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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的政要造访,对一家商户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幸事。

    谁知老板不识抬举,他接受了预约,但对国务卿的附加要求却不接受:“您能垂幸本店,我深感荣耀,但因您的缘故而将他人拒之门外,我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博士几乎怀疑耳朵听错了,气冲冲挂了电话。

    第二天傍晚,“芬克斯”的电话又响了,博士语气柔和了许多,对昨天的失礼致歉后,说这次只带三个同伴,只订一桌,且不必谢绝其它客人。

    “非常感谢您的诚意,但还是无法满足您。”

    “为什么?”博士惊愕得要跳起来。

    “对不起先生,明天是礼拜六,本店例休。”

    “但,我后天就要离开了,您能否破一次例呢?”

    “作为犹太人后裔,您该知道,礼拜六是个神圣的日子,礼拜六营业,是对神的亵渎。”

    博士闻后,默默将电话合上。

    读完这则故事,我默然良久,为那栋叫“芬克斯”的小屋怦然心动。

    我想,基辛格博士是不会轻易忘掉这件事的。

    这样的事既令人沮丧,也令人鼓舞。人人生而平等,人最重要的权利即拒绝权力的权利……博士从这位傲慢店主身上领教到的“公民”涵义,从一份商家纪律中感受到的“尊严”与“权利”,比那些镌在纪念碑、印在白皮书上的,显然更深刻,更有份量。

    权利,面对权力,应该是傲慢的。

    后来,我竟莫名地打量起它的真实性来,会有这等傲慢发生吗?

    很快我明白了,疑心完全是“以己推人”的结果。是对自己和周围不信任的结果。是在一个完全不同的文化和制度环境中深陷太久的结果。无论地理还是灵魂,耶路撒冷,都太遥远了,像一抹神话。

    一件小事,仔细品味却那样陌生,那般难以企及。从开始到完成,它需要一个人“公民”意识的长期储备,需要一种对尊严和规则牢固的持有决心,需要一个允许这种人、这种性格、这种人生——安全、自由、稳定生长的环境……

    坦率地说,我对这等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不抱信心。即使这个故事让我倍受激励,假如我有一间“芬克斯”,便能重复那样的傲慢吗?(哪怕是作秀,哪怕是一个市长)作为一记闪念,或许我陡然想对权力说不,但该念头是否顽固到“不顾世情”“不计弹性”的地步,是否有足够的决绝以抵御惯性的纠缠——而绝无事后的忐忑和反悔?我真是一点信心没有。

    我是我环境的产物。我的一切表现都是环境和经验支付的,我实在拿不出有别于他人的“异样”。从发生学的角度看,遗传的力量总是大于变异。

    我向往,但我不是。

    (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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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裁者的性命之忧(1)

    “共和国的精神是和平与温厚。”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1

    从1989年12月中旬开始,在“打倒人民公敌”“者滚下台”的愤讨声中,尼古拉?齐奥塞斯库,这位几天前还“深受爱戴”的罗马尼亚总统成了一只丧家犬,惶惶然在遍布自己塑像的国土上东躲西藏,正像四十年前他亲口咬定的那样:“任何专制的暴力一旦与人民的正义之师交战,必将粉身碎骨。”始料不及的是,不仅民众唾骂他,连亲手培植的爪羽——国防军和基层“党之家”也背弃了他。当齐氏和任第一副总理的贤内助慌不择路时,几乎所有罗马尼亚的广播都响起了这样的声音:“各位市民请注意,人民公敌齐奥塞斯库和埃列娜正劫持一辆紫色达契亚轿车逃跑,请予以缉拿……”

    齐氏更没料到,在亲手缔造的这个“、团结、欣欣向荣”的大家庭里,竟会上演这样的事:从12月22日晚执行逮捕到被推上断头台,只相去3天!

