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死神降临第17部分阅读
老人虽老,在能量的加持下双臂依旧坚若钢铁。
这便如在阴月天的腕上强行扣住了一个金属板,让他连弯曲手腕都没有办法!
胡迅的身体中淡紫色光芒大盛,强横的能量从他身体中各个角落爆发出来,向着阴月天张狂绽放!
名为‘血流成河’的能量虽实际等级上要高于冰霜火焰这类能量数筹,但实际上只有在见血后才能发挥出真正的能力,若对方并未流血,反而还不如冰霜火焰般具有侵蚀性和毁灭性。
但如此近距离的对着阴月天绽放,也犹如扑面而来的钢铁墙壁,不断地压迫着少年人的!
两人如热恋中的情人一般,死死相拥着倒在地上。
在落地之前老人便翻身将阴月天压在身下,然后疯狂的对准对方输出能量。
这让他如熟过了的橘子一样的老脸涨的通红。
阴月天嘴角依旧挂着微笑,他的眼睛也已睁开。
少年人的眼神,阴邪、狠厉,他的笑容,温柔似水。
完全两个极端的表情出现在一个人的脸上这本就是矛盾,更矛盾的却是面临身前身后的强大压迫力,少年人居然笑的很开心!
那是真正的,兴奋地笑容。
在即将成为肉酱的情况下,他居然微笑着说:“你怕了。”
胡迅咬着牙,没有回话。
阴月天道:“你累了,所以你怕了。”
他解释道:“你累,是因为你老了,你已经不复当年之勇;你怕,是因为你身负血海深仇未报,你活着,至少还有格兰芬多这个希望,你死了,便再也没人给你报仇。”
胡迅从牙齿缝中蹦出来几个字:“一派胡言!”
嘴上这么说,他眼中却是闪过一丝黯淡,他的喉咙也有轻微的喘息。
从十五岁起就一直跟着自己的发妻,三对儿子儿媳,两对女儿女婿,六个孙子孙女,尤其是最小也最受自己疼爱的小孙子,才刚刚五岁!
可是他们,就这样死在了仇人的屠刀下。
他现在还记得妻子望着小孙子尸体的那双至死也无法瞑目的眼。
他并不是没去报仇,但他不是那个人的对手,若非超强的速度多次帮他死里逃生,他早已化成枯骨被野狗啃食。
他不怕死,却不想死。
他只是不愿死去后面对自己的家人,说出那句‘对不起,我没有帮你们报仇’。
不得不承认,少年人一语说中了他的心思。
他之所以宁可替格兰芬多背负追杀也要出手,就是因为那个仇人实在太强,只有格兰芬多完全掌握了《死亡之书》,他才有报仇的机会。
这个帮助自己报仇的承诺,在自己活着的时候或许有效,死了之后呢?
格兰芬多这样的人真的会在自己死后帮自己报仇吗?
第三十三章胜者疯狂,败者消亡
若是年轻二十岁,胡迅一定不会被阴月天的话触动内心最脆弱的部分。
他是一个进化者,凡是进化者,只要能混出点头的都明白,一旦在战斗中被敌人的言语左右,便离死不远。
但他实在太老了。
一个老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总能因为某些事物触景生情,也自然会因为某些言语而被撩动心扉。
或者说一个老人,当他的岁月临近终点,总会有一些事是他无法忘怀。
这些无法忘怀的事的另一个定义,就是极易被想起。
在这个年岁,回忆,占据了所有老人的太多时间,甚至,还将会占据他们的更多时间。
所以此刻,胡迅的眼神中流露出了痛苦、迷茫、悔恨等情绪。
一如之前,阴月天说‘你怕了’的时候,他确实在害怕。
延伸下去,当阴月天说‘你累了’的时候,他也确实感觉到很累。
他已经不知道上一次跟不具备能量的冒险者进行战斗是在哪一年了。
能量有很多种,例如寒冰,例如火焰,例如狂风,例如惊雷。
