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舍之禁止穿越第5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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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自己身体与沈维理的赵子昀看不到。

    原本死死笼罩住沈维理的那团乌嘛嘛的黑雾,竟然一丝一丝地经由两人交握的手指流淌到她身上来。

    赵子昀瞪着沈维理英俊的脸因为黑雾的消失而慢慢变得清晰,也瞪着那黑雾如江河入海般流进入她的左手,然后再流进那只正在变成深紫色的玉镯里。这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急急如律令!”这时,不知何时已经停止跟神明沟通、转而抓着一把桃木剑跳来舞去的赵四叔,在喃喃念完一长串咒语之后,长剑遥指赵子昀的眉心,大喝一声……“魂归魄定!拙!”

    赵子昀整个人就在这一声喝令下,觉得自己好像被硬生生抛进脱水机里正被急速脱水似的,天旋地转、头昏脑胀、眼冒金星。她一直在旋转,转啊转的,失控而无止无尽地转着。这种痛苦已经深到难以言喻了,竟还有一种被强制挤塞的感觉,更加重她的苦难。她觉得有一只无形的手将她的头摁住,一直往下摁着,好像一只24码的脚正被强迫塞进23码的鞋子里,疼痛,不适!那巨力不肯放过她,不管她怎样挣扎都没用,一直不断挤压着她,每一寸都不放过,企图让她在那容器里夯实……好难过!好闷!她快要窒息了!她想要发出一点声音,却只能像只离水的鱼一样张大嘴巴,却吸不到氧气,每一个吐纳,都是窒息的过程……不行!不可以这样!她要活着!好不容易回来了,她一定要活着!

    谁也不能阻止她!

    终于

    “啊!随着一声愤怒的嘶吼从嘴里发出,她整个身子不由自主地蹦了起来,却是撞进一堵坚实的怀抱里,然后,“碰”的一声,狠狠将那没有防备的、怀抱撞倒在地,两人狼狈地跌成一团。

    赵子昀瞪大的双眼,只看到一只牢牢捣着她脸孔的大掌一一事实上,是一双男性的大掌始终护着她的脸与头颅,让她在暴冲的力道下,没有跌个头破血流。

    她是完好的,没撞到头、没伤到脸,但那双护着她头颅的双手却因为重重砸在水泥地板上而磨出一片血肉模糊

    第六章

    结果,到底还是免不了去镇里的医院走一趟。

    小镇的医院不比大城市的医院,向来不会有太多病人就诊,整间医院就寥寥几个病人与医护人员偶尔行走,宽敞的候诊间一片空荡荡。

    沈维理从诊疗室包扎好受伤的左手走出来时,就看到坐在等候椅上闭目沉思的赵子昀。他无声走到她面前,也不开口叫她,就静静地望着她。

    他与她之间,在今日产生了一种奇特的连系

    他们交往了近十年,在十年里,他们是尘世间寻常无奇的一对情侣。没有热情如火,没有爱得死去活来,却是有打算就此过一辈子的。他不是个完美的男人,她也不是个没有缺点的女人,日子囫囵凑合着过,过着最普通平凡的生活,日子到底也应该可以相安无事地过下去。

    若不是她移情别恋,对其他男人起了心思,沈维理是想跟她过完一生的。

    过去十年,他对她的感觉就是不好不坏,就算身边一堆朋友都说她不适合他,不会是个贤妻良母,但其实是不是贤妻良母又怎样呢?反正他也不会是个理想优秀的丈夫。歪瓜配劣枣,其实再合适不过了。

    虽然有打算跟她过一生,但是决定分手时,也放手得很干脆俐落。瞧,他就是个这么无情没心的男人。十年的情谊,也没能让他对她有多一点的情绪,包括愤怒或依恋什么的。

    可是,就在分手之后,他们却因为一只镯子产生了奇怪的连系。

    她变得非常奇怪……可能,正如叶知慧所臆测的,赵子昀被借尸还魂了;也可能,她撞邪了,被一些科学无法解释的邪祟之物给沾惹上了。不管答案是哪一个,总之都很离奇。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现在的赵子昀,真的与他过去十年所认识的那个赵子昀完全不一样。

