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清复汉第22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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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他们就跟得慢,始终保持二十丈左右的距离。”

    朱贵大感意外,怎么会有人跟踪?

    首先,朱贵可以排除自己这方面的人,无论是陈敬山还是赵氏子弟,都没有跟踪自己的理由。那么,和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就只有两拨人,朱由榔和马俊了。他们跟踪自己干什么,难道要监视作战不成?

    “带几个人,过去看看。”朱贵一摆手,命令马车在路边停下来。

    陈三虎立刻跳下马车,把另外一辆马车上的四个战士全部招呼下来,迎着来路走了过去。那辆马车似乎早就料到会有人来询问他们,因此也立刻停了下来,赶车人跳下马车,往路边一蹲,意思是说不干我的事,谁也别伤害我。

    五个人把马车团团包围,陈三虎用刀撩开车帘,和里面的人说了几句话,然后就一路小跑着跑回来:“老板,里面有一个年轻的公子,他说他叫高应,是你多年的好友,想要和你结伴同行。”

    “高应?”朱贵哑然失笑,不会吧,高英梅真的女扮男装跟来了:“你确信,是一个年轻公子?”

    “反正不是一个粗人。”陈三虎说道:“年纪十六七岁,长的眉清目秀,一看就知道是一个读书人,他车上不但点着香炉,还有一把琴呢。”

    朱贵确信,跟过来的就是高英梅,只好无奈地说道:“让高……公子过来吧。”

    陈三虎领命而去,不一会儿功夫,那辆马车上果然走下来一个灰衣灰裙,头戴方巾,手捧古筝的年轻人。年轻人下了车,对马车夫挥挥手,马车夫立刻跳上马车,打马扬鞭,顺着来路狂奔而去。

    “陈公子别来无恙!”高英梅走到马车前,把手里的古筝放在车帮上,一拱手说道:“多年未见,陈公子愈发英俊潇洒了。”

    朱贵简直太佩服高英梅的化妆术了,才一个晚上,娇滴滴的富家小姐竟然完全改变了摸样,她的眉毛粗了,脸色也黄了,嘴唇也厚了,甚至脸上还出现了一些皱纹。脖颈的衣领高高竖起来,完全将喉结掩盖住。她的双肩宽了许多,显然在衣服里面加了衬垫。全身灰色调,更淡化了他她女性的特征。如果不是熟悉她的人,猛眼一看,还真以为她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呢。

    “你怎么来了?”说实在的,路上带个女的的确不方便。

    “难道陈公子不欢迎小弟不成?”高英梅装作很生气的样子,叹息一声说道:“也罢,陈公子已经是富甲一方的大商人,自然看不起我这个穷兄弟,兄弟自己走去广东吧!”说完,抱起古筝,就要往前走。

    朱贵连忙跳下马车:“你误会了,有话上车再说。”

    高英梅的脸色这才多云转晴,微微一笑,纵身跳上马车。朱贵没有办法,摇摇头,也上了车。可是当陈三虎也要上车的时候,高英梅却伸手拦住了他:“我和你家公子多年不见,有许多要紧的话要说,你还是到别的马车上去吧。”

    “可是……”陈三虎用目光征求朱贵的意见:“老板,我还要赶车呢?”

    “一头四脚畜生而已,给它一鞭子,它就跟着其他马车走了,用不着你来多事!”高英梅不悦地说道:“陈公子,你的手下太不懂规矩了吧?”

    朱贵无奈的摆摆手:“三虎,你坐前面那辆马车吧。”

    陈三虎莫名其妙的走到前面的马车上,下令队伍继续前进。

    在隆隆的马蹄声中,高英梅终于露出了女孩子特有的娇柔,斜倚在软踏上,双拳一个劲的捶打小腿:“你们赶着去打仗啊,跑这么快,颠死我了!”

    “答对了,我们的确是去打仗。”朱贵坐在一边,饶有兴趣的看着高英梅:“你的脸是怎么画的,难道真的用了锅底灰?”

    “脏死了,我怎么会用那种东西?”高英梅一吐舌头:“你们男人讲究的是琴棋书画,弓马刀枪,而我们女人讲究的是唱歌跳舞,化妆绣花,各有各的长处而已。”

    朱贵突然一把捏住高英梅的小腿:“别的地方可以画,可是你的三寸金莲难道也画长了?”

