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有耳第15部分阅读
勺子喝水,甚至躺到他的床上和他并肩而眠。——他想起来了,这些东西原本就不是他的,是它们的!它们要讨还了!
他惊恐地跳下床,地上满是幽灵,妇女、老人、小孩、汉子……还有刚出生几个月的娃娃,它还没有长大,保留着死前一瞬间的模样。他不明白,它们的尸骨早已化成了灰,它们的形象为何如此鲜明?那就是鲜血铸成的记忆,搅得他夜夜不得安宁。
“其实他不明白,是一代一代的记忆使恐怖永远存活不死。报应只在人心。”于富贵说,“两天之后他就出卖了你,给我打电话,一是要永远离开神农镇,二是要我让你永远闭住那张能够揭开他记忆的可怕的嘴。”
于富贵答应了他,答应给他在洛阳买一套房子,给他三十万养老金。鲁一刀放心了,兴匆匆地从床下的墙缝里挖出自己积蓄的三万块钱,跟谁也没打招呼,坐上长途汽车去了洛阳,住在于富贵指定的一家小旅店等待他的到来。
第三天晚上过了十二点,于富贵来了,打电话把他叫了出来,上了车。
“我的钱呢?”鲁一刀问。
于富贵拍拍旁边的密码箱,打开,一扎一扎的百元大钞装满满的一箱。鲁一刀的手抖了起来:“我的房子呢?”
“我带你去。”
汽车出了繁华的城市,向西北的郊区驶去。鲁一刀觉得不对:“你怎么把房子给我买在了乡下?”
“不是乡下,是城乡结合部。”于富贵说,“你又没户口,想让城里的警察天天查你?”
鲁一刀不说话了,眼睛只是盯着密码箱。
出城不久,汽车停了来,于富贵说出去方便一下,打开了车门,看了鲁一刀一眼,伸手提起了被那双目光死死纠缠的皮箱,一个人下了公路去河边的荒滩上方便了。鲁一刀坐卧不宁,忍不住也下了车跟在他身后,走进了那片弯月笼罩的石滩。
“我知道他会跟来的。肯定会跟来的。”于富贵说,“我的成功就在于我对人性的洞察。每个人都有弱点,致命的弱点。”
于富贵停了下来,把箱子扔到了地上:“担心的话就点点吧!”自己解开裤子方便去了。月色并不明亮,荒滩上也很冷,但鲁一刀接过箱子果然就地一张张点了起来,一丝不苟。月光照在他花白的头发上,他眼里发着光,钞票在手指间刺啦刺啦地翻动。
“我并没有打算在那里杀死他。”于富贵说,“我的计划很周密,绝对让他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但是我不能看见有人在我面前低头!那一瞬间我的内心突然涌起强烈的冲动,杀人的冲动。”他注视着脚下连绵的山峰,“那冲动、那惯性就像这几百里的山脉贯进了我的神经。我全身暴涨。看着他专心致志的样子,那样恶心、那样愤怒、那样刺激。我鄙视那些臣服于我的东西,凡是被我征服的,就是肮脏的、丑陋的、毫无价值的。我顺手捡起一块石头,想也没想,猛地砸在他后脑勺。他的头骨塌下去一片。”
于富贵描述着杀人的过程,面无表情,无比平静,就像一个厨师顺手磕破了一个鸡蛋。
鲁一刀哼也没哼一声,就倒在了地上,融入了他所恐惧的鬼魂之间。于富贵捡走石头,细心地擦去石头上的指纹,抛进了河中。他摸了摸鲁一刀的口袋,在棉袄夹层里发现了包成一包的钞票,他放进自己口袋。凡能证明其身分的物品尽皆搜去,然后合上密码箱,回到了车上,整个过程有条不紊。
“第二个死者是何小三。”于富贵说。
“什么?”李澳中大吃一惊,“何小三死了?”
“不知道吧?”于富贵笑吟吟地望着他,“他的尸体就在你脚底下。”
李澳中疑惑地望了望脚下的岩石。于富贵摇摇头:“不在石头里,在我身后的悬崖下。其实,何小三算不得个死者,他对我来说根本没有任何价值,就像一件穿破烂的衣服,归根结底是因为他偷了我的东西,触怒了我。触怒。明白吗?鲁一刀跟我说你向他打听白长华和王革命,我就知道事情不妙,一看我的保险柜,那本笔记不见了。我立刻就知道是何小三偷了,就命董大彪和刘石柱截住他问明情况,把他带到了这里,然后扔进了悬崖。你去找找,他的尸体还在,给你作个证据。”
李澳中怒视着他:“你还是不是人?”
