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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说,“你再换杯水吧,我去把地板收拾干净。”
“好。”习朗点点头,却站着不动,直到我拿了抹布和垃圾箱蹲到他脚下,他才挪步离开。
清理干净地板,我拿起垃圾桶要出去倒掉,在房门合上一瞬间,我隐隐约约听到有人说“对不起”,声音很低很轻,沙哑之中带着失落,带着温柔,带着浓浓的诚意。
“要去上班吗?”我倒了垃圾,走进浴室洗手的时候,见习朗已经换上了崭新的衬衣和西裤,正对镜子打领带。
“嗯。”他点头,扭头看我,而不是通过面前的镜子。
“我来吧。”我擦干了手,从他手中接过领带。
这条浅灰色的斜纹领带,让我想起了我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同样的颜色,同样的图案,我千挑万选,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拿到他面前,他看了看包装上名贵的商标,冷冷地说了句谢谢,我那时很高兴,并没有注意其实他从来没有带过,直到有一天,我在垃圾桶里无意看到同样一条领带,烫满了烟洞。
第十七章
习朗探着肩膀,微微低下头,目光停留在我的手指上,让我给他打了一个帅气漂亮的结。
“真好看!”我对他说着,伸手环住他的腰,把脸靠在他的胸口,静静倾听他的心跳,我问他,“习朗,你知道为什么,我总喜欢给你打领带吗?”
习朗没有回答,只是静静地看着我。我也看着他,摇了摇头,笑着说,“你肯定猜不到为什么……从19岁开始,我爱上了你,到了20岁,我执意和你结婚,其实就像打领带一样,我给自己的人生打了一个结,把你死死圈在了里面……哈哈,猜不到吧,你肯定猜不到,你是被我圈起来……”
我自顾自地大笑,就连眼角都溢出了泪水,这也是第一次,我无视习朗眼睛里渐渐凝聚的怒意。
习朗“噌”扯开了领带,把我按在洗手池上,开始脱我的衣服。
我知道自己惹怒了他,男人对于女人的惩罚,有一种方式,就是赤裸裸的侵犯。
习朗属于这种男人,他不会用语言表达;而这一次,我也恰恰选择了这种激进的方式。
洗手台硌得我的腰很痛,我向后仰着身体,却给了让彼此最大的融合空间。习朗刺的很深,他仿佛在我的身体里划开了天地,我睁大眼睛,却再也看不到黑与白,非不清是与非,我一唯能感觉到的,是一般的烈火,是恨的沉沦与爱的解脱。
有时候,没有爱的性,做得透彻,也会叫人快乐!
这一次,从早晨到中午,整整三个小时,我们一直做~爱,乐此不疲!习朗甚至忘记了最初的目的,而我也不会去想最后的结果,仿佛对于我们两人,这只是一对平凡的夫妻再普通不过的性~事。
习朗穿好了衣服,依旧叫我给他打领带,他看着我,不说话,也没有了气。
我将他的领带展平了,压在西装里,踮起脚尖勾住他的脖子,在他耳边轻声说,“亲吻我!”
习朗愣了愣,慢慢捧起我的脸,在我的上轻盈而温柔地辗转,就像是作画一样仔细。
我满足地笑了笑,才终于推开他的怀抱,在心里默默说,“习朗,这是最后一次,我给你打领带,以后,再也不会了。”
他走了。
我站在阳台上,看着习朗开着银色大奔消失在我的视野里,才返回卧室,收拾自己的衣物。
我拿起摄像机,静静地记录每一个房间,每一个角落,我甚至不放过每一寸让我恋恋不舍的微尘。
因为,对我而言,今天的记录,将成为明天的记忆。
最后,我从包里拿出那份沉甸甸的文件——《离婚协议书》,在女方一栏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乔梦初!签完名字以后,我把它放在了茶几上。在《离婚协议书》的左侧摆放着家里的钥匙,右侧就是那本大红的《结婚证》!
我看了看茶几上整齐排列的这三样东西,站起来,拉起行李箱,向门口走去。
“小姐,你去哪儿?”
“机场!”
