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8 部分阅读
气氛有些怪异,不算特别融洽。
这可能和两个男人有关。
伍昊阳和风景辛两人各坐一边,林岚则被挤在中间的沙发了。林岚抱着一桶爆米花,一口一口地吃着,她盯着电视机里放着的喜剧电影。只是看着看着,她也察觉出异样了,视线往自己左右两边的男人身上瞟来瞟去,她轻声说道,“你们在干吗?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眉目传情?”
“吃你的爆米花!”伍昊阳冷哼一声,风景辛仅是笑笑。
“伍二先生,你在偷看谁?”林岚又是扭头,却瞧见伍贺莲站在那儿不动,还直勾勾地盯着厨房里的两个女人发呆。只是不知道,他是在看谁呢?
她这话一出口,伍贺莲回过神来,虽然面无表情,但是俊颜微闷。
不过一会儿,菜全都做好了。
几盘炒菜,还有火锅,热气腾腾的适合这样的日子。一群人围着桌子开吃,林岚从包里拿出数码相机,说是要给大伙儿拍照,“以前我过生日,除了爸爸和妈妈,就只有家里的管家伯伯还有佣人,难得这么多人,我们拍照吧。”
众人一听这话,也就放任她拿个照相机拍来拍去。
林岚却拍到了好多有意思的照片,比如说伍昊阳和风景辛的“冷斗”,姚咏心和伍昊阳抢丸子,风景辛体贴地给姚咏心倒果汁,还有……伍贺莲一直盯着顾晓晨,不管哪个角度拍去,他的目光总是盯着她。林岚似乎明白了什么,悄悄走到伍贺莲身边,呓语说道,“伍二先生,原来你在偷看顾小姐呀。”
伍贺莲正在喝酒,被她这话一下子给呛到了,“咳咳。”
立刻,有人递来了纸巾。
伍贺莲抬头望去,瞧见顾晓晨凝望着他。他伸手将纸巾接过,轻握在手中,却没有用。他默默地吃饭,再也没有说话,他们闹的欢腾,却仿佛不关他的事,直到听见姚咏心说,“莲,时间不早了,你送晓晨回去吧。”
“不用了……”顾晓晨刚要开口拒绝,伍贺莲却硬是说道,“我送你!”
只这么三个字,盖过了她的声音,强势的态度,让她无法回绝。
两人先行换了鞋子,离开公寓。
车子停在不远处,索性一起走了过去。
月色很好,散下皎洁光芒,覆在她的小脸,蒙上一层月润光华,竟然柔美得不可思议,让他的心忽然轻颤起来。伍贺莲握住了西裤口袋里的戒指,他放慢了脚步,配合着她并不大的步伐,他动了动唇,反复了好几次,这才问道,“你……”
“什么?”顾晓晨呢喃反问。
心跳也忽然加快,从未一刻像现在这么快,伍贺莲默了下,却没有望向她,淡漠地问道,“你快乐吗?”
明明想要问她的那句话,可是一出口,竟然就成了这样。忍不住心里自嘲:伍贺莲啊伍贺莲,原来你也有这么一天。
顾晓晨静静冥想,如果说她不快乐,他会难过吗?她同样望向前方,轻快认真地说道,“恩,很快乐。”
她嘴角微扬的弧度,那轻快的语气,都让伍贺莲感觉到针刺。她说她很快乐,他不该再打搅,于是沉声说道,“那就好。”
“明天我们要去旅行,去挪威过圣诞节。”一阵沉默,顾晓晨扯着话题,“你呢?圣诞节有什么活动?”
伍贺莲一时回答不出,随口说道,“我也去旅行。”
这一条路,希望长一点长一点,再长一点,永远也不要走完。可是他知道,再长的路,也有走完的一刻。路灯将影子拉的斜长,像是谁的伤心,落寞而颓长,笼罩了一个世纪那么长的悲伤。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伍贺莲没有了她的消息。
他只知道她去旅行了,她说他们要一起去旅行一起过圣诞节,他们去挪威旅行。他记得她喜欢雪,香港不会下雪,所以她去了会下雪的国度。而他却足不出户许多天,除了带多多去小区散步之外。
伍昊阳倒是来找过他,给他送了本书来。
伍贺莲收了书,直接让他闪人。他拿着那本《仲夏之夜》,突然就想到她曾经在医院里给他说故事。其实他从来不看故事书,从小只看有关金融方面的读物。但是现在,他将书本翻开,一页一页地往下看,一个字一个字地默读。
她买的格子拖鞋,她选的洗发露沐浴露,墙上还有她的照片,他的手里捧着她曾经捧过的书,宛如她就在他身边。
这个圣诞前夕,公寓里很安静。
突然,手机叫嚣而起。
伍贺莲接起电话,雷绍衡打趣道,“莲,她怎么还不带你来玩?我不是说了包旅行费?”
