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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羽策慢慢放松了自己的身体,轻轻靠在椅背上,他甚至还轻轻笑了一下,“大陆那边,和这儿,不会那么快就通的上信的,特别是我们这样背景的人。”
“不都说——戏子无情,婊子无义吗。就让他当我无情无义——等我一辈子吧。”最后一句,他低下头用一种近乎低喃的声音说道。李迅甚至都没能听清他究竟说了什么,就看见他迅速的抬起头,仍旧用那种平静的表情看着他,仿佛刚才那一瞬间低头的模样只是一场错觉。
这是李迅最后一次见到吴羽策。
行刑的日子定在了五月。
漫长的冬天终于过去,台北的春季其实是非常的温暖而潮湿。在这个春天的尾巴上,万物生发,一派郁郁之景。吴羽策在被押往刑场的路上,那吹过面颊的、仍旧带着咸涩的风都变得温暖而柔和,像是最深情的、来自情人的亲吻,充满了蓬勃的生机。
他还记得上一个春天,在战争结束的曙光终于得见的那个春天,他们曾经半是戏言半是憧憬的谈论过的战后的日子。如今战争结束了,过往的那些灰暗的、惨痛的日子都应该被掩埋在历史里,都应该被人们给遗忘,去迎接下一个更加美好的、充满希望的春天。只要能够做到这样,就算自己等不到下一个春天,那又如何呢?
他甚至可以想见此刻的李轩,住在他们曾经说过的那样的房子里读书写字,抽空去给他们都喜欢的那种花浇一点水,然后在如同今日这样的阳光和美的日子里,将它搬到院子里抑或是窗台上晒晒太阳。
这样就足够了。
吴羽策没有理会一旁行刑的人那种古怪的眼神,慢慢的,像是自娱自乐一样的唱起了那一段他曾经在西安大院里头,在永和楼里头唱了无数遍的戏,“……大王啊,此番出战,倘能闯出重围,请退往江东,再图复兴楚国,拯救黎民。妾妃若是同行,岂不牵累大王杀敌?也罢!愿以君王腰间宝剑,自刎于君前……”
枪声,响起——
第十四章 番外四 孤舟
孤舟——
《喻文州先生回忆录》·节选
我与李轩先生初次见面,应是在一九四二年。
那是在一个私人性质的酒会上,来宾大多是商界和政界的中流砥柱。当时蓝雨报社正在蒸蒸日上的时候,我作为主编也有幸得到邀请前去赴宴。李轩先生是当年商界的青年才俊,自然也在来宾之列,他听闻我是蓝雨的主编,似乎对报社颇有兴趣,前来找我攀谈,竟也十分谈得来。那个时候他才不过二十六岁,是一个非常温文尔雅又幽默风趣的年轻人。
也是自那日起,因着偶尔的工作需要以及相投的志趣,我和李轩先生也时常往来,慢慢的便也有些许交情。他出门常常穿西装,却并不喜欢一板一眼的穿齐全套,尤其是打领带,他笑这样是“老学究和老绅士的做派”,并且说“年轻人就要穿得活泼、利落一点”,因此他总是喜欢松开领子、披着呢大衣的穿法,冬天的时候为了保暖常围着格子图案的围巾,看上去风度翩翩又不显得古板。
李先生的思想在当时,是很新派的,因此与我颇有些共同话题。他热情的赞扬共产主义精神,并且憧憬着在中国也能有像苏联那样的大革命,希望能在中国能够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当年我还不知道李先生其实就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员,但是因我自己也怀有同样的愿望,因此也很是愿意同李先生交谈,更何况李先生虽是个商人,学问却也很是高明。
之后有一次采访,因为前期准备不足而导致了各种原因,使得采访对象没能及时联系上,险些空了一期报纸,幸得李轩先生帮忙牵线联系上了我想要采访的楚云秀小姐,才勉强补救了过来。采访结束后,我同少天便打算邀请李轩先生来自己住的公寓里头吃顿便饭以示感谢,李先生欣然应允,只问能否再多带一位友人,我自然是毫不介意的。中国人吃饭,便是讲求热闹,而李轩先生的朋友,想来也应是能和我们合得来。
