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末世之书 第六十四章 红虫 (求收藏,求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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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方皓心中有所触动,张开了眼睛。

    “你体悟到了?”张振庭惊喜的问。

    “没有,我只是领悟到了一点空间的概念。”

    “那还是救不了他们。”张振庭的声音略带失望。

    “能救,你看着就是了。”方皓胸有成竹的回答了一句。下一刻他已经消失在那圣殿骑士为他编织的神圣壁垒中,站在了泰诺德的身边。

    泰诺德本来还洋洋得意看着傅小缳,却发现方皓突然站在了他面前,不由吓了一跳,满脸的不可思议:“你是怎么出来的?”

    “想出来就出来了,这个不需要你批准吧。”

    傅小缳和卡琳娜看到方皓安然无恙不由开心的跳了起来。

    “我就知道方哥哥不会有事的。”傅小缳自豪的看着方皓。

    卡琳娜学着傅小缳叫方皓:“方哥哥,他手里的圣杖是沟通神灵的桥梁,你把它拿过来,神圣壁垒就破了。”

    方皓点了点头,说了句‘这也简单’后,伸手抓住泰诺德,然后两人同时消失,也就一个呼吸的时间,泰诺德又重新出现在众人面前,唯一不同的是他的整个身体都被埋入了泥土里,只有一个头露在外面。他不可思议的看着出现在他身边的方皓,惊恐万分的尖叫着:“你是魔鬼,大魔鬼啊。”

    这时候四个骑士交织出来的神圣壁垒消失不见了,他们四个都脱虚般的软倒在地上,身上的金黄色光芒褪去,喘着气看着方皓,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两个女孩子拍着手围绕到方皓的身边,称赞着他的了不起。方皓淡然一笑,转头见王晓峰和高翔两人还冰块里,不由走上前去,伸出手敲敲冰块:“懒虫,可以起床了。”

    蓝色雾气涌起,冰块消失不见,只剩下王晓峰和高翔坐在地上喘着气。

    高翔一脸怨气的看着王晓峰:“你小子想闷死我啊,这冰里不但冷的刺骨,连呼吸都没法子呼吸。”他一边说一边又忍不住打了个好几个喷嚏。

    “高翔,你这可不能怪我,我也是为保护你啊,如果不是我,你连秃子都做不成了。”王晓峰看着他头发都被融化了的光脑袋,忍不住伸出手去摸。

    高翔没好气的看着他:“你以为你好到哪里去,头发稀稀拉拉也没剩下几根。”

    王晓峰这才想到自己,很不习惯的摸着自己稀疏的头发,不由咬牙切齿的哼了一声:“我的美好形象都被破坏了,接下来怎么把妹妹啊。”

    “把啥妹妹,你这样子去做和尚正合适。”高翔挖苦他。

    “高翔,我这次可是救了你一命,你再说我可跟你急。”王晓峰见傅小缳和卡琳娜看自己的眼神怪异,甭提有多难堪了,他假装咳嗽了一声,指着泰诺德那一批人说,“老大,怎么处理这些人?”

    “放他们走吧。”

    “不行,万一我们一走他们又去搬救兵怎么办,这不是给我们自己找麻烦么?”

    方皓沉吟了一下:“这也简单。”他身形再次闪动,地面上的五个骑士都很快消失在了原地,他们一个个都紧挨着泰诺德被种在了地里。

    方皓满意的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对着王晓峰说道:“这样总能拖上个两天,到时候我们也走远了。”

    众人看着泰诺德等人的狼狈样,都不由拍手叫好。

    王晓峰新奇的看着方皓:“老大,你啥时候练会了这招,空间瞬移?”

    “嗯,就刚刚,只是领悟了一点空间的概念而已。”

    “这简直比穿墙术还厉害,”王晓峰一脸羡慕,“老大,你以后岂不是想去哪里就去哪?”

    方皓知道他又在动歪脑筋:“没你想的那么夸张,我只是触摸到空间能量的边缘,这种空间变化实在很有限,就几米的距离,没有什么大作用。”

    高翔叹了口气:“到底是得了海神传承的人,我估计赤脚都追不上你了。”

    方皓摇头:“哪有那么夸张啊…”

    王晓峰打断他说话:“老大,别谦虚了,我们赶快找东西吃吧,我都饿的不行了。”

    方皓点了点头,转身问卡琳娜:“我们想打猎充饥,但是这附近都没有发现野兔,山鸡类的野味,你知道哪里有么?”