    高英梅和翠花贵荣她们不同,她是名副其实的千金小姐,因此她的脚很小。朱贵曾经感叹过,高英梅的小脚连同鞋子一起还没有他的拳头大,当初裹脚的时候遭受了多么大的痛苦啊!

    高英梅大羞,两只小脚一阵乱踢:“靴子里面塞了不少棉花了,有什么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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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三章遇敌

    第七十三章遇敌

    马车里面多了一个绝色美女,路途立刻就生动了许多。

    虽然高英梅把自己画的很丑,但是因为以前的印象还在,朱贵看到的依然是一个大美女。因为最远的同伴也在十丈之外,朱贵和高英梅说起话来,可以毫无顾忌。

    这是朱贵和高英梅第一次单独相处,本想借机上下其手,可是真的要付诸实际行动的时候,朱贵却退缩了。一个身世如此凄惨的女孩子,下得去手吗?特别是这个女孩子还画着男人装,她的目光虽然生动,却分明有一种淡淡的哀伤的时候,朱贵就更加不敢冒犯她了。

    两个人在马车内相对而坐,彼此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朱贵对高英梅的身世更多了一份了解。原来,高英梅去年就和一个叫做霍霆的人定了亲,霍霆大她十三岁,去年升任游击将军,本来计划今年端午节举行婚礼。可惜,祸从天降,四个月前霍霆在和张献忠的部队作战中一命呜呼,随即高英梅的父亲被崇祯皇帝逮捕,她也沦落娼门,要不是遇到了朱贵,现在还在如意坊倚门卖笑呢。

    对高英梅的身世了解的越多,朱贵就越是对她充满了敬意。一个柔弱的女孩子,受了如此沉重的打击能活下来已经很不容易了,还能够在那样的环境中保持清白之躯,的确不简单。

    正是因为这种原因,当天夜里,因为入住的客栈房间不够,朱贵和高英梅不得不共处一室的时候,朱贵心中竟然一点邪念也升不起来,把床让给高英梅睡,自己则搬了一床被褥睡在了地板上。

    第二天天一亮,孙连奎再次找到朱贵,告诉朱贵今天晚上就能到达沙坪坝村,询问人头今天就要,还是让朱贵和王府侍卫在沙坪坝村盘横两三天再要。因为天气已经很热了,人头要的早了可能会变质,携带起来不方便。

    朱贵实在不愿意伤害无辜,因此告诉孙连奎,人头的事情过几天再说。

    两个人的谈话被侍卫们听到了,大家一起围拢过来,询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了防备侍卫们回去告诉朱由榔,朱贵撒了一个谎,说土匪撕破天已经被孙旗总带领队伍剿灭了,撕破天的头颅现在就在孙旗总的手里,他愿意以四百两银子的价格卖给朱贵,让朱贵拿着头颅去向王爷请功。

    侍卫们悬了两天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一个个欢声雷动,再也没有了昨天那种蔫头耷脑的样子。

    王府侍卫要是撒起欢来,简直比土匪的破坏力还要大,客栈很快就被闹腾的鸡飞狗跳,桌子也翻了,酒坛子也被打破了,大清早的竟然有三四个人喝醉了酒,甚至还有一个侍卫闯进附近居民的家里,意图非礼一个小村姑。要不是朱贵及时拿着宝剑把这个侍卫狠狠地教训了一番,队伍差点遭到两百多个手持铁锹粪叉的村民围攻。

    匆匆离开客栈,继续南行,中午在一个小山坳附近吃了点干粮,下午进入阳明山的地界,道路难走了许多。阳明山位于潇水以东,道路一边水,一边山,凹凸不平不说,还特别窄。这一带十分荒凉,连续走了两个多小时,路上才见到了一个不足百人的小村庄。

    朱贵不由担心起来,如果天黑之前走不出大山,队伍就没地方歇脚了。

    然而,越是担心什么,什么就会到来。继续走了四五里路,道路中央突然出现了几块大石头,似乎是山体滑坡所致。众人好不容易把大石头推入潇水,马车得以继续前行。可是越往前走,道路上的石头就越多,几乎每隔三四百米就有一处,害得那些清理道路的侍卫们骂骂咧咧。

    突然,前方的侍卫发出一阵惊呼:“死人,有死人!”

