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这件小事第13部分阅读
了,四年后再次遇见,难道还要看着幸福溜走吗?难道还要让自己喜欢的人孤独寂寞吗?笨蛋才会这么做。可是,陌颜,为什么在我决定了要抓住你的时候,你要把我放弃?“这么恩爱的一对,怎么不介绍一下呢?”说这话的时候,他并没有看顾枫,而是紧紧盯着陌颜的眼睛,仿佛要把她的内心都看穿,看看她到底在想些什么。他紧抿着唇,双拳紧握,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控制自己的心痛和怒火。她带一个男人到他的面前,是秀他们的恩爱吗?呵,夏陌颜,这就是你给我的答案吗?
刚开始陌颜还是有点心虚的,从始至终都不敢看一眼林梓宸,她甚至有点后悔把顾枫带过来。虽然决定了要与林梓宸划清界线,但直接带男朋友出现在他的面前,还是挺过分的。可是,当听到林梓宸说的那句话之后,她又彻底打消了心中的不忍。抬起头直视着林梓宸,她笑了笑,神情悲凉,说:“对,是应该介绍一下的,这位是顾枫,我的男朋友。顾枫,这是,林梓宸。”
顾枫尴尬地咳了咳,看着林梓宸笑了笑,眼神却好奇地打量着面前这个浑身散发着怒气的男生。林梓宸,原来这个就是传说中的林梓宸,的确是个独特的人,难怪陌颜会等他四年。他伸出手,对林梓宸说:“原来你就是林梓宸啊,久仰大名,今天终于见到你的真面目了。”
林梓宸却跟没听到一样,甩都不甩顾枫,仍然紧盯着陌颜,露出一个冷笑,“男朋友?师父你真藏得住秘密啊。这么大的事情,居然藏着掖着那么久,怎么,是怕被我知道找你要糖吃吗?”
陌颜脑袋开始嗡嗡作响,师父,他又叫自己师父了。可是林梓宸啊林梓宸,你以为一声师父,就能让一切回复到原来的样子吗?你错了,你的师父早已经停留在了四年前。而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是夏陌颜,不是你的师父,你,叫错人了。“我,昨天已经告诉你了。还有,你还是,叫我陌颜吧,不要,叫我师父。”
“把你叫老了是吗?”
“不是。”
“怎么不是?你以前不就是嫌我把你叫老了吗?”
“以前是以前,现在,不是了。”
“是吗?变起来这么快啊?难怪才几天不见,就带出个男朋友来。女人的心思,还真是变幻莫测,前一秒钟喜欢这个,后一秒钟又变成那个了。”
陌颜瞪着林梓宸,说不出话来。林梓宸,就算我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也轮不到你来说我。如果说我欠了爱情的债,那也是欠的杨子轩和顾枫,唯独不欠的就是你林梓宸。现在你又有什么资格来责备我的不是?你一声不响地离开,我已经花了四年对你念念不忘,你觉得还不够,要我永生永世都把你放在心中记着念着吗?是的,四年后你出现了,那又怎样?我要重新生活,你凭什么横加指责加以干涉?我不是小丑,非要围着你转。林梓宸,你太让我失望了。
“难道我说错了吗?”林梓宸露出一个讽刺的笑容,虽然他心里极力克制不去说这些伤人的话,可是他的嘴还是不受控制,或许愤怒中的人都会做出一些心口不一的事吧。
“我不想和你讲话。”陌颜把头转向别处。
“为什么?是因为我没读书,素质不高?”
“林梓宸,你非要这样吗?”
“我怎样?我倒想问问你想怎样?”林梓宸已经失去了耐心,猩红的眼睛,仿佛要把面前的人给吃了,他伸出一只手紧紧地抓着陌颜,另一只手指着顾枫,冲着陌颜低吼:“你把他带到我的面前来是什么意思?你倒来说说你想怎样啊?告诉我你已经名花有主了吗?还是告诉我你已经把我忘记了,我以后不能再来马蚤扰你了?”
