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李耳
刚来的是我大学同学,现在是我的铁哥们儿,姓李名耳。
这牲口在大学时瘦得跟个猴儿似的,又特喜欢运动(其实是喜欢那些在他打篮球时疯狂尖叫的mm),每天五十个俯卧撑、一百个仰卧起坐外加举两百次哑铃,雷打不断。整天在寝室里光着个上半身到处显露他的肌肉。
实话实说,这厮年轻时还是长得多有个人样的,不然在学校里也不会有那么多美女被他骗到手了。
他小子运气好,实习的时候不知用了什么手段,混进家房地产营销代理公司1的品牌研发部,从此开始了他衣食无忧的白领生涯。不过也该他背时,自从工作以后,每天跟开发商、广告公司什么的打交道,应酬饭局固然少不了,天天喝夜夜吃,不到两年身材就完全变了形,体重也狂飙到170多斤。
现在的李耳看起来很像一个“人”,一个几乎所有80后们都很熟悉的“人”——成人版“蜡笔小新”!
胖墩墩的身材,为了早上能多睡会儿懒觉而特意去理的小圆头,脸上还有个酒窝。特别是他的眉毛,就像画蜡笔小新的人直接拿毛笔把小新的眉毛画在他脸上似的。
还好他个头还不算袖珍,好像有1米76吧,不然就真的是“可爱”了。
按常理说,长得可爱的男人通常都让人感到有点恶心,但李耳倒是很有异性缘。可能现在的女孩都喜欢长得可爱又敦实的男人吧,即能满足她们天生的母性光辉又有切实的安全感。也可能跟这小子嘴油有关,人家伤感时他能说得对方泪眼朦胧,人家开心时他能说得别人脸笑得比花都灿烂。反正我听说这两年倒追他的女孩都有一打了,他那qq上光女性“朋友”就有200多号人!
这样的败类居然一直对我妹妹打着鬼算盘。
好像是大二的时候,那年国庆节带他去我家吃了顿饭,本来是想让他帮我撒个谎,说我放假几天要跟他一起去旅游的(其实就泡在网吧里玩了几天“传奇”),结果不幸被这匹狼看见了我那国色天香闭月羞花的妹妹。这下好了,从此老子的耳根就没清静过。在对我妹妹垂涎三尺的同时,还在网上录了首相当著名的歌2,非要我守着明星听了几百遍,全歌内容如下:
莫名我就喜欢你
深深地爱着你
没有理由没有原因
莫名我就喜欢你
深深地爱上你
从见到你的那一天起
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你如果真的在乎我
又怎会让无尽的夜陪我度过
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你如果真的在乎我
又怎会让握花的手在风中颤抖
…………
那时听着他发自肺腑的“深情”歌声,恶心得老子直想狠狠抽他俩嘴巴才解恨。可我最终还是没禁住这牲口的死缠烂打。
还好,母亲的教育方针在这种时候的确是很见了成效,她老人家一直都倡导“女儿要当公主般惯着养日后眼光才高,不会随便哪个阿猫阿狗都看得上眼”,所以我那高贵妹妹的眼睛一直是长在额头上的,对他甩都不曾甩过。
这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不过李耳这人还是颇有些鬼才的。注意,“鬼”和“才”得分开来讲。
先说鬼,在大学时他就经常在我耳边嘀咕,说他从小火眼就很低,时不时能看见些“不干净”的东西。据他形容,那些“东西”一般都是人形带烟雾状,虚无缥缈地浮在半空中,小时候常常把他吓得个半死,后来见多了习惯了也就不当回事了。不过他对于鬼的一番理论我倒是举双手赞同。
他说所谓“鬼”其实是不存在的,更贴切的称呼应该叫“灵”或“魂”。灵体不能直接跟人体接触更伤害不了人,它实质上是一种类似脑电波的电磁波,也可以说是人死后形成的强烈脑电波,是死者生前所执着想去做的事情的意识残留。冤鬼和厉鬼都是由于这种意识过于强大,强大到足以影响到正常人的正常脑电波,导致人以为自己看到了“鬼”。所以,可以说被“鬼”害死的人其实都是被自己的幻觉给吓死的。
再说才,这厮正经起来说话一套一套的不说,设计也总能做得让开发商竖拇指,而且信奉中庸之道,把个《增广贤文》3背得滚瓜烂熟,事事都能处理得圆滑妥当。总的来说哪方面都比我混得好,至少不会像我这样落魄到在街上发传单的地步。
人跟人真是不能比的啊!
