森不同的是:当初买下乔的时候他便成为了我的家臣;而凯森的身份太特殊,另外,凯森恐怖的实力也使我根本没产生过在他额头上刻字的念头——万一把凯森给惹恼了,说不准他会把我强行按在地上,然后在我脸上写下诸如“凯森的主人”之类的字。

    剑奴虽然出于杀手的本能生性低调,但是由于他的名头太大,认识他的人确实不少。如果说有什么比马车夫更令剑奴难堪的身份,那便是驾驶着寒碜牛车的牛车夫。可惜卡特琳娜没有多余的面具了。正如安丽丝所说的那样,即便在神魔两界中那样的面具也是非常珍贵的。据卡特琳娜说,她自己只拥有两张女性的面具,其中一张还慷慨地送给了安丽丝。给我的那张面具,是从我大舅子那儿强行勒索出来的。

    当见到苏库市的轮廓时,我宣布放弃牛车步行入城。剑奴清秀的脸上溢出感激之色。由于塞维尔的第一杀手成了别人的奴仆太过惊世骇俗,因而我要求在回到布雷西亚前,剑奴暂时恢复凯尔的原名,剑奴称我为剑先生,称卡特琳娜为剑夫人。

    犹豫了一下,出于同样的理由,我还是诵读了咒语将阿呆和小火送回了魔界。虽然我已经不象最初到达塞维尔时那么害怕暴露身份,但是决定权毕竟掌握在安洁儿的手里,况且她确实给安丽丝下了蛊,还是不要太过嚣张为好。

    卡特琳娜听到那种称呼似喜还嗔。她先是娇嗔着要求剑奴称自己为剑小姐,可是随即又觉得剑小姐似乎应该是剑先生的女儿。最终只得欲推还休地接受了这个称呼。

    我们进城时居然没有遭受任何盘查。守城的士兵们除了对明显带有大宗货物的商人收取进城税之外,对其他的人丝毫不感兴趣。为此我不由地向剑奴提出疑问,他的语气中颇有一些自豪。想想剑奴说的似乎也有道理。有泰坦战士守护的城市,会有谁不自量力去闹事呢?

    进入城市后,我发觉苏库市的繁华程度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

    亚斯伯爵是塞维尔北方领主中实力最强的贵族,可是作为主城的比兹堡却小得可怜。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以为塞维尔的首都苏库市会比鸠格市小很多。可是进入苏库市之后,街道上店铺如林的情景令我惊讶不已。

    虽然和科洛斯比起来略有不如,但是这种繁华景象至少并不比一年前的沙丝那亚逊色。鸠格市的繁华程度与苏库市简直没得比。

    卡特琳娜进入苏库市后就开始兴奋起来。不过我对此早有心理准备。伊莉、卡特琳娜或是安丽丝,只要见到繁华的大街全都会兴奋的。我将这种情况称之为美女逛街综合偏拗症。

    不过这次的情况显然有些特殊。苏库市的街道虽然看起来繁华,但是各个佣兵团的办事处和铁匠铺加起来超过了门面总和的七成。再除去主道两旁随处可见的武馆,女孩子最喜欢的服饰店、鞋店、珠宝店、小饰物店竟然少得可怜,卡特琳娜不免兴致大减。可是我对苏库市这种奇怪的景象颇为好奇,小美人只好嘟着嘴陪我继续闲逛。

    除了苏库市超乎意料的繁华之外,另一件事则更是令我吃惊。苏库市大街上的情景与其他地方绝不相同。在人群中,总是可以隔三差五地看见矮人、精灵,甚至还有兽人。我虽然不是一名旅行家,但是到过的地方确实不少。苏库市大街上这种不同种族融洽相处的现象,我从来没有在别的地方见过。

    虽然自己是人类,但我还是必须承认:人类有很大的劣根性。

    就武力而言,矮人和精灵远远超过人类。任何一个成年矮人的战力都不逊于普通的剑士,而矮人天生的魔抗力又是人类魔法师所非常头痛的事;精灵的弓箭技巧远远的超过人类,一名优秀的精灵射手甚至可以射中四百米以外的兔子。

    可是与贪婪狡诈的人类相比,矮人憨厚朴实,而精灵们又过于热爱和平和生命。自神魔大战之后,矮人和精灵在与人类打交道的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亏。到了后来,往往某个地方的某个人做出了伤害矮人或精灵的事,那么这个地方就很少会再有矮人或精灵出现。

    我想,苏库市不同种族融洽相处的现象或许与塞维尔的护国战士有关吧。泰坦巨人同样也不是人类,但是泰坦巨人在塞维尔却被看作神灵。相当重视个人战斗力的泰坦人自然欣赏矮人和精灵甚于人类。以泰坦人作为守护神的塞维尔,将泰坦人的意念作为法律也没什么稀奇的。

    虽然卡特琳娜的绝色比大街上所有的女性精灵更为漂亮,但我并没有因此而失去欣赏美女的兴趣。如果不是卡特琳娜正环着我的手臂并且依偎在我肩头,我怀疑自己在大街上同时看到那么多漂亮的精灵美女可能会滴下口水。要知道,欣赏一棵树木和欣赏一片森林是有区别的——无论那棵树木有多么的好。

    “森林”的风景真是赏心悦目啊……

    在欣赏美丽精灵的同时,我也欣赏着苏库市街道两旁难得一见的建筑风格。

    苏库市是一座极有特色的城市。神魔战争结束后不久,爱克斯大陆上的不同势力为了生存或是发展而爆发了连绵不绝的战争。在一千四百年的漫长历史长河中,有几次大的战乱几乎波及了整个大陆。一些国家因此而灭亡,而一些新的国家在原有的土地上将原先的国家取代。唯一延续至今的只有塞维尔和科洛斯。在苏库市的街道两旁,我们甚至能够看到堪称古迹的建筑物——更令我惊奇的是:这些古老的建筑物仍旧有人在居住。

    卡特琳娜对于这种纯粹逛街不逛商店的行为终于感到厌烦了,她不停地嘟囔着,向我表达着要求休息的要求。说起来这个理由真是逊毙了,影剑士逛一会儿街会感觉累?

    不过对于卡特琳娜这个小魔女的要求,我向来是不敢怠慢的。

    我从来没见过卡特琳娜这个小妮子身上带过钱,而我的身上也只剩下几枚金币了。好在剑奴显然对苏库市相当熟悉,有难题让他解决应该不会错。

    听到我的吩咐,剑奴瞪大了眼睛,脸上的表情象是又一次遭受了痛疼蛊的折磨。“既高档又便宜的旅馆?!”

    我心安理得重重地点头。“我可是一名公爵呢,因为特殊的情况不能接受国宾的待遇已经够可怜了,不住高档的旅馆怎么行呢?可是我身上没钱了,付不起太多的钱。”

    剑奴发觉我完全不能理解羞愧的含义,不禁露出一种处于噩梦之中而无法清醒的表情。

    反正已经被鄙视了,我也就毫无顾忌地说出了此刻心中最大的愿望。

    “如果你能够找到一家高档而且还不收钱的旅馆,那自然更好。”

    第四章

    大陆历1419年2月12日,虽然仍旧是乍暖还寒时候,但塞维尔公国的人们已经依稀可以听见春天女神的脚步声了。生命力极为顽强的野草急不可待的从冻土里钻了出来,为荒原增添了朦朦胧胧的春意。一只小鸟站在绽放出些许绿意的杨柳枝头,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它的注意力突然被天空上一些奇怪的东西所吸引,甚至忘记了继续为春天女神所创造的奇迹唱赞歌。

    杨柳树下,亚斯伯爵同样出神地注视那些飞翼。半响,他疑惑地问道:“斌,我知道你不会令我失望的。可是仅凭这二十只飞翼便可以帮助我征服整个塞维尔吗?”

    “确实如此,伯爵大人。布雷西亚的朋友依靠飞翼部队在十分钟内就完全摧毁了德鲁戈家以及其他一些小领主家战士的战斗意志,而且自身毫无伤亡。”

    斌的脸上带有一丝似有若无的笑容。“罗德曼包围网的主力在恒炎村集中,正好方便我们聚而歼之。不过这次苏哈伯爵意外的臣服,应该可以减少更多不必要的牺牲吧。”

    亚斯伯爵的眼神中仍然含有一丝疑虑。飞翼在布雷西亚护国战争中首次出现在战场上,其作用多半只是用来是侦察。怎么突然间就变得那么厉害了?出于对军师习惯性的信任,亚斯伯爵没有再说些什么,而是将注意力投向对面的敌军。

    这时,一名罗德曼家的使者骑着马飞快地从联军阵地中出来,奔向亚斯伯爵所在的位置。两公里的距离对于骑着骏马的骑兵来说不算远。使者很快就来到亚斯伯爵的面前。

    使者的脸色不是很好。“主公,以拉伊家家主为首的联军将领不肯接受我们的和平协议。拉伊家家主托里玛伯爵大骂德鲁戈家主不讲信用,与他们结盟是假,偷偷与我们家联合才是真。那些自愿前去劝降的比兹堡战役降将,全部被他们扣留了。”

    “哦,我知道了。你下去吧。”亚斯伯爵眯着眼睛看着敌军阵地的动向。如蚁般或奔或立的士兵们已经穿戴好了铠甲,握紧了泛着阵阵寒光的兵器。这一切,令这初春的上午充满了沁人心骨的丝丝凉意。

    亚斯伯爵皱起了眉头。“这样一来可就麻烦了,难道说这场战斗真的无法避免了吗。既然友军如此强大,要不我们先撤出恒炎村以示诚意?”

    斌微微摇头。“伯爵大人,来不及了。您观察敌军的旌旗,已经有些细微的变化了。也许敌军正在作进攻的准备呢。如果我军此时后撤,士气大落自不待言。如果敌军强行追击,我军也许会遭受相当大的损失呢。”

    “哼!已经从那些降将口中知道了飞翼部队的厉害,并且亲眼见到了飞翼,居然还不死心!”斌的语气变得稍稍有些阴冷。“用干戚以济世本就是万世不移的真理。德鲁戈家因为遭受重创而臣服,托里玛伯爵此刻却仍旧不信。也罢,既然不见棺材不落泪,我也只好成全他了。”

    “这一战必须毫不留情,在军事上树立我军无敌的形象。”斌看了眼自己辅佐了十年的对象,暗自叹气。与亚斯伯爵已经相处十年之久,对他的性格已经基本了解。亚斯伯爵大体上还不错,就是有时候会有些妇人之仁。这样的性格守成倒也罢了,在乱世之中争雄却不太合适。如果不是当初病倒而被出国历练的亚斯所救,如果不是亚斯伯爵对斌基本上是言听计从,斌或许早已离开罗德曼家了吧。

    见到亚斯伯爵皱着眉还想说什么,斌冷哼一声:“只有施展铁血的手段,才能使敌人闻风而降。那样一来,想要成为塞维尔护国将军就会容易得多了。”

    亚斯伯爵长露出悲天悯人的表情,长叹一口气。“这次敌人联军人数一万九千有余,而我军才一万一千人。所谓杀敌一万,自损三千,不知道这场战役结束后罗德曼家又会增添多少孤儿寡母呢。想要成为塞维尔护国将军,为什么一定要流那么血呢?”

    斌丝毫没有配合亚斯伯爵一起多愁善感的兴趣。他命令道:“传令兵,传令下去。准备作战!”

    虽然斌的命令有越俎代庖的嫌疑,但是罗德曼家中的人都已习惯了。传令兵毫无疑义地接受了斌的命令,向目的地跑去。

    “伯爵大人,我们也回到本阵上去吧。也许过不了一会儿,敌人就会发动总攻了。”

    当亚斯伯爵和斌双双回到本阵不久,亚斯伯爵尚未来得及喝完一杯热茶,罗德曼包围网联军就吹响了恒炎村战役的号角。

    “呜……苏……”的嘹亮号角声划破了二十天来默契的沉寂。几乎与号角同时响起的,还有那雄壮的军鼓声。稀疏的树上正在歇息的老鸦鸟雀被惊扰起来,在半空中盘旋呱噪。雀鸟抱怨的呱噪声在响亮的军乐声中,显得那么微弱无力。

    在塞维尔的内战中大多数战役都是围绕攻城与守城展开的,骑兵的作用相对较小。而且塞维尔公国并不产马,要想成为一名骑兵,几乎只有贵族才花得起那笔高昂的费用。由于塞维尔公国特有的体制,即便是势力相当大的贵族,其直属战士也并不是太多。因而在塞维尔公国,只有很少的大贵族才拥有成建制的骑兵,而且骑兵建制通常并不超过一个大队。

    因为这样的原因,发动进攻的罗德曼包围网联军的战士们以步兵为主。正如塞维尔几乎没有成建制的骑兵一样,长矛兵这一兵种在塞维尔基本上同样也看不到。罗德曼包围网联军的步兵们拿着各式各样的刀、剑、战斧、钉锤、链枷等武器,而另一手则通常都拿着一面盾牌。虽然塞维尔人的兵器并不统一,但是盾牌的样式却基本相同。这些盾牌一般是用几层结实的木板做成的,用钉子把它们钉在一起,外面覆以皮革,边上还包着一圈金属。盾牌的中央还有用金属做成的一个突起,可以用来弹开敌人的刀刃。

    拉伊家家主托里玛伯爵是个性格非常极端的人,在仇视罗德曼家的方面,甚至达到了精神失常的程度。不知出于什么方面考虑,作为联军的总指挥,托里玛伯爵在两翼配以了一定数量的骑兵。如果能够发挥骑兵的冲击力以及高机动机,骑兵这一兵种是绝对克制普通弓兵的。

    然而罗德曼家的弓兵们占据着坚固的防御阵地。另一方面,进攻方两翼的骑兵是临时组建起来的。骑兵们来自不同的领主麾下,相互之间还没有相互熟悉和信任。

    骑兵们以非常松散的阵型向两翼的弓箭手阵地冲去。虽然这样的阵型无法完全发挥出骑兵强大的冲击力,不过却可以使骑兵避免遭受罗德曼家魔法师“特别”的照顾。

    在战场上魔法师最常用的魔法是火球术,它的射程虽然远远超过弓箭,但是准确性却相当差。即使是高级魔法师,也不敢宣称可以使用火球术击中急驰中的骑士。火球术击中目标或是落地后会产生爆炸,根据施法者法力的高低,爆炸的半径也不尽相同。如果战士之间的距离超过了十米,一旦火球没有准确击中目标,那么这个火球就很有可能白白浪费掉。在魔法师相对缺乏的情况下,没有哪个指挥官愿意浪费魔法师宝贵的魔法力去攻击速度较快、阵型却又过于松散的骑兵部队。

    两翼的骑兵虽然没有遭受魔法的攻击,可惜他们的人数毕竟太少。罗德曼家左右两翼的弓箭手都超过了一千五百人,而攻击方每翼的骑兵只不过是防守方人数的五分之一左右。能够拥有马匹的塞维尔贵族不会吝啬在铠甲上的花费,可是他们的坐骑正如所有的战争一样,无法摆脱成为了弓箭手首选攻击目标的悲惨命运。

    拿左翼为例,两百米的距离内一共倒下了超过两百匹马。随着马匹倒下的骑士中虽然只有不到五十人丧失了性命,但是失去了马匹的骑兵显然无法再攻击弓箭手的阵地了。在箭雨的蹂躏下侥幸冲到弓箭手阵地前面的不到一百名骑兵,却面临着更大的难题。在这个时候他们才发现弓箭手的阵地前面居然有一条隐蔽的壕沟,这就使得超过了四十名骑兵在几秒钟内丧失了性命或者至少是丧失了行动能力。历经了两种苦难的骑兵想要攻击弓箭手,就不得不经历第三种苦难——大量削尖的木桩摆在面前——即使是最勇猛的战马也不可能跃过这种可怕的障碍物。

    就这样,左右两翼的骑兵攻击彻底失败了。跟在骑兵身后主要由骑兵们的仆从所组成的两支步兵部队在弓箭的射程外开始停滞不前。这支步兵部队既没有厚重的铠甲,也没有能够使他们迅速冲到敌人面前的战马,而且在人数上也处于绝对的劣势。由于以上的原因,两支侧翼的步兵指挥官不约而同停止了冲锋。他们粗重地喘着气,除了紧张而绝望地注视着敌方弓箭手的动向,什么也不能做。

    不过,中央的步兵却出乎意料顺利地攻到了敌方的阵地前,并且与对方展开了激烈的厮杀。交战的上空不时有响彻云霄的爆炸声响起,那是魔法火球与结界撞击的结果。为了生存,钢铁制成的兵器频繁地挥击碰撞,发出让人齿酸的摩擦声。双方的交战人员都在竭力保持队型的完整,阵线上响起一片从盾牌上传出的噗噗闷响。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攻击都能够被盾牌成功地挡住。鲜血激扬四射,象跳动的音符般落入泥土之中,接着又被更多的鲜血所覆盖。惨叫声、呐喊声和求救声刺激着士兵的神经,然而这种毫无美感的厮杀却仍旧固执地持续着。

    与神态轻松的斌不同,同样在山坡上骑着高大坐骑的亚斯伯爵显然没有那份闭情逸致。虽然从阵地上传来的的喊杀、兵器交击、人或马垂死的惨叫交织在一起的声音对久经沙场的亚斯伯爵来说绝对称不上陌生,但是他此刻的神态明显略带不满。

    “军师,你坚持从布雷西亚借兵,我同意了。可是现在你为什么不派那些布雷西亚的军队加入战斗?你不是说他们的战斗力极强,可以轻易击败敌人联军吗?你所说的那个什么最厉害的飞翼部队只是从天上射了几箭,对敌人造成的伤害根本就不算什么。你看,在正面的战场上我们并没有占据真正的优势呢!”

    “我办事,您放心。胜利女神是绝对站在我们这一边的。”斌以洞悉一切的沉着的语气安抚着亚斯伯爵。“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我会让布雷西亚友军在最佳时机出击的。”

    “那个托里玛伯爵虽然精神失常,不过他确实有些小聪明或者说是运气。他竟然在听到比兹堡的战例后,这么快就想到了对付飞翼部队的办法。”斌指着敌军解释说:“您瞧敌军中没有人穿戴魔法师专用的魔法袍,飞翼部队暂时无法判断攻击目标。飞翼部队的神秘武器数量有限,不能随意浪费。”

    “不过,这一战敌军士气并不高,而且他们的进攻方式显然有致命的缺陷。凭我们自己的部队已经足以击败敌军了。在战斗胜利后,我们再借助魔卫和狼牙部队的力量,强行追击逃跑的敌军。那样一定可以最大限度地杀伤敌方的有生力量。”

    斌矜持地一笑。“伯爵大人,其实此战即使没有友军的帮助我军也可以取得胜利。必胜的理由有三。”

    “毕竟与罗德曼家有切肤之痛的只有相邻的拉伊家而已。当比兹堡的降将向敌方首领讲述失败的经历后,敌方联军内部必然会产生不和谐的声音。内部都不能团结一心,怎么可能在战斗中取得胜利呢?此为其一。”

    “我军新胜,且有强大盟友相助,士气高昂;而敌军计谋失败,盟军重要成员德鲁戈家已向我家投降,士气低落。此为其二。”

    “对付同样由轻、重步兵实施的协同攻击,防御者拥有进攻者无法比拟的防御作战的优势。此为其三。”

    亚斯伯爵皱着眉说道:“虽然如此,可是放着强大的友军不用,我总觉得有些怪怪的。”

    斌神秘地一笑。“将友军暂时冷藏有利有弊,不过我认为利显然大于弊。完全依靠友军的力量而登上护国大将军之位,那么罗德曼家对布雷西亚的依赖性就太大,将来在外交中会非常吃亏。再说,以我军自己的力量打败对手,也可以展现罗德曼家强大的军事实力,促使处于观望的领主投向我们。”

    斌一边说话一边仔细地观察着战场的情况。向亚斯伯爵解释完之后,他点点头,嘴唇掀动了一下。“嗯,是时候了。”

    说完,他神态自若地命令身旁的卫兵升起预定好的红色旗帜。

    正当双方徒步士兵们相互厮杀之时,当罗德曼家两翼的指挥官看到预定的旗帜升起来后,便率领着弓箭手们走出了阵地。

    弓箭手们向前逼近,从左右两侧快速地向敌人两个翼侧犹豫不决的仆从步兵发射弓箭,迫使这些胆气已灭的仆从士兵退回,与中央集团主力挤在一起。由于前面的士兵不能向前挪动,而同时两翼的部队赶在对方箭雨到来之前向内退缩,这种过于拥挤的情况导致中央的联军士兵产生了一定的混乱。如果处于这种不利局面的不是英勇善战的塞维尔人,恐怕联军部队早已溃败了吧。

    虽然托里玛没有好的办法解决罗德曼军两侧的弓箭手,但是他专门为此而留下了超过兵力总数三分之一的预备队。联军的总指挥托里玛伯爵看到对方的弓箭手走出阵地时不但不惊慌,反而有些高兴。他赶紧命令剩余的部队分成三个部队。两侧的部队攻向离开了坚固阵地的弓箭手,而中路的部队则由托里玛伯爵亲自率领。

    当罗德曼包围网联军的预备队出击时,陷入苦战之中的联军士兵看到主旗的移动,不由士气大振。他们纷纷欢呼呐喊。

    “总指挥官过来了!”

    “本阵出击了!”

    “冲啊!”

    “杀啊!”

    这种局面的变化在斌的算计之中。斌早已派遣狼牙部队迂回到敌方的右侧。敌军右翼的部队即将面临两个方面的攻击,其处境将是非常艰难的。至于敌人左翼的部队,则将要承受魔卫强大得近乎可怕的攻击。斌相信,魔卫部队可以轻轻松松完成穿凿战术。经受穿凿战术蹂躏之后的塞维尔人或许还能会剩下一丁点战斗意志,但是这点士气并不足以支撑他们冲到弓箭手的面前。

    然后托里玛伯爵没有想到,斌同样也没有想到,异变突起。魔卫部队刚刚按预定的计划到达罗德曼军的右翼时,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咆哮声,一个地狱烈焰从天而降落在了联军的左翼部队中。紧接着,又是一声怒吼。对联军左翼士兵来说,幸运的是第二个地狱烈焰被及时醒悟的魔法师以结界抵挡了。然而不幸的是,在他们的视线中,出现了两只魔兽。一只魔兽长着双翼,似乎被什么给激怒了,狂吼着朝着联军左翼的一个魔法师飞去。另一只魔兽虽然只是在地上跑,而且在它的身上还有一个人,但是它的速度并不比飞行中的魔兽逊色多少。

    在许多联军士兵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之前,那一人两兽的奇怪组合已经闯入了联军左翼的部队之中。

    这个组合对联军的左翼造成了相当大的破坏。组合中的人是塞维尔人连做梦都想不到的绝世美女。如果不是因为那名美人毫不留情地对联军士兵进行杀戮,或许会有数以百计的贵族或骑士愿意匍匐在那名绝色美女的脚下,请求成为她的骑士。

    美女骑着的魔兽被一些见多识广的塞维尔人认出,那是一头极为罕见的猞猁。或许是因为美女面前没有一合之敌,那头成年猞猁完全无法表现出它肉体的强悍。猞猁只好象感冒后不停地打喷嚏那样,不间断地咆哮着并且施展着例如流星火雨、连株火球之类的魔法。空中飞行的那只魔兽则没有人认得出来,任凭在场近两万名见多识广,曾经身为佣兵走遍世界各地的人也认不出那是一只什么样的魔兽。这只魔兽的战果在奇怪的组合中显然是最少的。不过如果以平均质量而论,这只飞行的魔兽显然对目标的选择上最为严格。凡是施展了结界防碍了它的魔法师,全都没有逃过这只小心眼的魔兽的报复。

    令人庆幸的是,这个奇怪的组合在成功的吸引了战场上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之后,又从联军左翼部队的包围中杀出了重围。似乎这个奇怪的组合只是想惹一惹麻烦,然后再体验一下逃之夭夭的感觉。

    当很多人还在回想刚才发生的荒谬绝伦的事是否是幻觉时,冲在最前面的联军总指挥托里玛伯爵却遭受了致命的一击。一名穿着拉伊家传令兵的士兵突然靠近托里玛伯爵,当托里玛以及他身旁的近卫感觉不对劲时,那名身装传令兵服装的士兵已经成功地将利剑刺入了托里玛的左胸。同时遭受袭击的,还在那张联军的帅旗。军旗的旗杆被拦腰折断,失去依托的绸缎旗帜翩然坠落在掌旗兵身边。

    刺客并没有干脆利落地将托里玛伯爵刺杀。然而那名刺客之所以不立即令托里玛伯爵的生命之光熄灭,并非出于什么怜悯。刺客的目的只是为了让伯爵身旁的侍卫赶紧护卫伯爵并浪费点时间了解伯爵的情况,以便自己趁着混乱安全逃脱。从留在伯爵胸膛上利剑的位置看,伯爵能够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托里玛伯爵被侍从们小心翼翼地扶到地上。他在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用他那漏着气的嗓子含糊不清地绝望诅咒着:“苏哈……,临死前我将所有的仇恨都转向你!……我诅咒你!……就算你跟随胜利者的一边,但是你背叛盟约……这样做必遭天谴!”

    托里玛伯爵临死一刻或许是随口的一句话,或许是早已清晰地认识到。总是,他确实说对了:苏哈伯爵的确站在了胜利者的一边。

    罗德曼包围网联军在战术上就已经处于了下风。随后,联军总指挥的意外被刺,更导致了联军处于雪上加霜的痛苦情况中。

    当比兹堡战役的降将向联军首领述说罗德曼家强大的战力后,当使者阐明罗德曼家只是希望令塞维尔统一起来以便抓住大好时机向外扩张,联军的首领们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分歧。

    联军总指挥官的意外丧生导致了战争天平发生了迅速而明显的倾斜。一些眼见局势不妙的领主开始下达撤退的命令,而一些对罗德曼家态度较为强硬的领主却仍旧大嚷着“进攻”!本来就已经产生混乱的联军的队伍顿时崩溃了。

    那种混乱的程度,即使是曾经身为佣兵参加过无数战役,战争经验极其丰富的塞维尔人也未曾见过或是听说过。联军中由于过于拥挤而互相践踏至死、挤压至死的人数,甚至超过了被罗德曼家战士所杀死的人数。某些地方尸体堆积的高度甚至超过了普通人的身高。

    虽然立场上是刀戈相见的敌人,但不少罗德曼家的战士见到这种人间惨剧仍旧不免面露不忍之色。斌虽然对于战局产生如此戏剧性的变化稍稍有些意外,但是他显然是不肯浪费这种大好时机。斌冷酷地向各部指挥官下达了全线追击的命令。

    虽然恒炎村的战斗从爆发到罗德曼包围网完全溃败只用了大约半个小时的时间,但是整个恒炎村战役结束,却是直到夜幕降临为止。

    军功排名第一的是凯迪.卓索图,他率领部队一直冲杀到敌人的前面,杀伤者不计其数,俘虏一千多人。军功排名第二的是休特.哈伯。狼牙部队将所带的弓箭射光之后,为了与魔卫比拼战果,便挥舞着单手长剑进行追击。当战役结束后,狼牙部队的成员大多手臂酸疼不说,他们的单手长剑钝得几乎失去了刃锋。

    参加恒炎村战役的联军人数有一万九千余人,而战役结束后估计其死亡人数高达九千七百余人,重伤者一千三百,被俘者六千四百。战役结束后,罗德曼包围网的势力几乎完全被瓦解。

    第三章

    我们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斌反而被我们远远地抛在了身后。

    罗德曼家的大军依托恒炎村布置了防御阵地。亚斯伯爵将阵地选在山坡上,两侧有自然屏障,并以自然或人工的障碍物保护弓箭手。这种防御阵地相当完善,足以抵御人数占优的进攻者。

    一行人来到一处相对隐蔽的山坡处。当我从小火的身上下来时,除了剑奴的气息比较粗重之外,小火也哼哼唧唧地大声喘着气。

    卡特琳娜虽然有时候象个不懂事的孩子,但是她对魔兽的了解实在是很惊人。兰仆不在这里,我只好老老实实向小美人求教。

    “小火是怎么回事?”

    卡特琳娜忍住笑。“既然对能量的感觉非常灵敏,那么你应该知道进阶后的火焰狮子并非依靠气系魔法而是凭借肉翼进行飞行。你这么重,小火又那么小,它当然累了!不过等它成年之后,体型会变得很大。乘几个人都没问题。”

    “哦。”我看了眼疲惫不堪的小火,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谁叫它进阶后身躯一下子就变得和白雪差不多大小了呢?白雪没有翅膀,却可以轻松将我和安丽丝一起驮上天空呢。

    我轻轻地抚摸小火的脑袋。“现在抓紧时间休息吧。说不定等会儿会还要参加战斗呢。”

    小火兴奋地吼叫一声,屁颠屁颠地四处乱跑起来。阿呆看到小火自顾自地乱跑起来,连忙跑到我的身旁,用乞求的眼神要求我为它挠痒。好久都没有为阿呆挠痒了,再次为阿呆挠痒时,那种久违的感觉令阿呆快乐得直打响鼻。阿呆的响鼻声吸引了小火的注意力,结果它又重新跑回到我的身边,不停地用身子蹭我。大约它也在强烈要求接受抚摸吧。无可奈何,两只手一下子全都失去了自由。真是糟糕。平时只需要为阿呆或是小火挠几分钟痒就可以满足它们了。可是现在我却已经为它们挠了十几分钟了,它们仍旧坚决不肯让我停下来,害得我的手都酸了。

    失笑,这大约就是魔兽之间的争宠吧。

    以后再也不能成为其它喜欢被挠痒的魔兽的主人了。现在只有两只魔兽,我的双手就已经失去了自由。万一再收一只拥有类似性格的魔兽,那我可真要成为魔兽专用的挠痒奴仆了。

    兰仆说过成为魔兽的主人与爱心值有关,但是具体情况他却语焉不详。对于怎么成为魔兽的主人,我一直都不怎么清楚。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担心地盯着那只母火焰狮子。

    “你干嘛?”卡特琳娜的语气中带有一丝似有若无的忌妒:“你两只手分别被阿呆和小火霸占了,连搂一下我都没空,难道还想为那只母火焰狮子挠痒?”

    我被吓了一大跳,声音也不由地比平时大了许多。“不是!”

    旋即我马上放低声音,以只有卡特琳娜听得到的音量问道:“我只是在担心。你知道认主到底是怎么回事吗?那只母火焰狮子还没有认我为主吧?”

    卡特琳娜看着我担心受怕的表情,得意地窃笑。“魔兽认主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从小就与某人生活在一起,如果与之投缘就会认主。另一种是被人以武力强行制服,待它翻身露出肚皮后就说明它已经认主了。由于小火身为火焰狮子王而且与你的关系特殊,所以小火的母亲虽然没有认你为主,却同样不会伤害你。而且一般情况下它也一样听从你的命令。”

    卡特琳娜的解释令我松了一口气。

    好在小火虽然已经进阶,但是它的年龄实在是太小,可以算作是小儿心性吧。

    当斌等人到达恒炎村时,小火的注意力终于从争宠方面移开,转而投向令它无比困惑的飞翼上。

    小火仰着头,视线随着飞翼的轨迹而变化。它专心致志研究飞翼的模样,象是发现了什么可口的食物一般。小火已经见过飞翼两次了,但是以它的智力,却无论如何也弄不明白:那种没有生命力的东西为什么可以在天上飞行?

    小火虽然对我提供的挠痒服务失去了兴趣,可是我却无法高兴起来。小火看了半天仍旧弄不明白,于是一脸雀跃地想要飞向飞翼。小火进阶后拥有了飞行的能力,显得更加好动了。

    “乖,战斗时要听指挥,不要乱动。”

    我拼命地搂抱着小火的腰,可是它却仍旧不停地扇动着肉翼扑腾着,似乎不愿意给我面子。直到卡特琳娜冷哼一声,小火这才彻底安静下来。

    对于卡特琳娜比我这个主人更具威严这一事实,我有些妒忌。瞧我这个主人是怎么当的?真没面子。

    “看戏,看戏。我们就坐在这里一边看看情况一边聊聊天吧。如果敌人识相就算了,如果他们还要顽抗,我们就加入战斗。”

    昨天的比兹堡战役中,飞翼进行了一次完美的空袭。而这一次,斌却在发动进攻前让飞翼亮相,显然是想发挥其威慑的作用。

    不战而屈人之兵固然是好,可是在战斗之前交战双方通常都是人越多胆气越足。敌人的联军有将近两万人,二十只还没有表现出威力的飞翼能起多大的威慑作用呢?我估计苏哈伯爵投降之后,令斌产生了和平解决争端的幻想。不过苏哈伯爵投降并不仅仅是因为斌说服的结果。在此之前如果苏哈伯爵的军队没有遭受那种可怕的打击,苏哈伯爵会投降吗?

    据我估计,这一战仍旧是以打促和。那个拉伊家的家主多半是联军首领,而且联军中最不愿意与罗德曼家和解应该也是他。既然如此,我就好好帮亚斯伯爵一把。

    别看与前天晚上相比只增加了剑奴和阿呆。可是剑奴是塞维尔第一杀手,阿呆是魔兽之王,况且小火还进阶了,实力大为增加。不过实力不实力的还在其次,仅凭我们现在三人三兽,实力无论多强,正面抗衡仍旧没戏。好在剑奴是塞维尔的第一杀手,传闻他可以于万军之中取其首领首级。此战就借助他的本领吧。

    对于刺杀之道我还真有点好奇。

    “剑奴啊,你是塞维尔第一杀手。可是你的实力只不过是高阶幻剑士,怎么能够于万军之中取敌将之首级呢?”

    剑奴居然露出一丝笑容。“刺杀之道与格斗技并不完全相同。虽然日尊者号称爱克斯大陆第一杀手,但是他其实是凭借自身绝强的格斗技取得那样的名声。在万军之中偷偷取得敌将之首级,却是我蹑踪道场的独门绝技。”

    “是吗?这么说,日尊者的第一杀手之名应该让给你罗?”

    察觉卡特琳娜的语气有些冷,我不由回头看了眼,却看不出卡特琳娜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剑奴真够倒霉的,居然在日尊者的妹妹面前贬低日尊者。

    根据我经验得知,小魔女没有表情才是最危险的。小魔女对我只是出于“打是亲骂是爱的原则”拧一下罢了,但是她对别人可未必管那么多。普通人会泄露怒气、杀意什么的,但是影剑士如果不刻意散发怒气或杀意,旁人根本无法察觉。万一小魔女拨剑砍人,不清楚内情的剑奴搞不好因为措不及防而三两下就被她砍死。

    剑奴连忙摇头。“不会,那怎么可能呢?”

    “在两军对垒的情况下刺杀敌将,我的刺杀技巧或许略微占优吧。但是其它情况下的刺杀,日尊者却绝对是当之无愧的杀手之手。”

    趁着小魔女的嘴角稍稍弯出一条弧线,我赶紧插话。“你如果和日尊者相互刺杀,谁会成功?”

    剑奴讪笑两声。“主人说笑了。与其去刺杀日尊者,还不如自杀呢。自杀至少还可以选择一种毫无痛苦的死法。”

    “十二年前我尚未出师时,曾经为了保护日尊者的刺杀目标而与之交过手。那次与我一共被雇佣的佣兵被日尊者杀死十四人,重伤一人。说起来,我之所以会踏上杀手这条路,还正是因为日尊者的缘故呢。目睹日尊者那种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痕的华丽表演之后,日尊者当即成为了我的偶像。”

    听完剑奴的自白,小魔女差点眉飞色舞地笑出声来。

    剑奴浑然不知捡回了一条命,犹自沉浸在目睹日尊者刺杀过程的回忆中。

    “你既然崇拜日尊者。为什么不学习他的刺杀方式呢?”

    剑奴回过神来,叹口气。“日尊者那种独特的刺杀方式,必须有相应的实力衬托才行。十二年前的那一次行动中,佣兵当中格斗技最高的是一名中阶幻剑士,也是唯一与之交过手而生还的人。不过,在日尊者面前他同样是一招重伤。这些年来我一直有些怀疑,日尊者的格斗技巧应该超过科洛斯圣华学校的首席格斗教官贝克汉。”

    大舅子是否超过号称剑影士之首的贝克汉我不知道。不过在我的感觉中,他的实力确实应该超过人形野兽克劳德、法兰西斯五虎将之首萨弗斯以及伊桑大草原第一勇士凯森。

    我想了想,接着问:“剑奴,在战场上刺杀目标的难度应该远远高于普通的刺杀。可是比兹堡的人都说你向来不用普通的刺杀方式,为什么呢?”

    “其实我也不想。”剑奴稍稍有些尴尬。“可能是因为所练功法的缘故吧,我对魔法的感应力之差甚至还比不上一名普通的见习剑士。如果去稍稍有些地位的人的府邸进行刺杀,我肯定会触发魔法陷阱。反倒是在战场上不存在魔法陷阱的麻烦。凭借我们蹑踪武馆特殊的技巧,我更有把握接近目标。”

    剑奴长叹一声,清秀的面容上显出一丝无奈。“如果日尊者与目标之间的人数不足一百人,他肯定能够成功。但是我的实力远逊于日尊者,如果不能一击而中,而对方又有相应的高手,那么我的刺杀行动肯定会失败。所以我根本没其它的选择,只能在战场上进行刺杀。”

    说完之后,这名身材削瘦、面容清秀的中年人满脸通红地顾左右而言他。“主人,您这次想要暗杀谁?我一定完成任务。”

    我暗自好笑。不认识剑奴的人看到他现在的模样,哪会想得到他便是曾经有着“穷凶极恶”这一绰号的塞维尔第一杀手?

    剑奴奔跑到这儿耗费了很多斗气。虽然说休息了一会儿,不过此刻他的状态还远远称不上最佳。但愿斌和敌方联军多谈判一会儿吧。

    “此刻对于罗德曼包围网的联军来说,最关键的人是拉伊家的家主。你去吧,此行便宜行事。”

    看着剑奴迅速消失的背影,我突然起到正直无双的马迪尔。当他得知我指挥剑奴暗杀战场上的敌方指挥官时,大约会很失望地向我抱怨些什么吧。另外,之所以施展残酷的手段收服剑奴,一方面是因为当时情况危急,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另一方面,剑奴有着“穷凶极恶”的恶名,因而当时我根本就不曾有任何愧疚不安的感觉。可是这段日子的相处使我感觉到,剑奴的性格根本与传说的不同。小魔女倒并不觉得那样的手段有多恶毒,但是马迪尔等人肯定会因此而批评我。这倒是个令人头疼的难题。

    管他呢,能够打胜仗就好。离回布雷西亚还有八个多月,剑奴的问题以后再说吧。

    “琳娜,等会儿敌人发动进攻后,你就带上阿呆和小火向敌人的左翼发动攻击吧。”

    “那么你呢?”

    一方面我对月尊者多少还有些戒心,不愿意与阿呆一同出现在众多熟识我的人的面前。另一方面,除了能够降低阿呆和小火的速度,影响它们的战斗力,我加入战斗还能起别的什么作用吗?

    我咳嗽一声,义正词严地向卡特琳娜解释:“身为主将,我怎么能轻易放弃本阵呢?守护本阵的艰巨任务就交给我吧!”

    卡特琳娜扑哧一声轻笑,对我横了一个媚眼。“有小火的母亲保护你,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不过,万一等会儿遇到了危险,一定要记得大声喊救命啊。”

    阿呆和小火听到小魔女对我的调笑,居然扑哧扑哧地压抑地叫唤。再加上它们乱没形象的在地上打滚的行为,我敢肯定它们正在笑话我。我将视线坚定地移向了将要交战的双方。

    开什么玩笑?!

    阿呆和小火也太过分了,居然连主人也敢笑!

    小魔女,你就等着今晚再次昏迷吧。看那时候谁喊救命!

    第二章

    爱克斯大陆分为东、西两个大的区域。不知道为什么,东、西两大区域之间的交流比菲利浦大陆与两者的交流还要少一些。从历史资料中我们可以知道,在东方曾经存在一个伟大而又充满神秘气息的,国名为清的大帝国。在大清帝国里,有一种很特别的人骑人的现象。

    一些拥有相当高地位的人,有时候会放弃骑马或是坐轿,而是由他们的仆人背着。无论是骑马或是坐轿,都比由别人背着更为舒适。但是这一现象却又确实存在过。对此,我无法理解。

    历史是一种极为有趣的东西。我曾经仔细研究过爱克斯首位统一大帝身边一名身份极为特殊的人物的日记。在他的日记中曾明确写道,兰特大帝曾经有一次宁愿不骑神奇的魔兽猞猁而要求由他背着。

    作为后世的历史研究人员,我不得不幸庆:幸好当时帝妃之一的卡特琳娜制止了兰特大帝这一乖张的行为。否则,我可以肯定地推测:兰特大帝这种行为如果真的实施,帝国臣民将极有可能争相仿效。当时的爱克斯西方大陆虽然存在奴隶制度,但是毕竟不存在人骑人的现象。这一行为如果真的风靡起来,西方大陆的民主进程必将受到严重的阻碍——正如东方大陆一样。

    因为,这种人骑人的行为,必然会严重加深人类的奴性!

    ——摘自著名历史学家年加所著《人类历史中民主进程的十四次危机》

    待我和卡特琳娜吃完中饭,剑奴将关于罗德曼家的消息带了回来。

    看起来斌非常推崇兵贵神速这一理论。

    敌军之中有相当一部分在死亡的威胁下仍旧不肯投降,况且比兹堡附近并没有足够的罗德曼家的战士,如果将将近五千的联军战士投入监狱或许可行,但是如果允许他们保留武器而对愿意投降的战士进行整编,其实是非常困难的。没想到斌居然只花了一天的时间,今天早上已经偕同所有拥有坐骑的贵族飞速朝着罗德曼家主力的方向赶去。

    拥有坐骑的塞维尔人,至少也是下位贵族了。我想斌并不是指望他们去打仗,而是为了说服与罗德曼家敌对的势力吧。毕竟用事实来说话是最有说服力的。另外,斌把拥有坐骑的贵族全都带上,或许多少有些将他们作为人质的意思。

    按斌的说法,罗德曼一万多战士的主力部队与敌对的近两万的联军正处于相峙阶段。这也很合理。亚斯伯爵自然是在等待斌所设下的计谋成功,而联军方面,也同样在等待苏哈伯爵拿下罗德曼家的主城。双方主将都不愿意浪费士兵,这种情况下自然也就打不起来。

    待斌、马迪尔、苏哈伯爵等人出现在战场上,敌方的将领士气受损自不待言。重要的是,罗德曼包围网的联军之中必然会出现无法弥补的裂痕。真正有切肤之痛的德鲁戈家都投降罗德曼家了,其余那些与罗德曼家并没有深仇大恨的领主们,还会剩下多少与罗德曼家拼死一战的欲望呢?罗德曼家的宿敌有三家,米柯家只剩下一座主城苟延残喘,德鲁戈家投降。至于拉伊家,由于恒炎村被罗德曼家的将领马克努攻克,因此处境极为不利。这也从侧面证明了罗德曼家的实力。

    综合以上两个因素,罗德曼包围网的联军会自然分裂也说不定呢。

    亲卫第一大队是我的掌中宝,狼牙则是马迪尔的眼中珠,飞翼更是多明戈的心头肉。虽然我相信斌的能力,也相信麾下精锐部队的实力,可是我对苏哈伯爵这个人根本不了解。如果他在阵前反戈,马迪尔他们或许将会面临一场苦战。况且我既然就在附近,如果完全不管不顾,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卡特琳娜给我的面具确实是个好东西,戴上面具之后相信除了最为亲近的人,旁人不可能认得出我。还是去恒炎村附近瞧一瞧吧。

    走出屋子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难题。

    斌他们都是骑着马一路狂飚奔向目的地的,我现在的情况虽然比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稍微强一点,但是没有任何斗气的前提下两条腿却无论如何比不上战马啊!凭小魔女的实力,甚至以剑奴的实力,他们都可以背着我以快逾奔马的速度赶往目的地。

    由小魔女背着?想象一个身高一米八的大汉由一个身材曼妙体格纤细的绝世美人背着,那种情景可真是羞死人。

    算了,勉为其难由剑奴背着吧。

    招手示意剑奴过来。“剑奴,你背着我赶往恒炎村吧。”

    剑奴眼中的迷惑一闪而逝,不过他并没有说什么,而是转身背对着我恭恭敬敬地伏低身子。

    “你干嘛?”卡特琳娜显然对我的行为无法理解。“召唤阿呆出来不是更好吗?”

    我也真是有点傻了。以前不敢召唤阿呆是害怕身份暴露。可是现在我已经知道安洁儿只是迫于无奈而对付我,只要我不太过分,安洁儿总会睁只眼闭只眼,况且现在还有卡特琳娜送我的巧夺天工的面具,为什么我还是没有想到召唤阿呆呢?也许是因为该死的思维惯性的缘故吧。以前一开始以为蒂丝是男生,结果好多不寻常的情况我都视为不见或是固执地为之寻找理由,直到蒂丝穿上女装我才肯正视她是一名美少女的现实。思维惯性可真是害死人。

    想一想,已经有大半年没有见到阿呆,还真是怪想它的。不知道它又长胖没有?

    正在我猜测阿呆现在长成什么模样时,卡特琳娜已经开始召唤阿呆了。

    巨大五角形结界凭空出现在空中,一阵耀眼的白光后,一只体型庞大的动物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定睛瞧去,不禁惨叫一声。“阿呆!不要……啊……”

    不能怪我的惨叫声是那么的嘶心裂肺。阿呆的体型增长了至少50%属于我可以理解的范围之内(毕竟刚遇上阿呆时它只是刚刚成年),问题在于,阿呆一看见我就兴奋地向我扑了过来。

    纵使我能够看清阿呆动作的前兆又有什么用呢?阿呆是速度最快的魔兽,这么近的距离内,我的躯体根本来不及作出有效的反应,阿呆就已经压在了我并不壮硕的身上。

    以前阿呆的体型比马大不了多少,可是现在,即使是克劳德公爵所骑的那匹照夜狮子马(我所见过的世上最为肥壮的马),仍旧比阿呆至少要小上两号。

    这种体型,这种重量……却压在了一个丝毫没有斗气的可怜人的身上!

    我痛苦地发出呜呜的哀号声,可是卡特琳娜、阿呆或是剑奴,全都对我的求救信号无动于衷。或许他们把我的哀号声当作是太过高兴因而发出的毫无意义的叫喊声吧。

    幸好场上发生了一件大家都没想到的突发事件,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我才幸免此难。

    小火冲着阿呆狂啸一声,身上散发出包裹住全身的若有若无的火焰。

    阿呆见到如此充满敌意的火焰狮子,稍稍呆了一下。在魔兽之中,猞猁是当仁不让的王者,在阿呆的记忆中,从来不曾有魔兽敢于向它的权威挑战。然而自古以来祖先流传下来的本能使阿呆感觉到了异常的危险。阿呆从我的身上缓缓爬起来,投入了全部的心神虎视眈眈地盯着小火。

    我站起身,大口地喘气。卡特琳娜那个小白痴根本弄不清楚状况那是没有办法,可是剑奴居然见死不救,太过分了!可是看到剑奴一脸无辜的表情,我又不好批评他。如果向剑奴述说刚才自己差点被与自己玩耍的阿呆不名誉地压死,那实在是太糗了。冤,我他妈真是忒冤!哑巴吃黄莲,这个苦啊……

    不过现在还不是自怨自艾的时候。阿呆和小火正大小瞪小眼地相互敌视着,眼看将要爆发一场惊天动地的生死搏斗。

    如果不是因为小火仍旧与阿呆对峙着不肯臣服,那只母火焰狮子在魔兽之王的凶猛气势逼迫下,估计早已落荒而逃了。小火虽然是火焰狮子王,可是它到底还是太小了。眼看在气势的争斗中小火即将落败,异变突起。

    以小火为中心,突然出现了一个直径超过三米的火球。这个象活物一般的火球包裹着小火,不时向外喷射着温度极高的火焰。附近的树木一下子就燃烧起来,甚至连空间也因为可怕的高温而发生了扭曲的现象。

    剑奴看见这种异象,面露惊容。他赶紧挡在我的前面,紧张地注视着包围着小火的那个火球。卡特琳娜此时的表情却饶有兴趣,她喃喃自语:“这应该就是火焰狮子的进阶吧。听说平均三百年才能有一只火焰狮子进阶,没想到这种稀奇的情景居然被我瞧见了。”

    面对异象,阿呆却冷冷地盯着那个火球,丝毫不惧。从它的身上,反而迸发出更为强大的斗志。突然之间,包裹着小火的火球爆发了。这是我有生以来见过最为可怕的景象。世界突然完全变为暗红色,温度急剧升高。火球爆炸的威力比地狱烈火还要强,甚至可以与爆鸣轰雷相媲美。

    剑奴立即以双臂交叉护住头胸,建立出一个保护性的圣斗气气场。剑奴身为高阶幻剑士,其实即使是爆鸣轰雷也无法在他有防备的前提下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可是剑奴为了保护我,施展出的圣斗气护盾,其效果远远比不上附在身体上的护体真气。况且,以小火为中心的爆炸与爆鸣轰雷完全不同。爆鸣轰雷只是瞬间的爆炸,而这种爆炸却是持续的。几秒钟后,金色的圣斗气护盾越来越薄,越来越小,曾经承受过疼痛蛊折磨的剑奴居然露出痛苦之色。

    这时,卡特琳娜以鬼魅般的身法出现在我和剑奴的身前,单掌平推伸出,建立起一个完全透明的终极圣斗气护盾。斗气与魔法相比的优势,终极圣斗气与圣斗气相比的优势,在此刻淋漓尽致地显现出来。卡特琳娜轻轻松松建立起的一个终极圣斗气护盾,令护盾后的我完全感受不到眼前狂暴环境的影响。

    待烟雾散尽时,我来不及为劫后余生而高兴,反而吓了一大跳。在小火原来所在的地方,出现了一只全身被细密的鳞片所覆盖的魔兽。这只魔兽和白雪差不多大小,两肋长着一对肉翼,呲牙咧嘴、一面凶相。感觉中这只凶猛的魔兽应该拥有极为可怕的力量。难道说,这便是小火进阶后的模样?太不可思议了。

    “小火?”

    回答我试探性提问的,是一声狂暴的怒吼。卡特琳娜扑哧笑出声,耀眼的玉齿和灿烂的笑容一下子令眼前凶险的形势缓和下来。

    “傻瓜小火,阿呆没有攻击兰特。阿呆也是主人的魔兽,它只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见过主人了,重新见到主人后与他玩耍啦。”

    待卡特琳娜的话音刚落,小火一下子表现出一种我所熟悉的傻头傻脑、不知所措的表情。

    两兽相争,必有一伤。眼看卡特琳娜创造出如此好的条件,我赶紧用力搂着阿呆的脖子,把它拖向小火那边。走到小火面前,我也不给这只刚刚完成进阶的火焰狮子王面子,用另一手臂同样搂住小火的脖子。

    “先认识一下。阿呆、小火。相互打声招呼。”

    从阿呆和小火的鼻子里,分别发出低沉的略带威胁的咆哮声。看起来这两只魔兽对对方的第一印象都不大好啊。没关系,只要它们相互间不再打起来就可以了。

    “你们俩都是我的魔兽,以后不许打架。从今往后,你们要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相亲相爱、相敬如宾……”

    正准备向阿呆和小火发表长篇大论的演讲,却被卡特琳娜那个小妮子毫不留情地破坏掉了。她扑哧一笑。“兰特,且不说阿呆和小火是不同种族的魔兽,它们可都是公的啊。怎么相亲相爱、相敬如宾?阿呆、小火,你们还不向你们的笨主人表示反对?”

    在卡特琳娜的教唆下,两只魔兽第一次开始了毫无芥蒂的分工合作。阿呆和小火一起将我拱倒,阿呆利用体重优势将几乎没有抵抗力的我再一次压倒在地,而小火则肆无忌惮地舔我的脸。

    天啊,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好色的阿呆也就罢了。可是小火还不到四个月大,为什么会那么听卡特琳娜的话呢?到底谁才是阿呆和小火的主人?!

    好不容易才从阿呆和小火的双重蹂躏中逃脱出来。卡特琳娜的如花笑颜倒也罢了,剑奴紧绷着的脸上也隐约浮动着窃笑,令我大为恼火。全是卡特琳娜自作主张将阿呆召唤出来给闹的。

    “你瞧,让剑奴背着我不是挺好嘛。你胡乱将阿呆召唤出来,害得阿呆和小火差点打起来了。”

    “幸亏阿呆和小火都是我的魔兽,要不然后果可就难测了。”说完这句话,我呆了一呆。阿呆认我为主的情况本来就莫名其妙,现在小火也认我为主了?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忐忑不安地瞧着卡特琳娜,还好她并没有对这句话作出任何反对的表示。卡特琳娜的轻笑声显示出明显的骄傲。“即使你并不是阿呆和小火的主人,只要我不允许,它们同样打不起来。”

    “是不是啊?”卡特琳娜的目光扫过之后,阿呆和小火居然面露惧色老老实实地点头。

    卡特琳娜听得懂猞猁和火焰狮子的语言,还能够令它们那么顺从。比对待我这个主人还人顺从!真古怪。

    算了,先不管这些。斌昨天就离开了比兹堡,我得赶紧追上去。

    “卡特琳娜,你骑阿呆,我骑小火。剑奴,你随后跟着。去恒炎村!”

    第一章

    幸福是什么?

    对凯森那个老饕来说,幸福是品尝美食的同时欣赏绝世佳人(以凯森平生有三大好,美食第一、神兵次之、佳人第三来说,固然也可以手持神兵欣赏佳人或是用神兵当作刀叉用来品尝美食,不过这样一来凯迪或许是幸福的,旁人看到这副情景那就未必会产生任何美感了);对阿拉卡那个财迷来说,幸福是关着门偷偷地数那些怎么也数不完的金币;对木力那种嗜血的战将来说,如果他确实有能力感觉幸福而并非仅仅只是兴奋,那么对他来说幸福是在战场上咆哮着杀戮。所以说,这种哲学性的问题确实有些复杂。

    不过我至少可以肯定一点:此时的我,全身每一个毛孔都洋溢着一种叫做幸福的感觉。

    昨天,小魔女已经被我由少女变为了小妇人。整整一个下午直到深夜为止,我完全没有休息片刻。说起来,小魔女还真是吃了不少苦头。她不知道是痛苦还是愉悦地呻吟地好长一段时间,直到后来不知是因为睡着了还是昏迷过去了,才停止了呻吟。在那之前,她的嗓子已经哑了。

    其实我本质上还是个怜香惜玉的人。在那个非常有纪念意义的清晨,我本来准备与安丽丝再来一次的,可她怯生生而又急促地对我说“疼”、“好疼”,我便很君子地强忍了下来。如果小魔女不那么热情奔放地呻吟,我还可能饶了她。可是那诱惑的呻吟令我实在无法自制,所以小魔女的第一夜便可怜地死去活来了好几回。

    我仔细地研究小魔女身体。她的每一寸肌肤,我都至少研究了三遍。小魔女的年纪虽然不大,但是她那发育成熟的身躯,已经相当凹凸有致了。雪白而又细腻的肌肤;柔嫩而又滑润的胴体;修长而又富有弹性的大腿;高翘丰满的乳房和结实浑圆的臀部,每一处我都没有漏过。即使闭上眼睛,这些令人血脉贲张的情景直到现在仍然象走马灯似地在我的脑海不停地出现。

    现在,小魔女凭借优秀的体质又基本恢复了。此时她看起来象个真正的小媳妇:低着头,抿着嘴,红着脸,偷着笑。

    早知小魔女这么好对付,我就不该等到现在才吃了她。白白受了那么多折磨,我可真傻。瞧现在多好。

    当我说一声“琳娜,我的背有些酸。”

    卡特琳娜就会娇羞地答应一声“诶”,然后规规矩矩地坐在我身旁给我捶背。

    如果我吩咐一句“琳娜,给我揉揉腿。”

    卡特琳娜又会乖乖地给我揉腿。

    当然,我没有犯傻吩咐她给我弄吃的。对于卡特琳娜的厨艺,我多少有些戒心。尽管卡特琳娜很骄傲地对我说很认真地学习过安丽丝教她的厨艺,但是在没有确切的证据之前,我不打算用自己做试验品。所以,我的第三个命令是这样的。

    “琳娜,去比兹堡弄些食物回来。”

    结果卡特琳娜一下子就跑了出去。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她便气喘吁吁地端着很多很多食物回到了我们临时借用的房子里。要知道,这所房子距离比兹堡有三公里远呢。

    只不过是一天的时间,卡特琳娜对我的态度反差之大,令我幸福得简单无法置信。看着卡特琳娜白皙的额头上微微渗出的汗滴,再想到昨晚还是卡特琳娜的第一夜,幸福之余,我突然产生了一种负罪感。

    卡特琳娜确实喜欢吃点小醋,而且也喜欢对我施展拧、掐、捏等暴力手段,但是世界上不知道有多少人希望享受这种待遇还得不到呢。早上起来的时候,我察觉卡特琳娜对我的态度有些变了,便尝试着支使她,结果发觉卡特琳娜果然有非常大的变化。

    卡特琳娜这样的可人儿,是用来爱的。可是昨晚我却对她有些暴戾,今天似乎也有些过分。

    “卡特琳娜,今天你怎么这么听话?”

    卡特琳娜睐着眼睛送我一个媚眼,略带嘶哑的声音显得特别性感。“我本来就很听话。”

    “那你是不是变傻了呢?”原本我是绝对不敢以这种口吻对小魔女说话的,可是现在我的胆子似乎大了很多。“剑奴就守在屋外,你干嘛真的自己去找食物,而不是去吩咐剑奴?”

    小魔女满脸的朦胧幸福。“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从。”

    “主人?什么破主人?!”我突然觉得主人这个称呼特别刺耳,因而语气不由地烦躁起来。

    “你好好解释一下,你是什么人。而‘主人’是什么意思?”

    卡特琳娜轻咬玉唇,显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我不知道能不能现在告诉你,我得先问问爷爷。”

    看着卡特琳娜红肿的嘴唇上还留有我昨晚暴戾的痕迹,心突然有些痛。坚持住,不要心软。我暗自对自己打气。我真的无法忍受不明白自己与卡特琳娜之间的关系。在两人还未发展到这么亲密的关系前,我还总是掩耳盗铃。可是到了现在,我一定要弄明白:卡特琳娜到底是爱我,还是迫于我是她所谓的“主人”。如果是后者……

    妈的!如果是后者,我无论如何也要把它变成前者!

    可能是因为自己越来越严肃吧,小魔女则相应地露出越来越害怕的表情。

    “卡特琳娜,你爱我吗?”

    小魔女立即松了一口气,象小鸡啄米似地迅速点头。

    “那,如果我不是你的‘主人’,你还会爱我吗?”

    小魔女迟疑的表情令我越来越紧张,还好她总算回答了这个问题。“如果你不是‘主人’,我最喜欢的人仍旧是你。”

    她扳起白嫩的指头数着。“你很好看,比我哥哥还好看;你对我很好,除了我爷爷、爸爸、妈妈和哥哥,就数你对我最好;还有,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有一种很特别很特别的感觉,那种感觉很奇怪,令人很舒服。”

    小魔女终究是小魔女,当我越来越放松的时候,她说出了令我胆颤心惊的一句话。

    “不过如果你不是‘主人’,而我又已经成了你的妻子,那么我的族人就会追杀我们!”

    “什么?!”我失态地大吼一声。

    无数颗星星在我的眼前飞舞。

    开什么玩笑!兰仆对我来说是一个奇迹,可是卡特琳娜以及她的族人对我来说同样是一种无法理解的事情。两者对我来说都是未知的,任何人也无法对两种未知的事物进行比较。即使对兰仆抱着无比的信心,但是我并不认为如果被卡特琳娜的族人追杀一定没危险。仅仅大舅子一个人,我也对付不了呢。

    “那……”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以免在心爱的美人面前说话口吃。“那……你为什么冒这么大的风险?”

    “因为爱情!”小妮子骄傲地挺起高耸的胸脯,叽里呱啦地说起来。“我们族里以前有过这样的先例,也曾被族人追杀。以前我不了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可是现在我已经明白了。因为爱情!”

    小妮子高耸的胸脯触碰着我的手臂,刺激得我一阵热血沸腾:得美人如此垂青,何以为报?

    对准鲜艳欲滴而又稍稍红肿的玉唇,我深情款款地吻了下去。卡特琳娜娇羞地闭着眼,默默地感觉我对她无尽的爱意和温柔。

    不知过了多久,双唇依依不舍地分开。我先睁开了眼睛,看见小妮子仍然闭着眼,满脸陶醉的表情,居然还意犹未尽地舔着嘴。虽然知道那样不好,但我真的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小妮子本已红润的脸庞,在我的笑声中变得更加红艳。她的耳朵,好象抹上了胭脂似的。卡特琳娜缓缓靠近我的胸膛,一心一意地感受我的温暖。

    卡特琳娜心满意足地呢喃着:“真好。我终于和安丽丝姐姐一样成为你的妻子了。爱情的感觉,真好……”

    是啊,与心爱的人在一起的感觉,才是真正的幸福啊。可惜安丽丝不在这儿,而且犹为痛心的是,她分娩的时候我都不能待在她的身旁。

    这一刹那,我突然有了这样一种领悟:如果你同时爱上两个人,那么比起只爱一个人,爱意并不会分薄。可是想要让两个人同样幸福,所必须的付出,却可能不仅仅是两倍。此刻不能去见安丽丝固然与卡特琳娜无关,但是如果真的被卡特琳娜的族人所杀掉,那么我对安丽丝的爱意却又怎么体现呢?欲望是无穷尽的。此刻我只有一个愿望:令我所爱的人永远幸福!

    轻轻勾起卡特琳娜的下颌。她眼中此刻闪烁的晶莹泪水,令我有一种震撼的感觉。我附在她的耳边轻声而又慎重地宣布:“我现在的能力还不够,但是我会尽量努力的。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你和安丽丝永远生活在幸福之中。”

    令我稍稍有些失望的是:如果安丽丝听到如此煽情的话,肯定会迷醉在幸福的感觉之中。可是卡特琳娜这个小魔女却总是出人意表。她猛地抱住我,象是受了极大委屈的孩子一样哇地哭了起来。更糟糕的是,如果她只是含娇带嗔倒也罢了。可是她哭得实在是过于孩子气,倒象是受了谁的委屈一样,哭得甚至打噎起来。

    本来是打算就这样抱着卡特琳娜,等她自己哭够了再说的。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开始怀疑顺其自然的方针似乎不太正确。瞧卡特琳娜的架势,也许可以一直哭到天黑呢。

    “好了,好了。别哭了。眼睛哭肿了就不好看了。”

    卡特琳娜可怜兮兮地仰起头,一边抽泣一边认真的问:“真的吗?……那我……我的眼睛哭肿没有?”

    我眼都不眨地盯着卡特琳娜,直到把她看得扭捏起来。她非常担心地问道:“难道……我的眼睛真的肿了,不好看了?”

    “不是。”我一本正经地摇摇头,对自己策略的成功还是很满意的。如果只是不停地安慰她不要哭不要哭,估计效果不会有这么好吧。小魔女的注意力完全被转移到自己的美貌上,现在已经自然而然地停止了哭泣。“我只是在感叹,天生丽质难自弃。你哭了好半天,眼睛一点都没肿,还是那么的美丽迷人。”

    卡特琳娜含泪带笑地轻拧了我一下,那种带雨梨花的清新美丽,给我带来另一种震撼的视觉冲击。

    不过小妮子刚才轻拧了我一下,让我多少吃了一惊。我还以为卡特琳娜以后再也不会对我施加暴力了,搞了半天居然还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白白空欢喜一场。

    “你为什么老是爱拧我?”

    “不能这样吗?”卡特琳娜扭捏不安地动了动。“以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喜欢拧你,不过安丽丝姐姐告诉我说‘打是情、骂是爱’,我也就明白了。因为我爱你嘛。况且,昨天你还不是欺负人家一整晚。最开始那一次,人家痛得就好象被烧红的铁棍刺入下体一样呢!后来,你把人家弄得昏过去几次,不也是非常爱我的表现吗?”

    这下我可给安丽丝给害惨了!什么都不懂的小白痴!

    昨晚的气氛虽然暴虐而淫靡了一些,但是我可以肯定,卡特琳娜的呻吟并非仅仅出于痛苦。可是卡特琳娜就不一样了,她拧我时说不准什么时候会施展斗气。我又不是受虐狂,承受卡特琳娜施展斗气的一拧,是绝对不可能产生任何欢愉感觉的。

    “那你可不可以拧我的时候不施展斗气呢?”

    卡特琳娜娇憨地一笑。“当然可以。”

    “不过有时候人家控制不住自己嘛。”

    好不容易才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卡特琳娜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根本就居多,还说什么“当然可以”!

    罢了罢了,看来这就是我的命了。认命了。

    “剑奴,你去查探一下罗德曼家现在的动向。”我扬声对外面下达命令,然后感觉了一下现在的时间,对满脸都洋溢着幸福的卡特琳娜说道:“吃早餐。吃完早餐我们去活动一下。”

    欧洲中世纪的时候,战争中所谓的骑士规则还占据着主要的地位。而在中国,“兵者,诡也”这个道理很早就被将领们熟知。那个宋襄王不是成为了被千古嘲笑的对象吗?我个人认为,在古代,中国对战术的研究比西方要先进得多。

    所以斌这个军师是一名东方人。对了,根据读者的要求,斌这名军师其实是为兰特所准备的。

    斌这名军师与诸葛亮、刘伯温那类型的形象不同。斌在计谋方面肯定不如孔明、刘基(其实主要是作者没那么高的智商:d),而是为了战争的胜利,他有能力说服兰特执行原本不忍进行的战争策略(其实就是为了帮助主角承受污水罢了)。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所以我以前设想过兰特有三犬、五杰、八彪等杰出的人才。三犬是早就设定好的,五杰、八彪只能慢慢补充。五杰中,凯森是圣骑士、皮耶德(西西王)是龙骑士,自然是预定了席位的。圣骑士萨弗斯凭着强横的实力以及黑衣众作为资本,如果只位列八彪之一,那也太任人唯亲了。况且凯迪位列八彪之首,如果让萨弗斯屈居凯迪之下,有点不可思议。同样的道理,多明戈也不宜位列八彪之一。五杰所剩下的一个名额,我原本打算用斌来补满。其实斌作为一个军师位于五杰之一似乎有点不大象,但是让军师与战将为伍,总比让魔导师、国师成为五杰之一要顺眼一些。况且斌本身的格斗技相当高明,作为军师的同时,同样可以兼任战将的职责。

    可是与兰丝沟通后,他的想法令我觉得奇怪:他居然宁愿成为五杰之一而不愿意单纯地担任国师。国师多好啊?一些通俗时国师总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当然,这样的国师通常都是以反面人物的形象登场。我不禁有些怀疑兰丝是否考虑到这一点才排斥国师位置的)。

    :)

    那么,斌只好单纯成为军师了。

    八彪嘛,凯迪、夏默、拉西斯、拉库里、海若,共计五位。蒂丝的大哥乌尔里再算上一个,还差两个,只好以后再说了。不过在我算来,大陆争霸战在布雷西亚保卫战时中已经揭幕,再拖下去,总不能等争霸战打完了剩下两彪再出现吧?真是让人头疼啊。

    下一部的主要内容为:兰特将全力扶植亚斯伯爵成为塞维尔护国大将军。另外,兰特还将收服泰坦巨人为护卫。

    有泰坦巨人作为护卫,在战场上实行穿凿战术就很方便了。在第八部,羽翼已丰,实力加强(这是另有原因的,先卖个小关子),就可以向强国发动战争了。

    一年之期,不仅仅是兰特所关心的,同样也是英格兰尼第四兵团所关心的。兰特获得更强实力的同时,也与英格兰尼的矛盾更加激化。但是对于法兰西斯,却更有优先攻打的理由。对于先打法兰西斯还是先打英格兰尼,我仍旧犹豫不决。

    在玛哈亚公国即将取得独立战争胜利的时候,兰特可以去插一手。先打强国的附属公国呢,还是直接对强国开战呢?也许还是直接对强国开战更好吧,因为大帝传毕竟写得实在太长了。再乱七八糟地弄下去,也不知什么时候才是个头。还是快点统一大陆好了。

    下一部,会有布雷西亚军以少量部队轻松大胜许多敌军的内容。可以算是yy,也可以算是正常。

    从飞翼上用炸弹把敌人的魔法师炸死后,敌人自然只能接受被屠戮的命运。如果飞翼上配有魔法师,那就相当于敌人已经失去防空力量,而飞翼却是重型轰炸机。

    在历史上,有十几挺机枪就杀死上万敌人的例子,所以在下一部里兰特的属下小小地嚣张一下应该也不算太离奇。

    不过我不并不打算让飞翼成为战争终结者。在前文我就说过,飞翼不是龙骑士的对手,另外魔法师也可以有效地遏止飞翼。当然,在第七部中飞翼取得辉煌胜利的原因在于,敌对方的魔法师错误地采取了守势(建立结界)。以后的战争中,飞翼仍将恢复战争中配角的角色。

    弓骑其实是冷兵器时代最厉害的兵种,要不也不能纵横欧亚大陆。不过准确地说弓骑只是草原人的特产,其它民族没办法大规模成立弓骑部队,这与民族特征有关。

    读者曾在贴子中讨论过公爵第一大队实力的问题。草原精锐的战斗技巧自然没得说,然后就是装备的影响了。且不说热兵器与冷兵器之间无法跨越的差距,即便双方都使用冷兵器,如果兵器质量差距较大,兵器质量较佳的一方也能够占据极大的优势。汉朝时中原步兵能够击败游牧民族的骑兵,正是这个原因。

    原本打算去精灵族和矮人族旅游的,可是最终还是取消了兰特的这个福利。早在第四部就打算让矮人正式登场,可是三十章一下子就写完了,于是计划让矮人在第五部出场。可是大家也看到了,第五部是写得最长的。所以矮人出场的时机又一次被延误。

    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第六部出现的“基恩”铁匠铺,与第三部中出现的矮人姓氏一样。在废弃版中,我原本打算让兰特的假期在城市中渡过,借此与矮人结盟(利用矮人对优秀冶炼技术的向往)。不过结果大家也看到了,关于矮人的出场问题,我只能用“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来推搪了……

    :(

    第七部要帮助亚斯伯爵成为塞维尔公国护国大将军,又要收服泰坦巨人,肯定会很忙的。矮人族旅游之行看来只好无限期延迟甚至被迫取消了。同时,为了避免出现厚此薄彼的矛盾,精灵族之行也暂时取消。黄金战神弓就由安洁儿牵线搭桥吧。

    对了,收服剑奴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意义。剑奴的角色仅仅比路人甲稍微强一点的,他的出现其实只不过代表兰特向黑暗又踏近了一步。虽然身为幻剑士的剑奴掌握着高明的东方格斗技(真拗口,明明是武功),实力比其他幻剑士更高,但是我并不打算利用他杀害对手——要杀,也是杀小虾米。敌手难寻,如果被暗杀掉,那就一点趣味都没有了。

    因为写第六部之前休息了很长时间,所以这一部写完只休息一周吧。当然,这一周不算。

    :)

    第十章

    “你干嘛?把你的手拿开。”卡特琳娜红着脸推攘着兰特。

    兰特侧躺在卡特琳娜身旁,梦呓般地将环抱着卡特琳娜的右臂一紧。“小魔女,老实一点,让我好好抱着。”

    怀抱美女的心愿已经达成,兰特下意识地用左手紧紧地抓住一个柔软的物体,继而心满意足地迷迷糊糊重新坠入梦乡。

    受到强壮有力的右臂和宽厚的胸膛挤压,胸前敏感的部位又被那个好色的男人牢牢地抓住,原本正在兰特胸前画圈的卡特琳娜差点吓得叫出声来。确定兰特重新坠入梦乡后,卡特琳娜染上红霞的俏脸上,浮现出一丝幸福的笑容。

    这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悄悄偷走卡特琳娜芳心的男子,就本质而言,仍旧象个大男孩呵。

    初见兰特时,他吓了卡特琳娜一大跳。当时戴着面巾,显得沉默而又固执的兰特突然间竟然向卡特琳娜发动了攻击。在卡特琳娜看来,兰特当时的格斗技巧真是逊透了。但是那种没有任何预兆的魔法,却使卡特琳娜极为惊恐。

    虽然神族和魔族施展魔法比人类迅速得多,特别是十二主神和魔族的长老,他们施展某些低级魔法时所需要耗费的时间极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然而那种念由心生便可以施展魔法的方式,却是只有神族和魔族的王才拥有本领。虽然自从上一次神魔大战后,神王和魔王便再也没有在任何人的面前出现。但是从神族宫殿中散发出来的极为特殊而且清晰可辨的神力,却可以证明神王只不过是进入了沉睡状态。但是魔王的气息,却如同魔王本人一样,在众神魔可以搜寻的范围内再也感觉不到一丝痕迹。

    虽然觉得王的实力不可能那么弱,但是对王近乎本能的恐惧使得卡特琳娜几乎要哭出声来。她强忍着哭意发出“退下”的命令后,立即仓皇逃跑。以常人无法想象的高速逃离所有人的视线后,卡特琳娜又花了好长时间才渐渐恢复平静。为了确认兰特是不是王,卡特琳娜悄悄跟在兰特的身后对他进行仔细的观察。观察的结果是:兰特的格斗技真的很逊,但是他确实无需任何咒语便可以施展魔法。对于这一可怕的结论,卡特琳娜本想立即回家告诉爷爷和爸爸,可是兰特居然被两名幻剑士击成重伤。虽然明知王是不可能被杀死的,但是卡特琳娜还是不由自主地现身,救出兰特并杀掉了剩下的那名幻剑士。

    当兰特醒来后第一次见到卡特琳娜真面目时的表情,使得卡特琳娜愈加惊慌。很久以后,卡特琳娜终于弄明白了兰特当时流口水的真正原因。然而当时那滴滴嗒嗒的口水,却令惊慌失措的卡特琳娜联想到低等魔族进餐前的表现。当时卡特琳娜唯一的感觉便是:惊恐欲绝。

    随着相处日久,卡特琳娜越来越迷惑,对于兰特是不是王越来越无法肯定。魔是随心所欲的,更何况王呢?兰特虽然并没有多少固执的骑士精神,但是他离随心所欲的境界还远得很。不过,卡特琳娜惊慌地发现,自己已经越来越喜欢这个总是带着笑容的英俊男子了。灿烂的笑、微微的笑、带着一丝邪邪的味道的笑甚至是傻傻的笑,无不令卡特琳娜越来越深陷其中。

    兰特在恼怒的时候总是喜欢恶狠狠地威胁卡特琳娜:“再不乖一点,即使你没有成年,我照样吃了你!”

    那时候,卡特琳娜已经弄明白了“吃了你”的真正含义。可是当卡特琳娜针锋相对摆出一副任君采拮的模样时,面红耳赤的反而总是兰特自己。即便是卡特琳娜有意无意地将兰特挑逗得鼻血直流,兰特仍旧固执地苦苦坚持着。卡特琳娜向来不喜欢君子,她极为喜欢族中那种随心所欲的生活方式。然而兰特的那份坚持,却使卡特琳娜感觉到一种温馨甜蜜。

    无论兰特是不是王,卡特琳娜已经深感无法离开他了。

    别看魔族和神族在其他种族的眼中是高贵而又神秘的,但是哪怕是魔族长老和十二主神,在特殊的情况下仍旧有失去生命印迹的可能。真正永生不死的,只有创造了阿内尔星球魔族和神族的两个生命体——魔族和神族各自尊称其中的一位为主人和创世神。在其他种族,这两个生命体则被称之为魔王和神王。

    那个偶尔挂着坏坏微笑的帅气男子呵,已经成为了卡特琳娜生命中无法割舍的一部分了。但卡特琳娜是魔族第一长老的孙女,按照人类社会的说法,应该算是魔族的公主吧。如果兰特并不是王,那么以卡特琳娜的身份,两人的结合将不被魔族所接受。

    当卡特琳娜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兰特突然醒了。他坐起来,呆呆地盯着卡特琳娜看了好半天,然后突然一本正经地对卡特琳娜说:“我知道了,你不是人!”

    卡特琳娜仔细看着兰特,判断他是否完全清醒了。看到兰特此时仍旧有些懵懵傻傻的模样,她娇嗔着询问:“你为什么会这么说?”

    “那天沧日海追杀我的时候说过什么三族血誓,我琢磨着,他多半不是人。你既然是他妹妹,自然也不是人了。况且你是影剑士的同时还能施展魔法呢。没听说人类还能拥有这种能力的。”

    卡特琳娜轻笑着反问:“那么你呢?你能施展终极圣斗气,也能施展魔法啊。”

    “我?我怎么算呢?”兰特愣了愣。“……我不算。我是依靠神器才施展出终极圣斗气的。”

    虽然被兰特知道自己不是人类,但从兰特的表情看他似乎对此并不是很在乎,卡特琳娜为此高兴极了。

    卡特琳娜嘴角勾起一丝弧线。“你怎么现在才想到我不是人的?”

    “都是先入为主惹的祸!”兰特耸耸肩,稍稍有些苦恼:“我老是吃这种亏。”

    “我一直以为你是人。后来你说日尊者是你哥哥的时候,我一直就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刚才睡觉的时候,我在梦中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也许是潜意识的作用吧。”

    “对了,你到底是哪个族的?”兰特不待卡特琳娜回答,自顾自地开始猜测起来。

    “应该不是精灵。你的气质也和安洁儿不象,更重要的是你的耳朵不尖。”

    “吸血鬼族?”兰特睃了卡特琳娜一眼。“不对,你可以白天出现,而且也不吸血。”

    “应该也不会是妖精。听说妖精只有一种性别,可是你有爷爷、爸爸和哥哥。”

    兰特挠挠头,困惑地看着卡特琳娜。“在比兹堡里,你的立场明显是神族的反对面,难道是……魔族?”

    看到卡特琳娜优雅而骄傲地点头,兰特的眼睛睁得又圆又大。

    他惨叫一声。“开什么玩笑?!会死人的!”

    “你说过如果我不是那个什么劳什子主人,你的族人会追杀我!被魔族追杀?!”

    兰特似乎觉得这件事很荣耀很体面,需要让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忍不住惊天动地又一次大叫。“天!被全体魔族追杀!”

    看到卡特琳娜掩着小嘴偷笑,兰特产生了一丝希望。

    “卡特琳娜,我知道你是骗我的。魔族怎么会有主人呢?虽说神魔两族内部同样存在位阶的区别,但是并不存在主人的说法。”

    兰特满怀希望地盯着卡特琳娜,然而卡特琳娜却不答反问。

    “你知道在神、魔两族之上是什么吗?”

    兰特感觉此刻自己的脑袋里似乎装满了浆糊。他想了好半天,试探地回答:“是神王和魔王?”

    卡特琳娜用力地点头。“告诉你一个秘密吧。其实魔王和神王是一种容易让其他种族误解的称呼。魔王和神王根本就不是魔或者神。”

    “传说魔王和神王来到我们的世界时,当时的世界有四大生命种族,分别是人类、矮人、精灵和兽人。矮人、精灵的生命比较长,但是他们没有创造力。人类拥有创造的能力,可是他们却太弱小,而且生命周期太短。兽人的寿命并不比人类长,而且他们的智商太低。当时还有一个数量较少的种族是龙族。当时龙族是世界最强大的种族。他们发现魔王和神王之后,打算驱逐外来者。”

    “魔王和神王的力量虽然比龙王还要强,但是势单力薄,只好退入分别被称为魔界和神界的异空间。后来魔王和神王以这个世界上四大种族为蓝本,分别创造了若干种生命体,分别是魔族、神族、吸血鬼族、妖精族、泰坦族和天使族。不过最成功的还是魔族和神族。”

    “我们魔族和神族拥有人类的创造力、矮人的寿命、兽人的强壮和精灵的魔法使用能力,不过因为人类的遗传基因在外貌上占有绝对的支配地位,所以魔族和神族的外表看上去和人类一样。神族称呼他们的神王为创世神,而我们则称呼魔王为主人。”

    “后来便爆发了所谓的创世大战。那一战之后,魔族和神族便取得了这个世界的支配地位。魔王喜欢任性而为,而神王却喜欢秩序。所以最终神族成了这个世界秩序的守护者。”

    “再后来,神族不满魔族的行为,结果又爆发了神魔之战。魔界的生存环境恶劣,而神界的环境优越,所以魔族的平均实力比神族强。可是神族联合了龙族向我们进攻,而魔王后来又莫名其妙失踪了。所以我们魔族最终战败,只得退出这个世界并且签订了所谓的三族血誓。真搞不懂,神族干嘛这么关心阿内尔星球三维空间的环境和生命体。”

    卡特琳娜撅撅嘴。“不过神族和龙族也没有讨到好,同样是元气大伤。在我们退入魔界后不久,神族和龙族也分别退入了自己的异空间。”

    听着卡特琳娜侃侃而谈,兰特却如坠冰窖。

    兰特暗暗叫苦:完蛋了,完蛋了,唯一的希望破灭了。

    虽然知道每个人都会死,可是明确知道自己很有可能被全体魔族追杀,那种真实的、扑面而来的死亡气息还是令兰特感到呼吸不畅。

    卡特琳娜仔细看了看兰特的脸色,然后嘻嘻一笑。“别担心啦。你已经和杀神剑融合了,而杀神剑是我族的圣物呢。即使你不是魔王,族人们也不会轻易对你出手的。”

    兰特用力的甩甩头,似乎想要将什么东西从脑袋里甩出去。只要想到自己的小命被魔族盯上了,而且决定权完全在他们的手中,兰特怎么也放心不了。兰特定定神,下意识地向卡特琳娜询问三族血誓的内容。

    当卡特琳娜乖乖地告诉了他答案之后,兰特的眼中突然绽放出前所未有的斗志。原本沮丧不已的兰特,此刻却生气勃勃。他紧紧地抓住卡特琳娜的双肩,激动地问道:“快告诉我,为什么神魔两族不得主动伤害阿内尔星球三维空间内能够施展终极圣斗气和禁忌魔法的生物?”

    卡特琳娜歪着头想了想。“主人对我们的祖先说过,虽然我们的外表好看、实力高强、寿命特别特别长,但是由于最初的蓝本数量太少,所以基因中含有些致命的缺陷。为了使我们的种族良性发展下去,最好是加入新的优秀基因。办法就是与能够施展终极圣斗气或禁忌魔法的生物生出下一代。神族也是这样做的。”

    兰特高兴得合不拢嘴。“哈哈,这么说魔族根本不会追杀我罗?因为我也能施展终极圣斗气嘛。”

    “你那个不算。”卡特琳娜无视兰特迅速垮下来的脸,继续说道:“你自己也说过,那是借助神器的缘故嘛。”

    命运掌握在他人之手的感觉令兰特非常不爽。兰特深吸一口气,试图平息自己的情绪。“除了能够施展终极圣斗气和禁忌魔法之外,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你的族人不追杀我?”

    “虽然神族同样退出了这个世界,不过他们到底是神魔大战的胜利者,况且又自诩为秩序的守护者。所以从理论上讲,我们也不能杀害影响这个世界秩序的重要人物。”

    兰特不太确定地问道:“我是一个公国的国主,应该算是影响世界秩序的重要人物吧?”

    “公爵哪排得上?必须国土至少占爱克斯大陆总面积十分之一以上的国王才算。要不然,我以前哪敢去刺杀塞斯公爵啊?”

    兰特喃喃自语。“国土占爱克斯大陆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以上啊?”

    “……虽然有些困难,不过到底比与整个魔族对抗还是要容易多了。反正安丽丝说过她要当王后、皇后的……”

    第四十章

    看到凯迪因为激动而将手指深深地抓入泥土中,我不免有些唏嘘。

    还好安洁儿只是因为英格兰尼政府的要求而勉为其难对付我,并非真正想要对我不利。要不然,即使卡特琳娜给了我这张奇妙的面具,我仍旧不敢与凯迪联系。

    我摆摆手。“凯迪,你站起来说话。”

    凯迪依言站了起来。此时凯迪兴奋异常,根本无法掩饰脸上那种发自内心的开心笑容。

    “原来那个可以爆炸的红色小球叫雷神弹啊?夏默找出那种秘密武器后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多明戈大人声称他是家臣中最先见到那种珠子的人,因此强烈要求将那种珠子命名为多明戈之珠,把我们大家都给笑坏了。首相大人没办法,只好暂时依从多明戈大人的意思。”

    多明戈神经兮兮地强烈要求将雷神弹命名为多明戈之珠的形象,立即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出来。我不由地吞声一笑。这么恶俗的命名,也只有多明戈那种天才才想得出来。

    凯迪离开战场太久毕竟不妥,我还是快些将心中的疑问提出,让他早点回去为好。

    “凯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虽然布雷西亚公爵失踪了,但是首相马迪尔为人踏实,国师兰丝历来谨慎,而摄政的国公夫人思维又细腻周到。为什么在布雷西亚正值临生死存亡之际出这种险招?”

    看到凯迪一脸不解的神情,我叹口气,继续补充道:“我是意思是指你们帮助亚斯伯爵参加塞维尔的内战。如果押对了还好说,如果押错了呢?那不是增添一个强敌?”

    凯迪露出不以为然的神情。“有多明戈之珠,不,有雷神弹,有什么可担心的?”

    雷神弹本来是用来对付英格兰尼的秘密武器。任何秘密武器都只可能取得一时的优势,随着时间的流逝,最终会被找出克制的方法。

    飞翼配上雷神弹的攻击模式确实不错,不过由于受到数量的限制,作为威慑手段还勉强胜任,无法成为常规的进攻手段。

    另一方面,这种攻击方式也并非无敌。飞翼的速度远不如龙骑士,而且就战斗力而言,即便是以十打一也绝对无法占据上风。如果英格兰尼想到这一点,下一次英布战争爆发之后英格兰尼必然会出动龙骑士。另外,拥有绝强实力的魔法师其实同样也能克制飞翼。虽然在飞翼上配置魔法师制造结界可以抵御敌人的魔法攻击,但是如果敌方的魔法师并不施展攻击性质的魔法,而是施展例如飓风术、黑暗夜幕之类的辅助型魔法,飞翼哪能讨得了好?

    幸好塞维尔既没有龙骑士,而且军队中魔法师比例也极少。亚斯伯爵是塞维尔北部实力最强的领主,可是仅仅一名高级魔法师便占据了罗德曼家高级贵宾之位。由此可见,塞维尔人在拥有令人惊叹的战斗天赋的同时,魔法方面却并不见长。飓风术毕竟是气系四级魔法,高级魔法师虽然勉强能够施展四级魔法,但是其成功率通常不会高于50%。即便是魔导士,如果主修方向并非气系,其成功率也不会超过80%。

    不过从另一个方面讲,虽然海若开创了战争史上一次完美的战术先例,但是有了这个战例后,塞维尔其它的贵族势力自然会想办法找出应对之策。最简单的方法便是龟缩在城堡内,飞翼可以发挥的作用自然就会减弱许多。再说塞维尔人的格斗技平均水平较高,他们也可以凭借斗气与雷神弹进行对抗。亚斯伯爵只依靠我的亲卫队以及狼牙、飞翼部队,便想横扫整个塞维尔,恐怕没那么容易。

    看到凯迪一脸骄傲亢奋的模样,我倒也不想在这个时候太打击他。

    “虽然借助了佣兵的名义,但是这种偷偷干涉他国内政的行为多少有些不道德。你不觉得吗?”

    凯迪一本正经地解释:“您和首相大人的观点倒是相同。不过国公夫人说了:乱世之中,最重要的不是道德,而是勇气和实力。”

    乱世之中最重要的是勇气和实力吗?确实有些道理。安丽丝居然能够说出这样的话,还真让我吃惊。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两个大陆强国联手偷袭我,绝对是卑鄙的行为。超级强国都可以那么干,我干嘛还装成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从小就不打算成为一个真正骑士的我,难道是当公爵当傻了?

    “既然国公夫人是这么说的,那就这么办吧。”我挠挠头,正好看见凯迪一脸窃笑的鬼祟神情,不由有些生气。真过分,谁没有犯傻的时候呢,有什么好笑的?该不会是凯迪认为我怕老婆才改变主意,因而发笑吧?

    “不过你要记住一点:敌人就是一只兔子,你也要把他们看作是吃人的兔子来对待。你已经与塞维尔人打过交道了,应该对他们多少有些了解。这次行动你是总指挥,小心谨慎一点。”

    凯迪敛起了脸上在笑容,顿时散发出一种优秀将领特有的气质。他慎重地向我行礼并且重重地点头。

    “布雷西亚的经济情况现在怎么样?”

    “您还记得上次我哥哥抓住的那个矮人吗?那个叫基恩.罗伯的矮人居然是矮人王位的第四顺位继承人。阿拉卡不知道怎么弄的,把基恩.罗伯请到了鸠格市,还专门为矮人建造了一个打造基地。现在鸠格市的矮人一下子多了好多。”凯迪挠挠头。“具体的经济情况我不是很清楚,只不过阿拉卡最近一段时间心情很不错。”

    这就好。

    经济是稳定的基础。我的离开多少会对布雷西亚的政局产生些影响,但是只要保证人民的生活水平稳定,国内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不过,”凯迪似乎有些难以启齿,说话的语气非常犹豫。“我们草原边缘族人所受教育虽然通常较少,但是我们多少对骑士的规则有一点了解和认可。但是阿拉卡却似乎对之毫不理会。种种迹象表明,阿拉卡本人曾多次受贿或是行贿。大约在阿拉卡看来,任何事情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也可以用金钱来解决。”

    “听说阿拉卡明目张胆地向圭亚那公国重臣以及圭亚那公爵本人行贿,其影响力在圭亚那公国内甚至仅次于圭亚那的公爵和首相。阿拉卡曾亲口宣称:圭亚那老公爵一旦逝世,公爵的幼子梅桑子爵将被他推上公爵之位。那时,他将成为圭亚那公国幕后掌控者。”

    “这还不算什么,阿拉卡对财政官员的任命激起了许多布雷西亚贵族的不满。财政方面一些关键位置上坐着的都是没有任何爵位的商人。公爵大人坐镇布雷西亚的时候还没什么,可是现在却已经逐渐出现一些布雷西亚本土贵族的反弹现象。”

    “就阿拉卡引发的布雷西亚本土贵族反弹的现象,公爵的家臣团曾专门就此召开过会议。可能是因为首相的态度不明确的原故吧,阿拉卡的立场非常强硬,坚决不肯撤换那些没有爵位的商人以示让步。他声称自己是主公亲自任命的财政大臣,只需要对主公负责就够了。别人无权对之说三道四。”

    凯迪悻悻地说道:“如果不是军队中大量的中、下级军官和士兵们对阿拉卡极为支持,那些布雷西亚本土贵族搞不好都要爆发暴乱了。”

    听完凯迪激动的控诉,我理解地点点头。阿拉卡也是的,在他还是我近身仆人的时候就有过类似的不良纪录,为这事马迪尔没少揍他。现在他都已经是上位贵族而且是一个公国的财政大臣了,怎么还做这种低级趣味的事?凯迪虽然是被内陆人视为野蛮人的草原边缘族人,可是自从他跟随我之后,就有意识地改变谈吐、衣着等方面的习惯。现在凯迪至少从外表上看已经和一名真正的内陆贵族几乎没有差别了。也难怪凯迪看阿拉卡不顺眼。

    我离开的还真不是时候。成为布雷西亚公爵本来就惹得一些人不满,况且对布雷西亚的改革还未真正完成,我这个强权人物却失踪了。阿拉卡为了贯彻我的改革思想几乎是孤军奋战,也真够为难他的。

    阿拉卡总体来说也算是瑕不掩瑜,但是我一时半会又说服不了凯迪,于是转变了一个话题。“你哥哥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在这么关键的时刻回大草原?”

    凯迪一下子着急起来。“您可别误会了。国公夫人命令我哥哥那么做的。您失踪……”

    虽然明知是掩耳盗铃,但是我潜意识地抗拒在这种情况下以主公的身份与凯迪交谈。我很不高兴地打断凯迪。“你的主公是兰特,而我是剑。不要弄混了。”

    凯迪不甘地吞咽口水,哭笑不得。

    “……主公失踪后,我们以为英格兰尼马上就会进攻,可是在英格兰尼大军集结的时候,德克萨却突然向英格兰尼宣战了。哥哥考虑到战争随时会爆发,本来是不同意回到草原去的。可是国公夫人与哥哥秘密谈话之后,哥哥就同意回大草原征兵了。”

    凯森这个人性烈如火,他打定的主意几乎是无法更改的。真奇怪,即然凯森担心自己离开后布雷西亚的安全问题,安丽丝对凯森说了些什么可以令他改变心意呢?

    “你知道国公夫人对凯森说了些什么吗?”

    凯迪迷惑地摇摇头。“哥哥不肯对我明说。他只是说,他已经确信布雷西亚暂时不会遭受攻击。”

    “你接着说,安丽丝为什么会要求凯森在这个敏感时期回到大草原?”

    凯迪突然兴奋起来,他甚至不顾礼仪地大声嚷嚷起来。“征兵!我哥哥回大草原是为了征兵!”

    “我哥哥虽然是草原第一勇士,可是卓索图族并不是草原边缘族中最大的部落。况且一直以来我们总是与英格兰尼打打和和,基本上没有余力去征服其他的部落。哥哥带上除了亲卫队的所有卓索图人,还带上大量的武器装备回大草原是为了征兵!这回有了阿拉卡提供的精良武器,我们卓索图人十年之内必定可以征服草原边缘族大大小小三十多个族,将所有的草原边缘族都统合起来!”

    我狐疑地看着凯迪。在如此微妙的时刻,安丽丝居然会命令凯森去统一大草原?收服凯森的时候,我只是答应异日若打败英格兰尼,就为卓索图族划出一块大草原,让凯森的族人有一块可以自由生活放牧的地方。并没有许诺让凯森成为草原之王啊?况且,就算我打算扶植凯森成为草原之王,现在也不是好时机嘛。

    “安丽丝你让哥哥去统一大草原吗?”

    凯迪虽然有着成为优秀将领的潜在素质,可是在这个问题上却完全无法隐藏自己的情绪。他的表情一下子又显得有些失落起来。“不是。国公夫人只给我哥哥最多九个月的时间。想要统一大草原,这点时间根本不够!不过借助精良的武器的铠甲,好歹可以征服几个部落吧。”

    凯迪舔舔嘴唇。“卓索图族原本有两万人,哥哥说九个月足够令我们壮大成为伊桑大草原最大的部落。虽然无法统一整个大草原,总算是聊胜于无。”

    我的兴趣一下子来了。凯森的部队是我麾下战斗力最强的部队,可惜就是人数少了点,而且损失之后几乎无法进行补充。“凯迪,你猜你哥哥九个月后会带多少草原边缘族战士回布雷西亚?”

    “我哥哥说,他会带两万精锐的草原边缘族战士回来,还会带上至少至少八万匹马。他会将飞熊兵团改组为纯粹的轻骑兵兵团,然后再为我组建一支兵团。”

    真是个令人兴奋的好消息!

    凯森不是个爱吹牛的人。他轻易不会承诺什么,但是他如果说过什么话,基本都能够做到。两万草原边缘族战士组成的轻骑兵兵团啊!这种数量的轻骑兵部队在平原上将所向披靡。即便英格兰尼调遣二十万军队对草原边缘族战士进行堵截,也无法阻挡凯森带领那些精锐的轻骑兵穿越英格兰尼国境进入布雷西亚。真希望时间能够过得快点。等两万草原边缘族战士用精良的武器装备起来后,谁还敢轻易招惹布雷西亚?!

    不过,安丽丝怎么肯定英格兰尼近期内不会攻打布雷西亚呢?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联手对付我,不可能没有后招。英格兰尼政府应该知道我只不过是暂时消失,难道会因此而满足?虽然德克萨不知怎么回事突然对英格兰尼宣战了,但是英格兰尼也许会为了贯彻计划而对德克萨委屈求全。或许赔些钱,或许割些地,花点代价满足德克萨,先把布雷西亚灭了再说。

    实在是搞不懂。不过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谁是我最信任的人,安丽丝自然当仁不让位居首位(兰仆多半不是人,要不然他倒是可以与安丽丝竞争那个位置)。既然想不明白,那就暂时不想了。

    “凯迪,出访玛哈亚公国的主要人员都还好吧?”

    “夏默受了点小伤;拉库里和其余几名亲卫被玛哈亚公国恭恭敬敬送了回来,拉库里的伤虽然较重,但是经过国师以生命之水的魔法治疗后,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皮耶德大人秘密返回了一次,然后又离开了。”

    我一颗悬着的心终于完全放了下来,只是还有点迷惑。“西西王又离开了?他干嘛去了?”

    “皮耶德大人是个英雄,所以他没能过美人关。”凯迪撇撇嘴。“皮耶德大人在玛哈亚受重伤后是一名女子救了他,所以他偷偷回来打个招呼后又潜入玛哈亚谈情说爱去了。”

    “谈情说爱?”怎么我一失踪,家臣们全都做些稀奇古怪的事?

    凯迪、海若去当佣兵是为了战略同盟;凯森离开布雷西亚是因为接受了安丽丝秘密的指令;阿拉卡行贿受贿可能与圭亚那有关,也有可能是为了更顺利地将改革推行下去;可是西西王是怎么回事?

    “也可以算假公济私吧。”凯迪解释道:“那名女子是原玛哈亚公爵唯一后人。国公夫人说,皮耶德大人去帮助那名女子复国,可以牵制法兰西斯。如果复国成功而且皮耶德大人与那名郡主喜接连理,还可以令玛哈亚公国成为布雷西亚的附属国。国公夫人分析那样做的成功率是很大的。玛哈亚公国是一个大盆地。中间的平原暂且不管,在山区皮耶德大人绝对不会吃亏。”

    玛哈亚的农业相当发达,是一个大型粮仓。如果西西王真的能够娶得原玛哈亚公爵的千金,玛哈亚遇袭事件倒也可以算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了。

    “主……剑先生,主公说过如果自己不上战场就把屠龙枪给我用的!皮耶德大人身为龙骑士,连我哥哥都自承未必能够战胜他。可是我向他索要屠龙枪时,他居然说那柄屠龙枪是主公亲手交给他的,必须亲手还给主公。”

    现在除了我和兰仆外,凯迪和西西王也知道了屠龙枪的好处。西西王也真是的,凯迪现在格斗技还不算强,和他争个什么?可是看凯迪的意思,他好象是希望我下道手谕将屠龙枪的所有权从西西王的手中抢走。这种事我可不干。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西西王为了掩护我而身负重伤,我还没来得及进行报答,怎么好意思偏袒凯迪呢?

    我只好顾左右而言他。“西西王那次伤得重吗?”

    “重倒是很重。”凯迪气咻咻地说道:“身为龙骑士,皮耶德大人的生命力可以与巨龙相比。只要心脏和大脑不受重击,受再重的伤也会很快康复。皮耶德大人回布雷西亚的时候,伤基本已经好了。主公失踪一年,他还可以将屠龙枪霸占一年!什么好事都让皮耶德大人给占尽了。”

    凯迪的脸上羡慕和忌妒交织在一起。“龙骑士可真棒。如果我能够成为龙骑士就好了。要是能够得到神龙的赏识,那就更棒了!”

    我认为克劳德公爵御下不严是个严重缺点,可是我自己其实多少也有些类似的问题。凯迪整体说来可以称之为优秀将领,但是他在凯森和我的面前,常常会流露出这种白痴模样的表情。

    不过现在我并不打算喝令凯迪严肃些,因为此时我的好奇心突然大盛。娜弗丽的老爸光凭气势就压抑得日尊者不敢乱动(我自然更不必提了),她的身份肯定有问题。她被老爸抓走之前说过与我鉴定了生命盟誓的,也不知道是什么鬼东东。

    想着想着,我陷入了一种非常愉悦的思维境界。

    做白日梦其实是一种令人身心愉悦的活动。可是凯迪和剑奴总是打扰我。他们用“剑先生”、“主人”这样的称呼想要把我从白日梦中唤醒,我可不能轻易让他们如意。

    享受!幻想真是一种享受!

    我用挥赶苍蝇的手势制止凯迪和剑奴对我的打扰,继续沉浸在美梦之中。真的,做美梦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一阵巨痛突然从我的右臂袭来。我痛苦地怪叫一声,被迫回到现实之中。

    凯迪和剑奴一脸无辜地看着我。剑奴说道:“主人,刚才我提醒过您,可是您不理睬我。”

    我的视线移到行凶者的身上,不禁打了一个冷颤。卡特琳娜柳眉倒竖,视线不怀好意地在我身体上游弋。

    “你干嘛?”我通常都不忍(其实是不敢,因为我确实打不过她)抗拒卡特琳娜对我施加暴力,可是这回实在是太痛了!

    “那要问你在干嘛?”卡特琳娜用力地拧了一下我的左臂。“我一回来就看见你一副色迷迷的样子,居然还流口水!说,在想哪个坏女人?是不是在想那个浣熊?!”

    冤枉!我只是在幻想与娜弗丽签定的生命盟誓到底会给我带来什么好处,哪里想什么女人了?

    “我没有想什么坏女人!”我大声抗议。

    看见卡特琳娜目露凶光,双臂又开始隐隐作痛起来。我的声音不由地变得小了许多——好汉不吃眼前亏。“我是在想你!”

    卡特琳娜接下来的表现令我极为吃惊。我无法想象一个人居然可以由暴走状态这么迅速地转变为淑女害羞的模样。她漂亮的脸旦一下子飞上了两片艳丽的红云,嘤咛一声之后,象融化了一般缓缓靠入我的怀中,嗲声嗲气地说道:“一边流着口水一边想人家,真是坏死了。”

    一个即将可以吃到口的美女靠在我的怀里,引起某种生理变化自然不是我的错。下腹立即产生了一股滚烫的热流,下体肿胀得有种强烈的刺痛感。可是眼前有两个大灯泡杵在这里,我又没法动真格的。真是太痛苦了!

    卡特琳娜身体软得几乎站不住,她用双臂环住我,将发热的身体挂在我的身上。为了不造成比上次在大众面前免费激情表情更大的惨剧,我只好尽量转移自己和卡特琳娜的注意力。“比兹堡的战斗情况怎么样了?”

    卡特琳娜梦呓般下意识地回答:“后面没怎么打了。剩下的敌人都投降了。”

    咦,那个脾气暴躁的领主居然投降了,真是令我意外。那样一来,布雷西亚这次投机行为的成功率还真是增加不少呢。

    凯森回大草原去征服其它部落,以便增强布雷西亚的战斗力;西西王潜入玛哈亚抵抗法兰西斯,搞不好可以令布雷西亚拥有一个附属公国;阿拉卡管理着布雷西亚财政的同时,仍旧对沙丝那亚投入相当的精力,居然将势力渗入圭亚那的宫廷;凯迪、海若退出军伍,以佣兵之名介入塞维尔内战;安丽丝等人为我管理着布雷西亚。在这一年中,所有的人都在忙碌着,我也不能就这么闲着呀。该干点什么呢?

    卡特琳娜柔软的乳房残酷地冲击着我薄弱的意志力,鼻血又一次泉涌般汩汩向外流淌。不知道有没有人能够在这种情况进行仔细的思考,反正我是不行的。

    “凯迪,你现在回到部队去。派个信使给国公夫人带个信,就说兰特现在情况还好,他的小美人已经和他在一起来了,让她放心。”

    “剑奴,比兹堡现在正在打仗,相信附近总会有居民逃难。你去附近找一家空着的房子,然后赶快回来通知我。”

    看着凯迪和剑奴分别依言离开。我恍惚地想: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可是这种情况下,我哪有能力远虑呢?还是先把近忧解决掉吧!

    我抬头四顾,心中不停地念叨:床……床……哪儿有床?……

    第三十九章

    当一名武者修炼到能够射出斗气的水平,那么此时斗气的作用便拥有了三种用途。

    一、射出斗气弹用以攻击敌人。

    二、在战斗中建立斗气护盾,以用保护自己和他人。

    三、将斗气作为护体真气,最大限度减少魔法、兵器、拳脚以及斗气对身体的伤害。如果斗气水平能够修炼至终极圣斗气,则护体真气可以达到刀枪不入、水火不伤的效果。

    斗气的第一项功效与攻击型魔法相似。第二项功效既可以起到魔法结界的作用抵御魔法的攻击,也可以起到类似于空气之盾等防御型魔法的作用抵御物理攻击。至于斗气的第三项功效,则是魔法所无法达到的。

    由此可见,修炼格斗技巧的发展前途要远远超过修炼魔法。

    ——摘自《圣华学校军事分院入院必读》

    所有人的目光都紧紧地盯在苏哈伯爵的身上。

    先后表示不与罗德曼家为敌的贵族们虽然有着国家大义的借口,但是城下签盟的污名毕竟无法完全洗清。如果苏哈伯爵宁死不降,能够做到毫不羞愧的人毕竟是少数。

    苏哈伯爵的性格倔强暴躁,因而罗德曼家主和斌在计划中并未将此人算在可以争取的名单之列。此役苏哈伯爵的爱子丧生,他的表现却暧昧不明,这种情况令斌极为惊诧。在惊诧的同时,斌的内心隐隐升起一股兴奋的感觉。

    虽然德鲁戈家的实力并不强,但是如果苏哈伯爵真的放弃与罗德曼家为敌,其政治意义不可估量。

    过了好半天,苏哈伯爵才将视线冷冷地投向斌,粗声嘎气地说:“德鲁戈家与罗德曼家世代为仇。三百多年的战斗中,德鲁戈家直系子弟死于罗德曼家之手的有三十一人,而罗德曼家被德鲁戈家杀死的有二十三人。”

    苏哈伯爵猛眨双眼,拼命抑制某种感情外溢。“刚才我说错了,德鲁戈家死在罗德曼家的人,共计三十二人……”

    “我是个粗人……可是,我也是一名塞维尔人!”

    “一直以来,勇敢善战的塞维尔人只能以佣兵的名义走出国门参加战斗。虽然赢得了名声和金钱,却并没有扩展我们塞维尔人生活的空间。”苏哈伯爵眼神开始迷乱,他近乎梦呓地说道:“难道说,现在真的能够完成近千年来塞维尔人的宿愿,我们塞维尔人能够以军人的名义走出国门了?”

    “能的,一定能的。”斌的口吻顺应着苏哈伯爵的情绪变得热切起来。“只要塞维尔人团结一致,很快就可以走出国门了。”

    苏哈伯爵重新陷入了沉默之中。他的目光在左右两侧的阵列中游移。在左右两侧的阵列中,有将近一半是德鲁戈家的战士。

    “虽然签订城下之盟是武士的耻辱,但是与塞维尔的发展比起来,个人的荣辱倒也并不重要……”

    苏哈伯爵眯着双眼,心疼得连说话都直哆嗦。“史密斯一死,德鲁戈家其余几个继承人皆碌碌无为之辈,眼看德鲁戈家将后继无人……”

    斌闻言大喜。他之所以高兴不仅仅是因为苏哈伯爵的立场奇迹般地转变,这样一来对亚斯伯爵掌握塞维尔大将军一职有着极大的帮助。更令斌高兴的是,他突然间灵光一现:作为亚斯伯爵的心腹,斌深知亚斯伯爵为继承人的问题所深深困扰。

    “伯爵大人,你不是有两个女儿吗?”

    苏哈伯爵一愣,旋即大怒。“我其余的几个儿子虽然不肖,但是他们总不至于不如妇孺之辈吧!你是什么意思?想让我德鲁戈家由女儿继承吗?!”

    受到苏哈伯爵的怒斥,斌并不生气。“伯爵大人,你对罗德曼家大公子乌尔里印象如何?”

    苏哈伯爵虽然余怒未消。却也感觉到斌并非是建议他让女儿继承家位。苏哈伯爵隐约想到了什么,却一时想不起来。他随口回答:“我也曾与乌尔里打过交道,他也算是个人才。不过他居然自取绰号为避战骑士。作为男人,胆子似乎小了点。”

    “不然。战场上勇敢并非最为重要的特质,率领士兵们打胜仗才是最有用的。乌尔里爵士虽然并未表现出擅长打硬仗的特点,但是他所指挥的战斗几乎全部取胜。”

    “伯爵大人,我有一个建议:罗德曼家与德鲁戈家通婚,让乌尔里成为您的女婿,继承德鲁戈家的家主之位。这样一来,罗德曼家不就有一个优秀的继承人了吗?”

    苏哈虽然与斌打过多次交道,对斌多少有些了解。可是听到斌的这个建议后,他仍旧是大吃一惊。苏哈伯爵象是牙疼一般,龇着牙盯着斌。如果斌知道苏哈伯爵此时的想法,肯定会大吃一惊。苏哈伯爵此时正在后悔的事情是:如果及早派“穷凶极恶”将斌暗杀掉,德鲁戈肯定能够避免今日之辱。

    过了好一会儿,苏哈缓缓说道:“我终于明白亚斯为什么能够在十年之内将罗德曼家发展得这么好,并且最终将我们德鲁戈家彻底打败。在你的帮助下,亚斯获得护国大将军一职看来还真是十拿九稳了。”

    “好吧,我接受你的建议。”

    苏哈转过身,对着分别站成三块的联军提气喝道:“现在我已决定与罗德曼家结盟,支持亚斯伯爵成为塞维尔下一任的护国大将军!”

    短暂的沉寂之后,打了败仗本应垂头丧气的联军士兵却欢呼起来。就连坚持站在苏哈伯爵身后的近三百名早已心怀死志的战士之中,也有不少人露出了释怀的表情。

    对于这戏剧性的结果,斌却只不过微微一笑。他深吸一口气,对联军大声命令道:“各位请打扫一下战场,然后回到自己的营地进行休整。等待我的下一个命令。”

    看到联军战士顺从地服从了自己的命令,斌这才完全放下心来。他象是苏哈伯爵几十年的老朋友一般,以亲切的口气对苏哈伯爵说道:“伯爵大人深明大义,鄙人佩服。来来来,所谓不打不成交,我向伯爵大人介绍几位朋友。”

    言毕,他抬头看了看天空。此次友军的总指挥是凯迪.卓索图,不过友军的三位将领中爵位最高的是海若子爵。斌虽然对自己的智力非常自信,但是对于飞翼,他同样不太了解。斌并不知道如果要求飞翼上的海若子爵现在回到地面上是否合适。

    犹豫了一会儿,斌将视线移到弓骑兵和轻骑兵的身上,扬声大喊:“凯迪男爵、休特爵士,请过来一叙。”

    弓骑兵和轻骑兵隐隐地监视着正向营地返回的联军部队。听到斌的声音后,从弓骑兵的部队中有好几个人跑出来。显然其中一个是休特,而另外几个便是他的亲卫。但是从轻骑兵的部队中却只有一位骑兵离开队伍向斌的方向飞驰而来。

    斌只是大致知道三位将领的外貌特征,并没有亲眼见过他们。当弓骑兵和轻骑兵离斌和苏哈伯爵越来越近时,苏哈伯爵仔细打量着众人,而斌却露出迷惑的神色。

    几名弓骑兵之中,当中那名铠甲最为明亮,目光非常有特点的自然是休特。但是那名轻骑兵,看起来却并不象是凯迪。

    待众人来到斌和苏哈伯爵的面前时,斌对那名卓索图人谨慎地问道:“我是罗德曼家的供奉斌.王,请问您是……”

    卓索图人大大咧咧地一笑。“俺是凯迪大人的副手,也是轻骑兵大队的副队长。俺们的大人被一名美人叫走了。大人临走之前命令俺全权处理轻骑兵大队的事务。”

    “被一名美人叫走了?!”即使是山崩于前也面不改色的斌此时却不由地惊喘一声。山崩只是一种普通的自然现象,斌可以泰然处之。但是一个声评颇为优秀的将领在战斗并未完全结束的情况下擅自离开战场,却令斌无论如何也想不通。

    斌仔细想了想,脸色越来越差:布雷西亚公爵兰特曾经有过类似的不良纪录。听说每一支军队自从组建时就有它的“魂”。有的军队凶悍,有的军队胆怯,有的军队作风硬朗,有的军队只占便宜不吃亏。这种“魂”一般都是由最高领导的性格和行为表现所决定的。如果凯迪的行为只不过是上行下效,并且这种恶劣的行为已经成为布雷西亚军队的一种特殊传统……

    此时的斌,连自杀的心都有!

    心情极坏的,并不仅仅只是斌一人。苏哈伯爵并不惧怕打败仗,但是被这种在战斗中随心所欲就离开战斗的将领所打败,他郁闷得脸都绿了。

    凯迪虽然的确被一名绝世美女叫离战场,但是事情并非斌和苏哈伯爵所想象的那样。

    当凯迪完成袭击敌人辎重营的任务后准备冲向另一个战场的时候,一名美女从远处迅速向他跑过来。接近后,美女用终极圣斗气聚声为线,直接将简简单单的一句“随我来”传到凯迪的耳中。随后,美女便自顾自地转身离开。

    凯迪立即失去了以往的冷静,慌忙将职责交给了自己的副手,赶紧跟在美女的身后追去。凯迪之所以随着那名绝世美女离开战场,是因为他见过那名少女。在布雷西亚卫国战争胜利结束后,凯迪亲眼见过这名称主公为表哥的美女。主公那句“小美人,任你跑到天边去,我也要抓住你!”的誓言,正是对那名美女所发。

    跟着美女到了一个看起来象是训练场的地方后,凯迪看见了两个人和两只魔兽。从那两个人的神态可以看出,两个人的身份分别是仆人和主人。出于武者的直觉,凯迪知道那名仆人是一名超绝的武者。那名武者散发的强烈杀气,令凯迪感觉似乎有一股电流在骨骼中乱窜。凯迪并不认识那两个人,但是对其中一人却产生了一种很难形容的感觉。那种感觉,既神秘又熟悉。那个人的头发,身高,以及那挂在嘴角一缕漫不经心的笑容,象极了凯迪迫切想要见到的主公。

    凯迪愿意以伊桑大草原向牧神发誓,他绝对没有见过这个神秘人。但是不知为什么,凯迪却下意识地觉得:面前的神秘人,就是他的主公兰特。

    在凯迪陷入迷惑无法自拨的时候,神秘人开口说话了。

    “卡特琳娜,虽然大局已定,但是还是麻烦你去监视一下战场吧。如果确实有必要,我还是得偷偷帮罗德曼家一把。”

    名叫卡特琳娜的美女不情愿地答应,然后便从凯迪的面前突兀地消失了。

    凯迪惊讶得合不拢嘴,他死死地盯着卡特琳娜消失的方向,过了几秒种突然大叫:“这不是隐身术吗?上次我见过她使用终极圣斗气护身呢!能够使用终极圣斗气为什么还能施展魔法呢?”

    凯迪旋即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将注意力转向在场的两名男士。这时他发现,那名超绝的武者受到的刺激并不比自己少,嘴巴张开的程度可以放进一只鸵鸟蛋。而那名神秘人此时的精神状态同样也好不了多少。他正一脸沮丧地小声地嘟哝着什么,似乎是抱怨“想要在小美人面前保留男性的自尊真的很困难”之类的话。

    神秘人用力的挥挥手,似乎想要抛开某种不高兴的情绪。他将注意力转向凯迪,犹豫了一会儿之后,终于下定决心。

    “国公夫人现在还好吧?”

    尽管神秘人的声音与主公兰特的声音完全不同,但是凯迪仍旧下意识地恭恭敬敬地回答:“国公夫人现在一切还好。只是夫人现在已经身怀六甲,处理国事显得比较幸苦。”

    神秘人皱起眉头。“你们这些家臣是干什么的。这种情况下还不为主母分担政事?马迪尔不是首相吗,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还不让主母好好地休息。”

    察觉到神秘人极度地不悦,凯迪愈发恭敬了。“马迪尔大人确实以身为首相为由,要求包揽一切政务。可是国公夫人说,她不敢休息。如果空闲下来,国公夫人就会忍不住思念公爵殿下。国公夫人诘问首相大人,是否思念最苦?首相大人无言以对,只好同意国公夫人分担政务。”

    神秘人一脸怅然。

    凯迪恭恭敬敬地等待神秘人说话,等了好一会儿都没得到任何反应。他抬起头,却发现神秘人完全无视身旁还有他人,自顾自地陷入了某种情绪之中。神秘人时而露出忧郁不已的神情,时而咬牙切齿,时而又嘴角轻扬,露出淡而甜蜜的微笑。

    看到神秘人的这种表现,凯迪几乎忍不住窃笑起来。以前开非常重要的会议时,凯迪的哥哥曾被主公兰特的这种白痴表情气得差点发狂。

    如果误认主公,那种糗事将导致凯迪一辈子成为他人的笑柄。所以凯迪虽然已经差不多可以确认了,他还是想再次确认一下。凯迪轻咳一声。“我是从战场上离开的,也不知道现在仗打得怎么样了。”

    神秘人被凯迪打断了,不情不愿地回到现实之中。他心不在焉地回答:“你不必担心。海若那小子居然使用雷神弹在第一次攻击中就消灭了敌人的魔法师。失去了魔法师的掩护,海若和休特已经足以击败敌军了。”

    “见鬼了。雷神弹是和伊莉送的手链藏在一起的,是谁把它们找出来的?妈的,肯定是夏默那个无法无天的家伙!但愿手链的事没被安丽丝知道,要不然我非掐死夏默不可!……”

    如果说刚才凯迪只有八成把握眼前的神秘人就是主公兰特,那么现在凯迪已经完全可以确认了这一点了。

    意识到眼前的神秘人确实是主公之后,凯迪狂喜之余,突然感觉鼻子有些酸。他滚落下马,声音开始哽咽。“主公……”

    神秘人被夏默突出其来的称呼吓得象是被蝎子蛰了一下似的,他赶紧申明:“我不是你的主公!你的主公发过誓不能和认识的人联系……”

    想了想,神秘人似乎觉得这样说有些不妥。于是就好象是正在干坏事却被大人当场抓住的小孩子一般,扭扭捏捏地进行解释:“我是你主公最好的朋友,他所有的事我都知道。不过我确实不是兰特,我的名字是剑。你可以称呼我为剑先生。”

    仿佛觉得仅仅只是自己口头上进行否认并不够,神秘人扭头向他的仆人寻求更多的证词对自己的论述进行支持。

    “剑奴,你解释一下你的名字由来。”

    那名实力超绝的武者恭敬而又不太自然地点点头。“凯迪男爵,主人的名字是剑,而我是主人的奴隶,所以我的名字叫剑奴。”

    从剑奴不太自然的表情,凯迪似乎领悟了什么。他以草原边缘族人对待主公所用的最崇敬的礼,面对神秘人低伏着身子,心神激荡地低声说道:“主……剑先生,我明白了。”

    第三十八章

    交战中溃散的德鲁戈战士们三三两两地朝着仍然保持阵型完整的部队跑去,似乎越靠近那支一动不动的军队,自己的生命就越有保障。如果是在正常情况下,从比兹堡撤出的部队首领看到这种情况肯定会大吼大叫,喝斥溃兵不要冲散了自己部队的队形。可是现在,那两千人中无论是军官还是战士,全都保持着沉默。即使是慌乱的溃兵确实冲乱了他们刚刚摆下的队形,也没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哀大莫过于心死。对于塞维尔人来说,战败和死亡都不会令他们惧怕。然而两千战士被数量不多的敌人在不到十分钟内就完全被击溃,而且被对方象屠宰羊羔那样地任意杀戮,这种客观事实对士气的打击实在是过于巨大。更何况,直到现在敌人的士兵尚未有任何损失!

    撤出比兹堡的部队并不认为自己可以比城外的部队更幸运。既然如此,保持完整的战斗队形又有什么意义呢。

    看着眼前的敌人,作为胜利方的斌此时心中的感觉却极为苦涩。

    结果与他的计划完全不相符!

    他原先设想的情况是:借助友军的力量给予敌军小挫,迫使敌军逃跑。在敌军失去粮草,失去后路的情况下,凭借友军的高机动力及强大的战斗力,慢慢地蚕食敌军兵力。将入侵德鲁戈家的敌军有生力量尽量消灭。

    斌没有想到,先是那个带着太多秘密的剑令敌军损失惨重。如果不是故意放水,敌军甚至无法在预定的时间内攻破比兹堡。斌更没有想到,比兹堡城下的一战,居然取得了完胜。

    斌向来自豪的计谋在这场胜利中竟然显得微不足道了!

    早知如此,他又何必设下什么苦肉计、连环计呢?罗德曼家家老托尔波忍辱负重,本应该在关键时刻反戈一击。可是现在的情况却出乎原先的预料。自己和亚斯伯爵固然知道其中缘由,可是外人可能会产生托尔波见势不妙重新叛回罗德曼家的错觉。这样一来,岂不是将托尔波给害惨了吗!当武力差距太大的情况下,智谋真的不起作用了?

    斌强按心中的无奈,率领着几名扈从向敌军阵地逼近。

    相对于没有参加战斗的两千敌军生力军,几名扈从确实太少了些。受古东方文化的熏陶,受过教育的塞维尔贵族都知道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的道理。但无论是斌还是他身后的战士,谁都没有任何危险的感觉。

    眼前的两千敌军惶惶不可终日。他们的眼中,透露出末日降临的惶恐;他们的脸上,表现出对自己命运的绝望。这样的敌人别说是两千,即便是再多一倍也不会对斌以及身后的战士构成任何威胁。惊慌失措的绵羊哪怕再多,也不会令灰狼产生丝毫的惧意。

    罗德曼包围网的联军发现身后也出现了敌人,但是他们并没有出现太大的骚动。对于心于死灰的人来说,仅仅是出现腹背受敌的局面已经不足以令他们动容了。况且斌只不过率领了几名战士,并没有明显的恶意。

    看到友军的战斗已经基本告一段落。斌命令身旁的扈从挥动信号旗向友军传递了一个暂时停战的信号,然后独自越出队伍,向敌人靠近。

    他深吸一口气,大声说道:“我是罗德曼家的供奉斌.王。希望能够与此次联军的首领德鲁戈家主苏哈伯爵谈一谈。”

    “谈什么谈!”正在尽力收集残部的德鲁戈家主愤怒大吼道:“这种情况下难道想要我苏哈签订城下之盟吗?我德鲁戈家只有战死的战士,没有投降的战士!”

    签订城下之盟所感到耻辱的,往往是守城方。可是如果现在苏哈伯爵代表联军与斌签订某种条约,受辱的对象却罕见地变成了攻城方。

    斌的目光被苏哈伯爵身后的那件披风所吸引。苏哈伯爵总是喜欢披着一件白色的披风,可是现在那件披风却看起来乱七八糟。上面有灰色的尘土、黑色的烟灰、红色的血渍,甚至还有好几个破洞。

    斌并不明白这种情况是怎样造成的。

    事实上,当飞翼上的魔法师毫无顾忌地用魔法攻击着地面上的敌人时,普通的士兵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自保的能力。然而拥有斗气的高级战士,却可以凭借斗气抵御魔法的攻击。虽然飞翼上的魔法师将敌人的主旗作为主要攻击目标,然而苏哈伯爵身旁的扈从却忠实的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在激烈的魔法以及箭矢的攻击下,苏哈伯爵仍然没有受伤。不过,飞溅的火星、扈从们受伤溅出的鲜血,却令苏哈伯爵所用的披风看出来原来的模样了。

    斌对着苏哈伯爵长叹一口气。“死,其实很容易。”

    “伯爵大人,”斌以一种奇怪的语气指着那些在天空中轻松盘旋的飞翼说道:“您认为,以您剩下的部队,能够逃脱它们的攻击吗?”

    苏哈伯爵突然指着天空的天翼暴躁地吼道:“你以为我不认识那是什么吗?那是布雷西亚的飞翼!”

    “亚斯那个狗杂碎私通外国,想要借助外国的力量登上护国大将军的位置吗?”苏哈伯爵阴郁地盯着斌。“你有胆子就杀了我们。我也不怕告诉你,德鲁戈家的主力大部队都在这里了。只要你杀了我们,德鲁戈家就再也没有实力阻挡亚斯那个狗杂碎了。你杀呀!亚斯借助外国力量插手塞维尔内战,不说护国战士不会放过你,就是其他各大势力也会将罗德曼家齐力诛杀!你有种就杀光我们!”

    “哈!……哈!……哈!……”苏哈伯爵仰着头大笑,然而笑声之中却有一股无法掩饰的悲怆。

    笑声突兀地停止,苏哈伯爵双手捂面,双肩止不住地抽动,随即发出类似夜枭的嘶叫声。“史密斯啊,你怎么先为父而去啊?原想让你建立攻破罗德曼家主城的功勋,以便利于将来登上家主之位。可是你为什么毫不考虑老父的感受,轻易舍弃自己的性命啊!德鲁戈家除了你,其余几子全都碌碌无为,难道是天亡我德鲁戈!”

    苏哈伯爵痛不欲生的神态和语气令听者动容。城府极深的斌也不由叹惜:此人确实是性情中人。可惜毕竟过于鲁莽。眼下敌军士气已经产生微妙变化,看来必须采用分化之计了。

    斌不喜不怒地望着苏哈伯爵。“伯爵大人痛失爱子,我很抱歉。”

    “可是伯爵大人失去了爱子,便一定要令世间更多人的儿子为史密斯爵士爵士殉葬吗?”

    “大人凭一己私念,便不顾家臣及士兵的性命,此为不仁;热情邀约其他领主联盟在先,无视他们的利益独断专行在后,此为不义。”

    “你这样不仁不义的人,有什么资格代表其他所有的人吗?顺便告诉你,托尔波只是诈降于你。此时你们的后路已绝,即便是能够暂时从这里逃得性命,也绝对无法生离我境。”

    斌冷冷地注视着敌阵。敌阵虽然没有喧哗骚动,但是一股不安的气氛却在暗处汹涌流动。

    苏哈伯爵不怒反笑。“你以为这种挑拨离间的小把戏会起作用吗?”

    “塞维尔公国由于被强国联手压制,总是无法走出国门。近千年来,当塞维尔公国强盛后,便内乱不止;当国力大损后,便又重新和平。”

    “国内各大势力或消亡,或兴盛,或兼并,或分裂,本也平常。如果此次败在亚斯那厮的手上,我也无话可说。降他便是!”

    “可是亚斯居然借助外国的力量。你以为,塞维尔大好男儿会向外族投降吗?”苏哈伯爵眼中闪烁着饿狼般的凶光,恶狠狠地从牙缝之间哼了一声。“白日做梦!”

    感觉敌阵中的战意重新凝聚恢复,向来城府极深的斌也不免微微变色。斌并不担心此刻的战局。相对于战争术语中的险境来说,敌军此时既无粮草也无退路,可谓死境。相信罗德曼家战士甚至不必参战,仅凭打着佣兵幌子的布雷西亚友军已经足以消灭敌军。只是,如果塞维尔其他各大势力固执地认为罗德曼家里通外国,善后何其难也。

    斌指着休特身旁掌旗官所持的大旗。“伯爵大人错了。你们的联军并非败于外国军队之手,而是败于亚斯伯爵所聘请的佣兵之手。”

    苏哈回头看了眼远远一脸冷漠的休特等人,语气里散发出浓浓的轻蔑。

    “蝎狮佣兵团!只不过是凭借人数而勉强挤进佣兵排行榜的一个二流佣兵团。这种偷梁换柱的小伎俩骗骗别人倒也罢了,你居然想用这种荒谬的说法欺骗佣兵之国的人,莫非是得了失心疯不成?!”

    斌并没有立即与苏合针锋相对,突然转换了一个话题。他的语气仍旧是温和而平静。“伯爵大人可知自由之心佣兵团?”

    最为看重的爱子在此役牺牲,苏哈伯爵感觉生命之中一下子就少了些什么。他虽然一心求战,却知道如果发布进攻的命令并不会有多少效果。盟军中其他的领主此时并没有足够的战斗意志,仓促发动进攻的话,也许其他的领主不会配合。苏哈从鼻子里发出冷哼。“佣兵榜排名第十三的佣兵团,我怎么会不知道?!”

    “大人可知道,在五年前,自由之心佣兵连佣兵榜也排不上?”

    苏哈被这种问题烦愈发暴躁,几乎是大吼道:“我自然知道!加彭利公国在五年前被英格兰尼灭国,国中许多贵族眼见事不可为,便率领家臣和私兵逃离祖国而加入自由之心佣兵团。因此自由之心佣兵团实力大增,一跃成为佣兵排行榜第十三的大型佣兵团。”

    斌连连点头,露出孺子可教的欣慰笑容。“不错,正是如此。”

    “伯爵大人既然一眼便可以看出天空的便是飞翼,应该对布雷西亚有所了解。”

    “联合并平衡布雷西亚各大势力的关键人物,兰特.萧公爵如今生死未卜;布雷西亚军事大臣,武名第一的凯森.卓索图伯爵离职出走;布雷西亚唯一的龙骑士,武勇排名第二的皮耶德.康迪伯爵下落不明;首相马迪尔和财政大臣阿拉卡在这一段时间里分别遭受过若干次的刺杀和毒杀未遂事件。如果不是原布雷西亚公爵多明戈全力压制,布雷西亚早已内乱了。”

    “现在布雷西亚内有反对势力蠢蠢欲动;外有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两大强国联合打压。此时的布雷西亚,比五年前的加彭利公国强不了多少。”

    “所谓识时势者为俊杰。一些布雷西亚战士趁着大厦未倾,提早为自己找寻出路,有什么不对?亚斯伯爵需要更多的战士,双方一拍即合,雇佣蝎狮佣兵团的佣兵,有什么不妥?”

    “狡辩!”苏哈伯爵回头望了眼远处隐隐形成犄角之势的轻骑兵和弓骑兵,出离地愤怒了。“你这种狡辩只能骗骗小孩子!”

    “你敢否认那支轻骑兵部队不是布雷西亚公爵亲卫第一大队?!”

    “你敢否认那支弓骑兵部队不是布雷西亚首相的直属卫队‘狼牙’?!!”

    “你敢否认天空的飞行物不是与布雷西亚两支王牌部队之一的飞翼?!!!”

    苏哈伯爵的怒气越来越盛,可是斌却似乎丝毫不受影响。他笑容可掬地摇摇食指,以毫无疑问的语气对苏哈伯爵的提问进行否定。

    “伯爵大人,您的三个问题,我全都否认。您或许可以说他们是‘原’布雷西亚亲卫第一大队,‘原’狼牙部队,‘原’飞翼部队。但是现在,他们只是蝎狮佣兵团的普通佣兵罢了。”

    虽然在场的大多数人并不真正相信斌的话,然而那种说法却可以成为他们下台的台阶。塞维尔人大多勇敢,但是刚才的战斗对他们的心灵冲击实在是太大。眼前的形势非常明显,战则必败无疑。

    看到敌人略有动摇,斌赶紧趁热打铁。

    “亚斯伯爵想要成为护国大将军并非仅为私利。眼前大陆形势非常微妙,而塞维尔的国力恰好处于强盛之际。如果能够平息国内的内乱而走出国门,塞维尔公国便可以扩展疆域。”

    斌的脸上浮现无比诚恳的表情,将右手抬起。“请诸位不要阻碍塞维尔的发展,与亚斯伯爵联手合作吧!愿意与亚斯伯爵联手合作,让塞维尔公国更加强盛的有志之士,请在我右手的空地上集合吧。”

    斗志本来就所剩不多的小领主们有了这种不伤体面的台阶,不免有些动摇。看到苏哈伯爵的表情阴晴不定,却并没有反驳或阻止,那些小领主们便纷纷往右手的空地走去。

    剩下的部队原本还有三千五百多人。可是自从第一个小领主带头往斌指定的空地走去后,不到十分钟的时间,苏哈伯爵的身后只剩下两千人。看到“有志于与亚斯伯爵联手合作令塞维尔公国更加强盛”的队伍中,甚至有自己的家臣,苏哈伯爵的脸色变得一片铁青。

    “亚斯伯爵亲口对我说过,他并不在乎护国大将军的虚名。”斌的表情显得愈加诚恳。“塞维尔千年来未曾走出国门,固然有强国联合打压的关系,可是塞维尔公国的内耗也是很重要的原因。任何人的才能够超过亚斯伯爵,他都愿意让出护国大将军的职位,听从此人的调遣。”

    斌微微抬起左手,脸上虔诚的表情好象是站在神坛上的祭师。“不愿意帮助亚斯伯爵成为护国大将军,但是也不愿意令塞维尔公国国力内耗的人,请在我左手的空地上集合吧。”

    相对于爱克斯大陆上大多数的国家而言,塞维尔的政治结构较为松散。代表中央政府的公爵,所掌握的权力甚至还比不上某些大贵族。但是作为代表地方势力的大贵族,也存在着同样的难题:他们对家臣的控制程度并不深。维系家臣对主公忠诚最为关键的因素在于主公的实力。如果主公的实力变弱,那么家中的重臣不但往往会桀骜不驯,偶尔还会有下克上的事情发生。

    现在苏哈伯爵已经中了斌的计谋,不大可能回到自己的领地。况且斌的说辞很有说服力,在国家大义的名义下,对主公的忠义似乎就显得有些次要了。因而,德鲁戈家的家臣们纷纷抛开主公的立场,开始思考自己的选择。

    苏哈伯爵微不可闻地叹口气,紧紧地闭上双眼。苏哈伯爵此时表情变化似乎鼓励了许多犹豫不决的人。待他重新睁开双眼后,发现身旁所剩的战士已不足三百。

    苏哈伯爵虎目圆睁,眼中精光闪烁。他的视线从剩下的战士身上一一掠过,仿佛要将这些战士每个人都深深刻在心中。

    正当苏哈伯爵准备发出进攻的命令时,斌招牌式的柔和声音响起。

    “伯爵大人。你与亚斯伯爵之间为私仇,塞维尔公国近千年无法向外发展为国恨。所谓刀枪无眼,棍棒无情。您的爱子史密斯丧生是我所能预料的最坏的情况。亚斯伯爵早已授权于我:如果你无法压下心中的仇恨,亚斯伯爵愿意在塞维尔公国成功扩张后,与您进行一场骑士间的对决。”

    苏哈伯爵深深地望着斌,脸部肌肉微微抽动。“传闻康得拉为塞维尔第一说客,他的雄辩之术难道真的能够超过你吗?”

    斌微微一愣,大脑极速运转。“康得拉的本领远远超过我。”

    “如果亚斯真的大公无私只求塞维尔公国能够趁机发展……”

    ……

    “成功的可能性确实很大。”

    苏哈喟然长叹一声之后,仰着头出神地望着天空,一动不动。

    第三十七章

    休特面前的敌人是自己部队的七倍,有两千人左右。

    不过休特知道,除了这两千士兵外,至少还有两千敌军已经攻入了盟军的城堡之中。攻入城堡的敌人正在与盟军交战,虽然未必是酣战,但是多多少少也有些首尾不能相顾的意思。

    罗德曼家负责联络的使者已经说过,这次战役中罗德曼家无法派出大量的战士配合作战。不过休特并不担心。正如他对凯迪所说的,只要海若在第一击中消灭了敌人的魔法师部队,休特甚至有信心独自消灭五千敌军。对弓骑兵而言,没有长弓兵和魔法师的部队哪怕人数再多,只要不退入城堡或是营地死守,最终会被弓骑兵击败。更何况塞维尔公国的马匹非常缺乏。一般来说,在塞维尔只有年收入超过三百枚金币的贵族才可能拥有一匹坐骑。与弓骑兵为敌如果缺少马匹,那么连逃走都很困难。

    敌人在狼牙部队冲锋后不久就发现了他们。休特不禁有些佩服敌军的素质。

    休特进攻的方向正是敌军的侧翼。一般部队在侧翼即将遭受袭击的情况下,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慌乱情绪。然而此刻敌军的表现却可圈可点。将领们大声喊叫着发布命令,敌军的阵型开始变化。虽然说根本谈不上有条不紊,但是遭受到这样的突然情况,敌军却未曾混乱,这已经是难能可贵了——虽然敌军的举动在休特看来已经于事无补。

    休特所埋伏的山坡离敌人大约有两公里远。在离敌军大约一公里的时候,海若率领的飞翼部队从空中掠过。休特不禁暗暗赞赏海若那小子时机拿捏得确实准确。可是休特赞赏的情绪很快就被一丝轻微的懊恼所代替了:原本看见狼牙部队却并没有忙乱的敌军,此时看到飞翼部队之后,却开始有些混乱起来。休特不免有些怨恨敌军的不识货。

    休特所率领的狼牙部队,是他的主公最为信赖部队。整个爱克斯大陆除了兽人以外,狼牙部队可以说是第一次成建制出现的弓骑兵部队。无论是塞斯复国战还是布雷西亚保卫战,狼牙部队的表现都是令人赞叹的。然而如同现在这种情况一样,当狼牙部队与飞翼部队同时出现在战场,敌我双方不无将目光投向飞翼部队。这种风采被人抢走的感觉令休特的胸膛燃起熊熊怒火。

    不就是沾神魔大人的光吗!那些飞翼虽然神奇,可是除了神魔大人又有谁能制作?哪象狼牙部队,无论是坐骑还是兵器,都是任何普通贵族都可以获得的。想到这里,休特不免又开始腹诽向来不服气的公爵第一亲卫大队。在世人看来,布雷西亚最具战斗力的大队是绰号为魔卫的公爵第一亲卫大队。可是那些愚蠢的世人可曾想过,魔卫战士所穿的特制轻甲防御力高得惊人,它所覆盖的地方,所能起到的保护作用丝毫不逊于一副常规的重甲;每一个魔卫所持的武器,几乎能够比得上休特在上次授剑大会上所得的那柄宝剑。那柄让所有军人都艳羡得睡不着觉的宝剑,魔卫大队的战士却人手一把——虽然不是宝剑而是弯刀,虽然比起休特所获得的宝剑仍旧略逊一筹,但是魔卫战士所得到的殊荣却令休特免不了联想到偏心这个词。

    “我一定要在这次战斗中比凯迪的部队表现得更好。”休特对暗暗自己说。“即使无法让部下每人获得一柄类似魔卫战士的弯刀,至少也要让狼牙部队成为布雷西亚的第三支王牌大队!”

