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幸福宝鉴第19部分阅读
获救。
沙漠中,唯一缺少的就是水和植物。
但是……
许尽欢真的会将灵泉中水拿出来分享么?
“大家要随时补充水分才能保证不脱水。现在地面温度虽然只有六十度左右,但过不了多久就会上升到二百摄氏度,大家一定要做好准备。”秦梓远说完,感觉到一阵阵热浪来袭,他喝了一口水,原本清凉的水在高温的炽热下竟然变成了开水。
“大家都不要离我和触手太远。”一直走在最前面的灵机突然说道,“我虽然无法抵挡太阳光,但是能抵挡猛兽和风沙。”
许尽欢点了点头,紧紧地跟在灵机和触手身边。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四个人在沙漠中才走过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太阳越来越毒辣,直直地照射下来,血红色的沙漠像是烧烤的铁板一般。
“水已经见底了。在中午到来之前,我们一定要找到一个遮蔽阳光的地方。”秦梓远见手中的水壶见了底,他舔了舔干涸的嘴唇,嘴唇已经裂开,仿佛能看见热气将身体的水分吸收走一般,他们几个人以极快的速度衰弱着。
“必须要快点补充水分。”灵机原本瘦小的身子,因为脱水的原因更小了一些,他全身上下像是被吸干了血一样,脸上干干的,看起来有些恐怖。
“我的体力已经用尽了。无限空间也到了极致,对不起,我已经无法展开无限领域了……”他说着,身体突然放松,直直地向着后面倒去,风沙瞬间来袭,赤红色的腥风将四人包围起来。
“灵机。”触手见灵机昏迷,慌忙张开触角。
那细小细小的触角将四个人都包围起来,风沙的被隔断在外面,但依然能从触角编织成的网里面透进来。
在极度高温的情况下,触手的体力消耗巨大,虽然地面温度的升高,她已经完全处于脱水状态了。
若是换成普通人,恐怕早已经脱水死亡了。
“他们两个的能力能够抵御实体攻击,但是对于这种高温和阳光却没辙。我的体力也将要耗尽,这个结界也维持不了多久。”秦梓远说道。
许尽欢摸了摸脸上,脸上全都是赤红色的,如同血一般的沙尘,这么热的天气里,连出汗都成为一种奢侈。
“我这里还有水,就是不知道能维持多久,每个人只有一小杯。”许尽欢从空间里拿出一个杯子,那杯子里有半杯水。她将水分成四份,分别递到他们手中,“这种水,一次喝一滴大概就够了。”
是灵泉水。秦梓远脸色复杂地看了看许尽欢,这种情况下,若是不拿出灵泉水,他们三个都会脱水而死。
“我只能取这么多。”许尽欢说道。
茅茅为了他们战斗,身受重伤,需要大量的灵气恢复。灵泉虽然能够源源不断的产生灵气,但若是一次取多了,茅茅和她都会死。
所以,虚弱的茅茅告诉她,能取出这些,已经是空间所能承受的最大量了。
“谢谢。”触手替灵机接过水,在他的唇边沾了沾,那水接触到皮肤的瞬间便被吸收了进去。
磅礴的灵气从水滴的源头充斥,灵机干瘪而缺水的身体因为接触到磅礴的灵气而变得丰盈起来。
被吸收进去的灵气迅速在灵机的身体里充斥着,每一个血管在临近干涸的状态下,接受到磅礴无边的灵气的瞬间,那血管立即变得充盈了起来。
触手被灵泉水震住了,她看了看许尽欢,脸色复杂地喝下一滴灵泉水。和灵机一样,在喝下灵泉水的瞬间,大量的灵气充斥满血管,她一下恢复到了原来的状态,甚至,甚至比原来的状态还要好。
“好神奇的水。”触手震惊地说道。
“这是我空间里产生的灵泉水,茅茅受了伤,只能取出这么多。不过我觉得应该已经够了。因为我感觉到了一股非常熟悉的气息。”许尽欢说道,“下一步,我们要改变方向。”
“什么?”触手和灵机、秦梓远脸色一变,“为什么要改变方向?”
