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不是你第1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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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试就知道了。”

    “怎么试?”我不解。

    向晖投进五枚硬币,又噼啪按下几个键,拉起我面对屏幕,只听见一阵机器运转的“呲呲”声,然后“啪”的一下,从左侧吐出一张约莫七寸大小的相片。

    我拿在手中,乐歪了嘴,照片中我们两人的中间,有一小小的婴儿正冲我甜甜笑着,红润的小嘴微启,像我,眼睛黑如点漆,和向晖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一般。

    我看看向晖又看看照片,脸有些发烧。

    向晖不动声色的抽走相片,看了一眼以后塞进衣袋。

    好不容易挤出包围圈,我马上去掏向晖的口袋,“还给我,凭什么又被你拿走。”

    他淡淡勾起唇角,一边左闪右躲,一边笑着说:“放在我这里比较保险,等我们以后有了孩子就可以拿来对比其准确性了。”

    我脸更烫了,原来这就是他所谓的试试,我哇哇乱叫,“你占我便宜。”扑过去拳打脚踢一番,向晖悠悠的笑,轻松躲过,捉住我的手再也不放。

    “逛累了吧?”向晖微微一笑。

    我抬头,端正凝视他,“不累。”我要是说累,他一定骗我去吃东西,再然后,他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要我回去休息了。

    他笑着揉我的头发,仿佛能看透我内心所想。“还想去哪儿逛?”

    我垂首,仔细想了想,最后满脸通红的憋出一句话,“我饿了。”

    他大笑出声,一记敲在我脑门上,“想去吃什么?”

    我眼笑的弯弯的,“人家想吃你做的菜。”见他面露难色,我嚣张的笑,原本就是想为难他一下,谁知他在片刻迟疑后,爽快的答:“好吧,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好了。”

    我愣住了。

    他摸摸下巴,忍俊不禁,“去我家,我做给你吃。”

    我更为惶恐,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上门见父母。

    我艰难的开口,“我……还没做好思想准备。”

    “要做什么准备?”我知道他是故意在逗我,所以我毫不犹豫的一脚踏上去,很满意的听到他的哀嚎声。

    要求是我提的,可是事到临头,我退缩了。

    向晖却不给我反悔的机会,他拖着我走了几步,回过头,笑容绚烂迷人,“只需坐一辆车,三十分钟路程,你就可以吃到正宗向氏独门秘方美食。”他暖暖笑意融进我心,低沉的嗓音蛊惑着我,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已然坐在车上。

    第三十一章2

    我不安的动了动身体,向晖与我十指交握,深邃眼眸直摄入心,我不得不放弃逃跑的念头。

    车到站,向晖走出五步有余,我仍在原地不动。

    他无奈折回,没等他开口,我咽了口唾沫,低低的说:“还是下次再去拜会伯父伯母好了……”

    我紧张的连双腿都在打颤,向晖“扑哧”笑出声,“原来从上车到现在你一直都在害怕这个。”

    我脸一红。

    他打量着我,眉梢一挑,浅浅的笑。

    我被他瞧的心慌意乱,抓住他的胳膊猛烈摇晃,“我去就是了,你不要再对我使美男计。”

    他抬手轻揉我的眉心,眼中是计谋得逞的满满笑意。

    “我们去买些水果,或是营养品,对了,你父母平时常吃哪类补品?”我自顾自说着,向晖环抱双肩,好整以暇的瞅我。

    “干吗?”我瞪大眼。

    他似笑非笑,“你还挺有做贤妻良母的潜质。”

    我不理他,他一下拉住我,“不用破费。”

    “这不太好吧,”我犹犹豫豫的说。

    他捏住我的鼻子,“我说不用就不用。”霸道的不容我质疑。

    “那好吧,”我耸耸肩,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还能怎样呢。

    走进一栋小高层,步入电梯,向晖按下十二层的按钮,我深吸一口气,好似没有刚才那么紧张了。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为何我忽然有上刑场的感觉。