例如他的血流成河,本多颜一郎的虚拟网络等。
但毫无例外的,很多能量都具备外放能力,这便使进化者在近身肉搏的基础上多出了另一种战斗方式。
他们管它叫做‘锋’,以刃发出,名曰刃锋,以拳发出,名为拳锋。
锋,让进化者具备了中远距离作战的能力。
是人,总不喜欢受伤,所以持续的进化过程中,中远距离的战斗以较‘锋’的方式越来越流行。
以胡迅的速度,再配合他的能量锋,足以让他应对大多数敌人。
可是今天的这个小子,却是纯粹的近身战斗者。
最关键的是,他的速度并不比自己慢多少。
这就使得胡迅迫不得已必须和对方短兵相接。
但是有一句话,叫做拳怕少壮。
纯粹的以力搏力,胡迅即便能占到部分优势,但对他的消耗也很大。
他最大的错误,就是从一开始低估了阴月天。
因为他知道对方和本多颜一郎以及米罗达战斗的过程。
那是很侥幸的胜利。
若非本多颜一郎过于依赖幻境,若非米罗达太过在意东宫浅璃,最后败的,都一定会是这个少年。
所以他失误了。
失误带来的后果,就是他竟然想用自己的刀,斩断阴月天的。然后在对方的几次格挡甚至反击的过程中,他被迅速的消耗了力量。
所以现在,无论是以自己的双臂夹住对方双臂,还是不断的用自己的能量压制对方,他都感觉到分外吃力。
因为对方看似瘦削的中,隐藏了太大的力量。
这也是为什么阴月天眼中的胡迅,一直在咬牙切齿的原因。
他累了,他怕了。
他被阴月天的言语说动了伤心事。
他的身体中慢慢流露出杀意之外的负面情绪。
而阴月天需要的,也正是别人所有负面情绪中除了杀意之外的所有!
少年人的双眼陡然爆发出疯狂的神色!
一股隐隐可见的黑气瞬间包裹住了他的头颅,然后这颗有着银色短发的脑袋,狠狠地与被淡紫色能量包裹着的脑袋相撞!
这就是……虐杀本源!
胡迅心中一惊,原本有些走神的心思瞬间回神。
只是他再次犯了一个错误。
当那被淡淡黑雾包裹着的头颅撞向他的时候,他自信的以为对方是在找死。
因为无论如何,血流成河都是一种能量,只要是能量,它的坚固都不是能够突破的。
他甚至期待着对方撞得头破血流的样子。
然而……
砰!一声闷响在两人的额头间迸出。
那并不浓郁的黑雾竟然和几乎有若实质的淡紫色能量相互湮灭,然后阴月天的脑袋狠狠地撞在胡迅的额上!
胡迅只觉得眼前一花,脑袋已经不由自主的向后仰去,同时夹住对方双臂的手也松了几分。
此刻阴月天的凶戾便体现出来。
少年人不但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他双手用力向后一缩,被牙走贯穿了手臂的双手竟是直接从其上生生拽了出来!
牙走上面的能量未消,所以阴月天一对被割成两半的手臂疯狂的喷血,并且极难愈合!
不过他不在乎!
肩,背,臀,腿同时发力,阴月天若鹞子翻身,生生的将老人掀翻至身下,他将一双从手腕处分叉的臂直接用肘压在胡迅肩上,然后脑袋高高扬起,又狠狠落下!
砰!
闷响声响彻整个场馆,无论是格兰芬多还是泰尔莎都看呆了。
他们只觉得阴月天的脑袋便如同砸夯的石墩,一下下砸落又一次次抬起,鲜血不断地向周围溅出,分不清这血,是来自老人,还是来自少年。
他们惊呆,不止是因为成名已久的胡迅竟然被一个默默无闻的少年伤害至此,更是因为他们几乎从未见过这种战斗方式!
朴实,残忍,一如街头斗殴的流氓,在伤害别人的同时,也在自残!
这完全不像是两名进化者的战斗,更是两只相互撕咬的雄狮……不,是一只雄狮在疯狂的撕咬着自己的猎物!
