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爱同居:女人你真麻烦第5部分阅读
亚轩的手背,“走吧,好冷哦。”
“今天和我睡吧,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当然,难不成让我去你哥的房间里肝肠寸断呀。哈哈!”
“若秋姐,你比我想象的要坚强多了。”
“恩,我早就习惯了。”
……
第二十章奇迹的发生
这一觉睡得出奇的香甜。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以要搭最早那趟列车为由,匆匆告别了亚轩及她的父母。他们都是善良的人,虽然亚轩父亲看上去五大三粗,面相有些许凶恶,但其实是个好人。正是他,帮我找到了一个顺道去市里的小货车主,并叮嘱对方一定要将我安全地送到车站。我和亚培的事情,只有亚轩知道,她的父母只认为我是亚轩的新朋友。这样也好,省得尴尬。
回到赤金,我马上打电话给雨婷,第一句就是:过来帮我搬家吧。
雨婷什么也没问,只是说好。
就这样,我在两个小时之内,离开了我呆了两年多的地方。
现在,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原点。我是雨婷的室友,除此之外,我就什么也不是了。
在帮我摆放衣物的时候,雨婷问我:“还记得你去青水前我说过要给你一个惊喜吗?”
“记得呀。你准备了什么生日礼物给我?这么神秘。”
“嘿嘿,如果不够惊,不够喜,那我再补送你十份大礼好了。”
“夸下这么大个海口?肯定是我走的这段时间,你遇到什么好事了是吧?”
“你绝对猜不到。反正你一定会感谢我的!”雨婷又暴发出一串招牌笑声,洋洋得意。
“听你这么说,我突然不想看了。”我摇摇头,一副失望的样子。
雨婷急了,忙说:“好了好了,我不这么夸张了,我只是希望你快乐,希望你在你应该快乐的那天加倍的快乐,希望今后的每一天你都能笑口常开。生活中有很多有意思的事情,并不仅仅只有爱情,况且,并不仅仅只有一个人的爱情,明白吗?”
我点点头。虽然快不快乐对我来说已经不那么重要,但是,我已经任性很久了,是不是也该听话了?在该笑的时候尽情的笑吧,别装得全世界都像欠我什么似的。
晚上,躺在床上,我对假装睡着的雨婷说:“我和他通了电话了。他只说我们不合适。可是不合适为什么不能直接告诉我呢?不合适为什么还要开始呢?不合适,也不用一走了之,连个交待都没有吧?”
“喂,唐若秋!”雨婷再也憋不住了,一跃而起,“你能不能别再想那个王八蛋了!我以为你一回来就要搬家,是因为想明白了,我猜想你在那边也发生了一些事情,但是你能够离开那个困了你两年的破房子,说明你已经有勇气摆脱过去的阴影了。所以,别再问为什么,没有为什么,只有事实,事实就是,他已经离开你,你们短暂的爱情已经结束了,你们已经脱轨了,不可能再回去,明白吗?”
我正想说什么,雨婷打断我:“先别说话,我还没说完。你就是太喜欢问为什么,太喜欢去寻找答案,所以才一直走不出来。但是你的所谓的答案都是你自己定义的,你永远也不会知道真相,真相在人的心里,没有人会透视人心的。亲爱的,你奔波了两年了还不累吗?还不能安份点吗?还不能不折腾吗?这样吧,如果你能知道现在我心里在想什么,那你继续,我什么都不会说,即使你在我的耳边唠叨得我百爪挠心,我都会咬牙忍着,屁都不放一个,怎么样?”
“呵呵”我忍不住笑出声来,雨婷真是个开心果,她总能让我在自认为苦大仇深的时候突然有了笑意,觉得所有的苦恼都不如这噗哧一笑来得痛快。我转过头望着她,认真的对她说:“我当然知道你现在正在想什么,你不就是想放屁吗?”