    虽身陷囚笼,但“喀尔巴阡山的雄鹰”并未死心——

    不是要审判我吗?既然封我“人民公敌”,至少公审公判吧?至少面对广大人民吧?他暗暗打定了主意,只要国际媒体的镜头盖一打开,只要电视直播的摄像机一启动,即用那滔滔不绝、极富煽动性和号召力的口才(整整24年里,这口才曾赢得了多少暴风雨般的掌声)——同政敌一决雌雄,他甚至连腹稿和表情都准备好了。

    但,齐氏太异想天开了,他万万没想到,等待他的根本不是什么人山人海的旁听席,没有政坛显要和外国友人,没有高规格的审判团和律师团(审判长竟只是个司法部的小局长,波帕?吉克,这个名字他简直闻所未闻),从防暴押解车里爬山来,他走进的是一间只有原告、被告和军警的屋子。自然,电视上会出现“公开审判”的镜头,但那是经过剪辑的……

    对手不给他任何表演的机会,预想中的舞台根本不存在。

    只有绝望,空荡的绝望。

    1989年12月25日,当耶稣诞辰的钟声响起时,一个混含着仇恨与蔑视的嗓音在一间与世隔绝的屋子里回荡:“人民公敌尼古拉?齐奥塞斯库一案,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根据《罗马尼亚刑法》第162条、第163条、第165条和第357条,被告犯有故意杀人罪、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公共秩序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尼古拉?齐奥塞斯库死刑立即执行,没收全部财产,不准上诉。”

    他心爱的女人也将魂归西天。

    秘密审判,不准上诉,从被捕到毙命,仅三日之隔,这已远非正常性质的审判,甚至携恐怖之嫌。为何会发生这种极端呢?原因只一点:仇恨和恐惧!对民众来说,是仇恨;于政敌而言,则是恐惧——那种一天也不敢让者多活下去的恐惧!他们太紧张了,太熟悉对手的报复手段了,其神经像拉簧一样已绷到了极限,再僵下去,即要崩溃。

    可这对齐氏来说,又有什么可错愕的呢?难道这不正是您一贯的铁腕政策?您不是坚定地认为“目的高于手段”吗?每每将司法程序省略到极点的,不正是您自己吗?除却“齐奥塞斯库”几个字,判决书的每句台词不都是您耳熟能详的吗?当气急败坏下令向示威学生开枪、当督令坦克不顾一切冲上大街时,您想过“法治”“”这些字眼吗?当在秘密处决的手令上签字时,您又何曾有过一丝犹豫和迟疑?

    独裁者的性命之忧(2)

    更可怕的是,对此非常态的审判,人民群众竟毫无异议!偌大一个国家,竟没有一个人公开质疑,正应了一句老话: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其实,早在45年前,齐奥塞斯库夫妇的命运就在一对意大利人身上预演过了:墨索里尼及情妇克拉雷特。战争尚未结束,一支衣衫褴褛的山区游击队就匆匆宣判了他们的死刑,然后,意大利历史上最著名的一组尸首,便像动物一样被悬吊在米兰广场上,待怨毒的鞭子来抽打。单就这一场面,确称得上恐怖了,但问题是:在你亲手缔造的那座恐怖半岛上,对手还能想出别的更简单的办法对付你吗?要知道,他们像害怕恶魔一样怕你,怕你再将屠刀架在自己脖子上,他们一听你的名字就哆嗦,甚至迷信地担心你复活,为了活下去,为了释放恐惧,他们只好表现得比你更疯狂更决绝。

    这是仇恨的力量,但更是恐惧的力量。

    对齐氏们来说,像纽伦堡或海牙那样的审判庭,简直就是梦中天堂了。在那儿,至少有辩护、有上诉、有旁听、有表决、有探视……从这点看,他远不及另一位同壕战友——前德国领导人昂纳克幸运,后者面对的不是政敌的恶性报复,而是相对公正的西德司法程序和国际法准则。

    我想,在者坐以待毙时,他对敌人最大的期许或许是:要是这些人奉行与理性该多好啊!可惜,要让自己的臣民在短短几天内学会司法公正与理念,简直痴心妄想、缘木求鱼。太晚了,他们从你这儿得不到的,你也休想从他们那儿得到。因为,他们身上压根没机会生长那东西——直到最后一刻你才怀念起的东西。难道不正是你,早早即把酝酿它的种子和土壤给踩烂了吗?从这个意义上说,你死于自己。

    2

    靠暴力维系的权力,最终埋葬它的,不会是别的,惟有暴力的掘土机。

    长期恐怖的社会氛围,往往招致反恐怖手段也是恐怖的。“恐怖导致与恐怖作斗争的人也变得残忍,它使温和的人也学会了暴烈莽撞。”(路易斯?博洛尔)。而理性——即使尚剩一点残渣的话,也早被仇恨的浓烟熏得睁不开眼。真实的情况是:长期的政治高压,对信息的封锁,对自由文化的防范,对人士的……使得这个国家的臣民和其家长一样头脑鲁莽,缺乏公民精神滋养,缺乏教育,没有合法审判的经验和参照,没有诉诸理性的习惯和宪政遗传——除了以恶惩恶、以暴抗暴的本能,他们头脑中就再没输入过别的。