“挂了!”伍贺莲吐出两个字,就要挂断。
“先别挂!”雷绍衡急忙喝了一声,大笑出声,“我说你该不会还不知道吧?”
伍贺莲默然不语,电话那头的笑声除了刺耳还是刺耳,忽然,他笑着说道,“上帝让我告诉你,顾晓晨已经离婚了!”
“真的?”他凝眸质问,心跳漏了半拍。
什么?她离婚了?
“上帝保佑你!”雷绍衡玩世不恭地回道,伍贺莲猛地挂断电话。
多多抬头望向他,伍贺莲摸了摸它的脑袋,沉声说道,“乖乖在家,等我们回来。”
下午四点的香港机场,男人登上了飞往挪威的航班。
有些人,一辈子只能遇见一次。
如果错过,可能就不会再遇见。
如果错过,就可以是海角天涯。
永远,永远也不会再遇见那个女孩,属于他的那个女孩。
我的女孩,你也是被冰雪女王带走的么。
510:大结局(下)
十二月的芬兰,已经是大雪茫茫的世界。
前天的那场大雪,更是下了整整两天两夜,直到早上才停止。整个芬兰,被白雪所覆盖。天空都被白雪映染的透亮,光明一片。外边的雪地,孩子们穿戴厚实,像是一只只小粽子,他们正在打雪仗。那欢乐的笑声,隔着窗户,仿佛都能清楚听见。
这里是林家位于芬兰凯米的老宅。
凯米是芬兰西北部的城市,处于尼的亚湾的北部。
仅仅三万多常住人口的小市镇,每年却能够吸引上百万人到此参观游览。这个典型的北极城市,距离北极圈仅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漫漫黑夜、严寒刺骨都无法抵挡人们的憧憬,这里游客络绎不绝、川流不息,只为感受凯米独特的冬日氛围,还有那瑰丽无比的极光和天空闪烁着的星星,绘成一幅荒蛮美丽的极地风光。
宅子里温暖如春,壁炉烤着火。
林夫人苏虹正在装饰宅子,指挥着下人们,“你们快点,把圣诞树搬到那边!别忘记挂铃铛!还有彩球!”
这些玩意儿,其实是林岚的最爱。
管家大步上前,奔到苏虹身边低声说道,“夫人,小姐刚才来电话了,她说今年的圣诞节,她不会来过了。”
原本还在指挥下人的苏虹立刻收了声,改口道,“好了好了,别搬了!家里搞得乱七八糟的,圣诞树也撤了!不要了!”
“是!”下人们应了一声,只好又将圣诞树搬走。
苏虹平时和林岚虽然看似不大亲近,但是林岚却也是她从小看到大的。林岚小时候身体弱,一直生病,为了这个林正锋没少找医生。后来经过调理,这才平安无事,健康地成长。正因为林岚自小身体不好,林正锋就天天管着她念着她,二十几岁的大人了,也把她当孩子一样看管。苏虹见林正锋成天围着女儿转,心里有时候想想也生气。但是这人啊,就是这么奇怪,见了面闹心,不见面也闹心。这个家里少了一个人,总像是缺了点什么。
苏虹往沙发上一坐,随口问道,“老爷呢?”
“夫人,老爷在书房。”管家应道。
四楼的书房中,林正锋正和林岚在电脑上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林正锋望着林岚灿烂的笑脸,亦是笑着说道,“小岚,看来你在那儿玩的很开心啊?你和伍三怎么样?”
“哦,就那样。”林岚随口说道。
“圣诞节都不回来过,生日的时候回不回来?你要是不回来,爸爸就去香港!”林正锋找了个好理由,实在是放心不下这个女儿。
林岚想到了什么,兴冲冲地说道,“爸爸,给你看个东西。”
“什么东西?”
