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雪第1部分阅读
小说名:微雪
作者:饶雪漫
chapter1重逢
chapter 1 重逢
冬天最后一场雪降临的夜晚,是我的高三下学期开学第一天。
我在凌晨就听到雪瓣跌落地面的声音,拉开窗户,看到一片荧光白。
起身下楼,发现米砾竟比我早起,正在收拾他的东西,他没有让李姨帮忙,看上去很有条理的样子。他终于脱下了他的那些奇装异服,把稍显小的校服别扭地套在身上。
那是天中的校服,我也有过两套,只是,我再也没有穿它的机会了。穿上校服的米砾看上去挺高兴,他在客厅中央的白色地板上滑行,又立住,展示了他连续的绚丽转圈,手托额头,居然背诵了一句校训:“天一中,展风流。发展中显个性,团结中争创新。”
李姨正在拖地,只顾看他表演,差点自己踩到拖把摔倒。我也跟着没好气地笑了。米诺凡在楼梯上大声地喊我们快点把东西准备好,米砾趁他没注意朝楼上死翻白眼,然后溜到我面前悄悄地对我说:“米二,有天大的秘密,想不想晓得?”
米砾是个没什么秘密的人,所以他所谓的天大的秘密实实在在是引起了我的丁点儿八卦之心,于是我很配合地看着他,等他公布答案。他朝楼上看了看,又朝往厨房走去的李姨的背影看了看,这才凑到我耳边小小声声地说:“昨晚听到米老爷打电话,好象是说高考太苦了,要把我们弄出国。”
什么?!
“说说而已。”米砾有些紧张,又有些兴奋,笑嘻嘻地搓着手,没出息到了极点。
“抓紧点,送你们报完到,我还有重要的事。”米诺凡一面说一面拎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领带从楼上走下来。
他走到我面前,捏着手中那条扎眼得有些过分的领带,对我说:“这是一个生意上的朋友送的。今天要和他见面,不扎这条不行。我只会一个打法,你上次替我打的那个什么结来着?你再替我打一遍吧。”
“温莎结。”我纠正他。他昂着脖子,把自己的衣领竖起来,等我替他把领带围上去。
我仍然记得那打法,且永远不会忘记。
手里动作不过三下五除二,很快就打好了。
我仍然记得,上一次替他打领带,是我才十三岁那一年。因为前一天家里的领带都送到店里去做护理,家里只剩一条宽领带和一条平时上班用的领带。他又临时决定去参加一个酒会,急得直冒火,打电话逼他的秘书十分钟之内出现在他面前并替他打好领带。
是我自告奋勇解决了所有问题。
只是他不知道,这种打法,是么么教会我的。在我五岁还是六岁那一年,我们一个下午坐在一起,玩打领带的游戏。
她竟然教给我六种打法。而且,我到现在都全部记得。
或许我遗传了他的偏执,我一直坚定地认为:总有一些事,是米诺凡所不必知道也不能理解的。
无论如何,我们的关系有所改善,除却一桩问题,他发誓永远不和我达成一致。那就是关于我的感情。这是一个让米诺凡永远头疼永远想不明白的问题,用他的话来说,从拉拉到瘸子,米砂你是不是故意要让我这个当爸爸的疯掉才罢休?
天地良心,我怎么可能谈得上“故意”。
这一天,米诺凡是先送我,再送的米砾,他的宝马730开到天中还有人多看一眼,开到我们这所所谓的“贵族学校”就属于正常级别。车子在校门口停下来,他们一人替我拖一个箱子,非要送我到宿舍。老帅男外搭一条洋气十足的领带,小帅男穿着低调的天中校服,自然一路吸引无数的目光。
米砾犯马蚤,故意过来搂住我的肩,一步三晃。我脸红脖子粗地推开他,他哈哈大笑说:“好心没好报,我这样做是要让老爹放心,告知天下咱米二早名花有主,让这所学校里的男生从心碎到心死,你也就安全了。”
“万事靠自觉。”米诺凡说完,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我不夸张,那一眼真是意味深长,好象抓住我什么犯罪证据一般地让我气短。
“老爹。”我心里不爽,于是恶作剧地爆料,“米砾在谈恋爱。”
“你胡说!”米砾扯着嗓子吼。
“他爱上洋妞,不信你查话单,越洋电话可不是一般的贵。”
“胡说,我都打网络电话!很便宜的。”米砾喊完才发现上了我的当,拖着箱子追着我打。我转身,看到米诺凡竟然在笑。
儿子恋爱,他笑成这样。我恋爱,他就伤神伤肝,这算哪门子事?