    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叮咚”一声,电梯门开了。

    向晖牵起我的手,我挣扎了几下都没成功。

    他掏出钥匙开锁,我在肚中打腹稿,琢磨着用哪句开场白才显得不那么突兀。

    “叶小姐请。”他做了个手势,我失笑。

    刚进门,迎头窜来一团毛茸茸的物事,我想都没想就接在手里,待看清后,被吓的“哇哇”乱叫。

    “怎么了怎么了?”从里面走出一名妇人,肤色黝黑粗糙,容颜苍老,乍看之下和向晖并无相像之处。

    她抱起被我扔在地上,可怜兮兮舔舌头的小狗,抚摸它服帖柔软的长毛,笑着说:“不要害怕,吉娃娃不会咬人的。”

    我大窘,这次可糗大了,我怎么都没有想到和未来婆婆的初次会面会是在这样的情形下。

    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连呼吸都觉得困难,我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

    我正自懊恼向晖怎么还不来帮我解围,他转向中年妇人,很有礼貌的打招呼,“肖阿姨,她是我女朋友。”

    哦,不是他母亲,我下意识舒了口气。

    肖阿姨眯起眼笑了笑,“都收拾干净了,我也该走了。”说完这话,她把怀中小狗往我这送,我往后退了一大步,坚决不伸出手。

    向晖强忍着笑意抱过小狗,送肖阿姨出门后,他回头取笑我,“你不是向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吗?”

    客厅中央的一面大视镜映出我此时苍白的脸色,我从小就怕狗,说不清为什么,总之这么多年也不见改变。

    我嘟起嘴,向晖视线胶着在我脸上,把小狗往地上一放,“乖,莎莎,自己玩去。”就看它粉色鼻头顶了两下,大而圆的眼睛警惕扫视过我,抖动一身淡黄|色的长毛,竖起短尾巴屁颠屁颠跑开了。

    “过来坐。”向晖拍了拍身边的空位。

    我瞅他一眼,凶悍的说:“先去把手洗了。”

    乘他在洗手间之际,我观察起这套简洁别致的二居室。

    客厅一角是布艺沙发一组,极富现代感,正对面摆放电视机,墙角搁置冰箱,其他再无累赘,使得诺大的客厅更为显得空旷,综上所述,我得出的结论就两个字:简单。

    向晖扔了包奥利奥过来,“饿的话先垫垫饥。”

    “哦,”我拆了包装,叼了半块饼干在嘴里,“你要不要?”抬头惊见他围上一条甚是卡通的围裙,险些笑晕。

    不过看他熟练的样子,又很有居家男人的风范。

    我不觉笑了。

    他敏锐的觉察到什么,挑起一边眉,“过来帮我拿东西。”

    我乖乖的走过去,接过他从冰箱取出的冷冻肉,他笑眯眯的拍拍我的头,“冰箱里有饮料和水果,电视机柜子里有影碟和杂志,不会让你无聊的,我很快就弄好。”

    “你真会做菜?”我始终抱着怀疑的态度。

    他作势扬起手中的菜刀,我抱头鼠窜。

    杂志是清一色的财经、房产类信息,没兴趣。

    影碟全部是战争片,我从来不看。

    我脱了鞋,缩进沙发,随便点开一个频道,正在放映的是老掉牙的连续剧《新白娘子传奇》,看到许仙和白娘子唧唧歪歪的深情对白,我打起了哈欠。

    感觉脚下痒痒的,我伸出头一看,那小狗莎莎不知从哪里跑了出来,正在舔舐我的脚趾,似乎还津津有味。

    大脑在瞬间空白一片。

    一分钟我反应过来,“向晖,你快把它弄走,啊啊啊啊。”我带着哭腔大呼小叫,向晖从厨房冲出来,手中还拿着锅铲,见此情景,放声大笑。

    “你还楞着做什么?还不快抱走它。”我急的快要哭出来,身体簌簌发抖。

    “这是它表达友好的一种方式。”

    “我宁可不要。”

    向晖捉起小狗,它四个蹄子乱蹦,乌黑的两眼珠委屈的瞪着我。

    我扁着嘴,同样瞪着它,臭狗狗,竟然把我的脚趾当作肉骨头。

    向晖被我们的表情逗的笑个不停,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小狗被关进了封闭的阳台。

    直到向晖合上露台的门,我长出一口气。

    向晖不住摇头,“真没见你怕一样东西怕成这样。”

    我无言以对,还是继续看电视好了。

    大约半小时后,向晖走出厨房,解下围裙,脸上挂着轻松的笑容,“开饭了。”

    标准的三菜一汤,回锅肉,辣子鸡,麻辣白菜,酸辣汤。

    很好,他绝对是故意的。

    “你知道我不吃辣的。”我平静的说。

    “可这是我的拿手菜。”他强词夺理。

    好吧,我给你面子。

    我拿起筷子又放下,“不用等伯父伯母回来吗?”