林岚发来了一个压缩包,林正锋点了接收,“爸爸,前几天,他们给我提前过生日了。好多人给我过哦,还唱生日歌了。这些是生日的时候拍的照片,可有意思了,爸爸你看看。”
“是吗?”林正锋狐疑问道,心里有些郁闷。女儿终究是大了,哎哎哎。
林正锋点开压缩包,出来一个文件夹。又是点开文件夹,一张张照片赫然闪现。他一边和林岚语聊,一边看着照片。照片里有伍昊阳,还有姚家的丫头,另一个男人不认识,林岚说道,“爸,他是督察,叫风景辛。”
“督察?警察可不好,太危险了。”林正锋沉声说道,继续往下看。
那是一张双人照。
男人十分俊魅,周身散出冷漠的气息,正是伍贺莲。对于他,林正锋本是十分中意的,他看好这个年轻人。目光从伍贺莲身上一转,转向了照片中的另一个人。那个女人,文静短发,肌肤白皙,漂亮的眼眸,像是夜空里的星辰。可以看出周遭十分热闹,但是她却安静恬淡,连笑容都是淡淡的温柔。
林正锋瞧得失了神,喃喃呓语,“怎么会这么像……怎么会这么像……”
“爸爸?”林岚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困惑喊道。
“她是谁?这个短发的女孩子!”林正锋惶惶问道。
林岚听到他说短发,脱口而出,“爸爸,她是顾晓晨,就是以前和我们吃饭的那位顾秘书。”
顾、晓、晨……林正锋念着这个名字,脑海里跳出了另一个名字。
这两个名字相互重叠,让他震惊。
顾晓晨,丁舒晨。
舒晨……
※※※
这里是芬兰的北部,这里是挪威的北部。
这里四分之三处在北极圈。
这里每年十月进入冬季,一直要到第二年的五月才会开春,整个冬季长达八个月之久。这里放眼望去,几乎全是森林以及河流。这里白雪皑皑,大地被白雪覆盖着,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一望无际,宛如梦中的世外仙境。这里的夏季,可以看见二十四个小时不落的太阳。这里的极夜,更可以看见二十四个小时不灭的星光。
这里游牧民族的栖息地,冰碉雕砌的堡垒,不会让人感觉寒冷,却是温暖。裹着厚实的棉袄,热情的族人给她们送来了温热的牛奶,加了黄油的牛奶,喝上一杯,不仅暖胃,还会暖身。
顾晓晨和余玫接过族人送来的黄油牛奶,轻声道谢。
今天就是圣诞夜了,她们来到这里竟然也有四天时间了。虽然寒冷,却格外的畅快,忘记了那些纷纷扰扰,只有一片白雪,纯净了心灵,洗涤了那些过往。这个圣诞节,终于迎来了白色世界。
“噢,顾小姐,请你看一下这个。”族里唯一一个会说英文的族人拿着一封信笺,走进了堡垒。
顾晓晨好奇接过,打开来瞧。
“什么呀?”余玫同样好奇,也张头探望。
两人这么一瞧,却惊呆了。
信笺是彩色喷墨打印的,更像是一张名信片,却是半张信纸大小,比起普通的名信片要大上一倍。在这张名信片上,一片白雪皑皑,角落里有一排脚印,深深浅浅,不知道是谁故意踩下的。那片雪地里,堆积出一个雪人,两团雪球,一大一小,阳光照耀而下,雪人像是在微笑。
雪人的旁边,却还有几个大字。
歪歪扭扭的大字,不像是用电脑绘画合成,更像是亲自用树枝在雪地里写下的。
而那几个大字,让余玫瞪大了眼睛,让顾晓晨的心仿佛停止了跳动。
白茫茫的雪地里赫然写着——晨晨,你在哪里?
这是一封写在雪中的寻人启事。
据说是一个男人在寻找他心爱的女孩儿。他不知道该怎样找到她,只好在雪中写下这样的寻人启事。他将寻人启事印成信笺,让人四处投递,不断不断地传递,直到这片雪地里每个人都知道,直到找到那个女孩儿。
如果你认识一个叫“晨晨”的女孩儿。
如果你遇见一个叫“晨晨”的女孩儿。
请一定要告诉她:阿贺在找她。
……
这里是拉普兰德。
这里是冰雪女王的王国。
北边的最远处,住着这个世上最美丽最孤单的冰雪女王,这里一年四季都是白雪皑皑,美丽的冰雪女王就住在这个没有温度的宫殿里。白色的雪峰作成的围墙,冷裂的寒风装成的玻璃,远看而去真的让人掉眼泪。
冰雪女王,她在哪里。
加伊,他又在哪里。
就这样加伊走了,跟着雪女王去了拉普兰德。
那个女孩也是被雪之女王带走的么?
