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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是渴望温暖的。
第七章
“今天是要出去工作吗?”马场善治笑着问道,他靠在背后的墙上,正在耐心地等待林宪明梳妆完毕。
“不,今天不是工作。”林宪明回答,他透过镜子的反射看了马场善治一眼,完全不知道为什么对方这么喜欢跟自己待在一个空间里,客厅还可以理解,但洗漱间这种狭窄的地方也要进来等,不是太奇怪了吗?但是对方表现得太自然,也没有打扰到自己,他便又想着是否是自己太敏锐了。
这奇怪的感觉在林宪明心中一闪而过,很快就被他丢到了脑后。
林宪明弯腰站在洗漱间的半身镜前面,正在准备进行化妆的最后一步。他低头,手指缓慢地拂过几只色号不同的口红,最后停留在了被摆放在最角落里的那一支上面。马场善治好奇地看了一眼,看见那白皙指尖下的颜色鲜红似血,有那么一瞬,他甚至错觉这红色要化作纤细而妖娆的藤蔓伸展出来。
林宪明作为一个Omega,身材其实并不是那么符合大众审美,他太瘦,肌肉线条太明显,臀部也不够挺翘,五官虽然精致,却美得太过凌厉。在他横空出世之前,最受欢迎的符合大众审美的Omega是脸颊圆润,线条柔和,看人的眼神要含着不谙世事的天真,要柔弱,还要娇媚,最好腰细臀翘,性感的同时还能激起Alpha和Beta 的保护欲。
但林宪明是多么不同啊,他的美就像是耀眼光芒汇聚成的一把纤薄而锋利的刀,充满攻击性,出鞘时能轻巧地刺入任何人的心脏,是你自愿成为他的信徒,而不是他在请求你的保护。
他涂好了口红,直起腰来,对着镜子将颊边的头发向耳后撩去,唇角翘起,说道:“走吧。”
马场善治穿了身黑色西装,头发用发胶向后梳去,固定得整整齐齐,两把武士刀佩戴在腰间,除了没戴面具之外,这身装扮跟他作为仁和加武士时的装扮几乎没什么区别了。
他们上了车,马场善治是司机,林宪明坐在副驾驶的位置。
林宪明盯着内后视镜里的马场善治看了一会,才收回目光,问道:“这样没关系吗?”
“什么?”
“不戴面具。这一身不是‘仁和加武士’的标志打扮吗?你不怕被认出来,然后真实身份暴露吗?”
“你连这个都知道啊,就算被认出来也没关系,不用担心。”
“我既然要雇用你保护我,了解你的基本信息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是,是。”
“喂,马场。”
“怎么?”
“我今天是去大闹一场的,你会保护好我吧?”
“当然,我会的。”马场善治答道,他笑起来的时候看上去明朗又温柔,连带着说出的每个字都有了令人愿意相信的力量。
我当然会保护好你的,我可是你的信徒啊。马场善治暗暗想到。
今天是华九会推出新的Omega偶像的日子,今天那位omega偶像会在博多广场举行出道演出。林宪明低着头看手机,屏幕上显示着正是那位Omega偶像的信息。他是男性,有着和林宪明一样的蓝色眼瞳和金色头发,只是头发是短发;五官是一种天真的漂亮,脸颊圆润,微微带着婴儿肥,笑起来的时候嘴角会露出可爱的酒窝;同样穿着女装,只是跟林宪明的穿衣风格完全不同,是粉粉嫩嫩的蓬蓬公主裙一类。
林宪明翻了翻官方的宣传帖,和里面水军控制的舆论导向,不出意外地看见了自己的名字。他合上手机,嗤笑了一声,想到:“想让别人取代我吗,哪有那么容易?”
到了博多广场,马场善治把车停入了停车场的空位,问道:“现在就下去吗?”