陌颜低呼了一声,手上传来的痛感让她倒吸一口凉气,她伸出另一只手想把林梓宸的手掰开,可毕竟是个女子,连根手指头都掰不动,她只能祈求地看着林梓宸,“你先放开我,你弄痛我的手了。”
“痛?你也知道痛啊?”林梓宸并没有放手,反倒是加大了手劲,冷笑着看着陌颜,“你这么一点痛就受不了了,那我呢?你知不知道我的心有多痛?”
“你真的弄痛我的手了。”陌颜全身无力,完全没有了力气反抗,她把求救眼光投向黎昕,“黎昕,痛!”
黎昕因为插不上话,一直都呆愣着看他们两个吵,陌颜这一喊,让她一下惊醒过来,忙跑过去,一把把林梓宸推开,“林梓宸,你疯了!你没听到陌颜在喊痛吗?”
杨子轩也跑过去,对着林梓宸的脸就是一拳,把他打倒在了地上。他冷着一张脸,说:“林梓宸,你发的哪门子神经?”
手一下松开来,陌颜没站稳,出于惯性,倒退了几步,差点跌坐在地上,幸好被顾枫从后面扶住。他刚开始一直在跟杨子轩讲话,完全没有注意到陌颜和林梓宸之间的讲话。他冷着一张脸,对林梓宸说:“我不知道你们有什么样的纠葛,也不知道你以前是怎么对陌颜的。我只知道,现在,陌颜是我的女朋友,我有责任保护她不受到伤害。我希望,以后不会再有这样的事发生了。当然,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找她了。”
“你是个什么东西?”林梓宸从地上爬起来,摸了摸嘴角,“就凭你,也想来教训我吗?”
“林梓宸!”陌颜紧紧抓着顾枫的手,只有这样她才不至于倒下去。她狠狠地瞪着林梓宸,“请你放尊重一点行吗?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很后悔我曾经喜欢过你。我宁愿你从来没有出现在我的世界,我宁愿我从来就没有遇见过你。”
“是吗?”林梓宸突然变得手足无措起来,刚才的盛气凌人完全不见了踪影。喜欢我,对你来说,竟是一件如此丢脸的事吗?能让你悔恨得如此痛彻心扉?如果,我真的没有出现在你的世界,你就不会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伤害,那么多那么多的孤独吧。这一刻,林梓宸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无助,他太失败了,连遇见自己喜欢的女子,居然都被视为一个莫大的失败。
“是的。”有多少次午夜梦回,心中空空荡荡,泪湿枕巾,还能听到孤独啃噬心脏的声音。那些梦,多么美好,多么温暖。可是现在,那些关于遇见的梦哦,竟然被自己一片一片撕得粉碎。林梓宸,你知道吗?曾经我是那么地沉溺于这些梦,因为在梦里,我一抬起头,就遇见了你。
林梓宸颓然地坐在椅子上,喃喃自语:“好,很好,结束了。”
陌颜闭上眼睛,咬了咬牙,既然已经到这个地步了,那就彻底一点吧。“其实早就该结束了。”
“四年前就应该结束了。”林梓宸站了起来,对杨子轩无力地摆了摆手,“走了。”说着一步一步朝门口走去。受伤的困兽,需要找个地方舔舐伤口。
病房里又恢复了安静。黎昕看着林梓宸走出去,不知道该不该挽留,直到他走出了病房门被关上了,她也没有说出话来。把视线从关上的门上收回来,她看着陌颜,拉了拉她的手:“陌颜。”
顾枫看着陌颜苍白的脸,察看着她泛红的手臂,心里心疼地要死,“痛不痛?”
