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nel A I-那年的梦想第3部分阅读
她一向没有他家里的钥匙。她坐在门外痴痴地等他。她多么看不起她自己?
陈澄域回来了,手上拿着大包小包,是新婚的用品吧?
「我可以做第三者!」她哭着说。
「你做不到的!」他说,「念念,你不是这种人。」
「那你就不要结婚!」
「不行。」他说。
她揪着他的裤头,歇斯底里的骂他:
「你把我当做甚么人了!我後悔我没有张开眼睛看清楚你!」
陈澄域捉住她双手说:
「你疯了吗!」
她拉扯着他:「根本你从来没有爱过我!」
「你认为是这样便是这样吧!」陈澄域把她推开。
她狠狠的掴了他一巴掌,他震惊而愤怒的望着她。
这一巴掌,是了断吧?
后来,陈澄域结婚了。她失去了生活所有的斗志。没有人再给她买巧克力,巧克力也不能再给她幸福的感觉。她的稿简直写得一榻糊涂,再没有人要使她成材。
—天,陈澄域跟她说:
「公司会办一本新杂志,你过去那边上班好吗?」
「你这是甚么意思?」她问。
「那边比较适合你。」
「你是想把我调走吧?」她质问他。
「你自己也知道,你在这里根本没办法工作。」他说。
「那我自己辞职吧?」她说。
他沉默了。
「你知道我最後悔的是甚么吗?」她问。
然後,她说:「跟你上床是我一生最後悔的事。」
她没有再当记者了,她没有留在那个圈子。她进了电台工作。
今天晚上,她在婚礼上看到新人拿着一双漂亮的水晶杯。她不是也曾经送过这份结婚礼物给陈澄域吗?那个时候,她居然还想感动他。听说他升职了,他现在一定很幸福吧?他也许已经记不起她了。
这么卑鄙的人,为甚么还活着呢?上天有多么的不公平?
她离开了那个漆黑的窗口,回到电台。节目已经开始了。
节目尾声的时候,一个女孩子打电话进来,说要用钢琴弹一支歌。
「我们没有这个先例。」夏心桔说。
「我要弹的是danfolberg的《lonr》。」女孩在电话那一头已经弹起琴来。
她准备随时把电话挂断,然而,夏心桔并没有阻止那个女孩。
女孩的琴声穿过电话筒在空气里飘荡。还有人相信天长地久的爱情吗?她只知道,当一个女人感到幸福,也一定有另一个女人因为她的争福而痛苦。
弹琴的女孩说:「不要挥霍爱情,爱是会耗尽的。」
她没有挥霍爱情,她的爱是给别人挥霍了的。耗尽之後,只剩下恨。
节目结束了,秦念念把一个听众寄来的油画交给夏心桔,那是一个喜欢画思念的画家。不管是苦还是甜,思念着别人和被人思念着,也是好的吧?只是,她没有一个人要思念。
「要一起走吗?」夏心桔问她。
「我还有些东西要收拾。」她说。
夏心桔出去了。新闻报道的时候,秦念念听到这段消息:
凌晨十二点三十五分,西区海傍发生一宗严重车祸。《远望》杂志总编辑陈澄域驾驶一辐私家车失事冲下海。消防员及警员到场拯救。陈澄域送院之後证实死亡。
秦念念浑身在抖颤。那位新闻报道员从直播室走出来,她捉住他问:
「真的是陈澄域吗?」
「是的,身分已经证实了,你跟他是认识的吗?」
「他死了?」她喃喃。
她回忆起他的睑和他的眼睛。他曾经合上眼睛和她一起飞向无限,後来却背负了她。她不是很想他死的吗?突然之间,在一个月夜里,他死了,死於水里。她应该感到高兴才对,她却肝肠寸断了。他的肉体也许将化作飞灰,也许长埋地下,自有另一个女人为他哀伤流泪。她为甚么要悲痛欲绝呢?她不是恨透了他的吗?他曾经那样欺骗她,辜负她,他甚至没有爱过她。
他真的从来没有爱过她吗?他曾经想她成材。当他在另一个女人身边时,他还是从遥远的地方打电话回来给她。他是为了她着想才会那么无情的。他怎会没有爱过她呢?他曾经温柔地为她抹去眼泪,还有那干百次爱的回荡。只是,他今生也不可能跟她长相厮守了。
