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杀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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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杀人疑云

    江湖上使用金剑的人并不多。当然,这里所指的金剑,不只是金色的剑,而且是九九纯金打造的剑。

    金剑不受使用者欢迎的原因很多,黄金太软,一碰到精钢铸成的别种兵器,可能立刻会被砍弯,甚至砍断。所以没有极高的内力,绝对不适合使用黄金打造的剑,这是其一。黄金也太重,通常黄金的重量,是同体积铁器的三到四倍,所以没有惊人的臂力,也不适合使用金剑,这是其二。而最重要的一点,却是因为金剑太惹眼、太夸张,江湖儿女虽然豪爽,却也一样怕惹人议论,所以除非必要,也不愿意使用金剑。至于黄金打造的剑贵不贵,反而不是重点了。

    金剑赵公子是现代江湖上使用金剑最有名的高手,这本书,说的就是他的故事。

    香港,半山,微雨。

    霍家豪宅,占地数千平方公尺的别墅庄园。

    酒会正在华丽的大厅进行。

    霍惊雷笑逐颜开,一一向祝贺的宾客答礼。

    他今天娶妾。

    娶妾?

    是的,有钱人娶妾,在任何时代都不稀奇。

    妾是难得一见的美人,曾经是癞子小三的媳妇。

    癞子小三很穷,在工厂当临时工。

    癞子小三的身体也很差,是个痨病鬼。

    但是三个月前,他娶了一个人见人爱的美丽少女,姣好的面容、白皙的皮肤,看起来绝不超过二十岁。

    没有人知道她从哪里来,只知道她的名字叫“天天”,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像她这样的美女要嫁给赖子小三,只听说他们婚后十分幸福。

    上个月,天天来到一家酒楼打工,贴补家用,而那家酒楼,正是霍惊雷的产业。

    那一天,是天天上班后,霍惊雷第一次到酒楼来,他命令酒楼停止对外营业,以宴请邻近城市来的江湖朋友。

    酒酣耳热之际,霍惊雷终于看见了她,然后整个晚上,霍惊雷的眼睛就几乎没有离开过她的脸孔和身体。

    第二天,霍惊雷立刻派人去打听她的底细。那是霍惊雷的习惯,他一向小心。

    第三天,霍惊雷又到酒楼来,徘徊了一整个晚上。

    深夜,天天收工回到家里,却发现癞子小三已经死去多时,身上没有任何伤痕。

    天天没有哭,只是静静地坐在癞子小三的尸体旁边,直到天亮。

    清晨,霍惊雷带着一群人到癞子小三家里,为癞子小三办理丧事。

    邻居没有人敢问,也没有惊动警方,微不足道的癞子小三就这样去了。

    洞房花烛夜。

    柔软而昂贵的席梦丝床上。

    霍惊雷已经有七分醉意,醉得更像一头野兽。

    天天紧闭双眼,任由霍惊雷将她的自尊撕碎。

    良久,良久,天色已经微明。

    霍惊雷鼾声如雷。

    天天悄然坐起,在她的手中,赫然是一柄红色的匕首。

    她冷冷地看着霍惊雷,眼神中只有一丝哀愁,淡得如同秋天的山岚一样的哀愁。

    只见寒芒一闪,匕首已经刺入霍惊雷的心脏。

    霍惊雷突然睁大双眼,满脸疑惑地看着天天,气绝之前,才好不容易地从嘴里蹦出了两个字……“红杀!”

    巴黎,华灯初上。

    项志清缓步走在迷人的夜色中,低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二十八岁,再过不到一年,艺术博士的学位就可以拿到手。

    然后,他会回到亚洲,接掌一个庞大的机构。

    他愈走愈远,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塞纳河边。

    “你好!”一个金发的年轻人向他打招呼。

    “你好!”项志清已经习惯了白种人这种没来由的礼貌,两个陌生人互相问好,然后擦身而过,接着各走各的,谁也没把谁放在心上。

    项志清继续往前走,金发的年轻人已经到了他的身后。

    突然间,项志清瞳孔收缩,迅速一矮身,一柄红色的剑正好从他头顶掠过。

    项志清反身向后一弹,从腰间抽出一柄软剑,立刻舞得密不通风,护住了全身要害。

    项志清问道:“你是谁?为什么突然暗算我?”