    虽然还没有正式交谈的机会……至今两次见面,都是以她昏倒做结,打断了让他深入探索她的所有机会。可一个人的神态转变,还是看得出来的。

    至少,她的表情变得很冷厉,目光冰冷得有些刺人,整个人给人一种倔强与愤怒的感觉。他认识的赵子昀,从来不会有这样显得深刻的表情;他所知道的赵子昀,是个比较肤浅简单的女孩,她的快乐或生气或轻蔑嘲讽等等的情绪表现,都很浅白浮面,让人一看就透。不像眼前这个,看得到她的冷厉,却望不透她的内心。

    现在的她,像个谜。

    更糟糕的是,他竟然想要解谜。

    难道他只是在好奇那些科学无法解释的怪力乱神,所以才对她产生好奇吗?

    静静站在她面前看着她,一直看着,似乎想看出个答案才肯罢休。

    当那两道注视打量着她的目光强烈到再也无法忽视之后,赵子昀不得不从冥想里回神,将脑子里逐渐在领悟的许多事给暂丢一边,抬头望着那个不知道已经看了她多久的男人。

    沈维理

    她以为她已经可以平心静气看待他,甚至做到无视;但显然她是太高估自己了。当此刻她终于能完全清楚地看到沈维理的长相,再没有那层层黑雾像面纱一样将他的模样遮去七八分时,每次看他,都得小心控制自己跳得略快的心律,以及偷偷急促起来的呼吸。

    “你的手还好吧?”她问。目光往下移,看着他包着纱布的左手,以及露在纱布外的、涂了优碘与紫菌素的四个指关节。她那一撞力道太大,两人跌得很重,甚至还在粗砺的水泥地上滑行了一下,才会将他的手背磨得血肉模糊。虽然只是不算严重的皮肉伤,但看起来实在吓人。

    “没事。接下来自己换药就好了。”他淡声道。

    见他就这样一直站着,没有移开的意思,也不说话,就看着她。赵子昀觉得浑身不自在,便道:

    “那……我们去缴费等领药吧。”

    “还不急。”

    他没退开,反而微微弯下腰,伸出没有受伤的右手,在她的瞪视下,执起她的左手,捏着她的四根手指,不知道是在看她的手背,还是在看手腕上的玉镯,反正就是看了许久,却没说话。

    赵子昀不自在地动了动左手,发现他虽然没有把她抓得很紧,却也不肯在她微微挣扎时放开手。

    “你在看什么?”

    “我记得……”沈维理目露沉思,盯着那只已经变成深紫色的镯子,以及她光洁而苍白的手腕,道:“上一次见你,你这里多出了一块紫黑色的斑。”

    他左手手指轻轻点上她曾经长紫斑的手腕处

    赵子昀心口猛地一揪,屏息瞪着被他手指点着的左手腕,咬唇不语。“现在,它不见了。你认为,它去哪儿了?”

    “我不知道。”她死死瞪着手腕,就是不抬头与他眼睛对上。

    “我有个猜测。”他低声道。

    她没应,低头以沉默与他僵持。

    “那块斑,或许也被手镯给吸纳进去了。”

    她身子一僵,暗自祈祷他感觉不到她情绪的波动;可是,他就握着她的手,密切注意着她的变化,又怎么会没发现她的不对劲'

    “我说对了。”不是疑问句,是肯定句。

    “这些……又关你什么事!我怎样,都跟你没关系。”她艰难地开口道,力图不让自己声音发虚,“你这是在过河拆桥吗?”沈维理没有恶声恶气,反而有些想笑“什么过河拆桥!”

    沈维理见她一直不肯抬头,极力回避与他目光对上,于是蹲下身,利用两人高度上的视角落差,让她眼神无所遁形,没给她反应的时间,一下子就攫住了她惊惶的目光。

    “虽然不知道你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但我倒是看清楚了,你手上这只镯子有些离奇。至少,它变色了,对吧。”

    “我还不清楚它为什么会变色,你问我也没用。”她吞了吞口水,想避开他的目光,却没有闪躲的地方,除非闭上眼,但……她就是不肯让自己示弱得那样狼狈,只好死死撑着,任他一双沉静眼眸捕捉着她的眼波。

    “既然你‘还’不清楚,那我也不是非要现在就得到答案。”

    实在受不住他这样专注的逼视,受不住他言语上的若有所指,她觉得整个人像坐在针毡上,实在不想再这样下去了。于是道:

    “我、我还得回我四叔家,就不跟你聊了。等会你领完药,就应该要回台北去了吧?镇上的长途客运就在这间医院旁边,一小时开一班车,你就留在这等车吧,我自己回我四叔那里就好o

    可她起不了身。她的左手还被他握着,他整个人还蹲在她身前。“你这是在赶我了?”