他为甚么要死呢?他死了,她是空的。
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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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薇在陈澄域的遗物裏发现了几本日记。这么多年来,她从不知道他有写日记的习惯;她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
从前,陈澄域总爱问她:
「玉薇,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最怀念跟我一起做的哪些事情?」
「太多了!」她老是这么回答。
那个时候,她怎会想到这些戏言都会成真?早知道这样,她绝对不会背叛他。她以为她已经补偿了;可是,当她看到他的日记,她才知道她永远无法补偿。直到她自己死的那—天,那个伤口仍然是难以弥合的。
她和陈澄域是在飞机上邂逅的。他从香港飞去伦敦采访,她是那班航机上的空中服务员。他们约好了在伦敦一起游玩。
波特贝露道是伦敦最著名的古董街。除了放眼不尽的古董店之外,还有许多卖水果的摊子、刚刚出炉的面包、阿拉伯人做的烧鸡和咖啡的香味。那个冬日的早上,波特贝露道挤满了游人,她把一大包无花果抱在怀里,一边走一边吃。她还是头一次吃 到新鲜的无花果,那种清甜的味道常常使她怀念伦敦。陈澄域买了一份烧鸡三明治,撕成两半,分了一半给她。
来到一个卖花的摊子前面,陈澄域拣了一束英国红玫瑰给她。
「听说,去到每一个城市,都应该买—束当地的花。」他说。
「为甚么?」
「打个招呼,也留个带不走的记念。」他微笑着说。
那个记念并不是带不走的,它留在回忆裏。多少年了,她和陈澄域有过许多难忘的往事;然而,波特贝露道的清晨,却在她的记忆里永存。若问她最怀念和他一起做的哪些事情,那么,大概就是这一天了。爱情刚刚萌芽的时候,一切总是单纯而美好的,到了後来,才有背叛和谎言。
她跟余志希是在飞机上相识的,然後,她跟这个刚刚相识的男人在西班牙的波塞隆拿把臂同游。当她接到陈澄域从香港打来的电话时,她正赤身露体的躺在余志希的床上。
「很挂念你。」陈澄域在遥远的故乡说。
「我也是。」她说。
挂上电话之後,她卷着床单跑到浴室里,坐在马桶上哀哀痛哭。她不是一直爱着他的吗?她从没想过自己能够背叛他;而且,在另一个男人的床上时,仍然那么镇定地回应他的思念。她不能原谅自己。每一段爱情都是有缺口的吧?那个缺口是由甚么造成的?也许是由时间造成,也许是由贪婪造成。总之,人後来背叛了自己所爱的人,也背叛了自己。
内疚并没有使她离开余志希,她常常和他在外地偷情。有生以来,她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完全因为欲念而爱恋着一个男人。她终於明白,那个缺口也是由遗忘造成的。
两个人一起的时间太久了,男人不会再赞美女人。然而,新相识的那一个,却会赞美她身上每一个地方,使她深深相信,她还是那么的年轻,她还能够吸引更多的男人。
和余志希在伦敦的那个晚上,他问:
「明天早上和你去逛波特贝露道好吗?」
「不要!」她斩钉截铁的说。
余志希不明白她为甚么会拒绝,只有她知道,那是她回忆里的诗情区域,她会尽一切努力去保持它的纯洁。那就正如她不会和余志希在香港上床。那个地方,是留给陈澄域的。这种坚持,也许是愚蠢的;可是,这样会使她好过一点。她没法跟两个男人上同一张床,那会使她太恨自己。
