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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同镇王勋那里借了战马、马具和铠甲兵器,这个人情将来却不知道该怎么还。
而白登营的五百士卒以前可都是各卫所千户、百户军官的亲兵和家丁,都是孔武有力的健儿,很多人以前都是见过血的。
马术、武艺都是一流,比起鞑靼人来说也不逊色多少。
可以说,这五百人才是山西行都司的精华。
又经过谢自然用苏木的现代练兵之法约束,都静静地站在树林里。为了避免一不小心发出声来,所有人嘴中都咬着一根树枝。
至于战马,却都戴上辔头,趴在地上,耐心地等待着战斗的来临。
苏木制订的作战计划是半渡而击之,只要鞑靼人过河一半,而另外一半尚在河中之时,就可以全军出击。
可说来也怪,先期那两百骑兵过河之后,却不向前,而是在北岸结成阵势,接应后继部队。
而后继的大约三百来人马却要慢上半拍拖在后面,苏木看过去,却见鞑靼人前军后军之间有一条三十来米的明显分界线。
谢自然忍不住低呼一声:“这鞑靼人鬼精鬼精的,居然不去追进学了,而是在北岸结阵接应后军过河。鞑靼人的主帅道是懂得兵法,这一仗难打了。”
苏木心中一凛:好个小王子,在这么混乱的逃亡途中也能保持一丝清醒,果然厉害。
没错,他已经可以肯定来的人肯定是小王子,这一点可以从过河的鞑靼人身上看都。
如果这只是一支普通的鞑靼人溃兵,里面肯定会夹杂着老弱妇幼。但眼前的敌人都是青壮,一人双马不说,身上的装备还都不错。能够使得起这种军队的人,除了小王子还能是谁?
这个时候,胡进学过来了。
他跑了一阵之后,发现鞑靼人并没有跟上来,发觉不对,就悄悄地摸进树林:“子乔,干脆杀过去。都是爹生娘养,我就不信咱们白登营比起敌人差多少。既然计谋不成,干脆就来个硬碰硬。”
听到胡进学的话,身边的士兵都忍不住紧了紧手中的兵器。感觉到主人昂扬的战斗意志,战马也纷纷抬起头来。
上岸的鞑靼人越来越多,北岸的队型也越来越密集,越来越严整。
“打还是不打,现在打的话,也不过是跟鞑靼人的前锋较劲,小王子还在对岸。就算勉强胜了,我军也是筋疲力尽,等下还怎么和小王子交手。可是若不打,等到敌人主力过河,胜负可就不好说了。”
想到这里,苏木一颗心跳个不停,只感觉手心全是冷汗。
所有士兵都将目光落到苏木身上,等待着主帅的命令。
苏木心头却是一片混乱:接下来又该如何,怎么办?
听到谢自然的感叹,胡顺也叹息一声:“且不说小王子在没有在里面,若真是他领军,咱们还真小看他了,这次要想活捉此獠,还真不容易。”
“小王子……”苏木突然无声地笑了,喃喃道:“是啊,这次伏击鞑靼人,主要目标是小王子。如果不能活捉或者杀了他,这一仗的胜负又有什么意义。”
与其在这里胡思乱想,还不如放亮眼睛寻找小王子的踪迹。
只要看到那厮,我管他排出什么阵势,杀过去来个斩首行动就是了。
凡战,无论使出何等计策,最终要想解决战斗,还是要和敌人面对面较量。只要实力够了,就足以碾压一切。
如此一想,问题就简单了。
“恩师。”
“子乔……”
“贤婿……”
军中的几个主将同时转过头来。
苏木目光变得坚定起来,狠狠地低声道:“不管了,鞑靼人要过河且由得他们。敌人五百,咱们也有五百人,难道还输给他们不成。放他们过来。”
“对,这样好,对我的胃口。”胡进学咧开嘴笑起来。
苏木:“大家眼睛放亮一点,找到小王子,然后就集中主力进攻。只要拿下他,这一仗就结束了。”
“小王子,咱们可不认识。”胡顺有些疑虑。
苏木:“不用担心,我见过他的模样。”
上次在应州老营的时候,小王子的神射给他的印象实在太深刻了。
连珠三箭,钱宁伤,他苏木也中了一箭。若不是自己奋力抵挡,只怕正德也被他给射死了。
说话间,鞑靼人后队主力开始源源不断地过河。
看他们的模样,是要让前军在北岸结阵,等到后军主力和他们汇合之后,再一口气朝北面的长城冲去。
只要过了长城,就算是彻底逃脱了。
也就是一日的路程。
苏木瞪大眼睛,看着如蚂蚁一样密集的敌人,试图在其中将小王子给找出来。
第一卷 第九百三十一章 白登营,冲锋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说时迟,那时快。
鞑靼人后队的三百骑兵很快就过了河,这个时候,苏木眼睛一跳,突然看到了一个头戴金冠,身披锦衣的高大骑士。
没错,这人就是小王子,绝对不会看错的。
他那顶金冠在月光下是如此的耀眼,即便隔了一里路,还是如同一颗巨大的灯泡一样亮得叫人无法忽略。
“小王子终于到了,他果然走的是这条路线。苍天对我苏木真是不薄弱,我苏木,赌赢了!”
