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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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山的春天格外妖娆,山脚下一片片金灿灿的油菜花散发着甜香,引得蜜蜂、蝴蝶翩翩飞舞,山上不知名的野花也在争奇斗艳。蓝刚峰腰板挺直,鞭梢打着呼哨驾着一辆骡车,车上坐着莫小怜,王天纵、盛巧儿骑马在前面开路,天空中有一支神骏异常的矛隼盘旋头顶。山南有一片郁郁葱葱的灌木挡住了去路,卖弄赶车技术上瘾的蓝刚峰有些意犹未尽,辫子甩了个脆响,喝住了牲口。

    蓝刚峰把手放在嘴边,朝天空打了个唿哨,矛隼*了翅膀,像一支离弦的利箭直挺挺的扎了下来。王天纵和盛巧儿看得心惊肉跳,总觉得这只鸟儿要一头撞到地面上。

    矛隼坠落的速度惊人,从地面上看去就像从天空掉下来一块青『色』的石头,眼看离地面只剩下不到十丈了,鸟儿忽然张开了双翅,下降速度陡然变缓慢,然后伸出刚钩般的利爪,平稳的落到蓝刚峰平端着的左臂上。

    蓝刚峰笑着『摸』『摸』鸟儿的头,这只鸟似乎有些不耐烦这种亲热,把头扭向一边,神态极为高傲。盛巧儿见它生的可爱,打马过去也想伸手『摸』『摸』,结果差点被鸟儿伸出的钢爪给挠了,吓得急忙闪避一旁。

    王天纵看了哈哈大笑,盛巧儿娇嗔的白了他一眼。

    蓝刚峰笑道:“这只海东青除了我谁都不认,从小就是我逮的,亲手熬的鹰,当时七天不吃不喝,熬够七天以后,打开眼罩我都以为养不活了???????上次我阿玛想带出去打猎,结果死活不跟他去,还把他肩膀给抓了老长一道血口子。”

    海东青是世界上飞的最高最快的猛禽,其力之大,如千钧击石,其速之快,如闪电雷鸣。尽管这只鸟个头不大,也就比喜鹊大不了多少,但是却能抓比自己大了几倍又以飞旋能力著称的天鹅,狡猾的狐狸遇见海东青更是无处藏身。这种鸟无法人工繁育,只有捕捉以后驯养。

    这种号称“万鹰之神”的海东青还是曾经雄霸北方的大辽灭国的祸根,当年辽国皇帝向女真人索要海东青,如果数量不够就要凌虐女真使者,杀掉以捕鹰为生的“达敏包”,让女真部落愤愤不平,后来女真不世出的英雄完颜阿骨打带领这些山地丛林部落出兵讨伐大辽,将这个和大宋对峙了百年的帝国彻底消灭。曾经强盛数百年的契丹人,就这么湮没在历史的风尘中。

    这真是一只鸟儿引发的血案啊!而且是灭族的惨案!

    蓝刚峰见莫小怜扭着杨柳细腰袅袅娜娜的下了车,眉头一皱自言自语道:“这打猎是男人的事情,小脚女人凑什么热闹?”

    王天纵见莫小怜走了过来,笑着道:“小怜,你去车上歇着,帮我们照看一下马匹。”

    莫小怜是缠了足的,平常走路都有些艰难,尽管三寸金莲的步态有如微风拂柳,甚是可爱,但是到了郊外荆棘丛中,就显得有些不合适了。

    莫小怜抱着一个羊皮水袋摇头道:“小怜要跟在爷身边,伺候爷。”

    盛巧儿本来想要说话,但是想了想,又把到了嘴边的话合着唾沫吞了下去。她哥哥盛宣怀也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出来,盛巧儿和王天纵有些情愫,他是极力反对。李鸿章给保的媒是让盛巧儿嫁给吴永,可是盛巧儿死活不同意,老婆盛辛氏又宠爱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也跟着帮腔,弄的盛宣怀无可奈何。

    这已经让盛宣怀觉得没脸见李鸿章了,现在又听说妹妹和一个在北洋总医院养伤的丘八相好,就更是有些怒不可遏了,于是说什么也不许盛巧儿和王天纵来往,连北洋总医院的护士都不许她当了。