    那个金发的年轻人笑了笑道:“你不认识我,也该认识我手中的剑。”

    项志清只瞄了一眼,心情立刻陡然下沉,道:“是你们!”

    金发的年轻人道:“没错!是我们。”

    项志清道:“就算是你们,我也有为我自己性命搏斗的权力。”

    金发的年轻人冷冷地道:“是的!你有权力,但是没有机会……”

    话还没说完,血红的长剑已经无声无息地刺了出去。

    项志清不敢轻敌,使出家传的藏龙剑法抵御。

    藏龙剑法有十六招,再细分为二百五十六式,式式刚柔并济,软硬兼施,是五岳剑派的正宗武学。

    然而十六招,二百五十六式很快就使完了,却没有碰到金发年轻人的一根毫毛。

    金发的年轻人收剑,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项志清没有动,只是不停地喘息……喘息……喘息……

    突然间,项志清倒下,眼神中充满了疑惧。

    不到三分钟,他就停止了呼吸。

    台北,午夜。

    一辆劳斯莱斯进入大厦的地下停车场。

    谭千年将车停妥,走进电梯,直上顶楼。

    到这里来的时候,他从来不让司机送他,都是自己开车。

    因为,这里是他的秘密空间。

    一个对他而言,比女人和黄金都还要重要的秘密。

    谭千年走出电梯,走到门口。

    他按下了一长串十六个字的密码,铁门应声而开。

    他进门,开灯,房子很大,至少有三百平方公尺,而且没有任何房间,只有一整个大厅,大厅的四周堆满了各种仪器,还放置着一部复杂的大电脑。

    而所有的设备,都连接到大厅中央的一个玻璃箱子,箱子长约两公尺,宽、高各一公尺,看起来就像一个玻璃棺材一样。

    谭千年在电脑前操作了一阵,然后开动电源,躺进箱子里。

    这个箱子是一具“内力增强器”,利用经过转换调幅和滤净的电力来刺激肌肉细胞的力量,使肌肉变得更为有力。

    但更重要的是,经过这只箱子所提供的刺激方式,再配合调息,便可以将电力转化为一部份内力。

    这种增加内力的方式,每次只能增强内力一点点,不然很容易超过人体负荷,造成副作用,但是相形比较之下,这种方式仍比自行修练要快上许多倍。

    自从半年前,谭千年意外得到这具机器时开始,他便设计了这间密室,并经常到这里来练功,因为又轻松又快速,所以最近几个月来,他甚至放弃了原来的传统练功方式,而把全部心力放在这部机器上。