    当休特停止对飞翼和魔卫部队忌妒的联想时,狼牙已经离敌军只有五百米了。这时候,飞翼已经即将飞临敌阵上空。休特虽然从来没有修练过魔法,但是他在战场上优异的表现以及对主公的忠诚,休特已经获得了主公哈伯家斗气的真传。或许是休特特别适宜成为弓箭手的缘故吧,他现在的射术水平已经可以与老主公生前较之长短了。相应的,休特的斗气水平也相当不错了。相距五百米的距离,休特仍然可以感应到敌阵匆忙间设立了魔法结界。

    休特对这样的情况比较满意。虽然海若并没有消灭敌军的魔法师,但是敌军的魔法师现在只顾着建立魔法结界,就无法对狼牙部队发动攻击了。在没有魔法师骚扰的情况下,在敌军的阵型尚未摆好的前提下,休特有信心给予敌人重创。

    然而无论是敌军还是休特都未曾料到,当飞翼飞临敌阵上空的时候,魔法师所聚集的地方突然爆发了类似爆鸣轰雷的爆炸。敌军四周的结界因此而一下子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当类似爆鸣轰雷的爆炸发生之前,休特并没有感觉到剧烈的魔法波动。无论如何,这都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这个时候,飞翼在敌阵上空盘旋着,上面的弓箭手和魔法师们肆无忌惮地向敌人发动着攻击。遭受了致命的打击后尚未得到任何喘息的敌人,又遭受了对方毫不怜悯地持续攻击。

    虽然天空上盘旋的飞翼只有二十只,但是心理上的打击远远比实质上的伤害要大得多——何况实质上的打击也同样也不容小觑。

    正在变阵的敌军愈加混乱了,混乱得令休特恨不得改变原先所定下的作战计划。休特的作战经验毕竟非常丰富。他看出狼牙部队冲入敌阵肉搏虽然可以获得比弓箭射击更大的收获,但是休特同样也能够看出,冲入敌阵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飞翼仍然在尚未完全崩溃的敌阵上空盘旋。敌人中的一些弓箭手已经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转而面对天空可怕的敌人进行射击。然而对于地面上的士兵来说,飞翼就象一座空中堡垒一样,普通的弓箭对它根本无法造成任何伤害——敌军的魔法师已经被消灭殆尽,飞翼便放心大胆地降低了飞行高度。在这个高度上,飞翼上的弓箭手可以射中敌人,而敌人的弓箭手却几乎无法令箭支射到飞翼所处高度。然而弓箭对敌军的伤害与另一种伤害比起来,简直可以用仁慈这个词来形容了。在飞翼上,不仅仅载着弓箭手,还载着魔法师。

    如果不是必须考虑这次行动扮演的是佣兵团的角色,原布雷西亚公爵殿下多明戈.马耐斯恨不得让猞猁兵团所有的魔法师都参加这次的行动。虽然被首相马迪尔竭力劝阻,这次行动中仍然有一名魔导士,两名高级魔法师和六名魔法师参加。

    一个魔导师施展出狂雷术或是神之怒之类的魔法,可以轻易击破一名高级魔法师的结界防御。但是在大规模的战场上,魔法单纯的直接杀伤其实通常是非常有限的。如果想要令魔法增加杀伤范围,那么对单体的伤害必然相应降低。这种自然规律下,一个魔导师所施展的流星火雨,甚至无法攻破一个普通魔法师所制造的结界。所以在大型的正规战役当中,如果交战双方魔法师的数量都足够充足的话,那么魔法师的主要意义反而仅限于防御。

    不过在休特眼前发生的这场战斗中,敌阵已经完全失去了魔法师的保护。这种情况下,飞翼上的魔法师们与其说是在施展魔法,还不如说是正在进行一场屠杀。

    战场上,能够最有效杀伤敌人的魔法当属火系魔法。所以,火球、连株火球、爆焰术甚至是流星火雨,使敌军所处的战场变成了火焰的修罗场。炙热得令人无法呼吸的环境,同袍们临死的惨呼,这种情景令塞维尔人联想到传说中的炼狱。

    休特更加佩服自己面前的敌人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敌阵居然仍旧没有崩溃。这需要怎样一种的坚强才能继续保持这样的战斗意志啊?不过经验告诉休特,有时候一根稻草也可以压死一只骆驼——当然,前提是这只骆驼已经背负了足够的负重。休特自信,狼牙部队完全可以扮演这一根稻草的角色。

    狼牙部队并没有以骑兵与步兵作战时的传统方法作战。当狼牙部队冲到敌阵前,他们开始拉弓射箭。敌人的魔法师已经被突然的袭击所消灭了,而弓箭手部队由于时间的短促以及飞翼部队的打扰,并没有及时运动到部队的侧翼。

    “咻”、“咻”的箭支如同狂风暴雨般降临到敌阵当中。休特率领的弓骑兵只有一个大队。但是这三百人站在距离敌军一百五十米左右的地方不停地射击,已经将敌阵射得凹进去了一块。这时候,一个披着纯白披风,长得黝黑壮实的首领模样的将领大声咆哮,命令弓箭手不顾一切转移到面对休特的阵地上,以便与狼牙战士对抗。

    休特暗自发笑。如果狼牙这么容易对付,还能成为主公最为信赖的部队吗?休特对狼牙部队拥有一种特别的骄傲,他并不认为部队与敌人的弓箭手进行对射会处于下风。不过,如果只是射敌人而不被敌人射岂不是更好?

    待敌人的弓箭手发不容易挣扎着即将到达预定的阵地,休特却率领着狼牙部队绕着敌阵在高速动运中进行射击。弓骑兵们在敌群的周围象一阵风一样飘忽不定地移动着,可是他们射出的箭支却象暴雨一般毫不留情地落在敌群之中。虽然弓骑兵们骑射的本领与兽人相比仍旧逊色一些,但是这种形式的攻击已经足以令敌人绝望了。

    弓骑兵绕着敌阵高速运行,凭着两条腿走路的敌方弓箭手根本就跟不上这种速度。

    来自天空和地面的双重打击对于民风彪悍的塞维尔人来说或许并不是最可怕的。对塞维尔人来说最可怕的是:只能纯粹成为敌人的靶子而无法还手。

    这种恶劣的情况随着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丝毫没有改变。就这样,在休特的狼牙加入战斗后不到五分钟的时间,他终于如愿使狼牙部队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当比兹堡内的敌军刚刚退出城堡,尚未与城外的友军会合时,城外的敌军已经溃不成军。

    当凯迪等部发动攻击时,攻入比兹堡的部队只是认为这个变数有些麻烦。这确实是一支意料之外的部队。不过,这支意料外的部队毕竟人数不满一千,所以德鲁戈联军的将领们普遍并不慌张。唯一令人担心的是一只骑兵部队正在向辎重营冲去。因为这个原因,攻入比兹堡外城正在进行抢掠的部队开始撤出。然而令他们完全没有想到的是,比兹堡内的部队撤出比兹堡时,城外的部队已经表现出溃败的前兆。

    从比兹堡内撤退的部队遭受了双重的打击。他们看见辎重营内火光冲天,知道己方的粮草已经被敌人焚毁;留在城外的两千战士,居然那么快就被击溃了。特别是后者,更是令任何一个塞维尔人都无法想象。

    塞维尔人虽然受大陆三大强国压迫而无法向外发展,但是塞维尔人骄傲地认为,他们的战斗力在爱克斯大陆毫无疑问名列前茅。无论是塞维尔人还是其他国家的人都普遍认为:塞维尔公国的军事实力是爱克斯大陆除三大霸主国外最为强大的。可是这场不到二十分钟的战斗,却将塞维尔人性格深处,那种深深根植于内心的那种骄傲毫不留情地碾碎了。甚至连施害者的盟友,比兹堡的守城方也不免产生了兔死狐悲的异样情绪。

    在感情无法接受的现实面前,尚未与飞翼、魔卫、狼牙部队进行战斗的塞维尔人就象是变成了另一支部队。他们虽然列成了战斗队形,却并没有立即去支援正在遭受屠戮的战友。无论是将领还是普通的士兵全都呆呆地看着眼前的战斗。象是与战斗双方完全不相干的旁观者,更象是失去了灵魂的石像——当然,这种形容的前提必须除些某些战士因害怕或激动而止不住颤抖。

    终于有一名脸色苍白的年轻战士走出了队列。如果他挥舞兵器狂吼着冲向狼牙部队,或许多少会对集体陷于痴呆的塞维尔战士有所帮助。然而可悲的是,这一名战士显然无法承受这种刺激因而疯掉了。他居然一边目光涣散地慢慢向战斗的地方走去,一边以怪异的腔调咿咿唔唔地唱起歌来。

    恐惧和歇斯底里之类的情绪是最容易传染和扩散的。现在,任何人都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从比兹堡内撤出的部队,此刻已完全丧失了斗志。

    第三十六章

    布雷西亚独立战争胜利之后,凯迪.卓索图所率领的轻骑兵拥有了魔卫这一响亮的绰号。

    但是事实上,当时有更多的人将这支部队称之为黄金部队。

    在当时的武器商店里,与那种黝黑弯刀相类似的兵器价格为两千五百枚金币左右。那种轻便却又几乎无法被摧毁轻质铠甲以及臂盾,整套出售的价格绝对不会低于一千枚金币。而且每名轻骑兵都拥有三匹良马。虽然伊桑大草原所产的马个头较小,不为自视身份高贵的骑士所喜。但是草原马的忍耐力和长途奔跑能力在整个大陆首屈一指,每匹马的售价大约为三百枚金币。

    正规轻骑兵装备的价格通常只是重骑兵的一半、贵族骑士的四分之一。然而凯迪.卓索图麾下的每一名轻骑兵的装备市价都超过了四千枚金币。将四千枚金币熔化后成黄金后,用那些黄金完全可以为一名重骑兵制作一整套纯金装备。

    这样一支部队能够与英格兰尼不败兵团的王牌轻骑兵联队相抗衡并不稀奇。然而令许多人无法理解的是:这支强悍无比的部队虽然不惧与任何一支部队正面交战,但事实上,他们与敌人正面交战的战例却相当少。

    这支部队最热衷的攻击方式是偷袭,其次便是攻击敌人侧翼或是攻击辎重部队。

    ——摘自《爱克斯大陆十五世纪最具特色的十支部队》

    山坡的一侧,聚集着六百名精锐的骑兵。这六百名骑兵泾渭分明列为两队。这支部队是半个小时前才从十公里以外一个隐蔽的地方秘密潜行到这里来的。

    其中一队身披轻型铠甲,背上背着三柄亮银色的标枪,腰间挂着带着弧度的刀鞘,左臂上挂着直径约为二十厘米的骑兵盾牌。从装备上看,这是一支轻骑兵部队。而另一队骑兵身着皮甲,仅仅在前胸和后心要害处镶嵌着两片铁甲。从这一队骑兵悬挂在腰间的单手长剑和背上的战斗弓可以看出,这是一只爱克斯大陆非常罕见的兵种——弓骑兵。

    无论是从统一的装备或是他们的气质看,这些骑兵都应该是某个国家的正规军队。然而被寒风吹拂得飒飒作响的旗帜却表明,这些精锐的骑兵却是隶属于蝎狮佣兵团的佣兵。

    队伍的前方有两名军官。他们的坐骑差不多高大。一匹全身雪白,但零星有几个黑色斑点;另一匹正好相反,几乎通体皂黑,只是身上象是落下了几片尚未融化的雪花。

    白马上的骑士个子不高,看上去短小精悍。这是一个略带几分文静的年轻人,但只要他生气或是激动时稍稍一咬牙,脸部的肌肉棱角立即会明显地凸起,线条马上变得粗犷起来。同时,两道极具个性的浓眉象刷子般倒挑,就会使他显现出一种凶悍的神情。

    黑马上的骑士满面虬须,皮肤黝黯,眼神极为特别。如果与他对视,或许只会产生炯炯有神的感觉。但是如果以眼角余光来观察这名骑士,就会发现这名骑士总是固执地盯着别人的脑袋。没有人会喜欢这种感觉。

    整装待发的轻骑士和弓骑士们全都神情肃穆地注视着队伍前面的两名指挥官。这支六百人的部队里,不仅没有任何人说话,连他们座下的骏马也没有发出任何嘶叫声。如果不是因为战马出于本能偶尔摇摇尾巴或是打个响鼻,这支部队会给旁观者造成全都是蜡像的错觉。

    沉寂中,黑马上的骑士开口说话了。

    “凯迪男爵,您认为海若子爵能够在指定的时间内发动攻击吗?”

    名为凯迪的男爵微微皱眉,显出一种不怒自威的神情。“休特,现在我们是佣兵。佣兵之间是绝对不会以爵位相互称呼的。”

    看到被称为休特的男人无奈地点点头,凯迪沉吟了一会儿,说道:“友军会在约定的时间发出信号。海若是不会贻误军机的。”

    凯迪出神地望着远方一座城堡,有些心神不定。

    “原本计划示敌以弱让敌人攻占城堡。待敌军入驻城堡并且将辎重转移到城堡后,由友军负责将辎重摧毁。”

    “可是刚才友军传来信息,因为意料外的原因导致计划有变。敌军数千大军与正规士兵不足三百的守军激战两日,居然连外城也未攻克。直到刚才友军才退守内城,敌军的辎重仍然留在野外的后营。”

    “现在敌军的辎重必须由我军负责摧毁。而敌军的一部分主力正在与友军在城堡内激战,这一状况又正好是两面夹击的大好时机。所以我们必须两面出击。对于进攻敌军的辎重部队我有极大的信心,但是你却主动要求负责进攻敌军的主力部队,我有些担心啊。”

    休特仿佛有些恼怒地哼了一声。对于凯迪的轻骑兵能够成为唯一一支地面的王牌部队,其他部队的将领和士兵心情是很复杂的。在看向轻骑兵的目光中,有些人是崇拜,有些人羡慕,也有些人是忌妒。

    休特愿意承认凯迪麾下骑兵拥有强大的战斗力。但是他极度自信:如果与公爵亲卫第一大队沙场对决,胜利者一定是自己麾下的狼牙部队。所以休特对那只几乎完全由卓索图人组成的王牌部队并不服气。现在凯迪以这种语气向休特询问,更加激怒了他。

    “您放心好了。”休特冷冷的声音从牙缝里迸出。“只要海若按预定的计划干掉敌人的魔法师。我敢保证,只凭我们狼牙部队就可以将所有的敌人都消灭在这个平原上!您和那些王牌战士完全可以在战场之外轻松地观战。”

    凯迪仿佛有些诧异,他轻轻地咦了一声,转过头看着那个奇怪的男人。这个叫休特的男人从普通士兵开始做起,凭借在战斗中勇敢的表现而被布雷西亚首相的父亲收为家臣,甚至被赐姓哈伯。休特的战斗经验非常丰富,对于指挥用兵也颇有心得。但是传闻他的性格有些怪异,因而与同僚的关系并不融洽。凯迪与休特相处了一段时间,确信传闻果然并非空穴来风。

    凯迪轻轻叹了口气。

    身为首相的马迪尔决定让某些部队以佣兵的身份参加异国的战斗时,未言胜先虑败。他在遴选参战部队的时候,除了考虑部队必须拥有强大战斗力的外,还必须拥有高机动性。此外,由于是以佣兵的名义参加战斗,部队的人数不能太多。公爵亲卫第一大队是当仁不让的首选。其次,马迪尔便想到了自己最信任的狼牙部队。

    凯迪不知道马迪尔在派出狼牙部队的时候是否怀有让狼牙部队建立更多功勋,并且多出一些风头的意思。凯迪只知道,与休特合作确实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

    凯迪知道:身后的勇士们获得过多次战斗的胜利,因为勋章数量的增长和兄弟部队态度的影响,自然而然滋生了一种目空一切的骄傲情绪。而这种骄傲情绪,却与另外一些拥有骄傲资本的人产生了激烈的碰撞。休特显然就是其中之一。

    根据友军的情报,敌人虽然英勇善战,但是马匹极少。弓骑兵的攻击手段并非肉搏,面对机动力远逊于已方的敌军,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想到这里,凯迪懒得计较休特的语气,而是自顾自地远眺前方。在他的感觉中,友军应该马上就会发出进攻的信号了。

    过了大约几分钟,突然之间,一个明显的魔法火焰升入天空。这个魔法火焰就是友军与凯迪他们约定的信号。

    凯迪二话不说,从腰间抽出柄流动着华丽光芒的宝剑。与此同时,凯迪身后的轻骑兵们整齐如一地拔出腰间的弯刀。随着黝黑弯刀同时出鞘的,还有令人颤栗的森森杀气。

    凯迪从隐匿的山坡后一马当先冲了出去。在他的身后紧紧地跟着高举旗帜的掌旗官。以往在战场上总是神采飞扬的掌旗官,这一次的神情却显得颇为无奈。因为这一次掌旗官手中举着的并不是布雷西亚公爵大旗,而是一张绘着蝎狮佣兵团标志的莫名其妙的旗帜。

    出击半分钟之后,轻骑兵和弓骑兵在各自的首领率领下,按照预定的计划分开了。两股浊流朝着各自的目标冲去。与此同时,一支飞翼部队从他们的上空掠过,向敌阵飞去。

    凯迪此时的目标是敌人的辎重营。此时他的感觉非常好。骑着的坐骑是卓索图族最神骏的战马所生,今天还是第一次上战场。骏马奔跑起来如同在空中滑翔一般,显得十分流畅和平稳。马蹄声清脆而又悦耳,丝毫没有杂乱的声音。唯一遗憾的是,马速这么快,导致扑面而来的寒风显得实在是太冷了。

    很快,凯迪就不将塞维尔二月的寒风当作一回事了。因为他那流淌着草原人天性好斗的血液在战斗中完全沸腾了。

    与往常一样,这次突袭的对象对于遭受袭击并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后营中的战士们在营地中乱糟糟地跑着、叫着,根本无法在轻骑兵大队冲入营地之前作好防御的准备。与以前经验不一样的是:这一次受袭的敌人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战士。一股敬佩之意暗自在凯迪的心底油然升起。这些塞维尔人是凯迪所见过与草原人最相似的民族。

    那些塞维尔战士当中,有外表尚未脱离幼稚的十几岁少年,也有头发已经完全苍白的老人。可以说,除去外表的差异,再除去对方几乎没有骑兵,塞维尔人活脱脱就象没有骑在马背上的草原边缘族人。塞维尔人的那股凶狠劲,竟然令凯迪产生了一丝亲切的感觉。凯迪随着主公和哥哥离开大草原后,还是第一次看到与草原边缘族这么相似的民族。

    这种相似,并非仅仅表现在战斗力和战斗意志上。卡敖奇战役的时候,布雷西亚人尚未臣服于主公。当时布雷西亚人的战斗意志确实不错,但是凭心而论,布雷西亚人的战斗力良莠不齐,整体来说比草原边缘族差远了。至于英格兰尼的不败兵团,凯迪确实从内心中敬佩这种敌人。但是那是英格兰尼最精锐的兵团,并不能代表一个民族整体情况。如果不是亲见,凯迪确实无法想象除了在辽阔的草原之外,居然也有这种全民皆兵的民族。

    虽然内心油然升起亲切的感觉,但是这并不妨碍凯迪继续维护“血枪”的名声。凯迪此时所持的长枪并不如上次主公给他用的那柄长枪,但是对于刺穿身上没有装备多少铠甲的塞维尔辎重部队的士兵身体,却也并不困难。或许是因为后营中几乎全部都是老弱的辎重部队的缘故吧,轻骑兵们没有遇到太大的困难便冲杀到囤积粮草的地方。带着火把的轻骑兵毫不犹豫将手中的火把扔到目标上,待粮草堆燃起熊熊大火之后,便心满意足的在后营中四处冲杀。

    敌军的主力部队被吸引到比兹堡的战斗中。在凯迪发动攻击前不久,比兹堡的外城已经被敌军攻克了。虽然说比兹堡的守军在守城的战斗中烧掉了许多的粮食,但是比兹堡内还存放着大量其它的物资。这次深入罗德曼家族领地进攻比兹堡的,除了德鲁戈家大军之外,还有罗德曼包围网联盟中其他一些小领主的部队。当比兹堡外城被攻破后,或许是为了表示联盟的诚意,或许是不屑于与友军争夺战利品,德鲁戈家主苏哈允许其他贵族的私兵全都冲入了城内进行哄抢,而自己却率领着两千战士停留在城外。

    事实上,由于领地相邻以及传统恩怨的缘故,苏哈伯爵与罗德曼家打过无数次交道。苏哈伯爵本人曾吃过好几次罗德曼家的亏。虽然在攻城战中军队受了很大的损失,但是相对于攻克了世敌的主城这一巨大成果来说,近一千人的伤亡又似乎太少了。总之,这种真实的胜利看起来有种虚幻的感觉,顺利得令苏哈伯爵潜意识地觉得不安。

    苏哈伯爵率领着本家主力留在城外,原因之一也是为了安全起见。

    当苏哈伯爵发现凯迪等人发动进攻的时候,自然不免产生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感觉。他对这次顺利攻下世敌主城而直觉上地感觉不安,但是他居然没有想到敌人的阴谋方向却放在城外。苏哈伯爵为自己的失误而懊恼不已,他狠狠地扇了自己一个耳光,然后命令部队做好战斗的准备。

    在苏哈伯爵陷入自责的深渊时,凯迪无法猜测到敌军首领此刻的想法。不过,如果凯迪拥有能够看透他人内心想法的能力,他也不会对苏哈伯爵的想法产生任何兴趣。因为他的目标并不是城外的两千敌人,而是设在离比兹堡五公里处的后营。

    留守在后营的,只剩下辎重部队和一些伤兵。辎重部队的成员非老即幼,甚至还包括一些轻微伤残的军人。在装备上,辎重部队的士兵与凯迪麾下的轻骑兵相比同样差得太远。虽然敌军的战斗意志可嘉,可是光有不屈的战斗意志并不能弥补实力以及装备上明显的差距。掌旗官手持的大旗并非轻骑兵所习惯而且为之骄傲的布雷西亚公爵大旗,但是旗帜到哪里,轻骑兵人便蜂拥到哪里。

    轻骑兵们跟随在凯迪的身后,在后营中旁若无人地横冲直撞。所经之处,无不伴随着激射的鲜血和短促的惨叫。轻骑兵手中锋利的黝黑弯刀掠过,往往会激起一腔温热的鲜血四处飞溅。

    这是一场实力极为悬殊的战斗。一边是从马背上的民族中精选出来的骑兵,他们借助马匹的冲击力,居高临下,手持的兵器又是那种每个战士都梦寐以求的神兵利器。另一边,虽然是号称佣兵之国的的塞维尔战士,但是辎重营中的战士几乎没有人可以称得上身强力壮。以老弱对精锐;以毫无阵型可言的步兵抵御已经冲入营地的骑兵;以普通的兵器与神兵利器对抗。这些老弱之兵所面临的困难简直是无法想象的。短短的十几分钟,后营的辎重部队就有超过五百战士倒在血泊与熊熊大火之中。

    看着熊熊的大火,闻着刺鼻的血腥,凯迪满意地点点头。他高举手中的长枪,长啸一声之后便头也不回地向营外冲去。轻骑兵们嘴中发出不明意义的吆喝,炫耀似地挥舞着带血的利器。他们紧紧跟随在凯迪的身后,毫不留恋地向营外冲去。所有的轻骑兵都知道:战斗,才刚刚开始。

    第三十五章

    我故意加大声量拖长音调。“卡特琳娜,收服塞维尔的护国战士泰坦巨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还得详细研究一下才行。”

    “你现在……”卡特琳娜面露讶然之色,凑到我的耳边问:“你已经觉醒了,还是杀神剑与你融合成功了?”

    随后她仔细地盯着我,似乎在研究什么很稀罕的事情。她摇摇头,皱着眉迷惑地喃喃自语:“我什么都感觉不到。难道是因为我的能力还是太差吗?”

    我不免有些尴尬,卡特琳娜这个傻丫头居然当真了。我之所以在塞维尔人面前故意触犯他们的传统和信仰,只是希望激怒他们,然后遭受驱逐罢了。

    我并没有接受罗德曼家第二个月的薪水,正常情况下可以好合好散地离去。但是目前情况特殊,比兹堡正受敌军攻击,弃之则不仁。遭受驱逐固然对我勇敢、睿智、伟大、英明的形象不利,但是与前者相比显然稍强一些。不巧的是,现在情况紧急,我必须马上离开。两害相衡,权取其轻。

    一名我不大熟悉的罗德曼家高级家臣首先发难。“剑先生,您虽然是我们家的高级贵宾,但是请您注意自己的言辞!护国战士在我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我装出漫不经心的神态反驳。“那些泰坦巨人只不过是一个战斗力相当强的种族而已,又不是神,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另一名参加会议的高级家臣气愤得满脸通红,以不可置疑的语气驳斥道:“护国战士虽然只是亚神族裔,但是他们在我们塞维尔人的心目中就是神!你这样的外国人不理解也就算了,请不要随意污辱我们的信仰!”

    我扫视全场。向来开朗豪迈的盛特拉姆现在却一脸惶然。蒂丝也对我的言辞极为不满,正对我怒目以视。斌稍微好一些,只不过微微皱着眉头。这样看来,斌多半不是塞维尔人。

    身旁传来卡特琳娜不屑的冷哼。“果然是神的阴谋。只不过是泰坦人罢了,滞留在人间居然可以享受神祗的待遇。”

    大厅内顿时响起整齐的兵器出鞘的声音。那两名罗德曼家的高级家臣和蒂丝不约而同拔出长剑。

    经历了两天血与火的考验,蒂丝的声音仍旧很好听,只是内容却并不令人愉快。

    “卡特琳娜小姐,你玷污了我们塞维尔人的信仰。请你收回刚才的话,否则,我不得不为了信仰而与你决斗!”

    卡特琳娜闻言神态自若地瞄了蒂丝一眼。

    谁也没有想到,卡特琳娜突然动了。那是一种由静至动极大的反差。卡特琳娜的动作甚至超过了普通人肉眼可以捕捉的速度。当那两名罗德曼家的高级家臣回过神来时,卡特琳娜已经回到了原处,她的纤纤玉手上正抓着缴获的两柄佩剑。

    还好,卡特琳娜并没有对蒂丝动手。

    我暗自感叹:影剑士的实力比幻剑士真是强多了。我虽然看清了卡特琳娜的动作,但是如果卡特琳娜袭击的对象是我,以我目前的状态同样很难躲开。

    另一方面,我有些明白为什么月尊者在杀手界的排名会位列我大舅子之上了。美丽,也是一种武器,而且还是一种十分厉害的武器。谁能想到一个外表极美的少女,居然拥有如此恐怖的实力呢?谁又会对一名绝世美女产生足够的防范之心呢?例如现在这种情况。卡特琳娜进入会议厅,连身为罗德曼家军师的斌也没有提出异议。如果是我的大舅子想要进入会议厅,恐怕必须付诸武力才行吧。幸亏卡特琳娜并不是敌人,要不然比兹堡的首脑全都会毙命于此。

    大厅内呈现出异样的沉默。对于某些聪明人来说,智慧有时候反而是毒药。如果想得太多,却可能得到错误的结论。斌的瞳孔收缩,身体姿势稍稍改变。然而他那身体姿势的小小改变,却使原先的五个破绽减少了两个。毫无疑问,斌已经悄悄地进入了准备战斗的状态。

    那两名失去武器的男人手足无措,又羞又怒。盛特拉姆一脸警惕地盯着卡特琳娜,慢慢靠近蒂丝。蒂丝此时的精神状态显然极为糟糕。不知是由于害怕还是气愤,她的两颊艳红,嘴角轻微颤动,胸脯激烈地起伏。

    当卡特琳娜出现后,蒂丝的情绪就明显有些压抑。现在,她终于爆发了。

    蒂丝的眼眶溢满了亮晶晶的液体,她咬着下唇哽咽而激烈地对我说:“你出去,出去!我再也不想见到你!再也不想见你!”

    看到蒂丝如此激动而且愤懑,我有些愧疚,因为这个事端是由我故意挑起来的。虽然不忍,虽然无奈,可是我却不得不这样做。

    不过,如果不是悍妻在侧,我或许已经忍不住去安慰蒂丝了吧。

    缓缓站起身,将右手握拳放在左胸,微微躬身,对着蒂丝行了一个礼。

    “我没有想到成为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后,这么快就必须离开。”我神情柔和地望着蒂丝,轻轻对她说:“对于目前这种情况,我只能说一句话:造化弄人。”

    牵住卡特琳娜的手向会议厅外走去。卡特琳娜将缴获的佩剑随手扔在地上,发出刺耳的“呛啷”声。在走到会议厅门口的时候,卡特琳娜突然停住。她回过头对着蒂丝一本正经地叮嘱:“如果你真是布雷西亚公爵的情人,那可亏大了。他已经有三个妻子,并且还和一个坏女人有着纠缠不清的关系……”

    小魔女的话害得我一个踉跄。我不由有些心虚地瞄了卡特琳娜一眼。

    三个妻子?!她是已经知道安洁儿的事了还是在胡说一气以便打击心目中的情敌?

    我赶紧加把劲将卡特琳娜扯出会议厅。这个看似聪慧,但是在小事上却缺根筋的小魔女如果继续留在会议厅,不知道还会说出什么奇怪的话呢。

    趁着会议厅内诸人还未真正回过神,我携同卡特琳娜迅速走上城头。

    知道援兵已悄悄入城的战士们,神情振奋不已。那些战士看到我在这个时刻上城,以为我是亲自进行巡视的,不由露出敬佩、尊敬等表情。当然,也有个别人的脸上表现出艳羡的表情。

    听着身旁火把发出毕剥的响声,看着那一张张淳朴憨厚的面孔,我多少有些愧疚。我在这种时候上城,并不是战士们所想象的那样与他们同甘共苦并巡视城防。事实上,我只是打算赶快离开这里而已。离开大厅的时候斌和蒂丝都没有做出任何反应。蒂丝可能是处于激愤之中,想不到那么多吧。但是斌呢?斌为什么对我的行为毫无表示呢?

    小火和它的母亲这时候也凑了过来。母火焰狮找到失踪的儿子显然非常高兴,它不停地舔着小火。也许是因为小火觉得自己已经长大的缘故吧,面对母亲的亲昵它却显出有些不耐烦的模样。

    迎着冷冽的寒风深深吸了口气,感觉那股冰凉似乎浸入我的肺部。我仔细盯着城外黑沉沉的夜空。

    十二米虽然很高,不过这种高度并不会令我受伤。牵住卡特琳娜的玉手,我纵身向城下跃去。下一秒钟,我,卡特琳娜,小火以及它的母亲全都落在地上。

    城头上隐约传来惊呼声。已经逐渐赢得了战士们信任及尊重的剑先生突然从城墙跃下,大约令那些战士们惊讶得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吧。我和卡特琳娜在众目睽睽之下跃下城墙,他人只会产生两种联想:叛,逃。

    想想与比兹堡的守城战士到底相处了一段时间,多少也算有一些缘分。在临走之前还是再帮他们一次吧。

    天气还不错,厚厚云层遮盖住了月亮的皎洁。所谓夜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现在的天气,还蛮适合袭营的。

    于是趁着夜色潜至敌营的附近。自从参加战斗后我见识过许多军营。无论是塞斯人、兽人还是卓索图人甚至是英格兰尼人的军营,都不象塞维尔人的军营这样异乎寻常的寂静和阴沉。不过,眼前的敌营很快就不会那么寂静了。

    和伊莉在塞斯的时候,我指挥的大多都是偷袭战。对于偷袭战,我也算是驾轻就熟的老手了。至于袭营,我也不乏经验。与英格兰尼七大神将之一的儒尼奥尔博格打交道时,我既袭过他的营,也被他袭过营。

    望着黑暗中如同庞然巨兽的敌营,我开始思考袭营的方式。

    任何斗气都可以转化为护体真气。而护体真气的效果与斗气强弱的程度有直接的关系。卡特琳娜拥有影剑士的实力,对于普通士兵,哪怕以一敌百也不会有什么难度。可是问题在于敌人拥有五千之众,那就有些麻烦了。

    以终极圣斗气为基础转变的护体真气号称刀枪不入、水火不伤。然而其效果却是受诸多因素限制的。护体真气会消耗斗气,一盛,二衰,三竭是自然的规律。在陷入重重包围的不利情况时,连续遭受来自四面八方的物理和魔法攻击,斗气则会消耗得更快。随着斗气的消耗,护体真气的效果也就会减弱。当斗气接近枯竭时,护体真气甚至会消失。

    敌营中至少有五千人,而我们这边却只有两个人,所以即使袭营成功也不能玩得过火。如果不小心被敌人包围,即使以卡特琳娜影剑士的身手也会陷入危险。还是依靠火焰狮子施展魔法远程攻击安全一些。

    低声吩咐之后,两只火焰狮子依言展开攻击。

    伴随着两声巨大的咆哮,小火和那只母火焰狮子分别施展出连株火球和流星火雨。然而令我失望的是,敌营的魔法师居然察觉了两只火焰狮子施展大型魔法时引发的魔法波动,因而及时建立起一个结界。连株火球和流星火雨与结界发生激烈的碰撞,墨汁般的黑夜突然绽放出艳丽夺目的颜色。

    没想到敌人的魔法师那么缺乏,却仍旧分配出人手进行夜间的警戒。火焰狮子施展魔法的速度还是比猞猁慢了一些。如果是阿呆在这儿,想必敌人应该措手不及吧。失算,真是失算。

    罢了,毕竟敌我力量相差过于悬殊。现在已经骚扰过敌人了,我也算是尽过心意了。至少敌人今晚睡觉不会那么踏实吧。

    心情复杂地看了眼生活过两个月的比兹堡,我以近乎自语的声音低声叹道:“走吧。”

    第三十三章

    斌是罗德曼家的供奉,在场的人当中属他的地位最高,因而当仁不让地主持这次会议。

    环视大厅内参加会议的将领,我环着卡特琳娜的腰,准备找个位子坐下。

    斌轻咳一声。“剑先生,您成为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不久,可能有些规矩并不熟悉。”

    “无关人员是无权参加这种会议的,即使是高级贵宾的未婚妻也不行。”斌补充着解释说:“这项规定并不是针对您的,请谅解。”

    在守卫比兹堡的过程中我尽了力,已经对得起那一百枚金币的薪水了。现在斌率领着五十名战士潜回比兹堡,他自然不是潜入比兹堡送死的。相信蒂丝的安全问题已经不必再由我来操心了。

    我微微一笑,环着卡特琳娜的手臂更紧了些。

    “作为贵宾而并非家臣,这种会议我可以参加也可以不参加。既然是这样,我想我还是放弃参加这次会议的权力吧。”

    斌表情平静地看着我。

    “剑先生。高级贵宾所居住的城堡如果遭受攻击,作为高级贵宾,则产生了对主家唯一的必须义务:参与守城的行动。”

    我无所谓地笑笑。“哦,是吗?”

    “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亚斯伯爵口头上答应我成为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而正式的仪式是今年的一月一日。今天是二月九日了,也就是说,我拿了一个月的薪水,却已经做了一个多月的事。”

    “我现在有权随时放弃贵宾的身份。”我直视着斌的眼睛,一字一句坚定地说:“如果不能和未婚妻在一起,那么我就拒绝参加此次会议。”

    我这么做,并不是特别想带着卡特琳娜参加这个劳什子会议。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对斌颇为反感。

    按道理说,斌的外貌面如温玉,风度翩翩,有一种古东方儒生特有的文秀风采,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然而对于斌的所做所为,却令我不由地心怀芥蒂。

    理智地分析,成为优秀的主将或军师的一个基本条件是冷静甚至冷酷。斌设计让罗德曼家的首席家老托尔波冒着生命施展苦肉计与我无关。可是问题在于,当德鲁戈家大军被诱至比兹堡城下时,我也成为了被牺牲的诱饵之一。在比兹堡冒着生命危险守了两天城,看到身边一个又一个认识或不认识的战士倒下,虽然理智告诉我斌这么做并没有错,但是在感情上我却无法对斌产生好感。

    斌对我此时生硬的态度似乎没有任何思想准备,他沉吟着,眼中精光闪动。

    “剑先生,实不相瞒。这次诱敌深入,我原本没有想到比兹堡能够以两百战士挡住德鲁戈数千大军的强攻。”斌的唇角露出一丝温文尔雅的笑意,柔声道:“我故意建议亚斯伯爵只留下两百战士,原本设象顶多半天或是一天比兹堡就会被德鲁戈大军攻克。其后,比兹堡内守军或许凭借内堡死守,或许德鲁戈军队直接占领比兹堡,等待我军主力因大本营被攻克而产生溃败。”

    斌长身而起,右手虚指身旁的空位道:“解释我的计划,那就说来话长了。请入席,听我仔细道来。”

    没想到斌在我如此生硬的语气下,态度竟然会那么温和而且诚恳。斌明智地放弃卡特琳娜是否能够参与会议的争论,避免了气氛的尴尬。

    令我感到奇怪的是:斌直言以比兹堡为诱饵,可是蒂丝和盛特拉姆却仍旧一脸平静,好象斌的做法是天经地意的事。如果每个塞维尔人对战争都拥有这种觉悟,这样的民族也太可怕了。

    我确实不能抵御对那个计划的好奇。参加会议也不少我一块肉,总之我不再收罗德曼家的薪水就是了。

    想到这儿,我环着卡特琳娜的纤腰,昂首坦然入席。

    斌哈哈一笑道:“剑先生知道我是如何入城的吗?”

    我冷冷点头,言简意赅地说:“地道。”

    斌深深地望着我,眼中精光连连闪动,似乎想要将我彻底看透。

    作了一个深呼吸之后,斌接着阐述他的计划:“其实德鲁戈家是否能够攻克比兹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德鲁戈大军深入亚斯伯爵的领地而不会产生怀疑之心。只要德鲁戈军队在比兹堡附近待上三天,到我们的援军抵达之日,就是他们失败之期。”

    我面露不豫。

    说来说去,斌仍旧没有说出重点。某些城堡在修建之时,就会秘密修建一个地道。斌或许可以利用地道之利给敌人来个中心开花。可是这种突然袭击难道能够取得战役的决定性胜利吗?

    我不客气地问道:“利用地道实施突袭固然可以出奇不意打蒙敌人,但是这种奇袭应该不足以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吧?我想知道,你制定的计划中取胜的关键是什么?!”

    斌双目再一次亮了起来,他大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

    “剑先生,你不是塞维尔人。也就是说,你对塞维尔的情况相对不熟悉。如果你能够想到我计划中取胜的关键,那么敌人也能够轻易猜出。那么,德鲁戈家主怎么会率领大军放心大胆深入亚斯伯爵的领地呢?”

    大约是发现我的神情越来越不耐烦,斌正色道:“自古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其实这个计划取胜的关键在于,我军的援军是一支奇兵。”

    说到这儿,城府相当深的斌也忍不住露出得意的笑容。“这支奇兵不仅出乎敌人的意料,而且战斗力极强,完全可以让我的计划得到完美的实施。”

    我想除了卡特琳娜之外,在场其他的人都被斌的阐述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大厅内呈现出异样的安静。

    当斌谈到计划是其他塞维尔人不大可能猜得出的时候,我开始进行猜测。

    如果说援兵是罗德曼家隐藏起来的战力,这似乎不太符合逻辑。罗德曼家与米柯家、拉伊家、德鲁戈家为世代死敌,怎么可能偷偷拥有一支敌人所不知道的军队呢?这种假设,可以否定。

    那么再假设援兵是塞维尔十八家大贵族之一。

    与罗德曼家领地接壤的四大家族,西面的拉斯家长期保持着和平的姿态,但是与罗德曼家敌对的家族不可能不关注拉斯家的动向。另外三家,米柯家灭亡在即,可以不论。德鲁戈家和拉伊家正与罗德曼家处于战争状态,自然也排除在外。除去相邻的四家大贵族,其他的塞维尔大贵族想要成为罗德曼家的援兵,如何穿越敌对势力的领地从而达到奇兵的效果呢?所以,这种假设同样可以否定。

    这样一来,只好天马行空地胡乱猜测了。

    如果说斌所谓的援兵为异界战力,确实既是奇兵而且战斗力又强横无比,满足斌先前所说的话。无论是神界或是魔界,介入人界一个小小公国的地方土豪之间的战斗,毫无疑问可以帮助亚斯伯爵轻松打败敌人。但是,斌可以得到魔界或是神界的帮助吗?我对此表示极大的怀疑。

    按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的说法:即使人界生物不分国家,不分种族完全联合起来,与神界或者魔界对抗也会处于劣势。因为神和魔实在是过于强大。有神或是魔的帮助,灭掉一个国家也不会太难。当实力相差不止一个级数的情况下,所谓的计谋也就没有实质上的意义了。如果斌能够神通广大获得异界的帮助,他还犯得着施展什么计谋吗?

    这种假设,不成立。

    那么,是聘请佣兵吗?好象也不大可能。从斌自信满满的神态分析,如果是佣兵组织,那么这支佣兵组织至少应该能够轻松击败五千敌军。听阿拉卡说,守卫沙丝那亚的佣兵团名列佣兵排行榜的第九十三位,其人数只不过两千。想要击败由佣兵之国的战士组成的五千大军,那么亚斯伯爵所需要聘请的佣兵团至少应该位列佣兵榜的前十位。但是聘请佣兵参加这么大规模的战斗,其花费可不是闹着玩的。况且对于拥有将近三十支佣兵团进入佣兵排行榜的塞维尔来说,对佣兵领域极为熟悉的领主们不可能不清楚大型佣兵团的动向。

    那么说,援兵是其他国家的军队了?

    蒂丝曾经告诉过我,罗德曼家在塞维尔北部地区实力最强。多明戈在公爵府里留下了大量的军事地图,其中不泛周边国家的地图。当时一心以英格兰尼为敌,因此塞维尔公国的地图只是一扫而过。

    我闭上眼睛回忆了一下。多明戈留给我的塞统尔公国地图中,除了地形地貌,还包括各大地方势力的大致划分。原本罗德曼家与布雷西亚并不接壤,可是米柯家原先的领地已经基本被罗德曼家占领。那就是说,罗德曼家领地目前已经与布雷西亚接壤了!

    我突然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

    我的失踪,除了带给安丽丝无限的伤感外,说得好听点,布雷西亚的局势也变得非常玄妙了。说得难听点,布雷西亚简直是陷入了可怕的危机。幸好德克萨或许看到有便宜可拣,突然对英格兰尼宣布了战争,所以我最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但是,目前的布雷西亚仍旧有其它不可忽略的隐患。

    凯森的出走,我其实并不大担心。

    我确信凯森绝对不会背叛我。他身为一个几乎不遵守任何骑士守则的圣骑士,如果不愿意成为任何人都会感到羞辱的奴隶,完全不必成为我的奴隶。至于说凯森对安丽丝的忠诚,搞不好看在美食的份上还在对我的忠诚之上呢。唯一麻烦的问题在于,如果我真的永远失踪或是死亡,而且安丽丝生下的并不是男孩,凯森可能会产生困扰——毕竟凯森的族人是草原边缘族,草原上的民族相对内陆人来说并不尊重女性。

    虽然布雷西亚三郡叛乱迅速平息了,而且击败英格兰尼不败军团以及在战时仍然令布雷西亚经济增长的这一事实,有效地凝聚了布雷西亚的人心。但是布雷西亚肯定仍然有反对我的人存在。对于布雷西亚人来说,一想到我就会联想一个词:魔王。由我坐镇布雷西亚,那些反对者出于对我的铁血政策以及强大实力的恐惧,不敢轻举妄动浮出水面。但是既然现在我已经失踪了,想必安丽丝一定会为那些蠢蠢欲动的反对势力而头疼吧。

    除此之外,由于我的失踪,塞维曾经发生过的事也在一定程度上在布雷西亚上演了。在我和伊莉回到塞斯之前,塞斯的反抗军因为没有效忠的对象而一盘散沙。我虽然并未死亡,而且安丽丝作为布雷西亚的国公夫人合法地接管了布雷西亚的政权,但是对于布雷西亚人或是我的某些家臣来说,其忠诚的程度自然不同。别人不说,夏默对安丽丝会报以多大的忠诚就很令人怀疑。

    那个平民出身的骑士并没有所谓的愚忠心态。当夏默发现拉库里以见习骑士的实力而高居联队长之位时,所做的事令我印象非常深刻。不过这次我只是失踪,也许情况并不会想我想象得那么严重。另外,夏默最近一段时间似乎受格里恩家族的家训的影响不浅。也许已经略显偏执的夏默会将对我的忠诚完全转移到安丽丝的身上。

    现在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全都因为某些原因而无法进攻布雷西亚。如果不是这样,在布雷西亚承受外国强大威胁的环境下,真不敢想象布雷西亚的内部环境会有多么糟糕。在这种内忧外患的险峻形势下,难道安丽丝和马迪尔真的会同意派出军队参加塞维尔的内战吗?

    这简直太令人难以想象了!

    布雷西亚自身的隐患暂且不提。派兵参加另一个国家的内战,其实是一种相当冒险的行为。如果是受到内战国家中掌握合法政权一方的邀请,那还好说。但是亚斯伯爵在塞维尔公国只不过是一个地方土豪,既不是公爵,也没有获得护国大将军的职位。就这样贸然接受亚斯伯爵的邀请参加塞维尔的内战,难道下这个决策的人不怕遭受其他国家的诟病?

    虽然我想了许多事,然而这些想法却只是花了一瞬间。也许是我脸上的神情变幻不定引起了斌的好奇心。他认真地向我问道:“剑先生,莫非你猜测出援兵的出处?”

    我睁开双眼,象是大病未愈一般虚弱地问道:“你所谓的援兵,莫非是指布雷西亚……”

    斌不禁动容。他的脸上神色数变,好一会儿才喟然叹道:“幸亏你不是敌人!”

    他诚恳地看着我,郑重说道:“亚斯伯爵回城后,我会向伯爵推荐,让你成为罗德曼家的供奉。凭你在比兹堡守城战中的表现以及对局势敏锐的分析能力,确实应该获得那样的地位。”

    斌脸上的郑重态度,却引发了我与此时事物完全无关的联想。斌这样的态度到底应该算是为人诚恳,还是不够大气呢?

    参加大小战斗数十场,令我印象最深的将领无疑是英格兰尼不败兵团的克劳德.哈曼公爵和号称平原之狐的蒙迭塔.弗朗西斯科伯爵(我刻意地认为,阿朗佐所取得的战绩多半应该属于蒙迭塔)。

    克劳德.哈曼公爵虽勇少谋。另外,克劳德公爵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即御下不严。克劳德对待属下的态度实在是过于温和了,他对士兵们的态度不象是长官对待下属,反而更象溺爱爱子的兹父。这种致命的缺陷,已经使我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好处。下次与克劳德公爵作战,我想不出什么理由不再次对克劳德公爵这一弱点大加利用。

    号称平原之狐的蒙迭塔.弗朗西斯科伯爵虽然运筹帷幄,一生之中却从未披甲。他那种毫无武力的纯粹军师,自然无法真正与我进行沙场对决。如果想要在战争中获得真正的乐趣,斌这样文武双全的对手无疑是极为难寻的。如果与斌站在同一阵线上,不是少了许多乐趣吗?

    回过神来,我有些自责。布雷西亚的乱摊子还在由安丽丝柔嫩的双肩所承受着,我却胡思乱想什么战斗的乐趣!真是过分。

    不过我还是有点疑惑。安丽丝和马迪尔都是比我更加稳重的人,这种特殊的时刻,他们怎么还能冒天下之大不韪,未得塞维尔公国合法掌权者的授权便出兵参加塞维尔公国的内战?不怕其他国家声讨吗?

    “不过,”我有点茫然地问道:“我实在想不明白布雷西亚居然会接受亚斯伯爵的请求,在这个时候出兵参加塞维尔的内战。”

    斌在这个时候轻松地一笑,似乎为智力比拼上占了上风而自豪。“剑先生,有时候,事情需要一点小小的变通。事实上,布雷西亚并未出兵。”

    第三十二章

    我回过头看着剑奴,吩咐道:“你留在这儿不方便,还是先出城去吧。到城东两公里处的训练场那儿等我。如果比兹堡被攻克,我会去找你。如果比兹堡最终能够守住,我也会设法很快与你联系。”

    待大灯泡剑奴恭顺地离开后,我看着卡特琳娜,一时之间竟然不知应该说些什么。

    卡特琳娜露出娇羞的神情。

    “你干嘛这样盯着人家?人家怪害羞的。”

    我回过神来,这个厚脸皮的小妮子还会害羞?

    “琳娜,你们家族到底有多少影剑士?”

    看到卡特琳娜露出为难的神情,我连忙说道:“如果不方便说,那就算了。”

    “倒不是不方便说。”卡特琳娜摇摇头。“我只是不清楚影剑士的标准是具体什么。反正族中实力超过我的就有七八个。爷爷、二爷爷、三爷爷,爸爸、大伯父、三叔、哥哥,他们的格斗技都比我强。特别是我的爷爷,最厉害。长辈们都说我的战斗天资是三百年来最好的,可是在爷爷面前我仍旧撑不过三招。家族中还有很多人格斗技比我也差不了多少,毕竟他们修炼的时间比我长很多。”

    卡特琳娜叽里瓜啦地说着,我的嘴越张越大。这是个什么样的家族啊?也太恐怖了吧?

    整个爱克斯大陆注册的影剑士只不过七名。在一些小公国里,如果某个人拥有黄金骑士或是幻剑士的身手,往往可以成为公国中第一格斗高手。可是卡特琳娜一口气就噼里啪啦说出那么多实力超过她的人。卡特琳娜在我的印象中已经是强得不可理喻的武者了,居然撑不过她爷爷三招!

    什么时候影剑士贬值得那么厉害了?

    卡特琳娜看看我的脸,不高兴地问:“你不相信?”

    我轻咳一声。“倒不是不相信,只是太震惊了。为什么你们家那么多影剑士,却不为世人所知呢?”

    卡特琳娜睃了我一眼,红着脸轻声解释道:“爷爷教育过我:一个思想已经成熟的人,不会刻意地去找只蚂蚁来捻死。”

    看着卡特琳娜腼腆的表情,我不知道是感到苦涩还是应该发笑。

    卡特琳娜的爷爷这样说,也许是将世人看作一窝蚂蚁。我实力最强的时候也只不过是黄金骑士,想来在卡特琳娜爷爷的眼中也只不过是一只稍微厉害一点的蚂蚁。这实在太伤害我的感情了。

    另一方面,我又有些怀疑卡特琳娜是否确实做过与蚂蚁过不去的无聊事,要不然她爷爷没有必要特意那样教育她。

    既然有卡特琳娜这种听起来荒谬,但事实上却又绝对真实的例子存在,所以我不得不接受卡特琳娜的说法:她的族人实力深不可测。

    和卡特琳娜谈话的同时,我始终关注着城内的动静。那批从地道进入比兹堡的战士至今并没有引发任何战斗,反而在前几秒钟,城内爆发了压抑的欢呼声。现在可以确认,那批士兵确实是援兵。

    那批士兵人数在五十左右。这批援兵应该完全是战士吧。可是,五十名援兵能够起什么作用?既然有秘道,那就多潜进来一些援兵嘛——实在不行,让我们这些疲惫之兵从秘道趁夜撤出比兹堡也成啊。

    不过,我也懒得再为守城的事而困扰。我将在近期内离开比兹堡。现在我只不过有些犹豫:是坚持到打退敌人再离开,还是现在马上就不告而辞。

    这一切都是亚斯伯爵和那个叫斌的狗头军师给闹出来的。虽然我烧掉了许多粮食,但是这都是亚斯伯爵和斌瞒着我施展阴谋诡计造成的恶劣后果。要操心,也应该他们去操心。在援兵进城之前,我只不过打算当城破的候将蒂丝救出去,也算对得起亚斯伯爵付我的薪水了。现在既然有秘道可以偷偷撤出比兹堡,我还操个什么心?

    突然之间,我感觉到那名跛脚的牢房看守向这里赶过来。我不免感觉有些奇怪。为了收服剑奴,我早已叮嘱过蒂丝和看守没有特别重大的事别来打扰我。现在看守跑过来,自然是有大事发生了。我想,或许是从地道潜进来的援军首领需要我去参加会议吧。

    我扶住卡特琳娜的香肩。“琳娜,你先躲一下吧。有人来找我了,你在这儿我不好解释。”

    卡特琳娜的眼神顿时显出幽怨,令我大为惊讶。我从来没想过小妖精居然也会表现出这种表情。

    “浣熊来约你了,所以你就要我走开?!”

    卡特琳娜诱人的小嘴撅起来,眼看委屈得眼睛都快红了。“再怎么说,我也是你的未婚妻。凭什么该我走开?你太欺负人了!”

    我的内心充满了愧疚的感觉。要求卡特琳娜离开,固然有不方便向其他人解释的因素在里面。然而仔细一想,却又未必没有不愿意蒂丝见到卡特琳娜的潜意思作祟。

    我轻轻环住卡特琳娜的纤腰,转身对气喘吁吁跑过来的看守说道:“你是来通知我去开会的吗?”

    地牢里的光线并不明亮,因而看守第一眼看去只看见我与另一个人并肩站着,以为另一个人是牢房中原来的囚犯。看守低着头极为恭敬地回答:“剑先生,您猜得太准了。蒂丝小姐让我通知您去会议厅开会。”

    我没有理会地牢看守,拥着卡特琳娜向外走去。卡特琳娜初时还和我闹别扭,故意胡乱扭动着腰肢不肯老老实实地跟我走。不过我用力地挟着她的纤腰毫不放松,她只能以哼哼叽叽的娇嗔以及象征性的推攘来表达她的不满。

    快到会议厅的时候,卡特琳娜还在和我闹。我只好以一个轻吻来吸引她的注意。这个方法果然很有效,卡特琳娜娇羞地用双手捂住通红的脸,终于安静了下来。乍看上去,转嗔为喜的卡特琳娜还颇有几份文静美女的模样。

    走进会议大厅,里面正灯火通明。大厅内的人并不多,只有五个人。除了蒂丝、斌和神情略微不振的盛特拉姆外,还有两个地位比盛特拉姆稍高的高级家臣。我猜想,潜入比兹堡的高级家臣肯定至少有三名,另外一名大约是到城头上警戒去了。

    大厅内的五个人全呆住了,而我也愣了一下。大厅内的人发呆,是惊艳于突然出现的卡特琳娜。而我发愣,则是因为完全没有想到斌居然会在此时出现在会议厅内。

    如果说亚斯伯爵是罗德曼军中的灵魂,那么斌应该是罗德曼军中的大脑。亚斯伯爵正率领大军与拉伊家等联军作战,斌怎么会只率领着五十余名士兵突然出现在比兹堡这样的险境呢?他总不至于是特意潜入城中带着蒂丝再潜出比兹堡吧?

    我的脑海中突然灵光一现。除非,亚斯伯爵与斌商议的战略目标并非拉伊家,而是德鲁戈家。可是我有一个问题实在想不通:罗德曼家的主力应该在与拉伊家等联军激战,消灭德鲁戈家的兵力从何而来?

    惊艳于卡特琳娜绝世美貌的人当中,最先恢复正常的是斌。他望着卡特琳娜疑惑地问:“剑先生,这位是……”

    我亲昵地摸了摸卡特琳娜的秀发。“卡特琳娜,我的未婚妻。”

    这是我第一次在大庭广众之下正式将卡特琳娜以未婚妻的身份进行介绍,因而她的脸上第一次表现出腼腆的表情。

    我怀疑斌受到卡特琳娜的绝色震撼太大,他居然没有问卡特琳娜是如何进入比兹堡的。

    蒂丝水灵灵的大眼睛此时变得更大了,她的声调比平常时要高上许多。

    “剑,你怎么会有未婚妻?”

    “这个嘛,因为我是男性。”我耸耸肩。“女性有未婚夫或丈夫,男性则相应地有未婚妻或妻子。”

    似是而非的解释结束之后,大厅内出现了长时间的静默。

    斌终于打破了沉默。“请问,卡特琳娜小姐也是特姆比斯特人吗?”

    卡特琳娜带着大火焰狮子来找我,现在那只火焰狮子并不在,可能已经与城头上的小火相会了。这样看来,卡特琳娜也可以暂时借用一下特姆比斯特人的身份。

    我点点头。“不错,琳娜与我一样。”

    与斌露出高兴的神情不同,蒂丝眼中升起一股氤氲水汽,令人不由产生怜惜之情。

    蒂丝虽然努力控制着音调,然而如果仔细一点,还是可以从她的语调中听出受了委屈的那种哭意。

    “剑,你怎么从来没告诉过我你是有未婚妻的?”

    大厅内虽然仍旧有少数人没有将目光从卡特琳娜的身上移开,但是至少有超过半数的人将目光齐刷刷地盯在我的身上,令我如坐针毡。更糟糕的是,卡特琳娜也以很奇怪的眼神盯着我,似乎在怀疑着什么。

    这种气氛实在是太诡异了。虽然我确实没告诉过蒂丝我已经有妻子,甚至马上会有可爱的儿女,但是并没有人问我呀。如果逢人就说自己有妻子或未婚妻,那是正常人的行为吗?

    我双手一摊,没有回答这个难以解释的问题。

    场上两位美丽少女的目光终于碰撞在一起,我甚至能够感觉到空气中看不见的激烈火花。

    卡特琳娜示威似地将我用力地搂住,她搂住我所用的力量之大令我不免产生这样的怀疑:如果现场只有我和两位美丽少女,卡特琳娜或许会象树熊攀上一棵树那样紧紧地攀着我。

    蒂丝控制自己的感情,将注意力全部投放在卡特琳娜的身上。她忍不住哼了一声。

    “卡特琳娜小姐,你的美丽和仪态都是我所钦佩的。但是你为什么自降身份成为这个落魄的特姆比斯特人的未婚妻呢?”

    蒂丝作出非常诚恳的模样。“我真为您报屈呢。”

    卡特琳娜针锋相对地用力哼了一声。老天,现在我的确是一名落魄的特姆比斯特人,卡特琳娜可千万别意气用事。如果她一冲动揭露了我的真实身份,那可就糟糕了。

    当卡特琳娜正准备反驳的时候,我赶紧捏了捏她的纤腰。谁能料到卡特琳娜居然扑哧一声笑出声来。她转头看着我,眉角带着笑意,嗲声嗲气问道:“你干嘛逗人家痒?”

    我无辜地看着卡特琳娜,不知道应该怎么解释。为什么每次与卡特琳娜在一起,总会弄成在大庭广众之下打情骂俏的尴尬局面?

    蒂丝冷冷说道:“我知道卡特琳娜小姐为什么会成为剑的未婚妻了。多半是剑不分场合地点随意与卡特琳娜小姐调情,以此博得了卡特琳娜小姐的欢心,不是吗?”

    蒂丝不经意地看了我一眼,轻哼一声。“大色狼!”

    卡特琳娜大有深意地瞟我一眼,媚眼一送,以细不可闻的声音重复了一句:“大色狼!”

    虽然卡特琳娜所说的话与蒂丝相同,然而那丝轻笑、眉眼中的娇媚以及充满诱惑的性感声音,却令我产生了一种异样的冲动。身体的某一部位立即被刺激得血脉贲张。我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那股冲动。

    用左手有意无意地遮住身体的某一部位,我恶狠狠地想:小魔女你别嚣张!虽然在你面前我越来越难以控制自己,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我面前烟视媚行,迟早有一天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自食其果!

    我狼狈的模样似乎令卡特琳娜十分开心,她娇笑一声,然后将视线对准蒂丝。

    “蒂丝小姐,你认为我的未婚夫是大色狼吗?”

    蒂丝针锋相对地反问道:“难道不是?”

    “那么他对你做了什么吗?”

    “没有!”蒂丝此时的表现与一名普通的贵族千金没什么两样,她激烈地否认。“这个大色狼敢对我做什么,我父亲会将他吊死!”

    卡特琳娜转过头看着我。

    “大色狼,与这位小姐在一座城堡中生活了将近两个月,你居然没对她做些什么?”卡特琳娜掩饰不住嘴角的轻笑,故意拉长了语调。“难道说,这位小姐的姿色竟然入不了大色狼的法眼?”

    我暗自叫苦。

    与蒂丝之间确实存在莫名其妙的情愫,可是正如我所料,当绝色天香的卡特琳娜出现后,蒂丝就对我的态度就开始剧变。

    卡特琳娜这个小魔女向来聪慧狡黠,现在对蒂丝出了个双刃式的难题,窘得蒂丝进退两难。如果蒂丝固执地指认我确实是“大色狼”,那么“大色狼”看不上蒂丝的容貌,那就说明她并不漂亮;如果蒂丝放弃对我的指认,那么与卡特琳娜的交锋中自然处于下风。

    小魔女倒是高兴了。可是这样一来,岂不是惹得蒂丝对我愈加不满?

    蒂丝的脸憋得通红,几乎尖叫起来。“我的情人是布雷西亚的兰特公爵!他敢对我动歪念头,除非不怕兰特公爵的报复!”

    卡特琳娜看着我,显出迷惑的表情。我赶紧悄声为不停眨着眼睛的卡特琳娜解疑释惑。“不是情人,是梦中情人!”

    卡特琳娜用左手背掩着嘴角轻笑起来。她用右手指着蒂丝笑得花枝乱颤,以至于说不出话来。

    斌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咳嗽起来,终于将我从无比难堪的境况下解救出来。

    “咳咳,现在是与敌军交战的非常时期。还是准备开始讨论一下作战方案吧。”

    第三十一章

    想要回头,却感觉脖子极为僵硬。我的胃就好象被一只无形的手抓住,紧缩得令我无法呼吸。

    已经习惯于任何生物进入五十米的范围内都有所察觉,可是现在有一个人突然出现在我的背后,实在令我太吃惊了。

    人们往往会对不可思议的事情感到恐惧。而见多识广的人,则很少会大惊小怪。在现在的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是普通人,如果我没有那种极为敏锐的感觉,反而不会这么震惊了。鬼魅般突然出现在我身后的,究竟是谁?

    我紧紧地盯着剑奴,想要从他的表情中分析出一点有用的情报。可是剑奴呆呆地盯着我的身后,仿佛痴了一般。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极力控制着僵硬的身子,缓缓转过身。

    ……

    一句古东方优美的诗词此时突然浮现在我的脑海:蓦然回首,她在灯火阑珊处。

    ……

    我万万没有想到,此时此刻突然出现在我背后的,居然是卡特琳娜这个小妮子。不知道此时自己的脸是否有点红,因为我居然被小妮子突然地出现给吓坏了。太糗了!为了不被小妮子发现异常,我装出往常那种肆无忌惮的眼神欣赏她的美丽。

    小美人穿着一件丝织的黑色紧身衣,将她那曼妙的娇躯线条无比清晰地勾勒出来。在腰身处漂亮的收束,益发衬托出小美人那纤细如柳的小腰肢,也更加显示出上面那饱满茁秀的胸部曲线。她的左腕上,戴着安丽丝送给她的珍贵玉镯。晶莹剔透的玉镯将少女如雪的肌肤衬得更加粉嫩水灵,令人舍不得将视线移开。

    然而糟糕的是,小妮子美目圆睁,正含嗔带怒狠狠地瞪着我。

    我微微一惊。卡特琳娜这个表情我非常熟悉。虽然小美人第一次与我正式相见时以仆从自居,但是我对她从来没展现过任何主人的威严。相反,小美人还多次对我施加过暴力——令我担心的是:在她施加暴力之前,通常都是现在的这副表情。爱克斯大陆曾有一位名人说过:女人啊,火山就是你的写照。现在我对这句话实在是心有戚戚焉。无论如何,不能让火山爆发!

    我做错什么事了吗?大脑高速运转。可惜我的智商虽高,却总是很难弄明白女人的心思。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得胡乱尝试。

    “琳娜,你看起来有些生气,是因为我没有去找你吗?”

    “那倒不是。不过你既然看出我生气了,你再猜一猜真正的原因好吗?”卡特琳娜向前走了一步,贴在我的身上。她吐气如兰,纤纤玉指在我的胸前画着圆圈,弄得我心猿意马。

    不过这种特殊的时刻,我还是赶紧打消绮念为好。小美人此时虽然语气平静,但是根据经验我清楚地知道:暴风雨来临之前,经常有风平浪静的假象。

    糟糕透了。女孩子的心事我怎么猜得出来?不能力敌,自然只能智取了!

    卡特琳娜此时已贴在我的身上,省了我许多事。双臂迅速一合,将猎物紧紧地抱住。与此同时,我对着那诱人的红唇吻去。

    “唔!”卡特琳娜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手掌平推我的胸膛,整个娇躯则向后一缩,想要逃出我的掌握。

    没有施加任何斗气的情况下,卡特琳娜如何逃得出我的魔掌?我的双臂一紧,用胸膛狠狠地挤压她隆起的柔嫩酥胸。卡特琳娜在我无赖的攻击手法下,娇躯一软,几乎无法站稳。

    我毫不怜悯,双臂暴戾地将俘虏挤向我的怀里,将她柔若无骨的身躯挤压得几近变形。同时,我带着强大的征服欲恶狠狠地吻着怀中的俘虏。卡特琳娜开始还象征性地挣扎着,但是很快就失去了抵抗能力。

    卡特琳娜此时已经是媚眼如丝,娇喘连连。只要一想到卡特琳娜已经成年,而且本来应该已经是我的妻子,我就觉得自己越来越兴奋,几乎控制不住。

    可惜想到身旁还有剑奴这个大灯泡一动不动地杵在那儿,我顿时清醒了不少。将力度放轻到温柔的程度,我轻声问道:“说,你刚才为什么生气?”

    卡特琳娜轻轻环住我的腰,将头埋在我的怀里。过了一会儿,她才闷声闷气幽怨地回答:“你只爱安丽丝姐姐,一点都不爱我!”

    我大为奇怪,小妮子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况且安丽丝能够成为我的娇妻,多半是小妮子的功劳。她居然会吃安丽丝的醋?!

    “你为什么会这么说?你们两个我都爱啊。不分彼此的。”

    卡特琳娜仰起头。尽管她此时面若桃红,钗横鬓乱,却带着一种孩子式的认真。

    “你已经和安丽丝姐姐结婚了,却没有和我结婚!”

    “安丽丝姐姐已经怀上你的小宝宝了,可是我没有!”

    “刚才你跟那个叫什么剑奴的人说,让他带话给安丽丝姐姐说你爱她。却根本没有提起我!”

    我的头立时大了一倍不止。女人胡搅蛮缠起来,还真是令人头疼啊。

    “琳娜,我和安丽丝结婚的时候,你不是还小嘛。那次我要和你结婚,可是你却象是被鬼追似的马上逃了。”

    “至于说安丽丝怀孕而你没有……”我邪邪地一笑。“要知道,我们还没结婚呢。等结婚后,我会很快就让你如意的。”

    “要结婚后才可以怀小宝宝吗?”卡特琳娜满脸狐疑。“我不太懂啦,就算你吧。”

    彻底被小美人打败了。我更加坚定了要向卡特琳娜的家人索取教育费和精神损失费的念头。

    “我让剑奴给安丽丝带话,自然也会让他给你带话。你急什么?怕我忘了你还是真的吃你安丽丝姐姐的醋了?”

    我的调笑令卡特琳娜羞红了玉脸。她着急地辩解:“我生气其实并不是吃安丽丝姐姐的醋。”

    “我在安丽丝姐姐那儿,发现她虽然在别人面前表情平静,可是她每天都偷偷地为你流泪。好伤心呢!”卡特琳娜娇憨地补充道:“我看到安丽丝姐姐哭了,也陪着她哭了呢!”

    “可是你,居然在这里偷偷摸摸地勾三搭四,喜欢上一只浣熊!”

    浣熊!

    我无法控制自己的眼睛和嘴巴,它们全都张到最大的程度。

    卡特琳娜不屑地哼了一声。“瞧她眼圈黑黑的,脸上脏兮兮的,还在身上也是灰扑扑的,不是浣熊是什么?”

    我一时之间回不过神了,想了好一会儿,这才意识到卡特琳娜指的是谁。想到小妮子的形容词,我忍俊不禁。

    经历了这两天残酷战火的洗礼,能够活下来已经可以算是得到幸运之神的保佑了。如果没有缺胳膊少腿,则更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或许是因为蒂丝在战士中充当弓箭手的角色,或许是因为蒂丝的身份,她在这两天的战斗中并没有受伤。在火与血的熏染下,蒂丝只是脸上脏一点,身上多了点灰尘,也是很正常的。象盛姆拉特,打退敌人的进攻后马上就疲惫地靠在墙根上呼呼地大睡,连铠甲上的血迹也没空擦拭呢。

    浣熊?嘿,卡特琳娜可真是会形容。不过在这个世界上哪有身材那么好的浣熊呢?

    “嘿嘿。”我干笑两声。“你看见蒂丝了?”

    “她叫蒂丝?”卡特琳娜娇嗔道:“我只来了一会儿,就看见你在战斗中拼命地护着那个女人。你在战斗中,从来没有那样将我护在身后呢。”

    不知道为什么,卡特琳娜垂泫欲滴的表情,反而令我产生了一种忍俊不禁的冲动。

    在战斗中保护卡特琳娜?以前叫她不要保护我她都满不情愿呢。

    不过就这个话题谈论下去显然会对我不利。所以,我很自然地转变了话题。

    “现在我的名字叫剑,不要在别人面前称我为兰特。”

    “剑?”卡特琳娜扑哧轻笑。“这个名字好差劲啊。对了,刚才我就想问你,你脸上的那道伤痕怎么不见了?难道你已经修炼到肉身可以自我修复的程度了吗?”

    在我的理解中,杀神剑是类似于兰仆的智能生命,可是兰仆多尊重我啊!杀神剑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我的身体乱七八糟地瞎弄,我哪知道是怎么回事呢?想到这里,我不免有些怏怏不乐。不知道怎么解释,那就不解释好了。我不答反问:“肉身自我修复是什么意思?”

    卡特琳娜显然是好为人师的典范。见到我面露迷惑,她马上露出一副本小姐是天才的表情。“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天位力量每到达一种阶段都会有新的能力。”

    “一入天位,便可以掌握肉身自我修复的能力。不仅可以在受伤的时候迅速止血回复,还可以完全消除身体表现的伤痕。”

    “进入天位第二阶段后,便可以肢体重生。第二阶段的初级时可以令断掉的四肢重新生长出来,到了高级阶段,即使是只剩下头,也可以令身体完全恢复。”

    “至于说天位第三阶段,则可以达到凤凰涅盘的程度。即便肉体完全被消灭,仍然可以重生。”

    卡特琳娜一口气说完后,期盼地盯着我,似乎正在等待我的表扬。

    “你真聪明。”我不忍打击卡特琳娜幻想的兴致,以很诚恳的语气表扬她。年轻真好,想象力就是丰富。“对了,你还没说到底是怎么找到我的。”

    卡特琳娜到底是少女心性,很轻易就被我转移了注意力。她嘟着嘴,可是嘴角却挂着一丝浅笑。“我自然厉害了。别人找不到你,我可找得到你!”

    “我知道你因为发过誓不能去见安丽丝姐姐,也不能暴露自己的行踪。所以我就自己想办法来找你。”

    “听说在你失踪的那天,公爵府里的小火焰狮子也失踪了。虽然我无法肯定小火焰狮子一定是被你抱走的,但是我决定以此为突破口试一下。”

    卡特琳娜越说越高兴。“火焰狮子的追踪能力仅逊于三头地狱犬。而当母火焰狮子追踪幼仔的时候,它们的追踪能力可以算是世界上最优秀的。”

    “于是我解开母火焰狮子的锁链去寻找你。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将近三个月了,可是我并没有费什么曲折就成功了。”

    卡特琳娜的脸色又暗了下来。“可是我没想到,在安丽丝姐姐为你伤心哭泣的时候,你却喜欢上浣熊了。”

    怎么卡特琳娜说着说着又将话题引向了蒂丝呢?听到卡特琳娜仍旧固执地称呼蒂丝为浣熊,我好不尴尬。还好我和蒂丝之间并没有发生什么,要不然此时就会更加难堪。

    正在这时,我突然感觉有许多战士的生命波动突然出现在比兹堡内。他们离我的距离在五十米以内,大致的方位竟然似乎是在比兹堡的内城。我的心神大骇:这些士兵是如何逃过我军的监视来到离我这么近的地方的?

    地道?!

    对了,肯定是地道!

    见鬼,难道说敌人的进攻手段中,强攻为虚,挖地道为实吗?但是没有必要啊。明天敌人再发动攻击的时候,比兹堡绝对守不住,敌人没必要玩这种玄虚。况且,短短的两天之内,在我军没有任何察觉的前提下就抓出一条通往内城的地道,那也太不可思议了。

    “琳娜,你察觉到有士兵潜入比兹堡吗?”

    卡特琳娜闻言施展了探查术。“嗯,确实有一批士兵潜入了。不过这批士兵并没有杀气,估计是这个城堡的援兵。”

    “我才不管是什么人呢。是敌是友那又有什么关系?有我护着你,再加上两只火焰狮子,在混乱之中从湖里遁走并不困难。”卡特琳娜撇撇嘴,握紧小拳头赌气地叫嚷:“如果把比兹堡里讨厌的人杀个干净才更好呢!”

    我尴尬无语,好在卡特琳娜很快自己便将话题转移了。“刚才我并没有察觉你施展探查术,为什么你可以知道有士兵潜入比兹堡了?”

    “哦,自从昏迷后,我不施展探查术也可以清楚地知晓五十米以内的情况。其实,现在我根本无法施展出斗气和魔法。”

    卡特琳娜仔细地盯着我,那种神情就好象我的头上长出了两支角似的。过了一会儿,卡特琳娜小声地说道:“我不知道应该说对不起还是恭喜。沧日海是我哥哥,我不知道他会与你为敌。哥哥回家后向我父亲和爷爷报告说:你和杀神剑似乎产生了传说中的融合现象。爷爷立即召开了家族会议,同意让我提前解除禁闭,然后待在你身旁保护你,查证你到底是不是预言中的……主人。”

    从卡特琳娜犹豫的神情可以看出,她对“主人”所代替的那个词颇为顾忌。

    真没想到那个在我内心已经被千刀万剐的日尊者居然是卡特琳娜的哥哥!被别人干掉也就罢了,差点被未来的大舅子干掉,那也太衰了。想着上次与沧日海打交道的过程,我暗自心惊。不过既然沧日海是我的大舅子,也许我不必再躲躲藏藏了。

    “既然沧日海是你哥哥,那么我是不是可以回布雷西亚见安丽丝了?”

    卡特琳娜的脸上露出一丝歉意。“不行。安洁儿姐姐对你下的是最为高级的蛊术,连下蛊者也无法解开。”

    我颇为失望,看来命中注定无法摆脱这一年的相思之苦了。只不过还真是奇怪,月尊者与我是敌非友,卡特琳娜干嘛称呼她为安洁儿姐姐?是因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美女很容易亲近另一名美女?或许,是小魔女已经知道我与安洁儿从前的那个“约定”了?

    “哎呀!”我突然起到一件事,不由大惊失色。“月尊者威胁过我:在禁锢消失之前,我不得与认识的人联系。这下坏事了,月尊者会杀掉我所珍惜的人!”

    “这倒没什么问题。”卡特琳娜摇摇头。“安洁儿姐姐对付你也是出于无奈。英格兰尼曾经帮助精灵找回过族中圣物黄金战神弓,安洁儿姐姐为了还情,只能按英格兰尼的要求那么做。只要你在限期内销声匿迹,安洁儿姐姐也不愿意多生枝节。”

    这样啊,还好。

    “对了,上次你率领兽人好好的,是被谁追着跑了?”

    卡特琳娜皱了皱小巧的鼻子,挥了挥手,仿佛正在驱赶一只讨厌的苍蝇。“除了爱管闲事的哥哥还有谁?他自己老是到处乱跑,却不许我四处逛逛。真是讨厌!”

    我仔细回忆了一下,以前各种杂乱无章的线索开始串联并清晰起来。

    安洁儿到公爵府的演出以及后面发生的事可以表明,英格兰尼早就安排了月尊者计划对我下黑手。可是兽人大军的进逼打乱了他们的安排。英格兰尼惧怕兽人大军,便请求日月双星将任务改为对付兽人大军的首领。可能沧日海知道或是怀疑率领兽人的统帅是他妹妹,因而只答应完成半个任务。对沧日海来说,那是公私两便的事:即可以完成对英格兰尼的承诺,又可以将翘家的妹妹捉回去。卡特琳娜能够逃出沧日海的手掌心,不知道是卡特琳娜自己见机溜得快,还是沧日海有意放纵?

    “你知不知道兽人部队在失去你的统御后是如何回到大草原的?”

    卡特琳娜神气地撇撇嘴。“肯定是我哥哥弄的。他虽然很讨厌,老是爱管着我,可是哥哥厉害着呢。连爷爷都说,哥哥是几百年以来……”卡特琳娜突然停住,小心翼翼地瞧着我,仔细斟酌了一会儿,说道:“……我族最为杰出的优秀人才。”

    我忍不住调笑卡特琳娜。“你不是说过你是族中最有天资的战士吗?怎么又变成你哥哥是族中最为杰出的优秀人才了?”

    卡特琳娜瞧着我,轻轻叹了口气。“其实哥哥早就听说你能够在不念咒的情况下施展出魔法,但是那时候他并不认为你是预言中的……主人。现在我终于明白其中的原因了,你实在是太笨了!”

    “最杰出的优秀人才未必一定是最有天资的战士啊!”

    我尴尬地摸摸鼻子。这能怪我吗?我一直不相信一个女孩子居然是最有天资的战士,因此听了卡特琳娜的话便忍不住调笑她。可是从卡特琳娜的语气中可以看出,她确实没有说谎。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没把卡特琳娜调笑成,反而被小美人笑。真倒霉。

    “对了,你哥哥似乎后来马上就离开兽人大营去追你了。你知道你哥哥是怎么办到的吗?”

    “我想,哥哥可能是召唤出妖精帮忙率领兽人退回大草原的吧。”

    召唤妖精?!

    本来还在遗憾沧日海成了我的大舅子,我就无法报仇了。可是从卡特琳娜口中得到的信息却令我胆颤心惊。沧日海居然能够召唤妖精?他还是人吗?妖精虽然只是广义的魔族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魔族,但是即便如此,能够与妖精或是吸血鬼签订主从契约的例子仍然屈指可数。历史中能够与亚魔族签订主从契约的,无不是显赫一时的英雄人物。没想到,我的大舅子居然那么厉害!不过现在与日尊者攀上了这层关系,他越厉害倒是对我越有利。说不准以后还可以拜托大舅子帮我暗杀一两个厉害的敌军将领呢。

    只是,卡特琳娜很明显还有什么事瞒着我。

    兰仆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帮助我真正掌握杀神剑的使用方法,他也从来没对我说过融合那个词。卡特琳娜是怎么知道的?

    卡特琳娜的家族在我眼中顿时变得神秘无比。卡特琳娜拥有影剑士的实力,而日尊者沧日海是一名影剑士的同时,也是卡特琳娜的哥哥。卡特琳娜的家族中,会不会还有其他的影剑士?

    第三十章

    说起来,以战斗中疯狂的程度而论,我所见过的战士当中自然是以兽人为首的。其次,当属英格兰尼曾经的不败兵团,第四兵团的战士。接下来应该是布雷西亚人。比较而言,法兰西斯人和塞斯人就显得斯文多了。听传言说在四号伏击点的殿后战中,塞斯人的表现也是颇为疯狂的,可惜我并没有亲见。而比兹堡守城战令我产生了这样一种感觉:就整个民族而言,塞维尔人是类似于草原边缘族的天生战士。

    天刚朦朦亮,敌人就开始了新一波的攻击。

    对我来说,今天的战斗打得极为枯燥、苦闷。天亮之前的偷袭不算,天亮后,敌人就发了狂似地猛攻。乒乒乓乓、乱七八糟一直打到了傍晚。在今天的战斗中,先后有四支由罗德曼家的家臣率领的小股部队试图帮助我们。那几股部队人数并不多,但是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牵制作用。

    虽然我们不停地往城下扔着淋过火油的麻袋,熊熊燃烧的大火甚至令站在城墙上的我军士兵也感到热得窒息。但是敌人不顾伤亡,不停地用长钩或是长戈将燃烧的麻袋钩开,然后架着云梯向城上爬来。烈火令木制或竹制的云梯受损,一些云梯会突然折断,云梯上的士兵因此而摔了下去。可是即使是这种极为不利的情况下,敌人仍旧以一种飞蛾扑火的精神向比兹堡猛攻。

    我想,不光是德鲁戈家主疯了,德鲁戈家的战士们也全都是疯子。

    那些德鲁戈家的战士们一边不停地呐喊着“灌!灌!灌进去!”,一边悍不畏死地向城头爬着。敌人嗜血而疯狂的表情,令我感到一阵恶寒。

    值得庆幸的是,比兹堡战士表现出来的战斗意志并不比敌人差。那些残疾的军人们,甚至表现出比正常人更为可怕的战斗精神。敌人几次攻上城头,却最终被守城的战士给赶了下去。

    然而,我们的损失实在太过惨重。待到傍晚打退敌人最后一次进攻后,比兹堡内仍然能够参与作战的人,包括残疾军人、平民、健妇,已经不足两百人。

    德鲁戈家战士的损失虽然更为惨重,其伤亡数量已逼近千人大关,但是他们的援兵却源源不断地出现,弥补了攻城时兵力上的损耗。更为夸张的是,援军当中还有其他家族的援兵。粗略估计,敌人目前的总兵力已经多达五千了。相信等到明天敌人再一次攻上城头时,比兹堡就会失陷。

    比兹堡内我所认识或不认识的人,一个接一个地相继战死或因重伤而失去战斗力。战士们的甲胄大多破损了,满身是血,却仍旧拿着七凹八凸的武器,咬紧牙关,象疯狗似地向着爬上城头的敌人扑过去。

    整个比兹堡内,充满了一种浪漫的悲情色彩。假如是一名游吟诗人,我或许会因此而兴奋不已。可是作为比兹堡的临时指挥官,我却极为头痛。在战斗最危险的时刻,我曾产生过放弃外城,将全军撤退至内堡坚守的念头。可是比兹堡军民表现出的战斗意志最终打消了我的念头。我毕竟只是比兹堡的临时指挥官。想要说服那群陷入狂热战斗情绪的战士,其困难程度甚至超过了直接打退敌人的进攻。

    水系魔法师和蒂丝的姨母戴娜在激战中忙得不可开交。魔法师口里念念有词,为受伤的人们施展治疗术。而戴娜,则把草药敷在他们的伤口上。受伤较轻的士兵在接受基本的治疗后继续参加战斗。而受伤较重的士兵,由于没有足够的人手,不得不躺在城墙上,一声不响,忍受苦楚。直到战斗的间隙,才会有空闲下来的辅助人员将他们移送至城内的病床上。许多伤员捱不到那个时候,就那么躺在冷冰冰的地上死了。

    那名没有双臂的观测手死了。在战斗最激烈的时刻,当敌人正准备从一架云梯上爬上城头的时候,他纵身向云梯上的敌人跃去。遭受观测手剧烈的撞击后,云梯最上面的一个敌人直接摔了下去。观测手赚了,因为他把云梯也给撞翻了。云梯上其余的敌人从高空摔下,不死也伤。

    在东城守城战中主动吸引敌人弓箭手攻击的独腿军人死了。他早就失去了右腿,在东城守城战中,他的右臂又受了重伤。我原本以为他不会再有任何战斗力。然而独腿军人却用事实推翻了我的错误估计。我很难想象只剩下一条腿、一只手的人怎么可能砍翻三名军人,然而他确实做到了。不过当独腿军人砍翻了第三名军人后,他已经奄奄一息。在水系魔法师为他实施治疗之前,浑身是血的独腿军人失去了战神的庇护,已经成为冥神的部下。令人遗憾的是,独腿军人死法颇不名誉:他被一名自己所砍死的敌军士兵压住,因失血过多而死。

    吉姆里特也死了。这名中等个子,很消瘦,脸上有几道可怕伤痕,包扎着纱布,却又依稀可以看出面目很慈祥的老人,为了掩护正在使用弓箭射击的蒂丝,不顾一切地冲入几名格斗技相当厉害的敌人当中。他将阔剑使得神出鬼没,在敌人的包围下,毫无惧色。他左刺右砍,一步不退。然而敌人的斫击也极为有力。正如一棵高耸的松树,在农夫的斫击之下落下大块大块的碎片来一样,吉姆里特的甲胄也在敌人的斫劈之下剥落纷飞。头盔被击飞了,身上的铠甲也被砸碎了。在他拼死的掩护下,蒂丝终于将攻上城的几名格斗技较高的敌人一一射杀。然而待击退那一波敌人的进攻后,我们这才发现吉姆里特已经受了致命的重伤。当蒂丝哭泣着向这个整张脸都已经血肉模糊的老人有什么遗言时,吉姆里特露出纱布外的半张脸上,却仍旧浮现出那种一贯的溺爱笑容。吉姆里特轻轻地摸了摸蒂丝的秀发后,安祥地泯然长逝。

    卡列勃侥幸重伤未死,可是苍白沮丧的表情却表明,他宁愿在战斗中死去。这名被“穷凶极恶”击伤内腑,带伤上阵,然后又伤上加伤的年青骑士,对于被水系魔法师从死神那里救了回来这一事实苦不堪言。因为他在昏迷之前心满意足地立下了遗言,强调自己的墓志铭必须写上这样的字:“这里面埋着的是一名身价为三千枚金币的骑士。”可是从比兹堡目前的状况看起来,卡列勃很有可能因为三千枚金币的身价而一辈子待在敌人的地牢里了。

    如果明天上午仍然没有援兵出现,比兹堡显然无法摆脱陷落的噩运。

    正在焦急万分之际,地牢的看守拖着残疾的腿一瘸一拐地向我跑来。

    “剑先生,您吩咐关进去的那个人醒了。他说想要见您。”

    “哦?”我有些狐疑。“在这之前他醒过吗?”

    看守毕惶毕恐地回答:“之前那个人醒过两次,可是马上就很痛苦地又昏倒了。”

    算起来,“穷凶极恶”前前后后应该已经承受了四次七级疼痛了。真是强悍的人啊。眼看暂时没有解决敌人硬拼的办法,我打算先去见见“穷凶极恶”。如果能够说服“穷凶极恶”反戈一击干掉苏哈.德鲁戈伯爵,那么形势可能就会好转。

    趁着天色已晚,敌人今天的攻击应该就此中止,我匆匆地安抚小火并交待蒂丝之后,赶紧朝着地牢跑去。走进地牢的单间,困顿萎靡的“穷凶极恶”四肢上系着铁链,正端坐在地上。他瞟了我一眼,赶紧垂下头。

    “穷凶极恶”此时的嗓音非常嘶哑,透露出一股沮丧绝望的情绪。“你……”

    “穷凶极恶”极为痛苦地颤抖了一下,改口说:“您……把我怎么了?……”

    “你没有必要知道!”我厉声喝道:“你现在是否愿意臣服于我?”

    “穷凶极恶”疼得直打哆嗦。“我……”

    “我愿意臣服于您……”

    “很好。”我继续逼迫着他。“你记得我为你取的新名字吗?”

    “啊!”他凄厉地大叫一声,头上冒出豆大的汗滴,险些再次昏迷。他痛苦而屈辱地尖声回答:“我是剑奴……”

    这种非常时期,以普通方法来收服剑奴绝对是不合适的。威已经施过了,我压下心中的怜悯,开始改变方式。

    “你是我所见过的最优秀的战士之一!除了对生死毫无畏惧之外,还拥有极为强健的体魄和常人无法想象的意志力。我相信,你有勇气面对任何艰难挑战,也有能力攀登上目标的巅峰,这是你的财富,也是你的骄傲!”

    “您谬赞了。”剑奴的声音非常低沉,似乎含些一些嘲讽的味道,又似乎有些自暴自弃。“我已经在痛苦的面前屈服了。”

    “你不要以为成为我的剑奴很委屈。”我将语气变缓。“如果在正常情况下,你未必能够挡得住我三十招。”

    剑奴抬起头,脸上满是怀疑的表情。

    “我对形势的判断,对格斗技的理解,至少不逊于你吧。”

    剑奴低下头,回忆当时的情形,然后缓缓点头。

    “我也不瞒你,现在我无法施展出斗气。可是事实上,我以前可以施展出终极圣斗气。”

    剑奴鄂然抬头,满脸震惊。我进一步刺激他。“而且,我的魔法等级并不逊于格斗等级!”

    剑奴突然大叫:“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难道,你是……”

    “……布雷西亚公爵?!”

    大陆上魔武双修的人本来就少,而格斗技和魔法同样都能达到如此高等级的,从古至今只有我一个。剑奴的眼中闪烁着解除困惑的喜悦。同时伴随着的,还有他眼中那股因为成为奴隶而产生的浓浓的屈辱。

    我对症下药,说道:“你虽说是剑奴,却只是我一个人的剑奴。也就是说,你只对我一个人负责。我想,苏哈.德鲁戈伯爵所能给予你的地位和金钱,我也可以给你,甚至可以给得更多。另外,我还可以给苏哈.德鲁戈伯爵不能给你的东西。那就是爵位!我的首席家臣现在只是子爵,所以暂时我也不能封你太高的爵位。先封个男爵吧。”

    说完,我笑眯眯地看着他,等待他表现出欣喜若狂的表情。

    剑奴淡淡地耸耸肩。“我原来就是一名子爵,只不过我们家被罗德曼家吞并后,我投靠了对我有大恩的德鲁戈家,成为德鲁戈家的供奉。在我死亡之前,原本属于我的爵位倒不至于被罗德曼家窃取。”

    我嘿嘿地干笑两声,为自己犯下的低级错误略感尴尬。可惜,我不能为了取悦剑奴而将他册封为伯爵。

    剑奴整整衣服,缓缓向我跪伏在地。“身为武者,我早有向强者臣服的觉悟。听说拥有圣骑士实力的凯森骑士,也曾经是主人的奴隶。”

    说到这里,剑奴抬起头,眼中满是坚定的神色。“我曾经身受德鲁戈家的大恩,虽然这些年为德鲁戈家做的事应该已经还够了债,可是我仍然不愿意对德鲁戈家出手。”

    听剑奴的语气,他是绝对不愿意对苏哈.德鲁戈伯爵下手的。这样一来,收服剑奴对于解决比兹堡围城的窘境岂不是于事无补?

    我盯着剑奴的眼睛。除了坚定之外,还有戒惧和犹疑。剑奴新近归顺,不宜逼之太急。

    抽出阳狂,斩断剑奴四肢上的镣铐,然后将阳狂递给剑奴。“既然德鲁戈家主对你有恩,那就算了。”

    我的语气有些沮丧。“你不帮我,比兹堡最终会被攻克。等到城破之时,你自己逃离比兹堡吧。如果在1419年12月10日之后仍然没有找到我,就去布雷西亚找公爵夫人,拿这柄剑换一柄极品魔法剑吧。”

    虽然说已经答应过蒂丝以后将阳狂送给她,可是剑奴所持的c级剑被我斫断了,一时之间我也拿不出比阳狂更好的剑给他作为补偿。事急且从权,阳狂的所有权只好以后再说。

    剑奴回过神来,咬破食指,将鲜血涂抹在眉心上。“我以我血发誓:我将自己卑微的性命交于布雷西亚公爵,兰特.萧。我将终身侍奉主人,永不背叛。”

    对形势的绝望令我的意志消沉。敌人不计损失拼命地攻城,以及今天苦战之下的损失令我意识到,比兹堡绝对撑不过明天。

    在极度的沮丧和无力感的刺激下,我突然神游千里。

    其实,我并不认为自己会有牺牲的可能。兰仆那么神通广大,随时都可能突然出现,救我出险境。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身实力锐减的缘故,我首次清晰地产生了对死亡的畏惧。

    这场规模并不大的普通守城战,给我的心理压力却比往常要大得多。

    极度伤感之下,我象是交待遗言似地缓缓对剑奴说道:“对了,如果你到布雷西亚之后仍然没有我的消息,你就给公爵夫人带句话。”

    ……

    “……我,爱她!”

    剑奴瞪圆了眼睛,仿佛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他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双眼象是失去了焦点一般,出神地望着我的身后。

    这种普普通通的话就将他吓坏了?还有更肉麻的话我还没说呢!

    也许是因为卡特琳娜娇憨妩媚,而安丽丝给我的感觉却更倾向于端庄贤慧,我总是很自然地对前者说一些肉麻兮兮的话,对后者却较少那样。如果让剑奴转达我对卡特琳娜说的话,岂不是会将他吓死?

    突然之间,我感觉有一些不妥。身后很近的地方,一缕熟悉的生命波动一闪而逝。

    我感到极为震惊。五十米内,即使是一只蚊子所散发出的生命波动也逃不过我的敏锐感觉,是谁能够突然出现在我的身后呢?

    谁?!

    第二十九章

    也许是因为完全没有信仰的缘故,我没有得到任何神灵的保佑:所希望的事,并没有发生。

    敌人正在离比兹堡五百多米远的地方,为发起下一波攻击正在重新整理部队。大约过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再次进攻。

    我暗自咒骂:这个德鲁戈家主怎么这么固执?眼下魔法师只剩布下结界的能力,而弓箭手暂时又无法恢复士气和体力,怎么这么快就打算重新进攻呢?!给我们喘口气的时间好不好?

    这时,一张纸条出现我的眼前。我看了看纸条的主人,原来是吉姆里特。可怜的吉姆里特颌骨已经碎裂,无法说出话来。他的脸用纱布包裹着,散发出一股浓浓的药味。从吉姆里特额头上冒着的冷汗可以看出,他的伤势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

    我看了看纸条。上面写着:“德鲁戈家的家主苏哈.德鲁戈伯爵,打仗时咬住敌人就会不松嘴,吞不下去也非要撕下块肉来才肯罢休。苏哈.德鲁戈伯爵这个人特别好面子,甚至到了虚荣的程度。如果在优势下遇挫,他就会变得疯狂。哪怕知道敌人预备好了陷阱,他也会跳进去。”

    这下糟糕了。苏哈.德鲁戈伯爵居然是这种人。如果我手中有足够的兵力,对付这种不理智的人自然非常轻松。可是比兹堡就这么点人手,如何抵挡苏哈.德鲁戈伯爵的疯狂报复呢?

    我敢肯定,斌肯定早就预备好了为苏哈.德鲁戈伯爵设下的陷阱,只可惜我猜不出陷阱到底是什么。

    如果说斌设下的陷阱是有一支奇兵作为比兹堡的援军,当德鲁戈战士士气低落,后路断绝的情况下一举将之歼灭,那自然是好。问题在于援兵来自何处?大军已经向拉伊家进发,按刚才史密斯.德鲁戈透露的信息判断,大军正在与以拉伊家为主的联军激战,派得出援兵吗?

    如果说所谓的陷阱只是牺牲比兹堡,吸引德鲁戈家的注意,将他们陷在这里,那么代价似乎也太大了。

    我实在是猜不出斌的计划到底是怎么回来。

    看了吉姆里特一眼,我说道:“你的伤势还没好,先下去休息吧。”

    吉姆里特一言不发,低着头写字。写完后,他将纸条交给我。上面写着:“以苏哈.德鲁戈伯爵的性格,城破之后必然屠城。除了蒂丝小姐和那些可以换取高额赎金的贵族子弟,其余的人都免不了一死。如果能够抵挡住苏哈.德鲁戈伯爵的进攻,待敌人撤退后再休息也并不晚。一生的战斗中我曾多次受伤,这次的伤不算什么。”

    我又看了吉姆里特一眼,这名已经看破生死的老战士,对现在的形势非常清楚。骗他下去休息没有什么意义,反正他也不可能安心好好休息。所以,我不再劝他。

    过了一会儿,敌人敲着军鼓,又向比兹堡发动了进攻。

    苏哈.德鲁戈伯爵显然老羞成怒,完全不顾忌士兵的伤亡了。他派遣了众多的士兵参加填埋护城河的行动。在一百五十米的护城河边上,密密麻麻站着超过五百名士兵。在他们的身后,还有一千多名士兵为他们运送装满泥土的麻袋。这样一来,抛石器每一次发射几乎都可以击中一名敌人。令人感到夸张的是,由于敌人聚集的密度违反了常理,有时候一块投石甚至能够同时令两名士兵伤亡。

    这一次,敌人的弓箭手不再盲目地向城墙上射箭,而是紧张地注视着城头,待发现动静后,才拉弓射击。

    我现在也顾不得什么保存兵力的想法,命令其他的士兵依托箭垛和箭孔向城下射击。敌人原先的弓箭手虽然士气低落,双臂酸痛,但是苏哈.德鲁戈伯爵又重新补充了一些士兵作为弓箭手,因而仍旧能够对我军造成伤亡。苏哈伯爵的部下人多势众,他对部下的死伤并不放在心上。可是每一个比兹堡的士兵受伤或死亡,都令我感到不安。按士兵死伤的比例看,我方固然大大占优。但是按照士兵消耗的速度看,估计最多明天傍晚之前比兹堡就会陷落。

    格斗技中有一力降十巧的说法。苏哈.德鲁戈伯爵此时正是采用着那种策略。这个战争疯子不顾伤亡地进攻,虽然会遭受相当大的损失,却可以很直接地取得最终的胜利。

    在床弩、守城重型十字弩的攒射下,敌人死伤极为惨重。敌人的两名狙击手已经被一死一伤,剩下的敌人,已经基本无法对蒂丝造成太大的威胁。美丽的女孩子现在正不停地拨动着弓弦,使自己成为战场上收获生命最多,而且效率最高的战士。我并不忌妒蒂丝在战场上取得的成绩,只是有些遗憾:敌人为什么还不败退呢?

    受伤或濒死士兵的惨叫声和利箭与空气摩擦发出的“嗖嗖”声,这些单调的音乐,代表着血和死亡。我本来早已熟悉了这种战场上的特有的声音,可是在这一刻,心情却极为苦涩。

    我突然心中大恨。那个亚斯伯爵为了胜利,连亲生女儿的安危也抛在一边。我在这里死死守住比兹堡,却又是为了什么?得人钱财与人消灾是应该的,但是如果被人出卖,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开年度大会的时候,亚斯伯爵假惺惺地说什么都不是外人。事实上,罗德曼家真正的军事计划,我却一无所知——这么说也不对,至少我知道,计划中,比兹堡是饵!是吸引德鲁戈家大军的饵!

    战斗愈加激烈,比兹堡的死伤人数呈直线上升。后备队,已经越来越少。

    太阳终于下山了。在付出了至少三百名士兵的代价后,南城下的护城河已经被填平了。这时,苏哈伯爵终于下达了撤兵的命令。

    不仅仅是我军,敌军同样也撑不住了。

    德鲁戈家士兵是清晨时分抵达的比兹堡的。毫无疑问,他们至少在夜间进行过相当长一段时间行军。经过长途跋涉之后,一到目的地就发动攻击,敌人根本没有休息。

    现在,整整一天过去了,每一个德鲁戈士兵都露出疲惫不堪的神情。经过那种高强度的行军与作战,即便是铁打的汉子也无法承受。与普通士兵相对,身体相对单薄的魔法师更是不堪。虽然布下结界所需要耗费的魔法力非常少,但是长时间消耗魔法力支持结界,同样导致魔法师们疲惫不堪。无力维持结界。在失去了结界保护的前提下,普通士兵将会成为魔法攻击的靶子。如果苏哈伯爵在这种情况下仍旧坚持强攻,弄不好会导致士兵哗变。

    待敌军士兵完全撤退后,城头上的战士们或者背靠背,或者依着城墙开始瞌睡。不大一会儿,城头上就响起鼾声一片。

    看着城头上东倒西歪的战士们,我不由心生感触:眼前这些出色的战士,到明天太阳下山后,还会有多少能够活着?

    明天将会有一场剧战。或许,我将不得不展开一段艰难的逃亡之旅。保持一定的体力是绝对必要的,现在我最好是小寐一会儿。不过在此之前,我必须再做一件事。

    盛特拉姆白天带伤参战,可是现在他却不顾身体的极度疲惫,率领着一些后备士兵参加巡夜。

    我将盛特拉姆喊过来。“盛特拉姆,你去组织一些人。将装着粮食的麻袋扛上城头,并且在麻袋上淋上火油。”

    盛特拉姆这一次并没有坚定地执行我的命令,而是怀疑地问:“城头上的滚石、檑木并没有多大的消耗,干嘛要将粮食淋上火油?”

    我反问道:“你看我们能坚持多久?”

    盛特拉姆将视线移向城外,似乎想要看透那黑沉沉的夜幕。

    他的声音干涩而痛苦。“如果没有援兵,我想,外城坚持不到明天的这个时候。我们的人太少了!不过,内城可能可以多坚持几天吧。将粮草运往内城,应该不会存在资敌的可能。”

    我解释道:“敌人大军来袭,粮食消耗自然不少。在比兹堡这一带,粮草基本集中在比兹堡。焚毁这些粮草,可以给予敌人精神上的打击。”

    “虽然说火攻也是一种攻城的方式,不过比兹堡的城墙厚达四米,至少需要烧三天以上城墙才会出现破损。为了让比兹堡能够坚持得更久些,我不得不出此下策。”

    在盛特拉姆沉吟不决的时候,我恶意地想:亚斯伯爵摆我一道,我也要摆他一道。

    既然亚斯伯爵舍得下本钱,我也就不客气了。趁此机会,我得好好地挥霍奢侈一把:烧光罗德曼家大本营的积粮,烧毁比兹堡的城墙!反正烧毁比兹堡四米厚的城墙需要好几天,我们未必能够坚持到城墙出现明显破损的时候呢。

    盛特拉姆毕竟是罗德曼家的家臣,他迟疑地回答:“先生,我想,这个决定最好是得到代领主的同意。”

    看到我不置可否,盛特拉姆匆匆地离去。

    想要烧罗德曼家的粮食和城堡,从某种角度说就是烧蒂丝的粮食和城堡。那种说服工作肯定是蛮困难的。

    不过我也理直气状。虽然说烧粮食烧城堡损失会很大,但是为了将比兹堡多守几天,也就不得不饮鸩止渴了。况且,一时之间我确实想不出更好的守城方法。

    正在绞尽脑汁想着应该怎么说服蒂丝,却看见盛特拉姆指挥着士兵,将散发火油刺鼻气味的麻袋扛上了城墙。我连忙拦住盛特拉姆。

    “你已经说服代领主了?”

    “不是。”盛特拉姆摇摇头。“我只是转达了您的建议,代领主便同意了。她说,这样的事情由您来决定就可以了,因为您是比兹堡最高军事指挥。”

    说到这里,盛特拉姆停顿了一会儿。他的神情颇为古怪,似乎在犹豫是否应该接着往下说。

    “我想,刚才向代领主请示的时候,也许打扰她睡觉了。”

    失笑。我也弄不清蒂丝怎么这么轻易就同意了这项决定。是因为蒂丝抱着“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原则?还是因为蒂丝太困了,所以不愿意动脑筋,想都没想便同意了我的决定?

    如果使用烧粮之计,比兹堡应该可以再多坚持一、两天吧。但愿援军立即出现。要不然,我可真要急了。

    既然目的已达到,我也该休息了。斜靠在城墙边上,我开始修炼。不一会儿,我便进入了那种物我两忘了特殊境界。

    不知过了多久,一股强大的杀气突然袭来,将正在修炼斗气的我惊醒。

    立即以探查术蔓延伸展,惊觉敌人正在做偷袭的准备。看了看星空,现在大约是清晨五点左右。人在这个时候,警觉性非常低。好在我可以察觉那股凌厉的无形杀气,要不然敌人的偷袭或许可以占些便宜呢。

    身旁有一名士兵正尽忠职守地守卫着我,看到我醒了,他殷勤地问我是否觉得冷了,还建议为我拿一条被子过来。

    “传达我的命令,将城墙上所有的战士都弄醒,但是不要弄出太大的声响。准备作战!”

    当那名表情错愕的士兵急匆匆地离开后不久,城墙上的鼾声逐渐停止。我想了想,将附近一名低级军官喊过来,吩咐道:“你去找一些士兵发出打鼾的声音。”

    当城头上如雷的鼾声重新响起时,盛特拉姆过来了。他压低声音问道:“先生,您发现了什么?”

    我从城墙上探出头仔细观察敌人的动静。虽然夜色仍旧很浓,但是练过提高射术的斗气后,我的夜视能力大幅提高——当然,在夜间看东西仍然比白天要差上许多。现在我只看得见大群的敌人正蹑手蹑脚地向比兹堡潜行,却看不清他们的面目。

    我淡淡地说:“准备战斗吧。敌人正准备偷袭。”

    盛特拉姆侧耳聆听,半响,露出震惊的神情。然而这种神情一闪而逝,取而代之的,却是释然的表情。盛特拉姆没有再言声,而是以双手紧紧地握住那柄双刃斧,深深吸了一口气。我赞许地点点头。盛特拉姆虽然因受创而无法表现出原来的实力,但是他那种处变不惊的素质,正是一个优秀战士所必须拥有的。

    待敌人偷偷摸摸来到城下,尚未架起云梯的时候,我一声令下。

    城头上突然扔下许多点燃的麻袋,还有一些火把被扔至城墙外三、四十米远的地方。围城战第二天的战斗,就此拉开了序幕。

    准备展开偷袭的人,反而被袭击了,这对士气是个非常大的打击。在这一波突然的打击下,敌人产生了严重的慌乱。在长达五分钟的时间里,敌人甚至无法组织起有效的反击。守城的战士们抓住这个机会,给予了敌人沉重的打击。城头上,令攻城方最为恐惧的床弩、重型十字弩,配合着普通士兵射出的箭矢无情地收割着人命。在这短短的五分钟,敌人至少损失了超过一百名士兵。

    见事不可为,敌人只好灰溜溜地撤退了。城头上,又一次响起了欢呼声。“剑先生万岁”之类的喊叫声,此起彼伏。

    这时候,蒂丝睡眼朦胧地跑了过来。或许是因为没有完全睡醒吧,她慵懒的声音在这个时刻显示出一股孩子气。“什么事?什么事?闹这么大的动静,把我的觉都吵醒了。”

    蒂丝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作为一名高雅的贵族小姐,在公众面前打哈欠是一种违反礼仪的粗鲁行为。蒂丝不好意思了,她红着脸举着拳头威胁我:“快给本小姐一个合理的解释。要不然,哼!”

    蒂丝并不知道,她刚才那种可爱的模样其实一点威胁性都没有。不过,我还是认真地回答了她的疑问。

    “刚才我们打退了敌人的进攻。”

    “哎呀,真好。”蒂丝听到这个消息雀跃无比。接着,她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睁大眼睛质问我:“你为什么不派人去喊我?”

    看着蒂丝孩子似的表情,一股怜悯之情油然而生。到了此刻,蒂丝仍然不知道她的父亲将比兹堡连同她一起作为诱饵了。如果没有人告诉她,或许她一辈子也不会知道这件残忍的事。其实,无知也是一种幸福。

    “你先好好休息一下吧。下午作战的时候,你的表现是最优异的。你的亲人和朋友都会为你骄傲的。”我凝视着蒂丝的眼睛,不由自主地轻捋她散乱的秀发,说道:“敌人吃了刚才那种败仗,需要一段时间重新鼓舞士气。你还可以好好睡一觉,小懒猫。”

    蒂丝的小脸憋得通红,象被催眠了似地乖乖离开了。

    我叹了口气,暗自希望蒂丝不要将怜爱错当作了情爱。

    贵族千金们,总是希望自己的夫婿是一名勇敢高尚而且拥有相当地位的骑士。真正符合这种条件的骑士毕竟不多。因而在这些贵族千金的憧憬中,那些非常有名气的年青骑士,往往会成为她们梦想中的白马王子。爱克斯大陆的四大公子,便是浪漫的贵族千金们的首选。

    身为男性,我一直对贵族千金的那种花痴行为嗤之以鼻。然而当我自己也成为某个漂亮女孩梦想中的白马王子时,却又隐约产生一种虚荣的得意之情——特别是伊莉的理智和冷静令我沮丧的前提下。

    现在,蒂丝似乎已经将爱恋之情从虚幻的“兰特”转移到现实的“非兰特”身上。这种特殊的情况,令我产生无法形容的刺激感和成就感。

    想了想,我又突然失笑。先别说蒂丝,我自己弄清楚了吗?难道我真的对蒂丝没有任何感觉?

    第二十八章

    “哎呀。”观测手极为惋惜地叫喊着:“剑先生,投石车开始逃跑了!”

    这时,一直沉默的盛特拉姆突然询问道:“先生,您能够击毁剩下的两辆投石车吗?”

    敌人投石车慌张地撤退,或多或少会导致全军士气降低。如果能够将剩下的投石车全部击毁,对打击敌方士气会更有帮助。可惜想要将撤退中的投石车击中,难度实在太高。

    我瞥了一眼盛特拉姆。“投石车正在移动中,我无法击毁它们。对了,你还是下去休息一下吧。带着内伤硬撑着,对身体损伤很大的。”

    盛特拉姆以略带嘶哑的声音回答:“先生,我撑得住,不要紧的。”

    这时我才意识到,盛特拉姆没有称呼我为剑先生,而是直接尊称我为先生。一直以来自然开朗的盛特拉姆,现在面对我时表情却显得颇为拘谨。看来,我的表现已经令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盛特拉姆深深折服了。

    一丝危机感窜上心头。原本打算老老实实地蛰伏一年,但是在生存危机的压力下,我无法再藏拙。这一仗结束之后,有心之人肯定会对我投入更多的关注。这样一来,我的身份就很有可能会暴露。

    脸上的刀痕可能被杀神剑给弄没了,但是这种小小的变化,并不足以令我的外貌产生实质上的改变。盛特拉姆之前之所以没有认出我,多半是因为先入为主的原因。可是以盛特拉姆现在对我毕恭毕敬的态度看,说不准他已经产生怀疑了。毕竟他曾经见过身为兰特的我,而且现在布雷西亚公爵又失踪了。结合那些情况看,我的真正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

    也许,这一仗打完之后必须离开比兹堡。

    想到这里,我多少有些沮丧。我已经越来越习惯罗德曼家高级贵宾的身份了,离开罗德曼家之后,一切又得从头再来,实在是不爽。况且,我为“穷凶极恶”耗费了一个蛊虫,还没来得及收服他呢。那种意志坚定的人,即便承受酷刑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向我臣服。

    摇摇头,将头脑里乱七八糟的思绪甩开。我盯着盛特拉姆的眼睛缓缓说道:“盛特拉姆,你还是先下去用斗气疗一下内伤吧。虽然短时间内被圣斗气伤害的经脉无法恢复,但是疗一下伤多少还是有些好处的。对了,你到内城去通知蒂丝,要她好好休息。等会儿反击的时候我会通知她上城的。”

    “……好的。”盛特拉姆犹豫了一会,点头答应之后旋即转身离开。

    看着盛特拉姆毕恭毕敬的背影,我愈加担心。如果他没有怀疑我的身份,对我应该不会这么顺从。

    小火显然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典型,一点都没有察觉我的苦恼。它正在没心没肺地快乐玩耍着。令人好笑的是,小火现在象条小狗似的咬着自己的尾巴转圈玩。按道理说,火焰狮子这种高智商的魔兽不应该玩这种幼稚的游戏才对。不过想想小火才生下来没几天便被娜弗丽给绑架了,也没有别的小火焰狮子陪它玩。以前虽然经常被娜弗丽欺负,但是好歹还有个玩伴。现在,未成年的小火确实很孤独可怜啊。我没有制止小火玩那种幼稚的游戏,缺少玩伴的小火,现在似乎只能找到那样的乐趣。

    透过观察孔观测敌情,我发觉敌军的弓箭手并没有因为投石车的撤退而降低太多士气,仍旧毫不停歇地朝着城头上射箭。

    将抛石器的控制权交给那名抛石兵,我开始思考怎样才能给予敌人最沉重的打击。

    敌方投石车的主要作用其实是打击我军的士气,实质上可以造成的伤害反而不如弓箭手。现在投石车撤离了战场,但是弓箭手仍然进行压制性的射击。为了保存战力,现在并不宜展开全面反击。

    我靠着城墙坐下,等待着时间一点一滴地逝去。

    虽然敌人正在逐渐填埋护城河,但是我军的小型抛石器也忠实地完成着杀伤敌人士兵的任务。每一分钟过去,都至少有一名正在填埋护城河的士兵被四、五十斤的石块砸死或砸伤。这种固定的,沉闷得令人窒息的杀人节奏,象磨盘一般慢慢地磨损着敌人的士气。重要的是,敌方弓箭手不停地射击,不仅精神上一直保持着紧张,在生理上,同样也会吃不消。在普通的战斗中,一名弓箭手往往来不及射完一壶箭,敌人已经冲到阵地前。可是现在,敌人的弓箭手却不停地射击。长时间拨动弓弦,即使最有经验的弓箭手,手指也不可避免地会被割伤。

    我耐心地等待敌军弓箭手身心俱疲的那一刻。有道是一鼓作气,再而竭,三而衰。敌人不可能总是保持着那种士气和良好的射击状态。

    一个小时过去了,待在城上而又没有中箭的,只剩下我和小火。受伤较轻的士兵咬着牙坚持着,受伤过重或牺牲的战士则被抬了下去,换上别的士兵。我背靠城墙坐着,那儿是射击的死角,即便睡着了也不至于被敌人射中。而小火没有被射中,一方面是因为它无所事是,将躲避流矢看成了一种游戏。不象别的战士,在全心全意完成自己的职责时,对躲避流矢所投入的注意力不够。另一方面,凭火焰狮子对危险超常的感应本能,实在很难有流矢能够射中正在一心一意玩躲避流矢这种游戏的小火。

    德鲁戈家此次来袭准备得确实很充分。这么长的时间里,他们的弓箭手竟然几乎没有减低射箭的频率。按一名弓箭手一分钟里射出六箭的平均速度算,一分钟内敌人就向比兹堡射出了一千八百支箭。考虑每名弓箭手射完一壶箭之后,必须去附近的大车上取箭,大约一个小时差不多五万支箭吧。虽然想要将箭恰恰射城墙上颇为困难,但是一个小时内,仍旧有超过两万支箭落在长不过一百五十米,宽不过四米的城墙道上。这种程度的攻击确实令人心悸。我不由地庆幸:幸亏已经命令大多数士兵退下了城墙,不然就会产生更多毫无意义的伤亡。

    苦笑。一个拥有两支弓箭手联队的常规兵团,所配备的箭支也只不过十万。城下那些弓箭手射箭的兴致仍然那么高,那么德鲁戈家为了攻克比兹堡准备的箭支,自然远远不止五万之数。

    不过,我苦苦等待的时机终于来临了。从“嗖嗖”的弓弦声判断,敌军弓箭手射击的频率并没有降低多少,但是能够落在城墙走道上的箭支却已经并不多了。而且,即便是落在城墙上的箭支其力道也严重不足,甚至连皮甲也无法射穿。

    我赶紧要求传令兵传达我的命令,让躲在城内的两百名战士到城墙上来。

    过了一会儿,蒂丝来到我的身旁,压低声音对我说:“剑,盛特拉姆说你操纵抛石器射了两下便击毁了两辆投石车?盛特拉姆现在对你崇拜极了。”

    “没有,只是击中了投石车罢了。那种程度的损毁,大约只需要修复几个小时,投石车就可以重新工作了。”

    蒂丝的兴奋依然不减。“那就是说,你确实两发两中了?!”

    我不得不转移话题。“等会儿我们该发动反击了。那时候,你好好发挥自己的优秀箭术,多射杀几个敌人。那个狙击手就交给你对付了。你的射术在比兹堡内现在是最高明的。”

    我的恭维显然令蒂丝非常舒服。蒂丝将可爱的瑶鼻一皱,那双闪闪动人的大眼睛现在显得漂亮极了。“那当然了。等会儿瞧我的!”

    待操纵床弩的士兵和辅助人员准备完毕后,我一声令下,比兹堡的战士立即展开了反击。

    比兹堡内物资准备得非常充足,武器库里弓的数量比比兹堡现在的总人数还多。士兵以及那些双臂健全的残疾军人全都拿起弓,朝着城下措不及防的敌方弓箭手乱射。

    客观地说,敌人真正的弓箭手使用弓箭的水平确实比普通士兵要高出许多。虽然敌人的弓箭手经过连续一个小时高强度的射击而感到疲惫,但是他们射击的姿势和速度仍然比我们的士兵要快上许多——幸好,大多数敌方弓箭手的手指已经被弓弦割伤了,他们的手臂早已酸痛无力。能够射上城头箭支并不多,能够射中目标的,比我所预想的还要少。至于偶尔能够射中目标的箭,由于力量不够,所能造成的伤害也相应减轻了许多。

    为了更好地保护比兹堡的战士,我跳上城墙上的箭垛,吸引着敌人的注意。当然,我这么做主要还是因为并没有太危险的缘故。现在除了少数几个人外,其余的弓箭手对我射的箭根本就谈不上任何威胁。

    这一次,蒂丝借助特制合成弓的帮助,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蒂丝射出的箭与空气发生剧烈的摩擦,发出异样的尖啸声。随着那令人心悸的“嗖”声刚落,已经有些疲惫的的狙击手已然被蒂丝射中了。那名狙击手马上被他的几名扈从拼命抬回了大部队。在这种情况下,城下已经几乎没有能够对我产生威胁的弓箭手了。

    我一边以奇异的步法踩在箭垛上跳来跳去,闪避飞来的利箭,一边以连株箭法飞快地杀伤敌人。

    有些官职较高的弓箭手大喊“坚持住”,士兵们听到了长官的吼叫,试图稳下自己的阵脚,但由于遭受我军狂猛的攻击,他们的武勇只是昙花一现,很快就彻底丧失了抵抗的决心。也许是因为弓箭手的首领受伤撤退,也许是因为在极为不利的对射中敌方弓箭手确实撑不住了。一分钟不到,那些弓箭手就开始混乱地撤退了。

    小火耀武扬威地站在城头的箭垛上长啸,给予了敌方魔法师极大的心理压力。这种情况下,他们只得凝聚所剩无几的魔法力制造结界,无奈地缓缓后退。由于有专职的持盾手保护,我方没有对撤退中的魔法师浪费箭矢。又由于魔法师布下了结界,所以小火只是神情傲然地瞧着魔法师们,一动也不动。这个时刻,年纪尚幼的小火看起来,倒也颇具王者之相。

    在弓箭手和魔法师相继撤退之后,正在填埋护城河的士兵见势不妙,连忙开始逃跑。对于这些仓皇奔逃的敌兵,守城的战士们按照相应的礼节送给了他们利箭作为礼物。

    待最后一名敌兵跑出蒂丝的射程之后,城头上欢声雷动。因为,我们又一次打退了敌人的进攻。而且,按一般的情况分析,至少今天敌人是无法将护城河填埋了。

    与比兹堡士兵欢悦的心情相反,敌人主旗旁那个披着纯白披风,黝黑壮实的首领却拎着长剑,象一头愤怒的野狼那样不停地转着圈子,并不时大声地咆哮着。

    通过口型,我译出他正破口大骂的内容。

    “是哪个狗娘养的那么厉害,把老子的魔法师杀害了大半!那狗日的‘穷凶极恶’不是号称塞维尔第一杀手吗?怎么现在搞得生死不明?!”

    “两个玩弓箭玩得最好的混蛋现在一死一伤,弓箭队的士气也低得一时半会无法上场。这个仗还怎么打?!”

    虽然明知道幸灾乐祸是不道德的行为,可是我无法按捺自己的喜悦:虽然我实在想不出援军在哪里,可是那个托尔波只是诈降于你,万一不知哪路的援军来了,你连退路也没有!

    我不由地期盼德鲁戈家家主赶紧撤退。

    这个仗不好打就不要打了嘛。你的大军一撤,我们大家都舒服。

    第二十七章

    半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史密斯没有得到我方投降的承诺,毫不犹豫返回了自己的阵地。几分钟后,敌人发动了对比兹堡的猛攻。

    一阵天崩地裂的呐喊声突然从敌人聚集的方向响起,打碎了比兹堡内暂时的平静。这个时候,剑奴突然醒了过来。我还没来得及对他说什么,结果他惨叫一声后旋即又口吐白沫昏了过去。

    看着面孔极度扭曲而变形的剑奴,我颇为无奈。如果漂亮的女孩们看见我后尖叫并且晕倒,我想这种情况还是勉强可以接受的。但是一个大男人每次看到我后总是惨叫着晕倒,那种感觉并不会很爽。

    我敢肯定,剑奴睁开眼看见我后马上产生了不利于我的念头,所以才会这么痛苦地再次昏迷。无论如何坚强的人,所能承受的刺激都会有一定的限度。虽然我对剑奴坚强的意识力感到很佩服,不过如果他再经历几次这种程度的剧痛,同样会疯掉。既然打算收服剑奴,那么对他的健康状况我还是必须要关心的。无可奈何,我只好派士兵将剑奴送入地牢,以免他下次醒来一睁眼就看见我。

    吉姆里特终于撑不住了,在剑奴昏迷之后,他忍不住呻吟了一声,然后便身不由己地昏迷了过去。看情形吉姆里特必须进一步接受治疗。蒂丝放心不下,便将守城之事拜托于我,陪着吉姆里特一同进入内城。盛特拉姆虽然伤重,却不肯退下第一线。不过盛特拉姆完全默认了我的领导权,一声不吭地跟在我的身旁。现在将士们已经全都以我马首是瞻。

    在上午的时候,虾蟆车已经完全被击毁了,所以敌人现在只能手动填埋护城河。这样一来,效率自然是慢了许多。

    大约是吸取了东城敌军失败的经验,敌人的魔法师现在只是一心一意地对攻城部队提供结界的掩护,而不是发动魔法攻击。每个魔法师的身旁,都配备着两到三个专职持盾手。因此,我眼睁睁地看着敌方的魔法师进入弓箭的效射程却又完全无可奈何。

    四辆投石车不停地向比兹堡投掷着百斤左右的巨石。一些巨石越过城墙飞入城内,砸在城内的建筑物上;一些巨石击中厚厚的城墙,发出沉闷的撞击声;一些巨石击中箭垛,将相对薄弱的箭垛撞击得碎石乱飞。也有一些巨石恰巧击在城墙的上面。不过侥幸的是,暂时还没有人被巨石击中。

    我对敌人的投石车并不在意。爱克斯大陆最流行的攻城工具中,羊撞锤是针对城门的,而投石器却是对付碉堡或微、小型城堡的。比兹堡四米厚的城墙是由青条石制成,相信没有什么工具能够对之产生威胁。那些百斤重的巨石造成的声势相当惊人,但是对四米厚的城墙却如同挠痒,对士兵造成的实质伤害也比不上弓箭手——左右是死,难道还会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不成?普通士兵被巨石击中固然活不成,不过被箭支射中要害同样会丧命。

    大约有三百名弓箭手散立在城下大约五十米处,不停地对着城头射着箭。虽然这种毫无目的的漫射谈不上任何准确性,可是弓箭手们射箭的频率远远高于投石车投掷巨石的频率,而且箭矢的准确性比投石车要稍高一些。因此,敌方的流矢偶尔会射伤我方的士兵。更讨厌的是,有一些敌人在箭头上绑上废麻点上火,以火箭来射击。虽然比兹堡内的建筑全部都是以石料建成,但是众多的火箭中有恰巧有一只射中了装火油的罐子,结果引发了不大不小的火灾。

    敌人的气势正盛,而且三百人组成的弓箭手大队确实可以给我军造成一定的麻烦。他们所射出的箭虽然谈不上箭如雨下,却可以对我军士兵造成无法忽视的威胁。我打算先保存一下实力,所以命令多数士兵暂时下城,只在城墙上留下很少的士兵。

    用最低的代价来换取最大限度的胜利是一个真正优秀将领的责任,用士兵的尸体来制造胜利的果实并不符合我的心意。只可惜德鲁戈家主显然并不如此认为。作为敌对方,虽然我可以在内心中鄙视德鲁戈家主破坏了战争艺术的美感,可惜无法令他改变作战计划。

    在十二米的高城上与敌人对射,其实占有极大的优势。居高临下不说,我方还有守城专用的重型十字弓弩和床弩。可惜敌方的弓箭手全都是专职的弓箭手,射术优于我方士兵。而且,敌我双方的人数对比相差实在过于悬殊。即使在对射作战中我方能够取得一比三的成绩,我仍旧吃不消。

    比兹堡的战士实在是太少了,想要将比兹堡多守一些时候,我必须近乎吝啬地珍惜每一个士兵。如果比兹堡内的士兵再多一些就好了。

    比兹堡是罗德曼家的主城,虽然规模小了点,但防御所需要的器械倒是应有尽有。箭矢、石块、火油准备的非常充分不说,城内还有六架价格相当昂贵的床弩和四座小型抛石器。

    现在我还不打算使用床弩。凭借床弩可怕的杀伤力固然可以对敌人的士气造成严重的打击,可是敌人的弓箭手斗志正高,体力也很充沛。如果现在反击,那些能够熟练操纵床弩的士兵会有很大的伤亡。事实上,这些床弩操纵人员和抛石兵在军队中享有特殊的待遇。能够熟练操纵床弩和抛石器的士兵,在守城战中能够发挥比普通士兵重要得多的作用。反正填埋护城河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我并不怀疑可以找出一个用床弩进行反击的更好机会。

    现在用小型抛石器进行反击也就够了。

    小型抛石器的原理与投石车相同,都是凭借很大的弹力弹射石块,只是投掷的石块重量以及射程有区别。现在敌人所使用的投石车可以投掷的石块重达百斤,而我们的小型抛石器可以投掷的石块重量不过三、四十斤。不过对于普通士兵来说,被三、四十斤重的石块击中与被百斤重的石块击中都是同样可怕的。在打击敌人士气的方面,倒也没有太大的分别。

    为了尽快填埋护城河,敌方士兵在护城河边上聚集得很密集,在一百五十米左右的护城河边,大约有近三百人在进行挖掘填埋的工作。操纵小型抛石器的士兵平日努力的练习现在显示出了不凡的成果。他们摆弄着抛石器,差不多每一次投掷出去的石块都正好打在护城河的边上。

    在专职投石兵熟练的操纵下,小型抛石器大约每分钟可以投掷一次。虽然抛石器的准确性相当差,但是在敌人如此密集的前提下,大约每四次投掷还是可以命中一次的。敌人想要填埋护城河至少需要四个小时,也就是说如果不出意外,在敌人完全填埋护城河之前,至少必须付出超过两百名士兵的代价。也许德鲁戈家主为了攻克比兹堡不会在乎两百名士兵的损失,不过,这种损失仅仅只能算开始。

    唯一需要担心的是敌方的投石车。虽然对方的命中率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能够正好落在城墙上的巨石少得可怜,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小型抛石器被百斤巨石击中,想要将之修复可是一件大伤脑筋的事情。

    想到这里,我走到一具小型抛石器的旁边,亲自进行操作。我仔细地观察眼前的抛石器,研究木材的脉络和弹簧钢的质地。几秒钟之后,我对这具小型抛石器的了解已经远远超过了那几名专职的投石兵。

    通过相对安全的观察孔看了一眼敌方投石车的位置,我仔细挑选出一块投石小心翼翼地安放在小型抛石器上。这时,身旁一名抛石器辅助人员激动得直嚷嚷。

    “剑先生,这种安装石块的粗重活,请交给我们来做吧!”

    另外一名双臂俱无的残疾军人也因为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而大为不满。

    “剑先生,我是这具抛石器的观测手。我虽然在战争中失去了双臂,但是双眼还是明亮的!我只需要看一眼,就可以知道目标物在抛石器的什么方向,距离有多远!”

    我愣了愣。虽然是小型的抛石器,但是投石的重量仍旧重达三、四十斤。这种份量对于目前无法施展斗气的我来说,并非轻而易举。之所以亲自安装投石,其实是为了更好地掌握投石的特性。虽然经过打磨光滑后,投石的飞行路线相对稳定笔直,可是掌握投石的重心并将它安放好,我便更有把握击中目标。

    至于说观测手,他们的作用仅仅是报告目标的大致方位,其效果远不如我亲自观察要好。

    但是应该怎么向他们解释呢?所谓抛物线、弹道、重心什么的,应该是杀神剑为我提供的知识。普通的士兵应该不可能理解那些奇怪的知识吧?

    我没有理会两名士兵的抱怨,以事实来说话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用心体会风速,当它正好是我所需要的状况时,我搬动了抛石器的发射把手。投石“嗖”地弹射了出去。那名观测手贴在观察孔上观看发射的效果,一秒种后,他兴奋地大喊:“击中了!击中了敌人一辆投石车!”

    他转过身以崇拜的语气对我说道:“剑先生,您的运气真好。塞维尔第一杀手准备伤害您的时候却居然自己犯病倒下。现在,您随便发射抛石器便击中了对方的投石车!”

    “您的运气真好!”他唠唠叨叨地说:“要我说,您显然受到了幸运女神特别的眷顾。您的运气可真是太好了!打完这场仗之后,您应该请假去苏库市的赌场玩一把,真的。那时候您肯定能够赢一大笔钱。”

    我的运气好?!

    失笑。

    被日尊者那混蛋逼迫,我不得不在比兹堡这种鸟不生蛋的穷乡僻壤避难。本想安安稳稳度过一年,现在却不得不率领两百名战士抗击十倍以上的敌人。这样的运气也能算好?

    命令抛石器的辅助人员对抛石器进行搬动调整。花了整整三分钟,辅助人员在我的指导下反复细微调整抛石器的位置,直到我最终认可。再次挑选出一块投石,亲自动手将它安放在抛石器上。这一次,这具抛石器的抛石兵、辅助兵和观测手全都静静地看着我,没发任何牢骚。

    投石被弹射出去后,不仅仅是观测手,其他的人也同样凑到观察孔观看这一次射击的效果。

    没有欢呼声,也没有惊叫声。一名抛石兵、两名辅助兵和一名观测手转过身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非常精彩。

    抛石兵的脸上现出异样崇拜的表情。他吃吃艾艾地问道:“剑先生,您能够教我一些使用抛石器的技术吗?”

    观测手的脸上全是震惊。他结结巴巴地问我:“您……您与幸运女神……认识?……”

    大型的投石器可以将八十公斤的石弹准确地投至三百米远。不过对于投石器来说,所谓的准确只不过是十有八九可以击中三百米处的碉堡。小型抛石器的有效射程只有两百米左右,只是因为架设在十二米高的城墙上,它的射程才勉强达到了三百米。在两百五十米的距离上,小型抛石器想要击中投石车大小的目标,其可能性与走路时被鸟屎落在头上的机率差不多。这也是敌人将投石车放置在离城墙两百五米远的地方的根本原因。能够连续两次准确无误地击中三百米开外的投石车,对那名观测手来说,这种幸运已经超出了他所能理解的范围。

    我无暇解释,赶紧下达命令:“你去观测另外两辆投石车,看它们是否撤退或是移动位置。”

    当残疾军人下意识地执行我的命令之后,我再次命令辅助人员对抛石器的位置进行调整。

    第二十六章

    德鲁戈家的士兵开始撤退,东西两路的士兵也与主力部队开始合兵一处。从集合的行动看起来,德鲁戈家的士兵训练还是非常到位的。虽然打了败仗,但是那些士兵很快就重新摆好了阵形。

    事实上,如果敌人分兵三路同时猛烈攻击比兹堡,相信以比兹堡少得可怜的兵力,在调派上很快就会捉襟见肘的窘境。可是敌人的魔法师遭受了意外的损失,已经无法为三路军队同时提供保护。这种情况下,德鲁戈家的军队合兵一处,确实是一种无奈之举。

    过了一会儿,敌人的军队全部退到五百米以外。一名穿着黑色铠甲的骑士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缓缓向我们走来,在他的身旁,是一名高举着白旗的扈从。显然,敌人在进攻失利的情况下,产生了与我们谈判的念头。

    骑士不紧不慢的驾御着坐骑来到距离城墙二十多米的地方。仰着头向我们大声说道:“相信你们当中有许多人都认识我。我是苏哈.德鲁戈伯爵的长子史密斯.德鲁戈爵士。”

    蒂丝问道:“有何见教?”

    史密斯脸上轻蔑的神色一闪而逝,大约他对比兹堡此时的第一负责人是女性不以为然吧。

    “我父亲对比兹堡战士英勇的表现感到佩服。他不希望如此的勇士没有意义地战死,因此给你们提供一个活命的机会。”

    蒂丝因激愤而满脸通红,看到她似乎打算斥喝史密斯,我阻止了她。我盯着着史密斯说道:“愿闻其详。”

    史密斯不知道我是谁,而且我对蒂丝的影响力也令他感到诧异。不过他还是顺着话题继续说了下去。

    “只要你们开城投降,城内所有人的生命都可以得到保障。除了蒂丝小姐和贵族子弟必须作为人质外,其余的人都可以佩戴着武器自由离开比兹堡。”

    蒂丝轻轻地对我说:“剑,我可以将交涉的事交给你处理。不过我绝不投降。”

    看到蒂丝眼中的信任与坚定,我大感可惜。这个条件我倒是挺满意的,可惜蒂丝不同意。唉,受人钱财,与人消灾。虽然高级贵宾说得好听,算是尊贵的客人。可是我毕竟得到了罗德曼家的好处,多少也有点雇佣者与受雇者的意思。不管怎么说,我得保证雇主的利益。

    “史密斯爵士,骑士在事不可为的情况下投降并不损害他的名声。”

    “不过,比兹堡城高河深,防守极为有利,此为一;城内粮草充足,不会缺粮,此为二;战士们上下一心,战意旺胜,此为三;将领攻守有道,调度有方,此为四;比兹城附近四处皆为友军,贵军深入险境,粮草、人员运输困难自不待言,而且我方救援大军很快就可以解除比兹堡的围城之困,此为五。我看不出有投降的必要啊。”

    史密斯微微一笑。“请问阁下是谁?”

    我也一笑。“失礼了,我忘了自我介绍。我是罗德曼家新近聘请的高级贵宾,单名一个剑字。”

    史密斯哈哈大笑。“我军此次进攻,早已得到确切消息,罗德曼家有名的骑士全都随着亚斯伯爵去侵犯拉伊家的领地去了。所谓将领攻守有道,调度有方,是指阁下您吗?”

    看着史密斯可恶的笑容,我有些尴尬。作为名叫剑的特姆比斯特人,我现在还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

    不过,我仍旧抱以微笑的表情。“见笑了。击退贵军三路攻城部队,杀伤四名魔法师、一名狙击手,其他战士近百,俘虏‘穷凶极恶’的人,正是区区在下。”

    笑容凝固在史密斯的脸上。他低着头想了些什么,然后抬起头说道:“比兹堡固然城高河深,而且我方虾蟆车确已毁损。不过凭借我军人数众多,今天就可以填平护城河,此为一。”

    “我军此次深入亚斯伯爵的领地,并不打算节约兵力对比兹堡打围城战。所以比兹堡内粮草充足并非什么优势,此为二。”

    “堡内战士或许士气不错,可是毕竟人数太少,不足以抗衡我军强攻,此为三。”

    “至于说阁下攻守有道,调度有方。我想,待我军强攻开始后,比兹堡内的战士自然会越战越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阁下以为然否?”

    “关于最后一点。”史密斯脸上浮现出神秘古怪的笑容。“我军能够奇袭比兹堡,你们难道没能想到点什么吗?”

    我的心里升起不妙的感觉。看了看蒂丝和盛特拉姆,他们此刻脸上的表情非常难看。

    史密斯看见我们面面相觑,于是对我们说道:“看来你们已经猜到了答案。不错。你们家首席家老托尔波骑士已经投靠我们家了!正是由于他的带领,我军一路秘密前来才几乎没有任何阻碍。”

    蒂丝再也忍不住了。她斥责道:“胡说,托尔波伯伯不可能背叛我们家的。你在污蔑托尔波伯伯!”

    史密斯冷笑。“不错,托尔波骑士确实是一名正直的骑士。不过,以托尔波骑士麾下总共不到八百士兵与我们德鲁戈家对抗,只不过丢失了一个小小的庄园,可是亚斯伯爵却因此要没收他的主城。有亚斯伯爵那样的家主,谁又能够忍受。”

    “托尔波骑士接受亚斯伯爵的命令后,心怀必死之志攻击我们的城堡。被俘后,受到我父亲好言相劝,感动之下终于决定投降我们德鲁戈家。不过,他仍然心怀旧主,只肯为我家大军让出通道,却不肯参加任何与罗德曼家为敌人战争行动。为了表示对我们家的忠诚,托尔波骑士主动将他的妻子和唯一的儿子送到我们家的主城。”

    “所以,我军的后路根本就不会产生任何问题。”

    “我不信。你是个骗子”蒂丝大声喝斥道:“我父亲会在几天之内就派兵回援的。你们谁也逃不走!”

    史密斯并不因为蒂丝的责骂而生气,说道:“亚斯伯爵率先将国外的佣兵召回领地,周边的大家族对亚斯伯爵的目的都是十分清楚的。所以我们德鲁戈家、拉斯家和相邻的几个贵族家族秘密结成了罗德曼包围网。”

    “现在,亚斯伯爵的大军大约已经陷入了与以拉斯家为主的联军激战之中,抽得出多少兵力来为比兹堡解围呢?”

    “我劝你们,还是接受我们的投降条件吧。如果将我父亲惹生气了,我也无法劝阻他下达屠城的命令呢。”

    蒂丝悄悄靠过来,低声问我:“剑,现在该怎么办呢?你猜史密斯是不是说假话骗我们?”

    感觉出蒂丝的语调中已经含有一丝哭意。我转过头去,看见蒂丝彷徨无依的模样,不由心生怜爱之意。我轻轻抚摸蒂丝的背部,安慰她:“别担心,一切都交给我。”

    我开始回忆那天罗德曼家召开会议的情况,不禁暗生疑窦。

    斌作为军师,能够令罗德曼家在塞维尔公国如此激烈的内战中取得那么大的成就,自然不是无能之辈。另一方面,他对大陆上主要国家的动向掌握得那么详细,没道理反而不知道周围敌对家族结成盟友这一情报啊?

    还有一个疑点是:对托尔波骑士的处理也有很大的问题。亚斯伯爵和斌目光清澈,没有任何患上失心疯的征兆,有什么理由逼死或逼反托尔波?

    我不由地怀疑:莫非斌使用的是苦肉计?

    如果说斌使用苦肉计将鲁德戈家重要人物骗来攻打比兹堡,应该有解决的办法才对呀。斌应该不会放弃击败或击溃敌对势力盟军主力的机会,难题在于,他难道有充裕的兵力派来救援比兹堡?

    斌作为一个真正的军师,不在乎比兹堡的得失与蒂丝的生死倒是可以理解。但是亚斯伯爵对蒂丝的疼爱之情却不似作伪,那么亚斯伯爵又怎么舍得以蒂丝为饵呢?难道说,亚斯伯爵真的打算以比兹堡和蒂丝为代价,拖住鲁德戈家的主力,以方便完成别的军事目的?

    想不明白。不过,我确实对亚斯这样的领主和斌这样的军师多少产生了一点敬意。他们那样做,正是乱世中一个合格领主和军师最佳的选择。与他们相比,我确实缺少那种特质。

    我收回思绪,对城下的史密斯说道:“史密斯爵士。我希望能够有三个小时的时间,与堡内其他人进行充分的商议再予答复。”

    史密斯摇摇头。“三个小时太长。如果停战三个小时,那么今天我们就很难填平护城河。最多只能给你们半个小时。如果半个小时后你们不进行答复,我军将视之为你们拒绝我方的好意。那样,我们将立即发动攻击。”

    我用力地瞪了史密斯一眼,心中大恨。这死小子居然看出了我的缓兵之计!

    “史密斯爵士,半个小时实在是太短了。请问能否给我们一个小时的时间进行商议?”

    史密斯看了看天色,似乎在盘算着什么。最终,他仍旧是摇头。“不行,最多只能是半个小时。”

    这个史密斯怎么这么难缠呢?

    我叹了口气,回答道:“好吧,半个小时之后给你答复。”

    史密斯无声地点点头,然后对身旁的扈从小声地说了些什么。那名扈从将白旗插在地上,转身向大部队的集结之处跑去。

    看来,史密斯果真只打算给我们半个小时进行商议。半个小时的时限一到,史密斯就会返回军中,敌人的大军就会发动凶猛的攻击。

    对于这次与史密斯爵士的交锋我很失望。争取半个小时的休战对目前的形势来说,作用并不大。如果能够阻止敌军在今天将护城河填平,那或许多少还能影响一下敌军的士气。可是拖延半个小时,根本没什么用。

    我环视一圈。

    卡列勃那个倒霉的家伙内腑受了重伤,已经抬回内堡去了。

    吉姆里特在水系魔法师的救助之下,终于恢复了神志。醒来后,吉姆里特马上硬挺着侍立在蒂丝的身旁。其实吉姆里特受的伤并不比卡列勃轻,他的颌骨在刚才的一击中已经碎裂了。我无法理解一个受了如此严重伤害的老人,为什么还能够站立得象棵松树一般挺直。

    虽然“穷凶极恶”那充满圣斗气的一剑已经给盛特拉特造成了相当严重的内伤,可是相对卡列勃和吉姆里特而言,盛特拉姆所受的伤反而是最轻的。经过水系魔法师的治疗之后,只要盛特拉姆不施展斗气,就不会太疼。所以,现在盛特拉姆在城头上担任指挥的工作还勉强可以胜任。

    我将视线投向远方。“现在,盛特拉姆,补充一下刚才战斗中消耗的箭矢和其他守城材料吧。”

    蒂丝惊喜地问我:“剑,你根本就没打算投降对吗?我早就知道你是最勇敢的。”

    “可是,”她又迟疑地问道:“你为什么不直接拒绝敌人的要求呢?”