因为过河的人马实在太多,而河滩地又显得狭窄,鞑靼人挤在一起有些乱。
小王子被挤在中间,张大嘴巴好象在大声喊着什么,估计是要让部队尽快结好阵势,好尽快通过前面那一片树林。
以鞑靼人的战斗力和纪律性,只要他们一旦组织完毕,要想在同他们决战,却不知道要付出多大代价。
即便在不懂军事,苏木也知道这样的机会稍纵即逝,得牢牢抓在手上。
胜利女神已经脱掉了她身上的衣服,你现在只需要扑上去,将她狠狠压在身下,摘取那甘美的果实。
苏木心中还在激烈的跳动着,身边的是士兵也是紧张地咬着树枝,腮帮子上绷出钢铁般的线条,所有人都在等待主帅出击的命令。
苏木不再犹豫,朝身边的胡进学等人点了点头。
几乎在一瞬间,所有的骑兵都同时跨上了马鞍。铁甲上的露水纷纷落地,在月光下,在树林里闪烁一片。
苏木朝前一指,用尽全身力气大吼:“前方,金冠锦衣者就是小王子,我要他的首级!”
随着着一声喊,胡进学就率先冲了出去:“弟兄们,杀!”
白登营,冲锋!
他手中提着一口长刀,在头上一挥,就已经奔出了树林。
同时,在他身后,超过一百骑滚滚南去,如同一道黑色的洪流。
“杀呀!”谢自然和胡顺等人也跟着冲了出去,这一刻,白登营全体出动。
无数战马从身边飞快跑过,苏木几乎被这阵阵疾风逼得快要喘不过气来。
这一天他等了许多年了,一定要赢,一定要赢啊!
这一仗赢了,我苏木固然有封侯之望。可作为一个穿越者,既然来这里一趟,总归要为国家和民族做些什么。
只要拿下小王子,自可一洗土木堡之辱。只要拿下这一仗,我大明的北方再没有边患。只要拿下这一仗,就将迎来五六十年的和平年代。到时候,自可从容发展,施展胸中的报复。
苏木看得没错,前面那个头戴金冠身批锦绣的正是小王子。
他吃惊地看着平地里涌来的那支明朝骑兵,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应州一战他吃了一个空前的大败仗,被几十万不要命的明军围攻之后,知道势已不可为。逼不得以,之能承认自己遭遇了一场大败,下令分散突围。
“正德小皇帝,果然是一个值得尊重的对手啊。为了包围我军主力,竟然不惜以身为饵,将我牢牢地盯在应州!嘿嘿,咱们可算是棋逢对手了,以后这仗还有得打!”
其实,严格说来,应州一战自己的损失并不大,麾下勇士也没死多少。不过,牛羊都丢尽了,而老弱腐儒也尽陷于明军之手。
不过,只要根本尚在,等回到草原之后,再慢慢将养,过得一两年,又能恢复实力。
到时候,正德小儿,咱们再决一雌雄吧!
刚才过河时斥候所遇到的那二十骑明军倒是叫小王子吃了一惊,可一想,这大概是明军留守宣府的军队的一直斥候吧,大家恰好撞在了一起,也不值得放在心上。
不过,夜长梦多,他还是觉得应该尽快越过长城。所以,这才下令全军渡河。
可万万没想到,自己刚到北岸,敌人的大队骑兵却杀将出来。
看样子,敌人是早有准备,而且算到自己要从这条路北归,这才在此伏击。
如此,问题就严重了。
小王子抽了一口冷气,心中不禁有些慌乱,连声大叫:“放箭,放箭!”
