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部分阅读
称赞、发展,于是一番理论争论便是必不可免的。
对李觏义利观的批评,程颐始之于前,朱熹继之于后。程颐认为:所谓利“不独财利之利,凡有利心。便不可。如作一事,须寻自家稳便处,皆利心也。圣人以义为利,义安处便为利。”“惟利禄之诱最害人。”基于这种认识,程颐批评李觏的义利观。他说:天下只是一个利,孟子与《周易》所言一般。只为后人趋著利便有弊,故孟子拔本塞源,不肯言利。其不信孟子者,却道不会非利,李觏是也。其信者,又直道不得近利。人无利,直是生不得,安得无利?且譬如椅子,人坐此便安,是利也。如求安不已,又要褥子,以求温暖、无所不为,然后夺之于君,夺之于父,此是趋利之弊也。利只是一个利,只为人用得别。程颐认为,天下只有一个利,但有公利与私利之别,“公则一,私则万殊。”“公利”为“一本”,“私利”为“万殊”。如果人要趋私利,就会害公利。他批评李觏的言利思想,“人非利不生”的观点,“是趋利之弊”,“趋著利便有弊”。
朱熹继程颐之后,总结了传统儒家重义轻利的学说,并进一步作了发挥,从而提出了“明天理,灭人欲”,理与欲、义与利不可并行,并用的思想,只有人欲净尽,天理才可流行。朱熹说:孔子所谓“克己复礼”;《中庸》所谓“致中和、尊德性、道问学”;《大学》所谓“明明德”;《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在朱熹看来,儒家的圣经贤传,圣贤的千言万语,其思想宗旨就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道心”是“公心”,体现天理;“人心”是“私心”,体现人欲。只有以道心主宰人心,才能以天理战胜人欲,以精神控制物欲。朱熹一再强调这个思想。诸如:“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人只有个天理、人欲,此胜则彼退,彼胜则此退,无中立不进退之理。”“天理”是“微妙的”、“至善的”,即“未有不善者也”。天理“是心之本然”,体现“三纲五常”的。
“人欲”是“危险的”、“至恶的”,即“恶底心”。人欲是“心之疾疢”,是为“嗜欲所迷”的。“人心”有了毛病,就产生恶念,就要犯上作乱。“天理”与“人欲”是尖锐对立、不能并存的,“天理人欲,不容并立”。朱熹发誓要“革尽人欲,复尽天理”。因此,他反复申明了“天理人欲之辨”的理论。
朱熹在展开“天理”、“人欲”之辨的同时,还以天理与人欲来说明义和利,从而阐发了他的义利观。他在注释孔子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时,说:“义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君子”与“小人”的根本区别是:“君子见得义分明,小人只计较利害”。所以他说:小人只理会下一截利,更不理会上一截义。盖是君子之心,虚明洞彻,见得义分明。小人只管计较利,虽然丝毫底利,也自理会得。朱熹的“义利之辨”,目的是要人安守“天理之所宜”,抑制“人情之所欲”,以便维护万年不变、不灭的纲常名教。
朱熹从其“重义轻利”观出发,极力推行董仲舒的“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思想。朱熹把这个理论信条,作为《白鹿洞书院学规》,要弟子们处处都要按这个学规去做。他自己则反复论证、发挥这个理论的思想底蕴。他说: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春秋》大法,正是如此,今人却不正其义而谋其利,不明其道而计其功。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正其义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专去计较利害,定未必有利,未必有功。朱熹这里所说的“今人”“专去计较利害”者,显然是指以陈亮为代表的“永康学派”和以叶适为代表的“永嘉学派”的功利主义思想。朱熹说:“永嘉学问,专去利害上计较。”就是明证。
