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站在船上,船是木头做的,木头很软,有些发潮。
我左后方站着一个头勒红色抹额的水手,那水手刚三十出头,满脸的皱纹,皱纹的颜色比脸的颜色要深很多,褐色的,脸是肉色。
他手中拿着一个酒瓶,是朗姆酒,满眼的迷离,喝高了。
他叫查尔斯,昨天还在船上给我敬酒,虽然并没有社交场合。
我昨天尝过那酒,冲的很。
查尔斯晃晃悠悠的站在那儿,靠在木头船体上,我们现在正在船上面。
我已经在船仓里呆了很久了,我觉得至少有一个星期,有时我会想吐,有时我会面色苍白。
但我总能保持冷静。
我今天走出船舱,在甲板上透透气儿。看看大海是怎样的博大与豪迈。
大海是黑色的,不是蓝色,波光粼粼的,对着人类显示着它的深沉。
风是咸的,在我面上拂过。
路易斯从船舱中走出来。
路易斯跟我说:“佳哥,你怎么出来了?怎么不在船舱中休息。”
我没有说话。
路易斯手中拿着一瓶朗姆酒,碰了碰我的手。
我说:“我不喝。”
路易斯拔出瓶盖儿,一小口一小口的喝着。
我说:“路易斯……”
路易斯正在喝酒,听我叫他的名字赶忙把酒瓶从嘴边拿开,他说:“嗯?佳哥。”
我说:“路易斯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的未来?”
路易斯笑着说:“没有,佳哥你在哪儿,我就跟到哪儿,我不想那么多。”
我没有说话,我慢慢的走回船舱。
船舱里有股什么东西腐坏的味道。陈旧的味道。
我找了一张椅子坐下来,桌子上放着一本书,。
书是硬皮儿的,暗红色的皮儿,书已经有年头了。我翻开书,书里的纸页很皱,就像是曾被浸过水,又晾干的。我点燃桌上的蜡烛,慢慢的读起书来。
书中说人应当以做奴隶为荣,不过是自己做自己的奴隶。
人不约束自己那将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船上的大副摇摇晃晃的走过来,他碰了我的桌子,蜡烛倒了。
不过蜡烛倒在桌子上的瞬间就灭了,书和我都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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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副很久前就看我不爽了,他冲过来抓住我的衣领对我说:“**瞎的?我走过来你不会让开啊?”说完打了个酒嗝,呼出一口气。
我邪笑道:“在我说完话之后你还不放手,我就杀了你。”
大副没反应过来,他也不屑反应。
我用一只手把他拎起来。
大副极为震惊,睁大了眼睛和嘴巴。
我拎着他走到甲板船沿边,我松开手。
大副刚刚反应过来,他在掉下去的一瞬,还着急的抓我的手,不想掉下去。
大副掉进海中。
海水发出“哗”的声响。
路易斯愣住了,他急忙跑过来往水里看了看,又看了看我,又往后看了看刚刚大副掉下去的地方,又扭过头看我,说:“佳哥,这怎么回事啊?”
我冷笑着说:“他惹我生气。”
我走进船舱,船舱里很幽暗,船舱中有一股东西腐坏的味道。
我慢慢的走到刚刚的桌子跟前,坐在椅子上,扶好蜡烛,点上,继续看。
风从门外吹进来,把蜡烛吹灭了,我点上蜡烛,继续看书。
书中有做人的道理。
其实历史就是教人做人的道理,前人的经验我们学习,前人的教训我们避免。可是如果书写历史的人写假历史呢?
我坐了一会儿,觉得累了,我搬了几张小板凳放在前面,把腿搭在上面,我靠在椅子上读。
从门外走进来一个美女,屁股很翘。
她坐在我桌子边的椅子上,看着我。一动不动。
她穿着一件蓝色v领低胸半衫,贴身的,头发是大波浪卷儿,头发是棕色的,眼睛是琥珀色的。
我抬起头,看着她。
她说:“你就是叶佳?”