于富贵坦然说:“不是。人这个东西让我鄙视。”
李澳中很想大骂他一顿,想了想,居然没什么话可说。
“啊——”于富贵满足地叹了口气,“那时候我多么恐惧啊。恐惧有人知道我的罪恶。可我又多么渴望,渴望有人能向我挑战,跟我斗,打垮我。这种念头让我每天都处于一种兴奋状态,多少年我都是死气沉沉地活着,没有一点恐惧感,没有一点让我激动的事情,我一直在想,这一天终于来了。可你,”于富贵愤怒了起来,“可你为什么不行动呢?”
李澳中沉默了。
第三个死者是疯子。
那个疯子叫罗大眼。曾经是白长华在地道里躲藏时的同伴,白长华逃走后,他忍受不了地下的生活,逃出镇子去大山里寻找白长华,却没有找到。从此就再山里流浪,以致精神失常。17年后,他居然又流浪到了神农镇,可是这时候镇里已经没有认识他的人了。
那天晚上,李澳中走后疯子激动了很久,他抱膝靠着神案坐在地上苦苦地思索。有一个瞬间他似乎有些明白,眼睛里闪出喜悦的光芒,但刹那便又混乱了。他感到冷,在火上添了几根木柴,神殿里浓烟缭绕,光线渐渐亮了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于富贵出现在倒塌的门口,巨大的身体把门堵得严严实实。借着火光,疯子看见了他的脸。
“这次出卖你的是乌明清,价钱是两瓶轩尼诗。”于富贵说。
疯子明显地感到了恐惧,站了起来,远远地缩在了一个脚落,伴随着于富贵的走近,他越来越哆嗦。
“你认得我吗?”于富贵走到他跟前,蹲下身,和蔼地问。
疯子紧张地摇头。
“你认得我。我也认得你。”于富贵笑了,“真可惜,你的命为什么这么不好?没死,就逃得远远的算了,干吗又回来呢?也怪我,你在这镇子上呆了十几年,我竟然没认出你。”
“好了,一切都结束了。”
他站了起来,借着不断跳跃的火光扫视着周围。
“你跟李澳中说了什么没有?”
他在一个角落里拣起一捆麻绳。
“我希望你们没说……不过说了也没有关系,我希望他来找我。”
他提着麻绳走到山神塑像前。望着狰狞可怖的神祗,他笑了,挽了个活绳套,一甩,套在了山神的脖子上。疯子瞪大眼睛看着,满脸不解。
“我是最伟大的无神论者,上帝、耶稣、佛祖、玉皇大帝……一切神,你还记得吧?”
他用力拽拽绳子,神像一动不动,他满意地笑了。
“我没有信仰,没有主义,我藐视道德、藐视法律,是中国最伟大的运动让我成熟。我是最出类拔萃的中国人,我有着中国人最卓越、最有用、最实际的智慧。你信不信?”
