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我看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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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那时刚刚离开大学,没有勇气去找工作,我就拿着剩余的一点钱去自学炒期货。为了维持生存——期货账户的生存和自己的生存。一再的压缩自己的**可是还是感觉钱不够用。那时我每天必须从期货公司走路回出租房,有好几个小时的路程。刚开始的时候,感觉有点吃力。后来就渐渐的喜欢上了走路,特别是发现久坐不动引起的各种疾病在几个小时的路程之后不治而愈,我就更加喜欢走路了,而且从喜欢发展为需要。几个小时的路程,吸引我眼球的除了青春靓丽的美女之外,就是沿路一字排开的书报亭,在车站旁边的角落里,在十字路口的拐弯处,在榕树的绿荫遮盖下的人行道上……或近或远,若隐若显。这里有我早就结识了的朋友《读者》和《参考消息》,还有种类繁多的其他报纸杂志。渐渐的,我开始习惯在碰上一个书报亭的时候停下自己的脚步去翻阅当天没有卖完的报纸杂志,主要是《参考消息》和《读者》。当时我还以为是在大学,大学曾经也有书报亭,那里的报纸杂志我可以只看不买的。我就站在书报亭的旁边看着,我阅读的速度很慢,所以一份报纸我要花上好几十分钟才能看完,《读者》杂志只能看看那些我感觉非常好的和它推荐的文章。我怡然自得的翻着报纸,正准备从第一页跳到第二页,突然书报亭的老板开口了,你买不买啊,不买就不要看了。我们这里是做生意的,又不是免费看的。当时的我刚刚从学校里走出来,身上又确实没有钱买。人家既然这样说了,我就只能悻悻的放下报纸,继续赶路。而且我当时幼稚而又天真的认为这个老板就是个人渣,其他书报亭的老板应该不是这样的。所以说,太长时间里,我就是一彻头彻尾的傻瓜。一路上我能够碰上的书报亭有十几家吧,我想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你这里不准看,我就换到下一家,可是下一家却更糟糕,我刚刚拿起报纸,还没来得及翻阅,老板就发话了,你买不买啊,才一块钱的东西。妈的,临了还不忘羞辱我一下。也许,的确当时的我实在太过落魄,我不敢去在意。我只能走人,继续赶路。就这样,我试了一家又一家,最后我发现所有书报亭的老板都是一样的,没有最糟,只有更糟。最后我也学聪明了,反正一路上的书报亭有十几家,我就在这个书报亭看完报纸杂志的第一页,下个书报亭只看第二页,等你刚好准备骂人的时候,我早就自己滚蛋了。卑微的时候,活着已属不易,阅读是一种奢侈的享受,报纸杂志一下子也变成了奢侈品。其实每天我都是下午三点之后才从期货公司走人,那个时候没有卖完的报纸基本上只能第二天回收了,我看一下对书报亭的生意没有任何的负面影响,可是对我就不同了,我可以从报纸杂志里面学到很多知识,也许我因此就彻底改变我对某件事,某个人的看法,甚至彻底改变我的选择。年初的时候,如果不是因为看了《洛克菲勒和儿女谈人生的68个细节》一书,我可能还要沉浸在失败中更长时间,今天你也就有可能看不到这篇文章和其他作品了。人生道路的改变很可能是不经意的,一句发人心醒的话,一篇精短的文章,一场意想不到的疾病……
这座城市的太多人都是功利的,而且是短视的。他们就没有想到穷人有可能变成富人,或者至少没有以前那么穷困。他们没有真正理解消费者的心理,像我这种天天跑去吃免费午餐的人,有可能就是他后来最忠实的消费者之一。后来有那么一阵子,我的手头渐渐宽松,吃喝玩乐,一次几百元的消费我似乎都可以不在意,一元钱一份的《参考消息》和三元,后来涨到四元一本的《读者》的买与不买就完全取决于我瞬间的高兴与否。我决定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些书报亭的老板,我有时就站在他的书报亭旁边看,一直从第一页看到最后一页,他骂我我就听而不闻,我口袋里有钱我就是不买。看完之后我就得意的扬长而去;我有时去一个书报亭拿起报纸杂志就看,看到他开口骂人为止,然后我放下报纸杂志,从下一个书报亭买走它们;有时我也挺直接,看着看着,他问我买不买,我就说我不买,然后走人,去另外一个地方买……就像他们没有一个人曾经对我宽容过一样,我对他们也从不忠实,今天在那里买,明天又换到另一家。
说了这么多,其实我只想强调一个观点:文化、思想和观点的传承不要和商业靠的太近。文化艺术作品,它不是制造业的商品,不是一次性消费商品,这种商品有它独特的特点,你消费了它,它不会消失,而是可以二次消费,三次消费……文化艺术作品没有时间的差异,没有载体的差异。事实上,年代越久远的作品才是经典中的经典,一本,一篇文章,一个观点,历久弥新,不论何时,不论何地,都能够给人以启迪,这才是我想要的。时间是流沙,淘去的是糟粕,留下的才是精华。几千年之后,有人还能够记住我的文章,有人还能够从我的文章中受到启发,这不是我能够左右的,但是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还是会感觉到高兴。