    今晚,他又来了。

    他躺在箱子里,开动了机器,正打算闭上眼睛。

    突然间,一个戴着红色面罩的蒙面人出现在他眼前。隔着玻璃箱盖子,冷冷地看着他。

    谭千年虽然吓了一跳,但他毕竟是经验丰富的一派宗师。不到几秒钟的时间,便立刻恢复了镇定。

    谭千年脑中瞬息转过千百个念头,最后决定将玻璃震碎,以震碎的玻璃碎片化做现成的暗器,射向那个蒙面人。

    于是,谭千年大力一掌击在玻璃上。

    但是玻璃似乎并没有碎,不知为什么,谭千年的内力完全用不出来。

    他试着推开玻璃罩,但是玻璃罩从外面锁住了,怎么也推不开。

    这一次,谭千年真的开始惊慌了,他拚命敲打着玻璃,想离开箱子,样子和先前的镇定完全不同。

    不过,他的惊慌倒也没有持续多久。

    蒙面人将电压调整到最高,然后按下了启动的按钮。

    数十万伏特的高压电瞬间充满了整个玻璃箱。

    谭千年只在一秒间,便成了一堆焦炭。

    赵公子开着一辆金黄|色的开篷法拉利,驰骋在澳洲的公路上。

    南半球的阳光依然炙热,温暖的风因为异常的高速而激昂。

    赵公子的一头长发在风中飞舞,像极了一条龙。

    一条来自神秘东方的黑龙。

    赵公子瞟了时速表一眼,指针已经指到两百英哩。他却摇了摇头,显然并不十分满意。

    赵公子正想继续加速,却从照后镜中注意到身后的地平线上,竟然出现了一辆红色的林宝坚尼跑车,正在快速向他接近。

    金黄|色法拉利的引擎怒吼着,油门已经踩到了底,但是不到两分钟,红色林宝坚尼便飞一样地超越了他。

    赵公子颇感惊讶,更令他惊讶的是,有一个人正从林宝坚尼的天窗中钻出来。

    一个全身穿着红衣的人。

    红衣人手上握着一柄红色的刀,一种绝不反光的红色金属铸成的刀。

    赵公子不禁皱了皱眉头。

    红衣人一跃而起,从时速超过两百英哩的车上跃起。

    刀身成一直线,直指赵公子,虽然是在高速的气流中,刀身仍然纹丝不动。

    不断飘动的,只有红衣人红色的衣服,和赵公子黑色的长发。

    三秒钟,短短的三秒钟,红衣人的刀已经指到了赵公子的发梢,只要再向旁边劈三吋,赵公子的头立刻就会和身体分家。

    但是这三吋,红衣人始终没有劈过去。

    因为他早就死了,在半空中的时候就死了。

    一颗纯金的子弹穿过了他的眉心,血还没有溅出,他就死了,在空中失去了速度的身体直滚出数十公尺外才停下,红色的林宝坚尼跑车也冲向路旁,激起了满天的黄沙。

    赵公子很少用枪,但并不代表他不用枪。

    他的专长虽然是传统武学,但绝不排斥现代科技。

    赵公子收起几乎也是纯金打造的点六二大口径手枪。摇了摇头道:“太不给面子了,这家伙的排名起码在十名以后。”

    赵公子继续风驰电掣地往前开,过不多时,远远地看见前面的道路被四辆大型连结卡车完全堵住了。

    大卡车并排停着,没有留下一点空隙让后面的车子通过。而每一辆大卡车的车顶上,各有一名红衣人半跪着,而这四个红衣人的肩膀上,全都扛着一具小型飞弹发射器。

    赵公子才刚刚看清楚,立刻紧急刹车,但是四枚飞弹已经同时发射了,目标正是他驾驶的那辆金黄|色法拉利。

    四枚飞弹正中目标,爆炸声震耳欲聋,跑车的碎片向天空激射。

    一阵烟尘弥漫之后,才看见车后数十公尺处,赫然站着一个身材修长、虎目熊肩的黑发男子。

    而他的手上,握着一柄金光闪闪的剑。

    几名红衣人一声惊呼,来不及再装飞弹,抄起随身的冲锋枪,就向赵公子扫射。

    但是才一晃眼,赵公子已经不知去向。

    就在一片错愕之中,金光连闪,四颗人头先后飞起,像四颗流星,在天空中短暂地停留之后,坠落地面。

    赵公子又摇了摇头:“这四个人的排名,都在三十名之后。”

    二十四小时之后,赵公子回到了亚洲,住进一个繁华大都市中的一所五星级酒店里。

    因为他在澳洲的旅馆中,接到友人告知霍惊雷、项志清和谭千年死讯的电话。

    霍惊雷是香港一个大黑帮--山海帮的帮主,虽然包毒包娼,无恶不作,但是为人还颇讲义气,在当地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帮派头目。

    项志清是嵩山派首徒,去年老掌门项傲天因病去世,临终前遗命将掌门之位传给项志清,谁知道项志清还没有接掌大权,就已经一命呜呼了。

    而谭千年,则是南武当的掌门人,人品虽然猥琐,但是武功高强,担任掌门以来,毕竟功多过少,对于维持武林安定,还是有一定的作用。

    “第三批!”赵公子自言自语道:“加上前面的两批人--两周前第一批海南剑派的掌门人尤昌明、美国少林分寺的住持济空大师:一周前第二批华山派的掌门吴仑、天龙苑首座黄家骏、日本樱花清心流的天元麻宫贺等人,全部先后被杀,一共是八个帮派的首脑了!”