    朱贵大惊,跳下马车,带着陈三虎等人冲了过去。果然,在一片草丛里面,横七竖八的躺在四具血淋淋的尸体。这些尸体全部都是男性,年龄在二十岁左右,身穿普通老百姓的服装。他们的身上都有四五个血窟窿,显然是被弓箭之类的武器射杀,血液还没有完全凝固,尸体也没有僵硬,死亡的时间应该不超过一个小时。

    “陈旗总,前方肯定有土匪,咱们返回去吧?”因为是军事行动,侍卫们都称呼朱贵的军职。

    “哪有土匪杀了人留在原地不走的道理?”陈三虎摇摇头:“天快黑了,往回赶走不出大山,野外露营更容易遭受攻击。”

    朱贵也不同意往回走,因为原路返回需要差不多三个小时才能见到人烟,如果往前走一个半小时就会到和孙连奎约定的沙坪坝村了。

    “全军戒备,继续前进!”朱贵抽出宝剑,下达了命令。

    然而,继续前进了不到百米,道路两旁又出现了十一具尸体。这一次尸体翻倒的姿势各式各样,身上的伤也不再是一种,他们有的是被弓箭射杀的,有的是被刀剑砍死的,甚至还有一个脑袋被钝器砸扁了。而且,这些人显然不是一伙的,因为其中有八具尸体的服装虽然不统一,但是脑袋上都缠着一条红布。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同时也弥漫着一股恐惧的气息。

    陈三虎他们表现的还好一些,毕竟他们是职业军人,虽然没有打过仗,但是平日里耳濡目染,对死几个人并不在乎。可是那些王府侍卫们就差劲的多,他们一个个面如白纸,坐在马上连大气都不敢出。

    “陈旗总,我们还是退回去吧?”侍卫统领郝国强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前面肯定有大股土匪,我们过去了等于自投罗网。”

    朱贵也有些害怕,毕竟他来自二十一世纪,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血淋淋的尸体,更别说一次性见到这么多了。(人性的正常反应,有远大理想是一回事,有心争霸天下也是一回事,每一个成就大事的人,不都是从鲜血中一点一点的锻炼出来的吗?)

    一只小手突然伸过来,握住朱贵的左臂,高英梅颤声说道:“陈公子,我怕!”

    柔情取代了恐惧,朱贵温柔的拍了拍高英梅的香肩:“别怕,我们……”

    “救命啊!”突然,前方山路拐角的地方冲出十几个浑身是血的人,一边发疯似的向这边跑,一边大声呼喊着:“陈旗总,土匪,有土匪!”

    只过了短短的几秒钟,从山路拐角又冲出百十来个头戴红巾,哇哇怪叫的土匪。这些土匪们一个个衣衫褴褛,手里的武器也五花八门,有军队使用的刀枪,也有农民使用的铁锹和粪叉,甚至还有一个手里拎着铡草的大铡刀。所有这些人身上都血迹斑斑,显然经过了一番惨烈的厮杀。

    “天,那是孙连奎!”朱贵大惊,宝剑一挥喊道:“列队,准备战斗!”

    “妈呀,真有土匪啊!”一个十六七岁的王府侍卫突然尖叫一声,拨转马头,飞奔而去。

    一个人逃跑,立刻引发了连锁反应,五十个王府侍卫再也不听朱贵的指挥,都纷纷掉转马头,发疯似的逃走了。不得不说,看到这种情况,朱贵的第一反应就是发懵,然后就打算和侍卫们一起跑。不但朱贵如此,陈三虎他们也有了逃跑的迹象。

    只可惜,王府侍卫们都是骑兵,马头一转就能绝尘而去。而陈三虎他们是坐马车来的,在这段狭窄的小路上根本无法掉转车头,因此他们不是不想跑,而是没办法跑。

    如果让朱由榔知道,他寄予厚望的队伍在看到土匪不到半分钟时间,最近的土匪也在三十丈开外的时候,就一哄而散的话,他是愤怒呢,还是悲哀?

