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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说他喜欢我。

    我很好奇,周暮晨那时喜欢我的天真,後来林逸舟喜欢我是因为我们是同类,那麽许至君,他对我这种莫名其妙的喜欢的来源是什麽?

    我很直接的表达了我的疑惑,他看了我半天,说:「喜欢就是喜欢,哪有那麽多理由可以讲,要说漂亮,我觉得也就普普通通吧,要说聪明,你很多时候蠢得要死,要说温柔……这个词语跟你没关系,男生最喜欢列举的三个理由你都不具备,你还指望我编造多麽与众不同的谎话来敷衍你?」

    我被他气得哑口无言,真像一杯酒直接泼到他脸上去。

    他并不理睬我的反应,自顾自的继续说:「很早以前我就知道你,大概在你还不知道我的时候,思瑶就经常提起你,我一直对你有一种欣赏,大概是我成长得一帆风顺的缘故,我欣赏你那种顽强的生命力,好像没有什麽力量可以摧毁你。这些年,你的点点滴滴我有意无意也知道一些,这段时间跟你朝夕相处,更加证明了我的看法,如果你实在要我说出喜欢你的理由,那……就是你有一腔孤勇。」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一个人用「孤勇」两个字形容我,一时之间,我竟然无语凝噎。

    我没有家财万贯,也没有倾城美貌,我唯一拥有的,不过是这一腔孤勇。

    这些年来,种种遭遇让我自行产生了一套藏污纳垢,生生不息的生存法则,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再难过伤心,吃饱睡足第二天起来又是全新的生命。

    这些话,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而在这个夜晚,在这个油腻肮脏的烧烤摊子上,被他一语道破。

    真是感动得想要流点眼泪来应景,可惜程落薰从来都不是擅长表达自己内心真正情绪的人,我龇牙咧嘴地看着他:「真不是因为我漂亮才喜欢我吗?」

    他笑一下:「顾左右而言他是你最擅长的事吧?」

    我这才现,许至君其实有他犀利的一面,他跟他这个年纪所有的男孩子一样,都有锋利的锐气,只是有些人在经历了磨难之後对生活作出了妥协。

    锐气,就像与生俱来的翅膀,在残酷的生活面前,我们折断翅膀,慢慢学习步行。

    夜风很凉,我们选择了散步回去,这个城市的路灯总是不太亮,所以我们的影子就被拉得很长。一路上谁都没有说话,两个人的心情都很复杂,平日里轻松的气氛在这个夜晚变得十分凝重。

    到我公寓门口的时候,我忽然没头没脑的问他:「你爱过思瑶吗?」

    他一怔,很久,然後点头:「最下贱的男人才否认自己的过去。」

    我心里暗暗喝彩,可是脸色没有多大的改变,我仰着头看着背光的他:「那麽,你告诉我,什麽是爱呢?」

    什麽是爱,这个命题人类几千年的文明都无法给出一个具体而准确的解释。

    我是真的不知道,我每次都爱得很用力,可是每一次都像一记重拳打在了棉花上。

    他沉默的侧面嶙峋的轮廓像一帧漂亮的剪影,我笑了:「你就当我喝多了乱说话,别想了。」

    就在我要转身的时候,他拉住我,力道不大,却足以让我的脚步停下来,然後,我听见他缓缓开口:「我不知道别人怎麽想,但是在我的定义里,我爱你,不仅仅意味着我要跟你在一起,我爱你,就代表我承诺永远不会伤害你。」

    电光火石之间,我真的深深震动。

    这句话要换一个人说,我可能鸡皮疙瘩掉一地,可是他的神态那麽泰然自若,语气亦是如此云淡风轻,我只觉得感动,不觉得肉麻。

    他大概误会了我的感受,连忙补上一句:「我真是很不习惯说这样的话,你可以把主语换成任何人,我只是说出我的观点。」

    我哈哈大笑:「许至君,你还真配得起你的名字。」

    许至君,真是至情至性的君子。

    睡觉之前他来短信给我:「关於我喜欢你这个事情,你不必想太多,顺其自然就好。」

    我一时兴起,问他:「难道你身边没别的女生?」

    他也不是省油的灯:「又不是每个人都像你那个林逸舟那麽不甘寂寞。」

    很好,一刀致命,我握着手机在黑暗里气得张牙舞爪,对面床上的谭思瑶弄出很大的动静来表示她的不满,我到底还是心虚,连忙关机睡觉。

    这猪狗不如的人生啊,我望着天花板长叹。

    [3]可是,到底是一个人孤独,还是跟一个错误的人在一起更孤独?

    坐在许至君家那个偌大的客厅里,看着那个6o寸的液晶电视,闻着桌上水果散出来的清香,我都能听见自己牙齿打颤的声音。

    他倒是轻松自得,遥控器按个没停,过一会儿psp又拿在手里。

    我终於受不了这种窒息的感觉,央求他:「让我走吧。」

    他手往厨房一指:「你自己跟我妈说去。」

    我呜呼哀哉,只叹自己这个礼拜忘记看星座运势,又怪今天出门之前没有看过黄历,我坚信今天的黄历上应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