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花笑颜第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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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地吻她。

    花晨仍是迷茫,然后缓缓闭上眼睛。她无法推开他。

    原先粗暴的吻渐渐变为带着怜惜的缠绵。他不舍地离开她的唇,手轻轻抚上她的脸。

    花晨双眸如波,脸颊淡红,她一瞬不眨地望着他。这是她的初吻。她不是那种把初吻视作宝物的女孩,所以她的迷茫不是为了哀悼或可惜什么。她只是不懂,她为什么推不开他?也许是愧疚,也许是因为她喜欢他所以不忍心。而现在眼前这个深深地注视着她的许夕颜,竟让她感到从未有过的陌生。

    他有着与他年龄不符的目光,此时此刻。

    而她,一时竟看不明白。

    半晌,许夕颜摇了摇头,再看向她时双眼已是一片恨意和嘲讽,他向她笑道:“怎么样?许朝颜没这样吻过你吧,我的技术怎么样?看样子应该还让你满意吧!”

    花晨垂下眼帘,竟也微笑了:“那么就多谢你的服务了。”如果他想伤她,那已经成功了,但她没必要让他看出来她已经受伤,这是她的自尊,也是她引以为豪的演技。

    他狠狠地瞪着她,攒起的拳头隐隐发抖。

    她低着头,只能看着他的手握起,又松开,握起,再松开……就在她疑心他终于要抓狂一拳抡向她的时候,他毫无预兆地忽然倒在床上。

    啊?……她立刻哭笑不得,果然生病的人就是不应该生气啊!

    确定他只是一般的发烧,没有送医院的必要后,她拿湿毛巾覆上他的额。却在这时,听见他低低的呼唤--“花晨……”

    她愣住,睡梦中的许夕颜眉头皱起,褐色的睫毛轻轻颤动,显然睡得极不安稳。

    然后,他第二次唤起她的名字--“花晨……”

    她伸出手,纤细的手指停留在他俊秀的面孔上。一滴泪无声地从她眼里落下,伴着她自语般的话:“你到底让我怎么办?……”

    离开吧,离开是最好的办法。也许,也会是最好的结束。

    “除了道歉,我还要和你道别。再见。”

    番外1--花晨vs许朝颜

    认识许朝颜是在我十六岁生日那天。

    吃饭时父亲总是不止一次地谈起他新聘请的特助是多么能干,多么一表人才,又洁身自好。在父亲的口中,我第一次听到过如此完美的人。于是我问他,那安然呢?父亲一笑,安然不错啊,但只不过是个男孩。

    那我呢?

    你啊,是我的女儿,当然最棒!但这根本没发比嘛!

    我是个稍微成熟的女孩,漂亮优秀的女孩,但总归是个孩子。

    于是我一直很想见他。

    可是我向来不喜欢去父亲的公司,好奇心也没有到非见他不可的地步,所以第一次见到许朝颜的时候,他已经成为父亲的特助快一年。那天,是我十六岁的生日,父亲叫了许多朋友和公司的人员,当然包括他最得力的助手--许朝颜。

    聚会上一张张陌生的脸孔和过于热闹的气氛,我即使能应付得很好但也支撑不了很长时间。于是,我叫了安然去前花园透气,彼此开着轻松的玩笑。

    夜色很美,月光皎洁。

    许朝颜就这样出现在我面前,穿着他喜欢的黑色。

    我一眼就望进他深黑的眸子里。冷漠淡然的双瞳,在夜色中更加深沉暗淡,但我却准确地对上。即使只是一瞬,即使他只是以那样的眼神向我投来淡淡的一瞥。

    他向我们走来,因为我和安然正站在大门旁。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他再次淡淡地看了我一眼。不带任何感情的,甚至连探询也没有。如此高傲的一个人啊。