真不公平!
“米二,我要跟你比赛!”米砾那天走的时候,忽然回身,头从我宿舍大门口歪过来,朝我眨了眨眼。
“什么?”我没听明白,追到门口。
他没有解释,而是飞身跑掉,甚至一个箭步冲到了米诺凡前面,只不过很快刹住脚步,又回过头来。我们的眼神有刹那交会,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在我和他之间,本应该常常要有却总是没有的应该属于双胞胎的奇怪体验。
此米砾已经完全非彼米砾,他是要好好干一场了,我明白。
我还是替米诺凡感到高兴的。一儿一女,有一个争气的就好。这么一来,我又被自己自暴自弃的想法给吓了一大跳,怎么可以这样,绝对不可以这样!
米砂没有认过输的,不是吗?
我环顾四周,这里的一切都和天中有相当大的不同。宿舍很大,而且一间只住两个人,同屋的女生没来,我一个人呆在那里发了很久的呆。然后,我决定去做一件事。
一件我想了很久要去做,但是一直都没有去做的事——去见他。
我要救自己于恍惚之中,这是必须的。
米诺凡,请你一定要原谅我。
半年了,我仍然记得最后一次见面。在明亮的麦当劳落地窗前,他仍然给我点果汁,他自己喝可乐。我不做声地吸光了一整杯果汁,才犹犹豫豫地对他说:“我已经答应了爸爸,高考前,都不和你联系。”
“好。”他仍然穿白色的t恤,答应得那么干脆。那一刻,我不是没有感动的。我原以为他至少会询问原因,而我就可以把事先准备好的理由和盘托出。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甚至写好了这样勇敢又有些不知廉耻的诗句,准备趁他不注意,偷偷塞进他的口袋。可他居然如此信任我,连原因都不问。所以,我又有些要了命的遗憾。噢,真是患得患失。
因为腿伤的原因,他并没有读上北京电影学院。他在本地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他读的专业,是听上去很神气的工商管理。但是谁都知道,在那样一所什么都不是的大学,学习这个华而不实的专业,对他的将来意味着什么。
不过,他似乎并不怎么遗憾。他很认真地对我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那时未读高三的我,居然就天真地相信了他的话。
可是,待我读到高三,才得知,他读的专业,按理说无法接纳肢体残疾的学生。可见他能进这个专业并不容易。
天中的论坛里,有许多无聊又花痴的女生,把他叫做“拜伦王子”。她们在第一时间报道他的行踪,分析他的生活,甚至仍然关心他的情感状况。
不过更花痴的是我,我特地去学校图书馆借阅《拜伦传》,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去研究这本枯燥的巨著。
十九世纪的诗人拜伦天生残疾,因此变得愤世嫉俗放荡不羁。
多么可笑,他压根不是这种人。我还了书,回到教室,心却飞到外面。我还是关心他的一切,希望天天和他短信或者能打个电话,但我真的不联系他,他也就真的不联系我。我有些不爽,一有空小心眼就往上冒。
我希望他思念我,像我思念他。
只是他果真就此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和遐想里,连二十四小时开机的手机,都不曾接到过他一个电话。
我便也赌气地过了这半年。
他居然如此遵守诺言,我却不知道该高兴还是难过。
鞭长莫及。
整个高三上学年,是以从未有过的飞快速度从我耳畔倏忽消失的。
直到在期末考试的语文试卷上看到这个词语,题目是辨别下列成语的写法是否正确。
鞭长莫及。鞭长莫及。