那天已过了霜降,入夜了以后颇有些冷。李先生一进门就直呼屋内暖和,我去给他开门,见他穿着毛衣外套,却单单露着脖子,便打趣他说这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什么都穿齐了就是忘了围巾,这不风一吹便冷进了肚肠么。
李先生却大呼冤枉,而这时跟在他身后的年轻人也换好了拖鞋走进屋来。
那便是我第一次见到吴羽策先生。
他穿一身青色长衫,乌色的眼睛沉沉的,看人时候仿佛能一眼看到心底里去,整个人如青竹一般磊落而凛然。乍一见面,我只觉这人极冷淡,怕是不好相处——但是后来我明白事实上并非如此。只当时甫一见面,并不相熟,而吴先生又是不善于也不喜欢和陌生人攀谈的人,才留下这么个印象。
李先生却没管我心里这么千转百回的想了许多,只笑着指着那条系在吴先生颈间的、与那身长衫极不相称的格子围巾说,“你看看这人,这么冷的天了,出门又总不记得多穿点。我只好牺牲下自己,把围巾借给他用了。”
我忍不住一笑,却见得吴先生横了李先生一眼,还没等我说什么,李先生就笑着走过去,帮着他把那捂得严严实实的围巾松了开来,顺手搭在门口的衣架子上,边说着,“嗳,我也不是怪你,只是你下次出门多少记得多穿些啊。”
李先生抿了抿唇,到底没多说什么,只低低的“恩”了一声,想是觉得我们仍是外人,不好在我们面前多说些什么罢。
没坐了一会儿少天就从厨房出来招呼我们坐下吃饭。
这其实是次挺愉快的会面。只是吴先生似乎不太习惯粤菜的菜式,但是他也并没有表达出什么不满,反而是李先生总是努力的劝他多吃些,在李先生眼中,似是吴先生一直都不太在乎照顾自己,但在我看来,其实不过是李先生关心太过。
席间我们也泛泛的谈了一些。我听他们谈话间说到吴先生是唱戏的,而且在上海的永和楼还是个挺有名的角儿。说来惭愧,我虽然平时总爱附庸风雅的听听戏,尤其推崇梅博士,也会哼几句经典的唱段,但正经去戏楼的次数却是屈指可数。除了几次应友人邀请以外,大多还是听的收音机。也因此对吴先生有了些既好奇又战战的心情来,一来想和他探讨下戏剧,因我身边之人多半都不太喜欢听戏;一来却又怕自己班门弄斧,贻笑大方。不过一番交谈之后,却发现吴先生其实是个非常和善的人,全然不似他看起来那么冷淡而不近人情。他在提到戏的时候,虽则语气仍旧淡淡的,却不自觉的透出一股子自豪和欢喜的感觉来,连人也放松了不少。所以他虽然提及过自己年少时候学戏,总是如何的不甘愿,如何的想要躲得远远的,可我想时至今日,他对唱戏确是深深爱着的。
自那次小聚以后,我因为报社事务繁杂,很久都没再寻到机会同李先生相见。只是我毕竟是办报纸的,而李先生又是商界的青年才俊,是以偶尔也能从种种地方听闻关于李先生的零碎事情。也有过几次短暂的电话联系,但也总是先办完公事,再相互问好,聊聊近况,便草草的结束了谈话。
再一次相见的时候已经是一九四四年的夏天了。
那时候少天仍旧留在滇西。前线虽然已经展开反攻,但是战局仍旧十分紧张。我当时虽然一如平常的上班与下班,心里却着实担心。一则心系我中华能否趁此时机一举获得胜利,打退日寇;一则担心身处前线的同事是否平安。毕竟前线离上海颇远,纵有书信往来,仍旧滞后了许多。那天我正赶着去邮局寄包裹和书信,虽然报社中有电报机,但是一则电报耗费较贵,二则不宜公器私用,因而写着私人事务的东西一律还是都寄了信。很凑巧地,就在邮局碰见了李轩先生。
两年的时间并没有让他改变太多,他看上去仍旧是个温文尔雅又不失活泼的年轻人。他似乎也在寄什么东西,我随意问了一句,他回答我说他刚从老家探亲回来不久,这次是给身在南京的吴先生寄一些家乡的土产。
于是我便知道了他们两人竟然是同乡,还打趣了句难怪你二人总是这样亲近。
李先生只是冲我笑了一下,没多说些什么。但那笑容却是极温柔,极快活的。我早年也是记者出生,认真修过摄影,也拍过许多的人像,但我仍旧觉得只那个笑容,是我见过的、也是我能想象出来的最好的笑容了。
那也是我在回大陆前最后一次见到李先生。