他抬头望着房顶,把绳卷抛过了屋梁,绳头垂落,搭在神案旁。
“你必须得信,因为我设计的这种刑罚只有地狱里才有。”
他跳上神案,把绳子拽直,在另一头也挽了活套,然后跳了下来。
“好了。来吧。”
他向疯子招手,疯子不动,眼睛盯着绳套,好像在思索。又招手,疯子迟疑地站起来,于富贵引他爬上神案。疯子站在绳套前发呆。
“来,把脑袋伸进去。”
于富贵温柔地说,朝疯子比划了一下,疯子双手抓住绳套,表情开始庄重。
“好了,进去吧!你的同伴白长华已经被打倒了,下一个是你。毛主席说过,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们就不倒。”于富贵说。
疯子的神情悲壮起来,毫不迟疑地把脑袋伸进了绳套。
于富贵哈哈大笑,随即一脚踹翻了神案。咣当——。疯子的身子猛地向下一坠,双手乱抓,两腿乱蹬,脸皮渐渐胀得青紫。绳子咯吱吱的响着,疯子乱扭的身体转来转去。过了片刻,疯子的身体平静了,绳子吱呀呀地转了回来,将他的面孔展示在于富贵的面前。
于富贵淡淡地一笑,把多余的绳头割下一截,细心地抹净了神案和地面上自己的脚印,转身走了。
“割那段绳子就是为了栽赃你。”于富贵说,“栽赃你其实很简单,乌明清一包到底,仅收三十万——是鲁一刀没能带走的那只箱子。我额外又给了他三万——鲁一刀的私房钱。我一向鄙视侦探小说和电影里那种复杂的杀人和栽赃法。太复杂了环节就多,破绽也多。你看我的简单,仅仅用绳子在你手套上划了一下。多成功。”
“你为什么要这做?”李澳中问。
“为了激发你的斗志。”于富贵说,“你太犹豫了,婆婆妈妈的,这不像你的性格。你看到何小三偷走的那本笔记,就知道我犯过多少罪,就该跟我斗。你干吗不行动?我杀鲁一刀时你也怀疑我,干吗不行动?证据不足?不足我可以给你嘛!害怕?那我就没办法了,只能这么干。”
于富贵喟然长叹:“我对你也有点害怕,过于聪明了,又安排了两个证人。其实仅仅手套就能达到目的。我谨慎得过分了,白白牺牲了一个手下。”
第四个死者是董大彪。
李澳中强行越狱、和军警对峙以及亡命深山彻底震撼了于富贵,他感觉到了久违的恐惧,一连几晚都梦见李澳中潜出深山摸进他卧室把枪口顶在他脑门上,这是他三十年前曾经经历过的记忆。这种恐惧让他颤栗、让他兴奋、让他感到了无所不在的威胁,他的精神每天都在极度的警觉中,感到充满了活力。
但是他没想到自己清理凶杀现场时漏了那个踢在桌腿上的脚印,案情急转直下,讨厌的记者来了。那些记者在神农镇挖地三尺,无论如何也要找到董大彪和刘石柱。人他们自然找不到,问题是这帮记者思维极其刁钻,竟然采访凶案那天晚上见到两人的目击人,一下子董大彪便暴露了。他成了极其危险的线索。
“所以他必须去死。”于富贵说,“杀董大彪并不困难,根本不用我费心。你也知道董大彪和刘石柱都在追求沈小娥,这个年轻寡妇有钱,有房子,又风马蚤,很有诱惑力。但董大彪捷足先登,在一个晚上闯进去把沈小娥霸王硬上弓给办了。女人嘛,就这个样子,她身子归了你,也就没了本钱了。董大彪又逢人宣扬沈小娥是自己的人,沈小娥也就死心踏地了。不过刘石柱不服气,对董大彪卑鄙的手段恨得要死。”
“我安排他们两个当证人一开始就有这方面的用意,董大彪一暴露,我让刘石柱干掉他,事成之后小娥归他,另外他和小娥每人二十万。就这么简单。一个晚上董大彪喝醉了酒掉进了河里,刘石柱和小娥如胶似漆。”于富贵哈哈大笑,笑得手舞足蹈,缩到安乐椅里抖个不停。
7
李澳中很惊讶,完全难以理解:“这个老家伙疯了!他告诉我这些不怕我告发他?”他想起自己原来不是警察了,不过这也没关系,完全可以告发他,凭着如此详尽的事实,似乎完全可以将他关进监狱。
“你不怕我告你?”李澳中问。
“怕呀!我很害怕!”于富贵激动起来,“但是你的证据呢?一句话说过,随风而散,这里是山顶,又没人听见。你凭什么告我?恐怕你没带录音机吧?”
“有证人,乌明清、刘石柱、沈小娥……”李澳中指了指悬崖,“还有尸体。”
“对对对……你真聪明!”于富贵拍手称赞,挑起了大拇指,“那么这样一来你得调查吧?你得搜集证据吧?你得让公安局和检察院、法院相信并且同意吧?我也得不择手段消灭你吧?这样人生不就精彩了吗?活得多有意义!多有味道!”