“我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许尽欢脸色严肃地说道,“不会有错的,我闻到了一股浓郁的灵气。那股灵气,和秦梓远的自身的灵气不相同,与你们的也不尽相同,但是,我相信我的感觉。”
说到这里的时候,许尽欢有些雀跃,如果她的猜测没错的话,这个味道,和之前的遇见的所有的味道都不同,而是一种非常非常浓郁的灵气的味道。这个味道绝对不会有错,是精石的味道。
“不仅仅是灵气的味道。我还闻到了水果的香味。”许尽欢对着无精打采的三个人说道,“我们沿着反方向走吧,或许,在中午之前就能到达。”
灵机和触手等人面面相觑,除了热浪之外,他们根本什么都感觉不到。虽然不知道许尽欢为何这么信心满满,但眼下根本找不到方向,指南针也因为磁场太强的缘故失灵了,他们只能跟着许尽欢走。
热浪一阵又一阵袭来,触手和灵机还有秦梓远三人虽然经历过严峻的训练,但这种像是在火炉上烧烤的感觉却依然难耐。
“我们走在这赤血沙漠上,让我想起了古代的一种刑法。名字叫做炮烙。我们这才叫真人版的炮烙。平时的训练,和这个相比,也太小儿科了。”触手很无奈地说着。
一行人在赤血沙漠中蹒跚前进了大概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补充了无数次水分,在水将要喝完的时候,远远地,在远方竟然看到一株株非常高大,非常粗壮的,屹立在沙漠中央的大树,大树上结着通红通红的果子,鲜艳欲滴,像是火龙果一般。
第六十二章:昏迷在沙漠中的人
那些火龙果一般的果子远远地挂在树上,在赤血一般的沙漠中,鲜艳欲滴,令许尽欢四人精神大震。
“这莫不是海市蜃楼吧?”触手抿了抿嘴唇说道,“这些果实,看起来好遥远。如果是海市蜃楼,这么贸然前进,我们大概会被活活晒死在那里吧?”
“如果中午之前找不到能庇荫的地方的话,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是死路一条。”灵机冷冷地说道,“目前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到这棵大树底下,这棵大树上的果子,足够我们四个人充饥的了。”
听了灵机的话,触手微微叹了一口气,刚才许尽欢给她的灵泉水虽然很管用,但这个地方的温度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人类可以接受的温度,虽然她以前经受过这种类型的训练,但真正的训练和这赤血沙漠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这不是海市蜃楼。”许尽欢鼓励着触手,“我能感觉到,我能感觉到那棵大树的生命气息,我想,这肯定不是海市蜃楼,如果快的话,在半个小时之内我们便能到达那里。”
“半个小时?”触手看着那大树与他们的距离,有些失望地说道,“怎么可能?这距离最起码也要一个半小时才能到达。”
“不,不对。”秦梓远皱着眉头看着脚下的血色沙漠,那如同鲜血一般颜色的沙漠真的像是血液在流动一般,以肉眼可见,但身体却感觉不到的速度在前进。
沙漠中浓浓的血腥味道,随着太阳光的增强而变得更加浓郁了一些。那血红血红的颜色似乎也变得更加浓郁了。
放眼望去,整个沙漠,千里万里都是一片触目惊心的血红,绵延了不知道多少公里的红色,像是在蠕动一般,一点一点地行动着。
“不好,是流沙。”秦梓远看到流动的沙漠脸色大变,“虽然现在沙漠的流动速度很慢,但是随着时间的增加,这流沙的速度会越来越快,如果我们不赶快离开,这些流沙会将我们全部吞噬掉的。”
“这流沙的方向恰好是通向那棵大树的方向。我们可以利用这些流沙的速度将我们带到那里。”许尽欢目光炯炯地说道。
“话是这么说,可是……”触手有些为难地咬着嘴唇,“可是这流沙的威力我们都见识过,以我们的力量,根本无法抵抗流沙的吞噬。”
“不试试怎么知道抵抗不了。”灵机冷冷地打断触手的话,张开无限领域,“老规矩,我们各自施展能力。这种时候,我们既要有死的觉悟,也要团结一致,相互帮助。”