针对朱熹的批评,诘难,陈亮和叶适上承李觏的义利并行,王霸并用的思想,有感于南宋时代的社会现实、思想实际,与朱熹展开了一场大论战,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王霸义利之辨”。
陈亮在公元1185年防问过朱熹之后,在此后三年中,他们有过许多书信往来,就“王霸义利”问题,进行了讨论,各抒己见。朱熹批评陈亮是在“利欲场中头出头没”,他要陈亮放弃自己的学说,丢掉实事实功的理论,而改信“醇儒之道”,做一个“醇儒”。他在给陈亮的信中写道:观老兄平时自处于法度之外,不乐闻儒生礼法之论。老兄高明刚决,非吝于改过者,愿以愚言思之。绌去义利双行,王霸并用之说,从事于惩忿窒欲、迁善改过之事,粹然以醇儒之道自律,则岂独免于人道之祸,而其所以培壅本根,澄源正本,为异时发挥事业之地者,益光大而高明矣。朱熹从“重义轻利”,“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出发,对陈亮代表的“永康学派”的事功之学,极为不满、极力反对,他把陈亮的学说概括为“义利双行、王霸并用之说”,并要陈亮“绌去”、放弃,而做个“醇儒”,“以醇儒之道自律”。
对于朱熹的批评、反对,陈亮接过李觏的理论武器,积极倡导、发扬“义利双行,王霸并用”的功利主义学说,并以“推倒一世之智勇,开拓万古之心胸”,摆开堂堂之阵,举起正正之旗,对朱熹的“义利之辨”,“重义轻利”的思想,进行了反驳、批判。陈亮说:研究义理之精微,辩析古今之同异,原心于秒忽,较礼于分寸,以积累为功,以涵养为正,睟面盎背,则亮于诸儒诚有愧焉。至于堂堂之阵,正正之旗,风雨云雷交发而并至,龙蛇虎豹变见而出没,推倒一世之智勇,开拓万古之心胸,如世俗所谓麄块大脔,饱有余而文不足者,自足差有一日之长。而来教乃有义利双行,王霸并用之说,则前后布列区区,宜其皆未见悉也。海内之人,未有如此书之笃实真切者,岂敢不往复自尽其说以求正于长者!陈亮自己并没有讲“义利双行,王霸并用之说”,这是朱熹根据陈亮的思想概括出来的,对此陈亮并不反对。相反他要以“推倒一世之智勇,开拓万古之心胸”的伟大气魄,与朱熹就“义利”、“王霸”问题,展开辩论。
在陈亮与朱熹关于“王霸义利辨”中,主要围绕这样两个问题展开论争的:
(一)朱熹认为:“三代以上”“专以天理流行”,“三代以下”“专以人欲流行”,“至若论其本然之妙,则惟有天理而无人欲。是以圣人之教人,必欲其尽去人欲而复全天理也。”针对朱熹把天理与人欲、义与利分割开来,重视前者,否定后者观点,陈亮驳斥道:自孟、荀论义利王霸,汉、唐诸儒未能深明其说。本朝伊、洛诸公辩析天理人欲,而王霸义利之说于是大明。然谓三代以道治天下,汉、唐以智力把持天下,其说固已不能使人心服;而近世诸儒遂谓三代专以天理行,汉、唐专以人欲行,其间有与天理暗合者,是以亦能久长。信斯言也,千五百年之间,天地亦是架漏过时,而人心亦是牵补度日,万物何以阜藩而道何以常存乎!故亮以为汉、唐之君本领非不洪不开廓,故能以其国与天地并立,而人物赖以生息。惟其时有转移,故其间不无渗漏。曹孟德本领一有跷欹,便把捉天地不定,成败相寻,更无着手处。此却是专以人欲行,而其间或能有成者,有分毫天理行乎其间也。诸儒之论,为曹孟德以下诸人设可也,以断汉、唐,岂不冤哉!高祖、太宗岂能心服于冥冥乎!天地鬼神亦不肯受此架漏。谓之杂霸者,其道固本于王也。诸儒自处者曰义曰王,汉、唐做得成者曰利曰霸。一头自如此说,一头自如彼做;说得虽甚好,做得亦不恶:如此都是义利双行,王霸并用。陈亮根本否认天理与人欲,义与利的绝对对立论,认为天理就在“古今王伯之迹”当中,人的物质欲望的合理满足就是人的天理,根本不存在超越功利的纯粹义理,义理就在利欲之中。他明确指出:“三代以上”的圣人并非纯是“天理”,他们追求富贵,亦有“人欲”;“三代以下”的君主并非纯是“人欲”,他们建功立业,利国利民,就是最大的“义理”。因此,“三代专以天理行”,“以道治天下”,“汉、唐专以人欲行”,“以智力把持天下”,是“不能使人心服”的虚构之论,不过是“腐儒之谈”而已。陈亮进一步肯定:“王霸可以杂用,则天理人欲可以并行矣。”