    十几秒钟之后,朱贵终于知道了,自己之所以没有逃走,不是因为自己有多么勇敢,而是有一双虽然柔弱,但却坚定无比的手一直抓着他。

    高英梅整个身子都在朱贵身上,她虽然在颤抖,但是却执意不退:“他们……他们就是这样的!”咬牙切齿,声音中充满了仇恨。

    朱贵已经没有时间去想高英梅说的“他们”是谁们了,因为前方有了新的变化。

    孙连奎他们之所以往朱贵这边跑,就是认为朱贵手底下有五十个装备着火器的王府侍卫,不但能够替他们抵挡一阵子,如果使用的好的话,反败为胜也不是不可能的。

    只可惜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他们绝望的发现,那些侍卫们跑的比他们还快,眨眼之间就消失在山路拐角。他们绝望了,因此也不打算跑了,在距离朱贵的马车还有四五十米的地方扭头反扑了回去。

    “杀呀,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孙连奎手起刀落,将一个土匪劈成两半。

    仅剩下的七八个人也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勇气,呐喊着和土匪们混站在了一起。

    一阵马蹄声传来,山路拐角再次出现了四五十个土匪,而且这些土匪都骑着马。虽然他们的骑术很差,坐在站马上东倒西歪,但是他们的出现却瞬间将孙连奎他们刚刚凝集起来的勇气打得烟消云散,他们再一次开始溃逃了。

    “扔手雷,扔手雷!”朱贵大喊一声,甩手将一枚手雷扔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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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激战

    第七十四章激战

    朱贵一提醒,陈三虎他们才想起每个人都有十枚可怕的手雷,立刻从腰带上摘下来,纷纷向远处扔去。

    一直到这个时候,朱贵才意识到自己平日对护卫队的火器训练太少了,他们虽然知道手雷是一种可怕的武器,但只进行过几次仍石块的练习。因此第一波手雷扔出去,除了朱贵那颗手雷准确的落在孙连奎等人身后大约十来米的地方之外,其余十颗手雷不是太远,就是太近,甚至还有两三颗手雷落在了孙连奎等人前方。

    可悲哀的是,这些人当中竟然没有一个人拉开引信,而是直接将手雷扔了出去。

    “轰隆!”还好朱贵扔出去的那颗手雷爆炸了。

    手雷的爆炸点恰好位于两个土匪的脚下,巨大的轰鸣声中,土匪被瞬间炸飞。于此同时,飞溅的弹片和碎石还把附近几个土匪炸伤。

    仅仅一颗手雷的威力,就将上百名土匪给震住了,他们尖叫着往回跑,因为在他们脚底下还有十颗不断翻滚着的手雷。

    “陈旗总,完了,都完了!”狼狈逃窜回来的孙连奎一口气接不上来,直接扑到在朱贵脚下,痛哭流涕的说道:“五十个弟兄啊,就剩下我们七个了!”

    朱贵哪有时间查看孙连奎他们,因为土匪们经过一段时间的慌乱之后,发现十来个铁疙瘩只有一个发生了爆炸,胆子又壮了起来,再一次试图冲击朱贵。

    “看好了,把这个拉开,冒出白烟之后再扔出去!”朱贵紧张的怒吼,再一次将一枚手雷扔了出去。

    这一次陈三虎他们的表现还算机灵,竟然有多一半的人拉开了引信,有至少三分之二的人把手雷准确的仍进土匪群中,接连六七声爆炸,二十几个土匪倒在血泊中。

    土匪们终于被这种前所未有的武器吓坏了,他们就如同刚才的王府侍卫一样,哭喊着向来路狂奔而去。溃退的土匪迎头和那些骑马的土匪撞击在一起,造成更大的混乱。那些骑马的土匪显然不懂骑术,他们很可能是抢了孙连奎等人的战马,本打算过过骑马的瘾,却没想到被自家兄弟一冲,顿时乱了阵脚。

    必须乘胜追击,否的土匪们缓过劲来冲过来的话,一百多个打十多个,自己这一方还是难逃被杀的命运。

    “打呀!”朱贵大吼一声冲了出去,一边跑,一边甩出两颗手雷。

    战斗可以以这样的方式进行吗?陈三虎他们更是震惊。他们从小就听父辈们讲述战争的故事,哪一个不是刀光剑影,何曾有过扔几个铁疙瘩就把敌人击溃的先例?