“哈哈!”笑声之后,一连串清脆的气流声冲破了束缚,就像夜幕上了礼炮,给黑夜频添了几分乐趣。
亚培,再见,永远不见。就让你过着你乐意的生活,在没有我的世界里挥洒快乐吧。而我,会试着从麻木中苏醒,重获新生。所有的迷团,就此凝固吧,等我有了力气,便会将它一脚踢飞,和着你那张晦暗不明的脸一起,滚出我的世界。
原来雨婷要给我的惊喜,就是新生组合theone乐队的歌友会。老实说,这名字我听都没听过,也不能怪人家名气尚小,只能怪我蜗居和避世得太孤陋寡闻了些。
“今天一定要穿漂亮点哟!”雨婷再三嘱咐我。特别的日子,只属于我的日子,是应该以奇装异服来标示这个日子的特殊性吧。
我只好特意的打扮了一下,将长发弄卷,柔软地摊在肩上,穿一件修身剪裁版的黑色羊绒大衣,内着一条鹅黄|色的背心连身衬裙,脚登一双深咖啡色的高跟皮靴,手挽一个银色手袋,一副淑女的模样。自从亚培离开后,我就一副邋遢的仔女形象,总是体恤牛仔板鞋休闲包示人,脚步匆忙,仿佛自己只是个过客,从不停息。今天,我想停下来,慢慢的体会这个真实存在的世界,有我作为其中一份子的世界。
那双皮靴是雨婷前两天送我的。想来和亚培在一起的日子,自己再没穿过高跟鞋。已经习惯了平坦的安逸,还能再忍受这种屈躬之苦吗?呵呵。结果果然出了状况,接二连三,似乎一发不可收拾。先是出门没多久便把久违的高跟鞋跟给弄断了,只好回家再换了一双;到了文化中心还未进场时,又发现裙上不知不觉地被弄上了不少又黑又粘的物质,只好进了洗手间拼命的擦拭,却发现怎么也擦不掉。自认倒霉的同时,歌友会已经开始了,我拿出电话,准备打电话给早在此等候的雨婷,得到的回复竟然是对方已关机。就在我心恢意冷,决定离开这个让我焦头烂额的地方时,里面的吹呼声又把我拉了回来。还好,雨婷先把票给了我一张,说是以防万一,如果没有在大门口遇见,那就直接进场。还是进去吧,这毕竟是雨婷想要送我的惊喜,如果我看都没看一眼就走掉,她会把我撕碎的。呵呵。
里面除了舞台上的聚光灯在闪烁外,周围都是黑压压的人头,想来真是我落伍了吧,人家的粉丝已经这么一大片了。我在过道上艰难行走,因为时不时地会有人飞舞着他的手臂或小腿,我真害怕就此意外身残。雨婷买的靠近舞台的票,所以,即使我害怕,也得冒死前进,她就在前方等着我,一同欣赏她带给我的惊喜。
忽然间,我停了下来,这种感觉,就像在石岛的石屋门前突然见到了那只忠诚的木雕狗一样。我两眼发光,死死地盯着台上那个脑袋和身子不时地随着节拍打着点正在酝酿一种爆发力的男人。而我心中难以抑制的激动也正酝酿着一串撕心裂肺的哀嚎。
“安——亚——培!”
