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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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超这个徒弟,聂隐收的很是随意。

    聂隐志在远方,终究是要走出青锋城这犄角旮旯的边塞小城。在离开之前,也该往远方,投出几颗棋子。

    燕州城,乃是大秦西北地区有数的繁华大城,让王超前去,就当是投资。

    至于王超拿钱跑路的可能性,聂隐不是没考虑过。但,说实话,一万两金子,他还真不放在眼里。

    更何况,聂隐相信自己的眼光,也相信王超是个聪明人。

    ……

    聂隐到了坊市。

    人声鼎沸的商业区,门面店铺鳞次栉比。

    恒昌坊。

    这是青锋城最大的绸缎铺子,也是生意遍布大秦的金字招牌,各种丝绸布料应有尽有。产自蜀地冬暖夏凉的云纹锦缎,青锋城特产、用雪山冰蚕丝锈成的寒玉锦,甚至是产自海外的碧水如烟丝,火云锦,在这里都能买到。

    阴阳老祖最喜欢穿的火红色长袍,就是用火云锦裁剪而成的,一件,价值百金。

    这些东西,一般人是根本买不起的。

    按照聂隐前世的说法,这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奢侈品店。

    进了门,宽敞豪华的店面,只有寥寥几人,显得有些冷清。

    聂隐不意外,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说的就是这种店。若非为了借地利之便,收购青锋城特产的寒玉锦,这种店铺,还真不会落户这等边塞小城。

    见到聂隐进门,一个精瘦的大胡子面色猛地变了一下,惊恐眼神一闪即逝,旋即放下手中的算盘,匆匆跑过来。

    “聂少爷,您……您回来了。来,来,快请进。小二,上茶。”大胡子热情说道。

    眼睛,却是不留痕迹的打量着聂隐的脸色。

    聂隐也不进去,静静站在门口,“胡老板,这个月的租子,该交了吧。”

    恒昌坊的店面,正是租自聂家。

    这个大胡子的胡老板,怔了片刻,笑容不变,声音中带上了几分讨好的意味,“聂少爷,这盛夏时分,正是寒玉锦大卖之时,店面资金都用在收货上了。这租金,可否通融些时日?”

    寒玉锦穿在身上,不管天气多热,都能让人感觉遍体生凉。即便是在大秦帝都,也都是闻名遐迩。

    这胡老板如此解释,倒也合理。

    聂隐冷冷盯着他。

    对这些商人,聂隐收的租子不算苛刻,半年一交,几年来,也从未涨过租子。比起其它“地主”来,算的上是宽厚。

    但这胡老板,为人不怎么厚道,时常搞些手段。

    昨夜,聂隐守着玲珑睡觉的时候,竟然发现,家中闯进一个蠡贼。

    这蠡贼,身手相当高明,连雪獒都没有发现,若非自己恰好归来,很可能就被他得手。

    抓住之后,逼问一番,聂隐这才知道,这贼不是青锋城本地人。而是被这恒昌坊的胡老板,专门从燕州城雇佣而来,来偷地契。

    问出这个消息,聂隐出离愤怒了。

    自己和阴阳老祖大战,几天未归,许多人都以为自己死了。公孙止都迫不及待的跳出来,叫嚣着逼婚玲珑,而这恒昌坊的掌柜,也欺聂家无人,行那偷鸡摸狗之事。

    “胡老板,这半年的租子,不用交了。”聂隐摆摆手,自怀中摸出一张纸,正是这间铺子的地契。

    胡老板眼睛一热。

    “这地契,你不是很想要吗?我卖你了。”聂隐冷笑说道,“今早公孙止被我踢爆卵蛋,我可是怕啊,怕那城主府大军灭了我聂家。这些产业,还是尽快出手。我好收拾细软跑路。”

    话虽说怕,但聂隐言语间那股睥睨冷傲的韵味,很浓。

    胡老板猛然打个哆嗦。

    公孙止?

    被踢爆卵蛋?