    “就算我没赶你,难道你就能一直蹲在这儿?”她问。

    沈维理看着她好一会,笑了。

    说着做势要起。

    “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赵子昀不爽地问“子昀,我从没见过你这样孩子气的样子。”她的表情,以及她一点也不成熟世故的表达方式,都是以前不曾见过的。很直白,直白到完全不像一个已经二十八岁的女人,反而很孩子气。

    赵子昀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的话,只好闭嘴。

    “我确实该回台北去了。本来我来这里就是给你送镯子的,如今镯子已经回到你手上,好像真没我什么事了。”

    “对。她忙不迭地点头同意。非常希望他一如他所说的识相,赶快离开。

    沈维理觉得自己又想笑了。不过他忍住,接着问道:

    “看在我特地帮你送回镯子的份上,请你回答我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是我过去十年所认识的那个赵子昀吗?”

    她一愣,瞪着他,像是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有人告诉我,你不是赵子昀,原来的赵子昀被借尸还魂了一一”

    “才不是借尸还魂!”赵子昀被他的话冲得脑袋一片发热,张口怒道:“我才是赵子昀!”

    恨恨地抬起右手揪住沈维理衣领,脸孔凑近他,几乎鼻尖相对,低吼道:“这是我的身体!本来就是我的!我赵子昀的!”

    凶悍的眼神,狠厉的语气,咬牙切齿,形状狰狞,像是恨极了谁;而,这模样,也是沈维理从未见过的。

    “你的意思是,你才是赵子昀?”他低问。

    “对!”既然他非要好奇,赵子昀也不怕说出来让他知道。她就是受不了任何人指责她盗用了这具身体,这明明是她的身体!她才是受害者!

    “那,先前那个我认识了十年的赵子昀,又是谁?”

    “一个可恶的小偷,一个不告而取的强盗。”赵子昀冷冷咬牙道。都已经对他说了这么多,她也没有什么好保留的了,甚至是有些恶向胆边生地以更尖刻的语气道:“所以你我分手是对的。我不是那个跟你谈了十年恋爱的人!那年出车祸那天,我的身体就被侵占盗用了,你的爱人是那个小偷,不是我。所以,你不要再来找我了,我跟你没有任何关系,我不希望再看到你老在我面前晃,你让我很烦!”

    所以,就算他没先找她分手,她也会提出来的。

    他与她之间,只是陌生人,除了分手,没有别的路可走。

    他最好现在就走,被她气走最好,那就可以老死不相往来了。

    她毅然高扬着下巴,等着他气急败坏地发怒或拂袖而去。他这样的人,向来习惯主控,自尊心也强,不会对任何无礼的冷嘲热讽以及驱赶忍气吞声。

    她深信。

    所以,她等啊等的,硬着头皮迎视沈维理沉凝的目光,楸着心口等待他的下一个举动,巴巴地盼望心想事成……然后,她等来了他的回应,就听他道

    “我们去吃饭吧。”