陌颜摇了摇头,“我没事,我想一个人静一静。”说着转身朝门口走去。
一直沉默着没说话的杨子轩在陌颜开门的时候走了过去,像以前一样,拍了拍她的头,说:“想哭就哭出来吧,别把什么都憋在心里。哭完之后,也该放下了。”
陌颜点了点头,神游一样走了出去。
这是这个夏天下得最为持久的一场雨,从昨天晚上一直下到现在,瓢泼大雨倾覆而下,完全没有停歇下来的意思。站在医院的门口看着外面,陌颜突然想起了林梓宸问过她的一个问题:下雨的时候,你会想起谁?是那个为你打伞的人呢,还是那个陪你一起淋雨的人?以前她总是回答,她会想起那个陪她一起淋雨的人,因为那样浪漫,因为陪她淋雨的人是林梓宸。可是现在,看着这不眠不休的大雨,她最想要的却是一把雨伞。
林梓宸,我们终于要形同陌路了吗?我们终于要脱离彼此的世界了吗?为什么四年来对你的想念这么容易就土崩瓦解了?时间的力量呵,真的是太强大了,强大到能够不动声色地把你从我的记忆中抽离。
陌颜慢慢地走下楼梯,雨点打在脸上,生疼生疼。她从来不知道雨滴打在脸上会那么疼,就好像滴在心上一样,哔啵作响,凛冽生疼。那么,再见了,林梓宸,再见了,我年少轻狂的爱恋。
卷三我们各安天涯第五十四章林梓宸之故事前的故事
所有的故事还得从四年前的那个傍晚说起。
那天当我赤着脚,挎着鞋,扶着单车走进家门的时候,我感觉到了一丝异样,因为平时安静异常连咪咪(咪咪是一只宠物猫)打呼噜的声音都能听得一清二楚的家里,这个时候涌出了大堆大堆的人,差不多都是家里的亲戚,连平时深居简出想问候一句都难上加难的大姨婆也端坐在了家里的大红沙发上,拉着妈妈的手直抹眼泪。我这一看,还真是吓了一跳,当即我就想,难道是大姨丈脚一蹬把姨婆给甩了跑去跟天使约会去了?可是转念又一想,就算是大姨丈死翘翘了,那也不是在我家哭丧吧。其实我倒希望是我想的那样,这样的话我就不用跟陌颜分开,更不会有过后那些让人神经崩溃的家庭变故。
“你要转学了。”这是大姨婆告诉我的,她跟我说这话的时候,泪眼婆娑,一副生离死别的样子,好像我明天就要死一样。可是我没有跟她执手相看泪眼的心情,当即我的脑袋就嗡地一声要炸了,脱口而出:“开什么玩笑?”
当晚我就跟老爸老妈吵了一架,可能是太出言不逊了,挨了老爸一巴掌,然后我就摔门而出,跑去了杨子轩家里。但即便如此,事情还是没有因为我的无法接受而有所改变。我其实并不是那么矫情,他们搬不搬家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反正这么多年来他们就从来没有管过我,在我身边跟没在一样,他们走了我还图得个清静,乐还来不及。可是,他们凭什么自作主张帮我做决定,帮我办转学?若是在以前,转学对我来说也是无关紧要的。像我这样的帅哥,换个学校,也不过是换一批追随者而已,对我的受欢迎程度没有任何影响。只是现在不同了,因为除了这里,哪里也没有另外一个夏陌颜了。
那天晚上我没有回家,跟杨子轩谈了一个晚上。我知道他喜欢陌颜,虽然不甘心就这么把陌颜让给他,但现实由不得我,我自己不能守在她身边,又怎么能阻止别人留在她身边呢?所以,我妥协了。我让他好好照顾陌颜,顺便叫他帮我把诗集还给她,本来想要他跟陌颜说我只是请了一段时间的假去旅游了,但后来又想了一下,还是决定说实话,因为我不想骗她。我还让他帮我转告陌颜说我到边就会跟他们联系,还有,中考之后我就会回来。
第二天早上,也就是离开的那天,我不顾老爸的反对,跑去了学校。我想再见一见陌颜,这么久不能见她,我怕我会想她。站在操场上,我伸长脖子朝她所在的教室望过去。我知道我看不到她,因为她所在的窗户是靠着走廊那边,而不是操场这边,但我还是很满足,因为我知道她就在那里,在那个位置,拖着腮帮,靠着墙壁,看着窗外的天空发呆。
我还去看了停车棚,她的公主车显得有点孤寂。平时我的赛车总是停在旁边,可是今天没有,那个时候我就预见到了,我离开之后,陌颜可能也会如这辆单车一样,孤零零地停留在这个遥远的春末夏初。