    心思飞转,他勉强笑着说道,“聂少爷说的哪里话,像您这样厚道的主家,就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这铺子,我倒是想买,可就是买不起。不过您放心,半个月,最多再宽限我半个月,定然把上半年的租子双手奉上。”

    说完,他小心翼翼看着聂隐的脸色。

    都不是傻子。

    聂家小姐玲珑,若是已经嫁给公孙止,谁也不敢贪墨聂家的产业。所以胡老板才趁着聂家大乱这个关键的时间点,找人偷地契。就算是玲珑以后真成了城主府少奶奶,自己拿着地契,也占理。

    而现在,聂隐把公孙止打成重伤,指不定过两天就会被大军清剿。

    聂家一旦灭了,这产业就是无主之物,傻子才会这个时候买他的铺子。

    “不想买?买不起?”

    聂隐伸了个懒腰。

    咚!

    一脚。

    狠狠踩在地面上。

    像是地震一般,整座房子都在剧烈晃动着,一尘不染的地面,像是被炮弹击中,出现一个深深的大坑。

    “买不起也得买!”聂隐语气极为蛮横。

    “请得起神偷,买不起个小小的店面?”聂隐伸手,在胡掌柜脸上轻轻拍着。

    “胡掌柜呀,我没记错的话,你家是在燕州城吧,家里有五房娇妻美妾,还有三个女儿?你说,你要是死了,她们可就不止被你一个人骑了吧?”

    威胁。

    **裸的威胁。

    胡掌柜颔下,那抹精心打理过的胡子不住跳动着,脸色煞白。

    聂隐的霸名,整个青锋城都知道。

    当街杀了那宋玉,现在街上那块地方还依稀可见血迹。

    “聂少爷,我……我……不是不想买,实在是买不起啊。”胡掌柜眼睛咕噜咕噜转着,到了这个时候,他还在硬撑。

    商人逐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就敢冒着被杀头的危险。

    这间店铺,地段极好,无论转让还是租赁,都是一枚枚金灿灿的元宝。

    嗯?

    聂隐冷哼一声,声波滚滚,将那安放在柜台上的透明琉璃都震碎了。

    闪电般伸出一只手,轻轻搭在胡掌柜肩膀上,劲力迸发。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

    胡掌柜肩膀处,血肉模糊。他的一条胳膊,被聂隐硬生生的压碎了。

    “买不买?”聂隐又是一声暴喝。

    骨子的霸道,显露无疑。

    胡掌柜派人潜入聂家偷地契,这宵小行径,将聂隐的凶性和霸道彻底激发出来。

    万一,那蠡贼偷了地契,见玲珑花容月貌,起了色心怎么办?

    这种事,绝对不能惯!

    聂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管他什么狗屁规矩,什么狗屁法令,一拳下去,通通镇压!

    跟城主府都撕破脸皮,还会在乎一个小小的商人?

    “我买……我买了。”胡掌柜痛的满头大汗,从牙缝中嘶哑着挤出一句话。

    “好说嘛。喏,这是地契,十万两黄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十……十万两黄金?”胡老板倒吸口凉气,软软瘫倒下去。

    ……

    整个上午,聂隐拿了厚厚一沓地契,在坊市中,将原本属于聂家的产业,全部卖了出去。

    当然,除了那胡掌柜,对其它生意人,聂隐还是很公平的。

    甚至,对几家经营不善的店铺,直接将地契送予他们。

    处理完所有的事情,怀中鼓囊囊的揣着金票,聂隐心中感慨。

    这青锋城,是自己这一世的家。

    心中虽存着闯荡四海的远志,但若非迫不得已,谁也不会把家乡的根卖掉。

    但,不卖掉,又能怎么办?

    对城主府和公孙家这庞然大物,聂隐若是孤身一人的话,绝对不会有半点畏惧。

    因为玲珑。

    为了玲珑的安全,这青锋城,是决计不能呆下去了。毕竟,就算是先天强者,也不能在千军万马间,保护一个没有半点武力的柔弱女子。

    聂隐打定主意,要带着玲珑离开青锋城。

    在坊市熙熙攘攘的人流中,聂隐眼神罕见的迷离,轻声呢喃着,“青锋城,我走了。”

    “我还会回来的。”

    p:暴雨,下一个星期,晴了一天,又开始下。不定,这是地球要毁灭的节奏吗?