胡迅确实老了。
以他的速度和技巧,其实本不至于被逼迫至此,但这便如一身豪华装备技能全满的游戏角色,被套上了无数dbuff,像衰老、虚弱等等,任你牛气冲天,也只是衰弱如狗。
他的额几乎已经被头槌敲得溃烂,鲜血早已糊化了两个人的脸。
他只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年轻人的舞厅,一闪一闪的聚光灯就在眼前变幻。
双眼的视觉,一下子全黑,又一下子全白,人物的每一个动作似乎都在定格。
他的大脑已经变得昏沉,偶尔想到自己在战斗,但是刚想用血流成河将敌人弹开,却又再次昏迷一下。
睡睡,醒醒。
胡迅朦胧间,似乎看到了妻子,孩子,孙子孙女站在那如画卷般的河边景色中,站在虽小却精致的别墅外对自己微笑。
妻子在说:死老头子,还不快回家吃饭?天天就知道下棋!
你啊,真是越老事儿越多,我这不回来了么?
孩子在说:爸,今天赢没赢我王叔?
哈,那老家伙再过一百年也是手下败将,老子让他一副车马炮!
孙子在说:爷爷爷爷,快点吃完饭给我讲故事!我要听你那次和天使战斗的故事。
哎~好孩子,吃完饭爷爷一定给你讲,你也要好好吃饭,快点长大,到时候你也能打败那鸟人。
这画卷,一阵变得清晰,一阵又变的模糊。
让人心疼。
不过,这样的场景,真是让人……
好怀念啊!
“……”阴月天动作一顿。
被他压在身下的胡迅明明脑袋已经血肉模糊,连一只眼睛都突出了眼眶,若不是有肉相连早已飞了出去,可是他的嘴,竟然翘起了一个弧度!
一个安详的弧度。
同时,那只完好的眼睛,眼眶中,居然流出了一滴泪。
这泪,却不是苦的,而是甜的。
这让阴月天大为愤怒。
他明明吸收了一部分对方的负面情绪让自己的虐杀本源增长了一部分,原本想借着这个机会多弄点能量,可对方此刻,竟然是一丝负面能量都没有再露出,这让他……
怎!能!甘!心!
他的笑,变得越加狰狞,两排洁白整齐地牙齿,反射着冰冷的寒光。
被约翰·卡夫曼刺激,被泰尔莎刺激,以及对强大的过分追求,让少年人彻底陷入疯狂之中!
“我要的是,你的痛苦啊!”
他咆哮一声,俯下身去,用牙齿猛地在胡迅的脸上撕下一大块皮肉,狠狠地吐在旁边!
可是那笑容,依旧未变!
少年人化身成狼,他狂野凶戾的张开嘴,用牙齿,不断地在对方身上撕下一块块肉,不但让对方血肉模糊,也让自己的脸上嘴上沾满了鲜血。
当老人白色的喉管和黄铯的油脂从他的口中吐出时,少年人的脸已经出奇的阴森。
这张脸,已经一点也看不出人类的样子,更像是从棺冢中爬出的僵尸,阴沉若冰。
他的手依旧没有愈合,软软的垂着,不具备一丝威胁力。
但当他转过头来看向馆中的三个人类时,他们齐齐的打了个冷战,后退半步。
若被力量迷失了心智,大体都会是这个样子。
比尔道:“魔……魔鬼!”
格兰芬多道:“你……真的是人类么?”
泰尔莎道:“疯子,你这个疯子!”
第三十四章deathnote
阴月天是不是疯子?
这很难说。
若说是,他也只是一个为了追求力量而几乎迷失了心智的疯子。
只是他真的会被力量迷失了心智么?
他的眯眯眼难以遮挡他的目光,那冰冷,又阴戾的视线笔直的射在比尔的脸上。
比尔打了个冷战,他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
他的后退,让身边的两个机械生命体注意到了,两个大个子立刻踏前一步,将比尔挡在了身后。
阴月天愣了愣,看向小白。
小白颇为无辜,它转向两个机械生命体,飞快的摆弄着双手,似是在说些什么。
两只中红色的踏前一步,拟人的嘴里飞快的鼓捣出几句听不懂的话。
阴月天这才明白,原来并非小白的话自己听不懂,而是这厮根本就是个哑巴!