(二)由“王霸义利之辩”而引出动机和效果之争。朱熹认为,陈亮的事功之学是只注重效果,不注意动机,只以成败论是非、论英雄。朱熹诘难陈亮说:尝谓天理、人欲二字不必求之于古今王霸之迹, 但反之于吾心义利邪正之间。察之愈密则其见之愈明,持之愈严则其发之愈勇,老兄视汉高帝、唐太宗之所为而察其心,果出于义耶,出于利耶?出于邪耶,正耶?若高帝则私意分数犹未甚炽,然已不可谓之无。太宗之心则吾恐其无一念之不出于人欲也。直以其能假仁借义以行其私,而当时与之争者才能知术既出其下,又不知有仁义之可饬,是以彼善于此而得以成其功耳。若以其能建立国家,传世久远,便渭其得天理之正,此正是以成败论是非,但取其获禽之多而不羞其诡遇之不出于正也。
老兄所谓贱儒者,复安能措一词于其间哉!然于鄙意实有所未安者,不敢雷同。来教云云,其说虽多,然其大概,不过推尊汉、唐,以为与三代不异;贬抑三代,以为与汉、唐不殊。而其所以为说者,则不过以为古今异宜,圣贤之事不可尽以为法,但有救时之志,除乱之功,则其所为虽不尽合义理,亦自不妨为一世英雄。这是朱熹对陈亮的事功之学的看法,这种看法是片面的,究其实,陈亮在品评人物时,并非以成败论英雄,而是强调动机与效果的统一,如他在《上孝宗皇帝第二书》中,对张浚的主张,“誓不与虏俱生,百败而不折”的精神,认为虽“一功可论”,但却是“合于天人之心也”;而对秦桧的主和,虽使“东南赖以无事”,但却是“忘君父之仇,而置中国于度外”,其“违天人之心亦甚矣”。由于朱熹过分强调动机而排斥效果,故对陈亮才有此论。
陈亮在与朱熹的辩论中,把道学与事功之学加以比较、分析后,表明自己要做一个对国家、人民有利益、讲求实事实功的英雄,而反对空谈“义理”、“心性”,对国家、人民无利、尤用的醇儒。由于陈亮以功利的〃英雄〃,否定了道学的〃圣贤〃,而使功利之学得到了发展。这就使朱熹对陈亮的事功之学产生了恐惧和担心,在辩论之中,产生了惊恐。他说:“永康事功,苦不极力争辩,此道无由得明。”并惊呼道:陈同甫学已行到江西,浙人信向已多,家家谈王霸。不说萧河,张良,只说王猛,不说孔、孟,只说文中子,可畏,可畏!江西之学只是禅,浙学却专是功利。禅学,后来学者摸索,一旦无可摸索,自会转去。若功利,则学者习之,便可见效,此意甚可忧!在朱熹看来,江西陆九渊兄弟的心学(朱熹目之为禅学——作者注),并没有浙江陈亮等人为代表的事功之学可畏、可忧。因为陈亮等人所提倡的功利学说,能解决国家和人民的现实问题,所以引起强烈的反响,而禅学则离国家和人民现实生活较远,故不能直接解决人们的生计问题。这就使朱熹对于功利之学深感忧惧,于是便与陈亮展开了反复的辩论,并极力反对陈亮的事功之学。
第十章 思想影响 三、李觏与叶适
朱熹基于相同的理由,在反对陈亮所代表的“永康之学”的同时,又极力反对叶适所代表的“永嘉之学”,把“永嘉之学”诬之为“大不成学问”的学说。由此引发了叶适与朱熹的争论。
叶适所代表的“永嘉学派”在南宋时期是一个有重要地位和思想影响的学派,尤其是他继承李觏的义利并行、王霸并重的功利之学,与当时的“浮论”相对立,而为人们所推重。黄宗羲说:黄溍言叶正则推郑景望(郑伯熊)、周恭叔(周行己)以达于程氏,若与吕氏(吕祖谦)所同自出。至其根抵《六经》,折衷诸子,凡所论述,无一合于吕氏,其传之久且不废者,直文而已,学固勿与焉。盖直目水心为文士。以余论之,水心异识超旷,不假梯级。其意欲废后儒之浮论,所言不无过高,以言乎疵则有之,若云其概无所闻,则亦堕于浮沦矣。由于理学、心学的“浮论”,在南宋颇为流行,故叶适以实事实功之学与之对应,并欲废浮论而代之。
