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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起来并不喜欢这个新名字,反倒怀念自己的旧名字。

    白少央眼前一亮道:“你记得自己原先叫什么?”

    盛花花傻笑道:“我原先叫疯汉子,这可比花花好听多了。”

    他原先当然不叫疯汉子,可一定别人叫得他多了,他才会觉得这是自己的本名。

    白少央听得心中一酸,好不容易调整平稳的心境又再一次偏斜了起来。

    他脸一沉,忍不住道:“像你这样的人,又怎么会叫疯汉子?”

    盛花花笑嘻嘻道:“我不叫疯汉子叫什么?我看你才是个傻子。”

    白少央却缓缓道:“是啊,我是个傻子,你是个疯子,疯子总得跟着傻子的。”

    他面上在笑,眼里却多是叹息,叹息里含着痛,渗着酸,藏着什么沉甸甸的东西。

    仿佛有谁拿了一把钝钝的刀子,在一点一点地割着他身上的肉,剔掉他肉里的骨。

    沧海变桑田他是看不到,可高人成疯子的例子却明晃晃地摆在眼前,刺着他的眼,戳着他的心肺,毫不留情地提醒着他十六年的时光变换。

    白少央又忍不住叹了口气,然后把双手放在盛花花的肩上,内心陷入了往昔回忆之中。

    ——二十年前——

    张朝宗追杀刘蕴贤已经十天了。

    这十天他顾不得吃喝,顾不得给自己洗个香喷喷的澡,只顾得一路追下去,誓要把这人杀得透透的才好。

    因为刘蕴贤这名字虽好,却和贤德沾不上半点的边。

    他把杀人劫色这件事做得名动天下,惊到了大半个中原武林。

    因为他这回杀的是“香袖神医”苏妍香,得罪的不止是被苏神医救过的人,还有所有热血热肠的好汉。

    而张朝宗偏偏就见过苏妍香一面,也让她治过一些小病,知道她是个如何出色的人物。

    所以他得知苏妍香的死后,实在是万分惋惜,也万分痛恨。

    难得有个医术高性子好的漂亮女神医,不要高诊金,不弄破规矩,更不歧视兔爷,却偏偏被这个忘恩负义的恶徒给杀了。

    她这一死,张朝宗以后再要看医,就得去拉下脸,花上大价钱,去求助那些规矩多如山,排场大似天的老辈神医了。

    一想到这里,他焉能不怒?焉能不拔剑而起?

    所以他当然要不远千里,披星戴月地去为苏妍香复仇。

    可等他穿过密林、越过沼泽、追杀那刘蕴贤到河岸的时候,却意外地遇到了某个人。

    准确的说,是某顶轿子。

    抬轿的都是高如铁塔的大汉,个个皆形容英武,身姿如山。

    轿子却很秀气、小巧,缀着金铃玉饰,披着彩巾锦缎,好似一座玲珑华屋。

    张朝宗只瞥了一眼,就觉得这轿子简直精巧到无以复加,轿中的人肯定也是非富即贵。

    可这轿子的位置却很奇怪。

    因为它是被人抬在河岸边上的。

    轿帘伸出一角,抖出一个长长的鱼竿,鱼线落在河边。

    原来这轿子的主人竟是来这里钓鱼的。

    可是他竟连地都不肯落,只肯让人抬着来。

    这人到底得矫情到何种地步,洁癖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出这样的事儿来?

    可是张朝宗接下来便不能这么想了。

    因为那刘蕴贤忽然接近了那轿子。

    他难道是想把这群路人给拉下水?

    莫非这群人根本就是在这里接应他的同伙?

    他们凭空出现在这儿,难道完全是个巧合?

    张朝宗正在犹疑不定之际,那轿子却忽然有了动静。

    大汉们任风吹日晒也纹丝不动,即便瞧见了刘蕴贤上来也更没瞧见似的。

    可是那鱼竿却动了。

    而且动得很快,动得根本让人来不及反应。

    “簌”地一响,鱼竿线已经缠到了刘蕴贤的脖子上。

    只听“咔嚓”一声,他的人就被这根细细小小的鱼竿给带到了湖里。

    张朝宗随声看去,只见刘蕴贤的头已扎进水里,身子还在湖水里颤搐着,如一条死鱼一般。

    湖面泛起了丝丝血泡,好似天上下了血雨一般。

    刚刚缠在刘蕴贤脖子上的绝不是普通的鱼线,而是杀人于无形的钢丝线。

    这握着鱼竿的人绝不是一般的富家公子,而更像是早早地埋伏在这儿的高手。

    可是他是为了谁而埋伏在这儿的?

    是为了不长眼的刘蕴贤,还是他张朝宗?

    毕竟他的名声近来响得很,风头也出得够大。

    若是有谁看不惯他的名声和风头,出来挑衅一番,那也是可以理解的。

    鱼竿收了回去,继续在湖面中静静地悬着。

    那四个大汉依旧杵在那儿,如四根擎天的铁柱一般。

    张朝宗面上云淡风轻,上前一笑道:“在下张朝宗,敢问阁下是在这边钓鱼,还是钓一个有心之人?”

    他倒不怕对方是为他而来,只怕对方根本没有回应。

    他可以被恶人瞧不起,但绝对不能被杀恶人的人瞧不起。

    所幸轿子里的回应来得很快。

    轿帘里传来了一声咳嗽,仿佛一阵敲打在大汉心中的钟声。

    他们很快挪动了脚步,把轿子抬到了张朝宗面前轻轻放下,然后抖出一片练雀锦布铺在地上。

    这样一块布,寻常人家得做上三年的工才能买下,可是他们却把这布给铺在地上,任人踩踏。

    张朝宗看得心里一跳,更觉对方应是一位骄奢无比的贵公子了。

    可是那轿帘一掀,一只手便伸了出来。

    手骨比例均匀,瘦而不弱,白而有力。

    手指如拈花分露一般挑了一挑,便将帘布给挑开了。

    光是看着这么一只手,张朝宗的眼睛就已经移不开了。

    他再把目光移到轿中的主人身上,却见对方的身形还是看不清,只有一双靴子露了出来。

    这靴子是黑绒的,可底部却绣着一段的捻金番缎,看着能闪出金花来。

    平常人家做衣服都嫌奢侈的布料,却被他拿来做了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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