他闭上眼睛不再动弹,任由小白和红蓝机械生命体交涉,自己则是飞快的运转须弥感官,全身心的投入到将胡迅的能量驱赶出身体的斗争中。
说是斗争,一点也不为过。
胡迅虽然已死,但留给阴月天的麻烦却并不小,阴月天的愈合能力在这时反而成了助纣为虐的凶手,因为胡迅的‘血流成河’本身就是加速血细胞分裂的利器,一旦启用自愈能力,便相当于强化了‘血流成河’的威力。
所以这时候他做的,就是通过不断蠕动肌肉和细胞,努力地将附着在自己上的能量驱逐出去。
如此,阴月天就成了‘死人’。
同样,胡迅成了死人,本多颜一郎也成了死人。
如此,这个场馆,甚至整座城市中还活着的人类,或许就只剩下格兰芬多、泰尔莎和比尔了。
三只机械生命体进行交涉,三个人也并没有闲着。
格兰芬多在阴月天和胡迅的战斗结束时就已经开始缓慢的向比尔的方向移动了,只是很快就被泰尔莎发现。
冰玫瑰快步侧移几米,纵然两人相距三十多米,却也巧妙地卡住了格兰芬多的位置。
她道:“不知道你现在还有什么依仗呢?格兰芬多先生。”
格兰芬多笑容苦涩:“泰尔莎小姐,这世界上懂得赛博坦语的人已经不多了。”
泰尔莎道:“的确。”
格兰芬多道:“那我们为什么不合作呢?”
泰尔莎冷笑:“你想我和你合作?”
格兰芬多道:“我已经破译了几乎一半的《死亡之书》,只要你这次放过我,那么我愿以后加入‘组织’。”
泰尔莎道:“你以为组织需要你?”
格兰芬多道:“当一个人拥有了可以杀死任何人的能力时,难道不应该被重视么?”
泰尔莎摇头道:“应该,但那个人不会是你。”
她一脸淡漠:“而且,组织从一开始,也从未想过真的凭借这本书做些什么。”
格兰芬多道:“哦?”
泰尔莎道:“格兰芬多,你听说过等价交换吗?”
格兰芬多一愣,他似乎明白了她的意思。
“所谓的等价交换,包括能量守恒定律和质量守恒定律,还有很多我们知道的未知的东西。这世界本来就没有任何东西是可以无偿获得的,有因才有果不是吗?”
格兰芬多道:“你是说因果律?”
泰尔莎道:“没错,等价交换就是因果律的通俗说法。”
格兰芬多道:“因果律和《死亡之书》又有什么关系?”
泰尔莎脸上难得的露出一丝表情,这表情却是讥讽:“看来你什么也没明白,你只是肤浅的看到了《死亡之书》的功效,却并不知道一旦你真的完全开发出了它需要付出什么。”
格兰芬多道:“难道你知道?”
泰尔莎诚实的摇头:“我不知道。”
她道:“但我知道,绝对击杀这种东西是不存在的。”
格兰芬多脸色大变:“你知道绝对击杀!?”
泰尔莎道:“你该明白,一旦我的组织需要,任何消息都绝不可能泄露的。”
她一脸的嘲讽:“《死亡之书》的最后一段文字:用灵魂书写,以灵魂阅读,铭刻上灵魂的名字,便可获得绝对击杀。我说的对吗?”
格兰芬多道:“那又如何?你知道了这段文字,不代表你知道绝对击杀不存在。”
泰尔莎道:“《死亡之书》给予绝对击杀的解释是,只要有灵魂的生命,在书上写下他的名字后,便能左右他的死亡。我想问问你,若是你在书上写了那个被称作‘完美不死身’的人的名字,她会死吗?”
格兰芬多道:“会!”
泰尔莎道:“你该知道,那个人,即便在大灾变最疯狂的年代,也没有死亡。而那时候,天都要崩塌,地都要破碎。她甚至曾经被卷入时空乱流中都活了下来,你真的有信心能够让她死亡?”