我想起曾在醒醒家的阁楼里和她一人一只耳机同听过的歌曲,应该是那个从天中走出去的名歌星,她用好听得无法形容的嗓音唱道:你在很远的地方,思念它鞭长莫及,我在漆黑的夜里,听过的每一首歌曲,说的都是啊,关于爱情的道理——
往事从已经忘掉旋律的歌里固执地飘出,我握着深蓝色自来水笔的右手指尖忽然如同被针刺到,感到仿佛幻觉的一阵痛。自来水笔从手中掉落,一下子滚到地上。我慌忙去捡,可又不慎从座位上摔了下来,简直狼狈至极。
整个考场里的男生女生,都发出了轻轻的笑声。
我站起身,急得满脸通红。陌生的老师走到我身边,替我捡起地上的笔。
我猛然一回头,视野里白茫茫一片。
这里谁也没有。
哦,我忘了,这里不是天中。这里没有醒醒,没有米砾,也没有他。没有人关注我的喜怒哀乐,即使丢人,又何所惧?这里只是我的高三语文考试考场,我面临一个叫做“鞭长莫及”的词语,忽然灵魂出窍,记忆差一点就决堤涌出。还好我控制得体,才不至于差点未能完成全场考试。
感谢那一刻,让我深深地明白,原来人根本无法和自己的记忆说道别就道别。雪藏在心里的往事,反而更容易生根发芽。对于他而言,也应该是这样,如果真能完全彻底地忘掉我,是不是代表以前的一切都只是属于我米砂一个人的幻觉呢?
所以,我这次去找他,除了单纯的说不出口的想念之外,还有点按捺不住的算账意味。另外,如果米砾说的那个“天大的秘密”真的是真的的话,我们还有多少时间来得及去后悔或者是怀念呢?
而现在,他就站在我的面前。
他刚刚从食堂出来,像是变瘦了些,头发却更短了。下巴上似乎还有点胡茬没有刮干净,还是他故意如此?他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略显臃肿。都说男生到了大学就会变得邋遢,路理也是这样?
我有点儿沮丧。
不过我发誓,看到他的第一眼,我所有的不快和怨恨都被他看着我的眼神融化了。谢天谢地,他没有认不出我。他好象一点也不感到意外,只是微笑着,用略略提高的声调说:“你来了?”
那一刻,我的眼角有些泛潮,但我不想让他发觉。于是很用力地笑着走过去,说:“是。你没有惊讶?难道我没有变得更漂亮?”我努力开着蹩脚的玩笑,情不自禁走上前替他接过他手中褪色的小猪饭盒。
他没有阻止我,而是默默跟在我身后,却不上来和我并排走。
我故意走得慢些,他好象走得更慢了。
我忽然又恨起来。我对他的想念,他其实一直就心知肚明吗?还是他真的只把我的到来,当作一次普通的朋友的造访,因此,不值得大惊失色,不值得兴师动众?
这些小气兮兮的想法,我自己也知道很没有道理,可是,它们就像雪花一般在我的头脑里上下翻飞,让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们走着的路,是他们学校最主要的一条通道,道路两旁栽着的梧桐树,现在都掉了叶子。一切都是那么灰扑扑,让人打不起精神。我们的身边,也不时有拿着饭盒的学生经过,有的人甚至会大声跟他打招呼,开玩笑地叫他:“嘿!路导!”
看来,他在这所学校里,也是一个小小的名人呢。
“路导?”我轻声地、几乎是无意地重复着这两个字。
他笑了,居然有些腼腆:“现在这个学校,也有个话剧社。我刚导的一个话剧,反响还不错。”
是吗?也有一个话剧社?看来他的记性并不差,也许这只能说明,他想起我的时间,太少太少了。
“大学生活一定很有意思吧。”我看着自己慢慢移动的脚尖说,“你还和以前一样忙碌,一样受欢迎。”
他却没有接腔。
“下雪了。”他忽然说,“你冷吗,米砂?”
我万万没有想到,这半年里我们的分别,并没有使这重逢的场面显得更加难得和感动。至少,我在路理的脸上,没有看到这种狂喜。又或许,是我太拘谨了?
