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塔格的规则(6)

字数:1671   加入书签

A+A-
海棠书屋备用网站

    她天生就是个导师……一个讨厌教书的导师。尽可能少教点书,她说。

    最好都别教书。她说:“我看到我这一代最好的作家都被教书给毁了。”她说,作家的生活和学术界的生活总是互相冲突的。

    她喜欢把自己说成是自己给自己剥去外衣的学者。她甚至更骄傲地把自己称为是自己奋斗出来的。

    我从来没有导师,她说。虽然她和芝加哥大学的教授、社会学家和文化批评家菲力普?

    里夫结婚的时候,她一定也从他那里学到了一些东#西。这桩婚姻始于她二十八岁上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但七年后,她离开了他,婚姻就此告终。

    她也有其他老师,这其中就有利奥?斯特劳斯和肯尼斯?伯克。她记得他们都是很出色的老师,对他们称赞有加。

    但是,不管这些人怎么启发了她,她自己都不想当个好老师。像很多作家一样,她把教书等同于失败。

    还有,她从来就不想受雇于任何人。教书最糟糕的是,这是份工作,这是无法逃避的事实,而对她来说,做任何工作都是很丢脸的。

    另一方面,她还发现从图书馆借书而不是自己买也是很丢脸的。不打车却去坐公共交通也是非常非常丢脸的。

    女主角主义?她似乎认为,任何有自尊心的人都会像她一样能够理解,会有同样的感觉。

    她生活中有这么一个部分——她所从事的教学工作,不论是我认识她之前还是之后——我发现她从不谈及,这很奇怪。

    学生时候的事,她谈了很多。事实上,我从来没有听过别人用如此敬重的口吻谈到自己的学生时代。

    谈起那个时代的事,她会有一种特别强烈的感情,让我觉得,那一定是她生活中最幸福的时候了。

    她说,芝加哥大学造就了她;她虽然没有在那里学会怎么写作,但是学会了细读和如何带着批评的眼光去思考。

    她还保留着那时候的课堂笔记。现在,我意识到,她不喜欢教书,至少部分原因是因为她太爱当学生。

    她一辈子都保留着学生的习惯和气质。她还总是很年轻,除了身体,其他方面都很年轻。

    和她亲近的人经常把她比做孩子(她无法独处;她丝毫未减的好奇心;她四十多岁得癌症时还没有健康保险,而在那些日子里,健康保险是消费得起的)。

    大卫和我开玩笑说,她是我们可怕的婴儿。(有一次,因为苦于要完成一篇文章,她认为我们对她的支持不够,很生气,说:“如果你们不为我做,至少得为西方文化做。”)长期以来,她在我心里的形象和学生形象极为吻合,一种很狂热的形象:整晚熬夜、周围堆着书和文章、超速驾驶、一支接一支抽烟、阅读、做笔记、用打字机打字、奋发努力、勇于竞争。

    她要写出a+的文章。她要拿班上的第一名。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