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爱同居:女人你真麻烦第8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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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

    “不许你这么没大没小地对你爸说话!快跟他道歉!”

    “不!他做了这么多错事,为什么要我道歉?难道你以前教育我的都不算数,难道我要拿他当楷模吗?”

    啪!又是一耳光。我看到妈妈眼里翻转的热泪,但那对于我来说,已经不是可以将我融化,让我心疼不已的东了。我什么也没说,头也不回地冲出门去。

    “木可,等等我!”晓雯追了出来。

    “原来,我谁的儿子都不是。”

    “胡说,你就是你爸妈的儿子!你们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难道你宁愿相信一个才见过两次的女人的话吗?”

    “晓雯,可以借你的肩膀一下吗?我好累……”

    “嗯!”晓雯爽快地伸过了她的肩膀,我轻轻地将头靠上去,然后闭上眼,沉沉地睡去,这一睡,仿佛经历了一个轮回般的漫长。因为,我根本不想醒来。

    第十一章真相永远躲在事实背后(五)

    这世上荒唐的事情不少,可惜谁都没我幸运,能遇见并欣赏这一出百年难得一见的荒诞剧。我并非是指上次在我家客厅里上演的好戏,谁都不会想到,那件事的结果会像现在这样神奇得不可思议。好在我早已有了免疫力,对这种非常人可理解的事情,我学会了去接受,见惯不怪。对于想自寻死路的人,我从来都是鄙视的,不值得同情。

    那个闹事的女人,林淑怡,继续做着我爸的秘书,据说当初她人如其名,温柔端庄,处事机敏,深得我爸的赏识,至于为什么会变成后来的歇斯底里,这大概是因为她早已预见自己会落得现今的下场,无名无份,连自己的儿子也得交由我妈抚养的关系吧。

    我伟大的妈妈,那个善良贤惠的好女人,她内心的豁达非常人所及,她既可以与另外的女人分享同一个丈夫,还可以帮着那个女人养儿子,甚至可以舍弃自己的亲生儿子。

    还有我那了不起的爸爸,以前我觉得他不像个男人完全是我的错觉,就凭他可以同时让两个美貌与智慧并重的女人为他如此荒唐的活着,他的魅力就远在常人之上。如果我早发现这一点,并且欣赏这一点,也许就根本没有性取向的烦恼了呢,呵呵。

    至于我究竟是谁的儿子,与这样荒唐的事情一比,就不那么重要了。更何况,每个孩子的翅膀长成之后,都会飞离自己原本温暖的小窝的不是吗,与那已经飞离的事实以及那飞离之后的未来一比,究竟是谁让你拥有飞离的能力与冲动,又有多重要呢?

    大学四年,我念了爸爸曾对我寄予厚望的酒店管理专业,算是对他养育之恩的回报。但是业余的时间,我全都投入到了对音乐的热情之中。晓雯及我还有另外三个大学后认识的音乐学院的朋友陶翼、阿宝、林子一起组合了一个乐队,名字叫做theone。凭我和晓雯多年的经验,以及陶翼阿宝林子的专业,我们有模有样的做起了音乐。

    在定谁是主唱之时,我们其中四人还来了一次pk赛,阿宝因为天生的五音不全就没有参加角逐,最后,我以高低皆宜,狂野与轻柔通吃,还有一段完美的海豚音展示这样的不可动摇的优势赢得了主唱的位子,晓雯继续她的老本行,成为贝司手,陶翼负责键盘,林子负责电吉他,阿宝则负责和他的身型极配的架子鼓。我们自己编曲填词练团,一切准备就绪后,先是在学校,后来又到小酒馆以及咖啡店演出。虽然一开始大家只是想专心地做好自己喜欢的事情,做自己喜欢的音乐,并不奢望回报,但天不负人,特别是如此努力的人,大家开始喜欢上了我们,喜欢上了theone乐队,喜欢上了我们的音乐,我们的热情也因为大家的喜欢而日渐高涨,我们希望可以一直这样,希望我们会一直这样,抛开烦恼,带给自己和大家欢乐。音乐给我插上了梦想的翅膀,只待时机成熟,我便会展翅翱翔。