第十八章
六月。美国。洛杉矶。
这个季节,美国也是夏天,同国内一样,但我居住的地方却是一个安静的小镇,我喜欢这个地方,静谧、朴素、风情而又纯真,它让我想起美国的乡村电影,男孩和女孩在小镇里相识相爱,长大后难免经历风风雨雨,但最终又会在这里重逢,彼此相守,共度一生。
小镇的马路两旁是漂亮的小楼房,掩在郁郁葱葱的大树背后,街道上可以看到天真的孩子玩耍,和蔼的老人兴奋地交谈,到了傍晚还有一群碧眼黄发的美丽女郎和帅气少年,在路边忘情地唱着hiphop跳街舞,滑轮板。
看到他们开心的样子,我总会停下来,站在一边静静地观看。
正是在这段平淡无奇的日子,我开始思考一些以前没有想过的东西,很虚空,也很实际。我在想这个世界很大,但快乐其实却是如此简单,就像歌声、舞蹈、朋友、亲人……但为什么有人会觉得痛苦,有人会感到幸福。
大概,只是因为,每个人选择的活法不尽相同吧。
这天,我穿着一件碎花连衣裙,戴了一顶遮阳帽,在街上闲逛。
在街角的一家饰品店,我看到墙上挂着一幅油画,画面中央是一个海洋蓝的琉璃花瓶,插满了淡紫色的桔梗花。
我定定地看着那幅烂漫的桔梗花,忽然移不开脚步,眼睛也不由酸涩。
尽管我极力克制自己不去想,但我知道,大洋彼岸有一个我无法忘怀的城市,和一个夜思念的男子。
那天,我离开家,直接去了机场。登机前,我给爸爸打了电话,又给小舞发了一条短信告别,然后我看着习朗的名字发了一会呆,最后,我扣出手机卡,扔在了垃圾箱里。
“ihelpyou?”饰品店的店主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她走过来,问我需要什么。
我摇摇头,指着墙上的油画说,“noijtthkitisbeutiful”
“ye,itislovely,tellgboutlovestory”老太太眯起眼睛看着油画,似乎是在回忆,同我那样,“theboyndthegirl,theyloveechother,butissedtheyisstheendoftheprty,whenfllyloved”
我听得大概,老人用三句话讲了一个伤感的爱情故事,男人和女人相遇时却不懂得相爱,相爱时却不懂得相惜,他们最终深深地爱上了彼此,却也遗憾地离开了对方。
“thererenysuchstories,butonlyonepictureistheory,don'tyouwnttobuyit?”老人又说,世界上诸如此类的故事太多,但记忆里的却只好一幅这样烂漫的桔梗花,她问我要不要买。
我摇了摇头,想了半天,就想出这么一句简单的话,“nothgisgoneylife,nditwillneverebck”
美国老太太却很固执,她摆着手说,“yourewrongthgisjtwitgforyou,thefuture”
走出街角的饰品店,我琢磨着老太太那句话,不由摸了摸自己的,想笑,心里却一阵酸楚。
三天前,当我去医院领取化验单时,我的外国医生doctorsith却闪着一双碎宝石一样的蓝眼睛,告诉我,我怀孕了。而当我为这个消息喜极而泣时,他闪烁的蓝眼睛又忽然变得忧郁,他悲伤地对我说,为了更好的治疗,也为了孩子的健康,我最好放弃这个孩子。
他说如果我的病治好了,我还想要孩子,还有机会。
我摇了摇头,对自己苦笑,没有机会了,再也没有机会了。
最后,sith给了我三天的时间让我慎重考虑。但这三天过对我来说,竟然过得极为缓慢,漫长的像是一辈子。
生命?死亡?孩子?
在教堂里,我用心聆听牧师在晨光里诵读《圣经》。他说,死亡是对罪恶的惩罚,而人活着,是为了赎罪的。
出了教堂以后,我又去了孤儿院,一位垂暮老者和我聊起这些可怜的孩子们,他说,对于无爱的婚姻,孩子是一个错误,他来到人间,却要无辜地承受血缘遗留的罪恶,他不是天使,因为他的至亲给予他的不是快乐。
第十九章
然而在这三天里,我想到最多却是习朗。每过一分钟,我对习朗的思念就会增加一度。
当我走过公话亭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地念出他的电话,所以,我出门的时候,身上只带了寥寥可数的几枚硬币,我害怕自己会控制不住,给他打电话。
逛了很久,到了黄昏,我终于走进路边的一个公话亭,在里面呆了很久。我一只手死死攥着口袋里最后一美元,另一只手却疯狂的在电话上按出习朗的手机号,一遍又一遍,不断重复。
直到一个衣着破烂的小女孩走过来,她望着我,棕灰色的眼神里满是诧异和期盼。
我摸摸她的头,从口袋里掏出最后那一美元,放到嘴边吻了吻,才塞到她手里,耸了耸肩膀,说,“thelst!iknowitiseverylittle,butwithit,tispeopledowhtevertheywnt”
“cll?”小女孩指了指电话,问我。
我呆了一下,点点头,说,“yes,butybehope,ybelove,ybeho!”