听了灵机的话,触手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她无奈地摇了摇头,为今之计,他们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这赤血沙漠的高温和流沙,绝对超出了人类的承受能力。
他们踏入了这片沙漠之中,就等于一脚迈入了棺材中。只有相互帮助和有死亡的觉悟,才能在这赤血沙漠中寻得一线生机。
过了大概十五分钟的时间,灵机的身子抖了抖,他收回无限领域,身子像是虚脱了一般瘫软在秦梓远身边,“我不行了,触手,看你的了。”
“好。”触手张开自己的触角,那些触角接触到流沙的高温之后,疼痛感一波又一波袭来,她紧紧地咬住牙齿,随着流沙的移动而前进。
流沙的移动非常不规则,触手为了防止四个人全都被流沙吞噬,用尽全力将控制住触手,全身三十万触角牢牢地抓住沙漠表面,伴随着流沙起伏不定,他们像是冲浪一般在血海中奔涌而去。
触手坚持了不足十分钟的时间,她的力气用完之际,秦梓远在周围布下了一个结界,他的结界时间并不能维持长久,但随着流沙速度越来越快,在秦梓远力气用尽之际,他们几个终于到达了那棵树下面。
“得救了。”
许尽欢四人从流动的沙漠中迈向那棵大树的时候,赫然发现,沙漠和大树之间像是隔了一层膜一般。
用手轻轻一碰,手便被软软的膜给吸了进去。
那天然膜层像是一层结界一般,但比一般的结界要结实很多,在阳光的照耀下微微闪烁,那膜层随着流沙的流动而流动。
淡淡的红色映衬着,在高大到看不见顶的大树下,竟显得异常美丽。
“这是天然膜层。”秦梓远高兴地说道,“太好了,我们得救了。”他兴奋地说道,“是这棵大树为了阻断沙漠的侵袭才天然形成的膜层,在这个膜层里面,能够阻挡赤血沙漠的酷热,也能防止沙尘。”
“秦梓远,前面,前面好像有个人。”在进入天然膜层的时候,许尽欢突然拉住了秦梓远的手,“就在那里。”
秦梓远顺着许尽欢所指的方向看去,在距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在流沙中的起伏中,果然看到一个人正倒在血色沙漠里。
“你们先进去。”秦梓远对着触手和灵机说着,“你也进去吧,我去看看那个人是不是还活着。”
“还活着。”许尽欢脸色有些复杂,在这两天的时间里,她进步飞速,虽然没有经过刻意的训练,但经过生死历练,她已经能掌握一些技巧了。
比如,能够感应到生命的气息。那种感应,与触手的触角,灵机的无限领域,秦梓远的结界不同,她的感觉,是一种来自大自然的感觉。
能够感觉到生命力的存在,是她的能力。
“我跟你一起去。”许尽欢说道,原本有些兴奋的脸上竟有些凝重,“那个人,或许我们都认识。”
两个人只用了两分钟的时间便到了那个地方,秦梓远看到昏迷的人,心中大惊,下意识看向许尽欢。
那个男人的身材修长,身子瘦削,可能是因为在沙漠中待得时间长了,身子有些脱水,皮肤变得干瘪而粗糙。
但即便是这样,也掩饰不住他的优雅气质。
“是沈亦言?”秦梓远惊愕地问道。
“恩,是他。”许尽欢似乎早已经预料到了,她看到昏迷的人,除了脸色有些变化之外,没什么其他的反应。
“他还活着,我们将他带过去吧。”许尽欢淡淡地说道。
“恩,好。”秦梓远抱起昏迷的沈亦言,在下一波流沙袭来之前,转到大树下的天然保护膜里面。
刚刚走进那保护膜里面,温度立马就降了下来,刺骨的风和烫人的风沙也消失不见了。柔柔的风吹过来,带着莫名其妙的潮湿感觉,打在脸上的时候,刚才的炽热和风沙像是不真实的经历。
“好舒服,像是沐浴在海风之中。若不是刚才经历过水深火热,我肯定不会想到原来海风这么舒服。”触手躺在地上,看着那棵又高又大的树,忍不住赞叹道,“我觉得,这是我们进入森林以来遇到的唯一一件好事。”
“咦?你们两个人怎么把死人给背回来了?”触手看到秦梓远抱着的人,从地上坐起来,“原来还有气息啊。”
“恩,还没死。”许尽欢说着,从空间里拿出一滴灵泉水,慢慢地放到沈亦言嘴边,“不过也差不多了。”
“啧啧,啧啧,在赤血沙漠那种地方昏迷了,竟然还能活着。尤其是,这流沙席卷的沙漠地带,竟然能阴错阳差地被我们碰到,也算是他福大命大。”触手说着,随手摘下一个红色的果子。
“人都说颜色越鲜艳的果子越是有毒,不知道这果子有没有毒?”触手说完,下意识看了看灵机。
灵机也摘了一个果子,仔细把玩了许久,淡淡地说道,“应该是没毒的,只是这口感……”
他说完便咬了一口,“实在是……实在是……”
“怎么样?”