抗战胜利后,我家中长辈因着生意上的种种原因打算举家迁到香港去。我虽然极力想要留在大陆——毕竟战争刚结束,百废待兴,正是我等青年一尽微薄之力之时,奈何情势逼人,由于各种原因——并非仅仅是家中的压力——我于一九四六年离开大陆定居香港,同时在香港创立了蓝雨报社。少天以及报社里昔日一些关系极好且本家原也在广州的同事在随后亦赴港与我共事,不可谓不是一大幸事。
在那之后,因为香港在当时仍算是英国的“租借地”,加之国内政局风波诡谲,与大陆的音信也就慢慢断了。待得风波初定,已过了二十余年,而此时我与少天都早已从报社退休,便思忖着回大陆一趟,去探访旧友。
只是或许一九七九年的春天,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春天。不论是对这个国家,还是对我个人。在我们筹备动身前夕,立春的那一天,有一个自称是李轩先生侄女的女孩儿寻上门来拜访我。我询问之下才知,她是当年李先生的族弟李迅先生的女儿。李迅先生在一九七八年的冬天因病过世,却留下遗愿要求子女尽一切力量完成,而她为了完成这个遗愿,几经周折才寻到我的处所,前来求我帮忙。
我与李迅先生并不相熟,只有过一次匆匆的照面。剩下的了解,则全都来自与李轩先生的几次谈话间偶然的提及。因而我实在是想不出究竟有什么事情,需要寻上我来帮忙,我于是邀请她进屋坐下慢慢谈,随后听到的故事,却堪比报纸上的传奇小说。
这是一个漫长的、曲折的故事。
我很难如同报纸上的那些小说家一样写清楚它在某年某月,发生了某事,因为它太过晦涩,太过隐蔽又太过遥远。不论是我,还是李女士,都没有亲历过这个故事,都不过是这个故事里偶尔擦肩的旁人,因此,也没有办法说出它的经过。我只能在此,简略的写下它的结局。
李女士自台湾远道而来,是希望我能帮助她完成她父亲的遗愿——送吴羽策先生的骨灰回到大陆。
吴羽策先生和李轩先生当年都是地下党,并且是一对配合无间的搭档。而不知为何在一九四五年的时候,只吴先生一个人登船远赴台湾,而李先生则留在了大陆,两人就此断了音讯。一九五零年的时候,因受“吴石案”的牵连而暴露的吴先生牺牲在了海峡对岸,而李先生的族弟、两人当年的好友李迅先生用尽多方关系,设法将其骨灰取了出来,却因为种种原因,直到他临终时分也没能回到大陆,将骨灰送回故土。
而这个心愿,也就成了他的遗愿,由他的女儿代为完成。只是李女士自对当年的事情实在知之甚少,根本无法联系到当年的故人,也不知该将这骨灰葬于何处,经多方周折,才打听到我曾是李轩先生和吴羽策先生的旧友,因而上门恳请我帮忙。
我乍一听闻这事情的原委,难免唏嘘不已,两位先生原是我旧友,本就没有不帮之理,更何况我与少天原就有回大陆寻访故人的打算,便一口应承了下来。
到了大陆后,我二人先去拜访了云秀,随后听云秀介绍去见了方锐先生。听说他当年与吴羽策先生的交情甚笃,或许能知道些李轩先生的下落。
虽然我知晓吴先生的故乡是在西安,然而我一对他在西安的亲友一无所知——而且吴先生当年似乎本就是长在戏院的孤儿,二却是觉得这骨灰,仍是交给李轩先生最为合适。当初年少懵懂,并不懂他二人情谊,只当是同乡的情分,又兼着知己好友的情谊——虽然他们之间也确实是有同乡、知己和好友的感情,但我知道远远不止于此。故乡故乡,总要人认定了是安身立命之地,才能称之为故乡。
所幸,方锐先生与李轩先生仍旧持续着往来,而我终于在时隔近三十年后,重新又联系上了李轩先生。他其实住的并不远——他二人,连同云秀,都住在一片街区里头。
听闻我来,他原本很是高兴。说是昔年旧友要么战死沙场,要么不知所踪,很难得才能遇见一个还能够一起回忆回忆当年那些事的人了。他那种欣喜的口气,让我几乎是要不忍心说出我此行的目的,然而受人之托,便要忠人之事,该说的总也要说。