此时此刻,我深信,仅仅一美元,我就可以回到习朗身边,可是,我却不能这么做。
小女孩咧着嘴巴,天真地笑起来,“thnkyou,goodck!”
小女孩走了,我坐在空旷的街心花园,看着天边的晚霞一点一点退去,星空乍现。
我躺在长木椅上,数着天上的星星,“1颗,2颗,3颗……306颗,307颗……”
“308颗!”
一个低沉的声音打断了我,我猛然从木椅上坐起来,却被一双有力的臂膀圈住,紧紧拥入怀里。
习——朗——
我连头都不用抬,就知道是他。我嗅到了他的气息,鼻子就开始控制不知地酸涩。
“哇~”我抱着他的腰伏在他胸口大哭,好像有天大的委屈。
习朗也哭了,他的泪水默默的滑下来,滴在我额头上,脸颊上,唇瓣上……
这是我第一次见他哭,他紧紧地抱着我,像是一个迷路的小孩,脸上洋溢着笑意,同时又充满了恐惧,他哭不出声音,但那苦涩的泪水却如月光一般漫入我的身体,叫我忍不住的心疼。
我捧起他的脸仔细看他,他瘦了,颧骨向外凸出,尖削的下巴可见青色的胡茬,可是他的眼睛却很明很亮,在夜色中闪着灼灼微光,就像是从天坠落的一颗启明星,跌落在我的掌心里。
习朗背着我回公寓,听我给他讲这段时间,我在美国的所有际遇。
我告诉他哪个店的咖啡既廉价又好喝,哪条路上竟然开了一家中国饭店,有几道北方菜做得很地道,我给他讲我最常去的街心公园有一群漂亮的白鸽,周末的时候我总会去教堂做祷告,像外国人那样虔诚地为我爱的人祈福,我告诉他新搬来的年轻夫妻生了一个大胖小子,黄头发蓝眼睛,很可爱很帅气……
“梦初,你走了,但是我过得一点儿都不好……”习朗忽然停止了笑声,打断我,柔声说,“你知道吗?当你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从来都看不到你,我觉得你就是一片稀薄的空气,对我而言根本没有分量;可是当你悄无声息地离开时,我才发觉自己少了什么东西,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我会难过,会空虚,会不知所措……”
我看着天边的星星,听着习朗缓缓地对我说,“梦初,原谅我吧……”
第二十章
第二天,习朗陪我去医院。
当他出现的那一刻,我就明白,所有的事情,他全都知道了,是小舞告诉他的,也或者是他问小舞的。但我觉得无论怎样,都已经过去了,就像昨天我在饰品店遇见的那位美国老太太所说的,thgiswitgthefuture!
“你就在外面等我好了。”我把习朗阻在了sith的办公室门外。
习朗拉着我的手,揉了揉,温柔地说,“不害怕吗?我陪着你。”
我摇摇头,举起他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亲,说,“习朗,有你在,我就不会害怕。再说只是做个小化验而已,很快的。”
习朗点点头,放开了我的手。
我冲他笑了笑,走进了sith的办公室外面,一进去就立马把门关上,扯住sith走到另一面的露台。
“hi,qio,whtisyournswer?”sith迫不及待地问我。
我告诉他我想要这个孩子,我要留着他。也许,如果昨晚习朗没有恰如其分的出现,我还会考虑放弃这个孩子,可是,当他紧紧地抱着我用轻柔的语气和我说“对不起”时,当他背着我走过空荡荡的街头,说以后都要陪着我时,我就决定了留下这个孩子。
我相信他来到这个世界上,会成为一个快乐的天使。
sith听完愣愣地看着我,他说这样做不是完全不可以,但有风险,他依然建议我慎重考虑,最后他对我说,“oneoredyfordeepthkg!”
我点点头,说谢谢。
可是当我走出去,看到习朗面带焦急地向我跑过来时,我却在想,如果我的孩子是个男孩,那么20年后,他一定会像他父亲一样长得英俊潇洒,才华出众。
“梦初,怎么样?”他问我,在他黑色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一些以前不曾见过的东西。
“挺好的。”我笑着回答他。
“累吗?”