    我突然恍惚觉得,二月的寒风确实很冷。

    塞维尔真是个疯狂的国家。战士的比例那么高,而且打仗也不挑时间。别的国家大贵族之间的内战,一般都不会选在冬季。

    “蒂丝,你要知道。处于绝对守势,而粮草非常充足的情况下,拖一拖时间总是有好处的。”

    可惜,我想不出其中的好处究竟是什么。

    凭比兹堡目前男女老幼加起来不超过六百人的现状,如何挡得住德鲁戈家三千如狼似虎的士兵进攻?

    无必援之师,则无必守之城。援军在哪里?!

    第二十五章

    我暗暗叫苦。

    在卡特琳娜率领兽人大军进攻英格兰尼之前,爱克斯大陆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国家对我的行为进行过谴责。只不过后来卡特琳娜把水搅混了,我率领兽人大军的事也就侥幸不了了之。现在,难道我又得冒天下之大不韪施展黑巫术?

    不过想想,我兰特虽然未曾雄霸天下,但是起码也是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总不能死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性贵族的家臣之手吧。

    可是如果我真的施展黑巫术,德鲁戈家固然对我是必欲杀之而后快,罗德曼家呢?亚斯伯爵未必顶得住压力。将我进行驱逐还是轻的。就算将我五花大绑送交给魔法师协会,我也并不会感到丝毫惊奇。

    在“穷凶恶极”施展狂化技能的时候,其他人都在发愣,我却并没有闲着。除了提醒蒂丝射箭之外,我还偷偷对“穷凶恶极”下了蛊。那时,我已经知道事不可为。理智告诉我,凭着盛特拉姆三人根本无法抵挡狂化后的幻剑士,可是我却幻想着着奇迹发生。

    可惜奇迹并没有发生。待到盛特拉姆等人重伤倒地后,我仍旧无法避免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如果明目张胆施展黑巫术,我就不得不以剑的身份再次踏上黑暗之路。但是如果放弃黑巫术这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明年的今天将成为我的忌日。

    不!我还不能死!答应过琳娜等她成年后成为我的妻子还没做到呢,答应别人的事绝对不能赖帐。在没有娶得美人归之前,我得活下去。要不然,我死不瞑目!

    如果“穷凶极恶”不是那么狂燥,其实多花上几分钟的时间就可以毫发不伤地解决盛特拉姆三人吧。从这个角度而言,现在的形势已经算是最好的了。

    狂化会增加力量和速度,相应减少反应能力和判断能力。对我而言,这实在是再糟糕不过的事情:身体的反应速度远远逊于对方,这个战斗怎么打?

    我的口中异常干涩:除了施展黑巫术,似乎再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身旁站满了持矛战士,但是这些已经不具顽强斗志的战士却并不能令我产生任何安全感。

    身旁的小火弓着身子,口出发出低沉的呜呜声,微微瑟缩。它虽然好斗,但是当敌人强大到完全无法战胜的时候,同样也会感到害怕(例如面对娜弗丽的时候)。幻剑士固然足以击败小火,但是却不至于令小火丧失斗志。可是狂化后的幻剑士战斗力大幅提高,终于超过了小火能够承受的心理极限。

    “穷凶极恶”一直以强大的气势压制着我,我却并不担心他会立刻下杀手。此刻“穷凶极恶”只有怒意,却没有杀意。我分析,他可能想玩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与“穷凶极恶”残忍的目光对视着,大脑极速运转。在“穷凶极恶”越来越诧异,最终打算动手的前一刻,我的脑中突然灵光一闪。

    掌握全局的那种优越感以及可能摆脱困境的喜悦,使我的脸上忍不住浮显出笑意。

    “穷凶极恶”愤怒地咆哮道:“你被吓疯了吗?这种时候还敢笑?!”

    “我略知医术。”我微笑着回答:“你现在身患奇症,如果过于生气或是过量使用斗气,就会犯病。”

    我回过头对着小脸苍白的蒂丝神秘地笑了笑,安慰她说:“你别担心,也许马上敌人就会因为犯病而失去战斗力。”

    “穷凶极恶”被我的表现刺激得出离愤怒了,这一点,我可以从他的战斗力突然升高得出结论。

    用精神催动种在“穷凶极恶”体内的蛊,他在向我发动攻击前的一瞬间突然色变。

    我微笑着看着他,但是心中却暗生警惕。

    蛊的种类极多,我对“穷凶极恶”所下的蛊,学名叫银线蛊。根据银线蛊的作用,习黑巫术之人也往往将之称为疼痛蛊。疼痛蛊是一种微小生物,平时以精血为食寄居在我的体内,在我的精神催动之下,疼痛蛊潜入“穷凶极恶”的体内,立即以令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分裂繁殖。只需要大约两三秒的时间,就能够在“穷凶极恶”的体内繁殖出足够多的数量。

    待我再用精神催动之后,疼痛蛊便释放出毒素。这种毒素的作用之一是对神经起特定的作用,可以令受害者产生剧烈的疼痛感。疼痛可以分为七级,而疼痛蛊造成的效果属于最高级的。第七级的疼痛,相当于五马分尸时的感觉。

    经受过七级疼痛之后,有少数人会因此而猝死,也有一些人重新醒来后已然疯掉。“穷凶极恶”在经受过五马分尸的万里痛之后却只是脸色大变,这简直令我无法想象。

    “穷凶极恶”声音嘶哑地凶狠的嚎叫了一声,向我扑过来。

    值得庆幸的是,“穷凶极恶”此时剩下的战斗力比一名见习剑士还不如。疼痛蛊可以发挥的另一个作用便是令肌肉严重痉挛。“穷凶极恶”承受五马分尸的疼痛感时,在肌肉严重痉挛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倒下,反而能够向我扑过来,这不能不令我佩服。

    突然之间,我产生了一个念头:收服“穷凶极恶”。

    按吉姆里特的说法,“穷凶极恶”是塞维尔的第一杀手。如果能够得到他的保护,我不是更安全吗?

    制作c级宝剑的材质远胜于阳狂、阴韵。据阿拉卡说,为了最快将c级宝剑变换为现金,c级宝剑的销售价格平均只不过在三千八百枚金币左右。不过,在夏默的强烈要求下,我让兰仆在所有外销的c级宝剑上都留下一个特别薄弱的地方,只需要用一柄普通长剑以特定的力度斫击那个特定的位置,便可以轻易地将之斫断。在特定的位置预留瑕疵还好说,必须以特定的力度才能轻易将之击断,那才真是很费了兰仆一番心思——兰仆事后向我报怨说,制作外销的c级剑比普通的c级剑要多耗费20%的能量。

    想要收服“穷凶极恶”,必须彻底摧毁他的精神。

    在战士们不约而同后退一步的同时,我不退反进。在“穷凶极恶”的速度比正常情况慢了数倍的前提下,阳狂迎击斫去。随着“叮”的一声脆响,“穷凶极恶”手持的c级宝剑从中间整整齐齐的断成了两截。然后,我一脚将他踢翻倒地。

    果然不出我所料,“穷凶极恶”在连续的打击之下,目光中混合着恐惧、愤怒和不可置信。他全身剧烈抽搐着,终于心有不甘地徐徐倒在地上。“穷凶极恶”膨胀的肌肉渐渐恢复原状,他的狂化状态因为意外的打击而提前消失了。

    我走到“穷凶极恶”的身旁,附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以后你不要生出对我不利的念头,不要违背我的任何命令,也不要产生自杀的念头,要不然刚才的情况就会再次发生。虽然你的忍耐力出乎的我的意料,不过那种程度的痛苦如果经历的次数过多,可能会疯掉。想一想,塞维尔第一杀手如果成为一个疯子……”

    我嘿嘿的笑了两声,感觉自己的笑声中竟然有一种奸诈的味道。不过这也不能全怪我。兰仆教我蛊术的时候就曾说过,想要发挥蛊术最大的效果,必须强烈地刺激受蛊人,以心理暗示在他的潜意识中定下今后的行为规则。

    “我知道你想知道我的名字,现在告诉你吧。我叫剑。而你呢,以前的名字不必再用了。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奴隶了,叫作剑奴!”

    “穷凶极恶”被我刺激得几欲发狂,他的嘴角激烈地颤抖着,似乎想对我破口大骂。可惜他翻了一个白眼之后,竟然一口气喘不过来而晕了过去。

    看到“穷凶极恶”的惨状,我略生怜悯之心。不过,他活该!是他逼我不得不施展黑巫术的。眼下虽然未必有人能够识破我的手段,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旦事情败露,我将不得不再次踏上黑暗之路。

    想到这儿,我竟然产生了一种暴虐的快感。遭受日尊者的欺压后,我产生过“对付残忍的敌人,只有以更残忍的手段去让敌人为之颤栗”的想法。现在,这种想法是第一次变为现实。

    “剑……”身后传来蒂丝怯生生的声音。“把他绑起来关入地牢吧?吉姆伯伯被他一拳就打昏了。他太可怕了。”

    转身的过程中,我借机瞄了盛特拉姆一眼。在比兹堡内,实力最高的是他,见识最广的也是他。如果说只有一个人能够看出我施展了黑巫术,那么这个人必定是盛特拉姆。让我担忧的是,盛特拉姆眼中充满迷惑,似乎并不相信“穷凶极恶”恰巧犯病的说法。

    我干咳一声。“蒂丝,你不必怕。刚才我对‘穷凶极恶’说能够治好他的病,所以他打算成为我的奴隶。以后,他的名字就是剑奴了。”

    “有剑奴在这儿,不仅对于守城大有帮助,而且可以极大地打击敌人的士气。”

    “有这种事?”思想单纯的蒂丝没有多想,高兴极了。“太好了,‘穷凶极恶’是塞维尔公认的第一杀手,居然成为你的剑奴了。我想,就算是兰特公爵也未必比得上吧。”

    ……

    我感觉怪怪的。蒂丝怎么什么事都要扯上兰特?!。

    第二十四章

    奇怪了。“穷凶极恶”不将蒂丝列入死亡名单还可以理解,也许德鲁戈家需要抓住蒂丝作为人质。人类狂化时虽然会失去部分理智,但是神智还是大致清晰的。按道理说,“穷凶极恶”最恨的人应该是我才对,为什么并不想杀掉我?

    不过我这个人向来是只重实利,并不看重虚名。“穷凶极恶”不打算杀掉我,我也不想表现出受到污辱的表情强烈要求他改变主意。

    谁知道我高兴得还是早了些。

    “穷凶极恶”用指头指着我,从牙齿缝里一字一句地蹦出一句话。

    “你,可以比他们多活三天。不过,你绝对会后悔多活三天!”

    “穷凶极恶”对我说话的时候,声音很轻,可是暴戾之重,却简直令在场所有的人都不寒而栗。

    经过玛哈亚公国事件之后,我已经下定了决心:对付残忍的敌人,只有以更残忍的手段去让敌人为之颤栗。可是兰仆对我说过,狂化者的力量源泉在于愤怒。所以,我并不打算在这种要命的时刻验证兰仆的理论。在这种情况下用言语来刺激“穷凶极恶”,显然不是什么理智的行为。

    军人们是最不喜欢寂静的,因为战场上的寂静往往包含着更大的危险,预示着更激烈的战斗。

    小火显然根本就不是当扈从的料,它早把保卫蒂丝安全的职责抛到爪哇国去了。小火跑到我的身旁,对着“穷凶极恶”发出充满威胁意味的低沉吼叫,随时准备发动攻击。这样也好。“穷凶极恶”并不准备杀掉蒂丝,有小火的帮助,我对应付“穷凶极恶”又增添了一点信心。

    “你拥有幻剑士的实力,而且还掌握了狂化的技巧,其实你已经可以与影剑士一争高下了。”为了增添生存的机率,我强行压住耻辱感,尽力恭维着“穷凶极恶”。事实上,幻剑士如果不狂化,或许还可以与影剑士支撑三十招。如果幻剑士加强力量和速度,却放弃敏捷、反应,对影剑士来说只算说是找死。如果卡特琳娜在这儿,十招之内就可以砍下“穷凶极恶”的脑袋。

    “可是你看。在你面前我方的三名将领,他们最高的只是高阶迅剑士。而我,甚至无法施展任何斗气。对于我们这样的敌手,你不觉得胜之不武吗?”

    “你是新加入罗德曼家的吧?”“穷凶极恶”轻蔑地扫视我们一眼,似乎是为了验证我的话。

    他的目光从我们的身上掠过,不含一丝感情,就好象只是看着尸体一般。“你没听过我的绰号?我叫‘穷凶极恶’!”

    他弯下腰,折断射入青条石的箭杆尾部,然后将脚掌从箭杆中徐徐拨出。我看着他做出这样的动作都感到疼痛,可是“穷凶极恶”的脸上却是一副若无其事是的表情。在“穷凶极恶”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周围的人不仅没有趁机攻击,反而不由自主地慢慢后退。

    盛特拉姆、吉姆里特和卡列勃面面相觑。他们彼此的目光进行充分的交流后,终于停止了后退的举动。三个人重新坚定地排成一条线,守护在我的身前。从他们的身上,散发出坚强的斗志。

    “穷凶极恶”冷冷地嗤笑。“你们三个臭虫,居然想螳螂挡车?”

    “善战者战死。”吉姆里特冷冷地说道。“我今年已经五十有八,参加大小战斗不计其数。早该死了。”

    盛特拉姆已经完全控制了自己的情绪,他的语气平静而不含任何感情。“请赐教。”

    卡列勃虽然尽量压抑着自己的语气,却仍旧暴露了他内心既恐惧又兴奋的矛盾心理。“能够死在狂化的幻剑士之手,是我的荣幸!”

    我大为高兴。在身前的三名肉盾的掩护之下,我还是大有机会的。

    “蒂丝,阴韵。”

    蒂丝闻言,赶紧将阴韵抛向我。我反手接过阴韵,稳稳握住双剑,仔细地盯着杀人狂的一举一动。

    在这种情况下,我打算施展公孙大娘剑法。虽然从杀神剑那儿获取了无数格斗技巧,但是安丽丝曾经为我跳过公孙大娘剑舞,我对这套剑法相对熟悉一些。

    公孙大娘剑法几乎纯粹是女子剑技,施展起来婀娜多姿,动作以轻柔、飘逸为主,身法以闪避居多,完全没有劈砍的技巧。此剑法过于阴柔,动作幅度较小,并不适合男性。可是以我目前的状态,施展充满男性刚阳之气大开大盍的剑法,无异于插标卖首。与狂化的幻剑士较力,我不被击飞才怪呢。

    其实独孤九剑的技巧总体上说来已经是剑法的最高境界了。但是这种剑法需要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敌人必须处于正常的状态。

    “穷凶极恶”已经狂化,再以独孤九剑的技巧为主就不大恰当了。狂化技能可以使肌肉表面布满斗气,密度加大,使之象岩石一般坚硬。另一方面,狂化者并不在乎受伤。因为狂化技能可以使施展者暂时降低对痛觉的感应。这样一来,如果“穷凶极恶”砍向我的手臂,我施展高超的剑术技巧刺他小腹,正常情况下他自然会放弃攻击转而防守。可是狂化后,他或许宁愿小腹被刺穿也要砍下我的胳膊。这种买卖看起来划算,但是我却绝对不能接受。

    为了安全起见,还是施展以闪避为主的公孙大娘剑法为好。当然,独孤九剑的那种剑意还是可以掺杂在公孙大娘剑法中的。如果自身不至于有太大的威胁,能够刺对方的眼睛或是咽喉,我同样是不会放弃的。

    “穷凶极恶”的首攻方向出乎我们的意料,他返身攻击身后那些手持长矛的战士。一个外表原先看起来清秀的人狂化后显示出的暴戾表情,比原先就很凶恶的人更令人害怕。虽然战士们的队形并未混乱,但是此刻他们已经丧失了与高手作战时所必需的,那种悍不畏死的精神。

    在“穷凶极恶”的强力冲击下,他的身上虽然受了几处无关紧要的轻伤,却轻易达到了他的目的。战士们面对狂化的幻剑士的攻击,马上就变得溃不成军。

    “穷凶极恶”对那些东倒西歪的战士不再有任何兴趣。他重新向我们扑了过来。

    “穷凶极恶”的速度似乎超过了盛特拉姆等人肉眼所能捕捉的极限,他们三人不约而同采取了守势。

    也许是因为狂化后的思维习惯与兽人相似吧,“穷凶极恶”并没有首先攻击实力最弱的卡列勃,反而是攻击实力最强的盛特拉姆。三人不禁一惊。陷入围攻中的人居然要主导攻击,而且是攻击他们当中格斗技最高的一个,这与一般陷入围攻中的人拣最弱的一个敌手打开缺口是反其道而行之。由于吉姆里特和卡列勃完全是一种防守的心态,在这一瞬间根本来不及做出其他的反应。

    “穷凶极恶”冷哼一声,出其不意疾扑而上。只见白光一闪即至,长剑排山倒海似的走中宫直取盛特拉姆的面门。气势磅礴极具威力,声势出奇地摄人心魄。

    好在盛特拉姆的战斗经验非常丰富,在两侧同伴都来不及相救的情况下,他不守反攻,双刃斧劈向“穷凶极恶”的脑袋。

    或许我一剑砍向“穷凶极恶”的脑袋他并不会在意,可是盛特拉姆的双刃斧他却不能轻视。长剑的去向略变,点上对方的斧刃。

    “铮!”的剑斧交击的巨响震耳欲聋,火星飞溅。我简直无法想象“穷凶极恶”一剑的威力怎么可能这么大。到底是狂化的幻剑士,“穷凶极恶”这一剑所展现出来的力量几乎不比狂化后的木力逊色。

    盛特拉姆的双刃斧竟然无法封住对方的长剑,浑雄的劲道逼得盛特拉姆中宫大开,他只好顺势急退化解对方的那股恐怖力量,居然一下子退到我的身旁。

    吉姆里特和卡列勃危矣!在中路的盛特拉姆被逼退之际,如果无人相救,“穷凶极恶”可以将吉姆里特或卡列勃秒杀。

    顾不得“穷凶极恶”对我恨之入骨,也顾不得公孙大娘剑注重飘逸却鄙视强攻。我的双腕一抖,将双剑挽出两朵剑花,似吞还吐,一支剑攻向”穷凶极恶”的左胸,另一支剑攻向他的面门。

    “穷凶极恶”立即被我吸引,竟然放弃能够一击将吉姆里特或卡列勃重创的机会,厉吼一声向我扑来。他将头微微一侧,躲开面门要害,却抡起长剑向我劈来,我只得暗暗叫苦。刚才还在腹诽那些持矛战士没有悍不畏死的精神,轮到我,却连与幻剑士一剑换一剑的勇气也没有。双脚发力疾退的同时,我用双剑架住“穷凶极恶”的长剑。金铁声清鸣之际,巨大的冲击力震得我双臂发麻,脚下一个趔趄。

    这种情况下,我已经完成了阻碍敌人片刻的目的,因而顺势斜飘于五步之外,一下子又退到盛特拉姆的身后。

    盛特拉姆在这种可怕的情况下却越挫越勇。在他的身上,涌出无穷的战意。盛特拉姆抡起双刃斧,暴喝一声。碎空、裂气、划弧,双刃斧划出一道简洁的夺命轨迹,带着一股不死不休的霸傲之气向“穷凶极恶”劈去。

    吉姆里特和卡列勃看得热血沸腾,两人完全放弃了防守,舍身攻去。

    “嗷!……”

    “穷凶极恶”一声厉嚎,不闪不退。他的长剑刺向盛特拉姆,右腿踢向卡列勃,左拳挥向吉姆里特。

    “铮……叮……嗤……轰……啪……”的杂乱声响之后,激战中的四个人倒下了三个。

    “穷凶极恶”将大部分注意力放在盛特拉姆的身上,他那一剑先是以柔化力,攻守不定,卸过盛特拉姆的拼命一斧。紧接着,长剑又顺着斧杆滑去。盛特拉姆被“穷凶极恶”借力卸力,身形不由一倾,脚下大乱。

    “穷凶极恶”得势不饶人,长剑点上双刃斧的斧柄,发出“叮”的裂响。虽然旁人只能听得到一声“叮”响,然而以我的目力,却清晰地看到长剑象巨浪般一波又一波连续击中斧柄。虽然身为力量型的战士,盛特拉姆却无法再象往常那样稳稳地握住双刃斧,以至于中门大开。随即,盛特拉姆的右胸处象是绽开了一朵鲜花一般,艳丽的鲜血激情四溅。

    “穷凶极恶”或许是凭借着圣斗气的威力,或许是凭借着c级极品剑的锋利,竟然一剑刺穿了盛特拉姆品相很高的胸甲。盛特拉姆的战意令我吃惊,在这种情况下,他犹自挣扎着想要起身。可惜是的,意志并不能决定一切。盛特拉姆痛苦地咳嗽着,努力地挣扎了几次,却仍然萎靡不起。

    至于卡列勃和吉姆里特,相对于盛特拉姆却被“穷凶极恶”极为轻松地搞定。一个被“穷凶极恶”踢中小腹,口中不停地吐着鲜血;另一个被“穷凶极恶”挥拳击中脸部,满脸鲜血。年长的吉姆里特在如此重击之下,已然昏了过去。

    值得庆幸的是,他们俩同样也击中了“穷凶极恶”。卡列勃链枷上的一个铁球击中了“穷凶极恶”的右腿,吉姆里特的长剑在“穷凶极恶”的左臂上留下了伤痕。

    “穷凶极恶”对我狞笑。

    “为了快些解决掉这些臭虫,我甚至受了这些本不应该受的伤。”

    “现在,该轮到你了!”

    第二十三章

    城墙上唯一无法高兴的,大约是我。

    在我准备加入狂欢的行列之前,突然心生警兆。念由心生,探察术向外延伸,立即发现了一个坏消息:敌军之中战斗力最强的幻剑士正向这儿狂奔而来。

    自从失去施展斗气和魔法的能力之后,我的精神状况就一直不太正常,喜欢象风中残烛般的老年人那样回忆以往的事。我总是将现实与回忆进行一番对比,然后呢,再因此而痛苦一番。

    发觉那名幻剑士向我们跑过来的时候,我不由地回忆起以前与屠龙战士打交道的经历。那一次,我是猎人,而猎物是六名风剑士和两名幻剑士。虽然最终的结果有点令我不好意思——毕竟英雄救美才是正常的,可是当时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却相反,居然是美救英雄。为此,我多少有些难堪。但是战果毕竟是令人满意的:那一次,我干掉了其中的六名风剑士和一名幻剑士。

    可是现在,仅仅一名幻剑士就令我头大如斗。

    我有些迷惑了。虽然塞维尔的城堡都很小,而比兹堡以塞维尔的划分标准也只不过是一座三级城堡,可是比兹堡的城墙高达十二米。火焰狮子那种仅逊于猞猁(升阶后其战斗力还超过猞猁)的高级魔兽能够一跃而上倒也罢了,难道作为人类的幻剑士也可以一跃而上吗?虽然我没有在斗气全盛的时候尝试一下自己能够跳多高,但是十二米似乎太高了吧?那名幻剑士飞奔而来,已经越过了弓箭手的队伍。

    如果说幻剑士并不打算跃上城墙,那么他到底打算干什么?

    正在迷惑之间,幻剑士一跃而起。感觉中他跳跃的高度应该只能达到了八米左右。拥有斗气的战士能够跳跃的高度比普通人自然高得多,但是他们同样也有极限。在这个极限高度上,哪怕是再提高一厘米,也是异常困难的。谁知道那个幻剑士在八米的高度处,却突然重新发力,继续跳跃。

    我蓦然醒悟。那名幻剑士与南城下的狙击手配合,在他旧力已尽,新力未生的尴尬高度,狙击手射出一箭,供幻剑士作踏板之用!

    妈的。这样的默契的配合,并不是随意找个狙击手就可以做出来的。早知如此,刚才就不应该依着蒂丝,将那名狙击手让给了她!蒂丝的射术虽然优秀,却被目标给闪避逃脱了。这下子糟糕了。

    我抽出阳狂,护在蒂丝身前,大喝一声:“敌人上城了,小心!”

    由于我的警告在那名幻剑士跃上城头之前,他跃上城头之后,对我露出惊讶的表情。不过这名身材削瘦、面容清秀的刺客没有任何迟疑,握着长剑猱身向我扑来。看着幻剑士手中所持的长剑,我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那柄剑,不正是由阿拉卡负责销售的五十柄c级宝剑之一吗?

    确定那柄剑确实是兰仆打造的c级宝剑,级宝剑的锋利程度,不是普通长剑可以与之抗衡的。来到比兹堡后,我打造出的阴韵和阳狂已经是比兹堡内最好的长剑之一。而c级宝剑是由玄铁制成,比阳狂和阴韵还要锋利一筹!那些普通战士手持的长剑,会很容易被幻剑士的c级宝剑劈断。不过好在盛特拉姆的兵器是双刃斧,吉姆里特手持阔剑,而卡列勃则以链枷为武器,他们的武器都属于重型兵器,不易被宝剑砍断。要不然,我哭都哭不出来。

    身旁响起吉姆里特和卡列勃惊怒的声音。“‘穷凶极恶’!”

    最先扑向幻剑士的却是一言不发的盛特拉姆。他擎着双刃战斧,当头朝着幻剑士劈去。

    吉姆里特和卡列勃虽然略慢一些,却不约而同狂叫一声,分别持着阔剑和链枷从两侧包抄扑了过去。

    小火看到这种情景,跃跃欲试。高级魔兽遇到实力比自己高一些,但是不至于完全不可战胜的对手时,通常会迸发出更强的斗志。相信以小火的格斗能力和令人难以想象的自疗能力,加入战斗并不至于有太大的危险。可是参与围攻最需要的并非是实力,反而是默契。也许假以时日,火焰狮子能够与人类熟练地配合攻击。不过现在,小火加入围攻行列并不恰当。

    我轻拍小火的脑袋。“敌人跃过前面三个人的防线时,你就攻击他。现在,你的任务是保护蒂丝。”

    小火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以热切的目光注视着那名幻剑士。那种热切的程度,令我产生了一个哭笑不得的联想:弄不好小火正在希望敌人快点突破盛特拉姆三人的防线。

    盛特拉姆三人事先并没有预料到会有这样的事发生。由于事发突然,因而相互之间并没有太好的默契。我虽然施展不出任何斗气,眼力却是极佳的。

    盛特拉姆抢先冲出,以他高阶迅剑士的身手,那名外号叫作“穷凶极恶”的幻剑士却也无法在十招内将他击败。如果不想被三人缠住,如果“穷凶极恶”的目标是蒂丝,他肯定会设法选择从三人中的间隙中冲过来。吉里姆特虽然年老,但是经验丰富。他虽然扑向敌人,其剑势却是守多攻少。他所站立的右侧,破绽并不多。反观卡列勃,链枷虽然挥舞得呼呼有声,可是破绽却大得不得了。也许以幻剑士的实力未必能够在三人的围攻下只用一招就击败他,但是从卡列勃的破绽间隙中突破却并不太难。

    我盯着那名幻剑士,只见他身体重心微微向右,却又作势后退。只可惜我已料敌先机,怎么会让他如此轻易得手?

    向前大踏一步,阳狂毫无目的直刺前方左侧。虽然此时面前并无敌人,可是如果“穷凶极恶”想要从卡列勃所负责的左侧溜过来,却会正好撞上阳狂的剑尖。幻剑士的速度自然远远超过我,但是等他突破卡列勃的防守时,我却以逸待劳已经待在最佳的攻击位置上,他未必愿意受到那样的攻击。

    “穷凶极恶”脸色微微一变,一剑卸过盛特拉姆劈来的双刃斧,虚晃一剑将盛特拉姆逼退,然后一剑点中卡列勃手中链枷上的铁链,卡列勃顿时手忙脚乱,连忙大退一步。此时,老成持重的吉姆里特反而变成站在最前面。在我看来,吉姆里特的剑势虽然守多攻少,却至少也有五处破绽。不过幻剑士之所以是幻剑士,其格斗技巧自然不能与我此时的水平相提并论,估计最多也不过一两处破绽可供他利用。我观察着“穷凶极恶”的肩部、腕部和腿部的细微征兆,又分析着他的眼神,向右猛踏一步,剑尖却懒洋洋地向上斜挑。

    我没有丝毫斗气,与“穷凶极恶”比速度是不成的。如果与“穷凶极恶”单挑,如果他保持冷静,把我击败并非难事。现在的形势很好,前面有三个人抵挡他。我只需要在他们的身后观察,弥补三人的破绽,并且遥遥牵制“穷凶极恶”便可以了。如果“穷凶极恶”老羞成怒硬要突破盛特拉姆、吉姆里特和卡列勃组成的防线,那么我便可以占便宜了。

    以盛特拉姆三人再加上我,想要阻挡那名幻剑士只能算是勉强,想要击败他,却难于登天。现在,应该发挥我方局部人数的优势了。

    我命令道:“持长矛的战士排在最前列,以战斗队形缓慢向敌人逼进!注意!大家千万不要乱了自己的阵脚。”

    “穷凶极恶”凭借着自身比周围的人身手至少高上两级的绝对优势,左挡右刺,稳稳守住一个十多平方米的空地。他望着我的眼神又惊又怒。

    “你是谁?”

    我没有理会“穷凶极恶”的提问,向对面的普通战士继续下达命令:“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缓缓进逼!不许冒进!”

    “穷凶极恶”历声问道:“你到底是谁?!”

    我仍旧没有理会他的提问。敌人越是失去冷静,自然对我越有利。当一个人在战场上完全失去冷静的时候,他最多只能发挥自身实力的一半。当然,如果一个人的内心被恐惧所控制,他所能发挥的实力可能只有两到三成。

    为了使“穷凶极恶”更加失去冷静,也为了增加他的恐惧感,我对蒂丝说道:“你用弓箭瞄准他,选择最佳的时机发动攻击!”

    蒂丝喃喃说道:“可是,我怕……我怕误伤自己人……”

    我一哂。凭着高级弓箭手的技术水平,只要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准备,在十米不到的距离内即使是幻剑士,也只有两至三成的机会躲开。为了获取胜利,有时候作出一点牺牲应该也是必要的。只可惜时间太紧,我没有把握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说服蒂丝接受我的观点。

    退而求其次,我对蒂丝劝说道:“那么你就瞄着敌人的腿部射击吧。这么近的距离内即使被他闪过,那种角度下箭支也不会误伤自己人!”

    蒂丝不再出声,慢慢开弓。

    “穷凶极恶”的额头开始渗出汗。以幻剑士的实力,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进行这种强度的战斗,还不至于累出汗。唯一的解释是,他产生了一定的心理压力。

    “穷凶极恶”盯着我咬牙狞笑,眼中露出残忍之色。“藏头缩尾的家伙,既然你想做无名之鬼,我便成全你!”

    “嗷!!!”

    “穷凶极恶”暴戾的嚎叫一声,全身肌肉迅速膨胀,青筋渐渐变为紫红色,象蚯蚓一般在表皮蠕动。

    吉姆里特发出令人心悸的嘶喊。“狂化!”

    拿着长矛的战士开始颤栗,许多人的脸上,露出灰白的绝望神情。

    在“穷凶极恶”未曾狂化之前,他便已经令许多战士胆寒了。比兹堡身份最高的三名将领围攻他,另一侧还有若干手持长矛的士兵威胁他,在这种情况下,他仍旧杀伤了好几名士兵,并且逼得盛特拉姆三人狼狈不堪。

    现在,这名实力已经足够可怕的战士居然还狂化了!

    时间在这一刻似乎完全静止。包括经验丰富的盛特拉姆和吉姆里特,所有的人都屏息注视正在狂化的“穷凶极恶”,一动也不动。恐怖之神的利爪已攫住了几乎所有人的脆弱心脏,只需再加一点力,便可以夺去他们的神志甚至是生命。

    真是一群少见多怪的乡巴佬!与兽人为伍时,我见过的狂化次数不下百次。木力他们狂化时的情况,比这名幻剑士狂化的模样更加惊人。

    不过客观地说,如果狂化的对象是敌人,而且这个敌人的实力本来就已经很强的前提下,确实足以令战士们丧失斗志。

    狂化是一种伤人又伤已的技能,在使用狂化技能后,多数使用者的健康都会受到极大的损害,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正常。极少数的使用者甚至在狂化结束后会莫名其妙死亡。除了兽人那种天生对杀戮有着无法理喻的狂热的种族,矮人或是人类一般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使用这种技能。怪不得那名幻剑士的绰号为什么叫穷凶极恶呢。

    在其他人发呆甚至颤栗的时候,我不得已偷偷对幻剑士动了点小小的手脚,随后轻喝一声:“放箭!”

    蒂丝潜意识里或许对我言听计从,她立即射出了那一箭。如此近的距离内,即将狂化完毕的幻剑士被闪电般的一箭射中了。

    看到蒂丝的战果,我不由苦笑。她为了不误伤自己人,居然瞄准了幻剑士的脚。也许蒂丝所使用的箭支是狭长尖利的箭头,在狮鹫脚筋强力的弹射下,箭支居然以闪电般的速度穿透“穷凶极恶”的脚,钉入了极为坚硬的青条石。

    “穷凶极恶”再次发出惊人的厉嚎,那可怕的声音,令另一侧手持长矛的战士不约而同倒退了一步。卡列勃似乎也抵挡不住“穷凶极恶”狂叫的威力,退了半步。

    “穷凶极恶”无视被钉在地上的右脚,对着盛特拉姆三个人暴躁地怒吼着:“你!你!还有你!”

    “全都得死!”

    第二十二章

    形势是如此的严峻:弓箭手站在城下肆无忌惮地向城上进行着压制性的射击;投石车虽然只有四辆,可是对于比兹堡这种类型小城堡来说却也不能说不是个讨厌的威胁;魔法师虽然站在四百米以外的地方施展火球术,击中城墙却是轻而易举的事。

    如果仅仅是这些,我倒并不担心。比兹堡的城墙由非常坚硬的青条石建筑而成,厚达四米。靠敌人的三名魔法师和若干名见习魔法师,加再四台投石车,想要将城墙打开一个缺口至少也是三、五天的工作量。至于说城墙上的防御力较低的箭垛,可以临时用大青石进行修补,敌人现在的破坏速度还远远比不上我们的修补速度。

    问题在于,在压制性的攻击掩护下,敌人正在城下毫无顾忌地填埋护城河。而且在南城这一主攻方向上,敌人使用了攻城填沟的专用工具:虾蟆车。这种工具前方镶有坚固木板,可以冒着箭雨运送大量砂石填充护城河和战壕。

    这样被压制得抬不起头来终究不是办法。如果不设法消灭虾蟆车,只需要数个小时,五米宽的护城河就会被填起来。

    正在思考应该如何摆脱这种不利的局面,吉姆里特苍老的声音在身旁响起。“剑先生,您能够指挥小火干掉敌人的魔法师吗?”

    我目示小火,谁知它呜咽两声,居然把头埋在前爪之下。小火的这种肢体语言我倒是隐约有些明白:娜弗丽想要欺负它的时候,它就会摆出这副放弃抵抗的模样。

    敌人的攻击的确过于猛烈,生物都是趋利避害的。比兹堡的守卫能够知道弓箭、巨石、火球的可怕,小火同样也知道。

    我暗自叹了口气,轻轻抚摸小火的脑袋。凭箭支的密集程度和频率看,攻击南城的敌人仅弓箭手就至少有三百人。弓箭对射中居高临下固然占据了相当大的优势,可是人数上的差距却可以抵消了我军这样的优势。

    站立于城头之上与敌人对射,虽然敌人的损失更大,但我军根本消耗不起。借助箭垛、箭孔反击虽然在正常情况下几乎没有损失,可是敌人有一名狙击手正站在城下五十米之内,所以现在并不属于正常的情况之例。而且,这种藏藏掖掖的反击并不能发挥最大的战斗力。借助箭垛、箭孔反击受到角度的限制,城墙脚下一片地域成了射击的死角。除非是能够站立于城头,否则根本无法阻止敌人填埋护城河。

    “吉姆里特,敌人的攻势太猛,小火没办法对敌人进行攻击啊。”

    吉姆里特迟疑片刻,终于失望地叹了口气。

    “剑先生,我看得出您的魔兽非常害怕!”我闻言望去,卡列勃的神情有些激动。“但是如果敌方的魔法师和投石车不被压制,我们用弓箭反击的效果实在太差。这样下去非常不利啊。您是特姆比斯特人,应该可以驱使魔兽冒险对敌人发起反击吧。”

    我冷冷地看了卡列勃一眼。“我记得比兹堡有床弩,为什么不冒险摆上城头进行反击?”

    “其实我们开始的确将床弩摆放在城头的。”卡列勃连忙解释。“可是敌人的攻击太过猛烈,盛特拉姆为了保护这些昂贵的守城工具,建议蒂丝小姐将它们暂时撤至安全的地方了。”

    “小火不知比那些床弩珍贵多少倍。那些工具你们尚且知道珍惜,为何要求小火冒这样的风险?”我并非不知大局的人,但是对于卡列勃的这种态度却极为不满,因而语气中不由带有几分怒气。

    “是呀。”蒂丝这时候也一脸不高兴地插入了我们的对话。“让小火冒险还不如将床弩摆上城头冒险呢。小火的攻击威力比那些床弩更大不说,小火是拥有灵性的生命,而床弩只不过是工具!”

    “要冒险,应该使用床弩冒险才对!亏你还是骑士呢,这些简单的道理都想不清楚!”

    卡列勃听完蒂丝的话,呆若木鸡。只有那不断转动的眼珠,表明他还活着。我可以想象出卡列勃此时心中的震撼。卡列勃在获得真正的骑士身份前就以蒂丝的骑士自居,可是在蒂丝的心目中,他现在的地位连小火也比不上。

    “拿床弩这样的强力守城工具冒险倒也不必。”我摆摆手。“对付虾蟆车,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

    也许是语气中含有太多的自信,周围的几人全都全神贯注地盯着我,连卡列勃也恢复了几分生气。

    “用几个罐子装满火油,再拿几支火把过来。”

    几名士兵连忙去准备我所需要的物件,很快就为我拿了过来。

    盛特拉姆若有所思。“剑先生,用火烧掉敌人的虾蟆车这个主意不错。不过探出头太危险,这种事还是由士兵们干吧。”

    我了解盛特拉姆的顾忌,他担心我探出头去会被敌人所伤。可是我怎么肯让自己成为敌人的攻击目标呢?在我的知识体系里,有着抛物线的相关知识,而且我对自己的手感有着绝对的自信呢。

    不自觉地散发出自信和狂羁的傲岸,我单手托住一只灌满火油的罐子,将它抛出。凭借着超人的敏锐感觉,油罐按我预设的线路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落在一辆虾蟆车上。一秒钟后,火把也成功地落在那辆虾蟆车上,引发了熊熊大火。

    身旁的人不法探出头观察敌情,因而不能清晰地了解战果,不过塔堡却因为特殊的位置而可以观察到城下的情况。事实上,在我来南城之前,南城方向唯一真正的有效反击只能通过塔堡来进行。塔堡上打出击中目标的旗语,令城墙上的战士们发出了欢呼声。

    说时迟,那时快。在敌人完全反应过来之前,我已经用最快的速度连续销毁了敌人四辆虾蟆车中的三辆。不过攻击第四辆虾蟆车的时候,却受到了意想不到的阻碍。火油倒是如愿以偿地扔到了那辆虾蟆车上,可是抛下火把时,只听到一记急速破风的箭声,那支火把被箭支射中,偏离了预定的目标。

    按道理说,四辆虾蟆车已经被击毁了三辆,在实质上我已经基本完成了目标。算上操纵那三辆虾蟆车的士兵因为工具被毁然后加入手工填埋护城河的行列,敌人填埋护城河的时间至少也延缓了两到三倍。也就是说,如果敌人不愿意牺牲太多的战士,今天天黑之前护城河就不至于被完全填埋。不过,是否能够击毁第四辆虾蟆车,事关敌我双方的士气!

    “多拿些火把来!”看到塔堡上打出没有击中目标的旗语,一直来回转磨,像条饥饿的呲着牙的老狼的盛特拉姆大吼道:“一起往下扔火把!”

    我微笑着制止盛特拉姆。“好主意。不过,我们应该更好地利用这种有利的形势。”

    “敌人魔法师施展的火球和投石车投出的巨石,威力固然大,但准确性较低。我们的战士无法探出头,主要是受敌人弓箭手的威胁。用投掷火把来吸引敌人的弓箭手,我们可以突然反击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没等盛特拉姆作出反应,意气风发的我忘了自己只是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在没有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并没有指挥士兵的权力。

    “来十个士兵,学着我的模样和我一起扔火把。待会儿我下命令后,大家估计着距离往下抛火把,注意不要探出头。其余的人,拿好弓箭,等我们拥下火把的半秒之后,站起来向下面的弓箭手进行射击!”

    “不过,任何人都只许进行一轮射击。射完后必须重新隐蔽!”

    士兵们有些无所事从,蒂丝赶紧追加对我的授权。“现在,我任命剑为守城战中的最高指挥官。大家听从剑先生的命令。”

    蒂丝拉拉我的衣襟。“剑,敌人有一名弓箭手好厉害的。等会儿你让我对付那名弓箭手好吗?”

    我知道蒂丝指的是谁,她说的应该是城下的那名狙击手。也好,能够施展斗气的蒂丝事实上射术比我还要好,她所欠缺的只是战斗中的经验。我无法拒绝她的请求——至少,我无法对蒂丝露出婴儿般天真无邪的笑脸时拒绝她的请求。

    虽然理智告诉我不要对蒂丝太温柔,可是脸上却露出了微笑的表情。不敢再看蒂丝那种孩子得到心爱礼物时的快乐表情,因为我害怕自己真的会喜欢上蒂丝。于是我赶紧转过头,对身旁的士兵历声吩咐道:“给我多拿几支火把来。”

    等待士兵将若干支火把拿到身边,我将一支火把轻松地扔了出去。

    正如我所料,火把被敌人射中。

    敌人高超的射术反而令我愉悦。看来,南城下的那名狙击手完全被我的佯攻吸引了注意力。

    紧接着,已经选定好的另外十名士兵相继将火把扔了出去。敌人早已针对扔火把的行为作了准备工作,除了第一支火把中是由狙击手单独射中外,其余的火把都成为众矢之的。由于普通的士兵们并没有特殊的感知力,所以虽然有一支火把逃过被箭支射中的命运,却也没有击中目标引燃沾满火油的虾蟆车。

    醉翁之意不在酒,我对这种结果并无不满。待最后一只火把扔出半秒的时间,我猛然持弓站立而起,大喝到:“射击!”

    随着我的一声令下,南城所有的战士全都立于城头之上,对准正一心一意射击火把的敌军弓箭手进行射击。

    敌人遭受了促不及防的意外打击。五十多米的距离内,只要弓箭技巧稍微合格的战士都可以射中人体大的目标。一轮急射之下,三百名弓箭手一刹那就损失了十分之一的战斗力。小火也趁火打劫,朝着它最讨厌的魔法师施展了连株火球。只可惜这一次小火的运气没有上回好。虽然它的本意是攻击敌人的魔法师,可是却没有击中。

    反应最快的敌军弓箭手已经开始了反击。不过士兵们按照我的命令射完一轮后就隐蔽了起来。箭支“嗖嗖”地从箭垛附近掠过,却并没有造成任何损失。

    躲在城墙之后的战士们开始嘻嘻哈哈地交流起来。

    “好爽,占了便宜。”

    “刚才你射中没有?”

    那名二十多岁的战士回答道:“没看清,射完后我马上就躲了起来。敌人的弓箭手有三百人呢,他们首领的射术也太厉害了。卡列勃骑士如果不是反应迅速用臂盾挡了一下,早就被那个厉害的弓箭手射伤了。我是什么人?连见习骑士都没有通过呢,当然是早点躲起来安全些……”

    一名四十多岁的老兵不屑地打断他的话。“以你这样的心态,肯定没有射中敌人。我刚才射中了目标,正中面门!”

    战士们的闲聊传到我的耳朵里,不过我并没有心思去听这些,因为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目的已经达到了,城下的虾蟆车已经不再具有刚才的那种利用价值。相信敌人吃过这个亏之后,会很快就想出一个应对措施。趁着敌人现在应该还没有想出方法,我必须马上消除隐患。

    连续不断地将火把抛向虾蟆车。没想到我毕竟还是将敌人设想得高明了。那名狙击手只射中了第二支火把,而第一支火把却早已将那辆虾蟆车引燃。至于后面几只落在虾蟆车上的火把,事实上已经毫无意义了。

    待塔堡打出击中目标的旗语后,城墙上变成了欢腾的海洋。当然,大家都只能弓着身子欢呼。对于这一点,我多少有些遗憾。

    第二十一章

    真是屋漏偏阴雨天。

    小火击退东、西两路的敌人虽然不至于精疲力竭,但是费那么大的力气到底不是象吹口气那么简单。现在又得马不停蹄地去支援南城,真是太命苦了。

    可惜现在不卖力又不行。

    在蒂丝根本不打算投降的情况下,我没有退路,也不打算后退了。在罗德曼家我还能够以座上客的身份度过这一年。如果比兹堡被德鲁戈家攻破,假如城破之时我不至于丧命,多半会成为德鲁戈家的阶下囚。水向下流,时间向身后流淌,这都是人力不可改变的。在日尊者的逼迫下,我不得不退让。如今区区一个地方土豪,我不信仍旧必须退让。

    在“座上客”与“阶下囚”的两选一的选择题面前,任何人都可以很迅速地选出正确的答案。在这个问题的答案上,我自然是坚定地选择前者。

    贵族被俘并不是什么特别不体面的事,但是它也不至于是什么光荣的事。我参加的战斗有近十万人的大型战役,也有几个人的拼杀。算起来,大大小小的战斗数十场,我还从来没有被俘过呢。现在我并不打算对这种光荣的传统进行任何改变。

    如果比兹堡被攻破,罗德曼家有身份的贵族还可以用金钱赎身,我可就不同了,谁来为我赎身?

    想到这里,我顾不得安慰小火,赶紧交待一名地位较高的武士负责东城的防卫工作。然后,我示意小火跟着我去支援南城。

    小火一瘸一拐地跟在我身后,哼哼唧唧地呜咽着,弄得我一阵心酸。

    该死的日尊者,害得我这么惨!等我恢复了……

    唉,想想又是一阵灰心。日尊者的实力高得不成名堂,在我的感觉中他似乎比凯森还强。不过,如果能够制造我、凯森、皮耶德和凯森麾下的两名黄金骑士合击日尊者的局势,我一定要日尊者好看!

    刚刚穿过塔堡来到南面城墙,突然心生警兆。我下意识地微微侧头,一支箭擦着脸颊掠过,我甚至能够感觉那支箭高速飞行时与空气摩擦的炙热感。

    我低声咒骂了一声。现在保住小命才是最重要的,居然还在想着找日尊者报仇的事,实在太不切实际了。

    我不得不弓着身子向蒂丝那儿潜去。南面城墙上,所有的人,除去受伤或死亡的人,都是弓着身子。美貌如花的蒂丝如此,老实在忠厚的吉姆里特如此,威武强悍的盛特拉姆如此,连那个在众人面前总是骄傲的象只孔雀的水系魔法师也不得不灰头灰脑地蹲在地上为伤员施展疗伤术。

    潜行到蒂丝的身旁时,她正通过箭孔向城下奋力反击,甚至没有发现我。我没有打扰蒂丝,而是径直潜行到水系魔法师的身旁。

    “魔法师,帮我为小火疗一下伤。”

    不知道是因为面前的中年人脾气本来就不好,还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心情过于恶劣,水系魔法师没好气地大气斥喝道:“等一会儿!”

    我来到魔法师的身旁时,他刚好为一个伤员施展完一个疗伤术。对于这样的待遇我很不习惯,心中一阵郁闷。

    可能是觉得刚才的语气过于粗暴吧,他将声量稍微放轻,向我解释道:“没看见还有好几名伤兵吗?”

    “小火是守城的主力,它现在受了重伤!”

    仿佛是为了证明我的话,哼哼唧唧的叫唤声在我的身后及时地响起。

    魔法师仔细地看了看小火,然后将视线转向我,嘴角带着一丝讥讽。“重伤?”

    虽然小火的右前腿只是划了一条大口子,硬要说是重伤确实有大惊小怪之嫌,但是魔法师的表情却极大的刺激了我。在塞斯和布雷西亚,有谁敢对我露出这样的表情?!

    愤懑的感觉在我的心头激荡着,这一刹那,我的心情简直可以用暴怒来形容。或许是狰狞的表情令魔法师颇为畏缩,他的脸色微变。

    水系魔法师指着我身后,冷淡中含有不安。“贵宾大人,我看不出您的魔兽受了什么伤。如果它受的是内伤,很遗憾,我恐怕帮不了什么忙,因为疗伤术对治疗内伤没有任何效果。”

    那么大的伤口还看不到,这个不良中年人的视力是不是有问题?!

    我强压下愤怒的情绪,疑惑地回头,却发现小火正趴在地下舔着自己受伤的前腿。在小火舌头舔过的地方,正冒着氤氲白气。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道伤口竟然消失不见了!在小火舔过的地方有一条狭长的鲜红嫩肉,证明我原先见到的伤口并非幻觉。

    没想到火焰狮子居然拥有这么强大的自疗能力。

    让我又好笑又好气的是:小火一边舔着受伤的地方自疗,还一边大声哼哼唧唧地叫唤着换取我的同情。现在被我发现了,它的脸上露出不好意思的调皮表情。

    假如小火不是一只魔兽而是一个小孩子,假如小火已经认我为主,假如我的实力没有受禁锢,那么我肯定会对着小火的屁股抱以老拳。

    害我出了那么大一个丑!

    一时间,我简直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我红着脸含含糊糊地对魔法师说道:“唔,既然你无法治疗内伤,那就算了……我自己想办法吧……”

    说完,我象是被恶魔追赶一样,弓着向蒂丝的方向快步跑去。

    蒂丝用眼角的余光发现了我。她高兴地说:“你来的正好。南城防守正吃力呢。你击退了东城的敌人吧?”

    “不是,东城危急,敌人已经攻上城墙了。我是来请求援兵的。”

    不仅是蒂丝美目圆睁地猛然回头,附近的吉姆里特、卡列勃也震惊地停止了射击,以看见了鬼似的表情地盯着我。

    我的声音其实很小,为什么他们都听见了?

    对着吉姆里特耸耸肩。“我和蒂丝开玩笑的。东城的两百名敌人已经被击溃了。他们损失了一名狙击手和一名魔法师、两名见习魔法师,士气严重受挫。短期内东城方向的敌人很难组织有效的进攻了。”

    吉姆里特松了一口气,而卡列勃则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不过还好他们都没有说什么,而是将心思重新投入到战斗中。

    蒂丝拍拍自己的胸口:“你真坏,吓死我了。其实我早就知道你可以打退敌人的进攻,只是没想到战果会这么好。”

    “你早就知道我可以打退敌人的进攻?”我调笑道:“如果对我有信心,你就不应该被我骗着。”

    “那不怪我。”蒂丝的脸红朴朴地非常好看。“我是相信你的:相信你的能力,也相信你的话。谁知道你会骗我?”

    我觉得继续这样与蒂丝交谈下去,比面对一个狙击手与之单挑要危险得多。正好小火仍然一边舔着腿一边哼唧着,我不再理会漂亮而热情的蒂丝。

    “小火,还疼吗?”

    蒂丝此时象一只无忧无虑的小云雀,叽叽喳喳地问道:“什么,小火受伤了吗?我怎么看不出来?”

    肉体受到伤害后容易引起心理上的脆弱。小火以前对蒂丝总是爱理不理的,可是现在,它却可怜兮兮地伸出右前腿,将受伤的地方展现给蒂丝看。

    蒂丝轻轻握住小火的右前腿仔细观察,一惊一乍地发表着评论。

    “唉呀,这么长一道伤痕啊!”

    “呜呜……”

    “小火真是可怜啊。疼吗?”

    “呜……”

    “可是伤口怎么都长嫩肉了?小火的伤好得那么快,真厉害!”

    “吼……”

    蒂丝天真的笑容好象是刚刚了拯救世界的天使。“还疼吗?不要紧的,我给你摸一摸就不会那么疼了。”

    小火配合着蒂丝发出满意的哼哼唧唧的叫唤声。

    看着蒂丝和小火交流得那么融洽,我又好气又好笑。现在都什么时候了,选这个时候来拉家常合适吗?!在一个战斗团队中,主从关系必须明确,上下职责必须严格。也许比兹堡的防守者可以忍受堡中射术最高明的弓箭手玩忽职守,但是他们一定无法接受最高领导者不干正事反而和一只魔兽叽叽咕咕地聊天。

    “蒂丝!”

    蒂丝茫然地回头。“什么啊?”

    “代领主!”

    “哦。”蒂丝恍然大悟,不好意思地吐了吐小香舌,她轻柔地抚摸小火受伤的地方。“等打退了敌人的进攻后给你弄好吃的,然后再帮你摸一摸。”

    小火用力地点头,让我感到好笑。好歹也是一代火焰狮子王,小火现在的表现哪有一点王者的风范?

    强行将心神从蒂丝的身上移开,我仔细观察目前的战况。

    敌军主力的攻击非常猛烈。除了魔法师不停地施展魔法攻击着城墙外,敌方还将四架投石车设置在四百米开外的地方朝着比兹堡不停地攻击。每辆投石车由十来个士兵进行操作,每次可发射近百斤的巨石。比兹堡的城墙材料是非常坚硬的青条石,厚达四米以上,击中城墙的火球或是巨石在短期内根本就不能对之造成威胁。

    城墙上的箭垛虽然是由体积较小的石头堆砌粘合而成,只有一米多厚,却也是由青条石建筑而成。魔法火球或是巨石如果恰巧击中箭垛或箭孔的位置,同样无法造成很大的损坏。除非箭垛如果连续被巨石或火球击中,才会出现破损的情况。

    与刚才东城那边的形势类似,南城下的一名狙击手也率领着他的部下完全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我们的战士已经被敌人高超的射术所震撼,不得不暂时停止通过箭垛或箭孔对城下的敌人进行反击。城上的战士们此时已经完全被敌人压制了。现在,战士们只能凭借小型的抛石器来进行反击。

    真是想不通,形势如此危急,蒂丝怎么能够有心情和小火聊天?她也太没有身处战争之中的自觉了。

    难怪爱克斯大陆有着“战争,让女人走开”的古老谚语。

    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扭转颓势呢?

    第三十四章

    我胡涂了。

    刚才斌不是承认我猜对了吗?怎么一转眼否认布雷西亚出兵?

    斌得意地缓缓说道:“实际上,援兵是一支佣兵团。这名佣兵团名为蝎狮佣兵团,目前的总部设在沙丝那亚。”

    蝎狮佣兵团?

    我有点明白了。由布雷西亚出兵,却打着佣兵团的旗号。虽然明眼人仍然可以看出其中的玄机,但是至少在表面上可以进行撇清。这样看来,整件事里多多少少还有些阿拉卡的影子。

    卡特琳娜并不知道蝎狮佣兵团与阿拉卡的关系,她甚至未必知道阿拉卡与我的关系。

    卡特琳娜冲着斌娇斥道:“你刚才不是承认布雷西亚出兵了吗?怎么又说援兵是蝎狮佣兵团?”

    对于绝色美女,既使睿智如斌者,仍然无法完全抵御。

    斌连忙解释:“其实很简单的。某些布雷西亚的士兵退出布雷西亚现役的战斗序列,以自由人的身份加入蝎狮佣兵团。所以布雷西亚并没有对塞维尔进行正式意义上的出兵。”

    “这个办法可真是狡猾。”卡特琳娜似乎联想到了什么,歪着头紧张地思考着。我从来没见过卡特琳娜这么一本正经地进行思考。此时她的眼中精光闪烁,显然正在思考一个对她而言十分重要的问题。

    斌清清嗓子,说道:“布雷西亚为了表现出诚意,派出了最精锐的战士。这一次击败德鲁戈家的军队将是轻而易举。”

    在两天的漫长守城过程中,我已经深刻了解了塞维尔士兵的战斗素质。比兹堡外的敌军除了德鲁戈战士外,还有其他贵族率领的私兵,人数至少在五千以上。斌说击败那五千塞维尔战士对援军而言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是我关心则乱。我打仗向来珍惜每一个士兵,不知道这回领兵进入塞维尔的将领是谁。我的战士们可千万别被哪个笨蛋败家子给浪费光了!

    我不由产生了些许紧张的情绪。“率领援兵的将领是谁?”

    斌看出我的紧张,却理会错了我的想法。他一脸轻松地说道:“你放心。我也知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的道理。所以与马迪尔首相达成协议时,我特意确定了援兵将领的名单。”

    “虽然我最希望的拉库里骑士因重伤未愈而不能前来,不过此次援军的三位首领在布雷西亚确有武勇之名。援兵的首领为绰号‘血枪’的布雷西亚公爵亲卫团的正首领,凯迪.卓索图;第一副首领为布雷西亚最年青的中校联队长,同为布雷西亚公爵直属家臣的海若.史麦尔子爵;第二副首领为布雷西亚首相的首席家臣休特爵士。”

    奇怪了。休特率领的狼牙为弓骑兵,不为正统骑士所正视倒也罢了;海若年纪尚轻,未在战场上建立足够的武名也可不计;然而凯迪身为亲卫团正首领,位居拉库里之上。而且凯迪获得“血枪”的绰号,其武勇之名应该盖过拉库里,为什么斌似乎反而更加看重拉库里?

    我不禁问道:“你为何那么看重拉库里?凯迪.卓索图的武勇之名高于拉库里,而且拉库里几乎可是说是纯粹的武夫。难道凯迪那样的将领不比拉库里更令你看重?”

    斌正色道:“你可知道,布雷西亚公爵对麾下的哪个家臣最为爱护?”

    家臣中,最为亲近的自然算是阿拉卡。如果阿拉卡不是有经商的天份因而成为布雷西亚财政大臣,他可能会成为宠臣式的人物吧。最为信任的,自然是一生以骑士守则为行为准则的马迪尔。那种一息尚存就不容许主公受到伤害的家臣,赢得我最大的信任自然正常。至于说哪个家臣最受我爱护,拉库里倒是有可能名列前矛。不知道为什么,我确实对这个常常惹我烦的五大三粗的汉子爱护有加。

    “兰特公爵对拉库里最为爱护。你知道为什么吗?”斌不待我回答,自行说道:“因为,拉库里是一名福将!”

    “在战场上,你可以不惧勇将或是智将,但是如果敌人是一名福将,那就是令人头疼了。”

    “福气这东西虽然玄妙,无法解释,但是却又客观存在。想那拉库里参加的战斗,凡是有可能胜利的,全都胜利了。如果是必败无疑的战役,哪怕是九死一生的情况,拉库里仍然能够活下去。与这样的福将并肩作战,自然更加令人安心。”

    也许斌的说法有一定的正确性。拉库里在战场上的运气确实不差。不过拉库里之所以能够得到福将的称号,恐怕与他以前格斗技能与统兵能力较差有关。克劳德公爵三十年不败,那个太阳之子阿朗佐亲王也是自从出战就未曾败过,却并没有人认为他们是福将。

    我的思路开始转向此次带兵的三名将领。

    凯迪在凯森近乎溺爱的关爱下未曾独自领过兵。但是自从他成为我的亲卫队首领后,逐渐开始显现出名将风范。假以时日,我相信凯迪甚至不会比他哥哥差多少。

    海若虽然未脱少年心性,但综合素质非常优秀。引诱家臣的家臣其实是一种不名誉的行为。但是海若的潜质却令我忍不住做了那种惹人诟病的事。我原本就打算将海若培养成独挡一面的高级将领,马迪尔派海若参加这种练历型的战斗,也算是深合我心。

    至于那个休特嘛,虽然我不大喜欢休特那种职业性的眼神,但是在战斗中倒也挑不出他什么毛病。休特虽然只有三十多岁,可是他参加战斗的时间几乎与海若的年龄差不多。相对于凯迪和海若来说,休特的战争经验是非常丰富的。这样的三人组合,倒也合理。

    不过,光知道将领的情况还远远不够。将领的武勋其实完全是依靠士兵建立起来的。士兵有多少,是由哪些部队组成呢?

    我正在暗自猜测,斌却象看出我的想法一般,接着说道:“由于援兵是以佣兵团的名义援助我军,所以人数并不多,只有七百。但是这七百名战士,可以算是整个布雷西亚最为优秀的战士。他们分别是号称魔卫的布雷西亚公爵亲卫第一大队;迅狼兵团最精锐的狼牙部队中的一个大队;传说中的飞翼部队的一个小队。”

    斌说完这些话后,我颇为惊讶。凯迪率领的第一大队什么时候拥有了魔卫的称号?难道是因为我被某人些称之为魔王,因而亲卫队便被称之为魔卫?马迪尔居然将整个大队退役加入佣兵团,也真够明目张胆的。

    马迪尔这回可真是舍得下血本。这些部队人数虽然并不多,但确实都是布雷西亚最为精锐的部队。凯迪率领的亲卫第一大队是我最喜欢的一支部队,休特率领的狼牙部队同样也是马迪尔的心头肉。这些战士如果真的脱离军队而组成一支佣兵团,甚至有实力争夺大陆佣兵团排行榜的前十名位置。

    马迪尔向来持重,怎么肯下这么大的本钱冒险?难道说,马迪尔或是安丽丝急切地想拥有一个友好而相对强大的同盟国家,以至于病急乱投医?

    英格兰尼第四兵团拥有三十年不败的成绩,不也在赖福村战役中惨败?凯迪他们完胜倒还好说,如果败了或是惨胜,那我可亏大了。马迪尔不怕到时候无法向我交待吗?

    真是奇怪。

    斌看着我迷惑的神情,又一次误解了我的意思。

    “剑先生,你仍旧觉得援兵太少,因而怀疑我军取得胜利的可能性吗?”

    斌自得地哈哈一笑。“你放心。我曾经专门研究过这三支部队。拿号称魔卫的布雷西亚公爵亲卫第一大队来说,英格兰尼第四兵团三十年不败,其战斗力自然是不言而喻的。第四兵团的的轻骑兵联队更是王牌中的王牌,可是面对人数只有三百人的魔卫,却占不了任何便宜。魔卫战士的战斗力由此可见一斑。”

    “至于说迅狼兵团的狼牙部队,除了魔法师以及长弓兵部队以外,简直可以说是其他所有部队的克星。我敢断言,即便是魔卫,也不是狼牙大队的敌手。”

    “对了,刚才我对狼牙大队的战斗力有些夸张。狼牙部队并不是下面我所要介绍的飞翼部队的敌手。飞翼部队除了可以充当最称职的斥候外,还可以居高临下对地面上的敌人进行射击。可以说,除了巨龙骑士和魔法师,飞翼部队再也没有其他的敌手。恰巧塞维尔不仅没有巨龙骑士,魔法师也是明显的弱项。”

    “事实上,塞维尔被称为佣兵之国,战士们的战斗力固然在整个爱克斯大陆者阳首屈一指的。但是佣兵们多为步兵,因而塞维尔的骑兵和魔法师并不强。所以塞维尔士兵在没有思想准备的情况下,绝对不会是魔卫、狼牙以及飞翼部队的敌手。”

    “听完我的介绍,你应该对取得这次战役的胜利拥有强烈的信心了吧。”

    看到斌极为畅快的笑容,我不禁有些怀疑斌的国籍。从我的立场看,凯迪他们打个漂亮的胜仗自然令人高兴。但是斌难道就不考虑塞维尔其他贵族的态度?再怎么说,凯迪他们相对于塞维尔人来说也是外国的部队。

    想想比兹堡外敌军的装备,他们此次是为了内战而深入罗德曼家领地,似乎确实没有装备对付骑兵的特制长矛。以有备击无备,凯迪率领亲卫第一大队将敌军阵型凿个对穿也并不稀奇。狼牙部队确实如斌所说,在以平原为主的塞维尔的确没有真正的克星。至于说飞翼部队,除了可以对敌军进行实质上的攻击外,更是能够极大地打击敌人的士气。更重要的是,亚斯伯爵的首席家老托尔波肯定会选择一个最恰当的时机反戈一击。在后路已断,正面又无法抗衡的局势下作战,敌军没道理不溃败。

    这样一分析,我得出一个结论:塞维尔公国虽然战士的比例高得惊人,但是他们军队的结构并不合理。由于骑兵和魔法师非常缺乏,在大型的战役中,塞维尔人必将处于劣势。西西王加入我的麾下后,我军的魔法力量已经富余。如果西西王成为那个什么特姆比斯特人的总族长,那么布雷西亚简直可以算是一个魔法强国了。那时候如果与塞维尔建立真正的军事同盟以便于相互取长补短,岂不是妙不可言?

    敌人缺乏思想准备,再考虑兵种相克的因素,比兹堡外的五千敌军确实不足为患。五千敌军此时在我的眼中,已经变成了战场上的亡灵或是俘虏。只是,我为什么对斌畅快的笑容看不顺眼呢?

    突然间,我想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可笑的是,我居然现在才想起这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斌原本打算将比兹堡作为诱饵,现在由秘道潜入城内,总不成是突然起了爱才之心来救我吧?斌连亚斯伯爵的千金都舍得牺牲,当然不会因为我的缘故而打乱自己的计划。这样一分析,援兵即将到达的答案也就呼之欲出了!

    见鬼!

    不说凯迪和海若是我的直属家臣,公爵亲卫第一大队的三百人当中,又有谁不认识我?!

    月尊者给我和安丽丝下的蛊并没有消除,现在我可不能被凯迪他们发现。

    焦急之下,我以急促语气质问斌:“援兵明天早上就到吧?”

    斌的眼中一丝惊诧一隐而逝,他缓缓摇头。“我与援兵约定:他们将在明天下午一点发动正式攻击。”

    真是世事无常。傍晚的时候我还在哀叹:如果明天早上援兵再不出现比兹堡就会陷落。可是现在援兵出现了,而且更多的援兵还将继续出现,我却头大无比。

    现在是大约晚上八九点钟左右。凯迪将在明天下午一点出现,那么留给我的时间只剩下十六个小时了。在此期间,我必须离开比兹堡!

    斌继续发言。

    说是发言其实并不准确。事实上,明天援兵出现,比兹堡战役将会进入反攻阶段。这时候,比兹堡的战士和斌布置在另外一座庄园中的战士,就必须与援军进行配合作战。因此,斌开始发布命令。

    我恍恍惚惚地听着斌分配着任务。

    大致的计划是:明天上午示敌以弱。象征性的守城之后,守军全部退入内城。下午一点援军将对敌军发动突然袭击,待敌军的士气降低乃至崩溃之后,负责防守内城的将领随机应变判断是否立即反击。蒂丝和盛特拉姆、卡列勃仍旧守城。我被赋予了新的任命:带上小火与斌一同潜出比兹堡,率领城外的战士追击溃败的敌军。

    突然间,卡特琳娜几乎跳了起来。“咦!”

    她盯着我,急切地问道:“布雷西亚正规军人可以打着佣兵团的幌子进入塞维尔。那么你猜,塞维尔的那些泰坦巨人是不是神族玩的类似的把戏?”

    “魔和神全体退入了各自的空间,可是泰坦族的一支却留在人间。这样一来,神对人间的影响岂不是比魔要大一些?那些泰坦人成为塞维尔公国的护国战士后,导致塞维尔公国信奉光明神系教派的人远远要比其他国家更多。由于没有任何魔族在人间公开活动,而作为亚神族的泰坦人却完全公开地生活在人间,此消彼长之下,神可占大便宜了。”

    卡特琳娜气咻咻地作总结性发言:“怪不得在人间,魔王的支持者和崇拜者越来越少了!原来是神族搞的阴谋!”

    我不禁好笑。小美人的想象力也真够丰富的,神魔大战期间人类本来就站在神族一边。现在人类多数信仰光明神系教派,与塞维尔的泰坦人其实关系不大。即使那支泰坦人完全不存在,人类当中也很少会去信仰曾经的敌人。

    神魔大战之后,神魔均大伤元气因而退入自己的空间。现在的人类社会中魔王的支持者和崇拜者固然极为罕见,神王同样也失去了千年前那种尊崇的地位。虽然绝大多数人类都声称自己信仰某种神灵,但是信奉光明神系信徒早已没了神魔大战之前的那种虔诚。反而是信仰黑暗魔系教派的少数人,其信仰程度反而更加狂热些。

    我的沉默却换来了卡特琳娜的不依。她不停地摇着我的手问着:“你说是不是?你说是不是?你说嘛……”

    我只好回答:“你猜的对。”

    于是我知道了得寸进尺的含义。

    卡特琳娜撒娇似地拉扯着我的衣袖不停地摇晃。

    “神太卑鄙了,不能让他们继续占这个便宜。那你说该怎么办呢?你说嘛,你说嘛……”

    见鬼了,神魔之争与我何干?即使是神用那种方法占了点小便宜,我又没受什么损失!卡特琳娜怎么象小孩子一样要求我去做那些毫无意义的事?

    然而象往常一样,我仍旧无法拒绝卡特琳娜的任何要求——哪怕是完全没有道理的要求。

    “我知道第一届护国战士的首领设下过一个血之盟誓:如果某个人能够通过两项考验,护国战士就会成为他的奴仆。如果有人通过那两项考验而收服护国战士为奴仆的话,大约会严重削弱神对世人的影响吧。”

    “不仅仅会削弱那么简单,”卡特琳娜雀跃着拍手。“而且会造在负面的影响!你真棒!”

    卡特琳娜兴奋地轻吻我的脸,她的脸上散发出发自内心的灿烂笑容。

    所谓一笑倾城,不外如是。

    当我意识到与卡特琳娜谈论的话题其实是对塞维尔人信仰的玷污时,连忙将注意力转移到会议厅内其他的人。要知道,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传统和信仰。只要触犯了他们的传统和信仰,他们会不惜以生命来捍卫和证明。在塞维尔,收服护国战士为奴仆显然应该是绝对禁忌的话题。

    值得庆幸的是,厅内除我以外的四个男性,即便是斌,此时也被卡特琳娜美丽的笑颜弄得神魂颠倒。蒂丝倒是满脸怒气,不过我怀疑她是否注意了我与卡特琳娜所谈论话题的内容。在三分伤感、三分失落以及四分忌妒的影响下之,蒂丝只是盯着我和卡特琳娜,目前暂时还没有驳斥我们的意思。

    好险。不知道斌是不是塞维尔人,不过大厅内至少有四名塞维尔人的前提下,我和卡特琳娜谈论冒犯塞维尔护国战士的话题,居然没有遭受训斥。

    我不由觉得好笑。安丽丝和卡特琳娜都是倾国倾城的绝世美人。以前在公爵府开会时,众家臣面对安丽丝时也曾露出过类似的表情。在以前我从来不曾想过自己居然拥有如此的幸运,竟然能够同时获得两位绝世佳人的垂青。安丽丝和卡特琳娜第一次会面的时候,我也因为两位美人儿所造成的强烈视觉冲击而失神。如果此刻安丽丝也在这座会议厅内,斌和其他三个男性将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呢?

    想想,那种情景还真是令人期待啊。

    突然之间,一个念头浮现在我的脑海。

    ……如此这般,我不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离开比兹堡了吗?

    第二十章

    值此事关生死的战斗之时,我射出的一箭超出正常的水平。这一箭,我甚至无法以目光捕捉它的轨迹。它的速度极快,快得让人无法感觉它的存在。

    狙击手的反应非常迅速,立刻以弓击箭。

    狙击手疯狂地将弓挥出,或许是因为对弓箭的特殊敏锐感觉,他居然击中了那支箭。

    “轰……”

    弓本来是用来射箭的,此时却与箭发生了另一种形式的亲密接触。以狮鹫脚筋作为弓弦射出的箭,其力量超过了狙击手的想象。那只高速运行的短箭虽然稍稍改变了轨迹,却仍旧射中了他。那支扁平带侧锋的利箭,深深地钉入了他的左肩。

    狙击手右手捂住左肩的伤处,面露骇然之色。

    看到这种情况,那名独腿军人发出嘶哑而暴烈的嚎叫声。“好!!”

    如果不是偷袭在先,如果不是刚才那一箭超出了我的正常水平,我想应该很难取得目前的成果吧。从狙击手的生命波动判断,他的左臂气息已经乱得一团糟,已经无法再射箭了。剩余的敌军弓箭手,又怎么可能对我产生威胁?不过狙击手只是左臂受了重伤,还可以对战斗进行指挥。打蛇不死而遭受反噬的例子太多,我不想犯前人犯过的错误。

    又抽出一支箭,将之锁定那名狙击手。

    如果狙击手受伤的是右臂,那么他还可以用左臂上的盾牌进行抵挡。可是现在,或许是丧失了斗志,或许是明知事不可为,狙击手的眼神黯淡,似乎丧失了抵抗的决心。敌人放弃抵抗的眼神并没有令我产生怜悯之情。战斗中,是不应该拥有怜悯这种感情的。

    弓弦轻响,利箭如期射入了狙击手的心脏。

    狙击手无声无息,直挺挺地倒在地上。我趁此机会大喊:“你们的首领已经毙命,何必继续送死!”

    敌人一阵混乱。趁此机会,我意气风发地跃立于城头,不时侧身闪开飞向我的箭支,寻隙以连株箭射击敌人。在我的带动下,战士们重新躲在箭垛和箭孔之后向敌人射击起来。

    敌人的攻势受到了严重的阻碍。虽然城下的敌人几乎都有盾牌,可是普通的盾牌无法护住全身。我可以自然而然地感觉五十米以内的生命波动,即使是闭着眼睛,每次弓弦响起,也必定会有三名敌人中箭倒下。

    敌人的队形越来越乱。利箭,特别是我所射出的利箭,象死神的邀请函一样迅速而有效地收割着人命。

    正得意的几乎忘形,心中突生警兆。下意识地,我一个侧翻跃下城头,躲在城墙的后面。

    刚刚跃下,刚才站立的城头上就发生了猛烈的爆炸。根据其爆炸的猛烈程度判断,至少有四个火球击中了我刚才站立的附近城墙。看来,在两名见习魔法师提供魔法力配合的情况下,那名魔法师对我施展了连株火球。

    心有余悸的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轻抚因受惊而僵硬的脸庞。

    火球术与魔法神箭和风刃术之类的魔法相比,其命中目标的精确性略差。由于施法者的魔控力不同,由魔法师一级的人施展,两百米的距离误差通常在十米左右。但是如果魔法师与目标的距离是六、七十米,考虑火球击中目标后会产生爆炸,而爆炸半径至少超过三米,那么命中率基本上可以算作百分之百了。

    所以,我讨厌城下的那些魔法师,因为他们在距离七十多米的地方对我施展火球术。

    当然,更令我讨厌的是,那三名魔法师居然还有专职的持盾手对之进行保护。

    好在我反应及时。要不然被火球的爆炸波及,我可不敢保证以自己目前的状态是否能够避免受伤甚至是丧失性命。

    正在自怨自艾,小火已经出于本能完成了反击的准备。它怒啸一声,趴在城头上,开始施展连株火球。人类魔法师施展魔法需要时间念咒,况且我也可以根据魔法元素的波动判断自己是否安全。于是我也探出头,观看小火的表演。

    连续七个火球朝着敌人的魔法师聚集的地方飞去。

    看到这种情况,我提早判处了敌方魔法师的死刑。

    持盾手主要的主要作用是防备对方弓箭手偷袭。让持盾手抵挡对方的魔法攻击,那便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

    火球的速度远远高于普通弓箭的速度,如果是在四百米开外,持盾手还可以挡住火球。可是即便持盾手能够挡住火球,巨大的冲击力和爆炸也会将持盾手震得下盘松动甚至腾空而起,因而无法为魔法师挡住连株火球中剩余的火球。在七十多米的距离内,持盾手甚至无法做出反应正面挡住火球。那样,第一颗火球爆炸的余波就可以伤害持盾手身后的魔法师。至于剩下的火球,必然会倾泄在魔法师的附近。

    果然不出我所料。除了第一个火球略受阻挡外,其余的火球都在魔法师附近的地方爆炸了。

    我暗自感到可惜。小火这一次施展的连株火球有七颗,其实最多只需要三颗就可以解决敌人的魔法师了。剩下的四颗火球扔进敌人的士兵当中,可以造成很大的破坏呢。小火这个傻瓜真是浪费呀。

    小火不知道我正在人偷偷对它腹诽,屁颠屁颠地跑到我面前讨好地舔我的脸。

    “好了好了,谢谢你帮我报仇。不过现在别舔我,城下还有好多敌人呢?你把他们干掉了再和我玩吧。”

    “对了,小火,你背上的疱都那么大了,怎么还不进阶啊?进阶之后你应该会厉害许多吧?”

    “唉,你现在的能力比阿呆可差远了。如果阿呆在这儿,消灭城下的敌人对阿呆来说根本就象玩似的。”

    小火听了我象老太婆一样罗索的埋怨,立时就变得焉头焉脑的。凶恶的狮子脸上,居然表现出寡寡郁欢的神情。小火不再和我瞎闹,它探出头盯着城下的敌人看了好半天,不知在研究什么。

    我对小火的反应颇为吃惊。兰仆说火焰狮子的智力不如猞猁,我瞧阿呆已经够傻的了,小火应该比阿呆更傻才对。可是小火现在的表情为什么会这么丰富呢?难道说身为王者,智力就会高出许多吗?

    不管小火了,威胁还没有完全解除,我还是研究一下现在的形势吧。

    城下的敌人还有超过一百五十人拥有战斗能力,他们身后的那些伤者正在吃力地返回阵地。或许是因为身为首领的狙击手丧失了性命,或许是因为魔法师被消灭,敌人的士气变得非常低落。估计即使我和小火不出手,敌人也无法再强行攻城了。

    身旁突然响起一声狂啸。说时迟,那时快,我还没反应过来,一团火红的身影从城头跃下,向敌群扑了过去。

    “小火!”我又惊又怒。

    见鬼,我突然明白自己犯了一个错误,而且错得实在离谱!

    有智力的生物就有自尊心。小火还太小,小家伙有时候会做出一些特别冲动的事。我不该老是逗弄小火,伤了它的自尊心。

    我探出头向城下望了一眼。十二米对于练过格斗技的人来说并不算致命的高度,况且城下还有护城河,即使我没有任何斗气,从这儿跳下去多半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可是,跳下去之后该怎么回城呢?

    “小火!回来!!要不然我打烂你的屁股!!!”

    回应我的,是小火的暴怒的狂啸,它象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冲入敌群来回冲杀。小火现在的格斗实力可以与盛特拉姆相媲美,它在敌群中以闪电般的速度猛扑,以爪牙撕咬。无论是精致的胸甲还是坚硬的盾牌,在小火无比锋利的尖牙利爪面前,却如同黄油一般柔软。令德鲁戈家战士更为恐惧的是:小火在战斗之中,喉部的皮囊仍然不停地收缩膨胀。然后,小火会突然间喷出威力强大的火球。

    在战场上,普通士兵唯有相互配合良好才有可能击败实力高于自己的敌人。或许是因为事发突然,或许是因为敌军士气低落、队形散乱,德鲁戈家战士一时之间竟然没有进行有效的配合,因而无法阻挡小火的肆虐。

    小火在敌群之中往来冲杀,居然犹如入无人之境。

    我来不及为小火的武勇而高兴,经验丰富、战意坚韧的敌人已经意识到局面的不利。地位较高的武士开始大呼小叫地对战士进行组织。他们围住小火,相互配合着向小火发起攻击。虽然小火作为高级魔兽生来就拥有极高的战斗天赋,但是它毕竟才三个月大;虽然小火可以在格斗的同时突然喷出魔法,但是它的敌人是作战经验非常丰富的维塞尔人,而且包围小火的人数太多,风格也太过强悍。

    看着敌人各种武器不时从小火的身旁擦身而过,我看得心惊胆颤。

    我赶紧张弓射箭。五十米的距离内射那些格斗技并不高的敌人,我可以做到箭无虚发。在射倒围攻小火的第二十七个敌人后,在刚才的战斗中表现得悍不畏死的敌人终于崩溃了。

    小火仍旧不肯放过那些刚才令它吃了大亏的敌人,怒啸一声准备继续追击。见到小火这副模样,我急坏了。刚才威胁小火说要打它屁股,它并不理我。硬的不行就来软的。

    “小火!快回来,有好东西给你吃!”

    小火回头看着我,一副犹豫不决的样子。

    “别追那些敌人。那边还有许多敌人,你追过去如果被包围了,我没法帮你。受伤会很疼的!”

    小火终于被我的利诱加上恐吓给说动了。它飞快地向我跑来,离城下十几米的地方,它以一个优美的姿势纵身跃起,跳到我的身旁。

    我倒吸一口冷气。老天,小火的速度可真快,几乎不比阿呆逊色呢。等它成年后,该不会比阿呆还快吧?而且,小火的弹跳力可真惊人。幸亏小火刚才没往我身上扑,不然那么大的冲击力我可承受不了。

    我仔细检查了一下小火的身体,不由好生心疼。它的右前腿拉开好大一条口子,鲜血直冒。

    我对着身旁一个士兵粗鲁地大吼:“发什么呆!快,还不快去叫那个水系魔法师过来为小火疗伤!”

    士兵被我吼得一愣,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用相依为命来形容目前我与小火的关系虽然肉麻了点,但是我确实很在乎小火。轻轻按住小火右前腿上的血管帮它止血,我捋捋小火的鬓毛,问道:“疼吗?”

    小火本来还没什么的,被我这么温柔地一问,一下子就泪眼汪汪起来。

    “别哭,别哭。你刚才还那么勇敢的,现在怎么这副模样?”

    没想到我越安慰越坏事,小火干脆悲戚戚地呜咽起来。

    我又好气又好笑。小火自己耍脾气跳下城去,我还没怪它呢,它倒先发制人表现出这么委屈的模样。

    不过小火看起来还真是蛮可怜的,我实在不忍心严厉地批评它。忘了在兰仆离开之前问问小火的成年时间。干脆等小火进阶后再把它当成年人对待,现在先把小火当小孩子哄着吧。

    “坚持一会儿,魔法师马上就会来了。他来了之后就可以帮你疗伤,就不会很疼了。”

    “报告!”刚才那个被我大吼的士兵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南城战斗正酣,魔法师大人无法抽空过来……”

    第十九章

    “呜……呜……”

    刚刚穿过塔堡来到东面城墙,敌人的阵地中就吹响了进攻的号角。凄厉的号角声,令战士们的心不由地紧缩了。

    两百名左右的敌人,排成四排,穿着不同的衣服或铠甲,举着形状各异的盾牌,拿着各种各样的武器,却踏着整齐如一的步伐向城墙缓缓逼近。

    在这些敌人的身后,有三个人穿着魔法师专用的魔法袍。从魔法袍的等级看,他们是一名魔法师和两名见习魔法师。在他们的身边,是三名专门在战斗中防备弓箭的持盾手。这三名持盾手所持的盾与众不同,有两米高、一米宽。只要持盾手反应及时,敌对方的弓箭手根本无法伤害他所保护的魔法师。

    留在原地的敌人有三百多名。有盾牌的战士便一手拿着盾牌,另一只手拿着别的武器有节奏地相互敲击;没有盾牌的人便拿着武器,或者敲击另一只手上的武器,或者敲击自己的胸铠。

    我相信,如果不是每个塞维尔人,那么起码是每个德鲁戈家的士兵都能够熟练掌握这种敲击技巧。三百多名敌人发出的金属敲击声,总是能够在同一瞬间响起。在金属敲击声的间隙,两百名担任进攻的士兵发出整齐嘹亮的“噢”、“哈”之类的呐喊声。

    城下,除了整齐的脚步声,还传来极富节奏的声音。

    “砰!”

    “噢……”

    “砰!”

    “哈……”

    我看了看城墙上的士兵。虽然身边的士兵并没有因为敌人的举动而显示出害怕,可是看到敌人的士气高昂我还是很不乐意的。

    我大喝一声。“拿战鼓来!”

    战士们并没有因为敌人势众而士气低落,所以我不打算以军鼓来激励战士的士气。现在我想做的,只是打击敌人的士气罢了。毕竟破坏比建设容易嘛。

    和安丽丝相处日久,我对音律的了解已经颇为精通。仔细聆听敌军音响的节奏,寻找旧音已逝,新音未生的瞬间。我力贯双臂,一分鼓槌,敲打在军鼓的边沿,发出“呛砰”的巨响声。

    巨大的“呛砰”声响起之后,敌军微微一滞。可能是因为惯性吧,敌人仍旧发出那种刚阳激荡的呐喊声,继续朝着我们走来。

    战士们听着我所敲击毫无节奏的鼓声,全都露出满脸的诧异。虽然音律知识是贵族的专利,可是普通人随便一听也可以听得出来,我所敲击的鼓声只能用不可理喻来形容。鼓声毫无节奏,音量也一会儿大得令人恨不能掩耳,一会儿小得令人觉得烦燥不安。

    如果安丽丝听到我此时敲击的军鼓声,准会用力地拧我的耳朵。拧完我的耳朵之后,她肯定还会大声申明:从来就不认识我。

    我此时敲打的军鼓声,不为悦耳,但求难听。敌军的兵器敲击和大声呐喊混合而成的和谐音乐,在我的捣乱之下却变得晦暗滞涩。就好象一道非常美味的菜肴,被我胡乱往里面加了各种调料一样,吃过之后只会觉得特别难受。小火不知吃错了什么药,居然在这个时候起哄起来,它趾高气扬地有一声没一声地嚎叫着,折磨着敌我双方的耳膜。对于小火的表现,我有些忍俊不禁。

    我不知道在塞维尔的历史上有没有别的人做过类似的缺德事,反正城下的敌军显然完全没有处理这类事的经验。他们的呐喊声越来越不整齐,步子也越踏越乱。

    战士们终于明白我敲击鼓声的真正含义了,他们嘻笑着对着城下进退维谷的敌军指指点点,发出嘻嘻哈哈的笑声。

    从南城方向传来尖厉的响箭啸声,这时,我们这一面的敌军指挥官也发出了强行攻击的命令。在冲锋号角声急促地响起之后,敌人不再保持有条不紊的缓慢步伐,而是加速冲了过来。

    看着敌人身后的湖水,我暗自感叹城中魔法师的数量太少。如果有足够的魔法师,敌人敢站在离我们三百米外的地方集结吗?在强大的魔法攻击下,敌军不被赶到湖里去才怪呢!小火虽然厉害,可惜它毕竟才三个月大,凭它现在的魔法力,根本无法攻破由敌人魔法师制作的结界。

    敌人已经冲入两百米的弓箭射程之内。我看了看城墙上的准备工作,滚石、檑木、火油、箭矢都很充裕。不过敌人实在是太多了,我还是节约一下箭矢吧。

    仔细观察着敌我之间的距离。待敌人冲到离我们一百五十米的距离时,我用力地将手一挥。

    “放箭!”

    对于那些手持普通弓的罗德曼家战士,在一百五十米的距离根本就没有什么准头可言。敌人拿着盾牌小心地护着身体,箭矢大多都被盾牌成功地挡住了,只有少数几名特别倒霉的家伙被射中了胳膊或是大腿。那几名受伤的德鲁戈家战士确实彪悍,最多只是一个趔趋,然后拨出射入身体的箭,仍旧继续向我们冲来。说起来,一百五十米的距离对普通弓箭和普通士兵来说还是远了点。强弩之末,势不能穿缟。在这种距离被普通士兵射中,如果不是要害被击中,那么只不过是受点轻伤罢了。

    传说中,精灵族有一把金色的圣弓,人类以自己的喜好将之称为黄金战神弓。没有人知道黄金战神弓是以什么质地所制,此弓似乎充盈着一种异样的能量,能将普通的箭矢威力增强十倍以上。

    我制作的合成弓与之相比自然是差得远了。不过以狮鹫脚筋为弓弦的合成弓与普通的弓相比,其威力却也不容小觑。虽说不能说将箭矢的威力增加十倍以上,不过增加一倍的威力却并不困难。

    从背上取下合成弓,然后抽出三只箭,再稳稳地将弓举起。现在敌人的前锋离我只有一百二十米了,在这种距离内别的大话不敢说,我至少可以确保瞄准大腿就不会射中胳膊。

    “哧……”

    弦响箭动,三支箭同时射出,以一种莫可匹御的强劲洞穿了三个敌人的大腿。以我从兰仆那里学到的人体知识,那三个人的大腿已经受了重伤,至少是不可能参加攻城战了。

    摇摇头,我对取得的成果并不满意。可惜合成弓适宜的箭矢只有半米左右,如果是长弓的那种箭矢,便可以将那三名敌人钉在地上了。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最好的选择。将目标钉在地上显然比将他重伤更能造成敌人的恐慌。而且敌人也实在是太强悍了,大腿受了重伤却并不大声叫喊。

    不大声嚎叫别人怎么知道你受了多重的伤呢?不叫大声嚎叫别人怎么知道我的厉害呢?不大声嚎叫其余的敌人怎么会害怕呢?

    郁闷地叹口气,再次抽出三支短箭,瞄准敌人,射击。距离虽然近了,可是效果却比首发命中要差许多了。这一次,只有两个敌人被我射中。

    我沮丧得不行不行的。一百多米的距离,居然有一箭没有射中。这不是毁我的一世英名吗?如果在布雷西亚闹出这种糗事,麾下的士兵肯定会士气大落。暗地里,塞斯人可是称呼我为神魔大人啊。布雷西亚人的叫法虽然不好听,他们称呼我为魔王大人,但布雷西亚战士对我的敬畏甚至在塞斯人之上。虽然说脚掌比大腿难射,虽然说连株三箭的技巧有很高的难度,但是这种成绩实在是糗死了。

    老羞成怒之下,我加快了射箭的频率。敌人虽然离我越来越近,可是无法保持平静的心情,射箭的命中率反而更低了。

    我终于对破罐子破摔的心理状况有了深刻的了解。箭壶里的标准存量是十二支箭,整整两壶箭壶的短箭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被消耗光了,可是被我射中的敌人还不到二十。敌人虽然在我的一轮急射之稍稍混乱起来,但是他们已经冲到城下五十米左右的地方。

    敌人当中的弓箭手开始对城头进行反击。从铠甲及装备看,在这支两百人的部队首领是一名狙击手。狙击手的弓好象并不特别出众,至少比我特制的合成弓要逊上许多。不过狙击手凭借他出众的射术,孤傲地站立在他的部队后面朝着城上射击,对我军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按道理说,象比兹堡这种规模的小城抵御数量不多的敌人进攻时,箭垛和箭孔可以使守军在射击时占据极大的优势。

    居高临下这一优势自然不言而喻。通过箭垛和箭孔射击时,暴露在敌人攻击范围内的身体面积是非常少的。也就是说,在相同射术的前提下,守城方射中敌人的机率比攻城守射中对方的机率至少要多两倍。

    可是比兹堡本应享有的优势却被那名狙击手给完全破坏了。

    狙击手虽然不能象高级狙击手那样百步穿杨,但是在五十米的距离内射中箭孔后面的目标对狙击手而言却并不特别困难。短短的半分钟内,我方就已经有五名战士利用箭垛或箭孔射击时被那名狙击手射中了。如果不是因为我有特殊的感应力,弄不好也会被那名狙击手射伤。

    被狙击手这么一弄,战士们被压制得躲在城墙后面,完全抬不起头来。有两名士兵不死心,将弓举过头,对着城墙向下盲射。可是这两名士兵却转眼间成了那名狙击手的第六名和第七名受害者。仍旧有一些士兵跃跃欲试,不过我并不愿意战士们做出这种不必要的牺牲,因而下达了禁止反击的命令。

    我躲在城墙的背后,不由有些悲观。

    唉,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啊。

    想当初在塞斯的时候,我和伊莉两个人就击溃了一个小队的敌人。现在东面城墙上加上两角塔堡上的战士,差不多有七十多名。再加上五十多名残疾军人和二、三十名进行辅助工作的健妇,在我的指挥下共计一百六十余人。可是面对城下如狼似虎的两百名德鲁戈家战士,再加上他们身后的三百余人,我的心里确实空荡荡的没底。实力决定一切,确实是万世不移的真理。

    敌人的魔法师制作了结界,小火凭借高等魔兽的本能,并没有冲动地对敌人施展魔法。而弓箭手也被敌人压制住了,看来搞不好最终只能凭借滚石、檑木进行抵抗了。

    这时,身旁一名安装着一条假腿的残疾军人压抑着自己的嗓音兴奋地对我说:“剑先生,您可以同时一次射出三支箭,而准确率竟然可以达到那么高。您是我见过最厉害的弓箭手!”

    侧头看了独腿军人一眼,我的心情并没有因为他的恭维而好转。独腿军人真是少见多怪,别说是马迪尔、休特,就算是蒂丝,目前的射术也比无法使用斗气的我强。当然,在射术上蒂丝也有不如我的地方,她无法熟练地掌握连株箭的技巧。

    独腿军人透过观察孔往下看了一眼。“剑先生,敌人那个首领的射术实在太厉害。在他的压制下,我们无法有效地通过弓箭反击。这种情况下,敌人占据太多的主动。”

    “您能够干掉他吗?”

    妈的,我也想啊。

    在五十米的距离内,在特制合成弓的帮助下,我所射出的箭支无论是准确性还是力量、速度,都不会逊于那名狙击手射出的箭。可是我的士兵已经被敌人压制了,我如果探出头去,岂不是成了他的靶子?!强令士兵全部探出头反击,以便吸引敌人的弓箭手攻击,我的安全倒是可以得到保障。可是比兹堡的战士实在太少了,我实在是浪费不起。

    城下敌军普通士兵射出的箭我还可以不在乎,可是在五十米内的狙击手射出的箭,在无法使用斗气的前提下我可不敢轻视。

    独腿军人压抑着自己的兴奋之情,低声说道:“剑先生,我来作观测手,吸引敌人的注意。我起身后一个呼吸的时间,您再站起身干掉敌人的首领好吗?”

    作观测手是一件非常危险的,被敌人的弓箭完全压制后作观测手,其实应该说是诱饵更恰当。从独腿军人的表情上,可以看出塞维尔人对战斗的狂热。

    沉默之际,残疾军人见我没有明确反对他的提议,便拖着假腿向旁边匍匐爬行而去。

    我默然反省:精锐士兵、老兵、新兵在相同条件下作战,其伤亡比率大致为为1:4:8。考虑士气等方面的因素,完全由精锐士兵组成的联队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能够击溃完全由新兵组建而成的兵团。残废士兵虽然比老兵的战斗力稍低一些,但他们并非没有战斗力。或许,在某些特殊的时刻,他们能够比那些四肢健全的士兵发挥更大的作用。

    残疾的军人拥有丰富的杀戮经验,他们早已习惯于杀人或是被杀了。久经沙场的勇士们,如果失去了身体的一部分,更容易看破生死。经历过无数厮杀、见证过太多死亡的人,比普通的士兵更容易知道在战场上应该做什么,也更敢于去做那些看起来非常危险的事。

    敌人此时已冲到城下并且毫无顾忌地开始对着护城河进行填土的工作。如果不能改变这种被动的形势,我所负责的东城就危险了。虽然刚才战士们在我的率领下给予了敌人超过三十人的伤亡,但敌人的总人数仍然超过我军布置在东城上的士兵。如果士兵一直无法探出头,那就非常的不妙了。

    独腿军人吃力地举着盾牌站了起来,但是只有几支稀稀落落的箭支朝着那张盾牌射去。看来敌人的作战经验也是非常丰富的。

    我正暗自焦急,独腿军人却将一只手臂伸出盾牌的掩护,一下子引来了上十支箭矢,其中好几支都钉着那只胳膊上。其中有一支箭射得特别深、特别狠,巨大的冲力竟然导致独腿军人一个趔趄。

    我无暇关注独腿军人的情况,趁此机会站起身对准城下的敌人发出连株箭。三支箭中,有一支射向那名狙击手。

    “嗖!”狙击手的反应极快,连续几个极为快速的旋身,躲过了那支破空而至的劲箭。

    力分则弱。我立即改变了主意,改为只用一支箭。

    趁狙击手立足未稳,迅速拉弓,放箭!

    第十八章

    现在我已经知道了敌人的强大,心中不由自主地产生了些许惧意。我并不认为产生惧意便是一种耻辱。识势者为俊杰,又所谓无知者无畏。我当然是一名俊杰而并非一名无知者。

    不战而降是一种耻辱。但是向过于强大、绝对不可能战胜的敌人投降,这样的行为并不至于遭受世人的诟病,也并不违反骑士的精神。

    敌人的人数超过我们的十倍,他们强者的战斗力也远远超过我们。如果我不是目前这种既无斗气又无魔法的糟糕状况倒还不要紧,施展几个地狱烈焰、连锁闪电,敌人的普通士兵根本就不会有勇气进入到比兹堡一公里以内的范围(凭昏迷前的能力,借助杀神剑,我可以将地狱烈焰和连锁闪电施展在六百米以外的地方)。那些白银骑士、青铜骑士、迅剑士之流,我随随便便从地上捡把剑都可以三下两下砍瓜切菜般地把他们卡嚓掉。托蒂是初阶黄金骑士,不也照样被我一招制服了?在使用杀神剑并施展魔法的前提下,那名高阶幻剑士不大可能撑过十招。

    可惜,白日做梦虽然会叙精神上产生一定的愉悦感,却永远不能成为现实。

    现在的我虽然不至于弱不禁风,可是施展斗气或魔法力的能力却并不比任何一个普通人强。

    杀神剑这个混蛋家伙不懂一点人情世故!虽然我因为顾忌暴露身份因而拒绝了它大肆杀戮的提议,但是暂时借我一点斗气或是魔法力进行自保也是好的呀。瞧现在闹心的!

    按杀神剑的说法:它现在跑到我的精神深处却进行融合了。我实在无法理解那句话的真正含义。不过真正的问题在于,我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才能把杀神剑召唤出来。

    什么叫精神深处?

    杀神剑那么大的东西,究竟是怎么跑到我的身体里去的?

    唉,兰仆说杀神剑是类似于他的智能生物,可是为什么杀神剑与兰仆相差那么大呢?兰仆对我要多恭敬就有多恭敬,可是杀神剑刚才出现时的表现,似乎对我爱理不理的。看起来,只好自己想办法了。

    由我主张投降毕竟有些不好意思,蒂丝是女孩子,如果知道了敌人的实力产生投降的念头,那是比较正常的现象。

    担惊受怕的我立即将念头转变为行动。“蒂丝,我有很重要的话想要对你说。”

    蒂丝回头看了我一眼,又赶紧将视线逃离。“有什么话,打完仗再说吧。”

    脸上仍未消失的红晕将蒂丝衬得非常美丽。现在我已经知道蒂丝是一个女孩子了,所以并不认为她爱害羞有什么不正常,反而觉得她此时的模样俏丽可人。

    想了想,我郑重地说道:“别说打完仗,等打起仗来都有可能来不及。我一定要现在就告诉你!”

    蒂丝慌慌张张地转过身。“吉姆里特,你去盛特拉姆那儿看看他们的准备工作完成的怎么样了。”

    吉姆里特的脸上又一次露出招牌式的溺爱笑容,他点点头从容离去。我看着吉姆里特的背景,觉得非常奇怪。为什么吉姆里特的脸上老是出现那种表情呢?

    蒂丝娇嫩的声音里含有一丝羞涩。“你刚才不会是准备就这样当着吉姆里特说出来吧。”

    我愣了愣。是啊,我都没有什么自保的能力,的确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显露自己的才能。要不然,派系斗争或是敌对家族派杀手来暗杀我可不是好玩的。不过,我还什么都没说呢,蒂丝怎么能够想到这一点?

    我狐疑地上下打量蒂丝,有点无法相信自己的猜测。

    “色狼!”蒂丝娇嗔道:“这种时候只准说正经事。不许说什么乱七八糟的话!”

    好不容易才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只不过上下打量了她几眼罢了,为什么会被蒂丝称之为色狼?

    “蒂丝,你仔细听着,心里有个数。不过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这个信息是我告诉你的。”

    “敌人当中,有狙击手两名,白银骑士一名,青铜骑士八名,幻剑士一名,迅剑士七名,魔法师六名。”

    蒂丝的脸上显露出一丝惊讶。“你怎么会知道这些情况?”

    我暗自叹口气,正在思考应该如何解释,蒂丝却免除了我的这个烦恼。“传说中某些特姆比斯特人拥有非常特殊的能力,原来是真的!”

    蒂丝随即调皮地一笑。“我建议父亲让你成为高级贵宾,果然是物有所值啊。在你的身上,还能展现更多奇特的才能吗?神秘的特姆比斯特人。”

    蒂丝的轻笑令我呆了一下。

    突然间联想到卡特琳娜。同样是调皮的笑,卡特琳娜的笑是妩媚的、冶艳的、令人心跳加速而又几乎无法自持的。蒂丝的青涩而又清纯的笑容呢,同样非常诱人。对了,我怎么会用“冶艳”这个词来形容卡特琳娜那个才满十六岁的小妮子的笑容呢?想起那个令人血脉贲张的小妖精,我的心头不由地一荡。

    蒂丝撅起嘴。“发什么呆啊?三千塞维尔人有这样的实力又有什么好奇怪的?本来以为你要和我说别的事呢,还把吉姆里特支开,这下好了,他准会偷偷取笑我的。”

    蒂丝轻松表情令我心中一凛。

    完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女根本就不可能考虑投降的事。看起来我不得不参加战斗了。另外,她后面的一句话是什么意思,该不会是认为我打算在凶险的战斗前向她表达爱意吧?

    真是不可救药的浪漫!

    吉姆里特和盛特拉姆、卡列勃一同走了过来。盛特拉姆对蒂丝说道:“战士们战斗意志非常好,所有的准备工作也全部完成了。”

    蒂丝微微点了点头。

    正在这时,德鲁戈家的战士开始行动起来。他们分成三支部队。两支较少的部队大约五百人,主力部队约两千人。那支德鲁戈家主旗所在的主力部队原地不动,另外两支部队沿着湖边小心翼翼地向比兹堡的另外两侧开始移动。

    比兹堡位于锲入明镜湖的半岛上,三面临湖。春夏雨水多的时候,半岛露出水面的宽度不超过三百米。在枯水季,半岛的宽度大约有一公里左右。所以,比兹堡另外两面城墙离湖面最多也只有四百米。这种距离内,想要从两侧屯兵并发动攻击,除非防御一方无法利用魔法师对之进行远程攻击。

    我的心中一紧。敌人敢于摆出这样的进攻姿态,证明要么他们的首领或是首席魔法师极为自大,要么就是敌人完全了解比兹堡内目前魔法师的具体情况。

    可能是因为比兹堡很长时间都没有遭受过攻击的缘故吧,那些普通士兵看到敌人分兵三路准备三面围攻,只是木然地注视着敌人的行动。对战争相对了解的蒂丝等人,却面面相觑。

    盛特拉姆迟疑地发言:“德鲁戈家大举进入我们的腹地攻击主城,昨天晚上我们才收到信息,这本身就很奇怪。”

    “现在敌人又摆出三面围攻的场面,看来是对我们城堡内部的情况非常了解。德鲁戈家为什么会对我们的情况这么清楚?”

    蒂丝紧张地盯着城下不紧不慢沿着湖边向另外两侧运动的部队,犹豫不决。她突然抬头问我:“你认为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城中只有一名水系魔法师和三名见习魔法师。”

    年轻气盛的卡列勃抢着说道:“应该趁着敌人正在运行当中让魔法对他们发动攻击!等敌人排好阵列之后,就更难对他们造成杀伤力了。”

    我沉吟片刻,摇摇头。“现在最好别浪费魔法师宝贵的魔法力。水系魔法师施展的一级魔法疗伤术和二级魔法祝福术,在战争中可以发挥的作用远远超过直接施展冰箭来杀伤敌人。”

    “我们没有足够的魔法师是事实。所以,我们要面对事实,不必与敌人进行意气之争。”

    “不过我相信敌人也占不了什么便宜。”

    我轻轻抚摸正津津有味地趴在城墙上观察着城下敌军动向的小火。它那副好奇的模样,看起来傻乎乎的。将小火的脑袋轻轻敲了两下,示意它跟着我向塔堡走去。蒂丝和其他几名地位较高的武士莫名其妙地跟着我走上塔堡,想看看我准备干些什么。

    “小火,对着那边的人进行魔法攻击。”

    好斗的小火焰狮子闻言大喜,喉部的皮囊收缩膨胀,开始酝酿着它的魔法。魔兽通过魔晶核施展的魔法无需魔法咒语,因而不会引发大量的魔法波动。不过魔兽施展魔法同样需要准备的时间。

    没有等太长的时间,一个连株火球产生了。虽然现在正是乍暖还寒的初春,然而七八个剧烈燃烧的火球却瞬间造成了空气灼热而沸腾的错觉。一眨眼的功夫,火球倾泄到正在移动的敌人当中。

    火球击中目标后爆炸了。异常明亮的闪光令远在三百多米之外观看的我军士兵也产生了双眼刺痛的感觉,身处其中的敌人估计会暂时失明。而可怕的轰鸣声,显然会造成爆炸附近的人产生止不住的耳鸣。更重要的是,突出其来的袭击令遭袭的敌人乱了阵脚。

    奇怪的是,小火接下来的魔法攻击同样毫无阻碍地倾泄到敌群之中。敌人的魔法师为什么不建立结界进行抵挡呢?

    施展探察术会消耗我的精神力,不过此时好奇心却占据了绝对的上风。

    感觉掠过遭受袭击的敌人,不禁好笑。人们都说傻人有傻福,果然如此。小火虽然不是人,可是它的确足够傻,所以它的运气好的让人忌妒。

    相信小火未必知道敌方魔法师的准确位置;即使它清楚位置也不可能知道应该首先攻击敌方的魔法师;再退一步,假设小火知道应该首先攻击谁,可是以小火目前的魔控力却绝对无法准确地控制火球击中目标。

    小火的第一波攻击居然误打误撞击中了敌人右侧的魔法师!

    虽然魔法的魔防能力远远超过常人,可是右侧的魔法师们可能站得太近,一名可能是被直接被击中的魔法师现在已经只剩下一口气了,另一名魔法师的生命波动也远逊于常人了。其余的五名见习魔法师,同样没有逃脱受伤的噩运,只是受伤的程度轻重不同罢了。

    毫无疑问,右侧的魔法师们丧失了至少90%的魔法能力。

    攻击一群几乎不受魔法结界保护的敌人,嘿嘿,我有仰天长笑的欲望。

    有一种感觉,叫做畅快淋漓!

    可以射出斗气的武士能够凭借斗气与小火施展的二级魔法相抗衡,那些无法射出斗气但修炼过斗气的武士遭受火球的攻击后也多半不会丧命。可是右路的魔法师基本上已经无法协同战士们作战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受连株火球攻击的敌人死伤越来越多。

    负责右路的敌军指挥官见事不可为,终于下达了撤退的命令。混乱的撤退结束之后,地面上遗留了敌人来不及搬走的三十多具尸体。

    塔堡上的普通士兵眼中射出崇拜的目光。可惜我只是罗德曼家的客卿而并非他们的主公,要不然这些士兵很可能会马上跪在地上对我膜拜。

    吉姆里特等人露出震惊的神情,我很高兴终于看到吉姆里特除了看着蒂丝的溺爱表情之外还有别的表情。吉姆里特虽然年纪很大而且拥有非常丰富的战争经验,可是在这场令人不可置信的完胜之后,他仍旧免不了因激动而显得有些口吃。

    “剑先生……为什么,在你的魔兽……攻击的时候,敌人完全不防御或是反击?”

    待敌人完全撤出了小火的魔法攻击范围后,它只好趴在塔堡的城墙上探头探脑地观察着敌人。小火虽然因为短时间内施展了许多魔法而气喘吁吁,可是它的眼神中居然有意犹未尽的意思。

    想到小火的好运气,真想找个没人的地方畅快地大笑一场,哪怕把肚子笑疼我也不会在乎。可惜在美女面前我必须保持形象。

    我故显高深莫测地轻轻一笑。“没什么,只是小火的运气特别好,第一波攻击就把右侧的魔法师给干掉了。下一回,估计不会再有这种好运了。”

    “我想……”蒂丝挨在我的身旁,期期艾艾地在以细不可闻的声音说:“你现在表现出来的能力已经有布雷西亚公爵的一半了。”

    “噢,不可能。”我摆摆手,以肯定的语气进行否定。“布雷西亚公爵谈笑间就可以令那一千名敌人灰飞烟灭。我可差得远了。”

    蒂丝漂亮的大眼睛里散发着异样的光芒,她露出娇痴不依的表情。“我说你有他一半的能力你就有,不许反驳。”

    正绞尽脑汁地考虑应该怎么打消蒂丝的这种想法,我看到右路的敌军残兵撤到了主力的附近。而敌军的主力部队早已摆出一副进攻的架式。敌军主力部队摆着进攻的架式好一会儿了,却没有实质性的行动,估计是德鲁戈家的家主先要了解右路部队溃败的原因。

    这时,一个传令兵跑上塔堡。

    “报!东面的敌人已经集结完毕,似乎准备发动攻击了。”

    太好了。蒂丝现在对我而言简直就是一个长着两条长腿、自己会走路的大麻烦。我终于找出了一个摆脱蒂丝的好办法。

    “蒂丝,这一面暂时不会有敌人发动攻击了,我去负责东面的敌人。你和吉姆里特他们守好正面。”

    蒂丝赶紧反对我的建议:“我和你一起去抵挡东面的敌人。正面有吉姆里特、盛特拉姆和卡列勃,足够了。”

    “盛特拉姆,你们先下去进行准备吧。”我盯着蒂丝的眼睛,摆出一副公正无私的模样。“蒂丝,你拥有我为你制作的特殊合成弓,而且射术是比兹堡目前最优秀的,你可以在战斗中发挥很大的作用。”

    接着,我冲着蒂丝微微一笑。“如果无法抵挡东面的敌人,我会请你过来帮忙的。”

    趁着蒂丝陷入“跟着剑”还是“在战斗中发挥很大作用”的两难之中,我顾不得小火已经有小牛犊大小,赶紧抱住它,准备带它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是小火不知道为什么一面死死地抱着城墙的箭垛,一面发出不依的叫唤声,死活不肯跟我走。

    顺着小火的目光,我发现它正痴痴地盯着南面的敌人。见鬼,小火肯定是喷连株火球喷得上瘾了。

    无可奈何,只好附在小火的耳边引诱它。“跟我走,我带你去一个有好多敌人的地方,那儿比这儿更好玩,你绝对会喜欢的。”

    小火这才松开死死抱着城墙箭垛的爪子,发出欢快的叫声。

    从塔堡内的楼梯往下走的时候,我回头看了蒂丝一眼,发现她的目光中有一丝难以察觉的幽怨。我的心头一软,轻声对她说:“蒂丝,自己小心一点。别受伤了。”

    蒂丝的眼眶内虽然闪着晶莹的光,可是因为我的这句话,眼睛又眯成弯月的模样了。虽然蒂丝眯着眼睛含泪带笑的表情象雨后梨花般令人赏心悦目,可是我却为自己不坚定的意志而烦恼不已。

    有道是最难消受美人恩,以这种温情的语气与蒂丝交谈,岂不是在自寻烦恼?

    第十七章

    五十枚金币令比兹堡两百多名地位较低的战士和平民痛快了整整一个晚上。

    我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吃的。两头猪、三只羊、十五只鸡、十二只鸭、三十公斤鱼、四大桶麦酒,一个晚上就被那些家伙吃光了。他们的胃口可真叫人咋舌,光两头猪就超过了两百公斤呢。

    第二天,好多人都因为饮酒过度而头痛不止。不过真正乐极生悲的事去并非仅此而已。第三天晚上,蒂丝突然收到附近一些罗德曼家的家臣传来的急报。这样的急报接踵而至,一共有好几份,都是同样一个内容:德鲁戈家大军来袭。

    比兹堡并非罗德曼家最大的城堡,之所以被亚斯伯爵确定为主城,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相对安全。比兹堡基本上位于罗德曼家领地的中部,距离德鲁戈家相对近一些,但是罗德曼家首席家老托尔波的采邑位于比兹堡与德鲁戈家之间。德鲁戈家怎么可能轻易地长驱直入呢?

    在爱克斯大陆有这样一句谚语:风可以进,雨可以进,国王不能进。而塞维尔人则将这样一名谚语发挥到了极致。他们的住所,无论是城堡、庄园甚至是孤零零的野外小屋,都完全不在乎舒适性,而是将防御性能放在第一位考虑。不经同意想要强行进入主人的住所,往往必须付出极为高昂的代价。

    罗德曼家的领地中大大小小的城堡、庄园密布。任意两个堡垒或是庄园之间的距离绝对不会超过十公里(当然,无法住人的沼泽等地不算)。这些防御力相当高的建筑物通常都在道路的附近。一方面,拥有良好的交通能力是贵族们主观上的需要。另一方面,城堡或庄园离道路近一点,客观上能够更好的控制交通要道,这在军事方面是非常重要的。

    率领大军通过堡垒或是庄园的附近或许并不困难,因为堡垒以及庄园里的战士一般不会很多。但是没有强大实力保护的运输部队想要通过那些被堡垒、庄园控制的道路,却必须冒着生命的危险。即使是配备足够的作战人员保护运输部队,这样部队同样可能遭受来自四面八方的敌人象狼群一般围攻。

    收到敌人来袭信息的第二天清晨,比兹堡外出现了敌人的身影。望着城外超过三千人的部队,大多数人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有一种窒息的感觉。虽然残冬的寒风毫无顾忌地肆虐着,我却有一种烦燥愤怒的干渴冲动。

    敌人!

    战斗!

    鲜血!

    奇异的逻辑思维令我产生了极度嗜血的欲望。我甚至可以听到心脏狂跳的砰咚声,可以感觉到血液沸腾的那种灼热。

    对于这种陌生的感觉,我有些吃惊,也有些害怕。虽然年纪并不大,但是我确实可以算是久经沙场了。以前的战斗中,我从来没有这么兴奋过——虽然手握着杀神剑的时候也曾产生过强烈的杀意,可是与现在的情况相比,却又如同小巫见大巫一般。

    内心突然出现一个略带稚气的声音:跳下城墙,将眼前的敌人全部杀光、撕碎!快啊,快冲上去将敌人全部撕碎!

    巨大的冲动令肌肉产生痉挛的快感,理智在狂暴的诱惑之下节节败退。我拼命告诫自己:一无斗气,二无魔法力,冲进三千战意正盛的敌人之中,被撕碎的只会是我自己!

    不!你可以轻轻松松杀掉眼前的敌人,因为他们的战斗力太低了,低得可以忽略不计!

    下意识紧握拳头,指节甚至因为过于用力而发白。

    我反驳内心的声音:不,他们的战斗力并不低!那股直冲云霄的肃杀之气可以证明,他们都是拥有狂热战斗意识和丰富战斗经验的战士。而且,三千人里有一百多人拥有斗气的事实完全可以证明,这支部队中高级战士的比例相当高!

    虽然需要更多的能量才能完成与你的融合,不过现在我愿意暂时释放能量让你进行这场杀戮游戏,你愿意吗?

    极度鄂然!

    ……

    突然间,我意识到,刚在的想法并非是自己在进行思想斗争,更谈不上自言自语……莫非,被安洁儿下蛊弄出了毛病?精神分裂?

    笨蛋主人!我就是杀神剑啊。在融合的期间我在你的精神深处沉睡,可是不寻常的杀气把我吵醒了。你快点把那些讨厌鬼消灭掉嘛。

    半响无语。如果不是有兰仆的各种奇怪的事在前面做铺垫,在这一刻我准会疯掉。杀神剑……在我的体内?

    我觉得口中干涩无比:可是这段特殊时刻,我不能表现得太异常。要不然身份暴露之后,可能会给安丽丝带去危险。

    不知为什么,我感觉杀神剑不大高兴。

    好了好了,行为准则第二条规定: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你既然不愿意消灭那些跳蚤,我也不管了。我回去沉睡了。

    我迟疑地环视四周,终于确定杀神剑又回到了我的精神深处。现在看着城下的敌人,我不再有嗜血的冲动了。真糟糕,原来是杀神剑为了什么乱七八糟的融合控制了我的斗气和魔法力。

    兰仆说得果然没错,杀神剑在情感方面的智能确实只相当于三四岁的孩子。杀神剑刚才喊我“主人”,看来竟然已经认我为主了。可是它居然为了那个什么莫名其妙的“融合”就剥夺了我使用斗气和魔法的能力,到底我是主人还是它是主人?!

    虽然不想暴露身份大开杀戒,可是在三千多敌人面前我毕竟需要自保吧。杀神剑什么都没讲清楚就失踪了,该怎么处理眼前的危机呢?

    城外那支三千余人的部队,在塞维尔来说应该是一支非常庞大的部队了。如此庞大的部队居然突然深入了罗德曼家的腹地,他们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这一次,蒂丝穿上了一件墨绿色的射手装,显得英姿飒爽。此刻,蒂丝正神色严肃地观察着敌人的阵营。卡列勃在盛特拉姆的带领下,去督促士兵们进行守城战的准备。而脸上似乎写着老实忠厚四个字的吉姆里特,仍旧象一只忠诚的老猎犬似的紧紧地跟在蒂丝的身旁。

    就我所经历的战争而言,三千人的部队只算是小儿科。可是城内只有两百多真正的战士。就算是加上那些平民以及十四岁以上、十八岁以下的少年侍从,人数也不到三百。那些残疾的军人现在也站在城墙上准备参加战斗,在我看来,那些残疾军人应该不会有什么战斗力。形势不容乐观。

    我自言自语:“敌人的人数为什么那么多,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吉姆里特全神贯注地盯着城下的敌人,心不在焉地对我说道:“从主旗上看,是德鲁戈家的家主亲自率兵。另外,德鲁戈家的六大骑士这次来了四个……”

    他的脸部抽搐了一下,以细不可闻的声音喃喃自语:“居然连‘穷凶极恶’也来了……”

    与比兹堡内诸人闲聊时我曾听过这个名字。“穷凶极恶”原名凯尔,是德鲁戈家的供奉。与普通的杀手不同,他总是在战场上暗杀敌方的主将。“穷凶极恶”采用这种极为困难的暗杀方式,却屡屡成功,因而被许多人认为是塞维尔第一杀手。由于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所以别人就称之为“穷凶极恶”。“穷凶极恶”本人对这个绰号非常满意,竟然要求别人以这个绰号来称呼他。结果到了后来,“穷凶极恶”的本名反而渐渐被人淡忘。

    吉姆里特深深吸口气之后,定了定神,继续为我解说。

    “敌人的人数其实并不算多,德鲁戈家一共有八千多战士。这次德鲁戈家主亲率部队偷袭我们,只来了不到一半,也不算稀奇。”

    “什么?!”我无法理解吉姆里特的话。在塞维尔这种人口只有一百万的小公国,一个普通的地方土豪居然拥有八千多战士?

    “德鲁戈家有八千多战士?怎么会有那么多?”

    “哦,原先德鲁戈家通常战士只是保持在五千左右。可是领主大人将佣兵召集回国后,敌对的领主也做了同样的事。所以德鲁戈家现在大约有八千多战士了。”

    按军民比例百分之三来计算,塞维尔总兵力应该只有三万才对。可是德鲁戈家就有八千,而罗德曼家又肯定比德鲁戈家的实力更强大,那么其比例肯定远远大于爱克斯大陆常规的百分之三。

    “罗德曼家有多少战士?”

    吉姆里特一脸骄傲。“很简单,按军民比例百分之二十算,主公一共拥有两万战士为之效力。除去那些正在服佣兵役的战士,罗德曼家现在可能有近一万八千战士可以随时参加战斗。”

    我被这个比例惊呆了。这样算起来,如果塞维尔与其它国家进行战争的话,初期就可以投入十几万兵力(减去必要的防守兵力)。这个数量比布雷西亚要厉害多了。在出使玛哈亚之前,虽然人民踊跃参军,但加上郡属、贵族私兵,整个布雷西亚的士兵还是没有超过十二万。想到这里,我不免又有些内疚:因为不少布雷西亚的青壮先后死在兽人和克洛斯的守城部队手中。

    这样看来,和亚斯伯爵搞好关系还是很有必要的!不说二十万,假如与英格兰尼或是法兰西斯打起来,有十万作战经验丰富的塞维尔战士助我,那岂不是爽呆了?

    怪不得比兹堡平民这么少呢,搞了半天塞维尔非战士的平民本来就少。佣兵之国就是好,居然可以保持这么高的军民比例。除了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之外,相信再也找不出别的民族拥有这么高的战士比例了。看来以后我得多花点功夫学习一下塞维尔的经验。不过塞维尔公国的优势与劣势同样明显。塞维尔公国主要依靠的是佣兵经济,如果对其它国家展开战争,那就必须速战速决才行。要不然,塞维尔公国的国家经济会迅速地全面崩溃。

    蒂丝走了过来,轻扯我的衣袖,将正在胡思乱想的我唤醒。她用充满歉意的眼神看着我,轻声呢喃:“对不起,把你卷入了战争。”

    我回过神,正准备回答说不必介意,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

    怎么弄的?蒂丝刚才说的话应该是男士对柔弱的女士表达歉意时说的内容啊!

    我对蒂丝瞪着眼睛。“大场面我见得多了,这种战斗对我来说只是小儿科!”

    蒂丝柔嫩的嘴角勾勒出美丽的弧线,将附近其他人的紧张不安等负面情绪驱散得无影无踪。

    “我知道你很勇敢,可是你没有任何斗气,小心在战斗中被流矢所伤。”

    事实上,蒂丝的话对我而言简直就是一种污辱。但是好久没有享受过被美女关怀的滋味了,这种温馨的感觉,简直令我产生了醺醺的醉意。

    握住蒂丝的小手露出洁白的牙齿一笑。“你放心,我会尽量小心的。”

    我知道,这种灿烂的笑容再加上清朗英俊的形象,对少女有着致命的杀伤力。笑过之后,我特意用自己特殊的感知力感觉蒂丝的反应。她的心跳果然急促起来。嘻嘻,安丽丝不许我冲着无知少女这样笑,以免我做“坏事”。可是,这只不过是一个笑容罢了,又不是什么定情信物,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吧?

    我的联想力无限展开:如果没有旁人,心神激荡蒂丝会不会送给我一个香吻呢?

    可惜结果令我大失所望,蒂丝居然羞红着脸慌慌张张地将手抽出,将视线重新投向城外的敌军。她以微不可闻的声音说道:“如果你能够有兰特公爵的一半好,我会给你追求我的机会。”

    狂晕。

    突然之间有点儿把持不住,有那么点心动,竟然想要制造一段小小的婚外情。可是没想到最大的妨碍者却是我自己。我怎么可能达到自己的一半好呢?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啊!

    算了,我还是老老实实捱完剩下的十个月,再和世界上最美丽、最体贴、最可爱的老婆大人玩爱情游戏吧。虽说东方有这样一句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着的不如偷不着的。可是问题在于安丽丝已经俘虏了我的心,而且还有卡特琳娜那个没偷到手,但是似乎马上可以偷到手的小美人要操心呢。况且,与伊莉之间的纠缠早已弄得我头大如斗,干嘛还动那么多心思自找麻烦?

    还是一门心思考虑即将到来的战斗吧。

    虽然有着绝对的地利,但敌我兵力对比超过十比一,这样的比例实在太吓人。

    另外,我虽然不至于被流矢所伤,但是如果敌军中射手的等级特别高,我的生命同样有受到威胁的可能性。弓箭手的等级越高,他们射出的箭支不仅仅是更准,更远,其速度也会更快。想到这样的问题时,我的脑海里自动出现了一个答案:两百米内的高级狙击手、两百五十米内的神射手会对我造成威胁。

    自从昏迷之后我有许多奇怪的变化。失去施展斗气、魔法力就不说了。好的方面是我可以感觉两公里以内的事物。在昏迷之前,我的感知能力还不超过五百米呢。另外,我的脑海里总会出现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更奇怪的,这些想法总是和战斗有关。反正那些感觉或是知识从来都没骗过我,所以我也就懒得费神理会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奇怪的现象。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醒来后的那些奇怪变化是因为杀神剑的缘故。

    拥有斗气或魔法力的人其生命波动与众不同,他们拥有比常人强大几倍甚至几十倍、几百倍的生命磁场。那种东西虽然是看不见的,却像是风儿一样客观地存在着。只要掌握了正确的技巧,并且拥有足够的能力,就可以探知他人的斗气和魔法力。

    我觉得应该侦察一下敌军中是否有高级狙击手。念由心生,感应力向外蔓延,瞬间就覆盖了四周十多平方公里的面积。

    我感觉自己好象在夜间抬头观看璀璨星空,去数那无数的星星一样,大脑里顿时感到一阵眩晕。于是我放弃对生命波动较弱的生命体进行分析,只是专注于生命波动最为明显的几个敌人。

    根据敌人体内流动的斗气种类,我察觉出敌军并没有高级狙击手,只有两名狙击手。另外,白银骑士一名,青铜骑士八名,幻剑士一名,迅剑士七名,魔法师六名。

    又是一阵眩晕。老天,敌人也强大得太离谱了吧?

    目前盛特拉姆是比兹堡内战斗力最强的人,可他只不过是高阶迅剑士罢了。对付没有坐骑的白银骑士或许勉强可以多支撑几个回合,可是幻剑士比迅剑士高出了整整两个等级啊!那根本就没得比!

    考虑蒂丝拥有特制的合成弓,比兹堡内在射术方面蒂丝傲居首位,然而她目前只不过达到了高阶高级弓箭手的水准。如果敌人的狙击手使用的弓并不是特别好,蒂丝大约勉强可以与敌人的狙击手相抗衡的!可是问题在于,我并不知道敌方狙击手使用的弓有多好。

    第十六章

    “五百枚金币!”卡列勃从牙缝里挤出这个数额,不知是否因为体力实在不支的缘故,他的身体竟然有一丝微微的颤抖。

    家庭条件并不宽裕的低级贵族有这样一种共识:国王和大贵族拥有大量的土地、庄园和城堡。而身为低级贵族,却只有自己的荣誉,因而低级贵族对待荣誉必须更为注重。

    不知道卡列勃和他叔叔的庄园经营情况如何,看卡列勃的表情,五百枚金币对于卡列勃而言应该是一笔非常沉重的负担了。

    何必呢?

    看着卡列勃苍白的脸色,我生出一丝怜悯。想当初我第一次战斗抓获的那个贵族,就没有拒绝我的好意。身为低级贵族,正直也就罢了,还讲究什么荣誉。我一直弄不清这种注重荣誉的作法与无聊的虚荣心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在我看来,这类行为纯粹就是自讨苦吃。

    由卡列勃,我想到了刚直无双的马迪尔。如果马迪尔在决斗中战败或是在战争中被俘,以他身为布雷西亚公爵首席家臣以及子爵的身份,再凭他的财力,肯定也会象卡列勃这般艰难。

    唉。可怜的骑士。

    不过卡列勃却与马迪尔却又有些不同。马迪尔的行事总是遵从骑士的行为准则,他不会为了虚荣而提高自己的身价。而卡列勃为自己定下的五百枚金币的赎金价格,却明显超过了一名普通贵族的身价。为了虚荣是吧?那么我便满足他的虚荣心好了。卡列勃一直莫名其妙地敌视我,不知道满足他的虚荣心之后,是否会不再无缘无故地对我充满敌意。

    “不,我认为五百枚金币并不符合你的身价。这样吧,我就象征性地收取三千枚金币作为你身价的赎金好了。”

    卡列勃的脸上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四周响起嘘声一片,公证人吉姆里特谨慎地向我劝说:“剑先生,五百枚金币的赎金即使对于一名男爵来说也是很体面的了。卡列勃只是一名没有爵位的贵族,请您再考虑一下。”

    我不理会吉姆里特。“虽然贵宾与家臣是两个体系,但是我的薪金待遇与亚斯伯爵家的一名中老差不多,而卡列勃只是一名头目。所以我认为自己应该有权力对卡列勃在决斗中的顽强表现进行嘉奖。”

    “我决定,对卡列勃刚才顽强的表现奖赏三千枚金币!”

    “在决斗中,我取得了胜利,还发现了一名非常勇敢正直的骑士,所以很高兴。为此,我将拿出五十枚金币为比兹堡的战士举行一次加餐,让大家和我一起分享快乐。”

    有身份而又矜持的人微笑着接受这种结果。而那些地位较低的普通战士则兴奋地大嚷大叫起来。

    假如购买奢侈品,五十枚金币简直不值一提。可是按亚斯伯爵领地中的物价,五枚金币可以购买一只肥壮的猪。这样的物价好象比鸠格市还要稍稍高一些,不过五十枚金币已经足够比兹堡内的两百名普通战士和那些残疾军人胡吃海喝一顿了。

    我微微一笑,走向脸色逐渐恢复红润的卡列勃,压低声音对他说:“我知道你很感激,等你伤好了想报答我,陪小火练习几次格斗吧。”

    卡列勃的脸色重新变得苍白,我不再理会卡列勃,他已经够可怜了。但愿卡列勃以后不会被敌人俘虏,因为现在他的身价已经高达三千枚金币了。

    将站在训练场边的仆人招过来,我将装着五十枚金币的钱袋抛过去,吩咐他处理晚上加餐的事宜。然后,我孤独地向湖边走去,身后跟着傻兮兮的小火。

    一个月前小火的实力并不比盛特拉姆强,可是现在它的实力已经超过了盛特拉姆。假如是纯粹的物理格斗,盛特拉姆与小火比起来可以略占上风。不过小火能够在战斗中施展出魔法,这种战斗方式是盛特拉姆无法抵挡的。到底是强横的魔界生物啊,才三个月大就这么厉害了。小火现在欠缺的只是战斗经验,只要小火不被敌人出其不意一击毙命,凭着高等魔兽的战斗本能,小火的战斗技巧将会在战斗中逐渐完善。

    真期待小火进阶后将火焰狮子最强大的实力表现出来。猞猁拥有与龙一战的能力,而兰仆说火焰狮进阶后真正的战斗力比猞猁还强,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强横实力呢?

    身后又一次传来蒂斯的脚步声,只是听起来似乎与以前略有不同。是因为蒂斯心情紧张的缘故吗?

    我闭上眼睛,仔细聆听。

    分析的结果令我大惊失色。蒂斯似乎不是穿着裤子,而是穿着裙子。这一刹那,我突然产生了跳入湖中水遁逃走的荒谬念头。

    是因为我的缘故……导致蒂斯变得更加不正常了吗?……

    继遇见日尊者之后,短短的两个月内,我罕见地再次产生了紧张的情绪。

    说话之前,蒂斯先生气地跺脚。“剑!你认不出我了吗?”

    我转过头,顿时一阵恍惚。这女人眼中似笑非笑、含怒带嗔的神情,自己好像很熟悉。她眼中的慧黠,与蒂斯很相似。不过,她不是蒂斯的双胞胎姐妹吗?可是她的语气、神态和脚步怎么都和蒂斯一模一样呢?

    我越看越迷惑。

    难道说,蒂斯所患的精神病是所谓的精神分裂?

    我的目光不由地移到蒂斯的胸口。顺着洁净如雪的修长玉颈往下看,胸口处温润如玉的隆丘引人入胜。我敢拿国师兰丝的生命打赌,坦露在外的美丽肌肤绝对是充满少女青春气息的乳房而并非男人的胸肌。

    当然,也许我太武断了。应该再多看看,多研究一下。我凑近对男人而言有着极大吸引力的风景处,打算更加仔细地观察。

    流连不舍的目光被小巧的纤纤玉手阻挡了。我失望地抬起头,发现蒂斯正羞涩地捂着胸口,娇羞地轻骂道:“色狼!”

    作为小男生来说,蒂斯的五官过于秀气,性格也有失阴柔。可是作为女孩来说,她却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可人儿。

    “你原来是个女孩子?可是你为什么总是打扮成男生的模样呢?”

    蒂斯没有回答我,而是给了我一个白眼。“瞎子!”

    蒂斯垂下头不知道想些什么,脸上飞起一片红云,她小声地对我说:“我的名字其实叫蒂丝.罗德曼。”

    “蒂丝这个名字很好听。”我心不在焉地恭维着,心里却想着另一个念头。弄了半天蒂丝是女孩子,那么作为最受她崇拜的布雷西亚公爵或者目前比较受她青睐的剑,是否应该展开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呢?

    安丽丝现在正挺着大肚子在布雷西亚苦苦地支撑着。既然我并没有爱上蒂斯那个小男孩,总不能因为蒂丝以女装的模样出现就爱上她吧?尽管男人本质上都是好色的,但是我内心中并不多的良心却在此时投了反对票。在目前这种特殊的状况下,为了亲爱的安丽丝,我觉得自己还是应该收敛一点为好。

    即便安丽丝原谅我的风流行为,可是还有卡特琳娜那个很难搞定的小妮子呢。她已经十六岁了,可是上次慌慌张张地跑不见了,因此并没有和我结婚。如果被卡特琳娜那个小妮知道我没和她结婚,却离开布雷西亚进行一段新的浪漫爱情之旅(当然,也许按卡特琳娜的想法是:我故意与日尊者秘密达成协议,以便在外面勾三搭四),她搞不好会发飚的。影剑士发飚可是不闹着玩的!

    “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你真的很漂亮,打扮成男孩子的模样太浪费了。”

    我不动声色地敷衍着,暗自做了决定。蒂丝是一道美丽的风景,欣赏一下算了。在没有想好应付卡特琳娜的方法之前,蒂丝于我而言仅仅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别的什么都不是!

    蒂丝的声音更小的。“是吗。那以后我就不再穿男装了。”

    我沉默不语。

    “你将决斗胜利的荣誉献给我,我很高兴。可是……”蒂丝没有继续说下去,垂着头露出羞涩的表情。那种有若黄昏晚霞般的美丽,令我有刹那间的失神。

    我终于明白蒂丝当时为什么会有那种表情,也想明白围观者哄笑的原因了。哪有击败少女的骑士然后将胜利的荣誉献给她的?!白痴!

    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我继续沉默着。

    纤纤玉指突然袭来,蒂丝在我的胸口乱戳一气。“你为什么不说话?”

    我突然觉得口中有些干涩。

    我能有什么话好说?告诉蒂丝我便是她的梦中情人?或者直接了当告诉一个心怀憧憬的少女:她的梦中情人并不打算接受她?

    不过不说话似乎也并不合适。也许应该一步一步来,先诋毁我在蒂丝心目中的光辉形象好了。

    自己说自己坏话到底有些古怪,我讷讷地说道:“听说那个布雷西亚公爵不是什么好人。”

    蒂丝美目圆睁,显然我贬低自己的言语伤害了她的感情。“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就是率领兽人对人类作战吗?”

    “兰特公爵率领兽人为家臣遗孤复仇,那种行为所表现出来的男人气魄根本就不是你这种没血性的人所能够理解的!”

    蒂丝似乎还觉得骂得不解气,又补充着骂了一句:“胆小鬼!”

    我无辜地摸摸鼻子。胆小鬼?大概少女的偶像是不能贬低的,要不然蒂丝反应不会这么激烈。我什么时候有过胆小的表现?

    蒂丝又一次狠狠地戳着我的胸口,悻悻然地说道:“你说,你说!你凭什么说我的兰特不是好人!”

    她的兰特?!老天,蒂丝也太霸道了!

    虽然明知道在蒂丝面前贬低自己会激怒她,但我还是想努力尝试一下。要说呢,我确实不觉得自己很坏,该怎么说呢?对了,马迪尔曾对我有过三谏:亲塞斯,远女色,疏兽人。疏兽人的理由不必再提了,再试试其它两个吧。

    “布雷西亚公爵原先身为塞斯贵族,在塞斯复国战争期间,曾长时间离开塞斯,逃避了他应该履行的义务。”

    蒂丝似乎不能接受心中完美的白马王子形象遭受破坏,她的表情变得有些危险。“你是说兰特公爵在双头河战役之后失踪的那段时间吗?”

    蒂丝这么维护我令我多少产生了一些虚荣心。研究着蒂丝的表情,我不敢多说什么,只是点点头。可是即便表现得如此温驯,我的脑袋仍旧没有逃脱被怒火中烧的蒂丝荼毒的下场。

    蒂丝用力地敲我的脑袋,我都几乎能够听到自己脑袋上发出的梆梆响声了。她大声大叫:“笨蛋!受重伤不用休养吗?”

    以蒂丝的身高想要敲我的脑袋,自然几乎要挤进我的怀中才可以办得到。一股处子幽香冲进我的鼻腔,令我差点放弃了诋毁自己的打算。

    我嘀咕着:“哪需要休养那么长的时间啊?”

    也许蒂丝曾与别的人就此问题进行过多次辩驳吧,她毫不犹豫露出不屑的神情。蒂丝昂着头直视着我的眼眼,在这种角度下,我可以清晰地看见美女胸前白皙的隆丘和诱人的乳沟。

    道德底线差点因此而崩溃,我暗自呐喊:不要诱惑我!不要诱惑我!……

    “那个塞斯公爵倒是在双头河战役中没有受伤,因此也没有花时间休养。可是她那么长的时间又干了些什么?她以背叛青梅竹马的兰特为代价,求助法兰西斯的阿朗佐亲王帮忙,可是取得了什么成果呢?”

    奇怪了,我怎么会与伊莉是青梅竹马的关系呢?虽然作为塞斯公爵第一重臣的唯一继承人,我确实在很多场合见过伊莉,可是在离开塞斯之前我们说过的话加起来也不会超过十句,哪能算得上青梅竹马?

    蒂丝吸了一口气,继续说道:“兰特公爵率领兽人打残了英格兰尼第九兵团,重创了第三兵团和当时属于英格兰尼的附庸公国布雷西亚的两个兵团,对英格兰尼西征塞斯的计划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其后,兰特公爵又率领草原边缘族人从天而降,取得了卡敖奇战役的胜利。正是卡敖奇战役的胜利,才导致英格兰尼不得不从塞斯撤离。”

    “整个塞斯公国,哪怕包括那个不知所谓的伊莉公爵,又有谁对塞斯做出的功绩能够比得上兰特公爵?!”

    蒂丝的感性已经完全战胜了理性。我说的是自己当时逃避的行为,可是蒂丝却将最后的结果拿出来反驳。难道说某人杀过一个人后又救了一百个人,那就证明他并没有杀过原先的那个人?可是蒂丝眼中冒出的危险火花打消了我反驳的念头。甚至,我不敢将马迪尔三谏中剩下的远女色用来与蒂丝进行辩驳了。蒂丝已经固执地认为我是个完美的白马王子,怎么说都没有用了。

    换个角度想,居然可以得到素未谋面的美女青睐,我不禁有些沾沾自喜。毕竟象蒂丝这么漂亮的少女所崇拜的,自然是一个大英雄。

    蒂丝的眼中露出狐疑的神色。“你高兴什么?”

    糟糕,我高兴个什么劲?蒂丝青睐的是已经失踪的兰特,关我这个落魄的特姆比斯特人什么事?我现在是剑,又不是兰特!