他们又在哪里。
白雪如此刺目,男人周转了无数游牧族人的栖息地,他没有一刻停歇,在这片荒寂的雪地,他想要找到那个女孩儿。他不知道跑了多远,也不知道这雪地的尽头,是否有他想要寻找的人儿,可是只能一直一直前行,直到找到她。
男人实在是走得累了,他停下来休息。像是每一次暂时的止步一样,他拿着拐杖在雪里地写下那几个大字。每一个字都写的格外用心,每一个笔都像是写进了心里。旭日在碧蓝的天空之上,照耀着这几个大字。他终于没有力气,倒在雪里,大口喘息。
累到没有了力气,伍贺莲闭上眼睛,躺倒在这片雪地里。
他从来不知道,原来要找一个人,竟然是那么难。
可是,晨晨,你究竟在哪里。
“砰——”什么东西砸在了身上,压在他的胸口,闷闷一下。
眼皮微动,伍贺莲幽幽醒来。意识朦胧不清,他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只是记得他刚从一个游牧民族的栖息地而出,他还在那里留下了信息,他还在找他的女孩。
伍贺莲徐徐睁开眼,刺目的白光让他眯起了眼眸。视线一阵恍惚,他好象瞧见有人站在他的面前,站在那片白雪中。距离他几米远的地方,她穿着白色的棉袄,戴着白色的绒毛耳套,像是可爱的娃娃,又仿佛是幻觉,让他不敢闭上眼睛,不敢去证实。
“你、在、这、里、做、什、么!”顾晓晨一个字一个字地大喊。
她的声音悠远传来,伍贺莲这才确信这不是一场幻境。胸口一热,他木讷地说道,“我、在、睡、觉!”
“噢!”顾晓晨闷闷地回道。
伍贺莲站起身来,突然笑了起来,朝她大喊,“顾——晓——晨——”
“什——么——”她亦是吼了回去。
伍贺莲凝眸,那样专注地望着她。整个世界,最美丽的风景,便是在她站在他面前。他的俊颜染上甜蜜,眼底满是宠溺,他只想一辈子,这一生永永远远地守着她身边,他是那样温柔那样坚决地说道,“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你说,那是你最爱的句子。
那本你最喜欢的书,红色的笔划着那一行字,第十八行。
——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事情,原来是让我遇见你。
我说,那是我最爱的句子。
不用说,我想你也一定会明白。
——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事情,下辈子还要遇见你。
(正文完结)
511:番外我的女孩——她到底是谁
飞机抵达香港机场,甬道出口乘客们陆续而出。
人群尽头,一男一女默默前行。
男人穿着黑色的长款风衣,如此潇洒地轻装上阵,手中提着旅行袋。黑发黑眸,冷俊的容颜格外显眼,人群中已然是一道独特的风景。而他身边的女人,短发遮耳,拥有一双漂亮明亮的眼睛,白皙的脸庞扬起安静恬淡的微笑,有些腼腆,却十分可爱。
男人的大手一直紧握着女人的小手,牵着她离开人来人往的机场。
他们在那个美丽的冰雪世界度过了圣诞节。
机场外,司机小陈早已等候多时。
眼尖地瞧见他们,立刻下车恭敬相迎,“莲少爷,顾小姐。”
两人上了车,小陈又是说道,“莲少爷,三少爷说林先生在公司等您,希望您先去公司。”
伍贺莲“恩”了一声,却是侧目说道,“你是不是跟我住?”
顾晓晨小脸一红,轻声说道,“我回春光园。”
听见他这么说,伍贺莲立刻挑起剑眉。大手横过她的身体,一把将她搂住,搂近自己怀里,如此冠冕堂皇,如此理直气壮,沉声说道,“你不跟我住,你跟谁住?你一个人,我也不放心!”