“不累。”
“疼吗?”
“不疼。”
“饿吗?”
……
在这一刻,我只想告诉他,我是幸福的,因祸得福。
“习朗,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我们去夏威夷玩吧……”在回来的路上,我在报亭买了一份美国地图,指着地图上蔚蓝绵长的海岸线抬头问他。
习朗正在吃着我啃了一半的冰欺凌,他愣了愣,才微笑着点头道,“好,不过你要先治病,等你病好了,我们再去旅游。”
“那不行,到时候你准会忘记,就现在吧,只要几天的时间,不耽误治病的。”我央求他。
他捏了捏我的鼻尖,含笑摇头,语气轻柔地就像是耳边的暖风,“梦初,我保证,我不会忘的,听话,先乖乖地治好病,以后,咱们还有时间……”
“以后是以后,现在是现在,两码事。再说那时候我们结完婚,都没有一起去度蜜月,现在算是你对我的补偿,怎么样?”我缠着习朗,平生第一次蛮不讲理的撒娇。
当我说到“补偿”的时候,习朗的眼睛似乎一黯,他握紧了我的手,用力点了点头。
我满足的笑了,反握住他的手。
习朗,我无法告诉你,可是我真的好怕,怕自己来不及等到叫做“以后”的那一天。
所以,我奢求的,只有现在!
第二十一章
第二天,我和习朗就离开洛杉矶,乘飞机去了夏威夷。
夏威夷的海滩很美,远远望去,沙滩仿佛是金色的,散发着柔软的细光;海天相接的蔚蓝,不经意就拉长了时间的魅力与时空的梦幻,让人沉溺其中。
习朗过来的时候,我正蹲在沙滩上捡贝壳,一抬头,就透过太阳帽的边缘看到了他的脸,精短的头发上带着汗珠,酷酷的墨镜架在鼻梁上,衬得脸型硬朗完美,就像一个帅气嚣张的大明星。
“嗨,帅哥,一个人吗?我请你喝酒。”
我还没有站起来,背后就窜出一个穿着大红色比基尼的女郎,她扭着火辣性感的腰肢拦在了习朗面前,笑得勾魂摄魄。
“不必了。”习朗冷冷地回绝了比基尼女郎,向前跨了两步绕过来,俯身拉起我,柔声问道,“累吗?”
我吐着舌头摇摇头,任由他揽着我的肩,将那个性感的女郎抛在身后。
“手里拿的什么?”他低头看我的手。
“贝壳。”我将贝壳递给他看。
习朗瞥了几眼,扑哧一笑,“真是小孩子,挺普通的,而且丑死了!”
我举起手中的贝壳,对着太阳,丝丝光线落在小小的贝壳上,沿着细密杂乱的纹路,却反射出钻石般耀眼的光芒。
“有人说,爱一个人,就像在海滩上捡贝壳,不捡最大的,也不捡最漂亮的,而是捡你最喜欢的那个。”我将目光移回到习朗身上,看着他说,“我觉得这话很有道理。”
习朗愣了一瞬,低下头,拿过我手中的贝壳翻来覆去看了两遍,低声说,“所以,你才捡了这只贝壳,既不漂亮,也不大。”
我点点头,习朗却狡黠一笑,将我的贝壳塞进了口袋里,“傻瓜,归我了。”
“凭什么?”我伸手去掏他的口袋,他却一把抓着我的手,死死攥在掌心,拉着我在沙滩上小跑起来,“我们去坐快艇吧,那边。”
“抱紧!”习朗侧头对我说了一句,将快艇开得飞快。
我紧紧圈着他的腰,把脑袋贴在了他的背上,随着他一起体验在海上飞翔的感觉。海水打湿了我和习朗的衣服,贴在一起。
我放声大笑,对着大海呼喊习朗的名字,后来,习朗也学着我,对着大海呼喊我的名字。我们的呼喊淹没在广阔无边的大海里,但我和习朗却能够清晰地听到彼此的声音,萦绕耳旁。
……
第二十二章
傍晚,我和习朗去海滩附近的一家餐馆吃饭。
习朗给我点了清淡的水果沙拉,我却死活闹着要吃五成熟的正宗牛排,习朗拗不过我,最后叫了两份牛排。牛排微微透着血丝,看起来鲜嫩可口,闻起来也是香气诱人,我拿起刀叉正要下手,习朗却一下将我的餐盘拉了过去,往我嘴里塞了一颗红提子。
“先吃点水果,我帮你切。”他说着,拿起刀叉,动作娴熟而又优雅。
我一边吃水果,一边眼巴巴地望着他,他终于切完了,却将盘子举起来,分了一半牛排到自己的盘子里。
“你干嘛?这是我的,”我瞪了他一眼,伸手去抢自己的餐盘,“就知道你没安好心,原来是借机苛扣!难怪吴孜孜说你背地里一肚子幺蛾子……”
习朗的眉头微微一皱,将餐盘端端正正的摆在了我面前,说,“你少吃点,对肠胃不好,一会儿吐了,又要叫难受。”
我愣了愣,拿起刀叉,大快朵颐地嘴里塞。
吃过晚饭,我拖着习朗又跑到了沙滩上,看星星。
