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身这厢有礼第20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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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晓春,你说如果我真轻轻一拉开它,你就能知道我在哪里吗?”

    晓春轻声应道:“回主子,属下一定会在最短时间赶到。不过,主子请别费心思了,怕是主子没有机会用这些烟花了。”

    君歌回问:“没有吗?若是用上了呢?你怎肯定我就会一直老老实实地呆在你的船上,你怎知道我逃不出你的手掌心。”

    晓春沉默。

    君歌笑了笑,说:“晓春,今天我得给你上一课。一个人为了她的希望,会有一股可怕的力量。这股力量,你将无法抵挡。”

    第十六章君歌(2)

    君歌。

    真名亦是君歌,身份并非是蜀都城城南卖豆腐的穷家女。

    蜀都城——祝府大院。

    庭院散乱,院落里头,飘舞的绿叶触过流水的头顶,跌跌撞撞,最终飘零无奈地落于地面。流水一脚踩上去,还能听见它疼痛地叫唤,那油绿的汁水也似在往地面上淌。她一眼望过去,往日的豪门祝府变得有些沧桑了,像一座被废弃的院子。

    不过还好的是,院落梁柱与窗台上的油漆正鲜,只积有少量的沙尘,还算是新院。

    流水不知道除了那些个被祝子鸣休掉的少夫人以外的人们,究竟到哪儿去了。她不过是被祝子鸣派出去了几天而已,怎么如此大的变化呢?

    绕过落叶满地的前院,院前的假山喷泉依旧细细地酒着水,一串一串的珍珠落下来,嘀嗒地打地水里的叶片上,看上去,水面凌乱。

    流水几步走进客厅,左望了望,右望了望,没有人。侧耳一听,原本无声的堂间有微微的响动声,只是那么微微的,很缓很缓的脚步声。她闷哼一声,“是谁?”

    祝府的管家大声地叫了一声,“啊……”赶紧闭着眼,不敢看。

    流水的手轻轻搭在祝府管家的左肩上。他一怔,抖着苍老的身子骨,听见后面不出声,他微微地,小心翼翼地睁开眼,斜视着自己的左肩,只见一双细嫩的手,还有那尖尖的指甲上的光鲜甲油。他倒吸一口气,七魂失了六魄,“谁……谁……谁谁啊……”

    那声音,正映衬了祝家院落的落魄,凄惨兮兮的。

    流水急切,“管家,是我,你慌张害怕什么?”

    听出声音,管家捏了把冷汗,僵硬的身子无法一时放松下来,有种紧后松驰,整个人都软了下来,“流水姑娘,你怎么不出声儿?”

    是啊,她没有出声,听见有异样声,就顺着那声音想把它给擒了,谁知到了他身后才知道是管家。她有些抱歉,“管家,祝府的下人去哪儿了?少爷呢,落花呢?”

    落花传书给她,说速回祝府,一回来人影也没有,难免让她生疑,“怎么院子都没有人打扫?”

    管家腿软软的,赶紧倚到池坛上坐着,“流水姑娘,你可算是回来了。”喘着气,惊魂未定。

    落花轻说:“收到落花的飞鸽,我就赶回来了。落花去哪了?”

    “落花姑娘出去探风了,一会儿就回来。还吩咐老身,看见你回来后在院落等她。”

    “那祝府的下人都去哪了,少爷又去哪儿了?”这些日子,她只是与落花联系,信中只说所需完成的任务,却并没有提及其它。突然回了祝府,看见此景与昨日相差甚远,不禁惊奇。

    管家叹了叹气,“唉……”

    今天户部的张大人还会再来催促……少爷离家好几日了。只是落花姑娘给大伙分了些银子和粮食,就把大伙给散了。市价的粮食又在涨价了,全蜀都城,有一半的老百姓买不起大米。别说大米了,就是玉米糊,也……

    流水轻轻点头,粮价的事,她早已知道。这是她们所意料之中,很正常的事,“那少爷,是去哪了?”

    这时,院落转角处响起落花的声音,“管家……”

    落花走近,与流水相望,各自眼里的彼此都是风尘仆仆,劳累不堪。落花手里提着包袱,沉甸甸的,“管家,拿着这些银子回乡下吧。我已经安排老夫人在城南等待。不用收拾了,马车上物粮都准备妥当。”

    “落花姑娘,这是干什么?老身得留下来守着祝府,一直等少爷回来,一直等祝家交得起供粮,一直等祝家再热热闹闹的。”

    落花来不及解释,“管家,日后再与你解释。”说罢,屈指一弹,老管家顿时从一活人变成一雕塑,只张着大眼睛大嘴巴,一动不动。

    流水急忙问,“你这是要做什么?”

