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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拷问进行到最后,张浑身上下已经没有一块好肉,他叫到后来,便疼得没有力气叫了,只能从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气音。

    他最后还是说出了那位主顾的名字,林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走上前来,抽出匕首干净利落地割断了他的喉咙。

    剩下的事,就很简单了。

    那个买去了他的妹妹的家伙最后死得比他的妹妹还要凄惨。

    林宪明疲惫地坐进了马场善治的车里,他报完仇了,却没有任何满足感。他的腰弯下去,把脸埋到双手里,闭着眼在一片黑暗中,又一次看到了当年哭泣着追赶他的侨梅,只是这一次,他也哭了,泪水悄无声息地沁出眼角,流入他的掌心,怎么也流不干。马场善治坐在林宪明的旁边,他注视着林宪明,叹了一口气。

    他没有直接劝林宪明别哭了,只是默默地把一只手放在了林宪明的肩膀上,沉默而包容,带着安抚人心的力量,直到他感觉手下的肩膀不再颤抖,他才开口说道:“别哭了,林酱,我们回家。”

    “……”林宪明深深吸了一口气,停止了哭泣,抬起头来,逞强说道,“我没哭。”

    马场善治没有反驳他,发动了车子。林宪明转过头看着窗外的街景,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照亮了那张还带着泪痕的脸庞,他看着这个夜幕下灯红酒绿的城市,露出了茫然的表情。

    林宪明不知道自己该去哪了。

    他是不认他的父亲的,而母亲和侨梅又都已经离开了他,长久以来支撑着他活下去的支柱消失了,让他一下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不会因此就想到要去死,可同时又觉得,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然后他想起了刚刚马场善治对他说的话,他说了——我们回家。

    林宪明将自己的额头靠在了冰凉凉的玻璃车窗上。

    回家吗?

    这个字眼太陌生了,让他陷入了另一种不知所措中去。

    马场善治用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伸过来,握住了林宪明的手,他握得并不紧,林宪明很轻易就可以挣开。

    可是那只手那么大,掌心温热,几乎能让林宪明感受到在交错的肌肤纹路下流动着的血液,他握着他,就像是在风雨飘摇的海面上牵住了一支精疲力尽的小船,让他没法挣脱开去。

    林宪明心软了,试探着回握住了这只手,于是那只手便收紧了力道,把手指嵌入他的指缝里,和他十指纠缠,像要合为一体那样,紧紧地握住了他的手。

    林宪明不愿转头去看马场善治,仍然把额头放在车窗上,却又转了转眼珠,从后视镜里光明正大地看着马场善治,看见马场善治那张脸上仍是他熟悉的带着点惫懒的神情,那双棕褐色的眸子里却透露出一点压抑不住的温和笑意,突然就觉得安心了。

    他也想回家了。

    TBC.

    第十一章

    林宪明不是一个擅长表达感情的人,甚至连接受感情也不太擅长。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粉丝,而那些粉丝又为什么愿意不计回报地对他好,在他身上疯狂砸钱,只是为了把他捧成代言商们眼里的宠儿;就像现在他不明白为什么马场善治会对他这么好,而且表现得除了对他好外别无所求。

    难道是这家伙是我的粉丝吗?

    林宪明瘫在沙发上想到。

    天气已经入夏了,他今天又没有工作,所以只穿了一件长款衬衫和宽松的平角裤,就是夏天街头巷尾的聚在一起聊天下棋的大叔们最常见的打扮。可是上天如此偏爱他,别人穿是邋里邋遢,林宪明穿起来就是青春随性。

    他近乎肆无忌惮地裸露着纤瘦的手臂与小腿,从凉鞋的开口中伸出圆润的脚趾,指甲是健康的淡粉色,脚背上皮肤白得像是在发光。

    到底是为什么呢?

    马场善治也在想这个问题。

    在他此前的人生中,他从未对任何一个人如此有耐心过,直到他遇见林宪明。

    他当然是知道自己喜欢这个Omega的,可是仅仅是喜欢就足以让自己如此有耐性吗?

    他坐在自己前女友的对面,给这位漂亮的小姐点了最贵的酒,看见女人优雅地端着酒杯,笑起来仍然是他曾经喜欢的样子。

    虽然只是beta,可如果单论五官的精致的程度的话,小百合不会输给任何一名明星。

    他这样想着,思绪却情不自禁地飘回家里,想要知道他不在的时候林有没有好好吃饭。

    他太瘦了。

    小百合抿了一口酒,观察着对面男人的的神情,直到她确信了自己心中的猜想,露出笑来,才开口道:“在女士面前走神,可不是有礼貌的行为。”

    马场善治这才从回去是给林林做饭还是泡面的纠结中回过神来,笑着道了歉:“不好意思失礼了,刚刚才想到了有一件重要的事还没有做。”他拿起了自己的西装,站起来继续说道,“那么就这样说定了,尾款会在事成后打到你的账户上。”

    小百合挑了一下眉,调侃道:“这么急着回去,难道是家里有人在等你吗?”

