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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笙

    很清新的那种帅,会陪你看番,打游戏,去游乐园,聊天,单手就能抱起你,会给你讲从未听过的奇闻异事,偶尔会很腹黑,在你愣神的时候凑上来偷亲一口,然后笑着轻抿唇间,“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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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陌

    个子很高,总是露着温润的笑,晚上会为你轻轻掖紧被角,会用富有磁性的声音给你讲着睡前故事,偶尔会开个黄腔调戏你,然后伸手揉乱你的头发,在你的额间轻轻留下一吻,“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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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砚

    自带冷场技能,话题终结者,有点洁癖,强迫症患者,不爱说话,但总是默默陪伴着你,会在你遇到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会在你生病的时候将你揽入怀中,轻声抱怨,“又没有好好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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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逸

    身材一级棒,长得比你好看,总是缠着你,时不时地抱一抱,亲一下,洗完澡后会松松的只裹一条浴巾,肆无忌惮的展示着完美的身材,然后微眯那双勾人的桃花眼,猛的上前,将你逼至墙角,“想让我吻你吗?宝贝儿。”

    第33章 Chapter 33°回忆

    至于自己昨天晚上到底说了什么胡话,余笙终究还是没脸问出口。而沈陌对此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反应,这就说明余笙并没有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

    余笙已经很久没有这么严重的醉过了。五年前的“余乖乖”滴酒不沾,出了国的余笙学会了抽烟,喝酒,而且酒量练的还不错。昨天要不是别人因他五年不联系罚他酒,他觉得自己还是喝不了这么大的。

    正当余笙在卫生间镜子前胡思乱想的时候,传来了沈陌的声音。

    “过来,吃早餐。”

    桌上的食物并不是很多,但也丰富。

    “昨天晚上,多谢了。”

    “没事。”沈陌一如既往的温和。

    “下次我请师兄吃饭。”

    “好啊。”

    我是余笙回到公寓的分界线

    回到公寓,余笙整理好明天上课用的材料然后打开了电脑。

    趁着开电脑的功夫,余笙又仔细想了想,自己是不是太依赖大师兄了?在法国的这五年他习惯了一个人生活,不介入他人的生活,也绝不允许他人介入自己的生活,而自从认识了沈陌,他开始敞开心扉,与沈陌讲自己在国外遇到的趣闻,与沈陌开个玩笑,肆无忌惮的喝醉酒被沈陌背回家,让沈陌帮他洗澡,因为余笙发现沈陌身上有一种莫名的归属感。

    对,归属感。

    他敢肯定,沈陌和他是一路人。

    ……

    余笙把《殿前欢》录完了,全一期的广播剧,要的就是质量,更何况是网配圈鼎鼎有名的H.J剧社,许多大神级紫红级的大大都是社员,当然余笙也属于其中的一员。他很感谢网络配音和H.J剧社,是他们陪着自己走过了最艰难的一段时间——出柜。

    余笙高一那年向家里出了柜,父母先是震惊,然后余爸爸就打了余笙,那是余妈妈唯一一次没有拦着余爸爸,余玫那时还小,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记得父母当时很生气。

    而且还正好撞上了余笙的叛逆期,那时的自己只知道和父母作对,现在想想真想抽高一的自己一顿。

    然后他突然想起了北城以北。

    他是在一个闷得人透不过气来的夏天结识的网络配音,白弯弯还有北城以北。

    虽然白弯弯称得上是“亲妈”的存在,但他们毕竟性别不同,再加上年龄的问题,白弯弯并没有察觉到余笙的困扰。

    反而是北城以北,一个只比自己早入圈一年的攻音新人,陪自己聊天,听自己倾诉,直觉告诉他,那是一种归属感。

    如今,北城以北有了新的cp,余笙的心里的确出现了一点小小的不高兴,就像幼时玩的玩具被母亲送了人,可自己已经长大并不需要那玩具,那是一种莫名的不甘心。

    所以在那天,余笙问,“她们都说南城声音更适合黎远之,你觉得我们两个谁更适合呢北城以北大大。”

    他本以为这种感觉不会再有了,他如今配的是攻音,啪戏,组cp,他和北城以北不会再有了。

    可今天他突然又找回了那种归属感。

    沈陌。

    余笙闭上眼,无声默念。

    ===To be ued===

    作者有话要说:  今明两天晚上连更,然后停更,二十三号再更新

    至于为什么停更

    因为又是一年817啊

    我今年去长白山!

    22号回来

    你们憋打我[锅盖已经顶好,你们谁也无法阻止我去长白山的脚步]

    第34章 Chapter 34°总是养死的动物

    又是一个明媚的早上。

    这也是余笙在公寓附近的公园第三次“偶遇”沈陌。

    自打回国以来,余笙就没去过健身房,总结就三个字——没时间。

    公寓附近没有健身中心,最近的一家开车也得一个多小时才到,余笙连周末都懒得去。

    所以每天清晨,余笙都会绕公寓附近的公园晨跑。

    “又来遛大黄?”

    “对啊。”

    大黄是沈陌家养的狗,狗如其名,是一只黄色的纯种拉布拉多。

    每天早上,沈陌都会准时出门给它放风,正好遇到晨跑的余笙。

    “真干净。”余笙轻抚大黄的背部,从头顺到尾。

    “喜欢狗?”沈陌问。

    “还行吧,不过我更喜欢猫,那种特别软的。”

    “养过吗?”沈陌帮余笙擦了下额间快滴落到眼角的汗珠。

    “啊?”余笙停了一下,“噢,没养过。小时候想养来着,结果小玫子养了只仓鼠,我妈害怕猫把仓鼠给吃了,就没养猫。”

    “那仓鼠呢?”

    “死了。”余笙特意添了一句,“自己逃出笼子越狱,饿死在垃圾桶边上。”

    “呵呵,说起来,以前大黄还啃了沈教授的只牡丹鹦鹉。那鹦鹉本是一对,现在剩下的那只一见到大黄就翻白眼,还自带抽搐。”沈陌笑着讲。

    “鹦鹉我家以前也养过,不过是那种腹部呈蓝色的。”余笙想了想,“嗯——叫贝贝,养了四年,后来得了病,前喙太长没法进食,饿死了。后来我们家就再也没养过动物了。”

    “其实你可以养个好养的。”

    “比如?”

    “乌龟。”

    ……

    我是晚上到了的分界线

    下了班的余笙在步行街随意买了点吃的。

    真有点想念余妈妈做的“黑暗料理”。

    当然这只是想念,要余笙吃,他还是不会吃的。

    打开电脑,余玫的消息弹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