    对新式武器强大的自信终于激发了战士们的斗志,十个战士也呐喊着紧随朱贵冲了过去,一边跑一边扔手雷。刹那之间,前方四五十米开外烟尘滚滚,土匪们的断臂残肢四处乱飞,惨叫声,哭喊声响成一片。

    崩溃了,土匪彻底崩溃了。

    土匪们本来就是一群打顺风仗的主,仗着人数众多一口气追了孙连奎等人好几百米,他们拼命跑,因为谁跑的快谁就能得到更多战利品。现在被手雷炸晕了头,跑的更拼命,因为谁跑的慢就意味着死亡。

    手雷在人类历史中第一次登场,产生的效果是震撼性的,交战双方除了朱贵之外,每一个人都被震撼了,土匪们心胆俱裂,战士们心花怒放,跑的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追的恨手榴弹扔的不够远。

    仅仅过了三四分钟,刚刚还凶神恶煞一般的土匪被击退了数百米,要不是手榴弹快要没有了,战士们还要往前冲呢。一路上扔出去了百十来颗手雷,成果是炸死炸伤四十多个土匪,道路两旁血迹斑斑,哭喊声不绝于耳。

    刚才还如丧家之犬的孙连奎等人也缓过劲来,战友的死让他们化悲愤为力量,也呐喊着尾随朱贵等人往前冲。当然了,他们没有手雷,重要的任务是清理战场。只要让他们看到倒地的土匪,无论是炸死的还是炸伤的,一概兜头就是一刀。以至于朱贵高喊留下活口的时候,只剩下一个被炸断手臂的十七八岁的土匪的脑袋还和身子相连了。

    然而,小土匪虽然活着,但是却吓疯了,他不断声嘶力竭的呼喊:“妖怪,妖怪!”最后竟然挣脱两个战士的手,纵身一跃跳入滚滚潇水,眼看活不了了。

    “感谢陈旗总救命之恩!”孙连奎跪下了,他身后仅有的七个士兵也跪下了。

    “孙旗总,快快请起!”朱贵连忙把孙连奎扶起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孙连奎一屁股坐在地上,仰天长叹:“倒霉啊,我们真的碰到撕破天了!”

    “撕破天?”朱贵也莫名其妙:“不是说没有这号人吗?”

    原来,孙连奎率领一个小旗的军队比朱贵提前半个多小时进入这段峡谷地带,本来按照预定的计划提前赶到沙坪坝,为朱贵等人预定房间。可是走着走着,他们却发现道路上散落了很多碎石,显然是有人故意翻下来,预备阻拦马车的。

    为了谨慎起见,孙连奎派了四个战士到前面去探路。结果战士们离开不到三分钟,就遭到从附近草丛中跳出来的十几个土匪的突然袭击,四个人全部被杀。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弟兄被一群衣着破烂的土匪杀死,孙连奎等人大怒,纵马狂追了一百多米,斩杀了八个土匪,这就是朱贵先前看到的那两拨死人。

    然而,当孙连奎等人追着最后那个骑马的土匪再跑了五六百米,却突然遭到一百五十多人的猛烈袭击。一侧的山上滚下来无数巨石,眨眼之间就将四十多个战士砸倒了一大半。紧接着土匪们一拥而上,发疯似的攻击他们。虽然孙连奎等人是职业军人,论单打独斗这群土匪谁都不是对手,无奈事起突然,对方又占了人数上的绝对优势,他们好不容易才杀开一条血路,待到看到朱贵他们的时候,就剩下七八个人了。

    听完叙述,朱贵唏嘘不已:“你怎么知道他们是撕破天呢?”

    “他们自己说的!”孙连奎伸手一指两百米开外的那群土匪:“看到了没有,那个拿大铡刀的家伙,他打我们的时候一边打一边大喊老子是撕破天。”

    朱贵举目望过去,果然在土匪群中看到一个手持大铡刀的家伙。这家伙赤膊着上身,一把大铡刀足有三十多斤。此刻他正站在一快大石头上面,一边向这边观望,一边对周围的人指手画脚着什么。

    “孙旗总?”孙连奎眼巴巴的望着朱贵手里的手雷:“这东西,能不能给我们一些,咱们一起再来一个冲锋,定能将这些土匪彻底击溃。”孙连奎的眼睛湿润了,向撕破天所在的地方望了望:“我那三十多个弟兄,可都躺在那里呢啊!”