叶适继承和发展了李觏以来的事功学说,积极提倡功利之学。全祖望说:“永嘉之学统远矣,其以程门袁氏之传为别派者,自艮斋薛文宪公始。又自成一家,以求见之事功。”就是说,永嘉之学有其深远的思想渊源。全祖望指出:其来自袁氏(按指袁溉,字道洁)。关于袁溉为学宗旨,黄宗羲说:“道洁之学,自《六经》百氏,下至博弈小数、方术、兵书,无所不通。先生(按指薛季宣)得其所传,无不可惜之用也。”黄百家亦说:“季宣既得道洁之传,加以考订千载,凡夫礼乐兵农,莫不该通委曲,真可施之实用。又得陈傅良继之,其徒益盛。此亦一时灿然学问之区也。然为考亭之徒所不喜,目之为功利之学。”关于“永嘉之学”的为学要旨,黄宗羲说:“永嘉之学,教人就事上理会,步步著实,言之必使可行,足以开物成务。”《宋元学案》卷五十二《艮斋学案》称郑伯熊、郑伯英兄弟是薛季宣的“讲友”,而叶适、陈亮为其“学侣”,叶适是郑伯熊的弟子。由此可见,叶适和陈亮的学术思想,可谓同出一源、旨趣相同,在宋代的一个思想源头,则是李觏的思想。陈亮对叶适是十分恭维的:“陈同甫与吴益恭书曰:正则俊明颖悟,视天下事有迎刃而解之意,但力量不及耳,此君更过六七年,诚难为敌,独未知伯恭(按指吕祖谦)如何。”至于全祖望所说:“永嘉以经制言事功,皆推原以为得统于程氏。永康则专言事功而无所承,其学更粗莽抡魁,晚节尤有惭德。”恐怕未必尽然,究其实陈亮、叶适的事功之学,与李觏不无思想渊源关系,这是前代学者所忽略的历史事实,亦可能是正统派儒学者的观念所致。
叶适是永嘉学派的集大成者,在南宋有巨大影响。全祖望说:“永嘉功利之说,至水心始一洗之。然水心天资高,放言砭古人多过情,其自曾子、子思而下皆不免,不仅如象山之诋伊川也。要亦有卓然不经人道者,未可以方隅之见弃之。乾、淳诸老钾樨,学术之会,总为朱、陆二派,而水心龂龂龂其间,遂称鼎足。”说明叶、朱、陆之学,成为三足鼎立之势。应当说,叶学针对南宋积弊所论,对于当时社会的现实价值是更为有意义的。
综观叶适的全部思想,在许多方面都与李觏相近、相同,就理财富国、富国强兵、改革弊政而论,更是如此。下面仅就此作简要说明。
李觏立论,言必《周礼》,叶适为学,亦是如此。他们都从《周礼》中吸龋杭想材料,发挥自己的见解。叶适说:《周官》言道则兼艺,贵自国子弟,贱及民庶皆教之。其言“儒以道得民”,“至德以为道本”,最为要切,而未尝言其所以为道者。今且当以“儒以道得民”,“至德以为道本”(按《宋元学案》卷五十四《水心学案》上,此二句概为《周礼》)二言为证,庶学者无畔援之忠,而不失古人之统也。以《周礼》为标的,而提出一系列的治国理财主张。于中可见叶适与李觏之相同处,当然亦应当看到他们的不同之处。仅就他们思想的相近、相同处而言,有以下诸端。
第一,抑兼并,均贫富。李觏曾提出“抑兼并”,“平土田”的主张。
叶适亦针对南宋大地主集团兼并大量土地,使农民及中小地丧失土地,形成“贫贱富贵”“踰越”“愈大”的情况,而提出“为国之要,在于得民。民多则田垦而税增,役众而兵强。田垦税增,役众兵强,则所为而必从,所欲而必遂”的主张。他认为,应当抑制土地兼并的扩大,使民有地而耕种,做到官无遗地,民无遗力。他说:臣每见今之吏所谓劝农者,未尝不窃叹也。夫官有田而民不知种,有地而民不知辟,故使吏劝之。今其有者厚价以买之,无者半租以佣之,是容有情游者也。故有求农而不得地,无得地而不农也。官无遗地,民无遗力。朝廷当为之立法以来农民,而使之从事焉耳。为民田者,无所用劝;为官田者,徒劝而不从。叶适认为,由于土地非农民所有,所以欲耕者无地,有田者不耕,政府虽发表文告,派出官吏劝民耕种,但却没什么效果,最好的办法是使民有田而知耕,不使土地过于集中在少数不耕而食之人手中。在叶适看来,许行所提出的“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食而治”的思想,“虽非中道”,仍比“刻薄之政”要好得多,因此他主张均平。他说:“儒者好远谋,故小者欲抑夺兼并之家以宽细民,而大者则欲复古井田之制,使其民皆得其利。夫抑兼并之术,吏之强敏有必行之于州县者矣。”叶适虽然认为,由于历史发展了恢复井田制已不可能,不可行(这与李觏思想不同),但不能使贫富差距太大,朝廷应因时施制,观世立法,使天下“无甚富甚贫之民,兼并不抑而自己,使天下速得生养之利。”这样就可以得民、养民、治民。