    落花不费力气地抱起老弱的管家的僵硬身子往后院走,“户部的狗官马上就来了。据探,皇帝已下诣,祝家三日内交不出供粮,以造反处置,满门抄斩。如今,边城乱贱作犯,百姓衣食有忧,战士无军粮备战,搅得皇帝也是晕了头。再圣贤的天子,也会有无情的时刻。祝家,就是他的牺牲品。”

    流水紧跟在落花身后,搭了把手,“那赶紧送管家出城。我们得及时跟少爷联系上。”

    落花侧头看着流水,目光黯淡,“少爷……”

    流水的心猛地落了,预感不妙,急忙紧张地问,“少爷怎么了?”

    落花无奈,脸腮毫无血色,“送管家出城,再细细与你详谈。”

    响亮的号令声传来,“把祝家大院给包起来。”

    落花流水迎目望过去,是那身官府的户部尚书,外带几十手握长枪的官兵,个个气势汹汹,来者不善,“两位姑娘,哪也不用去了,先听诣。”

    圣诣不用他来宣读,落花早打探清楚了。圣诣上的内容无非是祝府三日内交不出供粮,就以造反处置,满门抄斩,且要押她和流水二人回宫做抵押。皇帝到是要押祝府的家眷,可官府连着将军与丞相早早地把祝子鸣休妻休妾的事禀报了。

    落花轻轻放下老管家,解了其|岤道,冷冷地吩咐说:“流水,看好管家。我来对付这狗官。”

    几十人马,不在话下,落花对付起这些小毛兵,轻而易举,“圣诣留下,我替我家少爷接了。可是,你若想活着走出祝府的大门的话,就识趣的乖乖离开,否则……”

    张大人一怒,“好你大逆不道的贼子,敢威胁钦差,速速将这女贼给拿下。”

    落花一阵冷笑!

    呵!当初她奉祝子鸣之命,给这狗官送去金银财宝的时候,他怎么就是另一副德性呢?

    落花说一不二,既然他这么嚣张,就给他一个痛快。

    几十官兵眨眨眼,只是一张影子从他们身旁串过,然后一阵风吹。再眨眨眼,就不见了户部尚书的人头。

    随即,落花提着那狗官的头发,下面悬挂着狗官血淋淋的项上人头,跃身在假山之顶,看着众人,“我不想伤了你们,识趣的,这就滚。回去复命,就说祝家人早已人去楼空。”

    送走了老管家出了城,落花流水再返回祝府时,蜀都城的大街小巷已贴满了悬赏通知,头像是她俩和祝子鸣的,上面大大的宋体——钦犯。

    落花流水善易容,随时,随地,随刻。

    即刻,一伸手,一收手,便是另一张面皮出覆盖在她俩的脸上,“走……”

    到了无人的角落,落花流水才易回自己的模样,“前日,我便与少爷失去了联系。少爷一定是担心君歌,寻她的路上出了什么差错。不过我已经派死神二组到死神五组速去寻找少爷。可是,两日来皆无果,恐怕……”

    流水猛地心痛,“没的恐怕,我们必须找回少爷,若是让他落到官府人的手中,可有苦头吃。”到时候,再把他从狱中救出,已是皮开肉绽。

    落花流水就怕这个结果,更怕祝子鸣寻君歌的路途中,遇上其它的意外,“流水,你留守在城门,若是少爷回头,一定将他拦下。我沿途追去,另寻办法。依旧照常,每两个时辰飞鸽一次。”

    流水点点头,“找到少爷立即汇合,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君歌她是个极其危险的人物。这趟任务的时候,我私下查了她的底……”

    第十六章君歌(3)

    “果不出我们所料。”

    落花的目光里藏着暗暗的杀机,慢慢地又淡了,迫于无奈地渐渐转淡,“如果真是前朝贼子。嫁入祝府果真是为了利用少爷。”