我的声音划破了现场相对安静的时刻。
伴奏没有停止,但现场的躁动却随即沉静了下来。
台上那个握着麦克风的男人,直直地望着我,看我在自己制造窒息氛围里冷得发抖。我们四目相对,视线却被复杂的情绪碰撞得碎末横飞。他没有停止那一气呵成的完美演绎,而我的嘴,却被人从身后死死地捂住,而我的身体,也被拖进那黑色人潮中。
狂欢继续。
第一章我那可爱的童年(一)
我是一个奇怪的孩子,认识我的人,都这么说。
当其他的男孩都对模型、游戏、爬墙,甚至打架感兴趣的时候,我却在家里摆弄自己要来的玩偶,给她们穿衣打扮,讲故事,唱歌给她们听。而当那些男孩长大了些,开始周旋于女生之间,牵着心仪姑娘的手,开始那懵懂青涩的初恋时,我却俨然成为了女生之友,在她们的恋爱与穿着打扮上出谋划策。而我真正玩得好的哥们,都是青一色的女性,男生们不大爱和我玩,而我也不屑于此。在我看来,他们都是没有进化完的原始动物,粗鲁不堪,而且愚笨至极。他们从来不用脑子想问题,而是依赖于拳头和武器。他们是麻烦的制造者,我当然希望离他们越远越好。
我对女性的评价甚高,但是也有例外。那种虚情假意,矫揉造作,装腔作势的女生;风一吹就会倒,什么都不会,连脑子也懒得动一下只会一味的依赖别人,听从于别人,没有任何主见的女生;只会撒娇,扮可爱,装可怜,说风凉话,嚼舌根,嫉妒心极强,动不动就耍小姐脾气的女生;没有思想,没有同情心,只关心衣服、脸蛋、身材、帅哥、吃喝玩乐的女生……不胜枚举。只有一种女性,优越于男性,更压倒所有倾国倾城的淑女们,在我的心中占据了最高的地位,那就是,有思想,有个性,有才能,有品味,有头脑,有勇气,气质脱俗的女生。比如晓雯,我的好兄弟。当然,我对这样的女生更多的是钦佩与欣赏,在心底滋长的是友谊而非爱情,所以,对于我究竟喜欢什么样的女生,会对哪一类的女孩子动心,曾经我一无所知。
我是男孩,挺正常的一个男孩,我一直这么认为。但我的父母和亲友似乎有点担心,担心我往不正常的轨道上发展,迷失自我。所以在我十岁那年,爸爸给我本来就繁重的课业上再加了一个跆拳道的训练——其实他本来是要我学拳击,但我坚决反对这种直接暴力,直到他让步,答应我学跆拳道。除此之外,我还要学习钢琴,声乐,美术,礼仪,外语,因为我学东西很快,爱好又颇为广泛。我还喜欢读书,读名人传记,古典文学,历史文献,各类小说,杂文,杂志上俏皮的文章,另类的观点。我本来想学服装设计,这些都源于我给小玩偶设计衣裙的灵感,但爸爸在看到我满头的彩发以及破烂不堪的衣物时也采取了强硬的态度,他不吃不喝,并且派保镖监视我的行踪。他说,他允许我在家里的胡闹,因为这是我的天性,他不想压抑,他想尽量让我自由发展,享受童年的乐趣,但是,作为一个富家子弟,他希望我能对外保留一下他的颜面,穿着得体,行为端正。并且,他给我的自由只能到我成年之时,因为到那个时候,我就必须为着子承父业这一伟大的目标努力,做一个能力出众,足智多谋,有胆有识的酒店业接班人。这些都是后话。对于我的性别取向,他们的担心从未停止过,即使我去学了跆拳道,但我依然对阳刚的东西不感兴趣。他们经常带我去和其他的富家子弟们联谊,骑马,打球,露营……没用,我只要一和他们在一起就想睡觉,呵欠连天。至于那些千金小姐,我则经常恶作剧,我就喜欢看她们那夸张的受到惊吓的表情。一开始她们以为我只是淘气,所以对我容忍有佳,而且她们似乎想要得到我的关注,即使是被整也无所谓,就像其中一个白痴说过的一样:我整她,是因为我对她有意思。所以我就直接把她推进了水池里,吓得她高声尖叫,叫得池里的鱼儿们都想飞到天上。后来她们渐渐明白了,我对她们的无礼与粗鲁是源于我对她们的不屑及厌恶,所以,她们也就把我当成瘟神一样,躲得远远的了。
父亲不得已,只好带我去看心理医生,让她来给我的异常行为一个解释。女医生长得十分漂亮,就是我所欣赏的那种类型。我非常配合,把自己知道的,自己理解的,自己胡思乱想的东西统统告诉了她,她一直保持一种充满智慧,能透视我心的,和善的笑容,仿佛在说,你说的这些我早就看出来了,只是希望你诚实地,完整地,亲口告诉我而已。
“那究竟是为什么呢?林女士。”我好奇,我想知道答案,特别想知道我会对什么样的女孩子动心。