第二,理财富国,言利为义。叶适指出,自古以来,明君贤臣,没有不重视理财,没有不讲求理财的,为什么当今却把理财富国之大计,而视为属于“小人”之事呢?就在于他们不理解理财之义,不能正确理财。他说:理财与聚敛异,今之言理财者,聚敛而已矣。非独今之言理财者也,自周衰而义失,以为取诸民而供上用,故谓之理财。故君子避理财之名,而小人执理财之权。夫君子不知其义而徒有仁义之意, 以为理之者必取之也,是故避之而弗为。个人无仁义之意而有聚敛之资,虽非有益于己而务以多取为悦,是故当之而不辞,执之而弗置。而其上亦以君子为不能也,故举天下之大计属之小人。是故以天下之财与天下共理者,大禹、周公是也。古之人,未有不善理财而为圣君贤臣者也。若是者,其上之用度,固已沛然满足而不匮矣。后世之论,则以为小人善理财而圣贤不为利也。圣贤诚不为利也,上下不给而圣贤不知所以通之,徒曰“我不为利也”,此其所以使小人为之而无疑欤!然则奈何君子避理财之名,苟欲以不言利为义,坐视小人为之,亦以为当然而无怪也!徒从其后频蹙而议之,厉色而争之耳。然则仁者固如是耶?叶适认为,古代圣君贤臣也是重视理财的,讲求财利的。他们为了聚集天下之人,给万民以衣食住行之利,而以天下之财与天下共理。古代的圣君贤臣,没有不是善于理财者,理财为民,这就是仁义之举。可是周朝之后,由于人们不理解理财为民是善德之义,而把理财与聚敛混为一谈,认为理财就是聚敛民财而供上用,因而“君子避理财之名,而小人执理财之权”,小人聚之愈甚,就愈败坏了理财之名、之义,从而使“民之受病,国之受谤”。由此而产生一种理论,“以为小人善理财而圣贤不为利”,于是便以“我不为利也”,而不理财,并“以不言利为义”,从而“坐视小人为之”,又在后面“议之”,“争之”。
叶适针对这种迂腐之论,反复指斥其非、其谬。他指出,由于这种思想流行,而使国家财力匮乏,“财用不足”,造成国家内忧外患。为了解决这个当今之大事,叶适便考古论今,以古喻今,古为今用。他说:“财用,今日大事也,必尽究其本末而后可以措于政事。欲尽究今日之本末,必先考古者财用之本末。盖考古虽若无益,而不能知古则不能知今故也。夫财之多少有无,非古人为国之所患,而今世乃以为其患最大而不可整救,此其说安从出哉?”因此,叶适注意研究理财和功利问题。
叶适的功利之学,遭到朱熹的反对。朱熹认为:“永嘉学问,专去利害上计较。”朱熹还以董仲舒的“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重义轻利思想批评叶适的功利之学。朱熹说:“不正其义而谋其利,不明其道而计其功。不知圣人将死,是岂徒然。”对此,叶适反驳道:“仁人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此语初看极好,细看全疏阔。古人以利与人而不自居其功,故道义光明。后世儒者行仲舒之论,既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尔;然举者不能胜,行者不能至, 而反以为诟于天下矣。叶适认为,自古以来,仁人君子,谋利而不谋个人私利,计功而不自居其功,这就是道义光明之所在。如果只讲义不谋利,只明道不计功,既无功利,又无道义可言,这种道义只能是一种空言虚语,于国家、人民毫无意义。
第三,减轻赋役,兔除苛税。与理财富国,言利为义思想紧密相关的是《水心别集》卷二《财计上》。