    桥归桥,路归路,大道朝天,各走一边……这是赵子昀心中最理想的打算。她恨不得在下一个眨眼间,沈维理就可以消失;然后,再接下来的人生岁月里,可以不用再与他相见。

    不过……这世界毕竟不是绕着她转的;她的意志与期望,老天爷并不受理。

    赵子昀想,如果这经历过程是一本小说内容,她一定是个炮灰型配角;所以想要事事顺心什么的,下辈子投胎看看有没有转运的希望。这辈子能平安过完,就算老天爷有保佑了。

    沈维理不肯依照她的剧本演出,形势比人强,她只好跟他走出医院,乖乖带着他去觅食。

    此刻,两人正往小镇唯一的菜市场方向走。菜市场离医院不太远,走几分钟就到了。现在是下午二点半,错过午餐的肚皮此刻正抗议得咕噜噜直响,驱策着他们加快行进的脚步。

    想想也正常,从早上折腾到现在,三四个小时下来,不说进食了,两人甚至连口水都没喝,就挨到现在,胃都饿到有些痛了。

    走到菜市场的入口,就看到一家卖大肠面线的小店,便也懒得去找别的,直接坐在摊子前,叫了两碗面线、烫了两盘青菜吃起来。

    直到胃袋里塞了点东西垫底,给大脑提供了一点养分,让她大脑恢复运转后,她看向沈维理,本来想开口说些什么的,却被他大口而快速的吃相给怔得忘了言语。大口就吃完一碗,简直像用灌的,也不知道嚼了没嚼,感觉就是囫囵吞下,不怕热烫,也不怕被噎到。想是饿坏了。

    这男人……是她高中三年的偶像,高高在上的王子,幻想里千好万好的男神,所以,他一切都该是唯美的,他不该有任何不优雅或世俗的行为。可现在,他却坐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跟她一道窝在逼仄的角落里、坐在窄小的板凳上,呼噜大口吃着一碗四十元的大肠面线,而且已经连吃三碗了……一个幻想中应该永远是穿着最时尚的西装款式、喝着最名贵的红酒、吃着顶级的鱼子酱优雅万状的男人,此刻却嗑着一碗又一碗的大肠面线,还吃得非常津津有味的样子。这形象违和得让人不忍卒睹,觉得所有的美梦都碎成了渣……她幻想中不食人间烟火的唯美王子,原来其实也就是个路人甲吗?

    “在看什么?”吃完第三碗,抬头向老板叫了第四碗后,侧过脸问着已经看着他的脸发呆很久的赵子昀问。

    “在看幻灭……”她喃喃道。

    “幻灭?”沈维理语气微扬,抽过一张面纸,缓缓擦着嘴角。

    “啊,不是!我只是想告诉你,刚才经过客运站时,我注意到下一班开去台北的时间是三点半,等我们吃饱走过去,你正好可以赶上。”

    “谢谢你的体贴,可是我并没有打算马上回台北。”

    “你留下来没有意义。”赵子昀很直接地道。“刚才我在医院已经很明白地跟你说了,你明知道我不是你认识的那个……”

    疑迟地抬眼望着正在爸面的老板,将关键词含糊带过,“而且我们分手了,现在只是陌生人,不是吗?”

    “就算你不是我女朋友了,可你还是我的学妹。亲眼见过你两次无预期的昏倒,我没有办法毫无负担地回台北去。无论如何,我总得看你好好的才能放心。”

    只要沈维理愿意,他就能轻易用简单的言语去打动人心;加上一副端正好看的相貌,简直足以秒杀一切企图与他唱反调的反对意见

    赵子昀一瞬间也是被他的话给感动到的,但也就那么一瞬罢了。决定要走铁石心肠路线的她,断然不许自己有任何软弱。眼前这个男人就算有一副坚实的臂膀,也对她敞开温暖的怀抱,像是可以为她承担起人世间一切的风雨,将她护得完好;可这,却不是她愿意接受的。

    她的未来,没有谁能帮忙分担,她只能自己努力、自己摸索、自己坚强、自己走下去……所以一一“你对我没有义务。而且,你帮不了我,我也不需要。”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只是个普通人,没有任何特殊能力,所以帮不上你。可是,你怎么确定我真的完全帮不上你的忙?”

    “你无法证明你帮得上,不是吗?”

    “至少,我帮你保管了这镯子十年,没把它给丢了,不是吗?”他确实只是普通人,可并不会因此而妄自菲薄。他相信自己总有能做到的事,这不是源于莫名其妙的自我膨胀,而是有所凭恃。

    “对。这一点你确实是帮了我一个大忙,我很谢谢你。”

    “你感谢人的方式就是过河拆桥?”