    刚才不注意节省,手雷只剩下不到三十颗了。

    “孙旗总,不是兄弟不愿意给你。”朱贵掂了掂手雷:“这东西威力太大,一个不小心就伤了自己,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才能使用。”

    突然,远处的撕破天发出一声沉闷的呐喊,似乎下达了什么命令。紧接着,七八十个土匪也跟着呐喊起来,他们一边喊一边围着撕破天转圈子,手里的武器举起又放下,似乎在跳一种奇怪的舞蹈。

    “不好,他们在做法,要破你的宝物!”孙连奎紧张起来:“陈旗总,快,快在宝物上面涂抹鲜血,否则着了他的道,咱们的宝贝就不能爆炸了!”

    唱歌跳舞就能让手雷不爆炸吗?真是愚昧,朱贵心中直乐。

    不过有一点却不得不让朱贵紧张起来:土匪们不跑了,他们要发动反击!

    “三虎,把咱们的马车赶过来!”土匪们有马,逃跑肯定跑不过他们,必须坚决予以反击,把他们彻底打散,否则七八十个被宗教仪式弄得发狂的土匪,绝对能够突破稀稀拉拉的手雷防线。

    马车很快赶到朱贵面前,陈三虎不解的问:“老板,放烟花吓唬他们吗?”

    朱贵来不及解释,立刻跳上马车,把一个奇怪的铁架子扔下来:“把上面的烟花都搬下来,下面有两个红色的箱子,快!”

    这个铁架子就是朱贵制造的山寨版多管火箭发射器,有一个可调节角度的支架和八根铜管组成,一次性能够发射八枚火箭。当朱贵手忙脚乱的支好支架,简单调整了一下角度的时候,陈三虎他们也把那两个红色的木箱子给搬了下来。

    打开木箱,一些奇怪的东西在大家面前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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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五章火箭

    第七十五章火箭

    除了朱贵,世界上只有江南七怪见过火箭弹,因此围观的人本能的认为这是一种新型花炮,很是不以为意。因为烟花的爆炸虽然绚烂多姿,威力却乏善可陈,根本不足以打击敌人。

    “罢了,能多活一刻,也是咱们的福气!”孙连奎看了看自己仅余的七个弟兄,突然一跺脚,举剑带着他们向前走了二十多米:“以此为界,后退者斩!”

    手雷所剩无几,陈三虎他们也很紧张,都目不转睛的盯着朱贵,大有退却的意思。

    两个红色的箱子,是朱贵临走的时候特别准备的,其中一个箱子里面是六十截火箭筒,另外一个箱子里面是三十枚火箭弹头。朱贵现在需要做的,就是把这些分散的部分组装成完整的火箭弹。

    这种工作,别人一点忙都帮不上,因此朱贵一个劲紧张的安装火箭弹,并在内心祈祷土匪们做法的时间尽量延长一点。好在火箭弹的设计很合理,全部采取模块化设计,接头的部分只需要顺时针一拧,就可以连接牢固。因为土匪距离两百多米,火箭弹只需要一截推进器就可以了。

    一分钟之后,在朱贵前面终于摆放了十六七个组装好的火箭弹。

    而这个时候,几百米开外的土匪们的法事也接近尾声,他们的舞蹈跳的更疯狂,“呼噜噜”的叫声更洪亮。显然他们已经在这种法事中获得了某种精神抚慰,勇气增加了,正准备扑过来把朱贵他们剁成肉酱。

    再一次调整了一下发射架的倾角,朱贵把一枚特殊的火箭弹放进其中一个铁桶内,用火柴点燃引信。

    几秒钟之后,一声凄厉的呼啸声骤然响起,火箭弹拖着一条长长的白尾升上天空,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在距离撕破天所在的那块大石头差不多三十米的地方落了下来。

    迟延了大约一两秒钟,落地的火箭弹弹头发出噗的一声闷响,伴随着璀璨的烟花,一股白烟升腾起来。

    这样的弹头,是专门为了指示降落点准备的。

    火箭弹的发射,着实把正在做法事的土匪们吓了一跳,都发一声呐喊,向更远的地方逃去,然后趴在地上,紧张的向火箭弹燃烧的地方张望。

    十几秒钟之后,火箭弹内的火药燃烧殆尽,并没有发生可怕的爆炸。

    终于,有两三个胆子大的土匪蹑手蹑脚的走过来,捡起火箭弹看了看,然后哈哈大笑着向自己的同伴招手。刹那之间,七八十个土匪汇集过来,都争着抢着看火箭弹的残骸。

    “成功了,山神显灵了,哈哈哈!”