“难以下咽。”灵机淡淡地说完这句话,靠在大树下,闭上眼睛。
“喂喂,你醒了?”许尽欢看着沈亦言皮肤和身子逐渐恢复,慢慢地摇醒他,“沈亦言?”
“阿,阿欢?”沈亦言睁开眼睛,见自己正躺在许尽欢身边,脸色微红,“我怎么会在这里?”
“你昏迷在了赤血沙漠。”许尽欢轻轻地说道,“我和秦梓远在这棵树前发现昏迷的你,便将你带了进来。我喂了你一些灵泉水,感觉好些了么?”
沈亦言动了动手指头,原本干瘪的皮肤也变得水润了起来,他尝试着动了动,身上却像是生了锈一般,根本动弹不得。
“躺着休息一下吧,我给你摘一些果子吃。”许尽欢说完,随手摘了一只果子,轻轻地咬了一口。
咬到那苹果的时候,她像是被吓到了一般,整个人一愣。
“是不是太难吃了?”触手有些失望地说道,“看起来鲜艳欲滴的,却没想到口感这么差,哎,真是祸不单行啊。迟早会被饿死的!”
“不,不是。”许尽欢将那果子掰开一小块放到沈亦言嘴里,虚弱的沈亦言感激地看了许尽欢一眼,在那果子放入口中的瞬间,他突然瞪大了眼睛。
“这果子……”
“好甜!像是甘泉水一般,冰凉,甜爽。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果子。”他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说道。
第六十三章:沈亦言的目的
“很甜?”触手瞪大了眼睛,狠狠地看了灵机一眼,顺手将他咬过一口的果子拿过来,使劲咬下一口,却发现那果子非常酸涩,根本谈不上好吃,只能勉强算是能吃而已。
“骗人,这果子分明难以下咽。”触手微叹了一口气,“原本以为到了这大树底下我们就能得救了。却没想到,这果子如此难以下咽。这,这让我情何以堪啊,情何以堪啊……”
“但是,这果子就是很甜。”许尽欢尝了一下手中的果子,疑惑地看向触手和灵机,“明明是一样的果子,为什么会有不同的味道?”