李澳中苦笑。这叫有意义?这叫精彩的人生?这只不过是陪着一个老人捉迷藏,消磨光阴而已。我从前不就是这个样子吗?再来一次?很奇怪,似乎职业才是人的性格,一不当警察,那种对案子的热忱,对不法分子的切齿痛恨消失个无影无踪。很平凡,很平淡。我只愿意好好珍惜下一个人生。
“算了吧!我对这种游戏没兴趣。我要到南方去了,永远离开这个地方。”
“离开!你怎么能离开?”于富贵叫了起来,从椅子里一跃而起,“你是警察——哎,不对,只要你愿意,我随时可以让你重新成为警察——你得保卫人民,你得和犯罪分子做斗争!我就是犯罪分子,你得和我做斗争!”
“算了吧你!”李澳中哂笑,“你这人完全是个悲剧,十年动乱带给你的悲剧!你以为你是胜利者,我呸!你是个十足的余孽!”
于富贵呆了。从来没有人骂过他,也从来没有人这样骂过他,这让他感到迷茫,感到不解,感到刺激,感到无比的虚弱。
于富贵振作了一下精神:“你要知道,面对我这个穷雄极恶的人,你必须主持正义,必须向我挑战!”
“你以为你是谁?”李澳中嘲笑,“你只不过是个快要死的老不死的!”
李澳中再也不愿跟他多说一句话,转身走下了山峰。绕过当道的巨石,李澳中又转回头告诉他:“墨尔森·杜道夫跟我说过,每个人都有一种值得为之付出生命的义务。现在,我的义务就是迎接一个新生:爱自己的女人,养育自己的下一代。你,已经彻底被时代所抛弃了。”
于富贵一动不动地站在松树下,比松树还苍老。松树可以活千年,人呢?不到一百年而已。比松树活得更久的是下一代和未来。
他急忙抓起望远镜去搜寻李澳中的身影,不料一眼就看见了自己刚刚盖好的那栋十三层的大楼,最上面那层将是他养老的地方。可是神农镇已经毁灭了,惟一的对手也走了,难道自己要在那个高高的楼顶孤独地度过凄凉的余生?
“造了一辈子假,只给自己赢了一座牢笼!”于富贵发疯一样举起望远镜狠狠朝悬崖下砸了下去。
第十三章从未打开的门
1
李澳中默默地走在人潮翻滚的大街上。丹邑城上蒸腾着紫色的晚霞,和城市里的污尘废气相混杂,看不清它的模样。这个让自己奋斗了半生的城市,就这个样子么?直到我临走,也不让我看清它的模样?
身上的黑锅彻底洗净了。我不再欠它什么,也不再牵挂什么,就这样一去天涯,终生不返。人事牵绊能有个彻底的了断吗?我知道它日后还会出现在我梦中,带着我儿子的笑容,带着我妻子的忧郁,带着我那个曾经幸福的家。可是我知道它终究会淡去的,我会有另一个妻子,另一个女儿,另一个永远会幸福的家。一个人活在世上等待的不就是这个么?我是个普通人,小人物,正义已经离我远去,事业也渺不可及,我还能企求什么呢?
最后一次回到自己那空无一人的家的时候,李澳中在门口看见一个孩子。那孩子躲在门口的阴影里,那一瞬间,李澳中有一种错觉,仿佛是明天在门都等待着他,明天能够站起来了,守在门口等待着父亲下班归来。李澳中定了定神,等看清是从前给墨尔森·杜道夫做翻译的那个小男孩,心里不禁涌出一股酸楚的感觉:如果明天能像他一样站起来,这一切会不会都不曾发生?自己还是个受人尊敬的刑警队长,不会调到神农镇那个漩涡,不会看到那本笔记,不会遇见白思茵,康兰也会和自己相濡以沫共同经营一个家,把明天抚养成丨人……可是这一切永不会发生了。
李澳中忽然感觉自己想哭,想吼叫。他压抑着这种情绪,慢慢走到门口。
小男孩看见他很欣喜:“天哪,你终于出现了!我来了七八趟,你家里总是没一个人。”
李澳中笑笑,打开门请他进去坐下。屋里太冷清了,李澳中打开电视,给他端上一碟糖果:“你找我有事吗?”
“有啊!你成名人了!”小男孩跳跃着说。
李澳中愣了愣,醒觉过来:“你是说那次追捕我吗?嗯,的确有很多记者报道的。”
“追捕?”小男孩反而愣了,“什么追捕?我是说你成了美国的名人,中国也对你报道了吗?”