    虽然远隔两百多米,但是朱贵却听得真真切切,撕破天跳上一块大石头,挥舞着手中的大铡刀:“他们的法术被我们给破了,快向山神谢恩,然后杀个痛快!”

    于是土匪们都跪了下来,一起向撕破天所在的大石头磕头。

    看到这种情况,一丝微笑出现在朱贵的脸上,他立刻弯腰点燃了火绳。

    “嗖嗖嗖……”一阵撕心裂肺一般的呼啸声中,八枚火箭弹先后升空,准确的向土匪所在的地方降落下去。

    “别怕,山神保佑,那东西伤不了咱们!”撕破天高举大铡刀,声音甚至盖过了火箭弹的嘶鸣。

    “轰轰轰……”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八枚火箭弹先后爆炸,土匪群中立刻血肉横飞。

    第一枚火箭弹的爆炸点距离撕破天不足两米,他硕大的身躯被炸飞,手中的铡刀掉在地上,砍断了一个土匪的脚板。

    连番打击,再加上首领毙命,土匪们的信心终于彻底崩溃,还能跑动的土匪立刻哭喊着撒腿就跑:“妖怪啊,妖怪啊!”

    大获成功,朱贵不敢耽搁,大吼一声:“上车,冲过去!”

    三辆马车,载着二十个人,呐喊着冲了出去。土匪们彻底被吓破了胆子,再也没人一个人敢折回来和朱贵他们搏斗,都一个劲的没命奔逃。然而两只脚毕竟跑不过马车,很快就被追上。虽然有不少土匪拥有战马,但是他们却不会骑,甚至还没有没马的人跑得快。

    被追上的人只有两个选择,一是跪在地上哀求饶命,二是纵身跳入滚滚潇水。

    朱贵等人一直追了六百多米,当最后一名土匪在孙连奎的利剑下身首异处的时候,整个山谷终于恢复了昔日的宁静。

    “孙旗总,收拾一下战场,把弟兄们的尸体集中到这里来吧?”第一次杀人,朱贵只觉得脑袋发懵,背心虚汗直冒,坐在马车上抱歉的说道:“兄弟我有些不舒服,就……”

    “陈旗总,你救了我们的命,还不忘记安葬弟兄们!”孙连奎眼睛湿润了:“你在这里歇息,剩下的事情由我来办。”

    人们立刻忙碌起来,孙连奎带着七个卫所兵,陈三虎带着六个护卫队成员,只在朱贵的马车边留了三名护卫。战线稀稀拉拉,整整蔓延了七八百米,路上到处都是血迹,到处都有死伤的人。孙连奎负责寻找自己弟兄们的尸体,一个个抬上马车,运送到朱贵这辆马车旁边。而陈三虎则负责对付土匪们的尸体和跑散的战马,看到有受伤的土匪,就用绳子捆起来。

    整个过程持续了大约半个小时,统计数字出来了。

    这一次遭遇战,孙连奎的部队损失了四十二个人和十七匹马,活着的八个人也个个带伤,其中有一个伤势很严重,眼看不活了。而土匪方面,损失更惨重。据保守估计,当时土匪至少有一百五十多人,死亡的有六十二个,受伤被俘的有三十八个,其中伤势严重的十九个。即便是那些侥幸逃脱的人,估计生还的机会也不太大,因为他们是从二十多米高的悬崖上跳入潇水的,即便不被摔死,也会被淹死。

    而朱贵这方面的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八十三颗手雷,九枚火箭弹,仅此而已,战士们不要说阵亡,就连受伤的也没有。

    从朱贵这方面说,是完胜,而从孙连奎这方面说,却是惨胜。

    因此陈三虎他们兴高采烈,孙连奎他们却一个个失声痛哭。

    三十八个俘虏给朱贵打来了不小的困扰,同时也给他带来了关于这伙土匪的一些信息。据俘虏们说,他们大都是阳明山中的苗人,只因不满官府横征暴敛,最近一个月才在大首领撕破天的带领下做了土匪。因为成立的时间短,也因为从来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战斗,这伙土匪的表现才那样差,一遭到挫折就一哄而散。

    前一天晚上,他们得到了一个消息,说是有一支由三辆马车组成的车队离开衡州城,向他们所在的区域走过来。马车的车辙很深,并且有五十个人担任保镖,里面一定装着大量值钱的东西。

    因此撕破天当即决定,在大峡谷一带设伏,抢劫这支车队。他们没想到自己还没有准备好,由孙连奎率领的另外一支五十个人组成的队伍却一头闯进了埋伏圈,并且发现了他们的意图,双方发生冲突,结果才发生了刚才的一幕。

    听完俘虏的交待,孙连奎仰天长叹,原来自己为朱贵当了替罪羊!