    “不用。”他答的简单明了。

    夹了筷肉片入口,口感相当不错。

    “没想到啊。”我轻声说。

    他头都没抬。“怎么?”

    我笑,“颇有大厨的水准。”

    他也笑了,语气慵懒,“我从十岁起就开始自己做饭了。”

    我有些惊讶,因为直到现在我还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他看上去,也不像是事事亲为的人。

    “我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我们,母亲常年在国外,”他微微侧过脸,用一句话简短带过,“所以……”

    “哦,”我想我明白了。“啊,”我忽然醒悟,“也就是说你一个人住?”

    他点下头。

    我又被他耍了。他一直知道我在担心什么,居然,居然一个字都不透露。

    好你个向晖,我气炸了。

    他闲适的靠在椅背上,对我的怒气浑然未觉。

    “我要走了。”我气乎乎的扔下筷子,推了推他。

    “不会是生气了吧?”

    “我就是生气了。”

    “你就这么急着想见我家人?”他眼中是促狭的笑。

    我瞪大眼睛,这人,颠倒黑白,无法无天了。

    向晖笑意盈盈,一把勾过我的后脑勺,呼吸声至耳畔,“叶子……”

    “嗯,”我垂下头,他轻轻抚弄我的长发,用手指柔柔梳理着,“头发这么长了还不舍得剪掉?”

    我抬起头,“不好看吗?”当初可是他的一席话,让我下定决定蓄起长发,别提多痛苦了。

    他的眼睛亮亮的,“好看。”

    我无声的笑起来,有他的肯定做什么都值得。

    我双手按住他的肩头,深深的,深深的看住他,“向晖你当初是怎么喜欢上我的?”他从未告诉过我喜欢上我的缘由,虽然爱情本身并不需要理由,可我还是想知道是哪点吸引了他。

    “因为你看起来傻乎乎很好骗的样子,我怕你被人骗了去,想想我就吃亏点好了。”声音中含着戏谑的笑意。

    “……”

    这人好没正经,我蹙起眉,眼神变的幽暗。

    他替我抚平眉心,清醇的声音低低传入耳中,“我爱你,叶子。”

    他一下把我紧搂在怀中,他的手越过我的肩头,禁锢在我的腰部,唇轻轻刷过我的唇角,我只觉得整张脸都要烧起来。

    我双手情不自禁攀上他的脖子,他温热的手轻揉的在我脸上拂过,吻密密落下,柔软的唇一寸寸的向下蜿蜒,弄得我酥痒难忍,逸出一声轻吟。

    他的眼底一片灼热,我双颊酡红,咕咚咽下一大口唾沫。

    他缓慢靠近我,鼻尖几乎抵住我的,手滑过我的肩头,慢慢解开我的衣领,唇滑下,辗转深入……

    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一样叫做手机的东西……

    如果,没有被适时打断……

    如果……

    当然没有如果……

    “小叶子,我和你爸去苏州叔叔家了,饭菜都在冰箱了,你回去自己热着吃。”我还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对方已挂上电话。

    我呆呆望着手机,今天可是我的生日,他们居然就这样抛下了我。

    这个消息尚且没有消化,我又被自己衣冠不整的模样吓到。

    沉默片刻。

    “你,你,你欺负我。”

    “我,我,我没有欺负你。”

    “你干吗学我说话?”

    “我哪有学你说话。”

    和他扯不清了,我抚着滚烫的面颊,低声说:“我要回去了。”

    他帮我系好衣扣,哑哑的说:“我送你。”

    等我穿好鞋子,背上背包,手插进口袋一掏,坏了,我使劲拍脑门,“钥匙拉在学校里了。”

    向晖晶亮的眸子锁住我,“那怎么办?”