格兰芬多犹豫了。
泰尔莎继续道:“假设写上那个人的名字,而她的确死了,那么这本书,是不是超出了时空的能力?如果是,这本书真的是你能驾驭的了的吗?”
格兰芬多闭上了嘴。
他无法回答。
泰尔莎道:“我们换一种说法,这本书的确有这样的能力,我们将之形容为一个人,这个人就算有杀死完美不死身的能力,你凭什么能让其真的动手?仅凭耗费的一点墨水?”
她冷笑:“这就像大灾变中期时一位拥有唤魔能力的进化者,他召唤了一位地狱最深层的恶魔来为他抵挡虫族对城市的入侵,而后果呢?就是整座城市都被那只恶魔所毁灭。这个进化者做到了的,也只是用一座城市献祭给恶魔,让其驱赶虫族。那么我是否可以认为,你让这本书杀死某个人,本身需要献祭给它同等于被杀者实力的祭品?”
格兰芬多脸色变的苍白。
泰尔莎道:“所以,《死亡之书》在你手中,也不过是完成‘意外杀人’的手段。”
格兰芬多忽的抬头,道:“那么这本书到了泰尔莎小姐的手中,又能用来做什么呢?”
泰尔莎道:“这个不是什么秘密,我可以告诉你:《死亡之书》是一种因果律武器,组织这些年一直在收集因果律武器,而收集它们的目的,也不过是为了弄清它们的法则,然后创造出一种新的武器。”
格兰芬多哈哈大笑:“既然泰尔莎小姐将这件事告诉我,是不是意味着,你已经打算杀人灭口了呢?”
泰尔莎道:“从一开始,你就已经注定死在我的手中。”
格兰芬多笑着摇头:“你错了。”
他覆盖着厚实装甲的右臂抬起:“还记得我说的话么?这座城市,只需要一枚中型核弹就可以被送回到机械生命体的空间。”
泰尔莎瞳孔缩如针芒。
她的确是托大了!
长时间的研究工作让她失去了一个强者应该有的警惕性,或者说她从一开始在组织中的定位就从来不是外派人员!
格兰芬多的手中,是另外一个遥控器。
毫无疑问,它是用来启动核弹的。
泰尔莎不是金刚狼约翰·卡夫曼,所以她没有即便灰飞烟灭也能死而复生的能力。
她的脸色更白,白的几乎没有一丝血色。
格兰芬多笑道:“如何?我们做一个交易。你和那位年轻的先生撤出这座岛,我会放你们安然离去。”
泰尔莎贝齿咬的樱唇发白:“原来如此,你之所以让本多颜一郎在地下通道的入口设置陷阱,不止是为了阻止杀手们进入地下,更重要的是为了不被他们发现地下通道的某处,有一个可以离开这座岛的秘密通道!”
格兰芬多道:“你很聪明,美丽的小姐。但这什么都代表不了,不是吗?”
泰尔莎一脸衰败的道:“你说的没错。”
她并不是速度型进化者,绝不可能在格兰芬多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夺下遥控器。
格兰芬多几乎胜券在握。
说几乎,是因为他忘记了一个人。
一个泰尔莎也几乎忘记了的人。
所以一道银色流光划过,格兰芬多的整只右小臂都从手肘处被切了下来。
遥控器刚一落地便被一只脚踩得粉碎。
时间凝固了三秒。
而在这三秒之后,格兰芬多捂着右臂的伤口哀嚎起来。
他嘴上呼痛,其实心中更痛。
唯一的依仗消失,意味着《死亡之书》已经离他越来越远。
泰尔莎看着出现在他身边的阴月天,道:“我欠你一次。”
她说的很真诚。
因为她看到阴月天的双手同样也是齐肘断掉。
切断格兰芬多厚实臂甲和手臂的手术刀,被阴月天咬在嘴上。
这个少年的确对自己比对敌人更狠,仅仅因为难以驱逐那能量,便将双手都斩下,甚至没有一丝犹豫,也没发出一丝呻吟。
这让泰尔莎很感激。
若不是他,这个任务便已经失败。
阴月天道:“相比这个,我觉得你更应该思考一下如何抢夺死亡之书。”
他用下颚点了一下被两只机械生命体挡在身后的比尔:“若是那两个家伙和小白一样坚硬,恐怕我们还奈何不了比尔先生。”
泰尔莎笑道:“这个问题实在太好解决。”
不再是疯疯癫癫的笑,不再是傻兮兮的笑,当冰玫瑰发自真心的绽放笑颜,流露出来的美,足以让坚冰融化。
她说:“把书给我。”
然后,比尔先生居然真的走过来,从后腰中抽出一本很薄的书递给她。
上面写着:
《deathnote》……
ps:非常感谢各位大大的鼎力支持让我进入了新书榜前十,阳左真是无以为报唯有努力写作以表寸心!
