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小无嫌猜第4部分阅读
的狗狗!
殷佑恢复法力之后已能任意变身,这一点令管于悠非常开心,又可以与心爱的宠物玩游戏了。
悠悠,我已经是大人了──
他哀号。
但哀号归哀号,他还是在下一秒变成了小幼狼,狂摆尾巴接飞盘去了。
由它亢奋的肢体语言来看,实在没几丝哀怨的成分。
殷佑好舒服的枕在于悠腿上睡午觉,整个修长的身躯呈大字形的摊在草皮上。
进入盛暑的八月,榕树林荫下是最好的纳凉所在。因为地形的关系,处于风口的后院浑然不见炙夏的燠热,反而有着不断吹来的薰风拂得人正好眠。
于悠放下了手边的小说,轻轻的伸了个懒腰,最后把目光定在腿上那张熟睡的俊俏脸孔。
佑佑有着一张混血儿般的出色外貌,一头灿亮的金发非常吸引人,再加上额前那撮似是挑染出的黑发,可以说是炫毙了,简直是走在流行的尖端。
他眉额间那道红色的疤并不可怖,反而添了三分性格,完全不抵触他大男孩的阳光气质。
虽然这样形容好像不恰当了些,但于悠真的是以一种慈爱的母亲般心情去看待佑佑。她看着他长大、变化,直到如今这模样……青梅竹马不是最恰当的形容,事实上她一直是以姊姊自居的。因为佑佑很赖皮,又爱撒娇,爱玩爱闹,很孩子气。
即使曼曼她们常因为佑佑的亲匿行为而告诫她男女有别的道理,但她与他早已超脱男女之间的限制了。没有人能了解这种几乎可说是一体的感受。
比亲人更亲近,比手足更融洽,就像左手与右手,天经地义的生长在一具身体上,没想过会分离的事……
可是……白先生说佑佑将在中秋节那天的晚上离开他们──这是他数百年来的任务与责任。
佑佑允诺她的一辈子,恐怕只有十年呀。
剩下一个多月了。
能与佑佑相遇,是世间难得的奇事,说与他人听,怕也只被当成胡说八道。她从未想过他会离开她,但现在却被满心的愁绪占据了向来无忧的芳心。
从他离开水晶坠子那天起,她就隐约感觉到殷佑终究会离开她。
只要”分离”是存在的事实,不管那是几天几月几年,都是短暂得眨眼即过,没有所谓的”还早”。
她能拥有的,就是现在了。
母亲放开子女的手,让他们头也不回的振翅高飞,是否似她一般的心情呢?
在她十六年的岁月中,有诸多友好的同学,却在升学路途上各分东西;再浓厚的友情也会在距离的冲刷下渐淡渐消,只剩一句祝福刻划在毕业纪念册上,以供回匮。而佑佑是她缠溺的宠物、知己,一天二十四小时紧黏不已,连睡觉作梦也不放过,至今仍是如此……
她已分不清是他依赖她,还是她依赖着他了。
也许都有吧。他们相依为命不是吗?
哈啾!
殷佑打了个大喷嚏醒来,伸手捞住于悠正要畏罪潜逃的小手,以及手上那根菅芒草。
啊,你醒了?
真是多此一问,但由美少女口中讲出来,就是别有舒心提神的效果。
你在搔我鼻子,不醒来才怪。
他伸了个大懒腰。
哪有?
哪没有?
他挥了挥菅芒草以示罪证确凿后,随手丢开。”我又不是猫,对那种毛绒绒的东西没兴趣,所以你可别说那是在跟我玩。”
狼不是猫科动物吗?
于悠皱了皱小鼻子。”可是猫科动物比较优雅可爱它。”
拜托!你看所有猫科那副又跛又傲的死样子,哪襄可爱了?你们人类不是有研究说养狗的人通常把狗当帮手,而养猫的人则像被虐狂,因为他们是猫的仆人。它想玩时,你不能不理它,否则它会让你死得很难看;它不想理你时你却招惹它,小心被抓花脸,以惩罚你对-主人-的不敬。
你干嘛那么慷慨激昂啊?