    落花轻皱眉,额头处写着焦虑的心情,“都说少爷无情,其实,少爷是天下最傻最傻的痴情男儿。”心中的焦虑,如蔓藤把她缠绕,毫不透风地裹了她全身。

    突然,落花流水的听觉里,出现了让她们质疑的响动,齐齐的脚步声,极有规律地由远传来。

    那不是一般路人的脚步之声。

    落花看着流水,又看了看小巷子旁的屋顶,示意往入去,找个落脚的地儿,说话方便。

    很快,流水会意,同她一起轻轻触地,纵身一横,轻如袅袅轻烟升腾了起来,轻轻落在住户人家的屋顶上,黑瓦红梁上,往下一望,果真是十个身着盔甲的士兵走过去。

    落花轻轻哼声,“狗皇帝这会儿还有心思抓钦犯,怎不想办法安抚百姓,击退贼子。枉我们还一直效忠与他,就指望着祝家把北都国的经济撑起来。如今祝家败落,就只能落得满闹抄斩。”

    流水轻声安抚,“别气坏了身子,我们还要留着这口气把少爷给寻回来。”

    见那些士兵走远,落花才大声地发泄出来,“快说来,那君歌的真实身份。”

    “君歌确实是是前朝贼子,她的具体身份有待查清。在反贼当中,她的身份仅低与天下第一相士。就是那个在老爷子面前声称,天下之大,恐她君歌能为祝家添增子嗣的相士。前朝贼子的这一步棋走得精明,利用老爷子的迷信思想,和他天下第一相士的的名气,就把君歌给弄进祝府了。偏偏君歌嫁进祝府不买账,在少爷面前留下一一样的印象,由此勾起少爷的异常心理。”

    落花无奈地摇头,“她的阴谋已经达到了。可是,怕就怕她戏是假,情也是假。到时候少爷知道了,他就彻底废了。少爷不能再经受感情的打击了,绝对不能。”

    流水点点头,“我们守口如瓶,谁都不要说。可是,找到少爷和君歌,我们如何面对?”

    落花很惆怅,“找到少爷再商议,当务之急是先把少爷找出来,确定他的安全。我们就此告别,随时保持联系。”

    晴朗的天空之下,两女子的心情却是乌云密布。

    运河之上,已经是暮色。

    君歌的小厢房里,悄无声息。

    梅香梅竹端着照常的两菜一汤,站门门外。

    梅竹腾出一只手,轻轻扣了扣门,“姐姐,醒了吗?”

    里头没有人回应。

    梅竹再敲了敲门,又问:“姐姐?”

    依旧没有回应,她轻轻地推开门,侧头小声对梅香说:“可能姐姐还在睡梦里,我进去看看。”说着,轻着脚步,悄悄慢慢地进了去。谁知,一不小心,脚步一绊,手中的托盘跌了倒,摔在地面上,乒乓乒乓的响。

    那汤与碗的碎片撒了一地。她蹲下身子,低着头将碎片一一拾起,“姐姐,对不起,不是故意吵醒你的。”低着头,屏风后面依旧没有响应。

    梅香匆匆忙忙地赶紧来,将托盘放在桌面上,走到屏风后,忙着去解释,可是大吃一惊,“啊……”

    一声惊叫,把梅竹给吓了个胆破,赶紧起身绕过四面的屏风,“姐姐呢?”

    梅香摇摇头,“姐姐一直在里面啊,能去哪里?”

    两人分头往两面窗户口望了望,河面静静的,只有水流声响,看不见异物,“姐姐又逃走了?”

    “快,通知晓春。”

    没等俩丫头转头,即刻被晓春堵在了身后。她俩一转头,便撞上冷着脸的晓春,“姐姐她……”

    晓春大步走到窗户口,伸出两指,轻轻拈起窗户上的灰尘,细细的,散成一盘。他转了转眼珠,心里隐隐约约的知道了答案。

    一般人若是从窗户上爬出去,一定会留下重重的脚步印子。只有轻功了得的人,才会从窗户口轻轻一踏,只留下脚底的微微的尘粒,不成印记。那尘粒,轻如从空气飘零后,渐渐地落在上头,留撒了薄薄的一层。

    这人劝功了得,定是他晓春之上。他心想,轻踏着窗户口,朝外面飞身跃去,探了探,回到船舱内,一声令下,“靠岸。”

    很深的夜,静得可怕的山路里响起阵阵马蹄儿声,回荡在黑丫丫的山谷里,一波又一波地被传回来。

    嘀嘀嗒嗒……

    嘀嘀嗒嗒……

    那声音,沉重而又沉长,连山谷里已经沉睡的树木花草也听得毛骨悚然。

    然而,在君歌听来,那是再正常不过的马蹄儿声了。她扬了扬马鞭,拍在马屁股上,那马儿越来越快,腾跃在山谷中,蹄场随之变了调。

    若是有人在夜里的时候从山谷行走,还以为这是勾魂的使者来了。

    可,对于君歌来说,前头有着比勾魂的黑白无常更可怕的怪物,在专程恭候她的大架。

    听这声音,似笛非笛,一声长,一声短。君歌勒了勒马的缰绳,嘴里并不耐心地念道:“有什么事直接出来说,别鬼鬼祟祟的。”

    待马站稳了脚,君歌朝着林子里望了望,冷笑一声,斜着视角往后一看,“出来吧,还要我请你出来吗?”