    “沈学长!”赵子昀不喜欢他带着讽刺的语气。“不管你是不是觉得我在过河拆桥,总之,我希望你能恪守分手情侣该有的分寸。就算你好奇我身上发生的事好了,也要先考虑自己的安全吧?你就不怕被沾惹上了什么不好的事,害得你霉运缠身、诸事不顺吗?正常人遇上这种事,不是应该躲远点吗!”

    沈维理接过面店老板递过来的面,朝他点点头,并定定看着,直看到那老板讪讪一笑,很有眼色地走到店里面去收拾桌子,不杵在他们面前碍眼,没敢再好奇地旁听情侣吵架了。

    “我不可能不管你。事实上,我已经管了你十年了。”

    “那又不是我,你明知道!”每次只要一想起那个小偷,赵子昀就压不下满心的火气,更痛恨被眼前这个男人视作同一人。

    “我知道不是你。可是你得为我想一下,我暂时做不到真的不管你。你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地把我推得远远的,但若要我一下子把你当陌生人看,却也是做不到的。所以,我会留下来几天。”

    “你……你就这么闲吗?!”这个人只是想看热闹吧!赵子昀心中充满了负面的想法,拒绝被打动。

    确实也没有什么好打动她的。沈维理愈表现得有情义,赵子昀就愈生气!这男人挂念的是与那个小偷十年的情分,所以才会在现在放不下她,那情分不是她的,他担心的人也不是她,搞不好还幻想着那个小偷能回来呢。

    思及此,心中更加意难平,觉得委屈万状。

    这个她曾经崇拜过的白马王子,竟然是她最恨的那个小偷的恋人!

    “我现在确实很闲。可能你不是太清楚,我目前正失业中。”吃了两口面线,沈维理毫不尴尬地把自己“那你不是更应该回去努力找下一个工作吗?”

    “这不急。”转眼间,沈维理又吃完一碗面线。终于填饱了肚子,看着她面前还剩三分之一的面道:“快吃吧,你不是也很饿了吗?怎么连一碗都没吃完?”

    “我不吃了。”肚子当然还是饿着的,却没有胃口了。

    在过去十年里,她的灵魂过得昏昏沉沉浑浑噩噩,失去任何感觉,没有任何需求,就只是漫无止境的空虚感淹没她全部。如今有了实质的身体,有了一切生理需求,会饿会冷会痛,但却不会迫切想要抒解那种种渴望。有时痛着饿着,就给忘了,麻木地放任那些需求叫嚣,并不想要给予满足。

    “那等会看到什么想吃的,就买一些回去吃吧。”沈维理请老板过来结帐,并不勉强她。

    赵子昀看了他一眼,不太想理会他。

    只要对他冷淡,就能让他早点走吧?

    她不喜欢他的关心,不喜欢他的体贴,不喜欢在看到他时,想着他是那个小偷的男朋友;而因为那个小偷是用着她的身体去与他谈恋爱,所以这具身体里有关于那十年相处的种种记忆……那一大片的记忆,却是她死死捣住,不愿开启的。

    那不是属于她的记忆,那是别人的爱情。披着她的皮囊,仗着她的救命之恩,成功获得了这个男人的爱情,并胡作非为地害她扛了一大笔钱债。只要沈维理一出现,看到他,就会引发她对那个人的无尽怒火,无法平静下来。

    所以,她打定主意,无论如何,一定要找出一个方法,让沈维理永远离开她,再也不要出现了。

    “走吧。”沈维理结完帐,注意了下左右来车。这间面店开在菜市场入口,旁边就是大马路,若是一个不慎,很容易出意外,于是扶着她一只手,将她护在内侧,就要带她穿越到另一头的人行道。

    这时,一辆闪闪发亮的宾士车突然停在他们身前,不客气地挡住了他们的去路,并“叭叭”按了两记喇叭,像在打招呼。

    沈维理将赵子昀拉后退一些,护在身后,静静地看着驾驶座的车窗慢慢降了下来。

    宾士车里露出一张英俊的脸,而且还满溢着一股高高在上的菁英味。

    “好久不见。”得体的微笑,优雅的姿态,彬彬有礼的气质,无不昭示着高位者会有的气势,就算再怎么客气有礼,都带着股纡尊降贵的味道。

    “好久不见,高元。”沈维理静了三秒,才微笑回礼,并说出他的名字。

    他该感谢沈维理没有彻底忘了他叫什么名字吗?高元心中暗自对沈维理那静默的三秒泛起了不爽的情绪。

    “难得会在这个小镇遇到你。怎么?特地带女友来小镇品嚐路边摊风味吗?”高元连眼角余光都懒得施舍给赵子昀,目光只专注放在沈维理身上。

    会知道他们刚才吃了路边摊,可见此人不知道在一旁埋伏多久了。沈维理微笑道:

