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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回过神来,小声地吸了吸鼻子,胡乱抹了把脸,扶着墙岔开腿又蹲下去,把倒在地上的饭盒扶正,然后双手舀起地上的粥,一捧一捧地放回饭盒里,然后坐在一张长椅上,拿出汤匙慢慢地吃。

    眼泪还是在流,像失控了一样,他吃进去的粥便不仅裹|着灰尘沙子,还混着那些咸涩的液|体,但他仍旧只是安安静静地吃着,视线实在模糊得看不清任何东西的时候,他才会伸手擦一擦眼睛。

    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他拿起来,也看不清号码,稀里糊涂地就接了起来。

    “您好?是14床吗?我是护|士长。你人哪里去了,今天还要打|针呢!”

    “不……”他开口发现自己鼻音重得吓人,连忙吸了吸鼻子,“不用了,我出院了。”

    “好什么好?胃出|血今天才止住的,医生还跟你说了你心脏有开始衰竭的的迹象,你不要命了?孩子的命也不要了?”护|士长显然气得不轻,“没见过你这么能耐的,病了大半个月也就今天早上勉强能下床,就敢往外跑,我看你是真的不想活了。”

    “我自己……买了注射|液的,回家可以自己打。”

    “自己会打|针了不起了?那你自己会给自己做抢救吗?”护|士长没好气地道,“真要出院,也得让你家属来签个字带你走,自己卷铺盖走人算怎么回事儿!”

    “我、我自己签可以吗?他们有点忙……”沈堪舆刚说完这一句,旁边病房的门突然被推开了,他以为是顾言笙,吓得手|机掉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

    出来的是医生和护|士,不是顾言笙,他们看着地上的手|机,小声调笑道:“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用这种有电池的手|机。”

    “这种就是那什么……老人机啊,网上几十块钱一个。”

    “哈哈哈对对对。”

    沈堪舆坐在那里怔怔地想,原来这样的手|机几十块钱就能买到,他买的时候花了好几百块,卖家还告诉他这是最便宜的价|格。

    他还是浪费钱了,如果阿笙知道,又该生气了。

    他把手|机拼好以后,想着阿笙和阿桐还是没有吃到东西,就托着肚子扶着墙,到医院外面的小饭店,打包了两人份的饭菜。

    他坐在暖融融的饭店里,穿了那么多衣服,浑身上下却都在发冷,还特别想睡觉,他只能用|力地去掐自己手上的伤口,掐出了血之后,疼痛才让他昏沉的脑袋清|醒了起来。

    手上的伤是他今天准备食材的时候不小心划的,本来他担心会弄脏东西,懊恼得不行,但后来他发现不是件坏事——疼痛让他清|醒了很多,就简单止了血缠上纱布,继续做饭了。

    这个方法还挺有用的,以后再有这样不清|醒的时候,只要身上有伤口,就好办多了,不会耽误事儿。

    因为用塑料盒装饭菜不健康,沈堪舆就还是用了他带来的饭盒去装,怕顾言笙误会,他找饭店的老板借了笔,在一张便利贴上写:【阿笙,这个饭菜不是我做的,也没有放别的东西,可以吃的。】

    写完了,他把便利贴贴在饭盒上,怕自己亲自去送又碰到顾言笙或者苏桐,让他们不高兴,就多给了饭店老板一点钱让他帮忙送到苏桐的病房门口。

    他反复叮嘱老板:“你放在门口的长椅上就好,不要进去,不要吵到他们。”

    老板连连点头。

    他看着老板走进医院大门,才转身离开。

    但他才走了一小段路,肚子里的孩子突然作动起来,顶到了他刚刚安稳不过半天的胃,他踉跄着到花坛边上,把刚才吃下去的粥混着血吐了个精光。

    吐完了胃还是疼,他血糖太低,怎么站立不住,旁边又没有可以扶的东西,他伸着瘦得皮|包|骨头的手徒劳地摸索了几下,终究是脱力地跪倒在了地上。

    “唔——”肚子一阵强烈的坠痛,他疼得咬破了嘴唇,却终究还是没有压抑住一声低吟。

    好|痛。

    下|体缓缓渗出了黏|腻温热的液|体,他努力地聚焦自己的视线,对着手|机拨了顾言笙的电|话。

    他第一次生孩子,什么也不会,只是先找了一家比较便宜的医院,按照书上说的准备了待产包,其他的他都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他希望阿笙能帮帮他。

    哪怕随便跟他说一句话都好。

    可是电|话拨过去,没有人接。

    他又拨了一次,两次,三次,一直没有人接,后来电|话被挂断了,再后来,那边就关机了。

    他擦掉了眼睛里的不知道是汗水还是眼泪的液|体,拨通了手|机通讯录里刚刚存进去没几天的一个号码。

    听到那边有人接听,他攒足全身的力气,急促又断断续续地道:“您好……我是前几天刚、刚跟您联|系过的那个人,我可能要生了,现在过去……可以吗?”

    “我自己过去,他……有点忙。”

    “谢谢您。”

    作者有话说:关于不想看到且不会回复的一些评论的说明,请大家认真看一下!