我下意识地点点头。很奇怪,已经是春天,天空居然又毫无征兆地飘起了微雪。我只穿着一件羊毛的薄大衣,开始感到一阵刺骨的寒冷。
他伸出手,轻轻地把我衣服上连着的帽子拉上来,覆住我的头顶。我们又一次靠得很近,他仍然那么懂得照顾我,连拉帽子的动作都那么轻,末了还轻轻掸掉了我额前的刘海上的雪粒。我有些羞涩地张望了一下左右,幸好并无人注意我们。我这才想起来,这是在大学里。我们并不需要害怕什么,不是吗?是啊,等我读了大学,我就可以和他拉着手去公园,去电影院,甚至去天中,我们再也不怕被人看到。
真是太棒了,不是吗?
想到这个,这些相思的苦简直算不上什么了。
他好象注意到了我兴奋的表情,提议说:“去我那里坐坐?”我想也不想就开心地点点头,然后,我一下子拉紧了他的左手。
有一刹那,他的笑容凝结在脸上。
但我宁愿认为这是幻觉,因为最终,他没有推开我,而是反抓住我的手,轻轻地,牵着我走出了校园。
就好象高二暑假时,他曾在夜晚这样牵着我的手和我一起散步一样。
我庆幸我没有问他为何不住宿舍。那种上床下架的该死的宿舍构造,我实在是太了解了。关于他的腿,我从不在他面前主动提起。时间久了以后,我能做到瞟也不瞟一眼。
甚至很多时候他提起,我也绕开话题。
因为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一说起这个话题,我的心就好象被什么小虫子咬掉了一小块,忽然要命的疼。
如果我都这样疼,何况他呢?
他住的地方,其实离学校不远。我们一起走过一条七歪八拐的小巷,在一栋小居民楼的一层,他掏出钥匙,打开了门。
他掏钥匙的时候,也顺便松开了我的手。我的手上仍然留着他手的余温,这一次,我机灵了不少。在他打开门之后,我就轻快地跳进屋内,自己给自己先搬出一张椅子来,就放在他的写字台前另一张椅子旁边,准备坐下。
他费力地跨进门槛,顺便带上门。
我转移视线,环顾着四周。这间小小的屋子,收拾得一尘不染。干净的写字台上放着一台老式的电话,我好奇地凑近看看,一边问:“你还用原来的手机号么?”
“嗯。”他点点头,似乎因为我忽然搅乱了他私人空间的平静气场,显得有些不安。我不管那么多,继续四下打量,让我诧异的是,在整洁的书桌上,除了电话、书、碟片和他的dv,居然,还摆着一只烟灰缸!那只烟灰缸里,居然,还剩着几只抽完的烟蒂!他居然,学会抽烟了?
“那,不是我的。”注意到我的惊讶,他有些尴尬地急步走近,伸手把那只烟缸推到了一排书的后面。
“哦。”我轻声说。
“不知道你要来。”他有些尴尬地说,“我这里没准备饮料,只有喝白开水。”
“不喝。”我摇着头说,“我不渴。”
“对了,我有巧克力。”他弯下腰,开始在柜子里寻找。
唉,难道在他的心目中,我是这样一个要吃要喝的小朋友么?还是,我只是一个客人,他必须要维持这种礼貌?
敲门声就在这时候响起来。
“我去开门!”我几乎是跳起来。
第一个念头居然是:莫非,米诺凡一直在跟踪我?