“是的,时间刚刚好。”林宪明答道。那位偶像的出道演唱会是在上午九点开始,现在的时间是八点五十,正好是观众们差不多都已经到齐,而主角也该准备登场的时间。
林宪明靠着椅背,深吸了一口气,又慢慢吐出。虽然破坏别人的出道演唱会很残忍,但谁让娱乐圈也好,华九会也好,就是这样一个强者生存的地方。再说,他可不会相信什么“只是崇拜作为前辈的那一位偶像,才会也想要穿女装”的这类宣传时说的鬼话,既然能同意这种企划,想必对这个圈子的规则应该很了解吧。
那么,就不要怪不想当垫脚石的别人把他踩下去。
“我们下车。”林宪明说道。
“等一下。”马场善治解开了自己的安全带,率先下了车,佩戴好了武士刀,才绕到车子的另一边,弯腰为林宪明打开了车门,还伸出手做出了行礼的姿势,笑着说道:“请下车吧,我的公主。”
林宪明一时好笑,坐在车内瞪了他一眼,原本严肃的心情却放松了不少。
至少在今天,这个称呼并没有叫错。
最先伸出的是一支带着黑色半臂蕾丝手套的手,修长五指落在了行礼的骑士的掌心,被紧紧握住;然后探出的是一支镶嵌着蓝色宝石蝴蝶结的黑色高跟鞋,黑色的长筒袜紧紧包裹住纤细的小腿,勾勒出曼妙弧度。高跟鞋落在地上,尖细的鞋跟敲击地面,发出了一声脆响,林宪明提着层层叠叠的裙摆,弯腰从车内起身,走了出来。他松手,裙摆落下,黑色的星空散落到膝盖上方。
马场善治从头到脚打量林一番,点头赞扬道:“这一身很漂亮。”
“当然,这可是我的决胜服装。”林宪明微微抬起了下巴,挑了一下眉,冷笑着说道,“现在,让我们去看看华九会究竟在搞什么名堂吧。”
第八章
没有人喜欢被当成替代品。
小林美珍也是这样,他的原名并不叫这个名字,但是他的经纪人对他说:“你原来的名字太普通了,换一个吧,就叫小林美珍好了。”
“可是这不就完全是女孩子的名字了吗?”他说道。
“粉丝们会喜欢的。”经纪人笑着拍了拍他的脸,说道,“再说你这张脸,就该叫美珍。”
他低下了头,五指攥紧了裤子,嘴里却乖巧地说道:“好。”
从那天开始,他就变成了小林美珍。
后来,经纪人又说道:“公司决定冷藏林宪明,你就作为林宪明第二出道吧。”
“可我不想成为别人的复制品。”
“不是复制,只是走同一个路线。”
“可是我……”可是我明明也很有实力,只要给我机会,我相信我一定会红,为什么非要把我跟那个人扯到一起?
“你以为你有选择的权利吗,小林美珍?”经纪人打断了他的话,冷笑道,“公司既然决定冷藏林宪明,空出来的资源必然会重新做出分配,这个机会,你不想要,公司内部还有的是人想要。”
“……是,我知道了,对不起。刚刚的话语是我太任性了,谢谢您一直以来为我做出的努力。”他咬住了牙,抑制住自己不甘的心情,鞠躬道歉。。
“这才对,乖乖听我的话,我会让你红起来的。”
现在,小林美珍低头看向自己粉色裙摆,伸手缓慢而细致地抚平了裙摆的褶皱。在他付出了那么多的努力和牺牲之后,他终于等来了今天——自己的出道演唱会。无论如何,他绝对不会让今天出现任何意外。
然而意外之所以被称为意外,就是因为它无法被预料,也无法被控制。
有些人生来就是注定要成为发光体的,林宪明就是那样的人,而在发光体四周,比他黯淡的光源只会有一个被遮蔽的下场。
为了配合今天的这身服装,林宪明今天穿的鞋子鞋跟比平常要高,虽然他一再强调自己走路没问题,不过马场善治还是十分绅士地搀扶着他,避免这个逞强的家伙在上楼梯时一个不慎摔倒下去。为了转移对方的注意力,马场善治问道:“你准备怎么做?”