    我无奈摊手,“凉拌。”

    他摸摸我的头,“那今晚你就住这吧。”

    “不行,”我摇头,慌张的样子让他失笑,“你睡床上,我睡沙发。”

    “哦,是这样。”

    “你以为怎样?”他反问。

    我垂下眼,“没。”

    向晖好笑的挑起眉。

    我不声不响的起身收拾餐具。

    我忙着洗碗,他用布抹干碗筷放进厨里,我擦桌子,他端着小簸箕在下面接着。我托着下巴看他把垃圾装进塑料袋,又去厨房冲泡好香甜的果真,心头一股暖流缓缓袭过,有一丝居家的归属感。

    我歪了歪头,接触到他的眼神,他眼中温和一片,脸上倏地浮起一层淡淡的,极其可疑的红晕,伸手过来抱住我,在我唇上印下深深的,深深的一吻。

    我们就这样,静静相拥,直到天明。

    第三十二章

    我们也许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又被两个人所爱。遗憾的是,我们只能跟其中一个厮守到老。

    时光匆匆流淌。

    又一个新学期到来的时候,梅玫如愿以偿的登上学生会主席的位置,竹喧和程英继续为中国的铁路事业做出卓越贡献,柳如烟同大鸟依旧吵吵闹闹笑料不断,好像所有人都沿着既定的轨迹上行,也包括我和向晖。

    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梅玫上台后烧的第一把火就使我们深陷水深火热之中。

    她兴致勃勃组织的校园辩论大赛,遭到冷场,几乎无人报名,她只得强令每个系必须派出四名代表参加,而外语系的名额自然而然的落到我们寝室身上。

    “竹喧,柳如烟,叶紫,程英,”梅玫扳着手指,脸上泛起谄媚的笑,“你们四个要支持我的工作。”

    我和竹喧装作没听见,自顾自聊着我们感兴趣的话题。柳如烟跑到露台晒衣服,程英索性戴起随身听,来个耳不听为静。

    “喂,你们……太过分了。”梅玫怒了,满脸通红。

    竹喧懒洋洋的截住她的话,“还有陈冬和子瑜呢,为什么偏找上我们四个?你自己也是外语系的一份子,也可以贡献你的一份力量嘛。”

    “靠,”梅玫气的扯直嗓子,“我要维护比赛的公正性,我自己怎么可以参加。”她看着在一旁笑的春光灿烂的陈冬和娴静的裴子瑜,说:“她们两个不被人欺负就不错了,还能指望着为外语系争光?”

    如烟跑进来诡异的笑笑,“老大,据我所知,首轮抽签的结果可是计算机系对垒外语系,你要是不怕我和叶子临时倒戈,我们很乐意效劳。”

    我轻轻笑出声。

    梅玫没好气的说:“那为什么不是计算机系的帅哥们倾倒在你俩的石榴裙下?”

    如烟眨眨眼,“你见过我和叶子穿裙子吗?”

    梅玫险些被自己口水呛住,竹喧再也忍不住了,捂着肚子放声大笑,也只有在此时她俩是出奇的默契。

    梅玫一拍桌子,指着我们,“竹喧,程英,子瑜,陈冬,你们四个,就这么定了。”

    我和如烟互相拥抱了下,竹喧心有不甘,可最后还是屈服在梅玫的“滛威”之下。

    比赛结果可想而知,拥有向晖,陈宇华,大鸟和凌峰这样重量级别选手的信息工程学院,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的拿下外语系,接着力克土木工程系,又将历史系的才子们挑落马下,最终和人文学院在决赛中相遇。

    决赛的辩题是顺境出人才,向晖他们需要充当的是反方的角色,即逆境方能出人才。

    经过三轮的唇枪舌剑,信息工程学院以孟子在两千年前就指出了成材的必经之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增益其所不能——作为论点,又通过爱迪生,曹雪芹,奥斯特洛夫斯基成功的坎坷道路等实例反复论证,以一票的优势胜出。

    本以为这事到此为止,谁料梅玫兴奋之余又别出心裁的想出新花样,她主动邀请其他高校辩论赛冠军来我校切磋,zj大学作为百年名校自然也在受邀行列之中。

    消息传来的时候,我微微一怔。

    首先想到的是林森会不会也在其中,第二反应则是笑着摇头,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

    可世上偏偏就有这么巧的事儿。

    后来我才知道这不是巧合。

    林森所在专业是zj大学的临床医学类,他为了争取到这个机会,先是以一人之力在医学院中脱颖而出,再与法学院的另三名高手组成队,最终成行。

    在j大校园同他擦身而过时,我惊讶的张大了嘴。

    擦了擦眼,我才小心翼翼的唤道:“林森?”