“是么?”触手接过许尽欢递过来的果子,尝试性地咬了一口,果然发现那果子非常非常甜,浓浓的汁液浸入口腔深处,香气扑鼻,甘甜如同饮料,才吃一小口便感觉到全身的毛孔都张开了一般,异常舒爽。
她对比了一下手中红红的果子,并没有发现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但外表相同的两个果子口味竟然南辕北辙,这沙漠中果然是无奇不有的。
“是灵机运气太差了吧。”触手说着,站起来摘了一只看起来通红通红的果子,轻轻地咬了一口,眉头微微皱起。
“这果子虽然比上一个要好吃一些,但还没达到阿欢摘的那只的美味的程度。真奇怪。”触手说道。
“我觉得,咱们碰上的可能是欢乐果。”秦梓远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拿出一本森林植物宝鉴,翻到一页上。那上面画着一棵大树,大树上结了许多通红通红如同火龙果一般的果子。
“这欢乐果是沙漠中很奇怪的果子。这种果子的酸甜程度摘果子人的心情来定。如果摘果子的人心里特别苦,那么他摘得果子一定是苦的。如果摘果子的人心里非常烦躁,那么他摘得果子一定是酸涩的。而你刚才摘果子的时候并没有太多的想法,只是想尝试一下,所以果子的味道很平淡。而她……”
秦梓远指着许尽欢说道,“可能是摘果子的时候心里非常甜蜜吧。所以摘到了果子非常甜美。”
他说完这句话,嘴角浮起一丝不易察觉的苦笑。
纵然,许尽欢知道了沈亦言的所作所为,虽然表面上表现了抵触的感觉,但内心深处,还是隐隐喜欢他的吧。
欢乐果,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人内心深处最隐藏的东西。
“原来是这样?”触手听得眼睛发亮,她努力让自己回忆一些幸福高兴的事情,沉浸在幸福中的时候,伸手摘下一只果子。
她轻轻地咬了一口,那果子果然比刚才的那只甜了很多。
“好神奇的果子。”许尽欢看着满树闪闪发光的果子,两眼只放光,“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没想到还有这种能够反映人心情的果子,实在是太神奇了。”
她说着,又摘下几颗果子,挨个咬了一口,果然是非常甜的。
“好了,咱们多摘些果子补充干粮。我们要在这个防护罩里面至少要等到太阳下山,所以这段时间,我们要抓紧时间休息一下。”秦梓远说着,找了个地方盘膝坐下,“只有恢复了实力,我们才能战胜自然,战胜躲在暗处的敌人。”
他说完这句话,下意识地看了躺在地上,依然虚弱不堪的沈亦言一眼。
沈亦言似乎感觉到了秦梓远的敌意,他无奈地笑了笑,因为身体虚弱的原因,脸色异常苍白。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一直不怎么喜欢说话的灵机突然开口问道,“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也是异能者吧?”
“不错。”沈亦言看了许尽欢一眼。
许尽欢微微一愣,看着沈亦言熟悉又陌生的表情,不知道什么,总觉得有点不自在。
从她知晓了沈亦言的真面目之日开始,她就开始下意识疏远沈亦言,甚至沈亦言好几次主动示好她都躲得远远的。
那段时间,她身边充斥着很多图谋不轨的人,这些人的实力都很强,他们都在觊觎她的空间。
茅茅说,她绝对不是那些人的对手。所以,一定要尽量远离这些人。
正因为这样,许尽欢觉得每一个接近她的人都是不怀好意的。包括沈亦言和秦梓远。
但是,经过这次的生死经历,她突然看开了许多。对于那些躲在暗处的敌人,她也有了能够应对的信心。
自然,对沈亦言的敌意也小了很多。
“我接到了一个消息。说多年未曾出现的宝物会在彩虹之林出现,那个宝物,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非常重要。所以,我打算去找阿欢谈一谈。但是,我没想到,还没等我找到阿欢,阿欢便已经来到这里。”沈亦言狠狠地咳嗽了几声。
“我没敢迟疑,也跟随着阿欢的脚步来到这里。看到你们大战僵尸王树,也看到你们一路浴血奋战。当然,我也不好过。我凭借着独特的嗅觉找到了你们的时候,你们已经进了赤血沙漠里面。”
“那赤血沙漠是个有去无回的地方。温度非常高,就连我们这些人也无法在这沙漠中生存下去。我进入沙漠之后,用嗅觉来追踪你们,但这赤血沙漠中到处都是血腥味道,浓浓的血腥味道掩盖了你们的气味,所以我就跟丢了。”说到这里,沈亦言微微叹了一口气。
“跟丢了你们之后,我不知道该向哪里去。在这赤血沙漠中,我用了特殊方法保存体力,即便是这样,我也接近枯竭了。在生死攸关时,我闻到了一股特殊的香味,正是这欢乐果的味道。我想,如果想要在这沙漠中生存下去,必须先补充体力,于是便向着这欢乐果所在的方向走来。在到来的过程中遇到了流沙,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前进了,便昏倒在沙漠里。后面的事情,你们也就知道了。”沈亦言说道。
“你为什么知道知道如此机密的问题?关于彩虹之林的秘宝……”灵机眉头紧皱着,似乎在考虑如何组织语言。
“这么机密的问题……”
“我认识黑狼。”沈亦言轻轻地说道。
“什么!”