“美国?”李澳中发了呆,“怎么回事?”
“你看看这个。”小男孩从书包里翻出一本杂志递给李澳中。
李澳中接过来一看,全都是外国文字,但封面那个人好像是个中国人,穿着很熟悉的中国警服——不对,这个人挺像自己啊。李澳中打开客厅的吊灯仔细看,不错,封面上的环境分明就是自己的客厅,画面上有两个人,左边那个警察分明就是自己,右边那个女人是自己的妻子康兰。镜头抓拍的技巧很好,自己当时转脸瞥着康兰,面部的肌肉和眼神中充分表达出一种孤独、无奈、屈辱,绝望中的抗争和对妻子不加掩饰的爱。康兰的眼神和面部表情则很确定,仿佛是一种心灰意懒后的嘲弄,迷茫的眼神不知飘向哪里。
这应该是一年以前杜道夫拍摄的,当时他来过自己的家。
小男孩一本正经地说:“这本杂志……你看见封面上的字《dieshojournal》了吗?是美国最大的妇女杂志,《妇女家庭杂志》。杜道夫回到美国后把你的经历写成了一篇文章连着拍摄的照片寄给了这家杂志,他们竟然把你上了杂志封面。你要知道,美国总统也上过他们的封面啊!杂志发出去以后在美国引起了轰动,很多美国妇女写信表达对你的尊敬,说从来没有想象过一个中国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家庭、抚养自己的儿子竟然可以做出这样的牺牲。哇噻,你感动了所有的美国妇女!”
小男孩兴奋地叫着。李澳中有些无奈,一脸苦笑:感动了美国妇女!他妈的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墨尔森·杜道夫……”
李澳中隐约中听见有人提起杜道夫这个名字,他看了看小男孩,小男孩正惊讶地盯着他。两人一起转头,正好看见电视新闻里杜道夫那马虾般的身影。新闻里的解说词正在说着:“今天,杜道夫先生在哈萨克斯坦境内的拜科努尔发射场送别了俄罗斯“联盟”运载火箭发射升空。杜道夫先生是个美国医学家,原本打算花费2000万美元进行太空旅游,然而他去年在俄罗斯接受飞行前的训练时被发现身体不适合太空飞行,他的太空游客资格也被取消……”
接着镜头转向杜道夫,记者问:“杜道夫先生,这次无法进行太空旅游您是否感到遗憾?”
杜道夫耸耸肩:“是的。所以被取消资格后我开始游览地球,去了很多个国家,看到了很多我无法想像的事情。真的,我在近距离观察它,而不是在370公里的高空观望,那会让我感觉我只不过是寄生在一个小小的球体上的微生物……”
镜头晃了过去,杜道夫残留在李澳中眼里的影像一闪而灭。李澳中好像有点迷惘,他看看小男孩说:“原来……现在已经进入了太空时代。”
小男孩眨眨眼:“是吗?没印象。我要去上晚自习了。”说完把杂志扔在茶几上,“这是杜道夫给你的,他寄到了我的学校。”
“”小男孩挥挥手,拉开门跑了出去。
门合上了很久,李澳中才发觉整个屋子就剩了自己一个人。一个家就是一个世界,空荡荡的,只有自己……
2
白思茵派来接他的车奔驰在开往省城的路上,窗外的树木好似一段一段的光阴,绵绵掠过,带走眼前的,又送来眼前的。李澳中坐在车里,他什么也没带走,县城的房子他原样不动地留着,用清水洗染,被褥叠得整整齐齐,家具擦得光可照人,然后他锁上了门走了,仿佛是短短的出行。
车到郑州时,白思茵来接,她的脸色苍白,精神颓废。李澳中关切地问:“你是不是太累了?”
“不是。”白思茵摇摇头,若有所思,脸上忽地荡出一层红晕,“我……怀孕了。”
“怀孕!”一种极细的电流刺痛了李澳中,似乎是醉人的喜悦,又似乎是隐隐流露的铮狞的微笑,“是男是女?”李澳中嗓音干涩,几乎发不出声来。
“这才多长时间!”白思茵嗔了他一句,“现在怎么看得出来!”