鞑靼人长于弓马,听到这一声令,早已经结好阵势的骑兵纷纷拉开了弓,同时朝明军平射而来。
白登营和鞑靼人相距不过五百米,快马冲锋,转眼胡进学就冲到敌阵百米之内。敌人的羽箭实在密集,根本没办法躲闪。
一瞬间,差不多有一百支箭射将过来。
胡进学也知道在这种高速冲锋下去,若是战马有个闪失,一旦落马,不用敌人动手,自己先要被后面的战马给踩死。只能飞快地挥舞着兵器,拨开飞来的羽箭,护住战马。
可做为前锋箭头,又做军官打扮,他自然是敌人重点照顾的目标。只片刻,身上就挂了十几支箭,因为有铁甲的保护,入肉也不深,也没有大碍。但感觉血还是在不住地流着,贴身衣裳又粘又湿,很不舒服。
箭如雨下,胡进学听到身后不断有战友落马。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就看到几个骑兵翻着跟斗落在地上,然后被后面愤怒的马蹄踩进土里,甚至连一声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停止了呼吸。
胡进学眼睛都红了:“杀,杀呀!”
临敌不过三发,实际上鞑靼人只来得及射上两轮箭,他就一头撞进敌阵之中。
手中长刀一挥,就砍在一个鞑靼人身上。
胡进学何等力气,那个敌人身上又没有着铠甲,竟被他一刀砍着了两截。
大团血光瞬间炸开,在月光下爆出一朵巨大的红色花朵,然后纷纷扬扬落下,撒得天上地下都是。
这一刀去势未消,又随手砍中另外一个鞑靼人。
那鞑靼人身上穿着一具明军铁甲,估计是在以前入寇的时候的战利品,质量很是不错。胡进学这一刀正好砍在他的护心镜上。
却见那口用精钢所制的护心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弯曲下去,铠甲的主人吐出一口鲜血,软软落马。
胡进学的悍勇让鞑靼人预想不到,一时间,却被他冲出一个缺口。沿着这个缺口,后继明军骑士源源而入,鞑靼阵中开始混乱起来。
可是,河滩地实在太小,超过一千人马挤在一起,双方都没有了速度,互相裹在一起,开始了乱战。
第一卷 第九百三十二章 杀王
苏木和几个卫兵站在树林里,目瞪口呆地看着前面的情形。
这已经不算是正规的骑兵冲锋了,上千人马挤在一起,所有人都同时挥舞着兵器朝对方身上砍去、砸去,都试图在最短的时间内杀死敌人。
手中的兵器也是五花八门,有腰刀,有长矛、有斧子,甚至还有链子锤和狼牙棒这种奇门兵器。
因为人实在太多,彼此之间也没有空隙,死了的人被挤在中间,被簇拥着依旧坐在鞍上。
烟尘斗乱,人喊马嘶,兵器入肉的切割声、钝器砸短骨头的声音和在受伤士兵的惨叫,混合成一片人间地狱般的场景。
这惨烈之战,甚至还超过了当初的应州。
眼前的明军和鞑靼人已经交织在一起,再也分不出什么对型再也分不出彼此。
黑压压的人头,又是头盔又是貂帽。
“完全是一场群架!”