于悠好笑的拨了拨他金发。
殷佑挪开头颅以左手为枕,右手一伸拉她一同并躺在身侧。两人相视一笑,看向蔚蓝无尽处的天空。
在这边乘凉真舒服。
他嗅着空气中淡淡的香甜味,几乎要醉了。
嗯……
她同意。
以后我们也找个类似的地形盖屋子住吧。
既然喜欢这里,何必另外找地方?
殷佑颇为嫌弃的看向五天前才”又”修好的房子。大家全都同意,这房子已不堪居住了。目前韩璇正打算买下相邻的土地另盖新屋,然后把这幢拆掉,到时偌大的空地再计量其它的用途。等于说,一票人此刻住的正是大名鼎鼎的!危楼。
如果你想回人界度假,地方当然要另找。
什么叫做-回人界度假-?
于悠轻声问着。
殷佑大惊小怪道:
你当然要跟我回狼界啊,我说过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的!你也同意过的哦!
你回你的狼界为什么要我一同去?
她不明白这是哪一种计算方法。”何况你回去要忙一大堆事,没有人在一边碍手碍脚不更好?”
才不好。悠悠,你是我的。
他才不容许别个狂蜂浪蝶有机会趁虚而入。
他的悠悠虽不是美得让每一个男人为之发昏的女孩,但她所吸引到的异性却是超乎想像的执着。眼下不正有两个血淋淋的例子?多可怕呀,一点都疏忽不得。
于悠撑起手肘正经地看他。
佑佑,你不是五、六岁的小孩子了,别说任性的话,什么你的、我的,我是我自己的。
你说要跟我一辈子在一起的!
他指控。
对啊,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只不过你有你的责任要扛,分离这事由不得人。我会一辈子把你放在心底,相信这一辈子再也没有人如你这般与我亲近了,即使我以后嫁了人──
什么嫁人?!你不许嫁我以外的人!
殷佑唬地坐起身,凶狠的表情像正要将某个男人砍成碎片。
咦?你说什么?
她眨眨眼。
你要嫁给我。
这不是早就默许的事吗?为什么她竟是一副不解的样子?
我们只是好朋友啊,佑佑,你别闹了。
她低呼着,坞住小嘴的双手显示出她诧异的程度。如果此刻出现外星人也不会比这个更让她震惊了。
殷佑抗议:
我哪有在闹?我是说真的!
可……可是我以为结婚这件事只发生在恋人身上。
所以我们是恋人呀,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小情侣。多么清纯的感情啊!
说完还亲了她一下以兹证明确有其事。
于悠呐呐地开口:
可是,我不记得我们恋爱过呀。
噎──
没有吗?
这是一个好问题。
他们之前的种种不算恋爱吗?那……怎样才算恋爱?
因为管于悠的晚熟,所以殷佑在之前十年内,轻易的砍断了每一条探向她的情丝。
但也因为管于悠在感情上的单纯,所以殷佑只要想起该如何打动她芳心、让她开窍,就一个头两个大。
为什么悠悠从来没把他当爱人看呢?
他耶!他是殷佑耶!风度翩翩的狼王子它!
王子与公主本来就理所当然要恋爱的嘛,何况青梅竹马的一路走来,铁杵早就磨成绣花针喽!
为什么悠悠对他产生不了恋爱的感觉?
拜托!谁会对自己的宠物动心哪?你有看过哪一个爱狗成疑或爱猫成疑的人去跟动物结婚吗?最多也只是让宠物继承遗产罢了。那其实已经很疯狂了。
朱水恋像是幸灾乐祸的提点。
可是他与她生活了十年,他又有人形,应该没那么惨只被当成宠物看啊……(也许他该考虑不要老是变成狼跟她玩飞盘)
小佑子,你成天腻着她,吃她豆腐,又撒娇的,正常的女人都不会把你当男友看。我想于悠比较可能当你是弟弟或儿子。
季曼曼也来凑一脚。
别忘了于悠还小。
韩璇淡淡地提醒。她并不赞成两个小鬼这么小就谈恋爱。
呵呵呵,璇,不趁小悠年幼拐骗上手,等上了大学就有得瞧了。
曼曼笑道。
我比较希望小悠去跟人类谈恋爱。要是跟一匹可以活千岁的狼恋爱,结局还不知会怎样哩。别忘了人类寿命很短哦。
朱水恋快意的表情像在报老鼠冤。
哼!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坏人!