    盛巧儿本以为从此和王天纵就要天各一方了,整天以泪洗面,弄的盛辛氏心疼的如同剜心。可巧的是,王天纵在日本替李鸿章挡了子弹,已经变成了李鸿章的心腹,后来又被保举为兵备道,以武转文,而且听说慈禧还亲自接见了他,圣眷很是优渥。

    盛宣怀天天见妹妹哭,老婆更是跟自己聒噪,本来就心烦的很,再加上听说了王天纵已经今非昔比,已经是堂堂的四品文官了,还拜了内务府协办大臣蓝泰做了干老子,而且又是李鸿章的心腹,也算和自己同为北洋一系。王天纵才刚刚二十岁就已经混的风生水起了,今后的前途谁敢预料?妹妹若是嫁了此人,不可嫁给那个书呆子吴永强了百倍?

    盛宣怀于是就坡下驴,借着给王天纵恭贺升迁的事情,把妹妹装扮成小厮从天津带到了北京城。

    蓝刚峰从骡车上取下来两杆鸟枪,递给王天纵一杆,自己背上一杆。盛巧儿白了他一眼道:“我的枪呢?”

    蓝刚峰一边摩挲着海东青缎子般顺滑的羽『毛』,呵呵一笑道:“盛大小姐,这打猎不是玩的,你还是呆在车里好些,这山里有狼还有熊瞎子,要是伤了你,我哥哥还不跟我拼命?”

    盛巧儿鼻子哼了一下,嘴上不依不饶的道:“小看人,我八岁就会放洋枪了,不信咱比试比试。”

    尽管她脸上还有些佯嗔,但是一丝压抑不住的喜悦已经浮上了眉梢。王天纵今天穿的是一身宝蓝『色』的巴图鲁马褂,黑玛瑙的袢子,显得精神而又干练。盛巧儿则是穿一条黑白格子苏格兰呢子的骑马裤,及膝的马靴,上面是天蓝『色』小洋装,通身上下是一身洋人打扮。

    莫小怜抱着沉重的水囊,心里不停的泛出酸楚,这真是一对金童玉女,这两个人才算般配,一个是四品的文官前途无量,一个是豪门大宅出来的千金小姐,可算是门当户对,而自己不过是个犯官的女儿,命中注定顶天就是个小妾。吃醋都已经算是不修『妇』德了,何况现在王天纵还和她井水不犯河水,根本连『露』水姻缘都还没有,今后能不能做妾都是两说着呢!

    自己是何必呢?非要跟着过来,看他们两个人你侬我侬的样子,不是凭白的自寻烦恼吗?

    王天纵把马栓在树上,用砍刀劈开荆棘和灌木,深一脚浅一脚的穿行在山脚的莽原中,蓝刚峰是旗人,闲了没事儿就喜欢打猎,手臂上驾着鹰,若无其事的走在一旁,盛巧儿牵着王天纵的手,也算勉强能跟上,只有莫小怜最无奈,缠足的小脚走在山路上分外的艰难,此刻深深的羡慕盛巧儿那双天足。

    王天纵回头见她已经落后了,就停下来等了等她,不由分说从她手里抢过水袋扔给了蓝刚峰,然后拖着她的手往前走。

    莫小怜的脸一红,低声道:“爷不用管我,我跟的上。”

    王天纵只好作罢,压低了步子,慢慢的走,尽管是这样,才走了不到半里路,一回头她已经又落后了十多丈了。

    盛巧儿勉强的笑着道:“大粽子,看不出来你还挺怜香惜玉的啊!你这个丫鬟长的真是可人疼,我看见就喜欢,能不能送给我啊?”