    “出来的时候五十个人,回去的时候却只有八个人,死罪啊!”孙连奎顿足捶胸:“朱由榔,你这是玩的什么游戏,可把我们害惨了啊!”

    刚才情况危急的时候,孙连奎曾经挺身而出,给朱贵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觉得他是一条汉子。因此看到孙连奎满脸绝望,朱贵说道:“孙旗总,胜败乃兵家常事,请不必太自责。况且,我们不是败了,而是胜利了。虽然付出惨重的代价,但是击溃土匪,斩杀了他们的首领撕破天,上头不会怪罪,反倒会为你请功吧?”

    “功劳?”孙连奎苦笑:“功劳都是你的,是你用一种神奇的武器击溃的土匪,上头要嘉奖,也是嘉奖你。而我们……”孙连奎摇头:“死罪啊!”

    “谁说是我打败的土匪?”朱贵也摇头:“好像是我带的人马一看到土匪,就望风而逃吧?我车上装的都是彩色烟花,看个红花热闹,增加点喜庆氛围倒是不错,怎么可以用烟花爆竹来打仗呢?”

    “陈旗总,你这是……”孙连奎愣住了,旋即泪水夺眶而出,噗通跪倒在地:“陈旗总两次救命之恩,孙某永远铭记在心。”孙连奎对自己的人大声喊道:“弟兄们,快谢谢陈旗总的活命之恩啊!”

    除了那个受重伤的战士之外,其余六个战士齐刷刷跪倒在地:“谢旗总大人!”

    “谢我干什么?”朱贵连连摆手:“是你们奋勇杀敌,剿灭土匪撕破天所部,你们是英雄啊!”朱贵指了指马车上的火箭弹,压低了声音对孙连奎说道:“孙旗总,小弟只是和你们并肩作战,这些……”

    孙连奎连连点头:“明白!”

    孙连奎对身边的士兵使了一个眼色,六个士兵心神领会,突然举起手中的刀剑,呐喊着向三十几个俘虏扑过去。刹那之间,惨叫声此起彼伏,一棵棵血淋淋的人头四处翻滚。

    朱贵大惊:“孙旗总,不是这样的!”

    孙连奎哈哈大笑:“土匪蛮横,悍不畏死,全部被格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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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六章论道

    第七十六章论道

    朱贵的意思,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拥有一种神奇的武器。

    而孙连奎却会意错了,以为朱贵是为了把功劳送给他才这样做的。因此下令把所有俘虏当场斩杀,并且在朱贵阻拦的时候以大笑做掩饰,笑完之后还一个劲的夸赞朱贵仗义。

    清理完战场,太阳也快要下山了,孙连奎建议大家一起原路返回。

    朱贵的真实目的并不是来玩游戏,而是要到澳门去碰运气,因此决定继续前进。朱贵不愿意说出实情,只能把高英梅拉出来,说自己答应了这个朋友,要护送他一程。

    孙连奎也不坚持,事实上他也认为两方分开来走比较合适。

    因此千恩万谢之后,孙连奎下令把自己同伴的尸体放在路边的草丛里面,以便将来带大部队回来掩埋。至于同伴们的武器装备,也全部被收集起来。卫所兵都很穷,这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回去还要还给他们的家人。而那些土匪们的尸体就倒霉了,孙连奎下令把所有头颅通通砍下来,栓在三十多匹站马上。

    朱贵很难想像,当一群挂满人头的战马出现在闹市区的时候,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

    因为发生了土匪事件,大家都不由自主的加快了行进的速度,一个多小时之后,就出了这段可怕的峡谷地带,继续行走了将近一个小时,终于碰到了一个比较大的市镇。

    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连忙找到镇子内最大的一间客栈,开了四个房间住下。

    镇子的规模很大,差不多有三四千人,客栈也不小,足够容纳四五十人入住。可是这一次高英梅的表现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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