事实证明了我的神经过敏。门外站着的,是一个女孩。
我是迟疑了一秒才断定她是个女孩,因为她穿着宽松的灰绿色格子的大衣,剪着比男孩还要短的短发。只需要一秒钟我便判断出,她和我不是一个类型的。她皮肤虽然很白,可身材比我还要高一点,蹬一双蓝色帆布鞋,有些男孩子的帅气。
特别是她的一双眼睛,居然有点像孙燕姿。和她一比,我那一直没空修理的长发,倒显得老气横秋起来。
“路理,来客人了?”她一说话,声音却出奇的细弱,完全和她的长相不相符,一双大眼睛弯成两片细长的柳叶,温柔得让我想咬一下自己的舌头。我看着她径直走到房间一角的饮水机旁,轻车熟路地拿起一只纸杯,弯腰接水。
“喝杯水?”她端起杯子,对我伸出长长的胳膊。
我摇摇头。其实,我是觉得有些渴,但是看她对这个地方的熟悉,还有那种自然而然把自己当作了主人的神气,都让我的心里,有些小小的不爽。
“你是米砂吧?”她忽然叫出我的名字,吓了我一跳。
看得出,路理也有些诧异。
“你们认识?”他问。
“哪有。”这个女孩自己仰头喝了一口杯中水,在我给自己搬的椅子上坐下,缓缓道来:“因为,我去过你以前高中的论坛,在你们学校的论坛上看见了你和这位米砂小姐合演音乐剧的剧照。仅此而已。”
说完,她一仰头,把杯中水喝尽,又用亮晶晶的眼神看我。
不知为什么,我不喜欢她看我的眼神,于是很自然地别过头去。
她没有强求,连尴尬的时间都没有,就低头在随身背的大大帆布包里翻弄起来,掏出来一卷裹得严严实实的塑料袋,对路理说:“我给你送带子来了。”她没有等路理接,就把带子随手放在了书桌上,这样一来,她就看到了书桌上那个烟灰缸。
她端起它,口中轻轻地“哎呀”了一声,一脚踩在桌子底下那个脚踏式垃圾筒的开关上,把它倒了进去。
这一连串的动作说明了两个道理,第一,那是她留下的烟蒂。第二,她对这里不是一般的熟悉。
我不知道,我心里的想法已经偷偷侵占了我的表情。以至于那女孩转身来看着我时,表情有些抱歉。
“我叫陈果。是路理的助手。认识你很高兴。”她诚心诚意地对我微笑,我这才发现自己的脸色很难看。
我伸出手,慌乱地握住了她伸出的手。“你好,我是米砂。”我好似背书一般说。
“陈果,”路理终于说,“你要不要再坐一下?我把我们拍的东西给米砂看。”谢天谢地,虽然他说“我们”,但是他还是要赶她走。我的心里忽然一下子冒出这莫名其妙的无礼想法,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
“不了。”她仿佛洞悉了我的思想,果断地站起身来,把自己的帆布包重新背好,摆着手说:“你们老朋友聊,再见。”
那句“再见”一定是同我说的吧,不然为何她对我挥手道别。
最叫我心悸的是,她好象是故意露出一截胳膊,那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文身,等等,是只蟹子?我注意到了。
路理是巨蟹座!
我也伸出手,大脑一片空白地对她挥了两三下,看着她在门口低头点燃一支烟,匆匆离去。
她终于走掉。转瞬之间,这间小屋里,又只剩下我和路理两人。
我的心里立刻升起一团一团的怀疑和千万个为什么,但我把它们通通压了下去。我望着门口很久,才终于练出一个完美的微笑。
我似乎能听见自己不安的呼吸,可我庆幸我笑着:“她是个不错的女孩……”我嘟嘟囔囔地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说起这个话题,“作为导演的助手,一定是很称职的哦……”
“米砂!”他打断我。
我猛地抬起眼睛看他,可是,我看不清他的眼睛。不,这不是因为我们之间已经变得陌生,而是因为,那双眼睛里,此刻忽然涌起那么多那么复杂的感情,有疼爱,有不舍,有拒绝,还有那么那么多,我们都不愿面对的回忆。
“米砂,谢谢你。”他说,“也谢谢你来看我。”他一边说,一边走到门口去,“雪已经停了,你快走吧,我还有点别的事要去忙。”
你快走吧。
原来我和那个叫陈果的,是一样被赶走的命运!我没有拒绝,也没有表示反对,我当然更不会蠢到留下来看“我们”拍的那些片子,于是,我低下头,轻轻地噢了一声,拿着我的包,走出了他的家。
米砂,谢谢你来看我。
在离开他家的时候,他的这句话,就像一枚重锤,反反复复地敲打着我脆弱的神经,不得安息。
全世界,是不是只有我能懂得,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在那个我宁愿付出生命中一半的时间、来换取它的消失的那个下午,在醒醒的爸爸去世的那个下午,当他跟在狂奔的醒醒身后,冲向外面的车流时,我下意识地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在那电光石火的一瞬,我爆发出了惊人的力气,他居然无法挣脱。
“米砂!”他回过头,低声地对我吼了一句。那一刻,我看到他的眼睛,就好象刚才一样,混合着厚重得难以言喻的情感。是责备?是恳求?还是早已经了然于心的告别?而我,终是怔怔地松开了他的手,然后耳中便响起尖锐的刹车声、女生的尖叫声,还有许琳老师大惊失色的哭喊声。
那一刻,时间停滞。
时隔数月后的今天,我仍然不敢问自己,如果让我再次选择,在好朋友和辣文的男生中间,我会选择谁?我又应该选择谁?
