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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什么?”

    “你上次趁人之危侵犯了我。”

    “嗯。”他理所当然地点头,毫无愧疚可言,“你挺辣的。”

    “你杀了那个官二代,害我被冤枉,现在回不了家。”

    “所以呢?”

    “让我住你那儿。”

    他瞪大圆溜溜的眼睛,好似在看一个神经病。

    我一步步逼近他。

    “让我住你那儿,我给你洗车,我不要工资。”

    “你……”

    他一时语塞,大概是没想到世界上还有人能和他一样毫无节操可言,为了躲避追杀不惜和侵犯过自己的人同居。

    可我这人一向识时务,要整他多的是机会,现在当务之急还是躲开那群高贵冷艳的家人。

    比起和一群禽兽不如的家伙为伍,我宁愿和真正的禽兽一起。何况这禽兽不是个彻底的废柴。

    可显然禽兽不这么想,他无情地吐出两个字:“没门。”

    我直接扑上去扯住他衣领,“不行,你必须收留我。我这么惨都是被你害的。”

    “哦。”他显然害过不少人,而且很少负责。

    “你不怕我把你做的事编成书,天天上朝阳公园说去?”我绝对相信群众的力量。

    “滚。”他不耐烦地甩开我,力道大得简直像抽了我一耳光。

    我重心不稳跌坐在地,胸口一闷咳了出来。

    始作俑者本来都甩着辫子走人了,闻声又回头看了我一眼。

    我竟从他油盐不进的脸上看到了一丝松动。虽然不明就里,我赶紧咳得更大声,呛出更多血。

    “你也有肺病啊?”

    我没有忽略他的用词,琢磨着应该怎样表现得像他的故人,又不显得像个麻烦的药罐。

    “你到底谁啊?”

    我当然知道自己身份可疑,但他这么问一定是有戏了。

    我如实报了自己的名字,量他也不会认识,接着露出一个很纯真的笑容。

    “叫我小显就行了。”

    “小显?”他眉毛挑了起来。

    如果不是错觉,我居然从他那刀滚过的眼里看到了一丝丝情愫。

    我俩对峙片刻,他抬头看了看天,耸肩道:“行吧,你自己在车库打个地铺,没事别来烦我。”

    “车库?”

    “爱来来,不来滚。”

    “来!”

    我一骨碌爬起来,快步跟上他。

    他看我瞬间生龙活虎的样子又瞪了我一眼,眼睛又圆又亮。

    这人也是有点可爱的。

    “对了,我叫丁修。”

    就这样,我开始了和他的同居生活。

    那时候还不知道自己一个临时起意会把自己坑成什么样子。

    不过我至今也没有后悔过。

    那幢小别墅显然是违章建筑,还好他真的不是让我洗自行车,也不是真让我风餐露宿。

    虽然到处都摆满品味诡异的装饰品,却意外地充满“家”的味道。丁修似乎有(过)一个亲密的同居者。

    后来这个猜想被证实了,我的直觉真的很准。

    他家客厅像游泳池一样,一整面电视墙,两张加大号的游戏毯,过大的客厅面积让四室一厅的一楼只排得出两间卧房。

    “二楼打地铺去。”

    他头也不回地摔门进了其中一间卧室,我望着那扇紧闭的门不知该说什么。

    当晚我就被作息诡异的丁修挖起来工作了,这么多车洗起来真费劲,绝不是我娇生惯养,除了洗车还要上油保养换胎,简直比搬砖工还累。更可怕的是丁大爷要求忒多,这个不行那个不对,我感到自己仿佛入了神圣的大保健行业。

    那时真恨不得用水枪爆他脑袋。

    这羞辱之仇我可一直铭记于心,我随时随地准备做掉他。

    可是他这个人就像一头野兽,无论我何时心怀歹意地偷觑他,他无精打采的眼里都会闪过锐利的光芒,那种野兽本能藏在混不吝的外表下,随便一触碰就会惹他露出獠牙。

    “看什么啊,想卖屁股给我?”