“做什么?”
“不是要大闹一场吗?”
“什么也不用做。之前拍摄的写真集,厂家那边告诉我已经印刷好了。你说我要是在广场对面签售写真集,人们是会去看演唱会,还是来看我?”
“当然是来看你。”马场善治答道。
“是的,当然是来看我。”林宪明踏上最后一级台阶,转头看向演唱会的舞台,嘴角露出冷笑。
所以他什么也不需要做,只需要出现就够了。
出道演唱会往往是在偶像积累了一定人气基础之后才会举行,但即使是这样,这些人气转化成演唱会的到场人数之后,距离填满整个场地还远远不够,所以出道演唱会的门票常常是以赠票的形式发出的,甚至根本不设门票,在宣传之后直接露天布置场地,以得到人气,方便媒体进行报道。
林宪明的出现如他所预想的那样,造成了轰动。
即使完全没有宣发,即使在今天之前所有人包括粉丝和路人都不知道他今天会出现在博多广场,但只要他出现,主办方就完全不用担心后续的人气问题,而只要想怎样主持好活动过程,不要出现事故就够了。
马场善治充当助理站在林宪明的身后,他那一身黑西装配武士刀的奇怪装扮好像被粉丝们当成了某种cosplay,偶尔还会有人请求合影,不过这些请求都被无一例外地拒绝了。他环顾四周,说道:“主办方意外地靠谱呢。说实话,我本来做好了见势不妙抱起你直接逃走的准备的。”
以林宪明在博多的人气,如果主办方不靠谱的话,出现踩踏事件也不奇怪,不过现在大家都在乖乖排队,秩序被很好地维持了。马场善治还看见主办方给排队位置比较靠后的、站在大太阳底下等待的粉丝分发了矿泉水和纸巾。
“那当然了。”林宪明在低头给粉丝们购买的写真集签名,百忙之中抽空回话道,“难道你以为我会毫无准备吗,主办方是我的粉丝,而且之前也有过举行大型签售活动的经验。”
“这样啊,那林酱还真是厉害呢!”马场善治笑着夸赞道。
“哼,不用你说!”
“是,是,林酱是最厉害的。”
小林美珍登上舞台的时候,看见是空荡荡的座位和一条排得长长的队伍,队伍被维持秩序的安保人员挡在了演唱会场地外面,在中途拐了个弯后继续延伸出去。他脸色发白,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扫视台下后甚至发现就连约定好要来的媒体也只到了零星几个,而且看上去百无聊赖,一脸很想走的样子。
即使出道演唱会注定要惨淡收场了,小林美珍仍然在舞台上尽力露出了自己最好看的笑容,开始了表演。队伍里有人望向这边,但并没有人移动脚步。这让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小丑,好不容易撑完了开场曲,他冲到后台质问经纪人:“这是什么情况!你不是说只要我听你的话,一定会红吗?”
经纪人推了下自己架在鼻梁上的眼镜,冷静地看着他生气到咬牙切齿的样子,说道:“林宪明在对面签售他最新的写真集。这是什么情况?这句话难道不应该问你自己吗,情况已经很明显了,你不如林宪明,如此而已。”
“你不是说公司决定要冷藏他吗?为什么现在他会在广场对面开写真集签售会,还抢走了我的人气!”
“公司确实决定冷藏他,写真集是之前拍摄的,这次签售会是他自己举办的,公司也不知道,更别说帮他宣传,这段时间公司可一直在宣传你的演唱会。”
经纪人看小林美珍失神落魄的样子,拍了拍他的肩,安慰道:“没关系,公司已经去对面交涉了,如果他愿意带你,你的下一场出道演唱会,人数会爆满。”
交涉的结果?林宪明当然是拒绝了。
而在当天晚上,这件事的影响就已经开始发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