章节字数:1518 更新时间:09-10-09 13:30
刚来的是我大学同学,现在是我的铁哥们儿,姓李名耳。
这牲口在大学时瘦得跟个猴儿似的,又特喜欢运动(其实是喜欢那些在他打篮球时疯狂尖叫的mm),每天五十个俯卧撑、一百个仰卧起坐外加举两百次哑铃,雷打不断。整天在寝室里光着个上半身到处显露他的肌肉。
实话实说,这厮年轻时还是长得多有个人样的,不然在学校里也不会有那么多美女被他骗到手了。
他小子运气好,实习的时候不知用了什么手段,混进家房地产营销代理公司1的品牌研发部,从此开始了他衣食无忧的白领生涯。不过也该他背时,自从工作以后,每天跟开发商、广告公司什么的打交道,应酬饭局固然少不了,天天喝夜夜吃,不到两年身材就完全变了形,体重也狂飙到170多斤。
现在的李耳看起来很像一个“人”,一个几乎所有80后们都很熟悉的“人”——成人版“蜡笔小新”!
胖墩墩的身材,为了早上能多睡会儿懒觉而特意去理的小圆头,脸上还有个酒窝。特别是他的眉毛,就像画蜡笔小新的人直接拿毛笔把小新的眉毛画在他脸上似的。
还好他个头还不算袖珍,好像有1米76吧,不然就真的是“可爱”了。
按常理说,长得可爱的男人通常都让人感到有点恶心,但李耳倒是很有异性缘。可能现在的女孩都喜欢长得可爱又敦实的男人吧,即能满足她们天生的母性光辉又有切实的安全感。也可能跟这小子嘴油有关,人家伤感时他能说得对方泪眼朦胧,人家开心时他能说得别人脸笑得比花都灿烂。反正我听说这两年倒追他的女孩都有一打了,他那qq上光女性“朋友”就有200多号人!
这样的败类居然一直对我妹妹打着鬼算盘。
好像是大二的时候,那年国庆节带他去我家吃了顿饭,本来是想让他帮我撒个谎,说我放假几天要跟他一起去旅游的(其实就泡在网吧里玩了几天“传奇”),结果不幸被这匹狼看见了我那国色天香闭月羞花的妹妹。这下好了,从此老子的耳根就没清静过。在对我妹妹垂涎三尺的同时,还在网上录了首相当著名的歌2,非要我守着明星听了几百遍,全歌内容如下:
莫名我就喜欢你
深深地爱着你
没有理由没有原因
莫名我就喜欢你
深深地爱上你
从见到你的那一天起
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你如果真的在乎我
又怎会让无尽的夜陪我度过
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你如果真的在乎我
又怎会让握花的手在风中颤抖
…………
那时听着他发自肺腑的“深情”歌声,恶心得老子直想狠狠抽他俩嘴巴才解恨。可我最终还是没禁住这牲口的死缠烂打。
还好,母亲的教育方针在这种时候的确是很见了成效,她老人家一直都倡导“女儿要当公主般惯着养日后眼光才高,不会随便哪个阿猫阿狗都看得上眼”,所以我那高贵妹妹的眼睛一直是长在额头上的,对他甩都不曾甩过。
这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不过李耳这人还是颇有些鬼才的。注意,“鬼”和“才”得分开来讲。
先说鬼,在大学时他就经常在我耳边嘀咕,说他从小火眼就很低,时不时能看见些“不干净”的东西。据他形容,那些“东西”一般都是人形带烟雾状,虚无缥缈地浮在半空中,小时候常常把他吓得个半死,后来见多了习惯了也就不当回事了。不过他对于鬼的一番理论我倒是举双手赞同。
他说所谓“鬼”其实是不存在的,更贴切的称呼应该叫“灵”或“魂”。灵体不能直接跟人体接触更伤害不了人,它实质上是一种类似脑电波的电磁波,也可以说是人死后形成的强烈脑电波,是死者生前所执着想去做的事情的意识残留。冤鬼和厉鬼都是由于这种意识过于强大,强大到足以影响到正常人的正常脑电波,导致人以为自己看到了“鬼”。所以,可以说被“鬼”害死的人其实都是被自己的幻觉给吓死的。
再说才,这厮正经起来说话一套一套的不说,设计也总能做得让开发商竖拇指,而且信奉中庸之道,把个《增广贤文》3背得滚瓜烂熟,事事都能处理得圆滑妥当。总的来说哪方面都比我混得好,至少不会像我这样落魄到在街上发传单的地步。
人跟人真是不能比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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