    赵公子一口气喝干了面前摆放的半杯xo酒,整个人向后仰倒,陷进又厚又软的小羊皮沙发中,喃喃念道:“红杀的野心也太大了!”

    突然间,从赵公子身后,传来一个甜腻腻的声音,像化不开的蜜糖似的:“红杀?什么红杀?”

    问话的是一个女人,一个美得可以让全天下男人心动的女人,二十四、五岁年纪,长发及腰,穿着一件连身无袖的黑色皮质紧身装,更显得身材玲珑浮凸,洁白无瑕的左手腕上,戴着一个形状奇特的龙形手环。

    电召赵公子回亚洲的,正是这个女人。

    “你来了!金龙。”赵公子显得很高兴。

    那个叫金龙的女人在赵公子身边坐下,又用她那甜腻的声音道:“赵大哥,你告诉人家什么是红杀嘛,是不是和各大门派掌门人的死因有关?”

    赵公子叹了口气道:“你又想抢着去出风头了是不是?别傻了,红杀可不是普通的黑帮组织,他们拥有数百名一流的暗杀高手,还有大批最先进的武器和间谍用电子设备,杀人方法千奇百怪,行动又隐密。别说你只是一个人,就算你手下有一师的特种部队,也不见得玩得赢他们。”

    金龙眨眨眼睛,长而卷曲的睫毛在灯光的照映下,显得格外迷人:“哼!我就不相信他们真的个个都是三头六臂的妖怪,连大名鼎鼎的金剑赵公子都要怕他们。”

    赵公子耸耸肩道:“只要他们不来杀我,我就谢天谢地,阿弥陀佛了,怎么敢主动去招惹他们。”

    金龙皱起小巧的鼻子,道:“这可不像我认识的赵公子。我认识的赵公子可是一个行侠仗义的大侠,路见不平都会拔刀相助,何况是这种武林大事。”

    赵公子假装惊奇地道:“你也以为我很爱管闲事吗?”

    金龙笑笑:“难道不是?”

    赵公子苦笑一声,道:“其实不是我爱管闲事,而是人家已经找到我头上来了。”

    接着,赵公子便把他在澳洲被截杀的事情说了一遍。金龙耐心地听完,也把她所知道的霍惊雷、项志清和谭千年被杀的事件详细说了一遍,然后睁大眼睛问道:“那些想杀你的红衣人,就是红杀组织中的杀手?”

    赵公子点点头,金龙又问:“你说他们的排名都不是很高,会不会他们只是想警告你一下,而不想置你于死地呢?”

    赵公子道:“或许是吧?我又不是江湖中什么大有来头的帮主、掌门人之类的人物,只不过是出了名的爱管闲事,或许他们只是想叫我别管他们的事情吧?”

    金龙问道:“你会就此不管吗?”

    赵公子摇头:“除非我不做江湖人,改行去卖豆腐。”

    金龙又问道:“那如果他们派出排名前几名的杀手来对付你,你有把握能赢吗?”

    赵公子想也不想:“没有!”

    金龙不禁皱起了眉,语气十分关心地道:“那你还是别管这件事情了吧,江湖上的腥风血雨,也不是你一个人管得完的。”

    赵公子转头看着金龙美丽而哀愁的大眼睛,心中也有些不忍,但还是摇摇头道:“金龙,我知道你的心意,但是这件事非同小可,如果不加以阻止,江湖上还不知道有多少重要人物会死于非命,武林秩序必定大乱。要我不管这件事,是不可能的,除非杀了我。”

    金龙沉默了几分钟,知道不可能说动他,只好叹了一口气道:“赵公子毕竟是赵公子,如果你不是赵公子,我也就不会对你这么着迷了。”

    说着,金龙身子一软,便躺进了赵公子怀中,双目轻闭,樱唇微启,极尽诱惑之态。赵公子抱着她柔若无骨的身躯,闻着她颈际发出的淡淡体香,却只是轻轻地抚摸了两下金龙的头发,道:“时间不早了,回去吧!”