余志希用手指头揉着她的眼睛,问她:
「为甚么不肯在香港和我见面?」
有那么一刻,她很想奔向他。经年累月的爱是爱,短暂的爱也是爱;只是,经年累月的爱有更多的安全感。从一开始,她没打算过要离开陈澄域。
多少次了,当她回到陈澄域身边,她很想告诉他:「我有了另一个男人!」彷佛这种坦白能够减轻她的罪疚;然而,她始终没有勇气。
当地从伦敦回来的那个晚上,陈澄域紧紧地搂着她,问:
「有一天,当我不在了,你最怀念和我一起做的哪些事情?」
她微笑着说:「就是和你一起睡呀!」
他问:「你会离开我吗?」
「除非你离开我。」她久久地把他抱在怀里。
为甚么一个人可以怀着罪疚去背叛自己所爱的人呢?她到底是不明白的。
和余志希的关系,维持了九个月之後结束。在巴黎的那个早上,当她醒过来,余志希仍然在熟睡,睡得很甜。她身边的电话响起来,是陈澄域。
「有没有吵醒你?」他问。
「没有。」
「巴黎昨天有炸弹爆炸。」他说。
「我知道了,幸好没有死伤。」
「你一个人,要小心一点。」他叮嘱。
「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她说,「还有其他同事。」
「不管怎样,要小心呀!我等你回来。」他再一次叮嘱。
放下了电话筒,她转过身去,背着余志希。是分手的时候了,她再也受不住内疚的煎熬。那个早上,不是良知召唤了她,而是爱情。她还是爱着远方的他多一点。离别已经在她和陈澄域之间上演过不知多少次了,这一次的叮咛,却是撕心裂肺的。漫漫长途终有回归,是时候回家了。
她回到了陈澄域的身边。曾经有过的背叛,使她更清楚知道谁是一生厮守的人。
从今以後,她会专心一意的爱他。那九个月里所发生的一切,他一辈子也不会知道。
这样也好,这样的话,他们的爱情才是完美的。
可是,一年之後,她发现陈澄域有了第三者。
一天,她在百货公司裏看见他买巧克力。她是从来不吃巧克力的,他买给谁呢,也许,他不过是用来送礼给朋友;可是,从他脸上的神情看来,却像是买给女孩子的。当他抱着巧克力时,他是微笑着的,是满怀情意的。
她走到那个柜台,问卖巧克力的女孩:
「刚才那位先生买的,是哪一种巧克力?」
「喔,是这一种。」女孩指着一盘正方形的、薄薄的巧克力,说: 「是le1502。」
女孩问她:「小姐,你要不要试一试?这个巧克力很苦的,那位先生也常常来买。」
「是自己吃的吗?」她问。
“这个我倒不知道了。」女孩说。
她也买了一包相同的巧克力。
那天晚上,陈澄域见到那包巧克力的时候,很是诧异。他的神色出卖了他,他从来就不是—个会说谎的人。
「朋友送的。」她说,「你要吃吗?这个巧克力叫le1052。”
他摇了摇头。
果然不是他自己吃的。
那个女人到底是谁呢?这是报应吧?她曾经背叛过他,现在,她得到报应了。当他爱上了别人,她才知道被背叛是多么的难受。这不是报应又是甚么?即使结束了那段九个月的关系,也不可以赎罪。
她飞去伦敦的那天早上,陈澄域来送机。离别的那一刻,她问:
「你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游伦敦的时候,一起逛波特贝露道?」
他说:「怎会不记得?你吃了一大包无花果。那个时候,我心里想:“这个女人真能吃!”
她问:「你会不会离开我?」
他搂着她,说:「不会。」
到了伦敦,她一个人回到波特贝露道,买了一束英国红玫瑰。自从陈澄域在这里送过一束花给她之後,每次去到一个城市,她也会买一束当地的花;打个招呼,也留个带不走的记念。即使是与余志希一起的时候,这个习惯依然没有改变。回想起来,是这个买花的习惯把他们永远连在一起的吧?