殷佑甩了甩头,决定去门外看于悠回来了没有,她今天上暑期辅导,三点就该到家了。
小佑。
白逢朗正巧出现在门口,叫住了他。
舅?你没回狼界?
他以为表舅前几日来过之后又走了。
嗯。有空吗?我们到三楼的和室谈一谈。
殷佑心中微汤,望入表舅温和沉着的眼中,点了点头,一前一后上楼去了。
虽然还有一个多月才到中秋节,但有许多事必须在那日子来到之前解决。
这是不容殷佑逃避的,自然也到了眼前来。
他还有时间去追求到悠悠的芳心吗?
叹了口气……
时间对他而言,永远不够。
自从隐在暗处的危机彻底解除后,于悠就不再让司机接送上下课。由于通勤还算方便,她便开始搭公车了。
路程有点远,一趟路至少要搭上五十分钟,而且回程总是特别拥挤。不知道为了什么,难道住阳明山的人真有这么多?
不过这不在她关心的范围,事实上这几天她的心思都转在殷佑身上。
早先是感伤他终究会离开她,后来则是因为他无匣头的宣告。他就像个任性的小孩在吵一根棒棒糖吃似的,直要她嫁给他。
嫁他呢!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啊。
她甚至怀疑他知不知道结婚代表什么。
令天学校爆发了高三学姐未婚怀孕的消息,并且听说男方已在准备婚礼了。像办家家酒似的,两个十七、八岁的人就这么轻易走入婚姻……
可是她没办法轻率的去看待这种事……老天啊,在这之前她从未在自己的人生里思考过这种大事,她只是个十六岁的中学生而已呀。
就算现代青少年性行为开放,热中于研修恋爱学分,但那些都不是她,即使她正是个青少年。
或许是大家把她保护得太好,也或者是殷佑占去了她所有心神,让她没有闲暇去体会少女怀春的寂寞心情,但更重要的是……
母亲临终的遗言──
要快乐,要幸福,去得到自已的缘分,不要强求不属于她的心……要确定那人很爱很爱她。
什么叫快乐她知道,但什么叫幸福呢?什么叫爱呢?如何确定两人是相爱的呢?十六岁真的是太小了不是吗?小得想不通那些复维的事,也不该有这样的烦恼一本书掉落在她脚边,她下意识弯腰捡了起来,抬头看向站在她座位旁的男学生──”请问这是谁的?””是我的,谢谢。”一名白衣牛仔裤的斯文男子接了过来,露出一口白牙。
交付了书,就没事了,她又低下头冥想自己的心事……”同学?”叫她吗?”嗯?”抬头一看,好像是掉书的那一个。
你看-文心雕龙-吗?这是一本有深度的书。
男子搭讪的意图非常明显。
看了下自己的暑假指定阅读作业之一的书一眼,点点头,不明白这关他什么事。
看来你对中国古文学很有兴趣,不知道你对西洋文学有何看法?
他扬了扬手上那本外文书。
为什么问?
她只想知道他想做什么,为何不能还给她清静的权利?
我想我们可以交换一些读书心得。你好,我叫赵斯文,t大外文系一年级。不知道你看不看西洋文学呢?
我看茱丽嘉伍德的书。还有茱迪麦娜的作品也很经典。
嘎?恕我才疏学浅,可不可以请你以英文拼一次作者的名字?我想不起这是谁,也许……
本来信心满满准备猛丢书包秀学问的男子当下结巴起来。
我英文不好。
她淡淡地道,希望这位先生可以闭上嘴巴。
哦……哦,那我们来说中国文学好了。不知道你对近代哪些作家熟悉?
我只看小说。
这人好烦哦。为什么坐个公车还要被考试?
真的吗?太好了,我也是。像金庸、古龙、温瑞安,乃至于黄易,都很出色对不对?