    金龙睁开眼来,也不生气,只是眼中有一股难以掩饰的幽怨,轻轻地道:“那我先回去了,明天早上十点,我开车来接你。”

    第二天早上九点,赵公子一个人离开了酒店。他租了一辆性能不错的吉普车,缓缓地向前开着。

    他开向郊外,然后转入山路,一路往红杀总部的旧址奔驰而去。

    赵公子看着路旁的风景,不禁回想起往事……

    第二章 往事如烟

    十年,一段不算短的时间,但却还不足以使人遗忘一切,尤其是一些刻骨铭心的痛楚,只怕再过十年也忘不了。

    那时候,他还是一个轻狂的少年。

    高中刚毕业,对江湖上的事情一无所知,却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将要和武林永远牵扯不清。

    他考上了大学,一所莘莘学子们梦寐以求的著名大学。

    高兴之余,便约了几个同时金榜题名的同学们,一起去山上露营。

    就在那座大山上,大家都玩得非常愉快,只有他,却每晚不停地做着奇怪的梦。

    梦中的那个人影十分高大,还不断对他讲述着一些奇怪的话,并且只给他很短的时间,便要他将那个人影所讲的话全部背诵出来,还不时的要他做一些奇怪的动作来配合那些话。

    而他如果背不出来,或者动作做得不对的话,只要梦中的人影一发怒,他的全身就会有一种被皮鞭抽打的感觉,十分疼痛。

    所以后来他只好努力地配合,以避免被处罚。但是要背的东西和要做的动作实在太多太难,因此他还是常常免不了犯错挨打。

    可是当他隔天早上醒来以后,身上却没有一丝伤痕,也没有任何疼痛的感觉,便又照常进行各种活动,也没有向同学提起他做的怪梦。

    直到一个礼拜之后,大家该拔营回家的那天早上。

    赵公子一觉醒来,却发现其他的同学都还没起床,他看看手表,时间已经不早,再晚就要耽误回家的行程了。于是他开始大声叫嚷,叫其他同学起床。

    他见没有人被他吵醒,便伸手去推其中的一个同学,谁知道一推之下,却发现被推的人竟然全身冰冷。

    他大吃一惊,心中起了一种不祥的感觉,他连忙将那名同学的身体扶正,却发现那个同学脸色苍白地十分难看,他忙用手去探他的鼻息,那名同学竟然已经气绝了。

    他惊骇之余,立刻慌张的跑去叫其他的同学,以寻求协助。但是等他每一个人都去叫过之后,才发现所有的同学都死了。

    他吓坏了,整个人陷入了痴呆的状态,颓然坐在地上,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看着几个同学的尸体,突然发疯似的哭了起来。

    哭了一阵子之后,他忽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说道:“杀几个废物罢了,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好哭的?我看你资质不错,才留你一命,难道你不喜欢活着?”

    他向声音发出的方向望去,看见一个高大的人影,不禁倒抽一口凉气。那人的身形,竟然和他梦中见到的人一模一样,而那熟悉的声音,就是在梦中叫他背东西的声音……

    “天啊!”赵公子在极度的惊骇中不禁自言自语道:“那不是梦,是真的!”

    几名大学新生的失踪,被当成了一件重大的山难事件来处理,报纸及电视媒体也大肆报导。

    搜救持续了两周,百余人组成的搜索队无功而返。

    又过了两个月,除了当事人的家属之外,已经没有多少人还记得这件事情了。

    赵公子被那人带到了更幽深的山林深处,那是一个杀手组织的总部。总部旁边,是一个占地广阔的训练中心。

    训练中心设有专门人员到全世界各地去搜集资质好、适合练武的新血来接受魔鬼式的训练。

    每四年一期,就像学校一样,分为四个年级,每期五十人左右。由专人教授内功、轻功、古代兵器、现代兵器、电子技术、爆破、密码通讯、医药使用、外语、陷阱架设及排除、易容伪装术、机械操作(包括各类陆、海、空交通工具的驾驶)……等等十余项课程。

    训练课程最大的目的,就是要训练出第一流的杀手,为组织效命。训练的过程更是十分紧凑而严格,不能到达标准的学员会立刻遭到淘汰,被淘汰的人的下场只有一个字--死。因为组织的秘密不能被泄漏,因为组织的利益高于一切。