    意识到自己居然看他看呆了,只能吹了声口哨,转身乖乖认命伺候他那些宝贝车。

    如果轻易出手,横尸荒野的不是他而会是我。

    “真不知道你是吃什么长大的,洗个车都不会。”他嫌弃地吐掉嘴里的烟头,“真是亏大了。”

    我不怒反笑,“我还会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呢,复合型人才,买一赠三,怎么就亏大了?”

    “做饭不用了,你定期把地板和家具擦擦,卫生间清理一下,垃圾倒一下,再给我洗两件衣服。”他依然一脸大爷样,嫌弃地吩咐了半天,好像我不跪舔他的恩惠就不配做人。

    脸皮之厚真是生平罕见。

    我掂了掂水管,试探着回头朝他喷水,这人果然敏捷地避开,将地上那一截水管捡起来猛地一拽,我一时脱手,在水管重回丁修手里之前,我眼疾手快地逃出了车库。

    我还是不喜欢被爆菊花。

    还好丁修是个夜行动物,晚上时常不见人影。

    丁修不是假名,这个名字在gay圈、赛车圈、杀手圈似乎都有迹可循,但又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总的来说他是自由职业者,没加入任何组织,接的都是违法的高薪业务。

    有时也可以在家里睡上一天,或者玩上一天游戏,据我观察他最爱FPS(第一人称射击)。

    照理说擅长FPS的玩家性格都比较冷静甚至谨慎,但丁修看上去明明是个疯子。更令人费解的是他现实中已经靠开枪吃饭了,回到家还能无休无止地玩打枪游戏,这个人一定是爱枪成痴吧。

    我对枪支弹药懂得不多,他“跑业务”用过不少种,看上去都得心应手,但唯一属于自己的枪械是一把自改步枪,说是步枪,其实尺寸和重量都快赶上迫击炮了。他也不怎么拿出来,这种既不方便灵活又目标明显的家伙不知道好在哪里。

    他家基本不会有访客,我趁没人时会时不时下楼溜达,反正屋里也没什么值钱东西,不过我注意到用餐室和客厅是隔开的,一个古朴的木架子摆在那里,上面摆满了各类雕塑、模型和手办,看上去不像市面上的货,有些完成度不高,仔细观察能发现出自同一人的手笔。

    这些东西理论上一文不值,却也可以是无价之宝。我反正是不敢碰的。

    不过目前我还没发现丁修有这方面爱好或业务,所以丁修以前那个同居人是雕刻家?

    我对丁修强烈的好奇心早已不是想用来报复他了。

    我很想知道,这么一头野兽曾经被谁驯服过。

    卧薪尝胆洗了一个月车,我终于熟悉了业务,工作效率和成果都让丁大爷无话可说了。他大发慈悲借了我一辆大红色A8,说是很适合我。说这话的时候,他非常流氓地摸了一下车屁股,完全可以感受到那满满的恶意。

    我得到这辆车的驾驶权的原因,是丁大爷让我给他买包子。

    丁修那张脸倒是和他爱吃的食物异曲同工。这人看上去吊儿郎当,却对某些事有极端的强迫症,非要吃城郊那家包子铺的包子。

    他显然也知道我在顾虑什么,告诉我不用下车也不用露脸,直接对老板说一声“阿显来买包子”就行。

    “阿显?”

    “不是你。”

    解谜游戏又多了一块拼图,他的那一位名字里很可能带一个“显”字。

    包子铺大叔非常热情,在这儿扎根多年,和邻里关系都不错,土豪和流浪汉都和他打成一片,有时还能看到他接济流浪儿。

    包子的味道没觉得多特别,但生意一直火热。

    丁修对我的限制越来越少,我们俩的关系似乎也越来越融洽。

    后来在他的默许下,我会开着车去临近的超市买菜开小灶,以前我是君子远庖厨的,但每天吃包子真的闹不住了。过了一段时间我研究出几个拿手菜色,自觉厨艺大增,每顿都吃得津津有味,丁修看我吃得那么带劲,有天也拿了双一次性筷子准备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