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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出生在这个血族称王的时代,他别无选择。

    洛夕手中拿着一把长剑,浑身浴血的站在一堆尸体中间,那些横七竖八的尸体,全是与他年龄相仿的少年。

    一头染血的墨色发丝,被微风吹拂着。

    今天,在这场生与死的角逐中,他胜了,得到了一个继续卑微的机会。

    “啊!”洛夕丢掉手中的剑,跪在地上用手揪着染血的发。

    看着这么多的尸体与鲜红的血,心理上的最后一丝防线终于崩塌!毕竟,他只是个六岁的小孩子。

    这是血族的时代,这片国土上建立着属于血族的辉煌,而作为人类——却是血族圈养的奴隶,并准备随时成为食物。

    洛夕便是这些没有自由的奴隶中的一员,只因,他的头发是黑色的。血族与人类最明显的区别,便是发色与眸色。血族的发和眸,有红色,蓝色,白色,紫色,银色,黄色……却唯独没有黑色,而人类,最显著的特点便是拥有黑发黑眸。

    洛夕是孤儿,三岁的时候被一个人类的老婆婆收留,成为莱茵城城主卡尔伊烨女爵家的奴隶。

    莱茵城是血国三大城池之一,另外两个一个是首都血都,另一个是络珈公爵统治的卡路城。

    人类被血族奴役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从一开始的经常有人反抗,到现在的温顺无比。

    血族需要在月圆之时饮血,人类,便沦为食物。

    人类的繁殖速度很快,对于那些富足的伯爵来说,饲养过多的食物就是浪费,于是莱茵城每五年就会有一场像今天这样的杀戮。在一百个少年少女中,通过杀戮寻出最后一个活下来的人。

    对血族来说,那是盛典,看卑微的人类少年自相残杀;对人类来说,确实灾难。

    七年后

    洛夕抱着瑰月,向前奔跑着。

    “洛夕哥哥,女爵的人又追来了,是血奴。”瑰月在洛夕的怀里,看不出颜色的破烂长裙上沾满了血,她正向后方探视着。“一小队身穿红色铠甲的低等血奴,大约有五个。”

    瑰月是两年前杀戮游戏的胜利者,也是个孤儿。

    每一届杀戮游戏的胜利者,都会被丢入魔窟,在浴血中活下来。比起百位少年少女的厮杀,魔窟才是真正的地狱,五年内你不会死,可你经历的一切会让你生不如死。洛夕是在这魔窟中成长起来的,瑰月也是。

    洛夕走出魔窟用了四年,而瑰月,只用了两年。当然,还有很多五年内出不来,死在里面的。

    昨天,瑰月从魔窟中走出来时,遇上了洛夕。

    虽然从魔窟里走了出来,但又怎样?满足了血族贵族们的要求,但命运却还是和从前一样,只不过多了一个小小的插曲,在毁灭中多了一丝生存的希望。

    然而,昨夜,月圆之时,洛夕成了卡尔伊烨·娜云的女儿,卡尔伊烨·卡嘉莉的食物。

    为了捍卫生命,洛夕体内涌出了一股强大的能量,伤了卡嘉莉。在逃离的时候,遇上了瑰月,于是便带着瑰月逃了出来。至于为什么要带上瑰月,他不知道,这个世界本就有许多无法解释的事,也许是因为他们同病相怜吧。

    ?“知道了。”洛夕停下来,抓住瑰月的手让她躲在自己身后,手中闪烁着红光,凝固成一把长剑。

    身影一闪,接近他们的一个血奴的身上已多了一道伤痕。暗红色的血染湿了他的盔甲。

    “小心啊。”瑰月小心翼翼的躲在石头的后面,探出一个头。

    “放心,”洛夕笑笑,手中长剑一亘,已砍掉了一个血奴的头颅。

    他已掌握了体内特殊能量的十分之一,对付这些人类与血族的混血的低等血奴,还绰绰有余。

    暗红色的血溅在他依旧稚嫩的脸庞,湿了他黑色的衣。

    “好了,瑰月,搜他们的钱财。”洛夕转过身摸摸瑰月的头,后者呆呆地点了点头,跑向那堆尸体。

    对尸体,她早已司空见惯,也不觉得恐惧。

    洛夕右手捂着受伤的左肩膀,手上全是血。

    “洛夕哥哥,你流血了?”瑰月天真的眨眨眼,歪着头。

    洛夕用手指从右手上沾了些血,放在嘴边舔了舔,“没什么,我们快走吧,要在天黑之前赶到卡特镇。”

    “可是,有个姐姐说过,人类流血多了会死啊,洛夕哥哥会不会死?”