什么兵法,什么阵型都是毫无用处。
现在,比拼的只是双方士兵谁更勇敢,谁更嗜血。
实际上,现在就算畏惧也没有任何用处。几乎每个人身边都是敌人,就算想躲也没地方可藏。
不想被敌人杀掉,就得先杀了敌人。
同时上一个明军刚将兵器刺进一个鞑靼人的胸膛,就被人一锤砸得脑浆迸裂。
而偷袭的那个鞑靼人又瞬间被人把脑袋砍了下来。
这情形已经和现代战争中的白刃战没有任何区别,而白刃战又是战争中最残酷的仿佛。双方接触,基本上都是一比一个交换比。杀敌一千,自损九百。
一片又一片士兵咽了气,绵密厚实的战场渐渐稀疏起来。
而先前还被裹在人群中,坐在鞍上的尸才开始纷纷堕马。
无主的战马茫然地立在战场上,低头看着地上的互相纠缠的战士。许多士兵已经和敌人抱在一起在地上不住翻滚,扼喉、挖眼,无所不用其极。
激烈的厮杀中,热血在地上蔓延,洋河水开始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
而战场上也腾起了氤氲热气,那却是人体的热血。
就连身边丨乳丨白色的月光,也变成了玫瑰的颜色。
时间是如此的漫长,战斗已经进行了大约二十分钟。
随着士兵的大量死亡,小王子铁青着脸看着前方,战斗到了现在,已经没有胜利者可言。自己这一支卫队即便获得最后胜利,也剩不了几个。这可是他调教了多年的精锐,都是族中一等一的勇士。
敌人刚开始冲锋的时候,他还想过尽快打退这支明军。
可他万万没想到敌人一开始就同自己搅到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纯粹就是拼消耗。
“什么时候明军变得如此骁勇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他口中喃喃地念叨着。
要知道,在以前,明军就算再多,重要自己带着骑兵一冲,敌人立即就会溃败。即便是刚过去的应州大战,自己也靠着快马杀出了重围,保住了鞑靼人的元气。
眼前这支明军部队竟然有和我鞑靼人刀口见血的勇气,真是怪了,这究竟是从哪里钻出来的队伍?
正迷茫间,他却没有意思到战到此刻,战场上能够站着的人已经不多了。而在不知不觉中,在后面压镇的自己已经身处在最前线了。
一个卫兵惊慌地大叫:“大汗,走,快走!”
听到这一声喊,小王子这才回过神来。眼前已经空了一片,有三骑敌人正朝自己冲来。
这三人看起来是这一支明军的头目,其中两人生得高大威猛,个头甚至比鞑靼人还高上一些。另外一人则看起来很年轻,一脸的书卷气。
如果没有猜错,这个年轻人应该是明军的统帅。南人有让文官带兵的习惯,这一点简直可笑。不过,杀了他,这一仗就结束了。
想到这里,小王子却不走,从背上抽出了骑弓,搭上了一支箭,瞄准了那个年轻将领。
小王子猜得没错,来的三人确是白登营的统帅。身材高大那两人正是胡顺和胡进学,年轻的那人却是谢自然。
“可是,赢了又如何,我手下的护卫也死得差不多要干净了。可恶的南人,竟给我来个以命换命!”
小王子心思一乱,射击的同时,手不为人知地颤了一下。
于是,瞄准谢自然面门的箭却“咻!”一声正中谢自然的右胸。
谢自然面上露出痛苦的神色,张大了嘴巴,长长地吐出一口白气。
说时迟,那时快,胡进学的快马已经奔到小王子马前,手中长刀狠狠劈来。
好个小王子,抢过一把长矛架了上去。
“当”一声,双方身体都是一颤。
长矛的枪杆竟被胡进学一刀砍做两截,然后落到小王子头盔上。
好在小王子头上的金冠乃是精钢所制,堪堪挡住这一刀。
但脑袋里却被震得嗡一声,差点失去了知觉。
眼前也是一黑,却原来,头盔已经被这一刀砍得歪了,遮住了视线。
“这汉子好大力气!”小王子禁不住想。
可就在这个时候,一股巨力涌来。
身下一轻,然后普通一声,感觉自己就被人扑到马下。
耳边传来一人的声音:“捉住小王子了,捉住小王子了!”
小王子大骇,一翻身将身上那人拱开,可还没等到他站直身体,背心却是一阵剧疼,感觉被什么东西刺中,疼得喘不过气来。
心中突然有个念头:难道我要死在这里?
黑暗袭来。
……
刚才这一幕,苏木在后面看得明白。
谢自然中了一箭之后,胡进学冲到小王子身前一刀砍下去,见没有砍中敌人,和身一扑,将他扑下马去。
小王子也是悍勇,竟将胡进学拱开。
可就在这个时候,跟进的胡顺顺手一枪刺下去,正好刺中小王子的背心。然后又是一绞,将小王子的心肺搅得稀烂。
也就是这一枪,直接要了敌酋的性命。
小王子战死,鞑靼人还能再打下去吗?
“这一仗,我苏木却是赢了!”
