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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此时,乔氏做梦梦见了死去的丈夫。丈夫告诉她,邹家三代单传,而今只剩下阿九这根独苗,请她务必要将阿九抚养成人。如果有一天要在贞节和孩子之间作选择,希望乔氏务必要牺牲贞节,保全孤儿。乔氏觉得丈夫虽然说得有道理,但是妇人又该以贞节为重,仍不能做出最后的决定。后来丈夫和公婆同时入梦劝说乔氏,乔氏才最终决定以抚养孩子为重,必要时舍弃贞节。在当时来说,这个决定是非常伟大的。一个女人失去贞节无异于失去一切。但乔氏深知,孩子比自己的命重要,只能舍其一。
后来,乔氏母子二人都被贼人虏到了苏州。乔氏长得漂亮被贼人相中,想纳她为妾。乔氏表示要纳妾可以,但也要接纳自己的儿子阿九,否则免谈。贼人贪恋乔氏的美色,就答应了她。乔氏虽然之后过得还不错,但一直想着要逃离。机缘巧合之下,乔氏带着儿子逃到了扬州,但又被卖到了妓院。乔氏此时仍记得丈夫梦中所托,誓要与阿九在一起。妓院的人见乔氏美貌也就同意抚养阿九。乔氏在妓院一待就是数年,直到阿九成人。贼人平定后,乔氏自己赎了身,和阿九一起回到了松江哥哥家。直到儿子阿九娶妻那天,乔氏自知已经完成了公婆和丈夫交给的使命,便安然自杀了。 小说上传分享
贞节牌坊的故事2
俞樾后来评价道,乔氏为了抚养孤儿,延续夫家血脉,先屈从于贼,后又流落为娼,终于将孩子抚养成人,为夫家保存了后嗣。但其身体为很多男子所玷污,终是遗憾,所以一死明节,也算“不失为完人”了。乔氏为了孩子牺牲自己,后又在完成使命后自杀明志,得到了后人的赞誉。但这赞誉是以乔氏的生命获得的,试想如果乔氏后来不死,也许她很可能就会被人看不起。
清代统治者鼓励寡妇守节,但不赞成殉节,要求妇女们在丈夫死后承担起赡养老人、抚育孩子的重任。其实在此之前,殉节是被统治者大为提倡的。丈夫死后妻子以死尽节的被称作“烈妇”。“烈妇”有自愿做的,也有非自愿的。
南宋有个叫杨政的政府官员,独独宠爱一个小妾,他病重的时候曾问这个小妾,自己死了她怎么办。小妾表示愿意和他一块儿死。杨政非常高兴,等到丈夫要死的时候小妾又反悔了,不想和他一块死。杨政知道后非要让小妾先死,自己再死。于是侍从将小妾骗到杨政面前,活活勒死了她,杨政这才咽下最后一口气。
明朝统治期间,殉节的“烈妇”为数不少。主要是因为统治者提倡守节,还要求殉节。皇帝以身作则,宫人殉死为当时一大特色。而上行下效,民间的殉节之风也盛极一时。当时在通州有个林氏,17岁就出嫁了。3年后丈夫病故,林氏悲痛欲绝想绝食而死,但因公婆都在,不想说出来让他们伤心。林氏决定每天假装喝水吃饭,终于5天后身体不支昏倒在地,直到那时林氏才向婆婆表示自己想随丈夫而去。婆婆劝说她为了孩子也要活下去,谁知她心意已决,要家人不要将孩子抱来,并强撑着身体到丈夫的灵柩前躺下,这样饿了21天后终于魂归黄泉。
可见,此时古代女子对贞操的重视已经超过对生命的重视的。宁可不要命,也要保住贞节,这就是“烈女”。
明代开封农家女单三姐年仅14岁就出落得亭亭玉立,引得不少好色之徒的垂涎。单家附近有一恶少也觊觎她的美色,一日趁她父母不在家就想她。单三姐虽然年纪不大,但女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道理她还是懂的。为了不让恶少得逞,小姑娘誓死反抗,紧紧抓住自己的中衣就是不松手。恶少见这个小姑娘太难办便心起歹意,将她杀了。可怜年仅14岁的单三姐,到死还紧攥着中衣领口不松手。
官府听闻此事后对死者进行了检验,在确认她并未失身后,将其旌表为烈女。试想一下,如果经检查确定单三姐已经被了,那即使她生前如何拼死抵抗,最终她是得不到烈女的称号的,而且她的家族恐怕也会因为她被而蒙羞。
没有什么东西比生命更重要的了,谁不知道生命仅有一次的道理可古时就是有那么多的妇女“自愿”地为了贞节去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时,能够想起的也只有鲁迅笔下所批判的“吃人的旧礼教”。不错,那一出出完全就是受吃人礼教毒害的悲剧。