“上帝保佑……”李澳中喃喃地祈祷,把耳朵贴在她小腹上,谛听着混沌的国度里命运最终的判决,“我愿意诚信上帝,诚信佛祖,诚信安拉,诚信一切的神祗,我愿意拿生命来祭祀。惟愿它赐我一个女儿。”
白思茵柔情似水,陶醉地抚摸着他粗暴如砺石般的面孔:“上帝和安拉都是一神教,只能信一个。我们刚幸福,别让它嫉妒我们。你放心,我们会有一个天使一样的女儿的。再过几个月我就可以到医院抽羊水化验,我咨询过了,通过酸性活性测定,完全可以检测出胎儿是不是有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生女孩当然好,即使生男孩,也会有一半的机会是正常的。咱们会有活泼健康的下一代。”
李澳中惊讶地问:“你怎能会对这个病这么了解?”
“我早就尝试做你妻子了。”白思茵幸福得似乎要溶化在他怀中,梦呓般地说,“商人的头脑使我考虑了和你结婚的各种可能性,可女孩的头脑又让我不顾一切。”
幸福的咒语。她是一个美丽的诬师。多少年了,李澳中早已忘却了幸福的感觉,家庭只是他在社会中寄生的巢岤。他和康兰把它顶在头顶顺着波浪向未来漂流。为什么同样是家,感觉却如此不同?仅仅为着下一代的残疾和无力?那么他是在为谁活着?为了什么样的现实活着?
“澳中,咱们到了杭州先办了结婚证好吗?”白思茵忧郁了起来,望望车外,已经到新郑机场了,“我刚刚接到电话,爸爸癌细胞已经完全扩散,无法控制了,三天前又从上海的医院转回了杭州,我想让他看一眼他的女婿。”
“当然可以,希望……能够满意。”李澳中摸了摸下巴的硬胡子茬,颇有点心虚。
“心虚了吧?”白思茵得意地笑了,“直到这会儿我才在你面前感觉到自己有多么优秀!”
停机坪上,银白色的客机昂首向天。天上金灿灿的光芒溢满了大地,照见了每一个行人匆匆的面孔,陌生的面孔。
事情并没有完全按照白思茵的计划进行。两人一下飞机,就看见了来迎接他们的人群,足足二十多人,六辆宝马一字排开,简直像迎接国家元首。这些人对白思茵的态度亲热而严谨,又似乎带着掩不住的悲伤。一个姓段的总经理为他们拉开车门,陪着两人坐进车里。一进车里,他方才的笑容不见了,摘下眼镜用纸巾沾了沾眼睛,说:“董事长,老爷子恐怕不行了。”
“什么!”白思茵呆了。
“您不要紧张,”段总连忙安慰,“暂时还没大问题,不过咱们最好直接去医院。”
白思茵失声痛哭。李澳中连忙搂着她的肩头安慰,一车人默默无言。车子一到医院门口,还没停稳,白思茵猛地推开车门跑出去。段总连忙叫喊,她头也不回,跑上了台阶。李澳中连忙追了上去。段总无可奈何地摇头,忙着泊车去了。
李澳中追进去时,白思茵已经到了总服务台,扯着一个护士大声地问:“我爸爸……不,白长华在哪儿?”
耳朵里突然响起一个轰雷,李澳中顿时呆若木鸡。白长华!神农镇,那个笔记本的主人也叫白长华!他追查得家破人亡的人就叫白长华!她爸爸?没有任何征兆,这个离奇的世界。
李澳中突然想痛哭一场:我他妈早该想到的,早该联系一下的。她姓白,她爸爸对神农镇念念不忘却又不愿在此投资……谁想得到呢!
“李先生,您怎么在这儿?”段总领着人急匆匆地走来。
“没什么。”李澳中定定神,“麻烦你帮个忙,让人把车后备厢里一个黑色的公文包取来。”
“噢……”段总不解地眨眨眼,也不问,拔通司机的手机吩咐了他,“咱们先上去吧,司机一会儿会送过来的。”
李澳中点点头,和段总等人乘电梯上了六楼癌症专区北——608病室,这里是一个豪华单人病房。其余人留在门外,段总陪李澳中进去了。雪白的病床上,躺者一个骨瘦如柴的老人,鼻子上罩着氧气罩,眼睛里含着笑意,注视着坐在床边的白思茵。白思茵也不哭了,握着老人的手,正在絮絮叨叨地说着:“爸爸,我真不是吹牛!您这个女婿比我说的还好,绝对是万里挑一,绝无仅有。一见他,您就会觉得以前您强行推销给我的小男生们成了刚出笼的豆腐。哎……他来了。澳中,快过来!”