她无言。
男子干笑了数声。
呵呵……我忘了你是女孩子,对女作家应该比较存兴趣。像……那个……那个很有名的张曼娟!对,张曼娟,她有写一本-第一次亲密的接触-很棒吧?我都快笑死了;还有简媜写的-海水正蓝-,还得到文学奖……
对不起。
她不得不失礼的打断他的荒谬。”张曼娟小姐写的是-海水正蓝-;-第一次亲密的接触-是悲剧,作者是痞子蔡。再有,简媜得奖的作品是-红婴仔-最后,我个人偏爱席绢、唐瑄、凌淑芬的作品,你不必猜测她们是何方神圣,她们只是爱情小说的作者,不是伟大的文学家。”怕这位男子胡乱再拼下去,她就直说了。
她可以忍耐殷佑所有耍赖与蛮缠,但并不代表她对别人也有相同的耐性,更别说只是一个陌生人了。
……
斯文男子张口结舌,不知如何是好。
一些细细的笑声压抑的在车内各方扬起,可见早有不少人全神贯注的在看这场好戏。
最后那男子匆忙下车,一脸羞愧。但管于悠还是不明白那个人到底要做什么。
耸了耸肩,再度陷入冥想之中,惦念着她的佑佑……
第六章
?”你必须经过-蜕身-的过程,才能完整发挥你体内的力量。”白逢朗回狼族查了古书典籍。原本想了解殷佑这种特殊的体质必须注意什么,但却发现人狼共存的体质将使他的法力被禁锢。
而所谓的”蜕身”,其实就是蜕去狼形,永生以”人”的相貌呈现肉体的模样。其实在数万年前,狼族早已是”人”的模样存在了,只有灵魂是原形;所以当年殷佑甫一出生就又狼又人的变来变去,着实震惊了狼界,成日有人千里迢迢的飞来拜访金狼王,求见小金狼。
金狼王殷祈也鲜,居然收起门票来了,要求各参观者以各族的圣物当门票。是白狼族人,就得带一袋银钤树果实制成的香茶;是绿狼族人,就得带他们独有的药草”绿晶”一株……
结果一大堆灵丹异草、香茶、妙果堆满了联邦政府的国库,让白逢朗头疼了好一阵子。因为货品总是源源不绝进来,消化速度却又不及,后来在日、月、星三人共同”请求”下,殷祈只好暂时放下逗弄爱儿的乐趣,到狐界、神界……一大堆地方去进行贸易活动。最后换回来了狼界罕见的奇花异果、食品等东西,平均分送各族,也算是造福人民了。
心思再拉回来,白逢朗凝视着眼前这个流有殷祈与若棠血液的男孩,他身上有双亲最优秀的遗傅,而性格上尚似殷祈多一些。但因为殷佑的成长并没有按正确的步骤来,以致于如今看来十六、七岁的他有时像孩儿般的顽皮爱玩,有时又有着五百岁之人该有的沉稳成熟……但也有人类十来岁少年具备的反叛与忧闷性格。
不知这些互相冲突的心性会不会令他难以调适?
小佑,今夜就替你蜕身吧,你也好趁最后一个月学习统驭体内的力量,并控制它。
那该怎庆做呢?我记得若是没有意外的话,原本助我蜕身的人应该是弄潮的第一个女儿,也就是管家的女儿,但当年的变化太大,使得一切都不同了……
白逢朗点点头。
是不同。当你提早跑去人界时,就注定了改变。但唯一不变的是管家的女儿身上都拥有祈咒师的体质,而在第二十代更是强烈,所以你能在十年前苏醒。该是你遇到的就不会错过。当年你父王以血液救回四家族的生命,等于耗尽了他毕生的修为与性命。因、果、循环便是如此;如今在五百年的轮回后,将转嫁到你身上。
殷佑垮下脸。
如果我没有偷跑来人界,就不会有那么多事了,我好像是灾星。
不。
白逢朗严肃道:”就算事情不是因你来人界而引发,你们该历的大劫也终究会以另一种形式发生,也许会更惨烈。”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金狼族必须历此大劫。
别族就算有也没复杂到灭族的。
因为你父亲统合了狼界各族。你明白的,身为一个天下共主,尊显的背后便是承担了苍生的苦难,这是当年你父亲打算扛起的,因为他实在不乐见大家自相残杀,为了无谓的小事起干戈。因此他征服了各族,建立联邦,带动修行的风气,让大家专注于提升自己的性灵,而不重物欲。其实这是违背动物界生存法则的。动物们通常在竞争中走向毁灭,从不曾和平共处。再加上他身为共主所承担的,便注定了金狼族的大劫。
但是一整族──
不会太多了吗?