    在这种严厉的淘汰制度下,每年都有大约十个人被处决。等到一期学员毕业时,便只剩下了最后的十个人,当然,也保证是最优秀的十个。

    刚来到训练中心的时候,赵公子对于完全军事化的管理,感到十分不习惯。但是与他同期的“同学”们,却更不习惯。

    他们之中,年纪最大的也不过十九岁,年纪最小的才只有十四岁,却都要睡硬木板床,吃粗糙的食物,接受不准有分毫差错的严格训练。当然,也都要因为没有达到标准而接受各种残酷的处罚。

    赵公子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才习惯了这种生活,但已经算是快的了。因为赵公子年纪比较大,人格比较成熟,身体也比较强壮。

    而其他适应不良的学员,已经有三个人自杀了。还有许多人陆陆续续逃跑不成,被严重处罚。也有些人始终无法集中精神学习,进度严重落后。

    但是这些情形,到了第二年,就几乎都见不到了。因为适应不良、跟不上进度的人不可能通过考验,都被处决了。于是剩下的人都像忽然间清醒了似的,明白唯一的活路是在组织订下的游戏规则里打垮对手,取得优胜。因此人人认真奋发,一时之间,学习和互相竞争的气氛变得浓厚异常。

    赵公子便在这种兢兢业业的学习中,渡过了第二年。因为攸关生死,所以竞争激烈,难免也有些互相陷害和勾心斗角的事情发生。但是赵公子的成绩一直维持中上,为人也非常小心,因此平安通过了第二年的测验。

    到了第三年,剩下的都是些好手,赵公子也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迫使他不得不全力以赴去面对考验。赵公子努力学习的成果,使他优异的天赋得以发挥,在学年结束的时候,竟然以绝对的优势压倒群雄,用第一名的姿态过关,进入训练中心最后一年的课程。

    转眼之间,赵公子已经在训练中心渡过了三年半的时间,再过几个月就要结训了。同班同学也只剩下二十个人,但是这二十个人中,将有一半的人会被淘汰。也就是说,有一半的人会因为不合格而被处死。因此,在这最后关头,大家都显得格外用功。毕竟,这是极为残酷的生死之争。

    这一期学员现在的年龄由十八岁至二十三岁不等,男性学员与女性学员的比例大约是七比三,有十四个男孩子以及六个女孩子。

    组织的理论是:女孩子有时候会是真正最优秀的杀手,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在某些特定的对象和特定的场合时,女杀手通常会比男杀手享有更多的便利,而且经验告诉他们:

    “女人有时比男人还狠。”

    这个组织的女学员个个都美如天仙,这是她们当初被选中的基本条件之一。

    晨烟是这一期所有女学员中最美的一个。

    她今年十九岁,她的美既不艳丽也不眩目,而是一种出尘的美,眼睛不特别大,鼻子不特别挺,嘴巴长得也没有什么惊人之处。但是五官集合在她的脸上,就是能够使所有看到的人眼睛为之一亮。尤其是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的哀愁的气息,更会使男人打从心底产生想要照顾她、保护她的情感。

    这种美女才是最可怕的美女。普通的美女只会使人想要占有她,而像晨烟这种美女,却会使人甘心为她而死。

    训练中心是不准谈恋爱的,因为杀手只能服从命令,不能有感情。一旦违反,虽然罪不至死,但是处份也相当严厉,所以学员们都尽量克制自己。

    然而大家同是正当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天天与极富吸引力的异性相处在一起,难保不发生意外。

    赵公子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爱上晨烟的。

    “也许从一开始我就爱上她了吧?”赵公子一面打坐练功,心中一面在想:“只是以前我自己并不承认,直到最近,这种感觉才愈来愈鲜明,使我不得不面对它。”

    “为什么?”赵公子外表上仍然静静地坐着,内心却澎湃激荡:“可能是快要结训了,而我却总是心神不宁,或许是想要寻找一个寄托吧?”