李澳中老大不好意思,比面对举着炸药包的歹徒还要紧张。他毕竟曾是一个十一岁孩子的父亲。他硬着头皮走过去,恭恭敬敬地叫了一声:“爸爸!”
刚一出口,李澳中突然一阵颤栗,仿佛一道闪电,从裂开的黑暗天宇里迸出击中了他。他有了一种归宿的感觉。似乎这个老人,就是他长久要追求的幸福;似乎这一声“爸爸”,是他梦中无数次呼喊的声音。难道这是我真正的幸福?难道思茵早已注定是我永恒的妻子?
老人黯淡的眼神中突然爆发了光彩,他艰难地抬起手,示意护士取下氧气罩。护士仔细检查了一下各种仪表,关掉氧气,摘下罩子。
“来……来……孩子,让我摸摸你……”老人说。
李澳中蹲下身,老人的手指搭上了他的额头。冰凉。僵硬。引起一阵颤栗。老人的手顺着他的脸缓缓滑下,停留在脸颊那块狼咬的疤痕上。“你……受了很多苦。”老人说。
“我从小在山里长大,长大了就干刑警。”李澳中声音哽咽,不知何时已经热泪盈眶。老人的眼角也湿润了,一滴浑浊的泪水顺着倾斜的眼角慢慢淌下。白思茵哭了,段总轻轻拍着她的肩头,递过一块纸巾,自己却忍不住眼角湿润。
“你今年多大?父母还好吗?”老人问。
“我三十六岁了。父母早就去世了。有一个十一岁的儿子,也死了。儿子死后妻子和我离了婚。”李澳中埋头痛哭,泪水湿透了老人的手掌。
“好孩子。”老人摸索着他硬如铁丝的头发,“你会幸福的。我把思茵交给你了,你们会幸福的。一切不幸都会过去的。”
“白老爷子。”护士笑嘻嘻地说,“您不要多说话,还是歇歇吧!这几天您就可以出院了,回家一家人团聚。”
“谢谢你,小苏。”老人微微一笑,“我的身体我清楚,我活不过今天了,我的乖女儿,好女婿都在,我想多说会儿话。一日长于百年。我也就没什么遗憾的了。”
“爸爸,我想问您一件事。”李澳中踌躇半天,终于遏制不住那谜一样的诱惑。
老人点点头。
“您是不是神农镇人?”
“神农镇……”老人慢慢地重复,仿佛在咂摸一种滋味,“是。我是神农镇人。很久了,我从来不愿意承认,就连思茵也不知道。我从来也不去想它。现在无所谓了,我只愿去见那里的鬼,不愿去见那里的人。”
“那么……您认不认识这两本笔记?”李澳中从公文包里取出锤子,白思茵等人不解地望着。
“这是我的!”老人一眼就认出了它,惊讶地说,“这里本怎么会到了一块儿?又到了你手里?”
李澳中把自己得到笔记本的经过讲述了一遍。老人露出震惊的表情,喃喃地说:“巧合,巧合。我本以为,那些罪恶和那些痛苦我都已经忘掉了,我背了它们太久,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犯了那么重的罪孽,我曾经不知道拿什么来赎,几乎迷茫了一辈子,可现在,”他的眼光缓缓地掠过李澳中和白思茵,欣慰地咧开了嘴,笑了,“我终于可以不后悔了。从前我曾经后悔过,今天看到了你们,我才知道我是多么正确,我绝不后悔。林茵和她的父亲会明白我的,也会明白卢婶的。三十年了,看到你们的幸福,他们应该明白了……”
声音越来越低,老人的气息渐渐微弱下去,就在白思茵憋在喉咙里的哭喊崩裂出来的时候,老人的右手颤巍巍地伸了出来,手里攥着一把钥匙,抖抖索索地伸向李澳中。伸到了半截,手臂颓然垂下。
“爸——”白思茵惊叫着扑了上去。护士急忙进行辅助呼吸。
过了好一会儿,老人的眼睛又缓缓睁开,使出全身的力气抓住他们俩的手,脸上浮起幸福的笑容,望着李澳中,一字一句地说:“给……给你!我……我要去……去告诉他们……我……我永不后悔——”苍白的头颅歪在了枕头上。
李澳中呆呆地看着那双永远闭上的眼睛,耳边,白思茵崩裂般的哭声把他带进了一种恍惚的境界,似乎自己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眼前发生的只是亲人的辞世这种一代又一代的轮回;又好像他仍在神农镇,只是偶然见证了一个陌生的老人走完他的一生……
李澳中惊讶地望着哭泣的人们,很长时间都没能理顺这个老人的死亡和自己之间的联系。我是在哪里?