还活着鞑靼人吃惊地看着死在战场上的小王子,呆呆地坐在马上,竟忘记了厮杀。
苏木猛地站起来,大声吼道:“投降免死,投降免死!”
所有明军也同时大吼:“投降免死,投降免死!”
第一卷 第九百三十三章 惨胜
听到这一阵阵喊,又见小王子已然战死,活着的鞑靼人已经没有了斗志。
他们这次在应州吃了个大败仗,为了顺利北归,特意选择了一条明军意想不到的路线从宣府这一线回到鞑靼草原。
明朝大军又不是笨蛋,过得一两日肯定会回过神来,派出主力尾随急追。
按说,小王子都已经逃到洋河边上了,只要过河,最多一日就能越过长城。
眼见着就要全身而退,却不想河边突然出现一支明军。而且,看这支明军的战斗力并不逊色于鞑靼精锐,可想定然是宣府镇的精华。就算打败了他们,北面保不准还有多少敌人在等着自己。
要知道,应州大战鞑靼人虽然也败得很惨,可明军人数占优,单就战斗力而言根本不能和眼前这些敌人相比。
不得不承认,伏击自己的这支明朝军队值得让人敬佩,向他们投降并不丢人。
况且,小王子已经战死,鞑靼又是一个松散的部落联盟,没有人统帅,这一仗打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
“当”一声,一把腰刀扔在了地上。
接着是一把大斧,一面盾牌。
鞑靼人不住地翻身下马,狠狠地咬住牙关,跪在地上。
洋河岸边到处都是人马的尸体,红色的血液流进水中,很快就被水流冲散,但漂浮过来的浮兵却早已经变得黑红,在水中载沉载浮。
这一仗双方都是白刃格斗,死伤都是极惨,战损很快就统计出来了。
鞑靼人阵亡两百零六,白登营战死三百二十七,双方都有差不多一半的士兵死在战场上。至于活下来的人,也几乎是人人带伤。
这已经脱离了古代战争的范畴,在现代战争机器没有出现之前。一场合几十万人的大会战中,双方直接接触的兵力也不过数万。而通常是一方的伤亡人数一旦超过一成,整支军队就会溃散。
阵亡率五成还在坚持战斗,那已经是现代军队了,必须有强大的精神信仰和无情的国家机器做为支撑。
实际上,苏木也知道古代军队是什么德性,所以,他一开始的计划就是让明军直接冲进鞑靼人的阵形之中,大家裹成一团。只要将士兵置于四面皆敌的情况下,他们才会出力苦战。
这样的战斗,自然是极其残酷的。
还好胜利的一方属于明朝。
洋河岸边,尸体和兵器铠甲堆积如山,上千匹没人管理的战马四下乱跑,却没有人去管。
不但鞑靼人,就连明军也战脱了力。
捆好俘虏之后,几乎所有的士兵都坐在满是血污的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息。
也有精神好的明军在敌人的尸体中四下翻看,寻找值钱的才财物。遇到还没咽气的敌人,就狠狠地补上一刀。
对此,苏木也没有心思去管。对外战争,那是国战,是两个民族生存权和生存空间之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也没有人性可讲。
打扫好战场,坐了半天,明军士兵这才提起了精神。
突然间,有哭声传来:“老二啊老二,你怎么走了,你怎么走了啊!”
“阿弟啊,你死了,留下我一个,我又该怎么给爹娘交代。我当初答应过爹娘,要护得你周全的啊!”
……
鞑靼俘虏却突然唱起歌来,声音低沉苍凉,然后泪水纷纷落下。
“折断翅膀的雄鹰啊,你再不能飞翔。失去生命的勇士啊,何处是你的故乡?”
通译在苏木身边小声地翻译着:“勇士只有流干净身上的血,才能被天神接引,去到那没有忧愁的天上。”
“真是一个战斗的民族啊!”苏木感叹:“还好小王子死了,失去领袖的鞑靼人也失去了他们的战魂。”
……
一个凄厉的声音传来:“狗子,狗子,你醒醒,你醒醒!”