我在电话那头寒暄了两句,便直接的说了我此番前来寻他的缘由。毕竟我也不觉得这事情瞒着他便是好,只想着早早说了,再劝他想开些。何况已经过了这许多年,李先生也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恐怕也没有什么事情还能将他逼到肝肠寸断的地步。只是我原是想了数种说辞准备来劝慰他,却没想到电话那头只传来“啪”的一声响,像是听筒落在地上的声音,随后就是一连串的忙音。这不由得让我十分担心,李先生当年和吴老板的情分,我虽是个交情不深的局外人,却也看得分明。正想着是不是给方锐去个电话直接寻去李轩先生家时,他重又打电话过来。他在那头说,方才在外头打电话,不小心给人碰掉了听筒,但是又不知道我电话,只好打给方锐去问,辗转再打过来。
他的声音平平淡淡的,并没有什么大起伏。我想着,这毕竟也快三十年了,大抵再难过,也都看得轻了。既然话已说开,接下来的事情就没有那么令我为难了,李先生说他自个儿其实早早的就看好了墓址——不过是给他自个儿的,也找朋友交待了后事,毕竟年纪大了,也没个子女亲戚的,万一哪天去了,不交待的话后事也不好办——只没想到那块地会提前用上。我于是和他约好了第二天在公墓那头碰头,转交骨灰盒子。
第二天八点的时候,我依约到了公墓。这是冬天的早晨,日头起来的晚,空气都没暖起来,抽一口气感觉沁凉沁凉的。还未走到约定的地方,远远的我就看见了李轩先生。虽然我们有近三十年没有见面,但是我仍旧一眼能够认出他来。
他穿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仍旧像是我们还刚刚见面的那样的习惯,领子松开着,脖子上松松的系着条灰呢的格子围巾,外头敞着穿了一件黑色的呢大衣,头上还带着一顶小毡帽。他听见我走来的声音,回头看见我果然也立刻就认出我来,远远地就冲我笑了笑,并摘下帽子挥了挥向我示意——这会儿我发现他到底不同了,帽子底下的头发再也不像当年那个年轻人一样乌黑浓密,只剩下可怜巴巴的一小撮灰白色。而那脸虽然依稀还能见到当年那神采飞扬的样子,只不过多了皱纹,到底是意气不再了。
我双手捧着那方小小的骨灰盒子,走得也格外小心,越是临近墓地越是提心吊胆,简直是步步惊心。李轩先生看我的样子,有些歉意地笑了下,拿手上那根拐杖指了指自个儿的腿说,“本来应是我替你亲自迎他回来,可我怕自个儿出岔子。”
他说着,还试图向我走近些许——方才他站着不动,我丝毫没觉出不对,现下他一走动,我立刻就发现他左腿的姿势非常奇怪,以致于他走路蹒跚,根本走不稳当。
还没等我问,他像是立刻就觉着了我疑惑的表情,只云淡风轻地说,“我家从商,我以前做得也是些不干净的营生,上头说成分不好,要打倒。七二年的时候给打折了一条腿——还多亏了方锐那边的关系,才侥幸保了一条命。后来下牛棚,没时间治,就这样啦。”
他说的简单,我却知道那几年的日子过得肯定不容易,然而他没给我时间再问,便是要准备将骨灰给放下墓地去。李先生腿脚不方便,却无论如何不肯把这事情假借我手,我只得站在他身后,看他一边放骨灰盒子,一边絮絮叨叨地和我、和“他”说些琐事。
他和我说的,是他原也想把这骨灰送回西安去,他倒是知道早些年吴先生学戏的那个大院子在哪里,只是这个地方早就拆了大院,再也没人教戏了。所以他琢磨着还不如就在这地界了,当年他们在这里安身立命,在这里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也在这里遇见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同伴,对他们来说,这里也可算是“家”,是“故乡”了。
而和“他”说的那些个事情,因为李先生声音极低,加之我也不愿意去探听他人的这些事情,并没有听见多少。于是到最后只记得他同我说,那十年的时间里头过得真是不容易,好几次险些撑不住,却都想着海峡那头还有人等着回来能见到他,于是咬咬牙也就硬撑下去了。只没想到,他撑下去了,那个人却早早的就撒手而去,临到头了,留给他一抔骨灰,端的是这般潇洒。