    “不会,我们走吧。”

    “那我帮洛夕哥哥包扎一下吧。”

    “好。”洛夕笑笑,宠溺的揉乱了瑰月还湿漉漉的的发,看来带上她,是对的,一路上多个妹妹,也挺好。

    “哦。我们为什么要去卡特镇啊?”瑰月帮洛夕包扎着手臂,仰起脸天真地问。

    “当然是给瑰月买漂亮的衣服还有填饱肚子啦。”洛夕笑看着瑰月天真的眸,那么澄澈,她真的,和自己走过同样的路?也是一路杀戮走过来的?完全不像,但,这天真的摸样,希望她能保持到最后吧。可能吗?

    卡特镇

    洛夕和瑰月来到卡特镇时,已是黄昏。

    秋风萧瑟,夕阳染红了天边淡蓝色的幕布。微凉的秋风席卷着大地温暖,初秋的天还遗留着夏的温暖。

    暖黄色的夕阳将二人的影子拉的长长的,抛在他们的身后。

    “洛夕哥哥,我们到了!”瑰月仰起脸笑着,眉眼弯弯。

    “额?”洛夕愣了一下,马上回过神来,“是啊,到了。”

    卡特镇是一个小城镇,依据在莱茵的旁边,住的全是血奴和少许自由的人类,只有镇长是个血族。因此,并没有人嘲笑他们。

    卡特镇虽是小镇,但街上还是热闹得很,叫卖声络绎不绝。

    瑰月一身纯白色棉布裙,笑着,“洛夕哥哥,接下来我们该去哪儿呢?”

    “接下来去哪儿?”洛夕皱着眉,思索着。在这片国土中,人类只是最卑微的存在,他不会大言不惭的说要去改变现状,他和瑰月只是幸运的从血族的手中逃了出来,暂时自由了。但,接下来要去哪儿呢?和卡特镇的人类一样,卑微的度过这一生?不,他不甘心!

    瑰月歪着头看着沉思的洛夕,突然听到一阵密集、整齐的脚步声,于是拉拉洛夕的衣服,“洛夕哥哥,又有人追来了。”

    “啊,”洛回过神来,拉起瑰月的手就跑。

    “哎,你们的饭钱还没给呢,想吃霸王餐啊!”店小二跑到门口,冲着二人叫道。

    “给你。”洛夕向后一甩,将几个银币扔在了桌子上。

    洛夕拉着瑰月刚从店铺里走出来,就碰上了一小队血奴。街上混乱一片,人类和其他血奴都行色匆匆的逃离着,唯恐牵连了自己。

    “你躲在这里。”洛夕松开瑰月,将她安置在街上废旧房屋的一面破损的墙后,又督了眼自己的右臂。手臂受伤抬不起来,不然伤口又要裂开了,这应该是最后一对追捕者了,卡尔伊烨才不会把过多的精力来追捕两个人类小孩子。

    这些血奴都是受过训练的,与刚才那些草包血奴不同。虽然数量不多,但却难对付的很。如果任他们攻击的话,今天绝对会丧命于此的。

    手中的红光凝结成长剑。

    “锵——”

    洛夕手中长剑一挑,费力的挡住了一个血奴的长刀。手臂上的伤口崩裂,痛觉袭击这洛夕的脑海。

    “洛夕哥哥……”瑰月轻喃,大眼睛里满是惊骇,你打不过他们的,他们是二次混血的高等血奴。

    血奴,体内血族的血统越多,就越厉害。因此,血奴是有等级的,分为低等血奴、中等血奴和高等血奴。

    “小心。”洛夕惊呼一声,一只血奴正急速的奔向瑰月。

    瑰月却没有闪躲,反而从身上掏出一把匕首,浑身的气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眸中的天真幼稚被冰冷绝情替代。

    这是她在杀戮中生存的本能。

    匕首一横,挡住了血奴的刀。小小的身影向上一跃,匕首已经扫过了攻击她血奴的脖子,留下暗红的血迹。

    暗红的血液染红了她的脸颊,将她装点成一个来自黑暗深处的神,杀戮的神!

    “怎......怎么会?”

    洛夕呆呆的看着瞬间杀掉一个血奴的瑰月,这把匕首,她是什么时候放在身上的?还是一直都带着?这就是她在杀戮中的到的能力吗?或者说,是她在杀戮中被激发的本能?

    一个血奴将刀指向了发呆的洛夕,洛夕下意识的拿剑去挡,又触及了手臂上的伤口,撕裂般的疼痛袭来。

    生命受到威胁,他忽然觉得手中的剑不受自己的控制了,强大的能量涌入手中,转瞬间杀掉了两个血奴。手臂上的疼痛袭来,在加上身体能量的袭击,意识开始模糊。洛夕脑中一沉,便什么都不记得了。

    闭上眼睛之前,洛夕看到的最后的影像便是一双眼睛,一双带着笑意的银灰色的瞳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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