最正确的选择,应该是我自己冲向醒醒,让所有的伤口和痛楚都冲着我来的,不是吗?
在那只小小的沙漏底上,那么清晰地刻着:please be bre。这是她对我唯一的期望。十八年来,我一直一直朝着她的期望努力,但是,当真正的考验到来时,我却不够勇敢。
醒醒,你也是因为这个,才不肯原谅我的,是吗?
雪真的已经停了。可是,我抱着双肩走在路上的时候,还是冷得发抖。
“嗨!等一等!”我忽然听见背后有人叫,“米砂,请等一下!”
我回过头,果然就是刚才那个叫陈果的女生。
离开了那个令人窒息的小屋子,冷风叫我冷静了不少。她站在我对面,不知道为什么,到了室外,她的五官看上去平凡了许多。我放下戒备地问:“有事吗?”
她把烟头掐灭,说:“你还回来找他干吗呢?”
这样突兀的问题!按我从前的脾气,我决不会继续维持礼貌。但此刻,我却有意沉下心,没有发作,而是回答:“不关你的事。”
“我等在这里,本来是想对你解释,”她回避我的问题,“可是看你刚才推门出来的表情,我猜得出,你们似乎分手了?或者,你压根还不是他的女朋友——至少不算,对不对?”
她的微笑能力不比我差,看得出来,显然长于此道,可惜她比我个子高,看我的表情就胜一筹。再加上,她接下来做了一个出格至极的举动——伸出手来,摸了摸我的头顶。
我愣在那里。然后我听见她缓慢而清晰地说:“米砂,你还在读高三,对吧?成绩很好是不是?将来准备考到北京抑或上海?你是指望用你家的宝马车载着他去美国装最新科技的假肢吗,或是干脆立志当个外科医生,如果不成功就和他天涯海角私奔去呢?你果真舍得连前程也不要了?还是让你本来就不完整的家再缺上一块呢?难道你不知道,自他断腿的那刻起,你们已经天涯永隔了?谁迁就谁,不是一种残忍呢?假装看不到,就会自己消失吗?有些问题视而不见,心里就会永远安宁吗?或许那样想的人,只是你米砂吧。”
她一口气说完这些话,几乎没有停顿,可是字字珠玑。
惶惶白日,我如被一支利剑刺穿脊背,呆呆怔在原地。
她知道的,何止一点点?!谁告诉她这些?最可恨的是,我连骂她都不能。因为,所有的这些话,她说的,没有一丁点错。
关于我的生活、我的一切,她了解得如此清楚,显然是做足了功课。而这些信息我相信网上不可以查到,一定是路理说给她听的不是吗?
不可能!我使劲地摇摇头。而陈果显得有些语重心长地叹了口气:“米砂,话我已经说得很清楚,虽然我知道你们之间可能曾经有过不错的感情,但是,如果真的好心,就远离他,不要让过去的一切打扰到他,ok?”
我苍白地问:“是打扰吗?”
她果断地点头。
“是他说的吗?”