“海上的星星很多很大,比城市里的漂亮,城市里的星空是孤独的。”我把脑袋枕在他的肩头,“习朗,你还记得那个夜晚吗,你拉着我跑到广场上,对我说‘我要娶你’,你的语气很冷漠但也很坚定。那时候,我就知道,在你的内心,你根本就不爱我,一丁点儿都不爱我,但是你又不得不娶我,你强迫自己那么做。”我说着,望向习朗,他的眉梢似乎微微一抖,月光照在他的侧脸上,焕发出迷人的色彩,“最后,我依然嫁给你了。习朗,你知道为什么吗?你的眼睛就像着我头顶上的这片星空,微光点点,漆黑深邃,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我,让我像一粒微尘一样沉醉其中……”
习朗突然动了动胳膊,握住了我的手。
我静静地在他肩头闭上眼睛,“习朗,如果上天再给你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你还会……娶我吗?”没有等习朗回答,我就接着说,“我想我不会再选择嫁给你,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遇见你,我会笑一笑,然后和你擦肩而过……”
“为什么?”习朗忽然问我,声音低低的在我耳边徘徊。
我笑了笑,拉起他的手放在唇边轻轻一吻,才说,“习朗,你是我见过的最优秀最完美的男人,其实,没有我,你依然可以成功,并且活得坦然、快乐。你根本就不需要这场婚姻,因为它带给你的只是束缚。”
我翻了身,趴在习朗的胸口,摸着他高挺的鼻子和明亮的眼睛,一一吻下去,吻到他的,轻轻对他说,“所以,习朗,我们还是离婚吧!”
习朗愣了一瞬,推开我,坐了起来。
他盯着我,眼睛里怒气转瞬消失,变成了困惑,“因为吴孜孜?我承认我和你结婚有一部分原因是她,当年她傍了个有钱人和我分手,我心里怀恨,只想着出人头地……”
我打断了他,我不想再听到吴孜孜,即使我要和他分开,“习朗,就算没有吴孜孜,你也不会爱我的,不是吗?你为什么怀恨吴孜孜,因为她伤害了你的自尊,但是和她比起来,伤你最深的那个人是我,我不想再让你为了我拼命的赚钱。习朗,我也有自尊,如果我还健康,没患上绝症,我会同你白首偕老,可是现在,我只能把你对我的好当做同情,即使你不和我离婚,你也仍不爱我,但却要同情我,可怜我,因为我就要死了……”
“瞎说什么!”习朗一把捂住了我的嘴,我闷闷地说不出话,憋得眼睛一阵酸涩。
“乔梦初,以后不许再乱说。离婚的事儿,你也趁早打消了念头,想都别想!”习朗说着,从我嘴上拿起手,俯身抱起了我,“走吧,回去了。”
我伏在他的背上,默默流泪,习朗,求你了,你别对我这么好……
第二十三章
三天以后,习朗要回国处理突发生意,我们的夏威夷之旅也随之结束,虽然有些短暂,却没有遗憾。
我送他到机场,他握着我的手,温柔地叮嘱我,“梦初,听医生的话,好好接受治疗。后天我就过来陪你,最多一天……”习朗说着,将我的护照和飞往洛杉矶的机票一并给了我,我的航班比他晚,因为我坚持要送他上飞机。
我点点头,说,“好。”
习朗垂下脑袋,亲吻我的额头,我缩在他怀里紧紧抱着他的腰,直到登记的提示音响起,我才松开胳膊放了手。习朗走向机场的时候,脚步很慢,竟然还破天荒的回头向我挥了挥手,脸上似乎有牵挂的微笑。
我痴痴地望着他的背影,贪恋地望着,长久地望着,把那早已深深刻入心底的轮廓,再一笔一画加重加浓,直到他在我的眼睛里消失不见。
我呆呆地看着自己手里的机票,终于撕碎了扔进垃圾箱,接着走向售票处,定了下一班最早飞往中国的航班,从夏威夷到上海。
在上海下了飞机,我取下双肩包,从夹层里拿出手机,迫不及待地按下了开机键,随着音乐声落,屏幕上弹出一个醒目的提示框,二十多个未接来电和三十几条短信息,无一意外,全是习朗打来的。
“我已经到北京了,你也上了飞机了吧。”
“还没有到洛杉矶吗,航班晚点了吗?到了记得给我回电话。”
“下了飞机以后,早点回去,不要一个人在外面乱逛,不安全。”
“好好照顾自己,记得按时吃药,还有吃饭。”
“我要开会了,一会儿再打给你。”
“会开完了,你怎么还不回我电话?”