    毕业那天,我回家收拾好行李,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生活了十几年的家。出门的时候,那个小孩,我的弟弟,才刚刚学会说句子的弟弟,静静地望着我,张着嘴,目光呆滞……这几年,他压根儿没见过我几次,自然对我十分生疏,但我听见他说,“妈妈,哥哥走了……”我没有听到妈妈的回答,也许,她早已泣不成声了。可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她既然选择了他的男人,去维护他那可笑又可耻的生活,这也就说明,她放弃了她曾经宠爱有佳的儿子,因为,在这个问题上,我和她永远不可能达成共识。

    “可怜的国王,离开了皇宫要跟着你的主人受苦了。”晓雯一副哭相,假惺惺地对着国王的脸说。

    我一下子从她手里抢过国王道:“它才不没这么娇气呢。对吧,亲爱的国王?”说完,使劲揉了揉它的脑袋,它“喵”的一声,算是对我的肯定回答。

    “唉,搞不懂你,大学四年你都不在家住,你已经抛弃了它四年,不就是怕想起她吗?现在怎么?要让自己置之死地而后生吗?”

    我陷入了长长的沉思中。

    四年了吗?她离开我的世界已经四年了。我的乌蜜糖,你在哪呢?你为什么会突然在我的世界里消失呢?知道我曾经,现在,有多么想念你吗?我的世界已经被颠覆了,可是你在哪儿呢?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还要带走国王,是还怀有一丝希望吗?毕竟这一次是彻彻底底地离开了这个让我伤心的地方,我可以开始一段新的生活,以这样状态迎接明天的我,希望可以被你看见,和你继续我们未完成的爱恋吗?

    “木可!”

    “安琪。”

    这个现在已经变得亭亭玉立的女孩现在向我跑过来,气喘吁吁。

    “不好意思,爆胎了,司机还在换胎呢。走吧,说不定走到了就刚好换好了呢。”说完,她伸手过来,要帮我提行李。这个曾经被我推下水池的女孩,现在跟我是好朋友,她已经顺利从警校毕业,马上就要当一名惩恶除j的人民警察了。

    “喂,我说安琪同学,你把木可当成女人吗?他自己提不动行李吗还要你帮?”晓雯骨头里挑刺说。

    “你……我这是心肠好,不像某些人,空长了一副男人的模样身型,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助人一臂之力!”安琪不甘示弱地反驳道。

    “哼,我这是尊重我的好兄弟,你不知道吗,男人就怕被女人小瞧了,我当然不像某些人,只知道无事献殷勤,看到这只猫了吗?我劝某些人,还是死了这条心。”

    “这只猫,难道它会变身不成?哈哈!走吧木可,真不知道你怎么受得了这样的人成天在你的耳边唠叨。对了,我车上还有朋友,装不下你了,你自己坐车过来吧。”

    “算了,木可,我改天再来找你,她这么热心,有她足矣,我想你也用不着我做什么了吧。拜拜,改天见。”说完,晓雯甩着手,大摇大摆地走了。

    我忍住笑,女人啊女人,不管她们长得是温柔如水还是玉树临风,内心始终都是个女人:斤斤计较,小肚鸡肠。话说回来,晓雯平时挺正常,挺干脆的,不知怎么,一遇见王安琪同学便像换了个人似的。不是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吗?……难道,老天爷还把我当女人?真不公平。

    “你非得帮我拿一样东西的话,就它吧。”说完,我把国王塞到了安琪的怀里。可是那小家伙好像不大乐意,“喵”的一声哀嚎,却在人家的手臂上划下三根血印。

    “啊!”安琪一声惨叫,任国王从她的怀里逃走。

    “流血了,赶紧去医院打针,快!”我抓起国王,把它塞进包里,然后拖着行李箱和安琪一路飞跑。这家伙,真不让人省心!

    消完毒,打完针之后,安琪和我从医院里出来。

    “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

    “晓雯说的,有了这只猫就要死了心,这是怎么回事?”

    “你,不会还喜欢我吧?”