    “我不怕死,在这么多年的竞争中,我从来没有怕过死。”

    “我也不怕输,因为我是全组最优秀的,谁也不是我的对手,我不可能输。”

    “但是我仍然不能爱自己所爱的人,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想着想着,赵公子忽然觉得自己喉间有一股甜腥味涌上来。

    是血!

    这种情形已经有两、三次了,每次都在练习内功的时候。

    他紧闭着嘴唇,悄悄将那口血又咽了回去。

    他将双眼张开一条隙缝,偷偷瞄了四周一眼。

    幸好没有人注意到他。

    他不能被人发现受了内伤,在训练中心残酷而激烈的竞争中,被人抓住任何弱点都可能是致命的。

    那些平常不如他的“同学”们,此刻都正在加紧训练。为了求得生存的权力,每个人都在全力以赴。不仅是在练习各种“学科”的事情上,甚至是生活上,只要有机会打败竞争者,没有人会放弃任何一个微小的机会。

    训练中心在明处是禁止学员们互相陷害的,对学员生活的管理和监督也非常严格,但是在暗处捣鬼的,依然大有人在。尤其是那些心知自己有被淘汰的危机的人,更是会想尽办法,不择手段地企图使比他强的人失败。

    这种人在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存在,更何况是在这个生死相搏的团体中呢!

    赵公子经过三年多的竞争,这种状况已经见得多了,他能够存活到今天,不只因为他各科成绩都名列前茅,更因为他的机智和小心,才没有成为牺牲品。

    但是现在,他却自己给自己制造了一个大难题。

    中午用餐时间,赵公子一个人坐在餐厅的一角,独自啃着极为营养却并不丰盛的午餐。

    他看着窗外,窗外是空旷的教练场,教练场之后,是一片树海,树海的外面,有许多铁丝网,和一堵高得离谱的墙,高到连他们练了许久的轻功都无法跳越。当然,墙顶上还有高压电线。

    但是组织对他们最主要的控制方法,却不是禁锢,而是药物。

    组织为了激发学员体内的潜力,请了许多医学博士,制作了一种名为“龙虎精”的药剂,注射之后,学员们的体力及内力都会大为提升,对学习极有助益。

    但是这种药剂每个月必须注射一次,否则便会五脏六腑爆裂而亡。这是组织的独门秘方,也是控制学员的最佳方法。

    事实上,不但学员如此,组织中所有的人,都要接受“龙虎精”的注射,以表示对组织的忠心。这种方法已经延用了近二十年,事实也证明,这种方法是控制人最有效的方法。

    “欸!”一个轻柔的声音,像是从极遥远的地方发出来似的:“你怎么了?我看你这几天老是魂不守舍,是不是生病了?”

    赵公子将神智拉回现实,猛一回头,看见面前近在咫尺的,竟然就是他朝思暮想的晨烟。他还从来没有在这么近的距离和她面对面过,一时之间,不禁看得呆了。

    “唉!”晨烟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你发生什么事情了。”

    赵公子回了回神,问道:“你……知道?”

    晨烟依旧是那种清清淡淡的姿态,撩了撩头发,道:“你爱上我了!”

    赵公子不禁十分诧异:“你真的知道!”

    晨烟静默了片刻,然后轻轻一笑,笑得十分迷人:“我当然知道,因为我无时无刻不在注意你,我早就爱上你了。”

    听到晨烟这么说,赵公子心中感到无比的震动,一时之间,竟然说不出话来,只觉得兴奋、辛酸、痛苦、甜蜜,各种感觉交集而来,令他不知所措。

    还是晨烟先开的口:“但是在组织中,我们是没有相爱的自由的。所以,你知道,我也知道就好了,我们谁也不要显露出来,懂吗?”

    赵公子眼眶红了,他点点头:“我懂,我太高兴了!”