    他淡淡的应:“唔?”然后就一直看着我,眸色深了起来。

    我被他瞧的手足无措,默不作声的别转开头。

    陪同在林森身旁的梅玫悄悄扯了扯我的衣袖,“叶紫,你们认识?”

    我点点头,“我们是……高中同学。”

    “我们认识很多年了。”另一个声音同时响起,明明两句话的意思大同小异,偏偏在感觉上又相差了许多。

    梅玫笑了笑,意味深长。

    林森熟络的拍拍我的肩,“我先去比赛,一会再去找你。”

    “哦,好。”说完,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发怔。

    “原来他就是传说中的林森啊,长的不错嘛,和我家袁琅有的一拼。”回头见竹喧若有所思的喃喃低语,又摇头晃脑作自我陶醉状,我不禁失笑。

    “叶子,话说当初你怎么就没给他机会呢?”走了几步,竹喧忽然转过身问我。

    我微微一笑,爱情本就毫无道理可言,我相信缘分,而缘分之说,向来奇妙。它来的不早也不晚,碰上了便是一生。

    在对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那一切就开始的顺理成章。

    竹喧同袁琅,如烟和大鸟,又何尝不是缘分的牵引呢?

    快走至礼堂时,竹喧的一句话使我放慢了脚步。“叶子,林森不会是来参加辩论赛的吧?”

    我沉默了。

    之前的点滴碎片逐渐拼凑成一个完整的画面。

    “竹子,我……还是不去看比赛了。”半晌,我犹犹豫豫的开口。

    竹喧想了想,“也好。结束后我告诉你结果。”

    我心神不宁的回到宿舍,总觉得有事要发生。

    惴惴不安的度过一个下午后,我终于盼来了竹喧的电话。

    “叶子,你快来。林森把向晖约出去了。”

    我当时就怔住了。“他要做什么?”我听到自己发颤的声音。

    “我也不知道,总之没好事,你快来吧,我看见他们往小操场附近去了。”

    我脑中一片混乱,强自镇定的说:“竹子,你等着我,我马上就到。”

    急急忙忙的冲下楼,顾不得脚上还穿着拖鞋。

    在瞬间整理出几条可能发生的状况:

    林森是见过向晖的,他来这里就是想找他麻烦,可是事情都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他不应该再放在心上才是,这条很快被我自己推翻。

    辩论赛失利,林森心有不服,要以拳脚一决高下,但这代表的是整座学府的荣誉,据我对林森的了解,他不是是非不分之人。这条也被我推翻。

    总不见得是英雄惜英雄,两人化敌为友,这希望尽管渺茫,也不能排除这个可能。

    我还在胡思乱想着,人已经到了礼堂门前。

    “叶子,”竹喧一把拽住我,慌慌张张的指着操场方向,“那里。”

    天还未热,我已是满手心的汗水,一颗心兀自跳个不停。

    竹喧轻声安慰我,“你别紧张,也许,根本没事发生。”

    我嘴角微微牵动,似在苦笑,适时发挥一下阿q精神,即便是自欺欺人。

    顺着竹喧指点的路线一路前行,沿途并没有看到他们二人,我们又在操场上找了一圈,没有发现任何打斗过的痕迹。我稍稍安心,这至少说明他们的谈话还是在和平状态下进行的。

    进出操场仅此一条路,再过去就要出校门了,我疑惑的问:“竹子,你会不会带错路了?”

    她使劲摇头,“不可能的,我看的清清楚楚。”她顿了顿,出神的望着围墙又说,“难道他们从偏门出去了?”