她再果断地点头,然后说:“他说了,要忘掉过去所有的一切,从零开始,他刚刚有了信心,请你不要那么残忍,再用你所谓的爱心将他拉回沉重的过去,你说呢?”
她的语气不再像刚才那么尖锐,我甚至听出一点点请求的味道。也听出了爱的味道,她是为他在请求我,不是吗?她没有参与他的过去,她爱上他只因为他是今天的他,所以,她真的比我更有资格,不是吗?
手臂上的文身,和舞台上的女主角康晓暮,到底哪个更加难以磨灭一些?
我低下我的头,转过身,失败地离去。
骄傲的米砂,你必须承认这种失败,不是吗?
chapter2左左
chapter 2 左左
不知道从何时起,渐渐喜欢上没有月亮的晚上,在宿舍里,点着一盏不算亮的台灯,伴一两只蚊虫的低鸣,复习到困乏之极,然后沉沉睡去。这样的夜多半是没有梦的,即使有,也短暂而模糊,可以忽略不计。
人心里一旦平静,目标变得唯一,时间就会过得飞快。那年的冬天像作文里的一个小逗号,一顿即逝,转眼就是春天。这是个人心惶惶的春,我们居住的小城开始流行一种疾病,轻者感冒,发烧,重者住院甚至死亡。米诺凡不再让我和米砾住校,每天规定我们回家,吃维c片,喝白醋,饭前把手洗了又洗。不知道是不是受了传染病的刺激,他变得异常婆妈,相同的话重复四五次算少,七八次不算多。有天半夜起风,他还来替我盖被子,在我们父与女的记忆书里好象从来就没有过这样温情的一章,我转过身装睡,却心潮起伏差不多快天亮才闭眼。这还不算什么,让我跌破眼镜的事情一件接一件——
先说那晚,我和米砾正在书房的电脑上查个资料,忽然听到敲门声。
我和米砾转过头,本来就虚掩着的门口,一只脚已经透露身份的米诺凡正故作骄矜地等待着,然后,他仅仅把脑袋探进来——挂着一脸“全心全意为子女服务”的太太牌抽油烟机式笑容,对我和米砾说:“晚上有球赛。赶紧下来吃东西!”
说罢,他的脑袋在门口一闪就飘走了。留下握着一枝自动铅笔放也不是、吃也不是的米砾,用惊叹且不容置疑的语气说:“他,恋爱了?”
在米砾的智商里,恋爱是改变人最有效的武器。
事情还没有结束。
等米砾和我一前一后地走下楼梯,迫不及待地走进厨房时,才是米砾夸张综合征真正发作的时候。
当他轻轻推开厨房里的玻璃门,吓得身体后倾,连跳三步,就和当年他看到米诺凡拎回一双他最喜欢的球星限量款篮球鞋时的样子如出一辙。
我迟疑地迈进厨房,只见米诺凡先生,围着李姨的碎花围裙,手里端着一个大大的瓷钵,面带微笑。他用一种热情洋溢的语气招呼我们说:“来,尝尝我做的木瓜莲子羹!”
“哦。”我应着,坐在惊魂未定的米砾身边。虽然没有像他一样表现出来,但我的心里早已经排山倒海。木瓜莲子羹!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是么么辣文吃的甜品,夏天的时候,她穿一件图案已经模糊但绝对是真丝材料的短裙子,把木瓜莲子羹从冰箱里取出来,埋下头深深地一嗅,对我说:“要不要跟我一起尝尝?”
对甜食向来反感的我,每次都会情不自禁地应允。
在吃的过程中,她会问我:“甜吗?”我都摇头,因为,真的不甜,她从来不放糖,木瓜本身的香味替代了甜腻的冰糖,却让我喜欢到心里去。
现在想来,她在我心里这么多年仍然经久不衰的魅力,多半是来源于她天然的宽容心吧。她待我若成年人般尊重,从来不哄不骗,征询也从不霸道。所以,她才留下那样的句子给我,而不是叫我要懂事、学乖。
她只是叫我勇敢,如此而已。
米诺凡做的木瓜莲子羹没有勾起我对那碗冰凉透彻的莲子羹本身的眷恋和回忆,它是热的,且放了冰糖。
它们不具备一模一样的口味和默契。但这一切,不妨碍我吃一口进嘴里,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
我说:“我去洗手。”便放下勺子,逃离了厨房。
我没有让眼泪流出来,我只是在洗手间里照了照镜子,对自己挤出一个微笑。
没错,我长得和她如此相像。有生以来,我第一次这样假设:如果,她真的死了,那么她的精灵会在这座房子里陪伴我们吗?她会低下头,深深地嗅一嗅米诺凡做的木瓜莲子羹,然后对我说:“米砂,甜吗?”