“黑狼!”触手一下子从地上坐起来,“你说你认识黑狼?”
“不错,我认识黑狼。”沈亦言叹了一口气,“黑狼将这个消息告诉我的时候,我原本不知道真假,毕竟,那个地方,即便是我们这些人也会九死一生。原本,我并不怎么信任黑狼,尤其是……”
他眼睛闪了闪,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硬生生将话题转移了。
“黑狼将这个消息告诉我的时候,我原本很怀疑。所以想尝试着问一下阿欢,但等我想要找阿欢的时候,她已经走了。”沈亦言说道,“阿欢和秦梓远的离开让我明白,黑狼说的都是真的。所以,我考虑再三,也到了这里。”
“你的意思是,黑狼已经完全掌握了我们的动向?”灵机脸色变得灰白,“作为最高机密,这个消息,怎么可能会透露出去?难道说……”
“我们内部有内鬼?”触手皱着眉头,“还是……”
“呵呵。”听到灵机和触手的话,沈亦言突然一笑,“你们,实在太小看黑狼了。这个男人,绝对不是你们想象中的那样。那个男人,实在是……实在是很可怕。你们能够得到的,所谓的最高机密,黑狼没有理由得不到。小看黑狼,将是你们失败的致命点。”
听到沈亦言略带挑衅的话,灵机狠狠地攥了攥手掌。
他冷冷地看了看沈亦言一眼,却没有反驳什么,独自一人坐到大树底下发呆。
黑狼的力量,绝对不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而且,黑狼这个人,似乎不知道用什么手段与一些活了好几百年的老古董们结成了联盟。
那些如同怪物似的老古董,如果真的要出手的话,甚至整个基地的高手加起来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我突然能理解原本不是生长在森林边缘的僵尸王树却出现在那里的原因了。”秦梓远叹了口气,脸色复杂地看着沈亦言,“果然,这次的事情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是有原因的。我想,就连我们莫名其妙地来到这赤血沙漠也有些奇怪,想来,也是有人在中间作祟吧。”
“我很奇怪,黑狼如果想致我们于死地的话,根本不用这么麻烦吧?”触手斜睨着沈亦言,无奈地摇摇头,“他们如果想让我们死,根本用不着这些暗地里的小手段吧?”
“不错。”秦梓远回答道,“在实力面前,所有的伎俩都是白费。黑狼这些煞费苦心的动作,目的是为了阻止我们前进。他,似乎知道我们不会在这种地方丧命。”他说完这句话苦笑一声,这条路走下来,若不是他们四个人齐心协力,恐怕早已经丧身森林了吧。
“你的意思是,黑狼只是想阻挡着我们前进?”许尽欢皱着眉头,心里有些疑惑,“他为什么要阻挡我们前进?难道是,那黑狼也没办法直接进入彩虹之林?他是想要在我们之前到达彩虹之林,若是发现那彩虹之林真如传说中那般难以进入,便等着我们找到破解进入的方法?然后坐收寿渔翁之利?”
听到许尽欢的分析,众人都脸色凝重地点点头。
“如果这样的话,黑狼一旦成功进入彩虹之林,那我们……”许尽欢说完这句话,仰躺在地上的沈亦言突然猛烈地咳嗽起来。
第六十四章:沈亦言的能力
“你没事吧?”看着猛烈咳嗽的沈亦言,许尽欢有些紧张地问道,“要不要喝点水?”
“没事。”沈亦言轻轻一笑,脸色有些苍白,“只是力量使用过度的后遗症而已。”他说着,又狠狠地咳嗽了几声。
“可是……”许尽欢下意识地摸上沈亦言的头发,“为什么你的头发会变成白色?”