    王天纵尽管鼻子不是特别好使,也照样闻出来了浓郁的山西老陈醋味道,一般这种情况下,男人说什么都是错,最好还是不吭声。王天纵一言不发,只是又再次停了下来,同时把盛巧儿的手重重的握了一下。

    “哎呀!”走在后面的莫小怜惊呼了一声。

    王天纵吓了一跳,忙回头看去,草丛里一只五彩斑斓的锦鸡扑棱棱的飞了起来。蓝刚峰连忙从背上取下鸟枪,刚要瞄准,却想起没有装枪子和火『药』,只好悻悻的在自己腿上捶了一拳。

    这只锦鸡并没有飞远,反而停歇在十丈外的矮树上,咕咕的叫个不停。

    蓝刚峰一脸的郁闷,恨恨的骂道:“这该死的东西,还敢和爷叫板?”说罢,抚『摸』着海东青的羽『毛』道:“血滴子,给爷争个面子,抓了这个不知道死活的呆鸟,爷一会把鸡腿赏了你。”

    盛巧儿忙喝止道:“让我来。”说罢,伸手从王天纵那里抢过鸟枪,填上一颗子弹,端起来瞄准了树上的锦鸡。

    王天纵和蓝刚峰用的枪是从奥匈帝国进口的,虽然是鸟枪,但是却打的是一体的子弹,只是弹壳是涂了牛油的纸壳。

    王天纵等人都觉得有些奇怪,这鸟儿也太张狂了,居然看见人都不跑远,而且蓝刚峰的手臂上还架着鹰中之王的海东青,这真是属于不知道死活了!

    盛巧儿瞄准了那只咕咕叫个不停的锦鸡,扣响了扳机。

    “砰!”的一声闷响,锦鸡并没有应声而落,反而叫的更加响亮了。

    “你做什么?”盛巧儿柳眉倒竖,瞪着莫小怜道。她的手在放枪的一刹那被莫小怜纤细的小手托了一下,这一枪朝天放了。

    王天纵也有些不悦了,冷着脸道:“小怜,你捣什么『乱』!”

    这吃醋也吃的过分了,没来由的扫大家的兴致。

    莫小怜低着头,可怜巴巴的道:“爷,您就饶了这只鸟儿吧。”说罢,手指朝草木深处指去。

    王天纵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在灌木中有一个鸟窝,几只『毛』茸茸的雏鸟正张着嘴巴,叽叽喳喳的叫着。刚才大家都只顾盯着母鸟看,都没发现这有一窝嗷嗷待哺的小鸟。

    王天纵看见莫小怜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也有些心疼,这丫头死了父母,自然比别人敏感一些。

    “没事儿的,盛大小姐是女中巾帼,不会计较这个的,也罢,这只鸟儿就放它一条生路了。刚峰,咱们走,到前面转转去。”

    盛巧儿心里极为不悦,但是也不好说什么,努力保持着优雅的步子往前走。女中巾帼?莫非是他嫌我不够温柔,不像个女人?回头再看看楚楚可怜的莫小怜,不禁升起一股妒意,这个妮子生的柔柔弱弱,虽然自己是个女人,依然是我见尤怜,何况王天纵一个大男人?

    这个丫头是王天纵的通房大丫环,估计早就是神女有意,襄王有情,虽然这在官宦人家是寻常之事,但是一个主子对丫鬟如此百般的呵护,倒也算是罕见了。这种身份的女孩,在当官的人家经常是拿来赏赐下人或者是送朋友的。

    这一路上,盛巧儿原本高炽的心情一落千丈,也再没有放枪过瘾的心思了。王天纵和蓝刚峰则兴致盎然,不管是兔子、山鸡还是其他的野物,见了就开枪,那只神情孤傲的海东青也是频频出击收获颇丰。

    蓝刚峰鸟枪上挑着山鸡、兔子,王天纵背着一只半大的麂子,盛巧儿一直嘟着嘴部说话,莫小怜则每到放枪的时候都闭上眼睛不忍看。

    两人一只鹰,直到太阳有些西沉,才兴高采烈的从莽原中走了出来。两匹河曲健马已经等的不耐烦了,见了他们回来,鼻子不停的的喷着热气,用蹄子刨起地面的沙土,又拿头在他们身上蹭来蹭去。

    盛巧儿掏出一方精巧的苏绣手帕道:“看你身上脏的,又是血又是土的。”然后仔细的替王天纵擦拭着肩头的血渍。

    蓝刚峰看得眼热,一边生火烤着野鸡一边吧咂着嘴道:“哥哥,还是你能耐大,看嫂子多知道心疼人。”

    盛巧儿又羞又喜,红着脸啐了一口道:“谁是你嫂子?回头给你嘴上带个嚼子,省得你胡咧咧。”