在伦敦的那个早上,她打了一通电话给陈澄域,他好像在睡觉,说话的声音也特别小。
「有没有吵醒你?」她问。
「没有。」他说。
曾几何时,当她睡在余志希的身边,陈澄域不也是在遥远的地方问她同一个问题吗?这个时候,他身边是不是也有另一个女人?
如果是报应,可不可以到此为止?她受够折磨了,她知道自己有多么爱他了。
「你会不会离开我?」她凄然问他。
久久的沉默之後,他说:「为甚么这样问?」
「我害怕有一天会剩下我一个人。」
「不会的。」他说。
她拿着电话筒,所有的悲伤都涌上了心头。她很想问他:
「你身边是不是有另外—个女人?」
可是,她终究没有问。
她不敢问,怕会成为事实。万一他回答说:「是的,我爱上了别人。」那怎么办?装着不知道的话,也许还有转变的余地。她不是也曾经背叛过他吗?最後也回到他身边。当他倦了,他会回家的。
回到香港的那个下午,她走上了陈澄域的家,发觉他换过了一条床单。几天前才换过的床单,为甚么要再换一次呢?而且,他是从来不会自己换床单的。她像个疯妇似的,到处找那条床单,最後,她找到一张洗衣店的发票,床单是昨天拿去洗的。
床单是给另一个女人弄脏了的吧?陈澄域太可恶了!他怎能够跟两个女人上同一张床?这张床是他们神圣的诗情区域,他怎么可以那样践踏?
她很想揭穿他。可是,她跟自己说:要冷静一点,再冷静一点。一旦揭穿了他,也许就会失去他。一起这么多年了,她不能够想像没有他的日子,她不想把他送到另一个女人手上。她曾经背叛他,现在,他也背叛她一次,不是打成平手吗?
陈澄域回来的时候,她扑到他身上,手里拿着在波特贝露道上买的红玫瑰。他接住了她整个人。
「你干甚么?」他给她吓了—跳。
她说:「你不是说过,每次去到一个城市,该买一束当地的花,打个招呼,也留个带不走的记念吗?这是伦敦的玫瑰。」
「可是,那束花是不应该带回来的。」他说。
“这次是不一样的。」她说。
「为甚么?」
「因为是用来向你求婚的。」她望着他眼睛的深处,问:「你可以娶我吗?」
他呆在那里。
「不要离开我。」她说。
她在他眼裏看到了一种无法言表的爱,她放心了。她拉开了他的外套,他把她抱到床上。她扯开了那条床单,骑着他驰进了永恒的国度;那里,遗忘了背叛与谎言,只有原谅和原谅。
她知道他终於离开那个女人了。他现在是完全属於她的,再没有甚么事情可以把他们分开。
一天,她在书店里遇到余志希。
「很久不见了。」他说。
「嗯。」
沉默了一阵之後,她终於说:
「我结婚了。」
「恭喜你。」余志希说。
「要去喝杯咖啡吗?旁边有一家starbucks。」他问。
「不了。」她说。
余志希尴尬的说:「我没有别的意思。」
她微笑着说:「我也没有。」
那个时候,为甚么会爱上余志希呢?那个爱情的缺口,已经永远修补了。
当她以为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的时候,报应又来了。那天晚上,她一个人在家里,陈澄域说好了大概十二点钟回来。十一点十五分的时候,她打电话到办公室给他,他说差不多可以走了。
「有没有想念我?」她问。
陈澄域笑着说:「当然没有。」
「真的没有?」
「嗯。」
「哼,那么,你不要回来。」
「你不想见到我吗?」
「不想。」
「但我想见你。」他说。
她笑了:「但我不想见你。」
过了十二点钟,陈澄域还没有回来,他老是有做不完的工作。她拧开了收音机,她每晚也听夏心桔的节目。那天晚上,一个女孩子在节目襄用钢琴弹dan fogclbcrg的《lonr》 ,悠长动听。
两点钟了,陈澄域为甚么还没有回来呢?然後,她听到了电台新闻报告。陈澄域的车子失事冲下海里。家里的电话响了起来,她双手抖颤。她背叛了自己所爱的人一次;可是,上帝竟然惩罚她两次。一次的背叛,还有一次的永别。太不公平了。
是不是因为她把从波特贝露道买的玫瑰带了回来?陈澄域说,那是个不该带走的记念。她带走了,记念变成诅咒。
她曾经想过她和陈澄域也许会分开;那是因为她爱上了别人,他也爱上了别人。
她只是没有想到是死亡把他们永远分开了。而她跟他说的最後一句话竟然是:我不想见你。她多么恨她自己?