我说过的,我并没有打算离开那么久。在我的计划里,中考之后我就会回到这个城市,回到陌颜的身边,我会告诉她我考上了那边的重点高中,因为我决定了我要好好地读书,我答应了她的,答应要和她一起考高中。虽然不能和她一起努力,但我还是会认真读书,争取以后和她考同一所大学。在大学里,我们手拉手开始我们的爱情。可是计划远远赶不上变化,这个变化来得太突然,以至于我计划的第一步还没有来得及做出,就永远地破碎了。
在老爸老妈送我去新学校的路上,我们被车祸了。什么叫被车祸了?其实就是人为制造的车祸。在这场车祸中,老爸老妈当场死亡,我虽然当时没有死,但也伤得七荤八素差点没缺胳膊断腿,可见这场车祸来得多猛烈多猝不及防,后来我才知道,事件的制造者是老爸原来公司的死对头,跟他一起竞争调往省城工作的机会,败给老爸之后心存芥蒂,出此下策要出心中的一口恶气,当然对方也没有想到后果有这么严重。这些都是后来雄哥帮我调查到的,雄哥是我的救命恩人,在我躺在医院没钱偿付数十万的医疗费时,他帮我垫付了所有的一切费用,还帮我调查此次离奇车祸的所有缘由。也是后来我才知道,这个雄哥实际上是黑社会的一个头头,救我并帮我报仇,只是为了收拢亡命之徒,以后出生入死为他做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甚至是杀人。可是当我知道这些之后,我已经没有了回头的余地。
后来在他的帮助下,我为爸妈报了仇。虽然他们从来没有管过我,也从来没有尽过一点为人父母的责任,但我还是觉得有必要为他们报仇,毕竟是他们把我生出来的,还把我生得这么帅气。在雄哥的帮助下,那一家人的死相也不比我爸妈的好看,墓碑也相比多了两块,因为我把他们的一双儿女也送了去,权当做是给他们做伴吧。那一段时间,我几乎是迅速而猛烈地转变,变得残忍,变得狠毒,因为这里不是校园,不是象牙塔,容不得单纯和软弱,环境由不得我不变。从看到那一家人横尸在我面前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我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个林梓宸了。为了报答雄哥,我留在了他的身边,开始为他卖命。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知道了,法律从来就不适用于黑社会,因为我杀了人,却并没有因此而偿命,只是在看守所待了一个月不到,就有替罪羊来顶我的班,当然这都是雄哥安排的。他做出这样的安排,首先是因为我混黑社会很有潜力,其次则是因为朱七七。
世事总是出奇地巧,雄哥居然是朱七七的表哥。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见到了朱七七。我很庆幸,在我要把学生时代的所有事情忘得一干二净所有的良知都要泯灭之前,我看到了还残留着学生气息的朱七七。曾经一度,我很感激她,因为是她,唤醒了我对陌颜的记忆。
后来我们就混在一起了,这倒并不是因为我喜欢她或是她喜欢我。事实上,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她就开始粘着我了,怎么说呢,她也算得上一个美女吧,跟我也是同一条“道”上的人,通俗一点说就是都不是读书的料。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对她产生不出好感来,就算后来她替我挡了一刀死在了我的面前,我还是没有喜欢上她。跟她混在一起完全是因为她是雄哥的表妹,所谓打狗也要看主人,更何况她还是老大的妹子呢?再说了,在雄哥眼里,我算个什么东西?我不过是他的一条狗,高高在上的公主看上我,我除了假装受宠若惊,还能怎么着?