    王超这个徒弟,聂隐收的很是随意。

    聂隐志在远方,终究是要走出青锋城这犄角旮旯的边塞小城。在离开之前,也该往远方,投出几颗棋子。

    燕州城,乃是大秦西北地区有数的繁华大城,让王超前去,就当是投资。

    至于王超拿钱跑路的可能性,聂隐不是没考虑过。但,说实话,一万两金子,他还真不放在眼里。

    更何况,聂隐相信自己的眼光,也相信王超是个聪明人。

    ……

    聂隐到了坊市。

    人声鼎沸的商业区,门面店铺鳞次栉比。

    恒昌坊。

    这是青锋城最大的绸缎铺子,也是生意遍布大秦的金字招牌,各种丝绸布料应有尽有。产自蜀地冬暖夏凉的云纹锦缎,青锋城特产、用雪山冰蚕丝锈成的寒玉锦,甚至是产自海外的碧水如烟丝,火云锦,在这里都能买到。

    阴阳老祖最喜欢穿的火红色长袍,就是用火云锦裁剪而成的,一件,价值百金。

    这些东西,一般人是根本买不起的。

    按照聂隐前世的说法,这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奢侈品店。

    进了门,宽敞豪华的店面,只有寥寥几人,显得有些冷清。

    聂隐不意外,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说的就是这种店。若非为了借地利之便,收购青锋城特产的寒玉锦,这种店铺,还真不会落户这等边塞小城。

    见到聂隐进门,一个精瘦的大胡子面色猛地变了一下,惊恐眼神一闪即逝,旋即放下手中的算盘,匆匆跑过来。

    “聂少爷,您……您回来了。来,来,快请进。小二,上茶。”大胡子热情说道。

    眼睛,却是不留痕迹的打量着聂隐的脸色。

    聂隐也不进去,静静站在门口,“胡老板,这个月的租子,该交了吧。”

    恒昌坊的店面,正是租自聂家。

    这个大胡子的胡老板,怔了片刻,笑容不变,声音中带上了几分讨好的意味,“聂少爷,这盛夏时分,正是寒玉锦大卖之时,店面资金都用在收货上了。这租金,可否通融些时日?”

    寒玉锦穿在身上,不管天气多热,都能让人感觉遍体生凉。即便是在大秦帝都,也都是闻名遐迩。

    这胡老板如此解释,倒也合理。

    聂隐冷冷盯着他。

    对这些商人,聂隐收的租子不算苛刻,半年一交,几年来,也从未涨过租子。比起其它“地主”来,算的上是宽厚。

    但这胡老板,为人不怎么厚道,时常搞些手段。

    昨夜,聂隐守着玲珑睡觉的时候,竟然发现,家中闯进一个蠡贼。

    这蠡贼,身手相当高明,连雪獒都没有发现,若非自己恰好归来,很可能就被他得手。

    抓住之后,逼问一番,聂隐这才知道,这贼不是青锋城本地人。而是被这恒昌坊的胡老板,专门从燕州城雇佣而来,来偷地契。

    问出这个消息,聂隐出离愤怒了。

    自己和阴阳老祖大战,几天未归,许多人都以为自己死了。公孙止都迫不及待的跳出来,叫嚣着逼婚玲珑,而这恒昌坊的掌柜,也欺聂家无人,行那偷鸡摸狗之事。

    “胡老板,这半年的租子,不用交了。”聂隐摆摆手,自怀中摸出一张纸,正是这间铺子的地契。

    胡老板眼睛一热。

    “这地契,你不是很想要吗?我卖你了。”聂隐冷笑说道,“今早公孙止被我踢爆卵蛋,我可是怕啊,怕那城主府大军灭了我聂家。这些产业,还是尽快出手。我好收拾细软跑路。”

    话虽说怕,但聂隐言语间那股睥睨冷傲的韵味,很浓。

    胡老板猛然打个哆嗦。

    公孙止?

    被踢爆卵蛋?