    我诧异的问:“他们出校门干吗?”

    话音刚落,就见向晖和林森一前一后走来,两人脸上和额头均有不同程度的淤青,我的心立刻被揪紧。

    我几下跑上前去,当着林森的面,关切的话虽然没有说出口,但是焦虑之情明明白白的写在脸上。

    “叶子,”还是林森打破沉寂,他伸手过来摸我的头,我下意识躲过,他也不恼,慢悠悠的说:“我回学校了,有时间再来看你。”

    我气恼他打伤向晖,对他的道别连头都没抬,只是略一点头算是回应。

    他前脚刚走,我就迫不及待的问向晖,“怎么回事,你的伤要不要紧?”

    向晖看着我,笑的漫不经心,“跌了一跤,没事。”

    当我白痴啊,难不成摔个跤两个人还要同时摔。“当真没事?”我斜睨他一眼。

    “没事,”他狭长而漂亮的双眼黑的发亮,脸部虽有些微伤痕,无损于他的俊朗。

    “你们谈了什么?”也许这才是我最关心的话题。

    他表情轻松,“我们?谁?”我恨恨的咬牙,还和我装傻。

    竹喧扑哧一笑,见我瞪她,她装模作样的看表,知趣的说:“我先闪。”

    我二话没说,踮起脚尖抚着向晖的伤口,“疼吗?”我心疼的问,又在心里咒骂了林森一百遍。

    向晖握住我的手,微微挑高眉毛,语气严肃,“他伤的不比我轻。”

    “你们真打架了?”我急得直跺脚。

    他抿着唇不语,忽又微笑起来,“晚上有个庆功会,你要陪我参加。”

    直到晚宴结束,向晖都没有告诉我他们谈话的内容。被我逼急了,他轻描淡写的来了句:“这是属于我们男人间的秘密,你无需知道。”

    事后通过竹喧绘声绘色的描述,我才知道辩论赛惊心动魄,是场龙争虎斗的好戏,双方优势发挥的淋漓尽致,让评委左右为难,最后通过加赛一题,j大信息工程学院因占据天时地利人和堪堪险胜。而他们之间所谓的秘密,我一直无从知晓。

    是夜三更时分,我收到林森的短信,只有很简单的一句话:叶子,我祝福你们。

    我回复了简短的两个字:谢谢。随后微笑着缓缓合上手机。

    第三十三章

    我相信爱可以排除万难;只是,万难之后,又有万难。这是我更相信的。

    步入大三后,好像所有人又变的忙碌起来。

    我忙于学业,向晖大鸟他们大四生开始忙着寻找实习单位。

    忙里偷闲时,我们更多的是选择二人独处,规划前景,憧憬未来。

    在很大程度上,向晖比我会安排生活,也想的周到。

    他时常温和的笑着对我说:“等我工作一年以后,你刚巧毕业,到那时,我就去学校接你,然后我们去大肆庆祝一番。”

    我不由得一笑。

    他又接着说:“随后我会向你求婚,我等不及想你做我的新娘。”

    我脸一红,用手捂住耳朵,他轻轻的掰开我的手,柔柔的说:“我还想好了求婚的方式。”

    我被他勾起了好奇之心,可是,我绝对不好意思问出口。

    他眼中是洞悉一切的了然,好笑的点点我的额头,津津乐道,“花和香槟自然不可少,不过我还加了一件道具。”

    “是什么?”我还是忍不住问了。

    “要不我们先排练一下?”他调皮的眨眼。

    我挑衅般的笑,“好,你拿得出戒指,我立刻就答应。”

    他的眼睛一瞬不瞬的紧紧盯着我,低低的嗓音如有魔咒般,“闭上眼睛。”

    我顺着他,慢慢合上双眼。

    仅过了几秒钟,他的声音在我耳畔重现,“亲爱的,这下可以睁眼了。”

    我缓缓睁开眼,眼前并无异样,我斜眼看向晖,他狡黠的笑,忽而打了个口哨。

    “汪汪,”小狗莎莎欢叫着跑出来。

    经过多日的相处,我对小狗的惧怕心理缓解了许多,不仅敢用手抚摸它柔软的毛发,甚至有时还协同向晖帮它洗澡。而它表达亲昵的方式无非是舔舐脚掌和手心,那般酥酥痒痒麻麻的感觉,常常让我笑的蜷缩成一团。

    莎莎的头颈中挂着一只精巧的小竹篮,它屁颠屁颠的跑到我面前,伸出脖子。

    向晖从篮中取出一物,深邃双眸锁住我,握住我的腕骨,单膝跪下,缓慢的,虔诚的,说:“叶子,嫁给我好吗?”