    那么,是否仍不乏一支(哪怕再微不足道的一线)试图阻止施暴的力量呢?比如会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几位记者或律师不顾一切地站出来,向同胞大声疾呼——再罪孽深重的人也有权得到合法审判?或许确曾有过这可能,但现在没有了。因为,那些高尚的充满理性和不计私利的头脑,那些最早鼓吹政治的人,早已成了的牺牲品,早已被不容异端的权力提前绞杀了。剩下的,惟有对的无知,对的冷漠,对武力的效仿。如今,已没有谁出来拦截冲向者的拳头和棍棒了(假如他们活着,本来最有希望这么做的。也就是说,那些被者提前杀死的人,恰恰是唯一可能在未来使者免遭非法侵害的盾牌)。

    不宽容导致新一轮的不宽容,暴虐衍生新一茬的暴虐。在将最优秀的政敌(比如法国大革命中恳赦国王的“吉伦特派”)斩草除根、格杀勿论之后,迎接杀戮者的只能是更激烈的施暴和反打。当把一个国家最宝贵的“温和派”和“理性派”推进坟墓时,也就等于提前把自己送进了坟墓。者应从正在倒下的身体上看见自己尸首的影子——因为那些罹难者,本是唯一主张以正常方式审判自己的人——在未来,在仇恨的烈焰冲来时,本应由他们为奄奄一息的者筑起“防火墙”和“隔离带”。

    独裁者的性命之忧(3)

    历史上,这样的情形屡见不鲜:与反,使用的竟是同一工具和手段。反抗者根本不会,也不可能想起别的法子对付昔日仇人。而且,即使在收割了暴君的头颅之后,那块土壤也会疯长新一茬的剃头刀,正像法国十八世纪末上演的那样:从“三级会议”到“国民公会”再到“热月政府”和“督政府”,从“执政帝国”到“百日事变”再到“波旁复辟”,从路易十六到马拉和夏里埃,从罗兰、丹东、德穆兰到罗伯斯庇尔和圣鞠斯特……头颅如椰子般纷纷滚进大革命的草筐,最终人们发现:这要求填满的筐子竟是漏底的!

    3

    罗马诗人查维纳说过:“没有一个专制暴君能安享天年。”

    古代暴君多被宫闱阴谋和朝堂政变所弑,近代以降的者,多为激愤的民众所杀。希腊人把诛戮暴君当作公民的义务,罗马人将之奉为美德事迹,连西塞罗、弥尔顿等大文豪也公然誉之……可以说,在几千年讲究“德政”“明主”的传统政治史上,“暴君当诛”,一直受到民间舆论的鼓吹,甚至得到了权力意识形态的怂恿(实为篡权者所盗用)。直到十九世纪中期,随着对法国大革命的理性反思,该状况才有所转机。

    按现代理性看来,这些不择手段只求目标、不计历史成本只图正义的行为,无疑应受谴责。事实证明,代表大多数人私意的“众意”和象征法理及历史正义的“公意”常常是矛盾的。法制文明、,其服务对象乃一切社会公民,不仅保护正常人利益,还负责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益,侵害哪怕暴君的人身安全也是犯罪。这种犯罪,若借道德之名恣肆流布,即会重蹈大革命的悲剧:一面宣布永远结束专制时代,一面迎来一场更恐怖的混乱时政。

    美国历史上涌现过那么多有争议和得罪人的政治家,但他们卸职后,罕有遭报复的,更不用说暗杀了。为什么?因为他们不是国王,更非者,很少有滥权的机会(完备的法治程序和制衡原理会大大减少权力的过失),政治过错很少被看作“一个人的罪孽”,政治家的安全也不是靠权力系统维系,离开了权力,恢复为常人的他们反而更安全。即便像尼克松那样被起诉,也会面对相应的司法程序,而非极端性的暴力。

    在宪政社会,不同政见者或许去焚烧国旗、示威,但不会以消灭某个当权者的肉身为目标,因为他清楚:自己所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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