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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阚稷此时温顺得像是一头被驯服的狮子,收起了尖爪与利齿,“初次见面的时候,

    我就想要你永远留在我身边。”

    他深深看向骆时:“你也会永远留在我身边的,对吧?”

    骆时抬了抬手腕,金属摩擦发出细微声响:“你也抓住我了,还要我怎么跑?”

    110.

    阚稷和骆时出了门。

    两人牵着手走在熙熙攘攘的异地街道上,像最普遍不过的情侣带着笑容,舍不得放

    开对方一秒钟。

    宽大的袖子掩住了他们的手腕,没人知道那厚厚的布料下,正有一副泛着银光的手

    铐。

    他带着骆时参观了美术馆,带着骆时品尝了当地最火的餐厅,带着骆时去了花店买

    了花种和一朵娇艳的玫瑰。

    离开花店时,阚稷拎着那袋花种,垂眸问身旁的少年:“为什么不要一束?”

    骆时转着手中的花枝,冲他眨眼:“那你可以分次送我啊。”

    那朵玫瑰被他们插在玻璃花瓶中,几日开败后便会换上新的。

    那些花种被他们随意洒在农场空旷的土地上,没有精心地呵护,由着它们自行生长。

    最后一粒种子入土后,骆时蹲在地上,衬着温柔月色望向阚稷:“等它们开花,我

    们就去下一个地方吧?”

    阚稷抬手摸摸他的头,语气和目光皆如初夏的晚风:“好。”

    题外

    历年最寒冷的冬过去了,新的日历又消减下一半。

    当蝉爬上梢头鸣叫,热浪席卷着大地时,街角处多了一张农场出租的传单。

    那农场据说是有钱人家买来给孩子玩的,因户主偶尔还会回来看看,所以租金并不

    昂贵。

    三日后,一租户上门付了款,于两位原户主临走前问:“请问您多久会回来一趟?”

    那位高大的户主没有回答,只是将视线投向了比他矮不少的少年身上。

    租户明白了,原来这位漂亮的少年才是正主。

    少年回答很随意:“大概想回来看看的时候吧。”

    租户点点头,寻思后又问:“那需要我替您照看什么吗?”

    少年想了想:“嗯……园子里种的花,地下室里还有一个水晶棺。”

    租户纳闷:“……水晶棺?”

    少年又嗯一声,“如果要用地下室的话,你直接把它丢掉就好了。”

    租户不敢置信,再三确认:“丢掉……不好吧,那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吗?”

    少年笑了,他仰着脸看向身旁满目温柔的男人:“已经不是贵重的东西了,对吧?”

    两人消失在视线范围内后,租户连忙找到他们留下的地下室钥匙,打开了那扇门。

    地下室潮湿阴冷,但却十分空旷,哪里摆着东西一眼就能纳入眼底。

    那少年口中的水晶棺的确存在,只不过它早已不能称得上是一口棺。

    地上只剩晶莹的碎片。

    租户蹲在地上,摸了一把光滑的表面,望着指腹上的那层厚灰咋舌。

    他随手在裤腿上蹭了蹭,站起后自言自语:“这么多灰,这都得碎半年了吧……”

    锁重新被挂上,租户很快就忘记了这件事,吹着口哨去收拾自己的行囊了。

    窗外的花丛已成了一片花海,肆意而又烂漫,依旧疯狂生长着。

    -END-

    作者有话说:

    我不负责任的HE了!我爽过了!我跑路了!

    要我说的话,整篇下来我自己的感觉就是阚稷拿着枪抵在我头上,然后温柔问我

    “1v1大(和谐)法好吗?”而我拼命点头喊“1v1!1v1!我以后一定是坚定的1v1

    党!”于是阚稷满意地收起了枪,我捡回了一条命。

    事实证明,脚踏多条船会GG的,就像文里那些凉凉的尸体一样,┓( ′?` )┏。

    关于最后111里半年前碎掉的水晶棺,其实我是想拿来隐喻的,但是给我朋友看

    后,她说她没有看出来我想表达什么……所以有人看得懂吗?

    顺便隔壁开了新预收→《论如何与419对象和平分手》是个略沙雕的小甜饼,不负责任

    挖坑的那种,和这本风格相反,有兴趣可以点进去康康der~爱你们m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