    “这个……”我尴尬地挠挠头。“你的味道好香……”

    蒂丝这才发现自己几乎正在我的怀中,她又一次羞红了脸。蒂丝突然用力地对准我的胸口一推,飞快地逃开了。

    我不敢肯定蒂丝逃走之前娇羞地骂我什么,应该是“大色狼”之类的话吧。没有听清蒂丝的话,并不是因为她的声音太小或是我的听力出了什么问题。真正的原因在于:在措不及防之下,我又一次非自愿地落入了冰冷的湖水之中……

    第十五章

    蛊术属于黑巫术的一支,种类极多。不过,蛊术受到的限制同样非常多。

    高级的蛊必须以施术人以自身的精血饲养。所以,养蛊人饲养的高级蛊数目通常不会太多。

    高级的蛊术,通常都必须在近距离内施展。而且,在施展之前往往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准备。除此之外,用掉一个成熟的蛊之后,想要培养一个新的蛊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

    这些限制,导致蛊术与元素魔法正面较量时往往落于下风。

    ——摘自禁书《蛊》

    蛊术,实质上是依靠特殊的微生物发挥病毒作用来制服或杀伤对手的一种技巧。

    古代的黑巫师通常以动物的心脏、内脏来培养母蛊,也有少数蛊需要由黑巫师以自身精血来喂养。

    黑巫师施展蛊术的过程是这样的:黑巫师释放细小的微生物进入对象的体内,通过与蛊虫建立的心灵联系,催动蛊虫释放毒素。

    蛊术所能达到的效果不同。

    分析不同的案例可以得知:某些蛊释放的毒素可以令受害者心脏附近的血管完全被堵塞,其效果与心肌梗塞类似;某些蛊释放的毒素可以令受害者头部血管破裂,其效果与脑溢血类似;某些蛊释放出的毒素可以刺激对象的神经或肌肉,令目标产生极度的疼痛感;不过,也有某些类型的蛊也可以刺激目标自身分泌出大量的肾上腺激素,令肌肉可以发挥出80%-90%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蛊术很好地应用了心理学。黑巫师除了能够以自身精神力催发蛊术外,还可以预先设定某种心理暗示,在特定的时刻催发蛊术。

    ——摘自《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古代的蛊术》

    这半个月蒂斯不来找我,因此也就没有陪着小火玩。我郁闷得不行不行的,可是小火却全然不能理解我的心情。它总是天没亮就衔着我的衣袖,把我从床上拉起来。我陪着它到野外去,然后它就自顾自地没心没肺的玩耍。它肋下的疱好象越来越大了,我对此有些好奇,不知道什么时候小火才会进阶生出翅膀来。

    时间过得更快了,三天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不得不面对即将到来的决斗。

    快到中午十二点的时候,我无精打彩地走进训练场,结果发现除了必要的值勤人员外,城堡里其余所有的人都涌到了城外的训练场。

    在训练场边上,搭起一个临时建筑物。它的底层有一层木架,底板离地面大约一米左右,是为了使上面的观众能够拥有良好的视线。这个临时看台的上部很象一个敞口的帐篷,除了面向训练场的一面,其余三面以及顶部都用牛皮围着,用来遮风挡雨。

    蒂斯的小姨和几名地位较高的侍女都坐在里面。令我奇怪的是,帐篷里还有一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美女。

    她那金黄亮丽的秀发梳理成最流行的款式,上面插上金制的发饰。发饰上嵌有名贵的珠宝,珠宝散发的光辉点缀着金黄色的秀发。美女的脸上,以捣碎的梅子作为染料染红了她的双颊,使略显幼稚的她增添了几分艳丽。美女穿着华丽的粉红色礼服,开得很大的v字领口处露出纯白色的丝绸内衣。她那极其闪耀的美貌,与伊莉比起来也不逞多让。

    从衣着打扮判断,她应该是高级贵族的女儿。真是奇怪,我来比兹堡一个多月了,为什么从来没见过这个美女?

    不可思议的是,美女怒气冲冲地瞪着我。

    盯着不认识的女性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可是美女既然盯着我,我干嘛不能反过来看着她呢?更令我奇怪的是,虽然我并不认识这名美女,却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

    明亮的大眼睛……

    长长的,略显弯曲的眼睫毛……

    樱桃小嘴……

    秀气的鼻子……

    我知道她是谁了!她肯定是蒂斯的双胞胎姐妹!我对自己的猜测充满信心,因为她和蒂斯简直长得几乎一模一样。怪不得美女为什么似乎对我怒气冲冲呢,原来是成见。蒂斯肯定对她谈及过我,所以美女对我没什么好感。

    我抬头四顾,可是并没有找到蒂斯那小子。看来他对我的气仍然没有消,所以没有来这儿看我与卡列勃的决斗。

    我瞧了瞧别人,几乎所有的人看着那名美女时都露出惊奇的神色。这种情况令我颇为困惑:难道他们都不认识蒂斯的双胞胎姐妹?应该不可能啊。

    一通鼓声之后,吉姆里特站了起来。

    “作为此次决斗双方共同接受的公证人,我想在决斗开始之前说几句话。”

    “卡列勃,此次决斗,其实是由于误会而产生的。剑先生并非故意污辱你,而且别人也不会因为剑先生的误解而对你的评价有所改变。你再考虑一下,是否愿意收回决斗的请求?”

    卡列勃梗着脖子生硬地拒绝。“骑士的名誉遭受了损害,必须以决斗的方式来恢复。”

    吉姆里特叹口气。“剑先生,你有什么话要说吗?”

    我非常郁闷地盯着卡列勃,粗声粗气地说道:“卡列勃骑士,我建议你再考虑一下是否一定要和魔兽战斗。”

    “要知道,一个人在神志清醒的时候被魔兽一口一口地吃掉,那是非常悲惨的。”

    “魔兽在战斗的时候很难控制。作为贵族,战胜对方之后只要对方投降就会结束战斗。可是魔兽却不同,它很有可能在对方倒地之后仍然扑上去咬一口。”

    卡列勃的脸色发白,想必他已经被我的描述削减了不少斗志。他向我鞠了个躬,缓缓举起链枷,竖起盾牌。

    “为了名誉!”

    我沮丧极了,拔出阳狂,咕哝了一声。“为了名誉!”

    卡列勃不算傻,他并没有选择自己最擅长的骑马冲刺与我格斗。虽然经过训练的马匹不至于被魔兽吓得乱跳,可是如果小火施展出魔法,卡列勃绝对无法保护他的马。骑士对自己的马匹都是爱逾性命的,所以卡列勃不肯让自己的坐骑白白受到伤害。况且如果身着重甲而又失去马匹,那种负重也不是身为初阶骑士的卡列勃所能够承受的。

    卡列勃对武器的选选并不明智。如果链枷的使用者技术高超,前面的两个铁球可以分别从两个方向袭击敌人,那种情况下如果防守方的格斗实力不是明显高于对方,即便使用盾牌也会觉得防守非常困难。可是使用链枷发动攻击的前兆是非常明显的,以卡列勃的实力使用链枷与小火这种高等级的魔兽搏斗,会有击中的可能吗?

    以卵击石!

    吉姆里特举起一块红布。“我重申一下规则。当红布落地之时,你们的决斗正式开始。明白了吗?”

    卡列勃心无旁骛地盯着我和小火,点点头。而我也点点头,不过有些有气无力。

    完完全全是一场闹剧,可是我却不得不参加。更倒霉的是,我还是这场闹剧的主角。

    吉姆里特手中的红布终于落地了。

    卡列勃紧张地盯着小火,没有主动进攻。小火兴高采烈地看着卡列勃,同样没有任何表示。

    我突然想到自己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我并没有告诉小火应该怎么做。

    小火认识卡列勃;见过人类之间相互比试的情况(而且它还很喜欢看人类之间比武);更重要的是,卡列勃此时居然没有散发应有的杀气。魔兽的可怕或许会令卡列勃心生怯意,因而毫无杀掉我的信心。也有可能是卡列勃非常遵从骑士守则,因而对决斗中的对手并无杀意。总而言之,大约在小火看来,我将要与卡列勃将要进行一场普通的比试吧。

    小火是个小傻瓜,它根本没有产生自己才是这场决斗的主角的觉悟。搞不好卡列勃向我发起进攻之后,小火仍然会兴致勃勃地在一旁观看。虽然以我自身的实力同样可以打败卡列勃,可是身为“特姆比斯特”人,自己与对手打得惊天动地,魔兽却在一旁看热闹,那样笑话可就闹大了。

    惊出一身冷汗。幸亏卡列勃心怀顾忌,要不然我可糗大了。谨慎虽然是一种美德,可是卡列勃这次确实放弃了一个大好的机会。

    摸摸小火的头。“打败他。别把自己弄伤了,不过最好也不要把他弄伤了。”

    小火兴奋地狂啸,它的全身肌肉一下子紧缩起来,死死盯着卡列勃的一举一动。不过,小火并没有马上扑过去。我微微一笑,看来小火的格斗本能真的非常优秀。

    卡列勃虽然不曾见过小火的实力,但是他至少曾经听说过高级魔兽的实力。所以他多多少少产生了一些怯意。此时,卡列勃似乎想要选择以静制动的战术。

    小火并不直接攻击一心想要防守的卡列勃,而是等待最佳的战机。保持精神的紧张和肌肉的缩紧状态,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待到卡列勃保持这样的状态超过了他的负荷,就必须发动攻击。那是一种全身肌肉紧缩之后一下子张开的瞬间,而小火就是要捕捉那样的时机。

    我感觉卡列勃持着链枷的右臂肌肉突然微微一缩,小火果然抓住了这个时机。它狂啸着以闪电般的速度向卡列勃扑了过去。

    魔兽之所以称之为魔兽,是因为它们都会施展魔法的缘故。可是魔兽施展出来的魔法,对同等级的魔兽伤害值并不大。所以大多数强横的魔兽都喜欢用自身强横的力量来打败敌人。当然,象猞猁那种智商不逊于人类的魔兽例外。当阿呆发现对人类施展魔法非常方便而且实用之后,那个好吃懒做的家伙就懒得再用尖牙利爪来取胜了。

    相对来说,小火的确可以用傻兮兮来形容。如果它施展出连株火球,卡列勃绝对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可是小火却以纯粹的物理力量与卡列勃进行格斗。

    生活在魔界那种可怕环境下的火焰狮子,拥有可怕的物理和魔法防御力。如果是普通人,既使用利器不停地刺小火也只不过相当于给它挠痒痒。卡列勃只不过拥有初阶的骑士实力,还无法将斗气以实质的形式射出。以卡列勃的水平想要伤害小火,实在是太困难了。小火的速度只略逊白雪,除非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要不然卡列勃使用链枷那种粗重而且运用并不灵活的武器想要击中小火简直没可能。

    卡列勃越打越惊,他的怒吼声也越来越大,与小火的叫声相映成趣。使用链枷这种武器需要高明的技巧和足够的小心谨慎,要不然前端的刺猥球有可能伤害使用者本人。要知道,如果被链枷击中,即使是身穿铠甲也会遭受严重的伤害,因为链枷来本就是专门针对铠甲而产生的武器。

    小火似乎是在锻炼自己的格斗技能,总是在千钧一发的最后关头才躲开铁球的袭击。它并非以卡列勃本人,而是以他手持的盾牌为目标。小火凶猛地攻击着那张盾牌,造成的巨大冲击力令卡列勃越来越吃不消。小火不知疲惫的一次又一次地扑击,累得卡列勃满头大汗。

    小火兴奋地围着卡列勃上纵下跳,明显地占了上风。不仅如此,小火的攻击技巧由最初的生涩逐渐变得熟练,卡列勃的处境越来越糟糕了。看小火的模样,它显然玩耍得非常开心。

    小火和娜弗丽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蔫头蔫脑的,不过小火与卡列勃搏斗时表现出来的兴奋模样可以表明,它的暴力倾向显然并不比娜弗丽逊色多少。是不是生物小的时候都很喜欢调皮打架呢?或许,强横的生物在小时候需要通过打斗来提高攻击技巧?

    看起来小火并不愿意很快结束这种快乐的游戏,我只好百无聊赖地站在场上安慰自己:公道自在人心。以后大家会知道事实的真相。这场决斗其实与我无关,只是卡列勃与小火的决斗罢了。

    我的视线慢慢地移向看台上的那名美女。让我不好意思的是:当我欣赏那名美女的容貌时,她冷不防突然将视线投向我。

    我送给她一个善意的、充满魅力的微笑。

    她对我的态度终于终于好了一些,没有再给我白眼。不过美女仍旧吝啬着她的笑容,作出冷冰冰的模样。我毫不顾忌用目光表示对美女的欣赏,她掩饰不住嘴角的轻笑,可是转眼又收敛笑容,重新作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

    虽然已经拥有世上最好的妻子,但是我并不拒绝被别的美女喜欢。无奈地叹口气。因为蒂斯那小子的缘故,看来得不到他姐妹的青睐了。唉,她的容貌并不比伊莉逊色呢。

    既然无法眉目传情,我的心神只好回到训练场上。

    小火现在正象猫戏老鼠那样戏弄着可怜的卡列勃。卡列勃的链枷被打飞了,他右手的手套也已经被小火撕裂开了,手上鲜血淋漓。卡列勃摇摇欲坠,只是凭借着盾牌和不愿认输的意志苦苦地抵挡着小火的攻击。可惜卡列勃的力气早已被顽皮的小火消耗殆尽,小火轻轻用爪子一拔,他就会一个踉跄。当卡列勃体力不支摔倒在地的时候,小火就会蹲在一旁等他慢慢地爬起来。可是当卡列勃爬起来之后,小火又会三下两下将他扑倒在地。

    正在这时,作为公证人的吉姆里特突然紧张地对我说道:“剑先生,你可以命令你的魔兽停止攻击卡列勃了。卡列勃的证人已经抛出白布宣布认输了。”

    “小火,玩够了吧?”

    小火停止攻击,对我不依地摇摇头。三个月大的小火已经完全能够听懂人言了,可惜不会说话。

    “今天卡列勃骑士已经陪你玩了好半天了,他已经玩累了。下回再找他玩吧。”

    小火看了一眼脸色愈加苍白的卡列勃,然后踏着轻快的步子朝着我跑过来。高级魔兽或是神兽有着与智慧生物相类似的喜怒哀乐等情感。此时的小火看起来高兴极了,它呲牙咧嘴地笑着,灿烂得象个白痴一样。

    我的脑中突然灵光一现,笑意忍不住在嘴角蔓延。我的第一次决斗,似乎还是可以与美女攀上关系的。转身盯着台上的美女,我以最为诚恳的语调缓缓地宣布:“我将此次决斗胜利的荣誉,献给台上最美丽的小姐。能知道小姐的芳名吗?”

    美女的表情很古怪,高兴、羞涩之余,似乎还有些生气。

    训练场四周的旁观者乱了套,有的人哈哈大笑,有的人窃窃私语。连负责教育侍童贵族礼仪和风度的戴娜女士也忍不住以折扇掩住了嘴。

    我有些莫名其妙。难道塞维尔的风俗与众不同,骑士在决斗中取得胜利的荣誉是不能献给美女的吗?

    吉姆里特一本正经地将我的思路转移:“剑先生,您拥有对决斗中战败者的一切权力。请问您希望得到多少赎金?”

    对于低级贵族的赎金我并不感兴趣(主要是太少了,对我来说根本就没有吸引力)。再说卡列勃是蒂斯的骑士,不看僧面看佛面,我可不愿意再惹蒂斯生气。蒂斯虽然给我造成了一些困惑,但他并非是恶意的。

    我摆摆手。“我无条件放弃对卡列勃骑士的一切权力。”

    卡列勃精疲力尽,而且受了一点伤。此时他竭力站直身子,义正言辞的反驳:“我是受到伯爵大人亲自册封的束腰骑士,凭束腰骑士的荣誉和尊严起誓:我拒绝接受你的任何怜悯,请给出符合我身价的赎金数额!”

    我斜着眼看着这个不知好歹的家伙。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如果他不是蒂斯的骑士,我会定下一个对他而言无法承受的数额,迫使他成为我的奴隶近侍!

    我做出大方的样子。“我对塞维尔仍旧不够了解,所以不知道你这样的骑士身价到底是多少。你就凭着骑士的良心支付赎金好了。”

    卡列勃的脸上现出一丝犹豫。我饶有兴趣地盯着他。听蒂斯说过卡列勃的父亲早逝,只有一个叔叔。卡列勃的家庭条件并不富裕,他准备为自己不必要的自尊付出多少代价呢?

    第十三章

    兰仆以前说过,那个劳什子手术会给我带来生命危险。

    难道说他嫌我的实力过于差劲,老是为我这个实力不济的主人收拾残局太麻烦,所以索性把我变为最强?可是如果确实是他为我做了手术,那么他干嘛不帮我解除禁锢呢?

    感觉自己很强确实有那么一种……怎么说呢?应该说是一种飘飘然的感觉吧。

    蒂斯已经来到我的附近十米处。他在离我五十米的地方就开始蹩来蹩去,扭扭捏捏地弄了至少两分钟才走到离我十米远的地方。我知道他可以看得见我,因为我教过蒂斯练习射箭的特殊心法。这种特殊心法除了可以在专注的时候让特定的目标放大外,还有提高夜视能力的作用。以蒂斯目前的水平,在五十米的地方虽然只能朦朦胧胧看得见我的身影,但是离我十米远的时候,看东西肯定看得一清二楚。

    我的耐心被蒂斯的蜗牛速度打败了。

    “蒂斯,过来。”

    蒂斯慌慌张张地后退几步。如果我的听力不是很特殊的话,根本就听不清蒂斯蚊子似的声音。

    “我不过来……”

    我转过身,奇怪地看着蒂斯。

    夜视能力真是很管用,它使我可以清楚地看到蒂斯脸上两块诱人的红晕。我早就说过,男孩子太喜欢害羞不是什么好事。奇怪的是,我居然会觉得蒂斯害羞的神情很诱人。

    我又好气又好笑。“那你为什么来?”

    仍旧是蚊子大小的声音。“我……我不知道……”

    彻底被蒂斯打败了。我不得不怀疑相貌清秀的蒂斯在神智方面是否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我叹口气,再次转身背对着蒂斯坐下。许多动物表示友好和臣服的动作是露出自己的肚皮,而人类则不同。人类在相同情况下是将后背示给对方:例如匍匐在地、用头磕地。也许对人类而言,躺在地上露出肚皮这种动作与露出后背比较,实在是太过麻烦吧。

    我觉得蒂斯今天似乎有点怕我。不过无论是什么人,哪怕他是穷凶极恶之人,将后背对着别人的时候,威胁性就会大大地减低。

    蒂斯终于慢慢地踱了过来。他吞吞吐吐地说:“你……你这么晚了叫我来这儿……到底……到底想干什么?”

    到底想干什么?!找他来当然是想问他问题了,不然还会干什么?好象我想图谋不轨似的。

    我回过头,蒂斯象一只受惊的小白兔往后大跳了一步。

    失笑。

    “蒂斯,给我介绍一下你们罗德曼家的山头派系吧。今天你父亲开年度会议时给首席家老下达了一个非常困难的任务。我想不出你父亲为什么会这么做,除非是那个首席家臣在派系斗争中失利,你父亲准备借刀杀人。”

    “不许你这么说我父亲!”蒂斯似乎对我的话题有些失望,又似乎对“借刀杀人”这个词非常不满,嘟起嘴气鼓鼓地反驳。“我父亲不会对托尔波伯伯不利的,绝对不会!托尔波伯伯是我们家的重臣,在父亲小的时候就开始辅佐他。”

    “可是亚斯伯爵命令托尔波率领本部人马对付德鲁戈家,还要在一个月内攻克德鲁戈家两座庄园。要不然,亚斯伯爵会没收托尔波的约克内斯城。”

    “不会的。”蒂斯迷惑的摇摇头。“虽然我们家也象其他家族一样也存在派系斗争,而托尔波伯伯的确是他那个派系的头,可是父亲没理由那么做。父亲对我说过,在他还是继承人的时候曾打过一场败仗。那一仗败得非常惨,是托尔波伯伯将父亲推上他的坐骑让父亲及时退出战场的。要不然,父亲在那一仗就会成为拉伊家的人质,我们家就会遭受更大的损失。”

    “对了,我对你说过没有,当时托尔波伯伯让出自己的坐骑掩护父亲退出战场后,自己只好徒步杀出一条血路冲出重围。托尔波伯伯刚进城就因失血过多而晕了过去,由于伤势过重,一直在床上躺了近三个月呢。托尔波伯伯一生中参加大小战役七十多场,只是在那次掩护父亲撤退的战役中受过唯一一次伤。”

    “那是以前。现在托尔波位高权重,亚斯伯爵或许为了继承人能够更好地继承罗德曼家,为继承人扫平道路也说不定呢。”

    蒂斯皱起眉头。“托尔波伯伯是支持我二哥亚瑟的。可是大哥乌尔里的亲生父亲是托尔波伯伯的堂弟,假如由大哥继承罗德曼家,托尔波伯伯也不会非常反对啊。”

    派系问题还真是复杂。不听还只是一般程度的糊涂,听了蒂斯的话后,我反而更加糊涂了。

    “算了,我也不管别人的派系问题了。蒂斯,我可不想卷入你们家的派系斗争中去,应该怎么做?”

    蒂斯的眉梢眼角舒展开来,眼睛又眯成弯月的妩媚模样。“你是我介绍给父亲的,只要不主动加入别人的派系,你的地位就是中立的。”

    “什么意思?”

    “我在罗德曼家是完全中立的。所有人都知道。”

    蒂斯不也是罗德曼家的继承人吗?怎么可能是完全中立的呢?除非是亚斯伯爵完全剥夺了蒂斯的继承权。可是这根本不合常理,当亚斯伯爵不在比兹堡的时候,蒂斯不是代领主吗?

    结合蒂斯刚才的表现,我不得不怀疑蒂斯从小就表现出间歇性精神病的特征,所以亚斯伯爵虽然疼爱蒂斯,却不能将蒂斯看作真正的继承人。因此,蒂斯在罗德曼家永远只是中立者。

    想通这个问题之后,我以怜悯的目光看了蒂斯一眼。为了避免惹得蒂斯不快,我只是偷偷的、躲躲闪闪地看了他一眼,又赶紧将视线移开。

    “你好坏。”蒂斯跺着脚表示不依,羞涩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娇媚。“色迷迷地偷看人家。”

    坏了,蒂斯的间歇性精神病现在又犯了。

    我不寒而栗,不由地打了个哆嗦。

    “可是我不会喜欢你的。”蒂斯象是对我说,又象是梦呓般地试图说服自己。“我已经有心爱的梦中情人了。虽然你长相英俊,而且颇有才艺,可是你不可能比得上他!”

    我不想在蒂斯犯病的时候进一步刺激他,因而紧紧地闭上嘴。

    “你不服气吗?”蒂斯似乎对我的态度很不满,不知道为什么,他明显表现出想要刺激我的模样。“我的梦中情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人。你如果能够有他一半好,我会考虑让你追求我。”

    我想象自己天生就是一个哑巴,紧紧地闭着嘴。

    “哼!你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看见我戴的头盔了吧。”

    心头突生警兆。与蒂斯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他的头盔上绘着魔王的面具。不会吧?

    扭过头紧紧地盯着蒂斯,我欲言又止。

    “罗德曼家的人都知道,我的梦中情人是布雷西亚公爵。而且半年前我就当众宣布过,如果有谁及得上布雷西亚公爵一半,我便会考虑让他拥有追求我的权力!你想要追求我,就不许再隐藏自己的本领。好好表现吧!”

    腿一软,差点就滚到湖里去了。我将谈话的地点选在湖边真的很不好,一不小心就会掉入湖中。

    为了自己的清誉,我结结巴巴地反驳,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可是,布雷西亚公爵不是失踪了吗?……不是,布雷西亚公爵有自己的恋人……也不对,他是不会喜欢男宠的!”

    蒂斯柳眉倒竖。“你说什么?!”

    看到蒂斯又羞又恼的神情,我有些迟疑。虽然蒂斯性取向方面的问题与我无关,可是事关我的清誉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看着蒂斯即将喷火的眼睛,我敢肯定,他现在恨不得杀了我。

    我避开蒂斯咄咄逼人的目光,做出专心致致地研究着远处湖面的模样。

    我心神不属地回答:“我说,布雷西亚公爵是不会喜欢男宠的。”

    感觉身后有人狠狠地一脚袭来。

    我没有躲避,而是硬受了蒂斯一脚。然后,我以自认为最优美的姿势腾空而起,跃入湖中。

    躲避蒂斯那一脚又能怎么样?他已经老羞成怒了,让他出出气也好。况且如果我不掉进湖里,面对他只会更尴尬。

    这个地方真是不祥,好几次我都差点吓得掉进湖里去。我兰特是吓不倒的——当然,虽然最终我还是与湖水产生了亲密的接触——不过并不是我自己掉进去的,而是由于暴力的原因。

    蒂斯将我踢入湖中以后又羞又恼地一溜烟跑了。仰面浮在湖面上,随着荡漾的水波一起一伏,我静静地思考。

    其实我也没说错什么,我当然是不会喜欢男宠的。而且就地位而言,伯爵继承人于公爵而言自然是男宠。如果蒂斯找个地位比他低的,那个人才应该算是他的男宠。

    我在乱七八糟地想些什么啊?晕!

    虽然我被蒂斯一脚踹到水里,不过把他约出来还是有不少收获的。

    第一,我弄明白自己在罗德曼家中的立场,属于中立派系。中立派系一般来说都是比较安全的。这多少应该算是个好消息。

    第二,我确定今后应该与蒂斯保持一定的距离。怪不得下午的时候乌尔里为什么和我谈应该与蒂斯保持距离的问题。他那时候语语焉不详,我还不太明白到底是什么原因。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蒂斯有时候不太正常。乌尔里外冷内热,他有一副好心肠。

    第三,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我还明白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人,不能长得太帅。

    第十二章

    按常住人口的数量,城市的规模可以这样划分:居民超过二十万的城市为超级城市;居民在十万至二十万之间的城市为大型城市;居民在三万至十万之间的城市为中型城市;居民在三千至三万之间为小型城市。

    ——摘自《地理知识.总纲》

    按人口的数量,庄园的规模可以这样划分:人口超过一千的庄园为大型庄园;人口在三百至一千之间的庄园为中型庄园;人口少于三百的庄园为小型庄园。

    ——摘自《地理知识.总纲》

    大厅内又沉寂了下来。

    我有些奇怪,罗德曼家有这样的实力吗?听说罗德曼家与米柯家、拉伊家、德鲁戈家的战斗一直持续了上百年,直到最近亚斯伯爵才将米柯家打得只剩下一座主堡。虽说米柯家的附庸已经全部被消灭了,而且米柯家的主堡已经完全被罗德曼家的领地所包围,无法从其他家族那儿获得援助。可是塞维尔的城堡防御力是非常高的,如果米柯家的主堡和比兹堡的防御力差不多,囤积的粮食也足够多,那实在是很难攻克的。

    如果是大规模的战役,交战双方至少是成千上万人,那么小型城堡的防御方自然处于绝对的劣势。大规模战役中,攻城一方拥有相应的攻城工具,例如投石车。另外,魔法师的数量和质量也高得多。小型城堡是无法与众多投石车和魔法师相抗衡的。可是在塞维尔的领主之间的战争,其规模应该不会很大吧。在我猜想,几百人的拼杀已经可以算是一场较大的战斗了。在这种规模的战争中,防御一方占据着相当大的优势。

    亚斯伯爵向家臣扫视一眼。“我也知道这样做会造成大家的困惑,可是米柯家、拉伊家、德鲁戈家与我们世代为敌,他们是绝对不会坐视我成为护国大将军的。而且想得到其他十四家大领主的支持,必须以雷霆之势表现出强大的实力。”

    “康德拉,说服其他十四家大领主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那名既没有斗气也没有任何魔法的高级贵宾点头答是。他的声音柔和悦耳,令人产生一种莫名的信任感。我猜想,康德拉肯定是一名雄辩家。

    即使康德拉拥有很强的外交能力,那也必须有事实作为支撑才好办事啊。一下子想要吃掉三家,从家臣的表情看,似乎极为困难。米柯家可以不计,但是将兵力分散同时向拉伊家和德鲁戈家发动总攻,这无论怎么看都不象是理智的行为。

    “现在我宣布任务分配。”亚斯伯爵说到这儿,似乎有一丝犹豫。旁边的斌连忙凑上去耳语。我略知唇语,斌对亚斯伯爵说的话似乎是“别让温情阻挡了您作为领主的决断”。

    亚斯伯爵吸了一口气,以坚定的语气分配着任务。

    “乌尔里,你率领本部人马负责米柯家。”

    “托尔波,你率领本部人马负责德鲁戈家。”

    “我亲率罗德曼家所有可以调遣的机动人马负责拉伊家。”

    乌尔里虽然性格内敛,可是听到自己的任务后,脸上的表情与托尔波一样是惊疑不定。如果说亚斯伯爵恼怒托尔波去年的表现,因而对托尔波下达那种极为困难的任务还勉强说得过去。尽管亚斯伯爵这样分配任务使我了解到:他仍旧打算一个一个地消灭敌人。可是乌尔里不是说亚斯伯爵待他与亲生儿子并没有什么分别吗?为什么也给他下达那种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作为伯爵唯一的继承人,我成年之前根本就没有自己的人马。唯一完全听我命令的只有马迪尔一个见习骑士(阿拉卡那种人不算,他根本就不是战斗人员)。乌尔里虽然自从十四岁就开始参加战斗,但是听蒂斯说乌尔里目前只有两座中等规模的庄园。按照塞斯或布雷西亚的思维模式考虑,两座中等规模的庄园能够供养的纯粹战斗人员应该不会超过六十个人。乌尔里的本部人马会有多少呢?

    我看亚斯伯爵并不象患了失心疯的样子,为什么会这样分配任务?

    “乌尔里,我知道凭你的本部人马无法攻克米柯家的主堡,对你的要求只是:率领本部人马对米柯家进行牵制。”

    坐在乌尔里的身旁,我清晰地听到他高兴地吁出一口气。我猜想,乌尔里并不是因为任务的难度减少而高兴,而是因为亚斯伯爵的舔犊之情并没有改变而高兴。

    “好了,现在对托尔波的严重失职召开临时法庭会议。”

    在亚斯伯爵的宣布下,临时法庭正式开庭。托尔波作为首席家老,在罗德曼家的人缘看起来还不错,有许多家臣发言都帮着他说话。看起来等会儿投票的时候,托尔波多半能够保住他的约克内斯城。当然,所谓死罪可免,活罪难饶,托尔波遭受一定的处罚那是免不了的。

    托尔波的表情看起来非常羞愧,似乎想要挖个地洞钻下去。他蜷缩着身子,低着头,脸色越来越红。但愿托尔波不会有什么隐疾,要不然突然来个脑溢血什么的那可就糟糕了。

    我又看了看亚斯伯爵。他不动声色地聆听着家臣阐述着他们的意见,手里把玩着两颗鹅蛋大小的圆润石球。我突然觉得这次审判没什么意思,因为凭我的直觉,亚斯伯爵并非真的想剥夺首席家臣的城堡。

    不好玩,我想打瞌睡。

    然而就在我昏昏欲睡的时候,亚斯伯爵终于进行总结性发言了。

    “多数家臣都认为剥夺托尔波的居城作为惩罚太重,所以我改变对托尔波的处罚。”

    “将托尔波的约克内斯城暂时没收。如果托尔波能够在一个月内重新夺回康特村并从德鲁戈家夺取一个城堡,约克内斯城就重归托尔波所有。”

    领主的意志在领地内是不可更改的(当然,这种意志不可侵犯附庸合法的权力)。亚斯伯爵对重臣的处罚之严厉,与我的风格相差极大,因而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出小错而重罚,不怕家臣离心吗?

    想到这儿,我仔细观察其他家臣的表情。众多家臣的脸上果然露出不以为然的神情。乌尔里嘴唇蠕动,欲言又止。亚斯伯爵果断地一挥手。“托尔波,你接受这样的处罚吗?”

    只见托尔波刚才蜷缩着的身子渐渐地伸展开来,弯曲的背也慢慢地挺直了。他脸上的羞愧神态一点儿一点儿地消失了,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决绝——我很熟悉这种神态,击败英格兰尼不败军团的时候,这种神态见得多了——托尔波的眼中居然透露出一种死志。

    托尔波挺直腰板缓缓站起身,两个膝盖微微叉开,双手自然地垂在大腿侧面。这种标准的骑士站姿显出一种破釜沉舟的气势,一种军人就要走上战场的凛然。他的声音低沉里表现着果决,嘶哑中饱含着坚毅。

    “主公,请您看我的表现吧!”

    看到托尔波表现出犹如热血少年一般的激情,亚斯伯爵满意地宣布。“散会。明天乌尔里和托尔波先行出发。其余各位回到自己的领地召集战士,后天中午十二点之前在恒炎村集合。”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亚斯伯爵和斌的嘴色全都隐约浮现着笑容。

    将首席家臣逼入如此的绝境有什么好笑的?

    这是否就是所谓的派系斗争?是马克努一系成功蛊惑亚斯伯爵对托尔波进行打压;或是亚斯伯爵认为托尔波的资格太老、权力过大,不利于继承人的驾驭,因而剥夺他的部分权力?

    弄不懂。

    不管了。罗德曼家的家臣派系斗争又关我什么事?每个人的目标不同,我的目标只是安安稳稳度过剩下的十一个月,别的事与我完全不相干。

    可是想想又觉得不对劲。蒂斯为什么不参加家族的会议?分配任务也没他的份?可是看起来亚斯伯爵疼爱蒂斯表现得非常明显,绝对不似作假啊。

    我呼吸着塞维尔的空气,吃着塞维尔的食物,生活在塞维尔。想要完全与塞维尔撇清,似乎不大可能。这些事情我得问问蒂斯。虽然我是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地位相对超然。可是在别人看起来我可能仍旧属于蒂斯一系,如果不把这个问题弄清楚,搞不好以后会吃亏的。

    树欲静而风不止。虽然不愿意搅进什么派系斗争里去,但是我可不想什么都不明白就被人暗算了。

    内堡虽然很高,却只分为四层。第一层是会议大厅,第二层为储物室,第三层为高级侍卫(主要是由与罗德曼家有血缘关系的附庸担任)和高级贵宾、供奉居住之处。蒂斯的卧室在内堡的顶层,而顶层只允许罗德曼家的直系子弟和高级仆从出入。

    现在的时间虽然并不晚,不过天已经黑了。为了偷懒不给蒂斯打造许诺过的骑士枪,我用教蒂斯一套专门煅练视力的心法为代价,免除了继续当铁匠的苦役。

    蒂斯并不吃亏。

    与骑士、剑士有各自的斗气修炼方式类似,弓箭手想要拥有较高的成就也必须学会相应的心法。大陆上弓箭手所练习的心法林林总总有几十套,其中只有三套最优秀的心法可以使练习者达到阻击手以上的成就。而我教给蒂斯的心法,正是其中之一。

    我猜想此刻蒂斯肯定在他的卧室里练气。

    虽然已经搬出了内堡,不过凭着高级贵宾的身份,我仍然可以自由进入内堡的第三层。在第四层的楼梯处,有两名高级卫士挡住了去路。

    “你们去通知蒂斯一声,就说我在湖边老地方等他。”

    两名卫士瞪大了眼睛以惊奇的目光盯着我,仿佛我使用的是兽人语一般。

    “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年纪大一些的卫士首先恢复正常。他连忙说道:“剑先生,没什么问题。我这就去转达您的请求。请您稍等一会儿。”

    我漫不经心地回答。“好吧。你快一点。”

    说完,我转身离去。

    走在黑暗之中,我又开始迷惑起来。在塞维尔醒来之后,我感觉自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我的脑海里,有数不清的格斗知识。另外,我的感觉也异常敏锐。当然,失去了施展斗气和魔法的能力也可以算是变化之一。

    在一片漆黑的乡村小道上,即使闭上双眼仅仅凭借皮肤感觉空气的流动,我也可以清楚地知道附近的地形。借助这种奇异的感觉在黑暗中行走,和凭借奇特的夜视能力睁着眼睛看着路面行走并不相同。可是,它们又有一个相同点,那就是都不会感到任何不方便。

    虽然我无法清晰地掌握斗气的强弱(因为我似乎对丹田已经完全失去了控制),可是身体里的魔法元素的浓度已经达到了可以施展禁忌魔法的浓度,斗气的强度应该也相应进步才对。如果能够重新施展斗气和魔法,我怀疑自己斗气水平已经达到了圣骑士的程度。至于魔法方面,凭借体内的魔法元素的浓度,我敢肯定自己已经达到一名魔导师的标准了——可惜的是,目前的我连最基本的魔法都无法施展。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第十一章

    亚斯伯爵站起身,将双手背在身后,绕着会议桌随意地边走边说。

    “塞维尔自建国以来,也曾和其它国家发生过战争。由于护国战士的保佑,塞维尔总算是没有被吞并。第七任塞维尔公爵感觉仅仅依靠泰坦战士是不够的,因而建立了毒尾蝎部队。然而毒尾蝎战士的最佳作用并不适合体现在战场上。后来,同样伟大的第二十一任塞维尔公爵制定了一项基本国策,既佣兵强国政策。两百多年来,无数的塞维尔佣兵出国参加战斗,大幅提高了政府的收入。同时,那些回国的佣兵还带回了大型战役的知识和相关经验。”

    “佣兵经济使塞维尔的国力大由提高的同时,也培养出许多对大型战役并不陌生的合格战士。而塞维尔的长期内战,同样煅炼出大量擅长战斗的优秀战士。”

    “塞维尔拥有泰坦巨人作护国战士,是塞维尔的一项优势,但同时也是一项劣势。虽然强国不愿意轻易挑衅我国,但是强国却绝对不愿意看到我国变得更加强大。塞维尔历史上几次扩张,都被强国强行出头制止了。但是现在,塞维尔有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面对众多家臣猜疑的目光,亚斯伯爵自信地一笑。“强国虽然在大陆争霸中互不相让,可是它们却有联合起来对付有威胁的新兴势力的传统。现在,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联合起来将大部分注意力投向布雷西亚,就没有太多的精力对付即将崛起的塞维尔!”

    即将崛起的塞维尔?!塞维尔公国人口只不过百万,而仅仅英格兰尼一国的常规军队便有五十万。亚斯伯爵的胆量可真够大的。

    刚被提升为次席家老的马克努站起身。“可是主公,布雷西亚公爵已经被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联合起来干掉了,您所说的时机已经消失了。”

    亚斯伯爵回到自己的坐位,对身旁的供奉说道:“斌.王,你向大家解释一下现在大陆的情况。”

    我的耳朵不由地竖了起来。我参加罗德曼家年度会议的目的,正是想知道最新的消息。

    斌站起来。“据可靠消息,在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的联合行动中布雷西亚公爵并没有丧生,而是被迫暂时消失。在强国的心目中,布雷西亚已经成为比塞维尔更具威胁的国家。现在,传统强国在对付塞维尔之前,已经将布雷西亚列为优先打击的目标,所以塞维尔在这种特殊时期内进行扩张是相对安全的。”

    “有一个更好的最新消息,德克萨已经正式向英格兰尼宣战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没有一鼓作气攻克米柯家主堡而特意回来开会的原因。”

    仍旧是那名年纪较大的家臣迟疑地发问:“虽然英格兰尼在最近的几次战役吃了不少亏,可是英格兰尼的真正实力仍然很强大,德克萨为什么会正式向英格兰尼宣战呢?”

    斌优雅地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也不是很清楚。德克萨的唯一王子,齐格菲.希拉是爱克斯大陆四大公子之一,是个非常精明的人物。无论他是出于什么理由向英格兰尼宣布战争,总之德克萨和英格兰尼之间的战争会持续很长的时间。上次德克萨与英格兰尼的战争持续了十一年,而法兰西斯与英格兰尼的上次战争持续了近百年。我想,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论是德克萨还是英格兰尼都不会干涉塞维尔的扩张行动。”

    年老家臣镇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这确实是个好消息。那么法兰西斯呢?”

    斌的表情更加愉快了。“法兰西斯现在已经自顾不暇。四王之乱的时候,虽然平定玛哈亚公国之乱的是阿朗佐亲王,随后占领玛哈亚公国的却是罗格亲王。可是当阿科尼奥七世成功登上王位之后,却任命自己的妻弟斯宾诺拉为玛哈亚公爵,令罗格亲王非常不满。这一次阿科尼奥七世命令玛哈亚公爵谋害布雷西亚公爵,结果令玛哈亚军队受到了可怕的损失,进而引发了玛哈亚人反对宗主国以及斯宾诺拉公爵的风潮。”

    “阿科尼奥七世一方面要镇压玛哈亚人的反叛,另一方面打算借道玛哈亚进攻布雷西亚以便斩草除根,因而向玛哈亚派遣了大量军队。这种过激的行为最终导致了玛哈亚人的暴乱。听说前任玛哈亚公爵的女儿在一名神秘骑士的帮助下,领导忠于原公爵的玛哈亚人进入山区抵抗法兰西斯人。好象在玛哈亚公国的山区出现了许多令人恐慌的强悍魔兽,几次接触战之后,法兰西斯人反而吃了不小的亏。罗格亲王借着这个机会,对阿科尼奥七世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并提议国会弹劾阿科尼奥七世。”

    “至于法兰西斯的太阳之子阿朗佐亲王,对阿科尼奥七世同样非常不满。阿科尼奥七世向借调黑衣众部队的时候,借口是用精锐的黑衣众在附庸国玛哈亚公国的建国日里表现宗主国的军事实力,但事实并非如此。而且,所借调的黑衣众联队在战斗中损失殆尽。这一事实,导致了阿朗佐亲王的首席家老萨弗斯与次席家臣史蒂夫的矛盾激化。即便是阿朗佐亲王也无法化解萨弗斯对史蒂夫的仇恨。据说,阿科尼奥七世已经向阿朗佐亲王提出了收史蒂夫.斯拉登为直属家臣的要求。”

    “导致阿朗佐与阿科尼奥七世之间产生严重裂痕的,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塞斯公爵原来答应阿朗佐亲王半年后定亲,可是塞斯公爵现在却取消了这个约定。塞斯公爵的理由是:当初她发誓布雷西亚公爵如果战死,她会终生不嫁。如今布雷西亚公爵生死不明,在没有亲如大哥的布雷西亚公爵的祝福下,塞斯公爵无心谈婚论嫁。”

    斌此时的笑容象一只活了一千年的老狐狸。“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如果不在短期内取得护国大将军的职位进而领导塞维尔走出国门,待德克萨与英格兰尼的战争结束,或是阿科尼奥七世完全稳定了法兰西斯国内的局势,那么想要等待下一次机会,恐怕需要再等几十年,甚至几百年。”

    我呆呆地咀嚼刚刚获得的消息:我还没去捣乱,伊莉怎么又不肯嫁给阿朗佐了?伊莉如果再这样多折腾几次,我不患上心脏病才怪呢。

    大厅内一片寂静。罗德曼家的众家臣同我一样,在慢慢消化得到的信息。

    马克努突然站起身。“军师。三大强国目前可能暂时不会干涉我国的军事行动。可是引发这一切的纷乱源头的布雷西亚呢?它目前的情况怎么样?如果主公取得护国大将军的职位继而领导塞维尔向外扩张的话,我们强大的近邻布雷西亚会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呢?”

    斌皱皱眉,仿佛对马克努的提问非常失望。“布雷西亚急迫地与我国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所以布雷西亚是不会干涉我国扩张行动的。”

    “布雷西亚的可怕之处其实正是因为布雷西亚公爵的存在。没有了兰特公爵的布雷西亚,就象一支没有领导者的军队,其战斗力会逊色很多。布雷西亚有两支部队的战斗力非常可怕,即凯森.卓索图伯爵率领的飞熊兵团以及马迪尔.哈伯子爵率领的迅狼兵团。在兰特公爵失踪后,凯森.卓索图伯爵拒绝接受布雷西亚国公夫人的领导。凯森.卓索图扬言:如果国公夫人生下儿子,就继续效忠萧家,如果生下女儿,而兰特公爵仍然没有踪影,他就待在大草原不再回来。英格兰尼乐于见到布雷西亚的分裂,因而同意为卓索图人回到大草原借道。现在那些飞熊兵团的卓索图骑兵应该早已到达大草原了。”

    “布雷西亚的另一个兵团,由绰号西西王的巨龙骑士皮耶德.康迪伯爵领导的石头兵团,目前正处于群龙无首的状况。传言石头兵团的部分军官和士兵已经擅自离开驻地,自发进入玛哈亚寻找他们的兵团长。西西王与兰特公爵同时失踪,至今仍然没有确切的消息。”

    “现在布雷西亚只剩下迅狼兵团和猞猁兵团拥有正常的战斗力。迅狼兵团的战斗力非常可怕,而猞猁兵团的装备又极为精良,而且布雷西亚的国师兰丝.艾尔科霍尼克候爵经证实,是一名魔导师。以这些情况看,布雷西亚的实力仍然不可小觑。”

    斌的脸上毫无表情。“我对伯爵大人的建议是:取得护国大将军的职位后,马上同布雷西亚签定攻守同盟。”

    斌的话犹如向平静的潭水里扔下了一颗巨石,引发了众家臣的议论。

    “布雷西亚已经是这种情况了,还与它鉴定攻守同盟有什么用?”

    “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联手要对付布雷西亚,虽然目前它们没有精力下手,可是等两大强国缓过气来再攻打布雷西亚,我们岂不是要跟着倒霉?”

    “是啊,是啊,和布雷西亚结盟太危险,我看不出有什么必要。军师大人,往火坑里跳实在太不理智了。”

    我很难判断斌所说的消息的真实性。安丽丝也曾对我说过,草原边缘人的风俗中,女人的地位较低。或许凯森真的不愿意向安丽丝或是我的女儿效忠也说不定。可是凭我对凯森的了解,别说只是失踪,即使是我已经丧命了,他也不应该在布雷西亚处于风雨飘摇的危难之时下离开啊?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西西王为什么居然也失踪了,该不会是摔死在哪个山涧里了吧?真是让人担心啊。不过传说中御龙者拥有和龙差不多顽强的生命力,与其担心西西王,还不如担心我自己呢。

    我冷眼旁观斌的表现。他的表情非常丰富,一会儿象亲朋好友那样待人亲切,一会儿象师长一样神情严峻,和风细雨和严寒酷暑之间非常自然地交替转换着,主导着整个场面。

    西西王打牌的时候总是面无表情。无论是拿到非常好的牌还是极为糟糕的牌,别人都无法从他的脸上看出究竟。就打牌的胜率而言,西西王其实是非常棒的。而安丽丝打牌的时候表情极为丰富,她有时候巧笑轻兮,有时候却秀眉微颦。除非是瞎子,否则和安丽丝打牌的人总是能够产生掌握着局势的优越感——不过,相信安丽丝打牌时的表露出的表情,一定会后悔;不相信,有时候又会后悔得痛不欲生。事实上,西西王和安丽丝打牌十次起码要输七次。

    如果斌.王也是和安丽丝是一个类型的人,那么除非对他施展窥思术,否则很难掌握他的真实想法。

    斌双手虚抬。“安静!诸位。如果一只小巨龙从小就生活在一个方圆不到十平方公里的小峡谷里,那么这个峡谷能否困住这只巨龙?”

    斌的话音刚落,盛特拉姆脱口而出。“当然不可能。巨龙至少拥有方圆千里的活动区域!”

    “你们应该对布雷西亚公爵兰特的事迹有所了解吧。你们认为能够创造那么多奇迹的人,会满足于布雷西亚公国吗?”斌加重了语气。“要知道,兰特公爵只是失踪了!”

    众多家世面面相觑。而我却恨不得对准斌的脸一个左勾拳,再对着他的小腹来一记重拳,打歪他的脸,让得他鼻血直流,打得他趴在地上痛苦呻吟。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那个阿科尼奥七世不就是这种自以为是的家伙吗?想起他我就怒火中烧!

    我对成为布雷西亚公爵已经非常满足了,为什么总是有人要产生那种讨厌的臆测呢?!

    斌看到场面完全被自己控制,接着补充。

    “兰特公爵的性格里有一个特征,那便是快意恩仇。现在布雷西亚正处于困难时期,与布雷西亚签订攻守同盟就好象雪中送炭一样。如果兰特公爵永远不回到布雷西亚,那么大陆三大霸主国未必会同样重视布雷西亚,或许会干涉我国的扩张行为。这时候,有布雷西亚作为攻守同盟,无论我国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多个友好国家总是好的。”

    “如果兰特公爵将来重回布雷西亚,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缓过气来多半会先对付布雷西亚。我必须强调,即使没有兰特公爵的布雷西亚,其战斗力仍然不可忽视。在战败原宗主国的不败兵团后,布雷西亚国内的尚武之风大盛。”

    “然后,布雷西亚公爵亲卫第二大队在玛哈亚境内打了无名峡谷一战。玛哈亚人在无名峡谷战役结束后,恭恭敬敬地将俘虏和亲卫的遗体送还布雷西亚。你们知道吗?在布雷西亚的纪念塔和玛哈亚公国的衣冠冢上,写着同样的墓志铭:‘一群藐视死亡的人’。此战之后,布雷西亚人的尚武之风更加狂热了。”

    “除此之外,布雷西亚国师已经公开宣称:为了保护布雷西亚的安全,在必要的时候他将毫不犹豫地施展禁忌魔法。”

    “如果我国与布雷西亚联合起来仍旧无法与敌人抗衡,那么我们就只好退回塞维尔。反正有护国战士和毒尾蝎战士作为后盾,塞维尔本身不会遭受战乱。最糟糕的情况,也不过是塞维尔在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内仍旧无法对外发展。”

    斌意味深长地说道:“事实上,占领了米柯家的领地后,我们的边境已经与布雷西亚接壤了。亚斯伯爵已经派人与布雷西亚首相接触过,对方也回应了相应善意的信息。青蝇附骥,日行千里。有着布雷西亚这样和善的强邻,如果将机会浪费,实在是太可惜了。”

    家臣们纷纷附和。

    “说得是啊。”

    “分析得有道理。”

    “看起来与布雷西亚结盟的确是正确的选择……”

    切,他们想得倒是不错。和布雷西亚结盟之后,强国只打布雷西亚。就算塞维尔和布雷西亚的联军打败了,塞维尔还有泰坦战士和毒尾蝎战士作为威慑,本土基本不会遭受侵略。即便是必须按战争常例付出战争赔款,估计也是象征意义多于实际。不过有一个同盟总比没有强,虽然吃亏,我还是无法拒绝攻守同盟的诱惑。马迪尔善意地回应亚斯伯爵的试探,大约也是基于这种考虑吧。

    亚斯伯爵的表现对我的刺激很深。只不过是塞维尔公国一个地方性的土豪罢了,却胸怀如此大志。不仅亚斯伯爵如此,罗德曼家的家臣和宾客同样也对扩张抱以强烈的兴趣。相比之下,我是否太不思进取了?

    以凯森兵团和马迪尔兵团强劲的实力为后盾,趁着德克萨对英格兰尼开战,其实应该趁机扩张才对。这么好的机会,可惜却因为我不能回布雷西亚而浪费了。

    马克努站起来发言。“那么,今年我们应该怎么做?”

    斌矜持的一笑。“这,便应该看伯爵大人的想法了。”

    马克努将视线投向亚斯伯爵。“主公,您说吧,今年我们应该怎么做?”

    亚斯伯爵缓缓开口。

    “大家已经理解了今年目标吧?”

    “所以,今年我们就四面出击!”

    “以雷霆之势消灭米柯家、拉伊家、德鲁戈家。同时,与其它十四家大领主进行沟通,争取多数大领主支持我成为护国大将军!”

    第十章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乌尔里,那些泰坦人与塞维尔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成为塞维尔的护国战士呢?另外,为什么护国战士只保卫苏库市附近一千平方公里的地方呢?”

    “并不是所有的神族都喜欢神界那样的生活环境。泰坦人的一支觉得生活在人间更好些,所以在神魔大战结束后并没有随着神离开人界,而是在塞维尔定居了。泰坦人虽然拥有令人惊叹的作战能力,可是他们不会织衣服,不会烹调可口的食物,不会种植。这么说吧,泰坦人是天生的战士,可是在普通生活里却连兽人也比不上。”

    “留在人间的泰坦巨人在物质上完全依靠人类。当时的塞维尔人,主要指以塞维尔公爵为首的大贵族为泰坦人提供丰富的日常用品,相应的,泰坦人为塞维尔提供强大的战斗力。”

    “不过泰坦人所提供的战斗力是有限制的。在塞维尔大贵族之间的内战中,护国战士并不参与——除非战斗发生在苏库市附近的一千平方公里的禁区内。但是如果有异国入侵,护国战士将会在塞维尔境内与侵略者作战。第一任护国战士的首领考虑到安逸的生活会降低泰坦人的战斗力,因而设立了一个血之盟誓:如果某个人能够通过两项考验,护国战士就会成为他的奴仆。”

    对这样的话题我很感兴趣。“哦,居然会有这样的事。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

    乌尔里眨了眨眼睛,以不可置信的眼神审视了我一番。“你干嘛问这个?”

    看着乌尔里的表情,我有些恍然。那些泰坦巨人在塞维尔人的眼中近乎于天神,从来没有一个塞维尔人,将来也不会有任何塞维尔人对泰坦巨人动歪脑筋。可是我并不是塞维尔人。我连魔王使用的杀神剑都敢从兽人的大祭师手里骗走,还有什么事不敢做——就算我真的不敢做,想想总不要紧吧?

    “我没别的意思,只是好奇罢了。”

    “第一任护国战士首领设下那两项考验,其实只是用来激励泰坦人永远保持他们强大的战斗力而已。我确信,即使是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也无法通过那两个考验。第一个条件是:与四十九个泰坦巨人比试魔法。十分钟后如果这个人还活着,那么这个条件就算过关。不过你要知道,在魔法方面,每个成年泰坦巨人都至少相当于精通霹雳闪电的高级魔法师。除非是魔导师,否则与四十九个高级魔法师拼比魔法只能算是自寻死路。”

    “第二个条件是:与四十九个泰坦巨人进行格斗。同样,十分钟后如果这个人还活着,这个条件也算过关。顺便告诉你,任何一个泰坦巨人成年后的近战格斗能力,至少都达到初阶幻剑士的实力。”

    我沮丧地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第一任塞维尔护国战士首领发了个不可能兑现的血之盟誓。

    乌尔里的眼中露出好笑的神色。接着,他用柔和的象天鹅绒一样的声音包围我。“我看得出你是一个人才,而且是个不会安于现状的人才。剑,将来跟着我干吧。我保证绝对不会亏待你。将来如果我能够取得成功,一定会保举你成为独霸一方的大领主。”

    如果能够打歪乌尔里的鼻子又不用付出任何代价,我绝对不会手软。因为乌尔里的一番话差点害得我又一次掉进湖里去。到底是兄弟,虽然不是血缘上的亲兄弟,可乌尔里和蒂斯都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主。他们为什么总是引诱一名公爵成为他们的手下?!

    不过乌尔里这么开诚布公地邀请我,装聋作哑肯定是不行的。可是怎么回应他的邀请却是个大难题。太过直接地拒绝肯定不是什么好主意,向他说明真正的原因会暴露我的身份,编造乱七八糟的解释除了会令他生疑外,弄不好还会令他老羞成怒。

    只好先拖延一下了。“我觉得成为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挺好,暂时不想有什么改变。”

    乌尔里的脸上挂着嘲讽的微笑,缓缓地摇头。“其实我也不是马上就准备离开塞维尔。罗德曼家还有几个势力较强的敌人,我必须先解决那几家敌人之后才可能放心地离开。等你想好了通知我说一声。对了,晚上我父亲召开的年度会议你会参加吗?”

    前两天为蒂斯打造长剑的时候就得到侍童的通知了。

    高级贵宾有权参加领主家的例行会议,如果不愿意参加也可以不参加。罗德曼家那名被我看作杀手的高级贵宾就从来没参加过类似的会议。

    我并不想与罗德曼家有过深的纠缠,可是来到塞维尔已经一个多月了,我仍旧没有得到任何关于安丽丝的消息。或许,在罗德曼家的年度会议上可以得到我想知道的消息。

    虽然可以在会议之后从别人的口中听到相应的新闻,可是我的心情颇为急迫。因此当时就答应决定参加年度会议了。

    我斩钉截铁地回答:“我已经答应亚斯伯爵参加年度会议了。”

    乌尔里抛下一句“那么,等会儿见。”之后,扬长而去。

    在湖边待到会议即将开始,我慢慢地向城堡走去。

    我总觉得比兹堡的内堡更象监狱而不是让正常人居住的地方。内堡的大门极厚,而且制作材料是橡木。橡木是一种比石块的防御力低不了多少的木材,如果不是因为橡木的价格偏高,相信所有的木制盾牌都会取材于橡木。内堡的窗极小,大约只有两寸宽。这样的窗户根本就谈不上什么采光性,大白天照样得点着灯。为此,当我发现贵宾可以在城堡内自由选择住所之后,便立即从内堡搬了出来。

    再一次走进内堡的大厅,发现大厅内可以用拥挤来形容。长达十二米的会议桌上密密麻麻坐满了人。除了会议桌旁坐着的人,大厅内还有几名身为侍童和侍从的人站着。一眼扫去,加上我,大厅内竟然挤了六十四个人。罗德曼的直属家臣竟然有这么多,真是令人难以想象。

    亚斯伯爵看见我后,打了个招呼让我在乌尔里的身旁坐下。

    亚斯伯爵淡淡地宣布:“现在,会议开始。”

    “过去一年里,首席中老马克努负责防御拉伊家,成功击败拉伊家四次进攻。除些之外,马克努还攻占了拉伊家的恒炎村。恒炎村的地理位置非常重要,位于东多河的的南面。将来,恒炎村将会成为我们进攻拉伊家的桥头堡。”

    “为奖励马克努的突出表现,我决定在马克努新占领的恒炎村修建罗德曼家的第十二座四级城堡,并且任命马克努为恒炎城城主。此外,由于马克努功勋卓越,我提升马克努成为罗德曼家的家老。”

    会议桌旁其他的家臣发出艳羡的惊叹声。我好奇地问乌尔里:“什么叫四级城堡?”

    乌尔里侧过身附在我的耳旁轻声解释:“我国将城堡等级划分为五级,主要是根据面积划分。当然,城下町、市集那类没有或是没有完全被城墙保护的地方只算是城镇,不算城堡。”

    我很生气地瞪了乌尔里一眼。我看起来很傻吗?这种常识性的知识,我难道会不知道!

    入侵者除非是流寇或是兽人,否则通常都不会对商业类城镇进行毁灭性破坏,他们一般都是将之占领后作为补给中转站。绝大多数城下町、市集以及大部分商业城市都没有多少防御力。除非那个商业城市是由战略要塞发展而成。

    “一级城堡的面积超过十平方公里。在我国,只有首都苏库市是一级城堡。二级城堡的面积超过一平方公里但小于十平方公里。我们罗德曼家并没有二级城堡。三级城堡的面积在一万平方米至一平方公里之间。比兹堡便属于三级城堡,它同时也是我们罗德曼家的主城。”

    “虽说比兹堡从面积上讲在三级城堡中算是比较小的,可是建造这座城堡一共耗费了一万四千吨石料,一万一千吨其它材料,七百立方木材,七十二万日工。我们罗德曼家的直属领地有三百多平方公里,加上附庸的领地共有一千二百平方公里,领地总人口共计十万有余。在塞维尔,我们家是实力最强的领主之一,可是建造比兹堡这样一座三级城堡,花费了我们罗德曼家整整一年的纯收入。”

    “四级城堡的面积在三十平方米至一百平方米之间。一般而言,拥有四级以上城堡的的贵族才可以称之为城主。五级城堡的面积在三十平方米以下,只是小小的堡垒。”

    看到乌尔里那种兴奋自豪的模样,我暗自嘀咕。我外公也是伯爵,可是光吾尔汉的人口就有八万了。塞维尔可真是穷乡僻壤,亚斯伯爵控制的土地面积达一千二百平方公里,可是总人口也只有区区十万而已。不过话又说回来,塞维尔公国全国人口也只不过一百万,十万就是十分之一。在塞维尔十八家大贵族里,估计罗德曼家的实力已经是名列前矛了。

    我突然觉得大厅似乎缺少点什么。歪着脖子仔细想了想,我问乌尔里:“乌尔里,蒂斯怎么没来参加会议?”

    乌尔里显得很古怪,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蒂斯一般都不参加这种会议。”

    奇怪了,养子都参加会议,亲生儿子却不参加。难道说亚斯伯爵根本就不打算让蒂斯继承罗德曼家的家业吗?

    这时候,大厅里逐渐恢复了平静。亚斯伯爵威严的声音再次响起。

    “首席家老托尔波负责防御北面的德鲁戈家,他所负责的商赫兹村和康特村被敌人占领。虽然托尔波最终将商赫兹村重新夺了回来,可是在夺回商赫兹村的过程中,罗德曼家损失了两名英勇的骑士和二十五名强壮的战士。直到今天,康特村仍然在德鲁戈家的占领之下。为了惩诫托尔波的不力表现,我决定没收托尔波的约克内斯城。托尔波,按规定会为你组成陪审团。”

    亚斯伯爵的话音刚落,那名叫托尔波的首席家老迅速苍老了三十岁,他的腰板一下子就似乎变得驼了起来。大厅内又响起嗡嗡的声音。

    陪审权是附庸的权力之一。当附庸因违反法律或规定而受到领主处罚的时候,有权要求由“同僚”组成的法庭审判,领主单独不能处理。事实上,没收采邑权是领主的权力之一。如附庸严重违反封建契约,领主有权没收其采邑,但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我熟知领主的各项权利义务,可是外公没有没收过任何家臣的采邑,所以这种情况我从来没见过。按道理说家臣可以组成陪审团,可是我现在是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不知道拥有哪些权力义务,于是小声地问乌尔里:“我可以留在这里观看判决吗?在审判的过程中,我拥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乌尔里同样小声地回答:“这种情况下,你的权利义务和我一样,拥有旁听权和发言权,但没有投票权。”

    我看看神色落寂的托尔波,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啊。马克努即将拥有自己的四级城堡成为一位真正的城主。托尔波作为首席家老,却即将失去他的城堡。塞维尔的竞争可真是激烈。怪不得塞维尔人的平均战斗实力要强于塞斯和布雷西亚呢。

    亚斯伯爵不怒自威地依次扫视众多家臣,会议厅内嗡嗡的声响迅速消失了。“审判在会议的最后进行。现在我们来讨论明年罗德曼家的目标。大家的意见如何?”

    在塞斯的时候,我十四岁之后就开始参加类似的会议。在我的记忆中,萧家每年的目标都是发展内政。只是最后一年,也就是我离开塞斯去科洛斯求学的那一年,外公力排众议将目标定为发展军备。不知道罗德曼家的家臣会提出哪些目标,对此我颇为好奇。

    罗德曼家的家臣七嘴八舌开始提出建议。差不多一半人建议目标定为消灭米柯家。以托尔波为首,超过三分之一的家臣建议将主要目标定为与德鲁戈家进行战斗。剩余的人,有的人建议派遣使者劝降米柯家;有的人建议对德鲁戈家实施计谋;也有人建议与拉伊家改善关系,最好是与之同盟。

    我津津有味地观看着每个人的发言,注意到亚斯伯爵越来越失望。奇怪了,看起来他们的发言都不合亚斯伯爵的意,可是我却猜不出罗德曼家会有什么更好的目标。

    亚斯伯爵淡淡地问:“乌尔里,你有什么想法?怎么总坐着不说话?”

    乌尔里站起身恭恭敬敬垂下头。“父亲,我也拿不准今年目标最好定为什么。我感觉好象将消灭米柯家定为目标还不错。”

    从我所坐的席位和角度,可以清楚地看到乌尔里眼里的精光一闪而逝。狡猾的家伙,肯定又在玩藏拙的老把戏。我一向认为自己挺聪明的,可是为什么乌尔里可以猜到亚斯伯爵的目标,而我却没有想到呢?难道说我是被安洁尔下蛊给弄傻了?

    脑筋急速运转,脑海里似乎有一种思绪在飘荡,可是我却无法准确地抓住它。我想,我想,我再想!

    灵光一闪,我突然有点明白亚斯伯爵的想法了。

    好大的胃口!

    如果不是因为了解乌尔里是个野心很大的人,如果不是因为看出乌尔里已经猜出了正确的答案,我还真猜不出亚斯伯爵竟然有那种充满魄力的计划。

    想着想着,嘴角逸出一缕微笑。然而这丝笑容出卖了我,亚斯伯爵对我说道:“剑,看你的表情似乎猜到了我的想法。说说看!”

    炫耀欲与藏拙的心理搏斗了一会儿,最终占据了上风。“我初来乍到,许多事情都不了解。我猜,伯爵想要将今年的目标定为护国大将军。”

    会议厅一片寂静,连轻微的呼气声都清晰可辨。亚斯伯爵脸上的震惊一闪而逝,他沉声问道:“你为什么会这么猜。”

    为什么?逻辑呗。众家臣提出的目标都不合伯爵的意;乌尔里猜出了伯爵的目标;而乌尔里又绝对是个充满野心的人。

    可是如果这样解释,就会无缘无故得罪乌尔里。最好的办法是将一切推到神奇的第六感上去。

    我微微一笑。“伯爵,我说过,其实我对许多事情都不了解。我其实只不过是凭着第六感瞎猜的。”

    亚斯皱着眉盯着我,似乎在研究什么稀罕的东西。我若无其事地回视亚斯,心里却非常地不满: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啊。一个伯爵居然这样可以以审视的目光盯着一个公爵,这实在太违反礼仪的规定了!

    亚斯移开目光,轻叹一口气,他扫视众家臣。“不错,我打算将今年的目标定为成为护国大将军。”

    亚斯伯爵用力地挥手加强自己的语气。“在完成这个目标之前,罗德曼家未来几年的目标都是成为护国大将军。”

    一名年纪较大的家臣迟疑地站起身,结结巴巴地问:“我们都是支持主公这个决定的。可是现在就将目标定为成为护国大将军,是不是太快了些?”

    亚斯伯爵叹口气。“时不待我啊。”

    亚斯伯爵看了看身旁的供奉,又看了我一眼。“斌,你是供奉。剑,你是我们家的高级贵宾,都不是外人。”

    乱笼络人。什么叫都不是外人?我可不打算与罗德曼家过于亲近。如果罗德曼夺得塞维尔的护国大将军一职还好说。如果失败因而遭受其余领主的联合攻击,那么等我能够回到布雷西亚之后就不得不庇护罗德曼家,那样就会导致布雷西亚与塞维尔产生严重的外交纠纷。

    不过,对于亚斯伯爵下面将要说些什么,我倒还真有点好奇。

    第八章

    蒂斯得到合成弓后,非常心满意足。连续好多天蒂斯都一反常态不再缠着小火,而是跑到城堡外面的空地去练习箭术。

    最优秀的弓箭手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马迪尔的首席家臣休特那种类型的。他们用眼睛顺着箭杆瞄准目标,根据距离、风速等情况进行判断,对角度进行微调,然后将箭射出。这种类型的弓箭手通过训练拥有足够的经验之后,其首发命中率是相当高的。

    而另一种类型的人则像猛兽一样,生来就具有得天独厚的特殊能力。别人需要经过多年训练才能获得的本领,这类人却几乎无须练习便可以掌握。

    在兰仆为我改造了身体之后,我无论学习什么都掌握得极快。在射箭的时候,我甚至无需瞄准,凭着感觉便可以射击。因为无需瞄准的缘故,我射箭的频率远远高于休特那类型的弓箭手。

    从兰仆那儿我学习了两种最优秀的斗气修炼方法。那种被称之为改良版太极神功的斗气修炼方法最合我意,因为它不必刻意修炼——事实上,除去入门阶段稍稍下了点功夫外,后来我根本没有刻意修炼过斗气。按兰仆的说法,修炼改良版的太极神功可以同时提高骑士和剑士的能力,只不过我总是觉得骑着阿呆或是白雪作战更爽一些。至于另一种针对射术的斗气,因为需要特意练习,也因为后来我掌握了魔法的缘故,因此便没有继续修炼。

    在此之前,我的射术一直都停留在五十米内箭无虚发,八十米外就听天由命的水平。现在为了保命的需要,我不得不加强射箭的训练并修炼了弓箭手专用的斗气。虽然修炼这种斗气后我同样无法施展出来,但训练带来的客观效果是:我的箭术提高异常迅速。

    蒂斯刚得到那张合成弓时,其射术水平和我差不多。他对我的箭术异常提高非常忌妒,一点都没有贵族所应具有的大度。

    蒂斯死乞白赖要求我解释射术水平提高异常迅速的原因,为了封住他的口,我不得不对他进行相应的指点。蒂斯的体质很适合修炼兰仆教我的第二种斗气,经过努力的练习之后,他的射箭水平提高有如神助。蒂斯的射术每天都有明显的提高,因而完全沉溺于练习箭术的快感之中。

    弓箭手的训练课目中,最重要的一项便是对眼力的训练。拥有正确的训练方法进而达到高级弓箭手的水平后,其眼力训练的成果就会体现出来:运用弓箭手的特殊心法,一百五十米远的人头看起来和五米左右的苹果差不多大。弓箭手的等级越高,其特殊目力的效果就越好。狙击手看两百五十米处的人头象五米处的苹果,而高级狙击手看三百米处的人头象五米处的苹果。至于神射手,自从神魔大战之后这一头衔完全被精灵独占,所以具体情况人类并不是很清楚。

    十二月二十九日,新年的前两天,蒂斯的父亲亚斯.罗德曼伯爵终于凯旋而归。由于领主已经回来的缘故,城堡了望台上的军旗重新升了起来。随着亚斯伯爵一起回来的,还有一千多名战士和几名家臣和贵宾。按这样的情况判断,比兹堡的常规战士人数应该是一千二百名左右。

    与罗德曼家打了一百多年仗的米柯家,最后一名附庸的庄园也被攻克了。米柯家现在唯一剩下的,只是一座具有象征意义的主堡。如果不受政治因素的干扰,相信亚斯伯爵会将米柯家的主堡定为下一个军事目标。待米柯家的主堡被攻克后,罗德曼家将可以向塞维尔公爵申请拥有原先米柯家拥有的贵族称号。

    伯爵年轻的时候肯定也是一位英俊潇洒的人物。他身高一米八左右,虽然太多的征战夺去了伯爵大多数的精力并且促使皱纹爬上了他的额头,可是他的目光仍然炯炯有神,他的气度和风采依然出众。

    随同亚斯伯爵一起回来的还有罗德曼家的那三名高级贵宾和那名供奉。三名高级贵宾中,有一名六十岁左右,干干瘦瘦穿着魔法袍的老头子,分析他体内的魔法元素,可以得知他是一名主修水系魔法的高级魔法师。

    我的外公是塞斯公国权势最大的大领主,同时也是塞斯双壁之一,然而外公非常认可这样一句话:魔法师的质量和数量,可以影响一场战争的胜负。因而外公对高级魔法师的态度是非常尊敬的。记得外公的家臣中只有一名魔法师。在我离开塞斯前往科洛斯求学的时候,那名魔法师刚刚通过魔法师协会的测试拥有高级魔法师的资格。在那名魔法师成为高级魔法师之前,他在我们家就一直威胁着老巴顿的首席家臣的地位。眼前的高级魔法师居然只是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看起来高级贵宾的地位之高已经超出了我的想象。

    还有一名高级贵宾是一名精通暗杀之道的杀手。我之所以判断那名高级贵宾是名杀手,是因为一种特殊的感觉。

    那名高级贵宾长相极为普通,是那种让人面对面相处半个小时,可是过了十天半个月之后,在人群中却无法将他分辨出来的类型。他并不特意站在阴暗的角落,但无论站在哪里,其他人总是很难注意他的存在。杀手站立和行走的姿势、双手垂放的位置、眼中不经意流露的坚韧和冷漠,无不透露出他掌握着极为高明而且熟练的格斗技巧。

    杀手虽然掌握着收敛斗气的技巧,不过我仍旧可以察觉那种斗气中含有古东方斗气的痕迹。他的综合实力暂时无法准确判断,似乎属于高阶风剑士的水平。大陆其它大多数国家虽然免不了暗杀的勾当,可是至少在表面上还是鄙视这种行为的。可是塞维尔的风气却很不好,他们自上而下全都认为暗杀是一种正常的手段。可怜我现在一无权势,二无斗气,但愿不至于被杀手盯上。

    至于另外一名高级贵宾,体内却完全没有斗气或魔法的痕迹。不知道他有什么特殊的本领,居然能够得到与高级魔法师相同的待遇。

    罗德曼家唯一的供奉比我想象的要年轻,从外表看似乎和托蒂差不多大,拥有一副东方人的面孔。东方人风度翩翩,面如温玉,举手投足之间散发出东方文人特有的儒雅,看起来很象东方世界特有的儒生。听蒂斯说,那名东方人最初是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亚斯伯爵在他的帮助下,只用了短短的十年时间,就将罗德曼家的领地扩展到原来的两倍。在八年前,那名东方人无可争议地成为罗德曼家的供奉,而亚斯伯爵至此对他更是言听计从。

    东方人紧紧地跟伯爵的身后,走起路来如同行云流水一般,双手有意无意的摆动却能够将自身的破绽几乎全部掩饰起来。在认识安丽丝之前,我对东方武学的了解相对较少。从表面看安丽丝弱不禁风,可是她却能够施展出一阳指和凝波微步那样的绝学。我能够肯定,所谓拥有风剑士的实力其实只是安丽丝的自谦——好象东方人都喜欢自谦——凭借一阳指精妙的格斗技巧以及可怕的杀伤力,再配合凝波微步神奇的身法,西西王在没有翔龙的前提下根本无法战胜安丽丝。

    或许可以这么说。从斗气的强弱判断,安丽丝确实只达到了风剑士的水平,但是她的综合战斗力并不逊于一名幻剑士。

    从东方人的举手投足的细微动作里,我判断那名东方人顶多略逊安丽丝一筹。

    看到罗德曼家高级贵宾和供奉的阵容,我不得不对塞维尔的综合战斗力重新进行判断。

    在了解毒尾蝎部队之前,我以为塞维尔几百年未遭受其它国家的侵略仅仅靠泰坦战士的威慑。在了解毒尾蝎部队之后,我不得不承认,即使没有所谓的护国战士,其他国家同样不会轻易对塞维尔发动侵略战争——除非那名君主不惧怕死亡的威胁——毕竟毒尾蝎部队曾经用事实表现出他们的可怕之处。

    现在看来,即使忽略护国战士和毒尾蝎战士,塞维尔同样不可轻辱。亚斯伯爵是不是塞维尔势力最大的地方贵族我不清楚,可是我的外公却绝对是塞斯公国势力最大的两大贵族之一(塞斯双壁之一)。平心而论,亚斯伯爵所拥有的家臣实力是超过我外公的。

    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蒂斯献宝似的将我制作的合成弓递给亚斯伯爵。当伯爵仔细看过那张合成弓后,颇为动容。在我婉拒成为罗德曼家的家臣之后,亚斯伯爵稍微犹豫了一下,爽快地答应蒂斯接受我为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很想向亚斯伯爵或是他的随从询问关于布雷西亚的消息。可是考虑到这样冒失地提问或许会引起别人对我的身份产生怀疑,只好咬着牙强行忍住。

    随着伯爵一同回到领地的,还有蒂斯的大哥乌尔里.罗德曼。乌尔里并非亚斯伯爵的亲生儿子,而是早年一名在战场上为了救他而牺牲的家臣的遗孤。那场残酷的战斗最终取得了胜利,亚斯伯爵回到领地后,便将乌尔里收为了养子。

    在乌尔里的左手上,戴着一颗镶嵌着硕大钻石的白金戒指,他拥有一副喜怒不形于色的贵族气质。乌尔里不象蒂斯那么清秀,他的肩膀宽阔,身材高大。头上戴着发网,穿着一件洁白的衬衣,外面套着一件皮质马甲。他的腰间束着一条铜扣串成的腰带,铜扣上系着一支连鞘长剑。蒂斯告诉我乌尔里已经有二十五岁了,他从十四岁就参加了罗德曼家与其他家族的战斗。按道理说乌尔里经常在野外风吹雨淋,可是他的皮肤却象从来没晒过太阳的贵族那样白皙。

    听说乌尔里在战场上沉着冷静,向来不打没有把握的仗,自取绰号为避战骑士。我觉得乌尔里这个人很奇怪,因为他拥有初阶白银骑士的实力,可是他却只在骑士协会注册了青铜骑士的资格。相信这个乌尔里只注册实力以下的资格,并不是因为类似于我当日经济困窘的原因。以乌尔里的实力在塞维尔公国的内战中完全可以成为一名猛将,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隐藏实力而且自取绰号为避战骑士。

    新年是大陆上众多国家的共同节日。这一天被称之为英雄诞生日,对于爱克斯大陆人来说,这个节日是神圣而庄严的。在这一天,所有的人都会穿戴整齐上街游玩。即便是奴隶,也有权在这一天得到短暂的休息。如果被人发现某个奴隶主强迫他的奴隶在这一天工作,那么等待他的将是严厉的惩罚。这一天之所以在人们的心目中如此的神圣,是因为传说中的人类英雄大魔导师法比奥拉特正是在这一天出生,而大陆历正是以法比奥拉特的出生日为第一天开始计算的。因为新年是一年之中最为盛大的节日的缘故,领主们通常会在这一天对家臣们进行赏赐,对年青的骑士进行册封,并举行其他相关的祭祀活动。

    卡列勃在这一天如愿以偿得到了亚斯伯爵对他的骑士册封。而我也在这一天正式接受亚斯伯爵的邀请,成为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在接受伯爵聘请的时候,乌尔里眯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嘴角上还挂着一丝奇怪的微笑,表现出对我颇感兴趣的模样。好在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会离开,我对罗德曼家并无所求,乌尔里对我是否有什么想法倒也关系不大。蒂斯这段时间对弓箭的训练特别迷恋,因而在英雄诞生日也没有停止训练。蒂斯没有观看卡列勃的骑士册封仪式,使得卡列勃非常失望。

    现在,五十米内蒂斯可以准确地射中他人头顶上的苹果,一百米内,人体大小的目标可以箭无虚发。这样的射术虽然只能算是初阶高级弓箭手的水平,不过蒂斯似乎对射箭拥有超人的天赋,还有无限进步的可能。比兹堡内,蒂斯已经拥有了除我之外最高超的射术。如果他保持着那种神速的进步,考虑到我无法施展出斗气,也许用不了多久蒂斯的射术就可以超过我。

    仅仅过了十多天,蒂斯就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进入了高级弓箭手的瓶颈。看到这种情况,我不得不怀疑蒂斯的体内是否含有精灵的血统。

    蒂斯对弓箭训练的热情终于稍稍有所减弱。不过这对我而言却代表着新的灾难降临,因为蒂斯想起了我的承诺,开始缠着我为他打造兵器。

    我以材料不够为理由,只答应为他先打造一柄剑。进行了激烈的讨价还价之后,蒂斯终于退让了。不过我似乎吃亏了,因为在讨价还价的时候,我好象答应教他格斗技。真奇怪,我连斗气都施展不出,蒂斯为什么会瞧得上我的格斗技呢?而我又是怎么糊里糊涂就答应了蒂斯这样一个奇怪的要求呢?在圣华学校学习的时候真应该去商业学院旁听一些课程的,现在只能悔之晚矣。

    以原材料不够为理由其实并非我的推托之辞。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给蒂斯提供的材料清单里,好些材料都没有备齐。蒂斯告诉我那些材料必须去塞维尔的首都,同时也是最大、最为繁华的城市苏库市才能买到。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蒂斯总算将产自布雷西亚的精铁弄了回来。精铁的品质自然比普通的铁块强多了。如果原料是布雷西亚出产的玄铁就更好了,可惜这样的想法似乎有些苛求。想想清单上的一些材料的确很难弄到,即使是在其产地布雷西亚,例如铬、钛、紫金等材料也同样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只好先将就一点。

    有了精铁和质量上佳的煤炭,只能说具备了最基本的条件。一切还是得从最开始做起。

    虽然原材料是精铁,可是精铁里同样存在少量的杂质。第一步,必须先去除精铁中的杂质。铺子里只有普通的火炉,温度的上限受到限制,而且很难保证稳定的温度。我暗自怀念在公爵府里为安丽丝打造餐具和马鞍的日子——可笑当时我居然牢骚满腹。

    也许,失去的才是最好的。

    那时候公爵府里有用太阳石作为燃料的魔法火炉,魔法火炉可以达到的温度上限及其稳定性,比这间铁匠铺里的火炉实在强得太多。发牢骚毕竟不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我只好忍住不快,勉强先使用铁匠铺里的炉子。

    将火炉的温度逐渐升高,直至火焰变为青色。虽然没有斗气护身,可是无需使用厚厚的皮围裙我照样没有不适的感觉,这一点倒是颇令我费解。

    将铁块放入炉中,铁块开始慢慢溶化。溶化的铁汁最初是暗红色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发出灼眼的白色光芒。用鼓风机吹入大量的空气,使精铁里本来就不多的杂质更少。

    待时机成熟后,将温度降低,使铁汁冷却慢慢凝固。当铁汁成为暗红色的固体后,我对铁块开始锤击。

    整个下午,铁匠铺里都响着“叮叮当当”的响声。蒂斯对这种单调枯燥的锤击声似乎并不厌烦,整个下午他都待在铁匠铺看着我工作。

    接下来的连续三天,我都在重复着第一天的工作。将铁块溶化、煅炼、锤打;溶化、煅炼、再锤打……周而复始。蒂斯不知出了什么毛病。这种单调得令我自己都几乎无法忍受的工作,他却看得津津有味。

    优质的煤炭消耗得越来越多。可是效果却是显而易见的。

    耗费了许多煤炭和精力之后,我终于得到了两块满意的材料。第一块是我在昨天制成的,第二块今天才制成。这两块材料的含碳量不尽相同。第一块含炭量稍高,拥有足够的强度和硬度,不过至刚则易折。第二块差不多是纯钢,具有令人满意的柔韧性,用它制成的兵器拥有相当的弹性和弹力,只可惜不能保证刀锋的锐利。

    不过,以两种钢采用“嵌钢”的形式铸造,可以打造出一把令普通武者称心如意的长剑。

    我先将含碳量高材料打造成刀锋,作为核心。再用含碳量低的钢分成两块软钢作成表皮,将前者相夹。表皮由交替叠起的钢做成,显得有些凹凸不平。现在,需要细心对长剑进行打磨了。

    下午侍童通知我和蒂斯吃饭的时候,长剑已经完成了大部分的工作——除了打磨。

    对优质兵器进行研磨是一件非常耗费时间的事。优秀的铁匠精心研磨兵器所花费的时间,往往比打造兵器还要长。打造一件优质兵器一般需要几天几夜,可是打磨却通常需要花费半个月的时间。

    我可能不是一个特别有耐性的人。这把由普通材料冶炼而成的长剑已经花费我太多的时间,所以进行打磨工作的时候,我对它的处理就相对简单了一些。不过这项工作同样耗费了我整整两天的时间。

    第一步先是刮削琢磨,使其表面平整光滑。进行刀刃打磨的时候,表面开始形成图案。我巧妙地对它进行处理分层,除了增加刀的结构上的强度外,还做出了很美丽的星纹图案。按我的想法,武器只是用来杀敌的,用不着弄得那么精致好看。可是在蒂斯强烈的要求下,我只好进一步对长剑装饰,在剑柄的沟槽里镶嵌了绿松石。可惜我现在既没有斗气也没有魔法力,要不然借助魔法材料,我会制作出一柄魔法剑。

    第九章

    差不多下午三点钟的时候,打磨工作终于完成了。拿起长剑挥舞,手感非常不错,剑身没有丝毫挂风的现象,挥砍的时候也没有一丝不受控制的感觉。工作的成果,令我颇为满意。最后,我用铁匠铺里剩下的楠木雕刻制成两个精致的剑鞘,然后砥砺开刃。

    在长剑尚未安装剑柄的时候,蒂斯就想将其中一柄长剑抢走,我好不容易才制止了他。长剑制作的工作真正完成后,我允许蒂斯从两柄长剑中选择一柄。这时,蒂斯反而挑花了眼,无从选择。

    蒂斯拿着两柄长剑进行仔细的对比,花了好长时间也无法决定。最后,他干脆放弃了挑选。

    蒂斯的脸上浮现出婴儿一样无邪的甜笑。“你是打造者,你告诉我哪一把剑更好!”

    我无法拒绝那种山茶花般的笑容,只好从两柄剑中挑出一柄。“从某个方面说,这两把同时出炉的剑是雌雄双剑。雌剑名阴韵,雄剑名阳狂。你的外表清秀,先使用阴韵吧。过段时间将另一柄剑也送给你,在这段时间我会教你一种双剑格斗技。”

    蒂斯兴奋地接过雌剑,差点蹦起来。他挥舞着阴韵问道:“你不会骗我吧?你可真好!”

    将雄剑插入鞘内,我正准备肯定地答复蒂斯,可是他却根本无需我的回答。蒂斯握住阴韵,然后一把从我的剑鞘内抽出阳狂,乐颠颠地飞快夺门而出。

    我猜想他拿着两柄长剑是为了向大家炫耀一番。可是他干嘛把两柄剑都拿走,却又将两个剑鞘都留下呢?我又不是他的掌剑官!

    我拿着两个剑鞘追出城堡,顺着小道向比兹堡附近的空地走去。那块空地一直以来被城堡的武装人员当作练武场使用。果然不出我所料,蒂斯正站在练武场边上大呼小叫。练武场卡列勃正在和盛特拉姆练习格斗技,而蒂斯的大哥乌尔里和蒂斯的训导者吉姆里特端坐在一旁观看。

    蒂斯快乐地大叫:“我已经有一张罗德曼家族最好的弓了,现在你们来瞧瞧我的剑!”

    正在苦苦支撑的卡列勃顺势后跃一大步,要求暂停。吉姆里特的脸上显出那种溺爱的笑容,向蒂斯走过去。

    “少主人,您从哪儿弄到的这把好剑?”

    蒂斯得意洋洋地指着我。“是他为我打造的。”

    他依次举起雌雄双剑。“这一柄剑名叫阴韵,现在已经是我的了。这一柄名叫阳狂,剑答应我以后将阳狂也送给我。”

    卡列勃走近蒂斯,仔细端详着蒂斯手中的两柄长剑。他说话的时候有意无意地瞟了我两眼。“这两柄剑看起来很漂亮。可是看起来漂亮的东西,不知道是否实用。”

    真是很奇怪,我并没有做过什么对卡列勃不利的事,可是他却总是对我抱有相当大的敌意。卡列勃刚才的那句话里,多半含有影射我外貌的意思。不过蒂斯对我的信心似乎根本不受他人的影响。事实上,将长剑装饰得那么好看其实根本就是蒂斯的主意。

    蒂斯将阳狂抛给我,握着阴韵对卡列勃说:“我知道你在忌妒。我可以拿十枚金币与你打赌,我的阴韵比你那柄祖传的宝剑还要好。”

    卡列勃的脸色涨得发红。“要知道,别人出价一百枚金币购买我家祖传的狂野之剑,我父亲也没有答应呢。塞维尔的毒尾蝎部队所装备的长剑也比不上狂野之剑。我愿意拿狂野之剑与剑打造的长剑比试。可是如果将这柄卖相还不错的剑弄出一个大缺口,你可不许哭!”

    蒂斯用鼻音嚣张地哼了一声,摆出一副放马过来的模样。看着卡列勃拔腿准备向城堡走去,我赶紧将他拦下。

    “卡列勃骑士,你用手中的普通长剑同样可以试试阴韵,何必回城堡去取宝剑呢。要知道两虎相争必有一伤,我不想自己辛辛苦苦打造出来的剑马上就变成两截。”

    蒂斯皱皱鼻子。“剑,我知道卡列勃那柄狂野之剑的底细。在罗德曼家,那柄剑确实能够排得上名号,可是它怎么可能比得上阴韵呢?我有绝对的信心!”

    最近一段时间蒂斯对我的态度已经变为亦师亦友,我也不和他客气,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蒂斯这才心虚地嘟起嘴,嘟哝着说:“好吧,好吧,依你行了吧。喂,卡列勃,你先用手中的长剑试试。”

    卡列勃的脸色仍旧阴晴不定,盛特拉姆却满脸好奇地拿着练习用的普通长剑向蒂斯走了过去。盛特拉姆对蒂斯示意之后,蒂斯将阴韵横举,然后盛特拉姆一剑砍了过去。两剑相交发出刺耳的交击声,蒂斯匆匆看了眼阴韵,然后连忙凑到盛特拉姆面前仔细察那柄练习用的普通长剑。

    蒂斯快乐地跳起来。“瞧,好大一个缺口!我敢断定,再这样相击,不出三剑,这柄普通长剑必定会被击断。我说这柄剑很好吧!”

    他跑到我的身旁将我手中的剑鞘一把抢过去,蹦蹦跳跳地朝着城堡跑去。他一边跑一边大叫,显然是高兴坏了。

    “我要给父亲看看我的阴韵。嘻嘻,我要让父亲高兴高兴。”

    卡列勃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虽然有些狂傲,不过卡列勃并不至于对眼前的事实视而不见。刚才的测试表明阴韵的确是一柄极为出色的宝剑,以我对武器价格的了解,阴韵至少可以卖五百枚金币。虽然比不上我的亲卫配备的长剑,可是与卡列勃的祖传宝剑相比还是强上一筹的。

    阴韵、阳狂的制作材料差了点,只不过是普通的精铁,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材料。可是阴韵、阳狂花费了我五天时间才打造而成,如果说亲卫第一大队使用的含有玄铁成分的黝黑弯刀属于c-级武器,那么阴韵、阳狂应该可以算是d或是d-级的武器。现在想起来,玄铁那么宝贵的东西交给兰仆去进去量产,实在是有些浪费。如果我有玄铁这种材料并细心打造,那么我至少可以打造出c级的武器——只可惜就是太劳神费力了,而我毕竟不是真正的铁匠。

    这段时间一直被蒂斯残酷剥削,现在我总算可是轻松一些了。我摇摇头,向湖边走去。

    不一会儿,我便来到湖边。盘膝坐下,但是我并没有认真修炼。因为小火这个调皮捣蛋的家伙也跟着跑来了。小火现在已经有三个月大了,体型和一只小牛犊差不多大小,而且现在已经可以施展烈火魔墙、爆焰术和连株火球的魔法了。说起来火焰狮子这个物种确实很神奇。小火才三个月大,施展魔法的能力已经达到了魔法师的水平。按这种进步的速度,等它一岁左右的时候岂不是可以施展地狱烈火、爆鸣轰雷之类的魔法了?

    按兰仆的说法,火焰狮子是一种可以进阶的生物。进阶之后,火焰狮子的外表就会产生极大的变化,其中最显著的变化便是肋生双翼。小火的肋部现在已经长了两个鼓鼓的大疱,不知道是不是进阶的前兆。难道说拥有王者的血统就非常容易进阶?小火才三个月大啊!

    作为魔界中最强悍的魔兽之一,火焰狮子拥有的智慧与它们的实力并不相符。只要给小火一点阳光,它就会灿烂起来。我伸手轻轻抚摸小火,结果小火便撒娇似地往我身上蹭。如果说小火小时候象一只暖炉,那么现在小火的体温更象沸腾的开水,也许小火真正成年后体温会象一只火炉。怪不得兰仆说火焰狮子不适宜作为坐骑呢。

    普通人现在已经根本不敢抚摸小火了——当然,即使小火的体温不高,普通人仍然是不敢接近小火的。小火现在已经开始渐渐显露它的王者之势,一声咆哮或是一瞪眼睛,可以令一些心志不够坚定的人直打哆嗦。不过小火在我的面前还是象一只小猫咪一样乖,这令比兹堡内诸人更加确信我是特姆比斯特人的说法。

    只有我知道其中的真实原因:小火被娜弗丽欺负之后,幼小的心灵产生了无法磨灭的阴影。虽然大多数情况我无法将它从娜弗丽的魔爪中解救出来,可是我徒劳无功的解救行为,却令小火产生了我是保护者的潜意识。

    说起来小火也真是够倒霉的。堂堂的火焰狮子王,在魔界本该是威风八面的。只可怜它的命不好,被娜弗丽那头暴龙给盯上了。现在我已经隐约感觉到,娜弗丽并不是一只巨龙。黑龙在巨龙中的阶级是最高的,然而翔龙却只是娜弗丽的家仆。娜弗丽的父亲强大得令人无法想象,仅仅是气势就能够逼得我呼吸不畅。搞不好娜弗丽的父亲就是传说中的龙神呢。火焰狮子王再怎么强大,在拥有龙神血统的娜弗丽面前,同样无法摆脱受凌辱的命运。

    正在替小火多灾多难的命运叹惜,它开始低声地咆哮。我摸摸小火的脑袋,笑道:“别闹了,是领主的大公子,自己人。”

    身后传来乌尔里的声音。

    “小火作为高级魔兽可以察觉我的动静并不奇怪,可是你怎么也能够察觉我的动静?”

    我耸耸肩,搪塞道:“也许这是特姆比斯特人特有的敏锐感觉吧。”

    乌尔里将信将疑。“你真的是特姆比斯特人吗?可是你打造武器的水平为什么那么高呢?”

    特姆比斯特人在战斗的时候往往都位于肉搏型战士的后面。我现在无法施展斗气,似乎躲在队伍的后面也是应该的。所以我觉得借用特姆比斯特人的身份其实也不错。“天神赋予特姆比斯人操纵动物的特殊本领,同时,天神并不禁止特姆比斯人拥有其它的本领。”

    “剑,你的铁匠技艺是从矮人那里学来的吗?”

    看着乌尔里稍稍露出紧张的神情,我若有所思。

    打造兵器技术最精湛的当属矮人,而矮人在人类城市开设铁匠铺时往往需要人类学徒。或许是为了保证这个行业垄断的地位吧,人类学徒在进入铁匠铺之前需要立下这样的誓言:出师后每年打造的兵器不超过三件。

    如果能够借助出师于矮人铁匠铺的身份,我就不必为成为铁匠而困扰了。

    总的说来,我不喜欢对敌人以外的人撒谎。但是如果顾左右而言他,而乌尔里理解错了,那可不关我的事。

    我以非常诚肯的语气对乌尔里说道:“你很聪明。”

    乌尔里对这种赞扬不置可否,长叹一声。“剑,今年你已经打造了两柄兵器?”

    我顺着乌尔里的思路和语气赶紧补充。“是啊。我已经对蒂斯承诺,还要为他打造一柄骑士枪。”

    “他要那么好的武器干什么?真是浪费!”乌尔里烦恼地摇摇头。“剑,可以和你好好谈一谈吗?”

    事实上,我确实好奇这位内敛的伯爵养子将要和我说些什么,因而点点头。

    乌尔里来到我的身旁坐下。“剑,我感觉你不是我们这里的人。”

    “怎么说呢?”乌尔里似乎对于词汇的组织感觉有些困难。“你在我们这儿只会停留的时间不会很长,最终会离去,对吗?”

    我看了乌尔里一眼,对他敏锐的感觉很是诧异。在塞维尔我确实度日如年,如果能够早些和安丽丝相聚,我情愿付出任何代价。

    “所以,请你不要和蒂斯走得那么近好吗?”

    乌尔里的这句话令我极为诧异。

    乌尔里似乎正咀嚼着什么,声音有些含糊不清。“你自己也应该清楚,蒂斯对你已经越来越依赖了,他甚至开始对你产生了类似崇拜的感情。如果你和他继续走得那么近,我担心蒂斯的感情会越来越狂热。如果你愿意在塞维尔落户倒也没什么,可是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小小的塞维尔似乎无法束缚你。当你离开的时候,小蒂斯会很伤心的。”

    我琢磨着乌尔里的话。依恋这种感情我可以理解,兰仆第一次离开我的时候,我也产生过那种四周空荡荡、无依无靠的感觉,可是那也没什么大不了啊?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经历这种感情经历。兰仆第二次离开的时候,我的感觉就没那么糟了。乌尔里的话里到底有什么乾坤?

    蒂斯的二哥,也就是亚斯伯爵的嫡亲长子亚瑟.罗德曼快二十一岁了。亚斯收养乌尔里的时候,亚瑟已经出生。在已经有嫡子的情况下收养年纪大的养子,其实是贵族家庭中的一忌。爱克斯大陆通常都实行长子继承制。如果长子是养子,往往会造成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

    乌尔里拥有高强的实力(相对于罗德曼家而言),可是他却并没有在战场上赢得勇猛的名声,而且他在骑士协会注册的资格也只是青铜骑士。在我看来,这是一种高明的藏拙方式(象我这样能够一眼看出他人真实实力的人毕竟极为罕见)。据蒂斯说,亚斯伯爵并没有确定继承人。乌尔里的所做所为,令我无法理解。对于无法理解的事物,对之产生怀疑是很正常的反应。

    蒂斯与他的两个哥哥关系都很好,可是一旦发生继承方面的争执,我猜蒂斯多半还是会站在嫡亲哥哥亚瑟的一边。现在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我与蒂斯的关系很好,也许乌尔里是担心将来我会坏了他的事?

    想到这里,我不由狐疑地看了乌尔里一眼。

    乌尔里注意到我的表情,长叹一声。“塞维尔可真小啊。”

    那倒是。布雷西亚的面积只有英格兰尼的二十分之一,而塞维尔的面积只有布雷西亚的三分之一。塞维尔的土地贫瘠,没有特别出名的产品。如果没有佣兵收入这一塞维尔的主要经济来源,整个塞维尔公国的全国收入甚至比不上沙丝那亚。

    乌尔里突然将话题一转。“我听说了你成为罗德曼家高级贵宾的经历。以你拥有的技能,如果真的只想找份工作,那么你的行为简直与隐士相差无几。”

    乌尔里的评价让我有些苦涩:难道我能够选择吗?如果不是无法忍耐寂寞,或许我会真的当上一年隐士。

    “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我突然产生了奇怪的感觉。我感觉到你很强,而且,你是让我离开塞维尔的一个契机。”乌尔里的嘴唇微微上扬。“我的第六感很少出错。所以我迫不及待地想更加了解你。”

    “离开塞维尔?”在答应日月双星的期限内,我必须做到一件事,那就是不能让认识我的人得到我的确切消息。人都是有惰性的,我已经准备在罗德曼家待上一年,当然不愿意让乌尔里坏了事。

    我有点心虚地问道:“你是罗德曼家的长子,即使亚斯伯爵将大部分产业传给亚瑟,你仍然可以得到一座城堡——至少你目前已经拥有两座庄园作为采邑了。你为什么会产生离开塞维尔的念头?”

    乌尔里的看着微微波动的湖面,脸上挂着充满亲情的那种温馨微笑,语调也变得柔和起来。

    “父亲对我真的很好。亚瑟和蒂斯对我也象亲大哥一样。我的亲生父亲是父亲最得力的家臣,为了救父亲而牺牲了自己的性命。所以父亲对于让谁来继承罗德曼家的问题一直很犹豫。我了解父亲的性格,我越是不愿意继承罗德曼家的家业,他就越可能因为愧疚而让我成为第一继承人。”

    “可是如果让父亲太失望,那就会使父亲伤心的,我也不愿意看到父亲伤心。我希望亚瑟能够早点从烈焰武馆以优异的成绩毕业,那么亚瑟就可以更有资格成为下任罗德曼伯爵。”

    如果乌尔里说的是心里话,那么我倒是以小心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可是乌尔里干嘛对我推心置腹。他真的确信所谓的第六感?话说回来,他的感觉确实很准,居然能够猜测出我不会在塞维尔待很久。

    我必定会离开塞维尔。一想到安丽丝,我恨不能肋生双翼飞回布雷西亚。只不过,我不愿意在近期内离开塞维尔。只要一年的限期没有结束,即使离开塞维尔我也不能回布雷西亚或是我其它的领地。现在我好歹是一个很有权势的贵族的高级贵宾,生活还算惬意。在不能暴露身份的前提下,我认为这已经算是不错的情况了。

    “我不能理解,即使你不愿意继承罗德曼家的家业,你为什么不在塞维尔开拓自己的事业呢?蒂斯告诉我,罗德曼家在塞维尔北部地区实力最强,凭罗德曼家的实力消灭一家实力较弱的贵族并不是什么天方夜谭。也许亚斯伯爵可以让亚瑟继承罗德曼主家,然后让你继承那家被灭掉的贵族家业,成为罗德曼家的分家。”

    乌尔里霍然立起远眺着广阔的湖面,他一脸傲然,徐徐取下头上的发网,亚麻色的长发随风而舞。

    “在塞维尔我能够取得什么样的成就呢?最多也只不过是护国大将军。可是我的情况有些特殊。如果罗德曼家真的能够取得那样的成就,我宁愿让父亲或是亚瑟得到那个职位。”

    “贵族家庭中没有继承权的儿子,最好的选择便是成为骑士去闯一番自己的事业或者是成为一名魔法师。”

    “我在魔法方面没有天赋,但是对自己能够做出一番事业却坚信不疑。大陆已经初呈乱象,大丈夫建功立业正在此时!走出塞维尔参加大陆争霸的战争,封候拜相并非遥不可及。”

    乌尔里这个人真是奇怪。说他有野心吧,他却不愿意取得罗德曼家的家主之位。要说他是个老实本分的人,那又根本不可能——至少我是不相信的。从面相看,乌尔里双目狭长,脸颊削瘦,再配上鹰勾鼻子,这是百试不爽的野心庞大之面相。

    如果乌尔里说的是心里话,限期结束后倒是可以考虑带他离开塞维尔。以他的年纪和实力,却也算得上是一个优秀的人才。有野心不要紧,我的四大兵团长中就有三个是充满野心的人。一个人如果没有野心,想要发挥自身的能力还挺不容易呢。

    第七章

    合成弓的核心通常都是以柔韧性较好的岑木或是角质为原料。本来我只打算草草制作一张合成弓,可是既然有狮鹫脚筋这种极佳的材料,太过潦草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铁匠铺里有岑木,也有牛角。可是它们的品质与狮鹫脚筋实在太不相配。所以制作合成弓的第一步就难住了我。

    望着一堆不甚满意的材料发呆,身后传来蒂斯清脆的问诘。

    “喂,我可是代城主啊。你凭什么有事喊我过来?应该是你来找我才对嘛。”

    我回过头,看见蒂斯气鼓鼓的模样,轻轻一笑。

    “蒂斯,那两根筋你是怎么得到的?”

    蒂斯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到了狮鹫脚筋,走到一个板凳上坐下。他似乎于怒未消,一路上故意砰里乓啷撞倒了好些铜壶、铁钳之类的民用物品。

    “那是一个小偷赎罪的抵偿物。那个小偷跑到我们的领地想要偷一头牛,本来按律应该判他为奴隶的,可是他愿意拿出身上所有的东西来赎罪。当时他的身上有几个银烛台和一套压扁了的银餐具,还有这两根东西。”

    “那个小偷说那些都是他祖上传下来的东西,我并不相信。不过银烛台和银餐具的价格已经可以抵上一头牛,所以我收下那些东西就放那个小偷走了。剑,你就是想知道这些所以把我喊过来的吗?”

    虽然蒂斯的脸上带着愠怒,可是我仍旧忍不住笑了起来。

    蒂斯抓起一个铜壶朝我扔过来。“你笑什么?银烛台和银制餐具的价格是超过了一头牛,可那又怎么样?!按大陆的习惯法,对小偷的惩罚最高可以达到他所偷盗物品的十倍。我的判处又没超过那个限定。”

    我稳稳地接住铜壶,一本正经地解释说:“可是你并没有计算这两根筋的价值。”

    蒂斯一脸狐疑。“我知道那两根筋是用来制作良弓的材料,可是它很值钱吗?值五个金币?”

    “……十个金币?”

    看着我不作声,蒂斯继续猜测。“不会是十五个金币吧?”

    “比你所能想象的还要值钱。”

    蒂斯因为惊讶,嘴巴变成圆形。他突然意识到什么,赶紧遮住自己的嘴。蒂斯站起身走到我的身边,拉住我的衣袖孩子气地摇晃着。

    “快告诉我,那两根筋到底值多少钱?”

    我耸耸肩。“两根加起来也许值六百枚金币或者更多吧。这是狮鹫脚筋,是制作弓弦最好的材料之一。”

    “哇,太好了。幸好我没有让铁匠用它制造成一把弓,要不然可就浪费了。等明年有空了,我就去首都苏库市。凭基恩铁匠铺的手艺,我肯定可以拥有一把罗德曼家最好的弓了。”

    我微微一笑。“其实也不必等到明年,我也可以帮你制作一把不错的弓。”

    “你?”蒂斯不太相信我的话。他紧紧地盯着我,眼珠骨碌碌地转。“按塞维尔的法律,发现宝物的人,应该得到宝物主人的奖赏。我就赏给你一根狮鹫脚筋,你先为自己制作一张弓。”

    一切正如所愿,我等的就是这句话。

    “为了配得上狮鹫脚筋,其他的材料也不能太差。另外,我还打算打造自己使用的兵器,我会写一份材料清单,你能为我准备一下吗?”

    蒂斯象不认识我一样地盯了我好半天。半响,他摇摇头。

    “我真没有想到,一个特姆比斯特人居然是一名弓匠,同时竟然还是一名铁匠。我可以不收你的材料费,不过如果你的技术令我满意,你必须为我打造兵器。”

    当安丽丝的首饰匠我也就认了,可是现在还得当其他人的弓匠和铁匠,真是倒霉。

    我伸出食指,斩钉截铁地说:“最多一件。我最多给你打造一件兵器。”

    蒂斯伸出食指和中指,语气同样坚定。“最少两件。一柄骑士枪,还要一柄剑!”

    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只好伸出右掌,与蒂斯的右掌相击。“成交。”

    制作合成弓花费了我十天的时间。幸好蒂斯突然对我产生了莫名其妙的信任感,将两根狮鹫脚筋都交给我来制作合成弓。要不然我制作完自己的弓之后还得再花上十天时间为蒂斯做合成弓,那可真是折磨人。

    合成弓的核心,我选用了两根黝黑发亮的野牛角为主材。然后,细心地用椐木贴在牛角的外面,用荆棘的内层粘合。再外层,则是主要为牛筋制成的有点象纱布一样的材料。将合成弓的核心及椐木固定好,将一层牛筋敷在最外层,再用羊肠线将之固定。做完这些后,我没有用火将之烤干,而是将之放在通风的地方等它自然晾干。待最外层的牛筋基本晾干之后,我以同样的方式及步骤敷上一层牛筋,用羊肠线将之固定,再将之自然晾干。晾干一层牛筋需要耗费的时间大约为半天,就这样重复了十八次之后,合成弓终于完全了。

    本来按我的想法,合成弓已经完成了。可是蒂斯非要我为他的那张弓进行装饰。没办法,只好又花了两天时间进行雕刻及打磨,终于制成了令蒂斯完全满意的合成弓。

    合成弓张开后宽度只有五十厘米多一点,配用的箭长只有四十五厘米,看起来很小巧,可是它的威力却极为惊人,在近距离内可以射穿一头野牛。这两张弓的精确射程为一百二十米,最远可以超过三百米。就射程而言,这两张合成弓并不逊于长弓。另外,我还为每把合成弓专门制作了一批短箭。箭头其实也是大有学问的,分为两种。箭头狭长尖利的,利于穿甲;扁平带侧锋的,用于射猎。

    蒂斯得到他的那张弓后乐坏了,拿着弓向堡内的人四处炫耀。人们看着那张射程最远可以超过三百米的弓,简直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这件事,使我在比兹堡得到了更多的尊敬。

    可惜的是,那张弓的张力相对我本身的力量而言稍大了些。蒂斯年纪轻轻的却掌握了斗气,他每次都是使用斗气直接将弓弦安上去的。可是我却不得不用膝盖将两头扳转过来,然后安上弓弦加以固定。固定后的弓弦象琴弦一样紧,拨动时能够发出象树琴一般悦耳的声音。

    虽然只用一根弦弹琴稍稍困难了些,可是出于对安丽丝的思念,我仍旧用那张合成弓在湖边弹了一首相对简单的曲子。悦耳的琴声在湖面上象精灵一般飘荡。往日的情景出现在我的脑海,我不由自主地唱起歌来,似乎此时安丽丝正在一旁弹琴,而我正在为她伴唱一般。我的心神也连同那琴声、歌声一起漫无目的的飘荡起来。待到一曲弹完,我这才静下心来。这时,我发现蒂斯又站在我的身后。他好象也被琴声和歌声所感染了,痴痴地站着,好半天一动也不动。

    蒂斯慢慢地在我身旁坐下,他的语气中充满了迷茫。“现在我又不知道你是谁了。原本我以为你是特姆比斯特人,因为小火那样的高级魔兽非常听你的话。可是,特姆比斯特人能够操纵魔兽,而最低级的魔兽也可以施展魔法。魔法是可以从远处攻击,所以特姆比斯特人都不擅长弓箭,可是你却擅长。你甚至可以制作出射程超出人们想象的弓。”

    蒂斯顿了顿,深深吸了一口气。“我见过许多游吟诗人,他们有的会唱歌,有的会弹琴,也有的会表演魔术。可是他们谁也没有你用这根弓弹得好听,更没有你唱得好听。可是我猜,你并不是游吟诗人。”

    蒂斯直直地盯着我的眼睛,问道:“你到底是谁?”

    我苦笑着迎视蒂斯那双似乎会说话的眼睛。“我是谁很重要吗?重要的是,你认为我会对你或是对你们家不利吗?”

    蒂斯摇摇头。“我并不认为你是坏人。我猜想,你有自己的苦衷。”

    他将视线投向平静的湖水,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调皮地一笑。“我猜到了,你是不是为情所困因而离家出走的大贵族子弟?”

    对于蒂斯的这个猜测,我的反应如同以前一样:目瞪口呆。

    蒂斯没有听到我的回答,自言自语地说:“其实贵族子女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为了家族的利益,族长或是父亲总是要求子女放弃自己的恋人而与其他人结婚。真是可怜。”

    我听蒂斯的语气,好象他正在为这种事情困扰。“蒂斯,你父亲要求你放弃自己的恋人去娶另一个贵族的女儿吗?”

    蒂斯的脸有点儿红了,他偷偷瞟了我一眼。“现在还没有。”

    这种事情,其实从某种角度而言正是贵族子弟的责任。贵族子弟自小接受家族提供的良好生活环境,为此付出代价似乎也是应该的。如果真的不愿意,那么放弃自己的身份离家出走也是一种选择啊。可是有许多贵族子弟在舍不放弃家庭提供的优越环境的同时,却抱怨家族为他定下的政治婚姻。我认为不愿意舍弃的人,并没有抱怨的权力。

    “你有自己喜欢的人吗?”

    蒂斯的身体变得有些僵硬起来,他的声音细不可闻。“我不知道。我有一个梦中情人。不过现在我对另一个人越来越有好感,但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让他代替梦中情人的位置。”

    我对蒂斯这种喜欢害羞的情况不以为然,男孩子太容易害羞总归不是一件好事。

    “如果你还没有喜欢的人,最好不要轻易去喜欢。除非你的父亲答应给予你自由恋爱的权力。或者,你必须拥有离家出走的勇气。”

    蒂斯想了想,问道:“你可以告诉我一件事吗?你是不是为情所困离家出走?”

    失笑。如果能够的话,我愿意每天都和安丽丝待在一起。

    我摇摇头,发觉自己的声音里居然充满了落寂。“不是。”

    蒂斯听到我的回答似乎有些高兴,同时似乎更加害羞了。他站起身,扔下一句“我先回去了”便慌慌张张地向城堡的方向跑去。

    蒂斯的表现令我莫名其妙。我耸耸肩,独自观看日落的美丽景色。

    第六章

    斗气的修炼方法有许多种。不同的军事院校、武馆,甚至某些拥有高明格斗技的世家,所修炼的斗气都不尽相同。

    事实上,世界上的斗气种类可以划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斗气的主要作用是提高体质、臂力、抗击打能力、反应和负重能力。第二类斗气的主要作用是提高体质、四肢的协调能力、反应、腕力和臂力。第三类斗气的主要作用是提高目力、判断力和臂力。

    练习第一类斗气的,通常都会将骑士作为自己的终身职业。练习第二类斗气的,往往都会成为剑士。至于第三类斗气,则是弓箭手的最爱。当然,修炼者必须按自己的体质特点修炼适合的斗气。如果修炼与自己体质不适合的斗气,所取得的成效将是事倍功半。

    一个人可以同时修炼几种斗气,可以是同一类的,也可以是不同类的。但是修炼不同斗气有可能会造成修炼者的健康状况急剧恶化,甚至导致修炼者死亡。按东方文明的观点看,那种情况被称之为走火入魔。所以,同时修炼一种以上斗气的例子非常罕见。

    ——《格斗技》

    对塞维尔的情况了解得多了些,我的心情也变得坏了些。

    我觉得伊莉够可怜了,她作为塞斯公爵无法掌握塞斯的实权,可是塞斯处于战乱之中,公爵的直属部队以及属于公国的正规部队化整为零而且被打残了。等恢复和平后,伊莉还是可以拥有塞斯最高权力的。

    泰坦战士是塞维尔的护国战士,他们为塞维尔公爵服务,可是那些泰坦战士只负责保证塞维尔首都苏库市附近一片大约只有一千平方公里的土地的安全。塞维尔名义上地位最高的是公爵,可是实权却并不掌握在公爵的手里,而是由担任护国大将军的大贵族掌握。

    塞维尔上届的护国大将军病死之后,这个职位已经空缺两年多了。这两年来,塞维尔公国地方上的实权人物针对护国大将军这一职位的争夺,已经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我猜想塞维尔没有与布雷西亚签订防御同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护国大将军一职空缺的缘故。

    塞维尔公国的国土面积有一万九千平方公里,除了公爵一千多平方公里的直属领地外,其余的领土分别由大大小小五十多个贵族分别控制。在这些拥有实权的贵族中,实力最强的是十八家大贵族,罗德曼家正是其中之一。

    塞维尔公国崇尚东方传来的武术。听说在塞维尔的首都苏库市大大小小的武馆林立,比米铺还要多。在塞维尔的贵族家中,除了家臣这一体系,还有另外一种制度,既宾客制度。

    宾客等级分为高级贵宾和供奉。高级贵宾可以定期得到大贵族给予的金钱以及一系列的优惠待遇,在大贵族需要帮助的时候,高级贵宾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援助或是予以拒绝。而供奉,除了同样可以享受高级贵宾的各种优惠待遇外,在贵族家族里拥有更大的权力,甚至可以在大贵族选择继承人的时候发表自己的意见。供奉,实际上相当于没有隶属关系的宿老。按蒂斯的说法,待亚斯.罗德曼伯爵回来后,他会建议伯爵聘请我为高级贵宾。

    在塞维尔的内战中,彻底战败的上位贵族通常不会丧失性命,但领地自然会完全被敌对一方占领。这些在内战中失败的贵族碍于面子一般不愿意成为其他上位贵族的家臣,所以宾客制度相应而生。

    拥有权势的大贵族一般都会给予投靠自己的失败者以高级贵宾或是供奉的待遇。有时候有权势的大贵族虽然并不欣赏失败者的能力,但是失败者拥有能力较高的家臣,而那位家臣不愿意背弃原来的主公,因而有权势的大贵族同样会以高级贵宾或是供奉的待遇来拉拢失败者。后来,贵宾制度逐渐演变。大领主为了吸纳不愿成为其家臣的人才,会让那样的人成为家族的高级贵宾或是供奉。不过高级贵宾和供奉与大领主的家臣比较,在领主没有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他们不能指挥任何士兵。而且,宾客们只是从领主那儿领取一定的薪金并且可以获得相应的采邑,却无权拥有自己的私兵。

    塞维尔的格斗水平比塞斯确实超出了许多。虽然盛特拉姆以高阶迅剑士的实力获得了罗德曼家家臣比武大赛第四名的荣誉,可是第二名是中阶白银骑士,而第一名则是停滞于瓶颈阶段三年之久的高阶白银骑士。我没有见过那名高阶白银骑士,可是很多人都说用不了多久那名家臣就可以成为一名黄金骑士。除了家臣外,罗德曼家还有三名高级贵宾,一名供奉。

    如果罗德曼家的家臣实力只是塞维尔的平均水平,那么打起仗来我可能会遇上实力不俗的敌人。可怜我还以为凭自己目前身手在塞维尔至少可以保障自己的安全,看起来还是有些过于自大了。郁闷。

    格斗其实是一项很高深的学问。如果实力接近,那么对地形的熟悉,对风向、天气(例如雨、雪、阳光)的掌握,对战斗意志的控制,都能够对胜负产生影响。格斗实力受许多方面影响,如身法、速度、敏捷程度、判断、力量,都是实力的表现之一。

    我现在唯一的优势便是判断能力。

    不知道怎么回事,自从我在塞维尔苏醒之后,无论谁轻轻挑眉或是肩头微微一动之类的小动作,哪怕是他的视线稍稍变化,我都可以清晰无误地判断出他的下一步行动。能够预先知道对方的行动,这在战斗中是一种极为有利的优势。在古东方的格斗技中,有一种被称之为独孤九剑的剑法,这种剑法的使用者哪怕没有一丝斗气,也可以击败拥有相当强斗气的敌人。

    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在我的脑海里有着数不清的格斗技巧。被喻为天下第一剑法的独孤九剑也赫然列于其中。

    可是没有斗气的支持,即使掌握了独孤九剑,我仍旧无法与拥有黄金骑士和幻剑士实力的人相抗衡。因为格斗实力除了判断能力之外,其身法、速度、力量、敏捷并不能完全忽视。如果敌人是黄金骑士或幻剑士,哪怕我清晰地知道他的下一步动作,可是他的速度超过了我的身体所能够做出的反应,那么我还是没有办法与之为敌。

    如同下棋一般,棋力无论如何高超,或许可是让别人一子或者几个棋子。可是如果让子超过了一定的限度,那么再高超的棋力也同样无法摆脱劣势乃至困境了。可怜我现在根本就无法施展出任何斗气或是魔法,能够与白银骑士、风剑士相抗衡,已经算是奇迹了。

    想要在动乱的塞维尔更好地保住自己的性命,看起来还是得多动动脑筋。

    好在我只有保卫比兹堡的义务,堡内的粮食非常多,吃上一年完全不是问题。城堡本身很难攻克,虽然它的城墙厚度比不上内城,可是仍旧有四米多厚。这种程度的城墙,没有四、五个魔法师倾尽全力的进攻,甚至无法对它造成真正的损坏。

    在遇见兰仆之前我对弓箭相当感兴趣。在遇见兰仆后,我同样向他学习过相当不错的弓箭技术,只是一直以来都没有什么施展的机会。拥有魔法的我如果使用弓箭,那么别人会认为我的神志不正常。现在我既无法施展斗气也无法施展魔法,该是使用弓箭的时候了。

    大陆上所知的弓箭,以精灵弓最佳。可是由于材料及技术方面的原因,人类完全无法制作精灵弓。即使是精灵,制作一张精灵弓也同样是非常困难的。在整个布雷西亚,只有八张精灵弓。而那八张精灵弓中,有五张的主人只是将它们作为收藏品,平常根本舍不得用来战斗,可见流落到人类社会的精灵弓是多么的罕见。凭我现在的条件,想要获得一张精灵弓简直就是异想天开。

    排在精灵弓之后的,是布雷西亚人使用的长弓。使用长弓除了需要很大的臂力外,还需要长期的训练和专门的技巧。长弓是由紫杉木或是岑木制成,弓体通常为一米八至二米二之间。普通的箭头通常是砍削打磨过的燧石或是黑曜石,而长弓的箭是特制的,箭头为铁铸。长弓使用的箭可以轻易贯穿普通骑兵的胸甲。可以说,长弓手是重骑兵的天敌。长弓的射程高达三百米以上,拥有高级阻击手以上实力的优秀射手使用一把特制的长弓,甚至可以射中四百米处的目标——低阶魔法的有效射程也只不过四百米。

    我对长弓的威力很满意,可是整天带着一张和自己差不多长甚至比自己还要长的弓逛来逛去,那种形象实在是太逊了。制作一张长弓放在家里还可以,当然,那张长弓不能当作我的常备武器来使用。

    除了长弓,我还应该制作什么样的弓呢?普通弓威力太逊,其射程只有50米至80米左右,只有非常优秀的弓箭手使用质量极佳的普通弓朝天漫射,才有可能伤害两百米左右距离的敌人,那样的准确性自然是完全得不到保证的。我想,制作一张合成弓应该是目前最佳的选择。

    心动之后自然就是行动。

    比兹堡内武装人员的武器通常是堡主分发给个人的,可是个人也可以去铁匠铺定制自己喜欢的武器,只是那笔费用需要从个人的薪水中扣除。这些天我已经对比兹堡非常熟悉了,堡内只有一个铁匠铺,铁匠打造农用铁器、日常生活用的铁器、各类武器以及弓箭。也就是说那个铁匠同时还兼任弓匠。

    走进铁匠铺,虽然一眼看上去铺里的材料品质根本不合我的意,不过在这种条件下,我并没有挑剔的立场。

    制做一张最普通的合成弓,其成本至少也需要一枚金币。这令经济状况拮据的我非常心疼,可是想想保命还是最为重要的,只好咬咬牙忍了。

    给铁匠打了声招呼,我开始挑选相应的材料。铁匠对我的举动颇为好奇,因为整个城堡的武器都是他打造的,还从来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打造武器。不过铁匠并没有干涉我的意思,只是每当我所挑选出一样材料,他都会详细地登记起来,以便向堡主报帐。

    当我准备从两根狮鹫脚筋中挑选一根作为弓弦的时候,铁匠突然紧张起来。

    “大人,这是代领主存放在这里的物品,您不能使用。”

    狮鹫脚筋是用来制作弓弦的极佳材料。事实上,我一走进铁匠铺就发现了那两根狮鹫脚筋,之所以犹豫到最后才挑选它们,是因为我清楚地知道它们的价格。狮鹫的脚筋是极佳的弓弦制作材料,可是狮鹫极为稀少,一只成年狮鹫的价格更是达到了四千金币,因而狮鹫脚筋的价格自然是高得离谱。如果不是因为许多飞禽及猛兽的筋同样是制作弓弦的上佳材料,狮鹫脚筋不知道会有多贵呢。在市场上,一根狮鹫脚筋的价格通常在三百枚金币左右。我挑选狮鹫脚筋,其实是希望能够混水摸鱼。因为如此珍贵的东西却随随便便地放在这么简陋的铁匠铺里而并没有珍藏起来,我猜想铁匠并不知道它的真正价值。

    我装出淡淡的模样看着被烟火薰得漆黑的铁匠。“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铁匠恭恭敬敬地回答。“回大人,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代领主也不知道。不过我猜测它肯定是某种动物的筋,可以用来制作弓弦。我的弓箭制作水平太差,所以代领主准备等明年有空的时候专程去京城的基恩铁匠铺,让他们代为制作两张弓。”

    该死的铁匠,如果他不知道这是制作弓弦的极佳材料就好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这个铁匠认不出这是什么东西,弄不好蒂斯会扔掉它也说不定。

    我四处张望了一下,正好看见一名仆从从铁匠铺的门口经过,于是我喊住他。

    “你去告诉代领主,说我有事和他商量。让他来一趟铁匠铺。”

    那名仆从以诧异的眼神看着我,嘴唇蠕动了一下,最终还是点点头服从地转身离去了。

    回过头,那名铁匠同样也是一脸诧异的表情。我知道仆从和铁匠露出这种不可思议神情的真实原因。

    虽然蒂斯礼贤下士,打算让我成为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可是我的态度还是显得倨傲了些。

    我确实懒得做出卑躬屈膝的样子,好在蒂斯很好说话,

    算了,不想那些了。

    现在是否应该先动手制作合成弓再说呢?

    第五章

    蒂斯显然误解了我快乐的原因。

    “有战争经验丰富的盛特拉姆在比兹堡坐镇,确实可以给人安心的感觉。”

    “好了,大家开始吃饭吧。”

    蒂斯发布开饭的命令后,我收敛笑容,将视线牢牢在投在那一大块牛肉上,然后怀着无比虔诚的心情朝着半个月来的第一块肉类食物发动了凶猛的进攻。

    真是天大的污辱,我可不是因为城堡里有一名高阶迅剑士,感到防卫力量强大而高兴。我只是觉得居然高阶迅剑士可以在一个家族的家臣成员中排名第四,自己的安全似乎完全不必担心了。

    不过这种情况似乎也是很正常的。马迪尔的父亲老巴顿在外公的家臣最后一次比武中,武勇排名第一。老巴顿其实也只不过是高阶青铜骑士,勉强在比武中战胜了另一名高阶青铜骑士。他在瓶颈阶段停滞了好多年,也许再过一些时候就会成为白银骑士——假如他没有在四号伏击战役牺牲的话。不过老巴顿同时也是一名阻击手,从这个角度讲,老巴顿的实力比盛特拉姆要高出整整一级。

    只是不知道罗德曼家排名第一的家臣实力是多少?

    人类的食量似乎永远和他的身高和体重成正比。盛特拉姆恶狠狠地抓起一块羊肉,然后风卷残云般将它消灭掉。

    盛特拉姆一边咀嚼着食物,一边以含糊不清的声音和我说话。

    “我记得你的名字叫剑是吧,这可真是个奇怪的名字。对了,有些特姆比斯特人会格斗技,你呢?”

    盛特拉姆提出这个问题后,桌上许多人都将注意力转移到我的身上,仔细聆听我的答案。

    “会一些,不过我无法施展出斗气。”

    我的回答令蒂斯有些失望,而那名即将成为骑士的扈从却似乎放下了什么心事,明显地松了口气。

    盛特拉姆拿着装满麦酒的酒杯大饮一口,金黄色的液体顺着他的嘴角溢出不少。

    “喔,那可不行啊,小伙子。”盛特拉姆失望地摇摇头。“斗气是格斗技的基础。如果你不能施展出斗气,那么格斗技是无法得到根本性提高的。”

    待一名侍者为盛特拉姆盛满酒后,桌子上一名接近十四岁的小家伙恭恭敬敬地问道:“尊贵的戴姆巴,您见的世面可真不小。您能再为我们讲更多的故事吗?您讲的故事实在是太精彩了。”

    盛特拉姆哈哈大笑,显得非常高兴。如果现在不是在餐桌上,看他的表情,很有可能会一把抓过那位侍童将他抛向天空。

    “在成为罗德曼家家臣以前,我作为塞维尔的佣兵在大陆各国参加过许多战斗。就说说我最近参加的一次战斗吧,那其实也是参加佣兵期间收获最大的一次战斗。”

    “你们听说过卡敖奇战役吗?”

    大胡子骄傲地环视四周,他颇为希望有人听说过这场他最为得意的战斗。

    大胡子没有失望。一个十岁多一点的小家伙腼腆地发言:“我听说过,听说那场战斗中塞斯一边打了胜仗。”

    大胡子看了看那个半大不小的家伙,点点头。“在卡敖奇战役中,我们站在塞斯那一边。事实上,我们参加的是守城战。”

    半大不小的家伙兴奋起来。“我知道,卡敖奇一共被围城四个多月。在守城过程中,杀死的敌人比守城人数还要多。”

    大胡子骄傲地捋着胡子。“我必须承认,那些原卡敖奇城的正规部队和塞斯的义勇军表现的确不错。可是真正在战斗中做出最大贡献的,还是我们这些雇佣兵。”

    大胡子的目光在餐桌上扫视一圈。“你们知道吗?在卡敖奇守城战中,我杀死的敌人,比那些从来没有走出过自己村庄的农夫一生中所见过的人还要多!”

    餐桌上诸多的侍童发出惊叹声。他们的目光由原来是敬佩变为现在的敬畏。

    那个十岁多一点的小家伙敬畏地询问:“高贵的戴姆巴。您那时候是一位佣兵,在那场战斗中,您一定得到了足够的报酬吧?”

    “泰坦神保佑!”大胡子一口气将剩下的麦酒喝光,示意侍者重新将它满上。“卡敖奇的领主可真是个慷慨的人。”

    “不知道你们听说过没有,卡敖奇的领主同时也是吾尔汉、沙丝那亚的领主,而且还是布雷西亚的公爵。卡敖奇解围的那天,我见过卡敖奇的领主。他骑着独角兽入城时的风采……啧啧……真是无法形容啊。叫我说,他是我见过的第一美男子。”

    大胡子说到这里漫不经心地瞧了我一眼。“说起来,剑长得和卡敖奇领主倒是有点儿相象。不过卡敖奇领主的脸上有一道伤痕,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一名英勇的领主,剑看起来显得太文弱。说起来剑也是一名美男子,不过与卡敖奇领主比起来缺少一股阳刚之气。啧,气质相差太远……怎么说呢,逊多了。”

    我没想到居然会在寒维尔遇上曾经见过我的人,因而惊出一身冷汗。同时,我也为之气结。不就是少了一道伤痕,那样就缺少了阳刚之气?再说了,我为卡敖奇解围入城时正是意气风发,现在却因为客观的原因而将傲气完全内敛。仅仅因为这点变化,就逊多了吗?

    大胡子看着我摇摇头,似乎为我的文弱而惋惜。他继续着自己的话题。“我们最初接受任务的地点其实是沙丝那亚。沙丝那亚的那个代领主付给我们的薪水确实很不错,象我这种高阶讯剑士级别的佣兵,除了包吃包住之外,战斗期间每天的基本薪水是三枚银币!”

    “从哪一天算起来着?”大胡子挠挠头。“对了,从大陆历1418年5月2日到9月11日,光基本薪水我就得了396枚银币。其实佣兵的基本薪水并不是主要收入。完成任务后约定的奖励,在战斗过程中获得的战利品以及俘虏敌对方贵族获取赎金,这些收入才是佣兵主要的收入。在卡敖奇战役期间,我夺得了两套完整的铠甲和上好的武器,俘虏了一名英格兰尼贵族和他的侍从。另外,慷慨的卡敖奇领主还按照我们在守城战中的表现给予了我其它的奖励呢。”

    卡列勃,那名得到领主承诺即将成为真正骑士的年青人发出艳羡的惊叹声。“这可真是一份好工作。”

    大胡子看着卡列勃很认真地点头:“这的确是一份好工作,特别是参加大型战争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俘虏有身份的贵族换取赎金。不过,这样的钱也不是那么好赚的。守城战开始之前,卡敖奇城属正规军有一千人,战斗完全结束后,他们只剩下两百多人了。那些塞斯的义勇军,损失的比例比正规士兵还要高。”

    “我们这些佣兵的损失比例算是最小的,可是我所负责的佣兵团第五分队参加卡敖奇守城战之前一共有一百八十三个人,打完守城战之后,能够活着享受报酬的只剩下九十个人了。”

    “卡敖奇的领主鉴于我们这些佣兵在守城战中的贡献特别大,还特别奖励我们佣兵团一个免税十五年的庄园。”

    “真是个慷慨的领主啊。”大胡子舔舔嘴。“能够得到一个免费的基地,是许多小佣兵团梦寐以求的事。除了我们塞维尔佣兵,其他三个参加守城战的佣兵团都落户卡敖奇了。”

    “我们佣兵团这次做了笔大买卖。在处理完庄园的事之后,团长看看近期卡敖奇不会发生什么战斗,况且领主大人下达了回国令,便命令服役期以外的佣兵都回国为领主大人效力了。我们这一批一起出国的佣兵已经干了三年了,能够活下来的人,赚得最少的也有八十枚金币。而我呢……”盛特拉姆骄傲地捋捋大胡子。“我在这三年里整整赚了两百三十二个金币,不回国享受一下,怎么对得起这三年的紧张生活呢?”

    一名侍童插嘴问道:“那些战死的佣兵呢?他们的家属能够得到多少抚恤金?”

    大胡子睃了一眼那名未成年贵族。“你所受的教育里居然完全没有相应的佣兵知识,看来你的家境不错,你父亲打算为你缴纳佣兵税直接让你成为一名骑士,是吗?”

    未成年贵族腼腆地点点头。

    大胡子似乎已经喝了不少酒,他用那双又宽又大的手掌用力地拍着未成年贵族削瘦的肩膀。“我们塞维尔的佣兵团,佣兵所赚的收入一向平均分为四份。一份上交给国家,这些钱积少成多成为我们塞维尔公国最大的一笔收入。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国家称呼我们塞斯尔为佣兵之国的原因。一份上交给佣兵团,作为佣兵团的日常开销,例如购买食物、药品、武器,收集情报等。剩余的钱作为佣兵团自身基金。一份归自己所有,可以平时零花,也可以积攒起来。最后一份交由佣兵团首领保管,通常都是三年一期,在这个阶段结束后,团长及其他佣兵团的军官会根据相应的情况对这笔资金给相应的佣兵进行分配。”

    大胡子打了个酒嗝。“佣兵团战死的兄弟们,他们的家属最少也可以分配一百枚金币。虽然说在大城市里一些富有的人一天就可以花光五百枚金币……”

    那些年幼的侍童发出惊叹声,大胡子不满地瞟了他们一眼。“少见多怪!别打断我,我说到哪儿了。哦,对了,一些富有的人甚至一天就会花五百枚金币,可是只需要一百枚金币,足够普通人过上很长一段时间富裕的生活了。”

    “我当了十二年的佣兵,一共积攒了七百多枚币。成为罗德曼家的家臣并得到伯爵大人的认可后,我以象征性的价格购买了一小片土地。剩下的钱,我还可以雇佣一些工匠和农民,在那片土地上建立一个庄园。现在,我终于可以成为一名拥有采邑的贵族了。”

    盛特拉姆显然对目前的状况非常满意,他的眼中流露出幸福的色彩。餐桌上其余的人也为盛特拉姆的成功感到高兴,一时间竟然没人说话。

    我打破了沉默。因为我不是塞维尔人,对他们之间的谈话有不明白的地方。

    “塞维尔的领主相互之间难道不爆发战争吗?”

    盛特拉姆不明白我为什么这样问,但他还是为我解答疑问。“我去过许多国家,塞维尔的内战应该算是最为激烈的。”

    “那么为什么会有许多塞维尔人进入佣兵团去国外参加战斗呢?领主们难道不希望自己能够有更多的战士参加战斗吗?”

    “哦,小伙子,你不了解我们塞维尔的情况。”盛特拉姆弄明白我的疑惑,因而非常快活。“第二十一任公爵为我们制定了一项伟大的国策。想要拥有塞维尔的公民权,必须进入佣兵团服务至少六年。而拥有采邑的贵族,如果不参加佣兵团,就必须缴纳高额的佣兵税。一些拥有采邑的低级贵族为了避免缴纳高额的佣兵税,同样也会参加佣兵团。领地里的附庸参加佣兵团对大领主也有好处。因为佣兵团通常都是由大领主注册所有的,公国从佣兵团得到金钱后,会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佣兵团,这笔金钱是塞维尔领主最为重要的收入之一。”

    怪不得塞维尔内战这么激烈却有那么多战士去国外当佣兵呢。

    “盛特拉姆,毒尾蝎战士是怎么回事?”

    餐桌上所有的人都以不满的神态看着我,似乎我问了一个非常愚蠢的问题。

    蒂斯清脆的声音响起。

    “你虽然不是塞维尔人,但是你难道没听说过大陆上那几支最有名的队伍吗?”

    “我知道啊。拥有最强冲击力的黑衣众,法兰西斯的黑色枪骑兵。英格兰尼的不败兵团,第四兵团。空中的绝对霸主,英格兰尼的巨龙骑士和狮鹫骑士组成的一只空中部队。拥有最强防御能力的黄甲哥萨旅,德克萨的重步兵。还有就是远攻近战无所不能的白衣魔剑士,科洛斯乃至全大陆最强的部队。”

    餐桌上的人对我更不满了,盛特拉姆很不高兴地问:“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塞维尔的红色毒尾蝎部队吗?”

    我老老实实地摇摇头。“那几支闻名大陆的部队拥有各自经典的战例,可是红色毒尾蝎部队似乎没什么经典的战例啊。”

    蒂斯解释说:“毒尾蝎部队确实不曾拥有什么经典战例,因为它并不是一支用在战场上的正规部队。准确地说,毒尾蝎部队的工作是保安兼刺杀。”

    “雇主雇佣毒尾蝎战士后,无论什么情况,如果被毒尾蝎战士保护的雇主遭受恶意伤害而丧失生命,那么毒尾蝎战士就会倾尽全力为雇主报仇。在没有杀掉目标之前,毒尾蝎战士绝对不死不休。最初的时候,遭受毒尾蝎战士追杀的人尝试过恐吓,尝试过收买,尝试过谈判。不过那些人最终无一例外还是被毒尾蝎战士在复仇之神的指引下杀死了。我们塞维尔人是这么形容毒尾蝎战士的:无论是谁,只要他成为毒尾蝎战士后,都会变得比山羊还要固执。”

    “在毒尾蝎部队成立的最初一百多年里,毒尾蝎部队或许不是最佳的卫队,但他们绝对是最佳的刺杀者,大陆上最强大的君主也无法终生防范毒尾蝎战士的刺杀。所以在那之后,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毒尾蝎部队也就成了大陆各国君主最佳的卫队人选。不过毒尾蝎收费极为高昂,普通贵族根本难以承受。所以,毒尾蝎部队也成为各国王族和拥有权大财势的大贵族的专用护卫。”

    “在塞维尔,毒尾蝎战士能够得到仅次于护国战士的尊敬和待遇。”

    原来是这样的。夏默好象为我介绍过塞维尔这支特殊的部队,可是那时候我连日月双星的威胁也没放在心上,怎么会将毒尾蝎部队放在心上呢?

    在大多数国家,虽然刺客这一职业都是必然存在的,可是刺客的社会地位通常并不高。可是在塞维尔,兼职刺客的毒尾蝎战士却可以得到塞维尔人的尊敬。大陆上不同的国家风俗确实有着很大的不同啊。

    “仅仅就我所知,英格兰尼拥有的屠龙战士也是进行暗杀活动的。英格兰尼的人口基数大,可以挑选的余地也就更大。为什么毒尾蝎部队比屠龙战士更厉害呢?”

    一名年纪稍大的侍童插嘴道:“其他国家进行刺杀任务的武士怎么能够和我们的毒尾蝎战士相比呢?在我们的首都苏库市有三家大型武馆,数不清的中、小型武馆。我们塞维尔的武馆里教授的都是古东方传过来的非常厉害的武学。如果成功掌握了武馆所教授的东西,那么即使你的斗气水平比其它国家的武士低整整一个档次,仍然有可能在战斗中获胜。如果是暗杀的话,获胜的机会就更大了。”

    “成为毒尾蝎战士需要经过这样的程序:进入苏库市一家武馆进行学习。表现最好的武馆弟子将得到馆长的直接推荐。那些得不到推荐的武馆弟子,可以参加三年一期的比试。比武中表现优秀者与被直接被推荐武馆弟子将成为候补毒尾蝎战士。成为候补毒尾蝎战士后并不一定将会成为毒尾蝎战士,因为淘汰率是非常高的。不过即使是被淘汰掉的候补毒尾蝎战士,仍然会受到各大领主的青睐。”

    东方的格斗技中的招势技巧确实非常优秀,我现在无法施展出任何斗气,如果由骑士协会来测定,能否获得见习骑士的资格也是个未知数。但事实上击败一名青铜骑士于我而言并不是特别困难。所以我相信那名侍童的话,点了点头。

    蒂斯突然显得有些兴奋。“剑,你既然不知道塞维尔的毒尾蝎部队,那么大陆上新崛起的两支部队你肯定也没有听说过。”

    又崛起了两支部队?但愿不是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的部队,他们相对于布雷西亚已经足够强大了。

    “他们是塞维尔的邻国,布雷西亚的两支部队。一支是被称之为棕色双翼熊的轻骑兵部队,双翼表明这支部队的速度,熊形容其不逊于重骑兵的攻击力。一支是被称之为青色迅狼的弓兵部队,由弓骑兵和全部装备了马车的长弓兵混合组成。英格兰尼的不败兵团最近打了败仗,而打败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正是这两只部队。所以棕色双翼熊和青色迅狼已经名声已经传遍了爱克斯大陆。”

    听到其他国家的人对马迪尔和凯森的部队评价这么高,我喜忧参半。

    麾下的部队得到他人相当高的评价,我自然高兴。可是这种评价会使大陆传统强国对布雷西亚产生不必要的敌意。阿科尼奥七世对我下黑手,可能也与此有关。

    现在我已经碍于诺言不得不自行消失,不知道法兰西斯和英格兰尼会不会仍旧联合起来对付布雷西亚。真是令人担心啊。

    第四章

    听到蒂斯的判断,我差点掉到湖里去。

    我一脸鄂然地回过头去。蒂斯看见我吃惊的神情,虽然竭力试图压制住那种愉悦不外露,但眉梢眼角都舒展开来,嘴角更是微微一抿,那丝浅浅一漾的弧线,将由内心深处的喜悦表露无疑。

    “嘻嘻,我猜对了!”