    但我却就此爱上他。

    安然刚开始曾说我这是迷恋,但惨遭我的白眼和冷战后,终于收回他所谓好心的劝告。其实迷恋又如何呢,反正都是恋,和爱差得不远。

    况且,我认为,我是爱着他,一直到现在我都知道,我确实爱过他。

    边城中的翠翠可以为了梦境中那个男子的歌唱而无怨无悔地等他一生,我亦可以因为一个对视爱上他。只不过我不是翠翠,我也不是所有甘愿一厢情愿付出的人。我不会满足单方面的爱,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认定了的东西,就要得到它。马上、立刻,并且坚定。

    我想方设法让他爱上我,说通俗点,就是我开始追他。

    总裁女儿的身份让我有不少机会接近他,我也可以借着父亲要求许朝颜去学校接我,或到父亲的公司做所谓的调查作业,顺便让他帮我。

    等等等等……我从来没有这样任性过,像个百分之百富家娇女,也许许朝颜刚开始也是如此认为的,所以在已经过了几个月后,他才发现我的心意。

    我依然记得他微微惊讶的表情,心想原来他百年不变的扑克脸也是会有变化的。但很快,他的眼神就恢复了一如的淡然和冷漠,在沉默了半晌后,他说:“你太小了,我们不适合。”

    我并不感到窘迫或丢脸,而且一点也不意外他会这样回答,毕竟我比他小那么多,只是个高一生。心中却还是有痛的,可我明白,轻易得到的,一定不是好的。反之,如果要得到最好的,就要经历痛苦和艰难的过程。我愿意经历。“年龄不过是借口。你不喜欢我才是事实。”我浅浅一笑,“所以我不接受。”

    许朝颜转身离开。

    显然他认为我简直不可理喻,也懒得和我再费口舌。我看着他远远离开的背影,第一次感到绝望。如果他说不上喜欢我,但还对我有一点点感情的话,他不会这样走,步伐那么沉稳坚定,背影如此决绝。

    我如言没有放弃,他开始避开我,但我总有找到他的时候。

    每到那个时候,他就重复着年龄或者家事等等对我来说无谓至极的理由。我一再地表示不接受,向他表明我的爱和决心。现在才知道,我太高估自己的魅力,也太低估他的冷酷。我以为终有一天他会感动,然后走向我。可是,有生之年,这一天都没有到来。

    我一次次看着他从我面前转身,决绝地转身,没有一次回头。

    终于,一年后,父亲告诉我,许朝颜辞职了。语气中带着对我的薄斥。他认为许朝颜是无法忍受我的纠缠才离开的,就因为我的无理取闹,一厢情愿导致父亲失去这样一个百年不遇的得力助手。

    我却还是没有放弃。

    后来,升上高二后,我在新生中看见一张和我记忆中面孔有几分相似却稚嫩许多的俊秀容颜。

    他,就是许夕颜。

    第五章

    花晨到美国的旧金山,已经快三个月了。

    生活无所谓好不好,对英语流利并已和母亲几乎游遍全球的她来说,也无所谓适应不适应。

    她是逃避,她承认。起码对自己承认。但这样的逃避,显然逃避的对象,不是许朝颜罢了。

    花晨知道,即使她有足够的勇气和耐力面对许夕颜,他也不想再见到她。这样的话,她的离开就当作对他的补偿吧,让他眼不见心不乱,然后慢慢忘了她。

    课程很轻松,教学方式也和中国大大地不同。除了必修课外,她选修了几门课,闲暇的时候就在学生宿舍百~万\小!说或逛街散步。

    和她同行的中国学生,正是诺奇的女朋友,林萧。也许说是前女友还好些,她就是因为要来美国一年所以和诺奇分手。

    以诺奇的性格,怎么可能耐住寂寞等她一年?况且如果她在这一年内成绩优秀还可能被保送上美国的大学。两个人感情很好是没错,但却没好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的地步。她林萧也是个够干脆和爽快的人,那天在把篮球队经理的工作转接给下一任的经理后,她就把诺奇从篮球场上叫下来,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