    “唉,别自作多情了,现在追我的男孩多的去了,谁还喜欢你!我是说,这猫是怎么回事?”

    “不喜欢就好,我可是名草有主了。还记得四年前在警局里我让你加的号吗?她就是我喜欢的人。我和她是因为国王认识的。”

    “果然不只是好朋友这么简单呀。”

    “恩,当时是怕你不会帮我,所以才说是好朋友的。现在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那……这四年怎么没听你提起过她呢?”

    “因为,从那以后,她就从我的世界消失了。”

    “木可。”

    “嗯?”

    “我件事我必须对你坦白,但是你要答应我,无论我说什么,你都不会生我的气。”

    “什么事,说吧,现在还有什么可让我生气的事情呢。”

    “你保证?”

    “嗯。”

    她连退三步后,定了定神,才缓缓地张嘴。

    “我那天没有加她。”

    “什么?”

    “你没有加她?你什么也没对她说?”

    “嗯。你说过不生气的……”

    “我不生气,我不生你的气,我生我自己的气,我太蠢了,蠢到让一个不会帮我的人帮我,我现在上哪找她去,她一定是气我爽约了,天知道那天她等了我多久……”

    我抱着头,一副痛苦的模样。我知道,现在知道这一切太晚了,以前我只以为她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不方便再见我,现在我才知道,是我彻底失去了她了。她恨我!才会让自己这么坚决地从我的世界里消失,连一声道别,一声抱歉都没有,因为,是我错了。

    “对不起,我不知道她对你这么重要。当时我只是想,报复一下你这个从小就自负狂妄的家伙,只有这一次而已,一次就够了,而且我不知道,她会这么小气……”

    “别说了!如果说报复,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而且非常成功,对我造成的打击非常的大,你满意了?还有,她不是小气,她只是太信任我了,你知道这种信任一旦被破坏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吗?你知道等一个自己信任又对自己很重要的人履行承诺却迟迟不见其行动是会度日如年,每分每秒都是一种煎熬吗?可能你理解不了,因为如果你能理解,你也就不会这么做了。”

    说完这些,我像丢了魂的躯壳一样,移出了安琪的视线。我听见她还在冲我大喊着“对不起。”我知道,她也没有多少错,我是自食其果,可是,乌蜜糖,为什么你要因为我的自食其果而受到伤害呢?为什么?

    第十二章小姐,你认错人了。(一)

    无论你是快乐或者悲伤,时间总是自顾自地离开,一旦你突然惊觉时间过得太快时,说明你已经忽略它很久了。

    一晃眼,又是一个冬天。

    而我异常讨厌冬天。

    除了寒冷,孤独,封闭,静默,还有什么呢?

    一切都像死去一样。

    幸运的是,这次的歌友会是在室内大厅里举办,拒寒意于千里之外,剩下的除了热情,还是热情。

    “木可,打起精神来,回到自己的地盘上,演唱应该更如鱼得水吧。”阿宝拍拍我的肩膀说。他不知道,这块生我养我的土地,也是我的地狱。

    “相信你可以的。”晓雯为我鼓气,也只有她明白我现在的感受。

    我迅速整理了自己的状态,是的,今天是个重要的日子,是我第一次回到赤金举办歌友会,自从离开家回到了上大学的城市——天宁,已经快两年了吧?无论如何都要好好发挥,不能让人看扁了。

    “加油加油加油!”

    我们五个人的手放到了一起,然后分开。

    这是我们每次表演之前的例行公事,这么多年的同甘共苦,我们已经变成了比亲人更亲密的伙伴,于我,这层意义更加明显。

    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我们的theone乐队已经小有名气,能够在赤金的文化中心举办歌友会,这也是大家一直以来的梦想,当然,我们最大的梦想,是要让全世界听见我们的声音,和我们一起唱。