现在,她读着他的日记,泪流满面。她在一本旧的日记里发现这一篇:
我爱她比我自己所以为的多太多了。明知道她爱上别人,我却一直装着不知道,甚至没有勇气去揭穿她的谎言。
当她在另—个城市里,她是睡在另—个男人的身旁吧?
很想放弃了,每次看到她的时候,却又只想原谅和忘记。
等着她觉悟,等着她回来我身边,天知道那些日子有多么难熬。
她曾经以为自己的谎言无懈可击;原来,只是他假装不知道。他後来爱上了另一个女人,也是报复吧?
上帝有多么的残忍?它不是惩罚她两次;当她找到这本日记,便是第三次的惩罚,也是最重的—次。
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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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裏,关稚瑶光着身子,坐在钢琴前面,弹着danfogclberg的《lonr》。
天长地久,本来便是一支哀歌。
她的钢琴是自学的。心情好的时候,弹得好一点,心情坏的时候,糟糕一些。忽然之间,她听到楼下传来长笛的声音,悲切如泣。是谁为她伴奏呢?不可能是郑逸之,他已经不会再回来了。
她的手停留在琴键上,唤回了一些美好的记忆。所有的童年往事,都是美丽的。
无论长大之後有多么不如意,童年的日子,是人生裏最快活的回忆。
那个时候,她和郑逸之是小学六年级的同学。他是学校长笛班的,她看过他在台上表演。郑逸之脸上永远挂着羞怯的神情。他长得特别的高、特别的白,使他在一群男孩子之中显得分外出众。他们是同班的,可是他从来没有主动跟她聊天。她暗暗地喜欢了他,每天也刻意打扮得漂漂亮亮才上学。他却似乎一点也没有留意。
一天放学後,她悄悄跟踪他。那天下着微雨,郑逸之住在元朗,离学校很远,看着他走进屋子之後,她笨笨的站在外面,她还是头一次跟踪别人呢!那时并不觉得自己傻。喜欢了一个人,又不敢向他表白,那么,只好偷偷的走在他的影子後面,那样也是愉快的。
当她决定回家时,才发现身上的钱包不见了。她想起刚才在路上给一个中年女人撞了满怀,没想到那人是个扒手。
天黑了,雨愈下愈大。从元朗走路回家,根本是不可能的。她唯有硬着头皮敲了郑逸之家里的门。
走出来开门的是郑逸之,看到了她,他愣了一下。
「关雅瑶,你在这里干甚么;」
「你可以借钱给我坐车回家吗?」她说。
「你要多少?」
「从这里去香港,要多少钱?」
「大概十块钱吧。」
「那你借十块钱给我。」
「你等一下。」
他走进屋里,拿了十块钱给她。
「我会还给你的。」她说。
当她正要离去的时候,他在後面说:
「你等一下。」
他往屋露跑,不一会儿,他走出来了,手裏拿着一把雨伞,递了给她。
她尴尬得想哭,拿了他手上的雨伞,转身便跑。跟踪别人,最後竟然沦落到要向被自己跟踪的人借钱回家,有甚么比这更难堪呢?