    “是啊。”

    “……那,想必这家路边摊的风味肯定好极了。”高元不是很高兴看到沈维理竟然一点狼狈的表情都没有,还这样坦然。

    “确实好极了,有机会你也尝尝。”以他们的交情,泛泛的寒暄便已足够,沈维理笑了笑接着道:“我们有事,先走一步了。”

    “等等!”高元没想到沈维理见到了他这个已经十二年没见的老同学兼曾经势均力敌的对手,竟然几句话就想打发掉他,甚至连客气地问一声“什么时候回国”、“最近哪儿高就”或“留个电话随时联络”都没有!他们六年同窗一场,将他这样冷待对吗?不会太过凉薄吗!这也太目中无人了吧!

    “还有什么事吗?”沈维理当然看到高元眼中闪过的那抹不忿,但那又与他何关?

    “你要去哪?我送你一程吧。”高元冲口说出自己本来没打算做的事。说完后,心中懊恼了一下,觉得自己落了下乘,但又确实不甘心这场偶遇只能是寡淡的结果。若是不能让沈维理对他印象深刻,那他还敢想要把人挖到自己公司当自己得力下属吗?

    高元可清楚得很,这个沈维理就算现在失业中,也不是个会轻易消沉丧志的人;他并不是走投无路,只是一时的时运不济罢了。以沈维理的能力,再找个好工作根本轻而易举,他不是非要来到“日昇集团”当他的助手,恐怕就算一时之间没有别的工作机会,他也不会乐意在他手下听候差遣。将心比心,高元自己也是这样想的;所以难得偶遇,他必须跟沈维理有个良好的开始。

    “不必了,我们还要在菜市场里逛一下,就不耽误你宝贵的时间了。”沈维理客气地拒绝。

    这时,赵子昀突然揪紧他背后的衣服,有些喘不过气地道:

    “不要搭他的车。”

    “你怎么了?”沈维理连忙侧转过身,这才发现一直静静站在他身后的赵子昀竟然又脸色苍白直冒冷汗,情况竟与早上与他相逢时相似。没能多想其它,只来得及抱住突然脱力往下跌倒的赵子昀。

    “不、不要搭……”一股剧疼猛烈袭击她的大脑,像无数根针同时刺着她的脑袋,让她痛到连叫都叫不出来,只能急促喘息,几乎休克。

    高元无声哼笑了下,悠悠道:

    “沈维理,你这个女友的身体好像娇弱得不行呢,最近更是擅长昏倒的样子。”

    沈维理没空理会高元的风凉话,他只是担心地看着赵子昀莫名又变得糟糕至极的脸色,手脚更是冰冷,,可是,她手上的镯子并没有在变色啊,而且他的身体也没有感觉到先前那种奇特的吸引力,那么,她身上现在又发生了什么问题?

    “前面不远就是镇立医院,要不要我载你们一程?”高元瞥了那个女人一眼,不管她是真昏也好,假昏也好,总之他跟她就是有送医的缘分。

    沈维理想了想,点头,一把抱起赵子昀,对高元道:

    “那麻烦你了。”