全族同意过后,才跟着你父亲去打仗,因此一起受罪。但你父亲将他们保护得很好。
他微笑。自己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殷祈有多么深不可测了。谁会想到他竟是以那样的做法来守护他的子民呢。
殷佑张大好奇的眼──
怎么说?保护什么?
回到狼界后,你便会知道。
白逢朗不欲多言,只道:”我已请韩璇她们把今晚的时间空下来,让四家族的人辅助你蜕身。”
白逢朗轻掏了下殷佑的肩膀,表示话题已经结束。
殷佑跟在他身后走出和室,轻声问着:
如果当年我没偷跑,会怎样呢?
何必想这个永远不会有答案的问题?
我会像喜欢悠悠一般的去喜欢上弄潮的女儿吗?
白逢朗由着他去钻牛角尖自寻烦恼,背着双手走下楼去了。在楼梯的底端,一张盈满笑意的丽颜正等待着他。他永远会因她毫无保留的热情感到受宠若惊,胸口充盈着满满的温暖,迎了过去。
悠悠,你回来了?我告诉你,
甫见到心爱的人儿已放学回来,顾不得还在二楼,身子一翻就飞了下来,但他的声音梗在看到于悠手上那封已拆开的航空信。
天哪!已经拆开了!
地啊!他今天怎么会忘了检查信箱……
死了!现在抹油还来得及溜吧?
佑──佑。
好重的咬音,即使是四声的读音,也不必那么用力嘛。他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啊,你有信哪?
为什么这封信上说已写过两百七十三封信,却得不到我的回音?
于悠微笑地问。
殷佑点点头。
这有两种可能性,第一,他说谎;第二,他寄错地址了。
这些年来都是你收信的吧?
怎么可能?我是最近才变成实体的,怎会!
于悠轻敲他额头。
少来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在那之前你已经可以用法术做出一些坏事了。
也不想想她可是与他生活了十年的人,连她也想唬?欠扁!
我哪有做什么坏事!你别冤枉我。
他脸上是百分之百无辜的表情,脚下则先步一步的退……
于悠向前一跳,扑住他,不让他逃,两人跌入沙发中。殷佑赶紧搂住她细腰,怕她不小心撞伤,以致于他被扶手撞到手肘,龇牙咧嘴的忍下痛呼声。
承认吧,你污走了我两百七十三封信。
她俏鼻顶着他的,作势要掐他脖子。
反正他是不重要的人,又没关系。
就算可以这么说,你也没权利过滤我的信件。
她k了他一下,并不真的生气,只是认为他不该做出这种行为。坏小孩。
你真的想跟他通信吗?一个陌生的呆瓜男值得你挂心吗?
殷佑闷闷地瞄她。
至少我该回信感谢他一下呀,这么多年没回信,太失礼了。
不许你回!
突地,他土匪的抽去她手中的信件,立即火化成灰烬,让于悠连阻止都不及──
佑,佑!我生气了。
这家伙真是长不大!
但殷佑可反倒是得意兮兮的嘴脸。
别气嘛!你知道我受不了别个男生爱慕你。你不能教我眼睁睁看别人肖想你而不作声像个死人似的毫无反应,不是吗?
你──莫名其妙!
简直是强词夺理。
才不是莫名其妙。我就不相信你感觉不到那家伙偷偷爱着你,意图这么明显──
你别胡思乱想行不行?人家他可能只是思念故乡,所以想要与老同学通信──
殷佑捧住她小脸。
你骗谁?!当年那家伙还对你告白了,你别说你忘了!