    当然,诺奇即使受了刺激,也还是算爽快地答应了。然后回到场上垂头丧气地告诉许夕颜说:“哥们儿,我也被甩了。”

    这句话显然说的不是时候,说话的对象也没找对人。看见许夕颜瞬间要杀人的眼神,诺奇只好装傻没看见继续说下去:“林萧也要去美国当交换学生了……”

    “哦。很好啊!”许夕颜冷淡地应道,投进一个漂亮的三分球。

    “花晨也要去!”说完诺奇又有要自己咬掉舌头的冲动了,不过一想,没准夕颜早知道了呢!……可是,即使这样,他说出这话也是不要命的举动啊!

    果然,他看见许夕颜的脸色难看了几倍,苍白中还隐约泛着铁青:“你说什么?”

    “哎,咳,没什么,我跑步去了……嘿嘿!”捂着脑袋飞快逃窜——他好像不知道呢……算了,反正自己说的也是实情,不算错误啊!是无辜、无辜的!

    许夕颜并没有追上他暴打他一顿,他只是久久地站在那里,面色深沉,眼眸低垂。

    她就这样走了,什么都没有留下。如此轻松又决绝,“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洒脱啊。而他呢,却在这里,独自痛苦着。

    话题扯地有点远了,现在回到花晨身上。

    也许说她到了这里三个多月唯一的欣慰,就是她交上了一个比她大了快二十岁的朋友——夏空羽。

    夏空羽三年前来到美国这所学校,开始教电影欣赏这门选修课。自然色的中长发,淡妆而美丽的脸,能把休闲款的衣服穿出高雅的味道,能把因岁月流逝而爬上眼角的细纹变成衬托她成熟美的装饰。

    花晨去上她的课,于是就这样认识。

    也许是出于对电影共同的爱好,也许是同为中国人,也许是因为两人的气质有着或多或少的相似,她们渐渐熟识,从师生转为朋友。

    就在花晨在旧金山度过第六个月的时候,她无意中问空羽:“你为什么不加入美国国籍?”

    “因为我是中国人啊。”夏空羽答得很自然。

    “那么,你还是要回去的了?”

    “……不知道,应该吧。”空羽耸肩,用笑容掩饰好眼中的一抹灰暗,“你呢?满一年就要回去了吧。”

    “我也不知道呢。如果我想,我可以待在这里的。”

    沉默了一会儿,空羽缓缓说:“一个人在外很辛苦,你不觉得吗?”刚开始并不觉得,但她的家是在中国。她是在漂泊。而理由,却是为了躲避……多少年了,她有些倦了。

    “可是,在国内也是很辛苦的啊。”花晨苦笑。对她来说,现在这样,才算轻松得多。

    夏空羽望着花晨,她有着十七岁的女孩不应有的成熟和沉静。连笑,都是虚弱的。空羽似乎已经感觉到,花晨之所以来到这里,为着的,是和她一样的理由。

    逃避。

    她轻轻说出口,换来花晨惊讶地回眸。

    她冲她温和地笑:“我是因为这才逃离原本应该属于的地方的……”

    “为什么?”

    “我爱的人,比我小十岁,我们不能在一起。”

    花晨皱眉:“这不是理由。”是的,年龄不是理由!她太清楚了。“他爱你吗?”

    “是的。”起码那时是的,空羽很清楚。

    “那你为什么?……”花晨瞪大眼睛,不可置信也不可了解,“你知不知道,如果你爱的人也爱你,那是多么幸运的事?而你……”

    忽然意识到自己无端变得这么激动,花晨缓缓调整呼吸,才又试图平稳地说道:“我和你一样,也是逃到这里的。只不过,原因太不一样了。”

    然后,她说起许朝颜、许夕颜……说起那一段应该算是过去的事。心还是会疼痛,只是很淡很轻了,而疼得最多的,竟是为了对许夕颜的愧疚。

    她流泪了。她想起,上次哭泣的时间是在许夕颜睡着后,居然像过了很多年似的遥远。

    只是,她不明白,为什么夏空羽也哭了呢?