    说时迟,那时快,身后闪电般地飞出一把俏亮的小飞刀,风一样的从君歌的耳边飞过。她一侧头,青丝飘起,“叮”的一声,小飞刀牙齿碰撞出冷冷的声音,让人鸡了满身的鸡皮疙瘩。

    君歌再转过头,嘴里衔着那把俏亮的小飞刀。她轻轻张开双唇,吐出那小飞刀,看也不看前头现身的那人,“如果你想除掉我,玩一些狠的招,别不痛不痒的,这是在暗示吗?”

    一个苍老的,冷冷的声音响起,随之那人风一样的逼近在君歌身前,“还用我暗示你吗?”

    第十六章君歌(4)

    君歌扯动着嘴角,冷冷地笑了,“就算是暗示,也轮不到你来。”

    老者随之冷笑,“看来你的翅膀是长硬了,有自己的主意了。”

    洞黑的山谷里,君歌身前的老男人露着一张如烂抹布一样的脸,又黑又皱纹重重。他那脸上包着骨头的皮似乎就要脱落下来,一张嘴来不见几颗完整的牙齿,然后目光却如猎杀食物的狼一样恶狠,伶牙俐齿的,“今儿,老身我不只是要暗示你,更是要让你记住组织里是有规矩的,由不得你一个野丫头随性破坏。”

    这张抹布脸并不陌生——天下第一相士。

    君歌不屑,“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一扬那高昂的头,望着黑洞洞的天空。抬头处,星星稀松,月儿弯弯。

    着实,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她是主子的功臣。这个任务,她用了半辈子的光阴去计较,去准备,去实现。从她还是五六岁的小女孩的时候,就潜伏在蜀都城城南卖豆腐的穷人家里。

    那里,她眨着泛泪的却清澈的眼睛,望着豆腐铺上的叔叔阿姨,哀求,“求求你们,收留了我吧,我饿。”她说她饿的时候,眼泪如断线之珠,大颗大颗地落了下来。

    也着实,她是真的饿了。

    恰巧,豆腐铺的一男一女膝下无子,便捡了君歌来。正巧儿了,此家易姓君,她的名儿算是与这家子有上缘分了。

    可,正是这缘分,害了这普普通通的豆腐铺的夫妇。君歌嫁入祝家后,君家父母算是从此在蜀都城上消失了。

    如今,君歌亦不知养父养母们,是否安好。

    所谓的,天下之大,唯她君歌才能为祝家添增子嗣,根本就是一个阴谋。天下第一相干虽替人自命看阴阳,百算百中,却是果真利用了自己的名字给祝家下了一个天大的局。

    谁料,一向小心谨慎的祝子鸣偏偏踩进了局中,还爱上了局中人,一发不可收拾。

    风清扬并非一般的采贼。即便真是贼,也是与君歌同在一条贼船的。

    可是,她非意愿。

    君歌——前朝古城王朝颢琰王君钦涯之孙女,三岁亡国,从此跟了其皇爷爷君临尺的不孝子孙君之岩。

    按辈份,君歌得管君之岩为皇叔。可这位皇叔不甘刚刚继位不久,便沦为败国的皇帝,组织了一批包括君歌在内的杀手,从小培养其吃苦的能力,硬是丧失了人类的本性。

    这是君歌投胎转世后,经受的最非为人的生活。

    三岁起,她就被皇叔关在一个黑洞洞的,只能看见与她大小的小人儿的地下室里。

    三岁,一个还需要娘亲爹爹抱在怀里,哄着,关心着,喂着饭粒的小屁孩儿,就在那样潮湿的地下室里,与人撕杀,争抢食物。

    她不得不去为了一块落在湿溚溚的地面的馒头,而与人打斗。

    那么一块本就发着黄,而且又硬又小的馒头,落在那潮湿的,发霉的地面上,对整个地下室的孩子们来说,那简直就是一块黄金。君歌盯着它,目光里没有眼泪,没有渴望,有着一股子誓死要把它抢到手的狠劲儿。