叶适针对当时国家的重徭役、苛赋税,给人民带来深重灾难之弊,而提出减轻赋役,免除苛税,实行宽民之政的主张。他在抨击宋廷不会理财,只会敛民,不顾人民死活的同时,告诫统治者不要“病民”,要量入为出,减轻人民的负担,要实行德政,不要实行恶政。他在开禧二年(公元1206年)《上宁宗皇帝劄子三》中,作了具体的说明:“臣窃观仁宗、英宗,号极盛之世,而不能得志于西北二虏,盖以增兵既多,经费困乏,宁自屈己,不敢病民也。王安石大挈利柄,封椿之钱,所在充满。绍圣、元符间,拓地进筑而敛不及民,熙、丰旧人矜伐其美。于是蔡京变茶盐法,括地宝,走商贾,所得五千万,内穷奢侈,外炽兵革。宣和之后,方腊甫平,理伤残之地,则七色始立;燕、云乍复,急新边之用,而免夫又兴。自是以来,羽檄交警,增取之日,大者十数,而东南之赋,遂以八千万缗为额焉。多财本以富国,财既多而国愈贫,加赋本以就事,赋既加而事愈散。近者国用置司,偶当警饬武备之际,外人但见立式太细,钩校甚详,不能无疑,谓将复取,臣独以为不然。何者?‘名实不欺,用度有纪,式宽民力,永底阜康’,此诏书也。两浙盐丁既尽免矣,方以宽民,而何至于复取乎!参考内外财赋所入,经费所出,一切会计而总核之,其理固当。然臣谓国家之体,当先论其所入。所入或悖,足以殃民,则所出非经,其为蠹国审矣。今经总制、月输、青草、折估等钱,虽稍已减损,犹患太重,趁办甚难,而和买、折帛之类,民间至有用田租一半以上输纳者。贪官暴吏,展转科折,民既穷极,而州县亦不可为矣。以此自保,惧无善后之计;况欲规恢,宜有大赉之泽。伏乞陛下特诏大臣,使国用司详议审度,何名之赋害民最甚,何等横费裁节宜先;减所入之额,定所出之费,不须对补,便可蠲除;小民蒙自活之利,疲俗有宽息之实。陛下修实政于上,而又行实德于下,和气融浃,善颂流闻,此其所以能屡战而不屈,必胜而无败者也。”叶适历数宋王朝聚敛财富,重赋苛税和贪官污吏横行无忌之弊,而造成民不聊生,小民无法活下去的现实,如此下去,不仅小民不得活,而南宋王朝自身亦难保,更不要说“中兴”复国,“规恢”大业了。只有量入以为出,取民而有制,轻役而薄赋,节省开支,宽省民力,实行德政,惠洽万民,方可转弱为强,不战而胜,立于不败之地。
叶适主张轻役薄赋,不仅要废除或减轻“和买、折帛之类”,而且要大大减轻田赋租税,古代实行“什一而税”,现在应当减至二十而一或二十而一。他说:儒者争言古税法必出于十一,又有贡、助、彻之异,而其实皆不过十一。夫以司徒教养其民,起居饮食待官而具,吉凶生死无不与偕,则取之虽或不止于十一,固非为过也。后世刍狗百姓,不教不养,贫富忧乐,茫然不知,因其自有而遂取之,则就能止于十一,而已不胜其过矣,亦岂得为中止哉!况合天下以奉一君,地大税广,上无前代封建之烦,下无近世养兵之众,则虽二十而一可也,三十而一可也。叶适依据《周礼*天官冢宰》的税制,针对宋朝税制之重,而提出轻赋保喊的主张,旨在救国利民,这与李觏的有关思想是一致的,可以说是一脉相承的。
叶适在反对佛教、治军用兵等思想,亦与李觏有着极为相近、相同之处,在此不再详述。
综观陈亮、叶适以其功利之学,在南宋时期与朱熹就“王霸义利”问题,展开了论争。就王霸义利而论,自古已有之,就其当时的争论而言,则是有现实意义的。在争论中,陈亮。叶适接过李觏的救世医国,经世致用之学,倡导义利并行,王霸并用之说,同朱熹的重义轻利,存理去欲之说,进行了反复的辩论。义与利。理与欲的关系问题,如何处理、摆正,不仅在历史上引起思想家的注意、重视,在当今依然是人们所应当思考、对待的一个重要问题。只讲“道义”不讲“事功”,只存“天理”灭绝“人欲”,人类社会不会正常发展;只讲“功利”不讲“道义”,只求“人欲”不存“天理”的人欲横流社会,亦不是正常的人类社会生活,我想还是以“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和“尚义”“不急功近利”为好吧!