    就在她对夏空羽说起许夕颜的那段话时——“我无法爱你,不是因为年龄、家世或者别的差距,理由很简单,那就是我的爱早在很久以前就给了另一个人。我在等她,也在寻找她。一直都是。包括一年前的离开,并不是为了躲避你,而是因为我在美国的朋友告诉我几个月前在纽约看见了长得像她的人。我便去了,甚至走遍全美国,却依然没找到她。我已经爱了她快十年,即使其中有三年她已经离开。我是无法再爱上别人的,因为我爱她,并且打算一直爱下去。你懂吗?花晨。”

    番外2——夏空羽vs许朝颜

    那一年,我二十五岁。正准备结婚。

    我的未婚夫是个相当出色的男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从小双方的父母就有结为亲家的意愿。所以,在我大学毕业后,我和他就订了婚。

    中指上的钻戒挡走了所有企图追求我的人。

    他应该是很爱我的,因为他看我的眼神从始至终地温柔,很英俊,性格温和,对我很好。他具备了一切让女人爱他的条件,而我却不知道自己是否爱他。

    无所谓的,我对自己说,爱上他是最好,不爱也是无用的,反正一出生就被决定了这样的命运,我这种随遇而安的性格注定无法反抗。

    我也懒得反抗。

    母亲和父亲当初的结合就是如此,在结婚后恋爱,现在还不是一样幸福甜蜜。照理说,这样温暖的家庭应该培育出开朗单纯的女孩,满脑子都是积极美好的梦,能够轻易地爱上一个男人,和他共度一生。

    我却不。从小到大,也许是所有的东西都太轻易就能得到,所有的愿望都能得到满足。我变得无欲无求。这不是褒义和夸奖,这代表了不思进去和消极颓废。

    不是自己的也懒得争取,是自己的如果不是太重要就放手送给别人,或看着它从眼前消失。对于爱情,没有亲身体验的我亦是这种态度。

    也许,我会爱上他。有时我也会这么想,很自然的把他当作生命中的一部分,产生依恋,进而生爱,这便是我的幸运了。这个的可能性也还是有的吧,而且不少,足够让我满足了。

    心中却时常空落落,不知该用什么去填满。

    但在结婚前的两个礼拜,我却把婚戒弄丢了。那是特别订做的婚戒,价值二十五万,以后将会是我婆婆的人笑着说,这种东西就应该奢侈一下。

    对于她来说,对于我们两家来说,二十五万不算什么。可当这二十五万化成婚戒,我又把它弄丢,事情可就严重了。

    我想不出它掉在了哪里。订做的婚戒尺寸完全合适,它没理由自主地滑落,所以只能是我把它摘了下来,又忘了戴上。

    到底在哪呢?……

    忽然想起几天前和罗小微去ktv的时候,喝多了酒,然后意识就始终处于混沌之中。就连怎么回家我都不记得了,只知道第二天醒来时我安全到家。

    我是相信小微的,她不可能趁我不注意把戒指拿走。她的家世甚至比我要显赫得多,而且她是我从高中起一直到大学的好朋友。

    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我耍酒疯,把戒指摘下来故意炫耀?不会吧……头上仿佛划下三道黑线——也不是没有可能,不是很多人喝完酒就会变成另外的样子吗?

    无力地拿起手边的电话,我打给小微:“你能告诉我那天我在ktv做了什么吗?”

    “啊?哈哈哈哈哈!”那边传来她震耳欲聋的狂笑,我心中立刻涌满不好的预感,“你怎么想起来这事了?”