    进场后,眼前的情景让我忍不住叹息,里面黑压压的一片,我们的粉丝已经布满了大厅里的每个角落,可是仔细看看,粉丝们要么是英俊潇洒的中年男人,要么是帅气人的奶油小生,要么是强壮结实的大哥大,要么是憨厚老实书呆子,而那寥寥无几,如夜幕星辰般闪亮却又稀缺的美女们,是需要我们睁大眼睛费尽力气才能看见的。并且,她们中的大部份是冲着陶翼林子及阿宝来的,而属于我的那一部分,也大都有男友,因此她们以及她们的男人们才不会介意。这样的结果是我不甘愿却能够预见的。因为自从有个特立独行喜欢另辟蹊径的狗仔朋友在娱乐杂志上爆料将我的长期单身行为定义为同性恋倾向并且视我的解释为狡辩称我的声明为欲盖弥彰之后,我的男粉们便铺天盖地地从四面八方涌来,将我的女粉们冲得不见踪影。而我是一个美男子的事实,也是通过他们的热情表现让我明白并且接受的,要知道,我从未如此受人爱戴。

    那些男生用倾慕的眼神注视着我,让我身上的鸡皮疙瘩不断,而那些可怜的,被在雄性气场内的女生们,则一副惋惜、同情兼些许期待的样子,如果问她们最恨谁,想必会得到同一个答案,那就是不经我的允许,随意将我的喜好篡改了的狗仔男。

    我以为我这次又只能对着一群大哥或者小弟深情演唱还得忍住别吐出来,因为我是如此感激他们丰富的想象力,以及对我无悔的支持,可是这一次,事情发生了变化。当我发现,一个女生站在人群的最前面,对我大声喊出一个陌生的名字之后,我知道,她肯定是认错人了。可是,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深情,像是爱了我很久的样子,像是跟我已经亲密无间融为一体的样子,像是已经具有支配与控制我的自由的权利的样子……一些卑鄙的想法从我脑子里冒了出来:如果可以将错就错多好。

    她是第一个这样深情注视着我的女孩子,让我动弹不得,只能将目光停在她的身上。此时,舞台的灯光与歌迷们手中的荧光棒将她的皮肤照射得晶莹透亮,宛如初降人间的仙子,纤瘦的身子如薄纱般脆弱,让人疼惜,她的身子随着她的呼吸剧烈地起伏着,也许是刚才喊出的三个字已经耗尽了她仅有的力气,一双如钻石般闪耀而尖锐的眼睛,从未闭合,分秒不停地看着我,突然间从那里放出两支冷箭,直直地插进我的胸膛,让我冷不丁地一阵寒颤,回了神,开始了我的演唱。

    一曲过后,歌迷们欢腾起来,可是,那女孩已经不见了。我的心里竟然生出了一丝遗憾。也许,是我的错觉,她根本没有出现过,是我太期待这样的一个人出现了吧。

    “各位万人迷,各位可乐木耳们,(万人迷是我们乐队粉丝的名字,可乐木耳是我个人粉丝的名字,可乐是指女粉,木耳则指男粉。)今天可是个好的日子,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们伟大的theone乐队今天特意为前来观看演出的你们准备了一个压轴好戏,那就是,抛绣球!”主持人说完,立刻从背后拿出一个theone娃娃,引得下面尖叫声不断。

    这个theone娃娃,是由我英俊的脸,晓雯的个性短发,阿宝的啤酒肚子,林子的肌肉手臂和陶翼的长腿组成的,这些都是我们五个人身上最有特点的地方,设计者是我。一开始他们说应该取名为五不像,非人类或者基因突变,然而最终还是本人享有了命名权,取名为无花果。(五个人,一朵鲜花,四位帅哥,真是太贴切了。)

    “待会儿木可会背对大家而站,将手中的无花果抛给大家,抢到的朋友,可以到台上来和木可一起合唱一首你最喜欢的theone的歌曲,怎么样?”

    “好!”

    “兴奋吗?”

    “兴奋!”

    “准备好了吗?”

    “时刻准备着!”

    我却在发抖,万一上来的是个男人,唉。

    “倒计时开始,三、二、一,扔!”