    心思飞转,他勉强笑着说道,“聂少爷说的哪里话,像您这样厚道的主家,就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这铺子,我倒是想买,可就是买不起。不过您放心,半个月,最多再宽限我半个月,定然把上半年的租子双手奉上。”

    说完,他小心翼翼看着聂隐的脸色。

    都不是傻子。

    聂家小姐玲珑,若是已经嫁给公孙止,谁也不敢贪墨聂家的产业。所以胡老板才趁着聂家大乱这个关键的时间点,找人偷地契。就算是玲珑以后真成了城主府少奶奶,自己拿着地契,也占理。

    而现在,聂隐把公孙止打成重伤,指不定过两天就会被大军清剿。

    聂家一旦灭了,这产业就是无主之物,傻子才会这个时候买他的铺子。

    “不想买?买不起?”

    聂隐伸了个懒腰。

    咚!

    一脚。

    狠狠踩在地面上。

    像是地震一般,整座房子都在剧烈晃动着,一尘不染的地面,像是被炮弹击中,出现一个深深的大坑。

    “买不起也得买!”聂隐语气极为蛮横。

    “请得起神偷,买不起个小小的店面?”聂隐伸手,在胡掌柜脸上轻轻拍着。

    “胡掌柜呀,我没记错的话,你家是在燕州城吧,家里有五房娇妻美妾,还有三个女儿?你说,你要是死了,她们可就不止被你一个人骑了吧?”

    威胁。

    **裸的威胁。

    胡掌柜颔下,那抹精心打理过的胡子不住跳动着,脸色煞白。

    聂隐的霸名,整个青锋城都知道。

    当街杀了那宋玉,现在街上那块地方还依稀可见血迹。

    “聂少爷,我……我……不是不想买,实在是买不起啊。”胡掌柜眼睛咕噜咕噜转着,到了这个时候,他还在硬撑。

    商人逐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就敢冒着被杀头的危险。

    这间店铺,地段极好,无论转让还是租赁,都是一枚枚金灿灿的元宝。

    嗯?

    聂隐冷哼一声,声波滚滚,将那安放在柜台上的透明琉璃都震碎了。

    闪电般伸出一只手,轻轻搭在胡掌柜肩膀上,劲力迸发。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

    胡掌柜肩膀处,血肉模糊。他的一条胳膊,被聂隐硬生生的压碎了。

    “买不买?”聂隐又是一声暴喝。

    骨子的霸道,显露无疑。

    胡掌柜派人潜入聂家偷地契,这宵小行径,将聂隐的凶性和霸道彻底激发出来。

    万一,那蠡贼偷了地契,见玲珑花容月貌,起了色心怎么办?

    这种事,绝对不能惯!

    聂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管他什么狗屁规矩,什么狗屁法令,一拳下去,通通镇压!

    跟城主府都撕破脸皮,还会在乎一个小小的商人?

    “我买……我买了。”胡掌柜痛的满头大汗,从牙缝中嘶哑着挤出一句话。

    “好说嘛。喏,这是地契,十万两黄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十……十万两黄金?”胡老板倒吸口凉气,软软瘫倒下去。

    ……

    整个上午,聂隐拿了厚厚一沓地契,在坊市中,将原本属于聂家的产业,全部卖了出去。

    当然,除了那胡掌柜,对其它生意人,聂隐还是很公平的。

    甚至,对几家经营不善的店铺,直接将地契送予他们。

    处理完所有的事情,怀中鼓囊囊的揣着金票,聂隐心中感慨。

    这青锋城,是自己这一世的家。

    心中虽存着闯荡四海的远志,但若非迫不得已,谁也不会把家乡的根卖掉。

    但,不卖掉,又能怎么办?

    对城主府和公孙家这庞然大物,聂隐若是孤身一人的话,绝对不会有半点畏惧。

    因为玲珑。

    为了玲珑的安全,这青锋城,是决计不能呆下去了。毕竟,就算是先天强者,也不能在千军万马间,保护一个没有半点武力的柔弱女子。

    聂隐打定主意,要带着玲珑离开青锋城。

    在坊市熙熙攘攘的人流中,聂隐眼神罕见的迷离,轻声呢喃着,“青锋城,我走了。”

    “我还会回来的。”

    p:暴雨,下一个星期,晴了一天,又开始下。不定,这是地球要毁灭的节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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