    蒂斯的眼睛又变成了弯月,那种妩媚的表情令我心头一荡。

    我赶紧收敛心神。如果被安丽丝知道我会对俊俏的小男孩产生兴趣,她肯定会打断我的腿。话又说回来,蒂斯怎么会有那么奇怪的猜测呢?

    蒂斯很快又改变了表情,他抱住自己的双膝,嘟嘟哝哝地抱怨起来。

    “我说小火为什么对我爱理不理的呢。你让它和我出去玩它才陪我,你不点头它理都不理我。你们特姆比斯特人真奇怪,居然可是让魔兽那么听话。”

    蒂斯伸出白晰的手指戳了戳我的肩膀。“小火是什么魔兽?多大了?”

    “它的学名叫火焰狮子,刚刚两个月大。”

    凭借眼角的余光可以看见蒂斯因为这个答案而吐了吐舌头。“哇,才两个月大就这么厉害了?剑,火焰狮子需要多长的时间成年啊?”

    我对火焰狮子这种魔兽一点都不了解,实在不知道它什么时候成年,因而摇了摇头。

    “你不知道?”蒂斯非常不满意地嚷嚷起来。“亏你还是特姆比斯特人呢,连这个都不知道!”

    简直叫人无话可说,我什么时候说自己是特姆比斯特人了?

    “那……”蒂斯期期艾艾似乎有点不好意思。“你能不能将小火卖给我?”

    小火恼怒地低声咆哮起来。估计如果不是蒂斯一直对它特别好,小火早就扑上去咬他一口了。不知道小火体内王者血统的高傲作怪,还是火焰狮子不喜欢与人类打交道。即使是对小火最巴结的蒂斯,它也总是爱理不理的。所以除了我,别的人都不知道小火能够听懂人言。

    蒂斯看到小火生气了,感到莫名其妙。“小火在干嘛?”

    我轻轻拍了一下小火的脑袋。“安静些。”

    奇怪了,蒂斯不是早就强占了小火的所有权了吗?他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性格真的不太好,即使是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我的语气仍旧忍不住微微带有讽刺的味道。“你不是已经强占了小火的所有权吗?”

    少年的脸色有点发红。“其实我并不是真的想要强夺小火的所有权。我拥有贵族高傲的自尊,我可没那么霸道。”

    “我只是很喜欢小火,所以用了点手段将你们留下来。”

    蒂斯又拿手指头戳我,他的语气显得极有信心。

    “我有个你无法拒绝的提议。你将小火的所有权正式转让给我,而我可以让你得到一座庄园。不过,你必须成为罗德曼家的附庸。”

    蒂斯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我差点又给吓得掉到湖里去。让一个公爵成为一个伯爵家的附庸?!除非我疯掉了。

    蒂斯自顾自地说下去。“虽然我现在还没有自己的采邑,可是我父亲答应等我……那个的时候给我一个小城堡加两座庄园作为……作为礼物。我可以用其中一座庄园用来和你交换小火。”

    “小火才两个月就可以很轻松地施展出火球术,等它成年后,肯定更厉害。一只驯服的成年冰狼市场价格至少达到三千枚金币,小火毫无疑问是一种高级魔兽,它的价格肯定超过一万枚金币。”

    “不过你也不吃亏啊。你不仅仅可以得到一座庄园,还可以成为我们罗德曼家的附庸。虽然你不是破产贵族,可是你同样不会是什么大贵族。”

    蒂斯似乎是为了加强语气,又或许是为了加强自己的信心,他用力地点点头。“如果你是大贵族,就不应该离开自己的领地一个人流浪。即使是一名喜欢旅行的大贵族,在外出旅行的时候至少会带上一两个侍从以及贴身仆人。况且,你身上一个铜板也没有。”

    蒂斯的分析令我惆怅。作为一个公国的统治者,除了和西西王他们打牌,现金对我而言没有任何意义。所以在成为公爵之后,我已经逐渐习惯身上不带任何现金。这次落难的经历或许会改变我的这个习惯。

    “我并不想探究你的隐私,不过我希望你能够接受我的提议,那样至少可以令你增加一处产业,不是吗?”蒂斯仔细地看了看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喜欢战斗吗?”

    蒂斯的这个话题引起了我的警觉。我不安地侧了侧身子,问道:“什么意思?”

    “我们领地的西面是一片大沼泽,所以与拉斯家很少发生战争。可是我们与北边的米柯家、南边的拉伊家,东南面的德鲁戈家关系一直都不好。”

    “如果你喜欢战斗,那么成为罗德曼家的附庸就很好。在战斗中你可以获取奖赏,甚至还可能得到更多的土地。”

    “怎么样?答应吗?”

    蒂斯热切的目光差点令我动摇了。不过,隶属于布雷西亚公爵的庄园多得数不清,我并不需要庄园,更不可能愿意成为一个伯爵的附庸。同时,我对小火抱着一种特殊的感情。身旁没有任何熟悉的人,召唤阿呆和白雪可能暴露我的身份,因而此时的小火对我而言似乎成为了过去与现实之间的一个纽带。

    我坚决地摇了摇头。

    “真是个顽固的特姆比斯特人!不过我早就猜到了,特姆比斯特人是不肯放弃自己魔兽的。那么,你总该愿意被雇佣吧?”

    “我不是早就被你雇佣了吗?”

    蒂斯摇摇头。“上次我只是雇佣你成为宠物伺养人。可是现在我已经知道小火是一只高级魔兽了,我想雇佣你提供战斗方面的服务。包吃包住,一个月三枚金币!每参加一次战斗,还会根据你在战斗中的表现给予一定的奖励。”

    蒂斯所指的这种级别的贵族战争,其规模通常都很小。在塞斯,偶尔也会爆发贵族之间的战斗,参战的人数一般不过几百人,如果不是围城战,其战斗时间持续几个小时就已经可以算是很长了。

    我觉得接受这份雇佣风险并不大,况且,三枚金币现在对我的吸引力很大。毕竟已经吃了半个月的黑面包了,现在我对改善一下伙食有着强烈的欲望。

    “我只能同意参加防御战。如果是侵略战的话,我无法提供服务。”

    蒂斯露出高兴的神情,伸出白晰的小手。“成交!详细的契约我们回到城堡后马上签定。”

    少年的笑容有很强的感染力。我微笑着看着他,将他的手紧紧地握住。“成交!”

    蒂斯看着我的眼睛,突然间似乎被蜇了一下,用力地抽回手。

    “不过你要记住哦。我之所以提高你的待遇,并不是对你有什么好感……是看在小火的份上!”说完,他红着脸往城堡的方向走去。

    小火表功似地用力拱着我,似乎想要得到我的奖励。

    我暗自好笑,只好象对待阿呆那样,轻轻地挠小火的脑袋。小火果然眯着眼睛露出一副幸福的模样。

    我忍不住逗弄小火,轻声对它说:“你见过白雪,它比你厉害吧。我有一只叫阿呆的猞猁,它比白雪还厉害。你有什么好骄傲的?”

    心智还处于幼儿期的小火果然露出沮丧的表情。我忍住笑都快忍出内伤。逗小家伙玩真的很好玩,小火还真是好骗。

    强制自己不再看垂头丧气跟在身后的小火,我朝着蒂斯离开的方向走去。

    不一会儿,我便追上了蒂斯。然后,我跟着他走进内堡的大厅。这个大厅大约有三百平方米左右。大厅的规格为宽约十米,长约三十米。大厅的正中间有一张长条形的桌子,似乎是由椐木制成,不过它的价值显然比我公爵府内的那张会议桌差多了。整个大厅里只摆放着这张至少有二十米长的会议桌,显得特别朴素。

    蒂斯先和我签订了为期三个月的试用合同,他说如果我表现得好,还可以为我提高报酬。可是我宁愿不提高报酬,因为提高报酬的前提是参加战斗。在目前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我更加希望能够平平安安度过这一年。在合同中,我强调了一点:那就是我只在这座名叫比兹堡的城堡遭受攻击时才有参加战斗的义务。罗德曼家的直属领地有六百多平方公里,可能发生战斗的地点太多,我可不愿意充当救火队员的角色。

    签订完合同后,我的待遇马上就提高了。蒂斯允许我佩上武器,并且吩咐仆人将我的住宿地点由地下室改为客房。

    得人钱财,与人消灾。虽然并不希望参加战斗,可是我认为针对比兹堡的防御工作还是应该多尽些心。于是我利用下午的空闲时间对比兹堡进行了有意识地了解。

    通过了解得知,比兹堡占地两万四千多平方米,囤积了大量的粮食和其他的生活用品。在比兹堡内,还有一个坚固的内城。那个议事大厅便在内城里,而且占了内城的整整一层。内城围墙的厚度多达六米,比我十六岁时得到的那座堡垒内城围墙的厚度几乎要厚上一倍。按环境理论来说,只有战斗爆发更频繁的地方城堡的防御力才会更高。塞维尔拥有的泰坦战士令三大霸主国也不愿意轻易挑衅,这么厚的城墙只能证明塞维尔的内战非常激烈。

    比兹堡和我十六岁时候得到的小城堡不同,堡内几乎没有平民。我不清楚比兹堡满员的情况是多少人,现在堡内有两百五十多名战士,战士的年龄分布在十几岁至六十岁之间。堡内还有十多名专职仆从以及一些拥有特殊技能的平民,例如铁匠、木匠、屠夫等。

    令我诧异的是,堡内还居住着许多受到优厚条件供养的残废军人。这种情况与我在布雷西亚对军队的福利改革有相似的地方。不同的是,除了失去双臂的残疾军人,其余的人都佩戴着武器。我猜想,这些残疾军人仍旧有参战的义务。残疾军人当中,有些只是手或腿轻度残疾,有些却是双臂或双腿俱无。这样的残疾军人,能够参加战斗吗?

    晚餐的时候,我被允许进入大厅内与堡内地位较高的人一起进食。令我吃惊的是,白天用来签订合约的会议桌,此时居然成为了餐桌。

    蒂斯作为伯爵的继承人、此刻的代领主,他坐在餐桌的首位。在蒂斯的安排下,我坐在他的旁边。我观察了一下餐桌上的食客,那两名骑马扈从和步行扈从坐在一旁。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另外几名地位较高的武士和几十个半大不小的少年贵族。

    据我所知,一些低级贵族会将他们的儿子送到领主的城堡里接受相应的贵族教育,马迪尔从前的身份就是如此。这些低级贵族的儿子最初是侍童,然后是侍从。有些领主会让这些侍童或是侍从在他们餐饮的时候担任侍者的工作。

    餐桌上的似乎年纪基本不超过十四岁,应该都是侍童吧。从领主不在,而餐桌上只有侍童而没有侍从的情况来分析,看来领主之所以不在城堡里是因为出征了。

    罗德曼家对待这些侍童非常纵容,他们全都坐在餐桌上等待开饭。从这些侍童的人数上看,显然罗德曼家的家臣基数非常大——至少比我的家臣多——要不就是罗德曼家的家臣生育能力特别特别强。

    这顿晚餐虽然比平常迟了些,可是却丰盛多了。主食不再是粗糙的黑面包,而是换成了柔软的、散发芬芳香味的白面包。也许是为了满足那些地位较高的武士的需要,餐桌上还摆放着酒。不过这种以大罐子装的酒,显然是罗德曼伯爵领地里自酿的麦酒,这种自酿酒一个银币就可以买一大罐。除此之外,餐桌上还摆放着一大锅鸡汤、一大块熟牛肉,当然,猪肉、羊肉等食物也是贵族餐桌上例行的菜谱。

    吃过半个月的黑面包后,我不得不承认,这已经算得上是一顿很丰盛的晚餐了。

    我坐在主座的下首,这个位置通常都是最尊贵的客人所坐的位置,因而那几名扈从看着我眼神里饱含着惊讶。那名二十岁左右的扈从对我更是充满了莫名的怒气。

    不过我可管不了他们怎么想的。我只是殷切地注视着坐在首位上的蒂斯,等待他宣布晚餐正式开始。

    “在开饭前先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一位先生名叫剑,是我聘请的特姆比斯特人。剑是一名魔兽使,他的魔兽是那只小狮子,学名叫作火焰狮子,才两个月大就可以施展火球术。等父亲回来后,我会建议父亲聘他为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

    魔法师在任何地方都是非常尊贵的。虽然一般来说魔法师的知识比魔兽使渊博一些,可是根据魔兽等级的不同,魔兽使能够在战斗中发挥的攻击作用并不比普通的魔法师逊色。蒂斯的介绍令众人对我的态度改变了。那些年纪较小的侍童看着我的眼神更是充满了好奇。

    我有些无奈。看来为了免去不必要麻烦,我必须记住自己的新身份:自己现在是一名特姆比斯特人。

    蒂斯左手下首坐着一名女士。这名女士或许对黑色有着特殊的偏好,她穿着黑色的衣裙,除了丝质的腰带和一枚并不珍贵的白银戒指外,没有任何饰物。乌黑的头发盘成一道螺旋发髻,上面罩着黑色的丝网。女士显然已经度过女人一生中最为灿烂的岁月,不过时间大神对这名女士非常仁慈。虽然她的眼角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鱼尾纹,可是她的外貌仍旧可以用风韵犹存来形容。

    蒂斯指着那名女士为我介绍。“这位是我的小姨戴娜,她对城堡内所有未成年贵族提供礼仪方面的教育。”

    我不由地多看了那名叫戴娜的女士两眼。一般来说,象罗德曼这种贵族家庭中,负责对侍童进行教育的通常都是主母。餐桌上并没有别的女士,大约蒂斯的生母已经离开人世了吧。我猜想,蒂斯的小姨将来或许会成为他的继母。

    然后,蒂斯向我介绍那三名地位较高的扈从。“这位最年长的吉姆里特,已经为我家服务了三十年,他的忠诚和勇敢能够作为罗德曼家所有家臣的表率。”

    蒂斯骄傲而又肯定地说:“吉姆里特是我的训导者。”

    “这位是卡列勃,他三岁的时候就来到我家接受成为骑士的一切教育,至今已经有十七年了。我的父亲对他的表现非常满意,已经向他承诺明年开春之前就为他举行骑士仪式。”

    卡列勃矜持地一笑,装出漫不经心的模样整理绣有花纹的袖口。

    “卡列勃正式被我父亲任命为骑士后,将会成为我的骑士。”蒂斯有些得意,又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他脸色红润地说道:“加上卡列勃,我一共有三名骑士。”

    “这一位是盛特拉姆,他曾经是罗德曼家组建的佣兵团中的一名佣兵,在许多国家都参加过战斗。由于他在战斗中的英勇表现,国民大会已经在去年授予他了戴姆巴的称号。三个月前我的父亲将他收为直属家臣。盛特拉姆是罗德曼家战斗经验最丰富的战士之一,在罗德曼家前两个月的家臣比武中,他排名第四。父亲将盛特拉姆送给我了,现在盛特拉姆是我的侍卫长。”

    这叫个盛特拉姆的武士只不过拥有高阶迅剑士的实力,居然可以在罗德曼家的家臣中武勇排名第四。尽管无法施展出斗气,可是我仍旧有信心击败盛特拉姆。别说是我了,就是才两个月大的小火也不逊于他呀。

    一想到自己平平安安过完一年的机率又提高了不少,我就想开心地大笑一场。

    第三章

    来到城堡已经有两周了,这段时间平平淡淡而又迅速的消逝了。

    现在我已经弄明白自己的所在地了。这里是布雷西亚的邻国塞维尔,以泰坦巨人为护国战士的公国。塞维尔与布雷西亚相邻,不明白日月双星为什么会把我扔到布雷西亚的邻国,难道说他们是为了考验我?

    事实上,我对这种无所事是的悠闲生活只能说是基本满意。因为,至少在某一个方面我是非常非常不满意的:我的伙食居然比小火差。现在我每天只能就着菜汤吃黑面包度日。老天,我并非忘恩负义,可是味蕾已经被安丽丝惯坏了,实在无法忍受每天就着菜汤吃黑面包的生活。这种伙食只比以前外公领地里的奴隶吃得稍好一些——他们只有清水和面包。

    蒂斯向我许诺的一枚银币的薪水还没到手,等薪水一到手,我要大吃一顿。而且,我要吃肉,吃香喷喷的肉!

    日子平静而有规律:早上起来,便带着小火出城遛一圈。在我的教育下,小火逐渐接受了蒂斯。所以遛完小火后,我会将小火交给蒂斯,由他带着小火四处玩耍。然后,我会回到自己的地下室进行修炼。

    以前我一般都懒得特意进行过修炼,可是现在实在太闲了。闲着也是闲着,安洁儿对我布下的禁锢我得自己尝试去解除,总不能等禁锢自己消失吧。

    可惜效果并不理想。

    虽然每次修炼过后我都会感觉自己的斗气水平有所进步,可是斗气进入了丹田就不再出来,我根本没法利用它。有时候我会有些担心,丹田所能够容纳的斗气到底有没有限度。如果丹田能够容纳的斗气是无限的,那可就糟糕了。

    不知道兰仆死到哪里去了,他的主人我处于如此的窘境,也不见他出来帮我。

    我不时产生这样的冲动——好想跑到旷野中仰天长啸:兰仆快来救我!!!

    不过我也知道,将摆脱困境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别人的身上是一种没出息的表现。我好歹已经是布雷西亚的公爵了,而且都已经超过二十一岁了。十六岁之后可以婚嫁,十八岁之后便可以举行正式的成年仪式,而二十一岁,则往往是成为一名真正骑士的年龄。

    事实上,在爱克斯大陆,骑士有两种含义。广义的骑士是指骑士协会所承认的骑士资格,它代表拥有某种程度的战斗技能。狭义的,也是王公贵族们所认为真正意义上的骑士,必须经历特殊的仪式和程序。有时候一名青铜骑士甚至白银骑士,并不是狭义上的骑士,而一名剑士或是一名专职的弓箭手,却反而可以获取骑士的称号。

    外公是一名伯爵,而且是塞斯公国一名举足轻重的大贵族,而我是他唯一的继承人,因而从一出生起便是一名骑士。

    至于马迪尔,虽然我的母亲早逝因而家中没有女主人,可是外公聘请了专门的家庭教师,教导我和马迪尔礼节、仪表、谈吐、态度等社交礼仪。马迪尔从侍童做起,十四岁之后又成为我的侍从。那时候马迪尔最大的心愿就是被我的外公以剑面轻按他的后颈,然后宣布他已经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由于成为真正的骑士需要花费相当大一笔数量的金钱,马迪尔小时候很担心由于经济的原因无法成为真正的骑士,因而不得不一辈子成为我的侍从。

    可是世事无常,在马迪尔二十一岁生日之前,外公已经远离我们而去。而现在,马迪尔已经成为了塞斯和布雷西亚最为著名的骑士了。不过马迪尔多多少少还是有些遗憾,他成为骑士并没有举行那种正规盛大的传统典礼,而是战场上的简化仪式。我率领塞斯人第一次伏击英格兰尼辎重部队,成功地抢掠了大批物资。回营后,我便为马迪尔举行了战时的骑士任命仪式。那天晚上整夜营地里都是狂欢的气氛,说起来我也没亏待马迪尔——要知道当时营地的条件多艰苦啊。

    马迪尔自己对我说过,夏默也曾向我报告过:法兰西斯曾向夏默发出过邀请,准备向他颁发圣灵骑士的称号。而英格兰尼也准备向他颁发金羊毛骑士的称号。要知道能够得到圣灵骑士和金羊毛骑士的称号,是爱克斯大陆骑士所能拥有的最高荣誉之一。圣灵骑士和金羊毛骑士,与马刺骑士、嘉德骑士、圣米开罗骑士、爱伊霞特骑士一样,是爱克斯大陆所有骑士最向往的称号。象我这种含着金汤匙出世的大贵族第一继承人,虽然一出世就是骑士,同样非常向往这种荣誉。唉,光荣而充满激情的二十一岁,我却不得不在这间潮湿阴暗、不超过十平方米的地下室度过。

    想起这些事,我的心情免不了有些低落。长吁一口气,我走出地下室。因为城堡不大的缘故,两周来城堡里的人已经都认识我了。我走出城堡,来到城堡附近的湖泊之旁。这个湖泊的名字叫明镜湖,湖边的树木等物全都倒映在湖中,风景确实不错。

    在这儿修炼的效果其实比在地下室更好些。因为兰仆教我的修炼方法能够同时修炼斗气和魔法力。魔法元素似乎并不欣赏阴暗潮湿的环境,因而在地下室里魔法元素实在少得可怜。

    湖面上波光粼粼,聚集着大量自由而又活跃的水元素。当我进行修炼的时候,水元素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围绕在我的身旁。由于无法理解的原因,这些水元素只要接近我的皮肤就会被吸收,然后顺着体内的经脉按一定的行进路线运动,最后进入丹田。

    人们之所以很难同时修炼魔法和格斗技,是因为两者的性质不同。根据修炼方法的不同,斗气在人体经脉运行的路线虽然不尽相同,但是除了走火入魔的情况,斗气却总是按照一定路线运行的。可是魔法元素在人体内却没有固定的运行路线,魔法元素有时候会在经脉内影响或是阻碍斗气的正常运行,因此也就导致了魔武壁垒这一现象的产生。

    我可以同时修炼魔法和斗气,那是因为兰仆教我的斗气在一定程度上与魔法元素可以兼容的缘故。不规则运动的魔法元素虽然对我体内的斗气运行有一定的影响,却小得可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可是现在在我体内的魔法元素居然以规律的路线在经脉中运行,与斗气的运行路线完全互不冲突。怎么说呢?就好象在四通八达的交通线路上,行人、马车、骑手按各自的规律行走,人来人往却互不干扰。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事实上,魔法师的确可以将魔法元素吸收进入体内,所以魔法师体内通常都拥有超过常人的魔法元素。魔法师并不直接利用体内的魔法元素施展魔法,而是利用体内的魔法元素引发外界魔法元素的共振,迅速影响外界大量的魔法元素以达到完成魔法的目的。可是,吸收魔法元素是相当困难的。

    如果有一百个单位的魔法元素接触某人的身体,而此人运用某种方法(通常是冥思)仍旧连一个单位的魔法元素也无法吸收,那么此人就基本无法在魔法运用上取得正常的成绩。如果一个人可以从一百个单位的魔法元素里吸收五个单位的魔法元素,那么他只要付了足够的努力,花上一定的时间进行积累,最终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魔法师。如果一个人能够吸收超过十个单位以上的魔法元素,而且他的智商不逊于常人,那么他简直可以称之为一名天才的魔法师。

    兰仆对我的身体改造之后,使我对魔法元素的吸收率可以达到百分之四十,所以我二十岁之前便成为了魔导士。可是现在,我对魔法元素的吸收达到了可怕的比例,简直近乎百分之百。然而这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吸收率却是灾难性的,它带来了令我哭笑不得的后果。

    虽然凭借体内的魔法元素的数量及浓度,我可以聚集起可以完成一次禁忌魔法所需要的魔法元素,可以更加轻松地引发那些魔法元素的共振。可是任何聚集在附近的魔法元素都会被我迅速吸收,因而我甚至无法施展出哪怕为最简单的魔法。

    想到这里,又一个问题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出来。按兰仆告诉我的知识,我之所以无法施展禁忌魔法,是因为我体内的魔法元素浓度根本就无法达到可以施展禁忌魔法的浓度。可是现在,我清晰地感觉体内的魔法元素已经超过那个浓度的底线。

    兰仆肯定是不会在我失去知觉后实施那种会有生命危险的手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来到湖泊之旁想要寻找一份宁静,可是心情仍旧平静不下来。无聊地拣起一块扁平的鹅卵石对着湖水打水漂,看着那一圈圈的绮涟,我的心又一次飞到了布雷西亚。

    我在城堡里只是不起眼的宠物饲养员的身份,堡内稍稍有些身份的人都懒得理我,因而无法得知最新的消息。可是我迫切地想知道安洁儿是否依照诺言释放了安丽丝。想到安丽丝的安危问题,心尖都一颤一颤地疼。虽然有凯森、兰丝、西西王如此强力的家臣,但日月双星这样的敌人仍旧是我的梦魇。

    虽然流落到塞维尔成了一名宠物饲养人,可是我对现在的处境并不绝望,因为这只不过是一个挫折罢了。可是如果一年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我该怎么办呢?再次面对日月双星的时候,我仍旧没有办法保护心爱的人。这种无力感令我沮丧。

    沮丧是一种很负面的消极情绪,我知道这一点,此刻却无法摆脱。

    深吸一口气,然后呼出。再深吸一口气,呼出。这样来回十次之后,我的心情开始渐渐平息,可惜仍旧无法达到心如止水的境界。

    “唉……”我很用力的长叹了一声。

    “剑,我找了你好半天了,没想到你在这儿。”脆生生声音的主人来到我的旁边,一屁股坐在我的身旁。

    早在蒂斯离我五十米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他的生命波动。现在我失去了斗气和魔法力,可是感觉却更加敏锐了。即使不用施展探察术,我也可以清楚地知道任何进入五十米范围内带有生命波动的生物,这在以前根本就是无法想象的。

    那声长叹,其实也有一半是因为被蒂斯打搅而发出的。我没有理蒂斯,可是那名少年却自己顾自地说起话来。

    “剑,我敢肯定你是一个贵族。从你的言行举止中,总是不经意流露出受过良好贵族教育的痕迹。”

    绝大多数贵族对平民都持轻蔑的态度,我并没有自虐的倾向,因而并不认为有必要将贵族的身份刻意隐藏。当然,我不会愚蠢地将自己的真实身份暴露出来。那样有可能会导致安丽丝遭遇危险。

    朝着湖面又扔了一颗扁平的石头,瞧着它打出水漂,划出一圈圈的绮涟。

    “剑,你能够说说小火的来历吗?”

    ……

    “你不说我也知道!”蒂斯似乎因为我的沉默而有点儿生气了。“我已经发现了你的秘密!”

    我微微一惊,面上却仍旧表现出波澜不惊的模样,继续朝着湖面扔出石头。

    我不知道蒂斯那句话到底指的什么意思,可是我知道他很快就会告诉我。

    “你不是一个破产贵族。贵族如果破产,他照样会在身上带上武器,那样才能显示他的贵族身份。可是我看见你的时候,你手无寸铁。”

    我会心一笑。喜欢佩戴武器确实是破产贵族的一种特殊爱好。一些贵族失去了土地和金钱后,唯一能够代表他们身份的,只剩下自由佩戴武器的权力和他们的家族徽章。为了与平民区别开,固执而骄傲的破产贵族比一般的贵族更喜欢佩戴武器。他们哪怕没有饭吃,也绝对不会卖掉手中的长剑。当然,这也与贵族的传统教育有关。例如:骑士如果被俘,不得用自己的剑当赎金。又例如:哪怕失去人身自由,不能放弃自己的剑。记得我第一次参加战斗的时候,那名叫强尼的男爵将长剑交给我,那是一种完全放弃抵抗、有损荣誉的表现。我估计当时杀掉了强尼最信赖的家臣,可能将他吓坏了。

    ……沉浸在回忆中,蒂斯的声音再次响起。

    “而且,我已经知道小火不是一只狮子,它是一只魔兽!”

    我仍旧没有回头,只是吹了一声口哨。正在一旁玩耍的小火听到信号后,雀跃地跑过来跳进我的怀里。我抚摸着小火的毛发,静静等待着蒂斯继续分析。

    “我知道,”蒂斯一字一顿肯定地下结论。“你是特姆比斯特人,而且是特姆比斯特人当中的魔兽使!”

    第二章

    阴韵、阳狂为雌雄双剑。按最新的武器标准划分,虽然在由同样材料制成的武器当中,阴韵、阳狂的等级已经可以列入最高的行列,可是它们只是由最普通的材料制作而成,因而只能列为d级武器。

    d级武器的市场价格在五百至八百枚金币之间。然而由于阴韵、阳狂是由大帝亲自制造而成,因而在一次拍卖会中,一名收藏家以七万三千枚金币竞拍获得了阴韵、阳狂雌雄双剑的所有权。

    ——《兵器鉴赏》

    领头的一个人穿戴着全副的骑士装备。一柄标准长度的骑士枪,腰间挎着一柄长度适中的重剑。在他的左腿处系着一块圆形的骑士盾,盾面上画着他的家族族徽。族徽上有一片森林和一柄刺入野猪身体的骑士枪,这表明这个家族的祖先是拥有大片森林并以武勋得到册封的贵族。有趣的是,他所戴的骑士面甲上所绘的图案与我指挥兽人大军时所戴的魔王面具颇为相似,令我产生了一种特别的感觉。

    也许是发现我手无寸铁,骑士将指着我的长矛收回矛鞘。他全身的装备都擦得很亮,连骑士长统鞋也不例外。看样子,这名骑士每天至少将他的装备保养一遍。骑士座下的马通体雪白,但是蹄部为黑色。从马的外表看,这是一匹产自北方大草原的烈性公马。马的四肢匀称而修长,强壮的肌肉表明它拥有极佳的爆发力和可怕的短程冲刺速度。这匹马虽然略逊于爱克斯大陆三大宝马,不过它的价格肯定不会少于三千枚金币。

    在这名骑士的身后,有两名骑马扈从、一名步行扈从和十几个步兵。那两名骑马扈从也穿着铠甲,但是装备并不完整,他们都没有戴头盔。

    其中一个年纪很大的扈从左手持着骑士盾,右手拿着一柄锋利的阔剑。他有着一张棱角分明的方脸,目光很柔和,嘴唇稍微厚了点,显得很忠厚。年长扈从的脸上布满了伤痕,其中至少有两处又长又深的伤痕。那些伤痕证明年长扈从是那种经历过残酷战斗洗礼而存活下来的的战斗扈从。从那颗白发苍苍的头上可以看出,这名扈从已经度过了最适合参加战斗的年纪。

    另一名骑马扈从年青一些,大约二十岁左右的样子。他穿着份量较轻的锁子甲,骑士枪插在身后的枪鞘里,手里拿着一件较为少见的武器——链枷。链枷是一种需要较高使用技巧的兵器,手持的一端是环着铁钉或是开凹槽的铁棍,另一端是两个刺猬球,中间以铁索相连。他跃跃欲试地看着我,一副想要马上动手的模样。

    那名步行扈从的年纪在二十五至四十五岁之间,满脸的络腮胡子令人很难准确判断他的真实年龄。徒步扈从虎背熊腰,高硕雄壮,皮甲外罩着一身花斑色虎兽皮袄。他的武器是一柄双刃战斧。从他炯炯有神的目光分析,这是一个对自己勇猛强悍非常自信的武士。步行骑士同样以不友好的目光盯着我,只待那名首领一声令下,他肯定会挥动着那柄大得吓人的双刃战斧朝着我扑过来。

    领头的骑士开口说话了,透过骑士面甲细孔传出来的声音吓了我一跳。因为那个声音显得实在过于稚嫩了。

    “你所站立的土地属于我的父亲,亚斯.罗德曼伯爵的采邑。在这片土地上,我的父亲拥有合理的自卫权以及针对一级犯罪以下的所有裁判权。”

    “现在我代表我的父亲行使这项权力。请回答:你为何要闯入私人的领地?如果你没有合理的解释,我将判处你犯有侵犯私人财产的罪行并将你逮捕。”

    眼前的形势令我暗自感叹如今世道的艰险。只不过找份工作罢了,居然还得冒着掉脑袋的危险。

    面前的骑士与三名扈从的实力并不是特别高。虽然拥有无与伦比的眼力以及相应的感知力,可是我毕竟无法施展出斗气。如果单挑,我仍然有战胜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人的信心。如果拥有一件武器,或许我可以与这些人战斗,可惜我没有。小火毕竟还太小,它目前的综合战斗力只不过与那名拿着双刃战斧的扈从差不多。武力抗拒显然不是什么好主意。

    “代领主,我只是想去城市找份工作。可是我对这一带并不熟悉,因而迷路了。”

    骑士看了我一会儿,似乎相信了我的说辞。他从坐骑上一跃而下,取下头盔。

    这名少年骑士还不到一米七,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他的眼睫毛稍稍长了点,嘴巴稍微小了点,鼻子略嫌秀气了点。不过总得来说,他的五官显得俊俏清秀。不过看他的模样显然还没有成年,也许成年后多蓄一些胡须,他便会成为一名美男子。

    明亮的大眼睛里,略带一丝遗憾。我猜想,这名少年贵族相当好战。不过除了遗憾之外,那双明亮的眼睛还有一丝好奇。

    少年的声音显得很清脆。“你怀里抱着的是什么动物,我怎么不认识?”

    小火只是在对方从出城堡的时候睁开眼睛看了他们一眼,随后又闭上眼睛在我的怀里安心地打盹起来。

    我看了看小火,琢磨着说辞。小火是一头火焰狮子,可是这种动物普通人未必听说过。如果被别人知道小火是一只极为罕见的高等级魔兽,那弄不好会引发他人的占有欲。我现在可没有足够保护它的能力——弄不好等小火长大些我还得靠它保护我呢。

    “它是一头小狮子。”

    少年骑士的语气里充满了置疑。“我见过狮子,可是它根本不象。而且我从来没见过拥有火红毛发的狮子。”

    我只好干笑两声。“代领主,我只不过是一个迷路的人。请问我现在可以离开吗?”

    少年骑士紧紧地盯着小火,显然对它充满了强烈的兴趣。

    “迷路的人,你可以将这只狮子卖给我吗?我可以出很高的价钱。”

    “可是,小火现在与我相依为命,我实在不忍与它分离。”我没有说谎。与安丽丝、娜弗丽及众家臣分离后,现在只有小火在我的身边,我不想再和小火分开。

    少年骑士的语气中含有一丝狡黠。“你误入我家的私人领地,你必须接受相应的惩处。现在我代表我的父亲,亚斯.罗德曼伯爵行使对你的处罚:没收你的宠物……”

    我认真看着少年骑士的眼睛,从中判断他的这种想法的真实程度。虽然他的笑容象春天树林中洒下阳光一般,令人不由地心生好感。然而直觉却告诉我:少年骑士不会让小火轻易离开。

    事实上这种行为从某种角度讲是合法的,因为贵族在自己的采邑中拥有相当大的权力。上位贵族在自己的采邑里拥有近乎国王的权力。如果说上位贵族在采邑里拥有的权力与国王有什么区别,那只是上位贵族没有铸币权以及对其他上位贵族的审判权。我虽然是上位贵族,可是现在却没法利用这种豁免权。为了安丽丝及家臣的安全,我不得不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

    少年骑士的扈从重新握紧了武器。那名年老的扈从眼中闪烁着对少年骑士的溺爱的光芒,他与另外两名扈从一样抓紧了兵器。显然如果我一旦抗拒,这名貌似忠厚的老者会毫不犹豫地对我施展武力。

    “……不过,我决定雇佣你做我的宠物饲养人。包吃包住,每个月给你一枚银币作为薪水。这样一来,你就可以拥有一份工作而且不必与这只叫小火的宠物分开了。”

    我想了想,虽然这份工作很奇怪,而且工资也低得可怜,不过与我的初衷并不违背。小火的所有权虽然暂时被强行转移了,可是以我和小火的实力,相信以后找机会逃离这里并不困难。况且小火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它每天都在长大。大丈夫能屈能伸,眼下只好暂且接受这份工作了。

    “好吧。”我对着少年骑士点点头。“我接受这份工作。”

    少年骑士显出兴高采烈的模样,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那种睐着眼睛形成一副弯月的模样,居然令我感觉到一种清新的妩媚。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少年骑士的这个问题令我犹豫了一会儿。说出真实姓名很不适宜,那么现在我应该叫什么名字呢?

    茫然地思考的时候,我突然不由自主脱口而出:“……剑。”

    事实上,在剑的前面,我咽下了两个字:杀神。难道说是因为我失落最为喜爱的武器,神智受到的刺激过大因而有些错乱了吗?

    少年骑士没有注意到我在自我介绍后的短暂迷芒。他一本正经地对我介绍:“我的名字叫作蒂斯.罗德曼。现在,你跟我来吧。”

    说完后,他对着扈从们下达了回城的命令,然后带着我进入了城堡。进入城堡的时候,我发现这座城堡的城墙厚度远远超过十六岁生日时外公送给我的那座城堡,竟然有四米厚。粗略估计,建造这座城堡所需的石料应该超过我那座城堡的一半。

    进入了城堡之后,蒂斯将我带到一间地下室。

    “你暂时先住在这儿,等会儿我会命令仆人给你带食物和被褥的。”

    蒂斯孩子气地一笑。“你放心,如果你拥有其他的能力,那么我会让你住到更好的地方。可是如果你没有其他的能力,那么你以后只能住在这间地下室里。”

    交待完毕之后,蒂斯开始兴致昂然地逗弄着小火。

    小火再过几天就两个月了,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小火可以趴在我的手掌上爬行,可是现在小火已经有一头普通的猎犬那么大了。小火目前还没有认主,不过在惨遭娜弗丽的蹂躏之后,它已经把我当成了它的保护人,因而对我非常依赖。

    虽然蒂斯很喜欢小火,对它也很热情,可是蒂斯对小火而言只是一个身份不明的陌生人。蒂斯热情的逗弄只换回了小火爱理不理的喵呜声。

    蒂斯终于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看着蒂斯的背影,我叹了口气。

    借助煤油灯昏暗的光线,我仔细地观察下地下室的环境。

    地下室的采光情况糟糕透了,虽然外面下着大雪而且差不多是正午,可是如果地下室如果不燃起煤油灯,那么这儿将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地下室显然经常有人打扫,所以虽然潮湿,却也还算干净。这间地下室,与外公关我禁闭用的地下室其实很相象。

    看起来,我必须在这里开始一段新的生活了。也许,我将会在这儿待上长达一年的时间。虽然说我可以表现出优秀的才能用以换取更好的生活条件,可是这种选择是一柄双刃剑。熊因为熊胆而丧生,麝因为麝香而没命,能够平平淡淡没有风波地过上一年,那才是我最希望达到的目的。

    向安洁儿糟糕的告白令我明白了一件事:在处于劣势而非绝境的情况下,少生波折才是最好的选择。

    第一章

    事实上,向公众公布的《阿内尔星球三维空间环境保护协定书》并不完全。在协定书的后部,还有一条附则。据我判断,这条附则可能只在神魔两族之间取得了共识,最明显的证据在于:附则并没有以龙文撰写。另外,我还可以从附则的内容分析从而得出上面的结论。

    附则的内容为:神魔两族不得主动伤害阿内尔星球三维空间内能够施展终极圣斗气和禁忌魔法的生物。

    ——摘自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未公开发表的《旅游日记》

    远处天穹,挂着一抹耀眼的朝霞。水面上的波光粼粼,望著无数碎乱璀璨的波纹,我彻底陷入了迷惑之中。

    我怎么没有死?

    杀神剑是上古的神兵利器,它从我的百汇穴插入,我怎么可能还会活着?

    兰仆帮我夺取沙丝那亚之后,我对医术产生了极为浓厚的兴趣,因而缠着兰仆学习了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

    那一刻,我清晰地感觉到杀神剑进入了我的身体,这一点应该勿庸置疑。兰仆匪夷所思的医学知识里,同样也不存在大脑被利器贯穿而又能够活下去的合理解释啊。

    我又一次下意识地摸摸头顶,可是得到的结论仍旧与前面几次一样:我的头顶没有任何伤口。而且,我与日尊者战斗时所受的伤也完全消失了。更令我无法理解的是:在双头河战役时我脸上受过伤,被兰仆解救后,我并没有要求兰仆将脸上那处伤痕消除。可是现在,我的脸光洁得象婴儿的皮肤。这到底是怎么弄的?

    难道说,那一切只是一个梦?

    可是那个梦为什么为那么逼真呢?

    ……

    说到梦,醒来前我还真做了个奇怪的梦。只是醒来后我马上就陷入了自己的生死之迷的困惑中,因而隔了好一会儿才回忆起那个梦,有许多情节都忘了。尽管如此,我还是多少记得一些梦里的情景。

    梦里,我突然变成了一个三岁大小的小孩,而且是第一次拥有这副身体。虽然现在我已经醒了,可是回忆梦里的那种单纯的快乐时,仍旧能够感觉到那是一种很强烈的、扑面而来的、无法形容的愉悦感觉。

    第一次拥有身体的缘故,因而也是第一次尝试走路。我记得自己一不小心还摔了一跤。没有完全习惯走路,又马上开始学着奔跑,结果这次的后果更糟——将一棵脖子粗的大树给撞断了。

    苦笑着摸摸头,头上并没有疱,可是那种隐隐生疼的感觉,却让我隐约觉得梦里发生的事似乎真的发生过。

    可惜别的小孩子都不和我玩——因为我的外表看起来太大了。后来我好象飞回到公爵府将小火偷了出来,精力旺盛的我和精力同样旺盛的小火快活地玩了整整三天三夜。爬到树上掏鸟窝,脱得赤条条地跳到河里抓鱼,趴在地上挖蚂蚁窝,跑到村子里追得鸡飞狗跳……

    “喵呜!”

    身后传来小火的叫唤声。然后,小火乐颠颠地跑到我的身旁,试图往我的身上爬。小火进入离我五十米的范围内,我就自然而然地感觉到了它的存在。微微一笑,我将小火抱进怀里,轻抚它背上凌乱的火红毛发。

    目光突然呆滞起来。看着怀里的小火,我又一次陷入了无法从困惑中解脱出来的窘境。

    太阳已经完全从地平线跃起,略带寒意的晨风令我的长发飘扬,那种冰凉令我略微清醒了一些。

    小火活活生地趴在我的怀里,它的呼吸、体温、毛发,无一不证明它的真实存在。这样看来,梦境里发生的事,的确是真实发生过!

    可是我为什么会突然变得象个孩子呢?是安洁儿对我进行禁锢的后遗症?挠挠头,对于这一点,我无法确定。安洁儿没有理由要把我变成小孩子啊。

    算了,无法想通的问题暂时不想,我得想想将来的一年怎么办。

    对于安洁儿的承诺,我不得不遵守。

    蛊的种类极多,因而我无法判断安洁儿对安丽丝下是什么性质的知情蛊。以我的能力,解开安洁儿的蛊或许有可能,但是我不敢冒险。如果由兰仆来解除安洁儿下的蛊自然没问题,可是安洁儿对我说过,如果我违背诺言,日月双星将杀掉与我亲近的人。假如日月双星老羞成怒之下将安丽丝定为目标,那将是我生命中无法承受之痛。情况已经够糟了,我不敢将事情弄得更糟。

    所以,我决定独自生活一年。

    先检查自己的身体状况。呼吸之间,兰仆教我的斗气修炼方法仍然在起着作用,可是斗气却根本无法起任何作用。修炼斗气的时候,斗气顺着体内的经脉流淌一周后,然后进入丹田。待它进入丹田后,就不再出来。

    想要施展魔法,可是当魔法元素接近我的时候,就完全被我的身体吸收了。那些魔法元素象斗气一样顺着体内的经肪流淌一周后进入丹田,同样石沉大海。不仅仅四系魔法元素如此,冥神、灵魂之神、生命之神的魔力接近我的时候结果完全一样。魔法元素无法凝聚,自然也就无法施展出任何真正意义的魔法了。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黑巫术的施展是以细小生物为基础,我的身体并不吸收这些细小的生物,所以我现在还可以施展出黑巫术。不过我可不想以黑巫师的形象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引起他人注意是小事,如果魔法协会下达追杀令那可就糟了。现在的我自保能力那么差,肯定无法逃过蜂涌而至的赏金猎人的追杀。

    粗略想了想,我可以有四种生活方式进行选择。

    第一种就是老老实实躲在深山老林里待一年。可是我估计自己未必能够忍受那种寂寞的生活,所以这种选择暂且排除。

    第二种就是以一个普通小民的身份隐藏在人群之中生活一年。贵族气质嘛,可以用破产贵族来解释。不过这种生活比躲在深山老林里强不了多少。我并不认为自己与杀猪的屠夫、卖菜的大妈有太多的共同语言。

    第三种就是过上一种富有体面的商人生活。在商人阶层里,虽然有些俗不可耐的人,可是有些人同样拥有不错的教养。这种生活也许不错,难题在于我如何拥有自己的店铺。虽然贵为布雷西亚公爵,可是目前我身无分文,又不敢与部下联系,我哪来经商的资本呢?

    第四种就是以拥有特殊技能的身份,在某个贵族的家里混日子。这种选择显然相对于前者要更容易些。而且以这种方式生活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经常得到各种消息。在上流社会里得到的消息显然更加迅捷而且准确些。

    以我现在的能力,无论是成为贵族的家庭医生、家庭教师或是私人顾问,都不是什么难题。看了看天色,我下定了决心。

    进城去!

    朔风凛烈,天空开始下起雪来。漫天飞舞的雪花仍旧在漫无目的地飘着。大地变为纯白,那满目的雪白刺得眼睛生疼。我一步一个脚印地徒步向前走去。虽然此时我并不知道自己在哪儿,可是只要顺着大道,迟早能够找到城市所在。

    好久都没有觉得走路是一件令人烦闷的事了。可是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徒步行走之后,我又一次想起了在圣华学校学习的生活。那时候第一次看到天空经常有魔法师飞来飞去,令我羡慕不已。当我第一次学会飞行术的时候,那种感觉真是美妙极了。现在,我又一次迫切地希望能够施展出飞行术这一魔法。

    小火是火焰狮子,它并不适宜做为坐骑,不过这并不是我没有骑着它的主要原因。小火现在才一个月大,比一只猫大不了多少。骑着这么小的小动物,哪怕它是强悍的火焰狮子王,那仍旧有些说不过去。

    小火正舒舒服服地躺在我的怀里,而我却抱着它走路,太不爽了。如果不是因为抱着小火可以取暖,我真想一把将它扔在地上。

    进行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总算将召唤出阿呆或是白雪的念头硬生生地压了下去。它们在我的身边太容易让别人知道我的身份。如果让别人知道了我的真实身份,那可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叹口气,继续前进。可惜不一会儿就遇上了岔道。虽然我并不象娜弗丽那样是个路痴,可是对于没有走过的路,我同样没有任何把握。看了看岔道,又回头看了看走过的路,实在猜测不出正确的方向。

    拧了拧小火的耳朵,将它从昏睡中弄醒。小火睁着大眼睛无辜地望着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虽然明知道是对牛弹琴,可是小火是我目前唯一的伙伴,有事只好找它商量了。我怀着殷切的心情盯着小火。

    “凭着你高等魔兽的本能告诉我:应该望哪边走?”

    “喵呜……”

    小火探出头对着一个方向不耐烦地叫唤了一声,然后又缩进我的怀里,然后调整出一个舒适的位置重新开始睡觉。

    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小火。兰仆说过,火焰狮子的智商比猞猁低。虽然小火是火焰狮子王,可是它现在这么小,实在不能保证它是否能够完全听得懂我的话。可惜现在已经是病急乱投医了,只好先相信小火再说。

    按着小火所指的方向继续行走,路越来越窄。原先可以两驾马车并排行驶的宽度,渐渐变为只能够容纳一驾马车行驶。又过了大约半个小时,路总算走到了尽头。

    一座城堡出现在我的眼前。

    城堡位于一个小小的半岛之上,三面环水。城堡看起来象是正方形,规模不算很大,正方形的边长大约是一百五米左右。城墙高约十二米,城堡的四角是四个高大的塔堡,比城墙还要高出三、四米的样子。城堡的主要建筑材料是青条石,这样的堡垒拥有很高的防御力。在城的周围,有一条宽约五米的环形河。了望台上的军旗降了下来,证明城堡的主人出了远门。在箭垛和了望台上,隐隐约约出现了几双不友好的眼睛。

    看着自清醒以来看见的第一座建筑物,我有点儿发呆。

    这座城堡令我想起了自己拥有的第一片采邑。虽然萧家的直系人丁一直没有兴旺过,可是无法否认,萧家在塞斯公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极大权势的贵族家庭。除了吾尔汉那座多达八万人口的城市外,萧家还拥有三座类似眼前的城堡以及几十个庄园。外公送给我的十六岁生日礼物,便是一座城堡以及附近的两个庄园。

    眼前的城堡外观,与我十六岁时的生日礼物颇为相似,令我产生了许多回忆。甚至被外公关进城堡地下室的经历,也使我产生了酸涩而又温馨感觉。

    在我的记忆中,外公一直是个特别严厉的老人。很小的时候,大约自从我五岁开始,他就亲自教我关于兵法、战阵的相关知识。每隔一段时间,外公都会考教我对战争知识的掌握情况。如果哪一次没有通过外公的考试,我总是跑回自己的房间悲悲戚戚地大哭一场。阿拉卡和马迪尔以为那是因为我自尊心特别重的缘故,总是想尽办法逗我开心。其实他们哪里知道,我之所以伤心是因为如果过不了关,外公总是在第二天就将我关进黑黑的地下室……

    摇摇头,主人不在家,别人有权务雇佣我吗?我犹豫着不知是否应该转身离去。

    这时,城堡内吹起低沉的呜呜牛角号声。这种号角通常代表二级警戒的意思——也就是说,城堡里的某人或是某些人认为四周存在可能的危险。

    城堡的大门洞开,一彪人马冲到我的面前。

    第五部作者与众角色协商会议

    时间:大陆历1418年12月11日

    地点:爱克斯大陆劳工协会总部

    会议主持人:兰特

    参加人员:《大帝传》其余众角色

    因故缺席者:

    卡特琳娜:失踪。

    伊莉:塞斯重建工作繁忙,无法抽身。

    拉库里。缺席理由:生死不明,无法出席会议。

    琼斯。缺席理由:与第一男主角发生严重口角,拒绝参加此次记者会。

    西西王。缺席理由:一、长相过于英俊,被玛哈亚追星族围困。二、因工受伤,此时正躺在某玛哈亚少女的床上养伤。

    其余缺席者省略……

    作者用全息影象电话与众人开会。理由:现场太不安全。

    会议由第一男主角兰特首先发言。

    兰特狠狠地瞪了安洁儿和沧日海一眼,吸口气,强按住心中的怒火。“咳,咳。安静,安静。我代表《大帝传》所有的演员,在此发表对作者的强烈谴责。说实话,一部三十集的劳动强度,对我们演员来说已经够困扰了。现在作者居然控制不住写作的节奏,第五部不仅平均每章长于前面四部,而且还多写了四章。第五部的总字数竟然超过了第一、二部的50%以上。在此,我强烈要求作者向我们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而且,我还代表《大帝传》中所有的演员要求一个长时间的休假!”

    兰特的申明,得到众多角色的支持。劳工协会总部会场里,众人呐喊欢呼:“要求加薪!要求休假!”

    作者的全息影象一动不动,看起来是通讯出现了某些故障。

    安丽丝款款起身。“我控诉作者过于优柔寡断,出尔反尔。说好在我与卡特琳娜之间选择,确定后期的第一女主角,可是作者仍旧将不少的笔墨花在伊莉的身上。”

    “另外,我要控诉作者虐待妇女。别的玄幼里女主角哪会这么辛苦?琳娜妹妹被迫去与危险的兽人打交道。我呢?为兰特洗衣做饭也就罢了,还需要处理布雷西亚的内政。我强烈要求作者将兰特的性格改一改,将情节改一改,让兰特自己干那些事。”

    安丽丝神情忧虑地轻轻抚摸自己的脸颊。“要知道,劳累是女人美丽肌肤的天敌!”

    兰特干咳几声。“老婆,你的第二条控诉咱们先回家商量商量。我保证,我以后一定改。我一定多收家臣,将事务都压给家臣干。如果你嫌家务事太累,我还可以多讨几个小老婆帮你干家务事。”

    “你!……”安丽丝抚着肚子冲到兰特面前,二话不说就开始拧兰特的耳朵。

    兰特讪笑。“老婆大人,别生气,别气坏了身子,那样对孩子不好。你轻一点,轻一点……”

    看到会议主持人暂时无法行使其职责,兰丝挺身而出。

    “作为布雷西亚国师,在公爵和国公夫人均无法行使其职责的前提下,由我代为主持会议。”

    “请问作者,作为魔法师,凭什么让我冒着生命危险参加与日尊者的近距离战斗。”

    作者的影象欠欠身。“你心中有愧,而且兰特放过琼斯,你感激之余报恩。”

    兰丝语塞,他非常委屈。“就算是报恩,也不能让我受那么重的伤啊。要知道魔法师的身体是很脆弱的。”

    安洁儿站起身。“作者先生,我有一个问题。作为精灵,应该爱好和平。为什么我是刺客,而琼斯却在作品中扮演间谍的角色呢?”

    对于美女,作者向来有着足够的耐心。“这个嘛,先解释琼斯的行为。琼斯不是精灵,而是半精灵。拥有人类血统的她,无论做什么都是正常的。”

    “至于美丽的小姐你嘛,”作者解释道:“以杀止杀,也是热爱和平嘛。热爱和平的生物,不等于说拒绝使用暴力。”

    沧日海霍然而起。“作反面人物我无所谓,能够拿出场费就行。可是为什么我一上场兰特就即将失踪?!”

    软硬兼吃的作者无法抵御沧日海赤裸裸的恐吓,他赶紧自我辩护。“日尊者阁下,我其实原本计划让你与兰特大战三百回合的。可是你知道,其他的角色对这一部迟迟无法结束非常不满。众意难违,我不得不加快进度,匆忙结束了第五部。”

    沧日海皱了皱眉,似乎对作者的解释并不满意。“可是主角失踪了,以后的故事还怎么发展?!我是爱克斯大陆最厉害的杀手,可不是什么跑龙套的!!!”

    沧日海大有深意的眼神,令作者不寒而栗。“日尊者阁下,你放心。以后的剧情里,你的戏份绝对不会少。不过,由于兰特将在下一部失踪的关系,而拍摄重点仍然将围绕兰特,因而在下一部你有充分的时间休假。”

    “什么!”所有的人都惊呆了。“长时间休假?!”

    “是啊。”作者有持无恐地解释:“加薪是没法谈的。但是我可以给你们放长假。什么时候想通了,再回来上班。如果想不通,我就换别的角色代替。”

    众人默然。

    死一般的沉寂中,兰特拍案而起。“在劳工协会总部你竟敢这样威胁大家!阿拉卡,作者早就说过,我统一大陆后你是财政部长,你别怕他。”

    阿拉卡看着盛怒中的主公,小声地辩驳。“可是,什么时候我能够重新开工,不是必须看作者的眼色吗?如果惹急了作者,他连续几部不演大陆争霸战的戏分,我们又有什么办法?”

    阿拉卡很有诚意地看着作者的全息影象。“作者大大,我收回加薪的要求。只要沙丝那亚和布雷西亚的财政由我主管,即使降薪我也接受。”

    作者满意地点点头。看看更加愤怒的兰特,作者的身影逐渐淡了下去,直至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行立体字:“无论如何,兰特将是的第一男主角。这一点,毫无疑问。”

    兰特仿佛被打了一剂强心针,在劳工协会总部会场上窜下跳。“马迪尔,你是未来的英格兰尼总督,你一定要和我站在一边!”

    马迪尔正待站起,却被身边的希茜用力地掐了一下。马迪尔呲牙咧嘴的倒抽一口冷气,重新坐下。

    立体投像的地方,换了一行字。“不过,主角的生活是幸福还是悲惨,却是由作者决定的。”

    兰特瞠目结舌,他的声音不由地小了许多。“还有没有天理。别人都休假,我凭什么不能休假?别人的薪水不加就算了,至少第一男主角的薪水得加一点嘛。”

    立体投像又换了一行字。“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苦其心志,饿其体肤……”

    兰特的声音比蚊子大不了多少。“算了,我也发扬风格不要求加薪了。作者大大看在我逢年过节送红包的份上,千万别和我计较。”

    “作者大大,下一部与大陆争霸战没有直接关系,到底讲些什么呢?”

    作者的全息影象重新回到会场。作者满脸笑容,嘴角之间却不经意流露出一抹奸诈。

    “哈哈……终于轻松了!……”

    “大陆争霸战暂时告一段落。喜欢看争霸内容的读者,如果有耐心,请多等一段时间。如果等不及,就当《大帝传》的书名错了。你们可以这样想象:兰特在大陆争霸中被干掉了,gameover了。”

    “嚯嚯!”

    “我终于可以换副心情写另一种了……”

    《大帝传》众角色面面相觑。面对状若颠狂的作者,没有人能够有勇气与之辩驳。

    《大帝传》的第五部,在作者疯狂的笑声中,终于落下了帷幕。

    作者语:

    当安丽丝的生命遇到危险时,兰特的反应及他所采取的对策并不是我喜欢类型。事实上我更喜欢那种完全不接受任何威胁的性格。不过,兰特总得一步步慢慢地走向成熟(或许说走向黑暗的霸道之路)才合理。在以后的情节里兰特遇到类似的情况,会选择不接受任何威胁,并且以残酷的报复消灭敌人伤害他身边的人的念头。至于将被牺牲的人会是谁,我只能说不是女性。被兰特喜欢的女性并不多,如果再牺牲掉一两个,那兰特就太可怜了(兰丝和西西王一边祈祷,一边嘀咕:xiaose_h实在是有异性无人性的典范啊……)。

    早在第三部时,我就已经将峡谷战役设定为拉库里的死亡之役。可惜后来突然想起来,兰特称呼拉库里为屠狗将军,那么拉库里的军衔起码应该在准将之上。虽然之前没有明确拉库里的军衔,可是想想他也不太可能现在就已经成为将军。在文中拉库里拥有好运,在我写的时候,他同样拥有好运。也罢,算拉库里命大逃过一劫。

    另外,我想替伊莉问个问题:为什么没有读者为她设身处地想一想?

    假如一个女人在爱、忌妒、报恩等情绪的支配下,想要将贞操交给喜欢的人。谁知他居然不接受,还搞笑地送什么代表永远幸福的波斯菊,女人将会有什么反应?我对伊莉的情绪反应处理,是有现实依据的。所以,伊莉那么做很正常。反倒是许多读者对伊莉的反应有些过激。

    虽说兰特是主角,但是也不能完全抹杀其他人的独立人格嘛。说实话,我确实没有意识到那样的情节会令读者觉得伊莉的形象变得更糟糕了。

    女性角色,必须对主角千依百顺才是合格的形象吗?

    本部兰特自杀时兰仆不进行干涉,与我的生命观有关。我认为:人,既拥有生存的权力,也拥有死亡的权力。兰仆的第二条守则为服从主人的意志,所以就没必要出现了。

    有些人物我并没有交待清楚,可是有些读者已经猜出了其隐藏身份。之所以没有在文中肯定卡特琳娜的身份,是因为文中有另一个角色(就是去抓卡特琳娜的那个人)与她相关。如果明确她的身份,另一个也无法隐藏了。

    西西王以一敌三,占上风是不可能的——因为还剩下一名龙骑士追踪兰特。被卡嚓自然也不可能,因为西西王实力很强,而且还没有为兰特建下很大的功勋。因为希茜的归属问题,我觉得西西王在玛哈亚养伤是很好的选择。玛哈亚的上任公爵被推翻了,但是并不意味着他没有留下后人(特别是女性后代)。多明戈将会拥有布雷西亚,那么西西王拥有玛哈亚自然不为过了。本来想专门花一部写《大帝传之玛哈亚篇》的,后来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兰特的正传就已经令我力不从心了,哪有那么多精力写别的分支情节呢?西西王成为玛哈亚公爵的故事,还是一笔带过算了。

    这一部写的真是太长了。就字数而言,如果保持第一第二部的水准,其实相当于四十五章。写了这么长,那么休假的时间自然也应该相应长一些吧?(面对读者的番茄、鸡蛋以及嘘声,作者如同巍巍大山,夷然不惧。)

    :)

    事实上,下面若干部的内容,与大陆争霸战没有直接的关系(当然,可以算是分支情节,毕竟可以争取一个有利的同盟)。而且,将要出场的角色中,读者所熟悉的面孔基本不会出现。即使出现,多半也是作为新闻以及被其他人谈论的对象出现在文中。

    这样一来,读者完全可以将后面若干部的内容当作一篇新的。我呢,打算至少写完一部以上再开始上传,而且将换一个新书名上传。那样一来,可以竞争新书排名榜,还可以得到强力推荐。

    对自己的拥有一定的信心——当然,书名是我心中永远的痛。换个书名后,新超越《大帝传》并非不可能。(读者怒吼:xiaose_h,你太虚荣了!)

    :d

    书名叫作《1419.塞维尔.剑神》好不好?虽然仍旧很俗气,可是我觉得书名真的很难起。兰特在新里将自己称之为剑,所以这个名就是时间、地点、人物。也许剑神不大好,仍旧有点象yy,要不,只叫《1419.塞维尔.剑》如何?再不然,《1419年剑在塞维尔的故事》?

    ……

    上次lance98对我预测将要写十章表示怀疑,其实这正是我心里的痛。凭我的文笔,想要将按相同的速度写完,十章根本就不太可能。可是五章就写了六十多万字,十章至少也在一百二十万字以上。如果一百二十万字都打不住,我真的感觉有些害怕——实在是忒长了。我喜欢看大唐双龙传、风姿物语这类,然而大唐草草结尾,风姿迷的耐心也被磨得越来越少。我的与前者相比还差得远,如果将时间也拖得那么长,读者受得了吗?一方面,我对完成那种超长的感到畏惧。另一方面,假如能够写完的话,我认为将写完后再上传,喜欢《大帝传》的读者才不会觉得倍受折磨。

    有没有人愿意写《大帝传之玛哈亚篇》?西西王为主角。受伤后醒来,兰特早已失踪。布雷西亚由国公夫人安丽丝主政。安丽丝示敌以弱,凯森回到大草原凭借精良的装配开始征服草原边缘族大业。西西王得到安丽丝的指示,同样离开布雷西亚进入玛哈亚,回到原公爵的女儿身边。西西王率领族人及刚得郡民兵进入玛哈亚山区打游击,最终赢得美人归并且成为玛哈亚公爵。

    其实我蛮喜欢这类型的故事,可惜没时间。

    第三十四章

    在爱克斯大陆的最高峰珠穆峰,我发现了一处遗迹。在遗迹里,有一块碑吸引了我的注意。因为在这块碑上,有三种不同的文字:魔文、神文和龙文。

    精通神文和龙文的哈姆森为我翻译了这块碑文。

    一、三族自愿许诺不得在阿内尔星球三维空间内首先施展大禁忌魔法。

    二、三族中,拥有王族血统者,进入人界之前应该得到其它两族的谅解和同意,并在备忘录中予以记载。

    三、各族之王有义务制止拥有王族血统但无足够自制能力的幼体进入人界。

    这份协定的内容与我所知的“三族血誓”非常吻合,因而我极为肯定地对哈姆森说,这一定就是传说中“三族血誓”的原始文件。但是哈姆森看着我的眼神好象正看着一个疯子。他告诉我,这份协定的名称直译是:《阿内尔星球三维空间环境保护协定书》。

    ——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爱克斯大陆旅游见闻》

    听到我大声的喝止,沧日海的眼中露出得意之色。

    他的语气中含着嘲弄的味道。“怎么,为你留下最重要的老婆,还不够吗?我们日月双星三十年来,可从来没做过亏本生意啊。或者说,你觉得老婆并不是最重要的,想要保留我的老朋友兰丝的性命?”

    “日尊者,听说你们日月双星从不免费杀人。你们这次的目标只是我一个人,何必为我坏了规矩,免费杀人呢?”

    “你不是杀手,这一行的规矩你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杀掉兰丝只能算是搭头。有时候如果必要的话,也不得不为雇主免费送点搭头,这是杀手行业的惯例。不过,如果你能够束手就擒,我自然也是懒得白白杀人的。”

    兰丝艰难地对着我摇头。

    “主公,其实上次我是故意被那名英格兰尼人刺伤的,是为了避免在公爵就任仪式上展现禁忌魔法。因为,我害怕成为英格兰尼必须除去的首要目标。”

    “我作好了主公发脾气的思想准备,甚至打算谎言那名英格兰尼人进行刺杀的时候我正在睡觉。可是主公却对公爵就任仪式上无法展现禁忌魔法这件事完全不放在心上,而只是关心我所受的伤。”

    “事后才想明白,我所提出希望所有的英格兰尼人都离开公爵府这一要求,对主公而言是多么的为难。真是惭愧啊,在害怕死亡降临的时候,我的思维水平居然那么差。”

    兰丝橘子皮一般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

    “至于琼斯,所有的敌对国都会对之处以死刑。可是主公却看在我的薄面上,不对她进行任何惩罚。”

    “主公对我的关怀和恩情,令我内疚,也令我感动。我不知道,应该如何进行报答。也许,士为知己者死是最好的选择。”

    兰丝露出迟疑的神情。“请主公不要顾忌我,……挟持月尊者,带着主母赶紧离开吧。”

    以前兰丝面对可能的危险倒是很害怕,可是真正的死亡威胁来临时,他反而说出这种话。真是一个奇怪的家伙。

    我明白兰丝摇头的意思,苦笑。我是那种会牺牲自己来换别人性命的人吗?为什么在兰丝的心目中我的形象会这么高大?如果不是担心会刺激日尊者采取过激的行动,我早就抱着安丽丝骑上白雪逃之夭夭了。

    透过精致的面具,日尊者清晰地表现出不屑的神情,他从鼻子里发出哧的冷笑。

    “怪不得兰丝向来害怕死亡,这回居然敢在近距离内与我为敌。”

    “兰特,我与兰丝有交情的确不错,不过杀手不会与他人之间有任何真正的交情。杀掉兰丝,我不会产生任何犹豫,你想试试吗?”

    沧日海和我罗嗦了这么半天,又耐心听完兰丝的话,让我确定他对月尊者的性命还是很在意的。这一判断令我更加有信心。

    我缓缓摇头。“日尊者,话并不是这么说的。在这里,加上我,一共有五条人命在你控制之中。可是我的手上,只控制着一个人。做生意嘛,要灵活多变。只要合适,可以批发,自然也可以零售。”

    日尊者不是很明白我为什么突然大谈生意经,不过我并不打算很快为他答疑解惹。伤太重了,我觉得呼吸很困难。不呼吸不行,可是每呼吸一下,都会引起肺部的剧烈的刺痛感。

    忍不住又咳出一口血。

    “日尊者,我觉得手上的货很值钱,所以想要卖个最好的价钱。如果你不愿意满足我的要求,那么我还是本着顾客就是天神的原则,和你谈零售的生意好了。咳……”

    见鬼了,老是咳血。再这么下去,不用日尊者动手我也会死去。

    “我们一共五个人,月尊者有四肢加一个脑袋。你杀一个人,我就砍下她的一只手,然后第二只手,然后是脚,最后是头。你觉得这种零售方式能够接受吗?”

    沧日海的牙齿可能咬碎了,要不,至少他把自己舌头咬破了,因为顺着他的嘴角流下一缕鲜血。沧日海此时的目光如同实质的利刃,如果目光能够杀人,我早已被他大卸八块了。他一字一顿地对我说:“你!真!卑!鄙!”

    “我卑鄙?!”我大笑。“咳……咳……”

    他奶奶的,明知道我身体不好,还惹我笑。事情必须快点解决,要不然我快撑不住了。从口里溢出的血都有一好大杯了。

    “比你们日月双星卑鄙吗?我也懒得罗嗦了,干脆我们一起喊一二三,然后一起动手。反正你至少拥有影剑士的身手,我杀掉月尊者后,你同样可以在瞬间秒杀我们这五个人。我们六个人一起上天堂或是下地狱,也算有个伴。”

    “买卖不成仁义在,你也别骂我这个将死之人,我得让月尊者为我们在前面探探路了。”

    “慢!”

    月尊者突然恢复了知觉。虽然被我捉住,并且被杀神剑架着白嫩的玉颈,可是她的神态却象一个坐在高高在上的王位上的女皇一样。

    “兰特,你听说过精灵拥有奇异的能力吧。其中有一样,就是可是在任何情况下令自己的生命结束。”

    “反正我正打算杀掉你,你要自杀就自杀,咳……难道指望我会阻止你吗?”

    好烦啊,我在不停的咳血,日月双星还有条不紊地找我聊天。现在我终于明白日月双星为什么可以在杀手界排名第一第二了。他们仅仅通过聊天也可以夺去目标的生命!

    “你不要阻止我说话,否则我就立即结束自己的生命!”月尊者的声音里有一股奇异的令人信服的味道。我下意识地点点头。

    “其实,我们这次接受的任务并非杀掉你。”

    即使处在不停咳血的尴尬情况下,我仍旧对此有着强烈的好奇心。“我不信,你们分明想,咳……杀掉我!……”

    “我有一个朋友是预言者。每次接任务前,我都会向他咨询。这一次他告诉我,我不可能完成杀掉你的任务。况且,日尊者在此之前已经为英格兰尼完成了半个任务,所以日月双星对于英格兰尼只剩下半个任务的义务。”

    “什么叫半个任务?”人类发展的动力便是拥有强烈的好奇心。虽然我目前的情况非常糟糕,但是仍旧忍不住向安洁儿询问。

    “令目标投入冥神的怀抱是一个任务,价格三十万金币。令目标暂时消失,是半个任务。半个任务根据目标消失时间的长短,价格有所不同,童叟无欺。”

    “什么意思?”消失?囚禁我吗?

    “禁锢你的斗气和魔法能力,然后放逐你。如果你不答应这个条件,为了避免日月双星的名誉被破坏,我只好选择玉石俱焚。”

    因为失血,我的脸色可能有些白吧。可是日尊者为什么脸色也那么苍白呢?

    “你认为我会答应这个苛刻的条件吗?”

    “随便你。”安洁儿居然在这种生死关头轻轻一笑。“要么大家就这么耗着。要么大家就同归于尽。”

    安洁儿提供的选择我很满意,所谓好死不如赖活。况且这样一来,安丽丝的安全自然也能够得到保证。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安洁儿的提议是可信的。

    “如果只是失踪一段时间,其实那也没什么的。”我移开架在安洁儿脖子上的杀神剑,看着安丽丝说道:“俗话说小别胜新婚,我看,我们只能暂时分别一阵子了。”

    安丽丝右手抚胸,似乎气息有些不顺。

    我对安洁儿说:“好吧,说说你的章程。”

    “那好,”安洁儿嫣然一笑。十一年前这个笑容就迷得当时才十岁的我失魂落魄,现在又差点令我神魂颠倒。“你的亲卫都被施展过血蛊,所以你应该对蛊有相当的了解。现在我对他们下两种蛊,一种是知情蛊,如果一年之内安丽丝等人知道了你的确切消息,他们就会蛊发身亡。一种是禁言蛊,以此保证他们不对别人说我就是月尊者。你觉得这样合理吗?”

    言罢,安洁儿后退几步,优雅地将手一挥。目光锐利的沧日海和我,可是看见极为细小的微小生物飘向众人。

    “顺便说一件事,兰特,我们将禁锢你的斗气和魔法力。在恢复之前,你不得与你所认识的人联系。如果你违背约定的话,我们日月双星将杀掉你所珍惜的人。你完全恢复之后,才可以重新出现。”

    不知道安洁儿会怎么禁锢我的能力,如果她下的禁锢我无法解开,那么我岂不是一辈子都无法与安丽丝联系了?可是形势掌握在日月双星的手中,自然是他们说了算。我垂头丧气地点点头,偷偷安慰自己:等兰仆能量补充满了,他自然会为我解除禁锢的。

    我贪婪地盯了一眼安丽丝的玉颜,心中有些发酸。唉,还是能力不够强啊。幸亏安丽丝制服了月尊者,要不然鬼知道日尊者是否会杀掉我。

    由于失血过多,我勉强说道:“这一次,你们是最终的胜利者。你说了算……”

    “安洁儿,我只不过先娶了安丽丝,你对老公也太狠了。”

    ……

    “老公?!”

    所有人都睁大了眼睛,连瑟缩在一旁的马车夫也抬起头呆呆地看着我。也许在他们看来,我受的刺激过大,已经疯掉了。

    虽然因为失血过多而有些眩晕,其实我还是清醒的。这个时候与安洁儿套近乎,是为了让安洁儿等会儿给我下禁锢的时候手下留情。

    “老公?……”安洁儿的娇笑慢慢开始迟疑。“你,你该不会是十一年前那个漂亮的小男孩吧?”

    为了搏得安洁儿更多的同情,我努力做出哀怨的神情。“我十岁生日的那天,你说过:你的老公必须是大人,必须足够帅,还必须能够施展终极圣斗气。你还说,如果我长大后能够满足后面两个条件,你就会嫁给我。你不会忘了吧?”

    除了兰丝因受伤过重而控制不住发出沉重的呼吸外,除了安丽丝突然学小魔女那样以吃奶的劲拧我的胳膊,其余的人都屏住了呼吸。

    沧日海对安洁儿沉声问道:“有这回事?”

    安洁儿困惑不已。“是有这个事,可是,当年的那个小男生似乎没可能掌握终极圣斗气啊。我那么说,只是为了推脱那名可爱的小男生嘛。”

    “那就是有这回事了!”沧日海将暴怒的情绪压抑下去,作为旁观者,我看得清清楚楚。

    我开始后悔。一方面,我居然诱发了安丽丝的暴力倾向。虽然安丽丝拧我的力量和那个小魔女比起来,只能算小巫见大巫。可是我的生活中已经有个小魔女了,如果天使也出现了魔化的倾向,以后的日子没法过了。

    更重要的是:日尊者看起来很听月尊者的话,所以我认为将关系与月尊者拉近,可以令我的生命得到更大的保障。可是我万万没想到,日尊者对月尊者有着强烈的爱意。不是说杀手不能有感情的吗?现在坏事了,如果受到爱情力量的驱使,理性的思维就会不管用了。那时候,任何事都可能发生。

    这不是没事找事吗?如果只是挨揍我也认了。可是,这种行为是自寻死路啊!

    正处于无比的懊恼情绪之中,日尊者完全没有预兆地行动了。他以肉眼难以捕捉的速度向我扑过来。受重伤后,我的思维和反应能力都比以前差一些。仓促间,我推开安丽丝,举剑迎战。

    “叮”的一声,沧日海手中的长剑被削断了,然而沧日海只不过是声东击西罢了。沧日海拼着长剑被削断,换取了一招制服受伤的安丽丝的机会。日尊者一掌击向安丽丝的后颈,将她弄昏过去。日尊者面无表情地将半截长剑搁在安丽丝的脖子上。

    “自杀!”

    一般情况下,即使我明知做错了事也不会后悔的。可是这一次,我确实后悔极了。和安洁儿套什么鬼交情。这下事情完全被我搞砸了。安丽丝的脖子上,在短短的十分钟之内就架上了两次利刃。

    将求助的目光投向安洁儿,她美丽的脸上还余留着震惊的表情。

    安洁儿看看沧日海,欲言又止,似乎遇到了什么禁忌话题。她竖起手指对着天空。“日尊者,你在干嘛?我们这次杀不掉兰特的。”

    沧日海的声音干燥得如同裂开的木柴。“我相信你朋友的预测能力。可是,那个人并没有预测出兰特不能自杀,不是吗?”

    看到安洁儿仍然有些犹豫,沧日海的声音里露出轻微的讥讽意味。“怎么,舍不得你的小丈夫?”

    外表看似柔弱,可是此时安洁儿的眼中却表现出坚韧。她对沧日海点点头。“如果兰特自杀不死,就交给我处理。”

    她的声音变得温柔。“日尊者,逆天而行会招致可怕的后果。请你相信我。”

    搞什么鬼,谈了半天,最后的结果仍然是要我自杀?我这种等级的武者,哪有自杀不死的道理?尽管对这样的结果极为不满,尽管我理解安丽丝独生的痛苦,可是安丽丝命悬沧日海之手,我实在没有别的选择。

    留恋地看了一眼这个世界,又依依不舍地看了眼安丽丝。我沮丧地向杀神剑抛向天空。在我的计算中,杀神剑应该从我头顶的百汇穴插入。安丽丝说过,百汇穴即使只受到轻轻一击也可能丧生。

    杀神剑划出一道美丽的轨迹,落了下来——妈妈的,我重伤之下居然没有丝毫误差。杀神剑确实无误地从百汇穴没入我的身体。杀神剑那么锋利,不知道是不是只剩下剑柄露在我的头顶上。

    感觉自己的力量正在急剧的消失,斗气、魔法力,甚至正常的力气以极快的速度从我的体内消失不见了。

    这,难道就是死亡的感觉吗?

    最后看一眼这个世界,发现众人都以古怪的眼神盯着我。然而我无法探明原因。因为,我逐渐失去了知觉。

    好冷……

    好困……

    ……无尽的黑暗……

    我努力想睁开眼睛,却总是徒劳无功。

    第三十三章

    敌人,终于追了上来。我的瞳孔急剧缩小。敌人戴着太阳神的面具。也就是说,他多半就是日月双星之中的日尊者。

    敌人一边足不点地跟在我的身后,一边以平淡的语气说:“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日月双星里的日尊者沧日海。有人雇佣我来从你这儿拿一样东西。请停下车好好谈谈。不然,我将以太阳之芒破坏车轮。车内的小姐如果因此而受到惊吓,我只能说很抱歉。”

    我觉得身体有些发凉。如果敌人真是日尊者,想要以太阳之芒射中车轮简直轻而易举。万般无奈,我只得命令车夫将马车停了下来。

    这时候车门帘被打开了,娜弗丽的小脑袋也警惕地探了出来。娜弗丽眨着眼睛紧紧地盯着敌人,眼神中透露着迷茫和恐惧。

    突然,娜弗丽放声大哭起来。

    “哇……这回小娜娜真的要被吃掉了!……哇……爸爸,爸爸快来救我!”

    娜弗丽探出头哭泣的时候,天上的红龙似乎受了什么惊吓,火烧屁股一样在空中划出一条歪歪斜斜的轨迹逃跑了。龙骑士大声的斥喝也无法使红龙改变心意停留片该。

    日尊者难道竟然拥有使巨龙也如此的畏惧的能力吗?即使在传说中,也不曾有过类似的故事啊。

    沧日海仿佛也吃了一惊。他抬头看了看逃跑的红龙,眼中露出困惑之色。

    沧日海眨眨眼睛,突然对着我鞠躬。“公主,您并不是人间使者,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难道说,您要违背三族血誓?”

    我哭笑不得。卡特琳娜误认我为主人,勉强还可以接受。可是公主这一称呼,明显不适合男性嘛。我努力挤出干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沧日海抬起头,这时我才发现,他的视线并没有投在我的身上。这时候,身后正在放声大哭的娜弗丽打着噎回答。

    “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趴在翔龙身上睡觉,不知道怎么就到这儿了。这里很好玩,我不想回去。不要吃小娜娜……呜呜……”

    我彻底胡涂了。什么跟什么啊?正陷入极度的迷茫中无法自拔,天空传来威严的龙吟。

    “乖女儿,回来!”

    我抬起头,什么也看不见。娜弗丽此时却突然破啼为笑。

    “爸爸,我好喜欢你喔。我太爱爸爸了。有人欺负我,快帮我打他。狠狠地打他!”

    娜弗丽一边打着噎,一边快乐地叫唤着。她扇动着小翅膀飞到马车顶上,擦了擦眼泪,便趾高气扬地挥舞着小爪子,模拟着揍人的动作。

    晕倒,娜弗丽和我们待久了,也太拟人化了吧。龙是应该用咬的。

    “回来!”声音愈加威严,一股王者气势扑面逼来。强烈的气势甚至实体化,仿佛有数不清的针扎在皮肤上,令人产生刺痛的感觉。在场实力最强的日尊者也不由地收缩瞳孔,绷紧了身体。

    可是这种气势对娜弗丽却不起什么作用。

    娜弗丽是一条龙,并没有耳朵。可是她学着人的样子捂着脑袋的两侧嘟哝着。“我不听,我不听。别人欺负我,你先帮我打他一顿嘛。”

    “快回来!!!”

    天上的声音突然显得非常生气。伴随着大喝声,隆隆的雷鸣隐约传来。

    ……

    我终于知道娜弗丽的坏脾气是从哪儿来的了。

    娜弗丽很委屈地撅着嘴,似乎又要哭了。她犹犹豫豫地看着日尊者,似乎在思考:是否趁着爸爸在这儿的机会飞过去咬大坏蛋一口。

    娜弗丽最终下定了决心,她不情不愿地扇动着小翅膀,向天空飞去。娜弗丽突然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对着天空孩子气地喊着:“他是我的!他是我的!我已经和他定下了生命盟誓,他答应等我长大的!……”

    娜弗丽的父亲看起来是个急性子,一道白光罩向娜弗丽,待白光消失后,娜弗丽不见了。我迷惑极了,我什么时候和娜弗丽定下了盟誓?她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

    娜弗丽消失的时候,沧日海呆呆地看着天空似乎若有所思。过了好半天,沧日海似乎终于下定了决心,他问我:“现在你的靠山离开了,你还是束手就擒吧,免得浪费大家的时间。”

    虽然日尊者的名声令我畏惧,但束手就擒的事我可不肯干。紧握着杀神剑,我凝神以待。

    那副太阳神的面具非常精致,简直与可以卡特琳娜的面具相媲美。日尊者皱眉的表情透过面具,清晰地表现了出来。“杀神剑果然在你的手中,它怎么会认你为主了?”

    身后,传来唏嘘的声音。“老朋友,你想对付的人,不巧是我的主公。看来,我们只得翻脸为敌了。”

    说完,兰丝竟然踏步向前,与我形成犄角之势与日尊者对峙。然后,他开始积蓄魔法力。

    向来胆小的兰丝居然能够说出这番话,简直令我不敢相信。不过我并不认为在这种距离内兰丝能够起什么作用。日尊者同样一晒,对兰丝的举动不以为然。

    以灵觉探察,发觉所有的人都走出了马车。我沉声道:“安丽丝,你带着安洁儿和希茜先骑着白雪离开。我会随后与你会合的。”

    身后好半天都没有动静,我急的汗都冒出来了。这时,安丽丝终于说话了。“好吧,不过你要记得我对你说过的那句话。”

    一时之间我实在想不起来安丽丝指的是哪一句,只得胡乱答应。“我会记得的。你放心先离开吧。”

    紧张地盯着沧日海,谁知希茜一声害怕的娇呼使我知道身后突然发生变化。

    “怎么了?希茜。”

    回答我的却是安洁儿天籁般的声音。“兰特,日月双星里,月尊者难道就这么不值得你的重视吗?你的妻子已经被我制服了。抛下兵器投降吧。”

    我的脖子仿佛被石化了一般,极为艰难地转过去。一只匕首,正架在安丽丝大理石凿成一般的雪白玉颈上。

    我的嗓子有些发干。“别冲动,我任由你们处置,请不要伤害安丽丝。”

    安丽丝幽幽地说:“你还说记得我说的话呢,才过几秒钟就忘了?”

    我已经紧张得浑身僵硬了,安丽丝此时为什么还和我讲那些鸡毛蒜皮的事?!

    安丽丝幽怨地看着我。“我不是说过吗?‘你以为,没有你之后,我可以独活?’”

    她的眼睛有些湿润,声音开始颤抖。“你根本不爱我!”

    “你难道不知道:失去你之后,我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会有多么痛苦?!”

    安丽丝因为哽咽而无法继续说下去。

    如果说女人的眼泪是对付男人的最佳武器,那么绝世美女的眼泪杀伤力则更是令人无法承受。

    我讪讪地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可是……我……”

    安丽丝深吸一口气。“为了未出生的孩子考虑,假如你死了,我无法追随你而去……”

    “等孩子出生,我不能让他没有父亲之后,又没有母亲……”

    安丽丝望着我一笑,凄艳的笑容令我心碎。

    “十八年……我至少要承受十八年的痛苦……”

    我不由地发愣起来,逃亡的过程中,我思考过一个问题。那就是马迪尔与兰妮的约定。从中我得出一个结论:死在深受的恋人之前,其实是一种自私的幸福。

    我绝对不能忍受安丽丝有什么危险。为了保护安丽丝,我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事实上,如果生活在极端痛苦之中,那自然不如在恋人之前死去。

    可是,我的选择是不是太自私了?

    正在怀疑自己的道德观念,安丽丝却突然动了。她迸指为剑,对着安洁儿刺去。

    安洁儿没有想到一个丝毫没有斗气的人却身负如此的绝学。况且,正在软弱哭泣的安丽丝看起来没有任何威胁。

    毫无防备的安洁儿只来得下意识地反击了安丽丝一掌,结果安丽丝的手指仍旧点在安洁儿的身上。而月尊者随手的反击同样成功了,安丽丝控制不住地向一旁跌去。

    不知道这次的点穴能够制安洁儿多久,沧日海怒急攻心的怒吼声,令我隐约感觉制服安洁儿是此次战斗胜负的关键。

    腾身跃起,向安洁儿扑去。身后的沧日海以令人吃惊的速度向我袭来。在冲到安洁儿身旁之前,沧日海一掌击向我的后心。

    实在太快了。即使是凯森、卡特琳娜也没有这样的速度。感受到巨大的危险,我的背部甚至生起了鸡皮疙瘩。

    我反手挥出一剑,准备逼开沧日海,谁知日尊者竟然不闪不避。

    杀神剑刺中了这个可怕的敌人的右胸。然而,我也没占到太大的便宜。日尊者浑厚的一击正中我的后心。日尊者有力的一击,力道之中竟然含有玄妙的回旋之力。我的身形竟然被这股回旋之力拉扯得停滞了。虽然这股回旋之力最多只能延迟我万分之一秒的时间,然而,在日尊者这样的强者面前,万分之一秒也是胜负的关键了。

    站在一旁的兰丝突然行动了,在气系魔法元素的作用下,产生了两股气流。一股如同小型龙卷风般的气流,将日尊者罩在其中。另一股柔和的气流裹着安洁儿移向我。

    虽然兰丝此时所施展的气系魔法是最低级的魔法,可是魔导师强大的魔法力作为后盾,龙卷风般的气流竟然限制了沧日海的行动。

    沧日海一声怒喝,接着,兰丝发出一声闷哼。龙卷风般的气流狂乱了,日尊者终于摆脱了兰丝的羁绊。

    兰丝为我赢得的时间已经完全足够了。喷出一口鲜血后,我终于抢先将杀神剑架在安洁儿的脖子上。

    沧日海看了看倒在地上的安丽丝,然后盯着我。他的双目放出精光,似乎想要研究我内心深处的想法。

    咳出一口血,我慢慢挪向安丽丝,将她扶起来。

    我无力的笑笑。“日尊者,你倒是猜上一猜,这种情况下,我会不会放了月尊者?”

    刚才混乱的情况下,兰丝以惊人的魔法控制能力,同时施展出两个不同性质的气系魔法。龙卷风型的气系魔法将日尊者延迟了片刻,推动型的气系魔法将安洁儿移到我的附近。然而这点时间也就是胜负的关键了。可惜“近战中魔法师处于劣势”的定律无法消除。兰丝毫无格斗技巧,沧日海为了摆脱兰丝的羁绊,随手刺出一剑便击倒了兰丝。

    沧日海拿着长剑缓缓刺向兰丝的前胸。

    研究过精神魔法,而且是受到兰仆的教育,我自然知道沧日海行动如此缓慢的真正意图。他这样的行为只是试图给我制造更大的精神压力罢了。

    “我手上有人质,最重要的却是你的夫人,对吗?”

    “安丽丝在我怀里,怎么能够算是你的人质?”

    沧日海眼中不带任何表情。“你没有保护你夫人的能力,所以,处置的权力最终仍然属于我。既然可以用你夫人的性命威胁你,那么你的夫人自然是我的人质。”

    强权,其实有时候就是无赖的代名词。

    看着安丽丝在这种危急的时刻还竖起耳朵仔细听答案,我又好气又好笑。虽然可能是因为肋骨折断的关系,胸口疼得厉害,可是我仍然将安丽丝稍稍搂紧了一些。

    安丽丝受伤后苍白的脸色令我怜惜不已。“这一点我并不讳言。对我来说,世界上最重要的就是安丽丝。”

    “老公,象这样子被你抱着,感觉真的是很温暖呢。”安丽丝的嘴角流露出一丝甜甜的笑,可是大颗大颗的泪珠却顺着她双颊滚落下来,冰凉的泪水滴在我的手背上。“只要能够倚靠着你的胸口,汲取你的温暖,就是世上最幸福的事了。老公,再将我抱紧一点。”

    安丽丝以前从来没称呼我为老公过。可是这一次,她笑着称呼我为老公,却令我心酸不已。难道说,她也感觉到敌人的强大,因而赶在生离死别之前亲呢地喊这么一声吗?嘴角溢出的血丝、白玉般脸庞上的点点泪痕,与安丽丝脸上恬静的笑容、幸福的表情极不和谐。

    “小傻瓜……”我的眼眶肿胀得发疼。“你怎么不早说……”

    “每天二十四小时抱着你也可以啊……”仿佛有人扼住了我的喉咙一般,我无法继续说下去。

    “死到临头,还打情骂俏!”日尊者的暴喝,将我从悲伤的情绪中唤回现实。

    死到临头为什么不能打情骂俏?正是因为快要死了,所以更应该珍惜任何可以用来与亲亲老婆交流情感的机会。

    日尊者残忍地打断我与安丽丝之间的交流,继续对我施压。“那么,即使杀掉兰丝,我还是有足够的本钱与你谈判,不是吗?”

    沧日海阴森森的眼神确实给予我极大的压力,看到他手中的长剑已经慢慢刺入兰丝的前胸,我的心中痛极。在最危急的时刻,胆小的兰丝不顾性命为我争取了宝贵的时间。被蓄满终极圣斗气的剑刺伤,那可不是普通的剑伤。相信兰丝的内腑早已深受重创。现在沧日海又刺了兰丝一剑,虽然并没有使用斗气,对魔导师脆弱的身体而言,却是雪上加霜。

    “慢!”

    眼见长剑渐渐刺入兰丝的身体越来越深,鲜血顺着长剑流出,我不由地出声阻止沧日海。同时,我紧张地思考着相应的对策。

    第三十二章

    回到马车,我将法兰西斯参与了针对我们的阴谋这一情况告诉了安丽丝。

    安丽丝皱着眉思考,我心疼地抚着安丽丝的眉心,想要将她所有的烦恼抚平。

    “别皱眉好吗?我喜欢看你高兴的模样。”

    安丽丝将我的建议置若罔闻。“虽说阿朗佐没有参加法兰西斯内战,可是阿科尼奥七世能够从三王之乱中脱颖而出,并不是无能之辈,没道理因为塞斯公爵的原因而除掉你啊。”

    我反驳道:“阿朗佐在法兰西斯人望颇高,法兰西斯国王希望阿朗佐客留他乡也是正常的。如果阿朗佐与伊莉结婚,伊莉肯定是不会离开塞斯的,那么阿朗佐会长居塞斯。这种结果,阿科尼奥七世自然乐意接受。我看,那个理由够充足了。”

    安丽丝咬着下唇点点头。“你的分析有一定的道理,可是你想过没有。完胜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事例可以证明,在对付英格兰尼这一共同敌人的方面,布雷西亚是法兰西斯强有力的伙伴。”

    “如果刺杀你的事败露——而这种事肯定会传出去,阿科尼奥七世不担心塞斯公爵激烈反弹吗?况且,塞斯公爵已经答应六个月后与阿朗佐定婚,法兰西斯国王没道理这样做啊。”

    只要我活着,能让伊莉那么容易嫁给别人吗?再说伊莉要求六个月后才举行定婚仪式,说不定就是等着我去搞破坏呢。可是这种想法万万不能对安丽丝说——至少不能对怀孕后的安丽丝说。

    我悻悻然。“我怎么知道那个阿科尼奥七世怎么想?搞不好他有神经病也说不定的。”

    “你才神经病。”安丽丝菀尔。

    “你猜,会不会是你的那个海盗家臣导致阿科尼奥七世这么做?”

    这确实也有可能。曾经听阿拉卡报告过,拉西斯离开沙丝那亚重新客串海盗的时候,除了掠夺英格兰尼的商船外,对法兰西斯的商船也不客气。当时我也没在意,拉西斯本来就与阿科尼奥七世有仇。况且,拉西斯虽然只是客串海盗,如果他完全只针对英格兰尼的商船进行抢掠,那样的海盗行径也太不敬业了。

    或许,阿科尼奥七世害怕我发展壮大之后替家臣报仇?虽然收下拉西斯为家臣的时候我确实那么想过,可是这段时间我一直与英格兰尼作战,忙得都喘不过气来,根本就没时间去考虑为拉西斯复仇的事。

    我粗重地吐口气。“我看阿科尼奥七世多半还是神经病。现在布雷西亚与英格兰尼正打仗呢,他就算在一旁看热闹也就罢了,居然和宿敌联合起来对付我!”

    安丽丝看着我,眼神竟然有些痴了。她呢喃道:“因为夫君的表现实在太突出了。”

    “塞斯复国战中,夫君如同一颗极为明亮的新星一般横空出世。在夫君的率领下,塞斯人重新恢复了斗志。双头河战役之后,夫君离开塞斯,竟然导致塞斯隐约分裂。”

    我微微脸红。塞斯人恢复斗志,确实和我有点关系。可是我和伊莉回塞斯之前,塞斯人之所以士气低落,是因为失去了效忠的对象。功劳可不能全算在我的身上。至于说导致塞斯内部隐约的分裂,那可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

    “家臣遗孤被英格兰尼杀手杀害后,夫君悍然率领兽人血洗敌人国家。夫君是大陆历史中第一个以能够率领兽人的人类。而兽人表现出来的可怕战术,震惊了整个爱克斯大陆。”

    躲开安丽丝近乎崇拜的视线。杀害兰妮的凶手是卡特琳娜,这是我心底深处不敢触及的痛。至于说兽人的战术,那是卡特琳娜的功劳。

    “夫君成为布雷西斯公爵后,由于时间较短,布雷西亚的经济没有明显的改善。即使经历了一场残酷的战争之后,布雷西亚明年的生产总值仍然可以达到50%的增长。”

    我低下头:虽然俘虏的赎金减轻了战争代来的损失,但经济方面,主要还是阿拉卡的功劳。

    “飞翼的出现,极品魔法兵器的制造,无不令世人震惊。战胜不败兵团的事迹,使更多的布雷西亚人将夫君看作神祗。”

    头垂得更低:飞翼我会做,极品魔法兵器我也会做。可是我觉得做那么多东西很烦,所以几乎全交给兰仆负责了。至于说击败克劳德公爵,没有飞翼,没有兰丝,没有西西王以及他的族人,没有马迪尔可怕的长弓手,哪能取得如此的战绩呢?

    “可是,夫君过于锋芒毕露了。”

    “所有人都无法猜测夫君未来可以取得的成就。夫君现在已经是布雷西亚的公爵,布雷西亚的崛起,令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恐惧。”

    “防患于未然,将最可能的威胁者在崛起前消灭,是所有既得利益者最喜欢做的事。我猜想,阿科尼奥七世已经害怕夫君了。”

    一个香吻贴上我的面颊。“夫君,我以你为傲!”

    被敌人追杀成这副狼狈的模样,还以我为傲吗?

    抬起头,看着安丽丝的眼睛。

    清澈的眼睛里,闪烁着骄傲和满足的光芒。

    淡淡的幸福感在胸膛里弥漫。有这样的妻子,任何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我轻轻地环住安丽丝的纤腰,感觉她的柔软。

    逃亡的路上毕竟不能慢条斯理地体味温馨的气氛。一缕杀气隐隐袭来。依依不舍地放开环住安丽丝的手,我跃出马车骑上白雪,喝令车队停下来。

    前方,看不见任何敌人。然而,敌人的气息却真实地存在着。我为难地看了看车队。虽然感觉敌人的实力并不强,可是车队里只剩下基本没有战斗力的商人和仆役。想要率领商人和仆役强行闯过敌人的拦截,并不现实。即使能够闯过这一关,也不知道前面是否还会有类似的埋伏。在闯关的过程中,不知道会有多少商人毙命。

    商人,并不是用来作战的。

    将安洁儿、希茜、兰丝和琼斯都唤进我的特制马车内,然后对商人及仆役们说道:“前方有敌人的拦截,你们不是战斗人员,没必要参加战斗。等会儿,你们向敌人投降吧,布雷西亚会用赎金赎回你们的。”

    一个精明干练的商人向前踏出一步。“谨遵公爵殿下命令。”

    我点点头,不再多言。我骑着白雪冲在马车前面,命令车夫驾御马车前进。

    敌人是养尊处优的玛哈亚军人,他们的战斗力确实不怎么样。玛哈亚人现身大道,准备拦截我们。我轻易地冲进敌人队伍之中,很快将他们的队形冲散。零星射向马车的箭支,被兰丝布下的空气之盾完全挡住。

    在这场简单的战斗中,我没有制造太多的血腥。毕竟等我们冲过去之后,使团里的商人还必须向这群玛哈亚人投降。

    就这样,逃亡队伍只剩下我、安丽丝、兰丝、安洁儿、希茜、琼斯、马车夫一共七个人。不过这样也好,没有牵挂之下,我们可以用更快的速度逃回布雷西亚了。

    在山路上,我们以每小时三十五公里的速度前进着。在大约离边境二十公里的地方,一只红龙出现在我们的上空。这只红龙,是皮耶德引开的三只巨龙的其中一个。不知道皮耶德现在情况怎么样了。该不会是和那两名巨龙骑士同归于尽了吧?

    天上的红龙看起来受了伤,搞不好是被屠龙枪所伤。它看起来非常疲惫,在上空飞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对我们喷龙焰。

    我没有与那名巨龙骑士交战。巨龙骑士至少也是黄金骑士的实力,杀神剑太短,不适于空战。我的手头上没有长矛,短兵器空战先天就不利,与之格斗没有丝毫把握。既然巨龙骑士不攻击我,我也乐得不去理会他。

    反正如果巨龙喷龙焰时我会感觉到魔法波动,那时候建立魔法结界也不迟。跳入飞驰的马车内,宽大的马车里,似乎缺少点什么。我想了想,这才发现娜弗丽的气息消失不见了。于是问安丽丝:“娜弗丽那个小家伙呢?”

    在这种危险的境况下,安丽丝的神态却仿佛只是进行着一次普通的旅行一般。从她的表情上,看不出任何慌张不安。

    安丽丝笑笑,回答说:“小家伙躲在被子里面。”

    看看安丽丝背后的被子,果然有一处隆起。我走过去,掀开被子的一角,不禁失笑。娜弗丽的小脸皱成一团,一副愁眉苦脸的表情。

    少年不识愁滋味,娜弗丽连少年都称不上,差不多应该正处于快乐的童年时代吧。她在发什么愁呢?

    娜弗丽生气地横了我一眼。“都是兰特哥哥不好,要我探察巨龙的情况。这下完蛋了,那只巨龙老是跟着我,肯定是发现我了。”

    抛下家臣和其他人逃命的苦恼被娜弗丽的表现冲淡了,笑容重新回到我的脸上。看着娜弗丽的这副模样,我忍不住逗弄她。“那只巨龙离你这么近,它肯定已经发现你了。”

    娜弗丽烦恼地用小爪子托着下颌,做出大人模样的沉思。“那也不一定。我探察它的时候,它会产生一定的感觉。可是现在那只巨龙未必真的发现我了,你没瞧见我把气息都收敛了吗?”

    经娜弗丽这么一说,我才知道她也会收敛气息。“娜弗丽,你们巨龙都会收敛气息吗?”

    娜弗丽给了我老大一个白眼。“你才是巨龙!”

    我差点被娜弗丽逗乐了。说得也是,娜弗丽这么小,根本算不上巨龙。

    “现在那只巨龙老是跟着你,你说该怎么办?”

    “赶它走很容易,可是这样一来它就可以确定我在这儿里了。那才是个大麻烦。”

    我溺爱地刮着娜弗丽的脸颊。小家伙居然爱说大话。瞧她的体型,那条红龙一只爪子就和她的身体差不多大,还说赶它走很容易。

    “就算你是离家出走的问题儿童吧,翔龙还不是知道你在这儿,有什么关系呢?”

    娜弗丽苦恼地拔开我的手。“你不懂。翔龙是我的私人家仆,它只对我负责,不会瞎告状。都怪你,要我去探察巨龙的情况。我不管,你要负责。你不能让那只巨龙确定我在这里。”

    说完,郁闷不已的娜弗丽把自己重新埋进被子里,不肯探出头来正视现实。

    其实这样也没什么关系,红龙又不攻击我们。最多再过一个小时我们就会回到布雷西亚了。正为自己宽心,杀神剑突然从鞘中越出,尖锐地鸣叫起来。

    我握住杀神剑,凝神以气息术探察敌情。可是什么都探察不到,两公里以内,除了那名龙骑士,没有任何危险的存在。怎么回事?

    我探出身跃上马车旁的白雪,警惕地继续侦察。几分钟之后,我终于发现了敌情。两公里处,一个高速移动的人正向我逼近。以那样的速度,大约五分钟后就会追上我们的马车。

    马车是以制作白雪马鞍的原理,由我亲自制做的,能够发挥飘浮术的作用。马车前面是八匹骏马,后面还跟着八匹备用的马。驾车的人是布雷西亚老公爵的专用车夫,技术没得说。这种速度下,敌人居然仍然比我们每秒钟多跑至少六米,实在太惊人了。

    从气息探知术锁定敌人的精神波动可以得知,这个敌人毫无疑问是我所遇过的最可怕的强敌!

    这一刹那,带上安丽丝骑着白雪落荒而逃的念头涌入我的脑海。随即,我否定了这个天真的想法。天上的龙骑士还没有解决,即使抛下其他人逃命,还是没有多少成功的可能性。

    我的脑海在这关键的时刻突然出现了空白。越是着急,越是想不出什么好办法。

    怎么办?该怎么办?!

    一段日子以来,我一直误认为自己是个天才。可是现在,我悲哀地发现:没有兰仆,其实我什么都不是。我的实力是兰仆这个类似于神的家伙帮助成长起来的。兰仆离开后,上一回我被扎吉公爵的大军打得吐血。这一回,我又敌人追得乱窜。在这五分钟里,我甚至想不出合适的应对之策。

    琼斯冲到我的面前,胸部激动地起伏。

    “殿下,你为什么要这么残忍?他们是战俘,是战俘啊!你怎么能做出将活人活埋的行为呢?!”

    我一把将面前的琼斯推开,冷冷地望着扎莫。“我的耐性比你想象得更差,我劝你抓住唯一活命的机会,将你知道的情况全部告诉我。”

    琼斯抓住我的胳膊大声地喊着:“公爵殿下!……”

    我回过头盯着琼斯,从牙缝里一字一句地说道:“你不必再劝了!如果你看不惯我的行为,可以施展飞行术或是空间转移离开。”

    “你认为这些人是战俘,可是我并不认同。他们并不是与我进行堂堂正正战斗的战士,而是生活在黑暗中进行暗杀的刺客。刺客,并不受大陆战俘条例保护!”

    “……况且,我没有选择……”

    我的声音变得很轻,象是自言自语。“使团中,包括我的妻子。英格兰尼人为了对付我,派出了三名巨龙骑士。这样一来,安丽丝甚至无法骑着白雪安全地回到布雷西亚。受伤的野兽最危险吗?不是的。子女生命受到威胁的母兽最危险。”

    “安丽丝是我的妻子,是我唯一的亲人,也是我的最爱……”

    卡特琳娜十六岁生日的时候来见过我,不知道那时候她掌握了魔法没有,也不知道她是否对我施展了魔法。在这种严肃的时刻,我的脑海里却浮现出卡特琳娜娇嗔的倩影,似乎在责怪我居然忘了她。

    我赶紧进行补充。“……之一。”

    “为了保护我的最爱,绝对没有人能够想象得出我会做出什么事!我相信,即使是魔鬼也会自叹不如!”

    似乎是为了证明我的最后一句话的语气有多么狰狞血腥,我的语音刚落,扎莫便缩成一团,嘤嘤地哭泣起来,

    我轻蔑地看了扎莫一眼,将语调重新调整得较为平静。“哭泣无法挽救你的性命,也无法使你与恋人重聚。说吧,将你所知道事情都说出来,那样我会留你一命。”

    扎莫完全陷入了歇斯底里的恐惧之中,他哽咽着唠唠叨叨说着什么,可是我们全都无法听清。看起来,刚才确实吓坏他了。

    不得已,只得又对扎莫施展安神术。这时,扎莫的话终于可以被听懂了。只是,扎莫说完一句话总要抽泣一声,说得很不连贯。

    “据我所知,我国只派了三百鬼魅战士和六十名屠龙战士……现在已经完全被你们击败了……如果完全这个任务后我将得到三百金币的赏金……还有,听埃居大人说这次出动了三名巨龙骑士配合我们的行动……还有,玛哈亚公国也会配合我们的这次行动……还有,听埃居大人说在使团中有我们的内应……还有……没有了……我知道的只有这么多,求公爵大人饶命!……”

    说完后,扎莫的精神支柱似乎垮掉了,又开始哭泣。“求大人饶命!……我的未婚妻正等着我回家……”

    我厌恶地看了一眼瘫在地上的扎莫,对夏默吩咐道:“把他拖下去。拷问其他的俘虏,看看有没有出入。”

    待夏默进行他的工作后,我开始沉思。有价值的情报,看起来只有一条:使团中有敌人的内应!

    原本准备将这个棘手的问题交给夏默处理,可是这个问题突然显得迫在眉睫,必须马上解决了。到底是谁呢?!

    我目光在周围的人身上游移。这时,兰丝苍老无奈的声音响起。

    “既然主公早已起疑了,那么我就承认了吧。我便是内奸。实在对不起,主公。”

    数十道目光齐刷刷地射在兰丝的身上。兰丝苍老的面庞上没有一丝表情。

    我盯着兰丝,半响无语。“那个叫什么达克的,不是刺杀过你吗?如果你是内奸,他为什么要刺杀你?”

    “这个……”兰丝有些尴尬,他迟疑了一会儿,回答说:“虽然我是间谍,可是这个身份并不能让太多的人知道嘛。那个达克并不知情,所以才刺杀我的。”

    以魔导师作间谍?!英格兰尼的魔导师贬值得那么厉害吗?我还是无法相信。“说吧,你干过什么事。”

    兰丝想了想,回答说:“都是我干的。”

    什么跟什么啊,这不是什么都没说吗?

    “你是怎么和英格兰尼人联络的?”

    兰丝又迟疑了一会儿。“我施展飞行术去敌营告诉他们相关的情报。”

    我和夏默对视一眼,从那个渡口最高长官的副官口中得到的情报,与兰丝说的交待并不相符啊。如果兰丝确实是内奸,他既然已经承认了,没道理不交待是怎么与英格兰尼人联络。

    如果不是兰丝……

    我扫视了一眼一百多岁的人瑞,看到他身边站着漂亮的半精灵,突然心中一动。

    “兰丝,偷袭渡口的计划只有我和四大兵团长知情,你是怎么知情的?”

    兰丝眨着眼睛想了想。“我是用精神魔法窥思术探知的。”

    “我也精通精神魔法,如果受袭自然知道,所以就不说了。四大兵团长全是意识坚定之人,你对谁施展了精神魔法?”

    兰丝吱吱唔唔地开始胡言乱语,不过他前言不搭后语,完全无法自圆其说。

    这时,琼斯长叹一口气。“老师,这种情况下你还想保护我,我很感激。可是我真的不明白,你既然肯为我担下这样的罪名,却为什么不肯接受我的爱意呢?”

    “琼斯,不许胡说。我才是间谍!”少有的,兰丝的语气竟然显得异常严厉。兰丝走过来紧紧抓住我的胳膊,语气一下子又变得可怜兮兮起来。其变化速度之快,令人诧异。“主公,我是间谍,我有罪,我该受罚。不关别人的事。”

    我不再理会正在明显犯包庇罪的兰丝,向琼斯提问:“你是怎么得知偷袭渡口计划的?”

    “我对公爵一名亲卫说,我需要练习一种魔法,需要他的配合。事实上,我对他施展了窥探术。那名亲卫并不知道魔法的性质,可是他相信布雷西亚国师的弟子。公爵那晚开会时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正巧那名亲卫正在帐外守卫。所以,我就大致知道了渡口偷袭计划。”

    为了确认清楚,我问道:“你是怎么传递情报的?”

    “用信鸽。”

    “与英格兰尼情报部门联络后,我从他们那儿得到了信鸽。最危险的地方有时候反而最安全,所以我将信鸽养在公爵府内。”

    “前些天你和那条小龙老是捉我的信鸽玩,我将情报送出去还真有点困难呢。”琼斯的脸上露出一丝讥讽。“公爵殿下,你太粗心了。居然连信鸽少了两只都不知道。”

    谁说我不知道少了两只鸽子!

    可是……我以为少的那两只鸽子被娜弗丽偷偷吃掉了。

    娜弗丽有过类似的不良记录,西西王还为此向我提出过强烈的抗议呢。当时琼斯没向我质询鸽子少了两只,我已经在偷笑了,哪里会想到其中另有玄虚?

    不待我提问,琼斯继续自白。“在成为老师的弟子之前,我就已经为英格兰尼情报部门服务了。由于老师当时已经开始研究精神魔法了,而情况部门的主管认为精神魔法对情报工作有利,因而联系老师收下我为弟子。因为老师叛乱的原故,我确实被贬出首都休达。”

    “成为魔王的信使,那只是个巧合。”

    “来到布雷西亚后,老师并没有揭露我的身份,因而我产生了将功赎罪的念头。”

    “这次出使玛哈亚公国,公爵殿下将要亲自出使,也是我用信鸽将情报送出去的。这样,我国才能提前做出相应的准备。”

    “在偷袭英格兰尼营地之前,由于时间太匆忙,所以我没来得及将这个情报送给埃居。”

    我恨恨地盯着琼斯,一时无语。

    琼斯的外形占了不少便宜。如果内奸是别的人,只要想到内奸致使安丽丝陷入如此的险境,弄不好我会冲上去扼死内奸。可是我却无法对这个娇小漂亮的半精灵下手。

    怎么处理琼斯呢?这可是个难题啊,我确实对琼斯下不了手。白白放了她我又不情愿。

    “主公,我只有琼斯一个弟子,你看在我的面子上放过这孩子吧。”

    我一晒。“你的寿命还长得很呢,再多收几个弟子又不困难。”

    “主公!”

    我盯着兰丝。“你还好意思说。你肯定早就知道琼斯的身份,也不告诉我!”

    兰丝沮丧地为自己辩护:“我的确早就知道琼斯的身份,可是我怎么忍心揭露她的身份呢?那天我曾暗示过:是云,就应该让它飘过。可是琼斯并不理会我,而主公你也非要留下琼斯。”

    虽然觉得兰丝说得有点道理,但是我仍旧无法接受。我还以为兰丝那天说的话是针对感情的,谁又想得到还有别的含义?

    “你的意思是说,我也有错?!”

    兰丝眨了一眨眼睛,不再与我就这个问题继续辩驳。他苦着脸向我求情:“主公,我将布雷西亚战鹰勋章还给你,你饶了琼斯吧。”

    这次庆功典礼中唯一的一枚布雷西亚最高勋章颁给兰丝,多明戈忌妒得不行。可是兰丝却用这枚勋章与我讨价还价,真是让人生气。可是想想,兰丝的禁忌魔法是布雷西亚重要的保障之一,也不能太不给兰丝的面子。

    我盯着兰丝,考虑处理琼斯的相关细节。即使是放了琼斯,也得回到布雷西亚再说。琼斯知道许多我军的情况,现在放了她太危险。

    兰丝见我半天不回答,有些着急了。“主公,上次施展禁忌魔法,一方面是因为我自己也是英格兰尼人,另一方面是因为琼斯在一旁看着,所有我没有表现出自己最强的实力。如果你饶了琼斯,下次我会施展出威力更强的禁忌魔法。”

    哦?兰丝居然还留了一手,真没想到。这样一来,对抗英格兰尼的信心又增添了不少。如果兰丝上回直接施展威力更强的禁忌魔法,我就不至于对克劳德公爵那么头疼了。

    “好吧,看在你的面子上,我饶恕琼斯。不过,为了我们的安全,我只能在回到布雷西亚后再放了琼斯。你为琼斯施展一个封魔术,限制她的魔法能力。在此期间,由夏默监控她。你同意吗?”

    兰丝大喜过望,急忙点头。

    一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终于解决了,真是让人轻松许多啊。英格兰尼的鬼魅战士和屠龙战士已经被解决了,进入山区后,我们所受的威胁就更小了。

    心情终于愉快了许多,我放心地跳上白雪。这时候,皮耶德走了过来。他耸耸肩,对我说:“我没能活擒那个顽强的中阶幻剑士。他坚持到最后,血都流尽了才倒在血泊之中,至死也没有哼一声。”

    对于这个结果,我无所谓。带着一群俘虏逃命显然不现实。感觉带着安丽丝平安回到布雷西亚的可能性大增,现在我的心情愉快了不少,因而心中的杀机也相应地平息了不少。对于如何处理那些英格兰尼人,我觉得还是有些头疼的。

    抬头望去,拉库里还在和他的敌人战斗。拉库里一边怒吼着,一边追杀着敌人,可是那个人只是与拉库里进行游斗。公爵亲卫围成一个大圈子,正嘻嘻哈哈地看着他们的表演。这些快乐的亲卫,似乎完全搞不清楚状况。

    第二大队的亲卫,其实力与第一大队相比差一截。在我的考虑中,第二大队主要的作用在于拉拢布雷西亚的本土贵族。虽然说进入第二大队是以实力为基础,可是我仍旧优先考虑布雷西亚的贵族子弟,这些贵族子弟只需要是见习剑士或是见习骑士就行。说起来,如果第二大队如果被歼灭,那么布雷西亚超过一半显赫的贵族家庭都会失去亲人。由于第二大队兵种混杂,因而虽然防御装备同第一大队一样,可是武器却不是由兰仆统一制做。没想到这些贵族子弟在战场表现得超科预料的棒。

    我对皮耶德说:“你去和拉库里一起快点解决敌人吧。”

    皮耶德瞪大了眼睛。“我是龙骑士耶,你叫我去和拉库里两个打一个?即使我肯,翔龙也不肯啊!”

    该死的骑士洁癖,皮耶德太不体恤主公了。这种事也让我事必亲躬。

    抽出杀神剑,我仔细观察着着拉库里对手的身法和习惯,突然射出一记终极圣斗气。黄豆大小的终极圣斗气虽然威力相对较小,可是它更不易被察觉。拉库里的对手突然停滞了,他的眉心渗出血迹。拉库里兴奋地冲上去,一枪将敌人刺了个对穿。拉库里抽出血淋淋的长枪,仰着头大声地吼叫。

    皮耶德看着我摇摇头,我瞪他一眼。“不许告诉别人。这不是决斗,况且我们的时间很紧,不能让拉库里那个傻瓜把时间浪费了。”

    这时候,安丽丝等人已经过来了。由于时间紧迫,我们赶紧朝着布雷西亚方向潜行。一路上,拉库里兴奋地向亲卫夸耀个不停。对一个月之前的拉库里而言,与高阶风剑士抗衡根本是无法想象的事情。可是现在,一个高阶风剑士被他杀死,令他激动得舌头都打卷了。

    可是我高兴的情绪只维持不到半个小时,天空突然出现了一条巨龙。我没有预料到会有这种情况发生,因而没有命令队伍将火把熄灭。这样,我们发现了天上的敌人,敌人也发现了我们。

    巨龙没有攻击我们,长啸一声之后朝着比巴萨城飞去。

    我终于听到了真正的龙吟。可是,我多么希望这只不过是个梦。龙吟声悠长而又响亮,在寂静的深夜,不知道这声龙吟会传多远。

    皮耶德从马车上跳下来,一动不动地盯着巨龙离去的方向。半响,他走到我面前,压低声音说:“主公,我们有麻烦了。”

    我不由地皱眉。

    那条巨龙为什么深更半夜跑过来乱逛呢?这下子真的麻烦了。看绿龙离去的方向,大约是去通知玛哈亚人。这下,我们偷袭赢来的时间又输了回去。龙吟声那么大,估计另外两条巨龙也听见了。

    不久之后,敌人的另外两条巨龙为我揭开了迷底。

    天空,出现了两条红龙正在我们的上空肆无忌惮地翱翔。当然,它们并不是来为我们送行的。两条巨龙隔一会儿就对我们喷出龙焰进行攻击。琼斯已经被封魔术限制魔法,制造结界的工作只得由兰丝一人完成。兰丝的魔法力还未完全恢复,在两条巨龙的攻击下显得有些吃力。

    这两条龙特别大(翔龙成年不久,身形自然大不起来,而娜弗丽更是小得可怜),其中一条龙张开双翼后宽度将近有二十米。怪不得为什么在战斗的时候如果一方出现巨龙,另一方的士气很容易崩溃呢。实在太大了!在那条最大的巨龙面前,即使是克劳德公爵那样魁梧的人也渺小得象只小老鼠。

    魔导师制造出来的结界更难被攻破,因而虽然受到龙焰的攻击,我们却没有什么人员方面的损失。可是巨龙的存在,却影响了全军前进的速度。即使是魔兽也会对龙产生畏惧感,何况是马呢?在敌方巨龙刻意的威吓下,那些可怜的马没有被吓得趴下,已经算是不错了。

    兰丝紧张的神情,更令我轻松不起来。如果不摆脱这两条巨龙,原本就没有恢复的兰丝大约很快就会将魔法力耗尽吧。仿佛觉得我的心情还不够郁闷,过了一会儿,那条往比巴萨城方向飞去的巨龙又回来了。这样一来,兰丝一个人就得面对三条巨龙的魔法攻击了。

    我骑着白雪来到兰丝的身旁,问道:“照这样下去,你还可以支持多长时间?”

    兰丝全神贯注地盯着天空,轻声回答。“十几个小时吧。可惜我施展禁忌魔法后魔法力消耗得太大了。”

    我怀疑自己的听力出现了问题。“你还可以支持十几个小时,干嘛那么紧张?就算是巨龙也无法保持这样的攻击强度连续攻击十个小时啊。”

    兰丝回过头看着我,这时我才注意到兰丝沮丧的表情。“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两个小时,我就无法施展空间转移了。”

    想想也是。

    在我的记忆中,还从未有过遭受敌人魔法攻击而无法还手的情况。可是现在的情况,的确令我憋气得很。

    我只想大吼一声:他妈的!

    收敛气息用灵觉侦察监视我们的敌人。现在我的灵觉侦察术已经越来越高明,在运用侦察术之后,两公里以内收敛气息术比我差的人都逃不出我的感应。为了确保偷袭成功,我亲自出手解决监视我军的敌人。示意部队等待信号,然后,我象蝙蝠一样溶入黑暗之中。

    一路上,我总是可以在敌人发现我军之前将那些暗桩干掉。顺利地来到敌营外,我与拉库里一行人会合。趁着敌人不备,我施展出地狱烈焰将敌营笼罩。这时,我一马当前,率先冲入敌营。

    突然遭受了狂暴的地狱烈火袭击后,只有意识最为坚定的人才可能保持冷静。侥幸没有受伤或是受伤较轻的玛哈亚人试图逃离可怕修罗场,可是他们在这场战斗中只能成为被屠杀的对象。鬼魅战士和屠龙战士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玷污他们的名声,活着的人纷纷在营地内各自为战,进行顽强的抵抗。兰丝和琼斯在这种情况不便参加战斗,因而为亲卫施加了辅助魔法后,在后方远远地观望。

    常人依靠用马刺驱策、用腿压马腹、还有移动身体重心之类的动作来控制坐骑,可是我只需要用细小的肢体语言就可以使坐骑了解应该怎么做。我的骑术之所以达到如此的境界,实在是由于阿呆的缘故。阿呆成为我的坐骑后,我不得不努力提高自己骑术。我总不能用马刺刺阿呆或是用力夹阿呆的肚子吧?那时候阿呆可比我厉害多了,我多少有点怕阿呆突然发狂。

    驱驾着白雪在敌人中间来回冲杀。亲卫在此时已经占据了很大的上风,玛哈亚人的惨叫声连绵不绝。鬼魅战士三个一伙,五个一群地拼命抵抗。至于那些落单的英格兰尼人,则是凶险百出。几乎每一秒钟都有敌人尸横就地。胜利,只是时间问题了。

    这时,一个带着浓重英格兰尼口音的声音响起。

    “埃居.马鲁在此,向我靠拢,向主旗靠拢。”

    听到这个命令后,剩余的人纷纷尽力向主旗竖起的地方移动。

    开什么玩笑,我怎么能够让他们打响如意算盘将部队集结起来呢?

    白雪在我的示意下几乎蹄不沾地,以高速袭向敌人。将圣斗气完全运起,右手刺出屠龙枪,左手削出杀神剑,两者所到之处,必定有敌人受创身亡——至少也是受伤倒地。

    几秒钟之后,我便冲到了那个所谓的埃居.马鲁面前。埃居.马鲁看起来形貌落拓,眉毛和嘴角下垂,一脸愁眉苦脸的模样。没想到这样的人居然会是此次行动的首领。不过埃居的眼光扫来,却又锋锐如刀,与那下垂的眉毛嘴角配合起来,竟然显出一种霸悍之色。

    擒贼先擒王,管他霸悍不霸悍?我扬枪收气,准备以最短的时间内将敌人击败。埃居一脸警惕地盯着我,摆出防守之势。

    想到如果将敌人首领击败,此战就会胜得更轻松,护送安丽丝回国的安全系数更大,心中顿时涌起豪情万丈。

    “死!”裂帛般的大喝中饱含精神魔法,向敌人暗暗袭去。同时,屠龙枪似吞似吐,倏忽间循着一道玄奥无比的路线直击埃居面门。

    埃居不为所动,长剑斜御屠龙枪攻势,同时身形一矮,躲过屠龙枪的攻击。

    “你中计了,受死!”当埃居闪身躲避的时候,杀神剑羚羊挂角般了无痕迹地刺向埃居因躲闪屠龙枪而露出的破绽。

    埃居身边一名战士闪出,抡起巨斧画出玄妙的弧线架住杀神剑的必杀一击。

    我微微一惊,在战场上杀神剑罕有落空之事。埃居的身手看来应该有高阶幻剑士的实力,那个救驾之人似乎也有中阶幻剑士的实力。和他们俩纠缠下去,一、两百招内未必分得出胜负。我瞟了另外一个敌人一眼,没想到手持巨斧的战士居然一副干干瘦瘦的模样。他的年纪看起来大约四、五十岁,可是两眼炯炯有光,燃着象年轻人一样的熊熊斗志。

    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暂时无法解决这两个敌人也就只好暂时放弃了。敌人虽然由于被偷袭而处于不利的混乱形势下,但鬼魅战士和屠龙战士的个人实力都相当强。为了减少亲卫的伤亡,我必须尽快消灭敌人。轻轻一夹白雪,我抛下两名斗志正旺的敌人,向其他的敌人截杀过去。两人大呼追来,可是他们的速度哪能和白雪相比?

    只见白雪奔行如飞,忽而直冲,忽而斜进。白雪所到之处,无人再能挡我一招一式。杀得兴起,我纵身从白雪身上跃下。仿佛从来不曾真正的点在地上一样,总是一沾即走,致使身形更加虚幻。安丽丝制服托蒂的时候,我怀疑自己是否眼睛花了,因为当时她表现出来的速度比白雪更快。现在我终于确定,运用特定的身法,确实在可以较短的距离中取得比白雪更快的速度。短短的一分钟内,被我一击而杀的敌人已经多达三十人。

    余下的英格兰尼人尚余七、八十人仍然拥有战斗力,可是他们看到我神出鬼没地杀伤同伴,不由骇然。

    只听埃居大喝一声:“菲迪,你全力突围,向友军报告我们的情况,我来掩护!”

    那位菲迪正是手持巨斧的战士。听得埃居的命令后,他竟然头也不回全速逃遁。菲迪拥有中阶幻剑士的实力。这种实力的战士一心只想逃窜,我的亲卫无法将之拦截下来,眼看菲迪离战斗中心越来越远。

    如果能够悄声无息将此处敌人全歼,那么我们便可以多争取一些逃亡时间。所以此次袭营之前,我所下达的命令是全歼。

    我改变白雪的方向,向菲迪.法比追去。可是埃居挡在我和菲迪.法比之间,全力阻挡。他是高阶幻剑士,与我的等级相同。虽然有杀神剑的帮助,可是解决埃居仍旧不是三十招以内的事情。正暗自焦急,天空响起皮耶德的嘻嘻笑声。

    “真不好意思,我主公下达的命令是全歼,所以请你务必留下。”

    笑声未落,皮耶德骑着翔龙刮起一阵狂风攻向菲迪.法比。抽空看了看其余地战斗。在零星的战斗中,敌人只是以三、五人为单位竭力抵抗,我军已经占据了绝对上风。

    我完全放下心来,战事已经在我方的绝对掌握之中。

    “埃居,你看看周围战况,不必再顽抗了吧。”

    埃居却完全不为所动,他的嘴角甚至挂着一丝讥讽。“力战而死与束手就擒之死大大的不同,公爵殿下。”

    “好吧,既然你这么认为,我成全你。”

    在绝对优势的情况下,我大感轻松。将屠在枪插入特制枪鞘,跳下白雪,我大笑一声。“孩子们,快点解决你们的敌人,瞧我击败敌人的高阶幻剑士。我的动作会很快的,如果你们动作慢了,可就看不到了。”

    皮耶德的笑声在空中响起。“主公,我的对手也是中阶幻剑士呢。除非主公肯等我十分钟,要不然大约我是观赏不到主公杀敌的英姿了。”

    拉库里豪放的声音与之遥相呼应。“主公,我都解决好多敌人了。可是小兔崽子们还没有完全解决对手,我得帮他们。要不,您再等一会儿?”

    我笑骂道:“时间是很重要的,我怎么肯浪费时间等你们呢?你们不看算了。”

    说完,我两眼凝视埃居,轻抚杀神剑,对它轻语:“杀神剑啊杀神剑,我愧为你的主人,却无法让你痛饮强敌之血。我下马与敌人决斗,是为了尊重这一强敌;将屠龙枪收起,是为了让你独自品尝高阶幻剑士的鲜血。高兴吗?”

    杀神剑听懂了我的话一般,兴奋地鸣叫。我的心中开始涌出腾腾杀气,象热雾般弥漫。我可以原谅敌人针对我的伏击或暗杀行动,却无法忍受安丽丝有受到伤害的可能。说实话,如果敌人只是针对我,那么我或许会放过眼前的埃居。可是安丽丝的安全也受到了危胁,这便使得我怒火中烧。

    如果心情完全被怒气控制,对战斗并不利。我赶紧运起心法,使心中尽量澄明。

    不一会儿,天地间只剩下杀神剑和埃居的长剑,再无它物。虽然埃居稳立如山,毫无破绽,可是我却感觉自己似乎完全掌握了一切。兰仆教过我,天下任何招式都是有破绽的,分别只在于你能否看出并且能够抓住这个破绽。

    嘴角,流露出自信的微笑:即使我看不出或是抓不住敌人的破绽,杀神剑却一定可以。

    平平无奇地对着埃居直刺一剑。这一瞬间,我产生这样一个念头:屠龙枪可以挡,杀神剑他也敢挡吗?

    埃居果然急速左移,反手挥出长剑与我对攻。看来英格兰尼情报部门的效率不错啊,居然已经知道我拥有一柄锋利无比的宝剑?我的笑容更盛了。

    侧身一矮,杀神剑剑遥指埃居小腹,埃居神情紧张,急忙跃开。

    正如下棋一般,棋力高超的一方,下的步数越多,优势则更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埃居的破绽越来越明显。他为了补救上一个破绽,却不得不露出更大的破绽。杀神剑划出的剑光,犹如蛛丝一般慢慢织成一张网,将埃居困得越来越紧。

    对于亲卫队,一方面由于没有时间,一方面由于懒,我从来没指导过他们。现在高手的对决就在他们眼前,他们能够从中吸取多少经验就看个人的领悟力了。其实对于亲卫如此,对于我亦是如此。以前与实力较低的人格斗时,往往一招就解决了。与凯森格斗确实可以获益,可是他总是让我体验到死亡的气息。如果没有杀神剑,相信凭我的实力无论如何也打不过圣骑士和影剑士。现在有一个最佳的练习对象,我怎么舍得轻易浪费呢?

    不一会儿,埃居已经满头大汗,他的眼中露出恐惧和无法置信的神色。管他相不相信,现在网儿已经撒好,该收网了。我的气势已经盛无可盛,埃居胸前的破绽也已经大得不刺白不刺了,我收敛心神,暴喝一声,杀神剑充满着一往无回的惨烈气势朝着埃居当胸刺去。埃居犹自挣扎,不再理会杀神剑的锋利,以长剑刺向我的左腿,希望迫使我稍稍后退以便赢得时间躲避。

    对付皮耶德的时候,我老是利用杀神剑的锋利取巧。可是目前占据了如此大的优势,就不必砍断敌人的长剑以致落人口实了。杀神剑横拍埃居的手腕,将他的长剑拍落。然后,杀神剑稳稳地停留在埃居的胸前。

    我冷冷地问道:“名字,职务,官衔?”

    埃居被制住后,神情反而冷静了下来。“埃居.马鲁。现任屠龙队队长,少将。”

    我平静地盯着埃居。“如果想活命,以情报换性命!”

    犹豫的神情埃居的脸上一闪而逝,他闭嘴不言。

    如果是别的情况下,我会欣赏埃居这样的反应。可是现在,我只想知道更多的情报以便带着安丽丝安全返回。别的事,我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杀神剑刺入一厘米,鲜血汩汩流出。杀神剑散发出异样的金色光芒,犹如活物一般。

    了解敌人的状况对我而言太重要。同样,时间也是非常重要的,我浪费不起。我大喝一声:“想要活命,用情报换吧!”

    埃居连眼睛也闭上了,仍旧一言不发。

    我冷笑道:“埃居,你不说,难道别人也不说吗?别浪费时间了。”

    埃居突然睁开眼睛,射出森森寒光。我正在琢磨他的表情,谁知他居然一下子撞向杀神剑,虽然我急忙抽剑,可是杀神剑仍然将他刺得对穿。由于受伤处为心脏,埃居眼见无法活下去了。

    埃居挣扎着高呼:“英格兰尼万岁!”

    话音刚落,埃居仆倒在地上。

    不要表现得这么正义,表现出这副英雄的模样好不好?正常情况下敌人的这种表现自然会加深我的负疚感。可是为了我所爱的人,我根本就无所谓是否会成为恶魔!只要能够将安丽丝安全地带回布雷西亚:神挡道,我将杀神;魔阻拦,我将诛魔!

    冷冷地环视周围,除了两处地方,战斗已经基本结束。皮耶德还没有解决对手,不过那个持巨斧的菲迪形势已经岌岌可危,他的身上已经受伤多处。而拉库里正豪性大发地与一个敌人单挑。匆匆瞟了眼,拉库里的实力似乎比对手低一点,可是在这种情况下,敌人无法发挥全部的实力,与拉库里斗得旗鼓相当。再看看亲卫,匆匆一扫的结果令我满意。可能是由于偷袭的缘故吧,面对如此的强敌,亲卫的损失并不大。粗略估计,失去战斗力的亲卫不超过二十人。

    先命令传令兵去通知两公里外的安丽丝等人前来汇合。然后,我下达命令。“把英格兰尼俘虏先带过来!”

    待亲卫们将俘虏带过来后,对这些受伤轻重不一的英格兰尼人施展出恐惧术,然后我大喝一声。“谁是埃居的亲兵?”

    这三十多名受伤的俘虏全都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可是从他们的眼光中,我看出了其中四人正是我想要找的人。吩咐亲卫将这四人带出队伍,我冷冷地逼视他们。

    “用情报换性命。有谁想活命?”

    一个满脸鲜血的俘虏倔强地说:“大家把嘴把严。埃居大人宁死也不说,我们不能丢了大人的脸,让大人白死。”

    虽然对窥思术的成功性并不报以希望,但是我仍旧打算尝试一下。可是我还没有施展窥思术,身旁却响起夏默的声音。

    “你嘴巴严,好,我成全你。”夏默的语气平静,可是接下来的话却令多数人莫名其妙。他指着旁边的亲卫吩咐:“你们挖一个坑,快点。”

    我倒是马上就理解了夏默的用意,不过我没有制止夏默。如果以窥思术可以得到答案,或者我会制止夏默吧。可惜我对窥思术并不抱以信心,却又非常需要到答案。重视道义、仁民爱物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在和平时期倒也无所谓。可是在非常时期,如果仍然被这种标准所束缚,那么这样的领袖通常都不合格。

    不一会儿,坑挖好了。夏默平静地说:“把这个人填进去,然后将他埋了。”

    挖坑的亲卫面面相觑。他们多数都接受过骑士或贵族教育,即使是平民,对于这种残忍的作法同样无法接受。

    夏默脸上的表情象个刚刚睡醒的孩子,他的语气仍然是那么的平静。“照我说的办!”

    亲卫们仍旧迟疑,几名夏默的扈从走上前去,将那名俘虏扔进坑中,开始往坑中盖土。坑中的俘虏似乎不明白将要面临的悲惨命运,仍然大声地为同伴鼓气。

    “克尔白、结巴、扎莫,我先走一步,把嘴巴闭紧一点,千万别让埃居大人失望啊。”

    左边四十多岁的壮汉在战斗中右手受了重伤,受伤处露出森森白骨。他忍着痛回答:“狗日的,什么时候轮到你发话了,我克尔白可是埃居大人的亲卫首领呢。”

    克尔白转过头对着身旁的人说道:“结巴,你是埃居大人捡到的孤儿,从小就是他扶养大的。你的忠诚大家都不会怀疑,不过你可别上什么当乱说话啊。扎莫,我记得上回你犯了死罪,是埃居大人免了你一死。算起来,埃居大人对你的恩情最重,你不会让大人失望吧?”

    被称为结巴的人可能没有躲过第一波地狱烈火的攻击,他的身上到处是灼伤。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会产生结巴和拉库里有些相象的感觉。结巴生气的回答:“我……我绝不会……让大人失望的!我是……有点结巴……但……不是傻子!”

    说完,那个被称为结巴的俘虏口中突然流出血,他似乎在用力地咀嚼什么,然后含糊不清地呸了一声,吐出半截舌头。结巴努力挤出笑容,可是脸上的肌肉却因剧痛而强烈地抽搐着,显得异常诡异。几秒钟后,结巴昏倒在地。

    克尔白大声叫好。“好,怪不得大人疼你,好!”

    他往坑里看了看,一本正经地建议:“我是埃居大人的首席家臣、亲卫首领,如果被这个狗日的多斯抢先到达了埃居大人现在的世界,就会污辱了我的身份。这个坑完全可以埋两个人。虽然多斯平时与我老是过不去,不过看在他现在表现还不错的份上,我也就不嫌弃他了。不如将我和那个家伙埋在一起吧。你们也可以免得多挖个坑。”

    极度的失望开始在心中弥漫,俘虏的表现令我有些发怵。恨恨地咬着牙,我甚至有些不知所措。难道我必须真的把所有的俘虏都活埋?如果无法了解敌人的真正实力和计划,那么回到布雷西亚的路上会充满更多不确定的危险因素。

    正在失望的时候,却发现那个扎莫开始紧张地舔嘴唇,眼珠也开始乱转。

    “你叫扎莫是吧?你的同伴都准备去死,你也跳到那个坑里去吧。”

    扎莫的声音因紧张嘶哑。“求大人饶命,我的未婚妻还在家乡等着我回去呢。我支付赎金,我愿意支付赎金!”

    克尔白正挣扎着想要跳入坑中,此时却回过头怒视扎莫。“你!……”

    有戏。天无绝人之路,看起来终于找到突破口了。

    对着扎莫施展恐惧术的同时,我恐吓着他。

    “想活命,就把你知道的情报说出来。不然,你还是自己跳到坑里去吧。免得耽误大家的时间。”

    扎莫的身体开始剧烈地发抖,看起来他内心的天人交战即将有答案。这时,身后却传来琼斯的激动的反对声。“不要这么残忍……”

    吃完后,大家围在篝火不肯散去。众人刚刚吃完安丽丝亲手烹饪的美食,正犹自回味着,似乎空气中也流动着一种淡淡的食物香味。琼斯象魔法学徒一样向兰丝请教着低级的问题,而兰丝也一本正经地回答着连多明戈也不屑于回答的问题,只是他的目光老是躲躲闪闪不肯迎视琼斯。皮耶德正殷勤地向希茜推销着自己。说什么他制作的龙肉连国公夫人也称好,以后嫁给他一定每天都有好吃的。希茜红着脸,垂着头,既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可恨皮耶德好歹也是我的家臣,人家自由恋爱,我去干涉就大煞风景了。我看得大为焦急,只得暗中希望希茜不要接受皮耶德。

    这时候,夏默回来了。

    拉库里快活地大笑。“夏默,你的那一份我帮你吃掉了。一点都没浪费。”

    夏默瞟了眼那个吃饱了撑着了的家伙,微微一笑。“下次你的那份记得还我啊。”

    “那不行。”拉库里摸着自己的肚子,打了个饱嗝,脸上露出类似阿拉卡抗拒支付某项费用的神情。“那绝对不行!”

    似乎觉得有点过意不去,拉库里想了想。“下个月发薪水的时候我请你去饭店大吃一顿,全算我的。我现在的薪水很高,绝对让你吃饱。”

    夏默回应了一个善意的笑容,微微点了点头。然后,他径直走到我的面前,对我使了一个眼色。

    我挑挑眉,表示知道了。怀中的安丽丝已经开始打瞌睡了,于是我将她抱入帐篷。帐篷里,已经有一个小家伙躺在那里了。娜弗丽心安理得地象人一样躺在被子里,嘴巴还在吧唧着,似乎在梦中吃着什么好吃的东西。娜弗丽总是和我们睡在一起,小家伙现在似乎弄不清楚自己是龙,反而是把自己当成人了。以前我好几次想把娜弗丽抱到别的地方睡,可是都被安丽丝劝阻了。摇摇头,轻轻将安丽丝放下,将她安置好后,盖上被子。然后,我悄声无息地退出帐篷,跟着夏默走到一个僻静的地方,长长地呼了口气。

    盯着夏默,我轻声问道:“不是盗贼吗?”

    夏默无声地摇摇头,眼中露出迟疑的神情。

    半响,他才艰难地回答。“是玛哈亚人,大约有一千人左右。在他们中间还有英格兰尼人。英格兰尼人的身手都很高,从服装上可以分辨出:其中包括鬼魅战士和国防部直属的屠龙战士。鬼魅战士大约有一个大队,屠龙战士似乎有五十多个人。属下无能,居然没有收集到相关的丝毫情报。”

    “你没有抓个舌头?”

    夏默一脸的沮丧。“我的格斗技只达到了青铜骑士瓶颈阶段,担心在抓舌头的过程中让敌人警觉,因而没有动手。”

    奇怪了,玛哈亚人怎么会与英格兰尼人勾结在一起?这完全没有合理的解释嘛。玛哈亚公国与法兰西斯接壤,与英格兰尼却并不接壤。它这样做,不怕宗主国震怒吗?难道说,法兰西斯也在里面有什么猫腻?

    我想不出合理的解释,直接向夏默询问:“你有什么看法?”

    “没有法兰西斯的首肯,玛哈亚公国肯定不会这么做。”夏默语气坚定地猜测。“可是,我猜不出法兰西斯这样做的动机。”

    我点点头,夏默的猜测与我不谋而合。虽然还不明白法兰西斯与英格兰尼联手对付我的动机,但这已经不重要了。目前必须马上解决的是:如何摆脱这个困境。

    进入玛哈亚境内时我就感觉不妥,相信那个时候敌人就缀上了我们。如果那个时候我们发现了敌人的阴谋,我们还是可以迅速退回国内。可是现在,麻烦大了!

    显然继续前进是个非常不明智的选择。来的时候,我们在山区每天只行进三十公里,实际上三天只走了九十公里左右。这样的距离,与安丽丝骑着白雪逃遁,半个小时不到就回国了。敌人的目标到底是什么呢?