度过圣诞节后,原本三人是要一起回香港的。
可是余玫说要去拜访朋友,于是他们分别在挪威的机场。
车里可不是只有他们两人呢,顾晓晨推了推他,可他却是满不在乎,非要这么搂着她不放。她没辙了,小声地说道,“玫玫说了,她大概两、三天后就回来,不会很久,我要在家里等她。”
顾晓晨确实是不放心的,余玫看上去没事,但是她知道她并不开心。起先是想出来过白色圣诞,还可以散散心。但是某个男人突然出现,两人行只好改为三人行。余玫对伍贺莲不讨厌,但也谈不上喜欢,显然是持中立态度。
伍贺莲将头凑近她,在她耳畔喃喃呵气,“那我去你那里住。”
顾晓晨就这样睁着眼睛望着他,水汪汪的大眼睛,像是在控诉。
伍贺莲眉宇无奈舒展,低声说道,“我回去住。”
他没有问她为什么离婚了,而她也不说。只是心里总觉得蹊跷,想着自己要去搞搞清楚。那个该死的威廉沃克,他真是不懂得珍惜,不过也多亏了他的不珍惜,他还得去“谢谢”他。
伍贺莲先是送顾晓晨回家,而后才赶去伍氏。
顶楼的办公室内,伍昊阳正与林正锋开怀畅谈。只是这话题谈着谈着,上一句还是有关金融投资,下一句却硬是被林正锋给兜转到了婚姻大事,“伍三啊,你看你和小岚的婚事什么时候办?”
伍昊阳笑笑,迂回地说道,“二哥还没结婚,哪有我这个做弟弟的先结婚的。”
提到了伍贺莲,林正锋又是问道,“伍二还没回来?”
“他已经回香港了,估计正在路上。”伍昊阳不知道林正锋找伍贺莲有什么事,但是似乎挺急。
“他是一个人回来的,还是两个人?”林正锋面不改色。
“谁知道啊,他一向满世界飞。”伍昊阳随口回道。
下一秒,办公室的大门被轻轻敲响,秘书推开了门,伍贺莲从容而入。
秘书站在门口,轻声提醒,“阳总,会议时间到了。”
“你们慢聊。”伍昊阳站起身来,目光扫向伍贺莲,心里那个怨念。为什么他要打理这个公司,可他却可以飞去旅行?
伍贺莲在林正锋对面坐下,沉声说道,“林叔,找我有事?”
“其实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情。”林正锋并不直接说事儿,扯东扯西地说道,“小岚一个人跑来香港,我也不放心,所以我也来了。刚才我问伍三什么时候和小岚结婚,他说你这个二哥还没结婚,他结不了。所以我就想问问,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对了,我听说你有喜欢的女孩子?是不是那位顾小姐?我之前还和她见过面,曾经是你的秘书,她叫顾晓晨?”林正锋微笑说道。
伍贺莲沉默以对,却是默认了。
林正锋不疾不徐地说道,“你这次去旅行,该不会就是和她一起去的吧?”
伍贺莲凝眸,望着林正锋淡淡说道,“林叔,你到底想说什么。”
“爸爸!”林岚突然冲进办公室,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林岚午觉睡醒,就发现林正锋不见了。一问才知道,他是来伍氏了。想着他是不是又来向伍昊阳“逼婚”,她急忙来找他。只是瞧见办公室内的另一个人,她有些惊奇,“伍二先生,你回来了呀!”
伍贺莲朝她点了点头。
“那顾小姐是不是也回来了?我们一起去打高尔夫好不好?”林岚本来是想今天去打高尔夫的,现在瞧见伍贺莲,想到他的高超球技,当然想拉他一起。可是她也记得伍贺莲曾经说过,如果顾晓晨不去,他是不高兴去打球的。
伍贺莲沉声说道,“她刚回来,需要休息。”
“噢。”林岚也没有异议,旅行回来确实需要休息,“那明天好不好?”
“那就明天吧!明天一起去!”林正锋适时开口,不忘记叮咛,“小岚,你叫上伍三一起!”
林正锋想到明天就要见到顾晓晨,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这个女孩儿,难道只是和她长的像吗?
可是,这个世界上会有长的那么像的人吗?
林正锋突然有些不敢去查证,可是想要见到顾晓晨的念头却是那样强烈。
她到底是谁?她会是她的女儿吗?
如果是,那么林岚又是谁的女儿?
512:番外我的女孩——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伍贺莲出门几天,银申的公寓一直没有人住。
用钥匙开门,多多急忙奔了过来。这几天只有钟点工来清理房间,也没有人带它出去走动,多多独自呆了几天,也确实憋坏了。这不,瞧见他回来了,难掩激动地飞奔到伍贺莲面前。漆黑的眼珠机灵地望着他,下一秒却又忽然朝他抗议地吠了一声,“汪!”