但是,任何事情都可以勉强,就是感情这东西不能。我相信朱七七也知道,我的心里除了陌颜,再也装不下其他的女人。她也还算是有点人情味吧,并不会仗着是雄哥的表妹就在我面前趾气高扬,以至于在以后的很多日子里,我都很后悔曾经这么冷漠地对过她。在某种程度上,我是怀念她的。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其实是她,而不是我心心念念想要与之天长地久的陌颜。
故事还得继续下去。因为我的心狠手辣和特立独行,我在这个圈子里树立了一定的地位,也能称得上是一个小有名气的黑社会头头吧,当然还是居于雄哥之下。后来雄哥决定把他引以为傲的“夜城”酒吧交给我打理,当然,我自认为是因为我的能力出众而让他如此垂青于我,而不是因为朱七七的关系。“夜城”酒吧是这个城市最豪华的酒吧,顾名思义,所谓夜城,当然就是不夜之城。也就是在这个地方,我从朱七七口中知道了关于陌颜的消息。从某种意义来说,是她将陌颜带回到我的世界,但是后来,也是因为她的存在和她的死亡,让陌颜离我而去。
在混迹于勾心斗角随时都准备挨刀子的黑社会,我的生活无疑是颓废的,我就像一具行尸走肉,找不到自己的归宿,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活着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一步一步往上爬爬到比雄哥还要高的位置再取而代之成为整个黑社会的老大吗?不是,因为我没有那个兴趣。是为了让自己活得更好吗?也不是,因为我并不觉得比以前好了,反而比以前更累了。这是一种无望的生活,没有追求,没有目标。我唯一拥有的,唯一珍惜的,是对回忆的贪恋,那里有陌颜的影子。曾经一度,我想去找她,我也知道要找到她对我来说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我只要回到我们曾经待过的小镇,走进那个承载了我们所有回忆的校园,我就能找到所有关于她的线索。可是我不敢。我心里是自卑的,根深蒂固的自卑。我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林梓宸了,我的双手沾满过鲜血,我的心里充满过邪恶。那么美好的女子,我怕我会亵渎了她。可是我又是那么那么想念她,想念到午夜时分我会突然清醒,狠狠地想念她,直到呼吸不过来。这四年来,我无时无刻不在矛盾中度过,靠着这么一堆思念维持着自己的生命。
卷三我们各安天涯第五十五章林梓宸之故事后的故事
找到那个玻璃花房纯粹是出于偶然。那天朱七七突发奇想要爬这个城市最高的一座山,据说那里是一个著名的旅游景点。其实我平时最不屑的就是这一类的旅游方式了,但那天不知道怎么了,我决定陪她一起去。在凌乱的房间里持续睡了将近二十个小时之后,我走进了大自然,呼吸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的空气,而且更重要的是,我找到了另外一种想念陌颜的方式。
在山的半山腰,我发现了这个玻璃花房,在看到它的那一刻,电光火石般,我的脑海中出现了曾经出现过的一个场景,她看着我,笃定地说:我最想去荷兰,去看大片大片的郁金香。就算是现在,我也还清楚地记得当时她脸上坚定的表情,还有她眼中闪耀的星光。为此,我把这个花房买了下来。我把酒吧的一切事务交给朱七七打理,然后自己一个人整天整夜地待在花房,捣弄我的花卉和盆栽。我相信,我又活了过来。
除了一些常规的花卉,我还辟出一块地,专门培育郁金香,种子是从国外进口的最纯正的荷兰品种,拥有不同的颜色。为了确保种植成功,我还从网上搜集了很多关于培养郁金香的方法和注意事项,有时候连觉都会忘记睡,就每天待在暖房里对着它们。天知道我是在研究它们的构造,还是只是对着它们发呆。朱七七来过几次,每次来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必定会气得离开,因为我总是很忙,忙得连瞄她一眼的时间都没有。我忙的时候,她就总在我耳边唧唧歪歪,她说我迟早有一天会疯掉,她说我已经疯了。到后来她就不说话了,只是看着我忙上忙下,捣鼓这个,捣弄那个,我想她肯定很挫败,因为她那个时候她知道了我买下这个花房的原因是为了陌颜。就算是陌颜不在我身边,我还是会为她做任何事情,而她在我身边这么多年,也仍然没能让我喜欢上她。她知道她输了,输给了那个在我生命中转瞬即逝的女人。再到后来,她就不来了,我确定她是对我绝望了,我乐得清静。