……
“乔梦初,你到底在干嘛?给我回电话!”
“谈完了生意,我就去找你,梦初,你等着我!”
我一条一条地看下去,一直看到最后一条,距离现在仅仅只有半个小时,我知道,如果我就这样一直看下去,还会有下一条,接着再下一条,他甚至还会打电话过来,只要我轻轻按下那个绿色的键,我就可以听到他的声音,流着眼泪委屈地告诉他,我在上海。
只要我告诉他,他就会过来接我的。
可是恰恰相反,我现在能做的只是流着泪,故伎重演,将电池扣扳下来,取出手机卡,然后自以为洒脱地扔进垃圾桶,接着找个没有人的角落,假装高跟鞋崴了脚蹲在地上,把脑袋埋在双臂里歇斯底里地哭个痛快。
我没有在上海逗留,而是辗转回了江苏。不过,我不能去看爸爸,也不能去妈坟墓,只是绕着以前生活的城市,去了小时候略微有些印象的几个地方。其实,关于儿时的记忆,我已忘得寥寥无几,更说不上怀念,只是觉得自己再次做下这个决定之后心里就忽然空空的,想找些东西填补从今以后的寂寞而已。
第二十四章
第二天,离开江苏,我回到了市。
是的,兜兜转转了一大圈,跑到了美国,跑到了老家,我竟然还是回了市,我最熟悉,最深刻,最甜蜜,最心痛,也最眷恋的城市。其实,这个想法,很简单也很纯粹,爱上一个人,往往在无意间,也会爱上一个城!
我很快就安顿下来,找了一个二手房,房子有些破旧,地段也不怎么好,而且离我家的别墅很远,在这个城市人间稀罕的另一端。我看不到习朗,当然,我也不用担心被他看见。
我知道,在这个时候,习朗和爸爸小舞他们,肯定又开始满世界地找我。
不过这次,我想习朗一定想不到,我就在市,我就算是死,也要死在市。
收拾好家具之后,我去街道上的简陋理发店修剪了头发,将一头飘逸的长发剪成了细碎的短发,额前的刘海恰巧微微遮住眉眼,显得脸型清秀瘦小。
然后,我上网找了一份工作,不需要怎么出家门,通过网络发送一些e-il就可以,虽然工资不高,但也刚好维持一个人的开支,哦不,还有我肚子里的小宝宝。
我的生活正在趋于一种从未有过的平淡,就好像我取了一瓢冰水,却端着它,于数不尽的朝暮与变换的四季,走过了千山万壑,终于把冰水酿成了甘泉,然后一滴不剩地饮下,放在心里可以每时每刻地思念。
我想,这种感觉,就像我的婚姻,或者我对习朗的爱恋,能这样把他放在心里,可以随时想想,就够了。
怀孕三个月,我的肚子开始微微鼓起来,身体也变得越发虚弱。我强迫自己吃肉食品,尽管会像以前一样难受,剧烈地呕吐,但是吐得越多,我就会吃得越多。
我的邻居是一对年金七旬的老夫妻,见我这样很辛苦是看不过去,大概是因为自己的孩子也是独自在外。
大妈给我炒了一盘清淡的木耳肉丝送过来,看着我吃得狼吞虎咽,叹了口气,“哎,你们年轻人的事儿我是不知道,可是感情这东西,我倒是觉得还是过来人有经验。”我睁大了眼睛看着大妈接着说下去,“感情,就好比一根线,一男一女的扯着两边,即不能攥得太紧也不能攥得太松,太紧,会把线给绷断,正好一拍两散,太松了,谁都觉得没劲儿,搞不好就都松了手……”
我愕然地看着大妈,哭笑不得,“大妈,我就是出来散散心,没跟着家里人吵架。”
“得了吧,整天憋在房间里,即不哭又不笑,大妈我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心里藏着事。”大妈果然是明眼人,一个闪亮的眼神飞过来,我已经心虚了,“两个人出了问题,不管是谁的对谁的错,总归是要解决的,解决了才能一块好好过日子。人这一辈子总共就活80岁,有60年都是跟那个人朝夕相处,就是有天大的仇,早晚也得解开。”