    她是真的饿了,几天几夜不曾进过食,连一滴水也不曾沾过。她明白,她穿越来到这个乱世里,是彻底的倒了霉,不得不为了这块馒头而丧失良心。

    可,又有什么办法,她必须要活下去。

    三岁前的日子,她跟着自己的父母,还要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真的是享尽了所谓的荣华富贵。她贵为皇家之后,又是长孙,整天都有丫环家丁随同,想吃什么应有尽有,哭了一下,全府的人都围着她转。

    可是,三岁之后的日子,国破家亡,爷爷为了奶奶丧了生,父母和奶奶被皇叔关了起来,那是后来她成为那群杀手中的精英之后,皇叔君之岩用以威胁她的条件。

    看着那块馒头,她踩在众人的身体上,摸爬打滚地把它抢了来。

    好在,她有着不同常人的思想,她有着前辈子生存的技巧,有着多余常人的几十年经历。

    她在黑洞洞的地下室里,活了下来。

    从此,她过上了杀人的生活。

    皇叔君之岩为了复国,丧失了人性,用尽了狠招,招兵买马,且个个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他把这些人从小就收养来,用尽了非人的手段培训其生存与厮杀的能力。

    君歌是在三岁的时候,就开始习武。

    那日,她在黑洞洞的地下室里,抢到了那块馒头之后,皇叔把她从里头叫了出来,摸着她已被其他人打得头破血流的头说:“皇叔果然没有看错你,从小你就是一个聪明又伶俐的孩子,一定不会有负皇叔的苦心。将来,皇叔若是复了国,封你为公主。”

    从此以后,她便过上了非人的生活。

    一日十二个时辰,有十个时辰在习武,一不小心走了神,就被所谓的师傅用靴子抽打。剩下的两个时辰里,有一刻钟的吃饭时间,其余躺在集体的大床上睡觉的时候,还要提心吊胆的担心被人陷害打杀。

    五岁之后,她小有成就,能在同龄以及同组的孩子中成为强者,皇叔便把她派去了蜀都城,下了死令,定要在蜀都城找一户人家安定下来,以备日后之须。

    投靠到君家的日子虽然正常了些,可是白天她得跟着养父母们磨豆腐,卖豆腐,入睡后,就得背着养父养母去见师傅,习武,增强本事,而且还必须按时,用功。

    师傅是个高手,是黑道中没有良心的痞子。若不是皇叔吩咐下,要让她留着黄花闺女之身,师傅早就把她给做了。看着那么块嫩手,不是人的他硬是手痒痒,动手动脚的。可是,君歌不敢吭声,一吭声,就被沾着血的鞭子狠狠地抽打。

    七岁的时候,君歌已经功夫了得了,接了第一个任务,随她提着谁的人头去见她皇叔。

    可她不愿意,不管是杀谁,那都是活生生的人命啊。

    皇叔硬是威胁她。

    第十六章(5)

    要她杀人,君歌是真不愿意。

    杀人?

    什么样的概念?

    在她前世所生活的年代,杀人听起来简直就是恐怖的,让人毛骨悚然的。

    “皇叔,如果你要我杀人,就先杀了我。”

    要她杀人,她为不到。七岁的她。昂着高傲的头颅,目光明亮地盯着君之岩,没有畏惧,没有恐慌,有的只是一种抗衡。

    君之岩大笑。

    “哈……哈哈……皇叔?”他不恶狠地盯着君歌,“我的小公主,你还以为这是咱们的古域王朝吗?你还为以,你是颢琰王府家高高在上的千金?你还以为我可以以王叔的名义庇护你?”

    他扭起君歌的下额,盯着她,他那目光仿佛要从她的身子之中穿过,“皇叔?从今以后,我就是你主子,不是皇叔。你,也不再是颢琰王府的千金之身,你只是我的奴隶。我不会让你死,死何其简单。你那么聪明,我怎会舍得让你去死?你若是不乖,没有完成任务,我就让你的家人去死,想一想你的爷爷是怎么去的极乐世界?如今,你爹,你娘,你奶奶可都在等在你复我古域王朝的大好江山。他们望眼欲穿,就等着你把他们从苦海中营救,你可别辜负了他们……”

    爷爷——颢琰王君钦涯。他如何死的?