“我会告诉你的,孩子。”她仍然微笑着,然后给我满上了一杯茶水。“你是个被宠坏了的孩子,你意志的自由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所以你的行为才会这么特别,所谓有个性。你选择你所希望的,任何让你感到一丝不快的事物及行为都会很快被排斥在你的世界以外,你是你世界的主宰。”
“可是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我会对女孩子的东西情有独钟。”
“别着急,我会给你解释的。”林女士抿了一口绿茶,慢慢道来:“你直到八岁的时候,都和妈妈睡在一起,所以你对你妈妈是非常依赖的。你说过,你妈妈有双灵巧的双手,她的手工艺品摆满了你家的房间,她做的饭菜比任何一家餐厅的都美味,她还亲自为你的衣服上绣上可爱的卡通图案,她宠你爱你,但是有时候又会斥责你不礼貌的行为,只有一件事对你妥协了,那就是让你跟她一起睡。相比之下,你爸爸常年在外,即使在家期间,也回得很晚,因为他有非常繁忙的业务需要处理,他是一个成功人士,他有的商业头脑,但是这些对年少的你来说,都不重要,你不能体会到他的强大。你对你爸爸的感觉,是一个有求必应,什么都听你和你妈的,没有主见的男人,他虽然宠你爱你,抱你在怀里,疯狂地亲吻你,但对你来说,你和他之间还是很生疏的,你们没有充分的父子间的情感交流,你们的互动更像是一种例行公式。所以,你在性别上认同的是你的母亲,因此你才会觉得像你母亲这样女性特别容易亲近,容易让你产生好感。不过,这样问题就出现了。”
“什么问题?严重吗?”我开始有点担心,因为林女士的话对我来说太深奥,难以理解。
“放心,孩子。我所说的只是一种理论上的问题,是一种发展的可能性,你明白吗,也就是说,就像数学里面1+1=2一样,理论上讲,2就是唯一的答案,但事实上,1+1也可以等于1,等于0,等于任何其他的数字。你能理解吗,就像一条大鱼吞吃了一条小鱼,这种情况下,1+1就等于1了。现在回到我们本来的话题上:你会遇到的问题。如果你在性别上认同了女性,那么就像你现在表现出来的某部分行为一样,你会钟爱于女性钟爱的事物,这样发展下去,也就是说,你会对女性的择偶标准产生认同。明白我的意思吗?”
“不明白,您能说得简单些吗?”
“孩子,如果你一直这样,以后很有可能会喜欢男人,现在明白了吗?”
“哈哈!”我笑出了声,并对林女士的话表示强烈的反对。“林女士,我从不和男生玩,我瞧不起他们,至始至终我都爱和女孩子打成一片,我怎么可能喜欢男人呢?”
她微笑着摸了摸我的头,放低了声音,温柔地说道:“是啊,这正是我现在比较放心的一点。不过孩子,你现在接触的男性有限,无非就是和你一样的富家子弟,也许这样的小孩在你的眼里很无能,很俗气,但是,你总会遇见让你敬佩的男性的,他们有勇有谋,行为果断,有责任心,有才干,他们会颠覆你现在对同性的认识,而且你会渐渐的发现,女生在体质上是明显弱于男生的,她们无助需要保护的时候,正是你应该挺身而出的时候,而不是像她们一样寻求别人的保护,明白吗?”
“我可以保护自己,也可以保护女孩子,因为我会跆拳道。”我很自豪地说。
“嗯,但是我希望你在保护她们时候,脑子里想到的是帮助,而不是自卫。这样吧,我给你布置一个作业,你愿意认真地去完成它吗?”
我点点头。
“从今天起,你要重新认识你周围的男生与女生,去发现男生的优点,去区别男女生之间不同的地方,不要像从前一样,因为偏见而倾向于和某类人玩在一起,认识不一样的人,去试着理解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故事,尝试一下他们热衷的事情。虽然你现在才十三岁,但是你已经是个大孩子了,完全有能力,有自制力去做你本不情愿,本不擅长的事情,就像你现在不再和你妈妈一起睡,不再懒床,不再一味地贪玩一样。你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对你来说是件好事,对吧?”
“好的,林女士,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我遇到疑问的时候还能继续向您请教吗?”