“已经变成白色了么?”听到许尽欢的话,沈亦言苦笑了一声,“放心吧,没事的,只是力量使用过度了而已。”
“我一直很奇怪,你的力量,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许尽欢坐在沈亦言面前,“是不是……”
许尽欢说着,欲言又止。
“是啊,没错,我的能力令人不齿。”沈亦言苦笑着,“我的能力是味道。我能够将拥有灵气的味道转变成自己的灵气。那种灵气非常珍贵,也非常稀有,所以,一旦我能得到大量这样的力量,便能拥有强大的力量。”
“但是,你应该知道,地球是颗废星,这里根本没有什么灵气可言。即便是有灵气,也被一些好几百年的老怪物霸占了。所以,我要收集力量就得通过其他的途径,而我需要的灵气在清纯的少女身上最多,所以……”
“所以,你就展开了你的嗅觉能力,寻找有灵气的少女,慢慢地接近她,并利用自己的味道灵气浸入她们的内心,令她们为你着迷。通过这种方式你吸收你想要的灵气是么?”许尽欢说着,嘴角轻轻一笑,有些无奈。
“你说的不错。”沈亦言并没有反驳,他有些疲乏地闭上眼睛,“当初,我闻到了你身上那浓郁的灵气味道,所以才用了味道灵气迷惑住你的内心,让你的内心产生你对我痴迷的假象……”
说到这里,沈亦言微微停顿了一下。
良久,他深深地叹了口气,睁开眼睛,双眼虔诚地望着许尽欢,“所以,对不起。虽然我知道我当初对你的伤害很大,但是,我只能说对不起这三个字,真的,对不起。”
“对不起么?”许尽欢轻轻地笑着,“你对林海欣她们也是使用的相同的方法么?用你的味道来迷惑她们?让她们情不能自已?”
“不,绝对没有。”沈亦言认真地看着许尽欢的眼睛,“林海欣虽然经常和你在一起,但她的身上并没有半点灵气。那种灵气,并不是俗人身上就能有的。一万人之中,也不一定有一个。所以,所以,我使用味道迷惑的人,这个阶段,只有……只有你一个……”
说到最后,沈亦言的脸上泛起阵阵红晕。
“对不起,我有些累了。”他撇过头去,继续闭上眼睛,不敢再看许尽欢一眼。
听到沈亦言的话,许尽欢心里翻起了阵阵波澜,自从她能够控制灵气以来,便对一直吸收她身上灵气的沈亦言非常抵触。甚至,甚至,她一度将前世的灾难归结到沈亦言身上。
重生到这一世的她早已经不是前世那个丑小鸭,也不是前世那种懦弱和容易相信人的性格。
她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甚至连母亲,那个前世早早死去的亲人,都不敢轻易说出心中的秘密。
前世的事情,依照现在来看,实在是太过微不足道了。
今生的她,无意间拥有了那名字叫做幸福宝鉴的神秘空间,正因为有空间,有茅茅,她的命运在无意间被改变了。
林海欣和韩宜栩,这两个在前世对她的命运产生重大影响的人,于今看来,竟是如此的无关紧要。
“我知道了。”许尽欢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前世的谜团,终于已经完全都解开了。原来,自始至终,沈亦言并没有喜欢过林海欣,甚至也没有利用那味道灵气迷惑林海欣,林海欣之所以恨她入骨,只是因为嫉妒而已。
女人的嫉妒,果然是非常令人恐惧的。
“这棵大树的防护罩之外,已经到了赤血沙漠最热的时候。既然我们已经知道了敌人是谁,也分析了敌人的目的,下一步我们能做的,恐怕只有迎击了。毕竟,在这森林中,不拼命就等于没命。”秦梓远似乎有些累了,他斜倚在大树旁边,闭着眼睛,像是呓语一般。
“所以,我们都要好好休息。等天黑之后,才是真正的开始。”许尽欢目光炯炯地看向远方,远方,几个潜伏在深处的气息若隐若现。
好不容易熬过了赤血沙漠最热的时候,太阳下山的时候,赤血沙漠的红色变得更加浓重了些许。
秦梓远等人经过四个小时左右的休息已经恢复了状态,他们摘了些果子充当路上的干粮,又在树根处挖了不少水补充水分,等到众人都准备妥当,太阳已经绕过赤血沙漠,沉没到森林深处。
“我听说,赤血沙漠并没有边缘。”秦梓远透过防护罩看向外面,外面的沙漠一望无垠。
“我也曾听过。”冰冷的灵机皱着眉头说道,“这赤血沙漠没有边际,不知道从哪里进来,也不知道从哪里出去。我们莫名其妙地来到这个地方,能不能安全从这沙漠里出去,还真是个未知数。”
“没有边际?怎么可能?”触手惊愕地说道,“这个地方,怎么可能没有边际?没有边际怎么会形成这赤血沙漠?”