    一个念头突然出现在脑海里,我的瞳孔因为恐惧而急剧收缩。难道说,英格兰尼会派出最强的战士——巨龙骑士?安丽丝不会魔法,撤退回国的最佳方法便是骑着白雪。如果敌人当中有巨龙骑士,那么安丽丝就危险了。

    心有些乱了,可是我仍然控制着自己不将慌乱表现出来。我沉声命令夏默。“把皮耶德叫进来。”

    也许是因为从来没有听过我这么严厉的声音吧,夏默诧异地看了我一眼,点头转身离去。不一会儿,细微的脚步声传来。皮耶德掀开帐门,笑嘻嘻地问道:“主公,有什么急事?你在希茜的问题上可不能太偏心,看见我和希茜谈得正开心就想办法把我们拆开。”

    我没有心情多做解释,问道:“皮耶德,你对巨龙有特别的感应能力吗?”

    皮耶德摇摇头。“御龙者除了对自己的巨龙拥有超常的感应能力外,对其他巨龙并没有特别的感应。”

    “不过巨龙是一种感觉特别敏锐的生物,它们拥有某种无法解释的感应能力。而且能够对御龙者也产生强烈的感应。一条成年巨龙的地盘通常是一千平方公里左右,任何其它巨龙闯入这个范围都会被察觉。翔龙嘛,大约可以感应半径二十公里以内是否有其它巨龙和御龙者。”

    “主公问这个干什么?附近有什么巨龙吗?”

    我不置可否,继续提问。“翔龙可以察觉别的龙骑士而不被别的巨龙发现吗?”

    皮耶德迷惑了,不过他还是照直回答。“巨龙分为不同的种类,其中以黑龙能力最强。可是翔龙刚刚成年不久,未必比得上其他种类的巨龙,更比不上黑龙里年龄较大的巨龙。如果翔龙可以发现其它成年巨龙,被发现的巨龙同时多半也可以发现翔龙。”

    我皱着眉自言自语。“这么说,为了不打草惊蛇,我无法弄明白附近有没有龙了?”

    皮耶德耸耸肩,以轻松的口吻提供建议。“你的那个小妹妹可以啊。你问她不就行了。”

    “我的小妹妹?”西西王疯了吗?自从外公死后我就没有血缘上的亲人了,我哪来的妹妹?

    “那个老是叫安丽丝为阿姨,叫你为兰特哥哥的娜弗丽不是你的小妹妹吗?翔龙以前说过,娜弗丽掌握它的气息很容易,而它却根本寻找不到娜弗丽的气息。”

    我老脸一红。在布雷西亚,听得懂龙语的人不多,不巧皮耶德正是其中一个。平白无故比安丽丝矮一辈,而罪魁祸首却是安丽丝,害得我有冤也没处申。

    赶紧转移话题,将目前的情况告诉了皮耶德。这下子,皮耶德也紧张起来。他对自己的安全并不担心,可是希茜也在使团的队伍当中。皮耶德搓着手在帐篷里来回起动,把我的眼睛晃花了。

    本来是想找皮耶德一同商量一下下一步怎么走的,可是瞧着皮耶德喃喃自语、心神不定的模样,我知道自己找错人了。所谓关心则乱,皮耶德现在也乱了。

    “夏默,你去把兰丝、琼斯、拉库里找来,一起讨论下一步该怎么走。”

    夏默冷静地点点头,转身出去了。我想了想,不再理会犹自转圈转个不停的西西王,向自己的帐篷走去。走进帐内,将安丽丝唤醒,然后抱起昏昏沉沉的娜弗丽,朝着刚才的那间帐篷走去。

    走进帐内,人已经到齐了。可能是因为夏默并没有向他们解释的缘故,兰丝等人正一脸迷惑地瞧着我。

    抱着娜弗丽在主位坐下,我吩咐道:“夏默,你对他们解释一下吧。”

    在夏默解释的过程中,我想办法将娜弗丽这个贪睡的家伙弄醒。小家伙的具体年龄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我猜想娜弗丽按龙的寿命算,肯定是很小很小的小家伙,搞不好刚刚脱离婴儿阶段。娜弗丽正将小爪子放在嘴里津津有味地吮吸。想把那只小爪子抽出来,可是娜弗丽总是抗拒着不肯。好不容易将她的小爪子抽出来了,娜弗丽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我的食指塞进了她的嘴里。

    娜弗丽将我的手指吮吸得有些发痒,可是我的心里却是心惊肉跳。一时不慎,居然误入龙口。老天保佑,娜弗丽千万不要在这个时候打喷嚏。

    龙牙是世界上最锋利的物品之一,成年巨龙的牙齿可以轻易嚼碎精钢制品。即使是幼龙换牙时的乳牙,在矮人的心目同样制作武器的圣品级材料。上次娜弗丽喝醉酒后咬了我一口,虽然当时我立即以圣斗气护身,可是圣斗气在娜弗丽锋利的牙齿面前完全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兰仆教我的斗气可以催愈肌肉、强行止血,可是兰仆从来没说过那种斗气还有再生的功能。脆弱的手指不可能抵御住龙牙的蹂躏,如果娜弗丽把我的食指咬掉了,再怎么催愈肌肉、强行止血也是白搭。我也不至于傻得拿自己的食指去尝试兰仆教我的斗气是否有重生的功能。

    小心翼翼地试着把手指从娜弗丽的嘴里抽出,可是此时这项任务却显得无比艰巨,娜弗丽把我的手指含得紧紧的,根本就舍不得放开。

    “主公,要不我们打进比巴萨城,把玛哈亚占领算了!”

    我从来没有这么痛恨过拉库里的大嗓门。这么大的音量,万一惊吓了娜弗丽怎么办?那时,我的食指就是第一个遭殃的对象!

    “主公,虽然处变不惊是名将本色。可是这种情况下你还有心情逗弄娜弗丽玩,是不是有些过了?”

    皮耶德嘻笑的声音也令我产生了厌恶的感觉。如果不是他说娜弗丽可以侦察敌人的龙骑士,可以不打草惊蛇,我怎么会落入如此的窘境?

    我绝望地抬起头,扫视了众人一眼。听天由命吧!

    “情况刚才夏默已经向你们说过了。敌人之所有没有对我们下手,必定是有更大的陷井在前面等着我们。也许,敌人是想将我们诱入比巴萨城之后再动手。所以,我们必须马上撤退。”

    “我相信,现在我们的营地肯定处于敌人的监视之中。想要无声无息地逃走根本不可能。不过,敌人的大部队肯定不会离我们太近。这种情况下,我们索性变被动为主动。人在深夜十二点和凌晨五六点的警觉性最差。等会儿十二点一过,将监视我们的敌人干掉,然后逆袭敌人的营地。如果运气好的话,将那些鬼魅战士和屠龙战士消灭掉。进入山区麻烦就会少很多。”

    “大家有什么补充吗?”

    兰丝提出他最想知道的问题。“为什么不悄悄溜掉,反而去招惹敌人呢?”

    “虽然公爵亲卫队的战斗力非常强,可是他们从来没接受过专门的丛林作战训练。鬼魅战士和屠龙小队这样接受过特殊训练的杀手,在丛林里占据相当的优势。如果不在平原地区将受过特别训练的敌人消灭,逃亡的路会更艰苦。”

    将目光投向兰丝。“国师,你现在能够施展出空间转移魔法吗?”

    兰丝努力使自己的脸上不露出惊喜的情绪,可惜不太成功。“只是四级魔法罢了,当然可以。公爵殿下的意思是让我先走?”

    我摇摇头。“不是,我只不过随口问问。除了你和琼斯,随行的根本就没有魔法师。如果情况真的危急了,你可以先离开。不过不是现在。”

    兰丝仍旧尽量不使情绪从脸上泄露。“施展禁忌魔法后我的魔法力还没有完全恢复,打起仗来施展空间转移未必能够百分之百成功。英格兰尼人肯定对我很感兴趣,请主公多加考虑。”

    拉库里龇牙咧嘴地想笑要不敢,我理解他的心情。拉库里的实力已经今非昔比,可是那种实力还从来没有在战场上表现过。我倒是希望拉库里的实力在这次危机中不要表现出来。能够平平安安回布雷西亚就是我最大的愿望了,但愿不要节外生枝。

    看着我对他的暗示无动于衷,兰丝堆满褶皱的脸上开始泄露出失望的情绪。琼斯伸手握住兰丝,她的声音有些激动。“老师,你放心。跟我回去绝对不会有事的……”

    兰丝的反应令我们忍俊不禁。兰丝如同被火灼了一般,慌忙将手抽出,躲开琼斯的目光含糊不清地咕哝着什么。

    我突然有些忌妒兰丝。他这副模样如果被我的部下们看见了,也不会有人当面取笑他。可是如果换成我,肯定会被他们笑破肚皮。兰丝的性格并不倨傲,可是他实在太老了,老得令别人不由自主地产生敬意。看起来,外貌老一些并没有什么不好。怪不得兰丝明明可以保持年青的外表却不肯那么做呢。

    怀里的娜弗丽打了个哈欠,我赶紧抓住这个天赐良机将食指从危险的地方移开。娜弗丽咂咂嘴巴,似乎有些不满意,又咂了咂嘴巴。她突然睁开眼睛,与我的视线对上。娜弗丽的眼睛骨碌碌地转动。

    “好讨厌啊,兰特哥哥完全不考虑人家还在长身体,需要充足的睡眠。真讨厌,把小娜娜带到这么吵的地方,影响小娜娜睡觉了。抱人家回帐篷里睡觉嘛!”

    真是个宠坏的孩子。眼看娜弗丽打算继续投入睡神的怀抱,我赶紧摇晃她。

    “安丽丝阿姨,你看兰特哥哥这个大坏蛋!”娜弗丽不满地尖叫。“啊……”

    “娜弗丽,现在有正经事,别闹了。你知不知道附近有没有巨龙或是御龙者?”

    “那个讨厌的御龙者就在你面前啊,你看不见吗?”娜弗丽不屑地皱皱鼻子,瞪了皮耶德一眼。

    看着皮耶德尴尬的表情,我忍俊不禁。传说巨龙对不是自己主人的御龙者并不抱什么好感,看起来是真的。

    “不是皮耶德,你再看看有附近有没有别的御龙者。”

    “东南方大约六十公里的地方有一个绿龙骑士,两个红龙骑士。东北方大约四百公里的地方,有一名红龙骑士和一只红龙,西方大约六百公里的地方……”

    “谢谢可爱的娜弗丽,你想睡觉就睡觉吧。”即使是巨龙,想从四百公里以外的地方赶来至少也需要半个小时。看起来那一只绿龙和两只红龙才是我需要注意的敌人。

    娜弗丽一边嘟哝一边开始渐渐迷糊。“别的小孩子都是晚上必须早点睡,兰特哥哥却打扰人家睡觉,真是大坏蛋……”

    看着迅速坠入梦乡的娜弗丽可爱的模样,我吞声一笑。

    “好了,具体情况大家已经清楚了,准备开始工作吧。”

    第二十四章

    夏默终于将关于兽人大军的情报收集回来交给我了。可是那离奇的细节使我无法拼出事实的真相。相反,我反而被那些纷乱的情报弄得更加迷惑了。

    卡特琳娜生日那天,兽人大军曾经一度混乱。一个戴着面具的人(我猜测是卡特琳娜)慌慌张张地从兽人大军中逃出来。然后,另一个戴着面具的人(这个人我就猜不出了,估计是卡特琳娜口中的那个大坏蛋)从兽人大军中追出。可是追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又返回了兽人大军,大约半个小时后才沿着魔王逃走的路追上去。在英格兰尼人抓住兽人大军混乱的机会之前,兽人大营已经恢复了正常。这时,兽人大军开始向大草原的方向移动。没有人愿意在这种情况下招惹兽人,在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下,兽人部队迅速朝着草原的方向行军。数天之后,兽人大军穿过史多普城重新回到了大草原。

    由于史多普城被严重损坏,几乎所有的城墙都被精力过剩的兽人拆得稀烂。英格兰尼不得不重新修建史多普城。在此期间,国防部派遣五个主力兵团在史多普城附近进行驻扎,防止兽人再度从此处攻进内陆。

    在这种情况下,兽人大军仍然能够拖住英格兰尼的五个主力兵团自然令我高兴,可是我确实想不明白兽人大军为什么突然北返。我所认识的兽人部落首领中,绝对没有如此理智之人。况且一千年来草原上的兽人部落从来没有完全统一过,又有哪个部落的首领拥有如此的威望,能够指挥兽人大军有条不紊回到大草原呢?假如说确实存在一个即拥有理智又拥有足够威望的兽人存在,那么英格兰尼遭受突然袭击的情况下,防线漏洞百出,那个首领为什么不趁此机会多占些便宜呢?

    由此看起来,兽人大军由混乱恢复正常的关键在于另一个戴着面具的人。真的很难令人想象,是什么人能够不被兽人们撕碎,反而能够令兽人在军恢复正常呢?而且那个神秘的人在半个小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离开了兽人大营,似乎率领兽人大军返回草原的并不是那个神秘人。神秘人应该是卡特琳娜口中的大坏蛋,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放弃追卡特琳娜而返回混乱的兽人大营。

    想要弄明白真相看起来很困难,因为这件事的确太离奇了。

    因为不愿意将卡特琳娜率领兽人的秘密让他人知道,因而我只与安丽丝对这件事进行过讨论。安丽丝也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看来想要真正弄明白,只有找到卡特琳娜问问了。

    由于赖福村大捷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大陆,因而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对布雷西亚传递了善意的信息。玛哈亚公国向我提出邀请,要求派代表参加玛哈亚公国的建国日庆典。玛哈亚公国是第一个与布雷西亚签订和平条约的国家,我觉得应该予以高度的重视。虽然玛哈亚公爵只要求派代表参加他们的建国日庆典,可是我打算亲自前往。如果能够在和平条约的基础上与玛哈亚签订攻守同盟,那就更好了。

    玛哈亚公国在法兰西斯三王之乱的时候曾宣布独立,旋即被阿朗佐镇压,当时的玛哈亚公爵被生擒。当三王之乱结束后,非德.阿科尼奥登基成为法兰西斯的国王,原玛哈亚公爵被废黜。非德.阿科尼奥的妻弟斯宾诺拉是玛哈亚的大贵族,因而被扶植为玛哈亚公爵。有这层关系,与玛哈亚公爵拉近关系也不错。形势比人强,在这样的国际形势下,能够成为法兰西斯与英格兰尼争霸的马前卒也是我所期待的救命稻草了。马前卒的命运虽然凄惨,可是至少比无依无靠独力抵抗英格兰尼要强一些。

    一来英格兰尼新败,至少需要一段时间整编军队;二来克劳德公爵保证过不让英格兰尼从克拉比松行政省进攻,除非英格兰尼政府真的放弃那个进攻点,不然为了解决克劳德公爵的问题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三来英格兰尼必须防备北方草原的兽人。我们结合了夏默提供的情报一起讨论分析,英格兰尼不可能在短期内再次发动大规模侵略战争。

    这一次,安丽丝再也不肯乖乖地待在鸠格市等我了。安丽丝的跟屁虫娜弗丽自然也嚷着吵着要一起去。想想胜利日庆典已经结束,因此我打算趁这个机会带着安丽丝去散散心。

    12月1日,出访玛哈亚的名单确定了。出访使团除了我和安丽丝外,包括兰丝、皮耶德、夏默、拉库里、琼斯、安洁儿和希茜。国公与国公夫人共同出访,其外交效果自然更好。至于安洁儿,她与安丽丝已经亲热得情同姐妹,所以也列入了名单之中。希茜现在已经不再是兰丝的侍女了,她是布雷西亚公爵夫人的首席女官,所以也跟着出发。作为国师,在一个国家的地位通常都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既然打算与玛哈亚交好,那么给面子便给个十足好了。兰丝是国师,而且他也没什么具体的事务需要处理,因而陪同我一起出访。兰丝出访,琼斯也要跟着。这种成人之美的事,我干嘛要拒绝呢?

    我在纳闷马迪尔怎么还没有向希茜求婚,可是马迪尔却反过来埋怨我为皮耶德制造了过多的机会。马迪尔作为首相,不便与公爵同时离开。马迪尔除了要处理相关的政务外,还要与凯森一同处理军务。如果不是这些原因,马迪尔肯定不会放任皮耶德拥有这种亲近希茜的机会。战后的重建工作令阿拉卡忙得昏天黑地,因而他也抽不出空。

    海若在罗德城守卫仗中立了大功,可是罗德城守卫仗打得确实很惨烈。最后的出击战损失更大,与前期十几天加起来的损失差不多。海若虽然没有受伤,可是夏默的家臣法雷尔为了救他至今仍然无法从病床上爬起来。海若出于内疚,一直都在照顾法雷尔,因而不愿前往玛哈亚。为了表彰法雷尔在战斗中英勇的表现,我前往法雷尔的府邸,在法雷尔的病床前为他颁发了铁十字友爱勋章和钻石骑士勋章。海若和法雷尔两人的军人气质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一个不耐烦于按兵不动;一个却不轻易积极行动,除非他确认能够取胜。两位都是优秀的军人,作为搭档几乎是天合之作。

    凯迪本来也打算去的,不过单身军人现在已经成为鸠格市最受欢迎的人,好多贵族都想将女儿嫁给那些立下功劳的单身军人。据小道传闻,鸠格市目前最抢手的单身汉排名为:皮耶德、海若和凯迪。我将亲卫第一大队和凯迪都留在了鸠格市。趁着这个大好机会,我给凯迪下达了一个任务:趁这个机会自己找个妻子,还要帮亲卫队成员尽量多娶些好妻子。反正出访友国又不是打仗。况且卓索图人与布雷西亚贵族多联姻,我的政权也会更稳固些。另外,单身的卓索图亲卫有了老婆后,他如果对老婆不好,我就以干扰国家稳定、破坏民族团结治他的罪。如果他爱老婆,嘿嘿……我就……

    ……要申冤!要报仇!

    使团中还有一些商人,这是阿拉卡建议的。布雷西亚银匠的手艺天下闻名,银匠们甚至可以用银子与别的材料(例如陶、瓷)结合起来制造各种工艺品。在我成为布雷西亚公爵之前,布雷西亚的银饰制品一直被英格兰尼垄断着。另外,布雷西亚的兵器制作水平原本就不错。在我和兰仆合力制作了许多极品武器之后,外国一些制作武器的铁匠也渐渐被吸引来到鸠格市。接受了兰仆短期的传授后,布雷西亚的武器销售利润已经逐渐呈现出超越银器的趋势。现在与英格兰尼的商贸一时半会无法恢复正常,虽然有阿拉卡的商会开拓新的商业渠道,可是银制品和武器销售仍然略受影响。在加强与玛哈亚公国友谊的前提下,如果能够让使团兼任商团的任务,加强两国之间的商业交流,也不错。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夏默似乎也受了阿拉卡的影响,装了两马车的石绵说是要去玛哈亚贩卖。玛哈亚不产石绵,确实可以赚一笔。不过在我和阿拉卡看来,石绵的利润绝对比银器和兵器的利润要小。不过夏默固执己见,我也懒得说服他。

    12月2日,我们正式从鸠格市出发。如果只是我的安丽丝,那么我和她坐着白雪在天上飞,花不了半天功夫就可以到达目的地。可是使团的规模很大,加上公爵第二大队亲卫、商人和辅助人员,共计六百余人。虽然使团里一共有三百多辆马车,可是从鸠格市去玛合亚的途中必须穿越山区。在特制的马车中,安丽丝没有受颠簸之苦。可是普通的马车在山路上速度却快不起来。我们在山区每天只前进三十公里。直到6日,我们才进入玛哈亚公国境内。

    玛哈亚公国是个典型的闭关自守型国家。公国里到处都是崇山峻岭,对外的交通只有三条主道。其中两条与法兰西斯接壤,一条与布雷西亚的史都郡相连。只要扼守住这三条主道,外来者想要入侵极为困难。布雷西亚史都郡与玛哈亚公国相邻,在地形地貌上非常相似。史都郡山区交通状况够糟糕了,可是与玛哈亚公国比起来却又稍好一些。

    进入玛合亚公国境内后,沿着大道往前行驶,一路之上,我们几乎没有看到任何村庄和人烟。大道两旁除了山崖之外,便是成片的针叶林。

    一路上,我抱着旅游的心态欣赏着一路的风景。说实话,刚开始看着那些崇山峻岭,感觉还不错。虽然已经十二月了,可是山里的气候还不错,感觉好象只是秋天一样。除了满眼郁郁葱葱的树木外,静下心来,还可以听见叮咚作响的泉水或是溪流声。至于叽叽喳喳的清脆鸟鸣声,则更是令人心旷神怡。一些小动物躲在树枝上偷偷地研究我们。偶尔,会有一些胆子较大(或者说较傻)的小松鼠会跳到大道上好奇地看着我们。待我们走近后,小松鼠又会飞快地跑开。

    进入玛哈亚境内不久,我开始不舒服起来。我觉得自己老是有些心神不宁,便东张西望想要弄明白不舒服的原因。往前看是山,往后看是山,往左右看呢,还是山。或许是这种四面是山的情景勾起了我内心不愉快的回忆吧。双头河战役溃败后,我在山里整整待了一年。记得在离开深山的前几天,我憋得快发疯了。当时,那种坐立不安的感觉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真美啊。”安丽丝打开马车的帘子,慵懒地叹口气。

    是吗?我可不这样认为。不过我并不至于提出反对意见,那样太不理智。我只是偷偷叹了口气。

    “怎么,你不觉得吗?”安丽丝伸出玉臂勾住我的脖子问道。

    我报以苦笑,只好告诉了安丽丝我的感觉。

    “这样啊?”安丽丝歪着头想了想。“可是前几天你并没有这种感觉啊。”

    安丽丝歪着头,嘴角挂着浅笑,象个小女孩一样。不是说怀孕后的女人应该拥有更多的母性吗?为什么安丽丝反而变得更小些了呢?真是令人难以理解。

    我耸耸肩,表示对此并没有合理的答案。安丽丝不再理我,继续欣赏风景。累了的时候,安丽丝便将我的大腿作为枕头。事实上,我们的特制马车非常宽大,车里面有床,也有枕头。无论如何我也弄不明白,大腿怎么可能会比枕头更加舒适?无奈安丽丝喜欢这样。

    过去的几天里,一天二十四小时,我的大腿至少要成为二十个小时的枕头。安丽丝怀孕后贪睡,不过她并不至于需要睡二十个小时。可惜安丽丝清醒的时候也喜欢枕着我的大腿,我猜想,她是受娜弗丽的影响。以前安丽丝对我的大腿给予了应有的尊重,从来不把它当作枕头。可是娜弗丽这个小家伙完全不懂得尊重我那强壮有力的大腿,她总是在半夜的时候从枕头上滑下来,然后心安理得地枕在我的大腿上。安丽丝喜欢上我的大腿后,还和娜弗丽就各自的势力范围抛开当事人进行了瓜分:我的左腿属于娜弗丽,右腿属于她。我想不出什么办法将自己的大腿从这种悲惨的窘况中解救出来:谁叫我喜欢娜弗丽这个小东西,而且深爱着安丽丝呢?

    又在山区走了三天后,我们穿过一个大峡谷,路面才会起伏得不再那么厉害。这时,我们开始进入了玛哈亚公国的达里伯平原。达里伯平原位于盆地之中,土质非常好,降雨量也很合理。在这样的土地上播下种子,无需操心,到了收获的季节自然会有大丰收。因而,面积只占玛哈亚公国四分之一的达里伯平原上,却生活着占全国四分之三的一百二十多万人口。玛哈亚公国的山区面积占70%以上,真不知道原来的玛哈亚公爵长得是不是猪脑子,居然七天的时间就被阿朗佐的大军给生擒了。其实原玛哈亚公爵应该死守山区要道不让敌人轻易通过的。在平原地区与阿朗佐的大军决战,不是自寻死路吗?

    晚上当篝火点燃之后,众人围坐在篝火周围。篝火上的锅里面,散发着兔肉的香味。还有一些人,直接将猎物放在火中烧烤,从食物中溢出的油滴在篝火上,发出滋滋的声音。安丽丝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她正在以野山鸡为材料为我制作叫花鸡。好久都没有吃叫花鸡了,只要想一想,我就免不了食指大动。

    当安丽丝宣布好了的时候,篝火旁围坐的人象饿鬼一样开始抢着扒开仍旧闪烁暗红光芒的余灰。拉库里被烫得嗷嗷直叫,可是他毫不迟疑紧紧抓住黑炭模样的东西,剥开外层的泥巴,露出包裹用的植物叶子。拉库里不停地对着叫花鸡吹气,由于被剥开的地方开始香味四溢,拉库里又忍不住拼命地用鼻子嗅。拉库里这副用力地吹气吸气的模样,诱得琼斯和希茜也顾不得淑女风度,学着拉库里的样子抓起一只叫花鸡猛吹起来。安洁儿终于也忍不住了,她羞答答地撩起面纱,轻咬一口。虽然露在外面的只是红唇玉齿和一小截洁白无瑕的下巴,却仍然将安洁儿那种回味无穷的神情表露无遗。至于娜弗丽,她现在除了还没学会使用刀叉外,已经比一个拥有十年历史的贵族更具贵族风范了。不是熟食坚决不吃,外面包裹着泥巴也不吃。可怜的娜弗丽正眼巴巴地瞧着我,指望我为她剥开叫花鸡外面的黑泥呢。

    呵呵,还是我最幸福。他们只能偶尔吃一回,可是我天天能够都吃安丽丝烹饪的美食。看到这副情景,我得意地笑了。

    杀神剑突然跳出剑鞘半尺,欢快地鸣叫起来。我说这些天感觉为什么不对劲呢,我还以为是因为以前在山区生活得太久,以至于留下了后遗症。见鬼,居然有不长眼的盗贼团盯上了我们。虽说使团里有许多商人和货物,可是亲卫队的成员一看就不好惹。对我们动歪脑筋,这不是找死吗?我呶呶嘴,对夏默施以暗示。夏默立即明白了我的意思。他不动声色从篝火旁离开,去进行侦察工作。我对夏默的身手很放心。他的身法用来侦察,我国只有安丽丝、我和凯森可以超过他。其余的人,即使是黄金骑士也不如夏默。

    细心的安丽丝察觉了异常之处,投给我一个询问的眼光。我报以一个迷人的微笑。对付小毛贼,我拥有无比的信心。可惜安丽丝完全了解我的实力,如果她不了解,我自然无需按捺住炫耀的欲望。那时,我将抽出杀神剑好好耍一番威风。

    拿起一块黑炭状的东西,我忍不住产生了温馨的笑意,当初卡特琳娜也将野山鸡弄成了和这差不多的模样。不过此黑炭显然非彼黑炭,两者之间可是有着天壤之别呢。

    施展一个小小的气系魔法,将叫花鸡的温度迅速降低。撕开外层的黑泥,然后打开包裹用的叶片。我贪婪地嗅了嗅,真香啊。撕下一小块鸡肉,温柔地送进安丽丝的嘴里。

    “好吃吗?”我盯着安丽丝问道。

    “好吃。”安丽丝靠进我的怀中,幸福地依偎着,似乎想从我的身上汲取更多的温暖。

    “你说好吃那一定错不了。”我自言自语,然后撕下一块鸡肉放进嘴里。嗯,果然肉质细腻、滑不留口,只留下了满口腔的美妙鲜味回荡。

    我兴奋地宣布着此时的豪言壮语。“那么剩下的叫花鸡我就不客气了,我要全吃掉。”

    不仅娜弗丽急得跳脚,安丽丝也娇嗔着大叫不依。如果是卡特琳娜对我的宣言表示不满,她肯定会直接用抢的。呵呵,安丽丝不依就不依,她可没卡特琳娜那么野蛮。

    正高兴得忘形,身旁的娜弗丽却扑进我的怀里,恶狠狠地一大口咬下去。还来不反应,小混蛋却在我动手抓她之前紧紧抱住战利品,扇动着小翅膀跌跌撞撞地逃得无影无踪。

    我的目光在衣襟上的油渍与娜弗丽逃走的方向上迟疑地游移,完全无法相信刚才发生的事实。

    居然被打劫了!

    当初和卡特琳娜吃了好长时间兽人制作的食物,我都没有抢凯森的食物呢!自诩为高贵的龙,居然会做这么下三滥的事!娜弗丽的品行实在太令我无法忍受了。抢别的也就算了,居然抢安丽丝为我做的美食!

    小混蛋!!!……

    愤怒尚在酝酿之中,却意外地被平息了,我的注意力完全被香喷喷的食物吸引了过去。

    安丽丝的纤纤玉手伸过来,将一块细嫩的鸡肉放进我的口中。定睛一看,还是我的安丽丝最好。安丽丝躺在我的怀里,不知从哪里弄到了一只叫花鸡笑意盎盎地望着我。将安丽丝手里拿的叫花鸡小心翼翼地接过来,然后向四周张望。算了,既然还有一只叫花鸡吃,就不和那个小路痴计较了。

    小咬一口,嗯,唇齿留香、满怀温玉,这种感觉……

    食、色性也,人生的至高享受大约不过如此吧。

    虽然对于未来的形势并不报以特别的自信,不过我仍旧同意了安丽丝的建议:举办一场盛大的庆功典礼。盛大的庆功典礼可以振奋布雷西亚人的精神,可以使布雷西亚人拥有更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可以增加布雷西亚人与卓索图人、塞斯人之间的凝聚力。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没道理不干。

    前一段时期为了应付战争的需要,布雷西亚的国库告罄。作为财政大臣的阿拉卡,想尽各种办法为我筹集资金。经过我的同意后,阿拉卡发行了一种一年期的战争债券,可是筹集资金的效果并不理想。后来,阿拉卡甚至将他商会的大部分资产都进行了抵押。从抵达布雷西亚直到现在,连喝水都会长胖的阿拉卡居然整整瘦了五公斤。好在阿拉卡瘦一点更好看,所以我并没有产生强制让休息的念头。况且即使我命令阿拉卡休息,他也未必愿意去休息。

    一般的战争,战胜方可以向战败方索取战争赔偿金。可惜布雷西亚并没有取得真正意义上的胜利,因而连阿拉卡那么贪财的人都没有想过向英格兰尼政府提出赔偿要求。不过我军从这场战争获得了大量的俘虏,其中有许多出自于英格兰尼特拉比松行政省有头有脸的贵族家庭。除了那些贵族外,普通的私兵一样可以换取相应的经济利益。通常情况下,私兵原先的领主都会在奴隶市价的基础上加15%的遮丑金赎回被俘私兵。如果领主确实没钱或是舍不得出那笔高于市价15%的赎金,那么私兵往往会被作为奴隶卖掉,同样可以换取现金。

    整个战争结束的时候,我军共计俘虏敌军近三万人,缴获马匹、铠甲、兵器若干,预期收益共计一百五十万金币。每一笔赎金交易阿拉卡都要亲自过目并进行审核。自从阿拉卡兼任布雷西亚财政大臣后,他的睡眠时间越来越短。最近一段时间,他的睡眠时间已经少于三个小时了。好在每天都有数不清的金币搬进国库,这使得阿拉卡的精神越来越亢奋。

    不知道为什么,阿拉卡这么贪财的人居然向我要求将战争债券原先设定的利息上浮1%。虽然战争债券的持有者购买债券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可是阿拉卡仍旧按上浮1%的利息和一年的息期提前向债券的赎买者兑现了。据阿拉卡说,因为战争债券发行情况很不理想的缘故,因而只筹集两万八千多金币。这次大方的派送利息,其实只多花了两千多枚金币,却可以取得极为理想的宣传效果。

    看起来阿拉卡的商业营运思想真的很超前。如果正常情况下我继承了外公的采邑,我相信以自己的能力治理吾尔汉不会比外公逊色。农民和奴隶种植各种农作物,然后将收成卖出,换成金钱供我和家臣使用。对于阿拉卡的商业理论我不是很了解。什么所谓的“信誉就是金钱”这一套,我听得迷迷糊糊。

    不知道外公如果在世能否接受阿拉卡的商业理论,不过我却毫不迟疑地同意了阿拉卡的建议。阿拉卡受到圣华学校商业学院老师的肯定,而且他也用事实说话:将沙丝那亚经济弄得很好。在专业方面,还是充分相信专家的建议为好。

    虽然说赎金换自由的工作并未完全结束,而克劳德公爵许诺的赎金至少需要两周后才能付出,可是现在已经从俘虏的身上获取了八十多万金币。除去战争的相关费用支出,再除去缴获的马匹、铠甲、武器等物资,布雷西亚已经获取了超过九万枚金币的现金收益。现在最热衷于战争的家臣不再是凯森了,战争狂的头衔已经被阿拉卡所取代。

    除非有明显的预期收益,通常情况下阿拉卡对花钱的事都会抱着抵制的态度,可是他对举行庆功典礼却没什么抱怨。我猜想或许是因为阿拉卡现在手头宽裕的原因,可是他的回答却令我大吃一惊。阿拉卡告诉我: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就应该及时地对做出贡献的劳动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在阿拉卡看来,将士们就是战争经济中的劳动者。

    说起来我不得不佩服阿拉卡这方面的经济头脑。将渡口的俘虏交给阿拉卡处理后,他命令商会收购了几家制作国旗的小作坊。当时我还以为渡口战役的巨大胜利使他产生对布雷西亚的热爱之情呢。结果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他只是预见到国旗将会热销,因而制造了大量精致的、大小不一的国旗。现在,市面上的布雷西亚国旗已经完全脱销,令阿拉卡小赚了一笔。

    这次庆功典礼,将所有布雷西亚人的热情都调动了起来。击败英格兰尼的不败兵团、俘虏大量原宗主国士兵的事迹在有心人的宣传下,已经沸沸扬扬。毕竟战胜原来的宗主国是一件大扬国威的事情。为了观看布雷西亚五百年来最为盛大、最为辉煌、最令人激动的庆功典礼,甚至离鸠格市四百公里远的边境小镇也有布雷西亚人前来观典。这些天来,鸠格市的房租价格上涨了50%,客店的老板们高兴得嘴都合不拢。

    所有主干道两旁的二楼窗口上,都悬挂着布雷西亚的国旗。主干道的两旁,是最近才栽种的整整齐齐的槐树和桂树。这些槐树和桂树,一直延伸到鸠格市城市外五公里远的地方。整个鸠格市,都流动着桂花的暗香——深秋的季节原本就是桂花飘香的时刻。

    一些市民自发走上街头参加义务劳动,整个鸠格市被热情热情洋溢的市民打扫得焕然一新。

    除了主干道外,所有其他的道路,包括只能容纳一个人侧身行走的小巷,同样被打扫得干干净净。每一寸道路都被清水仔细地擦洗过,那些藏匿在青石板缝隙间的陈年污垢,全在这次大运动中消失不见了。这样一项浩大的工程,几乎完全靠鸠格市市民的义务劳动解决了。阿拉卡原本计划花费特殊清洁费两万枚金币的,可是市民的热情义务劳动,令阿拉卡节约了一万八千金币。

    外地赶来的游客也被鸠格市民热火朝天的劳动热情所感染。他们之中的许多人往往不顾跋涉之苦,解决了食宿问题之后,便参加到热情劳动的市民之中。

    相对于普通的市民或是从外地来的游客而言。布雷西亚公爵反而是整个鸠格市里最为清闲的人。

    这段时间我的生活清闲而且规律。

    早上起来,梳洗之后开始吃早餐。一份鹅肝或是一份煎蛋,加上满满的一碗皮蛋瘦肉粥。细细地品尝着那些会慢慢融化的美味后,再走到后花园练一练气。上回从克劳德公爵那儿吸收的终极圣斗气太多了,我的经脉里充斥着太多杂乱无章的能量,怪不舒服的。所以我不得不偶尔花点时间慢慢将那些斗气理顺之后吸收。

    大约八九点钟开始,我就开始陪着娜弗丽玩。通常我们都是逗弄那只才一个月大的小火焰狮子王。娜弗丽为小家伙取名为小火。小火很好玩,真的。有一次小狮子王被我和娜弗丽玩得恼了,还生气地从小嘴巴里喷火。可惜小火喷火选择的时机糟透了。小火喷火的时候,不巧娜弗丽刚刚喝过酒。总体说来娜弗丽还是很可爱的——当然,这种评价绝对不包括娜弗丽喝过酒之后的情况。我不知道娜弗丽是怎么弄到酒的,如果让我知道是哪个混蛋故意将酒精饮料放在娜弗丽面前,我非活生生掐死他不可。醉酒后的娜弗丽把小火欺负得晕头转向,我看小火呜呜叫唤得太可怜,赶紧将娜弗丽抱起来。没想到娜弗丽抱着我的胳膊就一口咬下去,害得我的惨叫声响彻整个鸠格市。以前娜弗丽生气的时候也咬过我,只是这次我才知道,以前娜弗丽只是咬我玩。因为醉了的娜弗丽一口咬下去,我的胳膊上顿时血流如注。后来小火看见娜弗丽就蔫头蔫脑的,再也敢在她面前喷火了。而我,也养成了一个习惯:和娜弗丽玩耍之前,先把她抱起来亲一口,借以探查娜弗丽喝过酒没有。

    有时候,我会陪着娜弗丽飞到天空去追吓得乱飞的鸽子。有一次鸽子少了两只,好在琼斯似乎没有发现,她对鸽子失踪的事提都没提。我不知道鸽子是被吓得飞不见了还是被娜弗丽偷偷吃掉了,反正琼斯如果提出质疑,我只好一口咬定是那娜弗丽干的。虽然我并不反对偷鸽子吃,可是鸽子失踪案的确与我无关,没道理背这种黑锅嘛。

    中饭和晚饭,我、安丽丝和娜弗丽现在都吃皮耶德烹调的亚龙肉。亚龙也分为不同的种类,皮耶德这段日子为我们制作豹纹龙肉,甜中带酸,正合安丽丝现在的口味。吃完中饭后,陪着安丽丝去听听安洁儿美妙的歌声成了一项固定的活动。当然,为了听安洁儿唱歌,安丽丝往往会亲自操琴为之伴奏。有时候安洁儿也会为我们跳上一曲。其代价是:公爵大人愁眉苦脸地进行伴唱。我早就知道,在安丽丝面前应该装得什么都不懂!可是我居然在那次的宴会中情不自禁地唱起歌来。所谓天造孽犹可为,自造孽不可活!上次是铁匠,这回是游吟诗人。孩子生下来后我绝对不和他(她)玩,要不然我会沦为保姆的。

    晚饭之后,多数情况下我会和安丽丝、皮耶德、希茜一起打牌。每个晚上,大约七点,皮耶德都穿着擦得干净得可以当镜子用的长筒皮鞋,揣着满裤兜的金币笑容满面地来和我们玩牌。九点钟牌局结束后,皮耶德的金币通常都变成我和安丽丝的。当然,偶尔皮耶德还会欠下几枚金币的帐。这也不能全怪皮耶德,希茜的牌技差得一塌胡涂,而皮耶德又必须付双份(替希茜付帐)。

    所有的人都很愉快。一场战争这么顺利就结束了,我安然无恙地回到了安丽丝身边陪她,她高兴。我靠自己的本事赢了钱,自然也高兴。皮耶德虽然老是输钱,可是他醉翁之意不在酒,同样老是笑得贼兮兮的。至于希茜,尽管她总是有意无意地与皮耶德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我和安丽丝分析,马迪尔娶得美人归的希望更大些。可是一个英俊的男士对她表达出明显的爱意,身为女性的她仍然会产生一种矜持的愉悦。

    经过了残酷而令人紧张的战争之后,我真希望能够永远过着这样的生活。

    这段日子真是幸福,我都懒得走出公爵府。不过话说回来,我也无法走出公爵府。只要在街道上被市民们发现,那么我便会被市民的热情所淹没。我喜欢这种情形——前提是如果道路不会因此而堵塞。鸠格市的市长雷昂是多明戈的家臣,是个耿直而不畏权势的家伙。拒我估计,半疯的多明戈没有将布雷西亚弄得天怒人怨,其中肯定有雷昂的功劳。雷昂劝说我在这段时间内如果没有足够亲卫护送下不要上街。对于这种建议,我没法拒绝——好在我会飞行术,要不然我还是会设法拒绝的。普通的内政,马迪尔自从担任首相后便开始处理了。如果有重要的事必须得到我的批准,马迪尔便会来公爵府向我请示。自从知道公爵府每晚打牌后,马迪尔无论有没有事,每晚都会来公爵府向我请示。

    至于说庆功典礼,我交给多明戈全权负责。对于这样的庆典,家臣里还是多明戈比较熟悉一些。整个鸠格市,目前最繁忙的人当属阿拉卡或者是多明戈。将布置庆功典礼的事情交给多明戈全权负责后,他高兴得不行不行的。多明戈愈加显得神经质起来,他将负责庆功典礼的任务当成了不许他人染指的禁腐。他日以继夜工作,发布着各项命令。他的家臣或下属想要分担帮忙的善意,却换来多明戈暴跳如雷的呵斥。仔细想了想,我便明白了多明戈的心情:他从小立下的志愿,通过我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实现。想明白这个问题的关键之后,我便尽量避免干涉多明戈对整个庆典活动的安排。

    多明戈将庆功典礼安排在11月27日开始进行。大军昨天上午便到达了离鸠格市八公里的一个小镇上。今天上午十点钟左右,大军将以最佳的军容出现在众人面前。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鸠格市通往布雷西亚东面诸郡的主道旁就聚集了很多人。从今天起连续三天,是布雷西亚的法定假日。全鸠格市的商店,除了服务性的客栈和酒店外,今天全都关门停业。到九点钟的时候,聚集者已经超过了十万。人们不分男女老幼,几乎每个人手中都拿着一面布雷西亚国旗。

    五百多年前的今天,布雷西亚人在一场关键性的战役中取得了胜利。这场布雷西亚历史上最伟大的胜利令当时的布雷西亚成为爱克斯大陆七雄之一。从次年起,11月27日便成为布雷西亚官方规定的最盛大节日——胜利日。由于这场战役在鸠格市近郊进行,在这一天里,许多外地人都会来到鸠格市缅怀五百多年前布雷西亚人的光荣。

    今年,他们无需缅怀五百多年前的光荣了。荣耀的光芒,将再一次照在布雷西亚人的身上。

    焦急的等待之后,远方渐渐出现了一支大军。不知由谁第一个带头,众人开始欢呼,开始挥动手中的小旗。

    大军不紧不慢地走着,离人群越来越近。慢慢的,人们已经可以看清最前面将士的面容了。

    欢呼声,如雷般响起。鸠格市的任何地方,都可以听见那持续不断的响亮欢呼。整个城市,完全被欢呼声所笼罩。

    三大兵团长已经提前到达到鸠格市,因而带领大军的唯一人选只剩下凯森。由于这个缘故,飞熊兵团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与上次公爵就任仪式不同的是,这回许多战士都身披一条红色的绸带。当然,身披红色绸带并非由于他们个人喜好的缘故。凡是在此次战争中能够获得勋章的战士,都可以披上红色的绸带。

    一部分士兵负责边境的守卫任务,因而参加典礼的战士只有两万多人。他们组成的队伍汇成一条长长人流,缓缓向鸠格市中心的大型竞技场走去。在那儿,将是整个庆典的高潮部分:授勋仪式和奖励大会。

    我在高台上整整等待了两个小时,军队终于走进竞技场集合了。市民和外地的游客纷纷走上观众台,将能够容纳八万人的巨大看台挤得水泄不通。

    颁发奖章简直可以用大派送来形容。当然,这次战争是一场大胜仗,以战士们立下的军功,的确值得颁发那么多奖章。

    四大兵团三万多人,共获得橡树叶骑士十字勋章二千多枚,宝剑骑士勋章一百零七枚,获得钻石骑士勋章十八枚。唯一的一枚最高荣誉勋章,布雷西亚战鹰勋章颁给了兰丝。在评定的时候,只有多明戈以兰丝并非土生土长的布雷西亚人而提出过反对意见。不过在我怂恿多明戈向兰丝提出决斗之后,多明戈终于保持了沉默。

    我不想用冗长的名单消磨市民的激情,因而只公布了获得钻石骑士勋章者及布雷西亚战鹰勋章的名单,并且亲自为他们颁发奖章。至于其余的人,则由他们的兵团长在其它的时候为他们颁奖。没有得到勋章的人,每个人仍旧至少可以得到一枚金币以上的奖励。至于说战死和受重伤残废的战士,按照以前的设定,由四大兵团商会进行统一的善后处理。

    授完奖章后,战士们和各种大型的华丽彩车一起游街,整个活动一直持续到月亮升至天空正中。我猜想今天那些来参加典礼的战士肯定很高兴。在胜利庆典的三天里,战士是最受欢迎的人。接下来的两天里,将士们仍然担任胜利庆典的主角。

    欢乐,同样是可以传染的。布雷西亚人的表情、声音,无不透露着他们无比愉快的感情。看到这一切,我产生了幸福的感觉。看着那些淳朴而且非常容易满足的人们,我无声地对他们说:唱吧、跳吧,尽情地狂欢吧!身为布雷西亚公爵,我将改善你们的生活,让你们生活得更幸福更快乐……

    如果是安丽丝,此时她多半会坐在我的身后,幸福地环着我的腰。

    可是卡特琳娜此时却腻在我的怀里,一只手勾住我的脖子,另一只手在我的胸甲上画圈圈。我终于确定:卡特琳娜是那种所谓天生媚骨的人。她舔自己的红唇、用水汪汪的眼睛望着我、在我的胸前画圆圈,老是弄得我顶起帐篷、不得不冲冷水、无辜地流鼻血,并不是故意的。琳娜的一举一动,纯粹只是自然而然的行为。以后如果和琳娜在大庭广众下出现时,为了自己的形象着想,我最好是穿上一件盔甲,蒙上自己的眼睛。

    早知道会是这样的情况,那我还处心积虑地维护形象干嘛?半颗心早已飞到了安丽丝的身边,半颗心却停留在身体里,昨天傍晚和今天早上撕裂般的相思之痛不是白受了吗?

    为了惩罚罪犯,我开始轻咬怀里的小美人。可惜这种惩罚方式似乎没有什么效果,小美人虽然尽力躲避着我的偷香,却总是吃吃地娇笑。

    要命,我最受不了琳娜以水汪汪的眼睛朦朦胧胧地看着我的那种媚态。可是小美人被我轻轻地咬了几下后,又开始色诱我。

    救命,这可是几百米的高空啊。虽然我已经被刺激得欲火焚身,可是万一做爱时动作激烈,激情忘我,从这种高度掉下去以我的身手虽然不至于摔死,但肯定会很狼狈的。

    此时和琳娜说说话,分分心,对她对我都好。

    “琳娜,你怎么突然跑来了?你不担心木力他们没有人领导吗?”

    卡特琳娜的身体变得僵硬了,她突然生气地捶起我的胸甲来。“都怪你,都怪你!就是你要我率领木力那些傻瓜,害得我差点被大坏蛋抓住了!我好不容易才逃过来的。”

    这是少女毫无理由的撒娇吗?从琳娜的表情看,她似乎不是在撒娇。可是在兽人大军中抓他们的“魔王”?!是我的听力出了问题还是思维出了问题?

    一丝笑意爬上我的嘴角。今天,是大陆历1418年11月20日,小美人十六岁的生日。难道说……

    小美人急不可耐地想成为我的妻子,因而胡乱编些故事跑来和我成亲?

    “琳娜,你先回去率领兽人大军。将兽人部队带回大草原之后,你再来布雷西亚,我们便可以心无旁骛地结婚。那时候,我举办一个非常盛大华丽的婚礼和迎娶你这个小表妹的。”

    琳娜睁圆了眼睛看着我,吹弹可破的小脸上升起一丝红晕。

    “其实我想你想得心都疼了,可是兽人大军没有合适的领导,可能会全军覆灭的。我现在又抽不出身……”

    “人家才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跑来呢!……”卡特琳娜两只小手捂着脸,神态扭捏,开始嘟哝一些难以听得懂的话。

    爱克斯大陆有一种说法:一个人的寿命长短,和他妻子的美貌程度成反正。我突然觉得这种说法还是有一定依据的。

    卡特琳娜无意识的媚态固然令我心跳加速,可是她羞态可鞠、天真可爱的模样,同样令我怦然心动。一个人的心脏如果经常性地突然激烈跳动,那么他得心脏病应该只是迟早的问题。

    我按住琳娜的双手,用力一挤,她红润的双唇被挤得嘟了起来。此时不偷香,更待何时?

    “大色狼……”卡特琳娜娇嗔着,神情说不出的可爱。

    “好了,你先回兽人大军去。将兽人大军带回大草原后再来鸠格市吧。”

    小美人在我的怀里不安的扭动着。“表哥,人家没有骗你啦。真的有大坏蛋抓我。我过来只是想见你一面,还得赶快跑。如果慢了,就会被大坏蛋捉住的。”

    “哦?”我的眉毛挑了挑。“那个大坏蛋在千军万马中捉你?而且是在兽人大军中捉你?”

    说实话,我确实无法相信。既使是凯森和克劳德两名圣骑士联手,他们去兽人大军中去捉身为影剑士的卡特琳娜,也无异于自寻死路。

    卡特琳娜瞧出我的怀疑,嘟起嘴显出很不高兴的样子。如果不是正骑着白雪在天空飞翔的话,卡特琳娜可能会跺着脚表示不满吧。

    卡特琳娜秀眉微颦。“哎呀,跟你说不清楚。总之呢,我没有骗你就是了。那个大坏蛋可能过一会儿就会来捉我了。我真的得马上逃跑了。”

    卡特琳娜的语气显得很认真,可是我却因为她认真的语气而更加迷惑了。卡特琳娜的身上有许多迷。也怪我一时心软,第一次见到她时就被迷得七荤八素,居然承诺不追问她不愿意回答的事。

    我开始严肃起来。“琳娜,我现在的身手只是略逊于圣骑士,而我的家臣中有一名圣骑士、一名魔导师、一名巨龙骑士。我不认为有什么人可以当我的面把你抓走。放心吧,我会保护你的。”

    “今生今世,我都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的。”

    一名黄金骑士无比严肃地向影剑士承诺保护她,这或许是一件可笑的事。可是卡特琳娜很给面子,她痴痴地望着我,一脸幸福的表情。

    我轻轻地亲吻了一下卡特琳娜的额头,这种亲吻方式,通常代表着关怀的意思。然后,我蜻蜓点水般地亲吻了一下她的眼睑,表达我对她的怜爱之情。卡特琳娜的小脸羞得通红,她闭上眼睛,一副任君采颉的模样。我对着那点红润的玉唇,轻轻地点了下去。

    感觉到怀中的小美人因为这轻轻的一吻而激动得身体发抖,我对卡特琳娜的爱意更浓更深了。

    “别管什么兽人了。我们去见你的安丽丝姐姐,明天我们就结婚。好吗?”

    卡特琳娜睁开眼睛,可是迷人的眼睛里,除了还未消散的激情外,还有一丝迷茫。

    等小美人从迷茫中清醒过来之后,她变得花容失色。

    “不好了,时间过了这么久了,我再不逃就会被大坏蛋抓住的。大坏蛋抓住我肯定会直接把我揪到爸爸那里去,我得先去爷爷那儿求救。”

    看到卡特琳娜激动得准备直接从白雪的身上跳下去,我把将她抓住。“我骑着白雪送你不是更好吗?你想去哪儿?”

    “放手啦,我要去鸠格市西北两百多公里的地方。”小美人着急了,她惊慌失措地叫嚷着。“你再不放手我会被抓住的。上次爸爸就生气得胡子都翘起来了,骂我的声音比打雷都响。他说过如果我再翘家就会真的打我。这次被抓住屁股肯定会被打开花的。”

    看到卡特琳娜着急的样子,我的心一软,手一松,结果她纵身往地面跳去。卡特琳娜安全地落在地上,然后拔腿就跑。那种慌慌张张的样子,一点都不象个女孩子。

    我失落的看着卡特琳娜渐渐绝尘而去的身影,心里象是突然少了点什么似的。那个什么大坏蛋的早不捉卡特琳娜,晚不抓卡特琳娜,偏偏现在抓她。我和小美人还没成亲呢!其实我真的不想让卡特琳娜离开。

    之所以松开卡特琳娜,其实也有作贼心虚的原因在里面。听卡特琳娜的语气,那个抓她的大坏蛋似乎是她的族人。至少,“大坏蛋”对她并没有真正的恶意。反倒是我,或许在小美人的族人眼中,是个不折不扣的拐骗未成年少女的骗子。

    事实上,我怀疑卡特琳娜把我误认为什么别的人了,因而才会莫名其妙地待在我的身边。对于这个疑问,我下意识地抗拒将它弄清楚。因为我害怕,怕卡特琳娜知道她弄错了后离我而去。就这一点而言,我确实有点儿象拐骗未成年少女的骗子。

    我是骗子吗?

    望着卡特琳娜消失的方向,我不由地苦笑。

    良久,我重重地呼出一口气。我决定了:既然从小就没有向往过成为正人君子。成为骗子又如何?!为了替兰妮报仇,我甚至冒充魔王率领过兽人大军。为了得到卡特琳娜,别说是骗子,就算是成为强盗、杀人犯,我也不在乎。有句话说得好: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不过,娶得美人归算不算“大事”呢?

    不管了,我只知道自己很喜欢卡特琳娜。纵使能够成为真正的独立公国的国公,如果没有卡特琳娜相伴,我的生命中终归会感觉缺少些什么。与其将来后悔,不如现在就定下决心。

    挺起胸,我望着卡特琳娜消失的方向自信地笑了。我大声地叫喊着:“小美人,任你跑到天边去,我也要抓住你!”

    一群南飞的候鸟被我的以圣斗气发出的叫喊声吓得队形都乱了。看到这种有趣的事,我开心地笑了。有时候,人们之所以心情郁闷,是因为他犹豫不决的缘故。如果下定了决心,他就会觉得轻松了许多。

    以前我一直担心卡特琳娜知道认错人之后会离开。可是现在我不怕了!

    象是抛弃了一个长期压着我的沉重包袱一样,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现在,我该回到亲卫队中间去了。

    带着掩饰不住的笑意回到队伍之中,刚才还在嘻嘻哈哈的将士们突然沉寂了下来。

    我得意地挺起胸,看来刚才很糗的一幕并没有使我的威严受到太大的质疑。只是将士们全都充满着热烈的期待神情盯着我看,让我心里有些发毛。

    “小美人!”拉库里望着我扯起破锣般的嗓子开始嚎叫。将士们发出哄笑声。

    我迷惑地看着拉库里,他刚才被别人打坏脑袋了吗?“好运的拉库里”本来就不太高的智商也保留不住吗?看着拉库里兴奋得无法自抑的笑脸,我对他产生了一丝怜悯。

    “任你跑到天边去!”凯迪憋着笑意大声说道。

    瞪大了眼睛看着凯迪,血液开始往头上涌。

    身后传来西西王嘻嘻的笑声。随后,他好象站在神坛上发誓一样,语气庄严肃穆。

    “我也要抓住你!”

    欢笑声汇成愉快的海洋,可是被愉快的海洋包围的人,感觉脸在发烧,而且郁闷得想哭。

    打仗的时候,我与将士们同吃同住(主要是安丽丝没有随军的缘故,否则我估计自己不太可能抵御得了美食的诱惑);冲锋的时候,我总是身先士卒;平常的日子里,我从来不故意端起国公或是主公的架子,对待每个人都象朋友一样。这些,都是外公对我言传身教的结果。我承认,这样一来将士们发自内心地爱戴我,他们每一个人甚至不惜为我献出生命。

    可是这一刻,我突然意识到这种带兵方式似乎有点问题。

    难道我不是布雷西亚的公爵?或者说我不是这几个家伙的主公?即使是神魔大人(魔王)的传说也完全不起作用了?

    在这特定时刻,这群无聊的人居然联合起来欺负我!

    有多久没见过卡特琳娜那个小妮子了?

    整整一百二十四天!接近三千个小时!

    与卡特琳娜这个小妮子分开的时候,我曾感叹过离别最苦。可是经过了近三千个小时的折磨之后,我这才知道:相思同样是生命无法承受之痛。

    我贪婪地盯着小美人的玉颜,聊以稍减这段时间以来的相思之苦。

    小美人发觉我痴痴的目光,露出微微的羞怯之色。接着,她调皮地一甩头,黑绸般的齐腰长发随风飘扬。

    士兵们看到刺客越来越接近布雷西亚公爵,拼尽了全力阻挡心目中的敌人。

    然而惊慌失措的士兵们无法形成有效的攻势,更无法阻挡影剑士片刻的前进步伐。卡特琳娜在人群中快乐地穿梭,奇特的步伐在我看来象是一种充满韵律的舞蹈。为什么卡特琳娜总能给我带来新奇的美感?第一次见到卡特琳娜的真面目时,那种静态美,深深地铬在我的脑海之中。这一次,卡特琳娜表现出来的动态美,又一次令我沉溺其中。

    卡特琳娜离我越来越近了,而我的鼻血满怀着激情汩汩地往外流淌。我用力吞咽着口水,暗自感叹道:琳娜你不要跑!至少,你不要穿着这么单薄的衣服冲着我跑过来好吗?我又不是不知道你的身躯充满着青春活力,你这样蹦来跳去的,胸前的玉免一颤一颤的,我怎么受得了这种诱惑?可怜这段日子以来我又是施展黑巫术,又是为杀神剑提供鲜血,不能再失血了!

    我幸福地擦拭着鼻血,目光由绝世容颜往下移到弹力极佳的高峰上。

    不行了,真的不行了,帐篷都顶起来了。这下子,鼻血越流越多,怎么也擦不干净了。

    看到琳娜已经冲到离我只有十几米的距离。于是我将杀神剑插入鞘中,准备从白雪的身上跃下,然后张开双臂向她扑过去。结果从中作梗的第三者从天而降!

    两支长矛如同毒龙一般扑向卡特琳娜。左手矛划出数不清的华丽轨迹,形成一种扑天盖地一往直前的气势罩住卡特琳娜的全身。右手矛重若千斤一般,以毫无花巧地以普通的速度刺向卡特琳娜的头部。站在旁观者的立场来看:左手矛举重若轻,华丽眩目;右手矛举轻若重,平凡朴实。可是这两者却以组成一种惊人的和谐,竟然令我这样的旁观者也产生了一种无法逃避的感觉。

    卡特琳娜终于露出凝重之色,她闪电般地挥击长剑。两声叮的声音几乎重叠在一起,令旁人误认为只有一次交击。关心则乱,这时我才意识到,两支矛的攻击方式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千差万别,可是它们至少有一个共同点:两支矛将同时攻击到卡特琳娜。分则力弱,以影剑士的身手,其实我根本不必为卡特琳娜担心。反过来,我其实倒应该为西西王担心还差不多。巨龙骑士所使用的特制龙矛长达七米,利于远攻。西西王与影剑士这一级的战士格斗,其实应该尽力避免与之接触。西西王毕竟只是黄金骑士,在终极圣斗气的面前,他只有吃亏的份。

    西西王到底无法完全抵消终极圣斗气的强大威力,他的上身一晃。可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西西王居然放弃了巨龙骑士的优势,顺势腾空倒跃来到我的面前,双矛一旋幻出一道光圈,将我护住。

    “护住主公,不要乱,刺客是影剑士。白银骑士及风剑士以上身手的护卫进行护驾,其余的人闪开!”

    听到西西王有条不紊地下达命令,我有一丝感动。他宁愿放弃巨龙骑士的优势,只是因为龙骑士在攻击方面固然极为强悍,可是在防守固定目标的时候却极为不便。看起来,可能泄秘的名单里,西西王应该被排除。不过也说不定喔,如果西西王大邪大恶,那么这副模样是可以装出来的。

    不管了!我不能再这样疑神疑鬼下去了。再这样下去,我会连自己都觉得自己太无耻。别人以诚心待我,我怎么能够以小人之心待之呢?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既然我已经收他们为家臣,那么我应该充分的相信他们。也罢,宁可人负我,不可我负人。我再也不想这种令人早生华发的烦恼事了。这种事交给夏默负责。如果他发现确凿的证据,我便处理。否则的话,我要充分地相信每一个家臣。

    “坏表哥。你要这么多人挡着人家干嘛?”

    听到卡特琳娜的娇嗔,我回过神来。卡特琳娜此时正叉着腰,嘟着嘴,气鼓鼓地瞪着我。这时候卡特琳娜已经放弃了斗气护身,因而她的容貌完全显露在众人面前。

    无辜的将士们被绝世的容貌刺激得神情恍惚,完全忘记了她是石头兵团长口中的刺客。我又好气又好笑。如果卡特琳娜真的是刺客,如果她一开始就露出这种绝世而无害的小女儿容貌,那么她成功刺杀我的机率还是很大的。

    瞧瞧那些将士!公爵府里口水横流的悲剧又一次上演了!

    皮耶德迷惑地回过头来望着我,而我则对他点点头。不知道为什么,皮耶德摇摇头叹口气,命令挡在我前面的将士让开一条道。然后,他唤下翔龙,腾空跃起骑在翔龙的背上。离开之前,皮耶德又大有深意地看着我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看到与我之间没有任何阻挡了,卡特琳娜娇笑一声,冲着我跑过来。那脆生生的轻笑,差点把我的骨头溶酥了。

    我刚才说什么来着!穿着单薄的衣裳就不要冲着我跑嘛。看着那诱人的颤动双峰,好不容易刚刚止住的鼻血又流了出来。完蛋了,今天失了这么多血,不知道要怎么才能补得回来。

    卡特琳娜可能是和阿呆待在一起的时间太长的缘故。她给我的见面礼居然和阿呆一样,猛地扑进我的怀里,差点把我从白雪身上扑得掉下去。不过话说回来,卡特琳娜比阿呆可轻盈多了,况且抱着卡特琳娜的那种舒服感觉不可与阿呆同日而语。如果选择是抚摸冰肌玉肤还是抚摸毛茸茸的皮肤,只要是正常人都会与我有同样的选择。

    突然想起点什么。“琳娜,阿呆呢?你怎么一个人跑过来了?骑着阿呆应该舒服一些嘛。”

    “死阿呆,笨阿呆。”卡特琳娜环着我的脖子,咬着下唇垂泫欲滴。“下回看见阿呆,非把它的毛全部揪光不可!”

    虽然说猞猁是魔兽之王,可是我对卡特琳娜放的狠话却毫不怀疑。

    琳娜是影剑士的同时,也是个女人。对于女人天生就能够掌握的拧、掐、捏等暴力性质的技巧,卡特琳娜是非常熟练的。关于这一点,我当时胳膊上的经常出现的青痕可以为证。

    我小心翼翼地询问:“阿呆怎么惹你生气了?你可不可以不拔光阿呆的毛,只拔几根给它个教训算了?”

    卡特琳娜嘟着嘴点点头。“其实也不能完全怪阿呆,算了。”

    小美人的手移动我的头部,我开始紧张。

    对于悲惨的事,我似乎有一种特别准确的预测力。小美人的小手有意无意地把弄着我的几缕头发,以危险的口气问我:“阿呆的帐以后和它算。可是你呢?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不来看我?害人家深锁闺中,寂寞无聊!”

    如果不是因为几缕头发被危险所笼罩着,我肯定无法以无上的毅力控制脸部的肌肉而不笑出来。小美人居然会使用深锁闺中这个词,实在太令人忍俊不禁了。因为任务过于困难的缘故,我的脸部肌肉仍然止不住抽搐起来。小美人瞪着眼睛瞧着我,逼问道:“你的脸是怎么回事?”

    老天,现在的女人都是怎么了?

    伊莉要我有空去见见她,卡特琳娜也抱怨我没有去看她。

    “因为,”我努力地克制着自己爆笑的欲望,解释说:“我实在太想你了。看到你之后,我控制不住自己过于思念的表情。”

    “真的吗?”小美人的脸上洋溢着愉快的表现。“我也是这样啊。和木力、阿呆那些傻瓜在一起,真的很闷啊。我每天都在想你呢!你真好,亲一个。”

    毫不顾忌众人的围观,小美人给了我一个响亮的吻。

    “不好了,主公又流鼻血了!快叫魔法师来。快拉开那个小魔女!……啊……不要打……呜呜……”

    拉库里的声音鄂然而止。听起来,他似乎被人掩住了嘴,一通拳打脚踢之后,传来人状物体被拖走的声音。

    一个吻怎么够?我深情地回吻过去。将琳娜用力的拥进怀中,狠狠地挤压着,似乎想要将一百多天的思念一次性地表达出来。真想将她揉进我的身体之中,使她与我合成一体。

    柔软的娇躯,变得更软了,就好象被水浸过的面粉一般。在我无情的揉搓之下,变成各种形状。

    粗暴的对待,却换回销魂的呻吟声。诱人犯罪的声音使实施犯罪的我受到了更大的刺激,牙齿、嘴唇、手指轮番上阵,毫不留情地摧毁琳娜仅余的理智。

    如果不是周围淅淅沥沥的滴水声越来越大,进而影响了我的情绪,我真的不知道将会发会什么后果。

    分神向周围望去。

    四周密密麻麻挤满了人,所有的人都津津有味地盯着我们。流口水也就罢了,更可恨的是,某些恬不知耻的围观者居然学我一样流鼻血。

    天!太糗了!不如让我死了吧。

    我们居然正在行军的大道上为部下们进行了一场免费的激情表演!这下子,我在部下面前的威望完蛋了!

    “嗯,这个……”

    我尴尬极了。“大家继续行军,就当我们并不存在。”

    公爵的地位一落千丈,围观的将士们古怪地憋着笑意,双肩止不住地抽动。

    有道是退一步海阔天空。也有人说为名将者应该明时势、知进退。毫无疑问,现在最好的选择莫过于落荒而逃。

    在我的暗示下,白雪腾空而起。

    挟战胜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余威,迅狼兵团和飞熊兵团的主力向闻讯撤退的英格兰尼第三、十七兵团逼去。至于说多明戈,他对押送克劳德公爵大军抱以非常浓厚的兴趣。其实押送八千手无寸铁的俘虏以及一千多基本丧失战斗力的重伤员,根本用不着一整支兵团。可是多明戈单纯而又希冀的目光打败了我。反正加强猞猁兵团的信心也没什么坏处,而且在我看来也不太可能与敌军再次展开大规模的战役了。

    得知第四兵团已经全军覆灭的消息后,敌第三、第十七兵团毫不迟疑,迅速按着来时的路以更快的速度行军。

    以敌军兵力的分布,综合布雷西亚的国力,我无法同时在两线作战——至少是无法同时在两线作战时同时占据兵力上的优势。所以,我将三大兵团的主力全都集中进而打响对克劳德大军的歼灭战。歼灭战打完之后,兵力不足的问题就彻底暴露了出来。如果我手头上还有一个正规兵团作为预备部队,那么我会将那个兵团布置在罗德市一带。当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深入我国境内后,那个预备兵团至少可以完成堵截敌军后路的任务。现在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敌人不受阻挡地逃跑。

    来到布雷西亚之后,我研究过英格兰尼七大神将的资料。儒尼奥尔候爵的第三兵团虽然并未列入英格兰尼三大王牌兵团之列,可是儒尼奥尔候爵却素来有“撤退的儒尼奥尔”这样一个绰号。儒尼奥尔候爵在撤退和脱离战场的战斗中,战绩是相当显著的。

    不知道为什么,爱克斯大陆注册的圣骑士总共有十一名,可是凯森却似乎对蒙迭塔“情有独衷”(特别看不顺眼)。卡敖奇战役中,儒尼奥尔候爵成功地从黑衣众的追击下以微小的损失逃脱了,这使得凯森对彻底击败儒尼奥尔候爵怀有强烈的激情。卓索图骑兵人均拥有两匹战马,以这样的高机动力,终于在敌人距离罗德市三十公里处追上了他们。

    不过正如我所预料的一样,凯森并没有取得值得向萨弗斯夸耀的战果。如果追上敌人的是马迪尔的狼牙部队,或许战果会更好一些。可是儒尼奥尔亲自殿后,且战且退。凯森亲自率领卓索图战士对敌人发动了几次攻击,却没有取得预期的结果。敌人的阵型丝毫不乱,凯森没有占到什么较大的便宜。卓索图战士只有四千,敌人却至少有一万四千人。虽然卓索图人正面强攻的杀伤力同样十分可怕,可是我和凯森并不愿意将宝贵的卓索图战士投入到这种消耗性质的战斗中。

    如果说凯森是肉食性猛兽,那么儒尼奥尔则象象是豪猪。凯森流着口水想一口吞下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可是他并没有能够与欲望相匹配的铁胃。

    卓索图骑兵拥有高机动性、高攻击力、低防御、不擅长远程攻击的特点。

    除了亲卫第一大队的卓索图人,其余的卓索图人甚至只着皮甲。他们如果与骑术和格斗能力同样出众,但身披铁甲的重骑兵部队正面对垒,多半会处于下风。他们固然是天生的骑手,骑术可以称得上是无可挑剔。可是卓索图人对于弓箭的掌握却远逊于生活在同一个大草原上的兽人。我猜想,这可能是因为卓索图人长期生活在草原边缘地带的缘故。草原的边缘地带土质已经半沙漠化,在这种地方风沙过大,不利于弓箭的使用。

    就这样,卓索图骑兵没有成功地大量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只不过偶尔地进行了一点小敲小打的无聊举动。在差点上当被敌人反包围后,凯森连小敲小打的兴趣都消失了。凯森最终认同了我的观点:在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敌人既然已经产生了撤退的觉悟,没必要强行将他们留下。

    就这样,敌人迅速地向边境撤退,而我军的高机动部队则悠闲地以送客的姿态在后面跟随。到达罗德市之后,发生了一个小小的插曲。海若见敌军打算退回英格兰尼,不顾法雷尔.维斯特的反对,试图截断敌人的退路。可惜海若还是年轻了些,他吃了儒尼奥尔候爵的亏。如果不是法雷尔奋不顾身地相救,海若可能无法退回罗德城吧。然而法雷尔却身负重伤,卫星城因此而失守。不过儒尼奥尔也不为已甚,直接撤退回到英格兰尼境内。

    继续围困罗德市对儒尼奥尔候爵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战略意义了。虽然占领了罗德城的卫星城,可是如果儒尼奥尔候爵继续攻打罗德市,为了解除罗德市的围困,我就必须调兵遣将与敌人打一场大的会战。与其被迫逃走,不如体面地撤离布雷西亚,这就是英格兰尼神将儒尼奥尔的选择。儒尼奥尔候爵选择了体面撤退,而许多布雷西亚将士也可以免除来回奔波之苦,对大家都好。

    就任布雷西亚公爵以来的第一次反侵略战争,在我的二十一岁的生日时胜利结束了。虽然海若擅自出击因而导致我军在此次战争中最大的一次损失,然而瑕不掩瑜,反侵略战争勉强也可以算是完胜了。在这一点上,我挺欣赏儒尼奥尔.博格的。因为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样的生日礼物确实是他送给我的。如果他一定要将这次战争多延长几天,我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能够得到这么好的生日礼物,我非常高兴。成年前的生日无忧无虑,可是那种没肝没肺的快乐随着我的逐渐成熟,已经成为记忆宝库中的一部分。我已经二十一岁了,偶尔怀念一下从前没肝没肺的快乐还可以。如果沉溺其中并且向往继续过那样的生活,就显得有些白痴了。

    具有重大意义的日子,十八岁的生日,因为笑死人的“财政危机”而无法快乐;十九岁生日的时候,我正处于倒霉的失恋状态,那一段日子一直过着吃了睡、睡了吃的混混沌沌的生活;二十岁生日的那天,陪我过生日的只有兰仆和阿呆,而且不久前连续五天的巨痒仍然象梦魇般困扰着我。

    直到今天,我才真正迎来了成年后第一个快乐的生日,

    不过我知道,将来的路并不平坦。与英格兰尼比较起来,布雷西亚只相当于它二十个行政省中一个实力中等的省份。七大神将中扎吉.雷洛在入侵塞斯时毙命,克劳德.海曼碍于诺言无法在一年之内进攻布雷西亚,可是英格兰尼还有五大神将。

    在这场战争中,我军的飞翼部队为战争的胜利立下了巨大的功劳。可是这种优势只是建立在敌人轻敌的前提下。此次入侵的敌军中只有狮鹫骑士。可是仅据公开的资料记载,我已经知道英格兰尼拥有十二名巨龙骑士。巨龙骑士绝对是天空的霸王。下一次侵略布雷西亚的战争爆发时,我没有理由认为英格兰尼会大发慈悲,仍旧不派遣巨龙骑士参战。

    我手中的秘密武器,只剩下雷神弹和进行过血咒仪式的亲卫队。仅仅靠这些,我并不敢奢言在下一次与英格兰尼的战争中取胜。因为下一次的侵略战争,不爆发则已,一旦爆发,对布雷西亚而言将会更加残酷。现在我有点明白卡敖奇战役取得辉煌的胜利后,伊莉患得患失的想法了。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事不是担忧英格兰尼下一次的侵略。虽然它必将发生,但是距离那个时刻的来临毕竟还有一段时间。安丽丝和体力轻微透支的兰丝都留在首都,而日月双星又可能接受英格兰尼的暗杀任务,我归心似箭。

    将布防的任务交给凯森处理,我带上亲卫队匆匆向鸠格市赶去。虽然可以扔下所有人骑着白雪飞回鸠格市,可是打完了仗就扔下部下往家里跑,这种行为可能会被士兵和家臣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我非常想念老婆不假,可是前提是不能被别人取笑。因此,我不得不打消了与安丽丝共渡生日的念头。真没想到做个国公会这么受约束。

    如果只是完全由卓索图人组成的亲卫第一大队,那么急行军一天也就够了。可是亲卫第二大队中有一些是步兵。虽然亲卫队的步兵都配套着马车,可是马车的速度稍微提高就会产生剧烈的颠簸,而且还会发出嘎吱嘎吱声音。如果因为急行军而导致马车散架,那么我同样将被部下笑话。为了维护在部下眼中的威严形象,我不得不郁闷地压抑着一波又一波如潮水般袭来的思念。

    我怀疑自己会因为这一次慢得令人发疯的行军而生痔疮。普通马车行进的速度,想必白雪也会不耐烦吧。可是没有办法,我得忍。布雷西亚人和卓索图人至少有一点相似,他们都喜欢善意地取笑爱老婆或是怕老婆的丈夫。虽然我贵为国公而且已经取得了他们极大的信任和尊敬,可是如果我显示出着急的模样,部下们同样会取笑我。

    骑着白雪,我遥望着天空,思考着下一步的行动。

    如果猜忌对于普通人而言是一种毒草,那么对于上位者来说,它就是一种致命的毒药了。

    历史上有多少能臣名将,没有死在敌人的手中,却死在了国王或是主公的手上。每当我从书中看到相关的故事时,总是那么的义愤填膺。可是现在,我却有着重蹈历史悲剧覆辙的危险。因为我克制不住去想:克劳德公爵为什么不回答我对渡口偷袭战的疑问呢?

    渡口战役结束后,一共抓获了一万多俘虏。渡口守军的最高指挥官失踪了,夏默从最高指挥官副官的口中,获取了一些令我感兴趣的情报。大约在袭击浮桥之前半个小时,渡口司令官收到一封由信鸽送达的信。看过那封信后,渡口司令官紧急命令加强巡逻,并下达了很不合常理的命令:魔法师和狮鹫骑士也参加夜晚巡逻。副官指天发誓说,信鸽是从布雷西亚境内飞来的。随后,克劳德公爵大军中的狮鹫骑士也来到渡口巡逻。狮鹫骑士的首领还专程前往渡口司令官的营帐,口头传达了克劳德公爵下达的“加强戒备”的命令。

    如果克劳德公爵仅仅出于直觉就将全军的狮鹫骑士在那晚派出巡逻,那么他简直可以转职成预言家。他对于我提出的那个问题的态度,令我免不了怀疑“关门计划”存在一定程度的泄露。

    完全了解关门计划的,除了我,就只有四大兵团长。“关门计划”的总体思路是我构想的,而细节方面,却是由我和四大兵团长共同研究决定的。我很难想象出四个兵团长当中有谁会有意无意泄露这样绝密的军事计划。

    如果连马迪尔都怀疑,那么就证明我的精神已经达到无法挽救的不正常状态。

    凯森呢,可能吗?虽然上回喝醉酒后他把我的眼圈打黑了,可是这更能证明凯森绝对不怀贰志。况且,仅仅冲着安丽丝的美食,凯森也不可能背叛我。

    多明戈?他虽然有时候有点疯疯颠颠,可是正是因为他那异常的精神状态,也使得他在忠诚方面不可能出现问题。除非是多明戈疯上加疯,疯得不可理喻。可是多明戈现在仍旧是那种神经兮兮的,与往常一样的精神状态嘛。

    皮耶德?他受过我的精神魔法袭击,除非所受过的精神魔法被破除了。否则在他精神的潜意识里,同样也不大可能产生不利于我的念头。

    除了四大兵团长,那晚帅营里进行的热烈(准确的说其实应该是激烈)讨论也可能会被守卫听到一些。可是当晚的守卫工作是由我的亲卫担任的。为了能够激发亲卫的最强战斗力,得到他们的同意后,我对他们施展过传自东方的黑魔法——血咒。血咒附带的效果是:所有的亲卫体内都流动着我的血液,如果有谁存心做出不利于我的事,脑部就会产生剧烈疼痛。那种剧烈的疼痛,会使人产生生不如死的感觉。所以,我真的想不出到底军事计划是怎么泄露的。

    可是这件事却又必须解决。

    布雷西亚国力本来就远逊于英格兰尼,硬碰硬纯粹是找死。如果军事计划总是被敌人提前得知,那还怎么打?

    怎么才能弄清渡口偷袭战中克劳德公爵未卜先知的玄机呢?

    趁着英格兰尼的第一次侵略战争暂时结束,我得把这个问题完全解决。上次渡口偷袭战的成功其实有一定的运气成份。如果在天空进行侦察工作的不是狮鹫骑士而是巨龙骑士,西西王就无法突破敌人的封锁,无法吸引敌人的注意,我也就不大可能混到浮桥的附近施展爆鸣轰雷将浮桥炸掉。总之,我无法想象下一次还会有那种好运气。

    自毁长城的事情不能干。可是如果真的有人泄露了军事计划,那么当英格兰尼再次发动侵略战争之后,这样的事将会再次发生。我不能肯定自己仍然拥有摧毁浮桥那样的好运气。亡羊之后不补牢,能行吗?

    怎么办才好呢?

    虽然仅仅用了十八天就打退了英格兰尼的侵略,这种成功在将士们的眼中甚至可以用伟大来形容。其实他们哪里知道,为了得到这场战争的胜利我付出了多少不为人知的代价!

    完全没有一位胜利者应有的愉快,我神情萧索地骑着白雪,研究着白云蓝天,思维陷入了半停滞状态。

    “刺客!”

    “刺客,小心刺客!”

    我回过神来,朝着混乱产生的方向望去。一个身影正以令人难以想象的高速向我冲过来。那个人影包裹着一层薄薄的半透明雾气,刀剑根本就无法刺穿那层雾气。这种雾气,正是终极圣斗气用来防御的最大特征。

    我很不能理解,作为神兽的白雪为什么也兴奋地恢恢的嘶叫起来。难道白雪在军中待得久了,染上了逞强好斗的习性?

    运起圣斗气,拔出杀神剑,我迅速进入了战斗的最佳状态。这种情况下,我轻易地捕捉到那个人影的每一个动作,甚至,我还能透过那层终极圣斗气看清对方的模样。

    拉库里恐慌地大叫起来。“不好,主公遭受魔法攻击了!主公鼻子都流血了。快去叫随军的魔法师过来!”

    拉库里因恐慌而显得有些嘶哑的声音隐隐约约传入我的耳朵,我却已经无法制止他那种近乎歇斯底里的惊慌失措。

    听觉、味觉、触觉、嗅觉,甚至连思维都变得异常迟缓。除了盯着越来越近的人影,我无法再做出别的举动。

    克劳德公爵的许多行为及思维方式与其说是异于普通人,不如直接说更象是野兽的行为模式。

    想要让他心悦臣服,用诡计或是别的什么方法根本行不通。唯一的选择是:直接用实力打败他——正如使野兽臣服的条件一样。

    可是我却有没合适的人选。我军第一强者非凯森.卓索图莫属。可是即使是凯森,顶多也只不过能够与克劳德.哈曼打成两败俱伤。而这种结果,根本无法使克劳德向我臣服。

    我现在的武技老师已经不是兰仆了。在诸多的格斗过程中,杀神剑告诉了我数不清的格斗技巧。现在的我,武技变化多端。身处于血腥的杀戮之中,我可以表现出刚强霸道;意气飞扬地站立在决斗场上之时,也可以表现出快疾无伦;如果想要凭武技降服一只凶猛的野兽,剑光便会画出细密的蚕丝蛛网;为博安丽丝一笑,身法武技飘零如漫天飞花却又何妨?

    可是这一切,却无法改变一个事实:我仍旧无法打败克劳德公爵。

    圣骑士、影剑士之所以受战士的崇拜景仰,是因为他们的实力实在过于高强。如果说黄金骑士的实力是人类实力达到的巅峰,那么圣骑士、影剑士之流简直就是天人。与凯森熟识之后,我一直有这样一种庆幸:幸亏凯森因为草原边缘族的传统而成为我的奴隶后,没有老羞成怒而将我杀人灭口。手中没有握着杀神剑,我根本就挡不过凯森全力进击的三十招。另一方面,我也为当初自己的狂妄无知而略微有些羞愧:我以为凭着白银骑士兼魔导士的魔武双修水平,与卡特琳娜单打独斗可以不至于败落。幸好这种想法我没告诉过卡特琳娜,要不然会把小美人笑得喘不过气来。

    与圣骑士格斗,对自己施展嗜血术、石肤术只会带到更为恶劣的后果。空气盾、迟缓术、气缚术,对圣骑士几乎不起作用。只有祈祷术、祝福术、加速术可以略微起点作用。虽说高手之争胜负决于毫厘差异,可是施展诸如空气盾、迟缓术、气缚术、祝福术、加速术之类的小魔法,并不足以拉近黄金骑士与圣骑士之间不可逾越的差异。即使是拿着杀神剑,我与凯森的对练与其说是过招,还不如说是苦苦支撑。杀神剑让我拥有无可挑剔的意识和技巧,可是圣骑士的意识和技巧是目前人类所能达到的巅峰,而且速度和力量也是决定胜负的重要因素。就速度和力量而言,即使有杀神剑的帮助,我与圣骑士比较仍旧有一定的差距。

    正在思考的时候,西西王骑着翔龙飞到我的跟前。他一脸严肃,脊背挺直如枪,双目如鹰隼。

    “主公,纵虎归山,后患无穷!”

    我的目光向地面的家臣扫去,与他们的目光相撞。其余三个兵团长都无法飞到我的身旁,很显然,他们正在等待我的决定。

    可以想象,如果是马迪尔,他会放了克劳德.海曼公爵。如果是多明戈,他多半认为释放一名圣骑士比杀死一名圣骑士可以得到人们更多的崇敬。至于凯森,他的人生哲学虽然与草原边缘族的传统观念略有区别,可是与真正的骑士却相差甚远。不用问,四大兵团长对待克劳德公爵的死活问题上,肯定是二比二。

    “我很遗憾与你是敌人,却不能收服你……”这种惆怅,正如我欣赏阿朗佐却绝对无法与之成为真正的朋友相类似。

    高举着的手缓缓地放下,我没有下达总攻命令。

    “不过,你愿意给我一年的时间吗?”

    “什么意思?”克劳德公爵的眼中闪出一丝异芒。

    “我放你和你的士兵回国,但是你得保证在一年之内,任何英格兰尼军队都不得从特拉比松行政省攻打我国。一年之后,你可以再与我交战,试试能否打败我。而我,也想试试经过一年的修练之后,能否将你打败。”

    克劳德公爵的眼神变得极为复杂。其中既有轻蔑,又有佩服。也许在他看来,我所说的想要打败圣骑士的愿望近乎于幻想。可是我的决定,又令他忍不住产生了佩服之情。

    克劳德公爵直视着我的眼睛回答:“《大陆战争公约》俘虏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由赎金赎回的贵族、剑士、魔法师,在六个月内不得参加任何非私人性质的战斗,在一年内不得与原先的抓获者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

    “也就是说:我顶多只需要在一年之内不参加对布雷西亚的战斗,并没有更多的义务。你需要我保证不让英格兰尼军从从特拉比松行政省攻打布雷西亚,这种要求似乎超过我的能力了。”

    之所以对克劳德公爵提出这种近乎疯狂的建议,是因为我认为克劳德公爵的行为未必完全符合骑士守则。他爱护士兵,待他们如同自己的儿子一样。他也很勇敢,这一点,即使是他的政敌和仇人也无法否认。可是,他并非一个纯粹的骑士。别的不说,他刚才就有过自杀的念头。哪怕只有一线机会,我也要冒这个险。

    我轻轻一哂。“我不做滥好人,不想吃亏。”

    “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由你率领才是真正的王牌兵团。这一点,你我心知肚明。”

    “你本来就打算牺牲自己的性命来保护那些士兵,那么你的性命以及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未来,等于说都是我给你们的。对英格兰尼来说,一只真正王牌兵团的价值是非常可观的。”

    我的语气变得冷酷无情。“而你,可以让英格兰尼决策层明白这一情况。在必要的时候,你甚至可以影响英格兰尼权力层的决策。如果无法满足我的第三个要求,你可以选择自杀。”

    “一年?”克劳德公爵喃喃自语。“你的说法似乎合理。”

    他突然一拉缰绳,坐下的照夜狮子马人立而起。

    克劳德公爵又开始进行招牌式的长啸。待啸声结束,他转身面对自己的士兵。

    “这一仗,我们败了!”

    一些英格兰尼人流下了屈辱了眼泪,而更多的人则是铁青着脸,以仇恨的目光盯着我们。

    一名军官突然骑着马冲出队列,他扯下盔甲,一把撕开衣裳,袒露出胸膛。然后,他高举着长剑昂天长泣。

    “战神啊,我自十七岁加入第四兵团,参加大小战役一百零九场,杀敌三十七人,俘虏五十二人,夺得军旗七面,受三次重伤,全身大小伤痕五十一处,得大小勋章十一枚,由列兵升至上尉大队长,三十年来未尝一败!……”

    “临到快退役的时候,却要受此污辱吗?冥神啊,您为什么不在我上次战役受重伤的时候让我离开人世?!”

    他痛苦地嘶叫着。那种撕心裂肺的惨叫,那种痛不欲生的神态,不仅仅令他的战友痛苦不堪,甚至令我军的士兵生出了怜悯之心。

    正准备对这名四十七岁的上尉产生同情的感觉,他却骑着马向我军冲过来。

    “可怜我戎马一生,给我应有的骑士尊严。让我的名字出现地战死者的名单上吧!”

    意外事件往往会影响历史的进程,而这些意外事件又往往是一些小人物造成的。如果这个一心求死的上尉真的求仁得仁,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克劳德公爵的部下中肯定会有同样冲出寻死的人。那样一来,局面必然混乱。

    敌人的心神全都关注在那名大队长的身上。我军的士兵也没有作出任何举动。三百米的距离距离一匹马需要跑将近半分钟。他一个人冲击一支大军,我军士兵或者认为好笑,或者感觉茫然,可是谁也没有动手。

    看着那个随时可能变成刺猬的上尉,我有些紧张,开始权衡使用雷神弹的利弊起来。

    腰间囊袋里装着一百颗雷神弹,紧急的情况下我就以东方的暗器技巧“天女散花”在一秒钟之内将那些雷神弹全部宣泄在敌群中。敌人现在挤得很紧,用一百颗雷神弹照顾他们可以造成足够的杀伤。或者,我可以使用黑巫术刺激亲卫队分泌超常的肾上腺激素,由他们的帮助,完成这场屠杀任务我军应该不会死伤太多。

    至于说背上屠杀七千名陷入绝境敌人的恶名或是暴露秘密底牌,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战斗力超过了我的想象。我不能拿自己少得可怜的士兵浪费在一群一心求死的强悍之徒身上。非常之时,自然应该使用非常手段。

    正在胡思乱想,克劳德公爵动了。那匹肥壮的照夜狮子马以令人惊讶的速度冲向那名大队长,克劳德公爵一伸手,将他拎了起来。准确地说,克劳德是掐着他的脖子单手将他掐了起来了。大队长的身材并不单薄,可是在克劳德公爵面前,却小了两号。

    无视大队长喘不过气来挣扎着胡乱踢腿,克劳德公爵冷冷地盯着他。这时候,战场上又鸦雀无声起来。每个人都想知道克劳德公爵会怎样处理这件事,连我也产生了好奇心。

    克劳德伸出左手一巴掌挥了过去,大队长被打得腾空而起。他在地上连着翻了好几圈后,挣扎着爬了起来。这时候大队长的模样更加令人同情了,他的鼻子嘴巴全都往外冒血,整张脸都成为紫红色。不过我却知道:那名上尉虽然表面看起来伤势吓人,其实只不过是皮肉伤罢了。克劳德玩的这一套我得好生琢磨琢磨。能够把声势造这么大,却只令对方受一点皮肉伤,这种技巧可真不是盖的。

    大队长委屈地看了兵团长一眼,嚎啕大哭。

    “公爵大人,你还是让我死了吧。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我的事迹一直是村里的骄傲,现在我打了个败仗回去,怎么见人啊?……呜呜……”

    大队长胡乱抹了抹脸,眼泪和鲜血混合在一起,模样显得愈发凄惨。“村里的人多尊敬我啊。就算是受过骑士的册封,就算是受册为爵士,就算挂着十一枚勋章回到家乡又有什么用呢?现在完了,一切都完了!”

    克劳德公爵的语气似乎结成了冰。“奥托,你所在的轻骑兵联队是王牌兵团中的王牌。你们联队曾经与敌人的一个大队打过交道,你认为是他们强还是你们强?”

    奥托愣了愣,眼中露出绝望。他跪在地上拼命地捶着地面,很快的,拳头上就鲜血淋漓起来。

    克劳德公爵大喝一声:“败在这样的队伍手下,并不是耻辱!而且,只有战胜这样的敌人才算真正的胜利。奥托,三十年来,你难道没有那种不败的寂寞吗?”

    奥托惊讶地抬起头,“不败的寂寞”这种感觉显然是他未曾拥有过的。克劳德公爵不再看他,而是将目光投向其他人。

    “一年后,我们还有机会洗刷这个耻辱。前提是:你们必须活着,才能亲自洗刷这种耻辱!”

    克劳德的吼声象霹雳一样,其声量一声比一声响。

    “难道有谁想让别的人替你们洗刷你们所制造的耻辱吗?!”

    “难道你们象奥托一样只会象个孩子似的哭?!!”

    “难道你们被敌人打怕了吗?!!!”

    脸上的血仍然掩饰不了奥托的脸红得象猪肝一样。他由于激动而口吃起来。“我……我……我死都……不怕……还怕……”

    克劳德又转过头温和地看着奥托。“是啊,我成为第四兵团兵团长时,你已经在第四兵团服役了。你一直都是个好兵。你死都不怕,为什么不再等一年将敌人打败呢?你现在才四十七岁,离退役还有三年的时间。为什么要放弃呢?你是个老兵,要给其他人做榜样。还疼吗?”

    奥托愣了愣,这才会意克劳德公爵问的是刚才打了他还疼不疼。他挺直身子回答:“不疼!”

    “那好,回列。”

    奥托下意识地爬到马上,回到队伍之中。

    我懊恼地看着克劳德公爵。克劳德象变魔术一样,一会儿功夫,就将敌人的精神状态完全改变了。充满死志的部队固然令我头疼,可是将矢志复仇因而生机勃勃的部队就更令我不安。

    我对刚才的决定动摇起来。

    这时候,凯森一声大吼,将手中的长矛斜举。所有的卓索图人象他一样都将手中的兵器斜举指天,连续大叫三声。“吼、吼、吼!”

    紧接着,马迪尔大喊一声:“敬礼!”迅狼兵团的战士也向残存的敌人致敬起来。

    多明戈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西西王,最终决定保持胜利者的高傲姿态。多明戈昂起头,挺起胸,显示出胜利者应有的得意洋洋。

    马迪尔出于骑士风度来这一手我并不惊讶。没想到谈笑杀敌、饥餐虏肉的凯森和他的部众也表现出对敌人崇高的敬意。现在我想反悔也不行了。这个生日固然很令人开心,可是下一个生日却多半会发生让人头疼的事。

    算了,现在为一年之后的事情操心不划算。

    “克劳德公爵,按刚才我的要求进行血之盟誓吧。”

    克劳德公爵脸部的肌肉动了动,我也不知道那是代表生气还是高兴。他抽出宝剑,将手指割开。“我以我血发誓:一年之内,我将以最大的努力制止英格兰尼人从特拉比松行政省进攻布雷西亚。如若不然,但凡流淌此血液之人,将承受无尽的痛苦。”

    血之盟誓是爱克斯大陆最神圣的誓约,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发血盟之誓的。发誓者,必须是家族的族长或是完全的自由之身。人们只在特别的情况下以会进行血之盟誓。如果普通人随随便便发血之盟誓进行赌咒,那么他很可能会被政府或魔法师协会以“污辱盟誓之神圣性”而提出控诉。相应的,历史上几乎不存在发过血之盟誓后又违约的人。克劳德公爵合作的表现并不能使我稍微高兴一点。想到一年之后又得和这个人形野兽率领的强悍兵团战斗,我实在高兴不起来。

    我没好气地宣布:“现在开始缴械吧。”

    敌人扔兵器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似乎也不那么悦耳了。我想了想,正好有几个问题困扰我很久的问题想弄明白。虽然认为这种问题克劳德公爵多半不会回答我,但是我仍旧忍不住想问一问。

    “克劳德公爵,我有些事情想问你,可以吗?”

    克劳德点点头。“你尽管问,不过我不一定会回答。”

    “我偷袭渡口浮桥的晚上,渡口的部队防备非常森严。你预测到我军会偷袭吗?”

    克劳德叹口气。“可惜还是被你偷袭成功了。”

    眼巴巴地看着克劳德,我真的很想弄明白克劳德公爵是否拥有那么可怕的直觉。可是克劳德紧紧地闭上嘴,拒绝回答我的这个问题。

    “那个……你与我单挑仍然令部下从另一侧发动攻击,有什么目的吗?”

    克劳德无声地笑了。这一次,他脸上纠结的肌肉颤动,很明显是一种笑容。“我好歹是英格兰尼七大神将之一,难道三十年不败的战绩完全依靠幸运吗?那种情况下,我一个人便可以挡住一个兵团,使我军不至于遭受两面夹击,应该还是合算的。”

    我上当了?!这个外表看起来连脑袋里都是肌肉的人,他不擅计谋的传言是假的!

    我忍不住问:“你为什么会向我承认?你完全可以推说是出于本能啊。”

    克劳德公爵不再笑了,他严肃地盯着我,一字一句地说:“因为,你是值得一战的敌人。我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强的人之一,所以我不敬重强者,只敬重不畏生死的铁血男人!”

    “不过,我更敬重另一种人。”克劳德拖长了语调,意味深长地盯着我缓缓而道:“为了自己的朋友或是属下,连名誉也无谓的男人!”

    对于率领兽人的经历,我偶尔会产生后悔的念头。因为我觉得自己当时那么做可能是因为年少冲动的原因。如果换成现在有老婆、有自己的公国这种情况,可能我不会再做出那种轻率的举动吧。没想到一时的意气之举,却可以换得克劳德公爵的激赏。

    由于说不清道不明的理由,我也对克劳德.海曼产生了惺惺相惜的感觉。可惜的是:他终究成为了第三个我所欣赏却又无法成为朋友的人!

    半响无语。

    好半天过去了,敌人的武器已经堆成了几座小山。眼看缴械工作将要结束,我憋出一句话。

    “你还在流血,那些血白流也是浪费,不如再向我发一个血之盟誓吧。发誓回到英格兰尼后将赎金按时交给我……”

    轰的一声巨响声过后,地面上的尘土飞扬……

    克劳德趴在坑里痛苦得不能自抑,他用力捶打着地面,发出痛苦的呻吟声:“这种事也值得发血之盟誓?!我怎么会败给这样一个人?!!我怎么会敬重这样一个人?!!”

    这笔赎金是很多钱呢,怎么会不值得呢?如果是阿拉卡,哪管什么血之盟誓、肉之盟誓,没有见到现金之前根本就别想让他释放俘虏。

    第十八章

    两翼的问题解决了。

    在中路,敌人步兵的损失不算大,因为猞猁兵团的魔法师并没有加入战斗,而且马迪尔只在主阵布置了少量的普通弓箭手。中路的步兵主要由克劳德公爵和其他贵族的私兵组成,战斗力相对稍弱一点。在步兵之后,是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一支重骑兵联队和两支轻骑兵联队组成的骑兵部队。据我所知,那三支骑兵部队是英格兰尼军队王牌中的王牌。凯迪曾经与其中一只轻骑兵联队打过交道。那次的惨胜令我心痛不已。不过还好,在暴雨的夜晚如我所愿敌人炸营了。粗略估计,炸营造成了三千余人的伤亡。不过真正令我高兴的是:敌人的战马损失了三分之一,这就相当于敌人最强悍的三支王牌骑兵联队中,每支联队就有一个大队转职为步兵了。

    形势发展成这样,我多少有些高兴。克劳德公爵固然缠住了我,可是相应的我也缠住了他。英格兰尼人在没有他领导的情况下显然更吃亏。克劳德公爵是英格兰尼继琥.雷洛之后最强的野战将领。还没有任何人能够在野战中挡住克劳德公爵率领的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狂暴攻击。

    据我所知,克劳德公爵经常身先士卒,率领着他的骑兵部队以压倒一切的气势冲击敌人的阵地。能够在那种气势下不丧失斗志的部队,已经可以称之为强悍了。防守方的士气只要略有动摇,其防御阵形只要略有松动,就无法挡住第四兵团的冲击。

    不过现在战斗还没有取得完胜,敌人的中路还拥有足够的战斗力。我还不能完全放心。

    正一边心不在焉地抵挡着克劳德发出的终极圣斗气,一边观察战斗的形势,突然感觉克劳德公爵停止了攻势。

    他一声不吭地向激烈交战的战场跑去。原本就没有将心神放在克劳德公爵的身上,而克劳德公爵的坐骑又是一匹显得极为粗壮的照夜狮子马。我稍稍一愣,他已经与我拉开了五十米左右的距离。

    我赶紧以斗气传音:“克劳德公爵被我击败逃跑了!猞猁兵团随我攻击!抓住那个胆小鬼!……”

    身后,传来多明戈尖亮的声音。“抓住克劳德那个胆小鬼,这个功劳是我们猞猁兵团的!追啊!抢功劳啊!不要让功劳跑到友军的阵地去了。”

    依然顽强向前逼近的中路敌兵被身后吵闹的情况吸引了注意力。待他们看到克劳德公爵朝他们奔去,而我和猞猁兵团尾随其后狂追不舍的时候,突然一下子就混乱了起来。在他们心目中不可战胜的兵团长居然被别人打败了,而且被别人追得不敢回头,这种情况使他们的精神支柱完全被摧毁了。

    中路的敌军还没有发动正式攻击就被这意外的状况所击垮了。现在,我确定了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士气底线:只要克劳德公爵被打败,他们就会绝望。事后第四兵团一定会觉得很委屈,因为真实的情况是:我在决斗中根本未曾反击过。可是我犯不着现在对敌人解释真象。

    克劳德公爵愤怒的吼声突然响起,我觉得自己的耳朵里嗡嗡作响。

    “我没有败!”这句话似乎在我的脑海里来回振荡。

    好象听过那么一句话:“如果谁能够从失败中吸取教训而不再重复类似的失败,那么他离成为神祗也不远了。”看来我离成为神祗还远得很。知道克劳德公爵的声量与精神魔法有类似杀伤力,我居然没用布把耳朵塞起来。

    对于克劳德公爵为自己的辩护,我大胆地利用表面现象来歪曲真正的事实:“胆小鬼,你不要逃!”

    克劳德公爵悲愤地怒嚎着,天地似乎都为之震动。

    这个时候,中路的军队突然疯狂地撤退了。连同左翼和右翼溃逃的士兵,他们全都朝着克劳德公爵的周围聚集。凯森趁势率领着卓索图骑兵追杀着落在后面的敌人,但是冲到敌人聚集地区的附近时,却感受到强大的压力。于是,凯森率领部队脱离了与敌人的接触,稍稍撤退后与马迪尔兵团主力合兵一处。

    我军已经将敌人包围在一个很小的圈子内,只待我一声令下,消灭英格兰尼王牌部队的军事行动就会进行最后一个步骤。很多战士都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激动地微微喘气,根本无法掩饰内心的兴奋。他们等待这一天已经等得很久了。

    虽然战士们已经激动得无法自抑,我却迟迟无法下达总攻命令。

    聚集在克劳德公爵周围的士兵,有的铠甲破了,有的头盔掉了,有的身上染着别人的血,有的受了伤,可他们全都神情肃穆。没有受伤的搀扶着受伤的战友,但凡还有一口气的人全都紧紧地握着手中的兵器,全神贯注地盯着我们。在敌我之间的空地上,有几名受伤较重的英格兰尼人向克劳德公爵那里跌跌撞撞地艰难走着,跌倒了又重新爬起来。还有一名士兵,他的左腿不自然地扭曲着,右腿已经被齐膝砍断。他挣扎着向爬向敌人的圈子。看得出来,每一个动作都似乎耗尽了他的最后一丝力气,可是他仍旧不屈不挠地努力爬着。在他的身后,留下一条刺眼的血迹。不知道是我没有下达命令的缘故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没有人对那名士兵射箭或是施展攻击魔法。

    血迹,越来越长,越来越红……

    我之所以迟疑着没有下达总攻的命令,并不是被敌人士兵顽强的战斗精神所感动。事实上,聚集在克劳德公爵周围的士兵,脸上表达着相同的感情。在他们或英俊、或丑陋、或轻佻、或木讷的脸上,全都表现出视死如归的神态。他们的眼神,象被逼入绝境的野兽一般。哼,兵团长是人形野兽,所以这些将士也装出野兽的模样吗?

    不过话说回来,不败兵团的名声,果然不是从天而降的!

    克劳德公爵没有说话,因而敌人虽有必死的觉悟,却一个个如同木头桩子一样杵在那儿。

    军队是一个不停的以胜利、荣誉和财富来喂养的怪物。诱人的胜利和荣誉就在眼前刺激着我军的士兵,他们面对传言中的不败兵团反而激发出了更大的斗志。不过我还没有下达总攻命令,因而他们只是跃跃欲试,同样也静止不动。

    我缓缓地举起手,犹豫着是否应该在这种状况下使用雷神弹。我最讨厌和充满死志的部队战斗了。敌人的士气本来已经崩溃,可是克劳德公爵那声“我没有败!”的怒吼却将敌人的士气转变了。

    敌我双方的每个人都全神贯注地盯着我,等待我的手挥下的那一刻。

    “且慢。”克劳德公爵嗡声嗡气地对我说:“如果由我指挥,多半能够击败那一面的防守者。那些臭小子们没有我的带领,根本发挥不了正常情况下一半的水平。”

    自信是好事,不过我并不认同他的观点。今天我第一次见识到长弓兵在大型战役中所能起的作用,因此我对迅狼兵团的战斗力更具有信心了。飞熊兵团是我军公认战斗力最强的部队,我并不认为同等人数的情况下飞熊兵团会逊于英格兰尼第四兵团。敌人的马匹损失巨大,所有能作战的马加起来也不过能组成两只骑兵联队罢了。况且在猞猁兵团从后面夹击的情况下,他们的溃败只会更迅速。

    克劳德又沉思了片刻,他低声说道:“你很厉害,不过你和我正面单挑打不过我。”

    “如果你肯放过我的儿子们,我愿意投降。”

    ……

    克劳德公爵的声音听起来饱满着屈辱。“甚至,我愿意以性命发誓向你臣服!”

    的确听说过克劳德公爵爱兵如子的传言,但是我没想到他居然会这样做。如果换做是我或者我的家臣,恐怕都是宁愿率领着士兵杀出一条血路——哪怕前面没有任何路。

    倒不是怀疑克劳德公爵会赖帐——言出如山也是他的传言之一——可是我还是呆住了。因为克劳德公爵的这个决定对我的震憾实在太大了。

    我摇了摇脑袋,仔细地盯着克劳德公爵。这时,一个更令人震憾的事实被我发现了:克劳德公爵的眼中,怀有与他麾下同样的死志。看起来,他想让我将第四兵团的残部释放后自杀。我忍不住用拟音术控制声音与他单独交谈。

    “你真的决定自杀?”

    克劳德公爵显得有些诧异,他盯着我的眼睛喃喃自语:“你看出来了?”

    “看来我想要欺骗别人,实在是太难了。不过我的儿子们是被我带入布雷西亚的,所以这个责任应该我来承担。”

    他似乎在自嘲,然而语调中更多的却是痛苦。

    克劳德公爵的这个想法令我震惊。我产生了一个疑问:他是一名英雄,应该死在我的手上吗?

    可是叫我就这样放了他,我却无论如何也不甘心。为了获得今天丰硕的胜利果实,我实在付出的太多。

    战场上,出现了有史以来最为怪异的情景。我在天空,克劳德公爵在地上,两军的主帅就这么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相视无语。

    良久,我竖起食指:“第一,你们必须支付相应的赎金。”

    敌人开始骚动。克劳德公爵沉重地点点头。“我们打胜战的时候收取过别人的赎金。现在我们败了,很合理。”

    接着,我又竖起中指:“第二,你们必须缴械。”

    敌方的人群已经由死气沉沉变为群情激愤。克劳德公爵喝止了喧闹的部下,他沉痛地说道:“孩子们,以前我总是宠着你们。可是那些情况下敌人并不强大,所以虽然我明知道你们错了,却还是依着你们。这一次,从某种角度说是我们自己打败了自己。第四兵团的不败名声是被你们的幼稚和我的轻敌所玷污了。”

    “孩子们,这一次你们必须听我的。我理解你们宁愿力战而死也不愿意束手就擒的心情。一支部队的生还者只要超过三成,它的番号就可以保留。你们难道宁愿让今天成为第四兵团存在的最后一天吗?”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我真的无法想象有人形野兽之称的克劳德公爵居然还会有眼泪。可是克劳德公爵眼中噙着的泪却是那么的真实。看到克劳德公爵真情流露,那些在战场上看到同伴在身旁战死也无动于衷的将士,虽然强忍着不让眼泪流出眼眶,可是那种表情却更令人心酸。

    克劳德公爵转过身看着我。“战败方向战胜者缴械是应该的。对于你的第二点要求,我也同意。你还有别的要求吗?”

    克劳德公爵劝说部下的那番话令我若有所思。所谓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大约就是指这种情况吧。我难道要为自己留下一个如此强大的敌人?放虎归山可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不同的将领有不同的特点,相应的,他所带领的部队也会体现出他的风格特征。没有马迪尔,迅狼兵团未必会继续重视弓箭手的作用;没有了克劳德公爵,英格兰尼第四兵团就不会再是以前的第四兵团。

    克劳德公爵或者是出于保持忠臣的名节考虑,或者是无法承受战败的屈辱因而萌生死志。总而言之,如果我释放他,他或许会抱着打败我的念头而活下去。如果我我假悻悻地接受克劳德公爵的臣服,他多半会自杀。

    我该怎么选择呢?

    第十七章

    绛红色的魔法披风随风飘扬,我手持屠龙枪,威风凛凛地驾驭着白雪朝着敌军阵地飞去。战场上大多数眼光都随着我的身影而移动。心底油然升起一股莫名的虚荣心,我偷偷地乐。

    从敌阵也出来一个人。

    我仔细地打量对面的人,与传说中的克劳德公爵的形象一一比较。从外表看,克劳德公爵估计在四十岁左右。不过对于能够施展圣斗气以上的人来说,从外表判断年龄就不那么可靠了。总的来说,可以用一个大字来形容克劳德公爵。他的身形高大,约二米三左右,即使在在兽人当中也算是高个子。他没有着甲,皮肤黝黑。全身都是鼓胀的肌肉,连脸上也是如此。他的汗毛显得过于粗,过于硬,这样的汗毛显然更象兽毛而并非人类的体毛。他的手中拿着比正常又长又粗的特制长矛,背上插着两柄大得可怕的令人发怵的巨斧。

    克劳德公爵红着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奇怪眼神我见得多了,马迪尔的首席家臣休特的那种眼神就令人很不自在,他老是盯着别人脑袋研究如何能够一箭射中。可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克劳德公爵此时盯着我的眼神好象一只饥饿的野兽正盯着它的食物一样。如果不是骑在白雪身上漂浮在半空中,我敢肯定正在呲牙啮齿的克劳德会扑过来咬断我的脖子。

    我大笑一声。

    “克劳德公爵,你应该知道爱克斯大陆决斗的规矩。既然你向我挑战,作为受挑战方,我拥有选择决斗时间、决斗地点、决斗方式的权力。战场上的决斗,时间与地点已经确定。至于决斗方式,我选择以魔法的方式来进行决斗。”

    克劳德被激怒了,他愤怒地咆哮着:“哪有那么多破规矩,你下来,和我决斗!”

    我瞪大眼睛,好不容易才克制住掩住耳朵的冲动。看来被激怒的克劳德公爵拥有一项特别可怕的能力,能够以声音伤人。

    我优雅地“呸”了一声。当然,用圣斗气来加强“呸”的音量会破坏我优雅的气质,因而我选择了拟音术。

    “连决斗的规矩都不懂,居然有胆量在大庭广众之下现丑!决斗是贵族的行为,如果没有相应的规定,岂不与野兽毫无区别?”

    克劳德的眼睛更红了。他突然将长矛抛向我,那种闪电般的速度弄得我狼狈不堪。下意识地用左臂上的小型臂盾一挡,巨大的撞击力差点没把我从白雪上撞下去。我摇晃了一下,总算稳住了身形。如果凯森与我对练时没有刻意收敛力量,那么克劳德公爵大概是我一生中所见过拥有最恐怖力量的战士吧。

    忍了又忍,我没有破口大骂。曾经对儒尼奥尔偷袭投掷过长矛,不过那并不代表我认同克劳德公爵的行为。对儒尼奥尔投掷长矛时,我们正在打仗。可是现在,我是受邀与克劳德公爵进行决斗的。

    把屠龙枪投出去太可惜,剑鞘里的杀神剑更不属于投掷类武器。如果不是因为身边没有廉价的东西可以扔,我肯定会把所有不值钱的东西对准他劈头盖脸的乱扔一顿。

    我恨恨地深吸一口气,抽出杀神剑。无论是高级魔法还是终极圣斗气对克劳德这种人都不会有什么明显的效果。不过,我凭什么吃这个亏?!

    毫无预兆,敌军阵地出现了地狱烈火。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没有哪个魔法师会浪费宝贵的魔力制造结界。真可笑,英格兰尼人和我打了那么多交道,居然还是不记得我不必咏颂那冗长魔法咒语。不过话说回来,只要我想,只要时间充足,他们的确没办法防备。我可以骑着白雪在敌阵上空翱翔。敌军魔法师不可能不间断地施展结界吧?狮鹫骑士与我战斗只是送死,入侵布雷西亚的敌军中并没有巨龙骑士。

    地狱烈火的威力和杀伤面积与火球术可不能同日而语,距离敌人的阵地大约有两百米的距离,可是我仍然能够感觉到隐约的热浪袭来。听见敌人阵地上的哭嚎声传来,我大致估计了一下:当场死去而无法发出声音的不计,地狱烈火至少导致上百人被灼伤。

    我扬声解释道:“克劳德公爵用行动告诉我:攻击前不必任何警告!”

    其实战场上偷袭并不是不可理喻的行为。可是对克劳德公爵恨得牙痒,能够诋毁他的机会我绝对不会放过。

    克劳德公爵被我气得怒发冲冠。他哇呀哇呀地大叫着,对着我射出一道又一道的终极圣斗气。

    终极圣斗气威力极大,所含的能量也很多。以白雪的速度勉强可以躲过终极圣斗气的袭击,不过我不愿意累着白雪。思维赶不上行动(或者说,杀神剑直接夺去了我的身体控制权),屠龙枪洒出繁星万点,一一点击那迅速而众多的终极圣斗气。屠龙枪吸收了终极圣斗气的大部分能量,还自动化解了许多冲击力,可是即便这样,巨大的撞击力仍然令我大叹吃不消。可是吃不消也得坚持啊,每吸收一颗终极圣斗气的能量都大致相当于我苦练一天斗气。

    兰仆将我的身体改造后,体内的经脉粗大强壮得不成名堂。虽然我现在只是黄金骑士,可是吸收了数以百计的终极圣斗气后,我仍旧隐约觉得体内所能够积蓄的能量极限远远没有达到。事实上,我成为黄金骑士之后,能量从来没有蓄满过。我曾经就此情况对西西王旁敲侧击过,他的能量倒是经常保持在蓄满的状态下。不知道我的体内为什么象个无底洞,总是蓄不满。或许是我练气不太勤奋的缘故吧。

    克劳德公爵主攻,我主守。可是我却越来越高兴。兰仆教我的练气方法虽然在日常活动中同样可以起作用,比起专门煅练的效果自然差了一点。我很懒,现在有如此多的能量这样方便地涌入体内,可以免除苦苦煅练的麻烦,想不开心都难。也许以后缺少能量了,就去找别人决斗好了。

    正高兴得差点哼起小曲来,克劳德公爵似乎察觉了什么。他停止了徒劳的攻击,对我大吼:“兰特小儿,有种你就下来!”

    我不满地看着克劳德公爵。正开心着呢,他怎么不经我同意突然就停下来了呢?

    “克劳德你这个老家伙,有种你就不要停下来,继续用终极圣斗气攻击我!”

    克劳德困惑地看着我,微微地喘着气,显然刚才一番急功令他有点吃力。我知道他在迷惑什么。以前我与凯森对练的时候,总是利用杀神剑告诉我的战斗技巧与之缠斗。如果连续接五个终极圣斗气,我的手臂就会被震得发麻乃至握不住武器。克劳德显然弄不明白我为什么挡了他上百个终极圣斗气仍然没有疲惫之感。要不是屠龙枪吸收了绝大多数的能量,我还真的无法接住克劳德这么可怕的攻击。

    “这不公平。你在天上可以随时下来攻击我,可是我只能用斗气攻击你。”

    瞧着克劳德一脸认真的表情,我哭笑不得。他以圣骑士打一个黄金骑士倒不觉得不公平了。

    “按你的说法,巨龙骑士无法骑别的坐骑,那么他必须徒步战斗才算公平了?”

    克劳德不知道为什么渐渐平静了下来,他的目光不再那么充满兽性。他低下头想了想,然后抬起头说道:“可是你并不是巨龙骑士。”

    我耸耸肩。“但是我的独角兽喜欢在天上飞,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白雪侧过头不满地瞪了我一眼。其实它在天上飞的时候必须施展出飞行术,需要耗费的能量远远超过在地上奔跑。如果不是必要,独角兽更愿意在地上行走。

    克劳德公爵眯着眼睛看了我半天,突然大喝一声:“出击!”

    随着他的语音一落,敌人的大军开始向马迪尔那一面发起攻击,克劳德公爵又开始对着我不停地射出终极圣斗气。

    屠龙枪以精确的点击迎上能量球,贪婪地吸收着能量。不过现在我现在对吸收能量有点心不在焉,因为我对克劳德公爵产生了说不出的怀疑。与克劳德公爵决斗的地点正处于猞猁兵团前进的路上,如果此时克劳德公爵没有与我决斗的话,多明戈肯定早就率领的军队朝着敌人的背部扑上去了。可是在现在的情况下,如果猞猁兵团前进就有违爱克斯大陆决斗的规则(任何人不得靠近决斗双方的场地)。

    难道说克劳德公爵或者他的参谋团能够想出这样一种计谋:以一人之力就致使我和猞猁兵团无法加入战斗?

    往深里想,如果我现在主动脱离战斗,克劳德公爵这个大嗓门会不会喊出“布雷西亚公爵被我打败落荒而逃了”之类的话呢?不知情的人看到我脱离与克劳德公爵的战斗,我方士兵的士气肯定会低落,而敌方士兵的士气则会迅速上涨。

    如果这的确是敌人阴谋,那么策划这个计谋的人的心计就让人觉得有些可怕了。

    现在,我的确被这个计谋所困住了。我无法命令猞猁兵团从后方夹击英格兰尼人。因为这条命令有违骑士和贵族关于决斗的有关规定。我不能在讽刺了克劳德公爵之后马上打自己的嘴巴。即使我愿意放弃自己的自尊,猞猁兵团的士兵也会对接近决斗双方的战斗地点有相当的心理障碍。让士兵们心存犹豫地发动进攻并不是什么好主意。

    我作了一个极为大胆的决定。将身体的指挥权全部交给杀神剑,我抽空观察远处战场上发生的一切。杀神剑没有辜负我的期望,它仅仅利用听力、皮肤对空气波动的感觉、眼角的余光就挡住了所有的终极圣斗气。

    小时候外公带我参加贵族的狩猎活动时,我对壮观的理解是:三百个以上的徒步者或是一百名以上的骑者同时向一个方向冲去。卡敖奇战役时,我站在高处俯视数以十万计的士兵在一块几十平方公里的地域内拼死搏杀,那种壮观只能用震撼来形容。现在,我见识了另一种壮观。

    箭雨,黑压压的箭雨!在这种遮天蔽日的恐怖箭雨面前,即使是凯森恐怕也无法保证能够全身而退。

    马迪尔最喜爱的兵种在这一时刻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骑士和魔法气氛浓烈的爱克斯大陆,弓箭手通常只是做为骑士和步兵之间由于进攻速度不同而造成的力量空隙的一种有限的填补作用的兵种。可是马迪尔的作法却是将弓箭手作为兵团中的绝对主力。而我以接触魔法之前,也将弓箭作战看作是一种高雅的表现(当然,这种想法根源于当时我对自己的格斗技丝毫不抱以信心的缘故)。马迪尔重组迅狼兵团的时候,大量地招收布雷西亚会使用长弓的猎人和牧羊人,而且给予了他们绝对的尊重和较好的待遇。

    马迪尔来到布雷西亚后发现了一个令他欣喜若狂的情况:绝大多数布雷西亚的猎人和牧羊人都能够熟练使用一种特殊的弓。人们通常称呼这种弓为长弓。这种长弓比普通弓要可怕得多。它和人一般高,很结实,其威力可以与十字弓弩或者合成弓相比。当然,长弓的本质特征不在弓本身,而在使用长弓的人。它要求使用者经过多年的训练以培养足够的力量才能拉开它,掌握准确射击的技能。十字弓弩为人们提供了一件既便利使用,又能增长自身力量的机械;而长弓却是依赖经最好训练的人的使用,才能发挥出威力。布雷西亚勤劳的猎人和牧羊人利用空闲的时间熟练掌握了长弓的使用方法。这一切对于马迪尔而言,就象是捡到了宝贝一样。长弓的发射速度是十字弓弩的3-4倍,一名技术娴熟的射手对远距离目标快速地射击,足以保证有两枝箭同时在空中飞行。所以综合起来看,长弓的威力大于十字弓弩。在众多的弓箭种类中,除了精灵弓,再也有没其他的弓能够比得过长弓。不过从通俗意义上讲,精灵弓并不属于人类战争中常用的武器。精灵弓的价格非常昂贵,以至于只有经济情况较好的贵族才有资格使用。

    英格兰尼人集结成四支部队分别行动。他们采取的是中路缓缓推进,两翼插上突破的战术。中路的步兵在魔法师的结界掩护下,损失相对而言反而少些。至于敌人寄予厚望的两翼,则遭受了可怕的重创。对付同样由轻、重步兵实施的协同攻击,防御者拥有进攻者无法比拟的防御作战的优势。箭雨以令人窒息的密度大量地杀伤了敌人,打乱了他们的阵角。看到那种射程远,威力大的长弓,我心里冒出一个念头:长弓兵与重兵步协同作战,绝对是兽人部队的梦魇。

    两翼的英格兰尼人冒着密集的箭雨艰难地通过面前的死亡之旅。哪怕前进一步,所需要付出代价都是无法想象的。按兵种相克分析,弓箭手的天敌是骑兵和重步兵。可是由于敌人采用的是两翼突破的战术,而他们又将骑兵部队放在中路后方,因而两翼最前列的都是轻步兵。其实如果敌人将重步兵排在最前面也未必是好事。重步兵想要保持完整的队形,其冲锋速度并不比正常人走路更快。这样一来就会限制敌人前进的速度。况且,弓箭手未必一定要直射。如果他们以三十度或者四十五度角向天空漫射,等重步兵冲到弓箭手的阵地时,恐怕他们身后的轻步兵已经所剩无已了。

    弓箭手每一秒钟过去,都有数不清的战士倒下。虽然那些长弓兵并没有接受过正规的系统训练,可是结合他们的射击技巧和射出箭只的威力,每个长弓手都至少接近高级弓箭手的水平。有些轻装步兵的身体甚至被长弓手射出的箭只射穿或是钉在地上。

    有的被钉在地上的士兵凄惨地嚎叫着:“天啊,救救我吧。谁帮我把这支箭拔出来?”

    有的人试图将射入身体的长箭拔出来,可是在努力的过程中,他们越来越衰弱,最终生命女神远离他们而去。

    也有些受伤倒地的伤兵努力爬起来,他们站起来后摇摇晃晃地继续前进。然而许多这样的人往往走不了几步,就又一次被流矢射中因而摔倒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通常摔倒第二次之后,就再也没有爬起来。

    然而这种可怕的景象并没有阻止他们的同袍无畏地前进。那些英格兰尼人固执地弓着身子,将盾牌斜举着护住头部和胸部,一步一步向前走去。他们对倒下的战友熟视无睹,哪怕他正奄奄一息地呻吟着寻求帮助。唯一能够引起这些战士注意的是:如果掌旗官倒下了,就马上会有一个人捡起旗帜,将它高高举起,继续前进。也有弓箭手在边走边向我军射出箭支。可是他们在行动的过程中准确度和力量都很难发挥最佳的水平,况且,普通的弓箭射程比长弓短得多。敌人的弓箭手根本就无法有效地对我军的长弓手造成伤害。

    看起来,敌人受荣誉的激励、死亡的恐惧所驱使,居然还可以在这种程度的弓箭攻击下继续保持斗志。

    看到敌人的这种令人诧异的作战韧性,我从心底冒出一股寒意。率领兽人夜袭儒尼奥尔兵团的时候,敌人顽强的斗志已经令我惊叹不已。但是显然眼前的这只英格兰尼兵团才能真正被称之为王牌兵团。

    虽然布雷西亚人以他们顽强的作战方式在卡敖奇战役中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我仍然认为敌人的顽强精神比布雷西亚人更甚。我相信自己麾下的轻、重步兵部队同样可以冒着如此可怕的箭雨冲到弓箭手面前,不过必须有个前提:他们不能经历敌人前一段时间的遭遇。以我对布雷西亚人的了解,有过那样的遭遇后,他们不可能仍然保持这种斗志。

    值得庆幸的是,强弩之末势不能穿缟。当冲到最前面的敌人冲到侧翼阵地只有三、四十米距离的时候,敌人已经非常混乱了。那种混乱的程度,即使是经验最丰富的将领也无法在短期内令他们恢复正常的攻击阵列。虽然敌人处于混乱不堪的状态,可是如果让他们冲进弓箭手队伍之中,仍然会造成相当可怕的后果。

    就在这个时候,飞熊兵团的四支轻骑兵联队发起了反冲锋。对战斗拥有偏拗爱好的凯森亲自率领着两个联队攻击敌人的左翼士兵,凯森最信任的两员大将则负责右翼的敌人。卓索图骑兵以猛虎冲入羊群的姿态冲入步兵之中。卓索图族骑兵的坐骑并不高大,卓索图人身材也相对内陆人种稍稍矮小一些,可是英格兰尼人显然对这种一边发出“噢嗬”的叫喊声,一边兴致勃勃地砍杀战友的野蛮人感到恐惧。在经历了长弓兵的优异的射术蹂躏之后,他们又遇了以残忍嗜杀而著称的卓索图人。负责两翼的是第四兵团优秀的战士,可是他们紧绷的神经已经无法承受更多的刺激。

    经过激烈的接触后,英格兰尼士兵了解了卓索图人精湛的骑术和可怕的杀人技巧。巨斧、双斧、重剑、双手阔剑、长矛、长戟、钉满铁钉的大木棒、系着绳子的大铁球等各种武器在战场上毫无怜悯地收取着人命。巨斧砍掉头颅的声音、大木棒打碎脑袋的声音、大铁球打折骨头的声音、利刃刺进身体的声音以及卓索图人满足地仰头狂嗷的声音,最终促使战斗演变为一面倒的局面。第四兵团的战士视荣誉甚于生命,可是任何勇士都有相应的心理底线。卓索图人狂暴的攻击,其实只不过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罢了。

    敌人的两翼终于支撑不住而溃败了。有些人往后方逃去,有些人则往中路撤退。大量撤退的士兵冲乱了中路的步兵和轻、重骑兵的阵型。卓索图骑兵没有直接进攻敌人中路的部队,而是追杀着撤退的敌兵,将溃兵逼向敌人的主阵。

    看到这里,我才真正放松下来。刚才英格兰尼两翼的攻势,差点吓出我一身冷汗。

    如果英格兰尼第四兵团在缺少主帅率领的情况下仍旧能够给我军造成较大的伤亡,那么打完这一仗后我会考虑向英格兰尼主动请降的有关事宜。

    现在好了,不必考虑那种丢脸的事了。

    第十六章

    凉风吹过发梢,骑着白雪遥望着远处的敌军,我的心神却正在不受控制地漫舞。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居然记不清自己离开伊莉时的全部情况,很多地方竟然出现了断层。我只清楚地记得:我精心挑选了一朵波斯菊,放在伊莉的床头。

    波斯菊的花语是:永远快乐。

    至少从目前看来,我无法令伊莉快乐。那么,我所能做的只是:留给她一个出自内心的祝福。在伊莉象个孩子一样香甜地熟睡时,我狠下心离开了。

    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两个人都有着内心固执的底线,根本无法达成妥协。她无法放弃对塞斯的责任,我目前又没有足够的能力提供保护。尽管伊莉愿意将身子交给我,但我并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况且现在我已经变了许多,我已经为人夫,而且即将为人父。现在的我,似乎已经不适合玩那种爱情游戏了。男女间相悦是很正常的,可是每个人的需要不同。如果女人只需要男人爱她,这种要求并不苛刻。同理,也有女人只需要对方或英俊、或富有、或强壮、或是能给她安全感,或者是别的什么。无论如何,伊莉所需要的,我却不能为她提供。这不是她的错,但是我也不认为这是自己的错。造化弄人罢了。

    象许多孩子一样,小时候我曾梦想过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英雄。可是在幻想的同时,其实我并不把这种幻想真正当一回事。因为那时我已经清楚的意识到:幻想只不过是幻想,离事实还有十万八千里呢。

    虽然也曾遭受了一些挫折,可是这几年的际遇和所取得的巨大成功令我这样一个曾经胸无大志的普通贵族逐渐狂妄起来。有时候,我甚至以为自己什么事都能办得到。可是昨天偷偷从熟睡的伊莉身旁离开的时候,我的心裂开一样的疼。因为那时我清楚地认清了自己:原来,我已经因为近来一帆风顺的生活变得有些狂妄了。事实上,我甚至不能为初恋情人提供足够的安全感——哪怕现在我已经成为布雷西亚公爵。这种认识就好象一股冰冷的水浇到我发热的脑袋上。我既有些沮丧,又有些庆幸。

    多明戈有异于常人的精神状态令他可以获得异常的满足感,他现在或许是生活在幸福之中。可是对我而言,我宁愿拥有清醒的痛楚,也不愿意象多明戈一样拥有狂妄的幸福。

    去见伊莉的时候,原本是想对她说:“不爱我,放了我。”

    可是这句话真的很难说出口。

    伊莉同样也处在矛盾痛苦之中。那种决绝的请求,她受得了吗?……

    “报!飞熊兵团兵团长凯森.卓索图伯爵请求出战!”

    传令兵的声音将我带回现实。回过神后,我沮丧地苦笑。

    回头看了眼兴奋不已的传令兵,我低声命令:“驳回请求。严令凯森得到确切命令之前不得主动出击。”

    明天就是我的二十一岁生日了,今天我可以为自己送上一份非常理想的礼物。我军现在已经按预订计划将克劳德公爵的大军合围了。

    猞猁、迅狼、飞熊三大兵团以夹击之势将敌军围困在赖福村以东两公里处。我认为克劳德率领大军从猞猁兵团的方向突围的可能性最小。即便他真的能够冲过猞猁兵团的防线,又能往哪里逃呢?迅狼兵团和飞熊兵团负责的方向成为敌军突破口的可能性更大些。不过马迪尔和凯森都是能够让我放心的人,他们俩共同负责那个方向,而且还有西西王麾下的魔兽使大队供他们的指挥。我确信克劳德大军对马迪尔他们发动进攻只会是自讨苦吃。

    我本来是希望克劳德公爵选择一个方向突围,那么我军便能够以逸待劳。防守部队只需要成功遏制住敌人的攻击,另一面的部队便可以轻松地攻击敌人的侧翼或是后面。过了半个小时,我确定了克劳德公爵确实是个靠直觉行事的指挥官。我军将领一置认为敌人必然会选择一个方向突围,可是克劳德公爵却率领部队缓缓退上一个山丘。敌人的部队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旌旗不乱,克劳德公爵亲自断后,法度森严。待部队全都上了小山丘后,克劳德公爵命令部队就地防御。他们将部队部署成防御态势,以长木桩围成一圈,尖头向外。弓箭手站在长木桩的后面蓄势以待。

    击败一支具有光荣传统的兵团,击垮他们的斗志显然有相当的难度。没有粮食和水,再坚韧的意志也没用。可惜留给我的时间并不多,英格兰尼第三、十七兵团不知怎么弄的,似乎知道了我军的意图。他们已经不顾一切地朝这儿赶来,最迟明天中午就会到达此地。要不然我军将这个小山丘困死之后,敌军没有足够多的粮草,又没有足够的饮用水,三天之内敌人的战斗意志就会完全被摧毁。

    “报,猞猁兵团兵团长多明戈.马耐斯请求出战!”

    尖亮的声音令我不必回头就可以知道,多明戈已经按捺不住了,他充满着激情来到我的身旁进行请战。

    我抬手指着敌人的防御圈,问道:“多明戈,你准备如何攻破敌人防御圈?”

    多明戈的情绪激动不已,他用响亮而坚定的声音回答我:“用重骑兵冲垮敌人的防线。随后,步兵从缺口处灌入。”

    以敌我双方的士气及军力对比,这种常规作战方法确实应该没什么问题,但这样蛮干的战法并不是我所希望的。我不动声色地问道:“你估计用这种方法,你的精锐部队会有多少损失?”

    “这个嘛?”多明戈想了想,回答说:“很难预测。但是我有信心击败敌人!”

    多明戈的眼中流露出狂乱的神情。“英格兰尼最勇猛的神将马上就会被我击垮,英格兰尼的不败兵团即将败在我的手中。克劳德公爵的勇名和英格兰尼第四兵团不败声誉存在的价值终于可以得到体现了!”

    这句台词好熟啊,接下来是什么来着?我正在回忆,多明戈已经忍不住继续发挥着他的感叹。

    “以克劳德公爵的武名和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不败声誉来成就我多明戈的武勋,来证明我们布雷西亚人的强大,确实很令我满意。上天这样安排,实在是太眷顾我了。”

    我摇摇头。胜利的果实还没有真正吃到嘴里,多明戈就如此亢奋,他实在有些过于自大了。

    “这种方案损失太大,我承受不起。现在我军的魔法优势极为明显,所以应该充分利用这种优势。在野战中防御魔法攻击的最佳方案是暂避其锋或是主动出击,可是这两种方案对克劳德公爵都不利。”

    我凝望着敌人圆形防御体系,沉声道:“传令兵!”

    一旁的传令兵精神抖擞地答应道:“在。”

    “命令迅狼兵团及飞熊兵团前进到离敌人四百米左右的地方。命令石头兵团魔兽使大队指挥魔兽对敌人发动魔法攻击。”

    多明戈失落地大叫一声。“主公!我呢?”

    我睃了多明戈一眼。“放心。击败英格兰尼第四兵团和克劳德公爵的功劳中不会少你一份的。”

    多明戈骑着照夜狮子马在我身旁犹犹豫豫,哼哼唧唧了半天,终于憋出了一句话。“主公,如果我们三个兵团合击将克劳德大军击败了,首功算谁的?”

    我没好气地说反话:“算你的!”

    多明戈的眼中放出异彩,却扭扭捏捏地说道:“那怎么好意思呢?那多不好意思啊。还是以哪支兵团杀敌多以及谁抓住或击毙克劳德公爵算首功吧。”

    我不再理会多明戈,将目光投向远处。抓住或击毙克劳德公爵?!哼,癞蛤蟆打哈欠,口气倒是不小。别把自己的小命送给圣骑士就不错了。

    马迪尔那边动了。沉重的号角声响起,一万多人缓缓前进。距离敌人四百米左右的地方后,石头兵团的魔兽使大队列在最前面,其后是迅狼兵团和飞熊兵团的轻装步兵。两翼是卓索图骑兵,在骑兵的两侧及队形间隙,部署着马迪尔兵团的弓箭手。在卓索图骑兵和弓箭手的后面,则是迅狼兵团的弓骑兵联队、轻骑兵联队。

    决定将主攻任务交给马迪尔他们,但我同样也命令猞猁兵团前进到离敌人五百米的地方。即使不参加战斗,我也要在另一侧给予敌人沉重的心理压力。

    第一次看到魔兽使指挥魔兽作战,场面很壮观。魔兽可以施展魔法,可是它们施展魔法主要是依靠身体内部的魔晶核。依靠魔晶核只能施展一到两种同系魔法,象猞猁和独角兽那样能够施展出多种魔法的,似乎还是必须依靠与四系魔法元素主神达成某种协议(魔法咒语)。西西王麾下魔兽使指挥的魔兽倒也似模似样,颇有点训练有素的味道。可是魔兽们施展出的各种异系魔法无法生硬地兼容,而且还会相互抵消,因而无法集中攻击某一点。

    就色彩而言,水系主蓝,气系主白,土系主黄,火系主红。魔兽施展出的四系元素魔法猛烈地攻击着敌人的结界,在结界处迸发出五颜六色的焰火。不过这种美丽的景象只有我方的将士有心思观赏,敌方的魔法师在魔兽的魔法攻击下只剩下招架之力。

    魔法师向来就对过于迂腐的骑士精神不在乎。我军的魔法师趁着这个机会施展出大型攻防战中最常使用的魔法火球,集中对准结界的某一点进行着宣泄。这样一来,敌人的士兵们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火球突破结界落入阵地,然后爆炸。魔兽与魔法师的第一次配合作战,竟然让我感觉一种在混乱之中产生和谐的奇异美感。

    英格兰尼第四兵团作为英格兰尼的王牌兵团之一,配备的魔法师并不少。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克劳德公爵却不得不忍受着火球落入防御阵地大量杀伤士兵的痛苦。在魔法攻守战中如果处于较大劣势,通常有两种选择:撤退或是主动进攻。可惜克劳德无论选择哪一样,都无法改变必将战败的事实了。

    虽然与发生魔法战斗的地点相距一公里左右的距离,但这并不妨碍我兴致勃勃地观看这场大型的魔法节目表演——不好意思,是魔法攻防战。

    魔法攻防战与肉搏比较起来,确实华丽许多。虽然它们同样是以杀伤敌军的有生力量为最终目标,可是距离产生美。远距离杀伤敌军,至少对于处于攻方的魔法师而言没有太多血腥的味道。

    欣赏的同时,我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克劳德麾下的部队在这种情况下,仍然表现得那么坚韧。敌军魔法师用结界消耗着我军魔法师和魔兽的魔力,军官们有条不紊地指挥着士兵将受伤或者死去的战士抬走,然后命令士兵将缺口堵上。

    当然,我所敬佩的只是敌军那种坚韧不屈的精神。对于克劳德公爵所采取坚持防守战术,我并不欣赏。在我看来,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他这样挨打挨下去,士兵死伤会越来越多,至于士气嘛,我倒不好说。照理说一支部队有这么痛苦的经历早就应该不行了,可是这支部队还在硬撑。我已经给克劳德公爵率领的部队预测过两次士气崩溃的底线,可是那两次预测只证明了我的失算。现在我已经懒得再预测敌军会在什么情况下崩溃了,敌军爱撑就撑着吧,反正消灭敌军的有生力量就是硬道理。

    敌人绝大多数魔法师都移动到马迪尔那一面去了。有便宜不占,那不符合我的性格。我扬手示意,多明戈赶紧凑到我的身旁。

    “猞猁兵团的魔法师部队也发动攻击。我就不信克劳德公爵依靠以静制动就可以撑下去。”

    多明戈欣喜若狂。“对,我也不信。以魔法远距离攻击克劳德大军,看他还能在乌龟壳里躲多久。”

    多明戈领命后,亲率重步兵联队、弓箭兵和魔法师前进到离敌人阵地三百五十米距离的地方,排出魔法师攻击的常规阵型。猞猁兵团的速度并不迅速,可是敌人却毫无办法。他们眼睁睁地看着猞猁兵团对阵地地动了魔法攻击,却没有余力阻止。

    进行塞斯复国战的期间,我对使用魔法师进行不对称的压制攻击有着特别恶劣的爱好。率领兽人和卓索图人的时候,我一直都为没有足够的魔法师感到遗憾。现在,我又可以重温亲自率领魔法师大量杀伤敌人的感觉。在猞猁兵团攻击的方向上,敌军配备的魔法师更是少得可怜。这一面的结界更加脆弱。于是,随着我的一声令下,作为防御器械的长木桩被摧毁了,开始燃烧;士兵们一群一群倒下,没有完全死去的士兵躺在地上挣扎、哀号。

    古书上说有些名将在即将胜利是会高兴地捋长长的胡子来表达愉悦之情,可惜安丽丝不许我蓄长胡须,非要我保持小白脸的形象。所以,我只能摸着仅剩粗硬胡茬的下巴傻乐。眼前的战斗情况,令我愉快得恨不得仰天狂啸一番。现在我军集中优势兵力,以己之长击敌之短,好生痛快。

    不过我没有长啸并不代表别人也不大叫。

    一声穿云裂石的狂啸声响彻整个战场。虽然与声源相距甚远,可是我的耳朵里仍旧余音缭缭。

    幸亏大喊大叫的人不在我的身旁。要不然,我的耳膜还不得被震破?

    是谁叫得那么凄厉啊,怎么象野兽一样?

    正在迷惑是谁发出这么可怕的声音,狂啸声突然终止。取而代之的,是象打雷一般隆隆的说话声。

    “兰特小儿,可敢与我克劳德.哈曼单挑决一死战?!”

    太好了,人形野兽发狂了。仅仅从声音就可以听出,克劳德公爵的战意有多炽烈。正合我意!接受挑战的一方,拥有一点小小的优势。虽然在战场上受挑战方无法选择时间和地点,可是我可以选择决斗的方式!