春天到来的时候,我的花也开得绚烂。我终于知道了为什么陌颜想去荷兰,想去看大片大片的郁金香。因为当你置身一片花丛的时候,你会有一种沉淀的感觉,仿佛在尘世中奔走呼号多年,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归宿。我开始整月整月地待在山上,待在我的花房里,以前的那些人几乎都被我排除在我的世界之外,以前的生活也被我所遗忘,山下的世界成了另外一个与我无关的空间。直到有一天,雄哥打电话给我说酒吧里面出事了,一定要我去解决一下。其实小刘已经打过好几次电话给我了,可是我都没有去理,因为我决定要彻底地摆脱掉尘世里的一切,但现实还是容不得我。但是我实在很庆幸那个时侯我走出了我的花房,否则,我又会跟我爱的女子擦肩而过。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变得很理所当然了,为黎昕报仇,为自己埋下了以后的祸患;决定跟黑社会脱离关系,转变为从前的自己,重见陌颜,坦露我们之间的情感。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么的美好,只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后来会有这么多让人措手不及的事情。光朱七七为我死这件事就让我的神经几近崩溃。
在医院的时候见到了他们,陌颜、黎昕和杨子轩。那天当黎昕告诉我陌颜这四年来都对我念念不忘时,我很为她心疼,心疼她这四年来的悲伤和寂寞,但更多的还是喜悦,因为我做梦都没有想过她也会喜欢我,而且喜欢地这么深。我以为我们会很理所当然地在一起,因为我喜欢她,她也喜欢我。可是,朱七七的死给她的心理蒙上了阴影,她把我当成了一个恶魔。正如我想象的,她终于还是离我而去了。离开地那么决绝,那么迅速,我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带她去看我亲手为她培养的大片郁金香。
那天下着那个夏天最持久最滂沱的一场大雨。我从医院走出来,身上仍然穿着自己的病服。进这家医院的时候,我是身上负着伤,而出来的时候,却是心里负着伤,永远也无法愈合。
狂奔在大雨里,我确定我没有感觉到任何疼痛,我的心已经麻木,我所有的感官,所有的知觉都已经丧失。我什么都没有了,包括我的爱情,和我的灵魂。
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酒吧,我没命地往自己的胃里灌酒,我极度地渴望麻醉。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喝得越多,到最后却越是清醒,陌颜的影子不停地在我的眼前晃动。我伸出手想把她抓住,可她一下又跑开了,看,多不听话的女孩。
我也不知道我在那个地方呆到什么时候,只知道到最后里面只剩下我一个客人了,一个学生打扮的服务员走到我身边,说了什么我听不清楚,不过我猜也就是些什么打烊了我得离开云云之类的。我迷迷糊糊地站起来,好像还对着她笑了笑,奇怪,她的脸一下就变得通红,真是有趣。然后我就逃也似得离开了,因为我的心在那一刻又痛得凛冽。
从酒吧出来,外面还在下雨,这真是一场讨厌的大雨。我没有回我那间凌乱的小公寓,而是去了玻璃花房。其实玻璃花房里除了一张床一部电脑一个装着大堆速食食品的冰箱和我捣弄的那些花花草草之外,什么都没有了。我从冰箱里拿出仅剩的三瓶啤酒,三下五除二解决之后,躺在床上开始昏天暗地地沉睡。我也不知道我这一觉睡了有多久,好像有很多年很多年,因为我感觉我来来回回经历了很多个夏天和冬天,一下子热得难受,一下子又冷得受不了。当然后来事实证明,我只是病了。病了,却被所有的人遗忘了。最后等我终于醒过来的时候,我的胡须已经扎破了我的皮肤,我开始苍老。
其实我还想继续沉睡下去,我潜意识里拒绝清醒过来,我想活在梦境之中。这是一个冗长却让人迷醉的梦,梦里,我的女孩挽着我的手,对着我甜甜地笑。我喜欢被她挽着,喜欢她对着我笑。
后来是因为手机响了,没完没了地响,好像一个催命符,要把我的灵魂带走。我迷迷糊糊地接了起来,是一个搞计算机技术的朋友,他告诉我我的密码找到了。刚开始我没有反应过来,他重复了一遍之后,我就懂了,也清醒了。挂掉电话,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打开qq软件,输入了这个遗失多年的账号,在输入密码之后,我犹豫了很久,我不知道打开之后会看到什么,是一片空白?还是?颤抖着双手,我还是点下了“登入”的按钮。
好像有一个世纪的沉寂,没有任何动静,线上唯一一个头像安安静静地,好像已经安静好久好久了,而且还将继续安静下去。我的心也开始安静下来,像死了一般。鼠标缓缓地移到那个灰色头像上,侠女,好久不见。
我深吸了一口气,点开了邮箱。朋友说里面有他为我保存的一些离线qq信息,他说我有必要看一下。自从那年离开,我就再没有上过这个q,后来密码丢失了,被我所遗忘。直到前一段时间再见到陌颜,我才想起,在她的世界里,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大侠。
长长的页面,密密麻麻的文字,第一条信息的日期正是我离开的那天,深夜十二点,她说:大侠,你有没有被自己最依赖的人丢弃过?你知道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吗?我知道呢,那是一种无助,一种孤独,一种愤恨,一种……几乎无法生存下去的绝望。
她说:大侠,你说他为什么要一声不吭地就离开呢?终究,我在他的心里什么都不是,对不对?你说,我是不是很悲哀啊?