据记载清乾隆时期,山西有个姓李的人是个性无能,他的妻子陈氏忍受不了寂寞,常常跑回娘家。有一次陈氏又跑回了娘家,这一次她再次被父亲陈继善亲自送回了夫家。不料,陈继善前脚刚离开,陈氏后脚就又一次跑了回来。陈继善一怒之下将女儿活活勒死,然后自己也上吊了。 8 想看书来
贞节牌坊的故事3
这是一幕令人痛心的惨剧,但这样的惨剧在封建社会并不少见。在今天看来陈继善这个父亲实在是太残忍了,仅仅因为女儿丧失贞节,成为全家的奇耻大辱就要将女儿置于死地。可想想在当时谁又能不在乎家门声誉呢反之,如果是女子恪守贞节,那就是家门大幸,就能光耀门楣了。
清代学者方苞写过一篇康列女传,康烈女是个商人的女儿,许配给了贫家之子张京。不料良缘尚未缔结,人还没有过门,张京就死了。更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未过门的康烈女以张家媳妇之名上吊自杀了。之前,张家原本是个破落之家,张京的父亲品行又不好,本来人们对他们家的态度是很轻视的。可张家家门有幸,由于康烈女的死,张家马上身价百倍,在京师出了名。由此可见,女子守节或殉夫能让整个家族出名、得益,女子沦为牺牲品更是有价值的。
对于节烈者朝廷大力表彰,而那些所谓的不节烈者她们的处境则愈来愈恶劣。从宋代至明清,不仅官府,民间对“失贞”当事人的惩罚也极为严厉,轻者被逐出族门,重者则施以沉潭、火烧甚至是凌迟处死等酷刑。
明朝天顺年间,山西的一个正五品官员刘翀娶了一个再婚的老婆,在重视贞节的当时是违背道德规范的,因此被人检举了,一直告到了京城。就这么一件小事,就引得明英宗亲自干预,下令将刘翀逮捕来京城,下狱审讯,最后将刘翀削职为民。后来经审讯查明,刘翀娶的老婆朱氏原本是安陆侯吴杰的小妾,吴杰死后她又给张能为小妾,张能死了她又嫁给了程鹏为妾,后来程鹏因罪被杀,刘翀见她貌美便娶了她为妻。应该说,朱氏的一生是颇为不幸的,先后嫁了几个男人都死了,嫁给刘翀以为找到了一个好的归宿,但没想到却因此而被治罪。
寡妇殉节,烈女以死明志,一死了之,倒也简单省事。最难的还是守节,因为这意味着要承受极大的生理、生活等压力。以生理而言,按照清朝的旌表规定,虚岁30算是一个断限,在此之后成为寡妇的不在旌表之列。依照这个原则,妇女守节时不过初涉人世,还没有来得及享受青春的甜蜜,便由花季到了雨季,为求旌表寂寞一生,可谓残忍至极。
清代青城子志异续编中有这样的记载一女子年轻守寡,后未再嫁。每当夜深人静,她将钱撒在地上,然后再一个个捡起来,等捡完了,人也累得筋疲力尽了,那时才得以躺下就寝。这就是古时寡妇对付漫长黑夜的办法。难耐的寂寞、吃人的礼教,让女性遭遇着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
还有一则故事也讲述了守节之苦。
赵蓉江科举未及第时,曾在东城陆家做家庭教师。这家的主妇刚刚死了丈夫,儿子才7岁。一天晚上,赵蓉江正秉烛读书忽门外有人敲门。开门一看发现是这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进门后只是笑,也不说话。这事要放在一般人身上肯定明白女主人的意思,可偏偏这个赵蓉江是个道学先生,对女人的心思是一点也不知道。于是,他一再追问女主人有什么事。最后女主人也豁出去了,直接对赵蓉江说夜色正好,如不嫌弃可以共度良宵。赵蓉江听后一本正经地对女主人说“妇珍名节,士重廉隅,稍不自爱,你失身,我失节。请你速归,须知人言可畏也”
女主人听了这话还是不愿意走,赵蓉江就往外推她。女主人又进来,赵蓉江赶紧关门,一不小心却将女主人的两个手指头给夹住了。女主人大声呼痛,赵蓉江把门开了一个小缝,女主人急忙逃走了。
回到卧室后,女主人躺在床上越想越觉得没脸见人,心想我一个名门寡妇居然会干出这样的丑事她越想越难过,越想越后悔,一狠心拔刀把自己的两个手指头剁了。女主人血流满地,当时就痛晕了过去。醒来后,她就将两个手指头沾上石灰保存了起来,想以此警告自己不可再生妄想。
第二天,赵蓉江就辞职回家了。若干年后,女主人的儿子中了进士,想到母亲守节一生,就向当局申请旌表。事情就是如此的巧合,赵蓉江正是该事的主管领导。女主人的儿子每次申请,每次都被驳回。儿子不解,回家问母亲。母亲就拿出一个小盒,让儿子交给赵蓉江。于是满心疑问的儿子拿着小盒子找到了赵蓉江。赵蓉江打开盒子看见里面有断指两枚,心中自然明了,于是旌表一事很快就审批通过了。