“当然,随时欢迎。”
就这样,我怀着一知半解的心情,离开了咨询中心。十三岁的我,似乎第一次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这问题让我毫无头绪,只能照着林女士的话去做。
第二章我那可爱的童年(二)
重新认识,我要对我的生活有一个新的认识,从哪开始呢?我想到了我最好的朋友,张晓雯。
我是在有一次和那群无聊的富家子弟去郊游时中途开溜的间隙遇见她的。那年我十一岁,天空格外晴朗。我穿过一片高耸入云的白桦林,看见一个碧绿的池塘,水面上浮着白云与茂密的枝叶,还有水鸟在池面嬉戏。我被此美景深深吸引,一步步靠进水边的时候,发现水面上横着的一根粗壮的树杆上居然躺着一个人。那人便是晓雯。
这人真会选地方睡觉,不怕翻身时掉进水里吗?
我好奇地走过去,咳了两声,那人便直起身子,转头望向我这个不速之客。我们聊了起来,我这才发现她是个女孩。她说她来这里是为了寻找灵感,她是个贝斯手,正想自创一首歌曲。我听了十分羡慕,看她的年纪,应该与我相仿,她居然会自己写歌了。我自觉惭愧,想想自己从三岁到现在也学了不少东西,却还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作品。我心里顿时升起了一股敬意,仔细地观察起眼前这位才女来。
她说起话来很爽快,一点也不带女生的扭捏,这一点更印称了她的打扮:短发,宽松t恤,阔腿背带仔裤。我看到她的脸因为直面阳光而晒得发红,颧骨和鼻梁上的雀斑,因为皮肤黑所以显得不那么明显。她大概经常这样子,与阳光亲密接触。我告诉她我的钢琴弹得很棒,她很兴奋,说以后我们可以一起创作。而事实上,我因为爱好太广而并没有对音乐特别关注,也就没能帮上她多大的忙。但不管怎么样,投缘的我们很快便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她不是千金小姐,只是一个平常的女孩子,正因为这样,她特别出色。我很珍惜我们的友谊。现在,我就要去为我们真挚的友谊添砖加瓦了!想到这点我就兴奋不已,步子也不自觉地提了速。
来到晓雯家门前,我正要敲门,门却自个打开了,里面是晓雯那张黑黝黝的脸。
“你来干嘛,我正想出去呢。”
我没答她,只是径直走进屋里,晓雯随后关上了大门。
“诶,我看你魂不守舍,怎么啦?”
我两眼直直地望着地面,一只脚尖不停地在地上来回地画着线。不知为什么,在路上时的兴奋劲儿在看到晓雯的那一刹那,竟然全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忐忑不安的心情。唉,我的办法,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她会答应吗?
“喂,曾木可,你今天是不是撞鬼了?”她不怀好意地笑道。“我是说,你没事的话,我可要出门了。”
我冲她翻了个白眼,心想,既然来了,死就死吧。于是对她说:“我今天去看心理医生了。她说我以后可能会喜欢男人……”
“哈哈,其实我也一直怀疑你是不是同性恋呢!”她大笑,一边笑还一边上下打量着我,像是观察一个从未见过的外星生物。
她的兴奋让我有些无语。难道她希望我是?这算哪门子朋友!
“别胡说八道,本公子喜欢女人,只喜欢女人,懂吗!”我红着脸争辩,边说还边用力地拍着自己的胸膛,像是在给她作一个保证。
“那你怎么没喜欢我?”
“你看上去哪里像女人了?”话音刚落,我就挨了一阵拳打脚踢。
“好了好了,知道你力气大……说点正经的,其实我是来找你帮忙的。心理医生让我重新认识周围的人,重新给他们下定义。也顺便重新认识我自己。”我的表情突然变得很严肃,暗示这件事情意义重大。
“那你要我怎么帮你?”她用那双小眼睛盯着我,等我的回答。
“我想,那就是要我们看到从未看到的对方的那方面吧。”我望着她说。
“什么意思?”晓雯迷惑不解。
“你看,我们都这么熟了,没有什么是不了解对方的是吧,但是有一点,是我们从来不曾看到,更不可能了解的……”
“你指的是什么?”