    哈哈……

    圣骑士是无法施展魔法的。

    第十五章

    兰丝施展的禁忌魔法终于结束了。看来琼斯声称她的老师是当今世界上实力最强的魔导师有着太多的主观性。

    如果能够持续十天,那么即使只是属于辅助类的狂风暴雨同样能够给敌军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真的连续下那么多天暴雨,搞不好会造成山洪暴发、洪水泛滥。为了取得战争的胜利而将布雷西亚变为泽国,那就没什么意义了。

    猞猁兵团主力缀在敌军后方,保持二十公里左右的距离。

    凯迪负责对敌人的后军进行骚扰工作。凯迪和他哥哥一样,对率领骑兵进行运动战和偷袭战有着常人无法理解的天赋。凯森和凯迪不愧是嫡亲的兄弟,他们都是有魄力、有创造性、迅速果断的猛将。不过卓索图人显然不喜欢影响速度的重装甲,凯迪甚至劝说猞猁兵团的重骑兵放弃沉重的鳞甲,除下战马披着的战甲。不过这个提议遭到了多明戈严厉的拒绝,而重骑兵也不肯脱下能够代表他们身份和荣誉的重甲。

    克劳德大军一步一步向罗德城逼近了,而凯迪却没有再次发现能够令他满意的袭击机会。除了有限的骚扰,凯迪没有发动规模超过一个小队的战斗。因为这个原因,凯迪也就没有继续坚持自己的主张。

    我骑着白雪心不在焉地走在大军的最前列。现在我的心情很不好,所以老是缠着我的多明戈也不见踪影了。不过忠心耿耿的拉库里和亲卫们还是跟在离我几米远的地方,不肯远离。

    在兰仆的帮助下,短短的一个月内拉库里的格斗实力已经由骑士升为白银骑士,而且他还掌握了狂化的技能。在一个普通的公国里,这种实力已经足以被称之为悍将。随着实力的提升,拉库里也产生了相当的自信。以前拉库里穿戴的装备都是普通型的,可是现在拉库里也穿上了特制的铠甲。巨大的牛角头盔,将拉库里丑陋的外表衬得更加凶猛。在他的背上,插着一面红色小旗。这面小旗的末端非常尖锐,往地面投掷后可以稳稳地插在地上。我看过拉库里好多次将小旗掷于地面的练习,可是小旗很轻,用来投掷伤人威力并不大。对于拉库里的这种行为,我归结于成年人的顽童心理症。其实应该拜托兰仆对拉库里的智商也改善一下的。

    对于歼灭英格兰尼第四兵团我有着很大的信心。迅狼兵团主力和飞熊兵团大部已经整装待发。我为那两个兵团的步兵配备了马车,使之具有与骑兵相匹配的战略机动能力。只待一声令下,他们会迅速到达预定的作战战场,与猞猁兵团合击敌人。敌人疲惫不堪,士气低落。而我军可以在局部上处于人数优势,没理由不获得一个漂亮的胜仗。

    可惜直觉告诉我:假如无法解决克劳德公爵,他将会给我军带来极大的损失。我千万百计削弱敌军的士气,正是为了将自身的损失降到最低。可是克劳德公爵的存在,至少会令我军的伤亡的名单增加一千。倒不是克劳德公爵单枪匹马就可以在战场上杀死杀伤一千人,问题是他的存在会令英格兰尼第四兵团保持甚至有限度的提升士气。从俘虏的口中,我知道克劳德公爵是被迫返回渡口的,因而推断出他有着妇人之仁的缺点。可惜现在我还想不出应该怎样利用克劳德公爵的这个缺点。

    另一个令我心情不佳的原因是:战争爆发后我与安丽丝分开了。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怀孕已经三个月的安丽丝别别扭扭地待在鸠格市。说实话,安丽丝孕后的有很大的变化。

    安洁儿弹琴的时候,我多看了她一眼,结果耳朵便被拧红了。

    安丽丝一天至少要问我三次“你爱不爱我?”

    我不敢尝试回答“不爱”。回答“爱”之后,安丽丝便会问我“你爱我哪里?”

    稍一迟疑,耳朵又会被拧。后来我回答“你的全身上下我都爱”,结果她给我的回答却是“流氓”、“色狼”。

    不知道为什么,世界上最温柔、最体贴的老婆大人变得有些奇怪了,可是我却觉得她更可爱了。

    至于娜弗丽,它说自己是淑女,不喜欢战争,便留在鸠格市陪着安丽丝。别的人倒也罢了,暴龙与淑女是绝对不可能兼容的。娜弗丽每天都闹得公爵府鸡飞狗跳,居然自称淑女?平时觉得娜弗丽老是烦我,可是这段日子它不来烦我,却又令我总觉得缺少了些什么。

    心爱的妻子要为我生孩子,可是我却必须解决克劳德公爵这种令人郁闷的难题。都半个月没吃到安丽丝的美食了,心情能够好得起来吗?

    如果没有大的变故,后天中午就可以在预定的战场上打响歼灭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战役了。两天的时间内,我能够想出一个至少能够挽救一千名战士的好办法吗?

    下意识地叹口气,我无声地对自己说:难。

    “国公大人,夏默大人加急送来的物品。”

    思维被打断后有些烦燥,我一把接过小箱子,粗鲁地打开。小箱子里是一个包裹。包裹的四角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系着,这种系法被塞斯人称为同心结。不知为什么,看到同心结的时候我产生了些许紧张。

    解开包裹的时候我的动作稍微急噪了一点,一张精致的简柬从包裹里滑落出来。我赶紧弯腰探身将简柬捡起,然后看了看包裹里的东西。

    一根手链和一件新衣服。手链非常眼熟,是伊莉父亲送给她十岁生日的礼物。抚摸了一下手链,似乎还带着她的体温。不由瑕想翩翩,联想到伊莉洁白的玉腕。衣服的质料非常好,摸起来细腻滑顺。拿起衣服往身上比了比,看起来非常合身。最后,我犹犹豫豫拿起简柬,慢慢打开。

    “兰特,保重;在我完全报答你之前,千万要保重……”

    “如果有空,能够抽点时间来看我吗?想你。”

    将手链戴在手上,轻轻叹了口气。现在我满脑子想着杀人放火的事,突然来点诗情画意、柔情似水的感觉,似乎有点不伦不类。无奈地摇摇头,将衣服叠好放回包裹,犹豫了一会儿,仍旧以同心结系好。将包裹放进小箱子里,以魔法封印将箱口封好,然后将箱子抱在怀中。

    毫无思想准备的来信,令我的心乱了。想到伊莉的时候,又一个倩影也浮上我的心头。魔王的面具下,小美人鼓着腮帮子嘟着嘴思念我的模样,突然跃入脑海。

    离大战还有两天时间,在大战之前去看看老朋友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现在敌军的斥候完全无法发挥作用。任何落单的斥候都会被我军的飞翼发现,继而被消灭。如果斥候的数目较多,进行侦察的飞翼就会以预定的方法在天空盘旋,向我军传达敌人在什么方向,距离多远,人数多少等相关信息。得到这类信息后,凯迪总会率领亲卫队成功地完全任务。敌军近来已经几乎无法有效地收集情报了。

    不能确定克劳德公爵是否对我的计划憧然无知,反正他正率领着军队朝着我预设的战场走去。事实上如果换作我处于克劳德公爵的困境下,我同样没有更好的办法。他的大军粮食将尽、士气渐低,如果不赶紧与友军汇合就会面临灭顶之灾。防御性进攻是名将所喜欢采用的策略。可是克劳德公爵应该无力突然率领大军反扑吧?

    命令亲兵将多明戈请来。当多明戈畏畏缩缩地来到我身旁时,我望着多明戈有些发呆。多明戈被我盯得发毛。其实我并不是想吓唬他,我只是不知道怎么向他解释自己为什么突然要在这种重要的时间离开。

    我暗暗问自己:要不,不理会伊莉?

    没有得出答案,可是我的心口有些疼。剪不断,理还乱啊。

    真好笑。伊莉将塞斯看得比我重要,因而我最终选择了离开。可是当我也成为布雷西亚的公爵之后,居然遇上了和伊莉类似的选择题。

    我说服自己:不对!我不仅仅是为了布雷西亚。在布雷西亚的背后,是希望成为王后乃至皇后的安丽丝。我的妻子,为我怀孕三个月的妻子!

    也罢,去看看伊莉,就算是为初恋做一个了断吧。

    我下定了决心,于是对多明戈命令道:“我将要离开一天。一切按计划进行。如果有变,你便宜行事。懂了吗?”

    看到多明戈似懂非懂地点头后,我压下愧疚和不安,将白雪送入异空间。然后,施展出空间转移之后,我来到了塞斯境内。其实最省力的方法是使用时空之门的魔法传送塔。可是使用魔法传送塔必然会被别人知道,我恰巧不希望今天的行动被外人知道。所以,我甚至没有将白雪从异空间召唤出来,而是自己施展飞行术朝着曼城飞去。白雪虽然不会口吐人言,可是独角兽拥有相当高的智慧。我不准备瞒着安丽丝,但这种事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公爵府的防卫森严,精锐的公爵近卫和许多魔法陷井,可以使绝大多数心怀不轨的人无功而返。魔法师可以不踏上魔法陷井,却无法不被巡逻的公爵近卫发现。格斗技高强的人可以不被公爵近卫发现,却可能踏上魔法陷井。恰巧这两样对我都不存在问题。

    小心地潜入伊莉的卧室,一切顺利。伊莉正站在窗口边,呆呆地看着远方。

    我站在伊莉的背后,呆立不动。如果不是伊莉突然转身,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否会就这样站成化石。

    看到我后,伊莉差点叫出声来。她用玉齿轻轻咬住手指头,痴痴地盯住我。

    过了好一会儿,伊莉打破了沉默。

    “如果我不要求你来,你会来看我吗?”伊莉的表情有些忧郁。“你肯定已经把我忘了。”

    我的心里沉了一下,原来想要说的话缩了回去。“说实话,这几天没有。”

    “一会儿都没有吗?”伊莉别过脸去。

    看着伊莉的神态,怜爱之情油然而生。“这几天正在打仗,忙得连自己姓什么都记不起来。平常不是这样的。”

    “听说你已经和安丽丝正式成亲了?”伊莉看着我笑了笑,可是笑容很勉强,眼中似乎闪烁着泪光。

    不仅是成亲了,安丽丝再过七个月就要生下布雷西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了——我总觉得那个孩子是男孩。

    我沉吟了一会儿,突然迸出一个念头。我试探着说:“你干嘛不寻找一下你姑姑,让她担任塞斯公爵,然后你就可以陪我去布雷西亚。”

    伊莉转过身去,幽幽地打断我的话。“这不重要……我们只是朋友……我找不到雪拉姑姑。”

    一个念头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伊莉之所以对我若即若离,是为了使阿朗佐不至于完全断绝希望。她需要阿朗佐亲王的支持以便保卫塞斯。

    “伊莉,嫁给我吧。让我来守卫塞斯。”

    伊莉沉默了半响,她痛苦地摇摇头。“你有那个能力?”

    现在的大陆已经初显乱象。法兰西斯经过三王之乱后元气大伤,甚至无法对附属公国提供应有的保护。英格兰尼侵略塞斯受挫,遭受兽人意外的袭击,如今布雷西亚又给它添乱,同样有很大的麻烦。这两个大国的国内反对势力以及附属公国已经出现不稳的迹象。在这种时刻,只有实力才是真正的保证。可是我的确无法对伊莉许下她所需要的诺言。布雷西亚自身都前途未卜,哪能奢言保护其他国家呢?

    我自嘲地想:看起来,我是个无法给爱人带来安全感的男人啊!

    感受到伊莉的委屈和无助,我静静地走到她的身后,扶住她削瘦的双肩。

    伊莉似乎感觉冷,颤抖了一下。然后,伊莉突然转过身紧紧地抱住我。我感受到乳房柔软的压力,不由自主伸出双手揽住伊莉的腰肢。

    伊莉无声地哭了,眼泪打湿了我的衣襟。她呢喃着说:“我想你……”

    没有说话,我的手从伊莉的衣襟下伸进去轻轻捉住她的乳房。十七岁的青涩使我只敢亲她、拥抱她,甚至都没有特意地抚摸过她。在后来回忆的时候,我不止一次为自己年青时的羞涩感到后悔。没想到幸运之神会再给我一次机会。

    伊莉的乳头逐渐变硬,凭着手掌的触觉,我感觉它明显的凸起来。我就这样无声地感受着伊莉。

    这时伊莉轻轻解开衣裳,眼神回避着我。“兰特,现在我给你吧。”

    我又惊又喜。“你愿意放下塞斯陪着我了?”

    伊莉无声地摇摇头,眼泪无声地顺着白玉般的脸庞一滴滴落下。

    看着伊莉美丽的乳房发了一会儿愣,我无声地叹了口气,心里象是被什么堵住了一样。缓缓将伊莉的衣服重新扣上,我的声音显得有些发涩。

    “这算什么?算是一种奖赏吗?”

    伊莉呆呆地望着我,突然哭出声来。她压抑着自己,象一只受伤的小鹿一般发出轻微的呜咽声。打了我一个耳光后,她扑进我的怀里哽咽着:“恨你!我恨你!”

    我一动不动地感受着脸上火辣辣的感觉。说实话,即使是外公也没打过我的脸。我说错了什么话吗?

    伊莉的哭声越来越轻,过了一会儿,她渐渐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再哭出声。可是哭声变为抽泣之后,令我的心更疼了。

    我的臂膀不由地收紧,伊莉就这样靠在我的怀里流了一会眼泪,然后疲惫而满足地睡着了。

    我心疼地看着熟睡的伊莉,不知如何是好。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成为布雷西亚公爵之前,我并不知道作为国家元首需要那么操心。而塞斯的情况,可能比布雷西亚更糟。

    伊莉消瘦了许多,她肯定很累。将伊莉轻轻放在床上,生怕惊醒了她。我静静地坐在一旁的椅子上,浪费着宝贵的时间思考着一个无聊的问题:如果现在有人问我希望能够在生命中无痕地抹去什么,我的答案会是什么呢?

    可惜塞斯与布雷西亚并不相邻,要不然伊莉可以嫁给我后将两个公国合并。现在这种情况下,她显然不愿意离开塞斯。可是我难道能够担着布雷西亚公爵的虚名却长期住在塞斯吗?女人的思维果然很难琢磨。伊莉愿意为了祖国而放弃爱情,她口口声声说我们只是朋友,可是她却愿意把最珍贵的东西给我。是因为安丽丝的消息刺激了她吗?

    女人啊,真是难解的迷。

    第十四章

    我很快乐,因为我终于支使兰丝那个老懒鬼施展了魔导师才能使用的禁忌魔法。

    禁忌魔法的确是与众不同。为了使兰丝能够成功施展出禁忌魔法,我不得不将布雷西亚所有的高级魔法师及魔导士都调集过来。如果在这段时间内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对马迪尔和凯森的兵团发动正面攻击,那么马迪尔和凯森最佳的选择便是以最快的速度撤退。

    天边隐隐约约有一丝红光的时候,我们已经来到离克劳德大军前方十公里的一处高坡处。我做了充分的准备,侦察我们这个方向的敌方斥候必然有来无回。这个时候,敌人的大部队是不会从营地出发的。安全方面应该没问题。

    兰丝首先吩咐士兵们从他的车上拿下一块叠得很厚的布。这块布以红色为基色,完全铺开后呈圆形,面积大约有二十平方米左右。红布的上面绣满了以不同贵重的金属丝绣成的图案。

    我瞟了一眼,红布上的图案组成了一个复杂的魔法阵。魔法阵以水系为主,气系为辅。我对施展禁忌魔法的辅助魔法阵没什么好奇心,可是其他的魔法师看到那个魔法阵之后立即陷入了痴迷之中。

    普通人的眼中,魔法师总是带着神秘的光环;在军人看来,魔法师拥有强大的力量;在贵族的评价里,魔法师往往都是优雅的人。可是现在,布雷西亚成就最高的魔法师却全都以虔诚的心情研究着那个魔法阵。有的魔法师恭恭敬敬地向兰丝提出疑问,如果除去他们身上披的魔法袍,如果忽略他们的年纪,这些魔法师看起来更象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学徒。

    然而所有人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绝大多数魔法师,终其一生也没有机会见识魔法中的最高成就——禁忌魔法。魔法师对禁忌魔法的态度,如同普通人对神灵膜拜一样,是异常虔诚和尊敬的。

    多明戈那个半调子魔法师由于性格方面的原因,在这种气氛下也装模作样地显露出澎湃的激情。他不时发出“啊”、“天啦”、“真神奇”之类的感叹。至于说琼斯,她虽然同样受狂乱的情绪所支配,不过她的痴迷对象却与众不同。

    兰丝用一种简单有效的方法使众人从狂热中清醒过来。兰丝对那些魂不守舍的魔法师们就象对待最普通的魔法学徒一样,施展出水系最初级的水夹冰的魔法浇在魔法师的身上,魔法师们纷纷回过神来。至于琼斯,兰丝使用的方法显得温情多了。兰丝走到琼斯面前,轻拍她的肩膀。

    兰丝为所有的魔导士和高级魔法师安排座位,命令他们以一定的规律围坐在红布的边缘上,然后自己坐在正中间。

    “琼斯,你提供水系魔法。”

    兰丝此时的声音显得无比的苍老苦涩。“与琼斯相隔的魔法师同样提供水系魔法,其余的魔法师提供气系魔法。”

    兰丝脸上的皱摺挤成一堆,令他的脸看起来象核桃一样。兰丝深吸一口气,开始诵读冗长而又神秘的魔法咒语。一股白气和一股蓝气向天空升去,升到一定的高度后,白气和蓝气开始混合,慢慢变成灰色,最后变为黑色。

    天空上的黑云越来越大,二十多分钟分过去后,黑云已经完全遮住了阳光。我们所处的位置一片黑暗。虽然是白天,可是亲卫们却不得不燃起了火把。这时候,所有提供魔法支援的魔法师全都满头大汗、摇摇欲坠。

    虽然无法施展禁忌魔法,但并不代表我对魔法的了解比坐在红布上的人差。如果兰丝再不发动这个禁忌魔法,他们就会遭受魔法反噬了。

    正看得心惊肉跳,兰丝突然大喝一声。令人感到恐惧不安的黑色云雾开始向敌人的营地涌去。

    这时,红布上好几个魔法师都因支持不住而瘫软倒下。虽然这些魔法师汗如雨下、疲惫无比,可是他们全都睁大着眼睛盯着天空那片奇怪的黑云。这时候,兰丝以低沉的语调对我说:“我很累了,需要休息一下。”

    说完后,兰丝不待我回答,便自顾自地蹒跚着爬上马车,甚至不再观看他所施展的禁忌魔法的效果。兰丝头也不回地坐上马车离开了。

    我耸耸肩,目送兰丝老态龙钟地爬上车然后离开。现在兰丝无论是精神上还是体力上都处于透支的状态。据魔法师协会的官方说法是:施展禁忌魔法必须大量燃烧施法者的生命,如果施展禁忌魔法的强度超过了魔法师身体所能承受的限度,魔法反噬的后果是极为可怕的。即使成功,魔法师的生命也会因此而缩短。

    “太不人道了吗?”目送兰丝的马车离去,我有些内疚、有些伤感。可是不借助兰丝的力量又不行。对待英格兰尼神将,我必须小心翼翼,绝对不能给他留下一丝机会。

    几分钟之后,黑色的云飘到了敌人营地的上空,然后隐隐传来雷声。

    完全没有出一丁点力的多明戈此时也是满头大汗,他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挥动着手臂狂呼:“成功了,禁忌魔法成功了。”

    在多明戈的带动下,那些精神力处于透支状态的魔法师高兴地笑了起来。这时候,夏默低声对我说:“主公,你看。”

    顺着夏默所指的方向看去,在一片欢愉的神色之中,琼斯一脸的不忍就显得有些另类了。看来夏默的职业病发作了,他可能认为现在神情不高兴的人都可疑吧。但愿越来越偏拗的夏默不会将这种性格发挥到极致。我现在也不太高兴,夏默总算没有连我也怀疑。夏默也不想想,琼斯是个半精灵,精灵的本性是热爱生命与和平的。琼斯随着兰丝住进公爵府后,她嫌只在公爵府后花园种些花花草草还显得不够有生气,便去市场买了十几只鸽子进行喂养。不过公爵府里每天都有鸽子飞进飞出的,确实显得更有活力。

    禁忌魔法也有各种分类,按威力大小分,可以分为禁忌和大禁忌。传说神魔大战中曾出现过大禁忌魔法。大禁忌魔法一旦出现,方圆千里之内不拥有终极圣斗气或相应魔法抵御能力的生命绝对没有侥幸的可能。传说中的洪水滔天、九日耀天、天降陨石和极地冰风就属于大禁忌魔法。

    拥有圣斗气的战士则一般都可以在禁忌魔法的范围内保存性命(根据其圣斗气的强弱程度,其受伤轻重自然也就不同)。禁忌魔法更象是一种普通的自然灾难。当自然灾难出现时,人类的弱小自然无法与大自然的暴虐相抗衡。可是相对于大禁忌魔法而言,它已经是相当温和了。

    兰丝刚才施展的禁忌魔法的确是过于温和了。这个名叫狂风暴雨的禁忌魔法威力实力太小。按性质分,这个魔法属于禁忌类的辅助魔法。除非敌人的驻地处于山谷或盆地之中,否则狂风暴雨几乎无法造成敌人死亡。

    我怀疑兰丝只施展出辅助类禁忌魔法是为了出工不出力糊弄我。不过看着兰丝施法后的身体状况又不太象。不过即使兰丝施法后欢蹦乱跳的,我也不打算与他计较。毕竟要求兰丝对过去的国人施展禁忌魔法已经令他承受了过多心灵上的痛苦。如果有数不清的英格兰尼人直接死在兰丝的魔法之下,或许兰丝会承受不了吧。同级别的杀伤性魔法施展起来比辅助性魔法更困难,以兰丝施展狂风暴雨后的状态看来,他应该无法施展出杀伤性的禁忌魔法。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三天后狂风暴雨将消失。据我估计,在那个时候敌人的士气一降再降,应该已经到达底谷了。

    消灭两万贵族私兵比我想象得要容易得多,甚至连雷神弹都没有使用。敌人抢着过桥,自相践踏造成的附带结果是:浮桥被他们自己给压跨了。

    当我军发动进攻时,那些贵族私兵已经没有丝毫斗志了。几乎没有经过战斗,我们就得到了近两万俘虏。

    渡口大捷的结果令两个人极为高兴。

    数量众多的贵族俘虏令阿拉卡高兴得有些失态,他连续好多天都笑得合不拢嘴。在阿拉卡的眼中那些贵族俘虏不是人,而是金光闪闪的金子。阿拉卡有事没事就去欣赏那些可以呼吸的“金子”,那种异样的眼神令俘虏们产生了极大误解。性取向正常的贵族自然被阿拉卡变态的目光吓得不轻。当阿拉卡忍不住喜悦,深情地扶摸那些“金子”的时候,误解阿拉卡行为的倒霉贵族自然害怕得浑身颤栗。更有甚者,一个受惊吓过大的贵族居然因此而口吐白沫旋即晕倒。不过他的昏倒却挽救了其他人。真正的金子不容易损坏,这些“金子”却不同。阿拉卡总算因为那一事件而稍稍有所收敛。阿拉卡高兴之余,还命令商会收购了几家制作国旗的小作坊。不知道阿拉卡是不是爱上战争这种有利可图的行当,进而对布雷西亚产生了热爱之情。

    另一个高兴得不行不行的是多明戈。渡口大捷结束的当天晚上,多明戈把自己关在帐篷内拼命地喝酒,直至喝得伶汀大醉。夏默告诉我,多明戈那个晚上醉倒在床上后,总是不时重复一句话。

    “父亲,你看到了吗?我以一万军队就打败了近两万五千英格兰尼军队……父亲,你看到了吗?……”

    渡口大捷后的第二天,飞翼斥候带来了令我意外的消息:克劳德大军重新向渡口逼过来了。多明戈对此的反应是希望趁胜出击。不过这一次说服多明戈显得比以往容易些。我并没有使用暴力,多明戈居然顺从地认同了我的计划。多明戈这种异常的顺从反而令我有些不习惯。

    克劳德公爵的大军没有找到我军的主力。克劳德公爵的确厉害,他居然到了渡口也能够克制住强行渡河的欲望。这一点,确实出乎了我的意料。

    克劳德公爵率领大军重新北上。当敌人的战斗激情和警惕心降低之后,我派遣凯迪率领亲卫队第一大队和一个重骑兵联队对敌人的后军进行了突袭。结果与我的预计稍稍有些出入。虽然战果斐然,可是我的亲卫第一大队居然战死五人,重伤十二人,轻伤者多达一百余人。待凯迪凯旋归来后,我接着实施连环计中的第二条。释放俘虏之前,我对三百多名俘虏施展了属于精神系魔法的暗示术。其实原本的计划是还给克劳德公爵一千名俘虏的,可是我对自己的精神力估计过高,对暗示术所需要的精神力估计过低。施展了三百多次后,我便觉得有些累了。虽然还有余力继续施展许多暗示术,可是我不想给部下留下“脸色苍白,精神萎靡”的负面形象。

    不知道在三百多名俘虏的带动下能否造成克劳德大军炸营。在条件恶劣、情绪紧张的环境下,歇斯底里这种情绪极易传染。我会努力制造那种环境。反正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就算三百多名被我动了手脚的俘虏无法令克劳德全军炸营,起码也会令敌军降低一些士气。

    可惜兰丝年老力衰,只能将狂风暴雨持续三天。狂风暴雨能够持续十天就好了。如果真的能够那样,我军就可以兵不血刃战胜英格兰尼第四兵团及那些私兵了——十天之后,那些英格兰尼人即使没有饿死,也不会有足够的力气能够拿起武器作战。

    经过连环计的打击后,敌人的士气肯定会低得不成名堂。不过只要克劳德公爵还活着,敌军的主帅便是一名圣骑士。当主帅所向披靡时,敌人的士气再低也会有个限度。

    英格兰尼第四兵团是一支骁勇善战的部队,它在英格兰尼拥有常胜军的美名。在经历了那些可怕的事件打击之下,部队仍然没有表现出崩溃的前兆。要知道虽然只是辅助类,但狂风暴雨仍旧是禁忌魔法,普通人的意识早就应该被击垮了。

    如果能够干掉克劳德就好了。可惜我很清楚这个想法的实质——白日做梦。

    正常情况下,等级不同的战士是无法越级挑战成功的。如果说相同等级中以高阶、中阶和初阶划分后,每阶之间的差距是一个台阶的话,那么不同等级之间的差距简直就相当于一堵十米的高墙。而圣骑士与黄金骑士之间的差距就更大了。即使是高阶黄金骑士,如果圣骑士倾尽全力的进攻,那么他绝对无法撑过三十招。

    当然,我可以派遣训练有素的亲卫队缠杀克劳德公爵。虽然亲卫队每个成员的实力都与克劳德公爵相差极大,但是战场上的撕杀与单挑或是普通的拼杀不同。只要人多势众方行伍不乱,悍不畏死,那么即使是圣骑士也会对若干同时刺向他的利刃感到难以取舍。况且围杀方只要能够源源不断地进行补充,最终将取得胜利。不过这种惨胜不是我所能接受的。

    还有一个办法,从兰仆那儿学到的知识当中,有一种黑巫术(准确地说应该是蛊术)可以充分刺激人类的潜能。可惜这种蛊术必须施术者提供鲜血,而且受术者如果自身体格不合格,那么在诱发他们分泌超常的肾上腺激素时,受术者可能会意外死亡,施术者也会受到一定的伤害。现在每个亲卫的体内都流淌着我的血液。为了施展那个黑巫术我提供了大量的鲜血,想起来就很心痛。用这个方法可以减少亲卫队的人员伤亡。可是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愿意暴露这样一个杀手锏。

    更困难的技术难题是:怎么诱使克劳德公爵孤身一人被我军包围呢?

    虽然日月双星只认钱不认人,虽然月尊者曾经狙杀过一名圣骑士,不过我并不认为日月双星能够在战场上杀掉克劳德公爵。日月双星是杀手,他们精通暗杀,未必擅长正面对垒。

    不知道克劳德公爵有没有心脏病、脑溢血之类的病。他实在太令我头疼了!如果克劳德公爵突然莫名其妙死掉那才是大快人心呢。

    凯森也是圣骑士,或许凯森在阵前指名单挑克劳德公爵不会拒绝。可是刀枪无眼、棍棒无情。万一凯森被克劳德公爵卡嚓了,那种损失我可承受不起。而且附带的结果是:敌人陷入谷底的士气将攀上高峰。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现在是穿着鞋的人!

    如果不派武勇第一的凯森.卓索图出战,那么其他人更加没有希望。西西王骑上翔龙后大约不会被克劳德公爵打败,可是他应该没有战胜的可能。当敌军看到巨龙骑士被克劳德公爵打得飞来逃去不敢真正决一死战的情况,同样会激励敌军的士气。至于我嘛,拿着杀神剑或许与克劳德公爵有得一拼。可是我也没把握战胜圣骑士啊!

    我与凯森比较起来有这样的优点:即使被克劳德公爵打败了似乎也没有性命之忧,兰仆可以在最后关头来救我。虽然他的能量处于警戒线附近,但我认为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兰仆应该也比克劳德公爵强得多。

    不过缺点更大:我被击败后敌军的士气将会大涨,我军的士气则会降至谷底。

    唉,难道除了未怀孕的安丽丝外,世界上就不存在完美无缺了吗?

    我真的无法对克劳德公爵取得完胜?

    为了将克劳德公爵的大军逼入这样的困境,我下了多大的血本啊?兰仆制造雷神弹后又离开我去补充能量了;兰丝施展禁忌魔法后轻度虚脱,他说自己至少在一个月内无法施展高级魔法;为了不让克劳德公爵的大军获得任何粮草补充,我对他行军路线附近实行了焦土政策,来年恢复这些地方的农业经济足够令阿拉卡头疼的。

    如果不能取得完胜,那么对我而言根本就不算胜利。

    第十三章

    部队的士气高涨,却找不到可以发泄的对象。接近一万五千人的大军象一只脾气暴燥的公熊,在布雷西亚境内气哼哼地横冲直撞。脾气暴燥的公熊不知道敌人在哪里,只好朝着渡口的方向盲目前进。

    经过一天的强行军,大部队来到了渡口处。两天前这里发生了令英格兰尼人蒙羞的闹剧。强尼呆呆地望着湍急的河水,五百米宽的河流上,没有浮桥、船只甚至木片。渡口附近的地面上,随处可见的血迹证明两天前这里的确发生过大型的战役。

    士兵们凭借着一股怒气来到渡口旁,却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克劳德公爵虽然有着“人形猛兽”的绰号,可是这只是形容他在战场上的表现。克劳德公爵对士兵其实是相当和善的。他没有训斥昨天带闹请命的将士,而是好好地安慰了他们一番。然后克劳德公爵命令全军重新北上,以便与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夹击敌人,为英格兰尼的私兵复仇!

    这样来回折腾之后,士气自然免不了低落了。

    可以利用的情报很少。派出的斥候不敢离开大部队较远的地方侦察,因为他们发现布雷西亚有一种可以在天空飞行的机械。后来士兵们才知道,那种在天空飞行的机械被布雷西亚人称之为飞翼。英格兰尼的地面斥候一旦被飞翼发现后,很难逃生。狮鹫骑士勉强可以胜任侦察任务,可是克劳德公爵旗下的狮鹫骑士只剩下十六名了。狮鹫必须得到良好的休息,要不然与敌人的飞翼不期而遇后,如果无法摆脱对方,在单对单的情况下同样将会成为飞翼狙杀的猎物。除了飞翼外,狮鹫骑士更害怕碰上那名骑着黑色巨龙到处闲逛的骑士。单独执勤的时候,遇到飞翼,狮鹫骑士还可以凭借速度的优势摆脱敌人。碰上了敌方的巨龙骑士,如果没有特别好的运气,狮鹫骑士就不可能有任何生机。

    强尼跟随着大军重新向北方行进,内心沮丧无比。他也是当初情绪最为激动的人之一。强尼已经被俘虏过两次了,他不能忍受第三次被俘。强尼急需一场战斗来证明自己。可是狡猾的敌人并不给强尼机会。在强尼一心求战的时候,他看不见敌人不见踪影。

    急行军消耗了部队的体力,同时也给了敌人可乘之机。当克劳德公爵号召全军将失去的时间抢回来之后,部队从渡口处几乎没有休息就又开始长途跋涉。快要走到目的地的时候,一些身体较为虚弱的士兵和辎重部队免不了落在后面。就在这个时候,辎重部队突然遭遇了袭击。

    敌人并不多,只有一支轻骑兵大队和一只重骑兵联队,但是没有人知道他们是怎么冒出来的。派往那个方向的地面斥候和狮鹫骑士并没有回来报告任何异常情况——当偷袭发生之后,经验丰富的将士们猜测:那个方向的斥候大约永远也不会回来报告任何情况了。

    轻骑兵冲在前面。轻骑兵的首领个子不高,但是看起来非常结实。看到他的人第一眼就会注意到:他的两道浓眉象刷子似的倒挑着,显得满脸凶悍之气。他右手持着一柄通体血红的长枪,左手高举着公爵近卫队的旗帜。这名骑士冲在队伍的最前面。在他的身后,三百名的彪悍骑士排成一排,朝着毫无防备的后军掩杀过来。那些轻骑兵疯狂地呐喊着,清一色的黝黑弯刀反射出地狱般的幽光。

    反应最快的弓箭手也只来得及射出三箭,然而稀稀落落的箭支没有对轻骑兵造成任何伤害。轻骑兵们身上银色轻质铠甲和左臂悬挂的直径二十厘米的黝黑臂盾粗暴地拒绝了飞矢的愿望。似乎是为了证明投掷类武器的威力,轻骑兵首领一声令下,三百柄投枪同时飞向英格兰尼人的阵地。在这一瞬间,将近有一百个英格兰尼人与投枪进行了过于亲密的接触。凡是被投枪刺中而暂时没有死去的士兵,几乎全都被牢牢地钉在地上。布雷西亚的轻骑兵杀入主要由私兵组成的辎重部队之前,英格兰尼人的阵地上已经响起了可怕而凄惨的喊叫声。

    轻骑兵大队以令人生畏的速度迅速切入主要由私兵组成的辎重部队。轻骑兵只有三百人,可是他们对辎重部队造成的伤害却比一千名重骑兵所造成的破坏还大。他们不是按照排成三到四层的普通攻击阵形排列,而是全部排成一排。一名勇敢的士兵试图阻挡住轻骑兵的去路,以便将敌人的阵形破坏掉。可是轻骑兵右手所持的黝黑弯刀却将轻步兵连盾带臂一同劈断。激射的鲜血更加刺激了敌人的狂性,轻骑兵灼亮的眼睛闪着狼一样的凶狠光芒,他狂嚣一声,将黝黑弯刀划出一道弧线劈向断臂的士兵。刀锋掠处,头颅飞起、鲜血漫射。

    敌人的攻击技巧固然令英格兰尼人胆寒,可是无比锋利的优质武器则更令士兵们生畏。轻步兵的常规武器是五、六十公分的短剑,这种短剑如果与其它金属武器激烈碰撞就会产生缺口,因而轻步兵通常不用这种短剑与敌人的兵器碰撞。可是通过许多战友以鲜血换来的教训,轻步兵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短剑可能会被敌人的弯刀劈断,而使用盾牌抵挡,却一定会连着手臂被一起劈断。

    辎重部队的轻装步兵们意识到:那种黝黑的弯刀是每个军人一辈子都梦寐以求的宝刀,可是三百名敌人却人手一把。现在,手中的盾牌纯粹只能算是累赘。

    冲入英格兰尼后军之后,三百名轻骑兵集结起来。开始在辎重部队中来回冲杀。短小精悍的敌人首领和公爵近卫的旗帜冲到哪里,轻骑兵就奋不顾身的跟上去。那面一面绣着黝黑弯刀,一面绣着布雷西亚公爵家徽的红色旗帜,在辎重部队的士兵眼中比死神的镰刀还可怕。旗帜所到之处,鲜血染红了大地。

    一些鼓起勇气的轻装步兵和弓箭手试图阻止敌人,他们的愿望却被敌人锋利的弯刀击碎了。虽然克劳德公爵本人的私兵训练有素,但是辎重部队中还有许多惊魂末定的其他贵族的私兵。除了士气并不高昂之外,实力上的差距更是无法忽略不计。挡在轻骑兵前进道路上的士兵们纷纷惨叫着倒在血泊之中。三百名轻骑兵在首领的率领下,在混乱的辎重部队之中所向披靡,如入无人之境。首领所持着血红长枪显然更加红艳了。然而那种红艳,却无法令私兵产生任何视觉上的愉悦感。触目惊心的红艳,是由鲜血染成。

    辎重部队的噩梦显然才刚刚开始。三百名轻骑兵的肆虐已经令他们心惊胆寒了,敌人的重骑兵联队随后又到达了。

    重骑兵以完整的冲击队形发动进攻时具有先声夺人的优势。当重骑兵开始冲锋的时候,闷雷般的马蹄声,鳞甲磨擦发出的刺耳金属声,重骑兵整齐如一的呐喊声,无不折磨着防守方脆弱的神经。除了声音外,视觉效果也使士兵们仅有的战斗意志一点一滴地慢慢消失。

    重骑兵穿着精钢片所制成鳞甲,头顶着只有两只眼睛露在外面的银色头盔。他们一手持着圆形盾牌,一手拿着三米长的长矛急速冲过来。那种三米长,带有铁头的长矛在全速冲锋时可以轻易的击倒一个全副武装的重步兵,或是穿过木制或藤制的盾墙把后面的士兵刺穿。如果是正规战斗,如果有足够的士气,辎重部队的私兵或许还可以鼓起勇气站在排好的陈列中坦然迎接重骑兵的冲击。可是在被偷袭的情况下,英格兰尼人完全丧失了正面抗衡的勇气。

    由于形势一片混乱,重骑兵的第一波冲击给英格兰尼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短短的十几秒之内,就有五百多人躺在了血泊之中。第一击之后,重骑兵的长矛也就没什么用处了。许多重骑兵将已经完成历史使命的长矛扔掉,抽出他们随身携带的单手重剑肆意砍杀附近因惊恐而四处逃窜的英格兰尼人。这些重骑兵一手持着圆盾,一手握着单手重剑。他们靠用马刺驱策、用腿压马腹、还有移动身体重心之类的动作来控制着坐骑。经过严格军事训练的重骑兵已经基本熟练了这些动作。接下来的短短一分钟时间,后军的损失多达一千多人。

    当强尼跟随克劳德公爵赶到混乱的后军进行支援的时候,敌人已经开始有条不紊的撤退了。令强尼诧异的是,当敌人的重骑兵已经加速撤退之后,轻骑兵仍然在四百米之外的地方徘徊不去,仿佛在等待着什么。

    最先赶来支援后军的是第四兵团的一支轻骑兵联队。他们看到辎重部队如此的惨状,感觉受到了莫大大的污辱。第四兵团的轻骑兵联队呐喊着向徘徊不去的敌人冲了过去。敌人的三百名骑兵缓缓撤退,当第四兵团的那支轻骑兵联队冲到距离只有七十多米的时候,静如处子的三百敌骑突然发动了反冲锋。

    两股高速移动的浊流狠狠地撞击在一起,强尼恍惚间觉得那种碰撞甚至迸发出眩目的火花。强尼突然为自己不是骑兵而感到沮丧。那种高速冲击撞击的感觉,只有骑兵的对决才能真正感受到。强尼在远处旁观已经觉得有些目炫神迷了,如果是身处其中又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呢?

    强尼收敛心神,仔细观察两支部队的拼杀。令强尼失望的是,己方轻骑兵的长矛即使以高速刺向对方的盾牌,却仍然无法将那种黝黑而又不起眼的盾牌刺穿。一些英格兰尼人反而因为那种剧烈的撞击而跌落下马,而对方却凭借着精湛着骑艺和生铁般的肌肉停留在坐骑上。

    敌人的三百名轻骑兵实力非常高强,而且他们的装备也远远优于己方。英格兰尼人的长剑对敌人的盾牌无法造成破坏,也无法刺入敌人的轻质铠甲。可是敌人的弯刀却总是能够很轻易地将英格兰尼轻骑兵连人带马劈成两半。虽然在人数上占据着绝对优势,可是缠斗中落于下风的却是英格兰尼人,越来越多的英格兰尼轻骑兵从马背上摔落下去。强尼看得热血沸腾,他不由地高声叫喊:“加油,加油!砍死那些野蛮人,砍死那些耍杂技的野蛮人!”

    强尼开口后,旁边的英格兰尼士兵也开始为搏杀中的自己人加油。加油声越来越大,可是英格兰尼轻骑兵的形势却并没有因为观众热烈的加油而好转。

    看到这种情形,克劳德公爵怒不可抑,他突然大喊一声:“全军攻击!”

    强尼充满着激情奔向五百米开外的敌人。虽然骑兵们一个接一个地超越他,但是强尼现在的愿望虽然简单:哪怕是杀不了任何敌人也无所谓,他只想参加一次胜利的战斗。

    然而强尼如此简单的愿望仍然没有实现。敌人轻易地摆脱了与之缠斗的轻骑兵联队。或许是因为轻骑兵联队在刚才的撕杀中杀得胆寒的缘故吧,英格兰尼轻骑兵目送敌人离开却没有追上去。

    强尼失望地看着远处扬起的灰尘,想到了一个形容词:来去如风,奔袭如电。

    强尼的心中微微生出一股寒意:这一战中敌人表现出的战斗力实在过于强大。第四兵团是英格兰尼的王牌部队之一,而兵团中的两支轻骑兵联队和一支重骑兵联队则是王牌中的王牌。可是,那支轻骑兵联队与人数只有其三分之一的敌人交战,却占据不了任何上风。强尼不由自主地看了看了克劳德公爵,发现公爵木然地骑在高大的坐骑上,好半天一动也不动。强尼打了个哆嗦,将脖子缩了缩。他无声地叹了口气。和强尼有着相同感受的士兵不在少数,他们望着敌人远去时扬起的灰尘,勇气象飞尘一样渐渐随风逝去。

    重整队形之后,克劳德公爵率领大军前进了大约两公里后就扎营了。强尼刚刚松口气,就看见三名英格兰尼贵族骑着马来求见克劳德公爵。强尼将三名贵族带入帐篷,恭敬地退了下去。不一会儿,营帐内走出一名传令官,他带出公爵的命令:将刚才袭击战中受伤被俘的敌人释放。

    强尼疑惑极了,忍不住向传令官询问。传令官对这名明显受过上位贵族教育的年轻亲兵有一定的好感,他向强尼解释说:“刚才那三名被俘虏的贵族替布雷西亚公爵传递了一个消息。布雷西亚公爵愿意以三百名没有受伤的英格兰尼士兵加上十名英格兰尼上位贵族换取被俘的战士加上战死者的尸体。为了表示诚意,布雷西亚公爵已经先释放了三名英格兰尼贵族及一百名士兵。”

    “刚才袭击战中敌人一共只有二十多名敌人战死,被俘的只有十几个人,而且都受了不轻的伤。所以公爵殿下经过考虑之后便同意了。”

    强尼了解地点了点头。每场战争爆发的时候,战场周围都会出现专门买进和卖出被俘人员的投机商人。有钱的贵族对这些投机商人有着好感,因为他们可以将俘虏以最快的速度变换成现金。万一被敌人俘虏了,他也可以迅速恢复自由(只要他拥有足够多的金钱)。

    布雷西亚公爵进行这场交换明显无法从金钱上获取任何利益。强尼并不知道,布雷西亚公爵就是曾经给他制造过两次噩运的人。所以,强尼竟然对布雷西亚公爵产生了一定的好感。

    布雷西亚公爵遵守信用将剩余的士兵和上位贵族释放了。克劳德公爵命令情报官审问了每个释放回来的士兵和上位贵族。情报官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然而无论是情报官、被俘者还是克劳德公爵本人,他们全都无法解释这种奇怪的事。每个被释放回来的人都被一名面如冠玉的美男子询问过一个问题,而另一名拥有精灵般美貌的男子正津津有味地坐在一旁聆听。那些问题千奇百怪。比较常见的是:

    “你母亲现在还好吗?”

    “你认为今天天气好吗?”

    “你是英格兰尼人吗?”

    “你会游泳吗?”

    “你会走路吗?”

    ……

    最后,克劳德公爵的情报官分析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询问者是布雷西亚公爵首席情报官夏默.格里恩,而聆听者则是公爵本人。显然,布雷西亚公爵的精神有些异常。

    出于小心谨慎的职业习惯,情报官建议克劳德公爵将交换回来的士兵和贵族分散在不同的营帐中。情报官相信:即使人员交换里存在什么阴谋,将交换回来的士兵完全打散后,便可以将危险性降到最低。

    情报官向克劳德公爵报告结论并提出建议的时候,强尼正在为公爵送晚饭,因而他听到了情报官的报告。

    强尼觉得情报官的结论很荒谬。一支四万人的大军会被一名精神异常的敌军指挥官逼入如此的困境吗?况且这四万大军还是由英格兰尼七大神将之一的克劳德公爵所率领!

    不过,强尼同样想不出布雷西亚公爵为什么会对那些奇怪的问题感兴趣。

    接下来的两天,强尼已经没有心思去思考布雷西亚公爵精神状况方面的问题。他遇上了前所未有的坏天气。

    那天早上强尼起的很早,他看见一片遮云蔽日的黑云向营地飘过来。当黑云飘到营地的上空后,云层激烈地翻腾起来。黑云象活物一样剧烈变幻着形状,发出隆隆之声。暴雨来临了。强尼活了二十五年,可是他从来没见过如此可怕的暴雨。倾盆大雨连绵不绝,可见度极低,人们甚至看不见三米之外的情景。强尼赶紧回到自己的帐篷之中。随着暴雨而来的,还有可怕的狂风。隔着一层帐篷,外面呼号的风声显得有些莫名的诡异。除了风声外,人们还可以听到队旗或是贵族专用的旌旗被狂风折断,发出令人心惊肉跳的“咔嗤”的声音。在军人看来,如果战斗中军旗被对方折断,那是一种极大的耻辱。可是如果军旗意外折断,则是一种不吉利的恶兆。

    强尼更加不安了。初冬的十一月,怎么会出现暴雨的天气呢?

    强尼并不知道,克劳德公爵和随军的高级魔法师们也看到了这一幕。事实上,最先察觉异常的便是克劳德公爵,他在天亮前半个小时从睡梦中惊醒。随后,他匆匆地走出帐篷,皱着眉凝视着远方。十几分钟后,一群魔法师匆匆忙忙赶到克劳德公爵的帅营。魔法师们神情紧张地向克劳德公爵报告着什么。克劳德公爵向魔法师们询问了一些事,他得到的答案显然令他非常失望。克劳德公爵紧绷着脸站在原地,直到天亮后远处飘来妖魔似的黑云。可怕的暴雨随后降临,克劳德公爵象座石像一般,在倾盆大雨中一动也不动地站立了很久。

    克劳德公爵可以在这种恶劣的天气下待在帐外,其他人却不行。大军在这种恶劣的天气下完全无法动弹,只能老老实实地待在营帐里。营地被一片沮丧所笼罩。

    重新北上的时候,士气本来就开始低落了。遭遇了敌军突袭之后,军心进一步动摇了。现在大军又在粮食并不充足的情况下被困住,完全无法动弹。一万五千大军里没有一个人能够笑得出来。低级士兵如此,高级将领如此,甚至连克劳德公爵也同样无计可施。王牌兵团的士兵还稍微强一点。那些私兵们,已经对战争完全丧失了信心。

    早上醒来,强尼对自己说:你可以高兴地过一天,也可以沮丧地过一天。可是这种调节心情的方法并不起任何作用。困在帐篷里的人整天无所事是。两天来,强尼有大量的闲暇时间用来思考同样一个问题:敌人会在什么时候发动进攻?

    某些意志不够坚定的贵族私兵甚至会在半梦半醒的时候,因为这个可怕的疑问而从睡梦中惊醒。

    第十二章

    “敌袭!敌袭!”

    睡梦中,强尼.汤姆被一阵凄惨而嘶哑的叫声惊醒。强尼飞快地抽出床边的长剑后冲出营帐,他甚至来不及穿戴上自己的防具。

    帐外,全营已经陷入了歇斯底里的混乱。一些人四处乱跑,而一些人挥舞着兵器不让任何人靠近自己,大营里不时有受伤的人发出绝望的惨叫。

    夜很黑,没有一丝月色;风很大,燃烧的火把在狂风的肆虐下不停地挣扎摇弋着;雨很急,每个冲出营帐的人马上就被淋得湿透了,在雨幕的影响下,人们很难分辨出半米以外的人到底是谁;雷很响,一声声炸雷似乎就在每个人的耳边响起,令人们心中充满了紧张和不安。

    有的帐篷开始燃烧,可是帐篷燃烧时发出的光亮并不能给士兵们带来任何安心的感觉。燃烧的帐篷以及一些火把仍然在肆虐的暴雨中挣扎,可是在狂风的影响下,那忽明忽暗的火光中可以看到隐隐绰绰的人影诡异地晃动着,人影象幽灵一般诡异地来回跳动着,更增添了一丝恐怖的气氛。每个人都在歇斯底里地叫喊着。透过风雨声,在响雷的间隙,隐隐约约可以听到整个营地里到处都充斥着哭喊声、叫嚣声、喧闹声。

    或许是为了自保,或许是受了旁人歇斯底里的影响,强尼也加入了疯狂挥动武器的行列。几乎所有的人都毫不留情地斩杀附近活着的生物,受惊的战马成为最无助的受害者。生物的利已性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发挥得淋漓尽致。

    没有人想死,可是在响雷声的间隙之中,大营里却不时有濒死者的惨叫声响起。强尼不想死,所以他已经砍倒了两名靠近他的人。强尼不是第一次上战场的新兵,但是今天他还是第一次听到利刃砍进骨头的声音。强尼流泪的同时呕吐着,但是他没有放弃疯狂地挥舞长剑保护自己的举动。

    强尼很后悔自己那么快就冲出了营帐,他觉得在营帐内似乎应该更安全。为了生存下去,强尼一边呕吐一边挥舞着长剑,凭着记忆慢慢地向自己的营帐摸索过去。

    走到营帐后,强尼发现自己走错了地方,可是现在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营帐内比外面更为黑暗。强尼的全部思维此时已经被恐惧紧紧地扼住了。带着惯性,强尼仍旧挥舞着长剑进行自保。他很快就发现自己的行为非常明智。帐外,有风的呜呜声,雨的淅沥声,雷的轰鸣声。帐内,却能够很清晰地听到兵器挥动时发出的啸声以及兵器撞击的响声。强尼绝望地猜测着:难道敌人已经渗入营帐之内。

    强尼闷声不吭地加入了消灭敌人的行列。强尼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很快就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剑士了。强尼努力地凭着兵器挥舞发出的声音分辨敌人的位置,然后算准时机狠狠地猛刺一剑。

    黑暗中的搏杀令强尼受了伤,可是强尼很高兴,因为他终于将帐内的敌人消灭干净了。现在强尼终于安全了。营帐内,除了几名垂死的伤者发出细微的求救声之外,不再有别的声音。

    强尼喘着粗气,不住地画着十字架。在这种黑暗凶险的环境内,实力并非是最重要的,幸运才是令强尼最终活下来的真正原因。当强尼正在为自己的幸运庆幸不止的时候,他的耳边突然响起了主帅克劳德元帅的声音。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所有人都不许移动,不许挥舞兵器,不许说话。现在,开始唱《宝贝乖乖睡》,不会唱的人就跟着哼。开始!”

    语气很温和,这令一些私兵感到惊讶。只听过传闻的他们,很难想象有着“人形野兽”之称的克劳德公爵会用这种温和的语气说出这样的话。不过这个声音是那么的粗声嘎气,的确和克劳德公爵往常说话的嗓音一模一样。声音悠远而劲长,使得成千上万人都能够听得清清楚楚,犹如在耳边述说一般,显示出言者非凡的功力。这种功力,只有圣骑士才可能拥有。

    这时,大营里开始响起参差不齐的歌声。有的嗓子嘶哑,有的声音发颤,而有的人干脆紧张得唱走了调。不过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唱歌的行列。强尼捂着伤口,也跟着唱了起来。这首英格兰尼民谣传播极广,几乎所有的英格兰尼人小时候都听过这首歌。这首用来促使小孩子入睡的歌,同样也给紧张的战士们带来的平静。

    任狂风吹疼了脸,任暴雨打在身上,所有能够站立的战士都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认真地唱着歌。

    这时候几乎所有的战士都明白:刚才并非真正的敌袭,而是炸营。长期生活在压力下的人会导致精神异常。虽然真正表现出异常行为的人很少,但是在大多数士兵的心灵深处却埋藏着不安等负面情绪。长期处于紧张状态下的士兵,精神就象一根绷紧的弦,很容易在风吹草动之时做出某些令人无法预料的事情。紧张或是反常的情绪可以传染,而士兵又恰巧是精神异变的高危群体。

    雨水和着泪水顺着许多人的脸流了下来。他们为自己的举动感到羞愧,有些人为刚才伤害了同袍感到痛苦。就这样唱着唱着,一些人开始哽咽起来。

    “好!”克劳德公爵暴喝一声。“刚才我们中了敌人的诡计。可是我们在敌人的布雷西亚的国土人,敌人不敢正面迎战,这也证明了敌人害怕我们!”

    “现在,跟着我唱第四兵团的军歌!不会唱的还是跟着哼。唱完十遍后,大家回自己的营帐睡觉。养足精神再上战场找机会为受害的袍泽报仇。”

    克劳德公爵嘶哑而又中气十足的声音在整个营地响起,他开始为大家领唱。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不怕剑刺斧砍长矛扎,

    死后了不起变为泥巴。

    拿起武器,骑上战马,

    驰向战场,依呀嘿……

    将敌人,狠狠地杀!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整个大营内,杀气重新开始弥漫,然后这种杀气与炸营时的杀气却截然不同。唱完后军歌后,强尼怀着羞愧、痛苦以及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迅速离开了所在的帐篷。夜仍旧很黑,雨仍旧很大,强尼慢慢向自己的营帐挪去。走进营帐后,强尼数了数。在刚才的炸营中,自己的营帐内有一个人失踪,一个人受了重伤,两个人受了轻伤。这个帐篷的最高长官是一名从列兵升为少校的平民,也许正是因为这名上校战争经验丰富、遇事冷静的缘故,这个营帐的损失并不大。

    可是,其他营帐的损失有多大呢?

    强尼不由自主地联想到刚才那个黑暗的帐篷,思维刚刚触碰刚才的那个帐篷里发生的情景,就象被火灼了一般迅速地逃开了。强尼不敢回忆,也不敢理会战友关注的眼神。不顾身上湿淋淋的雨水和仍然向外渗血的伤口,强尼一声不吭躺上行军床。

    强尼咬着床角的木头,眼角淌出泪花,久久不能入睡。黑暗中,除了受重伤的那名战士不时呻吟外,偶尔响起强尼叹气的声音。

    强尼开始回忆:噩梦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是得到浮桥被摧毁的消息开始吗?那时候强尼只是不安和惊慌,用噩梦来形容就有些夸张了。

    那么,是在向第三、第十七兵团靠拢的路上吗?应该也不是。虽然敌人神出鬼没,一路不断地骚扰为大军行进制造了不少困难。但是那种程度的骚扰根本就不能影响大军前进的步伐。克劳德公爵的部队仍旧保持着高昂的斗志。

    或许,应该从三天前开始算起。

    那天,断断续续有一些脸色惨白的私兵从渡口逃到克劳德公爵大军处。

    据克劳德公爵判断,附近的敌人只有一万五到两万之间。强尼想不通,加上渡口的守军,那些领主私兵一共有两万五千人。这样的军事力量对比下,为什么渡口的私兵只陆陆续续逃回来了不到两千人。后来从一名败兵的口中,强尼才知道了事情的经过。

    那些私兵到达渡口后,渡口的留守部队的士气已经快要崩溃了。一些绝望的士兵甚至试图泅渡逃回英格兰尼。可是进行这种尝试带来太多的死亡。不借助船只或者桥梁,一百个人当中未必有一个能够泅渡成功。当两万退回渡口的大军加入抢修浮桥的工作之后,居然成功地建立起了一座浮桥。浮桥建起来之前,尾随而来的布雷西亚大军只是虎视眈眈地监视着渡口的私兵军队。可是浮桥建起来之后,布雷西亚军队却开始逐渐对英格兰尼私兵施加压力。

    最初还有一些贵族约束着自己的私兵与布雷西亚军队对峙着,可是从浮桥上逃命的私兵们为了能够保住自己的性命,为了不被前面的人堵住,开始相互砍杀起来。这种气氛慢慢传染,那些担任断后任务的私兵也受到影响。布雷西亚军队甚至还没有真正发动总攻,负责断后的私兵就已经放弃了自己的任务,纷纷加入了逃跑的行列。

    一名劫后余生的私兵对强尼讲述:当时的场面混乱极了,渡口的上空交织着哭声、叫喊声、叱呵声和拼杀声。渡口附近被同胞践踏致死的士兵,层层叠叠地堆积起来。一位残暴的伯爵将身前挡路的十几名士兵砍倒后,在快要到达对岸时,却被人潮挤入多芬河淹死了;一位奴隶近侍为了争夺逃路,竟然从背后将一位名声显赫的子爵杀死。类似的例子举不胜举。

    浮桥很快就被鲜血给染红了。尸体和那些倒地的伤者,被逃命者无情地抛入河中。河水,也开始变红。那种情景,就象是末日将要来临一般。所有的人都只想着逃命。可是大多数人的愿望都落空了。因为在那个时候,布雷西亚军队发起了总攻。这种情况下英格兰尼人无心迎战,私兵们拼命地向浮桥逃去。

    浮桥无法承受那种压力,终于被压垮了。

    在浮桥断裂的之后,渡口处的私兵仍然没有从逃命的惯性思维中摆脱出来。他们沿着河岸四处溃逃,或者干脆跳入汹涌的多芬河。不过多数私兵都只是哭泣着请求布雷西亚人接受他们的投降。

    于是,接近两万四千人的私兵联军,没有经历真正的战斗就向人数只有一万的布雷西亚军队投降了。

    逃过河的,不到两千;争夺浮桥自相残杀的,溺毙的,被踩死的,加上失踪的,大约也有三千;逃到克劳德大军处的,不到两千;剩余的私兵,全部向布雷西亚人投降了。

    听到这个消息后,强尼有一种强烈的耻辱感。作为正宗的英格兰尼人,强尼象其他英格兰尼人一样,自认为比附属公国的子民更加优秀。可是接近两万四千英格兰尼士兵却对人数不及他们一半的附属公国军队投降了,这种耻辱甚至令强尼产生了灼热的疼痛感。

    英格兰尼第四兵团将士普通给予强尼的印象是:极度的狂傲自大。除了第四兵团的长官,哪怕是官衔高几级的军官也无法得到他们正眼的看待。

    强烈的耻辱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第四兵团的士兵都忍受不了这种耻辱。士兵们的士气空前高涨。很多人都怒吼着,他们在帅营附近集结,高呼着“报仇”的口号。强尼的战争经验并不丰富,可是他明白:如果克劳德公爵不好好处理这种情况,那么军队就有哗变的可能。

    克劳德公爵的个人威望虽然很高,却不足以使数以万计狂热的士兵冷静下来。公爵似乎并不愿意改变行程,然而在这种奇特的情况下,克劳德公爵不得不顺从了绝大多数士兵们的愿望,返回寻找布雷西亚军队的主力。

    噩梦,真正开始了。

    第十一章

    强尼.汤姆是一名男爵,他曾经拥有一个中等大小的农庄和一座阴沉的古堡作为采邑。强尼拥有一名保护人、五名扈从及九百多个为他服务的农民。如果强尼愿意老老实实地待在故乡平淡地过上一生,他完全可以过上非常富裕的生活。英格兰尼境内的贵族很少会相互私斗,因为胜利者基本上得不到物质上的好处。如果胜利者对失败的贵族实施了肉体上的伤害,那么胜方还可能会遭受政府严厉的处罚。

    可是强尼喜欢战争。在强尼这样的贵族看来,战争是一种娱乐。

    在阴森黑暗的古堡里长期生活,和平生活显得单调而又无聊。乡下的贵族们没有什么文娱活动,仅有的消遣就是打猎。同时,战争对于强尼这样的年青贵族来说,是平步青云的机会。如果他无法在战争中被权贵所欣赏,那么他至少可以在战争中努力扩充自己的财富——当然,如果运气不好也存在破产甚至丧失性命的可能。不过年青而又充满活力的强尼总喜欢朝着好的方向幻想。如果立下军功,那么当强尼回到故乡后就可以担任某种武职。无论是带薪的实职或是不带薪的名誉职务,都可以使强尼更容易得到他所心仪的漂亮贵族小姐的青睐。

    怀着这样的憧憬,强尼组建了一支小队参加了扎吉.雷洛公爵率领的西征大军。强尼任西征大军第三十三混编步兵联队第二大队第三小队队长。

    于是,强尼终于在塞斯遇上了他一生中三个难以忘怀的日子的第一个。

    这天是大陆历1416年8月3日,强尼遇上了第一场战斗。回到英格兰尼后,强尼总是不愿意向别人提起第一次战斗的经历,因为他被敌人打败并俘虏了。

    好不容易拼凑起的一个小队,被实力强大的人敌完全击溃。当场战死的有五十三个人,逃跑二十一人,重伤二十五人。令强尼极为心痛的是:小队的全部士兵都是强尼.汤姆从自己领地征召的强壮男子。

    大陆历1416年8月3日的这一天,强尼的保护人和三名扈从战死,剩下的两名扈从中还有一人终身残废。采邑中三百多名壮劳力,一下子就损失了五分之一。敌人没有收取他的赎金,要不然英格兰尼爱尔郡沙特阿男爵多半会因为这次历史上毫不起眼的战斗而破产。

    回到英格兰尼过了一段平静而单调的生活后,强尼又一次产生了战斗的冲动。

    强尼从小就希望能够上战场。强尼从来没见过他的父亲,听他的爷爷说,父亲在他出生之前就光荣地战死在沙场上。

    强尼的爷爷对他讲的故事全都是关于战争的。强尼希望能够亲自听到战场上双方大喊:“冲啊,干掉他们!”的呐喊声,或者是背上无人的战马在树下嘶鸣和“救救我吧”之类的呻吟声也行。如果能够经过草地上高高低低的起伏,战场上大大小小的沟谷,看到被长矛刺穿的敌人,强尼会更加感受到乐趣。

    在采邑里无聊的生活了一段日子后,年青的强尼无法忍受那种平静而单调的田园生活。他应召加入了英格兰尼第九兵团。这一回,他加入的是英格兰尼的正规政府军,因而只带上了一名扈从。

    强尼第二个永生难忘的日子来临了。那是大陆历1418年的3月5日,第九兵团被兽人偷袭的那一天!

    战场上尸横遍野。兽人流着肮脏的口水,一脸兴奋狂热,他们挥舞着简陋而又巨大的武器屠戮着相对脆弱的人类士兵。兽人的举动给强尼留下了强烈的印象。兽人与人类不同。在人类相互的战斗中,俘虏战俘是一种有利可图的事情。拥有一定地位的贵族如果被俘虏,为了保全生命以及重获自由,不得不支付高昂的赎金。那些身体强壮却又无力支付赎金的人,只得作为战胜者的奴隶。可是即使是作为奴隶,也好于被兽人杀戮。

    当第九兵团溃败时,兽人狂暴地呐喊着,毫不留情地杀戮着战场上逃跑得稍微慢一点的人类士兵。这场战役结束后,战场上留下了五千多名人类士兵的尸体。其中有许多人当时只是身负重伤。如果能够得到救治,那些人其实是可以生还的。可是兽人对于垂死的士兵失去了兴趣(客观地说,兽人对那些呻吟的士兵产生兴趣反而会更糟。他们有能力令士兵不再感受痛苦,然而方式和后果却是受伤士兵不愿意接受的)。得不到任何救助的重伤员们,绝大多数都只能躺在战场上孤独无助地一个接一个地悲惨死去。

    强尼不知道自己的运气是好还是坏,居然成为仅有的四十七名俘虏之一。强尼来不及为自己劫后余生而高兴,就被一个浑身散发着浓烈体味、看起来残忍凶狠的兽人告知:魔王要生吃人脑,命令他们前往魔王的帐篷。

    强尼是少数几名能够自己走进帐篷的人之一。作为一个高贵的贵族,强尼拥有每个贵族应该具有的勇气和骄傲。可惜勇气的底线很快就被打破了。魔王的声音透过狰狞的面具传出,强尼甚至已经无法分辨魔王的语气是否温和。当魔王一边说话一边朝着强尼走去的时候,他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然了。

    强尼为此羞愧万分,事后他对战神发誓:如果同样的情形再发生一次,他绝对不会再被吓昏。可惜强尼没有得到能够这种洗刷耻辱的机会。

    当强尼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正躺在第九兵团的营帐中。这一发现令顿时强尼嚎啕大哭起来。强尼并不想玷污贵族的名声,可是他无法控制自己。强尼歇斯底里地哭嚎,他抓住身边的医师语无伦次、唠唠叨叨地讲诉可怕的经历。听到强尼讲诉经历的人并不认为强尼是胆小鬼,在场的军医甚至肯定了强尼的勇气。军医安慰强尼说:“经历那种恐怖的刺激后你并没有疯掉,这完全可以证明你拥有超过一般人的胆量。”

    强尼是被斥候发现后救回营地的。在强尼之前,还有其他几名从兽人营地逃回来的士兵也讲诉了类似的故事。传言象瘟疫一样传遍了整个第九兵团。第九兵团兵团长并不拥有与其职位相称的勇气,因此第九兵团向兽人军队移动的速度明显放慢了。

    尽管贻误战机主要是兵团长的责任,可是强尼却背上了相对他而言过于沉重的黑锅。在军事法庭上,军方以动摇军心的罪名控告强尼,他最终被判处三年监禁。作为贵族,强尼拥有相应的特权。强尼不得不变卖了他的城堡和农庄,向军事法庭缴纳了一大笔抵罪金,这才免除了牢狱之苦。重新获得自由后,强尼变成了一个破落贵族。强尼剩余的财产只能供他过上六个月的生活。

    强尼几乎没有格斗技巧以外的谋生技能。因为被军事法庭宣判有罪的缘故,在三年的服刑期没有结束之前强尼不能加入英格兰尼正规军。所以强尼将剩余财产的大部分购置了一套精良的装备,加入了英格兰尼七大神将之一的克劳德公爵的私兵。得知了强尼的经历后,克劳德公爵颇为同情他,所以让强尼加入了亲兵团。强尼之所以选择克劳德公爵,是因为克劳德公爵在英格兰尼以勇猛著称。强尼已经无法忍受继续为一名怯弱的上司效力。

    强尼在痛苦中等待着。他已经没有别的选择:要么在战斗中死去,要么在战争中取回甚至超过原来的财富及权势。

    机会终于来临了。布雷西亚宣布独立后,克劳德公爵立即召集了以英格兰尼特拉比松行政省为主的许多贵族。在克劳德公爵相当具有煽动力的号召下,英格兰尼特拉比松行政省以及邻近的许多贵族都率领着自己的私兵,加入了针对布雷西亚的平叛大军。

    士气高昂的私兵们集结起来,他们在各自领主的率领下,跟随着由克劳德公爵担任兵团长的英格兰尼第四兵团,来到了特拉比松行政省与布雷西亚的交界处。特拉比松行政省与布雷西亚的边境线是汹涌的多芬河。面对这样一种天堑,强尼没有任何不安的感觉。在他看来只要跟随着克劳德公爵,必将取得胜利。第四兵团是英格兰尼常胜兵团之一,在克劳德公爵担任兵团长期间,第四兵团未尝败绩。成千上万凶狠的敌兵尚且无法阻止第四兵团胜利的脚步,一条汹涌的多芬河又能起什么作用呢?

    果然不出强尼所料。大陆历1418年11月6日,克劳德公爵抓住敌人一个破绽,强渡了多芬河。说强渡甚至有些勉强,渡口防守的敌军士兵只有一个小队。那些布雷西亚人英勇地防守着渡口,令强渡过河的前锋部队产生意想不到的损失。可是克劳德部队最终成功地占领了渡口。

    渡过多芬河后所有的士兵都欢呼起来。在英格兰尼人的眼中,失去了天堑保护的布雷西亚,其财富和美女已经赤裸裸地展现在他们的面前。

    强尼也是欢呼者中的一员。他尽情地扯着嗓子喊叫着,发泄着半年来郁闷压抑的情绪。如果在那一时刻问强尼得到什么东西会令他最开心,强尼一定会回答:得到曾经失去的东西令他最开心。

    失去的财富和权势就摆在眼前,可惜克劳德公爵严令禁止私下抢掠——至少在取得决定性胜利之前。不过没有人为此担心或者不满。所有的人都知道,跟着克劳德公爵打仗,胜利女神总会站在他们那一边。抢掠的机会迟早会到来。

    就在这充满着喜悦跟随大军向布雷西亚首都鸠格市逼近的时刻,强尼迎来了他人生中第三个无法忘却的日子。大陆历1418年11月9日,当强尼醒来时,他听到了一个令他恐惧的消息:渡口的浮桥在昨天深夜被敌人摧毁了。强尼最害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尽管强尼是一个相当勇敢的战士,但是如果一个人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就被俘虏过两次,即使比强尼更为勇敢的人也会在心中留下可怕的阴影。虽然那两次并没有支付任何赎金,但是每一次强尼都遭受了极大的损失。

    最初得到的消息是来自天空飘下来的传单。那种连狮鹫骑士也无法战胜,印着布雷西亚国徽的奇怪飞行物体在天空撒下数不清的传单,令许多士兵心生恐惧。对于这个消息,克劳德公爵的情报官解释说,那是敌人在卑鄙地造谣。可是到了中午几乎所有的官兵都明白:那个所谓的谣言是事实!

    午饭的配额减少了,只有到昨天的四分之三。

    整整一天,克劳德公爵都没有发布明确的军事命令。他在帅营内与领主们激烈地争论着。粮道及退路被截断的情况在军事上被称之为绝境。在克劳德公爵看来,那些遇到困难就退缩、遇到危险就害怕的贵族完全是一群乌合之众。在贵族们看来,克劳德公爵是一个毫无理智的野蛮人。大军所处的位置离渡口有五十公里,离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却有三百公里。撤退的道路在已方的占领区,向友军靠拢的道路却完全由敌军所控制。粮食却只剩下十天左右了。万一被敌军阻击成功,就可能全军覆灭。如何摆脱绝境成为克劳德公爵和那些拥兵自重的领主们之间激烈争辩的话题。

    自从成为克劳德公爵的亲兵后,强尼已经象亲兵团别的成员一样,逐渐学会了傲视天下,充满自信和骄傲。在克劳德公爵的亲兵团里,狂热的气氛令强尼只会想到:胜利!掠夺!获得战功及名誉!可是今天,强尼又一次体会到一名普通士兵的感觉:茫茫的一大片田野,你不知道战争何时打响,也不知道你会赢还是会输。没有将来或是过去,只有现在。

    第二天,大军终于行动了。

    大部分的领主都主张由原路返回,克劳德公爵无法说服他们。虽然名义上领主们遵从克劳德公爵的命令,但贵族们只不过是以个人的名义加入大军,与克劳德公爵并没有真正的从属关系。

    与常人不同,克劳德公爵全身最灵活的肌肉并不是舌头。兵贵神速,他已经丧失了说服领主的信心。那些贵族的领地都在多芬河的另一边,只需要渡过河就可以回家了,因而他们的立场非常强硬。因此克劳德公爵率领着第四兵团、本人的三千私兵以及少数领主的两千私兵北上向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靠拢。人数将近两万的私兵乱哄哄地自行向渡口撤退。

    强尼.汤姆看着分道扬镳两支队伍,心中隐隐泛起强烈的不安。

    强尼不知道这种感觉是如何产生的,但那种不安的感觉却是如此的真实,令他无法释怀。

    第十章

    摧毁浮桥的任务圆满完成。

    “关门计划”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它能够给我带来一个完美的结果。天还没亮,我就派出飞翼部队对克劳德大军投下传单。我并不在乎克劳德公爵是否知道这个军情,我只是担心那些无辜的士兵在后路被截断的情况下一无所知。士兵也是人,他们应该有相应的知情权。我有时候觉得自己真是太善良了,对敌人的士兵也那么关心——不知道敌方士兵是否会被我伟大的博爱之情所感动。

    所谓兵无常势。剩下的,就是看敌人如何做出反应了。

    英格兰尼七大神将之中,我与扎吉.雷洛公爵和儒尼奥尔.博格打过交道。扎吉.雷洛差点没把我弄死,而儒尼奥尔对我的偷袭也差点成功(其实已经成功了,只是兽人部队太特殊,而我恰巧刚刚学会了狂暴术,导致儒尼奥尔功败垂成)。从严格意义上讲,我与英格兰尼神将的交锋中不能算占了上风。现在,我即将与第三位英格兰尼神将打交道了。

    克劳德公爵是英格兰尼两大圣骑士之一,据说他还是七大神将中的第一猛将。无论是他的敌人还是他的战友或是部下,一致认同“人形猛兽”作为克劳德公爵的绰号非常贴切。说实话,我宁愿和史蒂夫.斯拉登那种智将作战。

    如果不敢与敌人正面作战,那么无论使用什么计谋都无法真正战胜对手。多明戈很害怕兽人部队,其实我也害怕与兽人为敌。在兽人没有高明统帅的前提下,我有信心战胜他们。可是与兽人作战无论胜负,其损失都是我无法承受的。在我看来,克劳德公爵与兽人相差仿佛。这并不是由于我处于敌对的立场上便污蔑克劳德公爵,他的同胞(当然,主要是他的政敌)也认为他与兽人是近亲。

    但愿这一次我能够全胜。卡特琳娜已经率领兽人部队对英格兰尼进行了很大的牵制,对于目前入侵英格兰尼的六万军队,只能靠布雷西亚自行解决。如果与英格兰尼第一波入侵军队打得太惨,那么无需英格兰尼再次发动入侵,我自己就会下野逃到沙丝那亚去。导致子民承受战争的痛苦我可以忽略,因为这无法避免。可是没有希望的垂死挣扎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不仅仅需要打胜仗,还必须打出漂亮的胜仗。

    在制定“关门”计划的时候,我就特意麻烦兰仆制造了一千个圆乎乎、亮晶晶的球状物品。这种物品看起来很精美,不知道它真实底细的人甚至愿意花一个金币买它做装饰物——为此,多明戈又挨了一顿揍。

    兰仆制造这些漂亮的圆球后能量只剩下30%,所以他又离开我去补充能量了。虽然我绝对不会向任何人承认,但事实上我的确对兰仆产生了微妙的依赖感。为了完成“关门计划”,投入的成本简直令我几乎无法承受。

    不过兰仆消耗10%能量所制造的物品的确很神奇。虽然那些漂亮的圆球看起来无害,可是对它注入斗气后,它就会变成可怕的武器。注入斗气后的圆球如果受到较大的碰撞就会爆炸,其威力大致相当于爆鸣轰雷。魔法师制造的结界可以将攻击性魔法挡在结界外,可是结界无法挡住物理攻击。待圆球进入结界后稍一碰撞就会爆炸,其爆炸的能量无法泄出结界,其伤害力更大。对于这一特点我很满意。

    我为这些漂亮的圆球取了个响亮的名称:雷神弹。雷神弹的存在是布雷西亚最高机密,目前我还没有在战场上使用过它。出奇不意是制胜的一个关键因素,我会为雷神弹选择一个最佳的时机亮象。

    西西王的一口恶气算是完全迁怒在抢修浮桥的英格兰尼人身上了。他强烈向我请命,率领着飞翼部队去渡口制止敌军抢修浮桥。大部分的飞翼全天二十四小时都盘旋在渡口的上空。三百名飞翼战士轮班驾驶飞翼,其作战人员由纯粹的弓箭手和魔法师代替。飞翼的战绩可以用辉煌来形容:它们成功地破坏了渡口上五千留守士兵修建浮桥的努力,并且击毙了十二名狮鹫战士,自身无一伤亡。

    兰仆教过我《战争论》。在战争中,一切行动所追求的只是可能的结果,战争行动所依据的情况有3/4好像隐蔽在云雾里一样,是或多或少不确实的。人们对隐藏着的敌情,只能根据不多的材料进行推测,同时也很难每时每刻都确切地了解自己的情况,从而增加了认识和把握战争规律的困难。

    现在决定战争胜负的重心已经由罗德城转移到克劳德公爵所率的大军身上。现在,克劳德公爵率领的四万失去后路和粮食供给的军队成为我狩猎的目标。所以我命令迅狼兵团、飞熊兵团脱离与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的接触,后撤二十公里。然后,我将自己的帅营移至猞猁兵团的主营。

    在我的分析中,克劳德公爵对于浮桥被摧毁无非有三种反应:

    一、大军迅速撤退至渡口处,强行将浮桥建起。克劳德虽然是猛将,但他位列英格兰尼七大神将之一,并不是傻子。所以我将克劳德公爵选择撤退也列入了可能之一。

    如果克劳德公爵这样选择我最喜欢了。飞翼部队制止五千留守在渡口的部队修建浮桥已经表现出很吃力的状况,克劳德公爵肯定拥有这一情报。他的大军回到渡口后,我暂时不使用雷神弹,让他们冒着箭雨和魔法攻击强行将浮桥建好。外公曾经对我说过:在自身安全没有绝对把握的时候,不要将野兽逼入绝境。如果我不让克劳德将浮桥修好,那么四万大军在“人形猛兽”的率领下背水一战,猞猁兵团绝对吃不消。

    待浮桥建好后,我将增加对浮桥的攻击强度。克劳德大军的士兵应该会对这种情况心生恐惧,这样,克劳德可能会选择从浮桥撤退。如果克劳德公爵不亲率部队殿后(我估计这种可能性不大),猞猁兵团将对这支无心恋战的部队发动猛攻。如果克劳德公爵亲率部队殿后,我会待敌军撤退部分人之后再用雷神弹将浮桥炸毁。但愿克劳德公爵会在渡口上修建两座浮桥,那么我暂时只炸毁其中一座。据我对人性的理解,如果完全没有生机,敌人会做困兽之斗。如果给他们撤退的机会,然后再让敌人感受退路存在被截断的巨大危险,敌军多半会溃败。万一这种情况下克劳德大军仍然保持着出乎我意料的斗志,那么我只好多赏他们几颗雷神弹。

    二、继续朝鸠格市逼近。虽然这种选择不属于正常之列,但我充分考虑了克劳德公爵这个战争狂人宁折不屈的性格。

    如果克劳德公爵选择这种战略,那么猞猁兵团只好与敌军保持一定的距离撤退回防。直至退入鸠格市。鸠格市作为布雷西亚的首都,虽然其历史不如英格兰尼的休达、法兰西斯的巴塞、德克萨的林克那么长,没有所谓的文化沉淀。可是鸠格市自从成为布雷西亚首都以来,一直是布雷西亚防御力最高的城市(即使暴发户罗德城的城墙已经超过了一米厚,然而仍旧没有超过鸠格市)。不到四万人的军队想要攻克鸠格市,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那时我将在鸠格市附近几百平方公里内实行焦土政策。随后,在城外放置一支带足粮草的骑兵联队。守卫鸠格城与克劳德公爵率领的大军多耗几天,敌人就会因为粮食短缺而军心涣散(这还是假设克劳德公爵能够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激励士兵攻到鸠格市城下)。我认为只要是人,哪怕是克劳德公爵那样的猛将,也无法让士兵们在断粮、后路被截断的前提下长期保持旺胜的斗志。

    三、向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靠拢。其实我最担心克劳德公爵采用这个策略。

    向友军靠拢,这本身不会过于影响士兵的士气。而我除了做出有限的骚扰外,无法真正令克劳德公爵大军停滞。在战略上我占据一定的主动,可以命令迅狼、飞熊兵团提前与猞猁兵团对克劳德大军做出合击之势。可是既使我军在战术上处于优势,我也不认为可以完胜三万五千士气没有完全崩溃的敌军,况且这支部队还是由英格兰尼第一猛将著称的克劳德公爵所率领的。杀敌一万,自损三千其实也算是很大的胜利了。可是布雷西亚小本经营,付不起那么昂贵的价钱。我所希望的战役结果是:俘敌一万,无一损伤。不过我的这个梦想没对别人讲过,因为我知道他们会说那是白日做梦。

    克劳德公爵并不以智谋见长。可是他的绰号其实有三个含义。其一,克劳德公爵异常的身高和体重令人怀疑他与某种史前野兽有血缘关系。其二,战场上克劳德很容易狂性大发。被激怒的克劳德公爵在战斗中表现出来的强大破坏力,只能用野兽来形容。其三,也就是最令我烦恼的是:虽然克劳德公爵并不拥有聪慧这一特质,但是针对克劳德的阴谋陷井却很难成功。这种现象令人联想到野兽对于危险超常敏锐的感应能力。克劳德公爵指挥部队主要是依靠直觉而并非思考。

    如果克劳德公爵真的选择第三种战术,我并非真的无计可施。事实上我对击败克劳德公爵的大军有着充分的信心。因为我至少拥有四大优势。

    一、飞翼的存在使我军可以获得比敌人更多更准确的信息。在飞翼的侦察下,我可以知道敌军详细的动向。而且,飞翼在侦察的时候还顺便消灭敌人的斥候。真实准确的信息,是取得战争胜利极为重要的因素。

    二、雷神弹的作用类似于爆鸣轰雷,不过它可以轻易突破结界,因而可以更有效对敌军造成伤害。可是它的威力虽然很大,杀伤范围却很小。爆鸣轰雷的有效杀伤范围只有几十平方米。用它对付单个战斗力很强的敌人,或是炸桥、炸城门挺有效。可是用雷神弹对付普通士兵,显然是大材小用了(重要的是太浪费了)。虽然太过浪费,但是在进攻之前将大量的雷神弹由飞翼投入敌人密集的阵型中,敌人不可能仍然保持旺胜的斗志。只要将敌人的士气降得足够低,我军就可以在损失最小的前提下取得最大的战果。

    三、我军的特种部队将成为影响战争胜负的关键。石头兵团的魔兽大队虽然人数很少,却可以在适当的时候给予敌人毁灭性的打击。况且,还有我精心打造的公爵亲卫队呢。

    四、魔导师并不是摆设。我原本以为兰丝年纪太大,可能没有足够的精力施展禁忌魔法。可是琼斯的到来为我打消了这一顾虑。除非我是傻子,要不然我有魔导师怎么会不充分利用呢?

    至于说具体采用什么方式。说实话,直到现在我都还没想好。不过管它呢?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反正战争是瞬息万变的,到时候再说。

    打垮敌人这个抽象的战争目的,包括三个要素:一是消灭敌人的军队;二是占领敌人的国土;三是征服敌人的意志。英格兰尼地广人多,正规军队就有五十万。消灭敌人的军队的成功可能性太渺茫。至于说占领敌人的国土,这就更不现实。只有先想办法征服敌人的意志了。

    如果能够将英格兰尼第一猛将击败,虽然不能说完全摧毁敌人的意志,至少对他们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在我看来,步兵、骑兵和魔法师三者相倚为用,作战时需要保持良好的协同。步兵虽然是布雷西亚军队的主力,可是魔法师却对战斗的胜负有着极大的影响。由于从除了石头兵团以外的三个兵团抽调出了大量魔法师,所以目前并非是与英格兰尼进行大型战役的理想时机。迅狼兵团和飞熊兵团主动撤退二十公里,也与这个原因有关。

    克劳德公爵的动向令我有些迷惑。整整一天过去了,克劳德既不撤退,也不进攻或是向友军靠拢(靠拢这个词我可能用得不对,因为英格兰尼第四兵团与第三兵团的距离有三百公里)。据夏默的情报报告,克劳德部队所带的粮食只够他们吃十天左右。现在,已经有一天白白过去了。奇怪了,克劳德公爵并不是优柔寡断的人,为什么这么长的时间内仍旧没有作出行动呢?反常即妖,我担心得要命!

    有人说战争的胜负,在战斗之前就已经决定了。这种观点我不完全认可,不过物资准备更充足的一方的确可以使胜负的天平向自己这一方倾斜。如果罗德城没有加固,如果罗德城里的弓箭、粮食、守城器械准备得不充分,罗德城肯定挡不住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今天发动的强攻。迅狼兵团和飞熊兵团的主力从敌人的附近消失后,儒尼奥尔和梅萨拉似乎并不担心,他们居然放心大胆地开始对罗德城进行最凶猛的攻击。

    今天的守城战结束时,法雷尔所防守的卫星城里原来的九百多人只剩下不到五百人还拥有战斗能力,卫星城在这种情况下竟然仍旧没有陷落。派往罗德城的观察员向我汇报了两点:一、海若和法雷尔守城有功。二、军心可用。为此,我不得不对法雷尔.维斯特刮目相看。

    接触战争已经有几年了,我对战争的领悟是:决定战争胜负的主要是将士精神力量,而不是数量。为了激励士气,我宣布所有参加罗德城守卫战的将士都授予比原先军衔高出两级的临时军衔,将士的薪金在守城期间将按临时军衔计算。如果在守城战中牺牲或是受重伤,抚恤金或补偿金均按临时军衔计算。鉴于法雷尔防守的卫星城已经岌岌可危,我只好将原本就非常紧张的飞翼部队中抽调出二十只,趁着夜色将战斗中损失的士兵进行了补充,然后将重伤员运往后方进行医疗。这种重视士兵的作法,虽然令高层将领有些吃惊,却令军队最基本的组成人员(低级士官和士兵)士气高昂。

    为了更加提高军队的士气,我骑着白雪对各处的军队进行视察,所过之处纷纷传来热情的欢呼声。经过罗德城上空时,城中的欢呼声更是达到了沸腾的程度。守城士兵的损失也不小,可是比起敌人来却根本不算什么。为了嘉奖罗德守卫部队,我已经书面宣布那三支轻步兵联队和弓箭手联队的将士军衔上调一级,每名士兵发放一枚金币作为奖励。

    加上今天的强攻,英格兰尼两支精锐的正规兵团损失已经有六千士兵失去了作战能力(其中死亡多达三千人,一整支骑兵联队被俘投降)。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已经丧失了三分之一的战斗力。

    飞临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兵营上空时,我甚至可以感觉到兵营上空充满了惨淡的气氛。对于英格兰尼战士在攻城战中表现出的英勇,我有些敬佩。在些天的战斗中,海若他们是痛并快乐着,可是英格兰尼战士却只能用惨烈来形容。在第一天的攻城战中,飞翼部队的奇袭就摧毁了敌人大多数的投石车。我不知道是什么支持着那些战士,竟然以血肉之躯与坚硬的城堡相抗衡。我觉得儒尼奥尔在某一方面比我强:如果我指挥的部队在攻城战中有如此大的损失,大约很快就会停止强攻吧。

    敬佩归敬佩,为了更加打击敌人的士气,我还是有意在弓箭无法达到的地方久久地盘旋。射向我的箭最终还是落回地面,似乎有几支箭在下落时伤到了人。我隐约可以听见敌人气急败坏的叫骂声。

    与扎吉.雷洛和儒尼奥尔.博格打交道的过程使我知道,英格兰尼神将的确不好惹。不过现在克劳德公爵的部队已经开始出现军心涣散的前兆,负责防守浮桥的部分士兵甚至在丧失信心后,不顾一切地试图从汹涌的多芬河泅渡。因泅渡失败而溺毙的士兵估计已经多达三百。

    胜利女神已经开始对我绽放美丽的微笑了。我似乎已经嗅到了丰硕果实散发出来的芬芳。再过几天,就该享受丰收的快乐了。

    第九章

    修改“关门”计划的过程中,恐吓与暴力齐飞,欺诈和妥协共舞。就这样,一个带有传奇色彩、充满冒险气息和艺术美感的完美计划,被家臣们修改得面目全非。

    最后得到四大兵团长一致认可的计划是:由皮耶德发动第一波攻击。如果他不能成功,就在浮桥靠近布雷西亚那一侧吸引敌人的注意力。然后再由我进行第二轮偷袭。如果我也失败了,那么将由多明戈的飞翼部队载上魔法师负责对浮桥进行强攻。

    计划确定后,多明戈赶紧骑着照夜狮子马向猞猁兵团的营地驰去。克劳德元帅率领的三万五千士兵离他的兵团主力只有二十公里的距离,这令多明戈在开会的期间有些魂不守舍。

    至于皮耶德,自从战争爆发后他就一直跟着我闲逛,根本没回过石头兵团总部。上回入侵布雷西亚没有碰上皮耶德,可是兽人部队在山区仍旧吃了不小的亏。也许在山区作战以小队或是大队的规模最为适宜。由于这个原因,我放任皮耶德自行其事——反正他向我夸下海口,说山区全部交给他负责。山区作战皮耶德是专家,所以我放弃对山区作战的指挥权应该是一种更明智的选择。

    待多明戈兴冲冲地离去后,我和皮耶德开始行动。

    空间转移魔法需要耗费一个高级魔法师几乎全部的魔法力,可是我是魔导士,只需要耗费三分之一的魔法力。最快到达目的地的自然是我。按计划应该召唤出白雪,然后在离浮桥大约一公里处潜伏起来。可是我艺高人胆大,况且机会难得,不玩点刺激的怎么行?

    十分钟后,我历尽千辛万苦接近了敌人位于英格兰尼一侧的哨岗。黑夜里,浮桥附近的天空竟然一片暗红。想不到那个克劳德公爵早就防备着我们偷袭浮桥,居然在浮桥附近五百米距离内燃起无数的火把。除了固定位置的哨兵外,至少还有一个大队的游动哨。这也就算了,还有四个穿着白色魔法袍的魔法师分别懒洋洋地坐在浮桥的两侧。靠,大半夜这么折腾,不让人活了?魔法师不是很尊贵吗,怎么也派出来值夜?

    “战争是充满危险的领域”这一点我一直都知道,不过今天才意识到“战争是充满不确实的领域”这一说法的真正含义。我从来没有想过克劳德公爵会对浮桥的防守会达到这种变态的程度。原本以为自己偷袭浮桥的计划非常完美,可是瞧着敌人摆出的这副架势,我终于承认西西王他们那种小心无大过的观点更为正确。

    无声无息慢慢的接近,我躲藏在一棵大树的背后。待一支十个人的游动哨接近我的时候,对整个小队施展出迷魂术。精神魔法是有悖于正规魔法知识体系,与四系魔法元素完全无关。所以我施展迷魂术的时候,并没有引起四名魔法师任何察觉。

    其中一名士兵恍恍惚惚地朝我走过来,在同队的士兵的感觉中,他是去大树边上撒尿。待这名士兵来到我的附近,我以右手捂住他的口鼻,用力将他的头部一扭。效果如同我预期的一样:敌人的颈骨断裂,一击致命而且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迅速换上这名哨兵的衣服,我混入那支流动哨中。在精神魔法的掩护下,这支流动哨小组成员完全没有察觉走在最后面的已经换了一个人。混在这群哨兵的后面,我陪着他们走向浮桥。

    离浮桥越来越近了,正高兴得一塌胡涂,谁知道走在最前面的组长却下令往回走。施展迷魂术命令游动哨朝浮桥走去很容易,可是这支流动哨的异常行为肯定会惊动桥上的守卫部队和魔法师。我的目标一直是成为智将而并非成为勇将,所以拔出杀神剑硬闯不合我的胃口。依依不舍地看着浮桥,心里充满了惆怅。

    正一步三回头地表现出对浮桥无限的依恋,结果隐约听到巨龙愤怒的怒吼。

    哨兵忠实地执行着自己的命令,他们声嘶力竭地高喊:“敌袭!敌袭!”

    桥的另一侧开始出现混乱。

    由于受到精神魔法袭击的缘故,我所在的流动哨小组成员基本上都处于精神恍惚的状态。遇到这种突出事件,他们全都手足无措地东张西望。靠!为什么遭受精神魔法袭击后会是这种反应,害得我不得不学着他们那种傻兮兮的模样东张西望。

    一名少尉率领着士兵冲过发呆的哨兵们,他怒斥哨兵组长:“发什么呆?!快去那边支援!”

    哨兵组长“哦”了一声,率领着部下跟着少尉的队伍向桥上冲去。

    我乐坏了,远处的天空上,皮耶德正努力试图摆脱几十名狮鹫骑士的纠缠。虽然离浮桥越来越近,可是等他冲过来的时候,估计已经没有成功的希望了——既然我已经来到了浮桥边,难道还会放弃施展爆鸣轰雷的机会?

    三个爆鸣轰雷发出连绵不绝的巨大轰鸣声,三座浮桥在瞬间被摧毁了。巨大的声响造成附近的士兵暂时性的失聪,所以他们听不到对岸士兵发出的恐惧叫喊声。

    呵呵,归路被截断了,活该!谁叫你们入侵布雷西亚。不过,英格兰尼人真的很讨厌。居然又修建了一座浮桥,害得我连续施展三个爆鸣轰雷,现在精神力有些透支,头都晕乎乎的。

    赶紧召唤出白雪,我以房子着了火的速度飞快地骑上它,然后向皮耶德的方向飞去。用杀神剑将稀稀落落的几支箭挡开,而火球、风刃之类的魔法则交给白雪制造的结界挡住。来到皮耶德身边后,四只愤怒的眼睛盯着我。

    我小心翼翼地研究了一下翔龙的表情,觉得还是离它远一点更安全些。巨龙是一种非常聪明的智慧生物,由于我曾经打伤过皮耶德,它对我老是是怀恨在心,直到现在都不肯原谅我。

    翔龙的喉部皮囊不停地收缩膨胀,似乎正在酝酿着一颗炙热猛烈的火焰弹。

    我干巴巴地讪笑。“皮耶德,等你被发现而且吸引了敌人大部分的注意力之后,我才开始行动的。地面上有许多不受结界保护的英格兰尼人,如果你心里有什么不痛快,对他们发泄好了。我先去对付那些狮鹫骑士,失陪了。”

    正在落荒而逃,听到身后传来巨大的轰隆巨响。忍不住回头往地面看了一眼,不由地咋舌:巨龙的破坏力真是可怕。地面上出现了一个直径超过二十米的大坑,如果不是坑外遍布着残躯断肢,谁也不会想到至少一个小队的士兵就这样人间蒸发了。

    老天,好在翔龙没将那颗火焰弹喷向我。

    虽然处于高空,但并不意味着我有闲暇对翔龙造成的破坏进行感概。狮鹫骑士已经大声呐喊着从四面八方向我扑了过来。我不想骂人,可是狮鹫骑士实在太欺负人,有些狮鹫骑士竟然宁愿绕过皮耶德也不去惹巨龙。独角兽好欺负?看到这种歧视性对待,我还真希望娜弗丽快些长大。不过话说回来,娜弗丽如果真的长大了,未必能够成为合格的坐骑。

    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奇怪的龙(其实我一生中只见过两条龙,不过以从书本上来得的知识看,娜弗丽的确是一条很特别的龙)。娜弗丽美丽可爱,不过这并不影响它的身体健康,翅膀强而有力。可是娜弗丽似乎不太乐意自己飞,它对借助空中的上升气流进行翱翔似乎更感兴趣。它每次享受飞行乐趣的时候,通常不会飞离公爵府太远。可是即便如此,它仍旧时常迷路。娜弗丽常常会落在别人家的屋顶上(偶尔会因为失误而掉进草堆或是大坑里),然后就眨着眼睛装出无辜状看着周围,等待我去救它。娜弗丽还老是利用心灵感应欺骗我。有一次我感觉娜弗丽又遇到巨大的危险了,慌忙施展飞行术去解救娜弗丽,没想到它只不过掉进了一个大坑。在坑里,它与一只老鼠相互瞅着并同时发出害怕的叫声。瞧瞧我是什么命?别人是屠杀巨龙解救美丽的公主,我却是屠杀老鼠解救可爱的小龙。

    ……

    一名狮鹫骑士俯冲过来,矛尖反射出幽蓝的光芒。我回过神来,看来那名狮鹫骑士对我在战斗中发呆的状态很不满意。既然如此,我只好满足敌人的要求认真作战了。

    面对恶狠狠扑过来的狮鹫骑士,我并不害怕,只是有点疑惑。这五十多名狮鹫骑士并非是发现皮耶德之后聚集的,而是在此之前就进行着巡逻的工作。克劳德公爵以勇猛著称,并没有谁认为他是个细心谨慎的将领啊?瞧着浮桥警戒的程度,难道说克劳德公爵与我为敌就转变了性格?

    别的士兵没有桥和船就无法顺利逃回英格兰尼,可是狮鹫骑士却没有这种顾忌。况且狮鹫的速度比飞翼快,它虽然单对单不是飞翼的对手,可是作为斥候却绝对胜任。为了将这一兵种对我军的危胁性降到最低,我以右手擎着兰仆打造的屠龙枪,以左手握住杀神剑,冲入狮鹫骑士之中大开杀界。

    兰仆告诉我说,屠龙枪以爱克斯大陆的标准划分算得上是s级。它没有智慧,也无法自行吸收能量,可是被屠龙枪刺伤的生物会在短期内产生无力感。因为屠龙枪可以直接从物质中吸取能量,它可以从能量球(斗气、魔法球)中吸取能量,也可以从受害者的身体里吸取能量提供给使用者。屠龙枪的主人只要能够刺伤敌人,那么他就可以在战斗中越战越勇。虽然杀神剑可以自行补充能量,可惜我与它并没有建立真正的心灵联系。所以现在使用屠龙枪真是很爽。

    在我与狮鹫骑士激战的天空开始下起了红雨。鲜血激烈地喷洒着,被染红的羽毛从空中纷纷落下,地面上的英格兰尼人看得目瞪口呆。

    战斗中应该注意保持体力,可是我却对此毫不顾忌,每一枪都饱含着勇猛炽烈的圣斗气。带着勇往直前的气势,我骑着白雪在空中飞舞翻腾,身边的狮鹫骑士不时喷射出艳丽的红雾向地面坠落。尽管狮鹫骑士的实力都在青铜骑士之上,可是这些强悍的战士此时此刻却只能发出愤怒的呐喊或者绝望的悲鸣——任何愉悦的情绪在这一特定的时刻都与他们无缘。

    在缠斗的初期,他们从四面八方向我发起进攻。如果没有杀神剑的帮助,也许处于五十多名狮鹫骑士包围中我未必能够全身而退。当狮鹫骑士从高空俯冲着向我攻击时,饱含圣斗气的枪尖刺中敌人的身体导致喷射出大量的鲜血,将我和白雪全身染得一片血红。不知是血腥气还是杀神剑的缘故,我越来越暴燥。当我看到狮鹫骑士眼中的厌恶和恐惧时,我唯一的念头是扼死并撕碎他们。

    狮鹫骑士拥有比普通骑士更强烈的自尊心和荣誉感。可是五分钟的激烈战斗过后,我的四周只剩下二十余名狮鹫骑士。这时,这些狮鹫骑士终于在首领的命令下带着无法释怀的悲痛开始作鸟兽散了。

    陷于杀戮快感之中的我,怎么肯放过那些残兵败将呢?长啸一声,正准备追杀敌人,眼角处突然寒光一闪。下意识地用屠龙枪一架,剧烈的撞击使我意识到这名敌人的实力是今晚我所遇见最强的。

    杀意愈加炽烈,将我刺激得血脉贲张。我大吼一声“去死吧”,然后急速挥舞杀神剑劈出强大的圣斗气。剑气交错折射之际,敌人急速飞退。

    正待追击,却听见对方惊怒的叫声。

    “主公,是我!皮耶德.康迪!主公不要再追击了,我们完成任务该回去了。”

    我眯着眼睛定定神,神志开始逐渐清醒。可是视线里一片血红,皮耶德的面孔显得有些扭曲变形。我摇摇头,将脑里昏沉沉的感觉驱散。刚才战斗时有些失常,可能是杀神剑在战斗时逐渐取代了我的意识吧。从某种角度而言,凯森说得的确没错。可问题是现在我已经无法离开杀神剑了。黄金骑士与圣骑士之间有一段难以逾越的距离,可是握着杀神剑时,与圣骑士有一拼的梦幻般战斗力使我无法拒绝那种诱惑。

    深深吸一口气,将屠龙枪和杀神剑分别插入枪鞘和剑鞘中。可是杀神剑的剑刃剧烈颤动,似乎在诉说着它的不满。杀神剑居然没插入剑鞘,倒是差点把我给刺伤了。莫非杀神剑不肯回到鞘中?

    兰仆告诉过我:杀神剑可以通过使用者的感官去感知外界事物,杀神剑见血则必须饮血。

    在刚才的战斗中,杀神剑倒是遵循着“有利于使用者”这一智慧武器的基本原则。由于长枪在空战中更有利,因而出现在我脑海里的招式几乎都是使用屠龙枪杀敌,杀神剑反而只是用来遮挡。这样一来,杀神剑在此战中并没有饮血。

    我盯着皮耶德,感觉有些为难。

    将皮耶德招呼过来,然后用杀神剑砍他一下,他肯定不会乐意。翔龙本来就对我有敌意,也不必考虑借用它的血。至于说白雪,砍它的后果太过严重:白雪以后肯定会拒绝让我乘骑,更重要的是搞不好我会被安丽丝砍。

    下回再不犯这种错误了!害得我必须用自己的血来祭杀神剑这个吸血鬼。

    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我以最为虔诚的姿态用杀神剑对准右手食指。还没有用力割,只不过轻轻地以剑刃碰了一下,结果宝贵的血液就开始向外奔涌。

    杀神剑欢快地鸣叫,散发出异样的金色光芒。我朦朦胧胧觉得有些事变得不一样了。可是我现在根本就没心思去感觉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因为我的手指正在滴血。十指连心啊……

    恨恨地将杀神剑插入鞘中,我没好气地对皮耶德下令。

    “任务完成,撤退!”

    第八章

    行军大帐内,多明戈正挥舞着我送给他的魔法杖冲着我大放厥词:“主公,我说对了吧。英格兰尼儒尼奥尔兵团的那支骑兵联队只是个诱饵。这下好了,你上当了吧!”

    “当时我怎么说来着?我说那是个诱饵,诱饵!可是主公你根本听不进去,非要派遣大军去对那支骑兵联队进行围追堵截。仅仅一支骑兵联队突破北方防线有什么关系呢?难道一支骑兵联队就可以攻克鸠格市吗?”

    “为了对付那支骑兵联队,你将防御多芬河的部队调走了大半。瞧,这下中了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了吧!刚刚将那支骑兵联队完全包围,结果他们立即投降了。可是现在敌人突破了我们的天然防线,英格兰尼军可以以钳状从北面和东面夹击我军了。主公,你说现在怎么办?”

    由于过于激动,多明戈不得不停下来喘口气,然后顺手从会议桌上拿起一杯水咕噜咕噜喝下去。多明戈对待那杯水简直象是对待仇人一样,以泄愤的态度一口灌下去。

    清水顺着多明戈的嘴角流了下来,他将空杯子朝着外面恶狠狠地一扔,帐外立即传来清脆的玻璃破碎声音。守护中军大营的亲兵们被吓了一跳,当值的亲兵小队长掀开门帘探头探脑地朝营帐内望了一眼,然后赶紧将头缩回去。这次的会议是绝密会议,参加者只有我和四大兵团长。那名亲兵小队长不想知道太多不该知道的事。

    多明戈待那名亲兵小队长将头缩回去后,又开始不满地嚷嚷:“四百多公里长的多芬河只有五个适宜的渡口。将那五座桥拆了后,每个渡口处只需要布置一个大队就可以阻止敌人强行渡河。”

    “现在好了!英格兰尼西南部的领主联军和英格兰尼第四兵团已经成功地在湍急的多芬河上建起了浮桥。那些领主联军加上第四兵团共有四万多人,由英格兰尼第四兵团长、七大神将之一的克劳德公爵作为主帅率领。克劳德公爵留下五支联队防守浮桥,另外三万五千人朝着鸠格市开始进发。主公,现在你要求猞猁兵团集结起来迎击这三万五千人的大军,我坚决不同意!”

    说完后,多明戈以一副完全豁出去的模样瞪着眼睛盯着我。想想也好笑,前天命令多明戈将防守多芬河的队伍调走,以便参加对那支骑兵联队的堵截。结果多明戈死活不依。我无法用言语说服他,只好采用了点暴力的手段。当时多明戈连哭带嚎的声音令整个大营的士兵做了一夜的噩梦。多明戈对自己的观点总是以一种固执的态度坚持,这是身为上位者比较头痛的地方。幸亏作为主公拥有采用武力说服家臣的权力,而且这种方式对多明戈还颇为有效。

    我对收下多明戈为家臣这一行为越来越满意了。他这个天才虽然比我差远了(在十七岁以前我确实象个傻乎乎的乡下贵族子弟,不过“大器‘稍微’晚成”这个词是专门为我创造的),可是他学过马迪尔的那种练气方法后,很快就由中阶白银骑士直接进入了白银骑士的瓶颈阶段。

    更令我刮目相看的是:兰仆所教越高级的练气方法,则越需要因材施教。兰仆在教授高级练气方法之前,必须用独特的方法了解对象的骨胳、经脉、血统等,其过程非常复杂而且极其耗费能量。所以我只要求兰仆教了我的几个实力在白银骑士以下的直属家臣。多明戈没有练得全身瘫痪或是丧命,只能说他拥有很高的悟性和非常好的运气。

    多明戈以一套并非为他量身定造的练气方法,居然可以取得那么大的进步(稍稍付出了一点代价:多明戈在练功的初期曾经大量呕血。练功能够练到嘴巴、鼻子、耳朵都往外冒血,确实是蛮罕见的)。另外,或许是由于他父亲的余荫,或许是因为他曾经是布雷西亚公爵,猞猁兵团的战士对他有一种特别的狂热之情。主帅如果完全得到了部下的忠诚拥护,就可以更加如意地指挥部队。

    如果多明戈不是那么喜欢挨揍就更好了。

    营帐内有微弱的魔法元素流动,多明戈又在施展那种清洗铠甲的水系魔法。之所有特意送给多明戈一根自制的魔法杖,也是因为我有些内疚的缘故。那根魔法杖除了有加强水系魔法的作用外,其实还有定神安心的效果。将那柄魔法杖赐给多明戈后,他几乎与那柄魔法杖寸步不离。在不知情的外人看起来,多明戈更象是个喜欢穿铠甲的魔法师。

    “多明戈,我为你打造一套自带水系清洗魔法和气系蒸发魔法的铠甲好吗?”

    多明戈露出犹豫的神情,看来他内心开始进行激烈的斗争。真可笑,难道我需要用送礼物的方式来堵住他的嘴吗?

    “送你一套铠甲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你还是可以坚持自己的观点。”

    “真的吗?”多明戈喜出望外。“那好,我接受您的好意。”

    与多明戈不同的是,其他三个兵团长一直保持着沉默。

    自布雷西亚宣布独立已经十天了。对布雷西亚来说,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兽人大军步步进逼英格兰尼的首都休达市,沿途已经击败了两支英格兰尼主力兵团和若干贵族私兵联合部队。英格兰尼军队开始向休达市收缩布防。

    坏消息是英格兰尼大军正式向布雷西亚宣战了。

    布雷西亚的边境线共长一千二百公里,与英格兰尼接壤边境有六百公里,可以划分为三个部分。湍急的多芬河成为布雷西亚东面和东北面的天然边界,大约有四百多公里。北方靠西的一截是山岳地形,这一截边境我完全交给皮耶德负责。如果英格兰尼想从山区的边境进攻,我一点意见也没有。对此,我曾经有过切肤之痛。以前率领兽人在布雷西亚打游击时误入西北山区,结果那些作风凶狠的山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中间有一截接近五十公里的边境是平原地形,利于大部队展开进行大规模作战,可是罗德城象颗钉子嵌在那里。只要罗德城不被攻克,敌人不会放心大胆地长驱直入——如果敌人硬要乱来我也不反对。只要他们愿意承受粮道或是后路被截断的后果。

    七天前,英格兰尼西征大军终于采取行动了。英格兰尼五王子,七大神将之一的肯洛.詹姆士亲率三个兵团回师勤王。儒尼奥尔.博格率领第三兵团和梅萨拉率领的第十七兵团,南下猛烈攻击罗德城。

    上回克洛斯守卫卡敖奇成功(虽然没被攻克是沾了英格兰尼国防部制定磨盘计划的光)。这回的罗德城更加坚固,虽然时间很短,可是罗德城已经成为布雷西亚除了鸠格市以外防御力最强的城市。况且在准备方面无论是人力还物力都准备得非常充分,防守将领也算得上人才济济,没道理守不住。

    海若就不多说了,他才十七岁就是个风剑士。夏默推荐的家臣法雷尔.维斯特虽然只是个青铜骑士,可是夏默对他非常有信心。看在夏默的份上,我对法雷尔.维斯特也有一点信心。西西王的族叔林.康迪是部落中的第二长老。他除了是超级魔兽使,本身还是名风剑士,仅仅那只参加夺剑比赛的地狱猎犬也很厉害,至少也相当一个移动非常灵活的小型床弩。至于马迪尔,他将首席家臣休特派去领导飞熊兵团的弓箭联队。虽然不喜欢休特瞅人的方式,不过我对他的箭术还是很欣赏的。

    我通常不喜欢血腥的战斗,而是对战术上取得优势更感兴趣。所以我命令迅狼兵团全部和飞熊兵团大部集结在离罗德城十公里左右的地方,使英格兰尼两个兵团无法倾全力攻击罗德城。

    在这些前提下,英格兰尼两个主力兵团徒劳地猛攻了罗德城七天。他们白白在城墙下留下了两千多具尸体,连法雷尔.维斯特负责防守的罗德城的卫星城都没有攻克。

    后来,英格兰尼第十七兵团趁着我调动大军露出的一个不太明显的空隙,派出一支骑兵联队突破了我军的防线。那支骑兵联队突破我军防线后,不要命地朝着鸠格市狂飚。为此,我调派其余的机动部队对它进行围追堵截。结果在多芬河另一侧的英格兰尼人趁此机会在一个合适的渡口强行建立了浮桥,四万多士兵就这么突破了多芬河这一天堑。

    尽管我允许多明戈保留自己的意见,可是他还是停止了抱怨。这下子,营帐内气氛怪怪的,呈现出一种异样的沉寂。

    北线的英格兰尼第三和第十七兵团还好对付一点。由于没有攻克罗德城,儒尼奥尔和梅萨拉必须考虑存在粮道和后路随时被切断的难题,因而并没有向我军主力逼进。

    东面的联军倒是气势汹汹地直扑过来,离猞猁兵团主力所布置的防线只有二十公里了。听说那个克劳德公爵在英格兰尼颇有威望,私兵们在这位五十多岁的神将领导之下倒也士气高昂。

    凯森霍然站起身,盯着沙盘仔细研究。他指着建立浮桥的地方说道:“主公,只要夺取这座浮桥,私兵必然会军心大乱。我愿意率四千轻骑连夜突袭浮桥。只是,与英格兰尼两个正规兵团对峙的重任就必须交给马迪尔了。”

    对于凯森的建议,马迪尔却没有立即进行回应。他正在沉思。

    凯森吃惊地望着马迪尔,问道:“马迪尔,你没有信心挡住英格兰尼正规军的进攻吗?”

    马迪尔摇摇头。“不是,我只是弄不明白主公的策略。我觉得主公是有意将敌人放过河的,可是我想不明白为什么。”

    凯森又吃了一惊。“马迪尔,你认为主公有意放敌人过河?”

    马迪尔看了我一眼,有些迟疑。“我是这么认为的。主公没道理犯下那么低级的错误。与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对峙,主公进行兵力调动时我曾进谏过。可是主公要求我放心,说儒尼奥尔最多只能利用这个间隙插上一到两个骑兵联队。”

    “后来,主公又固执地将防守多芬河的部队减少,所以我怀疑主公故意将克劳劳公爵率领的四万联军放过了多芬河。”

    多明戈和凯森的目光刷地象利刃般集中在我的身上。相信如果不对他们解释清楚,这两个家臣一个性烈如火,一个神经兮兮,搞不好他们会扑上来揪住我的衣领拼命摇晃着逼供。

    “很简单啊,贵族私兵联军如果处于后路被截断的状况下,会比正规部队更容易崩溃。待私兵联军士气崩溃之后,第四兵团的士气也会受极大的影响。多明戈兵团可以跟在溃败的军队后面拣拣便宜。”

    凯森闷哼一声。“可是浮桥附近根本就没有我军大部队。我对卓索图族战士有信心。给我一天的时间,我率领卓索图骑兵从阵地悄然离开,或许可以出奇不意突袭浮桥守卫部队。”

    “可惜整整一天的急行军会使我部非常疲惫。万一敌人有了防备,那么就无法产生奇袭的效果。如果在短时间内无法夺取浮桥,克劳德公爵肯定会派遗部队回援。同时,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就会对马迪尔兵团发动猛攻。我对这种情况有些担心啊。”

    我仔细地看着凯森,用很认真的语气说:“可是我根本没打算派遣你的骑兵部队去奇袭浮桥。”

    凯森哭笑不得。“那主公的意思是,浮桥会自己断裂吗?克劳德公爵修建了两座浮桥,不可能两座浮桥同时断裂吧。再退一步说,就算是两座浮桥同时突然断裂了,那五千控制渡口的英格兰尼人半个小时就可以建一座浮桥起来!”

    “不是。”我摇摇头。“我怎么会认为浮桥会自己断裂呢?将克劳德的四万军队放进布雷西亚是我的计划,我负责将浮桥摧毁。”

    一直处于昏昏欲睡状态的皮耶德抬起头来,与其他三名兵团长对视一眼。这四个性格各异的家臣采取了相同的举动:他们突然向我逼近,四个人从四个方向将我包围起来。

    我作出诧异的模样问马迪尔:“你们干嘛?想以下犯上吗?”

    马迪尔对此不置可否,他沉声问道:“主公,你准备怎么摧毁那座浮桥?”

    “唉……”我长叹一声。“我只想到了将东线的敌人放进布雷西亚好关门打狗,却没有想过应该怎么摧毁浮桥。不过既然这个情况是我弄出来的,自然应该由我来解决。我也不管那么多了,握着杀神剑直冲过去,冲到浮桥那儿再说……”

    “绝对不可以!”马迪尔与其余三个家臣再一次交换眼神,肯定地说:“哈伯家的家训第一条:想要成为优秀的家臣,未必一定要将主公的命令放在第一位,但必须要将主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马迪尔叹息一声。“所以,我们要将主公囚禁起来。由我来背负下克上的罪名吧。”

    看着四个家臣眼冒凶光,我知道再不给他们一个合理的答案,他们真的会以下犯上。

    “且慢!刚才我逗你们玩的。我早就设计好了完美的计划。”

    家臣迟疑了,他们没有出手。毕竟向主公动手对于他们来说有着很大的心理障碍。

    我指着沙盘说:“计划的代号为‘关门’。计划的第一步是:我施展空间转移出现在英格兰尼境内离浮桥不远的地方,然后再召唤出白雪。骑着白雪从英格兰尼人意想不到的另一侧偷袭浮桥。现在正是深夜,敌人不会发现我的。待我靠近浮桥后,轰!”

    我的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笑容。“只需要两个爆鸣轰雷,浮桥就完蛋了。”

    凯森言简意赅。“有一定的风险。”

    马迪尔干巴巴地补充:“如果出现意外,主公不能炸毁浮桥事小,被俘事大。”

    可是皮耶德和多明戈对我的计划倒是颇为意动。

    皮耶德想了想,说道:“其实我可以骑着翔龙去完成这项任务。翔龙虽然年幼,但它能够施展出许多魔法。而且巨龙还可以从口中直接吐出火焰弹。我觉得这个计划可行。不过这项计划应该由我去完成。”

    多明戈突然怪叫一声。“主公,不如由我的飞翼部队来完成这项任务吧。由飞翼载上所有的魔法师。克劳德公爵无论怎么防备,也不会想到会有数百名魔法师突然出现在浮桥上空。”

    “我军共拥有一名魔导师,三名魔导士,十二名高级魔法师。即使施展魔法时的魔法波动会使浮桥守卫部队中的魔法师警觉,他们也无法改变浮桥被摧毁的命运。”

    皮耶德轻蔑反驳多明戈:“你这样蛮干完全失去了战争中艺术的美感。况且,魔法师分别在不同的兵团,他们并不集中。召集所有的魔法师工作量太大了,想要召集所有的魔法师,太耗时费力。”

    多明戈青筋暴起。“如果你被敌方的狮鹫侦察兵发现了,或是在准备摧毁浮桥时被魔法师发现了魔法波动,他们制造出结界抵挡,凭一条幼小的巨龙根本无法达成目的!”

    皮耶德怒视多明戈,右手慢慢伸向剑柄。“决斗!采用胜利者的计划!”

    多明戈用右手握住剑柄,脸涨得通红。他梗着脖子咬牙切齿地回答:“现在不行,起码要等我通过了白银骑士的瓶颈阶段再决斗!”

    第七章

    清幽的音符接连跃出,委婉的旋律在大厅内盘旋。听着这支曲子,一幅圆月映江面,熏风拂涟漪的景色出现在我的脑海。我睁开着眼睛惬意地靠在铺着棕熊皮的躺椅上,说道:“这才是真正的音乐。前面的那些曲子与其说是音乐,还不是说是简单地以乐器发出声音。你有没有那种‘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的感觉?”

    安丽丝抬起纤纤玉手轻搂散落在脸颊侧的青丝,嫣然一笑。“夫君对音乐的领悟力好得没话说。夫君说好,那自然是好的。”

    伸手反握安丽丝的小手。“这首曲子的功力比你还略逊一筹。你已经达到了淡欲合古、取欲中矩、轻欲不浮、重欲不麓、拘欲有权、逸欲自然、力欲不觅、纵欲自若、缓欲不断、急欲不乱的左右朝揖阶段了。可是从这首曲子听,演奏者最多只达到了指法合宜、敲击不杂、吟揉不露、起伏有序、作用有势的水平。”

    “晚上我们骑着白雪到郊区去赏月,你顺便为我演奏一曲,好吗?已经很久没有欣赏你所演奏的那种绕梁不绝、令人深深回味的音乐了。”

    开玩笑,虽然说两者的演奏水平确实仲伯难分,可是安丽丝是我的老婆。更重要的是,她的小手已经放在我的耳朵旁。一个回答不慎,耳朵可能会遭受惨遭蹂躏的命运。安丽丝差不多已经是我心目中所能想象的最完美的妻子了,可是她告诉我怀孕的消息后,暴力倾向日趋严重。

    我心虚地瞟了眼安丽丝的肚子。真见鬼,她怀孕是我的错吗?

    ……

    不过,好象的确是我的错。

    ……

    回过神来,台上的演奏者正素手飞扬,宛如一对穿花蝴蝶,在树琴上来回飞舞,琴韵迤逦而出,琴音反反复复,音韵连绵不绝。只听得柔婉琴音如流水一般流淌在整个大厅内,琴音拔高时仿佛走在风景如画的山路上,每走一步都会比刚才更心旷神怡;琴音低回时又好似山间潺潺流淌的小溪,一路蜿蜒下去而去。

    在这荡气回肠的琴音感染下,我突然回忆起当初安丽丝为我弹琴时的情景。当安丽丝显出似语还羞的神情那一刻,我真正明悟了自己对安丽丝的心意。那种感觉,不仅仅是怦然心动……

    台下众人屏息静气,生恐错过一丝一毫的音韵。琴声似乎有一种魔力,它使人忘却烦恼、忧愁、紧张等人世间一切的负面情感,而将人引入一种平静无念的境界中。也不知过了多久,当天簌般的旋律停止很长时间后,人们才逐渐清醒过来。突然间,大厅内爆出一阵热烈的掌声和赞叹之声。男人们为演奏者送上了最为热情的鼓掌声,女眷们也不得不拍了几下巴掌。

    马迪尔热烈地鼓掌。“不愧是闻名大陆的添香歌舞团。真是名不虚传啊。”

    多明戈大声叫好:“枉我见过那么多歌舞团的表演,还从来没有听过如此美妙的音乐!”

    阿拉卡笑道:“这位小姐弹得真是好极了。我对音乐其实也不太懂的,可是听得多了,总觉得都没这位小姐弹得好听。犹如空谷足音,钧天之乐,令人闻之欲舞。”

    一时之间,众人纷纷交相称赞,激赏之语此起彼伏,络绎不绝。

    蒙着黑纱的表演者静静地望着台下,也许看到坐在最前排的我无动于衷,黑纱蒙面的演奏者似乎有丝好奇。

    “公爵殿下,请问你觉得这支曲子如何?”

    如果安丽丝不在身旁自然是很好的。可是现在嘛,为了耳朵的安危着想我只是懒懒地一笑。

    “还可以,算是一般吧。”

    “哦?”蒙纱表演者显得有些惊讶。“公爵殿下也是此道高手?”

    我倒是希望自己对此精通,可惜事实并非如此。我干巴巴地回答:“不是。”

    “那么,”蒙纱表演者显得有些咄咄逼人。“公爵殿下可曾听过更妙的曲子?”

    我点点头,还未开口,在这万籁皆寂之时,却见安丽丝款款向台上走去。

    侍女连忙为安丽丝准备好椅子和古筝。

    忽然,众人还未做好思想准备,琴声已然响起,令人惊诧的是:琴声居然可以表达出浑厚和沉着。

    夕阳西下,风掠旌旗。一望无际的百万雄兵结成厚实的阵势,正静静地等待着主帅的一声令下。

    清音突然连成鼓点,急促的曲调如同疾风骤雨般奏响。眼前,出现“铁骑纵横,呼号震天,如雷如霆沙场景象”的幻象。

    琴声变得更加高亢。这时,我站起身,以拟音术模拟草原边缘族唱歌的独特方式与安丽丝的琴声应和起来。此时的曲调显得豪迈悲壮,与我此时低沉嘶哑的嗓音竟然配合得那么和谐。

    蒙纱者动了。裙袂飘飞,繁花似锦,她已随着跌宕起伏的琴音和歌声翩翩而舞。一低眉,一回首,或嗔,或喜,将琴曲歌声演绎得极为贴切,她每一个转折,每一个动作都与琴音歌曲无比合拍,竟好像三人早已演练了无数遍一般。

    一曲终了。良久,厅内诸人竟无法动弹。凯森的眼中竟然噙着眼泪。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圣骑士这副表情。看来我将草原边缘族的歌演绎得不错。

    我懒懒地一笑,坐下。

    众人虽然都被这曲、这歌、这舞所震撼,可是有谁能够听出其中的真髓?战争,带给人的只有沉痛和悲伤。所谓的豪迈悲壮,只是美化的结果。别看凯森此时显得有些伤感,可是我敢打赌,他只是有些想家罢了。如果战争爆发,第一个请战的必定是他!

    安丽丝望着我轻轻一笑,然后径直朝我走来。

    蒙纱者先是看着安丽丝,然后将目光移向我。她的呼吸有些急促,显得有些激动。可是过了一会儿,她似乎想到什么,眼中泄出伤感。

    蒙纱者打破了沉默。“今天,我的技艺达到了颠峰。可是我也知道,没有相应水平的演奏者和歌者,以后我再也不可能达到这种境界。”

    “事实上,我不相信还能够找出别的配合如此和谐的演奏者和歌者。所以,今天将成为我退出添香歌舞团的日子。准确地说,今天将成为我离开音乐和舞蹈的日子。”

    许多人发出惊叹声,添香歌舞团的老板闻言更是捶胸顿足。

    “慢着。这位小姐请听我一言。小姐的琴技本来是只应天上有的,我等凡夫俗子能够听上一回其实也应该满足了。可是这等绝世好乐如果就此消失,实在令人遗憾啊。”

    “小姐不如驻留布雷西亚,平时可以与公爵夫人切磋技艺。待到布雷西亚有国庆大曲等重要节日时,还可以民众表演。使他人能够继续享受美妙的音乐。”

    说话的是塞维尔公国的特使。我对这位特使多了些好感。他所说的,正是我所想的。可是安丽丝正坐在我身旁,瓜田李下,我可不敢冒险。

    蒙纱者眼睛一亮,她那充满期盼的目光移向安丽丝。

    奇怪了,难道公爵夫人比公爵更大些吗?为什么蒙纱者乞盼的目光投向安丽丝而不投向我?令我好失落啊。

    安丽丝轻声问道:“夫君打算如何处理?”

    我规规矩矩坐着,老老实实地回答:“还是夫人决定吧。”

    安丽丝对我露齿一笑,然后转头正待对蒙纱者说些什么。

    这时候,一直被晾在一旁的叫作摩多的英格兰尼特使站起来大声说道:“且慢!”

    “安洁儿.塞瑞格。你以为蒙上面纱就没人能够认出你吗?”

    安洁儿.塞瑞格?这个名字我有些熟悉,可是怎么想不起来呢?

    蒙纱者微微发抖,令旁观者产生同情之感。感觉到大厅内众人都对他产生了厌恶之感,摩多解释说:“安洁儿.塞瑞格在英格兰尼境内犯下了重罪,她是我国的通缉犯。现在,我要将她逮捕回国!”

    “上!”摩多右手一挥,他身边的两名侍从向所谓的安洁儿.塞瑞格冲过去。

    我大怒,左手拍向身旁的茶几。夏默会意,施展出独特的身法疾冲。掠过摩多的侍从时剑光一闪,两个倒霉鬼捂着冒血的脖子无助地倒下。这时候,茶几裂开倒下。

    摩多指着我几乎说不出话来。“你……你……”

    夏默将长剑插回剑鞘,对我恭恭敬敬说道:“主公,在布雷西亚公爵面前行凶者,已经伏法。”

    “其指使者,按布雷西亚法律应处以死刑。请主公示下,是否当场执行?”

    摩多又惊又怒。“安洁儿.塞瑞格是英格兰尼逃犯,你们竟然胆敢阻止!”

    我的语气显得很淡。“这里是布雷西亚,不是英格兰尼。”

    夏默做出一个手势,几名扈从抽出长剑向摩多逼去。

    摩多的侍从抽出武器,与夏默的扈从形成剑拔弩张的局面。

    该我发话了。“夏默,叫你的人退下。摩多是英格兰尼特使,他拥有外交豁免权。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摩多喘口气,对我大声说道:“兰特公爵!布雷西亚是英格兰尼的从属公国,你想庇护英格兰尼的逃犯吗?!”

    “你必须对你的行为负责!如果你一意孤行,若英格兰尼大军压境,到时候你会后悔莫及的!”

    “难道说,你想为一个女人而将布雷西亚拖入战争?即使你一意孤行,未必救得了安洁儿.塞瑞格不说。况且,布雷西亚成千上万的民众也会因为你愚蠢的行为被拖入战争的旋涡而死去。”

    我沉默了一会儿,问道:“人家蒙着面,你说她是那名逃犯安洁儿,她就是逃犯吗?”

    摩多哈哈大笑。“安洁儿打伤英格兰尼二王子的时候我也在场。二王子好心好意想娶她为妻,她却将二王子给打伤了。她可能不认识我,但是我可认得她!如果公爵殿下不信,可以揭开她的面纱。”

    原来是恶霸男试图强娶纤弱女这种老套的戏码啊。

    “无缘无故揭开女士的面纱,那可不是骑士所为。”我一边搪塞,一边朝着那位小姐眨眼睛。虽然我已经决定今天宣布独立,可是如果是被迫独立,国际上会有更多的同情者。

    哪知我冒着眼睛眨得抽筋的风险做暗示,蒙纱者却只是投给我一个不解的目光,然后缓缓地揭下面纱。

    金色耀眼的头发如同名工精致的镂刻,每一根都富有生命。她的五官细致,轮廓分明:面庞白皙,冰蓝眼睛里似乎正荡漾着水色,双眉细长,弯出优美的弧度,小巧略翘的鼻梁显示出极有个性;玉齿轻咬着鲜红的嘴唇,似乎有些害怕和担心。她的耳朵有些尖,这是精灵与人类在外形上最明显的区别。

    “她就是安洁儿.塞瑞格。哈!我说得没错吧。兰特公爵,你还准备庇护这名英格兰尼的逃犯吗?”摩多尖锐的嗓音刺得大家感觉有些不适,许多人都皱起眉头。

    我看着安洁儿.塞瑞格有些发呆。怪不得刚才我会对这个名字有些熟悉呢。

    嘴角,控制不住地露出一缕笑意。但愿安洁儿没有认出我。要不然,我可糗大了。

    正在这时,阿拉卡突然跳起来。“她……她……马迪尔,你想起来了吗?她是……”

    我断喝一声:“阿拉卡!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摩多趾高气扬地大叫道:“兰特公爵。你说怎么处理吧?要保护这个女人,还是要保护你的国民?!”

    ……

    大厅内,异样的沉寂压迫得众人喘不过气来。

    我沉默片刻,突然放声大笑。

    “诸位客人,本来是请你们来欣赏歌舞,放松一下的。可是现在居然发生这种事,实在不好意思。”

    “摩多特使,我好歹是一国之主,你却在我面前大呼小叫,实在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吧?你猜英格兰尼在攻打我国之前,我是否能够割下你的项上人头?”

    摩多强撑着回答:“此次出使布雷西亚,我并没有把生死放在心上。我不怕死,殿下何必用生死来吓唬我?”

    “不怕死是军人非常优秀的品质。但是作为特使,不怕死这一特质并不是重要的吧?”我冷笑一声。“不知为什么,英格兰尼居然派你前来。可见派遣你的人,颇为不智。也罢,既然你诚心求死以便促使两国发动战争,我便成全你。来人!”

    摩多额头上渗出冷汗,他大声道:“且慢,你难道不顾四百万布雷西亚人的性命?你敢动我一根头发,英格兰尼数十万大军会踏平布雷西亚的!”

    面对摩多外强中干,我以轻蔑来回应:“其实,你的狡辩简直是放屁。即使英格兰尼入侵导致布雷西亚生灵涂炭,那也是英格兰尼的过错,与我何干?”

    “英格兰尼有英格兰尼的法律,我布雷西亚有布雷西亚的法律。你作为英格兰尼的特使,居然当着我的面抓一个没有触犯任何布雷西亚法律的弱女子,这是对布雷西亚最大的污辱。”

    “有时候,我很笨。牺牲一个弱女子换取一国的幸福,也许是一个很简单的算术。可惜这种简单的算术我并不会做。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生活负责。如果布雷西亚子民当中有谁希望牺牲别人的利益来换取自己的幸福,不等你们英格兰尼人来杀,我先杀之!”

    我的环视一圈,目光缓缓从其他公国的使者或是常驻外交官员脸上移过。最后,我以悲愤的语气说:“英格兰尼特使在我的公爵府里抓他们国家的逃犯,简直就象在他们的后花院一样随意自由。他们完全不把布雷西亚当作一个公国看待。宗主国逼迫附属公国反,附属公国不得不反!”

    “现在我正式宣布:从今天起,布雷西亚脱离英联邦成为独立公国!”

    第六章

    第二天大清早,所有的家臣都来公爵府集合了。会议的参加者包括我的家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的琼斯.恩托斯。

    兰丝的伤没有完全好,他的脸色仍旧有些苍白。除了兰丝,其余的家臣并不畏惧战争。琼斯带来的消息让他们立即得出一个结论:可以获得更多的时间进行充分的准备。

    兰丝有丝不安,而早就知道消息的夏默胸有成竹。除了这两个家臣外,其他的人相互交换着愉快的眼神。

    接着,琼斯向我们讲述了兽人采取的战术。得知兽人居然采取偷袭战术,家臣们大多露出惊讶的神色。从他们的表情看,他们显然对攻占史多普城的兽人领导者产生了严重的认知迷惑。虽然家臣们口头上不说,但他们一致认定我便是率领兽人的魔王。身为当事人的多明戈表情最为夸张,他那由于过于惊讶而张大的嘴使他看起来象一只正在打哈欠的河马。

    率领兽人的那段日子里我没干什么好事,因而不愿意围绕这个话题谈下去。为了改变这种奇怪的气氛,我换了个话题。

    “琼斯,你能够从被兽人攻占的城市内保存性命,看来你的运气真的不错呢。”

    “在混战中,我来不及施展飞行术就被一名兽人首领活捉了。据他说,魔王下令不许杀戮魔法师。”琼斯想了想,补充说:“后来我才知道,魔王需要能够施展出时空之门的魔法师为他送信。”

    原来是这样。好象记得卡特琳娜说过,她成年后才能施展出魔法。

    “好了,现在进行下一个议题。大家认为布雷西亚下一步该怎么走?”

    我环视四周,示意他们进行自由发言。琼斯拘谨地站起身。“公爵殿下,我先出去。”

    我想了想,问道:“琼斯,你说过兰丝的立场便是你的立场。不知你是否愿意为我服务?”

    兰丝脸上的皱纹更深了,摺起的皱纹表现出异样的苦涩。“琼斯,布雷西亚的魔法研究水平并不高,而且即将爆发战争。精灵不是很热爱生命和自由吗?你可以去科洛斯的圣华学校去研究魔法。”

    “听老师的。”兰丝的放轻声音尽量显得温柔。“去科洛斯吧。那儿的人不会歧视半精灵,英格兰尼也不会骚扰你。而且在圣华学校,你可以进行最喜欢的魔法研究。”

    兰丝的这番话令我对他有了很大的改观。兰丝居然能够抵挡一位年青漂亮小姐的爱慕(按半精灵的漫长的生命算,琼斯的确很年青),那么兰丝绝对不是一般的色狼。起码,他匹品味极高的色狼。

    “老师,其实我知道以您的魔法造诣,完全可以使自己的外表和年青时一样。您之所以用这种年迈的外表生活,是希望能够让我忘掉您吧?”

    “爱,可以征服一切。”

    琼斯顿了顿,以高雅轻柔的语调缓缓说道:“历史上魔导师的平均寿命是一百五十岁,还有一些魔导师后来从人间消失。我估计,那些从人间消失的魔导师生命更长。”

    为情所困的琼斯眼中流露出蔷薇花一般的落寂。

    “既使我不能成为魔导师,以半精灵平均五百年的寿命来看,我与老师恐怕至少还得纠缠五十年。”

    惹人爱怜的漂亮半精灵将目光移向我。“多谢公爵殿下的信任。我愿意为您服务。”

    我看了看家臣,兰丝用拇指揉着太阳穴无奈地叹气,而别的家臣正津津有味地等待着我的决定。三八!一群三八!

    不过话说回来,我也的确产生了好奇心。半精灵通常都遗传了精灵的美貌,琼斯的确是一位美人。兰丝为什么不接受她的爱意呢?

    难道真的如兰丝所讲:他已经将全部的心神都投入了魔法研究?

    兰丝的情况看起来与我有异曲同工之妙。他似乎不爱琼斯,可是却很关心琼斯。兰丝眼底的那丝焦虑没有逃过我的仔细观察。为了更加确定兰丝对琼斯的感情,我招手示意皮耶德过来。“皮耶德,琼斯比希茜漂亮,不如介绍给你吧?”

    皮耶德脸部肌肉抽搐的同时咒骂着。

    兰丝眼神散乱地呻吟着。

    琼斯红着脸轻声地嘟哝着。

    他们三个人非常有默契地说出了同一个词:“混蛋!”

    我无奈地摸着鼻子。

    刚才我的行为可以理解为:我正在试图解决一名大龄女青年的婚姻问题(虽然说按半精灵的寿命看琼斯很年青,但是她溶入人类社会至少已经有几十年了。如果结婚早,琼斯抱上孙子也不算什么稀罕事。)。

    如果兰丝对琼斯没有特别的感觉,不应该骂我混蛋。

    话说回来,我挨三个人骂只是为了弄明白兰丝对琼斯的感觉,也实在是够无聊的。他们吹皱一池春水干我什么事?我自己的感情问题都无法搞定呢。

    清官难断家务案,怎么处置琼斯呢?为了让兰丝高兴而放弃一位魔导士,那种代价太大,我可不干。如果让琼斯与兰丝待在一起,却又会对兰丝造成不小的困扰。折中吧。无视兰丝剧烈地咳嗽,我宣布道:“现在我任命琼斯为迅狼兵团的首席魔法师。迅狼兵团是首都卫戍部队,除非马迪尔有什么特别命令,否则平时你可以在鸠格市自由活动。”

    兰丝一边叹气一边喃喃自语。好象是说什么“是云,就应该让它飘过。”

    对此,我也爱莫能助。你兰丝这么有游呤诗人的气质,那就自己搞定啊。人家女孩子自己找上门了(最多也只不过是夏默多了一句嘴),我总得有点怜香惜玉的精神吧。

    虽然隐约察觉自己也和兰丝差不多,似乎也在逃避什么。但是如果伊莉抛下一切跑到我面前来,我还是不会拒绝的。

    敲敲脑袋,我暗骂自己居然白日做梦。

    “好了,下面大家接着议。”

    夏默站起身以一贯的徇徇优雅腔调发言:“主公,兽人攻克史多普城后直接威胁英格兰尼腹地。现在我们是否应该取消原定的计划?”

    原先的计划是明天宣布独立。这种情况下,即使布雷西亚不与英格兰尼撕破脸,英格兰尼入侵塞斯的计划也得无限期推迟下去了。

    凯森以指节有节奏地叩着桌面,沉吟半响,似乎是自言自语。“如果兽人大军能够拖住英格兰尼的大军,或许可以趁此机会进攻英格兰尼。可惜……”

    凯森摇摇头。“……搞不清兽人与英格兰尼的战争会打成什么样。毕竟此次南下的大军只有一万左右,如果兽人无法拖住英格兰尼大军,我们主动进攻会真正激怒英格兰尼人。如果英格兰尼倾全国之力报复,布雷西亚会更加艰难。况且,主动袭击英格兰尼,会失去道义上的优势。”

    我惊讶地扫视了凯森一眼,没想到向来采取霹雳手段的圣骑士居然有这种战略眼光。至于说为什么南下的兽人大军只有一万左右,我倒是知道其中原因:一个驯兽师无论如何优秀,他也不可能控制一万只猛兽(历史上超级魔兽使的最高纪录也只不过是七只魔兽)。兽人的智商虽然比猛兽高得多,可是上回率领三千兽人已经让我非常吃力了。为了维护军纪,我甚至把木力的亲侄子都绞死了。仅仅靠卡特琳娜一个人,根本不可能控制更多兽人军队。

    马迪尔对凯森赞同地点点头。“主公,我认为或许应该再等等看。在这种情况下,英格兰尼的西征大军未必会悍然发动侵略塞斯的战争。不过情报方面还得仰仗夏默多多费心了。”

    夏默矜持地颔首后,马迪尔继续分析。“如果兽人直接南下摆出威胁英格兰尼首都休达的架势,相信各地贵族必然会赶紧率领私兵勤王。假设兽人大军能够多坚持一段时间,造成的威胁更大些,那么西征塞斯的大军多半会迫于政治及军事的双重压力下而不得不回防。”

    马迪尔迎视我,做出总结:“我对目前的形势很犹豫,可是英格兰尼西征大军应该也会很犹豫。所以我认为应该再等等看,看形势如何发展。”

    等了一会儿,其余的家臣均保持着缄默。我暗暗叹了口气。

    按现在的心情讲,我真的好想施展时空之门或是空间转移去找我的小未婚妻。已经有一百多天没见到调皮可爱的小美人了。本来以为小魔女老老实实地待在兽人部落里,可是她居然亲率大军与英格兰尼开战了。对卡特琳娜的思念本来就象空气那样:虽然是淡淡的,若有若无的,却又总是无处不在地包围着我。现在,这种思念突然一下子让我觉得揪心起来。

    如果此时向英格兰尼发动突然袭击,应该会为小魔女减轻许多压力吧。这种诱人的想法不停地浮现在我的脑海,怎么也压不下去。

    唉……如果安丽丝没有怀孕,或许我会带上她抛下一切去与卡特琳娜会合。

    站起身,我迈着沉重的步子在会议室里绕圈子。

    唉……

    布雷西亚想要更大的发展就必须完全取得矿场的所有权,而这一情况却严重损害了英格兰尼的即得利益。现在英格兰尼没空理会我,并不代表它自愿放弃了这一诱人的利益。按原定计划宣布独立,一方面是为了伊莉,另一方面还可以减轻卡特琳娜所率领的兽人兵团所受的压力。

    我用力挥动手臂,似乎想将烦恼彻底抛开。长痛不如短痛,犹豫了一会儿,我从牙缝里挤出决定:“还是按原定计划,明天宣布脱离英联邦。”

    “四大兵团长分别对自己的兵团进行秘密战争动员。”

    “罗德城的建筑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可是罗德城里目前只聚集了两千预备役地方部队,没有足够的兵力不说,也没有能够让我信得过的将领。海若,你愿意去负责守城工作吗?不过我先说清楚,你继承了家族的子爵爵位,而且这么年轻就成为了少校联队长。打完仗后,无论是你的爵位还是官衔,都不会有太大的提升,顶多就是三等子爵升为二等子爵,少校联队长升为中校联队长。”

    海若仍旧保留着几分稚气的脸上满是激动之情,他刷地站起身,啪地向我行了个响亮的军礼。

    “主公,我本来是史麦尔家族一名庶出的子弟,甚至用家境贫寒来形容也不为过。承蒙您不嫌弃我年幼无知,提携我成为您的直属家臣。……我真的很感激您的知遇之恩。”

    “三郡之乱时,我的堂伯参加了叛乱,可是您却保全了史麦尔家族。在您的支持下,年仅十七岁的我成为史麦尔家的家督,并且得到史麦尔家族的子爵爵位。”

    “我得到家族成员的一致认可,成为了家族的英雄。这一切,都是您给予我的。现在……我向您承诺:城在人在,城破人亡!”