    台上尖叫与呐喊声从抛物线的开始响起,停止的时候,说明终点已到,谜底即将揭晓。

    安静了那么几秒钟后,大家像刚反应过来似的,叹息与埋怨声又开始嗡嗡作响。

    “上帝保佑,上帝保佑……”我心里默念着,慢慢转过身去,只见刚才的那个女孩抱着无花果向我走来。哇,我的心像突然划过的流星般,瞬间闪耀了起来。今天可以去买彩票了。

    她渐渐地走近了,走到我面前,我看见她的眼神从担忧到疑惑,再到豁然开朗。她莞尔一笑,将无花果交到我手上。

    “不好意思,你的歌我一首都没听过。”

    台下一片哗然,有些人开始吹口哨,有些人开始抱怨,有些人嚷嚷着要她下台。

    我看着她,一点不吃惊,只是充满了好奇。

    “那你为什么要上来呢?”

    她再仔细地瞧了瞧我,特别留意了一下我的额头,然后摇了摇头,说:“为了把你看仔细。”

    台下一片嘘声,“下来下来!”“什么人啊!”性急的人完全看不下去了。

    “今天是我生日,你可以为我唱首生日歌吗?”

    我点点头,示意伙伴们开始伴奏。

    现在老天给了我一次机会,可以只对一个人唱一首歌,只需要看着她不用顾及其他人的感受,只需要唱出心中所想,不需要表演和掩饰,就这样完完整整地,认真地唱完一首歌,这样的机会实属难得。

    一首生日歌很快点唱完了,但是在这短短的一分钟不到的时间里,宇宙突然变得无限空旷,整个世界只剩下我和她,还有音乐,时间似乎被拉长,有种延绵不绝的倾向。

    忽然间,她将脸凑过来,迅速地,轻轻地吻了一下我的脸颊,“谢谢!”她转身离开,眼睛是笑着的,但我分明看到了在她眼眶里打转的泪水,是什么让她如此的悲哀呢?

    “哎呀,这可不得了了,这位女生如此大胆,现在如何下得了台呢,不担心被台下的可乐木耳们踩扁吗?你亲的,可是他们心中的王子啊!”

    主持人为了改善现场让人窒息的死亡气息,故意这么说,我接过话:“主持人大叔,别小看了我的粉丝们,他们可是大度得很呢!正因为如此,我才这么爱他们,对吧?”

    台下的人儿像吃了兴奋剂一样,听到我爱他们,马上积极响应。“对对对!我们也爱你!”

    我长吁了一口气。

    再看她时,她又消失在人群中了。

    演出结束后,歌迷散去,我们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准备回酒店,等待第二天的签售会,我们的首张专辑。

    “木可,果然是自己的地盘呀,居然还能走走桃花运。”

    林子开玩笑地说,眼中流露出一股猥琐的羡慕之情。

    “我警告你啊,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看得我想死的心都有了。”我瞪了瞪他,用我的如来神掌掩住了他整张脸,捂着他透不过气来,急忙举手投降。

    就在我们五个人嘻哈打闹,走到门厅的时候,却发现出口被堵,一群人围在那里,看的却不是我们。

    “在看什么呢这些人,难道这里还有比我们更值得欣赏的吗?”阿宝打趣地说。

    我们凑过去,听见最外围的几个男生说,“活该,谁叫她这么不知好歹,连自己是谁都忘了!”“对呀,给她长点记性!”“可是,她动也不动,万一死了怎么办……”

    我的心中突然涌出一股莫名的不安,使劲地往前挤过去。

    不要,千万不要……

    第十三章小姐,你认错人了。(二)

    当我挤到人群的中央,我的心被揪得很痛。只见刚才那个女孩,刚才还那么有灵气的那个女孩,现在已经倒在了血泊中,伤她的凶器裂成了碎片散落在地——一个陶瓷花瓶。有一个女孩在她的身边焦急地哭泣。

    “天哪,怎么办?120怎么还没来呢,血都要流干了……弱弱,你千万不能有事呀!”