本来说好的收藏加更,实在是非常抱歉没有及时奉上,只因阳左这两天实在太忙,但我保证,明天一定补上加更,以示感激!
第三十五章因为……
凯尔,若是让你选择实现一个梦想,你会许下什么样的愿望?
我猜,大概是有妹有房,父母双亡吧?
呸!你这个死基佬还敢骗我,你的愿望应该是有哥有房,父母双亡才是吧?那么……爸爸,你的愿望是什么呢?
我的愿望,当然是和我最疼爱的甜儿永远生活在一起,远离这尘世的喧嚣。
嘻嘻,我就知道。所以……小白,我猜你的愿望一定是复活你的母亲,然后和她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吧?
不是,我希望能够和我爱上的女孩,结婚。
矮油~你这么说人家会不好意思了啦~~!
别误会,我说的不是你。
“去死去死去死!”
都市的喧嚣打破夜的沉寂,灯红酒绿的都市映照着繁星漫空。
虽然依旧时不时有空间乱流让世界重新乱起,但作为最繁华的城市,洛杉矶从未被异空间怪物的入侵所扰乱。
她依旧是这个世界娱乐圈的中心,无数电影追梦人在这个浮华的城市中迷失,他们看到她表面的美艳,却看不到她内里的肮脏。
因为洛城总是能很好的掩盖那些隐藏在她黑暗背影下的罪恶,例如卖滛,例如凶杀,例如吸毒……
有人说,这个世界上一直能够保持着绝对盈利状态的只有两个行业,两个最古老的行业。
卖滛,和杀人。
后者相对前者要困难的多,费力的多。
也赚得更多。
但还是有很多人选择前者,因为前者,只需要你放宽心态去享受,然后轻轻松松的带走属于你的钱。
积少成多,量变引起质变并不只是说说,当一个女人用自己的赚够了钱时,她可以用这些钱重新包装自己,成为交际花后,走入上流社会。
当然,所谓的积少成多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话。所以若是第二种行业的从业者拥有了第一种行业的轻松,大概很多人都会立刻选择这种职业。
概因同样是出卖,卖滛是出卖自己的,杀人,则是出卖别人的。
只是能从杀人这个行业中轻松达成目标的实在太少,所以真正敢踏入这一行的也少。
这世界总有例外,无法琢磨的,或许才是最吸引人的。
就像少女的玉指。
据说有一种名为玉女拂岤指的武功,可揽百炼钢成绕指柔,此等武功大成,对人可拆筋碎骨,对己可触动魂欲。
但这样必须接触才能有效的武功,显然不如玉指尖端弹出的那一抹白色粘稠的液体更有威胁,因为它的触碰者不论男女,都会伤情哀魂悔彻心扉,恨不能割断被触碰的位置以缓和灵魂深处的悲鸣。
这种白色粘液和另外一种白色粘液不同,没有味道。
这种粘液又和另一种粘液相同,易出人命……
子弹旋转着冲出枪膛,带出火药的味道;子弹旋转着射入人头,带出鲜血的味道。
开枪的少女坐在晦暗仓库的木箱上,明明是在向人开枪,眼睛却看着仓库天窗外的夜景,嘴里不停的嘟囔着。
她的俏脸粉生生的,若羊脂白玉般的脸蛋侧面,还保留着象征着最纯洁颜色的处子腮红。
少女显然处于某种臆想中的世界,若黑洞般近乎看不见底的星眸透着复杂的眼神,似是在对爱人撒娇,又像是在对爱人表达气愤。
“好了,脑袋都打烂了。”
黑暗中,一只修长的手从她手中夺下枪,随后,手的主人也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这是一个正宗的金发帅哥,身高约在187左右,金色长发,脸颊细长,完美的容貌像极了电影中的精灵王子。
他穿着一身白色西装,衣角袖口,无不整理的精细得体,这让他看起来简直就像十七世纪的欧洲贵族般引人眼球。
他微笑着将手枪扔到一旁,随后拿出一张手帕很仔细的擦拭着自己的手,动作无比温柔仔细,那样子简直就像手枪上有着触碰一下就能置人于死地的病毒一般。
少女也反应过来,‘啊’的低呼一声,从木箱上跳下。
她身材并不高,只有160公分左右,这样的她还穿着粉白色公主裙和粉色大头皮鞋,显得更加的可爱。
只是胸口那一对饱满,大概无论如何也让人不会把她当成孩子吧?