他边说着,边想起什么似的翻起了自己随身的背包,从里头拿出厚厚一打纸来。我原以为是纸钱之类的东西,瞥了一眼却看见是一打信纸,上头密密麻麻写的全是字。李轩先生边一张一张慢慢地烧着,边和我解释说他过这三十年,因了各种各样的原因,身边再没有个体己的人,这人吧,一个人过着日子,时间久了总是难捱,索性就把想说的东西都写下来,权当是说给人听了。最开始他不过写着玩,没想到慢慢的就养成了习惯,有什么烦闷的或是开心的事情,就都写在信纸上,抬头一律都写了致吴羽策,就仿佛和过去一样,两个人促膝长谈一番,心里也就舒坦许多。
他还说,他把那间小屋子都整成了四四年那会儿他们随口谈的时候说的那样,前屋晒得了太阳,种了一小方地的花,院子正中放一张躺椅,没事的时候就能躺着晒晒太阳,看看书什么的。就等他回来,能再把这些个信拿给他看。
他说的平淡,我却听得心里很是难过,更不知道说什么来安慰他,只好默默地听着。想来当初我与少天分隔两地,也是如此这般想着重逢的日子慢慢过着。但我们之前却不如李先生和吴先生这般音讯中断甚至阴阳相隔,至少还有鸿雁尺素相通,聊以安慰,实乃我生平一大幸事。
就这么说着,不知不觉在这墓地待了好些时间,等到把事情都做完,太阳已升的很高,想是该有十点钟了。李轩先生也终于起身,准备回去,我便跟在他身后,一起向那块墓碑鞠了一躬,便打算离开。
然而我抬头时候不经意一瞥,却惊讶地看见那墓碑上贴的黑白照片,竟是张双人照。那上头是年轻时候的吴先生,大抵二十五六岁,穿着一身长衫,坐在影楼的椅子上。他表情肃然,衣着妥帖,头发也梳的纹丝不乱,双手端正的交握叠放在腿上,是非常端方的姿态。他身后站着同样年轻的李先生,穿着一身西服,罕见的打着领带,拿着手杖,正正经经的穿齐了整套行头,但是他依旧是温和的、甚至有些俏皮的笑着,并没有绷着脸,如此反而衬得吴先生看上去颇显得刻意而紧张。
“李先生……这未免不太合适吧?”我指着那相片,委婉地说着。毕竟,把生者的照相放在墓碑上总是不大吉利的。
李先生回头看了一眼,却只是笑着摆了摆手,对我说道,“也没办法啊。阿策不耐烦拍照这些事情,总说‘这人天天都见着你也不嫌烦,还非要花老大功夫去照这劳什子干甚’,当年我软磨硬泡也就拍了这么一张照片,这张还是我去相馆取照片的时候偷偷让多洗了一张,藏在钱夹子里的。”他说着慢慢也敛了笑容,眼神只看着那墓碑上仍旧是当年模样的青年,叹了口气说,“何况……他一个人在那边过了这许多年,如今好不容易回来了,我总要陪着他。”
我心下悚然而动,忍不住说道,“有你这样的情分在,吴先生想也是很欣慰的了。”
我原是想安慰他,却不成想李先生反而惨然一笑,说道,“他吗?不,你不了解他。他该是很气愤才对了……他当年,定是想着没个十五六年肯定通不了音讯,想着我大约隔个七八年就会——不,应该说就该把他给忘了。娶个媳妇!生一堆孩子!这样他死也瞑目了!”
我被他突然高起来的声音给一惊,而他自己似乎也因为突然激动起来的情绪而站不稳当,颤巍巍的像是要摔倒在地。我连忙走上前去扶他,却恰好撞见他侧过来的脸颊,眼睛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然通红,他却也大方,没避讳我什么,抬手抹了抹眼角,叹了口气,“对不起……让你见笑了。”
“不。李先生是至情之人,文州佩服,也可惜。”我陈恳地说着。
他不过摇了摇头,轻轻挣开了我的搀扶,独自一个人拄着杖往前走,只说,“这佩服我要不起啊……”
他的背影在这个冬日的艳阳天里,却是显得极孤寂而萧索,半点也觉不着暖意。
随后我又在李轩先生家中坐了片刻,他经了上午这一番事情,像是有些疲累,我便早早寻了个理由而告辞了。临行前,李先生开玩笑似的说,听闻我书法写得不错,也厚着脸皮向我要一副字。我自是欣然应允,问他想要题什么,他不过想了片刻,便报出了河东先生的一首《江雪》:
千山鸟飞绝,
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
独钓寒江雪。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