    “别哭了,我送她去医院!你留在这里作为目击证人,等会把事情经过详细地告诉给警察,他们会将凶手绳之以法的!”说完,我抱起受伤的女孩,转身对晓雯说,“打电话给安琪,让她一定要找出凶手。”

    “等等,她也受伤了,不去医院可以吗?”陶翼抓住另一个女孩的手,很长的一条口子,正流着血。

    那女孩挣脱了陶翼的手,着急地说:“我没事,快走。”

    我感激地点点头,我们的身份似乎发生了一种变化,好像我才是跟抱着的这女孩最亲的朋友一般。

    在我心急如焚地跑到大门口,准备找寻停在路边的乐团工作车时,一个身着黑色西服,戴副墨镜的家伙闪到我面前,挡住了我的去路。这副尊容,是爸的保镖没错。

    “少爷,您没事吧?”

    “混账!谁有事你看不出来吗!让开!”

    “对不起!是这样,老板送了一辆保时捷给你,作为您成功举办歌友会的礼物,这是车钥匙。”说完,他躬着身子,双手奉上。

    我正想继续骂他,突然想到,我现在不就正需要这样的东西吗,于是对他说道:“把钥匙插到车上,我开车后你打个车到振华医院来取车,听到没?”

    “咦?”

    没等他反应过来,我已经把女孩放到车上,发动车子飞驰而去。以这样的速度,到医院最多三分钟吧。我心里祈祷着。上帝保佑,我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呢!若若?

    经过医院的抢救之后,女孩被安排到了单人病房里。

    “放心,她的昏迷是因为失血过多并且受到惊吓,没有伤到大脑,用不了多久就会醒来。等头部的伤口愈合后,再观察几日便可出院。”医生如是说。

    “失血过多,就是要输血了?她是什么血型的?”

    “a型。”

    “那抽我的吧,我跟她一样,也是a型。别这么惊讶地看着我,我只是想为她做点事情罢了,她是因为我才受伤的。”

    “这……已经开始输血了。况且,你已经为她做了很多了。”

    “什么?”

    “你已经为她付清了医疗费用,还为她安排了医院最好的病房和护理,这样的诚意,已经值得原谅了。”

    呵,又是我爸,那个阴魂不散的男人。他至今也不清楚我要跟他划清界限的决心吗?不过,现在这不是最重要的事情。

    进了病房,坐在她的床前,我这才真正把她看仔细。

    她的头发卷曲而柔软,轻盈地落在她的胸前,发色是没有经过烫染的黄褐色,和她稀疏的眉毛一个颜色,脸色苍白,总体的感觉就是有些营养不良。额头有些高,聪明的模样,下巴削尖,嘴唇圆润,唇角上扬,鼻尖上翘,睫毛卷翘,俏皮的模样,肩膀宽平,手指纤长,知性的模样……怎么看也看不够。在她醒来之前,在她的家人来到之前,我可以一直这样,做她的守护者,多好。

    不知过了多久,晓雯他们也来了医院。

    “凶手抓到了吗?”见安琪也来了,我便问道。

    “嗯,是你的木耳,监控录像已经把他行凶的过程全部拍下来了。抓捕的时候没费力气,但是那小子好像觉得自己没什么错的。”

    “那就让他在里面多吃些苦头吧。我会让他赔偿一切损失的。”我握紧自己的拳头说道。

    安琪无奈地笑笑,“你能怎么办,那是个穷小子,连看你歌友会的票钱都是跟人借的。”

    “看在他这么喜欢你的份上,算了吧。她也有错呀,无缘无故干嘛要亲你惹人妒忌呢。”晓雯又开始唯恐天下不乱了。

    “你真吵,我们出去说吧,让她好好休息。”

    “哟,这么关心人家,你不会是被一吻定情了吧?”

    “神经病!对了,只有你们几个,她朋友呢,那个哭得很伤心的女孩?”

    晓雯,阿宝一干人等互相传递着一种诡异的眼神,然后说:“人家可是吵着要来看朋友的,却被陶翼那小子硬拉去处理伤口了。”

    我一听,心中一乐,看来今晚是个多事之夜呀。

    “大眼睛,白皮肤,丰满的嘴唇,高耸的胸脯,性感的身材,迷人的发型,时尚的打扮……哪一样不是陶翼喜欢的,所以喽。”

    “哈哈哈……”我们几个人一起,悄悄地笑起来。

    正笑着,陶翼和那个女孩一起向我们走过来。

    “怎么样,我朋友她没事了吧?醒了吗?”