所以说,我喜欢盗版,我需要盗版,我也欢迎盗版。在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今天,这种观点似乎不合时宜,但是我知道我是对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只是从经济学和经济法的角度考虑才有意义,而且我也认可,但是我觉得理性最好局限在有限。有限理性的经济人最好。有些时候,也还是可以或者应该睁只眼闭只眼。任何领域的创新都应该受到保护,而且创作者应该从自己的作品中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但是对从事文学艺术创作的工作人员,我还是想说一句,你们需要钱,可是你们两只眼睛里不能够只有钱。
特别是来到这座城市之后,到处都只认钱,而且物价又很贵,而且我自身的遭遇也已经清楚的说明了贫穷对一个渴望知识可是又没钱消费的年轻人的困境。我想我不是一个特例,我只是这座城市卑微众生中的一员。每每这个时候,我就发现内心里真的喜欢盗版,需要盗版,也欢迎盗版。去“深圳书城”买所谓的正版图书,一分钱的折扣都没有,我还发现里面也有错别字啊,有时一套书买下来几百元,真的好心痛啊。特别是当时在大学附近,连一个折扣书店都没有,我就只能上网买书,事实上,我大学买的书中的大部分都是当当网买的,后来还有很多书也是在这个网站买的。人家给个七折八折,有一些甚至优惠更多,而且书的质量并不差,还送货上门。后来我才知道,当当网也是卖正版的,淘宝网那里的盗版书才多,那里的书更便宜。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已经习惯了在当当网买书。对消费者来说,降价有时只是一个心理作用,降多少可能不是他在意的,关键看你有没有降。对我来说,只要降了价,就行了。我就感觉自己捞到了一点实惠。同样的书,质量也相差无几,在书城买就是按照书后面标的价格,在当当网就是七八折甚至更多,如果不是特别着急要用那本书,除非我脑子进水了,我才会去书城买。当然啦,我经常脑子进水,有时在书城看着看着就想买了。在书城买书有个好处,我当时就可以对一本书给出自己的评价,所以我也喜欢在书城买。对我喜欢的书,我从不吝惜,就是自己没钱了,借钱我也要买下来,所以价格对我来说就不是问题了。这年头,盗版的水平可高了。印刷质量一点不比正版的差,错别字几乎没有,就算有,难道凭我的水平还不会自己改吗?呵呵,吹牛了。书的好坏不是看它是不是盗版,而是看它里面的内容。如果内容值得看,就算是陈年旧货都是宝贝。我记得王朔早期的作品集就是在地摊上的二手书里买回去的,只花了我十几元。那套书应该有好多年的历史了,纸张都已经泛黄,可是字迹清晰,内容就更加没有任何改变,完全是王朔早期的风格,看得我呵呵大笑,看得我拍手叫好。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忘了时间的流逝,忘了生存的艰辛。至于电影电视剧,我反正已经习惯在视频网站上看免费的,至于电影院吗,我觉得如果你有钱,你想享受一下小资情调,你想泡妞,你就去电影院看吧,支持一下文化产业的发展吧,保护一下知识产权吧。如果你没钱,又想享受一下,娱乐一下,那就去买盗版光碟吧,上视频网站吧。老实说,我对电影不感冒,商业气氛太浓,内容空洞无物。所以你请我去看电影我还未必赏脸,因为时间对我来说是一种稀缺资源,而且机会成本的概念也告诉我,我去看电影,也是有机会成本的。要我看一场空洞无物的电影,不如在家里睡上一个懒觉。
至于我自己的作品,我早就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不妨在这里重申一次:请盗版我的作品吧,请转载我的作品吧,我求求你。希望更多的人看到我的作品时是不需要花钱的。因为我不是一个文字商人,我也不是一个作家。我只是在和你分享自己内心的想法,我只是把自己的思考和思想表达出来。为什么一定要让别人花钱买这种想法呢?为什么要把所有的东西都商业化呢?你看了我的书,看见了我的观点,对我又有什么损失呢?一点损失都没有。可是对每一个看过我的作品的人来说,可能就不同了。你可能能够从中受到某种启迪,也可能学到某种技能,甚至改变自己对人对事的看法,最简单的,或许能够博得你开心一笑,让你从一天紧张的工作中得到短暂的放松。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个人都有钱,所以我欢迎出版商盗版我的作品,欢迎其他网站转载我的作品。我损失的只不过是一点小小的稿费,可是你们却让我的思想和观点更加广泛的传播。这是功德无量的事情。我谢谢你们。真的,由衷的感谢你们。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整理,于深圳。
(战场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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