“谁知道呢。”灵机说完,双眼望着远方,“在这热带雨林中,有这种沙漠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而且,有彩虹之林这种奇怪的地方存在,没有边际的沙漠也就不甚奇怪了。”
灵机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他说完这句,深深地看了触手一眼,“彩虹之林形成的原理就是巨大热气和巨大冷气相互碰撞而形成的。我们要找到彩虹之林,必定还要经受很多困难。”
他说完这句话,深深地看了沈亦言一眼。
沈亦言的头发依然是白色的,虽然身子依然虚弱,但气色却好了很多。
许尽欢明白灵机的担忧,但现在这种情况,根本不允许她将沈亦言丢下,在这种森林中,若是落了单,生存概率实在太低了。
“要出发了。”秦梓远看着已经准备妥当的人们,他们一行人,因为沈亦言的加入,从四人队变成了五人队。
穿过欢乐果树巨大的防护罩,就在众人忐忑地进入赤血沙漠时,映在众人面前的,并不是他们想象的无边无际的沙漠,令人惊愕的是,欢乐果树防护罩的另一边竟然是一片森林。
那片森林,和他们曾经经过的森林一样,茂密而古老,树木参天,高大的树木将天空盖起来,才是黄昏时间,森林里便已经暗了下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从防护罩里面出来之后就是森林?”许尽欢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问道。
“谁知道呢?”灵机耸了耸肩,“不过我们就这样走出赤血沙漠,也算是比较幸运,接下来,我们只要向着最冷和最热两个地方的交界处行走就能到达彩虹之林了。”
众人点点头,因为摆脱了赤血沙漠的困扰,心情都很愉快。
太阳已经落山,众人走在森林深处,仅仅过了片刻的功夫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森林里黑漆漆一片,偶尔有几只萤火虫飞过,在黑夜中一闪一闪的,像是精灵一般。
几株夜光树在深夜里闪闪发光,许尽欢和秦梓远等人补充了一些水和食物,等到五个人正式走进森林的时候,森林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夜晚的森林是野兽活动的最佳阶段,这个阶段也是野兽最警惕的阶段。他们一行人摸黑往前走的时候,森林周围发出阵阵的野兽声音。
“在这种地方,尤其是晚上,还真有些恐惧呢。”触手张开了触角,将五个人保护起来,“说起来,我们现在到底要往哪边走才是彩虹之林的方向呢?”
秦梓远摇摇头,“因为赤血沙漠的缘故,已经不能按照原来的路线走了,我们必须重新规划路径,才有可能到达彩虹之林。”
“可是,森林这么大,我们去哪里找啊?”触手哀嚎道,“总不能我们一直在这森林里徘徊吧,迟早会把自己喂野兽的。”
看着触手无可奈何的样子,许尽欢拍了拍她的肩膀,笑着说道,“触手姐姐何必要着急?我想,咱们距离彩虹之林已经很近了。”
“咦?”触手不解地看向许尽欢。
许尽欢解释道,“我能感觉到一股非常奇怪的气息,这股气息非常非常冰冷,如果我猜错的话,白天我们经历的赤血沙漠正是那所谓的巨大的热量,我们需要找到巨大的冰冷,然后在两者的交界之处找到了彩虹之林。”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触手拍了拍脑袋,“刚才我们经历过得赤血沙漠,很有可能是形成彩虹之林的关键之一啊。”
“所以,我们现在这个方向是对的,我想过不了多久我们便能看到一座冰山……”
“你……你们看那边……”许尽欢的话还没说完,沈亦言突然指着?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