小学毕业之後,她和郑逸之各散东西。那段轻轻的暗恋不过是年少日子里一段小插曲;直到他们长大之後重遇,插曲才变成了哀歌。
假使她爱恋着的一直也是他,那并不会是哀歌。可惜,在他们重逢之前,她已经爱上了另一个人,她已经差点儿忘记他了。小说或电影里,老是把童年邂逅的恋情写得天长地久,好像是此生注定的。现实里,人长大了,却是会变心的。
他们在一家书店里重遇的时候,郑逸之长得更高了。
「你还欠我—把雨伞和十块钱!」他笑着说。
他已经由一个羞涩的男孩变成一个可亲的故人。跟踪他回家的第二天,暑假便开始了,她—直没有机会把钱还给他。
「我请你吃饭好了。」她说。
「你只是欠我十块钱!」
「那是十几年前的十块钱呢!你现在有空吗?听说附近有家意大利餐厅很不错。」
「那我不客气了!」
两个人在餐厅裏坐下来之後。她问郑逸之:「你还有玩长笛吗?」
「没有了。长大之後,兴趣也改变了。」
「还以为你会成为长笛手呢!」
「我没有这种天分。」
「虽然没有天分,我也开始弹钢琴呢!」
「是第几级?」
「是自己对着琴谱乱弹的,并没有去上课。」
「你还是像从前一样任性。」
「我从前很任性吗?」
「小学时的你,好像不太理会别人的,自己喜欢怎样便怎样。」
「原来你一直也有留意我呵!还以为只有我留意你。」
「那天你为甚么会在我家外面出现?」
「放学之後,我跟踪你回家。」事隔这么多年,她也不怕坦白承认。
「你为甚么跟踪我?」
「那时我暗恋你。」
郑逸之笑了:「我有这么荣幸吗?」
「都是因为跟踪你,结果遇上扒手。你把雨伞借给我,是不是你也暗恋我呢?」
「也许是吧!你小时的样子很可爱。」
「那时候为甚么会暗恋别人呢?暗恋和单恋,都是自虐。」她感触地说。
「少年的暗恋,是最悠长的暗恋。」他说。
她已经忘了郑逸之,他却一直没有忘记她。因为童年的那段历史,他们成了亲密的朋友。他更爱上了地。
少年的暗恋,是悠长而轻盈的。成年之後的暗恋,却是漫长而苦涩的。她暗恋的,是余志希。第一眼见到余志希,她便爱上了他。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崇拜更为贴切一些。崇拜比爱更严重。爱一个人,是会要求回报的,是希望他也爱你的。崇拜—个人,却是无底的,能够为他永远付出和等待。少年的崇拜,也同时是崇高的。成年以後的崇拜,却是卑微的。
余志希并不是常常在香港。一个月里,他几乎有一半的时间不在香港。他不在的时候,她那半个月的日子也是空的。他从来没有承诺一些甚么。有时候,他们只是吃饭和上床的情人。她一向自命是个时代女性。男女之间,不过是一种关系,而不是感情。关系是潇洒的,感情却是负担。可是,她压根儿便不是这种女人,那只是她无可奈何的选择。
那天晚上,余志希从西班牙回来。她本来约了郑逸之看电影,接到余志希的电话之後,她立刻找个藉口推掉了郑逸之。
余志希对她,也是有感情的吧?那天,他用舌头舐她的脸和头发,把她舐得湿漉漉的,像—头小狗。她问他:
“这一次,也是和那个空中小姐一起吗?」
他没有回答。
「为甚么她从来不在香港跟你见面,是因为她有男肌友吗?”