    “下次担心别人之前,还是先关心下自己的身体吧。医生说你有严重的贫血,知道吗?”

    陶翼今天变成了一个碎碎念的婆婆。那女孩瞪了他一眼,却又好像有些不好意思。

    “我进去看看她。”

    “她还没醒,但是医生说没大碍,休息两天就会好了。对了,她的家人呢,通知他们一下比较好吧?”

    “她家人在外地呢,如果没什么大问题,还是不要通知了,免得他们担心。”

    “那你今天就留下来照顾她吧,明天我会来看她的。”

    其实,我也想留下。可是,我有什么理由和资格留下呢。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可以留个电话给我吗?”我对那女孩说。

    “对对对,留个电话方便联系。”阿宝在一旁兴奋地起哄道。陶翼使足力气掐了他的手臂一下,疼得他哇哇叫。

    “我叫林雨婷,这是我的名片,我朋友叫唐若秋。等她醒了,我们一定要好好谢谢你。”

    “哪里的话,是我害她的,应该我赔罪才是。”

    “看不出来,theone乐队的主唱一点明星架子都没有,难怪这么多歌迷喜欢。”

    “明星?我从不这么认为,相比之下,我觉得我们更是一群为大众服务的人。”

    “哈哈……那么,再联系了,你们明天还有活动吧。”

    “好。她醒了一定要打电话通知我。”

    “好。”

    走到医院门口,我看见那刺眼的白色还停在我刚才熄火的地方,不由得冒出一股火气来。左看右看都找不到刚才那个男人的踪影,看来,他根本就没打算听我的话,直接回去复命去了吧。

    这是我爸送我的第几份礼物了?数量应该和我们举办的活动是一致的,曾经的都被我回绝了,只有这一次,人命关天。看来,我有必要要回一趟那个我一辈子也不想再踏入的地方了。

    “哇,木可,看到了吗,刚才我就想说来着,可惜被陶翼的事情搅了。”

    “又关我什么事!”陶翼很不满地推了阿宝一把,正好把他推到了那辆跑车跟前。他像见到美女般疯狂地扫描着它,就差流口水了。

    我坐上去,发动了车子,吓得阿宝直叫。

    “下来下来,待会被车主看到了多不好,再喜欢也不能去碰别人的车子呀!”

    “车主不在这儿,而我知道他在哪。”

    “胡扯吧,对了,你什么时候学会开车了?”

    “在你还在玩玩具车的时候。”

    说完,我扬尘而去。

    背后传来阿宝的尖叫。

    “等等我,带上我呀!”

    家,还是原来的模样,可惜心情已经不再相同了。

    “还给你,以后请你不要再做这种事。哦对了,车上有血,不过是为了救人沾上的,你应该觉得很荣幸吧。我走了。”

    我把车钥匙放到了客厅的茶几上,转身想走。

    “可可,既然都回来了,坐坐再走吧。”

    妈妈用充满期待的眼神望着我,望得我的心隐隐作痛。

    “不用了,如果你们只有我一个儿子,那我是不能这么不孝的,可惜不是。就让他陪你们吧。”我指着那个现在已经会写字作画的小男孩说。

    “随便吧,看你现在过得不错,我们也放心了,有什么需要,一定要告诉我们。”爸爸意味深长地说。

    “医院的钱,我会还你的。”

    “可以,就当是我借你的。”

    我看了看眼前这个男人,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对儿子和老婆唯唯诺诺,一天到晚在他们面前展现仁慈和关爱,把他们当成宝贝般疼爱的男人了。说实话,这样的他,我反而比较欣赏,可惜,我还是没办法原谅,这个把好好的一个家变成笑话的男人。

    回到酒店,躺在床上,我睡不着,脑子里想的都是和今天这个女孩有关的事情。

    是叫唐若秋吗?多美的名字,人如其名。

    这样的感觉,就好像之前遇到国王一样。

    在遇到国王后,妞妞便不再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猫咪了。遇到她之后呢?

    我不愿想象,有一天,唐若秋三个字会取代在我脑子里盘旋不散的乌蜜糖,或者,已经取代了吧?