    “哎,你就先说吧……”

    “话说那天夏大小姐也许由于要结婚心情太亢奋、唱歌太忘我之故,声称要与小友大喝一通,不醉不归。于是让服务生端来一瓶高级洋酒,牌子小友也不记得了,只是目瞪口呆地看着夏大小姐不要命地一杯接一杯的喝,不出三盅,你的双目就泛出异样的色彩,红光满面。先是抓起麦克风让服务生点了一串英文快歌,又点了一堆流行歌曲,无音不全也就算了,词跟不上也算了,在桌子上跳舞更是不提了,你还拉着那个可怜的年轻服务生让他和你跳舞,遭拒绝后你就拉着我跳,跳累了,你又开始唱,你猜你最后以什么歌收尾?”

    “什……么……”我气若游丝地摊在床上,谁告诉我这是罗小微自己做的梦?

    “千年等一回,我无悔啊啊~”话筒那边穿来小微作怪的歌声,让我鸡皮疙瘩冒了一身。但那显然不是最重要的——

    “啊!!”我抓狂了!

    “反正嘛,喝醉了做这些事没什么大不了的。有的人还跳脱衣舞呢,有的人爱拉着人接吻zuo爱呢,你这样算不错啦。你不用担心别别人知道,我一定为你保密!话说回来,你这几天都没想起问我,怎么今天忽然想起来了?”

    “我婚戒没了。”是了,这才是重点。我打电话找她的重点。还是停止自怨自艾吧,以后决不再碰带酒精的东西就好了。

    “婚戒?”小微在短暂的沉默后,忽然大叫一声,“我知道了!”

    “什么?”我翻身坐起,终于有了重生的感觉。

    她又笑了几声后,才清清嗓子道:“我和那个服务生架着你出来的时候,你拽着人家不放,硬要给他小费。我劝都劝不住,你嫌拿钱包太麻烦,干脆把手指上的戒指摘下来硬塞给他,无论他怎么拒绝。还说‘小弟,把这个拿去送女朋友吧。今晚谢谢啊!’你没看那个服务生脸都绿了,却还好涵养地没说什么。我还想呢,你怎么那么大方,不过反正对咱们来说一枚戒指又不算什么,再说你喝醉了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先把你弄回家才是要紧事,于是就这样了。那个……真是你的婚戒啊?”

    我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尽管受了大打击,但也不是没有收获的。起码,我知道戒指的下落,也有找到的希望。只是……“那个服务生长什么样?”

    “很年轻的一个男孩。嗯……大约十八左右吧,长得很俊秀,身材高瘦。”她也记不太清了呢。

    “你知道他叫什么吗?”

    “我怎么会知道?你不会以为我连那么嫩的小子都会下手吧!”没好气地顶过来,“需不需要我陪你一起去?”

    当然好——“那我开车去接你。”

    “现在?那可不行,我马上要去约会哎。明天吧,我把明天的约会推掉!”

    我咬唇,恐怕等不了那么久了,就连多一天也不行。“我还是自己去吧。谢谢你啊。”

    “说什么谢,你……呵呵,加油吧。”

    挂上电话,我长长地叹了口气。只能孤军奋战了,丢了戒指的事除了小微还没告诉任何人,我也不打算告诉任何人。因为那样,会很麻烦。

    走进ktv,前台接待的人立刻用诧异地眼光看我。毕竟大中午来这里的人,而且还是一个人来这里的人,怎么样都算稀有动物。

    “你好!”接待生诧异过后,还是礼貌地打招呼。

    我僵硬地笑:“你好。”

    “一位?”

    “哦……我不是来唱歌的。”

    “那……?”

    “是这样的。我几天前来这里时,有些东西落在了包厢里。”我尽量委婉地解释。

    “哪间包厢?”