她会吗?
我洗了很长时间的手。
我是如此地憎恨回忆,没猜错的话,我和它一定有仇,每一个和“回忆”有关的细节,像毒素一样缓缓释放,流至全身血液,躲也没法躲的痛。最要命的是,这种痛只能自我消化,不能让别人看出半分,或许这就是倔强的代价,我天生如此,活该受罪。么么,你也是这样的一个人么?如果真的性格决定命运,我会不会和你一样,从此一辈子就栽在那些心狠手辣的人手里呢。
是的,心狠手辣,米诺凡是,他也是。
或许,男人都是。
我洗完手,走回餐桌旁坐下。饭前吃甜品,而且是这一道,不知道米诺凡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米砾也已经又弄了一碗在喝,一面喝,一面玩他的好记星,他最近对英语口语迷到爆,上厕所时还灵魂出窍,在同一屋檐下居然还打我手机问我“wash roo”和“toliet”有啥区别,虽然他还是那个以“烧钱”和“臭屁”为关键词的米砾,但是爱情真伟大,让我没想法。他就要见到他的蒙小妍,我却离某某男越来越远。比起拿腔拿调的英文来,还是中文更有意思得多,所谓风水轮流转、有人欢喜有人愁、世事难料、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说的统统都是这个意思吧。
饭前,米诺凡以很轻松的语气宣布了一件在我们看来天大的事:“移民的事办得差不多了,至于高考,我是这样想的,考不考都随便你们。”
在我和米砾面面相觑的刹那,整个世界都变成了轻飘飘的海市蜃楼。
我的耳朵嗡嗡乱响,如果我没有听错,如果这句话真的是米诺凡说的,我觉得今天的他简直就是向过去的那个他啪啪啪毫不留情地打了无数个大耳光。要知道,米诺凡对我和米砾一向是严格要求到天理难容的地步,怎么可能任由我们就到最后关头了反而落得个如此轻松自在?
“反正到加拿大上大学,还是要靠sat。不需要国内大学的文凭作依据。”米诺凡说,“我联系好了雅思班,过阵子就送你们去读。不过也不要有啥压力,其实都不难。”
米砾的喉咙里发出低低的一声闷响,不知道开心还是不开心。
“等你表态呢,米砂。”米诺凡提醒我。
“哦。”我说。
米诺凡忽然笑了,然后说:“我还准备你跳起来,说你不愿意出国,跟我来场终级pk呢。”
终极pk,他居然连这样“潮”的词都用上了!
米砾笑得像被谁装上了震动器,我把自己的木瓜莲子羹喝了个底朝天。碗盖住我的脸,这样我的表情他们就看不见了。
才发现原来在米诺凡的心中,我一向都是“对着干”型的呢。但关于“移民”这件事,我觉得我还是三缄其口比较好,在我的心里未曾得出定论前,我可不想跟他过不去。
“米砂会走的。”米砾头也不抬地说,“这点我老清楚了。”
这家伙不说话一定会死!我把手里的碗重重地放到桌面上以示警告。可惜米砾一点儿也不怕我,继续胡说八道,甚至朗诵起诗句:“离开这座伤心的池城,她将是高高飞起的鸟……”
我觉得米诺凡应该把他再吊起来抽。可惜那个暴戾的米老爷不知道何时已经悄悄地改了个性,他只是笑笑地看着他,然后拍他的头一下说:“儿子,有兴趣的话,来看爹烧糖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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