    我心头一跳,此刻我能清晰的听到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声。

    我只当他是在开玩笑,没有想过他会来真的。

    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应对,我之前种种嚣张的表现在对照之下完全说明我不过是只纸老虎。

    我抽回手,理了理鬓发以减缓紧张的情绪。

    向晖似乎比我还要紧张,他先是泄愤似的喝了一大口水,然后神色复杂的盯牢我,生怕会错失掉任何一个表情和动作。

    我曾经在火车上接受过他送的一枚银戒,也半真半假的要求他将来用钻石的来换,当初的一句戏言成真的时候,我反而有些退缩。

    “叶子,你不相信我。”向晖有些沮丧的说。

    我支支吾吾的转了身,“向晖,我还没有准备好。”

    身后一片寂静。

    良久,那个温儒的声音再次响起,“叶子,你要是再不答应我,我以后可就有求婚恐惧症了。”

    一记闷笑自我鼻中溢出。

    我回头即撞进他清澈的眼,他揉着我的发,淡淡的笑。

    既然早有了共度一生的决心,我还在害怕什么。我伸手取过戒指,在指尖转圈把玩。

    向晖的眸色加深,迅速捉起我的手,半逼迫半哄骗的将戒指套上我左手无名指。

    “不带你这样的,怎么可以强迫人家的。”我横他一眼,极度不满,我这不是还在考虑吗。

    他眼中笑意满满,是阴谋得逞的得意样。

    我举起手,仔细打量了下,故意气乎乎的说:“不行,钻石太小了。”

    向晖瞥我一眼,飞快的答:“等正式求婚时再换大颗的,这是我现在能力范围内的最大限度了。”

    我笑的没心没肺,晃悠着双腿,“你有没有听说过新三从四德?”

    他一手插进裤兜,一手轻点我的鼻尖,“哦,我倒是不知,你说出来听听。”

    我定了定神,促狭的笑道,“你听好了。”我放慢语速,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所谓新三从四德就是,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错了要盲从;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花钱要舍得,太太打骂要忍得。”我一口气讲完,稍作喘息,又说道:“你要能做到,我才答应求婚。”

    他低头沉默不语。

    我无意识的摩挲靠在沙发上的抱枕,有一下没一下的。

    他的视线好似胶着在我身上,好像又不在我身上,对着我大眼对小眼,唇边逐渐泛起笑容,冷不防一个热吻落在我唇上,直把我吻的七荤八素,晕晕乎乎,才意犹未尽的咂嘴,“老婆的话肯定要听,前提是你一定要先成为我的老婆。”

    “讨价还价呢,”我娇嗔着将他的脸推向一侧。嘴上虽是在骂他,心中注满了狂喜。

    他的声音不疾不徐的传来,双眸灿灿若天边最亮的那颗启明星,“想想哦,以后天天有人做菜给你吃,手艺还不差。要是晚上加班的话,还有人接你,顺便奉上宵夜。”他紧握我的手,递给我一个笑容,带着别样的蛊惑,“而且每天还变翻花样。”

    我咽下口水,居然用这招来引诱我。

    他脸上的笑自然的停驻着,我没能抵制住诱惑,脸上飘起淡淡红晕,垂眸低声说:“那好吧。”想想一毕业就有人等着娶我,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向晖装模作样的掏掏耳朵,“太轻了,没听到。”

    “不说了,”从牙缝中挤出声音,我懊恼的捶着沙发,好不容易才鼓足勇气说出口,却被他轻飘飘的抹煞掉。

    向晖冲着我坏坏的笑,凑过来捏捏我的鼻子,然后手勾到我耳后,缓慢的低头,熟悉的气息包裹住我,我气恼他刚才的不正经,头一偏,那个温柔的吻擦着腮边而过。

    向晖不急不躁的抓起我的手,用眼神示意,“戴上了我送的戒指,你就再也跑不掉了。”