    惨了……我暗中翻个白眼,绞尽脑汁回忆:“我不记得了。”然后我看见接待员瞬间呆滞的脸。“让我问一下吧。”

    拿出手机,我打算再次求助小微,就在拨完号码响起“嘀——嘀——”声的时候,一个高瘦的身影从楼梯下走上。他抬起头,清冷的双眸望向我。

    很年轻的一个男孩。大约十八左右,长相俊秀,身材高瘦。重要的是,我觉得他面熟。

    应该是他,我很确定。而且,他看我的目光并不陌生,冷冷地还带着些讽刺和笑意。他居然在嘲笑我!

    我指着他对接待生说:“当时包厢里的服务生就是他。”

    “许朝颜?”训练有素的服务生立刻安排,“你带这位小姐去你负责的包厢里,她说遗落了些东西。”这个时间,任何包厢都是没有客人的。

    “好。”他淡淡地应道,冲我做了个“请”的手势,不带一点温度,便领着我走下楼梯。

    我看不见他的脸,却可以猜出他眼中的冷讽一定又多了些。在他眼中,我一定是个挥霍无度,且酒风极差的千金小姐,却还在事后寻找所谓遗失的东西。

    我想,他也应该知道,那所谓遗失的东西是什么了。所以,在到达那间包厢后,我开门见山:“那晚失态了,对不起。”

    他微微扬起俊眉,眼中闪过一道惊讶的光芒。仿佛没料到我这种无药可救的败家子会开口道歉。但年轻的脸上却还是一副冷冷的表情,深沉得和他的年龄完全不符。

    “你还记得……我硬把一枚戒指塞给你吧……那是很重要的戒指,所以请你能不能……”我垂下眼帘,强作镇定并且还算流畅地说完。

    “还给你?”不带任何感情的冷澈声音响起,完全没有变声期特有的沙哑。

    我轻轻点头。

    一片静寂。

    我于是抬眼看他,正望进他深沉的眼底。连眼睛,也不像个年轻的孩子呢。他不过十八岁,却在这里打工,大多数男孩的十八岁正是泡女孩打游戏的年纪。什么样的经历让他如此早熟?在我的世界里,没有这样的人。

    起码我没有见过。

    “扔了。”两个字如重锤般砸在我的心上。

    “什么?”

    “我说,扔了。”

    全身力气一下被抽空,我大脑一片空白,愣愣地把视线停驻在他的眼睛上没有移开。

    “能轻易送人的戒指应该不会太值钱的,不是吗?”他环着胸,借着身高优势居高临下地看我,“而且……显然,它对你并不重要。”

    “我那时醉了!那戒指很重要的!”不关他的事,他当然可以用豪不在意的语气说出这些话,拜托,那是婚戒,婚戒!结婚是人身大事好不好,那婚戒很值钱的好不好,怎么?就因为这些自以为是“认为”就被他扔掉了?

    “珍贵的东西,无论如何都不会轻易送给别人的。”

    我哑口无言。

    许久,才重拾自己的声音:“告诉我你扔到哪里了?”

    “真的很重要?”终于冰块脸仿佛融化了些,声音也带着隐隐的歉疚。大概是我失魂落魄的样子打动了他,让他的“自以为是”开始动摇。

    其实连我自己也不知道那婚戒对我来说究竟是否重要。我知道他说的没错,他的自以为是并不是单纯的自以为是。我认为婚戒的重要,只是因为它在未婚夫、亲家和父母严重很重要,它对这婚姻很重要。我如果丢了它,我的下场会很惨。其实从头到尾,我对它的重要性只是感到无所谓,反正带就带了,带上也很好看,不会轻易弄丢,也没想着怎样保存。

    在我心中,代表了神圣婚姻的婚戒,竟廉价到当小费送给了ktv的服务生。是这样的吧,因为对于婚姻,我的态度又何尝不是这样?