    “不要……”赵子昀努力要挤出声音,双手更是紧抓着沈维埕的衣服,拚命想叫他不要上车,可是却没办法发出更多声音。

    高元走下车,打开后座车门,帮沈维理将人给抱进车子里;这时才看到赵子昀的脸色确实很惨白,而且在十二月天冒了那么多汗,确实很不寻常,看来不是装的。

    “不……”再也发不出声音,赵子昀只能一直摇头,却是什么也阻止不了。

    对于这辆车,她有个可怕的预感,可已经阻止不了了……依然是在医院,但这次进诊疗室的人是高元。

    已经从半昏迷状态里清醒的赵子昀,一脸疲惫,几乎是筋疲力尽地摊坐在候诊室的椅子上,若不是沈维理在一边抱搂着她,让她大半的身体靠着他,她随时可能滑坐到地上去。

    距离医院不到五十公尺的地方,高元那辆闪闪发亮的宾士车被一根意外滚落的两吨重水泥管给砸成了废铁,如今那地方已拉起黄线,几辆警车正围在那边调查事故原因经历了那场差点被砸成肉泥的车祸,体验了生死一瞬的极度刺激之后,沈维理当然也是心惊胆战不已,至今他的手还在抖着,但终宄还是慢慢平静下来了。

    与其说他抱着赵子昀,是在安抚保护她,不如说,是他在藉着拥抱,在彼此温热的体温里,吸取着支撑自己的力量。他曾经以为自己看淡生死,随时可以坦然面对死亡;可是,在真正遭遇到死亡那一刻,求生,却是一种完全不必思索的本能。

    所以,他还是想活着的,他永远没有做好死亡的准备;所以,他再不能矫情地告诉自己对死亡不在乎,认为自己可以豁达到无所畏惧。

    “你还好吗?”

    “还好……”她哆哆嗉嗦地轻道。

    他探了探她的额头,发现凉凉的,温度略低,可是,因为自己的手指也没有回温,所以探不准;于是只好以自己的额头抵着她的,发现温度还可以,而且她的身体已没再抖颤不止,看起来是好转很多了。

    “可以说话了吗?”他轻问。

    在意外发生那一瞬间,他们三人都受到极大的惊吓,连尖叫都发不出来,一时之间都失语了。直到路人跑过来救援,警察也很快赶了过来,沈维理才有办法说话,就算还没冷静下来,也能条理分明地应对警察的问话,以及请人先将左手受伤的高元给送去不远处的医院急救。

    那场意外从发生到现在已经将近二十分钟,除了高元受了伤之外,他们两人都是完好无恙的,不过警察还是将他们一同送来医院,希望他们也做个检查,然后等高元的伤处理好,才一起做笔录。

    于是,在医生简单确定他们两人确实没有事,只需要稍作休息之后,便让他们坐在这里等待高元处理好伤口出来。此刻,就是难得两人可以私语的时间。

    赵子昀觉得两人的姿势不太对,她不应该这样亲密地依偎在沈维理的怀中,并被他以守护的姿态抱搂着;可是她的身体竟习以为常,对他的怀抱无比熟稔,像是天经地义,本来就属于她,“你……先放开我。”她声音还是抖着的,却不敢想是因为对车祸心有余悸,还是什么别的。

    “你现在没有力气,还是靠着我吧。”沈维理拉起她一只软绵绵的左手,然后放开,就见她的手掌无力地跌回大腿上,用事实证明她现在连支使自己手臂的力气都没有。

    至少她还有力气撑起眼皮瞪他。

    沈维理轻笑,下巴在她额头上轻轻摩挲着,两人如此贴近,自然感觉得到她的微微抗拒;但他一点也不想理会,不想放开她,觉得此刻这样,很好;再没有任何一刻像现在这样觉得她是如此适合他的怀抱。

    他的下巴虽然刮得很干净,却仍然对她光洁的额头造成了一点点麻刺感;那一点点的麻刺感化为战栗,瞬时爬遍她全身,让她整颗心都缩了起来,麻麻地无所适从,只觉得脸上不断地发热,却无计可施。

    “对于刚才那场事故,你先前是不是有什么预感?”他在她耳边低声问道。

    听到他的问话,她昏沉的脑袋一时无法竖起防备,便回道:

    “我只是觉得那车子很危险,想叫你不要上去,可是却发不出声音,也支使不动身体……”

    “所以后来在车上,你并没有昏过去,只是无法说话,是吗?”沈维理的声音仍然没有太大起伏,轻轻缓缓的耳语,用最温和没有攻击性的音调,让她的心神更加放松。

    “嗯。她半眯着眼,像只正在被顺毛的小猫,感觉到他一只大掌正沿着她的背轻轻拍抚滑动,让她慢慢放松下来,好像随着他的拍抚,真的将二十分钟前的那场惊悸给拍走也似……“那你觉得,如果我们没有坐上那辆车,那根水泥管还会从拖板车上脱落,砸在那辆车顶上吗?”