……
她说:大侠,人和人为什么要相遇呢?不相遇多好啊,那么就不用面对离别了。离别,那么残酷的字眼。我宁愿少遇见一些人的,我宁愿不要那么多伤痕……
她说:我常常会梦见他,梦见他又回来了,然后我就对着他哭,一直哭一直哭,我从来不知道我的眼泪会那么多。再然后,我就醒了,脸上是湿的。
她说:我觉得我开始变得有点神经质了,走在街上的时候,我常常会寻寻觅觅,寻寻觅觅,总想找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然后我真的找到了,我跑过去,我叫他,可是他不理我,他说我认错人了。
她说:有时候我明明看到他坐在他的位子上,和以前一样拿着一本书玩转,可是黎昕总骂我,她说我眼睛花了,她说我疯了。我真的疯了吗?
……
她说:大侠,你为什么不回我的消息呢?为什么你的图像总是灰色的?你也和林梓宸一样,从我的世界消失了吗?
她说:我想你了,大侠。我想林梓宸了。
……
看到一半的时候,我终于崩溃,对着电脑嚎啕大哭起来,双手使劲地捶打自己的头。那些回忆,那些温暖的笑颜统统回到了我的脑海,我第一次发觉我头脑的容量那么大,大到可以把这么多年来所有有关陌颜的记忆全部容纳进来。陌颜,陌颜,我亲爱的女孩,这四年来,你究竟过得有多苦?我那么坏,那么龌龊,你怎么可以为难自己到这种程度呢?我不值得你为我这样啊,陌颜,你真傻。陌颜,我心疼你。
泪眼婆娑中,那些字眼狠狠地扎在我的心上,很痛很痛,陌颜,你就是在这样的疼痛中生活的吗?不,我要弥补,陌颜,我要弥补这四年来对你的亏欠。我不要和你说再见,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
我冲到洗手间,胡乱地刮了胡子,洗了把脸,抓了件衣服就往外跑。
我没有见到陌颜。在下楼梯的时候,我摔了下去。我说过的,我病了,从医院回来的那天就开始发烧。烧了两天两夜。在滚下楼梯的那一刻,我都还在奇怪,为什么我进洗手间洗漱的时候没有发现自己通红的脸,也没有感觉到这么多的昏沉和无力?或者,是命运,要把我和陌颜彻底地分开吧。
两个月后,我从医院出来,开始了行走世界的生活。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
我不知道我在寻找什么。我是一个没有记忆的男人。
我叫林梓宸。
这是一个女人告诉我的。她说她是我的朋友,可是我不认识她。
我也不认识我自己。
卷三我们各安天涯第五十六章沈黎昕之开始的开始,爱情就已出现
从医院出来,我看到了这个夏天最耀眼的阳光。抬头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它有多灿烂,只有当我的眼睛被晃得生疼,眼泪扑簌簌掉下来的时候,我才发现,这天的太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灼人。
这个医院似乎跟我很有缘分,牵牵绊绊,我居然三番五次要走进它,在里面工作的医生护士差不多都能认识我了吧。每次看到我,他们都会用一种友好而同情的眼光看我,跟我点头,打招呼。他们以为这是在表现他们的泛滥的人性吧,可是天知道我有多么讨厌这种眼光,甚至愤恨,因为这让我想起我的屈辱,他们时刻提醒着我,我是一个受到爱情伤害的可怜的女子。
所以我时常会想,我为什么会爱上杨子轩,为什么会坚持那么多年。难道仅仅是因为小的时候他把我从那群欺负我的小孩子中带走了吗?