    君歌不敢再往后回想。

    这个世道上,怎有如此狠心的人,明明流着相同祖仙的血液,却要利用,却要残害。

    君歌咬牙,小女孩般稚嫩的声音中多了万分的愤怒,“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君之岩冷哼一声,“没想要干什么,只要你每日内提着猎物的人头来见我,我就能保证你家人的安全,而且不会好好招待着他们。可是,如果你不听话,就该是我提着他们的人头来见你。”

    说罢,挥袖,扬长而去。

    黑丫丫的屋子里,君歌一个人,没有依靠,站在原地,望着一片空空洞洞的黑。她心里知道,她陷在一片黑暗之中,其力量足以摧毁她的一生。

    她要光明,她要走出这黑暗,所以,不得不暂时委曲求全。于是决定,这第一个任务,她接了。想要见到阳光,就必须乖乖地听他的话,取得他的信任。一旦被信任了,反扑的机会就有了。

    之后的三天,七负的君歌,穿梭在白天黑夜之间。

    白日里看大街站来来往往的百姓,路人,商队,官兵,还有叫花子,疯颠人。

    夜里头,她就跺着举步艰难的脚步,看那蜀都城的夜景,府宅、小巷、还有那穿梭在花楼的醉鬼汉子。再看他处。低矮的茅草屋下,百姓夜里挑杰。磨着豆鼓子。

    这世道,穷人和富人永远都是两极分化的。富的人可以吃不完,喝不完,有钱去花楼买酒,买风浪,而穷人,别说找乐子,他吃着碗里的粗粮,却想着下一餐又能吃什么?

    君歌曾想过,索性,提一疯疯颠颠的人的人头去见主子。可是,后来又觉得,别人虽然脑子疯颠了,可是却怎么着也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他低贱,他却远远比那些逛花楼的人更有道德。

    君歌蒙面站在花楼外,目光里藏着杀机,直直地盯着花楼。

    那一天,花楼的妈妈还以为这姑娘是自投花楼来赚银子的,把她拉了进去,“哟,小姑娘,怎么着,是要卖身葬父,还是急着缺钱给娘亲看病?只要来了这万花楼,有的是银子赚。”

    听闻花楼妈妈的一番引诱,君歌心底的恨是千起百伏。

    若没有这爱财如命的花楼妈妈,怎有那些无辜的良家女女被逼迫为娼。若没有这势力的花楼妈妈妈,怎有那些个色鬼上门找乐子?

    那一日,君歌是真想把这花楼给掀了。可她忍了,她没有那个本事。

    那一日,君歌是真想闹出一桩新闻,好好让皇叔看看她的本事。七岁的她,站在花楼妈妈的身前,还刚刚齐到她的腰,可她飞跃起身,一脚将她踢开,直直地劈碎了花楼的楼阶,稚嫩着声音大声喊道:“本姑娘今天是来砸场子的。”

    七岁的她,娇小的身子,小到花楼的护院可以将她轻轻举起来直接给扔进泾河里了。

    可,人虽娇小,身手却矫捷,她风风火火地穿梭在恐慌马蚤乱的人群中,如是轮风火轮,挡也挡不住她。

    未人,她朝着花楼里那穿着最为豪华富贵的人,一伸她那娇小的手掌,喀嚓一拧,就把他那人头给落了地。

    看那人,猪头肥耳,色相恶心,一看便知道是官场中的人,而且还是贪官。取他人头,罪有应得。君歌飞身跃上栏杆,高高提着他那人头,扬言说:“在众的男人们听好了,若是本姑娘不高兴了,看见谁敢来这花楼,定让他的下场如他。”说着,将那方才在她幼嫩的小手下喀嚓掉的血淋淋的项上人头,高高举起。

    七岁的女孩,俯视着楼下的男男女女,红衣绿裙,心一凉,对这人间,已经失去了希望。人都说,穿越以后,吃香的喝辣的。她怎么就如此命苦,穿越过来,带着上辈子的疼痛记忆不说,还要做一名杀手。

    那天,她手提着那颗从花楼里采的人头回了总部,目光冰冷。从此以后,再看世间,已没有感情,冷漠凉薄,“你要的人头我带回来了,如果不够,我再去给你弄。”

    君歌冷冷地看着高高在上的君之岩,不眨眼,建议说:“主了,我看这人头份量够足的,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当作下酒菜,味道绝对不是一般。”

    君之岩接下君歌手中的头颅,欣赏一番,眼光中闪着一目又一目的佩服。

    从那以后,一个七岁的女孩开始了自己没心没肺的生活。偶尔,主子会给机会让她瞧上一眼生她养她到三岁的父母与奶奶。奶奶岳荷衣,那个和她有着同样记忆的女人,同样穿越而来的女人,她都能坚强地活下来,她何尝不可?

