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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岁的年龄差,忽然被拉长翻倍。他再看秦轩文,只觉得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孩儿。

    他却是长辈。

    想来不是秦轩文变小了,是他在尔虞我诈腥风血雨中过早成长。

    他回庄园的次数不多,偶尔落脚,住的是大哥的宅院,再未去过小时候住的地方。

    那僻静的一隅,索性留给秦轩文。

    “孤鹰”尚是稚鸟,杀兄之仇虽报,但强敌环视,一分差错便可能招致满盘皆输。

    他从起飞之日起,就明白自己不能停下来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忘了被遗留在庄园里的秦轩文——他太忙,忙着暗杀对手,又忙着躲避对手的暗杀,忙着缔结盟友,忙着招募部下,又忙着故布疑阵,衡量盟友与部下的忠心,让合作者相互制衡。

    某次前往集训营,方知秦轩文已经在那里接受了时间不短的训练,被高强度的训练与流言蜚语折磨得遍体鳞伤。

    人们皆说,秦轩文是“脑髓”的余孽,处心积虑,欲要了柏先生的命。

    倒是奇怪,他久不信人,看人总是带着三分揣测七分怀疑,可这个正儿八经的“威胁”却半点威胁不到他。

    秦轩文会要了他的命?

    不可能。

    这小孩儿怎么会要他的命?

    小孩儿望着他,一如当年在雪地上那样,满眼祈求,如望着唯一的神祗。

    “柏先生,您相信我,我想为您效劳!”

    教官说,秦轩文资质太差,不应留在集训营中。

    他却做了个意气用事的决定——留下秦轩文,并在秦轩文后腰上纹一只鹰。

    为什么?

    不知道。

    大约是清楚这小孩儿永远不会背叛自己。

    大约是秦轩文的目光令他想起了过往。

    又或者只是因为,秦轩文是特别的,是他过去与将来仅有的、仅剩的一线善心。

    秦轩文再次出现在他面前时已经穿上了“孤鹰”一队的制服,明明器宇轩昂,却稚气未脱,眼神热烈似火,专注地看着他,不肯别开视线。

    他知道,这小孩儿在T国接受过改造。

    T国是个相当混乱的地方,器丨官交易横行,各种人体实验只有普通人想象不到的,没有他们不敢做的。他向来不支持这种实验,得知秦轩文跑去做实验时已经迟了。

    好在人平安回来,看样子改造得相当成功。

    小孩儿对他很忠心,这种忠心说起来很复杂——旁人也忠心,但小孩儿的忠心透明而纯粹,他偶尔看小孩儿的时候,总觉得对方身上有光。

    两年后,小孩儿十八岁了,在他面前脱掉衣服,不肯走,笨拙地引诱他,固执地要做那些美人们常做的事。

    失去大哥后,他逐渐明白,柏家的人出生就扛着宿命。

    他不喜欢争斗,不喜欢杀人,却不得不为之。

    他已经无法主导自己的将来,却可以让柏家的宿命停在自己这一代。

    外人传言“柏先生好男色,床上美人不绝”。其实他不好男色,亦不好女色,他的心早就冷硬,容不下分毫情感。

    他挑的美人美则美矣,却愚蠢浅陋,最易利用。

    至于真正为他做事的人,他有个规矩——不与手下发生关系。

    秦轩文成了例外。

    也许在他这儿,秦轩文从来不单是一个手下。

    若一定要给秦轩文打一个标签,那绝不是“手下”,而是“他的”。

    他的秦轩文。

    他对秦轩文绝说不上宠爱,反倒极为苛刻,唯一一次亲自体罚手下,对象就是秦轩文。

    鞭子挥下,毫不怜惜。秦轩文在他视线中震颤,仍旧发着光。微小却固执的光,竟一点点驱散他眼中的浓黑。

    没人知道秦轩文之于他的意义。

    情与欲皆太浅薄,秦轩文是一簇亮光,一段念想。

    出乎他意料的是,那改造出现了后遗症,秦轩文居然能以男子身怀孕。

    这无异于天方夜谭。

    知道此事时,秦轩文已经怀孕三月,而他与秦轩文的第一个孩子已经没有了,是在保护迟幸的任务中失去的。

    秦轩文如履薄冰地瞒着他,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迫使秦轩文承丨欢,将鞭子一记一记挥在秦轩文背上,秦轩文一声不吭忍着,甚至不顾一切为他挡子弹。

    即便是一尸两命,秦轩文也愿意为他去死。

    他皱起眉,难得地感到烦闷。

    对未曾谋面的孩子,他并无任何感情,第一个孩子失去了便失去了,迟幸已死,整个迟家都已是他的囊中物,至于第二个……

    他不需要后代,这个孩子一降生,一切就有了变数。

    打掉一个孩子很容易,但他亦知,秦轩文很有可能与这个孩子一同死去。

    这令他陷入两难。

    柏家不能有后代,但他不想以秦轩文的死为代价。

    所幸,单於蜚是可托之人。

    他将秦轩文“输给”单於蜚,而秦轩文的确是单於蜚入主明氏所需要的人才。

    这本是他在各相权衡下做出的最妥当的安排,但秦轩文的眼神令他极少见地感到心痛。

    原来那颗早就冷硬的心,仍然会为一个人爆发出温柔的情感。

    舍不得吗?

    可是他没有别的选择。

    他将自己的“一线善心”连同血脉推去单於蜚所在的光明世界——他幼时向往的世界。

    他们将远离黑暗,远离杀戮,过正常人应过的生活,富足、平安,操心鸡毛蒜皮柴米油盐就够了,不用再手握夺命的枪,担心何时会丧命。

    他们将成为烛火,高悬于他所置身的深渊之上,远离他,却也照亮他,在他阴狠罪恶的心上,投下浅淡的光亮。

    秦轩文总说自己是“孤鹰”最锋利的刀。

    其实不是。

    谁都可以成为“孤鹰”最锋利的刀,但“孤鹰”的烛火却唯有一簇。

    秦轩文红着眼问:“柏先生,您不要我了吗?”

    那一刻,时光仿佛拉回了从前,他听见一声——小柏哥哥,您不要阿崽了吗?

    他很想将他的傻小孩儿抱住。

    白孔雀追着载有秦轩文的车,肆意流露不舍。他却只能在射击馆频繁开枪,一靶未中。

    情感这样人人皆有,连飞禽都有的东西,他不能有。

    高处不胜寒,父亲与兄长是如何遇害,他一刻也不敢忘。他将诡谲莫测喜怒无常披在身上,任谁也无法窥探他的内心。

    任谁也不知道,他有一个极珍重的人。

    T国边境上有一座医院,那是他为秦轩文准备的生产之地。

    秦轩文在怀孕仅七个月时早产,而那一日,他正亲率“孤鹰”精锐撕开一张“捕鹰”巨网。

    同在T国边境,一方枪声密集,一方传来婴儿的啼哭。

    光明与黑暗,当真只隔着一线。

    秦轩文昏迷了三十三天,他站在床边,垂手抚摸秦轩文的脸颊、双眼。

    许久,一个从未有过的,近乎妄想的想法像浓雾中的巨轮,在脑海中渐渐显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