我没有说话,低下头,继续看书。
那女子笑了笑,说:“怪不得你认识的人都当你是怪胎,今天见了,名副其实。”
我还在看书,就着蜡烛的微微光亮。
我又读到一段,上面写着: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我不敢苟同。
说这句话的人没准儿是个同性恋。他还是个自恋狂,疯狂的爱着自己,爱着自己的智慧。
烛光晃来晃去,大海在外面发出响声,现在已经傍晚了。
我饿了,我合上书,招手叫船上的侍者,我要了一碟牛排。我给对面的女子也要了一份。
一会儿上来两份儿牛排,我慢慢的吃着,牛排烤的有点焦,牛肉很老。
那女子看我给她要了一份有点惊讶,她开口说:“你为什么要给我点?我们又不认识。”
我没有抬头,依旧慢慢的吃着牛排,我说:“平白无故叫的上我名字的都是我的朋友。”
女子又笑了,她说:“我或许是你的敌人。”
我说:“是敌人就杀了你。”
女子越来越吃惊,她笑出声来。
我抬起头,仔细看看她,她的眼睛像两块儿琥珀,皮肤很好,眉毛又细又长,鼻子不大不小,唇红齿白,柔柔怯怯的。她胆子很大,直视着我的眼睛。
我低下头,继续吃牛排。
我刚刚抬头闻到了她身上发出的香味儿,香味儿很俗气,味道有点儿冲,却比没有香味儿强。
我对女人没有那么挑剔,其实我对什么都不那么挑剔,因为真正的糟糕是你什么都没有,而不是那个很差劲儿。
我咬了一口牛排,很强韧,像是在咬牛肉干。我曾经在意大利吃过纯正的牛排,香酥可口,厉害的是只有**分熟却能做的很酥脆,我那天配的红酒,很纯正的葡萄酒,香醇可口,又有酒的冲劲儿,而且很滑,那酒力道很足,我只喝了两杯,就头晕恶心。我记得那天是去杀一个政要,别人雇我,那人要求我只能用绳子把他勒死。
我杀那个政要那天,天正下着雨,那人拿着伞在前面走。
我穿着外套,戴着衣服后面的兜帽。
我慢慢的靠近他。
在走到那人两米左右的距离时候,我猛地扑上去,用绳子在他脖子上缠了个结。
那人扔掉伞,双手抓住绳子使劲儿挣扎。
我们两个倒在地上,他压在我的身上,但是我很坚定,一刻也没有放松我的胳膊,我的眼睛死死的盯着他的头,就像在看一个死人。
他慢慢的不再挣扎,当他完全不动,我怕他不死又缠了一分钟。
我慢慢松开绳子,那人的脸是黑色的,眼睛和舌头都凸出来。
我吃着碟中的牛排。
那女子打了个响指,笑着说:“吃牛排怎么能不配红酒?红酒算我的。”
我低下头,继续啃着牛排。
她看了看菜单,看到红酒的价格有点吃惊。
她说:“船上的酒怎么这么贵?”
我没有说话。
一个侍者走过来,拿着两瓶红酒,他把红酒放在桌子上。
我拿过一瓶红酒,拔开瓶盖儿,“砰”的一声,酒瓶口冒出一缕水汽。我把酒瓶放在鼻子跟前闻了闻,很香醇,我并没有倒,把酒放在桌子上。
女子名叫兰娜。
兰娜笑着说:“你怎么不把酒倒进杯里?”她显然对我很感兴趣。
我没有理她,我慢慢的吃着碟子里的牛排。我拿着酒瓶,酒瓶很凉,把酒慢慢的倒进杯里,酒冲进杯里,像是洗的纯净的血。
我曾经听人说对待红酒应该就像对女人那样,温柔,尊重,耐心。
我倒了半杯。
我拿起桌子上的餐纸,擦了擦嘴巴,纸巾上有些黄色的油迹。我把纸巾扔在一边,我拿起酒杯,喝了一口。
非常难喝,喝起来就像是白酒加了欺骗人的糖。还剩下小半杯,我把酒杯放在桌子上,不想再喝。
兰娜笑着说:“不好喝吗?”她穿着v领低胸半衫,胸部很丰满。
她也倒了一杯,刚喝了一点儿,赶快把酒杯从嘴巴拿开,一脸嫌弃。表情就像刚刚喝了一碗醋。
她咧着嘴说:“好难喝……”
我觉得倒不至于那样,这种劣质酒也迷倒很多人。
比如查尔斯,刚刚在甲板上的那个酒鬼。
牛排还剩下一小块儿,我不想再吃了,我让侍者来把桌上的东西收拾下去。
我还是继续看书,没有理她。
兰娜有点儿无奈的笑了出来,说:“老兄你真的不打算跟我说两句话吗?”
是一本好书,上面记载着人类的尔虞我诈,彼此杀死对方的事情。
这上面记载着一个独裁者,他被拘谨到一个岛上,想要自杀,但他深信自己是个超人,所以他服了能够杀死正常人六倍的毒药,但是由于服用的太多,胃产生了抵抗,他却没有死成。这样的笑话,书中到处都是。一些蠢得要命的人总能成权贵,一些才华横溢的人有时可能连糊口都成问题,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有趣。老天爷让你一生落魄,纵使你是奇才,也一生小人常在,命途多舛,老天爷让你富贵一生,你到处都遇到贵人,纵使你平庸无常。
我翻到了一页,上面写着,“雪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将军,毛三胖题字:‘一师是个好学校’。”下面还附有他写的字,歪歪斜斜。
史书下笔都太狠。</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