    “是很重要。那是我两周后结婚要用的婚戒,特别订做价值二十五万,你说重不重要?”嘴上却还是这样说着。

    他眼中在快速闪过惊讶后便又盛满了讽刺:“谁让我见识短呢,把这么值钱的东西当成废物扔了。”

    心莫名地痛了一下。

    他好像是第一个用这样的眼光看我的人。从小到大,围绕在我身边的目光都是羡慕或爱慕,嫉妒或友善,从没一个人会这样讽刺地看我,表情像我欠了他二五八万。

    而这个人,不过是个小鬼而已。

    但此刻,我根本没有教训他和愤怒的力气。也知道自己根本不想教训他。错在我,失态在我,他的讽刺很自然。我收回目光,绕开他准备走出包厢。

    “你不想知道我把戒指扔在哪了?”

    我的脚步微顿:“反正也找不到,算了。”

    就在我前脚迈出门的那一刻,许朝颜清冷的声音再次响起:“我骗你的。”

    我猛然回头。

    一点灿烂光亮在他手心闪耀。

    “还你吧。”他把手伸到我面前。

    这么说,他是在开玩笑了?这个人,还真没玩笑的天分呢。看他现在的脸,还是跟没温度得像雕象一样。

    我无声地微笑,拿过戒指却没戴到手指上。“谢谢啊。”

    他轻扯嘴角算是笑,眼眸中滑过一丝我看不懂的情感。也是生平第一次,我对一个人起来好奇之心,我想了解他——许朝颜。

    那是我和许朝颜的第一次见面,不知道算不算就此认识。

    我在拿走戒指后和他道别,就回了家。对他的好奇和想了解他的心情也被自己认为一时兴起。

    我只知道他叫许朝颜,而且刚开始却还不知道朝颜这两个字怎么写。他也只知道我两周后要结婚。

    谁也没想到,从此以后我们的人生回有交集。我们本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

    两周后的婚礼,没有如期举行。

    很简单也很俗的理由,我的未婚夫和一个女人闪电恋爱,身为父母宠爱到极致的独生子,他轻易说服父母解除了与我的婚约。

    父母感到痛心却也好风度地没和他们撕破脸,毕竟是多年的好友,生意上的伙伴。只是回家后,才把羞耻和愤怒发泄到我的身上。

    我得以离家出走,自立门户。

    完成了很久以来的夙愿。

    几年前大学毕业后,我并没有如父母所愿进入家里的公司工作。不是因为太有志气地像许多人那样想靠自己的力量打出一片天地,而是纯粹的反感。虚伪的应酬,刻板的笑脸,朝九晚五,要多无聊有多无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我是孤僻的。人多,喧闹都会轻易地让我心烦意乱。

    所以,我窝在家里,除了定期给一家杂志社写影评,成了很多人眼里的米虫。

    现在这个米虫不仅遭未婚夫抛弃,还被家里赶出来,在罗小微的嘴里我听到了关于我的几种不同版本的谣言。

    但总归一句,就是——夏空羽凄惨到了极点。

    哎,其实我没那么惨。从自由撰稿人升为专栏作家的我,钱虽没以前多但也足够,租的几十平米的房子也很好住,没人打扰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从小到大我都没这么舒服过。

    也只有小微了解地对我说:“原来你这个人这么阴险,别告诉我那个和你未婚夫火速相爱的女人是你花钱雇的。”

    我立刻摇头:“是我运气好!”

    说到未婚夫,我想起那枚戒指。他家并没有要它回去,也许是作为一种补偿。然后我想到那个顶着冰块脸恶作剧的年轻男孩,竟微笑了起来。

    忽然很想见他。

    只是,那已是两年后了。

    总的来说,我的自理能力还算过关。独自生活了两年,报纸上并没出现过类似“一年轻女子饿死在家”或“一年轻女子遭抢劫被杀”的报道。

    我分期付款买了套房子,不大且位置一般。本来我想干脆住到郊外算了,可介于安全考虑,我还是安分点好。

    过了几天我就发现贷款的钱被人全部付清了。想也不想就知道是我那可爱的老妈。她在我离家出走几个月后就找来了,说你怎么那么冲动,我们那时昏头了才骂你的,你爸也后悔了,回去吧。我温温地笑,说,妈,你们没说错。我仔细想过了。我吃穿都在家里,也没工作,懒散得要命……谁娶我谁倒霉,如果我是他也是要解除婚姻的。所以啊,我要改变自己,学会独立,而在你们身边我总会产生依赖心理……妈妈热泪盈眶,好,女儿,我支持你!