    我无声的笑开,他总是这般自以为是,霸道不容别人质疑,也就是这样一个他,独一无二的他,慢慢的渗透到我心里,住到我心上,任斗转星移,再无法割舍。

    我浅笑着抚上他的胸口,喃喃:“戴上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取下。”

    他一下将我紧紧拥进怀中,几乎搂的我喘不过气来。

    他就这样抱着我,也不知过了多久,一段悠扬的音乐声响起,向晖这才松开我,接起手机。

    在当时,手机铃声除了手机自身携带的旋律,稍微够得上档次的还能够自己输入曲谱。向晖的手机铃声就是我在网上查询了两小时,又花了近一小时的时间一个音符一个音符键入的《你的眼睛》,因为喜欢,加上这首歌对于我和向晖又有着非凡的意义,所以,我不允许他换掉。

    向晖的话很少,大多数时间是认真的聆听,即便开口说话,也将声音压的很低,只见他面色大变,不时蹙眉,手指无意识的敲击着桌面,像是遇上了极为头痛之事。

    等他挂了电话,仍是心神不宁,和我说着话,眼神就不知飘忽到了哪里。

    我随口问道:“有心事?”

    他勉强笑笑,“小事而已。”

    既然他这么说,我也就不再追问。

    我忽而羞涩的绞着衣角,眼睛盯着地面,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音量说:“向晖……下个月……国庆节的时候……你陪我回次家……”说完,长吁出一口气。

    他在一分钟以后才反应过来,“你刚才说什么?”

    我实在是弄不懂他究竟是真没听清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抑或是神思恍惚根本没有听见,我有些不悦的抬头瞪他。

    向晖轻笑起来,低低缓缓的,“叶子,你终于愿意带我回去了。”

    我不好意思的再次垂下头,和向晖相识相知近三年,父母仍是不知道有他这号人的存在,每次老妈在我耳边唠叨林森有多好时,我总是忍不住想站起来反驳她,可每次还是把话重新咽回肚中。

    为了这事,向晖没少在我跟前抱怨,说什么我不重视他啊,不带他见家人摆明了就是心怀鬼胎想着借机踢掉他,又说我不给他机会在我双亲面前表现,总之他别扭起来也让人十分的无奈。

    我们约定好,由我先在父母那里露点口风,让他们有个心理准备,省的到时凭空带回一个人,把他们吓着。之后再一起去我家附近的超市选购礼品,当然,我肯定是最称职的参谋。

    凡事都安排妥当,就连到时要说的话,和如何应付老爸老妈各种刁钻古怪的问题我们都事先想过了,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事情的演变竟会如此出人意料。

    如果我能早一些发现向晖的反常情绪,如果我在他接到电话的时候刨根挖底儿的追问一番,如果……也许一切都还有回转的余地。但世上真的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这一生,从这一天起就改变了。

    第三十四章

    无法厮守终生的爱情,不过是人在长途旅程中,来去匆匆的转机站,无论停留多久,始终要离去坐另一班机。

    周末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郑重其事的把爸妈召集到餐桌前,一本正经的说:“我有事要宣布。”

    老妈并不当一回事,她打着毛衣,不时的在老爸身上比划着,她习惯了我咋咋呼呼的个性,完全无视我的存在。

    我气急败坏的大吼,“你们到底要不要听我说?”不听以后可别后悔。

    还是老爸给面子,他不动声色的笑笑,“乖女儿,啥事啊?”

    我神秘的做了个靠过来的手势,老爸老妈狐疑的凑近,我露出一丝笑容,轻轻的,认真的说:“我有男朋友了。”

    爸妈互相对望一眼,神情严肃。

    室内一片静寂。

    未几,老妈率先打破沉寂,她小心翼翼的问:“是林森?”

    说实话,我有撞墙的冲动,在我妈眼里,除了林森我这辈子是嫁不出去了。我憋屈着不说话,老爸在短暂的沉默后也开了口,“是大学同学?”

    我亲热的搂过老爸的?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