3
白长华留给李澳中的钥匙是一个密码箱,打开后,里面只有一本陈旧泛黄的笔记本。红色的塑料封皮,封面上印着毛泽东头像。李澳中知道,这是第三本笔记,也是最后的一本,所有的秘密都回在这里揭开。
等待我的,到底是什么?李澳中心里充满了恐惧,仿佛一个孩子,即将打开一份巫师送来的礼物。
一个人面对这座原始的大山,我才领会到了整个世界的沉默。我孤独地走,常常走得泪流满面。听着成片的山林在风中碰撞,此起彼伏的鸟兽声相互应和,我懂得了身为一个人的不幸。那就是他不能离开他的同类,无论他们如何地凶残、险诈,他只能生活在他们中间,和他们在人的世界里追逐。
不知走过了多少个日落,我终于看见了那座匍伏在山脚下的小镇,冰冷,阴暗,毫无声气。我在丹河的流水中一照,自己已经蓬头垢面,须发纠结,成了一个野人。
我吃完身上最后一块熟狍子肉,休息到半夜,像幽灵一样潜入了沉睡中的小镇。对这个小镇,我实在太熟悉了,它的地下就是我的王国。我在一个偏僻的院落里找到地道的入口,打开手电筒,摸索着寻找通往林茵家的方向。
现在已经是春天了,地道里阴寒彻骨,幽深的通道在月光下一点点地撕裂,我感觉像是走向一个坟墓,四壁的压抑几乎要压碎我的身体,那种窒息的感觉从来不曾有过。
我忽然感到,这个地下已经不适合我生存。因为它经过了修缮,潮湿、积水的地面变得平整、干燥,过于狭窄的洞壁也被削宽,地道内泛滥着新的泥土气息。一定有很多人曾经对地道进行了探索,并在里面劳作。那些在地道里的人呢?我的心里涌起浓浓的恐慌,仿佛一只洞岤里的老鼠,突然被掀开了洞岤上的地皮,所有的秘密都暴露在他人的目光之下。我决定去找沈福来、罗大眼他们。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看见了那团微弱的灯光。有些奇怪,他们聚居的地方人更多了,却更寂静了。凹室里,人们沉默地坐卧着,有的搂着自己的孩子,有的搂着自己的女人,我经过的时候,一双双麻木呆滞的眼睛一闪而逝。我似乎感觉到有种不太协调的地方,这些人好像发生了某种变化,一种说不出来的变化。
我找到沈福来的凹室,沈福来正躺在一张破凉席上,昏暗里我看不见他的面孔,只看见两只眼睛在闪着光。他听到脚步声在身边停下,没有一点反应,直到我在他身边坐下,他才慢慢地说:“没有东西吃了,去的人还没回来。”
“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我问,“为什么我感觉到一种不同?”
沈福来慢慢转过脸:“白长华?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忽然像个孩子一样呜咽了起来,“你竟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把你的马灯拿过来,照着我的脸。”
我惊讶得拿过马灯,灯光笼罩在他的脸上,顿时我惊叫一声,手臂一阵颤动,摇晃的灯光照见了他的脸,那脸上……不,具体说是眼睛,他的眼睛好像有点奇怪,——他黑色的瞳仁呢?我看见的,是几乎占满整个眼珠的眼白,仿佛死鱼翻起的肚皮,在灯下闪着阴森诡异的光。而常人几乎占了半个眼睑的黑?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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