告白?
于悠楞住,想了一下。”哦,那不算。””他说-我喜欢你-还不算?!那要怎样才算啊?直接求婚送上结婚戒指吗?””拜托!我根本和他不可能的好不好!”他们确定还要为这么无聊的事情吵下去吗?”为什么?你明明很想跟他通信。”醋味四溢,他就是要争出个是非曲直。
那是因为……
瞧着他判官似的脸色,她不开心了。”哼,不告诉你。”
别开小脸,决定上楼休息,不理他了。
等等,别走!
殷佑见她跳下他腿,连忙拉住她一只手。”说完再走。”
咿!才不要。
她对他吐舌,摆明了不合作到底。虽是被他拉着,但因为他不敢用力,最后便变成她拖着他走。
悠悠……说嘛。
他亦步亦趋的蛮缠着。
不要不要不要!
悠──
你别吵啦……啊!
正在上楼中的她因为距离没量好而踩空了一脚,整个人往后倒去──”小心!”殷佑牢牢将她搂住,站得稳如泰山,完全将她的重量吸纳,却没有半点动摇。
她背抵着他胸怀,感受到他略快的心跳,以及安全的守护,一时之间有些怔仲……
走稳一点嘛,别吓人。
他将她身子转过来,然后像抱小孩似的,一手勾住她腰,一手环过她膝盖窝,抱了起来,吓得她低呼不已。
别这样抱我,人家又不是小女娃!
她槌着他肩膀抗议。
他灿亮的灰眼满是笑意与顽皮,直看着她道:
走路都走不好,不是小女娃是什么?还是让我抱你上楼吧。
他才不肯放手呢。
于悠心底怪怪的,却厘不清那是什么感觉,也只有任由他了,因为亲密早已成习惯,他这么做并不会令她觉得不舒服,反倒想到了好笑的事。
我从来没想过你会有抱得动我的一天,因为你一直是我可爱的狗狗。
他笑,亲了她下巴一记。
还狗狗呢,今天晚上我就要-蜕身-了。你该知道了是不是?
以后可就没法子任意变身了。
嗯。刚才水恋有说。
她垂下眼睫,掩住大眼中的失落,不让他看见。
不开心?
他仍是发现了,停住了行进的步伐。
蜕身对你有益,我怎会不开心?
但你喜欢我的小狼外表对不对?
也是、也不是。我只是害怕变化,害怕沧海桑田的物是人非……当你不再是我的狗狗之后,某种程度上,我们过去的十年种种,也得正式划入记忆的范围了。
像是一个句点,不能延续,只能换段换行的写出别的生命轨迹。
殷佑拍了拍她。
你别多愁善感了。我们无法抗拒成长,但不变的是我会永远与你在一起。
佑佑……
她抬起水盈盈的大眼,像是努力要忍住泪水,且心事重重。
他的心都要碎了,低哑的开口道:
你希望我怎么做,才能让你不再挂心这些愁绪?
于悠含泪的绽出美丽的欢颜。
佑佑。
她眼中终于扫去阴霾了。
嗯?
他决定为她上刀山、下油锅,万死不辞。
趁你还没蜕身之前,我们到院子里玩飞盘玩个过瘾吧。今天我在山下买到了萤光的飞盘哦,声音很好听,飞得也很远,快!我们快下楼,千万别浪费这仅剩的几个小时。你要变成小金狼才行哦,不可以变成大狼,因为那实在太不可爱了……
……
口吐白沫,以昏倒做为严重的抗议。
这小子在傻笑个什么劲儿?
朱水恋将所有的坐垫浦放在阳台上,忙完了工作后,终于忍不住问。
别理他,他被飞盘k中十来次,八成脑震汤了。
季曼曼撩着短发,望着月亮的位置,以确定施法的时间。
晚间十点左右,屋内的人全上了顶楼,就等一个好时辰,坐定方位以助殷佑蜕身。
殷佑才不理会别人投给他的嘲弄眼光咧。
嘻嘻嘻……自从由于悠口中问出答案后,他一扫下午的哀怨心情,此刻可以说是快乐得不得了!