    忽然觉得小微说我好阴险,也有那么点道理。

    我说过我没志气,那些话都是用来哄我老妈的。所以我心安理得的接受着她每月输进卡里的钱,更是乐意她帮我付清了贷款。另一方面,是我并不怨他们,他们始终是我的父母,是亲人,于是我接受。

    那天,我刚送走母亲,在沙发上舒适地躺着看dvd,不规则的敲门声忽然响起,紧密而急促。

    我一跃而起,睁大眼睛瞪着锁了好几道的门。这个时候……我瞟了一眼墙上的表,晚上九点哎,谁会来?如果是小微,她会给我打电话的。

    缓慢地轻轻移动脚步,我眯起眼从猫眼中瞧去——

    男人,陌生=危险分子!

    只是……这个危险分子好像在哪里见过。我记忆力不差,尤其是记这些琐碎的东西。他一定是我见过的。不知不觉放松了警惕,又看见他年轻俊秀的脸上带着无法掩饰的焦急,我打开门。

    “能借我电话用用吗?有人生病了!”他语速急切地说道,却在目光落在我身上的那一刹愣住。

    “许朝颜?”我脱口而出,真是可怕的记忆力,连我自己都震惊了。

    “是你……”他仿佛回过神来,喃喃道。

    他没有忘记我。

    那天晚上,生病的,就是他弟弟,许夕颜。一个仅仅八岁的孩子发烧烧到了三十九度,也难怪他会那么着急和恐慌。

    是的,恐慌。

    外表冷漠沉着的他,那晚的确是怕了。世界上只剩下弟弟一个亲人,而那个弟弟又是他始终爱护着的。许朝颜后来对我说,我是第一个、也许还会是最后一个看见他这一面的人。

    在他等救护车来到的短短十分钟内,我知道他竟是我的邻居,也知道他才十七岁。

    两年前,他们的父母双亡,刚上高一的他开始半工半读,遇见我也是那时侯的事情。他隐瞒了年龄,高瘦的身材和深沉的表情让他显得比实际老成了很多,这样他才找到了ktv服务生这个工资算不错的工作。

    然后他才问我:“你不是结婚了吗?”

    连这个他也记得,我不在意地笑笑:“没结成,未婚夫跟别人跑了。”人啊,总喜欢把自己说得凄惨些。

    许朝颜抿住双唇,依然冷淡的眼眸浮上一丝歉疚。

    我立刻摆手:“没什么啦,反正我也不想结。正好这样我才能做成自己想做的事情。”

    “什么事?”

    “离家出走啊。”

    他带着些疑惑和兴味地看着我,但终究什么也没问。

    救护车来了,他迅速地回家抱起夕颜,而我跟着他走下楼。

    “你?……”停住脚步,许朝颜回头,仿佛在问我,你跟着干什么?纯粹的诧异,并无厌恶。

    “我什么我?还不快走。”懒得多解释,也不知道如何解释。也许是我太善良,也许是我认为他还不满十八去医院还是跟着个成年人好些,也许……

    有些事是没有理由的。

    正如后来,许朝颜也告诉我,他从没向任何人谈起过他的过去,却在重遇我之后自然而然地说了出来。

    我沉默地微笑,心中涌上淡淡的温暖。

    就这样,我和许夕颜做了五年的邻居。五年的朋友。

    朋友这个词,让我很不适应了一阵。

    十年的差距呢,快差一个时代了。

    但也许是因为他比较成熟,我又在不适应了最终还是决定顺其自然,朋友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