    君歌的目光淡淡的,“老不死的,今天,要么你主动让我过去。要么,就是我从你的尸体上跨过去。”

    天下第一相士一听,吹胡子瞪眼的,“你?你?你说谁老不死的?”

    “这么大的年纪了,还跟一个妇道人家较真。我只是跟你开开玩笑。不过,玩笑是开了,可是我是真的要从这儿过去。”

    君歌扬了扬眉,语气平平淡淡,慢吞吞地说:“老头子,你看,你若是执意要拦我的去路,我肯定会跟你急。这一急嘛,我可就把握不好手中的小飞刀。你知道,我的飞刀是力不虚发,一旦失了手,若真是要了你老人家的命,可不好意思了。”

    她淡淡地看着他,一直,一直,“其实想一想,如今你这人,已经是一半以上,只差头顶没入黄土的人了。你若是怕以后没有人给你盖土立碑文什么的,就干脆一点直接告诉我。我这就帮你把头顶上的黄土给盖好,免得哪一天执行任务的时候失了手,一下子死翘翘了,还没个人收尸。”

    君歌这一番话出,听得那天下第一相士,只差吐血了。他被气得缓不过气儿来,不知如何应会,吹着白中间黑的胡子,直直地指着君歌的鼻子说:“你……你……你……”

    君歌终于笑了,笑得极轻,“把路让开。”

    一阵轻风起,风中夹着淡淡的兰花香味。那味道,直让君歌恶心。按理说,淡淡的兰花香该是扑鼻的,舒心的,可君歌一闻到这味儿,心里就起了千层浪,“主子既然来了,就请出来吧,君歌在此恭候着您的大驾。”

    渐渐的,君之岩轻轻飘落,如一片风中的枯叶,“丫头长大了,有自己的主见了。”

    君歌见君之岩现身,从马背上跳下来,恭身,“君歌不敢。”

    君之岩挑眼看她,“好一个不敢,不敢到敢用死来威胁我的贴身杀手。”

    “主子不觉得他老了吗,被我一个玩笑刺激得气喘呼呼。他还能提重任?您不是常说,物要有物值,人也要有所值吗?对于组织里,这样的垃圾,早该清理掉。一个组织,也是需要有新鲜的血液注入,才会有活力与生气。”

    如今,君歌根本不顾所谓的人际关系,把矛头直指向天下第一相士。

    君之岩轻咳了一声,“你的单子越来越大了,是不是以为所有的杀手里就你一个人功夫最高,就可以目中无人?”

    君歌轻笑,“主子,君歌哪敢,你可是忘记了,你手里还有我至关重要的亲人。你可以用他们威胁我。第二,你从小就给我下了情蛊,每月没有你的解药,我便生不如死。”那些最开始,所谓的露娇人,所谓的圣水都不过是她在演戏时的道具。戏是假,病也是假,根本不会致命,根本不会断肠。那不过是天下第一相士和君歌配合起来,专程奉献给祝子鸣的演出罢了。

    然后情蛊,才是君歌真正的痛。每月一次,每月需天下第一相士送去的解药方可平安无事。

    君歌不笨,自幼对这种情蛊百般研究,每次病发都以内力攻制。按照进程,她自以为情蛊早被她解了,可是不明白为什么还会受其折磨。她轻轻眨了眨眼,琢磨着,或许还没有到位,再摸索一段时间,一定能真正把情蛊从自己体内彻底清除。

    不,不应该说是清除,而是利用情蛊在体内的混乱,而产生一种更强大的力量。她有把握,把体内的情蛊据为己有,真正让自己受益。

    君之岩笑了笑,很j,狠狠,“你总是自作聪明,你以为你可以解得了情蛊?是,你确实是天底下最有资质的人,什么事到你手上都可以反败为胜。可是,你别高兴得太早,你虽然是把情蛊给解了,可是因为你爱上了祝子鸣,动了情,反而伤得更重。”

    ??????

    君歌满脑黑线。

    在君之岩说下一句话的短短时间段里,她一琢磨,前段日子是觉得情蛊已经解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吃了天下第一相士的解药后,还能有反应,“动了情,伤得更重?”

    “这就是所谓的情蛊,一旦对异性动了情,即使是你有登天的本领,也解不了情蛊。天下间,无人能解。”

    君歌一哼声,“那又怎样?”