哇哈哈哈……那个笨班长不管再怎么肖想于悠都没有用啦!因为管家有一条祖训是”童”、”管”两姓不得通婚。而那个班长叫童智岳,正是姓童,所以一切心思都是白搭、没用的!真是大快人心啊!
原来当年弄潮的长子继承了管又寒已故师尊的姓氏,延续别人的香火去了。为了怕日后有近亲联姻的事件发生,祖训便明文订下这一条。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咳!
哦,笑得呛到口水,咳咳咳……
于悠端了饮料上来,见他咳个不停,递上开水道:
怎么突然在咳嗽?生病了吗?
没……咳,没什么啦。
他接过水,缓缓喝下,并将她搂近,好把懒洋洋的头颅栖放在她肩上。
大概还要等半小时吧。
于悠看着圆月,想着下次月亮再度成圆时,他就要离开她了……”你记得我教你的咒语吗?””嗯。”她对咒文的记忆力非常好。也许就像佑佑以前对她说过的,她有祈咒师的体质。
别难过嘛。即使我蜕去狼形,但灵魂本质还是你最心爱的小金狼,了不起以后我抽出灵魂让你缅怀一下我超可爱的模样喽。
唉……她又不是在伤心那个。以一个下午的时间,她让自已调适过来了。而此刻,心中介怀的是这个”蜕身”的工作,原本该在五百年前完成,由五百年前某名管姓少女手中辅助完成……
不知为何,她非常地介意,竟有些钻牛角尖起来了,即使理智上知道这样想很没道理、很无聊,但……
如果五百年前一切都没变,没有战争,而你正常地长大,那么,当你来人界找那位能助你蜕身的少女,将会发生什么事呢?
从佑佑黏她的情况看来,极有可能也会相同的去蛮缠住一位小姑娘。而古代的社会又不比现代,通常跟一个男性夹缠不清,就只有嫁他了事。想起来……很不舒服……很讨厌。
你在暗示什么呀?我是那么没格调的人吗?
殷佑抗议她的言外之意。
你就是。说不定你在-未来湖-里看到了我家祖先可爱的女儿,才急呼呼的来人界找小朋友玩,来个先下手为强──
冤枉啊!当时弄潮生了两个儿子,哪来的女儿?而且当时我那么小,除了贪玩之外,哪里会想到男女之情这方面的事?
居然质疑他感情的忠贞,太过分了!
小时候不懂,长大可不就懂了?反正当你长大后就会看到那名少女了,然后你就会扑过去──
你当我se情狂啊?
你是狼。
她严肃的道。
对啊。
一时之间丈二金刚摸不着头绪。
所以唤你色狼当之而无愧。
罪名确立。
古代的冤狱是不是这样产生的?殷佑差点昏倒吐白沫。
悠悠,你明知道我爱你,怎么可能再去爱别人?你别忘了,狼是所有动物中最深情的,奉行一夫一妻制。
是呀,跟任何女孩都可能组成一夫一妻嘛。
这下子,殷佑总算听懂了,也很头痛,”你在对从没发生过的事吃醋,这没必要吧?”
于悠努了努嘴,不说话。
就像我不能吃那个班长的醋一般,你也不能。
关那个班长什么事了!
她陌他一眼。
如果我没出现,依照他写信写得不死心的情况来说,你也有可能被他孝感动天呀,然后嫁到外国去了。
她笑打他一下。
什么孝感动天!胡说,才不会呢,我才十六岁,不会想嫁人这种事。
耶!如果他拚命写信写到你二十五岁,我就不相信你不会心动。要是我不曾出现,你搞不好就嫁他了,哪还管祖先阻止什么不能联姻的事。
她捏着他的挺鼻。
强词夺理。明明没有节操的人是你,你却用另一个不搭轧的例子来反驳,过分!
反正终究我没跟弄潮的女儿见过面,你就饶了我吧,这种醋吃得多冤哪。
谁在吃醋?
她凶巴巴地问。
你呀。
还不承认。
哪有你吃得凶!