他用舌头舐她的嘴巴,不让她说话。
「我有甚么不好?」她哽咽着问他。
「你没有甚么不好。」他说。
「那为甚么我永远是後备?是不是她比我漂亮?」
他舐了舐她的耳朵,说:「你很好,你太完美了。”
「是吗?」她难过的问。
「嗯。」他舐她的脖子。
她脱下了胸罩,坐在他身上,用ru房抵着他的胸口,彷佛只有这样才能够缩短他们之间的距离。然而,无论她怎么努力,他和她,却是关山之遥。
她只是他永远的後备。完美,是一种罪过。有多完美,便有多痛苦。
她也有一个永远的後备。那个人也是近乎崇拜的,永远在等她。
最初的日子,她曾经坦白的告诉郑逸之:
「我是一个男人的後备。」
「他说我太完美了,所以不能爱我。你说呢?」她问。
「那他也不应该跟你上床。」他有点生气,是替她不值。
後来,她看得出他愈来愈妒忌,便也不再提起余志希。那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一个气球,谁也不想戳破。一旦戳破了,便只剩下两个同病相怜的人。
可是,她比余志希更残忍。余志希还是会疼她的。她对郑逸之,却任性得很。既然知道这个男人永远守候;那么,她也不在乎他。甚么时候,只要余志希找她,她便会立刻撇下他。她的时间表,是为余志希而设的。
郑逸之生日的那天晚上,她在那家意大利餐厅预先订了一个生日蛋糕。两个人差不多吃完主菜的时候,她的手提电话响起,是余志希打来的,他想见她。
「我现在没有空。」她把电话挂上了。
「有朋友找你吗?」郑逸之问。
「没甚么。」她说。
可是,挂断电话之後,她又後悔了。她看着郑逸之,她喜欢他吗?她十一岁的时候是喜欢过他的,往事已经太遥远了。他坐在她面前,唾手可得;她牵挂的,却是电话那一头的男人。
她急急的把面前的鲈鱼吃掉,期望这顿晚饭快点结束,那么,她还赶得及去余志希那里。郑逸之在跟她说话,她的魂魄却已经飞走了。
服务生把一个点了洋烛的蛋糕拿上来。郑逸之没想到会有一个蛋糕。
「很漂亮!」他说。
「快点许个愿吧!」
「许个甚么愿呢?」他在犹豫。
她偷偷看了看手表,又催促他:
「还不许愿?洋烛都快烧光了。」
他平日很爽快,这天却偏偏婆婆妈妈的,把她急死。
「想到了!」他终於说。
「太好了!」
还没等他闭上眼睛许愿,她已经急不及待把蛋糕上的洋烛吹熄,烛光熄灭了,他怔怔地里着她,不知道是难堪还是难过,一双眼睛都红了。
「如果你有事,你先走吧!」郑逸之说。
「不,我只是以为你正要把洋烛吹熄。」她撒谎。
可是,谁都听得出那是个谎言。
他们默默无语地吃完那个蛋糕,然後他说:「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吧。」
回家之後,她匆匆的换了衣服出去,跑到余志希那里。她拍门拍了很久,没有人来应门。余志希跟郑逸之不一样,他是不会永远等她的。她不来,他也许还有第三,甚至第四个後备。
她一个人,荒凉地离开那个地方。她是多么差劲的一个人?她破坏了别人的快乐生日;那个男人,且是那样爱她的。
她来到郑逸之的家里拍门。他来开门。看见了她,他有点愕然,也有点难过。
她说:「你可以借钱给我坐车回家吗?」
十一岁那年,她不也是在他的家门外问他借钱回家吗?
他本来不想再见她了,看到了她,又怜惜了起来。
「你要多少钱?」他问。
「从这里到香港要多少钱?」
他笑了。她扑到他怀裏哽咽着说:
「对不起,我并不想这样。」
「没关系。」他安慰她。
「你为甚么对我那样好呢?很多人比我好呀!很快你便会发觉,我并不值得。我一点也不完美。」
郑逸之抱着她,俯吻着她的嘴唇。可是,她心裏惦念着的却是那个不爱她的男人。
「对不起,我不可以。」她哭着说。
她在他眼里觉出—种悲伤的绝望。
她从来不相信命运,可现在她有点相信了。她成为了别人的後备,又有另一个人成为她的後备。後备也有後备。余志希何尝不是那位空中小姐的後备?