    马场善治笑了一下,没有否认,而是直接坦率地答道:“是啊。”

    “真是变了啊。”小百合笑着喝完了这杯酒,感叹道,“不知道是哪位幸运的小姑娘。”

    马场善治回到家的时候,林宪明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侧着身子,手放在头边,弓着身子蜷成一团,金色的长发披散在身后,像是一只抱着自己尾巴取暖毛茸茸的猫。

    马场善治叹了口气,他已经对自己的同居人不会照顾自己这一事实感到习惯了。他调低了电视声音,弯腰拿起毯子披到了林宪明身上。

    还在敬职敬责地播放着恋爱剧的电视机在没开灯的房间里成了唯一的光源,在沙发背后的墙壁上投射出了暧昧不清的影子。

    有那么一个瞬间,他们是很接近的,马场善治甚至可以感受到林宪明轻浅的呼吸扑在自己的脸颊上,带着醉人的酒香和让人着迷的温热。

    作为一个Omega,还真是没有戒心啊……

    他看着林宪明的睡颜想到,这个距离已经很接近了,他只要一低头就可以碰到林宪明的脸颊,甚至如果想偷亲一下那微微张开的双唇也不会有人发现。

    如果我再年轻个几岁的话,一定就已经亲下去了。

    马场善治想到,然而他最终什么也没做,只是温柔地将一缕黏在林宪明脸颊上的发丝拨到了他的耳后去,然后直起了身,去厨房煮面去了。

    是的,在马场善治此前的人生中,他从未对任何一个人如此有耐心过,但是有什么办法呢?他现在喜欢的那个人,值得这世界上所有温柔。

    林宪明是在博多豚骨拉面散发出的香气中醒来的,他撑着手臂坐起身来,抬手揉了一下眼睛,貌似不经意地捏了捏了自己耳垂,觉得耳后那一小块肌肤在发热。这烦人的热度一直烧到他的脸颊上,他低下头,咕哝了一句:“笨蛋。”

    “林酱醒了的话,来吃面吧!”马场善治端着泡好的拉面走了出来,一碗面放在了林宪明面前,一碗面放在了自己身前。

    “我开动了。”马场善治合掌说道。

    “开动了。”林宪明也跟着说,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件事也成为他的习惯了。

    说起来,虽然作为明星林宪明收到过很多粉丝送的食物,最常见的是巧克力,也有时候是粉丝自己烘焙的饼干,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食物,明太子们总是想把最好的都送给他。但是送给林宪明的食物能被接受赠与的一方这样毫无戒心地直接吃掉的人,马场善治还是第一位。

    如果被明太子们知道的话,一定会嫉妒他嫉妒到眼红吧。

    吃完后,是林宪明去洗碗,虽然马场善治有提出过碗也由自己来洗,但是被林宪明拒绝了。

    洗完碗后,马场善治会和林宪明坐在一起看电视。

    今天没有棒球比赛,所以节目是林宪明喜欢看的恋爱剧。

    林宪明还裹着那条毯子,坐在马场善治旁边,他看电视的时候很安静,不会发表自己的感想,倒是马场善治想跟他多说说话,问道:“林酱为什么喜欢看恋爱剧呢?”

    “我不喜欢看。”林宪明答道,他沉默了一下,才继续说道,“只是想看看普通人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他曾经被作为杀手培养过,直到16岁他开始了第二次性特征发育,被发现自己是一名Omega,才结束了作为杀手的训练,被随便卖给了华九会。

    Omega是很珍贵的,但并不高贵,这个世界上真正高贵的只有权势和力量。林宪明曾经无比痛恨那些折磨人的训练,他有无数次以为自己会死在那座训练营里,但在被卖给华九会直到成为明星的这段时间内,那些杀人的技能却让他避免了成为玩物的命运。

    这些记忆粘稠又黑暗,把他的过去变成一片泥沼,拽住了他前行的脚步,所以他说想看看普通人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因为没有体会过这种平凡又幸福的生活,因为没有像电视剧里那样恋爱过,所以才会想要知道这种生活的样子。

    “好,好,那就好好看吧。”马场善治无奈地说道,并没有追问的意思。作为一名热血的九州男儿,他当然不会喜欢看这种婆婆妈妈的恋爱剧,但是林宪明喜欢看,而他恰好喜欢看林宪明。

    你的全部注意力都已经放在了坐在身边的这个人身上,电视节目是精彩还是无趣又有什么关系呢?

    电视里女主人公正伏在男主人公的肩膀上哭泣。

    林宪明裹着毯子挪了过来,把头靠在了马场善治的肩上,马场善治没有动,但林宪明一抬头,就可以看见他的笑容,这个笑容甚至幸福得有些傻气了。

    “笨马。”林宪明嘀咕了一句,自己却也忍不住露出一点都不酷的笑容。

    这样就很好,这样就足够了。不用大惊小怪,也不用波澜起伏,这种平平淡淡的喜欢就很好。

    “林酱。”

    “干嘛?”

    “我喜欢你。”

    “哦……那挺好的。我是说,我也挺喜欢你的。”

    电视里的恋爱剧已经播到了尾声,男主人公终于接受了女主人公的表白,抱住了她,而在电视外,马场善治和林宪明在沙发上交换了一个平淡又甜蜜的亲吻。

    他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F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