她小心翼翼的绕过漆黑的仓库里显得黑乎乎的尸体,走到美男子身边强烈谴责:“凯尔,干嘛不早提醒我,要是那臭血溅到我的鞋上,你陪我啊!”
凯尔连连告饶:“好了大小姐,是我的错还不行吗?回去我给你买一万双同样款式的好吧?”
少女这才点点头,哼着韩国流行过来的中毒少女歌曲向外走。
金发美男子低头看了眼地上的尸体,不可知的叹息一声。
这一声叹息,的确是为了尸体原本的主人。
他生前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存在,强大到赏金达到了九亿新币,却依旧没有杀手愿意接单。
可是他现在却死了,死的窝囊无比,比被屠宰的猪都不如。
杀手,本来是很困难也很古老的职业,它的缺点就在于取走一条人命实在太难。
但若是谁都拥有刚离开那位的能力,屈指一弹便能让目标丧失所有抵抗力,恐怕这个职业,就要消失了。
少女将出门口时,忽然回头道:“凯尔,若是让你选择实现一个梦想,你会许下什么样的愿望?”
美男子柔媚的笑:“当然是有哥有房,父母双亡了。不过,哥哥一定要很帅很帅,而且有很强壮的肌肉。”
少女哼了一声:“早就料到了。”
随后离去。
美男子凯尔打开通讯器,脸上再无戏谑之色:“目标,今年天榜进化者榜单排行七百六十一位,内华达刽子手詹姆斯·文森特,死亡。由组织排名第十,黑桃皇后宋甜儿完成击杀。”
当他回到悬浮车上的时候,少女已经坐在副驾驶座上玩着手机游戏。
凯尔宠溺的看了她一眼,启动发动机。
夜景在车窗两边飞快划过,让人心颤。
少女忽然道:“凯尔,怎样成为一个好妻子呢?”
吱……
悬浮车向下一沉,在公路上擦了好远才停下来。
车的抖动显然不如少女的话更让凯尔惊讶,他侧脸看着少女惊道:“什么?”
少女望着窗外的星空,美眸闪动:“没什么,我只是忽然想问问。”
凯尔道:“你这是在嘲讽我对吧?你真的是在嘲讽我是吧?再说一遍,我是攻,是攻不是受啊!”
少女对他做了个鬼脸:“我对你的私生活一点兴趣都没有。”
她沉寂几秒,忽然开口道:“不知道小白的考核怎么样了。”
“阴月天?”凯尔叫出了这个名字。
他宽慰她:“放心吧,泰尔莎的实力你我都知道,就算阴真的遇到了危险,泰尔莎也不会放任他被杀的。”
他有妖气的一笑:“而且,他可是在你爸爸手中能撑下十五分钟的人,何须担心。”
少女摇头:“不是担心,我只是在想,若他加入了组织,我退出了组织的话,无事可做的我应该干什么呢?当个家庭主妇是不错的选择。”
她星眸闪动,看着凯尔很开心的道:“而且他若遇到了危险,我还可以帮他啊!《史密斯夫妇》看过没?我一直很憧憬呢!”