    听到海若慷慨激昂的发言,我愣了一愣。海若是我的家臣,我保全海若的家族并让他当上家督及继承他家族的爵位是很正常的行为,况且那样做只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海若很有潜力,好好培养他算是进行长期投资。没想到海若会如此感激,冰蓝色的眼眸里竟然闪烁着泪光,我反而有些不知所措。

    我摇摇头。“城在人在可以,城破人亡就不必了。你这种心态很令我担心。罗德城的防守工作我是交给别人算了。如果因为一城之得失而失去你,那样我的损失就太大了。”

    海若更加激动了,他几乎是哽咽着向我承诺:“主公,我保证一定会珍惜自己的生命,绝不轻言放弃。请您相信我,还是将罗德城的守卫工作交给我吧!”

    我狐疑地看着海若。万一罗德城被攻克的时候海若犯了孩子气,一定要为我尽忠,那时我可一点办法都没有。海若才十七岁就成为了风剑士,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我可舍不得让他这么早就牺牲。

    夏默见此情况,对我说道:“主公,罗德城东南处刚刚垒起来的卫星城堡与罗德城成犄角之势,必须派一名有经验的守城将领。我推荐法雷尔.维斯特负责此城。”

    皮耶德也看出我的犹豫,对我说道:“主公,我推荐我的族叔林.康迪配合海若守卫罗德城。”

    法雷尔如果守得住罗德城的卫星城,那么海若的压力会减轻许多。那个林.康迪给我的印象有点深,他的魔兽地狱猎犬在守城中的作用比十只冰狼还大。

    “好吧。”我点点头。“飞熊兵团提供三个轻步兵联队,一个弓箭手联队。让罗德城卫星城堡驻两个轻步兵大队,一个弓箭手大队,其余的由海若率领。凯森,你觉得怎么样?”

    凯森无所谓地耸耸肩。“加入飞熊兵团的小伙子们其实都挺棒的。可是我指挥步兵的能力实在比不过马迪尔。这场仗打完了,我还是去草原上征召草原边缘族人加入飞熊兵团好了。”

    我对凯森的态度很满意。“海若,你等会儿和凯森交接一下,和法雷尔.维斯特、林.康迪去罗德城进行准备工作。”

    “听说闻名大陆的添香歌舞团明天会来到鸠格市,夏默,你去邀请他们前往公爵府大厅表演。”

    “拉库里,你去请英格兰尼特使进城,为他们安排一下住处。马迪尔,以你为主,以阿拉卡为副手,你们去与玛哈亚、塞维尔的使者进行谈判。尽量在今天签署和平条约及相应的经济贸易条约,至少,也要签署出一个草案。明天,邀请鸠格市内所有的使者或是常驻鸠格市的外交官员到公爵府来。”

    “就这样吧,解散。”

    第五章

    兰特大帝就任布雷西亚公爵的当天,收到无数以国家或私人名义所送的礼物。其中,有三份礼物与众不同。

    如果以当时的国际形势看,第一份礼物最为重要;如果以大帝本人的心情看,第二份礼物最令大帝开心;如果以礼物的珍贵程度而言,毫无疑问当属第三份礼物。

    令众多史学家感到好笑的是:当时大帝本人并不了解自己所收到的第三份礼物有多珍贵——甚至应该这么说:大帝当时根本就不知道那份礼物的存在。

    ——《帝国秘史》

    面前的女孩,是我见过的第三位女性魔法师。

    这名女性的五官非常细致:她有着优美的颧骨、柔和的颚线、饱满的天庭和弧线清楚的下巴。她的眉峰稍微有些浓,弯成两道深绿色天然美妙的弧形。淡褐色的眼珠,深绿色浓长的睫毛,颊上有些淡淡的雀斑。饱满柔和的嘴唇,唇角只要微微上翘,脸上便会浮现出迷人的酒窝。撇开眼中那一丝不安,如果没有穿着魔法师协会统一的魔法袍,很多人会猜测她是邻家女孩或是低级贵族的女儿。

    看了看沙漏,再过二十分钟就该迎接第二天的开始了。我苦笑着安慰自己:看来布雷西亚萧氏公爵至少可以拥有两天的历史了。

    “你是布雷西亚公爵殿下吧。我是魔王的使者,给你带来了一封信。”

    娜弗丽在安丽丝的怀里不安地扭动,它带着哭意威吓使者:“兰特哥哥一天就吃十只魔兽,他连魔王也吃。我不怕你!”

    魔法师带着惊讶而又好奇的神情看着正喵喵叫唤的小龙。了解龙语的人极少,从魔法师迷惑的表情分析,娜弗丽的威胁应该是完全落空了。

    我暗叹一口气,强压住内心的恐惧,仔细确认魔法袍领口上的标记。魔王好大的排场,居然能够使唤魔导士作为信使。

    “把你带来的信交给。”

    魔导士默不作声将信递给我。

    信封表面有一层魔法封印,除非破坏信封,否则无法得知信中的内容。深吸一口气,我撕开信封,凝神望去。

    极度的意外令我几乎合不上嘴。信开头的两个字居然是:老公!

    那娟秀的字令我产生了美妙的回忆。没错,这封信是卡特琳娜写给我的。最初卡特琳娜不会写中华字,还是我一笔一画教她的呢(其中旖旎,自然也不必一一细说)。

    又深吸了一口气继续看下去,意外的惊喜几乎令我笑出声来。

    老公:

    再过二十五天我就十六岁了,你要记得穿着最好看的衣服,打扮出最帅的模样来娶我喔。

    今天你成为布雷西亚公爵,为此我特意送给你一份贺礼:英格兰尼北方两大门户之一的史多普城,被我率领的兽人部队攻克了。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兽人恐怕已经将这座城拆了一半了。高兴吧。

    好想念你和安丽丝姐姐喔。

    我每天都在想你,和兽人在一起很不好玩,和阿呆一起玩也玩腻了,我都快忍受不了啦。我要吃肥牛!上回装安丽丝姐姐骗我装淑女,结果大部分肥牛的眼肉都被你抢着吃了,哼。我要吃眼肉,要吃个饱!下回我再不装淑女了——至少在吃肥牛的时候。

    想到这些兽人的战斗力对你很重要,我只好耐着性子老是训练兽人,训练、训练再训练,真没劲!不过打仗的时候兽人表现得还可以。

    老公,我做得不错吧。有没有奖励呢?

    亲一个。

    你的小甜心:卡特琳娜

    落款的最后,是一个诱人的红唇印。我捧着信纸咧开嘴呵呵地傻笑,差点真的把嘴贴到信纸上。现在我已经神魂颠倒,甚至连老爸的名字也记不起来了(这么形容其实也不对,我本来就不知道老爸的名字)。

    形势一片大好。卡特琳娜这个小妮子,送的礼物真是好得没法说。

    “主公,这封信能够给我参考一下吗?”

    我瞟了夏默一眼,他一脸严肃。夏默对收集情报实在过于热情,或许是有点走火入魔了?

    我的小未婚妻的信他也想看?别的倒也罢了,那个小甜心什么的是我对卡特琳娜的昵称,还有那个红唇印,也不能让别人看到。虽然夏默肯定会为我保密,但事关主公威严,夏默还是不看也罢。

    “信里的主要内容是史多普城被兽人攻克了。除此之外,没写别的什么。”

    夏默看出我不乐意,因而没有进一步要求,只是一脸迷惑,锁紧眉头不知道在琢磨些什么。

    我将视线投向送信的魔法师。“你能介绍一下自己吗?”

    魔法师的脸上浮现一丝黯然。“我是史多普城的次席魔法师琼斯.恩托斯。史多城被魔王率领的兽人大军攻克后,我被俘虏了。魔王向我承诺,送完信后我便可以获得自由。公爵殿下,我现在可以离开了吗?”

    我重新确认了一次魔法师领口上的标记。没错,按魔法师协会的规定,她应该是一位魔导士。难道英格兰尼的魔法师实力如此强大吗?一名魔导士居然只能够成为一个城市的次席魔法师?

    魔法师看出我眼中怀疑的神情,仿佛自尊遭受了极大的污辱。她提高声音抗议:“公爵殿下,三个月前我还是英格兰尼皇家魔法研究院的高级研究师。因为某种原因,我不再被某些英格兰尼权力人物信任,因而被发配到史多普城成为次席魔法师。”

    我仍旧无法消除怀疑。是什么原因导致一名魔导士沦为边防城市的次席魔法师呢?很难令人相信啊。

    我怀疑的表情可能刺伤了魔法师的心灵吧,她的脸涨得通红。“我没有撒谎。因为我的老师叛国,而我又是老师唯一的正式弟子,权力机关不相信我对此一无所知。由于拿不出证据,担心过分刺激了魔法师协会,因而权力人物只得将我贬离首都。”

    我和夏默对望了一眼。发现他的眼中同样满是惊奇。

    “你的老师是魔导师吗?”

    琼斯点点头。

    “那么,你的老师是谁?”

    听到这个问题,魔法师陷入回忆之中。“我的老师,是一位知识渊博,英俊、风趣的人。他是除了神魔大战中的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外,最伟大的魔法师……”

    难道说英格兰尼有好几个魔导师叛国了吗?我和夏默用眼神交换了一下想法,看来我们的观点相同:按琼斯的形容词来看,绝对不可能是兰丝。

    夏默忍不住将陷入回忆的琼斯唤回现实。“琼斯魔导士,请问你的老师到底是谁?”

    “哦,”琼斯的脸上浮起一片红晕。“我尊敬的老师是兰丝.艾尔科霍尼克。”

    我和夏默面面相觑。知识渊博倒也罢了,风趣嘛,或许兰丝和我们相处的时间太短,我们还没有发现。但是兰丝这样的人瑞也可以称之为英俊吗?

    夏默迟疑地问道:“琼斯魔导士,你知道你的老师在哪里吗?”

    琼斯的神色渐渐变了,显得有些失落。“不知道,半年前老师就失踪了。英格兰尼政府官方宣布的消息是老师叛逃了。可是,我相信那不是真的。”

    或许是职业习惯,夏默绷着脸追问道:“琼斯魔导士,如果你遇到了你的老师,你是站在英格兰尼的立场上还是站在兰丝.艾尔科霍尼克一边?”

    愁容渐渐从琼斯脸上逝去,取而代之的是类似坚毅的表情。“身体里流动的血液使我对所谓的国家概念并没有认同感。之所以成为英格兰尼皇家魔法研究院研究员,一方面是因为我喜欢魔法,另一方面,是因为老师也在为英格兰尼服务。被贬到史多普城成为次席魔法师也不离开,是因为我要在英格兰尼等待老师。其实,老师的立场便是我的立场。”

    “当史多普城被攻克的时候我投降了,英格兰尼自然不会再接受我。这样也好,我可以去自由地去寻找老师。”

    夏默用眼神向我请示,我微微点头。

    夏默轻咳一声。“琼斯魔导士,你的老师现在是布雷西亚国师,你想见见他吗?”

    琼斯露出不能置信的表情。“真的,你不会骗我吧?”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五十年前老师的老师逝世后,英格兰尼曾要求老师担任国师一职,可是老师却推荐我的师叔圣东尼奥.詹姆士。老师连英格兰尼的国师都懒得担任,为什么会担任布雷西亚这种小公国的国师呢?”

    夏默耸耸肩,没有回答琼斯。他面向我问道:“主公,我想收一个家臣,希望得到您的批准。”

    夏默收家臣干嘛需要得到我的认可?我挑挑眉,等待他的解释。

    “法雷尔.维斯特,原刚得郡郡守副官。”

    想起来了,法雷尔.维斯特是刚得郡极少数的漏网之鱼之一。收复刚得郡后,我懒得和那几个逃走的贵族客气,对他们下达了全国通缉令,没收了他们的采邑及家产。难道说那个法雷尔想寻求夏默的庇护取回自己的财产?

    “夏默,那种丢下郡守独自逃生的人,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家臣吗?”

    夏默自信地一笑。“主公,我已经证实过了。法雷尔并非土生土长的布雷西亚人,他与我是老乡。他的姨父是刚得郡的男爵,无子嗣,因而继承了其姨父的爵位。当时法雷尔是唯一反对守城部队出击的高级军官。在战场上,法雷尔的表现也没有玷污骑士的声誉。他已经尽到了其职务所应有的职责。”

    既然夏默已经调查过了,那么我也不必多说什么。治理国家其实并不困难,只要我把问题都交给专家处理就行了。我唯一要做的就是:一、确定某个领域谁是专家。二、虚心采纳他的意见。

    我点点头。“好吧,明天我会写一张赦免令给你。你带琼斯小姐去见兰丝。另外,你准备一下。明天我要召集家臣开个简会。请琼斯小姐也来参加这个会议,因为我们或许会问一些细节。”

    待夏默和琼斯离开后,我不由的发出感叹:“琼斯小姐真厉害,那么年青就成为魔导士了。”安丽丝扑哧笑出声来。

    我有些心虚地望着安丽丝,不知道她在笑什么。难道是因为夏默向我报告魔王的消息时,当时内心的害怕情绪从脸上泄露了?我自认为表情控制得很好啊。或许,我不应该在自己年纪不大的前提下赞扬别的魔导士年青。那样有自夸的嫌疑?

    安丽丝将怀里熟睡的娜弗丽交给我。我羡慕地看着这个小家伙,年纪小就是好,总是无忧无虑。娜弗丽嗅了嗅信封之后,确定没有危险的气息,它的负面情绪来得快也跑得快,居然马上就躺在安丽丝的怀里迷迷胡胡打起盹来。安丽丝将它交给我的时候,它被弄醒了,撒娇地哼叽了两声,然后将面孔紧紧贴在我的胸前。

    安丽丝忍着笑解答我的迷惑:“夫君,琼斯小姐并不年青了。”

    “你怎么知道的?”

    “虽然未必知道大陆上所有的魔导士,可是那种在皇家魔法研究院供职的魔法师我还是略知一二的。据我所知琼斯.恩托斯现年已经八十八岁。”

    ……

    看着我一脸鄂然,安丽丝忍不住又笑了。“夫君,你没注意琼斯一头纯绿的头发吗?”

    我恍然大悟。纯绿色的头发,是半精灵特有的特征。不知道为什么,精灵的头发有金黄色的,火红色的,可是他们和人类的后代头发却总是绿色的。

    “还有,琼斯认为兰丝英俊也没错。琼斯十八岁成为兰丝的弟子时,兰丝也才三十六岁呢。”

    我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

    “夫君,是卡特琳娜来的信吗?”

    “咦,你怎么知道?”

    “原本我就怀疑是卡特琳娜的信。如果真是魔王的信,你不会这样呵呵地傻笑。况且……”安丽丝瞟了大门一眼,走到我身边附着我的耳根说:“……你不会看过魔王的信后露出色迷迷的神情。”

    差点没被安丽丝所用的形容词给呛着。

    安丽丝娇笑着摁了一下我的额头,从我手中取过卡特琳娜的信。看完信后,她抬头望了眼沙漏,眼中溢出一缕骄傲。

    “夫君,再过大约五分钟就是明天了……”安丽丝的骄傲中,却又含有一丝羞色。

    我最喜欢看安丽丝这种神情了。安丽丝这种娇羞的神情,特别容易令我冲动。不行了,真的不行了。可是娜弗丽怎么会在我的怀里呢?好烦啊。恶从胆边生,现在我真想将娜弗丽往地上随便一扔,然后紧紧地抱住安丽丝诱人的娇躯。再然后,我就要开始大大地做恶……

    “……为了庆祝你成为布雷西亚公爵,我也送给你一件礼物。”

    此时以身相许就是最好的礼物了,别的礼物我不希罕。不过既然是安丽丝的一片心意,我只好耐着性子听她说完。

    “布雷西亚,有继承人了……”安丽丝说完这个好消息后,将脸轻轻地埋在我的怀里。

    我猛眨着眼睛,半天回不过神来。今天是什么日子?

    半响,我猛地跳着脚大叫:“动用紧急信号,我要让全鸠格市,不,我要让全布雷西亚、全大陆都知道这个好消息!呜……呜……”

    安丽丝赶紧抱紧我,用一个热吻堵住我的嘴。

    “呜……好闷。”娜弗丽从我的怀里跳到地上,兴致勃勃地观看我们亲热的情景。

    “这就是亲嘴吗?好玩吗?看起来好好玩喔,我也要亲嘴!”

    说完,娜弗丽抱住我的大腿开始摇晃。“我也要,我也要和兰特哥哥亲嘴嘛……”

    激情的亲吻受到这种意外的打扰,被迫带着遗憾中止了。

    唉,娜弗丽真是个的情调杀手。

    与安丽丝深情地凝视着。她的脸上、眼中,全都流露着幸福。当然,在她的瞳孔里,我的模样也是如此。

    不过,大腿不受控制地剧烈摇晃这一客观事实必须尽快妥善处理。我低下头,一本正经地对娜弗丽说:“娜弗丽,亲嘴是大人玩的游戏。你还小,以后再说。”

    娜弗丽失望地放开我的大腿,若有所思。一会儿,娜弗丽开始绕着我转圈子,它闭上眼睛一本正经咿咿呀呀地唱起歌来。

    “我绕着兰特哥哥左转三圈,右转三圈,请你等我长大……”

    我和安丽丝扑哧地笑了。

    等一条小龙长大?老天,我可活不了那么久。况且就算娜弗丽长大了,还不是一条龙?

    打死我也不肯和一条龙亲吻啊。万一娜弗丽喷个火系燃烧类魔法的龙息出来,那么我岂不是要和皮耶德落得类似的悲惨命运?多明戈想挨揍的时候老是称呼皮耶德为“那位散发烤肉香味的仁兄”。有了皮耶德的前车之鉴,我难道还敢重蹈覆辙?!

    不理会正围着我们蹦蹦跳跳转圈,象念咒一样唱歌的娜弗丽,我与安丽丝不约而同深向对方说出同样的话。

    “我爱你……”

    我深情地亲吻着安丽丝的耳垂,用几乎听不清的声音呢喃着说:“所有的荣华富贵、爵位或是权力对我而言只不过是过眼云烟。你才是我一生的至爱。”

    “真的?”安丽丝直视着我,眼中有泪光闪动。安丽丝似乎并不真正需要回答,她软绵绵地伏在我的肩头,幸福地叹了口气。

    这种气氛我最喜欢,可是过了一会儿,安丽丝似乎想起了什么。她抬头望着我,嘴角带有一丝诘笑。

    “我喜欢夫君敢于宣布布雷西亚独立的霸气。可是,你这么做到底是为什么呢?”

    “还有,你不喜欢卡特琳娜吗?再过二十五天她就十六岁了,卡特琳娜可等着你穿上最漂亮的衣服去娶她呢。”

    无语。都说怀孕的女人很情绪化,果然如此。

    不过这种程度的小脾气我还是可以承受的。嘻笑着吻上安丽丝温润的红唇,先把安丽丝吻迷糊了再说。

    感觉安丽丝的身体开始柔软发烫,我这才向安丽丝解释说:“公爵的夫人被称之为公爵夫人,附属公国的公爵夫人可以被尊称为大公夫人,独立公国的公爵夫人则可以被尊称为国公夫人。”

    “乖老婆,我之所以准备宣布布雷西亚独立,其实是为了你。你不觉得国公夫人比大公夫人更好听吗?宣布布雷西亚独立后,我们举办一个定婚仪式。待布雷西亚完全独立,我就正式迎娶你,好吗?”

    “不嘛。”安丽丝眼神迷蒙,她腻声回答:“我要当王后,不对,我要当皇后……”

    作者语:公爵夫人的等级是我杜撰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不过王后与皇后的确有区别。

    第四章

    屠龙枪:枪长3.23米,通身血红。枪身与枪尖连成一体,以古东方在液体中加热和淬火的煅造之法冶炼而成。枪尖长三十三厘米,锋利无比。普通人使用它可以轻松扎透蒙着一层生牛皮的普通木盾。枪身直径三厘米,按一定的规则在铸成的花纹沟槽中镶嵌着翡翠、绿松石以及其它不知名的宝石。枪尖与枪间连接处缠绕着某种银色金属丝。

    除第一任使用者兰特.萧和第二任使用者凯迪.卓索图之外,屠龙枪在其后的历史中历来由卓索图家督使用,被奉为卓索图族镇族之宝。兵器谱中排名第二十七。

    ——《兵器谱》

    餐厅里,烛光摇弋,暗香流动。

    魔法灯的照明效果虽好,可是它太稳定,太明亮,与目前的气氛并不协调。燃起那种普通的红蜡烛,灯下看美人,别有一番浪漫情趣。

    端起小半杯浅红色的葡萄酒,向安丽丝邀约。

    安丽丝的脸色,与杯中的葡萄酒相映成趣。她举起酒杯,陪我轻啜一口。

    “知道吗,今天我开心极了。从小,外公给我灌输的理想是成为一名塞斯名将。那时我觉得这种目标很难、很费力。可是今天我已经正式成为布雷西亚公爵了。如果外公还活着,他不知会有多高兴呢。”

    察觉出语气中微微的伤感,安丽丝伸出小手轻轻覆在我的手背上。我翻转手掌,将小手握在掌心。欣赏着安丽丝美丽的容颜,快乐和愉悦的感觉在心中荡漾。我何德何能,居然能够得到佳人垂青。

    我微微前倾,双手合上,将安丽丝的小手包在掌心,然后与下颌轻轻摩擦。

    安丽丝静静地看着我,她的脸色更加娇艳了。

    “过来。”

    也许命令的语气太过温柔,安丽丝居然咬着下唇微微摇头。“别闹了,娜弗丽在卧室的床上睡觉呢。小心把它吵醒了。”

    唉,为什么要做这种徒劳的、没有意义的反抗呢?失笑地摇摇头,我并没有弄出很大的动静,怎么会把娜弗丽弄醒?

    下意识地将视线穿过敞开的门投向卧室,娜弗丽正依偎着小狮子王迷迷胡胡地象人类那样躺在床上。两个小家伙太喜欢安丽丝做的食物了,结果把自己的肚皮胀得象个圆球似的,只能躺着睡。原本以为娜弗丽有了小狮子王作玩伴后会减少对我的骚扰,哪知道它却变本加厉。白天在外面玩得脏兮兮的,结果晚上竟然把小玩伴也一起叼到床上。道理掌握在我手上,可是暴力却掌握在娜弗丽的口中(它生气的时候会咬我,而它的后台我又惹不起,要不然没饭吃)。如此的良辰美景,可不能被那个小家伙给破坏了。

    将椅子移到安丽丝的身旁,我一把将她环住,然后用拇指轻轻抚摸裸露在空气中的柔嫩肌肤。

    安丽丝渐渐被熔化了一般,慢慢倾入我的怀中。

    我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如果外公还活着,他那种千年不变的严肃神情一定会有所改变。毕竟成为一个公国的国主是萧家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成就。真怀念外公的微笑,那种微笑现在对我而言是多么奢侈的奖赏啊。

    美中不足的是,布雷西亚是英格兰尼的附属公国。按照国际惯例,附属公国的自治权是相对的。想要成为真正的独立公国,就必须与爱克斯三大霸主国之一的英格兰尼发生正面冲突。如果被英格兰尼击败了,我恐怕得回到沙丝那亚去过那种吹吹海风、吃吃咸鱼的日子。

    英格兰尼确实不讨人喜欢。且不谈塞斯的旧怨,今天是我正式成为布雷西亚第十七任公爵的大喜日子,那个可恶的英格兰尼特使竟偷偷摸摸在仪式进行的时刻出现在鸠格市城外,居然还要求我去亲自迎接他。

    虽说上国使臣不拜下邦之君,但我好歹也是名公爵。英格兰尼特使想要和我过不去也正常,但是不必做得那么明显吧。即使原本不想独立,摊上这种傲慢无礼的宗主国,依我的性格迟早也会宣布脱离英联邦。

    我偏要晾着那个特使,他能把我怎么着?

    反正五天内英格兰尼就会对塞斯再次发动侵略。为了对伊莉的承诺,我得在五天之内宣布脱离英联邦,根本用不着讨好那名特使。如果他识趣到也罢了,否则的话,现在他在我的控制范围内,到时候捏死他也是白捏!我捏,我再捏!

    “嗯……夫君,你……”

    充满诱惑的鼻音刺激得我一个哆嗦。

    俗话说小别胜新婚。我和安丽丝的情况更为特殊些。看得到,知道可以吃,却总是吃不到。这种感觉,唉,娜弗丽真是造孽啊。我诅咒它一辈子也找不到公龙作伴!

    既然机会难得,既然已经错了,就继续错下去吧。

    手掌移到我最喜欢的地方,专心致志地用手指和掌心将手中的柔软变成各种形状。虽然隔了一层细腻的织物,可是这种感觉同样很美妙。对于这种游戏,我乐不辞彼、甘之如饴,永远也不会腻。

    “夫君……我有个好消息告诉你……”

    安丽丝欲言又止。奇怪了,她羞红了脸,却似乎并非由于生理上的冲动。至少,我的手心并没有感到那种钻石般的硬度。不过安丽丝脸上的红晕真的很迷人呢。我充满着征服的欲望和霸气,缓缓解开安丽丝束发用的淡紫色丝带。

    充满节奏的敲门声将我从迷失的陶醉中惊醒。

    这种时候来打扰我们的,应该是夏默吧。真后悔给予夏默可以随时向我报告的权力。幸好现在还没有对安丽丝动真格。如果正在剑及其履,这种困扰搞不好会造成我的某种心理障碍。

    无法可想,只好为安丽丝捋捋散乱的发丝,站起身来。

    虽然是我自己允许夏默可以随时向我汇报紧急情况的,但打开门的时候我仍然劳骚满腹。

    “夏默,你知不知道现在都快十二点了?你知不知道,布雷西亚公国还没有合法继承人呢!你在这种时刻来打扰我,难道不希望有个小主公吗?”

    夏默的眼神有些古怪,他下意识地向安丽丝瞟去,一贯冷静的他仿佛颇为诧异。

    “主公……你……”

    似乎是为了将对我不敬的念头赶走,夏默用力摇摇头,然后深吸一口气。“主公,我现在前来是因为有件重要的事情要向您报告。英格兰尼史多普城的传送装置向我们发送请求,要求传送一名魔法师过来。我方同意后,结果那位魔法师带来了一封信。据那位魔法师说,那封信是魔王写给您的。”

    从幸福的颠峰一下子掉进冰窑,这一刹那我有些失控。我大叫一声:“魔王?!”

    卧室传来扑通的声音,好象什么东西从床上掉下来了。

    可能我的语调高亢了些,把娜弗丽吵醒了。不过目前不适宜自责或者去安慰娜弗丽。房子已经着火了,哪里还顾得了马厩?

    魔王终于发现有人冒他的名招摇撞骗了?要不,他已经知道了杀神剑的下落?

    日尊者还没有对兰丝投书,魔王却找上我了!

    难道说正式成为布雷西亚公爵的第一天就必须跑路了吗?!

    我失魂落魄地呻吟一声。“魔王?”

    尽力保持着外表的冷静,可是我的内心却做着无比艰难的思想斗争。赶快通知安丽丝和家臣们逃跑?或者是勇敢地面对魔王?

    不行,我又不是疯子,干嘛勇敢地面对魔王?还是干干脆脆赶快逃跑好了。

    可是还是不行啊,有谁能够逃得过魔王的追杀?!

    我真是个乌鸦嘴。只不过和夏默开开玩笑,批评他影响了我制造布雷西亚合法继承人的大业。这下可好了,布雷西亚萧氏公爵至我而起,至我而终,仅仅一代就会结束了。而且,最糗的是:搞不好我将成为历史上唯一一个只当一天公爵的搞笑人物。幸好外公两年前战死在沙场上,要不然他准会被这种糗事气得吐血身亡。

    不安的似乎不止我一个。突然感觉腰部的衣衫被轻轻地扯着,低头时发现是娜弗丽正咬着我的衣服拉扯着,试图吸引我的注意力。看来娜弗丽的确被我刚才的大叫声给惊醒了,然后扔下喜欢的小玩伴自己跑了出来。

    见自己的目的终于达到了,娜弗丽便松开嘴,呜呜咽咽地对我哭诉。向兰仆和安丽丝学习后,我终于可以听懂娜弗丽的龙语了(之所以强调是娜弗丽的龙语,是因为我相信别的龙都不会象猫咪那样叫)。

    “不好了,不好了。魔王要来了,他要抓住小娜娜,他要吃掉小娜娜了。呜呜,他是来追小娜娜的……兰特哥哥,我好害怕!”

    娜弗丽一边哭诉,一边在地板上蹦跳着。它一会儿双脚一起蹦,一会儿左右脚交替跳离地面。如果不是娜弗丽发出伤心的的呜咽声,我会以为它疯狂地跺着地板是为了表演一套舞蹈来取悦我。不经意从娜弗丽身上得到一丝乐趣,我的心里顿时产生了些许平静的感觉,刚才的那种恐惧感觉居然被驱散了不少。看起来被别人视为保护者,能够平添许多勇气。

    “别哭,魔王为什么要追你?我没听说过魔王吃龙啊。”

    “我爸爸说的啦。爸爸说,如果我偷偷跑到龙岛以外的地方去,就会被魔王抓住吃掉啦……爸爸,爸爸快来救我呀,哥哥你一定要保护我啊,呜呜……”

    没听说过魔王的食谱中有龙肉这一项。小时候只听说过魔族会吃人脑,不过我怀疑那是老管家吓唬小孩子编造的。可能娜弗丽的父亲也是出于同样的目的吧。龙毕竟是世界上最强悍的生物,而龙神拥有令魔王也为之侧目的实力。魔王怎么会以龙为食呢?

    我狐疑地瞧着娜弗丽。“龙可是最高贵最强悍的生物啊,你这么害怕干嘛?”

    “爸爸说小娜娜通过龙族测试之后就不会怕魔王了,可是人家是偷偷跑出来玩的。现在小娜娜还小嘛,肯定会被吃掉啦。呜呜……人家害怕,人家好害怕啦……”

    夏默目瞪口呆地看摇着我的大腿一边哭一边跳的娜弗丽。“这个……主公,这条小龙怎么了……”

    安丽丝忍俊不禁,伸手将娜弗丽揽进怀里。“娜弗丽,你爸爸是吓唬你的。魔王不吃龙。”

    娜弗丽不知道大白天玩了些什么,弄得身上脏兮兮的。刚才希里哗拉的乱哭,弄得现在成了一个大花脸。娜弗丽眨着朦朦胧胧的泪眼,抽泣着问我:“兰特哥哥,安丽丝阿姨说得是真的吗?魔王不会吃掉小娜娜?”

    娜弗丽现在这副模样可谓是前车之鉴,实在是叫人同情啊。如果以后我有小孩,绝对不会胡乱吓唬他。

    虽然从客观上讲,娜弗丽老是影响我与安丽丝亲热,虽然娜弗丽老是叫我哥哥而叫安丽丝阿姨,但它的确是一个美丽可爱并且讨人喜欢的小东西。可怜我自己都还没完全摆脱恐慌的情绪,却还得安慰娜弗丽。

    “小娜娜,你放心。魔王不会吃你的。如果他敢对你不礼貌,我就生吃了他。”

    “真的吗?”娜弗丽露出惊喜的神情,破啼为笑。“我知道哥哥最好了。可是,你真的能够吃掉魔王吗?”

    许下诺言令自己喜欢的人开心,其实自己也会有愉悦的感觉。不过,如果自己真的拥有能够完成承诺的能力,那就更最美妙了。

    娜弗丽的眼睛骨碌骨碌地转。“只要兰特哥哥保护我不被魔王吃掉,我会送许多人家最喜欢的东西给你。那些东西可好了,你一定会喜欢的。”

    对于娜弗丽的承诺,我唯一的反应只是苦笑。

    上次娜弗丽找到一条夫利斯毒蜥,结果高兴得不得了。它叼着那条半死不活的战利品跑来向我炫耀,陪着它乐一乐倒也没什么,可是它非要和我分享。我只不过稍稍露出犹豫的神情,编织的借口还没有说出口,结果就差点把娜弗丽惹哭了。最后没办法,只好请求安丽丝把那只蜥蜴加工。

    味道确实不错,毕竟是安丽丝亲自烹饪的。

    可是当时我正意犹未尽用餐巾抹着嘴的时候,大门却被西西王一脚踹开。他气急败坏地向我投诉:“主公,请您约束一下娜弗丽好吗?它喜欢到我的部落玩没什么,它喜欢吃蜥蜴也没什么,可是它偷了我部落里一条夫利斯蜥蜴。其实偷了那条夫利斯蜥蜴也没什么,重要的是,请娜弗丽不要再去我的部落试图偷掉那只从魔界带回来的毒蜥蜴好吗?”

    当时娜弗丽高傲地昂起头嚣张地哼了一声,而西西王青筋暴起地徘徊在暴走的边缘,让我头痛欲裂。更让我吃不消的是:西西王看到我手上的餐巾后神情突然急剧变化,他竟然嘻嘻一笑,说道:“小家伙不懂事当小偷也就算了。那么大的人了,还是别人的主公,公爵不好好当,却去做什么小偷的同伙、帮小偷销赃。真是世风日下啊……”

    说完,嚣张的西西王扬长而去,却留下满腹冤屈的我盯着手中的餐巾发愣。

    说实话,娜弗丽所谓的礼物多半只会给我带来苦恼。娜弗丽还想送给我什么礼物呢?真的令人不敢期待啊。

    苦笑着摸摸娜弗丽的小脑袋,滑腻冰凉的感觉从掌心传来。面对这只热情可爱的小龙,似乎连拒绝它也是一种罪过。

    “你放心,除非魔王杀死我。否则我一定不会让他欺负你的。”

    “现在,我们去看看魔王的使者带来了什么消息吧。”

    第三章

    神圣大帝对屠龙枪通常有两种称呼。其一是众所周知的“屠龙枪”,另一种便是直接称呼它为“枪”。对此,我曾询问过大帝。大帝的解释是:“巨龙的生命力极强,即使被利器当胸刺透仍旧拥有战斗力。可是如果被屠龙枪所伤,它就会暂时失去作战能力。如果在空中,它甚至会直接坠落。本来以屠龙枪的特性,它也可以叫屠凤枪、屠猞猁枪等等,可是翔龙很不喜欢我,所以我就将这柄枪命名为屠龙枪了——当然,当着翔龙的面时,我总是称呼这柄枪为“枪”,绝不称呼它为屠龙枪。”

    ——《大帝轶事:屠龙枪的由来》

    霍克动了!一些地方连白白的骨头都露了出来,一股股氤氲白气不停地从身体散发而出的霍克又动了起来。

    兽人顽强的生命力在这种时刻造成的视觉冲击力显得过于恐怖。霍克的五官彻底扭曲错位,一颗眼珠子连着几根筋在眼眶边一垂一晃。他近乎白骨的手指紧握着巨斧,摇摇晃晃地挪向附近的士兵。一个受到过度惊吓的士兵口吐着白色的泡沫,昏厥了过去。还有一些士兵比他略强一些,可是哆嗦的双腿不足以支撑他们逃离危险的区域。这些士兵好象被施了软弱魔法一般,无法动弹。

    霍克走上前去,缓缓地挥动着巨斧,一斧,一斧,又一斧……

    一个接一个的士兵倒下。这时候,一名身形高大的重剑武士握着重剑鼓起勇气冲上前去,对准霍克的脖子砍了下去。

    霍克砍掉了无数的人头,最终,他的头也被别人砍掉了。

    高大的身躯轰然倒地,在地上翻滚的头说了最后一句话:“花……一……”

    看到这副情景,一个劫后余生的小兵开始呕吐。

    杀死霍克的重剑武士拥有高贵的血统,虽然他这一次是他第一回上战场,但是成为重剑武士与他的家族身份并没有直接关系。这句重剑武士拥有足以自傲的剑士实力。与胜利者的身份不相匹配的是,他的脸色惨白。重剑武士惊惧地盯着那颗人头,生怕那颗人头再吐出什么话。

    “哗耶?……痛快吗?……”

    戴玛克压下对这个兽人勇士的敬佩,大吼一声。“洞口的士兵散开!”

    重骑兵发出可以与兽人相媲美的咆哮声,铁蹄如潮,仿似一股坚不可摧的钢铁洪流向木力等人冲去。

    通通通,最前面第一集群的一百名重骑兵踏着轰鸣的蹄声奔近,整个被晚霞照射出血艳凄凉的大地都仿佛随着这死亡轰鸣声在摇晃。

    木力心满意足地看着被砍断的十八根铰链,然后抬头看着越来越近的重骑士,喃喃自语:“重骑兵吗?果然是最强的部队。”

    看到木力因为敌人的强大而陷入嗜血的兴奋之中,桑让暗中计算着距离,然后大声命令道:“持斧者撤到持盾手之后,持盾手向前踏三步。射!”

    早已按捺不住兽人勇士开始拨动死神的树琴。嗖嗖嗖弹弦之音不绝于耳,黯淡的涌道里立刻交织起一张密不透风的死亡大网,几十道闪着灼灼流光的疾风钢矢,几乎全部与第一排的四名重骑兵发生了亲密的接触。箭矢与矩盾、重铠迸溅出火星,发出磨擦碰撞的刺耳声音。

    既使偶尔有箭矢从接缝处射进重骑兵的身体,也无法给他们带来致命的伤害。可是马匹则不能幸免。实践证明,马身上的护甲几乎是完全没有用的,弓箭还是射伤或射死许多战马,倒下的马伤了不少骑手。战马不幸遇上了各大种族射术排名第二的兽人,兽人神奇的射术将它们彻底推向了死亡的深渊。

    随着数声惨嘶,两匹战马先后轰然倒地。战马倒地之后,试图挣扎着从地上站起来,可是又有几支利箭射中了马的腹部。连续遭受重创的战马留恋地望着被自己身躯压住的主人,急速地喘息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几口粗气。

    另外两个骑士骑着跌跌撞撞的坐骑终于冲到了兽人的面前,而兽人却以竖起的巨盾的恶劣方式来表达不欢迎的态度。四肢严重受伤的战马无法使重骑兵发挥最强大的冲击力,这种程度的冲击被兽人以超常的体重和臂力硬生生的阻止了。

    仅仅针对这种情况来说,或许并不是重骑兵的不幸。如果他们以全速冲击,虽然兽人的阵型必须会被冲开,但是手持长矛的骑兵们恐怕连胸骨都会撞断。

    听着第二波的重骑兵急速冲过来的声音,被战马压住的骑兵固然拼命地嚎叫着,徒劳地试图将自己从战马巨大的身躯底下拉出来,那两名留在马上的骑兵同样惊慌失措。无论是战场上的经验还是学院老师的教育,都只告诉过他们在开阔地如果无法冲散敌人防线的应对措施。在这种狭长的通道内,被巨盾所阻止却无法躲开的重骑兵惊恐地看着身后越来越近的同袍,发出绝望而恐惧的悲嚎。

    重骑兵一面骑着马打着转,一面徒劳地用长矛刺着兽人所持的巨盾。“让开,快让开!低贱的兽人!”

    仿佛对重骑兵的态度极为不满,兽人们全都极为冷漠的以看着死人的方式瞧着这两个重骑兵。即使是长矛刺向头部的时候,兽人也只不过将头微微偏一偏。

    留给这两名重骑兵哀叹不幸命运的时间并不多。第二波的重骑兵看不见这两名骑兵因惊惶恐惧而骇得扭曲成一团的脸孔,或许,他们即使看见了也无法做出其他的选择。

    一名不幸的骑兵与身后急驰而来的同袍发生了剧烈的碰撞。连同重铠一共将近三百斤的身躯撞向兽人的巨盾,然后又反弹回来。落地的时候,他的脖子已经不自然地扭曲了。稍有医学常识的人都明白,这名不幸者的颈椎已经完全折断了。

    第二波另外的三名重骑兵发挥了这一兵种最大的破坏力。兽人虽然拥有超过人类50%的体重,他们仍旧无法以自身的体重阻止高速飞奔的重骑兵。在巨大的撞击力下,三个兽人带着他们的巨盾向后飞去,完整的防线出现了漏洞。

    还没来得急将空隙补上,第三波,第四波的重骑兵已经冲了过来。在连续的冲击下,虽然重骑兵的损失颇为惨重,但他们已经将兽人的第一层防线和第二层防线完全硬生生地撞击开了。

    “重剑武士和长矛手冲锋,将兽人从城门口挤走,然后关上城门!快,快一点!”

    戴玛克已经可以看见城外扬起的飞尘。这种飞尘,正是令戴玛克极为担心的兽人大部队。现在,最多只剩下两分钟的时间了。

    次席魔法师深吸了一口气,命令道:“土系魔法力!”

    言毕,魔法师迅速地对向前冲去的重剑武士和长矛手施展嗜血奇术。

    虽然成功地将兽人前两道防线撞击开,但由于伤亡士兵和马匹在城门口堆积起来,影响了后面重骑兵的冲击。这样,兽人终于守住了第四道巨盾防线。

    重骑兵强大的冲击力激起了兽人天生的凶性。除了木力、桑让和剩余的持盾手,其余的兽人全都杀向敌人。兽人们以自己独特的凶猛方式作战。他们没有任何招式,也不讲究什么战法,所的兽人都不顾生死,凶猛疯狂地朝着人类士兵扑杀过去。

    城门口,已经一片混乱。兽人的咆哮声和人类士兵的嘶喊声此起彼伏。

    尽管重骑兵穿着厚厚的盔甲,但是在狂暴的兽人所持的巨斧面前,却不能发挥以往的优势。当重骑兵失去强大的冲击力之后,那么他就几乎丧失了所有的优势。尽管巨斧同样也无法砍死身披重铠的骑兵,可是马匹却不时被兽人砍死或是砍伤。除此之外,遭受疯狂攻击的重骑兵因为无法承受巨大的撞击而接连被击落下马。落下战马的重骑兵,甚至无法自己爬起来。

    战斧虽然巨大无比,却无法忽视重铠的存在。兽人失望地发现,他们居然无法品尝往常战场上那种血肉横飞的感觉。

    人类士兵的悲鸣声无法让兽人产生怜悯之心。也许是因为没有得到满足,几名兽人发出的唳嚎宛若一道道凄厉雷鸣,迫害着附近人类士兵的听力。

    只是因为巨斧无法劈开重铠,这些兽人就原始狂化了?……

    由于惊恐,一名第一次与兽人战斗的重骑兵抑制不住开始发抖。他完全无法弄明白眼前所看到的一切。事实上,一旦离开了马,重骑兵的命运就非常悲惨了:他的行动非常笨拙,而且为了坐在马鞍上操纵坐骑,他的臀部和裆部都是没有铠甲保护的。如果重骑兵仰面摔倒,他就要像海龟一样,费很大的劲才能挣扎着翻过身来。这时候任何人都可以上前去掀开他的面甲,刺他的眼睛,了结他的性命。为什么兽人不揭开重骑兵头盔上的面甲然后刺死敌人,却一定要狂化后斫击坚硬的铠甲?

    狂化的兽人带着令人发抖的怒意斫击附近活着的人类或马匹,个别落在后面的兽人甚至开始专心致志地斫击已经摔落下马、无法动弹的重骑兵。凄红淅沥的血很快便将泥地渗得斑斑炙灼,浓烈凄惨的血腥味冲天而起,四散开来。随后冲过来一些士兵开始忍不住弯腰呕吐。

    作为步兵的偶像,重剑武士没有让他们的名声遭受任何污辱。面对地狱般的场景,他们毫不停留,径直冲杀过去。

    持斧兽人与重剑武士产生了激烈的碰撞。重剑武士发出不逊于兽人唳嚎的怒吼声,与战场上兵器相击发出的金属摩擦声、垂死战士的呻吟声、利刃斫击骨头的刺耳声交织在一起,形成奇特的战场交响乐。

    虽然这些重剑武士被加持了嗜血奇术,但他们的平均实力与兽人中最强悍的徒步战士比较起来,仍旧略逊一筹。如果兽人不狂化,那么这场战斗还勉强可以称之为势均力敌,因为重剑武士毕竟在人数在占有相当大的优势。可是越激烈的战斗便越能激发兽人狂化的本能。随着战斗的进行,越来越多的兽人开始狂化。史多普城最精锐的步兵也生平第一次产生了胆怯的感觉。

    整个场面已经不能算是战场,用屠宰场显然更能形容重剑武士凄惨无助的情景。狂化的兽人发挥着平时七倍的战斗力,如果在开阔的平原上,重剑武士还可以用几个人围杀一个兽人,或者采用游斗的战术进行战斗。可是在这种狭长的涌道内,步兵的偶像们却只能将自己的生命有限地延长,无法真正摆脱被狂化兽人肆意砍杀的结局。

    许多重剑武士都是从死人堆里活下来的英勇战士。这些重剑武士在史多普城拥有相当高的声望。悍不畏死的重剑武士纷纷发出令耳膜刺痛的怒吼,舍命扑向狂化的兽人。

    可是实力上的差距根本无法摧毁狂化兽人势不可挡的战斗意念,拼死相搏只能陡增一层悲凉气氛。那些最受士兵崇拜的重剑武士,即使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却也只能令几名兽人身负重伤倒在血泊之中,狂化兽人战士前进的步伐几乎没有受到停滞。

    快要冲出城门通道了吗?木力忌妒地盯着那些浴血拼杀的兽人。愤怒的战意正在他的胸腔熊熊燃烧。

    “桑让,为他们加持狂暴术。他们的任务已经完全了。”

    下达命令后,木力不无遗憾地回头看了看急驰而来的大部队,吩咐道:“持盾手向两侧让开!”

    天色已经完全昏暗了下来。一股绿色洪流涌进史多普城内。不一会儿,城内的呐喊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响。

    木力听到这种熟悉的、令他喜爱得发狂的声音,愈加难受了。他正在探头探脑地向城内望去的时候,身后传来令他敬畏而恐惧的声音。

    “木力,你的任务完成得还不错嘛。”

    内心熊熊烈火的感觉突然消失了,似乎被一盆冰水浇息了一般。木力连忙匍匐在地上,以最恭敬的声音回答:“多谢魔王大人夸奖。”

    “免礼。”

    魔王提气向所有的兽人宣布:“现在大家可以进城寻找自己的快乐了。”

    命令声并非震耳欲聋,却清晰地传入了每个兽人的耳中。

    木力微微抬头,魔兽之王猞猁的旁边,正是他的坐骑战狼王。木力狂喜得浑身打了个哆嗦,他用力地磕了一个头。

    “多谢魔王大人!”

    第二章

    如果说人类的格斗技大多通过学习和训练得来,那么兽人的格斗则更多是出自于本能。巨斧在霍克的手中就象一根轻轻的木棒那么灵活,他的手腕一翻,驾住了候补武官偷袭的一剑。

    “福莱!”兽人巨吼一声,差点把附近士兵的耳朵震聋。在斯多普城服役了二十多年的候补武官略通兽人语,他回忆有限的兽人词汇,想弄明白霍克在喊些什么。但霍克并不给候补武官更多的时间,巨斧化作一道锐利的寒光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劈向他的脑袋。

    中年人已经为英格兰尼服役了二十多年,显然他还想将服役的年限维持得更长些。这种意愿的前提是不被眼前狂怒的兽人砍死。几乎是出于本能,候补武官抬起左臂上的盾牌护住自己的头部。

    巨斧狠狠地砍在老兵的钢制护盾上,几道深刻的裂纹宛转扭曲,那霸道的撞击力劲使他瞬间失去了对左臂的控制能力,他仿佛听见骨头断裂的声音。

    顺着巨斧巨大的冲击力,候补武官的身躯向后滚动,脱离了巨斧的杀伤范围。

    “福莱!”兽人仿佛受到污辱一般,又发出一声巨吼。霍克恼怒地举起巨斧向老兵追来。

    木力急忙对其余五个兽人再次下达命令:“原地防守,不许追击!”

    也许魔王能够完全控制好部队,但作为部落首领,木力并不认为霍克会听从命令退回来。

    中年人恍恍惚惚站起来,下意识地向后退。他突然想起那个兽语单词的意思:苍蝇。

    中年人摇摇头,尽力将眩晕感从头脑里摇出去。他自嘲地想:那个可怕的兽人杀一个人,的确犹如拍死一只苍蝇。幸亏一个月前成为候补武官,可以拥有钢制盾牌。如果盾牌仍旧是藤制或木制的,自己这只苍蝇真的会被兽人拍死。

    持盾剑兵小队长及时对战士们的士气进行鼓舞。“一起上,一起砍他!他只有一个人!”

    意识到可以以众凌寡,士兵们竭力鼓起陷入谷底的勇气,拼命用手中的短剑刺向兽人。

    一个人的运气不会总那么好。躲过第一击的候补武官最终被霍克追上了。兽人巨大的身躯在追击他时溶入了人群之中。

    拥有风剑士实力的霍克,无论是体力、爆发力、腕力还是抗击打力都远远高于身边的人类士兵。

    “福莱!……福莱!……福莱!……”

    被士兵包围的霍克,每次大吼一声福莱,都有一种心满意足的感觉。由于数量对比实在过于悬殊,数不清的苍蝇在霍克眼前飞来飞去,将他刺了好几剑,不过霍克毫不在意。因为这种不断杀戮的感觉实在太美妙了。

    斧刃,可以将敌人劈成两片。

    另一面,可以将敌人砸成肉酱。

    有时候实在来不及,一脚踹去,可以将面前敌人的胸部踹得深深的凹陷下去。

    “嗷!”

    兽人以自己为中心挥舞着双手巨斧横扫一圈后,突然高昂起头嘶吼。身上的肌肉发酵般快速膨胀,青筋象扭曲跳跃的蚯蚓,在表皮上驰行奔窜。此时,兽人特有的淡绿色的皮肤开始发红。

    “狂化?……”

    中年人控制不住自己的嘴唇,微微颤抖的语调说明拥有二十多年兵龄的老兵此时感觉到恐惧。在这二十多年中,中年人参加了不下六十次与兽人的战斗,也曾经亲眼目睹过十几次兽人狂化。候补武官已经知道自己的生命即将结束了,因为近距离接触狂化兽人,其结果往往是被疯狂的兽人所杀死。再过三天就是这名老兵四十岁的生日,可是候补武官已经悲哀的确定自己无法活到四十岁了。

    兽人血腥狰狞的脸上,闪耀起无法形容的诡异狂态。

    趁着霍克狂叫的时候,一个勇敢的持盾剑手舍命扑向霍克。中年人突然觉得眼眶有种肿涨的感觉。彪悍的勇士以盾护头,连人带剑向霍克扑去。这种策略不能说错误——假如那张盾牌是一面精钢所制的盾牌,而不是那种普通的藤制盾牌。

    双手巨斧不仅将藤制盾牌劈开,勇士的身体也顿时成为两截。

    “这……才是狂化兽人真正的实力吗?……”

    战友的鲜血溅在中年人的脸上。感觉到脸上温热的液体流淌,他咀嚼着绝望者的酸苦。

    左臂已经完全没有知觉了。候补武官举起短剑刺向霍克,嘶叫一声:“老子不怕死!”

    如果同是人类,敌人或许会露出嘲弄的神情,因为实力相差毕竟实在太大。可是霍克满是狂态的脸上,却闪出一丝惊讶。没想到这只一直逃跑的苍蝇,居然会选择在他狂化之后选择前来送死。

    战斗的本能,使霍克没有花更多的心思。弄明白敌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异常举动,并不是霍克所擅长的事。霍克以自己最喜欢的方式,将巨斧化作狂暴的流光,砍断了中年人的脖子。

    持盾剑手们的士气完全崩溃了。身后是散发死亡气息的执刑队,然而持盾剑手们却宁愿死在执刑队手中也不愿死在狂化的兽人手中。这样,溃散的持盾剑手和霍克一起跑向第二梯队的长矛手。悬殊的人数对比足以将霍克整个人淹没,可是持盾剑手们抵御不住对死亡的恐惧,放弃了战斗意志同时也放弃了他们自己的生命。

    霍克开始轻松地杀死那些毫无斗志、只顾逃命的敌人。几名落在霍克身后的士兵,无助地看着前面飞奔的同伴和发狂的霍克,眼中流露出绝望的神情。一个年纪幼小的士兵浑身颤抖,突然哭泣起来。他扔下盾牌和短剑,蹲在地上呜咽。

    “妈妈……妈妈你在哪儿,我要回家……”

    哭泣声鄂然而止。木力大步跨上前去,将哭泣的士兵一斧砍为两截,然后又将那几个毫无战意、浑身颤栗的士兵一一处死。完全这些任务后,木力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心安理得地退回到兽人的防线之后。

    拥有风剑士实力的霍克,简直痛快得不得了。冲在溃逃的士兵中间,前后左右全都是敌人,随便怎么砍都能杀人!

    代理城守戴玛克皱了皱眉,下令:“长矛手散开,弓箭手放箭!”

    长矛手向两旁散开,露出站在五十米以外的弓箭手。一时之间,无数道流矢带着呜呜的声响,以令人窒息的浓厚密度,射向霍克。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受害者都是持盾剑手。

    狂化的霍克无法进行细致的思考,在这种情况下,他完全依靠祖先以鲜血换得的战斗本能。霍克不再伤害身前的肉盾,而是紧紧地跟随在肉盾之后。

    如果肉盾不是由持盾剑手组成,在这种近距离的攒射下,霍克多半会身负重伤。不知是肉盾的保护还是急速飞舞的巨斧击飞了大多数射向霍克的飞箭,他的身上只受了三处箭伤。

    发出一声愤怒的吼叫,霍克一个急跃,扑向令他讨厌的弓箭手。

    几乎没有近战防御力的弓箭手惊恐四散。戴玛克大声命令:“重剑武士出击,出击!”

    所有的重剑武士,都是剑士以上级别的战士。每一个重剑武士都只有一件武器:超过二十公斤的重剑。这些重剑武士是史多普城的精锐,是唯一能够在平地上与同等数量兽人对抗中占优势的战士。重剑武士,是绝大多数普通剑兵心中的偶像。

    霍克野蛮可怕的疯狂杀屠,早已将重剑武士刺激得血脉贲张。得到命令后,刚刚到达的重剑武士化作一股狂飙,杀向这个孤身一人冲进人类阵地的兽人。

    巨斧与重剑相击,发出可怕的撞击声。最前面的重剑武士虎口震裂,向后滑行数米,在地面上犁出一道长长的痕迹,终于挡住了霍克狂野的一击。

    “哗耶!”

    宛若一道凄厉闪电,划破了长空,整个史多普城都听到了霍克的这声唳嚎。所以与兽人战斗过的士兵都知道,这个词的意思是“痛快”。

    霍克象幽灵般不停地在重剑武士当中翻腾。混战的人群中,不时溅出刺眼的鲜血,偶尔,会有濒死的重剑武士发出呻吟声。

    重剑武士的确是史多普城最精锐的战士,他们即使是身负重伤,也没有发出惨叫声。可是风剑士狂化后,其战斗力已经不能简单地用恐怖来形容了。重剑武士是普通步兵心目中的偶像,可是已经有五名重剑武士完全失去了战斗力,霍克仍旧在重剑武士中尽情地杀戮着。

    一旁监战的戴玛克眉头皱成川字。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犯下的巨大错误了:浪费了太多时间。

    早知道会是这样,还不如多等一会儿。将持盾剑手派上前去骚扰,不仅没有影响兽人砍断绞链,反而是这个狂化的兽人冲进内城门口。这种情况下,重骑兵无法在远处开始发动冲锋通过内城门口,那样,就无法发挥重骑兵真正的战斗力。

    地面,隐约震动。经验丰富的戴玛克知道,远处正有一支迅速移动的部队向这里逼近。如果不能在三分钟内重新夺回城门,史多普城就逃脱不了被兽人攻占的命运了。身边,已经聚集了几个魔法师。目前这种危急的情况下,为了将这个兽人杀死,也许应该不计牺牲!

    戴玛克看了看刚刚赶来的魔法师,他的目光在两名魔法师之间游移着。五秒钟之后,戴玛克终于下定了决心,他对一位魔法师说道:“尊贵的魔法师大人,请您施展魔法将那个兽人杀死好吗?”

    魔法师微微颦眉。“那个兽人与士兵们混在一起。想要杀死那个兽人,可能会误伤旁边的士兵。”

    戴玛克用力地挥手用来加强自己的语气。“兽人大部队马上就会赶来了。如果不将门口的兽人杀死,重骑兵无法发挥最大的杀伤力。快些,不然来不及了。”

    这名受到城主委托的魔法师穿着一身洁白的魔法长袍,在长袍的左胸处用银丝绣着史多普城的城标,这是史多普城的次席魔法师的身份证明。魔法袍的领口有一条淡黄色的丝巾,这条丝巾对角交叉,分别套入丝巾扣,绕到颈后打成结。丝巾完全遮住了魔法袍领口处绣着魔法师协会规定代表魔法师实力的图案。不过,包括戴玛克在内所有的史多普人都知道,史多普城的次席魔法师是一位实力高强的魔导士。迟疑地点点头,次席魔法师对旁边的四个魔法师说:“为我提供火系魔法力。”

    在次席魔法师的身旁,是令戴玛克犹豫不决的史多普城首席魔法师。在他左胸处,用金线绣着史多普城的城标。他已经有六十多岁了,可是听到次席魔法师的命令后,首席魔法师没有提出任何反对的意见或是不满的声音,开始以咒语召唤火系元素。

    次席魔法师开始旁若无人地念那冗长的咒语。咒语是以神语组成,除了魔法师外,懂得这种语言的人极少。

    戴玛克年幼时曾经学过魔法,浪费了三年时间后,他发现自己在魔法方面几乎没有成就,却对格斗却有一定的天赋。戴玛克吃力地听着那位魔导士所念的咒语,只听懂了其中一部分。

    “……火神,请允许我借用您无穷力量的一部分,耀眼的光芒将在此燃烧,燃烧敌人的一切吧,地狱烈焰!……”

    大地开始燃烧,大部分的重剑武士都处于地狱烈焰的攻击范围之内。遭受意外灼烧的武士发出惨叫,几个正在燃烧的重剑武士一边大声地嚎叫着扑打着身上的火,一边盲目地从火场中逃窜出来。成为焦炭的恐惧,令这些精锐战士也克制不住发出了嘶喊。

    正当戴玛克准备下达另一个命令时,他惊奇地发现象浑身发黑的兽人从火场中冲出来,对附近毫无心理准备的士兵进行屠杀。

    “怎么回事?”戴玛克陷入了极度的困惑之中。

    次席魔法师摇摇头。“那个兽人的斗气水平较高,而他的生命力又特别顽强,因而即使用地狱烈焰也无法将他杀死。不过,城守大人不必担心。”

    “提供水系魔法力!”

    对身边的魔法师发布了简短的命令之后,史多普城次席魔法师又开始另一个魔法的咒语朗诵。这一个咒语明显要短一些,不到十秒钟的时间,水系三级魔法寒冰魔球飞向霍克。寒冰魔球以闪电般的速度击向霍克。被寒冰魔球击中后,霍克突然停止了他热衷的杀戮。

    狂化后变成红色的皮肤慢慢地变绿,接着,开始变白。仔细看,霍克的皮肤表面居然开始出现冰霜。

    霍克就这么站着,身上的皮肤开始毕剥落下,露出微微发白的血肉。

    虽然极为痛恨兽人,可是戴玛克对于这个兽人的结局仍旧微微不忍。霍克的皮肤逐渐剥落,可是他浑身颤抖着,这证明他并没有丧失生命。

    “重骑兵进攻,夺回城门!”戴玛克在发布命令的同时,不由向史多普首席魔法师询问:“魔导士大人,这是什么魔法?”

    似乎在近距离看到这种血腥的场面感到不适,次席魔法师忍住想要呕吐的感觉。“这不是单一魔法造成的效果。先是极热,接着是极冷。任何物体都无法抵挡这种剧变。”

    戴玛克刚刚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他的双眼却因为恐惧而眯了起来。那个站立的兽人突然活动了起来。

    第一章

    风,仿佛凝固在空中。地洞里很闷热,令木力非常烦燥愤怒。他尽力克制着自己冲向史多普城门砍杀城门卫兵的欲望。因为木力知道:违背了魔王的意志,哪怕最终攻克了史多普城,哪怕他是阿塞拜部落首领。等待他的,除了被砍头外没有其他的可能。

    英格兰尼北方最前线有两个城市。在是帕克行政省的是克鲁要塞,另一个是潘多拉行政省的斯多普城。这一个要塞一座城市象两颗巨大的獠牙死死钳住兽人南下的通道。

    三天前,魔王大人命令征集一万兽人准备进攻人类。上一次,另一个魔王大人带领他们攻进人类腹地进入了繁华的城市。这一次,不知又会有什么样的惊喜。

    在木力简单的脑袋里,弄不清为什么会有两个魔王大人,可是他绝对不会怀疑现在这个魔王大人的真实性。

    透过可怕的面具传出来的命令,总是带有类似金属摩擦的声音。自远古以来,兽人噩梦般的记忆一代相传一代,烙在他们的灵魂深处。那种带着金属摩擦的声音,哪怕只是轻轻的一哼,也会令兽人们害怕得浑身发抖。

    木力与第一个魔王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渐渐减去了不少畏惧之心,甚至敢在魔王面前放声哭泣。可是他对现在这个魔王的畏惧,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木力甩甩头,将莫名的恐惧从简单的头脑里赶走。他听到自己的心脏在狂跳,血液在沸腾。天色,即将暗下来了。史多普北门口的卫兵准备关上城门的时候,他就可以率领着桑让和九十三名勇士冲杀出去了。城门卫兵从开始准备到真正关上城门大约需要一分钟的时候,可是木力此时与那些卫兵的距离,仅仅两百米左右。

    昨天深夜,木力他们在道路旁悄悄挖了一个很大的坑,一个足以容纳一百个兽人的大坑。为了避免兽人在一天中的等待中不耐烦,木力等人吞食了不同的药物。吃了那种毫不起眼的药物后,其他九十三名勇士顿时进入了香甜的睡梦中。而木力和桑让却在这个大坑里神志清醒地等待了整整一天,没有冲出去屠杀那些弱小的人类。而且,那九十三个兽人在睡梦中居然没有打鼾。

    九十三名勇士似乎在半个小时前同时清醒了过来。这些人,都是部落中最强悍的徒步战士。为了完成这次任务,木力把他们全都带出来了。

    透过狭长的观察缝,一百八十九只眼睛(木力的在上次进入人类腹地时失去了左眼)闪烁着兴奋的光芒,贪婪地盯着史多普城北门那十几个人类卫兵。

    苏呜……

    北面,传来兽人独有的号角声。北门的卫兵正懒洋洋地准备关上城门,这一声号角,令他们突然感觉时间仿佛重重撞击在一面凝固的风墙上。在这个时候,正是每个人都最松懈的时候,没待他们回过神来,九十五条高大的人影似乎淹没了整个大地。比起那种似乎能够遮住夕阳的巨大身影,更令守城士兵害怕的是:兽人们在冲锋之时发出怒海般“嗷嗷”的附和之声。

    一名老兵打了个冷颤,他手中的长矛几乎坠落在地上。他绝望地大叫:“兽人,兽人!”

    人类士兵并不欢迎这群不请自来的客人,但木力毫无身为客人那种不受欢迎就应该赶紧离开的觉悟。跃出令人憋气的大坑后,木力发出一声裂云碎雨的激昂长啸。

    现在,又可以杀人了!

    一瞬间,城门口的卫兵突然觉得沉静如水的大地似乎猛烈沸腾起来,兽人们雄劲刚猛可怕的脚步声,摇天憾地,狂风暴雨般袭卷而来,在眼前这片涩涩灰蒙的大路之上倾泻奔逐着。

    一个戴着准尉军衔的年青贵族大声命令:“报警!快报警!敌人只有一百多,我们撑几分钟就会有援兵了!”

    绝望的老兵以怜悯的眼神看了年青的贵族一眼。下位贵族改善自己的生活,提高自己门第最好的方法就是参军。可是眼前的这位年青贵族,看起来已经没有那么好的命了。老兵握紧手中的长矛,矛锋惨厉而青白,泛起一层淡淡的浮光。对他而言,生命最有力的保障,不是援兵,也不是战友,而是手中的武器。

    老兵注视着冲在最前面的那个兽人。那个兽人的模样与人有些相似,那张狰狞并且长着毛的丑脸让人不敢恭维,他身高大约有二米四以上,穿着一副有些走样的银黑色的重装铁甲。老兵知道,兽人当中能够穿上铠甲的,往往是最强悍的战士。老兵眯着眼睛看了看,更加绝望了。那个兽人的头上戴着象征部落首领的头饰。与人类不同,兽人首领毫无疑问是部落中的第一勇士。老兵的目光移到身边一个瑟瑟发抖的年幼士兵的身上,他被领头兽人手中不住晃动的巨斧吓坏了。那两柄巨斧的刃面接近半米,在阳光下闪着森森寒光。

    老兵最后环视了这个小组的队员,许多人失血的脸上表现出僵化的惊栗。这是看这些朝夕相处了半年以上的队员最后一眼了。凭借丰富的经验,老兵心里明白:一个兽人首领已经足以击杀整个小组的成员,何况兽人首领的身后,还跟着同样狰狞的九十多个兽人。

    叹息一声,老兵将手中的长矛握得更紧了。

    扑——一蓬热血迎面飞溅在老兵的脸上,在巨大的震憾之中,老兵的眼帘里出现身旁一个战士在狂嘶之中倒下的景象。

    速度太快了。老兵在心中发出绝望的叹息,握着长矛狠狠地向那个正沉浸在快感中的兽人刺去。

    “稳住,稳住,并排守在城门口,别让他们……”

    后半截话,随着年青贵族飞起的半截头颅而消逝。不过,活着的人都明白年青贵族后半截话的意思,年青贵族生前所担心的的事正在发生:冲到城门口的兽人正在用粗重而锋利的武器砍着门口的铰链。

    “我还没有死吗?”老兵惶恐地想着。他趁着一个兽人正开心地砍杀了另一个士兵,将手中的长矛刺伤了那个兽人的大腿。老兵最后的一个念头是:我居然犯了这样的错误,一个老兵居然会犯下这种无法原谅的错误!我不该忘记刺伤兽人的大腿几乎不损伤他们的战斗力。

    ……应该刺兽人的头或者胸部……

    木力砍倒了城门口最后一个站立的老兵,咆哮着下达命令:“砍断城门的铰链,砍断吊桥的索链!砍!给我砍!!”

    兽人们忠实地执行着首领的命令。他们除了喜欢将锋利的刃斫进血肉之外,也同样喜欢破坏人类的建筑物。

    史多普城北门,一群兽人开始了他们随心所欲的破坏。不过他们为所欲为的行为很快就受到了干扰。

    由于需要草原的马匹,史多普城不是一个要塞,而是一座城市,一个与大草原有着相当密切联系的中转站。这并不意味着,英格兰尼北方两大门户之一的史多普城,其士兵会比克鲁要塞的士兵战斗力要差。不到半分钟的时间,北门内城处已经聚集了数百士兵。闻讯而来的士兵有些惶然,这不是他们所能够理解的情况。谁也不曾想过,战斗力强大的兽人没有扑向正在集结的人类士兵,而是专心致志地破坏城门!第一批到达北门的战士当中,有一名上尉大队长,士兵们在他的命令下开始了有组织的进攻。

    英格兰尼人并不想在狭长的通道内与兽人进行肉搏,在上尉大队长的命令下,弓箭手开始向兽人射击。

    没有沾上毒素的箭头只是微微困扰了兽人。几名被射伤的兽人嗥嗥大叫着准备冲进人类士兵当中的时候,木力大吼一声:“竖盾!”

    听到这个命令后,带着盾牌的兽人连忙走到最前面,竖起了两米多高的巨盾。兽人并不熟悉如何使用盾牌这种防具。有的巨盾交错在一起,有的巨盾之间却出现长达一米的空隙。某个又被射的兽人怒嚎一声,即将失控。这时候,木力以兽人语低声说了句什么,所有的兽人都象着了魔似的既兴奋又颤栗起来。木力说的那句兽人语,是神魔大战中兽人常常高呼的一句话:“魔王万岁。”

    看到兽人居然死守着城门口不肯进攻,上尉大队长心里充满了恐惧。他甚至怀疑面前并不是兽人,而是一百多个化妆成兽人的人类。正在进退两难的时候,史多普城代理城守戴玛克的出现解救了他。

    戴玛克看着眼前的部队,大声命令:“持盾剑手小队前进。如果不消灭敌人就逃回来,按逃兵处理。重骑兵列队预备!”

    在这种近十米长的狭长通道中,对付兽人最好的的兵种是重骑兵。可是重骑兵必须成队列成能形成足够的冲击力,现在赶过来的重骑兵并没有排列好队形,有的人甚至没有穿戴好盔甲或是头盔就匆匆地跑来了。只有最先到达的持盾剑手已经排成了整齐的队列。

    戴玛克暗叹自己的不幸。原来的城主因为拒绝接受一项上级的人事命令因而被调离,因而戴玛克被临时任命为城主。原本以为是一件好事,却没想到刚上任四天,就碰上有这么糟糕的事发生。

    那种一手拿着短剑,一手持着廉价的藤制或木制盾牌的持盾剑手,并不能克制兽人。可是目前这种情况,只好牺牲他们赢得一些宝贵的时间了。

    几乎每个持盾剑手都在流着冷汗。他们体验着震颤灵魂的死亡恐惧,同时也在咀嚼着刻骨铭心的痛苦记忆。他们愿意站在城墙上扔下巨大的石块,也愿意用长剑居高临下地刺着那些头上冒着血、痛苦嚎叫的兽人。可是他们绝对不愿意正面与这些高大威猛,蛮暴顽强的兽人相抗衡。

    木力望着排着参差不齐队形冲过来的持盾剑手,兴奋得浑身颤栗。可是木力不敢擅自离开城门口。魔王大人对他的命令是:如果离开城门口,就活剥了他的皮。

    一股股灼热的战斗冲动刺激得兽人粗大的神经,木力感觉体内似乎被火灼烧一般,这种灼热甚至可以令他忘记被剥皮的恐惧。可是木力无法忘记魔王大人的命令——那种带着金属颤音的命令。

    “霍克,你率领五个持斧者原地防守。不许前进半步!”

    “三十名持盾手按魔王的计划,在霍克身后排成五层防线,一步也不许后退!”

    近了,更近了。

    “叮。”

    剑与斧在空中猛烈地接吻,虽然剑的主人丝毫没有那种愿望,可是剑还是按着所谓的物理规律划出一道凄丽的抛物线,落入人群之中。霍克迅速劈出第二斧,失去长剑的削剑手来不及以盾护身,他的整个身体被削成两片。地上,一股激荡的血水伴随着红色的、黄色的以及白色的浆状物质,悄然流淌。

    与第一个丧命的削剑手并排站立的一个战士,看了看刚才还与他相互鼓励的战友,现在成为两片冒着血红液体的肉体,翻出一个白眼迅速地摆脱了恐惧的折磨——他幸运地在疯掉之前昏倒了。

    第一排的另一个战士就没有昏倒的战友幸运了,他完全茫然了。可惜在兽人简单的思想中绝对没有怜悯这种念头。

    “既然不加反抗,那么就更容易砍掉他的头。”这是兽人对于战士发呆这种情况唯一的感悟。

    甚至没来得及发出尖叫,这个战士的脑袋没有与身体打任何招呼,就擅自离开了身躯。飞向天空的头颅,引发了其他战士恐惧的尖叫。失去了烦恼的身体,轰然倒地。也许是在遗憾着什么,无头的身体在地上微微抽搐着。

    一个穿着武官候补服的中年人无声地出现在狂暴的兽人面前,在这混乱的时刻,他手中的长剑对准霍克的心脏刺去。

    第四部后记

    第四部还没有杀青,作者就象空气一样消失了。按以往的习惯,每一部结束后都会召开记者招待会的。这回作者宣布全体放假两周,第四部不必召开记者招待会,然后就从这个世界失踪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挠挠头,对这个问题百思不得其解。

    正处于困惑中,夏默悄声无息地进入了我的办公室。夏默现在已经越来越象一个幽灵了,他虽然只是个青铜骑士,可是即使拥有黄金骑士能力的人也未必能够察觉他的动静。或许是因为主管情报的关系吧,他居然发现了兰仆的特殊能力,于是缠着我要求兰仆教了他一种东方的轻功:纵云梯。这种功夫我也会,可以不施展飞行术和漂浮术,只用斗气就在空中停留、移动。

    虽然按某种学术观点看,国主无私事,即使是制造下一代也算是国家大事。不过我可不理这种观点。我有自己的私事,也有自己的隐私,因而对夏默总是神出鬼没非常不满。可他居然振振有词——情报主管必须尽力隐藏自己的踪迹,尽量不引起人的注意。

    靠!

    最近有点烦。布雷西亚发展得越来越好了,再给我十年,布雷西亚就会成为继德克萨、英格兰尼、法兰西斯之后的第四大强国。可是为了一个诺言,我却又必须与英格兰尼开战。打战是好玩的事吗?尽管我并非绝对和平主义者,也不是悲天悯人的国主,可是打战真的不好玩。第一次上战场至今已经有两年的时间了,无论是自己人还是敌人,看着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眼前消失,总不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哪怕是兽人。

    可惜还是得打下去啊。

    “主公,我找到了封信。您可以看看。”

    有关情报的吗?我抱着怀疑的态度接过这封信。没有收信人和写信人的名字,可是字迹却极为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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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醒的时候,我总是不愿意去想。可是这种情景却又一再出现在我的梦境。事实上,我已经搞不清那到底是梦,还是我的记忆里真实发生过的事了。

    当那把沾着我的血的利刃刺向你的时候,我觉得时间就在那一刹那停止了。如果真的就那么停止该多好,可是时间之轮仍旧继续前进。那把沾着我的血的长剑,终于刺入了你的后背。

    是你,用那柔弱的身躯挡住了那柄刺向我的凶器!

    终于碰到了你的手,我一把将你拽进我的怀里。可是,你的脸白了。

    接着,我看见你的呼吸开始急促,瞳孔开始扩散。

    你就这么软软地倒在我的怀里。

    知道什么是撕心裂肺吗?当时我的感觉就是如此,甚至听得见心里发出嘎吱嘎吱裂开的声音。

    在你勾起我小指之前,那段时间我的脑海确实是一片空白,唯一的感觉便是:疼!揪心的疼!!无法忍受的疼!!!

    曾经告诉过你,我从来没有哭过。我的父亲是个严厉的军人,有时候我怀疑,他揍我的时候是否把我幻想成敌人了。小时候被父亲用力地打,我也从来没有哭过。可是当你勾起我的小指时,泪水却止不住地夺眶而出。

    你问我是否还记得那个约定。我当然还记得!可是我万万没想到,你真的实践了这个约定,并且是以这种方式!

    你是为了救我!你是为了救我啊!

    当你勾着我的手指松开后,当你红色的长发无力地垂向地面后,我终于发出了自懂事以来第一次哭声。什么叫柔肠寸断?当我放声大哭的时候终于明白了。

    依稀记得好象主公过来拍过我的肩,后来的情况就不太清楚了。也许我昏过去了,也许后面的事被我刻意地忘掉了。当我恢复清醒后,他们已经将你葬在你父亲的坟旁。

    你是我的天使。你也是大家的天使。后来传来主公率领兽人进入英格兰尼屠城的时候,我又偷偷躲着哭了。那种事,本来应该由我来干的。我不明白主公为什么会代替我做了那种事。

    对不起!当时我所想的,就是在塞斯的战斗中多杀几个英格兰尼侵略者为你报仇。每当出现在战场时,我总是不惧生死——甚至可以说,我是一心求死。造化总是弄人。我没有死在战场上,却为自己赢得了微薄的名声——我成了除主公之外的塞斯第一名将。可是我知道,我永远也赶不上主公!

    你是我的最爱,可是我只不过在战场上以正常的方式为你复仇。你只是主公家臣的遗孤,只是主公家臣的未婚妻。可是主公却宁愿背负人类公敌的名声,以屠城的方式为你复仇。

    你的未婚夫不好,可是你未婚夫的主公却是最好的。

    主公居然找到了她。

    当她用那截匕首木柄插我的时候,那种锥心的疼楚又一次产生了。

    红色的长发甩过我的脸,熟悉的芬芳渗入我的心。

    天底下居然真的会有这么相似的人!火红的头发,湛蓝的眼睛,小巧的鼻子,甚至连体香都相似的人!这些其实并不重要,最让人受不了的是:她当时的穿戴和那晚你穿的居然一模一样。淡黄色的侍女装,虽然不是很华贵,却绝对的典雅飘逸。脚上,是那种女宫们常穿的皮制半高跟鞋。她扑过来的时候,脚上的皮制半高跟鞋与地面磨擦发出与那晚相似的“格登格登”的声音时,我彻底崩溃了。

    用右手抚摸她的肩部——和你同样削瘦的肩部时,你知道吗?我的手颤抖的厉害,我从来没想到过一只握弓的手居然可能会颤抖得那么厉害。那时,我好不容易才止住试图夺眶而出的泪水。

    她的温暖传递给我,她的细腻传递给我,她的柔弱传递给我。一切,都和你一样。可是,佳人已逝……

    我不敢再看她,却又忍不住看着她。那天发生的事,有些我记得,有些我却不记得了。我忘了为什么要松开她,好象是主公要求她过去的。但是我仍旧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真的松开了她,也许,当时我已经精神恍惚了吧。

    我觉得自己的心里在嘎吱嘎吱响,也许,是心又开始裂开了吧。

    那种裂开似的疼!好疼……

    那种疼,和你离去的那个晚上是那么的相似。在三百个日日夜夜里,我几乎都不敢回忆,只要稍稍触碰一下记忆里的那种疼痛,我就会痛苦得无法自抑。从来没有想过,也无法想象,我居然会再次经历这种疼痛,那种心里嘎吱嘎吱正在裂开般的疼痛。而且,我的眼眶也疼,是那种憋着不让眼泪流出来的酸痛。我想哭,可是我没有哭。她是你,可她又不是你……

    我一直都弄不明白,为什么之后她再遇上我,就不再试图用匕首刺我。她不再激动,可是如同纯净的蓝宝石一般的眼睛竟然给人以冰冷的感觉。你知道吗,我对这种冰冷的感觉很熟悉,甚至有一种亲切。

    主公对我说,刚刚见到她的时候,她毫无表情。现在呢,则换上了冰冷的表情。主公说,他喜欢这种冰冷的表情,因为这至少有一丝活人的模样。你呢,原来是活泼的,可是在追求你的时候,你也是那么的冰冷的表情。你们都是一样,想用那种冰冷掩饰些什么吧?

    你告诉过我。当时你有些喜欢我,因而慌张,因而手足无措,只能用冰冷的表情来掩饰自己内心激动的情绪。那么她呢?

    是因为当时我眼里有若隐若现的泪水?是稍瞬即逝的忧郁?

    无论如何,我不能再失去你!

    下定决心后,我轻松了许多。三百多天沉重的心理压力,似乎一下子一扫而空了。这种感觉,就好象在水中即将溺死的人,重新呼吸到新鲜空气一般。你是我的空气,如今,我又能够自由畅顺地呼吸了。

    这一次,如果不能重新拥有你,那么我将拥抱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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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明白夏默为什么将这封信交给我,因而对他投以怀疑的目光。

    夏默的脸上仍然是那种牢不可破的微笑。

    “主公,从这封信可以看出,马迪尔大人出现了认知上的混乱。我知道一个疗养院,那里的环境山青水秀,对马迪尔大人的身体有很大的帮助。主公,是不是让马迪尔大人去休养一段时间?”

    无语。

    西西王打算与其他两个人决斗,夏默又试图把马迪尔送进精神病院。为了一个女人,家臣间相互辗轧。这是什么世道?!

    不就是将对未婚妻的爱转移到小姨子身上吗?这又有什么不可以。我才懒得理会那么多呢。只要马迪尔不自杀,不恋上我或是我老婆,他爱谁谁!

    看到我脸色不善,夏默又交给我一封信。该不会是西西王的情书什么的吧?我收敛心神仔细一看,原来是作者胡言乱语的一篇随想类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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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结束了,可是原先的计划并没有完成。而且是那种很多很多草稿中的东东都没有写完。没办法,看来还是我的文字驾御能力太差。

    四部写完,居然超过五十万字了。有些什么感觉呢,那就是有些难以置信。

    最初写作的冲动,说起来可笑。那时候我不知道什么好看,也不知道还有什么专门交流推荐的地方。我只知道看点击排名最前的。看着看着,我就郁闷了。有些推荐榜上的,简直就是时间杀手。虽说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我之毒药,彼之甘露”也是很正常的事。可当时我就不乐意了。

    尽管自己确实是那种经常闲得发慌的主,可那也不代表我愿意将时间那样浪费啊?

    左右是浪费时间,那么我干脆自己写好了。写着写着,不知不觉就有这么多了。

    看到读者们喜欢偶的劣作,心中欣喜不已。总推荐排名几乎每天都在进步(谁还没有虚荣心啊?),可是总收藏排名却偶尔退步(总数在进步,可是相对别人的进步,总排名却偶尔会有退步)。有的读者在留言中号召将点击弄上去,我高兴之余,却只能苦笑。《大帝传》的书名是我自己起的,不吸引人不能怪别人;前几章比较平淡,不吸引人也不能怪别人。所谓“自做孽,不可活”,就是指我了。

    现在,我已经尝了文摘的苦头了。与塞斯公爵结合问题倒还其次,问题在于猪养肥了就该杀掉。可是我养肥了好多猪都无法杀,真是令人郁闷啊。还有,第四部中有若干读者加入,如果在中卡嚓掉这些骄兵悍将,他们没准就会真人pk。我的身份一定要列入s+++++级保密文件!

    第五部与前面的风格会有些许不同。应该说,大陆争霸战是从第五部揭幕的。在整个第四部里,兰特的初恋情人伊莉和他的小“表妹”都没有出现。不过在第五部里,卡特琳娜将会以战将的身分登场。至于说伊莉,从她的性格分析,为了塞斯她是不会趟这种浑水的。

    兰丝质疑卓索图部落有一名圣骑士、两名黄金骑士,其实力是否太强。我是这么考虑的:越是人类难以生存的环境下,越能煅炼出强悍的人。明未有“满人过万不可敌”的说法,这并非完全是士气的因素。某个部落的蒙古人将刚出生的小孩放在井边放一夜,活下来的才继续抚养。这种情况下,这个部落的人体质自然非常好。人种优劣不好说,但进化论总是正确的吧。补充一点,卓索图部落并不比一个兽人部落战斗力强,因为兽人可以狂化。至于说英格兰尼为什么不极力拉拢卓索图族人,反而对待他们非常不公平,这也好解释。明政府摇摇欲坠的时候,有人想要和满人议和,可是这种想法被枪毙的根据是:满人是蛮人(并非歧视,仅仅引用罢了。),不配……

    至于说飞熊兵团并非由纯骑兵组成,我也很头疼啊。并非骑上马就可以成为合格的骑兵。一下子补充六千骑兵,哪那么容易。所以只好以步兵、弓箭手滥竽充数了。飞熊兵团以后会去草原征兵的。

    另外,又有读者发贴说:很久不看《大帝传》了,因为前言就交待过兰特与伊莉最终不会大大方方地结合。

    真是叫人心力憔悴啊。我对爱的理解是什么呢?其实是很混乱的。我是70年代出生的,年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离进入而立之年也不是一件很遥远的事。虽然我总觉得自己有些幼稚,女朋友也强烈要求我成熟些,可是性格如此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不相信虚幻的爱情(不爱任何外在因素影响的爱情,不受外貌、学识、地位和财富影响),但我希望爱情不要受太多外在因素的影响。将恋人的感情放在次要的地位考虑,我认为这不合适。所以一开始设定伊莉这个角色的时候,我并没打算让她与兰特结合。

    有时候,我甚至想过写两个版本。可是考虑到维持一个版本就很吃力了,写两个版本那还不心力衰竭?

    第五部至少会有三个新的主要角色加入:日月双星。另一个,先保密。

    补充两件事:一、我在一个自己喜欢而人数不多的网站偶尔提前上传,有的网站从那儿转载,可是起点的版本才是最终版本。二、转载《大帝传》的网站我经常去逛逛,可是有些网站我没注册,或者注册后密码又不见了。读者的留言我喜欢看,可惜有些网站无法回。

    老规矩,写完一部要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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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仍旧无语。

    难道夏默对“养肥的猪”这类词敏感?我是《大帝传》的主角,自然不操心这类问题。可是夏默对于头上悬着的达摩克里斯之剑非常反感。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呢,总不能把作者干掉吧?虽然作者手无缚鸡之力,可是干掉作者这种想法也太疯狂了。如果《大帝传》写不完,我怎么成为统一大帝呢?

    不过话说回来,作者忒不仗义。说好了布雷西亚组建六大兵团,我自己带两个的。结果只是没按时送红包,他就把我的两个兵团卡嚓了。臣强主弱,可是大大的隐患啊。

    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只好等公元2004年4月1日作者上传的第五部怎么写了。

    整个广场上鸦雀无声,只能听到风吹过旌旗发出洌洌的声响。对于这种场面,一种自豪、骄傲的感情油然而生。四年前仅仅是伯爵继承人的我,今天将正式成为布雷西亚公爵。

    得到我的暗示后,多明戈走上前台发言:“尊贵的来宾,亲爱的臣民们,请记住今天这一历史上这一光荣伟大的时刻。我的主公,兰特.萧,将成为布雷西亚第十七任公爵。”多明戈来到我面前,恭恭敬敬将代表布雷西亚国主权力的权杖双手托上交给我。然后,他回到前台对着广场大声宣布:“我,布雷西亚第十六任公爵,多明戈.马耐斯,宣布──第十七任布雷西亚公爵就任仪式──正式开始。”

    随着多明戈的话音刚落,震耳的欢呼声和嘹亮的号角声直冲云霄。来到布雷西亚后,我对灾民们进行了毫不吝啬的援助,又进行了若干有利于平民的改革。我相信,那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多半是从既得利益者的口中发出的。

    战鼓声密集地连续敲响,两侧的乐队举起一人高的长号,发出了低沉却极具威严的号角声。随著号角所组成的军乐和战鼓敲响的节奏,从中央大道远端的一头,一支支军队方阵缓缓向这边走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猞猁兵团的重骑兵联队。

    一个重骑兵的标准装备是:一匹马(60枚金币);一柄单手重剑(10枚金币);一支长矛(20枚金币);一副头盔(10枚金币);一副连体铠甲(80枚金币)或鳞甲(120枚金币);一面盾牌(20枚金币)。

    幸好布雷西亚有着丰富的精铁矿脉,那些精铁矿的品位非常高,可以直接用于冶钢。普通铁矿则只能先出铁,再成钢,经过铁匠对其千锤百炼,方能去除杂质。然而耗费了无数的煤炭和铁匠大量的精力之后,炼成的钢材品质也往往不如精铁矿直接冶出来的钢。

    如果布雷西亚没有这些精铁矿脉,想要装备一支重骑兵联队,最少需要20万枚金币。加上这支重骑兵联队的装备,已经超过财政大臣阿拉卡对整个猞猁兵团全年预算的30%。在我的干涉下,阿拉卡最终屈服了。可是在随后的两个小时里,万分郁闷的阿拉卡把自己关进办公室里,不肯接见任何下属或是同僚。

    将矿场收归国有的时间非常短,铸造场的铁匠们只好日以继夜地赶工。在公爵就任仪式的前一天,总算将撑门面用的铠甲兵器全都赶制出来了。

    重骑兵全身上下都包裹着精钢片所制成鳞甲,这种鳞甲的防御作用仅次于连体铠甲,但它的重量较轻,而灵活性方面远远超过连体铠甲。重骑兵身披这种用铁片层叠缀编而成的鳞甲之后,普通的弓箭很难对他们造成伤害。散发金属光泽的精钢鳞甲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骑兵们操纵着跨下的战马以整齐一致的步调缓缓前进。这些重骑兵头顶着只有两只眼睛露在外面的银色头盔,在他们的左胸,绘制着象征兵团主力部队的金色猞猁徽章。战马的身上,同样穿戴着黑色铠片缀编而成的战甲。每个重骑兵的左腰处,悬着一柄单手重剑。在战马的右侧前方,悬挂著直径约半米的圆形盾牌,盾的正面用红漆绘制着狰狞的猞猁图案。每一位骑士手中全都提著一根三米多长的长矛,长矛的矛尖斜指天空。

    威风凛凛的重骑兵每四人排成一排,前后两排之间隔开两个马身,一千人的骑兵大队绵延着有好几百米长。整齐排列著的长矛组成了一片由锐利的矛尖组成的缓缓流淌著的河流。

    在猞猁兵团重骑兵之后的,是迅狼兵团的狼牙部队。狼牙部队现在已经扩充到两个大队的编制,但马迪尔仍然总是对会骑马的弓箭手实在太少而遗憾。弓骑兵身着轻质的皮甲,仅仅在前胸和后心要害处镶嵌着两片铁甲。弓骑兵身披猩红披风,在秋风的吹拂下,显得英姿飒爽。他们的武器是悬挂在左腰的单手长剑和背上的战斗弓。由于弓骑兵装备较少的缘故,他们的阵型排列要比重骑兵紧密一些。两个大队的弓骑兵排列出来的长度还不及重骑兵联队的一半。

    跟在狼牙部队之后的,是迅狼兵团的一支剑士联队。剑士是步兵中最高等级的兵种。正规的剑士部队成员,起码是得到剑士协会承认的见习剑士。可惜布雷西亚国小力寡,在这支剑士联队中,拥有见习剑士以上资格的战士不到三分之一。虽然这支剑士联队大多数战士目前都不能熟练运用双剑,不过好在现在只是阅兵典礼罢了,因而剑士联队的每个士兵都配备装点门面的一长一短两只利剑。

    剑士联队之后,是另一支足以促使阿拉卡血压上升的部队——猞猁兵团的重步兵联队。这支重步兵联队的士兵全是身材高大的小伙子。如果没有足够强壮的体格,是无法承受住包裹全身的厚厚铁甲的。连体铠甲是防御作用最好的防具,它总是骑兵头疼。正面冲锋时,如果长矛攻击的方向把握得不正确,那么划出刺耳的响声后,长矛只能在连体铠甲上划出连串的火星,无法真正重创敌人。即使正面刺穿连体铠甲,臂力不大的骑兵也往往会被强大的反震力震伤臂骨或是手腕。

    重步兵使用的头盔比重骑兵的头盔简单一些,这种头盔遮住脸颊和鼻梁,露出眼睛和嘴。这种头盔能够抵挡飞矢,也可以在普通的肉搏战中起作用。在抵御骑兵的冲锋时,重步兵总是将大部分身体藏在近一人高的直立盾牌之后,然后将一把近六米长的龙枪从盾牌的间隙中伸出去。如果说连体铠甲只是令骑兵头疼,那么近六米长的龙枪则是医治骑兵头疼的良药——失去生命后,任何部位都不会再有任何疼痛的感觉。

    普通的步兵长矛只有四到五米,而龙枪的长度却有将近六米。骑兵矛,通常只有三米。想要拉近这三米的距离,往往只能用生命作为代价。重步兵们以他们习惯的阵型排列着,缓缓通过我的面前。那一支支斜指着开空的枪尖,似乎是择人而啮的猛兽利齿。

    等到重步兵从我面前走过后,飞熊兵团的轻骑兵联队出现了。卓索图人对高速飞奔的迷恋之深,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原本准备将重骑兵装备送给凯森的,可是他毫不犹豫谢绝了我的好意,因而让多明戈拣了个大便宜。如果不是轻骑兵身着统一的皮甲、护臂、护腿,左腕处还戴着手掌大小的腕盾,普通人很难相信他们都是来自同一支部队的士兵。他们的兵器千奇百怪,有巨斧、双斧、重剑、双手阔剑、长矛、长戟,还有钉满铁钉的大木棒,系着绳子的大铁球。不过内行人却很容易看出他们是同一支部队的成员,在他们的脸上,全都流露出一模一样的神情——彪悍无畏。

    飞熊兵团轻骑兵联队后面的三支部队,分别是长矛手、剑兵和弓箭手。这些兵种是阿拉卡的最爱,按他的意思,最好是四大兵团全都由这三个兵种组成。事实上,他们的确是每一个国家的主力兵种。

    走到最后面的,是我的亲卫队。我的亲卫队有两个大队,第一大队是清一色的卓索图骑兵,第二大队则可以用千奇百怪来形容。参加阅兵典礼的,是凯迪率领的第一大队。虽然第一大队同样是卓索图骑兵,可是他们的装备与飞熊兵团的轻骑兵大队有着明显的不同。他们的轻质铠甲都是由兰仆打造而成,据兰仆说材料里面加了铬、锰、钛什么的,重量不超过十公斤,其防御效果却只略逊于重步兵的连体铠甲。他们的武器全是清一色黝黑的弯刀,其锋利程度,相当于c-级武器。在他们的左臂,戴着一个直径二十厘米的黝黑臂牌。如果不是兰仆打造了六百套装备就耗费了他6%的能量,而且也没有足够的材料了,我会为全军都装备上这种铠甲。唉,兰仆这段时间制造武器、制造虫洞去魔界、加强拉库里的战斗力,实在是耗费了太多的能量。这个大队的亲卫队所散发的气息,除了那种彪悍无畏外,还有一股凶狠的杀气。他们的人数虽然不多,可是所有的人对他们的感觉都似乎是面对着千军万马。

    等我的亲卫队走过之后,观礼的人都松了一口气。这时候,一位贵宾席上的客人惊呼一声。“瞧,你们看天上!”

    多明戈的脸上浮现出洋洋自得的傲慢笑容。这支,便是我交给他的飞翼部队。虽然整个翼身长达十米、宽超过了两米,可是由兰仆制造的轻质材料却使它的净重不超过五百公斤。借助无色钻石为动力,催动画有飞行术的魔法阵后,它可是载起一吨半的重量在蓝天上翱翔。可惜一颗价值达三百枚金币左右的三级无色钻石,只能充当飞翼在战争期间不到三个月的燃料,这种消耗实在太可怕了。如果不是布雷西亚自身出产钻石,别说阿拉卡了,就是我自己也不愿意制作飞翼这种战争工具。不过英格兰尼拥有一个皇家狮鹫大队,而其他部队还拥有或多或少的狮鹫战士。如果与英格兰尼真的爆发生死之战,没有空军太吃力了。况且,飞翼还可以为被围的城提供空中运输——与英格兰尼开战后,我的城市只能接受被围城的命——如果不愿意投降或被攻克的话。

    无论是天空还是地面,巨龙骑士的战斗力都是首屈一指的。如果不计巨龙骑士,毫无疑问,地行龙骑士是地面上最强的战士。虽然精通气系魔法的魔法师同样可以飞行,但是魔法师一次只能使用一种魔法,这也就意味着魔法师在飞行的时候,无法进行魔法攻击。这样一来,狮鹫骑士则是当之无愧的天空霸主。在许多爱克斯人的心目中,打败一个狮鹫骑士是他们一生之中为之努力奋斗的主要目标之一,许多人还为此耗费了一生的心血和精力,但也未必能实现这个令人可在一夜间获得无尚荣耀名誉的梦想。可惜,狮鹫骑士终将会成为历史的沉淀——一对一的情况下,狮鹫骑士绝对无法战胜飞翼。

    即使不为飞翼配备魔法师,它自身携带的武器也足以击败狮鹫骑士。每驾飞翼上都配备了五具诸葛弩——传说中东方一位名叫亮.诸葛的智者所设计的武器。这种武器的设计图在东方已经遗失,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兰仆会有设计图。不过这一点我并不关心,我只知道,一具诸葛弩可以瞬间射出三十六支强有力的箭,狮鹫骑士无法抵挡那漫天的箭雨。诸葛弩唯一的缺点是:将弩中的箭射出去,只需要不到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可是将它们装填起来,最熟练的弓箭手也需要半分钟。如果狮鹫骑士不计牺牲,在半分钟内连续发起五次以上的冲击,那么飞翼上的战士就只能用长矛与敌人进行搏斗了。可惜诸葛弩的射程比一般的弓箭要短,而且造价过高,不然全军的弓箭手都装备诸葛弩倒也是件十分有趣的事。

    六十只飞翼分成五队,以它们较慢的速度从远处低空掠过。触发了广场上一浪接一浪的欢呼声。

    “神迹出现,天佑我国!”

    “兰特公爵万岁!……”

    “布雷西亚万岁!……”

    ……

    与布雷西亚接壤的玛哈亚公国和塞维尔公国派来的代表均露出担忧的神色。虽然玛哈亚有法兰西斯做保护国,但是邻国军事实力上的强大,还是会令他们产生畏惧之感。

    此次专门前来参加公爵就任仪式的使者并不多。公布这一消息到现在,只有十天的时间,有些仓促。距离近的一些小公国派了代表前来,有的使者甚至昨天夜晚才到达。至于大陆三大霸者,则一个都没有派代表前来参加。鸠格市虽然有许多国家的常驻大使,但是没有国家元首的确切命令,他们不能以国家的名义向我祝贺,最多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对我祝贺。

    一些及时赶来的使者小声的议论着,或者是庆幸自己国家明智地对我的公爵就任仪式进行恭贺,或者是谈论着那些对于小公国而言过于强大的军事实力。

    玛哈亚公国的使者首先站起来。“恭喜公爵殿下成为布雷西亚之主。我此次前来,除了恭贺兰特公爵就任国主之外,还带来另一项使命:希望能够与公爵殿下签订两国的和平条约。不知公爵殿下是否同意?”

    一旁的塞维尔公国使者此时也站起来,对我说道:“我代表塞维尔公爵恭喜您成为布雷西亚公爵,我国也愿意与贵国签订和平条约。”

    在这个世界上,实力决定一切。同是公国,实力的差距也是很大的。玛哈亚的人口只有一百七十万。如果自身弱小而又没有强者的保护,的确很容易遭受强者的侵略。塞斯就是悲剧中的一例。

    玛哈亚是法兰西斯的附属公国,它与其他国家签订条约的效力并不充分。如果它的宗主国法兰西斯对布雷西亚开战,那么玛哈亚与我国签订的和平条约就会自动失效。不过如果我与英格兰尼正式翻脸之后,法兰西斯即使不站在我这一边,至少也只是看看热闹,绝对不会攻击布雷西亚。

    违背条约,将会受到大陆上其他国家的唾弃。也好,和这两个公国签订和约后,与英格兰尼爆发战争的时候,就不必担心腹背受敌。

    我哈哈大笑。“你们的建议我原则上同意。明天,你们与我的首相马迪尔进行细节上的商谈吧。”

    塞维尔公国虽然人口只有一百万,却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公国。属于亚神族的泰坦巨人,本来应该生活在神界。可是神魔大战之后,极少数泰坦巨人遗留在塞维尔公国。他们成年后自动成为塞维尔公国的护国战士。泰坦巨人的强大战斗力令三大霸主国也不愿轻易挑衅。事实上,我很希望够与塞维尔签订攻守同盟。可惜如果过于心急,往往得不到最好的结果。还是让马迪尔他们慢慢处理此事吧。

    这时候,夏默悄悄走到我的身边,轻声对我说:“有人自称是英格兰尼的特使,他带着三百护卫部队出现在鸠格市城外。他要求主公您亲自去迎接。对不起,主公。由于我的无能,没有及时发现英格兰尼特使和他的护卫部队。”

    “无妨。国家情报安全部门才组建,还没有完善也是正常的。三百人化整为零太容易了,这并不是你的错。你去告诉英格兰尼特使,本公爵目前有要事在身,无法亲自出迎。你的态度委婉一点,给他们送去三百人的食水和休息的帐篷,要他们在城外先住一晚。”

    看着夏默恭敬离去的背影,我露出一丝微笑。

    游戏,正式开始。

    第二十八章

    皮耶德眯着眼睛不能置信地质询我:“主公从魔界抓了许多魔兽?!”

    兰仆说过,除了那两只火焰狮子,那些魔兽的等级并不高。可是火焰狮子王是娜弗丽的玩伴,而母狮子还得养育狮子王一段时间,都不能宰了吃。换句话说,搞不好我抓回来的魔兽并非上等的菜肴材料。

    我不好意思地解释:“没什么上等货,有几只会喷火的紫青色有点象犀牛的魔兽……”

    皮耶德的瞳孔收缩了。“恐怖蛮牛?……”

    从皮耶德一阵红一阵青的面孔可以看出,这种叫恐怖蛮牛的魔兽肯定不好吃。或许是兰仆对烹调并不在行,所以给我的名单不太正确。抓错了不要紧,好在抓回来的魔兽种类挺多,总有适合的。“还有很大的昆虫,头部有点象苍蝇,大约一米多,身子很长,和别的魔兽打斗时可以施放削弱魔法。”

    皮耶德又呻吟了一声。“龙蝇!……”

    看着皮耶德颇为英俊的面孔微微抽搐,我突然领悟到自己犯了错误。虽然那种叫龙蝇的生物也是魔兽,但它是昆虫。绝大多数人都对吃昆虫有着先天性的反感。

    我想自己的脸有点红了。抓回来的魔兽中有象巨大蜥蜴的魔兽,那种魔兽属于爬行类生物。亚龙也属于爬行类生物,也许这种魔兽的味道不错。“有一种象蜥蜴的魔兽,大约三米左右。它可以喷毒,还可以施展石化术。”

    皮耶德大叫一声“毒蜥蜴!”,他突然冲到我面前,紧紧握住我的肩膀问:“主公,你……你没有吃掉它们吧?”

    和卡特琳娜相处让我知道了一件事:绝对不要吃不能保证安全的东西。经历过那种难以磨灭的痛苦教训之后,即使比拉库里更傻的人也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何况是我呢?

    “没有,我没吃。我把它们捉回来是让你烹调用的,你弄好了我再吃。”

    “吃?”皮耶德气急败坏地咆哮:“它们不是用来吃的!”

    看到其他家臣的表情,皮耶德突然醒悟。他有些不太自然,降低了声音可怜兮兮地问我:“主公,那些魔兽在哪儿?”

    “不是用来吃的?可是你这么激动干嘛?”我有些迷惑了。就算我白白抓了一群不能吃的魔兽回来,他也犯不着这么激动啊。

    皮耶德轻声对我说:“主公,我是提姆比斯特人。”

    突然想起了山海经关于提姆比斯特人的介绍。西西王是御龙者,也就是说他是提姆比斯特某个部落的族长。提姆比斯特人的等级观念非常鲜明,下位者绝对服从上位者的命令。这样看来,我拥有了一个部落的提姆比斯战士!

    战神玛雷奥菲努斯明鉴!那可不是一般的战斗力!笑意,忍不住在脸上流露。

    皮耶德打了个哆嗦,他挤出笑容问我:“主公,你想到了什么事?为什么笑得那么……奸诈?”

    奸诈吗?我只是高兴罢了,怎么会笑得奸诈呢?西西王一点欣赏水平都没有。

    “皮耶德,你想要我将那些‘活’的魔兽送给你?”

    为了加深西西王的印象,强调我所拥有的本钱,我特意在“活”字上加重了语气。强行要求西西王服从我的命令从理论上讲是可行的,但不合常理的要求自然会引起反弹。也许受阿拉卡的影响吧,我希望通过交易的形式进而得到西西王对我更多的承诺。

    皮耶德深吸了一口气,似乎平静了下来。他盯着我思考了片刻,突然嘻嘻一笑。“主公,你知道提姆比斯特人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驯服比自己实力更强的魔兽,使之参加战斗。我是你的家臣,所以我部落的子民也自然会为你而战。恐怖蛮牛、龙蝇、毒蜥蜴都是罕见而且战斗力极强的魔兽,如果我的部落得到这批魔兽,主公得到的帮助也会更大!”

    罕见的魔兽吗?在魔界看起来那些魔兽很多,就算不以群为计量单位,但是包围娜弗丽的魔兽每一种最少也有上十只啊?

    如果不是因为皮耶德最初的表现已经泄了他的底,他刚才的说辞的确很容易说服我。那批魔兽对皮耶德肯定而言极为重要,我不多弄点好处怎么行?我眨着眼睛,急速地思考着。

    无论如果,夸大货物的成本总是有利的。“我千辛万苦去魔界抓那些魔兽回来,唉,真是九死一生啊。”

    西西王还在强撑,他虽然仍旧嘻嘻地笑,但脸色已经有些发白了。“主公,虽然那些魔兽确实很强悍,但是以主公的能力,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的危险嘛。况且,你不是好好地回来了吗?”

    拍马屁吗?可惜不如阿拉卡,这种水平还无法打动我。我哀怨地叹气。“皮耶德,你不知道。从人界去魔界有那么容易吗?你听说过有谁去过魔界?那真不是人去的地方!”

    拉库里冲过来,他挥动着手臂激动地嚷嚷:“主公,您为什么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传说中有魔界和神界两个地方,谁也没去过。可是只要听听名字就知道,魔界根本不是人去的地方。虽然主公是神魔大人,但您一个人去那种地方实在太危险了!有什么事,您可以让我们去嘛。家臣是做什么用的,不就是为主公排忧解难吗?!”

    我瞧了眼拉库里。他虽然有点蠢,有点冲动,可是忠心却无疑令人感动。

    “皮耶德,别看我现在还活着,咳……强行打开空间进入魔界,咳……我向战神发誓,咳……那绝对不是人力可以办到的,咳、咳……”

    刚才还生龙活虎,一会儿功夫就变成病入膏肓的模样,这种迅速的转变令许多人露出迷惑的表情。

    阿拉卡自然不在此列,他在一旁猛翻白眼。我猜阿拉卡正在腹诽我蹩脚的谈判技巧吧。现在顾不得形象方面的问题了,重要的是不能白白将魔兽送给皮耶德——他多少总得表示表示。

    皮耶德一咬牙。“主公,你将那些魔兽交给我,我愿意答应你任何要求!”

    无限制的要求!赚翻了。

    我忍不住得意地朝阿拉卡挤眉弄眼。阿拉卡则看着皮耶德唉声叹气,大有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兰仆,你带皮耶德去魔兽那里啊。唉,九死一生换来的心血……真舍不得啊……”

    兰仆一言不发转过身。似乎为了不引起别人注意他那微微耸动的肩膀,兰仆加快了步伐。

    皮耶德连忙跟着兰仆向大门外走去,他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回头问我:“主公,你最初不是准备吃掉那些魔兽吗?”

    皮耶德已经过早地暴露底牌了,我还怕什么?

    “是啊,我是准备吃掉那些魔兽——怎么,你想收回刚才的许诺吗?哎呀,怎么这么快就肚子饿了……”

    皮耶德用力咬牙,一言不发冲出大门。几秒钟后,外面传来某人发泄的狂啸声——还有“砰砰”的响声,似乎是以头撞墙的声音。

    我盯着大门出口,露出悲天悯人的表情深深叹了口气。

    家臣,又疯了一个……

    回过头向家臣们问道:“你们现在饿了吗?如果不饿,干脆等安丽丝回来再吃,好吗?”

    凯森抢先回答:“我们愿意等主母回来了再吃。”

    我点点头,这是意料之中的回答。“既然如此,我们去看看国师吧。”

    来到二楼兰丝的卧室,他不知正在想着什么心事,瞪着眼睛望着天花板发呆。

    “兰丝,三天后我的就任仪式正式开始,那时候你能够恢复吗?”

    兰丝将目光移向我,眼中的内疚一闪而逝。“我的伤并不严重,三天后可以参加公爵就任仪式。不过,以我目前的身体状况,可能无法施展禁忌魔法。”

    他轻咳一声,移开目光,似乎在躲避什么。“人老了,不中用了。居然被一个白银骑士刺伤了。”

    其实我也很奇怪。虽然说同等级的魔法师与战士在近距离处于极大的劣势,但兰丝是魔导师,而达克仅仅是白银骑士,应该很难刺伤他才对。达到魔导士一级,就可以根据自身的实力在一定的距离内感应到低级别战士泄露出的杀气。念由心生,一个魔导师通常可以在三十米以外就察觉出异常的杀气。这种距离,兰丝完全可以布下空气之盾。以魔导师的实力布下的空气之盾,没道理那么轻易让达克突破进而得手。也许兰丝真的太老了,反应已经变得很迟钝了。

    我尽力掩饰着眼中的怜悯,安慰兰丝道:“无所谓。只要别人知道我的国师是魔导师,施不施展禁忌魔法其实没多大关系。你放心休养吧。”

    兰丝看着我,眼中闪过一道异采。他的脸色更加苍白,也许在一位老人失血之后与他交谈是错误的选择,我应该让兰丝得到更多的休息。

    “国师,你不必想得太多,只管静下心来休养。”

    看到我准备离开,兰丝咳嗽一声问道:“主公,刺杀我的刺客身份查明了吗?是不是英格兰尼人?”

    我点点头。这是事实,没必要隐瞒。

    “作为一个英格兰尼人、一个魔导师,成为另一个国家的国师,看来已经成为所有英格兰尼人眼中的叛国者了。也许每个英格兰尼人都想杀了我吧?”

    从兰丝剧烈的咳嗽判断,那一剑也许刺伤了他的肺。我连忙对兰丝说:“国师,你伤到了肺,请不要再说话了。你多休息一下吧。”

    兰丝挣扎着说出他的请求:“主公,请把所有的英格兰尼人都驱逐出公爵府,好吗?”

    我为难地瞟了眼马迪尔,他此刻的脸色看起来比兰丝还要差。我不由地苦笑。

    “国师,你放心休息吧。我答应你。”

    得到我的允诺后,兰丝放心地闭上了眼睛。

    兰丝是老糊涂了还是怎么的?幸好我刚刚送给马迪尔的家臣一份厚礼以示祝贺,表现出对那些英格兰尼人非常信任的态度。要不然,兰丝这个老糊涂向我提出这种要求,不是迫使与我首席家臣之间产生隔阂吗?没想到马迪尔对部下过于爱护,有时候也会让人为难。

    示意家臣们退出兰丝的卧室,我最后退出,轻轻为兰丝掩上卧室大门。

    来到一楼,我愁眉苦脸地对楼下等候的法伦说:“法伦,我又要破财了。国师年纪大了,胆子变小了。这下,我必须赏赐你们的主公一座府邸了。本来我想和马迪尔挤在公爵府住,以便节约一点钱的。”

    法伦是最有希望得到那柄b级长剑竞争者,因而他对我充满了感激。他向我鞠躬道:“公爵殿下,我们理解您的苦衷。国师大人虽然是一位魔导师,可是,勇气是骑士独有的特征。只要主公相信我们,即使所有的人都怀疑,我们也无所谓。”

    “你的口气好象是怀疑我不相信你们?”

    “公爵殿下,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原来是扎吉.雷洛公爵的家臣,曾经参加过双头河战役。后来,我们又听闻殿下率领兽人为家臣遗孤复仇的消息。虽然与公爵殿下处于敌对,可是作为骑士,我们早就被您的表现所征服了。成为您的部下,是我们的荣幸!”

    我摆摆手。“为了表示我的歉意,也为了证明我对你们的信任,再赏赐给你们两柄c级长剑。”

    马迪尔和亲卫们全都是呲牙咧嘴,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古怪表情。

    身后,传来阿拉卡的犹犹豫豫的声音。

    “主公,我的家臣达克斯多,……认为您不相信他……”

    我回头横了阿拉卡一眼,心中骂道:去死!

    第二十九章

    明天就是公爵就任仪式了。举行就任仪式的时候,自然会有阅兵典礼。为了刺激军人的士气,等会儿我要举行授剑仪式。本来我还想对将士们奖赏宝马的,可惜布雷西亚产马很少,称得上良马的更少,能够称得上是宝马的……唉……

    现在我虽然私人拥有三十多匹良马,可它们比起闪电至少差了两个档次。想要购买吧,阿拉卡用“主公,如果您一定要购买价值一万枚金币以上的马,请先杀了我。”这样的话来扫我的兴,只好打消念头。卓索图族倒是有几匹只逊闪电一筹的宝马,可是我又不能拿别人的东西做人情。

    十月下旬的天气好极了,秋阳灿烂,凉风习习,真是令人身心愉快得一塌胡涂。

    由于皮耶德的兵团属于预备役兵团,因而目前只勉强募集了五个联队,而其他三个兵团则全都满员。我为军人提高待遇,吸引了大批强壮的青年人加入军队。凯森得了便宜还卖乖,他的兵团有四个骑兵联队、一个弓兵联队、五个轻步兵联队,是实力最强的兵团。可他居然感叹布雷西亚人不擅骑马。

    训练场上,聚集着八百多名小队长以上级别的军官。由于扩军的关系,这些人当中有些是刚从十夫长位置上升起来的。他们一个个精神百倍,脸上流光溢彩。

    最左边的,是卓索图兵团,凯森为之取名为飞熊兵团。飞熊兵团的军官轻一色的骑着草原骏马,身披轻质的软甲,手臂和小腿分别绑着护臂和护腿。走出大草原后,卓索图人已经获得了足够多的精良武器。不过这些军官的护臂、护腿和软甲却是来到布雷西亚后统一配备的。

    挨着飞熊兵团的,是马迪尔的兵团,马迪尔为之取名为迅狼兵团。迅狼兵团几乎每名军官身上都背着一张弓,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目光很锐利。

    曾经与我并肩进行塞斯游击战的战士,在四号伏击战的殿后战及双头河战役中牺牲了很多。我对那批劫后余生的战士向来有着一种特殊的好感。不过,此时站在讯狼兵团第一排的那个叫休特的军官却不在此例。其实我并不是对他满面虬须,皮肤黝黯的外表有什么意见。最初,他是老巴顿(马迪尔的父亲)的亲卫。双头河战役之后,他象拉库里那样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然后就去投奔了马迪尔,而且还成为了马迪尔的第一位家臣。对于这样的战士我本来应该特别喜欢的,可是他成为狼牙的队长后,就变得有些怪了。

    他的眼神总是很特别,喜欢瞅着别人的脑袋,似乎在研究什么。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在看不同方向距离的人头,在目测距离,在算风速,在计算怎么用弓箭射过去能够一箭命中头部。马迪尔是我军第一神射手,也不象他那样瞅得人发怵。不过依这个怪人的战功,可以得到一把c级剑。

    接着,是多明戈兵团的军官。为了表示对多明戈的亲厚,我特许多明戈的兵团可以用猞猁图案作为军旗标志。但愿多明戈不至于玷污了猞猁的名声。其实我还真有些不放心。猞猁是魔兽之王,多明戈敢于用猞猁命名,也算是狂妄了。

    最右侧的,是西西王的兵团。令人奇怪的是,皮耶德为他的兵团取名为石头兵团。这支队伍的人数最少,可是谁也不敢小瞧他们。这支部队中,有几只我从魔界带回来的魔兽正乖乖地待在主人的身旁。提姆比斯特人真是厉害,才两天功夫,他们就驯服了那些魔兽。驯服魔兽并非提姆比斯特人的专利,可是能够如果迅速驯服比主人更强大的魔兽,却不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据我猜测,西西王之所以让那几个提姆比斯特人带上刚刚驯服的魔兽,是为了争夺剩余的三把c级长剑。

    台下的军官们通过自己的长官已经知道,等会儿将会发生什么事。每个兵团都向我报备兵团中立功的名单和功勋,但是最终得到奖励的人却由我来确定。有些军官在加入我的麾下后没有参加任何战斗,可是他们对于那种一生也难得一见的极品魔法剑有着极大的兴趣。他们按捺不住地议论着,想象着魔法剑的锋利和神奇。偶尔,也有人忍不住表达对马迪尔家臣的艳羡。

    我慢慢走向校台,威严地向下扫视一眼。下面顿时寂静无声。

    “诸位都知道这个大会的目的吧。”

    “知道!”众人整齐响亮的回答令我满意。到底是军官,素质果然很好。

    “好,想必大家早已等得不耐烦了吧,那我就直接进入正题!先让大伙看看奖品。”

    我背着手,看着两名亲卫抬着一个较大木箱过来。还有两个亲卫将一个箭靶抬上校台,将它安置在校台上。抬着木箱的亲卫解开木箱上的绳索,揭开盖板。训练场上的人明明知道站在台下根本不可能看不清箱子里是什么,可是好奇心却驱使他们踮起脚,探头探脑地向台上瞅着。

    “第一排能够催发斗气的上来一个。”

    结果第一排的三十个人全都冲向楼梯,有的人干脆七手八脚地抓着校台的边缘试图爬上来。看来我下达的命令不太正确。我笑笑,命令后面的人下去。数了数,一瞬间就冲上来七个军官。

    “由于极品魔法剑数量太少,又由于这是第一次颁奖,所以我只将极品魔法剑颁给我的直属家臣。以后如果立下了大功,我同样会将极品魔法剑赏赐给你们。”

    “你们七个,去箱子里面挑出剑鞘为青紫色的长剑。”

    军官们忽地围了上去,从箱子里挑出b级长剑。还没等我下达第二个命令,其中一个情不自禁抽出长剑,结果其余的人也纷纷效仿起来。

    待他们抽出长剑后,台下发出哗的声音。利刃可以反射出寒光,可是b级长剑因为自身镶嵌宝石,而我和兰仆又在加了魔法材料画了魔法阵的缘故,柔和的光芒在剑身象活物一样游动。

    “你们将长剑指向那个箭靶靶心。”

    虽然有的人并不知道我的用意,但他们全都遵令行事。

    “催动斗气。”

    嗤的一声,或风刃,或冰箭,或火球,或魔法神箭全都射向箭靶。弄不清这些军官射得准不准,因为刚才我并没有注意看。现在,那个倒霉的箭靶已经尸骨无存了。

    台下,传来了整齐的抽气声。我乐观地想:这些军官的确是训练有素,连抽气声都那么整齐响亮。

    “这种极品魔法剑一共有八把,编号分别为一至八号。现在,按马迪尔、凯森、皮耶德、多明戈、凯迪、夏默、拉库里、海若的顺序每人一把。”

    虽然说魔法剑发出的魔法都是以斗气触动催发的,真正的能量在于剑柄的宝石。可是性格对魔法仍旧多少有些影响。二号长剑,是能够催发火球的魔法剑;在我看来多明戈应该学习精神魔法,可是即然他是水系魔法师,所以四号长剑能够催发冰箭;凯迪少年老成,五号剑可以催发属于土系的魔法神箭。其余的,则全是催发风刃。

    台下的军官全都以热辣辣的目光注视着我的家臣按顺序领取极品魔法剑,个别自制力低的则免不了流下艳羡的口水。

    “别着急,以后每年的今日都会举办一次这样的大会。如果当年没有任何战争,则只发二十把极品剑;如果只有对内的战斗,就发一柄极品魔法剑,外加三十把极品剑;如果有与其他国家的战争,那么奖品中就会有三柄极品魔法剑,五十把极品剑。”

    看着这群眼中冒出狂热神情的军官,我知道只用言语的煽动就已经足够了。对八百多个人同时施展精神魔法,我还真吃不消呢。

    军官们超出预料的狂热情绪令我心生警兆,于是补充道:“如果与其他国家发生战争是因为我国主动挑起的,那么当年的奖品与没有任何战争一样!”

    不少人露出失望的神情。还好,我总算及时发现了这个纰漏。

    当其他家臣将魔法剑收回剑鞘后,军官们的目光全都集中在凯森身上。那种热情的注视,即使是圣骑士也吃不消。凯森无奈之余只好和别人一样将魔法剑插入鞘内。

    七个军官仍旧依依不舍地站在台上,不肯远离凯森等人。“你们七个,再从箱子内拿七把剑出来。”

    这一次,七把剑出鞘时只是扑面一阵寒气罢了。虽然剑刃锋利,手不敢试,可是有前面的b级剑比较,军官们纷纷露出失望的表情。看来,也许先颁发c级剑才是正确的次序。

    “你们拔一根头发,扔到剑刃上。”

    军官的激情被重新点燃了。一名少校联队长大喊道:“吹毛断发的宝剑!”说完,他兴奋地抽出身边一名少尉小队长的佩剑,与c级剑对斫。

    我没有制止那名联队长冒失的举动,仅仅耸了耸肩。凡铁,哪怕是精铁,又哪能和玄铁相比呢?这批c级剑全是兰仆亲手打造的,其等级属于c+。普通的矮人商店里,绝对不会有如此锋利的长剑。

    正如我所预料的,那名联队长的佩剑应声而断。他先是震惊地仔细观察着手中的c级剑,似乎想找出上面的缺口。可惜他没有任何收获。他痴痴地抚摸着剑身,喃喃自语:“从来没见过这么锋利的宝剑。幸亏我没有用自己的佩剑试。想必价值三千枚金币的矮人名匠所制长剑,至少也会留下一个大大的缺口吧。”

    无端失去佩剑的小队长心疼地看着地上的半截剑尖,皱起眉嚷嚷:“长官,我的佩剑也是花了一百枚金币买的!”

    我笑着挥挥手。“好了,你们现在都下去。我现在开始念名单。听到自己名字的军官依次上台领奖。”

    待七名军官依依不舍地走下去后,我开始念名单。“曼德拉。沙龙……”

    一些军官知道自己获奖的机会很大,可是见识过奖品后,他们全都患得患失起来。这种品质的长剑,只有大城市的矮人商店才会有售。它们的价值至少在四千枚金币以上。采邑不大的贵族,购买这种等级的宝剑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有些贵族非常富有,但是他们参军是为了获取荣誉。得到这种誊印着我亲手所写的“保家卫国,忠心不贰”八个大字和“布雷西亚公爵兰特.萧所赠”十一个小字的宝剑,可以满足他们的荣誉心。

    分配的结果是:飞熊兵团三人、迅狼兵团三人、猞猁兵团两人,我的亲卫队一人。念完名单后,我依次向得奖的军官发放宝剑。阳光照射在剑鞘上,反射出五颜六色、绚丽多彩的光芒。有的人情不自禁将宝剑抽出来,除了宝剑自身的寒气外,还反射出耀眼刺目的光。

    虽然在战场上这些c级剑反射出如此炫目的光很不好(偷袭时特别不利,战败逃跑时也很容易成为敌人的首选目标),可是此刻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军官们的虚荣心,我自然只能选择让兰仆将它制造得更炫些。所谓有利就有弊,没办法。

    台上台下,欣喜、赞叹、忌妒、羡慕等各种情绪交织在接受奖励者和旁观者的心中翻腾。这些军人眼中,流露出赤裸裸的欲望。

    得到我的命令后,那些得到奖励的军官高举宝剑围着训练场绕一圈。也许是受到他们得意洋洋的神情所刺激,一些旁观者开始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骂骂咧咧起来。

    “有什么了不起!老子刚加入公爵麾下,还没来得及立功呢。等下次,看老子得一把极品魔法剑给他们瞧瞧!”

    “就是!那些得奖的几乎都是以前就跟着公爵的老人。下一次举行授剑大会,我非要弄一把。提克,你在发什么愣啊?”

    叫提克的那名军官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他的眼中闪烁着光芒。“……哦,我很羡慕他们,不,我很忌妒他们。能够得到那样的宝剑,那样的荣誉,不正是一个军人一生中追求的目标吗?不知道我能否拥有那种荣幸……”

    “没有战争的话,只有二十个名额。你有把握立下的功勋挤进前二十名吗?我看,最好还是有哪个国家发动侵略,一下子就会有五十三个名额,那样把握还大一点。”

    “这位老兄说得不错。但愿快点爆发战争……”

    ……

    瞧着场下的军官差不多全都被刺激得热血沸腾了,我示意展示结束。待得奖的军官回到原来的位置后,我大声宣布:“鉴于有些人刚加入我的麾下,还没来得及立下功勋。我这儿还有三把剑。那些没机会得奖的军官上台进行比试,胜利者获得这三把剑。”

    “在这里,我宣布一项国策。为了鼓励布雷西亚人的尚武风气,在布雷西亚境内,禁止私斗,鼓励公开的比武决斗。以后每年都留下六把c级长剑,三把有编号的在军中以比武的方式分配。另外三把不写编号,不分军民,所有人都可以通过比试的方式争取获得。因为这能精选出一批武技出众,并有很强荣誉感的强悍战士。也可以使民间拥有大量合格的后备战士。”

    “噢!……”

    “欧!……”

    这些话,令台下的人彻底疯狂了。他们口中发出没有意义的欢呼声。

    右手抬起,示意他们安静。

    “如果每个人都想得到这次的奖品因而参加比试,那么天黑了也打不完。所以,每个兵团由兵团长推荐三人参加比试。我的亲卫队已经获得了一把宝剑,就不参加比试了。马迪尔,你们有谁愿意自动退出这次竞争?”

    尽管马迪尔迟疑了一下,不过他还是和其他三个兵团长一样摇了摇头。

    虽然不完全清楚那几只魔兽的实力,但是凭感觉可以知道:那个长着三个头的狗,格斗实力最弱,可是也达到了剑士水平。那只长着奇怪尾巴的狮子和恐怖蛮牛大概和风剑士差不多。问题在于魔兽都会施展魔法,相当于魔武双修。能够驯服它们的提姆比斯特人实力也不会太差。我的亲卫队里可没有黄金骑士。

    “那么好吧,你们各自推荐三名军官分组捉对去训练场比试吧。不过有一点要记住,如果在比试中令对手丧生,则失去获奖资格。”

    西西王向我走来。大前天他被我骗得很惨,应该会造成很大的人生阴影才对,可是他的脸上仍旧浮现着嘻嘻的笑容。

    “多谢主公。你知道提姆比斯特人的传统吧。我在八年前成为新部落的首领,跟随我的部落成员大多是四十岁以下的人。他们有闯劲,有活力,可是在原来的部落中却没有足够的魔兽供他们驯服。没想到你从魔界居然带回来这么多强横的魔兽,你真是我部落的大恩人。早知道有那么好的魔兽,我甚至宁愿与你定下血之盟誓。”

    血之盟誓吗?!我不信!!!

    皮耶德见我脸色阴晴不定,笑容更加灿烂了。“后年是十年一届的提姆比斯特人总族长竞选大会。现在我的部落实力大增,也许后年我就可以成为提姆比斯特人的总族长。”

    “现在石头兵团上场的,是我族中实力最强的三位长老。他们可以同时控制三只魔兽。主公从魔界带回来的魔兽真的很厉害,只有那三个长老才能在这两天就驯服它们。这些新驯服的魔兽和原先的魔兽配合不默契,所以今天三个长老各自只带来了一只新驯服的魔兽。”

    西西王指着训练场上的三个长老向我介绍。“第一长老叫克,他是一位高级魔法师。他刚刚驯服的魔兽名叫恐怖蛮牛,皮粗肉糙,没有极品武器,很难对它造成严重的伤害。恐怖蛮牛可以施展出恐怖魔法,令敌人失去战意。”

    “第二长老是林,他同时也是一个风剑士。林的魔兽是那只体型较小的是地狱猎犬,三个头可以令它同时施展三个魔法。虽然施展的魔法距离不远,但是在两百米的距离内,它施展出风刃、火球、冰箭的威力差不多相当于一具小型床弩。”

    “第三长老名叫顿,他拥有高阶剑士实力。他的的那只魔兽是蝎尾狮,它的蝎尾含有麻痹性剧毒,被刺中者会立即麻痹,如果没有解药,十分钟内就会丧命。这还不是蝎尾狮最厉害的地方,它最厉害的本领是可以施展出幻影魔法。等级最高的蝎尾狮可以同时幻化成七只。”

    凯森的麾下倒是有黄金骑士,可那两个人全都已经领过奖了。马迪尔、多明戈的麾下,最多也不过是高阶白银骑士。面对困难,我自己通常是“知其不可为而不为”。不过军人如果没有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算不上是一个合格的军人。

    虽然提姆比斯特人可以弥补魔法师的不足,他们越强大对我越好。只可惜,我浪费和西西王签定血之盟誓的机会。

    而且,三把剑的得主也似乎没太大的悬念了。

    “兰仆,你去我的藏剑室拿一把b级长剑来。”

    大厅内一阵哗然。按大陆一般的排列,以s为最佳,a为优秀,b为较好,c为合格,d为次品,e为较差,f为很差。众人听到我让兰仆去拿一把b级长剑,认为我要求仆人去拿一把较好的长剑,这种贺礼似乎与公爵的身份很不相称。

    大家对于我此时如此小气的表现感到惊讶,有些人开始窃窃私语。好在兰仆回来得快,要不然凯森这个无法无天的家臣可能会强行架着我去看医生。他搓着手问多明戈哪位医生治疗失心疯最有心得,虽然声音很小,但传到了我耳朵里。我恨得牙痒,却只能装作什么都没听到的样子不做理会。

    兰仆推开大门后,所有人的视线都被他手中的长剑吸引了。客观地说,这柄长剑的卖相好的不得了。兰仆左手拿着剑鞘,可是所有的人都盯着他的右手。

    柔和的光在剑身处流动着,象活物一般。剑身长一米五,剑刃很薄,没有任何人会怀疑它的锋利程度。

    微笑着从兰仆手中接过长剑,我轻轻弹了弹剑身。清脆悦耳的剑鸣声证明它的弹性非常好。在矿场全部收归国有后,我们意外地发现其中有一座玄铁矿。这柄剑的主要材料是罕见的玄铁,我采用冷锻法将之打造,淬火的火候自然恰到好处,剑锋是让公爵府的专属铁匠手工磨制出来的。我又随手挥舞了几下。看来那名铁匠倒也用心,剑身毫不挂风,手感极佳。

    阿拉卡对武器本身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他对武器的价值却极为关注。为了能够更准确的估算这柄剑的价值,他凑到我面前仔细观察这柄剑。

    带着恶作剧的微笑,长剑闪电般挥去。在阿拉卡做出反应前,我已经将长剑收回。此时平伸的剑身上有一根须发。我拿起这根须发,轻轻一吹。它飘落于锋利的剑刃上,结果须发断为两截。

    “阿拉卡,你该剃胡子了。过来,让我帮你剃胡子。”

    阿拉卡捂着下巴飞快地逃到远离我的地方,连连摇头。“这种小事不敢劳动主公大驾,还是我自己来吧。我自己剃,我自己剃……”

    众人又是一次哗然。不过这次喧哗与上次大大不同。上次是因为他们不能置信一位公爵会这么小气,而这次的喧哗则是因为如此锋利的宝剑居然被我评为b级。另一方面,众人对马迪尔极为羡慕,忍不住发出赞叹声。

    其实最初我也认为用罕见的玄铁以及优质的宝石制作的长剑应该列入a级(杀神剑自然是s级),可是兰仆认为它即使以爱克斯大陆的标准也只能算b级。我不太服气,于是兰仆为我打造了一柄长矛。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我不得不承认兰仆划分的等级更正确。可是当我承认他的正确后,兰仆得寸进尺又一次打击我。他说如果按他的标准划分,那些剑连f级也算不上,因为它们全都没有智能。为了避免被兰仆气昏,我只能拒绝就此问题再与他进行任何讨论。

    武将们眼中射出狂热的光芒,连凯森这个圣骑士也为之意动。阿拉卡似乎受到感染,眼神开始散乱起来。不过我很快就把握到了阿拉卡那种散乱的眼神中的真正想法:显然他已经估算出了那柄剑的价值。

    剑鞘也不赖,以昂贵坚硬的樯木制成,外表包裹精钢皮,并以黄铜钉组成精美的图案。剑鞘上端端正正誊印着我亲手所写的“保家卫国,忠心不贰”八个大字,旁边是“布雷西亚公爵兰特.萧所赠”十一个小字。

    “主公,这柄剑是赏赐给我的吗?”

    我瞥了马迪尔一眼,非常高兴。因为他现在看起来象是已经把什么兰妮、希茜全都抛在脑后了。

    “不是!”我郑重地回答马迪尔。“你刚收了这些家臣,这是代表你赏给他们的礼物。不过这把剑暂时归你保管,待你觉得谁更应该佩带这柄剑时,便赏给他吧。三天后,我还会再赏你一把同样的剑。”

    将长剑连同剑鞘递给马迪尔。“这柄剑的神奇之处是你所想象不出的。试完剑我再去看兰丝的伤势。反正以魔导师的实力只要不是生命真的即将结束,很容易以神圣之水恢复健康。走,现在随我到前院的练武场去,让你见识一下这把宝剑真正的神奇之处。”

    马迪尔急不可耐地接过长剑,紧紧跟在我的身后。没有谁能够忍此时的好奇心,他们都想知道这柄削铁如泥的宝剑还有什么奇妙的地方。

    来到练武场,马迪尔握着长剑演练起来。我微笑着说道:“对剑柄注入斗气。”

    马迪尔突然跳起来,狂喜道:“用这柄长剑可以发出风刃!只用对剑柄灌注少许的斗气就可以发出风刃!”

    拉库里按捺不住了,他冲到马迪尔面前大声嚷嚷:“让我试试!我现在已经可以发出斗气了,让我试试!”

    马迪尔将长剑交给拉库里后远远站开。拉库里兴奋地舞动着长剑,不时发出吼叫声:“风刃,嗨!好,又是一个风刃。哎呀,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好的魔法兵器!”

    看着拉库里越来越癫狂,我不得不出声制止。“拉库里,够了。把长剑还给马迪尔。”

    拉库里闻言真的停了下来,其实我还真没想到处于极度兴奋状态下的拉库里居然还拥有这份自制力。拉库里喘口气,依依不舍地将长剑交给马迪尔。那种神态令我好笑:他就象为生活所迫,不得已将自己的亲生儿子交给别人抚养一样。

    “拉库里,你急什么,一点贵族形象都没有。送给你的兵器,我也打造好了。三天后公爵就任仪式上,我会发给你的。”

    这句话一说,家臣们顿时乱了起来。

    “主公,为我打造没有?我去监视英格兰尼矿场主和他们的护矿队,还没向您报告具体情况呢。”

    “拉库里都有,我不会没有吧?”

    “主公,拉库里是近卫副首领,我可是正首领呢!”

    凯森走到我面前,语重心长地说:“主公,其实身为圣骑士,兵器的好坏已经不那么重要了。不过,给不给我发兵器,那是个面子的问题。我不能在卓索图族中掉面子啊。”

    “静一静!”虽然许多武将一身中最大的爱好就是宝剑和良马,但是我的家臣们也太沉不住气了。不就是世人眼中难得一见,连矮人名匠也很难制作的极品魔法兵器吗(矮人与兽人一样,对魔法的掌握能力远逊于人类,因而只有等级最高的矮人才能制作出可以被称为极品的魔法兵器)?

    “b级长剑每个武将家臣都有份!”

    阿拉卡带着浓重鼻腔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主公,我呢?我没有吗?”

    我奇道:“你?你也想上前线杀敌吗?”

    阿拉卡重重地吸了吸鼻子。“如果主公不想赏我长剑,那么折算成现金赏给我也行啊!”

    以阿拉卡的目前表现的架式推测,如果我不答应他的要求,他马上就会进行捶胸顿足的表演了。我颇为了解阿拉卡的厚颜无耻,但是围观的仆从却没有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一个无辜的仆从受到过大的刺激,竟然晕倒在地上。

    “这样好了,以后我制作一些b级长剑,交给你的商业网独家销售好吗?给你10%的佣金。”

    看着阿拉卡犹犹豫豫的模样,我很容易就猜测出他在想些什么,因而补充道:“至少为你提供十把这种长剑,够了吧。”

    “够了,够了!”所谓至少,意味着可能超过十把。那就说明在这次赏赐中,阿拉卡得到的利益最大。因此他也就顾不得形象问题,抹抹眼睛,顿时眉开眼笑起来。

    看着眼前的笑脸,再回想阿拉卡刚才垂泫欲滴的模样,我的心中顿生怜悯:真可怜。看来过不了多久,阿拉卡的精神状况就会和多明戈有得一拼了。

    这时,我联想起一件事,于是招手让多明戈走到跟前。“多明戈,你臣服于我做了极大的贡献,所以我对你的赏赐最丰。为你的兵团装备一个大队的飞行工具。除了武将都有的长剑,我还会赏你一柄魔法杖。你是水系见习魔法师,在那根魔法杖的帮助下,应该可以轻松施展出疗伤术和冷静术。”

    在多明戈因激动而有所行动之前,我赶紧说道:“不过你以后不许再抱我的大腿。你不答应,我就什么都不赏给你。”看着多明戈失望的神情,我压低声音补充道:“如果这种习惯真的改不掉,你可以去抱凯森的大腿,我不干涉。不过,如果被圣骑士踢断了肋骨,可别怪我没警告过你。”

    多明戈犹犹豫豫地看着凯森,目光闪烁不定。看起来他正在盘算如何能够抱上凯森的大腿而又不被踢断肋骨。以圣骑士的听力,刚才我祸水东移的教唆自然被凯森听见了,所以他一个劲地对我吹胡子瞪眼睛。

    对男人的媚眼秀不感兴趣,所以我赶紧躲开凯森喷火的目光。“顺便再告诉你们一件事。这一柄长剑上没有编号,因为它是我送给马迪尔家臣的礼物。”

    “三天后发给你们的b级长剑上都有编号,按马迪尔、凯森、皮耶德、多明戈、凯迪、夏默、拉库里、海若的顺序每人一把。再后面,级与b级的差别在于它不是魔法剑,但它的锋利程度并不逊于b级长剑。那十二把c级长剑也有编号,从九号开始,一直到二十号。”

    “八把b级剑赏赐给我的直属武将家臣,十二柄c级长剑呢,就按军人们立下功勋的大小顺序排列,我将亲手赏赐给功勋最大的十二位军人吧。”

    皮耶德脸都绿了。“主公,我的兵团才加入你麾下不久,哪来什么军功啊?这么分可不公平啊!”

    凯森不耐烦地说:“以后又不是没有立功的机会。布雷西亚有得是特级矿,主公还可以再制造嘛。”

    皮耶德和兰丝成为我的家臣后,凯森对兰丝倒是发自内心的尊敬。可能草原边缘族人对魔导师有一种特别的敬畏吧,毕竟一千多年来从来没有哪个草原边缘族人成为魔导师。但对于皮耶德,凯森却不太客气。不过皮耶德却中家臣中唯一不畏惧圣骑士气势的人。皮耶德虽然只是黄金骑士,可他是巨龙骑士。皮耶德加上翔龙,其实力并不逊于凯森——除非凯森骑上阿呆或是白雪,别的坐骑全都害怕巨龙的龙息。

    西西王被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今天是皮耶德的倒霉日,因为希茜的缘故,失去了往日潇洒的风采;现在又被无视巨龙骑士实力的圣骑士抢白,更加气急败坏了。如果再这样下去,西西王的绰号迟早会改为哼哼王。

    别人当主公挺好的,可我当主公怎么就这么烦呢?好不容易找到了与多明戈最适合的相处之道,现在又要解决家臣之间争风吃醋的问题,还要处理他们相互不服气的难题。

    “皮耶德,别说了!最后三个号不按军功分配,而是按剩下的军人的实力分配。那些因军功获得赏赐的军人不得参加那三把剑的争夺。这样总可以吧。”

    皮耶德仍旧有些悻悻然。不过他没有更好的方法,只好吞咽了一口唾沫后点头同意。

    “安丽丝现在不在。现在大家情绪都不错,大家都在这里吃晚饭吧。皮耶德,你来掌厨。”

    皮耶德似乎余怒未消,居然梗着脖子回答:“我制作亚龙肉的厨艺还勉强。别的食物却不行。”

    “别担心,我去魔界抓了好多魔兽回来呢。你擅长制作哪种魔兽呢?”

    练武场上,显出一种异样的寂静。

    过了几秒钟,似乎是同时,许多人一起发出惊喘声。

    “魔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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