“身体喽,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地方……”话还没说完,又被她毒打一阵。
“女孩的身体怎么可能随便给别人看!你这个大色儿狼!”她强烈反对,而我继续劝说。
“我又不是别人,我是你兄弟呀。再说,我是说交换,我们同时看到对方,这样谁也不吃亏,而我们又可以更全面的相互了解了,这对我们的友谊是件好事吧?你就帮帮我嘛,你不会真想我去喜欢男人吧?”我装出一副可怜的样子,拽着晓雯的两支手臂苦苦哀求。她点头答应了,也许是听到我说我也会脱的关系。
她把我拉进她的卧室,深吸一口气后,两下就把所有的衣物褪去了。面对赤身捰体的晓雯,我目瞪口呆,嘴里嘟哝着:“你妈……妈什么时候回来?”“她估计要大半夜才会回来吧,刚才我就是想出去吃饭来着。快点呀,别磨磨蹭蹭,别转移话题!”她一边说,一边像个强盗一样,抢走了我的衣服,裤子和鞋子。
此时正值炎夏,而我却冷得发抖。晓雯根本没注意到这一点,她像发现新大陆般大声感叹:“哇,果然是男女有别也!”她好奇地盯着我的,意犹未尽地打量着。我立刻抓来一个枕头挡住,却马上被她扯开。“喂,曾木可,是你说要脱要看要了解要学习的,现在干嘛怕成这样?我看你还是喜欢男人好了……”她摆出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之后,便在房间里大摇大摆,做自己的事情,完全当我不存在了。此时此刻我不得不承认我之前极力否认的事实,论胆量,晓雯显然胜我一筹。
想到我有可能变成喜欢男人的男人之后,我下了决心。我一定要克服现在的胆怯。
我站直了身子朝着晓雯走过去,猛地抓住她的双肩,然后深深地埋下了头。“咦,看不出来呀,你的胸居然比我大这么多!”我发出感叹,晓雯平时穿得太宽松了,完全没把她的女性特征体现出来,以至于我以为我们一样,都是那么平坦的。
她推开我的身子,然后往下望望,嘴里半带嘲笑地说:“我也没看出来,你的那玩意儿这么难看和娇小嘛。”“你看过别人的?”我马上反驳。她点点头,“电影里面的呀。”“啊,你看a片?”“我是无意看的啦,上次去同学家玩,那几个男生无聊就把他爸私藏的电影拿来看喽。”我们俩你一句,我一句,躺在床上光着身子,却谈论着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直到她妈意外的提前回家,掏钥匙开门的时候,我俩才意识到自己的处境,马上跳起来穿好衣服。我不敢从正门走,只好匆忙地跳窗逃走。还好她家是住一楼。
不过,我并未从这件事情里得到更多的启发,我承认晓雯的曲线特别美,而我的身子是相形见绌的,但那种美,也只是让我有用画笔一气呵成一幅人体写真的冲动,我是以欣赏一种艺术品的心态去观赏她的身体的,这样的结果,还是让我对女性更加认同吧?
我去请教了林女士,她有些惊讶,我竟然这么快,以这样的方式去完成她布置给我的作业。她笑着摇摇头,说我的方法不对,了解不是这么了解的,更何况,我应该多去了解一下男孩子。
“那我到底该怎么做?”
“这样吧,有一种快捷的方式,你可以去学摇滚,这样可以让你有更多的机会接触男孩,了解他们的想法,融入他们的世界。你刚才提到的晓雯不是也是玩音乐的吗,女孩子都能把贝斯弹好,你更不能示弱呀。”
“记住,多接触一些高尚的,积极的东西,可以给你活力的东西,而不是a片,你还不到看它们的年龄呢。”
我尴尬地点点头,事实上,如果不是先来找林女士,我可能真的会让晓雯带我去她同学家,看看他们热衷的东西。
再后来,我告诉了晓雯我的想法,她我去学电吉他,在她看来,钢琴太柔,太忧郁了。于是,从整个初中,我在完成学校功课,父亲的作业,林女士的作业之间找到了平衡。每个夜幕降临的时候,也就是我和晓雯以及其他新认识的朋友之间切磋音乐的时候,渐渐的,我从那些玩摇滚的男生身上,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我觉得他们酷劲十足,无所不能,有改变世界的能力。这让我感到欣慰,以前对男生的陈见有了变化。但同时我又开始害怕,难道这就意味着,我开始喜欢男人了?