根据这个故事,可知女主人并非寻常粗鄙农妇,也是有一定家教有一定文化的。料想那时夜半叩门也是情不自禁,由此也可以看出守节不易。
清代中期戏曲作家沈起凤所作的谐铎中有这样一则故事一个女人十七岁出嫁,十八岁守寡,丈夫死时留下一名遗腹子。此后一直守节到八十多岁,儿孙满堂。临终之前,妇人召集各辈媳妇,向她们诉说了自己年轻守寡守节时的艰辛与难忍,告诫她们守节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她还劝说她们如果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就不要守寡,早早找个人改嫁。想必这位节妇深知守寡的苦楚,她在以自己的切身经历劝说后辈别守寡。她是开明的,那是因为她有开明的本钱,否则恐怕其真要被攻击得体无完肤了。
千百年来,女人们受尽各种凌辱和压迫,尤以贞操这副枷锁最是沉重。今天,尽管历史已经将这一页翻了过去,但那些尚屹立在大地上的一座座贞节牌坊,仍旧在诉说着一个个女人悲惨孤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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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颗守宫砂就守得住处女贞1
在中国历史上,和愈演愈烈的贞操观念相联系的就是男子的处女嗜好。男人以占有女子的处女身为一大乐事,一旦女子失去童真,不论什么原因,都是永远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破烂货,永世不得翻身。
重视处女、嗜好处女的思想最早出现在周易中。周易渐卦中提到女子出嫁时必须符合婚嫁的利益,循序渐进,不可在婚前有不正当的男女行为,否则就不吉利。归妹卦中也有处女贞思想的表露。尽管周易是间接地、模糊地提出了这个思想,但并未引起社会的充分重视。
秦汉以后,社会对女子婚前守贞的要求和男人对处女嗜好的心理一步步强化。史料记载我国从汉代起就有了处女检查的事。汉成帝宠爱飞燕、合德两姐妹,后来还立飞燕为后。飞燕过去曾和别人私通,进宫的时候已经不是处女之身,知情者问她如何让皇帝相信她是处女,她说自己是用猪血蒙混过关的。可见,在那时处女贞已经在社会上引起了注意,但并未形成风尚。皇帝所宠爱的女子是不是处女并不影响皇帝对她们的宠爱。
在宋明之前,对女子贞节并不怎么重视,未婚女子一旦与人发生了关系,家长也不多加怪罪,甚至还促成婚事。比如韩寿偷香的典故就可为证。
韩寿是南阳人,三国时魏司徒韩暨的曾孙。这人出身好,长的也很帅。西晋建立以后,韩寿在权臣贾充的手下谋生。贾充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就是贾南风,嫁给了司马衷做太子妃,二女儿贾午尚未婚配。贾午人小鬼大,经常在父亲招待客人的时候躲在屏风后面偷看。来访的客人中,贾午最喜欢长得帅的韩寿,所以每次韩寿来访,贾午都目不转睛地盯着人家看。后来贾午身边的小丫头看出了苗头,自告奋勇充当起了媒人。而韩寿也早就听说贾午这小姑娘长得不错,后得知她对自己有意,便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偷偷溜进了贾午的闺房。后面发生的事情不用多说大家也猜得出个五六,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于是生米便煮成了熟饭。
之后的一来一往中,贾午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韩寿,家里有什么好东西总是第一个想到他。贾充是武帝身边的红人,家里好东西实在太多了,丢几件东西也没人在意。有一次,西域进贡了一批香水,武帝便赏赐给了贾充一些。贾充一个老头子香水自然是用不着,于是他便把香水给了小女儿贾午。有好事贾午定然不会忘了心上人,香水最后便落到了韩寿手中。这个韩寿,据史书记载他是“美姿容”,到底怎么美没说,但既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