大妈给我讲了许多自己的人生哲理,她说在这个世界上,真正一见钟情的婚姻其实很少,更多的则是在漫长的岁月中艰难地,一点一点地彼此磨合,磨合掉当初信誓旦旦的诺言或者是心浮气躁的抱怨,最终磨合成一对相依为老的恋人,在黄昏暮年,细数着彼此做过的傻事,携着手步履蹒跚地一起走向生命的尽头。
正说话间,大老伴闻着菜香走了进来,大叔已经秃了顶,摸着光溜溜的脑袋,问我“老婆子又在扯些什么”,大妈狠狠瞪了大叔一眼,站起来拍着我的肩膀说,“你们都还年轻,不做些傻事,以后都没的回忆,也不好”说着,就撵着自家老头儿回去了。
看着两位老人笑骂的背影,我的眼角忽然毫无征兆地滚下一滴热泪,我呆了呆,放下筷子,伸手抹掉。离开习朗以后,我很久没有再哭过。不过大妈说的对,其实,我也没有怎么笑过。
第二十五章
十月底的时候,渐渐入了冬,市袭来一股寒流,忽然降温,我的身体太虚弱,穿得又薄,去外面散步兜了一圈风回来,就接连两个星期感冒发烧。
我晕晕乎乎地躺在床上,听到自己的房门备被人推开,大妈气急败坏地骂了我一顿,“再这样下去,不光你得受罪,还要拖累了肚子里的孩子,小孩儿要是在娘胎里出点儿事,你八成也别想活了!”
然后,我被大妈和大叔送到了医院。
在医院里,我睡了很久,也做了一个很长的美梦,我梦到一只宽大温柔的手,给我掖上被子,给我端水喂药,给我肌肉;那只手很暖和,轻轻地撩拨我额前的碎发,拢着我的指尖贴在掌心里慢慢捂热……
当我醒来,我睁开眼睛,竟然真的看到了一只手,静静垂在我枕边。我顺着那只手看过去,却看到了一双疲惫的通红的,噙着泪水却又含着微笑的眼睛。
那是我熟悉的眼睛。
“习朗……”
最先掉下眼泪的人仍旧是我,我望着他,泪水却像决堤的洪潮,漫出眼眶。
习朗动了动,他没有说话,只是一把将我楼进了怀里,用力地,狠狠地,仿佛要将我挤进他的身体里。当我伏在他怀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时,却感觉到有湿湿的液体,贴着我耳郭滑下来,沿着我的脖颈蔓延开来,仿佛一条很长很长的河流,没有波浪,也没有尽头。
“回家吧,梦初!”我抬起头,这是习朗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他握着我的手对我说。
我愣了一下,点点头,再次被他拥入怀中,鼻腔里全是他的气息,温暖的,轻柔的,家的气息。
第二天,我随着习朗回家了,回到那个夜怀念的漂亮房子。
门前的蝴蝶兰谢了,被栽上了一排整齐的怪柳,冬天的怪柳叶子落了大半,不怎么好看,婆娑的细枝皱巴巴的树干,看着反倒叫人心生怜悯,我忍不住停了下来。
我感觉到了习朗的目光,他在看我,于是我问他,“爸爸也过来了?”
习朗扶着我的肩,摇了摇头,说,“找你的时候,我去了江苏,见到了爸,也去了墓地,还听了他们两个人的故事。”
我不解,“他们两个人的故事,什么故事?”
习朗握着我的手,眼睛微微一沉,淡淡地说,“爱与罪,罪与赎的故事。爸告诉了我怪柳的花语,赎罪。”
赎罪!我从来不知道,那些可爱的忧郁的粉色小花,竟然象征着世间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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