    “我不知道……反正就觉得不要上那个男人的车,很危险……”

    “那个男人……”这个称呼让沈维理不自禁低笑出来,呼出的热气喷在她白嫩的耳朵上,生生将那一小片躲在黑发里的耳朵给染红了。“你知道他是谁吗?”

    “我又不认识他,怎么会知道他是谁。”就算共患难过了,赵子昀必须老实说,从路边偶遇开始,她就没看清过那男人长怎样,当然也就不知道他是谁了。

    “他叫高元。”沈维理暗自扬眉,突然觉得情况很是有趣。关于高元与他这个“前女友”亲密相拥的照片,还存档在他的手机里,并且还是他决定跟她分手的主因;可是,眼下他这个前女友却说不认识高元……“喔。这个名字半点没让赵子昀上心。

    “他是我国中以及高中同窗六年的同学。”他又接着介绍。

    “咦!高元?同窗六年?这个她有印象!且印象还深刻极了!

    赵子昀瞪大眼,抬头看向沈维理道:“原来是他。”

    “你记起来了?”

    “你这一说,我就记起来了,原来他就是那个高元啊!哈。”她突然笑起来。

    “哪个高元?”一道声音问。

    “当然是那个万年老二高元啊,他简直是个悲剧。”

    沈维理没来得及捣住赵子昀的嘴,只好伸手轻轻捣住她的脸,并抬头对不知何时走过来的高元微笑道:“已经看完诊了吗?你手臂照x光了吧?医生怎么说?”一副天下太平的样子。

    赵子昀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自己双眼被莫名其妙遮住,不高兴地挣扎着,抬起一手抓下沈维理的手掌,就看到一双正朝她冒火的眼,而那双眼的主人正黑着一张包公脸……那张包公脸,有个名字,叫高元。

    赵子昀默默低下头看着沈维理的手掌,心虚地想着:如果现在再把这只手掌拿来盖住自己的脸,会不会显得很刻意?

    第七章

    “我看过警方做的笔录了,再回想先前事故发生的情况,那时我们都停在红灯前,没有任何碰撞不说,车子也都是静止的……不管怎么说,那根捆得好好的水泥管没有道理会突然从拖板车上松脱,砸扁我的车。”脖子上吊着条三角巾的高元,就算左手暂时不灵便,模样也狼狈了点,却不妨碍他展现出与生俱来的优雅姿态。将加热过的牛奶一口喝光,他继续道:“对于今天这场事故,你有什么看法?”

    “运气还不错。”双手搁在栏杆上,沈维理抬头看着远方依稀可见的海平面。

    “这叫运气还不错?”高元讽刺地抬了抬自己有些轻微骨裂的左手臂,发出不同意的哼声,也跟着走到落地窗前,一同看向远方的天水一线。“要不是你及时把我从副驾驶座那边的车门拖出去,我现在就算不是躺在太平间,也大概变成植物人了。”他手上的伤,是在被拖出车子时没站稳(事实上是吓得腿软),整个人扑跌到分隔岛上,为了保护头部,便以左手臂去承受那股撞击力道所造成的,没有骨折已是最大幸运。

    “所以说,我们还能站在这里抱怨那场意外事故,还满幸运的。”

    “可是,我认为这一切或许原本可以避免。”他突然转头盯着沈维理的表情,不错过一丝一毫的变化。

    “你说呢?”

    现在已是深夜,他们最后都投宿在小镇上唯一一间由妈祖庙经营的香客大楼,勉强算是一间四星级的中型旅馆,想要求华丽精致、宾至如归的享受没有,装潢设计上更是走充满乡土味的朴实风。不过至少房间很整洁,床舖枕头被套不仅洗得很干净,看起来很新,还充满了阳光的味道。

    只要睡的地方没有问题,挑剔的高大少可以完全不计较这间旅馆简陋的程度超乎他的想像……老实说,他家的佣人房都比这旅馆房间还华丽三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