伍贺莲的心情不错,弯腰想要摸摸它的脑袋。
多多却是十分不给面子,转身就跑了。
伍贺莲剑眉一皱,换了拖鞋径自走向客厅的沙发坐下。他拿出手机想给她打电话,可是又怕她已经睡了。坐在飞机上的时候,顾晓晨就因为疲倦一直在睡。现在回到家,大概洗完澡就睡得像只小猪了。他握着手机,手指一动,飞快地按着键,发送了一条信息。
他扭头瞥向静静趴坐在一边的多多,沉声说道,“带你散步去!”
多多起身,摇了摇尾巴。
而那条信息上写着——醒了给我电话。
顾晓晨是在第二天才看到这条信息的,她也没想到自己这一睡就睡了这么久。睁开眼睛,习惯地摸着手机瞧时间。早上七点二十六分,而他的信息却是昨天下午四点左右发送的。
顾晓晨洗梳一番,也没有立刻给他回电话,想着时间还太早。
直到九点,顾晓晨刚想打给他,却有人敲响了房门。她去开门,只见男人高大的身躯站在外边儿。
伍贺莲低头望着她,漠漠一句,“下午三点到早上九点,你竟然能睡这么久?你是小猪吗?”他说着,大手抚着她的小脸,落下一个淡淡的吻。他提起另一只手中拿着的口袋,又是温柔说道,“我买了早点,一起吃吧。”
早点是在他们曾经去过的早茶店买的,美味的汤包和还有豆沙馅的酥饼。
顾晓晨的食量不大,喝了小半碗米粥、一只汤包,酥饼咬了两口,实在是吃不下了,嘟哝说道,“没吃完,好浪费。”
伍贺莲放下汤匙,想也不想,直接从她手中接过酥饼,三两下吃了。
他的脸颊沾染了芝麻碎,她伸手探向他轻轻抚去,学着他当时的口吻,取笑道,“大馋猫。”
她的小手异常柔软,触着他的脸庞,让伍贺莲心湖微动。
他凝眸望着她,幽幽说道,“我饿了很久了。”
轰——
顾晓晨的小脸顿时又红了起来。
“换衣服出发。”
“去哪里?”
“西郊。”
昨天下午,伍贺莲与林家父女约好一起打高尔夫。等到他们赶到西郊的球场,林正锋与林岚早就到了。天气不错,阳光也好,伍昊阳坐在一边擦着球杆,老大不乐意似得。林岚眼尖地瞧见来人,立刻喊道,“伍二先生,顾小姐,你们来啦。”
伍贺莲和顾晓晨已经换好球衣了,两人并肩走来,一个冷漠英俊,一个清丽恬静,非但不会突兀,倒也是登对。
林正锋背身而坐,林岚的话语让他一怔。
他徐徐回头望向两人,视线扫过伍贺莲,停留在顾晓晨的身上。她一头俏丽短发,遮了耳朵,看上去乖巧美好。白皙的肌肤,一如第一次见面时一般。只是当时她还戴着一副超大的黑框眼镜,掩去她原本清纯漂亮的五官,整个人古板得很。如今换了粉紫色的流线型眼镜,透着绝佳气质。
林正锋一时看得呆了,在他的记忆里,她也曾戴过这样的眼镜,只是丁舒晨是不剪短发的。她一直长发飘飘,甚至是离开的那一刻,依旧是长发,他亦是最爱她的长发。
“林小姐,林先生。”顾晓晨走近了些,轻声问候。
林正锋却还没有回神,那直勾勾的目光太过露骨,让伍贺莲有些不悦。他不疾不徐地搂住顾晓晨,带着她走向一边坐下。
“爸爸,你怎么了?”林岚诧异喊道。
林正锋这才回神,随口说道,“没什么。”
“咏心姐没有来吗?”顾晓晨凑近伍贺莲,小声问道。
伍贺莲挑眉,转而询问伍昊阳,“咏心没来?”
“她来不来关我什么事!”伍昊阳反复地擦着球杆,动作粗蛮。他不像是在擦球杆,更像是在泄愤。
答案很明显,两人一定是吵架了。
林岚拿着球杆,朝着伍贺莲兴高采烈地说道,“顾小姐!我和伍二先生先练练手好吗?”
顾晓晨微愣,点了点头。只是想着他们打球,怎么反来问她呢?