十年来根本没有男生能近她十公尺以内,都是他老兄的杰作。
谁都不许垂涎我的悠悠!
他大手一张,牢牢搂抱着她。这是他一生一世的信念。
她抬头看他,分不清这是小男孩般的占有欲,还是他所谓的爱情。就像他们很习惯的依偎一般,在情感上也掺杂了各式各样的情分,使他们很难去界定这是爱情作祟还是友谊、亲谊……
时间差不多了。
白逢朗打点好了方位,宣布道。
大伙全走向他,由他依四方位安排好护令使者的位置,让殷佑坐在中间。
再划出一道结界,防止在施法时有意外产生。
日、月、星在结界之外,站定形成三角形,唯一的作用是看戏兼以防万一。目前叛军已消灭得差不多,但难说会不会有其他宵小觊觎狼王令,想伺机而抢。
一切就定位后,就见殷佑召唤出体内的狼王令,将它移至头顶上方。一长串的咒语驱动着圣令发出金光,将殷佑笼罩住。
当殷佑由人形化为狼形时,金光已强烈到令人睁不开眼。于悠指示其他三人咬破手指,结出手印──
那些流有狼王血液的血滴,并未向下滑落,竟飘浮在半空中,缓缓涌向金光的中心点。在于悠的咒语下,当血滴与殷佑融合时上立于中天的月光像是一只探照灯似的,笔直垂下一束光源与咒法融为一体……
蜕身的过程已开始──
金光中,逐渐浮现一根一根的金毛,愈来愈多、愈来愈多的围绕在金光之中,形成华丽灿目的流光。
当金光由强烈趋于和缓时,飘浮的金毛在失去力道的搅动后,几乎要四散于风中了,但白逢朗此时突地施法围出一大片布幕,在金毛即将飞散时,罩住了所有、收纳了来,形成一小只布袋;取后缩为巴掌般的大小。
整个过程历时十五分钟。当金光尽敛时,大伙见到的还是殷佑,没多一个眼睛,也没少一枚耳朵。
季曼曼甩了甩微微作痛的手指头。
有成功吗?怎么还是一样?
逢朗,你在做什么?收集胎毛要做毛笔去卖吗?
朱水恋问着心上人。
不是,它有其它作用。
白逢朗将袋子收纳入袖子中,轻轻地道。
于悠站在殷佑面前。他仍盘坐在地上,调息自己体内汹涌的波动,并试着驾驭那些如猛虎出柙的巨大力量。
她不打扰他,眼光定在他额头。那破碎的疤痕中间,似乎隐隐浮现出什么图腾似的……那是什么?
她知道他那道伤疤的来由。也就是他第一次溜来人界,差点成了狩猎者的战利品所留下的伤痕。但隐在伤痕底下的……那是什么?
比别人多具备了特殊的感应力,使得于悠总能很精准的察觉不对劲的地方。
怎么了?
韩璇走过来问。
璇,你看不看得到他眉间的金光?
我看不到。
她见到的只有浅红色的伤疤。
金光拱聚在伤疤底下,像隐隐约约在形成一种特殊的图腾……
于悠连忙拿过韩璇正在批阅的文件,以空白的背面试图绘出那图形。
白逢朗等人走了过来。
那是什么?
水恋问他。
金狼族的封印。
白逢朗微笑的看着。
什么意思?
韩璇盯着纸上复杂的线条。
没什么意思。
星罗淡淡地讽道:”不过就是金狼王在自己儿子身上动了些手脚罢了。”
啧!有说等于没说。
季曼曼嗤声道。
逢朗?
还是指望由正常人来说明比较简单明了易懂,不致于听完后还得吐出三桶血抗议。
白逢朗正要说明,但已收功完毕的殷佑已发出凄厉的哀嚎,哇哇大叫不已──
怎么会这样?臭父王!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可恶!可恶!不去冥界救你了!哇──呀!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也就是狼界),有一个金狼王子,名叫殷祈。在取得全族的支持后,决定统合狼界各族;资源共享,福祸共担,制定统一的律法,不再姑息任何一族去包庇犯罪,也不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