第十章 思想影响 四、李觏与唐甄
李觏的思想在历史上产生了重要影响,他的功利思想则成为陈亮、叶适的功利之学的思想渊源;而他的社会批判思想则为唐甄的思想先驱。
在中国漫长的思想史发展的长河中,有两部《潜书》存在于世,一部是李觏的《潜书》十五篇和《广潜书》十五篇,别一部则是唐甄的《潜书》九十七篇。如果把他们二人的《潜书》加以比较,则会发现有许多的共同之处,于中可见他们的思想联系、渊源关系,李觏思想是唐甄思想之源,唐甄思想则超过李觏,这恐怕是后来者居上吧。故在此就两部《潜书》加以比较而予以论证。
就书的写作动机、目的而言:李觏说:“泰伯闲居,有书十五篇,愤吊世故,警宪邦国,遐探切喻,辞不柔伏。噫!道未行,速谤何也?姑待知者而出之乎!乃命曰《潜》。”又说:“岁辛末,泰伯以‘潜’名书。后七年,覉栖山岩,即而广之,复为十五篇。心愈苦,言愈多。呜呼!其亦见险而不能止者乎?”唐甄说:“四十以来,其忐强,其气锐,虽知无用于世,而犹不绝于顾望。不忧世之不我知,而伤天下之民不遂其生。郁结于中,不可以已,发而为言。有见则言,有闻则言。历三十年,累而存之,分为上下篇号曰《潜书》。上观天道,下察人事,远正古迹,近度今宜,根于心而致之行,如在其位而谋其政,非虚言也。君子不为无用之言。窃有微用,不敢让焉。”一个是“愤吊世故,警宪邦国”,“心愈苦,言愈多。见险而不能止”,为治国救民止险而作;一个是“伤天下之民不遂其生。郁结于中,不可以已,发而为言”,使“在其位者而谋其政,非虚言也。”均旨在注重实事实功,反对虚浮之言,以求改革弊政,解救生民,使其遂生。就思想而论,在这里只就唐甄《潜书》与李觏思想相近、相同之处,作简要概述,请读者对照前面所述的李觏思想,作一比较,故对李觏思想不再叙述。
第一,均平平等,抑富扶贫。唐甄认为,宇宙万物,天地之道,就是一个“平”字,“平”是事物存在和处理各种事物之间关系的准则,“平”则万物各得其所而长久存在,“不平”则“坠”、“倾”,故应提倡“均平”、“平等”,不能使贫富相差悬殊,苦乐不均。他说:天地之道故平,平则万物各得其所。及其不平也,此厚则彼薄,此乐则彼忧。为高台者,必有洿池;为安乘者,必有茧足。王公之家,一宴之味,费上农一岁之获,犹食之而不甘。吴西之民,非凶岁为麦见粥,杂以荍秆之灰,无食者见之,以为是天下之美味也。人之生也,无不同也,今若此,不平甚矣。提衡者权重于物则坠,负担者前重于后则倾,不平故也。是以惧其不平以倾天下也。唐甄目睹当时贫富相差悬殊的社会现实,并以“王公之家”的奢侈,与“吴西之民”的困苦,加以对比,说明这种贫富两极之差,既违反“天地之道”,又不合“人生之理”。
他对这种厚此薄彼,此乐彼优的极端不合理的现象,表示了极大的愤慨,并告诫当权者,“不平”终有一天会“倾天下”的。
唐甄在主张抑富均平的同时,还提倡“抑尊”。他指出,君主不仅在经济上实行“均平”,而且在政治上做到“抑尊”,即限制皇权,抑制尊威。
他认为:“天子”“皆人也”,“非天帝大神也。”既然是人,就应当与人平等,不应当高高在上,“如在天上,与帝同体”,所以必须做到:“位在十人之上者,必处十人之下;位在百人之上者,必处百人之下;位在天下之上者,必处天下之下。”如此则可使万民归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