伍贺莲瞧见她点头,这才起身,从球童手中取过球杆,与她一前一后走向一旁的练习区。
林正锋就在这个时候挪了位置换了座,离顾晓晨近了些,他随口问道,“顾小姐是在香港长大的吗?”
“恩,我是香港人。”顾晓晨笑着说道。
“那你的父母还健在吗?”
“他们都过世了。”
“不好意思。”林正锋一听这话,歉然又道,“那你父亲姓顾,还是你的母亲姓顾?”
“我……”顾晓晨刚要回答,另一道男声骤然响起,“晨晨,陪我去打球。”
林正锋面不改色,实则有些尴尬。
顾晓晨微笑着站起身来,随着伍贺莲而去。走远了些,他认真叮咛,“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听见了没?”
513:番外我的女孩——怎么这么喜欢你
陌生人?顾晓晨听见他这么说,顿时有些狐疑。她刚刚可没有和别人说话,他难道是指林先生?她不禁有些好笑,却已经被他带到了练习区。
伍贺莲从球童手中取过球杆递向她,示意她接过。
顾晓晨急忙摇头,“我不打了,我又不会。”
“顾小姐,一起玩嘛!学学就会了!”林岚想着以后能有更多机会和伍贺莲切磋球技,急忙拉她下水,“我以前也不会,后来跟着教练学,没多久就会了!顾小姐,你都还没试呢,怎么知道不行?”
伍贺莲认同地“恩”了一声,难得和谁达成一致。
“顾小姐,来吧?我陪你一起!”林岚热情地说道,笑容灿烂。
顾晓晨其实并不想学高尔夫,可是林岚这么积极的态度,她如果再拒绝也实在是不好意思,接过球杆,她轻声说道,“好吧,那我学学看。”
“站在这里。”伍贺莲搂着她站到位置上,手臂环过她的身体,替她摆正姿势,不时地嘱咐那些该注意的事项,当起了职业教练。他的气息离她那么近,似有若无得挑动她,耳畔亦是回响起他醇厚的男声,“双手移到右臀部高度的时候,球杆尽量与地面平行。手中的球杆头跟着转动的速度产生一个向上的离心力……”
顾晓晨记得很清楚,之前也是在这里,林正锋和林岚当时也在,他偏偏要拉她一起。时隔两年多,他们又在这里,还是这些人,他又是手把手教她,而她却依旧无法集中精神,身体非但没有放松,反而越来越紧绷。
“放轻松。”他贴着她的耳朵呢喃。
顾晓晨只感觉一阵发烫,咬着唇说道,“太难了。”
“金融系的优秀生,打高尔夫觉得难?”伍贺莲漠漠说道,声音低沉了几分,“该说你变笨了,还是我这个老师不合格?”
“不是,你教的很好的。”顾晓晨摇了摇头。
“那是你笨?”他又是问道,眼底闪烁起光芒。
“我笨。”顾晓晨没辙了,承认笨也没什么。
伍贺莲叹息一声,他的双手环过她的身体,从身后搂着她,低笑着说道,“你这么笨的女孩子,怎么把这么聪明的我给拐到手了?”
顾晓晨哑然,莫得回头望向他,却见他笑得一脸兴味,她反驳道,“我又没拐你。”
“那我怎么……”他故意话说一半,一低头,温热的唇擦过她脸庞的肌肤,让她红了脸,“这么喜欢你。”
心跳一下子加快,顾晓晨朝后退了一步,退出他的怀抱,睁着大眼睛瞧着他。
他从来都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林岚不适时地开口,打破了两人亲昵的氛围,“顾小姐,你的脸好红呀!”
再次尴尬,顾晓晨的脸皮本来就薄,这下子简直就像是番茄了,“有点口渴,我喝水。”
立刻,面前递来一瓶矿泉水。
伍贺莲说道,“喝吧。”
顾晓晨接过水喝了两口,他又接过递给球童,“继续练。”
“我不练了。”她蹙眉拒绝。
“为什么?”
林岚拿着球杆走到她身边,连连劝说,“练吧练吧,以后我们可以一起打啊。我总是一个人来,很没劲的。”
顾晓晨抵不住她的央求,瞥向伍贺莲说道,“我不要你教了。”
“你说什么?”他不悦皱眉,像是不敢置信。
“我说我不要你教了。”她坚决说道。
林岚诧异,“伍二先生高尔夫打这么好,你不要他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