这一个疑问一直存在于我的心底,即使林女士对我说明,只要我心底存在的是一种作为男性的自豪感而非倾慕之情,就是正常的,这是我对男性身份认同的开始。但是看到其他的男生都开始和女生成双成对,开始偷尝禁果的时候,我却以女性之友的身份和晓雯手拉手逛街,没有任何心跳的感觉,唉,我的她在哪里?我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确定自己性取向?这也许是难得的青春期的困惑吧。
直到升入高中,问题突然被解决了。
第三章两只猫的初恋(一)
我喜欢猫。它们总是一副慵懒的样子,摆出一副对什么都不在乎的表情。这一点和我很像,特别是在我面对流言蜚语,别人的指指点点时,我就是只猫,来去自由,对是非小人视而不见。
人总是倾向于喜欢和自己相似的东西,或者乐意将自己变得和喜欢的事物一样。这是林女士告诉我的。我当时就把这句话进行了推理,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原来我是因为喜欢女孩子,所以才会把自己弄得跟女孩子一样,无论喜好、动作、声音、情感的表达方式,所以,我是正常的男孩,因为我喜欢女孩。林女士听完只是微笑,不置可否。我再追问,她就说:时间才是最好的答案,你会看到真实的自己。她总是这样,老让我自己去寻找答案。我怎么也没想到,答案竟然与猫有关系。
我养的第一只猫叫妞妞。它是只温顺的母猫,身上的毛大都长而洁白,只有三处为黑色:左眼及左耳周围是黑色,活像个小钟无艳;背上有块像大脚板一样的黑色印记,这一点后来被同学利用,总是在说不过我的时候指责我心理变态,有虐猫癖;还有一条黑色的尾巴,就像拖着一根未发育成熟的鸡毛掸子,咱家地板那么闪亮,少不了它的几分功劳。
妞妞是我在公园里放风筝的时候发现的,那时我才八岁。我看着自己画的花仙子一波接一波地升到了天上,第一次有了一种被万众瞩目的感觉。也许是她也感觉到了这种压力,所以才摇摇欲坠,急于返回地面。后来,她落到草坪里面,我去捡,却发现一个绒球,球面微弱地起伏着。我伸手一碰,绒球战战兢兢地“喵”了一声,我如获至宝,赶紧把它翻了个面。哈哈,一只可爱至极的猫咪出现在我眼前。我抱起它就往回跑,跑到妈妈面前,它乖乖地躺在我的手臂上,一点不挣扎。我一个劲儿地对妈妈说,妈妈,你看它多可爱呀,它的毛多软呀,还有眼睛,真大!它一个人在这里多可怜呀,我们把它带回家吧!妈妈乐呵呵地看着我,见我这么喜欢,便同意让它成为我们家的一员。
我实在不好意思告诉林女士,我之所以在八岁的时候愿意自己一个人睡,其原因不是因为我变勇敢,而是因为有了妞妞的关系。我因为妞妞而抛弃了我亲爱的妈妈,一开始还有些许的负罪感,没过多久,这种负罪感就被无尽的兴奋与狂恋所取代。在当时我并不会这么定义自己的行为,毕竟还是个小孩,只知道做让自己开心的事情,难免会有些自私。可是现在看来,我对猫的喜爱超过对妈妈的依恋,如果妞妞不是一只猫,我可以很自豪地宣布,我恋爱了。
一刻不见,如隔三秋。
我把妞妞的大头贴贴在笔袋上,书包上;在作业本的姓名栏里画上它可爱的头像;做表情与动作都极力模仿它的样子,连表达兴奋的方式也变了,不是大笑,不是提高音量手舞足蹈,而是喵喵地叫上好几声。没过多久,全班同学都知道我家妞妞的名号,他们管我叫猫科动物,我对这个称谓感到非常自豪;上课时总在思考今天要给它吃什么,要知道,它是个五香嘴,什么都吃——除了苦口良药,通常情况下都是我把自己的食物与它分享。当妞妞从排骨变成大肚腩的时候,妈妈笑着说,看看,你的肉都长它身上去了。我说,妞妞越胖越可爱,我越喜欢!