    “我该走了!”晨烟慢慢地站起来:“一起坐太久会让别人起疑心。”

    赵公子还想多看她几眼,她却头也不回地走了。

    下午是传统兵器的高级课程。

    “剑!”讲师是一个年约六十的老者,灰发、红衣,眼神像鹰一般锐利:“用剑的道理,在于以心御剑,心到剑到。”

    “快!准!狠!”讲师继续说道:“子弹快吗?快!但是子弹没有心快。雷射瞄准器准吗?准!但是没有心准。所以只要剑法高强,加上专心一致,尊重你的剑,善用你的心,你的剑就可以胜过现代武器。”

    学员们没有人出声,讲师咳嗽了一声,继续说道:“至于狠,那是做为一个杀手的基本条件,心狠,剑就狠,就可以震慑敌人,在气势上先胜一筹,自然就容易获胜。”

    “所以你们要记住,以心御剑,快!准!狠!就是用剑最高的法门!”

    讲师在讲些什么,赵公子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他只是不时地偷看坐在前排的晨烟,然后装模作样地看一下讲师,看看教材,就又迫不及待地瞄一眼晨烟的背影。

    他从没有谈过恋爱,高中时代认识的许多女孩子都只是玩伴,大伙儿一起郊游、逛街,最多只是跳跳舞、看看电影什么的,并没有和谁好到要投下大量感情去交往的。

    被组织“吸收”来之后,由于竞争激烈,时时在生死边缘挣扎,也没有心情去谈恋爱。

    直到最近,他似乎厌倦了这种永无止境的竞争,也厌倦了受人摆布的窝囊。

    他想要解脱,但又不甘心那么年轻就死,在无穷无尽的矛盾之中,他的潜意识替他选择了恋爱,来逃避其他难以解决的问题。

    但是这种逃避的方式无异饮酖止渴,不但旧的问题无法解决,还会引出更多新的问题。

    然而,他自己并不知道。

    下午的课程结束后,又是用餐时间,赵公子有些精神恍惚地走进餐厅。忽然,有人从他背后擦身而过,并且快速而有技巧地塞了一张小纸条在他手中。他抬头看了一眼,是晨烟。

    赵公子的心开始剧烈地跳动起来,他匆匆吃完晚餐,立刻找了一个没有人的角落,拿出晨烟塞给他的纸条,手还有些颤抖。

    “今天晚上十二点,西教练场,三号爆破坑见。”纸条上这么写着。

    西教练场,那是训练中心教授现代兵器和爆破技术的地方。

    三号爆破坑,是一个固定的爆破坑,旁边有坚固的水泥掩体,专门给学员实际操作各类炸药时使用。爆破坑一共有三个,三号爆破坑是距离宿舍和教室等建筑物最远的一个。

    十一点半,赵公子用枕头做了一个假装埋头大睡的自己,然后便轻轻溜出了宿舍,展开轻功,快速而无声无息地朝西教练场奔去。不到五分钟,赵公子就已经到达三号爆破坑的掩体了。

    他见时间还早,便一个人坐下来,抬起头从掩体上方的隙缝中看着天空的星星。这里的山上经常起雾,但是今晚的夜空既清澈又明亮,星星也显得特别大,比他小时候在家中屋顶上看到的星星要大多了,数量似乎也比较多。

    “大概是城市的空气太污浊了吧?”突然间,有一个轻轻柔柔的声音钻进了他的耳朵,他低头一看,晨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他的身边。

    “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赵公子有些吃惊,但更多的表情是高兴。

    “想家了吧?”晨烟美丽的脸上,尽是温柔的关心之意:“其实,我也常常会想家,十五岁,我十五岁的时候就被掳了来,这几年,父母一定非常伤心,真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生活得好不好?”

    赵公子也有些感伤:“是啊!我的父母一定以为我已经死了,当初他们免不了伤心欲绝,现在过了那么多年,不知道心情好些了没有?”

    晨烟道:“希望时间能冲淡一切,使他们别再伤心了。”

    赵公子也道:“希望如此………”

    晨烟摇摇头:“别谈这些了,你看,今天晚上的星星,真的好亮。”

    赵公子也随着晨烟抬起头来,看着天空,过不了多久,就把视线转回到晨烟的脸部。那是她的侧面,他看着她秀气而白皙的脸颊,衬着黑丝绒一般的夜色,显得格外迷人。看着看着,不禁有些痴了。

    晨烟见赵公子久久没有动静,忽然回过头来,问道:“你怎么了?干嘛这样看着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