喊叫的正是谢自然,他单腿跪在一具尸体前,泪流满面。
谢自然胸口中了小王子一箭,还好他贴身穿了一件软甲,外面还穿着铁甲,倒没有受一点伤。只不过小王子这一箭力量实在太大,先前却将他射得闭了气。
死的那人正是他以前在陕西时的老伙计严狗子,作为谢自然的亲信严狗子身上自然穿着铁甲,一般兵器也伤不了他。
只可惜他这次碰到的是钝器,只见那具铁架在敌人的击打中已经彻底变形,他的胸口也深深地陷了下去,口中鼻中全是凝固的黑红色的鲜血。
但一张嘴却大大地张着,仿佛还在朝外面喷着酒臭。
谢自然的老伙计听到东家的叫声,都围了过来,一张张脸更是黑得怕人,却没有一个人说话。
苏木走过去,用头盔从河里舀了点水,撒在严狗子身前:“喝吧,喝了就舒服了。”
其他人也跟着有样学样,纷纷以水当酒,撒在死去战友的身边。
“英灵不灭,我带你们回家!”苏木用尽全身力气喊,眼泪夺眶而出。
……
这一仗白登营确实是胜利了,可是,却胜得惨烈。
打扫完战场之后,天也亮开了。
“可怜我的白登营啊,已经彻底地残了。”谢自然喃喃低语,身上不住哆嗦。
苏木也叹息一声:“确实,白登营是残了。可不是还剩两百多勇士吗,有这批人马在,白登营就精神不灭,日后以其为基干,未必不能重建一支横扫漠北的雄师。谢自然,你自怨自艾个什么,还像个男子汉吗?”
谢自然面色恢复正常,惭愧道:“是,学生刚才一时失态,倒叫恩师笑话了。”
苏木正要再说些什么,就看到王成在前边不住给自己递眼色。
苏木知道他有话同自己讲,就走了过去,问:“怎么了,难道是囡囡和梅娘有事?”
王成:“倒不是大小姐和梅娘夫人的事情,学士,汪连阵亡了。”
“什么阵亡了?”一场大战之后,苏木心神激荡,一时倒没有明白王成在说些什么。
王成继续低声道:“禀学士,梅娘夫人的丈夫,前大同孤店所千户汪连阵亡了。他被免去千户之一职之后,被充实进了白登营,死在刚才一役之中。”
“啊,死了!”苏木抽了一口冷气。
突然间,苏木却感觉到一阵轻快:死得好,死得好。
是啊,无论如何他是要得到梅娘的。可汪连却是梅娘法律上的丈夫,有他在,苏木无论做什么都有欺男霸女的嫌疑。传了出去,对他的名声也是不好。
如今汪连阵亡,横亘在两人之间的障碍就不存在了。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能在心中想想罢了,却不能说出口来。
否则,也太不厚道了。
“死了……”苏木沉默了半天,才道:“可惜了。”
第一卷 第九百三十四章 一切等正德来了再说
白登营的营地在距离洋河两里的一个高地上,地势平坦开阔,又干燥。站在高地上放眼望去,一片苍茫北地风光。
激战了一夜,所有人都是水米未进。
而这几日为了藏匿行踪,白登营都是冷食。如今拿下了小王子的人头,战争已经结束,到处都是点燃的篝火。
铁锅中,死马肉煮得稀烂,白花花的油水翻滚着。顺风飘过来劣酒的味道,经过血战,整个宣府再看不到一个敌人,将士们彻底放松了。这个时候也不怕人发现这里藏着一支军队,所有人都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太阳升到头顶,明晃晃地照在大地上,照在破烂的铁甲和斑斑血迹上面。
旗帜在风中呼啦啦地飘扬,和着黄丨色烟尘在空中翻卷。远方上苍茫群山,野风阔大,天空高远,如同画中。
不知道又是谁唱起了信天游,本是一曲凤求凰,却唱得苍凉悲怆,如慕如泣。接着就是山西民谣,再接着就是河北葬歌以及大明军歌。
一首接一首,唱的人泪如雨下,听得人泪流满面。
作为一军之灵魂,苏木自然也分到了一顶小帐篷。条件简陋,也谈不上任何摆设。他甚至还没来得及在里面住上片刻,就开始忙着处置手头事务。
伤员需要救治、死者需要安葬,俘虏需要管束,桩桩件件都需大耗心力,一点差错也出不得。
这顶帐篷自然归了梅娘和囡囡母女,等到一切忙完,吃过午饭之后,歌声终于停了下去。累坏了的士兵沉沉睡去,营地里一片惊天动地的呼噜声。
这个时候,苏木才想到是该去见梅娘了。
梅娘昨天看到谢自然一刀砍掉冯敌的脑袋,受了惊吓,晕厥过去。到现在已经一整夜了,应该已经醒过来了。却不知道,昨天夜里的血战是否将她和囡囡吓坏了。