    今晚或者明晚会更新《冬暖时》正文。

    本周内会写一篇《不堪言》的番外,答应了一个妹子要写番外但是她一直没有给我梗呜呜呜,我就从大家平时的讨论中总结出了两个梗:

    1.小葫芦出生后老顾带着俩娃给小鱼过一次正经的生日(??ω??)??。

    2.小鱼在小葫芦大概五六岁的时候走了,老顾把俩娃都拉扯到成年之后殉/情/重/生,十六岁的他重新遇到了十岁大的活泼可爱的奶鱼并捡回了家( ????? )。

    番外大概周二开始写,所以周二前评论都有效,哪个梗想看的人多就写哪个。

    第四十七章 番外重生之猪蹄养鱼记

    【没有逻辑也不计后果的一篇番外,请不要较真,不然玻璃心楼主在线删帖╯^╰】

    ——————————

    “顾总,顾总,您醒醒!”意识模模糊糊,身|子轻得像一株海中的浮萍,顾言笙似乎听到有人在喊他。

    顾言笙不想醒,他好不容易才离开那个没有沈堪舆的人间——对他来说如同无极炼|狱一般的人间。

    十年|前沈堪舆离开以后,他便如一具空壳一般,行尸走肉地苟活了十年,只是为了把两个孩子都抚养成|人,给他们留下可以终生无忧无虑的家产,不然他根本舍不得让他在下辈子等他那么久。

    最令他痛苦得无数个夜晚无法入睡的,是沈堪舆直到离开前,都没有相信过他爱他。从生小葫芦那场九死一生的分娩中醒来,也不过是因为怕他一个人养育孩子太过辛苦,而不是因为知道他爱他。

    小葫芦大名叫沈麓,几乎是沈堪舆拿命换回来的孩子,生下他以后他的身|体就一日不如一日。但沈麓喜欢粘着他,他就亲力亲为地照顾他,顾言笙忍无可忍地训斥沈麓的时候,沈堪舆会求他不要骂他,不要不喜欢他。

    因为沈麓长得像他,所以他很害怕顾言笙会因此讨厌这个孩子。

    他是在小葫芦八岁生日的第二天,在洗手间里支撑不住地发病的。

    顾言笙不知道他那天有多疼,只知道他起得很早,给他和两个孩子做了一顿很丰盛的早餐,然后一口都没有吃,只是坐在旁边看着他们笑,眼睛弯弯的,带着微微的湿意。

    后来他说,去一下洗手间,却是去了很久都没有出来,顾言笙进去看的时候,他手里攥着一块染了血的抹布,倒在他吐出来的满地鲜红里。

    地上、洗手台上都有清洗过的痕迹——因为他都没能清理得很干净,都残留着淡淡的血红色。

    他如果还支撑得住,一定会把这里都弄得干干净净,然后走出去,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一如既往地对他们温柔地笑,若无其事地跟他们说话。

    可是他已经撑不住了。

    去了医院之后,他渐渐油尽灯枯,清|醒的时间很少,也跟他们说不上几句话,却还是在某个夜晚,无声地离开了那张他辗转数月的病床,给他留下了一封很短的信。

    信纸像被液|体浸|湿过,纸面凹凸不平,信上每个字都是一笔一划地写,却还是显得凌|乱松散,大概是他写的时候实在没有力气了:

    阿笙,小葫芦已经八岁啦,他很懂事,很会照顾自己,也会保护姐姐的,你不会再那么累了。但他还是个很小的孩子,你也要多疼疼他,不要不喜欢他。

    我该走了,一直想跟你多说几句话的,但是我说话有点慢,你太忙了,听久了会烦,所以我就写信啦,你要是不想看的话也没有关系。

    就是,对不起麻烦你这么久,以后你们就是很幸福的一家三口了,没有多余的人了,这也算是我送给小葫芦的生日礼物啦~但是我还是希望你能再遇到一个你很爱他、他也很爱你|的|人,如果是那样好的人跟你们在一起的话,四个人也很棒的。

    阿笙我知道你很讨厌我,但是我想再跟你说一次我真的很爱你,这么多年很谢谢你一直没有赶我走,我走了以后,也希望你可以不要再那么讨厌我。我知道很难,太难的话也没有关系的。

    你和小葫芦和甜甜都很好,可能你们不喜欢我所以我在会不开心,但是我跟你们在一起真的很开心,这么多年谢谢你们一直愿意陪着我,以后我不在的话你们一定要每天都开开心心的,一辈子都幸福平安!

    信的末尾,有一行字被涂掉了,但是可以依稀看得出写的是“我会保佑你们的”。

    信的背面,是他画的一副画,顾言笙牵着顾雨甜和沈麓走在一条小路上,小路的尽头是一幢小房子。

    画上没有沈堪舆,天上也没有星星。

    他们一家四口在一起生活八年了,他们三个人都以为是幸福美满的天伦之乐,可沈堪舆从来都如履薄冰地、每天算着日子、小心翼翼地讨好着他们活着,把所有的难过和不安都藏得很好,怕惹人厌烦所以从不表露从不倾诉,直到耗尽他整个生命,他也从来没有跟他说过一句:阿笙我疼。

    他不知道去了哪里,什么东西也没有带走,顾言笙疯了一般地将整个世界翻来覆去地找,都再也没有找到他。

    顾雨甜哭得眼睛几乎坏了,沈麓再也不主动跟旁人说话。

    沈堪舆像只流浪猫一样,在主人身边小心翼翼颤颤巍巍地陪伴数年,知道自己快要撑不住的时候,就悄悄走掉,在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安安静静地离开。

    他一个人来,一个人活着,给他带来了一个家和两个孩子,把自己有的全都毫无保留地给他,最后一个人离开。

    他最后的愿望是:阿笙你不要再那么讨厌我。

    可就连这个愿望,他都在后面加了一句,太难的话也没有关系。

    等于从始至终,他没有真正陪伴过他一刻,温暖过他一分。

    他很笨又没有人教,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好好地爱一个人,更不知道什么样是被一个人爱。

    每每想起这些,顾言笙就痛苦得连呼吸都想放弃。可他也无法割舍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就这么咬紧牙关,苟|延|残|喘地活了十年,最终在沈堪舆的衣冠冢前服下了安乐死的药剂。

    他记得自己明明已经死了,为什么现在还能听到有人在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