    蓝刚峰则咧嘴憨厚的一笑,继续烤着山鸡、兔子,莫小怜则在一边寻找干枯的树枝添火。

    西方的残阳泛着鲜艳的血『色』,枯柴燃烧发出哔哔啵啵的声音,火光映照着盛巧儿青春洋溢的脸,显得分外的明艳动人。

    蓝刚峰将一只山鸡烤到半熟,从腰间取下一个六块瓦的蝈蝈葫芦,打开玉石塞子,一股沁人心脾的异乡飘了出来。

    王天纵觉得这种香味有些熟悉,又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闻见过。

    蓝刚峰摇着小葫芦道:“猜猜看,这是什么东西?”

    盛巧儿一撇嘴,不屑道:“不就是斗鹌鹑舌头做的肉酱啊,充其量还放了些珍珠粉,也算什么稀罕东西?”

    蓝刚峰一咂舌道:“盛大小姐的鼻子好生厉害,下次打猎的时候咱就不怕野物弄丢了。”

    盛巧儿拽住王天纵的手臂摇晃道:“你看你这个兄弟,他骂我。”

    正在给火里添柴的莫小怜听见蓝刚峰打趣盛巧儿也忍不住莞尔一笑,却看见她抓着王天纵的胳膊撒娇,心里却又一酸,低头专心致志的生火。

    王天纵恍然大悟,这烤野物专用的肉酱上次还是在破碗居见过一次,那是崇文门的税监那三儿请客。而这种价格贵到令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东西,在盛巧儿眼里居然不值一哂,可见盛家平日该有多奢靡。不过想想也觉得正常,毕竟她哥哥盛宣怀可是大清第一号的富翁,如果天天家里青菜豆腐或者是像土财主一般大鱼大肉倒反而奇怪了。

    这样的女人要是娶回家去,那怎么养的起吗?娶个美女当老婆绝对属于高消费,穿要穿名牌,吃要吃的精致,名贵的首饰当然是不可或缺的。盛巧儿身上的衣服,从料子到做工都无懈可击,将她玲珑有致的身材更衬托的婀娜动人。可是说句最俗的话,这都得靠银子来支撑啊!如果让西施、貂蝉去当干几天粗活,穿上荆钗粗布衣服,恐怕过不多久也得变成黄脸婆。

    自己刚刚接了借洋债的差使,明天就得去总理衙门报道了。这大清也真是够扯的,自己的实际职务是青岛海关道,可却让自己替大清的中央『政府』向外国借钱。自己现在算是给总理大臣奕劻打下手,可是自己却连个总理衙门行走的职衔都没有,绝对属于越俎代庖的那种。

    这次无论如何,也要从借洋债的差事里捞足了银子,然后就算是用钱砸,也得把那个在别人眼中并不起眼的新军统帅弄到手。

    现在已经是西历的一八九五年了,再过两三年,山东、直隶、山西大地上义和团将蜂拥而起,这些人在历史上打洋人一无是处,可杀中国人却相当的在行,一群暴民糜烂半个中国,然后八国联军将打进北京城,中国的灾难还远远不止是甲午战争呢!

    很快就是『乱』世了,生逢『乱』世有枪就是草头王,现在大清的官员都瞧不起当兵的,可是用不了几年,就是枪杆子的天下。

    盛巧儿递过一个烤的金红『色』,香气四溢的鸡腿,放到王天纵的嘴边。

    王天纵咬上一口,果然是滋味不同凡响,上次吃的斗鹌鹑舌头烤野鸡已经觉得是人间极品了,但是毕竟野鸡不是活的,这次则是现载现吃,味道更是鲜美的让人恨不得把舌头也吞下去。

    莫小怜拿了一块鸡肉去喂那只名叫血滴子的海东青,那只鸟儿头往一边扭,看都懒得看一下。

    蓝刚峰笑道:“我的血滴子只喝山泉水,只吃最新鲜的活食,这些已经死了的东西它是绝对不碰的。血滴子,自己去找点吃的吧!”说罢,一振手臂,海东青扑扇着翅膀,腾空而起,像一只离弦的利箭飞向远方。

    血滴子,这个名字起得倒也有趣,这只海东青的头上有一撮红『色』的羽『毛』,看起来倒真像是粘上了一颗血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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