    卡琳娜摇了摇头:“这里离城镇比较近,打猎的人多,所以不太会有你说的那些。我知道山谷外有个小酒馆,那里有卖食物的,如果你们不介意,我可以带你们去。”

    “我们是异乡人,并没有你们这里的货币。”

    卡琳娜从手指上取下一个金戒指:“我有这个,足够我们这些人好好吃一顿的了。”

    “那怎么好意思啊?”高翔嘴上在客气,肚子却不争气的响了起来。

    “这戒指值不了几个钱,你们救了我一命,远不是这个戒指所能代替的了的。”她感激的看着方皓,一副请不要拒绝的表情。

    方皓也不再客气:“那就先谢谢你了。”

    众人跟着卡琳娜走了半个多小时,来到她所说的小酒馆,由于是下午三四点的样子,喝酒的人并不多。众人在店里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而卡琳娜很快用戒指跟店主交换来了一顿丰盛的食物,有面包,麦片,鸡肉,猪肉。

    王晓峰吃了一口面包,立马吐了出来:“这面包是不是坏了,怎么酸的?”

    “哪酸了,它上面涂了一层浓酸果汁,所以吃起来有点酸甜的感觉。”高翔不亏是吃的专家,立马帮他解答了。

    傅小缳也不喜欢这里的食物:“这肉都没有咸味。”

    “我看过书,在中世纪吃肉是非常奢侈的一件事,只有贵族才吃得起,”方皓指着肉盆子边上的调味盒道,“这里有醋,有糖和蜂蜜,你可以沾着吃。”

    “呃,吃肉沾糖和蜂蜜?”傅小缳一下子没了胃口,“我还是吃点面包算了。”她拿起面包,掰了一小块放到嘴里,刚嚼了一口就满脸的痛苦,“跟我们现代的面包没法比,这简直就是北京的窝窝头。”

    方皓笑道:“你这丫头,有的吃就不错了,挑啥啊。”

    高翔也在吃面包,他啃的津津有味:“这种粗粮你在现代可是吃不到的哦,纯天然,十分的有营养。”

    “好吧,总比饿肚子好,”傅小缳懒洋洋的又掰了一块放到嘴里。这时她发现她掰开来的面包里有一段细长的红色物体,一见到光亮就嗖的一下缩到了面包里。

    “这是什么?”傅小缳赶快拿着面包跑到方皓跟前:“方哥哥,我看到里面有一条红色的虫子。”

    “红色的虫子?”方皓接过面包,从中一掰为二,果然看到了一条长约五厘米,小拇指粗细的红色虫子。

    那虫子一见到亮光就立刻往空中窜去,但方皓手疾眼快,两半面包一夹又把那虫子给固定在了面包里。

    高翔也看到了:“这是什么东西?就算是条虫子也要有虫子的样子吧,怎么眼睛触角啥都没有。”

    傅小缳也一脸的稀奇:“而且还会跳,一跳能跳这么高。”

    正当众人都围在一起讨论这虫子时,酒馆的门打开了,走进来一个个子矮小的男子,他衣服穿的破烂,金黄色的头发也乱糟糟的,满脸的麻子,鼻子又大又红,样子十分丑陋。

    那矮个子走到方皓面前,十分有礼貌的向他鞠了个躬,面色和蔼的说:“这位先生,我能出钱买下你面包里的那条红色虫子么?”

    方皓奇怪的看着他:“你怎么知道我面包里有条红色的虫子。”

    “我当然知道了,我捉它都捉了好几年了,只是它几次都从我眼皮底下逃走,滑溜的很。”

    “你怎么证明它是你的?”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时间听我讲个故事,听完这个故事,你们就知道了。”

    方皓做了个请的手势。

    “你们别看我现在穿的这么破烂,”矮个子自嘲的看了自己身上一眼,“我以前可是这里出了名的富翁,有很多钱,但有一天我母亲生了一种怪病,方圆百里的医生都没办法治好。无奈之下我只能看着我母亲渐渐消瘦,重病卧床。但有一天,家门口来了一个流浪人,他跟我说只要我愿意分一半的财产给他,他就告诉我治好我母亲的方法。”

    “流浪人说的话你也能信?”傅小缳不能理解他的想法。

    “我给他的是我的房产,地皮,如果不能治好我照样可以收回来。”他指了指桌子上的面包,“我能吃点么?我太饿了。”

    傅小缳递出一块面包,他立刻接了过来,狼吞虎咽的吃了几口才继续说了下去:“他告诉我,在这边的大山里有三条虫子,它们除了颜色不一样其他都一样,只要抓住它们,煮成汤汁给我母亲喝下去,她的病就能好起来。”

    方皓点了点头:“满山遍野去找三条虫子是有点难,但也不至于耗费你另外一半的家当吧。”

    “那流浪汉跟我说,这个虫子有个特性,就是喜欢钻在面包里,平时它们都在地底下,除非用面包把它们吸引出来。”

    “你又不知道那些虫子在哪里?”傅小缳也被他说的奇事吸引住了,“除非你满山遍野的去放面包。”

    那矮个子自豪点了点头:“我每过几天就去放一次,雇佣了上百人定时去查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