第二天,她回到余志希那里。
「你昨天跟朋友一起吗?」他问。
她笑了笑:「你不是妒忌吧?」
他甚么也没说。她真是太一厢情愿了,他怎会护忌呢?
「明天可以陪我吗?」她问。
「我明天晚上要去伦敦。」
「喔,是吗?」
「如果我说,明天之後,我们不再见面了,你舍得吗?」
余志希一边脱下她身上的衣服,一边问:
「你不想再见我吗?」
「你可以寄人篱下,但我也许不可以了。」她咬着牙说。
他用力地吮吸她的奶子,好像是要她回心转意,却更像为自己寄人篱下而悲呜。
他们何尝不是两个同病相怜的人?她忽然原谅了他。
两天之後,她也去了伦敦,就跟余志希住在同一幢酒店里。上一次跟踪别人,是十一岁的时候,那种跟踪是快乐的。今天的跟踪,却是迷惘的。为甚么要来呢?她自己也不知道。
那天晚上,她跟踪余志希和那个空中小姐去唐人街。前面的两个人,亲热地走着;後面的她,落寞地跟着。她看到那个女人在一个卖花的摊子前面停下来,买了一束红玫瑰。
周五晚上的唐人街,人头涌涌,她已经拼命地跟着他们,最後却失去了他们的踪影。她像个疯妇似地四处去找,最後又回到那个卖花的摊子前面。黑夜里,只有她空茫茫地无处可去。她跟踪的伎俩,也真的只是个後备的货色。
一转身,她看见余志希和那个女人坐在一家中国餐馆里面。她站在对面的人行道上,看着餐厅里的那两个人。余志希说话的时候,常常温柔地轻抚那个女人的脸。他对她,却从来不会这样。他何曾爱过她呢?
他说没法爱她的理由是因为她太完美。这是她永不相信的谎言。
所有的完美,不过是相对的。她爱他,他不爱她,这便是相对。不被他爱的她,可怜地完美。被她所爱的他,骄傲地不完美。
她才不要完美。若能被他所爱,千疮百孔又何妨?可是,他却说她太完美。
看到那个不完美的他再一次抚摸女人的面颊,她终於舍得走了。在遥远的香港,还有一个男人永远守候着她。
她没有想到,连他也会走。
回去之後,她打了一通电话给郑逸之。
「陪我吃饭好吗?」她问。
电话那—头的他,却沉默了。
「你没时间吗?那算了!」她把电话挂断。她一向是这样对他的。
几天之後,她又找他。
「你不想见我吗?」她骄傲的问。
「好吧。」他说。
他们在那家意大利餐厅见面。她刻意打扮得漂漂亮亮,她害怕连他也失去。
郑逸之就坐在她跟前,可是,他的眼睛深处,再没有从前那份恭敬和渴望。离开餐厅之後,她故意跟他挨得很近,他却无动於衷。终於来到她的家了。她首先说:
「你要进来吗?」
「不要了,我明天还要上班。」他说。
刹那间,她方寸大乱,也顾不了尊严,就问他:
「你这是甚么意思?」
「没有别的意思。」
「我已经离开余志希了。」她说。
他并没有高兴的神情。
她终於问:「你不爱我了吗?」
沉默了良久,最後,他说:
「那个时间已经过去了。」
「甚么时间?」她问。
他低下头,没有回答。她和他,顷刻间,也是关山之遥了。
午夜里,她光着身子坐在钢琴前面,拿起电话筒,接通了夏心桔的channe。
「我想用钢琴弹一支歌。」她说。
「我们的节目没有这个先例。」夏心桔说。
「我要弹的是danfolberg的《lonr》。”
郑逸之会听到吗?他们在书店里重逢的那天,书店便是播看这首歌。他离去的日子愈长,她的思念和懊悔也愈长。他说那个时间已经过去了,说的其实是时限吧?当她首先把生日蛋糕上的蜡烛吹熄,也同时是把他所有的期待熄灭。
十一岁那年的爱,已经永逝不回了。
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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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