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其实我谁都不敢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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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其实我谁都不敢崇拜

    说到“崇拜”,我就想起大学时代,那时有一个蠢得像猪的家伙,从一个偏远的农村考上了一所城里的大学,那时还是大一,他有一门课是政治思想教育方面的。大学和高中以及他受过的更低级的教育还是有所不同,考试虽然还是学习的重心,但是这个重心已经开始有所动摇。在本来是一堂本该是好好进行思想教育的道德政治课上,老师居然聊起了“崇拜”的话题:同学们,你们心底里最崇拜的人是谁啊?然后鼓励同学走上讲台发言。这是开放式的话题,也是开放式的讲堂。看到同学们走上去了好几个,他也跃跃欲试。那时对他来说,胜利只是一种习惯。而他的经验告诉他,取得胜利的最好手法就是积极的进攻。他对台下乌压压的人群的视而不见,勇敢的走上了讲台,用他那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话开始发言,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我自己。论点果然大胆和与众不同,然后他开始结合自己给出的论据小心的论证。不用说啦,那条蠢猪就是我。

    之所以还记得这件事是因为,几年之后,我的大学同学对我说,这个家伙站在讲台上敢说自己最崇拜就是他自己,可是这些年我也没有看出他有什么厉害啊?妈的,原来站在讲台上乱放狗屁看来是不行的,你说自己最崇拜的是自己,那么至少也要搞几个学期的奖学金看看,考试成绩总要名列前茅……总而言之,我们事实上只愿意崇拜强者,崇拜胜利者。而凡是强者或者胜利者,或多或少都会有人崇拜。而那个时候的我,已经随意的放弃了考试的目标,早已无意角逐考场。成绩差的只有让自己躲到阴暗角落才能心安理得,至少是暂时的。其实我本能的喜欢和需要胜利,这种本能促使我只有在自己取得胜利时方能换来心里少许的宁静,而一旦自己遭受挫折和失败时自己有如泰山压顶,这种压力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讨厌挫折和失败。也讨厌遭受挫折和失败时的自己。事实上,对我来说,整个学习时代,压力最大的就是高二和大学时代,这两个阶段我主动的选择了失败,放弃了考试的目标。我在社会面前,算个什么东西,自以为是,等待我的就只能是毁灭。我当然可以选择逃课和不参加考试,老师当然也可以给我不及格。如果说太多时候我们必须向生命妥协,这样我们才有可能继续前行。那么更多时候,我们必须向社会妥协,只有这样我们才有生存的可能。妥协不是艺术,只是一种必要。

    说实话,我其实谁都不崇拜,谁都不敢崇拜。对自己吗?连最起码的自信都在自卑的风雨里飘摇,崇拜自己可能是下辈子的事。对自己更多的是感到可怜,可悲,也稍微有过些许的可惜。学生时代的台面话,我从来没有真正的拿它当做一回事。

    苹果公司的乔布斯死了。中国的媒体全方位的哀悼和号召向乔布斯学习。一夜之间,乔布斯就成神了。什么模式,什么创新都冒出来了。我却不以为然。我对乔布斯一点都不崇拜,也不敢崇拜。因为其实我谁都不敢崇拜。

    如果哪个人在某个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我可以确定的是这个人把自己的优点在这个领域发挥到了极致。而每个人的优点很可能是他的天赋,天赋是上帝赐予的,是可遇不可求的。很长时间里,我都迷信一种观点:勤能补拙。所以不管是学习时,还是牟利时,我总是驱赶着自己卖命的前行。可是再回首,再看看自己的当下,感觉自己的付出和成绩不对称。付出太多,而成绩太小。而且身体逐渐感觉不适,所以就更加怀疑自己的勤奋。后来在《读者》上看到一篇文章讲魏源和他的一个同学的故事,讲的就是勤奋。这时我才真正相信自己这些年因为对勤奋的怀疑而悟出来的一个想法:勤奋是一种优点,但是过度勤奋就是一种缺点。过度勤奋很可能会损害在我天赋能力范围之内的能力。是的,魏源的那个同学死了,就是因为过度勤奋累死的。勤奋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改善我们的能力,而且这种改善是局限在天赋之内。每个人都有优点,而每个人的优点是不同的,也是别人学不到的。乔布斯的优点永远是乔布斯的,我不可能学到手。没有这些有力武器,我只能乖乖的做好我的匡小容,永远也不可能是乔布斯。我就是不吃不喝不睡,我也不可能成为乔布斯。

    人总是生活在特定的环境,人定胜天听起来很爽,可是我发现至今没有人能够成功。个人之于社会,就像大海里的一滴水,多一滴不多,少一滴不少,可有可无。改变社会不是不可能的,只是这种改变可能是缓慢的,逐渐的。因此大多数时候,人是不可能改变社会的游戏规则的,如果谁企图这样去做,大多数人最终当然是以悲惨的失败而告终。美国和中国多少有些不同,这些不同是一己之力完全能够忽视的吗?又是一己之力就能够改变的吗?改变不了。媒体也无能为力。喧闹过后就是沉寂,沉寂之后大多数就是不了了之。媒体的任务就是寻找下一个新鲜的新闻点,然后喧闹,沉寂,不了了之。我的经验告诉我,就算我的目标仍然是考试,如果我调整了一下应试策略,我都可能被拔掉一身皮。更加不要谈什么创新了,不要看现在喊得很起劲,真正要做起来的时候,这些人一下子就消失殆尽了。你如果真去创新了,闯祸了,又是这些家伙第一个跳出来搞死你。要学乔布斯,你至少应该置身美国或者类似美国这样的国家,可惜啊,这是中国。

    每个人都有缺点。即使他再成功,他也有或多或少的缺点。乔布斯应该也不会例外。我现在能够做到的是,喜欢一个人的优点,容忍一个人的缺点。但是要我对一个人的缺点视而不见肯定是不行的。而崇拜往往需要我无条件的信任,因为无条件,所以这种信任可能比盲目还糟糕。当我去崇拜某个人时,我可能必须连他的缺点也必须一起崇拜。在我们中国不是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的。这个时候,对于个人,这种崇拜可能是一种伤害;对于社会,这种崇拜也可能未必是好事。看清楚某个人的缺点时,你可能会很讨厌他,可是只有你能够做到看清某个人的缺点时,你才能做出更加准确的判断。

    不要轻易去崇拜一个人,不管他是谁,不管他有多么的成功。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整理,于深圳。

    (战场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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