从很小的时候我就认定,我是一个与幸福无关的孩子,我甚至是一个没人要的小孩。那个时候我六岁,爸爸常常会走到我的房间,冷着脸,跟我说:“我和你妈妈离婚后,你跟她过。”
而每到这个时候,妈妈就跑进来,一只手撑着腰,另一只手指着爸爸,破口大骂:“凭什么跟我?她是你的女儿,是你们沈家的种,凭什么要我帮你们沈家养女儿?”
“葛月琴,你别太过分了,女儿也是你的,你有责任抚育她。”
“是,我有责任,难道你就没有责任吗?别忘了,是你在外面有女人要跟我离婚的,而不是我。”
“你够了没有,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在女儿面前提这件事。”
“怎么,你敢做不敢认啊?在女儿面前讲怎么了,我就是要让她知道,让她知道她的爸爸是个混蛋,让她知道你在外面做的那些见不得人的丑事。”
“你别太过分了。我已经说了,女儿跟你,我会每个月定时给你们生活费,你还想怎样?”
“说得真好听啊,定时给生活费,别给我来这一套!我还不知道你啊,嘴上一套,手上又一套,谁知道你以后会不会给。我想怎样?我还能怎么样,你要和我离婚,好,我同意,但是,黎昕必须跟你过。你拖了我这么多年,难道还要拖累我以后嫁不出去吗?哼,好你个沈计辉,够绝啊你。”
……
这是无休无止的争吵,我真的很佩服他们,居然能为了这么小的一件事情吵了两年时间,而两年的争吵之后却没能吵出一个结果来。然后有一天,我很烦很烦了,瞪着眼睛看着他们,说:“我谁也不跟,你们想离就快离吧。这样闹下去,不嫌烦吗?”
我猜他们被我吓到了,因为我从来没有这么冷漠过,一个六岁的孩子,居然跟自己的父母说你们快离婚吧,你能想象吗?爸爸瞪了一眼妈妈,脸色缓和下来,摸了摸我的头,说:“乖,去睡觉。这是我跟你妈妈的事,我们会解决好的。”
我心里冷笑着,心想:既然是你们俩的事,为什么要跑到我的房间来吵,而且从两年前我的生日那一天开始就在吵了。
妈妈冷哼一声,斜眼看着爸爸,说:“听到没有,女儿说谁也不跟。现在,我们都没了累赘,你可以跟我离婚了吧。”
“你给我闭嘴!”爸爸对着妈妈吼了一句,他的声音太大了,我不得不捂住自己的耳朵。“你还有没有良心,黎昕才六岁,我们都不管她,想要她饿死吗?你这是怎么做妈的?”
“我怎么做妈的?那你又是怎么做爸的?哼,现在知道心疼她了,既然疼她,就把她带在身边啊,把她往外推不要她是什么意思?”
“我没有不要她。”
“没有不要她,那你还……”
“别吵了!”我承认我被激怒了。为了让他们停止争吵,我已经做了最大的让步,我谁也不跟,我不做谁的累赘,我一个人生活,一个人我也死不了,可是,为什么他们还是要吵?我转向爸爸,说:“你们去离婚吧。离婚后你们都搬出去行吗?你们真的好吵好吵。”
然后我就真的一个人生活了,一个人住在大大的房子里,除了爸爸请来的一个长期保姆,就只有我一个人。每天早上我一个人走长长的街道去上学,傍晚再一个人回来。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遇见了杨子轩。
在这样一个小镇里面,父母离婚这种事并不流行,而像我这样被离婚的父母扔来扔去更是史无前例,而我,恰好创造了这个小镇的记录。所以在同学的眼中,我是一个没人要的可怜虫。或许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