    君之岩咳了咳,“别以为我受了伤,就奈何不了你。你依旧是我的奴隶,是我的杀手,依旧要照我的吩咐去做。我不会折磨你,你若是不乖,我就送他们去见你爷爷。会很快,你们一家子就团聚了。”

    君歌冷冰冰地说:“我若是说不呢?”

    她照样迎来冷冷的答案。“你若说不,我依旧会杀了他们,而且随后还杀了你心爱的男人。现在,有两条路让你选择,要么你去路风把祝子鸣给杀了,要么就是我先杀了你家人,再去杀了他。”

    君歌沉默,不再说话,“祝子鸣在陆丰?”

    君之岩说:“其实,不必你亲自动手,他一个不会半点功夫的的人落在盗匪的手里,早晚都是死。可是,我就是喜欢看见你提着他的人头来见我。死神勇士没了他,就等于散了盘,就再没人能同我抗衡。”

    君歌不说不,也不说是,轻问,“落在盗匪手里?我不杀他,他一样是死。那么,主子,就请你先杀了我家人,再杀了他。我只会告诉你,等他们都遇难后,我会去陪他们,而不再是替你办事。”

    她意已定,跃上马,重重地挥了挥马鞭拍在马屁股上。

    尘粒起,飞扬在月光稀薄的黑夜里,身后传来君之岩冷冷的声音,“那你就准备几副上好的棺材,先替你亲人收尸,再替你男人收尸。”

    马蹄儿声重重地,又在山谷回荡,声声刺耳。

    (1945字)

    第十七章杀夫(1)

    陆丰。

    天明了,朝阳映红了这座城镇,一片一瓦,一街一巷,一屋一木。

    早早的,君歌便进了城。她牵着马儿,寻了一条直径通往她早已打探好的盗匪窝。一路上,途径了三家米铺。那排队买米买面的人,长到了城尾。

    君歌挤也挤不进去,只看见人们手中捏着不同的钱财,另一手提着装米的米袋。

    穷的人家大半夜地就来排队,辛辛苦苦地等几个时辰,望眼欲穿地看着前头的人头越来越少,到最后终于轮到自己的时候,兴奋的拿出几个铜板,却被店里的伙计给扔了出来,“去,去,去,就你哪几个铜板,还想买米,怕买粗粮,买糟糠都不够。”

    君歌不忍心看下去,牵着马,别开道走了。

    这是造孽啊!

    她君歌造孽,自捶着胸口,良心受到了说不出的谴责。背着那群排队等候买粮食的百姓,匆匆忙忙地离去,很快消失在了街角转弯处。

    小说和电视上都说,盗匪有自己的山寨,有自己的寨子,譬如山洞什么的。可是,这陆丰号称沿海第一大盗的朱子赤却把自己的山寨光明正大的建在陆丰县衙的对面,还高高挂着朱府的镶金牌匾。

    君歌冷哼一声,还真是官贼一家,一个鼻子孔出气的。不知道这朱子赤竟给了多少好处买通那县官。她一抬头,朱府的派头可不小,钱可真多,都是琉璃瓦的屋顶,红木高粱,大门油漆得通红通红的。

    君歌心里火着,这世道怎么什么样的人都有,抢都抢得光明正大,还能和官府勾结,享受着阳光雨露的光鲜生活。

    天下的百姓怎么办?

    就让这些历史的蛀虫,把好东西都分光了,留到百姓身上的只有苦难了吗?

    她有一些恨君之岩,恨当今北都国无能的皇帝,恨这个封建社会,恨所有人。只有她的祝子鸣,才是人性的。

    在她眼里,仅仅只有祝子鸣,让她感觉到温暖。

    她眼睛一热,十指紧紧握成拳头。

    君歌摸索着进了朱府,不一会便探清楚院内的结构。地面上的一层,是光鲜的楼院花园。可这一层,找不出祝子鸣的下落。

    她转了一圈,一眼便看出破绽,那口井虽淌着水,却是不同寻常的。按理说,井口的吊绳会随着时间的增久而磨损处痕迹,可是君歌看那粗绳裹得正紧,虽有些陈旧,却是日晒与雨淋风吹而出的结果,根本没有一丝丝磨损的痕迹。

    反而,井口处于井口内的大石板上,脚踩得痕迹明显,已经把石板磨出印记了。

    她心里大概估计,但凡是这朱府的人,多多少少都会些功夫。能从这井口出出入入得人,都是练家子。

    她得小心行事,不可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