帐篷门帘低垂,站在门口,苏木不禁一阵迟疑,竟不知道等下见了梅娘,该对她说些什么。
自己和梅娘从沧州的时候就认识了,其中有诸多误会,甚至被她当成了杀夫仇人。
而且,阴错阳差之中,他和梅娘还发生了关系。
但那次的露水缘分并没有能让两人的关系更进一步,反多了许多仇恨。
而且在这以后,囡囡有将自己当成了她的亲生父亲。
三人之间的关系搅在一起,如同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苏木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置。
或许,这事还真得等到正德到万全左卫来时,才说得清楚。君无戏言,金口玉牙。在普通人心目中,大明朝的皇帝是做为最终裁决者而存在的角色。在百姓心目中甚至是如同神一般的存在,他说的话,梅娘自然是会信的。
杀了小王子之后,苏木很快就写了一封激扬的奏折,说自己已经伏杀了敌酋,用快马就这封信送去应州老营。
如果不出意外,正德皇帝在听到这个石破天惊的喜讯之后,会在六七日之后赶到这里。
问题是这六七日时间,苏木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面对梅娘。
而且,汪连战死一事,他也不晓得怎么同她说起。
忙了一天一夜,实际上,这四五天以来,苏木都没好好休息过一刻。经过这场激烈的大战之后,他的心力已经耗尽,此刻脑子里一团迷糊。
他也知道现在不是处理这事的时候,心中暗叹一声:罢,梅娘的事情以后再说吧,如今最要紧的是赶快睡上一觉。等到明天,就将部队拉去万全左卫,让血战之后的士兵好好休养。
正要转身,突然间,门帘内伸出一条白皙的胳膊,将帘子挑开来。
一张疲惫的,没有血色的,憔悴的美丽面庞出现在苏木面前。
正是梅娘,她好象早已经听到苏木的脚步声,一直在帘子后面等着一样。
苏木的目光落到梅娘身上,这次借着强烈的日光,他总算可以仔细地将她看清楚了。相比起五年前,梅娘的腰身粗了一些,但胸脯却变大了,显示出一种惊人的成熟美。只不过,她眼角大约是因为日光太强,眯出了一丝纹路。
这是一张饱经摧残的容颜,却不是美丽,却更人苏木心中剧烈地跳动起来。第一次,他第一次有种强烈的渴望,想彻底拥有这个女人。
“你来了……”梅娘显得很平静,完全没有昨晚的惊慌。
“来了。”苏木心中突然有种安宁的感觉,点点头,问:“囡囡呢?”
“已经……睡着了。”梅娘一副低眉顺眼模样:“昨天晚上外面好生吓人,她坐了一夜,等到一切完结,这才躺下。毕竟是个孩子,却没有经过什么事。”
“你们说过话了?”
“说过了,囡囡怪我当初为什么不要她了。其实,那都是误会,是我不好,是我不好,当年她说爹爹和兄长要卖我们母女的时候,我不该当她是个小孩子。否则,如今我们也不会在这里了。”
“囡囡这孩子比起一般人要醒事得早,你不要当她是孩子。”听到梅娘和囡囡解清了误会,苏木心中一阵轻快。
“对了,苏……学士……”梅娘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称呼眼前这个大恶人。
苏木:“你说。”
梅娘突然叹息一声,用两人才能听到的声音道:“其实……囡囡的父亲去世时,她还小,根本就不懂事,也不知道什么,以为她爹爹一直都活着。如今,她在你那里生活了这么多年,也以为你就大她亲爹爹,所以……”
“所以什么?”苏木问。
梅娘眼圈红了,哽咽着说:“我也是命苦,我家汉子也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可不管是怎么死的,就算是被你所害,难不成我还能报仇,你是那样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如果不是因为当年我去沧州投亲,你这样的贵人,咱们只怕一辈子都看不到一次。既然囡囡已经把你当成亲生父亲,难不成我还来找你报仇,真那样,囡囡也不知道伤心成什么样子,这辈子只怕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