凯尔没说什么,他只是摇摇头,继续上路。
少女显然也没多打算听取他的意见,手中摆弄着手游,心思却早已不知飞到哪里。
凯尔心中暗叹:若你有这样的想法,他才有大危险了啊。
……
比尔死了,和格兰芬多一起死在了那座城市中。
他其实没有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他逃离格兰芬多的掌控,只是为了活下去,他偷走了书,也只是为了研究。
但他也的确犯下了这个时代最不可饶恕的大罪。
弱小。
这本就是一个杀戮的年代,不固定时间和位置出现的异空间裂缝,是悬在每个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几乎每个人都在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
所以这个时代,死亡,只是‘弱小’这个‘罪责’结下的‘果实’,或许也是对弱小者的解脱。
比尔实在太弱小了,弱小到对于泰尔莎的能力一点抵抗力都没有。
泰尔莎说:过来。
他就过来了。
泰尔莎说:给我书。
他就把《死亡之书》双手奉上。
泰尔莎说:找个高楼跳下去。
他就真的把自己摔成了肉酱。
这真是很可悲的一件事。
坐在地下通道找到的格兰芬多留给他自己的快艇,阴月天仰头望天。
天空被繁星点缀,美不胜收,可他,却没有欣赏美的感觉。
泰尔莎道:“你不想知道自己在这个考核后的结果吗?”
阴月天道:“何须明知故问。”
他道:“我只想问你一件事。”
泰尔莎道:“女娲石的下落?”
阴月天点头。
泰尔莎忽的展颜一笑,如冬日盛开的冰花,美不胜收。
阴月天视若无睹。
未闻花名,自然无感。
她道:“我勉强承认你的确保护了我吧,但是想知道女娲石的下落,你要回答我一个问题。”
阴月天道:“说。”
泰尔莎道:“你知道为什么比尔可以让两只机械生命体保护他么?他明明是个普通人的说。”
说着,她还看了一眼小白。
大概是这朵冰玫瑰杀死格兰芬多的气势太烈,小白往后缩了缩。
阴月天道:“其实格兰芬多已经告诉过我们答案了不是么?”
“那是因为……”
第一章逃跑(收藏加更)
巴布什维尔逃跑了。
这对于他来说真的是一件惊心动魄的事。
因为成立七十余年来,没人能够从组织中逃出来,甚至跨越半个欧洲和半个非洲,逃到了坦桑尼亚的辛吉达。
这座伊斯兰小城对于他来说几乎就是一座天堂,温热的气候,朴实的人民,便宜的物价,以及美丽的女人。
最重要的是,组织的密探在这里只有三人,其中一个是曾经被他从死神怀抱中拯救出来的,另两个现在已经被死神拥入怀中。
这便使得他能够安稳坐在名为拉克坎德的湖边别墅前,抱着美女,晒着太阳,品尝着美酒。
彼得罗夫就是被巴布什维尔从战场上救出来的那个人,他显然很感激后者,所以他宁愿为了他打探组织的情报。
他走到巴布什维尔的身边道:“最新消息,组织决定派两个人来追杀你。”
巴布什维尔道:“谁。”
彼得罗夫道:“一个预备役的小子和奎斯特。”
巴布什维尔皱眉:“斩风奎斯特?这可是个狠角色。那个预备役的小子什么来头?”
彼得罗夫如实道:“从冥界岛走出来的,由宋继清推荐,当前已经完成了两次考核。”
巴布什维尔道:“两次考核?他受宋继清推荐,岂不是说他能够在宋继清手下支撑十五分钟?”
彼得罗夫道:“第一项考核,向来都是有内幕的。你知道,组织很多时候比美国政府还黑暗。”
巴布什维尔道:“就算宋继清放水,若没有一点实力,也很难。”
彼得罗夫道:“最关键的不是这两个人追杀你,而是这也是一项考核。”
巴布什维尔道:“通过和奎斯特竞速捕杀我来考核那小子?”
他的脸色很凝重,手上不自觉的用力,几乎将怀里美人的右|乳|捏爆。
美人呼痛惊醒了他,他道:“不可能。”
他解释道:“?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