当然,这些强烈的愉悦感都不算什么,最离谱的是,我每天晚上都会和妞妞同床共眠。早上起床的时候,它要么在我的脚丫子上,要么在我的屁股后,要么就枕着我的手臂,一副安详又惬意的模样。我喜欢它毛茸茸的脑袋往我脖子上蹭的感觉,幸福极了。妈妈并没有责怪我这种任性的行为,只是叮嘱王阿姨每周多给妞妞洗几次澡而已。所以,我的妞妞总是香喷喷的。
……
回忆是那么美好。
如果可能的话,我真希望猫和人有一样的寿命。
小妞妞是幸福的,因为它遇到了如此喜爱它的我,在我心中,它甚过朋友,亲人,知己,曾经一度使我达到了忘我的境界。对于一只猫来说,这虽然有可能比不上鲜嫩的美食或者一个生活的伴侣更直接与实用,但也许,它能够明白我的感受,也乐于享受这种特殊的被宠爱与尊重的感觉呢?谁都说不准。
可是,这样的幸福瞬间即逝,走到了悲剧的收场。我的妞妞在第一次当妈妈的时候就难产而死了。这离我第一次见它并把它据为已有,还不到十个月的时间。虽然它是趁我熟睡的时候偷偷溜出门的,但直到现在,我仍然不能停止内疚,内疚我的粗心,我匮乏的预见性,以及我无力回天的弱小。
我把它葬在了后花园里,用两根木头绑成了一个十字架形的墓碑,上面刻着“做个好梦?妞”几个字。我是哭着完成这几项工作的。不是因为手掌被磨出了血泡,手指被木刺扎着疼,而是想到再也见不到像棉花糖一样柔软的妞妞,再也看不到它那无辜又渴望的眼神,再也无法和它小巧精致的爪子握手……之后的一个月,我变得沮丧,沉默,不怎么吃东西,每天睡觉之前都会站在窗前祈祷,希望妞妞可以重获新生,不管是在哪个未知的地方,只要它快乐。我越来越多愁善感。
爸爸大概是因听妈妈说了这事,回家的时候,给我买了只纯灰的折耳猫。小猫长得乖巧可爱,一副娇弱的样子,我只问了一句“它会生孩子吗?”爸爸先是一愣,然后哈哈大笑。“当然,放心,这是我让行家帮我选的,身体好着呢。可爱吧?”我拼命地摇摇头,“不要。我不要生孩子的猫。”说完,眼睛里已经噙满了泪水。妈妈见状,便赶紧过来拉了拉爸爸的衣角,“孩子他爸,去给可可换只不会生孩子的猫去。”爸爸连连点头,“好好,现在就去换。”“不要,我再也不养猫了。”说完,我跑回房间,“嘣”地关上了房门。是的,我再也不愿承受这样的分别了。
……
世上谁的话最不可信?我想,是那些动不动就说“永远”和“再也不”的人。而这样的人中,所占比例最大的就是我们眼里天真无邪的小孩子。正因为天真,所以他们才对脱口而出的话语自觉真实,而事实上却最容易改变。我就是个例子。而我抱在怀里的这只花猫就是指正我的最佳证据。它的名字不叫妞妞,而叫国王。
遇到国王的时候,我已经年满十七岁,念高二。妞妞突然离去的阴影已经被时光冲淡,然而我却从没忘记我对自己许下的诺言——不再养猫。只不过,偶尔在路上或者别人家里看到猫咪的踪影,还是忍不住多看几眼,后来渐渐发展为,去跟它们打招呼,给它们东西吃,摸摸它们的小脑袋,捏捏它们柔软的颈子,用书包带逗它们玩,最后就变成了直接抱起来放在怀里,给它们挠痒痒。每次和猫咪玩得心情大悦之后,我总对自己说,只要不再养猫就行,好像一个罪犯在找各种理由为自己脱罪似的。直到有天,在晓雯家的电脑上看到了它,我的国王,我对妞妞曾经坚定不移的感情便告一段落了。
我对晓雯说,我想养猫了。
她像个长辈一样郑重地拍拍我的肩膀说,你早就该想通了,何必跟自己较真,何必相信你那幼稚的诺言真会实现呢?
我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