    多么可耻,多么可悲,为什么,人的感情会变质呢?也许只有我才会去思考这么纠结的问题,一般人想都不会去想,就直接接受命运的安排了吧?就像我爸一样。也许有天,我会变成我爸一样的人,那时候,应该就可以原谅他了吧?

    可笑。

    第十四章小姐,你认错人了。(三)

    第二天一大早,我从睡梦中惊醒,原来是阿宝。

    “我睡得好好的,干嘛推我。”

    他递给我一份娱乐刊物,嘴里还嘟哝道:“真不够朋友,按理说应该我们最先知道的,现在却成了最后一个知道了。”

    我一看标题,头都大了。

    《异性恋+富家子弟,theone乐队主唱青蛙变王子!》“原来他不仅喜欢女人,而且还是富二代……昨晚木耳的过激行为成就了他的偶像,让他与香车美人同归,完美呈现了鱼与熊掌兼得的神话故事……”

    “什么跟什么!”我气得把杂志往地上一扔,突然想起什么,把它又拾了起来。

    看了看杂志,再看看雨婷给我的名片。

    “看来我真得请她吃饭了。”我喃喃自语道,又转身揉了揉阿宝的大头。

    “我亲爱的阿宝啊,杂志上胡说八道的东西你要相信吗?对我来说,你们就是我的家人,我最亲的人了。”

    “你真的不是富二代?”

    “你这么希望我是吗?”

    “那车怎么回事?”

    “都说是去还给主人了。这么说吧,就当我认识一个富翁,他正好在昨天那个紧要关头帮了我一把。”

    “这么说你不是富二代二是富二代的朋友了?”

    我踹了他一脚,然后掏出电话。

    “是林雨婷吗?你朋友醒了吗?醒了?太好了,那待会我去看她,顺便请你吃午饭好吗?恩,再见。”

    只见阿宝假装痛苦地从地上爬起来,挤出几个字。

    “是你请而不是陶翼吗?”

    话音刚落,只听他“哎哟”一声,原来屁股又被陶翼踹了一下。这阿宝,真是我们的活宝。

    还好签售活动是下午三点后开始,我还有时间。我心里这样想着。

    来了医院,见到唐若秋。她已经可以和朋友有说有笑地聊天了,真好。

    “你们聊吧,我先出去。”林雨婷说完起身要走。

    “为什么,我和她好像还没有到需要单独享受二人世界的关系吧。”虽是玩笑,但我看见唐若秋的脸上终于有了血色。她害羞了。

    “对呀,你出去干什么,想死吗?”唐若秋警告自己的朋友说。

    她总是这么一语惊人吗?说出来的话怎么都那么具有杀伤力呢?

    “别介意,她只有对我才这样的,我们太熟了。她就只会欺负熟人。”林雨婷揭着朋友的短,很开心。

    “看你好像已经恢复了的样子,很好,可以借你的朋友一下吗,今天中午?”我望着躺在床上的女孩说。

    她有些惊讶,但还是点点头,很大方地说:“这个问她就可以了。”

    于是,我带着她的朋友一起离开了。

    “叫我雨婷就好了,你请我吃饭,一定有什么事吧?”

    “虽然这么说好像我是个目的性特强的人,但是确实如此,聪明。”

    我把杂志拿给她看,她马上反应过来了。

    “发这篇报道的人是我公司里的朋友,我们关系还不错,其实,我们昨天的票也是她送的,她人挺好,这是工作所迫。”

    “我并不想埋怨她的八褂和胡思乱想的能力,我是想请你给我做个专访,帮我澄清事实。”

    “可是我是负责英文编辑这块的。”

    “没关系,我的英文也不错。”

    “这,她今天早上才发的稿,如果我今天又发稿把自己同事的文章给否决了,不太好吧?”

    “所以不是今天,是明天,明天一早。况且不是否决,她也只是推测,而你发布的是事实,你的事实和她的推测不相冲突吧,人人都有推测的权利,可以是正面的,负面的,夸张的,奇特的,但事实只有一个。”

    “好吧,看在若秋的面子上,我帮你。”

    我吃了一惊。“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